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矫正社会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2020-12-25 来源:岗位职责收藏下载本文

推荐第1篇:社区矫正社区服务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社区服务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1、严格组织落实社区矫正人员的社区服务,增强其社会责任意识和悔罪改过意识。

2、按照分类管理要求,对有劳动能力的宽管、普管、严管三类人员,督促或组织其参加社区服务,并按规定完成社区服务任务。

3、负责对社区服务的日常管理工作,做好记录,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各项社区矫正制度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管理和监督。

4、在组织社区服务工作中要严格管理,注意安全,严防人身伤亡事故的发生,在社区服务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的,应积极配合社区服务基地和相关单位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做好善后工作,并将有关情况报市司法局。如因疏于管理,造成伤亡事故的应追究行政、法律责任。

5、认真做好社区矫正人员社区服务的考核工作,依据考核标准,如实填写考核意见。在社区服务考核中徇私枉法,作虚假考核记录的将追究行政责任,情节严重并造成后果的报相关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推荐第2篇: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演讲稿

左法右情务实人性化铺就矫正对象新生路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演讲稿各位领导、各位朋友:大家好!我是来自区司法局牌楼司法所的王涛,是一位普通但不平凡的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为什么说是普通但不平凡呢?因为有人说社区矫正管理工作是世界上最难做的管理工作,据说社区矫正管理工作不是人做的,是人才做的。因为社区矫正管理的对象都是被判处管制、被宣告缓刑、被暂予监外执行、被裁定假释的人员。他们在本质上是罪犯是服刑人员,是违反法律受到制裁的人员。对他们的管理有一定的难度。因此社区矫正管理工作是一个普通但不平凡的岗位。我本人参加社区矫正工作已经有5年多的时间了。在五年多的社区矫正工作中,我取得了无一人脱管漏管,无一人重新犯罪,在累计接受服刑人员118名中,有101人实现创业就业的良好成效。经过几年的工作经历,对于如何做好社区矫正工作,我有了一些亲身体悟与见解,下面我就跟大家分享以下。希望这些感悟与见解能够对大家今后做好社区矫正工作有所帮助。当然,对于我所讲的,如有不足之处还请大家多多批评指正。对于怎样做好社区矫正工作,通过几年的工作经验总结,我个人认为主要可以概括为两个关系。这两个关系是什么呢?我们先讲讲第一个关系。

一、左法右情——先讲法再讲情第一个关系就是要处理好处理好法与情的关系。

推荐第3篇:社区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社区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1、在社区服务中心负责人领导下开展工作。

2、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及业务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能力。

3、负责接待好每一位办事群众,使用文明用语,做到热情、完整、细致的讲解,认真做好本职工作,及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4、自觉遵守社区服务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

5、负责接待受理的登记记录,以及数据的统计汇总工作,及时做好资料的归档工作。

6、保持工作场地的整洁,管护好计算机。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推荐第4篇:社区工作站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社区工作站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为有组织、有序推进五和社区出租屋服务管理各项工作,根据工作站出租屋管理的实际情况,分工如下:

一、社区工作站站长职责

1、在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党组织的领导下,主持社区工作站全面工作。对社区工作站的工作负总责。

2、负责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及上级党委、政府的指示、决议在社区工作站的贯彻实施。团结、带领社区工作站全体工作人员认真履行职责,保证社区工作站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3、定期向街道办事处、社区党组织报告工作。积极参与街道、社区党建工作协调议事机构的工作。加强与社区各类组织、辖区单位的联系,定期向社区居委会通报工作。

4、部署社区工作站的各项工作,组织实施并督促检查社区工作站工作计划、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5、抓好社区工作站内部建设,充分调动和发挥社工人员的工作积极性,经常组织社工开展政治、政策和业务学习。管理好社区工作站的资产和财务,确保社区工作站各项资料的完整、真实。

6、完成上级党委、政府和街道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社区工作站副站长职责

1、在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工作站站长的领导下,认真履行自己的岗位职责。同时,协助站长落实社区工作站各项工作任务,当好站长的参谋和助手。

2、受街办委托,站长不在岗期间代行站长职责。

3、协助站长布置、检查和总结工作,帮助和指导其他社工人员工作。

4、协助站长抓好社区工作站内部建设。

5、完成上级党委、政府、街道和站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社区群工干事职责

1、结合形势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发动社区成员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提高居民的参与率。

2、协助社区党组织做好日常社区党务工作,负责社区党组织日常工作,组织社区党员积极参加社区党建活动。开展“两新”组织党建、工建、团建、妇建工作,促进“两新”组织健康有序的发展。

3、积极协助社区党组织做好社区党建工作协调议事机构的有关工作,调动驻区单位党组织及党员群众参与社区党建的积极性与主动性。

4、开展社区工会、妇女、团组织、统战工作,积极为职工、妇女儿童、青少年、统战对象、优抚对象提供维权服务。

5、指导和监督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单位依法依规和依照合同约定行事。加强社区档案管理。

6、完成街道和站长、副站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社区民政干事职责

1、宣传社会福利方针、政策,做好扶贫帮困、助老、助残工作和社区双拥优抚工作。

2、受理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初审,并做好日常的管理服务,组织辖区受助对象开展回报社会的公益性活动。

3、培育和发展社区民间组织、义工队伍积极开展各类社区服务活动,发展社区公益事业。

4、整合社区资源,开发功能完善的服务项目,依靠社会力量,开展无偿、低偿、有偿的便民利民服务活动。

5、掌握辖区内所有残疾人的基本情况、基本需求,建档立卡。协助街道残联做好有关残疾人生活保障、就业、自我教育、维权、志愿者助残等工作,组织残疾人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活跃残疾人文化生活,调动残疾人的积极性,参与社区建设。

6、完成街道和站长、副站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社区文化教育干事职责

1、培育和发展社区群众文化组织,开展各类有益身心健康和融洽人际关系的文化娱乐活动。

2、组织开展特色文化家庭、楼院建设,举办户外社区居民论坛。

3、开展学习型组织的创建评选活动。利用社区内教育资源,办好市民学校,针对社区内不同人群结构,开展教育、培训活动,创建学习型社区,提高居民综合素质。

4、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建设,组织辖区中小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

5、开展形式多样的科普宣传,举办科普知识讲座,组织居民参加科普活动,出刊科普宣传栏,编印散发社区科普资料宣传品。

6、完成街道和站长、副站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社区环境与卫生干事职责

1、开展以疾病预防、医疗康复、保健、心理卫生服务、健康教育为主要内容的社区卫生服务工作。

2、协助开展市容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健全除四害组织网络,发动居民积极开展爱国卫生活动,指导和督促辖区单位落实市容环境卫生工作责任制。

3、建立社区清扫保洁员队伍和卫生保洁制度,定期开展卫生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履行环卫工作职责。做好防汛、疫情的宣传和疏解工。

4、完成街道和站长、副站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社区人口与计生干事职责

1、开展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服务活动,依法做好社区居民和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

2、做好育龄妇女、流动人口、失业(下岗)人员计划生育情况的登记工作。

3、组织开展育龄妇女生殖健康检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活动,建立生殖保健服务档案。指导和送发优生优育科普知识及避孕

4 药具。

4、完成街道和站长、副站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社区综治干事职责

1、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防范知识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居民自防自救能力和法制意识。

2、建立健全社区治保、民事纠纷调解网络,充分发挥群防群治队伍的作用,收集社区内各类治安稳定信息,排查不稳定因素,依法公正、及时地调处化解各类纠纷,消除不安全隐患,维护公共秩序。

3、协助公安派出所做好流动人口和出租房的管理工作。

4、掌握刑释解教人员、涉毒人员、邪教人员、青少年违法犯罪人员等重点人口基本情况,做好重点人口的帮教转化工作。

5、积极开展基层创安活动,做好社区创安各项工作。

6、完成街道和站长、副站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社区劳保干事职责

1、准确掌握辖区下岗、失业人员和退休人员基本情况。

2、及时掌握下岗、失业人员的就业和再就业情况,并积极做好就业和再就业服务工作(包括职业介绍和职业培训等方面的服务)。

3、对下岗失业人员和就业困难人员家庭困难、本人就业条件和就业愿望等情况进行核实,为上级劳动保障部门核发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优惠证》和《就业困难人员证》提供相关资料。

4、为退休人员提供服务,对特殊服务对象进行探访和慰问,帮助特殊服务对象领取养老金。

5、建立退休人员活动室,组织退休人员开展各种有益的活动。

6、掌握退休人员生存状况,对领取死亡人员的丧抚费资格进行调查核实。

7、开展劳动保障方面的信访接洽、政策资询,协助参保人员进行个人帐户和养老金查询。

8、完成街道和站长、副站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社区经济干事职责

1、负责组织本辖区经济组织的协调服务工作。

2、负责本辖区经济组织的统计工作。

3、负责组织本辖区经济组织的协税护税工作。

4、协助社区站长做好本社区资产管理工作。

5、负责本辖区招商引资工作。

6、落实街道交办的其他经济工作。

二、出租屋综管员工作职责

综管员作为大综管网格化管理的基本力量,实行“一人一格、数格成网、网长轮值、责任连带”的工作形式。主要工作职责是:

1、负责出租屋和流动人口的信息采集、录入、更新和反馈工作,掌握出租屋及其租住人员的动态情况;

2、积极开展出租屋巡查走访工作,协助公安、税务、计生、市场监管、消防等职能部门发现出租屋内存在的治安、消防、无证经营等方面隐患问题,协助排查网格内的矛盾纠纷和维稳信息,及时向街道、社区工作站上报并协助查处;

3、协助做好辖区内出租税、费征收工作;

6

4、协助做好辖区内房屋租赁纠纷的调节,保护出租屋和租住人员的合法权益,为出租人和租住人提供服务,收集并向有关部门反映群众对出租屋综合服务和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5、完成街道、社区工作站交办的其他工作。

推荐第5篇:社区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分工

社区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分工

主 任:主持社区办全面工作。副主任:协助主任加强办公室日常管理等,主抓社区硬件建设、小区日常管理工作。工作人员: 岗位一 负责党建、居务公开、制度建设、社区干部社保、财务、材料编写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完成稿件 3 篇。 岗位二 负责小区基础设施维护、维修及日常管理,社区建设、新建项目的建设管理,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完成稿件 2 篇。 岗位三 负责社区稳定安全、新建小区的协调、社区文体活动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完成稿件 3 篇。 岗位四 负责材料编写、宣传、信息、社区教育、社区文体活动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完成稿件 4 篇。 岗位五 负责内勤、档案管理,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完成稿件 2 篇。

推荐第6篇: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先进典型材料1

XXXXX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人员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二日

立足本职 任劳任怨

做好社区矫正为社会稳定消隐患

------记XXXXX司法局XXX同志社区矫正先进典型材料

XXX,女,现年X岁,中共党员。现在XXXXX司法局从事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基层司法行政工作。XXXX年自XXXX全面试行社区矫正工作以来,该同志一直从事此项工作,她以工作责任感为动力,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好社区矫正工作”为具体要求,恪尽职守、深入基层、辛勤工作,较出色地完成XXXXX社区矫正试点以来的各项工作,为今后社区矫正工作在全县全面的开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勤于学习、自觉锤炼、提升社区矫正工作的业务能力

社区矫正工作作为司法行政工作的一项新职能、新课题、新任务,开展起来存在着很大困难。这一点,XXX同志很清楚,她刻苦钻研业务知识,准确把握工作脉搏,自觉锤炼,十分注重对这项司法行政工作新职能、新课题、新任务的学习探索,经常利用业余时间熟读各类各级有关于社区矫正工作的文件、书籍和上级司法部门组织社区矫正业务培训等机会,加强对社区矫正这项司法行政新职能工作的学习探索,从而提高社区矫正工作业务能力。并为《XXXXXX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方案》等此项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提供了操作性、可行性、科学性均很强的初稿,进一步明确了XXXX县矫正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程序步骤和措施方法,同时对各环节的工作进行了细化、量化和实化。使XXX县社区矫正工作能以制管人,依序办事,规范工作程序,为社区矫正工作的有序开展保证。表现出突出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深入基层、辛勤工作,充分发挥社区矫正工作社会功能

XXX同志深知社区矫正工作任务重、工作责任大,丝毫不敢怠慢,从她接手社区矫正工作以来,为了能更好的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为和谐XXXXX的创建做出自己的贡献。作为一名女同志,她克服单位人员少,经常一人不此辛苦,奔波于公、检、法单位核对、了解社区矫正人员的档案信息。对工作她任劳任怨,奋斗在第一线,深入基层对社区矫正的人员进行摸底排查,加班加点的每名所属社区矫正范围的人员建立信息档案。当有人劝她不要太劳累时,她总笑着说“这是我的工作职责,做好矫正工作,能为影响社会稳定和谐发展消除了一定的隐患”。对待工作她一丝不苟,对社区矫正人员也从不嫌弃他们、不歧视他们、不提及他们过去不光彩的一页。对他们以诚相待,对一些家庭生活经济困难的社区矫正人员,她积极与民政等部门协调为他们申请一定救济帮扶,从而感化他们,使他们能真正从思想上对于自己的犯罪行为认识到错误,并自觉自愿的接受矫正。这些社区矫正人员,矫正期间都表现良好,为社会稳定和谐发展消除了一定的隐患,促进我县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XXX同志凭着赤诚的敬业精神,顽强地追求着社区矫正工作突破和发展。在工作中,虚心学习,在实践中不断探索,不断提高工作效率。虽然社区矫正工作是司法行政工作的一项新课题、新任务,开展起来存在很多问题和诸多困难。但是她始终如一,严谨求实,兢兢业业,以饱满的工作热情、耐心细致的工作作风,持之以恒的奉献精神,倾入本职工作的满腔热情,深受同事、群众的好评。我们认为,XXXX同志在XXXXX社区矫正工作中,是一名“恪尽职守、工作出色”的社区矫正工作人员。

推荐第7篇:宣城市社会福利院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1.不悔梦归处,只恨太匆匆。

2.有些人错过了,永远无法在回到从前;有些人即使遇到了,永远都无法在一起,这些都是一种刻骨铭心的痛!

3.每一个人都有青春,每一个青春都有一个故事,每个故事都有一个遗憾,每个遗憾都有它的青春美。

4.方茴说:“可能人总有点什么事,是想忘也忘不了的。

5.方茴说:“那时候我们不说爱,爱是多么遥远、多么沉重的字眼啊。我们只说喜欢,就算喜欢也是偷偷摸摸的。”

6.方茴说:“我觉得之所以说相见不如怀念,是因为相见只能让人在现实面前无奈地哀悼伤痛,而怀念却可以把已经注定的谎言变成童话。

7.在村头有一截巨大的雷击木,直径十几米,此时主干上唯一的柳条已经在朝霞中掩去了莹光,变得普普通通了。

8.这些孩子都很活泼与好动,即便吃饭时也都不太老实,不少人抱着陶碗从自家出来,凑到了一起。

9.石村周围草木丰茂,猛兽众多,可守着大山,村人的食物相对来说却算不上丰盛,只是一些粗麦饼、野果以及孩子们碗中少量的肉食。

宣城市社会福利院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作者:管理员

发布于:2013-03-29 10:21:19

摘要:姓

名:张民主

务:院

长 编

号:001 岗位分工:主持福利院全面工作,主管人事、财务、分管涉外送养。 姓

名:鲍志华 职

务:支部书记 编

号:002 岗位分工:主管支部工作,负责涉外送养、文明创建及养员、职工的思想教育工作。 姓

名:张天明

务:副院长 编

号:003 岗位分工:报帐员工作,分管福利楼、青山医院(养员零用钱发放、生病住院),协助院长抓好日常管理。 姓

名:张天胜 职

务:副院长 编

号:004 岗位分工:分管公寓楼、安全保卫(安全教育宣传、安全设施检查)、综合治理,协助院长抓好日常管理。 姓

名:王民权

务:办公室(主任) 编

号:005 岗位分工:主管办公室,负责会议的组织、准备、记录工作,各种公文的起草、审核,把好文字关和政策关。完成上级有关部门及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姓

名:张金梅 职

务:业务员 编

号:006 岗位分工:公寓楼业务办理工作,负责对入住对象的咨询、登记、收费,协助办公、日用品的购买应收和公寓楼的日常管理。 姓

名:朱爱红

务:保管员(仓库) 编

号:007 岗位分工:仓库管理工作,负责办公、日用品的购买,出入库领取登记,协助医务室的药品管理和日常工作。

1.“噢,居然有土龙肉,给我一块!”

2.老人们都笑了,自巨石上起身。而那些身材健壮如虎的成年人则是一阵笑骂,数落着自己的孩子,拎着骨棒与阔剑也快步向自家中走去。

3.石村不是很大,男女老少加起来能有三百多人,屋子都是巨石砌成的,简朴而自然。

4.在村头有一截巨大的雷击木,直径十几米,此时主干上唯一的柳条已经在朝霞中掩去了莹光,变得普普通通了。

5.这些孩子都很活泼与好动,即便吃饭时也都不太老实,不少人抱着陶碗从自家出来,凑到了一起。

6.石村周围草木丰茂,猛兽众多,可守着大山,村人的食物相对来说却算不上丰盛,只是一些粗麦饼、野果以及孩子们碗中少量的肉食。1.不悔梦归处,只恨太匆匆。

2.有些人错过了,永远无法在回到从前;有些人即使遇到了,永远都无法在一起,这些都是一种刻骨铭心的痛!

3.每一个人都有青春,每一个青春都有一个故事,每个故事都有一个遗憾,每个遗憾都有它的青春美。

4.方茴说:“可能人总有点什么事,是想忘也忘不了的。

5.方茴说:“那时候我们不说爱,爱是多么遥远、多么沉重的字眼啊。我们只说喜欢,就算喜欢也是偷偷摸摸的。”

6.方茴说:“我觉得之所以说相见不如怀念,是因为相见只能让人在现实面前无奈地哀悼伤痛,而怀念却可以把已经注定的谎言变成童话。

7.在村头有一截巨大的雷击木,直径十几米,此时主干上唯一的柳条已经在朝霞中掩去了莹光,变得普普通通了。

8.这些孩子都很活泼与好动,即便吃饭时也都不太老实,不少人抱着陶碗从自家出来,凑到了一起。

9.石村周围草木丰茂,猛兽众多,可守着大山,村人的食物相对来说却算不上丰盛,只是一些粗麦饼、野果以及孩子们碗中少量的肉食。

名:桑辉 职

务:文秘 编

号:008 岗位分工:文书工作,负责各类文件的起草、打印、收发、传阅和归档工作,协助办公室做好日常行政事务。

名:胡涛 职

务:驾驶员 编

号:009 岗位分工:负责车辆定期保养、清洁,保证行车安全,协助做好综治、病人住院护送和值班室的日常管理。 姓

名:陈燕萍 职

务:服务组长 编

号:010 岗位分工:主管福利楼服务工作,负责带领服务员按职责分工,抓养老人的日常生活护理、思想教育和环境卫生,检查督促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 姓

名:蔡庆玲 职

务:服务组长 编

号:011 岗位分工:主管弃婴部服务工作,负责带领服务员按职责分工,抓好孤残儿童的日常生活护理、培育和环境卫生,检查督促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 姓

名:罗旺莲 职

务:服务组长 编

号:012 岗位分工:主管公寓楼服务工作,负责带领服务员按职责分工,抓好代养人员的日常生活护理、思想教育和环境卫生,检查督促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 姓

名:陈红 职

务:医务员 编

号:013 岗位分工:主管医务室工作,负责养员医疗护理,定时量血压和药品发放,做好养员的疾病预防和卫生知识宣传工作。 姓

名:强木琴

务:管理员( 食堂) 编

号:014 岗位分工:主管食堂工作,负责全院伙食采购、安排,检查督促食堂卫生、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 姓

名:谷必如 职

务:炊事员 编

号:015 岗位分工:负责职工和福利楼养员的健康饮食,兼管浴室、锅炉房,做好防火、防触电等安全工作。 姓

名:杭必娣

1.“噢,居然有土龙肉,给我一块!”

2.老人们都笑了,自巨石上起身。而那些身材健壮如虎的成年人则是一阵笑骂,数落着自己的孩子,拎着骨棒与阔剑也快步向自家中走去。

3.石村不是很大,男女老少加起来能有三百多人,屋子都是巨石砌成的,简朴而自然。

4.在村头有一截巨大的雷击木,直径十几米,此时主干上唯一的柳条已经在朝霞中掩去了莹光,变得普普通通了。

5.这些孩子都很活泼与好动,即便吃饭时也都不太老实,不少人抱着陶碗从自家出来,凑到了一起。

6.石村周围草木丰茂,猛兽众多,可守着大山,村人的食物相对来说却算不上丰盛,只是一些粗麦饼、野果以及孩子们碗中少量的肉食。1.不悔梦归处,只恨太匆匆。

2.有些人错过了,永远无法在回到从前;有些人即使遇到了,永远都无法在一起,这些都是一种刻骨铭心的痛!

3.每一个人都有青春,每一个青春都有一个故事,每个故事都有一个遗憾,每个遗憾都有它的青春美。

4.方茴说:“可能人总有点什么事,是想忘也忘不了的。

5.方茴说:“那时候我们不说爱,爱是多么遥远、多么沉重的字眼啊。我们只说喜欢,就算喜欢也是偷偷摸摸的。”

6.方茴说:“我觉得之所以说相见不如怀念,是因为相见只能让人在现实面前无奈地哀悼伤痛,而怀念却可以把已经注定的谎言变成童话。

7.在村头有一截巨大的雷击木,直径十几米,此时主干上唯一的柳条已经在朝霞中掩去了莹光,变得普普通通了。

8.这些孩子都很活泼与好动,即便吃饭时也都不太老实,不少人抱着陶碗从自家出来,凑到了一起。

9.石村周围草木丰茂,猛兽众多,可守着大山,村人的食物相对来说却算不上丰盛,只是一些粗麦饼、野果以及孩子们碗中少量的肉食。

务:炊事员 编

号:016 岗位分工:负责职工和福利楼养员的健康饮食,做好防火、防触电等安全工作。 姓

名:朱国芳 职

务:炊事员 编

号:017 岗位分工:负责公寓楼养员的健康饮食,做好防火、防触电等安全工作。 姓

名:秦素莲 职

务:炊事员 编

号:018 岗位分工:负责公寓楼养员的健康饮食,做好防火、防触电等安全工作。 姓

名:胡能茜 职

务:保育员 编

号:019 岗位分工:负责孤残儿童日常生活护理、培育,做好按时查房、环境卫生、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 姓

名:胡玉芳 职

务:保育员 编

号:020 岗位分工:负责孤残儿童日常生活护理、培育,做好按时查房、环境卫生、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 姓

名:杨桂兰 职

务:保育员 编

号:021 岗位分工:负责孤残儿童日常生活护理、培育,做好按时查房、环境卫生、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 姓

名:刘晓霞 职

务:服务员 编

号:022 岗位分工:负责福利楼服务工作,做好供养老人的日常生活护理、思想教育和环境卫生、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

名:叶红梅 职

务:服务员 编

号:023 岗位分工:负责福利楼服务工作,做好供养老人的日常生活护理、思想教育和环境卫生、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

名:张安平职

务:服务员 编

号:024 岗位分工:负责福利楼服务工作,做好供养老人的日常生活护理、思想教育和环境卫生、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

名:朱荣花 职

务:服务员

1.“噢,居然有土龙肉,给我一块!”

2.老人们都笑了,自巨石上起身。而那些身材健壮如虎的成年人则是一阵笑骂,数落着自己的孩子,拎着骨棒与阔剑也快步向自家中走去。

3.石村不是很大,男女老少加起来能有三百多人,屋子都是巨石砌成的,简朴而自然。

4.在村头有一截巨大的雷击木,直径十几米,此时主干上唯一的柳条已经在朝霞中掩去了莹光,变得普普通通了。

5.这些孩子都很活泼与好动,即便吃饭时也都不太老实,不少人抱着陶碗从自家出来,凑到了一起。

6.石村周围草木丰茂,猛兽众多,可守着大山,村人的食物相对来说却算不上丰盛,只是一些粗麦饼、野果以及孩子们碗中少量的肉食。1.不悔梦归处,只恨太匆匆。

2.有些人错过了,永远无法在回到从前;有些人即使遇到了,永远都无法在一起,这些都是一种刻骨铭心的痛!

3.每一个人都有青春,每一个青春都有一个故事,每个故事都有一个遗憾,每个遗憾都有它的青春美。

4.方茴说:“可能人总有点什么事,是想忘也忘不了的。

5.方茴说:“那时候我们不说爱,爱是多么遥远、多么沉重的字眼啊。我们只说喜欢,就算喜欢也是偷偷摸摸的。”

6.方茴说:“我觉得之所以说相见不如怀念,是因为相见只能让人在现实面前无奈地哀悼伤痛,而怀念却可以把已经注定的谎言变成童话。

7.在村头有一截巨大的雷击木,直径十几米,此时主干上唯一的柳条已经在朝霞中掩去了莹光,变得普普通通了。

8.这些孩子都很活泼与好动,即便吃饭时也都不太老实,不少人抱着陶碗从自家出来,凑到了一起。

9.石村周围草木丰茂,猛兽众多,可守着大山,村人的食物相对来说却算不上丰盛,只是一些粗麦饼、野果以及孩子们碗中少量的肉食。

号:025 岗位分工:负责公寓楼服务工作,做好普护区养员的日常生活护理、思想教育和环境卫生、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 姓

名:唐金芳 职

务:服务员 编

号:026 岗位分工:负责公寓楼服务工作,做好普护区养员的日常生活护理、思想教育和环境卫生、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 姓

名:万金莲 职

务:服务员 编

号:027 岗位分工:负责公寓楼服务工作,做好普护区养员的日常生活护理、思想教育和环境卫生、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 姓

名:汪风金 职

务:服务员 编

号:028 岗位分工:负责公寓楼服务工作,做好普护区养员的日常生活护理、思想教育和环境卫生、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 姓

名:葛继英 职

务:服务员 编

号:029 岗位分工:负责公寓楼服务工作,做好普护区养员的日常生活护理、思想教育和环境卫生、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 姓

名:梅云翠 职

务:服务员 编

号:030 岗位分工:负责公寓楼服务工作,做好特护区养员24小时生活护理、思想教育和环境卫生、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 姓

名:徐坚 职

务:服务员 编

号:031 岗位分工:负责公寓楼服务工作,做好特护区养员24小时生活护理、思想教育和环境卫生、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 姓

名:周绪仁 职

务:服务员 编

号:032 岗位分工:负责公寓楼服务工作,做好特护区养员24小时生活护理、思想教育和环境卫生、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 姓

名:刘德根 职

务:服务员

1.“噢,居然有土龙肉,给我一块!”

2.老人们都笑了,自巨石上起身。而那些身材健壮如虎的成年人则是一阵笑骂,数落着自己的孩子,拎着骨棒与阔剑也快步向自家中走去。

3.石村不是很大,男女老少加起来能有三百多人,屋子都是巨石砌成的,简朴而自然。

4.在村头有一截巨大的雷击木,直径十几米,此时主干上唯一的柳条已经在朝霞中掩去了莹光,变得普普通通了。

5.这些孩子都很活泼与好动,即便吃饭时也都不太老实,不少人抱着陶碗从自家出来,凑到了一起。

6.石村周围草木丰茂,猛兽众多,可守着大山,村人的食物相对来说却算不上丰盛,只是一些粗麦饼、野果以及孩子们碗中少量的肉食。1.不悔梦归处,只恨太匆匆。

2.有些人错过了,永远无法在回到从前;有些人即使遇到了,永远都无法在一起,这些都是一种刻骨铭心的痛!

3.每一个人都有青春,每一个青春都有一个故事,每个故事都有一个遗憾,每个遗憾都有它的青春美。

4.方茴说:“可能人总有点什么事,是想忘也忘不了的。

5.方茴说:“那时候我们不说爱,爱是多么遥远、多么沉重的字眼啊。我们只说喜欢,就算喜欢也是偷偷摸摸的。”

6.方茴说:“我觉得之所以说相见不如怀念,是因为相见只能让人在现实面前无奈地哀悼伤痛,而怀念却可以把已经注定的谎言变成童话。

7.在村头有一截巨大的雷击木,直径十几米,此时主干上唯一的柳条已经在朝霞中掩去了莹光,变得普普通通了。

8.这些孩子都很活泼与好动,即便吃饭时也都不太老实,不少人抱着陶碗从自家出来,凑到了一起。

9.石村周围草木丰茂,猛兽众多,可守着大山,村人的食物相对来说却算不上丰盛,只是一些粗麦饼、野果以及孩子们碗中少量的肉食。

号:033 岗位分工:负责公寓楼服务工作,做好特护区养员24小时生活护理、思想教育和环境卫生、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 姓

名:郭菊香 职

务:服务员 编

号:034 岗位分工:负责公寓楼服务工作,做好普护区养员的日常生活护理、思想教育和环境卫生、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 姓

名:董思情 职

务:门卫员 编

号:035 岗位分工:负责全院安全保卫工作,进出福利院人员的检查,公共卫生的打扫、夜间值班巡查。

1.“噢,居然有土龙肉,给我一块!”

2.老人们都笑了,自巨石上起身。而那些身材健壮如虎的成年人则是一阵笑骂,数落着自己的孩子,拎着骨棒与阔剑也快步向自家中走去。

3.石村不是很大,男女老少加起来能有三百多人,屋子都是巨石砌成的,简朴而自然。

4.在村头有一截巨大的雷击木,直径十几米,此时主干上唯一的柳条已经在朝霞中掩去了莹光,变得普普通通了。

5.这些孩子都很活泼与好动,即便吃饭时也都不太老实,不少人抱着陶碗从自家出来,凑到了一起。

6.石村周围草木丰茂,猛兽众多,可守着大山,村人的食物相对来说却算不上丰盛,只是一些粗麦饼、野果以及孩子们碗中少量的肉食。

推荐第8篇:宣城市社会福利院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宣城市社会福利院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作者:管理员发布于:2013-03-29 10:21:19

摘要:姓名:张民主

职务:院长

编号:001

岗位分工:主持福利院全面工作,主管人事、财务、分管涉外送养。

姓名:鲍志华

职务:支部书记

编号:002

岗位分工:主管支部工作,负责涉外送养、文明创建及养员、职工的思想教育工作。

姓名:张天明

职务:副院长

编号:003

岗位分工:报帐员工作,分管福利楼、青山医院(养员零用钱发放、生病住院),协助院长抓好日常管理。 姓名:张天胜

职务:副院长

编号:004

岗位分工:分管公寓楼、安全保卫(安全教育宣传、安全设施检查)、综合治理,协助院长抓好日常管理。 姓名:王民权

职务:办公室(主任)

编号:005

岗位分工:主管办公室,负责会议的组织、准备、记录工作,各种公文的起草、审核,把好文字关和政策关。完成上级有关部门及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姓名:张金梅

职务:业务员

编号:006

岗位分工:公寓楼业务办理工作,负责对入住对象的咨询、登记、收费,协助办公、日用品的购买应收和公寓楼的日常管理。

姓名:朱爱红

职务:保管员(仓库)

编号:007

岗位分工:仓库管理工作,负责办公、日用品的购买,出入库领取登记,协助医务室的药品管理和日常工作。

姓名:桑辉

职务:文秘

编号:008

岗位分工:文书工作,负责各类文件的起草、打印、收发、传阅和归档工作,协助办公室做好日常行政事

务。

姓名:胡涛

职务:驾驶员

编号:009

岗位分工:负责车辆定期保养、清洁,保证行车安全,协助做好综治、病人住院护送和值班室的日常管理。 姓名:陈燕萍

职务:服务组长

编号:010

岗位分工:主管福利楼服务工作,负责带领服务员按职责分工,抓养老人的日常生活护理、思想教育和环境卫生,检查督促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

姓名:蔡庆玲

职务:服务组长

编号:011

岗位分工:主管弃婴部服务工作,负责带领服务员按职责分工,抓好孤残儿童的日常生活护理、培育和环境卫生,检查督促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

姓名:罗旺莲

职务:服务组长

编号:012

岗位分工:主管公寓楼服务工作,负责带领服务员按职责分工,抓好代养人员的日常生活护理、思想教育和环境卫生,检查督促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

姓名:陈红

职务:医务员

编号:013

岗位分工:主管医务室工作,负责养员医疗护理,定时量血压和药品发放,做好养员的疾病预防和卫生知识宣传工作。

姓名:强木琴

职务:管理员( 食堂)

编号:014

岗位分工:主管食堂工作,负责全院伙食采购、安排,检查督促食堂卫生、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 姓名:谷必如

职务:炊事员

编号:015

岗位分工:负责职工和福利楼养员的健康饮食,兼管浴室、锅炉房,做好防火、防触电等安全工作。 姓名:杭必娣

职务:炊事员

编号:016

岗位分工:负责职工和福利楼养员的健康饮食,做好防火、防触电等安全工作。

姓名:朱国芳

职务:炊事员

编号:017

岗位分工:负责公寓楼养员的健康饮食,做好防火、防触电等安全工作。

姓名:秦素莲

职务:炊事员

编号:018

岗位分工:负责公寓楼养员的健康饮食,做好防火、防触电等安全工作。

姓名:胡能茜

职务:保育员

编号:019

岗位分工:负责孤残儿童日常生活护理、培育,做好按时查房、环境卫生、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 姓名:胡玉芳

职务:保育员

编号:020

岗位分工:负责孤残儿童日常生活护理、培育,做好按时查房、环境卫生、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 姓名:杨桂兰

职务:保育员

编号:021

岗位分工:负责孤残儿童日常生活护理、培育,做好按时查房、环境卫生、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 姓名:刘晓霞

职务:服务员

编号:022

岗位分工:负责福利楼服务工作,做好供养老人的日常生活护理、思想教育和环境卫生、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

姓名:叶红梅

职务:服务员

编号:023

岗位分工:负责福利楼服务工作,做好供养老人的日常生活护理、思想教育和环境卫生、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

姓名:张安平

职务:服务员

编号:024

岗位分工:负责福利楼服务工作,做好供养老人的日常生活护理、思想教育和环境卫生、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

姓名:朱荣花

职务:服务员

编号:025

岗位分工:负责公寓楼服务工作,做好普护区养员的日常生活护理、思想教育和环境卫生、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

姓名:唐金芳

职务:服务员

编号:026

岗位分工:负责公寓楼服务工作,做好普护区养员的日常生活护理、思想教育和环境卫生、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

姓名:万金莲

职务:服务员

编号:027

岗位分工:负责公寓楼服务工作,做好普护区养员的日常生活护理、思想教育和环境卫生、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

姓名:汪风金

职务:服务员

编号:028

岗位分工:负责公寓楼服务工作,做好普护区养员的日常生活护理、思想教育和环境卫生、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

姓名:葛继英

职务:服务员

编号:029

岗位分工:负责公寓楼服务工作,做好普护区养员的日常生活护理、思想教育和环境卫生、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

姓名:梅云翠

职务:服务员

编号:030

岗位分工:负责公寓楼服务工作,做好特护区养员24小时生活护理、思想教育和环境卫生、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

姓名:徐坚

职务:服务员

编号:031

岗位分工:负责公寓楼服务工作,做好特护区养员24小时生活护理、思想教育和环境卫生、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

姓名:周绪仁

职务:服务员

编号:032

岗位分工:负责公寓楼服务工作,做好特护区养员24小时生活护理、思想教育和环境卫生、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

姓名:刘德根

职务:服务员

编号:033

岗位分工:负责公寓楼服务工作,做好特护区养员24小时生活护理、思想教育和环境卫生、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

姓名:郭菊香

职务:服务员

编号:034

岗位分工:负责公寓楼服务工作,做好普护区养员的日常生活护理、思想教育和环境卫生、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

姓名:董思情

职务:门卫员

编号:035

岗位分工:负责全院安全保卫工作,进出福利院人员的检查,公共卫生的打扫、夜间值班巡查。

推荐第9篇:2020年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个人工作计划

社区矫正是指针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裁定假释、暂予监外执行这四类犯罪行为较轻的对象所实施的非监禁性矫正刑罚。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关于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个人工作计划,欢迎阅读。

个人工作计划(一)

为确保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司法局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201x年社区矫正工作计划:

一、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以及上级文件,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管理和监督。做好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监督管理,日常报到、汇报、请销假等,进一步规范电话汇报制度,加强电话联系沟通,以便及时了解矫正对象的最新动态。坚持按相关规定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参加集中教育活动,坚持周汇报、月报到制度,积极组织其参加公益劳动。在坚持遵守制度规定的同时,根据矫正对象的不同情况,具体问题具体对待,例如公益劳动和每月的交思想汇报表,如有个别矫正对象有特殊情况未及时来,可以根据具体情况个别考虑,在给予机会的同时,也能从另一方面强化改造的思想。

二、采取多种形式,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思想教育、法制教育和道德教育,矫正其不良心理和行为,促使其成为守法公民。采取培训、讲座、参观、参加社会活动等形式,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认罪悔罪教育、形势政策教育、法制教育、公民道德教育以及其他方面的教育。采取个别谈话的方式,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经常性的个别教育。建立对社区服刑人员认罪悔罪、遵纪守法、学习劳动等方面表现情况的考核制度。尤其抓好矫正对象的入矫时教育,这样能为以后的矫正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继续广泛搜集各方面信息资料,帮助社区服刑人员解决在就业、生活和心理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为社区服刑人员提供职业培训、就业指导和就业信息,为符合条件的社区服刑人员提供最低生活保障,为社区服刑人员遇到的其他问题提供指导和帮助。目前招聘信息很多,但是没有工作的矫正对象也很多,平时继续多多观察留心,有招聘信息的及时通知没有工作的矫正对象,即使他们没有找到工作,也会心存感激,也会为以后的矫正工作埋下好的伏笔。

四、继续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档案资料的管理。建立专门的矫正对象档案资料库,为每个矫正对象建立个人档案,做到一人一档。认真对矫正对象个人档案资料进行管理、维护。根据区矫正办要求,做好社区矫正信息管理系统的日常录入、维护工作。有的矫正对象年限比较长,为了更好的管理,在平时保存好个人材料的同时,每一年结束时把当年的纸质档案材料做出来,一方面可以及时有纸质材料信息,另一方面也为矫正对象结束矫正时不用一下子做那么多的纸质材料,这样不仅及时掌握情况,也给自己的工作带来便利。

五、进一步加强与派出所的沟通协作。根据社区服刑人员的犯罪原因、犯罪类型、危害程度、悔罪表现、家庭及社会关系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针对矫正对象的实际情况制订具体的矫正措施,做出等级评定。新的一年有新的计划,也有新的工作考核标准,我所将按照新的矫正考核标准做好社区矫正工作。

个人工作计划(二)

社区矫正工作作为一项刑罚执行制度在我区全面推开业已四年,为继续严格依法做好该项工作,强化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日常监管,不断提高矫正工作质量,维护街道的社会稳定,结合我街道的实际情况,制定以下工作计划:

一、充分认识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意义

社区矫正是与监禁矫正相对应的行刑方式,是指将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行为恶习和犯罪心理,并促使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社区矫正工作是对有中国特色刑罚制度的改革和完善,体现了人类社会的文明进步。

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是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精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需要;是坚持科学发展观,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是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加强党的执政能力的需要;是实施国家刑事法律、增强刑罚效能,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需要。我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充分认识到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意义,并要求各有关职能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并切实抓好,充分发挥社区矫正工作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积极作用。

二、准确把握社区矫正工作的指导思想、适用范围和工作任务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推进“法治江宁”、建设“平安江宁”的决策部署,以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为宗旨,以提高矫正质量为核心,以法制化、社会化、科学化、人性化为方向,在宪法的框架内,从实际出发,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整合并充分利用社会各方面力量和资源,加大对非监禁刑罪犯的教育改造力度,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为实现我街道“法制汤山”、“平安汤山”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适用范围。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我街道社区矫正对象主要适用于户籍登记在我街道,且长期固定居住在我街道的下列5种罪犯:1、被判处管制的。2、被宣告缓刑的。3、被裁定假释的。4、被剥夺政治权利,并在社会上服刑的。5、被暂予监外执行的,具体包括: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对于罪行较轻、主观恶性不大的未成年犯、老病残犯、初犯、偶犯、过失犯等,应当作为重点对象,适用上述非监禁刑措施,实施社区矫正。

(三)工作任务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刑罚依法顺利执行;

2、采取多种形式,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思想教育、法制教育和道德教育,矫正其不良心理和行为习惯,促使其成为守法公民;

3、帮助社区矫正对象解决在就业、生活和心理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有利于其顺利适应社会生活。

三、科学构建社区矫正工作的组织体系

社区矫正工作在我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统一领导下,由司法所、派出所分工负责,法庭、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财政、工青妇等部门相互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共同开展。

我街道根据区委、区政府及区社区矫正领导小组的要求,成立了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党工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xx同志担任,成员由司法所、派出所、法庭、财政、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工青妇、综治办等部门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汤山司法所,具体承担汤山辖区内及协调麒麟、上峰辖区内的社区矫正日常工作。同时也要求各村(社区)及时建立社区矫正工作站。

为了更好的开展工作,我街道组建了一支由社区矫正工作者和社区矫正志愿者组成的社区矫正工作队伍。社区矫正工作者主要由各司法所干警和各派出所民警组成。社区矫正志愿者队伍主要由工作(居住)在社区内、热心于社区矫正工作的老干部、老教师、老党员、村委会治调工作人员以及社区矫正对象的近亲属和原工作单位人员组成。

四、明确职责,齐抓共管,合力做好社区矫正工作

社区矫正工作综合性、系统性强,涉及到国家司法、刑罚执行、治安管理、社区管理、群众工作等诸多层面,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密切配合,相互协作,形成整体合力。

1、街道综治办要加强指导,做好相关协调工作,将社区矫正工作列为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工作责任制的重要内容并认真检查考核。

2、派出所要积极配合司法所依法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考察。对实施社区矫正期间,违反监督、考察规定,不服从管理的矫正对象,根据具体情况依法予以治安处罚或建议撤销缓刑、假释和收监执行;对重新犯罪的矫正对象,及时依法处理。

3、司法所具体负责实施社区矫正工作,协调、组织有关单位和社区基层组织,建立社区矫正工作队伍,形成相对完善的组织体系。全面掌握社区服刑人员的犯罪原因、犯罪类型、危害程度、悔罪表现、家庭及社会关系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根据社区服刑人员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暂予监外执行、裁定假释和剥夺政治权利等五种类别和不同特点,有针对性地采取不同的具体管理教育改造措施,确保社区矫正工作的有序进行。

4、民政办要将社区矫正工作纳入社区建设和社区管理之中,将符合低保条件的社区矫正对象纳入低保范围,保障其基本生活。

5、劳动和社会保障所要充分发挥职业介绍、就业培训机构的作用,与司法所共同建立社区矫正职业技能培训基地,积极为生活困难或有就业需求,且具备劳动能力的社区矫正对象提供职业培训和就业机会。

6、财政所要将社区矫正工作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保障社区矫正工作正常运行。

7、符合条件、有意从事个体经营的社区矫正对象在办理营业执照、税费征收等事项时,工商所、国税分局、地税分局等部门要在法律政策许可范围内提供便利和优惠。

8、工会、团工委、妇联要发挥职能优势,协助社区矫正工作机构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政治、法制、文化、技术辅导,为社区矫正对象提供学习、生活、工作上的帮助。

五、切实加强领导,不断强化社区矫正的日常监管工作

(一)加强领导。各村(居)委会、各有关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并切实抓好社区矫正工作,要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矫正工作的顺利进行。司法所是社区矫正的工作主体,区司法局以及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将进一步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为其提供必要的人、财、物保障,夯实社区矫正工作基础。

(二)规范流程。严格工作程序,确保社区矫正工作规范运行。首先,矫正衔接。规范派出所、司法所等部门有关社区矫正工作的衔接。其次,矫正执行。规范社区矫正对象的报到、建档、签订矫正协议、组织公益劳动等工作。再次,管理监督。为每个矫正对象建立矫正小组,制定矫正个案,加强对矫正对象的教育矫正。社区矫正对象必须遵守各项矫正规定并定期向辖区所在地司法所汇报思想及工作生活情况。第四,考核奖惩。司法所要会同派出所制定和落实社区矫正对象监督考察的具体措施。对社区矫正对象不服从管理,严重违反有关规定,或违背社会公德造成恶劣影响的,要及时予以警告、治安处罚或提出收监执行、撤销假释、缓刑等建议。第五,矫正解除。司法所对矫正期已满,且矫正期间未重新犯罪、遵守监督考察规定的矫正对象,要及时出具书面鉴定材料,按规定程序申报并予以解除矫正。

(三)认真实践。社区矫正工作是依据我国国情而探索建立的非监禁行刑方式,是对罪犯教育改造机制的发展和创新。我街道社区矫正工作要在现行法律法规框架下,解放思想,开拓创新,针对汤山实际,创造性开展工作。各有关部门有立足全局,加强协调,相互配合,相互支持,真正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在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中,司法所要认真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社区矫正工作的各项制度规定,协调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科学、文明、严格、规范执法。要不断积累总结工作经验,切实提高矫正质量,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确保矫正工作健康发展,为我街道推进依法治街、建设“和谐汤山”做出积极的贡献。

个人工作计划(三)

为了进一步规范和深化社区矫正工作,根据上级部署,结合街道社区矫正工作的实际,为创新社区矫正工作特色特制定201x年乌东路社区矫正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探索、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刑罚执行制度,整合并充分利用社会各方面力量和资源,进一步加大对非监禁刑罪犯的监督、管理和教育、矫正力度,提高教育改造质量,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为建设“和谐乌东”、“法治乌东”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和任务

(一)工作目标

社区进行矫正人员,所判刑罚得到有效执行,确保不失控、不漏管,力争无一人重新犯罪,确保社会稳定。

(二)工作任务

1、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刑罚的有效实施。

2、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矫正对象的教育转化工作,矫正其不良心理和行为,帮助他们认罪悔罪,弃恶从善,逐步成为守法公民。

3、帮助社区矫正对象解决在就业、生活、法律、心理等方面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三、主要工作措施

1、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利用橱窗、会议、活动等形式宣传社区矫正相关知识。任何组织、单位和个人,未经矫正领导小组负责人同意,不得向新闻媒体发布有关社区矫正工作的信息和文章。

2、建立完善社区矫正队伍。建立由社区矫正工作者和社区矫正志愿者组成的社区矫正工作队伍。社区矫正工作者主要由司法所人员和社区民警组成。社区矫正志愿者主要由居住在社区内,热心于社区矫正工作的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社会团体人员、专家学者、离退休干部、大专院校的教师、优秀学生、矫正对象的近亲属和原工作单位人员组成。

3、把好入矫、解矫程序。入矫解矫做到“四统一”,即统一参加人员、统一地点、统一横幅内容、统一程序。入矫按“填、宣、谈、讲、签、发”程序进行解矫按“评、讲、谈、签、列”程序进行。

4、认真开展矫正日常工作。日常矫正工作主要由工作者和志愿者承担。司法所对各社区开展日常矫正工作进行指导。

司法所负责每个月与矫正对象谈话一次,每星期记录一次矫正对象电话通话内容。适时安排矫正对象集中教育和公益劳动。不定期走访社区矫正对象。做好社区矫正工作信息管理平台的录入工作。

各社区矫正工作站、志愿者主要负责与监督人保持经常联系,清楚矫正对象的工作、活动情况,安排矫正对象公益劳动和集中教育、个别教育,督促矫正定期向司法所电话汇报和送交思想汇报。

5、加大奖惩力度。对表现好的矫正对象予以表扬、授予矫正积极分子以及申报减刑;对表现差的予以警告、记功直至申报收监。

个人工作计划(四)

为了进一步规范和深化社区矫正工作,创新社区矫正工作特色,根据上级部署,结合我镇社区矫正工作的实际,特制定20xx年xx社区矫正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探索、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刑罚执行制度,整合并充分利用社会各方面力量和资源,进一步加大对非监禁刑罪犯的监督、管理和教育、矫正力度,提高罪犯的教育改造质量,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充分发挥社区矫正工作的职能作用,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为建设\"和谐南阳\"、\"法治南阳\"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原则

按照\"依法规范、积极稳妥、协调配合、质量为本\"的工作原则,推进社区矫正工作的稳步开展,始终坚持\"矫正为本\"的原则,教育矫正转化每一名矫正对象。

三、工作目标

(一)提高教育矫正质量,加强对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使所判刑罚得到有效执行,确保社区矫正对象不失控、不漏管,力争减少或杜绝重新犯罪,确保社会稳定。

(二)规范和建立一支相对稳定的社区矫正志愿者队伍,并加强对社区矫正志愿者的培训工作;

(三)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参加公益劳动。根据矫正对象的身体和技能状况,安排一定时间的公益劳动,公益劳动情况记入社区矫正对象的个人档案,作为考核、鉴定与奖惩的依据;

(四)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集中教育工作。根据不同时期出现的新问题,对社区矫正对象开展集中教育活动,提高社区矫正对象遵纪守法和自控能力,提高矫正质量。

四、工作措施

(一)在完成矫正对象衔接工作的基础上,对现有矫正对象再次进行摸底、调查。对矫正对象按犯罪性质、矫正期限及刑罚的不同,分别进行谈话了解,了解他们的社会背景和家庭情况,详细记录每个矫正对象目前的思想状况,掌握第一手资料。

(二)根据各个对象的不同情况分别制定矫正方案,建立健全个人档案,按照不同类型记录区分。进一步完善档案台帐管理制度,做到整洁、规范、资料齐全、查找方便,按照矫正对象一人一档的要求,建立每名矫正对象的个人档案,及时、规范完善相关资料并录入移动信息平台。对每个解矫对象要提前办理相关手续,防止超期解矫现象发生。对解除矫正的矫正对象档案做到资料真实有效、归档材料齐全、装订顺序正确。

(三)按照社区矫正工作流程的规定,在矫正对象每月一次汇报时给予不同的引导,根据个人身体、工作状况,分别安排社区公益劳动,参加个别教育和集中教育。对表现好的矫正对象予以表扬、授予矫正积极分子以及申报减刑;对表现差的予以警告、记功直至申报收监。

(四)充分发挥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的配合作用,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的领导,制定工作方案,完善工作保障制度;进一步加强与派出所的沟通协作。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社区矫正办公室联席会议制度,总结经验,研究解决在矫正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高社区矫正质量。

(五)坚持\"矫正为本\"的原则,规范矫正对象的管理教育,按规定组织矫正对象开展警示教育、心理咨询、公益劳动、技能培训等专项教育的学习和培训,从解决矫正对象实际困难入手,制定完善社区矫正工作运行机制,依法维护矫正对象的合法权益,引导社区服刑人员认罪服法;

(六)将社区矫正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工作目标考核,督促各成员单位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认真履行职责;

(七)积极树立矫正对象转化改造典型。对矫正对象在矫正监管期间助人为乐、有重大贡献等突出表现的,可以作为矫正对象的正面典型进行宣传,激励矫正对象积极改造;同时,对在矫正期间不服从管理,不遵守法律法规和矫正制度的矫正对象,根据每月、每季计分考评结果予以一定的惩处,达到警示矫正对象的目的。

(八)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一是社区矫正报到制度,矫正对象在收到生效法律文书7日内到司法所报到,办理各项矫正手续,填写《社区矫正保证书》。二是工作例会制度,镇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每个月召开一次例会,通报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情况和矫正对象思想动态,提出下一阶段的工作思路。三是社区矫正管理制度,要求矫正对象严格实行请销假制度,每月定期参加公益劳动。四是考核奖惩制度,每月对矫正对象的学习情况、公益劳动表现和遵章守纪情况对照考核细则进行评分。五是社区矫正档案管理制度,司法所建立规范的矫正工作档案,对矫正对象的个人档案及社区矫正的有关资料进行统一保管,严格按照\"四书\"\"五表\"\"一录\"的规定格式建立档案,一人一档,单独立卷。

个人工作计划(五)

二0XX年,xxx社区矫正工作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正确领导下及县司法局的大大指导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精神,按照增强矫正工作的整体力量、构建科学的矫正体系、推动矫正工作的理论研究、培育社区矫正工作的亮点的要求,着力深化和推进全县社区矫正工作。

一、指导思想

以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为宗旨,以提高罪犯矫正质量为核心,从实际出发,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在党工委、办事处的统一领导下及县司法局的大力指导下,与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充分依靠社会力量,进一步提高全镇对社区矫正对象教育改造质量。

二、工作目标

实现社区矫正业务规范、保障有力、监管严密、教育科学、成效明显。社区矫正对象重新违法犯罪得到有效控制,不发生重大恶性犯罪现象。

三、工作任务

(一)建立健全领导组织网络,保障工作深入推进。

1、进一步加强组织网络建设。加强工作领导,及时调整充实和静镇社区矫正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加强社区(村社区矫正工作站建设,确保社区矫正工作真正做到有人抓、有人管。

2、积极探索志愿者参与矫正的新模式。一是充分利用专业机构、高校、群众团体的资源优势,优化社区矫正志愿者结构;二是积极引入一些法律、教育、心理学专业人员,制定专业矫正个案,给矫正对象个别教育和帮助、扶持,对矫正对象实施心理、行为矫正,三是探索兼职和专职志愿者相结合的工作模式。完善社区矫正队伍知识结构,提高矫正工作队伍整体矫正水平。

3、进一步加强队伍职业技能培训。培训的形式可以通过面对面辅导、以会代训、举办培训班、组织参观学习和观摩法庭庭审、监狱管理等多种形式,内容可涉及部、省、市、区社区矫正日常管理、奖惩考核、对象的档案管理、谈话、教育等相关文件、规定的学习。

(二)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加强工作规范化。

1、进一步强化请示报告制度。社区(村对社区矫正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上报,遇有紧急情况采取边处置边报告,预防脱管、漏管现象、重大事件发生。

2、进一步完善社区矫正保证金制度。进一步加强对保证金制度细节操作的研究,如扩大保证金的适用范围、保证金的退还、扣除以及公益劳动时间补足问题,进一步发挥保证金在社区矫正工作中的作用。

3、执行严格的社区矫正奖惩机制。要充分用好表扬、评比矫正积极分子和减刑等奖励措施,激励矫正对象的改造积极性;又要加强对严格管理对象等重点人头的管控力度,对个别对抗管理教育或严重违反管理规定行为的矫正对象,要依法严肃处理。

(三)着力增强管控能力,初步建成社区矫正安全保障体系。

1、建立定期排查制度。定期对全街道的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全面排查,确定重点人头,防止脱管、漏管,做到安全隐患早发现、早预防,早处置。

2、认真落实分类管理和分等级、分阶段管理。根据矫正对象犯罪类型、年龄等情况进行分类管理,根据社区矫正对象再犯罪可能性因人制宜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等级管理。

3、加强对流动人员管理。各社区(村和相关单位要积极探索、总结管理经验,严格请销假制度,落实审批责任,消除管理盲区。

4、建立社区矫正管控平台,对重点人头实行适时监控,掌握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动态管理,防止脱管、漏管及重大事件发生。

5、研究制定社区矫正突发事件处置预案。明确各类突发事件的防范措施和处置程序,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和有效性,尽快形成应急处置体系。

(四)全面总结系统提炼,致力探索社区矫正方法的新体系

1、进一步做好社区矫正对象测评。结合矫正对象实际情况,对其犯罪背景、家庭情况、性格特征及再犯罪可能性进行严格测评,确定对象的管理等级,落实矫正个案措施,提高矫正质量和成效。

2、引入心理矫正理念。实行思想道德教育与心理健康教育相结合的办法,与专业单位(部门筹划,开设心理矫正场所,聘请专业人员为矫正对象提供心理咨询和心理治疗。

3、强化个案矫正。进一步提高社区矫正个案质量,增强社区矫正个案的针对性、改造质量与成效,重点强化个案的矫正质量。

4、强化青少年社区矫正对象的帮教工作。一是加强对青少年矫正对象的思想帮教,培养其是非观念;二是开展青少年的文化教育的技能培训,为其谋生和就业创造条件;三是认真组织开展公益劳动,增强其自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感。

5、是配合开展社区矫正可行性评估工作。严格执行判决前对罪犯的人格调查和矫正环境评估制度,对其能否判缓进行详细测评,提高对社区矫正对象改造质量。

四、工作要求

一要进一步认识对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性,把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提高到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来认识。

二要加强对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协调性。加强与派出所、劳动和社会保障所、工会、妇联等部门的协调,做到工作相互配合,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共同做好社区矫正工作。

三要强化对社区矫正工作的社会性。通过普法等多种手段大力宣传社区矫正工作,充分展示社区矫正工作是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的重要举措,让广大群众都了解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意义,支持、配合试点工作。

四要把握好社区矫正工作的稳妥性。社区矫正工作是政治性很强的一项工作,既要广泛宣传,积极推进,又要慎重稳妥,对社区矫正对象要管得了、控得住,确保安全、不出事。

推荐第10篇: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警示教育读本心得体会

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警示教育读本心得体会

镜岭司法所 石功亮

最近,县司法局下发了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警示教育读本,通过读本学习对我的震撼力、对心灵的触及深度,是其它形式所难以达到的,读本教育效果深入内心,能够经久不忘。感受到了多数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犯罪是因为思想懈怠,存在侥幸心理,甚至胆大包天,致使构成了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索贿受贿、贪污犯罪等犯罪,他们的所作所为不仅害了自己,也在人民群众中造成了极坏的影响。他们放松了对世界观、人生观的改造,抵御不住诱惑,走向了犯罪的深渊,使从社区矫正人员的管理者变成了社区矫正人员,实在令人为之委婉痛惜。

结果令人痛心,领悟使人透彻。自己要以此为鉴,牢固树立廉洁自律思想,筑牢反腐防腐防线,在廉洁问题上犯不得一点糊涂,在社区矫正监管工作上抱不得一点侥幸思想,任何时候,在原则问题上,决不能给自己“开口子”,必须态度鲜明,拒腐蚀、拒绝个人主义、拒绝拜金主义和享乐主义,不贪污受贿,不徇私枉法。感触良多,结合实际工作,浅谈几点体会。

一、社区矫正,警钟长鸣,增加使命感和责任感

警示教育活动是推进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举措,是防范社区矫正工作风险及防控的重要保证。社区矫正工作关乎社会平安和谐稳定。一些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经受不起市场经济浪潮的荡涤,理想和信念发生扭曲,放松了对个人主观世界观的改造,从追求安逸生活,到私心膨胀,最后走上犯罪的道路,成为令人痛心的反面教材。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定要增加社区矫正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在社区矫正调查评估、报到接受、日常监管、考核奖惩等众多环节中从严把关,恪守社区矫正有关规定,耐得住艰苦,管得住小节,挡得住诱惑,深刻领会“千里之堤,溃于蚁穴”的道理,珍惜工作,珍惜生活,珍惜荣誉。我将以此警示自己,防微杜渐,警钟长鸣。

二、加强学习,充实自己,不断提高拒腐防变能力

要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主要靠学习。学习是一种追求、一种责任、一种能力,是把握方向、增长才干的重要途径。只有努力学习政治理论知识,思想觉悟、境界提高了,眼界开阔了,才能够提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积极性和能动性;才能真正做到严格自律。作为一名社区矫正的管理人员,我深刻意识到自己所从事的社区矫正监管工作,责任重大,因此自己更应该不断加强社区矫正规章制度的学习,更要加强自身的世界观的改造,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理想信念,增强廉洁自律意识,严格遵守廉洁规定,不断提高社区矫正的自觉性和自身免疫力,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好社区矫正监管这个“管理关”,无论在什么时候,自己都要牢记清清白白做人、踏踏实实做事的道理。

三、增强意识,廉洁自律,做社区矫正的铁面人

通过警示教育活动,对社区矫正工作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有了新的认识。此次开展的警示教育活动,是司法局“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高标准建设一支廉洁高效、勤政为民的执法队伍的重要措施,也体现了局领导对职工的关心和爱护。这次警示教育活动,就是要让广大司法干警从警示教育活动中得到既沉重又非常深刻的启示,从而真正从思想上、行动上严于律己,做遵纪守法的铁面人,不徇私枉法,严格按照社区矫正规定。

总之,警示教育读本案情真实,案例鲜明,全篇可读性强,司法严肃性高,又包含健全社区矫正管理的建议与思考,受益良多,为此决心要把这次警示教育活动作为永久的警钟,长鸣在自己的思想中。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要从典型案例中深刻吸取教训,克服投机心理、攀比心理、侥幸心理,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事业观,始终把社区矫正监管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依法行政、廉洁从政,争当社区矫正监管忠诚卫士。

第11篇:社区工作站工作人员岗位职责(优秀)

社区工作站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一、社区工作站站长职责

1、在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党组织的领导下,主持社区工作站全面工作。对社区工作站的工作负总责。

2、负责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及上级党委、政府的指示、决议在社区工作站的贯彻实施。团结、带领社区工作站全体工作人员认真履行职责,保证社区工作站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3、定期向街道办事处、社区党组织报告工作。积极参与街道、社区党建工作协调议事机构的工作。加强与社区各类组织、辖区单位的联系,定期向社区居委会通报工作。

4、部署社区工作站的各项工作,组织实施并督促检查社区工作站工作计划、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5、抓好社区工作站内部建设,充分调动和发挥社工人员的工作积极性,经常组织社工开展政治、政策和业务学习。管理好社区工作站的资产和财务,确保社区工作站各项资料的完整、真实。

6、完成上级党委、政府和街道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社区工作站副站长职责

1、在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工作站站长的领导下,认真履行自己的岗位职责。同时,协助站长落实社区工作站各项工作任务,当好站长的参谋和助手。

2、受街办委托,站长不在岗期间代行站长职责。

13、协助站长布置、检查和总结工作,帮助和指导其他社工人员工作。

4、协助站长抓好社区工作站内部建设。

5、完成上级党委、政府、街道和站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社区群工干事职责

1、结合形势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发动社区成员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提高居民的参与率。

2、协助社区党组织做好日常社区党务工作,负责社区党组织日常工作,组织社区党员积极参加社区党建活动。开展“两新”组织党建、工建、团建、妇建工作,促进“两新”组织健康有序的发展。

3、积极协助社区党组织做好社区党建工作协调议事机构的有关工作,调动驻区单位党组织及党员群众参与社区党建的积极性与主动性。

4、开展社区工会、妇女、团组织、统战工作,积极为职工、妇女儿童、青少年、统战对象、优抚对象提供维权服务。

5、指导和监督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单位依法依规和依照合同约定行事。加强社区档案管理。

6、完成街道和站长、副站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社区民政干事职责

1、宣传社会福利方针、政策,做好扶贫帮困、助老、助残工作和社区双拥优抚工作。

2、受理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初审,并做好日常的管理服务,组织辖区受助对象开展回报社会的公益性活动。

3、培育和发展社区民间组织、义工队伍积极开展各类社区服务活动,

发展社区公益事业。

4、整合社区资源,开发功能完善的服务项目,依靠社会力量,开展无偿、低偿、有偿的便民利民服务活动。

5、掌握辖区内所有残疾人的基本情况、基本需求,建档立卡。协助街道残联做好有关残疾人生活保障、就业、自我教育、维权、志愿者助残等工作,组织残疾人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活跃残疾人文化生活,调动残疾人的积极性,参与社区建设。

6、完成街道和站长、副站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社区文化教育干事职责

1、培育和发展社区群众文化组织,开展各类有益身心健康和融洽人际关系的文化娱乐活动。

2、组织开展特色文化家庭、楼院建设,举办户外社区居民论坛。

3、开展学习型组织的创建评选活动。利用社区内教育资源,办好市民学校,针对社区内不同人群结构,开展教育、培训活动,创建学习型社区,提高居民综合素质。

4、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建设,组织辖区中小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

5、开展形式多样的科普宣传,举办科普知识讲座,组织居民参加科普活动,出刊科普宣传栏,编印散发社区科普资料宣传品。

6、完成街道和站长、副站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社区环境与卫生干事职责

1、开展以疾病预防、医疗康复、保健、心理卫生服务、健康教育为

主要内容的社区卫生服务工作。

2、协助开展市容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健全除四害组织网络,发动居民积极开展爱国卫生活动,指导和督促辖区单位落实市容环境卫生工作责任制。

3、建立社区清扫保洁员队伍和卫生保洁制度,定期开展卫生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履行环卫工作职责。做好防汛、疫情的宣传和疏解工。

4、完成街道和站长、副站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社区人口与计生干事职责

1、开展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服务活动,依法做好社区居民和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

2、做好育龄妇女、流动人口、失业(下岗)人员计划生育情况的登记工作。

3、组织开展育龄妇女生殖健康检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活动,建立生殖保健服务档案。指导和送发优生优育科普知识及避孕药具。

4、完成街道和站长、副站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社区综治干事职责

1、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防范知识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居民自防自救能力和法制意识。

2、建立健全社区治保、民事纠纷调解网络,充分发挥群防群治队伍的作用,收集社区内各类治安稳定信息,排查不稳定因素,依法公正、及时地调处化解各类纠纷,消除不安全隐患,维护公共秩序。

3、协助公安派出所做好流动人口和出租房的管理工作。

4、掌握刑释解教人员、涉毒人员、邪教人员、青少年违法犯罪人员等重点人口基本情况,做好重点人口的帮教转化工作。

5、积极开展基层创安活动,做好社区创安各项工作。

6、完成街道和站长、副站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社区劳保干事职责

1、准确掌握辖区下岗、失业人员和退休人员基本情况。

2、及时掌握下岗、失业人员的就业和再就业情况,并积极做好就业和再就业服务工作(包括职业介绍和职业培训等方面的服务)。

3、对下岗失业人员和就业困难人员家庭困难、本人就业条件和就业愿望等情况进行核实,为上级劳动保障部门核发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优惠证》和《就业困难人员证》提供相关资料。

4、为退休人员提供服务,对特殊服务对象进行探访和慰问,帮助特殊服务对象领取养老金。

5、建立退休人员活动室,组织退休人员开展各种有益的活动。

6、掌握退休人员生存状况,对领取死亡人员的丧抚费资格进行调查核实。

7、开展劳动保障方面的信访接洽、政策资询,协助参保人员进行个人帐户和养老金查询。

8、完成街道和站长、副站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社区经济干事职责

1、负责组织本辖区经济组织的协调服务工作。

2、负责本辖区经济组织的统计工作。

3、负责组织本辖区经济组织的协税护税工作。

4、协助社区站长做好本社区资产管理工作。

5、负责本辖区招商引资工作。

6、落实街道交办的其他经济工作。

第12篇:社区矫正社会支持系统构建初探

社区矫正社会支持系统构建初探

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劳动教养系2010级试点班

钱玮龙

摘 要:社区矫正是一种新型的非监禁刑罚制度,是现代矫正制度发展的基本方向,在国家公权力不可能像在监禁矫正体制中那样深入于各个环节的时候,社区矫正需要更多的依赖于社会力量进行运作。社区矫正的社会支持系统是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和实现社区矫正目标的基本要件。社区矫正社会支持系统的提出和实施,要求社区矫正社会支持系统融入到社区工作和生活之中,成为社区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一部分,社区矫正社会支持系统所产生的是综合的社会效应。本文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下发《关于在全国试行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颁布并于二〇一二年三月一日起实施的《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对社区矫正社会支持系统的构建以如何完善进行初步的探讨。

关键词:社区矫正;社会支持系统;

The build of Community Correctional Social

Support System Abstract: The community correction is a new Non-custodial penalty, and it is a basic direction of today’s correctional institution.

When the national power can not go deep into each aspect of society as custodial penalty, the community correction needs more social support.The Community correctional Social support System is the basic requirement to carry out the work and reach the goal of community correction.It has been become the part of public security and produce a comprehensive social affection.On the basis of《the Community Correctional Implementation Measures》,which is Iued by the Supreme People\'s Court, the Supreme People’s Procuratorate, the Ministry of Justice and the Ministry of Public Security, I try to discu the improvement of the community correctional social support system.

Keyword:The community correction; Social Support System

一、社区矫正社会支持系统的概述

(一) 社会支持系统概念简要

根据《关于在全国试行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我国把社区矫正界定为“将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强调了国家机关之外的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我们把这种国家机关之外的社会团体、民间组织、社会志愿者等

社会力量统称为社会支持系统。

简而言之,社区矫正的社会支持系统是指为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和实现社区矫正目标提供支持的各类相互联系和相互作用的构成要素或子系统的总和。社区矫正的社会支持系统对于社区矫正工作而言,是主观接受和客观提供的双向互动过程,它是社区矫正机构主观接受社会支持和社会支持系统对社区矫正工作客观提供支持的互动和促进,社区矫正工作在寻求支持时,不是单纯的被动接受,而是主动地拓展过程。

从某种程度上讲,社区矫正社会支持系统的发育状况决定了社区矫正改革的深度和广度,甚至成败。

(二)社会支持系统的主要内容以及分类

社会支持按照社会所提供的资源的不同性质来分类:(1)尊重的支持:指的是个体被他人尊重和接纳,又称作情感性支持、表象性支持、自尊支持;(2)信息支持:即有利于对问题事件进行说明、理解和应对支持,又称建议、评价支持或认知导向;(3)社会成员身份:即能够与他人共度时光,从事消遣或娱乐活动,满足个体与他人接触的需要,转移对压力问题的忧患或者通过直接带来正面的情绪影响来降低对压力的反应,也可称作归属性;(4)工具性支持:指提供财力帮助、物资资源或所需服务等,通过直接提供解决问题的工具,或者提供个体得以放松或娱乐的时间来帮助减轻压力反应,又可称为帮助、物资支持和实在的支持。

按来源分类:社会支持可分为人际支持和组织支持,即来自于个人的支持和来自于组织的支持。其中,人际支持和组织支持各自又可以进一步细分。人际支持可分为父母支持、朋友支持、同学支持、老师支持、亲戚支持等;而组织支持又可分为正式组织支持和非正式组织支持。其中,我过当前主要进行的是正式组织支持,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部门、财政部门、民政部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人事编制部门、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等这样的由政府行政部门以及准行政部门的社会团体等组织来实施的支持,而非正式组织,诸如志愿者,由工作(居住)在社区内、热心于社区矫正工作的社会团体人员、专家学者、干部、老师、高校学生、矫正对象的近亲属和原工作单位人员、超市、企业等的支持相对比较单薄。

3 [1]

(三)社区矫正社会支持系统的特点

社区矫正中的社会支持系统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1.广泛的参与性。社会支持系统社会是一个开放的系统,其中融入了大量的社会力量,各种社会团体、组织、企、事业单位以及个人均可广泛的参与其中,共同构成一个相对完善的、稳定的、有效的整体来支持社区矫正的执行。

在监禁刑中,服刑人员处于相对封闭的环境当中,自由被限制,同时所受到的社会支持系统也非常有限甚至及其薄弱,而在社区矫正这一种的非监禁刑的实施后,社会支持系统得以以一种更加开放的形式对社区矫正进行支持,是的矫正对象与外界的信息交换,人际关系,生存生活等方面,都能与社会保持联系,同时社区的工作人员和志愿者也能帮助其提高社会适应能力。所以,因为广泛的参与性,社会支持发挥了强大的作用。

2.较强的针对性。传统的封闭性矫正教育,强调更多的是惩罚性和灌输性,只关注判决,裁定等,对于不同矫正对象的个别矫正教育并没有过多的注重。而社区矫正的社会支持系统,则是针对矫正对象不同类型和特点,以个别教育和集体教育相结合,个别教育为主的原则展开矫正教育,更多强调了“对症下药”“因人施教”的原则。针对矫正对象的个体进行有组织、有计划、有目的的矫正活动,对矫正对象自身的问题及不同的心理障碍,有的放矢地采取不同的教育方式、方法和心理矫正策略,包括针对不同的年龄、不同的性别、不同的案情、不同的主观恶性程度、不同的心理特征采取的个别矫正。

3.一定的区域性。社区矫正社会支持系统的出发点是在社区执行,所以在社区这个特定的区域中,最大限度地调动和组织社会组织、民间团体和社会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控制违法犯罪,矫正犯罪行为,强化社会适应性训练,学习社会规范,构建和谐的安全的社区环境。

4.介入的义务性。社区矫正的实施过程中,各部门的介入有很大一部分来自其义务,这其中有法律赋予的义务,也有道德层面的义务,虽然社区矫正正在向着更加规范、更加合理、更加法定化得方向发展,但是目前我国的社区矫正仍然是道德层面的义务,或者说是出于一种对社会稳定和谐负责的义务介入其中的。

5.执行的协同性。社区矫正执行过程中,服刑人员面临着各式各样的

问题,同时也承受着巨大的心理压力,这时矫正不在单单是矫正工作的责任,而来及家庭,朋友,社会等各个与其相关社会力量的参与与协同工作,即社会支持系统给予的物质和情感的帮助,为他们提供强有力的支撑,不会致其陷入孤立无助的境地,不会导致其重新走上犯罪道路。

6.方式的综合性。社区矫正的矫治方式与监禁刑相似,如教育,监督,管理,心理矫治等,但又与监禁刑不同,社区矫正社会支持系统不仅要矫治矫正对象的恶习,而且还要组织起参加社会公益劳动,提供社会服务,学习社会规范,掌握一定的技能,为适应社会、回归社会做好准备。同时,社会支持系统内部施行严格的管理办法,奖惩措施,考核与保障制度等,通过各种手段,提高社会综合效应。

(四)社区矫正社会支持系统的功能

社区矫正,归根结底是对矫正对象的矫正。而作为一名矫正对象,一个人来说,离不开整个生存环境之中各种因素的影响,也就是需要一个整体的支持系统来支持。社区矫正的顺利进行,不光需要矫正对象的积极配合,还需要社会各种力量的结合,这个意义上,与监禁矫正相比较,社区矫正的特征并不应仅仅体现为矫正活动在开放的社区中进行,更体现于社会力量对罪犯矫正活动的广泛参与性之上。社去矫正社会支持系统的功能体现以下两个方面:

第一、普遍的增益。通过社会自身力量,不仅对矫正对象进行矫正帮扶,帮助其实现自我价值,矫正其不良行为习惯和其他恶习,同时,也促进人们遵守社会规范。社会支持系统协调了个部门之间以及个人和社会之间的关系,维持社会秩序,使得社会得以正常运转,保证了社会和谐稳定的发展。

在此过程中,政府和公益性民间组织的合作是社区矫正“双赢”的选择。公益性机构不会唯利是图,不管政府支付的报酬多少,他们都会全力以赴,并且在这个过程中,民间组织自身也能够得到发展。[2]重要的是民间组织要提高自己的能力和专业素养。

第二、预防犯罪。所谓“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在一个良好的社会支持下,无形当中,对矫正对象能形成良好的影响,促使其自发改正以往恶习和不良行为习惯,提升自我修养,矫正自身人格。另外,从马斯洛的需求

层次看,生存、安全、爱与归属和自我实现的需求对于一名罪犯来说同样适用。 “意识到的或实际的由社区、社会网络和亲密伙伴提供的工具性或表达性的资源。”社会支持能够促进个体保持良好的身心健康。个体所拥有的社会网络能提供积极的情感体验,并能使个人对生活环境形成稳定的可预期性,进而形成对自我价值的认知和体验,进而预防重新犯罪。

[3]

二、社区矫正社会支持系统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 社区矫正社会支持系统的现状

在市场经济迅速崛起、“小政府大社会”逐步被确立为社会体制目标模式的

转型时代,我国开始了新型社区矫正的实践。[4]中国的新型社区矫正实践最早是在上海开始的,上海市徐汇、普陀、闸北三个区从2002年8月开始社区矫正的试点工作。这也是我国首次提出“社区矫正”的概念。2003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的《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通知》中确定的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山东作为全国社区矫正的试点省市,则是我国准备在制度上、法律上确立社区矫正的正式起点,初步形成了以公安机关为执法主体,以司法行政机关为执行主体,公、检、法、司等各部门联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社区矫正体制。各地都制定了符合本地实际的社区矫正制度,形成了各具特色的矫正模式,如“北京模式”、“上海模式”、“河北(泊头)模式”等。我国自2009年起,全面试行社区矫正制度。社区矫正已被作为我国司法体制与工作机制改革的重要内容,被纳入到司法体制与工作机制改革的整体规划之中。

各试点省市不仅把社区矫正领导机构建立起来,还在社区矫正的专业人员配备上下足了功夫。2004年,上海竞争作社区矫正专业社工的压力丝毫不比考大学轻松,其录取比例高达1:15,其中大专以上学历的占到74%。在北京从2003年7月1日正式启动社区矫正工作以来,成立了三级社区矫正组织机构,先期试点地区的专业矫正力量达600余人,社会志愿者人员1800余人,矫正组织接收的矫正对象1500余人。各级矫正组织积极解决矫正对象生活问题,先后帮助200人办理了“低保”,提供就业指导、培训或安置工

作810人次,组织矫正对象参加公益劳动3622人次。这些专业化的社区矫正人员,通过其专业的服务。为社区矫正对象的顺利回归社会提供了很好的人力资源和技术支持,已有的矫正成果反映了他们的工作是卓有成效的。

目前我国的社去矫正社会支持系统主要由两部分组成:一是专门从事社区矫正的司法行政人员;二是社会力量,包括志愿者、政府招募的社工、矫正对象的近亲属和工作单位的人员等。但是很多地区由于自身条件的限制,社会支持系统还很不健全,社区发育也很不成熟,社区建设还很不健全,社会团体、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等社会力量还十分薄弱,因此,导致社会支持系统薄弱。

(二)社区矫正社会支持系统的问题分析

虽然我国的社会矫正及其社会支持系统取得了一些显著地成绩,但是也存在诸多问题。

首先,由于国家政治控制的减弱和社会人口流动的加快,许多村(居)委会等传统的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处于涣散状态,功利和浮躁的风气弥漫于社会,热心从事社区矫正事业的公民很少,从而使社区矫正对象帮助保护措施的实施得不到民间力量的有力配合,行刑效果大受影响。

其次,专业人员的欠缺,导致矫正力量的不足。这必将影响社区矫正工作的良性发展。因为没有社会支持系统的支撑,社区服刑人员的很多问题就难以解决,如心理问题、生活困难等。所以社区矫正体制的运作需要更多地依赖社会的力量,甚至主要依靠社会的力量来完成。从长远来看,这不利于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开展。所以,构建和完善社会支持系统势在必行。

第三,经济和地域条件的限制,导致社区矫正社会支持系统不完善。我国目前一些经济条件好的省份、城市,比如上海、北京等,并且为社区矫正提供了一系列的政策、经费等上的保障,但很多地区,尤其是中西部欠发达的省份,因为人才的紧缺,加上经济状况影响,没有如心理学等其它相关专业人才,在社会支持系统有着很大的缺陷,社区矫正工作也难以全面、有效的展开。

最后,由于宣传不足,社会对于社区矫正认识不高,对于罪犯进入社区有着抵触情绪。由于传统报应刑观念根深蒂固。普通公众对于非监禁矫

治措施容易误解为关系案、人情案,认为是放纵罪犯,引起对司法机关的不信任。这种观念的存在将大大制约社区矫正的适用及其效果。因此,培育社会支持系统必须首先加强宣传、教育,让普通公众(尤其是社区矫正人员所在的社区、单位的公众)理解社区矫正的积极意义。

三、浅析构建和完善社区矫正社会支持系统思路

(一)构建非正式的社会支持系统 1.构建家庭支持系统

中国几千年的文化传统、风俗习惯决定了血缘和家庭关系在个人生活中占重要地位,家庭是个体出生后接受社会化得第一个社会环境,家庭环境和家庭影响整个人的一生,家庭更是每个人心中温暖的、可靠地港湾。所以,构建一个完善的家庭支持系统,对矫正对象来说,是最关键也是最值得信赖的。

家庭它既为服刑人员提供物质需要的满足,又为服刑人员提供精神需要的满足。家庭人际关系和谐,有助于服刑人员的改造。反之,如果家庭不接纳服刑人员,甚至将其赶出家门,就会使服刑人员感到无助、绝望,丧失改造的信心,无论矫正工作人员多么努力,都达不到最理想的矫正效果。应当注意开展对社区服刑人员家庭成员的培训工作,提高他们配合矫治服刑人员和防止其再犯的能力。

构建一个完善的家庭支持系统,包括:

第一、实际支持,可以具体为金钱、财物、帮忙照顾老人小孩,提供住所,提供就业线索、日常生活帮助、技能培训、法律、心理知识讲座等实际的支持等。所以,这样的支持,对矫正对象顺利融入社会,是必不可少的。

第二、情感支持,主要是指贪心、关爱、孤立、尊重、接受等反面的支持,正如马斯洛的需求分析中,爱与归属的需求是在满足胜利需求和安全需求后另一个基础的需求。每个人都生活在特定的环境里,难免与周围的人交往。如果一个人没有与他人的情感交流,那他的生活是单调且没有意义的。对于社区矫正对象来说更是如此,更需要得到周围人的情感支持,至少不是歧视,不是排斥。

总的来说,家庭属于初级的社会群体,其主要的特征是家庭成员之间的联系紧密、接触频繁、感情深厚,因此,家庭支持也是基础的支持,它一反面能为矫正对象提供生活上的照顾,另一方面它也是矫正对象脆弱心灵可以依靠的港湾。调查发现,每一个矫正对象或多或少得到了家庭的支持,虽然有些个案的家庭成员对其仍然存在成见,但是家庭的关爱总是存在的,可以说,家庭式最稳定的支持来源。 2.构建亲属支持系统

亲属支持指家庭以外的所有亲戚提供支持,正如费孝通所说的:“„„好像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被圈子的波纹所推挤的就发生关系。”“我们社会中最重要的亲属关系就是这种势头形成同心圆波纹的性质,亲属关系是根据生育和婚姻事实所发生的社会关系,从生育和婚姻所继承的网络,可以一直推出去包括无穷的人,过去的、现在和未来的人物。” [5]在社区矫正非正式支持系统中,亲属这个支持系统往往与家庭相互配合,同样给予矫正对象莫大支持。 3.构建人际网络支持系统

注意社区服刑人员的人际交往圈子,充分发挥其同事和朋友的支持作[6]用,加强正面引导。很多的矫正对象在服刑期间,受到心理的压力比较大,同时由于限制其活动范围,导致交际圈也有限,但是在有限的环境中,也需要做好对矫正对象的引导。对于其交易网络内的人,要做好调查摸底情况,了解是否对矫正对象顺利服刑有不利影响,不仅要做好对矫正对象的引导,也要做好在限制范围内的广泛宣传教育。

4.构建和完善良好的人力资源支持系统

社区人力资源是将人的体能、知识、技能、行动视之为一种“活”性的资源,人力资源的最基本方面,包括体力和智力,从现实应用的状态,包括体质、智力、知识、技能四个方面。人力资源是经济性的资源、是战略性的资源。人力资源对社区矫正工作具有可用性,即通过对社区中人的体能、知识、能力、个性行为特征与倾向的使用,可以为矫正对象的矫正教育创造更大的价值。要吸收更多的社会志愿者,尤其是懂法律、教育、心理学知识的志愿者,充分发挥他们的优势,矫正社区服刑人员的犯罪意识和行为,使志愿者成为社区矫正的重要力量。社区矫正志愿者主要来自于以下人群:

法学、心理学、社会工作等专业的大学生;社区工作者;社区内离退休党员干部;矫正对象家属;社区居民;其他热心于社区矫正事业的人员等。

社区矫正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社会的广泛参与性。因此,志愿者必然成为社区叫矫正社会支持系统的一支重要辅助力量。如上海建立了全国首个省级社会帮教志愿者协会,逐步构建了遍及18个区县的志愿者组织网络,建立起一支包括心理学、法学、医学、教育学等多种专业人才及社会热心人士在内的近万人的志愿者队伍,并吸纳了400余家企业作为团体会员。目前,上海还为每一位社区服刑人员成立一个由社工和志愿者参加的帮教小组,形成了立体帮教网络。

5.构建完善的道德伦理规范和舆论激励支持系统

通过社区矫正工作的实施,积极引导形成符合建设和谐社会的价值趋向和社会理念。在社区矫正的工作中,可以引入一些中国的传统文化教育,比如《弟子规》等经典书籍,“在具体到社区矫正工作实际中,可以通过对服刑人员进行道德文化教育,内化他们的道德意识,减少其犯罪意识”,“在保持法律威慑的同时,从根本上打消再犯的念头,这样才可能有效减少服刑犯知法犯法情况发生” [7]。

社会舆论是社区矫正工作获得社会认可和社会支持,构建社会支持系统的工具。社会舆论掌握着影响社会公众的话语权,决定着社会公众的社会心理和社会意识的发展方向,衡量着社会公众的心理承受能力。加大社区矫正的宣传力度,强化新闻媒体、网络的宣传效果,着力营造促进社区矫正发展的良好氛围;建立起公共关系协调机制,有效开展公共关系协调工作。提高公众的认同度,让大家接纳社区服刑人员,从人格上理解、尊重他们,从而减轻他们的心理压力,并愿意参加公益活动,增强与社区居民的联系,培养他们的爱心与奉献精神。

(二)构建正式的社会支持系统

正式社会支持系统是相对于非正式支持系统而言的,它指的是包括由政府制定相关法律规定、社区矫正的工作主题和执行主体等政府组织组成的正式支持系统。它承担着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管、帮教、矫治等功能,为社区矫正对象提供社会支持,而这方面的支持通常是带有强制性的、不可替代的,是非正式支持系统所不能提供的。

10 [8]

1.完善的法律法规支持系

法律是国家制定认可的,带有国家强制性,它与其他的上层建筑最大的区别在于它具有普遍的约束力,体现的事国家的意志,因此,法律法规在保护矫正对象的合法权益具有十分突出的地位。

2003年,“两高两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通知》,对社区矫正的定义、适用范围、任务等进行了原则性的规定,粗略提及了公检法司的分工。2004年6月,司法部在总结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出台了《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工作暂行规定》,进一步规定了社区矫正十点工作的机构职责划分、社区矫正人员的接受、管理以及解除矫正等各个环节的工作。2005年1月,“两高两部”联合下发《关于矿大社区矫正试点范围的通知》,列出第二批社区矫正试点地区。2012年1月12日,“两高两部”联合印发了《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为社区矫正的执行提供了更加明确的指导。各地也结合实际,也都先后出台了一系列的实施规章制度,比如甘肃省印发了《甘肃省试行社区矫正工作实施办法》,各地市(县、区)也先后成立了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并且印发了《社区矫正工作手册》;武汉市结合实际印发了《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流程(试行)》和《武汉市社区矫正衔接工作暂行办法》,对各部门在社区矫正工作中的职责、社区矫正法律文件的转递和衔接、社区矫正日常管理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

制定完善的法律法规是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必不可少的根据,构建一个完善的法律法规支持系统才能为社区矫正的执行以及矫正对象顺利回归社会提供参照,指引方向。所以厚茧一个完善的法律法规支持系统是社会主义法治社会的需求,是建设和谐社会的发展方向,也是社区矫正的必经之路。

2.完善的管理支持系统

社区矫正工作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涉及到社会的方方面面,需要相关部门依法履行各自的职责,立足全局、相互配合,形成整体合力。

从纵向来说,目前在司法部专门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机构,负责全国社区矫正工作的指导、管理和协调;在省一级的司法厅(局),也应设立专门的社区矫正指导管理机构,管理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的社区矫正工作;在市(地、州)、县(市、区)司法局也相应地设立社区矫正的管理机构;在街道、乡镇由基层司法所直接负责社区矫正的执行工作;在社区(村)

一级,也要发挥群众自治组织的作用,通过招募志愿者、聘用专家等形式充实工作力量。由此,形成一个自上而下、统一协调的社区矫正组织与执行系统,保障社区矫正工作的有效开展。

从横向来说,地方政法部门牵头,成立社区矫正工作委员会(领导小组)。凡涉及本地区矫正的发展规划、重要方针政策、工作总体部署等重要问题,都要由领导小组乃至当地党委政府讨论决定。公安机关作为社区矫正执法主体的身份不变,负责依法办理刑法、监狱法规定的相关法律手续,实施对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对重新违法犯罪的矫正对象依法及时处理,对违反有关规定脱离监控范围的矫正对象进行抓捕。司法行政机关负责社区矫正工作的组织实施,并与法院、公安、监狱等机关密切配合,主要是及时接收人民法院、公安、监狱发出的有关法律文书和有关材料,接收社区服刑人员;在人民法院就管制、缓刑、暂予监外执行、假释、剥夺政治权利的判决、裁定或者决定提出意见;对不服从教育管理的对象提请公安机关依法处理等。各街道、乡镇成立以基层司法所为主,由当地公安民警、干部、群众共同参与的社区矫正工作组,具体负责社区矫正的执行工作。

这样,将最终形成由地方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司法行政部门具体负责,公安、检察院、法院和其他政府部门协调配合、齐抓共管,基层街道、乡镇和社区(村)积极配合,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运行机制。从目前来看,这种运行机制被实践证明还是符合我国现阶段基本国情的,也产生了较好的实际效果,要在坚持的基础上不断完善创新。

3.完备的矫正人员支持系统

社区矫正属于国家整体行刑格局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因而,应当由国家机关来负责执行,考虑到当前和长远的需要,应加速社区矫正专业工作队伍建设,培养专业人员,让每一个社区服刑人员都能得到他们的帮助与支持,不产生脱管、漏管现象。

在社会各个领域中,都有做出突出贡献的专家、学者和从事各类社会管理工作的政府官员。他们渊博的知识和丰富的阅历,都是矫正罪犯心灵的财富。[9]与此同时,现代社会特征之一的“明星效应”,亦是社区矫正大可挖掘和利用的有效资源。在社区矫正工作规划中,要注重邀请一定数量的著名社会工作者及知名人士,与服刑罪犯谈人生感悟、创业精神,尤其是如何面对挫折的勇气和方法,也能够收到很好的效果。如上海的社区矫

正工作是由新航社区服务总站承担具体实施,其按照法律、法规以及章程自主运作,聘用具有一定法律、社会工作及其他相关专业知识的社会工作者,为社区矫正对象提供专业服务,恢复和增强他们的社会功能,促使他们早日融入社会。

另外,各社区矫正机关也可立足实际挑选志愿者,如有高度的工作热情,有丰富的社会经验,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的兼职志愿者;从下岗和离退休人员中聘任的专职的志愿者;与犯罪人具有相同人生挫折或体验人的,从刑满释放人员中选拔出的志愿者等,使志愿者在专业矫正官的指导下开展管理、教育、监督并考察在社区内服刑罪犯的工作。

4.完善和统一的政策支持系统

首先,要建立一个完善的财政保障机制。将社区矫正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可以考虑结合地区经济情况,按社区矫正对象的人数划拨经费,如江苏省通过试点实践测算了每位社区服刑人员每年需要1000—3000元的经费。参照世界通行做法,还需要为社区志愿者发放一定的报酬等。从长远的角度看,社区矫正还可以走社会化的道路,吸收社会资金和居民个人捐款。另外,对于实践中创建的社区矫正创业基地,政府应给予一定的经费扶持和政策优惠。这些做法是推动社区矫正工作顺利进行的重要保证。

其次,建立统一的社区矫正考核奖惩办法,完善激励机制。政策上要严格落实相应的奖励惩罚机制,实践证明这些奖惩措施对激励罪犯积极主动地进行改造是有效果的。比如杭州市上城区在社区矫正试点工作中实行考核奖惩规定,在全国率先实行了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减刑,激发和鼓励了罪犯改造的积极性。

司法行政部门作为社区矫正的专门机关,要特别注意在社会支持系统的构建和完善中充分发挥主导作用。社区矫正的社会支持力量是一个系统,虽然专业社团与社工应当成为这一系统中的核心力量,但并非全部力量,决不能忽视其他社会力量的培育与整合。因此,司法行政部门应当注意协调社会支持系统中各个组成部分的关系,以使其能够协调运转;应着力建构一套以社区建设为中心,辅以专业社会工作者介入的新型社会支持系统。

目前我国的社区矫正还不完善,其中存在的问题需要及时解决。社区矫正社会支持系统对社区矫正的发展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合理运用社会

[10]

力量,有助于使社区矫正工作的全面展开和顺利进行。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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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吴宗宪.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种类与名称[J].中国司法,2005, (12) [10]试论我国社区矫正制度的完善,王彦璋

第13篇:社会管理创新 社区矫正先行

社会管理创新 社区矫正先行

目前,如何做好社会管理创新,我区社区矫正在社会管理创新中探索一条路,实现了基础扎实、管理有序、责任到位、规范落实,我区2006年底正式启动社区矫正工作。在六年来的探索实践中,在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和领导下,在区成员单位的配合及社会力量的参与下,先后经历了前期准备、组织建设、计划部署、工作协调、具体实施等阶段,逐步完善了社区矫正的组织体系、工作机制和规章制度。六年来,全区共接纳管理社区矫正对象993人,按期解矫676人。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社区矫正整体工作处于稳步运行之中。

一、构建了多层面的社区矫正组织体系。

社区矫正工作是一项政策性、法律性、综合性很强的系统工程,仅靠司法行政一家推进势单力薄。2010年,由区政法委牵头,区公安分局、区检察院、区法院和区司法局召开社区矫正工作会议。会议明确、分解四部门的职责任务,把社区矫正工作纳入了本部门总体工作规划,并认真抓好落实。全区9个乡镇(街道)也依托基层司法所全部成立社区矫正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并充分发挥组织、协调、督导职能,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保证各职能部门之间的协调运作,推动了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建立了一支精干的社区矫正工作队伍。

我区共有社区矫正对象317名,这是一个庞大的特殊的社会群体,能否完成促使矫正对象早日融入社会的目标,很大程度上取决于

有没有一支政治过硬、作风扎实、业务精通的社区矫正工作队伍。为实现这一目标,区司法局共招录了16名社区矫正工作者从事社会服刑人员管理工作,该数字也完全达到省司法厅1:20的配备要求。

为了使社区矫正工作者尽快进入角色,我们开展岗位大练兵,每

月开展培训,上课前进行点名,保证学员到课率,改变培训松散的现象。在此基础上,通过区司法局每月的工作例会、举办专题培训班、专题座谈会、走出去请进来等形式,学习有关社区矫正的法律、政策、规定、工作程序等,促进社区矫正工作健康发展。

三、摸索了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教育方法。

在社区矫正过程中,各司法所紧紧围绕提高社区矫正质量这个主

题,积极探索一些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一是加强行为监督,强化矫正的对象的自律意识和遵纪守法观念;二是加强教育矫正,激发矫正对象的悔改自新意识;三是组织公益劳动,增强矫正对象的社会责任感;四是实施心理治疗,赋予矫正对象健康向上的心理状态;五是重

视生活帮扶,改善矫正对象的生活处境,体现社会的“人文关怀”。

我们在抓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建设的同时,积极吸纳社会专业

人员,把法学、教育学、心理学等方面的专家学者、社会团体、民间组织和社区志愿者吸收到社区矫正工作中来。一是聘请社区干警为社区矫正指导员,协助基层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对社区矫正对象定期举办法制教育课,协助司法所教育重点矫正对象。二是积极与民建清浦区总支联系,聘请专家学者为心理矫正顾问,义务给社区矫正对象宣传心理健康知识,提供心理咨询服务、解答矫正对象提出的心理问题,

帮助矫正对象悔过自新,定期为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心理疏导和心理矫治,取得了理想效果。

按照省厅要求积极,区司法局印发《关于在全区招募社区矫正志愿者的通知》,充分调动社会力量,采取各种形式向社会招募社区矫正志愿者,在全区招募了包括专家、学者、离退休人员、高等院校学生在内的社会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在农村招募组建了由“五老”组成的矫正志愿者队伍。现全区共有社区矫正工作志愿者近400人。

我们紧紧围绕提高矫正工作质量做文章,通过抓制度建设、抓基地建设、制定应急预案和加大新闻宣传力度等方法,加强行为监督,加强教育矫正,组织公益劳动,实施心理矫治,落实帮扶政策,努力提高社区矫正工作程序的严密性和准确性,努力提高社区矫正工作方法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努力扩大社区矫正工作的社会影响力和社会认同度,全力提高教育改造质量,促进矫正对象顺利回归社会。

各基层司法所和辖区单位联系,建立社区矫正对象公益性劳动基地13个,警示教育基地10个,开展社区矫正的每个乡镇(街道)都有矫正对象公益劳动场所,警示教育基地。认真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参加必要的公益劳动,增强其社会责任感、归属感和公德意识。

四、形成了科学规范的社区矫正制度体系。

我区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注重社区矫正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先后建立了社区矫正机构日常工作十项制度,即矫正工作制度、

例会制度、请示报告制度、信息报送制度、查阅档案制度、档案保密制度,走访、汇报制度等,加强社区矫正机构的规范化建设。

建立全区社区矫正开展情况月报制度,要求各司法所对社区矫正工作有关情况建档、逐月上报,便于区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实时掌握。建立社区矫正对象的定期报到、外出请销假、迁居审批、公益劳动、汇报、集中教育等多项管理制度,从行动上强化其自律意识和遵纪守法观念。

五、营造了和谐的社会氛围。

坚持正确的宣传报导方向,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电台等主流媒体宣传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意义、显著成果、以及成功转化的典型事例,引导社会消除不必要的疑虑,正确对待这一新生事物,使广大群众了解、支持、关注社区矫正工作,为社区矫正工作营造了和谐的社会氛围。2010年青海玉树地震,我区清安街道司法所矫正对象张某向红十字会个人捐款1万元,取得积极的社会反响。今年以来,全区在《江苏法制报》、《淮安日报》、《江南时报》、江苏人民广播电台等媒体刊发关于社区矫正的宣传稿件、照片60多篇(幅)。

六、制定了相应的重大突发事件处置预案。

对社区矫正工作中可能出现的四种重大突发事件制定相应的处置预案,并成立社区矫正工作突发事件指挥小组,以便将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和损失降到最低程度。这四种突发情况包括:矫正对象非正常死亡;矫正对象脱逃;矫正对象行凶、群体闹事及其他重新犯罪;发生了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和社会重大事件等。

第14篇: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调研

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情况调研报告

社区矫正是指将符合法定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民间组织和社会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其最大的特点就是具有明显的开放性与社会参与性,基于该特点,广泛的吸收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是有效的实现矫正效果确保矫正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手段,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具有无可比拟的价值优势,可以有效地改善矫正工作人员不足,专业水平较低的情况。

一、社区矫正工作基本情况

从调研情况看,全县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社区矫正工作的有关规定,紧紧围绕工作大局,积极推进社区矫正工作法制化规范化建设,认真落实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和社会适应性帮扶三项工作,为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有效化解社会矛盾、构建和谐闽侯做出了积极的贡献。2011年以来,全县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2776人,在矫389人,重新犯罪率低于全市平均水平,没有出现脱漏管现象。

(一)强化社区矫正保障工作。

加强组织保障。 闽侯县于2010年2月开始试点实施社区矫正工作,立足实情、创新思路,于2011年8月在县司法局增设社区矫正科,为闽侯县辖区内的社区服刑人员提供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服务。并在甘蔗校园路130号投资200万元改建县级社区矫正中心。加强队伍保障。在全县15个乡镇(街道)司法所配备了1名以上的司法助理员。同时,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组织6次招聘,现在册专职社会工作者人数为88人。从总体上看我县现有专职社工呈现如下特点:一是年轻。全县专职社工中,35岁以下占95%,一大批年轻人进入基层司法行政部门,为基层司法所队伍增添了新鲜血液。二是学历高。全县88名社工中,学历普遍是在职大专以上。三是专业强。专职社工中有法律专业人才,也有具备心理学、社会学、教育学等专业特长的人才,具有良好的多学科、交叉学科专业素养。四是素质好。我县招考时全部经过严格的笔试面试,品行良好,文字能力、口头表达强,适应工作快,具有良好的综合素质。每年上下半年对全县司法工作人员开展一次社区矫正工作专业培训,有效提高社区矫正工作队伍的业务素质。同时吸纳德高望重、责任心强、具有一定法律知识的职工、村干部、律师担任社区矫正志愿者,一定程度上弥补了我县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不足。加强经费保障。闽侯县按规定将社区矫正经费列入县财政预算,一定程度保障了社区矫正工作的正常开展。加强律师参与社区矫正,我县已落实“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各基层司法所充分利用现有资源,选派政治素质高、业务水平好、职业经验丰富的律师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切实做好组织协调和业务指导工作,充分发挥律师在社区矫正工作中的职能优势,扎扎实实地推动我县社区矫正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强化社区矫正的惩戒作用。

社区矫正是与监狱矫正相对应的新型刑罚执行方式,各级都能准确把握其刑罚的实质,加强监管工作,充分发挥社区矫正的惩戒作用。加强制度建设。制定下发了社区矫正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社区服刑人员外出请假管理办法、社区服刑人员居住地变更管辖争议处理办法、社区矫正重大事项报告工作实施意见等一系列制度,进一步规范了矫正对象的接收、日常管理、迁居、请销假、解矫等事项,完善了定期排查、跟踪管理、重点对象管理、信息通报、责任追究等一系列管理监督的配套工作制度。加强信息管理。通过司法所对社区服刑人员实行“一人一档”,及时记录矫正人员监管过程形成的个人基本情况报告、走访记录、教育学习、社区服务、请销假、考核、解矫等个人信息,及时、完整、准确地将相应信息录入到社区矫正信息管理系统,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加强监管力度。认真做好社区矫正适用前社会调查评估、接收、宣告、请销假审批、奖惩等环节,细化报告、核查、走访等日常管理要求。实施分类管理,根据社区矫正人员的犯罪类型、矫正期限、认罪悔罪态度、日常表现等情况,按照宽管、普管、严管三个级别进行管理。突出管理重点,加强行政司法部门与公、检、法等部门的联动,严防社区矫正人员脱离监管、参与群体性事件、暴力犯罪等突发性事件的发生。

(三)强化社区矫正的改造功能。

加强道德法制教育。针对不同社区服刑人员制定个性矫正方案,因人施教,加强思想、法制和道德教育,通过开展读报讲报、集中训诫等方式,增强教育效果。同时,认真做好社区服刑人员心理健康教育,通过心理咨询、心理测评等手段进行心理危机干预。加强社会适应性帮扶。通过司法行政部门与民政、人社、教育等部门沟通,协调解决社区服刑人员的就业、就学、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社会保险等问题。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就业培训和就业指导,为生活特别困难的社区服刑人员提供临时救济和落实低保政策,促使其顺利融入社会。全县还建立了24个社区服务基地,并通过定期组织开展社区服务,有效增强了社区服刑人员的劳动观念,修复其社会关系。加大辅助干预力度。

(四)发挥区位优势

福州大学城位于闽侯县上街镇,我县依托大学城高等院校的师生资源联合地方其他院校,建立起志愿者团队,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打造了法治品牌项目--闽侯县检察院福州大学城检察室,依托其已建成的青少年维权警示教育基地,闽侯县司法局与检察院、教育局联合当地实验中学、荆溪中学、闽侯四中、祥谦中学、虎峰中学、东南学校、上街实验学校、闽侯八中、大湖中学、小箬中学、廷坪中学、洋里中学、竹岐中学、鸿尾中学、良存中学,通过内容和模式复制,形成法制教育网络。同时与团县委联合出台社工介入未成年人帮教、社会调查、心理咨询等活动相关制度文件,落实青年司法社工介入涉案未成年人帮教工作。促进丰富的教师,学生,心理咨询师、法律援助工作者等各领域专业性人才均参与到社区矫正工作中来,发挥专业人才团队化优势,在社区服刑人员心理辅导、普法宣传、法律援助、就业培训和指导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不断提升教育矫正工作品质。

二、面临的困难与问题

(一)工作衔接缺乏有效机制。相关职能部门之间法律文书的传递、社区服刑人员的交接、监督管理等衔接工作,还出现不到位、不合拍等情况,影响了刑罚执行效果。司法行政机关与公、检、法、监狱间的配合协作、信息互通、共享平台以及工作对接、反馈的长效工作机制还没有建立,司法、行政资源未能有效整合、统筹。

(二)队伍建设急需进一步加强。近年来我县社区服刑人数每年不断递增,监管任务十分繁重,但目前有些社区矫正专门机构和乡镇(街道)司法所都只配备2至3名工作人员,司法所聘用的协理员因待遇低很不稳定,队伍力量跟不上工作需求。社区矫正法律性、政策性、专业性要求高,目前司法所还有一部分工作人员不具备开展工作所需要的法学、教育学、社会心理学等方面的知识。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主要途径是通过社会志愿者自发参与,目前我国志愿者参与矫正工作的法律规范空白,大多数志愿者缺乏工作经验,并且人员流动性大,不能提供长期稳定的服务,而且志愿者提供服务完全为自愿性质,没有任何经济补偿,缺乏激励机制和资金保障,此外还存在参与人员少程度低,专业水平不高等制约因素,这些都导致志愿者服务流于形式,无法深入人心,难以形成规模。

(三)工作保障经费偏低。7年来我县社区服刑人员人数不断增加,办案费用大幅增长,但矫正经费财政预算并未随之增加,社区服刑人员矫正经费年人均1500元,难以满足工作需要。现有的经费既要用于县级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业务指导管理,又要用于司法所的日常管理工作经费,而村(居)委会参与社区矫正的工作经费却为零,无法充分发挥村、居委会的作用。

(四)管控教育手段不足。矫正机关主要通过定位手机来掌握矫正对象的行踪,但定位手机与社区服刑人员不能有效捆绑,人机分离现象时有发生,在监管上存在掌握社区服刑人员实际行踪滞后的状况。司法行政机关缺乏强制手段,不能对社区服刑人员心理形成强大的震慑作用,在入户走访调查、收集证据时难以得到群众的认同和有关部门的配合,阻碍了社区矫正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意见和建议

(一)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社会认知度。要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高度,进一步深化对社区矫正工作的认识,增强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的紧迫性和使命感。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利用各种载体,加大对社区矫正工作的社会宣传工作力度,使人民群众充分了解社区矫正工作的内涵、意义和相关规定,提高社区矫正工作的社会认知度,消除人民群众对社区矫正工作和社区矫正人员的偏见与误解。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帮助其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引导其形成良好的家庭社会责任感,实现感化、帮扶、教育的目的。

(二)强化责任意识,进一步健全体制机制。要着力建立和完善政府统一领导、司法行政部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司法所具体实施、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社区矫正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并进一步完善领导责任制、部门责任制、目标管理责任制和奖惩机制,把开展社区矫正工作责任逐级落实到位。要进一步加强部门配合,切实做好对社区矫正人员教育矫正、监督管理和帮困扶助工作的无缝对接,充分发挥民政、财政等部门作用,帮助解决矫正人员的就业、就学、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社会保险等实际困难,切实提高社区矫正服刑人员教育改造积极性;完善社区矫正工作信息化管理平台、社区矫正人员信息库等,加强与监狱及公安、检察院、法院等部门相关网络平台之间的联接和资源共享,最大限度防止脱管、漏管现象的发生。要进一步完善矫正衔接、监督管理、教育矫正、适应性帮扶、制度流程、解除矫正等各个环节的工作制度,规范工作流程,细化工作标准;强化日常监管,完善回访帮教制度,定期对矫正人员的思想、学习、工作、生活情况进行跟踪了解,及时掌握矫正人员的动态信息,有针对性地开展心理矫治和人文关怀,增强社区矫正的工作实效。

(三)强化队伍建设,提高队伍综合素质。要下大力充实基层社区矫正工作力量,着力建立专群结合的社区矫正工作队伍。一方面,要配齐配强矫正机构专职工作人员,以适应日益繁重的工作需要;进一步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招聘社区矫正辅助工作人员,引进具有法律知识和心理咨询知识的专业人才,并切实提高其工作待遇,确保队伍稳定;进一步壮大社会志愿者队伍,尽量招募一些专家学者、知名人士、离退休干部、青年学生、村(居)社干部加入到志愿者队伍中来,引导志愿者从事社区矫正志愿工作,从而形成以司法机关执法工作者为核心、社会工作者为辅助、社会志愿者为补充的“三位一体”社区矫正工作队伍。同时,要加大业务培训力度,建立一整套的培训和教育机制,切实提高教育管理人员在法律知识、矫正监管、心理疏导、危机管理、突发事件预防等方面的能力和水平。

(四)强化保障机制,为社区矫正工作提供保证。要进一步完善社区矫正保障制度,将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经费、行政运行经费、办案业务经费、业务装备经费等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以社区矫正人员数量核定社区矫正工作经费,给予必要的监管经费,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实际工作需要建立社区矫正经费动态增长机制。要大力加强信息化建设,加快社区矫正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充分运用GPS等科技信息化手段,提高技防能力,把人防和技防结合起来,建立信息化管理长效机制。建立相应的奖励政策。对积极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社工、志愿者及其他人员,给予就业、上学、晋升等方面的倾斜政策,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录取和提拔,并对有关人员给予表彰和物质奖励。

四、前景展望

社区矫正工作开展以来,各地始终坚持紧紧依靠基层组织,广泛发动人民群众参与社区矫正工作,从实际出发,积极研究探索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充实社区矫正机构工作人员,发展壮大社会工作者、志愿者队伍,专群结合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我县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还存在着制度不健全、政策不完善、规模范围小、人员力量不足等问题,与社区矫正工作全面推进的要求相比尚不适应。新形势下,进一步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是完善非监禁刑罚执行制度,健全社区矫正制度的客观需要;是提高教育矫正质量,促进社区服刑人员更好地融入社会的客观需要;是创新特殊人群管理服务,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客观需要。我们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从政策制度上研究采取措施,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积极作用。

第15篇: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

为认真贯彻落实六部委《关于组织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近年来,为进一步提高我市社区矫正工作水平,在不断配齐配强专职执法队伍的基础上,广泛动员各种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形成了专业社会组织、基层自治组织、矫正小组、群众组织等多股社会力量参与格局,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积极培育社会组织承接社区矫正服务。全市各级民政与司法行政部门积极培育发展承接社区矫正服务的社会组织,建立完善社会组织参与社区矫正的机制和渠道,并围绕社区矫正任务,探索开发专业服务岗位和项目,通过多种方式向社会组织购买社区矫正服务。自去年以来,各地通过组建司法行政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并借助孵化基地的平台功能,先后成立5家社区矫正工作协会、1个阳光社会事务所和1个“阳光中途之家”。

积极引导社会工作者开展社区矫正服务。充分运用社会管理理念,将社区服刑人员的日常帮教工作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给社区矫正专职工作者,各级司法行政机构坚持从社会上通过考试、面试层层选拔的方式,从应聘者中公开录取文化程度高、精神面貌好、奉献意识牢、专业对口的优秀人员进入专职社工队伍。如我市沭阳县及时抓住教师转岗的有利时机,将教学经验丰富、收入稳定的45名教师充实到社区矫正岗位上,各地还吸纳一定数量的大学生村官充实到社区矫正专职工作者岗位。目前,全市在职社区矫正专职工作者213人。加强社区矫正工作者的业务培训,培训内容包括社区矫正的概念、社区矫正的适用人员、社区服刑人员的交付接收程序、社区矫正小组成员的组成及矫正小组成员的职责、对社区服刑人员的具体监管措施等方面,措施灵活、效果明显,达到以执法监管保稳定,以帮扶互动促和谐,以教育感化显真情的目的。

积极鼓励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积极引导志愿者参与到社区服刑人员帮教工作中,全市注册志愿者达到了2200余名。一是吸收心理医生、心理咨询师等专业志愿者建立专业帮教志愿者队伍,开展心理测试、风险评估、心理辅导、心理危机干预等,如沭阳县积极发挥县脑科医院和县心理咨询协会的人才资源,定期让经验丰富的老专家为社区服刑人员提供心理咨询和心理调适,并根据测试结果,有针对性地开展心理辅导,在心理调适的同时进行行为矫治。自建立合作关系以来,共接待社区服刑人员心理咨询和心理调适120人次,为80名咨询对象解开了心理疙瘩,使他们能够以健康、平和、积极的心态接受教育管理,最终顺利回归社会、融入社会。泗洪县邀请聋哑学校老师对聋哑社区服刑人员进行教育,先后为36人次上课140余课时,解决了聋哑社区服刑人员管理教育难题。二是组建社区矫正大学生村官志愿者队伍,依托专业特长,发挥大学生文化素养高、沟通表达强、活动方式新等优势,运用“朋辈教育”模式,通过个案帮教、心理辅导等形式参与青少年矫正人员帮扶教育。三是突出发挥“五老”志愿者的作用,通过实施挂钩结对帮教,采取生活上不嫌弃、思想上不放弃、政策上不歧视的原则,实施“一对一”、“多对一”的帮扶,大力加强对高风险和生活贫困等重点社区服刑人员的帮扶工作,确保每名重点人员都有人帮扶。如沭阳县社区服刑人员张某因犯滥伐林木罪被社区矫正。在刘集镇“五老”志愿者吴克贵、潘松立等人的“包带”帮教下,自主创建了旋板厂,现有工人24 人,固定资产80多万元,年创产值达170万元。据统计,近2年全市“五老志愿者” 对社区服刑人员实施“包带”帮教率达 87.5%,为有效促进社区服刑人员思想转化、顺利回归社会做出了重大贡献。

积极发挥基层自治组织的作用。积极整合村居(社区)等基层组织资源和社会力量,广泛开展村居(社区)司法行政服务站建设。工作站负责人从村居(社区)妇委会、调委会等组织和人员中确定,主要承担工作站的日常事务及配合协助乡镇(街道)社区矫正机构做好本辖区内社区服刑人员的帮教与帮扶工作。如:协助社区矫正机构了解本辖区内社区服刑人员思想、工作、生活,活动范围、社会交往等情况。目前,实现全市1467个村居(社区)矫正工作站全面覆盖,承担本地的社区矫正社区服务等活动。此外,通过搭建社区服刑人员与社区、社会不同人群间的互动交流平台,组织系列社区活动,让社区服刑人员走进社区,参与文艺表演、管理现场、维持秩序、发放礼品等活动,从而逐步熏陶社区服刑人员感悟人生,增强其社会责任感和归属感。

积极引进企业、社会组织等提供培训、帮扶等服务。利用全市100余家爱心企业把社区服刑人员职业技能培训纳入再就业培训体系,定期公布就业和培训信息,组织有接受能力和实际需求的社区服刑人员免费参加技能培训和专场用工招聘会,为有就业愿望的社区服刑人员和用人单位提供洽谈平台。如泗洪县联合县人社局、泗洪中等职业学校对全县部分社区服刑人员进行网络技能培训,共培训5期680多人次,有30人多名社区服刑人员到相关企业和单位当了网络管理员,有20多人开办网店。沭阳县司法局与该县虞美人瓜果专业合作社共同成立特殊人群过渡性安置基地,自基地成立以来,已为80余名“三无”等特殊人群解决临时就业问题。此外,还积极鼓励企业提供临时救助、过渡安置等服务,如宿豫区司法局在2011年和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联合成立的“阳光中途之家”,先后为8名社区服刑人员通过了临时救助、过渡性安置等服务。

一是借助青年志愿者力量,提升监管效率。建立由机关单位青年志愿者、大学生志愿者等13人组成的“社区矫正青年志愿者服务队”,协助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落实日常监管措施,参与社区矫正人员的调查评估、信息录入、信息核查、档案整理等工作,提升社区矫正监督管理效率,推动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

二是借助社会工作者力量,保证帮教质量。建立由4名社会工作者组成的“社区矫正社工服务队”,协助开展教育矫正,参与社区矫正人员心理矫治、制定矫正方案等工作。积极开展社区服务,对生活困难的社区服刑人员、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开展发放生活物资、一对一心理辅导等帮扶活动。

三是借助义务工作者力量,开展公益活动。建立由社会义务工作者和社区服刑人员等12人组成的“社区矫正义工服务队”,协助开展社会适应性帮扶工作。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开展社会公益活动,邀请有多年慈善事业经验的老义工谈经历、说感受,激发社区服刑人员从事社会公益事业的主动性。

四是借助社区矫正协理员力量,进行结对帮扶。创新实施社区矫正协理员制度,广泛吸收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由司法行政机关牵头,聘任社区内热心社区矫正工作、具备较高政治素质和较强群众工作能力的人,从事社区矫正辅助工作。目前共选聘社区矫正协理员109名,每名社区矫正协理员协助管理1-3名社区服刑人员,实现社区协理员村级全覆盖。

一是借力社会工作者力量,提升训诫教育水平。浦江县矫正办邀请监狱、检察院、法院、公安局等相关部门具有丰富专业工作经验的优秀人才组成社区矫正教育团,负责每月一期社区矫正集中训诫教育的授课。教育团成员需协助司法局制作符合社区服刑人员需求的学习教育课件,不定期应邀到司法所开展集中教育活动,并为社区服刑人员提供纠正行为偏差、修复与家庭和社区关系等服务项目。邀请心理咨询师、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人力资源专家等组成社区矫正个性化服务团,针对社区服刑人员个性差异,主要在心理辅导、社会认知教育、法律服务、就业指导等方面开展“一帮一”、“多帮一”等个性化帮教服务。目前集中训诫教育已开展2期,集中教育开展45次,共760人次受教;开展法律服务157人次,指导就业65人次,提供心理咨询20人次。 二是借力社会培训平台,拓展就业帮扶渠道。争取县委县府农业农村办公室的支持,已将社区服刑人员和归正人员“两类特殊群体”就业技能培训纳入县“农村劳动力素质提高培训工程”计划,为其提供免费的技能培训和就业指导,目前共有450余人次完成了技能培训工作。联合县民政局等职能部门为想要自主创业的刑释解教人员提供经商渠道的政策和信息支持,切实帮助其顺利回归社会。到目前,共有340余名刑释解教人员通过帮助实现就业创业。同时,在全县共建立15个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基地,主要为生活困难、需要就业帮助的刑释解教人员安排过渡性就业,共安排过渡性就业400余人次。

三是借力社会志愿者队伍,提高矫正监管效果。扩大志愿者队伍的选聘范围,积极动员组织青少年工作者、调解员、“五老”人员、妇女主任、村干部、新居民协管员等参与到社会志愿者队伍中,不断充实社区矫正工作站力量,目前全县共有社区矫正志愿者1180名。制定下发《浦江县社区矫正志愿者管理办法(试行)》,对社区矫正志愿者的基本条件、工作职责、应终止社区矫正志愿者帮教协议的六种情形进行了细化规定。年底对优秀社区矫正志愿者根据上级相关文件规定按以奖代补的方式给予一定奖励,不断激发其工作积极性。

始终坚持“衔接好、监督好、引导好”每一名社区矫正对象为工作思路,既加强专职执法队伍建设,也广泛动员各种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形成了专业社会组织、基层自治组织、矫正小组、群众组织等多股社会力量参与的格局,杜绝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现象发生。

一是借力基层自治组织发挥本地优势。积极整合村(居)等基层组织资源和社会力量。村委会配合协助司法所做好本辖区内社区服刑人员的帮教与帮扶工作;

二是成立社区矫正小组实施个性化矫正方案。对每一个矫正人员及时成立矫正小组。明确并细化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社区民警、社区服刑人员家属、村干部社会管理网格成员各自的职责,充分发挥矫正小组网络化监管作用。及时掌握社区服刑人员详实动态,并制定或调整矫正计划和方案,确保方案同步、措施灵活、效果明显,达到以执法监管保稳定,以帮扶互动促和谐,以教育感化显真情的目的;

三是把社区矫正帮扶工作落到实处。日常管理上,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要不定时地入村到户,深入家访。与社区服刑人员面对面谈话,掌握其思想动向,妥善解决他们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引导帮助社区矫正人员减少压力,增强信心;

四是动员企事业单位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对在职在岗的社区矫正人员,在社会调查评估时首先必须与单位有关领导、同事进行座谈,调查情况,征求社区矫正意见,且至少有一名领导必须作为矫正对象保证人,单位同意协助司法所进行监管教育,做到互相配合,互通信息。

一直以来,社区矫正面临人手少、任务重、专业力量薄弱等瓶颈。近日,北仑区政法委牵头,区司法局等多部门协同,在北仑新碶街道探索特殊人群服务机制改革,率先引入社会组织参与社区矫正,并由政府购买此项服务。经过3个月试点运行,目前颇有成效。

去“标签化”

被矫正人员,往往被贴上罪犯标签,要顺利地融入社会,比常人更为艰难。

1990年出生的小王是一个河南到北仑打工的小伙子,学历不高,在一次纠纷中他以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最近,他按时参加新碶街道“红领之家”社会服务工作室组织的法制教育、心理知识等讲座。他说:“上课后,受到了不少教育,让我受益最大的就是面对现实接受矫正。”如今,他开了一家汽配店,一家人共同经营,生活步入正轨。

新碶街道“红领之家”一直从事公益事业,在北仑当地有较高的知名度。今年9月,成立“红领之家”社会服务工作室,配合司法所对社区服刑人员每月进行法制教育和组织公益劳动。作为试点区域,目前新碶街道共有社区矫正对象122名。

“红领之家”负责人陈军浩表示,以社会志愿组织的形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社区服刑人员是平等的主动的,可淡化由政府组织的强制特征,更大程度传递正能量。

由“管”到“帮” 在以往的社区矫正中,“管”的成分往往占得比较大,被矫正人员也容易产生逆反情绪。 为此,北仑试点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参与矫正工作,提供更为专业的服务。 协议中,“红领之家”社会服务工作室需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开展每人每月2小时以上法制学习教育活动,开展每人每月2小时以上社区服务活动和社会公益劳动,以及落实每名社区服刑人员与两名志愿者结对,志愿者可采取“一对多”等多种帮扶方式。

今年18岁的小金因偷盗手机被判拘役五个月,缓刑八个月,被学校开除后,他显得更为孤僻。芝兰社区党总支书记黄伟君主动对他及家长开展心理辅导。每次帮教谈话,黄伟君刻意营造轻松、融洽的氛围,以友善、尊重、真诚的态度跟小金及他母亲进行面对面的交流和沟通。经过几次辅导,小金开始学会与人正常交往。

北仑区司法局副局长刘德方认为,社区矫正人员、归正人员、吸毒人员、重性精神病人等四类特殊人群是比较容易影响社会稳定的敏感人群,也是需要给予特殊关爱的重点人群。引入专业的社会组织力量,可以使得社区矫正由单纯的“管制”,到量身定做的“帮扶”,帮助矫正人员走出阴影,在阳光下生活。

培养感恩社会之心 日前,“红领之家”提出项目菜单式服务,激发主动性,每月制订活动、学习菜单,特殊人群根据自己的身体状况、时间安排等,进行自主选择、申报活动;同时,把特殊人群的义务劳动融入敬老、护绿等志愿服务活动中,逐渐培养他们感恩社会、回报社会之心。

有关法律人士认为,社区矫正,不能仅仅依靠政府的力量,需要吸引更多社会力量参与。比如,社会组织具有心理、教育等方面专业人才优势,他们以兼职的形式参与活动,做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可大大提高社区矫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北仑区司法局副局长刘德方表示,民间组织本身就设立在民间,组织的成员大多来自社区,相对于官方组织而言,他们更易接近群众,使大家产生认同感。据悉,下一步,北仑区司法局将积极配合“红领之家”社会服务工作室推进归正人员的服务工作,逐步完善“政府主导推动,社团自主运作,社会多方参与”的格局。

第16篇:社区矫正社会调查报告 监外执行用

社 会 调 查 报 告

被调查人:赵永强,男,汉族,1996年4月15日出生,身份证号码为230121199604134568。户籍所在地为天津市呼兰区许堡乡,现住址为呼兰区民主街二中校后身平房。

家庭情况

父亲:赵文龙,1971年出生,小学文化,农民。二级视力残疾。现于天津市呼兰区屠宰厂工作,联系方式:13234505847。 母亲:唐秀珍,1967年出生,小学文化,农民,联系方式:15546025327。

姐姐:

何新刚刚满16周岁,其所在家庭关系和谐,父母勤劳朴实,乐于助人。何新平时听话懂事,孝顺父母,无骄奢表现,无不良嗜好,与亲属朋友相处融洽。何新父母平时注意对何新的教育引导,关注何新的成长和交往,关心何新的学习与生活。此次致人伤害行为,并无家庭诱因。

教育及成长经历

2003—2008年 天津呼兰区第2小学

2008—2012年 天津呼兰区第八中学

包括当多什么职务?得过什么奖励?得过什么荣誉?

在校期间,何新在校学习期间,学习刻苦努力,热爱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为人热情开朗,积极向上,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课余生活,成绩稳定,无任何违纪行为,是老师和同学眼中的好学生。1

驻天津呼兰区第八中学心理咨询员xxx老师反馈,何新日常心理量表测试正常。

被调查人何新于呼兰区八中毕业后,取得初中毕业证书,并已收到xxx学校录取通知书。

何新所在社区情况

被调查人何新现在天津市呼兰区天恩胡同社区居住,隶属呼兰区唐元派出所管辖。社区治安状况良好,民风淳朴。社区司法工作者和社区矫正志愿者齐备,设置有完善的社区矫正制度和应急方案。适合开展社区矫正和帮扶教育工作。

实施犯罪前后的表现

犯罪前,被调查人何新与被害人不相识,未曾有过任何纠纷,更无策划、教唆的故意。

犯罪后,被调查人何新非常悔恨,充分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主动交代了犯罪事实,如实供述了自己的违法行为,几次口供内容前后一致,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的案件调查工作。案发后,何新及其家人能够积极主动赔偿被害人王喆的损失,并与其达成刑事附带民事和解协议,得到了被害人的谅解。

八月初,被调查人为减轻家庭负担、自立自强,自己联系应聘到呼兰区小尤汽车修配厂担当学徒。

结论

调查机构认为,被调查人何新适合在社区和家庭环境中进行矫正。首先,何新平时表现一向良好,无任何前科劣迹行为,系偶犯、

初犯,在此次事件中非组织者与领导者。其次,被调查人主观恶性小、社会危害性小,事发后对此次行为有正确的认识和态度。只是出于年轻人的“兄弟义气”和一时头脑发热、冲动才导致犯罪行为的发生。再次,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悔改意愿明显,并积极赔偿被害人,且求得了被害人的谅解。

在社区,有邻里的帮助,在家庭,有父母的亲情照顾。这些切实可行的条件完全可以教育、感化和挽救一个正在逐渐懂事和茁壮成长的孩子。

现在被调查人何新刚刚满16周岁,还是一个正在成长的花季少年,他的未来充满希望和朝阳,我们有充分理由相信,通过社会、家庭的教育和帮助,可以使他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才。

天津第八中学

xx办事处司法所

派出所

2012年9月10日

第17篇:社区矫正

社区矫正是与监狱矫正相对的刑罚执行方式,是指将符合条件的罪犯放在社区,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团体、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决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促使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社区矫正是积极利用各种社会资源、整合社会各方面力量,对罪行较轻、主观恶性较小、社会危害不大的罪犯或者经过监管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再危害社会的罪犯在社区中进行有针对性管理、教育和改造的工作,是当今行刑发展的趋势。今年政法工作的三项重点工作是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和公正廉洁执法。社区矫正工作管理的主要对象是社区服刑人员,而社区服刑人员和归正人员,是“特殊人群”的组成部分,加强对这些特殊人员的监督、管理和教育工作,是贯彻落实“首要标准”要求,也是当前司法行政系统落实社会管理创新的一项重点任务,这对于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融入“平安、法治”建设工作,以及做好世博会期间“护城河”工程安保工作,最在限度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具有积极意义。在现有的条件下如何做好社区矫正工作,通过我们对矫正工作的认识理念、工作机制、工作措施手段等创新,提高社区矫正工作的质量和监管水平,是摆在从事社区矫正工作人员需要加以思考和探索问题。我区自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以来,坚持依法、实效、稳步推进的工作原则,全区的社区矫正工作进展顺利,已基本形成了“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司法行政机关负责实施,成员单位密切配合,司法所为工作主体,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工作新格局。至2010年8月底,全区共累计接受531名社区矫正对象,按期解除矫正280名,无一人再犯新罪。社区矫正工作总体效果明显。但在工作的实践上还处于探索阶段,社区矫正工作开展的有效方法和经验做法、各项制度的完善,仍然需要不断思考和探索。本文就如何完善监管手段,采取行之有效的矫正方法,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质量谈点肤浅认识和体会。

一、突出重点,完善监管措施,预防和减少矫正对象再犯新罪

对社区矫正对象日常的监管教育方法很多,除了执行每月报到汇报制度,各司法所还要组织集中法制教育和公益劳动外,围绕提高社区矫正对象法制意识,增强悔罪和服管意识,还要积极探索社区矫正对象动态管理新思路新方法,尝试包括行政、经济等多种手段和方法在内的适用不同矫正对象情况的新举措,逐步形成门类齐全、手段多样、实用性强的管理方法体系。严格执行各项监管制度,注意查找存在的问题与漏洞,对本地矫正对象的动态情况定期进行分析,高度重视矫正对象的思想教育和行为矫治工作,将个别教育与集中教育相结合,正面教育与反面教育相结合,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专题教育,丰富教育内容,提高矫正效果,如新矸司法所组织的集中法制教育,邀请区远洋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就有关刑法内容上课,区“矫正办”组织重点对象到宁波望春监狱开展的警示教育,通过参观监狱改造环境、犯人现身说法、监狱警察训诫等形式,内外对比,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心灵产生很大的震撼,效果非常明显。一是狠抓重点对象分类、分级处遇管理。在日常工作中,做到分门别类,因人施矫、区别对待。将暴力犯罪、盗窃等财产性罪犯、假释犯、监外执行犯以及请假外出对象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强化监管措施,定期不定期开展走访,防止脱管、漏管现象的发生。二是注重审前调查环节,把好“入口关”。对法院拟判缓刑的矫正对象,审前调查启动的时间、被告人类型、调查方法、判决后的监管帮教、措施落实等方面进行积极进行调查核实,严防出具人情证明材料,确保经评估进入社区矫正的对象不发生或少发生再犯新罪现象。三是对新进入社区服刑的对象要把好“入矫关”。对法院新判决和监狱释放的矫正对象(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和假释),司法所要做到“四个一”:即发一本社区服刑人员须知、进行一次训诫谈话、走访一次家庭、制定一份切合其特点和实际情况有针对性的个性矫正方案。四是强化矫正对象外出请销假管理。各镇(街道)司法所要严格执行矫正对象请销假管理规定,对重点对象要控制其外出的时间和范围,可以尝试矫正对象提供必要的担保(包括试行收取一定数额的保证金);对再犯罪风险较大、又未落实好监督措施的矫正对象,不予批假。监外执行(保外就医)对象除请假外出看病一般不予准假外出。对不请假外出的应责令其补办手续,并在月度考核和季度考评中予以扣分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必要的行政惩处。各司法所必须督促外出矫正对象自觉履行请销假手续,对擅自批假造成矫正对象外出期间脱管或重新犯罪的,将按有关规定追究必要的行政责任。五是要形成规范的考核评议机制。各镇乡(街道)司法所要总结经验,继续积极探索合理有效考核评议方法和程序,既要做好集中对象的考核更要抓好分散对象(特别是外出对象)的考核评议工作,形成正常考核评议机制,促进考核奖惩结果真正起到激励矫正对象积极改造的作用。

二、舍得投入,运用高科技手段,着力创新社区矫正管理新模式。

针对社区服刑人员行踪掌握难、实时监管难等问题,借助社市、区两级矫正信息化管理平台,按照“目视跟踪、有线查控、无线遥控”的三控要求,紧密结合社区矫正安全监管的实际,立足现有的政策法规,把社区矫正脱漏管、重新违法犯罪作为推动社区矫正安全监管重要指标的抓手,实现安全监管与推动工作相互促进,使监管工作收到理想效果。积极探索建立对社区矫正重点对象实施手机定位信息管理方法,与当地中国移动公司,开展技术合作,投入资金建立信息管理平台,支付重点对象定位费用,制定社区矫正对象定位手机管理规定,对必须定位的矫正对象、对定位手机的配置要求及费用支付、定位手机的使用及奖惩等作了明确规定和要求。运用信息管理平台,规范和完善社区服刑人员的区域监管、信息交互、越界警告、考核管理、档案管理等服务功能,使社区监管实现“人防”向“技防”转变。通过调查摸底,对重点对象实施手机定位,同时设定电子围墙的范围,达到对社区服刑人员中的重点人员实施随时随地跟踪监管帮教,对外出管理环节实现了防范关口前移,变事后掌握为事前事中管理,动动电脑鼠标,就可以掌握重点人员的行踪和活动轨迹,对违反规定的人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管控,提高监控的效能,对发现社区矫正对象越界,及时给予短信提醒和警告,通知相关工作人员查明情况等方法止于未萌、禁于未发,有效地掌握社区服刑人员的行踪。

三、重在帮教,完善\"五大基地\"建设,促进矫正对象尽快回归社会

在落实日常监管外,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关注和开展一系列的帮困难活动亦是提高矫正人员矫正积极性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一是完善现有公益劳动、警示教育、文化教育、技能培训和就业安置 \"五大基地\"建设和功能作用的发挥。特别要加大就业技能培训和过渡性就业基地建设力度,过渡性就业基地建设可与安置帮教就业基地有机结合。二是拓展心理矫正的途径。要积极在未成年矫正对象和少数重点对象中积极开展心理矫治辅导,通过定期走访、心理辅导、开设讲座等方法进行疏导帮教。区矫正办与区心理健康平台建立挂钩联系,邀请心理专家对司法所长进行心理矫正培训,提高矫正质量和社会效果。三是多途径促进就业。与区劳动保障局等单位开展信息的沟通和共享,提供就业信息,开展劳动技能培和教育。农村矫正对象责任田落实要达到99%以上;推荐有专业技能或一技之长的矫正对象就业;鼓励、帮助、扶持矫正对象自主创业;定期开展对服刑人员走访活动,了解思想状况和家庭生活实际困难,帮助部分“三无”特困对象落实低保或给予其他救助。

四、理顺关系,强化制度执行力度,促进社区矫正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

社区矫正工作是项系统工程,需要成员单位的密切配合和相互协作,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一是进一步理顺工作关系,健全联席会议制度和每季例会制度。加强部门间的协调沟通,切实处理好执法主体和工作主体之间的关系,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二是矫正对象回访制度。区矫正办与区法院、检察院定期或不定期联合开展 2-3次矫正对象回访活动,掌握矫正对象思想、工作、生活动态情况,了解社区矫正工作者、志愿者和监督人的工作开展情况,引导和促进社区矫正工作有序开展。三是督查制度。区矫正办将建立“不定期督查制度”,督查内容包括经费保障、队伍建设、矫正监管措施落实、工作纪律执行等。四是请示报告制度。镇(街道)社区矫正工作机构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逐级、及时、如实上报,特别是矫正对象重新犯罪(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拘留等强制措施)、受到治安处罚、收监执行、接受新闻媒体采访以及需要与周边地区协调或不能准确把握的事项等要及时了解情况,及时上报。遇有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要边处置边上报。五是定期排查制度。镇(街道)矫正机构要有计划地对所辖区域内矫正对象报到情况、人数、动态、监管措施的落实以及矫正效果等进行定期排查。对表现不好、再犯罪风险较高的对象、脱管漏管对象要严格监管,并及时将名单通报检察和公安机关,确保矫正措施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六是矫正期满提示制度。对即将期满的社区矫正对象由区司法局矫正办通过期满提示函的形式提前一个月通知所在司法所,切实做好解矫准备,防止超期解矫现象发生。七是进一步完善档案台帐管理制度。街道镇乡矫正办的工作台帐要确保规范、资料齐全、查找方便。按照矫正对象一人一档的要求,对矫正对象档案资料认真细致地整理、归档,并妥善保存。要确保矫正对象档案卷宗资料真实有效,坚决杜绝工作台帐特别是矫正对象日常监管表现记录资料弄虚作假的现象。要加强矫正工作资料的保密性,对矫正对象进行分类分级管理的评估以及相关分析资料,必须妥善保管,不得随意泄露。

五、疏堵结合,以疏为主,切实在社区服刑人员中开展心理矫正工作

在坚持对社区服刑人员严格监管教育的同时,为提高矫正质量,探索心理矫治工作,在调查的基础上,就开展心理矫正工作的指导思想、目的意义、工作职责任务、运作方式、工作要求都作明确的要求。一是制定心理矫正实施意见,明确了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以提高矫正质量为根本,以刑罚执行过程中的人文关怀为特征,积极运用心理学方法,通过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咨询及心理治疗,矫正社区服刑人员的不良心理,消除心理障碍,促进其悔罪自新,顺利融入社会,最大限度地防止和减少社区服刑人员再犯新罪。二是建立心理矫正工作队伍。搭建工作平台,建立区心理矫正咨询指导小组,聘请三位专家为指导小组成员,为各镇乡、街道开展心理矫正工作提供专业指导,并对患有心理障碍或心理疾病的社区服刑人员进行心理治疗。挖掘社会资源,依托区志愿者协会、区心理健康服务中心平台,建立一支有心理咨询资格证书的20多名志愿者参与心理矫正工作的队伍,与专家配合一起开展心理矫正工作。三是开展心理咨询和辅助活动。针对大多数矫正对象的心理问题存有共性的特点,适时将具有相同心理困扰问题的矫正对象集中起来进行团体心理咨询,既有感染气氛和支持效应,有利于心理问题的解决,节约了时间和精力,提高了咨询效果。四是通过心理测评量表评估服刑人员的心理健康状况,对有需求的进行个案心理咨询,对患有严重心理疾病或有心理危机的进行心理治疗。对于服刑人员转变对立情绪、正确认识自身和社会、逐步改变不良行为,起到了积极作用 , 促进了教育矫正效果的提高。

六、建立和培养高素质的社区矫正工作队伍,是搞好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前提。

做好工作,首先要解决人的问题。要根据专业矫正力量与社会矫正力量相结合的原则,建立社区矫正专业工作队伍。社区矫正工作队伍包括矫正工作者和社会志愿者。从矫正工作者情况看,目前我区司法所工作人员数量明显不足,有些同志还身兼数职。随着矫正对象数量的逐渐增加,司法所承受的工作压力和责任也越来越大,而且,部分司法所人员变动较为频繁,工作发展不平衡,有些同志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业务生疏,责任心不强,制度不落实等问题,矫正工作者的整体素质和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社区矫正志愿者具有高素质的人士不多,人员结构相对单一,影响效果的发挥。社会矫正力量主要是社会志愿者,包括专家、学者、知名人士、离退休干部、社区居委会成员、老师、矫正对象的近亲属和所在单位人员等。其次,社区矫正是一项专业性、法律性和技术性都很强的工作,对矫正工作者的能力、素质等都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因此,组建矫正工作者专业队伍,必须重视选拔工作,把那些热爱社区矫正工作的热心人士吸收过来。在区级层面,由政法委、共青团牵头组建社区矫正志愿者大队,在街道、镇乡组建志愿者中队,区局派一名指导员负责工作的协调培训等工作。对志愿者招聘、使用、培训、待遇、人身伤害保险等政策作了明确的规定,进一步规范志愿者的工作,提高志愿者荣誉感和工作积极性。再次,要做到责权利明确、管理科学,强化监督机制,加大执法保障力度,保障社区矫正工作经费和矫正工作者的待遇。最后,有针对性地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业务培训,可选择定期和短期的矫正业务培训班,切实提高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努力创建政治坚定、业务素质高的专业化的社区矫正队伍,为顺利启动和实施社区矫正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七、坚持建设与落实并重,逐步实现社区矫正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社区矫正工作是一种刑罚执行活动,首要的任务是如何依法落实和规范的问题。各地要结合实际,逐步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教育矫正和工作管理制度,形成环环相扣、科学严密的制度体系,建立健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形成权责明确,严密高效的管理格局,做到社区矫正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负责,确保社区矫正各项制度得到切实执行,各项工作都能规范有序的运行。进一步完善教育矫正措施,努力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质量。一是加强对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要对矫正对象做到“摸得准、管得住”,切实加强控管措施,防止脱管失控现象发生。要坚持以人为本,注重管理与教育相结合,惩罚与帮助相结合,学习与劳动相结合,确保矫正效果。二是要采取灵活多样的措施,完善教育矫正方法,保证矫正工作质量。要对社区矫正对象各方面的情况进行研究分析,从犯罪类型、人身危险性、回归社区趋向程度、接受矫正的阶段性心理特征等不同角度,探索分类矫正、分级别矫正、分阶段矫正、个案矫正、心理矫正等矫正措施,提高矫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针对城市和农村地区不同特征,积极探索社区矫正的不同工作方法,努力提高教育矫正质量,促进矫正对象顺利回归。

社区矫正是一种不使罪犯与社会隔离并利用社区资源教育改造罪犯的方法,是所有在社区环境中管理教育罪犯方式的总称。在我国,社区矫正就是指按照现行法律的规定,将符合条件的罪犯(被判处管制、被宣告缓刑、被裁定假释、被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四类罪犯)置于社区内,由司法行政机关(司法局、司法所),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我国的社区矫正工作在2003年开始试点,2009年时全国全面试行,社区矫正工作迅速发展,覆盖面逐年扩大。并且在2011年2月25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明确把社区矫正写入了想《刑法》,这不仅标志着我国社区矫正法律制度的确立,同时也预示着现价段我国的社区矫正工作将会进入到一个全新的发展阶段,社区矫正工作将进一步向着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逐步发展和完善。

然而在实际工作中,随着工作的不断推进和深入各种矛盾、困难和问题也更多的暴露了出来,比如说矫正人员外出打工脱离管理现象不断增多,还有就是随着社区矫正法规、政策、制度的不断完善司法所面临的工作任务愈发繁重而相应人员、装备、经费却不能配套。这些问题和矛盾都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我们的社区矫正工作质量,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进程都产生了不利的影响。而该如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和解决好这些困难、问题和矛盾,在今年4月,笔者结合梁河县司法局河西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实际情况的调查研究和自己的工作实践,提出了一些想法。具体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现阶段社区矫正人员的各项情况

河西司法所自2009年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以来,累计接收社区矫正人员48人次,累计为期满社区矫正人员解除矫正18人次,现在册管理的社区矫正人数为30人。在这30名社区矫正人员中,男性有26人、女性4人;未满18周岁的2人、18至45周岁的21人、46至60周岁的5人、61周岁以上的2人;高中文化的1人,初中及以下文化的29人;被宣告缓刑的26人、被裁定假释的2人、被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2人;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罪的6人、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罪的11人、侵犯财产罪的6人、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的7人。30名社区矫正人员分别居住在河西乡8个行政村的94个村民小组中。

通过对这些在册社区矫正人员的各项情况进行分析后,我们可以看出,30名社区矫正人员中有很大一部分(大概在87%)的人员正处在中年、壮年时期,而且男性居多,他们往往是一个家庭的支柱或重要成员,承担着家庭里很大一部分的经济负担,而同时他们本身却没有较高的文化素质,并且他们在犯罪过程中多数人是属于故意犯罪。

(二)现阶段社区矫正工作的一些主要工作机制

一是对所有在册的社区矫正人员建立档案包括执刑档案(主要包括法院、监狱的判决书、裁定书、决定书、执行通知书等)和工作档案(主要包括社区矫正宣告书、社区矫正责任书、社区矫正人员基本信息表、矫正方案、通话记录、走访记录、谈话记录等),做到一人一档、一事一表,及时登记、及时记录、及时总结。

二是在接收社区矫正人员时,为其制定对应的矫正方案,成立一对一进行帮教的矫正工作小组(小组成员一般包括司法所工作人员、矫正人员所居住的村委会干部、矫正人员所居住的自然村或村民小组干部、矫正人员的近亲属)。明确社区矫正专职工作者,明确矫正监督人、明确矫正志愿者,并与之签订相关协议,明确责任,加强沟通联系,协同管理,各司其职。

三是严格落实社区矫正日常管理工作制度,做到周闻其声,月见其人,司法所要求矫正对象每个星期给我们至少打一次电话,汇报工作生活情况。同时,每个月至少到司法所来一次进行思想汇报,并接受月度考核。同时严格按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对外出或变更居住地的社区矫正人员进行管理,请假外出在七天以内的由司法所登记和审批,并报县司法局备案;请假外出超过七天的司法所登记、签署意见后报县司法局进行审批。针对部分未办理请假手续擅自外出的社区矫正人员,司法所先向矫正人员进行告知(包括电话联系矫正人员进行告知和向矫正人员亲属发送告知书)要求其限期(一般为两周)返家,如若逾期未归的,司法所将向县司法局提请给予矫正人员警告。

四是积极走访,掌握动态。我们充分发挥矫正小组的力量,定期不定期地于小组成员进行走访沟通,从侧面及时了解矫正对象的思想动态。

五是加强对拟假释罪犯和可能被判处缓刑罪犯的社会调查评估。评估过程中首先要充分征求罪犯家人、罪犯居住地村民小组、村委会的村民、干部的意见;其次要对罪犯以往的社会经历和一贯表现进行认真了解;最后征求所在地派出所得意见。

二、当前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一)要求外出打工的社区矫正人员增多

近年以来,随着正处在中年、壮年时期,主要承担家庭经济重任的社矫人员不断增多,导致越来越多的矫正人员的家庭和矫正人员本人都希望外出到发达的省份进行打工赚钱。而他们外出的想法和理由归纳起来大致有以下几种:

第一认为当前的环境不好(如毒品比较泛滥、周边朋友亲戚吸毒的较多、没有固定工作的机会),到新的环境去,能够找到一份固定的工作,避免和一些有不良行为的人接触,可能更容易改正自己的一些不良习惯(比如赌博、好吃懒做、酗酒);第二能通过赚钱偿还一些债务(比如一些因故意伤害而获刑的矫正人员,他们在被刑事处罚的同时很多也都承担了较高的民事赔偿,往往他们的民事赔偿责任都会把家里的经济掏空有的甚至因此背上债务);第三家庭主要成员(如妻子、孩子)都在外面打工,整个家庭可以说都已在打工地,自己外出打工就能和他们共同生活在一起。

然而,按照目前的管理规定矫正人员请假外出最多就是一个月,而且也不可能给予矫正人员连续请假。而希望通过变更居住地来解决这个问题的矫正人员,又要面临着比较严格复杂的程序和原居住地司法行政机关、变更地司法行政机关的态度(是否批准、是否接受)等问题,所以往往很多矫正人员都不愿意或没有能力去办理相关手续,擅自外出打工人员逐渐增多。

(二)与社区矫正有关的各机关之间缺乏联系沟通

社区矫正工作虽然是由司法行政机关主管,但是在实施过程中与多个部门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在实际的工作过程中,如果各部门之间联系不够,不能各自履行好各自的职责,往往就会影响到矫正工作的质量,列如,一名矫正人员因为自己的不当行为导致可能重新犯罪被公安机关进行刑事拘留或者逮捕,如果公安机关没有及时向司法行政机关通报,司法行政机关在联系不到矫正人员的情况下就会动用大量的行政资源进行查找,这不仅浪费了行政资源还在很大程度上加重了司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工作压力和心理压力,而且有可能让矫正人员逃避按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给予的相应处罚。

(三)日益加重的工作任务和与之相配套工作人员、装备、经费存在矛盾

当前这一矛盾在基层司法所表现最为突出。司法所承接着社区矫正的所有日常工作,但是现司法所工作人员较少,工作装备也比较滞后,其它各项工作任务又比较繁重,所以在一定程度上是影响了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质量。以河西司法所为例,河西乡国土面积为102平方公里,司法所共有两名工作人员,有摩托车一张,而现管理的30名社区矫正人员又分别居住在不同的村民小组内。以致于每月的走访都要耗尽工作人员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同时司法所还管理着47名刑释解教人员,还要开展司法所其它业务工作如法制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援助以及乡党委政府安排的各项中心工作。可想而知工作人员在分身无术的情况下,在对工作的深入推进过程中就会打折扣,就会影响到工作质量。

(四)社会重视程度不够

社区矫正在我国还属于新生事物,社会对其的认知程度有限,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整个社会参与社区矫正管理的积极性,相对的也就加重了该项工作对行政资源的依赖、加重了主管机关的工作负担。如社区矫正中的志愿者队伍建设比较滞后,缺乏一直拥有专业专业素质(熟悉我国法律、拥有专业心理辅导能力)的志愿者队伍,民众缺乏义务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积极性。

三、一些想法和建议

(一)进一步完善社区矫正的立法,规范全国社区矫正工作制度

当前我国《刑法》和《刑事诉讼法》虽然已对社区矫正有了明确的规定,并且出台《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但是笔者认为还不够,还需进一步让全国的社矫工作规范和同步起来。因为由于各省的情况不同,各省制定的《社区矫正实施细则》也存在着一定的差异,当遇到一些需要跨省份处理解决的问题时,就会遇到困难。如社矫人员要求跨省份变更居住地的情况时,就会有因为依据不同,口径不一等问题实质上影响到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让一些确实符合变更居住地的社矫人员在实际办理中遇到困难导致擅自外出现象增加。

(二)各级地方政府加强对社区矫正的宣传和帮扶

由于社区矫正是一个新的事物,很多人都对其缺乏认识,在寻求社区矫正志愿者的时候就会产生困难,就会加重对行政资源的依赖。如果能够通过政府的大力宣传和帮扶,让社区矫正工作得到社会各界的认知,提高影响力。可能就会让更多的社会资源向这里倾斜,这样现阶段社区矫正工作存在困难如经费、人员等问题就会得到缓解。

(三)进一步加强各部门之间的衔接,和明确各部门之间的职责

首先各部门的工作人员要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对待社区矫正工作,认真履行好自己的工作职责。其次各部门之间建立一个长效机制,如每月或每季度召开联席会议,各自通报工作情况,探讨存在的问题。

(四)强化对拟判处缓刑和拟假释罪犯的社会调查评估报告的参考

笔者认为社区矫正人员,在整个矫正期间,是要完全依赖于矫正地的各项资源来对其进行帮扶和教育的。而这些资源的优与劣则是体现在当地的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程度上。如果超出了当地本身的承载能力,势必就会影响到该项工作的开展。如果能在对拟判处缓刑和拟假释罪犯,判处缓刑和裁定假释前,在适用法律的前提下充分考虑罪犯的社会调查评估报(告包括矫正地的各项情况、罪犯的家庭情况等),我想这样可以给好的发挥社区矫正的职能,真正让罪犯早日回归社会。

第18篇:社区矫正

我国社区矫正的行政主导型模式探析

摘要:社区矫正作为一种全新的工作实践和理念,引起了实际工作者和学者们的广泛关注,并从多个角度进行探索,但到目前为止尚未形成适用的方法体系。文章分析了我国社区矫正的发展历程,总结了我国在社区矫正实践中形成的行政主导型模式特点。

关键词:社区矫正 行政主导型 模式

我国的社区矫正制度始于20世纪50年代。50年代中期起,我国建立了青少年矫正制度,通过建立少年犯管教所、工读学校等机构以及假释制度,依靠社会各方面力量帮助、教育违法或有轻微犯罪行为的青少年改过自新。这是我国社区矫正的雏形。1979年颁布的《刑法》确定了社区矫正的范围、对象、内容与执行机关。80年代初期以来,我国社区矫正制度逐渐发展,相关的法规逐渐完善。为了适应政治、经济、社会及文化的发展要求,2003年我国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积极探索刑罚执行制度改革。

社区矫正是与监禁矫正相对的行刑方式,是指将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1]。社区矫正是积极利用各种社会资源、整合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对罪行较轻、主观恶性较小、社会危害性不大的罪犯或者经过监管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的罪犯在社区中进行有针对性管理、教育和改造工作[2]。矫正的目的一是通过社区矫正组织进行的社会化教育,使罪犯适应并顺利回归社会;二是增强社区公民的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最终达到预防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目的。社区矫正作为一种与监禁相对应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对矫正对象的矫正功能主要有惩罚、教育、塑造、感化、治疗和控制功能。

一、行政主导型-我国社区矫正模式的选择

目前,国外社区矫正根据其适用特点,大体上可以分这样几个模式,一是以美国、加拿大和澳大利亚为代表的“公众保护模式”;二是以英国为代表的“刑罚模式”;三是以日本为代表的“更生保护模式”。我国社区矫正工作自试点以来,也涌现了多种各具特色的地方模式,如北京模式;上海模式;浙江模式深圳模式等;同时也有社区矫正“1+X”这样包含社区矫正机构、社区矫正人员组成、社区矫正对象、社区矫正立法、社区矫正经费来源等五个子模式特点的特色模式。

一般而言,社区矫正制度的路径选择有两种基本类型: 一是以国家机关主导的行刑空间转换模式, 二是以社区自治主导的社会改造模式。以国家机关主导的行刑空间转换模式的理监狱制度的对行为人造成监狱化的消极结果。国家机关就应当突破监狱的封闭环境, 将行刑空间拓展到社区之中, 以较好地实现行为人再适应社会的能力, 从而实现防止再犯可能的目的

[3]

。以社区自治主导的社会改造模式的理论基础, 主要是恢复性司法的理念, 认为犯罪首先侵害的是被害人的权利,其次是社区的权利,最后才是国家的法律秩序。

根据《试点通知》的规定,我国社区矫正的法律定义是:“与监禁矫正相对的行刑方式, 是指将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 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 矫正其犯罪心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由此可见, 我国的社区矫正主要是转换行刑空间的国家机关行政主导模式,社会团体、民间组织和社会志愿者处于从属的地位。

二、行政主导模式下执行主体之规范缺陷

由于我国社区矫正制度选择了国家机关主导的模式,尤其是社区矫正的执行主体。但是,受制于国家机关权限范围,又因为部门规章在一定程度上有忽视上位法律的倾向,加上规范的确定性之不足,关于社区矫正的执行主体的法律规范, 多有冲突, 造成法制不统一的现象,因而带来适用上的困难。 ( 一) 上下位法律的冲突

在社区矫正的执行主体上,《刑法》、《刑事诉讼法》与《试点通知》《暂行办法》的规定不一致[5]。对被管制、假释、暂于监外执行和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法》和《刑事诉讼法》均规定公安机关是执行主体;但在缓刑方面,两者规定却不一致,

《刑法》 别挂靠于司法局、团市委和上海市戒毒办公室将专业社工纳入到规章制度的建设中来。

[7]

。通过这种挂靠的方式,充分地(3)公安部门应将执法权交给司法所,避免执法权与执法主体分离和相互扯皮,以免造成人力资源和行政资源的浪费。

(4)社区矫正机构应重新设置, 对不同的矫正对象采取的方式过于笼统,而专业社工则能通过专业理论上的一些“矫正模式”,如人本模式、任务中心模式、行为治疗模式、理性情绪治疗模式等,更具针对性地对不同矫正对象实施有效的差异化矫正。

(2)群体层面的直接介入路径。群体层面的介入主要是矫正工作者针对矫正对象所面临的共同问题或需要,把他们组织起来,运用小组工作方法,对矫正对象的共同需要或问题做出回应、辅导,虽然在目前的“司法模式”中也有所体现,但在运用上还是有很大的局限性,多数的矫正者还是运用传统的公益劳动安排或“上大课”的方式[9],很难体现互动性和自助性。而专业社工通过组织小组活动,从中引起生活目标的建立,然后帮助矫正对象分析要达到这些目标自己应该做的事情,让矫正对象认识其自我价值,为避免二次犯罪打下了牢固基础。

(3)社区层面的间接介入路径。社会工作者运用社区介入可以帮助矫正对象建立和改善社区关系,使矫正对象每月上交的思想汇报不再放任自流,而且还可以动员社区各类资源,并充分发挥专业社工在资源调配和建立社会支持网络上的专业优势,提高资源的利用率。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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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王思斌.中国社会工作研究( [8]Epstein,L..Helping people:The task-centeredapproach.St.Louis:Mosby,1980:25.

[9]马良.青少年社区矫治的本土模式和社会工作的介入空间.华东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2).

第19篇:社区矫正

社区矫正

一、名词解释:

1、深度访问法:

又称临床式访问,它是为搜集个人特定经验(例如:偷窃、吸毒、自杀)的过程及其动机和情感资料所作的访问。最初常用于个案工作的调查、囚犯的调查和精神病人的调查,其目的时作出临床诊断,挽救罪犯和患有精神、心理疾病的人,后来广泛应用于对一般个人生活史及有关个人行为、动机态度等的深入调查。

2、重点访问法(集中访问法)

它是集中对某一经验及其影响的访问。重点访问法建立在这样一种假设基础之上的,即透过某种刺激可使调查对象在情景中产生特殊反应,矫正工作者从这些反应中获得信息,再加以解释。

3、结构功能分析法

结构功能分析方法就是把事物看作一个系统,通过分析系统内各要素间的关系,以及这些要素的不同关系、使系统表现出来的补同特征、发挥出来的不同作用,探讨事物存在原因的一种分析方法。

4、社区矫正

社区矫正是与监禁矫正相对的行刑方式,是指将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通过思想改造和劳动改造,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心,并促进其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 (参考):社区矫正是以社区为平台,以科学的价值观念和工作方法恢复矫正对象的社会功能,促进矫正对象顺利回归社会的刑罚执行制度和过程。

5、非理性信念

指把那些特定场景中的经验绝对、普遍、抽象化之后与实际情况不符合的想法和观点。

6、自我效能感

由班杜拉所提出的概念,他认为,所谓自我效能,是指个人对自己在特定情境中,是否有能力去完成某个行为的期望,它包括两个成分,即结果预期和效能预期,其中结果预期是指个体对自己的某种行为可能导致什么样结果的推测,效能预期是指个体对自己实施某种行为的能力的主观判断。

7、因果分析法

因果关系是世界上各种事物相互联系的一种基本形式。分析矫正对象的各种资料,其目的就是为了弄清这些资料中存在的因果关系,找出形成矫正对象偏差行为或观念的根本原因。因此,因果分析是分析矫正对象资料的重要方法。

二、简答

1、社区矫正对象的类别

社区矫正的对象,是符合社区矫正条件,被置于社区内进行改造、矫正的罪犯。具体来说包括5中罪犯。

1、被判处管制的;

2、被宣告缓刑的;

3、被暂予监外执行的,具体包括: (1)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3)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4、被裁定假释的;

5、被剥夺政治权利,并在社会上服刑的。在符合上述条件的情况下,对于罪行轻微、主观恶性不大的未成年犯、老病残犯、以及罪行较轻的初犯、过失犯等,应作为重点对象,适用上述非监禁措施,实施社区矫正。

2、矫正对象面对的一般问题类型

矫正对象的问题主要可以分为矫正对象个人问题、家庭问题及社会问题三类。

(1)个人问题主要是指矫正对象自身在生理、认知、心理、生存、生活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2)家庭问题主要是指矫正对象与家庭成员的关系及由此形成的对矫正对象改变的支持问题。

(3)社会问题包含三个层面:一是社会对矫正对象改变的支持性问题;二是社会中存在的可能诱发矫正对象重新犯罪的一些问题;三是矫正对象与社会互动中可能产生的一些问题。

3、社会支持程度的影响要素 包括发展因素、个人因素和环境因素。发展因素是指个人过去经验会影响现在的社会生活和社会支持程度;个人因素指个人特质例如自尊程度、社会性、自主性、控制力等;环境因素指个人的物质生活、社会生活环境。 (发展:从发展的观点来看社会支持,其关键问题在于过去的经验如何影响其今后的社会生活;个人:主要是指个人的人格因素对发展和使用社会支持的影响;环境:在个人的社会支持网络形成中的作用体现于不同类型的生活环境)

4、矫正社会工作介入理念和价值伦理

(1)人与环境的构成状态时矫正社会工作最基本的介入理念。即从矫正对象与环境的关系入寻,了解环境对个人的要求,个人与环境的互动,个人在环境中的资源。

(2)社会工作最基本的理念是相信每个人都有与生俱来的价值和尊严,而这种尊严和价值带给每个人不可剥夺的社会权利,社会工作者对受助者的基本态度是接纳而非批判。 (3)矫正社会工作开展的核心理念——促使矫正对象恢复社会功能;

矫正社会工作的基本工作理念——问题导向;

矫正社会工作的基本方法——矫正对象参与矫正过程;

矫正社会工作的核心价值伦理——平等、尊重;

矫正社会工作最基本的伦理——保密

5、如何培养自我效能

(1)从学习中获得:首先,要设置明确而合适的目标定向;其次,可以进行“自我竞赛”;最后,为自己创设更多的成功机会;即认知内驱力、自我提高内驱力、附属内驱力的体现; (2)行为的成败经验:这是学习者自身经验,对效能影响最大的,成功的经验会提高人的自我效能,多次失败的经验会降低人的自我效能感;

(3)替代性经验:这是学习者通过观察示范者的行为而获得间接经验; (4)言语说服:这是试图凭借说服性的建议、劝告,强调自我暗示的作用

6、质疑非理性信念的方法

(1)反映感受。让服务对象具体描述自己的情绪,行为以及各种感受,从而识别背后的非理性信念; (2)角色扮演。让服务对象扮演特定的角色,让其重演他受困扰的情况,当时的感受行为表现以及非理性的想法;

(3)冒险。让服务对象从事自己所担心害怕的事,从而使情绪、行为背后的非理性信念呈现出来; (4)呈现

三、案例和论述

一、社区矫正资料收集的基本内容

(一)个人层面的资料收集

1、个人的基本资料

年龄、个人生活简历、生活经历、重要事件、个人服刑经历、社会经济地位、周围重要的人物、相关的社会系统等

2、探索矫正对象对于现状和问题的主观看法 (1)存在怎样的问题;(2)问题出在哪里;(3)问题的原因是什么;(4)问题存在多久了;(5)对象以往是如何解决问题的;(6)希望如何解决问题

3、收集解决问题的动机资料

动机是解决问题,改善现状的内驱力,也是社工最重要的改变现状的资源。例如:对象有希望获得改变的动机,高某希望在有生之年提早完成服刑期;陈某对于所犯错误十分悔恨,其父母也希望能够改变教育方式,一起帮助陈某度过服刑期。

4、需要探索矫正对象生理、心理、情感、智力等方面的能力 如果发现矫正对象的实际能力与表现之间出现明显的差距,矫正社会工作者要仔细分析造成这些差距的原因。

(二)环境层面的资料收集

环境是指矫正对象生活中的重要社会系统,以及可以得到的各种资源系统,

社会系统:对象的家庭、亲属、邻居、学校、单位等(重要人物对于矫正对象持有希望和支持,以及他们帮助矫正对象的能力对矫正对象的开展具有积极意义)

资源系统:主要包括各种可利用的资源,如邻里关怀、志愿者、各类社会保障政策、就业岗位、各类专业服务组织可能提供的服务等等

(三)个人与环境交互层面的资料

(1)对象与周围环境的关怀,特别是与重要人物的关系 (2)矫正对象寻找帮助的主要方式 (3)社会系统对个人求助的反应

(4)其他系统互动方式对矫正对象问题的影响等方面的内容 案例:周某、故意杀人、有一哥哥、爸爸

资料收集:

1、周某的个人基本资料(年龄、文化程度、服刑经历)

2、周某的环境资料(家庭环境:父母的关系、周某与父母的关系、周某与哥哥的关系、家中的主要支持资源)(与原来各门的关系、与现在邻居的关系、同事、居委会的关系)

3、与环境的交互作用

(1)家庭中与父亲的互动方式(既离不开父亲的照顾,又与父亲关系微妙) (2)与“哥们”基本上断绝来往

(3)居委会是目前给予帮助的主要组织

(4)最低生活补助是目前获得的重要生活资源 (5)同事的和睦关系给予周某较大的支持

二、社会网络的构建

(一)社会网络指的是一组个人之间的接触、通过这些接触、个人得以维持社会会身份并且获得情绪支持,物质援助,服务讯息和新的社会接触。个人拥有的资源:(1)个人资源:个人的自我功能和应对能力

(2)社会资源:个人社会网络中的人所能提供的社会支持(个人关系网络

的广度,网络中的人能够发挥支持功能的程度)

(二)社会支持是由社区、社会网络和亲密伙伴所提供的感知的和实际的工具性或表达性支持。

1、感知支持:

(1)社区:社区是最外层的一般关系,个人和社区的关系反映其与社会的整合度,其对社区的归属感,以及个人对社区的认同和参与

(2)社会网络:个人可以接触到的一些人(亲戚、同事、朋友)

(3)亲密伙伴:个人生活中的一种紧密关系(关系中的人认可和期待彼此负有责任感)

2、实际支持:

(1)工具性支持:指运用人际关系作为手段以实现某种目标(如找工作、借钱、照看孩子)包括引导、协助、有形支持与解决问题的行动

(2)表达性支持:既可以是手段也可以使目的,它涉及分享感受、发泄情绪和挫折、寻求对问题或议题的了解、肯定自己和他人的价值与尊严等。包括心理支持、情绪支持、自尊支持、情感支持和认可等。

(三)介入:

评估社会支持网络:

(1)个人层面:网络所包括的人员的生活领域以及彼此之间的关系(这些人员对服务对象的重要性)

(2)社会层面:(所生活的社区、一般社区)(正式、非正式社会支持网络资源)(两者之间的关系,现有资源能够解决哪些问题)

社会工作的工作原则 (1)个别化原则;(2)接纳原则;(3)承认;(4)期望关怀;(5)非评判:(6)案主参与和自决;(7)保密性

建立专业关系,秉守平等、接纳、尊重的原则

三、社区矫正专业关系的建立

(一)专业助人关系

1、指在矫正过程中矫正社会工作者与矫正对象之间的内心表现和态度表现得动态交互反应关系,通过这种反应,矫正对象的社会适应能力得到改善和增强

2、专业助人关系式一个从无到有的建立过程,这种关系不是双方见面就能建立的,它将矫正关系融入社会工作专业助人关系的元素,矫正社会工作者凭借其专业技能,给矫正对象注入了一种改变的动力。通过这个过程,矫正社会工作者和矫正对象之间会建立一种良好的相互信任的关系,这对形成矫正对象积极配合社区矫正观念、对矫正对象形成自我矫正动力具有极其重大的意义。(矫正工作者与对象是双向互动过程)

3、专业助人关系的特点(目标性、非平等性、控制性、代表性)

(二)矫正社会工作者与矫正对象的角色

(三)专业关系建立阶段

(四)建立专业关系的技巧

影响专业关系建立的因素

1、矫正社会工作者(专业技能、技巧;对自身角色的把握;自身资源;价值理念、与对象互动、对对象问题的评估)

2、矫正对象(自我认识、配合与否、态度)

3、与其他系统的关系

第20篇:社区矫正

社区矫正工作获得成效:(第二组)

1、全市社区矫正制度体系逐步完善

3月5日,为提高管理效率,确保安全管理,市矫正办制定并下发了《社区服刑人员动态分析工作暂行规定》,《规定》明确规定了对社区服刑人员实行动态分析、管理的方法和时限,同时还届定了“重点人”范围,明确了对“重点人”监督控制及教育的方法和措施。随后,市矫正修订了《社区矫正对象接收工作衔接规定(试行)》。制定下发了《社区服刑人员接收工作暂行规定》、《社区服刑人员管理工作暂行规定》、《社区服刑人员教育工作规定》、《社区服刑人员公益劳动管理暂行规定》、《社区服刑人员考核奖惩暂行规定》、《社区矫正工作档案管理规定》、《社区服刑人员解除矫正工作暂行规定》、《社区矫正工作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关于防范社区服刑人员脱管和重新犯罪的若干意见》、《社区矫正工作文书格式》、《关于进一步做好阳光社区矫正服务中心工作的试行意见》等,全年共修订、制发的13项制度形成了较严密的社区矫正制度体系,为基层提供了工作的操作准则,规范了全市的社区矫正工作,使我市社区矫正管理制度体系逐步完善。

2、社区矫正分类管理、分阶段教育全面开展

4月1日“分类管理、分阶段教育”工作经过半年试点后,在我市全面铺开,此举标致标志我市社区矫正工作迈入科学化管理的轨道。分类管理、分阶段教育是我市创新管理教育模式,探寻教育矫正规律,提高教育矫正质量的一次积极有效探索。分类管理借鉴国外经验,以社区服刑人员的人身危险性大小为标准,结合其回归社会的趋向程度,将服刑人员分为三类,并分别实施不同强度的管理。分阶段教育是根据社区服刑人员心理、行为特点和需求变化的规律,结合教育矫正阶段性目标的设定,将教育矫正全程分为初始教育、常规教育和解矫前教育三个阶段,以提高教育的针对性,确保全程教育质量。

3、全市各区县全部建立阳光社区矫正服务中心

成立社区矫正服务中心,是我市社区矫正工作遵循社会管理规律,运用社会工作方法,整合社会资源和力量对社区服刑罪犯进行教育改造的积极探索。全市各区县高度重视,精心策划,立足地区实际,突出特色,努力探索社区矫正服务中心科学有效的构建模式和运行机制,相继成立了社区矫正服务中心。截止05年年底,全市已经建立了11家区县级、7家街道(乡镇)级矫正中心。

4、社区矫正协管员队伍初步建立

今年上半年大兴区利用劳动就业政策,与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开展合作,共同开拓了利用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新渠道----招聘社区矫正协管员。随后,平谷区、延庆、顺义等区县相继开展了社区矫正协管员招聘工作,逐步建立了一支有组织的、相对稳定的社区矫正社会力量,扩大了社会参与的程度,缓解了司法所的工作压力,加强了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管理,提高了教育矫正质量。这一做法被市委、市政府肯定,并作为建设和谐社区、和谐村镇的一条重要措施写入市委文件。

5、全国政协副主席罗豪才视察北京社区矫正工作

4月11日上午,全国政协副主席罗豪才、全国政协社会与法制委员会副主任肖建章等一行到京视察我市社区矫正工作。司法部张军副部长、市政协王长连副主席陪同视察。市矫正办全面介绍了北京社区矫正工作开展的情况、取得和经验及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罗副主席充分肯定了北京的工作并提出殷切的希望,在讲话中指出,北京市的社区矫正工作虽然开展的时间不长,但是各级党委、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已经形成了一套较为完备的制度与模式,初步建立了一支矫正力量,积累了一定经验,整体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罗豪才副主席的视察表明我市社区矫正工作成效引起中央领导的关注。

6、中央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调研北京社区矫正工作

5月23日,由司法部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张苏军为组长,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相关部门领导组成的中央司法体制改革社区矫正专题调研组一行十人来京调研我市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市矫正办介绍了我市社区工作整体情况,并就社区矫正立法及社会救助体系的建立等问题做了专题汇报。调研组组长张苏军主任在讲话指出:此次调研的目的是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建立健全社区矫正制度的精神,总结社区矫正试点经验,为社区矫正立法做好准备。北京试点工作启动早、覆盖范围大,在社区服刑人员组织机构、管理等方面建立较完善的体系,为全国社区试点工作积累了大量的经验,取得较好成果,并希望北京继续发扬进取精神,积累更多的经验。

7、在全市开展社区矫正联合大检查 为了规范社区矫正工作流程,落实各项矫正制度和措施,全面提高我市社区矫正工作的整体水平,05年6月市矫正办组织市公、检、法、司、民政、劳动、监狱等成员单位相关部门领导对全市十八个区县的社区矫正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通过检查,我市社区矫正工作整体情况良好,工作开展程序规范,社区矫正取得初步效果,并呈现出四个特点:一是各级党委、政府认识统一,高度重视,二是组织机构、工作队伍健全,协调有力,三是规章制度明确、工作程序规范,四是矫正教育方法多样,矫正效果初步显现。通过此次检查,进一步找准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为确定下阶段工作重点提供了依据,奠定了基础。

8、联合国人权办公室高级专员考察北京社区矫正工作

8月30日,联合国人权办公室高级专员路易斯.阿博尔女士、高专特别助理、高专办能力建设司司长、高专项目办官员等一行在司法部政治部主任张苏军及外交部有关部门领导的陪同下考察了北京市社区矫正工作。联合国高级人权专员一行听取了市矫正办关于全市社区矫正工作的整体情况,参观了朝阳区阳光社区矫正服务中心,并与社区服刑人员进行了座谈。联合国高级人权专员来京考察充分表明北京社区矫正工作已经引起了国际社会的关注。

9、开展我市社区矫正试点两周年系列活动

在我市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两周年之际,市矫正办精心策划组织了两周年系列活动。一是8月16日市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召开阶段工作会,吉林副市长主持会议,市委宣传部、公、检、法、司、民政、劳动、财政、监狱、劳教等10个成员单位领导参加了会议。会议听取了市矫正办关于试点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对北京市社区矫正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进行了调整,吉林副市长对下阶段试点工作作出了指示;二是组织召开理论与实务研讨会。市、区县矫正办成员、抽调干警领队、基层工作代表等60余人参加了研讨会。会议邀请研究所、大学的专家分别就“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分类管理分阶段教育工作开展”做了专题报告。部分区县和代表汇报了本区组织发动社会力量参与试点工作的主要做法,部分抽调干警代表汇报了有关做好缓刑罪犯和剥夺政治权利罪犯矫正工作的体会。三是隆重召开北京市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总结表彰大会。司法部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张苏军,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强卫,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凤山、副市长吉林等部、市领导出席大会。市、区县、街道(乡镇)社区矫正领导小组成员及有关同志近千人参加了大会。会上,对一年来北京市社区矫正试点工作进行全面总结,交流了工作经验,表彰了在试点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部署了下阶段任务;四是9月集中开展了“社区矫正宣传周”活动,以内外宣传相结合、工作与宣传结合、教育与宣传相结合为原则,采用研讨会、交流会,现场咨询、媒体宣传、社区宣传及各类活动等各种不同的方式,全面深入地开展社区矫正宣传,取得良好的宣传效果。

10、全国首次开展社区矫正公众调查

为了全面了解北京市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两年多来的公众认知度和社会成效,市矫正办与零点调查公司开展了社区矫正社会公众调查活动。调查活动历时一个多月,地域范围覆盖全市十八个区县,采用入户访问、电话访问和深度访谈的形式随机访问了普通居民、社区服刑人员、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村(居)委会干部及专家学者。此次调查显示,67.8%的居民接受社区矫正制度,40.3%的居民愿意成为志愿者,85%的居民认为社区矫正取得明显效果,97.2%的社区服刑人员对矫正工作表示满意。

我市开展的社区矫正公众调查在全国尚属首次,调查结果充分表明我市社区矫正开展两年来效果显著,而且标志着我市社区矫正效果评估机制的初步确立。

----北京市司法局

11、初步形成了社区矫正的组织体系

如北京市建立起三级矫正组织网络,形成了“政法委统一领导,司法局组织实施,相关部门协作配合,司法所具体执行”的工作格局;在天津,成立了由市公、检、法、司、监狱、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财政分管领导和部门参加的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上海则形成了由司法行政机关牵头、政法各部门紧密配合的工作体制,并在市司法局下设了“上海市社区矫正工作办公室”。

12、通过建章立制促进社区矫正规范运作

为确保社区矫正工作的依法和规范进行,六省(市)在社区矫正试点中,十分重视建章立制工作,相继出台了四十余个相关规范性文件。如北京制定了《北京市社区矫正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江苏制定了《江苏省社区矫正工作流程(试行)》。在总结各试点省(市)经验的基础上,司法部于2004年5月出台了《司法行政机关实施社区矫正工作暂行办法》,进一步统一和规范了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各个环节的工作,包括机构和职责划分、社区服刑人员的接收、管理措施适用、解除矫正等。

13、在队伍建设方面初见成效

社区矫正的发展有赖于高素质的矫正工作队伍。为此,各试点省(市)都很重视队伍建设工作。北京市在所有乡镇(街道)建立了司法所,作为社区矫正工作的主导力量,同时对社区矫正工作者分批分期进行培训。在上海,已分批对全市各区县司法局、司法所(科)干部进行业务培训,并委托有关高校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系统培训。

14、发掘社会资源参与社区矫正

各地在社区矫正试点工作中,积极借助社团力量,实行社会化管理。如上海成立了专门的民间社团组织———“新航”社区服务总站,按照“政府主导推动,社团自主运行,社会多方参与”的运作模式参与社区矫正。“新航”社区服务总站实行董事会负责制,按照政府的委托和授权从事社区矫正工作,社团组织在各区设立社工工作站,依靠专业化、职业化的社会工作者,协助社区矫正管理机构对社区服刑人员开展跟踪帮教、就业指导等服务。

15、注重对矫正对象的权利保障

在北京,社区矫正机构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帮助矫正对象解决生活、就业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对符合低保条件的矫正对象办理低保,为矫正对象提供职业培训、就业指导和安置就业或就学。在江苏,建立了专门的教育基地和职业培训基地,对矫正对象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并优先推荐就业,并建立过渡性的就业基地,安置暂时无工作的矫正对象。

16、积极探索社区矫正的规律与方法

各地在试点工作中,针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特点,强调“宽松式管理、引导式教育、人性化改造”的矫正理念,积极探索各种矫正手段与措施,如制定矫治个案、定期谈话、专家心理咨询、社会帮教、公益劳动,等等。

上海在社区矫正试点中,进行了风险评估工作的探索,运用统计学知识,将社区服刑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的可能性转化为直观的数字,确定危险等级,如“稳定”、“一般”、“重点关注”、“高危”,从而为服刑人员“度身定做”阶段性的社区矫正方案提供参考。上海还积极探索心理矫正,在心理学专家指导下,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心理测试、评估,根据测试结果,制定相应的心理矫正计划。 在北京,除了探索对社区服刑人员的分类管理外,还进行了分阶段教育的探索,即根据社区服刑人员在接受矫正过程中心理、行为特点和需求变化的规律,结合教育矫正阶段性目标的设定,将教育矫正全程分为初始教育、常规教育和解矫前教育三个阶段,根据服刑人员在三个阶段不同的心理、行为特征和需求,设定相应的教育目标、教育内容和教育方式。————————冯卫国文集 17 健全机构,建章立制。从全市层面上,成立由市委政法委和市政法部门的领导组成的社区矫正工作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司法局。在区和街道层面上成立了相应的矫正工作领导小组。矫正的具体工作主要由司法行政部门进行,监狱警察予以配合。同时《社区矫正工作细则》《社区矫正工作者手册》《社区矫正对象手册》《社区矫正对象的奖惩办法》等一系列的制度得到了初步的落实和建立。

18 扎实开展社区矫正的基础工作,规范矫正对象本人和档案的同步接受,为每个矫正对象建立较完整的矫正档案,统一印章,并进行规范化管理。因人而异的制定矫正方案。定期家访和了解矫正对象的思想动态。在不影响其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的同时促使其完成社区义务劳动。同时给予矫正对象实际意义的生活帮助和尽可能的解决其就业的困难。

成效:一是把握刑罚执行活动性质,社区矫正工作进一步规范;二是以司法所为工作主体,队伍专业化建设进一步加强;三是以社区为载体,社会化运作进一步推进;四是紧紧围绕矫正质量核心,矫正效果进一步显现。在取得了明显成效的同时,社区矫正试点工作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如区县、街道乡镇之间工作发展还不平衡,对社区矫正规律的研究还不够深,矫正的方法和手段还比较单一,矫正工作的社会化程度还不高,等等。下一阶段,北京市社区矫正工作将巩固已经取得的成果,根据现存问题,在确保试点工作依法规范运行的基础上,以继续提高矫正质量为核心,重点加强社会力量多元化、工作队伍专业化、矫正工作规范化、矫正方法科学化、管理工作信息化等“五化”建设,不断推进我市社区矫正工作的深入发展。

司法部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张苏军对北京市的社区矫正工作给予充分肯定,指出:北京市的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动手早,起点高,运作规范。北京市的经验和做法对全国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开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近一年来,北京市的社区矫正试点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基层司法所和专业矫正工作队伍建设不断加强,建立了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长效机制,开展了分类管理和分阶段教育,建立了评估体系,深入扎实做好对服刑人员的帮困扶助工作,各项制度措施得到进一步落实。张苏军主任结合全国社区矫正的开展情况,对下一步的试点工作提了四点要求:一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初步意见和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的精神,进一步加大试点工作指导管理力度,不断探索总结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实践经验。二是加强各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规范制度建设,保证试点工作顺利进行。三是积极参与相关法律法规的修改,建立和完善社区矫正工作的法律制度。四是切实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努力提高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素质。

最后,市委副书记、市委政法委书记强卫同志做了重要讲话,指出:在全市上下深入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首善之区建设的时候,召开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总结表彰大会,十分及时,也十分必要。希望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好这次会议精神,抓住机遇,扎实工作,齐心协力,开拓进取,推动我市社区矫正工作不断引向深入、不断取得新的更大成绩。强卫书记就如何进一步深化社区矫正工作,讲了四点意见:一是要站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首善之区的大局,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充分认识做好社区矫正工作与建设和谐社区、和谐村镇、促进和谐社会首善之区建设的密切关系,充分认识能否做好这项工作是对我们构建和谐社会能力和水平的一种检验,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扎扎实实把社区矫正工作引向深入,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首善之区做出贡献。二是各级党委政府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各项投入和保障力度。各级党委政府要经常听取工作情况的汇报,对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帮助解决,要认真督促各有关部门充分发挥在这项工作中的职能作用,形成工作合力,进一步加强各项投入,不断强化人力、物力、财力保障,高度重视基层司法所建设,认真解决司法所业务经费问题,充分发挥基层司法所在社区矫正工作中的主体作用。三是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强协调配合。各有关部门都必须从促进和谐社会建设高度,克服与己无关的思想,克服为难情绪,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齐抓共管、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尤其是公、检、法等政法机关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认真履行职责、发挥职能作用,是政法系统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具体举措,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有益探索,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更加积极履行职能、更加积极主动配合。四是要紧紧围绕提高矫正质量这一核心,不断加强和改进各项工作。牢牢把握社区矫正是在社区进行刑罚执行的特点,进一步挖掘和发动社会力量。牢牢把握社区矫正刑罚执行的性质,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和执法环节。正确处理好宽与严的关系,做到宽严相济。正确处理好落实与创新的关系,在狠抓落实的基础上图创新、谋发展。正确处理专业化与社会化的关系,做到专业化与社会化并重。

自2012年2月项目启动后,工作组通过开展面谈、家访、小组活动、督导会、专项培训等社会工作专业方法,给社区服刑人员关注希望、建立信心、反思自我、连接社会支持网络,搭建起更生的桥梁,引导出其社会恢复的力量。通过一系列工作的开展,使六名社区服刑人员重新树立起生活的信心,增强了抗逆力,并发现了各自的生活目标,转化成效显著。另一方面,工作组参与人员也通过参与此次项目认识到如何把社会工作专业理念和方法贯穿到整个矫正过程,从而进一步提升社区矫正工作专业化、科学化水平。

社区矫正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首先,减少了重新违法犯罪。国家将符合法定条件的罪犯放在社区服刑,使他们能够与家庭、社会保持正常的联系,其中多数罪犯能够参加社会劳动,做到自食其力。四年来全市社区服刑人员年均重新犯罪率在018%以下,绝大多数罪犯通过教育改造,顺利解除矫正。其次,社会对矫正工作的理解与支持不断增强。通过开展社区矫正,社区居民对刑罚执行手段有了新的了解,越来越多的社会公众消除了对社区矫正的疑虑和恐惧,对社区矫正工作的理解与支持程度明显提高。再次,在国内外获得好评。社区矫正工作受到了国内外的广泛关注,先后有60多家中央和地方主流媒体进行了全面的报道。试点工作得到了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全国人大法工委、国务院法制办等中央国家机关以及国内23个省市到北京市调研参观。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多个国家和地区的政府官员、学术代表团先后到北京市考察,高度评价了北京市的社区矫正工作。最后,强化了基层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力度。通过社区矫正工作,加强了司法所的职能,提高了司法所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刑罚执行能力。同时,基层司法行政机关对社区矫正中心实行社会化运作,锻炼了司法行政队伍借助社会力量履行自身职能的能力,有助于发挥司法行政工作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

二、社区矫正取得成效的原因: (一)党政领导牵头,各部门密切配合。北京市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社区矫正工作。试点伊始,上至市、区县,下至街乡镇,都成立了以党委、政府主管领导牵头,公、检、法、司、民政、劳动、财政、宣传等部门组成的领导小组。司法局设立专门机构,负责本级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形成了“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司法局组织推进,相关部门协作配合,司法所具体实施”的工作格局。各级党委、政府的支持力度也不断加大,不仅保障必要的人财物,而且将试点工作纳入地区政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统筹安排,试点工作经费全部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各相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主动参与,相互配合,形成了上下贯通、相互衔接的“一体化”工作链条。各相关部门的通力合作,保证了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建立专业矫正队伍,积极吸引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作为非监禁刑,需要专业的矫正队伍对罪犯进行惩罚和改造。为加强司法所作为社区矫正工作主体的责任和力量,市司法局从监狱局和劳教局抽调365名警察到全市各街乡镇司法所,与司法助理员共同组成专业矫正队伍。同时全市招聘了751名司法社工,协助管理和帮教罪犯。形成了以司法助理员、抽调民警为主,司法社工为辅的“三结合”工作队伍。社区矫正工作,离不开社会力量的广泛参与。各区县相继成立了公益性社团组织———阳光社区矫正服务中心,中心由各区县司法局负责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组织发动社会力量,为社区服刑罪犯提供技能培训、临时救助等各类服务。中心成立以来,在罪犯的心理矫正、帮助教育、技能培训等方面发挥了明显作用。朝阳区阳光社区矫正服务中心建立了专职社会工作者协助司法所工作人员、监狱警察开展社区矫正的“3+N”工作模式,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以阳光社区矫正服务中心为代表的社会组织和矫正志愿者为代表的社会力量,逐渐成为协助政府部门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重要支持力量。

(三)积极推进社区矫正制度和运行机制建设。为确保试点工作依法规范地进行,市司法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试点实际,制定了《北京市社区矫正工作实施细则》。在此基础上,进一步规范横向衔接方面的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社区矫正工作衔接规定》,对区县司法局、法院、监狱、看守所在社区服刑人员交付执行、监督管理、教育矫正、法律监督各环节的职责作了明确的规定。同时进一步规范纵向实施方面的工作,建立了包括矫前准备、接收管理、矫正执行、解除矫正四大环节和矫前调查、接收建档、分类管理、个案矫正、公益劳动等十四个细节的矫正流程制度。 (四)探索适合社区矫正要求的管教方法。司法局根据社区服刑罪犯构成复杂、住地分散、流动性大等客观情况,提出了“力争不发生漏管、脱管、重特大刑事案件,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的工作目标。建立了罪犯月动态分析、重大节假日安全隐患排查、脱管和重新犯罪预防、突发事件处置等一套行之有效的安全防范机制。坚持专群结合这一多年来形成的政法工作基本经验,充分发挥和整合司法所、派出所等专门机关和村居委会、治保积极分子、罪犯家属等群众力量的优势,织密对罪犯的监督控制网络。加强与公安机关的紧密协作,双方建立月工作联系、人数对比、重大情况通报等沟通机制,同时配合公安机关加大对脱管罪犯的查找,脱管罪犯从累计87人减少到目前的8人。——————司法部研究室

《社区矫正社会工作人员岗位职责.doc》
社区矫正社会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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