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转学休学流程审批岗位职责

2020-10-27 来源:岗位职责收藏下载本文

推荐第1篇:转学休学复学操作流程

转学、休学、复学操作流程

一、转学

1、所需材料

由转出学校开具“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联系表”,一式四份,经由转入学校、转入学校教育局、转出学校(需要盖预审意见和转出意见两个章)、转出学校教育局逐步盖章完成后,由家长把联系表交由以上盖章部门各一份存档,然后在网上进行转学操作,转学联系表将做为网上转学所需的证明材料,由转入学校在网上申请时照成照片做为证明材料上传。经前面的转学流程操作后,网上学籍信息即可从转出学校进入转入学校。

2、网上操作流程

A学校的学生现在已转入B学校,具体流程如下: 第一步:B学校在学籍管理系统中的“学籍管理”――“日常管理”――“学籍异动申请”中先点击“申请”;

第二步:B学校在“申请”页面中查询到转入的学生,异动类型选择“转学”,然后选择异动日期,填写异动说明,选择转入后的班级。这里在查询学生时一定要通过“学校、姓名、身份证号”查,以免转错学生。

第三步:B学校上传异动证明材料后点“保存”,这个证明材料其实就是学生的“转学证明”。学校申请完成。

第四步:B学校要对刚才提出的转学申请进行审核,进入“学籍管理”――“日常管理”――“学籍异动学校审核”, 1

对转学的学生信息进行审核。

第五步:B校所在区县教育局对B校发起的转学申请进行“审核”。

第六步:A校进入“学籍管理”――“日常管理”――“学籍异动学校审核”,对B校区县教育局审核的转学申请进行审核。

第七步;A校所属教育局进入“学籍管理”――“日常管理”――“学籍异动审核”,审核转学学生的转学申请

通过以上操作后,转学程序完成,A校学生信息直接进入B校相应年级班级中。

各单位一定要保证现有实际在校生和系统中的数据保持一致,如有县内流动的学生,学籍不要再重复录入,必须保留在原学校(2013年暑假前办理的2006年9月1日后出生的除外)。同时要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发现有学生在系统中有信息而没在本校的,一定要弄清楚到底是啥情况,并做好登记。

二、休学

1、所需材料

由学生或监护人写出休学申请,经学籍办理学校原班主任、校长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后,交学校学籍管理员处直接从网上申请。休学原因可以是学生本人生病住院(提供诊断证明及病例首页)、家庭变故或是家庭发生重大事故造成3个月以上上不成学等。

2、网上操作流程

由学校学籍管理员进入信息管理系统,然后在“学籍管理—日常管理—学籍异动申请”中先点“申请”,在“学生姓名”处输入学生姓名后点“查询”,学生个人基础信息会出现,确认无误后,把“异动类别”选择成“休学”,“异动日期”选择成当天,点最上面的的“保存”即可提交申请。在提交时要求上传证明材料时,将休学申请照成照片上传即可,接下来到“学籍管理—日常管理—学籍异动学校审核”中对该生的休学申请进行审核,异动信息就会自动提交到县教育局,教育局审核通过后,休学成功。

三、复学

1、所需材料:无

2、网上操作流程

由学校学籍管理员进入信息管理系统,然后在“学籍管理—日常管理—学籍异动申请”中先点“申请”,在“学生姓名”处输入学生姓名点“查询”,学生个人基础信息会出现,确认无误后,把“异动类别”选择成“复学”,对复学班级和“异动日期”进行选择后,点最上面的的“保存”时,会提示要求上传证明材料,可选择“否”直接保存即可完成提交申请。接下来到“学籍管理—日常管理—学籍异动学校审核”中对该生的复学申请进行审核,异动信息就会自动提交到县教育局,教育局审核通过后,复学成功。

推荐第2篇:转学证明、休学证明

附表1:

绥化市初中学生转学申请表

注:

1、本表一式二份,转出、转入转出学校各一份。

2、办理转学手续须持户口和相关材料。

3、转学办理流程为:转入学校→转入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转出学校→转出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

附表2:

绥化市初中学生休(复)学申请表

2、学生休、复学需要提交本表。

3、学校将学生交回的本表连同学生佐证材料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办理休复学手续。

推荐第3篇:学生转学、休学、复学办理流程

学生转学、休学、复学办理流程

一、办理转学的条件

1.学生户籍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迁移,新户籍所在地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不在原就读学校服务范围、普通高中学生不在原就读学校服务区域(即招生区域)的;

2.学生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实际居住地变更,变更后的居住地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不在原就读学校服务范围、普通高中学生不在原就读学校服务区域(即招生区域)的;

3.到工读学校就读等其他特殊原因确需转学的。

二、学生转学的注意事项

1.学生转学不得变更就读年级;

2.原则上在各学段起始年级第一个学期、毕业年级最后一个学期、学期中途不得转学;

3.转入学校如果学位已满,义务教育阶段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按相对就近入学原则合理安排;

4.普通高中转学,省级示范性高中可以转省级示范性高中或非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非省级示范性高中互转、非省级示范性高中不能转省级示范性高中;

5.普通高中与其它类型学校转学按照升学当年招生录取线相当的原则进行。

三、办理转学的手续的程序 需要转学的学生,由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转入学校或转入地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填写《湖南省中小学生转学申请表》并提供转学相关证明材料。

后面的流程由转入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按规定和程序进行办理。转入学校获得其他三方(即转入学校学籍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转出学校、转出学校学籍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同意信息后,通知学生报到入学,并通过管理系统调取学生学籍电子档案。

所有转学流程均通过管理系统完成核办。转入、转出学校和双方学校学籍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自接到学生转学申请之日起应分别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办。

四、办理申请休学的条件

1.因病停课治疗时间占一学期总学时三分之一以上的;

2.因事一学期内连续请假时间超过学期总学时三分之一以上的;3.应征入伍的。

五、办理休学手续的程序

需要办理休学的,由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学校提出申请,填写《湖南省中小学生休学申请表》并提供证明材料。因病假办理休学手续,需提供二甲及以上或县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直属医院诊断证明(含检验检查报告单);因事假办理休学手续,需提供社区居委会、村委会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应征入伍的凭县级人民武装部入伍通知书办理。

六、学生休学的注意事项

1.学生休学每次原则上应休满一学年,特殊情况需提前复学的,休学不得少于一个学期。

2.休学原则上每学段不超过两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因特殊原因可适当增加休学次数,直至年满16周岁止(特殊教育学校学生除外)。应征入伍的休学年限以服役期为准。 3.学生休学期间保留学籍。

4.因病因事休学期满仍不能复学的,需办理休学延期手续,办理程序与办理休学相同。

七、申请复学的条件

1.因病休学病愈的;2.因事休学期满的;3.因服役休学期满的。

八、办理复学手续的程序

学生休学期满或休学期间要求提前复学的,由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学校提出复学申请,填写《湖南省中小学生复学申请表》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因病休学的,申请复学时需提供二甲及以上或县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直属医院病愈诊断证明(含检验检查报告单);因事休学申请复学需提供社区居委会、村委会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因服役休学,期满后提供退伍证明,可在退伍后秋季或春季学期申请复学。

九、学生复学后的注意事项

《办法》规定,学生复学时原则上安排到其下一级就读;提前复学的学生,安排在本级或下一级就读,由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学校共同商定。

推荐第4篇:休学、复学、转学手续办理流程

转学手续办理流程

1.学生或家长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

2.转出学校班主任在申请书上签字。3.转出学校校长在申请书上签字。 4.转出学校开具转学证明,校长、学校(教委)加盖印章。5.转入学校在转学证上签字盖章。 6.转入学校主管教育部门在转学证上加盖学籍管理专用章(指本县学

生转往外县)。

7.转出学校主管教育部门在转学证及存根上加盖学籍管理专用章。8.转学证交转入学校存档,转学证存根交转出学校存档。备注:凡是转入本校的学生需给现在班主任提供该生及父母双方的户口本复印件一份!

休学手续办理流程

1.学生或家长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

2.学生或家长持县级或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住院单据、检查报告

等相关手续。

3.学校班主任在申请书上签字。4.学校校长在申请书上签字。5.学校开具休学证明,加盖校长、学校(教委)印章。 6.学生或家长持休学证明及医院证明,在教育局办理休学手续。 7.休学证交学校(教委)存档,复学时备用。

复学手续办理流程

1.学生或家长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

2.班主任在申请书上签字。3.学校校长在申请书上签字。 4.学校开具复学证明(或原休学证明),加盖校长、学校(教委)印章。

5.学生或家长持复学证明(或原休学证 明),在县教育局教育股办理复学手续。

6.复学证交学校(教委)存档。

推荐第5篇:普通中小学学生转学休学复学流程

普通中小学学生转学流程图

进行学籍转入操作,编写新学籍号,

留存转学证1份

注:非常住居民子女转学需提供《山东省普通中小学转学证明》、流入地学校招生服务区内房产证或一年以上的正式房屋租住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原籍户口簿和现居住地暂住证原件及复印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营业执照(或务工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流出地人口计生部门出具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婚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外来投资者还需提供招商局投资项目证明,引进的高级专业技术人才还需提供单位证明和人事部门颁发的证件。

此转学过程须在转出学校审核后两周内完成。

市直学校学生转入转出市教育局审核时间为每周

二、周四,其他时间不予办理。

《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试行)

关于转学的规定

第十条学生不得随意转学。因家庭住址变化、户口迁移等因素确需转学的,由学生或其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经转出和转入学校同意,并报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确认转学理由正当,可准予转学。

转学不得变更就读年级。毕业年级学生一般不准转学。

高中学生在本县(市、区)内不准转学。义务教育段学生在本学区内不准转学。 第十一条高中学生在市内跨县(市、区)转学,须经转出学校同意、市级学籍主管部门确认、转入学校同意后,持户口簿或户籍迁移证明等材料,到市级学籍主管部门办理转学手续。

本省内跨市转学,须经转出、转入学校同意,并由转出方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确认后,持户口簿或户籍迁移证明、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明、《普通高中学生发展报告》等材料,到转入学校所在地市级学籍主管部门办理转学手续。

由外省(市、区)转入我省,须经接收学校同意后,持户口簿或户籍迁移证明、原就读学校出具的《普通高中学生发展报告》或《成长记录》档案、转出省(市、区)相应考试管理机构提供的学业水平考试(或会考)成绩证明、学生已经获得的学分清单,经我省学业水平考试管理机构确认后,由市级学籍和学业水平考试管理机构及转入学校办理接收手续。

由我省转出到外省(市、区),须经转出学校同意后,持户口簿或户籍迁移证明、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明、《普通高中学生发展报告》等材料,经市、省学籍主管部门逐级审核确认后,办理转学手续。

第十二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须由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向转出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确认后,持户口簿或户籍迁移证明、房产证或相关证明材料,到转入地教育行政部门申请办理转学手续。转入地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接收的,出具《同意转入证明信》。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持《同意转入证明信》到转出学校换取学生档案,由转入地教育行政部门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安排入学。《同意转入证明信》由转出学校存入义务教育档案。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对迁入本校学区内居住或其监护人在当地有固定工作且工作一年以上的转学学生必须接收。如果接收学校确有困难,可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协调安排入学。

第十三条军队转业干部子女随迁转学时,应遵照《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由安置地教育行政部门妥善安排。

普通中小学学生休学复学流程图

同意休学—签章

在学籍系统内进行休学操作

学校及教育局各留存休学审批表1份

休学期满

同意复学—签章

在学籍系统内进行复学操作

学校及教育局各留存休学审批表1份

编辑新学籍号

注:休学期为一年,休学期间保留学籍,学校须及时通知休学期满学生复学。《山东省普通中小学休学审批表》一式两份分别由学校和教育局留存。

《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试行)

关于休学、复学与退学的规定

第十七条学生因病需长期治疗,可由学生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或成年学生本人持县级(含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证明、病历和相关医疗费用单据到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审查同意并报上级学籍主管部门核准后准予休学。

高中学生第三学年第二学期一般不准休学。

第十八条学生患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甲、乙、丙类传染病并在传染期的,学校应令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带其到具备传染病救治条件的医疗机构接受治疗。治疗期在半年以上的,应令其休学。

患有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认定不能在学校进行正常学习的其他疾病的学生,学校可令其休学。

第十九条休学期限为一年。学生休学期间保留学籍。休学期满仍不能复学者,应当持县级以上医疗机构的证明,续办休学手续。

第二十条学生休学期满需要复学者,应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认定治愈或者认定可以正常学习,学校审查核准,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后,方可复学。

第二十一条高中学生休学期满未申请复学的,学校应以信函等方式通知学生或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超过应复学时间一个月以上未答复或未提出继续休学申请的,按自动退学处理。高中学生连续休学两年以上,仍不能复学者,应予退学。

第二十二条高中学生擅自离校,学校应通过信函等方式督促其返校,并将督促学生返校的相关材料副本存档。学生擅自离校一个月以上,学校可作自动退学处理,并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第二十三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除丧失学习能力者外,不准退学。擅自退学或因学校工作失误导致学生退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四条学生死亡,学校应及时报告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注销学籍。

推荐第6篇:休学、转学、复学制度

学生入学、转学、休学、复学制度

为了加强学生学籍管理,规范学生转学、休学、复学行为, 根据上级相关部门政策,对我校的学籍管理作如下规定。

一、入学

1、坚持“免试就近入学”的基本原则,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均可报名入学。(辖区常住居民子女报名需持户口簿,务工子女需持正规的劳动合同、房屋租赁协议、暂住证等)

2、按上级要求控制班级人数(包括复学、转学)。

3、新生《花名册》、各年级学生流动花名册(包括转入、转出、休学、复学学生名册)由学校保存 ,并上报教育主管部门。

4、建立学籍档案,每期由班主任负责记载学生德、智、体情况。

二、转学

1、学生不得随意转学,确因家长工作调动、家庭迁移或其他正当原因必须转学者, 必须办理转出转入手续。

2、转学时,转出学校把学籍表交给学生或家长带走。转入学校在办理入学手续时,须接收学生的学籍表和学籍卡。

3、学校是否接收转入的学生,由校长视学校情况决定,校长不得不负责任地滥签“同意接收”意见。学校不得无故拒收正常转学的学生,也不得接收没有办理正常转学手续的学生。

4、跨省转学的按跨省转学流程办理。

三、休学 复学

1、学生因病不能坚持学习,需休学,需提供以下申请材料 ⑴书面休学申请报告

⑵出具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证明(含诊断证明、入院证、出院证、住院清单及医药发票等)。 ⑶休学申请表一式两份

材料经学校审核,报上级批准方可休学。

2、学生患有严重传染病者,应令其休学。

3、学生休学期为一年。期满要求复学者,由学生本人和家长提出申请,学校批准。因病休学的,复学时须持县以上医院出具康复证明或其他有效证明。

4、休学期满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复学者,由学生本人和家长提出申请,经学校批准,可延续休学。

四、升级 留级

1、学生学完规定课程,德、智、体、美等达到规定要求的可以升级。

2、根据教育部《关于取消义务教育期间留级制度的决定》的精神,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一律不准留级。

推荐第7篇:学生转学休学保证书

学生转学休学保证书

保证书

市县教育局:

我是中学学生的,该生学籍号因需

要(转学、休学),学校已经按照教基函[]号文件精神给我们做了解释工作,的学业水平成绩要计入招生录取成绩,所以因转学(休学)造成的学业水平成绩及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分数丢失等不良后果,全部由学生本人和当事人负责,与就读学校、县市教育局无关。

特此保证!

学生本人(签字)当事人(签

字)年月日就读学校核实(签字盖

章)年月日

注:此保证书一式三份,接收学校、县教育局各存档一份、学生(当事人)留存一份备查。今后如有异议时,学生(当事人)必须出示此《保证书》,否则不予以受理。

推荐第8篇:转学休学材料要求

转学:

县城服务区范围以外的小学生和初中生因父母在城务工经商而要求进城就读的,必须出具户口薄、学生拟入片区学校接收证明及房产房权证明、工商营业执照、暂住证等,

小学、初中在本学区内不转学,跨学区(或县区)转学的必须符合父母工作调动、户口迁移或其他正常原因必须转学的。

其转学材料为:学生申请,学籍制式(群文件共享中)表家长调动证明(务工证明)、户籍证明。

休学

学生办理休学,所需材料:县级及以上医院诊断证明、病历,药费单据。学生申请,学籍制式(群文件共享中)表

推荐第9篇:入学转学休学制度

学生入学、转学、休学管理制度

一、入学

(一)适龄儿童、少年实行免试按学区就近入学;

(二)小学入学年龄为6--7周岁。盲、聋哑、弱智儿童、少年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入学年龄可适当放宽;

(三)小学新生入学,其监护人携带适龄子女户口簿、居住情况证明(房产证等)等有关证件到学校指定地点按时报名。

(四)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凭户口簿、流入地暂住证(或现居住地街道、派出所证明),由暂住地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安排;

(五)外籍学生到我校就读必须由教育行政部门审批,方可入学。

二、转学

(一)学生因家迁需转学者,由其法定监护人持相关证件(户口、房照等)向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同意后到教育行政部门办理转学手续;

(二)拟转入学校因该年级学额已满,由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

(三)小学毕业年级学生原则上不办理转学手续。学生在休学期间不准转学;

(四)转学手续一般在学期前或开学后一周内集中办理;其它时间为每周一办理;

(五)学生转学办理程序:1.开转学证(学生的监护人持户口和房照及相关证明向在读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开转学证明)。2.到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学生的监护人持户口和房照及相关证明,小学生先到区(县)教育行政部门

审核后,再到市教育局初教科办理审批手续)。3.入学(学生的监护人持转学证明、户口、房照及相关证明到转入学校教导处办理入学手续)。4.取学籍(要求转入学校在转学证明回执加盖章后,学生的监护人把回执送回原学校取学籍,后把学籍送到转入学校);

(六)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在县内转学,凭户口簿、暂住证(或现居住地街道、派出所证明)、子女流出地就学情况证明(学籍、学生综合评价手册)等材料,由县教育局批准安排到指定学校就读;域外客商子女因居住地迁移或其它正当理由确需转学,持户口、工商执照或招商局出示的验资证明到县教育局小教科审批。

三、休学

(一)凡因病无法坚持正常学习须长期治疗者,由学生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出具县(区)级以上医疗单位诊断书、病志、X光片、化验单、CT等有关证明,经学校初审,填写休学证明,持休学证明等相关材料到县教育局小初教科审批后方可休学。休学手续等相关材料由学校教导处统一保管。

(二)学生休学期一般为一学年。休学期满后,学生须持休学证明和医疗单位出具的康复证明或其他有效证明,到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复学。学生复学后,由学校编入休学时年级就学。休学期满,尚不能如期复学的,须再办理续休手续。

(三)毕业学年学生原则上不予休学。

四、转学流程图

1.开转学证

学生的监护人持户口和房照及相关证明向在读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开

转学证明。

2.教育局审批

学生的监护人持户口和房照及相关证明,县学生到县教育局小教科办理审批手续。

3.入学

学生的监护人持转学证明、户口、房照及相关证明到学校教导处办理入学手续。

4.取学籍

要求转入学校在转学证明回执加盖章后,学生的监护人把回执送回原学校取学籍,把学籍送到转入学校。

推荐第10篇:转学休学办理程序

转学手续的办理程序

点击“申请”按钮,在显示页面的检索学生项,通过“学校名称”、“姓名”的组合查询方式,查询出要转入的学生,在学生个人基本信息项中核实无误后,在学生异动信息项中的异动类别中,选择“转学(转入)”,并填写其他相应的异动信息,点击“保存”按钮,提示上传转学材料,上传材料后等待学校审核;如果转出学校审核未通过,则需要转入学校在异动申请页面查找该学生,点击“修改”,信息无误后,再点击保存,即重新提交申请。

这是转学操作程序,纸质转学手续办完3日内进行网上电子学籍操作

休学手续的办理手续

县级以上医院证明,最好是住院证明(市局审核很严),并且证明上明确写出建议休学二月以上的文字,然后学生申请,家长签字,学校批准,中心校审核盖章,再上报教育局批准后再在网上操作。上传的佐证材料(包括申请及医院证明 )

第11篇:转学流程

二、转学流程:

1、监护人提供原转出学校签章的《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系统学籍卡》;

2、转入学校凭《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系统学籍卡》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系统”发起转学申请;

3、网上审核流程:①转入学校申请、审核—②转入主管教育局审核—③转出学校审核—④转出学校主管教育局审核-⑤转入学校调档;(注:省内转学完成①-④步,跨省转学完成①-⑤)。

有家长需要转学联系表的,学校可以出具

义务教育学校学生转学联系表(国家教育部监制)

二、转学流程:

1、监护人提供原转出学校签章的《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系统学籍卡》;

2、转入学校凭《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系统学籍卡》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系统”发起转学申请;

3、网上审核流程:①转入学校申请、审核—②转入主管教育局审核—③转出学校审核—④转出学校主管教育局审核-⑤转入学校调档;(注:省内转学完成①-④步,跨省转学完成①-⑤)。

有家长需要转学联系表的,学校可以出具

义务教育学校学生转学联系表(国家教育部监制)

第12篇:转学流程

学籍转入过程中,出现了以下一些问题,希望能引起相关家长注意,避免在2013年的学籍转入中来回折腾,多麻烦,多花费。

一、天津市外转学籍需要提供材料

1、中考成绩证明,如果是当地统一的制式证明(一般带有底纹),需加盖初中毕业学校或者高中录取学校的教务处的章;如果不是统一制式的证明,需要加盖初中毕业学校或高中路取校的教务处的章,另外加盖县级教委招生办的章。

2、高中录取通知书原件;

3、当地学校开具的,带有省级统一高中学籍号码的转学证明,上面需加盖高中学校的学籍管理章,市级以上教委的普通高中学籍管理章。河南,山东,安徽,山西等省需加盖省教育厅的章。

4、蓝印户口本首页,孩子页,增容费发票的复印件

二、本次学籍办理中出现的问题

1、未能在9月底之前提供外省高中录取通知书原件和学校开具的学籍证明;(每年学籍一期材料上交的最后截止时间为9月30日)

2、今年的中考成绩证明上增加了中招办的章。以往的年份,中考成绩证明上只需加盖学校的章即可,今年临时增加了当地县级教委中招办的章,很多家长为此又把中考成绩证明拿回,再盖一次章。

3、有些家长前后提供的录取学校不一致。在9月份之前提供的是一个学校,等到11月后提供的转学材料是另一个学校开具的。这类情况,今年教委要求家长提供说明材料,并加盖两个学校和当地市级教委的学籍管理章。

4、有些省份在学籍转出上设置障碍。山东全省不提供中考成绩,有些学科只给等级,但是,天津这边必须有成绩证明,为此,山东的家长今年很是着急;河南今年学籍注册太晚,而且,要求学生本人必须回原籍电子摄像,很多家长很是头疼。

5、有些外省的高中校对转出学生收取较高的学籍注册费用。

6、在北京就读初中,参加中考的学生根本无法在北京获得高中学籍,获得任何转学材料。

7、有些家长提供的是外省的职业高中类的学籍。转学提供的必须是普通高中的学籍,而不能提供职业中学类的学籍证明。

以上是今年的外省蓝印转入学籍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问题,希望引起今年的初三家长注意,提前作出安排,避免出现不必要的麻烦。

第13篇:转学流程

一、转学手续流程:

(一)县内转学

家长办理:(1)家长向转入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开转学证(转学证使用教育局统一制式的,有关单位各存一份),校长签字、学校盖章;(2)家长持转学证回转出学校盖章、校长签字、领学籍表,转出学校留一份转学证备案;(3)家长将转学证和学籍表交回转入学校。

转入学校办理:转入学校在每月的最后一周统一到普教股办理转学手续。

各单位每月统计转出学生情况,最后一周汇总上报群邮箱。

(二)跨县转学

学生跨县转学的,需同时加盖外县学校和教育局学籍管理专用章才能办理。

三、休学、复学手续流程:

(1)家长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开具休学证明,校长签字、盖章;(2)由学校将学生的医院诊断证明、病历本或药费单据、学籍表等相关资料收齐后到普教股办理休学手续。(3)休学期满,学生提供县级以上医院康复证明,由学校审核并安排到下一年级学习。

强调:

1、各种学籍变更材料、证明等有效期为一个月,过期不办者一律不再补办。

2、县内学生转学、休学等手续禁止家长到教育局办理,一律由

转入学校在规定时间统一办理。

二、学籍号码编排规则

义务教育阶段实行全省统一的14位编码:前四位为0621;第

五、六位为入学年份的后两位;第

七、

八、九位为学校代码;第十位小学为0,初中为1;最后四位为学生流水号。

第14篇:转学流程

转学流程

1.县域内转学

转入学校提出申请-------转出学校审核-------教育局审核

2.同省跨区县转学

转入学校提出申请-------转入地教育局审核--------转出学校审核-------转出地教育局审核

3.跨省转学

因部分省网络违建建成,如需跨省转学,请联系教育科。

注:1.办理网上转学手续同时,需纸介证明。

2.转学手续由学校统一办理。

第15篇:转学流程

附件1

2014年吉州区九年义务教育阶段转学流程

一、转入流程:

吉州区内学校间转入

A.转入石阳小学/阳明路小学/思源(中、小学)/石溪头小学/永叔路小学/田侯路小学/北门小学/韶山路小学/仁山坪小学/新村小学/古一小学/古二小学/神岗山(中、小学)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八中

第1步:家长携带转学材料到现就读学校领取填写《转学申请表》(一式三份),学校审批同意转出(盖章)。

第2步:家长携带转学材料、《转学申请表》→区教育局胡副局长审批签字。

第3步:家长携带转学材料、《转学申请表》→转入学校审核同意转入(盖章)→《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提交转入申请。

第4步:家长携带《转学申请表》→原学校领取档案→原学校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提交转出申请。

第5步:家长携带转学材料、《转学申请表》→学籍室审核盖章→完成。

B.转入吉州区乡镇各小学/吉师附小/曲濑中学/长塘中学/樟山中学/兴桥中学/朝宗中学/白鹭洲中学

第1步:家长携带转学材料到现就读学校领取填写《转学申请表》(一式三份),学校审批同意转出(盖章)。

第2步:家长携带转学材料、《转学申请表》(一式三份)→转入学校审批同意转入(盖章)→《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提交转入申请。

第3步:家长携带转学材料、《转学申请表》→区教育局胡副局长审批签字。

第4步:家长携带《转学申请表》→原学校领取档案材料→《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提交转出申请。

第5步:家长携带转学材料、《转学申请表》→学籍室审核盖章→完成。

江西省内转入吉州区

C.转入石阳小学/阳明路小学/思源(中、小学)/石溪头小学/永叔路小学/田侯路小学/北门小学/韶山路小学/仁山坪小学/新村小学/古一小学/古二小学/神岗山(中、小学)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八中

第1步:家长携带转学材料、《转学申请表》(一式四份)→区教育局胡副局长审批签字。

第2步:家长携带转学材料、《转学申请表》→转入学校审核同意转入(盖章)→《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提交转入申请。

第3步:家长携带转学材料、《转学申请表》→吉州区学籍室审核盖章。

第4步:家长携带《转学申请表》→原学校审批同意转出(盖章),原学校领取档案→原学校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提交转出申请→原学校教育局审核通过→完成。

D.转入吉师附小/朝宗中学/白鹭洲中学

第1步:家长携带转学材料、《转学申请表》(一式四份)→转入学校审批同意转入(盖章)→《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提交转入申请。

第2步:家长携带转学材料、《转学申请表》→区教育局胡副局长审批签字。

第3步:家长携带转学材料、《转学申请表》→吉州区学籍室审核盖章

第4步:家长携带《转学申请表》→原学校审批同意转出(盖章),原学校领取档案→原学校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提交转出申请→原学校教育局审核通过→完成。

外省(地/市)转入吉州区

E.转入石阳小学/思源(中、小学)/阳明路小学/永叔路小学/田侯路小学/北门小学/韶山路小学/仁山坪小学/新村小学/古一小学/古二小学/石溪头小学/神岗山(中、小学)/乡镇各中心小学;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八中/曲濑中学/长塘中学/樟山中学/兴桥中学

第1步:家长携带转学材料→原学校领取填写《转学申请表》(一式四份,也可到转入学校、吉州区学籍室领取)。

第2步:家长携带转学材料、《转学申请表》→区教育局胡副局长审批签字→吉州区学籍室盖章。

第3步:家长携带转学材料、《转学申请表》→转入学校审核同意转入(盖章)→学校采集学生信息,《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提交转入(在校生注册)申请。

第4步:家长携带《转学申请表》→原学校同意转出(盖章),领取学生档案:《义务教育管理卡(学籍表)》或《初中入学通知书》等。

第5步:家长携带《转学申请表》、学生档案:《义务教育管理卡(学籍表)》或《初中入学通知书》等→吉州区学籍室审核→领取《评价手册》→完成。

F.转入朝宗中学/白鹭洲中学/吉师附小。

第1步:家长携带转学材料→待转入学校填写《转学申请表》(一式四份)→学校审核同意转入(盖章)→学校采集学生信息,《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提交转入(在校生注册)申请。

第2步:家长携带转学材料、《转学申请表》→区教育局胡副局长审批签字→吉州区学籍室盖章。

第3步:家长携带《转学申请表》→原学校同意转出(盖章),领取学生档案:《义务教育管理卡(学籍表)》或《初中入学通知书》等。

第4步:家长携带《转学申请表》、学生档案:《义务教育管理卡(学籍表)》或《初中入学通知书》等→吉州区学籍室审核→领取《评价手册》→完成。

注:1.外省(地/市)转入吉州区的学生必须从原学校将档案带到吉州区学籍室审批,否则不予认定学历。

2.转学材料包括:《户口薄》《房产证》《房屋租赁合同》(人民路房管局办理)、《居住证》(派出所办理)、《工作调动函》《工商营业执照》《拆迁合同》等,根据实际情况准备,并复印一份交学校备案。

二、转出流程:

江西省内转出

第1步:家长携带转学材料→待转入学校领取填写《转学申请表》(一式四份),转入学校同意转入(盖章)→转入学校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提交转入申请→转入学校教育局同意转入(盖章)。

第2步:家长携带转学材料、《转学申请表》→转出学校审核同意转出(盖章)→学校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提交转出申请。

第3步:家长携带转学材料、《转学申请表》→吉州区学籍室审核盖章。

第4步:家长携带《转学申请表》→原学校领取学生档案:《义务教育管理卡(学籍表)》《评价手册》或《初中入学通知书》→完成。

转出江西省

第1步:家长携带转学材料→待转入学校领取填写《转学申请表》(一式四份),转入学校同意转入(盖章)→转入学校教育局同意转入(盖章)。

第2步:家长携带转学材料、《转学申请表》→转出学校审核同意转出(盖章)→学校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提交转出申请。

第3步:家长携带转学材料、《转学申请表》→吉州区学籍室审核盖章。

第4步:家长携带《转学申请表》→原学校领取学生档案:《义务教育管理卡(学籍表)》《评价手册》或《初中入学通知书》→完成。

第16篇: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转学、休学流程(推荐)

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

转学、休学流程

学生办理转学、休学需要同时办理电子档案和纸介档案转移手续。高中阶段由县(市)区教育局或学校负责电子提交并携相关材料到市教育局统一办理;义务教育阶段由学校负责电子提交并携相关材料到县(市)区教育局统一办理。

一、转学流程:

转学由学生家长负责联系双方学校并向学校提出申请。

1.同区县内转学流程:

转入学校提交转入申请→转出学校进行学籍异动审核→主管教育局进行学籍异动审核

2.同省跨区县转学流程:

首办学校(转入学校)提交转入申请→首办教育局(转入教育局)进行学籍异动审核→对方学校(转出学校)进行学籍异动审核→对方教育局(转出教育局)进行学籍异动审核

3.跨省转学流程:

首办学校(转入学校)提交转入申请→首办教育局(转入教育局)进行学籍异动审核→教育部→对方学校(转出学校)进行学籍异动审核→对方教育局(转出教育局)进行学籍异动审核

二、休学流程:

学生申请→学校提交学籍异动申请→学籍异动学校审核→学籍异动主管教育局复审

第17篇:旬阳县中小学转学、休学、复学等办理流程简介

旬阳县中小学转学、休学、复学等办理流程简介

一、转学

先在转出学校获取学籍号码→转入学校依据学籍号码在学籍系统上提交转入申请、打印《转学联系表》1式4份并签署意见和盖章→转入县(区)学籍主管部门进行系统审核并在《转学联系表》上签署意见和盖章→转出学校进行系统审核并在《转学联系表》上签署意见和盖章→转出学校学籍主管部门进行系统审核并在《转学联系表》上签署意见和盖章→《转学联系表》各返送四处(转入转入学校和双方学籍主管部门)1份存档。

需要补充说明的是:为方便家长办理,根据学籍管理要求,结合我县城区教育发展现状,办理县内校际间转学(除城关一中、城关二中和城关小学、城关二小外)时,《转学联系表》可以不到县学籍主管部门盖章进行现场办理,由转入学校直接将转入申请提交系统,并将《转学联系表》扫描件上传系统,县学籍主管部门可通过系统下载查看《转学联系表》并审核。

二、休学

为方便办理休学手续,根据学籍管理要求,学生家长办理休学时,可不到县学籍主管部门现场办理,就读学校可直接在系统中提交,并将休学申请及县以上(含县)医疗机构证明扫描件上传系统,学籍主管部门可通过系统下载查看并审核。

三、复学

为方便办理复学手续,根据学籍管理要求,学生家长办理复学时,可不到县学籍主管部门现场办理,就读学校可直接在系统中提交,并将复学申请及县以上(含县)医疗机构认定的治愈证明扫描件上传系统,学籍主管部门可通过系统下载查看并审核。

四、跨省就学

学生在一个学段就读结束后需到其他省份学校就读另一学段时,需要办理跨省就学业务。办理方法是:

在原学校查询学籍号码现就读学校在系统中提交跨省就学申请,打印《转学联系表》1式3份并签署意见和盖章现就读学校学籍主管部门进行系统审核,并在《转学联系表》上签署意见和盖章④原就读学校学籍主管部门进行系统审核,并在《转学联系表》上签署意见和盖章⑤《转学联系表》各返送双方学籍主管部门和现就读学校1份。

如需到省内外县学校就读另一学段,须按照以上流程办理,由现就读学校在系统中进行自主招生。

学生家长在办理前,须先和学区学校做好入学接收衔接。

五、个人信息变更

若学生学籍系统中的个人信息(学籍号码除外)有误或有变动,可持有效证件到就读学校学籍管理处申请信息变更。

以上各项办理地点分别是各校教导处(或教学处),县教体局教育股。如办理办法有变化,再及时通知。

第18篇:儿童转学申请书

县区外学校毕业学生升学转学申请书

申请人:何开开,男,身份证号码: ,住扯:茂名市茂南区金塘镇南方管区乌云塘村一组。系茂南区金塘镇第一小学小升初毕业生。

法定代理人:张兰坚,女,身份证号码: ,住扯:茂名市茂南区金塘镇南方管区乌云塘村一组,系申请人的母亲。

申请事项:申请人向教育局申请升入高州市祥山中学就读初中。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于2010年9月至2016年6月就读于茂南区金塘镇第一小学,即将在9月份升入初中就读。

申请人父亲何锋在 年因病逝世,致使家中失去主要经济支柱,顿时整个家庭陷入困境,时常靠亲戚朋友接济才勉强够温饱。申请人母亲张兰坚,往时靠在家帮人打小工,挣取微弱收入。但因申请人要读初中,家庭开支变大,便想出去外市(深圳)打工增加收入,但如此一来便无法照顾申请人。现因申请人姑姑何满家在详山旁边(高州巿石鼓镇深冲白南塘村2号),家里经济条件尚可,也愿意帮忙照顾申请人读书及生活饮食。

孤儿寡母,为生活计,现想转申请人去祥山中学就读。特向各位领导申请,望准许!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第19篇:休学复学退学转学办理程序

惠来一中休学、复学、退学及转学办理程序

一、休学手续的办理

在读学生若因病无法上学而需要休学的,须持下列材料,到学校办理休学手续:

1、县级或县级以上医院(人民医院或慈云医院)的医生诊断证明书。诊断书注明的休息日期须达到三个月以上;

2、学生休学申请书(须经班主任、家长同意并签字)

申请休学的学生须持此二项材料,经校长签名同意后,交教务处办理相关手续。

学生休学以一学年为限,到期不能复学者,应申请延期,经过学校审查批准可再休学一年。休学超过两年者应予退学。学生休学期间,保留学籍,不保留助学金及其它待遇。

二、复学手续的办理

学生休学期满,应于新学年开学前持休学证明书向原校申请复学,由休学编入相衔接的年级学习。休学期满,不按时到校复学者,作自动退学处理。

三、退学手续的办理

学生因患严重疾病或家庭发生变故等情况,不能在校继续学习者,可申请退学。由本人持交家长及班主任签名的退学申请书,经校长签名同意后,交教务处办理相关手续。

四、转学手续的办理

学生因家庭迁移,或有其他正当理由确需转学时,可到所在学校教务处领转学申请表,填写相关表格后,按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第20篇:学生入学转学休学借读制度

占峦小学

学生入学、转学、休学、复学制度

(一)入学

1、小学招生,坚持“免试就近入学”的基本原则,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均可报名入学。(新生报名需持户口簿,有学生页需要复印)

2、班额一般不得超过45人(包括复学、转学)。

3、小学新生的《学生花名册》、各年级学生流动花名册(包括转入、转出、休学、复学、跳级的学生名册)由学校保存 ,并上报中心校。

(二)转学

1、学生不得随意转学,确因家长工作调动、家庭迁移或其他正当原因必须转学者, 必须办理转出转入手续。

2、转学时,转出学校把学籍表交给学生或家长带走。转入学校在办理入学手续时,须接收学生的转学证、学籍表和学籍卡。

3、学校是否接收转入的学生,由校长视学校情况决定,校长不得不负责任地滥签“同意接收”意见。学校不得无故拒收正常转学的学生,也不得接收没有办理正常转学手续的学生。

4、学校不得开具假证明,出具假毕业考试成绩报告单。

5、跨省市转学的按跨省市转学流程办理。

(三)休学 复学

1、学生因病不能坚持学习,需休学,需提供以下申请材料 ⑴书面休学申请报告 ⑵出具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证明(含诊断证明、出院小结、住院清单及医药发票), ⑶休学申请表一式两份

材料经学校审核,报上级批准方可休学。

2、学生患有严重传染病者,应令其休学。

3、学生休学期为一年。期满要求复学者,由学生本人和家长提出申请,学校批准。因病休学的,复学时须持县以上医院出具康复证明或其他有效证明。

4、休学期满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复学者,由学生本人和家长提出申请,经学校批准,可延续休学。

(四)升级 留级

1、学生学完规定课程,德、智、体、美等达到规定要求的可以升级。

2、根据教育部《关于取消义务教育期间留级制度的决定》的精神,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一律不准留级。

《儿童转学休学流程审批岗位职责.doc》
儿童转学休学流程审批岗位职责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相关推荐

公司工作总结企业文化建设章程规章制度公司文案公司简介岗位职责
下载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