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安全生产检查隐患排查讲话稿

2021-04-01 来源:发言稿收藏下载本文

推荐第1篇: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检查分析

附件1乐清市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检查分析(分类评估)综合表

说明:

1、本表为一式二份,每季度的次月15日前报乡镇安监机构签收,一份留安监机构备案,另一份留企业备查;

2、得分栏由安监机构人员到现场核查填写,确定分类评估等

推荐第2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检查制度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检查制度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切实保证我公司作业人员在工作中的安全与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每天公司安全员负责在本公司的所属生产场地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在生产过程中有无违章情况。每月组织公司有关人员进行检查考评。

2.作好季节,节假日的安全检查,公司内部成立检查小组 将查出的问题和安全隐患,并记录被查。

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刘伟

副组长:刘海东

组员:杨红万董立存高原马向东白大顺李向阳

3.在检查过程中必须以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公司的各个相关规定为标准,要一步一步的细致的检查并要评比打分。

4.开展经常性检查,监督检查生产现场人员安全行为及操作规程执行情况,公司安全员对检查出的违章现象,进行批评教育并处罚,安全部记录。

5.对检查出的各种问题,责令班组及时整改不能整改的应及时上报

公司,待领导研究决定并采取措施。对查出隐患的班组要及时整改,以待公司检查验收,对整改的结果进行记录登记。

6.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巡回检查制度,做好日常检查和班组记录的检查工作。对本公司的施工项目要结合施工中存在的情况安排专人,监督、检查对违章人员有权立即停止作业,以提高安全可靠性,确保安全施工。

推荐第3篇: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报告

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报告

为了做好XX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供应处严格按公司隐患治理相关规定要求认真开展隐患排查,将事故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防患未然。确保XX年隐患排查治理到位。

一是周密部署,广泛发动。供应处精心安排部署,严格落实领导责任,明确时间步骤,细化内容要求,严格治理标准,确保职责明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工作到位,供应处依据专项排查方案内容制定对照检查表,督促各科室、车间认真按表检查,严格落实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通过及时部署、全面动员、广泛宣传,将全处安全生产责任分解落实到了每一名员工身上,提高各车间科室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形成安全生产人人负责的良好氛围。二是全面排查,突出重点。在隐患排查工作中,紧紧抓住安全监管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从“人、物资、环境、管理”四个方面全方位系统性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活动,提高事故防范能力。同时有针对性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突出加强了危险化学品库的安全管理,严格其储存和发放;强化老山洞库区的防火管理,供应处物配中心个基层班组运用自查、互查、抽查等方式,查找身边隐患。全处员工认真学习hse管理制度,对转岗和调入的员工进行hse体系、风险识别、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等知识培训,加强了门禁管理,做到监管到位,除对入库车辆、人员检查、登记外,还要进行hse提示。库区24小时值班,不定时巡逻,对重点部位实施24小时视频监控。开展隐患排查和“三违”查处先后查出各类安全隐患和问题17项,最大限度消除了物的不安全状态和人的不安全行为,实行有落实有整改有回声的闭锁式管理。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突出重点,落实重点人员安全隐患排查责任制,有效保障了安全不放心人的排查,同时将危险化学品库区安全管理、车辆装卸、消防设施、库内物资摆放安全作为隐患排查的重点。提高安全监督排查的针对性、动态性和时效性。一月下旬,供应处组织了对库区32个库房及四个料场逐个进行了拉网式“全方位解剖”检查,查出各类隐患17个,全部落实了整改措施。

(三)登记建档,有序推进。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要进行登记归类建档,建立和完善隐患排查治理的分级监管网络,通过建立隐患排查制度、隐患治理制度、治理验收制度,建立完善的监督管理台帐、日常检查记录台帐和隐患整改治理台帐。

(四)强化监管,跟踪督促,及时总结。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报送制度,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认真进行梳理分析,随时跟踪检查,能整改的必须立即整改,对一时难以解决的必须拟定整改计划,保证人、财、物的投入。同时,对存在的问题,全面认真总结,客观分析,并提出针对性的解决措施,专项行动总结一是要检查化工原辅材料的储存情况,二是要检查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消防装备的完好情况,重点检查人身防护设施,如防护栏、行车、平台格子板、地沟盖板是否完好,同时根据季节检查巡检通道是否防滑。三是检查装置现场检维修作业情况,逐一排查施工作业现场存在的隐患。四是查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行为,检查现场是否有违章操作行为。

四、建立制度,建立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供应处通过今年以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努力实现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重大危险源监控科学化,逐步形成长效机制。对于现场查处的安全薄弱环节和隐患,立即通知相关单位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治理;对不能及时处理的问题,认真分析各种不良因素产生和存在的原因,做到从源头上杜绝隐患,并责令限期整改。

三是进一步创新完善安全保卫、消防演练、环境保护、紧急发料等应急预案,做到人人熟练掌握。

推荐第4篇: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汇报

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汇报

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要进行登记归类建档,建立和完善隐患排查治理的分级监管网络,通过建立隐患排查制度、隐患治理制度、治理验收制度,建立完善的

监督管理台帐、日常检查记录台帐和隐患整改治理台帐。

(四)强化监管,跟踪督促,及时总结。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报送制度,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认真进行梳理分析,随时跟踪检查,能整改的必须立即整改,对一时难以解决的必须拟定整改计划,保证人、财、物的投入。同时,对存在的问题,全面认真总结,客观分析,并提出针对性的解决措施,专项行动总结一是要检查化工原辅材料的储存情况,二是要检查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消防装备的完好情况,重点检查人身防护设施,如防护栏、行车、平台格子板、地沟盖板是否完好,同时根据季节检查巡检通道是否防滑。三是检查装置现场检维修作业情况,逐一排查施工作业现场存在的隐患。四是查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行为,

检查现场是否有违章操作行为。

四、建立制度,建立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供应处通过今年以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努力实现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重大危险源监控科学化,逐步形成长效机制。对于现场查处的安全薄弱环节和隐患,立即通知相关单位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治理;对不能及时处理的问题,认真分析各种不良因素产生

和存在的原因,做到从源头上杜绝隐患,并责令限期整改。

三是进一步创新完善安全保卫、消防演练、环境保护、紧急发料等应急预案,

做到人人熟练掌握。

推荐第5篇: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及隐患排查制度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1、公司每月中旬末,下旬初对各项目部的施工现场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其它时间也要经常深入施工现场巡视安全工作情况。

2、项目部:每月的15日和30日为安全检查日,不得少于两次。

3、班组:每月的8日,18日和28日为各班组安全检查日,一个月不得少于3次。

4、项目部由施工队长,班组组长分别组织有关人员参加对所辖范围进行安全检查。检查结果要有记录。

5、安全检查时,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状况做出评价。

6、安全处进行安全检查或日常巡视安全工作时发现重大安全隐患问题,要给项目部下达《事故隐患整改通知单》按“三定”原则限期整改,并对整改结果进行复查验收。

7、安全检查除安全达标检查外、主要是四个方面:一是查人(人的不安全行为);二是查物(物的不安全状态);三是查资料(看资料是否齐全);四是查文明施工(主要查“场容场貌”、“工地卫生”、“文明建设”、“环境保护”的实施)。检查的依据,按照国家建设部JC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和安徽省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总站《关于规范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的有关规定》

8、各级管理人员和施工现场作业人员严禁在工作时间内喝酒,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遵守安全生纪律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不得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

9、检查各级、各部门安全责任的执行落实效果,并向领导报告情况。

10、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典型经验,表扬好人好事,同时也总结事故教训,处罚违章事故的责任者,改进安全管理工作。

11、处理重大事故,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查不清不放过;群众从中受不到教育不放过;不制定防范措施不放过;责任者(领导者)受不到处理不放过。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制度

一、治理目的

通过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专项治理,排查建筑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和安全管理中的薄弱环节,采取有效地针对性措施,消除施工安全事故隐患,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标准规范,切实提高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水平,坚决遏制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组织领导

成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洪全任组长,范方根、张朋、刘昭兵、柳帆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三、专项治理重点

1、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总监理工程师等关键管理人员到岗并履行职责情况。

2、施工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证、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和是否符合规定要求情况。

3、现场使用的大型机械设备(包括塔吊、施工电梯等)进场备案、安拆方案编制审批审核、检查验收、安全检测检验和使用情况。

4、脚手架、高处作业、深基坑、高大模板支撑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编制、专家论证、审批审核和实施落实情况。

5、施工人员居住工棚、生活场所存在隐患的排查,按照《安徽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件》的要求,临时活动房搭设及验收使用情况。

6、临时设施搭设、临时用电及验收使用情况;用电设施设备安全与管理情况;特别是施工作业人员居住工棚、生活场所存在的隐患排查的情况。

7、应急救援预案制订及演练情况;建立专职应急救援队伍、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

四、排查治理内容、方式和重点

(一)排查治理内容

1.建筑施工安全法规、标准规范和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2.建设工程各方主体特别是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落实。 3.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

4.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方案的制定、论证和执行落实;

5.安全教育培训,特别是“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和生产一线职工(包括农民工)的教育培训。

6.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演练及有关物资、设备配备和维护。

7.建筑施工企业、项目和班组的安全检查和整改落实。 8.事故报告和处理及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追究等。

(二)排查治理方式

1.坚持与建筑安全专项治理结合起来,解决影响建筑安全生产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2.坚持与日常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结合起来,加强安全生产许可、制度的动态监管,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3.坚持与加强建筑企业安全管理和技术进步结合起来,提高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水平,加大安全投入,推进安全技术改造,夯实安全管理基础。

(三)排查治理重点

以防范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事故和规范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为重点,依据《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建质〔2004〕213号)、《建筑施工个人劳动保护用品使用管理暂行规定》(建质〔2007〕255号)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等相关法规和技术标准,围绕以下四方面为主要内容进行检查和整改。

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的危险性性较大工程(施工用电、脚手架、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在建工程在施工中涉及拆除、爆破的、其他)的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批、交底、验收及使用等情况。临边、洞口防护等。

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的深基坑工程、地下暗挖工程、

高大模板工程、作业面距离坠落基准面30m及以上高空作业的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批、专家论证、交底、验收等情况。

3、建筑起重机械的备案登记、安装、拆卸、检测、验收、使用、维修保养等。

4、安全帽、安全带和安全网等安全防护用品的采购、查验、使用等。

五、实施步骤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动员、制定方案:

组织召开动员大会,把专项治理目的、要求传达到每个工程项目,每位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通过采取各种形式,广泛宣传,要充分利用专项治理的有利契机,开展施工人员,特别是民工的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充分发挥全体施工人员的积极性,鼓励施工人员积极主动地参于施工安全排查隐患和整治。各企业要根据自身的实际,制定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组织企业管理人员、施工人员全面排查各种施工安全隐患。在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中,以排查建筑施工安全隐患为工作主线,以现场施工项目为中心,以贯彻落实为工作要求,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

(二)排查整改,执法检查:

按照市建管站关于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的九项内容和结合专项治理的工作实施方案,组织骨干力量对每个在建工程开展自查,全面排查施工安全事故隐患,重点突出大型施工机械设备、施工人员居住工棚、生活场所存在隐患的排查。要建立在建工程施工安全隐患排查登记档案、

整改落实记录等的闭合制度;建立施工安全隐患公示制度,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建立公示牌,对排查出来的问题和安全隐患要按照三定原则(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立即整改,同时要对施工安全隐患进行分析、梳理,研究制定从源头解决的方法和办法。研究和掌握工程建设项目的安全施工特点和规律,确保施工安全。 ( 三)总结提高,“回头看”再检查

为巩固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成果,确保专项治理取得实效。要对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回顾总结,针对本企业安全生产的薄弱环节制定对策措施,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的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协调,严格落实排查治理责任

工程建设的各方主体,要充分认识专项整治活动的重要意义。从思想和行动上高度重视起来,要建立健全机构,成立隐患排查工作领导小组,坚持“一把手”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业务部门共同抓的安全生产组织保障体系。“一把手”要注重落实责任,重点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一些重点、难点问题;分管领导要亲自下基层、下现场,负责组织、指挥、协调、落实各部门、各岗位、各人员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各施工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实施方案要有针对性、可操作性,要有重点、分步骤地加以推进,并将本企业的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印发至各施工现场,各施工现场项目经理、总监要保证将隐患排查治理的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切实把工作做深、做细。

(二)实施综合治理,依法深化隐患排查治理措施

1.坚持市场监管和施工现场整顿同步。一是着力整顿并规范建筑市场。切实加强对建设程序、市场各方主体的监管,在招标投标、施工许可、施工活动监管、安全生产监督等各个环节规范程序、严格管理。依法查处假招标、明招暗定、违法发包、违法转包、无证施工、无资质施工等各类违法行为;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对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实施行政处罚。重点加大对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等具有管理职能主体的监管,督促其认真履行管理职责,有效开展监督检查,保证施工安全生产。二是着力强化对施工现场的监管。安监站要加大对现场的监督管理力度,采取高强度、大频率的监督检查,对施工现场是否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是否落实隐患排查整治各项措施进行检查,严格督促施工企业、监理企业按标准施工、按规范监理,坚决制止凭经验施工、按土办法操作。三是保障大型机械运行安全。切实加强对大型机械安全管理,加强对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的检查,重点加强对安装、拆卸等关键工序的监督,实施严格的管理。安监站对安装、拆卸的专项方案、单位资质、人员资格要进行严格审查,做到资质证书与实际单位一致、个人证书与本人一致,对不符合规定的,不得准予实施。安装、拆卸活动开始时,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要到场进行再次核实并现场监督,安监站要组织到现场抽查、巡查。

2.坚持企业监管和人员监督同步。结合安全生产两项许可动态监管,在排查整治活动开展过程中,切实加强对企业和相关“三类人员”的动态管理。一是注重对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复查。在各类监督检查中,

把现场存在的各类安全生产隐患和问题,提高到企业是否满足安全生产法定条件的高度,对不符合条件、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限期责令改正,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依法提出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建议。二是注重对相关“三类人员”的监督检查。加强对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现场监理人员的管理,落实其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对现场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对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的相关人员给予严肃处理,必要时对其上岗资格进行处罚。

3.坚持设施监管和行为规范同步。一是加强对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的监督检查。施工项目部要结合工程特点,确定重大危险源,并制定明确的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防护措施。加大安全生产投入,严格按规定发放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严格按规定配备和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做到预防在先、预防为主。二是规范各方行为。安监站要在强化现场监督检查的同时,加大对企业安全生产行为的督查力度。督促企业自觉履行安全生产法定义务。在当前阶段,着力规范企业的用工行为。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强化对企业用工情况的检查;坚决遏止项目部、班组私招滥雇,坚决遏止小包头临时招人,层层转包;严肃持证上岗制度,对不符合上岗条件的坚决予以制止。

(三)按计划、有重点地分阶段推进排查治理工作

1.在动员部署阶段,各单位要建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制订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将隐患排查治理的时间、范围、标准和要求等向社会发布,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和举报,召开动员大会,对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广泛开

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宣传教育活动,通过网络、报刊和安全画册等方式,确保此次专项整治的目的和要求全面及时传达到每个施工企业、每个项目管理人员,为广泛深入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2.在全面排查阶段, 各单位要对照相关法规和技术标准,组织对本单位所有工程项目进行安全隐患的全面排查,要围绕汛期、夏季高温季节安全生产,做好隐患排查治理的深化和隐患整改工作。在 “安全生产月”活动中,要集中组织好宣传教育活动,突出“隐患治理,防范事故”的主题,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培训教育和自查整改,同时,要指导和督促相关企业及项目部加强自查和整改工作,做到边查边改,不留死角。对暂时难以整改的事故隐患,要督促企业落实责任、资金和监控手段,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帐,对排查情况进行分类建档。安监站要做好事故隐患的认定工作,及时报送事故隐患排查认定情况,加大隐患整改的督办力度,认真梳理重大隐患,公布重大隐患治理单位名单,落实督办单位、整改措施、整改期限等。

3.在检查整改阶段,各单位要加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力度,做到“发现一起,整改一起,消除一起”,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单位要落实责 任,限期整改,隐患未消除的不得进行施工。开发区安监站要充分运用行政、经济和法律手段,加大执法力度,对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单位应进行严厉查处。期间我局将组织检查组,对各单位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督查,对不落实和不重视的有关单位及责任人将进行严肃处理。

各单位、各施工现场要结合实际,研究办法,分阶段、有重点地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检查。一是安全监督机构实施定期不定期抽查制度。安

监站要建立健全抽查和巡查制度,分阶段、有重点地对辖区内在建工程实施定期不定期的抽查和巡查,并做好记录。要发挥一线安全监督人员的作用,提高安全监督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安全监督人员要每月对负责监管的项目进行不少于一次的随机抽查,发现问题的及时做好督促整改工作。二是实施企业月检制度。各施工(监理)企业,要在隐患排查治理期间,每月组织对所有施工(监理)的工程项目进行一次检查。对企业各项安全生产制度的执行情况、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情况、施工现场的安全技术措施落实情况和各类安全防护措施的到位情况进行严格检查。由企业领导带队并作好检查记录并签字,实行谁检查谁负责。发现问题或安全隐患的,要及时督促项目进行整改,确保所属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始终做到有序、规范,符合各项安全生产条件。三是实施项目周检制度。每个在建工程均实行班组安全员巡检、项目安全员日检、项目经理和总监理工程师联合周检制度。要履行检查人员签字手续,对检查以及整改落实情况负责。所有检查均应作好书面记录,作为考核的依据。

4.在督查验收阶段,各单位要成立检查验收组,对全年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和整改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和总结,检查评估隐患排查治理活动的实际效果,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完善管理制度,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巩固排查治理成果,确保取得实效。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各单位要充分发挥出黑板报、张贴宣传标语、办讲座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大舆论监督和群

众监督的力度,营造人人关心、人人支持、人人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的浓厚氛围。同时要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贯穿于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全过程,大力开展建筑施工安全教育,使工程管理人员、施工作业人员全面提高安全知识水平,强化安全生产意识,形成全行业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

(五)及时报送信息

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统计报送制度,落实专人负责及时掌握活动开展情况,及时报道、报送活动动态信息和有关统计数据。各单位要每季度末日前将当月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落实情况的相关内容上报安监站。

推荐第6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

来安县气象局2008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和来安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第一次会议精神。为落实推进“隐患治理年”工作的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特制定《来安县气象局2008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2007年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基础上,全面排查治理本单位、全县建筑物防雷安全事故隐患,狠抓隐患整改工作,进一步深化石油、化工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为深入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为实现我县社会经济又好有快发展转的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二、组织机构

成立由局长孙怡任组长,副局长王德山副组长,纪检员田文进、主办会计徐建、科技服务人员卢卫星为成员的来安县气象局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科技服务中心,王德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范围、内容、分工和方式

(一)排查治理范围。各乡镇、各行业(领域)的全部生产经营单位。主要包括:

1、金属和非金属矿山、冶金、机械、石油、化工、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民爆器材、电力等工矿企业及其生产、储运等各类设备设施;

2、道路交通、水运、铁路等行业(领域)的企业、单位、站点、场所及设施以及城市基础设施等;

3、农机、水利等行业(领域)的企业、单位、场所及设施;

4、商场、公共娱乐场所、旅游景点、学校、医院、宾馆、饭店、网吧、公园等人员密集场所;

5、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厂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

6、易受暴风雨雪、洪水、雷电、泥石流、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影响的企业、单位和场所;

7、近年来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单位。

(二)排查治理内容。在继续落实2007年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有关要求的基础上,全面排查治理各生产经营单位防雷安全方面存在的隐患,以及存在的薄弱环节。具体内容包括:

1、三层以上建筑物防雷设施建设与否;

2、是否符合防雷安全规范;

3、接地电阻是否符合允许值范围;

4、防雷装置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

5、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的完好状况及检测检验情况;

6、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重点环节、部位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

(三)职责分工。实行“条块结合、上下联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组织实施来安县防雷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县气象局牵头,负责组织实施避雷设施、灾害预测预报等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四)排查治理方式。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做到“四个结合”:

1、坚持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督促整改工作以及各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结合起来,狠抓薄弱环节,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2、坚持与日常安全监管监察执法结合起来,严格安全生产许可,加大打“三非”(非法建设、生产、经营)、消除隐患滋生根源;

3、坚持与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和技术进步结合起来,强化安全标准化建设和现场管理,加大技术设备投入,推进安全检测装备改造,夯实安全管理基础;

4、坚持与加强应急管理结合起来,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制度,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体系,落实隐患治理责任与监控措施,严防整治期间发生事故。

四、重点时段

第一时段(2月至4月):围绕确保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做好排查治理工作。

1、抓紧整改2007年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中排查出的重大隐患,凡能够在短期内完成整改的,务必于3月底前整改到位;暂时难以完成整改的,也要列出计划,督促责任单位尽快完成。

2、制定2008年隐患排查方案,建立隐患排查责任制,安排隐患治理专项资金。

第二时段(5月至9月):围绕汛期和北京奥运会安全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针对这一时期暴雨、洪水、雷电、泥石流、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多发频发的特点,把金属和非金属矿山及其他地下设施,存在山体滑坡、垮塌、泥石流威胁的露天采场和建筑施工工地,存在溃坝溃堤危险的病险水库、河流等作为排查治理的重点,建立健全自然灾害预报、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体系,落实防洪防汛、防坍塌、防泥石流等各项措施,严防引发事故灾难。对排查出的隐患,及时通知责任单位及时整改,确保汛期到来前整改到位,因工程或其他原因无法完成的,要加强监测,制定预案。

2、加强对奥运会期间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措施,妥善加以解决和整改,为奥运会的成功举办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第三时段(10月至12月):深入推进隐患治理,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

1、重大隐患的整改销号。对限定时间内不能完成整改的重大安全隐患制定监控措施,并得到落实。

2、指导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冬季安全生产工作,认真排查整改各类事故隐患,落实防静电、防冰雪灾害、防冻裂泄漏,以及道路和水上交通防滑、防雾、防碰撞等措施。

3、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总结验收,认真总结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成果和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和要求,健全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使隐患排查治理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要建立和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特别要全面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健全工作机制,确定责任人,明确职责分工,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全力抓好此项工作

(二)突出重点,全面排查治理各类隐患。隐患排查治理要突出四个重点,即金属和非金属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事故多发、易发的重点地区;安全管理基础薄弱的重点企业;汛期、奥运会期间、第四季度等重点时段。同时,要切实加大工作力度,组织对各行业领域、各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治理,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三)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取得实效。要切实加强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配合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部门协调好联合督查行动,进一步完善工作方案和相关制度措施,规范监督检查的方法和程序,深入基层和生产一线加强督促指导。要建立重大隐患公告公示、挂牌督办、跟踪治理和逐项整改销号制度,强化行政执法,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企业,依法不发给防雷安全合格证。

(四)加强舆论宣传,广泛发动职工群众参与。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加大对防雷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宣传力度,以“治理隐患、防范事故”为主题,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要通过各种途径教育引导各类生产经营企业和相关单位,深刻认识开展安全生产“防雷隐患治理”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做好隐患治理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要充分依靠和发动广大从业人员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监督和激励机制,组织职工特别是专业技术人员全面认真细致地查找各种事故隐患。对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不认真、走过场的个人要予以通报批评。

(五)标本兼治,着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要以隐患排查治理为契机,不断加强和规范防雷安全管理与监督。建立健全防雷隐患排查治理监控制度,实现隐患登记、整改、销号的全过程管理。要认真分析近年来的典型事故案例,深刻吸取教训,举一反三,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预防和杜绝同类事故的发生。要全面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治本之策,加快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

(六)认真负责,切实加强隐患排查治理信息报送工作。要健全信息统计报送工作制度,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在组织、指导、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做好隐患自查自改和搞好自身工作的同时,及时了解和掌握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进展情况,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将本地、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进行统计和汇总。

来安县气象局 二〇〇八年四月十六日

推荐第7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及时发现并排除矿井安全生产隐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有效预防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煤矿安全生产,根据《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非法煤矿的紧急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务院有关文件规定,特制定本制度,望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第二条 矿井安全重大隐患是指《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第八条第二款所列15种隐患。矿井有重大隐患的,应当立即停止生产,制定防范措施,及时排除隐患。

第三条 切实加强对现场重点部位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治工作,做到标本兼治、防患于未然。

第二章 隐患排查机构

第四条 矿成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领导小组,由矿长担任组长,各分管的副矿长、总工程师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各职能科室科长、基层区队队长、支书,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监察科,负责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小组的具体工作,安全监察科科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第五条 矿长对矿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全面负责且负直接责任,各分管的副矿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各业务部门负责实施本职范围内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

第六条 安全生产隐患实行矿、职能科室、基层区队、班组四级管理和监控,且各级隐患排查机构均要建立健全隐患排查记录,把存在的问题、整改期限、整改落实情况、检查人、整改负责人等详细记录在案。

第七条 各职能科室要成立以科长为组长的隐患排查组,对自己分管的工作监督检查,督促整改落实存在的安全生产隐患,隐患记录要齐全。

第八条 各基层区队成立以队长为组长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小组,负责本区队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及整改。

第九条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要落实到班组,班长对本班组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负责,每班要填写隐患排查记录。

第三章 隐患排查

第十条 矿井安全生产隐患,按照可能发生事故的严重程度、解决难易程度不同分为A、B、C、D、E五级:

A级:难度大,矿无法解决,需要集团公司解决的隐患。 B级:难度较大,基层区队解决不了,集团公司业务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

C级:有一定难度,需由矿协调解决的隐患。 D级:难度不大,需由矿各业务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 E级:难度小,由区队可以直接解决的隐患。

第十一条 由矿长负责每周组织一次由相关安全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职工参加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每月组织召开一次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会议。查出的隐患登记建档,并按“五定”原则限期整改,按期未整改的将严厉处罚。隐患排查与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相结合。

第十二条 除全矿范围内由矿长每周组织的隐患排查工作外,各职能部门必须每周组织1次业务范围内的隐患排查工作,基层区队每班由跟班队长(班组长)负责组织隐患排查。

第四章 隐患治理

第十三条 矿井安全生产隐患的种类分为:顶板、通风、瓦斯、煤尘、机电、运输、放炮、火灾、水害和其它。

第十四条 重大隐患由矿安全隐患排查小组组织制定隐患整改方案、安全保障措施,落实整改的内容、期限、下井人数、整改作业范围,并组织实施。

第十五条 A、B、C级隐患由信息员及时汇报给矿调度中心、安全质量监察科。A、B级隐患由矿向集团公司写报告,由集团公司协调解决;C级隐患由矿领导协调后,由安全质量监察科给相关部门下达指令,限期整改,并跟踪落实;D级隐患由安全质量监察科直接给相关部门下达指令,限期整改,并跟踪落实;E级隐患由信息员及时通知相关区队进行处理,安排现场瓦检工、安检员监督落实。

第十六条 信息员每天将所有排查到的隐患统一汇总(注明检查人员姓名、检查时间、已处理的问题),上报安全质量监察科。

第十七条 安全质量监察科建立安全隐患管理台账,并将A、B、C、D级隐患纳入到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网安全隐患闭环管理系统,并跟踪落实,直至问题整改结束。

第十八条 安全监察科每天对矿井各生产系统进行检查,查出的问题每班由安监员负责督促落实整改。

第十九条 职能科室查出的问题由职能科室下发整改通知单,并督促落实整改,跟踪复查。

第二十条 基层区队和班组查出的问题要求当班整改,当班整改不了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限期整改。

第二十一条 隐患整改结束后的验收工作:重大安全生产隐患(A、B级)整改结束后应自检验收,自检合格后,应逐级申请,由上级或安全生产监察部门组织验收;较大隐患(C级)限期整改后,由整改责任人负责监督检查和整改验收,验收合格后报矿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备案;一般隐患(D、E级)由矿安全质量监察科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签字备案。

第五章 隐患上报 第二十二条 安全生产隐患的报告与上报:凡在我矿生产区域内出现的安全生产隐患,无论是大是小,第一发现人必须及时汇报矿调度室及有关科室,以便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严防事故隐患的扩大;调度室接到隐患报告后,要立即通知各有关部门和区队,并指定有关人员现场跟班盯岗落实整改,直至隐患消除;在日常检查和每周安全大检查的基础上,由安全监察科负责确认每月矿井存在的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并将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和整改情况按期向集团公司书面上报一次,上报文件必须由矿长签字审核。在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未得到整改落实之前,必须每次上报,直到整改落实为止。

第六章 相关要求

第二十三条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严格按照质量标准化要求执行,对照标准找差距,对照要求找问题、对照本职找缺点,及时排查现场安全生产隐患。

第二十四条 特殊时期(如节日期间、安全活动日期间等)要不定期对矿井各生产系统进行隐患排查。

第二十五条 各职能部门应对隐患整改进行监督,并履行以下职责:

1、对各基层单位上报的隐患必须及时赴现场勘查,明确隐患整改的责任单位,督促协助责任单位进行整改;

2、督促隐患责任单位落实整改责任人,制定整改方案和应急处理预案;

3、督促、责令隐患单位限期整改或暂停产、停业整改。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与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或上级有关规章制度相抵触时,以上级行文为准。

第二十七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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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滨县旅游局隐患排查检查工作方案

根据鹤岗市旅游局印发《开展夏季旅游消防安全工作大检查活动方案》要求,切实加强我县旅游行业安全工作的管理,现就本次旅游行业隐患排查检查工作方案制定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旅游局成立旅游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组。

组 长:黄云国 县旅游局局长

副组长:赵 君 县旅游局副局长 成 员: 于家骏 县旅游局科员 金 鑫 县旅游局科员

二、工作时间

2015年6月1日—2015年9月15日。

三、检查范围及内容

(一)检查范围

全县各旅游企业,包括旅行社、星级饭店、A级旅游景区。

(二)检查内容

1、全面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重点检查旅游星级饭店消防器材、安全疏散设施,是否堵塞疏散通道、锁闭安全出口、在门窗上设置铁栅栏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检查各涉旅企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消防控制室设备运行是否正常,无火警、

1 故障和屏蔽;控制室人员是否在岗在位,持证上岗;员工是否经过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是否制定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并进行演练;特别检查火、电、气、油等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要限期改正,对严重威胁公共消防安全的火灾隐患一时不能整改的,要落实责任人员,强化死看死守措施,确保消防安全。

2、检查督促各旅游企业落实“四个能力”。加强对旅游企业消防安全的督促和指导,按照市消防安委会的要求全面推进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推动旅游企业建立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及其各自职责;督促旅游企业制定完善灭火疏散应急预案,明确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明确扑救初期火灾的程序和措施,明确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督促旅游企业开展疏散逃生演练,使员工熟悉本单位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掌握疏散程序、逃生技能。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按照消防安全工作建设标准,落实消防设施、器材、重点部位等标识化。

3、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开展消防安全知识“进景区、进酒店、进旅行社”宣传活动,认真组织旅游企业开展以宣贯《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安全法》、《黑龙江省消防条例》等为主要内容的消防宣传活动。通过开展培训,提高旅游从业人员和重点工种人员会报警、会处置初起火灾、会自救、会救人的基本知识和技能,积极加强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等常识教育。严格执行消防安全培训合格上岗制度,协助消防部门督促旅游企业的重点工种、消

2 防从业人员,进行消防职业技能培训。

4、针对夏季旅游安全工作特点,以旅游交通安全、涉水旅游安全和应对极端天气旅游安全防范工作为重点,全面排查治理各旅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安全管理组织机构、责任落实、制度建设、劳动纪律、现场管理、事故查处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

一是旅游交通安全工作。与交管部门协同,对辖区旅游车辆运营单位和旅行社、旅游景区用车情况开展安全检查,严厉打击非法、违法旅游客运经营行为。对辖区旅行社、旅游景区用车情况进行安全检查。按照“五不租”的要求,重点检查旅行社规范签订旅游用车合同及团队安全行车各项制度落实情况。旅游企业涉旅交通事故应急预案制定、完善和培训、演练情况。

二是涉水旅游安全工作。对辖区漂流点、涉水景区、旅行社经营涉水旅游线路、产品等开展安全检查。重点检查经营资质、设备设施、维护和驾驶人员资质、防护措施、应急救护等安全法规和制度落实情况。

三是应对极端天气旅游安全防范工作。与气象部门建立应对极端天气应急机制,及时发布气象信息,对极端灾害性天气作出预报和风险提示。检查旅游景区、旅行社应对极端灾害性天气的防范制度、措施以及应急预案的完善和落实情况。当前,要特别加强汛期旅游安全设施设备、警示标识、抢险救援、应急疏导等相关工作和预案的工作落实情况。

3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底前)。

县旅游局成立夏季安全防火工作组织机构,制定夏防实施方案,明确人员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召开全县旅游行业夏季防火工作会议,对夏季防火工作进行动员部署。专门召开人员密集场所法定代表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会议,集中进行消防法制教育,明确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要求,督促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要采取扎实有效措施,组织和发动旅游行业全员参与到夏防工作中来。同时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活动,强化媒体宣传力度,普及消防基础知识和消防法律法规,增强旅游行业从业人员消防安全意识,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二)排查整治阶段(6月至9月15日前)。

1、自检自查。定期对设施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对各旅游星级饭店、旅行社、景区景点等场所的消防安全状况,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的自检自查,结合“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活动要求,重点检查是否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否履行消防工作职责、是否存在火灾隐患或消防违法行为,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问题要立即进行整改。要将夏防工作与全年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紧密结合起来。

2、行业复查。县旅游局成立监督检查组,深入开展旅游行业夏季消防安全检查。监督检查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夏防工作安排部署情况、组织自检自查情况。检查重点消防安全单位消防安全责任

4 制、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贯彻落实情况、自检自查情况、消防安全培训及灭火逃生演练情况。(并有培训计划及应急预案。)对夏防工作落实不到位,存在火灾隐患或严重消防安全问题的,严令限期整改落实。

(三)督导验收阶段(9月20日前)。

对检查整改阶段的工作进行全面总结,重点梳理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尤其是安全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各旅游经营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改工作,认真开展自查,将自查结果做好记录登记,及时整改。

(二)县旅游局将联合工商、公安、消防、食品安全、安监等有关部门,由主要领导亲自带队,分组进行彻底检查,深入现场,进行检查。主要看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是否落实到位;排查是否彻底、不留死角;隐患是否消除;救援机制是否反应快速敏捷。对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将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单位和有关责任人要依法严肃处理。

绥滨县旅游局

2015年6月1日

推荐第9篇:安全生产检查及隐患排查制度

*****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安 全 生 产 检 查 及 隐 患 排 查 制 度

二O一七年二月

一、安全检查制度

安全检查是搞好安全生产,保证安全目标实现的必要措施,是加强安全生产科学管理,促进施工现场标准化,规范化的重要保证。为切实保障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特制订本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本制度规定了安全检查的内容、形式和具体要求。

1、引用标准与政策规定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企业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体系文件》、《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

2、领导职责和安全监督职能

2.1各级领导干部(包括班组长)应研究和制订每次安全检查的目的、要求,并采取必要的措施(如组织有关人员或亲自参加)以保证安全检查切实执行并达到要求。

2.2安全检查是查找和消除不安全因素、事故隐患,治理整顿、建立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和秩序,搞好安全工作的重要手段之一。

2.3各级领导在布置检查施工生产工作的同时,应布置检查安全工作内容。 2.4安全检查由各级安全部门负责组织进行,专业性安全检查由各级责任部门组织进行。

3、检查依据

3.1国家、地方政府的安全法律、法规及要求; 3.2上级部门的检查和监督指令; 3.3公司安全管理规范、标准、制度等; 3.4施工作业的安全技术交底、要求等。

4、安全检查的形式

4.1日常检查:项目安全员、施工班组必须采取这种形式。

4.2定期检查:公司在规定的时间内定期进行安全检查。项目部每星期不少一次的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4.3不定期检查:根据上级和地方政府要求进行专项检查、公司领导的巡查、特殊情况检查、整改后的复查。

4.4专业性检查:对特种设备、危险品、季节变化、尘毒防治等的检查。

5、安全检查的内容

不同类型和层次的安全检查监督有其各自的内容和重点,具体按监督检查计划执行,一般情况下安全检查监督包括以下内容:

5.1班组安全检查的内容

5.1.1安全技术措施是否落实到施工作业中; 5.1.2工具、设备是否完好无缺;

5.1.3施工作业环境是否整洁安全,符合施工作业要求; 5.1.4劳动保护用品是否好用、正确使用。 5.2施工现场安全检查的内容:

5.2.1 查各种脚手架包括脚手板、跳板和斜道等的搭设是否符合规定要求,包括材质、结构和连接方法,防护措施是否齐全有效,脚手板和竹笆是否满铺,有无探头板,是否搭前有措施、有交底,搭后履行分段验收手续,严禁竹木、钢材混合搭设,搭设人员有无符合要求的操作证;

5.2.2 查“三宝”的正确使用和“四口”、“五临边”的防护严密有效。检查施工人员是否切实落实安全技术措施;

5.2.3查安全用电,实施JGJ46-8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动力与照明是否分线架设并分装触电保安装置,查在建工程的设施与临近高压线是否达到部颁标准要求,查线路架设、现场照明,开关箱、配备熔丝及变配电装置是否符合规程要求。

5.2.4查垂直运输架具是否设置可靠灵敏的高度限位,断绳保险(塔吊四限位一保险),缆风绳的设置、钢丝绳、架体、转动系统、避雷等是否符合规程要求,井架安装验收是否履行规定的交接手续。

5.2.5 查施工机具安全防护装置是否齐全有效,有无接地或接零保护装置,有无漏电保护装置,易燃、易爆器具是否达到安全距离,防爆装置是否齐全有效,机操工持证上岗等。本周是否有违章违纪、未遂事故、事件的发生,以及其处理情况;

5.2.6查易燃、易爆物品仓库的制度,岗位责任制,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无损; 5.2.7查季节性安全措施的贯彻执行情况。

5.2.8 查施工现场的“七牌二图”(施工单位及工地名牌[并附有监督电话]、工程概况、安全生产六大纪律牌、防火须知牌、十项安全技术措施牌、工地管理人员名单牌、安全生产无重大事故计数牌、施工现场平面图、施工现场卫生包干图),以及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牌、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要素分配牌、安全管理网络图牌等安全标志及施工现场的文明整洁情况。

5.2.9查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运行状况:

5.2.9.1 查施工组织设计及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的审批交接手续和内容的全面性、针对性及执行情况

5.2.9.2项目安全保证计划的编制及实施情况;

5.2.9.3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与策划、风险控制措施的实施情况; 5.3各单位安全检查的内容

5.3.1施工作业环境和秩序是否存有不安全因素和隐患,以及整改情况; 5.3.2各类机具、设施和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完好无缺; 5.3.3安全教育培训;

5.3.4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审批、落实情况; 5.3.5各岗、各部门的安全责任制是否落实; 5.3.6工程项目安全保证体系是否建立、运行;

5.3.7各级领导及管理人员参加班组安全活动有否评语、签到; 5.3.8消防设施是否配备到位;

5.3.9违章违纪、未遂事故、事件是否处理及处理情况;

5.3.10施工现场的安全职能部门是否按建设主管部门要求配齐专(兼)职安全员。 5.4公司级安全检查的内容 5.4.1基本内容:

5.4.1.1安全管理体系运行情况;

5.4.1.2查安全生产八种台帐(安全会议台帐、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台帐、安全经费使用台帐、安全奖罚台帐、新工人入厂及老工人换岗安全教育台帐、特殊工种考核发证台帐、工伤事故登记台帐、一塔两架验收台帐)的建帐与实际是否相符等情况;

5.4.1.3安全管理计划、措施的制定和实施情况; 5.4.1.4各类机具、设施和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完好无缺; 5.4.1.5施工生产现场直接作业环节安全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5.4.1.6施工现场、生产基地、生活基地的环境和秩序是否存有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以及整改情况;

5.4.1.7基层安全日活动和安全讲话是否认真进行,并有记录; 5.4.1.8是否达到文明工地要求; 5.4.1.9消防管理是否落实到位;

5.4.1.10各类安全见证材料的记录情况,台帐管理情况;

5.4.1.11各类事故是否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是否有隐瞒不报情况。 5.5专业性安全检查和不定期安全检查 5.5.1 公司每年应对电气设备、危险物品、消防设施、起重机具、机运车辆、防尘防毒等分别进行专业性安全检查;

6、检查、监督的组织与管理

6.1公司负责按季度或按季节性、节假日组织的检查和监督,由公司组织成立检查组,由检查组长负责编制检查计划,经安全主管理经理批准后,有检查组长负责按照检查计划规定要求,对公司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根据上级机关指令组织的检查、监督按照此程序进行。

6.2各单位负责按月或按季节性、节假日组织的检查和监督,由各单位安全管理部门协助本单位经理组织成立检查组,由检查组长负责编制检查计划,经安全主管理经理批准后,有检查组长负责按照检查计划规定要求,对本单位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

6.3公司或各单位根据施工生产的不同阶段或专项业务管理需要组织的不定期检查,应按照(7.

1、7.2)的原则组织实施。

6.4在施工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员负责进行的检查、监督,由各单位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6.5班组各岗位的日常检查、监督,由班组长按照作业分工组织实施。

7、检查程序

7.1确定检查范围和内容

公司安全检查的范围和内容,应根据施工生产的实际和安全管理需要进行确定,并应符合以下要求:

7.1.1公司的检查范围和内容,由公司质安部提出建议,安全主管经理审批确定。 7.1.2各单位的检查范围和内容,由本单位安全管理部门提出建议,经理审批确定。 7.2编制检查计划

7.2.1 安全检查前,检查组组长应根据已确定的检查范围和内容,编制检查计划并按检查计划规定要求组织实施;但由各单位自行组织的小规模一般性检查,可不编制检查计划,但应在检查后建立检查记录。

7.2.2检查计划应包括以下内容: 7.2.2.1检查的目的、依据; 7.2.2.2检查涉及的部门单位和人员; 7.2.2.3检查的内容和时间安排。 7.3检查的实施 7.3.1公司 7.3.1.1 总经理:负责公司全面的安全工作.每年至少进行一次不定期施工现场的巡回检查主要检查现场文明施工并形成记录.7.3.1.2总工程师:主管公司安全施工技术及体系运行。每年至少进行二次不定期施工现场巡回检查.并形成记录。

7.3.1.5质安部:1)负责建立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每季度定期组织实施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并形成记录.2)组织并参加安全生产大检查,协助有关单位对查出的问题制订防范措施,并督促按期实现;3)经常性检查施工现场的不安全因素,发现问题及时解决;4)不定期组织并参加安全技术措施实施情况的检查,总结效果以改善劳动条件与工作环境,防止伤亡事故、职业中毒和职业病发生;4)不定期组织并参加对起重机械、机动车辆、危险物品的管理状况的检查。5)每年“五一”“十一”“元旦”“春节”定期组织固定场所消防大检查并形成记录.督促有关部门进行整改;6)每年不定期组织一次施工现场设备安全大检查并形成记录.7.3.2项目部

7.3.2.1项目经理:组织并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要采取措施及时消除或暂时控制,确保安全生产;开工前,检查到场的机具设备、人员能否满足施工要求;

7.3.2.2项目总工程师:开工前,检查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情况,开工后检查实施情况;

7.3.2.3项目工程部:1)根据安全管理体系4.3.1要求,施工专业、工序、施工环境、业主及法律法规要求,识别危险源并进行风险评价确定重大危险源,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同时编制项目安全保证计划及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在检查施工组织设计实施情况时,要检查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情况、重大危险源的控制情况;2)经常性检查工人的劳动条件,作业环境的安全性;3)按照安全技术规范定期检查机械、起重等设备的安全管理,保证安全附件齐全、灵敏、有效;

7.3.2.4项目质安部:1)经常性监督检查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2)定期进行项目安全生产大检查,发现有严重事故隐患的,应制止其作业,并立即报告项目施工经理;3)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4)对防护用品的质量和使用,进行监督检查;5)建立项目安全设施台帐、安全检查台帐、事故隐患整改台帐。

7.3.2.5办公室:不定期检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登记台帐与现场特种作业人员的符合性。经常性检查工人的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情况;建立项目安全教育台帐、安全检查台帐。 建立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台帐。

7.3.3施工队 7.3.3.1队长:1)经常性检查工人的安全操作规程执行情况,对严格遵守安全规章,避免事故者,提出奖励意见;对违章蛮干,造成事故者,提出惩罚意见;2)经常性检查职工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情况;3)检查工人对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教育工人在任何情况下不违章蛮干,发现违章蛮干,立即制止。

7.3.3.2班组成员自查:工作区域的安全检查、使用材料的安全检查、工具的安全检查、设备的安全检查、交接班安全检查、交付工程防护检查及记录检查。

7.4安全大检查步骤

7.4.1 召开首次会议,由检查组长介绍检查的目的、范围和时间安排,确定检查的方法、程序和陪检人员。

7.4.2 按照检查计划规定,并经受检单位确认的检查范围、内容和时间安排,进行现场安全管理情况和安全内部管理资料的检查,及时记录安全检查的结果。

7.4.3在现场检查的基础上,对检查收集到的客观依据、材料汇总核实后,进行分析评价,确定整改项目,签发隐患整改通知单,并经受检单位有关人员签字确认。

7.4.4 召开末次会议,由检查组长介绍检查情况,宣布检查结论,确定隐患整改时间和验证方法。

7.5检查报告

7.5.1检查结束后,检查组长应负责组织编写检查报告,检查报告内容应包括: 7.5.1.1检查的目的、范围和内容。 7.5.1.2检查的依据。

7.5.1.3检查的受检单位、工程项目名称和检查时间。 7.5.1.4检查的客观评价和检查结论。 7.5.1.5检查中发现的隐患整改项目清单。

7.5.2检查报告发至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受检单位要按整改期限要求组织整改。

8、隐患整改及验收

8.1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检查组应签发隐患通知单,由受检单位负责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期限,及时组织整改。对受客观条件限制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应采取相应的临时措施,并报质安部备案,制定整改计划列入公司隐患整改项目,按照相应的规定进行治理。

8.2隐患进行整改后,受检单位应填写隐患整改报告,按规定的期限上报隐患整改结果,由检查负责人派专人进行隐患整改情况的验收。

9、检查记录 检查结束,检查组应将检查资料进行收集、整理,由质安部门实施归档管理,登记检查台帐,奖励与处罚的情况也应登记台帐。

10、考核

10.1安全检查工作由公司质安部及各单位安全部门进行检查考核。 10.2考核以各项检查内容为依据,并以现场整改情况为主要内容。 10.3考核结果作为各类先进单位、个人的评比的依据。

二、隐患排查制度

1、公司所属各级单位应建立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使安全检查工作贯穿于生产施工的全过程,公司建立由分管领导和有关人员参加的安全检查组织体系,切实加强领导,做好检查工作。

2、安全检查日期安排:公司每月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并开展定期不定期的安全检查;班组每日班前班后必检,日常检查是指各部门和生产班组在日常工作中进行的涉及安全等方面常规性检查,此项检查应做到随查随改,无法整改的问题立即上报整改。

3、根据施工进展情况,组织对特种机械、电气、脚手架等进行安装验收性检查及不定期的专业检查。

4、季节性检查。各单位应针对(冬季、雨季、暑季、风季)气候的特点,预防可能对安全施工生产带来的危害,主要对防冻、防滑、防坠落、防火灾、防中毒的各项措施为内容的检查。

5、节前安全检查。各单位应在元旦、春节、劳动节、国庆节等休假节日前,对施工现场库房、食堂等进行安全、防火、防盗、防中毒的安全措施情况的检查。

6、对查出的隐患问题,要逐项分析研究,并制定整改方案,做到定措施、定时间、定人员,立即整改,不得拖延,有些限于物质技术条件,当时不能解决的问题,应采取临时安全措施,并定出计划,按期完成。受检查单位应按照“三定”(定人、定时间、定措施)的原则进行整改处理。

推荐第10篇:安全生产检查及隐患排查制度

安全检查及隐患

排查制度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一日

目 录

一、安全检查方法及要求 .........................................................3

二、对事故隐患的处理 .............................................................4

三、公司生产技术巡查组一般规定 .........................................5

四、公司质安技术巡查组的巡查内容和工作程序 .................6

1、目的 ........................................................................................6

2、巡视检查时间安排 ...............................................................6

3、巡视检查工作内容 ...............................................................6

4、工作程序 ................................................................................7

五、安全施工奖罚制度 .............................................................8

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制度

一、安全检查方法及要求

⑴、公司对项目施工现场每月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评分,掌握各项目部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情况,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组织落实“三定”,既定人、定时间、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并做好检查评分记录入档。

⑵、安全科、工程部人员要定期和不定期的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程质量检查,及时发现消除各种不安全因素,对不能纠正解决的疑难问题,要采取临时措施,并及时上报公司技术部。消除事故隐患,保证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并作好检查记录入档,各级检查都应对检查情况予以通报,并将检查结果作为优秀项目评比的主要依据。

⑶、施工现场要经常进行自检、互检、和交接检查。自检:安全员、质检员在班组作业前、后对自身所处环境和工作程序要进行安全检查,可随时消除事故隐患。互检:班组之间开展安全检查,可做到互相监督,共同遵章守纪。交接检查:上道工序完毕,交给下道工序使用前,应由项目巡查人员组织其他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及验收,确认无误或合格后方能进行下一道工序。

⑷、各种安全检查都应该根据检查要求配备技术力量,特别是大范围、全面性检查要明确检查负责人。抽调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并进行分工,明确个人负责检查的内容、标准及要求。

⑸、各种检查都应有目的和检查项目。重点、关键部位设立的“保证项目”要重点检查,对现场管理人员和操作工人,不仅要检查是否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还应进行应知应会知识的抽查,以便了解管理人员及操作工人的安全素质。

⑹、检查记录是安全评价的依据,因此记录要认真细致。特别是对事故隐患的记录必须具体,如隐患部分、危险程序及处理意见等。采用安全检查评分表的应记录每项扣分的理由。

⑺、各级安全检查结束后,要认真全面系统地进行分析,要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将整改、复查情况及时反馈到公司安全科。

⑻、整改是安全检查工作重要组成部分,是检查的最终目的,整改工作包括隐患登记、限期、整改、复查、销项。

二、对事故隐患的处理

⑴、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逐项登记,不仅是检查整改情况的依据,也是提供安全动态、分析的重要信息渠道。可以依情况研究指导安全管理的决策。

⑵、安全检查中查出的安全隐患以书面形式通知受检项目,必须引起整改项目的重视,对凡是有限发性事故危险的隐患,检查人员应责令停工,受检项目必须立即整改。

⑶、对于施工现场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检查人员必须指出,立即纠正。

⑷、受检项目对存在的隐患,应立即研究整改方案。按照“三定”, 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的要求进行治理,在隐患没有排除前,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

⑸、整改完成后要及时通知有关部门,派人员进行复查,经复查合格后,进行销项。

3、公司每月组成由安全分管领导为组长的安全生产组,对所属项目进行一次全面安全生产检查。检查完毕进行总结并发通报,公司组织的安全生产检查中查出的事故隐患,以《安全隐患通知单》通知受检负责人限期整改。

4、项目部专职安全员、质量员,根据本项目部的生产排查制度巡回检查,对工程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对查出的隐患,通知项目负责人进行整改,并上报公司生产技术科。

五、各项目部巡查组人员,除在日常检查时,随时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状况外,每周应对所属施工现场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隐患,立即整改,作为每周教育的内容。

三、公司安全科一般规定

1、从项目开工准备工作开始至竣工结束,应按照本司的企业标准及国家的规定执行,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公司的规章制度。

2、切实惯彻“安全第

一、质量第

一、信誉第

一、用户第一”的方针,维护公司的形象。不断提高自身素质,提高自身形象,廉洁自律。

3、印章的使用权限及签字手续的使用权限 ⑴、遵守公司的有关印章,签字管理的规章制度;

⑵、所有的签字、盖章首先应考虑是否会引起法律纠纷、合同纠纷、索赔纠纷、有损害公司形象声誉等事宜;

⑶、在施工检查过程中分部、分项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是否符合要求,在巡查中提出的问题是否整改到位;

⑷、与公司财务、经营、质安等部门是否还有未处理好的事宜; ⑸、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

⑹、不符合上述规定的,负责人不得签字、盖章;谁签字、盖章谁负责,触犯法律及制度的按有关循序处理。

四、公司安全科的巡查内容和工作程序

1、目的

为了更好地控制工程施工质量、进度、安全,促进工程全面创优。

2、巡视检查时间安排

⑴常规检:按巡查值班表每日巡检; ⑵例检:每星期一上午。

3、巡视检查工作内容

⑴、重点巡查对存在较大危险源的脚手架、模板、临时用电、基坑支护、爆破、人工挖孔桩、大型施工机具的安拆等工程是否按经审批的专项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进行施工。重点巡查文明施工、安全生产是否按公司的企业标准进行施工。

⑵、巡视检查施工程是否满足工程进度、工期要求,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⑶、巡视检查施工机具是否满足工程进度、工期要求,投入机具设备运行情况是否良好。

⑷、巡视检查进场原材料、成品、半成品质量,包括检查产品生产许可证、出厂检验单及合格证,有效质量抽检测报告及其它有关质量保证资料,成品、半成品加工制作质量等。

⑸、巡视检查施工环境,包括天气、湿度、雨水、风向风力、光照强度、空气污染度及雷电、冰雹霜雪对施工安全、施工质量的影响。检查上道工序施工完成情况对下道工序施工的影响,上道工序未隐蔽验收,或下道工序施工对上道工序的施工质量有破坏有影响时,坚决不允许下道工序施工。

⑹、巡视检查安全、文明施工情况,检查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和安全、文明施工操作,包括基坑、土方稳定情况、基坑支护情况、施工安全用电、外架搭设、机具使用、施工动火、防火措施及“三宝”、“四口”、“五临边”检查。

⑺、巡视检查施工工艺流程,检查工程构件位置、尺寸是否按图施工,施工质量是否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 ⑻巡视检查施工进度,按当前施工进度是否满足工程工期要求。

4、工作程序 ⑴、现场巡视检查; ⑵、发现问题; ⑶、分析问题; ⑷、处理问题:

①现场整改;

②发工作联系单或工程整改通知单限时整改。 ⑸作必须的记录。

五、安全施工奖罚制度

1、公司职工应严格遵守各项劳动纪律及安全规章制度,努力学习掌握业务知识和技能,忠于职守,完成本职工作。

2、坚持奖惩分明的原则,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对运气安全纪律的职工,坚持以思想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3、对以下行为表现之一的个人,给予荣誉和物质奖励:

⑴、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对安全生产施工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执行者,奖励500元。

⑵、在施工过程中,保护公共财产,防止事故发生有功,使公司财产免受重大损失,奖励500元。

⑶、工程完工后在一年内无维修、无投诉奖励现金1000元; ⑷、工地现场每为公司提供一个可供参观的样板间,奖励现金2000元;

⑸、每项工程施工前能提前提供详细工作计划(内容包括人员、安排、工种程序安排、进度计划、材料计划、工具使用、预计完工时间、预计工种中将会遇到的问题解决方案),每份计划奖励100元。 ⑹、每一年评出“最佳施工管理奖”2名奖励1000元,荣誉证书一份;

⑺、每一年评出“优秀项目经理”1名,奖金1000元,荣誉证书一份;

⑻、每一年评出“优秀项目”2个,奖励2000元,荣誉证书一份; ⑼、举报公司职工接收工地贿赂,奖励举报人现金2000元并为举报人保密。

4、有以下行为表现之一者,给予一定处罚:

⑴、文明施工、安全生产不按公司企业标准执行的罚款10000元,并限期整改后退还。

⑵、施工现场项目部人员,如发现不在岗时,采取批评、警告、罚款、开除的形式进行处罚。

⑶、项目负责人必须指派现场用电负责人,电工必须按电气施工标准进行操作违者罚款1000元。

⑷、现场施工人员须自觉接受公司公司领导的检查和指导。在检查中发现问题下发的《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施工员应马上组织班组进行整改,如不能按期整改到位,罚款10000元,待整改到位后再退还。 ⑸、现场的各工种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如发现有无证作业人员,公司有权责令其停止工作,并处以每人每次罚款100~3000元。 ⑹、施工现场禁止非施工人员留宿,违者罚款500元/次。 ⑺、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不许赤膊,穿拖鞋,违者每次每项罚款100元/次,

⑻、施工期间禁止饮酒。违者令其停止工作,由此产生的损失由项目负责人负责。并处以罚款100元/次。

⑼、如现场无人值班,施工负责人在每日下班时应断水断电,违者罚款200元。

⑽、工作中要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发现不文明言行者罚款50元。 ⑾、公司会议,公司管理人员应准时参加,否则罚款50元,不参加者罚款100元。

⑿、公司所有施工人员必须按规定工艺流程施工,违者罚款200元,如造成损失由施工方负责。

⒀、工地的基础、主体、竣工验收必须提前1~2天通知公司,违者每次罚款签约额的千分之三。

⒁、不按设计要求施工的,罚款200元,并限期整改。 ⒂、使用不合格材料罚款300元,情节严重,加倍处罚。

⒃、现场卫生脏乱、材料码放无序,不按文明施工的罚款500元,当场清理。

⒄、现场不按规定配备合格灭火器、临时消防栓的,每次罚款500元。 ⒅、工地现场的验筋、浇筑砼前必须提前通知公司项目部人员验收,如项目负责人未通知项目部人员验收私自进行下一道工序的罚款1000元;

⒆、违章用电的,罚款500元;没收其用具;

⒇、施工现场赌博、酗酒、传播淫秽物品、打架斗殴的,罚款1000元,停工整顿。

(21)、工地发生安全质量事故的,罚款1000元,停工整顿,后果由项目负责人负责。

(22)、施工班组对公司项目部人员有行贿现象的,罚款5倍行贿金额并停工整顿。

(23)、严重泄露公司机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者,罚款5000元,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24)、施工项目如给公司造成严重不良行为记录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该项目负责人承担公司的全部损失。

(25)、施工现场禁止吸烟,违者罚款100元,发现烟头罚款50元/个。

(26)、现场临时用电必须具备漏电保护设备。如不符合规定,立即停工,每日罚款50元,直至符合规定。

5、受到经济处罚的人员要将罚款在接到处罚决定起15内交公司财务,过期不交者由财务室开处罚单,直接扣除。

6、奖金来源可由公司提取发放。

第11篇:安全生产检查及隐患排查制度

安全生产检查及隐患排查制度

一、安全检查制度

安全检查是搞好安全生产,保证安全目标实现的必要措施,是加强安全生产科学管理,促进施工现场标准化,规范化的重要保证。为切实保障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特制订本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本制度规定了安全检查的内容、形式和具体要求。

1、引用标准与政策规定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企业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体系文件》、《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

2、领导职责和安全监督职能

2.1各级领导干部(包括班组长)应研究和制订每次安全检查的目的、要求,并采取必要的措施(如组织有关人员或亲自参加)以保证安全检查切实执行并达到要求。

2.2安全检查是查找和消除不安全因素、事故隐患,治理整顿、建立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和秩序,搞好安全工作的重要手段之一。

2.3各级领导在布置检查施工生产工作的同时,应布置检查安全工作内容。

2.4安全检查由各级安全部门负责组织进行,专业性安全检查由各级责任部门组织进行。

3、检查依据 3.1国家、地方政府的安全法律、法规及要求; 3.2上级部门的检查和监督指令; 3.3公司安全管理规范、标准、制度等; 3.4施工作业的安全技术交底、要求等。

4、安全检查的形式

4.1日常检查:项目安全员、施工班组必须采取这种形式。

4.2定期检查:公司、工程公司、分公司在规定的时间内定期进行安全检查。项目部每星期不少一次的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4.3不定期检查:根据上级和地方政府要求进行专项检查、公司领导的巡查、特殊情况检查、整改后的复查。

4.4专业性检查:对特种设备、危险品、季节变化、尘毒防治等的检查。

5、安全检查的内容

不同类型和层次的安全检查监督有其各自的内容和重点,具体按监督检查计划执行,一般情况下安全检查监督包括以下内容:

5.1班组安全检查的内容

5.1.1安全技术措施是否落实到施工作业中; 5.1.2工具、设备是否完好无缺;

5.1.3施工作业环境是否整洁安全,符合施工作业要求; 5.1.4劳动保护用品是否好用、正确使用。 5.2施工现场安全检查的内容:

5.2.1 查各种脚手架包括脚手板、跳板和斜道等的搭设是否符合规定要求,包括材质、结构和连接方法,防护措施是否齐全有效,脚手板和竹笆是否满铺,有无探头板,是否搭前有措施、有交底,搭后履行分段验收手续,严禁竹木、钢材混合搭设,搭设人员有无符合要求的操作证;

5.2.2 查“三宝”的正确使用和“四口”、“五临边”的防护严密有效。检查施工人员是否切实落实安全技术措施;

5.2.3查安全用电,实施JGJ46-8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动力与照明是否分线架设并分装触电保安装置,查在建工程的设施与临近高压线是否达到部颁标准要求,查线路架设、现场照明,开关箱、配备熔丝及变配电装置是否符合规程要求。

5.2.4查垂直运输架具是否设置可靠灵敏的高度限位,断绳保险(塔吊四限位一保险),缆风绳的设置、钢丝绳、架体、转动系统、避雷等是否符合规程要求,井架安装验收是否履行规定的交接手续。

5.2.5 查施工机具安全防护装置是否齐全有效,有无接地或接零保护装置,有无漏电保护装置,易燃、易爆器具是否达到安全距离,防爆装置是否齐全有效,机操工持证上岗等。本周是否有违章违纪、未遂事故、事件的发生,以及其处理情况;

5.2.6查易燃、易爆物品仓库的制度,岗位责任制,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无损;

5.2.7查季节性安全措施的贯彻执行情况。

5.2.8 查施工现场的“七牌二图”(施工单位及工地名牌[并附有监督电话]、工程概况、安全生产六大纪律牌、防火须知牌、十项安全技术措施牌、工地管理人员名单牌、安全生产无重大事故计数牌、施工现场平面图、施工现场卫生包干图),以及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牌、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要素分配牌、安全管理网络图牌等安全标志及施工现场的文明整洁情况。

5.2.9查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运行状况: 5.2.9.1 查施工组织设计及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的审批交接手续和内容的全面性、针对性及执行情况

5.2.9.2项目安全保证计划的编制及实施情况;

5.2.9.3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与策划、风险控制措施的实施情况; 5.3各单位安全检查的内容

5.3.1施工作业环境和秩序是否存有不安全因素和隐患,以及整改情况; 5.3.2各类机具、设施和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完好无缺; 5.3.3安全教育培训;

5.3.4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审批、落实情况; 5.3.5各岗、各部门的安全责任制是否落实; 5.3.6工程项目安全保证体系是否建立、运行;

5.3.7各级领导及管理人员参加班组安全活动有否评语、签到; 5.3.8消防设施是否配备到位;

5.3.9违章违纪、未遂事故、事件是否处理及处理情况;

5.3.10施工现场的安全职能部门是否按建设主管部门要求配齐专(兼)职安全员。

5.4公司级安全检查的内容 5.4.1基本内容:

5.4.1.1安全管理体系运行情况;

5.4.1.2查安全生产八种台帐(安全会议台帐、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台帐、安全经费使用台帐、安全奖罚台帐、新工人入厂及老工人换岗安全教育台帐、特殊工种考核发证台帐、工伤事故登记台帐、一塔两架验收台帐)的建帐与实际是否相符等情况; 5.4.1.3安全管理计划、措施的制定和实施情况; 5.4.1.4各类机具、设施和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完好无缺; 5.4.1.5施工生产现场直接作业环节安全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5.4.1.6施工现场、生产基地、生活基地的环境和秩序是否存有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以及整改情况;

5.4.1.7基层安全日活动和安全讲话是否认真进行,并有记录; 5.4.1.8是否达到标准化工地要求; 5.4.1.9消防管理是否落实到位;

5.4.1.10各类安全见证材料的记录情况,台帐管理情况;

5.4.1.11各类事故是否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是否有隐瞒不报情况。

5.4.2各级安全要针对季节变化,要按如下重点进行: 5.4.2.1春季安全检查检查以防雷、防静电为重点; 5.4.2.2夏季安全检查以防暑降温、防台风防汛为重点; 5.4.2.3秋季安全检查以防火、防冻保温为重点;

5.4.2.4冬季安全检查以防火、防爆、防煤气中毒、防冻防凝、防滑为重点。

5.4.3节日前安全检查以防盗、防触电、消防为重点。 5.5专业性安全检查和不定期安全检查

5.5.1 公司每年应对锅炉、压力容器、电气设备、危险物品、消防设施、起重机具、机运车辆、防尘防毒等分别进行专业性安全检查;

5.5.2公司在新装置竣工及试运转前、大检修期间进行不定期安全检查。

6、检查、监督的组织与管理 6.1公司负责按季度或按季节性、节假日组织的检查和监督,由公司保卫处协助质安部组织成立检查组,由检查组长负责编制检查计划,经安全主管理经理批准后,有检查组长负责按照检查计划规定要求,对公司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根据上级机关指令组织的检查、监督按照此程序进行。

6.2各单位负责按月或按季节性、节假日组织的检查和监督,由各单位安全管理部门协助本单位经理组织成立检查组,由检查组长负责编制检查计划,经安全主管理经理批准后,有检查组长负责按照检查计划规定要求,对本单位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

6.3公司或各单位根据施工生产的不同阶段或专项业务管理需要组织的不定期检查,应按照(7.

1、7.2)的原则组织实施。

6.4在施工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员负责进行的检查、监督,由各单位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6.5班组各岗位的日常检查、监督,由班组长按照作业分工组织实施。

7、检查程序

7.1确定检查范围和内容

公司安全检查的范围和内容,应根据施工生产的实际和安全管理需要进行确定,并应符合以下要求:

7.1.1公司的检查范围和内容,由公司质安部提出建议,安全主管经理审批确定。

7.1.2各单位的检查范围和内容,由本单位安全管理部门提出建议,经理审批确定。

7.2编制检查计划

7.2.1 安全检查前,检查组组长应根据已确定的检查范围和内容,编制检查计划并按检查计划规定要求组织实施;但由各单位自行组织的小规模一般性检查,可不编制检查计划,但应在检查后建立检查记录。

7.2.2检查计划应包括以下内容: 7.2.2.1检查的目的、依据; 7.2.2.2检查涉及的部门单位和人员; 7.2.2.3检查的内容和时间安排。 7.3检查的实施 7.3.1公司

7.3.1.1 总经理:负责公司全面的安全工作.每年至少进行一次不定期施工现场的巡回检查主要检查现场文明施工并形成记录.7.3.1.2施工经理:1)主管公司安全施工生产及体系运行.每年至少进行二次不定期施工现场巡回检查主要是专业性检查及现场文明施工检查.并形成记录.2)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后,立即向经理汇报;3)并负责检查本系统范围内的女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

7.3.1.3总工程师:主管公司安全施工技术及体系运行。每年至少进行二次不定期施工现场巡回检查.并形成记录

7.3.1.4 工会主席:主管公司职工的卫生健康.每年至少进行一次不定期施工现场的巡回检查并形成记录.7.3.1.5质安部:1)负责建立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每季度定期组织实施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并形成记录.2)组织并参加安全生产大检查,协助有关单位对查出的问题制订防范措施,并督促按期实现;3)经常性检查施工现场的不安全因素,发现问题及时解决;4)不定期组织并参加安全技术措施实施情况的检查,总结效果以改善劳动条件与工作环境,防止伤亡事故、职业中毒和职业病发生;4)不定期组织并参加对起重机械、电气设备、锅炉、压力容器、气瓶、安全装置、机动车辆、危险物品的管理状况的检查。

7.3.1.6 保卫处:每年“五一”“十一”“元旦”“春节”定期组织固定场所消防大检查并形成记录.督促有关部门进行整改;

7.3.1.7施工部:每年不定期组织一次施工现场设备安全大检查并形成记录.7.3.1.8人力资源部:每年不定期组织一次对分包商、供方大检查并形成记录.7.3.1.9经理办公室:每年年终定期检查办公用品、水电的耗费情况并形成记录向主管领导汇报。

7.3.1.10经营部:每年年终定期组织检查安全技术措施费用的专款专用情况。

7.3.2项目部

7.3.2.1项目经理:组织并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要采取措施及时消除或暂时控制,确保安全生产;

7.3.2.2项目施工经理:开工前,检查到场的机具设备、人员能否满足施工要求;

7.3.2.3项目总工程师:开工前,检查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情况,开工后检查实施情况;

7.3.2.4项目工程部:1)开工前,根据安全管理体系4.3.1要求,施工专业、工序、施工环境、业主及法律法规要求,识别危险源并进行风险评价确定重大危险源,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同时编制项目安全保证计划及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在检查施工组织设计实施情况时,要检查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情况、重大危险源的控制情况;2)经常性检查工人的劳动条件,作业环境的安全性;3)按照安全技术规范定期检查机械、电气、起重、锅炉、受压容器等设备的安全管理,保证安全附件齐全、灵敏、有效;

7.3.2.5项目质安部:1)经常性监督检查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2)定期进行项目安全生产大检查,发现有严重事故隐患的,应制止其作业,并立即报告项目施工经理;3)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4)对防护用品的质量和使用,进行监督检查;5)建立项目安全设施台帐、安全检查台帐、事故隐患整改台帐。

7.3.2.6办公室:不定期检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登记台帐与现场特种作业人员的符合性。经常性检查工人的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情况;建立项目安全教育台帐、安全检查台帐。

7.3.2.7供应科:建立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台帐。7.3.3施工队

7.3.3.1队长:1)经常性检查工人的安全操作规程执行情况,对严格遵守安全规章,避免事故者,提出奖励意见;对违章蛮干,造成事故者,提出惩罚意见;2)经常性检查职工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情况;

7.3.3.2付队长:经常性检查工人对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教育工人在任何情况下不违章蛮干,发现违章蛮干,立即制止。

7.3.3.3班组成员自查:工作区域的安全检查、使用材料的安全检查、工具的安全检查、设备的安全检查、交接班安全检查、交付工程防护检查及记录检查。

7.4安全大检查步骤

7.4.1 召开首次会议,由检查组长介绍检查的目的、范围和时间安排,确定检查的方法、程序和陪检人员。

7.4.2 按照检查计划规定,并经受检单位确认的检查范围、内容和时间安排,进行现场安全管理情况和安全内部管理资料的检查,及时记录安全检查的结果。

7.4.3在现场检查的基础上,对检查收集到的客观依据、材料汇总核实后,进行分析评价,确定整改项目,签发隐患整改通知单,并经受检单位有关人员签字确认。

7.4.4 召开末次会议,由检查组长介绍检查情况,宣布检查结论,确定隐患整改时间和验证方法。

7.5检查报告

7.5.1检查结束后,检查组长应负责组织编写检查报告,检查报告内容应包括:

7.5.1.1检查的目的、范围和内容。 7.5.1.2检查的依据。

7.5.1.3检查的受检单位、工程项目名称和检查时间。 7.5.1.4检查的客观评价和检查结论。 7.5.1.5检查中发现的隐患整改项目清单。

7.5.2检查报告发至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受检单位要按整改期限要求组织整改。

8、隐患整改及验收

8.1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检查组应签发隐患通知单,由受检单位负责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期限,及时组织整改。对受客观条件限制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应采取相应的临时措施,并报质安部备案,制定整改计划列入公司隐患整改项目,按照相应的规定进行治理。

8.2隐患进行整改后,受检单位应填写隐患整改回执单,按规定的期限上报隐患整改结果,由检查负责人派专人进行隐患整改情况的验收。

9、检查记录

检查结束,检查组应将检查资料进行收集、整理,由质安部门实施归档管理,登记检查台帐,奖励与处罚的情况也应登记台帐。

10、考核

10.1安全检查工作由公司质安部及各单位安全部门进行检查考核。 10.2考核以各项检查内容为依据,并以现场整改情况为主要内容。 10.3考核结果作为各类先进单位、个人的评比的依据。

二、隐患排查制度

1、公司所属各级单位应建立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使安全检查工作贯穿于生产施工的全过程,公司建立由分管领导和有关人员参加的安全检查组织体系,切实加强领导,做好检查工作。

2、安全检查日期安排:公司每季度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并开展定期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分公司、项目经理部不超过每月组织一次安全检查;项目部、车间、作业队不超过每两周组织一次安全检查;班组每日班前班后必检,日常检查是指各部门和生产班组在日常工作中进行的涉及安全等方面常规性检查,此项检查应做到随查随改,无法整改的问题立即上报整改。

3、各施工单位还应根据施工进展情况,组织对特种机械、电气、锅炉、龙门架、脚手架等进行安装验收性检查及不定期的专业检查。

4、季节性检查。各单位应针对(冬季、雨季、暑季、风季)气候的特点,预防可能对安全施工生产带来的危害,主要对防冻、防滑、防坠落、防火灾、防中毒的各项措施为内容的检查。

5、节前安全检查。各单位应在元旦、春节、劳动节、国庆节等休假节日前,对现场车间、库房、食堂等进行安全、防火、防盗、防中毒的安全措施情况的检查。

6、对查出的隐患问题,要逐项分析研究,并制定整改方案,做到定措施、定时间、定人员,立即整改,不得拖延,有些限于物质技术条件,当时不能解决的问题,应采取临时安全措施,并定出计划,按期完成。受检查单位应按照“三定”(定人、定时间、定措施)的原则进行整改处理。

第12篇:企业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制度

企业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制度

1.目的和范围

1.1为了发现和查明各种危险源和安全隐患,并及时、有效地排查治理生产安全事故隐患,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实施,制止违章作业,防范事故发生和整改隐患。

1.2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的各类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

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风险评价程序》等。

3.职责

3.1公司总经理负责组织厂级综合检查。

3.2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组织专业检查和季节性检查。

3.3日常检查由各部门、班组对各自职责范围内的检查负责。

4.内容

4.1安全检查内容

4.1.1 查思想:对安全生产的认识、责任心是否强;忽视安全的思想有否克服,出了事故是否从思想上认真吸取教训。

4.1.2 查领导:是否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的关系;坚持安全和生产“五同时”,对职工的安全教育执行情况,出了问题能否严肃处理,落实整改措施。

4.1.3 查制度:查公司制定的各项制度执行和健全情况,有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现象,有无制定车间部门安全管理制度以及执行情况。

4.1.4 查生产工艺和职工操作:各种原料是否按规定投入,各单元操作是否按规定操作,操作原始记录是否如实记录。

4.1.5 查设备:机械、仪表、厂房、通道、安全装置、消防器材等安全状况是否良好,工、器具堆放是否整齐,职工劳保用品穿戴、保管是否良好,消防通道是否畅通。

4.1.5 查纪律:查岗位劳动纪律的执行情况,有无擅离岗位,做与生产无关的事,有无酒后上岗和无证上岗的情况.4.2安全检查形式

4.2.1 公司级安全检查,由公司总经理负责组织,各职能部门参加,检查出的不安全隐患由安全管理委员会事务局负责汇总,分别提交有关部门整改,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

4.2.2 专业检查和季节性检查,由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每月至少一次,对发现问题立即安排整改,并把检查情况和整改落实情况报安全管理委员会。

4.2.2班组级安全检查,由班组长负责进行,每周一次,检查情况报部门领导。

4.2.3 安全文明生产考核检查,由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进行,每月至少一次,检查情况及时通知有关部门进行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考核。

4.2.4 各专业性检查,由各部门领导负责委托有资质人员进行检

查,检查出的不安全隐患报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

4.2.5 季节性检查,应针对不同季节有针对的进行检查,由分管的部门领导负责组织检查,检查情况报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

4.2.6 经常性检查:各级领导干部和职能人员都必须结合自己的业务,深入生产现场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即时指出。每个班组都必须严格进行安全生产检查,不马虎、不走过场,当面讲清、记录完整。

4.2.7 临时性检查:紧急情况下的抢修、大修项目的开工、长期不用设备开车、新工艺、新产品、新设备的投产,都应进行临时性的安全检查,该项检查由主管部门、班组分别负责进行。

4.3检查后的整改

4.3.1 要狠抓安全检查隐患的整改。对检查发现的不安全隐患,由制造部和有关职能部门制订整改方案、方法,做到“四定”即:定措施、定负责人、定资金来源、定完成期限。

4.3.2 在隐患整改中做到“三不推”,即班组能整改的不推部门,部门能整改的不推公司,今天能整改的不推到明天整改。

4.3.3 在隐患整改中防止流于形式。对不按时完成整改任务的,对责任人采取经济处罚,并在安全生产考核时加倍扣分。由此造成事故的由责任人承担一切后果,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5 相关记录

5.1《安全生产隐患整改通知书》

第13篇: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检查通报

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县开展安全生产和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我局对全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进行了拉网式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本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及第三季度安全生产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经过检查,从总体情况看,大部分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企业能认真按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县开展安全生产和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县安监局《关于印发〈县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关于印发〈县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制定符合本企业实际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效预防和消除安全隐患,保持了全县安全生产总体平稳态势。今年1~9月份,全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三大行业未发生生产安全死亡事故。

(一)各乡(镇)开展专项整治情况:

从县局对各个乡(镇)开展专项整治督查情况来看,制定了方案和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情况比较好的乡(镇)有:......(二)非煤矿山方面:

......

(三)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方面:

......

(四)烟花爆竹经营方面:

......

二、存在的主要隐患及处理意见

经拉网式检查,发现企业存在的主要隐患或问题表现为:

(一)有些企业未履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手续非法组织矿山基础建设,如鑫林矿业有限公司永隆乡水名坑钾长石矿、华美有限公司、站塘棠梅湖玄武岩矿等,已责令企业立即停止违章建设。

(二)有些地质勘探矿山未依据《金属与非金属矿产资源地质勘探安全生产监督暂行规定》进行备案擅自组织探矿活动,如昶泰、中发、站塘官村银多金属矿、锡坑迳地区锡矿、红山矿区铜多金属普查等,已责令停止探矿活动。

(三)部分企业未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制度。如金盛实业有限公司、祥鹏矿业有限公司、西江镇兴业采石有限公司等企业未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等各项制度,未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台账。已责令企业限期整改。

(四)部分采石场存在未按开采设计方案开采,未超前剥离表土,未按顺序分层分台阶自上而下开采,未及时清除松石、危石,台阶超高、坡面角太陡,工作面存在“一面墙”开采等隐患。如文武坝逢鑫石场、筠门岭平安石场等未严格按开采设计方案开采;昌鹏矿业有限公司筠门岭萤石矿、石磊矿业有限公司筠门岭萤石一矿未经评价、设计在矿山地表剥离土皮进行减压活动,右水芒山坑石场未超前剥离表土,未及时清除松石;庄口大排石场未分台阶自上而下按顺序开采。已责令企业限期整改。

(五)个别地下矿山存在部分巷道内工作面通风、矿用提升设备不符安全要求等安全隐患。如石磊矿业有限公司筠门岭萤石一矿250中段、210中段工作面空气不畅,无局部机械通风,在炮烟未排除的情况下组织工人现场作业,责令公司对250中段、210中段实施停产整改。石磊矿业有限公司筠门岭萤石一矿、昌鹏矿业有限公司筠门岭萤石矿使用非标矿用提升设备,已责令矿山立即停止使用该设备。

(六)部分加油站存在的主要问题:员工居住与加油岛安全距离不足;安全警示标志不明显;防爆灯、防静电报警仪失效;未建立安全隐患排查台账,现场管理较为松疏,存在直接向塑料壶充装汽油、站内抽烟、站内打手机等行为。如庄口加油站、小密供销社加油站生活区与加油岛安全距离不足;中石油中盛加油站、西江安盛加油站、中村力源加油站安全警示标志不足,防爆灯失效。周田罗田加油站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存在直接向塑料壶充装汽油等违规充装汽油现象。已责令立即整改。

(七)烟花爆竹存在问题:烟花爆竹批发企业仓库监控装置失效、未执行采购、销售流向登记制度等。个别烟花爆竹零售门店存在超量储存烟花爆竹,未按规定配置消防器材,安全警示标识不够,店内抽烟等问题。

三、企业自查情况及处理意见

从企业每月25日前上报隐患自查及整改情况来看,大部分企业能认真做好生产经营单位日常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但仍有少数企业对隐患排查治理不够重视,没有及时报送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月报表。

(一)能认真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并及时上报自查情况的企业有:九二盐业有限责任公司、昌鹏矿业有限公司、江西红山铜业有限公司、白鹅慧敏矿业有限公司。

(二)有一个月缺报自查情况的企业有:县昌宏物资经营部、小密水泥厂加油站、庄口大排石场。责令限期整改。

(三)有二个月缺报自查情况的企业有:筠门岭平安石场、庄口昌赣石场、赣昌化工有限公司、周田罗田加油站。依法给予警告,并处罚款。

四、下步工作意见

(一)高度重视重点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从现在起,至“十八大”结束期间,各乡(镇)安监站要每个星期对辖区的企业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及时报送县局,县局将定期督查。

(二)切实加强安全设施“三同时”的监督管理工作。矿山、危险化学品等企业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必须按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履行安全生产“三同时”手续,严格安全生产准入条件。

(三)切实加强露天矿山安全隐患的整改工作。督促露天矿山企业要严格按照开采设计方案组织开采。特别是露天采石场,要按照《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生产暂行规定》的要求,采取台阶式或自上而下分层顺序开采的方式开采,分层高度控制在10米左右,严禁采用掏底崩落、掏挖开采和不分层的“一面墙”开采。坚持采用中深孔爆破技术和机械铲装作业,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加强爆破作业、爆破器材、爆破安全管理,爆破作业必须符合《爆破安全规程》要求,预防和避免因爆破作业对附近村庄产生不必要的影响。

(四)进一步强化地下矿山企业安全隐患的整治工作。督促地下矿山企业要加强对矿山通风、排水、提升、配电、消防等设备设施的检测;淘汰明令禁止使用的非标矿用提升设备;巷道内工作面要保持局部机械通风;要进一步加强顶板管理、通风管理和坚持

企业领导下井带班作业,地下矿山停产期间必须要有人值班值守。

(五)进一步强化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督促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要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和经营等各个环节的安全管理。赣昌化工要加强企业安全隐患排查。各加油站要加强安全管理,对防爆灯、防静电报警仪失效的要立即整改,规范现场安全管理,严禁违章违规行为。

(六)认真做好企业停产整顿工作的落实。一是各有关乡(镇)安监站要加强对需停产整顿企业的跟踪监控,督促企业做好整改工作。二是要加大整改工作的联合执法力度,督促相关部门对停产停业整顿企业暂扣相关证照,停批、停供火工材料、电力动力,切实把停产整顿工作落到实处。

第14篇: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第1章:总 则

第一条:为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从业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化工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细则》(DB37/T 3010-2017 2017年11月实施)、《关于建立完善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的通知》(鲁政办字〔2016〕36号)、《关于深化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推进企业安全风险管控工作的通知》(鲁安发﹝2016﹞16号)、《加快推进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两个体系建设工作方案》(鲁安办发〔2016〕1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两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东安发〔2017〕4号)有关条款制定。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1、隐患分级: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无法立即整改排除,需要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的判定,要把握“危害较大”和“整改难度较大”两个要点。化工企业的现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按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治理:

(1)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的;

(2)具有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物质、爆炸品以及二级以上(或高毒)毒性物质的车间、仓库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内,或具有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物质、爆炸品的车间、仓库与员工宿舍的安全距离不符合有关法规、标准的规定要求的;

(3)甲、乙类及剧毒化学品的生产、仓储设施与周边居住区、人员密集区、交通要道的安全距离不符合有关法规、标准的规定要求的。未按规定和生产工艺要求设置必要的自动报警和安全联锁装置的;

(4)为两套及以上甲、乙类及剧毒化学品生产装置服务的中心控制室、区域控制室与甲、乙类生产、存储设施的安全距离不足,或未采取必要的抗爆措施的; (5)易燃易爆和有毒作业场所,未按国家强制性标准及其强制性条款的要求设置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施以及通风设施,或设置数量、能力低于标准要求的1/2的;

(6)爆炸和火灾危险区域内的电气设备(电机、灯具、开关等)不防爆,或防爆等级(类别、级别、组别)及线路敷设不符合有关标准、规定要求,且未采取通风、隔离等临时防范措施的;

(7)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装置安全控制措施不完善,发生爆炸危险的可能性较大,且未采取有效防爆泄爆措施的;

(8)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装置安全措施不完善,容易导致爆炸、中毒等恶性事故发生的;

(9)构成

一、二级重大危险源的的生产、储存装置安全措施不完善,容易导致爆炸、中毒等恶性事故发生的;

(10)其他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2、隐患分类:

事故隐患分为基础管理类隐患和生产现场类隐患。 (1)生产现场类隐患

生产现场类隐患包括以下方面存在的问题或缺陷: 00007——设备设施; 00008——场所环境; 00009——从业人员操作行为; 00010——消防及应急设施; 00011——供配电设施; 00012——职业卫生防护设施; 00013——辅助动力系统; 00014——现场其他方面。 (2) 基础管理类隐患

基础管理类隐患包括以下方面存在的问题或缺陷: 00015——生产经营单位资质证照; 00016——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人员; 00017——安全生产责任制; 00018——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00019——教育培训; 00020——安全生产管理档案; 00021——安全生产投入; 00022——应急管理; 00023——职业卫生基础管理; 00024——相关方安全管理; 00025——基础管理其他方面。

第2章:职责

第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公司及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第五条:公司和车间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其主要负责人对各自管辖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公司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制定并实施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 车间负责人负责制定并落实重大事故隐患安全防范措施; 一般问题和一般事故隐患由车间负责人立即组织整改。 第六条:公司安环部负责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制度; 各部门、车间均应认真贯彻落实从业人员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企业主要负责人徐玉建,负责牵头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为该项工作的开展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支持;分管安全(风险)的负责人负责具体组织、协调、调度、汇总等工作;其他各分管负责人负责分管范围内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其他各级相关人员应当以确保隐患得到治理为工作目标,根据隐患级别积极参与隐患的排查和治理工作。

第七条:公司应保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的资金,财务资产部应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费用投入制度》第十七条的规定,将安全生产费用优先用于落实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整改措施所需支出。

第八条:公司负有统一协调和监督管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承包(租)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职责;

安环部应与其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方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职责。

第九条:企业应从基层操作人员到最高管理层,全员参与隐患排查治理,使隐患排查治理贯穿于生产经营活动全过程,成为企业各层级、各岗位日常工作重要的组成部分。

第九条:任何部门和个人均应积极配合并不得拒绝和阻挠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人员依法履行事故隐患监督检查职责。

第十条:公司安全部应会同生产运行部对事故隐患整改情况进行验收、评估。

第3章:排查与整改

第十一条:企业应根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和企业风险管控情况,结合企业生产工艺特点开展隐患排查工作,隐患排查应做到全面覆盖、责任到人,日常巡查和专业排查相结合,定期排查与日常管理相结合,专业排查与综合排查相结合。

——现场巡检间隔不得大于2小时,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化工生产、储存装置,宜采用不间断巡检方式进行现场巡检,现场巡检间隔不得大于1小时;基层车间管理人员每天至少一次对装置现场进行相关专业隐患排查;

——综合性隐患排查应由公司级至少每季度组织一次;基层单位(车间)结合岗位责任制排查,至少每月组织一次;

——专业或专项隐患排查应由工艺、设备、电气、仪表等专业技术人员或相关部门至少每季度组织一次;

——季节性隐患排查应根据季节性特点及本单位的生产实际,至少每季度开展一次;

——节假日隐患排查应在重大活动及节假日前进行一次隐患排查; ——对于区域位置、工艺技术等不经常发生变化的,可依据实际情况确定排查周期,如果发生变化,应及时进行隐患排查。

车间、班组应按照《安全检查管理制度》的要求每班开展日常安全检查;车间应每月将日常安全检查发现的问题及其整改情况汇总上报安环部。

公司应按照《安全检查管理制度》的要求每月组织相关人员对车间进行安全检查。

第十二条:公司安环部应对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包括安监、质监、消防、环保、职业卫生等部门,下同)、中介机构及公司所排查出的隐患项目向责任车间下达《隐患整改治理通知书》限期治理。

一般问题应定治理措施、定负责人、定治理期限;

一般事故隐患应定治理措施、定负责人、定资金来源、定治理期限; 重大隐患项目应做到“五到位”,即:定整改措施、定负责人、定资金来源、定治理期限、定预案。 第十三条:安环部应对安全监管监察部门、中介机构及公司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建立《事故隐患整改治理台账》,各车间立即组织整改;属于重大事故隐患的,应建立《重大事故隐患档案》。

第十四条:各车间应按期完成隐患治理,并按规定时限向安环部报送经主要负责人签字的《隐患整改治理反馈单》。

第十五条: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各车间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事故隐患排除前或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停业或停止使用;

暂时难以停产或停止使用的相关生产储存装置、设施、设备,应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

第十六条:公司应当加强对自然灾害的预防,对因自然灾害可能导致事故灾难的隐患进行排查、治理,制定可靠的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

相关部门在接到自然灾害预报时,应及时向下属单位发出预警;可能危及人员安全时,应采取停止作业、撤离人员等安全措施,并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报告。

第十七条:公司应于每季度15日前和每年1月31日前对前一季(年)度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送书面统计分析表。

第4章:重大事故隐患

第十八条:公司应对确定的重大隐患项目建立档案,载明隐患名称、标准要求内容及“五到位”等内容,主要包括:

1、评价报告与技术结论;

2、评审意见;

3、隐患治理方案,包括资金概预算情况等;

4、治理时间表和责任人;

5、竣工验收报告;

6、备案文件。

第十九条:公司主要负责人应组织制定并实施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1、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2、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3、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4、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

5、治理的时限和要求;

6、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第二十条:公司暂时无力解决或不具备整改条件的重大事故隐患,应制定并落实有效的防范措施,并纳入隐患整改计划,限期解决或停产。

第二十一条:被当地政府、安全监管部门及有关部门挂牌督办并责令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治理的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工作结束后,应组织公司技术人员和专家或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治理情况进行评估。

经治理后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向安全监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提出恢复生产的书面申请,并经审查同意后方可恢复生产经营。申请报告应包括治理方案的内容、项目和安全评价机构出具的评价报告等。

第二十二条:公司应及时书面向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安全监管部门报告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内容应包括:

1、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

2、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

3、隐患的治理方案。

暂时无力解决或不具备整改条件的重大事故隐患,要说明无力解决或不具备整改条件的原因、整改计划和采取的防范措施。

第5章:奖惩

第二十三条:公司根据《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第十一条有关规定,鼓励、发动员工发现、举报和排除事故隐患,对发现、举报和排除事故隐患的有功人员给予物质奖励和表彰。

第二十四条:公司及其主要负责人未履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或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程规定的,或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安全监管监察部门依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安监总局2007第16号令)有关条款进行处罚:

1、未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等各项制度的;

2、未按规定上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表的;

3、未制定事故隐患治理方案的;

4、重大事故隐患不报或者未及时报告的;

5、未对事故隐患进行排查治理擅自生产经营的;

6、整改不合格或者未经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审查同意擅自恢复生产经营的。

第二十五条:因发生本制度第二十四条所列条款致公司受到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处罚的,按照处罚额的5%-20%对相关责任部门或责任人进行处罚。

第二十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罚相关责任部门100元:

1、未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2、《隐患整改治理通知书》不符合要求的,或未建立《事故隐患整改治理台账》的,或未建立《重大事故隐患档案》的;

3、未每周将日常安全检查发现的问题及其整改情况上报安环部,或未及时报送《隐患整改治理反馈单》,或《隐患整改治理反馈单》未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的;

4、未及时书面向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安全监管部门报告重大事故隐患的,或未按规定时限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报送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表的;

5、未对因自然灾害可能导致事故灾难的隐患进行排查治理,制定可靠的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的;

第二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罚相关责任部门500元:

1、未保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的资金,将安全生产费用优先用于落实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整改措施所需支出的;

2、未按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要求开展日常安全检查、月度安全检查的;

3、未按期完成隐患治理,或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未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及导致事故发生的;

4、未组织制定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防范措施,或未纳入隐患整改计划的,或未对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情况进行验收、评估的;

6、重大事故隐患整改不合格或未经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审查同意擅自恢复生产经营的;

7、在接到有关自然灾害预报时,未及时向下属单位发出预警的;或自然灾害可能危及人员安全时,未采取停止作业、撤离人员等安全措施的;

8、未与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承包(租)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方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职责的;

9、未积极配合,或拒绝和阻挠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人员依法履行事故隐患监督检查职责并造成恶劣影响的。第二十八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罚相关责任人员50-200元:

1、不了解本岗位隐患排查治理责任的;

2、编制虚假隐患排查资料的;

3、提报虚假隐患整改治理信息的。

第二十九条:未严格执行本制度规定,导致事故发生的,处相关责任部门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条:因未严格履行工作职能,致公司受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处罚的,按照处罚额的5%-20%对相关责任部门或责任人进行处罚;

逾期未改正导致公司被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的,处相关责任部门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第15篇: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实施细则

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实施细则

隐患排查治理,是预防安全生产事故的重要环节和内容,企业作为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的主体,必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把此项工作有机的贯穿于整个安全生产的过程之中,及时发现、消除各类隐患,最大限度的防止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具体实施内容及办法如下:

一、隐患的概念及分类:

1、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它因素在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2、事故的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或者短时间内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二、隐患排查的范围:

应覆盖本单位的所有岗位、场所、设备设施、从业人员和生产经营各个环节,不留盲区和死角,做到兼顾全面,突出重点。

三、具体内容:

1、隐患排查:生产经营单位的隐患排查应包括企业内部各级(岗位、车间、班组)的自查;企业各管理部门、主要(主管)负责

人带队排查等,还要明确排查的内容、方式、时限、要求等。

2、隐患整改:应分别对当场整改的隐患、限期整改的隐患、重大隐患的整改做出规定,明确整改责任、完成时限、安全监控措施、复查验收记录等要求。

3、有关信息报告:各级部门明确专人负责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的汇总、整理、分析和上报的工作。

4、登记建档:应明确登记建档的内容、时间范围和各种资料的保存要求等。

5、隐患排查治理的资金保障:应明确隐患排查治理资金的提取办法、比例、使用规定等(具体使用情况在安全生产投入资金中)。

6、考核与奖惩:应明确对从业人员的奖励办法、形式等,调动从业人员参与隐患排查治理的积极性。

四、建立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

建立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就是把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落实到本单位各个层面的所有人员,明确其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的主要职责,与安全生产工作同步同时进行。

五、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部署和调度:

企业主要负责人或主管负责人应每月召开一次调度会,对上月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小结,找出问题和不足,对发现的隐患进行分析,研究对策,明确整改措施和监控责任,检查落实整改情况,对下月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安排,提出具体要求,确保本单位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有序进行。年终,要对本单位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

行总结、考核和奖惩。

六、落实《安全检查表》制度:

1、生产经营单位要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分别编制厂级、车间、班组的《安全检查表》,明确检查的内容、范围、方式、方法及要求。

2、排查过程中,检查人员要按照《安全检查表》逐项实施检查,并记录排查时间、具体部位,发现的隐患数量、类别和具体情况,提出的整改意见等,排查结束后,有关人员要在《安全检查表》上签字。

3、对发现的隐患整改落实情况要及时进行复查,并详细记录复查的时间、结论,最后由复查人员签字。

总之,生产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是一项长期而重要的工作,始终贯穿于安全生产的过程之中,因此我们要经常性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并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把此项工作做为我们企业的工作重点长期持续来抓,真正的做到促进安全生产。

河北新华幕墙有限公司编制

年月日

第16篇: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

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减少违章和违规作业、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促进公司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好转”,切实消除我司事故隐患,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推动我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与整改工作的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和公司范围内作业的施工单位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第二章组织领导

第三条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在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公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统一组织实施。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总经理任组长,小组成员包括由安全的副总经理、企管部部长以及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公司企管部,负责专项行动的日常工作。

第四条 各部门必须按照“统一监管、逐级监管”的原则,负责本部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实施与监督管理。

第三章隐患排查

第五条 企管部、职能部门应结合本部门安全生产日常监管工作实际情况,组织相关人员,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隐患进行

排查,企管部协同生产部每周组织集中排查治理一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每月组织集中排查治理一次。

第六条 公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对各部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综合监管,每季度对各部门、施工单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抽查。

第四章隐患报告

第七条 各部门应及时向公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汇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

第八条 各部门在隐患排查治理过程中,发现本辖区存在的安全生产隐患超出其职责范围的,应当立即向企管部或公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报告。

第九条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每月要对公司的隐患排查治理结果进行汇总。

第十条 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带头参加对全公司的在职员工安全教育、安全管理、施工现场、人员操作、机械设备运转、安全防护等进行全面的检查。对排查出的隐患全部登记建档,按照国家标准和规范要求,能整改的马上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定人、定期、定措施”落实责任人和整改资金,限期整改。

第五章隐患整改

第十一条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对安全生产隐患进行排查登记后,应及时以书面形式下发整改通知书,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内容、整改措施、整改期限。对一般事故

隐患要做到立即整改,整改时间一般不超过10天;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隐患,要督促隐患所在部门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保障措施和应急预案,确定专人24小时进行监控管理,确保万无一失。

第十二条 公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对安全生产隐患所在部门实施重点监管,加大巡回检查的频率和力度,督促其尽快整改到位。对隐患整改措施长时间得不到落实、超过整改期限的,对部门第一责任人予以经济或行政处罚。第十三条 公司企管部确认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应报公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限期相关部门解决问题,切实做到“四不放过”,即:责任不落实不放过,工作不到位不放过,隐患不消除不放过,没有隐患整改报告不放过。第十四条 公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在隐患整改督查过程中,对事故隐患顶着不整、拖着不办或不能限期整改的,要上报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该撤的撤,该罚的罚,由此造成事故的,要依法追究经济和法律责任,决不姑息迁就。

第六章隐患消号

第十五条公司范围内对重大安全隐患予以挂牌编号,安全生产隐患所在部门隐患整改完毕后,向公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提出书面申请,经复查通过后方可销号。对未按时整改的隐患,相关部门应重新登记,重新明确责任单位、责任监管单位、整改期限和责任人,并采取相应处罚措施。

第十六条企管部每季度对安全生产隐患销号情况进行汇总。

第七章工作纪律

第十七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行“谁排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谁管辖、谁负责”的原则进行管理和责任追究。公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在隐患排查治理过程中,要以对公司和员工高度负责的态度,严格检查。对因排查事故隐患不深入、不细致或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整改措施不到位、责任制不落实致使事故隐患长期得不到整改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对部门负责人进行经济或行政处罚。

第八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制度如与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有不相符的,按新的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本制度由公司企管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第17篇: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

保定市邮政局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

根据保定市安监局《关于开展驻保省属以上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2011]保安监管85号)的要求并结合我局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情况,现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严格贯彻国家、省、市隐患排查治理的有关要求,进一步落实保定市第三季度防范安全事故会议精神。针对邮政通信生产中涉及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通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进一步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坚决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促进企业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为实现全年安全生产目标提供保障,为企业健康持续发展保驾护航。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领导,市局成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任炳怀

副组长:崔合营曹力英

成员:刘剑锋杨建修曹建中范雅丽齐佑田许平靳腾飞李卫国张文成阮文俊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安保部。

三、排查对象和范围

本次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对象和范围为市局各生产科室、各(县)

市局(包括速递物流公司),主要是各营业网点、金库、邮件集散分拣场地、综合机房、配电室、锅炉房、邮运车辆等。

四、隐患排查目标和重点内容

1、各单位是否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和企业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各项规章制度是否得到严格贯彻落实。

2、营业网点安全防范设施是否符合相关要求;监控设备、110报警设备是否正常工作;营业员是否熟知本岗位安全生产知识和防范措施;是否熟悉防盗、防抢、防火等相关应急预案。

3、金库守护人员是否实行24小时双人武装守库;各种登记本登记是否及时齐全;押款员是否统一着装上岗,按规定穿防弹衣、带钢盔;是否按规定取枪弹、验枪;出班期间持枪、站位是否规范 ;款车停车是否入位;守押人员遇到突发事件是否熟练掌握相关应急预案。

4、邮件分拣集散场地物品是否堆放有序;是否严格执行禁烟禁火制度;消防设施和器材是否定期检验并保持完好。

5、邮运输车辆保养、管理、灭火器配置是否到位,锁具是否完好有效。

6、综合网络机房门禁系统是否运行正常;敷设的动力线及信号线是否穿管分隔;机房管理制度及应急预案是否齐全齐。

7、配电室、锅炉房是否建立了相关规章制度;锅炉是否定期检测;从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五、实施步骤

本次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安排部署阶段(10月10-10月15日)

各单位要根据本方案,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

(二)单位自查自改阶段(10月16日10月26日)

1、组织好安全自查。自查的重点内容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规章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安全投入情况;重大危险源的控制情况;应急管理情况;现场的各类安全隐患情况;通过自查,全面找出各种安全问题及隐患。

2、对查出的隐患必须坚决整改。对一般隐患,应立即组织整改;对反复出现的隐患,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处罚力度彻底整改;对重大隐患,能整改的应立即组织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应列入计划,定措施、定期限、定责任人,限期整改,在整改未完成前,应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应急预案,确保不发生事故。

3、对排查出的重大危险源,要上级主管部门,逐项制定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明确监控的责任单位,确保重大危险源处于可控状态,做到防患于未然。各单位要将自查情况在10月25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报市局安保部。

(三)市局检查验收阶段(10月27日-11月6日)

在各单位查自改的基础上,市局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单位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督导检查的内容以各单位自查的重点内容为主,进一步了解各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实施情况,指出问题,提出建议,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

(四)接受市安监局检查验收阶段(11月7日-11月27日)在各单位自查自改及市局督导检查的基础上,做好迎接市安监局对市局及所属各单位隐患排查治理的检查验收工作。

(五)总结提高阶段(11月28日-11月30日)

为巩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成果,各单位要组织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回头看”再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认真查找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建立长效机制,确保不发生问题。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单位要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明确责任,针对企业安全生产特点、工作重点、薄弱环节及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具有操作性和针对性的排查方案,确保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二)广泛宣传发动,群防群治。要充分利用宣传栏、简报、标语等多种宣传形式广泛宣传隐患排查治理活动,依靠和发动全体员工参与到隐患排查治理活动中来,加大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力度,形成隐患排查治理的浓厚舆论氛围。

(三)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各单位要以本次隐患排查治理活动为契机,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既要切实消除影响当前安全生产的突出隐患,又要落实治本之策,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四)加强信息反馈,建立信息报送制度。从10月到12月,各单位要在每月25日前,向市局安保部报送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治理月报表》和排查治理工作小结,工作小结的内容包括: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责任落实和制度建立情况;隐患自查自改情况;排查活动中的经验、好的做法及存在的问题;下个月的工作安排及有关建议等。 (邮箱:bdyzaq@163.com,密码:2035194 联系人:阮文俊 电话:2035194)

保定市邮政局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日

第18篇:2安全检查隐患排查

公司安全隐患检查排查领导小组

长:魏书芳 副组长:李子见 安全员:简豪

员:王小兵、魏建军、简豪 职责:

组长定期组织人员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活动,检查车辆安全维护保养情况、车辆及驾驶员相关证件有效情况、公司办公室现场安全、车辆相关附件的安全现状、对公司员工进行奖惩考核等;

副组长协助组长开展日常安全隐患检查工作,组长不在时组织公司员工开展安全检查,并指定专人负责对检查情况进行记录,建议组长对检查情况进行奖惩考核;

安全员负责对检查结果进行记录,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问题及不足进行跟踪落实,及时向组长进行汇报;

成员负责协助组长、副组长开展安全隐患检查排查工作,对奖惩考核提出意见和建议。

公司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是我公司安全工作事先防范的重要制度。安全检查制度的执行对于发现和堵塞安全漏洞,消除不安全隐患,加强预防措施,落实单位的安全制度有着积极的推动作用,能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事故的发生率。结合本公司实际,制订安全检查制度如下。

1、安全检查必须要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明确检查内容和方法,促进各项安全制度、措施的落实。对安全生产各个环节进行全面检查。

2、定期与不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做好记录和存档,对查出的不安全因素要及时整改;对查出的各类隐患,要详细记录,要有检查人员和存在安全隐患的部门负责人签字,要提出整改意见,能现场整改的现场整改,现场不能整改的,指定专人负责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验收,对重大隐患要下发《隐患通知书》限期停业整改,消除事故隐患,对检查情况要认真进行分析总结,及时对检查情况进行通报。

3、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的建立完善、安全隐患整改、应急预案、有关法律法规及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落实情况,并做好记录。

4、做好出车前、停车后的准备、检查工作,确保行车安全,发现隐患要及时修复后方可出车。

5、装货时严查超载和擅自装载危险品。

6、不定期检查车辆的安全装置、灯光信号、证件。

7、检查驾驶员是否带病或疲劳开车,是否违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8、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安全有效。

9、建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依制度进行奖惩。

在评定标准2中,需要有:安全检查记录,按照频次进行安全检查并记录;检查出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并有整改人和验收人签字。

对于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月报制度,可列出本月重大隐患为无,若有则需要报相关部门

第19篇:安全排查隐患检查工作总结

2014年4月**公司

安全排查隐患自查工作总结

按照《***号》文件要求,为切实排除安全隐患,防止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我公司根据安委会整体部署并结合实际,于4月*日至*日两天对公司所辖区域进行了安全生产排除隐患大检查的活动。现将实施情况汇报如下:

一、检查分组安排:

一组组长: ** 成员:****(记录)

检查范围:**分公司、**分公司所辖区域

二组组长:** 成员:**、**、**(记录)

检查范围:**、***公司所辖区域

检查内容:1.棚户区、三合一。2.消防及设施、防汛防垮塌。3.安全值班落实情况.4.清仓查库自查。

二、安全消防排查隐患自查工作开展情况

**公司安全检查领导小组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开展好自检自查工作。首先对所发现的安全隐患进行梳理,作为本次大检查的重点。4月3日至4日深入到公司所属的**、**分公司、**分公司、**分公司所辖区域中每一栋仓库、宿舍、门面及已出租资产等存在安全隐患的场所、部位进行拉网式检查。工作中注重实效不留死角,充分掌握情况。对查出的安全生产问题及时面对面进行沟通并当场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确定整改时间及实责任人。

三、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1-

通过这次安全生产排除隐患大检查,**公司安全生产还是存在一定问题。形成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之一是体制问题,部分库点因人员调动或退休无人值班看管;二是部分存在隐患房屋需费用进行修缮。

(一)对部分存在安全隐患急需维修的仓库,对能现场评估的检查领导小组现场根据实际情况作出费用评估:

1.对**所辖区域**库区**大门通道房盖檩子断落、房盖垮塌,对过往行人有安全隐患,急需整改。检查领导现场根据实际情况评估维修费用为**元。

2.对**所辖区域**库区**号仓后围墙垮塌,库外农民易在库区围墙垮塌处栽种,对公司资产有侵占隐患,急需整改。

3.对**所辖区域**库区仓库内进门走道檩子断落房盖垮塌,对*过往路人存在安全隐患,急需整改。检查领导现场根据实际情况评估维修费用为*元。

(二).对在这次大检查中存在的问题,检查领导小组已安排整改:

1.对**所辖区域* 存在火灾隐患。已当场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于责任人,并限定在2014年4月10日之内整改完毕。

2.对双龙分公司所辖区域*连接处有木材加工厂,存在火灾隐患。已当场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于责任人,并限定在2014年4月10日之内整改完毕。

*

第20篇:安全生产检查与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检查与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第一节 安全生产检查

安全生产检查是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内容,其工作重点是辨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存在的漏洞和死角,检查生产现场安全防护设施、作业环境是否存在不安全状态,现场作业人员的行为是否符合安全规范,以及设备、系统运行状况是否符台现场规程的要求等。通过安全检查,不断堵塞管理漏洞,改善劳动作业环境,规范作业人员的行为,保证设备系统的安全、可靠运行,实现安全生产的目的。

一 安全生产检查的类型

安全生产检查分类方法有很多,习惯上分为以下六种类型。 1.定期安全生产检查

定期安全生产检查一般是通过有计划、有组织、有目的的形式来实现,一般由生产经营单位统一组织实施。检查周期的确定,应根据生产经营单位的规模、性质以及地区气候、地理环境等确定。定期安全检查一般具有组织规模大、检查范围广、有深度,能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等特点。定期安全检查一般和重大危险源评估、现状安全评价等工作结合开展。

2.经常性安全生产检查

经常性安全生产检查是由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车间、班组或岗位组织进行的日常检查。一般来讲,包括交接班检查、班中检查、特殊检查等几种形式。

交接班检查是指在交接班前,岗位人员对岗位作业环境、管辖的设备及系统安全运行状况进行检查,交班人员要向接班人员说清楚,接班人员根据自己检查的情况和交班人员的交代,做好工作中可能发生问题及应急处置措施的预想。

班中检查包括岗位作业人虽在工作过程中的安全检查,以及生产经营单位领导、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和车间班组的领导或安全监督人员对作业情况的巡视或抽查等。

特殊检查是针对设备、系统存在的异常情况,所采取的加强监视运行的措施。一般来讲,措施由工程技术人员制定,岗位作业人员执行。

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岗位的自行检查,一般应制定检查路线、检查项目、检查标准, 1 并设置专用的检查记录本。

岗位经常性检查发现的问题记录在记录本上,并及时通过信息系统和电话逐级上报。

一般来讲,对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的情况,岗位作业人员应根据操作规程、应急处置措施的规定,及时采取紧急处置措施,不需请示,处置后则立即汇报。有些生产经营单位如化工单位等习惯做法是,岗位作业人员发现危及人身、设备安全的情况,只需紧急报告,而不要求就地处置。

3.季节性及节假日前后安全生产检查

由生产经营单位统一组织,检查内容和范围则根据季节变化,按事故发生的规律对易发的潜在危险,突出重点进行检查。如冬季防冻保温、防火、防煤气中毒,夏季防暑降温、防汛、防雷电等检查。

由于节假日(特别是重大节日,如元旦、春节、劳动节、国庆节)前后容易发生事故。因而应在节假日前后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检查。

4.专业(项)安全生产检查

专业(项)安全生产检查是对某个专业(项)问题或在施工(生产)中存在的普遍性安全问题进行的单项定性或定量检查。

如对危险性较大的在用设备、设施,作业场所环境条件的管理性或监督性定量检测检验则属专业(项)安全检查。专业(项)检查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专业要求,用于检查难度较大的项目。

5.综合性安全生产检查

综合性安全生产检查一般是由上级主管部门或地方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组织对生产单位进行的安全检查。

6.职工代表不定期对安全生产的巡查

根据《工会法》及《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工会应定期或不定期组织职工代表进行安全检查。重点查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的保障情况,生产现场的安全状况等。

二 安全生产检查的内容

安全生产检查的内容包括:软件系统和硬件系统。软件系统主要是查思想、查意

2 识、查制度、查管理、查事故处理、查隐患、查整改。硬件系统主要是查生产设备、查辅助设施、查安全设施、查作业环境。

安全生产检查具体内容应本着突出重点的原则进行确定。对于危险性大、易发事故、事故危害大的生产系统、部位、装置、设备等应加强检查。一般应重点检查:易造成重大损失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剧毒品、锅炉、压力容器、起重设备、运输设备、冶炼设备、电气设备、冲压机械、高处作业和本企业易发生工伤、火灾、爆炸等事故的设备、工种、场所及其作业人员;易造成职业中毒或职业病的尘毒产生点及其岗位作业人员;直接管理的重要危险点和有害点的部门及其负责人。

对非矿山企业,目前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强制性检查的项目有: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高压医用氧舱、起重机、电梯、自动扶梯、施工升降机、简易升降机、防爆电器、厂内机动车辆、客运索道、游艺机及游乐设施等;作业场所的粉尘、噪声、振动、辐射、高温低温和有毒物质的浓度等。

对矿山企业,目前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强制性检查的项目有:矿井风量、风质、风速及井下温度、湿度、噪声;瓦斯、粉尘;矿山放射性物质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质;露天矿山边坡;尾矿坝;提升、运输、装载、通风、排水、瓦斯抽放、压缩空气和起重设备;各种防爆电器、电器安全保护装置;矿灯;钢丝绳等;瓦斯、粉尘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质检测仪器、仪表;自救器;救护设备;安全帽;防尘口罩或面罩;防护服、防护鞋;防噪声耳塞、耳罩。

三 安全生产检查的方法 1.常规检查

常规检查是常见的一种检查方法。通常是由安全管理人员作为检查工作的主体,到作业场所现场,通过感观或辅助一定的简单工具、仪表等,对作业人员的行为、作业场所的环境条件、生产设备设施等进行的定性检查。安全检查人员通过这一手段,及时发现现场存在的不安全隐患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纠正施工人员的不安全行为。

常规检查主要依靠安全检查人员的经验和能力,检查的结果直接受安全检查人员个人素质的影响。

2.安全检查表法

为使安全检查工作更加规范,将个人的行为对检查结果的影响减少到最小,常采用安全检查表法。安全检查表一般由工作小组讨论制定。安全检查表一般包括检查项

3 目、检查内容、检查标准、检查结果及评价等内容。

编制安全检查表应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生产经营单位现行有效的的有关标准、规程、管理制度,有关事故教训,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文化、理念,反事故技术措施和安全措施计划,季节性、地理、气候特点等等。我国许多行业都编制并实施了适合行业特点的安全检查标准,如建筑、电力、机械、煤炭等。

3.仪器检查及数据分析法

有些生产经营单位的设备、系统运行数据具有在线监视和记录的系统设计,对设备、系统的运行状况可通过对数据的变化趋势进行分析得出结论。对没有在线数据检测系统的机器、设备、系统,只能通过仪器检查法来进行定量化的检验与测量。

四 安全生产检查的工作程序 1.安全检查准备

(1)确定检查对象、目的、任务。

(2)查阅、掌握有关法规、标准、规程的要求。

(3)了解检查对象的工艺流程、生产情况、可能出现危险和危害的情况。 (4)制定检查计划,安排检查内容、方法、步骤。 (5)编写安全检查表或检查提纲。

(6)准备必要的检测工具、仪器、书写表格或记录本。 (7)挑选和训练检查人员并进行必要的分工等。 2.实施安全检查

实施安全检查就是通过访谈、查阅文件和记录、现场观察、仪器测量的方式获取信息。

(1)访谈。通过与有关人员谈话来检查安全意识和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等。 (2)查阅文件和记录。检查设计文件、作业规程、安全措施、责任制度、操作规程等是否齐全,是否有效;查阅相应记录,判断上述文件是否被执行。

(3)现场观察。对作业现场的生产设备、安全防护设施、作业环境、人员操作等进行观察。寻找不安全因素、事故隐患、事故征兆等。

(4)仪器测量。利用一定的检测检验仪器设备,对在用的设施、设备、器材状况及作业环境条件等进行测量,以发现隐患。

3.综合分析

4 经现场检查和数据分析后,检查人员应对检查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提出检查的结论和意见。一般来讲,生产经营单位自行组织的各类安全检查,应有安全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检查结果进行综合分析;上级主管部门或地方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组织的安全检查,统一研究得出检查意见或结论。

(五)提出整政要求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应根据问题性质的不同,提出立即整改、限期整改等措施要求。生产经营单位自行组织的安全检查,由安全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制定整改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上级主管部门或地方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组织的安全检查,检查组应提出书面的整改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制定整改措施计划。

(六)整改落实

对安全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生产经营单位应从管理的高度,举一反三,制定整改计划并积极落实整改。

(七)信息反馈及持续改进

生产经营单位自行组织的安全检查,在整改措施计划完成后,安全管理部门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对于上级主管部门或地方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组织的安全检查,在整改措施完成后,应及时上报整或完成情况,申请复查或验收。

对安全检查中经常发现的问题或反复发现的问题,生产经营单位应从规章制度的健全和完善、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设备系统的更新改造、加强现场检查和监督等环节入手,做到持续改进,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二节 隐患排查治理

一 定义及分类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总局令第16号)指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

5 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二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职责

(1)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程的要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严禁非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2)生产经营单位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

(3)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建档监控等制度,逐级建立并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从业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

(4)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保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的资金,建立资金使用专项制度。

(5)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排查本单位的事故隐患。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当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并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

(6)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发动职工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鼓励社会公众举报。对发现、排除和举报事故隐患的有功人员,应当给予物质奖励和表彰。

(7)生产经营单位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出租的,应当与承包、承租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双方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职责。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承租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负有统一协调和监督管理的职责。

(8)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人员依法履行事故隐患监督检查职责时,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积极配合,不得拒绝和阻挠。

(9)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每季、每年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分别于下一季度15日前和下一年1月31日前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送书面统计分析表。统计分析表应当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

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生产经营单位除依照上述要求报送外,还应当及时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内容应当包括;

1)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

2)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

6 3)隐患的治理方案。

(10)对于一般事故隐患,由生产经营单位(车间、分厂、区队等)负责人或者有关人员立即组织整改。

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治理的目标和任务;采取的方法和措施;经费和物资的落实;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治理的时限和要求;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11)生产经营单位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对暂时难以停产或者停止使用的相关生产储存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

(12)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加强对自然灾害的预防。对于因自然灾害可能导致事故灾难的隐患,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的要求排查治理,采取可靠的预防措施,制定应急预案。在接到有关自然灾害预报时。应当及时向下属单位发出预警通知;发生自然灾害可能危及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安全的情况时,

应当采取撤离人员、停止作业、加强监测等安全措施,并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报告。

(13)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及有关部门挂牌督办并责令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治理的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工作结束后,有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本单位的技术人员和专家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情况进行评估;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情况进行评估。

经治理后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提出恢复生产的书面申请,经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恢复生产经营。申请报告应包括治理方案的内容、项目和安全评价机构出具的评价报告等。

三 监督管理

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按照职责对所辖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工作依法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生产经营单位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工作依法实施监督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

7 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接到事故隐患报告后,应当按照职责分工立即组织核实并予以查处;发现所报告事故隐患应当由其他有关部门处理的,应当立即移送有关部门并记录备查。

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指导、监督生产经营单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程的要求,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等各项制度,定期组织对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应当下达整改指令书,并建立信息管理台账。必要时,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并对重大事故隐患实行挂牌督办。

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对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开展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非法和违法行为及其责任者。

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发现属于其他有关部门职责范围内的重大事故隐患的,应该及时将有关资料移送有管辖权的有关部门,并记录备案。

已经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生产经营单位,在其被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结束前,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加强监督检查。必要时,可以提请原许可证颁发机关依法暂扣其安全生产许可证。

对挂牌督办并采取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治理的重大事故隐患,安全监管监察部收到牛产经营单位恢复生产的申请报告后,应当在10日内进行现场审查。审查合格的,对事故隐患进行核销,同意恢复生产经营;审查不合格的,依法责令改正或者下达停产整改指令。对整改无望或者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整改指令的,依法实施行政处罚;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提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予以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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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安全生产检查隐患排查讲话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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