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3-03 18:13:13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山西霍尔辛赫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区队长(班组长)现场安全管理和决策权限 为确保现场作业安全,充分发挥区队长(班组长)在现场管理中的直接指挥和处置作用,现对区队长(班组长)现场安全管理和决策权限做如下规定,日常管理中区队长(班组长)拥有八大权力:
一、区队长(班组长)具有安全履职权。班组长有安全培训教育本班组人员权利。在遇到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无力解决时,有权拒绝开工或停止作业,必要时有权随时组织现场人员撤离。
二、区队长(班组长)具有生产指挥权。班组长有权根据区队生产作业计划和本班组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劳动组织,调配人员、设备、材料等,并根据生产现场实际及时合理地调整工作部署。认真抓好新老员工传帮带,组织实施好以师带徒。
三、区队长(班组长)具有完善制度权——制定贯彻上级的管理实施细则,落实各种工作制度和责任制度。
四、区队长(班组长)具有抵制违章权——有权制止违章操作,拒绝违章指挥。
五、区队长(班组长)具有奖惩建议权。
六、区队长(班组长)具有分配考核权。班组长有权在上级政策的指导下,依据“按劳分配”原则,导入安全质量结
构工资要求,对班组成员的安全、质量和工作绩效进行综合考核,实施收入分配。
七、区队长(班组长)具有授权举荐权。班组长对本班组生产区域(地点)员工有临时指定责任人的授予权,有对副职、员工提拔任用的推荐、建议权。
八、区队长(班组长)具有维护权益权——有权维护班组员工的合法权益。
区队长(班组长)要利用好上述八大权限,增强奉献本职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行使好自己的权利与义务,履行好安全管理、生产管理、质量管理、民主管理、班组建设职责,落实好班前班后会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现场交接班制度、停开工等各项制度,向白国周学习,做一名优秀的区队长(班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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