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治理医药购销商业贿赂专项

2020-03-02 07:54:52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关于开展治理医药购销商业贿赂专项 教育活动及自查自纠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针对福州市第二医院个别医务人员收受医药回扣暴露出医药购销管理工作中存在的普遍问题,继续深入开展治理医药购销商业贿赂,加强医德医风和警示教育,规范医疗服务秩序,健全完善防控医药购销商业贿赂长效机制。根据福州市卫生局部署及《关于开展治理医药购销商业贿赂专项教育活动及自查自纠工作方案》的通知(榕卫监[2007]47号),经研究决定,从今年12月起,集中2个月时间开展治理医药购销商业贿赂专项教育活动,现提出工作方案如下:

一、教育活动目的意义

开展这次专项教育活动,是全市卫生系统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的具体行动,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提高全民健康素质的有效举措;是从源头上预防腐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任务。各单位和广大医务人员要深刻认识医药商业贿赂的危害性以及对其进行治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按照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与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卫生部《关于建立健全防控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长效机制的意见》以及全国卫生系统治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以规范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行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减轻群众不合理医药费用负担为重点,以加强教育、完善制度、强化监督,改进和完善对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行为的监管为手段,加大力度、强化措施,建立健全防治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纠正医疗服务不正之风。通过开展自查自纠,使医务人员受到深刻的法制、纪律和职业道德教育,使医药商业贿赂得到有效遏制,医疗市场秩序得到规范。

二、教育活动的具体步骤

这次教育活动从2007年12月开始,主要分为组织准备、动员教育、自查自纠、重点检查和整改提高、验收总结五个阶段。活动参加范围为全市卫生系统各级医疗单位,参加对象为全市卫生系统医务人员。各医疗单位要对2003年以来医药购销中的不正当交易行为组织开展自查自纠活动。

(一)组织准备(12月10日以前)区卫生局召开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专题分析研究会议,研究开展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教育办法,各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要认真负责,抽调专人负责日常工作。深入调查研究,摸清医药购销中不正当交易的主要手段和表现形式,研究医药购销不正当交易的特点、规律及发生的原因,制定开展教育活动的工作方案并层层进行部署。

(二)动员教育(12月15日前)。区卫生局召开大会进行动员,局党政办领导亲自参加并作讲话,会议参加对象为局属医疗卫生单位党政主要领导、相关岗位人员。各医疗单位也要按照要求召开职工大会进行全面动员,区卫生局领导要按照联系单位到会进行指导。各医疗单位要开展组织学习应不少于三次。要运用多种形式,深入开展思想动员,广泛宣传中央和省、市委、政府以及上级卫生部门关于治理商业贿赂的部署要求和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2007年全国卫生系统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运用正方两方面典型事例深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职业道德教育、法制教育、纪律教育、警示教育,使广大医务人员深刻认识开展治理商业贿赂的重大意义,认清医药购销商业贿赂的严重性和危害性,提高治理商业贿赂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在这一阶段,要对涉及开单提成的医务人员讲明政策,晓以利害,启发引导,促进自查自纠、上缴不正当收入;要求医务人员每人撰写一篇学习心得体会(含承诺回扣、开单提成等内容)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在动员教育阶段,区卫生局要做好以下几点工作:一是区卫生局切实加强对教育活动的组织领导,主要领导为教育活动第一责任人,必须亲自部署、亲自检查,抓好落实。成立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二是召开一场开展治理医药购销商业贿赂专项的动员会议,结合省、市卫生部门的部署要求,对郑忠案件予以通报,以案释纪,以案施教,使广大医务人员提高认识,认清医药购销商业贿赂的严重性和危害性,为教育活动的开展营造良好的氛围。三是采取案情通报和典型案例剖析等方式开展警示教育,采取“抓系统、系统抓”的方法,通过各种有效形式,结合职业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开展系统预防工作。

(三)自查自纠(12月25日前)各单位对照《工作方案》的要求和有关政策规定,对医药购销中的不正当交易行为进行自查自纠,自查自纠覆盖面要达100%。认真检查收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生产、经营企业及其经销人员给予的财物、回扣、提成等方面的问题,通过深入的教育和自查,将个人收受的款物上缴组织。对2007年12月25日前能如数上缴回扣款的医务人员将不予以追究法律、纪律责任;对在规定时间内不如数退出、隐瞒不退的,一经查实予以严肃处理。

各单位要深入查找本单位医药购销中薄弱环节、存在问题并分析问题所在和治理措施,进一步健全治理医药购销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要对违反规定收受回扣者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做到处理一起,警示一片,使收受回扣的医务人员从物质上到精神上都受到震慑,消除其侥幸心理。从而不敢收受回扣。通过公布“行贿人员名单”等措施,将有行贿劣迹的医药单位“暴露在阳光”下,列入卫生行业重点监管和医疗单位重点防范的对象,净化医药购销领域。

(四)重点检查和整改提高(2007年12月31日前)区卫生局组织人员对所属单位,尤其是拒不自查或自查自纠不认真的单位进行重点检查。检查内容为:

1、职业道德建设、廉洁行医规定执行情况;

2、教育动员情况;

3、自查自纠开展情况;

4、财经纪律遵守情况;

5、医药购销管理情况;

6、院务公开和监督管理工作情况。针对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工作中的薄弱环节,举一反三,查找漏洞,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确保整改措施落到实处。整改工作和长效机制建设重点在于建立完善各种制度。如学习教育制度、医药采购监管制度、院务公开制度、医药采购制度、《处方管理办法》实施制度、医药购销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公示制度、医院经济财务管理制度等。教育活动基本结束后,局属各医疗单位要在12月26日前把本单位开展动员教育、自查自纠、整改措施和整改效果书面报告卫生局专项教育小组办公室(监察室),以便汇总整理上报市卫生局。

(五)验收总结(2008年1月10日前)。市卫生局专项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专门力量对各县(市)区开展自查自纠的情况进行验收检查,对开展整改工作不力的单位要进行补课,并将教育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汇总并上报市纪委。

三、教育活动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严格按照要求,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专项治理工作的措施落在实处,从源头上防控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发生。

2、各单位要认真学习和领会十七大精神,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精神,扎实开展教育活动,针对发展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认真进行整改,要在建章立制上下功夫,要在取得实效上下功夫。

3、要抓好结合。治贿工作不能单打一,要与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上级治贿工作会议精神相结合,惩治和预防两手抓、两手硬,特别注重加强制度建设,从源头上防治商业贿赂的发生;要与反腐倡廉经常性工作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相结合,扎扎实实推进治贿工作;要与业务工作相结合,认真研究容易产生商业贿赂的环节和部位,进行重点分析、对症下药,有的放矢,有效预防。

东莞市长安医院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自查自纠实施方案

办公室 2006-9-15 为了积极稳妥地推进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确保自查自纠工作得到深入的贯彻落实,现根据《东莞市卫生系统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自查自纠工作实施意见》的精神和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工作目标

1、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倡导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按照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东莞市卫生系统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工作的要求、文件精神及相关法律法规,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结合实际,突出重点,稳步推进,扎实有效地开展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

2、工作目标

要通过深入棺圆樽跃溃刮以汗愦笠轿袢嗽笔艿缴羁痰姆ㄖ啤⒓吐珊椭耙档赖陆逃髁⒘己玫囊降乱椒纾銮康种粕桃祷呗傅淖跃跣院土嘈幸揭馐叮峋鼍勒シ粗耙档赖潞褪谐」嬖虻牟徽苯灰仔形灰婪ㄑ纤嗖榇σ揭┕合械闹卮笊桃祷呗赴讣痛ξシǚ缸镄形峋龆糁埔揭┕合煊蛏桃祷呗嘎拥氖仆罚徽攵源嬖诘奈侍猓ü罨母铮∪贫龋晟乒芾恚氯┒矗娣兑揭┕合形⒅卫硪揭┕合煊蛏桃祷呗傅某ばЩ疲惺稻勒揭┕合械牟徽纭?/SPAN>

二、指导原则

做好治理商业贿赂自查自纠专项工作,对于优化医疗服务、降低虚高药价、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加强我院职工队伍建设、推进我院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和谐医院都具有重要意义。在自查自纠工作中,要坚持以下指导原则: (一) 坚持标本兼治,实行综合治理。综合运用教育、经济、行政、法律等多种手段对商业贿赂进行治理,既坚决纠正违反职业道德和市场规则、影响公平竞争的不正当交易行为,又要深入探索有效预防的长效机制。

(二) 统筹谋划部署,稳步有序推进。要对专项治理工作的必要性、艰巨性、复杂性有足够的认识,对可能出现的情况要有思想上、工作上的充分准备,做到坚持原则,严肃认真,周密考虑,精心组织,深入开展,防止走过场。要加强领导,及时掌握专项治理工作的发展态势,加强分类指导,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稳妥地推进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 明确工作重点,解决突出问题。要认真调查研究,摸清各科室商业贿赂的表现形式,掌握易于发生商业贿赂的主要环节和重点岗位,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自查自纠工作既要全面部署、整体推进,又要突出抓好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采购及处方开药、耗材使用等重点环节,解决好突出问题。

(四) 严格掌握政策,维护稳定大局。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自查自纠专项工作的根本目的是规范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秩序,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促进医药卫生事业健康发展。既要区分正常的商业交往与不正当交易的政策界限,又要区分违纪违规行为与违法犯罪的界限;既要治理医药购销领域的商业贿赂问题,又要做好日常医疗服务,维护医疗卫生队伍稳定,保持正常的医疗服务秩序。

三、专项治理自查的工作重点

这次专项治理自查的重点,是解决公益性强、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严重破坏正常医药购销秩序的问题。主要是:

(一) 医院领导和相关工作人员,在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采购活动中,收受生产、经营企业及其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或回扣的行为; (二) 医院医务人员在临床诊疗活动中,收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或提成的行为;

(三) 医院相关部门和科室,接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不按照行政事业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明确如实记载、私设“小金库”、用于少数人私分的行为;

(四) 医院相关人员在基建工程、物资采购、招标、医院转制等活动中,收受有关企业及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财物的行为;

同时,各科室、各部门在专项治理自查工作中发现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及经销人员,给予医务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回扣、提成的线索,要及时报告医院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小组,并积极协助纪检监察机关认真查处。

四、自查自纠工作的步骤和主要环节

根据市卫生局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我院自查自纠工作主要分为调查摸底、查找突出问题、进行纠正和分类处理、深入整改四个环节。

(一) 深入开展调查摸底工作(7月~8月下旬)。摸清医药购销领域不正当交易行为的基本情况,掌握其表现形式、发展规律及其特点,掌握容易发生商业贿赂的主要环节和重点岗位。

重点摸清2001年以来以下几方面的情况:

1、基建工程:工程项目名称,招标情况,工程所需时间,工程造价,经费来源,施工单位,审核、验收和工程费用增减情况;

2、医疗设备:设备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供货商,采购时间,是否招标采购,采购程序是否公开、公平、公正,赞助、赠送、让利情况;

3、药品(疫苗)集中(招标)采购:年度采购次数,形式,代理机构,中标情况,中标价格,采购价格,商家让利赞助情况;本院年度药品使用量前30名药品情况(逐个药品情况):商品名,化学名,规格,生产厂家,供货商,单价,使用量,总价值;

4、高值医用耗材(包括心脏介入类、骨科类等医用耗材)和检验试剂:采购时间,采购形式,耗材名称,型号规格厂家,年使用量,供货商,中标(供应)价格,医院采购价格,患者使用价格,赞助让利情况;

5、其他(除药品、疫苗、医用设备、高值耗材以外的物品)集中采购:类别名称,采购时间,采购方式,中标单位,商家让利情况;

6、接受社会和企业赞助捐助:赞助(捐助)形式、名义,赞助(捐助)数额,管理方式,使用情况;

7、在行政许可,项目审批,各种维修等方面的基本情况;

8、其他有必要摸清底数的情况。

(二)查找突出问题(9月上旬)。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逐项认真查找2001年以来本单位有无违反政策规定方面的问题。通过查看工作会议记录、合同或协议,审查资金帐目等方式方法,重点从制度、程序、台帐和资金四个方面认真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一是对照法规查制度,检查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善;二是对照制度查程序,检查决策程序及执行过程情况,查找有无个人说了算、少数人垄断等违规问题;三是对照程序查台帐,检查各种会议记录、报表、文件、合同及其副本或补充协议及备忘录等台帐是否完整规范,查找有无违规的问题;四是对照台帐查资金,检查合同执行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检查购销费用及各项开支的真实性、合法性,检查发票的收款单位和内容是否与合同一致,检查有无虚假发票列支成本费用,有无白头单冲帐,检查财务资料和银行帐户,查找有无帐外资金来源或“小金库”,检查让利及赞助捐助款项管理及使用情况,有无少数人私分等问题。

(三)进行纠正和分类处理(9月中下旬)。对查找出的问题,要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依法依纪、实事求是地作出处理。要严格把握政策,根据事实、情节轻重、影响大小、认错态度以及是否主动自查自纠、是否如实上缴财物等,按照宽严相济、宽严适度的原则,予以区别对待,分类处理,并注意把握以下政策: (1) 对情节较轻的,以批评教育和纠正错误为主,可免予处分;

(2) 对情节较重,但能主动说清问题,认识错误,并主动上缴所收钱物的,可以依据有关规定从轻、减轻或免予处分;

(3) 对情节较重,经组织帮助后能说清问题,认识错误,并上缴所收钱物的,可以依据有关规定从轻或减轻处分;

(4) 对情节较重,经组织帮助仍不交代问题、不上缴所收钱物,或者顶风违纪的,一经查实,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如存在违规行为,要在自查自纠期间,即于2006年9月底前,要将收受的回扣款上缴到巿卫生局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开设的专项帐户。户名:东莞市卫生局,开户银行:工商银行东莞市分行城区支行,帐号:2010 0201 1920 0014 184。医院要建立行贿企业的“黑名单”制度,并及时上报卫生行政管理部门。

(四) 整改提高(10月)。各科室、各部门要坚持边学习、边自查、边整改,针对自查自纠和查办案件中发现的问题以及工作中的薄弱环节,举一反三,查找漏洞,研究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切实加以整改。医院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要加强监督和指导,确保整改措施落到实处。对自查自纠工作不认真、消极应付的,要进行重点督办;对拒不自查自纠、掩盖问题的,一经发现,要严肃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自查自纠工作基本完成后,各科室、部门要把自查自纠情况、整改措施和整改效果10月底书面报告医院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小组办公室。

五、严肃查处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案件

在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中,自查自纠和查办案件必须同时进行,要通过自查自纠发现重大案件线索,通过查办案件推动自查自纠的开展。

拓宽信访举报渠道,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鼓励群众举报。收集、分析商业贿赂案件线索,及时组织查处;对发现的重大案件线索,要主动与当地纪检监察、检察、公安、工商、审计等执纪执法机关联系,共同进行查处。

六、建立健全防治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

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要与行业纠风工作紧密结合,与规范医院管理紧密结合,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紧密结合,重在建立健全防治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

(一) 加强教育。要开展各种形式的反腐倡廉教育、“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和法制教育,深入学习《执业医师法》、《药品管理法》、《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增强广大党员、干部和医疗卫生人员遵纪守法意识,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利益观和荣辱观。要注意发现和宣传廉政勤政、廉洁行医的先进典型,加强思想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倡导良好的医德医风,增强职业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医院廉政、廉医文化建设,树立依法执业、廉洁从医和抵制商业贿赂的良好风气。

(二) 完善制度。要完善院务公开制度和医疗服务信息公开制度,向社会公开医疗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药品及医用耗材价格、医疗服务流程、严格执行住院费用一日清单制度,增加收费透明度。规范处方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加强依法行医,文明行医,规范医务人员的临床诊疗服务行为。 (三) 强化监督。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药品加成的规定,严禁擅自提高加成比例,提高药品价格。要加强对财务监管,严禁任何科室设立帐外帐和“小金库”。规范医务人员收入分配制度,严禁科室承包或将医疗服务收入与个人奖金直接挂钩。对医院的领导干部、科室负责人和重点岗位的人员加强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畅通信访渠道,建立投诉处理机制,提高监督效能。

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计划

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汇报

开展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感想

开展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医院开展治理医药购销商业贿赂工作汇报

医院开展治理医药购销商业贿赂工作汇报

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情况汇报

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要作专项治理

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关于开展治理医药购销商业贿赂专项.doc》
关于开展治理医药购销商业贿赂专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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