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3-03 00:50:22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老挝开元矿业有限公司 单项工程资产移交及转固管理办法
(讨论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做好50万吨/年钾盐项目建设中单项工程资产移交及转固的管理,规范操作程序,明确各部门职责,确保公司资产的安全与完整,及时发挥投资效益,结合项目建设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管理办法仅适用于50万吨/年钾盐项目建设中的单项工程。
第三条 单项工程是指50万吨/年钾盐项目建设中按生产工艺及相对独立分系统的建设项目,具体内容如下:
1、矿山
1.1提升系统(主井、副井) 1.2 通风系统 1.3 充填系统 1.4 井下排水系统 1.5 供电系统 1.6 供水系统
1.7 运输系统(井下、地面) 1.8 通讯系统 1.9 辅助厂房及仓库 1.10必须办公与生活设施
2、地表 2.1 选矿系统
破碎筛分系统(含原矿堆场:构筑物、电气设备、机械设备、运输设备、供电线路、供水管线、起重设备、非标制品)、
磨矿分级系统(构筑物、电气设备、机械设备、运输设备、供电线路、供水管线、供气管线、起重设备、非标制品)、
主厂房(构筑物、电气设备、机械设备、运输设备、供电线路、供水管线、供气管线、料浆管线、起重设备非标制品、)、
干燥系统(构筑物、电气设备、机械设备、运输设备、供电线路、供水管线、非标制品)、
尾矿处理系统(构筑物、电气设备、机械设备、运输设备、供电线路、供水管线、起重设备、非标制品) 2.2化工蒸发及动能发生设备 化工蒸发专用设备:
蒸发器(加热室和蒸发罐)、DTB结晶器、列管式热交换器、平闪桶、大气式混合冷凝器、辅助冷凝器和蒸汽喷射器、其它化工蒸发专用设备(点波冷却塔及循环水系统)、化工贮槽容器设备; 动能发生设备:
工业锅炉、除氧设备、水处理设备、煤场及供煤设备、除灰、除渣设备、通用设备:
循环泵、离心式水泵、浆料泵、液下泵、真空泵、通风(引、送)机;
矿山浮选设备: 水平带机、浓密机; 仪表、电气设备
高低压配(控)电柜、变压器、输电线路;仪表控制柜(设备)、仪表终端设备及光缆; 建(构)筑物:、
蒸发主厂房、蒸发循环水泵房、点波塔构筑物、配电所构筑物、锅炉房构筑物、干煤棚构筑物。 2.3 包装系统
包装及码垛、装车系统(构筑物、电气设备、机械设备、运输设备、供电线路、供水、供气管线、起重设备、非标制品)
空气压缩系统(构筑物、电气设备、机械设备、运输设备、供电线路、供水、供气管线、非标制品)
成品库系统(构筑物、电气设备、运输设备、供电线路、供水管线、非标制品)
皮带输送系统(构筑物、电气设备、机械设备、运输设备、供电线路、非标制品) 主控楼 化验楼
3、公用工程 3.1 厂区道路 3.2 宿舍 3.3 食堂 3.4 办公楼
3.5 仓库(综合库、) 3.6 绿地
3.7 其他公用工程(如供水、净化站、污水处理、排水系统等) 第四条 单项工程资产移交及转固的前提条件是
1、单台设备经调试达到正常运行;
2、成套设备经调试达到正常运行;
3、单项工程经调试达到系统性正常运行;
4、建、构筑物建设完成,已过养护期,附属设施已经安装完毕,可正式投入使用。
第五条 单项工程资产移交及转固时必须具备以下资料方可进行
1、购置各类设备的随机资料;
2、单项工程建设资料;
3、单台设备、成套设备、系统运行试车资料;
4、试车后的消缺资料;
5、单项工程竣工资料。
第二章 资产移交和转固的机构设置、职能职责
第六条 资产移交和转固组织机构设置
1、成立资产移交和转固领导小组 组长:总经理 副组长:分管工程建设的副总经理
成员:企管部、项目管理部、机械动力部、财务部、总预算组、使用部门、监察部、安全环保部等部门的负责人。
2、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各专业组,负责资产移交和转固过程中的具体工作,办公室设置在企管部。
3、专业组分为土建组、机械组、电气仪表组、矿山组、安全环保组、财务组。
专业组由项目管理部、机械动力部、总预算组、财务部、安全部、质检部、使用部门相关人员组成。
4、技术业务按组进行管理,行政职能业务按部门分工和职责进行管理,实行双线运行机制。
第七条 组织机构职能职责
1、领导小组:负责单项工程资产移交及转固的总体安排,协调单项工程资产移交及转固中的各类事项和整体平衡,协调各专业组之间的协作和分工。
2、办公室:牵头组织单项工程资产移交和转固工作,负责协调各单项工程资产移交及转固过程中的日常工作,对各专业组的工作进行协调平衡和沟通,实现各专业组之间的协同。
3、土建组:负责单项工程资产移交及转固工作中所有土建内容(建筑物、构筑物及附属设施)的清理、检查、核实、测量。
4、机械组:负责单项工程资产移交及转固工作中所有机械、设备、管道、罐体等的清理、检查、运行分析、测量。
5、电气仪表组:负责单项工程资产移交及转固工作中所有电气线路、变压器、配电屏、仪表的清理、检查、核实,收集电气保护、仪表计量相关资料。
6、矿山组:负责矿山井上和井下相关系统的技术审核。
7、安全环保组:负责单项工程建设完成后必须具备的安全和环保设备、设施、证照进行检查验收,对存在安全和环保隐患的地方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并督促整改。
8、财务组:负责单项工程资产转固工作中所有账目的清理、检查、核实、按核实的数据进行相关的转固或转账。
9、监察部负责单项工程资产移交和转固工作中全过程的监察工作,对参与人员的行为和工作质量进行检查。
第三章 资产移交的流程
第八条 按以下流程进行资产的移交:
1、承包单位按业主要求,分系统编制实物清册和资料;
2、设计单位、项目管理部、机械动力部对承包单位提交的实物清册进行清理、检查、核对、会审,签字确认后将资料提交企管部。
3、企管部将资料分解到各专业组,各专业组对相应的分系统的内容进行专业技术评估,评估达到要求的,签字确认,提交企管部;评估达到不到要求的,将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意见提交企管部,由企管部协调项目管理部,由承包单位进行相应整改,直到符合要求。
4、企管部将资料和技术指标合格的全部资料进行分解, (1)技术资料交行政部,建立技术档案室; (2)财务资料交财务部,进行固定资产转固和其他账务处理; (3)实物资产移交使用部门,由使用部门进行保管、保养、维护和使用;
(4)企管部建立资产台账,对资产进行编号,进行资产台账编制和卡面编制。
5、企管部对流程中各环节进行总体协调,对推进进度全面控制。
6、监察部可参与到流程中的任何一个环节中,并对移交工作质量和人员行为进行检查。
第四章 资产移交的要求
第九条 资产移交过程中的所有人员应廉洁自律,维护公司利益,不得有以下行为:
1、接受或间接接受、索要承包单位礼品、礼金,进行高档消费,利用职权谋取私利;
2、工作不负责任,发生资产清点漏项或毁损不报,项目达不到要求而不要求进行整改;
3、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
4、工作不到位,玩忽职守。
第十条 各部门和工作组应按以下要求进行资产的移交
1、各类清单、清册、图纸、账目必须准确、清晰,填写项目按要求进行填制,填写规范,表述准确。
(1)设备清单必须有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制造时间、出厂编码、重量、随机附件、操作手册或说明书、附件、安装使用地点;
(2)建筑物必须有建筑物名称、结构类型、计量单位和数量、附属设施基本情况、安装使用地点;
(3)构筑物必须有构筑物名称、类型、计量单位和数量、安装使用地点;
2、各项资料移交时,移交方和接收方的单位负责人应签字确认,需要列出移交清单的,由移交方列出清单,双方按清单交接,保证资料的完整性。
3、如移交方和接收方对资料情况有异议,由企管部进行协调。
4、项目管理部对清单中资产的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5、财务部对资产的账务分摊、归集、数量、金额负责。
6、各专业组对资产是否达到技术指标规定的要求负责。
7、使用部门对移交后资产的保管、维护、保养、正常使用负责。 注:流程图各步骤由项目管理部协调组织。
第五章 资产转固的要求
第十一条 财务部按企管部提供的移交资料的资产清单,结合公司实际,根据资产的不同性质,将资产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资产转固、作为低值易耗品,库存物资等。
第十二条 固定资产确认的条件:
1、资产使用期限超过1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
2、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年限超过2年的。
第十三条 固定资产计量原则:按照成本进行计量,且有资产清单和原始票据支撑。
1、外购固定资产: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和专业人员服务费等。
2、自营(外包建设)固定资产:包括工程用物资成本、人工成本、交纳的相关税费,资本费用以及应分摊的间接费用。
第十三条 资产转固后,财务部将资产价值情况提交企管部和使用部门,以便掌握资产价值情况,便于今后资产转移、变更、报废等的处理。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一条 本管理办法自公发后实施。 第十二条 本管理办法由企业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资产移交和转固流程、工程实物清册及资产交验表见附件。
二O一二年六月二十一日
附件一:单项工程移交和转固流程示意 附件二:交验及转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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