乡村文明行动实施意见

2020-03-02 12:58:43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关于在全县农村实施“乡村文明行动”的

(2011年9月2日)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农村实施“乡村文明行动”的意见》(鲁办发[2011]11号)的精神和市文明委的安排部署,为切实改善我县农村人居环境,转变农村生活方式,提升农民文明素质,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农村实施为期五年的“乡村文明行动”,制定实施意见如下。

一、实施“乡村文明行动”的重要意义

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没有农村文明程度的提高,就没有整个社会文明程度的提高,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任务就不会落到实处。我县是农业大县,农村人口占大多数,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改革开放的深入,农村社会生产力快速发展,农

—— 民物质生活条件明显改善,特别是近年来,随着全县“六级梯次联创”活动、“四德”工程的深入实施,农民文明程度普遍提高,精神文化生活不断丰富,全县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成效显著。但是,也应清醒看到,在农村的一些地方,基础设施和社会管理滞后,陈规陋习仍然存在,人居环境脏乱差,文化生活单调,生活方式落后,与农民群众过上更加美好生活的新期待和新农村建设的新要求还不相适应,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在全县农村实施“乡村文明行动”,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是提高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水平、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是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推进经济文化强县建设的基础工程。各级各部门一定要从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高度,从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实施“乡村文明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行动起来,采取有效措施,掀起实施“乡村文明行动”的热潮。

二、实施“乡村文明行动”的总体要求

—— 实施“乡村文明行动”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总体要求,以行政村和新型农村社区为基本单位,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为根本,以“营造新环境、培育新农民、倡导新风尚、发展新文化、实现新发展”为总体目标,突出诚信建设和生态建设两个重点,不断建设完善村文化大院、村文明诚信示范街、乡村学校少年宫三个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主阵地,深化开展“文明诚信户”、“文明生态村”、“文明社区中心村”、“文明集市”四项创建活动,坚持实施“城乡文明牵手共建”、“志愿服务”、“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社会环境、生态环境优化”、“五项文化惠民工程”五大推进行动,努力培养一大批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全面提高农民思想道德文化素质和农村社会文明程度,加快建设富裕文明、和谐安定、生态良好、环境优美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

三、实施“乡村文明行动”的工作目标

实施“乡村文明行动”的工作目标是:自2011年起到2012年底,在现有基础上,全县50%左右的村达到县级以上文明村标准,5%左右的村达到市级以上文明村标准;到2015年底,实现活动全覆盖,村村有新貌,75%以上村达到县级以上文明村标准,10%以上的村达到市级以上文明村标准。农村环境更加整洁、村风民俗更加文明、道德素质更加提升、生活方式更加健康、社会秩序更加稳定、精神生活更加丰富,全县广大农村文明程度和农民群众生产生活水平显著提高。

四、实施“乡村文明行动”的主要任务

(一)着力构建“三大阵地”,夯实“乡村文明行动”建设的基础

阵地建设是“乡村文明行动”的基础。在全县“乡村文明行动”推进过程中,各级要着力抓好村文化大院、村文明诚信示范街和乡村学校少年宫三个活动主阵地建设,夯实“乡村文明行动”建设基础。

1、村文化大院建设。围绕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

——近群众,按照“一校、二室、三栏”的标准建设村文化大院。一校即村民教育学校(与人口学校、农技学校合署);二室即党员活动室、图书室(农家书屋);三栏即宣传栏、政务公开栏、光荣栏。村文化大院建设要列入乡镇(街道)经济发展规划中,与经济工作一起布臵、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一起验收。到2012年底,全县1/3以上的村要建立起文化大院,2015年底,全县3/4以上的村要建立起文化大院,市级以上文明村要建设较高标准的文化广场。

牵头责任单位: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2、村文明诚信示范街建设。全县各行政村(社区)都要确定一条主要街道,按照“四清五化六建设”的标准,建设“文明诚信示范街”。“四清”即清除柴草堆、土石堆、粪堆、垃圾堆;“五化”即硬化、绿化、净化、亮化、美化;“六建设”即街道两侧建排水暗沟、垃圾箱、公共厕所、村头绿地、文明诚信示范街标牌、宣传栏。使“文明诚信示范街”充分发挥“人造环境、环境育人”

—— 的阵地作用。在此基础上影响带动其它街巷、农户院落的环境改观。

牵头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3、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乡村学校少年宫依托乡镇中小学,按照三个“标准化”进行建设:一是设施设备标准化。建设“四室一校一广场一橱窗”,即青少年活动室、图书室、展览室、排练室、培训学校、文体广场、宣传橱窗,室内总面积、室外活动面积分别不低于200平方米和500平方米,青少年读物15种以上。二是队伍建设标准化。组建文艺演出队、体育健身队、科普宣传队和文艺创作组,定期开展青少年文化活动。三是活动管理标准化。设专职或兼职辅导管理员。按照资源共享的原则,建设青少年电脑培训室、远程教育点播室、文化共享培训室三位一体的综合活动室,实现远程教育播放网和互联网、局域网“三网”互通。积极组织青少年开展文体活动,全面促进广大青少年整体素质的提升。

牵头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二)着力打造“四个载体”,构筑“乡村文明行动”平台

抓好活动载体是开展好“乡村文明行动”的关键。要突出抓好文明诚信户、文明生态村、文明社区中心村、文明集市创建四大载体活动,以载体建设推动“乡村文明行动”扎实开展。

1、文明诚信户创建。以“十个好”(思想道德好、遵纪守法好、依法纳税好、科技致富好、信誉信用好、家庭建设好、邻里团结好、计划生育好、卫生清洁好、移风易俗好)为标准,按照“两公开、两评议、一审定”(公开评选标准、村民小组评议、文明诚信评议会评议、村“两委”审定、公开评议结果)的程序广泛开展创评活动。召开村民大会对当选的“文明诚信户”进行授牌表彰的同时,由农合行各乡镇支行分三个档次,分别发放2万元、1.5万元、1万元的《信用贷款证》,实行无抵押贷款,帮扶农民上项目奔康致富。

牵头责任单位:县文明办、县农村合作银行

——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2、文明生态村建设。文明生态村建设主要包括班子建设、思想教育、村庄规划、环境卫生、社会治安、文体活动、科技普及、文明风气、信誉信用、生产发展等十个方面,侧重抓好“三建四改五清”。“三建”即建设文明诚信示范街、文化大院、文体活动队伍;“四改”即改水、改厕、改灶、改圈;“五清”即清除柴草乱垛、污水乱流、粪土乱堆、禽畜乱跑、街道乱占等脏、乱、差现象。“文明生态村”的创建以“文明诚信户”和“文明诚信示范街”的建设为基础,只有在“文明诚信户”达到全村户数的70%和建设起规范的“文明诚信示范街”时,才能参评“文明生态村”。各村在争创中,要抓教育、办实事,积极引导村民在家里做个好成员,在村里做个好村民,在社会上做个好公民,形成户户争先,人人向上的良好局面。

牵头责任单位:县环保局、县住建局、县文明办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3、文明社区中心村建设。按照农村城镇化的发展方

—— 向,每个乡镇(街道)规划建设1—3个新型社区,每个社区覆盖4—8个村。选择交通便利、班子好、发展潜力大的村庄作为社区中心村进行建设,创建“文明社区中心村”。社区中心村要设立社区服务中心。2012年底,每个乡镇(街道)要至少建立1个新型社区,1个文明社区中心村示范点。2015年底,每个乡镇(街道)要建立3-5个文明社区中心村示范点。文明社区中心村建设按照《关于在全县开展文明社区(中心村)星级创建的实施意见》(东文明委[2010]4号)执行。

牵头责任单位:县农工办、县文明办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4、文明集市建设。集市是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点,也是农村精神文明创建的重要阵地。各乡镇(街道)要对辖区内的集市合理布局、加强管理,按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央文明办、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安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农村广泛开展创建文明集市活动的通知》(工商市字[2010]56号)的精神,规划开展好文明集市创建活动。要结合《创建文明集市

—— 示范标准》(工商市字[2010]227号),按照“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驻共建”的创建思路,有效整合辖区资源,加强集市基础设施建设,共同做好净化、硬化、绿化、美化、亮化工作,不断改善集市环境,真正发挥文明集市创建活动在辐射和带动农村发展、提高农民群众生活质量,传播先进文化、引领社会风尚等方面的重要作用。2012年底,各乡镇(街道)要至少建设1处较高标准的文明示范集市;2015年底,各乡镇(街道)集市全部达到“文明集市”标准。

牵头责任单位:县工商局、县文明办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三)着力推进“五项行动”,促进“乡村文明行动”深入开展

1、扎实开展“城乡文明牵手共建”行动。县文明办确定30个左右行政村与我县省、市级文明单位、文明机关进行一对一的结对帮扶,共建行动周期为2年。要充分发挥各共建单位的物资条件、人力资源以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经验等优势,支援结对村建设公共设施、改善

—— 文化条件、治理村容村貌、开展科技培训,帮助和带动结对村全面发展。要建立健全保障机制,推进“城乡文明牵手共建”行动规范化、科学化。要把共建任务落实情况与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考评挂钩,作为文明单位、文明机关、文明村镇考评的重要依据。积极协调落实好省、市“城乡文明牵手共建”行动,大力争取省、市单位的帮扶,促进我县结对村的快速发展。

牵头责任单位:县文明办

责任单位:各省、市级文明单位(机关),各乡镇(街道)

2、不断深化志愿服务行动。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以营造团结互助、平等友爱、共同进步的社会氛围和人际关系,增加和谐因素、促进公平正义、维护社会稳定为目的,广泛普及志愿理念,大力弘扬志愿精神,着力壮大志愿者队伍,着力完善志愿服务体系,着力建立志愿服务社会化运行模式,推动志愿服务在新农村建设中有一个大发展。2011年底,各乡镇(街道)都要建立起乡镇(街道)志愿者服务总队,每个行政村

—— 都要成立志愿者服务分队。要围绕开展普及文明礼仪知识、改善环境面貌、维护公共秩序、打造和谐社会、扶危济困、关爱未成年人成长、服务大型社会活动、服务旅游发展等方面开展志愿活动,确保志愿服务活动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省、市级文明单位(机关)志愿服务队每年要深入农村开展3—5次志愿服务活动,乡镇志愿服务总队每季要组织开展1次大型志愿服务行动。

牵头责任单位:县文明办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各省市级文明单位(机关)志愿服务队

3、坚持抓好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行动。紧密结合“三农”工作形势发展变化,创新开展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活动。科技系统要在农村大力加强科普宣传教育,重视农民科技培训,定期组织开展农业科技、实用技术和创业技能培训,大力培养农村科技骨干和实用人才,要健全农村科普组织和服务网络,建立农村科普示范和教育基地,组织经常性的科技下乡和科

—— 普宣传活动。文化系统要大力推进文化惠民工程,深入实施农村文化队伍素质提升工程,积极培养文化骨干,充分发挥民间艺人、文化能人的作用,引导和鼓励农民自办文化,不断提高农村文化的造血功能和自我发展能力。卫生系统要关注农民健康,加强农村卫生服务,使农民群众得到优质、方便、价格合理的基本卫生服务。各责任单位每年要组织开展2次以上的大型下乡活动。

牵头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科协、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县卫生局

4、大力实施社会环境、生态环境优化行动 (1)坚持倡导培育健康的生活方式。制定完善村规民约,促进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推进村民自治。发挥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禁毒禁赌会、红白理事会等群众组织的积极作用,引导农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提倡正确的婚恋观、家庭观、消费观,坚持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反对婚丧事大操大办,杜绝黄赌毒,培育文明新风,形成崇尚科学文明生活方式的良好氛围。

牵头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计生局

——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2)坚持开展社会文化环境整顿活动。开展文化环境整顿和规范活动,加大网吧整治力度、严厉打击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的网吧,加强网络文化内容监管,强化游艺娱乐场所管理和文化演出市场管理,使社会文化环境不断净化。

牵头责任单位: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3)坚持开展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按照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和东平湖5A级景区目标要求,依据《东平县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指导标准(暂行)的通知》,加快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建设,形成县、乡镇、村、户四级联动的工作格局。积极推进清洁能源利用和生活污水净化工程,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以建公共绿地和开展庭院植树为重点,积极推进村庄、庭院和道路绿化工作。

牵头责任单位:县农工办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 (4)坚持开展农村平安建设活动。深入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引导广大农村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学法、知法、守法。以“文明生态村”创建为载体,全力打造平安乡村。创新农村社会管理机制,完善治安管理和安全防范措施,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农村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农村社会治安打防控一体化机制、基层社会管理机制,坚持群防群治。大力推进平安协会建设,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社会治理的积极性,逐步建立起一套以群众为主体、各界广泛参与、共同化解社会矛盾的治安防范、平安维稳体系。

牵头责任单位:县综治办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5、加快“五项文化惠民工程”推进行动

加快政府主导、农民主体、社会参与的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确保到2012年底每个乡镇(街道)建有符合标准的多功能、综合性文化站;2015年,全部建成设施先进、功能齐全、机制灵活、保障有力、服务优良的示范性综合文化站。完善乡镇(街道)数字服务平台,促

—— 进图书馆数字化成果在农村的应用,实现文化信息资源共建共享。2012年底,50%的乡镇(街道)文化信息资源接收服务站实现配臵要求,力争2015年底,各乡镇(街道)实现全面达标。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资源整合、村民共享”的原则,积极实施农家书屋提升工程。加强农家书屋日常督导工作和后续管理工作,每个行政村要选一名文化素质高、责任心强、热爱文化事业的人负责图书的借阅、运行。同时积极对农家书屋管理人员进行培训,解决书屋管理人员缺乏系统专业知识的问题。在全县基本实现村村通有线电视的基础上,按照数字电视节目传输的特点和要求,对乡村有线电视网络进行改造。争取在2015年底农村有线电视用户由现在的7万户提高到12万户,农村覆盖率达到65%以上。全面完成省广电局统一部署的电影放映数字化设备更新任务,农村电影放映实现数字化全覆盖,加强电影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严格禁止农村电影的非法放映、侵权、盗版活动,确保有专人监督检查、跟踪服务,设臵监督电话。

牵头责任单位: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县广播电

—— 视台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五、实施“乡村文明行动”的工作措施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乡村文明行动”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县文明委具体组织实施。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大局出发,把“乡村文明行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具体方案,采取有力措施,认真组织实施。各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深入调研,加强指导督查,狠抓工作落实。各文明委成员单位、各责任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责,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分别制定参与乡村文明行动的实施方案,抓好贯彻落实。县文明办切实担负起统一规划、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加强指导的职责,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2、广泛宣传发动。大力宣传实施“乡村文明行动”的意义、标准和要求,动员农民群众广泛参与。通过组织村干部和村民代表参观学习等方式,开阔眼界,学习经验,推进乡村文明行动的开展。及时总结、宣传、推

—— 广实施“乡村文明行动”的典型和经验,努力营造实施“乡村文明行动”的浓厚氛围。

3、强化责任考核。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把“乡村文明行动”开展情况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双创”活动、创先争优活动、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纳入各级科学发展考核评价体系,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与各项评先树优挂钩。县文明委将组织力量,每半年对创建活动情况进行一次初步检查,年终进行全面的考核验收。对实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奖励,对措施不力,没有收到实效的给予通报批评,以此充分调动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广大干部群众实施“乡村文明行动”的积极性,推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不断迈上新台阶。

——

关于在全省实施“乡村文明行动”意见

文明餐桌行动实施意见

关于在全省实施“乡村文明行动”意见(精)

乡村文明行动

“乡村文明行动”

乡风文明行动实施意见

乡村文明行动2

“乡村文明行动”倡议书

乡村文明行动情况汇报

乡村文明行动方案

《乡村文明行动实施意见.doc》
乡村文明行动实施意见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下载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