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赵商务研究中心章程邢台学院

2020-03-03 06:36:45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燕赵商务研究中心章程

为凝聚学术力量,打造教学和科研团队,促进产学研相结合,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更好地开展对外学术交流,推进国际教育交流与合作,经教师倡议,国际教育交流部领导班子研究认可,特成立燕赵商务研究中心。本研究中心的性质、职能、研究方向、活动形式及管理办法如下:

一、燕赵商务研究中心为依托邢台学院国际教育交流部的学术研究组织,在组织运作上接受国际教育交流部的管理,在业务开展上接受邢台学院相关职能部门的指导。

二、燕赵商务研究中心以环渤海国际贸易发展和燕赵商业文化为重点研究对象,同时进行国际商务教学研究,为相关政府部门和公司企业制定发展规划、提供咨询服务。

三、燕赵商务研究中心在遵从国家法律法规和邢台学院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开展研究活动,经费自筹。研究中心成员不占用正式人员编制,在学术研究与合作交流中,须严格遵循学术活动规范,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四、燕赵商务研究中心成立初期的研究方向包括:

1、环渤海国际贸易发展及公司跨文化管理研究

2、商学教学及工商管理案例研究

3、燕赵商业文化及邢台商业史研究

4、经贸英语翻译研究

5、商务英语证书考试培训研究

五、燕赵商务研究中心的常规学术研究活动,在全院范围内举办的学术讲座,每学期至少两次;以中心成员为主体举办的学术沙龙,每学期不少于两次。

积极开展对外交流,三年之内至少要与两个有一定影响的校外研究机构建立较为紧密的学术联系;外派人员参加国家或省级高层次学术会议或政策论坛,每学年不少于一次。

逐步创造影响,自主发起组织横跨学校、超越区域范围的学术会议。自研究中心成立之日起最多五年时间内,至少举办一次此层次学术会议,以后逐步增加。

六、燕赵商务研究中心的最高决策机构为全体会员大会。常规工作由理事会讨论,中心主任做出决定。第一届管理机构设顾问若干名,主任、副主任、理事长各1名,执行理事7名。中心主任由国际教育交流部行政主要负责人兼任,副主任、理事长和执行理事在中心正式成员推选的基础上,由中心主任聘任。理事会成员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三年。

研究中心下设经环渤海国际贸易发展、燕赵商业文化两个研究室以及经贸英语翻译工作室,研究室、工作室的负责人为中心执行理事的当然人选。

燕赵商务研究中心每年召开两次年会,审议讨论发展计划,研究处理重大事宜。

七、燕赵商务研究中心实行开放式管理,接受国际教育交流部以及其他部门相关领域研究人员的申请,在接受国际教育交流部和燕赵商务研究中心管理的前提下予以接纳。

燕赵商务研究中心执行理事以上层级人员(含执行理事),一般应具有硕士以上学历或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任职前有省级以上纵向课题或经费在3000元以上的横向课题。

中心其他正式成员的任职资格为:

1、工作年限:本科毕业2年以上、研究生毕业1年以上、博士生毕业半年以上。

2、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任职前3年内主持或为主参与过(排名前3名)市级科研课题。主持或为主参与(排名前3名)横向课题的,课题经费应在1000元以上。

达不到上述条件而又公认具有某种专长的,可聘为候补成员。候补成员可对中心的相关事务及活动提出建议,但不具有表决权。

八、燕赵商务研究中心执行理事以上层级人员(含执行理事),每年应至少主持一项市级课题或为主参与(排名前三名)一项省级课题;牵头获得横向课题的,课题经费应在2000元以上。中心其他正式成员,每年应至少为主参与一项市级课题(排名前三名)或省级课题(排名前五名);牵头获得横向课题的,课题经费应在1000元以上。

中心正式成员在任期届内连续两年没有达到上述要求的,免除成员资格。

九、研究中心所有正式成员在对外开展学术交流活动和发表论文时经向理事会申请备案后均可称为燕赵商务研究中心理事或研究员,但不得以此名义进行与本研究中心性质和活动范围不符的活动,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其本人负责。

十、燕赵商务研究中心在审核法人资格和社会信誉的前提下,可吸收有关公司企业或政府部门作为会员单位,与之联合开展课题研究,接受学术赞助。相关合作涉及经济往来时,实行自主管理、自负盈亏,由之形成的债务负担和法律纠纷由研究中心所有正式成员承担和负责。

十一、鼓励中心成员对外联络会员单位。研究中心执行理事以上层级人员(含执行理事),每两年应至少联络成功一个会员单位。

十二、以燕赵商务研究中心成员的名义申报、联络获得的科研项目,实行项目负责人制。课题经费除向研究中心缴纳2%作为中心基本运转费用补贴外,其余由项目负责人全权自主决定。

十三、燕赵商务研究中心视需要可聘请本部以外人员担任顾问、名誉研究员或兼职研究员。人选范围包括:

1、邢台学院教学委员会委员、学术委员会委员

2、邢台市各大中专院校具有教学和学术专长,在市内具有较大影响的中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

3、国家和省、市各专门教学和学术团体的正式成员

4、邢台学院处级以上干部;邢台市党政部门科级以上干部;国家或省相关部、委、局、办的正式干部。

5、大中型企业部门经理以上人员;国际贸易及其他类型涉外小型企业的高层管理人员。

会员单位相关负责人在双方沟通一致后,可享有上述某种荣誉称号。 十

四、燕赵商务研究中心所有正式成员不得另行发起成立与本研究中心研究方向和活动范围相同或类同的学术社团组织。

十五、燕赵商务研究中心章程可在理事会换届时进行修改,经全体会员大会表决通过后生效。

燕赵商务研究中心 2007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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