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务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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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第1篇:法务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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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务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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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 准: 2012年5月10日发布 2012年5月10日实施

有限公司

1、目的

为规范企业法律事务管理,保障企业安全经营,防范和化解企业在经营中的法律风险,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特根据本企业的具体情况制度本制度。

2、范围

适用于集团内部法务事务的处理 3.法务人员(部)职责: 3.1 完善、健全企业法务管理体系,指导、协调企业法律事务处理,保证其合法性、规范性和一致性,确保公司的权益不受损害,以达到公司利益最大化和风险的最小化。 3.2 起草、审核企业中的各类合同,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包括合同会签、签订权限授予、示范文本制作、合同登记、合同履行等,保障和促进各项经济活动的顺利进行,及时解决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争议,做好合同变更、补充和解除手续。 3.3 起草、修改和审核企业出具的承诺书、保证函、声明等具有法律效力、可能承担法律责任的各种书面文件。 3.4 制作、审核公司各类劳动合同文本,协助公司人事部门协调劳动关系并及时做好劳动合同续订和解聘的相关法律工作;起草、制定员工竞业禁止协议和商业秘密保护协议;协助人力资源部门协调并及时解决各类劳动争议。 3.5 参与公司重大合同、项目谈判,配合其他部门做好招标事务,进行法律论证,出具法律意见。

3.6 代理公司处理各类诉讼、非诉讼、仲裁案件;提出解决方案,根据事实和法律,积极维护企业权益。

3.7 保障企业在商标、专利、著作权和商业秘密等方面的权益。 3.8 其他法律事务。

4.企业法律事务工作程序 4.1企业法律事务管理 4.1.1 企业法务人员(部)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制度,如:合同制度、工作制度等。 4.1.2 企业在经营管理活动中涉及的法律事务,业务部门须告知法务人员(部),由法务人员(部)进行分类登记,报送法务主管人员,由其根据岗位职责和工作量,制定承办人员。如需要企业出具书面法律意见书的,业务部门应交送书面情况说明及相关材料,法务人员(部)

根据业务部门提供的说明及材料在收到之日起三到七日内出具书面法律意见书。 4.1.3 一般法律事务由承办的法务人员提出处理方案。 4.1.4 重大、疑难的法律事务,经法务人员(部)和其他相关人员集体讨论后,制定具体处理方案。 4.1.5 企业在对外正式签订合同,或出具、接受承诺书、担保函、声明等具有法律效力、可能承担法律责任的各种书面文件前,应先由法务人员(部)审核,并由主管人员签字后转下一程序,经会签后方能对外签订、出具或接受。需要法务人员(部)参与起草、谈判的,业务部门应该在谈判前五天将主要谈判内容告知企业法务人员(部)。 4.1.6 公司从事招、投标活动,应在招、投标前五日告知法务主管人员(部),法务主管人员将指派法务人员全程参与,并出具法律意见。 4.1.7 法律事务处理完毕后,承办的法务人员应在一周内制作结案报告,并按公司档案管理规定将报告及有关材料归档封存。 4.1.8 以上法律事务涉及重大、疑难法律问题的,必须报请公司主管领导审核。 4.2.企业合同(协议)管理 4.2.1 企业生产经营方面的重要合同(包括但不限于投资协议、工程建设合同、担保合同、借款合同等)管理按本节的规定办理。企业后勤服务类合同、劳动合同以及劳务合同则由有关部门专项负责。 4.2.2 法务人员(部)负责企业合同的合法性审查,并提出相应的法律意见给业务部门,按具体分工,负责合同的实际履行。 4.2.3 以企业名义对外签订合同,主办部门起草或者收到合同文本后,应当在签订日前五个工作日送交法务人员(部)审查,并附送起草说明及合同形成的有关背景资料,但在送交法务部门之前,主办部门必须先行对合同进行初步审核,并保证合同中内容与谈判记录相符。

4.2.4 法务人员(部)在收到合同文本后,一般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有特殊情况时除外。主办部门对审查时限有特殊要求的,应当说明理由,征得法务主管人员(部)同意后,可以相应缩短审查期限(为保证合同质量,此特殊要求只能作为个例,不能作为常规)。 4.2.5 送交法务人员(部)审查的合同文本及有关资料,由法务人员(部)存档,不予返还,送审部门应当自留原件。 4.2.6 以企业名义正式签订的合同,应当在合同最后一方签署后五个工作日内将原件送交公司办公室备案。 4.2.7 需要企业法务主管人员(部)派人参与合同谈判的,主办部门应当在谈判日前三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法务主管人员(部)并提供有关背景材料和谈判内容大纲。 4.3 企业规章制度管理 4.3.1 以企业或者企业各部门名义发布的规章制度,需要进行合法性审查的,主办部门起草完毕后送法务主管人员(部),并附起草说明和有关背景资料。 4.3.2 法务主管人员(部)在收到有关材料后应当及时进行审查。 4.3.3 本节规定不适用于企业和企业各部门制度的有关生产、经营方面的技术标准和规范。

4.4 企业其他法律性文件管理 4.4.1 以企业名义形成的其他法律文件,需要进行合法性审查的,在法定代表人签字或企业盖章前,送交法务主管人员(部)审查。 4.4.2 本节所指法律性文件,是指除合同(协议)、诉讼文书以外的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章程、工商登记资料、各种权利证明、授权委托书以及其他涉及企业或员工权利义务的文件等。

4.5 企业外聘法律中介机构的管理 4.5.1 企业法律事务确定有必要聘请社会法律中介机构的,由法务主管人员(部)统一负责,并经法定代表人或者分管领导同意。同时,法务主管人员(部)应当认真监督聘用单位指派人员的工作。

4.5.2 企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聘请社会法律中介机构。 4.5.2.1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必须由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法律机构介入的; 4.5.2.2 有关法律事务必须由法律中介机构人员配合的; 4.5.2.3 其他确实需要聘请外部法律中介结构的。 4.5.3 聘请社会法律中介机构应当坚持能力优先、效益优先的原则,选择社会信誉良好、报价公平的法律中介机构。 4.5.4 聘请社会法律中介机构的应当与其签订聘用协议(合同)。 4.6 企业诉讼与仲裁案件管理 4.6.1 本节所指诉讼与仲裁是指以本企业为一方当事人或者作为第三人,通过人民法院、仲裁机构采用诉讼、仲裁方式解决纠纷的法律事务活动。 4.6.2 企业的诉讼与仲裁案件的处理须遵循有效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和充分协调必要关系

相统一的原则。 4.6.3 案件起因人或部门负责人负有配合、协助法务主管人员(部)处理案件中的相关问题、收集和提供案件的原始证据及相关依据的责任。 4.6.4 在企业经营、管理或其它活动中,被其它组织或个人起诉而被动参与(包括可能涉及)诉讼、仲裁活动的,当事人、有关责任人和所在部门或单位应及时以法律事务报告书的形式向法务主管人员(部)说明案情并提供相关材料,以备应诉工作的顺利开展。 4.6.5 对于案件处理进程中所需要的必要条件和关系协调,案件关联部门及相关人员应积极、主动配合法务人员(部)开展针对性工作,保证案件处理的顺利进行。 4.6.6 案件知情人应坚持保密原则,不得泄漏案件信息内容。 4.6.7 在案件审结完后,依据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的生效裁决、调解书,法务人员(部)应继续做好执行阶段的工作。对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生效调解、裁(判)决时,承办部门或承办人应及时向企业负责人汇报,并报法务主管人员(部)在法定申请执行期限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4.6.8 法务人员(部)应当系统全面地对案件材料进行整理并编撰成卷,建立案件归档制度,发挥好信息库作用。

4.6.9 其他与司法活动相关事宜。 4.7.企业非诉讼事务管理 4.7.1非诉是指以本企业为一方当事人,采取协商、调解、行政复议等方式解决有关纠纷或法律问题的法律事务活动。 4.7.2需要以企业名义启动非诉讼活动程序的,由法务人员(部)办理,必要时可根据本管理制度第4.5节的规定聘请社会法律中介机构办理。 4.7.3 办理与企业有利害关系的行政复议、听证活动等事宜。 4.7.4非诉讼活动处理完毕后,法务人员(部)应当作出结案报告,报企业主管领导并送交有关业务部门。 5.相关记录

《案件立案申请表》bsd/d-(c-js-01)-001 《案件汇总记录》 bsd/d-(c-js-01)-002 《案件处理汇报》 bsd/d-(c-js-01)-003篇2:法务管理制度

第四章 法务管理制度 4.1合同管理制度 4.1.1总则

1、集团范围内所有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严禁口头协议和非正式书面协议。

2、集团合同实行范本化管理,范本合同根据实际业务需求进行制定、修改、完善;合同洽谈、签订以范本合同为基础。

3、集团合同管理实行全程动态管理,以信息反馈、跟踪监控、风险预防和及时解决为合同管理的核心,各部门的根本任务是保证合同按约定履行,最大程度保障我司利益,实现我方与合作方的双赢。

4、集团合同管理实行严格的授权制度,合同洽谈、签订、履行过程中所有相关文件、资料除公司另有规定、合同另有约定及总裁另有批示外,任何人不经授权不得签字,任何文件无公司印章不得外发。

5、强调合同履行过程中的证据收集和保全意识。集团公司所有员工必须保证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保证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相关资料齐备、证据齐全。任何人不得违反合同,不得放弃或损毁对我方有利的证据,不得隐瞒、损毁任何对方提供或确认的文件。

6、本管理办法适用于集团范围内各公司、各部门签订和履行的所有经济合同,劳动合同管理按人事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7、本管理办法中的“合同”包括所有合同、协议、补充协议、备忘录、成交确认等体现双方就权利义务履行和责任承担达成一致意见、愿意共同遵守执行的文件。 4.1.2范本合同

1、范本合同的制定

(1)集团法务部负责制定范本合同,报总裁批准后转发各公司、各部门使用。

(2)范本合同应包括:合同封面、适用范围或使用须知、合同正文,按适用范围、制定时间、修改次数编号。

(3)各公司、各部门根据业务实际情况提报范本合同制定需求,经分公司总经理(适用于各公司)、集团主管副总裁(适用于集团各部门)批准后转法务部。各公司、各部门要求制定范本合同应: a:针对多次重复性进行的工作(年使用合同次数预计三次及以上)或针对集团经营范围内某项业务种类; b:提供详细的相关资料和情况说明(包括技术附件、业务说明、拟使用范围说明等)。 法务部接到制定需求后1日内确认是否符合制定范本合同条件;符合条件的,法务部应于接件后3日内制定范本合同初稿转相关业务部门审核,一周内完成范本合同定稿、报总裁批准后转发业务部门使用;不符合条件的,法务部应详细说明不符之处,提供合同起草思路建议和/或重点条款建议,经法务部主管副总裁批准后回复提出制定需求的部门,按第4.1.3款无范本合同相关规定处理。

(4)法务部根据各公司、各部门业务情况,建议制定范本合同的,应在制定范本合同初稿后将合同初稿、制定原因转各相关业务部门审核,结合各业务部门意见修改、定稿后报总裁批准、转发各业务部门使用。

2、范本合同的修改、完善

(1)各部门在使用范本合同过程中,有权利并有义务对范本合同提出修改完善意见和建议,经集团主管副总裁批示后转法务部。法务部与相关部门研究后于接到修改意见起3日内上报修改方案或反馈意见。修改方案或反馈意见报总裁批准后下发各相关部门,各相关部门接到批件后可按批件执行(以补充条款形式签入合同中或更新范本合同版本)。

(2)法律法规的颁布、修改,法务部讨论认为相关范本合同条款需相应调整、修改的,应及时上报总裁,并在上报后3日内修改完成,经总裁批准后转发各业务部门使用。 (3)法务部每年定期组织各相关部门对范本合同进行系统的修订完善。法务部组织讨论范本合同时,各相关部门应汇总本部门的意见并指派有修改合同能力的人员参加讨论、修订工作。法务部应与各相关部门协调后制定修订计划,上报总裁批准后公告各相关部门。各相关人员应按计划参加讨论、修订工作,确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的,应至少提前1日向集团主管副总裁(集团)或公司总经理(各公司)请假并请集团副总裁(集团)或公司总经理(各公司)指定其他人员参加。讨论后法务部根据本年度已批准的修改及讨论意见修订范本合同,更新范本合同版本。

3、范本合同的使用 (1)报批后的范本合同下发给各部门经理,由各部门经理按业务需要使用。范本合同只限于相关合同执行人了解和使用,未经总裁批准,范本合同不得外传。

(2)各业务部门需向潜在合作方提供我司合同的,在提供前需将范本合同的适用范围或使用须知部分删除,不得提供给潜在合作方;如范本合同中列举了不同情况下的不同表述的,提供前需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对我司最有利的表述,删除其它表述。

(3)在合同协商过程中,对范本合同权利义务条款做出修改的,业务部门在上报合同时须附表详列范本合同约定、修改后约定、业务部门意见。各审核部门对于合同签订修改表上的内容进行审核、出具意见。

(4)各部门原则上应使用最新版本的范本合同进行合同洽谈、签订。如相对方不同意使用我司范本合同的,业务部门必须上报总裁批准,按第4.1.3款无范本合同相关规定处理。

(5)未经总裁批准,任何人无权私自改动范本合同任何内容。合同签订后各部门必须严格按合同约定履行,任何人均不得偏离合同执行,否则责任人取消当月奖励,如造成公司损失,责任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4.1.3非范本合同

本款所述非范本合同包括我司暂无范本合同、相对方不同意使用我司当时使用的范本合同而要求使用其它文本(包括双方曾签订的、与洽谈时我司范本合同最新版本不同的合同,对方合同文本等)。

1、我司暂无范本合同的合同

(1)除总裁、集团主管副总裁、分公司总经理批示由法务部负责起草、制定的开发合同、合作合同、合资合同及章程、人事相关合同、融资上市相关合同、英文合同外,各合同签订部门负责起草我司暂无范本合同的合同。

(2)非范本合同起草需其它部门配合的,合同起草部门应以书面形式说明配合要求、标准和时限,上报配合部门集团主管副总裁(集团)或公司总经理(各公司)批转。

(3)无范本合同起草后,必须经相关部门审核、报总裁批准后方可与相对方按批准后文本进行沟通。

2、其它文本的合同

经总裁批准使用其它文本合同的,合同签订部门应提前将合同文本及相关附件、资料及领导批示转法务部及其它审核部门审核,各审核部门反馈意见后合同签订部门结合各部门意见制定沟通洽谈方案,报总裁批准后执行。

3、沟通过程中相对方反馈意见应由业务部门按范本合同修改意见的标准报批。擅自以未经总裁批准的文本与相对方沟通,按“提出或认可与公司批示不一致的条款、意见”承担责任。

4.1.4合同洽谈

1、集团各业务部门负责本部门相关合同的洽谈工作。集团法务部参与领导指定的重要合同的洽谈工作。需法务部配合谈判的,需配合部门应以工作联络函形式说明相关情况、配合要求,经公司总经理(各公司)或集团主管副总裁(集团)批转法务部。除领导批准的紧急情况外,用于洽谈的合同文本应至少提前4日提供法务审查(使用我司范本合同的除外)。

2、合同洽谈前必须制定洽谈方案,报任务交办领导批准后按方案进行。合同洽谈时必须由两人以上参加,分主谈和副谈进行。合同签订部门负责人为主谈,审核部门配合人员为副谈。洽谈人员一经指定,应提前做好洽谈准备,准时出席参与洽谈,不得缺席或中途退席(特殊情况经交办领导批准的除外)。除合同性质特殊经集团主管副总裁批准外,任何人不得单独与潜在合作方沟通合同问题。

3、相关洽谈记录、对方的资料及其它材料由主谈负责在集团主管副总裁(集团)或公司总经理(各公司)要求的时限内整理上报,副谈协助。如材料按领导批示由洽谈人保管,由主谈负责存档工作,主谈应将材料存档情况告知副谈,确保主副谈对材料均了解。

4、合同洽谈时,洽谈人应将需合作方提供的证件资料明细以书面形式提交给潜在合作方,并要求潜在合作方的授权代表签收。洽谈时未书面通知潜在合作方而在合同签订过程中要求对方反复提交影响公司声誉的,按行政考核办法严肃处理。

5、洽谈过程中,涉及的法律问题由法务部协助解答。重要法律问题业务部门必须征求法务部的意见。

6、合同洽谈过程中,未经总裁批准,任何人不得与潜在合作方签订会议纪要、洽谈记录、备忘录等任何形式的书面文件,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成交确认;不得提出或认可任何与公司批示不一致的条款、意见。

7、合同签订部门在与对方沟通过程中,必须及时将对方提出的修改意见与各审核部门沟通。各审核部门审核时,如在签订部门未事前沟通的情况下,发现盖印后合同与盖印前合同条款有不一致之处,可直接标注要求合同签订部门承担责任。 4.1.5合同审查

1、业务部门在合同签订前应会同法务部验证合同对方当事人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资信状况;验明合同当事人是否具有签订合同的主体资格;形式审查合同对方主办人是否有代理权、是否超越代理权限范围和有效期及其真实性;形式审查对方使用的印鉴是否合法与真实有效。在合同签订时,业务部门应保存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等有关资料。

2、重要合同对方当事人的相关状况,经领导指派可由法务部进行调查并参与评审工作。

3、合同流转审核

除总裁、集团主管副总裁批示采用会议讨论形式进行审核的合同外,合同由各相关部门按时限流转、审核。

(1)合同洽谈后,业务部门负责于拟签定合同的至少4日前,将拟签订合同文本及合同修改表电子版以oa工作流工作请示的形式转各审核部门审核,各部门按规定时限审核后将意见转业务部门修改、洽谈。合同文本确定后由业务部门落实签约方先盖印,并附合同附件进行合同流转程序。

(2)各业务部门将合同向各审核部门送审时,必须保证送审范本合同的填写内容及其各附件的完整性,文本空白或大部分空白导致审核部门无法审核或难以给出明确意见的,各审核部门有权暂不审核,待文本内容及其附件齐全后审核,由此产生的责任由该业务部门承担。

(3)各业务部门将范本合同送各审核部门审核时,必须将所有修改之处在修改对比表上列明,不得有任何遗漏。各审核部门审核范本合同时只负责审核修改对比表上标注的修改。

(4)各业务部门对合同中本部门相关专业部分负责,法务部对合同文本的合法性及严密性负责。

(5)各审核部门在审核请印前合同时必须一次性将意见提全,不得有遗漏,如审核部门在审核该请印合同时提出新意见的,该审核部门提新意见时同时附处理意见。

(6)各审核部门在审核时发现其他部门所涉及专业存在问题的,如涉及技术要求、施工范围、预算清单、价款支付的,由送审的业务部门与审核部门共同向各专业部门落实,并提出修改意见,其余问题由审核部门直接向各专业部门落实并提出明确修改意见。

(7)各审核部门对合同没有异议的必须注明“无异议”,不允许只签姓名。需要汇签的合同一律不允许进行二次汇签,通过第一次汇签后形成的修改意见确定后直接上报总裁批复,明确注明修改的部分,如批示通过后同时将修改部分下发各相关部门。

4、会议讨论审核

时限性要求紧、各专业交叉多或总裁、集团主管副总裁批示应进行会议讨论的合同,由合同签订部门组织各相关部门进行讨论。合同签订部门会后当日(如会议结束时间太晚,不晚于次日上午)整理各部门意见后报件,各相关部门当日在报件上共同签署意见上报。 (1)合同签订部门部门经理应书面通知各相关部门经理,说明需讨论的合同中需各配合部门解决的问题、提供领导已批示的意见、与各相关部门确认会议时间。

(2)合同签订部门应尽量提前将合同、偏差、签订部门意见提供给各相关部门,尽量为相关部门留有比较充分的审核合同、准备材料时间。

(3)因合同签订部门前期工作延误导致合同审核必须采用会议讨论形式的,各相关部门应给予配合;合同签订部门应按公司规定承担工作延期的责任。 (4)各相关部门会议讨论时出具意见的标准、责任等同合同流转审核。 4.1.6合同签订

1、基本原则

(1)严禁与任何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及个人签订合同。

(2)严禁与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签订施工类合同、安装作业有一定危险性的安装合同(包括供货安装合同)。安装作业确不具有任何危险性或该个体工商户具备相应资质的,经集团主管副总裁(集团)或公司总经理(各公司)批准,方可以与个体工商户签订小额供货安装合同。

(3)原则上尽可能避免预付、垫付,预付款相关具体管理规定由招标部等合同签订部门制定。

(4)除总裁批准外,销售合同(我司作为卖方)不得赊销,租赁合同(我司作为出租方)不得先使用后付费。

(5)经总裁批准我司支付预付款的,原则上应要求对方提供相同金额的预付款保函或备用信用证。

(6)除总裁批准外,我司如提供信用证则不提供备用信用证或保函。

(7)除总裁批准外,我司不出具商业保函或提供担保,不接受商业保函或第三方担保。

2、合同表述

(1)合同金额不得出现前后标准不一致、单价与数量乘积与总金额不符等问题。

(2)如有任何优惠、折扣、减免(包括抹零)、上调的事实,不得直接体现结果,必须在合同中明确体现上述事实或以补充协议或备忘录的形式确认上述事实。

(3)合同价款或费用的单价、总价、交纳时间、交纳地点、支付方式、每次支付或交纳数额等应与公司批示完全一致,未经总裁批准,不得增加、减少或调整。

(4)我司接收保函原则上要求为国有银行或有资信的商业银行开具的、不可撤销、见索即付的银行保函;我司提供保函原则上应有合理的索赔条件。相对方不同意提供、接受上述规定保函的,合同签订部门应将相对方具体要求、相对方提供的保函格式或其可接受的保函格式转法务部和财务部审核、上报总裁批准后方可提供/接收。

3、合同相对方资质、证明文件要求

(1)相对方是中国法人

·在签订合同时务必要求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的原件和复印件,要求对方在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上加盖公章。原件供审核,复印件存档。经手人必须认真审核,确保原件与复印件一致,经手人须审核确认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a:确定营业执照上的名称与公章上名称一致,与合同上相对方的名称一致; b:确定营业执照有效期超过合同履行需要的时间,否则应要求相对方向我司提供书面保证,保证在营业执照有效期满前办理新的执照,保证按约履行合同; c:确定年检章齐全。年检章数目以营业执照颁发日期为计算依据,颁发当年不必年检,自次年起应该年检。以合同签订时的年份减去营业执照颁发年份,所得数字为应有的年检章数; ·特殊货物(如消防设备、电气设备设施等)、安装及施工工程,须确定相对方营业范围内包括该经营范围且具备相应的资质证书; a:相对方资质证书上体现的资质必须满足合同项下货物、工程的法定资质要求; b:资质证书如需年检,必须有齐全的年检章; c:从事安装、施工的相对方,必须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相关证书;

·法人由委托代理人签署合同的,必须要求对方提交授权书原件。经手人须审核确认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a:授权应是该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做出; b:授权范围必须包括合同签订,建议包括合同履行过程; c:授权时间必须在合同签订前,授权期间应涵盖授权范围实行时间; d:必须有法人公章,建议要求法定代表人也签章; e:应有代理人签字的笔迹原件,笔迹应与合同上一致。

·向法人发出的函件、需法人确认、办理的手续,应注意: a:法定代表人为最有效的签署人; b:委托代理人在授权范围和授权期间内为有效签署人。委托代理人签字笔迹应与授权书上的笔迹一致。

·责任划分 b:如签字人不是已签合同的主体、或签字存在其它明显问题,导致签字无效,可以补救的,由责任人立即补救并按公司相应规定考核;已难以补救或对公司造成损失的,按公司相应规定考核,责任人并应赔偿公司损失; c:因合同、函件主体问题影响合同签订、函件效力,被其它审核部门指出、退件,从而影响工作完成时限的,未按期完成工作的责任由相关部门自行承担;因此造成公司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2)相对方为外国单位

外国公司、企业相关法律法规与我国不同,外国单位通常没有政府部门备案的公章,以授权人签字为有效。 a:针对全部使用信用证支付、或我司收到提单后再支付的供货周期较短(不超过3个月)的供货类合同,经手人审核确认授权文件为董事会等有权机关作出,代理人授权范围和期限覆盖合同内容,代理人签字为原件,手签姓名与下方印刷姓名(如有)一致。 b:针对需支付预付款或供货周期较长的供货类合同、技术许可或设计合同,除本款a中规定的文件外,同时应要求对方提供对方公司有效存续的证明文件(对方公司当地政府部门当年出具的证明文件等),授权人有权委托授权的证明文件(对方公司章程之类的备案资料、授权人的身份、职务证明等)。上述文件业务部门应转法务部形式审核。

(3)相对方为个体工商户

·在签订合同时务必要求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的原件和复印件,要求对方在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上加盖公章。原件供审核,复印件存档。经手人必须认真审核,确保原件与复印件一致,经手人须审核确认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a:确定营业执照上的名称与公章上名称一致,与合同上相对方的名称一致; b:确定营业执照有效期超过合同履行需要的时间,否则应要求个体工商户本人向我司提供书面保证,保证在营业执照有效期满前办理新的执照、按约履行合同,保证就合同履行承担连带责任;

c:确定年检章齐全。年检章数目以营业执照颁发日期为计算依据,颁发当年不必年检,自次年起应该年检。以合同签订时的年份减去营业执照颁发年份,所得数字为应有的年检章数。 ·由委托代理人签署合同的,必须要求对方提交授权书原件。经手人须审核确认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a:授权应是该个体工商户做出; b:授权范围必须包括合同签订,建议包括合同履行过程; c: 授权时间必须在合同签订前,授权期间应涵盖授权范围实行时间; d:必须有公章,建议要求个体工商户本人也签章; e:应有代理人签字的笔迹原件,笔迹应与合同上一致。

·向个体工商户发出的函件、需确认、办理的手续,应注意: a:个体工商户本人为最有效的签署人; b:委托代理人在授权范围和授权期间内为有效签署人。委托代理人签字笔迹应与授权书上的笔迹一

致。

·责任划分 a:各部门经手人为第一责任人,各部门经理为第二责任人。责任人必须保证按上述规定执行,保证签字的自然人为已签合同的主体。第一责任人与第二责任人按8:2分担责任; b:如签字人不是已签合同的主体或明显与身份证件不符、或签字存在其它明显问题,导致签字无效,可以补救的,由责任人立即补救并按公司相应规定考核;已难以补救或对公司造成损失的,按公司相应规定考核,责任人并应赔偿公司损失; c:因合同、函件主体问题影响合同签订、函件效力,被其它审核部门指出、退件,从而影响工作完成时限的,未按期完成工作的责任由相关部门自行承担;因此造成公司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4)相对方是自然人

·签合同、办理手续时务必要求提供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要求对方在复印件上签字。原件审核,复印件存档。经手人必须认真审核,确保原件与复印件一致,经手人须审核确认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a:确定相对方已年满十八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必须同时由法定监护人陪同,法定监护人须提供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与相对方监护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以上均要求法定监护人在复印件上签字; b:确定相对方姓名与合同、手续上姓名完全一致。物业交接时必须为商品房买卖合同或租赁合同的合同当事人;如合同当事人为两个以上时,必须当事人都在场方可办理; c:确定合同、手续上签字为相对方本人签字,笔迹必须与已签的合同、身份证件复印件上笔迹一致; d:确定身份证件在有效期内。

·原则上尽量要求相对方本人亲自签署合同、办理手续。如相对方确需要委托代理人的,必须要求对方提交授权书原件、提供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复印件上均须有其持有人的签字。经手人须注意以下内容: a:确定委托人、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上的签字笔迹有明显不同,可以分辨为两人所签;

b:确定代理人在合同、手续文件上签署其自己的姓名,不可以直接写委托人的姓名; c:授权书应有委托人签名、身份证件号码,签名笔迹应与身份证复印件上一致、与已签合同上一致;应有代理人签名、身份证件号码,签名笔迹应与身份证件复印件上一致; d:外籍人士或在国外开具的授权书必须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e:建议授权书公证,要求授权办理领款手续的尽量落实相对方公证;不能提供委托人身份证件的必须公证。

·向相对方发函必须要求相对方亲自签收;向相对方发特快专递,要求认真核实地址、姓名、电话,必须与合同中约定的联系方式一致。 ·责任划分 a:各部门经手人为第一责任人,各部门经理为第二责任人。责任人必须保证按上述规定执行,保证签字的自然人为已签合同的主体。第一责任人与第二责任人按8:2分担责任; b:如签字人不是已签合同的主体或明显与身份证件不符、或签字存在其它明显问题,导致签字无效,可以补救的,由责任人立即补救并按公司相应规定考核;已难以补救或对公司造成损失的,按公司相应规定考核,责任人并应赔偿公司损失; c:因合同、函件主体问题影响合同签订、函件效力,被其它审核部门指出、退件,从而影响工作完成时限的,未按期完成工作的责任由相关部门自行承担;因此造成公司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4、合同签订生效之日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正式确认,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合同签订时间必须保证在各项合同义务履行之前。合同未签订生效的,不得履行合同;特殊情况经总裁批准提前履行合同部分义务的,合同签订时间应保证提前至义务履行前同时合同签订部门应做好合作方的沟通说服工作。 4.1.7合同交接

1、合同签订部门负责合同交接工作。

2、合同签订部门应及时将合同文本转执行部门、审核部门及合作方(集团内部转复印件或电子扫描件,合作方转原件);特别强调各分公司、各部门需将签订完成的合同复印件(含合同后附的相对方资质文件、授权书)于我司盖印完毕后3日内转法务部一份备查(商业、酒店范本合同及商品房销售合同、物管协议等范本或印刷合同除外)。

3、合同签订部门与合同执行部门的交接内容应包括合同文本、相对方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合同洽谈和签订过程中各级领导相关批示、各级领导及审核部门提出的执行中需注意的问题等;特别强调各审核部门在合同审批流转表上签署的关于执行中需注意的问题及风险点提示部分,合同签订部门必须全面交接给合同执行部门,详细解释说明,确保合同执行部门注意和了解上述内容。 4.1.8合同履行

1、合同依法签订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合同执行部门接到合同后方可通知/允许施工单位进场施工,篇3:公司法务管理制度(中能源) 公司法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把中能源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各项经营管理活动纳入法制化管理轨道,规范公司法律事务管理工作,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及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条 公司设立法务部负责公司法律事务管理工作,是公司的法律事务咨询与涉法事务的专职处理部门,负责处理公司的相关法律事务,包括监督公司规章制度建立、办理诉讼及非诉讼案件,协助起草和审查合同,法律知识培训,对公司的经营管理行为提供法律上的可行性、合法性、法律风险性分析。

第四条 公司各部门及子公司必须严格执行本规定,积极履行各项职责,做好法律事务 管理工作,对违反本规定造成公司损失,涉嫌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二章 规章制度监督管理

第五条 公司各职能部门及子公司根据公司经营管理的实际情况拟定本部门规章制度,应向公司法务部审查备案。

第六条 规章制度起草部门根据讨论或征求的意见对规章制度草案修改后,将规章制度草案连同征求的意见等资料送法务部,由法务部出具审查意见法务部对规章制度草案就下列主要方面进行审查:

(一)规章制度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基本原则,是否符合国家政策;

(二)规章制度草案与公司现行规章制度是否协调,如果要改变现行规章制度的,理由和依据是否充分;

(三)规章制度草案体例结构、条款、文字等是否符合规章制度的要求。

第七条 规章制度打印成文后,应转送一份给法务部登记备案。

第三章 合同管理

第八条 本规定所称合同是指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第九条 公司及子公司与其他平等主体(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及公司系统内相互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合同依照本制度进行管理。 劳动合同的管理制度另行制定。

第十条 合同管理实行会签、审核责任制原则和安全、效益原则。

财务部门、法律事务部根据其职责权限对合同签订程序、履行情况及履行结果进行监督。

第一节 合同的汇签审核与签订

第十一条 公司合同须按照公司的合同汇签审核制度报法律事务部及其他有关部门汇签审核后才能签订。

第十二条 公司合同的汇签审核由法律事务部和承办部门、财务部门等相关部门负责。 第十三条 在合同签订前,承办部门应对合同另一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和资信进行了解和审查:

1、主体资格合格:具有经年检的营业执照,其核载的内容与实际相符;

2、欲签合同标的符合当事人经营范围,涉及专营许可证或资质的,应具备相应的许可、等级、资质证书;

3、代签合同的,应出具真实、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明;

4、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具有支付能力或生产能力或运输能力等。必要时应要求其出具资产负债表、由开户银行或会计(审计)事务所出具的资信证明、验资报告等相关文件;

5、有担保的合同,担保人的担保能力和担保资格。

6、对于重大合同,还须了解和审查合同另一方当事人的履约信用:无违约事实,现时未涉及重大经济纠纷或重大经济犯罪案件;

承办部门或承办人应将审查结果在立项意见书或会签表中加以陈述。

合同对方当事人履约能力或资信状况有瑕疵的,不得与其签订合同。必须签订合同时,应要求其提供合法、真实、有效的担保。其中,以保证形式做出的担保,其担保人必须是具有代偿能力的独立经济实体,并应对担保人适用本条规定进行审查。

上述所列各种文件为合同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其文本为复印件时,提交方须加盖公章,并须加注“与原件核对无误”的字样,同时由承办人签字确认。 第十四条 承办部门是公司具体对外商谈合同立项的单位,负责对下列内容进行审查与管理:

1、从事本项合同业务的必要性;

2、从事本项合同业务可行性(包括经济利益、技术条件与安全保障);

3、从事本项合同业务对我方利益的综合影响;

4、合同缔约方主体、企业资质的时效与合法性;

5、合同缔约方资信、履约能力;

6、合同履行;

7、及时向法律事务部通报合同在履行中发生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8、参与合同纠纷的协商、调解、仲裁、诉讼;

9、负责将合同文本及与履行、变更、解除合同有关的文件及时交送法律事务部归档。 第十五条 财务部门负责对合同中下列内容的汇签审核:

1、履行合同所需资金或所涉及资产的合法性及资金安排的可行性;

2、合同中有关价款、酬金条款及结算条款的合法性、适当性及对我方的影响;

3、认为需要审核的其他内容。

第十六条 审计人员负责对合同中下列内容的汇签审核:

1、资金、资产的合法性;

2、公司资金使用和资产动用的审批手续合法;

3、价款、酬金和结算的正确、合理性;

4、资金、资产的用途及使用方法的合理性;

5、认为必须审查的其他内容。

第十七条 法律事务部负责对合同中下列内容的汇签审核与管理:

1、合同缔约方主体、企业资质的时效与合法性;

2、合同标的合法性;

3、合同条款的合法性、完整性及存在的法律漏洞;

4、与合同业务有关的其他法律问题;

5、公司合同资料的收集、整理、保管和及时归档;

6、需审核的其他内容。

第十八条 承办部门在合同签订过程中须将与本合同有关的资料作为附件供会签审核部门参考。

第十九条 公司实行法律事务部对重大合同提前参与制度,法律事务部可以对重大合同

的立项、签订、履行、审核进行全程参与。

重大合同为合同标的超过人民币 100 万元,或其他重大复杂的,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合同。

第二十条 涉及公司重要的或标的额较大的合同谈判,应有法律事务部和经济、技术等专业人员参加。

第二十一条 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应当以书面形式签订合同: 1.单笔业务金额达人民币 5000 元的; 2.有保证、抵押或定金等担保的; 3.我方先履行合同的; 4.有封样要求的;

5.合同对方为外地单位的;

凡国家、行业或本公司有标准或格式文本的,应当优先参照适用,所有条款栏目均应做出约定。

当事人协商一致的修改、补充合同的文书、电报、电传、图表等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计划单、调拨单、任务单(书)、预算单(书)等一类文件可以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但不得以其替代书面合同。

第二十二条 合同标的为人民币 5000元以下并且能够即时结清交付完毕的合同可以不签订书面合同。

第二十三条 合同文本的起草应力求由己方或以己方为主承担,语言应严谨、简练、准确。

合同文本中的术语,特有词汇、重要概念应设专款解释。

合同文本中涉及数字、日期须注明是否包含本数。 除特殊情况外,合同文本应当正式打印制作。

第二十四条 书面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合同各方的法定名称、地址、邮政编码、电话、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代理人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2、签约的目的和依据;

3、标的,动产应标明名称、型号、规格、品种、等级、花色等;不易确定的无形财产、劳务、工作成果等描述要准确、明白;不动产应注明名称和座落地点;货币应注明币种;

4、数量和质量,包括检测标准和方式,数量要准确,计量单位、计量方法和计量工具符合国家规定,国家有强制性标准的,应写明该标准的代号全称。如有多种标准的,应约定与合同标的相适用的标准,并写明质量检验的方法、责任期限和条件、质量异议期限和条件等;

5、价款和酬金,包括支付方式,合同中应明确规定价款或报酬数额、计算标准、结算方式和程序;

6、履约期限、地点或方式, 履约期限、地点和方式要具体明确,地点应冠以省、市、县名称,交付标的物方式、劳务提供方式和结算方式应具体;

7、争议解决方式,约定通过诉讼解决的,应写明约定的有管辖权法院的名称,通常应约定由我方所在地法院管辖,约定由仲裁机构裁决的,应写明具体的仲裁机构的名称和具体请求裁决的事项,通常应约定由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8、违约责任,合同中应明确规定违约责任或赔偿金的计算方法;

9、合同变更和解除条件;篇4:公司法务部管理制度 此位置放公司logo图标 xxxxxxxxx公司

法务人员(部)管理制度

本制度由xxxxxx法务人员(部)

于2008年制订

目 录

1.法务人员(部)职责 „„„„„„„„„„„„„„„„„„„„„„„1 2.企业法律事务管理„„„„„„„„„„„„„„„„„„„„„„„„„1 3.企业合同(协议)管理„„„„„„„„„„„„„„„„„„„„„„„2 4.企业规章制度管理 „„„„„„„„„„„„„„„„„„„„„„„„3 5.企业其他法律性文件管理„„„„„„„„„„„„„„„„„„„„„ 3 6.企业外聘法律中介机构管理„„„„„„„„„„„„„„„„„„„„ 3 7.企业诉讼与仲裁案件管理„„„„„„„„„„„„„„„„„„„„„ 4 8.企业非诉讼(仲裁)事务管理„„„„„„„„„„„„„„„„„„„„ 4 9.奖惩措施„„„„„„„„„„„„„„„„„„„„„„„„„„„„„5 10.附则„„„„„„„„„„„„„„„„„„„„„„„„„„„„„„ 5 为规范企业法律事务管理,保障企业安全经营,防范和化解企业在经营中的法律风险,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特根据本企业的具体情况制度本制度。 1.法务人员(部)职责: 1.1 完善、健全企业法务管理体系,指导、协调企业法律事务处理,保证其合法性、规范性和一致性,确保公司的法权益不受损害,以达到公司利益最大化和风险的最小化。 1.2 起草、审核企业中的各类合同,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包括合同会签、签订权限授予、示范文本制作、合同登记、合同履行等,保障和促进各项经济活动的顺利进行,及时解决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争议,做好合同变更、补充和解除手续。 1.3 起草、修改和审核企业出具的承诺书、保证函、声明等具有法律效力、可能承担法律责任的各种书面文件。 1.4 制作、审核公司各类劳动合同文本,协助公司人事部门协调劳动关系并及时做好劳动合同续订和解聘的相关法律工作;起草、制定员工竞业禁止协议和商业秘密保护协议;协助人力资源部门协调并及时解决各类劳动争议。 1.5 参与公司重大合同、项目谈判,配合其他部门做好招标事务,进行法律论证,出具法律意见。

1.6 代理公司处理各类诉讼、非诉讼、仲裁案件;提出解决方案,根据事实和法律,积极维护企业权益。 1.7 负责企业知识产权的申请、维护,保障企业在商标、专利、著作权和商业秘密等方面的权益。

1.8 及时办理企业工商注册、登记、变更等事务,保障企业的有序发展,避免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

1.9 其他法律事务。 2.企业法律事务管理 2.1 企业法务人员(部)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制度,如:合同制度、工作制度等。 2.2 企业在经营管理活动中涉及的法律事务,业务部门须告知法务人员(部),由法务人员(部)进行分类登记,报送法务主管人员,由其根据岗位职责和工作

量,制定承办人员。如需要企业出具书面法律意见书的,业务部门应交送书面情况说明及相关材料,法务人员(部)根据业务部门提供的说明及材料在收到之日起三到七日内出具书面法律意见书。

2.3 一般法律事务由承办的法务人员提出处理方案。 2.4 重大、疑难的法律事务,经法务人员(部)和其他相关人员集体讨论后,制定具体处理方案。

2.5 企业在对外正式签订合同,或出具、接受承诺书、担保函、声明等具有法律效力、可能承担法律责任的各种书面文件前,应先由法务人员(部)审核,并由主管人员签字后转下一程序,经会签后方能对外签订、出具或接受。需要法务人员(部)参与起草、谈判的,业务部门应该在谈判前五天将主要谈判内容告知企业法务人员(部)。 2.6 公司从事招、投标活动,应在招、投标前五日告知法务主管人员(部),法务主管人员将指派法务人员全程参与,并出具法律意见。 2.7 法律事务处理完毕后,承办的法务人员应在一周内制作结案报告,并按公司档案管理规定将报告及有关材料归档封存。 2.8 以上法律事务涉及重大、疑难法律问题的,必须报请企业首席法律顾问审核。 3.企业合同(协议)管理 3.1 企业生产经营方面的重要合同(包括但不限于投资协议、担保合同、借款合同等)管理按本节的规定办理。企业后勤服务类合同、劳动合同以及劳务合同则由有关部门专项负责。

3.2 法务人员(部)负责企业合同的合法性审查,并提出相应的法律意见,给业务部门按具体分工,负责合同的实际履行。 3.3 以企业名义对外签订合同,主办部门起草或者收到合同文本后,应当在签订日前五个工作日送交法务人员(部)审查,并附送起草说明及合同形成的有关背景资料,但在送交法务部门之前,主办部门必须先行对合同进行初步审核,并保证合同中内容与谈判记录相符。 3.4 法务人员(部)在收到合同文本后,一般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有特殊情况时除外。主办部门对审查时限有特殊要求的,应当说明理由,征得法 务主管人员(部)同意后,可以相应缩短审查期限(为保证合同质量,此特殊要求只能作为个例,不能作为常规)。 3.5 送交法务人员(部)审查的合同文本及有关资料,由法务人员(部)存档,不予返还,送审部门应当自留原件。 3.6 以企业名义正式签订的合同,应当在合同最后一方签署后五个工作日内将复印件送交法务人员(部)备案。 3.7 需要企业法务主管人员(部)派人参与合同谈判的,主办部门应当在谈判日前三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法务主管人员(部)并提供有关背景材料和谈判内容大纲。 4.企业规章制度管理 4.1 以企业或者企业各部门名义发布的规章制度,需要进行合法性审查的,主办部门起草完毕后送法务主管人员(部),并附起草说明和有关背景资料。 4.2 法务主管人员(部)在收到有关材料后应当及时进行审查。 4.3 本节规定不适用于企业和企业各部门制度的有关生产、经营方面的技术标准和规范。 5.企业其他法律性文件管理 5.1 以企业名义形成的其他法律文件,需要进行合法性审查的,在法定代表人签字或企业盖章前,送交法务主管人员(部)。 5.2 本节所指法律性文件,是指除合同(协议)、诉讼文书以外的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章程、工商登记资料、各种权利证明、授权委托书以及其他涉及企业或员工权利义务的文件等。

6.企业外聘法律中介机构的管理 6.1 企业法律事务确定有必要聘请社会法律中介机构的,由法务主管人员(部)统一负责,并经法定代表人或者分管负责人同意。同时,法务主管人员(部)应当认真监督聘用单位指派人员的工作。

6.2 企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聘请社会法律中介机构。 6.2.1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必须由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法律机构介入的;篇5:法务部管理制度

广西中裕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法务部规章制度

为规范公司法律事务管理,保障公司正常运营,防范公司在经营中的法律风险,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根据本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度本制度。

一、法务人员职责

1、完善、健全公司法务管理体系,指导、协调公司法律事务处理,保证其合法性、规范性和有效性,确保公司的法权益不受损害。

2、起草、审核公司中的各类合同,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包括合同会签、签订权限授予、示范文本制作、合同登记,保障和促进公司各项活动的顺利进行,及时解决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争议,做好合同变更、补充和解除手续。

3、起草、修改和审核公司出具的承诺书、保证函、声明等具有法律效力、可能承担法律责任的各种书面文件。

4、参与制作、审核公司各类劳动合同文本,协助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协调劳资关系,协助人力资源部门协调并及时解决各类劳动争议。

5、参与公司重大合同、项目谈判,配合其他部门做好招标事务,进行法律论证,出具法律意见。

6、代理公司处理各类诉讼、非诉讼、仲裁案件;提出解决方案,根据事实和法律,积极维护公司权益。

7、负责公司知识产权的申请、维护,保障公司在商标、专利、著作权和商业秘密等方面的权益。

8、协助有关部门办理公司工商注册、登记、变更等事务,保障公司的有序发展,避免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

9、其他法律事务。

二、公司法律事务管理

1、公司法务人员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工作制度,如:合同签订制度等具体工作制度。

2、涉及公司在经营管理活动中的法律事务,经业务部门告知参与处理的法务人员,由法务人员进行分类登记,报送法务主管人员,由其根据岗位职责和工作量,制定承办人员。如需要公司出具书面法律意见书的,业务部门应交送书面情况说明及相关材料,法务人员根据业务部门提供的说明及材料出具书面法律意

见书。

3、一般法律事务由承办的法务人员提出处理方案。

4、重大、疑难的法律事务,经法务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集体讨论后,制定具体处理方案。

5、公司在对外正式签订合同(包括出具、接受承诺书、担保函、声明等具有法律效力、可能承担法律责任的各种书面文件)之前,应先由法务人员审核,并由主管人员签字后转下一程序,经会签后方能对外签订、出具或接受。需要法务人员参与起草、谈判的,业务部门应该将主要谈判内容提前告知承办法务人员。

6、公司从事招、投标活动,应在招、投标前告知法务部,法务部指派相关专业的法务人员全程参与,并出具法律意见。

7、法律事务处理完毕后,承办的法务人员应制作结案报告,并按公司档案管理规定将报告及有关材料归档封存。

8、以上法律事务涉及重大、疑难法律问题的,必须报请法律顾问单位审核。

三、公司合同管理

1、公司生产经营方面的重要合同(包括但不限于投资协议、担保合同、借款合同等)管理按本节的规定办理。公司后勤服务类合同有关部门负责起草、签订、管理,必要时法务部参与审核。

2、法务人员负责公司合同的合法性、有效性审查,并提出相应的法律意见,给业务部门按具体分工,负责合同的实际履行。

3、以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合同,经办部门起草或者收到合同文本后,应当送交法务人员审查,并附送起草说明及合同形成的有关背景资料(包括电子文档),但在送交法务部门之前,主办部门必须先行对合同进行初步审核,并保证合同中内容与谈判记录相符。

4、法务人员在收到合同文本后,一般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有特殊情况时除外。主办部门对审查时限有特殊要求的,应当说明理由,征得法务主管同意后,可以相应缩短审查期限。

5、送交法务人员审查的合同文本及有关资料,由法务人员存档,不予返还,送审部门应当自留原件。

6、以公司名义正式签订的合同,应当在合同最后一方签署后五个工作日内将复印件送交法务部备案。

7、需要公司法务部派人员参与合同谈判的,主办部门应当在谈判日前三个工

作日前以工作联系单通知法务部,并提供有关背景材料和谈判内容大纲。

四、公司规章制度管理

1、以公司或者公司各部门名义发布的规章制度,需要进行合法性及有效性审查的,主办部门起草完毕后送法务部,并附起草说明和有关背景资料。

2、法务部在收到有关材料后应当及时进行审查。

3、本节规定不适用于公司和公司各部门制度的有关生产、经营方面的技术标准和规范方面的审查。

五、公司其他法律性文件管理

1、以公司名义形成的其他法律文件,需要进行合法性、有效性审查的,在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公司盖章前,送交法务部参与会审。

2、本节所指法律性文件,是指除合同、诉讼文书之外的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章程、工商登记资料、各种权利证明、授权委托书以及其他涉及公司或员工权利义务的文件等。

六、公司外聘法律中介机构的管理

1、公司法律事务确定有必要聘请社会法律中介机构的,由法务主管统一负责,并经法定代表人或者分管负责人同意。同时,法务主管应当认真监督聘用单位指派人员的工作。

2、公司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聘请社会法律中介机构。

①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必须由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法律机构介入的;

②有关法律事务必须法律中介机构人员配合的;

③其他确实需要聘请外部法律中介结构的。

3、聘请社会法律中介机构应当坚持能力优先、效益优先的原则,选择社会信誉良好、报价公平的法律中介机构。

4、聘请社会法律中介机构的应当与其签订聘用协议(合同)。

七、公司诉讼与仲裁案件管理

1、本节所指诉讼案件是指以本公司为一方当事人或者作为第三人,通过人民法院,采用诉讼方式解决纠纷的法律事务活动。非诉讼案件是指以本公司为一方当事人,采取协商、调解、仲裁、复议等方式解决有关纠纷或争议的法律事务活动。

2、公司的诉讼与非诉讼案件的处理须遵循有效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和充分协

调必要关系相统一的原则。

3、案件起因人或案件涉及部门负责人有配合、协助法务部处理案件中的相关问题、收集和提供案件的原始证据及相关依据的责任。

4、在公司经营、管理或其它活动中,其它组织或个人起诉而被动参与(包括可能涉及)诉讼活动的,当事人、有关责任人和所在部门应及时向法务部报告案情并提供相关材料,以备应诉工作的顺利开展。

5、对于案件处理进程中所需要的必要条件和关系协调,案件关联部门及相关人员应积极、主动配合法务人员开展针对性工作,保证案件处理的顺利进行。

6、案件知情人应坚持保密原则,不得泄漏案件信息内容。 7.7 在案件审结完后,依据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法务人员应继续做好执行阶段的工作。对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生效协议、裁(判)决时,承办部门或承办人应及时向公司负责人汇报,并报法务部在法定申请执行期限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7、法务人员应当系统全面地对案件材料进行整理并编撰成卷,建立案件归档制度,发挥好信息库作用。

八、公司非诉讼(仲裁)事务管理

1、需要以公司名义启动非诉讼(仲裁)活动程序的,由法务人员办理,必要时可根据本管理制度第6节的规定聘请社会法律中介机构办理。

2、办理与公司有利害关系的行政复议、听证活动等事宜。

3、非诉讼(仲裁)活动处理完毕后,法务人员应当作出结案报告,报公司领导并送交有关业务部门。

九、奖惩措施

1、公司应当对工作成绩突出或者作出重大贡献的法务人员,给予相应的奖励和(或)表彰。

2、违反本管理规定,严重损害公司形象或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由公司对直接责任人员和主管主管人依据公司内部管理制度进行处分,违反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十、附则

本制度由公司法务部门制定,最终解释权归公司法务部。

推荐第2篇:法务

制度考试

法务试题题库

2014年3月

14版制度考试题库

一、单选题

1.某区域公司与建筑施工单位发生法律事务纠纷,各业务部门认为需要提起诉讼、申请仲

裁,应( )向区域公司综合管理部提出申请,填写( )并提供与纠纷相关的全部证据

材料。(A)

A.在36小时内,《案件发起申请表》

B.在24小时内,《案件发起申请表》

C.在36小时内,《涉诉案件情况报告》

D.立即,《案件发起申请表》

2.某区域公司与外部单位发生法务纠纷,案件标的额在( ),区域公司须送法律事务部审

批?(C)

A.叁拾万元以下的(含)

B.伍拾万元以下的(含)

C.叁拾万元以上的(含)

D.伍拾万元以上的(含)

3.您认为以下合同用印阶段做法错误的是( )。(D)

A.报用印审核合同应无留空、无空白 B.签订合同除盖章外,应有签约人签字

C.报审用印合同均需附经最终审批人审批的合同审批单

D.报审用印合同附件内容较多,无须随合同附上

4.以下哪类情况不适宜直接由股份公司或区域公司法务人员代理( )。(C)

A.案件事实较为清楚的

1 / 6

14版制度考试题库

B.证据较为充分的

C.涉案金额伍万元以上(含)的

D.涉及劳动争议纠纷的

5.公司知识产权保护的归口管理部门是( )。(A)

A.法律事务部

B.行政人力中心

C.运营信息中心

D.旅游产品营销中心

6.某部门工作人员发起合同审批,法律事务部反馈某些方面存在法务风险,需要与乙方协

商,协商后乙方仍然坚持合同不做修改,如合同发起部门认为发生相关风险概率极低,

同意签署合同,( )承担相应的法务风险。(C)

A.法律事务部负责人

B.行政人力中心负责人

C.合同最终审批人

D.发起部门负责人

二、多选题

1.招标文件中未制定合同范本的合同进行OA系统审核之前应进行线下预审核。先由()

对除法律条款外的所有条款达成一致后发法律事务部门进行预审核。(ABCD)

A.业务需求部门

B.招标采购中心(部)

C.成本管理中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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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版制度考试题库

D.财务管理中心(部)

三、是非题

1.某部门工作人员在收到法律事务部反馈的预审核合同文本后,未作任何处理即将该合同

文本发送给合作单位,合作单位对合同进行了大面积修改,该工作人员未采纳法律事务

部提出的意见,就将合作单位反馈的版本提交OA审批,该工作人员的做法是否正确?

()

正确说法:成本管理部门、财务管理部门、法律事务部门对合同文本的修改意见,合同

报审部门原则上应当接受,不接受部分需与各部门及时沟通达成一致;对于法律事务部

门以批注形式提示的法律审核意见和建议,报审部门均需有电子版书面回应,且不得出

现在发给合作方沟通意见的版本中。对于合同报审部门与成本管理部门、财务管理部门、

法律事务部门针对法律审核意见无法协商达成共识的情况,合同报审部门应在合同审批

单中对有关法律分歧事项及不采纳理由进行说明,并报相应部门分管副总裁、总裁审批。2.某设计工作的招标文件使用了公司统一设计合同模板,但在具体洽谈过程中,中标单位

对合同内容提出要求进行实质性修改意见,则须与相关部门协商取得一致即可进行修改,

无须进行任何审批。()

正确说法:招标文件中合同原则上须与公司制定的合同范本一致。已经制定范本的,招

标及签订合同时须采用合同范本,确需对范本条款、内容进行修改的,须按原范本审批

流程上报审批,参见成本管理制度合同范本审批流程。

3.某区域公司因工程结算发生法务纠纷,案件标的金额为50万,区域公司综合部法务经

理办理完成后,上报总部法务部,以上做法是否正确。()

正确说法:案件标的金额 30 万(含)的,由区域公司自行处理;案件标的金额超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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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版制度考试题库

30万的,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向总部法律事务部报批,不得自行处理。

4.公司对近期需要收购的某新项目做尽职调查,应由法律事务部门负责组织投资发展中

心、财务管理部门等相关部门进行尽职调查,包括编制尽职调查清单,实施尽职调查,

形成尽职调查报告。()

正确说法:新项目的发展,需做尽职调查的,应由投资发展中心负责组织财务管理部门、

法律事务部等相关部门进行尽职调查,包括编制尽职调查清单,实施尽职调查,形成尽

职调查报告。

5.某部门需要根据项目进度安排签订某项目的景观设计合同,预审合同没有与乙方进行商

务条款的沟通,直接提交法律事务部门、成本管理部门、财务管理部门等相关部门审核,

是否正确?()

正确说法:提交法律事务部门预审的合同,须是商务条款及技术条款均已确定后的版本,

且须是经需求部门、成本管理部门、财务管理部门等相关协作部门审阅确定的版本。6.某公司在投标的时候用XX建筑总公司,中标后,在签订合同的时候直接要求使用XX

建筑总公司北京分公司。()

正确说法:合同对方主体经审批确定后,不得变更。不得将已审批确定的合同主体变更

为其子公司或控股公司等关联公司,如确因实际操作困难需与其关联公司签订合同时须

履行相应变更审批手续。

7.某合同在OA系统审批中所有审批节点都一致通过,但是有部分节点在审批通过的同时

提出了修改意见,对该意见可自行考虑落实与否。()

正确说法:报审用印的合同需与 OA 系统审批通过的合同完全一致;合同审批过程中

相关节点特别是提出明确修改意见的应当落实,不落实应有部门分管副总裁、总裁书面

同意的批示,否则合同将不予批准用印。

4 / 6

14版制度考试题库8.法律事务部对某区域公司办理的证照、文件进行审查过程中发现不合规现象,协同档案

管理部门向区域公司下发了整改通知,区域公司应在一周之内予以纠正,上报法律事务

部。()

正确说法:法律事务部自行或者与股份公司外聘律师(若需)共同对前述证照、文件进

行合法合规性审查,档案管理部门予以配合。审查内容主要包括证照办理时间及先后顺

序,批文、证照等内容的完整性及前后一致性等。经审查发现问题的,法律事务部可协

同档案管理部门向相应公司下发整改通知。各区域公司在接到整改通知后应在三个工作

日内予以纠正,并将纠正结果上报法律事务部。

9.某区域公司在收到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的应诉通知后,在 2个工作日内以内部联络

单的形式向区域公司综合管理部发送《涉诉案件情况报告》,并应将此内部联络单抄送

相关主管领导。()

10.某业主纠纷案件结案后,涉诉业务部门将案件中所使用的证据原件及时归还了文件借出

部门,三个月后收到案件的判决书放部门内部统一编号保管。()

正确说法: 案件结案后,案件中所使用的证据原件应于三个工作日内归还文件借出部

门,案件的判决书/裁决书、裁定书、决定书等法律文书原件,应交由公司档案管理部

门统一保管。

11.某业主纠纷案件结案后,法院出具判决书由我方承担相关责任,法务人员应积极推进该

法律文书的执行。()

正确说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由我方承担相关责任的案件,如经审批确定不再申请、上

诉的,经办法务人员应当督办案件相关部门及时按照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履行时限予以

履行、落实。

12.某业务部门起草工程施工合同范本业务,需要法律事务部配合审核,法律事务部应在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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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版制度考试题库

个工作日内及时审阅完成。()

正确说法:法律事务部应及时审批法律事务,按公司已有办结时限规定执行,但范本业

务在四个工作日内审核处理。需交给股份公司外聘律师处理事务,法律事务部协调移交

处理。

13.某区域公司业务部门涉及某诉讼案件,提交区域公司法务人员,作为专业人员,法务人

员应独立高效率完成该诉讼案件的处理,无需业务部门配合。()

正确说法:诉讼案件相关部门应积极协助提供证据资料,配合做好诉讼工作。14.对于违反法律事务管理制度规定的,股份公司有权按照公司人力制度视情节对有关单位

及责任人给予处罚,包括警告、处分,直至解除劳动合同;造成损失的,依法追究法律 责任。()

15.总部某部门经办人,OA合同审批流程流转至用印节点,经办人打印报审合同,乙方用

印后,我司可直接用印,无需法务部线下审批。()

正确说法:报审用印的合同需与 OA 系统审批通过的合同完全一致,线下经法务部负

责人审核签字后方可用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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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第3篇:法务总结

法务总结

不知不觉,本人在这公司做了法务工作接近一年了,回顾这一年来,将自己的主要做的法务工作写个小总结,用来自勉吧:

(一)合同起草、评审工作

合同评审与起草是法务部最基础的业务,经过几个月的不断加强训练,评审基本功已经具备,但评审质量与效率还需要加强,另外还需要不断提高合同起草尤其是大型合同起草的能力。

1.几个月来,主要参与以下合同的评审:《经销合同范本》、《邯郸*项目合同》、《房地产交易合同》、《*场地租赁合同》等数十个合同。在合同评审中能够发现合同中问题,最重要的要注意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否对等,付款方式,违约责任,履约保证等条款,其实这个是一个很好的工作流程,在签订合同前让法务部查看了,可以大大提高合同履约率,尽量减少不必要的诉讼。

2.起草了以下合同:比如说《*车间承包合同》,《工伤一次性赔偿协议》,《**大厦合同备忘录》,《**花园外墙广告使用合同》《解除合同协议书》、《工业废物处理合同》《饭堂承包合同》《基本供货合同》等等合同,虽然说是自己起草,事实上网也能找到类似的合同,我的工作就是修改到能运用到本公司实际的合同。

(二)诉讼、仲裁、非讼等工作

跟进公司各个诉讼案件,主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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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胡某房产查封异议案,通过向法院提出提出执行裁定复议申请,使得该涉讼房屋暂停拍卖,于是另外在法院提起确权合同,但是呢,这个案子还是有点麻烦,日后好好详细总结一下。

2.参与杜某查封错误损失赔偿案件的执行,为公司执行回12万元。

4.广告合同违约案提起仲裁,现在正在处理当中。

5.参与收集**商标的证据,这项任务工作量大、涉及范围广,需要密切联系多个部门。对内要跟档案室、市场部、广告部门、专卖店联系,对外要与经办律师联系,把律师的要求执行到位,经过3个多月的证据准备工作,XX年2月,**商标侵权案顺利开庭,取得了预期的良好效果。

6.对公司前员工吴某、朱某、李某等人通过法律途径追收欠款,目前进行了证据收集,正处于准备立案的阶段。

7.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本案是公司目前唯一一个当被告的案子,现在对方向我司提出要求赔偿20多万,已经开庭;一审处理结果还没有出来。幸好买了保险,对方把保险公司也告了。

8.北京某公司合同纠纷案件一审已经顺利开庭,但是还没有审判结果。

9.两个劳动仲裁案件,北京分公司与成都分公司的都有员工提起劳动仲裁,由于太远,没有出庭跟进,写了答辩状给分公司为相关人员

10.处理好了与广东**公司的租赁纠纷案件的执行阶段工作,这事实上是一个执行和解,双方都没有按判决书的内容解决,但是共同谈判,总算得到了双方牛牛文库 海量资料分享

都认可的执行方案,和和气气解决了问题。

11.XX年1月1日新劳动合同法实施,公司也产生一系列的劳动纠纷问题,比如生产车间工人加班费的问题,协同有关部门处理了工人要求加班费补偿问题。另外协同人力资源部处理了一员工工伤事件,给出相关法律建议,拟定一次性赔偿协议,较妥善处理了该事件。

12.曾某借款案件提起仲裁,查封了其两处房产,这个案子让我学到了很多的经验,如何在仲裁案件提出财产保全,如何查找到财产线索等,如何去查封房产等,有些事情不经历过真的不知道。

13.为公司追回了某影广告公司拖欠1年之久的广告费6.9万元。

14.公司有关部门经营上会在遇到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向我咨询时给出相关的法律意见。

以后,自己还需要往以下几个方面努力:

1.

本人需加深对公司经营业务流程的认识,在合同评审的时候才会更专业。

2.

由于很多案件与应收账款有关,要加强与财务部门沟通联系,对各种的账目的来龙去脉理解清晰,有利于对应收账款通过法律途径追收。

3.

目前公司正在准备上市,对于公司上市的法律事务我还不大熟悉,但正加紧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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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加强对外的谈判合作能力。

5.

随着国家不断出台新的法律法规,努力学习跟踪。

6. 在公司出庭的机会没有在律师所多,这样让我少了很多锻炼的机会,所以要多多研究网上的判决书,让自己的思维与法律跟贴近,我相信那样也是一定会有进步的的。

7.也要加强英语的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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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第4篇:法务总结

不知不觉,本人在这公司做了法务工作接近一年了,回顾这一年来,将自己的主要做的法务工作写个小总结,用来自勉吧:

(一)合同起草、评审工作

合同评审与起草是法务部最基础的业务,经过几个月的不断加强训练,评审基本功已经具备,但评审质量与效率还需要加强,另外还需要不断提高合同起草尤其是大型合同起草的能力。

1.几个月来,主要参与以下合同的评审:《经销合同范本》、《邯郸*项目合同》、《房地产交易合同》、《*场地租赁合同》等数十个合同。在合同评审中能够发现合同中问题,最重要的要注意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否对等,付款方式,违约责任,履约保证等条款,其实这个是一个很好的工作流程,在签订合同前让法务部查看了,可以大大提高合同履约率,尽量减少不必要的诉讼。

2.起草了以下合同:比如说《*车间承包合同》,《工伤一次性赔偿协议》,《**大厦合同备忘录》,《**花园外墙广告使用合同》《解除合同协议书》、《工业废物处理合同》《饭堂承包合同》《基本供货合同》等等合同,虽然说是自己起草,事实上网也能找到类似的合同,我的工作就是修改到能运用到本公司实际的合同。

(二)诉讼、仲裁、非讼等工作

跟进公司各个诉讼案件,主要有:

1.胡某房产查封异议案,通过向法院提出提出执行裁定复议申请,使得该涉讼房屋暂停拍卖,于是另外在法院提起确权合同,但是呢,这个案子还是有点麻烦,日后好好详细总结一下。

2.参与杜某查封错误损失赔偿案件的执行,为公司执行回12万元。

4.广告合同违约案提起仲裁,现在正在处理当中。

5.参与收集**商标的证据,这项任务工作量大、涉及范围广,需要密切联系多个部门。对内要跟档案室、市场部、广告部门、专卖店联系,对外要与经办律师联系,把律师的要求执行到位,经过3个多月的证据准备工作,2008年2月,**商标侵权案顺利开庭,取得了预期的良好效果。

6.对公司前员工吴某、朱某、李某等人通过法律途径追收欠款,目前进行了证据收集,正处于准备立案的阶段。

7.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本案是公司目前唯一一个当被告的案子,现在对方向我司提出要求赔偿20多万,已经开庭;一审处理结果还没有出来。幸好买了保险,对方把保险公司也告了。

8.北京某公司合同纠纷案件一审已经顺利开庭,但是还没有审判结果。

9.两个劳动仲裁案件,北京分公司与成都分公司的都有员工提起劳动仲裁,由于太远,没有出庭跟进,写了答辩状给分公司为相关人员

10.处理好了与广东**公司的租赁纠纷案件的执行阶段工作,这事实上是一个执行和解,双方都没有按判决书的内容解决,但是共同谈判,总算得到了双方都认可的执行方案,和和气气解决了问题。

11.2008年1月1日新劳动合同法实施,公司也产生一系列的劳动纠纷问题,比如生产车间工人加班费的问题,协同有关部门处理了工人要求加班费补偿问题。另外协同人力资源部处理了一员工工伤事件,给出相关法律建议,拟定一次性赔偿协议,较妥善处理了该事件。

12.曾某借款案件提起仲裁,查封了其两处房产,这个案子让我学到了很多的经验,如何在仲裁案件提出财产保全,如何查找到财产线索等,如何去查封房产等,有些事情不经历过真的不知道。

13.为公司追回了某影广告公司拖欠1年之久的广告费6.9万元。

14.公司有关部门经营上会在遇到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向我咨询时给出相关的法律意见。

以后,自己还需要往以下几个方面努力:

1.本人需加深对公司经营业务流程的认识,在合同评审的时候才会更专业。

2.由于很多案件与应收账款有关,要加强与财务部门沟通联系,对各种的账目的来龙去脉理解清晰,有利于对应收账款通过法律途径追收。

3.目前公司正在准备上市,对于公司上市的法律事务我还不大熟悉,但正加紧学习。

4.加强对外的谈判合作能力。

5.随着国家不断出台新的法律法规,努力学习跟踪。

6.在公司出庭的机会没有在律师所多,这样让我少了很多锻炼的机会,所以要多多研究网上的判决书,让自己的思维与法律跟贴近,我相信那样也是一定会有进步的的。

7.也要加强英语的学习。

推荐第5篇:法务工作总结

时间易老,岁月无痕,不知不觉间,我在本单位做法务工作已经快六个月,这六个月来,在领导细心的指导及栽培下,在本部门其他成员的关心和照顾下,在本单位其他人员的提携和关照下,我渐趋对本单位的相关法律事务有了清晰的认知,亦对人事管理方面的工作有了切实的感受,回顾这近六个月来的工作情况,收获良多的同时亦深感自身尚有些许不足和应予改进之处,下面,我简要对自己这六个月来的法务工作做一简要小结:

(一)、合同审查

合同审查是法务人员最为基础的工作,也是力保企业健康运行的关键,经过几个月的不断学习和加强锻炼,我在这六个月时间内主要审查了:《安全卫生评价合同》、《环境影响评价测评合同》、《建筑工程委托合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同》、《施工图审查合同》、《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技术开发委托合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幼儿园劳务派遣协议》、新建住宅楼的《内部员工房屋买卖协议书》等二十余个与本单位利益相关的合同文本。在合同审查过程中,能及时发现侵害我方利益的显失公平之处,纠正合同中对我方不利的不妥及不当条款。例如在一些合同范本中,明显有限制我方权利和加重我方义务的条款,此时,我即会予以及时纠正,力促我方权益最大化;而在合同争议解决方式上,一些合同约定的仲裁和诉讼解决方式不甚明确,此时,我即会及时予以指出,要么仲裁要么诉讼,以便明确争议的解决方式,不致产生不必要的纠纷;还有,在一些国家有相关范本的合同中,一些单位会自行修改合同范本,以减轻自身义务,此时,如果不审慎审查,难以查出破绽之处,此时,我即会逐条逐句读完合同,以更正合同范本中已被修改并且减轻对方责任的条款。通过我及时、有效、认真的合同审查和合同把关,大大提高了本单位对外签订合同的履约率,也加速了其他部门工作效率的提高,尽量避免了本单位不必要的诉讼之苦,力保单位各项工作和各部门工作能健康发展和顺利运行。通过审慎的法律把关和合同审查,在我于本单位工作的六个月时间内,本单位未发生一起诉讼案件,亦未产生任何法律纠纷,这使得本单位职工有充裕的时间搞科研生产和开发,为单位科研创造提供了良好的内部环境和外部氛围。

(二)、“五五”普法宣传的知识竞赛出题及阅卷工作

20xx年是“五五”普法工作宣传的成果验收年,我单位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加强对员工的法律教育和宣传,我草拟了本单位的“五五”普法宣传的年终总结报告,系统梳理了本单位在“五五”普法工作中所作出的努力和贡献,并对全单位六百余名员工进行了法律知识答卷考评,全单位员工积极答卷,试卷回收有效率达100%。这有效增强了全所员工的法律素养,提高了我单位职工的法律意识,营造了全单位上下员工学法、懂法、知法、守法的良好氛围,为依法治企创造了良好的人才储备和战略积蓄。

(三)、协助其他人员以及其他部门人员工作

1、在领导的认真指导下,我协助本部门其他人员做好人事管理工作、财务报表的填写工作和合同管理工作,这增强了我从事人事管理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也提高了我的工作积极性,大大拓展了我开展法律工作的视野范围,加强了我对本单位相关业务的熟稔程度,有利于我尽快成长为本单位的储备人才。

2、积极助物业公司外调一些职工的住房情况,为他们在调研员工住房情况的程序及实体方面把好法律关,力促他们顺利做好调研工作。

(四)、不足和改进之处以及20xx年工作展望

在近六个月的工作时间内,在领导的提携和指导下,在本部门其他人员的关心和照顾下,我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亦还有一些不足和缺憾,在以后的工作职责中,我尚需多加努力和改进:

1、我需要加强对本单位相关规章制度的熟悉程度,以便更为有效的为单位各项工作把好法律关;

2、由于之前本单位法务人员的欠缺,在单位对外签订的技术合同、招投标合同、买卖合同等与单位利益相关的合同中缺乏法律审查和把关,以后我要加强这方面的业务能力提高和锻炼,以便为单位的技术合同、买卖合同等其他合同审查做好铺垫和准备工作;

3、努力掌握人事管理方面的业务流程,积极协助本部门其他人员做好人事管理、财务报表填写、劳动合同管理等工作;

4、继续加强对全单位职工的法律素质培养,特别是对外销售部门,定期与相关人员进行法律知识的交流和沟通,以便他们对外签订相关合同时能做到心中有数。

5、加强与本单位所辖社区的居委会联系,定期对社区人员进行法律咨询和解答,让知法、学法、用法、懂法的良好氛围充盈整个社区。

6、为本单位员工开展法律知识讲座,主讲和员工日常生活和工作相关的《物权法》、《合同法》、《侵权责任法》、《婚姻法》、《继承法》、《行政法许可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

7、定期对单位职工进行社会热点法律事件(案件)的点评和分析,以使他们加强法律意识,提高法律认知,为构筑良好的法治企业奠定基础。

8、加强自身法律知识学习,提高法律技能,以便为单位的发展提供有效、稳妥、及时的法律咨询及帮助。

推荐第6篇:法务工作总结

工作总结

不知不觉来公司两个月了,现在就这两个月来的工作做个小结。

(一)合同审核。进公司以来主要审核了一下合同:华为的合作框架合同、实达

的保密协议、深圳中宇元一的订购合同、深圳国人的采购框架协议、东莞星火的采购合同、深圳中兴通讯工程外包协议、恩迈特购买协议、福州惟道的合作协议等。合同审查不仅仅是合同订立过程的审查还包括合同订立后履行中的审查。订立过程的审查目的是避免在履行中产生分歧和争议,提高合同履约率,有效保护自己的权益;履行中的审查主要是跟踪合同的履行情况,确保合同正确履行,以及及时收集相关证据保证纠纷发生时我方处于有利位置。因此今后应加强对合同履行情况的跟踪。合同具体的审查,除了要注意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否对等,付款方式,违约责任,履约保证,争议解决等基本条款外,还应当注意权利义务的内容是否明确且是否具有可操作性。

(二)审阅公司章程及其他内控制度。

公司章程以证监会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06年修订)为主要依据,在此基础上根据证监会、深交所新出台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规定、指引等进行相应修改。其他内控制度的修改以公司章程为依据。目前公司章程初步修改完毕。

(三)浏览证监会、深交所等官方网站,了解并收集各类证券监管部门最新颁布

的法律法规。

对于最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要认真阅读,进行归类。涉及相关部门的内容,及时报告公司领导。

今后,需要往以下几个方面努力:

1.需加深对公司经营业务流程的认识,学习相关业务知识,在合同审核的时候才能更专业。

2.目前公司已经上市,对于公司上市的法律事务应当加紧学习。

3.今后可能会有对外谈判机会,因此应当加强对外的谈判能力。

4.随着国家不断出台新的法律法规,努力学习跟踪。

张鼎武2010-6-3

推荐第7篇:法务工作总结

2013年度法务工作总结

尊敬的苗总、公司各位领导和同事:

抓住2013年的尾巴,我于12月30日入职,成为公司法务。两天来,首先认识各位同事,熟悉工作环境,其次是看完了部分公司之前签订的合同——17个零星采购合同,将每个合同存在的风险一一列举,用作之后写一份法律意见,提示各部门签订合同时的注意事项。31日解答了公司合约造价部同事的法律咨询,对《办公家具供货合同》、《LED户外全彩显示屏广告承揽合同》两个拟签订的合同进行审核,出具了书面法律意见。

总结完毕,请点评。

法务:

2014年1月2日

推荐第8篇:《法务人员》

岗位职责:

1、合同审查和管理;

2、CSR以及合规性的推进;

3、董事会文件草拟以及备案;

4、优先使用权的公证登记;

5、对员工提供合同法培训

6、建立商业秘密管理制度以及推进;7法律法规表的更新和遵守情况的检查;

8、作合规性测试以及执行;

9、向其他中国关联公司提供法律咨询。

任职资格:

1、男女不限,

2、法律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3、有相当的法律业务经验、有律师资格、

推荐第9篇:法务工作总结

2011年是个不平凡的一年,祖国喜迎60华诞,公司也迈入稳步发展的第一年,本人通过加强学习,内强素质,抓好分管工作,提高服务水平,夯实发展基础,提高了思想觉悟完成了工作任务。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学习,坚定信念,认真领会贯彻好上级领导的各项方针政策。认真学习领会xx的和谐社会和科学发展观的重要理论,积极参加科学发展观的组织学习,身体力行与党组织保持一致。认真部署好公司的迎接祖国60华诞的安全工作,通过参加廉洁从政的教育,特别是聆听了市检察院领导的关于预防职务犯罪的讲座和市局组织的大学纪检领导的廉政讲座,观看了市纪检组织的廉政录像,感触很深,并结合自身实际,以案为鉴,明辨是非,把握好人生方向。

二、认真做好分管的的各项工作。今年的分管工作以法务,物业公司和公司安全为主,年初完成活性炭公司的资产设备的处置工作,在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下,通过评估公司和拍卖公司进行合法处置,并保证了资产的顺利交接。做好无锡原处置的房屋的应诉工作,保证我公司利益不受任何损害。合同管理上,积极配合公司的发展,做好房屋买卖、租赁、大楼装潢和新项目的合同审核工作,并及时提出合理化建议。负责公司的安全和综合治理工作,确保全年安全无事故,特别是公务车的安全,全年没有重大事故发生。负责活性炭公司办公楼改造工程的先期工作,完成了调研、设计、招投标的前期等工作,为大楼的装修改造打下良好基础。改造中,带领物业公司公司提前介入,按照建立一流的办公物业公司的目标,又好又快的完成了大楼的物业布置,确保入住单位的及时入驻,并取得了局领导和入住单位的肯定。同时公司完成了管理的租赁房租合同的重新签订工作,保证房租收入的大幅增长和平稳过渡。在开展经贸方面,重新办理烟草专卖证,在大楼新设了综合经营部,拓宽经营。

三、一年中虽然做了一些工作,但是与公司发展和领导要求有很大差距和不足,主要为一是基层调研不够,二是与上级部门,领导,和公司同仁们沟通不够。三是公司经营方面的知识有待提高,外出学习太少,今年没有出去学习过。新的一年里,要进一步紧紧围绕局党组和经理室的统一部署,认真贯彻好领导的决策意图;进一步加强与周围的沟通,加强与上级部门的协调;加强理论学习,创造机会多出去学习;进一步完善细化公司的规章制度和考核机制,抓好分管协管工作,创新管理,提高效率;进一步强化思想作风,清正廉洁,保证不出事,能做事,干成事;进一步解放思想,谦虚谨慎,提高工作能力,为公司重整旗鼓,再创辉煌贡献自己的力量。

推荐第10篇:法务工作

工作总结

2012年8月27日我入职南都,转眼已经3个月过去了。3个月虽短,但在南都工作的日子里,在领导的指导下,在同事的帮助下,我学到了很多,也得到了很大的成长。现对这段时间以来所做的工作做一简要总结,以期在今后的工作中,自己能更好的扬长避短,不断提升自己的能力,为公司做更多的贡献。 我的职责主要是做好公司法务工作。具体可以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合同评审工作

在三个多月时间里,共审核14个合同,分别涉及外墙清洗合同2个、移动信号覆盖合同5,电梯维保合同2个,自动售货机合同2个,广告类合同3个。

二、劳动仲裁案

代表公司参与王少峰劳动纠纷仲裁一案,与人事部配合,收集相关证据,拟草答辩意见,代表公司出庭,对方请求公司支付加班工资、工伤补贴等各项费用共计23829.83元,并为其补缴社保,经过我们的努力,最后仲裁庭裁定驳回对方23829.83元的请求,只要求公司为其补缴一年社保,最大限度的维护了公司的利益。

三、律师函发送情况

每月末都做到真实、准确地计算物业费,填写相关材料,整理催缴物业费的诉讼材料,迄今,计算费用、整理诉讼材料、发送律师函共计30户,其中阳光天际15户,鉴湖景园15户。

四、参与开庭案件情况

2012年9月至2012年11月,参与开庭案件共计37个,平均每月参与开庭案件13个。其中鉴湖景园34个,湖畔宽邸1个,青城山语间1个,日月潭花园1个。

五、参与执行案件情况

负责执行案件3个,其中德加公寓1个,世贸名流1个,日月潭花园1个。

六、外部沟通工作

入职后主要负责了鉴湖景园的诉讼案件跟进,与绍兴县法院和律师做了较多的沟通,目前绍兴县法院民一庭的黄法官对我们的诉讼工作表示了最大的支持。

七、催费函发送情况

2012年9月至2012年11月,发送催费函共计315封,平均每月105封。具体项目发函情况如下:

八、参与了十一月份新员工培训。

以上是我入职三个月来简要的工作总结,在未来的日子里,我仍会不断加强物业方面法律政策的学习和业务能力的提升,继续做好日常法务工作,更好的为公司贡献自己的力量,争取最大程度保护公司的利益,我相信公司的未来定会越来越好!

第11篇:公司法务

第一章 骑者,且向前

“没有一个年轻的法律职业人能够逃脱得了内心与其学问之间的冲突,他们中间有些人直接经历过憎恨其职业的阶段,这本不是什么最坏的事情。”

关系重要么?看你问的,没有关系才麻烦啊。

如果没有通过司法考试,法律专业几乎什么都不是。通过了司法考试,你也未必就是凤凰。

你如果不及时告别迷茫,从抱怨的状态里清醒过来,你的职业生涯肯定是灰暗而没有前途的。

当你心态稳定、吐词平缓、举止稳重的时候,当你不再给人轻率、轻狂、轻浮的印象的时候,你就彻底告别了稚气,展现出英气。就像丑小鸭变成了白天鹅,就如《易经》所描述的那样,成为矫捷的文豹。

在一件案子里,代理律师都迷茫,那当事人就只有去上吊了。

第二章 公司法务也是“士”

专业分工决定于法律服务市场的要求和成熟程度。在越发达和越完善的法律服务市场里,对律师的要求就越高,专业能力强的律师,更受市场的青睐;在粗放的法律服务市场里,社会关系强的律师,则要占上风。

当我们执业之初,无法在行业内获得更多的资源之前,或者你的志向是独立执业,但暂时在专业领域内无法突破时,我们去公司工作,能够获得积累经验和资源的机会,可能是一件“柳暗花明”的事情。

法务职业上的瓶颈,如果不及时突破,可能导致的后果就是,我们只能不断重复以前的经验或者开始新的职业领域,而对法律职业这个需要不断积累的领域而言,这种情况无疑是灾难性的。

第三章 法务在公司中的地位

明智的老总会平衡公司各个部门的势力对比,不会让任何一个部门凌驾到其他部门之上,也不会让任何级别的员工放肆侵害到老总的权威。

在应聘进入一家公司的法律事务部之前,要先搞清楚这个公司为什么要设立法律事务部。

公司法务在公司中是否被重视,表面上看是取决于它在公司组织架构中的位置,而从实际上看,则取决于决策层对该部门授予的职权范围。

虽然你在公司内部任职,但你仍然是一个法律专业人员,你应该对协助的事项保持专业上的独立思考和分析,在恰当的时候向外聘律师提出你的看法和观点,而不是明明感觉外聘律

师的工作方式和思路存在严重的错误而不指出或者不向上级报告。

“处治世宜方,处乱世宜圆,处叔季之世,宜方圆并用。”

“要学会与集体分享个人的成功,所有人都是蜡烛,要点燃自己并且照亮别人,如果你只照亮自己,你的前途将一片黑暗。”

第四章 公司法务的使命

公司律师的工作目标就是,通过合法的行为,协助公司规避经营过程中的所有法律风险。

内部控制流程不可能规避所有风险,内部控制流程在执行过程中仍需不断完善和即时监控。

一位成熟和出色的公司法务将是老总们重要的文书起草者,是老总们的机要秘书,是老总们的文胆,是倚马可待的撰文者。

公司之所以设立公司法务部,其实并不是为了打官司,而是为了尽量避免打官司,或者为了在打官司的时候不被外聘的律师们带上不归路。

公司法务的协助工作是主动建设性的,而不是被动应付性的,这也是一个法律职业人员是出色还是平庸的分界线。

第五章 公司法务对公司法律风险的评估和应对

公司法务既要发现公司固有法律风险,而采取建立内部控制等方法进行风险应对,又要对剩余风险的形成做深入的分析,找到减少或规避剩余风险的方法。

当一件违规的业务只被公司少数人掌握或操作时,公司法务是无法通过显性的证据来判断公司的法律风险的。

一位成熟、出色的公司法务,在向管理层揭示法律风险的同时,还应从多个角度提出应对法律风险的措施,而不是单纯地向管理层做合规性的建议。

第六章 公司的合同管理与债权管理

别人弄的合同中有不平等的条款,我们能够识别和判断,并知道哪些条款会影响到合同的效力,有机会时,就要提出来让这个合同彻底翻盘;而我们在制订合同条款时,在满足合同有效性的前提下,也应当尽一切可能地设计出让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合同。

对一个可以通过三个条款就描述清楚的交易结构,无须画蛇添足地弄出五个条款和一个补充备忘录来。

公司法务要做的是,设计合理的交易结构,起草完善的合同条款,以控制公司交易时的法

律风险。

第七章 现在开会

很多公司法务缺乏对自己工作领域的定位和认识,认为自己只是一个文员性质的合同管理员而已。这样,决策层当然也不会意识到这个部门的重要性了。

公司法律顾问和财务顾问都由董事会聘任,直接对董事会负责。

之所以说哥本哈根环境会议不成功,是因为这个会议没有形成一个最终的决议或者各方都能够签署的法律文本,只是以一个没有法律效力和执行力的声明维持住了各方的面子。

“一人谓之独思,二人谓之对话,三人以上循有一定之规则,研究事理,达成决议,解决问题,以收群策群力之效者,才能称为会议。”

第八章 公司的治理

“君持柄以处势,故令行禁止。柄者,杀生之治也,势者,胜众之资也。……明主之所导制其臣者,二柄而已矣。二柄者,刑、德也。”

“法莫如显,而术不欲见。”

一个公司老总的周围,围绕的是哪样一群人,决定着这个企业能够走多远。

“赏之誉之不劝,罚之毁之不畏,四者加焉不变,则除之。”

忠诚源于满足。

光有治理结构和组织结构,只能建构一个公司的壳,老总也不能仅仅凭借“势”和“术”去操控一个组织,在一个运行平稳的组织中,还需要有完备的“法”。

第九章 公司的“法”

建立制度不是公司的目标,公司的目标是通过执行制度而实现管理科学化、标准化,提高公司的效能。

公司销售政策要随着业态和市场的改变而改变,公司的管理制度也同样要随着公司内外部环境的变化而进行修订。

通过工作流程可以实现完整的内部控制,尽量减少因权力滥用和作业的随意性而导致的公司资源的浪费和舞弊。

“一夫作难而七庙隳,身死人手,为天下笑者,何也?仁义不施而攻守之势异也!”

第十章 成长为一名出色的公司法务

“划线只值1美金,但知道在什么地方划线值9999美金。”

善于倾听的人会给陈述者安全感,更容易获得他们的信任,倾听的时候,我们无须发表意见,成熟的意见来自于周密的思考,而不是打断和插话。

在公司里,你很可能一句话没说对,就得罪了一批人,让你从此在公司呆不下去;而据我观察,很多人在比较正式的场合,对怎么说话,怎么注意说话的分寸,却不以为然。

“伺于君子有三愆:言未及之而言谓之躁,言及之而不言谓之隐,未见颜色而言谓之瞽。”

对自己能力的开发和投资,比投资任何一项产业所得到的收益都要大。……一个人工作后,学习能力最佳的时期其实就是他迈出校门的前后几年,过了那段时期,即使花费更多的成本去学习和培训,也不见得有那效果了。

“益者三友,友直,友谅,友多闻。……损者三友,友便辟,友善柔,友便佞。”

第12篇:法务岗位职责

法务岗位职责

1.咨询,为公司在日常业务运营中所提出的问题或疑问进行法律分析,提供口头或书面的法律咨询;

2.审查修改,根据公司的要求,审查并修改公司因日常业务运营需要而与第三方签订的协议、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件,出局一般性的法律意见;

3.交涉,就公司在日常运营中的债权债务等有关事项,与第三方进行交涉,出具律师函,维护公司方的合法权益;

4.法律公告,应公司要求,起草并以公司的名义在公共媒介公布公告;

5.不定期为公司提供最新的法律动向;

6.根据公司需要对员工进行法律培训;

7.参与决策,就公司的并购、重组、上市、融资等重大商业计划提出初步法律意见,参与企业的经营决策,为企业决策提供准确的法律、政策依据和法律建议;

8.审查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劳动合同文本及与之相关的培训协议、保密协议;

9.协助联系,参与并协助公司同政府相关部门、各商业合作伙伴就公司的经营与业务进行联系;

10.沟通调解,在第三方与公司发生争议时,代表公司参与调解、沟通;

11.协助企业法律顾问审核企业的合同并对其进行归档管理;

12.办理企业授权委托、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管理企业合同专用章等相关法律事务;

13.负责企业外聘律师的选择、联络及管理工作。

第13篇:法务市场

法务专员:

1、负责起草、修改、审查公司各类合同、法律文件;

2、对公司经营管理提供法律咨询、法律信息;

3、健全、完善公司法务管理体系、合同管理体系和其他各项规章制度;

4、通过商标、版权、域名等方面的管理工作,维护公司的知识产权;

5、负责处理公司重大或复杂债权债务的清理和追收工作;

6、参与公司各部门业务活动的谈判工作,提出减少或避免法律风险的措施和法律意见;

7、参与处理公司诉讼、仲裁、非诉等各类法律纠纷;

8、进行相关法律知识的宣传、培训,提高员工的法律素质;

9、协助公司外部法律顾问开展工作;

10、协助部门负责人开展各项工作;

1.法律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三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2.具有扎实的法律专业知识,熟悉公司法、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3.掌握与公司业务有关的国家现行法律法规,了解企业基本经营原理。

4.具有良好的人际沟通能力、逻辑分析能力,较强的文字处理能力;

5.取得律师资格证或通过全国统一司法考试优先,有相关上市公司工作经营优先。

市场专员/业务代表

1、负责园林景观、绿化市场的开发,承接工程以及对外业务联络;

2、及时调查、反馈市场信息,进行市场调研,为上级决策提供依据;

3、负责业务工作的计划、执行、监督和改进方案的编制。

1、大专以上文化水平,园林类、管理类专业毕业;

2、二年以上园林或工程类营销工作经验;

3、性格开朗,口头表达能力强,优秀的外联与公关能力;

4、具有很强的人际沟通、协调、组织能力以及高度的团队精神,责任心强;

5、较强的分析、解决问题能力,思路清晰,考虑问题细致,能处理突发事件。

第14篇:法务工作总结

法务工作总结(精选多篇)

工作总结

来公司时间不是很长,现就这一年工作做出如下总结。

诉讼与非诉讼方面

自三月份进入公司以来,先后处理了黄友竹交通肇事、郝宗洲水泥买卖案的案件以及仁智达钢管事件相关诉讼材料的准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积极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非诉讼方面主要表现在两方面:一方面主要是厄瓜多尔、秘鲁两个分公司的建立。根据国内相关法律法规和国际惯例,积极与对方律师及我方业务人员进行沟通、协商,努力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其中,厄瓜多尔国内部分已经完成。

秘鲁方面因法人护照过期问题导致办理暂予停止,待其问题处理之后将很快完成。 另一方面就是公司内部合同的审批。

来年主要工作内容:

积极完成各分公司的建立、诉讼案件的起诉、应诉,各种法律文书、材料的起草和整理。

非诉讼案件方面做好合同风险的把控和法律的培训工作。尽量建立他部门内审、法务把控、监督、外部配合的服务体系。

总结:

作为一个服务部门,始终把进行理论学习、提高业务能力作为工作的重要前提。只有不断学习新的法律法规,才能做好自己的法律事务工作。我会积极利用每一个机会,特别是审核合同之际,针对涉及到的法律知识予以宣传和讲解,为提高公司职员的法律意识、避免给公司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规避法律风险作出努力。

时间易老,岁月无痕,不知不觉间,我在本单位做法务工作已经快六个月,这六个月来,在领导细心的指导及栽培下,在本部门其他成员的关心和照顾下,在本单位其他人员的提携和关照下,我渐趋对本单位的相关法律事务有了清晰的认知,亦对人事管理方面的工作有了切实的感受,回顾这近六个月来的工作情况,收获良多的同时亦深感自身尚有些许不足和应予改进之处,下面,我简要对自己这六个月来的法务工作做一简要小结:

、合同审查

合同审查是法务人员最为基础的工作,也是力保企业健康运行的关键,经过几个月的不断学习和加强锻炼,我在这六个月时间内主要审查了:《安全卫生评价合同》、《环境影响评价测评合同》、《建筑工程委托合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同》、《施工图审查合同》、《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技术开发委托

合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幼儿园劳务派遣协议》、新建住宅楼的《内部员工房屋买卖协议书》等二十余个与本单位利益相关的合同文本。在合同审查过程中,能及时发现侵害我方利益的显失公平之处,纠正合同中对我方不利的不妥及不当条款。例如在一些合同范本中,明显有限制我方权利和加重我方义务的条款,此时,我即会予以及时纠正,力促我方权益最大化;而在合同争议解决方式上,一些合同约定的仲裁和诉讼解决方式不甚明确,此时,我即会及时予以指出,要么仲裁要么诉讼,以便明确争议的解决方式,不致产生不必要的纠纷;还有,在一些国家有相关范本的合同中,一些单位会自行修改合同范本,以减轻自身义务,此时,如果不审慎审查,难以查出破绽之处,此时,我即会逐条逐句读完合同,以更正合同范本中已被修改并且减轻对方责任的条款。通过我及时、有效、认真的合同审查和合同把关,

大大提高了本单位对外签订合同的履约率,也加速了其他部门工作效率的提高,尽量避免了本单位不必要的诉讼之苦,力保单位各项工作和各部门工作能健康发展和顺利运行。通过审慎的法律把关和合同审查,在我于本单位工作的六个月时间内,本单位未发生一起诉讼案件,亦未产生任何法律纠纷,这使得本单位职工有充裕的时间搞科研生产和开发,为单位科研创造提供了良好的内部环境和外部氛围。

、“五五”普法宣传的知识竞赛出题及阅卷工作

20xx年是“五五”普法工作宣传的成果验收年,我单位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加强对员工的法律教育和宣传,我草拟了本单位的“五五”普法宣传的年终总结报告,系统梳理了本单位在“五五”普法工作中所作出的努力和贡献,并对全单位六百余名员工进行了法律知识答卷考评,全单位员工积极答卷,试卷回收有效率达100%。这有效增强了全所员工的

法律素养,提高了我单位职工的法律意识,营造了全单位上下员工学法、懂法、知法、守法的良好氛围,为依法治企创造了良好的人才储备和战略积蓄。

、协助其他人员以及其他部门人员工作

1、在领导的认真指导下,我协助本部门其他人员做好人事管理工作、财务报表的填写工作和合同管理工作,这增强了我从事人事管理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也提高了我的工作积极性,大大拓展了我开展法律工作的视野范围,加强了我对本单位相关业务的熟稔程度,有利于我尽快成长为本单位的储备人才。

2、积极助物业公司外调一些职工的住房情况,为他们在调研员工住房情况的程序及实体方面把好法律关,力促他们顺利做好调研工作。

、不足和改进之处以及20xx年工作展望

在近六个月的工作时间内,在领导的提携和指导下,在本部门其他人员的

关心和照顾下,我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亦还有一些不足和缺憾,在以后的工作职责中,我尚需多加努力和改进:

1、我需要加强对本单位相关规章制度的熟悉程度,以便更为有效的为单位各项工作把好法律关;

2、由于之前本单位法务人员的欠缺,在单位对外签订的技术合同、招投标合同、买卖合同等与单位利益相关的合同中缺乏法律审查和把关,以后我要加强这方面的业务能力提高和锻炼,以便为单位的技术合同、买卖合同等其他合同审查做好铺垫和准备工作;

3、努力掌握人事管理方面的业务流程,积极协助本部门其他人员做好人事管理、财务报表填写、劳动合同管理等工作;

4、继续加强对全单位职工的法律素质培养,特别是对外销售部门,定期与相关人员进行法律知识的交流和沟通,以便他们对外签订相关合同时能做到心中有数。

5、加强与本单位所辖社区的居委会联系,定期对社区人员进行法律咨询和解答,让知法、学法、用法、懂法的良好氛围充盈整个社区。

6、为本单位员工开展法律知识讲座,主讲和员工日常生活和工作相关的《物权法》、《合同法》、《侵权责任法》、《婚姻法》、《继承法》、《行政法许可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

7、定期对单位职工进行社会热点法律事件的点评和分析,以使他们加强法律意识,提高法律认知,为构筑良好的法治企业奠定基础。

8、加强自身法律知识学习,提高法律技能,以便为单位的发展提供有效、稳妥、及时的法律咨询及帮助。

工作总结

我于2014年通过招聘进入**房地产开发公司,担任法务专员一职,至今已有*个月的时间,我十分热爱这份工作,十分珍惜本职岗位,时刻提醒自己站在公司的角度考虑问题,维护公司利

益。自入职以来,我认真工作,积极学习,取得了一些收获,也发现了自己的一些不足,现将这段时间的工作情况作如下总结:

取得的主要收获:

一、适应工作环境,在实际工作中实现了角色转换。

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岗位到*公司的法务专员一职,经历了一次律师执业的转折,也面临着思维方式、工作方法等各方面的挑战。根据公司的需要,我不但重新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国家法律法规,而且根据工作中的实际需要及时学习了《海南省土地征收补偿安置管理办法》、《海南经济特区土地管理条例》、《海南省征地补偿费分配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海南省土地征收补偿安置管理办法》、《三亚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管理规定》、《三亚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规定》《三亚市委、市政府关于坚决打击违法

建设行为的决定》等海南省和三亚市具体的法律政策规定等。这些知识为自己从事公司法务专员这一岗位提供了思想准备和业务准备。

二、高效率、高质量完成公司的法务工作

审核和起草合同是我的主要工作,根据公司的业务特点,工作中需要审核的主要是委托合同。因为合作方由成控部按照公司要求的资质条件寻找的,所以审查合同时,签约主体不需要我再做详细的调查,合同内容是我审核的重点。我主动与经办部门沟通,了解

签约背景和双方的签约地位,以及公司通过这项委托合同想要达到的目的,然后根据相应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对合同条款进行认真审查,例如:委托内容、交付成果的标准和时间、委托费的数额及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违约责任、解决纠纷的方式等这些基本条款是否具体、明确、切实可行,尤其是违约责任条款是否将可能发生的一切违

约行为全部包括在内,是否明确了承担违约责任的数额或计算方式,通过对这些条款详细的约定,达到有效避免风险,并最大限度地维护公司的利益的目的。

自入职以来为公司先后起草或审核了《与**土地转让协议书》、《征地拆迁安置补偿方案》、**项目基础设施和安置区的《**设计合同》《***基础设施及配套项目可按报告编制合同及补充协议》、《建设工程钻探合同》、《员工宿舍租赁协议》等50多份法律性文件。

目前除了常规的工作流上合同的审核工作外,以下为近期最重要的工作:

一:《**补充协议》,正在与市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协商、沟通,最终使其能够按我司起草的版本尽早签约,达到我司目的。

二:《预留发展用地合作协议》,该协议已经过多次专题会讨论,协议版本也多次修改,但因此目前海南省没有关于预留用地政策的详细规定,现有的条款不具有可操作性,因此在起草和修改

协议时没有依据可以参考,许多问题无法明确,目前仍处于反复讨论阶段。

三、与**公司合作的《拆迁方案》和《委托协议》,目前正在走工作流,该《委托协议》在**领导的指导下进行了完善并确稿。

四、《征地补偿协议》和《征地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近期将开展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工作,这两个协议签约人数多、标的大,

集团法务部已审完,按公司要求,已将修改过的版本传送给法务部审核。

三、及时与集团法务部和外聘律师进行沟通,解决工作难题和法律纠纷。

在日常工作中,根据公司需要,为公司提供正确有效的法律咨询,在工作中遇到难题,及时请教集团法务部的领导,为公司业务的合法开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在项目征地拆迁过程中,遇到外来土地承包方不配合征地工作,拒不出面协商合同解决事宜,在这种情况下,我

根据法律规定,提出在报纸上发布《解除合同通知书》,以公告送达的方式达到了我方解除合同的目的。另有土地承包方现场阻挠施工,我配合**镇政府聘请的律师,炎炎烈日下奔赴工地,从法律角度上耐心劝说阻挠者,半个小时后,终于使中断的清场工作又继续开工。

一份耕耘一份收获,因为自己勤奋、踏实的工作态度,高效、严谨的工作作风,得到了公司领导的好评,被评为“2014年度最具潜力员工”。

工作中的不足和改进的方法

一、有时候过于追求所谓的“公平”,而未能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利益;以后必须以公司利益为重,保证公司利益最大化。

二、在工作过程中,有时候过于教条,死搬法条,不注意灵活运用,以后要从书本中走出来,注意知识与实践相结合。

三、虽然在公司内部工作上踏实肯干、细致认真、严谨规范,但对外交往

的能力需要进一步提高,今后要注重这方面的培养,多

跟交往能力强的同事学习。

综上,在入职的这段时间里,我迅速进入法务专员的角色,以极大的热情投入到公司的法务工作中,虽然有些领域是我以前没有接触过的,但我提高了对自己的要求,不断调整自己的心态,完善自己的工作方式,希望在集团法务部的指导和帮助下,工作能力得到进一步的提升,争取在未来圆满完成各项法务工作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以更好的业绩回报公司。

六月工作总结

时间飞快,转眼间我已经来到南京中原法务部工作一个月了,回顾这一个月以来的工作生活,学到了很多地产法律和业务知识,很感谢领导和同事的热情帮助,让我能够尽快的熟悉工作流程并且顺利的开展起法务基础工作。下面我将自己近期的主要工作内容写个小结,向领导汇报,以期自勉。

合同审核工作

合同审核是法务部最基础的业务,经过这个月的加强训练,对公司的整体框架和具体格局有了比较全面的了解,对各部门各类别的合同评审基本功已经具备,但评审质量与效率还需要加强,另外还需要不断学习合同起草尤其是大型合同起草的能力。

这段时间我参与了两次月底合同审核工作,强度相对比较大,一方面要求保证合同的效力,重点审核关键的产权信息、房款数额、定金约定数据,违约责任的承担以及相关证件要齐全,另一方面对于公司内部的一些工作流程要注意提醒法律风险,保证合法规范。

与各个分行秘书的有效沟通也是审核合同过程中关键点,既要严肃认真,也要富有耐心,因而对我自身而言要注意沟通技巧的把握。

诉讼事务

诉讼事务的内容主要包括与业务人员沟通了解案情、诉讼材料的收集整

理、立案工作、联络律师以及与法院沟通。在此过程中,法务承担着重要的桥梁作用,从实体上而言,我们需要在充分了解案情的基础上选定最优方案处理纠纷,将公司的损失风险降到最低,从程序上而言,我们要熟知法院流程清楚明确立案手续。这之中我觉得自己需要改进的是及时沟通跟进案件,和领导及时汇报案件进展,有效地推进案件进度。

定期下分行了解法律需求以及实时解答业务咨询

这段时间和同事去分行与业务人员、经理、秘书等进行工作沟通,主要涉及的分行包括龙江分行、瑞园分行、宁工分行、宁工新分行、清凉门分行,这次去主要是了解一下公司门店的基本情况,与经理就

涉案的单子做好沟通工作,为开庭做准备。同时也和秘书就近期合同审核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提醒,规范操作。

接听咨询电话也是法务日常工作之一,一般情形下我们首先要从业务员

那里提取问题的关键信息,如果是简单常见的问题可以当场直接回答,如果是比较复杂需要进一步查询资料确认的,则需要查明后回复。对于一些实体性的问题,一些纠纷的方案的提出、承认、放弃和变更,这些都需要和相关部门以及领导请示批准后才能予以答复。

以上是我这个月来总结的一些重点的工作内容,下一阶段需要继续改进的地方:

公司的门店正在逐步增加,部门团队也会不断壮大,工作量必然会相应增加,所以我需加深对公司经营业务流程的认识,相信熟能生巧,在合同评审以及相关放款工作方面会更专业高效。

着重需要加强自己的谈判合作能力,努力学习跟踪国家不断出台新的法律法规以及一些实务判例,让自己的思维与公司业务需要更贴近。

南京中原法务部

孙婷婷

2014年7月3日

2014年度法务工作总结

尊敬的苗总、公司各位领导和同事:

抓住2014年的尾巴,我于12月30日入职,成为公司法务。两天来,首先认识各位同事,熟悉工作环境,其次是看完了部分公司之前签订的合同——17个零星采购合同,将每个合同存在的风险一一列举,用作之后写一份法律意见,提示各部门签订合同时的注意事项。31日解答了公司合约造价部同事的法律咨询,对《办公家具供货合同》、《led户外全彩显示屏广告承揽合同》两个拟签订的合同进行审核,出具了书面法律意见。

总结完毕,请点评。

法务:

2014年1月2日

第15篇:工作总结法务

入职至今工作总结

从八月份入职到现在,虽然不足半年,但是回顾这五个月以来的工作生活,学到了很多法律和业务知识,很感谢领导和同事的热情帮助,让我能够尽快的熟悉工作流程并且顺利的开展起法务基础工作。下面我将自己近期的主要工作的内容进行总结,向领导汇报,以期自勉。

(一) 合同审核工作

合同审核是法务部最基础的业务,入职以来,合同审核约有300份(不包括其他文书类审核登记),对公司的整体框架和具体格局有了比较全面的了解,对各部门各类别的合同评审基本功已经具备。

(二) 仲裁诉讼工作

跟随部长参与了三起案件的处理,两起劳动纠纷(其中的一起是合并处理的案件),一起民事合同纠纷,在开庭之前的案件材料在询问部长之后由我自己准备,材料准备的比较及时、充分,事后案件统一整理归档,妥善存放。

(三) 法律咨询工作

接听咨询电话也是日常工作之一,一般情形下要从经办人那里提取问题的关键信息,如果是简单常见的问题可以做到当场直接回答,如果是比较复杂需要进一步查询资料确认的,也能在查明后及时、准确、客观回复。对于一些实体性的以及操作性强的问题,则是在向部长请教之后予以答复。

(四) 集团条线工作

法务条线例会为每个月月底召开,均能到场参加会议,认真聆听,会后及时做出反馈;积极参加条线活动,均获得不错的表现;另外还认真准备了集团的季度考核及合同年审工作。

(五) 其他事务处理

积极参加了公司和集团组织的培训活动,参与了公司人事科组织的卓越绩效比赛活动,对公司网店广告用语及字体及时排查,在日常事务处理中基本上做到有序高效。

(六)不足和改进之处 在近六个月的工作时间内,我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还有一些不足和缺憾,在以后的工作职责中,我尚需多加努力和改进:

1、加强合同起草尤其是大型合同起草的能力,提高合同评审质量与效率。集团的合同年审中就可以发现,自己在合同审查这一块还未做到足够的全面,细节性的地方需要多思多想多总结。

2、及时与经办人沟通,多了解各公司的业务办理流程与相关负责人,为资料的收集节约时间。

3、初次经手的事务,应当多了解,尽全力做好准备,以免完成的工作与要求不匹配,对工作的开展造成困扰。

4、加强专业知识的学习,努力学习跟踪国家不断出台新的法律法规以及一些实务判例,让自己的思维与公司业务需要更贴近。

5、加强对公司和集团相关规章制度的熟悉程度,以及部门工作流程,以便更为有效的为公司各项工作把好法律关。

第16篇:法务工作总结

法务工作总结

年 月 日,我有幸入职 公司,成为一名新员工,从事法务工作,现将我近一个月期间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熟悉并学习公司各项规章制度,适应新环境

1、严格学习并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期间,认真学习了集团企业(文化)工作体系精神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学习并了解公司组织架构;并且期间做到无迟到、早退等违规现象。

2、主动学习、尽快适应,迅速熟悉公司运营业务概况。积极主动通过与公司各领导及同事沟通,尽快学习并了解公司业务运营概况。

二、尽快熟悉并积极开展本职工作,力求契合岗位职责要求

1、主动虚心向领导及同事请教学习。积极开展合同档案监督、检查工作,了解合同档案管理现状,重新整理合同档案;梳理并完善0A合同审批流程表;积极提供公司法律疑难解答咨询工作。

2、积极推动公司相关案件办理。随时与公司相关人员、具体办案律师、案件主办法官保持沟通联络,了解案件背景及处置进展,积极探索办案思路,推进相关案件处理。

三、努力加强自身学习,理清、理顺法务下一步工作

法务工作既要做好合同的审查工作,又要妥善处置公司涉诉案件,同时还有积极为公司创收。为此,我将以此为目标,在实践中学习,在学习中实践,不断学习,不断总结,以提高工作效率与质量,具体如下:

1、积极主动向公司领导及同事虚心请教学习,积极调整好心态、完善自身的工作习惯及工作方式,进一步理清并计划性地推进法务工作的开展。

2、做好风险预防工作,做好合同审查工作,完善合同档案管理工作。

3、妥善处置公司涉诉案件,多沟通,勤督促,及时反馈案件办理进展。

4、谋求自身素养、业务能力与公司业务共同发展,创新工作模式,以公司业务为主,在不影响公司相关工作前期下,开拓思路,谋求突破。

最后,衷心感谢公司给了我这个工作机会,我将迅速融入了公司这个“大家庭”,并进入法务角色,以极大的热情投入到公司务的工作中去,努力克服不足,勇于学习,敢于担当,我坚信在公司领导的关怀和同事的帮助下,工作能力定能得到进一步的提升,做一名对公司有价值的员工。

汇报人:

年 月 日

第17篇:法务工作总结

2014年度工作总结

2014年是个不平凡的一年,公司迈入进一步稳步发展的势态,本人通过加强学习,内强素质,抓好分管工作,提高服务水平,夯实发展基础,提高了思想觉悟完成了工作任务。现在对2014年度工作总结如下:

在法律风险识别和控制方面,法务部发挥出极其重要的作用。主要通过提供前瞻性的法律支持,出具专业意见并有效地组织实施,从而帮助公司实现其经营目标;通过自身所具有专业知识和独特的认识问题的方法,根据明晰的法律原则,在更广的时间维度内审查公司各个业务类型的运营;对已经进入诉讼程序的案件,据理力争,实现公司利益最大化和维护公司声誉。按照20122014年度《三年法制建设行动计划》和2014年初工作计划提出的目标及要求,本着抓住重点、规范管理、提高法律风险防范控制作用的基础上,

一、参与年度计划的制定和实施

2014年初,根据集团的要求,参与制定了本年度工作计划,在2014年度的工作中,积极有效的开展法务工作,力求做好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应对及总结规范等一系列工作,对照计划内容着重抓住计划工作的重点,本着平衡推进的思路全面落实计划。

二、进一步深入公司各个方面,协助参与规章制度及合同审核把关

1.规章制度审核

公司的规章制度是按制度内容进行部门归口管理的,2014年法务部协助综合管理部拟计划按原分类对制度进行修订。其中涉及人力资源制度,财务制度,行政管理制度,品质管理制度,后勤管理制度,工厂管理制度等。对上述制度提出修订意见。

2014年1月1日、4月15日,原川东农场、原**农场先后与上海农场实施行政归并,成立新的光明食品集团上海市上海农场。因此,规章制度梳理是2014年法务部的工作重点之一。2014年2月底,向下属各单位下发了《关于开展农场规章制度梳理的通知》。由法务部牵头,按照通知的时间节点、要求,对各部门制度文本初稿进行合法性、合规性审核,报送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通过。

第18篇:法务工作计划

2012年法务工作开展计划

“发现冰山”是每个企业“安全航行”都无法回避的核心课题,市场经济的纵深发展、行业竞争的不断加剧、法律规范的逐渐完善,对于任何企业来说,可能最终都不会存在理想意义上的法律避风港。因此,法律事务部不仅不是降低企业运营效率的花瓶和障碍,反而是确保公司合规经营、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的重要依托和手段。相应地,预防法律风险、实施权益救济、宣讲法律知识、构建合规体系就理应是企业法务工作的核心价值取向。

对公司当下的法务工作来说,核心工作是完成领导交办的各专项及临时法律事务,在完成这些重要紧急的法律事务的同时,结合企业日常运作需要,应当开展一些常规性法律事务工作,以完善法务风险防控的运作体系。以下是法务部2012年建设的一点思考,不足之处请指正。

一、按季度编辑《法务文苑》

1.目的:①解读行业最新法律资讯、监控行业法规政策动向;②遴选典型行业案例、借鉴同行经验教训;③宣讲重点法规知识,提供简明适量的法律信息。

2.方式:以电子版本提供给公司各部门参阅,按需要适当印制数份供领导参考。

3.原因:合规性风险不仅指企业违反法律的风险,更是指法律发生突然性较大变化而企业缺乏有效准备的风险。如果疏于对法律政策动向的监控,致使不能满足政府的强制性合规要求,企业就极有可能面临行政部门的禁入处罚或高额罚款,也有可能面对因此引发的民商索赔或声誉下降风险。

二、初步搭建公司知识产权保护平台或机制

1.目的:①保护企业名称、商誉、商标、设计图纸、专有技术、商业秘密;②打击针对企业的不当竞争行为,消除潜在侵权威胁;③通过集体协作,申请著名商标、驰名商标以提高企业无形资产的价值;以发起在国内的知识产权法律保护为起点,逐步过渡到在国外的商标、专利、技术注册及知识产权的国际法律保护。

2.方式:与公司各部门协作,适时成立知识产权保护协调小组,通过与外部专利代理等机构的合作,以知识产权国内外注册、调查侵权事实、有效仲裁诉讼等方式,搭建知识产权保护平台或机制。

3.原因:完善的企业法务管理系统,无疑是无形资产增值和保值的前提条件之一,法律保护是企业知识产权战略中最有效、最廉价的保护路径。公司的名称、商标、商誉、技术、图纸等都具有极高的市场价值,这也许正在成为不法者眼中令人垂涎的唐僧肉。如何避免被恶意侵权或不当竞争,需要法务部门的努力和技术部门的协作。因此,法务部应充分把握公司的经营与发展状态,及时制定调整知识产权的保护措施,从基础性注册维护、侵权行为打击到国际性保护推广,实现公司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的良性发展和不断深化。

三、开展公司制度文件的合规性定期梳理

1.目的:①识别公司规章制度的效期,避免文件因未能及时更新而过期失效;②识别可能存在的与现行法律冲突或不当的滞后规定,避免文件出现不合规现象。③识别规章制度的具体执行、监督和考核部门,避免内部制度的重叠或互相冲突。1

2.方式:与人事、行政等部门合作,按照“分部门、分业务、分项目清理审查”和“谁清理、谁负责”的原则,按季度或分年度逐步清理审查现行文件手册、规章制度、合同范本等。

3.原因:有秩序才能产出效益,任何一个公司的正常运转都离不开具体规章制度的约束。特别是在法治建设日渐深入人心的今天,只有合理、合法的规章制度才能经得起政府部门的监督和检查,才能经得起内外部人士的挑剔与苛求。

四、合理安排法务人员分工及分公司法务人员对接

1.目的:①既要使全体法务人员集思广益,更要让每个法务人员都各有专长;②不仅促使法务部门更专更强,也要促进每个法务人员成才成长。③最终使每个法务人员都能精通若干部门法,从而顺利对接一个或几个业务部门。

2.方式:在整体协作共同做好公司购销建安等基础合同管理和账款清欠、应诉、非诉的基础上,适当分配各法务员的主攻方向。比如A法务专门负责知识产权、安保消防、财税审监的法律事务;B法务专门负责劳动人事、党团工协、投资并购的法律事务……

3.原因:可以说,有多少个政府监管部门,就有多少个以百千计数的部门规范,更遑论这些部门的监管规章还在日益增多、不断更新。再加上公司多元化步伐的不断加快,涉及的法律规范、法律事务也更加纷繁、复杂。因此,应在结合个人兴趣、专业特长的基础上,合理分配法务部内各人员的监控、研习部门法规和外国法律的任务,以适应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做好与业务部门的实际操作对接。

五、继续完善公司合同审查制度和流程

1.目的:①按业务形态将合同进行分类,选择、拟定、推荐各业务部门适用的合同范本;②建立“统一管理、归口审查、分工负责”的合同审查格局;③协助健全企业合同管理的组织脉络和制度网络。

2.方式:与相关业务部门合作,制定或修改公司合同管理办法,在获得通过后要严格执行;将合同按照业务形态进行分类(如勘察设计、建筑安装、采购销售、劳动人事等),与各业务部门合作,选定、修改、确定并推荐其使用的合同范本。

3.原因:合同管理是企业法务工作的重心,交易的最终书面体现是各方协议,合同的洽谈、草拟、评审、签订、下达、交底、学习、责任分解、履约跟踪、变更、中止、解除、终止等活动直接映射为实践中的一项项具体业务操作。在合同审核前,法务人员需按要求、适时积极地参与到公司各部门的业务谈判中,及时了解谈判事项、谈判进程、双方分歧,制定有利的谈判方案,争取有利己方的合同草案。在合同审核中,法务人员应注重协议文本的逻辑一致性、法律合规性、权义公平性的约定,审查文本是否体现己方的真实意思、是否存在不当法律风险。在合同审核后,法务部还要适当跟进了解重大合同的履行情况,防范双方合作中出现纠纷。

六、协同业务部门,为公司专项业务提供对口法律支援

1.目的:不同时间,不同阶段,针对集团发展中出现的法律问题逐一攻克,保证公司的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如欠款清缴,业主无理由不继续履行合同等,通过法律途径加快应收账款的现金回笼,提高公司资金周转速度;降低企业呆坏账比率;避免因债务人恶意行为遭受意外损失。

2.方式:充分利用信息、财务、业务等部门的现有资源,共同探索建立一个包括:债务人信用管理制度、应收账款管理制度的灵敏共享的欠款清缴防范体系。当账龄分析发出警戒预报时,立即启动法律追欠程序。当然,法律追欠必须坚持注重证据、强调说

理、及时行动、措施得法的原则,坚持从协商、和解回款的角度出发,以司法途径为最终保障,选择恰当的方式温和有效地实现债权。

3.原因:外部债权存在一定风险,特别是当经营发生不利变化时,甚至会发生债务人转移资产、关联交易、抽逃资金等非法逃债行为,因此及时清欠是企业生存发展的重要课题之一,对财务及业务部门账龄分析发出预警的应收项目,法务人员应立即全程介入,同时赴业务部门调取必要证据材料,做好法律解决的准备。

七、紧密联系外部律师,共同搭建企业的法律盾牌

1.目的:确定外部律师介入事务的类型、方式;用更经济的方式搭建更坚强的法律盾牌。

2.方式:固定双方常用电子、电信联络方式,遇重要法律决策或法律问题时,适时沟通、联络、聘用外部律师;合理确定内外法律人员的业务职责和办理范围;将每项重大法律问题进行层次分解,厘定内外律师介入的方式、职责和办理程序。

3.原因:术业有专攻,实际业务的纷繁芜杂、法律规范的叠床架屋,现实中已难以找到能够包打天下的全能律师。因此,面对重大项目或复杂法律课题时,只有内、外部律师结合起来,共同完成才会取得最佳效率和效果。作为公司内部法务人员,比较容易及时与公司各部门协调,处理日常的法律事务具有天然优势,从效率方面来讲,它使得公司内部的信息传递保持通畅,反应迅捷、正确。但囿于法定执业的限制,外部律师在执业权利的特别性和保障性方面,比法务人员有更强的优势,特别是涉及到融资并购、反垄断审查、国家安全审查、外国涉诉等事项,内部法务实施则可能会走一些弯路,此时,外部律师的引入就应成为一项选择。

八、建立法律事务调研制度,建立与业务部门的联系

1.目的:①让法务人员能熟悉具体业务操作流程、以便在提出法律意见前能掌握更多隐含信息;②了解收集各具体业务部门对法律事务的认识和意见,从而改进法律事务工作。

2.方式:调研的方式可以灵活多样,应打破传统的随意、临时调查模式,开展形式多样的如问卷、联谊、座谈、专访、咨询等,通过真诚沟通和协调处理研究法律事务对策。

3.原因:法务部作为公司的职能部门,工作中较难接触到具体的实务操作,因而不可避免地与业务的实际情况存在差距,如果无法获得具体业务的隐含信息,则进行法律分析时就难免片面。更关键的是,法务部的职能绝对不是“说不”,而是询问业务部门希望完成什么样的业务;法务部不是热衷于“吹哨子”,而在于为某一业务出谋划策进而让公司“赢得比赛”。

法务部

2011年12月20日

第19篇:法务架构

集团公司法务架构

一、法务机构设置

(一)归口管理。

目前集团公司法务机构约有4种归口管理方式,按法务独立性由强至弱排序分别为:董事长管理、总经理管理、总审计师管理、副总经理管理。其中最常见的是总经理管理。

(二)法务部岗位设置。

集团公司法务部功能定位为:法律风险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处置部门,提供法律支持的服务性部门。基本原则是:集中决策,统一规划,分层管理,有效控制。岗位设置包含法务经理-法务主管-法务助理-合同管理员。

法务岗位简要说明:

法务经理:全面负责集团的法务事务,组织拟定并实施集团法务化管理制度,行使集团法务管理工作规划和实施权,协调部门关系,向直属领导汇报工作;

法务主管:根据部门职责分工,协助法务经理主管集团法律事务,同时指导/协助子公司的法务专员工作。

法务助理:根据部门职责分工,协助法务经理/主管/专员工作。

合同管理员:负责合同台账的登记、合同文本的归档整理、合同文本的审核流转。

二、法务工作内容

(一)参与决策。

为公司的经营、管理决策提供法律上的可行性、合法性分析和法律风险分析。

(二)预防纠纷。

按照集团发展战略和目标,拟订、建立、检查和改善集团法务组织架构、相关政策、标准与流程等。

在集团整体层面,把握集团项目运营以及公司经营中的整体法律状况,控制集团整体法律风险,建立法律风险防范和预警机制,加强常规性环节法律风险的控制,同时为集团的内控体系提供法律支持。

修订和完善合同管理制度,指导下属公司及其他业务部门制订合同管理实施办法;制订公司自用合同的格式文本;会同相关部门对重大、重要合同进行评审并出具审查意见;监督、检查各部门合同签订、履行、管理情况;参与合同纠纷的调查处理,制定解决方案。

参加项目谈判,提供法律意见。审核或准备谈判所需的各类法律文件。

就生产、经营、管理等业务方面提供法律建议和法律风险提示。

(三)解决已发生的法律问题。参与合同及纠纷的调查处理,制定解决方案;代理诉讼和仲裁。

协助公司职能部门办理企业开业注册、合并、分立、兼并、解散、清算、注销等工商事务及公证、抵押等法律事务并审查相关法律文件。

负责处理公司重大或复杂债权债务的清理和追收工作。

(四) 协助公司职能部门办理有关的法律事务并审查相关法律文件。

协助公司职能部门办理企业开业注册、合并、分立、兼并、解散、清算、注销等工商事务及公证、抵押等法律事务并审查相关法律文件。

协助公司职能部门办理商标、专利、商业秘密保护、知识产权保护等有关法律事务。

协助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办理合作单位(客户)的资信调查事宜,发表申明、启事等事务。

协助公司证券、融资部门及外聘的专业证券律师办理公司上市的相关法律事务及上市后的公司依法规范经营、管理事宜。

收集、整理、保管与公司经营管理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资料,负责公司的法律事务档案管理。

与司法机关及有关政府部门保持沟通,为公司创造良好司法环境。 集团内部法律培训。 联系外聘法律顾问。 集团指定的其他法律事务。

三、其他大型集团公司法务架构(例子是内审架构,法务的你直接填就行)

(一)首都机场集团公司组织架构

董事会—>总经理和党组同时负责(财务、法务审计部、总经理办公室、监察、人事等部门共同组成)—>法务审计部,日常工作同时向总经理和党组汇报。

(三)万科集团组织架构

董事长—>总经理(财务、审计法务部、总经理办公室、资金结算中心、财务管理部、人力资源等部门共同组成)—>审计法务部,日常工作同时向总经理和党组汇报。

(二)深圳伊爱组织架构

董事会—>董事长兼总裁(总裁办、财务结算中心、副总裁兼市场总监、副总裁兼客服总监等)—>副总裁兼市场总监(市场发展中心、大伊爱联盟)—>市场发展中心(综合法务部),,政府采购组(负责政府采购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组(负责经济责任审计),预算及财务收支审计组(负责财务方面审计)

第20篇:法务会计

名词解释

1.法务会计:是指接受委托或授权的特定主体,以综合运用会计学.审计学.法学理论知识作

为行为依据,以法律法规和相关财经制度作为行为标准,通过对经济业务运行过程中涉及的会计纠纷,法律诉讼的会计证据实施搜集,专业判断并对会计实践的进行专业鉴定进而根据搜集的证据,专业判断和专业鉴定的结果发表专家性意见及提供诉讼证据支持等相关服务的一种中介活动.

2.法务会计的要素:是法务会计对象的具体化,是将法务会计对象按照其经济特征所做的分

类,即将法务会计的内容分解成若干个要素,统称为法务会计要素.

3.法务会计工作技术方法的概念:是指法务会计人员为完成当事人的委托,综合运用会计,审

计,法律等方面的技术手段,查明涉案业务的实际情况,并分析,审查所掌握的法务会计资料及其他有关资料,卷宗材料,以及进一步搜集,调查,取得补充资料的一整套专业技术方法.

4.法务会计的基本技术方法:是指法务会计人员对纷繁复杂的法务会计工作对象(主要包括

委托方提供的各种财务会计资料和其他资料,卷宗资料等)进行审查,分析,判断和评价所应持有的基本观点和基本方法.

5.法务会计专家证人:主要是在涉及财产权益的案件中,对所涉及的法务会计专业问题进行

调差,搜集证据,提供专家意见,出庭作证,质证.

6.法务会计工作报告:是指法务会计工作人员在接受委托后,根据有关的财务会计资料卷宗

材料,以及其他相关的资料等,对案件或纠纷等法律事项所涉及的财务会计问题进行解释,说明,并作出专业判断所形成的一种书面结论性文件.

7.法务会计诉讼支持业务:主要与诉讼程序相关联,是在司法实践中逐步发展起来的一个新

会计服务领域,它是通过对特定的经济犯罪,经济过失和经济纠纷案件进行会计计量与仅供重要的依据,它是为法庭和诉讼当事人提供的一种专业服务.

8.法务会计职业规范:是指在法务会计执业过程中,为了实现执业目标,约束法务会计人员的

行为,确保法务会计受托责任充分,有效履行,并使法务会计职业在社会公众中树立良好职业形象的各种行为规范的总称.一般来讲,它包括法务会计职业道德规范和法务会计业务操作规范两个方面.

简答

1.法务会计的特征: (1)很强的专业性(2)法律规范性(3)客观公正性(4)综合全面性(5)明确的

目的性(6)执业中立性

2.法务会计的功能: (1)确认并解释财务问题(2)强化了会计的控制职能(3)增强了审计的监

督职能(4)搜集会计事实证据,提供诉讼支持服务(5)保护和惩戒会计职业人士

3.法务会计的意义: (1)增强现代会计的控制能力(2)弥补现代审计能力的不足(3)随着法制

观念增强,会计领域加强了与法律领域的沟通.

4.法务会计的要素包括: 会计证据.审计证据.数据库.财务数据.财务比率.预警信号.数值异

常表现.证人证言.其他证据.

5.法务会计的基本原则.(1)客观公正性原则.(2)合法合规性原则.(3)专业针对性原则1)怀疑

的原则2)敏感的原则3)换位思考的原则4)预防的原则.(4)独立保密性原则(5)诚实信用原则

6.法务会计的基本职能:法务会计的职能是指法务会计本身所固有的功能.(1)预防的职能(2)

发现的职能(3)取证的职能(4)损失计量的职能(5)诉讼支持的职能1)参与诉讼策略的制定

2)提供专家证人报告3)出庭或在庭外向法官.检察官.律师等介绍与案件相关的专业知识.为客户的胜诉提供有力的保障.

7.法务会计工作技术方法的特点: (1)独特性(2)实用性(3)科学性1)法务会计工作技术方法

本身的科学性2)对法务会计工作技术方法的选择与运用要科学.(4)综合性

8.法务会计工作的基本技术方法:系统分析法.抽样分析法.顺逆序分析法.资料分析法.计算

分析法.(复算法.控制计算法.除二法.除九法.补数查找法)指标对比分析法(趋势对比分析法.会计科目对比分析法.内部控制制度分析法)资产计价法.实物勘察法.数据汇总法.

9.舞弊的动机: (1)精神性动机(2)利己性动机(3)思想性动机(4)经济性动机

10.企业会计报表舞弊的预警信号: (1)分析销售收入舞弊的预警信号(2)分析销售成本舞弊

的预警信号(3)分析负债和费用舞弊的预警信号(4)分析资产舞弊的预警信号(5)分析披露舞弊的预警信号

11.法务会计辨别舞弊与欺诈的技术(方法): (一)法务会计人员对会计报表粉饰欺诈的技术

策略.1)不良资产剔除分析法,审查“资产泡沫”。2)关联就交易剔除分析法,审查“包装内容”.3)异常利润剔除分析法.审查“调节利润”.4)现金流量分析法.审查“虚拟资产”.5)收付实现制验证权责发生制下的收入.资产分析法,审查“虚拟利润”.(二)法务会计人员对舞弊与欺诈辨别的技术规范.1)法务会计人员发现舞弊迹象时的审计措施.a法务会计人员应当充分利用其专业判断能力.b当有迹象说明舞弊可能存在时的措施.c法务会计人员对内部控制制度重新评估.d.法务会计人员考虑舞弊对结论报告的影响.2)关注舞弊的可能性.揭示勤业内部的舞弊行为.3)掌握不同舞弊的特征.查实舞弊行为.a雇员舞弊b管理舞弊.4).设计延伸性审查程序借以发现和揭露舞弊a.在一日之内或近期之内突击盘点两次现金.b对供应商及客户的调查.c特别函证支票的二次背书.d对应收账款的总账和明细账进行特别的加总核对.e测算现金收入送存银行拖延的时间.f舞弊审计询问程序.g被怀疑对象财产净值的追踪分析.h.跟踪支出分析.

12.会计证据调查的技巧(论述): (1)寻找奇异数字(2)观察奇异事件(3)留意奇异地点(4)注意

辨析奇异往来单位(5)分析财产之间的奇异对应关系(6)发现奇异字迹(7)运用逻辑推理1)从数字之间的逻辑关系中发现问题2)从事物之间的主从逻辑关系中发现问题

13.审计证据的获取: (1)检查.1)审阅法.a原始凭证的审阅b记账凭证的审阅c会计账簿的审

阅d会计报表的审阅e其他记录的审阅.2)核对法(复核法)a帐表核对b账账核对.c账证核对.d账X核对(2)监盘(3)查询及函证(4)计算(5)观察(6)分析性复核a比较分析法.b比率分析法.c趋势分析法 分析性复核常用的方法 2)分析性复核程序的运用 a确定将要执行的计算及比较方法 b确定基准值 c执行计算或比较 d分析计算结果 e分析和确定对审计工作的影响

14.审计证据的搜集(论述) 在审计过程中,法务会计人员通过检查,观察,监盘,查询与函证,

计算和分析性复核等方法,紧紧围绕具体审计目标搜集审计,法务会计人员只有按照一定的程序,目的和方法进行科学的加工整理,才能使其变成有序的,系统的,彼此联系的审计证据.

15.审计证据的鉴定(论述) 法务会计人员在对审计证据进行初步整理之后,对初步整理筛选

的审计证据进行鉴定判别,以保证所搜集的审计证据足以支持法务会计人员发表的专家意见,法务会计人员对审计证据的鉴定主要包括对审计证据的真实性,相关性和重要性的鉴定.法务会计人员不必也不可能把审计证据所反映的内容全部都包括到审计报告中,因此,应对反映不同内容的审计证据进行适当的取舍,按照重要性原则,只选择那些具有代表性,典型的审计证据在审计报告中加以反映.审计证据的取舍标准有(1)金额大小(2)问题性质的严重程度.

16.会计资料的种类(1)会计核算资料: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以及相应的说明(2)会计

相关资料a与会计活动有关的单位规章制度(内部管理制度)b各种文件c各种权益凭证d资金往来和结算资料e反应商品或非商品交易进行或完成情况的记录资料f记载实物流转和结存的资料g各种与现金,财产实物有关的备查登记薄(3)经济业务原始记录

17.法务会计工作报告的基本内容(1)引言a明确写明委托方 b明确写明法务会计人员的组

成情况 (2)财务会计资料的分析论证过程 a明确法务会计人员接受委托的具体项目和业务性质 法务会计工作的程序安排 b对掌握资料进行具体分析和论证 (3)法务会计报告的最终结论

18.法务会计从业人员职业道德的建设与监管(论述)(1)成立规范,权威且配套齐全的行业协

会组织(2)制定一套可操作性强的法务会计职业道德准则 a规范法务会计师的执业行为b保证法务会计师的执业质量 c明确法务会计师的执业责任 d实现法务会计准则与其他各种准则 作用:A法务会计准则的制定有利于法务会计师的执业判断规范化B法务会计准则的制定有利于维护法务会计师的执业信誉C法务会计准则的制定有利于促进法务会计师的与时俱进.(3)强化并完善法务会计职业道德教育体系

19.法务会计职业规范的构建 (1)建立和完善法务会计的业务部门(2)制定并健全法务会计的

行业规范 1)专门制定一套法律 2)建立政府部门监督机制 (3)建立法务会计从业人员的资格认证制度 (4)成立法务会计行业组织机构

20.法务会计与司法会计的关系(论述) (1)法务会计与司法会计的联系 a两者都是会计学和

法学的边缘学科b两者都为法庭的诉讼活动服务 c两者都同财务舞弊行为作斗争 (2)法务会计与司法会计的区别 a产生的时间不同b概念不同c主体不同d目的不同e工作结果的表现形式不同

21.法务会计与舞弊审计的关系(论述):法务会计与舞弊审计都采用审计的技术,都具有监督

功能,都是为当事人服务的, 不同:a目的不同,法务会计是在通过对经济事项 经济纠纷,经济案件所涉及的法律责任提供专家性意见,以供不同的信息需求者使用;而舞弊审计是在确定舞弊行为是否发生及其严重程度的审计业务.b范围不同 法务会计是为了会计职业界的法律责任提供鉴定:而舞弊审计属于专项审计,只针对有舞弊嫌疑的财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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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务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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