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岗位职责

2020-10-27 来源:岗位职责收藏下载本文

推荐第1篇:职业病防治责任制

职业病防治责任制

总则

一、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的水平,切实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五条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组织是从组织上、制度上落实“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使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各生产部门和职工明确职业病防治的责任,做到层层有责,各司其职,做好职业病防治,促进生产可持续发展。

三、本制度规定从厂部领导到个部门在职业病防治的职责范围,凡本厂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一本制度追究责任。

四、为保证本制度的有效执行,今后凡有行政体制变动,均以本制度规定的职责范围,对照落实相应的职能部门和责任人。

各部门和人员的职责

(一)总经理的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落实各级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确保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

2、设置与企业规模相适应的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建立三级职业

卫生管理网络,配备专业或兼职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本公司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3、每年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企业职业病防治工作规划和落实情况,主动听取职工对本企业职业卫生工作的意见,并责成有关部门及时解决提出的合理建议和正当要求。

4、每季召开一次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工作汇报,

亲自研究和制订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方案,落实职业病防治所需经费,督促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5、根据“三同时”原则,企业新、改、扩建或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应由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方可进行建设,切实做到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6、亲自参加企业内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调查和分析,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7、对本公司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二)企业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在总经理的领导下,根据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的规定,在企业中具体组织实施各项职业病防治工作,具体职责:

1、组织制订(修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并督促执行。

2、根据企业机构设置,明确各部门、人员职责。

3、制订企业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方案,并组织具体实施保证经费的落实和使用。

4、直接领导本公司职业病防治工作建立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台帐和档案。

5、组织对公司干部、职工进行职业卫生法规、职业知识培训与宣传教育。对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有贡献的进行表扬、奖励,对违章者、不履行职责者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罚。

6、经常检查公司和各部门职业病防治工作开展情况,对查出的问题及时研究,制订整改措施,落实部门按期解决。

7、经常听取各部门、车间、安技人员、职工关于职业卫生有关情况的汇报,及时采取措施。

8、对企业内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采取应急措施,及时报告,并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和处理,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9、对本企业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直接责任。

(三)企业技术部门的职责

1、编制企业生产工艺、技术改进方案,规划安全技术、劳动保

护、职业病防治措施等,改善职工劳动条件,促进文明生产。

2、编制生产过程的技术文件、技术规程,制作和提供生产过程中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来源、产生部位等技术资料。

3、对生产设施、防护设施进行维护保养,检修,确保安全运行。

4、对本企业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技术责任。

(四)专(兼)职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职责

1、协助领导小组推动企业开展职业卫生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法规和标准。汇总和审查各项技术措施、计划,并且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2、组织对职工进行职业卫生培训教育,总结推广职业卫生管理先进经验。

3、组织职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检查档案。

4、组织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日常监测,登记、上报、建档

5、组织和协助有关部门制订制度、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对这些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6、定期组织现场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情况,有权责令改正,或立即报告领导小组研究处理。

7、负责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参加事故调查处理。

8、负责建立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台帐和档案,负责登录、存档、申报等工作。

一、厂长的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落实各级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确保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

2.设置与企业规模相适应的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建立三级职业卫生管理网络,配备专业或兼职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3.每年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企业职业病防治工作规划和落实情况,主动听取职工对本企业职业卫生工作的意见,并责成有关部门及时解决提出的合理建议和正当要求。

4.每季召开一次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工作汇报,亲自研究和制定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方案,落实职业病防治所需经费,督促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5.根据“三同时”原则,企业新、改、扩建或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应由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方可进行建设,切实做到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6.亲自参加企业内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调查和分析,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7.对本企业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二、企业分管职业卫生的副厂长、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在厂长的领导下,根据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的规定,在企业中具体组织实施各项职业病防治工作,具体职责:

1.组织制定(修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并督促执行。

2.根据企业机构设置,明确各部门、人员职责。

3.制定企业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方案,并组织具体实施,保证经费额的落实和使用。

4.直接领导本企业职业病防治工作,建立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台帐和档案。

5.组织对全厂干部、职工进行职业卫生法规、职业知识培训与宣传教育。对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有贡献的进行表扬、奖励,对违章者、不履行职责者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罚。

6.经常检查全厂和各部门职业病防治工作开展情况,对查出的问题及时研究,制定整改措施,落实部门按期解决。

7.经常听取各部门、车间、安技人员、职工关于职业卫生有关情况的汇报,及时采取措施。

8.对企业内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采取应急措施,及时报告,并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和处理,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9.对本企业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直接责任。

三、企业技术部门的职责

1.编制企业生产工艺、技术改进方案,规划安全技术、劳动保护、职业病防治措施等,改善职工劳动条件,促进文明生产。

2.编制生产过程的技术文件、技术规程,制作和提供生产过程中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来源、产生部位等技术资料。

3.对生产设施、防护设施进行维护保养,检修,确保安全运行。

4.对本企业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技术责任。

四、专(兼)职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职责

1.协助领导小组推动企业开展职业卫生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法规和标准。汇总和审查各项技术措施、计划,并且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2.组织对职工进行职业卫生培训教育,总结推广职业卫生管理先进经验。

3.组织职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检查档案。

4.组织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日常监测,登记、上报、建档。

5.组织和协助有关部门制定制度、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对这些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6.定期组织现场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情况,有权责令改正,或立即报告领导小组研究处理。

7.负责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参加事故调查处理。

8.负责建立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台帐和档案,负责登录、存档、申报等工作。

五、车间主任职责

在分管副厂长的领导下工作,具体职责:

1.把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的措施贯彻到每个具体环节。

2.组织对本车间职工的职业卫生培训、教育,发放个人防护用品。

3.督促职工严格按操作规程生产,确保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严加阻止违章、冒险作业。

4.定期组织本车间范围的检查,对车间的设备、防护设施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报领导小组,采取措施。

5.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迅速上报,并及时组织抢救。6.对本车间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全部责任。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1.目的和依据

1.1为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预防职业病,保护全体员工的身体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1.2 职业卫生管理与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的原则。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车间、部门、合作合资公司的职业卫生管理工作。 3 定义

3.1职业危害: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职业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有害因素。 3.2 职业病:指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并列入国家公布的职业病名单的疾病。 4机构设置

公司成立职业卫生管理领导小组,总经理任组长,主管副总经理任副组长,各车间及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组员;安全保卫部为职业卫生的日常管理机构。 5职责

5.1职业卫生领导小组职责:

5.1.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职业卫生管理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法律、法规,并将此工作列入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

5.1.2审定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目标以及实现目标的方案,并定期监督检查方案的落实情况,解决各部门关系协调、所需资金落实等问题。5.2安全保卫部职责:

5.2.1宣传、贯彻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并监督实施。5.2.2确定公司的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点,协助烟台市工业卫生监测站对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点进行监测,并对监测结果进行公示;对超标场所,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方案,监督整改。 5.2.3负责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负责企业劳动卫生档案的建立工作;

5.2.4负责组织每年一次的职业健康查体和应急时的健康检查工作;为接触职业危害因素职工办理《职业健康监护证》; 5.2.5负责组织进行建设项目的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5.2.6 负责在职员工职业病档案的归档工作。

5.2.7会同人力资源部联合开展职业卫生教育工作,普及和提高全体员工的职业卫生知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5.3人力资源部

5.3.1负责新入厂员工上岗前的健康查体和员工离岗前的职业健康查体工作。

5.3.2负责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应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

5.3.3负责退休退养职工的职业病管理工作。5.4各单位(各车间、部门、合作合资公司)职责 负责本单位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预防工作。 6 职业危害申报制度

6.1安保部根据公司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及时如实地向上级主管部门申报,接受监督。

6.2申报的主要内容有: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种类、浓度或强度;产生职业危害的生产技术、工艺和材料;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 7 职业防护(防尘、防毒、防噪)管理制度; 7.1劳动者享有下列职业卫生保护权利。 7.1.1获得职业卫生教育、培训的权力;

7.1.2获得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疗、康复等职业病防治服务的权力;

7.1.3了解工作场所产生或者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危害后果和应当采取的职业病防护措施的权力;

7.1.4要求用人单位提供符合防治职业病要求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改善工作条件的权力;7.1.5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及危及生命健康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的权力;

7.1.6有权拒绝违章指挥、进行没有职业病防护措施的作业的权力;

7.1.7参与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的民主管理,对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权力。7.2 尘、毒、噪场所规定

接触石棉绒场所,生产、储存、使用氯气场所,产生酸、碱雾场所,产生噪音的场所。

7.3职业防护(防尘、防毒、防噪) 7.3.1 预防措施

7.3.1.1对存在尘、毒等职业危害的建设项目进行卫生预评价。卫生预评价的全过程包括可行性研究阶段、初步设计阶段、施工设计阶段的卫生审查,施工过程中的卫生监督检查,竣工验收以及竣工验收中对卫生防护设施效果的监测和评价。 7.3.1.2新建、改建、扩建及技术引进、技术改造的建设项目,都必须有防尘防毒设施,实行“三同时”管理,即职业卫生防护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和投产使用。

7.3.1.3要根据预防为主、全面规划、因地制宜、综合治理的原则,编制防尘、防毒、防噪规划,并纳入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长远规划,逐步消除尘、毒、噪危害。

7.3.1.4进入有毒有害岗位作业人员,必须事先进行防毒知识教育,掌握有毒物质的毒性、中毒急救互救知识、防护器材的使用知识,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7.3.2生产过程中的控制

7.3.2.1对有毒、有害物质的生产过程,应采用密闭的设备和隔离操作,以无毒或低毒物代替毒害大的物料,革新工艺,实行机械化、自动化、连续化。

7.3.2.2对作业场所散发出的有害物质,应加强通排风,并采取回收利用、净化处理等措施,未经处理不得随意排放。7.3.2.3对可能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工艺设备和管道,要加强维护,定期检修,保持设备完好,杜绝跑、冒、滴、漏。 7.3.2.4若改变产品原材料或工艺流程,可能使尘毒等危害增加者,要采取可靠的预防性措施,按照变更管理的要求进行管理。

7.3.2.5防尘防毒设施,必须加强维修管理,确保完好和有效运转。

7.3.2.6对尘毒危害严重、测定超过国家规定卫生标准的作业场所,应当及时给予有效的治理。有害作业现场必须配备必要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并对其进行经常性维护、检修,定期检测防护效果,确保正常使用,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止使用。 7.3.2.7要认真做好防尘、防毒、防噪声工作,采取综合措施,消除尘、毒、噪危害,不断改善劳动条件,保障职工的安全健康,防止职业病的发生。

7.3.2.8有毒、有害物质的包装,必须符合安全要求。

7.3.2.9为接触尘、毒、噪等有害因素的员工配备适宜有效的个体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使用。

7.3.2.10在具有酸、碱等腐蚀性物质或化学烧伤危险的场所应设冲洗设施。

7.3.3 职业卫生管理

7.3.3.1 必须贯彻执行有关保护妇女的劳动法规,安排工作要充分考虑妇女的生理特点。

7.3.3.2对工作场所存在的各种职业危害因素进行定期监测,工作场所各种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

7.3.3.3对疑似职业病的员工需要上报职防机构诊治的,由安全保卫部和人力资源部提供职业接触史和现场职业卫生情况,到具有职业病诊疗资格的职防部门进行检查、诊断。

7.3.3.4对接触尘毒等职业危害的员工进行医学监护,包括上岗前的健康检查、在岗时的定期职业健康检查、离岗及退休前的职业健康检查。没有进行职业性健康检查的员工不得从事接触职业危害作业,有职业禁忌症的员工不得从事所禁忌的作业。 7.3.3.5工作场所发生危害员工健康的紧急情况,应立即组织该场所的员工进行应急职业性健康检查,并采取相应处理措施。 7.3.3.6存在职业危害的岗位要制定出相应的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专兼职安全卫生管理人员严格监督岗位操作人员按章操作。

7.3.3.7有毒有害工作场所的醒目位置应设置有毒有害因素告示牌,注明岗位名称、有毒有害因素名称、国家规定的最高允许浓度、监测结果、预防措施等。

7.3.3.8除按要求对国家规定的职业病进行报告外,发生急性中毒事故应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在规定时间内写出书面现场调查报告书,报告书内应有分析、有结论、有改进措施。7.3.3.9定期进行化学事故应急救援培训和实际演练,发生急性职业中毒事故时,按照应急救援程序实施现场救援。 8 生产作业场所危害因素检测制度。

8.1安全保卫部进行检测的项目为作业场所毒物(氯气)指标和噪声指标,检测点的分布见氯碱公司危害因素分布表,检测频次为每月一次。

8.2卫生监督部门对公司确定的危害因素分布点进行监测,监测频次每半年一次。

8.3作业场所危害因素检测结果超标时,安全保卫部与超标单位应立即分析原因,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立即整改。

8.4安全保卫部建立企业劳动卫生档案,并保存工业卫生监测记录。

*****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3月6日

推荐第2篇:职业病防治责任制

职 业 病 防 治 责 任 制

茂名高岭科技有限公司

目录

1、企业法定代表人职业病防治责任制

2、主要负责人职业病防治责任制

3、分管负责人职业病防治责任制

4、办公室主任职业病防治责任制

5、车间主任职业病防治责任制

6、专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职业病防治责任制

7、兼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职业病防治责任制

8、班(组)长职业病防治责任制

9、从业人员职业病防治责任制

企业法定代表人职业病防治责任制

1、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对本单位的职业卫生防治工作负全面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地区有关职业卫生安全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标准。

3、领导编制和实施本企业中、长期职业病防治整体规划及年度、特殊时期职业病防治的工作实施计划。建立健全和完善本企业的各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及奖惩办法;

4、建立健全职业卫生防治的保证体系,保证职业卫生防治经费的落实;

5、领导并支持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或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

主要负责人职业病防治责任制

1、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职业卫生防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保证本单位职工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负全面责任。

2、生产经营活动中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地区有关职业卫生安全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标准。

3、建立健全本单位职业卫生管理组织机构,配备专(兼)职职业卫生安全管理人员,提高职业卫生安全管理人员的素质。

4、负责建立健全本单位职业卫生安全的各项规章制度;审核批准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和长远规划,以及重大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有计划的改善劳动环境,做到安全生产经营,文明生产经营。

5、保证本单位职业卫生安全投入的有效实施。

6、把职业卫生安全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每季度召开一次职业卫生安全工作会议,听取各部门和职业卫生管理部门的工作汇报,研究解决职业卫生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推广先进的安全技术和管理方法。

7、经常深入了解、督促、检查本单位的职业卫生安全工作,掌握职业卫生安全管理工作情况,组织开展厂级职业卫生安全检查,对重大隐患组织落实整改措施。并布置和检查规章制度贯彻执行情况,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8、对于新建、改建、扩建、迁建和革新、改造等工程项目,确保职业卫生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9、保障职工的职业卫生劳动条件和企业的职业卫生安全状况,保障女工的合法权益,不得使用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

10、开展厂级职业卫生安全教育与考核工作。

11、及时、如实上报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组织对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应急

工作。

分管负责人职业病防治责任制

1、协助主要负责人领导本单位的职业卫生安全工作,对分管的职业卫生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地区有关职业卫生安全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标准。

3、负责组织制定职业卫生安全的各项规章制度、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和长远规划、以及重大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有计划的改善劳动环境,做到安全生产经营,文明生产经营。

4、组织并参加本单位职业卫生检查,对查出的隐患要采取措施,及时消除或暂时控制,确保安全生产。

5、对于新建、改建、扩建、迁建和挖潜、革新、改造等工程项目,负责组织职业卫生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6、负责督促、检查职业卫生安全技术措施及技术改造项目和专项经费的有效实施情况,为职工无偿提供职业卫生防护用品。

7、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后,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组织对事故的分析、责任界定,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并督促实施。

8、加强对职业卫生安全工作的考核,向主要负责人提出奖惩意见。

办公室主任职业病防治责任制

1、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与员工签订(变更)劳动合同时,应在合同中如实告知员工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真实情况。

2、组织新员工进行岗前体检,不得将有残疾的工人或者有职业禁忌的工人分配到其所禁忌的工作岗位。

3、协调组织职业卫生安全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对新员工进行三级职业卫生安全教育。

4、做好职工劳动纪律教育,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影响安全生产的,提出处理意见。

5、依法为从业人员参加工伤社会保险,并缴纳保险费。

6、每年组织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从业人员到有资质的职业健康体检机构进行职业健康体检。根据体检结果,对有职业禁忌的从业人员应调离原岗位。凡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从业人员,离职时应当进行职业健康离岗体检。

7、按照规定为从业人员建立健康监护档案。

8、为离职人员无偿如实提供个人职业健康档案复印件。

车间主任职业病防治责任制

1、对本车间的职业卫生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2、认真组织职工学习、贯彻、并落实国家、本市和本企业的有关职业卫生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规定及其规章制度。

3、在生产(经营)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中,同时把职业卫生安全管理工作贯穿到每个具体环节中去,做到职业卫生安全工作经常化、制度化、具体化、标准化。

4、定期检查职业卫生安全工作,针对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并做好检查记录。对于本部门解决不了的问题,应及时上报分管领导,确保职工在安全的条件下工作。

5、定期对职工进行部门级职业卫生安全教育,以及对新职工,复工人员、转岗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和考核情况进行检查。

6、教育职工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防护设备、设施,并进行监督检查。

7、发生职业卫生伤亡事故,应立即抢救伤员,撤离人员,采取紧急措施,避免事故扩大及次生、衍生伤害、保护现场、及时上报。负责查明原因,采取防止同类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

8、对职业卫生安全管理工作有贡献者或对事故有责任者提出奖惩意见。

9、负责编制本车间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确保职工的安全与健康。

专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职业病防治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职业卫生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及其规章制度。对本单位职业卫生工作负直接管理责任。

2、负责制定本单位的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3、汇总和审查职业卫生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计划执行。

4、组织和协助有关部门制定或修订职业卫生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5、负责组织对职工的职业卫生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对新员工进行三级职业卫生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建立个人三级教育档案,方可上岗作业。

6、定期进行现场职业卫生检查,协助解决问题。遇到特别紧急的事故隐患,有权指令先行停止作业,同时采取相应处置措施,并立即报告单位领导。

7、督促和检查企业职工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8、定期组织厂级职业卫生检查,并做好记录,向主管领导汇报。

9、定期召开职业卫生安全工作会议,并做好记录,对职业卫生安全工作的建议和存在的问题,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

10、负责对涉及职业危害的危险作业审批和现场监管。

11、有权向主管领导提出奖惩意见。

12、总结和推广职业卫生安全管理的先进经验。

13、参加审批新建、改建、扩建和大修的设计计划,并按规定上报政府相关部门和参加工程验收及试运行工作。

14、协助有关部门参与职业卫生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进行伤亡事故统计、分析和报告,提出事故防范措施,并且督促有关部门落实。

15、做好女工的职业卫生保护工作。

16、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档案。

17、完成上级布置的其他职业卫生安全工作。

兼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职业病防治责任制

1、协助专职职业卫生管理员管理公司的职业卫生工作。

2、协助专职职业卫生管理员制定职业卫生工作计划及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3、经常对分司员工进行职业卫生教育,督促生产员工按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4、督促公司员工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职业卫生规章制度。

5、检查维护各种职业危害防护设施运转是否正常。

6、在检查生产过程中发现存在职业危害时,立即消除并报告,主动提出职业卫生管理的合理化建议。

7、一旦发生职业危害事故,要求现场部门领导组织人员积极救护,保护好现场并同时上报。

8、协助上级进行事故调查,查清事故原因。

班(组)长职业病防治责任制

1、严格遵守本单位有关职业卫生的各项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对本班(组)员工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

2、根据工作任务、作业环境和职工的思想状况等情况,具体布置职业卫生工作。

3、对新员工进行现场安全教育,并在熟悉工作环境前,指定专人负责其劳动安全、健康监护。

4、组织本班(组)员工学习职业卫生安全管理制度,检查执行情况,教育员工在任何情况下,不违章蛮干,发现违章蛮干,立即制止。

5、生产经营活动中要经常检查职业卫生隐患,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不能彻底解决的问题,要采取临时控制措施,并及时上报。

6、督促、检查本班组人员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设备、设施。

7、发生职业危害事故,应积极抢救伤员,撤离现场工作员工,做好现场保护,立即上报,并详细记录。组织全班(组)工人认真分析,吸取教训,落实防范措施。

从业人员职业病防治责任制

1、从业人员应本着对自身和同事安全健康负责的态度,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及单位各项职业卫生安全的规章制度。

2、认真参加职业卫生安全教育培训,掌握安全技术知识,未经三级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考试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3、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4、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接班前认真检查本岗位设备和安全设施是否齐备完好。

5、不违章作业,并劝阻和制止他人违章作业,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

6、发生事故要立即抢救、报告、保护现场,参加对事故原因分析,吸取教训。

推荐第3篇:职业病防治责任制

山东胜利钢管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1、目的

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的水平,切实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职业健康与安全,实现公司所确定的职业健康安全目标,促进企业的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五条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山东胜利钢管有限公司各部门科室、各基层单位。

3、术语\\定义

3.1职业病:是指企业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3.2职业病危害:是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

3.3职业禁忌症:是指企业员工从事特定职业、接触特定职业病危害,在从事作业过程中诱发可能导致对他人生命健康构成危害的疾病,及个人特殊生理和病理状态。

3.4有害作业:是指在生产环境和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影响健康的因素(包括物理因素、化学因素、生物因素等)。

4、管理机构与责任

4.1公司设立职业卫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公司职业危害防治工作。

组 长: 王旭

副组长: 魏东锋 王海力

成 员: 刁有大 赵伟 杨毅 刘红霞 袁光辉 黄法春 马福军 赵增强 司译 王刚 陈巍 李学胜 周善征 薛艳鹏 任玉海

4.2安全生产部是公司职业健康管理机构,具体组织实施各项职业危害防治工作。4.3职责

4.3.1组织制定(修订)职业危害防治制度和操作规程,并督促贯彻执行。4.3.2根据公司机构设置,明确各部门、人员职责。

4.3.3制定公司年度职业危害防治计划与方案,并组织具体实施。4.3.4直接领导公司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建立公司职业健康管理台帐和档案。

4.3.5组织公司员工进行职业危害防治法规、职业危害防治知识培训与宣传教育。对在职业危害防治工作中有贡献的人员进行表扬、奖励,对违章者、不履行职责者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罚。

4.3.6定期检查公司和各部门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开展情况,对查出的问题及时研究,制定整改措施,落实部门按期整改。

4.3.7定期听取各单位、职业健康管理人员、职工关于职业危害防治有关情况的汇报,及时采取措施。4.3.8对公司内发生职业危害事故采取应急措施,及时报告,并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和处理,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4.3.9对公司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负直接责任。

5、职业病防治职责

5.1主要负责人(总经理)的职业病防治职责

5.1.1 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落实各级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确保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 5.1.2设置与本公司规模相适应的职业卫生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公司职业病防治工作。

5.1.3每年向员工代表大会报告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计划和落实情况,主动听取工会或员工对公司职业卫生管理工作的意见,并责成有关部门及时处理和解决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和意见。

5.1.4每季召开一次职业卫生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工作汇报,研究和制订职业病防治工作计划与方案。

5.1.5对新建、改建、扩建或技术改造、技术引进的建设项目,遵照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要求,落实好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

5.1.6 组织建立、健全公司职业病防治责任制、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5.1.7 督促、检查公司职业病防治工作,及时消除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保障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的投入,并有效的实施。

5.1.8 组织建立并实施公司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和预案。 5.1.9及时、如实报告职业病危害事故,并及时组织救援。 5.1.10 依法承担本公司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全面责任。 5.2分管负责人(副总经理)的职业病防治职责

5.2.1组织制定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实施方案,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落实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5.2.2根据各部门分工,明确各部门、各岗位人员职责并组织具体实施,督促并保证职业病防治经费的落实和专款专用。

5.2.3督促、指导职能部门组织对单位员工进行职业卫生法规、职业卫生知识培训与宣传教育,普及职业病防治知识。对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有贡献的人员进行表扬、奖励,对违章者、不履行职责者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罚。 5.2.4定期组织职业病防治工作巡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指定部门按期解决,及时消除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

5.2.5定期组织公司职业病防治工作会议,听取各部门、车间、员工关于职业卫生有关情况的汇报,及时采取措施。

5.2.6 如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要科学应对,妥善处理,及时报告,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5.2.7每年底以报告的形式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上报本单位年度职业卫生管理情况及数据报表。

5.2.8依法承担单位职业病防治的直接责任。5.3 专(兼)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职业病防治职责

5.3.1协助公司职业卫生领导小组推动企业开展职业卫生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法规和标准。5.3.2汇总和审查各项技术措施、计划,并且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5.3.3组织对职工进行职业卫生培训教育,建立培训档案。 5.3.4组织公司员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检查档案。 5.3.4.1组织对新员工(或转岗员工)进行上岗前的健康检查。 5.3.4.2组织对接触职业健康危害因素员工进行离岗前的健康检查。 5.3.4.3组织对接触职业健康危害因素员工进行年度例行职业健康检查。 5.3.5组织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日常监测、登记、上报、建档。 5.3.6组织和协助有关部门制订制度、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对这些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3.7定期(或不定期)组织现场职业卫生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违章操作、事故隐患等问题,有权责令改正,严重的问题立即报告领导小组研究处理。

5.3.8负责职业病危害事故的报告,参加事故调查处理。

5.3.9负责建立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台帐和档案,负责登录、存档、申报等工作。

5.3.10其他与职业病危害防治有关的工作。5.4基层单位负责人职业病防治职责

5.4.1各基层单位负责人是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部门、公司制订的各项职业健康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规章制度,做到安全生产“五同时”。

5.4.2负责制订和健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负责制订和修改紧急事故预案。 5.4.3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会议,部署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5.4.4负责对新员工和转岗员工进行车间级安全教育,经常组织员工学习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等,对特殊工种必须坚持证上岗。 5.4.5经常进行安全检查,督促员工正确穿戴、使用劳保用品,做好文明生产,及时组织力量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5.4.6发生伤亡事故或重大未遂事故时应保护好现场,查明事故原因,采取有效措施,并落到实处,同时及时上报有关部门。5.5班组长职业病防治职责

5.5.1认真执行和模范遵守职业健康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职业健康安全操作规程,根据本班组人员的技术、体力、思想等情况合理安排工作,领导本班组职业健康安全作业。

5.5.2认真执行职业健康安全交底,组织班组职业健康安全活动,开好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班前会;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5.5.3经常组织本班组人员学习职业健康安全操作规程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教育本班组人员遵章守纪和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5.5.4经常检查本班组作业现场职业健康安全生产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不能解决的要采取临时控制措施,并及时上报。

5.5.5对新工人(包括调换工种的工人)进行岗位职业健康安全操作规程和职业健康安全知识教育,新工人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5.5.6支持、接受专职安全员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对提出的改进措施要及时组织贯彻落实。

5.5.7领导并支持班组安全员开展日常工作,及时采纳安全员的正确意见,发动全班组人员共同搞好职业健康安全生产。

5.5.8发生工伤事故、未遂事故要保护现场并立即上报;积极配合本工种工伤及其他事故的调查处理。 5.6从业人员的职业病防治职责

5.6.1参加职业危害防治教育培训和活动、学习职业危害防治技术知识,参加职业危害健康检查。

5.6.2遵守各项职业危害防治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发现隐患及时报告。5.6.3了解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因素、危害后果和应当采取的防护措施。 5.6.4正确使用、保管各种防护用品、器具和防护设施。

5.6.5不违章作业,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行为,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并及时向单位领导、主管部门报告。

5.6.6当工作场所有发生职业危害事故的危险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及时上报。

5.6.7当工作场所发生职业危害事故时,服从管理、听从指挥,按规定路线疏散或向应急场所集结。

5.6.8积极参与公司职业卫生防治工作,对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等。

5.7各部门、基层单位职业病防治职责 5.7.1安全生产部职业病防治职责

5.7.1.1负责公司职业健康具体工作,查处相应的违法违规违章行为。5.7.1.2制定本公司职业危害防治管理规章制度,将职业健康各项工作分解落实到岗、到相关责任人员,并监督检查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落实情况。 5.7.1.3负责监督检查、考核公司各部门、基层单位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 5.7.1.4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职业卫生健康档案,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5.7.1.5负责公司职业危害因素的辨识、评价,开展职业病防治的宣传、教育,每年定期与疾病防治控制中心取得联系,组织接触职业健康危害因素员工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以及年度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从业人员。

5.7.1.6负责公司职业病预防、统计管理工作。

5.7.1.7对各基层单位产生粉尘、有毒气体、噪声等职业危害的作业场所进行检测,对现场存在的不合格检测项目,及时通知相关单位落实整改。5.7.1.8对生产设施、防护设施维护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安全运行。 5.7.1.9组织公司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 5.7.1.10负责职业健康其他相关工作。 5.7.2工艺技术研究中心的职业病防治职责

5.7.2.1编制企业生产工艺、技术改进方案,规划职业健康生产技术等,改善职工劳动条件,促进职业健康文明生产。

5.7.2.2编制生产过程的技术文件、技术规程,制作和提供生产过程中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来源、产生部位等技术资料。5.7.3公司办公室职业病防治职责 5.7.3.1负责本部门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5.7.3.2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中,负责现场警戒保护、人员疏散、车辆管理工作。5.7.3.3负责为已确诊患有职业病的员工或医疗机构建议不宜继续从事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员工调换其他合适岗位。 5.7.4各基层单位职业病防治职责

5.7.4.1各基层单位负责落实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对职业病防治设施进行定期检查、维护、保养和检测,保持正常运转,并按规定发放员工个人卫生防护用品;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症的员工,从事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建立、健全员工职业卫生健康管理档案。

5.7.4.2各单位要严格管理有毒化学品、放射源以及其他对人体有害的物品,并在醒目位置设置安全标志。

5.7.4.3各基层单位应当主动采取综合防治的措施,控制、消除职业危害的发生,降低生产成本。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安全生产部

2014年11月20日

编制: 审核: 批准:

推荐第4篇:职业病防治责任制

××××××公司文件××第〔201×〕×号

关于印发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的通知

公司各部门:

为规范我单位各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职业病防治职责,保护好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2号)、《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7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现印发给你们,各部门及相关责任人要仔细对照职责,认真抓好落实。

年 月 日

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

一、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的水平,切实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贯彻“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坚持“统一领导、落实责任、分级管理、全员参与”的原则,使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各生产部门和员工明确职业病防治的责任,做到层层有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促进生产经营可持续发展。

三、本制度规定从单位领导到各部门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职责,凡本单位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单位内部以本制度追究责任。

四、为保证本制度的有效执行,今后凡有行政体制变动,均以本制度规定的职责范围,对照落实相应的职能部门和责任人。

各部门和人员的职责

一、主要负责人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落实各级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确保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

2、设置与单位规模相适应的职业卫生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3、每年向员工代表大会报告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计划和落实情况,主动听取工会或员工对本单位职业卫生管理工作的意见,并责成有关部门及时处理和解决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和意见。

4、每季召开一次职业卫生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工作汇报,研究和制订职业病防治工作计划与方案。

5、组织建立、健全本单位职业病防治责任制、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6、督促、检查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及时消除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保障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的投入,并有效的实施。

7、组织建立并实施本单位的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和预案。

8、及时、如实报告职业病危害事故,并及时组织救援。

9、依法承担本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全面责任。

10、每年底以报告的形式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上报本单位年度职业卫生管理情况及数据报表。

二、分管职业卫生的负责人职责

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的领导下,根据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在本单位具体组织实施各项职业病防治工作,具体职责:

1、组织制定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实施方案,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落实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根据各部门分工,明确各部门、各岗位人员职责并组织具体实施,督促并保证职业病防治经费的落实和专款专用。

2、督促、指导职能部门组织对单位员工进行职业卫生法规、职业卫生知识培训与宣传教育,普及职业病防治知识。对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有贡献的进行表扬、奖励,对违章者、不履行职责者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罚。

3、定期组织职业病防治工作巡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指定部门按期解决,及时消除职业病危害事故的隐患。

4、定期组织职业病防治工作组人员会议,听取各部门、车间、员工关于职业卫生有关情况的汇报,及时采取措施。

5、如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要科学应对,妥善处理,及时报告,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6、依法承担单位职业病防治的直接责任。

三、职业卫生管理部门职责

1、在单位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领导下,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政府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全面负责本单位各项职业卫生管理工作。

2、负责制定单位职业卫生工作方针、规划和管理制度。

3、负责编制单位年度职业卫生工作计划和方案,并组织实施。

4、负责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部署、协调、检查、监督、推进和考核等工作。

5、组织开展职业卫生宣传培训教育活动,总结推广职业卫生管理先进经验。

四、专(兼)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职责

1、认真履行单位职业卫生管理部门的职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等法规标准、规章制度。汇总和审查各项技术措施、计划,并且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2、组织参与对员工开展职业卫生培训教育,检查督促员工正确使用个体防护用品。

3、组织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日常监测,登记、上报、建档。

4、协助有关部门编写、制定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职业安全健康操作规程,并对这些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定期组织参与现场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有权责令改正,或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6、配合政府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查和对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调查处理。

7、负责建立单位职业卫生管理台帐和档案,负责统计、登录、存档、申报等工作。

五、技术部门的职责

1、编制单位生产工艺、技术改进方案,规划职业安全卫生技术、劳动保护、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等,改善员工劳动条件,促进文明生产。

2、编制生产过程的技术文件、技术规程和操作规程,制作和提供生产过程中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来源、产生部位等技术资料。

3、对生产设施、防护设施进行维护保养,检修,确保安全运行。

4、对本单位的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负技术责任。

六、车间负责人职责

在分管负责人的领导下工作,具体职责:

1、把单位职业病防治的制度、措施贯彻落实到每个具体生产环节。

2、组织对本车间员工的职业卫生培训、教育,加强生产现场职业卫生管理。

3、督促员工严格按操作规程生产,确保个体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严格阻止违章、冒险作业。

4、定期组织本车间范围的检查,对车间的设备、防护设施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报告,采取整改措施。

5、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迅速上报,并及时组织抢救。

6、对本车间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全部责任。

七、职业病危害岗位防治职责

1.参加职业病危害防治的培训教育和活动,学习职业病危害防治的技术知识,遵守各项职业病危害防治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发现隐患及时报告。

2.正确使用、维护保养好各种防护用品、器具和防护设施设备。

3.不违章作业,并劝阻或制止他人违章作业行为,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并及时向单位负责人汇报。

4.当工作场所有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危险时,应向单位管理人员报告,并停止作业,直到危险消除。

推荐第5篇:职业病防治责任制

职业病防治责任制

总则

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的水平,切实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五条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是从组织上、制度上落实“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使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各生产部门和职工明确职业病防治的责任,做到层层有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好职业病防治,促进生产可持续发展。

本制度规定从公司领导到各部门在职业病防治的职责范围,凡本公司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以本制度追究责任。

为保证本制度的有效执行,今后凡有组织机构变动,均以本制度规定的职责范围,对照落实相应的职能部门和责任人。

各部门和人员的职责

一、

总经理的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落实各级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确保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

2、设置与企业规模相适应的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建立三级职业卫生管理网络,配备专业或兼职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3、每年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企业职业病防治工作规划和落实情况,主动听取职工对本企业职业卫生工作的意见,并责成有关部门及时解决提出的合理建议和正当要求。

4、每季召开一次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工作汇报,亲自研究和制订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方案,落实职业病防治所需经费,督促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5、根据“三同时”原则,企业新、改、扩建或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应由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方可进行建设,切实做到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6、亲自参加企业内发生 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调查和分析,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7、对本企业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二、

企业分管职业卫生的安全生产副总、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在总经理的领导下,根据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的规定,在企业中具体组织实施各项职业病防治工作,具体职责:

2、组织制订(修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并督促执行。

3、根据企业机构设置,明确各部门、人员职责。

4、制订企业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方案,并组织具体实施,保证经费的落实和使用。

5、直接领导本企业职业病防治工作,建立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台帐和档案。

6、组织对全公司干部、职工进行职业卫生法规、职业知识培训与宣传教育。对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有贡献的进行表扬、奖励,对违章者、不履行职责者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罚。

7、经常检查全公司和各部门职业病防治工作开展情况,对查出的问题及时研究,制订整改措施,落实部门按期解决。

8、经常听取各部门、车间、安技人员、职工关于职业卫生有关情况的汇报,及时采取措施。

9、对企业内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采取应急措施,及时报告,并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和处理,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10、对本企业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直接责任。

三、职业健康管理部门(人员)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职业健康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全面承担公司的职业卫生管理工作,对总经理负责。

2、建立健全公司职业病防治责任制、职业卫生档案和职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3、负责制定公司的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4、汇总和审查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督促各部门切实按计划执行。

5、组织制定、修订职业健康安全操作规程。

6、负责公司职业健康教育:⑴ 公司主要负责人及管理人员取证培训。

⑵ 对新员工进行上岗前三级职业健康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建立个人三级教育档案,方可上岗作业。

⑶ 全员培训,由本公司或委托相关技术服务机构进行培训,并保存培训记录。(签到表、考试卷等

⑷ 在产生或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场所设置职业病危害因素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并以公告栏等形式告知职工,提高员工对职业病危害的认识和防范意识。

7、定期、不定期组织公司级职业卫生工作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监督整改情况并保存记录。

遇到特别紧急的事故隐患,有权指令先行停止作业,同时采取相应处置措施,并立即报告公司领导。

8、组织开展本公司各作业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日常监测工作,建立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台账,并妥善保存。

委托经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备案核准的有资质的技术服务部门每年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三年进行一次职业健康现状评价;检测与评价结果及时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部门申报、向劳动者公布,并存入公司职业卫生档案。

9、对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提出技术改造建议,积极改善劳动条件,并为劳动者配发符合国家标准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制定发放标准、建立发放台账。

10、定期召开职业健康工作会议,并做好记录,对职业健康工作的建议和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分析汇总。

11、负责委托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机构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发现有与从事的职业有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及时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对于检查出的疑似职业病的人员,及时安排到具有职业病诊断资质的机构进行诊断。检查结果存入公司职业卫生档案。

12、负责对涉及职业病危害的危险作业审批和现场监管。

13、有权向主管领导提出奖惩意见。

14、总结和推广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先进经验。

15、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和大修项目的职业卫生审查,按规定上报政府相关部门并参加工程验收及试运行工作。落实职业卫生“三同时”。

16、组织公司职业健康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进行伤亡事故统计、分析和报告,提出事故防范措施,并且督促有关部门落实。

17、做好女工的职业健康保护工作。

18、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正常情况每三年进行修订一次。组织实施应急预案的演练,做好记录和归档,并根据演练情况修正应急预案。

19、按照《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及时向所在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进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

20、为离职人员无偿如实提供个人职业健康档案复印件。以及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职工离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

四、办公室(人员)职责

1、负责组织与员工签订(变更)劳动合同时,应在合同中如实告知员工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真实情况。

2、组织新员工进行岗前体检,不得将有残疾的工人或者有职业禁忌的工人分配到其所禁忌的工作岗位。

3、配合职业健康管理部门对新员工进行职业健康安全教育。

4、做好职工劳动纪律教育,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影响安全生产的,提出处理意见。

5、依法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

6、负责职业禁忌症、职业病职工的调离。

五、其它部门职责

1、财务部门负责公司职业健康资金投入的落实,并计入公司生产成本。

2、采购部门职责

⑴ 按照职业健康管理部门的计划要求,采购符合法规、标准的个人防护用品,并保证采购质量。

⑵ 采购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化学品、放射性同位素和含有放射性物质材料的,应当向供货方索取中文说明书。说明书应当载明产品特性、主要成份、存在的有害因素、可能产生的危害后果、安全使用注意事项、职业病防护和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产品包装应当有醒目的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3、设备部门职责

⑴ 在购置、更新生产设备时,应同时购置、安装配套的职业病防护设备,并保证其防护效果。

⑵将职业病防护设备与生产设备同时定期维护、保养、检修,保证其与生产设备同时正常运行。

⑶建立设备维护、保养、检修台账,及时记录维护、检修情况。

4、生产技术部门变更工艺、技术、材料、设备时,应优先采用有利于防治职业病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

六、车间主任职业病防治责任制

1、负责本车间职业健康安全工作。

2、组织职工学习、贯彻、并落实国家、本市和本企业的有关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规定及其规章制度。

3、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中,同时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贯穿到每个具体环节中去,做到职业健康安全工作经常化、制度化、具体化、标准化。

4、每周至少检查、分析一次职业健康安全工作,针对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并做好检查记录。对于本单位解决不了的问题,应及时上报主管领导,确保职工在安全的条件下工作。

5、定期对职工进行部门级职业健康安全教育,以及对新职工,复工人员、转岗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和考核情况进行检查。

6、教育职工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防护设备设施,并进行监督检查。

7、发生职业健康伤亡事故,应立即抢救伤员,撤离人员,采取紧急措施,避免事故扩大及次生、衍生伤害、保护现场、及时上报。积极配合事故调查。

8、对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有贡献者或对事故有责任者提出奖惩意见。

9、负责提出本车间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确保职工的安全与健康。

10、做好本车间女工的特殊劳动保护工作。

七、班(组)长职业病防治责任制

1、严格遵守公司有关职业健康的各项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对本班(组)员工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

2、根据工作任务、作业环境和职工的思想状况等情况,具体布置总结职业健康工作。

3、对新员工进行班组级安全教育,并在熟悉工作环境前,指定专人负责其劳动安全、健康监护。

4、定期组织本班(组)员工学习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和本岗位职业健康安全操作规程,检查执行情况,教育员工在任何情况下,不违章蛮干,发现违章蛮干,立即制止。

5、生产经营活动中要经常检查职业健康隐患,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不能彻底解决的问题,要采取临时控制措施,并及时上报。

6、督促、检查本班组人员佩戴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正确使用职业病危害防护设备、设施。

7、发生职业危害事故,应积极抢救伤员,撤离现场工作员工,做好现场保护,立即上报,并详细记录。配合事故调查,吸取教训,落实防范措施,教育班组职工。

八、从业人员职业病防治责任制

1、从业人员在作业中,应本着“三不伤害”的原则,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2、自觉参加公司职业健康安全教育培训,学习国家有关职业卫生法律法规、公司管理制度和公司及同行业事故案例,掌握本岗位安全职业健康操作规程和事故应急抢救方法、了解事故报告程序,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

3、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接班前认真检查本岗位设备和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是否完好有效。上岗前、工作中严格遵守本岗位安全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4、不违章作业,及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

5、发生事故立即抢救、逐级报告、保护现场。

推荐第6篇:职业病防治责任制

编号:

************公司

职业卫生管理管理责任制

汇编

版本:第**版 编制:****** 审核:****** 批准:******

****年**月

一、部门职业卫生管理责任制 .......................................................................................................1 职业卫生管理领导小组职业卫生管理责任制 .......................................................................1 办公室职业卫生管理责任制 ...................................................................................................4 财务部职业卫生管理责任制 ...................................................................................................5 生产技术部职业卫生管理责任制 ...........................................................................................6 安全环保部职业卫生管理责任制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人力资源部职业卫生管理责任制 ...........................................................................................8

二、岗位职业卫生管理责任制 .......................................................................................................9 总经理职业卫生管理职责 .....................................................................................................10 办公室主管职业卫生管理责任制 .........................................................................................11 财务部主管职业卫生管理责任制 .........................................................................................11 安全技术部主管职业卫生管理责任制 .................................................................................11 安全环保部主管职业卫生管理责任制 .................................................................................16 人力资源部主管职业卫生管理责任制 .................................................................................14 车间主管职业卫生管理责任制 .............................................................错误!未定义书签。 班(组)长职业卫生管理责任制 .........................................................................................17 职工职业病防治责任制 .........................................................................................................18

一、部门职业卫生管理责任制 职业卫生管理领导小组职业卫生管理责任制

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的水平,切实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五条的规定,职业病防治纳入法定代表人目标管理责任制,并层层分解,确保职业防治经费的投入,特制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责任制。

一、小组组长职责

组长具体做到:

1、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落实各级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确保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

2、设置职业卫生管理机构,配备专业或兼职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公司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3、每年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企业职业病防治工作规划和落实情况,主动听取职工对本企业职业卫生工作的意见,并责成有关部门及时解决提出的合理建议和正当要求。

4、每季召开一次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工作汇报,研究和制订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方案,落实职业病防治所需经费,督促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5、根据“三同时”原则,企业新、改、扩建或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应由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切实做到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6、亲自参加企业内发生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调查和分析,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7、对本企业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二、副组长职责

根据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的规定,在企业中具体组织实施各项职业病防治工作,具体职责:

1、组织制订(修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并督促执行。

2、根据企业机构设置,明确各部门、人员职责。

3、制订企业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方案,并组织具体实施,保证经费的落实和使用。

4、直接领导本企业职业病防治工作,建立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台帐和档案。

5、组织对企业干部、职工进行职业卫生法规、职业知识培训与宣传教育。对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有贡献的进行表扬、奖励,对违章者、不履行职责者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罚。

6、经常检查企业和各部门职业病防治工作开展情况,对查出的问题及时研究,制订整改措施,落实部门按期解决。

7、经常听取各部门、车间、安技人员、职工关于职业卫生有关情况的汇报,及时采取措施。

8、对企业内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采取应急措施,及时报告,并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和处理,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9、对本企业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直接责任。

三、成员职责

在分管职业卫生的领导下工作,具体职责:

1、把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的措施贯彻到每个具体环节。

2、组织对本车间职工的职业卫生培训教育,发放个人防护用品。

3、督促职工严格按操作规程生产,确保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严加阻止违章、冒险作业。

4、定期组织本车间范围的检查,对车间的设备、防护设施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报领导小组,采取措施。

5、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迅速上报,并及时组织抢救。

6、对本车间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全部责任。

3 办公室职业卫生管理责任制

1、协助领导小组推动企业开展职业卫生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法规和标准。汇总和审查各项技术措施、计划,并且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2、组织对职工进行职业卫生培训教育,总结推广职业卫生管理先进经验。

3、组织职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检查档案。

4、组织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日常监测,登记、上报、建档。

5、组织和协助有关部门制订制度、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对这些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6、定期组织现场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情况,有权责令改正,或立即报告领导小组研究处理。

7、负责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参加事故调查处理。

8、负责建立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台帐和档案,负责登录、存档、申报等工作。

4 财务部职业卫生管理责任制

1、按有关规定标准,保证个人防护用品等费用的开支。对审定的职业卫生管理所需经费,列入年度预算,落实好资金并专项立帐使用,督促、检查管理经费的使用情况。

2、凡因职业损害发生的一切费用,必须有医院证明、职业卫生管理办公室签署意见后方能报销。

3、确保职业卫生教育经费的开支,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用。

4、协助职业卫生管理办公室办理管理奖、罚款的手续。

5、制定管理费用的财务管理办法,明确管理责任使用、管理的程序、职责及权限。

5 生产技术部职业卫生管理责任制

1、编制企业生产工艺、技术改进方案,规划职业病防治技术措施等,改善职工劳动条件,促进文明生产。

2、编制生产过程的技术文件、技术规程,制作和提供生产过程中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来源、产生部位等技术资料。

3、负责落实建设项目中有关职业卫生防护设施的建设,确保与主体工程 “三同时”

4、负责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设立日常监测台账,协助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评价。

5、对生产设施、防护设施进行维护保养,检修,确保安全运行。

6、对本企业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技术责任。

6 安全环保部职业卫生管理责任制

1、是公司职业卫生管理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依法制定职业卫生管理各项规章制度。

2、督促部门各类人员履行职业卫生防护职责,落实公司职业卫生管理目标、计划和责任状,制定具体实施措施;

3、负责职业病危害一般事故、职业病危害应急事故的报告、处理。

4、抓好各部门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培训,督促检查班组级做好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培训。

5、建立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制度,负责职业病危害项目的申报和项目建设的经常性监督。

6、负责警示标志、中文警示说明、告知中文说明书的设置

7、负责员工个人防护用品的配置、发放。

8、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

9、完成上职业卫生管理领导小组布置的其他职业卫生管理工作任务

7 人力资源部职业卫生管理责任制

1、负责签订劳动合同,履行职业病危害告知义务。

2、负责职业健康、劳动保险等劳资管理。

3、制定并实施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负责组织职工职业健康检查,并进行相关处理。

4、制定管理员工的人力资源管理办法,明确管理责任使用、管理的程序、职责及权限。

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9 总经理职业卫生管理职责

总经理具体要做到: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职业卫生管理方针、政策、法令和上级指示。

2、重视职工的劳动条件和企业的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状况,把职业管理卫生工作列入企业管理的重要议事日程。亲自主持重要的职业卫生管理工作会议,批阅上级有关职业卫生管理方面的文件,签发有关职业卫生管理工作的重大决定。

3、组织审定并批准企业职业卫生管理规章制度、管理技术规程和重大的管理措施。

4、经常进入车间了解、掌握职业卫生管理情况,组织研究职业卫生管理措施,推广先进的管理技术及完善的管理方法,审定事故的预防和处理方案。

5、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组织机构,提高职工职业病防治意识。

6、组织公司职业卫生教育及制度考核工作。

7、加强对各项管理活动的领导,坚持职业卫生管理计划、管理检查、工作总结、及评比工作,决定管理方面的重要奖惩。

10 办公室主管职业卫生管理责任制

1、对企业的职业卫生管理负主要责任。

2、组织制定、修订和审批职业卫生管理规章制度,管理技术规程及管理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3、组织职业卫生管理检测、评价工作,落实重大事故隐患和整改。

4、负责组织进行职工职业卫生教育,培训和执行各项职业卫生管理规章制度。

5、监督检查分管部门对职业管理卫生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失职和违章行为。

6、组织新调入职工上岗前的管理教育工作,并定期开展职业卫生知识竞赛活动,对职工职业卫生管理进行考核。

7、定期召开管理工作会议,分析职业卫生管理动态,及时解决职业卫生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总结推广管理工作的先进经验。

8、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工伤鉴定工作,并及时向总经理报告。

9、定期组织劳动保护的有关规定的学习,做好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工作。

11 财务部主管职业卫生管理责任制

1、参与编制管理技术措施计划,按国家规定合理组织安排措施经费,对上级拨款项目和本企业措施项目负责审查、批准、确保专款专用。

2、按国家规定比例,每年提取管理保障资金,并监督实施。

3、负责保障必要的管理奖励费用和劳动保护经费及其他专项费用。

4、建立和健全职业卫生相关的财务台账。

12 生产技术部主管职业卫生管理责任制

1、负责编制企业生产工艺、技术改进方案,规划职业病防治技术措施等,改善职工劳动条件,促进文明生产。

2、负责编制生产过程的技术文件、技术规程,制作和提供生产过程中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来源、产生部位等技术资料。

3、负责落实建设项目中有关职业卫生防护设施的建设,确保与主体工程 “三同时”

4、对本企业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技术责任。

13 安全环保部主管职业卫生管理责任制

1、在本单位领导直接领导下,具体负责本单位职业卫生管理工作。

2、宣传贯彻国家、上级公司的有关职业卫生管理及劳动保护方面的政策、法规、文件,并监督检查员工的执行情况。

3、负责对本单位的员工进行各类职业卫生培训教育及考核工作。

4、负责组织本单位各种形式的管理检查,并认真作好记录。经常深入现场了解管理情况,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发现不管理因素和事故隐患,要积极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5、参加本单位新、改、扩建工程和设备改造项目的审查把关和竣工验收工作,以及停产后、开工前的检查工作。

6、负责教育员工正确使用和维护各自管理设施,并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8、负责审查个人防护用品的发放工作,并经常检查执行情况。

9、对本单位发生的各种事故,要按时上报有关部门,并按照事故“四不放过”原则参与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按规定统计上报。

10、熟悉本单位的生产特点及各工序的危险性。

11、积极推行现代管理知识和技术,并结合本单位的管理工作实际推广实施,提高管理管理水平。

14 人力资源部职业卫生管理责任制

1、负责签订劳动合同,履行职业病危害告知义务。

2、负责职业健康、劳动保险等劳资管理。

3、制定并实施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负责组织职工职业健康检查,并进行相关处理。

4、制定管理员工的人力资源管理办法,明确管理责任使用、管理的程序、职责及权限。

5 车间主管职业卫生管理责任制

1、车间主管是车间的职业卫生管理负责人,对车间职业卫生管理工作负有全面责任。

2、组织制订实施车间职业卫生管理规定、职业卫生操作规程和管理技术措施计划。

3、认真执行车间各项职业卫生管理规程、制度,做好职业卫生管理措施。

4、组织开展各种职业卫生管理活动,总结交流职业卫生管理经验。表彰先进班组及个人。

5、组织落实车间职业卫生管理教育,对新员工(包括实习、代培人员)进行车间管理教育和班组管理教育,定期组织对车间职工的职业卫生管理知识考核。

6、组织车间管理检查,落实隐患整改,保证职业病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等处于完好状态,车间无力整改时要及时向生产主管或总经理报告。

7、参加车间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注意保护现场,查清原岗,并按规定及时上报。

8、建立和健全各类与职业卫生管理有关的车间台帐。

16 班(组)长职业卫生管理责任制

1、贯彻执行企业和车间对职业卫生管理的指令和要求,全面负责本班组职业卫生管理。

2、做好上岗前和在岗期间的职业病防护宣传和培训。

3、督促班组长按规定做好职业病危害作业场所警示标识等的设置。

4、搞好本班组职业病防护工作,组织好对各种职业病防护装置和设施的检查、维护、保养工作。

5、搞好本班组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发管理,确保个人防护用品处于完好状态。

6、做好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日常监测,发现隐患及时组织力量消除。如不能及时处理,上报班组长、部门主管、办公室。

7、当发生事故、险情时,应迅速组织处理,并及时报告部门主管、职业卫生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8、制定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

9、做好职业卫生相关的工作日常记录管理。

10、及时向办公室报告职业卫生管理情况。

17 职工职业病防治责任制

1、积极参加车间组织的职业病防治活动,认真学习职业病防治知识,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对本岗位的职业病防治负直接责任。

3、按规定参加职业卫生知识培训、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教育,考核通过方可上岗。

2、精心操作,严格执行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做好各项记录,交接班必须交接管理情况,要为接班创造的良好条件。

3、定期监测职业病危害因素、做好日常监测记录。如发生事故,要果断正确处理,及时如实的向上级报告,并保护现场,做好详细记录。

4、认真维护、保养职业病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备,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好维修记录。

5、按规定正确使用、妥善保管各种个人防护用品。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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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第7篇:职业病防治责任制

职业病防治责任制

一、总则

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的水平,切实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五条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是从组织上、制度上落实“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使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各生产部门和职工明确职业病防治的责任,做到层层有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好职业病防治,促进生产可持续发展。

三、本制度规定从厂部领导到各部门在职业病防治的职责范围,凡本厂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以本制度追究责任。

四、为保证本制度的有效执行,今后凡有行政体制变动,均以本制度规定的职责范围,对照落实相应的职能部门和责任人。

1、法人(董事长)职责

1.1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落实各级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确保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

1.2设置与企业规模相适应的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建立三级职业卫生管理网络,配备专业或兼职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1.3、每年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企业职业病防治工作规划和落实情况,主动听取职工对本企业职业卫生工作的意见,并责成有关部门及时解决提出的合理建议和正当要求。

1.4、每季召开一次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工作汇报,亲自研究和制订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方案,落实职业病防治所需经费,督促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1.5、根据“三同时”原则,企业新、改、扩建或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应由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切实做到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1 1.6、亲自参加企业内发生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调查和分析,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1.

7、对本企业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2、主管职业卫生副总、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在董事长的领导下,根据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的规定,在企业中具体组织实施各项职业病防治工作,具体职责:

2.1、组织制订(修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并督促执行。 2.

2、根据企业机构设置,明确各部门、人员职责。

2.3、制订企业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方案,并组织具体实施,保证经费的落实和使用。 2.

4、直接领导本企业职业病防治工作,建立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台帐和档案。

2.5、组织对全厂干部、职工进行职业卫生法规、职业知识培训与宣传教育。对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有贡献的进行表扬、奖励,对违章者、不履行职责者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罚。 2.

6、经常检查全厂和各部门职业病防治工作开展情况,对查出的问题及时研究,制订整改措施,落实部门按期解决。

2.7、经常听取各部门、车间、安技人员、职工关于职业卫生有关情况的汇报,及时采取措施。 2.

8、对企业内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采取应急措施,及时报告,并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和处理,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2.9、对本企业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直接责任。

3、安全环保办公室的职责

3.1、规划安全技术、劳动保护、职业病防治措施等,改善职工劳动条件,促进文明生产。 3.

2、编制生产过程的技术文件、技术规程,制作和提供生产过程中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来源、产生部位等技术资料。

3.3、施督促相关部门对生产设施、防护设进行维护保养,检修,确保安全运行。

4、专(兼)职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职责

4.1、协助领导小组推动企业开展职业卫生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法规和标准。汇总和审查各项技术措施、计划,并且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2 4.2、组织对职工进行职业卫生培训教育,总结推广职业卫生管理先进经验。 4.

3、组织职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检查档案。 4.4、组织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日常监测,登记、上报、建档。

4.5、协助安全环保办公室制订制度、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对这些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6、定期组织现场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情况,有权责令改正,或立即报告领导小组研究处理。

4.7、负责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参加事故调查处理。

4.8、负责建立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台帐和档案,负责登录、存档、申报等工作。

5、车间主任职责 ,在主管副总的领导下工作,具体职责: 5.1、把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的措施贯彻到每个具体环节。 5.

2、组织对本车间职工的职业卫生培训、教育,发放个人防护用品。

5.3、督促职工严格按操作规程生产,确保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严加阻止违章、冒险作业。

5.4、定期组织本车间范围的检查,对车间的设备、防护设施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报领导小组,采取措施。

5.5、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迅速上报,并及时组织抢救。 5.

6、对本车间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全部责任。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总 则

1、为了预防、控制和减少职业危害及职业病的发生,保障员工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制订本制度。

2、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为员工创造符合职业卫生标准和职业卫生要求的环境、条件、消除和减少各种危害因素对员工健康的影响。

3、公司法定代表人对公司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工作负全面责任,各级主要领导对本部门的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5、本单位职业危害的种类有:噪音、矽尘尘、苯、甲苯、二甲苯、电焊尘、紫外线。

一、职业病危害防护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1、加强新、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的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审批程序,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应参加建设项目的设计审查。

2、建设项目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开展职业病危害预防评价的有关工作,按有关规定报批。建设项目在设计阶段,要充分考虑和落实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中提出的有关建议和措施,项目单位应建立相应的职业病危害评价等档案。

3、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必须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工作,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职业卫生验收手续。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生产和使用。

4、做好职业卫生防护设备设施的管理、使用、维护和检查,确保其处于完好状态。未经卫生行政部门允许,不得擅自拆除或停止使用,因故停用设备设施应办理停用手续,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5、设备设施操作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并负责填写设备设施运行记录。

6、设备设施的日常保养由操作人员负责,做到岗前按规定做好设备点检工作,班中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班后做好清扫工作。

7、设备设施发生故障,操作人员必须采取防治措施,防治故障扩大并通知维修人员及时处理。

8、定期对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设备,应急救援设施和个人使用的防护用品进行检修和维护,定期检测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止使用。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可能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设备和材料。

9、设备设施经技术鉴定不能满足职业危害防护要求,要及时进行更新。

10、不得将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转移、外包给不具备职业卫生防护条件的企业。

11、对可能造成职业病或职业中毒的作业环境、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或扩大的职业卫生隐患,应纳入安全隐患治理计划,按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并由单位职业卫生管理部门(或者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牵头负责整改。

12、加强职业危害防护设备设施、技术资料档案管理工作。

二、劳动用工及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

1、单位在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要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后果、职业卫生防护条件等内容如实告知职工,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

2、员工变更到可能产生职业危害岗位时,单位违反职业卫生如时告知等规定,职工有权拒签劳动合同,单位不得解除终止原劳动合同。

3、加强对员工职业病危害教育,提高员工对职业病危害的认识,掌握职业病防治方法,正确使用劳动防护设施、器材和用品。

4、所有员工都有维护本单位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和个人职业卫生防护用品的责任和义务,发现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及可疑情况,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对违反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以及危害身体健康的行业应提出批评、制止和检举,并有权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5、不得因员工依法行使职业卫生正当权利和职责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6、单位应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和退休职业健康检查,以及特殊作业体检。不得安排未进行职业性健康检查的人员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者从事禁忌的工作。

7、从事使用高毒物品作业的劳动者应当进行岗位轮换。

8、按规定建立健全职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档案内容应包括员工的职业史、既往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和职业病诊疗等个人健康资料、相应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并按照下列保存期限妥善保存。

(1)接触粉尘和致癌物作业的职工,档案保存至职工离职后30年; (2)接触放射性作业的保存至离职后20年;

(3)其他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职工,保存至离职后5年。

9、对在生产作业过程中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职工应及时组织救治或医学观察,并记入个人健康监护档案。

10、体检中若发现群体反应,并与接触有毒有害因素有关时,职业卫生管理部门(或者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及时组织生产作业场所进行职业卫生学调查,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防治措施。

11、所有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意见,均需如实记入职工健康监护档案,并由职业病防治部门自体检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反馈给有关单位并通知体检者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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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严格执行《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及时安排女工健康体检。安排工作时间应充分考虑和照顾女工生理特点,不得安排女工从事特别繁重或有害妇女生理机能的工作;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婴儿一周岁内)女工从事对本人、胎儿或婴儿有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生育期女工从事有可能引起不孕症或妇女生殖机能障碍的有毒作业。

三、作业场所管理制度

1、单位应当请地方有资质认证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并实施由专人负责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其检测,评价结果存入单位职业卫生档案,并及时向地方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及向劳动者公布。

2、对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作业场所应立即采取措施,加强现场作业防护,提出整改方案,积极进行治理。对严重超标且危害又不能及时整改的生产场所,必须停止生产运行,采取补救措施,控制和减少职业病危害。

3、在产生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阐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及应急救治措施。

4、在发生急性职业危害的有毒有害作业场所按规定设置警示标识、报警设施、冲洗设施、防护急救器具专柜,设置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同时做好定期检查和记录。

5、根据作业人员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具体情况,为职工提供有效的个体职业卫生防护用品,建立职业卫生防护用品管理台账。

6、生产岗位职工从事有毒有害作业时,必须按规定正确使用防护用品,严禁使用不明性能的物料、试剂和仪器设备,严禁用有毒有害溶剂洗手和冲洗作业场所。

7、加强对检维修场所的职业卫生管理。对存在严重职业危害的生产装置,在制定停车检修方案时,应有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参与,提出对尘、毒、噪声、射线等的防护措施,确定检维修现场的职业卫生监护范围和要点。对存在严重职业危害的装置检维修现场应严格设置防护标 7 志,应有相关人员做好现场的职业卫生监护工作。

8、要加强检维修作业人员的职业卫生防护用品的配备和现场冲洗设施完好情况的检查。

9、要加强检维修现场尘毒检测监控工作。各单位应根据检维修现场情况与有关部门联系检测事宜,随时掌握现场尘毒浓度,及时做好防护工作。

10、做好检维修后开工前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防护效果鉴定工作,重点对检维修后的放射源防护装置、防尘防毒防噪声卫生设施的整改等情况进行系统检查确认,减少开车运行时的意外职业伤害。

11、单位应加强对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情况的检查监督,凡不按规定使用劳动防护用品者不得上岗作业。

12、有毒、有害物质的包装,必须符合安全、卫生要求,防止泄漏扩散。

13、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应急救援模拟演练,同时进行讲评,发现不足及时完善改进。

四、职业病诊断管理制度

1、职业病的诊断与鉴定工作由单位统一管理。职业病诊断和鉴定由单位和当事人如实提供有关职业卫生情况,按法定程序取得职业病诊断、鉴定的有关资料。

2、加强对职业病病人的管理,实行职业病病人登记报告管理制度,发现职业病病人时,要按有关规定向地方安监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和公司的生产、职业卫生管理部门、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等报告。

3、安排职业病患者进行医疗和疗养。对在医疗后被确认为不宜继续在原岗位作业或工作的,由职业病防治部门提出调整岗位意见后,有关部门和单位按规定办理。

4、职业病患者的诊疗、康复和复查等费用以及伤残后有关待遇和社会保障,依照国家和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5、对疑似职业病的职工及时进行诊断,在其诊断或者医观察期间的费用按职业病待遇办理,同时在此期间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五、职业危害日常监测管理制度

1、工会负责对职业病防治实行民主管理和群众监督。

2、安全环保办公室负责职业危害因素的辨识、评价、制定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开展职业病防治的宣传、教育,负责职业病的统计、报告和档案管理工作。

3、人力资源部负责对职业病患者调换工作岗位,安排休养。

4、各生产车间负责职业病防治措施的实施,对职业病防治设备进行经常检查、维护和定期检测,保持正常运转,并按规定发给员工符合质量要求的个人卫生防护用品和保健食品。

5、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应严格遵守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和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并享有获得职业病预防、保健、治疗和康复的权利。

六、职业病危害因素评价制度

公司安全环保办公室负责本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管理,在其内设专(兼)职专业人员,负责日常监测和管理工作。

一、组织开展对本单位各作业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确保监测正常运行,建立好本单位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档案,并妥善保存。

1、监测的布点

2、监测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

3、监测的周期

4、监测结果的登记与报告

二、定期委托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作业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检测与评价。

1、检测与评价结果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2、向劳动者公布。

三、监测中发现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不符合卫生标准时的处理

四、实施部门及经费保障

七、职业危害告知制度

为了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切实保护公司员工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制度。

1、公司所属各单位应当为员工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

2、公司人力资源部与已进、新进公司的员工签订职业病危害劳动告知合同(含聘用合同,下同)时,应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职工,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未与在岗员工签订职业病危害劳动告知合同(含聘用合同,下同)的,应按国家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与员工进行补签。

3、公司员工在已订立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变更,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公司人力资源部、安全环保办公室应向员工如实告知现从事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所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并签订职业病危害因素劳动变更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补充合同。

4、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当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对作业人员进行告知。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

5、公司安全环保办公室应定期或不定期的对各二级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制度的实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确保告知制度的落实。

6、公司安全环保办公室每年对员工进行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的培训、考核,使每位员工掌握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预防和控制技能。

八、职业危害排查制度

1、安全环保办公室,制定本单位职业危害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并对职业危害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

2、每月组织车间、班组进行一次职业危害排查,每季度进行一次职业危害大排查,建立治理台账。

3、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和班组长,对作业岗位职业危害的日常排查治理工作负责,排查情况记录存档。

4、作业人员负责本单位岗前岗中岗后职业危害的排查,建立排查记录。

5、对排查发现的不安全因素要及时上报,及时治理,避免职业危害事故的发生。

6、对排查发现的职业危害事故隐患问题,要及时查清危害因素的来源,制定正确的治理方案和措施,明确隐患治理责任人和治理时间,清除职业危害事故隐患。

九、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1、为提高职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组织对职工进行职业卫生法规、职业卫生知识、操作规程、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维护的培训,特制定本制度。

2、、教育培训内容:

(1)职业健康法律、法规与标准。 (2)职业健康基本知识;

(3)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4)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11 (5)发生事故时的应急救援措施。

3、教育培训的对象与方式:

(1)新员工的培训:新员工在上岗前应进行三级职业健康培训,分别为厂级、车间级和班组级。厂级培训由厂职业健康安全科组织进行,车间级由车间主任组织,班组级由班组长组织。培训后应进行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2)员工在调动岗位时,应进行针对性的职业健康培训,培训后进行考核,合格者方能上岗。

(3)各单位对其在职员工应进行定期的职业健康教育学习,生产单位每2个月应进行一次职业卫生知识教育学习,辅助单位单位每季度应进行一次职业卫生知识教育学习,并有教育学习记录。

(4)所有的职业健康培训应有记录,记录内容包括时间、日期、培训内容、培训老师、培训地点,受培训人签名等。

(5)公司定期邀请卫生、安监、疾控等部门职业卫生专业人员对各单位职业健康负责人、管理人员,进行全面的职业卫生培训,提高职业健康管理业务能力。

(6)所有的培训资料要设立职业健康培训台账,并有专人保管,各生产单位培训情况应每年11~12月报公司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备案。

(7)未进行职业卫健康培训的员工或考核不合格的员工不得上岗作业。

(8)各单位应采取会议、板报、标语、图片展览等多种形式,做好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工作。 (9)职业健康教育分为上岗前健康教育、在岗期间健康教育、离岗健康教育。职业健讲学教育内容包括:国家有关职业卫生的方针、政策、法规;职业卫生、职业健康知识;重点职业性有害因素防治知识;突发事故应急处理及个人防护知识。

(11)安全环保办公室负责组织新入厂接触职业危害作业人员的职业健康教育(与公司三级 12 安全教育同时进行),安全环保办公室和各生产单位负责接触职业危害职工在岗期间、离岗职业健康教育。

十、防护用品发放管理制度

为规范本公司劳保管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保证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1.范围:

我公司正式职工及已签订协议享受公司福利待遇的临时工

2.各单位须指定一名劳保管理员,建立劳保台帐。劳保用品发放人数均以实际在岗人员统计。

3、劳保计划管理

3.1各单位及各机关处室于每月20日前提报劳保计划至企管人事处,由企管人事处根据现有人数及劳保标准对劳保计划核对无误后(如有特殊情况另附表),转入流程下一环节办理。3.2各单位临时需要大批劳保用品时,由单位劳保管理员提交书面申请,由单位一把手审核签字并经公司相关领导审批后按照劳保计划采购流程进行采购。

3.3本月临时支领物品必须添加到下次采购计划中,以防库房物品透支。

4、劳保发放管理:

4.1各职能部门:每年5.1前后按规定发放夏季劳动防护用品,各部门管理人员统一Portal流程领取。

4.2各车间:每月25日前后,各部门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人员统一Portal流程领取所需劳动防护用品。

4.3新入员工领取劳保用品由其所属单位劳保管理员开据劳保领取单,经部门主管领导签字后库房领取。

4.4岗位调动及待岗复工后岗位变动的,各单位劳保管理员可根据变动后劳保标准开据领取单,经主管领导签字后到库房领取。

13 4.5特殊情况(如设备检修、联查、外来领导参观等)需持有经所属单位主管领导签字的领取单,方予以办理相关手续。

5、劳保台帐管理

5.1按计划发放的劳保用品中,凡使用期限在3个月以上的,在劳保支领后及时录入劳保台帐。5.2如有调动情况,由调入单位劳保管理员及时与调出单位联系,将其在原单位的劳保支领情况及时录入劳保台帐。因岗位变动更换劳保用品的,以更换时间录入劳保台帐。调出单位将其劳保支领情况存档备查。

5.3如有辞职、待岗等情况,将其支领劳保情况录在现有员工劳保情况后面存档并详细标注。5.4因设备检修、联查、外来领导参观等临时支领劳保用品或集体使用或轮换使用的及特殊情况临时支领劳保的,在现有员工劳保情况后面加录‘备注’,将详细情况录入。 5.5因劳保用品质量问题进行更换劳保用品的,使用期限以更换后发放时间为准。 十

一、设备维修管理制度 1.目的作用

为了科学地管理好公司的设备,使设备的维护管理工作有组织、有计划、有原则、有标准、有规程地进行,以达到设备的使用寿命长、综合效能高和适应生产发展需要的目的,特制定本制度。 2.管理职责

2.1 公司设备管理部负责对全公司范围内设备维护的归口管理和统一计划安排,要建立设备维护方面的各项制度和章程,协助和配合各部门强化责任意识,使设备的维护和保养能按照公司规范要求得到贯彻执行。

2.2 各设备使用部门主管人员要按照公司关于设备维护保养的方针、政策和本制度的规定要求,对本部门的设备管理进行细化,并在执行过程中从严要求,经常检查,加强考核。

14 3.设备维护基本原则

3.1 设备维护工作应贯彻“预防为主”的原则 应把设备故障消灭在萌芽状态,其主要任务是防止连接件松动和不正常的磨损,监督操作者按设备使用规程的规定正确使用设备,防止设备事故的发生,延长设备使用寿命和检修周期,保证设备的安全运行,为生产提供最佳状态的生产设备。

3.2 坚持使用和维护相结合原则操作人员在设备日常维护工作中做到“三好”(管好、用好、维护好),“四会”(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故障)。

3.3 坚持合理规划科学维护的原则 设备维护工作重点,体现在提高维修工作质量、减少故障停机时间、提高设备作业率。要做到这些就必须做到合理规划,实现生产修理两不误,同时注意采用科学的维护方法,以达到效率的最大化。 4.设备维护的要点

4.1 操作工作实行设备维护保养负责制:

4.1.1 单机、独立(如起重行车、运输车辆、金属切削机床、压机等)通用设备实行操作工人当班检查和维护保养负责制。

4.1.2 连续生产线上集体操作的设备,实行三分之一(或四分之一)区域当班检查和维护保养负责制。

4.1.3 无固定人员操作的公用设备,由设备所在部门设备主任指定专人维护保养负责制。 4.1.4 每台设备都要制订和悬挂维护保养责任牌,要写明维护保养者姓名。 4.2 维护保养责任者有下列职责:

4.2.1 严格按设备使用规程的规定,正确使用好自己操作的设备,不超负荷使用。开车前15分钟要仔细检查设备,连接螺栓松动,要及时紧固和检查按车间规定须维护检查的必检部位, 15 然后空负荷试车,检查各控制开关是否失灵。发现问题和异常现象,要停车检查,自己能处理的马上处理,不能处理的,及时报告检修责任者,立即处理。

4.2.3 正确地按车间制订的润滑表规定,定期添加润滑油或润滑脂,定期换油,保持油路畅通。 4.2.4 操作工在本班下班前15分钟停机,将设备和工作场地擦拭和清扫干净,保持设备内外清洁,无油垢、无脏物,做到“设备见本色”。

4.2.5 认真执行设备交接班制度,主要设备每台都应有“点检卡”,操作人员应认真写清楚,并在在“点检卡”上签字,设备发生问题要及时上报,尽快处理。 5.设备的分类分级维护保养

5.1 金属切削机床、起重行车、压制机械、运输车辆等通用设备,按

一、

二、三级维护保养责任制。

5.2 连续生产线上的专用设备,推行点检、预修和厂休及节假日的维修责任制,根据点检的预修计划,进行定量维修。 5.3车间

设备主任组织分管的设备员,按类别确定好每一台设备的必检部位,定岗、定员,责任到人,并报设备科备案。

5.4 车间设备员将分管的每一台设备,编写生产工人日常维护检查表和专业维修工人巡回检查表(包括机组名称、必检部位名称、每点检查内容、检查标准、检查时间、检查总的编号)及检查记录或图表。 6.设备维护规程的编制

6.1 设备维护规程是设备维护工作惟一遵循的准则,是企业搞好设备维护工作的基础。企业所有生产工人、维修工人、生产、维护管理及指挥人员都必须认真贯彻执行。设备维护规程,根据生产发展、工艺改进及设备装置水平的不断提高,应相应修订和完善。

16 6.1.1 每种设备都应有维护规程。

6.1.2 新建和技术改造的机组或单台机设备在验收投产前,要编写好维护规程,经审核后,发到岗位个人。

6.2 设备维护规程,应包括如下内容: 6.2.1 设备的主要技术性能参数表。

6.2.2 简要的传动示意图、液压、动力、电气等原理图,便于掌握设备的工作原理。 6.2.3 润滑控制点管理图表,明确设备的润滑点及选用油脂牌号。

6.2.4 当班操作人员检查维护部位,维护人员巡回检查的周期、检查点,每点检查的标准。设备在运行中出现的常见故障排除方法。 6.2.5 设备运行中的安全注意事项。 6.2.6 设备易损件更换周期和报废标准。 6.2.7 明确设备和设备区域的文明卫生要求。 6.3 设备维护规程的编制:

6.3.1 凡新建技术改造项目的成套机组、单台设备的维护规程由设备所在部门的设备技术组负责编写。

6.3.2 在用设备尚无设备维护规程,应逐台限期由设备所在部门负责编写。

6.3.3 生产工艺改变,设备参数变更,车间工艺组应在工艺改变前一个月通知设备组,及时对规程进行修订。

6.3.4 操作、维修人员在实践中,发现有不妥和失误之处及时向车间设备组反映,设备组应立即深人现场察看,进行修改。

6.3.5 凡新编制的维护规程,须经车间设备主任审核,送设备管理部备案。 6.3.6 凡修订后的维护规程,须经车间设备主任审核,送设备管理部备案。

17 7.设备维护规程的贯彻与执行

7.1 维护规程的贯彻与执行,是保证设备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安全运行的重要方法。因此,各级领导、操作、维修人员必须认真学习,贯彻与执行。

7.2 维护规程必须深人贯彻到操作、维修人员,并做到人手一册。

7.3 操作工人和专职维修工人,要相互提醒、相互监督,并严格按维护规程执行。 7.4 车间设备员要经常深人车间检查维护规程执行情况,发现不按规程执行,及时向车间设备主任汇报,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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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防治责任制

总则

一、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的水平,切实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五条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是从组织上、制度上落实“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使公司领导和各职工明确职业病防治的责任,做到层层有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好职业病防治,促进生产可持续发展。

三、本制度规定从公司领导到各职工在职业病防治的职责范围,凡本公司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以本制度追究责任。

四、为保证本制度的有效执行,今后凡有行政体制变动,均以本制度规定的职责范围,对照落实相应的职能部门和责任人。

各部门和人员的职责

一、总经理的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落实各级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确保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

2、配备专/兼职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3、每年向职工公告企业职业病防治工作规划和落实情况,主动听取职工对本企业职业卫生工作的意见,并责成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及时解决提出的合理建议和正当要求。

4、每季召开一次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工作汇报,亲自研究和制订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方案,落实职业病防治所需经费,督促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5、根据“三同时”原则,企业新、改、扩建或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应由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切实做到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6、亲自参加企业内发生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调查和分析,对有关责任人予以

严肃处理。

7、对本企业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二、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在总经理的领导下,根据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的规定,在企业中具体组织实施各项职业病防治工作,具体职责:

1、组织制订(修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并督促执行。

2、制订企业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方案,并组织具体实施,保证经费的落实和使用。

3、直接领导本企业职业病防治工作,建立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台帐和档案。

4、组织对全公司干部、职工进行职业卫生法规、职业知识培训与宣传教育。对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有贡献的进行表扬、奖励,对违章者、不履行职责者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罚。

5、经常检查车间和有关人员职业病防治工作开展情况,对查出的问题及时研究,制订整改措施,落实部门按期解决。

6、经常听取车间、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职工关于职业卫生有关情况的汇报,及时采取措施。

7、对企业内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采取应急措施,及时报告,并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和处理,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8、对本企业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直接责任。

三、企业技术人员的职责

1、编制企业生产工艺、技术改进方案,规划安全技术、劳动保护、职业病防治措施等,改善职工劳动条件,促进文明生产。

2、编制生产过程的技术文件、技术规程,制作和提供生产过程中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来源、产生部位等技术资料。

3、对生产设施、防护设施进行维护保养,检修,确保安全运行。

4、对本企业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技术责任。

四、专/兼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职责

1、协助领导小组推动企业开展职业卫生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法规和标准。汇总和审查各项技术措施、计划,并且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2、组织对职工进行职业卫生培训教育,总结推广职业卫生管理先进经验。

3、组织职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检查档案。

4、组织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日常监测,登记、上报、建档。

5、制订制度、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对这些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6、定期组织现场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情况,有权责令改正,或立即报告领导小组研究处理。

7、负责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参加事故调查处理。

8、负责建立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台帐和档案,负责登录、存档、申报等工作。

五、车间主任职责

在总经理的领导下工作,具体职责:

1、把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的措施贯彻到每个具体环节。

2、组织对车间职工的职业卫生培训、教育,发放个人防护用品。

3、督促职工严格按操作规程生产,确保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严加阻止违章、冒险作业。

4、定期组织车间范围的检查,对车间的设备、防护设施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报领导小组,采取措施。

5、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迅速上报,并及时组织抢救。

6、对车间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全部责任。

迪文包装(南京)有限公司

2012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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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防治责任制

1、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落实各级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确保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

2、设置与企业规模相适应的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建立三级职业卫生管理网络,配备专业或兼职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本公司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3、每年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企业职业病防治工作规划和落实情况,主动听取职工对本企业职业卫生工作的意见,并责成有关部门及时解决提出的合理建议和正当要求。

4、每季召开一次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工作汇报,亲自研究和制订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方案,落实职业病防治所需经费,督促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5、根据“三同时”原则,企业新、改、扩建或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应由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方可进行建设,切实做到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6、亲自参加企业内发生 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调查和分析,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7、对本公司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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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城煤矿职业健康领导组职责

在矿长的领导下,根据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的规定,在本矿中具体组织实施各项职业病防治工作,具体职责:

1、组织制订(修改)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和职业安全操作规程,并督促执行。

2、根据矿属机构设置,明确各部门、人员职责。

3、制订本矿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方案,并组织具体实施,保证经费的落实和使用。

4、直接领导本矿职业病防治工作,建立矿职业卫生档案和接触有害作业工人健康监护档案。

5、组织对本矿干部、职工进行职业卫生法规、职业知识培训与宣传教育。对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有贡献的进行表扬、奖励,对违章者、不履行职责者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罚。

6、经常检查本矿和各部门职业病防治工作开展情况,对查出的问题及时研究,制订整改措施,落实部门按期解决。

7、经常听取各部门、车间、安监人员、职工关于职业卫生有关情况的汇报,及时采取措施。

8、对本矿内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采取应急措施,及时报告,并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和处理,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9、对本矿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直接责任。

第11篇:职业病防治责任制

职业病防治责任制

邹平XXXX科技有限公司

二0一七年八月

职业病防治责任制

总经理

1.总经是公司职业病防治的第一责任人,对公司职业病防治工作负领导责任。

2.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职业病防治方针和国家《职业病防治法》及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规范,督促落实职业病防治的决议。

3建立、健全公司职业病防治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职业病防治管理人员。

4.负责建立健全公司职业卫生的各项规章制度;审核批准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技术措施和长远规划等。

5.主持召开公司职业病防治工作会议,研究解决职业病防治的重大问题。

6.监督公司职业病防治主管部门将职业病防治工作层层落实。7.督导相关部门足额提取职业病防治和安全生产相关费用,保证公司职业病防治投入的有效实施。

8.负责组织制定公司的职业卫生应急救援预案,并每年至少演练一次。9.若公司发生重大职业病及中毒事故,及时、如实上报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并组织对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的救援、调查分析及处理工作。

职业病防治责任制

分管负责人

1.负责建立健全、实施和定期评审职业健康管理体系,定期向总经理报告职业健康管理体系绩效,组织并推动全体劳动者参加职业健康管理活动,对职业健康工作负全面责任。

2.贯彻实施国家有关职业健康法律、法规。

3.领导和支持职业健康管理部门开展职业健康监督检查工作和职业健康管理活动;督促、检查本公司职业健康技术措施及职业健康技术措施费用使用计划执行情况。

4.领导职业健康检查工作和职业健康管理活动,组织建立健全职业健康责任制、职业健康管理制度、职业健康操作规程和职业健康应急救援预案并监督落实;定期组织召开公司职业健康工作会议,及时研究和解决职业健康相关问题 。

5.主持职业危害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并督促实施。

6.组织职业健康事故应急救援和现场处置。1.

职业病防治责任制

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

1.负责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标准、规定。2.负责制定、修订公司职业病防治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应急预案,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

3.负责制定公司职业病防治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年度职业病防治检查、职业病防治各项活动的开展。

4.负责组织公司职业病防治工作会议,布置、总结职业病防治工作。5.负责对车间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绩效考核。

6.负责组织对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和在岗期间的职业病防治培训;建立职业病防治监护档案,组织三岗体检。

7.建立职业危害防治档案,负责职业危害申报、检测、评价和日常监测并将材料完整归档保存。

8.负责个体防护用品按时发放并确保符合国家标准。9.组织防护设备、设施、防护用品的监督检查。 10.负责应急预案的培训、演练,应急救援设备检查。 11.负责对职业危害事故隐患的监督治理。

12.负责组织事故调查处理,参与事故抢险救援工作。

职业病防治责任制 健康管理人员

1.在部门领导下,负责公司职业病防治管理工作,督促检查和落实公司职业管理制度、规程、标准。

2.负责制定、修订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参与职业病防治应急预案的编制。

3.负责对新职工(包括各种用工形式的新职工)进行公司级职业病防治教育和日常教育。

4.组织三岗体检,将体检档案及时归档保管;负责职业危害防治档案登记。

5.参与组织公司职业病防治活动,定期组织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和培训。6.参与职业危害项目的申报,做好职业危害检测计划并与资质单位联系做好检测工作。

7.每天进行现场检查,及时发现隐患,督促整改。参与对职业危害治理情况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8.做好防护设施、设备的检查。

9.参与职业危害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做好职业危害事故分析和上报工作。10.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计划和总结,负责职业危害防治档案的组建和完善工作。

职业病防治责任制

车间主任

1.贯彻落实国家和公司有关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制度,对车间职业病防治工作负全面责任。

2.组织制定车间职业病防治规定、岗位操作规程、车间应急预案。3.组织召开车间职业病防治会议,研究解决职业病防治问题。 4.督促对车间员工进行经常性的职业病防治培训,对有毒有害人员进行定期体检。

5.组织职业病防治检查,保证防护设施、设备处于完好状态。6.落实职业病防治防护用品管理制度,组织防护用品检查和使用培训。 7.负责车间有毒有害作业现场施工职业危害检查,落实专人负责施工现场的职业危害及相关管理。

8.组织车间职业病防治活动、总结职业病防治工作。

9.负责对车间发生的职业危害事故及时报告、保护现场,参与事故调查。

职业病防治责任制

班组长

1.执行公司、车间职业病防治规章制度和职业病防治操作规程,对本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责。

2.负责对新职工进行三级职业病防治培训和日常职业病防治培训。3.组织召开班组职业病防治活动。 4.参与岗位职业病防治操作规程的制定。

5.每日对现场职业危害设施、设备检查,及时发现隐患,督促隐患整改。班组解决不了的要采取临时措施并及时上报。

6.检查、指导员工防护用品、职业病防治装置的正确使用。

7.发生职业危害事故后,及时了解情况,按程序组织救援、保护好现场,向领导汇报,协助和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

职业病防治责任制

作业人员

1.严格遵守公司、车间职业病防治制度。

2.严格按岗位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不违章操作,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有权拒绝违章指挥,险情严重时,有权停止作业,采取紧急防范措施。 3.上岗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会正确使用防护设备、设施、应急设施、个体防护用品。

4.每天做好本岗位的职业危害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岗位不能整改的及时向领导汇报,并采取措施。

5.参加班组职业病防治活动,积极提出职业病防治的合理化建议。6.发生事故如实反映情况,参加班组职业危害事故调查、分析。

设备技术部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

1.贯彻落实国家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技术标准,在职责范围内监督各部门落实。

2.在组织实施技术改进、工艺改进、采用新原料的同时,应同时采用符合国家职业病防治标准要求的防护措施。

3.组织编制工艺规程,并符合职业病防治的要求,对工艺职业病防治负责。

4.参加公司组织的职业病防治监督检查,掌握公司职业病防治动态 。 5.负责组织对公司设备(生产设备、动力设备、特种设备等)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职业病防治防护设备及建构筑物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隐患督促整改,确保设备设施有效运行。

6.负责组织特种设备的年检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取证和复审工作。

7.负责组织因设备造成的职业危害事故的调查、处理、统计上报工作。8.参加公司组织的职业病防治监督检查,掌握职业病防治动态 。 9.负责组织因工艺造成的职业危害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10.负责组织事故调查处理,参与事故抢险救援工作。

第12篇:煤矿职业病防治责任制

国投昔阳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黄岩汇煤矿

职业病防治责任制

总则

一、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的水平,切实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五条:“有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的规定,依据国家相关的法规、规章、标准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是从组织上、制度上落实“预防为主、生产和工人健康齐抓共管”的原则,使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各生产部门和职工明确职业病防治的责任,做到层层有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好职业病防治,促进生产可持续发展。

三、本制度规定从矿领导到各部门在职业病防治的职责执行过程中,凡本矿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有违本制度执行的行为,予以责任追究。

四、为保证本制度的有效执行,今后凡有行政体制变动,均以本制度规定的职责范围,对照落实相应的职能部门和责任人。各部门和人员的职责

一、矿长的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落实各级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确保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

2、设置与单位规模相适应的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建立三级职业卫生管理网络,配备专业或兼职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本矿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3、每年向全矿职工汇报职业病防治工作规划和落实情况,主动听取矿属各部门负责人及职工对本矿职业卫生工作的意见,并责成有关部门及时解决提出的合理建议和正当要求。

4、每季召开一次职业卫生工作会议,听取工作汇报,亲自研究和制订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方案,落实职业病防治所需经费,督促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5、根据“三同时”原则,本矿新、改、扩建或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应由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方可进行建设,切实做到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6、亲自参加矿内发生 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调查和分析,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7、负责职业病危害因素防护投施建设及相关职业病防护工作的资金投入的决策。

8、对本矿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二、矿职业卫生领导组职责

在矿长的领导下,根据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的规定,在本矿中具体组织实施各项职业病防治工作,具体职责:

1、组织制订(修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并督促执行。

2、根据矿属机构设置,明确各部门、人员职责。

3、制订本矿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方案,并组织具体实施,保证经费的落实和使用。

4、直接领导本矿职业病防治工作,建立矿职业卫生档案和接触有害作业工人健康监护档案。

5、组织对本矿干部、职工进行职业卫生法规、职业知识培训与宣传教育。对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有贡献的进行表扬、奖励,对违章者、不履行职责者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罚。

6、经常检查本矿和各部门职业病防治工作开展情况,对查出的问题及时研究,制订整改措施,落实部门按期解决。

7、经常听取各部门、车间、安监人员、职工关于职业卫生有关情况的汇报,及时采取措施。

8、对本矿内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采取应急措施,及时报告,并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和处理,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9、对本矿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直接责任。

三、生产技术科的职责

1、编制生产工艺、技术改进方案,规划安全技术、劳动保护、职业病防治措施等,改善职工劳动条件,促进文明生产。

2、编制生产过程的技术文件、技术规程,制作和提供生产过程中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来源、产生部位等技术资料。

3、对生产设施、防护设施进行维护保养,检修,确保安全运行。

4、对本矿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技术责任。

5、组织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日常监测,登记、上报、建立日常监测台帐。

四、矿职业卫生办公室及专(兼)职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职责

1、协助领导小组推动本矿开展职业卫生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法规和标准。汇总和审查各项技术措施、计划,并且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2、组织对职工进行职业卫生培训教育,总结推广职业卫生管理先进经验。

3、组织职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接触有害作业工人健康监护档案。

4、负责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日常监测登记、上报、建档。建立职业卫生档案

5、组织和协助有关部门制订制度、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对这些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6、定期组织现场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情况,有权责令改正,或立即报告领导小组研究处理。

7、负责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参加事故调查处理。

8、负责建立本矿职业卫生管理台帐和档案,负责登录、存档、

9、完成职业病危害的申报等工作。

10、负责职业病危害及体检结果的告知工作,

11、负责疑似职业病病人的诊断资料的整理及申请报告工作,并做好职业病人诊断及鉴定资料归案。

12、负责职业病人工伤保险及劳动能力鉴定相关资料的准备及归案管理工作。

五、车间及队组主任职责

1、负责把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的措施贯彻到每个具体环节。

2、组织对本矿职工的职业卫生培训、教育,发放个人防护用品。

3、督促职工严格按操作规程生产,确保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严加阻止违章、冒险作业。

4、定期组织本矿范围的检查,对职业病防护设备、防护设施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报领导小组,采取措施。

5、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迅速上报,并及时组织抢救。

6、对本矿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全责

第13篇:文件三:职业病防治责任制

职业病防治责任制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的水平,切实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五条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是从组织上、制度上落实“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使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各生产部门和职工明确职业病防治的责任,做到层层有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好职业病防治,促进生产可持续发展。

第三条 本制度规定从厂部领导到各部门在职业病防治的职责范围,凡本厂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以本制度追究责任。

第四条 为保证本制度的有效执行,今后凡有行政体制变动,均以本制度规定的职责范围,对照落实相应的职能部门和责任人。

各部门和人员的职责

第五条 总经理的职责

①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落实各级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确保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

②设置与企业规模相适应的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建立职业卫生管理网络,配备专业或兼职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③每年报告企业职业病防治工作规划和落实情况,主动听取职工对本企业职业卫生工作的意见,并责成有关部门及时解决提出的合理建议和正当要求。

④定期召开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工作汇报,亲自研究和制订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方案,落实职业病防治所需经费,督促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⑤根据“三同时”原则,企业新、改、扩建或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应由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切实做到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⑥亲自参加企业内发生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调查和分析,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⑦对本企业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第六条 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在总经理的领导下,根据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的规定,在企业中具体组织实施各项职业病防治工作,具体职责:

①组织制订(修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并督促执行。

②根据企业机构设置,明确各部门、人员职责。

③制订企业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方案,并组织具体实施,保证经费的落实和使用。

④直接领导本企业职业病防治工作,建立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台帐和档案。 ⑤组织对全厂干部、职工进行职业卫生法规、职业知识培训与宣传教育。对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有贡献的进行表扬、奖励,对违章者、不履行职责者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罚。

⑥经常检查全厂和各部门职业病防治工作开展情况,对查出的问题及时研究,制订整改措施,落实部门按期解决。

⑦经常听取各部门、车间、安技人员、职工关于职业卫生有关情况的汇报,及时采取措施。

⑧对企业内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采取应急措施,及时报告,并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和处理,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⑨对本企业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直接责任。 第七条

安委会的职责

①编制企业生产工艺、技术改进方案,规划安全技术、劳动保护、职业病防治措施等,改善职工劳动条件,促进文明生产。

②编制生产过程的技术文件、技术规程,制作和提供生产过程中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来源、产生部位等技术资料。

③对生产设施、防护设施进行维护保养,检修,确保安全运行。 ④组织职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检查档案。

⑤组织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日常监测,登记、上报、建档。

⑥组织和协助有关部门制订制度、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对这些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⑦负责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参加事故调查处理。

⑧负责建立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台帐和档案,负责登录、存档、申报等工作。 第八条

生产班组职责

在安全管理部门的领导下工作,具体职责:

①把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的措施贯彻到每个具体环节。 ②对本班组职工的职业卫生培训、教育,发放个人防护用品。

③督促职工严格按操作规程生产,确保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严加阻止违章、冒险作业。

④定期组织本班组范围的检查,对车间的设备、防护设施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报领导小组,采取措施。

⑤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迅速上报,并及时组织抢救。 ⑥对本班组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全部责任。

第14篇: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第一要素

职业病防治责任制

一、总则

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的水平,切实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是从组织上、制度上落实“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使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各生产部门和职工明确职业病防治的责任,做到层层有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好职业病防治,促进生产可持续发展,保护职工职业健康。

三、本制度规定了从公司领导到各部门在职业病防治的职责范围,凡本厂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以本制度追究责任。

四、为保证本制度的有效执行,今后凡有行政体制变动,均以本制度规定的职责范围,对照落实相应的职能部门和责任人。

(一)、总经理的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落实各级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确保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

2设置与企业规模相适应的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建立三级职业卫生管理网络,配备专业或兼职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3、每年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企业职业病防治工作规划和落实情况,主动听取职工对本企业职业卫生工作的意见,并责成有关部门及时解决提出的合理建议和正当要求。

4、每季召开一次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工作汇报,亲自研究和制订 1

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方案,落实职业病防治所需经费,督促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5、根据“三同时”原则,企业新、改、扩建或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应由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切实做到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6、亲自参加企业内发生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调查和分析,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7、对本企业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二)、企业分管职业卫生的副总经理、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在总经理的领导下,根据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的规定,在企业中具体组织实施各项职业病防治工作,具体职责:

1、组织制订(修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并督促执行。

2、根据企业机构设置,明确各部门、人员职责。

3、制订企业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方案,并组织具体实施,保证经费的落实和使用。

4、直接领导本企业职业病防治工作,建立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台帐和档案。

5、组织对全厂干部、职工进行职业卫生法规、职业知识培训与宣传教育。对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有贡献的进行表扬、奖励,对违章者、不履行职责者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罚。

6、经常检查全公司和各部门职业病防治工作开展情况,对查出的问题及时研究,制订整改措施,落实部门按期解决。

7、经常听取各部门、车间、安技人员、职工关于职业卫生有关情况的汇报,及时采取措施。

8、对企业内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采取应急措施,及时报告,并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和处理,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9、对本企业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直接责任。

三、企业安全生产部门的职责

1、编制企业生产工艺、技术改进方案,规划安全技术、劳动保护、职业病防治措施等,改善职工劳动条件,促进文明生产。

2、编制生产过程的技术文件、技术规程,制作和提供生产过程中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来源、产生部位等技术资料。

3、对生产设施、防护设施进行维护保养,检修,确保安全运行。

4、对本企业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技术责任。

(三)、专(兼)职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职责

1、协助领导小组推动企业开展职业卫生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法规和标准。汇总和审查各项技术措施、计划,并且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2、组织对职工进行职业卫生培训教育,总结推广职业卫生管理先进经验。

3、组织职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检查档案。

4、组织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日常监测,登记、上报、建档。

5、组织和协助有关部门制订制度、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对这些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6、定期组织现场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情况,有权责令改正,或立即报告领导小组研究处理。

7、负责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参加事故调查处理。

8、负责建立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台帐和档案,负责登录、存档、申报等工作。

(四)生产操作工人职业健康安全职责

1.自觉学习本单位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职业卫生知识。牢记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职业卫生工作方针,增强职业卫生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2.自觉遵守各项职业卫生安全规章制度和本工种的职业卫生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遵守劳动纪律,服从领导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指挥。

3.按作业要求正确穿戴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正确使用维护职业卫生防护设施设备,发现职业卫生防护设施设备不能正常工作,应当及时向上级报告并组织维修。

4.发生职业卫生事故应当立即向上级报告,积极施救,自觉配合有关人员进行事故调查,要吸取事故教训,提出防护措施建议。

5.积极参加职业卫生的各项活动,从实际出发,提出改善劳动条件的合理化建议。

(五)、企业安全生产部门的职责

1、编制企业生产工艺、技术改进方案,规划安全技术、劳动保护、职业病防治措施等,改善职工劳动条件,促进文明生产。

2、编制生产过程的技术文件、技术规程,制作和提供生产过程中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来源、产生部位等技术资料。

3、对生产设施、防护设施进行维护保养,检修,确保安全运行。

4、对本企业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技术责任。

(六)财务部门职业卫生工作职责

1.及时将职业卫生工作措施经费使用计划列入生产财务计划,专款专用,确保经费的落实,并监督其合理使用。

2.按规定安排职业卫生专项经费,用于改善生产过程环境和劳动条件,消除职业

卫生事故隐患。

(七)工会组织职业卫生职责

卫生安全法律、法规。对违反职业卫生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的行为工会组织有权制止、申诉和控告。

2.参与讨论本单位职业卫生工作。

3.定期检查安全技术和工业卫生措施计划的执行情况,督促行政部门有计划地改善劳动条件。

4.监督有关部门及时提取和合理使用安全技术措施经费。

5.参加职业卫生检查和重大事故(事件)的调查处理。

(八)、车间主任职责 ,在分管副总经理的领导下工作,具体职责:

1、把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的措施贯彻到每个具体环节。

2、组织对本车间职工的职业卫生培训、教育,发放个人防护用品。

3、督促职工严格按操作规程生产,确保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阻止违章、冒险作业。

4、定期组织本车间范围的检查,对车间的设备、防护设施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报领导小组,采取措施。

5、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迅速上报,并及时组织抢救。

6、对本车间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全部责任。

1.依法对职业卫生工作实行群众监督,协助行政及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职业

第15篇:职业病防治法人目标管理责任制

天津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文件

字号

签发:

职业病防治法人目标管理责任制

各部门、车间:

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落实“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切实抓好职业病防治工作,保护职工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劳动力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为创建和谐做出本企业应尽的贡献。特制定本目标责任书。

(一)防治目标:

1、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力争全公司无职业病和职业中毒发生。

2、积极主动地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对我公司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

3、努力提高设备技术性能、创造条件进行技术革新、优化工作环境,使作业场所有毒有害物质总体上不超过国家标准。

4、严格执行职业病防治的各项规章制度,保证职工职业环境安全并达到相关要求。

5、对有毒有害因素超标的作业场所,采取有效措施或者技术革新,使之达到国家卫生标准。

6、按《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职工上岗前、

在岗期间、离岗时的体检,规范健康监护档案的建立。

7、按《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规定的体检周期进行职业性体检,发现疑似职业病和职业病及时上报并做好妥善处理。

8、加强职业病防治知识的培训宣传力度,使企业职工全面了解工作场所存在的危害因素及防治措施,自觉的采取自我防护,达到减轻和消除职业病危害的目的。

(二)责任:

公司法定代表人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领导和职业病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是直接责任人,专职的职业卫生技术人员是主要责任人,建立职业病防治责任追究制,层层落实,齐抓共管,最大限度地降低职业病危害,最终消灭职业病。

(三)任务

1、把职业病防治工作方在经济工作的突出位置来抓,做到与生产经营同计划、同安排;对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建设项目,请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使用。

2、正确处理生产与职业危害的关系,当生产与职业病防护工作矛盾时,做到先控制并消除隐患后再进行生产,确保职工在安全的生产条件下从事作业活动;

3、高度重视职业病的防治工作,确保职业病防治工作在宣传、组织、制度、经费等方面得到有效的落实,提高全员安全防护意识。

4、充分发挥本公司职业病防治职能部门的监督职责,认真开

展职业卫生检查,监督整改事故隐患,严格按照“无安全规程不放过、事故不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受处理不放过、职工未受教育不放过”的原则处理发生的各类事故。

5、处理好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6、完成主管部门和相关行政管理部门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确保企业职业病防治管理目标的实现。

二〇〇八年四月

第16篇:职业病防治纳入法定代表人目标管理责任制

职业病防治纳入法定代表人目标管理责任制

(包括:最高决策者的承诺,职业病防治纳入法定代表人目标管理责任制,并层层分解,确保职业防治经费的投入)

总则

一、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

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的水平,切实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五条的规定和《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第九条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是从组织上、制度上落实“管生产必须管健康”的原则,

使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各生产部门和职工明确职业病防治的责任,做到层层有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好职业病防治,促进生产可持续发展。

三、本制度规定从公司领导到各部门在职业病防治的职责范围,凡

本公司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以本制度追究责任。

四、为保证本制度的有效执行,今后凡有行政体制变动,均以本制

度规定的职责范围,对照落实相应的职能部门和责任人。

各部门和人员的职责

一、法定代表人的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落实各级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确保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

2、设置与企业规模相适应的职业健康管理机构,建立三级职业卫生管理网络,配备专职或兼职职业健康专业人员,负责本公司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3、每年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企业职业病防治工作规划和落实情况,

主动听取职工对本企业职业健康工作的意见,并责成有关部门及时解决提出的合理建议和正当要求。

4、每年至少召开一次职业健康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工作汇报,亲自研究和制订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方案,落实职业病防治所需经费,督促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5、根据“三同时”原则,企业新、改、扩建或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应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核同意,方可进行建设,切实做到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6、亲自参加企业内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调查和分析,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7、对本企业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二、企业分管职业健康的领导、职业健康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根据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的规定,在企业中具体组织实施各项职业病防治工作,具体职责:

1、组织制订(修改)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和职业健康操作规程,并督促执行。

2、根据企业机构设置,明确各部门、人员职责。

3、制订企业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方案,并组织具体实施,保证经费的落实和使用。

3、直接领导本企业职业病防治工作,建立企业职业健康管理档案。

4、组织对全公司干部、职工进行职业危害法规、职业危害知识培训与宣传教育。对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有贡献的进行表扬、奖励,对违章者、不履行职责者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罚。

5、经常检查全公司和各部门职业病防治工作开展情况,对查出的问

题及时研究,制订整改措施,落实部门按期解决。

6、经常听取各部门、车间、安全技术人员、职工关于职业健康有关情况的汇报,及时采取措施。

7、对企业内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采取应急措施,及时报告,并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和处理,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三、企业技术部门的职责

1、编制企业生产工艺、技术改进方案,规划安全技术、劳动保护、

职业病防治措施等,改善职工劳动条件,促进文明生产。

2、编制生产过程的技术文件、技术规程,制作和提供生产过程中的

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来源、产生部位等技术资料。

3、对生产设施、防护设施进行维护保养,检修,确保安全运行。

4、对本企业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技术责任。

四、专(兼)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职责

1、协助领导小组推动企业开展职业健康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法规和标准。汇总和审查各项技术措施、计划,并且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2、组织对职工进行职业健康培训教育。

3、组织职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检查档案。

4、组织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日常监测,登记、上报、建档。

5、组织和协助有关部门制订制度、职业卫生操作规程,对这些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6、定期组织现场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情况,有权责令改正,或立即报告领导小组研究处理。

7、负责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参加事故调查处理。

8、负责建立企业职业健康管理档案和档案,负责登录、存档、申报

等工作。

五、车间主任职责

在分管领导的指导下工作,具体职责:

1、把企业职业健康管理制度的措施贯彻到每个具体环节。

2、组织对本车间职工的职业健康培训、教育,发放个人防护用品。

3、督促职工严格按操作规程生产,确保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

严加阻止违章、冒险作业。

4、定期组织本车间范围的检查,对车间的设备、防护设施中存在的

问题,及时报领导小组,采取措施。

5、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迅速上报,并及时组织抢救。公司(盖章)年月日

第17篇:职业病防治法人管理责任制(整理)

职业病防治法人管理责任制

为认真贯彻执行《中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落实“预防为生,防治结合”的方针,切实抓好职业病防治工作,保护职工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劳动力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为创建和谐社会做出企业应尽的贡献。特制定本目标责任书。

(一) 防治目标:

1、认真贯彻“预防为生,防治结合”的方针,力争全矿无职业病和职业中毒发生。

2、积极主动的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对我矿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

3、努力提高设备技术性能、创造条件进行技术革新、优化工作环境,使作业场所有毒危害

物质总体上不超过国家标准。

4、严格执行职业病防治的各项规章制度,保证职工职业环境安全并达到相关要求。

5、对有毒有害因素超标的作业场所,采取有效措施或者技术革新,使之达到国家卫生标准。

6、按《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职工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体检,建

立并规范健康监护档案。

7、按《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规定的体检周期进行职业性条件,发现疑似职业病和职业

病及时上报并做好妥善处理。

8、加强职业病预防知识的培训宣传工作,是企业职工全面了解工作场所存在的危害因素及

防治措施,自觉的采取自我防护,达到减轻和消除职业病危害的目的。

(二)矿的法定代表人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领导和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是直接责任人,专(兼)职的职业卫生技术人员是主要责任人,建立职业病防治责任追究制,层层落实,齐抓共管,最大限度的降低职业病危害,最终消灭职业病。

(三)任务

1、把职业病防治工作放在经济工作的突出位置来抓,做到与生产经营同计划、同安排;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请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危害预测评价和效果控制评价,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2、正确处理生产与职业危害的关系,当生产与职业病防护工作产生矛盾时,做到先控制并消除隐患后再进行生产,确保职工在安全的生产条件下从事作业活动。

3、高度重视职业病的防治工作,确保职业病防治工作在宣传、组织、制度、经费等方面得到有效的落实,提高全员安全防护意识。

4、充分发挥本矿职业病防治职能部门的监督职责,认真开展职业卫生检查,监督整改事故隐患,严格按照“无全规程不放过、事故不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受处理不放过、职工未教育不放过”的原则处理发生各类事故。

5、处理好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6、完成主管部门和相关行政部门下达的各项工作确保企业职业病防治管理目标的实现。

第18篇:职业病防治责任制,机构、组织职能。

***厂 职业病防治责任制

(包括:最高决策者的承诺,职业病防治纳入法定代表人目标管理责任制,并层层分解,确保职业防治经费的投入)

总则

一、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

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的水平,切实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五条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是从组织上、制度上落实“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使各级领导、各职能

部门、各生产部门和职工明确职业病防治的责任,做到层层有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好职业病防治,促进生产可持续发展。

三、本制度规定从厂部领导到各部门在职业病防治的职责范围,凡本厂发生职业病危害事

故,以本制度追究责任。

四、为保证本制度的有效执行,今后凡有行政体制变动,均以本制度规定的职责范围,对

照落实相应的职能部门和责任人。

各部门和人员的职责

一、厂长的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落实各级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确保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

2、设置与企业规模相适应的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建立三级职业卫生管理网络,配备专业或兼职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3、每年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企业职业病防治工作规划和落实情况,主动听取职工对本企业职业卫生工作的意见,并责成有关部门及时解决提出的合理建议和正当要求。

4、每季召开一次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工作汇报,亲自研究和制订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方案,落实职业病防治所需经费,督促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5、根据“三同时”原则,企业新、改、扩建或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

害的,应由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切实做到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6、亲自参加企业内发生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调查和分析,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7、对本企业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二、企业分管职业卫生的副厂长、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在厂长的领导下,根据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的规定,在企业中具体组织实施各项职业病防治工作,具体职责:

1、组织制订(修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并督促执行。

2、根据企业机构设置,明确各部门、人员职责。

3、制订企业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方案,并组织具体实施,保证经费的落实和使用。

4、直接领导本企业职业病防治工作,建立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台帐和档案。

5、组织对全厂干部、职工进行职业卫生法规、职业知识培训与宣传教育。对在职业病防治

工作中有贡献的进行表扬、奖励,对违章者、不履行职责者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罚。

6、经常检查全厂和各部门职业病防治工作开展情况,对查出的问题及时研究,制订整改措

施,落实部门按期解决。

7、经常听取各部门、车间、安技人员、职工关于职业卫生有关情况的汇报,及时采取措施。

8、对企业内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采取应急措施,及时报告,并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和处理,

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9、对本企业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直接责任。

三、企业技术部门的职责

1、编制企业生产工艺、技术改进方案,规划安全技术、劳动保护、职业病防治措施等,

改善职工劳动条件,促进文明生产。

编制生产过程的技术文件、技术规程,制作和提供生产过程中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来源、

2、产生部位等技术资料。

3、对生产设施、防护设施进行维护保养,检修,确保安全运行。

4、对本企业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技术责任。

四、专(兼)职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职责

1、协助领导小组推动企业开展职业卫生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法规和标准。汇总和审查各项

技术措施、计划,并且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2、组织对职工进行职业卫生培训教育,总结推广职业卫生管理先进经验。

3、组织职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检查档案。

4、组织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日常监测,登记、上报、建档。

5、组织和协助有关部门制订制度、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对这些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

督检查。

6、定期组织现场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情况,有权责令改正,或立即报告领导小组

研究处理。

7、负责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参加事故调查处理。

8、负责建立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台帐和档案,负责登录、存档、申报等工作。

五、车间主任职责

在分管副厂长的领导下工作,具体职责:

1、把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的措施贯彻到每个具体环节。

2、组织对本车间职工的职业卫生培训、教育,发放个人防护用品。

3、督促职工严格按操作规程生产,确保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严加阻止违章、冒险

作业。

4、定期组织本车间范围的检查,对车间的设备、防护设施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报领导小

组,采取措施。

5、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迅速上报,并及时组织抢救。

6、对本车间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全部责任。

***厂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及职责

(领导小组应包括最高决策者、职能部门及工会代表;并设置职业安全卫生管理机构)

关于成立职业卫生管理机构的通知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我厂职工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改善生产作业环境,搞好职业卫生工作,促进我厂的经济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经***年***月***日厂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成立我厂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办事机构设在***处(科)。现将有关决定通知如下:

一、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1名(厂长或企业分管职业卫生的副厂长)

副组长:2名(企业分管安全生产、职业卫生部门负责人)

组员:由安技、卫生、工会等职能部门和有关车间主任组成

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厂的职业卫生工作(注:副组长为企业职业卫生管理负责人)。

二、各车间职业卫生管理机构:

负责人:车间主任

组员:各班(组)长

三、*** 处(科)为本单位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在其内设专(兼)职的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1、建立好本单位的职业卫生管理台帐及有关档案,并妥善保存。

2、依法组织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发现有与从事的职业有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及时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

3、依法组织对劳动者的职业卫生教育与培训。

4、向劳动者提供符合职业病防治要求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积极改善劳动条件。

5、依法组织本单位职业病患者的诊疗。

6、定期、不定期组织对全厂和各部门职业病防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处理,或上报领导小组处理,落实部门按期解决。

四、*** 处(科)负责本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管理,在其内设专(兼)职专业人员,负责日常监测。

1、组织开展对本单位各作业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

2、建立好本单位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档案,并妥善保存。

3、定期委托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作业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检测与评价。

4、检测与评价结果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向劳动者公布。

***厂

年 月 日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贯彻实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的领导,国华天鑫贯彻《职业病防治法》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陈立清副市长

副组长:罗绍杰市政府副秘书长

苏建生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卢俊民市卫生局局长

成 员:黄桐荣市总工会主席

谢 英市卫生局副局长

温锦培市经贸委副主任

王松林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韦蔚成市建规委副主任

赵春宝市农业局副局长

陈少红市政管理局副局长

邬雷鸣市工商局副局长

李伟强市安监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主任由谢英同志兼任,工作人员由市经贸委、市总工会、市安监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有关人员组成。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具体负责本辖区对《职业病防治法》的贯彻实施工作。

第19篇:山推奥特职业病防治责任制

山推奥特职业病防治责任制

一、总则

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的水平,切实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第五条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是从组织上、制度上落实“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使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各生产部门和职工明确职业病防治的责任,做到层层有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好职业病防治,促进生产可持续发展。

三、本制度规定从厂部领导到各部门在职业病防治的职责范围,凡本厂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以本制度追究责任。

四、为保证本制度的有效执行,今后凡有行政体制变动,均以本制度规定的职责范围,对照落实相应的职能部门和责任人。

1、厂长的职责

1.1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落实

各级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确保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

1.2设置与企业规模相适应的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建立三级职业卫生管理网络,配备专业或兼职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3、每年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企业职业病防治工作规划和落实情况,主动听取职工对本企业职业卫生工作的意见,并责成有关部门及时解

决提出的合理建议和正当要求。

4、每季召开一次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工作汇报,亲自研究和制订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方案,落实职业病防治所需经费,督促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5、根据“三同时”原则,企业新、改、扩建或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应由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切实做到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6、亲自参加企业内发生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调查和分析,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7、对本企业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二、企业分管职业卫生的副厂长、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职责在厂长的领导下,根据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的规定,在企业中具体组织实施各项职业病防治工作,具体职责:

1、组织制订(修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并督促执行。

2、根据企业机构设置,明确各部门、人员职责。

3、制订企业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方案,并组织具体实施,保证经费的落实和使用。

4、直接领导本企业职业病防治工作,建立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台帐和档案。

5、组织对全厂干部、职工进行职业卫生法规、职业知识培训与宣传

教育。对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有贡献的进行表扬、奖励,对违章者、不履行职责者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罚。

6、经常检查全厂和各部门职业病防治工作开展情况,对查出的问题及时研究,制订整改措施,落实部门按期解决

7、经常听取各部门、车间、安技人员、职工关于职业卫生有关情况的汇报,及时采取措施。

8、对企业内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采取应急措施,及时报告,并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和处理,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9、对本企业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直接责任。

三、企业技术部门的职责

1、编制企业生产工艺、技术改进方案,规划安全技术、劳动保护、职业病防治措施等,改善职工劳动条件,促进文明生产。

2、编制生产过程的技术文件、技术规程,制作和提供生产过程中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来源、产生部位等技术资料。

3、对生产设施、防护设施进行维护保养,检修,确保安全运行。

4、对本企业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技术责任。

四、专(兼)职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职责

1、协助领导小组推动企业开展职业卫生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法规和标准。汇总和审查各项技术措施、计划,并且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2、组织对职工进行职业卫生培训教育,总结推广职业卫生管理先进经验。

3、组织职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检查档案。

4、组织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日常监测,登记、上报、建档。

5、组织和协助有关部门制订制度、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对这些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6、定期组织现场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情况,有权责令改正,或立即报告领导小组研究处理。

7、负责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参加事故调查处理。

8、负责建立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台帐和档案,负责登录、存档、申报等工作。

五、车间主任职责 ,在分管副厂长的领导下工作,具体职责:

1、把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的措施贯彻到每个具体环节。

2、组织对本车间职工的职业卫生培训、教育,发放个人防护用品。

3、督促职工严格按操作规程生产,确保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严加阻止违章、冒险作业。

4、定期组织本车间范围的检查,对车间的设备、防护设施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报领导小组,采取措施。

5、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迅速上报,并及时组织抢救。

6、对本车间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全部责任。

第20篇:职业病防治

职业病防治

1、什么叫法定职业病?

法定职业病是指国家政府主管部门明文规定的职业病。2002年国家卫生部会同劳动保障部重新颁布的法定职业病目录有10类105种。

2、职业性放射性疾病

外照射急性放射病 外照射亚急性放射病 外照射慢性放射病 放射性皮肤疾病 放射性肿瘤 放射性骨损伤 放射性甲状腺疾病 放射性性腺疾病

3、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

中暑 减压病 航空病 手臂振动病

4、职业性皮肤病

接触性皮炎 光敏性皮炎 电光性皮炎 黑变病溃疡 化学性皮肤灼伤

5、职业性眼病

化学性眼部灼伤 电光性眼炎 职业性白内障

6、职业病有哪四个特点

⑪、病因明确,其病因就是职业病危害因素,是人为的,如果这些因素得到消除或控制,就可以防止或减少职业病的发生。

⑫、所接触的危害因素(病因)通常是可以检测的,只有接触量超过一定限度,才能使人得职业病。

⑬、在接触同样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人中,常常有一定人数发病,很少只出现个别病人。

⑭、大部分的职业病目前无特效药或治疗方法,早期发现,较易恢复,发现越晚,疗效越差。

7、为什么会得职业病

职业病是人为的疾病,在劳动过程中有三个方面原因容易得职业病,一是用人单位设立或提供的(劳动)作业场所不符合职业卫生要求,产生了职业病危害因素;二是用人单位或劳动者设置(使用)的作业方式不合理,不健康;三是劳动者缺乏自我保护意识或行为,不懂得个人防护和自我健康保护。

8、怎样知道自己有无得职业病

由于目前大部分的职业病还没有特效治疗方法。预防职业病或要早期知道自己有无受职业危害损伤和得职业病,最有效的办法是进行职业性体检。

就业前体检---工人在从事有害作业前进行体检,通过体检发现职业禁忌症,同时为今后定期体检提供参考比较的基础资料。

就业后定期体检---按一定时间间隔对有害作业工人进行体检,早期发现可疑职业病(观察对象)和职业病。

9、常见作业的职业危害

制冷岗位

接触高浓度氨,主要表现为流泪 咽痛 声音嘶哑等;眼结膜 鼻粘膜 水肿;严重的剧烈咳嗽甚至昏迷.高浓度氨可致眼和皮肤灼伤.长期超量接触可引起支气管炎.还存在设备噪音危害。

10、油漆作业的职业危害

油漆作业的主要职业危害是吸入有机溶剂蒸气。各种漆都是由成膜物质(各种树脂)、溶剂、颜料、干燥剂、添加剂组成。普通油漆通常用汽油作溶剂,环氧铁红底漆含少量二甲苯,浸漆主要含甲苯,也有少量苯。喷漆(硝基漆)及其稀释剂(香蕉水)中含多量苯或甲苯、二甲苯,在无防护情况下喷漆,作业场所空气中苯浓度相当高,对喷漆工人的造血器官危害极大。

11、噪声岗位职业危害

噪声对人体的不良作用是多方面的。50分贝以上开始影响睡眠,70分贝以上妨碍交谈,使人心烦意乱。长时间接触噪声可引起头昏、头晕、头痛、耳鸣、注意力不集中等神经衰弱症状,脑电图异常(慢波增多),心率加快,血压不稳(多数增高),心电图有心率不齐和缺血型改变,同时可见食欲下降,甲状腺功能亢进、性功能改变、月经不调等。噪声对人体最为明显的影响是损害听觉器官,长时间在90分贝以上噪声作用下,听觉器官的敏感性下降,进而听力减弱,严重者发生职业性耳聋。

12、怎样预防噪声对人体的危害

①进行工艺改革,以无声或少声工具代替噪声工具。如液压机代替锻压机、焊接代替柳接、无梭织布代替有梭织布等。

②在不影响操作前提下,用隔音、减震、消声、吸音等措施减弱噪声强度。同时合理规划厂区和厂房建筑,使噪声源远离其它作业区,或造隔音墙,建筑物内墙选用吸音材料等。

③个人防护,工人戴耳塞或耳罩,往往可取得较好的防声效果。

13、焊接作业的职业危害

电弧焊接时,焊条的焊芯、药皮和金属母材在电弧高温下熔化、蒸发、氧化、凝集,产生大量金属氧化物及其他物质的烟尘,长期吸入可引起焊工尘肺,吸入烟尘中的金属氧化物还可引起金属烟尘热。氧化锰是电焊烟尘中的重要毒物,长期高浓度吸入可引起慢性锰中毒。焊接时弧区周围还会形成多种有害气体,可产生臭氧、一氧化碳、氮氧化物,臭氧是氩弧焊和等离子弧焊的主要危害因素之一,二氧化碳气体保护焊产生的一氧化碳浓度最高。

焊接电弧是一种很强的光源,能产生中、短波紫外线,可引起电光性眼病。非熔化极氩弧焊和等离子弧焊需借助高频振荡器激发引弧,在引弧的瞬间(2-3秒)有高频电磁场存在。等离子喷焊可产生90-123分贝的强噪声。非熔化极氩弧焊和等离子弧焊使用钨棒电极,能放出α、β、γ三种射线。

14、中暑

主要是高温作业环境引起,包括:热射病、热痉挛、热衰竭。

15、热射病

热射病:大部分会骤起昏迷、高热、无汗、灼热或先有大汗继而“无汗”皮肤干热发红,处理不及死亡率在17—80%之间。

16、热痉挛

热痉挛:明显特征是肌肉痉挛伴收缩病,以四肢、咀嚼及腹肌等经常活动肌肉多见患者神智清醒,体温多正常。

17、热衰竭

热衰竭:起病迅速,表现为头昏、心跳、恶心,并有便意,多汗、面色苍白,继而昏厥、血压下降、体温不高,一般以老年人和心血管疾病患者多见。

18、预防生产性毒物的危害

什么是生产性毒物? 毒物是指较小量进入人体可引起人体健康损害(中毒)的化学物质。各种生产过程中产生或使用的毒物统称为生产性毒物。

职业中毒的概念: 由毒物引起的疾病状态称为中毒。劳动者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由于接触生产性毒物发生的中毒称为职业中毒。

急性中毒的高危人群:

肝脏有病时影响毒物在体内解毒,肾脏有病时影响毒物从体内排出,有肝肾疾病的人容易发生中毒。有支气管炎和肺气肿的人接触到刺激性气体,不但容易发生中毒,而且病情较重。未成年人由于发育不成熟,也容易中毒。妇女在月经期、怀孕期对某些毒物敏感。有些患遗传性缺陷病的人,对某些毒物特别敏感。如患有葡萄糖一6一磷酸一脱氢酶(G-6-PD)缺乏症者,接触溶血性毒物特别敏感。

急性职业中毒的现场处理:

吸入中毒的患者,应首先从中毒现场抢运到新鲜空气处,保持安静、保暖。解开衣扣和裤带,保持呼吸道通畅。经皮肤吸收中毒的患者,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服,用大量清水或解毒液彻底冲洗皮肤。

经口中毒的患者及时催吐、洗胃、导泻,但强酸、强碱等腐蚀性毒物口服后不宜催吐、洗胃,可服牛奶、蛋清以保护胃粘膜。抢救时要仔细检查,抓住重点。如果呼吸困难,应立即用氧气吸入。心跳呼吸停止者进行胸外。心脏挤压术和对口人工呼吸。现场若备有特效解毒药品,要及时使用。经初步抢救后迅速转运到附近医院进一步抢救治疗。

怎样进行自救互救:

当你发现突然有大量毒气散发时,要迅速戴上适合的防毒面具。如果身旁无个人防护用品,可拿湿毛巾、手帕或衣物包住口、鼻,并立即离开毒源。皮肤和眼睛受到毒物侵害时,迅速用清水彻底冲洗。接触大量毒物后,如感到不适,要及时找医生检查。

防治综合措施的内容:

① 加强领导,专人管理,落实尘、毒治理措施;

② 严格执行有关法规,在新建、改建、扩建企业时,必须把防毒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③ 改革工艺,用无毒或低毒物质代替有毒或高毒物质; ④ 开展技术革新,改进生产方法;

⑤ 通风排毒,即在密闭的基础上,进行局部抽风,然后把有毒气体经净化处 理后排出室外;

⑥ 好个人防护,合理使用工作服、手套、长靴、眼镜、防毒口罩、防毒面具等;

⑦ 建立安全操作规程、设备维修管理制度,杜绝跑、冒、滴、漏; ⑧ 合理供给保健食品,增强身体抵抗力; ⑨ 进行职业卫生教育、普及职业中毒防治知识,使职工自觉遵守安全防毒制度,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⑩ 定期测定作业场所空气中毒物浓度,做好就业前体检和定期体检,并建立健康档案。 生产性粉尘的概念:

能够较长时间以浮游状态存在于空气中的固体微粒叫做

粉尘。在劳动生产过程中形成的粉尘,叫做生产性粉尘。在

工农业劳动生产过程中,长期吸入生产性粉尘而发生的以肺组织纤维化为主的疾病,称为尘肺。

粉尘作业工人的卫生保健措施: ① 业前的健康检查,及时发现从事粉尘作业禁忌症,如活动性肺结核、慢性肺部疾病、严重的慢性上呼吸道和支气管疾病以及心血管疾病等。②进行定期健康检查,早期发现尘肺病人,及时采取防治措施。③定期对粉尘作业环境进行监测。了解作业场所劳动条件,及时落实或改进防尘措施,改善劳动条件。④加强粉尘作业工人的个人防护,常用的个人防护用具有防尘口罩、防护面具、防护头盔和防护服等。粉尘作业工人必须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如勤换工作服、班后洗澡、保持皮肤清洁。还应加强营养,劳逸结合,生活有规律。

什么叫高温作业?

在工业生产中,由于高温车间内存在着多种热源,或由于夏季露天作业受太阳热辐射的影响,常可产生高温或高温高湿或高温伴强热辐射等特殊气象条件。在这种环境下进行生产劳动,通称为高温作业。我国制定的高温作业分级标准规定:工业企业和服务行业工作地点具有生产性热源,其气温等于或高于本地区夏季室外通风设计计算温度2度的作业,列为高温作业。

高温作业按气象条件可分为三大类

① 温强热辐射作业:其特点是气温高,热辐射强度大,相对湿度低,形成干热环境,这类作业场所都有强烈的辐射热源,室内外气温差可达10℃以上,以对流热和辐射热作用于人体。

② 高温高湿作业:这类作业环境的气象特点是气温、气湿高,而热辐射较弱。主要是由于生产过程中产生大量水蒸气或生产上要求车间内保持较高的相对湿度所致。

③ 夏季露天作业:建筑、搬运等露天作业,除受太阳的辐射作用外,还接受被加热的地面和周围物体放出的辐射热。 人为什么会中暑?

在高温环境下作业,机体从高湿环境接受对流与辐射热量,加上劳动和高温环境增加的代谢产热量,远远超过机体的散热量。若这个恶性过程不断发展,人体通过一系列的体温调节还是不能维持机体的热平衡时,就造成机体过度蓄热。同时,由于大量出汗导致脱水、失盐,从而发生中暑。

中暑病人的处理: 发现中暑病人后,首先应使患者脱离高温作业环境,到通风良好的阴凉地方休息,解开衣服,给予含盐的清凉饮料。必要时,可进行刮莎疗法或针刺合谷、曲池、委中、百会、人中等穴。如有头昏、恶心、呕吐或腹泻,可服用中药霍香正气九;如呼吸、循环衰竭时,给予葡萄糖生理盐水静脉滴注,并可注射呼吸和循环中枢兴奋剂。

怎样预防中暑? ① 理布置热源,把热源放在车间外面或远离工人操作的地点,采用热压为主的自然通风,应布置在天窗下面;采用穿堂风通风的厂房,应布置在主导风向的下风侧。

② 隔热,是减少热辐射的一种简便有效方法。

③ 加强通风换气,加速空气对流,降低环境温度,以利于机体热量的散发。 ④ 加强个人防护,合理组织生产,如穿白色、透气性好、导热系数小的帆布工作服;同时调整工作时间,尽可能避开中午酷热,延长午休时间。加强个人保健,供给足够的含盐清凉饮料。 为什么在清凉饮料中要加盐? 高温环境下劳动,人体为了散热,常常大量出汗。出汗使人体丧失了大量水份和盐份,主要是钠盐和部分钾盐,一般汗液中含氯化钠0.1-0.35%。普通高温作业工人劳动8小时出汗4-8升,损失盐份约15-20克。所以,对高温作业工人既要及时补充水份,也要及时补充盐份,才能维持机体正常功能,这也就是在清凉饮料中加盐的原因。通常可按含食盐量0.1-0.2%来配制清凉饮料,供工人饮用。

职业病危害的防护:

职业病危害的防护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作业场所防护设施的防护,二是个人防护用品,是保护工人健康的主要防护手段。个人防护用品包括:防护帽、防护服、防护眼睛和面罩、呼吸防护器、防噪声用具和皮肤防护用品。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的关键在要懂得其防护特点和性能,训练使用者正确使用、维护、管理。

防护帽

用于防止意外重物堕落或飞击损伤头部和防止有害物质污染。多用聚乙烯等制成。要符合国家标准GB2811—81。视工种组合使用,如电焊工安全防护帽等。防污染的防护帽以棉布或合成纤维制成的带舌帽。

防护服

主要有防热(非调节和空气调节两种)

防止化学污染服,防止化学污染物质损伤皮肤或经皮进入体内作用。

防护眼睛和面罩

主要防护眼睛和面部受电磁波(紫外线、红外线、微波等)辐射。粉尘、烟尘、金属和沙石及化学溶液溅射等损伤。

防护面罩的作用 (1)、防护固体粉末和化学溶液溅射入眼和损伤面部的面罩 (2)、防热面罩 (3)、电焊工用面罩 呼吸防护器:

根据结构和作用原理分为过滤式(净化式)和隔离式(供气式)两大类。 (1)、过滤式(净化)呼吸防护器

1 机械过滤式-----防粉尘、烟、雾,常见的防尘口罩

2 化学过滤式-----防毒面具或组成有滤合与空气接触过滤 (2)、隔离式(供气)式呼吸防护器

1自带式-----防毒面具(罩)自带空气瓶供呼吸不与现场空气接触。

2外界输入式-----防毒面具(罩)通过蛇管由场外供氧。 防噪用具

选用应考虑作业环境中噪声强度与性质,如稳定、低频噪声耳塞即可。 皮肤防护用品

主要是指防护手、臂皮肤污染的手套和膏膜,与污染源洗除剂 ①手套-----各种材料均有,要看接触物来选用。

②防护膏膜-----如用手套操作的工种,常用膏膜防护对手的污染。

③污染洗除剂-----如有时用了手套或膏膜仍有污染,则使用专用的洗除剂,洗除污染物或油剂。 使用防护用品的注意事项

1、正确选择符合要求的用品,特别是呼吸器。

2、使用人员要接受了解使用防护的目的、意义、性能方面的教育。

3、对结构复杂的防护用品要反复训练,务求正确迅速正确地戴上、卸下使用。

4、应急防护用品要定期检查,接近点摆放,及时可用。

5、要熟悉各种用品的性能的使用、维护和保养。

6、有组织、有制度、正确、合理地发放劳动防护用品。劳动者享有的职业卫生保护权利

所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都受《职业病防治法》保护。不管用人单位属什么性质,属什么经济类型,是否与劳动者签订了劳动合同(含聘用合同),只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着事实雇佣关系,其劳动者即受该法保护。 ① 受教育培训权,依法获得职业卫生教育、培训。

② 享受健康服务权,依法获得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疗。康复等职业病防治服务。

③ 享受知情权,有权了解工作场所产生或者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因素、危害程度、危害后果、防护措施以及相关待遇等。

④ 享受卫生防护权,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提供符合预防职业病要求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改善工作条件。

⑤ 享受批评、检举、控告权,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以及危及生命健康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⑥ 享受拒绝违章作业权,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进行没有职业病防护措施的作业。

⑦ 享受参与决策权,参与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的民主管理,对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⑧ 享受工伤社会保险。

《职业病防治法》也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障劳动者行使其职业卫生保护权利,不得因劳动者依法行使正当权利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等。

劳动者预防职业病的四点义务

(1)学习和掌握相关的职业卫生知识。

(2)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

(3)正确使用和维护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4)发现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及时报告。

《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岗位职责.doc》
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岗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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