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书记员岗位职责题库

2021-05-28 来源:岗位职责收藏下载本文

推荐第1篇:法院书记员事迹材料

**同志事迹材料

**同志于2005年通过招考进入县法院担任书记员,先后在行政庭、民事审判一庭工作。转眼在书记员这个既琐碎又费神的平凡岗位上工作了七年,但她并无怨言,而是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精一行,默默无闻,扎扎实实,无怨无悔地工作,取得了令大家公认的不平凡的成绩。

面对繁重的工作任务,她任劳任怨、勤勤恳恳,及时高效、保质保量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在院里组织的评先、评优工作中,她两度被评选为年度先进个人,并在书记员比赛中获得第二名。不仅如此,她还虚心向身边的同事学习、请教,同时通过自学考试取得了法学本科学历。

在个人荣誉面前,她从不满足,对待工作仍然是一如既往的认真细致。她时间上统筹安排、工作上讲究方法,并利用业余时间加班加点,将繁杂、琐碎的内勤工作处理得井井有条:案件登记、数据统计、报表报送、公文处理、收发钱物、领取办公用品等,这些日常事务她都做到了及时、准确,得到全庭同志的高度评价。

书记员工作最主要的就是记录,她速录技能好,但从未放松练习,一有机会依然通过打材料或听录音来训练,使自己的录入速度始终保持在较高的水准。民一庭案多人少,书记员只有她一个人,每年平均记录案件近200多宗,对自己担任书记员的每一宗案件,他都严格依照法定程序送达各类诉讼文书,准确详实地做好各种笔录,卷宗装订整齐、规范。良好的法律素养,高度的责任意识,熟练的速录技能,使他在从事书记员工作时得心应手,成为了法官值得信赖的好帮手。民一庭审理的 1 案件大多比较繁琐,不少案件庭审时间较长,但不管案件多复杂,庭审时间多长,他都能坚持做好记录,并在结束后稍事修改马上打印交当事人签字,待这些都完成了才离开。**同志在案件上的尽职尽责和自律意识,赢得了同事们的交口称赞,他们都说:“只要事情交给小何办,就不用操心了。”在今年由法院院长主审案件的大型庭审观摩活动中,她的记录紧跟庭审进度,33页的庭审笔录规范整洁,准确、全面、如实地反映庭审活动的全过程,受到了观摩团成员的一致好评。

踏踏实实,平凡的岗位上表现出强烈的敬业精神,任劳任怨,烦琐的事务中凸显默默奉献的无私品格,这就是**同志的真实写照,司法为民不是一个空洞的口号,它最终要在平凡的司法事务中来落实,即使是平凡的岗位,仍然能使青春散发出绚丽的光彩。

推荐第2篇:法院书记员工作总结

年 终 工 作 总 结

进入XXX法院已经有一年的时间,在庭室领导的关心支持下,个人在XXX年度取得了不小的进步。本人在工作过程中,较好地完成了XXX年年度工作。现将有关XXX年度个人工作情况作如下总结:

一、熟悉了解法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我于XXX年XX月进入本院被分到xxx法庭,为了更快更好地融入这个庭室,为以后的工作打好铺垫,我加紧对本院的各项规章制度进行全面了解熟悉。通过了解和熟悉,我为能进入本单位感到自豪,同时也感到自身的压力。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以各项法律规章制度为准则,严格要求自己,在坚持原则的情况下敢于尝试,更快更好地完成工作任务。

二、书记员工作是法院审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庭审笔录是书记员最重要的本职工作,要制作好民事案件的笔录,必须首先掌握民法的基本理论、民事诉讼法的有关内容以及审判活动的内部规律,从而对制作案件笔录的重点内容心中有数。一个负责任的书记员在制作笔录前必须要先熟悉案件基本情况、了解案情,对担任记录的案件,应首先阅卷。我在每次开庭前都阅卷,无论案情是简单还是复杂都做记录,对庭审中可能涉及到的案发时间、地点、人名、证据、专用词语、法官可能问到的问题都做以标记。这样记录起来就很方便,而且速度也快。在具体记录中,民事案件的笔录中应有以下几点:一是记录清涉及案件的基本事实和经过;二是记录审判过程中不同人员的表述意见或反映的关键要点。我在记录时就要特别注意以上这些要素,只有抓住重点,分析归纳,才能形成高质量的庭审笔录。

三、认真学习,勤恳工作

书记员的工作要求首先就是打字速度快,我不断进行看打、听打训练,通过练习加强自己的速录打字水平。其次就是对法律条文的熟悉,通过近一年的工作,使我对相关法律知识有了更深层次的认识。我在以后工作中要做到认真、仔细,多看、多听、多想、多问、多做。遇到不懂的问题虚心请教老同志,使自己不断进步。有空就多看一点业务书,多听一些有经验的老书记员的工作经验介绍;多想一些为什么,对不懂的通过多看、多问,将理论与实践结合起来,然后再运用到实践中去;多做一些实践工作,坚持每周写工作心得,记下自己的缺点和成绩,在实践中改正缺点。

四、遵守纪律,廉洁服务

在工作中,我在思想上、行动上与组织保持高度一致,认真遵守本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廉洁奉公,忠于职守,保守审判机密。自觉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坚持司法为民宗旨,不拿群众一针一线,对当事人前来咨询的一些法律问题耐心的给以解释。在工作作风上,保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没有浪费公物的行为。

五、不足与展望

总结一年来的工作与得失,我感触极深,我深知虽然工作上取得了一点成绩,但还存在许多不足与问题,突出表现在:本人对法律条文的熟练掌握还有相当一段距离,对法律条文掌握的不足,今后工作中还要继续不断加强法律知识学习,努力通过司法考试,这是今后的前进方向;庭审中记录的概括程度不够,语言不够精简,在以后的工作中也要不断加强这方面的改进,从而使自己逐步具备多方面的工作素养。当然,我深知要成为一名高素养的知识型书记员,成为一名人民满意的工作人员,我要努力的地方还很多,为此我将在领导的关注,同事们的帮助下,进一步加强学习、努力工作,充分发挥个人主观能动性,不断争做多方面的表率,为推动我庭工作步上新的台阶作出应有的贡献!

推荐第3篇:法院书记员年终总结

导语:“书记员是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司法工作人员之一,是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内担任办理案件的记录工作和有关事项的人员,并协助办理一系列司法辅助工作。”下面是由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法院书记员年终总结,欢迎大家阅读,仅供大家参考。

法院书记员年终总结【一】

自今年年初被录用为法院书记员以来,在县法院的正确领导和庭室工作人员的关心、帮助下,我严格按组织要求,认真学习,扎实工作,勤于进取,自己在学习、工作上取得了一定成绩、我的司法为民思想也得到了很大提高。现将2017年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勤于学习,努力增强先进性本领

读书学习是我的一大爱好,自去年以第一名优势被组织部门考选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队伍以来,我更加注重各方面知识的积累,学习中不仅注重学习政治理论知识,还特别学习法律知识,不断充实自身理论素养,提高业务水平。一年来,我阅读了许多法学著作,通过了法律专业自考本科考试。为使自己各方面知识均衡提高,我还注重学习文秘、新闻写作、计算机、英语、市场经济等方面知识的学习,通过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养,不断增强先进性本领。

二、扎实工作,践行“司法为民”要求

进入法院系统是我的一次人生角色重要定位,我信守“以法为准,以人为本,以德为先”的工作理念。工作中,不断提高业务技能,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水平和质量。考入法院后,为使自己从政府文书岗位迅速向法院书记员岗位转换好,我在虚心学习的同时,严格按院党组的要求,在博望法庭刻苦锻炼,认真细致、高质高效地做好书记员各项工作,从而使自己及时适应了岗位之需。法院书记员是一项专业性工作很强的法律工作岗位,实践中我认真研读书记员必备书籍,在立案受理、法律文书送达、庭前准备、参与案前协调、庭审记录。

三、发挥特长,做好宣传调研工作

由于我喜好文学,爱好写作,进入法院后利用法院题材广泛、社会关注度高,网络媒体报道量大的特点,在县院领导、院研究室、法庭庭长的高度重视下,我充分发挥我的写作特长,勤于笔耕,善于投稿。在宣传工作中,我主要做了以下一些工作:

一是勤抓传统新闻载体宣传工作。充分发挥《xxx日报》、《xx晚报》、《xxx信息》等地方报刊优势,努力扩大宣传效果,力争上大稿、上好稿;二是重抓以《xxx法院报》、《xx法制报》、《xx日报农村版》等代表的重要报刊的投搞工作。

四、树立志向,提高思想境界与追求

步入法院神圣殿堂,身肩法律神圣职责,维护法律的公平与正义是我的一大心愿。考入法院系统后,我为自己订立了奋斗目标和志向,那就是做人民的优秀公仆,使法律的天平永不倾科。为此,我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工作中十分注重运用先进的司法理念提高思想修养。为使自己始终坚持“学搏而博,为党和人民终身奋斗”的理想信念一步步走向现实,我认真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院党组开展的“先教活动”、“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转变作风,加强机关效能建设”为契机,重塑自身良好形象。由于表现良好,今年在院党组的教育、培养下,我如愿被批准为中共正式党员。

五、廉洁自律,切实树立崭新形象

法院是维护“公平与正义”的地方,为此法院工作人员的形象十分重要。对此,我进一步转变作风,坚持做到慎德慎威,慎始慎终,一点一滴磨炼意志,一点一滴砥砾品行,严格按院党组组织实施的“不愿为”的自律机制、“不敢为”的惩戒机制、“不能为”的防范机制和“不必为”的保障机制的要求,认真做好廉洁自律工作,默默地向宋鱼水、金桂兰式的先进典型学习,为维护法院整体形象洁身自好。

总结一年来的工作与得失,我感触极深,我深知虽然工作上取得了一点成绩,但还存在许多不足与问题,我的工作绩效离院领导的要求,与组织的期望还有许多急待改进与完善的地方,突出表现在:工作业务水平还不高,学习范围还不够宽,调研宣传工作还有待进一步深入。这些我都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对待并着力加以加进与提高,从而使自己逐步具备多方面的工作素养。

当然,我深知要成长为一名高素养的知识型书记员、知识型法官,成长为一名党和人民满意的法院工作人员,我要努力的地方还很多,为此我将在领导的关注,同事们的帮助下,进一步加强学习、努力工作,不断争做多方面的表率,为法院工作,为法制建设,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法院书记员年终总结【二】

走进法院的一年来,让我感受到了工作的压力、纪律的严密、精神的充实、生活的激情。这一年,是兢兢业业的一年,也是自我提高的一年,同时也是让我有自信并坚定在这个工作岗位上清苦拼搏的一年。现将本人2017年任职以来的德、能、勤、绩情况述职如下:

我于12月走上新的工作岗位,上半年在xx法庭担任书记员兼电脑操作内勤工作,下半年因工作需要被安排在机关办公室管理档案。在这一年中,我扎实工作,努力创新,较好地完成了多项工作任务,并在本院组织的“三个代表在我心中”演讲比赛活动中获二等奖,在全市法院系统“司法为民”论文研讨活动中获一等奖。

作为一名党员,无论何时何地,我时刻保持与党的政治思想一致,坚定不移贯彻党、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三个代表”、实践“三个代表”,我用先进的精神指引我的行动。走进法院,我更以法官的标准要求自已,司法为民、廉洁自律、执法公正;积极参加本院组织的各种学习,如:思想教育整顿活动、学习“三个代表”活动、司法为民座谈讨论等,在这些学习中,我认真理解体会,并写下心得,逐一对照自己的行为进行修正,不断提高自己的思想意识,以求全心全意为民服务。

上半年我在基层法庭从事书记员工作,上岗后,我就要求自己坚持做好“五多”,即多看、多听、多想、多问、多做。尽管我学的是法律专业,但离开专业二年后再接触它,多少有些生疏。鉴于此,我规定每天多看一点业务书,多观摩开庭过程,并报名参加了司法考试,精读四本法律法规书籍,同时也借阅院里有关《司法审判》、《xx审判》、《新法规》等书籍;多听一些审判长与审判员的案例讨论及其他书记员的工作经验介绍;多想一些为什么,对不懂的通过多看、多问,将理论与实践结合起来,然后再运用到实践中去;多做一些实践工作,如写一些裁判文书,坚持每周写工作心得,记下自己的缺点和成绩,在实践中改正缺点。通过自己的努力,现已能胜任书记员工作。

法院的工作是全面的,为更好的完成工作任务,我利用休息时间学会操作电脑,如电子公务、电脑排版等,能将法律文书及时打好发出;在档案管理工作时,我自学了档案管理知识及法规,并将档案电脑管理,做到档案管理完整性、安全性、保密性;在编纂《法院志》过程中,我走访法院老同志、老领导,与他们交流探讨受益非浅,为搜集资料,我往返于图书馆、档案局、市中院,既增长了见识又学到了许多写作知识与技巧,目前,我独自一人完成了本院《法院志》的初稿,此项工作现仍在继续中;另外,在工作之余练习写作,所撰写的《芝山区法院创五好》一文被市中院的第67期《法院简报》使用。发展全面的知识以便更好地胜任工作是我的座右铭,鞭策我继续为之努力。

在法院工作如同家一般的温暖,同事打成一片,彼此关心、帮助、齐心合力,我也被如此气氛所感染,以心换心,我用我的诚心打动所有的人,工作有误,不留私情批评指出;生活有难,互相理解帮助。领导既有工作能力又有工作方法,让我既长知识又不背包袱。有这样一群热情的人,我更应努力与全院人一起努力奋进,把法院工作做好。

对照法院岗位职责,认真反思自己的工作,也还存在一些明显的不足和问题,概括起来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专业知识不够扎实,对问题理解不够深入,因此在工作上有一些矛盾难以解决;二是急躁情绪严重,工作中有急于求成现象。面对新的环境,看到自身的差距,于是在工作中时常表现出急躁情绪。三是在工作上处理某些问题时显得不够胆大。

针对存在的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决心树立“一个目标”:通过司法考试,做优秀女法官;做到“三个加强”:一是加强学习锻炼,全面提高工作能力素质;二是加强自我控制能力,克服急躁情绪,注意和学会用正确有效的方法发挥好自身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三是加强自我监督,严格自律,公正执法,践行司法为民。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我愿为正义的法制事业贡献自己毕生之力。

法院书记员年终总结【三】

时间过得飞快,转眼间在xx人民法院工作有一年的时间了。这2017年,是兢兢业业的一年,也是自我提高的一年,同时也是让我更自信并坚定在这个工作岗位上的一年,除了自身的努力,更主要得益于领导的培养和同事们的热情帮助。针对一年来的情况,现将我个人的思想、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注重思想政治学习,不断提高思想认识水平

在思想上,我始终向党组织靠拢。身为一个共产党员,我时刻与党的政治思想保持高度一致,坚定不移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用先进的思想指引自己的行动。以继续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为契机,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弘扬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精神,注重运用先进的司法理念提高不断提高自身思想政治修养。

二、刻苦钻研,扎实工作

在进入法院工作之后,我不忘加强专业学习,积极探索,撰写的《浅论*制度》被*中级人民法院选送参加全区法院系统第*届学术讨论会征文竞赛。在工作中,我始终坚持勤奋、务实、高效的工作作风;在生活中,坚持正直、谦虚、朴实的生活作风,摆正自己的位置,尊重领导,团结同志,平等相处,以诚待人。要成为一名合格的国家公务员,首要条件就是成为业务上的骨干。对于刚刚走出大学校门参加工作的我来说,当前的首要任务就是要努力学习、熟练掌握业务知识,始终以积极的工作态度、高度的责任感和只争朝夕的精神投入到工作中;要在加强业务知识学习的同时,踏踏实实地做好本职工作,戒骄戒躁,争取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做出优异的成绩。只有这样才能使自己成为工作上的行家里手,坚持一心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三、团结协作,激情奋进

在法院工作如同家一般的温暖,彼此关心、帮助、齐心合力,领导既有工作能力又有工作方法,让我既长知识又不背包袱。在这样的氛围中,只有在思想上与集体保持高度一致、严于律己、积极上进,才能融入到这个集体之中。所以我更加深入地认真贯彻\"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用理论知识武装自己的头脑,指导实践,科学地研究、思考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使自己能够与集体共同进步。

在领导、同事的关心支持下,在执行局从事内勤工作期间,我在虚心学习的同时,严格按照领导的要求开展工作,认真做好收结案的登记、统计工作,以便领导快捷了解案件各方面情况,每月按时将收结案情况报立案庭、市中院执行局。认真做好来信和来访人员的接待和登记工作,耐心解答来访人的问题,能够在工作中切实做到为群众排忧解难,更好地服务于人民,并及时将来访情况及时向庭领导和办案人员汇报,使人民司法工作更加贴近人民群众维护合法权益的实际需要,为构建和谐社会出一分力。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要自觉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多向老同志学习,学习他们的经验、作风、待人接物,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不断用良好的道德标准来要求自己,使自己在工作当中得到锻炼和提高。发挥好桥梁作用是我们执行好国家政策的必要前提,我会在我们温暖的集体当中团结同志、努力工作,我将以更加饱满的精神、高度的责任感投入到工作学习中,相信在领导的关注、同事们的帮助下,我会不断进步,为法院工作,为法制建设,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法院书记员年终总结【四】

我是参加今年公务员考试考取到xx市人民法院的,我很高兴,也很荣幸能够到法院来工作。对于我人生中第一份工作,也是多年学习之后的最佳工作,我倍加珍惜。

来到法院工作已经一年多了,我渐渐地熟悉了新环境,认识了新同事,开始了新工作。

初进入法院工作时,对法院的工作不是很了解,以为自己考取了公务员,就过上了上班喝喝茶水、看看报纸的惬意生活,由于没有摆正思想,做好角色的转换,在刚刚开始工作时,面对形形色色的当事人有些手足无措,甚至对在工作中受到委屈与误解很是不理解,甚至产生了厌烦思想。通过院里的培训、老书记员带领及自己的努力学习下让我很快了解到这份工作的性质及内容。

肩负服务、保障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大局重任的人民法院,一直承载着党和人民的厚望,被赋予了神圣的历史使命,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法院的干警不是高高在上的“大爷”,而是为民解忧的公仆。法院干警是个神圣的职业,背负着法律的庄严,肩扛着社会的公正,是社会公平的最后一道防线。在法院工作要面对形形色色的当事人,要面对纷繁复杂的矛盾。

作为一名法院干警,我们要尽心竭力为群众定纷止争,保护群众的合法利益。特别是我所从事的书记员工作,它是法院审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执行法定诉讼程序,完成审判任务,保证办案质量,提高办案效率等各项工作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书记员职责履行的好坏,对能否如实反映整个审判活动的情况,对案件能否准确、合法、及时地审理,起着重要的作用。我们只有坚持真心实意为民,真正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坚持勤奋敬业、秉公执法,想方设法为群众排解纠纷,竭尽全力让人民群众满意。唯有如此,人民法院工作才能赢得广大群众衷心拥护。

在工作期间,我也时常能感受到来自同事们的关心与照顾。在工作中,他们会耐心地教我怎么做;在遇到困难时,他们也会主动帮忙;向他们请教时,他们会不厌其烦地解释说明;从而使我能够快速适应工作,完成工作任务。面对领导和同事的关怀,我深受感动,心存感激。

通过领导和同事的帮助以及我自己的学习,我在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着不足。面对工作,我将迎难而上,不断加强自身学习,虚心向身边同事学习、请教,提高自身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更加耐心细致的工作,确保工作不在自己这里延误,差错不在自己这里发生,高标准完成工作任务,遵守纪律,规范工作,清正廉洁,创新思维,提高效率。在新的人生起点上,我将以饱满的热情,昂扬的斗志,开启人生新的征程。

推荐第4篇:法院书记员工作总结

本文作者:北安市人民法院 刘忠杰 好范文原创投稿

我是参加年公务员考试考取到XX市人民法院的,我很高兴,也很荣幸能够到法院来工作。对于我人生中第一份工作,也是多年学习之后的最佳工作,我

倍加珍惜。来到法院工作已经三年多了,我渐渐地熟悉了新环境,认识了新同事,开始了新工作。初进入法院工作时,对法院的工作不是很了解,以为自己考取了公务员,就过上了上班喝喝茶水、看看报纸的惬意生活,由于没有摆正思想,做好角色的转换,在刚刚开始工作时,面对形形色色的当事人有些手足无措,甚至对在工作中受到委屈与误解很是不理解,甚至产生了厌烦思想。通过院里的培训、老书记员带领及自己的努力学习下让我很快了解到这份工作的性质及内容。肩负服务、保障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大局重任的人民法院,一直承载着党和人民的厚望,被赋予了神圣的历史使命,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法院的干警不是高高在上的“大爷”,而是为民解忧的公仆。法院干警是个神圣的职业,背负着法律的庄严,肩扛着社会的公正,是社会公平的最后一道防线。在法院工作要面对形形色色的当事人,要面对纷繁复杂的矛盾。作为一名法院干警,我们要尽心竭力为群众定纷止争,保护群众的合法利益。特别是我所从事的书记员工作,它是法院审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执行法定诉讼程序,完成审判任务,保证办案质量,提高办案效率等各项工作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书记员职责履行的好坏,对能否如实反映整个审判活动的情况,对案件能否准确、合法、及时地审理,起着重要的作用。我们只有坚持真心实意为民,真正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坚持勤奋敬业、秉公执法,想方设法为群众排解纠纷,竭尽全力让人民群众满意。唯有如此,人民法院工作才能赢得广大群众衷心拥护。在工作期间,我也时常能感受到来自同事们的关心与照顾。在工作中,他们会耐心地教我怎么做;在遇到困难时,他们也会主动帮忙;向他们请教时,他们会不厌其烦地解释说明;从而使我能够快速适应工作,完成工作任务。面对领导和同事的关怀,我深受感动,心存感激。通过领导和同事的帮助以及我自己的学习,我在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着不足。面对工作,我将迎难而上,不断加强自身学习,虚心向身边同事学习、请教,提高自身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更加耐心细致的工作,确保工作不在自己这里延误,差错不在自己这里发生,高标准完成工作任务,遵守纪律,规范工作,清正廉洁,创新思维,提高效率。在新的人生起点上,我将以饱满的热情,昂扬的斗志,开启人生新的征程。

推荐第5篇:法院书记员心得

法院工作注意事项

1、

2、买卖合同不属于简案庭审理。

1、案件拿到手先在连登记簿上登记(要写诉讼费);

2、案件批量接受→分案→排期(节假日不安排)→普通程序要写合议庭组成人员→→→→→→→

3、问清原告关于被告的地址是否正确,退回的按户籍所在地再次送达,再无人收的发公告。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举证通知书截止日期提前3-5天(我们要提前准备给当事人足够的举证时间一般30-40天县城的30多天偏远的地方40多天 截止日期不能安排在节假日)。

4、寄传票:

1、起诉状副本;

2、举证通知书(一份留存一份寄出,被告多人多份 背面写明日期)

3、传票 离婚案件送达时需要加一份告知过错赔偿请求权通知书

4、其它(一般是证据)普通程序的还要有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 应诉通知书(一般偷懒不写的)

5、开庭笔录之前要有公告 时间为审期之前3天(不能安排在双休日、公假日)

6、判决书打印 xxx办公室 按双方当事人(委托代理人)各一份,卷宗留存一份,黄袋子里一律3份(超过3份 归档时填3份不足的补足到3份!)到xxx办公室盖章,盖章处留存一份。有关离婚案件处理结果为离婚的xxx办公室送一份。

7、整理案卷时离婚案件有涉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问题的保管期

限一律写长。材料正反面有字的都要编号。统一为民事一审诉讼卷宗。一般填写受案日期、开庭审理日期、判决书收到、送达日期。卷宗袋的装订线粘上封纸盖上(庭长印),封面上盖印、日期,归档时要在档案袋右上方盖“档”印,填写归档日期(要带xxx受案登记簿)。

8、

9、人走时桌面不能放案件,时刻注意当事人送来的一切东西。打电话通知原告领传票不要以商量的语气而是直接叫他们什么时候来。

10、刊登公告 (浙江法制报法院公告)收到邮件退改批条叫原告去找被告、自己可以着手去拉户籍证明。

11、判决的案件要有宣判公告、宣判笔录

推荐第6篇:法院书记员职责

法院书记员职责具体是什么?

书记员在法官的指导、指挥下,负责完成审判和执行中的辅助性工作,具体工作如下:

1、负责到立案庭领取新立案件,在本庭立结案台帐上进行登记;

2、负责案件开庭记录、询问调查记录、合议庭合议记录、宣判记录、执行记录等各种记录工作;

3、负责打印、校对法律文书;

4、负责送达各种法律文书;

5、在诉讼保全、先予执行和执行中协助法官开展工作;

6、对中止、延期及其它法定事由应扣除审限的案件,及时报送立案庭登记;

7、负责整理、装订案卷;

8、负责案件报结,报结前应填写好“案件流程信息表”和“报结案件移交表”,制作结案文书软盘,将预收诉讼费用转实收或提交立案庭办理减免缓审批手续;

9、负责审判庭卫生清理;

10、完成调研信息宣传任务;

速录员经过笔试以后,在面试环节,除了要现场回答主考官的问题之外,还应具备一定的速录技能,并对报考人员的速录技能进行测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听打能力。

由此可见速录技能在法院书记官应聘过程中的重要性,法院书记官的主要工作内容是记录庭审内容,所以对于书记官的打字速度要求很高,寻常的电脑输入法根本没有办法完整记录下整个庭审过程。

所以想要在法院书记员的话一定要先学好速录。正常人说话的语速一般是低于200字每分钟的,但是速录人员可以达到220字以上,所以讲庭审内容记录是完全没有问题的。>>>法院速录员培训,飞耀速录培训,专注速录教学八年拥有一批优秀的速录教练,在速录教学中拥有一套教学体系,让学员从速录技能、秘书知识、职业素养、就业能力方面全面提升自己,最后成为合格的职场人。

推荐第7篇:法院书记员培训

法院速记员法院速记员培训

之前有媒体报道过法院书记员扎堆学速录,因为法院书记员学速录还是很有必要的,要胜任这个岗位还是需要有速录技术的。因工作需要,根据有关规定及相关岗位空缺情况,全国多家法院及检察院以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速录员,招聘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

速录员经过笔试以后,在面试环节,除了要现场回答主考官的问题之外,还应具备一定的速录技能,并对报考人员的速录技能进行测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听打能力。

由此可见速录技能在法院书记官应聘过程中的重要性,法院书记官的主要工作内容是记录庭审内容,所以对于书记官的打字速度要求很高,寻常的电脑输入法根本没有办法完整记录下整个庭审过程。

所以想要在法院书记员的话一定要先学好速录。正常人说话的语速一般是低于200字每分钟的,但是速录人员可以达到220字以上,所以讲庭审内容记录是完全没有问题的。>>>法院速录员培训

飞耀速录培训,专注速录教学八年拥有一批优秀的速录教练,在速录教学中拥有一套教学体系,让学员从速录技能、秘书知识、职业素养、就业能力方面全面提升自己,最后成为合格的职场人。想要了解飞耀速录培训,那么先要从熟悉双手并击原理开始。 很多顾客咨询双手并击的原理是什么?飞耀速录是如何快速提高打字速度的? 飞耀速录软件插入电脑后即可轻松使普通键盘操作双手并击。从理论上讲单单学会双手并击就能提高原来速度的2倍,可能会有人问:为什么是理论上能达到?现实就不能达到吗?之所以保守的说是理论上,是因为大家平时都习惯了打全键盘,两个键盘同时打26个字母需要时间习惯和熟悉,而经过了解和练习达到熟悉后,是完全可以达到2倍速的提高的。 法院书记员庭审记录工作中的技巧

书记员在记录中要理智分析诉讼参与人所讲的内容,判断诉讼参与人表达的真实意图,在尽量保持原貌的基础上合理取舍,做到详略得当。

第一,合理取舍法。是指根据发言的中心内容和案情类型所决定的重点内容,应予优先、准确、详细记录的方法。这个时候就应该从案件的整体角度来考虑,例如,如果案件类型为诉讼时效争议,那么涉及起算时间、届满时间、期间、权利主张时间的内容的,就是记录的重点,应准确详细记录。第二,舍问取答法。在问话与答话没有时间全部记录的情况下,优先记录答话,事后再补记问话。因为提问主要是起到引导作用,当事人的答案才是庭审需要了解的重要内容。

第三,闲时补记法。在庭审节奏放缓或者宣读、出示证据等空隙时间,可以详细记录,或者利用这段时间修改、补记前面的遗漏。第四,归纳整理法。是指在发言人的陈述缺乏条理性,意思表达混乱或者内容分散时,记录人总结、整理、归纳出发言人的主要观点和中心意思予以记录的方法。例如,将庭审中连续一问一答内容归纳成较为完整的前后问答。第五,推测揣摩法。即换位思考法。书记员作为庭审活动重要的参与者,必须站在法官的位置想问题,才能保证能跟上庭审的节奏。第六,语境排除法。这个方法是为了解决同音字问题。因为同一个发音可能对应不同的词语,只有把词语放在特定的语境中,我们才能准确的把握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达。第七,掌握习惯法。在庭审当中,法官与书记员必须相互配合、相互协调。每个法官都有自己的习惯和风格,作为书记员应当与法官沟通,并通过梳理与总结,掌握法官的审判风格和习惯,以保证合作顺利。

推荐第8篇:法院书记员速录

作为全国独家中英文速录培训机构的武汉中英飞耀教育科技公司,从2月份已陆续和江苏省多家法院达成协议合作,除了武汉机构的几位老师之外,还有北京研发中心的老师均陆续前往江苏法院进行培训。迄今为止,几家法院的培训结果均有连续的记载,效果显著。在这之前,王教授作为特邀嘉宾在中国cctv影响力栏目中详细的介绍了一系列技术的理论原理。如果说之前对于飞耀速录培训如何还有疑问,看了这个视频之后,将坚定对于这项技术的信心,它必将指引大众化速录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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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记员在记录中要理智分析诉讼参与人所讲的内容,判断诉讼参与人表达的真实意图,在尽量保持原貌的基础上合理取舍,做到详略得当。

第一,合理取舍法。是指根据发言的中心内容和案情类型所决定的重点内容,应予优先、准确、详细记录的方法。这个时候就应该从案件的整体角度来考虑,例如,如果案件类型为诉讼时效争议,那么涉及起算时间、届满时间、期间、权利主张时间的内容的,就是记录的重点,应准确详细记录。第二,舍问取答法。在问话与答话没有时间全部记录的情况下,优先记录答话,事后再补记问话。因为提问主要是起到引导作用,当事人的答案才是庭审需要了解的重要内容。

第三,闲时补记法。在庭审节奏放缓或者宣读、出示证据等空隙时间,可以详细记录,或者利用这段时间修改、补记前面的遗漏。第四,归纳整理法。是指在发言人的陈述缺乏条理性,意思表达混乱或者内容分散时,记录人总结、整理、归纳出发言人的主要观点和中心意思予以记录的方法。例如,将庭审中连续一问一答内容归纳成较为完整的前后问答。第五,推测揣摩法。即换位思考法。书记员作为庭审活动重要的参与者,必须站在法官的位置想问题,才能保证能跟上庭审的节奏。第六,语境排除法。这个方法是为了解决同音字问题。因为同一个发音可能对应不同的词语,只有把词语放在特定的语境中,我们才能准确的把握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达。第七,掌握习惯法。在庭审当中,法官与书记员必须相互配合、相互协调。每个法官都有自己的习惯和风格,作为书记员应当与法官沟通,并通过梳理与总结,掌握法官的审判风格和习惯,以保证合作顺利。

推荐第9篇:法院书记员复习资料[版]

法院书记员招聘考试复习资料

2017.7.23 十八大报告热词

1.建成小康【报告原文】: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是在我国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定性阶段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大会的主题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解放思想,改革开放,凝聚力量,攻坚克难,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要点解读】:从‚建设‛到‚建成‛,这一字之变,是个质的飞跃;这一字之改的‚含金量‛很高,为我们扎扎实实迈向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了一个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的阶段性目标,把全面建成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小康社会美好前景,更加清晰地呈现在全国人民面前,必将极大激发全国人民的奋斗热情。

2.两个翻番【报告原文】:在发展平衡性、协调性、可持续性明显增强的基础上,实现国内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二〇一〇年翻一番。【要点解读】:这是中共首次明确提出居民收入倍增目标。到那时,全国老百姓的衣食住行用水平将全面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将总体实现,全民受教育程度和创新人才培养水平将明显提高,教育现代化将基本实现,农民工子女将平等接受教育,让每个孩子都能成为有用之才,城乡就业将更加充分,收入分配差距将会缩小,中等收入群体将持续扩大,扶贫对象将大幅减少,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程将加快,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将实现常住人口全覆盖,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住房保障体系基本形成。老百姓生活在社会主义中国的幸福感将普遍增强!

3.两个‚五位一体‛【报告原文】:(第一个五位一体)必须更加自觉地把全面协调可持续作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全面落实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促进现代化建设各方面相协调,促进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相协调,不断开拓上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第二个五位一体)全党要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牢牢把握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这条主线,坚持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全面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制度建设,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要点解读】:党的十八大报告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从‚四位一体‛扩展为‚五位一体‛,这表明我们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从认识到实践都达到了新的水平。早在1986年,党的十二届六中全会首次提出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定不移地进行经济体制改革,坚定不移地进行政治体制改革,坚定不移地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总体布局,这一‚三位一体‛总体布局从党的十三大一直延续到十六大。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任务,总体布局中增加了社会建设,拓展为‚四位一体‛。适应人民群众对良好生态环境越来越迫切的期待,党的十八大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了突出地位,纳入总体布局,拓展为‚五位一体‛。这‚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对应着全国老百姓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五大权益。特别是通过生态文明建设,我们党和国家将在实现当代人利益的同时,给自然留下更多修复空间,给农业留下更多良田,给子孙后代留下天蓝、地绿、水净的美好家园。

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提出党的建设总体布局也是‚五位一体‛,(报告原文:全面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制度建设。)颇有深意的是,两个‚五位一体‛都有一项具有净化功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中的生态文明,体现着自然界的净化;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中的反腐倡廉建设,体现的是中国共产党的自我净化。 4.民主协商【报告原文】:要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完善协商民主制度和工作机制,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要点解读】: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这是我国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有利于就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广泛协商、广纳群言、广集民智,增进共识、增强合力。把中国特色选举民主同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相结合,将有利于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为实现最广泛的人民民主确立正确方向。

5.党的指导思想【报告原文】: 科学发展观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最新成果,是中国共产党集体智慧的结晶,是指导党和国家全部工作的强大思想武器。科学发展观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一道,是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要点解读】:党的十八大报告进一步明确了科学发展观的历史定位,实现了党的指导思想的又一次与时俱进。我们党在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过程中有两次历史性飞跃,第一次飞跃是形成了毛泽东思想;第二次飞跃是在改革开放新的伟大革命中,逐步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这个理论体系实现了我们党的指导思想的三次与时俱进,第一次是将邓小平理论列为党的指导思想,第二次是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列为党的指导思想,第三次是将科学发展观列为党的指导思想。因而这是党的十八大报告最大的理论亮点和历史贡献。

6.八个坚持【报告原文】: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必须牢牢把握以下基本要求,并使之成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信念。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必须坚持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必须坚持推进改革开放,必须坚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必须坚持走共同富裕道路,必须坚持促进社会和谐,必须坚持和平发展,必须坚持党的领导。【要点解读】:党的十八大报告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作出新的理论概括,强调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必须牢牢把握八个基本要求,分别是: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必须坚持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必须坚持推进改革开放,必须坚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必须坚持走共同富裕道路,必须坚持促进社会和谐,必须坚持和平发展,必须坚持党的领导。这八条,不仅条条都有强烈的现实针对性、长远指导性,而且作为全党全国人民的共同信念,必将极大地推进解放思想、改革开放、凝聚力量、攻坚克难,扎扎实实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奋力开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更为广阔的发展前景。

7.两个‚百年‛【报告原文】:只要我们胸怀理想、坚定信念,不动摇、不懈怠、不折腾,顽强奋斗、艰苦奋斗、不懈奋斗,就一定能在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年时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就一定能在新中国成立一百年时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党要坚定这样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要点解读】:这两个百年奋斗目标最早是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提出的,此后,党的十六大、十七大报告以及胡锦涛同志在纪念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都作了重申。党的十八大报告再次重申这两个百年目标,是要强调,此时此刻,我们正处于近代以来中国历史上最接近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目标的重要时刻,我们既倍加自豪,又对党和人民确立的理想信念倍加坚定,对党肩负的历史责任倍加清醒。也可以这样说,这两个百年目标必将成为我们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的两座里程碑。

8.24字核心价值观【报告原文】:要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积极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要点解读】:党的十八大报告用24个字提出覆盖全国各方面意见、反映现阶段全国人民最大公约数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表述。这个表述是分别从国家、社会、个人三个层面进行的。

从国家层面看,是富强、民主、文明、和谐;从社会层面看,是自由、平等、公正、法治;从公民个人层面看,是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毛泽东同志一再强调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关系,这三个层面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表述,也体现了同样的思想方法。在这个基础上,有利于积极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9.三型目标【报告原文】: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要点解读】: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这‚三型‛目标,表明我们对执政党建设规律的把握更自觉、更全面、更深刻。在党的十八大报告中,人民是个关键词,服务也是个关键词。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更好保障人民权益、更好保障人民当家做主贯穿报告始终,为人民服务也贯穿报告始终。在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建设部分的论述和部署中,处处体现了我们党和国家全方位为人民服务,加强各方面、各领域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各方面人群的服务功能、服务效能。同时,党的十八大报告也对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作出了总体部署,必将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进一步夯实党执政的基层组织基础。

10.文化活力【报告原文】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关键是增强全民族文化创造活力。要深化文化体制改革,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发扬学术民主、艺术民主,为人民提供广阔的文化舞台,让一切文化创造源泉充分涌流,开创全民族文化创造活力持续迸发、社会文化生活更加丰富多彩、人民基本文化权益得到更好保障、人民思想道德素质和 科学文化素质全面提高、中华文化国际影响力不断增强的新局面。【要点解读】:从十六大提出‚文化体制改革‛的任务,到十七大将‚文化软实力‛写入大会报告;从十七届六中全会首次从完整意义上制定‚文化强国战略‛,到十八大报告再度强调‚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关键是增强全民族文化创造活力‛,我们党对文化建设规律的认识越来越全面,越来越深刻。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的公报,明确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总任务等,从中梳理出了十大看点。

1、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全会指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更加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加快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民主政治、先进文化、和谐社会、生态文明,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2、成立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中央成立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负责改革总体设计、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

全会强调,全面深化改革必须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确保改革取得成功。中央成立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负责改革总体设计、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各级党委要切实履行对改革的领导责任。要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集聚人才体制机制,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鼓励地方、基层和群众大胆探索,及时总结经验。

3、设立国家安全委员会——设立国家安全委员会,完善国家安全体制和国家安全战略,确保国家安全。

全会提出,创新社会治理,必须着眼于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增强社会发展活力,提高社会治理水平,维护国家安全,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要改进社会治理方式,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创新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体制,健全公共安全体系。设立国家安全委员会,完善国家安全体制和国家安全战略,确保国家安全。

4、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经济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是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基础。

全会指出,要紧紧围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加快完善现代市场体系、宏观调控体系、开放型经济体系,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推动经济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发展;

全会指出,经济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全会提出,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是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基础。必须加快形成企业自主经营、公平竞争,消费者自由选择、自主消费,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交换的现代市场体系,着力清除市场壁垒,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要建立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完善金融市场体系,深化科技体制改革。

5、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完善立法、明确事权、改革税制、稳定税负、透明预算、提高效率,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要改进预算管理制度,完善税收制度,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

全会提出,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科学的财税体制是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统

一、促进社会公平、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制度保障。必须完善立法、明确事权、改革税制、稳定税负、透明预算、提高效率,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要改进预算管理制度,完善税收制度,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

6、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要维护宪法法律权威,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

全会提出,建设法治中国,必须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维护人民权益。要维护宪法法律权威,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

7、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要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推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完善城镇化健康发展体制机制。

全会提出,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是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基础。必须加快形成企业自主经营、公平竞争,消费者自由选择、自主消费,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交换的现代市场体系,着力清除市场壁垒,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要建立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完善金融市场体系,深化科技体制改革。

全会提出,城乡二元结构是制约城乡发展一体化的主要障碍。必须健全体制机制,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让广大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要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推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完善城镇化健康发展体制机制。

8、创新化解社会矛盾体制——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创新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体制,健全公共安全体系。

全会提出,创新社会治理,必须着眼于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增强社会发展活力,提高社会治理水平,维护国家安全,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要改进社会治理方式,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创新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体制,健全公共安全体系。设立国家安全委员会,完善国家安全体制和国家安全战略,确保国家安全。

9、划定生态保护红线——要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用途管制制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实行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改革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

全会提出,建设生态文明,必须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要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用途管制制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实行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改革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

10、深化军队体制编制调整改革——要深化军队体制编制调整改革,推进军队政策制度调整改革,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

全会提出,紧紧围绕建设一支听党指挥、能打胜仗、作风优良的人民军队这一党在新形势下的强军目标,着力解决制约国防和军队建设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创新发展军事理论,加强军事战略指导,完善新时期军事战略方针,构建中国特色现代军事力量体系。要深化军队体制编制调整改革,推进军队政策制度调整改革,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 党员干部要自觉增强‚四个意识‛

2016年1月29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会议,对加强党的领导提出明确要求,强调只有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才能使我们党更加团结统

一、坚强有力,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这一深刻论述,不仅为各级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指明了方向,而且为党员干部修身做人、谋事创业提供了重要遵循。

党员干部要自觉增强政治意识,始终做到政治方向不偏、政治信仰不变、政治立场不移,确保红色江山永不变色。

讲政治是党员干部自身建设的核心问题。党员干部的政治意识强不强,对党的事业具有极端重要性。所谓政治意识,主要是指政治思想、政治观点,以及对于政治现象的态度和评价。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决胜全面小康、进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迫切需要党员干部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保持敏锐的政治观察力和鉴别力,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始终坚守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信念、对党和人民的绝对忠诚。

一是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这是中国共产党在长期革命和建设中确立起来的政治箴言。抗日战争时期,我们党之所以能够成为中流砥柱,最重要的就是坚持了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艰苦朴素的工作作风,灵活机动的战略战术,可见坚定的政治方向始终发挥着先导与引领作用。关于政治方向,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团结的旗帜、奋进的旗帜、胜利的旗帜。我们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必须始终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定不移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表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终实现共产主义,是我们党始终不渝的政治方向。党员干部政治上的明白,对党的绝对忠诚,最根本的就是坚持这一方向,自觉把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具体任务结合起来,与岗位工作结合起来,忠贞不渝地为社会主义事业奋斗。

二是坚定共产党人的理想信念。思想是行动的先导,信念是成功的基石。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理想信念是共产党人精神上的‚钙‛,没有理想信念或者理想信念不坚定,精神上就会‚缺钙‛,就会得‚软骨病‛。根据马克思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理,共产主义是最高理想,社会主义是共产主义的初级阶段。我们现在做的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事情,切不可忘记初衷,不能忘了我们的最高奋斗目标。但现实生活中,一些党员干部对待这一问题含糊其辞、语焉不详,恰恰反映了他们理想信念模糊甚至动摇,反映了他们理论上的缺乏和不足。因此,坚定共产党人理想信念,必须要强化理论教育和学习,紧紧抓住思想理论建设这个根本、党性教育这个核心、道德建设这个基础,不断补精神之钙、固思想之元、培为政之基,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深度、政治敏感程度、思维视野广度以及思想境界高度,从而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事业观。

三是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现代政党都是有政治纪律要求的,没有政治上的规矩不能称其为政党。习近平总书记在谈到苏联解体时曾说过,苏联共产党作为一个有着九十多年历史、连续执政七十多年的大党老党轰然倒塌。其中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政治纪律被动摇了,谁都可以言所欲言、为所欲为了。因此,广大党员干部必须要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守正确的政治立场。从政治规矩而言,党章是党的总章程和根本大法,集中体现了党的性质和宗旨、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的重要主张,规定了党的重要制度和体制机制,是全党必须共同遵守的根本行为规范和总规矩。党的政治纪律方面,核心就是要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党员干部不论在什么地方、在哪个岗位上,都要恪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确保红色江山永不变色。

党员干部要自觉增强大局意识,始终做到正确认识大局、自觉服从大局、坚决维护大局,确保中央决策部署落地生根

不谋全局者不足以谋一域,不谋万世者不足以谋一时。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必须牢固树立高度自觉的大局意识,自觉从大局看问题,把工作放到大局中去思考、定位、摆布,做到正确认识大局、自觉服从大局、坚决维护大局。‛所谓大局意识,主要指自觉站在党和国家大局上想问题、看问题,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确保中央政令畅通。

一是正确认识大局。全局不活,局部受损,最终只能导致满盘皆输,这是事物发展的铁律。1938年,毛泽东同志在《中国共产党在民族战争中的地位》一文中指出:‚共产党员必须懂得以局部需要服从全局需要这一个道理。如果某项意见在局部的情形看来是可行的,而在全局的情形看来是不可行的,就应以局部服从全局。反之也是一样,在局部的情形看来是不可行的,而在全局的情形看来是可行的,也应以局部服从全局。这就是照顾全局的观点。因此,广大党员干部必须要树立正确的大局观,善于从战略高度分析和认清国家建设和发展的总趋势,明确党和政府当前一个时期的中心任务是什么,为完成这个中心任务所制定的方针政策是什么,目前全国、当地的总体形势如何等等,从而确保经济和社会事业实现又好又快发展。

二是自觉服从大局。大局意识体现的是高瞻远瞩的政治见识和开阔包容的胸襟情怀,能够把握现在、透视未来,跳出一时一事、一地一己的局限,正确处理局部与全局、个人与整体、当前与长远的利益关系。1988年,邓小平同志提出了‚两个大局‛的思想,即沿海地区要对外开放,使这个拥有两亿人口的广大地带较快地先发展起来,从而带动内地更好地发展,这是一个事关大局的问题。内地要顾全这个大局。反过来,发展到一定的时候,又要求沿海拿出更多力量来帮助内地发展,这也是个大局。就当前来看,服从大局就是要按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以新发展理念引领发展,着力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抓好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等重要任务。因此,广大党员干部面对复杂形势和繁重任务,必须自觉服从大局要求,既对各种矛盾做到心中有数,同时又要优先解决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以此带动其他矛盾的解决。

三是坚决维护大局。仅仅认识大局、服从大局是不够的,还必须坚决维护大局。就内蒙古而言,广大党员干部维护大局,要切实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党同志要强化党的意识,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做到忠诚于组织,任何时候都与党同心同德。‛区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要求,坚决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坚决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决抵制损害党的团结统一的一切言行。要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内蒙古有4200公里国境线,是祖国的‚北大门‛、首都的‚护城河‛,这些决定了我区在国家安全稳定大局中承担着重要使命。广大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全局的国家安全观、社会稳定观,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对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的形势判断和总体部署上来,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为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贡献力量。要维护民族团结。内蒙古作为党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诞生地,切实做好民族团结工作,在党和国家大局中至关重要。广大党员干部要牢记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我区时‚守望相助、团结奋斗‛的要求,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巩固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完善和落实好促进民族地区发展的各项政策,把祖国北部边疆这道风景线打造得更加亮丽。

党员干部要自觉增强核心意识,始终做到坚决拥护核心、坚决听从核心、坚决维护核心,确保党的领导更加坚强有力。

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而言,中国共产党是核心;就中国共产党而言,党中央是核心;就党中央而言,习近平总书记是核心。所谓核心意识,就是要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决听从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威信。广大党员干部要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照办,党中央禁止的坚决杜绝。

一是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这个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1957年,毛泽东同志在接见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时指出:‚共产党是全中国人民的核心。没有这样一个核心,社会主义事业就不能胜利。‛《中国共产党党章程》明确规定,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习近平总书记也多次指出,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我们战胜各种风险挑战、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根本保证。因此,广大党员干部必须要有清醒的认识,始终明确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不断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更好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二是坚决听从党中央的决定和部署。‚事在四方,要在中央。‛党的集中统一是党的力量所在,是实现经济社会发展、民族团结进步、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保证。党面临的形势越复杂,肩负的任务越艰巨,就越要维护党的集中统一。维护党中央权威,绝不是一般问题和个人的事,而是方向性、原则性问题,是党性,是大局,关系党、民族、国家前途命运。坚持党的集中统一,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是具体的,要落实在行动上。对工作,个人会有个人的看法,在讨论阶段可以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充分讨论、民主集中。一旦党中央作出决定和部署,就不能三心二意,不能说没有照自己的想法做就可以敷衍了事,不尽心尽力贯彻落实。因此,无论哪个地区、哪个部门、哪个单位的党组织,无论担任何种领导职务的领导干部,都要自觉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关于‚四个服从‛的基本要求。

三是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这个核心。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发展,国际地位显著提升,开创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特别是通过贯彻落实八项规定、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等,获得了人民群众的普遍赞誉。这一切都是因为有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坚强领导,是因为有一个好的中央政治局,好的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好的总书记作为党的领导核心。邓小平同志曾反复强调,任何一个领导集体都要有一个核心,没有核心的领导是靠不住的。因此,广大党员干部要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这个核心,使党的领导更加坚强有力,确保党和人民事业无往而不胜。

党员干部要自觉增强看齐意识,始终做到经常看齐、主动看齐、全面看齐,确保党和国家的事业沿着正确方向阔步前进

‚群力谁能御,齐心石可穿。‛所谓看齐意识,就是要经常主动全面地向党中央看齐、向习近平总书记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看齐,向党中央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各项决策部署看齐,确保党和国家的事业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一是自觉向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看齐。1945年,毛泽东同志在党的七大预备会议上形象地说:‚要知道,一个队伍经常是不大整齐的,所以就要常常喊看齐,向左看齐,向右看齐,向中间看齐,我们要向中央基准看齐,向大会基准看齐。‛实践证明,我们党之所以从小到大、从弱到强、不断从胜利走向胜利,一条十分重要的经验就是全党上下有着很强的看齐意识。增强看齐意识,对广大党员干部来说,不是个人的小事,而是事关政治方向的大事;不是一般的品行要求,而是党性要求。就当前来看,最根本的就是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政治定力上经常主动地向总书记看齐,坚定党的信仰信念;在为民情怀上经常主动地向总书记看齐,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坚持不懈的奋斗目标;在敬业精神上经常主动地向总书记看齐,始终做到夙夜在公、勤勉奉献,为党和人民的事业殚精竭虑、不懈奋斗,从而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是具备敢于担当的鲜明品格。敢于担当是历代中国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的干部都是人民公仆,自当在其位谋其政。做人一世,为官一任,要有担当精神。是否具有担当精神,是否能够忠诚履责、尽心尽责、勇于担责,是检验每一个党员干部身上是否真正体现了共产党人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方面。因此,增强党员干部看齐意识,必须要加强学习修养,注重实践锻炼,砥砺意志品格,练就敢于担当、善于担当的本领。要涵养一心为公的正气。作为党的干部,就是要讲大公无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公而忘私,只有一心为公,事事出于公心,才能坦荡做人、谨慎用权,才能光明正大、堂堂正正;要增强攻坚克难的勇气。大事难事见担当,困境逆境显襟怀。作为党员干部必须要事不避难、奋勇向前,以逢山开路、遇河架桥的精神,在难题面前敢闯敢试,在矛盾面前敢抓敢管,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成绩、实现新发展。

三是保持真抓实干的优良作风。增强看齐意识,最终还要落实到具体工作中,体现在党员干部求真务实的能力和水平上。反对空谈、强调实干、注重落实,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毛泽东同志要求共产党员一定要有认真实干的精神,强调‚一件事不做则已,做则必做到底,做到最后胜利‛,‚什么东西只有抓得很紧,毫不放松,才能抓住。抓而不紧,等于不抓‛。邓小平同志强调,‚少说空话、多干实事‛,凡事都‚要落在实处‛,‚开会、讲话都要解决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在谈到抓落实时提出,抓落实必须发扬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优良作风,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由此可见,党员干部增强看齐意识,落脚点在抓工作落实。这就要求必须树立正确的政绩观,要有‚功成不必在我任期‛的理念和境界,注意防止和纠正各种急功近利的行为,不贪一时之功、不图一时之名,多干打基础、利长远的事;必须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时刻牢记自己手中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只能为民所用,决不能假公济私、更不能以权谋私。

一、‚四个全面‛托起中国梦

2014年12月,习近平在江苏调研时强调,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主动把握和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协调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推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迈上新台阶。

2014年12月31日,辞旧迎新之际,习近平在发表的新年贺词中指出:新年的钟声即将敲响。我们要继续努力,把人民的期待变成我们的行动,把人民的希望变成生活的现实。我们要继续全面深化改革,开弓没有回头箭,改革关头勇者胜。我们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用法治保障人民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国家发展。我们要让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如鸟之两翼、车之双轮,推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如期实现。

与此同时,习近平在全国政协新年茶话会上致辞强调:当前,时和势总体有利,但艰和险在增多。我们要全面贯彻落实中共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继续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突出创新驱动,强化风险防控,加强民生保障,如期完成‚十二五‛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四个全面‛——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是习近平总书记在江苏调研首次并列提出后,短短的时间内,在多个场合数次提及,意蕴深邃。

二、‚四个全面‛绘就中国梦路线图

2012年11月,党的十八大提出了党成立10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2013年11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2014年10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同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提出全面推进从严治党。2014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江苏调研时,将全面从严治党同前面‚三个全面‛并列提出,形成‚四个全面‛。这样,逐步形成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治国理政总体方略的顶层设计。这个顶层设计有章有法,思路清晰,是一个系统而深邃的战略思考成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党的十八大提出的总目标,而全面深化改革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则如鸟之两翼、车之双轮,共同推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顺利实现。这个过程中,全面从严治党则是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各项目标顺利实现的根本保证。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四个全面‛是环环相扣、步步深入的全局谋划和战略部署,四者有机统一于实现两个百年目标、追求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这个目标之下,有着极强的内在逻辑联系。

从时间坐标来看,这几个‚全面‛都交汇在一个2020年的时间点上。十八大报告要求确保到2020年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基本建成,司法公信力不断提高,人权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到2020年,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取得决定性成果,完成决定提出的改革任务,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使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从严治党方面,《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五年规划纲要(2013—2017年)》明确提出到建党100周年时全面建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运行有效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 从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这个目标看,党的十八大提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新目标、新要求,即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人民民主不断扩大,文化软实力显著增强,人民生活水平全面提高,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取得重大进展。所有这一切都离不开改革和法治。全面深化改革是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途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可靠保障。

从全面深化改革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关系看,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目标方向一致,是相辅相成、并行不悖的,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和四中全会决定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战略部署的姊妹篇。通过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体制机制创新,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可以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创造条件。通过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确保改革沿着法治轨道有序推进,及时巩固、发展改革成果,可以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全面深化改革,必须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坚持重大改革于法有据;必须坚持依法行政,致力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坚持公正司法,让改革中各种利益关系的调整获得应有的法律保障;必须增强全民法治观念,使改革在良好的法治氛围中推进。

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全面从严治党,是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必然要求。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都强调了党对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全面从严治党对改革和法治进程具有重要的引领、护航作用。

‚四个全面‛,‚四轮‛驱动,开辟了治国理政的新境界,奏响了当代中国的最强音。共同托起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三、中国梦的首要目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习近平总书记在参观《复兴之路》展览时指出,每个人都有理想和追求,都有自己的梦想。现在,大家都在讨论中国梦,我以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就是中华民族近代以来最伟大的梦想。这个梦想,凝聚了几代中国人的夙愿,体现了中华民族和中国人民的整体利益,是每一个中华儿女的共同期盼。同时强调:‚我坚信,到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年时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一定能实现,到新中国成立100年时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目标一定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梦想一定能实现。‛

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中华民族近代以来最伟大的梦想。在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年时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这是中国梦的第一个宏伟目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100年时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这是中国梦的第二个宏伟目标。党的十八大对中国人民郑重承诺:‚综观国际国内大势,中国发展仍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我们要准确判断重要战略机遇期内涵和条件的变化,全面把握机遇,沉着应对挑战,赢得主动,赢得优势,赢得未来,确保到2020年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

‚小康‛一语最早见于《诗经·大雅·民劳》中的‚民亦劳止,汔可小康‛。面对长期战乱和民众困苦,春秋战国时代的诸子百家对未来理想社会有着深刻的思考。其中,儒家的大同、小康理想社会观最具影响力。《礼记·礼运》中提出了‚天下为公‛的‚大同‛和‚天下为家‛的‚小康‛两种社会模式。‚小康‛比‚大同‛低一个层次。这里的小康是指建立在小生产、小农经济和私有制基础上的封建世袭社会,虽然有别于大同社会,但社会生活稳定,丰衣足食,国泰民安。

而借用这一概念来表示中国社会现代化进程中的一个特殊阶段,是由邓小平同志提出的。应该说,从改革开放初到党的十八大,关于小康社会建设的认识和实践经历了一个逐步展开的过程。1979年12月,邓小平在会见日本首相大平正芳时说:‚我们的四个现代化概念,不是像你们那样的现代化的概念,而是‘小康之家’。‛邓小平第一次用‚小康‛和‚小康之家‛来描述中国的‚四个现代化‛。1986年,邓小平同志进一步指出‚所谓小康社会,就是虽不富裕,但日子好过‛,对小康的含义进行了具体解释。此后,建设小康社会就成了中国共产党阶段性奋斗目标,中共十二大以后的历次中共代表大会都作了专门阐述,内容不断丰富。最初是邓小平提出,到2000年实现人均GDP达到800美元的小康,到中共十二大首次使用了‚小康‛概念,并作为主要奋斗目标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性标志。中共十六大提出了在21世纪头20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使全体人民都能够更加充分、更加稳定地享受小康生活,为到21世纪中叶基本实现现代化打下坚实基础。中共十七大在十六大确立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基础上对中国发展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中共十八大又一次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提出了新要求,构成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五个方面的目标体系,体现了与时俱进的科学精神。

从‚解决温饱‛到‚小康水平‛,从‚总体小康‛到‚全面小康‛,再到发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动员令,中共十八大为中国未来发展描绘了新的发展蓝图。这种循序渐进的设计,为实现民富国强的中国梦提供了清晰的路线图和明确的历史方位。

从‚建设‛到‚建成‛,是党中央向全国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党的十六大以来的10年,我国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全面推进,我们成功地迈上了三个大的台阶,即社会生产力、经济实力、科技实力迈上一个大台阶;人民生活水平、居民收入水平、社会保障水平迈上一个大台阶;综合国力、国际竞争力、国际影响力迈上一个大台阶,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已经遥遥在望,只要我们奋勇攀登,奋力跨越,就能够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中国梦。

国家统计局统计监测结果表明,我国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道路上取得了长足的进步。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程度由2000年的59.6%提高到2010年的80.1%,平均每年提高2.05个百分点。但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只有不到6年的时间,我们面前还有很多难题没有解决,需要艰苦的努力才能实现。

第一,实现经济建设目标任重道远。在经济大危机的背景下,美、欧、日等发达经济体的经济短期内很难实现根本性好转,高度依赖外需带动增长的发展方式必然难以为继。过去30多年支撑中国经济高速发展的‚人口红利‛‚环境红利‛

‚资源红利‛等风光不再。在未来几年内,如何统筹兼顾好投资、消费与出口的关系,保持平稳较快的经济增长,绝不是一件轻松的事情。

第二,实现政治建设目标任重道远。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需要进一步建立决策、执行与监督相互制衡的权力运行机制,进一步健全选举、决策与监督制度体系,这必然遭遇一些权贵阶层的反对。深化政治体制改革涉及权力的再分配问题,更不是一件轻松的事情。

第三,实现文化建设目标任重道远。中华民族要真正能够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不仅要有经济发展和技术创新的‚硬实力‛,而且需要中华文化和中国精神的‚软实力‛。

第四,实现社会建设目标任重道远。社会建设比经济建设难度更大,更需要有决心、有恒心、有耐心、有信心,需要大量的财力投入与保障,必须长期不懈地加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第五,实现生态文明建设更加任重道远。面对资源约束紧张、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退化等严峻形势,‚建设美丽中国‛面临许多难题。由于劳动力总体素质仍然不高和自主创新能力低下而导致的粗放发展方式转变需要一个过程,加上转变发展方式还需要支付巨大的成本,要实现生态文明建设的宏伟目标并非轻而易举。

蓝图已经绘就。梦想照进现实离不开一打纲领,更离不开努力和实干。党的十八大指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必须以更大的政治勇气和智慧,不失时机深化重要领域改革,坚决破除一切妨碍科学发展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弊端,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使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简而言之,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只有全面深化改革,释放改革红利,事业才有活力,发展才有动力,才能一步一个脚印迈向伟大梦想;唯有不断推动法治建设,形成日臻完善的法治体系,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各项事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为改革、发展提供可靠保障,才能保持我国经济社会长期持续健康发展势头,不断开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更加广阔的发展前景。

四、实现中国梦的根本途径:全面深化改革 改革开放是决定当代中国命运的关键一招,也是决定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一招。100多年的历史经验教训告诉我们,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中国梦,必须坚持中国道路、弘扬中国精神、凝聚中国力量。而要做到坚持中国道路、弘扬中国精神、凝聚中国力量,必须全面深化改革,通过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面深化改革,不断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

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努力方向。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全面深化改革是强国之路,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根本道路。

第一,在全面深化改革中拓展实现中国梦的道路。道路关乎党的命脉,关乎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实现中国梦,必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根本道路。全面深化改革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重要内容,也是巩固和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根本途径。历史也证明,无论是走资本主义道路还是改革开放前的老路,都不可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只有走改革开放的新路,才能实现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第二,在全面深化改革中凝聚实现中国梦的精神动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道路绝不是一帆风顺的,还存在着经济发展方式粗放、收入差距过大、房价过高、贪污腐败易发高发等绊脚石、硬骨头,解决这些问题,需要物质力量,也需要精神力量。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实现中国梦,必须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全面深化改革不仅生动地实践着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而且可以激发和丰富热爱祖国、团结统

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等民族精神,以及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改革创新、知难而进、艰苦奋斗、淡泊名利、无私奉献等时代精神,进而积聚着实现中国梦的能量。

第三,在全面深化改革中凝聚实现中国梦的中国力量。人民群众是实现中国梦的根本动力。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实现中国梦,必须凝聚中国各族人民大团结的中国力量。中国梦是人民的梦,必须造福人民。人民是中国梦的创造者,实现中国梦,必须依靠人民。然而收入差距过分悬殊,城乡二元结构,社会保障双轨制,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等等,却阻隔着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压抑着人民群众的创造力量。因此,唯有全面深化改革,破除妨碍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弊端,才能真正做到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倾听人民呼声、回应人民期待,保证人民权利,增强人民团结,使生活在我们伟大祖国和伟大时代的中国人民,共同享有人生出彩的机会,共同享有梦想成真的机会,共同享有同祖国和时代一起成长与进步的机会,进而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凝聚实现中国梦的正能量。

全面深化改革,重点在深化。我国改革已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容易的、皆大欢喜的改革已经完成了,好吃的肉都吃掉了,剩下的都是难啃的硬骨头。改革总是改别人易,改自己难;改农村、企业易,改机关、事业难;改经济基础易,改上层建筑难;改被领导者被管理者易,改领导者管理者难;改被改革者易,改改革者难,改改革有功且受益者更难。这就要求我们敢于担当,敢于啃硬骨头,敢于涉险滩,既勇于冲破思想观念的障碍,又勇于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篱。

当前,我国改革已经进入攻坚期、深水区,艰巨性、复杂性前所未有。在新的改革起点上要使各领域能够取得最大公约数,最终圆满实现中国梦,必须坚定全面深化改革的信心,坚持全面深化改革的正确方向,凝聚全面深化改革的共识,注重全面深化改革的统筹谋划,集中全党全社会智慧,把改革创新精神贯彻到治国理政的各个环节,把全社会的力量更好地凝聚到实现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的奋斗目标和工作部署上来;必须紧紧围绕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进各领域改革;必须更加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加快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民主政治、先进文化、和谐社会、生态文明,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要紧紧围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加快完善现代市场体系、宏观调控体系、开放型经济体系,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推动经济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发展。

要紧紧围绕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人民民主。

要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社会主义文化强国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加快完善文化管理体制和文化生产经营机制,建立健全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现代文化市场体系,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要紧紧围绕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深化社会体制改革,改革收入分配制度,促进共同富裕,推进社会领域制度创新,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快形成科学有效的社会治理体制,确保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

要紧紧围绕建设美丽中国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生态文明制度,健全国土空间开发、资源节约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的体制机制,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建设新格局。

要紧紧围绕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完善党的领导体制和执政方式,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不难看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五位一体‛全面推进的总布局相契合,与全面深化改革‚六个紧紧围绕‛的总思路相辉映。当前,改革进入攻坚期、深水区,发展和矛盾相伴,集体诉求和个体诉求交织,实现中国梦除继续全面深化改革外,别无他途。

五、实现中国梦的法治保障:全面依法治国

从1997年9月‚依法治国‛第一次写入党的十五大报告,并被确立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到1999年3月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依法治国‛被载入宪法,再到党的十六大、十七大、十八大等一系列重大会议战略决策上的部署,‚依法治国‛的声音越来越响亮,蓝图越来越清晰。

法治,是我们党在治国理政上的认识突破和手段创新,也是现代中国焕发治理智慧的标志。今天的中国,选择法治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依托,作为全面深化改革、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的抓手,这是中国近代以来百余年上下求索作出的最终抉择,也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路径。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指出:‚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全面依法治国在实现中国梦的伟大征程中具有重要作用。实现中国梦,需要最大限度地凝聚共识、汇聚力量,而全面依法治国是凝聚中国力量的重要方式。实现中国梦,需要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而全面依法治国是保持社会和谐稳定的最佳手段。

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一代又一代中国人的崇高梦想,它不仅意味着国家强盛,人民富足,更意味着人民活得更加幸福、平等、有尊严。如今,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定性阶段,全面深化改革进入关键之年,全面依法治国进入开局之年,实现‚十二五‛规划进入收官之年,在这样一个关键发展时期,依法治国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的地位更加突出、作用更加重大。只有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充分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才能使我国经济社会在深刻变革中既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

2014年10月召开的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实现这个总目标必须坚持的基本原则,即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以及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六项重大任务,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指明了方向。

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工程,是国家治理领域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180多项重大举措,涵盖了依法治国各个方面。一要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加快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是贯穿决定全篇的一条主线,既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性质和方向,又突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工作重点和总抓手,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具有纲举目张的意义。二要准确把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工作布局,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必须统筹兼顾、把握重点、整体谋划,在共同推进上着力,在一体建设上用劲。三要准确把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点任务,着力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从目前法治工作基本格局出发,突出重点任务,扎实有序推进。四要着力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一支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队伍至关重要。五要坚定不移推进法治领域改革,坚决破除束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体制机制障碍。解决法治领域的突出问题,根本途径在于改革。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实现经济发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会公正、生态良好,在更高程度上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的有力保障,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必经之途。中国梦与社会主义法治内在统一,中国梦内含着对法治中国的要求,全面依法治国为中国梦的实现保驾护航,提供制度保障。

六、实现中国梦的坚强保证:全面从严治党

2012年10月1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新一届常委见面会上谈到,新形势下,我们党面临着许多严峻挑战,党内存在着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尤其是一些党员干部中发生的贪污腐败、脱离群众、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必须下大气力解决。全党必须警醒起来。打铁还需自身硬。我们的责任,就是同全党同志一道,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切实解决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使我们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2013年3月1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强调,中国共产党是领导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核心力量,肩负着历史重任,经受着时代考验,必须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全面加强党的建设,不断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

2013年6月25日下午,中国共产党成立92周年前夕,习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实践进行第七次集体学习时强调,我们党之所以得到人民拥护和支持,从根本上说,就是因为能始终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我们要始终坚持人民利益高于一切,紧紧依靠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尊重人民首创精神,最广泛动员和组织人民投身到党领导的伟大事业中来。

2013年6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强调,党要管党,才能管好党;从严治党,才能治好党。

2014年10月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强调,历史使命越光荣,奋斗目标越宏伟,执政环境越复杂,我们就越要增强忧患意识,越要从严治党,做到‚为之于未有,治之于未乱‛,使我们党永远立于不败之地。

2014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江苏调研时强调,要‚协调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推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迈上新台阶‛。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认识逐渐深入,脉络逐渐清晰。在不同的场合不时提到,实现两个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必须加强党的建设,必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从强烈的忧患意识,到警醒提示,再到‚不管党、不抓党就有可能出问题甚至出大问题‛的沉重敲打;由‚从严治党‛到‚全面推进从严治党‛,再到‚全面从严治党‛,无不体现我们党对管党治党认识的升华。

当前,各级党员干部都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对全面从严治党进行的部署,深刻认识从严治党的重要性紧迫性,在思想上真正明确,在行动上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把讲认真贯彻到一切工作中去,在从严治党上继续探索、不断前进。要深刻认识新形势下从严治党的各项要求,落实从严治党责任,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加强党性和道德教育,加强警示教育,结合落实制度规定开展思想教育;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坚持和发扬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坚持民主集中制等优良传统;坚持从严管理干部,始终以严的标准要求、以严的措施监管、以严的纪律约束干部;持续深入改进作风,加强治本工作,使党员、干部不敢、不能、不想沾染歪风邪气;严明党的纪律,积极探索纪律教育经常化、制度化的途径,不断完善纪律规定,切实履行执纪职责;发挥人民监督作用,畅通建言献策渠道和批评监督渠道;深入把握从严治党规律,增强从严治党的系统性、预见性、创造性、实效性。

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党的奋斗目标越宏伟、面临的形势越复杂、肩负的任务越艰巨,就越要严字当头、从严治党。而且要突出全面从严治党这个主线,坚持思想教育从严、干部管理从严、作风要求从严、组织建设从严、制度执行从严,统筹推进党的建设各项任务,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深刻理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涵和意义 党的十八大报告强调指出:‚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一论述明确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理念和具体内容,指出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现实着力点,是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新部署、新要求。正确理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涵,深刻把握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性,对于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社会思潮、凝聚社会共识,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丰富内涵

核心价值观是社会核心价值体系基本理念的统一体,直接反映核心价值体系的本质规定性,贯穿于社会核心价值体系基本内容的各个方面。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最深层的精神内核,是现阶段全国人民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体内容的最大公约数的表述,具有强大的感召力、凝聚力和引导力。党的十八大报告关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表述,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基本内容进行了凝练,是重要理论创新成果。

‚富强、民主、文明、和谐‛,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建设目标,也是从价值目标层面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基本理念的凝练,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居于最高层次,对其他层次的价值理念具有统领作用。富强即国富民强,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经济建设的应然状态,是中华民族梦寐以求的美好夙愿,也是国家繁荣昌盛、人民幸福安康的物质基础。民主是人类社会的美好诉求。我们追求的民主是人民民主,其实质和核心是人民当家作主。它是社会主义的生命,也是创造人民美好幸福生活的政治保障。文明是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也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特征。它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文化建设的应有状态,是对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社会主义文化的概括,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支撑。和谐是中国传统文化的基本理念,集中体现了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的生动局面。它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在社会建设领域的价值诉求,是经济社会和谐稳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

‚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是对美好社会的生动表述,也是从社会层面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基本理念的凝练。它反映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属性,是我们党矢志不渝、长期实践的核心价值理念。自由是指人的意志自由、存在和发展的自由,是人类社会的美好向往,也是马克思主义追求的社会价值目标。平等指的是公民在法律面前的一律平等,其价值取向是不断实现实质平等。它要求尊重和保障人权,人人依法享有平等参与、平等发展的权利。公正即社会公平和正义,它以人的解放、人的自由平等权利的获得为前提,是国家、社会应然的根本价值理念。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本要求。它通过法制建设来维护和保障公民的根本利益,是实现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的制度保证。

‚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是公民基本道德规范,是从个人行为层面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基本理念的凝练。它覆盖社会道德生活的各个领域,是公民必须恪守的基本道德准则,也是评价公民道德行为选择的基本价值标准。爱国是基于个人对自己祖国依赖关系的深厚情感,也是调节个人与祖国关系的行为准则。它同社会主义紧密结合在一起,要求人们以振兴中华为己任,促进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

一、自觉报效祖国。敬业是对公民职业行为准则的价值评价,要求公民忠于职守,克己奉公,服务人民,服务社会,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职业精神。诚信即诚实守信,是人类社会千百年传承下来的道德传统,也是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重点内容,它强调诚实劳动、信守承诺、诚恳待人。友善强调公民之间应互相尊重、互相关心、互相帮助,和睦友好,努力形成社会主义的新型人际关系。

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意义 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基础工程。自中央提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要命题以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就成为社会广泛关注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近年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在理论和实践层面都取得了突破性进展,特别是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本质、基本内容、功能与作用、建设途径等方面形成了社会共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力量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中得到彰显。随着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认识的深化,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研究、凝练成为完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着力点。党的十八大从价值理念视角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基本内容进行抽象概括,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奠定了价值观基础,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更具理论逻辑魅力,也能够更好地为社会、为群众所掌握。

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维护我国意识形态安全的迫切需要。长期以来,西方敌对势力对我国实施西化分化的图谋从没停止过。当今我国正处于改革发展的关键阶段,社会矛盾多发,价值观念多元多样多变,西方敌对势力乘机加紧对我国实施价值观渗透战略。世界上从来就不存在抽象的民主,也不存在绝对的自由。实际上,民主、自由和人权并不是西方国家的专利,而是人类社会的美好追求。面对价值观领域的渗透与反渗透斗争,我们不能掉以轻心,必须坚守好价值观领域这块阵地,确保意识形态安全。这就需要我们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在凝魂聚气、强基固本上下足功夫。应清醒地认识到,价值观领域的博弈是激烈的、长期的、复杂的。提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理念,逐步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有效应对西方敌对势力对我实施价值观渗透战略的客观要求。

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当今世界正处在大发展大变革大调整时期,思想文化交流交融交锋更加频繁,文化在综合国力竞争中的战略地位越来越凸显,核心价值体系在社会发展和国家安全中的生命线作用越来越突出。当前,我国已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仍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抓住机遇、应对挑战,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社会思潮、弘扬社会正气、培育文明风尚,塑造崇高人格和民族精神品格,培育和谐人际关系,在全党全社会凝聚起团结奋斗的共同意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基本价值理念的集合体,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最深层的精神内核。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的具体表述,是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基本内容的简洁凝练,是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本价值尺度、基本价值理念的概括,应将对其的教育宣传活动融入国民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同改革开放的实践经验和伟大成就联系起来,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联系起来,让广大人民群众深切体会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理念是‚共同富裕‛、‚人民幸福‛价值诉求的集中体现,不断形成更加广泛的价值认同。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2014年10月23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作出的战略部署,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研究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作出如下决定。

一、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定性阶段,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国际形势复杂多变,我们党面对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前所未有、矛盾风险挑战之多前所未有,依法治国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的地位更加突出、作用更加重大。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党要更好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更好维护和运用我国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更好统筹社会力量、平衡社会利益、调节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使我国社会在深刻变革中既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实现经济发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会公正、生态良好,实现我国和平发展的战略目标,必须更好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

我们党高度重视法治建设。长期以来,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深刻总结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成功经验和深刻教训,提出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法治,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把依法治国确定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把依法执政确定为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积极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取得历史性成就。目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法治政府建设稳步推进,司法体制不断完善,全社会法治观念明显增强。

同时,必须清醒看到,同党和国家事业发展要求相比,同人民群众期待相比,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目标相比,法治建设还存在许多不适应、不符合的问题,主要表现为:有的法律法规未能全面反映客观规律和人民意愿,针对性、可操作性不强,立法工作中部门化倾向、争权诿责现象较为突出;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现象比较严重,执法体制权责脱节、多头执法、选择性执法现象仍然存在,执法司法不规范、不严格、不透明、不文明现象较为突出,群众对执法司法不公和腐败问题反映强烈;部分社会成员尊法信法守法用法、依法维权意识不强,一些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办事观念不强、能力不足,知法犯法、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现象依然存在。这些问题,违背社会主义法治原则,损害人民群众利益,妨碍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必须下大气力加以解决。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依法维护人民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安全稳定,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就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实现这个总目标,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条基本经验。我国宪法确立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坚持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要求,是党和国家的根本所在、命脉所在,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利益所系、幸福所系,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题中应有之义。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是一致的,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只有在党的领导下依法治国、厉行法治,人民当家作主才能充分实现,国家和社会生活法治化才能有序推进。依法执政,既要求党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也要求党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必须坚持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把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同依法执政基本方式统一起来,把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同人大、政府、政协、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开展工作统一起来,把党领导人民制定和实施宪法法律同党坚持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统一起来,善于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善于使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员,善于通过国家政权机关实施党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善于运用民主集中制原则维护中央权威、维护全党全国团结统一。

——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人民是依法治国的主体和力量源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必须坚持法治建设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以保障人民根本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承担应尽的义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共同富裕。必须保证人民在党的领导下,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必须使人民认识到法律既是保障自身权利的有力武器,也是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增强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使法律为人民所掌握、所遵守、所运用。

——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平等是社会主义法律的基本属性。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尊重宪法法律权威,都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都必须依照宪法法律行使权力或权利、履行职责或义务,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必须维护国家法制统

一、尊严、权威,切实保证宪法法律有效实施,绝不允许任何人以任何借口任何形式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必须以规范和约束公权力为重点,加大监督力度,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坚决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行为。

——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国家和社会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共同发挥作用。必须坚持一手抓法治、一手抓德治,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培育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既重视发挥法律的规范作用,又重视发挥道德的教化作用,以法治体现道德理念、强化法律对道德建设的促进作用,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强化道德对法治文化的支撑作用,实现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

——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体系、制度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必须从我国基本国情出发,同改革开放不断深化相适应,总结和运用党领导人民实行法治的成功经验,围绕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推进法治理论创新,发展符合中国实际、具有中国特色、体现社会发展规律的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为依法治国提供理论指导和学理支撑。汲取中华法律文化精华,借鉴国外法治有益经验,但决不照搬外国法治理念和模式。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工程,是国家治理领域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需要付出长期艰苦努力。全党同志必须更加自觉地坚持依法治国、更加扎实地推进依法治国,努力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向着建设法治中国不断前进。

二、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实施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必须坚持立法先行,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要恪守以民为本、立法为民理念,贯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志、得到人民拥护。要把公正、公平、公开原则贯穿立法全过程,完善立法体制机制,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增强法律法规的及时性、系统性、针对性、有效性。

(一)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宪法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是通过科学民主程序形成的根本法。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一切违反宪法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和纠正。

完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宪法监督制度,健全宪法解释程序机制。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把所有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范围,依法撤销和纠正违宪违法的规范性文件,禁止地方制发带有立法性质的文件。

将每年十二月四日定为国家宪法日。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凡经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

(二)完善立法体制。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完善党对立法工作中重大问题决策的程序。凡立法涉及重大体制和重大政策调整的,必须报党中央讨论决定。党中央向全国人大提出宪法修改建议,依照宪法规定的程序进行宪法修改。法律制定和修改的重大问题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向党中央报告。

健全有立法权的人大主导立法工作的体制机制,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建立由全国人大相关专门委员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组织有关部门参与起草综合性、全局性、基础性等重要法律草案制度。增加有法治实践经验的专职常委比例。依法建立健全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立法专家顾问制度。

加强和改进政府立法制度建设,完善行政法规、规章制定程序,完善公众参与政府立法机制。重要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由政府法制机构组织起草。

明确立法权力边界,从体制机制和工作程序上有效防止部门利益和地方保护主义法律化。对部门间争议较大的重要立法事项,由决策机关引入第三方评估,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协调决定,不能久拖不决。加强法律解释工作,及时明确法律规定含义和适用法律依据。明确地方立法权限和范围,依法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

(三)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加强人大对立法工作的组织协调,健全立法起草、论证、协调、审议机制,健全向下级人大征询立法意见机制,建立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度,推进立法精细化。健全法律法规规章起草征求人大代表意见制度,增加人大代表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人数,更多发挥人大代表参与起草和修改法律作用。完善立法项目征集和论证制度。健全立法机关主导、社会各方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和方式。探索委托第三方起草法律法规草案。

健全立法机关和社会公众沟通机制,开展立法协商,充分发挥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在立法协商中的作用,探索建立有关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专家学者等对立法中涉及的重大利益调整论证咨询机制。拓宽公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健全法律法规规章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和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反馈机制,广泛凝聚社会共识。

完善法律草案表决程序,对重要条款可以单独表决。

(四)加强重点领域立法。依法保障公民权利,加快完善体现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的法律制度,保障公民人身权、财产权、基本政治权利等各项权利不受侵犯,保障公民经济、文化、社会等各方面权利得到落实,实现公民权利保障法治化。增强全社会尊重和保障人权意识,健全公民权利救济渠道和方式。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必须以保护产权、维护契约、统一市场、平等交换、公平竞争、有效监管为基本导向,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制度。健全以公平为核心原则的产权保护制度,加强对各种所有制经济组织和自然人财产权的保护,清理有违公平的法律法规条款。创新适应公有制多种实现形式的产权保护制度,加强对国有、集体资产所有权、经营权和各类企业法人财产权的保护。国家保护企业以法人财产权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企业有权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无法律依据的要求。加强企业社会责任立法。完善激励创新的产权制度、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和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体制机制。加强市场法律制度建设,编纂民法典,制定和完善发展规划、投资管理、土地管理、能源和矿产资源、农业、财政税收、金融等方面法律法规,促进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公平交易、平等使用。依法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市场监管,反对垄断,促进合理竞争,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加强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法治保障。

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根本保障。以保障人民当家作主为核心,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法治化。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建设,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构建程序合理、环节完整的协商民主体系。完善和发展基层民主制度,依法推进基层民主和行业自律,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完善国家机构组织法,完善选举制度和工作机制。加快推进反腐败国家立法,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坚决遏制和预防腐败现象。完善惩治贪污贿赂犯罪法律制度,把贿赂犯罪对象由财物扩大为财物和其他财产性利益。

建立健全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遵循文化发展规律、有利于激发文化创造活力、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的文化法律制度。制定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制定文化产业促进法,把行之有效的文化经济政策法定化,健全促进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有机统一的制度规范。制定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法,表彰有突出贡献的杰出人士。加强互联网领域立法,完善网络信息服务、网络安全保护、网络社会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依法规范网络行为。

加快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社会治理体制创新法律制度建设。依法加强和规范公共服务,完善教育、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食品安全、扶贫、慈善、社会救助和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合法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加强社会组织立法,规范和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制定社区矫正法。

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加快国家安全法治建设,抓紧出台反恐怖等一批急需法律,推进公共安全法治化,构建国家安全法律制度体系。

用严格的法律制度保护生态环境,加快建立有效约束开发行为和促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的生态文明法律制度,强化生产者环境保护的法律责任,大幅度提高违法成本。建立健全自然资源产权法律制度,完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方面的法律制度,制定完善生态补偿和土壤、水、大气污染防治及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实现立法和改革决策相衔接,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立法主动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要及时上升为法律。实践条件还不成熟、需要先行先试的,要按照法定程序作出授权。对不适应改革要求的法律法规,要及时修改和废止。

三、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各级政府必须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工作,创新执法体制,完善执法程序,推进综合执法,严格执法责任,建立权责统

一、权威高效的依法行政体制,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完善行政组织和行政程序法律制度,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行政机关要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勇于负责、敢于担当,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坚决克服懒政、怠政,坚决惩处失职、渎职。行政机关不得法外设定权力,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不得作出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的决定。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制度,坚决消除权力设租寻租空间。

推进各级政府事权规范化、法律化,完善不同层级政府特别是中央和地方政府事权法律制度,强化中央政府宏观管理、制度设定职责和必要的执法权,强化省级政府统筹推进区域内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职责,强化市县政府执行职责。

(二)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建立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

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立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

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对决策严重失误或者依法应该及时作出决策但久拖不决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的,严格追究行政首长、负有责任的其他领导人员和相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三)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根据不同层级政府的事权和职能,按照减少层次、整合队伍、提高效率的原则,合理配置执法力量。

推进综合执法,大幅减少市县两级政府执法队伍种类,重点在食品药品安全、工商质检、公共卫生、安全生产、文化旅游、资源环境、农林水利、交通运输、城乡建设、海洋渔业等领域内推行综合执法,有条件的领域可以推行跨部门综合执法。

完善市县两级政府行政执法管理,加强统一领导和协调。理顺行政强制执行体制。理顺城管执法体制,加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构建设,提高执法和服务水平。

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严禁收费罚没收入同部门利益直接或者变相挂钩。

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完善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建立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坚决克服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现象,实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无缝对接。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依法惩处各类违法行为,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完善执法程序,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明确具体操作流程,重点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等执法行为。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标准,规范裁量范围、种类、幅度。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共享,提高执法效率和规范化水平。

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确定不同部门及机构、岗位执法人员执法责任和责任追究机制,加强执法监督,坚决排除对执法活动的干预,防止和克服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惩治执法腐败现象。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加强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制度建设,努力形成科学有效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增强监督合力和实效。

加强对政府内部权力的制约,是强化对行政权力制约的重点。对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国有资产监管、政府投资、政府采购、公共资源转让、公共工程建设等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强化内部流程控制,防止权力滥用。完善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改进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的监督,建立常态化监督制度。完善纠错问责机制,健全责令公开道歉、停职检查、引咎辞职、责令辞职、罢免等问责方式和程序。

完善审计制度,保障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强化上级审计机关对下级审计机关的领导。探索省以下地方审计机关人财物统一管理。推进审计职业化建设。

(六)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依据权力清单,向社会全面公开政府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管理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重点推进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

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和义务的规范性文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和程序予以公布。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推进政务公开信息化,加强互联网政务信息数据服务平台和便民服务平台建设。

四、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

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具有重要引领作用,司法不公对社会公正具有致命破坏作用。必须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规范司法行为,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完善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的制度。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要支持法院、检察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任何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都不得让司法机关做违反法定职责、有碍司法公正的事情,任何司法机关都不得执行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违法干预司法活动的要求。对干预司法机关办案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造成冤假错案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健全行政机关依法出庭应诉、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的制度。完善惩戒妨碍司法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拒不执行生效裁判和决定、藐视法庭权威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法律规定。

建立健全司法人员履行法定职责保护机制。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将法官、检察官调离、辞退或者作出免职、降级等处分。

(二)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健全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各司其职,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执行权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体制机制。

完善司法体制,推动实行审判权和执行权相分离的体制改革试点。完善刑罚执行制度,统一刑罚执行体制。改革司法机关人财物管理体制,探索实行法院、检察院司法行政事务管理权和审判权、检察权相分离。

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审理跨行政区域重大行政和民商事案件。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划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办理跨地区案件。完善行政诉讼体制机制,合理调整行政诉讼案件管辖制度,切实解决行政诉讼立案难、审理难、执行难等突出问题。

改革法院案件受理制度,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对人民法院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保障当事人诉权。加大对虚假诉讼、恶意诉讼、无理缠诉行为的惩治力度。完善刑事诉讼中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完善审级制度,一审重在解决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二审重在解决事实法律争议、实现二审终审,再审重在解决依法纠错、维护裁判权威。完善对涉及公民人身、财产权益的行政强制措施实行司法监督制度。检察机关在履行职责中发现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行使职权的行为,应该督促其纠正。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

明确司法机关内部各层级权限,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司法机关内部人员不得违反规定干预其他人员正在办理的案件,建立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完善主审法官、合议庭、主任检察官、主办侦查员办案责任制,落实谁办案谁负责。

加强职务犯罪线索管理,健全受理、分流、查办、信息反馈制度,明确纪检监察和刑事司法办案标准和程序衔接,依法严格查办职务犯罪案件。

(三)推进严格司法。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健全事实认定符合客观真相、办案结果符合实体公正、办案过程符合程序公正的法律制度。加强和规范司法解释和案例指导,统一法律适用标准。

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确保侦查、审查起诉的案件事实证据经得起法律的检验。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严格依法收集、固定、保存、审查、运用证据,完善证人、鉴定人出庭制度,保证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正裁判中发挥决定性作用。

明确各类司法人员工作职责、工作流程、工作标准,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确保案件处理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

(四)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司法。坚持人民司法为人民,依靠人民推进公正司法,通过公正司法维护人民权益。在司法调解、司法听证、涉诉信访等司法活动中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保障公民陪审权利,扩大参审范围,完善随机抽选方式,提高人民陪审制度公信度。逐步实行人民陪审员不再审理法律适用问题,只参与审理事实认定问题。

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推进审判公开、检务公开、警务公开、狱务公开,依法及时公开执法司法依据、程序、流程、结果和生效法律文书,杜绝暗箱操作。加强法律文书释法说理,建立生效法律文书统一上网和公开查询制度。

(五)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强化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知情权、陈述权、辩护辩论权、申请权、申诉权的制度保障。健全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法律原则的法律制度。完善对限制人身自由司法措施和侦查手段的司法监督,加强对刑讯逼供和非法取证的源头预防,健全冤假错案有效防范、及时纠正机制。

切实解决执行难,制定强制执行法,规范查封、扣押、冻结、处理涉案财物的司法程序。加快建立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威慑和惩戒法律制度。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

落实终审和诉讼终结制度,实行诉访分离,保障当事人依法行使申诉权利。对不服司法机关生效裁判、决定的申诉,逐步实行由律师代理制度。对聘不起律师的申诉人,纳入法律援助范围。

(六)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完善检察机关行使监督权的法律制度,加强对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完善人民监督员制度,重点监督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的立案、羁押、扣押冻结财物、起诉等环节的执法活动。司法机关要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规范媒体对案件的报道,防止舆论影响司法公正。

依法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的接触、交往行为。严禁司法人员私下接触当事人及律师、泄露或者为其打探案情、接受吃请或者收受其财物、为律师介绍代理和辩护业务等违法违纪行为,坚决惩治司法掮客行为,防止利益输送。

对因违法违纪被开除公职的司法人员、吊销执业证书的律师和公证员,终身禁止从事法律职业,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坚决破除各种潜规则,绝不允许法外开恩,绝不允许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坚决反对和克服特权思想、衙门作风、霸道作风,坚决反对和惩治粗暴执法、野蛮执法行为。对司法领域的腐败零容忍,坚决清除害群之马。

五、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人民权益要靠法律保障,法律权威要靠人民维护。必须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一)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坚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全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把宪法法律列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列为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必修课。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从青少年抓起,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

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加强对普法工作的领导,宣传、文化、教育部门和人民团体要在普法教育中发挥职能作用。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加强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把法治教育纳入精神文明创建内容,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健全媒体公益普法制度,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提高普法实效。

牢固树立有权力就有责任、有权利就有义务观念。加强社会诚信建设,健全公民和组织守法信用记录,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机制,使尊法守法成为全体人民共同追求和自觉行动。

加强公民道德建设,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增强法治的道德底蕴,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弘扬公序良俗。发挥法治在解决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中的作用,引导人们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

(二)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深入开展多层次多形式法治创建活动,深化基层组织和部门、行业依法治理,支持各类社会主体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发挥市民公约、乡规民约、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

发挥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在法治社会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建立健全社会组织参与社会事务、维护公共利益、救助困难群众、帮教特殊人群、预防违法犯罪的机制和制度化渠道。支持行业协会商会类社会组织发挥行业自律和专业服务功能。发挥社会组织对其成员的行为导引、规则约束、权益维护作用。加强在华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引导和监督其依法开展活动。

高举民族大团结旗帜,依法妥善处置涉及民族、宗教等因素的社会问题,促进民族关系、宗教关系和谐。

(三)建设完备的法律服务体系。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加强民生领域法律服务。完善法律援助制度,扩大援助范围,健全司法救助体系,保证人民群众在遇到法律问题或者权利受到侵害时获得及时有效法律帮助。

发展律师、公证等法律服务业,统筹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健全统一司法鉴定管理体制。

(四)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强化法律在维护群众权益、化解社会矛盾中的权威地位,引导和支持人们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构建对维护群众利益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体系,建立健全社会矛盾预警机制、利益表达机制、协商沟通机制、救济救助机制,畅通群众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法律渠道。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保障合理合法诉求依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就能得到合理合法的结果。

健全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健全行政裁决制度,强化行政机关解决同行政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民事纠纷功能。

深入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健全落实领导责任制。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有效防范化解管控影响社会安定的问题,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依法严厉打击暴力恐怖、涉黑犯罪、邪教和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绝不允许其形成气候。依法强化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影响安全生产、损害生态环境、破坏网络安全等重点问题治理。

六、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大力提高法治工作队伍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着力建设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强有力的组织和人才保障。

(一)建设高素质法治专门队伍。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坚持党的事业、人民利益、宪法法律至上,加强立法队伍、行政执法队伍、司法队伍建设。抓住立法、执法、司法机关各级领导班子建设这个关键,突出政治标准,把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人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畅通立法、执法、司法部门干部和人才相互之间以及与其他部门具备条件的干部和人才交流渠道。

推进法治专门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提高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完善法律职业准入制度,健全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建立法律职业人员统一职前培训制度。建立从符合条件的律师、法学专家中招录立法工作者、法官、检察官制度,畅通具备条件的军队转业干部进入法治专门队伍的通道,健全从政法专业毕业生中招录人才的规范便捷机制。加强边疆地区、民族地区法治专门队伍建设。加快建立符合职业特点的法治工作人员管理制度,完善职业保障体系,建立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专业职务序列及工资制度。

建立法官、检察官逐级遴选制度。初任法官、检察官由高级人民法院、省级人民检察院统一招录,一律在基层法院、检察院任职。上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法官、检察官一般从下一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优秀法官、检察官中遴选。

(二)加强法律服务队伍建设。加强律师队伍思想政治建设,把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作为律师从业的基本要求,增强广大律师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构建社会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等优势互补、结构合理的律师队伍。提高律师队伍业务素质,完善执业保障机制。加强律师事务所管理,发挥律师协会自律作用,规范律师执业行为,监督律师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强化准入、退出管理,严格执行违法违规执业惩戒制度。加强律师行业党的建设,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切实发挥律师事务所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

各级党政机关和人民团体普遍设立公职律师,企业可设立公司律师,参与决策论证,提供法律意见,促进依法办事,防范法律风险。明确公职律师、公司律师法律地位及权利义务,理顺公职律师、公司律师管理体制机制。

发展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人民调解员队伍。推动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建设。建立激励法律服务人才跨区域流动机制,逐步解决基层和欠发达地区法律服务资源不足和高端人才匮乏问题。

(三)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坚持用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全方位占领高校、科研机构法学教育和法学研究阵地,加强法学基础理论研究,形成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体系、学科体系、课程体系,组织编写和全面采用国家统一的法律类专业核心教材,纳入司法考试必考范围。坚持立德树人、德育为先导向,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培养造就熟悉和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法治人才及后备力量。建设通晓国际法律规则、善于处理涉外法律事务的涉外法治人才队伍。

健全政法部门和法学院校、法学研究机构人员双向交流机制,实施高校和法治工作部门人员互聘计划,重点打造一支政治立场坚定、理论功底深厚、熟悉中国国情的高水平法学家和专家团队,建设高素质学术带头人、骨干教师、专兼职教师队伍。

七、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

党的领导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最根本的保证。必须加强和改进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过程。

(一)坚持依法执政。依法执政是依法治国的关键。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深刻认识到,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就是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捍卫宪法法律尊严就是捍卫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严,保证宪法法律实施就是保证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实现。各级领导干部要对法律怀有敬畏之心,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带头遵守法律,带头依法办事,不得违法行使权力,更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

健全党领导依法治国的制度和工作机制,完善保证党确定依法治国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工作机制和程序。加强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筹协调。完善党委依法决策机制,发挥政策和法律的各自优势,促进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互联互动。党委要定期听取政法机关工作汇报,做促进公正司法、维护法律权威的表率。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各级党委要领导和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在依法治国中积极发挥作用。

人大、政府、政协、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坚决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党委决策部署。各级人大、政府、政协、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党组织要领导和监督本单位模范遵守宪法法律,坚决查处执法犯法、违法用权等行为。

政法委员会是党委领导政法工作的组织形式,必须长期坚持。各级党委政法委员会要把工作着力点放在把握政治方向、协调各方职能、统筹政法工作、建设政法队伍、督促依法履职、创造公正司法环境上,带头依法办事,保障宪法法律正确统一实施。政法机关党组织要建立健全重大事项向党委报告制度。加强政法机关党的建设,在法治建设中充分发挥党组织政治保障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二)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党内法规既是管党治党的重要依据,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有力保障。党章是最根本的党内法规,全党必须一体严格遵行。完善党内法规制定体制机制,加大党内法规备案审查和解释力度,形成配套完备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注重党内法规同国家法律的衔接和协调,提高党内法规执行力,运用党内法规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落到实处,促进党员、干部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党的纪律是党内规矩。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党的各级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不仅要模范遵守国家法律,而且要按照党规党纪以更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坚定理想信念,践行党的宗旨,坚决同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对违反党规党纪的行为必须严肃处理,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必须抓早抓小,防止小错酿成大错、违纪走向违法。

依纪依法反对和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形成严密的长效机制。完善和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政治、工作、生活待遇方面各项制度规定,着力整治各种特权行为。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对任何腐败行为和腐败分子,必须依纪依法予以坚决惩处,决不手软。

(三)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党员干部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要自觉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高级干部尤其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重要内容,在相同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对特权思想严重、法治观念淡薄的干部要批评教育,不改正的要调离领导岗位。

(四)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础在基层,工作重点在基层。发挥基层党组织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增强基层干部法治观念、法治为民的意识,提高依法办事能力。加强基层法治机构建设,强化基层法治队伍,建立重心下移、力量下沉的法治工作机制,改善基层基础设施和装备条件,推进法治干部下基层活动。

(五)深入推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党对军队绝对领导是依法治军的核心和根本要求。紧紧围绕党在新形势下的强军目标,着眼全面加强军队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创新发展依法治军理论和实践,构建完善的中国特色军事法治体系,提高国防和军队建设法治化水平。

坚持在法治轨道上积极稳妥推进国防和军队改革,深化军队领导指挥体制、力量结构、政策制度等方面改革,加快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军事制度。

健全适应现代军队建设和作战要求的军事法规制度体系,严格规范军事法规制度的制定权限和程序,将所有军事规范性文件纳入审查范围,完善审查制度,增强军事法规制度科学性、针对性、适用性。

坚持从严治军铁律,加大军事法规执行力度,明确执法责任,完善执法制度,健全执法监督机制,严格责任追究,推动依法治军落到实处。

健全军事法制工作体制,建立完善领导机关法制工作机构。改革军事司法体制机制,完善统一领导的军事审判、检察制度,维护国防利益,保障军人合法权益,防范打击违法犯罪。建立军事法律顾问制度,在各级领导机关设立军事法律顾问,完善重大决策和军事行动法律咨询保障制度。改革军队纪检监察体制。

强化官兵法治理念和法治素养,把法律知识学习纳入军队院校教育体系、干部理论学习和部队教育训练体系,列为军队院校学员必修课和部队官兵必学必训内容。完善军事法律人才培养机制。加强军事法治理论研究。

(六)依法保障‚一国两制‛实践和推进祖国统一。坚持宪法的最高法律地位和最高法律效力,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方针,严格依照宪法和基本法办事,完善与基本法实施相关的制度和机制,依法行使中央权力,依法保障高度自治,支持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和政府依法施政,保障内地与香港、澳门经贸关系发展和各领域交流合作,防范和反对外部势力干预港澳事务,保持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

运用法治方式巩固和深化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完善涉台法律法规,依法规范和保障两岸人民关系、推进两岸交流合作。运用法律手段捍卫一个中国原则、反对‚台独‛,增进维护一个中国框架的共同认知,推进祖国和平统一。

依法保护港澳同胞、台湾同胞权益。加强内地同香港和澳门、大陆同台湾的执法司法协作,共同打击跨境违法犯罪活动。

(七)加强涉外法律工作。适应对外开放不断深化,完善涉外法律法规体系,促进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积极参与国际规则制定,推动依法处理涉外经济、社会事务,增强我国在国际法律事务中的话语权和影响力,运用法律手段维护我国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强化涉外法律服务,维护我国公民、法人在海外及外国公民、法人在我国的正当权益,依法维护海外侨胞权益。深化司法领域国际合作,完善我国司法协助体制,扩大国际司法协助覆盖面。加强反腐败国际合作,加大海外追赃追逃、遣返引渡力度。积极参与执法安全国际合作,共同打击暴力恐怖势力、民族分裂势力、宗教极端势力和贩毒走私、跨国有组织犯罪。

各级党委要全面准确贯彻本决定精神,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和各方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责任落实机制,制定实施方案,确保各项部署落到实处。

全党同志和全国各族人民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积极投身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伟大实践,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为建设法治中国而奋斗!

习近平: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23日在北京指出,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所有司法机关都要紧紧围绕这个目标来改进工作,重点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和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

中共中央政治局2月23日下午就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行第四次集体学习。习近平在主持学习时发表了讲话。

习近平强调,要坚持司法为民,改进司法工作作风,通过热情服务,切实解决好老百姓打官司难问题,特别是要加大对困难群众维护合法权益的法律援助。司法工作者要密切联系群众,规范司法行为,加大司法公开力度,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公开的关注和期待。要确保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

他指出,执法者必须忠实于法律。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要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努力以法治凝聚改革共识、规范发展行为、促进矛盾化解、保障社会和谐。要加强对执法活动的监督,坚决排除对执法活动的非法干预,坚决防止和克服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保护主义,坚决惩治腐败现象,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

他强调,各级党组织必须坚持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依法办事,带头遵守法律。各级组织部门要把能不能依法办事、遵守法律作为考察识别干部的重要条件。

爱岗敬业

爱岗敬业是爱岗与敬业的总称。爱岗和敬业,互为前提,相互支持,相辅相成。‚爱岗‛是‚敬业‛的基石,‚敬业‛是‚爱岗‛的升华。爱岗敬业指的是忠于职守的事业精神,这是职业道德的基础。爱岗就是热爱自己的工作岗位,热爱本职工作,敬业就是要用一种恭敬严肃的态度对待自己的工作。 爱岗敬业

一、职业奉献

一份职业,一个工作岗位,都是一个人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保障。同时,一个工作岗位的存在,往往也是人类社会存在和发展的需要。所以,爱岗敬业不仅是个人生存和发展的需要,也是社会存在和发展的需要。爱岗敬业应是一种普遍的奉献精神。

从一个城市来说,没有人当市长是不行的;同样,如果没有人去扫地、清除垃圾也是不行的。想当市长的人多的是,想扫地的人肯定不多。但在一个城市里,市长只需要一人,清洁工人却需要几百人、几千人,甚至几万人。无论是心甘情愿的,还是不得已而为之的,只要是在自己既得的工作岗位上认真负责,尽心尽力,遵守职业道德,这就是一种普遍的奉献精神。在我们国家,如果大大小小的公务员、企事业单位职工、私营企业主、个体户都能够表现出这种奉献精神,人民就会更加富裕,国家就会更加强盛。

只有爱岗敬业的人,才会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勤勤恳恳,不断地钻研学习,一丝不苟,精益求精,才有可能为社会为国家做出崇高而伟大的奉献。焦裕禄、孔繁森、郑培民等一大批党和人民的好干部都是在本职工作岗位上呕心沥血,勤政为民;当非典疫情袭来,一大批平时并不引人注目的医生、护士和科研人员,挺身而出,冒着生命危险,冲上第一线,拯救了一个个在死亡线上挣扎的同胞的生命,有人还为此献出了自己宝贵的生命。

爱岗敬业是平凡的奉献精神,因为它是每个人都可以做到的,而且应该具备的;爱岗敬业又是伟大的奉献精神,因为伟大出自平凡,没有平凡的爱岗敬业,就没有伟大的奉献。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事业正呼唤着亿万具有爱岗敬业这种平凡而伟大的奉献精神的人。具备爱岗敬业这种平凡而伟大的奉献精神的人,永远都是强大民族的脊梁!

过去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我们每个人都要服从国家的分配,国家按计划把我们每个人安排到一定的工作岗位上,我们不论走上哪个工作岗位都要干一行,爱一行。

二、职业道德

目前,在我国市场经济条件下,实行的是求职者与用人单位的双向选择,这种就业方式的好处,就是能使更多的人从事自己所感兴趣的工作,用人单位也能挑选自己所需要的合适人选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双向选择的就业方式为更好地发挥人的积极性创造了条件。这一改革与社会主义职业道德基本规范要求的爱岗敬业并不矛盾。

首先,提倡爱岗敬业,热爱本职,并不是要求人们终身只能干‚一‛行,爱‚一‛行,也不排斥人的全面发展。它要求工作者通过本职活动,在一定程度上和范围内做到全面发展,不断增长知识,增长才干,努力成为多面手。我们不能把忠于职守、爱岗敬业片面地理解为绝对地、终身地只能从事某个职业。而是选定一行就应爱一行。合理的人才流动,双向选择可以增强人们优胜劣汰的人才竞争意识,促使大多数人更加自觉地忠于职守,爱岗敬业。实行双向选择,开展人才的合理流动,使用人单位有用人的自主权,可以择优录用,实现劳动力、生产资源的最佳配置,劳动者又可以根据社会的需要和个人的专业、特长、兴趣和爱好选择职业,真正做到人尽其才,充分发挥积极性和创造性。这与我们所强调的爱岗敬业的根本目的是一致的。 人才标准

其次,求职者是不是具有爱岗敬业的精神,是用人单位挑选人才的一项非常重要的标准。用人单位往往录用那些具有爱岗敬业精神的人。因为只有那些干一行,爱一行的人,才能专心致志地搞好工作。如果只从兴趣出发,见异思迁,‚干一行,厌一行‛,不但自己的聪明才智得不到充分发挥,甚至会给工作带来损失。 干一行,爱一行

另外,现实生活中能够找到理想职业人必定是少数的,对于多数人来说,必须面对现实,去从事社会所需要、而自己内心不太愿意干的工作。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没有‚干一行,爱一行‛的精神,那么你就很难干好工作,很难做到爱岗敬业。

三、职业选择

(一)、市场经济条件下职业选择的意义

1、职业选择有利于实现生产资料与劳动力的较好结合

2、职业选择有利于取得较大的经济效益

3、职业选择有利于优化社会风气

4、职业选择有利于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5、职业选择有利于实现自我价值

(二)、劳动力市场的开放为人们的职业选择提供了有利条件

(三)、当前严峻的就业现实要求人们爱岗敬业

四、具体要求: A.树立理想 职业理想:是指人们对未来工作部门和工作种类的向往和对现行职业发展将达到什么水平、程度的憧憬。

1、职业理想的三个层次:具有初级、中级和高级三个层次.2、职业理想形成的条件:人的年龄增长、环境的影响和受教育程度是人的职业理想形成的内在因素,社会发展的需要是职业理想形成的客观依据。

B.强化责任 职业责任:是指人们在一定职业活动中所承担的特定的职责,它包括人们应该做的工作以及应该承担的义务。

1、职业责任的特点:1)职业责任具有明确的规定性;2)职业责任与物质利益存在直接关系;3)职业责任具有法律及其纪律的强制性。

2、职业责任与职业道德责任;3、如何强化职业责任:1)企业对员工的职业责任教育和培训;2)从业人员的职业责任修养。

五、提高技能

职业技能:也称职业能力,是人们进行职业活动、履行职业责任的能力和手段,它包括从业人员的实际操作能力、业务处理能力、技术技能以及与职业有关的理论知识等。

1、人的职业技能形成的条件:人的先天生理条件、人的职业活动实践和职业教育。

2、企业的职业技能培训

法院书记员的工作职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第四十条规定:各级人民法院设书记员,担任审判庭的记录工作并办理有关审判的其他事项。这一条文用立法的形式规定了法院书记员的职责和作用。

再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家人事部、最高人民法院通过的《人民法院书记员管理办法(试行)》第二条的规定,书记员履行以下职责:

(一)办理庭前准备过程中的事务性工作;

(二)检查开庭时诉讼参与人的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

(三)担任案件审理过程中的记录工作;

(四)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

(五)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一)记录工作

记录工作就是对审判庭审理案件活动的全过程进行笔录。笔录是人民法院在按照法定程序办理刑事、民事经济和行政诉讼案件的过程中,以文字的形式记载的如实反映诉讼活动的法律文书。制作好笔录是书记员基本的工作职责。根据笔录的适用范围可分为三大部分:一是各类案件通用的笔录,如调查笔录、勘验笔录、法庭审理笔录、合议庭评议笔录、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笔录、宣判笔录;二是部分案件中使用的笔录,如适用于刑事自诉、民事、经济纠纷和行政赔偿案件的调解笔录,适用于刑事案件和各种执行案件的搜查笔录,适用于强制执行财产案件的执行笔录和查封、扣押财产笔录;三是仅适用于特定案件的笔录,如刑事案件的送达起诉书副本笔录、死刑案件的验明正身笔录和执行死刑笔录。书记员应当系统地了解笔录的性质、作用、特点和要求,熟悉制作各种笔录的具体方法。

(二)诉讼中的工作

诉讼,是一个案件从收案、审理、审判到执行的全过程,它完全依据程序法的具体规定进行。书记员在整个诉讼中的工作具体包括五个方面:一是收案的审查与登记工作。接到案件起诉后,书记员应对案件的材料是否齐备、是否完整进行全面审查,经检查无误后进行收案登记,办理收案的各种手续。二是庭审的准备及庭审工作。一个案件经过收案审查之后,一旦确定审理,书记员就要依法做好开庭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它包括各类诉讼文书的填写和送达、张贴公告、布置法庭、宣布法庭注意事项、检查应到庭的人员是否到庭并向审判长报告;同时,在开庭审理中书记员要根据法官的部署及安排,细心做好各项工作,重点是将法庭审理的全部活动完整、如实地记录下来。在闭庭后,书记员还要协助法官将开庭中出现的情况和需要办理的事项一一处理好。三是裁判文书的送达及案件的移送工作。对已经依法审理作出裁判的案件,书记员应当及时地将裁判文书送达当事人;对于上诉、抗诉或者依法需要报请复核的案件,书记员要办好送交上级人民法院审理的移送手续;同时,上级人民法院的书记员要依法办好审查、接受手续。四是执行工作。对于需要执行的案件,书记员要具体办理有关执行的各种法律手续并协助执行官做好执行工作。五是诉讼文书的立卷、装订与归档工作。立卷是从诉讼活动一开始就应当进行的,随着诉讼活动的进行,各种诉讼材料都应随时整理。诉讼活动一结束,就应当将所有诉讼材料分别装订成册并及时归档。

(三)有关审判的其他工作

在实践当中,书记员应当办理的有关审判的其他工作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文书、材料的收发工作;2.司法统计工作;3.法律文书的打英校对工作;4.信访接待工作;5.协助法官起草司法文书;6.在法官指导下调处轻微的刑事纠纷和简易的民事纠纷、调查案件事实工作;7.有关领导或法官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书记员在人民法院工作中的地位

书记员在人民法院工作中的地位,是由法律加以规定的。我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第四十条及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等也都具体明确了书记员的地位和任务。根据这些法律规定,人民法院的书记员具有‚书记员‛的法定职务,依法参与办案工作的全部过程,履行法定职责、完成法定任务,从而发挥其应有的职能作用。所以,作为法院内部的一种专业人员,书记员在各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中是必不可少的。

从工作过程来看,书记员既具有依附性又有独立性。在具体案件的审理过程中,书记员必须服从法官的指挥,在法官的指导下做好审判案件的记录、文字、卷宗整理、证据保管及司法统计等诸项工作,故书记员是法院的非核心人员。但是,在职责范围内,书记员并非具有绝对的依附性,而是独立地进行司法辅助工作,并可以对法官在办案过程中执行法律等具体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可见,书记员工作也具有相对的独立性。

四、书记员在人民法院工作中的作用

书记员在人民法院工作中的作用是由书记员的工作任务所决定的。书记员的工作是人民法院业务工作中不可缺少的一个组成部分。其水平的高低,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审判工作的水平。

(一)书记员工作是审判各类案件的一个重要方面

每一起案件,在从立案到结案的整个诉讼活动中,有大量的工作需要书记员去做,法官在办理案件过程中所做的大量的工作,如询问证人、评议案件等等,也都需要依靠书记员的协助,通过记录工作使其变为有形材料,并以此体现整个诉讼活动的全过程。所以,从一定意义上说,没有书记员工作,也就没有审判活动。

(二)书记员工作是制作司法文书的基础和依据

司法文书是审判活动的集中反映,是审判活动的结论和文字凭证。其制作的基础和依据,就是审判法官与书记员在办案过程中形成的讯问笔录、现场勘验笔录等各种笔录。根据办案实际情况,认真做好笔录,就是必须由书记员完成的主要任务。如果笔录记录的内容不实或不准确,就会影响诉讼文书的质量。

(三)书记员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案件质量

一起案件,从受理到审结,书记员要独立或配合完成许多工作,其工作的好坏,对能否保证案件质量有直接影响。书记员制作完成的卷宗材料,往往是衡量一起案件质量如何的主要依据。通过审查各种记录和法律文书,就可以对这起案件的诉讼程序和实体处理作出相应的评价。如果一起案件在处理结果上没有错误,但卷内材料不全、记录不清或者出现错漏,使事实被误解,就会影响整个案件的质量。所以说,书记员工作直接关系、反映着办案质量。

(四)书记员工作是决定案件能否经得起历史检验的重要条件

经过书记员制作、整理、装订起来的各类审判卷宗,多是永久性的或需要长期保存的历史档案。这些档案资料是国家的财富,不仅对国家制定法律、确定各项方针政策有重要的查考作用,而且对法院自身总结工作,尤其是再审、复查案件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如果卷内没有书记员记录或者记录不完整、字迹潦草,其他人看不清、看不懂,别人就无法了解案件,也就难以对案件的原处理结果作出正确与否的评判。可见做好书记员工作不仅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更具有长远的历史意义。

五、书记员素质的基本要求

书记员队伍是人民法院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书记员工作质量直接反映和影响着整个审判工作质量。随着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步伐的加快,人民法院的审判任务更加繁重,作用更加突出、责任也更加重大,迫切需要加强法院队伍建设。作为法院队伍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的书记员队伍,如何适应新的法官管理体制,如何在辅助法官办理案件中发挥更大作用,如何能够稳定和建设好这支队伍,已经成为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提高书记员的整体素质已成为当务之急。首先,书记员应当具备坚强的政治素质。书记员的政治素质,具体包括为政治立场和思想观点等方面。要求书记员必须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社会主义法制,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和良好的道德品质。其次,书记员要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良好的心理素质和文化素质是做好各项工作的基矗审判工作的严肃性、特殊性及重要性不仅要求法官要有良好的心理素质,而且还要求书记员也应当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第三,书记员应掌握必要的法律知识。书记员虽无权直接办理案件,但其诉讼记录是以法律知识为基础的。只有熟练掌握法律知识,在记录中才能得心应手,才能保证记录的清、准、快,才能为法官的正确评判提供可靠的第一手材料。同时,对一些案件的形式审查也离不开法律专业知识。第四,书记员要有过硬的记录技能。书记员的工作主要是记录,准确无误地把诉讼活动的每一个细节、过程如实记录下来。工作强度大、知识面广、责任心强,这就要求书记员在扎实的协作基础上掌握过硬的记录技能,才能保证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

1、具备相应的法律知识;

2、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3、应具备高度的责任心;

4、应具有服务意识;

5、具有效率意识;

6、具有保密意识。书记员工作职责

一、协助法官做好收案的审查,认真办理收案的各种手续,把好诉讼第一道关。

二、做好开庭(或者审理)前的准备工作。

三、如实、完整地记录法庭审判活动,细心做好开庭中的每一项工作。

四、做好开庭后的工作。闭庭后,协助审判人员将开庭中出现的情况和需要办理的事宜逐项处理好。

五、做好宣判和裁判文书的送达工作。

六、对于上诉的、抗诉的或者依法需要报请复核的案件,要办好送交上级人民法院审理的移送手续。

七、做好执行工作。认真办理有关执行的手续,协助执行员完成执行任务。

八、做好诉讼文书的立卷、装订与归档工作。

九、制作好笔录。要依法制作庭审笔录、调查笔录、合议庭评议笔录、审判委员会笔录、宣判笔录等各种笔录,系统地了解笔录的性质、作用、特点和要求,熟悉制作各种笔录的具体方法。

十、办理有关审判的其他事项:

1、做好群众来信、来访的处理和接待工作;

2、调处简易纠纷;

3、统计司法案件;

4、协助审判人员制作司法文书;

5、校对司法文书;6开展内勤工作;

7、做好简易查证工作等等。

法院书记员应当具备哪些方面的良好职业道德呢? 一是要加强政治思想品德修养。树立政治意识,拥护党的领导,维护司法公正廉洁,牢固树立公正廉洁意识,在办案中要经得住诱惑,保持清正廉洁,淡泊名利,自尊自爱,自觉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二是要保守秘密。树立保密意识是书记员必须具备的职业道德,因为书记员在案件的审理过程中时刻都会接触到审判秘密,对整个案件审理的全过程都要参与,包括合议庭评议、审委会讨论等,如果书记员保密意识不强,随意放置案卷材料,将案卷或诉讼材料借给无阅卷权的人阅读,将相关的证据材料等泄露,就会对案件的处理造成极为不利的影响,甚至造成严重后果,损害法院的形象。同时,如果我们的言行不谨慎,不分场合谈论不该议论的审判工作,也将会自觉不自觉地导致审判秘密的泄露。所以,要求书记员必须增强保密意识,时刻注意涉及审判工作的言谈举止,不向当事人或无关人员泄露审判秘密,不在公共场所谈论审判工作和与审判工作有关的人或事,不打听与自己工作无关的审判秘密。

三是要遵守司法礼仪。司法礼仪是指司法活动主体在司法活动中应当遵守的礼节、仪式以及行为态度和方式。司法礼仪在司法活动中有着特殊意义,它是司法活动的外在形象,体现书记员的职业素养和职业文明,有助于提高司法公信力,提升法院形象。同时,可以强化司法活动的神圣性,体现司法的权威和尊严。如果书记员在审判活动中不拘小节、随心所欲,不仅会影响自己形象,还会影响法院形象、司法权威和公正。遵守司法礼仪包括以下内容:

1、举止文明,仪表得体。文明举止和良好仪表能给当事人发出一种司法公正的信息,使他们对裁判过程和结果产生信服。

2、礼貌对待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这不仅反映出书记员个人素质的高低,更体现了司法活动的文明程度。

3、遵守法庭规则。法庭是司法活动的主要场所,所有参加庭审活动的人都应遵守法庭纪律和规则,书记员当然不得例外。

四是要谦和自信。书记员在工作中要积极主动与审判人员配合,在接待当事人时要态度谦和,不急不躁,把工作尽量做细做到位,平息当事人的急躁情绪。为人要诚实谦逊,勤奋学习,努力提高综合素质。在处理问题时要有自信心,要不卑不亢,坚持原则,在工作中遇到的压力和困难时,要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心态平稳,沉着应对,积极寻求解决问题的办法。

二、书记员的职责

诉讼,是一个案件从‚收案‛经‚审理‛到‚执行‛的完整活动过程,是依法进行的。在整个诉讼过程中,书记员担负着十分重要的工作任务。

(一) 书记员诉讼中的八项基本工作任务为:

第一,协助审判员做好立案审查,认真办理收案的各种手续,把好诉讼的第一道关。立案是否准确,直接影响到案件的审理和结果的处理。立案审查,尤其是民事和行政诉讼案件,要按照《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一要审查原、被告的主体资格,二要审查是否有明确的诉讼请求,三要审查其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有无基本证据支持,四要审查该案件本院有无管辖权,五要审查该案件是否属法院主管。法律规定有明确起诉期限的案件,还要审查是否超过起诉期。

第二,做好开庭前的准备工作。一个案件经过收案的审查之后,一旦确定审理,书记员就要依法完成开庭前的大量事务性构成工作。如向被告发送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须知、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等。如是合议庭审理,还要填发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公开审理的要张贴开庭公告。在案件事实方面,要熟悉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核查当事人双方的举证,了解基本案情,掌握案件涉及的时间、地点、人员、金额、专用术语等,做到对全案基本情况心中有数。另外,对案情较复杂、证据多的案件,书记员还要协助审判人员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庭前证据交换,组织质证,确定争议焦点。这些开庭前的准备工作与开庭审理紧密联系,关系到审判案件是否合法、及时、顺利。 第三,审判阶段的中心环节即开庭中的工作。开庭前,书记员要宣布法庭纪律,核对当事人及诉讼参与人的到庭情况。开庭中要将法庭的全部审判活动完整、如实地记录下来,这是整个诉讼活动的重中之重。

第四,开庭后的工作。这是休庭或闭庭后诉讼活动的延续,书记员要将笔录交当事人阅看无异议后签字,因笔误或当事人有异议而改动的地方应有当事人捺印;协助审判员处理庭后各项事务,整理证据材料,查询法律条文等。合议庭评议案件时,书记员还要认真记录合议庭评议情况,如实记载每一位合议庭成员的意见,疑难复杂的案件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时,书记员还要详细做好审委会讨论记录。此外,还要做好裁判文书的校对工作。

第五,做好宣判与送达工作。一个案件经过依法审理后,依法作出的判决、经主持调解所制作的调解(裁定)书等都具有法律的严肃性,书记员应当协助审判人员做好判决书的宣判、调解书(裁定书)的送达等工作。

第六,案件宣判后,当事人对判决不服上诉的、检察院抗诉的或者依法需要报请上级法院审核的案件,书记员要及时整理好卷宗,办好送交上级法院审理的移送手续。

第七,诉讼中的最后程序——执行。这也是很关键的工作,书记员除了认真办理有关执行的手续外,还应当积极协助执行员完成生效裁判文书的执行任务,做好执行笔录、发放执行款物、整理案卷材料。

第八,诉讼文书的立卷、装订与归档工作。这样,一个案件全部诉讼活动结束。

(二)办理其他工作事项 ‚其他的有关诉讼的事项‛包括:外出办案时带齐有关案件材料和诉讼文书;群众来信、来访的接待、处理;司法统计;法律文书的上网;内勤管理工作;在法官指导下调处轻微的刑事纠纷和简易的民事纠纷,调查较为简单的案件事实等。

三、如何做好书记员工作 要做好法院书记员工作,我认为必须具备以下素质。即一种‚精神‛,两种‚心理素质‛,三种‚能力‛,四种‚意识‛。

一种精神,就是要有吃苦耐劳,乐于奉献的精神。常言道:‚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既然从事了书记员职业,就要爱岗敬业,就要给自己定好位,珍惜自己的岗位,服从党组工作安排,树立不怕辛劳,乐于奉献的精神,不计较个人得失,甘当配角,任劳任怨,勤奋工作。

两种心理素质:一是在工作辛苦、工作遇到压力或困难时,要自我调节心理,要有舒展的胸怀,用平常的心态对待,不能急性焦躁,怨气十足,甚至牢骚满腹,心态失衡。二是在工作中遇到突发事件时,要心态平稳,不慌阵脚,沉着冷静应对,要有应对处理问题的自信心,积极配合审判(执行)人员灵活稳妥控制处理事态。

三种能力:

第一,要有善于学习的能力。一方面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树立正确的政治观念指导工作。在庭审中要保持中立态度,树立公正意识,确保庭审记录的客观真实,不能掺杂个人感情。虽然书记员不直接审理案件,但所作的记录是作为定案依据使用的,所以记录的客观真实与否,直接影响案件的最后判决。所以要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另一方面是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只有熟练掌握法律知识,懂得法律术语,才能保证记录的‚快、准、全、细‛,才能为法官的正确评判提供可靠的第一手材料。同时,书记员还要不断向身边的老同志虚心求教,以身边业务骨干为榜样,边干边学,做到手勤、嘴勤,遇到问题要做到勤问、勤学、勤思。同时还要学习地方语言,熟知地方语言。

第二,要有语言文字综合能力。记录工作是一门科学。要想做好这项工作,首先要记录时不失原意,不能以个人意愿任意取舍。在这个基础上,又要力求语言简练,文理通顺。书记员要有分辨说话重点和高度概括的能力。开庭时,因当事人文化素质各异,有的当事人陈述事实,往往条理不清,甚至语无伦次,这就要靠书记员进行提炼综合,掌握重点记录,所以要求书记员必须加强文字功底的修炼,提高书面表达能力和分析概括能力。

第三,要有速记速录能力。这是书记员的基本技能,也是最重要的一项技能。具体地讲,我认为应达到四个字的要求,即‚快、准、全、细‛。一要快。书记员在记录中速度一定要快,要有连续记忆的能力。二要准。记得准,能准确反映案件审理的过程。三要全。不管是开庭审理,还是调查询问,记录要全面反映整个工作过程,全面反映每个人的动态。既要忠于原貌,同时又要注意灵活,不该记的绝对不能记。记录要全,凡是案件细节方面的不能遗漏,喜怒悲乐都要记下来。四要细。书记员工作要细,特别涉及到的数据、时间等一定要写准,笔录中不能有错字、别字。

四种意识:

第一,要有主动服务的意识。对书记员最基本的工作要求就是要有服务意识,一是工作要主动,不能拖沓,主动为审判工作搞好服务。二是要和法官紧密配合,做好工作。书记员与法官之间的配合是否融洽默契,直接影响到案件审理的质量与效率。审判员的判决书都是根据庭审笔录来写的。记录不好,判决书就写不好,如果记录错误的话,就会造成错判,后果非常严重。送达也很重要,如果没有送达或是送达不及时、不合法,就会造成不能开庭或是审判程序不合法,致使办案质量和效率大打折扣。三是案件审理结束后,要及时整理卷宗归档。装卷作为最后一个环节,不能不引起足够重视,因为卷宗关系到法院的形象。一个案子办到最后就是形成一本本的卷宗,是我们的劳动成果,别人看你办案质量就是通过这本卷宗来看。而且卷宗要归档,要保存几十年,甚至有的案卷是永久保存,形成历史档案。所以,卷宗的整理、归档一点不能马虎:这些日常性的工作,都要求书记员要有一种主动服务的意识才能圆满完成。

第二,要有创新意识。树立创新意识,是指工作思路、工作方法的创新,不是违反法律程序和工作要求的创新,是以精简不必要的工作程序,达到提高工作效率为目的的创新。所以,要求我们一是要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断更新知识,二是要不断总结工作经验,用于指导具体工作,三是要善于学习别人工作中的特长,补充自己的工作不足之处, 四是要寻求灵活多样的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

第三,要有保密意识。书记员在审判工作中,始终接触到案件的处理全过程,包括合议庭对案件的评议,审委会对案件的讨论等,还包括很多个人稳私、商业秘密或国家机密等,如果书记员保密意识不强,随意放置案卷材料,将案卷或诉讼材料借给无阅卷权的人查看,在不应当谈论案件的场所谈论案件事实或处理结果,在案件处理结果下达前将处理意见透露给当事人或诉讼代理人等,这些审判秘密一旦泄露,都将给他人和审判工作带来不良影响,甚至会造成严重后果,损害法院形象。所以,要求书记员必须增强保密意识,高度重视保密工作,妥善保管案卷材料。同时,要谨言慎行,不该议论的不议论,不该打听的不打听,不向当事人或其他无关人员泄露审判秘密。

第四,要有责任意识。虽然书记员不对案件的裁判负责,但其工作质量的高低与案件的质量和效率紧密联系。比如一张传票的开庭时间或地点填写错误就会导致不能如期开庭,甚至带来工作麻烦,不及时送达就会造成程序不合法,不认真如实记录则使法官难以裁判,还影响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特别是现在各级法院都在狠抓质效考评,如果工作一步不到位就会影响到下一步工作开展。因此,作为书记员,在工作中一定要有责任意识,要认真细致,不能马虎,不能粗心大意,不能只投完成工作任务了事。

四、人民法院常用的笔录及制作要求

人民法院在办案中常用的笔录有:开庭笔录、询问(讯问)笔录、调查笔录、合议庭评议笔录、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笔录、现场勘验笔录、证据交换笔录、查封扣押笔录、调解笔录、宣判笔录、接待笔录、执行笔录等。重点讲一下开庭笔录、合议庭评议笔录、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笔录、调解笔录和执行笔录的制作要求。

(一)开庭笔录。是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各类案件时,书记员对庭审全过程所作的书面记录。

具体制作要求:

1、在宣布开庭阶段应记明:开庭时间、地点、宣布法庭纪律、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合议庭组成人员(独任审判员)和书记员、其他诉讼参与人、告知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等内容。

2、在法庭调查阶段应记明:①原告的诉讼请求;②被告的答辩意见;③双方当事人的补充陈述;④审判人员对案件有关事实进一步询问核实情况。

3、在法庭质证阶段应记明:双方当事人举证、质证过程,包括各自提供证据的名称及要证明的事项,对方当事人对该项证据所发表的质证意见。

4、审判员概括总结案件事实及争议焦点阶段,要记明案件争议的焦点。

5、法庭辩论阶段要记明:①原告及诉讼代理人发表的辩论意见;②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表的辩论意见;③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表的辩论意见或答辩;④相互辩论的新观点。

6、最后陈述阶段要记明各方当事人最后陈述意见。

7、法庭调解阶段应记明:各方当事人提出的调解意见,能够达成调解协议的记清楚达成协议的内容,如不能达成协议的,应写明‚因双方不能达成调解协议,法庭不再主持调解或建议当事人作考虑后再行调解‛内容。

8、宣布‚休庭‛或‚闭庭‛阶段,应记明:当事人在规定时间内有查阅庭审笔录、申请补正的权利、当事人在庭审笔录上签字的要求。另,在记录中,要记清合议庭成员是谁的提问,当事人、代理人中是谁的发言意见。

(二)合议庭评议笔录。是合议庭组成人员在案件审理中,对涉及案件的请示汇报,有关事项的裁定,整个案件事实的认定、法律适用、处理意见等进行讨论时,书记员对讨论、评议的具体内容所作的书面记录。

具体制作要求:

1、时间、地点、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评议××案件(或事项)等内容是最基本的要求。

2、开庭审理和评议案件必须由同一合议庭进行。

3、由案件承办人介绍案情。当事人的姓名(名称)、案由、当事人的诉辩意见、双方为支持自己的主张各自提供了哪些证据,经过法庭质证,承办人认为哪些证据可以采信,理由是什么,不采信的证据亦应说明理由;根据诉辩意见和采信的证据,承办人认为可以认定的事实,法律依据是如何处理等。

4、详细记录合议庭其他成员的发言。

①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的意见。哪些证据可采信及理由,不采信的证据及理由,最终作为定案依据的证据有哪些。

②对案件事实认定的意见。根据采信的证据,可以认定的案件事实,根据认定的案件事实,是否能作出结论。

③案件性质如何确定,法律依据。 ④具体处理意见,‚同意‛与‚不同意‛都要说明理由。

5、记明评议结果。承办人及其他成员发表意见后,审判长要进行归纳,如果意见统一,统一意见就是评议结果。如果意见不统一,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多数人意见就是最终评议结果。根据案件情况,尽管多数人意见一致,须报请审委会讨论的,以审委会讨论意见为最终结果,评议结果要记明事实认定、案件定性、适用法律和处理意见四项内容,除了记明多数人意见外,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及理由也必须记明。

6、尾部要求。合议庭成员在笔录上签名。

(三)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笔录。

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笔录是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的涉及审判业务的重要事项或者对疑难案件进行讨论并作出处理决定的文字记录。

具体制作要求:

1、记明讨论‚×××事项‛或‚×××案件‛名称。

2、记明案件来源和案件的基本情况以及合议庭对该案提出的疑难问题。

3、记明审委会讨论的过程和各委员发言的内容(重点)。

4、记明审委会的决议事项,包括对案件事实和案件性质的确认,责任的承担,法律依据及处理结果等。如有不同意见,也应如实记录。

5、笔录尾部由各审委会委员签名。

(四)调解笔录。是人民法院在对民事案件、刑事自诉案件、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民事部分,以及行政案件的侵害赔偿诉讼进行调解时,由书记员对调解过程和内容所作的文字记录。

具体制作要求:

1、必须遵循当事人自愿的原则,不得强迫。

2、达成的调解协议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不得损害国家、集体、第三人利益以及社会公共利益。

3、协议内容表述要用规范用语,且与有关法律规定相一致。

4、调解笔录尾部要有双方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签名,并注明调解日期。如果法院在调解时,邀请了有关单位或个人的协助,被邀请的人员也应在笔录上签名。

(五)执行笔录。是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被执行人的财产,强制交付财物,强制迁出房屋或者退出土地、拆除建筑物等执行活动的文字记录。

具体制作要求:

1、必须准确、完整地写明所依据的法律文书的名称、编号、生效日期和应执行内容。

2、提起执行的原因和方式。

3、执行标的和措施。

4、对执行过程,要真实、客观记录,尤其是在执行中发生的意外情况,如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异议,被执行人妨碍执行等,要清楚详细记录。

5、尾部由执行人员、记录人、被执行人和在场人签字。

6、如果遇到被执行人或在场人拒绝签字时,应将情况如实记入笔录。其他几种常用笔录的运用:

调查笔录:是人民法院在办案过程中,为了查清案件,对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证据或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派出人员进行调查取证时所作文字记录使用的笔录。

询问笔录:是人民法院为了进一步查清案件事实,就某些事项对当事人进行询问所作文字记录时使用的笔录。

现场勘验笔录:是人民法院审理各类案件时对本案有关的物品或者现场进行勘查、检验时所作文字记录时使用的笔录。

接待笔录:是人民法院接待当事人(来访者)听取其反映问题或诉求时所作文字记录使用的笔录。

谈话笔录:是人民法院就某些事项向当事人作出解释说明或交谈沟通时所作文字记录使用的笔录。

讯问笔录:是审判人员提审刑事被告人讯问有关情况时所作文字记录使用的笔录。 总之,无论是制作哪种笔录,首先必须要记明时间、地点、参加的审判(执行)人员和记录人员等;二是记录中要交待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的身份,要求当事人实事求是地陈述事实或反映问题;三是记录应客观、真实、详细,要突出重点内容;四是如果按照法律规定,涉及到当事人权利的,一定要交待清楚;五是尾部要有审判人员、书记员和当事人签名,有在场人的也一定要签名。

五、卷宗整理、归档问题

(一)目前卷宗、整理、归档存在的问题。

1、材料收集不全面,如律师、法律工作者作为代理人(辩护人)出庭,没有出庭函,被告是公司或其他法人的,没有相关部门登记的信息资料,通过程序审理的案件无开庭公告附卷等;

2、填充式文书填写不完整,如开庭传票附卷联,只写审判员和书记员的姓,不写名,执行通知书附卷存根只写执行标的总金额,没有分项填写金额等;

3、裁判文书出现错、漏别字;

4、材料装订顺序颠倒;

5、补充填写的诉讼文书内容、时间不符合程序逻辑;

6、卷宗装订不规范,材料不整齐;

7、卷宗封面不整洁,内容填写不完整,出现错别字。比如,在‚一审法院栏‛没有填写内容,离婚案件判决结案的在‚一审结果‛栏中只填了‚判决‛没有填写是否准予离婚,‚检察院‛填写为‚检查院‛等。

(二)整理、归档卷宗应注意的问题。总的要求是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国家档案局颁布的关于《人民法院诉讼文书立卷归档办法》和《人民法院诉讼文书材料立卷规范》的要求,按规定顺序排列诉讼材料装订归档。根据我院诉讼档案整理归档时,还应特别注意以下具体问题:

1、要有工作责任心,要做到认真、细致、及时;

2、要全面收集相关材料,一人提交的重复材料要剔除;

3、要规范、完整填写填充式的法律文书;

4、补充填写的法律文书相关内容和时间一定要符合诉讼中的程序逻辑;

5、卷宗装订一定要规范、整齐,按顺序要求装订;

6、一定要正副卷分离;

7、封面要整洁,填写字迹要工整,内容填写要完备,报送评查、归档要及时。

六、结束语

作为法院书记员,一要爱岗敬业,乐于奉献,主动服务;二要加强学习,熟知法律,提高综合技能;三要遵守审判纪律,保守审判秘密;四要在树立大局观的前提下,忠诚于法律;五要严于律己、廉洁奉公。

总之,要在法院大家庭里不断丰富自己,磨炼自己,使自己不断成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

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行使诉权,实现人民法院依法、及时受理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人民法院对依法应该受理的一审民事起诉、行政起诉和刑事自诉,实行立案登记制。

第二条 对起诉、自诉,人民法院应当一律接收诉状,出具书面凭证并注明收到日期。

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自诉,人民法院应当当场予以登记立案。

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自诉,人民法院应当予以释明。

第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提供诉状样本,为当事人书写诉状提供示范和指引。

当事人书写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提出,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符合法律规定的,予以登记立案。

第四条 民事起诉状应当记明以下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

(五)有证人的,载明证人姓名和住所。

行政起诉状参照民事起诉状书写。

第五条 刑事自诉状应当记明以下事项:

(一)自诉人或者代为告诉人、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文化程度、职业、工作单位、住址、联系方式;

(二)被告人实施犯罪的时间、地点、手段、情节和危害后果等;

(三)具体的诉讼请求;

(四)致送的人民法院和具状时间;

(五)证据的名称、来源等;

(六)有证人的,载明证人的姓名、住所、联系方式等。

第六条 当事人提出起诉、自诉的,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起诉人、自诉人是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起诉人、自诉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交营业执照或者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能提供组织机构代码的,应当提供组织机构被注销的情况说明;

(二)委托起诉或者代为告诉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明、代为告诉人身份证明等相关材料;

(三)具体明确的足以使被告或者被告人与他人相区别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等信息;

(四)起诉状原本和与被告或者被告人及其他当事人人数相符的副本;

(五)与诉请相关的证据或者证明材料。

第七条 当事人提交的诉状和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人民法院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在指定期限内补正。

当事人在指定期限内补正的,人民法院决定是否立案的期间,自收到补正材料之日起计算。

当事人在指定期限内没有补正的,退回诉状并记录在册;坚持起诉、自诉的,裁定或者决定不予受理、不予立案。

经补正仍不符合要求的,裁定或者决定不予受理、不予立案。

第八条 对当事人提出的起诉、自诉,人民法院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作出以下处理:

(一)对民事、行政起诉,应当在收到起诉状之日起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二)对刑事自诉,应当在收到自诉状次日起十五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三)对第三人撤销之诉,应当在收到起诉状之日起三十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四)对执行异议之诉,应当在收到起诉状之日起十五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人民法院在法定期间内不能判定起诉、自诉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先行立案。

第九条 人民法院对起诉、自诉不予受理或者不予立案的,应当出具书面裁定或者决定,并载明理由。

第十条 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自诉不予登记立案:

(一)违法起诉或者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二)涉及危害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三)危害国家安全的;

(四)破坏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的;

(五)破坏国家宗教政策的;

(六)所诉事项不属于人民法院主管的。

第十一条 登记立案后,当事人未在法定期限内交纳诉讼费的,按撤诉处理,但符合法律规定的缓、减、免交诉讼费条件的除外。

第十二条 登记立案后,人民法院立案庭应当及时将案件移送审判庭审理。

第十三条 对立案工作中存在的不接收诉状、接收诉状后不出具书面凭证,不一次性告知当事人补正诉状内容,以及有案不立、拖延立案、干扰立案、既不立案又不作出裁定或者决定等违法违纪情形,当事人可以向受诉人民法院或者上级人民法院投诉。

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投诉之日起十五日内,查明事实,并将情况反馈当事人。发现违法违纪行为的,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四条 为方便当事人行使诉权,人民法院提供网上立案、预约立案、巡回立案等诉讼服务。

第十五条 人民法院推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尊重当事人选择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仲裁等多种方式维护权益,化解纠纷。

第十六条 人民法院依法维护登记立案秩序,推进诉讼诚信建设。对干扰立案秩序、虚假诉讼的,根据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有关规定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七条 本规定的‚起诉‛,是指当事人提起民事、行政诉讼;‚自诉‛,是指当事人提起刑事自诉。

第十八条 强制执行和国家赔偿申请登记立案工作,按照本规定执行。

上诉、申请再审、刑事申诉、执行复议和国家赔偿申诉案件立案工作,不适用本规定。

第十九条 人民法庭登记立案工作,按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本规定自2015年5月1日起施行。以前有关立案的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本规定执行。

什么是法官员额制的核心价值?

我们必须从这一轮司法改革的总体价值来判断。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司法改革目标,在法官队伍建设方面,就是要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健全法官职业保障制度,建立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审判权运行机制,从而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法官员额制是新一轮司法改革中建立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健全法官职业保障制度的重要改革措施。因此,法官员额制的核心价值就在于建立职业化的法官队伍,为实现司法公正提供人力资源方面的保证。

法官助理与书记员的工作职责如何区分?

法官助理与书记员都属于审判辅助人员,但法官助理的工作更侧重‚业务性‛,会介入对案件实质性内容的处理,在诉讼流程中承担部分组织、主持、引导、调研、调查等职能;书记员的工作更侧重‚事务性‛,主要在程序性事务中承担记录、整理、装订、归档、校对等职能。法官助理的所有工作均以法官的指导、委托、指派、要求、交办为前提。合议庭或审判团队中的法官数量如果多于助理,分配给助理的事务应当统筹协调、合理分工。法官助理因工作需要代行书记员职责时,工作业绩应当纳入法官助理岗位考核。

法官助理在法官的指导下,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以下职责:审查诉讼材料,协助法官组织庭前证据交换;协助法官组织庭前调解,草拟调解文书;受法官委托或者协助法官依法办理财产保全和证据保全措施等;受法官指派,办理委托鉴定、评估等工作;根据法官的要求,准备与案件审理相关的参考资料,研究案件涉及的相关法律问题;在法官的指导下草拟裁判文书;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审判辅助性工作。

书记员在法官的指导下,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以下职责:负责庭前准备的事务性工作;检查开庭时诉讼参与人的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负责案件审理中的记录工作;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推荐第10篇:竞争上岗演讲稿(法院书记员)

竞争上岗演讲稿(法院书记员)

各位领导、同志们好

首先感谢院领导和同志们给了我这次机会。

我叫xxx,今年34岁,中共党员。1991年7月毕业于河北大学法律系,大学本科学历,获法学学士学位。毕业后分配到辛集市人民法院城西法庭工作,1999年5月调研究室工作。1997年被评为法院先进个人;2001年被评为优秀公务员;石家庄市法院系统调研先进个人,所在的研究室荣立集体三等功一次。

本人政治素质过硬,平时严格要求自己,注意加强自身修养,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忠实地执行宪法和法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耐心细致地给当事人做工作,尊重当事人的人格,从不大声呵斥,不耍态度,不办“人情案、金钱案、关系案”,忠于职守,秉公办案,不徇私情,审理案件做到程序合法、实体公正。传唤当事人到庭,自己首先到庭,从不让当事人等候。审理案件给当事人充分表达自己意思的权利,让当事人把话说完,使当事人感到法院是讲理的地方,即使自己败诉了,把话说了,把理讲清了,也不至于无理缠诉,让当事人服判息诉,不致四处上访,给领导找麻烦。

在基层从事审判工作8年,对工作认真负责,勤勉敬业,办案从不拖拉,审结的案件没有超审限案件,每年都超额完成任务,没有出现过错案。城西法庭受理的案件多在农村,有的离法庭

二、三十里地,在诉讼中我积极为当事人着想,能一次解决的问题不让当事人跑第二趟,节省当事人的时间,节约诉讼成本,提高了审判效率。

1999年调研究室工作后,我利用研究室的法律书籍、法规数据库、上网查询的方便条件,学到了不少知识,热心为同志们查阅资料,特别是同院领导及各庭共同探讨疑难案件,更是一个学习和提高的机会。负责审委会的记录增长了阅历,疑难复杂大案的主办人员思路独劈溪径,审委会委员的意见见仁见智,开阔了我的办案思路。和兄弟庭室的同志们一起组成合议庭,使我得以接触到民事、经济、行政、刑事各类案件,给了我一个向同志们学习的好机会,丰富了自己的法律知识和审判经验。多年的审判使我能够更好的搞好审判工作。

研究室的工作比较琐碎。我在研究室担任审委会记录工作。做到了收发报案材料及时,记录完整准确,注意保守秘密,及时归档。负责法院的统计报表工作认真细心,数字准确,报送及时。

在研究室工作期间,在张院长的指示、张主席的领导下和同志们一起编印了《裁判文书选编》、《调研文集》、《法官常备法律法规手册》。近100万字,为了尽快编印成册,经常加班加点,每天跑四次排版单位,进行修订校对5次,这几本书的编辑出版,宣传了法院的工作,让社会了解了法院,让群众了解了法官,丰富了自己的知识,给大家提供了便捷的工具书,受到了大家的好评。为我院的调研工作尽一分微薄之力。另外每半年负责进行一次优秀裁判文书的评选活动,对裁判文书推荐到中院,有的被评为中院、省院的优秀裁判文书。

研究室的另一项重要工作是写调研文章。我所写的《书记员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刊登在省院调研成果交流;《再审案件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刊登在《河北审判》,并在省院组织的司法统计分析论文比赛中获一等奖;《司法鉴定中存在的问题探讨》刊登在省院调研成果交流、《石家庄审判》。同时积极推荐同志们的稿件,有些被《石家庄审判》刊登。最近和市委研究室一起在《辛集调研》推出集中展示法院领导部分调研成果的一个专栏,介绍法院及部分庭室的风貌,将大大提高法院的形象。

在完成各项工作的同时,还圆满完成了院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本人身体健康,团结同志,我认为我已经具备了作一个副职的能力,能够当好一个庭长的得力助手,在工作中勇挑重担,协助庭长搞好各项工作。在工作中,努力做到: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共事讲效率。以自身行动带动人,以高尚的人格激励人,以真诚的态度感召人。

竞争上岗,有上有下,有进有退。无论上下,一如既往:不管进退,一片清心。最后我真诚地谢谢大家!

第11篇:江苏法院书记员招聘

新华报业网讯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10日向媒体通报,江苏68家法院联手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24名书记员,即日起到3月9日,符合条件的专科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均可报名。

据了解,这是近年来江苏各级法院公开招聘书记员人数最多的一次。江苏高院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江苏法院一线法官与审判辅助人员比例为1∶0.52。针对审判辅助人员严重不足的现状,积极运用市场化手段招录审判辅助人员,优化审判辅助人员队伍结构。去年,江苏法院通过全面推进书记员管理体制改革,已从社会公开招录聘用制书记员172名,对3800多名合同制管理的书记员开展专业技能培训、定岗定级考核、单独序列管理。今年下半年,全省法院还将开展一次大规模的书记员招录活动。

此次计划招聘的书记员均为聘用制,所录用人员由招录法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实行合同制管理(详细信息可登录江苏法院网www.daodoc.com查询)。记者注意到,参与此次大规模招聘的68家法院中,连云港市中院拿出的岗位最多,共有27个;其次是盐城阜宁县法院,计划招聘22人;此外,江苏省高院、常州天宁法院、泰州靖江法院、盐城市中院、宿迁市中院、宿迁沭阳县法院、连云港市海州法院均计划招聘20人。

此次我省大规模招聘法院书记员,设定的门槛并不高,其中学历要求是具有国民教育大学专科以上,满足各地法院对年龄的要求,大多最低是年满18周岁,最高不超过30周岁。倒是多数法院提出了对计算机速录技能的考核要求,普遍规定要达到每分钟120字、准确率95%以上才行,这对应聘者会有一定难度。公告规定,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法院工作的,以上四类人员不得报考。此外,目前在江苏各级法院已经从事合同制书记员工作的,也不能报考。

薪酬待遇方面,此次招聘的聘用制书记员工资实行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岗位津贴和工龄工资相结合的计薪方法,具体标准由各招录法院确定。记者了解到,目前南京等地聘用制书记员的月工资平均在3000元左右,苏北一些地方的月工资在2000元左右。聘用制书记员在合同期内享有劳动法规定的婚丧假、产假、带薪休假以及社会保险等权利。经录用后,第一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为3年,其中试用期6个月。合同期满后,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第12篇:法院书记员实习体会

法院书记员实习体会

审判监督庭(简称审监庭)主要负责民事、刑事案件的审判监督工作,刑事罪犯的减刑、假释工作。办公室里没有专职书记员,而审判工作中大量的事务性工作都是由书记员完成的,我们这些实习生正好分担书记员的工作。在实习中,我对书记员一职有了更多更新的认识。书记员要办理庭前准备过程中的事务性工作;检查开庭时诉讼参与人的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担任案件审理过程中的记录工作;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及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等。在过去的两个月中,我通过实践及观摩,学习了怎样做个合格的书记员。 首先是学会了整理、装订归档卷宗。卷宗应当按照规定的顺序装订,卷宗应材料成页。装订顺序如下:

(一)目录目录在装订时制作,按卷宗材料装订顺序的排列制作序号、文件名称、页次;

(二)管理信息表;

(三)提请减刑建议书;

(四)审理报告;

(五)调查材料;

(六)合议庭笔录;

(七)减刑裁定书;

(八)送达回证。卷内材料一律使用阿拉伯数字逐页编码,页码位置正面在右上角,背面在左上角。档案装订前要进一步整理:对破损的材料要修补或复制,复制件放在原件后面。装订部位过窄或有字迹的材料,要用纸张加衬边。纸面过大的材料,要按卷宗大小折叠整齐。对字迹难以辨认的材料,应当附上抄件。需附卷的信封要打开平放,邮票不要揭掉。材料上的金属物要全部剔除干净。卷宗封面所列项目要用钢笔或毛笔逐项填写清楚,案卷题名要简明、确切地反映卷内文书材料内容,其中办结日期为出具公证书的日期。卷宗一律使用棉线绳,三眼或五眼订牢。线绳要打成活结,在活结处贴上公证处封签,并在骑缝线上加盖立卷人的名章。

其次,在这段日子里,我逐渐了解和掌握了民事审判的具体工作,真正体会到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过程,不仅巩固了我所学的知识,还做到了学以制用,更学到了许多书本以外的新知识。实习期间,我努力将自己在学校所学的理论知识向实践方面转化,尽量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能够遵守工作纪律,端正工作态度,保守审判秘密,不迟到、不早退,认真完成领导和法官交办的工作,得到他们的一致好评,在思想上、业务上都有收获,同时也发现了自身的不足。我深刻的体会到,这次的社会实践学习使我受益非浅,使我对自己以后将要事的法律工作充满了信心。

在将近两个月实习的日子里,我严格要求自己,虚心向领导和法官求教,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政策,学习法律、法规,利用空余时间认真学习一些课本内容以外的相关知识,掌握了一些基本的法律技能,从而进一步巩固了自己在学校所学到的知识,始终保持谦虚谨慎、落落大方,始终以学习的态度做人做事,始终代表华中农业大学学生的形象和素质。

审监庭的案子大部分都是民事案件,我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1、查阅整理卷宗。查阅整理卷宗30余份,里面不乏大量复杂的案件(几乎都是上诉再审案件),边整理边思索,在这些已经审结的或尚未审结的案件中有很多典型案例,其中涉及到事实的认定,证据的采信,责任的认定等等,在整理卷宗过程中,对民事案件从立案到审结的程序,各种该归档的文书的分类有了详细的了解。

2、旁听案件。XX区人民法院管辖范围广大,人口较多,几乎每天都有3,5个庭要开,这对我来说是一件好事,可以听的案子就比较充足。以前在学校,我观看过的模拟法庭法庭审理比较严肃,但在听了这里的民事审判后觉得庭审挺随便,很多程序性的问题都省略了,法官审案子就像唠家常一样,特别是简易程序时,离婚案件一般是不公开审理的,但我也以法院工作人员的身份进去旁听了。通过旁听案件,我对民事的审判特点和程序有了详细的了解,懂得了审理民事案件关键在于化解当事人的矛盾,和刑事案件着重体现国家强制力惩罚犯罪不同,民事案件理想状态应是让双方当事人共赢而又不失法律的尊严,这一点就对法官的个人素质要求很高,这个素质不仅仅是法律方面的知识渊博,更重要的是懂得替当事人着想,尽量减少当事人的诉讼成本,缓和当事人双方的冲突关系,更不能摆官老爷的架子,人为的拉大法官和群众的距离。

3、做合议庭评议案件的临时记录。一些疑难案件必须采取合议庭的方式审理,在开庭审理休庭后要对案件的疑难点进行合议庭成员合议,我担当过几起案件评议时的记录,由于法官们在讨论案子时语速较快,在记录的时候不能全面的记录下来,只能记住一些重点和大概,在他们开完会后再来整理一遍才能让他们签字。平时,我们在速记这方面锻炼较少,搞模拟审判时的书记员记录都是假的,庭审笔录都是早就准备好的,我觉得我们的教学活动中应该增加速记这方面的培训,因为虽然现在庭审笔录全国的法院系统都是用亚伟速录系统电脑记录,但在询问当事人或证人,在开合议庭评议这样的临时会议的时候还是用的手工记录,并不是每个场合都能用得上电脑。

4、写审理报告。在实习的日子里,曾帮法官写过五件案子的审理报告。第一个报告写完之后,案件承办人李老师肯定并吸收了我的看法和意见(后来的判决书也说明合议庭的老师们同意我的观点),但也指出了不足之处(格式上的)。后来我就认真看了法律文书写作的格式,后悔当初老师讲时自己没好好听,真是应征了那句古话——“纸上得来终觉浅,觉知此事须深行”。

5、跟随法官们调查案件,送达法律文书,还有两次去了监狱审案。原先总以为送达文书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情,现在才知道不是那么回事,每件事都有它的难处和方法,一份传票送给被告有时要送很多次被告才肯接受,就是签收个送达回证就要给他们解释半天。因为在那些不懂法的人眼里,签字是件蛮可怕的事情,他们心里在想,这签了字是不是就判了啊,会不会对自己不利(像古代的按手印),有的当事人甚至把门关起来故意不让我们进去。法官们给他耐心的解释很久,给他说明送达回证签收只是表明你收到传票和开庭通知了。现在才体会到中国向法治社会迈进的艰难了,普法教育任重道远。跟着法官们出去办案确实学到了不少东西。

6、书记员工作。这也是我主要的工作,细小却又重要。比如分类,存档,收发文件书报,打裁定书,判决书,复印法律文书等等。工作是琐碎的,但是却不能疏忽大意,因为有时打错一个字,意思和性质可能就全变了,因此书记工作也是很重要的。

法律工作并不如我以前想象的那么简单,工作中遇到的种种情况让我深刻意识到法官也是普通人,他们也要做大量的琐碎的工作,而不仅仅只是在法庭上挥挥小锤就可以维护法律正义的。里面的辛酸和汗水也是常人所无法想象的:既要面对当事人的无理取闹,又要尽量使公平与正义在法律面前得以实现,有时候甚至要顶着压力办案,这一切都给法律工作带来了很多压力,给法律工作者造成困难。

实习期间,在院领导和法官的引导下,我能够虚心向他人求教,遵守组织纪律和单位规章制度,与人文明交往。这段时间所学到的经验和知识大多来自领导和法官们的教导,这是我一生中难得的宝贵财富。这次实习让我深刻了解到,在工作中和同事保持良好的关系是很重要的。做事首先要学做人,要明白做人的道理。如何与人相处是现代社会做人的一个最基本的能力。

在短暂而充实的实习过程中,我深深地感到自己所学知识的肤浅和在实际运用中专业知识的匮乏。在学校总以为自己学得不错,一旦接触实际,才发现自己知道的是多么少。同时,我感觉到我们的法学教育和实践的确有一段距离。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法学需要理论的指导,但是法学的发展是在实践中完成的。所以,我们的法学教育应当与实践结合起来,采用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办学模式。大学的法学应当与公安、检察院、法院、律师事务所等部门建立良好的关系,定期安排学生见习,让学生更好地消化所学的知识,培养学生对法学的兴趣,尽量避免毕业后出现眼高手低的现象,向社会输送全面、合格、优秀的高素质法学人才

在实习过程中,我发现法律普及非常重要。我国为推进法治建设所进行的多年的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取得了很大成就,人们的法治观念、法律意识有了很大的提高。但在普法的深度与广度上还存在一些不足。普法活动不能只做表面文章,要深入实际,真真正正地让人们了解法律、法规的含义,并在这个基础上,逐步确立人们对法律的信仰,确立法律的神圣地位。只有这样,法治建设才有希望。

看着自己写的这些东西,感觉杂乱无章,似乎还有很多要说的话,实习的最大收获就是悟出了一个道理,路还很长,要学的东西还有很多!

第13篇:公务员法院书记员考试

书记员复习资料(A卷)

一、选择题(单选)

1.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注意的是,独任庭只能由基层人民法院及其派出法庭适用,只试用于审理一审民事案件。人民陪审员不能担任独任庭审判人员。

2.二审民事案件只能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3.书记员工作职责:(1)办理庭审前准备中的事务性工作。(2)送达起诉书、答辩状、填写并送达其他诉讼文书。(3)接收、核对送交法院的各种证据并出局收据。(4)办理陪审员出庭的各项工作。(5)公布开庭审理公告。(6)检查开庭时诉讼当事人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7)担任按键神力过程的有关记录工作。(8)打印并核对按键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等法律文书。(9)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一集司法统计工作。(10)法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4.保障司法公正:公开审理和公开宣判、严格执行回避制度、禁止单独接触一方当事人、抵制人情案、关系案。

5.下列民事案件不交纳案件受理费: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驳回上诉的案件;对不予手里、驳回起诉和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提起上诉的案件;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案件,当事人不交纳案件受理费。

6.法院常用的六种送达方式: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转交送达、公告送达。

7.适用留置送达时,应首先向当事人宣传法律,讲明不接收诉讼文书并不影响法院送达,尽量做通当事人的工作让其签收诉讼文书。如果当事人不签收,送达人应当邀请有关基层组织(城市的居民委员会、街道办事处,农村的村民委员会或村民小组)或者受送达人所在单位的代表等见证人到场,向见证人说明当事人拒收诉讼文书的情况,并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有送达人和见证人共同签名或盖章,将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住所。

8.挂号信回执是确认送达日期的唯一凭证。

9.公告送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84条规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

10.送达内容: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开庭传票(出庭通知书)、送达地址确认书.11.一审民事案件开庭前需要送达的诉讼材料: 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证据材料、送达地址确认书。

12.地域管辖标准:一是当事人的所在地(一般是被告的住所地)与法院辖区之间得了联系,二是诉讼的火法律事实与法院辖区之间的联系。

13.庭审笔录(考顺序):民事一审案件开庭准备程序、法庭调查阶段、法庭辩论阶段、最后陈述阶段、法庭调解阶段。

14.期间的确定及延误期间的法律后果:法定期间和指定期间、期间的计算方法、延误期间的法律后果、延误期间的救济措施。(裁定驳回15天,裁定撤诉当天)

15.案卷归档:归档案卷经检查质量不合格的,由档案科在接收归档后3日内退回连人重新整理,立卷人应在2日内归还卷宗。诉讼文书材料经过收集、整理、立卷编目、装订等缓解经检查无误后应在按键结案3个月内到档案科办理验卷归档手续。

二、多选题

1.法院常用的六种送达方式: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转交送达、公告送达。

2.证据有7种表现形式: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定结论和勘验笔录。

3.回避制度,民事案件的回避适用于:审判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和勘验人。4.财产保全的范围和措施: 查封、扣押、冻结、法律规定的其他办法(变卖) 5.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应提交的诉讼手续: 《1》自然人:①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护照

②代理人:→(1)律师证、律所函,委托书

(2)委托书。身份证。户口本,法律事务所函 《2》法人:①营业执照、法人证明。身份证

律师:②营业执照、法人证明。委托书。律师证。律所函 非律师:③营业执照、法人证明,委托书。身份证

《3》个体商户:主体是业主,但要表明字号 同自然人,带营业执照

6.按照记录客体即记录内容的不同,笔录分为3种:言谈类笔录(庭审,询问,合议庭评议,调查,调解,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笔录)、记事类笔录(勘察,执行,证据交换,宣判笔录)、摘要类笔录(阅卷,情况摘要笔录)。

7.下列案件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可以不制作调解书/裁判文书:

(一)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

(二)调节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

(三)能够及时履行的案件;

(四)其他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案件。

8.诉的合并:指法院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彼此之间有牵连的诉合并到一个诉讼程序中审理和裁判。(案由一样,当事人其中一方相同)

9.裁判文书的印制和盖章:书上第250页(盖章位置红字部分)

裁判文书盖章位置

审判长 XXX 审判员XXX 审判员XXX 二〇〇X年X年X月

本件与原件核对无误 院印

书记员XXX

三、名词解释

1.送达:是指人民法院依法定的程序和方式将诉讼文书送交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行为。

2.诉讼中的财产保全:又称诉讼保全,指人民法院在判决前,对于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可能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者必要时依职权而采取的限制当事人对其财物进行处分的强制措施。

3.管辖:是指各级法院之间和同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案件的分工和权限。

4.反诉:是指在诉讼程序进行中,本诉被告针对本诉原告向人民法院提出的独立的反请求。

5.笔录:是指司法机关及公证、仲裁、律师等组织在进行诉讼和非诉讼法律活动时,用书面语言记录的具有一定法律意义的文字材料。

6.当事人:民事诉讼中的当事人是指因民事权利义务发生争议,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要求法院行使民事裁判权的人。

四、简答题

1.原告提出财产保全的工作步骤: ①通知原告交纳担保金

②与原告一起将担保金交到财务部门 ③校对,印制保全裁定书

④将保全裁定书交给执行庭立即执行

⑤向原告送达保全裁定书(在执行庭采取执行措施前,不能将保全裁定书送达给被告,以免被告转移财产)

2.证据交换的程序和步骤

①原告提供证据材料 ②向被告送达证据材料 ③被告提供证据材料 ④向原告送达证据材料 ⑤双方对证据材料进行说明并质证 3.制作宣判笔录的具体要求:

①宣判笔录首部应当写明案由、宣判时间、宣判地点、审判长和书记员。

②当事人写明其自然情况 ③宣读判决告知事项

④当事人签字 ⑤合议庭成员、书记员签字 4.案卷装订

卷宗装订前,应对诉讼文书材料进行全面检查:

 材料不完整的要补齐;破损或褪色、字迹扩散的要修补、复制。

 纸张过大的应自左向右、自上而下折叠;纸张过小、订口过窄的要加贴衬纸。折叠加衬都应以A4办公纸为标准。

 外文及少数民族文字材料应附上汉语译文。

 需要附卷保存的信封,应打开展平加贴衬纸,邮票不得去掉。  卷宗内严禁留置订书订、曲别针、大头针等金属物。 案例一第一问14 模拟案例1:

2010年5月10日病人张强在京南医院手术时死亡,张强之子张小强认为医院在诊断和手术过程中存在过错,属于医疗事故,故于10月31日起诉至京西法院,要求医院赔偿各项经济损失共计50余万元。起诉同时提交财产保全申请,要求查封京南医院名下吉普车一辆。11月7日京南医院收到起诉书,于11月10日提交管辖权异议申请书,认为本案的管辖法院应为京南法院。本案定于12月3日开庭,开庭前,张小强要求进行证据交换。因案件在社会上影响较大,政法学院的学生约50人要求旁听。 ①按正确程序说明本案中书记员的工作流程;

1、收案:对卷宗材料进行检查、登记 1

2、处理保全申请:通知原告提交担保、交纳保全费、校对并打印保全裁定书、保全材料移交执行局、向原告送达保全裁定书(在执行局采取执行措施前,不能将保全裁定书送达给被告,以免被告转移财产)5----简答题

3、向被告送达诉讼材料 1

4、处理管辖异议申请:向原告送达管辖异议申请、安排双方到庭谈话听取意见、校对并打印管辖异议裁定书、向双方送达管辖异议裁定书 4---简答题

5、安排开庭:确定适用普通程序、预约法庭(因旁听人数众多,要约大法庭)、预约陪审员(医疗纠纷预约专业陪审员)、向双方送达开庭传票 3

6、安排双方开庭前到庭进行证据交换 1 案例二 23 模拟案例2:

原告张小强(智力残疾)与被告李静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原告要求被告赔偿医疗费×××元、交通费×××元、误工费×××元,庭审中出示了证据:(1)、交通事故认定书;(2)伤情诊断证明书;(3)、医药费清单及收据;(4)、为就医产生的出租车票据;(5)、误工证明及工资条。被告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没有异议,同意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但认为原告就医完全可以乘坐公交车,不一定要打车,故不同意赔偿交通费。庭审后双方坚持起诉和答辩意见,不同意调解。本案中原告张小强、原告之父张强、被告李静、被告代理人刘元律师参加了庭审。 ①试制作开庭笔录

民事开庭笔录

时间:2011年12月8日8时 地点:本院第8法庭

审判长:××× 人民陪审员(审判员):×××、××× 书记员:××× 到庭当事人:

原告张小强

法定代理人张强(原告之父) 被告李静

委托代理人刘元,×××律师事务所律师。

一、宣布法庭纪律;

二、……

三、……

四、……

五、……

六、……

七、……

?双方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 原:不申请 被:不申请

?现在开始进行法庭调查,首先由原告陈述事实、理由及诉讼请求

原:事实理由见起诉书,诉讼请求:要求被告赔偿医疗费×××元、交通费×××元、误工费×××元 ?被告进行答辩

被:同意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不同意赔偿交通费

?下面进行法庭举证、质证,首先由原告方出示证据材料

原:(1)、交通事故认定书;(2)伤情诊断证明书;(3)、医药费清单及收据;(4)、为就医产生的出租车票据;(5)、误工证明及工资条。 ?被告对以上证据发表质证意见

被:

1、

2、

3、

5、没有异议;

4、原告就医完全可以乘坐公交车,不一定要打车,故不同意赔偿交通费。

?现在由被告方出示证据材料 被:没有证据

?法庭调查阶段到此结束,双方发表辩论意见 原:…… 被:……

?双方最后陈述 原:坚持诉讼请求 被:坚持答辩意见

?现在休庭。双方当事人看笔录签字。

第14篇:法院书记员的职责

书记员是在法官的指导、指挥下,负责协助完成审判和执行工作的辅助人员,工作面广量大、琐碎繁杂是书记员工作的特点。它贯穿整个审判流程,包括立案、庭前准备、开庭、合议、宣判、送达、结案及归档等审判辅助性工作,可以说法院的每项审判工作都与书记员息息相关。根据审判实践,书记员的具体职责主要包括:

1、负责案件开庭、询问调查、合议庭合议、宣判等各种笔录工作;

2、负责打印、校对、送达、装订法律文书;

3、在诉讼保全、先予执行和执行中协助法官开展工作;

4、负责整理、装订案卷;

5、完成调研宣传信息任务;

6、院里交办的其他工作。

书记员要求熟练的计算机操作能力。现在开庭审理案件大多是运用计算机进行庭审记录,这就要求书记员练好速录的基本功,不仅要懂,而且要熟练操作,提高记录速度,节省庭审时间,提高工作效率,适应繁重的审判工作需求。

所以说速录员不一定是书记员,但是书记员都有有速录的技能。但是要通过相关的法律考试。

第15篇:法院书记员先进事迹材料

xxx,女,1978年3月出生,毕业于xx贸易经济学校法律专业。2000年5月到xx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实习、工作,2003年被招录为合同制书记员,2006年经过招考转为事业编制书记员,至今在xx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工作已整十二年。200

3、2005年院先进工作者,2007年事业编制优秀等次,2008年获得院嘉奖。

一、加强学习,提升素质 多年来,坚持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认真贯彻科学发展观,积极践行“八项司法”,增强大局意识。积极向党组织靠拢,于2011年9月正式加入中国共产党。

为提高业务能力,在自考法律专科的基础上,又取得了电大的法律本科文凭。平时积极学习法律专业知识,及时关注法律法规的更新情况,经常向身边的同事请教和探讨,通过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素质和个人素养,争取做一个有文化的法律工作人员,能够用自己掌握的知识教育广大人民群众知法、学法、懂法、守法。

二、恪尽职守,服务审判 全力配合法官做好各项工作,践行司法为民、司法便民的方针,做事认真细致,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工作中讲大局,有团队意识和高度的集体荣誉感,虚心学习先进事迹。

笔录是书记员工作的灵魂,为了提高笔录质量,虚心向有经验的前辈请教,掌握笔录制作要领。为适应电脑记录,利用休息时间苦练打字,打字速度从每分钟40个字提高到现在的110字以上,能够胜任各类记录。2009年制作开庭、询问、合议、调解、审委会讨论等笔录320件,2010年445件,2011年308件。自2003年至今民一庭各类大、要案的庭审记录均由本人制作完成。每一份笔录都严格要求自己,精益求精,做到文字表述清楚,内容全面客观,且均未出现差错,得到当事人、律师及法官的赞赏。

装卷归档是书记员工作的重头戏。2009至2011年共装订案卷1314件。为了提高民一庭案卷的质量及归档的速度,对每一个案卷进行分类管理以便及时查找和发现问题,认真研究方法,找到了速折封皮以及装订整齐的便捷方式,严格做到装订的案卷材料齐全、顺序规范、装订整齐,并根据省高院对归档工作的要求,及时输入各项案件信息,负责完成所有案卷的归档工作。

随着案件调解、撤诉率的提高,诉讼费退费的工作量也随之增加。退费是一项手续复杂且专业性强的工作,需要高度认真负责的态度,不允许出现差错。2009年至2011年共办理退费450笔,为了改变以往无序的退费管理模式,从2006年开始,详细登记每一笔应退款项,包括当事人的联系号码、退费手续是否办妥、款项是否退走等,并对发票统一进行管理,安排统一时间到财务退取诉讼费,这样就避免了重复退费、退费拖拉等现象,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同时在不违反财务制度的情况下,对未办妥退费手续而到法院要求退取诉讼费的,主动垫付钱款,方便当事人。

在案件多、事情杂、书记员不固定的情况下,本人大事小事一肩扛,一边把自己的工作安排有序,一边指导和帮助新上任书记员,传授自己掌握的工作技能和经验技巧,让他们尽快适应书记员工作;遇到难题,敢于承担,一审案件程序复杂,证据材料繁多,各项工作难度较大,自2003年开始就主动承担了所有一审案件的开庭记录、案卷装订及上诉移送等工作。诉讼费催缴办法出台后,认真学习文件,准确掌握新诉讼费结、退办法及催缴手续;注重对书记员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总结,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加强书记员之间的协作,形成严谨、和谐的工作氛围,提升书记员的整体素质,在人少事多的情况下圆满完成工作任务。

三、任劳任怨,甘于奉献 在民一庭工作十二年,感触最深的是时间不够用、分身乏术。开庭、调解占用休息时间是家常便饭,合议案件也经常需要中午和晚上时间加班完成,所以就养成了走路都带小跑的习惯。经常是早上倒了一杯开水,到下班的时候才想起来喝。有时真希望一天不是二十四个小时,而是有二十八个小时或者更多。在家庭和工作的担子都很重的情况下,为了高效地完成工作,本人统筹安排时间,需要其他部门配合完成的工作放在上班时间抓紧完成,自己能独立完成的如整理材料、装订、填写案卷、核对文书等工作则利用晚上或者双休日加班完成。紧张而忙碌的工作和生活导致了腰积劳损,三年里,又先后动了两次小手术,但都没有请病假,也从未休过年休假。

四、遵纪守法,廉洁自律 坚持严格依法办事,严格遵守“五个严禁”及其他廉政纪律,不与人攀比物质享受,注重精神世界的改造,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保守审判秘密,谨言慎行,不向当事人或无关人员泄露审判秘密,不打听与自己工作无关的审判秘密。遵守司法礼仪,加强自身修养,约束业外活动。珍惜自己的工作,更珍惜人民群众的信任。十二年来没有违法违纪行为。

第16篇:法院书记员先进事迹材料

法院书记员先进事迹材料

同志,男,1965年6月18日出生,汉族,中共党员,10月从部队营级转业至市长安区人民法院工作,任书记员。进入法院工作后一直在条件艰苦的沣峪法庭工作。多年来,同志能牢固树立司法为民宗旨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辛勤工作,清政廉洁,秉公办案,刚正不阿,一身正气。自参加工作以来,除初参加工作和因病住院外

,他所在的办案股(一审一书)每年办案数量均居全院前列,6年时间,共审结各类民事案件1280余件,办案数量多。接受审判员委托他能积极参与调解工作,调撤率达到68%,调撤率达76.2%,居全院第一名,办案社会效果好。他所在的审判股承办的案件无一发改和超审限案件,呈现办案数量多、质量高、审限短、效果好、裁判文书质量高的特点。审判员常说,如果没有这样优秀的书记员,就不会有这些成绩。由于同志工作业绩突出,先后被评为全院优秀书记员、先进工作者、廉政建设先进个人、区直机关工委优秀党员、长安区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被市中级人民法院授予个人三等功一次,受到社会各届的一致好评。

一、认认真真学习,清清白白做人

自参加法院工作以来,同志能认真学习廉政建设的文件精神,严格按照《法官职业道德行为规范》要求自己,从不接受当事人吃请、送礼。他常和同志们闲谈说咱是法院的人,你办案子,有一点私心杂念,天平就会倾斜,老百姓都会看清楚,到时候丢的不仅是你个人的人,更重要的是影响法官的形象、党的形象。这些年由于社会不良之风的影响,案子一到法院,托门子、找关系、请客送礼,甚至送现金买通法官,个别法官经不起诱惑,栽了跟头。面对这些诱惑同志拒腐蚀永不沾、两袖清风、秉公办案、一身正气。滦镇街办西留堡村有位村干部是同志的战友,有件涉及他亲属的案子,正好书记员是同志,这位战友自持有战友在还怕什么,审理中同志本可以自行申请回避,但是考虑到此事案情复杂,矛盾尖锐,案件棘手时,他没有推给别人,战友请他出去坐坐,他不去,他对审判员说案子该咋办就咋办,不要顾及情面,最后该案在多次调解无效的情况下,依法判决战友亲属败诉。对此战友大为不满,几年都没有理睬同志。同志说战友之情很珍贵,但是我没权让法官撇开法律保情面。后来在同志患病住院期间,战友去看他,握着的手含泪说,我不应该怪你。在同志的身上有一个共产党员、一个革命军人、一个人民法官的正气。

二、牢记宗旨,一心为民

要做到案结事了,同志认为,抓调解是最主要的突破口,由于案多人少,审判力量严重不足,他就主动请缨,接受审判员委托,积极参与审判调解工作。他运用多种灵活的调解方式,善于总结案件的主要矛盾和焦点,对当事人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使当事人消除抵触情绪。放下思想包袱,平心和气地解决纠纷。在审理一起赡养纠纷案件时,同志发现问题的根子在儿媳身上,但儿媳又不是案件的当事人,法院可以完全不理一判了事,但同志却两次赶到她家,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儿媳被他的行为所感动,愧疚地说:为了我公婆,你们下这么大的功夫,我真不该。最后使这一案件调解成功。由于他狠抓调解工作,作到案结事了。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贡献出了自己的力量。

三、一心工作,不计得失

同志长期工作在审判实践第一线,身在基层工作,他一心扑在审判工作中,克服离家远,不能照顾妻子和儿子的实际困难,坚持吃住在法庭。他立足于干好自己的本职工作,一点一滴,用心去干,他记录速度快,每起案件的庭审笔录,都能紧跟庭审节奏,他力求做到字迹工整,内容准确无误,详实地记录,反映整个案件的事实,为审判工作提供了第一手详实可靠的庭审材料。每年经他手记录的案件笔录近200余件。他制作的法律文书规范、严谨、无语言文字差错,判决认定事实及论理得当,令人信服,书记员工作枯燥、繁琐,但他从来没有过怨言。同时,每月他还要做好司法统计报表及报结案工作,对法庭每月审结的案件,他都能及时整理案卷材料,及时认真订卷归档,从不拖拉。面对繁重的审判任务,长时间的拼命工作,加之基层条件十分艰苦,伙食又差,他的身体吃不消了。经检查,同志糖尿病病情恶化,出现糖尿病胴酸中毒,糖尿病神经病变,糖尿病血液病变等病发症。其血糖值为18,最高值为26,高出正常人4倍多。医院大夫严肃地说他这么严重的病情,早都应该住院治疗,面对大夫的批评指责,他却说案件任务重,实在走不开。就在住院期间,原来安排的一起两死一伤的交通事故案件共计3件,为不影响工作,他硬是说服庭长不要更换书记员,说服医生,带着胰导素就近注射,从医院赶回法庭用了整整一天的时间审理,庭长都难以支撑。法庭调解时为提高效率,他和庭长分头给双方做调解工作,由于他耐心、细致地做调解工作,使该3起案件调解结案,原告对被告说“我已近过半百,痛失独子,不是马同志从医院赶回来,苦口婆心地劝解,我是要

第17篇:法院书记员述职报告

走进法院的一年来,让我感受到了工作的压力、纪律的严密、精神的充实、生活的激情。这一年,是兢兢业业的一年,也是自我提高的一年,同时也是让我有自信并坚定在这个工作岗位上清苦拼搏的一年。现将本人任职以来的德、能、勤、绩情况如下:

一、以思想为根,激发工作源动力

作为一名党员,无论何时何地,我时刻保持与党的政治思想一致,坚定不移贯彻党、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三个代表”、实践“三个代表”,我用先进的精神指引我的行动。走进法院,我更以法官的标准要求自已,司法为民、廉洁自律、执法公正;积极参加本院组织的各种学习,如:思想教育整顿活动、学习“三个代表”活动、司法为民座谈讨论等,在这些学习中,我认真理解,并写下,逐一对照自己的行为进行修正,不断提高自己的思想意识,以求全心全意为民服务。

二、以业务为本,全面提升工作能力

(一)坚持“五多”,做优秀的书记员。

2004年上半年我在基层法庭从事书记员工作,上岗后,我就要求自己坚持做好“五多”,即多看、多听、多想、多问、多做。尽管我学的是法律专业,但离开专业二年后再接触它,多少有些生疏。鉴于此,我规定每天多看一点业务书,多观摩开庭过程,并报名参加了司法考试,精读四本法律法规书籍,同时也借阅院里有关《司法审判》、《永州审判》、《新法规》等书籍;多听一些审判长与审判员的案例讨论及其他书记员的工作经验介绍;多想一些为什么,对不懂的通过多看、多问,将理论与实践结合起来,然后再运用到实践中去;多做一些实践工作,如写一些裁判文书,坚持每周写工作,记下自己的缺点和成绩,在实践中改正缺点。通过自己的努力,现已能胜任书记员工作。

(二)坚持“多学”,做全能型的人才。

法院的工作是全面的,为更好的完成工作任务,我利用休息时间学会操作电脑,如电子公务、电脑排版等,能将法律文书及时打好发出;在档案管理工作时,我自学了档案管理知识及法规,并将档案电脑管理,做到档案管理完整性、安全性、保密性;在编纂《法院志》过程中,我走访法院老同志、老,与他们交流探讨受益非浅,为搜集资料,我往返于图书馆、档案局、市中院,既增长了见识又学到了许多写作知识与技巧,目前,我独自一人完成了本院《法院志》的初稿,此项工作现仍在继续中;另外,在工作之余练习写作,所撰写的《芝山区法院创五好》一文被市中院的第67期《法院简报》使用。发展全面的知识以便更好地胜任工作是我的座右铭,鞭策我继续为之努力。

三、团结协作,激情奋进

在法院工作如同家一般的温暖,同事打成一片,彼此关心、帮助、齐心合力,我也被如此气氛所感染,以心换心,我用我的诚心打动所有的人,工作有误,不留私情批评指出;生活有难,互相理解帮助。既有工作能力又有工作方法,让我既长知识又不背包袱。有这样一群热情的人,我更应努力与全院人一起努力奋进,把法院工作做好。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今后努力方向

对照法院岗位职责,认真反思自己的工作,也还存在一些明显的不足和问题,概括起来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专业知识不够扎实,对问题理解不够深入,因此在工作上有一些矛盾难以解决;二是急躁情绪严重,工作中有急于求成现象。面对新的环境,看到自身的差距,于是在工作中时常表现出急躁情绪。三是在工作上处理某些问题时显得不够胆大。

针对存在的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决心树立“一个目标”:通过司法考试,做优秀女法官;做到“三个加强”:一是加强学习锻炼,全面提高工作能力素质;二是加强自我控制能力,克服急躁情绪,注意和学会用正确有效的方法发挥好自身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三是加强自我监督,严格自律,公正执法,践行司法为民。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我愿为正义的法制事业贡献自己毕生之力。

第18篇:法院书记员述职报告

走进法院的一年来,让我感受到了工作的压力、纪律的严密、精神的充实、生活的激情,法院书记员述职报告。这一年,是兢兢业业的一年,也是自我提高的一年,同时也是让我有自信并坚定在这个工作岗位上清苦拼搏的一年。现将本人任职以来的德、能、勤、绩情况述职如下:

我于2003年12月走上新的工作岗位,2004年上半年在珠山法庭担任书记员兼电脑操作内勤工作,下半年因工作需要被安排在机关办公室管理档案。在这一年中,我扎实工作,努力创新,较好地完成了多项工作任务,并在本院组织的“三个代表在我心中”演讲比赛活动中获二等奖,在全市法院系统“司法为民”论文研讨活动中获一等奖。

一、以思想为根,激发工作源动力

作为一名党员,无论何时何地,我时刻保持与党的政治思想一致,坚定不移贯彻党、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三个代表”、实践“三个代表”,我用先进的精神指引我的行动。走进法院,我更以法官的标准要求自已,司法为民、廉洁自律、执法公正;积极参加本院组织的各种学习,如:思想教育整顿活动、学习“三个代表”活动、司法为民座谈讨论等,在这些学习中,我认真理解体会,并写下心得,逐一对照自己的行为进行修正,不断提高自己的思想意识,以求全心全意为民服务。

二、以业务为本,全面提升工作能力

(一)坚持“五多”,做优秀的书记员,述职报告《法院书记员述职报告》。

2004年上半年我在基层法庭从事书记员工作,上岗后,我就要求自己坚持做好“五多”,即多看、多听、多想、多问、多做。尽管我学的是法律专业,但离开专业二年后再接触它,多少有些生疏。鉴于此,我规定每天多看一点业务书,多观摩开庭过程,并报名参加了司法考试,精读四本法律法规书籍,同时也借阅院里有关《司法审判》、《永州审判》、《新法规》等书籍;多听一些审判长与审判员的案例讨论及其他书记员的工作经验介绍;多想一些为什么,对不懂的通过多看、多问,将理论与实践结合起来,然后再运用到实践中去;多做一些实践工作,如写一些裁判文书,坚持每周写工作心得,记下自己的缺点和成绩,在实践中改正缺点。通过自己的努力,现已能胜任书记员工作。

(二)坚持“多学”,做全能型的人才。

法院的工作是全面的,为更好的完成工作任务,我利用休息时间学会操作电脑,如电子公务、电脑排版等,能将法律文书及时打好发出;在档案管理工作时,我自学了档案管理知识及法规,并将档案电脑管理,做到档案管理完整性、安全性、保密性;在编纂《法院志》过程中,我走访法院老同志、老领导,与他们交流探讨受益非浅,为搜集资料,我往返于图书馆、档案局、市中院,既增长了见识又学到了许多写作知识与技巧,目前,我独自一人完成了本院《法院志》的初稿,此项工作现仍在继续中;另外,在工作之余练习写作,所撰写的《芝山区法院创五好》一文被市中院的第67期《法院简报》使用。发展全面的知识以便更好地胜任工作是我的座右铭,鞭策我继续为之努力。

三、团结协作,激情奋进

在法院工作如同家一般的温暖,同事打成一片,彼此关心、帮助、齐心合力,我也被如此气氛所感染,以心换心,我用我的诚心打动所有的人,工作有误,不留私情批评指出;生活有难,互相理解帮助。领导既有工作能力又有工作方法,让我既长知识又不背包袱。有这样一群热情的人,我更应努力与全院人一起努力奋进,把法院工作做好。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今后努力方向

对照法院岗位职责,认真反思自己的工作,也还存在一些明显的不足和问题,概括起来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专业知识不够扎实,对问题理解不够深入,因此在工作上有一些矛盾难以解决;二是急躁情绪严重,工作中有急于求成现象。面对新的环境,看到自身的差距,于是在工作中时常表现出急躁情绪。三是在工作上处理某些问题时显得不够胆大。

针对存在的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决心树立“一个目标”:通过司法考试,做优秀女法官;做到“三个加强”:一是加强学习锻炼,全面提高工作能力素质;二是加强自我控制能力,克服急躁情绪,注意和学会用正确有效的方法发挥好自身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三是加强自我监督,严格自律,公正执法,践行司法为民。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我愿为正义的法制事业贡献自己毕生之力。

第19篇:基层法院书记员操作手册

基层法院书记员操作手册

法院审判部门所作的一切工作, 最终会体现在裁判文书上,但是形成裁判文书的基础是庭审,可以说,我们所有的诉讼活动都是围绕着庭审而展开。书记员的工作,主要就是记录和送达。尤其是庭审记录,是重中之重。

【前言】法院审判部门所作的一切工作, 最终会体现在裁判文书上,但是形成裁判文书的基础是庭审,可以说,我们所有的诉讼活动都是围绕着庭审而展开。书记员的工作,主要就是记录和送达。尤其是庭审记录,是重中之重。

书记员是人民法院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办理庭前准备过程中的事务性工作;

(二)检查开庭时诉讼参与人的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

(三)担任案件审理过程中的记录工作;

(四)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

(五)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1] 下面就基层法院书记员工作操作流程分解如下:

一、庭前准备

(一) 文书送达

1、书记员收到案件后,准备庭前应送达的材料。

原告方需送达:①受理案件通知书;(应由立案庭送达,收到案件时应检查)②举证通知书;(因涉及当事人举证权利,需存档)③开庭传票;④诉讼风险提示书;⑤廉政监督表;⑥当事人权利义务须知;⑦裁判文书上网告知书;⑧调解忠告书。

1 被告方需送达:①民事诉状副本;②应诉通知书;③举证通知书;④开庭传票;⑤诉讼风险提示书;⑥廉政监督表;⑦当事人权利义务须知;⑧裁判文书上网告知书。⑨解忠告书。(除送达上述文书外,还需让被告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

如果是民一庭的离婚诉讼,则需另行再送一份损害赔偿请求权告知书。 【说明】:根据民事诉讼法113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但是在五日内未必能够送达,变通的作法是将文书的日期落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除当事人自由协商一致的外,举证期限不得少于30日(证据规定第33条,虽然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改为了15天, 但该举证期限的起诉时间是在答辩期届满之后,所以15天的答辩期+15天的举证期,还是30天!)。但本院多数是简易程序,根据《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266条的规定,简易程序的举证期不得超过15日。(简易程序规定在民事诉讼法第十三章,而民事诉讼法113条规定在民事诉讼法第十二章,故简易程序中不应局限民事诉讼法第113条中关于答辩期15日的规定)。简易程序的举证通知书通常写开庭前举证即可。

上述需送达给当事人的文书,若当事人聘请了律师、法律工作者为代理人,或者当事人是银行等长期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则原告可以只送达举证通知书和开庭传票,被告可以只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268条,简易程序规定第19条)

2、准备好上述材料后,书记员应着手准备送达(其实也可以先通知当事人,再准备材料,可根据实际情况定)

首先应向被告进行送达,以便确定开庭日期。先按原告提供的被告联系电话通知被告(与被告联系的情况,应该做电话记录),若无联系方式,或者原告提

2 供的联系方式不能联系到被告的,应要求原告提供(按诉状或者送达地址确认书上原告的联系电话联系原告)。原告有义务提供被告的联系方式。若原告无法提供被告的联系电话,则应询问原告提供的被告住址是否准确,若原告也不能确定地址是否准确的,可以去公安部门查询被告的户籍所在地,以户籍所在地为送达地址,用法院专递邮寄送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以法院专递方式邮寄送达民事诉讼文书的若干规定》第5条、《简易程序规定》第9条)若原告坚持其提供的被告住址是准确的,则可用法院专递向被告邮寄送达(若该邮件被退回,应向被告户籍所在地邮寄送达)。在邮寄之前,可以与被告住所地基层组织工作人员(如村支书、村主任、综治专干)联系,了解被告的情况,电话联系的情况应作电话记录。

说明:书记员在知道无法用电话通知被告应诉之后,应当及时与承办人沟通,由承办人决定是直接到被告住所地去送达还是继续等待原告寻找线索。但笔者建议书记员同时应通过法院专递向被告户籍所在地邮寄送达,因为一旦其他方式无法送达,被退回的邮件也是可以作为公告送达的依据的(民事诉讼法第84条)。

注意:若同时有几个被告的,有些送达了,有些没有送达,在预定的时间就无法开庭。此时对于那些已经送达了的当事人(尤其是已经到场签了地址确认书的当事人),应及时通知他们无法按时开庭,需要等待下次通知的事情。避免当事人“跑空路”。但是如果都是邮寄的,都没有签地址确认书,那么可以技术操作,先不通知,等开庭时对方来了,再说自己也不确定对方来不来,此时可以要求到了的当事人填写地址确认书,但是要注意语气态度和措词。通知原告的时候,可以将利害关系说清楚,也可以说暂不确定被告是否会来,故原告须到场。

建议:每一个案件均应作送达记录, 对于何时何地通过何种方式与当事人(包括原告、被告)联系,联系的内容进行记录,以便对事后能够对整个送达过程一目了然。(也便于在送达不到需公告时,向原告解释说明)。

3

(二)程序转换

除特别程序外,一般的民商事案件,分为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其中简易程序又包括了小额诉讼程序,目前,是否适用小额诉讼程序虽然由立案一庭立案时决定,但审判业务庭要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如果立案庭立了小额诉讼程序,则向当事人送达时需要多送达一份小额诉讼须知)。这里主要讲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如何处理。

多数是被告无法送达,需要公告送达的,应该转普。决定转普后

制作转普裁定书,并在审判管理系统中及时审批。 在系统里做程序转换审批。

通知原告交纳公告费,补交案件受理费。 公告,发传真及电子档。

公告收到后及时排期并请人民陪审员     

需要注意的是,转普裁定及合议庭成员告知书一定要送给原告及其他能够送达的当事人。如果当事人不愿意缴纳公告费及补交案件受理费的,应及时发通知给原告,在原告收到通知后不及时交纳的,按自动撤诉处理。(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199条、《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13条、第20条。

二、庭审记录略

说明:庭审记录完毕后,笔录民事诉讼法第133条规定可以告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在五日内阅读,但是建议当庭阅读并签字,以免发生矛盾。笔误处或修改补正处一定要捺印。

因目前多是电脑打印,如果书记员对自己的记录速度不自信的,应该提前(一般是提前一天)打好笔录头子(包括当事人的身份信息、诉讼请求等),甚至可

4 以将双方举示的证据按证据名称、证据来源、证明目的事先打印,开庭时复制粘贴即可。(小技巧:在原告举证之后,被告质证阶段时,可以将原告举证的直接复制为质证内容,再进行修改,这样做有几个好处,一是省时,二是可以促使被告按顺序质证,避免遗漏,三是可以让被告看到原告举证的证明目的,有针对性的质证)。应该事先准备的还有证人权利义务告知的内容等等。其他要求具体可以参照渝五中法发〔2015〕94号: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印发《关于规范法庭笔录的办法(试行)》的通知。

三、案卷整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档案局《人民法院诉讼文书立卷归档办法》、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全市法院审判流程管理办法(试行)》以及审判管理系统的目录设置。民事一审诉讼文书正卷材料的排列顺序为:

(1)卷宗封面; (2)卷内目录; (3)诉状或口诉笔录; (4)立案、审理流程表;

(5)诉讼费用票据及诉讼费减免缓审批手续;(含预收、退费、结算票据,保全费票据、公告费票据,缓缴诉讼费申请及相关审批单)

(6)地址确认书;

(7)开庭前的通知;(含受理案件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等;应诉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风

5 险提示书等文书系格式化文书,个人认为只要在送达回证上体现了送达即可,不需入卷;按审管办现行要求,需要入卷)

(8)开庭通知书、传票;(当事人用传票,其余诉讼参与人用通知书) (9)答辩状及附件;(此处附件指除证据外的其他附件)

(10)原被告身份证明及委托手续;(自然人需身份证复印件,未成年人需户口薄;法人或其他组织需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三证合一的除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如果委托代理人的,律师、法律工作者需要委托书、所函、执业证复印件;

(11)原、被告举证材料;(一般按照举证顺序的先后排放)

(12)鉴定材料;(鉴定裁定也属于证据材料的一种,所以放在举证材料之后)

(13)询问、调查材料;

(14)诉讼保全材料;(含保全中调查笔录) (15)其他证据材料;(一切不知道放哪个目录下面的都可以放在这下面) (16)管辖异议材料(含管辖异议申请书、裁定书、上诉移送函、退卷函、二审裁定等)

(17)其他审限相关材料。(如和解申请,中止、扣除、延长审限的审批表)

(18)调解材料;(含调解笔录) (19)公告(登报)

6 (20)公告;(主要指开庭公告与宣判公告;按审管办要求,除当庭裁判外,宣判均需宣判公告,个人认为简易程序开庭不需要开庭公告,而普通程序开庭均需开庭公告;但按审管办的现行要求,简易程序也需要发布公告)

(21)开庭审理笔录; (22)代理词; (23)撤诉申请;

(24)判决、调解、裁定书发文稿(单卷用); (25)判决、调解、裁定书正本; (26)宣判公告; (27)宣判笔录; (28)送达回证; (29)结案表; (30)上诉移送函; (31)退卷函; (32)二审裁判文书;

(33)移送执行手续;(主要指没有收到诉讼费的) (34)备考表; (35)证物袋;

7 (36)卷底。 副卷排列顺序略 具体问题解答

问:当事人上诉如何处理?

答:若当事人在上诉期内提出上诉,首先应填写上诉案件缴费通知书要求上诉人缴费,缴费金额为一审立案时收取的案件受理费的全额(一般立案庭是收全额,但是也有减半收取的,减半收取的,上诉费需乘以2);

其次,向被上诉人(未提起上诉的其他当事人)送达上诉状副本; 再次准备五份判决书原件及上诉案件移送函。

当上诉费缴费回单(两份)、送达回证、上诉移送函、判决书均已备好,且卷宗已经装订完成后,在内勤处登记后,将案件移送至立案庭(需先进行网上移送)。

问:收到公告的报纸(或张贴公告)后需要做些什么?

答:

1、在审判管理系统中扣除审限(法定事由审批);

2、计算出举证期届满时间及开庭时间,并及时排期,向其余当事人送达;(如果认为有必要,可向被告住所地邮寄传票,做到仁至义尽!)

3、申请人民陪审员,在人民陪审员名单确定后及时向当事人送达。

问:为什么说书记员最重要的工作是记录?

8 答:因为当事人的陈述是民事诉讼的证据之一,而记录在卷的笔录是当事人陈述的重要表现形式,而且笔录要求及时、准确。如被告当庭承认向原告借款,但是书记员没有及时记录,被告就有可能矢口否认,若原告未能提供其他证据,而笔录又没有被告自认的内容,则原告有可能败诉,但是开庭时原告也在场,对于书记员没有记录该重要陈述必然不服,后果非常严重。

问:为什么必须书记员记录!

答:因为法律规定禁止自审自记!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审判员负责审理,书记员负责记录。不得自审自记,这是公权力行使的基本要求。除了做好记录外。书记员担负着为审判员查漏补缺的职责,对于审判员应为而未为的(如最后陈述没有进行),应该提醒审判员。而这,就要求书记员要熟悉审判程序,否则,就无从提醒。

庭审笔录中记录的当事人陈述的内容,是裁判的重要依据,每一个成功的审判员背后都有一个或者几个优秀的书记员。

相关规定

《民事诉讼法》 

第一百四十七条第一款 书记员应当将法庭审理的全部活动记入笔录,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签名。

《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 

第二百六十一条第三款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由审判员独任审判,书记员担任记录。

《民诉意见》(已废止)

9  17

2、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将起诉内容,用口头或书面方式告知被告,用口头或者其他简便方式传唤当事人、证人,由审判员独任审判,书记员担任记录,不得自审自记。判决结案的,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的规定公开宣判。

问:审书如何配合?

答:审书配合与否,在作笔录时最容易体现。如庭审时。在书记员的记录速度尚不能达到速录员的记录的现实情况下,必然就有记录的速度跟不上当事人说话的速度的情况。此时,哪些内容是可以略记的,哪些内容是可以在庭审后校队补正的,哪些内容是必须立刻记录的等问题,书记员要有基本的判断。

哪些东西是可以略记的呢?如告知权利义务的内容(当然书记员也可以事先打印后复制粘贴),因为都是有明文规定的,可以略记(如直接记录为告知证人权利义务略记)。在比如当事人宣读的法律条文、合同中的内容,记录好条款序号即可。

哪些内容是可以事后补正的?如审判员的问话,可以根据当事人的回答补。如原告举证、被告质证等程序性问题,也可以补正。毕竟,庭审主要是看当事人的陈述。

哪些内容是必须当场记录的呢?如关于自认部分,或者直接影响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内容(如承认借款,承认录音真实性),就必须立即记录。

在书记员不能及时全面记录,又无法及时抓住重点时,审判员应该提醒书记员。当然,审判员一般不会直接提醒记录,而是通过审书之间的“暗号”完成。如审判员对当事人的话进行归纳当事人无异议的,书记员就可以直接记作当事人的陈述,毋需机械地记录审判员问,你说的是不是……,当事人回答是,没有必要!

10 如同一个问题,审判员多次询问或者多次重复,这些绝大多数就是重点,必须记录的!

问:如何作询问笔录?

答:所谓询问笔录,指法院因某些特定事项,需要向当事人或者了解情况的人通过询问的方式搞清楚、弄明白时做的笔录。

若询问笔录是在法院之外的其他地方做的,那么首先就要出示证件,出示证件的过程需要在笔录中反映。

询问笔录是通过一问一答的方式进行的。但是现实中,询问时不是机械的说一个说提问,一个说回答,然后一问一答(如聪明的一休)。尤其是在外对当事人以外的人作询问时,可能谈了很多话(如问候了身体,讨论了天气),书记员此时就要区分哪些话是应该记入笔录的,哪些话只是为了拉近距离,摆的“闲龙门阵”。这就要求审判员要提前知会书记员,这次询问的目的,记录的重点。但是对于诸如询问当事人下落等的询问笔录,就没有必要次次提醒,书记员应该了解,这类笔录一般的写法如下:

笔录写法:

?:(出示证件)我们是某某法院的工作人员,因……一案,需向你了解情况。

:我一定如实回答。

?:(若询问当事人的亲友)你与某某是什么关系?(若询问基层组织或物业人员)你在……单位任何职?

11 ?:某某现在在哪里? :

?:你能否联系上他(或者问有无联系方式)

?:他家中还有何人(具体的可问父母是否在家,是否婚配,是否与父母或者子女同住,目的是为了确定有无同住成年家属可以签收诉讼文书)

?:(在对方愿意代收文书的情况)请你代为签收诉讼文书并转交给他,告知开庭时间及未到庭的后果(如缺席审理或者公告送达)

?:还有补充?(如果有补充,则补充后再重新问一次) :无补充。

?:笔录阅必无误签字确认。

(询问人和记录人最好也当场签字,一是避免忘记,二是给被询问人做榜样) 追问:为什么要摆“闲龙门阵”?

回答: 刚刚做书记员的人可能会疑惑,为什么明明笔录只有一篇,但是却要说上很长时间呢?一方面,虽然民事诉讼法规定被询问人有配合法院的义务,但是你想得到有用的信息,以对方自愿告知最佳。那么询问的过程中聊的一些看似无用的闲篇,如对方抱着小孩,问一句孩子多大了,适当逗逗小孩什么的,都是增强彼此之间信任的一种方式,是为了对方自愿配合接受询问做铺垫。很多人对签字,接受材料是抗拒的,因为害怕签字会担责任。比如有的被告不愿意签收

12 起诉状副本或者判决书,就是误认为签字就代表认可起诉状的内容或者认可判决书的内容。此时就要耐心细致地解释给他们听。

问:为什么邮件已经被退回,但是还需要从网上打印快递详单?

答:因为邮件上有时无法显示退回的准确时间,而根据法释[2004]13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以法院专递方式邮寄送达民事诉讼文书的若干规定》第十一条第一款关于“因受送达人自己提供或者确认的送达地址不准确、拒不提供送达地址、送达地址变更未及时告知人民法院、受送达人本人或者受送达人指定的代收人拒绝签收,导致诉讼文书未能被受送达人实际接收的,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的规定。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而送达之日又关系到当事人的上诉权等非常重要的程序权利,必须准确到“天”。

【补充提醒】

第一,除不准上诉的判决(如小额诉讼程序审结的终审判决、公示催告除权判决)、裁定(如特别程序的裁定、撤诉裁定)外,只有超过上诉期没有上诉的判决、裁定,才是生效的判决、裁定。(民事诉讼法第155条)

第二,判决书的上诉期为15天,裁定书的上诉期为10天,均从送达之日开始计算(民事诉讼法第156条);开始计算的当天不算在内(民事诉讼法第82条)。

假设1月5日送达的文书,如是判决书,则上诉期1月20日届满,只有在1月20日前未上诉的判决才能生效;如是裁定书,则上诉期于1月15日届满。

《民事诉讼法》

第八十二条 期间包括法定期间和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间。

13  期间以时、日、月、年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计算在期间内。

 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的日期。

 期间不包括在途时间,诉讼文书在期满前交邮的,不算过期。

第一百五十五条 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以及依法不准上诉或者超过上诉期没有上诉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第一百六十四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问:为什么审判组织成员(含审判员、书记员、人民陪审员)及当事人出庭人员(如变更了委托代理人)变化后,必须要强调回避权?

答:回避制度是民事诉讼以及所有诉讼中的基本制度之一(民事诉讼法第10条)。如果没有强调回避权,属于程序上的严重错误,可能引起再审。

(一)交待回避权是义务,必须履行。(民事诉讼法第137条第1款)

(二)应当回避没有回避足以引起再审。(民事诉讼法第200条第7项) 追问:没有回避事由是否也会引起再审?回答:当事人可能有回避事由,但是没有问,当事人就可能不会主动提出,程序问题丝毫不能马虎。

《民事诉讼法》

14 第十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制度。

第一百三十七条 开庭审理前,书记员应当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

开庭审理时,由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第二百条 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

(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七)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

(八)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

(九)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十)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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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

(十二)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十三)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问:管辖异议扣除审限的起止时间。

答:管辖异议从异议人提出申请当天起扣除审限,如果作出裁定后未上诉的,以生效当日作为扣除审限的截止时间。如果作出裁定后上诉的,终审裁定已由二审送达给当事人的,以一审法院收到退回的案卷时间(具体为审判部门签收案卷为准)为截止时间;若二审法院无法送达终审裁定而委托一审法院送达的,以一审法院送达终审裁定的时间为截止时间。但是,案卷的移送和裁定的送达要及时,不能拖延。

问:民事诉讼法第91条规定,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这个经过60日,是指只能是60天,还是说超过60天都行?

答:只能是60天!不能多也不能少,拟制送达的规定不允许改变(如写2个月)。为什么?如果说可以超过60天,那么公告十年行不行?显然不行!

[1] 《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书记员管理办法(试行)》第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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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篇:法院书记员实习心得

法院书记员实习心得

2011年8月份到10月份我有幸到泸州市龙马潭区法院实习书记员工作,跟随法官们调查案件,送达法律文书。原先总以为送达文书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情,现在才知道不是那么回事,每件事都有它的难处和方法,一份传票送给被告有时要送很多次被告才肯接受,就是签收个送达回证就要给他们解释半天。因为在那些不懂法的人眼里,签字是件蛮可怕的事情,他们心里在想,这签了字是不是就判了啊,会不会对自己不利(像古代的按手印),有的当事人甚至把门关起来故意不让我们进去。法官们给他耐心的解释很久,给他说明送达回证签收只是表明你收到传票和开庭通知了。现在才体会到中国向法治社会迈进的艰难了,普法教育任重道远。跟着法官们出去办案确实学到了不少东西。首先是学会了整理、装订归档卷宗。卷宗应当按照规定的顺序装订,卷宗应材料成页。卷内材料一律使用阿拉伯数字逐页编码,页码位置正面在右上角,背面在左上角。档案装订前要进一步整理:对破损的材料要修补或复制,复制件放在原件后面。装订部位过窄或有字迹的材料,要用纸张加衬边。纸面过大的材料,要按卷宗大小折叠整齐。对字迹难以辨认的材料,应当附上抄件。需附卷的信封要打开平放,邮票不要揭掉。材料上的金属物要全部剔除干净。卷宗封面所列项目要用钢笔或毛笔逐项填写清楚,案卷题名要简明、确切地反映卷内文书材料内容,其中办结日期为出具公证书的日期。卷宗一律使用棉线绳,三眼订牢。线绳要

打成活结,在活结处贴上公证处封签,并在骑缝线上加盖立卷人的名章。

其次,在这段日子里,我逐渐了解和掌握了民事审判的具体工作,真正体会到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过程,不仅巩固了我所学的知识,还做到了学以制用,更学到了许多书本以外的新知识。实习期间,我努力将自己在学校所学的理论知识向实践方面转化,尽量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能够遵守工作纪律,端正工作态度,保守审判秘密,不迟到、不早退,认真完成领导和法官交办的工作,得到他们的一致好评,在思想上、业务上都有收获,同时也发现了自身的不足。我深刻的体会到,这次的社会实践学习使我受益非浅,使我对自己以后将要事的法律工作充满了信心。

在将近两个月实习的日子里,我严格要求自己,虚心向领导和法官求教,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政策,学习法律、法规,利用空余时间认真学习一些课本内容以外的相关知识,掌握了一些基本的法律技能,从而进一步巩固了自己在学校所学到的知识,始终保持谦虚谨慎、落落大方,始终以学习的态度做人做事,始终代表西南政法大学学生的形象和素质。

《法院书记员岗位职责题库.doc》
法院书记员岗位职责题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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