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3-03 05:23:54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达州市交警支队
关于教练车在道路上学习驾驶行驶路线和行驶时间的公告
为了规范教练车道路教学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维护交通安全,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将我市教练车在道路上学习驾驶行驶路线和行驶时间公告如下:
一、学习驾驶行驶路线
(一)达州主城区(含通川区、达县)
1、达州城区(含南城)北至国道210线石龙溪(市纪委培训中心)、塔石路(莲花湖大坝),南至凤凰桥南头、达渝高速公路出入口、杨柳垭(云内动力达州汽车有限公司),西至西河路(达钢西大门)、金龙大道长田隧道南出口、省道202线(魏复路口)以外的道路。
2、达州市西外新区金龙大道北延线市消防支队大门口外至龙泉路凤凰大道路口,龙泉路凤凰大道路口至凤凰大道东延线朝阳中路路口(交警支队车管所科目三考试路段);金龙大道龙泉路口至达钢东大门路段。
(二)大竹县:国道210线东柳乡柳木路口至大竹县余华乡莲印收费站;大竹县东柳乡(柳木路口)至大竹县朝阳乡。
(三)渠县:渠望线(农药厂东桥头至望溪),环城路(马鞍山路口至渠西路口),渠汇线(渠西路口至三汇)。
(四)开江县:新宁镇金山大道久宏加油站至省道S202线至梁双路至回龙镇回天公路叉路口;新宁镇省道S202线三里桥加油站,沿省道S202线经渝巫路至长岭镇街道。
(五)宣汉县:宣(汉)七(里)路(拱桥河至七里道班);宣(汉)双(河)路(天桥至柳坪村路口段);县城区新检察院办公楼至洲河大桥至宣南路收费站段。
(六)万源市:万白路9公里骡水河至31公里八台乡路段。
二、学习驾驶行驶时间:春、冬、秋季为8:00时至20:00时;夏季为6:00时至21:00时。
三、禁止教练车在公安交警部门未指定的路段和时间以从事道路教练活动。
四、在道路上从事教练活动必须使用符合规定的教练车,教练员必须持有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相应准驾车型和准教车型的驾驶证、教练员证。学员必须持有机动车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方可在教练员的随车指导下,在道路上进行训练。教练车承载人员不得超过车辆核载人数或核定的教练员、学员承载人数,不得搭载与教学活动无关的人员。
五、教练员和学员必须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相关培训操作规范,安全文明行车。学员在学习驾驶中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造成交通事故的,由教练员承担责任。
六、对未在指定区域和时间内从事教练活动等交通违法行为,辖区公安交警部门一律依法从重处罚,同时抄告其所在驾驶培训机构和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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