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良事件报告岗位职责

2020-06-10 来源:岗位职责收藏下载本文

推荐第1篇: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七台河市人民医院医疗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一、建立医疗不良事件报告制度的目的:

1、通过报告不良事件,可有效避免缺陷

2、医疗不良事件报告制度的建立,是医院进行医疗责任保险的前提

3、医疗不良事件的全面报告有利于医疗管理部门对医院内医疗纠纷、事故和隐患有宏观的认识,便于分析原因及处理的合理性,从而制定行之有效的控制措施。

二、建立医疗不良事件报告制度的原则:

建立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坚持行业性、自愿性、保密性、非处罚性和公开性的特性。

1、行业性:是仅限于医院内与患者安全有关的部门,如临床、医技、护理、服务、后勤保障等相关部门。

2、自愿性:医院各科室、部门和个人有自愿参与(或退出)的权利,提供信息报告是报告人(部门)的自愿行为,保证信息的可靠性。

3、保密性:该制度对报告人以及报告中涉及的其他人和部门的信息完全保密,报告人可通过网络、信件等多种形式具名或匿名报告医务科,医务科闫宏图专职受理并严格保密。

4、非处罚性:本制度不具有处罚权,报告内容不作为对报告人或他人违章处罚的依据,也不作为对所涉及人员和部门处罚的依据,不涉及人员的晋升、评比、奖罚。

5、公开性:医疗安全信息在院内医疗相关部门公开和公示。通过申请向自愿参加的科室开放,分享医疗安全信息及其分析结果,用于医院和科室的质量持续改进。公开的内容仅限于事例的本身信息,不需经认定和鉴定,不涉及报告人和被报告人的个人信息。

三、医疗不良事件报告制度性质 报告性质分为强制报告和自愿报告两类。

(一)强制报告范围:

1、严重医疗差错,致病人残疾或死亡;

2、事件可能会被公开;

3、可能会受到处罚。

(二)自愿报告范围:

1、各种各样可能引发医疗纠纷的医疗事件;

2、事件将被保密;

3、有助于发现医疗安全隐患;

4、有助于预防严重医疗差错的发生。

四、报告程序、形式及时限

当发生不良事件后,当事人填写书面《医疗不良事件报告表》,记录事件发生的具体时间、地点、过程、采取的措施等内容,一般不良事件要求24~48h内报告,重大事件、情况紧急者应在处理的同时口头报告医务科闫宏图;护理事件上报护理部杨茹;后勤事件上报总务科杨春雷;安全事件上报保卫科周传明;设备事件上报设备科王占元;医务科、质控办接到报告后立即调查分析事件发生的原因、影响因素及管理等各个环节并制定改进措施。针对科室报告的不良事件,接报人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分析,制定对策,及时消除不良事件造成的影响,尽量将医疗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公布分析处理结果,并跟踪处理及改进意见的落实情况,落实情况列入每个月科室优质高效考核和年终的科主任考评内容。

五、医疗不良事件报告的内容:

根据医疗不良事件所属类别不同,我院划分为16类,内容涵盖医疗、护理、医技、行政后勤四大部门。

(1)病人辨识事件:诊疗中的病人或身体部位错误(不包括手术病人或部位错误)。

(2)医疗处置事件:包括:误诊、漏诊、误治、治疗不及时、报告错误;标本丢失、检验、检查结果误判;治疗、检查或手术后异物留置体内及神经受损等并发症。

(3)手术事件:麻醉、手术中的不良事件。如手术患者、部位和术式选择错误、术中死亡、术中及术后出现并发症。

(4)医疗器械事件:内固定断裂、松动、设备故障导致的不良事件。如呼吸机使用相关不良事件。

(5)药物事件:医嘱、处方、调剂、给药、药物不良反应等相关的不良事件,包括:错用药、多用药、漏用药、输液反应,病人在院内自行注射管制毒麻药品。

(6)烧烫伤事件:治疗或手术后发生烧烫伤。

(7)伤害及意外事件:言语冲突、身体攻击、跌倒、坠床、自残、自杀、失踪、猝死等事件。

(8)院内感染相关事件:可疑特殊感染事件。

(9)医患沟通:包括医患沟通不良、医患语言冲突、医患行为冲突、病人或家属对工作人员不满等。。

(10)输血事件:医嘱开立、备血、传送及输血反应等不良事件。 (11)公共设施事件:管路事件、管路滑脱、自拔事件、天灾、有害物质外泄等相关事件

(12)非预期事件:非预期重返ICU或延长住院。 (13)治安事件:偷窃、骚扰、侵犯、暴力事件。 (14)针扎事件:包括针刺、锐器刺伤等。

(15)病人约束事件:不适当约束或执行合理约束导致的不良事件。

(16)其它事件:非上列之异常事件。

六、分析、反馈、制定整改措施。

医务科、护理部在接到报告后应及时对上报事件进行分析、反馈,若事件情节严重立即上报分管院领导(孟宪文 石 弘 陈先领 常春雨 吕冰副院长),制定相应措施进行整改,督促科室、护理单元落实。

七、奖励机制

每年由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对不良事件报告中的突出个人和集体提出奖励建议并报请院办公会通过。

a) 定期对收集到的不良报告进行分析,公示有关的好建议和金点子,给予表扬。

b) 对提供不良报告较多的科室给予奖励。

c) 对个人报告者保密的前提下给予奖励,并给予不具名的公开表彰,在评优晋升时给予优先和加分。

d) 定期对及时整改和持续改进的科室和个人给予奖励。

八、医疗不良报告制度的组织机构

七台河市人民医院 医疗不良事件整改小组

长:张建明

副组长:孟宪文、石弘、陈先领、常春雨、吕冰、成

员:闫宏图、杨茹、王占元、杨春雷、周传明

报告系统网络

科室、个人(医、护、医技、后勤设备人员)

管 院领导 — 理

职 能 科室

科 个人(医、护、医技、后勤设备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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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一、目的

(一)规范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主动报告,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及时发现医疗不良事件和安全隐患,利于医疗管理部门早期介入、早期干预,将病人的损害降至最小、将医疗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

(二)将获取的医疗安全信息进行分析,反馈并从医院管理体系、运行机制与规章制度上进行有针对性的持续改进。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全院发生的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与医疗缺陷的主动报告;包括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护理安全(不良)事件、药品安全(不良)事件、器械安全(不良)事件和其他安全(不良)事件等。

三、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管理机构与职责

我院由医务科统一承担医院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上报的管理工作,其职责为:

(一)组织、协调、指导全院的不良事件处理工作;统一接收、初步审核、汇总上报的不良事件。

(二)及时将收集到的不良事件转发给相关部门或科室进一步处理: 1.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由医务科处理。

2.护理安全(不良)事件转发给护理部;如直报给护理部的,由护理部转告医务科。

3.感染相关安全(不良)事件转发医院医院感染管理科,如直报医院感染管理科的,由医院感染管理科转告医务科。

4.药品安全(不良)事件转发给药学部,如直报给药学部的,由药学部

转告医务科。

5.输血安全(不良)事件转发给输血科,如直报给输血科的,由输血科转告医务科。

6.器械、设备安全(不良)事件转发给医学装备部,如直报给医学装备部的,由医学装备部转告医务科。

7.设施安全(不良)事件转发给后勤管理科,如直报给后勤管理科的,由后勤管理科转告医务科。

8.服务及风纪安全(不良)事件转发给党总支办公室,如直报给党总支办公室的,由党总支办公室转告医务科。

9.治安(不良)事件转发给保卫科,如直报给保卫科的,由保卫科转告医务科。

(三)督促指导相关部门或科室对不良事件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及处理。(四)各部门每季度汇总、统计、分析、处理信息,提出加强与改进工作的意见或建设。并对相关资料进行整理、归档。必要时提交医院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进行处理。

四、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上报渠道与处理

(一)发生或发现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时,医务人员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害扩大,并立即向科主任报告,并进行上报。

(二)上报渠道

1.书面报告: 发生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后24小时内,当事人或其他发现人员填写纸质版《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表》,填写后上报至医务科。

2.紧急电话报告:仅限于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可能迅速引发严重后果的紧急情况使用。夜间及节假日应统一上报医院行政总值班。

(三)医务科接到报告后,进行初步审核,根据不良事件主要责任情况转发给各职能部门进一步处理。

(四)职能部门在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调查核实,调查分析事件发生的原因,影响因素及管理等各个环节,制定对策及整改措施,督促相关科室限期整改、落实,及时消除可能造成不良事件的隐患。每季度将不良事件上报处理情况汇总后报医务科。

(五)医务科每半年将不良事件的上报和处理情况进行整理、分析。

五、激励机制

(一)鼓励自愿上报。对主动报告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且积极整改的给予奖励。

(二)如上报的事件对科室或医院从管理体系、运行机制、规章制度及岗位职责上的流程再造有显著帮助,促进质量获得重大改进者,给予相应奖励。

(三)当事人或科室在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发生后未及时上报导致事件进一步发展的,医务科从其它途径获知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当事人及科室负责人一定的处罚;由此引发纠纷或事故的根据医院医疗纠纷处臵办法从重处理。

(四)医务科每半年对收集到的不良事件进行分析,跟踪职能部门处理、整改意见的落实情况,对整改措施落实不力的部门、科室或个人提出处理意见,报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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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为了鼓励全院职工及时、主动报告医疗不良事件,通过及时分析原因,采取相应措施,最大限度地避免类似事件的发生,以达到持续改进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的目的,特制定我院医疗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一、医疗不良事件的定义

医疗不良事件是指临床诊疗活动中以及医院运行过程中,任何可能影响病人的诊疗结果、增加病人的痛苦和负担并可能引发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以及影响医疗工作的正常运行和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的因素和事件。

二、医疗不良事件分类

根据医疗不良事件造成后果的程度分为:

潜在不良事件:由于不经意或是及时的介入行为,而使其原本可能导致的不良事件或情况并未真正发生在病人身上。

无伤害:事件发生在病人身上,但是没有造成任何的伤害。

轻度伤害:事件虽然造成伤害,但不需或仅需稍微的处理或观察;如捏伤、擦伤、皮肤小撕裂伤。

中度伤害:需额外的探视、评估或观察,但仅需要简单的处理;如缝合、夹板固定、冰敷、抽血检查、包扎或止血治疗。 重度伤害:除需要额外的探视、评估或观察外,还需住院、延长住院时间或会诊等特别处理。

极重度伤害:造成病人永久功能障碍或永久残疾,甚至死亡。

三、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及流程

1、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遵守医疗服务职业道德。

2、发生医疗不良事件后,遵循早发现早报告的原则,当事人应立即报告科主任、护士长。如为一般医疗不良事件,科室负责人以书面形式在一周内填写《不良事件报告表》报告医务科/护理部,医务科/护理部核实后,报分管院长。严重不良事件(产生重度伤害及以上)或情况紧急者应在处理事件的同时先口头上报相关部门,事后在24小时内补填《不良事件报告表》。

3、发生医疗不良事件后,当事人、科室负责人、主管部门应积极采取挽救或抢救措施,尽量减少或消除不良后果。有关的记录、标本、化验结果及相关药品、器械均应妥善保管,不得擅自涂改、销毁。

4、发生医疗不良事件后,当事人应认真填写“医疗不良事件报告表”,并登记发生不良事件的经过、分析原因、后果及本人对不良事件的认识和建议。科主任护士长负责组织科内讨论,对发生缺陷进行调查、分析,确定事件的真实原因并提出改进意见,跟踪改进措施落实情况,定期对病区的医疗安全情况分析研讨,对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制订相关的防范措施。

5、科室负责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将讨论结果分别上报医务科/护理部,一般不良事件由医务科/护理部提出处理意见,如属严重不良事件(产生重度伤害及以上),需提交医院医疗事故管理委员会讨论决定。造成不良影响时,相关部门应做好有关善后工作。

6、各科室应建立不良事件登记本,将不良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后果、主要责任人、原因分析、处理情况、改进措施等进行详细记录。

7、对主动、及时上报本科室不良事件的人员和科室,将根据不良事件的具体情况给予免责、减轻处罚;对主动、及时上报本科室或它科不良事件的人员,将根据具体情况给予100—500元奖励。

8、对发生不良事件且隐瞒不报的科室和个人,一经查实,根据事件具体情况给予当事科室和个人相应的行政和经济处罚。

9、不良事件报告范围详见《不良事件报告表》(见附表1),输液、输血不良反应及医疗器械不良反应按输液、输血、医疗器械不良反应报告程序进行上报

县人民医院医疗不良事件上报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落实不良事件上报制度,鼓励科室积极主动上报医疗不良事件,加强医疗安全管理,增强全院员工风险防范意识,使医疗安全管理由事后处理推进到事前预防,最大限度减少不良事件产生后果和影响,根据《不良事件上报制度》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和范围:全院临床、医技科室。

二、不良事件上报方法:

(一)一般不良事件:科室须在一般不良事件发生后12-24小时内上报。

(二)重大及紧急不良事件:科室在处理的同时电话告知医务科。

(三)医务科在收到一般不良事件报告后24小时内作出响应处理。重大及紧急不良事件立即进行响应处理。

三、不良事件上报奖惩标准:

(一)医院鼓励各临床、医技科室上报不良事件,所有医疗不良事件统一上报至医务科,再由医务科根据《不良事件上报制度》进行界定汇总。

(二)一般不良事件发生后12-24小时内上报,对于主动上报不良事件的科室,每上报1例给予50元奖励。重大及紧急不良事件,科室在处理的同时电话告知医务科。

(三)由于科室没有及时上报不良事件产生的医疗纠纷,经处理后其纠纷损失由科室全部承担并通报批评。

四、自办法下发之日起执行新的医疗不良事件上报表,科室在上报时应按照填表要求认真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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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后勤不良事件上报

一、事件基本情况

报告日期﹡: 年 月 日 时 分 事件发生日期﹡: 年 月 日 时 分 日期类型:工作日/周末/节假日

事件发生的场所﹡: □门诊 □急诊 □住院 □手术麻醉 □产房 □医技科室 □公共活动区 □院内其他场所 □院外其他场所 □场所不明

事件经过﹡: 具体描述事件情况 事件级别﹡: 事件发生的原因:具体描述 不良后果﹡:有(具体描述)/无 医疗纠纷﹡:有/无

二、补救措施

三、当事人基本情况(有明确当事人请写出;无明确当事人,此项不填)

所在科室:

岗位类型:医疗/医技/护理/行政/后勤/其他 职 称: 工作年限: 当事人所处的状态: 睡眠不足/体力不足/疲劳/注意力不集中/工作超负荷/工作压力过大/过度紧张/受到恐吓/同事间不和、纠纷/生病/服用药物:(可填写)/当班/非当班/临时替班/非本岗位/脱离岗位/夜间值班/其他状态描述:(可填写)

四、报告者基本情况(此项为选填) 上报科室:

岗位类型:医疗/医技/护理/行政/后勤/其他 职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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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保健院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安全(不良)

事件报告制度的通知

各科室: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是发现医疗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防范医疗事故、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安全、促进医学发展和保护患者利益的重要措施。为达到国家卫计委提出的病人安全目标,建立与完善主动报告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与隐患缺陷的要求,鼓励全院各科室及时、主动报告影响病人安全的不良事件或潜在风险。

一、目的

规范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主动报告,可增强全院职工风险防范意识,及时发现不良事件和安全隐患,有效避免医疗差错与纠纷,保障病人安全。通过对不良事件进行分析,有利于发现存在的不足,从医院管理体系、运行机制与规章制度上进行有针对性的持续改进,提高对错误的识别能力,不断吸取经验教训,避免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在医院发生的与患者安全相关的不良事件与隐患、缺陷,凡与患者安全相关的部门、科室、人员均适用。医院鼓励科室和医务人员主动报告不良事件。

三、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定义和等级划分

(一)定义

不良事件是指临床诊疗活动中以及医院运行过程中,任何可能影响病人的诊疗结果、增加病人的痛苦和负担并可能引发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以及影响医疗工作的正常运行和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的因素和事件。

(二)等级划分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按事件的严重程度分4个等级:

Ⅰ级事件(警告事件)—— 非预期的死亡,或是非疾病自然进展过程中造成永久性功能丧失。

Ⅱ级事件(不良后果事件)—— 在疾病医疗过程中是因诊疗活动而非疾病本身造成的病人机体与功能损害。

Ⅲ级事件(未造成后果事件)—— 虽然发生了错误事实,但未给病人机体与功能造成任何损害,或有轻微后果而不需任何处理可完全康复。 Ⅳ级事件(隐患事件)—— 由于及时发现错误,但未形成事实。

四、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报告内容

(一)报告事件资料(事件发生时间、地点、受影响的对象、相关人员、事件发生后的不良后果)。

(二)报告事件类别(如治疗、护理、药物、手术、输血、感染等与医疗活动有关的事件)。

(三)事件发生后立即采取的处理措施。

(四)上报职能部门立即处置。

五、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上报

(一)报告形式

1、书面报告:不良事件须填写《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表》,记录事件发生的具体时间、地点、过程、采取的措施等内容。

2、紧急电话报告:不良事件可能迅速引发严重后果的(如意外坠楼、术中死亡、住院期间意外死亡等)紧急情况使用。

(二)报告部门

报告部门:发现不良事件,相关科室、人员按照不良事件报告原则、不良事件报告类别及报告形式,及时向相关职能部门主动报告进行处置。

1、医疗相关不良事件:报告医务科。

2、护理相关不良事件:报告护理部。

3、感染相关不良事件:报告感控办。

4、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药械科。

5、器械相关不良事件:报告药械科

(三)报告程序

1、Ⅰ、Ⅱ级不良事件报告流程

主管医护人员或值班人员在发生或发现Ⅰ、Ⅱ级严重不良事件时,应在处理事件的同时先电话上报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处置,同时按医院差错、事故报告处理程序进行上报,当事科室在24小时内填写《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表》并提交。

2、Ⅲ、Ⅳ级不良事件报告流程

报告人在24—72小时内填写《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表》,并提交相关职能部门。

3、如发生或者发现已导致或可能导致医疗事故的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时,医务人员除了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害扩大外,应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应及时电话向医务科、护理部等相关职能部门报告,同时报告总值班。

六、职责

(一)医务人员和相关科室:

1、识别并主动报告各类医疗(安全)不良事件。

2、提出初步的改进建议。

3、相关科室负责落实医疗不良事件的改进措施。

(二)各职能部门

1、指派专人负责收集《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表》。

2、接到报告后立即进行协调和处理,向主管院领导汇报,并调查分析事件发生的原因、影响因素及管理等各个环节,制定对策及整改措施,督促相关科室限期整改,及时消除不良事件造成的影响。

3、负责对不良事件进行整理分析,向相关质量管理委员会报告,提出系统改进办法,在一定范围内开展相关教育培训,减少或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三)质量管理部门:

1、指派专人负责汇总各部门、科室报送的《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汇总表》。

2、对全院医疗不良事件进行汇总和分析。

3、对发生频率较高的或重大的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组织相关职能部门专题讨论,并提出改进建议,必要时上报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加以研究。

4、负责组织对全院医务人员进行医疗不良事件报告知识的相关培训。

七、奖罚机制

由各职能部门提出,对主动、及时上报不良事件的人员和科室,将根据不良事件的具体情况给予免责或减轻处罚;凡发生严重不良事件隐瞒不报的科室和个人,一经查实,根据事件具体情况给予当事科室和个人相应的行政和经济处罚。

(一)鼓励主动报告。对主动报告Ⅲ、Ⅳ级不良事件且积极整改者,可免于处罚,对在阻止重大安全事故或严重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中表现突出的科室,当月质控给予0.2分的奖励。

(二)对主动报告Ⅰ、Ⅱ级不良事件者,医院将根据事件处理结果酌情减轻或免于处罚。

(三)对隐瞒不报的科室和个人,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给予100-500元的经济处罚。对发生严重医疗不良事件未主动报告的科室,将取消年终评先评优资格,由此引发纠纷或事故的另按医院《医疗纠纷(事故)处理办法》进行处罚。

(四)院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根据情况,对在不良事件报告中表现突出的科室或个人提出奖励建议,并报请医院批准后予以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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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培训试题

一、填空题。每题5分,共50分。

1.由医疗行为自然转归患者造成损害,或两者皆有。

2.临床诊疗工作中以及医院运行过程中,任何可能影响患者的诊疗结果增加患者痛苦和担并可能引发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以及影响医疗工作的工作的正常运行和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的因素和事件。

3.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上报鼓励自愿、主动上报全院范围内适用,全院员工知晓率100%,医务人员充分理解。

4.医院鼓励职工主动

5不良事件.警告事件:非预期的死亡,或是非疾病自然进展过程中造成永久性功能丧失。

二、名词解释。10分。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临床诊疗工作中以及医院运行过程中,任何可能影响患者的诊疗结果、增加患者痛苦和负担并可能引发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以及影响医疗工作的工作的正常运行和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的因素和事件。

三、简答题。每题20分,共40分。

1.不良事件报告原则是什么?

Ⅰ级和Ⅱ级事件属于强制性报告范畴,报告原则应遵照国务院《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国发

[1987]63号)、卫生部《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制度的规定》(卫医发[2002]206)以及医院内相关规定执行。Ⅲ、Ⅳ级事件属于自愿报告系统范围,是强制报告系统的补充,具有自愿性、保密性、非处罚性和公开性的特点。

2.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报告制度意义?

及时发现问题,避免纠纷发生

有利医院进行医疗质量缺陷管理,完善工作流程,促进医疗质量持续改进

有利于卫生行政部门监督,制定相应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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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护理不良事件是指治疗和护理过程中以及医院运行过程中,任何可能影响患者治疗护理效果,增加患者痛苦和负担,并可能引发护理纠纷或护理事故,以及影响护理工作正常运行和护理人员人身安全的因素和事件,称为护理不良事件。

一、不良事件的等级划分

1、Ⅰ级事件(警讯事件):非预期的死亡,或是非疾病自然进展过程中造成永久性功能丧失。

2、Ⅱ级事件(不良后果事件):在疾病医疗过程中因诊疗活动而非疾病本身造成的永久患者机体与功能丧失。

3、Ⅲ级事件(未造成后果事件):虽然发生了错误事实,但未给患者机体与功能造成任何损害,或有轻微后果而不需任何处理可完全康复。

4、Ⅳ级事件(隐患事件):由于发现及时,错误在对患者实施之前被发现并得到纠正,患者最终没有得到错误的医疗护理服务。

二、不良事件的报告范围

1、患者在住院期间发生跌倒、坠床、用药错误、走失、误吸或窒息、导管滑脱、烫伤以及其他与患者安全相关的护理意外。

2、护理差错或护理事故导致患者出现严重并发症、非正常死亡、严重功能障碍、住院时间延长或住院费用增加等事件。

3、严重药物不良反应或输血不良反应。

4、因医疗器械或医疗设备原因给患者或医务人员带来的损害。

5、因陪护人员的原因给患者带来的损害。

6、严重院内感染。

7、门急诊、保卫、信息等其他相关不良事件。

三、不良事件的上报时限

1、Ⅰ级事件(警讯事件):护理部应主动及时向医院相关职能报告。

2、Ⅱ级事件(不良后果事件):在采取积极救治措施的同时,当事人须立即通知护士长、上级医生和科主任,同时报护理部、医务科(夜间为总值班),事后48小时内上报《护理不良事件报告表》。

3、Ⅲ级事件(未造成后果事件),当事人应立即报告护士长,护士长在了解情况后及时报科护士长,并填写《护理不良事件报告表》上报护理部。

4、Ⅳ级事件(隐患事件),鼓励护理人员主动上报,护士长每月进行记录,科护士长审核,对共性问题及

1 时向护理部报告。

四、具体要求

1、科室应按规定时限主动上报护理不良事件,逾期未报或有意隐瞒不报者,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并与科室质量考评挂钩。科室每月召开护理不良事件分析会,制定整改措施,必要时请护理部参加。

2、护理部接到科室上报的不良事件后,调查核实,协助解决,并跟踪验证。

3、护理不良事件需要其他协助解决的,护理部及时沟通解决。

4、对于警讯事件,护理部应及时向全院各科室发出预警信息。

5、护理部实行全院护理不良事件监控,定期召开护理不良事件分析讨论会,并在护士长例会上进行反馈。

6、护理部对于主动上报护理不良事件者,给与鼓励和表扬。对于未增加患者痛苦、未影响患者治疗及预后的护理不良事件,将不影响个人、集体评优晋级。

护理部

二〇一四年八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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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主动报告制度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是发现医疗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防范医疗事故、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安全、促进医学发展和保护患者利益的重要措施。为达到国家卫生计委提出的病人安全目标,落实建立与完善主动报告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与隐患缺陷的要求,鼓励全中心各科室、每位职工能够及时、主动、方便地报告影响病人安全的不良事件或潜在风险,结合卫生部评审标准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目的

规范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主动报告,对不良事件进行全面报告,可增强全中心职工风险防范意识,及时发现不良事件和安全隐患,及时并有效避免医疗差错与纠纷,保障病人安全;通过将获取的医疗安全信息、不良事件进行分析,有利于发现存在的不足,提出改进措施,从中心管理体系、运行机制与规章制度上进行有针对性的持续改进;提高对错误的识别能力,不断吸取经验教训,避免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在中心发生的与患者安全相关的不良事件与隐患、缺陷、凡中心内与患者安全相关的部门、科室、人员均适用。中心鼓励医务人员主动、自愿报告不良事件。

三、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定义和等级划分

(一)定义

不良事件是指临床诊疗活动中以及中心运行过程中,任何可能影响病人的诊疗结果、增加病人的痛苦和负担并可能引发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以及影响医疗工作的正常运行和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的因素和事件。

(二)等级划分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按事件的严重程度分4个等级:

Ⅰ级事件(警告事件)—— 非预期的死亡,或是非疾病自然进展过程中造成永久性功能丧失。

Ⅱ级事件(不良后果事件)—— 在疾病医疗过程中是因诊疗活动而非疾病本身造成的病人机体与功能损害。

Ⅲ级事件(未造成后果事件)—— 虽然发生了错误事实,但未给病人机体与功能造成任何损害,或有轻微后果而不需任何处理可完全康复。

Ⅳ级事件(隐患事件)—— 由于及时发现错误,但未形成事实。

四、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的原则:

(一) Ⅰ级和Ⅱ级事件属于强制性报告范畴,报告原则应遵照国务中心《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国发[1987]63号)、卫生部《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制度的规定》(卫医发[2002]206号)以及我中心相关规定执行。

(二) Ⅲ、Ⅳ级事件属于自愿报告系统范围,是强制报告系统的补充,具有自愿性、保密性、非处罚性和公开性的特点。

1、自愿性:中心各科室、部门和个人有自愿参与的权利,提供信息报告是报告人(部门)的自愿行为。

2、保密性:该制度对报告人以及报告中涉及的其他人和部门的信息完全保密。报告人可通过不良事件报告表、网络、信件等多种形式具名或匿名报告,相关职能部门将严格保密。

3、非处罚性:报告内容不作为对报告人或他人违章处罚的依据,也不作为对所涉及人员和部门处罚的依据。

4、公开性:对医疗安全信息及其结果进行分析,用于中心、部门和科室的质量持续改进,但对报告人和被报告人的个人信息参照保密性原则给予保密。

五、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报告内容

(一)报告事件资料(事件发生时间、地点、受影响的对象、相关人员、事件发生后的不良后果)。

(二)报告事件类别(如治疗、护理、药物、跌倒、手术、输血、感染、公共意外、治安、其它意外事件等)。

(三)事件发生后立即采取的处理措施。

(四)上报相关部门立即处置。

六、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上报

(一)报告形式

不良事件应早发现早报告,当发生不良事件后,当事人或当事科室要积极、主动进行不良事件报告。

1、书面报告,不良事件须填写《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表》,记录事件发生的具体时间、地点、过程、采取的措施等内容报告相关职能部门;其中两类不良事件须填报特定报表:药品不良反应填写《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填写《可疑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表》。

2、紧急电话报告,不良事件可能迅速引发严重后果的(如意外坠楼、术中死亡、住中心期间意外死亡等)紧急情况使用。

(二)报告部门

报告部门:发现不良事件,相关科室、人员按照不良事件报告原则、不良事件报告类别及报告形式,及时向相关职能部门主动报告进行处置。

1、医疗护理感染门诊相关不良事件:报告质量与安全管理科

2、药品相关不良事件、药品不良反应、器械相关不良事件:报告药剂科

3、后勤服务相关不良事件、治安相关不良事件、投诉相关不良事件:办公室

(三)报告程序

1、Ⅰ、Ⅱ级不良事件报告流程

主管医护人员或值班人员在发生或发现Ⅰ、Ⅱ级严重不良事件或情况紧急事件时,应在处理事件的同时先电话上报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处置,同时按中心相关部门对差错、事故报告处理制度的程序进行上报;当事科室需在24小时内填写《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表》并提交。

2、Ⅲ、Ⅳ级不良事件报告流程

报告人在24—72小时内填报《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表》,并提交相关职能部门。

3、如发生或者发现已导致或可能导致医疗事故的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时,医务人员除了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害扩大外,应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应及时电话向医务科、办公室或护理部等相关职能部门报告,按中心《医疗纠纷(事故)处理办法》相关规定程序处理。

七、职责

(一)医务人员和相关科室:

1、识别并主动报告各类医疗(安全)不良事件。

2、提出初步的改进建议。

3、相关科室负责落实医疗不良事件的改进措施。

(二)各职能部门

1、指派专人负责收集《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表》。

2、接到报告后立即进行协调和处理,向主管中心领导汇报,并调查分析事件发生的原因、影响因素及管理等各个环节,制定对策及整改措施,督促相关科室限期整改,及时消除不良事件造成的影响。

3、负责对不良事件进行整理分析,向相关质量管理委员会报告,提出系统改进办法,在一定范围内开展相关教育培训,减少或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三)质量管理部门:

1、指派专人负责汇总各部门、科室报送的《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汇总表》。

2、对全中心医疗不良事件进行汇总和分析。

3、对发生频率较高的或重大的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组织相关职能部门专题讨论,并提出改进建议,必要时上报中心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加以研究。

4、负责组织对全中心医务人员进行医疗不良事件报告知识的相关培训。

八、奖罚机制

由各职能部门提出,对主动、及时上报不良事件的人员和科室,将根据不良事件的具体情况给予免责、减轻处罚或奖励处理;凡发生严重不良事件但隐瞒不报的科室和个人,一经查实,根据事件具体情况给予当事科室和个人相应的行政和经济处罚。

(一)鼓励自愿报告,对主动报告Ⅲ、Ⅳ级不良事件且积极整改者,可免于处罚,对阻止重大安全事故发生的报告者予以200~500元现金奖励,给予相应科室年终中心长责任目标每件次0.2分的奖励。

(二)对于主动报告Ⅰ、Ⅱ级不良事件者,中心将根据事件处理结果酌情减轻或免于处罚。

(三)对于隐瞒不报经查实,视情节轻重给予200-2000元的处罚,同时发生严重医疗不良事件未主动报告的科室将取消年终评先评优资格;由此引发纠纷或事故的另按中心《医疗纠纷(事故)处理办法》进行处罚。

(四)每年由中心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对不良事件报告中的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提出奖励建议,并报请中心批准后给予奖励。

推荐第9篇:不良事件

护理不良事件的分类及分级标准

一、护理不良事件定义:

护理不良事件是指在护理过程中发生的、不在计划中的、未预计到的或通常不希望发生的事件,包括患者在住院期间发生的一切与治疗无关的事情,如跌倒、用药错误、走失、误吸或窒息、烫伤及其他与患者安全相关的、非正常的护理意外事件。护理不良事件是护理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护理防范措施的重要环节。

二、护理不良事件分类:

病人识别错误、给药错误、医嘱执行错误、操作失误、标本问题、患者坠床、跌倒、烫伤、管路滑脱、压疮、分娩意外、仪器设备、患者走失、自杀等行为、输液外渗、针刺伤、其他。

三、护理不良事件分级标准: 0级:事件在执行前被制止。 Ⅰ级:事件发生并已执行,但未造成伤害。

Ⅱ级:轻微伤害,生命体征无改变,需进行临床观察及轻微处理。 Ⅲ级:中度伤害,部分生命体征有改变,需进一步临床观察及简单处理。

Ⅳ级:重度伤害,生命体征明显改变,需提升护理级别及紧急处理。 Ⅴ级:永久性功能丧失。 Ⅵ级:死亡。

护理部 2015年1月

推荐第10篇:不良事件

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一、不良事件的定义

所谓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是指临床诊疗活动中以及医院运行过程中,任何可能影响病人的诊疗结果、增加病人的痛苦和负担并可能引发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以及影响医疗工作的正常运行和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的因素和事件。不良事件可分为2类,一类是可预防的不良事件,即医疗过程中未被阻止的差错或设备故障造成的伤害;另一类是不可预防的不良事件,即正确的医疗行为造成的不可预防的伤害。

二、不良事件报告的意义

1、通过报告不良事件,及时发现潜在的不安全因素,可有效避免医疗差错与纠纷,保障病人安全。

2、不良事件的全面报告,有利于发现医院安全系统存在的不足,提高医院系统安全水平,促进医院及时发现事故隐患,不断提高对错误的识别能力。

第11篇:不良事件

护理不良事件原因分析和预防措施

护理不良事件是指在护理工作中,不在计划中、未预计到或通常不希望发生的事件,常称为护理差错和护理事故。造成临床护理不良事件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在护理工作中责任心不强,不遵守规章制度、违反操作规程或技术水平低而发生的,对病人直接或间接产生了影响。

一.护理不良事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查对制度不严 因不认真执行各种查对制度,具体表现在用药查对不严,只喊床号,不喊姓名,致使给患者输错液体或发错口服药。只看药品包装,不看药名,查药名看字头不看字尾,对药品剂量查对不严,对用法查对不严,对浓度查对不严,在临床上极易引起不良后果。

2.不严格执行医嘱 表现在盲目的执行错误的医嘱,违反口头医嘱的规定,错抄漏抄医嘱,有时凭借主观印象,未能及时发现病人用药剂量的更改而对病人造成影响。对医嘱执行的时间不严格,包括未服药到口或给药时间拖后或提前2小时,错服、漏服、多服药,甚至擅自用药。有的漏做药物过敏试验或做过敏试验后,未及时观察结果,又重做者,抢救时执行医嘱不及时等。

3. 药品管理混乱 表现在几种药品混放,毒麻药与一般药品混放,注射药与口服药混放,内用药与外用药混放,药品瓶签与内装药品不符,药品过期,需冷藏药品未放冰箱保存等管理失误引起护理不良事件发生。

4.不严格执行护理规章制度和护理技术操作规程 不严格执行护理分级制度,表现在不按时巡视病房,观察病情不仔细,护理措施不到位,卧床病人翻身不及时造成褥疮;违反护理操作规程,如护士让家属给病人鼻饲造成窒息;输液时忘松止血带造成挤压综合症;静脉注射药液外渗引起局部组织坏死;各种检查、手术因漏做皮肤准备或备皮划伤多处而影响手术及检查者;给病人热敷造成烫伤或冷敷造成冻伤等。

5.护士不严于职守,责任心不强,年轻护士缺乏护理经验,表现在值夜班睡觉,离岗,不及时巡视病房,对病人不负责,工作时思想不集中,而造成严重后果;另外,护士由于年轻经验不足,对有些药物在不同途径的治疗目的和效果不了解,对发生的病情变化不能及时判断和反应,出现一些不应发生的错误。

6.护士消极倦怠心理极易引起护理不良事件发生 由于护理工作平凡琐碎,技术与服务要求高,精神高度紧张,思想压力大,易引起护士的消极倦怠心理,表现出思想不集中,工作缺乏热情,对待病人冷漠,与医生和病人缺乏交流而造成不良事件发生。

二.预防护理差错事故措施

1.严格执行护理三查八对制度。

2.严格执行护理分级制度,密切观察病情变化,躁动病人应用安全约束带防止坠床,精神异常和有自杀倾向病人应密切观察动态,防止因护理人员疏忽大意而发生意外。

3.加强各种药品管理,注射药与口服药,内用药与外用药分开放置,药品瓶签与内装药品相符,药品定时检查,使用时做好时间标记,远期先用,及时调整确保无过期,毒剧麻药专柜上锁,专用账册登记管理,严格交接班,做到帐物相符。

4.定时检查各种急救药品、物品,急救设备,严格交接,保证功能良好齐全,使抢救顺利进行。

5.各项护理措施实施到位,健康教育达到预期效果,防止烫伤、冻伤和褥疮的发生,降低护理风险。

6.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因护理操作不当造成医源性感染。

7.定期检查科室的用电、用氧情况,做好防火、防盗宣传,保证病人安全。

8.严格执行护理不良事件报告制度,护士在工作中出现不良事件,应立即通知医生和护士长,并逐级上报,讨论后制定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9.提高护士综合素质,包括医德、专业、技术、身体和心理等各方面素质,是做好护理工作的保证。

10.学习相关护理法规,了解护理工作中潜在的法律问题如自我护理的指导失误、疏忽大意、侵权行为、渎职护理文件等。了解病人和自己的权利,有据可依,有法可循。

11.护理人员积极调整心态,合理安排作息时间,减轻紧张和焦虑,提高承受各种压力的能力,以积极乐观的心态做好护理工作。护士在医学发展和促进疾病康复中起着重要作用,护士面对的是生命的延续和生存的质量,因此,保证护理安全、预防护理不良事件的发生应成为每一个护士自觉行为,护士应不断加强护理理论学习,善于观察分析和总结护理经验,消除护理不良事件的隐患,全面提高护士整体素质,促进人类健康事业的发展。

不良事件

定义

伤害事件并非由原有疾病所致,而是由于医疗护理行为造成患者死亡、住院时间延长,或离院时仍带有某种程度的失能,分为可预防性不良事件和不可预防性不良事件

(1)病人在住院期间发生跌倒、用药错误、走失、误吸或窒息、烫伤以及其他与病人安全相关的护理意外;

(2)诊断或治疗失误导致患者出现严重并发症、非正常死亡、严重功能障碍、住院时间延长或住院费用增加等医疗事件;

(3)严重药物不良反应或输血不良反应;

(4)因医疗器械或医疗设备的原因给患者或医务人员带来的损害; (5)因工务人员或陪护人员的原因给患者带来的损害; (6)严重院内感染;

(7)门急诊、保卫、信息等其他相关不良事件。

护理常见不良事件汇总

护理不良事件:是指在护理工作中,不在计划中、未预计到或通常不希望发生的事件,常称为护理差错和护理事故。 常见不良事件:

1、坠床。

2、烫伤:患者喝水、理疗时被烫伤。

3、跌倒。

4、自杀: 医生给患者拆线时,患者用医用刀片自杀,制止后,患者趁医务人员离开病房后又跳窗户自杀。

5、给药对象识别错误(输或换错液)。

6、给药剂量或方式错误(化疗药十倍剂量)、镇静药服药到口。

7、使用过期药物。

8、管路识别错误导致液体输入错误。

9、设备问题常常发生在急症抢救时:包括急救时不会操作医疗设备、错误操作、设备找不到或者维护不良等。

10、遗漏医嘱或执行医嘱不及时(给药时间拖后或提前超过2小时者)。

11、侵袭性操作时违反规定程序和步骤。

12、损失或丢失重要标本。

13、护患交流障碍,知情告知不足(检查前后告知)。

14、护理记录缺陷(缺项、漏项、与医疗记录不一致)。

15、泄漏患者隐私。

16、抢救患者时,口头医嘱药品剂量错误。

17、医嘱临时续液,未挂治疗单,输液毕拔针返回,发现还有后续治疗。

18、外带药品,需要加入四支,结果掰开了八支药。

19、配液后无签名、日期、时间。

20、治疗单3组液体,签字只有2组液体后拔针。

21、头孢类药品未签皮试。

22、输液治疗单无滴数。

23、交接班清点物品,只签字,不清点。如:插线板(有登记,无实物)。

24、治疗单开vitB6入壶,输液袋上vitB6入液。

25、患者自行调节输液速度。

26、患者站立输液。

27、女病人导尿误入阴道。

28、膀胱冲洗夹闭引流袋,冲洗完毕离开时未打开。

29、字迹不清,造成治疗单位置放错。

30、医嘱开PG80万单位皮试,按160万配制(无80万单位的PG)。

31、配液时将配液时间写错,与实际时间不符。

32、治疗单涂改含糊不清,剂量有误。

33、静脉液体外渗外漏。

34、住院患者病历记录对头孢类过敏,出院带药头孢类口服。

第12篇:护理不良事件报告管理制度

护理不良事件报告管理制度(护理核心制度) (1)护理不良事件定义

护理不良事件是指护理活动而非疾病本身造成的损害,包括治疗护理的失误,及其相关的设施、设备引起的损害等,如坠床、跌倒、烫伤、冻伤、意外脱管、意外拔管、院内发生压疮、病人走失等。 (2)不良事件分级 Ⅰ级事件(警告事件):非预期的死亡,或是非疾病自然进展过程中造成永久性功能丧失。

Ⅱ级事件(不良后果事件):在疾病医疗过程中是因诊疗活动而非疾病本身造成的病人机体与功能损害。 Ⅲ级事件(未造成后果事件):虽然发生了错误事实,但未给病人机体与功能造成任何损害,或有轻微后果而不需任何处理可完全康复。 Ⅳ级事件(隐患事件):由于及时发现错误,但未形成事实。

(3)处置

①发生护理不良事件后,首先要积极采取补救措施,最大限度地降低对患者的损害。

②发生重度或极重度不良事件的各种有关记录、检验报告及造成患者损害的药品、器具均要妥善保管,不得擅自涂改、销毁、藏匿、转移、调换,相关标本须保留,以备鉴定。违反规定者要追究相关责任。

③凡实习、进修人员发生或安排护理员、卫生员、陪护进行其职责范围以外的工作而发生的护理不良事件,均由带教者及安排者承担责任。 ④科室根据不良事件性质及时组织分析讨论,对事件发生的原因、影响因素及管理等各个环节应做认真分析,查找根本原因,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及改进措施,并且跟踪改进措施落实情况,定时对病区的护理安全工作进行讨论,对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4)上报程序

①一般不良事件(Ⅲ、Ⅳ级事件):当事人及时报告护士长,采取有效措施将损害减至最低程度,24-48小时内填报《护理不良事件报告单》上报科护士长、护理部。

②严重不良事件(Ⅰ、Ⅱ级事件):当事人立即报告护士长、科主任或总值班人员,及时采取措施,将损害降至最低程度,必要时组织进行全院多科室的抢救、会诊等工作。护士长应先电话报告科护士长、护理部,24小时内书面补报。护理部于抢救或紧急处理结束后立即组织人员进行调查核实。

(5)结果分析

护理部每月组织护理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成员对上报的护理不良事件进行分析讨论。通过讨论,制定整改措施,并组织全院护理人员认真学习,举一反三,消除护理安全隐患,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6)处罚及奖励

护理部营造开放、公平、非惩罚的护理安全文化氛围,鼓励责任人及科室主动报告护理安全不良事件。对主动报告的科室及个人视情况不予处罚或从轻处罚;对主动发现和及时报告重要不良事件和隐患,避免严重不良事件后果发生的科室和个人给予奖励和保护;对发生护理不良事件后不按规定报告、有意隐瞒的科室与个人,事后经主管部门或他人发现,按情节轻重及医院有关规定从重处罚。

第13篇:护理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护理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护理不良事件:是指在护理过程中,对患者及家属造成或可能造成人身损害或经济负担增加等不良后果的异常事件。

(指医院对住院病人、抢救病人等由于护理不周,造成或可能造成直接或间接导致病人受伤、昏迷、甚至于死亡等事件。)

1.在护理活动中必须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遵守护理服务职业道德。

2.各护理单元有防范处理护理不良事件的预案,预防其发生。3.各护理单元应建立护理不良事件登记本,及时据实登记。

4.发生护理不良事件后,要及时评估事件发生后的影响,24小时内如实上报护理部,并积极采取挽救或抢救措施,尽量减少或消除不良后果。

5.发生护理不良事件后,有关的记录、标本、化验结果及相关药品、器械均应妥善保管,不得擅自涂改、销毁。

6.发生护理不良事件后的报告时间:当事人应立即报告值班医师、病区护士长、科护士长和科领导,由病区护士长24小时内报科护士长,科护士长报护理部,并交书面护理不良事件报告表和护理讨论分析处理记录。

7.各科室应认真填写“护理不良事件报告表”,由护士长登记发生不良事件的经过、分析原因、后果及当事人对不良事件的认识和建议。护士长应负责组织对缺陷、事件发生的过程及时调查研究,组织科内讨论,对发生缺陷进行调查,分析整个管理制度、工作流程及层级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确定事件的真实原因并提出改进意见或方案。护士长将讨论结果和改进意见或方案呈交科护士长,科护士长要将处理意见或方案提出建设性意见,并在一周内连报表报送护理部。

8.对发生的护理不良事件,组织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对事件进行讨论,提交处理意见;造成不良影响时,应做好有关善后工作。

9.发生不良事件后,护士长对发生的原因、影响因素及管理等各个环节应作认真的分析,确定根本原因,及时制订改进措施,定期对病区的护理安全情况分析研讨,对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制订相关的防范措施。

10.发生护理不良事件的科室或个人,如不按规定报告,有意隐瞒,事后经领导或他人发现,须按情节严重程度(不良事件奖罚方案)给予处理。11.护理事故的管理按《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参照执行。

第14篇:护理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重庆市急救医疗中心双桥医院 重庆市双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医院

护理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1.在护理活动中必须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措施、常规,遵守护士服务职业道德。2.各护理单元有防范处理护理不良事件的预案,预防其发生。 3.各护理单元应建立护理不良事件登记本,及时据实登记。 4.发生护理不良事件后,要及时评估事件发生后的影响,如实上报,并积极采取挽救或抢救措施,尽量减少或消除不良后果。 5.发生不良事件后,有关的记录、标本、化验结果及相关药品、器械均应妥善保管,不得擅自涂改、销毁。

6.发生护理不良事件后的报告时间:当事人应立即报告值班医师、科护士长、区护士长和科领导。由病区护士长当日报科护士长,科护士长报护理部,并交书面报表。

7.各科室应认真填写“护理不良事件报告单”,由本人登记发生不良事件的经过、分析原因、后果,及本人对不良事件的认识和建议。护士长应负责组织对缺陷、事件发生的过程及时调查研究,组织科内讨论,对发生缺陷进行调查,分析整个管理制度、工作流程及层级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确定事件的真实原因并提出改进意见或方案。护士长将讨论结果和改进意见或方案在一周内呈交科护理部。

8.对发生的护理不良事件,组织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对事件进行讨论,提交处理意见;缺陷造成不良影响时,应做好有关善后

重庆市急救医疗中心双桥医院 重庆市双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医院

工作。

9.发生不良事件后,护士长对发生的原因、影响因素及管理等各个环节应作认真地分析,确定根本原因,及时制订改进措施,并且跟踪改进措施落实情况,定期对病区的护理安全情况分析研讨,对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制定相关的防范措施。

10.发生护理不良事件的科室或个人,如不按规定报告,有意隐瞒,事后经领导或他人发现,须按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处理。11.护理事故的管理参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执行。

第15篇:护理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护理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1.在护理活动中,必须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遵守护理服务职业道德。

2.各护理单元有防范处理不良事件的预案,预防其发生。

3.各护理单元应建立不良事件登记本,及时据实登记。

4.发生护理不良事件后,要及时评估事件发生后的影响,如实上报,并积极采取挽救和抢救措施,尽量减少或消除不良后果。

5.发生护理不良事件后,有关的记录、标本、化验结果及相关药品、器械均应妥善保管,不得擅自涂改、销毁。

6.发生护理不良事件后的报告时间:当事人应立即报告值班医师、科护士长、区护士长和科领导。由病区护士长当日报科护士长,科护士长报护理部,并交书面报表。

7.各科室认真填写“护理不良事件报告单”,由本人登记发生不良事件的经过、分析原因、后果,以及本人对不良事件的认识和建议。护士长应负责组织对缺陷、事件发生的过程及时调查研究,组织科内讨论,对发生缺陷进行调查,分析整个管理制度、工作流程及层级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确定事件的真实原因并提出改进意见及方案。护士长将讨论结果和改进意见和方案呈交科护士长,科护士长要对科室意见或方案提出建设性意见,并在一周内连报表送护理部。不论是院外带入压疮或院内发生压疮,一旦发现,均需填写“压疮报告单”。

8.对发生的护理不良事件,组织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对事件进行讨论,提交处理意见;造成不良影响时,应做好有关善后工作。

9.发生不良事件后,护士长对发生的原因、影响因素及管理等各个环节应做认真的分析,确定根本原因,及时制订改进措施,并且跟踪改进措施落实情况,定时对病区的护理安全情况分析研讨,对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制定相关的防范措施。

10.发生不良事件的科室或个人,如不按规定报告,有意隐瞒,事后经领导或他人发现,须按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处理。

11.护理事故的管理参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执行。

第16篇:上半年不良事件报告汇总

2014年上半年护理不良事件报告汇总分析

表2:科室报告分布情况:

2014年上半年各科室共报告护理不良事件29例,主动上报前二位的科室:中医(肛肠)科(7例)、神经内科(4例),心血管内科、内科二病区、外科一病区各三例。不良事件发生类别前三位为:管路脱落(6例),院内新发压疮(5例),跌倒和其它类(各4例)。从科室分布及不良事件类别分布均较去年同期减少。

参加讨论分析人员:医院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成员(详见2014年月日护理质量管理讨论分析会签到表)

第17篇:护理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护理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1.各科室制定防范、处理事故(缺陷)的预案,预防护理事故(缺陷)的发生,减轻护理事故(缺陷)的损害。

2.护理人员在护理活动中发生或发现护理事故(缺陷)、可能引起护理事故(缺陷)的护理过失行为、或者发生护理事故争议的,应当及时向所在科室负责人及护士长报告,科室负责人及护士长应当及时向医务科(或质控科)及护理部报告,医务科(或质控科)及护理部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将有关情况如实向本医院负责人报告。

3.发生或者发现护理过失行为,医护人员应当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或者减轻过失行为对患者身体健康的损害和防止损害扩大。

4.发生医疗护理事故争议时,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病程记录应当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封存和启封。封存的病例资料可以是复印件,有医务科(或质控科)保管。

5.疑似输血、输液、注射、药物等引起不良后果的,医患双方应当共同对现场实物进行封存,封存的现场实物由医务科(或质控科)保管。

疑似输血引起的不良后果,需要对血液进行封存保留

的,应当通知该血液的采供血机构派员到场。

6.各科室设有护理缺陷及纠纷登记本,由当事人登记事实经过、原因及后果,重大缺陷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并于1~3日内向护理部提交书面材料。

7.根据发生缺陷的性质和情节,护士长要于重大缺陷发生后1~2日内、一般缺陷发生后7日内,组织全科人员进行分析讨论,肯定性质,查出原因,提出处理意见及防范措施,并及时向护理部汇报。

8.科室每月组织护理缺陷分析讨论会,冰箱护理部提交护理缺陷报表。

9.凡实习进修人员发生的护理缺陷或指使陪人、陪护工、卫生员进行其职责范围以外的技术操作而发生的护理缺陷,均由带教人或指使人承担责任。

10.发生护理缺陷的部门或个人,如不按规定报告,有意隐瞒或避重就轻,时候经领导及其他人发现与查证的,须按情节轻重加重处分。

11.为了弄清事实真相,应注意倾听当事人的意见,讨论时吸收本人参加,允许发表意见,作出处理决定后,护理部主任及护士长要做好思想工作,以达到教育的目的。

12.护理部应成立护理事故(缺陷)鉴定小组,对全院护理事故(缺陷)进行鉴定,并定期组织护士长分析护理事故(缺陷)发生的原因提出预防对策。

第18篇:护理不良事件报告表

护理不良事件报告表(4-1)

一、基本情况

科室当事人姓名职称工作年限发现人病人姓名性别年龄医保类别

诊断

住址联系电话是否知情诉求

二、不良事件类型:

1、非给药性

2、给药性

3、其他

三、不良事件描述(发生经过、处置情况及结果)

四、原因分析:

1、科室管理因素:

2、个人因素

五、科室处理意见及整改措施

六、不良事件性质(护理部填写):

七、护理部意见:

第19篇:护理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护理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1.建立不良事件报告登记本和护理不良事件上报登记表,内容包括:皮肤压疮、患者跌倒、导管滑脱、意外伤害、用错药、打错针等护理事件。

2.一旦发生不良事件后,当事人应立即向护士长报告、护士长及当事人第一时间做好病人及家属的安抚工作,积极采取补救措施,以减少或消除由于不良事件造成的不良后果。

3.护士长及时组织人员对不良事件进行调查,针对具体情况,组织科室有关人员开展讨论,进行原因分析、总结经验教训、制定防范措施,并进行详细的记录。同时填写《护理不良事件上报登记表》,记录护理不良事件发生的具体时间、地点、过程、后果、处理及防范措施,上报科护士长和护理部。

4.科室在组织调查护理不良事件过程中,应当专人保管相关病案和资料,任何人不得涂改、伪造、隐藏、丢失,违者按情节轻重予以严肃处理。

5.一般不良事件发生后要求24小时内报告;重大不良事件,情况紧急者应在处理的同时立即报告护理部及医教办。对发生不良事件的科室和个人有意隐瞒不报者,按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第20篇:医疗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医疗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医疗不良事件是指发生在医疗机构的医疗事故、医疗差错以及各种原因导致的医源性损害,包括医疗意外、并发症等。医疗不良事件的发生,虽有一部分原因来自医务人员个人的疏忽或技术缺陷,但更多的原因的来自长期潜在于整个业务管理中的疏漏。增进患者安全,关键是能够捕获关于医疗不良事件和高危隐患的综合信息,通过深入剖析,将其中的教训深刻汲取,为预防医疗不良事件的发生奠定基础。医疗不良事件的报告,有利于医疗机构和卫生行政部门对医疗缺陷的发生及处理情况形成深入的认识,便于分析发生原因及处理的合理性,从而制定科学合理的控制措施。 为牢固树立患者安全意识,强化安全保证措施,有效防范医疗缺陷,切实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为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持续改进工作提供实质性支持。根据“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实施医疗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一、成立组织:

成立医疗不良事件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报告项目:

手术病人及部位错误、病人识别错误、用药错误、输血意外、重大并发症、医院感染。

三、报告方式:

医疗不良事件报告的内容应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就诊或入院时间、简要诊疗经过、目前状况;医疗过失行为发生的时间经过,已采取的医疗措施及效果;当事医务人员的姓名、专业、科室、职务或职称。医疗不良事件报告的形式:科室或个人以书面方式为主,应以实名,报告的内容必须真实。

四、报告处理:

医务科接到报告后将立即组织人员进行调查、分析原因,及时制定改进措施。

五、督查考核:

医务科将定期进行专项检查,对主动报告不予处罚,对隐瞒不报,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医院

2010年3月18日

《不良事件报告岗位职责.doc》
不良事件报告岗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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