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履职考核+

2020-03-02 01:49:52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附件4

曹庄煤矿三级数控

安全诚信履职评价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规范员工行为,创新安全管理体系,提高员工自我约束和遵章守纪能力,根据山东能源肥城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制止煤矿“三违”数控管理办法》及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矿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有违章条款适用于全矿各生产、辅助区队、地面厂网点、班组及所有员工。

第三条 充分发挥“三支队伍”的作用,加大现场动态安全管控力度,将各种不安全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

生产科室以上管理人员记违章时,根据违章性质及责任大小,联责处罚“三支队伍”的责任,其中性质严重的一般违章联责跟班区长50元、当班工长30元、现场安监员20元;性质严重的严重违章联责跟班区长100元、当班工长80元、现场安监员50元,联责区队值班干部30元。

第四条 为确保三级数控安全评价管理目标实现,矿成立领导小组。有矿长、党委书记任组长,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任副组长,各专业副总工程师及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考核办公室设在安监处,安检处长杜梦祥任办公室主任,信息办工作人员负责日常数据汇总和考核工作。

矿每季度拿出10万元奖励资金,用于奖励安全诚信履职员工、安全自主管理优秀班组、安全信得过区队的有关人员,奖励方法有数控考核办公室提供奖励名单报矿分管领导审核。

第五条 各类违章行为均以安全评价数控管理系统发送的短信记录为准。区队、班组、员工三级安全评价数控管理实行计算机自动管理,并设专人负责原始资料的录入和考核等工作。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档案,人力资源部应根据基层单位人员调整情况及时更改,并书面通知安监处信息办公室。 第六条 安监处“三违”考核办公室的职责:

1、负责完善井下员工安全信息档案;

2、对“区队、班组、员工安全诚信履职三级数控评价管理系统”进行维护,确保正常运行;

3、对区队、班组自主制止“三违”及处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对各项考核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逐项考核落实到人,并严格按规定兑现。

谈话办公室负责下达“违章帮教通知单”(附件三),并按规定对责任人进行帮教谈话,对区队班组自主制止的“三违”帮教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章 员工安全诚信履职数控评价管理办法

第七条

矿对员工实行半年安全诚信履职数控评价考核制度,考核周期分别为1-6月、7-12月两次。

第八条

员工安全诚信履职数控评价考核积分为:M=三违扣分-帮教加分。即: M=A-B。其中:

(一)A—“三违”扣分:

1、违反劳律纪律、一般违章,第一次积1分,第二次积2分,第三次积3分,依次类推。

2、严重违章、违章指挥,第一次积2分,第二次积3分,第三次积4分,依次类推。

(二)B—接受帮教加分

员工能够按照三违谈话帮教办公室通知要求完成帮教程序并填写违章人员安全保证书(附件),每次加1分。

第九条 员工安全诚信履职数控评价标准及奖惩规定见附表1。 第十条 员工安全诚信履职数控评价积分将作为矿今后开展各类评比竞赛活动、班组长选拔任用工作的重要参考依据。

第十一条

各员工安全信息档案应及时更新,有关安全奖惩应在一周内记录个人档案,各单位办事员负责及时将员工更改信息上报三违考核办公室。

第十二条

月度内“三违”行为达到有关帮教规定的,按规定接受帮教,到安全学校接受教育,同时接受半年数控评价考核。

第三章 班组安全诚信履职数控评价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 区队对班组实行月度安全诚信履职数控评价管理考核制度,凡是三违积分或比率有一项达到标准的对该班组内所有班组长及成员按规定进行处罚。

第十四条 班组成员中每出现一名违反劳动纪律、一般违章,积1分,一名严重违章或违章指挥积2分,一起群体违章积3分。

第十五条 月度内班组“三违”人数(不含本班组自主制止的“三违”)与班组在册人数之比,为当月该班组“三违”比率。采掘区队班组“三违”比率底限为20%;采掘维修班及生产辅助单位班组“三违”比率底限为10%。

第十六条 班组安全诚信履职数控评价标准及奖惩规定见附表2。

第十七条 跟班干部、班组长完成月度制止“三违”指标,在本班组内制止违章的,每多一起一般违章,降低本班组“三违”积分0.5分,降低“三违”比率1%;每多一起严重违章,降低本班组“三违”积分1分,降低“三违”比率2%。

第十八条

各区队必须制定班组自主制止“三违”管理考核办法,建立“三违”管理考核台账,严格落实考核,安监处、纪委、人力资源部、工会等部门负责每月进行检查,月底对每个区队要有书面检查考核意见或检查问题落实表,并将最终意见反馈到安监处“三违”考核办公室。

第十九条 跟班干部、班组长应对本班组发生的违章行为进行分析、教育,在次日区队班前会进行通报;违章多发或违章性质严重时,应在区队值班人员的帮助下进行专门分析,制定相应措施。分析、教育、通报情况要有相应的记录,并由区队负责存档管理,安监处、人力资源部、党务工作部、纪委、工会等单位负责对资料进行抽查。

第二十条 班组月度安全诚信履职数控评价管理考核由单位办事员负责,单位主要领导把关,区队应对考核结果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材料,考核结果及书面材料报安监处“三违”管理办公室汇总把关,经分管领导审查签字后,存档备查,并按规定进行奖惩。

第四章 区队安全诚信履职数控评价管理办法

第二十一条

矿对区队实行月度安全诚信履职数控评价管理考核制度。

第二十二条 区队每出现一名违反劳动纪律、一般违章积1分,一名严重违章或违章指挥积2分,一起群体违章积3分。

第二十三条 月度内区队“三违”人数(不含本区队内部自主制止的“三违”)与区队在册人数之比,为当月区队“三违”比率。采掘单位月度“三违”比率底限为20%,其它生产辅助单位月度“三违”比率为底限为10%。

第二十四条 区队管理人员、班组长,完成制止“三违”总指标后,每多制止一起一般违章,降低区队当月“三违”积分0.5分,降低“三违”比率1%;每多制止一起严重违章或违章指挥,降低区队当月“三违”积分1分,降低“三违”比率2%。

第二十五条 区队安全诚信履职数控评价标准及奖惩规定见附表3。

第二十六条 “三违”责任单位应对本单位发生的违章行为进行分析、教育,在次日区队班前会上进行通报;在区队安全学习日活动中对严重违章进行分析教育。违章多发或违章性质严重时,应在区队生产研究会进行专门分析,制定相应措施。分析、教育、通报情况要有相应的记录,并由区队负责存档管理,安监处、人力资源部、党务工作部、纪委、工会等单位负责对资料进行抽查。

第二十七条

该评价考核制度中符合条件的区队、个人名单由安监处“三违”考核办公室进行统计汇总,经矿分管领导签字后分别提供给公司工会和人力资源部,由工会负责锦旗及奖牌的制作,人力资源部负责落实表彰奖励。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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