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工程质量监督员岗位职责

2020-09-15 来源:岗位职责收藏下载本文

推荐第1篇:工程质量监督员年终总结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员年终工作总结

2013年本人在住建局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站的正确领导下,立足本职工作,认真完成了领导交待的各项任务,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政治思想情况

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系列文件精神;认真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自觉遵纪守法,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全面贯彻落实《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坚持依法监督,创新监管模式,树立正确的职业观念,端正职业态度,遵守职业纪律,强化职业作风,严守职业道德,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做到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

二、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情况

业务学习方面现阶段正在对强制性条文、新版验收规范、建设部5号令《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导则》、《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规定》和有关工程质量方面的规范性文件等。重点学习了《行政许可法》、《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范性文件。在工作的空隙,采用自学和集体研讨相结合的方式,结合日常工作中所遇到的问题查阅资料,深入进行研究探 - 1 -

讨,使本人加深了对标准、规范的理解,统一了工作方法,提高了工作能力和效率。

三、工作勤奋敬业方面情况

严格遵守所内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团结同志,勤奋工作,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严格遵守时间制度,不迟到、早退,不串岗、溜岗,不无故请假;节假日加班、值班无怨言。端正工作态度,工作中无脸难看事难办,顶着不办、拖着不办现象。有较强的时间观念、效率观念。服从领导分工安排,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四、监督工作开展情况

1、在日常监督工作中,按照建设局和领导的安排部署,根据国家省市各级主管部门关于建设工程质量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在经验丰富的站领导和老同志的带领下,坚持以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建筑护栏和扶手、住宅低窗护栏、建筑散水、建筑变形缝、砌体结构外观质量以及影响使用安全及使用功能的关键部位为监督工作重点,严格进行监督。对发现的问题隐患,按照有关规范文件,结合实际情况,下发整改通知书和停止施工通知单,督促责任单位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问题隐患,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平稳可控。

2、认真对待每一例质量投诉,工程质量投诉关系到百姓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社会稳定,本人高度重视做好工程质量投诉

工作,对责任范围内的质量投诉及时处理,达到用户不满意,没有造成用户反复投诉甚至集体上访等恶劣事件的发生。

3、在日常监督工作中进一步完善各分部、分项工程的质量监管。进一步加强分部、分项工程的备案管理及施工监管,备案率要达到100%。杜绝随意变更图纸,从根本上保证建筑工程的整体质量。

4、以提高住宅工程质量为重点,把深入开展房屋建筑工程质量通病整治做为监督主线。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自治州下发的相关文件,认真治理住宅工程中屋面渗漏、厨卫间渗漏、墙面、地面非结构性裂缝等影响使用功能、群众投诉较多的质量通病。

五、存在不足和今后努力方向

由于本人建筑工程技术理论水平薄弱,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工作开展,在以后的工作中我将进一步加强理论学习。只有不断加强学习,才能胜任监督工作,才能成为合格的监督员。为适应新时期的工作要求,我严格要求自己,使自己的理论水平、思想觉悟和工作能力不断提高和进步;工作中还须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依法行政意识,慎重对待每项工作,认真学习建设法律、法规等相关法律知识,学习业务知识和技能,强化终身学习的意识,克服和改进不足,努力提高业务知识水平,坚

持科学的工作态度,加强对房屋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管力度,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又快又好的实现可持续发展。

2013年12月

推荐第2篇:监督员岗位职责

监督员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工程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条例、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有关规定,严格遵守本站的各项规章制度。

2、

3、检查工程项目建设参与各方主体的质量行为。

4、

5、熟悉并掌握施工规范、操作规程和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严格按照工程建设有关政策、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范、规程和本站制订的有关细则、措施、规定等,对受监工程进行质量监督。

6、

7、协助处理工程质量投诉工作和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8、协助本站主管安全领导对全县在建工程进行定期安全检查。

深入施工现场,对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等部位实施重点监督,对施工过程中质量进行不定期的监督抽查。

9、在受监工程监督管理中,发现严重质量问题有临时处置权,督促责任方迅速消除质量隐患,并及时向站领导汇报。

10、监督建设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的组织形式、验收程序以及在验收过程中提供的有关数据和形成的质量验收文件是否符合有关规定,监督实体质量是否存在严重缺陷和工程质量的验收是否符合规定,认真填写监督日记,建立质量安全监督档案及时编写质量监督报告。

11、完成站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推荐第3篇: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一、项目部坚决贯彻执行上级颁布的各种质量管理文件、规程、规范、和标准,牢固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思想,宗旨是优质、优产、用户至上。

二、项目部为了保证工程质量,设置由项目技术负责人专管的工程技术部,专人负责施工质量检测和核验记录,并认真做好施工记录和隐蔽工程验收签证记录,整理完善各项施工技术资料,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要求。

三、进行经常性的工程质量知识教育,提高工人的操作技术水平,在施工到关键部位时,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和专职质量检查员到现场进行指挥和技术指导。

四、施工现场工程质量管理严格按照施工规范要求层层落实,保证每道工序的施工质量符合验收标准。坚持做到每个分项、分部工程施工质量自检自查,严格执行“三检”制度;不符合要求的不处理好决不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实行“质量一票否决”制。

五、隐蔽工程施工前,经自检合格后报监理查验,经监理工程师查验合格后及时办理隐蔽工程验收签证,方可进入下道工序的施工。

六、严格把好材料质量关,不合格的材料不准使用,不合格的产品不准进入施工现场。工程施工前及时做好工程所需的材料复试,材料没有检验证明,不得进入隐蔽工程的施工。

七、建立健全工程技术资料档案制度,专人负责整理工程技术资料,认真按照工程竣工验收资料要求,根据工程进度及时作好施工记录、自检记录和隐蔽工程验收签证记录。将自检资料和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分类整理保管好,随时接受上级部门的检查。

八、对违反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的人,将按不同程度给予批评处理和罚款教育,并追究其责任。对发生事故的当事人和责任人,将按上级有关规定程序追究其责任并做出处理。

推荐第4篇:公路工程质量承诺书

公路工程质量承诺书

县委、县政府:

xx至xx公路升级改造项目(xx段)是我县201x年重点工程。为全力推进项目建设,确保我乡xx公里工程如期完工,质量合格,施工安全,我乡党委、政府郑重承诺如下:

一、确保201x年xx月xx日前完成路面浇筑。按照这一时间节点要求,我们将与施工单位一道合理安排工期,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保证在201x年xx月xx日前完成路基工程,在xx月xx日前完成垫层铺设,在x月x日前完成水泥基层施工。

二、确保工程质量合格。严格按设计的施工图建设,督促施工单位按工程质量技术规范施工,从而使交工验收评定为合格,竣工验收质量评定为合格。

三、确保施工生产。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的规定,加强监管,认真排查施工安全隐患,并督促施工单位整改到位,坚决杜绝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为表明我乡党委、政府兑现承诺的坚强决心,愿用上级建设扶助资金xx万元/公里与上述承诺挂钩:

1、xx万元/公里与工程进度挂钩,即路基工程、垫层铺设、基层施工、路面浇筑x个阶段每个阶段各x万元/公里,我乡共xxx万元,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逾期则扣拨相应阶段的补助资金(即每逾期一个阶段扣xx万元);

2、xx万元/公里与工程质量挂钩。如达不到交工验收和竣工验收质量评定等级,我乡共扣拨xx万元;

3、xx万元/公里与安全生产挂钩,如今后出现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我乡共扣拨xx万元。本承诺书一式四份,承诺单位、县领导、交通主管部门、县重点工程督查组各一份。

推荐第5篇: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一、工程质量计划制度 为了加强项目部工程质量管理,保证工程质量目标的实现,根据《建设工程管理条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程项目质量目标的确定。

1、质量目标必须符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质量要求;

2、必须符合公司创优工程的项目。

二)、项目部实现质量目标必须编制质量计划。质量计划应包括下列内容:

1、项目质量计划目标的确定;

2、编制项目质量计划(或质量目标的分解);

3、项目质量计划的实施:(1)施工准备阶段;(2)施工阶段;(3)竣工验收阶段;(4)工程保修阶段;(5)质量的持续改进和检查验证。

三)、质量计划的审批程序。

1、项目部编制质量计划;

2、质量部审核;

3、总监办审批。

二、工程项目质量总承包负责制度

为规范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的行为,更好地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有关条款,特制定本制度。

一)、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将总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除主体工程外)分包,其分包单位应有相应的资质文件。但是除总承包合同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单位工程不得层层分包,施工总承包中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包单位自行完成。

二)、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的,工程质量由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应当对分包工程的质量与分包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分包单位必须接受总承包单位的质量管理。

三)、总承包单位应监督管理各分包单位认真遵照现行有关 规范进行施工,并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对所承建的检验批、(子)分部工程的质量进行验收,其验收结果和资料交总包单位。 四)、总包单位应组织各分包单位认真学习,了解总包单位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总承包单位有权对违反质量管理制度的分包单位进行处罚。

五)、各分包单位应对总承包单位定期召开的质量例会不得无故缺席。为便于质量管理,各分包单位的施工进度计划均应考虑交叉施工的配合问题,如出现异议,应由总包单位统筹安排。

六)、各分包单位应认真配合总包单位做好成品、半成品保护。如分包单位需在结构上打洞、开槽、补埋铁件一定要经过结构施工总包单位的技术负责人认可,重要部位要报设计单位认可。预应力结构上不得开槽、凿孔。

七)、分包单位应当对施工质量负责,对总承包单位负责,必须服从总包单位质量目标。

三、质量检查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项目部质量管理的力度,达到提高工程质量,杜绝质量事故,提高自身的社会信誉和市场竞争能力的目的,特制定本规定;

一)、项目部每年对项目部的质量管理工作作如下检查:

1、项目部每季度定期对项目部范围内所有在建项目实行季度检查;

2、项目部对职责范围内的直管项目部实行月度检查及日常检查。

二)、公司质量检查的内容

1、质量管理。项目部的质量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工程质量计划,质量管理人员资格等;

2、施工质量。

3、技术资料。

三)、项目部在检查中对发现的问题立即发出限期“整改通知单”,对质量问题项目部必须定人、定时、定措施进行整改。各项目部在整改期限内整改完毕后上报公司质量部门复查。

四)、项目部根据整改回复组织落实复查验收。并在整改通知单签署验收意见。经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并结案。

五)、项目部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登记备案,从管理上、施工技术上分析质量问题,为质量整改提供依据。

六)、根据项目质量问题进行统计分析,进行技术攻关,提高项目部工程质量的整体水平。 七)、质量检查的奖罚: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公司有关奖罚规定执行。

四、工程质量奖罚制度 一)、奖励

1、凡取得优质工程奖的工程,工程创优成本列入项目承包成本。同时,按照公司优质工程奖罚制度给予奖励。

2、对项目部的综合质量考核,凡年度平均得分90分及以上者,一次性奖励项目部3000元。

3、在各级行政主管(上级)部门的质量检查中,因质量优异受到以简报、文件、电视、报刊等形式表彰的单位,视具体情况奖励该责任人300~1000元人民币/人,奖励相关人员1000~3000元人民币。

4、单位(个人)获得各级优秀质量工作先进单位(个人)荣誉,按上级文件明确的奖励额度,对个人的奖励,奖金全额发至获奖者本人;对单位的奖励,由获奖单位(部门)提出分配方案,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

二)、处罚

1、凡列入项目部创优计划的工程(以公司文件为准),无正当理由,没有实现创优目标的,按照奖罚对等的原则对有关人员进行罚款,创优成本不列入项目承包成本。

2、凡是竣工工程被核验为不合格的,按工程量的5‰ 处罚项目部,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3、对项目部的综合质量考核,凡年度平均得分80以下者,每降低5分,处罚该单位1000元。

4、对不认真履行管理职责的有关责任人,将给予有关责任人50~500元经济处罚。

5、在建工程质量检查时,发现违反规范规程,不按标准施工,不按建设主管部门或公司的有关规定施工,粗制滥造,质量低劣,业主反映强烈,将视工程的具体情况给予该工程责任者罚款100~500元人民币/人,给予相关人员罚款500~1000元人民币。

6、在各级行业主管(上级)部门的质量检查中,因质量问题受到以简报、文件、电视、报刊等形式通报批评或曝光的工程,视具体情况给予该工程责任人罚款300~1000元人民币/人。

7、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后,在保修期内出现因施工质量问题影响使用功能、受到用户投诉的,且没有采取有效保修措施而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相关责任人罚款500~1000元/人。

8、发生质量事故,视事故的严重程度予以处罚。

9、出现以上质量问题,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含无形损失)的,除经济处罚外,还将视严重程度由项目部给予相关责任人行政处罚。

10、以上经济处罚,由项目部工程技术部(或项目部质检员)填写“罚款通知单”,经项目部技术经理审核、主管领导批准后执行。收缴的罚款交纳到公司罚款专用帐户,收缴的罚款只能用于与质量有关的奖励,不得挪作他用。

五、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制度

为了保证工程建设质量事故的及时报告和顺利调查,维护国家财产和公司信誉,特制订本制度。

一)、项目部在发生质量事故后必须第一时间汇报到公司质安部和总监办。

二)、项目部在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基础上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

三)、质量事故发生后,项目部必须对事故现场进行严格保护,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推荐第6篇:公路工程质量责任书

公路工程质量责任书

为保证工程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法》与《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要求,施工单位应当建立质量责任制。现将本项目部各个工区的质量责任明确如下:

一、工程质量总目标

1.现建设的公路工程项目竣工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

2.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3.第X工区,工区负责人为:___________、技术负责人为:___________。

二、施工工区工程质量责任

1.施工工区就施工质量对广巴高速公路TJ-E合同段E2分部(以下简称:项目部)全面责任,施工工区的负责人对其经手的工程质量在其设计使用年限内负终身责任,如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不管到哪里都要追究相应的行政和法律责任。

2.施工工区必须承建过类似同等级工程项目(高速公路或一级公路等)且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施工工区必须建立施工质量保证体系,全面推行质量管理。

3.施工工区必须按协作协议等文件承诺的人员和机械设备进场,认真按施工组织设计、阶段施工计划及协作文件安排的合同工期施工。因进场慢、组织乱、工期安排不当等原因引发的质量问题由施工工区负责。 4.项目部不允许施工工区非法转包和违规分包工程行为,并应按照项目部要求加强自身施工队伍的管理。

5.施工工区必须重视质量通病的预防和治理,对高填土下沉、软土地基超限沉陷、路面不平、桥梁伸缩缝和桥头跳车、防护工程和下部结构物表面粗糙等质量通病必须制定防控措施。为切实控制好路基分层施工,对填方路基必须按路面平行线分层控制填土标高,切实控制路基压实度。

6.施工工区应加强标准计量工作和材料采购检验工作。如砼、水泥砂浆施工现场必须依有关规范按重量法控制计量。材料经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违规计量和使用不合格材料引发的质量问题由施工工区负责。

7.工程发生质量事故,施工工区必须按规定向广巴高速公路TJ-E合同段

E2分部及有关部门及时报告,并保护现场接受检查,要认真进行事故处理,积极抓好整改措施的落实。

三、检查考核

1.项目部将每月召开一次由项目部分管领导主持召开的安全质量工作会

议,对检查有相关的质量安全问题,应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

2.项目部每月组织不少于一次工程实体质量安全大检查。

3.同时项目部安质科、工程科及项目部其他部门不定期对施工工区所承担

工程的工程质量安全进行检查、考核。

四、奖惩办法

1.对于工程质量达到质量总目标各项要求的施工工区,推荐到项目部予以表扬,同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2.对在工程施工中发生工程质量事故,上报各级有关部门给予处理。

3.施工工区不重视施工现场管理、不服从项目部及监理管理监督,违章作业、偷工减料或采用不合格的材料,工程质量低劣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应赔偿广巴高速公路TJ-E合同段E2分部全部直接经济损失。并应在施工时发现设计文件和图纸有差错的,应当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4.竣工项目没有达到质量总目标的施工工区,按协作协议条款规定,进行处罚。

五、本责任书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六、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广巴高速公路TJ-E合同段E2分部、施工工区各执一份。

项目部:广巴高速公路TJ-E第X工区负责人签字: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合同段E2分部第X工区技术负责人签字: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推荐第7篇: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目录

一、工程质量计划制度 3

二、工程项目质量总承包负责制度 3

三、质量检查管理制度 4

四、工程质量奖罚制度 6

五、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制度 8

六、施工方案审批制度 8

七、监视和测量装置管理制度 10

八、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11

九、材料采购、检验、保管制度 12

十、工程试(检)验控制制度 13 十

一、质量技术交底制度 14 十

二、工程技术复核制度 15 十

三、试块管理制度 17 十

四、挂牌制度 18 十

五、三检制度 18 十

六、样板制度 19 十

七、隐蔽工程检查验收制度 20 十

八、成品保护制度 21 十

九、工程质量验收评定核定制度 22 二

十、不合格品控制 22 二十

一、结构实体功能环境检验制度 24 二十

二、质量例会制度 25 二十

三、见证取样制度 26 质量管理制度

一、工程质量计划制度

为了加强项目部工程质量管理,保证工程质量目标的实现,根据《建设工程管理条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程项目质量目标的确定。

1、质量目标必须符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质量要求;

2、必须符合公司创优工程的项目。二)、项目部实现质量目标必须编制质量计划。质量计划应包括下列内容:

1、项目质量计划目标的确定;

2、编制项目质量计划(或质量目标的分解);

3、项目质量计划的实施:(1)施工准备阶段;(2)施工阶段;(3)竣工验收阶段;(4)工程保修阶段;(5)质量的持续改进和检查验证。 三)、质量计划的审批程序。

1、项目部编制质量计划;

2、质量部审核;

3、总监办审批。

二、工程项目质量总承包负责制度

为规范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的行为,更好地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有关条款,特制定本制度。 一)、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将总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除主体工程外)分包,其分包单位应有相应的资质文件。但是除总承包合同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单位工程不得层层分包,施工总承包中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包单位自行完成。 二)、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的,工程质量由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应当对分包工程的质量与分包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分包单位必须接受总承包单位的质量管理。 三)、总承包单位应监督管理各分包单位认真遵照现行有关规范进行施工,并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对所承建的检验批、(子)分部工程的质量进行验收,其验收结果和资料交总包单位。 四)、总包单位应组织各分包单位认真学习,了解总包单位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总承包单位有权对违反质量管理制度的分包单位进行处罚。 五)、各分包单位应对总承包单位定期召开的质量例会不得无故缺席。为便于质量管理,各分包单位的施工进度计划均应考虑交叉施工的配合问题,如出现异议,应由总包单位统筹安排。 六)、各分包单位应认真配合总包单位做好成品、半成品保护。如分包单位需在结构上打洞、开槽、补埋铁件一定要经过结构施工总包单位的技术负责人认可,重要部位要报设计单位认可。预应力结构上不得开槽、凿孔。 七)、分包单位应当对施工质量负责,对总承包单位负责,必须服从总包单位质量目标。

三、质量检查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项目部质量管理的力度,达到提高工程质量,杜绝质量事故,提高自身的社会信誉和市场竞争能力的目的,特制定本规定; 一)、项目部每年对项目部的质量管理工作作如下检查:

1、项目部每季度定期对项目部范围内所有在建项目实行季度检查;

2、项目部对职责范围内的直管项目部实行月度检查及日常检查。二)、公司质量检查的内容

1、质量管理。项目部的质量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工程质量计划,质量管理人员资格等;

2、施工质量。

3、技术资料。三)、项目部在检查中对发现的问题立即发出限期“整改通知单”,对质量问题项目部必须定人、定时、定措施进行整改。各项目部在整改期限内整改完毕后上报公司质量部门复查。 四)、项目部根据整改回复组织落实复查验收。并在整改通知单签署验收意见。经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并结案。 五)、项目部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登记备案,从管理上、施工技术上分析质量问题,为质量整改提供依据。 六)、根据项目质量问题进行统计分析,进行技术攻关,提高项目部工程质量的整体水平。 七)、质量检查的奖罚: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公司有关奖罚规定执行。

四、工程质量奖罚制度 一)、奖励

1、凡取得优质工程奖的工程,工程创优成本列入项目承包成本。同时,按照公司优质工程奖罚制度给予奖励。

2、对项目部的综合质量考核,凡年度平均得分90分及以上者,一次性奖励项目部3000元。

3、在各级行政主管(上级)部门的质量检查中,因质量优异受到以简报、文件、电视、报刊等形式表彰的单位,视具体情况奖励该责任人300~1000元人民币/人,奖励相关人员1000~3000元人民币。

4、单位(个人)获得各级优秀质量工作先进单位(个人)荣誉,按上级文件明确的奖励额度,对个人的奖励,奖金全额发至获奖者本人;对单位的奖励,由获奖单位(部门)提出分配方案,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 二)、处罚

1、凡列入项目部创优计划的工程(以公司文件为准),无正当理由,没有实现创优目标的,按照奖罚对等的原则对有关人员进行罚款,创优成本不列入项目承包成本。

2、凡是竣工工程被核验为不合格的,按工程量的5‰处罚项目部,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3、对项目部的综合质量考核,凡年度平均得分80以下者,每降低5分,处罚该单位1000元。

4、对不认真履行管理职责的有关责任人,将给予有关责任人50~500元经济处罚。

5、在建工程质量检查时,发现违反规范规程,不按标准施工,不按建设主管部门或公司的有关规定施工,粗制滥造,质量低劣,业主反映强烈,将视工程的具体情况给予该工程责任者罚款100~500元人民币/人,给予相关人员罚款500~1000元人民币。

6、在各级行业主管(上级)部门的质量检查中,因质量问题受到以简报、文件、电视、报刊等形式通报批评或曝光的工程,视具体情况给予该工程责任人罚款300~1000元人民币/人。

7、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后,在保修期内出现因施工质量问题影响使用功能、受到用户投诉的,且没有采取有效保修措施而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相关责任人罚款500~1000元/人。

8、发生质量事故,视事故的严重程度予以处罚。

9、出现以上质量问题,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含无形损失)的,除经济处罚外,还将视严重程度由项目部给予相关责任人行政处罚。

10、以上经济处罚,由项目部工程技术部(或项目部质检员)填写“罚款通知单”,经项目部技术经理审核、主管领导批准后执行。收缴的罚款交纳到公司罚款专用帐户,收缴的罚款只能用于与质量有关的奖励,不得挪作他用。

五、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制度

为了保证工程建设质量事故的及时报告和顺利调查,维护国家财产和公司信誉,特制订本制度。 一)、项目部在发生质量事故后必须第一时间汇报到公司质安部和总监办。 二)、项目部在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基础上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 三)、质量事故发生后,项目部必须对事故现场进行严格保护,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四)、公司质安部、总监办在24小时内进行现场勘察,确定处理方案,由项目部落实实施。 五)、项目部整改完毕后报公司质安部验收核定。 六)、项目部处理完成后撰写事故处理报告,并报有关部门备案。 七)、重大质量事故发生后由公司向上级主管部门和事故发生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应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 八)、对待工程质量事故必须严肃认真,一定要查明原因,做到“四不放过”。

六、施工方案审批制度 一)、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编制分工: 1.一般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各专业技术员编制,预算人员参与编制。 2.大型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由技术经理组织,生产技术部编制,预算人员、项目技术负责人、各专业技术员参与编制。

3.特大型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由公司组织,有关部门及公司经理、技术经理参与编制。4.关键技术、重要分部分项的施工方案由技术经理组织,生产技术部编制。 二)、一般工程和大型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在编制人员完成各自的编写任务,汇总形成初稿后,交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接到初稿,应组织编制人员、预算人员及相关人员,对初稿进行讨论,提出修改建议和需要增加的内容,各编制人员对初稿修改后定稿。 三)、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在满足质量、进度的前提下,应进行经济分析比较,努力降低成本,做到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可行性、经济性、实用性。 四)、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内部审核:

1.一般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由项目技术负责人进行审核,审批意见报一份由项目部工程技术部门备案。

2.大型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应由技术负责人审核,开工前10日报项目部有关部门进行审批,并按审批意见修订后实施。

3.关键技术、重要分部分项的施工方案应由技术经理审核,开工前10日报项目部有关部门进行审批,并按审批意见修订后实施。五)、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外部审核:

1.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在施工企业内部会签审批完毕后,由专业技术员交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进行审批。

2.对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提出的改进意见,项目技术负责人或技术经理将意见反馈到项目部技术部门,研究修改措施。

3.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评审表按照当地建设主管部门统一要求的表格进行填写。六)、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发放:审批后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由项目部内业资料员负责印发,并发至下列有关部门和人员: 1.项目部生产技术部:技术负责人、预算员、各专业人员、并留足合同要求竣工资料的份数。 2.所有施工组织设计的发放均应做好发放记录。

七)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更改:工程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及审批意见执行,不允许擅自改变施工工艺,由于施工条件发生变化、施工方案、施工方法有重大变更时,实施单位要及时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进行修改、补充、并经原审批单位批准后执行。不按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及审批意见执行的,应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罚。

七、监视和测量装置管理制度 一)施工测量的主要任务 1.开工前的控制测量

⑴平面控制桩和高程控制桩的交接管理:

在工程的前期,项目部专业技术员组织测量员会同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进行桩位的交接工作,并要求做好交桩成果(如包括交桩管理规定等)的保存工作。 ⑵控制桩检核复测及引桩测量与保护: 接桩之后,项目部技术负责人组织项目部相关人员及时对平面控制点和高程控制点进行复测,如有问题及时向监理和建设单位提出,请其解决;如果复测结果符合精度和规定要求,作好桩点的保护工作。

⑶建立施工测量平面控制网: 在施工开展之前,项目部专职测量员根据所交控制点要求对控制网进行加密,并将成果上报给监理公司进行复核。

2.施工期间的平面与高程控制及沉降观测及主体、装饰完工后的观测。⑴一般测量检查,由测量员、专业技术员进行自检和互检。 ⑵工程项目的重点部位,定位放线的测量检查应在自互检复测的基础上,报监理公司复核审批。

二)测量员负责整理上报测量资料,有效资料交专业技术员负责汇总保管。

三)测量员对测量仪器的完好程度负责,平时要爱护各种测量仪器设备,严格管理,责任到人。

八、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一)、技术资料执行技术负责人领导下的专业技术员负责制度,各专业技术员负责本专业所施工工程的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技术负责人定期组织项目部资料员对各专业技术员的内业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并组织竣工技术资料汇总移交工作。项目部资料员、技术员完成技术资料的检查、和竣工资料的汇总移交工作。 二)、技术资料内容应按照工程项目签订合同中所要求的标准执行。 三)、在技术资料收集之前应列出单位工程划分计划、资料收集计划及试验和检验计划,经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核,技术经理审批后按计划进行收集和整理,在资料收集过程中应注意资料的规范、标准(包括书写格式、纸张大小等)。 四)、工程技术资料管理与工程施工紧密联系,对施工试验记录、材料试验记录及施工记录中反映出来的问题,要及时向项目技术负责人汇报,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和解决。 五)、相关部门或责任人(材料员、试验员、测量员等),对自己工作范围内的技术资料,应主动及时地将各类资料上交给单位工程技术员,不得无故拖延或私自留存。 六)、技术内业资料应随施工进度及时整理,与施工进度同步,同时必须真实地反映工程的实际情况,项目部生产技术部应定期和不定期的对技术资料进行检查,确保技术资料的同步、真实和有效。 七)、项目竣工验收时,由技术负责人组织生产技术部及有关人员对资料进行审核汇总,形成完整、系统的资料。 八)、单位工程一般要求整理三套完整的竣工资料,如合同有要求应按其要求的份数整理。

九、材料采购、检验、保管制度 一)、项目部材料员应对材料承包方的背景资料及时收集并上报公司施工技术部备案,由公司施工技术部统一发放合格承包方审批名录。 二)、材料采购必须在合格承包方名录采购。当施工急需时应经公司施工技术部审批,同意后方可允许在名录外采购。 三)、材料进场必须有材料员、仓管员、试验员到场进行检测,做好进货检验会签记录。 四)、钢材、水泥、砂、石等原材料进场应核对出厂合格证和质量保证书,还应分期、分批进行抽样检验(详见材料试验规定)。检验合格后,方可填写入库单,并应及时做好材料标识和复试工作。不合格材料有材料员与供货方进行交涉,办理退货,调货、索赔等工作事宜。 五)、各种材料的领用,发放必须持有施工员签发的材料领用单后,仓库保管员方可发放有关材料。 六)、各种材料进场后至使用前均要分类标识,明确监狱状态,表明该批材料是否为待验品、不合格或合格品,以便使用。 七)、仓库保管员应根据不同材料分类堆放,并根据不同性质做好防水、防火、防潮、防热等保护工作。易燃易爆物品应有专门仓库,专人保管登记领用。 八)、大批量进场的材料应按进库顺序堆放,先进先出,注明进货时间,以免积压损坏过期。

十、工程试(检)验控制制度 一)、项目部按现行国家规范、有关技术标准及公司要求,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做出工程试(检)验计划:项目部各职能人员分工明确。 二)、实验室应具备相应主管部门审批资质等级,送检范围符合法定受理要求。现场同时接受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做好旁站见证工作。 三)、配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控制要求,及时完成工程各项试(检)验工作。 四)、原材料进场,核查进货位及相关的质量证明书、使用说明书等质量资料;试件的取样、数量、复试性能必须满足要求,合格后方可进入工程使用。 五)、施工试(检)验记录,要求检测项目齐全,各责任主体盖章签字完整,能真需实反映工程质量情况,发现不符合要求的立即处理,不让不合格品流入下道工序。 六)、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的检查鲜明齐全,并经监理单位抽查确认。 七)、及时收集工程试(检)验的报告单。 八)、统计分析现场施工的混凝土、砂浆及原材料情况,提出改进意见。 十

一、施工质量技术交底制度

为了使施工人员充分理解设计意图和施工组织设计内容,认真按照图纸施工,执行国家和省、地方法律法规,验收规范及公司企业标准,避免差错和失误,确保工程施工质量达到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由项目部参加图纸会审及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工程,由项目部技术负责人有关施工人员进行交底。 二)、由公司参加图纸会审及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重大型工程,技术复杂工程,先由总监办组织有关科、室向项目部进行技术交底。 三)、项目技术负责人向施工人员及有关职能人员交底时,应结合工程具体操作部位进行细致,全面地交底。除口头交底外,并应有书面签字。 四)、针对特殊工序要编制有针对性的作业指导,每个工种、每道工序应进行各级技术交底并形成书面记录。 五)、各工种班组长接受技术交底后,应组织工人进行认真讨论,保证施工意图明确无误的得到执行。 六)、未经技术交底的分部分项工程不得任意施工,如发现有违章情况必须立即停工,并给予经济处罚。

十二、工程技术复核制度 一)、工程开工前,必须编制好具体复核内容,确定施工者、复核者,以便明确职责。 二)、每次复核必须填好“技术复核表”。填写复核意见并签名。 三)、复核项目根据单位工程具体情况确定,但下列项目必须复核:

1、放样、定位(包括桩定位);

2、基槽(坑)标高、深度、尺寸;

3、各层的标高、轴线;

4、模板的轴线、截面尺寸和标高;

5、预制构件;

6、预埋件、预留孔;

7、主要管道、沟的标高和坡度;

8、基础的位置和标高。四)、技术复核工作必须严肃认真,发现不符合要求偏差,应落实更改,再次进行复核,直至符合质量要求。 五)、未经复核的不得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六)、有些技术复核项目可以与检验批质量一道进行,但应有不同的侧重点,并应分别填写表格。 七)、技术复核工作流程

十三、试块管理制度

为了确保对工程质量的控制,加强施工过程中试块的规范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施工现场试块的取样、制作、养护、送检活动由专人负责。且必须遵守真实、有效的原则,决不弄虚作假。 二)、根据建设部建(2000)211号文件,确定试块必须见证和送检的范围。 三)、严格按照先行施工规范的规定,编制工程试块的取样、制作、养护、送检计划。 四)、试块应采用检测合格的钢模制作。 五)、试块的材料取样必须在搅拌或浇筑现场随机取样,制作过程由监理旁证人监督。试件上应注名工程名称、工程部位、制作日期、强度等级、试件编号内容,以免混淆。 六)、拆模后试块根据不同用途进行标准养护或同条件养护。现场应有标准养护室。试块应注意保管,不得丢失。 七)、试块达到预定的养护时间,按当地规定,在相应检测资质等级的工程实验室进行试验。试验委托单应填写正确、字迹清晰,并经监理(建设)单位旁证人员签字。 八)、及时取回、保管好试块试验报告单,并向工程技术负责人报告试验结果情况。 十

四、挂牌制度 一)、对施工现场及仓库堆放的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应进行分类,做好挂牌标识。标识内容为:产品名称、规格型号、产地、厂家、检验状态。 二)、各施工班组应在醒目处悬挂“班组质量目标”,挂牌由施工人员及班组长组织实施。 三)、在工人操作地点醒目处书写或粘贴“操作人员质量目标”。内容应为:班组名称、操作人员、质量控制等级。由班组长负责实施。 四)、各分项工程完工后,项目部应组织人员进行验收,并对验收合格工程逐个进行标识。 十

五、三检制度 一)、自检

1、操作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必须按相应的分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进行自检,并经班组长验收后,方准继续进行施工。

2、班组长对所施工分项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应检查班组每个成员的操作质量,并认真填写自检记录。

3、施工员应督促班组长自检,应为班组创造自检条件(如提供有关表格,协助解决检测工具等)要对班组操作质量进行中间检查。二)、交接检

1、工种间的互检,上道工序完成后下道工序施工前,班组长应进行交接检查,填写交接检查表,经双方签字,方准进入下道工序。

2、分包间交接检,交方应按分包的要求认真办理总包交接检查表、有关资料和进行交接签证等工作,否则不得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3、上道工序出成品后应向下道工序办理成品保护手续,而后发生成品损坏,污染,丢失等问题时由做下一道工序的单位承担后果。三)、专检

1、所有分项工程:特殊部位、隐检、预检项目,必须按程序,作为一道工序,提请专检人员进行施工验收。

2、专检人员要核定分项工程时,必须按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严格控制,严格把关。核验人员在核验评定时会同班组长共同进行。并应达到专检人员预定的单位质量标准(内控质量标准)。 十

六、样板制度 一)、凡施工规范及合同目标、内控质量目标和列入公司创优计划的工程项目均必须实行样板制。 二)、工程中的路基填方、桥涵、挡土墙、路面等主要工程及新材料、新工艺、新结构等项目,在大面积施工前必须分别做样板,坚持样板开路。 三)、做样板时,必须按有关规范、规程、标准、施工图说明及质量控制目标要求进行施工,对已完成的样板需在班组、施工员自检的基础上,由项目部填报“分项样板验收单”经公司质安部签证后,上报监理公司审批,方可进行大面积施工。 十

七、隐蔽工程检查验收制度

隐蔽工程验收是指将被其他分项工程所隐蔽的分部或检验批工程,在隐蔽前所进行的验收,坚持隐蔽验收制度是防止质量隐患,保证鲜明质量的重要措施。 一)、基坑(槽)、基础:项目部会同质监单位、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检查基坑(槽)的土质,基底的处理,回填土料质量,填土的密实性,外形尺寸、标高及各种基础质量。认真做好土壤质量试验,打(试)记录,地基验槽记录等文字资料。 二)、钢筋工程:检查钢筋规格、形状、尺寸、数量、锚固长度,接头位置以及除锈、设计认可的代用变更、保护层控制等情况,认真做好钢筋隐检记录(含予应力张拉)。 三)、隐蔽工程需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及项目部专业质量员,技术负责人参加验收并办理签字盖章手续,特殊部位验收还应邀请相关人员参加,在隐检中发现不符合要求处,要认真进行处理,未经验收合格者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十

八、成品保护制度

为保证建筑产品的完善性,确保工程质量达到预期的目标,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项目部在施工前必须编制防护措施 二)、项目部与班组签订成品保护责任制,由班组把责任落实分解到每一作业岗位,同时加强员工的成品保护教育工作,提高岗位工人素质。 三)、项目部对已经验收的成品必须进行标识。 四)、项目部具体由质检员负责工程的成品保护检查工作。施工班组对前一班组作业完成的成品有责任进行保护。后作业班组不得对前施工班组完成的成品有污染或破坏。前施工班组如对成品保护不当,后施工班组在交接班时,必须共同检验后,告知项目负责人、专业质检员落实进行处理。 五)、不同材料的交接处,易碰撞受损部位,必须采用遮挡,隔离的防护措施,确保成品的完整性,对已完成的部位,必须达足够强度后,才能进行上部的施工。 六)、对进场的设备,半成品等应指定部位堆放,并有专人负责保护,避免在施工安装前损坏或缺少零部件。 七)、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定人负责,无项目施工令,不得进行施工。成品应及时采取护、盖等必要的保护手段,以免人为的破坏。 十

九、工程质量验收评定核定制度

为认真搞好质量验收评定工作,现参照《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04》、《公路桥梁技术状况评定标准JTG/T H21-2011》制定本制度: 一)、分项工程质量应在班组自检的基础上,由单位工程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检验评定,专职质量检查员核定。核定结果报监理(建设)单位审批。 二)、分部工程质量应由项目部经理、技术负责人组织验收,公司专职质量员核定。其中地基与基础、主体分部工程质量应由公司技术负责人和质量处组织核定。核定结果报监理(建设)单位审批。 三)、单位工程完工后,工程质量应由公司技术负责人、质安部进行验收,并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验收报告。 四)、建设单位收到工程验收报告后,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含分包单位)、设计、监理等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单位(子单位)工程验收。 二

十、不合格品控制 一)、不合格物资的控制

1、不合格物资的标识与隔离按公司相关文件执行。

2、不合格物资的评审与处置:

①由项目经理组织项目技术、质检、材料采购及保管等人员对不合格物资进行评审,提出处理意见,由材料员(保管员)负责做好记录并妥善保存,评审结果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必要时,尚应邀请公司生产技术部相关人员参加评审。

②项目材料员(保管员)根据评审处理意见,及时通知原采购人员尽快与供应商取得联系,商定处理办法,处理后将处理结果填写在不合格物资处理记录中,并由执行人签字。 ③不合格物资处理记录由项目材料员负责保存至工程交工,并报公司经营部备案。公司经营部及自行采购的项目部,应及时对不合格信息进行分析研究。当相同问题多次重复发生或一次发生较严重问题时,应采取纠正措施。 二)、过程不合格品的控制

1、过程不合格品的标识与隔离按公司相关文件执行。

2、不合格品的评审与处置:

不合格品的严重程度由检查人员做出判断,需要时项目技术负责人协助。发现严重不合格品时,应及时报告项目技术负责人。采取的处置措施应与不合格品的影响程度相适应: ①发现一般不合格品时,由检查人向项目部或施工班组下达整改通知单,写明存在的质量问题和具体部位,限定整改完成期限,并对整改情况进行验证;检查人对整改情况不能亲自验证时指定验证人。项目部或施工班组接到整改通知后,及时安排整改,整改完成后进行自检,并在整改通知单上填写处理情况和自检结果,通知验证人验证,由验证人做好验证记录。 ②当发现严重不合格品时,由公司生产技术部组织有关人员对不合格情况进行评审,必要时会同设计、监理、业主共同评审。

③出现严重不合格品需进行返工处理时,由项目部技术负责人组织制定处理方案(必要时请公司工程管理部协助),经项目监理批准后组织实施。处理后应重新按产品监视和测量的规定进行检验和试验,并将处理结果填入不合格品处理记录。

④发生严重不合格品,或同类一般不合格品重复发生3 次时,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制定和实施纠正措施。

⑤当不合格品构成质量事故时,项目经理应及时报告公司工程管理部,共同协调处理。 三)、不合格品统计

1、项目部应建立不合格品台帐,每月进行一次统计分析,确定采取纠正措施的需求,并报公司生产技术部备案。不合格品的统计范围包括:①强度达不到设计要求;②尺寸偏差严重超过规范要求;③影响使用功能;④严重影响美观等其他情况。

2、项目部应建立不合格品台帐,每季进行一次统计分析,确定采取纠正措施的需求,并报公司工程管理部备案。

二十一、结构实体功能环境检验制度 为健全工程结构的安全、使用功能和环境的主力控制,根据国家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有关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路工程的结构安全、事业功能和环境的质量控制检验包括混凝土强度的检测、受力钢筋的分布、钢筋混凝土保护层厚度、现浇板的厚度、主要构件几何尺寸、砌体工程砌筑砂浆的强度、使用功能和环境等项目。 二)、混凝土结构强度的检验,必须按照规定要求制作同条件养护试块,并判定合格。 三)、基础结构、主体结构验收、竣工验收前必须提前15天通知公司质安部进行非破损或局部破损的检测方法进行检验。 四)、结构实体检验、功能和环境检测按照工程所属地的有关规定通知并接受检测部门的检测。

五、抽检不合格项,项目部必须按照规定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复检,并将检测结果报公司质安部。复检仍不合格项,按照公司不合格品控制制度和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十

二、质量例会制度 一)、班组质量警示会:每周举行一次,工、班长或质检员,对本周出现的质量问题进行警示,提出预防措施,防止类似问题重复出现。 二)、项目经理部技术质量分析会:经理部每半月召开一次技术质量分析会,由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主持召开,工程、技术、质量、材料等相关人员参加。项目经理部质检员对在施工程质量情况进行总结,项目技术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根据发生的质量问题,分析产生的原因和可能继续出现的潜在趋势,做出整改方案措施。质检员做好质量分析会记录。 三)、项目部生产技术科技术质安科系统分析会:每月召开一次,在项目部月度质量检查后进行,由生产技术科科长主持召开,项目部经理、项目部技术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质检员参加。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如实汇报本月技术质量工作开展情况、工程中存在的质量问题和下一阶段的纠正和预防措施,上报质量报表;生产技术科科长通报本月项目公司技术质量检查情况,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安排下一阶段的技术质量管理工作重点。生产技术科做好汇总,并做好本月的质量小结。 四)、项目经理部应通过及时收集质量信息,及时识别、发现施工现场工程质量保证体系运行过程和工程实物质量存在的问题,及时组织质量分析,实施有效的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持续改进施工现场工程质量保证体系的有效性、不断提高工程实物质量。 二十

三、见证取样制度 一)、单位工程开工前,项目部应根据施工合同建立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合格的工地试验室承担有见证试验的检测项目。 二)、有见证取样项目和送检次数应符合国家和地方、行业有关标准、法规的规定。送检试样应在建设单位或监理人员的见证下,在材料验收、施工试验中随即抽取,不得另外进行。 三)、见证取样和送检时,取样人应在试样或其包装上作出标识、封志。标识和封志应标明样品名称和数量、工程名称、取样部位、取样日期,并应有取样人和见证人签字,见证记录列入工程技术档案。 四)、各种有见证取样和送检试验资料必须真实、完整,不得伪造、涂改、抽换或丢失。

推荐第8篇:安全监督员岗位职责

安全监督员岗位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安全监督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

监督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技术标准,制定本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文件并监督实施。

2.负责全区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监督工作。

3.协助市质检站做好安全生产人员培训和考试工作。

4.组织监督检查建设单位安全生产监管体系,从业单位安全

生产保证体系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对受监工程组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

5.协助施工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监督检查安全事故

处理方案的执行情况。

6.参加建设工程交、竣工质量检测、鉴定和三阶段验收工作。

7.参加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和各项检查工作。

8.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推荐第9篇:资产监督员岗位职责

临 汾 市 天 娇 集 团 公 司

资产监督员岗位职责及考核办法

一、监督员工作范围:根据天娇集团所有子公司出入库管理制度对子公司的出入库及相关部门的程序进行监督。

二、监督员岗位职责:

1.监督员要经常监督采购员所购物品是否货真价实且最低价格之要求购物。

2.深入到各子公司,对每天的出入库明细做核查(根据实际情况可制定出衔接流程及方案)监督库管员的工作若有违章操作时应立即纠正,对异常情况及时上报。

3.务必做到与子公司库管员每月一同进行一次盘点,对固定资产清点和检查,若发现问题要及时上报、更换。对低值易耗品出入库的日清月结的票据进行核实,并作出详细的盘点明细。

4、核实库管员办理资产的调拨、转让、报损、报废等手续,协助财务部做好清产核资工作。

5.定时组织财务、采购、库管之间的工作沟通及衔接会议,问题当面协调,重大问题及时上报。

6、积极完成上级临时委派的其他任务。

三、监督员考核办法:

1、因自身工作失误造成公司资产损失的,发现一次罚款20元,类似问题重复发生进行双倍处罚。

2、因自身大意失职,造成工作衔接当中的误解并造成损失的,发现一次处罚50元,类似问题重复发生进行双倍处罚。

3、违规操作,伙同他人侵吞公司财产或知情不报者,从严处理,并追究当事人相关责任。

4、根据工作中的实际表现,对照集团公司奖罚条例执行

5、除集团公司奖罚条例外,每月工作中从未发生一次工作失误的给予50元奖励。

子公司名称:

2013年6月28日

推荐第10篇:卫生监督员岗位职责

卫生监督员岗位职责

1、建立建全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监督指导,教体局管理督查,学校具体实施的食堂公共卫生预防和食品安全责任体系。

2、卫生监督员要挂牌定责,指导学校公共卫生与食品安全工作。

3、卫生监督员要按照《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制度》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建立健全和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各项制度。

4、卫生监督员定期对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进行检查监测和风险评估,及时排查食品安全隐患。

5、卫生监督员指导学校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制定及演练,有效预防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11篇:高级监督员岗位职责

1.负责高级监督员的签到、签退。2.负责更改高级监督员密码。3.负责强行签退市县局监督组长、监督员。4.负责查询本市县局各网点监督参数。5.负责查询、打印本县市监督报表。6.负责对监督员的操作进行授权。7.负责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12篇:安全监督员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文件和要求,并监督本单位(分管单位)安全管理工作。2.协助编制本单位年度安全目标计划,计划批准后监督执行。参加对本单位安全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3.监督并配合有关部门搞好职工安全教育、安全法规的学习、考试和反事故学习。4.参加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的审查,监督劳动安全和工业卫生技术措施或设施与主体工程的竣工验收。5.经常深人现场,掌握安全生产情况,发挥安监人员作用,制止违章行为。监督劳动保护用品、设施的发放和使用。6.及时用快报、通报、录像等手段向本单位反馈安全经验和事故教训的信息。7.参加事故调査,及时做好事故原因分析、统计,找出安全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并制定防范措施,监督整改。8.做好本单位外包工程和临时作业人员的审查与安全管理工作。

第13篇:质量监督员岗位职责

1.在科主任的领导下,配合质控室对采血及标本的采集、送检全过程进行质量监控。2.配合质控室对血液成分分离及质控样品的采集、送检的全过程进行质量监控。3.对违反操作规程、可能影响到血液质量的行为及时制止并指正;必要时报告科主任。4.发现不合格的血液及血液制品应及时报告科主任及血液质量管理领导小组。5.负责经常检查本科室各种仪器、设备的运转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通知有关部门进行维修。6.负责经常检査本科室的各种试剂、消毒溶液的配制、使用情况及采血器材的质量等,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7.负责经常检査本科室各种计量器具的作用情况,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计量器具的定期检定工作。8.负责经常对采血环境、采血过程无菌操作的执行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杜绝各种影响血液质量的隐患。9.定期向科主任提供质量信息和有助于改进血液质量的建议,建立健全质量监控程序,整理本部门的质量信息资料归档保存。对违反操作规程,有可能影响到血液质量的行为及时制止并纠正;必要时报告科主任及血液质量管理领导小组。11.对工作中可能影响血液质量的现有操作规程应提交科室会议讨论,并提出修改意见。12.向血站质量管理领导小组提交有助于改进血液质量的建议。13.工作结束后,应做好清洁卫生工作,保持工作室整洁。

第14篇:安全监督员岗位职责

安全监督员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有关法规和方针政策以及安全生产管理的法规、标准。

二、对负责的受监工程实施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

三、对辖区内的违规、违法建设工程巡检发现后采取措施并写出情况说明并及时上报相关领导。

四、受理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手续的办理。

五、编制受监工程安全监督方案,并及时向建设各方主体进行监督计划交底,并按照监督计划实施监督管理工作;

六、检查督促指导施工企业建立安全保证体系,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检查特种作业人员证件,监督施工现场安全施工规程的执行。

七、参加定期安全大检查和日常的抽巡检工作,对受监工程实施差异化管理,但每个建设项目每月巡检不应少于一次。对在建工程的阶段性评价或安全评估进行抽查抽检。

八、在检查中发现施工现场存在安全隐患时,签发限时整改记录单,施工单位自行整改落实建设、监理单位督促落实整改到位。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或者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的,应要求立即停止违章作业并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局部停工整改时,应报站长批准同意后实施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落实。

九、辨识受监工程重大危险源,督促其按专项施工方案实施。监督需要专家论证的各专项方案。

十、负责对参建各方的安全行为进行监督,对受监工程中有关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行为不履行或拒不整改的,提出不良行为记录等相关处罚建议并上报领导。

十一、协助上级部门的安全检查,如实汇报工程项目或生产中的安全状况;

十二、组织或参与施工安全新技术、新经验的推广和应用。促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进步和科学化管理。

十三、组织或参与对施工管理人员、专职安全员及现场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

十四、负责一般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协助处理重大工伤事故、机械事故,并参与制订纠正和预防措施,防止事故再发生;

十五、工程竣工验收前作好安全销案及监督评价工作

六、及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陕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第15篇:公路岗位职责

岗位职责

(一)项目经理岗位职责

1、项目经理为项目第一责任人,对整个项目的安全、质量、成本、进度总负责;

2、受公司经理委托,代表公司全面履行与业主签定的工程承包合同与书面承诺,并全面履行与公司签定的经营承包合同;

3、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公司的规章制度,结合项目实际制定补充规定;

4、抓好现场管理、文明施工;抓好安全生产、杜绝事故发生;

5、对员工进行有计划培养和使用,不断提高员工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

6、对员工进行考核,实施奖惩;

7、加强基础管理工作,保证各种文件、资料、数据等信息准确及时地传递和反馈,保证工程按时结算;

8、搞好项目工程的竣工资料与交验工作,负责资产清算,向公司提交资产清算报告;

9、接受公司监督,按时上缴各项费用;

10、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副经理岗位职责

1、在项目经理领导下,分管工程承包合同中规定的工期目标和安全目标的全面实施和实现,对项目生产、安全负直接领导责任;

2、组织生产动员会和生产协调会,协调各部门的关系,保证生产进度。

3、负责落实项目经理部的进度计划,对各工区安排具体的生产计划;

4、负责安全生产的落实,加强员工安全教育,落实员工安全保障措施。

5、组织安全施工大检查,对安全隐患设施、未遂事故和已发事故提出整改意见,并负责落实。

6、组织质量大检查,对不合格材料、工程及质量事故提出整改意见,并负责落实。

7、负责机械设备的使用和管理。

8、组织现场文明施工和环保综合治理措施的实施。

9、深入施工现场,化解各种矛盾,解决各种问题。

10、在项目经理暂离工作岗位时,在项目经理授权范围内,全面负责项目的各项工作。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总工程师岗位职责

1、在项目经理领导下,负责本项目工程质量目标全面实施和实现;

2、组织实施本项目质量保证和控制措施,落实质量责任,保证质量体系的有效运转。

3、主持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制定施工方案、施工工艺、编制施工技术措施和施工计划及保证质量的措施等。

4、主持对工程质量的定期检查、评议整改及工作质量验评;

5、负责项目一级技术创新的组织、实施、总结、修正和反馈工作。

6、主持技术会议,组织研究技术问题并拿出解决方案。

7、项目工程质量检查及技术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及时向项目领导及公司报告。

8、推广应用新技术、新结构、新工艺、组织项目的技术、质量攻关,做好科技成果的转化工作。

9、审核项目的工程变更报告,督促检查工程结算及索赔工作。

10、主持交(竣)工技术文件的编制工作,参加交(竣)工验收事宜。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四)办公室主任岗位职责

1、主持办公室全面工作。

2、项目的档案管理、文秘工作。

3、项目的劳动人事、劳动保护、员工福利的管理。

4、项目行政事务,办理项目办公生活用品的计划、采购、保管及发放工作。

5、项目的宣传工作。

6、项目的各项业务接待、交通车辆管理和会议安排工作。

7、搞好后勤供应,关心职工生活,不断改善职工工作、生活条件。

8、文明卫生及环境保护检查评比工作。

9、夏季防暑药品的采购及分发工作。

10、做好报刊、杂志等的订阅、收发工作。

11、项目部的安全宣传教育、保卫工作,防火防盗。

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五)机料部部长岗位职责

1、主持本部门全面工作。

2、项目机械、材料管理的日常工作;

3、项目用于永久工程的大宗材料的采购和进场工作。

4、组织编制物资申请计划,掌控材料的使用情况。

5、做好进库、出库和库存材料的帐务统计及各种报表的及时上报工作。

6、做好材料质量、数量的验收及合格材料的入库工作,并保证材料按标准存放。

7、负责材料按规定发放,对超过标准数量以外发放的材料及时查明原因并做出反馈,以便及时指导。

8、帮助项目部作好材料成本的控制工作。

9、项目部材料成本和设备租赁成本的控制工作。

10、参与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做好工程施工的机械组织;

11、外租设备合同的谈判、签订及费用结算;

12、新增机械和大中修机械的验收、鉴定和技术试验;

13、机械事故的预防和分析处理工作,做好机械安全知识培训及考核;

1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六)安全协调部部长职责

1、主持本部门的安全、协调全面工作。

2、在项目经理和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安全管理、监督工作。

3、负责地方协调工作,及时处理、化解矛盾,为施工开展创造有利条件。

4、监督安全教育和培训的组织落实情况。

5、组织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隐患制定防范措施,检查监督隐患整改工作的完成情况。

6、遇有危及安全生产的紧急情况,有权令其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

7、对各种直接作业环节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8、负责组织重特大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9、指导基层安全工作,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

(七)财务部部长岗位职责

1、主持本部门全面工作。

2、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政策、法制、法规和公司规定的各项财务制度,结合本项目实际,制定具体规定。

3、根据项目制定的施工生产计划,组织编制年度财务收支计划、成本、利润计划和工资计划、用工计划。

4、严格执行公司规定的财务会计制度,正确设置会计科目,建立各种帐簿、凭证,及时反映资金运用情况,计算盈亏,开展成本分 析,协助有关部门搞好经济活动分析。

5、认真核算与外单位的结算业务,及时向有关部门领导汇报付款情况及结算情况,以防超支现象,及时清理债权债务。

6、加强资金管理工作,及时掌握资金信息,准确无误地向有关领导提供信息。

7、正确、及时地编制并上报各种财务报表和人事报表。

8、严格按照公司工资规定计算和发放工资,控制工资发放总额,作好职工养老金、住房金、失业保险金的代扣、代交工作。

9、做好会计档案的保管和归档工作并做好移交工作。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八)工程部部长岗位职责

1、主持本部门全面工作。

2、负责项目施工技术和质量管理工作。对现场施工技术质量负指导责任;

3、组织工程技术人员熟悉招标文件、合同文件及施工图设计文件,领会设计意图,参加业主组织的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

4、主办项目的工程变更报告,及时做好工程结算及索赔工作;

5、编报年度、季度、月度工作计划和统计报表及质量月报。准确、及时向物资、机械等提供相关计划;

6、参与合同评审、修订和对分包合同的评审工作,负责分包工程的技术指导和质量监督检查。

7、收集、整理施工原始记录,编制有关竣工资料,参与竣工验收。

8、负责工程原料、收集半成品各成品的检验和检验状态标识工作。

9、负责统计技术的应用工作。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九)质检部部长岗位职责

1、主持本部门全面工作。

2、执行公司的施工技术管理制度,现场施工技术质量管理办法、公司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中规定的有关技术、质量职责。

3、执行招标文件中制定的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及质量标准。

4、在项目总工程师的领导下,全面负责质量监督检验工作。

5、协助总工程师主持项目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系统的日常工作

6、负责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编制纠正和预防技术措施方案。

7、负责施工全过程的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及各工序交接的质量验收工作。

8、负责配合建设单位、监理工程师的质量检查及各种原始记录的签证,对监理工程师指出的质量问题做出具体的处理办法。

9、监督、检查各作业班组、中心实验室、测量队工作,对原始资料予以认真检查,对原材料、半成品、成品进行监测、检测。

10、定期不定期抽查施工管理质量控制情况,掌握现场施工控制精度,做到跟踪检测,预防为主。

11、及时转发、呈报质量管理工作的有关文件、通知,迅速处理施工队提出的有关工程质量方面的事宜。

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合同部部长岗位职责

1、主持本部门全面工作。

2、执行上级计划管理、合同管理、预算管理、分包管理等有关规章制度。

3、编制施工预算和操作层切块包干价格,制订各项成本计划和成本控制方案。

4、负责项目经理部期中计量支付、竣工结算、索赔变更工作。

5、负责操作层期中计量支付和竣工结算、人工费和机械费结算;负责统计报表、限额领料单的签发和定额测定工作。

6、负责保管、立存项目经理部签订的所有合同。

7、负责分包单位的留用考核、储备和选择工作。

8、对各类资料收集整理并分类保管。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试验室主任岗位职责

1、主持本部门全面工作。

2、在总工程师和工程部门领导下,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和质量计划,编制项目试验工作计划。

3、负责检查、鉴定和试验工程项目使用的材料是否符合规范和设计规定的要求,并及时提供报告。

4、负责做好各类原材料试验、过程试验、各种混合料配合比设计,及时提供试验报告。

5、检查、指导试验人员的工作。

6、对本室不能进行的试验项目,经有关领导批准后,负责联系具备试验条件的单位进行试验,并及时提供试验报告。

7、认真做好试验报告和检测记录。做到数据准确、字迹清晰、整齐规范、签证齐全。

8、制定试验仪器设备的维修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做到严格管理,规范操作。

9、建立试验仪器和设备台帐,妥善保存试验资料。

10、加强与驻地监理工程师的联系,搞好试验工作。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16篇:公路工程质量通病整治

永武高速公路A3合同段

公路工程质量通病整治

-

编制人:xxx、xxx

中铁x局永武高速公路A3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2009年12月9日

由中铁九局永武高速公路A3合同段项目经理部承建的永武高速A3合同段工程,是我局第一个大规模的高速公路项目。该项目地处山区,山势险峻、复杂、质量要求高。“百年大计,质量第一”,我部始终以这一理念为中心开展质量控制、管理。 在项目组建后,项目部成立了QC质量管理小组。运用全面全过程质量管理的思想和动态控制的原理,对工程质量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纠偏控制。

下面就我们在施工过程中开展的公路工程质量通病的治理活动心得总结如下:

一、项目部成立了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质量通病治理领导小组。组织构成如下:

组 长:项目经理

副组长:总工、副经理

组 员:项目各部门部长、专业工程师、质检员、各作业队负责人

二、建立质量管理制度

1、严格过程控制,实行“三检制”。转序前由工区质检员自检和项目部质检工程师复检、监理工程师抽检,并在检查记录上签认,上道工序检查不合格不允许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2、定期分析工程质量动态,通过数据分析,找出影响工程质量的主要因素,组织攻关。

3、强化职工质量意识,正确处理质量进度和效益的关系;加强施工管理人员的培训,做到施工按规范、评定按标准、检测按要求。

三、质量通病治理措施

(一)桥梁工程:

1、上部结构裂缝:

在T梁预制及桥面铺装、防撞护栏施工过程中,各别部位有裂缝现象。主要体现在T梁梁胁、梁顶面;铺装砼表面;防撞护栏侧面等处。经过项目部现场观察并召开专题分析会研究,总结出如下原因: 1)材料原因:

骨料含泥量大,随着混凝土干燥、收缩,出现不规则的裂缝。 2)施工原因: 砼搅拌时间过长,运输时间过长,导致整个结构产生细裂缝; 模板移动鼓出将使砼浇筑后不久产生与模板移动方向平行的裂缝; 脱模过早,导致砼浇筑后不久产生裂缝; 养生问题,塑性收缩状态将在砼表面发生方向不定的收缩裂缝; 在砼变截面处及钢筋保护层较小部位,由于振捣或析水过多造成沿钢筋方向的裂缝;

针对分析出的以上原因,项目部召开了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制定整治措施,具体措施如下:

1) 严格控制原材料的进货质量。粗细骨料进场后按检验批次进行材质取样,试验。如果原材料质量不合格,严禁使用。

2) 控制搅拌时间,不宜过长,应控制在1-1.5分钟范围内。应用砼运输车运输时不宜停留时间过长。要尽快浇筑。

3) 加强模板安装的施工质量,避免出现模板移动、鼓出等问题。 4) 避免过早脱模,根据现场实际情况。一般在浇筑完砼后24-48小时进行拆模。并结合温度进行适当调整。

制定措施后,项目部对各作业队进行技术交底。并对现场一线操作工人进行了培训。使每个施工人员都心中有数,明白什么地方应该进行注意、控制。经过一段时间的实际施工,证明采用以上的措施。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2、T梁顶面平整度差

本标段共预制T梁1289片。共有七个预制场。T梁预制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到标段的整体质量好坏。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出现梁顶平整度比较差的问题。分析原因如下: T梁预拱度的偏差: 由于砼梁的施工环境不可能和理论计算环境一致,不可避免的存在混凝土强度的差异、砼弹性模量不稳定导致梁的起拱值不稳定、施加预应力时间差异、架梁时间不一致,导致预拱度计算各种假定条件与实际情况不一致,造成预拱度的偏差。另一方面理论计算公式本身是建立在一些试验数据的基础上的,理论计算与实际本身存在细微偏差。

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存在以下几种情况:

第一是用标准养护的混凝土试块弹性模量作为施工张拉条件。当标准养护试块强度达到设计的张拉强度时,由于梁析养护条件不同,其弹性模量可能尚未达到设计值,导致梁的起拱值大。

第二是当计算所采用的钢绞线的弹性模量值小于实际钢绞线的弹性模量时,计算的伸长值偏大,造成超张拉,导致梁的起拱值大。

第三是施工过程中,波纹管定位不准,造成最大正弯矩发生变化较大导致梁的起拱值过大或过小。T梁预制时横向坡度控制不良

在梁板预制支设模板时,左右高低边模板没有按设计图纸要求控制好高度,导致横向坡度和设计不符。当T梁架设后,桥面不能形成一个横坡。桥面就形成不平整的后果。

支座垫石标高控制不良也会造成梁顶面横向坡度不顺。

针对以上出现的几个问题,项目部分析研究了其形成的原因和制定了如下措施:

T梁预拱度的偏差的控制:

第一是提支架和模板的施工质量,确保模板的标高无偏差;第二是加强施工控制,及时调整预拱度误差;

第三是严格控制张拉时的混凝土强度,控制张拉的试块与梁同体条件养护;

第四是要严格控制预应力钢绞线位臵正确,波纹管的安装定位应准确;严格按规范要求进行预应力张拉,控制张拉时的应力值,按要求持荷。

T梁预制时横向坡度控制

首先,对模板安装工作进行交底。严格按照设计图纸上的设计横坡控制左右梁模板的高度,使梁顶面形成设计横坡。在模板支设时,要将模板固定牢固,防止模板滑动。

其次,加强检查力度,在开盘打灰前,项目部质检人员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对T梁横坡进行检查,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得打灰。

T梁架设前,必须每个支座垫石都要进行复测。不合格的必须进行返工处理,不得进行T梁架设。

3、支座安装质量缺陷

本标段T梁采用先简支,后连续的施工方法。支座为橡胶支座。支座安装主要存在如下几种缺陷:

(1) 梁端支座处调坡钢板埋设坡度不准确,使支座处梁底不平整,与支座间有空隙。

(2) 聚四氟乙烯滑板式支座安装时,有的未配臵相应的不锈钢板;有的不锈钢板未安装在四氟乙烯材料滑动面上,而是安装在四氟板支座的底面;有的预埋在梁底的不锈钢板上的水泥砂浆等杂物未清除;导致四氟乙烯滑板式支座失效。

(3) 帽垫石施工控制不到位,导致梁(板)安装就位后支座没有均衡受力,有的支点甚至脱空。

(4) 垫石坐标误差过大。由于测量或施工人员工作疏忽,使垫石坐标严重偏离,导致梁(板)受力支点偏离原设计位臵,改变了梁(板)受力状态;有的垫石高程控制不严,精度不够,导致梁(板)就位后,各梁顶面高程高低不一,与原设计偏差较大,影响后续桥面铺装施工。 针对以上四个存在的问题,项目部制定如下措施整治: (1) T梁预制时严格按照设计要求预埋调坡钢板。

(2) 严格按设计要求进行支座安装;按要求在支座上涂润滑油脂。 (3) 加强梁(板)预制质量和垫石顶面高程控制精度,个别脱空支点宜用厚度适宜的不锈钢板支垫(安装前应预备厚度不一的不锈钢板备用),确保四支点均衡受力。 (4) 严格垫石施工质量控制,加强梁(板)安装前的垫石质量检查。

(二)路基工程

1、高填、半挖半填路基不均匀沉降:

产生上述现象的原因项目部分析主要有以下几点:

(1) 路基填料中混入种植土、腐质土等劣质土,可能产生局部的明显下沉。 (2) 填筑顺序不当。未严格按施工规范要求进行全宽范围内分层填筑,填筑厚度不符合规定。

(3) 压实不足。高填方未按规范要求进行压实操作。

(4) 在填挖交界处没有挖台阶,导致交界处发生不均匀沉降。填挖交界处软土未清除干净。

(5) 施工过程中未注意临时排水,路基积水过多,积水浸入路基内,形成水囊。晴天再施工时也未排除积水继续填筑,以致造成隐患。 针对以上几种原因,项目部制定如下措施进行了预防和整治。

(1) 路基填料大部分为本桩利用土,本标段土质都为砂包土,质量比较好。能保证土方填筑的质量没有问题。

(2) 严格按全宽全断面分层填筑的施工工艺施工。

(3) 在高填方地段每30cm填土压实一次,在8遍以上。并每2m进行一次冲击碾压。

(4) 在填挖交界处开挖台阶,宽度2米,并铺土工格栅,宽度5米。使填方与挖方结合成一个整体。

(5) 路基填筑过程中,很好的做了临时排水沟,保证下雨时排水顺畅,路面不积水。 通过以上几种措施,基本保证了高填方路基的稳定性。

2、“三背”回填不规范

台背回填部分往往被人所忽略,因为台背回填基本都是在台后预留梯形槽,再进行填土。此时大型设备不好进入。往往施工不规范。因此,项目部要求加大台背的梯形槽范围。并尽量先施工桥台,使台背回填土与路基填土同步进行,形成一体。

在台背回填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填筑厚度。控制在15cm一层,压实度要求在96%。

台背填料严格选用良好的透水性土进行填筑。严格控制碾压遍数,每一层都进行压实度检测,合格后方可填筑下一层。

在台背处大型压路机压不到的地方,采用电动打夯机进行夯实。 通过以上措施,我标段台背填土质量都能得以保证。墩头一号大桥的台背回填质量突出,在省质检站检查中得到表扬,并召开了质量观摩会。

3、挡土墙砂浆不饱满,砌筑工艺差

针对此项质量通病项目制定如下措施进行整治:

(1)先按规范标准,砌筑一段标准的砌筑段。让全标段的作业队来参观,让他们有个操作标准。

(2)要求砂浆拌和采用机械搅拌,保证砂浆的质量。

(3)加大检查力度,项目质检人员经常到现场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要求进行整改。

通过以上措施,质量能够得以保证。

(三)隧道工程

1、Ⅱ~Ⅲ级围岩开挖作业时,光爆效果不好,局部超欠挖严重。

(1) 在岩石隧道爆破作业的掘进中,对爆破技术诸要素如钻眼大小、孔深、间距、药量、钻眼分布与起爆顺序等应慎重研究与严格控制。

(2) 钻爆设计应在综合研究地质条件、开挖断面、开挖方法、掘进循环进尺、钻眼机具、爆破器材和出渣能力等的基础上进行。其主要内容有:炮孔布臵图(包括掏槽方式、钻孔深度及斜度);装药结构图(包括装药量及炮孔堵塞方式);钻爆参数表;起爆方法和顺序,必要时应绘制爆破图;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及必要的说明。

(3) 钻爆设计应使用光面爆破或预裂爆破技术,分部开挖时,可采用预留光爆层进行光面爆破,宜放小炮,尽量减少爆破对围岩的扰动。为确保光面爆破和预裂爆破全断面的炮孔痕迹残留,宜采用超前掏槽法钻爆开挖。

2、隧道初期支护厚度和二衬厚度不足

(1)控制好开挖轮廓是关键,首先要保证开挖工序无大量超欠挖,对局部超欠挖区域进行清理,保证断面尺寸复合设计要求才能进行初支施工。 (2)初期支护及二衬施工时,预先交底好支护类型及二衬厚度,必要时候用红油漆标出设计所在的位臵,现场技术人员要碎石盯守,严格控制。

3、隧道二衬钢筋偏位及露筋

(1)钢筋前期的加工要严格按图纸要求,钢筋的长度及弧度要严格控制,尽量用成品钢筋减少钢筋间的绑扎搭接。

(2)钢筋绑扎过程中每隔2-3米加一固定筋,这样钢筋绑扎完就不易松动变形,钢筋绑扎完后要安装垫块,垫块数量按实际需求安装,这样能防止浇筑砼时候对钢筋的侧压出现露筋现象

4、二衬局部渗水及漏水

原因:

1)防水卷材拼接处的粘结或焊接质量欠佳,造成接缝不严,渗漏水。

2)露出钢筋头或绑扎钢筋将防水板局部破坏,造成渗漏水。

3)防水层铺设时余留量不够,二次衬砌混凝土施工时将防水板挤破拉裂造

4) 局部不平整、锚杆头未被切除

5) 喷射混凝土表面粗糙

针对以上宜出现的质量问题项目部采取如下预防及防范措施

1、光面爆破是初期支护防水的基础,它虽然不属于防水施工系统的范畴,但与防水施工密切相关,光面爆破可保证防水层基面大体平整,并且保证防水层与喷射混凝土表面密帖,同时保证防水层的松弛预留量做到合理控制,可避免防水层被刺破或拉裂。

2、加强员工培训,增强员工的技术操作技能和质量意识。施工中很多员工并没有意识到防水层施工保护在公路隧道防止渗漏水的重要性。

3、防水工程贯穿公路隧道施工过程。从材料进场;技术交底;员工培训;防水板场地选择硬化;防水板焊接或粘接移动;防水层挂板台车的设计、安装、就位;公路隧道光面爆破;初期支护;基面检查处理;挂设防水板;二次衬砌混凝土浇筑等工序都必须严格按照技术规范施工,否则将会造成防水层的破裂,从而使公路隧道渗漏水。所以只有不断地探索、总结、积累、提高,进一步完善操作工艺和管理制度,才能确保隧道整体不渗漏。

(四)钢筋保护层厚度不足

钢筋保护层厚度不足产生的原因主要是施工人员的责任心不足;保护层垫块放臵数量不足所致。针对此现象,项目部采取了加大检查力度的方法。尤其加强对T梁及防撞护栏保护层垫块的检查。垫块统一采用高强砼制成。保证每平方米放臵四块垫块。保证了钢筋保护层厚度。

以上是我在高速公路施工过程中的一点施工经验积累,希望能和大家共同分享,共同进步。

第17篇: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版)

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办法

2.1 总则 2.1.1为加强XX公路工程质量管理,确保工程建设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办法》以及交通运输部和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公路工程建设的相关文件,制定本办法。 2.1.2本办法适用于参与建设项目的建设、设计、施工、监理、材料供应、质量检测等各单位。 2.1.3建设项目严格执行“政府监督、业主负责、社会监理、企业自检”的质量保证体系。 2.1.4本项目在设计使用年限内实行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各参建单位的负责人, 对本单位的质量工作负领导责任;各单位的工程项目负责人,对本单位工程项目现场的 质量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各单位的工程技术负责人,对质量工作负工程技术方面责任;具体工作人员为直接责任人。 2.1.5为加强工程质量的监督力度.建设项目实行工程质量举报制度。 2.1.6建设项目质量目标

(一)交工验收质量评定为:合格(各标段质量鉴定评分不低于xx分);

(二)竣工验收质量评定为:优良(质量鉴定评分不低于XX分);

(三)杜绝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有效防止质量事故和质量问题的发生。2.2建设管理单位质量管理 2.2.1 建设管理单位要建立健全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建立质量管理制度, 落实质量岗位责任制。 2.2.2 依据公路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规范和合同文件,对工 程设计、施工、监理和第三方检测单位进行管理。建设期间对工程质量进行全过程管理, 工程完工后负责工程档案的归档并及时组织交工验收、配合组织竣工验收工作。 2.2.3 制定建设项目质量管理办法,提出质量管理的针对性要求;审批监理单位上报和审核其下发的工程质量管理文件,核备其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幵工报告、试验段总结、验证试验(平行试验)等。 2.2.4 负责监督检查监理、施工单位人员、机械到位情况;负责工程分包管理,批 复专业分包,查处转包、违法分包现象,清除转包和不合格的分包队伍;对严重违规的 监理、施工单位有权中止合同。 2.2.5 负责督促施工单位落实质量管理体系,监督检查施工单位自检体系的运转。组织质量评比活动,根据,检杳结果结合日常随机检查情况,对全线施工单位进行质量评 比,奖优罚劣。 2.2.6 监督检查监理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及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监理单位的人员执 行监理合同及日常工作情况。对任何监理人员在施工中作出的不当决定有权予以纠正; 对玩忽职守、不遵守职业道德或业务不称职的监理人员清理出场。 2.2.7 及时组织研究处理施工中发生的质量问题,对施工违章现象提出整改意见, 并由监理工程师组织实施;对造成质量隐患或返工损失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及 时采取停工整顿等措施指令,直至终止承包合同。 2.2.8 组织劳动竞赛、专项治理、廉政建设、质量安全检查、节能宣传等活动,结 合工程质量要求和评选结果予以奖惩。 2.2.9 及时发布工程质量和进度信息,协调工程质量和进度的关系。 2.2.10 按照公路工程质量监督规定,向质量监督机构提交质量监督申请书,接受 政府监督,对质监机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督促有关单位整改。 2.3 设计单位质量管理 2.3.1设计单位对施工图设计质量负责,设计单位应建立健全设计质量保证体系,建立完整的设计文件编制、复核、审核、会签和批准制度,明确各阶段的责任人。总体设计负责人应加强设计全过程的质量控制,保证设计文件质量满足要求。 2.3.2设计文件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设计文件的编制应符合有关公路工程建设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 合同的要求; (二)设计依据的基本资料应完整、准确、可靠,设计方案论证充分,计算成果可 靠,并符合结构安全的要求; (三)设计文件的深度应满足相应设计阶段的规定要求,并符合相关规范的要求; (四)设计文件必须保证公路工程质量和安全的要求,符合安全、适用、经济、美 观的综合要求; (五)设计文件选取的材料、配件和设备,应注明其性能及技术标准,其质量要求 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且因地制宜,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 2.3.3 按合同规定及时提供合格、完善的设计文件及施工图纸;开工前作好设计文 件的交底工作;在施工现场派驻设计代表进行后期服务,掌握现场施工情况,及时解决 设计中存在的问题。 2.3.4 根据交通运输行业主管部门或建设管理单位提出的审查意见对设计文件进 行修改和完善;施工期间出现的变更设计,应有设计单位的签署意见。 2.3.5 工程完工后,对建设项目的设计工作进行总结,并按招标文件提供相应数量 完整的设计资料交建设管理单位归档。 2.4监理单位质量管理 2.4.1 监理单位应按照监理合同约定的职责和权限,对工程质量、安全、环保、投 资、进度实施监督管理。根据所承担监理任务和监理合同要求,向工程施工现场派驻相 应的监理机构、人员,并配备相应设备。监理人员必须按照投标承诺,持有交通行业主 管部门签发的资质证书,并依照核发的从业资格承担相应的监理工作。未经建设管理单 位同意,不得对合同规定的人员和设备进行调整。 2.4.2 监理单位必须严格执行有关公路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和 规范。严格履行监理合同,监督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的实施。各级监理在工程质量管理中 要做到“严格监理、优质服务、公正科学、廉洁自律”,接受行业主管部门、建设管理单位、质量监督机构对监理资格、监理质量体系及监理工作质量的监督检查。 2.4.3 监理单位应加强对施工单位自检体系工作质量的监督和管理,督促施工单位 认真履行合同,配合建设管理单位查处工程转包和违法分包,对合法分包进行审核(包 括分包人资质、经历、分包内容、支付方式与价格),查处恶意压价分包、获取非法利 益的行为。 2.4.4 监理单位应认真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审查试验段 工程施工工艺及首件工程施工方案;监督合同中有关质量标准、技术规范的实施;查处 和纠正不符合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承包合同的施工行为;提出或审查设计变 更;独立进行工程质量检测。 2.4.5 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监理规范的要求,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对 建设工程实施监理。必须对工程施工质量进行全方位监督管理与控制,坚持“首件认可 制”与“试验段制”,严把“开工审批关”、“施工过程旁站关”和“转序签字计量支 付关”。对主要承重、受力部件、隐蔽工程等关键工序和工程部位严格实施全过程旁站。 2.4.6 监理单位必须具备独立的工地试验室或中心试验室,并通过省交通质量监督 机构的考核。 2.4.7 总监办、驻地办应使用自有试验室进行自行试验,严禁与施工单位共同用一 试验资料。驻地办抽检频率不得少于施工规范规定施工合同段自检频率的20%。总监办 抽检频率不得少于驻地办累加自行试验抽检频率的10%,并负责驻地办工地试验室不能 完成的平行试验,对路面基层、沥青路面各结构层C30以上水泥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进行平行试验并审批。 2.4.8 强化监理日志工作,做到以文字为依据、按数据说话、靠检测定性。加强监 理档案资料的规范管理和对施工单位的档案资料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负责工 程施工档案的审核签证。工程完工后,进行监理工作总结,对监理过程中的资料按期交 建设管理单位归档。 2.4.9 监理工程师不得檀离职守,如需离岗必须按有关规定经总监办、建设管理单 位批准。 2.4.10 总监办建立驻地办日常考核奖罚制度,对监理工作质量进行日常管理。监 理单位奖励基金的提取和奖惩按照建设管理单位《监理单位考核办法》中相关规定执行。 2.5 施工单位质量管理 2.5.1 施工单位是工程实施的主体,应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项目经理对工程质 量负全部责任,总工程师在施工过程中对工程质量具体负责。 2.5.2 施工单位必须依据有关公路工程建设的法律' 法规、规章、技术标准和规范 规定,按照设计文件、施工合同和施工工艺要求组织施工;认真落实建设管理单位、总 监办的质量管理措施,及时组织现场管理人员进行岗前培训,掌握施工工序、工艺知识、安全知识,明确质量目标与要求并制定创优规划;接受建设管理单位、质检机构、监理 单位的监督检查。 2.5.3 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制定和完善岗位质 量规范、质量责任及考核办法;自检体系应对施工全过程、全方位进行全面质量控制。 2.5.4 施工单位应建立工地试验室,并按母体试验室的质量体系运行;认真开展 满足工程要求的各种标准试验工作,及时准确提供各种试验数据以指导施工;加强原材料 的质量控制,对由建设管理单位提供及自行采购的材料按规范要求进行检测。 2.5.5 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施工图设计和技术标准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在施工过程 中发现设计文件和图纸有差错的,应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并书面报告监理工程师。 2.5.6 施工单位应通过试验路段的施工,总结施工工艺及各项控制指标,用于指导 规模生产。对关键工程的施工工艺、施工方案必须经过严格论证,确保万无一失。 2.5.7 加强施工过程中的自检、互检、和交接检验工作,严格工序管理,作好隐蔽 工程的质量检查的和记录,做到现场质检资料真实、可靠、准确、不涂改,上道工序验 收合格并经监理工程师签认后,才能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通知 监理工程师检查验收。 2.5.8 施工单位将建设管理单位、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名称举报受理机 构及联系方式在施工现场的显要位置立牌明示,公布质量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2.5.9 工程发生质量事故时,施工单位必须按规定向监理单位、建设管理单位及相 关部门报告,保护现场,接受和配合调查,认真进行事故处理,采取积极措施防止和减 少损失。 2.6 第三方检测单位质量管理 2.6.1 为强化质量管理,建设管理单位通过委托或招标方式确定符合资质要求的第 三方检测单位独立承担伸缩缝、钢绞线、锚具、夹片、橡胶制品、桥梁桩基、水泥搅拌 桩、桥梁荷载等检测任务,以及工程质量进行抽检。 2.6.2 第三方检测单位应根据合同规定的范围和频率,独立、公正地进行检测,检 测单位完成检测业务后,若发现不合格项目立即通知建设管理单位,并应于两日内出具 临时检测报告,临时检测报告应具有正式检测报告的同等效力,并分施工标段定期汇总 后(不超过一个月)出具正式检测报告检测报告经检测人员签字,检测机构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人签署,并加盖检测机构公章或者检测专用章后方可生效。检测单位应对其检 测数据和检测报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2.6.3 第三方检测单位只对建设管理单位负责,其检测数据将作为对施工实体工程 质量的重要评价。 2.6.4 第三方检测单位检测单位应建立档案管理制度。检测合同、原始记录、检测 报告应统一编号,编号应连续,不得随意抽撤、涂改。 2.7 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划分和报告制度 2.7.1工程质量事故,系指由于勘测、设计、施工、监理、试验检测等责任过失而 使工程在下述时限内遭受损毁或产生不可弥补的本质缺陷,或因构造物倒塌造成人身伤 亡或财产损失以及需要加固、补强、返工处理的事故。

(一)道路工程:现场监理工程师签认至工程项目通车后两年内;

(二)结构工程:施工过程中和设计使用年限内。2.7.2公路工程质量事故的分类及其分类标准: 公路工程质量事故分质量问题、一般质量事故、及重大质量事故三类。 (一)质量问题:质量较差、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包括修复费用)在20万以下。 (二)一般质量事故:质量低劣或达不到合格标准,需加固补强,直接经济损失(包括修复费用)在20万至300万元之间的事故,一般质量事故分为三个等级: 一般一级质量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150-300万元之间; 一般二级质量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50-150万元之间; 一般三级质量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20-50万元之间。 (三)重大质量事故:由于责任过失造成工程倒塌、报废和造成人身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的的事故。重大质量事故分为三个等级: 1.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一级重大质量事故: (1)死亡30人以上; (2)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万元以上; (3)特大型桥梁主体结构垮塌。

2、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二级重大质量事故: (1)死亡10人以上,29人以下; (2)直接经济损失在500万元以上,不满1000万元; (3)大型桥梁主体结构垮塌。

3、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三级重大质量事故: (1) 死亡1人以上,9人以下; (2) 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以上,不满500万元; (3) 中小型桥梁主体结构垮塌。 以上质量等级划分中,“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2.7.3建设项目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力和义务将工程质量事故的情况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建设项目施工单位为事故报告的主体单位。质量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必须在第一时间内将事故的简要情况同时向驻地办、总监办、建设管理单位报告。在建设管理单位初步确定质量事故的类别性质后,再按下述要求进行报告: (一)质量问题:问题发生单位应在2天内书面上报驻地办、总监办、建设管理单 位。 (二)一般质量事故:事故发生单位必须在3天内书面报告驻地办、总监办、建设管理单位、和省交通厅质监站。 (三)重大质量事故:事故发生单位必须在2小时内速报省交通运输厅和省交通厅质监站以及相关单位。 2.7.4质量事故书面报告内容: (一)工程项目名称,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等名称; (二)事故发生的主要经过、造成工程损伤状况、伤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 估算; (三)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四)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五)事故报告单位。 2.7.5质量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隐瞒不报、谎报、故意拖延报告期限的,故意破坏 现场的,阻碍调查工作正常进行的,拒绝提供与事故有关情况、有关资料的,提供伪 证的,由建设管理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8工程质量问题处理 2.8.1质量问题应急处理 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严格保护现场,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损失扩大。 2.8.2质量问题调查 建设管理单位、总监办质量管理人员查看事故现场.对事故进行详细的调查工作,提出具体处理意见。 2.8.3 质量问题处理 质量问题处理实行“四不放过”原则,施工单位在上报事故报告、查明事故原因、消除事故产生的危害和影响之后的7d之内,可向总监办提交复工报告,请求批准复工。若事故原因迟迟未能查明,监理工程师认为事故隐患尚未消除时,施工单位不得复工。直到事故原因查明并采取补救措施为止。 2..9.工程交、竣工验收 2.9.1 工程交工验收 (一)当工程已经实质上完工,并通过按合同规定的各项交工检测、检验,具备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和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以及省厅有关补充规定的交工验收条件,经监理工程师同意,由施工单位向 建设管理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如果尚有少量因受季节影响或其他原因暂不能施工或完成.但不影响工程使用的一些附属工程或剩余工作时,需附有缺陷责任期内完成此类工作的书面保证)。建设管理单位将在14天内审核,并在21天内组织交工验收。交工验收由建设管理单位主持,邀请管理部门相关人员参加,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管养 等单位组成验收小组,按有关规定进行,编制交工验收报告并报送上级主管部门。 (二)交(竣)工验收前,技术档案必须齐全,并通过专项验收,地界桩和临时占地复垦手续齐备完整,竣工图纸己按工程实际绘制完成。 (三)工程交付使用后,在缺陷责任期内,建设管理单位将会同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回访。对工程出现的质量问题,要查明原因,及时督促责任单位自费妥善处理。如施工单位接到调查通知,在未申明建设管理单位认为合理理由的情况下拒绝参加调查,则建设管理单位与总监办、驻地办有权共同调查、核实,并通知施工单位。对于缺陷工程的修复和未完善工程的处理,如果施工单位接到通知后5天内未予实施,建设管理单位与总监办、驻地办有权认为施工单位自动放弃,而委托其他单位完成,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在施工单位的保留金中扣除。 2.9.2 工程竣工验收 (一)当建设项目符合竣工验收条件后,建设管理单位将按照项目管理权限及时向交通主管部门申请竣工验收。 (二)竣工验收按照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进行。 (三)通过竣工验收后,由交通主管部门签发《公路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由质量监督机构根据竣工验收结论,按照交通运输部规定的格式对参建单位签发工作综合等级证书。 2.10工程质量检查评比奖励 建设管理单位为充分调动各施工、监理单位的工作积极性,确保本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投资及环保目标的实现,依据招标文件,结合建设项目实际,制定下发《施工单位考核办法》、《监理单位考核办法》及其他奖惩办法,作为工程质量检查评比奖惩的依据。 2.11附则 2.11.1本办法由XX负责解释。 2.11.2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第18篇: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申请书

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申请书

张掖市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

高台县新坝至肃南县水关四级公路改造工程(高台段)项目即将申请开工报告。按照交通部《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暂行规定》和省公路局关于农村公路建设的有关要求,现提供该工程概况和有关资料(见附件),申请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请予以办理。

附件 1.工程概况表

2.交通建设项目审批文件(初步设计、施工图批复等);施工图纸;

3.设计、监理、施工等合同文件(复印件);4.从业单位的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 5.工程质量责任登记表;

6.交通主管部门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申请单位:高台县交通局(公章)

二0一一年一月二十五日

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申请书

申请单位:高台县交通局

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五日

第19篇:交通部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办法

交通部关于发布《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的通知

(交公路发〔1999〕90号)

各省、自治区交通厅,北京、重庆市交通局,天津市市政工程局,上海市市政工程管理局,各计划单列市交通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局: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领导对基础设施建设质量的指示精神和全国公路建设质量会议提出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发布《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办法》是公路建设质量管理的重要规章,各有关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贯彻到公路建设的全过程中。各省级交通主管部门可根据本省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

今年国家决定继续采取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大公路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各地的公路建设任务将更加繁重。各有关单位要通过学习贯彻《办法》落实质量管理责任制,切实提高公路建设质量和投资效益,使质量管理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附件: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办法

一九九九年二月二十四日 附件:

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路工程质量管理,确保公路工程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公路工程建设活动的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公路工程,是指由各级人民政府财政拨款、国家投资、中央和地方合资、地方投资、国内外经济组织投资、贷款以及其它投资方式建设的公路,包括路基、路面、公路桥涵和隧道,公路渡口及公路防护、排水和附属设施等。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公路工程质量,是指有关公路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以及批准的设计文件和工程合同对建设公路工程的安全、适用、经济、美观等特性的综合要求。

第五条 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主管全国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工作;但是,大中型公路建设项目的质量管理工作,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负责。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设置的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以下简称质监机构)根据交通主管部门委托的权限,代表交通主管部门行使行政执法职能,具体负责公路工程质量监督工作。

第六条 公路工程质量实行建设单位或项目法人(以下统称建设单位)全面负责,监理单位控制,设计、施工单位保证和政府监督相结合的质量管理体制。

公路工程建设各方必须按有关规定向质监机构报告公路工程质量情况,提供有关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路工程的质量事故、质量缺陷和影响工程质量的行为有权向交通主管部门或质监机构进行检举、控告和投诉。

第七条 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的主管部门、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质量工作负领导责任;各单位的工程项目负责人,对本单位工程项目现场的质量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各单位的工程技术负责人,对质量工作负工程技术方面责任;具体工作人员为直接责任人。

公路工程在设计使用年限内实行质量终身负责制。

第八条 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建立“政府监督、社会监理、企业自检”三级质量保证体系,建立年度工程质量检查制度。

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应当认真组织公路工程质量检查工作,公布检查结果,对在公路工程质量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和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九条 严禁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将承接的公路工程建设项目转包,严格控制公路工程的分包。

工程分包单位必须具有相应的资质等级,且不得二次分包。设计和监理合同分包必须经建设单位同意;施工合同分包必须经监理单位审查,建设单位批准。

分包单位必须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工程质量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接受总承包单位的质量管理;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全部工程质量向建设单位负责,对分包工程的质量与分包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条 从事公路工程建设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按照有关公路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并在资格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公路工程建设活动。

第二章 建设单位质量管理

第十一条 建设单位应根据国家和交通主管部门有关规定设立,并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建立质量管理制度,落实质量岗位责任制。

第十二条 建设单位应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根据公路工程特点和技术要求,确定合理标段、合理工期、合理造价,并按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规定通过项目招投标选择具有相应资格的勘测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并应分别签定合同,实行合同管理。

公路工程的合同文件,必须有工程质量条款,明确各项工程和材料的质量标准和合同双方的质量责任。

第十三条 承担工程项目同一合同段的施工和监理单位不得隶属于同一管理单位,设计单位不得承担本单位设计工程项目的监理任务,招标代理机构不得参加工程投标。

第十四条 建设单位应主动接受质监机构对其质量保证体系的监督检查。工程开工前,应按规定向质监机构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工程施工过程中,应主动接受质监机构对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工程完工后,应由质监机构对工程质量进行鉴定。

第十五条 建设单位应依照有关公路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规范和合同文件,组织进行设计、施工和监理。开工前应组织施工图设计审查和设计交底;施工中应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工程完工后应及时组织交工验收,并作好竣工验收的准备工作。

第十六条 建设单位应加强档案管理,所有建设项目都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项目档案。从项目筹划到工程竣工验收各环节的文件资料,都要严格按照规定收集、整理、归档。

第三章 设计单位质量管理

第十七条 设计单位必须按资质等级及业务范围承担相应的勘测设计(含优化设计)任务,主动接受质监机构对其承担设计工作的资格和质量保证体系的监督检查。

第十八条 设计单位必须建立健全设计质量保证体系,加强设计全过程的质量控制,建立完整的设计文件的编制、复核、审核、会签和批准制度,明确各阶段的责任人,并对公路工程设计质量负责。

第十九条 设计文件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设计文件的编制应该符合有关公路工程建设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合同的要求;

(二)设计依据的基本资料应完整、准确、可靠,设计方案论证充分,计算成果可靠,并符合结构安全要求;

(三)设计文件的深度应满足相应设计阶段的有关规定要求,并符合相关规范的要求;

(四)设计文件必须保证公路工程质量和安全的要求,符合安全、适用、经济、美观的综合要求。

(五)设计文件选用的材料、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性能及技术标准,其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但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

第二十条 设计单位应按合同规定及时提供设计文件及施工图纸;开工前作好设计文件的交底工作;对大中型和有特殊要求的公路工程项目,设计单位应在施工现场设立代表处或派驻设计代表,随时掌握施工现场情况,解决设计的有关问题。

设计单位应对工程质量是否满足设计要求提出评价意见。

第四章 施工单位质量管理

第二十一条 施工单位必须按资质、资信等级确定的业务范围参加投标,承揽工程施工任务,并接受质监机构对其资质和质量保证体系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二条 施工单位必须依据有关公路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和规范的规定,按照设计文件、施工合同和施工工艺要求组织施工,并对其施工的工程质量负责。

第二十三条 施工单位必须建立施工质量保证体系,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制定和完善岗位质量规范、质量责任及考核办法。建立工地试验室,加强施工过程中的自检、互检和交接检工作。对交付监理签认的工程,要落实质量责任制。

第二十四条 工程发生质量事故,施工单位必须按规定向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及有关部门报告,并保护现场接受调查,认真进行事故处理。

第二十五条 竣工的公路工程项目必须符合有关公路工程标准及设计文件要求,并按规定向建设单位提交完整的技术档案,试验成果及有关资料。

第五章 监理单位质量管理

第二十六条 监理单位必须是经工商注册并持有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或资信登记的专职监理企业,依照核定的监理业务范围,承担相应公路工程的监理业务。

监理单位必须接受质监机构对其监理资格、监理质量控制体系及监理工作质量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七条 监理单位必须严格执行有关公路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和规范。严格履行监理合同,监督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的实施。

第二十八条 监理单位应根据所承担监理任务和监理合同的要求,向工程施工现场派驻相应的监理机构、人员和设备。

监理工程师上岗必须持有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工程师证书,其他监理人员上岗,必须经过岗前培训,具有公正、有效开展监理业务的能力和责任。

第二十九条 监理单位应认真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措施;审查试验工程施工工艺,批准特殊技术措施和特殊工艺;监督合同中有关质量标准、要求的实施;纠正不符合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承包合同的工程和施工行为;提出或审查设计变更;进行工程质量检测,参加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和工程验收。

第六章 材料、设备采购单位质量管理

第三十条 材料和设备的采购单位,承担相应的材料和设备质量责任,其所采购的材料和设备,必须符合有关公路工程现行技术标准的规定,并全部符合设计对材料、设备的要求。

凡用于公路工程项目的材料和设备,均应按规定进行检查。经检验不合格的产品,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第三十一条 工程材料和设备的采购单位,具有按合同规定自主采购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正常采购工作。

第三十二条 由建设单位按合同规定指定采购的材料和设备,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应按规定进行检查。对检验不合格的产品,施工单位有权拒绝使用。检验意见不一致时,由质监机构仲裁。

第三十三条 在材料、设备的采购和使用过程中,应严格计量标准,按照有关施工技术规范进行。

第七章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管理

第三十四条 公路工程质量实行政府监督管理制度。凡新建、改建的公路工程项目,均应由质监机构实施质量监督管理。

第三十五条 质监机构必须建立健全质量监督工作机制,完善监督手段,增强质量监督的公正性、权威性和有效性。

第三十六条 质监机构负责检查、监督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负责对建设项目的招投标活动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监督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在资质允许范围内从事的公路工程建设的质量工作;负责对施工现场影响工程质量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十七条 质监机构实施以抽查为主的监督方式,并运用法律和行政手段,制止和纠正影响公路工程质量的建设行为。

公路工程交、竣工验收,质监机构应按公路工程检验评定标准对工程质量等级进行鉴定。未经鉴定或鉴定不合格的工程,不得组织验收和交付使用。 第三十八条 质监机构应具有相应的监督、检测条件和能力。根据需要,可以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试验检测单位,对公路工程项目进行检测。

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质监机构出具的检测数据,是全国最终检测数据;各省级质监机构出具的检测数据,是本行政区域内公路行业的最终检测数据。

第八章 罚则

第三十九条 对在工程质量检查中发现问题和公路工程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应严肃处理。

对责任单位予以警告、罚款或对设计、施工单位停止1-2年资信登记,对监理单位降低资质等级或吊销资质证书。

对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建设项目分别给予限期整改(整改期间暂停拨付建设资金)、扣减中央对当年公路建设计划投资的5-10%的处罚。

第四十条 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交通主管部门予以警告、罚款,并应追究有关主管人员的失职、渎职责任。

(一)造成工程质量低劣或发生质量事故的;

(二)未按规定选择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从事工程建设的;

(三)未按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的;

(四)未按规定进行交工验收而将工程交付使用的;

(五)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未按有关规定和时间向有关部门报告的。

第四十一条 勘测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予以警告、罚款、停止资信登记1-2年的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无证或超越资质等级承接任务的;

(二)不接受质监机构监督的;

(三)设计文件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四)未按设计要求和合同规定施工的;

(五)未按合同规定实行质量保修的;

(六)使用不合格材料和设备,或在工程施工中不执行工艺要求,粗制滥造,偷工减料,伪造记录的;

(七)发生工程质量事故或隐蔽工程缺陷不及时报告的;

(八)经质监机构认定工程质量不合格的。

第四十二条 检测单位伪造检验报告或伪造检验结论的,视情节轻重,予以通报批评,吊销检测资质。

第四十三条 对不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的质监机构,由授权的交通主管部门或上一级质监机构,给予通报批评,撤销授权并进行改组。

从事公路工程质量监督工作人员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滥用职权、贪污受贿,由其所在单位的上级交通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四条 因公路工程质量事故,造成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失的,责任单位应按有关规定或裁决,给予受损方经济赔偿。

第四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给予罚款的,罚款限额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本办法规定的处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质监机构实施。

第九章 附则

第四十六条 公路建设质量管理实行质量举报和事故报告制度。《公路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划分和报告制度》见附件。

第四十七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厅(局)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 第四十八条 本规定由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四十九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公路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划分和报告制度

公路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划分和报告制度

第一条 工程质量事故,系指由于勘测、设计、施工、监理、试验检测等责任过失而使工程在下述时限内遭受损毁或产生不可弥补的本质缺陷,因构造物倒塌造成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以及需加固、补强、返工处理的事故。

1.道路工程:现场监理鉴认至工程项目通车后两年内;

2.结构工程:施工过程中和设计使用年限内。

第二条 公路工程质量事故的分类及其分级标准:

公路工程质量事故分质量问题、一般质量事故及重大质量事故三类。

(一)质量问题:质量较差、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包括修复费用)在20万元以下。

(二)一般质量事故:质量低劣或达不到合格标准,需加固补强,直接经济损失(包括修复费用)在20万元至300万元之间的事故。一般质量事故分三个等级:

1.一级一般质量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150-300万元之间。

2.二级一般质量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50-150万元之间。

3.三级一般质量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20-50万元之间。

(三)重大质量事故:由于责任过失造成工程倒塌、报废和造成人身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重大质量事故分为三个等级:

1.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一级重大质量事故:

(1)死亡30人以上;

(2)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

(3)特大型桥梁主体结构垮塌。

2.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二级重大质量事故:

(1)死亡10人以上,29人以下;

(2)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不满1000万元;

(3)大型桥梁主体结构垮塌。

3.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三级重大质量事故:

(1)死亡1人以上,9人以下;

(2)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以上,不满500万元;

(3)中小型桥梁主体结构垮塌。

第三条 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归口管理全国公路工程质量事故,省级交通主管部门归口管理本辖区内的公路工程质量事故。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重大质量事故由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会同省级交通主管部门负责调查处理;一般质量事故由省级交通主管部门负责调查处理;质量问题原则上由建设单位或企业负责调查处理。

第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力和义务将工程质量事故的情况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公路工程在建项目,施工单位为事故报告单位;交付使用的工程,接养单位为事故报告单位。

第五条 质量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必须以最快的方式,将事故的简要情况同时向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质量监督站报告。在质量监督站初步确定质量事故的类别性质后,再按下述要求进行报告:

1.质量问题:问题发生单位应在2天内书面上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质量监督站。

2.一般质量事故:事故发生单位应在3天内书面上报质量监督站,同时报企业上级主管部门、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省级质量监督站。

3.重大质量事故:事故发生单位必须在2小时内速报省级交通主管部门和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同时报告省级质量监督站和部质监总站(传真号:010-65261138),并在12小时内报出《公路工程重大质量事故快报》(附表一)。

第六条 质量事故书面报告内容:

一、工程项目名称,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名称。

二、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造成工程损伤状况、伤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三、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四、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五、事故报告单位。

第七条 发生重大质量事故的现场保护措施:

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和该工程的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应严格保护事故现场,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

因抢救人员、疏导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并应采取拍照或录像等直录方式反映现场原状。

第八条 质量事故处理实行“三不放过”原则: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第九条 公路工程质量事故建立定期报告制度。各级质量监督站每季末将《公路工程质量事故情况季报》(附表二)报上一级交通主管部门和质量监督站。

第十条 质量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隐瞒不报、谎报、故意拖延报告期限的,故意破坏现场的,阻碍调查工作正常进行的,拒绝提供与事故有关情况、资料的,提供伪证的,由上级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一条 公路工程同时接受社会监督,交通部设工程质量举报电话,电话:010-65292737,010-65292769。

附表一:

公路工程重大质量事故快报

----------------------------- | 工程名称 |

| 发生时间 |

| |------|------|------|------| | 发生地点 |

|实物工作量 |

| |------|------|------|------| | 结构类型 |

| 伤亡情况 |

| |------|------|------|------| |直接经济损失|

万元| 建设单位 |

| |------|------|------|------| |设计单位名称|

|施工单位名称|

| |及资质等级 |

|及资质等级 |

| |------|------|------|------| |监理单位名称|

|监督单位名称|

| |及资质等级 |

| |---------------------------| |事|

| | |

| |故|

| | |

| |经|

| | |

| |过|

| | |

| |及|

| | |

| |初|

| | |

| |步|

| | |

| |原|

| | |

| |因|

| | |

| |分|

| | |

| |析|

| |-|-------------------------| |采|

| | |

| |取|

| | |

| |措|

| | |

| |施|

| -----------------------------

填报单位(盖章)

报告人:

附表二:

公路工程质量事故情况季报表

报告单位:

报告日期

------------------------------------|工程|发生|上报|事故|直接经济|事故处|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名称|日期|日期|性质| 损失 |理情况|单位|单位|单位|

||--|--|--|--|----|---|--|--|--|----||

||--|--|--|--|----|---|--|--|--|----||

||--|--|--|--|----|---|--|--|--|----||

|------------------------------------

填报单位(盖章)

发布部门:交通部 发布日期:1999年02月24日央法规)

填报人:

实施日期:1999年02月24日(中

第20篇: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一、质量监督概况

二、建设程序的监督情况

三、试验室的认证情况

四、监理人员的检查情况

五、施工过程中质量监督情况

1、检查项目及结果

2、存在问题的处理结果

3、对各合同段工程质量的意见

六、交工验收前的工程质量检测意见

七、竣工验收前的工程质量鉴定意见

八、对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评价

九、建设单位管理情况的评价

十、监督工作体会

公路工程监理工作报告

一、监理工作概况

合同段监理组织形式、管理结构、人员投入情况

二、工程质量管理

质量管理措施;施工过程中质量检查情况汇总;质量问题和事故处理情况总结;工程质量评定情况

三、计量支付、工程进度和合同管理情况

四、设计变更情况

五、交工验收中存在问题及处理情况

六、对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评价

七、监理工作体会

公路工程施工总结报告

一、工程概况

合同段工程起止时间、主要工程内容

二、机构组成

主要人员、设备投入情况、管理机构设置

三、质量管理情况

质量控制措施;施工中工程质量自检情况及工程质量问题的处理情况;对完工质量的评价

四、施工进度控制

五、施工安全与文明施工情况

六、环境保护与节约用地措施

七、施工中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应用情况

八、对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监理单位的评价

九、施工体会

《公路工程质量监督员岗位职责.doc》
公路工程质量监督员岗位职责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相关推荐

公司工作总结企业文化建设章程规章制度公司文案公司简介岗位职责
下载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