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3-03 12:33:31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毕业之后』[初涉职场]户口改变命运——外地应届毕业生如何入户广州
(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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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数:0 楼主回复作者:yuliang0225 发表日期:2011-10-11 15:09:39
一、办理非广州市应届毕业生接收的所需条件(点击查看广州市应届生入户广州指南)
1、普通高等教育院校应届毕业生或办理了暂缓就业并在暂缓期内的往届生,具有本科或以上学历、学士或以上学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
2、与广州接收单位(国企、事业单位、私企、外资企业均可)达成就业协议(非必须)。
二、申报流程与所需材料
1、学生提交以下材料向广州南方人才资源租赁中心(以下简称南方人才)进行系统申报:
1)学校就业推荐表原件(注明生源地、身份证号码、详细联系方式);
2)就业协议书原件(用人单位以及我中心分别盖章方可生效,暂缓就业的提交暂缓就业协议书或择业代理书);
3)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三份(分别用三张A4纸,二代身份证双面同印,要按一比一的比例复印);
4)毕业生申报信息表。
2、南方人才帮毕业生进行系统登记和申报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毕业生申请表”(下简称申请表)(俗称蓝表(非广州生源专用)或接收函),并开具接收证明(信息包含学生毕业后档案转递地址以及入户地址)。
3、学生将申请表、就业协议书交回校开具《报到证》(暂缓就业的在省毕办办理)和《户口迁移证》。
4、学生到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开具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或者到未婚未育证明(在办理迁移证之前办理,三个月有效期,并需加盖计生专用章。注:如果是暂缓就业,因为学校只能证明在校期间未婚,所以除了学校开出的未婚未育证明外,还需现工作单位开具未婚未育证明)。
5、如果户口没有迁入学校集体户,学生需凭《报到证》、接收证明到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开具《户口迁移证》。
三、毕业报到手续和所需材料
学生毕业后,需持以下材料在《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及计划生育证明等有效期内来南方人才办理报到手续:
1)毕业证原件;
2)学位证原件;
3)报到证原件以及复印件;
4)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或者学校开的未婚未育证明;
5)户口迁移证原件;
6)身份证复印件两份(分别用两张A4纸,二代身份证双面同印,要按一比一的比例复印);
7)如果目前没有广州二代身份证的提供广州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相片三张和回执一张(到广州市内任意一家通过公安局认证的照相馆,要求拍广州市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照片即可,回执由照相馆提供),及工本费21元;如果已经有广州二代身份证的请提供小一寸相片二张以及1元的户籍卡工本费(请自备零钱);
8)如果是党员,可以把党组织关系转移到南方人才,请开好党组织关系转移介绍信,广州市外的学校介绍信抬头写广州市委组织部;
9)用A4纸手写入户申请(见附件)。
四、特别注意
1、关于《户口迁移证》
1)籍贯及出生地――填写时请一定要写到省、市(或县);籍贯及出生地名称若有更改则要填写更名后的名称,否则要复印档案材料。
2)文化程度――填写的若与实际不一致须提供学历证复印件。
3)迁往地址――填写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六马路33号503房(涂改、修改均须重新打一张,或打空白表手填,并加盖户籍地派出所户口专用章)。
4)派出所公章要清晰。
5)何时何地迁来本市(针对市内户口迁移证)――须填写何年何月何日及何省、何市/县。
6)迁移证开出时确保原户口已注销。
7)原户口性质为农业户口的需先在原户口所在地办理农业户口转非农业户口手续后再迁出。
2、关于《报到证》
报到证抬头写“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请在备注上注明“广州南方人才资源租赁中心”(如手写添加则须加盖有关部门公章)或抬头直接写“广州南方人才资源租赁中心”。
3、关于入户材料及复印件
入户申请需统一用A4纸抄写,身份证需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A4纸,且复印的比例为1:1。
转自:http://www.daodoc.com/html/98-1/1306.htm 向社区举报违规内容
一、异地生源毕业生办理程序:(入大学前是非广州市户口)
前提条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属国家统分生或委培生(须有学位证)。
1.企业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填写《人事代理手册》,提供《大学生就业协议书》原件一式三份(加盖企业公章)以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一份,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以上资料交至我部,由我部统一申办入户指标;
4.学生毕业后凭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学历、学位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我部报到,由我部办理入户指标卡;
5.入户其它地方的应届生到我部领取入户指标卡办理入户手续; 6.用人单位与学生签定劳动合同、办理社会保险事宜。
二、广州市内应届毕业生办理程序:
前提条件:应届毕业生,中专以上学历
1.企业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填写《人事代理手册》正本,提供《大学生就业协议书》原件一式三份(加盖企业公章)以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一份; 3.以上资料交至我部,由我部统一办理接收手续; 4.学生毕业后到我部报到;
5.用人单位与学生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社会保险事宜。
三、办理流程
地址:广州市天河路104号
营业一部:(020)85598879 85593730 85584162 85591650 85585950 85584190 营业二部:(020)85598592 85593493 85598877 85597477 85593669 85585751 营业三部: (020)85584070 85584273 85585781 85583787 85593781 85593495 营业四部:(020) 85592780 85592561 85592691 85593219 东风中营业部:(020) 83742673 83882609 83884279 83742672 精典营业部:(020) 85588256 85596930 85593621
租凭中心根据广州市人事局政策安排,对在粤工作的应届大学毕业生接收档案和户口,其中被接收毕业生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一、接收对象
1、应届毕业生及办理暂缓就业的往届毕业生;
2、广州生源须普高大专以上学历,非广州生源须普高本科学士以上学历。
二、所需材料
1、本人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一份、《大学生就业协议书》原件一式三份(单位加盖公章)、身份证复印件;
2、户口本复印件;
3、接收单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填写《人事代理协议》,交彩色一寸照片一张。
三、办理程序
1、客户上交材料,租凭中心向市人事局提出申报接收计划。人事局审批后,我中心通知客户领取《高校毕业生申请表》(一式两份);
2、客户将《高校毕业生申请表》、《就业协议书》一份交学校,一份交接收单位;
3、正式毕业后,持《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到我中心报到;
4、中心审核相关资料后,客户接中心通知领取《广州市入户指标卡》;
5、客户领取指标卡后,持接收单位的接收证明自行前往入户所在地公安分局办理入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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