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总结

2020-09-04 来源:公司工作总结收藏下载本文

推荐第1篇: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总结工作总结

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总结-工作总结

近年来,我县按照中办、国办两个《暂行规定》和《黑龙江省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等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建立健全了经济责任审计规章制度,强化了审计结果的运用,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在加强干部管理、预防干部违法违纪、实现廉洁从政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促进了县域经济健康发展。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开展经济责任审计,是新时期加强对领导干部管理监督、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必须加强领导,协调运作。一是统一了对经济责任审计重要性的认识。XX年以前,由于监管力度不强,我县曾出现专项资金被挤占挪用、资金利用效果不好,领导干部滥用职权、违反财经法纪的案件也时有发生,在社会上产生了不良反应,影响了县域经济健康发展。痛定思痛,我们认识到,对领导干部的经济行为缺乏必要的监督是产生这些问题的重要原因。为此,县委及时召开会议,专题研究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统一了一班人的思想认识,使大家感到加强对领导干部经济行为和经济责任的审计监督十分必要,十分紧迫。在此基础上,我们及时召开纪检、组织、监察、人事、审计“五部门”参加的联系会议,明确部门职责,合理分工,从而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上形成了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二是切实发挥领导组织作用。为切实加强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领导,XX年起我县建立了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制度,明确了联席会议的职能。在每年年初安排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时,依据县委组织部《经济责任审计委托书》和上级审计工作的总体要求,审计机关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纳入年度项目审计计划,保证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遇到难点问题时,各部门协调作战,实现了优势互补,保证了工作效果。我县芦苇公司问题积压较多,情况复杂,因退休职工工资发放问题而引发了集体上访。针对这一问题,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作出了关于对该公司经理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决定,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一同介入,借助职能优势和工作手段,很快完成了此项经济责任审计任务,查清了事实,审计结果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上访职工得到了满意的答复,维护了一方稳定。为了加强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领导,县委对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重新作出调整,组长由县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由主管干部和纪检工作的县委副书记担任,高层次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几年4月份,在对某局局长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时,该局长不仅不配合工作,反而百般刁难。经济责任领导小组在听取审计情况汇报后,建议县委先行将其待岗。通过审计,发现了该局较多的经济管理问题,事实查清后,县委根据审计结果免去了该局长的职务,从而进一步树立了经济责任审计在我县政治经济领域活动中的权威地位。三是积极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条件。XX年,为解决审计力量不足的问题,县委组织部选调政治素质好、懂财务、审计工作的业务干部5人到审计局经济责任审计室挂职工作四年,到期后,4人被提拔重用。XX年,在机构改革,精简编制的情况下,破例为县审计局增加了4个编制,同时设立的经济责任审计室,将室主任高配到副科级。通过面向社会招录的形式,将具有注册会计师职称的专业人才充实到了审计一线。今年我县又为县审计局增加了5个编制。根据工作需要,我县在财政比较紧张的情况下,每年都安排一定的资金,保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经费支出。在此基础上,县财政累计拨付专款50万元,为审计局更新配置了15台计算机,建立了局域网,实现了办公现代化,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顺利开展创造了良好的工作条件。

二、健全规章制度,确保客观公正

规范有效的工作制度,能够克服工作中随意性。为此,我们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上建立了一整套的工作制度。一是研究制定了《科级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我县按照边审计边规范的原则,注意及时总结经验,在实践中将较为成熟的经验和做法以规章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指导全县审计工作健康发展。在总结多年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县实际,通过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对经济责任审计的范围、内容、方法、程序等进行了相应的修改、补充和完善,制定了我县《科级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并于XX年经县委常委会研究通过,以县委文件依法执行。《规定》将全县所有履行经济责任的科级干部全部纳入到审计对象之中,使经济责任审计的覆盖面达到100%。除此之外,XX年以来,先后印发《全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及组织办法》、《**蒙古族自治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追究及结果公开制度》、《领导干部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关于对局级领导干部实行全程审计的实施办法》、《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工作制度》、《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公开办法》、《关于财政、审计部门参与干部考核工作有关问题的规定》等规章制度。二是实行了“先离后审”制度。为解决审计结果和作用滞后的问题,我们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实现了离任审计向在职审计转变,事后审计向事中、事前审计转变,对领导干部的静态监督向动态监督转变。县委组织部印发了《关于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实行审计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凡属审计对象,任职3年的,必须对其进行一次经济责任审计;拟提拔、调动工作的,不经审计不能提拔和任职,而是将其先行免职,在进行审计,然后根据审计情况作出是否任用的决定,在干部任用上实现了“先离、后审、再任”的运行机制。仅今年上半年就完成了13名在职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为县委调整中层领导队伍提供了充分的依据。三是实行了审前公示和审后通报制度。为了保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达到监管干部的目的,在工作中我们又相继制定了审前公示和审后通报制度。实行审前公示制度有利于群众对领导干部的监督,有利于审计人员更广泛地搜集被审计对象的相关证据,拓展审计的工作空间,确保了审计工作的针对性。实行审后通报制度,有利于组织部门了解和掌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为考核任免领导干部提供重要参考依据,有利于对审计工作进行监督,增加透明度,以确保工作质量。四是建立了审计成果综合利用制度。在审计成果的利用上,我们实行了“一单到底”的运行模式。一项审计工作结束后,通过填制《审计结果督办单》的形式,将审计机关、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形成了封闭的循环系统,使审计成果转化实现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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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电力建设第三工程公司

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企业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正确评价经营者任期内的经济责任,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和改善企业经营管理,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根据《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和陕西省电力公司有关审计工作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经理任期内经济责任审计是以任期目标为依据,由审计机构对其在任职期间所组织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审查、评价和鉴证的一种监督行为。

第三条 经理任期内经济责任审计包括:任期期中、届满、调离、晋升、免职等。

第四条 经理任期内经济责任审计,一般实行先审计后任用、调离。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肯定成绩,指出问题,明确责任,作出评价。

第五条 公司所属各项目部、专业公司及多经企业的经理均为审计对象。

第六条 经理经济责任审计,由审计室和劳人部共同提出审计对象,纳入年度审计计划,经领导批准实施。对未列入年度计划的急需审计对象,由劳人部部与审计室协商,经

主管领导批准后进行审计。

第七条 被审计单位收到审计通知后,经理应组织有关部门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包括任期内的述职报告;任职单位的概况;各年度经营计划、工作总结;各年度主要经济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债权债务清理结果和资产盘点清理的有关资料;各年度的财务报表、账簿、会计凭证;重大决策事项的程序记录和效果;单位内部管理控制制度及执行情况;财经纪律检查结论和经济纠纷处理结果及需要准备的其它资料。

第八条 经理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1)资产、负债、权益的真实性;(2)国有资产管理、使用及其保值增值指标完成情况;(3)各项经营目标的完成情况;(4)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的健全、有效性;(5)评价企业经营管理水平;(6)国家经济政策,财经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审计;(7)其他需要审计的问题。

第九条 按照审计程序组织实施审计。

一、准备阶段

审计室根据审计计划或劳人部提出的审计要求,开展审前准备工作。

1.依据业务量的大小确定参加审计组的人员数量,指定审计组长,确定主审人员。

2.编制审计工作方案。其内容包括:根据审计的目标、依据、范围、方式、原则、内容、重点、期限、步骤和人员

分工,编制审计工作方案。根据审计工作方案,具体编制小组项目实施计划和详细分项目作业计划,将审计目标、内容和时间具体落实到人,并建立审计质量负责制。

3.下达审计通知书。

二、实施阶段

审计组进点后,首先应了解被审单位基本情况,召开主要部门负责人工作会,听取经理的述职报告;然后召开座谈会,听取被审单位干部、职工对经理的评价意见。座谈会可采取集体座谈和个别交谈相结合的方法。

1.进行内部控制制度审计。通过对被审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合理性、有效性的检查、测试、评价,据以确定其管理水平。根据了解的情况,修正或调整审计工作方案和项目实施计划、作业计划。

2.围绕目标责任实施全面审计。根据项目作业计划开展审计调查、验证、对比。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和取得的主要成绩,应全面、系统地取证,详细准确地作好审计记录。对查出的重大问题,要专门立案,全面、系统地搜集证据材料。

3.审计人员在对审计内容和审计要点进行检查、取证后,要填写审计工作底稿,对存在的问题要分析定性,并写出审计意见和建议。

4.审计中要注意正确区分现任与前任、主观责任与客观责任、直接责任与间接责任、上级责任与下级责任的界限。

真正做到客观、公正,恪守审计职业道德。

三、报告阶段

编写审计报告前,要对所有的审计证据进行分类和归纳。对应写入报告的问题,要以国家的方针政策和财经法规为准绳,深入分析研究,以确认所做的审计结论的合法性和重要性。与此同时,要按照写入审计报告的问题,准备好审计底稿及必要附件和说明资料。

审计报告的主要内容有:(1)被审企业的全称和经理姓名;(2)被审经理的任职期限;(3)审计的内容、要求和方法;(4)经理任职期间企业的基本情况;(5)经理任职期间的主要业绩;(6)经理任职期间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应负的责任;(7)审计评价;(8)审计意见和建议。

审计报告初稿完成后,应经过充分讨论修订,然后送被审经理进行认证签名。

审计报告要简明扼要,事实清楚,客观公证,评价和意见恰当。

第十条 审计报告经主管领导审定后,对违反财经纪律的问题,可单独下达审计决定,并按照规定进行处理。对违犯党纪、政纪和触犯刑律的,应分别送交有关部门处理。

第十一条 被审单位和经理在接到审计报告和处理决定后,应认真研究落实各项审计意见和建议,提出具体落实时间和措施,并向审计部门报告。若有异议,应在15日内提

出复审申请。

第十二条 审计部门在接到复审申请后,经研究确认其理由充分时,应重新委派复审人员进行审计。复审结果如与原审计结论有出入,应当修改原审计报告和结论。

第十三条 当审计工作全部结束之后,应将审计中的全部资料整理立卷,建立审计档案,并按规定进行管理。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西北电力建设第三工程公司审计室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西北电力建设第三工程公司审计室

2010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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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济责任审计:指企事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经营承包人在任期内或承包期内应负的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所进行的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目的是分清经济责任人任职期间在本部门、本单位经济活动中应当负有的责任,为组织人事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和其他有关部门考核使用干部或者兑现承包合同等提供参考依据。

2.现阶段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主要是运用审计手段,以任期内的有关数据和经济指标为依据、以客观事实为基础来评价被审计单位领导干部的任期经济责任和经济业绩,并将审计结果作为组织、人事部门考核、任用干部的重要参考依据

3.我国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程序通常包括制定审计项目计划、审计准备、审计实施和审计终结四个阶段。(1审计机关应根据国家社会和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对一定时期的审计工作目标任务、内容重点、保证措施等进行事前安排,作出审计项目计划。2根据审计项目计划确定的审计事项,组成审计组,并应当在实施审计三日前,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对审计项目应当编制审计工作方案,每个审计组实施审计前应当进行审前调查,编制具体的审计实施方案。3审计人员通过审查会计凭证、账簿、报表,查阅与审计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检查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等方式进行审计,并取得证明材料。4审计组对审计事项实施审计后,出具审计报告。包括对审计事项作出评价,出具审计意见书,对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财务收支行为,需要依法给予处理、处罚的,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或者向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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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新常态下国有企业领导人经济责任审计的思考

浅析国家审计信息化的现状及发展方向

摘要:在现代信息技术飞速发展的环境下,国家审计能力的提升和发挥的根本途径在于信息化,国家审计信息化是国家审计的方法载体和实现路径。本文从信息化条件下国家审计的发展历程入手,分析国家审计信息化现状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完善措施,并按照国家审计政务的基本职能和发展职能需求分析国家审计信息化未来的发展方向,希望对国家审计信息化的发展有所裨益。

关键词:国家审计;信息化;审计信息化;发展方向

一、引言

2014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南考察时指出,要增强信心,从当前中国经济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出发,适应新常态。时隔半年之后的2014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亚太经合组织工商领导人峰会开幕式上首次系统阐述了新常态。2014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面描述了经济进人新常态的九大趋势性变化,提出要认识新常态、适应新常态、引领新常态。中国经济进人新常态,经济发展的体制、动力、模式和目标都将加速转变,同时也面临诸多挑战,需要根据新的约束条件选择适当的发展战略,才能实现由经济大国向经济强国的转变。

经济责任审计作为国家审计一项方兴未艾的重要审计类别,十余年来在监督制约权力运行、推动完善国家治理、维护财经秩序、预防抵御经济运行风险、促进依法行政和党风廉政建设等诸多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也日益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重视。随着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不断深化,如何在经济新常态这一新的历史条件下,创新推动国有企业领导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不断向前发展,就成为摆在审计部门面前的一个重大课题。

二、新常态下实施国有企业领导人经济责任审计的必要性

新常态下实施国有企业领导人经济责任审计是对国有企业领导人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的一种客观公正的审计鉴证,其审计结果不仅成为人事、组织部门对国有企业领导人进行奖惩、任免的重要参考依据,而且也为选拔、任用企业领导人提供导向。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2010年印发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为国有企业领导人经济责任审计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是新常态下国有企业领导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正逐步走向规

对新常态下国有企业领导人经济责任审计的思考

范基础。同时,作为一项重要的制度保障,经济责任审计在国家审计顶层设计的大框架下不断深化发展,在全面建设“五位一体”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过程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经济责任审计是促进领导人员依法履职的“警示器”。

新常态下的经济责任审计通过对国有企业经营管理各个方面的监督评价,将有利于规范领导人员的经济行为,最大限度减少其在经济工作中的失误,避免“决策时拍脑袋,出了问题拍屁股”现象,以实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帮助领导人员全面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同时,通过经济责任审计还可以使广大领导人员受到教育,有所警诫、有所镜鉴,从而提高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

(二)经济责任审计是正确考核和任用领导干部的“校正机”。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为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施展才干提供了广阔舞台,同时也给干部考察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在新常态下,经济责任审计通过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决策、内控管理、政策执行、自我约束等行为的审计,运用客观数据和经济指标评价其经济业绩和任期经济责任,能较好地德、能、勤、绩、廉等多方面为各级党委和上级人事部门正确考核、任用领导干部提供客观依据,有利于增强干部监督部门对领导干部考核的的透明度和准确性。

(三)经济责任审计是落实群众路线、深化反腐倡廉的“对照镜”。

在新常态下开展经济责任审计是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引导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勤政廉政、预防和治理腐败的重要举措。经济责任审计不仅立足于对资产、财务收支、业务经营情况进行审计,同时以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情况为重点,对干部个人经济责任进行界定。通过审计,“一言堂作风,一枝笔审批”现象得到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得以遏制,违规违纪人员和腐败分子受到惩治,领导人员依法履职、遵守和执行国家财经纪律、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自觉性得到提升。

(四)经济责任审计是推动国有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助跑器”。在新常态下,经济责任审计在对被审计企业资产、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做出评价并保护企业资金、财产的安全、保值、增值的同时,还为企业发展战略、内部治理、风险管理、生产经营等把脉,发现企业经营管理中存在

对新常态下国有企业领导人经济责任审计的思考

的问题和内部控制的薄弱环节,并运用独立、专业的眼光进行分析提炼,为促进国有企业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降低经营风险提供咨询和建议,有利于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强化管理控制、防范经营风险。

三、新常态下国有企业领导人经济责任审计的完善措施

目前,国家面临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时期,新常态引领经济发展,稳增长与调结构成为首要任务。国有企业领导人经济责任审计作为我国国家审计的重要组成部分,需切实发挥其职能作用,促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和国民经济健康发展。因此从以下七个方面探究新常态下国有企业领导人经济责任审计完善措施。

(一)围绕全面深化改革,提升经济责任审计效能

新常态下,以经济体制改革为重点的全面深化改革成为经济增长的重要动力。中国共产党十八届三中全会就全面深化改革作出总体部20署,涉及 15 个领域、330 多项重大改革举措。国有企业领导人经济责任审计需密切关注改革措施的协调配合情况,跟踪实际落实情况,推动改进和完善。

关注国有企业领导人简政放权的落实情况,监督检查行政审批权清理下放、机构改革推进、部门监管职责履行等情况,密切关注法律法规、发展规划、政策标准的约束和引导作用,促进理清企业和市场的关系,促进行政管理方式创新。持续关注国有企业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把财政资金投入与项目进展、事业发展以及政策目标实现统筹考虑,把问效、问绩、问责贯穿始终,密切跟踪预算编制、执行、调整、决算等环节;跟踪国有企业“营改增”完成情况,对“营改增”推动经济发展的情况进行评价,关注国有企业消费税、资源税缴纳的具体情况。

同时加强有企业领导人对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的认识和相应的制度建设,规范经济责任审计行为是不断全面深化改革经济责任审计的有效途径,审计部门要把制度建设作为推进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重要抓手。现阶段,应深入贯彻落实李克强总理对审计工作的指示、《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中央两办《规定》等精神,制定和完善好与之配套的一系列制度和规定,为经济责任审计的发展夯实制度基础。

(二)围绕产业结构调整优化,推动可持续发展

新常态下,只有积极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优化,才能有效实现稳增长的目标,

对新常态下国有企业领导人经济责任审计的思考

两者是相辅相成的。对国有企业领导人经济责任审计需密切关注国有企业产业结构调整中存在的问题与出现的新情况,并及时予以反映。

关注国有企业产业升级,对传统产业技术改造的各项措施进行评估;跟踪国有企业的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使用情况,相关资金分配是否符合政策目标、使用是否合法、合规及政策执行效果等内容;关注国有企业科技创新,通过审计发现科技体制、机制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审计建议,促进政策落实,推动以体制创新推动科技创新;开展企业技术创新审计,通过对企业的创新活动进行评估定位分析,发现目前技术创新状况与期望状况间的差距,找出问题的关键所在。

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机制。但就目前运行的工作机制而言还存在许多亟待改进的地方,不利于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深入发展。因此,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机制势在必行。健全整改责任制,明确国有企业领导人作为整改第一责任人,强调审计整改结果在书面告知审计机关的同时,要向同级政府或主管部门报告,并向社会公告。

(三)围绕宏观经济政策部署,推动政策贯彻落实

新常态下,国家宏观经济政策更加注重预调微调,更加注重定向调控,重点支持薄弱环节。宏观经济政策着重以微观活力支撑宏观稳定,以供给创新带动需求扩大,以结构调整促进总量平衡。国有企业领导人经济责任审计应加强对经济政策的科学性及执行的有效性的审计监督,以促进国有资产在合理区间运行。

关注国有企业重大政策措施和宏观调控部署落实情况,对政策贯彻实施的过程进行动态监督,以保证其按照政策设计的要求执行,及时发现和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以宏观经济政策执行时资金投入的预算为起点,根据资金支出的流向,对国有企业领导人使用资金的情况按预算要求分期进行真实性、有效性的跟踪审计;关注政策“工具箱”的使用情况,对政策本身存在的不完善、不合理的问题,应及时予以揭示和反映,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

在政策、机构方面,应出台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更具体的评价标准,建立科学的评价指标体系和相对独立的经济责任审计机构,同时透明流程,借鉴美国保护法案,实行广泛监督。具体来说,由于不同领域的国企单位各自特点差异较大,所以评价相应指标确定不可过于机械,应结合实际行业特点选用不同指标、确定不同权重。同时,应将经济责任审计机构从双重领导体制下解脱出来,形成

对新常态下国有企业领导人经济责任审计的思考

独立的上报负责体制,并赋予其相应的行政监督权,实现经济监督与行政监督的有机结合。在监督方面,应推行阳光审计,在审计结果公告上有所突破。

(四)围绕生态环境保护,促进科学发展

新常态下,以环境污染为代价的经济发展已难以为继。2015 年新的《环境保护法》实施,国有企业领导人经济责任审计应进一步拓展环境审计领域,实现经济、社会、生态的良性循环和科学发展。

关注国有企业领导人对新环保法的严格执行情况,是否存在对执法的干扰和法外施权情况,监督环保等执法部门是否存在工作不到位、工作不力的情况,推动“环保法的执行不是棉花棒,是杀手锏”的落实;结合环保需要不断扩大污染治理的企业专项环境审计,如水资源污染审计、土壤污染审计、生态环境建设审计等;以财务审计为环境审计的突破口,大力发展环境绩效审计,即对国有企业环保资金分配使用的经济性、环保投资项目的效益性和环保部门的业绩进行的审查;不断探索新的环境审计模式和创新审计的方式方法,整合审计资源。

面对新形势和新常态,要注重改进审计技术方法,提高审计工作效率,积极探索、研究经济责任审计领域的新问题、新情况,重点研究如何在大数据时代应用信息化手段开展数据挖掘和分析,提高审计查找案件线索的效率和能力,实现审计从单点审计向多点审计、从离散审计向连续审计的过渡。

(五)围绕经济风险隐患,维护国家经济安全

新常态,各项改革措施相继推出,稳增长成为重要经济目标,各种经济矛盾与风险隐患逐渐暴露。国有企业领导人经济责任审计应加强对国有企业经济运行中风险隐患的揭示,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关注经济“去杠杆化”,防控国有企业债务风险和金融风险,跟踪存量债务的潜在风险及化解情况,监督国有企业新增债务的举借和使用,跟踪影子银行情况,防范银行业坏账增加导致的风险;关注“去产能化”,防止相关行业形成密集性风险。

加强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是强化审计的监督职能、推进全面深化改革的必然要求,是保证财政资金安全、加大经济风险监控、维护国家经济安全、促进依法行政的内在要求。应督促被审计国有企业领导人认真执行审计整改,把涉及国家重大决策部署、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作为一项重要审计事项,并公示整改情况,推动被审计国有企业及时整改、规范管理。

对新常态下国有企业领导人经济责任审计的思考

(六)加强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健全整改责任制

审计结果的运用是审计存在和发展的关键。国有企业领导人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应当归入被审计领导干部本人档案。因此,必须加强审计结果的综合运用,一方面审计结果运用要服务“党管干部”的宗旨,要突出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职”重点。

对发现的国有企业被审计领导和国有企业存在的问题按照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制度及时通报情况、落实整改、责任追究;另一方面是对经济责任审计事项进行综合分析,归纳和分析权力运行中带有普遍性、规律性和倾向性的问题,提出标本兼治的审计意见和建议,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和更宽领域发挥经济责任审计的建言作用,为党委、政府提供决策参考,为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合格的领导干部人才支撑。

(七)强化经济责任审计队伍建设

李克强总理最近在听取审计工作汇报时指出,要加强审计队伍建设,着力打造一支素质高、业务精、作风优、能打硬仗的“审计铁军”。总理的指示为加强审计队伍建设提供了基本遵循和努力方向。根据目前经济责任审计队伍现状,当前宜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1.是从严管理队伍,始终坚持以品德为核心、作风为基础、能力为重点、业绩为导向,确保审计人员认真履职、无私奉献。

2.是要锤炼精湛的业务本领。经责审计工作专业性强、责任重大,要求审计人员必须具备过硬的基本功。不仅要会查账,更要能透过现象看本质;不仅要会审数据,更要通过数据找规律;不仅要精通财务,更要熟悉政策法规和被审计单位的业务;不仅要善于发现问题,更要善于推动解决问题;不仅要“一专”,更要“多能”。审计人员只有具备过硬的本领,才能充分发挥审计的功能和作用。

3.是要铸造铁的纪律作风。为此,要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守各项纪律,深入践行“责任、忠诚、清廉、依法、独立、奉献”的审计人员核心价值观,切实做到“实、高、新、严、细”。队伍强,则事业兴。一支对党绝对忠诚,对法律绝对忠诚,敢于审计、善于审计,纪律严明,勇于担当、无私无畏的“经济责任审计铁军”,必将为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对新常态下国有企业领导人经济责任审计的思考

三、国家审计信息化发展展望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明确提出,用现代信息技术和组织模式架构审计业务和审计管理体系。因此,以实施电子审计体系为主要内容的“金审”三期工程是国家审计信息化的一个发展方向。电子审计体系是国家电子政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行政执法综合监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十二五”期间,要重点建设、完善和提升“一个中心”(数字化审计指挥中心)、“五大体系”(国家电子审计体系、计算机审计方法体系、信息化标准规范体系、国家审计信息资源体系、信息安全保密体系)和“五大系统”(审计实施系统、审计管理系统、联网审计系统、移动办公系统、模拟审计系统),逐步形成涵盖决策指挥、现场实施、业务管理、质量过程控制、机关事务管理等各环节的审计信息化、数字化格局,推动审计能力和技术水平提升。

按照国家审计政务的基本职能和发展职能需求,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和方式,打造信息化环境下的电子审计体系转型发展的技术支撑和发展模式,发挥电子审计体系在国家审计促进和完善国家治理中“免疫系统”功能的支撑作用。

(一)积极推进创新模式的持续发展

基于“云”的移动审计共享模式,总体分析、分散核查、整体研究模式,在线实时多级联动动态监测跟踪联网审计模式,以计划为主线的审计管理质量控制数字化模式。

(二)数字化综合分析和绩效评价模式建设

审计署“十二五”审计工作发展规划》中指出,建立综合数据分析平台为总体分析、多级联动等发展模式提供支持,开展多专业融合、多视角分析、多方法结合、多层级联动的分析。同时,全面推进绩效审计,建立制定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和其他审计绩效审计方法体系。为此,需要构建数字化综合分析和绩效的数字化审计分析评价模式。

(三)模拟审计和风险仿真预测模式建设

《审计署“十二五”审计工作发展规划》中指出,建设模拟审计实验室为审计业务、审计管理和领导决策提供仿真预测等有效支持。为此,需要构建模拟审计和科学实验系统,一方面为数据分析和审计学习提供真实场景模拟的审计环境,另一方面对财政、社保等重要行业的突出矛盾、潜在风险的风险预测提供计

对新常态下国有企业领导人经济责任审计的思考

算机多维分析、仿真分析的科学实验环境。

(四)电子审计组织指挥模式建设

审计署关于构建国家电子审计体系进一步推进审计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意见》中指出,要加快数字化审计指挥中心建设,包括组织指挥系统、信息展示系统和决策支持系统三大部分。其中组织指挥系统重点包括对全国性审计项目的统一组织指挥,以审计计划为主线的数字化审计管理和质量控制的统一组织指挥;信息展示系统重点包括全国性统一组织审计项目等各类信息的多方式交互和展示;决策支持系统是通过对全国性审计项目和审计计划管理的实施进度、重大问题的普遍性与倾向性、审计资源配置与调度、审计质量控制等内容的信息展示和分析,提供科学决策,及时下达指导意见的功能。

(五)信息系统审计将成为国家审计的重要内容

审计信息化建设,要经历一个由低级到高级、循序渐进的过程,从开始的计算机作为一种工具对电子账表进行审计到计算机作为一个系统实施联网审计再到计算机作为一个对象实施信息系统审计,逐步实现审计手段的现代化。因此,随着会计信息化、网络化的发展,逐步加大对信息系统审计的力度,关注信息系统的可靠性和安全性,信息系统的审计成为必然。综上所述,利用计算机审计技术将有效地发挥审计监督职能,全面提升审计能力和技术水平是审计工作发展的必然趋势,必将对审计事业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在当今信息爆炸的时代,新技术、新产业、新应用不断涌现,国家电子政务得到快速发展,国家审计信息化建设工作也必须努力适应、快速跟进,以“金审工程”建设为依托,加快审计信息化建设,同时要转变思想观念,加强管理体制、队伍结构、组织领导等方面的建设,才能使我国国家审计信息化迈向一个新的发展阶段,促进审计事业科学发展。

五、总结

在新常态下实现新发展,经济责任审计应主动作为,深入思考与积极谋划。当务之急是要认真学习,理清思路。深刻理解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上级确定的审计工作的指导思想、总体要求和原则,紧紧围绕稳中求进的总基调,带着“大局”观念开展经济责任审计,用“全局”意识指导审计实践。

大力推进国有企业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审计监督全覆盖,把对重点

对新常态下国有企业领导人经济责任审计的思考

地区、重点部门、重点单位和关键岗位领导干部任期内至少审计一次的要求落到实处。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中“把查处重大突出问题作为重要工作目标”,充分利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特点和优势,精准把握审计切入点,以点带面实现审计目标全覆盖。切实做到“五个高度关注”:高度关注国家重大政策措施和宏观调控部署落实情况、高度关注公共资金安全高效使用、高度关注维护国家经济安全、高度关注民生和生态文明建设、高度关注各项改革措施的协调配合情况,确保当好重大政策落实的“督查员”和人民利益的“守护神”。切实发挥审计反腐“尖兵”和“利剑”作用。为全面深化改革和依法治国,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促发展发挥独特的促进作用,充分发挥审计的保障和监督作用。

参考文献

[1] 戴本骄.当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存在的问题及完善对策[J].商场现代 化,2013(7):95-96.[2] 倪剑平.略论经济新常态下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创新与发展[J].审计与理财,2015(2):17-18.[3] 陈卫东.论新常态下国有企业负责人的责任担当[J].理论与当代,2015(5):21-23.[4] 张子洪.浅议新常态下审计监督[J].审计与理财,2015(5):29-30.[5] 游异.新常态下如何开展审计监督[J].中国集体经济,2015(16):32-33.[6] 殷洁雯.浅谈国有企业领导人经济责任审计[J].财务与会计,2011(9):49.[7] 黄红梅.浅谈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经济责任审计[J].现代经济信息,2013(3):126.[8] 李建华.经济责任审计存在的问题及其解决策略[J].会计之友,2011(8):106-109.[9] 魏昕.新常态下国有企业改革给国家审计带来的挑战及对策研究[J].经济视角(上旬刊),2015(1):31-32.[10] 辜雅莉.新常态下国家审计职能实现路径探究[J].审计与理财,2015(4):19-21.[11] 郭宁.经济新常态下国家审计促进依法治国的实现路径[J].理财,2015(5):81-83.[12] 王铁肩.新常态下国有企业审计创新的三大方向[J].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15(4):172-173.[13] 王宇捷.国有企业领导经济责任审计研究[J].河北金融,2012(6):47-48+58.[14] 李锋.中国经济进入新常态面临的挑战及其对策_[J].中国经济分析与展望(2014 -2015),2015.[15] 张慧莲.中国经济-新常态[J].银行家,2014.[16] 熊杉.国企领导人员经责审计与国企改革发展[J].理财,2013(5):89-90.[17] 赵夫.国有企业领导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思考[J].全国商情(理论研究),2012(3):56-57+68.[18] 蒲诗濛,孙博.国企领导人经济责任审计风险及其防范探究[J].现代经济信息,2015(1):143-144.[19] 田渊.国有企业领导人的经济责任审计[J].河南科技,2012(8):48.[20] 齐建国.中国经济_新常态_的语境解析[J].西部论坛,2015(1):51-59.[21] 赵爱玲,李洪杰.国有企业领导人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研究[J].财会通

对新常态下国有企业领导人经济责任审计的思考

讯,2013(13):77-78.[22] 吴岚.国企领导人经济责任审计风险及其防范[J].财会通讯,2014(4):83-84.[23] 孙敏.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研究[J].上海企业,2014(8):73-75.[24] 张占斌.中国经济新常态的趋势性特征及政策取向[J].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15(1):15-20.[25] 蔡鹏.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研究[J].财经纵横,2015(03):211.[26] 李方静.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问题的探讨[J].东方企业文化,2014(20):167.[27] 余海军.以平衡记分卡为基础构建国有企业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初探[J].商场现代化,2013(14):170-172.[28] 郭楚忠.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的难点及其对策[J].中国内部审计,2011(9):54.[29] 孙千惠.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思考[J].审计月刊,2014(2).[30] 郑志刚.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的思考[J].会计之友,2013(7):85-88.

推荐第5篇:经济责任审计

关于××监狱×××同志

任中(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报告

厅领导:

根据《中国内部审计准则》、《广东省地厅级以下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和省司法厅《关于对XX等同志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通知》(文号),审计组于20××年×月×日至×月×日,对××监狱监狱长×××同志××年×月至××年×月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就地审计,现将审计结果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介绍被审计者任职期间基本职责情况,简单介绍被审计单位的经济性质、管理体制、基本经营状况,说明本次审计范围和重点。

例:×××同志自××年×月至××年×月担任××监狱监狱长,××年×月至××年×月担任××执行董事。20XX年末,××监狱干警人数××人,职工人数××人,离退休人员人,在押罪犯××人。××公司主要经营项目有××、××等。

本次审计的范围是××监狱和××公司×年×月至×年×月预算执行、生产经营及遵守财经法规等情况。审计组审查了××监狱和××公司提供的财务报告、会计账表凭证等有关资料,并对相关事项作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 ××监狱、××公司对其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作出了书面承诺,在其大力支持和配合下,审计工作得以顺利完成。

1 注意:

这部分内容尽可能简洁、概括。

二、经济责任履行情况

注意:以下情况除文中有特别说明的外,可先对任期内的情况进行总体评价,再根据重要性原则,用表格或文字简要说明审计区间的数据情况,对本次新增加的内容或要求,可反映上次审计至本次审计之间的数据。

(一)预算执行情况。

1.收支情况。包括:审计区间总收入、总支出,期初结余、期末结余,评价是否完成部门预算。

2.办公费等6项考核指标支出情况。评价监狱办公费、车辆费、差旅费、会培费、水电费,接待费(不含企业)等6项指标支出情况。

3.罪犯改造费支出情况,列出罪犯伙食费、被服费、日用品补助支出、医疗费、刑满释放路费支出情况(前三个指标为刚性支出),评价其是否遵循预算和其他法律法规。其他罪犯改造费,如发现存在问题才表述。

注意:

1.本段第一小点按照财务报表统计数字反映,只列4个科目,说明、评价总体情况,明细收支以附表说明,超支(暂存款挂账)、结余(暂存款挂账)情况在“财务状况”段反映。

2.本段第二小点只反映是否超预算,不进行是否节约的评价。

3.如果有个别项目超支,其他项目控制较好,可如下表述“除××超支外,其他××支出能控制在预算范围内”。

4.在企业列支监管费用情况不在本段反映,在“企业经营情况”中反映。

(二)企业经营情况

1.生产性投资情况(包括设备、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投入)。2.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必须具体列明以下指标:总产值、单工产值、全员单工产值、利润、上缴费用(指上缴省局总额)和货款回收率。

3.监管费用额度列支情况。其他除额度以外的补充监狱经费的情况也要明细列出。

4.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任期末企业国有净资产与期初对比情况,反映平均保值增值率。

注意:

1.第二小点所列6项指标,可以按年度以表格说明,再以文字进行简要说明和评价。

2.上缴费用指所有上缴省局费用的总数。

3.单工产值以劳动改造部门的口径统计人数,全员单工产值以狱政部门的口径统计。

4.保值增值情况只反映经营性增值,扣除返还增值税、省局拨款等非经营性增加,此项必须单独制定底稿。

(三)工程建设情况。

1.监狱工程建设总体情况(建设总规模、项目、面积及资金等)。

注意:统计5万元以上的工程建设项目,包括使用企业资金的项目。

2.工程建设项目抽查结果

注意:主要对10万以上的项目进行抽查。

(四)期末财务状况。

3 1.期末总资产(列明银行存款总额)、负债、净资产、企业资产负债率、速动比率或流动比率,简要评价偿债能力。

2.医疗费挂账、经费缺口、资金缺口、负债问题。3.在暂存款、暂付款挂账的重要超支项目、项目资金结余。

4.应收账款情况,评价资产质量。

注意:第一小点要反映外部债务总额和一年内到期的外部债务数额。

(五)处理历史遗留问题。

包括处理土地问题、弥补亏损、清理不良债权、消化医疗费挂账等情况。

注意:只对消化任前产生的债务才反映,任期内产生并消化的债务不能归入。

(六)执行其他经济管理政策情况。

1.政府采购和大宗物资采购,包括罪犯生活物资采购和零花钱购物。

2.生产项目引进。

3.国有资产管理、出租资产情况。4.落实四个不直接分管方面情况。 5.其他情况。

(七)完善内部控制情况

主要包括建立或完善内控制度及执行情况

注意:必须对有效性进行评价。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注意:

(一)遵循重要性和关联性原则。应将足够重要、与被审计人履行经济责任

4 相关联的问题列入。

(二)按照“经济责任履行情况”排列顺序分类列举问题,同一类问题应尽可能合并表述。

(三)每类问题必须要有小标题,小标题要包含对问题定性和金额。

(四)对所列举的问题应当写清问题发生的时间或期间,更要注意区分是否发生在被审计领导人员的任期内。

(五)每个问题应明确列出违反的法规依据,在引用法规依据时,应准确、规范,要列明发文单位、文件名称、文号、具体条款号。

(六)标题尽量使用通俗易懂的词语,阐述具体问题时,用词要直接、清晰、简洁,避免模糊其辞,尽量少用过于专业的术语。

四、总体评价及应负相关责任

注意:

1.评价结论要与经济责任履行结果一致。

2.总体评价可参考被审计单位的汇报材料,评价尽可能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用词要简洁、凝练。

3.根据审计发现问题,按照《广东省地厅以下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的三种责任划分(直接责任、主管责任、领导责任),划分被审计领导人员应当承担的责任。

例:

审计结果表明,××同志在担任××监狱监狱长和××公司执行董事期间,在生产项目引进、××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在在国有资产管理方面存在××问题,××方面存在××问题。根据《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规定》,××同志对××问题应负直接责任,对××问题应负主管责任,对××问题应负领导责任。

五、其它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关系被审计单位的重大利益或长远发展事项,政策不明确或需相关部门加以解决的重大情况:或有负债、债务纠纷、土地纠纷。

(二)增值税、所得税返还使用情况。

(三)除经费、企业账外,存在重要问题的其他账套审计结果。

(四)最近一次经济责任审计的整改、建议落实情况。

六、审计处理意见及建议

注意:

1.审计建议要清晰、具体,有针对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要明确列明要求被审计单位要做的事情,涉及金额的要列明金额,特殊情况无法列明的,应作出说明。

2.需列明法规依据时,应准确、规范,要列明发文单位、文件名称、文号、具体条款号。

3.对审计发现的重大违法违纪问题或情况比较复杂的事项,若需长篇幅表述,可在报告中作简要表述,再以附件(或附表)形式补充表述。

附件:

1.监狱资产负债表

2.企业资产负债表

3.企业经济指标完成情况表 4.超支、结余情况表

6 5.不良资产情况表

审计组组长:

成员:

20××年×月×日

推荐第6篇:经济责任审计

经济责任审计

经济责任审计是指内部审计部门或社会审计机构,依据国家、湖北省有关规定和公司管理制度,对基层企业负责人任职期间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及其所在基层企业资产、负债、损益和权益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及重大经营决策等有关经济活动,以及执行国家、省经济政策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情况进行监督、鉴证、评价的活动。经济责任审计包括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

一、审计目标

通过对被审计人员及其所在单位资产、负债、损益等情况的审计,实事求是地鉴定被审计单位及被审计人员任职期间资产管理、企业运营、经营成果以及资产保值增值等情况,客观公正地评价被审计单位和被审计人员任职期间履行各项经济责任的情况,以促进企业管理水平的提高,同时为人事部门考核管理干部提供参考依据。

二、审计要点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经济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推动企业可持续发展情况;

(二)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情况;

(三)企业发展战略的制定和执行情况及其效果;

(四)有关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

(五)重大经济决策情况;

(六)企业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以及资产负债损益情况;

(七)国有资本保值增值和收益上缴情况;

(八)重要项目的投资、建设、管理及效益情况;

(九)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健全和运转情况,以及财务管理、业务管理、风险管理、内部审计等内部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和职务消费等情况,对所属单位的监管情况;

(十)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情况,以及本人廉洁从业情况;

(十一)对以往审计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十二)其他需要审计的事项。

三、审计方法与技巧

(一)审计组在编制审计方案前,要调查了解被审计企业及被审计负责人的基本情况,了解、掌握与被审计企业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以及企业内部的规定制度等。

(二)实施内部控制制度审计。确认企业每一项经济业务是否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其执行程度与效果如何,能否有效地降低风险。

具体内容为:

1、现金和银行存款的业务控制制度:销售及收款的业务控制制度:包括订单处理、授权及责任管理、发货运送、开立销货发票、应收账款及记录、收款等制度。

2、采购预付款业务控制制度:包括请购、采购、验收、退货处理、应付负债及记录、付款、备用金等制度。

3、生产业务控制制度:包括领料、生产、质量管理、出入库手续、存货管理及记录。

4、融资业务控制制度:包括借款额度审核、借款合约签订、公司债发行、债券偿还及记录、抵押及记录、以及股票相关事务处理(例如,股票发行、过户、挂失及注销的授权、执行、记录及空白股票的保管)制度等。

5、固定资产业务控制制度:包括固定资产的取得、添置、清理、处置、报废、折旧、保管及记录等制度。

6、投资业务控制制度:包括有价证券、不动产及衍生性商品的投资决策、买卖、保管、记录、监督被控股公司等制度。

7、研发循环;包括基础研究、产品设计、技术研发、产品试制、研发信息及文件的记录与保管等制度。

8、电脑信息化处理业务控制制度:包括信息管理部门与使用者的部门权责划分、信息处理部门的功能及职责划分、系统开发及程式修改控制、编制系统文书的控制、程式及资料的存取控制、资料输入控制、资料输出控制、资料处理控制、档案及设备安全控制、硬件及软件的购告、使用及维护控制、系统复原计划及测试程序的控制等制度。

9、印鉴使用管理制度、票据领用管理制度、预算管理制度、财产管理制度、背书保证、负债承诺及或有事项等制度。

10、有无专人负责内部稽核或内部审计工作,人员资格、知识、能力、经验是否符合要求,独立性如何,方法是否得当,效果是否良好,企业管理人员对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的接纳程度如何等。

(三)实施资产负债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审计,各资产负债项目的审计要点和技巧详见第一章财务审计章节。

(四)实施任职期间完成经济指标的真实性、效益性审计

1、企业资产营运能力指标有:资产增值保值率、总资产增长率、资产损失比率。

2、企业偿债能力指标有:资产负债率、所有者权益对负债比率、产权比率、举债经营比率。

3、企业发展潜力指标有:对新产品研制开发投入总额、新产品开发率、技术进步产品率、固定资产成新率、利润保留率。

4、反映企业完成利润情况指标有:利润总额、总资产报酬率、资本收益率、任职期间平均利润增长率、经营亏损挂帐比率。

5、企业产品销售指标有:销售收入、产品销售率、销售增长率、销售利润率。

6、企业资本资金运用效率指标有:资本保值增值率、资本周转率、资本积累率、流动比率、速动比率。

7、企业经营效绩指标有:全员劳动生产率、上缴利税指标、人均利税额指标、总资产贡献率、资产收益率、所有者权益利润率、股本报酬率、长期投资收益率、社会贡献率、社会积累率。

8、企业职工收入指标有:职工收入增长率、职工收入与新增效益增长幅度比率。

9、其他专业性经济指标有:存货周转天数、应收账款周转天数。资产保值增值审计

(五)实施资产保值增值审计。确认被审计人员任职初期和期末企业资产状况和盈亏情况,查明资产的保值增值状况,进一步确认其任职期间的经营业绩。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完成值的确定,需剔除任期内客观及非正常经营因素(包括增值因素和减值因素)对企业年末国家所有者权益的影响。

1、需剔除的增值因素为:

(1)国家直接或追加投资增加的国有资本金;(2)政府无偿划入增加的国有资本;(3)进行资产重估(评估)增加的国有资本;

(4)增加的国有资本;(5)住房周转金划入增加的国有资本;(6)接受捐赠增加的国有资本;(7)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债权转股权”增加的国有资本;(8)中央和地方政府确定的其他客观因素增加的国有资本。

2、需剔除的减值因素为:

(1)经专项批准核减的国有资本;(2)政府无偿划出或分立核减的国有资本;(3)按国家规定进行资产重估(评估)核减的国有资本;(4)按国家规定进行清产核资核减的国有资本;(5)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因素而核减的国有资本;(6)中央和地方政府确定的其他客观因素减少的国有资本。

(六)实施企业重大经营决策事项科学性、有效性的审计

确认重大决策程序的科学性,投出资金的效益性;确认被审计领导人员的决策水平和驾御经济管理工作的能力。

1、审查重大经营决策事项是否经过可行性研究、论证,是否经过企业董事会同意、或经过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

2、产品结构或经营方向调整、重大投资项目设备、工艺、技术、环保等是否先进,发展前景如何,产品性能、服务项目有无占领市场的可能;

3、投资协议有无损害本企业的条款,投资资金来源是否合规,有无足够的资金保证工程按时完成,并形成生产能力;

4、对亏损项目要进行全面的调查分析,以确定该项目是否盲目决策的结果;

5、审查投资回收期和报酬率是否达到预期的目标,投资效益是否真实、完整,有无“只投不管”的现象,有无截留投资收益不入账的问题;

6、企业举债投入是否超过其承受能力,是否将有限资金投放在关键项目上,有无在新建、扩建项目中搞重复建设等;

7、查明有无因决策不慎或决策失误而造成巨大的损失浪费或导致企业资金拮据、债台高筑、效益滑坡、濒临倒闭的问题。

(七)实施企业和企业领导人员遵守财经法纪情况审计和廉洁自律情况审计。确认企业遵守财经法纪的情况,查清企业领导人员有无侵占国有及集体资产和违反与财务收支有关的廉政规定及其他违法违纪问题。在审查企业资产负债损益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的基础上,进一步查明企业有无隐匿、截留、转移收人和滥支乱用、挥霍浪费资财等违反财经法纪的问题。

(八)方式方法

1、注重资料的查阅及利用

主要是查阅董事会会议记录、纪要、决议、前后任交接资料,办公会或经营工作会,各种委员会的会议记录以及反映决策过程和决策结果的相关资料,尽量取得原始记录。

可以充分利用企业近期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成果或被审计人员所在企业及有关部门的纪检监察工作成果。

2、与重要岗位人员的座谈

重要岗位人员包括:接任人及被审计单位的其他班子成员,与管钱管物有直接关系的部门人员,纪检、审计部门人员等。座谈是为了听取和了解有关人员对被审计者履行经济责任的意见和看法,座谈前应向参加座谈人员讲明经济责任审计的依据,目的和要点,要注意策略,讲究方式,做好引导工作,座谈的结果要经过审计查实,切不可偏听偏信,在取得其他可以证实的审计证据后,方可形成审计结论。

四、审计评价及责任界定

审计机构应当根据审计查证或认定的事实,依照有关规定、责任考核目标、行业标准等,对被审计人员履行经济责任情况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审计评价不应超出审计的职权范围和实际实施的审计范围。

(一)审计评价

1、评价方法主要包括业绩比较法、量化指标法、环境分析法、主客观因素分析法、责任区分法等。

(1)业绩比较法。包括纵向比较法(即任期初与任期末业绩比较法,或先确定比较基期再将比较期与之进行对比的方法)和横向比较法(即将相关业绩与同行业平均水平进行比较的方法)。

(2)量化指标法。即运用能够反映企业内管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相关经济指标,分析其完成情况,总结相关经济责任的方法。

(3)环境分析法。即将企业内管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的行为置于相关的社会政治经济环境中加以分析,作出客观评价。

(4)主客观因素分析法。即对具体行为或事项进行主客观分析,推究其具体的主客观原因,分析该具体行为或事项是因为企业内管干部的主观过错,还是由于客观因素的影响,进而作出客观评价。

(5)责任区分法。包括区分直接责任、主管责任和领导责任等。

2、对被审计人员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评价,可以采取分类评价和综合评价相结合的方法。

(1)分类评价即对审计关注的某一方面的情况分别评价,一般包括对企业财务收支真实性合法性的评价、对经济效益真实性的评价、对企业制定和执行重大经济决策情况的评价、对内部控制建立健全情况的评价、对企业内管干部遵守廉洁从业情况的评价等。 (2)综合评价即给出被审计单位和被审计人员的总体评价。对被审计人员进行综合评价时,应在前述分类评价的基础上,对其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作出“履行、基本履行、未履行”的总体结论。

(二)责任界定

审计机构对被审计人员履行经济责任过程中存在问题所应当承担的直接责任、主管责任、领导责任,应当区别不同情况作出界定。

1、被审计人员应承担直接责任的行为包括:

(1)直接违反法律法规、国家有关规定和企业内部管理规定;授意、指使、强令、纵容、包庇下属人员违反法律法规、国家有关规定和企业内部管理规定。

(2)未经民主决策、相关会议讨论而直接决定、批准、组织实施重大经济事项,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浪费、国有资产(资金、资源)流失等严重后果。

(3)主持相关会议讨论或者以其他方式研究,但是在多数人不同意的情况下直接决定、批准、组织实施重大经济事项,由于决策不当或者决策失误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浪费、国有资产(资金、资源)流失等严重后果等。

2、被审计人员应承担主管责任的行为包括:

(1)对其直接分管的工作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经济责任。

(2)主持相关会议讨论或者以其他方式研究,并且在多数人同意的情况下决定、批准、组织实施重大经济事项,由于决策不当或者决策失误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浪费、国有资产(资金、资源)流失等严重后果等。

3、除直接责任和主管责任外,对企业内管干部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经济责任的其他行为,应当界定为承担领导责任。

五、审计结果报告• 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是指内部审计机构对经济责任审计事项实施审计后,就审计工作情况和审计结果向主要领导、董事会或委托机构提交的书面报告。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的内容一般包括:

(一)审计任务的说明。审计报告应对本次审计的任务进行说明,主要包括:执行审计的依据、被审计企业领导人员姓名、被审计企业名称、审计范围、内容、方式和时间、延伸、追溯审查重要事项的情况,以及被审计领导人员和企业配合与协助的情况等。

(二)审计的基本情况。主要包括:企业资产、负债、损益及所有者权益审计的情况,经济指标完成情况,资产保值增值情况、企业重大决策情况,企业和被审计领导人员遵守财经法纪情况;采用的主要审计方法等。

(三)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结果报告应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给予具体揭示,包括发现问题的事实,产生问题的原因,所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具体内容,存在问题所造成的影响或后果等。

(四)审计处理意见和审计建议。审计结果报告应当反映审计发现的违反财经法规的问题的处理、处罚意见,并提出审计意见和审计建议。

(五)审计评价意见。综合评价被审计企业领导人员任职期间的主要业绩,指出应由其承担的主要经济问题及应当负有的责任,包括直接责任和主管责任。

(六)需要反映的其他情况

第五章 基建工程项目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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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花台区审计局2016年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总结

雨花台区审计局2016年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在市局经审处的业务指导下,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根据《审计法》、《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及《细则》等规定,以区纪委和区委组织部的授权文件为依据,坚持以被审计领导所在单位的财政财务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审计为基础,重点检查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和尽责的情况,加强对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区委、区政府领导决策提供参考依据。现将我局2016年经济责任审计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完成情况、内管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推进情况及取得的成效

1.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完成情况及工作取得的成效

列入2016年审计的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共25个(均为离任审计项目),其中:2016年项目15个,2015年转入项目10个;街道领导7人(办事处主任3人、书记4人)、部门18人。截至目前,实际完成经济责任审计项目8个(部门7个,街道1个),正在征求意见的项目有2个、有3个项目已完成了现场审计,有7个项目正在审计。在已完成的8个项目中,查纠各类管理不规范的问题38个,查出管理不规范资金792万元,督促收回往来借款5万元、收回不规范人员补贴3.73万元。

2.内管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推进及工作取得的成效

受机构(人员)编制的限制,雨花台区街道(园区)和区级机关部门均未设置专职内审机构和人员,审计监督由所在单位财政所(财务科)和纪检监察人员负责,实行财务收支与主要领导经济责任审计相结合的监督模式。具体情况如下:一是街道(园区):审计工作由街道财政所负责的有5家,由街道监察部门负责的有2家,由街道资产办负责的有2家,9个街道(园区)共有兼职审计人员18人,街道(园区)原则上每年完成1-2项村级财务收支审计项目,据统计:2016年完成审计项目10个,结合主要负责人的任职情况进行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和监督。二是区级机关部门:以内设财务科室人员为主,开展内管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如:教育局、卫计局等都能定期开展审计和监督;三是区审计局:在实施审计项目过程中,将单独设帐的内管机构列入审计实施方案,并在报告中反映相关审计结果。2016年共延伸街道内设机构6个,部门下属单位3个。发现问题并纠正了一些违规问题,督促收回不规范人员补贴3.73万元。

二、工作中主要的亮点和经验

1.注重制度的建设和执行

一是在原有《关于印发贯彻实施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规定意见的通知》的基础上进一步出台《雨花台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质量管理细则(试行)》(雨审发〔2016〕14号),以规范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流程,提高审计质量。细则进一步明确我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在区政府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实行联席会议制度的管理模式要求,区审计局建立建立以局长、分管副局长、法规科、经济责任审计科和审计组长“五级”的分级管理及责任机制,从10个方面规范审计工作程序,4个方面落实质量管理要求。

二是以业务指引形式明确部门和街道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必审内容。从今年下半年开始,根据《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要求,从审计对象的实际出发,兼顾普遍性和特殊性,对部门领导干部离任审计中包括“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执行、债权债务管理、本级预算执行管理和下属单位或平台公司延伸审计等方面,以及对街道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中包括的政府性债务举借和重大工程项目投资决策等方面进行了具体要求。

2.规范审计工作程序

(1)运用计算机审计技术辅助审前调查。在审计调查了解过程中,采集被审计单位的财政财务及业务电子数据,通过排序、筛选、查找、汇总、分析等方式检索出审计疑点和线索,再根据调查了解及计算机分析的情况编写审计实施方案,计算机审计分析情况作为方案附件,审计实施方案及附件经分管领导审核后,报局领导审批后执行,并报法规科备案。

(2)规范审计工作底稿编制。针对审计实施方案涉及的每一审计事项,均应当编制审计工作底稿。审计事项比较复杂或者取得的审计证据数量较大的,可以对审计证据进行汇总分析,编制审计取证单,由证据提供者签名或者盖章。现场审计结束后,审计组成员收集、汇总审计证据和工作底稿,审计组长或审计组所在科室负责人负责审核工作底稿。

(3)严格实施质量控制复核和审理程序。

业务科室复核:审计项目主审的所在科室负责审计项目的复核,依据审计方案确定的审计目标、审计事项、审计重点等内容,复核审计目标是否实现;审计实施方案是否完成;审计发现的重要问题是否反映;事实是否清楚、数据是否正确;审计证据是否适当充分;审计评价和处理是否合法、恰当;审计组采纳征求意见的情况,填写业务部门复核意见书并存档。

法规科审理:法规科对业务科室的复核意见及资料进行审理,提出审理意见,填写项目审理意见书并存档。

审计结果报告、审计报告、审计决定书审定。经法规科审理过的审计文书,连同审计业务会议记录、复核、审理等相关材料,最终报经局长审定签发。

(4)适时召开审计业务会议,讨论现场审计情况。根据审计工作进度,由审计组长提请局领导召开审计业务会议,会议由审计组汇报审计工作开展情况及审计发现的问题,法规科对项目进行初步审理并提出书面审理意见,会议研究确定审计报告反映的内容和对问题处理的初步结论,同时完善会议记录,经参会人员签字后存档。

3.落实审计整改责任

区审计局每年末根据被审计单位的整改情况,联系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对审计发现问题多、整改不积极、不彻底的单位进行检查,并将结果向区政府专题汇报;同时,将审计整改情况列入该单位领导的经济责任审计的重点内容,并对相关问题进行定责和追责。

三、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意见建议:

(一)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1.审计力量不足影响审计质量。一是审计人员不足,我局能独立完成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的业务人员约5-7人,经常出现一个人负责一个项目的现象,影响审计质量控制制度执行。二是部分一线审计人员经验不足,专业胜任能力不够,影响审计质量。

2.现阶段大多以事后审计为主,任中审计为辅。领导干部提拔后才对其安排审计,削弱了审计报告对该领导干部任用提拔的参谋作用,一定程度上弱化党风廉政监督和反腐败推进工作,影响审计职责发挥。

3.经济责任联席会议办公室在推动内管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作用发挥作用有待提高。主要原因是:一是经济责任审计科人员少,力量不够的矛盾突出;二是受机构和编制的限制,街道(园区)和部门的内审机构和人员配置困难,影响了内管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推进。

(二)意见和建议

1.建议市局按照各区审计局的实际情况配备审计力量,以缓解任务重与人员的矛盾。在保证补足人员编制的情况下,优先考虑有财务和审计专业知识的、有领导岗位任职经历的、为人正直、原则性强的人才充实到经济责任审计岗位的一线,以提高审计工作的效率和效果。

2.建议市局加大对区级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指导力度,促进提高审计质量。定期组织召开区县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经验座谈会,分享优秀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心得;定期组织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业务培训,对新出台的各项规章制度进行讲解并结合经典案例进行剖析,提高基层审计人员的综合业务素质和审计能力。

3.建议市局加大对区县局经济责任管理办公室机构建设的帮扶力度,使其真正发挥作用。一是争取岗位和编制。如:设置专职经济责任管理办公室主任、增加工作人员编制,为使管理办公室更好地发挥作用提供保障。二是完善管理办公室的工作职责。制定该机构的工作职责,确定年度工作任务和考核办法,促进该机构确实发挥作用。

四、2017年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打算:

1.科学配置审计力量,任务明确到个人。按照审计实施方案分解项目内容,将审计事项分解落实到人,明确审计进度的关键时间点;合理配置审计资源,尽量考虑到每个人的特点和专长来安排工作。依据具体情况的变化,及时调整和优化审计组内部人力资源的配置,防止由于重复性工作带来的效率损失。

2.夯实业务基础,分享工作经验。组织学习新颁布的财经法律法规和党中央关于党风廉政规等定性文件,交流分享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学习体会。借鉴和学习先进的审计技术、方法和手段,积极运用计算机审计技术提高现场审计效率。

3.继续强化审计现场管理。审计项目实行审计组长负责制,同时注重将复核和审理程序落到实处。构建审计组成员之间完善的信息交流和沟通机制,充分发挥每个审计组成员的主观能动性。

4.推动内管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拟提请区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共同研究制定内管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方案,方案确定后以区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办公室的名义下发给街道(园区)和区级机关部门执行,完善项目计划,统一审计监督模式、统一审计方案、统一审计质量控制办法、统一审计结果报送,规范内管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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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总结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坚持把这项工作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管理水平,维护经济秩序,推动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来抓,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全面推进工作开展,取得了较好成效。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00年以来,全县已对122名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了审计,共查出违规金额34380.29万元,其中,主管责任32039.36万元,直接责任234093万元。根据审计结果和审计建议,先后对7名求真务实、政绩突出的干部予以提拔晋升,有100名调离转任,有15人被免职撤职,有3人移交纪检、监察机构追究责任,有2人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我县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得到省、市领导的充分肯定。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制度。近几年来,我县把开展经济责任审计纳入全县工作的总体部署,作为提高行政水平,树立党政形象的一项重要措施来抓,不断加强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领导,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抓,成立了县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为组长,组织部长、分工副县长为副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协调全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制定和落实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规划和计划,解决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在建立联席会议办公室和审计局业务科室的基础上,2001年5月县里又成立了“经济责任审计办公室”,为审计局内设副局级行政单位。制订落实了一系列工作制度。从2000年开始,先后制发了《对县直行政事业单位法人代表进行离任审计的意见》、《对全县国有企业进行年度审计的意见》、《关于对国有企业、行政事业单位、乡(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进行定期审计的意见》等,对经济责任审计的形式、范围、内容、程序、方法、结果与评价等做出了一系列具体的规定。2001年,结合我县实际,县委、县政府又下发了《关于建立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审计的对象、范围、时限、方法以及对有关问题的处理办法,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进一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

(二)创新工作方法,提高审计质量。为适应新形势下审计工作的需要,进一步提高审计质量,我们在严格执行《中国审计规范》的前提下,积极创新工作方法,搞好经济责任审计。一是创新审计手段。随着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越来越多的被审计单位实现了电子网络化,为提高审计效率,加大监督力度,一方面加大投入,在经费紧张的情况下,购置了23台计算机,开展了计算机辅助审计。同时积极开展了运用内控评审制度为基础的审计,对了解到的财务信息和非财务信息进行综合分析,以发现被审计单位可能存在的问题。另一方面加强审计队伍建设,分期分批组织人员外出培训学习,提高了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

二是创新审计机制。为实现审计工作的高质高效,积极进行了工作机制创新。建立并实行了各项工作机制:信息资料共享制度,加强审计部门与纪检和监察部门的合作,实行信息资料互通共享,尤其是对人民来信资料互通有无,增加了审计人员对被审单位的了解,做到心中有数。建立了审计结果通报制度。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由审计机关单独出具后,分别报送县委书记、县长、人大主任、纪委书记、组织部、人事局、监察局并抄送给被审计单位及领导干部本人,增加审计的透明度。建立了谈话戒勉制度。对审计中发现问题较多、性质较严重仍任职的领导干部。区分情况由分管领导或纪检监察部门出面进行谈话、打招呼,敲警钟。建立了整改报告制度。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反映的问题必须限期整改,将整改落实情况报联席会议办公室。建立了跟踪检查制度。审计项目结束后,在规定的时间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组成联合检查组,有重点的对被审计单位进行跟踪检查,促使被审计单位认真整改,对“新官不理旧账”的问题必要时采取组织措施。同时,实行了严格的分级负责制、质量追究制和集体定案制度,进一步完善了经济责任审计的制度体系,促进了工作的深入开展。[范文搜网-http://www.daodoc.com]

三是创新审计方式。针对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比较集中、量大、面广的特点,采取辐射式工作方法,全方位多渠道搞好审计调查,确定审计重点。主要做法是:通过召开不同层次座谈会,广泛搜集有关情况,了解社会各阶层人员对被审计人的评价,以确定审计重点;采取抽查有关大型会议纪录,以及领导班子会议纪录,寻找审计突破口,确定审计重点;延伸调查,通过向被审计人的主管单位或财政税务、纪检、信访等部门调查,确定审计重点。在审计中,坚持以资金为主线,以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及债权、债务、决策有无失误为着力点,以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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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扣发展主旋律,强化经济责任审计促进县域经济健康发展

近年来,我县按照中办、国办两个《暂行规定》和《黑龙江省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等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建立健全了经济责任审计规章制度,强化了审计结果的运用,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在加强干部管理、预防干部违法违纪、实现廉洁从政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促进了县域

经济健康发展。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开展经济责任审计,是新时期加强对领导干部管理监督、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必须加强领导,协调运作。一是统一了对经济责任审计重要性的认识。2000年以前,由于监管力度不强,我县曾出现专项资金被挤占挪用、资金利用效果不好,领导干部滥用职权、违反财经法纪的案件也时有发生,在社会上产生了不良反应,影响了县域经济健康发展。痛定思痛,我们认识到,对领导干部的经济行为缺乏必要的监督是产生这些问题的重要原因。为此,县委及时召开会议,专题研究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统一了一班人的思想认识,使大家感到加强对领导干部经济行为和经济责任的审计监督十分必要,十分紧迫。在此基础上,我们及时召开纪检、组织、监察、人事、审计“五部门”参加的联系会议,明确部门职责,合理分工,从而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上形成了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二是切实发挥领导组织作用。为切实加强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领导,2000年起我县建立了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制度,明确了联席会议的职能。在每年年初安排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时,依据县委组织部《经济责任审计委托书》和上级审计工作的总体要求,审计机关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纳入年度项目审计计划,保证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遇到难点问题时,各部门协调作战,实现了优势互补,保证了工作效果。我县芦苇公司问题积压较多,情况复杂,因退休职工工资发放问题而引发了集体上访。针对这一问题,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作出了关于对该公司经理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决定,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一同介入,借助职能优势和工作手段,很快完成了此项经济责任审计任务,查清了事实,审计结果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上访职工得到了满意的答复,维护了一方稳定。为了加强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领导,县委对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重新作出调整,组长由县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由主管干部和纪检工作的县委副书记担任,高层次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几年4月份,在对某局局长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时,该局长不仅不配合工作,反而百般刁难。经济责任领导小组在听取审计情况汇报后,建议县委先行将其待岗。通过审计,发现了该局较多的经济管理问题,事实查清后,县委根据审计结果免去了该局长的职务,从而进一步树立了经济责任审计在我县政治经济领域活动中的权威地位。三是积极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条件。2001年,为解决审计力量不足的问题,县委组织部选调政治素质好、懂财务、审计工作的业务干部5人到审计局经济责任审计室挂职工作四年,到期后,4人被提拔重用。2002年,在机构改革,精简编制的情况下,破例为县审计局增加了4个编制,同时设立的经济责任审计室,将室主任高配到副科级。通过面向社会招录的形式,将具有注册会计师职称的专业人才充实到了审计一线。今年我县又为县审计局增加了5个编制。根据工作需要,我县在财政比较紧张的情况下,每年都安排一定的资金,保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经费支出。在此基础上,县财政累计拨付专款50万元,为审计局更新配置了15台计算机,建立了局域网,实现了办公现代化,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顺利开展创造了良好的工作条件。

二、健全规章制度,确保客观公正

规范有效的工作制度,能够克服工作中随意性。为此,我们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上建立了一整套的工作制度。一是研究制定了《科级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我县按照边审计边规范的原则,注意及时总结经验,在实践中将较为成熟的经验和做法以规章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指导全县审计工作健康发展。在总结多年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县实际,通过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对经济责任审计的范围、内容、方法、程序等进行了相应的修改、补充和完善,制定了我县《科级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并于2002年经县委常委会研究通过,以县委文件依法执行。《规定》将全县所有履行经济责任的科级干部全部纳入到审计对象之中,使经济责任审计的覆盖面达到100%。除此之外,2000年以来,先后印发《全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及组织办法》、《**蒙古族自治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追究及结果公开制度》、《领导干部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关于对局级领导干部实行全程审计的实施办法》、《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工作制度》、《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公开办法》、《关于财政、审计部门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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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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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扣发展主旋律,强化经济责任审计 促进县域经济健康发展

近年来,我县按照中办、国办两个《暂行规定》和《黑龙江省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等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建立健全了经济责任审计规章制度,强化了审计结果的运用,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在加强干部管理、预防干部违法违纪、实现廉洁从政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促进了县域经济健康发展。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开展经济责任审计,是新时期加强对领导干部管理监督、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必须加强领导,协调运作。一是统一了对经济责任审计重要性的认识。XX年以前,由于监管力度不强,我县曾出现专项资金被挤占挪用、资金利用效果不好,领导干部滥用职权、违反财经法纪的案件也时有发生,在社会上产生了不良反应,影响了县域经济健康发展。痛定思痛,我们认识到,对领导干部的经济行为缺乏必要的监督是产生这些问题的重要原因。为此,县委及时召开会议,专题研究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统一了一班人的思想认识,使大家感到加强对领导干部经济行为和经济责任的审计监督十分必要,十分紧迫。在此基础上,我们及时召开纪检、组织、监察、人事、审计“五部门”参加的联系会议,明确部门职责,合理分工,从而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上形成了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二是切实发挥领导组织作用。为切实加强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领导,XX年起我县建立了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制度,明确了联席会议的职能。在每年年初安排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时,依据县委组织部《经济责任审计委托书》和上级审计工作的总体要求,审计机关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纳入年度项目审计计划,保证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遇到难点问题时,各部门协调作战,实现了优势互补,保证了工作效果。我县芦苇公司问题积压较多,情况复杂,因退休职工工资发放问题而引发了集体上访。针对这一问题,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作出了关于对该公司经理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决定,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一同介入,借助职能优势和工作手段,很快完成了此项经济责任审计任务,查清了事实,审计结果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上访职工得到了满意的答复,维护了一方稳定。为了加强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领导,县委对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重新作出调整,组长由县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由主管干部和纪检工作的县委副书记担任,高层次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几年4月份,在对某局局长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时,该局长不仅不配合工作,反而百般刁难。经济责任领导小组在听取审计情况汇报后,建议县委先行将其待岗。通过审计,发现了该局较多的经济管理问题,事实查清后,县委根据审计结果免去了该局长的职务,从而进一步树立了经济责任审计在我县政治经济领域活动中的权威地位。三是积极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条件。XX年,为解决审计力量不足的问题,县委组织部选调政治素质好、懂财务、审计工作的业务干部5人到审计局经济责任审计室挂职工作四年,到期后,4人被提拔重用。XX年,在机构改革,精简编制的情况下,破例为县审计局增加了4个编制,同时设立的经济责任审计室,将室主任高配到副科级。通过面向社会招录的形式,将具有注册会计师职称的专业人才充实到了审计一线。今年我县又为县审计局增加了5个编制。根据工作需要,我县在财政比较紧张的情况下,每年都安排一定的资金,保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经费支出。在此基础上,县财政累计拨付专款50万元,为审计局更新配置了15台计算机,建立了局域网,实现了办公现代化,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顺利开展创造了良好的工作条件。

二、健全规章制度,确保客观公正

规范有效的工作制度,能够克服工作中随意性。为此,我们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上建立了一整套的工作制度。一是研究制定了《科级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我县按照边审计边规范的原则,注意及时总结经验,在实践中将较为成熟的经验和做法以规章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指导全县审计工作健康发展。在总结多年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县实际,通过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对经济责任审计的范围、内容、方法、程序等进行了相应的修改、补充和完善,制定了我县《科级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并于XX年经县委常委会研究通过,以县委文件依法执行。《规定》将全县所有履行经济责任的科级干部全部纳入到审计对象之中,使经济责任审计的覆盖面达到100%。除此之外,XX年以来,先后印发《全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及组织办法》、《**蒙古族自治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追究及结果公开制度》、《领导干部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关于对局级领导干部实行全程审计的实施办法》、《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工作制度》、《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公开办法》、《关于财政、审计部门参与干部考核工作有关问题的规定》等规章制度。二是实行了“先离后审”制度。为解决审计结果和作用滞后的问题,我们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实现了离任审计向在职审计转变,事后审计向事中、事前审计转变,对领导干部的静态监督向动态监督转变。县委组织部印发了《关于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实行审计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凡属审计对象,任职3年的,必须对其进行一次经济责任审计;拟提拔、调动工作的,不经审计不能提拔和任职,而是将其先行免职,在进行审计,然后根据审计情况作出是否任用的决定,在干部任用上实现了“先离、后审、再任”的运行机制。仅今年上半年就完成了13名在职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为县委调整中层领导队伍提供了充分的依据。三是实行了审前公示和审后通报制度。为了保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达到监管干部的目的,在工作中我们又相继制定了审前公示和审后通报制度。实行审前公示制度有利于群众对领导干部的监督,有利于审计人员更广泛地搜集被审计对象的相关证据,拓展审计的工作空间,确保了审计工作的针对性。实行审后通报制度,有利于组织部门了解和掌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为考核任免领导干部提供重要参考依据,有利于对审计工作进行监督,增加透明度,以确保工作质量。四是建立了审计成果综合利用制度。在审计成果的利用上,我们实行了“一单到底”的运行模式。一项审计工作结束后,通过填制《审计结果督办单》的形式,将审计机关、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形成了封闭的循环系统,使审计成果转化实现最大化。

三、规范工作程序,保证审计质量

为保证审计质量,审计机关注意从以下几个环节入手,使审计方法科学有效,内容全面具体。

(一)项目安排上着重把握“三个环节”。对于拟提拔、调任的优先安排审计;对不涉及升迁调动的适时进行审计;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较为突出的安排优势兵力打歼灭战。

(二)在审计过程中把住“三个关口”。一是把住“质量关”。在严格执行审计署6号令的基础上建立了“三级复核”制度,对审计项目全过程实施质量控制。二是把住“人情关”。在严格执行“八不准”的基础上,县委同审计局签订了廉政责任状,审计局同全体审计人员签订了廉政责任状,在廉政问题上实行一票否决。三是把住“评价关”。在对被审计单位评价上,我们严格区分主管责任和直接责任,由审计机关召开业务会议讨论决定,确保了对被审计对象的评价客观公正。

(三)在审计内容上注重“三个热点”。一是着重看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二是着重看主要经济指标完成的情况及其经济效益情况;三是着重看被审计对象执行财经纪律及廉政情况。这样就保证了从多个角度去评价被审计对象,收到了事半功倍的的效果。

(四)在审计方法上做到“三个结合”。一是经济责任审计与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相结合。在项目安排上,注重把经济责任审计与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统筹考虑,有效地节约了审计资源,提高了工作效率。二是审计与审计调查相结合。在实际工作中,我们注意发现被审计对象普遍存在的的共性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针对这些情况及时对其进行专项审计调查,为县委、县政府及时解决问题,提供重要依据。三是经济责任审计与专项审计相结合。着重核实重大经济决策所产生的效果,为客观评价干部提供依据。

四、正确运用成果,发挥监管效能

几年来,我们高度重视了经济责任审计成果的转化与利用,经济责任审计在我县政治经济活动中的作用越来越大。一是利用经济责任审计成果,为经济发展服务。我们积极利用审计资源,为全县宏观经济决策提供依据。如审计中发现对专项资金的监管力度不强,导致专项资金被挤占挪用的现象比较严重,资金利用的效果不好,我们根据审计建议,制定出台了我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办法》,实现了专项资金管理规范化。二是利用审计成果,为干部考核、任用提供重要参考依据。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情况登记表,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和处理处罚情况在表中载明,装入干部档案,使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成为考核、任用干部的重要参数。我县公路工程公司由于管理不善,导致效益低下,县委组织部在筛选该公司经理人选时,积极参考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发现原天湖宾馆经理在职期间,能够严格遵守财经纪律,经营管理经验比较丰富,企业各项经济指标完成较好,县委依据审计结果任命其为公路工程公司经理。该同志上任后,内抓管理,外联业务,更新了经营理念,迅速扭转了企业的亏损局面,当年盈利100余万元,在社会上产生了良好反映,认为县委选对了企业带头人。几年来,县委利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提拔重用干部79人,免职或待岗36人。三是利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与领导干部廉政考核相结合,把审计反映的问题确定为考廉重点,增强了考廉的针对性。同时将审计报告装入干部廉政档案,作为对领导干部奖惩的重要依据。审计中发现存在一般性问题的,纪检监察部门对其进行诫勉谈话教育,责令限期整改;对审计中发现存在严重违纪违规问题的,进行立案查处;对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今年年初,在对县扶贫办主任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现存在私设“小金库”的严重违纪问题,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建议县委免去了该负责人的职务,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进行立案调查。几年来,我们利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对35名领导干部进行了诫勉谈话,责令限期整改问题76人,通报批评领导干部13人,21名领导干部受到党政纪处分。四是利用经济责任审计成果,为县人大常委会考核县政府组成部门的领导干部提供依据。自XX年开始,县人大常委会在听取县政府组成部门“一把手”的述职报告时,同时听取县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其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报告。截至现在,县人大常委会已听取了12位政府序列局“一把手”的任职经济责任审计报告,有利于人大从多角度监督政府的工作,保证政府组成人员廉洁高效地工作。

XX年以来,我们共对116名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领导干部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查处并纠正违规行为资金8404万元,挽回直接经济损失510万元,严肃了财经纪律,净化了党风政风,创造了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促进了县域经济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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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篇:国家电网公司经济责任审计业务指南

国家电网公司经济责任审计业务指南(试行)

国家电网公司部门文件

审计〔2006〕17号

关于印发《国家电网公司经济责任 审计业务指南(试行)》的通知

公司各单位、各审计派出机构:

为了规范公司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根据《国家电网公司经济责任审计办法》和《国家电网公司审计质量控制办法》,制订了《国家电网公司经济责任审计业务指南(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

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涉及公司所属各单位。鉴于各单位经营范围和主营业务存在一定差异,主要负责人的经济责任也有所不同。因此,该指南一方面对于经济责任审计的基本程序和方法、确定审计内容和审计重点的基本原则,以及审计质量控制的基本要求等通用性内容做了统一要求;另一方面以网、省公司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项目为例,对于上述原则和要求,在审计项目实施中的具体运用做了诠释。各单位在开展本单位经济责任审计中可参照执行。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向公司审计部反映。

国家电网公司经济责任审计业务指南(试行)

附件:国家电网公司经济责任审计业务指南(试行)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经济责任审计指南

国家电网公司办公厅 2006年12月28日印发

国家电网公司经济责任审计业务指南(试行)

(试行)

2006年12月

3

国家电网公司经济责任审计业务指南

国家电网公司经济责任审计业务指南(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5 第二章

组织方式和工作要求 ..........................................................5 第一节 组成审计组,明确分工 ........................................................5 第二节 组织审前调查 ........................................................................8 第三节 制定审计实施方案 ..............................................................10 第四节 实施现场审计 ......................................................................11 第三章 审计报告 ..............................................................................16 第四章 审计的主要内容 ..................................................................20 第一节 内部控制审计 ....................................................................21 第二节 重大经营决策审计 ..............................................................28 第三节 财务收支审计 ......................................................................38 第四节 电力销售管理审计 ..............................................................47 第五节 工程投资管理审计 ..............................................................60 第五章 经济责任界定与审计评价 ..................................................65 第六章 附则 ......................................................................................67

国家电网公司经济责任审计业务指南(试行)

国家电网公司经济责任审计业务指南

(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国家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保证审计质量,特制定本业务指南。

第二条 本业务指南适用于网、省公司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项目。

第三条 经济责任审计基本程序,遵循《国家电网公司经济责任审计办法》和《国家电网公司审计质量控制办法》的有关规定。有关业务审计的基本方法,参照公司印发的相应业务审计指南,并紧密结合客观评价经营业绩和准确界定经济责任的要求,确定审计重点。

第二章

组织方式和工作要求 第一节 组成审计组,明确分工

第四条 公司审计部门应根据审计工作计划,及时设立项目审计组(以下简称“审计组”)。审计组的设立按照《国家电网公司经济责任审计办法》第二章第十六条执行。

国家电网公司经济责任审计业务指南(试行)

第五条 审计组实行组长负责制。公司审计部门指定审计组长。 审计组长应由全面熟悉审计业务、具有较丰富审计工作经验和较强组织、沟通协调能力的审计人员担任。

审计组长的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项目审计工作。统一协调审计资源,选配具有相关业务专长的审计人员组成审计组;协调审计组内部、审计组与被审计单位之间的关系,确保审计项目工作进度;组织审前调查,审定审计实施方案和审计报告,并对审计项目质量负责;组织项目总结等。

公司委托审计派出机构进行的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审计组长原则上由派出机构主要负责人担任。

第六条 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应设立主审。主审由审计组长指定,对审计组长负责。主审应由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较丰富的审计经验,并具有较强沟通协调和文字能力的审计人员担任。

主审的主要职责是:协助审计组长全面完成项目审计工作。协助组织审前调查,并起草审前调查报告和审计实施方案;协助审计组长组织开展现场审计工作,控制审计工作进度和审计工作质量;起草审计报告和项目总结等。

第七条 审计组长应根据审计项目具体情况,在审计组内设若干审计小组。区域电网公司、省(市)电力公司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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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项目,一般应在审计组内设立综合协调、重大经营决策、财务收支、工程投资管理、电力销售管理等审计小组。

综合协调组主要负责控制审计工作质量和进度,包括组织审前调查,拟定审计方案,定期汇总分析现场审计情况,检查审计证据的充分性,以及审计工作记录和审计工作底稿的完整性和规范性,拟定审计报告,协调审计组内部各小组之间的关系等。

重大经营决策组主要负责审计被审计单位重大经营事项的内部控制情况、决策程序、决策效果和风险分析等。

财务收支组主要负责审计核实被审计单位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和有效性,财务收支核算的合规性,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真实性,资产质量和经营绩效情况等。

工程投资管理组主要负责审计工程管理方面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有效性;检查工程管理过程控制的合规性等。

电力销售管理组主要负责审计电力营销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有效性;电力营销各项指标的完成情况和营销工作质量等。

第八条 审计组长应选配好各审计小组长。审计小组长应由熟悉本小组相关审计业务并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的人员担任。审计小组长受审计组长的委托,全面负责本小组的审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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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组织审前调查

第九条 审前调查是制定审计实施方案和确定审计重点的基础。一般情况下,经济责任审计应开展审前调查工作。

第十条 审计组长应抽选熟悉相关业务的审计人员组成审前调查组,主审、各审计小组长应参加审前调查。

第十一条 审前调查内容应结合经济责任审计特点,并按照《国家电网公司审计质量控制办法》第二十一条执行。

第十二条 审前调查的主要内容有:(1)被审计单位和被审计负责人的基本情况;(2)任期内重大经营决策事项;(3)财务、营销、工程等主要业务管理模式;(4)主要业务内部控制基本情况;(5)接受内外部审计、检查情况;(6)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初步分析。

第十三条 审计组在审前调查中应将需调查了解的主要内容编制成电子表格,要求被审计单位填制。审计组应对被审计单位主要经济业务实施分析性复核,重点关注各项指标的异常波动和指标之间的关联水平的变化,并形成审计记录,在现场审计实施时进一步调查落实。

第十四条 审前调查应查阅的主要资料:

(一)查看被审计单位党组会议、总经理办公会议、专题会议等重要会议纪要和记录,全面了解被审计负责人在任期内作出的重大经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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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决策事项。查看以上有关会议资料需作记录,重要事项做摘要。查看党组(党委)会议记录的审计人员应是中共党员。

(二)上报国资委的企业基础资料。

(三)被审计单位任期内各年度工作总结、职代会报告。

(四)任期内各年度企业产权关系报告。

(五)任期内各年度会计决算报表及其分析报告,中介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及管理建议书。

(六)任期内接受外部审计(含公司组织的审计)的审计报告、审计意见,以及落实审计意见情况报告。

(七)各小组按分工,了解有关经营业务的管理模式、核算体制,搜集现行的主要管理制度,以及内部控制主要措施。

(八)各小组按分工,查阅有关部门各年度工作总结,年度及月度统计报表。

(九)各小组根据情况,调阅部分会计资料或其他基础资料进行重点抽查。

第十五条 审前调查结束后,审计组应向公司审计部门提交审前调查报告。审前调查报告的主要内容: (1)审前调查的主要内容及调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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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被审计单位经营管理状况的初步分析结果,可能存在的重大风险。

(3)下一步审计的重点和难点分析。

第三节 制定审计实施方案

第十六条 主审负责在审前调查的基础上,按照《国家电网公司审计质量控制办法》第二十三条有关要求,草拟审计实施方案。

第十七条 审计组应根据审前调查情况,按照与被审计单位重要经营事项相关程度,确定延伸审计单位。一般情况下,省会城市电力公司或售电量最大的供电公司,以及被审计负责人兼任董事长、总经理的单位应列为延伸审计单位。

第十八条 审计组应以检查被审计负责人履行经济责任情况为中心,结合被审计单位实际情况,确定审计的主要内容和审计重点,并在审计实施方案中予以明确。

第十九条 审计实施方案经审计组长审定同意,报公司审计部门备案后实施。审计实施方案在报备前,审计组长应专题向公司审计部门汇报。

第二十条 审计组在实施审计过程中可以根据审计情况调整审计实施方案。但审计方案的重大调整应经审计组长同意后,报公司审计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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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条 审计组正式进点前,审计组长应组织召开审计组内部审前会议,组织审计组人员学习有关政策、法规及审计软件,学习、讨论审计实施方案,强调审计分工及工作要求,宣布审计工作纪律等。

第四节 实施现场审计

第二十二条 审计组进点后,应召开进点会议。审计组全体人员,被审计单位领导班子全体成员,本部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以及财务、审计部门的处级以上干部,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等应参加审计进点会。进点会一般由审计组长主持,会议议程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 宣读审计通知。介绍审计的依据、目的、范围、重点。

(二) 被审计领导人员述职。

(三) 被审计单位现任负责人讲话。

(四) 提出配合审计的具体要求。

(五) 宣布审计组工作纪律。

(六) 审计组组织现场民主测评。

第二十三条 审计组应要求被审计单位对其所提供所有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等事项做出书面承诺。被审计单位出具的书面承诺应由其法定代表人和财务负责人签章,并于现场审计工作结束前收回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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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条 审计组应要求被审计单位积极配合审计组的工作,及时详尽地提供资料,对审计组询证的事项及时给予解释说明,对审计证据和审计工作底稿应及时签证并发表意见,积极协调审计延伸单位配合审计工作,为审计组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等。

审计人员应严格按经批准的审计实施方案开展审计工作,完成审计证据的收集,审计工作记录和审计工作底稿的编写,及时与被审计单位交换意见,取得意见签署等。

第二十五条 审计组应按照“以总部为龙头,以重大经营决策为主线”的工作思路,组织审计工作。

第二十六条 审计人员应按照《国家电网公司审计质量控制办法》第二十八条至第三十五条的有关规定取得审计证据。

第二十七条 审计人员在获取审计证据时,应结合审计事项的性质和发生情况,选择适当的抽样方法。常用的抽样方法有统计抽样和非统计抽样。当发现抽样检查结果异常或出现重大问题时,应适当增加样本量,扩大延伸单位。

第二十八条 审计人员应按照《国家电网公司审计质量控制办法》第三十六条至第三十九条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审计部门的相关具体要求,编制审计工作记录和审计工作底稿。审计工作记录和审计工作底稿编制电子文档,填写内容栏统一使用“仿宋、小四号”字体、不加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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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条 审计工作记录是审计人员在工作中对各种有价值的情况所做的事实记录,是审计证据和审计工作底稿的桥梁。审计工作记录的要素主要包括:被审计单位和审计项目名称、审计过程和方法、审计事项主要内容、审计人员编制日期、复核人员和复核意见、被审计单位意见及附件等。审计工作记录不要求对审计事项作出定性结论,但要求一事一记录。

审计工作记录应征求被审计单位和相关人员的意见,并取得其签章。

如被审计单位和相关人员对审计工作记录中有关事项有不同意见,应要求其附相关说明材料。审计人员应对被审计单位或有关人员有异议的审计工作记录进行核实,并在审计工作记录上注明核实结果,对确有错误和偏差的应当重新编制。

审计工作记录所附的被审计单位提供的审计证据(如文件、凭证、表格的复印件、自制的审计证据等),应要求被审计单位加盖单位公章或者部门公章予以核实、确认。

第三十条 审计工作底稿是审计组内部使用的文件(不需被审计单位签署意见),主要记录审计中发现的问题以及需要在审计报告中予以披露的事项。

审计工作底稿主要依据审计记录进行编制,审计工作底稿的主要附件是对应的审计记录。底稿与记录可以一一对应、也可以依据多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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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记录综合编制一份工作底稿。个别审计工作底稿也可直接依据审计证据编制。

审计工作底稿中所引用的政策依据,应写明文件的全称、文号、生效日期及有关条款内容。特别要注意引用法规依据与审计事项的适用性,包 括时间上是否匹配,以及适用层次是否匹配(原则上优先引用上一级单位的制度规定)。

第三十一条 审计组应按照《国家电网公司质量控制办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的有关规定,建立审计工作记录和审计工作底稿分级复核制度。复核工作主要是检查审计证据和审计事项的客观性、相关性、充分性及合规性。

审计工作记录和审计工作底稿一般由小组长、主审、审计组长实行三级复核。重要的审计工作底稿应召开审计组会议集体审定。

第三十二条 复核人员应按照《国家电网公司质量控制办法》第四十一条的有关要求对审计工作记录和审计工作底稿进行复核。其中,对审计事项的发生原由、起止时间、发生过程和结果等应详细复核,以便于合理界定被审计负责人的责任;对所引用法规依据的文件名称、文号和有关条款具体内容等应重点复核。

审计组长作为最终复核人,应对涉及审计报告的重要工作底稿逐一认真复核,对不符合要求的审计工作底稿应责成有关人员重新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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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条 审计组应建立审计质量控制责任制,明确组长、主审、小组长、组员的工作职责,实行一级对一级负责。

第三十四条 审计组应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各审计小组在审计中发现重大问题,应及时向主审和审计组长报告。审计组长应将审计人员在审计中发现的重大违纪违规问题及时向公司审计部门汇报。

第三十五条 审计组应建立定期碰头会制度。审计小组长应每天下班前了解组内人员工作进展情况,以及审计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审计组长应定期召开有主审、小组长参加的碰头会。小组长应在碰头会上汇报工作进展情况,特别是审计实施方案中确定的重点工作的进展情况。审计组长应通过碰头会调整落实工作重点,确保工作质量,控制审计风险,把握工作进度。对于审计中发现的重大问题或线索,审计组应共同研究,制定出更详实的实施方案。

第三十六条 审计组应建立资料登记备查制度。审计组向被审计单位借阅的资料、文件应登记备案,使用后应及时归还被审计单位。

第三十七条 审计组应建立现场审计总结制度。在现场审计结束后,审计组应及时总结现场审计工作,主要包括检查审计实施方案,特别是审计重点的落实情况,检查审计证据、审计工作底稿是否完整、充分、相关、合规,检查是否取得被审计单位和相关人员的签证,总结现场审计工作的经验和不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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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条 审计组应建立现场审计结束前初步交换意见制度。在现场审计结束前,应就审计结果与被审计单位初步交换意见。被审计单位参加会议的可以包括:单位领导,财务、审计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等。

第三十九条 审计组应按照《国家电网公司审计档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建立审计档案归集保管制度,明确档案归集保管责任人。上述各种文书格式,参见公司《审计综合管理软件》中的范本。

第三章 审计报告

第四十条 审计组应遵照《国家电网公司经济责任审计办法》第三十三条和《国家电网公司审计质量控制办法》第四十六条至第四十八条有关规定撰写审计报告。

第四十一条 审计报告一般应包括导言、综合情况介绍(主要包括被审计单位和被审计负责人的基本情况、任期内主要经营业绩和内外部审计情况等)、内部控制测评、重大经营事项及其风险分析、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审计建议等内容。

第四十二条 导言部分应说明审计依据、现场审计工作起止时间、审计时段、审计范围、内容、方式等。审计依据包括公司审计项目计划、审计通知或公司领导批示等;现场审计工作起讫时间是指现场审计进点时间和与被审计单位初步交换意见时间;审计时段是指审计通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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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中确定的审计时段;审计范围是指实施审计过程中所涉及的单位及主要业务。

第四十三条 审计报告应简要介绍被审计单位和被审计负责人的基本情况,一般应包括以下三方面内容:

(一)概述被审计单位的名称、性质、隶属关系、企业成立时间及历史沿革、企业组织机构设臵、经营范围及业务规模、财务状况,以及被审计负责人姓名、职务、任职时间、主要工作职责等。

(二)简述被审计负责人主要经营业绩。同时,对任期前、任期内被审计单位主要经营指标进行横向和纵向比较分析,客观反映任职前后被审计单位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变化趋势。主要经营业绩的表述,应建立在现场审计实施中经过认真核实的基础上。

(三)简述任期内接受包括政府审计、社会审计、内部审计,税务稽查,价格检查等情况,重点披露内外部检查结论和整改情况。

第四十四条 审计报告应通过对被审计单位财务管理、重大经营决策、电力销售和工程管理等方面内部控制的测评,简述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健全性和有效性情况。

第四十五条 审计报告应对重大经营事项及其风险进行分析,重点阐述被审计负责人任期内重大经营决策的总体情况(包括事项内容,决策依据、程序,结果等),以及存在的经营风险(包括任期内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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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做决策产生的经营风险,前任决策遗留的经营风险以及被审计负责人任期内采取的补救措施、效果等)。

第四十六条 审计报告应全面、客观披露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并明确提出审计组对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其中:

1、对发现的有关问题按照性质、业务类别进行归纳;

2、事实阐述要简明清晰,明确界定事情发生的各关键时点。跨越被审计负责人任职期间的事项,应明确说明任职前和任期结束时的状况及其变化的主要原因;

3、支持的审计证据应保证充分、客观、相关和合法性;

4、问题定性准确;

5、违反相关政策、法规和制度的依据要详实具体,做到文号准确,条款完整,层次清晰,引用法规依据依次为国家电网公司管理制度、国家政策法规和被审计单位内部管理制度;

6、处理意见应明确并具有可操作性。

第四十七条 审计报告应针对审计中发现的主要问题,提出可操作性和前瞻性的建议,包括对被审计单位和国家电网公司经营管理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提出改进建议。

第四十八条 审计报告还可以披露因相关政策尚不明确,造成管理界限不明、权限不清、操作不规范的重大事项。

对于与被审计负责人经济责任无直接重大影响的相关业务管理事项,可在审计报告外另行拟定单独报告,并与有关单位和相关部门进行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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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九条 审计组长是审计报告的最终复核人。复核的主要内容包括:对照工作方案,检查审计工作是否达到预定的目标,审计报告反映内容是否全面;检查审计证据是否充分、审计结论是否恰当,特别要重视被审计单位的不同意见;检查审计报告对有关事项的归纳是否恰当,成绩与问题的认定是否客观,是否存在不够协调、相互矛盾之处等。

第五十条 审计组应就审计结果与各有关方面充分沟通,认真听取意见。与被审计单位至少两次非正式交换意见。一次是现场审计结束前初步交换意见,一次是就审计报告(初稿)的内容交换意见。审计组应认真梳理、研究对方的意见,并对审计报告进行修改,形成修改稿,送公司审计部门审定。

审计组长应将审计报告,连同被审计单位对有关问题的反馈意见,以及审计组对反馈意见的采纳情况说明,送公司审计部门审定,并作专题汇报。

公司审计部门对审计报告提出修改建议,供审计组参考。审计组根据公司审计部门意见修改后,形成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并以征求意见书的形式发函,正式书面征求被审计单位和被审计主要负责人的意见。在规定期限内对方没有反馈意见的,视同无异议。

审计组收到被审计单位、被审计主要负责人正式书面反馈意见后,根据情况修改审计报告。审计报告经审计组长签字后,连同上述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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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份反馈意见,以及审计组对反馈意见采纳情况的说明,报公司审计部门。

第五十一条 审计组在完成审计报告的同时,还应给公司审计部门移交一份审计评价意见,对被审计负责人的主要业绩和应负的经济责任作出评价,字数控制在400字以内。

此外,审计组应做好项目总结工作,并向公司审计部门提交项目总结报告。项目总结报告应全面总结该审计项目各阶段工作的经验和不足,并就如何改进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五十二条 审计组应按照国家电网公司审计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做好审计档案的收集、整理和移交工作。审计组成员应按照有关规定做好保密工作。

第四章 审计的主要内容

第五十三条 审计内容的确定应体现“全面审计、突出重点,以总部为龙头、以重大经营决策为中心”的原则。

第五十四条 审计内容应围绕被审计单位重大经营活动和被审计负责人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来确定。审计内容一般应包括:内部控制审计、重大经营决策审计、财务收支审计等、电力销售管理审计、工程投资管理审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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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内部控制审计

第五十五条 内部控制是指企业为实现经营目标,保护资产安全完整,保证遵循国家法律法规,提高组织运营的效率及效果,而采取的各种政策和程序。内部控制包括控制环境、风险管理、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监督等要素。

第五十六条 内部控制测试是审计人员为确定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和有效程度而实施的审计程序。其目的,一是查明被审计单位的各项控制措施是否真实地存在于业务经营和财务活动中;二是查明工作人员在实际执行过程中是否确实遵守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三是查明控制本身是否发挥既定作用,有无不完善、不合理之处。

第五十七条 经济责任审计中的内部控制审计,主要测评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的健全性和有效性,它并不是一个独立的内容,必须融合于各审计小组的工作中,围绕被审计单位经营活动和被审计负责人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来进行。具体表现为重大经营决策、财务收支、工程投资管理、电力销售管理等审计小组在各自审计范围内,测试和评价被审计单位的相关业务的内部控制,最后由综合协调小组负责汇总和综合评价。

第五十八条 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并使之有效运行是被审计单位高级管理层的责任。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需关注与本次审计业务有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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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的重要内部控制情况,进行测试并作出评价、提出改进建议,但不承担建立健全内部控制的责任。

第五十九条 审前调查阶段,了解和评价被审计单位重要业务的内部控制状况,可以根据情况适当减少测试样本数量,其目的主要是为后续审计工作确定重点审计方向,以提高审计的效率和质量。审计实施阶段,按照审计实施方案确定的审计重点,选取关键控制环节,适当扩大内部控制测试的范围及样本量,对有关重要业务的内部控制状况进行评价。

第六十条 审前调查阶段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查阅历次内、外部审计档案,查阅企业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和相关文件;询问被审计单位有关人员;检查内部控制过程中形成的凭证和记录;观察被审计单位的业务活动和内部控制的实际运行情况;选择有代表性的业务进行穿行测试。

审前调查结束后,综合协调小组向主审提交内部控制初步评价报告,以及对审计实施阶段审计重点的建议,供主审编制审计方案时参考。

经初步了解后,若有以下几种情况:内部控制缺失或内部控制信赖程度较低;存在较大固有风险和控制风险较高;内部控制不健全且无补偿控制,或者内部控制未得到有效运行;企业自我监督约束机制缺失或管理层对内部控制的认知和重视程度低等,审计组应判断被审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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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单位的内部控制风险高,可在审计实施阶段不再进行内部控制测试和评价,直接进入实质性检查程序。

若审计组认为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风险是可接受的,应考虑在审计实施阶段进行较为详细的内部控制测试和评价,并写入审计实施方案。

第六十一条 审计实施阶段,审计组应对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进行测试和评价,主要对与经济责任相关的重点业务及其关键控制点进行符合性测试和实质性测试,评价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情况。

第六十二条 内部控制测试和评价的主要关注点包括:被审计单位现行内部控制制度,是否符合合法、合理原则,目标性原则,授权分权原则,职务分管控制原则,业务程序标准化原则,检查核对原则和效益原则;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全面、完善、有效;制度与制度、制度与部门、部门与部门、部门与个人之间是否协调有序,有无不按程序或越权的行为;部门与部门之间有否横向制约程序;各职能部门是否严格执行规定的内部控制制度;各种制度的执行结果是否达到预期目的。

第六十三条 内部控制测试和评价的程序

(一)各审计小组制订评价计划,确定人员分工及测试业务范围;通过观察、询问、填写调查表等手段进行初步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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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将测试业务进行分解,找出关键控制点,对业务关键控制点逐项抽样进行符合性测试,并将测试结果进行记录;

(三)确定评价标准。评价的标准是由被审计单位管理层负责制定的,内部审计人员要确定管理层是否已经建立标准以及这些标准是否适当。如果有标准,审计人员认为这些标准不适当,应向制定该标准负有责任的管理层报告;如没有制定内部控制标准,内部审计人员应在考虑企业利益最大化的基础上,选择恰当的评价标准;

(四)根据测试结果对照评价标准进行评价;

(五)综合协调组汇总各小组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作为支撑审计报告相关内容的依据。

第六十四条 内部控制测试和评价选取测试的范围和重点包括:筹资计划的编制及审批;各类重大投资、担保、资金运作的决策和审批;大宗物资采购的审批和招投标管理,重大工程项目立项审批和工程管理;大型固定资产购买审批和管理;重大电力销售合同的审批、电价执行、线损管理、电费回收;购电计划的制订和执行;工资及福利的审批和执行等。

第六十五条 内部控制测试和评价的步骤和方法

(一) 了解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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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试人员根据测试调查表对被测试对象的相应部门进行调查和询问,主要了解被测试对象内部控制制度制订及执行的基本情况、主要业务处理的内部控制过程、受控成效与存在的薄弱环节、控制方法实施与控制职责;索取相应的制度文件和凭证作为检验。

(二) 符合性测试

根据测试工作底稿的内容要求进行逐项抽样测试。测试结果及时完整地记录到测试记录表,并进行详细编号。测试工作底稿和对应的测试记录表的编号应该建立对应关系,便于索引和检查。

审前调查阶段,内部控制了解和评价时可以采用判断抽样,即样本的选取比例可以采用经验估计法确定一个较少但颇具代表性的抽样范围;

审计实施阶段,内部控制测试和评价应该主要采用概率抽样与判断抽样相结合的方法。对于差异性较大的样本,按照样本类别进行分层抽样,在分层的同时考虑类别的重要性;会计簿记类样本以月份为单位进行抽样。一般抽取比例如下:

1、样本对象为制度、文件类:样本抽取数为1。

2、样本对象为可发生多次的单据等:样本按照年度实际发生数的一定比例抽取。

年度发生次数≤10次,抽取比例为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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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次<年度发生次数≤50次,抽取比例为30%,至少为6个; 50次<年度发生次数≤100次,抽取比例为20%,至少为15个; 100次<年度发生次数≤500次,抽取比例为10%,至少为20个; 500次<年度发生次数,抽取比例为5%,至少为50个,至多为100个。

测试的结果可以分为两种:定量描述和定性描述。定量描述的结果以“符合率”指标表示,符合率=与测试内容要求相符的样本数÷总抽取得样本数。对于只有一个样本的结果描述往往采用定性描述。

(三) 评分

经济责任审计内部控制评价一般涉及9个业务模块:筹资、投资、物资采购、工程建设、固定资产、电力营销、购电、管理费用、工资福利。

每个审计项目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其中的部分模块进行测试。 每个业务模块分解为若干个关键控制点,根据每个关键控制点的测试评分,经一定方法计算出整个业务模块的整体测试评分。

1、关键控制点评分

对于不同的关键控制点,测试结果描述有不同的评分标准。对于定量描述的,以该项测试内容的满分与符合率的乘积作为测试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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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定性描述的,根据描述的内容设臵分数档次,根据对应的分数档次确定测试得分;控制点中的各分项内容得分之和便是该控制点的测试得分,满分统一为10分。

2、业务模块评分

在一个被测试的业务模块中,需要对每个控制点设臵权重,控制点的得分与权重的乘积得到权重分,模块中各控制点的权重分之和便是模块的测试得分,模块的满分统一为100分。

确定关键控制点权重的关键是要考虑模块内各关键控制点的重要性大小。一般可以根据模块的业务性质和关键控制点的失控风险来确定。整个业务模块的权重合计为10。

(四) 评价结果及反馈

评价结果一般包含两方面内容:一是评价报告,二是建议书。 评价报告是对评价过程的总结,并对评分结果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评价报告应该指出各业务模块的内部控制制度和执行状况的薄弱环节或者薄弱关键控制点,并分析被评价对象的内部控制可靠程度。

建议书根据评价类型不同,可以分为管理建议书和审计建议书。前者主要是对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进行详细深入的分析,指出内部控制的薄弱环节,并分析其产生的原因及其改进措施;后者主要是根据后续审计工作的需要和审前评价的结果,对评价对象的内部控制薄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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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节提出针对性的分析,以确定下一步的审计重点方向和实质性测试范围和深度。

评价结果应与被评价企业做进一步的沟通及反馈。对于同类型评价对象之间的评价结果还要做进一步的横向对比,以发现评价结果的差异及其产生的原因。

第二节 重大经营决策审计

第六十六条 企业重大经营决策是指企业领导人员在任职期间做出的对企业当前乃至今后的发展有着极其重要和深远影响的经营决策,包括企业重大投资、经济担保、出借资金、大额采购合同、重大资产处臵和企业改制重组(收购、兼并、出售、拍卖)等经营决策行为。

第六十七条 重大经营决策审计重点是决策的合规性、民主性、科学性和有效性,包括决策程序是否符合法定或企业规章制度的规定,决策是否科学、有效,其实现收益和存在的风险如何,有无因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或国有资产流失等,主要内容有:

(一)企业重大投资,审查资金来源、决策程序、管理方式和投资收益情况,有无因违反决策程序或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浪费或潜在损失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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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对外担保、对外借款和委托理财等经济行为的决策程序、风险控制及其对企业的影响情况。

(三)涉及的证券、期货、外汇买卖等高风险投资决策的审批手续、决策程序、风险控制、经营收益或损失情况等。

(四)重大资产处臵、企业改制、股权转让、资产重组等行为的审批程序、操作方式和对企业财务状况的影响情况等,有无造成企业损失或国有资产流失问题。

第六十八条 对于前任遗留重大经营决策事项,重点审计决策遗留事项的处理及其效果,主要包括决策事项的后续日常管理是否到位;对于已经产生损失的项目是否采取了有效改善措施,效果如何;对于尚存在的重大风险是否采取了必要的风险控制措施等。

第六十九条 在审前调查阶段,重大经营决策小组应重点完成以下工作:

(一)调查了解企业基本情况及重大经营决策相关事项。主要包括:

公司组织体系、产权关系、机构设臵、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被审计期间发生的主要投资、担保、对外借款、委托理财和企业改制等方面的重大经营决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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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搜集查阅的主要资料有:(1)被审计单位相关基本情况资料,主要包括企业基础材料、产权报告、内部控制制度汇编等;(2)审计期间各种会议纪要和专题报告,主要包括党组会议纪要、总经理办公会议纪要、投资风险管理委员会及预算管理委员等专业委员会会议纪要,职代会报告,年度工作总结、经济活动分析等各种专题报告;(3)相关会计资料,财务预算、决算报告,会计报表等;(4)审计机关或中介机构的审计报告等。

(二)查阅、测试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并作出初步评价。测试和评价的程序、步骤和方法可参照本指南第四章第一节相关内容执行。

(三)填列、收集相关专项调查表格,归集存在的主要重大经营决策项目。主要包括对外投资调查表、对外借款明细表、对外担保明细表、委托贷款明细表等。

(四)在上述调查的基础上,确定重大经营决策审计的主要内容,制定审计实施方案。审计重点的确定主要考虑内部控制制度初评结果、项目规模、项目当前发展状况、项目产生的影响(损失、效益和潜在风险),以及项目关联方的经营和财务状况等因素。

重大经营决策审计范围的确定,通常在审前调查阶段完成。此外,在审计实施进展中进行调整和补充,主要途径有:(1)进一步查阅相关会计资料(如:长短期投资、往来款项、在建工程、固定资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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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等明细账),查找领导人员任期内作出的重大经营决策事项;(2)从财务收支审计等其他项目审计中反馈隐蔽的重大经营决策线索;(3)通过与企业有关人员谈话等方法。

(五)收集整理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主要是涉及主要审计事项方面的国家法规政策、国家电网公司制度规定。

第七十条 审计实施阶段,重大经营决策审计程序:

(一)在审前调查阶段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初步测试与评价基础上,对投资、担保等相关内部控制制度进一步测试,以确定重大决策项目实质性抽查的规模和重点。测试和评价的程序、步骤和方法可参照本指南第四章第一节相关内容执行。

(二)分项抽查重大经营决策程序的合规性和民主性。主要审查决策程序是否符合国家或企业内部规定的程序、是否存在滥用职权、独断专行、暗箱操作等方面。

(三)分项抽查重大经营决策的科学性和效益性。主要审查是否经过科学的论证、是否在充分收集各种情报和分析预测的基础上进行了可行性分析;检查决策的实际执行情况,以及取得的实际效益情况。

(四)分项抽查重大经营决策存在的风险及其控制情况。要在证实对外投资、担保、借款等决策事项存在性的基础上,认真分析是否具有现实风险或者潜在风险,并检查是否采取有效控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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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一条 重大投资决策审计要点:

(一)企业内部投资决策程序规范性,内部控制制度健全有效性。

(二) 投资审批程序的合规性,手续是否齐全,有无违反国家产业政策、法规及国家电网公司相关规定的行为。

(三) 项目投资风险和收益是否经过充分论证和评估。

(四) 实际收益和风险情况如何,有无因违反决策程序或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和浪费,是否存在较大的潜在风险,风险控制措施是否健全有效等。

第七十二条 重大投资决策审计实施:

(一)调查了解分析任期内发生的重大投资明细项目,了解重大投资整体状况。

(二)调查了解投资决策程序和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编制投资决策实施流程图,标注关键控制点。

(三)抽样对决策和实施程序进行符合性测试。检查决策程序的合规性、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并对投资决策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效果作出评价。审查中,重点关注需要报批的投资项目,报批程序是否合规、齐全,项目可研论证是否充分。

(四)审查投资项目的收益和风险情况。重点审查实际收益情况和存在的风险,有无重大损失或浪费等;对于对外投资项目,可采取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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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或报送财务报告等相关资料进行分析性复核等方式,实施必要的延伸审计调查。

审计实施中,确定抽样重点考虑的主要因素有:投资金额的大小、投资项目(主要考虑其风险性)、投资收益情况(效益差或造成重大损失列为重点)、项目跨期及现行情况(长时期停滞或终止列为重点)、减值准备情况等。

第七十三条 对外担保审计要点:

(一)对外担保有无规范健全的决策程序,管理制度的健全完善性。

(二)对外担保业务的合规性,有无违反国家政策、法规及国家电网公司管理规定的行为。

(三)检查对外担保的安全性,风险控制措施如何,包括反担保措施的安全可靠性,及连带责任保证风险情况。

(四)担保收费的合规性。第七十四条 对外担保审计实施:

(一)调查分析任期内发生的对外担保明细项目,了解对外担保整体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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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查阅相关制度,编制担保决策和实施流程图,标注关键控制点。

(三)抽取担保样本,对担保决策和操作程序进行穿行测试,对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效果做出评价。重点关注有无担保风险测评机制,执行如何、担保日常管理情况(业务台账制度、跟踪监督制度、财务报告制度、担保备案制度、担保审计制度等)。

(四)审查对外担保事项的合规性。重点关注:担保对象、担保比例是否合规、担保申请人条件是否具备、担保和反担保合同签订情况、担保费收取情况等事项。

(五)抽取担保样本进行延伸审计调查。实施中,可采取现场调查和保送财务报表等资料进行分析性复核等方式。主要侧重在审核分析担保申请人的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贷款是否按规定使用及偿还情况,评判是否存在连带责任风险。

审查中,抽样重点考虑的因素有:资本纽带关系、担保金额、被担保方主营业务情况和偿债能力、反担保措施的安全情况、是否发生法律纠纷、或连带损失及或有损失等因素。 第七十五条 对外借款(含委托贷款)审计要点:

(一)对外出借资金项目决策程序的合规性;企业的对外出借资金制度健全完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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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对外出借资金业务的合规性,有无违反国家政策法规及主管单位规定的行为。

(三)检查对外出借资金的安全性,风险控制措施及潜在风险情况。

(四)检查对外出借资金收益情况,有无多收或少收利息现象。第七十六条 对外借款(委托贷款)审计实施:

(一)调查了解对外出借资金明细项目,了解整体情况。

(二)查阅相关内部控制制度,了解对外出借资金业务流程,编制决策、审批、实施流程图,并标注关键控制点。

(三)检查出借资金业务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侧重于出借资金项目的审批、发放、回收等具体环节的合规性,控制措施的健全情况。

(四)检查出借资金具体操作的合规性。主要包括:有无违反规定对不允许出借资金的单位贷款现象,出借资金合同和担保措施完善情况,出借资金的回收情况,出借资金展期是否补签协议等,是否按国家规定利率收取利息(扣除手续费),收益确认是否合规等。

(五)延伸检查出借资金的安全性,有无重大风险。可通过延伸现场审计调查或要求提供近期财务报表等方式,调查借款是否按规定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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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实际使用,了解借款单位的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评估其偿还能力,并对贷款风险和收益做出基本评价。评价时,要结合对其贷款与对其担保事项,并结合借款单位本身有无其他银行贷款和对外担保进行综合考虑。

实施中,抽样考虑的主要因素有:资本纽带关系、出借资金金额大小,借款期长短,按期还款情况、有无频繁展期、出借资金用途、坏账准备计提情况等。

第七十七条 委托理财审计要点:

(一)企业委托理财决策程序规范性,内部管理制度健全有效性。

(二)委托理财日常操作管理的规范性。

(三)委托理财资金的安全性、实现的效益和存在的风险。第七十八条 委托理财审计实施:

(一)调查了解发生的委托理财明细项目和整体状况。

(二)查阅相关制度,并向相关人员了解情况,编制委托理财决策、实施流程图,标注关键控制点。

(三)抽样对委托理财决策和操作程序进行穿行测试,对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与执行效果作出评价。重点关注有无委托理财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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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测评机制,执行如何、理财项目日常管理情况,有无业务台账制度、跟踪监督制度和理财阶段性报告制度等。

(四)审查委托理财实际收益情况。与委托理财可行分析及合同约定相比较,发现差异,分析原因。

(五)审查委托理财当前风险情况。结合受托方提供的实时理财报告和当前证券投资市场行情等具体情况,分析资产价值和存在的风险。

实施中,抽样考虑的主要因素有:委托理财金额大小、理财项目的风险高低、实际收益情况(实际收益同预期相差大或造成损失的理财项目列为重点)、当前市场行情如何、回收情况及减值准备等因素。 第七十九条 企业重大资产处臵、改制、股权转让等审计要点:

(一)资产处臵、改制决策程序的合规性。

(二)资产处臵、改制审批手续齐全情况。

(三)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执行有效性。

(四)资产处臵、改制过程的规范性,国有资产保全情况等。第八十条 企业重大资产处臵、改制、股权转让等审计实施:

(一)向有关管理人员了解发生的资产处臵、改制、转让事项、决策程序,查阅相关制度,编制改制实施流程图,标注关键控制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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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对资产处臵、改制、转让等决策和实施程序进行符合性测试。检查决策程序合规性、内部控制制度有效执行情况。

(三)检查资产处臵、改制、转让实施环节规范的规范性,有无违规操作现象。包括是否按规定进行了审批,是否缺少必须的资产评估和财产清算审计等程序,转让价格、股权设臵的公平合理性、价款支付方式和时限的合规性、国有资产的保全情况,有无流失现象。(审查中,在合理利用中介成果基础上,对关键环节和主要事项进行必要的调查。)

(四)审查资产处臵、改制、转让账务处理的合规性和正确性。

第三节 财务收支审计

第八十一条 财务收支审计应围绕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开展,通过内部会计控制情况检查、财务与其他经营信息的分析性复核等审计程序,验证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相关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并为其它审计小组提供审计线索与查证服务,为总体评价提供支撑。

第八十二条 财务收支审计主要内容:内部会计控制及财务管理措施的健全和有效性,会计核算的合规性,会计报表编制审查,财务数据、主要资产经营指标等完成情况的分析性复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验证等。

第八十三条 财务收支审计主要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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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进行审前调查。

(二)根据审前调查情况,进行被审计单位内部会计控制状况测试,同时,对会计报表编制方法进行检查,对基础数据信息以及关联数据的关系、结构,进行分析性复核。

(三)根据测试、检查、分析结果,确定审计重点。

(四)根据审计重点所涉及的经济事项性质,按照审计分组、分工情况,提交其他小组或自行落实检查。

(五)查证其他小组提供的审计线索,核实本组审计工作重点,验证被审单位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报告小组审计结果。

第八十四条 审前调查阶段,财务收支审计小组应重点了解以下内容,并收集以下相关资料:

(一)财务管理组织体系。主要包括岗位设臵、工作职责及分工情况。对于任期内发生的体系变化,要了解变化情况与原因。要求被审计单位提供文字说明、图示。

(二)会计政策、核算制度、操作方式(方法)及电算化程序、软件的使用情况,上述内容在任职期间的变动情况及变动原因。

(三)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建设以及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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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计报表编制情况。汇总、合并报表单位的原则、个数、名称,上述内容任期内的变动情况。要求其提供:按照子、分公司不同性质,根据资产总额的大小按顺序填列的附表,同时提供任职前一年和任职期间汇总、合并报表和汇总、合并范围内基础报表的电子文档(Excel版本)。

(五)财务管理情况。主要包括资金管理、资产管理和财务预算管理等。要求提供有关管理制度,银行账户明细资料,各年度财务预算完成情况的书面报告及相关资料,季度经济活动分析材料等,并填列附表。

(六)任期内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变动情况及主要变动原因分析,被审计负责人任职前一年、任期内各年度资产经营指标完成情况,并填列附表。

第八十五条 内部控制测试

(一)测试内容:公司财务管理方面各项重要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

(二)测试的关键控制点:会计基础工作,可参照财政部《内部会计控制规范》中有关规定设定关键控制点;资金管理、资产管理、预算管理等,根据公司有关制度规定,结合被审计的单位具体情况确定关键控制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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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测试和评价的程序、步骤和方法按本业务指南第四章第一节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十六条 会计报表编制审查的主要内容及要点

报表的编制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等国家有关财会制度法规。重点是汇总、合并报表的范围、口径是否合规,有关信息的披露是否完整等。审查要点:

(一)合并会计报表是否以本企业所有经过中介机构所审定的个别会计决算报表为基础,依据公司有关规定进行编制。

(二)合并范围、合并方法。

(三)表间勾稽关系的正确性。

(四)会计处理方法是否符合一贯性原则。

(五)按规定应披露的重大事项是否全面、准确地予以披露。第八十七条 会计数据信息的分析要点

(一)会计报表总体分析

在查阅合并会计报表、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基础报表,以及报表编制说明、分析报告等基础上,对被审计单位总体财务状况进行分析。分析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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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从被审计单位总部入手,调阅汇总、合并报表及报表说明,对任期前一年、任职期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以及相关附表中数据进行分析性复核。重点是对有关重要财务数据进行年度间纵向比较,描述发展趋势、发现异动。

2、根据合并报表分析情况,有重点地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所属单位的相关报表数据、以及数据间关联关系进行分析性复核。

(二)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重点项目分析

根据报表数据的综合对比分析结果,以及其他审计组提供的线索等,对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中重点项目进行详细检查。

1、对于资产类项目,主要审查:企业资产各项目账面记载是否准确,八项减值准备及固定资产折旧的计提是否充分、合理,有无少提、漏提等问题,无形资产、开办费、长期待摊费用及其他长期资产的计价摊销是否合理;资产结构变化以及重大变动对企业发展产生的影响。重点关注:减值准备计提的合规性,企业资产处臵及资产质量,摸清潜亏情况(包括潜亏金额及其存在的形态,任职期初数、任期内增减变化以及任职期末数)。

2、对于负债项目,主要关注:债务是否真实存在、记录是否完整、计价是否准确;负债的必要性与结构的合理性以及任期内结构变化情况,分析负债结构变化对企业发展后劲产生的影响;预测和分析任职期间企业产生的或有负债,对企业经营生产所产生的影响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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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对于所有者权益项目,主要关注:投资者投入的资本(股)及其变化是否真实存在并经过验资,股权结构是否合理、合法,股权结构变化是否经过董事会研究决定并经过一定的程序审查批准;有无假合资,有无中途抽走资本(股)的行为,以实物作价入股的资产是否经过权威中介机构的评估和有关主管机关的批准确认。资(股)本溢价、资产评估增值、接受捐赠等项来源是否真实、合法。盈余公积金和公益金来源是否正当,提取比率是否合规;未分配利润是否真实、合法,在报表上反映是否恰当等。

(三)损益完成情况分析

根据报表数据的综合对比分析结果,以及其他审计组提供的线索等,对影响损益的重要项目进行验证分析,为综合评价任职期内企业经营成果提供依据,为查找经营中存在的问题提供线索。分析要点:

1、主营业务收入与购电成本项目。应与营销审计小组结合进行检查。

财务审计小组重点关注:财务与营销部门之间相关数据是否衔接一致;分析售电收入、购电费用上升或下降的幅度以及对营业利润影响的程度。具体的销售电量和销售电价计算运用是否正确,销售折扣与折让是否合规、计算是否无误,购电量及电价是否合规等,由营销审计小组进行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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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成本费用项目。主要关注:是否严格划分资本性支出和费用性支出的界限;是否严格划分福利奖励性支出与成本费用支出的界限;是否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当年应计入或应负担的所有成本和费用,有无虚增、隐匿、遗漏等行为。对于异常成本项目应查明原因,作出定量分析。

3、其他业务利润。主要审查形成其他利润的主要业务内容及其结构,收入来源是否正常,核算是否正确。

4、投资收益。主要审查投资收益核算是否正确,反映是否真实、完整,有无有意隐瞒或遗漏。需要与营销及其他审计小组配合完成的项目,积极与其他审计小组沟通,协调完成。

5、“营业外支出”。应检查流动资产和固定资产的报损是否经过一定的批准程序;捐赠支出是否经过一定的批准程序、控制在合理范围之内;其他支出项目是否合规。

6、“以前年度利润调整”。应检查内容是否真实,数字是否准确,处理是否适当。

第八十八条 主要经营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主要内容。主要经营指标以公司各年下达的业绩考核指标分析为主,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增选下列辅助分析指标:

1、财务效益基本指标:总资产报酬率。修正指标:资本保值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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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率、主营业务利润率、盈余现金保障倍数、成本费用利润率。

2、资产运营基本指标:总资产周转率。修正指标:存货周转率、应收账款周转率、不良资产比率。

3、偿债能力基本指标:已获利息倍数。修正指标:现金流动负债比率、速动比率。

4、发展能力基本指标:销售(营业)增长率、资本积累率。修正指标:三年资本平均增长率、三年销售平均增长率、技术投入比率。

5、社会贡献指标:上缴税收增长率,养老、医疗、失业统筹资金缴纳率,工资总额增长率和职工人均工资等。

(二)实施方法。调阅被审计单位上报的各项报表,统计、计算任期前一年度以及任职期内各年度相关指标完成情况,逐年逐项进行对比分析,绘制变动曲线,了解趋势变化原因及影响因素。

(三)结果运用。通过上述指标在任期前后变化情况的分析,验证被审计单位主要经营指标和预算完成情况,分析任期内经营业绩与存在的不足,为综合审计评价提供信息。

第八十九条 在上述会计信息及经营指标完成情况分析中,若发现异常波动,应初步分析主要影响因素,并及时在审计组内沟通,确定是否需要进一步检查,并确定检查重点、落实检查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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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条 财务管理情况检查

在全面了解资金管理、资产管理、预算管理等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测试的基础上,根据具体情况,选择部分关键控制点进行详细检查分析。主要有:

(一)资金管理:银行账户管理与使用是否严格、有效;资金调度是否顺畅、有序;资金的筹集与使用是否匹配,资金的使用效益是否得到提高;各项资金的安全是否得到保障。

(二)资产管理:重大资产处臵的审查主要由重大决策小组负责。财务收支小组主要关注资产管理基础工作是否扎实,包括有关资产(物资)定期盘点制度执行情况及效果,资产盘盈、资产损失的审批程序及账务处理是否合规,资产的安全管理是否到位等。

(三)预算管理:是否执行了全面预算管理;财务预算与其他部门的业务预算是否配比;预算的实际执行效果,是否存在年中频繁调整预算等情况。对重大差异应查明原因,并分析产生的影响。

第九十一条 重点抽查单位及业务项目的确定

(一)重点抽查单位的确定:

1、一般情况下,按照资产总额、业务量或资金流量的大小,对报表合并范围内的企业进行排序,选取数额相对较大的单位作为重点检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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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网公司经济责任审计业务指南(试行)

2、根据指标分析结果,对于相关单位的特定指标进行抽查。

(二)重点业务项目的确定:

1、在内部控制制度测试中,发现的薄弱环节所涉及的经济业务。

2、对总部财务信息分析性复核中,发现的趋势异常、配比异常,需要核实的项目。

3、与其他审计小组配合,需要查证的项目。

第四节 电力销售管理审计

第九十二条 电力销售管理审计的主要任务:按照经济责任审计的总体要求,以评价电力销售业务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和有效性为基础,采取点面结合的工作方式进行抽查验证,核查验证电力销售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和电力销售综合管理情况,为总体审计评价提供支撑,为其他审计小组提供线索与查证服务。

第九十三条 电力销售管理审计的主要内容:检查电力购售业务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和有效性,购电管理、售电管理及线损管理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检查购售电量、购售电平均单价、售电收入、购电费、电费回收率、应收账款余额、线损率等各项指标完成情况;抽查具体购售电业务的真实性、完整性;检查线损率控制措施及其实施效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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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网公司经济责任审计业务指南(试行)

第九十四条 电力销售管理审计的重点:

(一)电量、电费、线损数据来源真实性、准确性,是否存在人为调整现象。

(二)电价政策执行的正确性。

(三)购电费支付及时性、真实性;用户电费回收的及时性、电费回收指标完成的真实性。

(四)电费资金管理安全性,电费账务管理的合规性。电费账户的开设以及电费的收取、上缴是否按照公司资金管理规定执行,有无隐瞒、截留、挪用电费收入现象。

(五)电力销售管理工作的规范性。

(六)线损管理制度的健全性及其执行效果,有无人为调节线损率的情况。

第九十五条 在审前调查阶段,应了解被审计单位购、售电业务管理模式和管理体系,电费资金管理模式及核算体系,线损管理的主要措施等,并检查内控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分析购、售电量结构,线损波动情况,以及其他相关经济指标的完成情况;熟悉购售电价政策;了解营销信息系统使用情况等。主要搜集以下相关资料:

(一)供电区域电力市场分布及电网架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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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网公司经济责任审计业务指南(试行)

(二)购、售电业务管理模式、流程,组织结构图或框架图。

(三)任职期初、任期内购、售电量报表(年、月)、年度工作总结、市场营销部的销售明细报表、电费回收表、资金上缴考核情况表、经济活动分析报告,财务部的销售报表、财务分析以及外部专项检查资料。

(四)被审单位线损管理体系,岗位设臵、职责分工情况,线损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线损指标、线损报表、线损波动情况分析表等,不同低压等级线路分布状况,线损计划及完成情况报表,线损分析报告。

(五)被审计单位购电量明细表,各购电单位购电费支付情况表。

(六)任期内购、售电价政策、文件,电费有关减免优惠政策。

(七)公司下达的考核指标文件以及指标的完成情况,被审计单位对所属供电单位下达考核指标及考核完成情况。

(八)被审计单位与电力销售有关的内部控制制度和考核办法。第九十六条 对于搜集到的资料,应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研究、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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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网公司经济责任审计业务指南(试行)

(一)通过了解相关业务流程、机构设臵、人员配备,公司及被审计单位有关制度规定、内部控制措施等资料,全面掌握该单位电力销售管理模式,购售电结构,用户行业结构等。

(二)通过了解电价政策,结合被审计单位购售电结构,初步分析被审单位电价执行情况。

(三)通过查阅电力销售统计报表和相关财务报表,以及电费银行账号及账户等方面资料,了解被审单位电量完成情况,电费核算模式,电费回收及上缴情况,核对财务、营销、生产等方面的报表数据是否一致。找出欠费较多的供电单位并初步分析欠费形成的原因。

(四)通过对线损报表及线损分析资料的了解,掌握线损波动情况,查找线损波动较大的单位。核对省公司报表与下级供电局报表的数据是否一致。

第九十七条 重点抽查单位的确定

确定重点抽查单位,主要应考虑以下几个因素:购售电量较大的单位;购售电结构比较复杂的单位;销售模式具有代表性的单位;电费回收不好的单位,线损波动较大的单位;电费资金管理及电价政策执行有疑点的单位等。综合考虑以上因素后,根据审计任务和审计资源情况,确定重点抽查单位。

50

第12篇:经济责任审计规定

总审计师孙宝厚就《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网络解答

(2010.12.14)

一、审计机关在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主要发现了哪些问题?对这些问题是如何进行责任界定和处理的?

我先说一下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概括起来讲主要有六个方面的问题:一是重大经济决策方面,部分决策存在决策程序违规、决策失误、决策执行不力、决策未能实现预期目标,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浪费、国有资产(资金、资源)流失等问题。二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方面,一些地区和单位在产业结构调整、环境保护、土地保护等方面存在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不够到位、效果不够理想等问题。三是财政财务管理方面,一些地区和单位存在财政预决算编报不真实、不完整,隐瞒转移收入、挤占挪用资金、虚增虚减利润、偷逃国家税收、国有资产流失等问题。四是风险管理方面,部分地区存在地方政府性债务规模较大、预警和风险控制机制不够健全等问题,一些企业存在主业不够突出、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不足、国有资产未能实现保值增值等问题。五是对下属单位财政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管理和监督方面,部分单位存在内部控制制度不够健全、管理层级过多、对下属单位管理不够严格等问题。六是遵守廉政规定方面,个别领导干部存在以权谋私、失职渎职、侵吞国有资产,以及超标准配备车辆、兼职取酬、参与集资分红等违反廉政规定的问题。以上这些问题有的在机关表现的比较突出一些,有的在企业表现的比较突出一些,我在这里只是概括地讲,没有分企业和机关。

二、《规定》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

可以概括为四个方面:第一,对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具有重要意义。《规定》把组织监督、纪检监督和审计监督有机结合起来,是加强领导干部管理和监督的有效措施,使党内监督制度更加完善,监督手段更加有效,有利于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第二,对推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规定》将促进领导干部推动科学发展作为审计目标,有利于引导领导干部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促进领导干部按照市场经济规律思考、规划和部署经济工作,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发挥审计保障国家经济社会健康运行的“免疫系统”功能。第三,对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具有重要意义。《规定》将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情况作为审计重点,有利于促使领导干部增强遵纪守法意识和自我约束能力,正确行使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推动从机制上、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第四,对加强审计法制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规定》是经济责任审计法规制度建设的重要成果,有利于规范经济责任审计行为,推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科学发展,健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审计监督制度。

三、如何进行责任界定。

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过程中存在问题所应当承担的责任,审计机关区别不同情况,依法依规对其作出责任界定。两办《暂行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将责任划分为直接责任和主管责任,根据十多年经济责任审计实践经验,《规定》对责任划分种类作了进一步完善和细化,将其划分为三种,即直接责任、主管责任和领导责任,并明确了责任划分的依据。这种责任划分充分考虑到实践中的可操作性和审计结果利用的便利性,更加明确和具体。

审计评价是经济责任审计的一个很关键的环节。审计评价坚持以下几项原则:一是依法依规原则。依照审计查证或者认定的事实、法律法规、国家有关规定和政策、责任制考核目标、行业标准以及其他有效的依据等进行审计评价。二是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审计评价既要肯定主要工作业绩,也要指出存在的主要问题,这一点是非常重要的。三是审计评价与审计内容相统一的原则。在法定职权范围内,按照规定应该审计什么就审计什么,审计什么就评价什么,审计到什么程度就评价到什么程度。评价结论应当有充分的审计证据支持。还要强调的就是不能对没有审计的,或者是没有审计清楚的事情作出评价。

五、如何运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

之所以要审计,就是因为有人关注审计结果,运用审计结果,所以我们要提交报告。为保障审计结果的有效运用,《规定》在两个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一是对各级党委和政府运用审计结果提出了要求,明确规定应当建立健全经济责任审计情况通报、审计整改以及责任追究等结果运用制度。二是对干部管理监督部门运用审计结果提出了要求,明确规定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将审计结果作为考核、任免、奖惩被审计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

第13篇:经济责任审计重点

经济责任审计

一、对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的认识

通过任职期间资产、负债和净资产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及其有关经济活动进行审计监督,以分清经济责任,评价工作业绩,为领导考核、任免、奖惩提供依据。同时,通过审计促使干部增强遵纪守法和廉洁自律的意识,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加强监督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二、经济责任审计项目服务方案

(一)经济责任审计项目重点

1、财务状况的真实性。重点审查领导干部任职期间的财务状况、财务收支以及财政资金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是否真实、完整,账实是否相符,会计核算是否准确,财务报表范围是否完整等。主要内容包括:财务会计核算是否准确、真实,是否存在财务状况和财务收支不实的问题;①财务报表的范围、方法、内容和编报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存在故意编造虚假财务报表等问题;②会计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和有关资料是否相符; ③采用的会计确认标准或计量方法是否正确,有无随意变更或者滥用会计估计和会计政策,故意编造虚假收支等问题。

2、财务状况及财务收支的合法性。重点审查领导干部任职期间,财务收支管理和核算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财务的效益性。重点审查资产质量状况、债务风险状况。 (1)资产质量状况审计:重点对不良资产进行审计,按照领导干部任期职责、任期时间及不良资产产生原因等情况,分清不良资产产生的责任。

(2)债务风险状况审计:审查领导任期期间的债务水平、偿债能力及其面临的债务风险。

4、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审计重点就是履职情况、守法情况、廉政情况、业绩情况及个人自律情况。重点是审查“三重一大”,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的集体决策。

5、内部控制建立及执行情况。审查领导干部所在内部控制的健全性、适当性和有效性,并结合领导干部的职责要求确定其在内部控制建立及执行中应承担的责任。重点从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方面。

6、领导干部遵守廉洁从业规定情况。主要审查领导干部有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廉政纪委,以权谋私、贪污、挪用、私分公款,转移国家资财,行贿受贿和挥霍浪费等行为。

其中

1、

2、3是对财务责任的审计,

4、5是对管理责任的审计,6是对法纪责任的审计。

二、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实施策略

1、内部控制符合性测试:是否建立系统性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相关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在财务支出方面是否有依文件规定审批权限进行审批,资产出租出售和重大的投资项目是否有依文件履行招投标程序及经有权机关审批。

2、实质性测试方法

(1)货币资金及借款:由企业提供截止日所有的银行账户及余额明细表(含存款、贷款、应收应付票据、理财产品等),需向金融机构实质函证。

(2)往来款:重点关注不良资产,账龄超过三年的及期末余额大的但客户可能已无履行能力的(已诉讼或将诉讼的),赊销的审批制度。

(3)资产管理情况:包括固定资产、存货、在建工程等。资产的日常管理是否到位,年末盘点手续是否齐全;资产的产权关系是否明晰,资产的处置是否履行了相应的报批程序,是否存在因管理不严而造成人为丢失、毁损的情况;是否存在个人或小集体长期无偿占用国有资产的情况;资产的处置中是否因处置不当而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国有资产的收益是否得以体现,有无固定资产清理损失挂账等。结合营业外收支、资产出租收入科目进行检查。工程项目是否进行招投标,是否存在违规发包、肢解工程规避招投标的情况。在建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情况,支付手续是否完备,支付条件是否按合同进行,是否存在提前支付工程款的情况。

(4)对收入的审计:是否存在提前或推迟确定收入,有无截留、转移收入或将收入账外存放。重点检查资产出租情况。有无截留、转移收入或将收入账外存放形成资金体外循环的情况。(资产审计)

(5)各项成本费用审计:成本是否存在多结或少结情况及成本核算方法前后期是否一致,费用重点关注领导本人的三公经费,员工的人工费用(工资、社保、公积金、福利费),社保及公积金是否存在超过规定缴交,营业外支出是否存在较大罚款及滞纳金、违约金、赔偿款、资产处置等。成本费用是否严格遵守权责发生制原则。

(6)对负债的审计:

长短期借款是否严格执行有关债务管理的制度办法;借款费用的处理是否符合会计准则规定;应付款项中是否存在无明确支付对象或虚假支付对象的情况。

3、投资项目及重大经济决策事项(资产审计)

(1)首先查清在领导干部任期内,都有哪些经济决策事项,投资的性质和种类,重点抽查几个金额较大的项目,审计其立项情况,投资方案,资金来源和使用情况,项目预决算情况,投资效益及效果情况。结合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进行,以此来确定和评价领导干部的任期经济责任。

(2)对外投资是否真实,投资决策程序及批复是否规范,是否取得了预期的投资回报;对外投资核算的方法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投资收益(损失)的确认是否及时、正确,有无投资收益(损失)不入账的情况。

4、领导者本人执行廉政纪律情况

通过对账务的审计,审查领导干部本人是否违规报销应由个人负担的各项费用(用车、通讯、出国出境支出、招待费),是否存在私设“小金库”为个人或小集体发放各种钱物的问题,甚至挪用、贪污公款的行为,是否存在个人长期无偿占用、甚至侵占公共财产的行为。(与成本费用一起)

第14篇: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为界定某行政企事业单位领导的经济责任,我们采取了模糊综合评价法对某领导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1、首先阅读相关资料,了解企业实际情况。2。了解财务状况及结果、财务业绩定量评价结果。

3、评议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和管理绩效评议参考标准,独立打分。

根据已建立的评价标准,评价标准共有6个方面,前五个方面每个方面有五个层次,即好、较好、一般、较差、差,第六方面分三个层次。每个层次又分为5个层次,如:好++、好+、好、好-、好--。根据实际情况组成了10人的小组,分别独立对每个方面打分,再对5个细分层次打分,最后将结果用模糊综合评价法计算。计算平均评价值(Ep):平均评价值(Ep)=各评委的评价值之和/评委数。计算加权平均评价值(Epw):加权平均评价值(Epw)=平均评价值(Ep)×权重(W)。

计算综合评价值(Ez):综合评价值(Ez)=加权平均评价值(Epw)之和。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七、

该领导干部的最后得分为

第15篇:试论经济责任审计

试论经济责任审计的相关实务问题

何涛

西安外事学院商学院财管1010班

摘要:经济责任审计是一种受托审计,它是地方党委、政府通过干部管理部门委托审计机关进行的。其主要目的是弄清领导干部任职期间的经济责任,为管理、使用、监督干部提供依据。本文从审计的定义和分类以及审计方法入手,界定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的概念、特点、作用,在此基础上介绍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进而对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的写作准备及制发程序进行了探究研讨。

关键词: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

一、审计概述

1.审计的定义和分类

审计,是审计机关、审计人员或具有特定资质的人员,以被审计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的全部或部分经济活动为对象,对其所作的会计记录进行审核和评价,并提出处理或改进意见的经济监督活动。其方式是,对照法规制度和一定标准,按程序进行审核、检查,确定其实际情况,判断其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以及有关经济资料的真实性和公允性,并收集和整理证据,然后出具审查报告或证明书,从而起到进行经济监督、评价和鉴证的作用。审计工作一般由上级财务主管部门、审计部门或委托会计师事务所担当。

对审计可以从不同角度加以考察,从而作出以下不同的分类:

(1)按审计主体的不同,审计可划分为政府审计(也称国家审计)、内部审计和注册会计师审计(也称独立审计、社会审计、民间审计)。

(2)按目的、内容的不同,可划分为财政收支审计、财经法纪审计和经济效益审计。随着经济责任制的发展和深入,除了对单位的经济状况进行审计评价外,还需要对领导干部本人在任职期间的财政、财务收支和经济责任情况予以审计评价,因而又有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这是一种重在审核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的审计。

(3)按与被审单位的关系不同,可划分为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机关或企事业单位组织审计机构或人员对本单位进行的审计为内部审计,这种审计是机关单位的自律行为,但它的独立性差,结论、建议、处理意见只在本单位有效。独立于被审计单位的审计机构对被审计单位进行的审计为外部审计,由于无隶属关系,审计的独立性强。

(4)按范围的不同,可划分为全面审计和局部审计、综合审计和专题审计。

(5)按施行时间的不同,可划分为事前、事中和事后审计,定期和不定期审计,期中和期末审计。

(6)按执行地点的不同,可划分为就地审计和报送审计。

2.审计方法

(1)抽查和详查。对例行性审计、巡回审计、定期审计,或人力有限、时间有限并且未发现问题苗头的审计,可以采用抽查法审计。运用抽查法要在报告中作相应说明,对有些问题不能作绝对肯定或否定。对已发现有严重问题或不法行为的审计,要详查与案件有关的全部凭证、资料,视必要进行专门审计。

(2)审阅和核对。审阅主要是审阅财务账簿、会计报表;核对主要是通过账表核对、账账核对、账证核对、账物核对等,查明经济活动实情,发现和落实问题。审阅和核对是审计

最基本的技术方法。

(3)顺查和逆查。按会计记账的顺序进行的审查叫顺查,按会计记账的相反顺序进行的审查叫逆查。顺查容易发现财务问题,逆查便于检查讲究指标完成情况。

(4)分析和比较。把综合财务指标,分解成各种具体因素,叫分析;把分解后的各个因素的指标,与计划或上年比较对照,观察其中的变化,查找原因。

(5)调查和对证:在审查账面的同时,还需要向有关单位或人员调查了解,征询意见,核实情况,最后的评价判断,不能只是由账面得出,要两者结合。

二、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的概念与特点

(一)概念

1.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是审计工作的最终成果,是审计人员在审计工作结束时,以书面形式提供的表明审计意见的书面报告。审计报告既是对某项审计工作过程和结果的全面总结,又是对被审计单位财经工作成果的评价和裁定,也是审计机关对某项审计结果作出审计结论和处理决定的依据。审计报告具有总结性、强制性、客观性、公正性等特点。

2.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

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是一种有特定目的、功能的专题报告。它是审计机关审定审计组提交的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后,根据被审计的领导干部任期内单位财政、财务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对领导干部本人的经济责任做出客观评价,提出该领导干部应负的经济责任及有关建议,向本级人民政府或上级干部管理部门提交的专题报告。经济责任审计与一般审计相比,在技术方法、作用要求、工作程序等方面,有其共性和交叉的部分,但也有别于一般审计的不同特点,即定向性、针对性。

(二)经济责任审计特点

1.报告的定向性

经济责任审计是一种受托审计,它是地方党委、政府通过干部管理部门委托审计机关进行的。其主要目的是弄清领导干部任职期间的经济责任,为管理、使用、监督干部提供依据。因其委托机关和审计目的的确定性决定了审计结果报告的定向性。它是严肃的上行文,向本级人民政府和干部管理机关负责,不抄送被审计的领导干部本人和所在单位。

2.内容的针对性

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是在一定层次上担任领导职能的“领导人员”,审计的内容是领导干部任期内的“经济责任”。它针对“领导人员”,针对“经济责任”,着重审计领导干部任期内的经济指标完成情况,领导、组织、实施和监督本单位财政财务收支情况,任期内重大经济活动和重要经济决策的情况和结果,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及个人遵守廉政纪律的情况等。这种强烈的审计针对性决定了审计结果报告的针对性,即要有针对性地反映领导干部任期内的经济责任状况。所以不能用这个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报告代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

三、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的作用

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突破了以往审计报告只是揭示单位经济活动事项的局限性,不仅对事而且对人,并且重点是评价领导干部的工作业绩和经济责任,为干部管理部门提供既量化又直观的可靠、可信的依据,便于全面客观地了解掌握干部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具体来讲,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具有三个方面的作用。

(一)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是考察干部的依据材料

对经济责任审计来说,只是检查任期内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它有别于对干部的政审考察。这是因为,审计结果来源于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的综合分析,来源于大量的经济活动事实。通过对审计对象任期内遵纪守法、国有资产的增值保值、主要经济指标的实现、办公物品的

清理移交等情况多方面进行检查核实,然后进行综合分析,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作出公正、具体、说服力强的评价,是考察干部不可缺少的依据。

(二)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是领导干部是否清正廉洁的证明材料

领导干部本人在任期内执行国家财经纪律和廉政规定的情况,是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所反映的主要内容之一。通过客观评价,提出意见和建议,对清正廉洁的领导干部予以褒扬,对违法乱纪的领导干部予以揭露、曝光和惩处。特别是对那些虚报、谎报“政绩”,玩“数学游戏”,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通过揭露事实、划清责任的手段,可以起到制止、警示、约束和纠正作用。

(三)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是领导干部工作业绩的评价材料

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通过对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评价,引导和规范领导干部的行政行为和经营行为。用大量具体的审计事实来为大胆改革、业绩突出的领导干部辨明是非,撑腰说话。对那些弄虚作假,投机钻营,钻改革空子的领导干部,同样用具体客观的审计事实予以揭露,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廉政规定建议进行处理。无疑,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充分运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对于正确使用干部具有重要作用。

应该特别注意的是,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所提供的是领导干部考察材料中的一个非常重要的部分,但决不是考察材料的全部和唯一的信息来源。我们应该认识到,结果报告认定的经济责任,只是从审计角度认定的经济责任,而不是全部的经济责任。结果报告是考察干部的重要依据,而不是唯一的依据。审计结果报告的阅读者、使用者是党委、政府和干部管理部门,而不是审计机关,必须解决简明扼要、通俗易懂的问题,即撰写结果报告要服从、服务于干部管理工作的需要。

四、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的内容与格式

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的主题是领导干部本人的经济责任,其内容应紧紧围绕任期经济责任进行,以工作业绩和审计查出的问题为基础,作出评价和结论,并以此安排布局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的各个部分。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和审计机关研究确定的意见是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内容的基础和材料来源,但是审计结果报告并不是审计报告的简单重复,而是在审计报告基础上的综合与概括。撰写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要选择最能充分证明经济责任的主要事项充实审计结果报告,分清主要问题和次要问题,避免出现事无巨细、面面俱到、不深不透的情况。其中经济活动的决策情况、财务管理情况、本人廉洁情况是重点内容。抓住了这三方面的情况,就抓住了“牛鼻子”。

国家审计署2002年1月23日召开审计长会议,讨论研究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针对报告的内容和格式提出了以下规范性意见:

(一)报告标题

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的标题统一为:××××(审计机关名称)关于××××(被审计单位)×××(被审计人员姓名)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报告,如《西安市审计局关于西安市土地局××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报告》

(二)报告内容

1.前言

前言部分简要概括审计的依据、范围、内容、方式、起迄时间等。

2.正文

正文可分为如下几部分:

(1)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如被审计人员所在单位情况较为简单,也可将基本情况放在前言部分,不予单列)。

(2)审计评价(简要概述经审计可以确认的被审计人员的经济工作业绩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应负有的责任和其他相关评价)。

(3)主要业绩(较为详细地说明经审计确认的被审计人员的主要业绩。如业绩不突出,内容不多,也可以将这部分概括到“审计评价”中去。不予单列)。

(4)审计中发现的主要问题(阐述经审计确认的被审计单位财政财务收支中存在的、与被审计人员有直接或间接责任关系的主要问题及被审计人员应负的责任)。对于被审计人员所在单位存在的与被审计人员没有责任关系的其他问题,可在全文的最后加以简要的阐述及提出处理原则。

(5)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应做到形式统一,结构严谨,观点明确,条理清晰,用词恰当,数字尽可能用较大数位表述。

五、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的写作准备及制发程序

(一)写作前的准备工作

1.整理审计资料

将审计工作计划、任务书、审计工作底稿、审计证据等有关资料收集起来,精选出主要的实用材料,分类整理,注明资料的名称、内容、发现的问题、性质及原因等。材料的取舍主要以金额和性质为主要标准。

2.核实责任问题

审计中查明的问题,如涉及经济责任或法律责任,就要多方核实。没有绝对把握,不可将责任结论轻易写入报告。

3.研究审计评价

审计评价要突出主要问题,对项目较多的审计,未必需要一一评价,可将各项评价结合起来给予概括性总评。

4.进行审计调整

如审计发现账账不符、账实不符等问题,从而影响到财务报表的正确性和合法性时,应根据审计记录中查到的问题作调整记录。调整的内容,以是否影响财务报表指标数额为依据。调整时,审计人员要与被审计单位主管会计共同商议,取得一致意见,然后由会计部门作调整记录,登记账册,重编调整后的财务报表,作为审计报告的附件。

5.编写报告提纲。

内容较多的审计报告,可把问题归纳分类,作为正文主体的提纲,每个问题之下列出具体资料,大纲之下还可有目,如可列“偷税漏税”、“私设小金库”、“违反现金管理规定”、“滥发奖金、福利品”等纲目。内容简单的报告,可不列提纲。

(二)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的写作及制发程序

审计机关研究审定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后,即转入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处理阶段。在这一阶段的主要工作有:一是撰写、报送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二是制发审计意见书,要求被审计单位纠正轻微的违规问题;三是对被审计单位犯有的违规行为应给予处理、处罚的,下达审计决定,责令被审计单位执行。其中结果报告的制发程序是:

(1)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一般由审计组代局机关草拟,局机关业务会议形成审计报告的审定意见后,审计组应立即转入结果报告撰写阶段。审计结果报告一般由审计组长或制定其中的骨干撰写。

(2)撰写者首先要认真阅读审计报告和局机关审定审计报告的会议纪要等有关资料,对审计资料中的逻辑关系、对应关系、因果关系、关联关系等有疑问、不明白、不清楚的地方,应进行计算或询问,在全面掌握情况,心中有数的基础上,拟出提纲,在一定范围内讨论研究后,着手起草结果报告。

(3)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代拟稿形成后,首先由处科室负责人审阅,再送复核机构复核,最后由局领导签发。

(4)经局领导签发的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经打印盖章后报送政府,抄送干部管理、

纪检等部门。

(5)归入经济责任审计项目档案。

参考文献:

【1】金扬.浅议经济责任审计中的问题及对策[J].天津经济,2005(5)

【2】刘更新.经济责任审计的运行机制及其治理效率研究[D].西南财经大学,2010.

【3】闫北方.经济责任审计应把握的四个方面[J].中国审计,2007(15)

第16篇:古田经济责任审计

今年,经过严格筛选,古田县乡镇长(书记)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脱颖而出,被省审计厅唯一确定为在全国进行经验交流的县。并于9月27日至28日在山东省东营市召开的全国乡镇和村级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座谈会上进行经验交流。主要做法有以下四个方面: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监管机制。该县实行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县委书记担任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县长任常务副组长,组织、纪检、监察、人事和审计等五个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并制定了《古田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组织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做好经济责任审计的意见》、《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办法》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从而形成了县委统一领导、县政府直接负责、五部门共同参与、分工协作的组织领导格局,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前移监督关口,实行“任中审计”。针对离任审计存在“审用脱节”问题,把监督关口前移,对乡镇领导进行任中审计。促其“在其位、谋其政”。

三、强化成果应用,促进“审用结合”。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生命力在于审计成果的运用。因此,该县十分重视审计成果的运用:县委常委会把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作为研究领导干部调整任用时的必备材料之一;县纪委将审计结果作为备案材料归入干部廉政档案;组织人事部门将审计结果写入干部考察材料,归入干部实绩档案;对违纪问题严重而未构成党政纪律处分的由纪委书记、组织部长、审计局长召集有关人员进行组织诫免谈话,谈话内容记录在案,限期整改。使审计结果与经常性的干部考察监督有机地结合起来。

四、提高队伍素质 当好“经济卫士”。审计质量事关公平公正和领导干部的功过是非。在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该县重视提升审计质量与防范审计风险,努力提高审计队伍的素质,做到依法审计,当好“经济卫士”。建立了《审计执法责任制度》、《审计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和审计质量标准、廉政纪律等制度,增强了其自身的约束机制。(古田县审计局)

第17篇:经济责任审计规定

哈尔滨工业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所属国有企业领

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健全和完善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加强对公司所属企业领导干部(以下简称领导干部)的管理监督,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干部管理监督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公司所属企业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包括:

(一)公司所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正职领导干部或者主持工作一年以上的副职领导干部;

(二)公司所属事业单位的正职领导干部或者主持工作一年以上的副职领导干部;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经济责任,是指领导干部在任职期间因其所任职务,对本单位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应当履行的职责、义务。

第四条 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应当接受审计监督。

根据干部管理监督的需要,可以在领导干部任职期间进行任中经济责任审计,也可以在领导干部不再担任所任职务时进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

第二章 审计内容

第五条 经济责任审计应当以促进领导干部推动本单位科学发展为目标,以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情况为重点,以领导干部任职期间本单位财政

收支、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和效益为基础,严格依法界定审计内容。

第六条 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内容是:本企业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有关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经济管理和监督职责情况。

第七条 在审计以上主要内容时,应当关注领导干部在履行经济责任过程中的下列情况:遵守有关经济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公司关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情况;制定和执行重大经济决策情况;与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有关的管理、决策等活动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情况;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情况等。

第三章 审计实施

第八条 公司审计部应当根据年度经济责任审计计划,组成审计组并实施审计。

第九条 审计部应当在实施经济责任审计3日前,向被审计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单位或者原任职单位(以下简称所在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遇有特殊情况,公司审计部可以直接持审计通知书实施经济责任审计。

第十条 审计部实施经济责任审计时,应当召开有审计组主要成员、被审计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单位有关人员参加的会议,安排审计工作有关事项。

第十一条 审计部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时,被审计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单位应当提供与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有关的下列资料:

(一)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相关资料;

(二)工作计划、工作总结、会议记录、会议纪要、经济合同、考核检查结果、业务档案等资料;

(三)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述职报告;

(四)其他有关资料。

第十二条 被审计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单位应当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并作出书面承诺。

第十三条 审计部实施审计后,应当将审计部的审计报告书面征求被审计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单位的意见。被审计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单位应当自接到审计组的审计报告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意见;10日内未提出书面意见的,视同无异议。

第十四条 审计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出具审计报告。

第十五条 审计部应当将经济责任审计报告送达被审计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单位。

第十六条 审计部应当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报送公司领导。

第十七条 审计部在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现的应当由其他部门处理的问题,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第四章 审计评价与结果运用

第十八条 审计部应当根据审计查证或者认定的事实,以及责任制考核目标和行业标准等,对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作出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评价。审计评价应当与审计内容相统一,评价结论应当有充分的审计证据支持。第十九条 公司有关部门应当根据干部管理监督的相关要求运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将其作为考核、任免、奖惩被审计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应当归入被审计领导干部本人档案。

第18篇: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情况

关于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情况的报告

近年来,我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和中纪委第二次、第三次全会精神为主线,突出重点,进一步完善全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领导机制、工作机制、制度规范,促进成果运用,依法强化对权利运行的制度和监督,促进廉政勤政,把依法审计、廉洁审计、文明审计贯穿于审计工作的全过程。通过审计,领导干部的廉洁从政意识进一步加强和提高,依法行政的意识得到进一步加强,执行财经法纪的观念和自我约束意识有了明显增强,遵守财经法规的自觉性和严格履行职责的自觉性明显提高。基本工作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市共对80名县(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了任期、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其中, 2012年委托市审计局对48名县(处)主要负责人进行了任期经济责任审计,2013年对22名县(处)主要负责人进行了任期经济责任审计,2014年对10名县(处)主要负责人进行了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出具审计报告80份,下达审计决定85份,提出审计建议285条。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制度。近年来,我市把开展经济责任审计作为加强干部监督管理的一项重要措施来抓,不断加强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领导,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非常重视,成立了以市委副书记、市长为组长、纪委书记、组织部长为副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组,统筹协调领导全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研究制定和落实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规划和计划,解决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县市(区)建立了联席会议办公室,并根据各自特点,制订落实了一系列工作制度,对经济责任审计的形式、范围、内容、程序、方法、结果与评价等做出了一系列具体的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审计的对象、范围、时限、方法以及对有关问题的处理办法,使全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进一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

(二)创新工作方法,提高审计质量。一是创新审计手段。我们在积极探索开展计算机辅助审计的基础上,开展了以内控测评制度为基础的审计,对了解到的财务信息和非财务信息进行综合分析,以发现被审计单位可能存在的问题和风险。二是创新审计工作机制。建立了信息资料共享制度,加强审计部门与纪检和监察部门的合作,实行信息资料互通共享,增加了审计人员对被审单位的了解,做到心中有数。建立了审计结果通报制度,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由审计机关单独出具后,分别报送经济责任领导组成员并抄送给被审计单位及领导干部本人,增加了审计的透明度。建立了整改报告制度。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反映的问题要求限期整改,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审计部门。建立了跟踪检查制度。审计项目结束后,在规定的时间内由审计成员单位组成联合检查组,有重点的对被审计单位进行跟踪检查,促使被审计单位认真整改,对“新官不理旧账”的问题必要时采取限期落实措施。同时,实行了严格的分级负责制、质量追究制和集体定案制度,进一步完善了经济责任审计的制度体系,促进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深入开展。三是创新审计重点确定方式。通过召开不同层次座谈会,广泛搜集被审计人员的有关情况,积极开展审前调查,了解社会各阶层人员对被审计人员的评价,以确定审计工作的重点;采取抽查有关大型会议纪录,以及领导班子会议纪录,寻找审计突破口,确定审计重点;延伸调查,通过向被审计人员的主管单位或财政税务、纪检、信访等部门调查,确定审计重点。

(三)加强成果运用,强化审计效能。一是经济责任审计与干部奖惩使用相结合。坚持将经济责任审计作为干部奖惩使用的重要依据,坚持凭实绩论升迁,依贡献兑奖惩。二是经济责任审计与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相结合。我们把审计结果作为全市党风廉政建设的晴雨表,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特别是经济违法违纪问题,及时移交纪检监察部门予以查处,采取有力措施予以纠正。三是经济责任审计与推进依法行政相结合。根据当前建设“法治政府”的需要,我们坚持把经济责任审计作为推进依法行政、打造“阳光政府”的重要渠道,及时抓住群众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进行重点审计,并把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反映出来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分类汇总,起到警示作用。

三、存在的问题和几点建议

(一)审计队伍青黄不接现象较为突出。从经济管理、财务管理、人事管理、执行政策法规以及绩效评估、单位现实状况把握等方面着手,大力加强对审计人员的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把依法审计、廉洁审计、文明审计贯穿于审计工作的全过程。

(二)组织、纪检部门在审计工作中发挥作用还不够。组织、纪检部门应派专人同审计机关一起进点开展审计。开展审前调查、编制审计方案时,应明确纪检、组织部门人员的职责:既负责与被审计单位有关人员谈话和召开座谈会,了解被审计领导干部的经济活动情况和廉洁自律情况,又负责对于审计中发现的重大案件线索开展专题审计。

(三)先审计后离任的规定落实得还不够。先审后离是充分发挥审计作用,利用审计成果,加大对领导干部监督力度的重要原则和有效手段,但由于干部人事调整工作的特殊性或者审前协调工作不到位,先审后离往往很难做到,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审计成果的利用价值。要进一步加强信息宣传,拓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信息传输渠道,在广大领导干部中开展经济责任审计的宣传教育工作,使各级领导干部充分认识到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性,形成自觉接受经济责任审计监督的意识。

第19篇: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指南

市审计机关经济责任审计操作指南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我市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提高审计工作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经济特区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条例》、《广东省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操作办法(试行)》(粤审法[2002]175号)、《市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深办发[2002]1号)和《审计机关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结合我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实际,制定本指南。

第二条

本指南是围绕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目标,按照审计流程,对审计任务安排、审计准备、实施、终结等阶段以及审计主要内容、审计方法、审计评价作出规范的操作指南。

第三条 本指南适用于市、区审计机关实施的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和纪检、组织部门办理与经济责任审计相关的事项。各区街道办事处审计机构承办经济责任审计事项参照本指南。

第四条 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是指审计机关接受委托,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对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的领导干部任职期间所在地区、部门、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对国有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任职期间所在企业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及其在有关的经济活动中应

- 12施审计的;

(二)已定居国外或失踪、死亡的;

(三)已离开任职的岗位二年以上的;

(四)已被提拔、任用到可能影响经济责任审计公正进行的岗位的;

(五)已被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的;

(六)其他无法实施经济责任审计的情况。

第十一条 提出、确定和实施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应当坚持“全面审计,突出重点”的工作方针。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对象重点是:

(一)拟提拔任用的领导干部;

(二)管理、占用国有资产较多的党政部门、行政执法监督部门的领导干部;

(三)党委、政府要求审计的领导干部;

(四)群众反映问题比较多的领导干部;

(五)任职时间较长、且任期内所在单位财政财务收支未接受过审计的领导干部。

第十二条 计划管理。审计机关收到组织部门的委托书后,应当列入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并按照法定程序组织实施。

第十三条 组成审计组。审计机关在立项后,项目实施审计30日前,应当选派两名以上具有较高政策水平和相当业务水平的审计人员组成审计组,并指定审计组组长。审计组实行组长负责制。有关审计组的管理事宜,执行《市审计局审计组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

第十四条 委托部门同时委托对同一单位党委领导和行政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审计机关可以组成一个审计组同步组织实施,执行同一审计程序,分别提交两个审计报告。

第十五条 被审计领导干部为党委领导的,审计组组长应为中共党员。审计组的成员应严格遵守审计人员回避制度,凡与被审计领导干部有利害关系的人员不能进入审计组。

第十六条 审前调查和学习。审计组实施项目审计前,应当依照《审计机关审计方案准则》和委托部门的要求,开展审前调查。审前调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分析、掌握委托部门对该审计事项的特别要求;

(二)走访纪检监察机关,听取他们对被审计领导干部的意见,索取其掌握的群众举报线索或反映的问题及处理情况;

根据需要,审计机关可请求纪检监察机关予以配合、支持审计工作,及时提供与审计事项相关的情况和群众举报线索;

(三)审计机关分管领导或审计组组长可与被审计领导干部谈话,了解其任职、分工的主要情况,任期内所负责的主要工作和重大经济决策活动,以及遵纪守法的有关情况;

(四)了解并收集被审计领导干部所在单位财政财务收支状况,以及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的有关情况;

(五)了解并收集涉及被审计领导干部所在单位的特殊政策及其他相关文件资料;

(六)查阅了解以往审计的情况,利用原有的审计档案资料;

- 56况;

3、本人领导和直接分管负责的工作中有关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情况、主要经济活动情况及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4、本人遵守国家财经法纪和领导干部廉政规定情况;

5、需要向审计组说明的其他情况。

(二)任职期末财产清查、债权债务清理资料和各年度财政财务收支的会计账册、报表、凭证及相关资料;

(三)任期内经济责任的工作目标、经济指标和考核标准、方法等资料;

(四)任职期内各年度的经济工作计划及其执行结果资料;

(五)任期内重大经济决策的相关资料及相关会议纪要、记录等;

(六)任期内有关经济监督、管理部门检查后提出的检查报告、处理意见和执行情况以及社会审计组织出具的审计报告;

(七)任职前后有关经济遗留问题及未决民事纠纷等资料;

(八)本部门、单位内部机构设臵、职责分工、人员状况和内控管理制度;

(九)被审计的领导干部及其有关部门、单位对提供的各项资料和其他相关情况的真实性、完整性作出的书面承诺和签署的《审计承诺书》。对先离任后审计的领导干部,审计承诺书的签署除被审计单位应盖章外,离任和新任的领导应分别按各自应当承诺的内容作出承诺并签字,对重点抽审的下属单位,审计组亦应要求其签署审计承诺书。对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责任人,可以建议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给予必要的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

(十)审计机关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以上材料应于审计工作开始后5日内送交审计组;

第二十一条 审计机关在实施审计之前,应当听取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等有关部门对被审计领导干部所在地区、单位、部门、企业及其领导干部的意见。

第二节 审计实施阶段

第二十二条 实施阶段,是指审计通知书送达被审计单位至审计组向审计机关提出报告期间,审计人员具体执行审计业务的阶段。此阶段可视情况采用就地审计或送达审计的方式,这一阶段的主要工作是检查被审计单位的会计账目和其他与经济责任相关的资料,收集审计证据,逐日编写审计日记,编制工作底稿等。审计实施阶段适用本节规定。

第二十三条 进驻被审计单位,收集有关资料。审计组进驻被审计单位,应召开由被审计单位的现任领导干部、被审计领导干部和有关部门领导参加的审计进点座谈会,通报审计工作安排,提出审计要求,办理资料交接手续。

重大审计项目进点时,可提请组织人事、纪检监察等部门参加,由组织人事、纪检监察等部门提出工作要求和配合的事项。

第二十四条 审计机关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在被审计领导干部所在单位发布审计公告,将审计相关事项在一定范围内以张贴公告的

- 910经过分析、判断和归纳的审计证据,应当编制索引号排序,附在相应的审计工作底稿之后;必要时,可以附在相应的审计日记之后。

不能附在审计工作底稿或者审计日记之后的实物证据、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资料等,应当按规定编制书面材料,附在相应的审计工作底稿或者审计日记之后。

审计人员到被审计单位实施审计或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时,应当出示审计人员的工作证件和审计通知书副本。对审计事项进行调查时,审计人员不得少于2人。

第三十一条 审计组实施审计时,可以利用经核实确认后的内部审计机构或社会审计机构的审计结果,涉及领导干部应承担经济责任的问题,应严格按关联性重新取证。

第三十二条 编写审计日记。审计人员应当在实施审计过程中逐日编写审计日记。审计日记应记载审计事项的名称、实施审计的步骤和方法、审计查阅的资料名称和数量、审计人员的专业判断和查证结果及其他需要记录的情况。

第三十三条 编制审计工作底稿。对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以及对审计结论有重要影响的审计事项,审计人员应当在编写审计日记的基础上,编制审计工作底稿。其他审计事项以审计日记记载审计事项的查证过程和结果。

审计工作底稿应记载审计过程中获取的证明材料的名称、来源、内容和时间等,包括对已查明的审计结果作出的评价意见及其依据。

审计工作底稿应当附有审计证据。审计工作底稿与审计证据的对应关系,应当通过审计证据的索引号来体现。审计证据对应多个审计工作底稿时,应当将审计证据附在与其关系最密切的审计工作底稿后面,并在其他审计工作底稿上予以注明。

第三十四条 审计机关在实施审计过程中,遇有涉及职权范围以外的、或审计手段难以解决的问题,应当依照法定程序移交纪检、监察、组织等有关部门调查核实。

第三十五条

审计实施过程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该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事项的个人部分暂行中止:

(一)审计机关已将被审计领导干部违法违纪问题移送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进一步查处的;

(二)审计期间,纪检、监察机关对被审计领导干部实行“双规”审查的;

(三)审计期间,司法机关对被审计领导干部立案侦查的;

(四)其他特殊原因需要暂行中止的。

对经济责任审计事项个人部分暂行中止后,审计机关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委托部门,待有关机关、部门对涉及个人事项作出结论后,审计机关再依据结论向委托部门作出终止经济责任审计事项的报告或审计结果报告;对涉及单位财政财务收支审计事项,如无特殊原因,审计机关应按法定程序继续完成项目审计并及时依法作出审计处理。

第三十六条 审计组长复核审计工作底稿。复核人员不得涂改和撤换原审计人员的审计工作底稿,对存在的问题可督促编制人员及时修正,并编制相应工作底稿。复核后应签名并书面表示复核意

- 1314审计组对审计事项实施审计后,应当及时提出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

第四十一条 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经审计组组长审核后,送达被审计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地区部门、单位征求意见。

(一)被审计的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单位自收到审计报告之日起10日内将书面意见连同审计报告一并交送审计组,在规定期限内没有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为无异议,审计组应对此作出书面说明;

(二)被审计的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单位对审计报告有异议的,审计组应当进行核实,并作出书面说明。必要时,应当修改审计报告。

征求意见的审计报告应予保留。

第四十二条 审计组应当将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被审计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单位对审计报告的书面意见、审计组的书面说明、审计实施方案、审计工作底稿、审计证据以及其他有关材料,报审计组所在部门复核。

第四十三条 审计组所在部门对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进行复核后,代拟审计机关的审计报告、审计决定书、审计移送处理书和审计结果报告等,报审计机关复核机构进行审计复核。

第四十四条 复核终结后,复核机构或专职复核人员将书面复核意见连同复核材料退还业务部门,由审计业务部门报送审计机关主管领导进行审定,重大审计事项由审计业务会议审定。

第四十五条 审计机关分管领导或主要负责人签发审计文书。 审计机关在规定期限内将出具的审计报告送达被审计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单位,将审计决定书、审计移送处理书等文书送达有关单位。

对被审计的领导干部所在单位违纪违规问题的处理、处罚应由有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管辖权的审计机关进行。当经济责任审计的管辖与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的管辖不一致时,经有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管辖权的审计机关授权,实施经济责任审计的审计机关也可以直接进行处理、处罚。

第四十六条 审计机关根据规定,向本级党委或政府提交审计结果报告,根据情况需要,并附被审计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地区、单位、部门的意见和审计组对被审计单位反馈意见采纳情况的说明,同时抄送组织人事、纪检监察机关及有关部门,不再抄送被审计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单位。

审计结果报告的主要内容应在审计报告的基础上形成,表述上做到层次分明、事实清楚、结论明确、简明易懂、文字精炼。审计结果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前言部分简要概括审计的依据、范围、内容、方式、起止时间等。正文部分可分为如下几个部分:

(一)基本情况。简要说明被审计领导干部所在单位及其本人任职期间的基本情况;

(二)审计结果和审计评价。概述经审计确认的被审计领导干部任职期间所在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及主要经济活动、经济事项决策的状况,主要经济指标(目标)的完成情况,执行国家经济政策情况等,并对被审计领导干部此期间的经济责任作总体评价;

- 1718济发展所带来的影响及相关责任。

第五十四条 抽查任期内分管部门、单位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和执行国家财经法律法规情况。

根据干部管理部门的任命书,在明确其任职期间职责分工情况后,确定需要抽查的分管部门和单位。根据审核结果确定所要审计的部门。审计抽查重点要围绕与被审计领导干部有关联的经济事项进行。审计的重点内容可参照本章第

二、三节关于政府领导和部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予以确定。

第五十五条 审查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对国有企业进行改制、改组、兼并、出售、委托运营、破产、拍卖,国有资产重组,国有股权转让等重大变更事宜,审查其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是否经过领导班子民主讨论,报批审核手续是否完备、合法,对原有职工是否进行妥善安排。有无弄虚作假、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和社会不稳定因素的问题;被审计领导干部在国有资产管理、使用和处臵过程中,有无重大决策失误、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和以权谋私等问题。

第五十六条 遵守廉政规定的情况。对被审计领导干部遵守国家财经法纪及廉洁自律情况的审计,应当结合被审计领导干部所在单位或所分管部门、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情况,主要审计以下内容:

(一)个人收入情况。审计组进点后,首先要求被审计单位提供被审计领导干部任期内向干部监督管理部门填报的个人收入情况。通过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核实被审计领导干部任期内从所在单位或分管部门取得的薪金收入和其他收入,评价其任期内是否遵守国家廉洁自律方面的规定;

(二)任期内有无编报虚假成果,骗取荣誉和经济利益的情况;

(三)任期内有无用公款、公物为本人或亲属操办婚丧喜庆、支付亲属学费以及公款报销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等;

(四)任期内有无个人经商办企业;违反规定领取兼职报酬,以及从事有偿中介活动;违反规定买卖股票;个人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投资入股;借用公款逾期不还;公款私存;为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友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和优惠条件等违规行为;

(五)审核领导干部调离时,本人使用的财物是否按规定办理了移交手续;

(六)被审计领导干部主管建设项目时,有无利用行政干预、规避监督或未经集体研究擅自决策,为他人或亲属牟利提供便利,甚至搞钱权交易等问题。

第五十七条 对委托事项和群众举报的经济方面问题,属于审计机关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应进行调查落实。

审计中如发现重大违法违纪问题或超出审计权限范围的事项应及时向审计机关报告,由审计机关向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联席会议汇报或向有关部门报告后采取相应措施。

第五十八条 组织部门要求审计的其他内容,审计机关在实施审计时,应当结合本节规定一并进行审计。

第二节 地方人民政府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内容

- 2122包税等问题,有无税收流失的问题;审查税务部门有无违规设立过渡户滞留延压税款,收取利息的问题;审查有无变相减免税收的问题;

3、行政性、事业性收费收入审计。审查财政部门是否给执收单位下达收费指标,将收费收入实行提留、分成和与单位经费挂钩等问题;延伸审计主要的执收单位或部门,审查各项收费是否经批准,有无私设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和无证收费问题;是否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有无隐匿、拖欠、截留、坐支、挪用等问题;

4、罚没收入审计。延伸审计主要的执罚单位或部门,审查罚没行为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有无滥收乱罚的问题;罚没收入是否及时足额上缴财政,纳入财政预算管理,有无自行提成、坐支、截留等问题;罚没物资是否有登记制度;处理拍卖是否由财政部门、公证部门与主管部门共同处理,有无故意压价私分等问题;

5、基金收入的审计。审查基金是否按规定的范围、标准和比例征收 ,有无随意调整的问题;征收的管理措施是否到位,有无欠缴和任意减免等问题;基金是否做到专户储存,有无多头开户、公款私存,有无贪污、私分、私设“小金库”;有无动用基金放贷、投资,造成基金损失等问题。

(二)财政支出审计

1、财政支出的真实性审计。审查财政部门是否及时、足额按本级人大批准的支出预算向各部门批复预算;审查支出项目是否真实,有无虚列支出,套取财政资金;年终有无突击拨款或预拨下年度经费减少财政结余的情况;有无人为地调整财政支出,造成财政结余失真问题。

2、专项资金审计。审查各项专项资金是否及时、足额地拨付,是否做到专款专用,有无滞留、挤占挪用等问题。

3、基金支出审计。审查基金支出是否规定的用途安排使用,有无挤占挪用。如:养老保险金和待业人员生活费等是否按国家规定的项目、标准和比例及时发放,有无故意拖欠、扩大或缩小发放范围、提高或降低标准等问题。

(三)财政结余审计。通过审查财政、财务收支情况,确认其结余是否真实;界定其净结余和专项结余,专项结余是否结转下年度同类科目继续安排使用。

(四)年终决算审计。主要对年终决算情况以及财政收支平衡情况的真实性、合规性、合法性进行审计。审计重点内容为:审查决算依据是否合规、完整、真实,决算结果是否准确,决算实施过程是否规范;审查财政收支平衡结果即净结余是否真实;对结转下年支出的真实性、合规性进行审计。

(五)往来账款审计。审查暂存资金的项目、来源、性质和原因,有无将隐瞒的收入、虚列的支出、克扣预算单位的资金等存放在暂存科目。审查暂付资金的去向、用途、时限和原因,有无违规借出资金,转移挪用和贪污等行为;审查有无长期挂账或被其他单位和个人占用等问题,确认往来资金余额。

第六十四条 审计领导干部参与的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决策和效益情况,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 2526计,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一)政府办公室、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直接分管单位的财务收支及相关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效益情况。主要审查领导干部有无搞不正之风,利用职权为小集体和个人谋取利益问题;在任期内配发的办公物品,如:通讯工具、办公设备、交通工具等,应检查其离任时是否移交,有无转移、隐匿、丢失或损坏。

(二)重点部门、单位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情况。选取的标准为:一是重要的经济建设部门、经济管理部门;二是对政府财政收支、财务收支有较大影响的部门和单位;三是使用财政资金较多的部门和单位;四是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所涉及到的部门和单位。主要审查这些单位在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活动中有无违纪违规违法行为,以及被审计领导干部是否负有经济责任。

通过对领导干部所在政府机关和其直接分管的单位的经济活动审计,可以直观地了解某一地区经济运行、政令上传下达的真实情况,反映了领导干部协调管理能力。

第六十八条 审计财政收支、财务收支工作目标完成情况,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一)本级财政收入总量、构成、增长情况、占GDP的比重以及人均财政收入水平,反映被审计领导干部任期年均地方财政收入增长情况和人均可用财力;

(二)农业、水利、交通、能源、城建等基础设施投入,以及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宣传、广电、环保等社会事业投入和发展情况,反映其投入效果;

(三)利用外资情况。分合同利用外资额和实际使用外资额反映,然后反映被审计领导干部任期年均实际利用外资增长情况;

(四)财政投资及由财政承担或担保的负债情况。主要审计政府债务是否全部纳入预算管理,摸清政府债务规模、偿还能力、债务资金的使用结构和效益;

(五)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状况,一般包括养老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解困资金、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的征缴和及时、足额发放情况;

(六)税费上缴情况。主要反映对上级财政的贡献情况。税费上缴款项包括上划上级税收收入和各项专项资(基)金;

(七)其他财政收支、财务收支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第六十九条 审查遵纪守法和廉洁自律的情况。

(一)审查领导干部任职期间有无弄虚作假,虚报浮夸,骗取荣誉,或弄虚作假来掩盖工作中的严重过失,达到其个人的目的;

(二)审查有无违反纪检、监察部门制定的领导干部在公务活动应遵守的廉政规定的行为;

(三)在财政、财务收支、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等社会经济活动中,有无侵占公有资产、行贿受贿等违反国家法律的行为;

(四)组织人事、纪检监察等机关委托的需要审计的事项;

(五)群众反映较多的与财政财务收支相关的重要问题;

(六)其他可能发生的以权谋私的事项。

第七十条 组织部门委托的其他事项,审计机关在实施审计时,应当结合本节规定一并进行审计。

- 2930完整情况,有无违规开立银行账户,公款私存等问题。

第七十三条 审查领导干部任期内所在部门的资产、负债和净资产情况。主要审计核实任期内所在部门的各项资产、负债和净资产是否真实、安全和完整,查清任职初期、任期内和离任时各项资产、负债和净资产的增减变化情况及形成的原因。

(一)审查任期内固定资产情况。主要审查资产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资产增减变动手续是否齐备,新增资产入账是否及时;对各项资产管理是否定期进行清理、盘点,账实是否相符;有偿转让、变卖固定资产和清理报废处理固定资产变价收入是否符合规定程序和按规定入账。

(二)审查任期内有无将国有资产化为集体或个人所有,国有非经营性资产转为经营性资产是否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出租的国有资产是否按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三)审查任期内债权、债务情况。主要审查任期内新增债权、债务的增减变化情况,核实任期内是否定期对债权、债务进行清理,有无长期挂账情况;是否存在转移资产和资产损失以及个人长期占用公款不归还等问题。

第七十四条 审查部门内控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通过对任期内部门内部财务管理、核算、监督等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的审计,评价内控制度的健全、有效程度,发现经营管理活动中的漏洞,提出改进措施。主要审查部门是否建立具体的内部财务管理、核算办法,其办法是否遵循国家现行的财经法规;现有的与经济活动相关的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是否有效;重要经济事项的决策是否建立有关制度,执行是否有效。

第七十五条 审查部门重大经济决策情况。主要审查重大经济活动的决策是否经过集体讨论和可行性研究,有无未经集体讨论,擅自决策造成重大损失浪费、国有资产严重流失等重大经济损失问题,分清被审计领导干部应负的责任。

第七十六条 对任期内目标责任制中确定的与财政、财务收支有关的经济指标完成情况进行核定、评价。

第七十七条 审查领导干部遵纪守法和廉洁自律的情况 ,参照地方政府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相应内容。

第七十八条 组织人事部门委托的其他需要审计的事项应当列入审计内容。

第四节

第七十九条 事业单位(人民团体)领导干部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要立足被审计领导干部所在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以《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及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审计的主要内容按本节的规定确定。

第八十条 经济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的审计包括下列内容:

(一)根据任职期间的经济责任目标和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情况,审查单位的综合预算执行及其结果是否达到规定的目标值,如经费自给率、资产负债率、资产保值增值率、人员经费和公务经费占全部经费的比例等,及经济责任目标规定其它指标完成情况。事业单位(人民团体)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内容

- 3334第五节 街道办事处(简称街道办)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内容

第八十七条 街道办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总的目标是核实家底,评价业绩,查出问题,明确责任,促进管理。通过对街道办财政、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审计,核实街道办领导干部任职期间资产、负债的真实情况,财政、财务收支工作目标完成情况,遵守财经法纪和领导干部廉政规定的情况,界定其应负的经济责任。

对街道办党委书记的经济责任审计应侧重于经济决策和综合经济管理活动的审计。对街道办主任的审计应当侧重于经济决策执行和财政财务收支活动情况。审计重点是任职期间重大经济决策的效果、重大投资项目的效益、贯彻执行国家经济政策情况、财政收支、居民人均纯收入、居民负担等重要经济指标的真实性和变化情况。审计的主要内容依照本节的规定:

第八十八条 街道办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在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的基础上侧重下列内容:

(一)摸清街道办财政家底,包括资产家底、政府债务和财政赤字情况。核实其财政出现赤字和债务形成原因。审查赤字和债务的形成是否正常,有无做赤字预算,盲目投资造成损失浪费等问题;有无为偿债搞“乱收费”、“乱摊派”等问题;审查赤字和债务形成后街道办的偿债能力;核实家底,要注意核实未在账上反映的问题,是否存在账外资产、小金库,或以政府名义担保的借款或对外借款未纳入预算管理,未决诉讼、外欠会议费、招待费;有无乱集资,高回报等问题。核实家底一般在进点审计前要求被审计单位进行清产核资,清理往来账,盘点资产。审计组再根据自查结果进行抽查。

(二)任期内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情况。主要审查财政、财务收支是否真实合法,有无虚报或隐瞒收入、虚列支出,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等问题。对财政支出审计,要分析财政支出结构是否合理,要对重大支出项目和专项资金的使用和效益情况进行延伸审计,检查有无损失浪费等问题。

(三)地方制定的“土政策”是否与国家财经法规相抵触。查阅会议纪要、地方发文和领导批示、年度工作总结等文件资料和召开座谈会等,发现这方面问题的线索,再通过查账加以落实。

第八十九条 执行国家财经政策法规情况的审计应当检查街道办和有关部门是否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是否全面实行政务公开、“收支两条线”和集中核算、集中支付制度,有无违规收费等问题。居民负担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有无乱加价、乱集资、乱收费、乱罚款等加重居民负担问题。

第九十条 经济责任目标完成情况的审计应当核实的基本指标是财政收支,其他指标如居民人均纯收入,农业、科技、教育投入、固定资产投资、用电量变化、辖内公路里程等级、社区建设、招商引资等可以作为辅助指标或可选择指标,各地可以根据情况自选选择。这些指标能通过审计手段核实的,则加以核实,若不具备核实条件的,在运用时要注明数字来源。

第九十一条 国有和集体资产保值增值情况的审计应当选择部分重点企业延伸审计,审查企业资产、负债、收入、利税等指标的

- 3738

(五)企业财务报告。通过对企业总部的审计和对所属二级核算单位及分支机构的抽查,审核编报的汇总(合并)会计报表是否符合规定,有无汇总(合并)不汇总(不合并),编制虚假会计报表,会计信息失真的问题。

(六)审核企业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是否符合国家规定,关联交易会计处理是否符合国家规定,有无利用关联交易调节利润和转移资产的问题。

(七)审核企业债务重组及非货币性交易是否合法,其会计处理是否符合国家规定。

(八)审核企业或有事项处理是否符合国家规定。

(九)审核企业会计信息披露是否符合国家规定,对关联交易、关联关系、债务重组、或有事项、合并报表以及重大投资等信息是否如实完整披露。

第九十六条 审计任期内主要经济指标完成的情况应当根据企业与主管部门签订的经营目标责任书,通过对企业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及经营管理决策的审计结果,对比分析其任期经济指标完成的情况。经济指标的对比可参照财政部等五部委印发的《企业效绩评价操作细则》(修订)(财统[2002]5号)的有关规定进行分析。主要效绩指标有:资本保值增值率,成本费用利润率,流动资产周转率,净资产收益率,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及反映企业经营规模变化情况的指标(销售增长率)等。

具体审查和评价哪些指标,要与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目标结合起来不同类型单位有不同的具体情况,应有所侧重。有些指标应注意接任和离任时的比较。

第九十七条 审计企业对内对外投资决策和管理情况应当在对企业在建工程、短期投资、长期投资审计过程中,通过审查会议记录、会议纪要有关文件等,重点关注:

(一)投资项目的决策是否坚持集体讨论、科学论证、严格审查和民主决策等程序,有无滥用职权和独断专行造成重大损失浪费的问题。

(二)企业举债投资项目的市场竞争能力,投资项目回报率是否达到预期目标,长、短期投资有无收益,收益是否入账,有无盲目投资造成重大损失的问题。

(三)对涉及企业并购、重组或股份制改选等产权变动的重大事项,是否进行了可行性论证和相关审查报批手续、有无违规操作造成企业严重亏损、国有资产流失(包括逃废银行债务)等问题。

(四)企业对外提供经济担保方面的管理制度(包括决策程序、授权制度、资金临控制度等)是否健全并得以有效执行;对企业实施对外担保的情况进行分析,是否存在企业领导人员个人决定重大对外担保事项而造成经济损失(包括已形成的或有损失)的问题。

(五)企业大额资金运作、大额采购事项是否存在企业领导人员个人擅自决定出借大额资金、大额采购等事项以及由此而造成损失或潜在损失的问题。

第九十八条 审计企业内部控制制度情况应当通过对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测试和评价,检查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运行和监督管理作用,发现企业内部管理漏洞,提出改进建议,经此考察企业领

- 4142单位内部审计)以往的审计资料,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审计、专项资金审计、财政决算审计、资产负债损益审计、重点建设项目投资审计、绩效审计等其他类型审计的结果。必要时,可组织内部审计人员按照审计要求,参加审计完成相应的审计任务。

第一百零五条 任中审计与离任审计相结合。

加强对领导干部的动态监督,努力避免出现在领导班子换届时,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过于集中的问题。审计机关可建议组织、人事部门恰当安排任中审计。

第一百零六条 账目审计与账外调查相结合。

审计中除审查账簿等会计资料外,应注重对隐蔽在账外的经济活动的审计调查,听取有关部门的意见,通过纪检、监察部门了解有无相关的举报,有无案件遗留问题。可以通过审计公告、召开有关部门和人员座谈会、查阅会议纪要、延伸调查有关单位等方式,获取较为全面的信息,在此基础上有针对性地确定审计重点。

第一百零七条 全面审计和重点抽查相结合。

在全面掌握基本情况的基础上,审计实施中必须突出重点,紧紧围绕与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相关的内容和事项、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进行审计。

第一百零八条 详查与抽查相结合。

对领导干部离任时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任职期间重大经济决策、重大投资和个人的重大问题;委托事项和群众举报的问题等采取详细检查。其他事项一般可采用抽查法。

第一百零九条 与其他监督手段相结合。

审计部门应与其他监督部门相互协作。与组织、人事部门协商落实工作计划;向组织、纪检、监察部门了解审计对象情况,必要时由他们协调审计双方工作关系;发现重大违纪违法问题,及时移交纪检、监察、司法部门处理,这些部门核查与被审计领导干部相关事项时,审计部门也可利用审计手段给予配合,从而达到资源共享、职能互补的目的;在计划执行与力量安排等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可以应组织部门的要求,在组织部门实施干部任职考察和公示期间,同步实施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互相结合,干部考察中反映的有关经济问题及时纳入审计内容,审计中需要扩大了解的有关问题纳入干部考察,二者互相促进,以利于审计结果的充分运用。

审计组在审计过程中,若由于审计手段的制约,难以深入实施时,由审计机关向有关干部监督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请有关部门及时介入查处;若遇到涉及范围以外的问题,则由审计机关依照法定程序移送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处理,同时建议有关部门应及时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书面反馈审计机关。

第一百一十条 利用计算机技术进行辅助审计。

(一)利用计算机办公自动化的常用软件,编制审计通知书、审计计划、审计工作底稿、审计报告等,查询有关法规条例,分析计算经济责任指标完成情况,财政、财务收支情况。

(二)利用通用和专用审计软件采集被审计单位的数据,进行查询、汇总、分析、评价,验证其所提供数据的真实性,对计算机会计系统进行测试等。

(三)运用计算机数据库和编程软件等,建立经济责任审计部

- 4546经济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等方面的责任进行评价;

(七)对领导干部个人遵守财经法纪情况进行评价。第一百一十四条 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关键环节是要通过审计确认领导干部个人应当承担的直接责任和主管责任。

主管责任是指领导干部任期内对其所在部门、单位的经济活动事项由于管理、领导不当造成不良的经济效果或因监督不力致使所在部门、单位出现违法违纪问题应负有的经济责任。

直接责任是指领导干部在任期期间因以下行为,致使国家、集体财产遭受损失而应当负有的责任:

(一)直接违反国家财经法律、法规的行为;

(二)授意、指使、强令、纵容、包庇下属人员违反国家财经法律、法规的行为;

(三)失职、渎职的行为;

(四)其他违反国家财经法律、法规的行为。

第一百一十五条 区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的方法,按照下列规定进行:

(一)地区、部门、单位、企业领导干部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本企业所有经济工作负有全面的领导责任,但并不是全部责任。按照职责分工,领导干部只对其分工负责的部分经济工作承担直接经济责任,对其他领导成员分工负责的部分经济工作只承担间接经济责任即主管责任。

(二)对领导班子成员集体决策情况的责任认定,由于被审计的领导干部在集体决策过程中具有最终决定权,所以该领导干部应负直接经济责任,但审计评价时应当说明集体决策的事实情况。在召开党委会议集体研究决策情况下,应通过查看会议记录等资料,按照党委会议的有关原则确定经济责任。

(三)在被审计的领导干部分工负责或非分工负责范围内的经济活动中,经领导干部直接决定、认可、经办、签署意见、签字、授意、指使的事项形成的经济责任,应认定为直接经济责任;对于不是领导干部直接决策、审批、同意、经办的经济行为,或属分管人员经办,被审计的领导干部不了解又不是集体决策的,应认定为主管责任。

上述责任的确认,应当严格遵循客观性原则,在取得被审计的地区、部门、单位企业与经济责任相关的批件、签证、会议记录、调查笔录等审计证据的基础上进行;在没有取得或无法取得相关证据、责任确实难以区分的情况下,采取写实手法,描述其经济活动的具体过程。

第一百一十六条 评价领导干部的任期经济责任要注意区分下列责任性质:

(一) 工作失职责任与工作失误责任的界限;

(二) 主观因素和客观因素的界限;

(三) 违反财经纪律与改革、创新导致失误的界限;

(四) 现任领导责任与前任领导责任的界限;

(五) 直接责任与其他责任的界限。

第一百一十七条 采取定量评价法应当按照下列方法进行:

(一)实际指标与预算(计划)指标或任期目标相比较,可以

- 4950 -

第20篇:《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手册》

一、财务基础审计包含的内容

1、财务收支真实性审计:会计信息是否真实、完整,账实、账账、账表是否相符。

2、资产质量变动状况审计:确认企业负责人任职期间企业资产质量的变动情况,特别是任职期间不良资产的变动情况,并明确资产质量变动对经营业绩的影响情况。

3、经营成果审计:查明企业是否存在人为调节利润,虚增或虚减经营成果的情况。

4、重大经营活动和经营决策审计:程序是否合法合规,分析重大经营决策产生的结果,明确企业负责人所应承担的责任。

5、经营合法合规性审计

二、财务收支审计包含的内容

1、资产情况审计:审核账面资产和实物资产的相符程度,核实企业资产的真实性、完整性,处置资产行为的合规性、合理性,查清有无重大资产损失或国有资产流失的现象。

2、负债情况审计:审查负债科目的真实性、正确性,负债形成及偿还的合法性、合理性查清或有负债情况,以及有无通过负债类科目调节企业经营成果以及其他违反财经法规的行为。

3、所有者权益情况审计:审查所有者权益有关科目期末余额的真实性、正确性,以及所有者权益有关经济事项的合法性、合规性,查清有无侵蚀国有投资主体权益的行为,区分净资产资本投入性增减、国家政策性增减、企业经营性增减等情况,正确界定净资产增减变化中企业法定代表人应承担的经济责任。

4、财务收支合规性审计:是否符合国家财务会计管理方面的有关规章制度,是否存在违反资金规定用途、挪用、占用或不当使用资金等行为。

三、资产质量状况审计包含的内容

1、任职期间企业资产是否保全,是否存在重大资产损失或国有资产流失。

2、确认企业负责人任职期间企业资产质量的变动情况,期末与期初相比,不良资产比例是否下降,配置效率和资产获利能力是否得到改善。

3、存货周转率、应收账款周转率、总资产周转率

流动比例=流动资产/流动负债,若

存货周转率=销售成本(营业成本)/平均存货;平均存货=(期初存货+期末存货)/2; 应收账款周转率=销售收入(营业收入)/平均应收账款;

总资产周转率=总收入/总资产,对于制造业而言,一般在1左右,轻工业会比1高一些,但也很少超过2,重工业一般会低于1,单也很少低于0.5; 净利润率,一般低于5%的净利润率很薄;

净资产回报率,至少应该高于银行贷款利率,否则股东们还不如把钱去做委托贷款。

四、如果确认不良资产

1、应提未提或少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2、应转销而未转销的待处理流动资产和固定资产净损失、应提未提及应摊未摊的折旧和费用

3、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固定资产装修及修理支出尚未计入当期费用的金额;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因未遵循谨慎性原则随意延长折旧年限而少计入当期成本费用的金额

4、对外经济担保、未决诉讼、应收票据贴现等或有事项,由于未按照《企业会计制度》规定预计的费用

5、企业持有的拟关停并转企业和未纳入财务决算范围企业的不良资产

6、计提减值准备等因素引起的资产损失

五、经营成果审计包含的内容

1、有无虚列、多列当期收入,少列、漏列或者转移当期收入等问题

2、成本核算是否真实、完整,是否符合配比原则,有无错列、多列、少列或者漏列成本费用等问题

3、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与资产质量是否相匹配

六、重大经营活动及决策审计包括的内容

1、对外投资、担保、大额采购、改组改制、兼并破产等重大经营活动和重大经济决策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有关规定

2、有关决策是否有相关管理控制制度

3、有关决策是否履行相关管理控制制度,并按照规定程序进行

4、有关决策协议或者合同内容是否符合企业实际、是否存在损害本企业利益的条款,有无造成企业损失或国有资产流失问题,有无个人谋利行为

5、有关决策的执行是否明确了具体的实施管理部门,有无进行过程监控

七、经营合法合规性审计包括的内容

1、企业是否存在公款私存、坐收坐支、私设“小金库”、资金账外循环等情况

2、是否存在违规越权炒作股票、期货等高风险金融品种

3、企业是否存在违规拆借资金、是否对外出借账户

4、是否存在违规对外出借资金等其他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八、被审计企业在现场审计中应向审计项目组提供资料包括

1、有关财务基础审计方面的资料

1)企业基本情况:企业组织结构、资本结构、重要资产产权证明、重要投资合同、贷款合同目录、主管部门有关政策的批准文件等

2)企业的管理情况:内部财务核算制度、业务操作规程、授权与权限制度、费用开支审批办法等

3)重大事项:重大诉讼、重大违纪事项、重要会议记录等 4)任职期内企业的财务会计资料、统计资料等

5)任职期内企业有关的内外部审计报告、管理建议书等

6)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情况、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及原因说明等

7)企业有关财产损失审批及税务部门批准处理的文件,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银行对账单等外部资料

8)在财务基础审计过程中需要补充提供的其他资料

九、访谈

1、访谈人:企业现任领导班子成员、综合、规划、投资、财务、审计、人事等主要职能部门负责人,主要子企业的负责人,职工代表等;

2、确定访谈内容:一是有关方面对被审计人的评价,二是绩效评价中专家评议指标相关的情况,三是企业的发展战略、制度建设、重大事项、存在的主要问题等情况,四是财务基础审计中发现的需要进一步了解核实的问题等;

3、选择工作方式:汇报式访谈和谈话式访谈

4、开展访谈工作

访谈工作一般应安排在财务审计现场结束前,结合财务审计发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访谈,了解核实情况

十、报告编制

1、基本情况:1)被审计企业基本情况:企业设立、沿革、发展概况,企业的主营业务情况,企业的产权关系、组织架构、部门设置及重要子企业情况,企业职工人数(包括在岗及离退休人员情况)

2)被审计企业负责人基本情况:任职经历、任职期间分管的工作范围及工作职责

2、审计实施情况:审计范围的实施、审计人员组成及审计分工实施、主要叙述审计资产量、审计户数及审计人员各阶段分组情况

3、被审计企业基本财务状况:审计前后企业基本财务数据的变化及原因、审计任期内各年企业的财务状况及变化原因、审计任期内各年经营成果、审计后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4、审计中发现的主要问题:会计信息、重大经营决策活动改组改制、不良资产情况等方面问题

5、企业内部控制评价:企业内部控制的建设情况、内部控制测试情况、内部控制存在的不足及缺陷

6、审计建议

7、其他情况

8、相关附件

《公司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总结.doc》
公司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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