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3-04 00:16:26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计划外出生子女入户
申请材料:
1、《入户申请表》
2、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
3、父(母)亲的居民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
4、父母亲结婚证(已婚提供原件)
5、县以上公证机关证明(原件)
6、《入户申请表》
7、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
8、父(母)亲的居民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9、父母亲结婚证(已婚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10、县以上公证机关证明(未婚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11、缴纳社会抚养金收据(已接受处罚的出具)
前置条件:计划外出生的子女(含已婚无计划,超生,非婚生子女)入户。
咨询热线:189808954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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