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法治县城实施方案

2020-03-02 07:37:29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洞政党组发[2011]8号

洞口县政务服务中心

关于创建法治洞口活动方案的通知

中心各窗口、股室: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根据全国普法办《关于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的意见》精神,积极推动政务中心法治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结合中心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法治洞口”创建活动,要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高

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党的十七大确定的目标任务,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扎实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落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促进中心文明、法治、和谐,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原则

1、开展法治洞口创建活动,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2、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民主法治建设在推进改革开放、促进科学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的促进和保障作用。

3、坚持以人为本,依靠人民群众,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在创建活动中的主体作用。

4、、坚持从实际出发、分类指导,着眼长远、立足当前,有重点、有步骤、有秩序、循序渐进地推进。

5、要以宪法和法律为依据,以促进经济发展、社会稳定为宗旨,以提高公民法律素质为目标,以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为重点,以创建活动为抓手,以解决社会突出矛盾和制约社会公平与正义的关键环节为突破口,突出制度建设,强化基层职能,

建立长效机制,促进中心的各项建设协调发展。

三、工作目标

到2011年底,中心逐步形成事事有法可依、人人知法守法、各方依法办事的社会氛围;工作人员的学法用法意识明显增强,依法办事的自觉性明显提高;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制原则得到有效贯彻,法律服务、法律援助体系比较完备,法治建设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初步建立法律文化体系,法制宣传教育形式进一步丰富;侵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违法行政、徇私枉法、越级群体上访、暴力抗法等现象得到遏制。

四、主要任务

(一)加强党的领导,着力提高依法执政能力。充分发挥中心党组的核心领导作用。要按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推进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积极推进民主政治建设,进一步完善民主决策、科学决策和依法决策机制,积极推行重大事项决策法律顾问制度和专家咨询论证制度,切实加强干部队伍法制教育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加大监督考核力度,努力提窗口工作人员特别是党员干部的法治化管理水平。

(二)坚持依法行政,着力建设法治窗口。建立健全科学

决策、民主决策和依法决策机制。积极推行行政决策公开制度、听证制度、专家咨询论证制度和决策责任追究制度;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政府的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到位,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理顺行政执法体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要按照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要求,加快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清理和规范行政执法主体。

(三)加强窗口基础工作。着力提高窗口法治化管理水平。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在法治建设进程中的主体作用,积极引导、规范、推广群众法治实践活动。

(四)健全人民内部矛盾纠纷调处机制。认真贯彻《人民调解条例》和《信访条例》,畅通信访渠道,综合运用政策、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教育、协商、调解等方法,依法及时合理地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建立健全社会利益协调机制,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要求,解决利益矛盾,自觉维护社会稳定。

(五)深化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工作人员法律素质。进一步深化以宪法为核心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所有中心工作

人员都应当通过多种方式和途径,学习和掌握以公民权利、义务为重点的宪法知识,增强宪法观念、提高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自觉性,增强依法办事、依法维权的自觉性,全力营造崇尚法治,严格依法办事的社会风气。

四、切实强化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要把创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研究和解决创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依法治理领导工作小组办公室负责制定创建活动的整体规划和年度实施方案,负责指导、协调、督促、检查本乡创建工作。要明确各村、各单位在创建工作中的职责和工作任务,形成统一领导、各负其责、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抓住工作重点,加强分类指导。要抓住当前法治建设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找准创建工作的切入点,提出阶段性工作目标与要求,在创建工作的每个阶段,切实解决一些人民群众最为关注的突出问题,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创建工作带来的实实在在的效果。要根据经济、政治、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不断提高创建工作的水平。要加强分类指导,突出地方特色,不断开拓创新。要注重培养先进典型,总结推广先进经

验,全面推进创建工作的健康开展。

(三)加强督促检查,落实工作责任。要把创建活动纳入乡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纳入各窗口单位目标管理责任制,与其他工作同部署、同考核、同奖惩。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发挥职能作用,制定考核评估体系,加强督促检查,强化考核工作,对创建工作成绩突出的窗口单位和个人,要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得力的,应及时给予督导,认真加以改进。

2011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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