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方案

2020-03-02 02:29:52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鹰潭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

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以及2014年中央1号文件精神,落实《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推动农业农村发展升级的意见》(赣发〔2014〕1号)、《中共鹰潭市委、鹰潭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4年全市“三农”工作的意见》(鹰发〔2014〕1号)和全省农业工作会议、全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农业部等六部委《关于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的意见》(农经发〔2011〕2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保持现有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进一步明晰农村土地承包关系,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强化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保护,全面保障农民对承包土地的占有、使用和收益等权利,为促进我市现代农业发展和农村和谐稳定提供有效保障。

二、主要任务

在稳定农村集体土地二轮承包的基础上,以现有土地承包合同、权属证书和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为依据,在各地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查清承包地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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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积和空间位置,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和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信息系统,按照省里要求7月份基本完成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

三、试点单位

贵溪市雷溪乡、河潭镇,余江县平定乡、杨溪乡,月湖区童家镇,龙虎山管委会上清镇、龙虎山镇。

四、基本原则

一是保持稳定。在保持现有土地承包关系稳定的前提下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以已经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和已经颁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为基础,严禁借机违法调整和收回农民承包地。

二是依法规范。严格执行《物权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土地管理法》等有关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的规定,参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规定的登记内容和程序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

三是民主协商。充分动员农民群众积极参与,充分依靠农民群众自主协商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

四是属地负责。县(市、区)政府、市龙虎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地要强化主体意识,认真组织实施,确保确权登记工作顺利完成。

五是因地制宜。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各地要因地制宜,能确权确地要尽量做到确权确地,无法确权确地的可以确权确股不确地;要先易 —2—

后难,权属清楚的先确权发证,不清楚的先明晰权属再发证,有纠纷的要做到先调处后确权,确保社会稳定。

五、工作内容

(一) 开展土地承包档案清理。按照农业部、国家档案局《关于加强农村土地承包档案管理工作的意见》,以二轮土地延包档案为基础,按照整理立卷、分类归档、安全保管、公开查阅的要求,以村、组为单位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档案清理,形成摸底调查表,并进行公示。

(二)查清承包地块面积和空间位置。在对土地承包情况进行摸底调查的基础上,以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为基础,以已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发放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和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为依据,因地制宜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权属调查勘测,进一步查清承包地块面积、四至和空间位置。

(三)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要在现有土地承包合同、证书的基础上,进一步核实完善承包地块的面积、四至、地类和空间位置,建立健全登记簿。

(四)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县级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要依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已建立登记簿的,要结合试点工作进一步健全,充实完善承包地块的面积、四至、地类和空间位置。未建立的,要在现有土地承包合同、证书的基础上,结合经依法确认的承包地块、面积和空间位置等登记信息,抓紧建立。在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的基础上,适时开展土地承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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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解除和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注销等工作,并对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进行完善,变更或者补换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

(五)其他承包方式的确权登记颁证。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的,当事人申请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按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办理登记。

(六)做好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资料归档。坚持分级管理、集中保管的原则,建立健全整理立卷、分类归档、安全保管、公开查阅等制度。确权登记档案由土地承包管理部门负责集中保管,并依法按期移交同级档案馆;不具备保管条件的,可提前移交。

(七)建立土地承包管理信息系统。根据登记过程中形成的影像、图表和文字材料,按照统一的标准建立农村土地承包信息数据库和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信息系统,形成系统化、规范化、经常化的承包地地籍信息,实现对承包地块空间、权属信息及变更的有效管理。

六、工作步骤

(一)工作准备。

1.制定方案。市政府出台全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试点工作方案。各县(市、区)政府、龙虎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各试点乡镇、村、组要细化工作方案。

2.资料准备。各县(市、区)政府、龙虎山景区国土部门负责提供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相关资料;县级档案、农业部门对农村土地二轮承包档案资料进行清理准备,并做好入户调查等有关 —4—

账、表、册的设计印制工作。

3.宣传动员。各地要层层召开动员会议,统一思想,部署工作。乡、村、组要分别召开乡村干部、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大会进行宣传动员,让每一位农民都了解确权登记工作的意义、目的和原则。

4.组织培训。各地要组织对县、乡、村三级及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掌握相关政策、法规、业务知识以及工作操作规程和技术。

(二)调查摸底。

集中时间和力量,以村、组为单位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档案清理,收集整理承包合同、土地台帐、登记簿、农户信息等资料,形成农户承包地登记基本信息表。处理国土“二调”或航空航天影像数据,形成用于调查或实测的基础工作底图。

(三)清查核实。

各乡(镇)组织乡、村、组干部、村民代表,根据基础工作底图和农户承包地登记基本信息表,按照农村承包土地调查技术规范,采取科学简便的方式,因地制宜入户实地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权属调查勘测,查清承包地块面积、四至和空间位置,由农户进行确认,形成承包土地地籍草图。由村、组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工作组审核地籍草图后,在村、组公示。对公示中农户提出的异议,及时进行核实、修正,并再次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由农户签字确认后作为承包土地地籍图,由村组上报乡(镇)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汇总并核对后上报县级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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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登记颁证。

1.建立健全登记簿。根据乡镇上报资料,县级土地承包管理部门按照统一格式编制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应当采用纸质和电子介质,进行多种方式多地备份。

2.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按照“申请、审核、登记、发证”的登记程序,以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为依据,由县级人民政府核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3.建立管理信息系统。根据登记过程中形成的各种资料,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管理信息化。

4.归档保存。坚持分级管理、集中保管的原则,建立健全整理立卷、分类归档、安全保管、公开查阅等制度,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档案由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机关负责集中保管,并按期移交县级档案馆。

(五)总结验收。

各地要对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进行全面总结验收。

七、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意义重大、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时间紧、任务重。各地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县(市、区)、龙虎山景区、各试点乡镇要成立领导小组。村、组两级要抽调精干力量,组建工作组,负责调查摸底、权属确认、汇总分析、公示审核、证书发放、具体问题处理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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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强化部门职责。农业部门负责加强政策指导和工作督查,明确工作要求,完善操作规程,强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的管理,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土地承包纠纷调解工作。国土资源部门负责提供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农村集体确权登记等相关资料并给予技术支持;信访部门负责做好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工作,及时妥善处理上访事件;法制部门应积极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及时化解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公安维稳部门负责处理突发事件和维护农村稳定;各级档案部门负责提供二轮延包相关数据对照,并加强对确权档案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财政部门负责各级专项工作经费的落实和使用督查。

(三)强化工作部署。各地要选择不同情况的乡镇、村,开展试点探索,制定详细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进度和时间安排,做到有阶段安排、有检查指导、有责任追究、有总结提高,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四)强化经费保障。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不得向农民收取费用,承包经营权证向农民免费发放。市、县、乡三级财政要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保障工作正常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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