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用品工厂管理制度

2020-03-03 03:03:20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体育用品有限公司车间管理制度

本制度依据本公司厂规厂纪制定,若与厂规抵触,以厂规为准,自颁布之日起实施,至新规定出台时废止。

为确保车间各项工作能正常运转,使大家在工作中能更紧密愉快的合作,希望大家能互相理解支持并能自觉遵守如下制度:

一、入职管理制度

1.入职人员需要提交个人真实的履历、身份证、学历证、健康证、未婚证或计生证,1寸彩照两张及相关证件原件各复印件。

2.人事部在对应聘人员初试合格后,需由用工部门进行面试,重点考核其专业技术能力,由部门负责人进行考核,一般初试设为7天,7天后由用工部门决定是否录用,工资待遇由部门主管报副总审批后到人事部备案。 3.应聘人员在经过初试后,需认真填写《应征员工基本资料表》,内容需真实、准确。 4.公司不得聘用未成年人员,凡以假身份证混入公司以冒充者,公司有权解聘雇用关系。 5.公司内如有职位空缺,在同等条件下,由员工推荐和担保的应聘人员优先录用。

6.新入厂员工试用期限为三个月,技术工种试用期为三至六个月,由部门主管审批,若在试用期表现不佳视其情况厂方有权对其申请辞退停用,由部门主管提交《申请辞退表》,由公司总经理审批.7.新进上班员工,需在上班当天到人事部报到并领取厂牌,工卡,饭卡.

二、考勤管理

● 出勤管理规定:为加强公司员工考勤管理,使全体员工养成守时习惯准时出勤,特制定本规定。 1.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为: 8:00-12:00 13:30-17:30,18:30 -21:30,延时由该部主管决定.2.未到下班时间而提前离岗者,即为早退。

3.工作时间未经领导批准离开工作岗位者,即为擅离职守。

4.迟到、早退或擅离职守超过30分钟,或未经准假而不到岗者,均视为旷工,不到半天者按旷工半天处理,不到一天者按一天处理.5.新入厂员工在试录用期间(7天)不得请事假,旷工半天作自离处理,公司不作任何补偿。 6.本公司员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制度。

7.本公司除下列人员外,均应按规定于上下班时间打卡: 7-1.总经理和副总经理以及经总经理核准免予打卡者。 7-2.因公出差填好并经主管核准者。 7-3.因故请假,经核准者.8.本公司员工上下班均亲自打卡,若有代打卡者,被代理人与代理人双方均取消当次考勤,打卡后不上班者,按旷工处理.关于代打卡:第一次发现罚款10元,第二次发现罚款50元,第三次发现给予辞退处理.**考勤计算条例:公司为使员工勤于职务,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条例。 员工因迟到、早退、记过均依下列标准扣分或加分。(每分2元) 1.迟到5分钟-30分钟每次扣0.5分。

2.早退每次扣1分,早退达30分钟(含30分钟)以上者视为旷工。

3.迟到、早退、记过:每扣一分减1%的当月薪金。 工卡若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按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1.有涂改情况者,视本次考勤无效,记警告处分一次。 2.故意毁损工卡者,记警告一次。 3.伪造工卡者,予以除名。

4员工外出办理业务前须向本部门负责人说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时间,否则按外出办私事处理。 5.打卡后上班时间外出办私事者,给予警告一次的处分。

6.每月累计3天旷工者,扣除当月工资,并给予记过一次处分,无故连续旷工3天者,给予除名处理。

7.因卡机故障打不到卡时,请即时上报行政部或各部门主管补签卡,员工下班未打卡者,除有正当理由直属主管于工卡上核准签卡,上项签卡必须于下次上班日上午9时前亲自呈主管签卡为限。

8.上下班忘记打卡者,持卡请直属主管领导证明上下班时间并签注,但一个月最多签4次。

9每位员工必须排队打卡,按时上下班,上班打卡后,应回到工作岗位做好上班准备工作,不得擅自离岗(包括外出买早餐或吃饭后再打下班卡等),否则罚款10元/次。

10丢失(损坏)工卡者,由丢失工卡者交丢失(损坏)工卡报告书一份,由部门主管签核上下班时间,交行政部复核补卡, 但要扣除10元工本费。

11.员工打卡,除特殊原因外(如连班直落,但必须在次日前交部门主管签注),下班与上班时间差不能少于5分钟,以杜绝同时打上、下班卡现象,否则本次考勤作废,并罚款10元/次。

12.下班到点后,方得停止工作,不得未到下班时间即行等候打卡,否则视为早退,按早退方式处理。 13.本公司员工因事早退或出差需要离开公司,且当天不再返回者,应报直属领导签名后才能离开。 14.上下班或因公外出经过保安室,如保安人员有所询问或检查,应即接受,不得拒绝,违者议处。 15.员工离职时,应将工卡交还人事部注销。

三、厂服管理制度

●厂服的制作与发放:厂服的制作由办公室招商承制,夏天17元/件,均为成本价,如有更改,另行通知;

1.员工办理完入厂手续一星期后才可领取厂服(临时工均不发服装),制发厂服时由各部门依据人数领用名册签字后领取。 2.厂服分特大号,大号,中号,小号四种。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改厂服款式,颜色等。

3.辞工时,若有过试用期,离厂需将厂服收回并交与人事部;若未过试用期,需要扣款并将厂服交回人事部.**员工着装规定

1.穿厂服即代表本公司形象,必须保持整洁,不得遗失或损坏,上班时间必须穿厂服,假日可以不穿,但必须佩戴厂牌以标识, 2.为方便工作,厂服可以穿出厂外。

3员工在上班时间内,要注意仪容仪表大方,整洁,得体,不得穿拖鞋,超短裙等奇装异服,不得穿有损公司形象的服装。

四、厂牌管理办法

1.员工厂牌为员工出入办公场所及厂区识别之用,不得作为其他身份之证明。

2.员工出入办公场所及厂区,应按规定佩戴厂牌以资识别,未按规定佩戴厂牌者,禁止出入。

3.厂牌一律正面朝上挂在左胸指定位置上,不得挂在腰际或以外衣遮盖,违者以未佩厂牌处理,一次罚款10元。 4.厂牌若有遗失或损坏,应及时到人事部补发,每个扣工本费10元,若为故意损坏,一次罚款10元并记警告一次.5.员工不得在涂改厂牌、转借他人,不得撕毁照片,不得将不符本人的照片标贴在厂牌上,违者一次罚款10元。 6.员工离职时,应将厂牌交还人事部注销。

7.各部门主管应督促下属员工佩戴厂牌,督促属下员工遵守规定.8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情节轻重予以适当处分: 8-1利用厂牌在外做不正当事情者。

8-2将厂牌转借非本公司的人员,在外破坏本公司名誉或肇事者。

五、请假制度

**事假、病假:员工事假,因故不能上班要提前申请,其程序为:先到该部门直属领导陈述申请,需根据本部生产情况作出适当安排后,方可到人事部统一申领《请假单》并提出正当理由,由部门主管审批。一个月内事假不得超过三天。三天以上十五天以下者由部门经理审批,假期若超过十五天由总经理加批后方为有效。

1.主管事假,两天内由部门经理批准。

2.患有急性病者,可免于上述程序,由其本人亲戚或朋友带上证明补办请假或辞工手续。

3.员工不得先休假后补假,违者扣除本人全勤奖,特殊情况下需申请请假时间,须经过副总以上管理人员同意方可延假, 否则,逾假一天作旷工一天处理,逾假两天作自动离厂处理。

**长假

1..员工必须在公司服务满一年以上才有资格申请长假(即婚假、探亲假、丧假)。 2.外省员工长假最多为十五天,省内员工长假不能超过七天。

3.事假超过五天者均需推迟五天发工资,六天者推迟六天发工资,如此类推。

4..公司放长假或个人原因请长假者,必须交还工具、文具及锁匙给各部门后到行政部办理离厂手续,假期满后准时回厂.**工伤假

1.员工因工受伤,根据伤情可申请休假,其程序是:一至三天由主管批准,四天以上必须由医院开据证明及《门诊病历本》,由经理批准,行政部复核。药费实报实销;休假期间发给基本工资。

2.工伤者受伤休假期间,除到医院换药外,一律不得外出,且一天必须打卡两次,上午8:00--12:00,下午13:30---18:30,并且打卡后向部门主管报到,若有漏打卡或有不按时打卡和不报到者,当旷工处理且取消当次的工伤假工资。 3.留厂养伤期间,主管及行政部视伤情有权酌情安排适当工作,必须服从。

**请假单管理

请假单由人事部统一保存,并记录在本月考勤表中,各部门须在生产报表和考勤卡上标注,否则视为旷工。填写请假单并给予准假后,请假员工需要将工卡及请假单一并交到人事处.假期满后准时回厂上班,需到人事部领取工卡.

六、辞退、自离、辞职规章制度

**辞退制度

1.已过试工期员工,凡是严重违反厂规厂纪或法律、法规,厂方有权即时开除出厂且不作任何补偿,除按有关处罚执行标准处罚外,只发剩余工资,必须当天办理离厂手续出厂。

2.如因个人因素不能胜任原工作,调岗后亦不能从事工作的,厂方将给予辞退。

3.程序:部门(或行政部)提出→部门主管(经理)审批→行政部复查→总经理复批→行政部办理手续。 *自离

对未经批准连续旷工3天或半年内累计旷工10天者,当自动离厂处理,不发任何工资。 *辞职制度

1.所有试用期内辞即走的,均扣除7天工资,正常情况所有人员试用期满后辞职,必须提前30天通知厂方审批。 若即辞即走者均扣除15天工资.2.如不按厂部的“辞工申请单”离职,每提前一天离职,扣除三天工资,提前两天离职,扣除六天工资, 三天以上必须要主管审批,否则按自离处理。

3.凡是纪律散慢,故意违反厂规来博取厂部辞退者(包括已辞职者),根据情况的轻重主管有权罚款20-200元,或开除出厂, 并扣除30天工资,但必须经副总审批方可实行.4.辞职后无特殊情况均不允许请假,且请假时间一律不计入辞职时间。

5.凡是离职的员工,必须填写《辞职申请书》经部门主管批准,经理复批后交行政部报副总审批,到离职时间离职者亲自拿工卡、饭卡、厂牌,厂服及工具交清单(工具交清单必须经部门主管签名方能生效)到人事部办理离厂手续。 6.对于职位特殊者,如果辞职已满一个月,如无新的人员接替,公司有权延期办理离职手续,但不得超过半年。 7.如遇生产忙季,厂方不批准已过试用期员工的正常辞工,延迟忙季过后按正常辞工手续办理。 8凡离职后的员工,如对厂部没有特殊贡献,离职后一律不予以录用。

七.离职规章制度

**辞职人员离厂办理手续

1.员工离职时(含自离者),须先到人事部开《放行条》,经部门主管等相关负责人签名方可到财务部领取工资,领取工资后即时出厂。 2.离职时,必须将经办事项移交清楚,并将公司工卡、饭卡、厂牌、工具、厂服.文具及锁匙等有关公司财物交还公司,否则,使用一年以内的工具按照原价的100%赔偿;1--2年按照原价的80%赔偿;2--4年按照原价的70%赔偿;4年以后一律按照原价的50%赔偿。离职时厂牌丢失扣除20元。

3.离职时,将行李移至保安室接受保安检查后方可离开。

**辞退、解雇、开除人员离厂程序

1.人事部收到部门发出的《辞退通知书》,除按正常办理手续外,应即时通知保安被开除人员名单.2.被辞退人员需在保安的陪同下,将行李移至保安室,然后到人事部等候发工资。

3.财务部根据规定扣除造成损失的相关款项,只发剩余工资,被辞退出厂的员工,无论是否领到工资当天必须离厂。

八、员工宿舍管理制度

1.凡在厂内入住的员工,必须按照人事部指定的房间及床位住宿,不得擅自调换房间和床位,发现一次,罚款10元,记警告处分一次。 2.员工不得损坏宿舍任何设施,若有损坏,应照价赔偿,故意损坏公司财物者,给予双倍罚款。 3.员工应遵守宿舍安全制度,不得在房间内私接电线移作他用,每发现一次,没收物品并罚款20元。 4.禁止进入异性宿舍及逗留,违者罚款50元/次。 5.不得男女集体混居,一经查实,一次罚款500元。

6.为规范管理,宿舍禁止留宿外来人员,违者罚款200元/次。

7.禁止在宿舍进行“黄、赌、毒”等违法活动,违者即时开除,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并不得再次录用。 8.每晚23:30分后,员工不得大声喧哗,影响他人休息,公司将派人不定期进行巡查,违者记警告处分一次。 9.凡在外住的人员需在厂内入住,需向人事部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住宿。

10.需换房间及床位者,需提交书面申请,经人事部批准后方可调离,否则按私调房间处理。 11.凡辞职或辞退的员工必须当日搬离宿舍,否则不发任何工资,未经公司批准擅自留宿者,

留宿半天扣一天工资,留宿一天扣两天工资,以此类推。 12.离职员工必须将钥匙交到人事部,否则不发任何工资。

九、车间管理制度

1.工作时间内,车间主任、质检员和其它管理人员因工作关系在车间走动,其他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相互窜岗,若因事需离开工作岗位须向车间主任申请方能离岗.2.上班后半小时内任何人不得因私事而提出离岗,如有私事要求离岗者须向部门主管申请,经批准方可离岗,离岗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

3.员工在车间内遇上厂方客人或厂部高层领导参观巡察时,组长以上干部应起立适当问候或有必要的陪同,员工照常工作,不得东张西望。 集体进入车间要相互礼让,特别是遇上客人时,不能争道抢行.4.禁止在车间吃饭、吸烟、聊天、嬉戏打闹,吵嘴打架,私自离岗,窜岗等行为(注:脱岗指打卡后脱离工作岗位或办私事;窜岗指上班 时间窜至他人岗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吸烟要到公司指定的地方或大门外。违者视情况给予20-500不等的罚款处理。 5.上班时间谢绝探访及接听私人电话.禁止带小孩或厂外人士在生产车间玩耍或滥动车床,由此而造成的事故自行承担。

6.任何人不得携带易燃易爆、易腐烂、毒品、浓气味等违禁物品,危险品或与生产无关之物品进入车间;不得将产品(或废品)和私人用品放在操作台或流水线上,违者视情况给予20-100不等的罚款处理。

7.车间严格按照生产计划排产,根据车间设备状况和人员,精心组织生产。各生产车间须完成车间日常生产任务,并保证质量。 8.生产时如果遇到原辅材料、包装材料等不符合规定,有权报告上级处理。如继续生产造成损失,后果将由车间各级负责人负责。

9.员工领取物料必须通过部门主管开具领物单到仓库处开具出库单,不得私自拿取物料。包装车间完工后要将所有多余物料(如:零配件、纸箱等)退回仓库,不得遗留在车间工作区内。生产过程中各车间负责人将车间区域内的物品、物料有条不紊的摆放,并做好标识,不得混料。有流程卡的产品要跟随流程卡。否则,对责任人视情况给予20-100不等的罚款处理。。

10.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设备操作规程、质量标准、工艺规程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更改产品生产工艺或装配方法。否则,造成工伤事故或产品质量问题,由操作人员自行承担。

11.在工作前仔细熟悉并勤以练习,员工如违反作业规定,不论是故意或失职使公司受损失,应由当事人如数赔偿(管理人员因管理粗心也受连带处罚)。

12.生产流程经确认后,任何人均不可随意更改,如在作业过程中发现有错误,应立即停止并通知有关部门负责人共同研讨,经同意并签字后更改。

13 在工作时间内,员工必须服从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正确使用公司发放的仪器、设备。不得擅用非自己岗位的机械设备、检测等工具。对闲置生产用具(如:夹头、模具、电扇、螺丝刀、老虎钳等),应送到指定的区域或交回仓库保管员放置,否则以违规论处。 14.车间员工必须做到文明生产,积极完成上级交办的生产任务;因工作需要临时抽调,服从车间主任以上主管安排,协助工作并服从用人部门的管理,对不服从安排将上报人事管理部门,将视情况给予20-100不等的罚款处理。 15.车间员工和外来人员进入特殊工作岗位应遵守特殊规定,确保生产安全。

16.在生产过程中好、坏物料必须分清楚,必须做上明显标志,不能混料。车间主任、检验员、设备维修人员必须跟班作业,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和产品质量。

17.员工需维护环境卫生:严禁随地吐痰,乱扔垃圾。生产过程中要注意节约用料,不得随意乱扔物料、工具,掉在地上的元件必须捡起..18.操作人员每日上岗前必须将机器设备及工作岗位清扫干净,保证工序内的工作环境的卫生整洁,工作台面不得杂乱无章,不能堆放产品和废品.生产配件或样品须以明确的标识区分放置。

19.下班时(或做完本工序后)应清理自己的工作台面,做好设备的保养工作。打扫场地和设备卫生并将所有的门窗、电源关闭。否则,若发生失窃等意外事故,将追究本人和车间主管的责任。

20.加强现场管理,随时保证场地整洁、设备完好。生产后的边角废物及公共垃圾须清理到指定位置,由清洁卫生人员共同运出车间;废纸箱要及时拆除,不得遗留到第二天才清理。

21.得私自携带公司内任何物品出厂(除特殊情况经领导批准外),若有此行为且经查实者,将予以辞退并扣发一个月工资。

22.对恶意破坏公司财产或盗窃行为(不论公物或他人财产)者,不论价值多少一律交公司办公室处理。视情节轻重,无薪开除并依照盗窃之物价款两倍赔偿或送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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