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保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2020-09-07 来源:岗位职责收藏下载本文

推荐第1篇:县农保处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县农保处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办公室岗位职责

一、负责本处的文秘、信访、后勤、福利、接待、机要、统计、档案管理等工作。

二、负责起草工作信息、文字综合、文件核对、督办检查、会议决议及其它文字材料,并呈报主任审核签发。

三、负责会议的筹备、组织、记录工作。

四、负责各种表册、证、卡的统一印制工作。

五、负责来客接待、考勤制度落实及考核工作。

六、负责新农保政策宣传工作,为参保人员提供服务。

七、负责内控制度的制定实施工作,负责稽核、审计工作。

八、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个人账户管理岗位职责

一、负责个人账户的查询、核对、结算、核销。

二、负责基金账户的核对。

三、负责建立每个参保人员的个人信息档案。

四、负责账户(黑名单)的冻结、解冻。

五、协助搞好财务、统计报表及其它工作。

六、负责新农保政策的解释工作,为参保人员提供优质服务。

七、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参保登记岗位职责

一、负责新农保的扩面、基础数据调查、统计汇总、缴费的核实、信息录入等工作。

二、认真审核参保人员资料,保证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

三、负责办理各参保人员的登记、变更、注销事宜。

四、及时准确建立和调整参保人员基础档案资料,负责办理新农保手册,并将各种数据及时、准确的录入计算机。

五、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基金征缴岗位职责

一、负责督促乡镇搞好征缴工作。

二、负责对每个乡镇征缴情况进行收集。

三、负责建立征缴台帐等。

四、负责征缴票据的领取、管理及核销工作。

五、协助财务、统计搞好报表工作。

六、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待遇发放岗位职责

一、负责参保人员养老待遇业务手续办理,并做好业务手续归档工作。

二、负责领取待遇人员的资格认证工作,并提出防冒领的有效措施。

三、负责待遇领取人员的档案审查工作。

四、负责死亡人员待遇计算、审批和有关的注销手续,做好死亡时间的核查工作。

五、协助财务、统计搞好报表工作。

六、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财务主管岗位职责

一、认真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依法管理和使用新农保基金。

二、对新农保基金,坚持收支两条线,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

三、加强会计监督和内部审计工作,确保各项资金正确使用,对违犯《会计法》及国家相关会计制度的事项,有权拒绝办理或者按照职权予以纠正。

四、负责基金收缴、银行托收处理。

五、负责新农保待遇基金拨付等。

六、负责新农保基金收支统计、汇总等。

七、认真做好财务预决算的编制、分析工作,及时办理新农保基金存款利率的计算、结账,确保基金增值生息,避免浪费。

八、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会计岗位职责

一、认真做好单位经费、新农保资金的结算及资金的筹集、支付和管理工作。

二、认真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各种财务帐表、负责各项资金的收支工作,做到数字真实,内容完整,帐实、帐证、帐表相符。

三、认真做好各种财务报表工作及年度财务预决算的编制和分析,如实反映各种资金的收支状况。

四、按照规定和用途保管好有关印签,对于空白收据和空白 支票,必须严格管理。

五、负责对基金的收支情况进行分析预测。

六、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出纳会计工作职责

一、认真执行《财务制度》,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认真做好出纳管理工作。

二、负责管理现金收付和银行结算业务,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严格把关,由分管财务负责人签字后方可支出。

三、不准挪用现金,严禁开空头支票,库存现金不准超过银行核实库存限额。

四、现金做到日清月结,凭证制作及时、准确、无误。

五、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推荐第2篇:新农保工作人员职责

主任岗位职责

1.负责组织本中心贯彻落实新农保政策和上级主管部门、当地党委、政府工作部署和决议。

2.组织制定新农保工作计划、宣传方案,负责落实新农保各项经办管理服务工作。

3.负责召集和主持办公会议、职工大会,研究具体重大事项。

4.负责组织开展调查研究,了解和收集经办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时研究处理,或提出建议意见向上级汇报。

5.负责组织起草、审签以中心名义印发的重要文电,以及有关会议的重要报告、讲话、各类报表。

6.负责本中心纪律检查、党风、行风和廉政建设。7.负责处理本乡内新农保经办管理的突发事件及重大问题。

8.加强职工教育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对全中心工作人员进行岗位培训、职业道德教育。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业务人员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新农保的各项方针、政策,努力提高个人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

2.熟练掌握新农保各项政策规定和业务操作规程,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严格执行中心各项规章制度。

3.及时审核参保登记、个人账户管理、信息变更、注销,待遇核定、保险关系转移等各项新农保业务。

4.做好乡内新农保宣传发动工作。根据中心制定的宣传方案宣传新农保政策,编印新农保工作简报。

5.负责对乡劳动保障事务所、村劳动保障协管员的政策指导和业务培训,指导、督促做好各项新农保业务。

6.与民政、公安等部门加强联系,做好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工作。

7.定期做好新农保业务统计报表的填制、复核、汇总,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和有效,按上级规定时限报送。

8.做好新农保业务统计数据分析,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9.负责各种临时性统计工作,按上级要求,按时准备完成。 10.学习掌握各项统计报表的统计指标和报表逻辑关系,并做好对下级业务统计人员的培训。

11.负责档案收集、整理、立卷、归档、保管、借阅、移交和销毁等工作,确保档案保管安全完整。

12.负责受理群众的咨询、查询和举报等工作。

村级新农保协管员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制定的新农保各项方针、政策,协助做好宣传发动、政策解释等工作。

2.具体负责新农保参保登记、待遇领取、关系转移接续等业务环节所需材料的收集和上报。

3.负责提醒参保人员按时缴费,通知参保人员办理待遇领取手续。

4.开展调查摸底,做好农村居民基本信息采集、录入新农保信息。

5.做好新农保报表的编制、上报工作。

6.每月上报本村死亡人员和服刑人员名单,在行政村范围内对参保人员待遇领取资格进行公示。

推荐第3篇:新农保局_各岗位职责

新农保中心各岗位职责(暂定稿)

1、岗位职责通用部分

一、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执行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搞好勤政廉政建设,改进工作作风。

二、认真学习新农保政策和业务知识,熟练掌握本职工作政策规定,拟定实施意见,监督检查各参保人员参保执行情况。

三、遵纪守法,秉公办事,文明工作,礼貌待人,团结同志,保守秘密,妥善处事,矛盾不上交,工作不推诿。

四、注重调查研究,力戒官僚主义,实事求是,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为主任正确决策起到参谋助手作用。

五、负责起草、印发本科室公文,按时整理文书、业务档案,做到完善无缺。

六、实行季度工作总结制度,各科室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月底前,总结当季完成年度工作目标情况及工作中的主要经验、体会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对下步工作的建议和意见。

2、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职责

一、在省、市业务部门的关心指导下和县局领导正确决策下

,负责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的制订、实施、总结。

二、负责新农保参保登记、账户建立、待遇审批、年审验证、死亡终止等工作。

三、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新农保工作的方针政策及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拟定本县新农保事业的发展计划、实施方案、实施细则等相关文件的出台。

四、负责全县参保人员基金的征缴、信息录入、支付和档案管理工作。

五、负责全县参保人员待遇社会化发放和管理服务工作。

六、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主任工作职责

一、主持本中心全面工作。

二、组织本中心干部职工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上级决议,负责协调与各有关部门的关系,争取有关部门对新农保工作的配合支持,以及向局党组、上级劳动保障部门报告工作。

三、主持制定本中心年度工作计划、目标管理任务、工作总结及重大问题的请求报告等,负责协调中心内部各科室的各项工作关系,深入调查研究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各种问题。

四、主持召开本中心的各种会议,审定签发以单位名义上报的重要文稿、信息、各种报表。

五、及时掌握全县新农保工作动态、信息、基本情况。

六、组织本中心干部职工,进行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提高工作效率。

七、加强班子自身建设,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使领导班子成为团结战斗核心。

八、关心工作人员生活和身心健康,帮助其解决实际困难,增强单位的集体感和凝聚力。

九、开源节流,严格执行各项财经制度,坚持财务“一支笔”制度。

十、完成上级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副主任工作职责

一、当好主任助手和参谋,协助研究决策本中心重大问题,并直接对主任负责。

二、根据主任分工,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主动的、创造性的开展工作,圆满完成所分管的各项工作任务。

三、对超越权限的问题,主动请示主任,定期听取分管工作汇报,并认真加强指导,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四、抓好分管业务窗口工作人员的业务及思想作风建设。

五、负责分管业务与其它相关业务的协调工作。

六、受主任委托代表中心向上级汇报工作,参加有关会议和重要活动。

七、搞好自身工作作风和党风廉政建设。

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负责本单位的文秘、信访、后勤、福利、接待、机要、统计、档案管理等工作。

二、负责起草工作信息、文字综合、文件核对、督办检查、会议决议及其它文字材料,并呈报主任审核签发。

三、负责会议的筹备、组织、记录工作。

四、负责各种表册、证、卡的统一印制工作。

五、负责协调各科室工作,组织中心人员政治业务学习,督查中心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

六、负责来客接待、考勤制度落实及考核工作。

七、负责新农保政策宣传工作,为参保人员提供优质服务。

八、做好计算机的统一管理、维护工作。

九、负责内控制度的制定实施工作,负责各科室的稽核、审计工作。

十、及时完成局、中心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个人账户管理科工作职责

一、负责个人账户的查询、核对、结算、核销。

二、负责基金账户的核对。

三、负责收取工本费用。

四、负责账户(黑名单)的冻结、解冻。

五、负责出每月明细表,协助搞好财务、统计报表及其它工作。

六、负责新农保政策的解释工作,为参保人员提供优质服务。

七、完成局、中心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参保稽核科工作职责

一、负责新农保的扩面、基础数据调查、统计汇总、缴费的核实、信息录入工作。

二、认真审核参保人员资料是否齐全、准确。

三、负责办理各参保人员的登记、变更、注销事宜。

四、及时准确建立和调整参保人员基础档案资料,负责办理新农保手册,并将各种数据及时、准确的录入计算机。

五、负责参保人员每月计划、缴款通知单的下发、收集。

六、负责对单位建立征缴台帐、分户帐并及时记录。

七、负责征缴票据的领取、使用、管理及核销工作。

八、负责对参保单位的人员及工资基数稽核。

九、协助财务、统计搞好报表工作。

十、完成局、中心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待遇审批科工作职责

一、负责参保人员养老待遇业务手续办理,并按《档案管理制度》做好业务手续归档工作。

二、负责领取待遇人员的资格认证工作,并提出防冒领的有效措施。

三、负责待遇领取人员的档案审查及《待遇领取手册》发放工作。

四、负责死亡人员待遇计算、审批和有关的注销手续,做好死亡时间的核查工作。

五、负责出每月明细表,协助财务、统计搞好报表工作。

六、完成局、中心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系统管理员职责

一、保障中心新农保系统的建设、更新、安全、完整。

二、保障中心各科室信息的维护及技术支持。

三、保证新农保系统安全运行的监控、备份。

四、负责“两定”的网络维护与监督。

五、负责新农保系统数据统计及汇总报表。

六、完成局、中心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财务室工作职责

一、认真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依法管理和使用新农保基金。

二、对新农保基金,坚持收支两条线,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

三、加强会计监督和内部审计工作,确保各项资金正确使用,对违犯《会计法》及国家相关会计制度的事项,有权拒绝办理或者按照职权予以纠正。

四、负责中心日常财务工作。

五、负责基金收缴、银行托收处理。

六、负责新农保待遇基金拨付等。

七、负责新农保基金收支统计、汇总等。

八、要认真做好财务预决算的编制、分析工作,及时办理新农保基金存款利率的计算、结账,确保基金增值生息,避免浪费。

九、完成局、中心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主管会计工作职责

一、认真做好单位经费、新农保资金的结算及资金的筹集、支付和管理工作。

二、认真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各种财务帐表、负责各项资金的收支工作,做到数字真实,内容完整,帐征、帐实、帐表、帐卡,帐帐相符。

三、认真做好各种财务报表工作及年度财务预决算的编制和分析,如实反映各种资金的收支状况。

四、按照规定和用途保管好有关印签,对于空白收据和空白 支票,必须严格管理。

五、负责对基金的收支情况进行分析预测。

六、完成局、中心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出纳会计工作职责

一、认真执行《财务制度》,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认真做好出纳管理工作。

二、负责管理现金收付和银行结算业务,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严格把关,由中心主任签字后方可支出。

三、不准挪用现金,严禁开空头支票,库存现金不准超过银行核实库存限额。

四、现金做到日清月结,凭证制作及时、准确、无误。

五、完成局、中心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档案管理员工作职责

一、在办公室主任的领导下,负责本单位档案管理工作。

二、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方针、政策,拟定本中心档案工作计划、管理办法及规定等。

三、负责本中心各种文件材料的立卷归档工作,定期向中心主任汇报工作,报送统计报表。

四、负责集中管理本中心各科、各窗口的档案及资料,认真执行保密保卫法规和制度,确保档案的安全。

五、根据所保管档案资料和工作需要,负责编写查阅检索工具和参考资料,积极主动提供便利,为各项工作开展提供服务。

六、建立查阅、借阅登记簿。

七、负责向档案库房移交按规定应进库房的档案。

八、完成局、中心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司机岗位工作职责

一、谨慎驾驶,文明行车遵守交通规则,不酒后开车,出车做到安全,准时,热情,为领导和中心服务。

二、爱护车辆,做到车容整洁。

三、负责车辆维修保养工作,出车前后作必要检查,保持车

况完好,不带故障出车。

四、自觉遵守纪律,坚守工作岗位,做到随叫随到,不擅自出车,不将车辆私转他人驾驶。

五、厉行节约,努力降低消耗。

六、保守秘密。

七、兼任单位通讯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任务。9

推荐第4篇:农保

建昌县是农业大县,农业人口53.1万人,应参保人员26.1万人,至今年9月末,全县实际参加新农保缴费人数达到23.1万人,收缴养老金2486.2万元,参保率达90.7%;为全县66403名60周岁以上的农民累计发放3000多万元,为逐步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昌县规定凡具有建昌农村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村民,均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新农保”。 “„新农保‟坚持„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原则,其基金由个人(家庭)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三部分构成。 ”现在,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副局长郝亚芳走到哪里,就把一笔账算到哪里:“缴费标准目前有每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个档次。如果选择最低档次缴纳,100元×15年=1500元,加上地方财政补贴30元×15年=450元,那么他的个人账户至少有1950元。另外,从缴费到享受待遇期间,按银行当年定期一年利率计息,利息累计约400元左右。15年之后,他个人账户养老金共计2350元左右,到60周岁后,其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标准近17元(2350÷139),再加上基础养老金55元,那么他每月享受的养老金约为72元左右。他一年就能享受到864元。这样,他在缴费期间,平均每月才缴8.33元,却能获得9倍的收益,而且是终生享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我县社会保障体系,切实做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建设和谐奋进新建昌,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实施意见》(辽政发[2009]31号)文件精神和省委、省政府的有关规定,结合建昌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新农保试点坚持“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的基本原则,坚持低水平起步,保障水平与当地经济发展及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适应;坚持个人(家庭)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权利与义务相对应;坚持政府主导和农民自愿相结合,引导农村居民普遍参保;逐步建立以个人账户为主,保障水平适度,缴费方式灵活,适合农民特点的新农保制度。

第三条 凡具有本县行政区域内农村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新农保。 第四条 新农保由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推行,养老保险费实行县级统筹。县级人民政府要加强对新农保工作的领导,并将其列入本县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第五条 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是全县新农保工作的主管部门,在老农保机构的基础上组织成立隶属于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新农保管理机构,负责政策制定,信息管理,规范业务流程,健全内控制度,并对基金的筹集、上解、划拨、发放进行全程监控和检查。

第六条 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新农保政策宣传和组织实施工作,具体业务由乡(镇)劳动保障服务所承担。村民委员会根据县乡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统一办理参保登记手续,组织缴纳养老保险费。

第七条 县级新农保经办机构的人员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县财政根据新农保工作需要,合理核定和安排专项工作经费预算。

第二章 保险费的缴纳

第八条 新农保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新农保养老保险费的缴费标准,现阶段按每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五个档次确定。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省政府根据国家统一要求适时调整缴费档次。

第九条 新农保的缴费以村为单位,试点当年及以后按年进行缴费,当年缴费统一从年初开始实行一次性缴纳。试点启动时,年满60周岁以上人员不缴纳养老保险费,但其家庭成员(指家庭成员实际构成)按规定参保并连续缴费者,可享受养老待遇。

第十条 对参保人员缴费,县财政给予每人每年不低于30元的补贴。

第十一条 对经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农村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参加新农保,市、县财政按10%和70%的比例为其代缴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同时也享受政府30元的缴费补贴。残疾人等级认定工作,由新农保经办机构根据建昌县残疾人联合会发放的证件现场认定后确定。

第十二条 有条件的村集体对本村参保人缴费给予补助,补助标准由村民委员会召开村民会议民主确定。鼓励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具体补助标准根据其自身经济条件确定。

第十三条 对于当年新农保当月形成的个人账户养老金,由县级新农保经办机构上缴县财政开设的新农保基金专户,实行专项存储、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挪用,也不得用于平衡财政预算。 第三章 个人账户管理

第十四条 县新农保经办机构为每个新农保参保人建立终身记录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对参保人缴费的资助,政府对参保人的缴费补贴,全部记入个人账户。

第十五条 参保人员个人账户包括:

1、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总额及其利息;

2、村集体补助总额及其利息;

3、财政补贴总额及其利息;

4、其它收入及其利息。

第十六条 参保人员个人账户储存额目前每年参考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存款利率计息。

第十七条 新农保的参保人员跨地区转移,可将其新农保关系及个人账户资金转入新参保地,按新参保地有关标准核算,并享受相应的待遇。迁入地尚未开展新农保试点的,可将其新农保关系及个人账户资金暂存于原参保地,待条件具备时转移。

第四章 养老金待遇

第十八条 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支付终生。

第十九条 基础养老金现阶段以每人每月55元为标准,由国家和省承担80%,市县两级财政各承担10%,市、县两级财政根据当年实际需要分别列入财政预算。

第二十条 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与现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系数相同)。

第二十一条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且符合参加新农保条件的家庭成员均已按规定参保并连续缴费的,可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一)试点启动时年满60周岁以上的人员;

(二)试点启动时45周岁以上,按规定参保,且连续缴纳相应年限的养老保险费年满60周岁的人员;

(三)试点启动时45周岁以下,按规定参保,且连续缴费在15年以上年满60周岁的人员。

第二十二条 试点启动时,距领取待遇年龄不足15年的,应按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补缴部分从试点启动时以前年份不享受政府补贴。 距领取待遇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并不得间断,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累计缴费低于15年的(指从试点启动时未连续缴费),不享受基础养老金,将个人账户储存额本息一次性返还给本人(不包括财政及其他形式补贴部分)。 试点启动时凡间断缴费的,间断期间其供养关系人员停止支付待遇,待其恢复缴费后恢复待遇,但停止缴费期间的待遇,恢复后也不再给予。

第二十三条 参保人员死亡,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余额,除政府补贴(本息合计)外,一次性支付给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政府补贴余额用于继续支付其它参保人的养老金。

第二十四条 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人员由新农保经办机构实行社会化发放。 县新农保经办机构按照村公布、乡初审、县经办机构审批的原则为符合享受待遇的参保人员核发《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证(卡)》,享受待遇人员凭证(卡)按月领取。

领取养老保险金待遇的人员,应每年参加资格认证,领取期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或者有关人员应在一个月内到所属新农保经办机构办理相关手续。

第二十五条 基础养老金的调整视农村居民生活费用价格指数的变动和社会经济发展情况适时调整,具体标准由市以上人民政府批准执行。

第五章 相关制度衔接

第二十六条 凡已参加老农保,年满60周岁且已领取老农保养老金的参保人,可直接享受新农保基础养老金。原领取待遇仍按原办法执行。

对已参加老农保且未满60周岁没有领取养老金的参保人,应将老农保个人账户资金并入新农保个人账户,按新农保的缴费标准继续缴费,待符合规定条件时享受相应待遇。

新农保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等其它养老保险制度的衔接办法,待国家政策明确后由上级有关部门制定。县级政府要妥善做好新农保制度与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农村五保供养、社会优抚、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等政策制度的配套衔接工作。

第六章 基金监督管理 第二十七条 新农保基金由县新农保经办机构在国有金融机构开设基金收支专户,财政部门在同一银行开设财政专户。基金实行预算管理,专款专用。

第二十八条 市县两级财政应按标准编制农村养老保险财政补助年度预算,并及时将资金划入新农保基金专户,确保农民养老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

第二十九条 县新农保经办机构应建立健全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财务、会计、统计和内部审计制度,按年度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村委会每年定期在行政村范围内对村内参保人缴费和待遇领取资格进行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县乡经办机构应自觉接受社保基金监督部门监督,建立健全社保信息服务网络,努力为参保农民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第三十条 农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中的存储额,只能用于支付参保人员年老时的养老金,不得提前支取挪作它用。

第三十一条 农村养老保险基金的积累,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存入国有商业银行和认购国家债券,确保基金安全和保值增

第三十三条 任何人以伪造证件或者其他手段多领、冒领养老保险待遇的,由新农值。

第三十二条 行政机关和新农保经办机构违反本办法第二十

八、三

十、三十一条之规定,由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者上级行政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保经办机构依法追回,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七章 附则 第八章

第三十四条 由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工作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自市政府批准后施行。

经过调查具体情况如下:石佛乡梅杖子村:共有农业人口1324人,60周岁以上163 人,适龄参保人820人,调查显示同意参保人数为619人,参保率为75.5%。参保缴费档次:选定100元为619人,比例为100%。碱厂乡牛角沟村:共有农业人口1263人,60周岁以上172人,适龄参保人804人,调查显示同意参保人数为509人,参保率为63.3%;不参保人数为150人,占适龄参保人数比例为18.7%;不确定是否参保的人数为145人,占适龄参保人数比例为18%。参保缴费档次:选定100元为485人,比例为95.3%、200元为9人,比例为1.8%、300元为5人,比例1.0%、400元为0人、500元为10人,比例为1.9%。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实施意见

辽政发〔2009〕31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为建立全省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解决农村居民老有所养问题,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09〕32号)精神,省政府决定,从2009年起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新农保)试点。现就试点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基本原则

新农保试点的基本原则是“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从农村实际出发,低水平起步,筹资标准和待遇标准要与经济发展及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适应;个人(家庭)、集体、政府合理分担责任,权利与义务相对应;政府主导和农民自愿相结合,引导农村居民普遍参保;新农保现阶段实行县级统筹,对参保农村居民实行属地管理。

二、任务目标

探索建立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新农保制度,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与家庭养老、土地保障、社会救助等其他社会保障政策措施相配套,保障农村居民老年基本生活。2009年,试点覆盖面为全省10%的县(市、区),以后逐步扩大试点,在全省普遍实施,2020年前基本实现对农村适龄居民的全覆盖。

三、参保范围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新农保。

四、基金筹集

新农保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

(一)个人缴费。参加新农保的农村居民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个档次,各地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省政府根据国家统一要求适时调整缴费档次。

(二)集体补助。有条件的村集体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助,补助标准由村民委员会召开村民会议民主确定。鼓励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

(三)政府补贴。政府对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全额支付新农保基础养老金,按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省级以上财政补助80%,市、县两级财政补助20%,其中市级财政至少补助10%。

市、县两级政府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对选择较高档次标准缴费的,可给予适当鼓励;要引导中青年农民积极参保、长期缴费,长缴多得。对农村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地方政府应为其代缴部分或全部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

五、建立个人账户

政府为每个新农保参保人建立终身记录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对参保人缴费的资助,政府对参保人的缴费补贴,全部记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储存额目前每年参考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存款利率计息。

六、养老金待遇

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支付终身。

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市、县两级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对于长期缴费的农村居民,可适当加发基础养老金,提高和加发部分的资金由市、县两级政府支出。

省政府根据国家统一规定,结合经济发展和物价变动等情况,适时调整我省新农保基础养老金的最低标准。

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与现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系数相同)。 新农保养老金实行社会化发放。参保人死亡,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余额,除政府补贴余额(本息合计)外,一次性支付给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政府补贴余额并入新农保基金用于继续支付其他参保人的养老金。

七、养老金待遇领取条件

新农保制度实施后,按规定参保缴费,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农村居民,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

新农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不用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须参保缴费;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按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累计缴费低于15年的,不享受基础养老金,将个人缴费本息一次性返还给本人。

八、基金管理和监督

建立健全新农保基金财务会计制度。新农保基金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单独记账、核算,按国家有关规定实现保值增值。试点阶段,新农保基金暂实行县级管理,随着试点扩大和推开,逐步提高管理层次;有条件的地方也可直接实行市级管理。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切实履行新农保基金的监管职责,制定完善新农保各项业务管理规章制度,规范业务程序,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和基金稽核制度,对基金的筹集、上解、划拨、发放进行监控和定期检查,并定期披露新农保基金筹集和支付信息,做到公开透明,加强社会监督。财政、监察、审计部门按各自职责实施监督,严禁挤占挪用,确保基金安全。试点地区新农保经办机构和村民委员会每年在行政村范围内对村内参保人缴费和待遇领取资格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九、经办管理服务

开展新农保试点的地区,要认真记录农村居民参保缴费和领取待遇情况,建立参保档案,长期妥善保存;要建立全省统一的新农保信息管理系统,纳入社会保障信息管理系统(“金保工程”)建设,并与其他公民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信息资源共享;要大力推行社会保障卡,方便参保人持卡缴费、领取待遇和查询本人参保信息。试点地区要加强新农保经办机构建设,在现有社保经办机构的基础上,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和财政承受能力,适当充实加强市、县(市、区)两级新农保经办机构人员力量,乡镇应有专职人员负责新农保工作,村可配备农保代办员,由村干部兼任。县(市、区)、乡新农保经办人员是采取事业编制的方式还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由县(市、区)政府决定。新农保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不得从新农保基金中开支。

十、相关制度衔接

已经开展以个人缴费为主、完全个人账户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老农保)的地区,要在妥善处理老农保基金债权问题的基础上,做好与新农保制度衔接。在新农保试点地区,凡已参加了老农保、年满60周岁且已领取老农保养老金的参保人,可直接享受新农保基础养老金;对已参加老农保、未满60周岁且没有领取养老金的参保人,应将老农保个人账户资金并入新农保个人账户,按新农保的缴费标准继续缴费,待符合规定条件时享受相应待遇。

新农保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等其他养老保险制度的衔接办法,待国家政策明确后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省财政厅制定。要妥善做好新农保制度与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农村五保供养、社会优抚、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等政策制度的配套衔接工作,待国家相关部门出台相关文件后,结合我省实际贯彻落实。

新农保的参保人员跨地区转移,可将其新农保关系及个人账户资金转入新参保地,按新参保地有关标准核算,并享受相应待遇;迁入地尚未开展新农保试点的,可将其新农保关系及个人账户资金暂存于原参保地,待条件具备时转移。

十一、加强组织领导

省政府成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相关政策并督促检查政策落实情况,总结评估试点工作,协调解决试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各试点地区也要成立相应机构,负责本地区试点工作。各地政府要充分认识开展新农保试点工作的重大意义,将其列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加强组织领导,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在充分调研、多方论证、周密测算的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的试点实施方案,报省政府批准后实施。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切实履行新农保工作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新农保的统筹规划、政策制定、统一管理、综合协调等工作。

十二、做好舆论宣传工作

建立新农保制度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的重大决策,是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扩大国内消费需求的重大举措,是逐步缩小城乡差距、改变城乡二元结构、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要基础性工程,是实现广大农村居民老有所养、促进家庭和谐、增加农民收入的重大惠民政策。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运用通俗易懂的宣传方式,加强对试点工作重要意义、基本原则和各项政策的宣传,使这项惠民政策深入人心,引导适龄农村居民积极参保。要注意研究试点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和总结解决新问题的办法和经验,妥善处理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把好事办好。重要情况要及时向省新农保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二○○九年十一月十七日

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 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

国发〔2009〕3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根据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国务院决定,从2009年起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新农保)试点。现就试点工作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基本原则

新农保工作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的要求,逐步解决农村居民老有所养问题。新农保试点的基本原则是“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一是从农村实际出发,低水平起步,筹资标准和待遇标准要与经济发展及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适应;二是个人(家庭)、集体、政府合理分担责任,权利与义务相对应;三是政府主导和农民自愿相结合,引导农村居民普遍参保;四是中央确定基本原则和主要政策,地方制订具体办法,对参保居民实行属地管理。

二、任务目标

探索建立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新农保制度,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与家庭养老、土地保障、社会救助等其他社会保障政策措施相配套,保障农村居民老年基本生活。2009年试点覆盖面为全国10%的县(市、区、旗),以后逐步扩大试点,在全国普遍实施,2020年之前基本实现对农村适龄居民的全覆盖。

三、参保范围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新农保。

四、基金筹集

新农保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

(一)个人缴费。参加新农保的农村居民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个档次,地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国家依据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增长等情况适时调整缴费档次。

(二)集体补助。有条件的村集体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助,补助标准由村民委员会召开村民会议民主确定。鼓励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

(三)政府补贴。政府对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全额支付新农保基础养老金,其中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按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给予全额补助,对东部地区给予50%的补助。

地方政府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对选择较高档次标准缴费的,可给予适当鼓励,具体标准和办法由省(区、市)人民政府确定。对农村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地方政府为其代缴部分或全部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

五、建立个人账户

国家为每个新农保参保人建立终身记录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对参保人缴费的资助,地方政府对参保人的缴费补贴,全部记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储存额目前每年参考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存款利率计息。

六、养老金待遇

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支付终身。

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地方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对于长期缴费的农村居民,可适当加发基础养老金,提高和加发部分的资金由地方政府支出。

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与现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系数相同)。参保人死亡,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余额,除政府补贴外,可以依法继承;政府补贴余额用于继续支付其他参保人的养老金。

七、养老金待遇领取条件

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农村有户籍的老年人,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

新农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不用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按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要引导中青年农民积极参保、长期缴费,长缴多得。具体办法由省(区、市)人民政府规定。

八、待遇调整

国家根据经济发展和物价变动等情况,适时调整全国新农保基础养老金的最低标准。

九、基金管理

建立健全新农保基金财务会计制度。新农保基金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单独记账、核算,按有关规定实现保值增值。试点阶段,新农保基金暂实行县级管理,随着试点扩大和推开,逐步提高管理层次;有条件的地方也可直接实行省级管理。

十、基金监督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切实履行新农保基金的监管职责,制定完善新农保各项业务管理规章制度,规范业务程序,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和基金稽核制度,对基金的筹集、上解、划拨、发放进行监控和定期检查,并定期披露新农保基金筹集和支付信息,做到公开透明,加强社会监督。财政、监察、审计部门按各自职责实施监督,严禁挤占挪用,确保基金安全。试点地区新农保经办机构和村民委员会每年在行政村范围内对村内参保人缴费和待遇领取资格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十一、经办管理服务

开展新农保试点的地区,要认真记录农村居民参保缴费和领取待遇情况,建立参保档案,长期妥善保存;建立全国统一的新农保信息管理系统,纳入社会保障信息管理系统(“金保工程”)建设,并与其他公民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信息资源共享;要大力推行社会保障卡,方便参保人持卡缴费、领取待遇和查询本人参保信息。试点地区要按照精简效能原则,整合现有农村社会服务资源,加强新农保经办能力建设,运用现代管理方式和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降低行政成本,提高工作效率。新农保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不得从新农保基金中开支。

二、相关制度衔接

原来已开展以个人缴费为主、完全个人账户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称老农保)的地区,要在妥善处理老农保基金债权问题的基础上,做好与新农保制度衔接。在新农保试点地区,凡已参加了老农保、年满60周岁且已领取老农保养老金的参保人,可直接享受新农保基础养老金;对已参加老农保、未满60周岁且没有领取养老金的参保人,应将老农保个人账户资金并入新农保个人账户,按新农保的缴费标准继续缴费,待符合规定条件时享受相应待遇。

新农保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等其他养老保险制度的衔接办法,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财政部制定。要妥善做好新农保制度与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农村五保供养、社会优抚、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等政策制度的配套衔接工作,具体办法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订。

三、加强组织领导

国务院成立新农保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订相关政策并督促检查政策的落实情况,总结评估试点工作,协调解决试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充分认识开展新农保试点工作的重大意义,将其列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切实履行新农保工作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新农保的统筹规划、政策制定、统一管理、综合协调等工作。试点地区也要成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地区试点工作。

四、制定具体办法和试点实施方案

省(区、市)人民政府要根据本指导意见,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试点具体办法,并报国务院新农保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备案;要在充分调研、多方论证、周密测算的基础上,提出切实可行的试点实施方案,按要求选择试点地区,报国务院新农保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审定。试点县(市、区、旗)的试点实施方案由各省(区、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报国务院新农保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五、做好舆论宣传工作

建立新农保制度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的重大决策,是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扩大国内消费需求的重大举措,是逐步缩小城乡差距、改变城乡二元结构、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要基础性工程,是实现广大农村居民老有所养、促进家庭和谐、增加农民收入的重大惠民政策。

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运用通俗易懂的宣传方式,加强对试点工作重要意义、基本原则和各项政策的宣传,使这项惠民政策深入人心,引导适龄农民积极参保。

各地要注意研究试点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和总结解决新问题的办法和经验,妥善处理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把好事办好。重要情况要及时向国务院新农保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国务院

二○○九年九月一日

推荐第5篇: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工作人员岗位职责(总则)

一、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学生、执行《食品卫生法》,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二、基本任务是听从食堂管理员和厨师长的安排,按质按量完成分配的切配、洗菜任务及其它任务,保证师生按时用餐,按操作规程规范操作,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三、分工负责食堂卫生,认真执行《食品卫生法》,做到餐具清洁卫生,按期消毒,生熟分开,放置整齐,地面清洁无脏物,其他机械物品放置整齐无尘土、无油污。要讲究个人卫生,工作期间做到“三白”。及时更换勤洗,不穿工作服上厕所,便后洗手,常剪指甲,定期做身体检查,持有卫生健康合格证书上岗。

四、安全操作,认真按照操作作过程进行作业,预防事故和食物中毒。

五、搞好团结协作,做到不吵闹、不骂人,不在下面议论是非。

六、服从领导安排,随时做好应急及临时性工作。

推荐第6篇:新农保

一枝一叶总关情 老有所养梦成真

——敦化市基本养老保险在全省率先实现全覆盖

2011年05月20日 来源:中国吉林网

大蒲柴河镇灾后重建新区

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启动大会

政务大厅养老保险办理现场

灾后重建迁居仪式

敦化林业局棚改新居

敦化市农村老年福利中心

近年来,敦化市社会保障事业快速发展,全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五七家属工养老保险、厂办大集体职工养老保险相继推行。今年5月12日,敦化市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又正式启动。此次专门针对城镇无业居民养老保险试行办法的出台,彻底清除了全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空白点”,标志着敦化市在全省率先实现了基本养老保险全覆盖。

勇于争先

新农保工作后来居上

敦化市辖16个乡镇,303个行政村,全市农业人口20.3万人。千百年来,广大农民以地为生,没有“退休”的概念,只有“养儿能防老”的心理,对新农保既感陌生,又不知结果怎样,持观望态度。敦化市委、市政府对民生问题高度关注,特别是对农民养老保险问题立场坚定:国家设试点给钱,办!不试点不给钱也要办!在未被列为国家试点的情况下,他们于2009年10月,在江南、额穆两镇率先进行了试点,并在2010年7月,在全市全面推行新农保。按照“三低一广”(低门槛、低缴费、低享受、广覆盖)原则,采取有效措施,确立目标,广泛发动,全力做好新农保工作。市里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的新农保工作领导小组,并将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对各村的年度考核内容。健全工作制度,采取“入户宣传与媒体宣传相结合、耐心讲解与硬性灌输相结合”的办法,组织包村干部、村组干部深入一线,发放传单8万余份,进行面对面宣讲,做到业务村村讲,标语处处挂,资料户户有,并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召开现场讲解会等载体,不间断地连续宣传新农保政策,宣传参保条件、农保基金筹集、个人账户管理以及养老金的发放和待遇等备受群众关心的问题,让农民掌握政策,为群众解疑答惑,增加群众知晓率,极大地提高了群众对新农保的认知度和接受程度,扭转了一些农民怕吃亏的想法,教育、引导农民自觉、自愿地参与到新农保中来。同时,对乡镇劳动保障所和村组干部进行业务培训,相关工作人员现场为村民办理参保手续,极大地方便了农民群众。

2010年10月1日,经国务院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小组同意,敦化市被列为2010年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县。目前,新农保已覆盖全市16个乡镇、303个行政村。共参保95145人,参保率达到90.81%;征缴保费3616.53万元,缴费率为90.42%。经严格审核,已为22007名60周岁的老年农民发放基础养老金915.88万元。

数字见证了发展足迹,敦化市的新农保工作迈上了一个新台阶,大胆设想终于变成了现实。农民老了由政府负担基本养老,改变了农民养老的传统方式,农民群众从中感受到的是命运的转变。

攻坚克难

五七家属工养老保险工作扎实推进

将“五七工”、“家属工”等人员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范围,是我省基本养老保险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敦化市辖区内有敦化林业局、大石头林业局、黄泥河林业局、三三○五工厂、林机厂等多家国有大型企业,五七家属工参加养老保险工作共涉及全市16个乡镇、4个街道、6个州属企业、8个主管部门,申报参保人员为16521人,其中,省、州属企业五七家属工10121人,市属五七家属工6400人。由此可见,五七家属工认定工作比较复杂。

敦化市高度重视五七家属工等群体参加养老保险工作,2010年7月初,敦化市按照省和延边州的部署,全面启动了五七家属工等群体养老保险工作,成立了解决城镇集体企业职工等群体养老保险问题领导小组。同年7月11日,市政府专门召开了全市五七家属工等群体参保工作大会,利用电视台、电台等多种宣传手段,大力宣传五七家属工参保政策,并成立了五七家属工认定工作小组。各部门通力合作,实行一体化办公,先后多次到4个街道、16个乡镇、5大企业现场联合办公,查阅档案1万多份,查阅工资传票及职工名册1万多份。通过各部门协调配合,审核合格有依据的五七家属工人数达9833人。在认定工作过程中,经调查有相当大的一部分人群确实在企业从事过工作,但由于多种原因无法提供本人参加工作的原始依据。认定工作小组通过对全市16个乡镇、4个街道、6个州属企业、8个主管部门进行现场听证认证,对企业申报的资料逐个审核,共审核合格听证认证的五七家属工2969人。目前,敦化五七家属工审批工作已基本完成,各单位正在将合格的档案移交到社会保险局核对。预计今年7月底前,五七家属工将享受到相应待遇。

不留后账

厂办大集体企业职工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全面展开

为彻底解决厂办大集体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问题,敦化市认真贯彻落实省、州精神,将厂办大集体企业职工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工作作为“富民工程”之一,结合该市厂办大集体企业职工的实际情况,积极探索、稳步推进厂办大集体企业改革,努力完善社会保险体系建设。由市国企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为厂办大集体企业职工接续养老保险工作的牵头部门,做好政策宣传和组织协调,负责企业界定和职工身份审核;财政部门负责承债资金的筹措、使用和监督管理;社保经办机构负责核实企业欠费、养老保险费征收及职工参保续保经办业务;公安、信访部门负责做好信访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相关部门各司其职,通力合作,使此项工作全面展开。

大行德广

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全面启动

敦化市委、市政府清楚地看到,虽然全市社会保障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在养老保障方面仍有“空白点”,部分群众养老问题还没有得到解决,特别是一些城镇无业老年人只能靠子女赡养和长期储蓄进行居家养老,生活状况堪忧。经相关部门联合调查显示,截至2010年末,敦化市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4.5万人,其中,退休人数4万人;新农保参保人数7.1万人,其中,退休人数2.2万人;全市60周岁以上城镇人口未参加各类养老保险人数为3500人。

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工作,缩小城乡差别,提高城镇居民的幸福感,在全省率先实现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是敦化市政府今年初向全市人民承诺完成的10件民生实事之一。为此,敦化市组织相关部门先后到陕西省宝鸡市、江苏省丹阳市进行实地考察,学习两市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先进经验,然后结合敦化实际,制定出台了《敦化市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实施方案》、《敦化市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行办法》。按照“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的原则,明确了参加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对象为:凡具有该市行政区域内非农业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未参加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养老保险、未参加被征地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未享受未参保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基本生活保险等现有社保制度的所有城镇居民。同时,又制定了参加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参保登记、保险费缴纳、个人账户管理、养老金待遇基金监督管理、经办管理服务等具体条款。参保人可以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补,多缴多得。符合参保条件已年满60周岁的城镇居民,不用缴费,就可以领取基础养老金。按现有政策计算,进入国家试点后,敦化市60岁以上的城镇居民每年至少增加720元的收入,这样不仅可以提高城镇无业老年人的经济自立能力,减轻他们子女的经济负担,而且对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是解决群众“老有所养”问题上的重大突破,也是一项在全省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创举。

“衙斋卧听萧萧竹,疑是民间疾苦声。些小吾曹州县吏,一枝一叶总关情。”这是郑板桥当知县时的感怀,关切之情中,透着的是沉甸甸的责任。敦化市委、市政府带着使命去承载民生,带着理性去思考民生,带着感情去关注民生,坚持从实际出发,注重筹资和待遇标准与经济发展及各方能力相适应,统筹考虑当前和长远的关系,政府与个人合理分担责任,保障了城镇居民老有所养的基本权益,维护了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实现了广大城乡居民人人老有所养的目标,为全市经济社会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编织起更加坚实的社会保障安全网。(马粼 记者 张伟国)

新农保让村民养老有“靠山”

来源:四川新闻网-乐山日报 2011年05月23日00:53我来说两句(0)复制链接打印大中小大中小大中小

2009年12月,市中区在全市率先启动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家住市中区车子镇老江村的苏素清老人每月都能领到55元。“这是我的养老金,多亏有了新农保。”今年74岁的苏素清乐呵呵地说,“老了的时候能跟城里人一样拿养老金,这是我们做梦也想不到的好事!”

自新农保试点工作正式启动后,户籍在市中区的农村居民60岁后首次享受到国家普惠制的养老保障。农村居民在实现“种地不交税、义务教育不付费、看病不太贵”之后,又实现了“养老不犯愁”。

截至目前,市中区参加新农保的农村居民达17.53万人,覆盖率达95%以上,完成省市下达目标任务的117.8%,居全省前列。全区4.43万名60岁以上的老年农村居民每人每月可领取55元基础养老金,享受“退休工资”,同城里人一样实现“老有所养”的梦想。

以人为本 方便于民

任何新生事物,都需要一个认知过程。在试点工作启动之初,由于不少农村居民存在怕保费丢失、怕政策变动、怕待遇难兑现等顾虑,对新农保政策存在疑问。为了消除大家的顾虑,让所有符合条件的农村居民都能享受到新农保的实惠,市中区专门制订了《新农保政策宣传方案》,层层召开动员大会,发动干部职工走村入户向群众宣传政策,做到“乡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人”。同时,积极创新宣传方式,将新农保政策印成宣传单散发到农村居民手中,在集镇、村务公开栏等醒目位置悬挂标语,制作宣传贺年卡、广发手机短信等多种形式为参保群众答疑解惑。

在具体工作中,市中区按照“以人为本、方便于民”的要求,将工作重心下移,尽量简化办理程序和手续,减少工作环节,主动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及时制定配套政策,规范业务操作程序,主动上门办理参保手续。坚持阳光作业,对享受补贴待遇的对象、条件、标准,张榜公示,接受监督。该区在全省新农保网络管理系统未开发前,便自主开发了软件,建立新农保信息管理系统,提高了工作效率,为规范化管理奠定了基础。同时,积极创新基金管理模式,充分发挥农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各自的优势,对基金实行财政专户管理,归集由农行负责,养老金由农村信用社实行社会化发放,以方便参保人员就近领取养老金。

老有所养 社会和谐

为防止新农保基金流失,市中区对符合享受养老金待遇领取条件的60岁以上老年农村居民均发放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养老金领取证》,并于每年4-6月开展生存年检,坚决杜绝冒领养老金现象发生。

“新农保让我们的晚年生活有了保障。”家住市中区平兴乡高冲村的70岁老人宋致清膝下只有一个患智力残疾的儿子,一家人生活非常贫困。自从新农保试点工作启动后,他和老伴一年共能领到1320元养老金,再加上农村低保,家里的生活有了很大改善。“现在的政策太好了,我们心里甜得很啊!”宋致清现在最大的愿望就是一家人身体健康,能多享几年福。

新农保制度的实施,为实现城乡居民共享社会成果,促进统筹城乡协调发展,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迈出了意义深远的重要一步。农村居民也能领到“退休工资”,极大提高了农村老年人的经济自主能力,逐步改变了农村“养儿防老”的陈旧观念,也在很大程度上减轻了农村子女的经济负担,促进了社会和谐。一年多来,市中区农村赡养纠纷比2009年同期减少15%,调处率提高了10%。

新农保普惠山东昌邑城乡居民 农民也领养老金 2011-04-27 10:46:54

来源:潍坊日报

“从去年参加新农保以来,俺们这些农村老人得到了实惠,每个月可以领取22元的养老金,从今年4月1日开始就是30元,到12月份就更多了!”近日,刚办完续保手续的山东省昌邑市都昌街道东大营社区居民李承尚高兴地说。他说的“新农保”目前已在该市全面推行,受到城乡居民的“热捧”。

从去年9月份开始,山东省昌邑市就制定了《昌邑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方案(试行)》,先在都昌街道东大营居委会和奎聚街道铁匠营居委会两个村进行了试点工作。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有线广播、设立政策咨询点、进村入户服务等形式,广泛深入开展新农保的宣传活动。一些村民不了解政策,该市社保局工作人员就一对一解答,消除他们的观望情绪。村民不知道如何参保,他们就派专人入户服务,帮助村民办理手续,争取符合条件的村民都参保。同时,为了方便农村居民参保,该市还专门设立了村级新农保协办员,规范工作程序,减少工作环节,做到便捷、及时、方便、简单,给群众参保提供了极大的便利。

在该市开始试点的时候,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就受到广大农民群众的极大欢迎,不到10天的时间,两个试点村符合条件的居民全都办理了申请手续。未被列入试点村的村民也纷纷企盼着早点在自己的村子展开试点。甚至有的未开展试点村的村民看到邻村的人都办理了申请手续,不等到试点开展到自己村,就主动跑到市社保经办机构询问自己能否办理。

为让更多的群众享受到新农保这一惠民政策,山东省昌邑市以市政府文件形式印发了《昌邑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方案》,将新农保参保范围扩大到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社会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明确了各项政策规定,并自今年4月份开始,在全市范围内推行。该市实施的新农保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个人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300元、500元、800元、1000元、2000元、3000元7个档次。参保人员自主选择缴费档次,按年缴费。参保人员自年满60周岁的次月起,按月领取养老金。新农保制度实施时,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老人,不需缴费,在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按规定参保缴费后,自办理申领手续的次月起领取基础养老金。 新农保制度在山东省昌邑市实施以来,参保居民的情绪空前高涨。4月13日一大早,家住北孟镇北二村的农民刘欣善就在女儿的陪同下来到村委办理了养老保险参保手续。“现在人的思想观念都变了,以前自己存钱养老,但随着生活水平提高,存的几万块钱增值比较慢,有这些钱不如现在缴个养老保险,就算是投资吧,等老了后按月领养老金,起码生活能保障,也不用担心拖累儿女!”刘欣善的话,道出了该市农民的心声。“存钱不如参加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成为该市居民的共识。目前,该市新农保的各项工作正在有序进行。(李生涛 翟强)

破题养老难 喜领“养老金”

老有所依梦圆“新农保”

2011-03-30 04:45:00 来源: 荆楚网-湖北日报(武汉) 跟贴 0 条 手机看新闻

湖北日报讯 图为:64岁的宋老汉是村里第一批响应参加新农保政策的人。

图为:老宋在离家500多米远的村卫生室输液,婆婆赶着给他送早餐。

图为:只要看着老宋,性格开朗的朱婆婆就忍不住地偷着乐。

图为:55元,让“养儿防老”进入到社会保障新时代。

图为:村里所有参保人资料都详细登记在册。

图为:村里的婆婆们没事便聚在一起,晒太阳,拉家常。

策划 杨发维 图/文 记者陈迹 本报视界网 邬建新 邓大国

“国家政策好,出台‘新农保’;财政来补贴,不用养儿能防老”,这段荆楚大地盛传的三棒鼓唱词,唱出了农民对“新农保”的期盼和满足。

眼下,“新农保”的试点工作在湖北扎实推进,今年将力争试点面覆盖全省40%的县(市区)。

在享受“种田不交税、上学不付费、看病不太贵”的待遇后,这项惠农政策到底给农民带来了哪些保障?

本期焦点将带领读者走近全国首批新农保试点城市安陆,用镜头记录一个普通村落参保老人的晚年新生活。

新闻现场

浓浓的年味还未褪去,早春的气息扑面而来。烟店镇董桥村,水泥路铺通田间的各个湾落,一栋栋小洋楼沿路而立。

像大多数乡村一样,春节过后,村里就没有多少年轻人,留下的都是一些上了年岁的老人、村妇和小孩。

2月23日上午,64岁的宋学财像往常一样,换上解放鞋和工装,准备出门到离家1里多地远的琉璃瓦厂上工。63岁的老伴朱启英洗完衣服,准备晾晒。

老宋家的三个儿子都已成家,大儿子、二儿子两口子常年都在村里的一家琉璃瓦厂打工。老宋身体硬朗,除了耕种家里的11亩地,带带正在上幼儿园的小孙子,农闲之余也在瓦厂做帮工,一年光在厂里打工收入就有9000多元。“来,请坐,请坐。我给厂里请个假,不去了。“看到前来采访的记者,老宋连忙从家里搬出两张板凳,”这政策好,是该好好宣传宣传。我现在每个月按时去领工资,牢靠着呢!”从去年1月起,老宋和老伴一人55元,两人加起来一个月可以领110元工资。

村支部书记刘有旺介绍,全村像老宋这样每月领取养老金的60岁以上村民有97人,今年全村符合参保政策16岁以上村民有400多人,参保率达100%。“个人交钱,政府贴钱,这事当然要得,明白人都会算账。”老宋笑着告诉记者,“办证也简单,从开核定单、缴费、开税票到领取缴费证,一共只用大约10分钟。”

谈话间,朱婆婆从厨房里端出热腾腾的饭菜,瘦肉炒大蒜、蒸腊鸡子、炒白菜、腌压白菜,加上一盘酶豆腐。“这腊鸡子是家里饲养的土鸡,年前杀的前几天才卤好的,大蒜和白菜都是自家菜园的。”朱婆婆热情地介绍着自己的拿手好菜,不忘嗔怪了一句:”我们家老宋挑剔得很,不合口的他根本不动筷,只得倒掉。”老宋嘿嘿一笑,拌着面条,吃得格外带劲。

饭后,闲不住的老宋在菜园里忙活了一会,沏上一杯茶,抱着家里的小狗,提着一把凳子在门前草垛旁晒太阳。

悠闲、自在、惬意地生活着,宋家老俩口把幸福写在了脸上。

新闻解读

55元的价值

单看数字,55元,不多。可这个数字却打开了农村养老模式的新天地。从以前的“养儿防老”,到现在的“入保养老”,新农保政策的出台,让农民的养老保障方式进入社会保障新时代。

55元,带来的不仅仅是物质上的保障,更多的是精神上的满足。像城里人一样,每月按时去领工资,这份“退休待遇”给予老人们的自尊、自立感远大于数字本身。“不给孩子添负担,不让自己有压力”,这种老有所依的理想状态终成现实。

事实上,在新农保政策出台之前,湖北的一些地方也进行了农村养老保险的探索,也就是人们常说的“老农保”。按照民政部《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领取计算表》计算,投保2元/月的农民交费10年后,每月只能领取养老金4.7元,对农民的养老几乎起不到任何作用。新农保的基础养老金虽然只有55元,但是个好的开始。

如今,在荆楚大地,“新农保”不仅仅是老人们养老的保障,也成为年轻人送给父母的最佳“礼物”。在各“新农保”试点县市,以缴养老保险费的形式孝敬老人的年轻人越来越多。

养老意识的转变,精神生活的满足,家庭矛盾的缓解,干群干系的和谐„„一一诉说着这55元的价值。

各方观点

目前进行新农保试点的地区已经参保了1.43亿农民,其中有4000多万老年农民已经领到了由政府发给的每月最少55元人民币的基础养老金。

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 胡晓义

新农保只是一个定心丸,目前来看,钱虽然不多,但是一个保底。还有土地保障、集体的补助等事宜,把这些全部都加在一起,未来,农村老年人的晚年生活会越来越好。

著名财经评论员 何帆

提高地方补贴的比例,或者是计息的利率,增加新农保制度的吸引力。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社会发展研究部副部长 汞森 (本文来源:荆楚网-湖北日报 )

推荐第7篇:农保证明

证明

我辖区居民性别,公民身份证号码原出生年月以现公民身份证号为准,两者确系同一人。

情况属实,特此证明。

(盖章)

年月日

(户籍专用章)年月日

兹证明是于 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一次性交费元,该人身份证号码 为,保险号码为。

情况属实,特此证明。

年月日

兹证明是 于年月日,因病去逝。其火化证,居民二代身份证已丢失。

情况属实,特此证明。

年月日

推荐第8篇:新农保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说到新农保和以前一些地方实行的老农保的区别,有这样几点:

第一,筹资的结构不同。过去的老农保主要都是农民自己缴费,实际上是自我储蓄的模式。而新农保一个最大的区别就是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相结合,是三个筹资渠道。特别是中央财政对地方进行补助,这个补助又是直接补贴到农民的头上。我认为它是继取消农业税、农业直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一系列惠农政策之后的又一项重大的惠农政策。

第二,老农保主要是建立农民的账户,新农保在支付结构上的设计是两部分:一部分是基础养老金,一部分是个人账户的养老金。而基础养老金是由国家财政全部保证支付的。换句话说,就是中国农民60岁以后都将享受到国家普惠式的养老金。当然,新农保政策是要通过试点完善之后逐步推开,并不是说从明天开始大家就可以领钱了。

根据《决定》精神,在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过程中,应重点注意把握好以下几点:

第一,按照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方式建立筹资机制。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作为一种保障老年居民享受社会养老待遇的保险制度,离不开资金的支撑。为确保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能够有效运作和可持续发展,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应当在自愿的基础上缴纳一定的保费,当然缴纳保费的多少取决于当地所建立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保障程度的高低。在参保个人缴费的基础上,当地有条件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根据自身的经济实力,为参保农民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费补助。而当地政府则应根据地方财政实力状况,为农民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提供一定资金补贴。

第二,在按照个人、集体、政府三方分担的基础上建立起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后,应高度重视基金的保值增值问题,否则将面临较大的长期资金支付压力。有关部门应抓紧研究基金管理和投资政策,探索基金市场化的投资管理模式,制定相应的基金投资管理办法。还应研究不同地区做实个人账户的办法,研究社会保险个人账户基金市场化投资管理政策,以确保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能够可持续发展。

第三,创造条件探索城乡养老保险制度有效衔接的办法。各地政府除了应通过缴费补贴、基金贴息、待遇调整补贴、老年人直补等多种方式引导和鼓励农民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外,还应破除城乡分割体制,创造条件探索实现农村和城镇基本养老关系转移接续办法,逐步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养老保险体系。

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确保农村居民基本生活,实现农民基本权利,推动农村减贫和逐步缩小城乡差距,维护农村社会稳定意义重大,推动社会和谐,同时对改善心理预期,促进消费,拉动内需也具有重要意义。

推荐第9篇:医保农保

今年医保政府补助标准大幅提高 江苏提至200元

2011年02月17日 11:24:14来源: 扬子晚报 【字号 大小】【收藏】【打印】【关闭】

2月15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组长李克强出席全国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会议并讲话。他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统筹推进医改近期五项重点任务,努力实现全民基本医保,建立健全基本药物制度,拓展公立医院改革试点,逐步达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李克强说,医改是一项重大民生工程,是社会领域的重要改革,是推动科学发展的必然要求。李克强指出,努力实现全民基本医保,今年要大幅提高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政府补助标准,显著提升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同时,提高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普遍开展基层门诊统筹,提高重点大病保障水平;推行医疗费用即时结算,推行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跨制度、跨地区转移接续。要通过提升保障和服务水平,把政府对医改的投入切实转化为百姓防病治病的实惠。

■马上采访 江苏从120元提高到200元

记者昨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当前,江苏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府补助标准每人每年超过120元。今年,江苏省政府对新农合参合人员、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人员的财政补助标准,将从120元/人提高到200元/人。记者了解到,这也是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改善民生的十件实事之一。而在南京,去年11月便宣布,今年将提高居民医保筹资及财政补助标准,其中南京市老年居民筹资标准由每人550元提高到600元,财政补助标准由每人275元提高到300元。

在报销比例上,目前江苏城镇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制度规定范围内医药费用报销比例分别达到80%、60%和60%。职工医保规定范围内的报销比例将巩固在80%以上,而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提高65%(新农合住院报销补偿42%,门诊报销补偿24%)。应该是只有失地农民的才可以买城镇医保,享受7.5年优惠吧,就是说女的是医保买20年,每年2008元,然后是2008*(20-7.5)=25100,男的话是25年,2008*(25-7.5)=35140

7.5年医保等于15000每年的2008元城镇医保每个月167元

推荐第10篇:农保总结

2011年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总结

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关注解决“三农”问题、维护社会和公平正义的重要举措;是坚持以人为本,落实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具体体现;是实实在在解决广大农村居民“老有所养”的重大惠农民生工程。自7月1日启动新农保工作以来,新农保工作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与大力支持下,在上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具体指导下,我们局统一思想,重点抓管落实到位,新农保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现将新农保工作总结如下:

一、新农保工作进展情况

截止目前,全市共参保 人,参保率 ,其中16至59岁人员参保 人,累计征收养老保险费 万元,为 名农村60岁以上老人发放养老金 万元。

(一)加强新农保政策宣传。我们根据新农保相关政策,针对群众关心的缴费年限、领取金额、继承等问题,以一问一答形式,印制了新农保宣传手册20余万份,全部发放到群众手中。各乡镇结合实际,采取举办知识讲座、召开现场座谈会、发放宣传手册、开通热线电话、举办宣传周等形式,广泛宣传新农保政策,起到了很好的效果。 实行示范带动,鼓励农村村组干部家庭、经济条件比较好的家庭积极参保,以身边人带动身边人,以身边事引导

第11篇:农保工作总结

办理退休所需材料:

1、退休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退休人员必须按年缴费;

3、退休人员指纹采集单;

4、退休人员本人开据银行卡并出据银行卡复印件;

(复印件上把银行卡号手写一遍)

5、填写领取待遇人员通知表(表十一);

6、填写领取待遇人员花名册;

7、每月10日前申报退休。

通知:

为了便于业务沟通,养老金支付股对工作职责进行了调整;农保业务由李春雨负责;城保业务由魏红明负责;乡镇有需要咨询业务问题的请与相关负责人联系即可。

从2012年3月办理退休相关材料有所更改,请各乡镇注意:

1、退休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退休人员必须按年缴费。

3、退休人员指纹采集单。

4、退休人员本人开银行卡并复印银行卡(在银行卡复印件上把银行卡号手写一遍)。

5、填写领取待遇人员通知表(表十一)。

6、填写领取待遇人员花名册。

7、每月10日前申报退休。

另说明:城居保退休人员把参保登记表也一并上报。

工 作 总 结

新农保工作实施以来,在局长的正确领导和同事们的帮助努力下,按照《黑龙江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细线则》的要求,按照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的操作规程及经办流程,圆满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1、为全县3219名到龄人员办理了待遇领取业务并及时发放了银行卡。

2、为全县41741名60岁以上领取待遇人员按月发放养老金。

3、为全县208名领取待遇人员银行存折丢失人员办理了补卡变更业务。

4、从2011年下半年开始实施了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业务,为全县251名符合城居保领取待遇人员进行了业务核定及发放工作。

5、对已办理完待遇领取业务人员的相关材料进行立卷归档。

6、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任务。

总结一年来的工作,还存在着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还会继续努力学习业务,更好的完成各项工作。

县农保局

焦丽萍 2012年2月28日 时间过的飞快,转眼间半年的时间已从指间流逝,不得不感慨光阴似箭。2011年上半年的工作转瞬间已成为了历史,这半年对我来说是有收获、有意义、有价值的,伏案沉思这半年来的工作,这半年在镇党委、镇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相关部门的指导下,在各村新农保代办员的积极配合与帮助下,在同事们的真心关怀与相互帮助下,我认为我已经较好地完成了本职岗位的各项工作任务。这半年来,无论是指纹和头像信息采集工作,还是新农保档案的进一步整理和完善工作,我在思想上都得到了提高,工作能力也在不断进步,现将2011年上半年的工作小结如下。

一、努力学习业务知识,提高业务技能,综合提高个人业务素质。

作为一名乡镇新农保工作人员,工作在基层,直接接触着基层村干部以及基层群众,只有熟悉掌握新农保的政策内容以及相关的业务理论知识,熟悉业务操作流程,才能信服于人,利于开展工作,以达到适应业务工作的需要。

二、诚实做人,扎实做事,脚踏实地做好本职工作。

2011年上半年,新农保指纹和头像信息的采集,新农保档案的整理完善,农村劳动力资源基本情况的统计,每一项工作都要求最真实的数据。在这些工作当中,只有埋头苦干,扎扎实实的走好每一步,把握好每一个环节,才能确保工作不出纰漏。

三、工作上存在的问题以及今后努力的方向

回顾这半年来自己的总体工作,我发现自己虽然已经比较好的完成了本职工作,但是在工作上还是存在不少问题,有待于改正。最主要的就是对自己情绪的克制能力较弱,容易把生活上的个人情绪带到工作中来,这在基层工作中是十分不可取的,有待于在今后的工作中时时刻刻警醒自己,戒骄戒躁、以诚待人、热心住人,务必要亲和待人;在做好各项业务工作的前提下,应当加强自己克制情绪的能力,形成对人、对事客观对待的人生观、价值观;要有开拓创新的工作精神,在工作方法上勇于创新,努力使各项工作有新的起色;还需进一步加强业务理论知识的学习,业务技能的锻炼提高,提高个人素质水平,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

第12篇:农保赞歌

农保赞歌

魏:新农保 你是一支金色的魔笛 横亘在广阔的田野清音缭绕着绿色的稼禾 合:小河跳动着欢快的音符描摹着农家人的生活

许:新农保你是一支金色的拐杖 紧紧依偎在农家人的身旁 搀着老人走进幸福的王国

合:无忧无虑的养老不再是奢望朝霞是诗晚霞是歌

赵:新农保 你是一把金色的钥匙 打开了农家的大门更敞开了农家人的心灵

合:老有所养不再是梦想 东邻绽放笑容 西舍歌声飞扬

关:新农保 你是一坛浓郁的陈酿 醉人心房 十里飘香温暖是你的情怀 真情是你的性格

合:陶醉的农民在快乐的劳作 合: 新农保 新概念新启程 魏: 它早已醒目成十八大报告的铿锵语言

许:它早已梦幻成九亿农民的千年期盼 赵:它是对科学发展观的进一步阐释 关:它是以人为本的具体体现

合:今天 它来到了农家人的身边 赵:我们是新农保的生力军 是新政策的活广告

关:我们不怕酷暑的烈日更不惧隆冬的风雪

赵、关:因为我们是新农保的工作者是农民幸福晚年的依靠

魏:世纪广场有我们的宣传图版 农资市场有我们的咨询平台

许:电视广播 我们的讲解详尽细致 田

间地头 我们的身影依稀可见 魏、许:我们无怨无悔 我们任劳任怨

合:万物生长需要雨露阳光 农民养老需要社会保障

我们将/不懈努力 全面落实新农保政策 让全县数十万农民昂首阔步迈向小康 我们将/奋发向上 实现国家富强 民族复兴 人民幸福的中国梦想

第13篇:新农保

新农保即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简称新农保)是以保障农村居民年老时的基本生活为目的,建立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筹资模式,养老待遇由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与家庭养老、土地保障、社会救助等其他社会保障政策措施相配套,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一项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国家社会保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根据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国务院决定,从2009年起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新农保)试点。就试点工作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是继取消农业税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之后党中央、国务院推出的又一大惠农政策。自2009年政策实施起,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政府始终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遵循“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的基本原则,力争在2020年之前基本实现对农村适龄居民的全面覆盖。

背景链接:

1:城镇化过程中,农民被剥夺过度。新农保主要是为了维持稳定,安抚农民。同时也做给国际上看(跟国际接轨)。。

2:农村人口比例大,农村人口老龄化逐年增加,急需提高其应对老龄化的社会保障。

一、新农保推行的必要性

“养儿防老”是中华民族几千年流传下来的古老传统,但在新时代,随着社会的发展,国家各项惠民政策不断完善,这种古老的传统受到了很大的冲击。“养儿防老”这一传统模式有很大弊端,不仅不利于“计划生育”政策的推广,还存在着很大的风险。农民为了在年老后有所依靠,不惜血本超生,不仅越生越穷,而且子女的教育也成了大问题。换个角度来看,这也给子女增加了压力,子女一旦无力赡养,老人的晚年生活将是十分凄凉的。

鉴于以上问题,农民开始寻求更有保障的养老方式。而他们在选择养老方式的时候,更看重的是信誉和安全度,他们希望拥有低风险,便于操作的养老方式。新农保正是切合了农民的这种需求。

第一,新农保政策是党中央和政府推出的一项惠民政策,有国家的信誉作保障,值得信赖。农民对这项政策

十分信任,再加上之前取消农业税和新农合等惠农政策都推广的十分顺利,农民对这项养老新政策就更加充满信心。

第二,新农保更加突出“政府补贴”,是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新的农保制度,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极大的提高了养老金待遇水平。真正让农民花更少的钱得到更多的实惠。

第三,新农保还降低了农民的养老风险。“养儿防老儿有不孝,但自己储蓄的钱和国家、集体补贴的钱还是会一分不少的发放。”

一、基本原则

新农保工作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的要求,逐步解决农村居民老有所养问题。新农保试点的基本原则是“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一是从农村实际出发,低水平起步,筹资标准和待遇标准要与经济发展及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适应;二是个人(家庭)、集体、政府合理分担责任,权利与义务相对应;三是政府主导和农民自愿相结合,引导农村居民普遍参保;四是中央确定基本原则和主要政策,地方制订具体办法,

对参保居民实行属地管理。

二、任务目标

探索建立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新农保制度,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与家庭养老、土地保障、社会救助等其他社会保障政策措施相配套,保障农村居民老年基本生活。2009年试点覆盖面为全国10%的县(市、区、镇),以后逐步扩大试点,在全国普遍实施,2020年之前基本实现对农村适龄居民的全覆盖。

三、参保范围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新农保。

四、基金筹集

新农保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

(一)个人缴费。参加新农保的农村居民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个档次,地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国家依据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增长等情况适时调整缴费档次。

(二)集体补助。有条件的村集体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助,补助标准由村民委员会召开村民会议民主确定。鼓励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

(三)政府补贴。政府对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全额支付新农保基础养老金,其中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按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给予全额补助,对东部地区给予50%的补助。

地方政府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对选择较高档次标准缴费的,可给予适当鼓励,具体标准和办法由省(区、市)人民政府确定。对农村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地方政府为其代缴部分或全部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

五、建立个人账户

国家为每个新农保参保人建立终身记录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对参保人缴费的资助,地方政府对参保人的缴费补贴,全部记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储存额每年参考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存款利率计息。

六、养老金待遇

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支付终身。

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地方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对于长期缴费的农村居民,可适当加发基础养老金,提高和加发部分的资金由地方政府支出。

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与现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系数相同)。参保人死亡,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余额,除政府补贴外,可以依法继承;政府补贴余额用于继续支付其他参保人的养老金。

七、养老金待遇领取条件

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农村有户籍的老年人,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

新农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不用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按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要引导中青年农民积极参保、长期缴费,长缴多得。具体办法由省(区、市)人民政府规定。

八、待遇调整

国家根据经济发展和物价变动等情况,适时调整全国新农保基础养老金的最低标准。

九、基金管理

建立健全新农保基金财务会计制度。新农保基金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单独记账、核算,按有关规定实现保值增值。试点阶段,新农保基金暂实行县级管理,随着试点扩大和推开,逐步提高管理层次;有条件的地方也可直接实行省级管理。

十、基金监督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切实履行新农保基金的监管职责,制定完善新农保各项业务管理规章制度,规范业务程序,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和基金稽核制度,对基金的筹集、上解、划拨、发放进行监控和定期检查,并定期披露新农保基金筹集和支付信息,做到公开透明,加强社会监督。财政、监察、审计部门按各自职责实施监督,严禁挤占挪用,确保基金安全。试点地区新农保经办机构和村民委员会每年在行政村范围内对村内参保人缴费和待遇领取资格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十一、经办管理服务

开展新农保试点的地区,要认真记录农村居民参保缴费和领取待遇情况,建立参保档案,长期妥善保存;建立全国统一的新农保信息管理系统,纳入社会保障信息管理系统(“金保工程”)建设,并与其他公民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信息资源共享;要大力推行社会保障卡,方便参保人持卡缴费、领取待遇和查询本人参保信息。试点地区要按照精简效能原则,整合现有农村社会服务资源,加强新农保经办能力建设,运用现代管理方式和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降低行政成本,提高工作效率。新农保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不得从新农保基金中开支。十

二、相关制度衔接

原来已开展以个人缴费为主、完全个人账户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称老农保)的地区,要在妥善处理老农保基金债权问题的基础上,做好与新农保制度衔接。在新农保试点地区,凡已参加了老农保、年满60周岁且已领取老农保养老金的参保人,可直接享受新农保基础养老金;对已参加老农保、未满60周岁且没有领取养老金的参保人,应将老农保个人账户资金并入新农保个人账户,按新农保的缴费标准继续缴费,待符合规定条件时享受相应待遇。

新农保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等其他养老保险制度的衔接办法,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财政部制定。要妥善做好新农保制度与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农村五保供养、社会优抚、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等政策制度的配套衔接工作,具体办法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订。

十三、加强组织领导

国务院成立新农保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订相关政策并督促检查政策的落实情况,总结评估试点工作,协调解决试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充分认识开展新农保试点工作的重大意义,将其列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切实履行新农保工作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新农保的统筹规划、政策制定、统一管理、综合协调等工作。试点地区也要成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地区试点工作。

十四、制定具体办法和试点实施方案

省(区、市)人民政府要根据本指导意见,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试点具体办法,并报国务院新农保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备案;要在充分调研、多方论证、周密测算的基础上,提出切实可行的试点实施方案,按要求选择试点地区,报国务院新农保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审定。试点县(市、区、旗)的试点实施方案由各省(区、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报国务院新农保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备案。十

五、做好舆论宣传工作

建立新农保制度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的重大决策,是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扩大国内消费需求的重大举措,是逐步缩小城乡差距、改变城乡二元结构、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要基础性工程,是实现广大农村居民老有所养、促进家庭和谐、增加农民收入的重大惠民政策。

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运用通俗易懂的宣传方式,加强对试点工作重要意义、基本原则和各项政策的宣传,使这项惠民政策深入人心,引导适龄农民积极参保。

各地要注意研究试点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和总结解决新问题的办法和经验,妥善处理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把好事办好。重要情况要及时向国务院新农保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新农保和以前一些地方实行的老农保几点区别:

第一,筹资的结构不同。过去的老农保主要都是农民自己缴费,实际上是自我储蓄的模式。而新农保一个最大的区别就是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相结合,是三个筹资渠道。特别是中央财政对地方进行补助,这个补助又是直接补贴到农民的头上。它是继取消农业税、农业直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一系列惠农政策之后的又一项重大的惠农政策。

第二,老农保主要是建立农民的账户,新农保在支付结构上的设计是两部分:一部分是基础养老金,一部分是个人账户的养老金。而基础养老金是由国家财政全部保证支付的。换句话说,就是中国农民60岁以后都将享受到国家普惠式的养老金。当然,新农保政策是要通过试点完善之后逐步推开,并不是说从明天开始大家就可以领钱了

意义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又一重大举措,使“老有所养”的目标得以进一步实现。“新农保”的积极意义是多方面的,具体而言有以下几点:

首先,有利于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新农保”按照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相结合的原则,实施以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的缴费方法,由中央或地方政府对基础养老金给予全额补贴,在农民60岁的时候可以领取至少55元的基础养老金,并按照渐进原则,逐步提高其待遇水平。尽管现阶段的保障水平较低,但相比之前的“老农保”已有很大进步,成功向社会养老迈进,在一定程度

上减小了子女的经济负担,使农民养老无后顾之忧,增加其消费能力,提高了农民的生活质量,为其老年生活提供了保障。

其次,有利于破解城乡二元的经济和社会结构。长期以来,我国实施以农业促工业,以农村支持城市的发展策略,加之城市居民有包括养老、医疗等较为全面的社会保障体系,而农村居民在此方面的保障却极低或处于空缺状态的现实更加剧了我国城乡发展的二元化,城乡差距越来越大。从城市居民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角度看,1978年的收入比例为2.57∶1,此后成迅速扩大趋势,到2008年收入差距比例上升为为3.31∶1,若再考虑城镇居民的各种社会保障、福利和津贴的话,城乡差距会更大。通过对农村居民推行普惠制的养老保险和之前的“新农合”双管齐下,有助于减轻农民的生活负担,缩小城乡之间的社会保障水平,也有助于将来实现城乡统一保障体系的链接,从而有益于加快农村劳动力的正常流动,扩大农民的就业渠道,增加非农收入,减小城乡居民的收入剪刀差,加快我国的城镇化进程,进而实现城乡统一发展的社会经济目标。

最后,有利于扩大内需和国民经济发展。目前我国的收入分配体系很不合理,资本主要流向政府和企业,工人和农民的收入普遍偏低。2001年以来我国GDP平均以8%的速度增长,而人均收入增长却远低于经济增长,收入低的现实难以产生与产品生产相符合的国内需求。因此,我国经济的发展不得不依存于外部需求,为扩大竞争优势,往往通过降低工人工资、延长工作时间等手段,从而形成一种经济发展的恶性循环。面对2008年的金融危机,世界经济低迷、外部需求迅速下降的情况,扩大内需成为解决我国产品供应过剩问题的首要途径。我国4/5的人口生活在农村,他们的生活需求潜力是巨大的,由于他们的社会保障水平低,对未来的不确定预期(养老、医疗、教育等)较大,极大地削弱了他们的消费能力。通过新农保的这一民生政策的实施,实际上就是增加了农民的收入水平,无疑会有助于降低他们对未来养老的担忧,增加消费,进而通过经济学中的乘数效应,促进我国经济的持续发展,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富民强国。

第14篇:农保总结

***农保局

****年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总结

*******高度重视做好民生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各项方针政策,把之当做为民办好事实事的首要大事来抓,列入我县国民经济“十二.五”发展规划,制定了以城乡保险工作为重点,以改善居民生活为目的,以宣传发动为手段,以实现适龄参保人员全覆盖为目标的工作方针 ,切实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扎实有效推进城乡居民社会保障各项工作深入开展,较好的完成了省委省政府下达我县的工作目标任务。

一、新农保工作完成情况

今年不断加大新农保工作宣传力度,帮助镇村两级做好政策宣传和征缴扩面工作。全县参保农民达到******人,其中60岁以上******人,16-59岁参保农民*****人,参保率达到***%,保费征收****万元。此外,已全部完成参保信息电脑录入的工作,认真进行电脑信息复核工作,共完成101433人。并科学规范的全部按镇、按村建立新农保参保档案 。

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有序开展

截止至***年**月**日,全县参保居民****人,其中60岁以上****人,16-59岁****人,征收金额***万元,参保率达到 1

***%。此外,完成参保信息电脑录入的基础上,认真进行参保信息复核工作,共完成****人,其中16-59岁****人,60岁以上****人。

三、主要做法和措施

(一)大力宣传发动,努力营造氛围,推进新农保、城保工作。

(二)完善新农保、城保工作的基础设施。

(三)采取措施,大力抓好参保缴费工作

(四)、加强基金管理,做好票据核对及对账工作。

五、存在的问题

在开展新农保工作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中,也发现了一些有待以后努力解决的问题。

一是群众认识不足,思想工作有待加强。新农保和城镇居民养老都是新生事物,群众认知程度有限,养儿防老、存钱养老的传统思想仍起较大作用,理解和接受社会养老的理念需要一定的时间和过程。

二是保险待遇偏低,年轻人思想有抵触。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物价继续上扬,偏低的养老待遇没有较大的吸引力,特别是年轻人,由于待遇偏低和距离领取待遇时间长等因素,存在一定的抵触思想,给新农保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广泛开展带来很大压力。

三是险种衔接缺失,低待遇保险扩面艰难。当前各种保

险并举,待遇差距巨大,各险种之间又缺乏科学合理的衔接关系,对参保人影响很大。特别是年轻人,有足够的机会和理由参加较高待遇的从业人员保险,在养老待遇差距巨大而又不明确衔接关系之前,对参加低待遇的新农保或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普遍不主动不积极。

四是新农保工作经费困难。新农保工作覆盖面广、管理人员多,但规格低,编制内人员少,配置配套设备不足,按照行政级别拨付的工作经费往往难以适应实际工作需要。

六、下一步计划

一是要继续加大宣传力度,努力消除群众疑虑,改变当前的要农民参保为农民要参保。

二是要采取措施扎扎实实做好老农保的衔接工作,确保农保政策的稳定性和连贯性,增强政府的诚信度和公信力。

三是要根据新农保工作的特殊性和实际需要,争取政府在人员编制、设施配套和工作经费方面给予大力支持,不断改善经办机构的工作条件,确保新农保工作健康持续开展。

****年****月****日

第15篇:新农保

1、资金入库

各村将未入库的资金于下周一(10月25日)前存入新农保帐户,未及时将资金入库的人员将由县纪委处理。

2、表格填写和资料补齐

参保登记表上的所有空格都必须填写,同时附上第二代身份证、户口本和代扣协议。如是特殊群体的人员还需附上相关的证明材料,其中重残人员的残疾证需由本人提供。

今年满60周岁的人员(即1950年出生的人员)需填《待遇领取申请表》,申请表上必须有本人信用社存折号(必须是本人的存折,如没有存折则要去信用社办理)。罗坊村整村今年60周岁的人员都未填写待遇申请表。

低保和计生证明由镇民政办和计生办将各村的低保人员名单和计生人员名单打印出来。

3、目标任务完成期限

暂停发放人员的家庭参保必须于10月27日前完成,并将相关材料交到劳动保证所做相关审核。

其他各村未完成的任务必须在11月30日前完成,保证所有新农保表格的资料齐全,以便省市县对新农保工作的考核。镇村干部要进村入户宣传,同时将新农保的相关宣传材料和政策文件贴在村部公告栏,以便村民理解新农保政策,做到新农保,家家户户都知晓,让政策人人懂,人人明。提高农民参保积极性,增加农民参保意识,推进新农保工作的开展。

第16篇:农保科

社保局新农保上半年工作进展情况

一.上半年工作进展情况

2011年初我们及早谋划新农保工作,对全县新农保工作进行了调查、摸底,起草了我县实施预案。根据我局汇报结果,县委县政府决定:我县启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从5月份我局开始进行新农保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工作调查摸底工作,通过这项工作,对我县城乡居民人口状况掌握清楚,为申报做好了基础工作。六月份我县正式向省市申报新农保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县,目前已得到批准。现在,经办机构办公场所已完成,经办人员已配齐,乡镇经办人员已到位。我们已做好了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启动经费的申报工作并得到县政府批准。 二.下半年工作计划

下半年我们按照市局和县政府安排部署努力工作,具体做好如下工作:

1、积极完善我县实施办法及实施细则,尽快将其正式出台。

2、印制表、卡、册等材料。搞好经办机构建设,配齐办公设施。与协作银行达成协议。

3、对新农保进行全方位宣传报道,做好宣传工作。

4、在市社保局指导下,做好县、乡镇、村经办人员业务培训。

5、筹备召开县乡村三级人员参加的动员大会,正式启动我县新农保工作。

6、做好保费收取和养老金发放工作。

栾城县人社局 2011年7月1日

第17篇:农保工作总结

2007年工作总结

2007年以来在腾冲县县委、县政府及省、市县劳动保障部门的领导下,得到相关部门的大力配合,通过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农保科经办人员的辛勤工作,完成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财务、业务工作任务,并重点以解决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缺失问题为突破口开展农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对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进行了初步探索,于7月20日正式启动了被征地农村养老保险,取得了初步的成效。现就其全年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金收支情况

(一)农村养老保险财务电算化进一步得到完善,全年基金收入139735.16元(2006年度省调剂金利息收入31032元、省责任金利息收入108213元、县存款利息收入650.16元)、县级银行存款56003.31元。基金支出31682.5元;其中:养老金支出80人 (当年新增退休人员38人),金额14268.6元; 死亡退保19人(退休人员死亡2人,户口迁出1人),金额18726.3元;预计年末基金累计结余4819266.77元(责任金结余4493546.77元、调剂金结余325720元)。

(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金全年收缴基金1455.59万元(其中:用地单位缴费收入403.39万元,个人缴费收入600.6万元, ,乡财政补贴收入150万元,城工委配套收入300万元,利息收入1.6万元。)基金支出127.51万元,(其中发退休金15.1万元,城保定额补助支出112.41万元)基金

1 结余1328.08万元。

二、加强基金管理,积极配合审计

(一)严格按照社会保险基金财务会计制度管理保险基金,严守财经纪律,规范财务制度,加强内部监控,确保基金安全。按时准确报送各类财务、统计报表,为上级部门提供准确的决策依据,无违规使用基金现象。

经办人员按工作岗位履行职责,即有分工又相互合作、履行财务人员、经办人员的工作职责,完成了全年的工作任务。

(二)积极配合和接受审计机关对农村养老保险基金的审计,审计工作于2007年10月结束,审计结果表明:腾冲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及相关部门能认真执行国家相关农保政策,对农保资金进行了较为规范的管理。从提供的财务资料看,农保经办机构按有关规定对农保基金和经办机构的经费进行了分账管理和单独核算,做到了专款专用,除未按规定对个人账户进行计息外,收支真实合法。但在管理上还存在一些问题,如农保养老金保障水平低,没有发挥应有的保障功能;参保率低等问题。

(三)为加强基金监督,规范财务管理,我县致力于制度建设,制定出台了《腾冲县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基金财务暂行办法》和《腾冲县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基金会计核算暂行办法》,规范了基金财务管理。

三、积极宣传农村养老保险政策,着力启动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

2 在2007年度开展了农村养老保险的政策宣传、全县农税改革后,农保开展业务的乡镇合并为18个、218个村、参保职工15889人;按时审核和支付了农村养老金、退保等业务。

经过精心准备和组织,于2007年7月20日召开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启动大会,正式启动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目前参保工作正在集中展开并于12月底结束,年底,参保人员2495人,其中: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529人 ,符合条件办理退休人员501人。

四、加强机构建设,设置农村养老保险股。

农村养老保险工作在县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于2007年6月批准设立农村养老保险股,配备专职工作人员4名,为农保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了备件。

五、存在困难和问题

(一)我县由于地处边远山区,经济发展滞后,农民经济收入水平很低,因此,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扩面工作困难较大。加之农保待遇水平较低,没有强有力的持续资金支撑,退休待遇调整机制,随着农村低保制度的推行,严重阻碍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拓展。

(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因种种原因停滞了多年,使得广大农民群众在思想上产生了疑虑,现在要开展大规模的扩面工作,就必须加强宣传工作,使广大农民重新认识。

(三)农村养老保险政策指导性、可持续性和操作性不强,特别是在政策制度的设计上体现不了国家投入,没有吸 3 引力。业务账、表、册及信息化建设管理滞后。

(四)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刚开始启动,方案的可行度有待实践的检验。决定成败的因素:一是资金来源的持续性及可靠性,二是参保人员数量的年龄结构,三是土地被征用的额度和速度。

(五)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在制度建设、业务规范、基金运作等方面仍存在很多问题,有待于实际运行中进一步健全完善。

(六)经费、人员和交通工具严重不足,工作阻力较大。

六、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按照省、市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县的要求,进一步加强管理力度,完善工作程序,健全工作制度,加大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制度的宣传,努力扩大参保面。确保被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试点稳步推进,同时提高管理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重点规范财务制度,确保基金安全,总结经验,解决好运行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

(二)根据我县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地区差异、农民非农化程度及承受能力,按照“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重点围绕被征地农民开展工作,切实解决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

(三)努力提高原已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人员的缴费水平,提高保障能力。

(四)继续深入乡村和农户,把农保政策讲明、好处讲清,增强农民的自我保障意识。与进俱进、积极稳妥地推进我县 4 农保事业发展。

(五)积极探索计划生育家庭、村组干部、乡村医生等特殊群体养老保险工作。

农村养老保险股 二〇〇七年十一月八日

第18篇:农保证明

证明

兹有泗南江镇中心小学学生李涛,男,14岁,现就读于五(1)班,班主任张学燕,该生因病,到墨江县中西医结合医院住院治疗,该生已参与“新农合”。诚望合管办给予报销相关医药费为谢!

特此证明。

墨江县泗南江镇小学

2014年5月26日

第19篇:新型农保

农村养老保险操作流程

一、关于个人信息修改

1.、有存折人员——姓名错误需修改的:修改名册、存折、身份证复印件(2份)。

2、有卡人员——姓名错误或者身份证错误或者姓名和身份证都错误需修改的, 乡镇通知修改人员提供本人要修改的农保存折号和密码或者农保卡号和密码(销户用)以及本人在信用社的另一个普通存折号码和正确的姓名(转账用).,并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2份)以及原存折(卡)。

二、缴费流程

1有卡人员——本人带身份证或户口本,直接到信用社缴纳。

2新增人员,农保联络员收取交保金额、个人身份信息上报给民政与劳动保障办。 各村加紧催缴2011年缴费工作。

注意:2011年缴费工作必须在9月30日前完成,政府补贴于9月30日以后截止。各村新增人员在9月25日之前必须报镇民政与劳动保障办

三、特殊人员申报条件

1.低保人员

2.重度残疾(残疾

1、2级)

注意:各村在8月30日以前全部申报,过期不受理。低保人员需要开具低保证明。残疾人需残疾证复印件以及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

四、死亡申报

1.60岁以上人员死亡申报,在每月25日—30日,申报给民政与劳动保障办。

2.60岁以下人员死亡申报。在每月25日—30日,申报给民政与劳动保障办。

五、待遇领取证审验盖章

每年6月份一次,12月份一次。时间安排表(由各村统一收取到镇民政与劳动保障办办理)

60岁以上人员补报申报

每月30日前申报,申报需村联络员开出证明。

退休人员申报

注意事项:1.缴费卡直接为退休卡。2.村联络员需上报退休人员,办理待遇领取证。

每月30日前申报

外出打工人员参加社保

1.社保卡复印件或社保缴费凭证。

2.当地社保机构开出证明。

注:证明必须在9月25日之前交到镇民政与劳动保障办

2010年10月1日前满60岁并享受社保但子女未缴费的

1、子女外出务工在外地缴了社保的,必须开具缴费证明。

2、凡子女未缴费或者在外地缴费但不开证明回的,停发55元每月的养老金。注:外地缴费但未开证明,一律视为未缴社保。

第20篇:新农保

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后,在制度模式、筹资方式、待遇支付等方面与合并前的新农保和城居保保持基本一致,这似乎意味着,新农保参保人的待遇不会提升到城居保的水平,而城居保参保人的待遇也不会被新农保拉低,也就是说,城乡居民养老金标准不会有改变。

清华大学社会保障中心主任杨燕绥对此表示,此两种养老保险制度整合的主要目的是对经办机构和信息系统进行合并,以后将由一套人马对这两项制度进行统一管理,方便参保人员的转移接续和流动,并不会直接使待遇提高。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一)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含义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简称新农保)是以保障农村居民年老时的基本生活为目的,建立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筹资模式,养老待遇由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与家庭养老、土地保障、社会救助等其他社会保障政策措施相配套,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一项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国家社会保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基本原则

新农保的基本原则是“保基本、全覆盖、有弹性、可持续”。“保基本”意味着新农保的政策目标主要是保障农村居民老年时的基本生活,“全覆盖”意味着该制度将在全国范围内普遍实施,“有弹性”是指该制度将满足不同收入水平的农民的多样化养老需求,“可持续”说明该制度将建立在科学决策的基础之上。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建立方法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采取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模式,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筹资方式。

(一)个人缴费

参加新农保的农村居民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个档次,地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国家依据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增长等情况适时调整缴费档次。

(二)集体补助

有条件的村集体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助,补助标准由村民委员会召开村民会议民主确定。鼓励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

(三)政府补贴

政府对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全额支付新农保基础养老金,其中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按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给予全额补助,对东部地区给予50%的补助。地方政府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对选择较高档次标准缴费的,可给予适当鼓励,具体标准和办法由省(区、市)人民政府确定。对农村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地方政府为其代缴部分或全部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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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保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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