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陷产品召回岗位职责

2020-07-05 来源:岗位职责收藏下载本文

推荐第1篇:产品召回报告

产品召回报告

1 目的

验证产品召回程序的有效性,确认所有产品数据及联络数据的准确性,保证当质量问题发生时,产品能及时的召回。 2 职责

2.1食品安全小组组长负责召回产品命令的下达及召回工作的协调。

2.2生产车间负责召回产品的生产记录提供及查找生产技术原因,提供技术咨询。2.3销售部负责销售货物的记录提供及同客户方(使用方)进行沟通、协调以及召回产品的运输过程。

2.4质保科负责召回产品的质量记录提供及对库存产品、召回产品的控制、取样、检测工作,记录召回和通知情况。

2.5成品库负责货物的收发存核对工作及问题产品的登记、隔离、存放、保管。3 演练内容 3.1演练的准备

X年X月X日,公司食品安全小组按照体系要求,决定进行一次模拟召回测试,以验证产品召回管理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销售部、质保科抽查淀粉车间生产记录后,假定X年X日生产的产品存在安全隐患,该产品批号为XXXXX。 3.2演练的实施 3.2.1启动召回 9点05分,销售部负责人将问题汇报给食品安全小组组长,告知问题的严重性,建议启动产品召回。

9点30分,食品安全小组组长召集质保科、销售部、生产车间、仓储科负责人及有关食品安全小组成员讨论后,决定实施产品召回。 3.2.2信息汇总分析

9点40分,生产车间将批号为XXXXX产品的生产记录,质保科将批号为XXXX产品的质量记录,销售部将批号为XXXXX产品的销售记录,仓储科将批号为XXXXX产品的库存数量、出入库记录收集整理后送至食品安全小组处。由食品安全小组组长组织食品安全小组成员确认召回产品生产、销售、质量、数量等情况。 3.2.3召回产品情况的确认

10点00分,召回产品情况确认如下: 产品批号:XXXX; 生产数量:XX吨; 库存数量:XXX吨;

质量问题:XXXX超标,存在XXXX的风险; 销售方向:销售给XX客户。 3.2.4召回实施

a.10点05分,经食品安全小组组长授权由销售部门负责人电话告知客户,公司进行产品召回模拟测试,请求协助。同时查询批号为XXXXX产品的销售及使用情况,验证公司各项记录的准确性。

经查询,批号为XXXX的产品数量为XXXX吨,该客户还未使用,存放在原料库中。产品信息与公司各项记录相符。

了解到此情况后,销售部告知客户我们进行的是召回模拟测试,此批产品没有任何问题,由此给客户带来的麻烦请客户谅解。客户表示这是公司管理规范的体现,可以理解。

b.仓储科准备出隔离区,备有隔离标识牌,安排好存放管理人员。

c.质保科组织质监员、化验员对召回产品的留样进行复检并准备好对召回产品的取样、检验工作。

3.2.4召回模拟结束及效果评价

产品召回模拟测试顺利结束,回收率可达到100%。通过此次模拟测试,证明公司产品召回程序有效,产品召回具有可行性。当发生不安全食品事故时公司能及时有效的处理,满足质量、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要求。

推荐第2篇: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

【发布单位】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海关总署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2004-03-12 【生效日期】2004-10-01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文件来源】中国法院网

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海关总署令第60号)

《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经2003年9月28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务会议、2004年1月15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务会、2004年2月23日海关总署署务会和2004年3月12日商务部部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年10月1日起施行。本规定首先从M1类车辆(驾驶员座位在内,座位数不超过9座的载客车辆)开始实施,其它车辆的具体实施时间另行通知。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长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商务部部长

海关总署署长

2004年3月12日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缺陷汽车产品召回事项的管理,消除缺陷汽车产品对使用者及公众人身、财产安全造成的危险,维护公共安全、公众利益和社会经济秩序,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汽车产品生产、进口、销售、租赁、修理活动的,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汽车产品的制造商(进口商)对其生产(进口)的缺陷汽车产品依本规定履行召回义务,并承担消除缺陷的费用和必要的运输费;汽车产品的销售商、租赁商、修理商应当协助制造商履行召回义务。

第四条 售出的汽车产品存在本规定所称缺陷时,制造商应按照本规定中主动召回或指令召回程序的要求,组织实施缺陷汽车产品的召回。

国家根据经济发展需要和汽车产业管理要求,按照汽车产品种类分步骤实施缺陷汽车产品召回制度。

国家鼓励汽车产品制造商参照本办法规定,对缺陷以外的其他汽车产品质量等问题,开展召回活动。

第五条 本规定所称汽车产品,指按照国家标准规定,用于载运人员、货物,由动力驱动或者被牵引的道路车辆。

本规定所称缺陷,是指由于设计、制造等方面的原因而在某一批次、型号或类别的汽车产品中普遍存在的具有同一性的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或者不符合有关汽车安全的国家标准的情形。

本规定所称制造商,指在中国境内注册,制造、组装汽车产品并以其名义颁发产品合格证的企业,以及将制造、组装的汽车产品已经销售到中国境内的外国企业。

本规定所称进口商,指从境外进口汽车产品到中国境内的企业。进口商视同为汽车产品制造商。

本规定所称销售商,指销售汽车产品,并收取货款、开具发票的企业。

本规定所称租赁商,指提供汽车产品为他人使用,收取租金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本规定所称修理商,指为汽车产品提供维护、修理服务的企业和个人。

本规定所称制造商、进口商、销售商、租赁商、修理商,统称经营者。

本规定所称车主,是指不以转售为目的,依法享有汽车产品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本规定所称召回,指按照本规定要求的程序,由缺陷汽车产品制造商(包括进口商,下同)选择修理、更换、收回等方式消除其产品可能引起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缺陷的过程。

第二章 缺陷汽车召回的管理

第六条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称主管部门) 负责全国缺陷汽车召回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商务部、海关总署等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配合主管部门开展缺陷汽车召回的有关管理工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各直属检验检疫机构(以上称地方管理机构)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内缺陷汽车召回的监督工作。

第七条 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的期限,整车为自交付第一个车主起,至汽车制造商明示的安全使用期止;汽车制造商未明示安全使用期的,或明示的安全使用期不满10年的,自销售商将汽车产品交付第一个车主之日起10年止。

汽车产品安全性零部件中的易损件,明示的使用期限为其召回时限;汽车轮胎的召回期限为自交付第一个车主之日起3年止。

第八条 判断汽车产品的缺陷包括以下原则:

(一)经检验机构检验安全性能存在不符合有关汽车安全的技术法规和国家标准的;

(二)因设计、制造上的缺陷已给车主或他人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

(三)虽未造成车主或他人人身、财产损害,但经检测、实验和论证,在特定条件下缺陷仍可能引发人身或财产损害的。

第九条 缺陷汽车产品召回按照制造商主动召回和主管部门指令召回两种程序的规定进行。

制造商自行发现,或者通过企业内部的信息系统,或者通过销售商、修理商和车主等相关各方关于其汽车产品缺陷的报告和投诉,或者通过主管部门的有关通知等方式获知缺陷存在,可以将召回计划在主管部门备案后,按照本规定中主动召回程序的规定,实施缺陷汽车产品召回。

制造商获知缺陷存在而未采取主动召回行动的,或者制造商故意隐瞒产品缺陷的,或者以不当方式处理产品缺陷的,主管部门应当要求制造商按照指令召回程序的规定进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

第十条 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建立缺陷汽车产品信息系统,负责收集、分析与处理有关缺陷的信息。经营者应当向主管部门及其设立的信息系统报告与汽车产品缺陷有关的信息。

第十一条 主管部门应当聘请专家组成专家委员会,并由专家委员会实施对汽车产品缺陷的调查和认定。根据专家委员会的建议,主管部门可以委托国家认可的汽车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实施有关汽车产品缺陷的技术检测。专家委员会对主管部门负责。

第十二条 主管部门应当对制造商进行的召回过程加以监督,并根据工作需要部署地方管理机构进行有关召回的监督工作。

第十三条 制造商或者主管部门对已经确认的汽车产品存在缺陷的信息及实施召回的有关信息,应当在主管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向社会公布。

第十四条 缺陷汽车产品信息系统和指定的媒体发布缺陷汽车产品召回信息,应当客观、公正、完整。

第十五条 从事缺陷汽车召回管理的主管部门及地方机构和专家委员会、检验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调查、认定、检验等过程中应当遵守公正、客观、公平、合法的原则,保守相关企业的技术秘密及相关缺陷调查、检验的秘密;未经主管部门同意,不得擅自泄露相关信息。

第三章 经营者及相关各方的义务

第十六条 制造商应按照国家标准《道路车辆识别代号》(GB/T16735-16738)中的规定,在每辆出厂车辆上标注永久性车辆识别代码(VIN);应当建立、保存车辆及车主信息的有关记录档案。对上述资料应当随时在主管部门指定的机构备案(见附件1)。

制造商应当建立收集产品质量问题、分析产品缺陷的管理制度,保存有关记录。

制造商应当建立汽车产品技术服务信息通报制度,载明有关车辆故障排除方法,车辆维护、维修方法,服务于车主、销售商、租赁商、修理商。通报内容应当向主管部门指定机构备案。

制造商应当配合主管部门对其产品可能存在的缺陷进行的调查,提供调查所需的有关资料,协助进行必要的技术检测。

制造商应当向主管部门报告其汽车产品存在的缺陷;不得以不当方式处理其汽车产品缺陷。

制造商应当向车主、销售商、租赁商提供本规定附件3和附件4规定的文件,便于其发现汽车产品存在缺陷后提出报告。

第十七条 销售商、租赁商、修理商应当向制造商和主管部门报告所发现的汽车产品可能存在的缺陷的相关信息,配合主管部门进行的相关调查,提供调查需要的有关资料,并配合制造商进行缺陷汽车产品的召回。

第十八条 车主有权向主管部门、有关经营者投诉或反映汽车产品存在的缺陷,并可向主管部门提出开展缺陷产品召回的相关调查的建议。

车主应当积极配合制造商进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

第十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向主管部门和地方管理机构报告汽车产品可能存在的缺陷。

主管部门针对汽车产品可能存在的缺陷进行调查时,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

第四章 汽车产品缺陷的报告、调查和确认

第二十条 制造商确认其汽车产品存在缺陷,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主管部门报告(书面报告格式见附件2);制造商在提交上述报告的同时,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以有效方式通知销售商停止销售所涉及的缺陷汽车产品,并将报告内容通告销售商。境外制造商还应在10个工作日内以有效方式通知进口商停止进口缺陷汽车产品,并将报告内容报送商务部并通告进口商。

销售商、租赁商、修理商发现其经营的汽车产品可能存在缺陷,或者接到车主提出的汽车产品可能存在缺陷的投诉,应当及时向制造商和主管部门报告(书面报告格式见附件3)。

车主发现汽车产品可能存在缺陷,可通过有效方式向销售商或主管部门投诉或报告(书面报告格式见附件4)。

其他单位和个人发现汽车产品可能存在缺陷应参照上述附件中的内容和格式向主管部门报告。

第二十一条 主管部门接到制造商关于汽车产品存在缺陷并符合附件2的报告后,按照第五章缺陷汽车产品主动召回程序处理。

第二十二条 主管部门根据其指定的信息系统提供的分析、处理报告及其建议,认为必要时,可将相关缺陷的信息以书面形式通知制造商,并要求制造商在指定的时间内确认其产品是否存在缺陷及是否需要进行召回。

第二十三条 制造商在接到主管部门依第二十二条规定发出的通知,并确认汽车产品存在缺陷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依附件2的书面报告格式向主管部门提交报告,并按照第五章缺陷汽车产品主动召回程序实施召回。

制造商能够证明其产品不需召回的,应向主管部门提供详实的论证报告,主管部门应当继续跟踪调查。

第二十四条 制造商在第二十三条所称论证报告中不能提供充分的证明材料或其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足以证明其汽车产品不存在缺陷,又不主动实施召回的,主管部门应当组织专家委员会进行调查和鉴定,制造商可以派代表说明情况;

主管部门认为必要时,可委托国家认可的汽车质量检验机构对相关汽车产品进行检验。

主管部门根据专家委员会意见和检测结果确认其产品存在缺陷的,应当书面通知制造商实施主动召回,有关缺陷鉴定、检验等费用由制造商承担。如制造商仍拒绝主动召回,主管部门应责令制造商按照第六章的规定实施指令召回程序。

第五章 缺陷汽车产品主动召回程序

第二十五条 制造商确认其生产且已售出的汽车产品存在缺陷决定实施主动召回的,应当在按本规定第二十条或者第二十三条的要求向主管部门报告,并应当及时制定包括以下基本内容的召回计划,提交主管部门备案:

(一)有效停止缺陷汽车产品继续生产的措施;

(二)有效通知销售商停止批发和零售缺陷汽车产品的措施;

(三)有效通知相关车主有关缺陷的具体内容和处理缺陷的时间、地点和方法等;

(四)客观公正地预测召回效果。

境外制造商还应提交有效通知进口商停止缺陷汽车产品进口的措施。

第二十六条 制造商在向主管部门备案同时,应当立即将其汽车产品存在的缺陷、可能造成的损害及其预防措施、召回计划等,以有效方式通知有关进口商、销售商、租赁商、修理商和车主,并通知销售商停止销售有关汽车产品,进口商停止进口有关汽车产品。制造商须设置热线电话,解答各方询问,并在主管部门指定的网站上公布缺陷情况供公众查询。

第二十七条 制造商依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提交附件2的报告之日起1个月内,制定召回通知书(见附件5),向主管部门备案,同时告知销售商、租赁商、修理商和车主,并开始实施召回计划。

第二十八条 制造商按计划完成缺陷汽车产品召回后,应在1个月内向主管部门提交召回总结报告(见附件9)。

第二十九条 主管部门应当对制造商采取的主动召回行动进行监督,对召回效果进行评估,并提出处理意见。

主管部门认为制造商所进行的召回未能取得预期效果,可通知制造商再次进行召回,或依法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第六章 缺陷汽车产品指令召回程序

第三十条 主管部门依第二十四条规定经调查、检验、鉴定确认汽车产品存在缺陷,而制造商又拒不召回的,应当及时向制造商发出指令召回通知书(见附件6)。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责令认证机构暂停或收回汽车产品强制性认证证书。对境外生产的汽车产品,主管部门会同商务部和海关总署发布对缺陷汽车产品暂停进口的公告,海关停止办理缺陷汽车产品的进口报关手续。在缺陷汽车产品暂停进口公告发布前,已经运往我国尚在途中的,或业已到达我国尚未办结海关手续的缺陷汽车产品,应由进口商按海关有关规定办理退运手续。

主管部门根据缺陷的严重程度和消除缺陷的紧急程度,决定是否需要立即通报公众有关汽车产品存在的缺陷和避免发生损害的紧急处理方法及其他相关信息。

第三十一条 制造商应当在接到主管部门指令召回的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知销售商停止销售该缺陷汽车产品,在10个工作日内向销售商、车主发出关于主管部门通知该汽车存在缺陷的信息。境外制造商还应在5个工作日内通知进口商停止进口该缺陷汽车产品。

制造商对主管部门的决定等具体行政行为有异议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在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主管部门通知中关于制造商进行召回的内容暂不实施,但制造商仍须履行前款规定的义务。

第三十二条 制造商接到主管部门关于缺陷汽车产品指令召回通知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应当向主管部门提交符合本规定第二十五条要求的有关文件。

第三十三条 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该缺陷汽车产品召回计划后5个工作日内将审查结果通知制造商。

主管部门批准召回计划的,制造商应当在接到批准通知之日起1个月内,依据批准的召回计划制定缺陷汽车产品召回通知书(见附件5),向销售商、租赁商、修理商和车主发出该召回通知书,并报主管部门备案。召回通知书应当在主管部门指定的报刊上连续刊登3期,召回期间在主管部门指定网站上持续发布。

主管部门未批准召回计划的,制造商应按主管部门提出的意见进行修改,并在接到通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再次向主管部门递交修改后的召回计划,直至主管部门批准为止。

第三十四条 制造商应在发出召回通知书之日起,开始实施召回,并在召回计划时限内完成。

制造商有合理原因未能在此期限内完成召回的,应向主管部门提出延长期限的申请,主管部门可根据制造商申请适当延长召回期限。

第三十五条 制造商应自发出召回通知书之日起,每3个月向主管部门提交符合本规定要求(见附件7)的召回阶段性进展情况的报告;主管部门可根据召回的实际效果,决定制造商是否应采取更为有效的召回措施。

第三十六条 对每一辆完成召回的缺陷汽车,制造商应保存符合本规定要求(见附件8)的召回记录单。召回记录单一式两份,一份交车主保存,一份由制造商保存。

第三十七条 制造商按计划完成召回后,应在1个月内向主管部门提交召回总结报告(见附件9)。

第三十八条 主管部门应对制造商提交的召回总结报告进行审查,并在1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制造商审查结论。审查结论应向社会公布。

主管部门认为制造商所进行的召回未能取得预期的效果,可责令制造商采取补救措施,再次进行召回。

如制造商对审查结论有异议,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在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期间,主管部门的决定暂不执行。

第三十九条 主管部门应及时公布制造商在中国境内进行的缺陷汽车召回、召回效果审查结论等有关信息,通过指定网站公布,为查询者提供有关资料。

主管部门应向商务部和海关总署通报进口缺陷汽车的召回情况。

第七章 罚 则

第四十条 制造商违反本规定第十六条第

一、

二、

三、四款规定,不承担相应义务的,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应当责令其改正,并予以警告。

第四十一条 销售商、租赁商、修理商违反本规定第十七条有关规定,不承担相应义务的,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可以酌情处以警告、责令改正等处罚;情节严重的,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主管部门可责令制造商重新召回,通报批评,并由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处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

(一)制造商故意隐瞒缺陷的严重性的;

( 二)试图利用本规定的缺陷汽车产品主动召回程序,规避主管部门监督的;

(三)由于制造商的过错致使召回缺陷产品未达到预期目的,造成损害再度发生的。

第四十三条 从事缺陷汽车管理职能的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受其委托进行缺陷调查、检验和认定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保密规定的,给予行政处分;直接责任人徇私舞弊,贪赃枉法,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关专家作伪证,检验人员出具虚假检验报告,或捏造散布虚假信息的,取消其相应资格,造成损害的,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 附 则

第四十四条 制造商实施缺陷汽车产品召回,不免除车主及其他受害人因缺陷汽车产品所受损害,要求其承担的其他法律责任。

第四十五条 本规定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海关总署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解释。

第四十六条 本规定自2004年10月1日起实施。

本内容来源于政府官方网站,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推荐第3篇:不合格产品召回制度

不合格产品召回制度

为了加强本单位食品等产品安全管理,规范不合格产品退出市场管理,树立本单位

诚信、负责的形象,加强与监督管理部门的协调、配合,保障消费者人身健康和

生命安全,依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中华

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规定,制定本制

度。

本制度所称产品除食品外,还包括食用农产品、药品等与人身健康和生命安全有

关的产品。

所谓产品召回,是指生产销售的产品存在安全隐患,可能对人身健康和生命安全

造成损害的,或者不符合产品质量标准的,并已经进入流通、消费领域,为避免

不合格产品危及人身安全及财产损失,本单位及时将缺陷产品从流通、消费领域

收回,予以处理或者销毁,并承担相关费用的制度。下列产品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召回:

(一)存在安全隐患,可能对人身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损害的产品;

(二)存在设计缺陷或制造缺陷,影响正常使用,危及人身安全及财产损失的产

品。

(三)检验、检疫不合格的,或依法应当检验、检疫而未经检验、检疫的产品;

(四)超过安全使用期限或者保质日期的产品;

(五)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偷工减料,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等违

法产品;

(六)与监督管理部门抽检核定质量不合格产品同批次的产品;

(七)被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召回、或本单位认为需要召回的产品。

(八)法律法规规定其他应当召回的产品。

发现所销售的产品属本制度所列的不合格产品,或接到产品企业、供货商、下级

销售商通知的,应立即启动不合格产品召回程序。

产品召回程序包括下列步骤:

(一)立即停止销售该产品;

(二)立即通知生产企业或者供货商、下级销售商立即停止销售;

(三)立即通知消费者停止使用;

(四)立即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及有关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五)及时向社会公布有关信息,信息公布应能够覆盖销售范围;

(六)为消费者办理退货退款手续,召回不合格产品;

(七)召回的产品按规定销毁或无害化处理。

产品召回应自觉接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及有关监督管理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产品

召回情况应及时、完整、真实地报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及有关监督管理部门。

不合格产品退货和召回的费用,按照《供货合同》的有关约定办理,或者由供

应商和销售商协商,原则上由对产品质量不合格负责的单位承担。

实施召回的不合格产品应当定点存放,存放场所应当有明显标志,召回产品的批

号和数量必须准确记录。产品召回后,应当对该产品质量不合格的原因进行分析

并整改。

本单位的所有人员应自觉遵守本制度,对违反本制度的一律从严追究其责任。

推荐第4篇:产品召回演练报告

产品召回演练报告 1 目的

验证产品召回程序的有效性,确认所有产品数据及相关数据的准确性,保证当质量问题发生时,产品能及时的召回。 2 职责

2.1食品安全小组组长负责召回产品命令的下达及召回工作的协调。

2.2生产部负责召回产品的生产记录提供及查找生产技术原因,提供技术咨询。

2.3贸易部负责销售货物的记录提供及同客户方(使用方)进行沟通、协调以及召回产品的运输过程。2.4质检部负责召回产品的质量记录提供及对库存产品、召回产品的控制、取样、检测工作,记录召回和通知情况。

2.5成品库负责货物的收发存核对工作及问题产品的登记、隔离、存放、保管。3 演练内容 3.1演练的准备

2011年6月29日,公司食品安全小组按照体系审核要求(不符合项整改),决定进行一次模拟召回测试,以验证产品召回管理的可行性和有效性,并整改审核不符合项。

假定发给A客户的保鲜大蒜产品存在安全隐患(农残超标),可能给消费者健康造成危害,决定召回。 3.2演练的实施 3.2.1启动召回

9点05分,贸易部负责人将问题汇报给食品安全小组组长,告知问题的严重性,建议启动产品召回。 9点30分,食品安全小组组长召集质检部、贸易部、生产车间、仓储科负责人及有关食品安全小组成员讨论后,决定实施产品召回。 3.2.2信息汇总分析

9点40分,经查出库记录,得知发给A客户的保鲜大姜产品批号为XXXXX,生产车间将批号为XXXXX产品的生产记录,质检部将批号为XXXX产品的质量记录,贸易部将批号为XXXXX产品的销售记录,仓储科将批号为XXXXX产品的库存数量、出入库记录收集整理后送至食品安全小组处。由食品安全小组组长组织食品安全小组成员确认召回产品生产、销售、质量、数量等情况。 3.2.3召回产品情况的确认

a.10点00分,A客户产品情况确认如下: 产品批号:XXXX; 生产数量:XXX吨; 库存数量:XXX吨; 质量问题:农残超标; 销售方向:销售给A客户。 销售数量:XXX 3.2.4召回实施

a.10点05分,经食品安全小组组长授权由贸易部门负责人电话告知客户,公司进行产品召回模拟测试,请求协助。同时查询批号为XXXXX产品的销售及使用情况,验证公司各项记录的准确性。

经查询,批号为XXXX的产品数量为XXXX吨,该客户还未进行销售,存放在库中。产品信息与公司各项记录相符。

了解到此情况后,贸易部告知客户我们进行的是召回模拟测试,此批产品没有任何问题,由此给客户带来的麻烦请客户谅解。客户表示这是公司管理规范的体现,可以理解。 b.仓储科准备出隔离区,备有隔离标识牌,安排好存放管理人员。

c.质检部组织质监员、化验员对召回产品的留样进行复检并准备好对召回产品的取样、检验工作。 d.质检部安排人员对同期其它地块的产品进行抽样检验。

3.2.5质检部通过核查该批产品生产记录,得知该批产品所用原料为公司XXX基地XX地块。收获记录及入库记录显示,该地块共出大姜XXX吨。查原料出入库记录和生产记录,大姜原料已使用XXX吨,库存XXX吨,共加工成品XXX吨,出次品XXX吨。查销售和成品出库记录、装柜报告等,成品除销售给A客户XX吨外,还销售给B客户XX吨、C客户XX吨,库存XX吨,次品尚未销售,存于成品库。经联系B、C客户,其产品均未开始销售,全部存于库中。产品信息与公司各项记录相符。 3.2.6召回模拟结束及效果评价

产品召回模拟测试顺利结束,共召回产品XXX(A+B+C)吨,召回率达到100%。通过此次模拟测试,证明公司各项记录完备,产品召回程序有效,产品召回具有可操作性。当发生不安全食品事故时公司能及时有效的处理,满足质量、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要求。

推荐第5篇:产品召回演练方案

产品召回演练方案

1、模拟演练背景描述

2008年5月11日,我公司仓储部统计员刑玉全在清点麦芽糖库时发现:我公司于08年5月7日生产的批号为08050711/08050921的麦芽糖浆在2008年5月10日发往**啤酒第五有限公司的28吨糖浆中误发了10吨冲顶麦芽糖浆。可能导致转基因产品污染现象。建议我司将该批产品实施召回。

2、召回处理程序

根据公司《产品召回程序》的有关要求,各部门做如下工作。

1、与客户的实时沟通

销售部孙伟科长保持与客户的电话沟通,并报公司总经理、主管生产质量经理事件性质等。要求用户将产品封存。

责任人:孙伟

2、内部信息沟通传递

由仓储部部长王稼祥签发“信息反馈单”报生产质量经理作进一步处理批示。

责任人:王稼祥

3、同批产品入出库、销售情况

仓储部根据“信息反馈单”发货日期、生产日期等,根据产品发运联单、发货明细表等相关表格进行追溯,查清该批产品共生产数量、已销售客户、数量、库存数量情况等编写“产品入库发货情况报告”分别报质检部、销售部,以便进一步处理。(附:“产品入库发货情况报告”)

仓储责任人:王稼祥

4、已销售情况处理

如存在已销售情况。质检部根据“产品入库发货情况报告”填写“紧急回收通知单”在24小时内通知客户。通知信息包括:产品名称、标签信息(含生产日期、批号、规格等)以及公司召回的方式报销售部领导审核后等尽快地传达给消费者。同时经营部孙伟科长负责调派车辆运回产品。

责任人:王清梅

5、在库产品处理

质检部根据“产品入库发货情况报告”组织进行不合格产品的评审,填写“不合格产品评审报告”报相关领导批示,质检部填写“产品隔离单”仓储部根据评审结论进行隔离和处置。

责任人:王清梅、王稼祥

6、产品召回后的处理

所有客户产品召回后,仓储部根据评审结论进行了处置。此次危机模拟处理情况由质检部填写好“危机处理记录”.(注明模拟演练)

责任人:王稼祥

三、纠正(预防)措施的实施及措施有效性的验证

根据“不合格产品评审报告”中的原因分析,质检部门组织事件责任部门采取纠正措施。计划实施中各部门要做好检查。涉及到改进的由质检部根据pDCA原理进行改进。

纠正措施实施后质检部组织验证。

责任人:质检部、王稼祥

推荐第6篇:产品召回模拟演练总结报告

产品召回模拟演练总结报告

2007年10月28日我公司对出口日本的白桃罐头进行了一次召回模拟演练(模拟演练产品中PH值超标,实际不存在),演练过程如下:

1.此次模拟演练从接到信息到完成产品召回,历时4天(产品从日本运输到中国需航海四天)。

2.公司业务科接到传真/邮件后,立即电话通知质检科进行调查本公司内相关产品的信息,质检科对样品进行抽检,精确校准仪器后,发现产品中PH值确实超出范围,标准为3.6-3.9,现检测值为4.0-4.2,并按客户提供的信息进行追踪调查,确认该批次产品批次为170批,数量为1700箱,生产日期为06.08.04,该日期产量为1720箱,已发出1700箱,库存数量20箱。

派专人到现场检查外包装、数量均无问题。随即将库存的产品和召回的产品作废品处置,委托有资质的有关单位作废处理。(模拟演练,实际不存在) 产品召回率: 1700+20 1720 ×100%=100%

3、经向客户询问得知,该批产品为客户在产品投放市场前进行的抽样检测所得,此批产品尚未出售。

4、为了维护公司的形象,本着对消费者负责的态度,经公司高层领导历时5分钟会议研究,最终决定将该批21070908产品全部召回,召回率达到100%

5、此批产品按计划于11月2日(4天)运回公司;

6、仓储部安排准备好空库位准备召回产品的存放。

7、产品退运回厂后的处理:将该批产品做次品,并深埋销毁处理(此次仅为召回模拟演练,故并不销毁)。

在整个召回过程中各部门积极配合,在较短的时间内很好的完成了召回工作,此次召回演练过程按预定的计划进行,没有发生异常问题,经过此次对出口日本的白桃罐头的召回演练,说明我公司的产品召回程序有效可行,此程序无需修改。

推荐第7篇:召回产品模拟演练报告

中山诚盈塑胶科技有限公司 召回产品模拟演练报告 演练时间

2013年09月13日 演练目的

验证公司《产品召回控制程序》的可操作性。 组织者 总务课 参与部门

组装部、品管课、仓库、发泡部、业务课、采购部 演练内容

见《产品召回、撤回演练纪录》 演练结果

通过这次演练,可以从演练的过程得出结论,我们公司体系中的《产品召回控制程序》是具有很强的操作性的。只要我们指定某一发货产品,就能顺利的把由这种产品追踪查找出来,并能有效控制住,对这批产品的处理可以由本公司自行决定。

因本次演练着重检验是本公司能否顺利把产品召回,同时召回后的具体处理演练,希望相关部门对《产品召回控制程序》认真学习,并讨论其可行性,在适当的时候,公司将组织再次的演练,以适应更多突发情况下的召回。

审核:

报告人:

日期:

产品召回模拟演练记录 2013年09月13 日 序号 时间

容 1 8:10

业务课吴清兰接到发泡部主管戴飞打电话通知说,公司2013年08月15日发给USA客户的一批#74A四轮车共计396件,其中一些产品原料铅含量超标,如果不召回产品,可能会危及消费者健康安全,同时也会对客户造成不良影响和损失,为了避免损失,须马上召回本批所有产品。 2 8:20 业务课马上召集相关部门开会,并立即电话、邮件给USA客户负责人,务必停止销售该批所有产品,并组织退回,同时,保持24小时联系,直至追回该批所有产品。发泡车间主管对员工进行严格教育,进一步做好产品及时回收工作,品管课调查此批原料生产产品具体数量,同时向公司总经理汇报该情况并请示下一步的处理方案。 3 8:30 经采购部调查原料供应商的仓管,工作疏忽,把一批不合格原料混入仓库,再发到我公司,此批原料共250kg,生产批号为52495.4 8:40 业务课调查,确认该批产品发货时间为2013年8月15日。客户暂时还没有向市场销售。 序号 时间

容 5 8:50 业务课吴清兰电话、邮件通知客户USA负责人本批产品的不良影响,分析了潜在的危害和严重性。 6 9:00 质量部关注事情处理进展并决定向总经理汇报情况,准备申请召回所有该产品。 7 9:30 供应商生产经理召集仓管课查找问题导致原因,并对员工进行严格教育,工厂全体人员开会,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我司生产部重新排产,再生产一批#74A产品补充给客户。 8 9:40 业务课追查出货记录,

跟客户负责人确认出货单号03081522,数量396箱,发货时间2013年08月15日,并联系客户填写《客户投诉记录表》。 9 9:50 品管课根据制结车间和业务课提供的资料,填写《召回申请单》。 10 10:15 品管课向总经理汇报情况并当场提交《召回申请单》。 11 10:30 总经理在听取品管课的汇报后,又详细询问了事情经过的一些细节后,签字同意召回相关产品,并指示品管课通知业务课马上同客户落实召回事宜。

序号 时间

容 12 10:40 品管课把总经理签字同意的《召回申请单》复印件交业务课吴清兰,指示业务课马上落实召回事宜。 13 10:45 业务课安排客户将该批所有产品退回,说明是召回的模拟演练,请客户配合,并通知仓库注意收货后隔离,放置在公司指定的\"产品召回专放区域\",并挂好标识牌。 14 11:00 业务课将客户的产品召回情况向品管课和总经理汇报。 15 11:30 总经理和品管课作演练总结,并由总务课作演练报告存档,演练结束。

中山诚盈塑胶科技有限公司 召回申请单 序号

20130913 日期

2013年09月13日 申请撤回召回事由

公司2013年08月15日发给USA客户的一批#74A四轮车共计396件,其中一些产品原料铅含量超标,会对客户造成不良影响和损失,为了避免损失,须马上召回本批所有产品。 涉及顾客/消费者

客户产品暂未投放市场 涉及产品

出货单号03081522 数量

396件(396箱) 召回方式

将该批所有产品退回公司,仓库隔离存放,放置于产品召回专放区域,并标识状态。 召回产品处理方式

含铅原料加工成的部件,拆下报废。其余零部件重新投入使用。 批准人/日期

申请人/日期

推荐第8篇:产品投诉与召回控制程序

投诉及产品召回控制程序

1.目的

充分利用消费者及客户对产品的投诉信息,采取及时有效的行动,确保本公司产品在发现存在安全问题或者安全隐患的情况下,能够及时召回全部有问题的产品并妥善处置,确保产品不在市场上流通,尽可能降低造成的危害、损失保证消费者的人身安全。 2.范围

任何时间已经离开本公司的存在潜在显著危害和存在安全问题的产品。 3.职责 4.内容

4.1化妆品质量异常监测日常工作

4.1.1由质管部负责化妆品质量异常监测日常工作。

4.1.2质管部在接到《客户产品质量抱怨单》后,对销售部门客服部反馈的产品质量不良信息,

进行汇总收集、统计整理。相关部门按照投诉记录和调查报告表完成相关记录并调查原

因,采取必要措施防止问题重复发生。如果是假货,则需要记录判断依据。

4.1.3 质管部立即在产品档案室查出发生产品质量不良的本批产品档案,到留样观察室查看留样

观察记录及原始资料。同时与技术研发部调查、分析产生不良反应的原因,对产品进行分析

,评价、处理,并提出改进措施,生产制造部协助技术部和质管部对产品质量问题进行调查。 正常情况下应于5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对于加急的情况需在2个工作日内完调查。 4.1.4质管部负责定期(如每半年或一年),以《产品质量异常总表》对所收到的产品不良反应进

行年度总结、分析、评价,找出影响较大的问题综合分析,并应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和防止

产品质量问题的重复发生。 所有投诉应记录中并注明投诉类别:一般品质、安全卫生。 4.1.5质管部将本年度的产品质量异常总结与上年度总结进行比较,列出由于重复性发生的产品

质量问题,加强质量监控的项目。 4.2 重要产品投诉分析

4.2.1 质管部对留样样品检验发现的不合格品或由销售部门反馈的不良品反应信息,由质管部

收集汇总,并以书面的形式提请产品质量异常处理小组召开评审会议。 4.3产品召回的条件及原则

4.3.1严重安全隐患的产品的召回

严重安全隐患一般指消费者使用该产品时有可能导致的对消费者人身安全或健康产生的

隐患(如错误添加的辅料可能会导致皮肤病变)。

1) 产品在市场上出现多例安全性、稳定性的不良反应)可能引发或诱发对人体健康造成危

害的化妆品,极有可能引发严重伤及人身安全或可能引起使用者过敏的化妆品。 2 )变质产品的召回

质管部对留样样品检验发现质量变质,或市场发现产品变质,并通过该批产品追踪检验

结果为不合格品时。

3)违反本国或进口国有关化妆品法律、法规的产品,如过量添加了限用物质。 4.3.2 重大质量问题

重大质量问题一般是指产品不符合其预期质量标准,从而使该产品不能够达到国家或

行业的相关标准。 1)灌装净含量不足;

2)宣传功效与实际产品功效不符 3)保质期内的不合格产品的召回 4)发货错误的产品召回

4.3.3其他问题,协商解决,不包召回 1)超过保质期出现质量问题的售出产品

因客户销售不出等原因超过仍合格的售出产品,不属本公司责任,不包召回,协商处理。 2)不可预见的自然灾害造成售出产品出现质量问题,不属本公司责任,产品不包召回。 4.4召回的决定 4.4.1对市场反馈的不良反应信息,由销售部以书面的形式通知质管部,同时提供向市场收集的

不良产品样品,以及医院出据的由该产品导致消费者产生不良反应的病历报告。 4.4.2质量异常小组必须对所得到的信息进行评估,并做出是否有必要采取召回行动,或者该

问题通过正常的渠道就能得到令人满意的解决。

4.4.3如果客户投拆(或者信息)包含了实际的或者潜在的对健康不利的危害,那么召回协调

应该立即进行讨论,经确认该投诉(或信息)包含的内容存在本公司产品中。 4.4.4公司判定客户投诉(或者信息)中显示的化妆品安全质量问题会给公司带来严重的负面

影响,不解决将会给公司信誉等方面带来巨大损失。 4.5 产品召回前的准备

4.5.1由质管部找出产品的缺陷所在或影响产品安全的因素。

4.5.2确定该缺陷(或因素)是否产生了危害或者有潜在的危害,如果是,则要确定其危害的

严重性或者危害发生的可能性。

4.5.3由销售部客服、仓储确定产生缺陷(或因素)的产品的生

产批次代码、生产数量、库存数量、销售数量以及购买该产品的客户分布情况和联系方式

等信息。

4.5.4采取补救措施,及时根据影响化妆品安全和质量因素的原因进行整改,保证今后的产品

安全和质量。并对整改措施进行验证,关闭化妆品不安全因素。 4.5.5召回小组也是质量异常小组,人员具体进行分工: 1)质量异常小组组长:负责召回决定并组织召回。

2)产品质量异常处理小组:负责不合格品的综合分析、评审、提出召回建议。

3)质量负责人:负责产品召回协调,承诺并监督该程序执行。

4)质管部部及技术研发部:负责对反馈情况核实,负责追查召回原因并监督召回具体实施过程。 5)仓储部:负责隔离库存和召回运输过程中的产品及召回产品的储存。 6)生产部:负责召回产品的处置工作。

7)销售部客服负责人:负责市场不合格品的召回。负责追查产品的流向和接收者信息。 8)采购部负责人:负责提供供方的信息。

9)保存产品回收联系表 供应商联系人(原料、包装材料等供应商):应有24小时联系电话号码。

客户的联系人(专人负责):应有24小时联系电话号码。 4.6召回的启动

4.6.1评审结果确定必须召回不合格品时,拟订不合格品召回通知书经总经理签批后,制定

召回计划,经讨论由召回组长批准后采取行动,并将产品《产品召回鉴定审核单》发于

相关部门。

4.6.2厂部立即停止生产并提供召回产品的库存、在途和发货数量和批次信息,封存库存产品

并在公司内发布通知。

4.6.3因可能引发或诱发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的化妆品原因召回的产品,召回组长或其指定人

员负责发布媒体通告。

4.6.4如果召回是原料或包装物料因素引起,采购部要通知产生问题的原辅料供应商。 4.6.5建立对召回所采取的一切行动记录,直到召回所产生的影响完全结束,确保提供原始的

证明、通知、依据供官方审查。

4.6.6质量负责人负责监督整个召回过程,及时检查召回是否有效,以保证召回的目的能够实现。4.7 信息公开

4.7.1因可能引发或诱发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的化妆品原因召回的产品,须向政府主管部门

报告。向媒体通告、提供事实,但只能提供被证实的事实,只有公司指定的人员才能有权

向媒体发表声明。(如有必要,要派遣专员在实施召回行动期间开设专线解答使用者的疑问

和指导补救措施。)

4.7.2自确认化妆品属于应当召回之日起,通知有关销售者停止销售,通知客户停止消费;并 下达召回计划。召回计划主要内容包括:停止生产不安全的情况;通知销售者停止销售

不安全化妆品的情况;通知顾客停止消费不安全的情况;产品产生的原因、可能受影响

的人群、严重和紧急程度;召回措施的内容,包括实施组织、联系方式以及召回的具体

措施、范围和时限等;召回化妆品后的处理措施。自召回实施之日起,相关部门密切跟

踪产品召回实施情况。 4.8 召回产品的控制措施

确定并跟踪已运至客户或途中的产品。产品到公司后,由负责接收的召回小组成员根据发

货记录确认产品与之是否相符。可疑产品到公司后,由质管部监督,由仓储部接收。质管部

标注“被召回产品”标识。并存放在上锁的特定区域内,只有指定的人员可以接触和操作,确保该产品能够被清楚的识别出来,防止被错误操作而再次混入正常的生产销售等环节。 4.9处理召回产品的规程

4.9.1对召回的产品如属质量问题按《不合格品处理程序》执行。已经退回的产品、在制品、

暂存、库存根据相关资料认真核对数量、批号、生产日期等信息, 确认准确无误后进行

的有效隔离并由质管部评估后作出相应的处理。 4.9.2查明退货原因,进行处理。

1)由于原料所造成的不合格品:由质管部通知生产部、采购部,由采购部通知供方,并

在清除问题前停止其供应原料。

2)由于包装物料造成的不合格品:由质管部通知生生产部、采购部,由采购部通知供方,

并限期整改, 整改末确认前,停止其供应包装。

3)在生产加工过程中所造成的不合格品,通知车间负责人,限期作出纠正措施。

4)对消费者投诉的产品质量问题,由销售部门会同品牌策划部进行危机攻关及事后处理

工作,包括理赔、换货、补货、顾客安抚及消费者信心的重新树立等工作。 5)不合格品《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处理,由质量管理部门进行跟踪和确认。 4.10召回的终止

4.10.1当产品召回小组认为召回项目已经达到要求,各与召回事件相关的部门应及时将总结

报告提交于召回协调小组组长。

4.10.2质量负责人组织召回小组对召回的有效性进行评估。一旦确认产品召回程序结束,可

通知相应部门。

4.10.3对产生质量问题的原因进行全面分析,查明原因和责任,制定可行的预防和纠正措施,

获得质管经理批准后,要向公司全体人员和顾客通报,由责任部门实施改进措施,建立

文件化的程序,以确保避免不符合要求的产品的误用,形成危害。所有召回的产品、相

近配方的产品要重点分析研究是否存在相同的缺陷或者危害,并做出适当的处理措施。 4.10.4以上所有工作程序都必须作书面记录,并存档于产品档案室,保存至化妆品有效期后半年

或未制定有效期的保存三年。 4.11召回的模拟演练

产品召回程序必须定期进行模拟演练,以确保其有效性,必要时用于改进。模拟测试的频率 每年不少于一次。模拟回收必须可在2小时内追踪原材料、包装材料至成品。整个模拟演练过程 必须严格按照程序执行,如果在模拟过程中发现程序的漏洞,要立即上报并纠正整个召回过程。 5 .相关支持文件

5.1 《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6.0 相关表单

6.1 《产品召回鉴定审核单》 6.2 《产品召回计划及跟踪单》 6.3 《产品召回记录表 》 6.4 《召回产品处理记录表》 .6 《紧急联系人》

推荐第9篇:不合格产品召回及处理制度

不合格产品召回及处理制度

一、为了加强本公司产品质量管理,规范不合格产品退出市场管理,树立本公司诚信、负责的形象,加强与监督管理部门的协调、配合,保障消费者人身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消毒管理办法》等法律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所谓产品召回,是指生产销售的产品存在安全隐患,可能对人身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损害的,或者不符合产品质量标准的,并已经进入流通、消费领域,为避免不合格产品危及人身安全及财产损失,本公司及时将缺陷产品从流通、消费领域收回,予以维修或者销毁,并承担相关费用。

三、本公司发现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和不合格产品时,应发布通告,采用电话、电报、传真或信函等形式予以发布召回。

四、下列产品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召回:

(一)存在安全隐患,可能对人身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损害的产品;

(二)存在设计缺陷或制造缺陷,影响正常使用,危及人身安全及财产损失的产品;

(三)检验、检疫不合格的,或依法应当检验、检疫而未经检验、检疫的产品;

(四)超过安全使用期限或者保质日期的产品;

(五)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偷工减料,假冒他人

的注册商标等违法产品;

(六)与监督管理部门抽检核定质量不合格产品同批次的产品;

(七)被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召回、或本单位认为需要召回的产品。

(八)法律法规规定其他应当召回的产品。

五、发现所销售的产品属本制度所列的不合格产品,或接到产品企业、供货商、下级销售商通知的,应立即启动不合格产品召回程序。

六、产品召回程序包括下列步骤:

(一)立即停止销售该产品;

(二)立即通知生产企业或者供货商、下级销售商立即停止销售;

(三)立即通知消费者停止使用;

(四)立即向卫生部门及有关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五)及时向社会公布有关信息,信息公布应能够覆盖销售范围;

(六)为消费者办理退货退款手续,召回不合格产品;

(七)召回的产品按规定销毁或无害化处理。

七、产品召回应自觉接受有关监督管理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产品召回情况应及时、完整、真实地报告有关监督管理部门。

八、不合格产品退货和召回的费用,按照《供货合同》的有关约定办理,或者由供应商和销售商协商,原则上由对产品质量不合格负责的单位承担。

九、实施召回的不合格产品应当定点存放,存放场所应当有明显标志,召回产品的批号和数量必须准确记录。产品召回后,应当对该产品质量不合格的原因进行分析并整改。

本公司位的所有人员应自觉遵守本制度,对违反本制度的一律从严追究其责任。

推荐第10篇:产品召回和主动报告制度

产品召回和主动报告制度

重庆博亚施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一、产品退市制度

为了加强本公司产品质量管理,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活动,确保本公司按照法定条件、要求从事产品经营活动,销售符合法定要求的产品,维护本公司声誉,制定本制度,本公司相关人员均应遵守本制度。

(一)若产品为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停止销售,退出本经营单位:

1、腐烂变质、污秽不洁的;

包装破损和其他不符合产品卫生要求的; 超过安全试用期或者保质日期的;

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 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 使用非食用色素或其他非食用物质加工的;

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在商品上伪造或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国际标准采用标志、防伪标志等质量标志的,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或使用绝对宣传用语的;

2、

3、

4、

5、

6、

7、

8、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或者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以为是该商品的;

9、行政监管机关公布属于秴产品的;

10、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或者存在隐患,可能对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损害的。

(二)本公司工作人员若发现所销售的产品属于本制度所列的不合格产品,应立即停止销售该产品,并采取下列措施:

1、立即清点不合格产品,登记入册;

将不合格产品撤出市场,并通知生产企业或供货方,配合召回以售出产品,并向有关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2、

3、对有害有毒、腐烂变质的产品应交由有关部门进行无害化处理或销毁;

4、可能造成安全卫生危害的,立即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相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三)对已经出售的严重危害人体健康、人身安全的不合格产品,本公司将选择能够覆盖销售范围的新闻媒体予以公告,或者在营业场所内公示,通知购货人退货,将不合格产品追回和销毁。

(四)本公司工作人员应对本公司经营单位内的产品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不合格产品应立即停止销售,撤下柜台,退出市场。

(五)本公司对消费者作出产品质量承诺,并在出售产品时向消费者提供购货凭证或商品质量信誉卡。

二、产品召回制度

为了加强产品安全监管,避免和减少不安全产品的危害,保护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本公司相关人员均应遵守本制度。

第一条 本制度所称召回,是指产品生产则按照规定程序,对由其生产原因造成的某一批次或类别的不安全产品,通过换货、退货、补充或修正消费说明等方式,及时消除或减少产品安全危害的活动。

第二条 本公司的产品召回事件受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监督管理,并接受国家质检总局和升级质检部门组织建立的产品召回专家委员会提供的产品安全危害调查和产品安全危害评估的技术支持。

第三条 本公司将建立完善的产品质量档案和相关管理制度,准确记录并保存产品储运、销售以及产品标识等信息,保存消费者投诉、食源性疾病事故、产品污染事故记录,以及产品危害纠纷信息等档案。 第四条 本公司将向质监部门及时报告所有相关的产品安全危害信息,包括消费者投诉、产品安全危害事件等,不得隐瞒或虚报产品危害人体健康的事实。

第五条 本公司将进行产品安全危害调查和产品安全危害评估,调查内容包括以下内容:

(一) 是否符合产品安全法律、法规或标准的安全要求;

(二) 是否含有非产品用原辅料、添加非产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产品当做产品;

(三) 产品的主要消费人群构成及比例;

(四) 可能存在安全危害的产品数量、批次或类别及其流通区域和范围。

第六条 本公司将配合省质监部门组织的产品安全危害调查,不以产品已通过任何符合性审查为由拒绝。

第七条 经产品安全危害调查和评估,确认属于生产原因造成的不安全产品的,应当确定召回级别,实施召回。

第八条 根据产品安全危害的严重程度,产品召回级别分三级:

(一) 一级召回:已经或可能诱发产品污染、食源性疾病等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甚至死亡的,或者流通范围广、社会影响大的不安全产品的召回;

(二) 二级召回:已经或可能引发产品污染、食源性疾病等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危害程度一般或流通范围较小、社会影响较小的不安全产品的召回;

(三) 三级召回:已经或可能引发产品污染、食源性疾病等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危害程度轻微的不安全产品的召回。

三、产品召回的实施及主动报告制度

第一条 确认产品属于应当召回的不安全产品的,公司立即停止销售不安全产品。

第二条 自确认产品属于应当召回的不安全产品之日起,一级召回应当在1日内,二级召回应当在2日内,三级召回应当在3日内,通知有关销售者停止销售,通知消费者通知消费。

第三条 向社会发布产品召回有关信息,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质检总局有关规定,向省级以上质监部门报告。

第四条 自确认产品属于应当召回的不安全产品之日起,一级召回应在3日内,二级召回应在5日内,三级召回应在7日内,公司通过所在地的市质监部门向省质监部门提交产品召回计划。

第五条 产品召回计划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 通知销售者停止销售不安全产品的情况;

(二) 通知消费者停止消费不安全产品的情况;

(三) 产品安全危害的种类、产生的原因、可能受影响的人群、严重和紧急程度;

(四) 召回措施的内容,包括实施组织、联系方式以及召回的具体措施、范围和时限等;

(五) 召回的语气效果;

(六) 召回产品后的处理措施。

第六条 自召回实施之日起,一级召回每3日,二级召回每7日,三级召回每15日,通过市质监部门向省质监部门提交产品召回阶段性进展报告;若召回计划有变更的,应在产品召回阶段性进展报告中说明。

四、召回评估

第一条 本公司将保存召回记录,主要内容包括产品召回的批次、数量、比例、原因、结果等。

第二条 本公司将在产品召回时限满

15日内,向省质监部门提交召回总结报告;责令召回的,报告国家质检总结。

第三条 本公司将及时对不安全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根据有关规定应当销毁的产品,及时予以销毁。

第四条 对召回产品的后处理,本公司将保留详细记录,并向时质监部门报告,接受市质监部门监督。

重庆博亚施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2018年1月20日

第11篇:产品标识、质量追踪和产品召回制度

产品标识、质量追踪和产品召回制度

1、目的:

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利益,有效地回收本公司生产的已经发生的或可能发生的不安全的产品,特制定本程序。在产品召回时,做到高效、快速、安全,并定期对召回计划的有效性进行验证,从而降低顾客的投诉率

2、范围:

适用于成品的标识、检验状况的标识和产品质量形成过程的追溯,以及出厂产品的召回。

3、职责:

3.1生产部负责产品标识的确定和实施。

3.2品管部负责危害分析和制定召回计划的并组织实施不安全产品的召回计划。

3.3总经理批准不安全产品召回计划。

3.4营销部负责顾客反馈信息的收集和反馈。

3.5HACCP小组定期对产品召回计划的有效性的进行验证。

3.6管理者代表负责召回计划的评审和各部门之间关系的协调。

4、控制程序

4.1产品标识建立和管理

4.1.1产品标识包括:生产日期、批号和相关记录.

4.1.2生产部负责对所生产产品进行标识和记录,保证公司产品可追溯性的实现。

4.1.3物流部负责保存所有发货记录,发货记录内容应包括

(1)产品品种、规格、数量、批次

(2)发货的时间、货主姓名或公司名称及联系人

(3)运输工具的编号

4.2召回计划的制订和实施

4.2.1品管部制定缺陷产品的召回计划,召回计划主要内容包括

(1)产品的品名、批次、品种、规格、数量

(2)确定缺陷产品的原因

(3)成立召回工作小组

(4)制定召回缺陷产品的处理方案

4.2.2品管部负责组织研发中心等有关人员对产品的安全危害进行分析,制订产品召回计划,由总经理审批。

4.2.3召回计划经总经理批准后,品管部立即通知营销部,再由营销部及时通过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所有收货人回收有关产品。

4.4.4品管部监督召回计划的执行情况,并向总经理汇报,品管部应及时将产品回收信息归档存查。

4.5产品召回计划有效性的验证

4.5.1营销部开展业务时,将公司业务电话告知顾客,定期回访顾客、收集反馈信息、建立顾客满意度档案。

4.5.2HACCP小组根据顾客反馈的信息,定期对产品召回计划有效性进行验证。

4.5.3验证的方式包括

(1)电话咨询

(2)走访顾客

(3)召回效果评估

第12篇:不合格产品的召回及其处理制度

不合格产品召回制度及处理制度

1.商品返厂管理制度

(1)返厂商品的账务处理,要严格执行有关财会制度,要真实体现,全面反映 返厂商品的应收应付关系,不得遗漏.

(2)凡需做返厂处理的购进商品,采购员必须征得厂方同意,并与厂方达成文 字处理意见后,通知保管员做好返厂具体工作,否则,不得盲目返厂.凡因盲目返 厂造成的拖欠债务,由当事人追回.

(3)凡需做返厂处理的代销商品(包括厂方借,调的商品) ,采购员提前 15 天 与厂方联系,15 天内收不到厂方答复,可留信函为凭,凡厂方无故拖延,不予返厂 的商品,要向厂方征收保管费.

(4)已出库的商品返厂,必须先退库再由保管员做返厂;已出库,未退库的商 品和柜台内的商品,任何人不得随意返厂,否则按丢失商品追究当事人责任.

(5)商品返厂时,保管员要填制商品返厂单并随货同行,及时通告厂方凭单验收. (6)物流中心各部室必须认真对待商品返厂工作,保管员要点细数,清件数, 分规格,包装要捆扎牢固,要详细填写铁路运单和运输凭证,并及时做好保管账卡 的记录. (7)凡是厂方采取以货换货直接调换商品方式解决商品返厂的,物流中心采购 员,保管员必须坚持\"同种商品一次性调清不拖欠\"的原则,坚决不允许以金额核 准数量的异货相抵.

2.商品返厂

(1)商品返厂一律由仓库保管员办理返厂手续.

(2)经销商品返厂由保管员办理返厂手续,填制\"物流中心经销商品入库单\" 安全质量管理制度 (红字)1~5 联,同时填制\"物流中心返厂单\"1~5 联(外埠商品返厂必须有厂方承 认的函件方可开具返厂单) .

(3)仓库保管员将返厂的商品返回工厂,厂方经手人在经销商品入库单(红字) 与返厂单上签字,返厂单第 5 联交厂方,保管员根据签字后的入库单.

第13篇:不合格产品追溯,召回与处理制度

不合格产品追溯,召回与处理制度

1,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司的食品质量安全工作,确保公司产品在发现存在质量隐患或者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时,能够及时得到召回或迅速处理,最大限度的降低因产品缺陷对消费者的健康造成的危害,将损失降低到最小,特制定不合格产品召回处理制度

2.召回产品范围

本制度所称的不合格品限于裕龙集团有限公司进口的有证据证明对人健康已经或者可能造成危害的如下肉类产品:

2.1产品经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或者质量监督检验部门检验判为不合格,要求召回的肉类产品;

2.2不符合国家相关食品质量安全标准,已经诱发或者可能引发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或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的肉类产品。

2.3含有对特定人群可能引发健康危害的成分而在食品标签和说明书上未予以标识,或标识不全,不明确的产品;3,公司领导和相关部门职责权限

3.1总经理负责产品召回的决策,对召回情况进行监督;

3.2销售部负责与客户沟通,建立产品投诉档案,对指定产品进行召回,并定期将产品所在的市场召回进展情况以书面形式反馈到质检部。

3.3质检部负责进行专业指导,并负责整个召回过程的监督,控制,协调工作,组织召回产品发生问题原因的调查分析和食品安全危害调查,评估及分析情况的汇总上报。

3.4 生产部门负责不合格产品的隔离,标识和存放,并协助质量管理部做好召回产品发生问题原因的调查分析; 4,产品召回管理

召回程序1,接受质量信息,2信息确认,3实施召回,4,召回产品的处理 4.1接受信息:销售部负责接受经销商,消费者反馈的质量信息,并将信息书面反馈到质检部;质检部负责直接接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及质量监督部门反馈的质量信息及公司内部反馈的质量信息; 4.2.信息确认

4.2.1质检部接收相关质量信息后,要对接收到的质量信息进行确认,组织质检部,冷藏部,生产部进行食品安全危害调查和食品安全危害评估,确认出现的质量问题是否属于规定范围内的质量问题,确定是否实施产品召回及召回级别,如需召回,需立即汇报公司总经理,最终由总经理批准后进入召回阶段;4.2.2食品召回级别的划分按国际《食品召回管理规定》划分为三个级别: 一级召回:产品受生物或化学性污染,流通范围光,社会影响大的不安全食品召回;

二级召回:不符合食品安全相关标准,危害程度一般或者流通范围小,社会影响小的不安全食品的召回。 三级召回:已经或可能对消费者健康造成危害,危害程度请问或含有对特定人群可能引发健康危害的成份而在食品标签和说明书上未予以标识,或标识不全,不明确的产品; 4.3实施召回 4.3.1确认产品属于应当召回的不合格产品或不安全食品之后,公司立即停止该产品的生产和销售,质检部对该批产品的生产和库存情况进行追溯和调查,凡是与该批质量问题有关的产品(包括已出厂和未出厂的)均在调查范围内,如有库存产品,将产品单独存放并标识清楚,同时安排库房存放预召回的产品(存放识加设不合格品标识)

4.3.2销售部负责在规定期限内(一级召回1日内,二级召回2日内,三级召回3日内)通知有关经销商停止销售,通知消费者停止消费;4.3.3质检部负责制定食品召回计划,计划内容包括: 1)停止生产不安全食品的情况

2)通知销售者停止销售不安全食品的情况 3)通知消费者停止消费不安全食品的情况

4)食品安全危害种类,产生原因,可能受影响人群,严重和紧急程度;

5)召回措施的内容,包括实施组织,联系方式以及召回的具体措施,范围和时限等;

6)召回的预期效果

7)召回食品后的处理措施。

一级召回3日内,二级召回5日内,三级召回7日内,通过质量监督部门向省级质量监督部门提交食品召回计划;

4.3.4销售部负责对不合格产品逐步按计划实施召回,并及时将信息反馈给公司,质检部监督产品的召回情况,一级召回每3日,二级召回每7日,三级召回每15日,通过市质监部门向省级质监部门提交食品召回阶段性进行报告;4.3.5召回产品信息的公布:为保护消费者利益,必要时公司将由总经理做发言人利用报纸,电台,电视台,和互联网等传播媒体,把召回程序中的信息,如:产品代码,实物图象,出现问题的性质及严重程度,公司对此问题的处理方式,召回产品的方式等尽快传达给消费者,以保持消费者对企业的信任。

4.3.6质检部负责将该次所存在的问题给顾客以答复,杜绝此类问题的再次发生。

4.3.7食品召回结束后的15日内,质管部负责向省级质监部门提交召回总结报告。接受省级质监部门对召回总结报告的审查和召回效果的评估,如产品为达到预期效果,则再次进如召回程序。 4.4召回食品的处理 对因标签,标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而被召回的食品,公司可采取适当补救措施,经验证能保证食品安全的情况下可以继续销售,销售时应当向消费者明示补救措施。对无法采取补救措施的不合格产品或者不合格产品,予以销毁 5 召回记录的保存

记录内容包括产品召回批次,数量,比例,原因,结果等,保存期限为三年。

第14篇:产品经理岗位职责

产品经理岗位职责

1、负责季度/月度商品企划案,包括月度指标分解、商品结构计划、波段上货计划、商品趋势信息、分货计划,月度配置跟踪及回顾改善;

2、负责目标品牌或竞争品牌信息收集,每周固定对品牌店铺、商场、进行调研,并给出调研报告;

3、负责协调本部门各项与商品有关的事宜,并保证与公司其他部门顺畅沟通与协作。

4、负责服装商品展示及文字描述的有效性及准确性;

1、负责产品部门管理指导工作。

2、定期调研服装市场,了解流行趋势,了解顾客需求。

3、商品企划方案制定并实施,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

4、制定商品采购计划,并按计划执行,发现问题及时调整。

5、对商品采购及到货流程进行跟踪,及时发现问题,并做出调整。

6、监督到货,适时调整采购进度和商品入仓进度。

7、对供应商实力水平进行评估和必要的考核,提高供应商的准入门槛,加强商品源头各项实力水平。

8、对供应商提供货品选品审核,确保上架SKU有效性。

9、分析商品数据,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方案;分析商品库存数据,提供库存预警机制,合理控制库存;分析销售数据,优化商品结构,跟进成本控制。

10、严格遵守公司的保密制度。

11、领导交办其他工作,有执行力、准确率,维护公司利益。

第15篇:产品开发岗位职责

技术总监职务描述为http://整理发布,类型为岗位管理,本站还有更多关于岗位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培训岗位管理的资料。正文:岗位名称技术总监岗位编号 所在部门岗位定员

直接上级总经理工资等级二级

直接下级技术开发部、品管部薪酬类型

所辖人员岗位分析日期2002年2月

本职:负责组织和领导公司的产品开发、技术改良建立公司质量管理体系并组织实施确保公司产品开发满足市场需求并保证公司产品达到目标质量水平

职责与工作任务:

权力:

公司重大人事、财务、业务决策建议权

公司发展战略、技术开发战略和质量管理战略建议权

权限内技术开发方案的审批权重大技术开发方案的审核权

权限内公司质量管理标准的审批权重大质量事件的裁决建议权

新产品开发可行性研究的审核权和新产品开发成果的组织评审权

权限内的财务审批权

对直接下级人员调配、奖惩的建议权和任免的提名权考核评价权

对所属下级的工作的监督、检查权

对所属下级的工作争议有裁决权

产品开发主管的岗位职责为http://整理发布,类型为岗位管理,本站还有更多关于岗位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培训岗位管理的资料。正文:产品开发技术员 职位名称产品开发技术员职位代码所属部门

职系职等职级直属上级产品开发工程师

薪金标准填写日期核准人

职位概要:

协助产品开发工程师完成产品研制、开发的日常事务工作

工作内容:

%协助产品开发工程师完成产品研发项目;

%按进度完成工作计划及时记录各种工作要素编制齐全的产品文件;

%严格遵循新产品开发流程保质保量完成试样;

%会同产品工艺工程师完成试生产处理试生产中的设计问题;

%指导样品的制作并对性能指标进行验证;

%协助质量、市场部门解决客户技术问题协助销售部搞好客户服务

任职资格:

教育背景:

◆理工类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经验:

◆2年以上相关行业工作经验

技能技巧:

◆熟悉公司的工艺工序、工作原理;

◆具有良好的英语阅读能力;

◆掌握AutoCAD、Office等相关计算机软件;

◆熟悉工程设计软件者为优

态度:

◆工作认真积极有较强的责任心;

◆能吃苦耐劳主动性强具有良好的沟通技巧和团队合作精神 工作条件:

工作场所:办公室以及生产场所

环境状况:基本舒适

危险性:基本无危险无职业病危险

直接下属间接下属

晋升方向轮转岗位

第16篇:产品负责人岗位职责

1.设计和起草批记录。2.审核研发人员发来的工艺和批记录草稿,提出问题并讨论解决。3.改进老版批记录,使其更符合现行SOP要求和生产需要。4.改进工艺流程使其更安全,更具效率和更符合质量规范。5.计划项目生产的开展,确认原料、设备、工艺要求、人员配合符合要求,沟通部门项目进展,实施执行生产计划。6.讨论和解决生产中各种问题,并就项目生产问题形成汇总总结,体现在活动报告中。7.保证项目生产符合客户数量、质量和时间上的需求。8.遵从安全法规和公司各项安全制度,不做任何违反安全规定的事情,确保下属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自身安全及项目生产运营的安全。

第17篇:产品经理岗位职责

1、负责产品设备的营销技术支持,操作培训以及临床运用指导;

2、负责产品设备的耗材销售及产品二次销售;

3、负责区域内专家关系的维护。

第18篇:产品培训师岗位职责

产品培训师岗位职责

1、产品培训师岗位职责

1、负责公司产品演示及讲解,并负责用户答疑等工作;

2、挖掘用户需求,收集客户体验反馈;

3、设计培训课程,开发新课程,讲授培训课程;

4、能适应经常出差,参加公司产品宣讲会或全国性展会会议等工作;

5、整理、汇总、归档各类项目或产品培训资料,编制及落实培训计划。

2、产品培训师岗位职责

1、根据市场培训需求,制定培训计划,制定并完善产品、销售技巧培训讲义;

2、负责为渠道、销售人员以及终端用户提供培训,培训以市场需求、产品特点、产品定位、适用人群、合理用药、企业理念、营销技巧等相关产品知识、营销技巧为主;

3、撰写培训报告,反馈、评估培训效果并改进培训课件;

4、完成公司或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产品培训师岗位职责

1、负责区域内对内、对外有效培训计划制定;

2、负责培训教材编写或完善;

3、负责区域内培训活动组织;

4、负责培训效果检核;

5、参与大区内其他区域培训支持。

4、产品培训师岗位职责

1、协助市场部门的市场推广及售前、售中环节向客户进行公司产品演示;

2、对售后环节客户进行公司产品使用及后台系统应用的培训;

3、负责对公司渠道代理商及各个合作伙伴进行产品使用培训;

4、培训课件的制作,完成各类培训及演讲;

5、对内部新进员工进行产品知识及使用培训;

6、收集反馈培训需求信息,撰写培训报告,评估培训效果;

7、完成部门交付的其它各项工作;

8、此岗位短期出差。

5、产品培训师岗位职责

1、负责就公司产品对市场运营部进行业务培训;

2、调查分析内外培训需求,撰写培训计划;开发培训课程,制作培训课件和建立企业培训资料库;

3、公司内外授课并解答受众者的疑难问题;

4、撰写培训报告,评估并反馈培训效果;

5、跟踪培训效果并对培训工作进行改进;

6、制定公司培训工作规范、流程和培训方案;

7、制作符合市场需求的产品培训课件及路演材料;

8、协助进行募集推介、公司内部资源协调、投资者联络与答疑等工作。

第19篇:产品经理岗位职责

产品经理岗位职责

产品经理岗位职责

1.产品经理的主要工作职责

作为一名新进产品经理,甚至一名资深Pm,你可能都或多或少对这个职位产生某种迷惑。到底什么是产品经理?这个职位的主要职责是什么?在IT产业的不同领域,甚至在同一领域的不同公司,这个职位的定义似乎都有不同。

虽然在不同的公司,产品经理的角色和职责互有差异,但是有一些关键职责是任何一个产品经理都应承担的。可以将其归纳为如下六个方面:

市场调研

市场调研是指研究市场以了解客户需求、竞争状况及市场力量(market forces),其最终目标是发现创新或改进产

品的潜在机会。

可以通过下面的方式进行市场调研:

1) 与用户和潜在用户交流

2) 与直接面对客户的一线同事(如销售、客服、技术支持等)交流

3) 研究市场分析报告及文章

4) 试用竞争产品

5) 仔细观察用户行为等

市场调研最终会形成商业机会、产品战略或商业需求文档(BRD),详述如何利用潜在的机会。

出现的成果主要为:《商业需求文档(BRD)》或《商业机会》或《产品战略》

产品定义及设计

1、产品定义是指确定产品需要做哪些事情。通常采用产品需求文档(PRD)来进行描述,PRD可能包含如下信息:

1) 产品的愿景

2) 目标市场

3) 竞争分析

4) 产品功能的详细描述

5) 产品功能的优先级

6) 产品用例(Use case)

7) 系统需求

8) 性能需求

9) 销售及支持需求等

2、产品设计是指确定产品的外观,包括用户界面设计(UI,User Interface)和用户交互设计(User Interaction),包含所有的用户体验部分。

在大型公司里,Pm通常和UI设计师或互动设计师一起完成产品设计,不过在小公司或者创业公司里,产品经理也许需要全包这些工作。

这是产品经理工作中最有价值的部分,如果产品经理工作中不包含这部分内容,那几乎可以肯定的说,那不是产品经理的工作。

出现的成果主要为:《产品需求文档(PRD)》

项目管理

项目管理是指带领来自不同团队的人员(包括工程师、qA、UI设计师、

市场、销售、客服等),在预算内按时开发并发布产品。其中可能包括如下工作内容:

1) 确保资源投入

2) 制定项目计划

3) 根据计划跟踪项目进展

4) 辨别关键路径

5) 必要时争取追加投入

6) 向主管领导报告项目进展状况等

在大型公司里,通常会有项目经理来处理大部分项目管理工作,产品经理只需提供支持。不过在创业公司里,产品经理通常需要自己进行项目管理。在有些公司,技术负责人也可能作为项目经理,处理大部分项目管理事宜。

产品宣介

主要包括和内部同事如老板、销售、市场、客服等沟通产品的优点、功能和目标市场,也可能包括向外界如媒体、行业分析师及用户宣介产品。

大公司的产品经理通常都有产品

市场、市场推广和媒体关系(PR)团队帮忙进行对外的产品宣介。

这是除了产品定义和设计之外,对产品经理而言价值第二高的工作,尤其是在向老板、市场同事宣介产品并让他们感到兴奋的时候。

产品市场

主要是对外的信息传播——告诉外界有关产品的信息。通常包括制作产品数据表、手册、站、Flash演示、媒体专题以及展会演示等。

在大型公司,产品市场工作通常不会由Pm来负责,这些公司会有专门的产品市场经理来打理此项工作。当然,这种分工最大的缺点就是导致沟通效率较低,并会削弱对外传播。

在某些公司,“产品管理”和“产品市场”被认为是同义词,会由一个人担当两者的职责。而在那些将产品管理团队和产品市场团队分开的公司,后者会打理本节所提及的工作职责,同时他们也可能会承担“市场调研”、“产品宣介”和

“产品生命周期”管理的部分工作。

产品生命周期管理

指那些随着产品经历概念化à发布à成熟à退出市场整个生命周期中的产品管理活动。

主要包括的工作有:

1) 产品定位

2) 产品定价及促销

3) 产品线管理

4) 竞争策略

5) 建立或收购合作伙伴

6) 识别并建立合作关系等

产品经理和产品市场、BD及市场沟通同事一起完成这些工作。

产品周期一般分为五个阶段:

概念化阶段

这个阶段主要是提出一些产品概念,市场需求,对于产品而言,仅仅是一些描述而缺乏具体的量化指标,但是这个阶段是周期的基础,只有积累一定量的需求,才能为产品经理的具体工作提供依据。

在这个阶段中,产品经理主要是负责提出概念和进行概念表述,描绘一个产品的轮廓,让相关部门和高层接受这个概念,得到支持和资源分配。

这个阶段可以分为两个步骤:市场数据获取和需求分析。

出现的成果主要为:《市场需求反馈记录》和《需求分析报告》

产品化阶段

这个阶段主要是对概念进行图纸化和量化,设定产品指标,形成可设计的功能和产品原型,并且通过公司认可,纳入公司产品开发计划中。

在这个阶段中,产品经理主要是负责对产品进行量化的工作,量化的内容应该包括产品功能,产品模型,开发进度,所需资源。

这个阶段可以分为三个步骤:市场沟通,产品设计和计划确认。

出现的成果主要为:《产品设计文档》,《产品开发计划》和《产品立项单》

技术化阶段

这个阶段主要是把图纸化的产品原型进行物理化,依据产品设计文档开发出具有实际操作价值的实物(这里的实物是指可以实现具体功能的物理载体)。

在这个阶段中,主要依靠研发生产部门进行,产品经理的职责就是协调各种资源,全力保障技术化阶段能够按照产品开发计划进行。

这个阶段可以分为两个步骤:产品开发和产品验收

出现的成果主要为:可交付的产品和《技术白皮书》

商品化阶段

这个阶段主要是把交付的产品形成具有销售价值的商品,就是对该产品进行商业化包装,这个包括两个部分:内涵商业化和外延商业化。

内涵商业化是指对产品本身进行的商业化过程,比如产品说明书,销售手册,包装元素等;

外延商业化是指促进商品销售的

元素确定过程,比如媒体准备,软文准备,渠道准备等。

在这个阶段中,产品经理的主要职责就是负责内涵商业化的整体过程,协助销售部门完成外延商业化的过程,完成产品发布。

这个阶段可以分为两个步骤:商业化和产品发布

出现的主要成果为:可销售的产品和产品发布,以及大量的商品化元素。

市场化阶段

这个阶段主要就是跟踪产品发布后的销售进度(我习惯于跟踪3个月),积极推动销售部门完成销售任务,并随时了解销售反馈,进行记录,调整产品在一个产品年度的策略,并对产品的下一步发展提供依据。

在这个阶段中,产品经理的主要职责就是和销售部门进行沟通,协助解决销售过程中遇到的产品问题。

这个阶段可以分为两个步骤:产品跟踪和产品总结

出现的主要成果为:预定的销售渠道完成和销售反馈记录

一般的产品规划周期就是由这五个阶段组成的,在进入到市场化阶段后,其实就可以进入到第一个阶段中了,产品规划的周期本身就是一个螺旋史式发展的过程,从概念开始,逐渐完成一个完成产品的周期,其中包含了多个这样的产品规划周期,而产品经理作为产品的全程参与者,其责任将大大超出横向部门的职责范围,其重要性和不可替代性也是显而易见的,我们可以看到,在那些产品经理体系建立比较完善和重视的企业,其产品的市场感知度相当强烈,产品的市场替代能力也非常强,从而也推动了企业的产品创新能力和开发能力。

第20篇:产品开发部岗位职责

台州金纳车桥有限公司 产品开发部岗位职责

一,部门归属:由技术质量副总领导,直接向技术质量副总汇报工作。 二,下属部门:资料室、试制车间 1, 部门职责

1.1根据公司总体战略规划及年度经营目标,围绕销售部年度市场需求调研报告,制定年度新产品开发计划,并按计划完成结构和过程的开发。

1.2与销售部门沟通,对公司现有产品的销售情况进行跟踪,根据用户反馈的信息、资料,对现有产品在设计上进行持续改进,以适应客户需求。

1.3对新开发产品客户提供的资料(图纸、样件)进行评审,对合理性及工艺合理性进行设计验证和设计确认。

1.4根据客户提供的资料、数据设计产品,并对设计的合理性分析、论证,对不合理或不适宜批量制造的项目进行改进。

1.5根据产品设计图纸做样件试制,并对产品和部件的制造可行性进行分析、论证。1.6负责相关技术、工艺文件、标准样件的制定或验收、审批、保管、归档等工作。

1.6.1对相关技术、工艺文件、标准样件的借阅、使用、归还进行登记,并保证文件(样件)的完好。

1.6.2参与编制各类本企业内部设计标准,实施标准化设计、标准化管理。

1.7参与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对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大或重大质量事故提出改进、返修意见,并进行改进过程跟踪。

1.8积极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应用,及时总结生产过程中的新成果。

2, 部门权力

2.1有权参与公司营销政策的制定。

2.2对公司年度、季度、月度营销计划有建议权。

2.3有对车间(部门)违反工艺纪律或违规操作的制止、处罚权。

2.4为了适应本公司内部企业标准,对客户提供的设计图纸、样件,有建议改进权。2.5对部门内部员工有聘任、解聘权。 2.6对本部门员工有考核权。 2.7其他相关的一切权力。

3, 工作流程

3.1根据公司年度新品开发计划、销售计划、市场(客户)需求设计、审核产品图纸、试制阶段工艺文件,并提交主管副总审批。

3.2图纸、试制阶段工艺文件审批合格后发样品试制车间试制,由项目负责人跟踪。

3.3样件试制完成,由项目负责人验收,提交品质管理部门检验、试验(主要征对产品尺寸、性能)并出具《新产品样件检验(试验)报告》。

3.4项目负责人出具产品包装运输规范,并书面通知采购部按规范采购包装材料。3.5项目负责人监督并跟踪经检验合格后的样品包装及发货,并负责和客户沟通。

3.6样品达到客户所在单位,由项目负责人和客户联系,获得客户反馈信息,并根据客户反馈信息对新产品进行改进。

3.7改进后的设计在通过客户确认后,设计阶段所有技术资料归档备查,图纸及试制阶段工艺文件转交技术部编制正式工艺文件及过程控制文件,并对试生产的产品进行跟踪,收集数据,对过程能力、检验检测工具进行分析。

3.8根据技术部试生产阶段质量分析数据,配合技术部对新产品进行持续改进,根据产品的特性编制产品潜在的失效模式并对后果进行分析,制定纠正预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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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陷产品召回岗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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