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2020-03-02 10:01:41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

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静乐县人民医院

2012年3月

2012年度静乐县人民医院

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及省、市、县会议精神,进一步规范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秩序,控制和降低医药服务价格,缓解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深入推进我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按照卫生部、省卫生厅和市、县卫生局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组织开展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现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结合当前开展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在全院广泛深入的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和职业纪律教育,坚持贯彻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坚决纠正违反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则的不正当交易行为,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使我院的从业人员受到深刻的法律纪律和职业道德教育,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利益观和荣辱观,增强自觉抵制商业贿赂、拒腐防变能力,依法查处商业贿赂案件,惩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遏制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蔓延的势头,规范医疗市场秩序。针对自查自纠发现的问题,加强教育,健全制度,深化改革,完善管理,建立清理商业贿赂工作的长效机制,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促进我院医疗卫生事业健康有序地发展。

二、基本原则

1、正面引导,教育为主。始终坚持广泛深入地思想教育,树立正确的价值观、荣辱观,以先进典型为榜样,增强广大干部职工参与专项治理工作自觉性和积极性。

2、自查整改,力求实效。严格对照职业道德、行业规范和自律要求,认真抓好自查整改,防止走过场,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力求实效。

3、把握政策,稳定大局。既要有效治理医药购销领域的商业贿赂问题,又要维护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稳定,保持正常的医疗服务秩序。

4、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使用教育、经济、法律、行政等多种手段,治理医药购销中商业贿赂问题。既要坚决纠正,又要从严监督,努力探索和建立治理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

三、治理重点

1、治理医院管理人员及有关工作人员在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采购活动中,收受生产、经营企业及其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或回扣的行为。

2、治理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收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回扣或提成的行为。

3、治理医院接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不按照行政事业财会制度等规定明确如实记帐,私设小金库,用于少数人私分的行为。

4、治理院有关人员在基建工程,物资采购,招标等活动中,收受有关企业和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财物的行为。

四、方法和步骤

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活动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学习教育、宣传发动阶段(2012年4月-5月)。4月份组织召开动员大会,主要负责人动员。积极组织医务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精神,重点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医务人员收受红包、回扣暂行处分办法》和卫生部“八不准”规定,《反不正当竞争法》、《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吃透文件精神。要充分利用各新闻媒体,宣传栏、板报、网络等途径,大力宣传法律法规政策和纪律规定,提高广大医务工作者对商业贿赂危害性的认识。加强对医务工作者法律法规、纪律和职业道德教育,运用典型案例开展法制和警示教育,增强抵制商业贿赂的自觉性。

(二)征求意见,自查自纠阶段(2012年5月-10月)。5月份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专项治理实施方案,上报有关部门。6月份,制定周密科学的自查方案。每个管理者和从事医务卫生服务的工作人员在认真对照检查的基础上,写出自查自纠材料,交院办公室,单位负责人分层阅审后统一归档。要坚持原则,严明纪律,防止走过场。要实事求是,把握政策,根据情节轻重,影响大小和认识态度予以区别对待,对情节轻微的,以批评教育和自我纠正为主;对虽有问题,但能主动说清问题,认识错误并认真整改的,可以依据有关规定从轻、减轻或不予纪律处分;对自查自纠态度不认真,经群众举报、一经查实将从严处理。要广泛听取社会意见,设置专门举报电话,广泛动员群众反映和举报。举报电话为:0350-7822086。

(三)督导检查阶段(2012年7月-10月)。根据省卫生厅和市、县卫生局的要求,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我院负责本单位治理商业贿赂的组织实施,并接受市、县卫生局和纪委及有关部门的检查指导。要根据自查自纠阶段发现和群众举报,严肃查处商业贿赂案件。对问题较多、社会反映大,自查自纠不认真的科室或个人,给予重点督办,对拒不自查自纠和掩盖问题的,一经发现,将严肃追究科室领导责任。院办公室将对各科室开展专项治理工作进行督查督办,确保这次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四)整改规范阶段(2012年10月-12月)。各科室和医务人员要本着求真务实的态度,边自查清理边整改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和管理薄弱环节抓好整改,举一反三,落实防范措施,院要针对存在的不正当交易问题,认真查找监管工作中薄弱环节和漏洞,研究解决办法,提出整改措施,开展专项治理“回头看”,巩固提高,总结经验,建立健全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长效管理机制。

五、主要措施

1、加强领导、强化责任。

为了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院成立治理商业贿赂工作领导小组,院长范亮后为组长,副书记吴银生、副院长李智英为副组长,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并抽调4人组成治理办公室,由程玉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抓好这项治理工作,与有关部门搞好协调配合和沟通联系,形成治理商业贿赂的合力。

2、自查自纠、强化自律。各科室及每个干部职工要认真开展好自查自纠工作,既要人人参与,又不搞人人过关,使每一个工作人员都要立足岗位,对照职业道德、行业规范和自律要求,认真检查,深刻反思,做到有错自纠、有错必纠。要大力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和“八荣八耻”教育,进一步加强医院的廉政文化建设和医务人员医德医风教育,使广大医疗卫生者增强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的意识。

3、严肃查处,狠抓整改。要依法严肃查处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案件,根据政策、分清情况、区别处理。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认真进行排查,利用各种渠道掌握案件线索,对涉嫌违纪违法的商业贿赂问题,不管涉及到什么人,都要及时上报,并组织力量一查到底。属一般性违规交易问题,只要说明情况,上交钱物,以帮助教育和自我纠正为主,可不予追究责任;违规交易数额较大,个人能主动说清问题,可依纪从轻、减轻处分。

4、完善制度,强化管理。要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党务院务公开,医疗收费、财务管理等制度,向社会公开医疗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公开药品和耗材价格,严格执行费用查询制度和住院“一日清”制度,进一步落实医疗服务信息公示制度,探索改革医疗机构运行机制,规范医务人员分配制度。要加强日常监管,规范服务行为。强化社会监督,发挥行风监督员的作风,促进医务人员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收费。强化价格审计监督,严格执行国家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规定,查处价格违法行为,从而促进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工作的经常化和制度化。

5、宣传教育,弘扬正气。要大力弘扬医务人员高尚医德和无私奉献精神,深入广泛地开展学习主题活动,注重正面导向,树立医德医风高尚、诚信行医的先进典型,发挥典型的示范作用,广泛宣传有关法规和政策,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自觉杜绝回扣、开单提成等行为,使我院广大医疗卫生工作者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利益观和荣辱观,增强拒腐防变能力,确保静乐县人民医院能够健康、有序、快速的发展。

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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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情况汇报

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计划

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汇报

加强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工作实施方案

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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