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岗位职责制度

2021-02-10 来源:章程规章制度收藏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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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制度汇编

目 录

党群工作类

一、党务综合工作

1.湘潭职业技术学院党委会议制度与议事规则(试行)

2.中共湘潭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党委工作细则(试行)

3.湘潭职业技术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则(试行)

4.湘潭职业技术学院院务公开制度

5.湘潭职业技术学院信息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6.湘潭职业技术学院保密工作制度

7.湘潭职业技术学院公文处理规定

8.湘潭职业技术学院信访工作制度

9.湘潭职业技术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会工作的意见

二、组织宣传工作

1.湘潭职业技术学院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工作办法

1 2.中共湘潭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关于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若干规定(试行)

3.湘潭职业技术学院党委中心学习组学习制度

4.中共湘潭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党校工作管理规定(试行)

5.中共湘潭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6.中共湘潭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关于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工作的若干规定(试行)

7.中共湘潭职业技术学院党总支工作细则

8.中共湘潭职业技术学院党支部工作细则(试行)

9.中共湘潭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关于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

10.湘潭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政治学习制度(试行)

11.中共湘潭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关于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规定

12.湘潭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对外宣传实施奖励的规定

13.湘潭职业技术学院网络宣传管理规定

14.湘潭职业技术学院校园网络管理规定

三、纪检监察工作

1.湘潭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暂行办法

2.湘潭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实施党风廉政谈话的暂行规定

2 3.湘潭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和函询的规定

4.湘潭职业技术学院信访举报工作制度

5.湘潭职业技术学院关于禁止私设“小金库”的若干规定

四、群团工作

1.湘潭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条例

2.湘潭职业技术学院工会教职工福利管理暂行办法(草案)

3.湘潭职业技术学院团委、学生会组织管理条例

4.湘潭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管理章程

5.湘潭职业技术学院推优入党制度

五、统战工作

1.中共湘潭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统一战线工作的若干意见

六、离退休工作

1.中共湘潭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关于加强离退休管理工作的几点规定

2.湘潭职业技术学院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条例

行政管理类

一、行政综合工作

1.湘潭职业技术学院行政工作制度

2.湘潭职业技术学院印章使用和管理制度

3.湘潭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公务接待的若干规定

4.湘潭职业技术学院车辆使用和管理办法

5.湘潭职业技术学院统计工作制度

6.湘潭职业技术学院档案工作制度

二、教学管理

1.湘潭职业技术学院教学工作规范(讨论稿)

2.湘潭职业技术学院教学督导工作条例

3.湘潭职业技术学院教材管理暂行规定(试行)

4.湘潭职业技术学院院内实验实训室管理条例(试行)

5.湘潭职业技术学院院外实训基地管理办法(试行)

6.湘潭职业技术学院关于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有关规定

7.湘潭职业技术学院课程考核管理办法(暂行稿)

8.湘潭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4 9.湘潭职业技术学院医卫类学生实习管理意见

10.湘潭职业技术学院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罚办法

三、学生工作

1.湘潭职业技术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生辅导员队伍建设的决定

2.湘潭职业技术学院班主任聘任及考核办法(试行)

3.湘潭职业技术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院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

4.湘潭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试行)

5.湘潭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试行)

6.湘潭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办法(试行)

7.湘潭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奖励办法

8.湘潭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纪律处分条例

9.湘潭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行为规范

10.湘潭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制度

四、人事工作

5 1.湘潭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

2.湘潭职业技术学院关于人事调配及管理的暂行规定(草案)

3.湘潭职业技术学院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博士学历(学位)管理规定(修订稿)

4.湘潭职业技术学院高校教师系列职称申报推荐暂行办法(试行)

5.湘潭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聘用管理规定

6.湘潭职业技术学院“双师素质”教师资格认定暂行规定

7.湘潭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教师实施方案

8.湘潭职业技术学院校外教师聘用管理办法

9.湘潭职业技术学院编制外人员聘用管理规定(修订稿)

10.湘潭职业技术学院劳务派遣用工管理规定

11.湘潭职业技术学院出勤请假考核制度

五、科研工作

1.湘潭职业技术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

2.湘潭职业技术学院科研管理暂行条例(修订稿)

3.湘潭职业技术学院科研成果与知识产权管理办法(试行)

4.湘潭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基金管理办法(修订稿)

6 5.湘潭职业技术学院科学技术界协会章程

6.湘潭职业技术学院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章程

7.湘潭职业技术学院学术著作出版基金管理办法(修订稿)

六、财务工作

1.湘潭职业技术学院关于财务管理的若干规定

2.湘潭职业技术学院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

3.湘潭职业技术学院差旅费管理办法

4.湘潭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借款、报销与审批的细则

七、招生就业工作

1.湘潭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2.湘潭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实施细则

八、国有资产管理

1.湘潭职业技术学院国有资产管理暂行规定

2.湘潭职业技术学院物资采购管理办法(试行)

3.湘潭职业技术学院仪器、设备维护维修管理办法

九、审计工作

7 1.湘潭职业技术学院内部审计工作的暂行规定

2.湘潭职业技术学院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

3.湘潭职业技术学院招标管理与监督办法(试行)

十、后勤基建

1.湘潭职业技术学院水电管理条例

2.湘潭职业技术学院基建管理制度

3.湘潭职业技术学院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4.湘潭职业技术学院食堂卫生管理制度及措施

十一、安全保卫工作

1.湘潭职业技术学院门卫工作管理规定(试行)

2.湘潭职业技术学院校园稳定工作应急预案

3.湘潭职业技术学院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 党务综合工作

湘潭职业技术学院党委会议制度与议事规则

(试 行)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的有关规定,学院实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院党委会(在院党员大会闭幕期间)是学院的最高决策机构。党委会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讨论决定学院的重大问题、重要事项和基本管理制度。

9 第二条 党委会由党委书记召集并主持。党委书记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副书记主持。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委员到会方能召开。

会议议题由书记汇总确定。会前,党委办公室应汇总与提请会议讨论事项相关的材料送党委书记室。

第三条 党委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必要时,可根据工作需要召开。

第四条 书记办公会是研究处理党委日常工作的会议,研究提出需要提交党委会讨论决策的议题,研究处理党委日常工作。

书记办公会由党委书记主持,党委副书记参加。需有关人员列席时,其名单由党委书记确定。

第五条 召开党委会、书记办公会,一般应提前一天通知与会人员,同时告之会议议题,有关人员应按照要求作好准备。

第六条 党委会、书记办公会均由党委办公室负责会务工作,确定专人作好会议记录并适时存档。党委会议(书记办公会)讨论的情况,与会人员不得向外泄露。党委会议(书记办公会)记录,除上级党组织调阅外,未经党委书记同意,其他任何人不得擅自翻阅。

党委会议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必要时,由党委办公室起草会议纪要,送党委书记审阅后印发,或由会议指派有关负责人召开相关会议传达。

第七条 必须由党委会讨论决定的学院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是:

(一)学院的办学方向、指导思想及总体发展规划的建议。

(二)党委的年度、学期工作计划和总结,研究贯彻上级下达的重要工作任务的计划和方案。

(三)学院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统战工作、群众工作、稳定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的规划、制度和重要措施。

(四)学院办事机构及系、部、中心的设置、变更、撤销和干部配备。

(五)中层干部的任免、调动、奖惩,干部的教育、管理、考核、监督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

(六)人员的调入调出。

(七)学院基本管理制度和重要规章制度。

(八)学院经费、资产的管理,年度经费预算、决算,10万元以上大额机动资金的使用。

(九)学院的重大基建项目、产业发展计划及政策,国内外重要合作交流事项。

(十)学院重大改革方案与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举措。

(十一)需要提交党委会讨论决定的其他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

第八条 学院重大问题和重大事项,根据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一般按以下程序决策和实施:

(一)组织调查研究。需要提交党委会讨论决定的事项,由有关领导组织调查研究后,提出工作思路、计划和方案。

(二)广泛征求意见。决策前,一般应视内容分别听取学院教代会、基层组织、民主党派、专家和相关部门的意见,进行充分论证。

(三)集体讨论决定。召开党委会讨论,党委成员都要充分发表意见、明确表态。表决时,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委员的半数即为通过,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决定。未按程序提出或临时动议的,党委会原则上不讨论。

(四)分工负责实施。党委集体决定的事项,分别由党委明确责任人,按职责分工组织实施。实施中如需变更、调整原定方案或计划,必须由责任人提出意见,并报党委会讨论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改变党委集体作出的决议、决定。

(五)思想组织保证。在重大问题、重要事项的决策与实施过程中,党委应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保证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各级党组织和全院共产党员都必须坚决执行院党委的决议、决定,个人意见可以保留,或向党委反映,但行动上不得有任何反对的表示。

(六)加强督促检查。党委对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实行督促检查和责任追究制度。会议之后,在规定的期限内,由党委办公室收集汇总。相关责任人与部门贯彻执行的情况并负责向党委会报告。

第九条 学院党委按照有关规定,对学院党政干部实行统一管理。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改进党管干部的方法,做到没有经过民主推荐的不提名,没有经过考察及考察材料不全的不讨论,集体讨论多数不同意的不通过,没有任前公示听取意见的不任命。

党委会讨论干部任免事项,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到会,对拟任免干部人选应逐一表决。到会成员应对任免人员明确发表同意、不同意或缓议等意见。以应到会成员过半数同意形成决定。意见分歧较大或有重大问题不清时,应暂缓作出决定。

(一)院党委书记、院长、副书记、副院长等领导班子成员的提名、考察、决定、严格按照上级党委有关规定办理。

(二)中层干部的任用,在公开述职、民主推荐、充分酝酿的基础上,提出考察人选,党委会确定考察名单,党委组织(人事)部门(或会同上级党委组织部门)负责考察,听取纪委意见,党委会讨论决定,任前进行公示。党委中层干部由党委任命,行政中层干部由行政根据党委决定的名单任命(或聘任)。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党委办公室主任、组织部长、人事处长按规定程序报市委组织部考察,审批。

中共湘潭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党委工作细则

(试 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学院党的建设,使学院党委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充分发挥党委在学院改革、发展和稳定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党委必须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展,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保证学院改革、发展、稳定工作的顺利进行。

13 第三条 党委是学院的政治核心,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组织的各项决定学院贯彻落实以及学院业务工作顺利完成起保证监督作用。

第二章 党委的设置

第四条 经上级党委批准,设立党委。学院党的委员会由全院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接受上级党委的领导,任期三年至五年。

第五条 党的委员会一般由7人或9人组成,设书记1人,副书记1-2人。

第三章 党委的主要职责

第六条 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学院各项决定在学院的贯彻执行。

第七条 加强党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具体指导学院各党支部的工作。

第八条 领导学院的思想政治工作。了解、分析党员和群众的思想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思想政治教育。

第九条 领导学院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贯彻党的统战工作方针和知识分子政策,抓好党对学院统战对象及知识分子的工作。

14 第十条 参与讨论和决定学院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事项。支持学院行政负责人在其职权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参与讨论决定学院师生员工在调动、出国、晋升、奖惩、职称评聘、毕业等方面的工作,并负责政治审查。

第四章 党员 大 会

第十一条 党员大会和由它选举产生的委员会是党委的领导机构。

第十二条 党员大会的主要职权是:

(一)传达、学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和指示。

(二)定期听取和讨论通过本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工作计划,并对其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

(三)选举本委员会和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或代表会议)的代表,讨论罢免、撤换不称职的委员和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或代表会议)的代表。

(四)讨论、决定上级党组织布置和本委员会提交的其他重要问题,讨论、修改本委员会的某些决议。

第十三条 党员大会闭会期间,其委员会负责处理日常工作,对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其监督和检查。党员大会作出的决定,其委员会要认真贯彻执行。如发现党员大会的决定不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或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时,委员会可重新召开党员大会讨论决定或请示上级党组织裁决。委员会不得把意见强加给党员大会或置于党员大会之上。

15 第十四条 党的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委委员必须是党龄3年以上的党员。委员会选出的书记、副书记、委员,应报上级党委批准。任期届满应按期换届选举,如需延期或提前换届,应报上级党委批准。延长任期或提前换届一般不超过半年。委员在任期内出缺,应及时补选。上级党委认为有必要时,可以调动或者指派党委负责人。党员大会一般每年召开一次,如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无特殊情况,一般不宜推迟召开。

第五章 党委书记的主要职责

第十五条 党委书记的职责是:

(一)在党委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负责召集委员会和党员大会,主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二)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按时向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三)提出工作计划,布置、检查、督促党委委员和所属各党支部的工作,检查党委和所属各党总支工作计划、决定和上级决议的执行情况。

(四)负责学院的干部工作,做好学院干部的选拔培养和管理工作。

(五)深入实际,联系群众,经常听取党员、群众的批评和建议,关心党员、群众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六)参与学院重要问题的讨论和研究,积极支持行政负责人的工作,协调本单位党、政、群和民主党派等方面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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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搞好委员会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作用。

第十六条 党委副书记的职责是:

党委副书记协助书记开展工作,书记不在或出缺时,受书记或学院党委委托代理书记工作。

(一)根据学院党委的工作安排,结合学生工作实际,制订学院思想政治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对学生进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形势任务教育,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

(三)组织辅导员做好学生工作,定期召开学生工作会议,安排、研究、总结阶段性工作,并定期向学院党委汇报。

(四 )指导党委组织部,对学生进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建立学生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做好在学生中发展党员及党员教育管理工作。

(五)指导分团委、学生会开展工作

(六)组织学生开展争创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活动

(七)做好新生入学教育、毕业生分配教育工作,做好或配合做好招生、学生就业工作。

(八)开展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研究,定期了解和研究学生思想状况,提出实施意见,并及时向学院党委汇报。

第十七条 组织部长的职责是:

(一)了解、掌握党支部的组织状况,提出党委和所属党支部组织生活安排和党支部划分、调整的意见,检查、督促党委和党支部过好组织生活。

(二)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会同宣传部长、纪检书记抓好党员教育,关心党员的学习、工作和生活。

(三)了解、掌握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的情况,提出党委发展党员的工作计划,督促各支部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办理接收新党员、预备党员转正和对党员进行组织处理的有关手续 。

(四)负责党委会、党员大会的会议记录和有关文书工作,收缴党费,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抓好流动党员的管理。

(五)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搜集、整理党员和支部的模范事迹,向党委提出表扬、奖励党员和支部的建议。

第十八条 宣传部长的职责是:

(一)提出政治理论学习计划,组织党员、群众学习,检查学习情况,总结推广学习经验。

(二)了解、掌握师生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提出宣传教育意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三)协助书记抓好党课教育,指导群众性的读书、读报和谈心活动,负责征订和管理党报、党刊及党员读物。

(四)加强工、青、学和民主党派组织的联系,指导、协助他们搞好思想政治教育。

(五)大力宣传和表扬先进思想和先进事迹,组织开展各种健康有益的文娱活动。

18 第十九条 纪检书记的职责是:

(一)了解、掌握党员在遵守党纪国法方面的情况,提出党风党纪教育意见,组织党员学习党规党纪 和有关法律。

(二)受理并向学院党委转达群众对党员的检举、揭发、控告,受理、转达党员的控告、申诉,协助学院党委和上级纪律检查部门做好学院党员违纪案件的查处工作。

(三)考察、了解受处分党员改正错误的情况,对他们进行教育和帮助。

第六章 党委的制度建设

第二十条 中心组学习制度。党委要建立健全中心学习小组的学习制度。学习可采取集中的形式进行学习,时间每年不少于15天。学习内容由学院党委统一安排 。

第二十一条 会议制度。党委会一般每个月召开一次,会议主要研究讨论党委的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干部工作和教学、科研、管理工作中的重要问题,以及需要研究讨论的其他重要问题。

第二十二条 集体领导制度。党委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问题, 均须由党委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对集体作出的决议,每个委员都必须坚决执行。党委书记要发扬民主,善于集中委员的意见,带头执行集体作出的决定,不擅自决定重要问题。党委委员要尊重和支持书记的工作,按照各自的分工,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独立完成好分担的工作任务。

19 第二十三条 党员教育管理制度。党委要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要督促所属各党支部坚持“三会一课”制度,通过党课和其他各种形式,加强对党员进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党性、党风、党纪以及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使党员增强党的观念,保持共产党员的纯洁性、先进性,提高理论政策水平,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第二十四条 民主生活会制度。党委委员会每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民主生活会要事先征求党内外群众对党委会及其成员的意见,确定会议主题,做好充分准备;党委委员在民主生活会上要联系自身的思想、学习、工作实际,认真检查,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切实解决存在的问题。党委的民主生活会情况,应及时向上级党委报告和党员群众通报。党委委员除参加党委的民主生活会外,还要参加其所在党支部的民主生活会。

第二十五条 报告、请示工作制度。党委会的工作每半年必须向上级党委和党员大会报告一次,接受上级党委和全院党员的监督;重要问题应及时请示、报告。

第二十六条 联系群众制度。党委要密切联系群众,通过定期召开群众座谈会、广泛开展谈心活动、个别征求意见等形式,及时了解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建议,了解和帮助解决群众所关心的实际问题,做群众的知心朋友,疏通和拓宽党同人民群众联系的渠道,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第二十七条 廉政建设制度。要结合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等工作,认真检查党风党纪和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加强党内民主监督,发现问题,及时认真地进行整改,并将检查、整改情况向学院党委和党员大会报告。

第二十八条 民主评议制度。党委应按学院党委的统一部署,组织对党员思想、工作、学习、作风和模范作用的评议。做好评选优秀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等工作。党委还要结合每 20 年党委的年终民主生活会,进行民主评议,党委书记、副书记应认真总结自己一年的学习、思想和工作,向党员大会述职,接受党员的评议和测评。通过评议,进一步搞好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提高领导班子成员素质。

第七章 党委与行政、群众组织和民主党派的关系

第二十九条 党委要参与学院行政重要问题的讨论和决策,积极支持行政负责人在其职权范围内充分行使职权,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力戒包揽行政事务。行政主要负责人,要支持党委的工作,定期向党委报告工作,自觉接受党委和广大党员、群众的监督。党员行政主要负责人一般应作为党委委员候选人,当选后参与党委会的工作。

第三十条 党委领导同级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支持他们依照法律和各自的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定期讨论、研究他们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帮助他们搞好自身领导班子建设,为他们开展工作创造必要的条件,充分发挥他们在团结教育广大群众、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等方面的作用。

第三十一条 党委要关心学院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的工作、学习和生活,充分发挥他们的积极作用,团结他们共同完成学院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八章 附 则

21 第三十二条 本细则由学院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湘潭职业技术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则

(试 行)

党政联席会议是学院党政领导交换意见、磋商学院重要问题、协调工作的会议。为认真贯彻执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促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院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中国共产党河南省普通高等学院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的若干规定》的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规则。

一、会议的召开

1.党政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召开。

2.党政联席会议由书记或院长主持,书记或院长因故不能参加时,可委托其他院级领导召集或主持。

3.党政联席会议参加人员为党委书记、院长、党委副书记、副院长、纪委书记、院工会主席、院长助理等。党委办公室主任、院长办公室主任列席会议。

22 4.党政联席会议议题涉及到有关部门、单位的,根据需要,该单位主要负责人可列席会议,列席人员由书记和院长商定。

二、议事范围

1.对学院改革、发展等重大问题进行磋商。

2.研究贯彻党委会、院长办公会决定的,需要党政协调解决的重要问题。

3.讨论研究由书记、院长提出的其它工作和学院突发事件。

三、议事程序和保密

1.党政联席会议议题由书记和院长商定。

2.议题确定后由党委办公室提前通知与会人员,以便作好议事准备。

3.对提交党政联席会议讨论的议题,分管领导和职能部门事先要作认真调查研究,提出可供选择的方案和意见。

4.党政联席会议一般不临时增加议题。确需临时增加的,应征得会议主持人的同意。

5.党政联席会议议事时,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负责做好会议记录。

6.对缺席的会议成员,会后由会议主持人或主持人委托的人员向其转告会议的有关情况。

7.党政联席会议议事内容应按统一要求进行部署或公布。未经会议授权,任何人不得泄漏,要严格保密,违者应追究其纪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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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职业技术学院院务公开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学院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规范办事程序,增强决策的透明度,促进依法治院的进程,更好地推进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充分发挥教职员工参与讨论和决定学院事务、对干部实行民主监督的积极性,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实行院务公开,是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办学方针的重要举措,在学院整体工作中,推行院务公开制度,有利于激发教职工主人翁责任感,调动教职工参与学院事务的积极性;有利于科学决策,合理使用资源,提高管理水平;有利于学院的党风廉政建设,从源头上治理腐败现象,堵塞管理的漏洞;有利于学院各项工作的改革和发展。

第三条 院务公开在学院党委领导下开展工作,院属各单位要共同实施,共同推进,互相配合。

第四条 院务公开的基本原则

(一)实事求是的原则。公开的内容必须真实可信、及时准确。

(二)突出重点的原则。从学院实际出发,院务公开的重点,一是学院改革发展的重大决策;二是涉及师生切身利益,需要让师生清楚、明白的事项;三是师生关注的焦点、热点、难点问题;四是关系到学院各级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容易引发矛盾、滋生腐败现象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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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群众参与的原则。要广泛发动师生关心、参与、支持、监督院务公开工作,让师生知院情、参院政、议院事,为学院改革、发展、稳定献计献策。

(四)责任制原则。对院务公开实行责任制,谁主管谁负责,学院领导是学院院务公开第一责任人,分管院领导是学院院务公开直接责任人。

(五)坚持整改的原则。对院务公开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各级领导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整改的情况要列为院务公开监督与考核的重要内容。

第五条 院务公开的范围和主要内容

院务公开的范围原则上为全院教职工和学生。

院务公开的内容为事关学院改革、发展及与教职工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对院务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和时间,由院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主要内容包括:

(一)学院发展建设规划、重大决策、重要规章制度的决策过程及执行情况,年度工作计划、重大改革方案、改革措施的制定及实施情况。

(二)属于学院职权范围内的干部人事制度,包括教师、干部聘任的审核推荐,招聘、引进人才的岗位、条件、方法和结果,审批教师外出攻读学位、课程进修、访问学者的情况等。

(三)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执行情况,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执行情况。

(四)财务年度预决算方案、各项重大财务计划、教育经费的使用管理情况等。学院财务收支情况(包括学校下拨经费的使用情况),院属各单位的财务收支情况,学生经费的管理及开支情况。

(五)各类修缮项目的立项、预算及质量验收结果,决算、审计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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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实验室建设项目(主要指仪器设备)的申报情况。贵重仪器设备、大宗物资的采购招标方案及招投标结果,大型仪器设备的验收、使用运行情况,大型废旧仪器设备及大宗废旧物资的处理情况。

(七)教职工年度考核情况,教学质量评估、教师聘期期满考核情况。

(八)评选推荐各类先进的条件及结果。领导干部民主评议及奖惩情况。

(九)评审推荐各类科研、教研项目的情况。

(十)招生计划、毕业生就业情况。

(十一)学生各种评奖及获奖情况。奖、助、贷、补(奖学金、勤工助学金、助学贷款、贫困生临时困难补助)项目的落实情况。

(十二)学院党费、团费、工会会费的年度收支使用情况。

(十三)其他师生关心并适宜公开的事项。

第六条 院务公开的形式

(一)院务公开的形式要简便易行、简洁明了,为大多数师生所接受。

(二)通过党政联席会、教职工大会、党员大会、学生会及各级党群团组织等通报相关院务。

(三)通过学院网络、宣传栏等形式予以公开。

(四)建立院情发布制度,定期对学院的重大决策、重要事项等进行公开。

26 第七条 院务公开的监督

(一)院务公开要与学院廉政建设责任制以及目标管理责任制配套实施,充分发挥党政领导班子内部监督、上级组织监督、纪委监督、教代会代表监督、院务委员会监督、行政监督、群众监督、民主党派监督等整体监督效能,尤其要强化群众监督。

(二)学院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相关会议,如院长办公会、中层干部会、全体教职工或教职工代表会议、全体学生或学生代表会议等,及时通报学院的有关情况和重大事项。

(三)为便于检查和总结工作,各有关部门公开的事项都要将资料保存,建立院务公开档案。

(四)学院要不断研究、完善事务公开制度,及时总结经验,不断提高学院院务公开的质量和水平,促进学院院务公开工作的进一步深化。

(五)要动员全体师生员工积极支持、认真参与院务公开的有关工作。

第八条 院务公开的组织领导

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加强对院务公开工作的领导,认真组织实施。为保证院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由党委书记、党委副书记、副院长、院纪委及院工会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院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充分发挥工会等群团组织和广大教职工的监督作用,调动其参与的积极性。

第九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试行。并由学院院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本制度若存在与上级有关规定不一致的地方,以上级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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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职业技术学院信息工作管理办法

(试 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学院信息工作,推进信息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更好地为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服务,推动学院各项事业发展,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院信息是对学院办学实践中具有政策性、综合性、倾向性、动态性等特征的真实情况的反映。

第三条 信息工作必须准确全面地反映学院教学、科研、管理、后勤服务和党建及思想政治工作等情况。

第四条 信息工作的主要任务:

(一)充分发挥信息的宣传、参谋、服务、引导等功能,为学院领导把握全局、科学决策与宏观调控提供及时、准确、全面的信息服务。

(二)沟通学院与各二级学院、处、室之间的信息联系,促进各部门之间工作的相互了解、相互交流和相互借鉴。

(三)以教学、科研为中心,开展调研工作,大力开发学院教学、科研及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等各方面的综合信息,为学院的改革发展搞好信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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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学院成立信息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院领导牵头,以党政办公室为枢纽,成员由各党总支部,机关处室的有关负责人组成。其中,党委宣传部、工会负责教职员工的信息采集与报送,学生工作部(处)、团委负责学生工作信息的采集与报送,保卫处负责安全、保卫和维稳信息的收集与报送,其他职能部门按各自职能采集和报送相关信息。

第六条 学院各单位应加强对信息工作的领导,明确1名负责人分管信息工作,并选定1-2名兼职信息员,同时将信息工作纳入单位年度工作计划和兼职信息员岗位职责。

第七条 党政办公室是信息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依据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研究和制定信息工作办法和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做好信息的采集、筛选、加工、传送、上报、反馈和存储等日常工作。

(三)结合学院中心工作、领导和师生关心的问题,组织信息调研,提供有情况、有分析的专题综合信息。

(四)配合宣传部做好信息刊物的组稿、编辑、印发、报送工作。

(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有影响的信息刊物报送学院重要信息,加强与兄弟单位间的信息联系与交流,努力扩大学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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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加强信息工作现代化建设,配合宣传部组织实施信息工作的计算机网络管理。

第八条 信息员的要求:

(一)政治责任心、组织纪律性强,工作勤奋,乐于奉献。

(二)熟悉本单位基本情况,热爱信息工作,信息意识强。

(三)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综合分析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及计算机操作技能。

第九条 信息员的基本职责:

(一)按学院信息工作计划和信息报送范围完成相关信息的收集、报送工作。每年至少采写、上报5篇以上信息。

(二)进行信息调研,每年报送1-2篇有价值的综合调研报告。

(三)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各种信息员培训活动。

第三章 信息的收集、处理

第十条 信息收集的主要范围:

(一)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定、指示的重要情况

1.各单位贯彻落实中央和教育部、省委、省政府、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等上级部门和学院党政重要决定的思路、安排、部署、措施、效果。

30 2.上级部门和学院重要决策出台后,广大干部群众和学生的反映(包括正反两方面的意见)以及各种要求和建议。

3.贯彻落实上级和学院重要决定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意见、建议。

(二)社会动态和思想动态

1.重大敌情和社情。

2.各类重大事故。包括伤亡事件、灾害和重大疫情等安全事件。

3.重要思想动态。主要包括:对国际、国内发展的重大事件的反映和每学期开学后学校师生员工的主要思想动态、倾向性反映及一个时期师生员工最关心、议论较多、意见较大的问题等。

(三)学院工作的重要情况

1.教育教学改革、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后勤社会化改革和学校发展建设的进展情况、做法及新的思路。

2.教学、科研、学科建设、师资队伍建设、管理、后勤、产业等方面的重要工作情况。

3.学院重要外事工作情况。

4.学院基本建设的发展情况。

5.基层单位对学校的重大决策、干部变动以及学院改革发展的意见和合理化建议。

6.其他工作的重要进展以及需要解决的问题。

31 7.学院各单位及学院范围重要事件、安全事项。

(四)突发事件、可能引发不安定因素的苗头和举动及其他须报送的重要情况。

第十一条 信息处理

(一)及时对信息进行筛选,鉴别适用的、有价值的信息,并进行分类处理。

(二)对适用、准确、时效性强的信息,从速编辑处理。

(三)对领导决策有重要参考价值的初级信息,要在进一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形成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的综合信息。

第四章 信息的报送、审核与工作评议

第十三条 信息报送、审核

(一)各单位应及时、准确地向学院报送信息(归口报送党政办);党政办应及时筛选、组稿、编辑,呈分管校领导审稿后印制下发,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有影响的信息刊物报送学院的信息。

(二)学院有关部门向上级归口部门报送信息时,必须经分管信息工作院领导审定,同时报党政办;《湘潭职业技术学院简报》等信息刊物须经分管信息工作的院领导审核、签发。

第十四条 各单位创办信息刊物,必须经分管院领导批准,并报党政办和宣传部备案。各单位主办的信息刊物只限于在本院范围内发送。

第十五条 信息工作应围绕学院中心工作开展,信息报送应坚持以下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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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情况准: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夸大、不缩小,既报喜、也报忧。

(二)内容新:充分反映学校的各种新情况、新问题、新特点。

(三)传报快:注意信息的时效性,对重大事件要快速报送。

(四)语言精:力求用简炼的文字和有代表性的数据反映事物的概貌和发展趋势,主题鲜明,文题相符。

(五)专题调研信息要求做到:主题明确,内容充实,所引数据确凿无误,对学院建设与发展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第十六条 信息工作的评议、通报和奖励

(一)党政办负责对各单位每年的信息报送数量、质量和采用情况进行评议,并将评议结果进行定期通报。

(二)党政办根据信息工作评议结果,评出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学院将对先进单位和个人给予表扬和奖励。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院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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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职业技术学院保密工作制度

根据上级保密机关的有关要求,为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做好我院的保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保密工作的组织机构

1.成立院保密委员会,作为保密工作的领导机构,保密委员会下设保密办公室,负责保密工作的具体安排。保密委员会由主管保密工作的院领导和主要部门负责人组成。保密办公室设在党政办公室。

保密委员会的任务: (1)认真传达和贯彻上级部署的保密工作意见和精神;

(2)经常向教职工进行保守党和国家机密的教育,提高保密意识;

(3)定期召开保密员工作会议,学习保密知识,部署学院保密工作任务;

(4)重大节日前,检查保密部门文件管理及执行保密制度的情况,并及时向上级汇报;

(5)监督、检查各级领导干部及广大教职工执行保密纪律的情况;

(6)每年进行一次保密工作的总结,表扬先进,批评落后,对泄密、丢失文件的责任者,要严肃查处,并及时向上级汇报。

34 2.建立二级保密网。各部门要指派本部门的兼职保密员,按保密工作规定,做好部门保密工作。

二、学院工作中属于国家秘密性质的具体事项

1.酝酿中的院党代会、职代会换届人事安排;

2.科级、处级以上干部档案及考察材料;

3.检举揭发院级、处级党政领导班子重要问题的有关事宜;

4.尚未公布的干部( 教师 )录用计划、考试方案及候选人名册;

5.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及有关材料;

6.治安耳目的布置及具体情况。

下列事项不属国家秘密,但应作为内部事项管理,不得擅自扩散 : (1) 院、处级管理的后备干部考察材料、报告及名册;

(2) 党政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交心通气会和涉及对上级的意见记录;

(3) 检举揭发违纪、违法案件的信件、记录材料及检举人的姓名、住址等情况。

三、文件保密

文件是党和国家各种秘密的聚集点,是保密工作的重点。各部门一定要加强文件的管理,做到万无一失。

1.凡属保密的文件、报表、资料等,必须按有关规定标注密级 ( 绝密、机密、秘密)。

35 2.凡属保密的文件、资料、报表均必须妥善保管,不得随意存放处理完毕的文件、资料,按立卷要求,及时立卷管理,不得在个人手中长期保存。

3.保密文件或资料,视密级在规定范围传阅,阅读人不得私自将文件转阅他人,不得与亲友、家属、子女谈论秘密。

4.保密文件或资料,未经请示发文上级机关,不得随意复印或翻印。

5.外单位来我院索取保密文件或资料,必须持单位介绍信,经院领导批准,方可办理。个人不得私自外借。

6.党政机要员要严格执行收发文制度和立卷归档制度以及定期检查保密制度,认真执行口头保密,做到文件管理有条不紊,准确无误。

7.机要文书、档案工作人员调动时,应及时办理文件、资料交接手续,由主管领导签字。

四、通信保密的暂行规定

通信保密应本着既有利于通信畅通,又能确保通信秘密安全的原则,在通信保密中应做到以下几点 : 1.有各种通信设施尤其是有无线通信设施的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管理人员选配要按机要员的条件选配,从组织上和政治上保证通信秘密的安全。

2.严禁用无保密装置的设备传达党和国家的秘密,防止造成泄密。

3.凡违反保密通信规定,造成失、泄密的,根据情况,给予批评和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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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复制文件资料的规定

1.凡有复制设备的单位,都要由政治可靠、工作认真、保密观念强的同志负责管理和操作。

2.凡需复制文件或资料的,须经院领导批准,复制前要对文件或资料的名称、文号、密级、复制份数及复制人姓名进行登记。复制时,要严格按照批准的内容、份数复印,不得随意增加。

3.不准擅自复印中央和省、市委文件,因工作需要复印时,须经市委办公厅秘书 处报市委主管秘书长批准,并要有健全的手续,复制上级机密、秘密文件或资料,须经上级保密委员会批准。

4.复制人事、文书和技术档案材料,按档案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5.复制的文件或资料应按正常的收发文手续办理,任何人不得私自保存、转

借或提供给他人。

6.凡标明密级的和内部的文件、资料或档案,一律不准在社会上营业性复印场所进行复印。

六、文印室的保密规则

1.凡属学院上报的保密文件,要有院级党政主管领导签字方可打印。

2.凡保密文件需由指定的机要打字员打印。

3.对打印的保密文件,内容要注意保密,做到守口如瓶,不得泄露。

37 4.打印试卷要经二级学院及教务处批准。泄密者,按违纪处理。

七、学院党政领导的保密制度

1.应经常关心支持保密工作,自觉接受保密检查,在遵守党和国家的保密法规和保密纪律方面起表率作用。

2.对党委会议和院长办公会议研究的秘密事项,以及保密文件或资料的内容,应严格保密,不得随意向外扩散和泄露。

3.不得携带秘密文件回家或去公共场所,也不得在这些地方谈论秘密事项,不能向家属、子女泄露国家秘密。因工作需要,必须携带秘密文件、资料外出开会,必须报批并办理登记手续,本人要妥为保管。

4.出席上级各类会议带回的文件,必须全部交机要文书进行登记,按文件规定处理,个人不得保存,需用时,可办借阅手续。

5.送给领导文件时,领导必须签字,阅读后,需签字送回机要文书处,不得横传,要坚持传阅制度。

6.不得在电话里谈及秘密事项。

7.会议规定不准记录的不得记录,亦不得事后追忆,凡是没有传达任务的不得传达,要做到口头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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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职业技术学院公文处理规定

一、总则

1.为使我院党政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提高公文处理工作的效率和公文质量,制定本办法。

2.党政领导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是传达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指导工作,交流经验,沟通情况,处理问题的重要工具,是机关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认真做好公文处理工作,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3.公文处理的基本要求是准确、及时、安全、保密。公文处理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力戒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和文牍主义,提高公文处理的效率和质量。

4.我院公文处理工作由院党政办公室负责,院属各单位应指定兼职人员办理公文处理工作。

二、公文种类

1.决议 经会议讨论通过并要求贯彻执行的重要决策事项。

2.决定 对重要问题和重大行动作出的决定及采取的措施。

3.指示 对下级机关布置重要工作,阐明工作活动的指导原则。

4.意见 发布对重大问题的主张,要求下级机关贯彻执行。

39 5.条例 由领导机关制定或批准,规定某些事项或机关、团体的组织、职权等带有规章制度性质的公文。

6.规定 对特定范围内的工作和事务制定带有约束性的措施。

7.通知 发布规章,任免干部,传达上级机关的指示,向下级机关布置工作,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发布要求下级机关办理、通知或共同执行的事项。

8.通报 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交流经验,传达重要精神等情况。

9.请示 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

10.报告 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建议,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或要求。

11.批复 答复下级机关的请示事项。

12.函 不隶属机关之间相互告知事项,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

13.会议纪要 记载和表达会议主要精神和议事事项。

三、发文

1.以党委和学院名义发出的文件,由业务主管部门拟稿,经单位负责同志核签(会办单位者,须会签)后,交党政办公室编号处理,主任审阅并经书记(副书记)、院长(副院长)阅签后,方可发出。

2.党政办公室对以党委和学院名义发出的文件,要做好审核工作,审核是否需要行文,公文内容、文字表述、文种使用、格式等是否符合有关规定,然后送分管院领导签发。拟稿、核签人须对文稿的内容和文字负责。

40 3.文稿签发后,文书工作人员要做好文件的编号、缮写、打印、盖印和分发等工作,如遇有疑问或发现错、漏时,应向拟、核稿人查明修正,缮印文件一律由拟稿单位负责校对,力求做到缮印清晰、整洁,不出差错。公文除会议纪要外,应当加盖印章。联合上报的文件,由主办机关加盖印章,联合下发的文件,联合发文机关都应加盖印章。文件用纸一般用16开型(26Omm×184mm),推广采用A4型(297mm×210mm)。

4.以院党委和院行政名义发出的文件和底稿,应留存党政办公室。

5.草拟公文应注意问题: (1) 要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符合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及有关规定。

(2) 情况要属实,观点要明确,条理要清楚,层次要分明,文字要精练,书面要工整,标点要准确,篇幅要力求简短。

(3) 人名、地名、数字、引文要准确,时间应写具体的年、月、日。用词要准确、规范,在使用简称时,应先用全称,并加以说明。

(4) 公文中的数字,除成文时间、部分结构层次序数和词、词组、惯用语、缩略词、具有修辞色彩语句中作为词素的数字必须使用汉字外,应当使用阿拉伯数。

(5) 引用公文,应注明发文时间、机关、标题和文号。

(6) 正式文件,均应使用发文稿纸拟稿并准确确定文件的体式,应写明文件的标题、主送或抄送机关、印发份数。拟稿或部门负责人均应签字。文件应当标注主题词,上报的文件,应当按照上级机关的要求标注主题词。

(7) 起草、修改或签批公文应使用规定的书写工具。

41 (8) 党委或行政转发的文件,由党政办公室起草批语。

四、收文

1.院内外专送给学院、院党委及院领导的公文,均由党政办公室办理登记、编号、送批、专办等手续。

2.院领导、业务部门参加上级召开的会议带回的文件及声像资料,应根据文件内容和机密程度,交党政办公室或有关部门专人登记保管。

3.院属各单位接到院内外来文,也应由文书处理人员办理登记手续,及时送系部、处室负责同志批阅处理。

4.处理来文,应附上处理单,经党政办公室负责人提出处理意见,分送给主办 单位进行处理。重要文件的处理应分别请示书记或院长批阅,一般事务性文件(如一般公函、咨询信、报表、收据等 ) 由系、处文书工作人员直接送往有关单位办理。

5.凡属几个单位会办的文件,由批办人指定主办单位,由主办单位会同有关 单位研究办理。几个部门传阅的文件,请有关人员到党政办公室阅看,如需借用,办理借用手续。

6.公文办理应按轻、重、缓、急处理,急件应随来随办,重要文件应请示领导或由领导亲自办理。办理公文应规定期限,一般不超过七至十天。

7.文书处理人员应定期检查、催办文件处理情况,了解处理结果,做到事事有交待,件件有着落,对于拖延积压、屡催不办的单位或个人应给予批评。

42 湘潭职业技术学院信访工作制度

信访工作是直接与群众进行思想交流的窗口,是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重要途径,为促进我院信访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更好地服务于来访群众,特制定本制度。

1.信访工作实行领导责任制和分级负责制,采取“谁主管、谁负责”的方式落实信访责任,由院长负总责,分管院领导具体负责。学院负责群众信访工作的机构是党政办公室,办公室设专人负责群众信访的日常接待工作。院属各单位具体办理来信、来访工作。

2.来访者必须持有效证件(身份证或介绍信),在党政办公室按要求进行登记,详细写明来访事宜及诉求。办公室根据上访内容,移交相关部门及时做出处理答复,并填写《来信、来访处理意见书》。如需信函回复必需通过办公室发出。

3.来访者如不履行登记手续或无有效证件,党政办有权拒绝来访,未经办公室登记的来访者,其他部门可以不予办理来访者的有关工作。

4.对于一般信访事件,如能当时答复的当时答复,当时不能答复的三日内由接访人向领导汇报后,负责答复。发生重大上访和群体性事件,应立即赶赴现场做好疏导工作,并及时向领导汇报。

5.凡来访内容涉及学院有关机密,或越权访问,甚至无理取闹,办公室应及时与相关部门联系,并通知学院治安值勤室。严重者与当地司法机关联系共同处理。

43 湘潭职业技术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会

工作的意见

为了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充分发挥工会在学院建设与发展中的作用,进一步加强工会工作,结合我院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工会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提高各级工会在学院工作中的地位

(一)学院工会是党领导的教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是党联系教职工的桥梁和纽带,是教职工利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是重要的社会政治团体。全院各级党政领导要充分认识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办学的重要意义,认识工会在代表和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动员、团结广大教职工完成学院教学、科研等各项任务中的重要作用。充分认识加强工会工作,进一步巩固工会在学院工作中的重要地位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二)坚持党的领导是做好工会工作的根本保证,全院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对工会的领导。院党委、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部)要有一位负责同志分管工会工作,并把工会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每年至少研究1-2次工会工作,还要针对一些涉及教职工利益的重大问题,不定期进行研究,及时解决工会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在单位党的建设、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考核中,在干部年度考核中,要将工会工作列入考核内容。

(三)按照工会章程和上级有关指示精神配备好各级工会干部。院工会主席由一名副院级领导干部担任,设副主席1人。院工会正、副主席人选,由院党委同上一级工会充分协商 44 取得一致意见后提名推荐,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届中变动工会正、副主席应严格执行相关规定。

二级单位工会干部由民主选举产生,二级单位工会主席原则上应由同级党政副职以上干部担任。

各级党组织要重视工会干部选拔,要选拔政治素质好,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热爱工会工作的干部担任工会领导和工会专职工作人员。

(四)要按照省教育厅、省教育工会《关于加强教育行政部门与教育工会联系和搞好教育工会参政议政工作的几点意见》的精神,院行政、工会每学期召开一次联席会议,互通情况,交换意见,搞好配合。主持工会工作的主席或常务副主席应参加或列席院务会议、院长办公会议,二级单位工会主席要列席院务会议,及时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合理化建议,依法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工会要加强与学院行政相关部门的工作沟通,把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向学院行政相关部门反映,将部门的工作向教职工通报,增进互相了解,促进部门改进工作。

(五)院行政应根据《工会法》规定,按全院教职工工资总额的2%按时足额向工会划拨、上缴工会经费,并根据工会活动的需要,提供设施、场地等方面的支持和经费补助。各二级单位行政要对工会工作在经费上给予支持和帮助。

(六)各级工会要及时将年度工作计划,重大活动和上级工会的精神向党委(党总支部)请示汇报,向行政通报。工会要支持行政的工作,维护行政的指挥权威,动员、组织教职工努力完成学院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健全工会工作机制,全面履行工会职能,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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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工会在全面履行维护、建设、参与、教育四项职能的同时,要突出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围绕学院全局工作开展活动。

(八)各级工会要加强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的教育活动,引导教职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引导教职工自觉增强主人翁责任感和使命感。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之间的利益关系,不断提高教职工的思想道德素质。广泛开展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竞赛活动,开展文明家庭评选活动,广泛宣传优秀人物的先进事迹,在学院内部营造出浓厚的学赶先进的氛围,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在学院改革、建设和发展中的积极性。

(九)大力实施以“进万家门,知万家情,解万家难,暖万家心”为主题的“送温暖工程”,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关心教职工生活的制度,建立困难职工档案,关注教职工疾苦,及时为教职工排忧解难。

(十)继续加强女职工工作。各级工会要切实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院工会要协同行政部门认真组织好每年庆“三八”活动,认真落实每两年一次的妇科普查,协助有关部门搞好计划生育及妇幼保健工作。

(十一)逐步改善教职工活动场地,丰富教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提高文体活动的质量,院工会要根据情况每年开展1-2次全校性的大型活动。要把活动重点放在基层,各分工会要坚持和组织好工会活动日,积极开展教职工业余文化娱乐活动。

三、坚持完善民主管理制度,切实保障教职工的民主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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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教代会是学院民主政治建设的主阵地,是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重要途径。要进一步加强教代会制度建设,全面落实教代会各项职权,不断推进学院的民主管理、民主政治建设。工会作为教代会的工作机构,要始终把教代会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

(十三)建立健全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制度,发挥民主监督的作用。民主评议领导干部是一种群众参政议政、参与监督管理的民主形式,也是落实教代会职权的一项重要内容,要建立健全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制度,让广大教职工更多地参与干部的监督工作,使各级领导的工作置于广大教职工的民主监督之下。

(十四)积极推行院务公开,强化民主监督。院工会要负责监督院务公开的内容是否及时,公开的内容是否真实全面,教职工反映的问题是否得到解决。全面收集教职工对院务公开的评价、意见、建议和要求,及时院务公开领导小组汇报,作好信息反馈工作。

(十五)各二级单位党政和工会要建立情况通报制度,将本单位重大决策、改革方案及时向教职工通报,使广大教职工切实享有政治民主权力。

四、加强工会自身建设,树立工会干部良好形象,推进工会全面建设

(十六)院工会要依照《工会法》加强建设,规范自身行为,增强工会活力。

(十七)工会要自觉接受和维护党的领导,定期向党组织汇报工作,自觉把工会工作放在党的工作大局中去认识和把握,从工会的性质、工作特点和实际出发,找准与学院中心工作的结合点,找准服务大局的切入点,积极开展学院需要、基层拥护、教职工欢迎的工作和活动,不断增强工会组织的凝聚力。

47 (十八)广大工会干部要努力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努力学习党的工会理论和方针政策,学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法律知识和科学文化知识,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全局意识、创新意识,不断提高做好新时期工会工作的素质和能力。

(十九)加强制度和作风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努力推进工会的政治、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广大工会干部要经常深入教职工群众之中,倾听教职工群众的呼声,反映教职工群众的意愿和要求,密切与教职工群众的联系,加深与教职工的感情,努力为基层和教职工服务。

(二十)工会要定期进行干部培训,充分发挥工会积极分子的作用,努力建设一支朝气蓬勃、开拓进取、无私奉献,热心为教职工服务的专、兼职干部队伍。

(二十一)工会要认真做好工会财务工作,管好、用好工作经费,严格财经纪律,杜绝违法违纪行为。工会经费的使用要接受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和上级工会的审计监督。

(二十二)工会是社团法人,其经费、财产、活动场地等受到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

(二十三)广泛发动群众,深入开展建设“职工之家”活动,积极创造条件,争当“先进教职工之家”。各基层工会要制定建家计划,认真开展分工会“职工之家”建设活动,做到党政工齐抓共管,不断开创新时期工会工作新局面。

48

§ 组织工作

湘潭职业技术学院

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工作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49 第一条 为建立科学规范的干部选拔任用(聘用)制度,根据中共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选拔任用处级领导干部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一)党管干部原则。

(二)德才兼备、任人唯贤原则。

(三)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四)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五)民主集中制原则。

(六)依法办事原则。

第三条 党的基层委员会干部实行选举制和任期制,行政干部原则上实行聘用制和任期制。

第四条 院党委及组织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履行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职责,负责本办法的组织实施。

第二章 选拔任用条件

第五条 选拔任用(聘用)的处级领导干部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50

推荐第2篇:社区学院岗位职责

社 区 学 院 岗 位 职 责

办公室主任:主抓学院全面工作,协助院领导制定学院的规章制

度以及工作计划,督促各部门工作的开展落实,协

调与省、市、区各级教育行政、业务部门的关系,

负责学院绩效考核、印章管理、综合文字材料的审

核,做好院领导的参谋助手。

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学院的病事假考勤,组织开展业务学习工作,

负责学院周计划、大事记以及学院的大型活动信息

整理上报,负责学院会议记录及档案整理工作,协

助主任做好其它工作。

培训中心主任:制定学院培训计划,确保各类培训项目的落实,建

立健全各类培训档案,深入街道社区进行工作调

研,指导、帮助各街道分院及社区学校开展社区

教育工作。

信息中心主任:负责“和平区社区教育网”的维护与管理工作,网站的

各项栏目定期更新补充内容,加强与各社区信息

员的沟通联络,不断扩大网站的影响力。

理论研究中心主任:做好学院承担的科研课题研究工作,组织开展课题

负责人的培训,承担《和平教育》社区专栏稿件

的组稿工作,为院领导提供政策、理论支持并撰

写相关文字材料。

项目办主任:以项目为抓手,拓宽学院的发展空间,通过主办,

承办各级各类大型活动,扩大学院的影响力,为

学院创造更多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推荐第3篇:学院监考岗位职责

l.监考人员须在考试开始前10分钟持试卷进入考场,要求考生按规定就坐,对不按规定要求就坐的考生,监考人员有权调动其座位,并认真核对考生的学生证(准考证),对无有效证件的考生,监考人员不得让其参加考试,并清查考生人数。 2.监考人员须在考试前严肃地向考生宣布考场规则;认真清理考场,不准考生将书包、书籍、笔记本、纸张、BP机、手机、电子辞典及具有记忆功能的计算器等涉嫌物品带入考场,已经带入考场的必须要求考生存放在指定的地方。如考生未按规定就坐或考场未清理完毕,不得发卷。 3.监考人员须认真监考,在监考过程中不准吸烟、看书、看报、打瞌睡,不准擅自离开考场。 4.监考人员应坚持原则,不讲情面,对试卷不作任何指点或启示,否则考生可以向二级学院(部)或教务处直接反映。 5.监考人员应认真执行考场纪律,对违犯考场纪律的考生要及时提出警告,对有违纪行为者,一经发现,应立即没收试卷,责令其退出考场。并填写《学生考试违纪纪录表》一式二份,经总监考人员签名后报考生所在二级学院和教务处各一份,由教务处及时负责处理。 6.监考人员不得随意延长考试时间,考试结束,立即收卷,对延时不交卷的考生,监考人员有权不收其试卷,并认真核对考生数与试卷数是否相符,若发现不符,立即追查,并填好考场纪要,将试卷按规定整理后与课程所在二级学院(部)办理交接手续。 7.监考人员应自觉接受总监考人员检查、指导。如遇解决不了的问题,应及时向总监考人员报告,并妥善解决。 8.监考人员必须认真履行职责。对监考工作认真负责的,给予表扬,对马虎大意,不认真监考的,给予批评。监考人员发现考生有违纪行为,姑息迁就或包庇隐瞒,除给违纪考生按学院有关规定以严肃处理外,还要追究监考人员责任。由监考人员失职引起不良后果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必要的行政处分,具体按《浙江财经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暂行办法(试行)》执行。

推荐第4篇:能动学院岗位职责

一、档案资料管理与外事(校友联络)

1、负责学院资料室的管理;

2、负责学院所有教学、科研、人事、学生、校友及其他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编号;学院教师各种奖励、荣誉证书的收集及归档工作;

3、负责学院年鉴的收集整理以及做好其它用于对外交流的宣传资料;

4、负责校友信息收集及校友交流中的事务性工作;

5、负责学院国际合作与交流中的事务性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学科、基地、“985”平台建设秘书

1、重点学科申报、检查和评估工作中的组织、管理和协调工作;

2、基地建设、评估工作中协助完成资料收集、整理、准备、联络等服务性工作;

3、协助项目管理办公室主任做好项目建设的日常管理和项目专家委员会的秘书工作;

4、

4、完成学校交付的建设项目数据信息收集、档案管理工作。协助项目专家委员会完成各类项目检查、数据统计报表、项目阶段和整体总结工作等;

5、

5、做好项目与上级部门和子项目之间的沟通工作。配合重点办和项目专家委员会做好项目过程管理,协助办公室主任定期做好项目建设情况报告(包括项目进展、经费执行、设备购置、重大成果、存在问题分析等);

6、严格执行国家和学校“985工程”二期建设的项目管理流程,准确掌握项目建设中的各类信息,定期检查项目的硬件建设情况和设备管理使用情况;

7、协助学校和项目专家委员会处理解决项目执行过程中的有关问题;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大企与区域合作促进办公室秘书

1、负责办公室日常运行和管理工作;

2、根据学院规划,有针对性地联络有合作潜力的企业与区域,对企业产品研发、市场需求及技术水平、校友情况等进行摸底,为学院与其全面合作做好前期信息收集工作;

3、针对有全面合作意向的企业与地方区域,草拟相关协议,并配合学院主管领导与合作方就合作内容、方式等进行沟通;

4、全面合作协议签订后,全程督促、协调各项合作内容的执行进度与质量;

5、对全面合作过程中双方反馈的相关信息进行收集、分析与汇总,并起草相关报告;

6、负责与学院建立全面合作关系的各单位来访人员的工作联络、和接待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研究生管理员 完成所管研究生的教育与教学管理工作:

1、研究生学籍管理、课程管理、成绩管理及考务管理;

2、教务管理信息的收集、统计、分析和教育教学文件的整理、归档;

3、教师、学生教务咨询接待、成绩查询及相关事务。

4、负责研究生教学改革研究的组织及教材建设,教学成果、教材奖、研究生精品课程等各种申报和立项工作。

5、研究生日常思想教育工作;

6、研究生的党建、团建、学风、班风及文明宿舍建设工作。

7、研究生的就业教育和就业指导。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推荐第5篇:学院工会主席岗位职责

一、主持工会委员会工作。负责组织召开工会委员会全委会,传达贯彻党委和上级工会的决议、指示,主持制定工会工作计划、总结,组织检查、交流经验,开创工会工作新局面。

二、全面负责工会工作,掌握工会工作的全面情况,关心全体工会干部的政治、业务学习、工作和生活问题,不断提高工会干部素质,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三、组织教职工参加学校的民主管理,筹备教职工代表和会员代表大会,贯彻大会的决议。

四、深入二级学院(系、部)、机关处室、后勤、产业集团了解掌握教职工教学、生活和学习情况,倾听研究群众呼声和要求,提出不同时期教职工要求的工作重点,为解决教职工困难办实事。

五、组织编制工会经费的预算和决算。

六、完成上级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

推荐第6篇:学院图书馆长岗位职责

1.在学院党委、分管院长的领导下,馆长应认真贯彻《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修订)》,执行党和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法令,贯彻执行学院的各项决定; 2.主持全馆工作,负责制定全馆的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规章制度、经费预算、人员培训进修计划、拟定图书和设备增添计划等; 3.负责组织全馆的日常工作,定期研究馆内各部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加强馆藏资源建设; 4.负责图书馆的现代化建设,采用新技术和科学的管理方法管理图书馆; 5.负责定期组织全馆的政治学习、业务学习和馆务会议,讨论布置学院或馆内的各项工作;不断增强全馆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提高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6.积极做好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关心工作人员的工作、学习和生活,努力激发全馆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增强集体凝聚力; 7.做好全馆的安全工作,组织人员搞好环境及工作场所的卫生,维持图书馆的良好秩序; 8.广泛听取师生员工的意见和建议,努力改进服务质量,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全心全意地为教学科研和师生员工服务; 9.自觉遵守学院和图书馆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支持和协助其他部门的工作,努力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推荐第7篇:学院副主任岗位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指示。协助室主任、管理院长办公室工作。主任不在校时,履行主任工作职责。

二、分管秘书科、综合档案室、计划生育、安全保卫等工作,组织制订有关工作制度、工作标准,并督促、检查、考核分管科室工作和人员。

三、协助室主任协调全校性活动,收集安排学校每周工作进程。

四、协助室主任做好接待工作、外事工作和校友联络工作。

五、协助室主任审核院长办编印《茂名学院信息》和一般性公文。

六、负责安排学校领导用车、接待用车和校办用车。

七、负责院长办公室物资管理工作,拟制每年设备购置计划。

八、负责院长办公室人员的考勤,安排院长办人员节、假日加班。

九、遵守保密纪律。

十、完成校领导和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推荐第8篇:学院系主任岗位职责

1.主持本系工作,组织实施各项工作职责,抓好师德建设与队伍建设; 2.负责本系的专业建设、教研与科研活动; 3.按照学院下达的教学任务,合理安排教学,负责本系教师执行规范的检查; 4.负责组织新生入学教育;组织开展毕业论文(设计)及答辩工作; 5.负责组织本系有关课程的教材、教学资料、习题集的编写工作; 6.负责组织教师参加院、系及校际间的教学交流活动和业务进修; 7.负责对教师进行业务考核,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工作; 8.负责检查系教学设备的使用与管理,教学资料的搜集与整理; 9.负责组织本系的业务学习,总结教学经验,做好本系教学质量督导; 10.完成学院党政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推荐第9篇:学院学生会岗位职责

院学生会是在院分团委的直接领导和校学生会的指导帮助下,依照法律、学校规章制度和省、市学生联合会组织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的统一学生群众组织。其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1、贯彻党的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结合我院专业特色,开展有益学生身心发展的学习、科技、文体、社会实践、青年志愿服务等多种活动。

2、发挥党团组织、行政部门联系学生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反映同学意见和要求,维护同学的正当权益。

3、维护校规校纪,倡导良好的校风、学风、院风、班风,协助学院创造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

4、加强学生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协助学校解决同学学习生活中的实际问题。

5、协调、指导下属各班委会开展日常工作。

6、发展与兄弟院校、二级学院的友好关系,加强对外交流,取长补短,促进自身发展。

(一)学生会主席工作职责

1、负责组阁学生会,推荐优秀学生干部,并定期向院分团委汇报学生会的工作情况。

2、主持拟定学生会学期工作计划,并组织落实协调、督促、狠抓落实。

3、主持召开两委联席会,总结工作,布置工作。

4、带领学生会全体干部以主人翁的态度,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要有全局观念,在工作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5、负责向院领导、老师反映学生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6、规范各部门、各班级委员会,指导工作任务的分解和落实,协调学生会日常事物整体运作。

7、保持与校学生会的联系,同其他二级学院及其他高校学生组织的联系,增进工作经验的横向、纵向交流;

(二)学生会副主席工作职责

1、协助学生会主席开展各项工作、活动,做主席的得力助手。

2、指导学生会各部门、各社团开展活动,拟定学生各项活动的具体方案。

3、协助辅导员抓好学生常规管理的相关事项。

4、学生会主席不在时,代行使主席职权。

(三)治保部工作职责 1、配合校保卫处、校治安、消防大队作好保卫工作,加强我院学生安全管理,经常排查各种隐患,并向有关领导汇报,指导各班治保委员开展工作。 2、积极宣传有关人身财产安全方面的知识,增强广大同学的安全意识。 3、抓好学生用电安全,加强学生宿舍区、各班级教室的热水器的使用安全管理。 4、做好突发事件的保卫工作,并负责维护好秩序,及时向有关领导老师反映。

(四)社团部工作职责 1、创建校园文化的窗口,为广大学生提供丰富的课余生活。 2、负责组织督促、协调各协会活动,指导各协会开展工作,为各协会的活动提供各种服务。 3、根据学生实际需要,结合专业特点,组织灵活多样的协会活动,活跃学生的第二课堂。 4、做好与校学生会社团部的联系,提高社团活动的档次。

(五)宣传部工作职责 1、正确贯彻党的宣传方针,加强对全院学生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公德等宣传教育。 2、围绕学院工作中心开展宣传工作,及时对我院开展党建和教学工作的先进经验和先进个人等进行宣传报道。 3、负责学院各类活动、讲座的海报、横幅的制作,对各项重大活动进行宣传。 4、指导、督促各班开展宣传活动,认真组织、办好各种板报、墙报,协助学生会做好\"文明教室\"的评比活动。

(六)劳动部工作职责 1、负责各种劳动知识的宣传工作,培养学生良好的劳动意识。 2、指导各班劳动委员开展工作。 3、组建评比小组,负责对教室、文明示范区的卫生检查、保洁评比工作,为同学创造一个\"文明、健康、高雅\"的学习生活环境。 4、协助做好\"文明教室\"的评比工作。 5、负责各班劳动委员的培训工作 6、协助党总支搞好\"文明处室\"创建,安排各班打扫我院所属的办公室、会议室、党员活动室。

(七)学习部工作职责 1、负责对各班教学信息员(学习委员)的管理及信息反馈工作,及时向有关领导部门反映同学对我院教学的意见和要求,促进良好院风、学风的形成。 2、指导各班学习委员开展各项工作,督促各班根据实际情况开展\"早读\"、\"三笔字\"活动。 3、协助举办各种科技知识讲座,拓宽同学的知识面,开拓同学的视野。 4、推广科学的学习方法和学习经验,向同学推荐各种有益身心健康的书籍、报刊、杂志。

(八)生活部工作职责 1、关心同学的生活起居,及时向学院有关部门反馈学生的生活要求。 2、每学期初编印我院学生宿舍分布表,发至相关教师、部门,为做好各项工作提供基础材料。 3、做好各种健康的知识宣传,提高学生的健康意识,对学生宿舍不健康的文化进行清理整治。 4、负责宿舍区的管理和卫生评比工作,坚持实行宿舍卫生值日生负责制,每月评出最佳宿舍若干间进行表彰和不合格宿舍若干间进行引导教育,每学期期末评出文明宿舍并给予表彰。 5、负责组织\"文明宿舍\"的评比工作及\"卫生督导队\"的各项指导工作。 6、负责指导各班生活委员开展工作认真做好晚上学生(男生、女生)的查铺工作。

(九)体育部工作职责 1、开展各种体育赛事和群众性活动,帮助同学活跃身心、增强体质。 2、组织发动我院同学参加每年一度的校运动会,并做好赛前训练。 3、组建院篮球队、足球队、排球队进行训练,参加校体育教学部举办的各种体育比赛指导各班体育委员开展工作,组织开展我院平时各种体育竞技比赛。 4、管理好我院的体育器材。

(十)文娱部工作职责 1、根据专业特点和学生特点开展富有特色的文艺活动,丰富同学的课余文化生活。 2、负责同其它二级院的文娱联欢活动及学校临时交给我院的文娱节目。 3、负责每周一次的教歌活动及各班文娱委员的培训工作 4、负责艺术团的组织工作,管理我院现已添置的舞蹈服装锣鼓等文艺道具,及时整理、清洗晒干、进出登记。 5、全面落实每年一度\"迎新晚会\"及\"校园科技文化艺术节\"的文艺汇演任务。

(十一)礼仪部工作职责 1、树立集体的良好形象,培养同学的公关礼仪意识。 2、加强同其它兄弟学院的交流,负责对外的各项接待工作。 3、负责各班日常行为规范、纪律文明等的宣传、督导和检查工作。 4、负责礼仪常识的宣传教育及指导各班礼仪生开展工作。 5、负责大型活动、小型会议的礼仪接待工作。

推荐第10篇:学院驾驶员岗位职责

1、驾驶员出车除办公室日常要求的常规出车外,其余出车一律凭派车单出车(派车单必须由分管主任审批、行政秘书签字)。

2、驾驶员要自觉接受院办的管理,做到遵章守纪,不带故障出车。驾驶员应自觉遵守交通法则,确保安全行车,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因违反交通法规造成的交通事故,由驾驶员负完全责任。

3、

驾驶员应主动维护好车辆,负责所分管车辆的保养、修理、清洁,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转和使用寿命,如因个人原因造成车辆损坏,由驾驶员负完全责任。

4、驾驶员除办公室工作的必要安排外,原则上每天工作结束后,车辆必须入库,并把钥匙、车辆证件交还行政秘书处。特殊情况需报分管主任处理。

5、非院级领导及办公室安排,驾驶员一律不得私自出车,上班时间实行坐班制,不出车时工作听从办公室统一工作安排。

6、驾驶员一律不准喝酒。

7、驾驶员必须遵守保密原则,不该讲的话一律不讲,上班时间不串办公室,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8、驾驶员必须强化服务意识,对领导群众一视同仁,全心全意为大家服好务。每学期期末参加群众评议,满意率必须在70%以上。

9、由于驾驶工作的特殊性,在24小时任何时间因学院工作要求,无特殊理由应作好随时出车的准备,并且必须保证24小时通信畅通。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临时工作。

第11篇:岗位职责,制度

校长工作职责

一、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正确执行上级主管部门的决议和指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人。

二、全面主持管理学校的教育、教学等各方面工作,并统一协调和推动各部门工作的开展。

三、加强学校的科学化管理,制定和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规范办学行为,实现学校制度管理与人文管理的最佳结合。

四、根据教育规律、社会要求和学校实际,组织制定学校发展的远景规划、近期目标、学年学期各项工作计划及各项工作的组织实施。

五、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制定队伍建设规划,不断提高教师的政治素质、文化业务水平和科研水平。

六、领导和组织德育工作,把德育放在首位,坚持教书育人、管理育人、环境育人、服务育人,加强对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

七、坚持学校工作以教学为主,按照国家规定的教学计划、课程标准,开齐各门功课。遵循教学规律组织教学,建立和完善教学管理制度,搞好教学常规管理。深入教学第一线,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八、领导和组织体育、卫生、美育、劳动教育工作及课外教育活动。确保学校体育、卫生、美育劳动教育及课外活动生动活泼、有成效地开展。

九、发挥学校教育的主导作用,努力促进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的协调一致、相互配合,形成良好的育人环境。

十、贯彻勤俭办学的方针,健全财产管理制度,努力改善办学条件,切实做到后勤为教育服务,为教学服务,为师生服务。

党支部书记工作职责

党支部书记是学校基层党组织的主要负责人,对党支部的工作负责有主要责任,在学校工作中要发挥党支部的政治、思想、组织的领导核心、监督保证和战斗堡垒的作用。

一、认真宣传、贯彻、执行党和路线、方针、政策、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团结依靠广大教职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可持续发展战略,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培养适合二十一世纪现代化建设需要的社会主义新人。

二、主持召开校党支部的支委会、支委扩大会,全体党员大会等重大会议,研究决定学校党政工作的重大问题,负责学校的规划和重大问题的决策,组织贯彻落实和检查执行情况。充分发挥党支部的保证监督作用。

三、主持学校党支部的日常工作,制定党支部工作计划、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和创建社会主义建设活动计划。

四、组织党员和全体教职工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教职工的政治觉悟和政治素养。

五、抓好党的自身建设,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性,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提高党组织的战斗力和党员的政治素质,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六、充分发挥党员和群众的积极性,发现、培养和推荐他们中间的优秀人才,鼓励和支持他们在学校各项工作中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

七、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开展经常性的社会主义文明建设活动。

八、对要求入党的各级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建立党员培养积极分子责任制度,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重视在工作一线和青年中发展党员。

九、加强党支部对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的统一领导,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共产党必须同党外群众亲密和作,共同为学校工作做出贡献。

十、做好校中层干部的考核、选拔、培养和使用的工作,负责任地向上级党组织推荐优秀的青年干部。

十一、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法政纪,严格遵守国家的财政经济法规和人事制度,不得侵占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教育党员和群众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向各种违法行为作斗争。

十二、完成上级党委交办的各项工作。定期向上级党委汇报基层党支部的学和工作情况。

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工作职责

1.落实本校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开展主题活动的相关材料及领导交代的其他材料。2.负责有关文书、档案的管理工作

3.负责校领导交办工作的分配、实施、督促、落实情况。4.作好上传下达和协调工作。

5.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专业技术人员的技术职务评审工作。6.负责本校监督工作。 7.负责本校考勤工作。

8.协助校领导做好学校全面工作的指导。9.负责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目标任务

1.学习目标。努力学习专业知识,做到熟知办公室的任务。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素质,每学期至少读四本教育著作。认真做好读书笔记两万字以上,写心得体会三篇以上。

2.工作目标。加强办公室的管理工作,做到责任到人,分工明晰,充分调动大家的工作积极性,服务热情、周到、积极、细致。坚守岗位,恪尽职守,工作中做到多请示,多汇报。提高警惕,注意安全,努力做到防患于未然。积极参加创先争优活动,向领导看齐,向先进、优秀看齐,争创一流工作业绩。

办公室主任工作职责

一、主持学校办公室全面工作。

二、协助校长了解掌握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令的贯彻执行情况以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重要指示和党纪、政纪方面的重大问题。

三、协助校长做好工作安排,督促检查全体教师执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指示以及教育局党委决策的执行情况。

四、组织和主持全校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学校发展规划,组织安排好教代会、校务会和其它重大会议。

五、领导各办公室做好学校文化建设的宣传、教育和管理工作。

六、搞好办公室的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业务建设和环境建设。

七、根据学校实际,研究制定学校工作计划,统筹安排学校各项工作。传达上级各类通知,安排好学校的各项教学活动。

八、做好学校网络中心的规划、建设和发展工作。

教导处工作职责

一、协助校长制订并实施学校的教学工作计划,检查并总结学校的教学工作,制定实施教导方面工作计划和有关规章制度,审查教研组的工作计划和教师的教学计划。

二、全面了解教师的思想状况,业务专长和教学水平,妥善安排教师的教学任务,努力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和业务素质,协助校长室选配教研组长、年级组长、备课组长。

三、组织管理教学工作。

1.熟悉新课标的要求,会同教研组长掌握各科教师贯彻执行教学计划的情况,有计划、有目的的参加教研组的备课和教研活动,指导教研组工作,定期召开教研组长会议。

2.通过听课、检查学生作业、分析学生的学习成绩、召开教学质量分析会,了解教学情况,帮助教师改进教学方法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3.会同教研组长组织好各种公开教学活动,总结经验。以多种形式培养教学骨干,对青年教师做好“传、帮、带”工作,给予教学业务上的具体指导。

4.组织管理好校本课程、校本培训活动。

四、领导教务行政工作。

1.主持日常教务工作,制订教师任课表和作息时间表并督促执行。

2.安排教师请假、代课工作,做好教师考勤、考绩工作。

3.组织班主任和教师做好学生的考勤、考绩、奖惩、操行评定和学籍管理及上网工作。

4.组织好招生、插班、转学和六年级学生的毕业、升学工作。

5.组织并督促教师搞好图书室、阅览室和学校教育、教学档案资料和各项统计工作。

6.组织好本校参加区、市、省、全国各项竞赛工作,并作好获奖情况统计及奖状存档工作。

7.收集各项教学资料、数据,教师业务档案资料,及时建档,按照上级要求及时造好学校年度总表及各类教学报表。

教导主任工作职责

一、协助校长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按照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课时计划安排好学校的教学工作。经常了解各科教学进度,从学校实际出发,随时纠正偏离课标和片面追求进度的情况。

二、学习教育理论,熟悉各科教学内容和“双基”要求,经常参加教师备课活动,深入课堂听课,检查教师教学,学生作业,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三、组织管理学生的德育工作,经常了解学生执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情况和学生校内外思想品德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活动,定期召开班主任会议,交流经验,定期召开家长会议和学生会议,吸取意见的建议。

四、领导各科教研组制定教研工作计划,并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组织教学研究,开展教材,教法和课堂教学结构改革的试验活动。组织教学经验交流,有针对性地提出办法与措施,并付诸实践。

五、统一安排好学生的课外文体活动,抓好“两操、两课、两活动”,搞好卫生保健工作,认真解决学生作业负担过重的问题。

六、负责教导行政工作,管理好学生学籍,负责招生编班,插班,转学,编制校历,科学合理的安排教师课程,编排课程表和作息时间表,课外活动以及学生成绩册,填写教师的业务考核卡片,积累教学质量,分析资料,负责教学设备,器材,图书等资料的添置和管理工作。

第12篇:学院学生会制度

经济与管理学院学生会工作条例

一、例会制度

1.开会对象、时间、地点

(1) 例会:五大常委、各部部长、副部长,于每月第二周、第四周星期二下午(冬季6点10分;夏季6点40分)在1号楼104开会。

(2) 常委及其所管部长会议:每个常委于每月召集所管的部召开一次部长会议,时间、地点由各常委自行安排。

2.会议要求:

(1) 开会以书面形式通知;

(2) 开会不得迟到、早退、缺席,如特殊情况,需提前向办公室主任请假,并以书面形式说明请假理由,办公室主任须做好记录并备案。

(3) 每月第二次例会由各部交本月工作总结,并由部长做3分钟简短汇报。

(4) 若遇紧急会议或学生会扩大会议等视具体情况,则临时通知。

(5) 在开会及日常工作中,部长必须维护学生会形象,禁止出现人身攻击的情况,各成员如有疑惑,应及时提问。如有不满情绪,则应在会后进行调解。

1)指导、安排、批评和纠正。

2)其他会议的制例会于学生会主席主持召开,常委成员对各自负责的部进行下一阶段的工作布置及上一阶段的工作总结 。

3)例会应在每周(单周)的星期二(夏季6:30,冬季6:00)后召开,会议时间不超过40分钟,有其他重要或紧急事情而召开会议属临时性会议。

4)会议期间,应关闭通讯工具。办公室主任做好考勤记录级会议记录并留作资料。

5)会议前迟到5分钟的,允许方可进入会场并向大家解释迟到的原因。本类迟到累计不得超过3次,负责由办公室主任根据记录给出相应的扣分处理。迟到超过十分钟的按旷到处理。5-10分钟的不得入戏,并给予扣分处理。

6)会议期间,应遵守会场纪律,尊重发言人。发言人发言期间不得随意打断,有异议者可向主持人或发言人示意。经允许在发言,发言时不宜使用过偏激言语。

7)会议情况随时向办公辅导员报告,辅导员随时抽查会议情况并给予度可参照此制度。

四.其他会议制度

1) 每月由常委组织召开各自所负责部(各常委负责部见附表)的会议.安排布署

及检查督促各部的工作.并由办公室主任做以记录.

2) 各部每星期召开一次本部会议,以确保工作按时、顺利完成。

二、自律制度

学生会自律制度实行积分制,各常委、部长考评以百分制为基准,学习成绩占总分的60%,工作业绩占40%。具体奖罚制度如下:

1.奖励制度:

(1) 常规工作突出者,加10分;

(2) 在工作中思想创新,有创意,并被采纳者加15分;

(3) 在工作、活动中,配合其他部门工作突出者加10分;

在学校组织的各类活动中,获得荣誉者加15分。1 按时完成各种会议及上级安排的各项活动者,加10分。

(4)积极主动,保质保量完成各种任务者,加10分。

(5) 工作态度好,为学生会树立良好形象者。加10分。

(6)工作有创新,提出各种优秀方案被采纳者,加20分。

以上由院学生办公室及常委参评,总分低于110分者,不得参与年终评选。

2.惩罚制度:

(1) 开会、早操迟到一次扣五分,旷到扣10分;

(2) 在我院举行的各类活动及会议要求参加及组织者迟到一次扣10分,旷到一次扣15

分;

(3) 各部在配合其他部门工作时,务必认真完成,消极怠工(工作不到位)者扣10分;

(4) 各部长必须对本部尽职尽责,工作失职者扣10分,并在例会上做工作检讨;

(5) 各部长、常委在工作时,严禁将私人关系带入工作中,如有此种情况的,扣10分;

(6) 开展工作前,各部须将工作计划上交办公室主任,经五大常委讨论方可实施,若

私自行事者扣15分;违反校纪校规者扣20分。

(7) 无故迟到,缺席各种会议及校、院的活动,一次分别扣5分或10分。

(8) 不能按时完成上级分配的任务者,,每次扣10分。

(9) 本部遇到突发问题,部长不能解决并且没有及时上报,造成不良后果者,扣10分。

(10)不能保质保量完成本部分内工作者,工作失误者。扣10分。

(11)在与其他部配合工作时,没有团队意识,不积极主动者,扣10分。

(12)工作中对待同学态度恶劣者,扣10分。

(13)利用职务之便,以功徇私者,在同学中造成不良影响者,扣15分。

三、选拔制度

1、在学生会成员选拔中,常委选举由办公室老师及相关领导考评并做出决定;

2、部长由常委推荐,经三名或三名以上常委同意,并与办公室老师协商做出决定;

3、副部长经自荐,团委学生会推荐,整体学生会及院老师观察,最后做出决定;

4、严禁在人员选拔中出现依靠私人关系行事者。

(一 )关于团委学生会成员的产生办法

学生会主席、副主席(2人)团委副书记及办公室主任为常委成员。常委成员应经过以下

程序产生:前任部长及部长以上的学生干部推荐、班主任老师推荐、自荐。经学生办公室老师组织谈话,再经学代会民主投票选举(常委必须未挂课)。

1.团委各部长:应在各项比赛中成绩优异者中挑选,再经学代会民主投票选举(必须保

证挂课不超过2门)。

2.各部副部长:可再部长选举中落选者且票数居次者担任(必须保证挂课不超过2门)。

3.各部干事:应遵循自荐、班主任推荐、常委成员谈话通过者担任。

团委学生会成员一年一次的换界选举应组织具体情况如下:

2)我院团委学生会的性质:由学院各方面优秀的学生自发组成,服务全院同学的组织。

3)宗旨:公平、公正、公开的组织和开展各类有利于丰富学生生活,提高和培养大学生各方面素质、能力的活动,以创新为动力、以服务为己任,踏踏实实工作,认认真真做人。

4)发展方向:高素质、高效率、高水平、高标准。

5)有组织、有纪律,下级应服从上级。

6)善于批评与自我批评。

7)奖罚分明、责任统一,明确、注重团队效应、相互协作、相互配合。

8)各成员各负其责,克兢职守,戴证上岗。

第13篇:学院例会制度

学院例会制度

一、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院长办公会议定于每周一上午9:00召开,参加人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院级领导。

二、凡涉及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运行与发展中重大的、带有全局性的问题,如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以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名义对外发出的重要文件、公函,财务预算、财务决算、资金支出计划、大额经费例外支出,主要人事任免、奖惩,以及其他需要在院长办公会议上沟通、协调和决定的事宜,均应在院长办公会议上集体研究、讨论,通过后方可实施。

三、院长办公会议实行民主集中制,由院长或常务副院长主持。在院长缺席的情况下所做出的决议,原则上应报院长同意后方可执行。

四、在院长办公会议召开前,先由院长办公室征询并汇总各位院领导的上会议题,并由常务副院长确定。需要决策的议题在上会前应经有关部门协商提出解决议案。

五、院长办公室负责院长办公会议的安排、记录和文字整理工作,院长办公室负责人列席办公会议。

六、院长办公会议研究、讨论的议题涉及到相关部门有必要到会的,经分管副院长提出,由院长办公室通知该部门负责人参会。

七、如遇突发事件,按突发事件预案的规定办理;其他急办事件先由分管副院长和其他副院长沟通,达成一致意见后办理,并于事后向院长汇报,在下次院长办公会议上追加议题。

八、每周一下午14:00时(夏季为13:30)在会议室召开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行政工作例会,参加人包括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各位院级领导、各系主任、各部门负责人以及各系党总支书记。

行政工作例会的议题为:由各部门、各系负责人通报上周的主要工作、部署本周重点工作、公布院长办公会议做出的有关决议。行政工作例会由各位常务副院长或其他院领导主持。院长办公室负责行政例会的安排、记录和文字整理。

九、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教学工作例会、学生工作例会、总务工作例会及各系工作例会原则上每周召开一次,由各分管副院长或部门负责人主持。

第14篇:学院党风廉政制度

**大学**学院

党风廉政建设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的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各级领导干部勤政廉政,从制度上保证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切实负起领导责任,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和我校制定的《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结合本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坚持《规定》所确定的各项方针、原则,按照《细则》和本院实施办法确定的责任内容、责任考核、责任追究的规定,落实本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第三条 院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必须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作到从严治系,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的领导干部是指本院的书记、副书记、院长、副院长,以及所属部门负责人。

第五条 坚持在院党委的领导下,党政齐抓共管,由院分管纪检的总支委员负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责任落实情况,并进行检查、考核。

第六条 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一级抓一级,层层负责。

第二章 责任内容 第七条 院党委、行政对全院的党风廉政建设全面负责。

(一)把党风廉政建设列入议事日程,每学期召开1-2次专门会议,研究落实校党委、校纪委、监察处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与要求,分析本院党风廉政建设状况、制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认真组织实施,并进行检查和考核。

(二)对本院的副书记、副主任党风廉政情况实施监督和管理,做到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切实带好班子,带好队伍。

(三)坚持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对照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并进行自查自纠,不断完善干部廉洁自律措施。

(四)组织查处本院党员、干部、教师中违纪违法案件。

(五)认真执行《***大学干部选拔任用条例》。

(六)组织开展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党纪党风教育、理想信念教育,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教育,坚持从严治党,立足教育,着眼防范。

(七)不断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健全监督约束机制,标本兼治、重在治本。

第八条 党委副书记、副主任在党总支书记、主任领导下,对分管科室(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一)将党风廉政建设与本单位的中心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一起总结。

(二)对分管部门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状况实施监督与管理。

(三)组织分管部门开展党风党纪和廉政勤政教育。对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每学期进行一次调查分析,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九条 部门负责人在院分管领导的领导下,对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一)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文件、要求及规定,联系实际,对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提出要求。

(二)对本部门所属人员的党风廉政状况实施监督与管理。

(三)掌握本部门党员、干部、教职工的思想动态,抓好防范教育,针对苗头性问题,及时开展诫勉教育,发现问题及时向分管院领导汇报,并积极主动做好工作,防微杜渐。

(四)支持和配合纪检监察部门查处本部门发生的违法违纪案件,切实搞好自查自纠,要坚持不怕丑,不护短,敢于触及思想深处,查找问题本质,从中吸取教训。

第三章 责任考核

第十条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和考核结果,作为对各级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第十一条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与干部考核、民主评议党员、任期目标考核、党员目标管理考核、年度考核等结合进行;要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听取教职工、人大代表、民主党派、党外知识分子代表意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第四章 责任追究

第十三条 本院各级领导干部不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而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院党委、行政将给予组织处理或者行政纪律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直接管理范围内发生违法行为不制止、不查处,或者对院党委、行政和上级党政部门交办的党风廉政责任范围内的事项拒不办理的,或者对严重违法违纪隐瞒不报、压制不查,将按规定、按程序、按权限给予负领导责任的分管人员警告、严重警告的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撤职处分。

(二)授意、指使、强令下属人员干违法违纪或利用职权违反财务规定乱花乱支或中饱私囊,直接责任人将按规定给予必要的党纪政纪处分。

(三)对于在选拔任用干部中违反《***大学干部选拔任用暂行条例》的规定,造成严重影响与后果的,对于负直接领导责任的主管人员,由院党委对其进行调查,查实后及时报请上一级组织,给予必要的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

(四)授意、指使、纵容下属人员阻挠、干扰、对抗监督检查或者案件查处的,或者对办案人、检举控告人、证人打击报复的,给予负领导责任的分管人员记过、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开除处分。其他违反《规定》、《细则》和本实施办法的行为,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或者责令作出检查,情节严重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进行必要的处理。

第十四条 实施责任追究,要实事求是,分清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个人责任。凡是由集体研究决定的,主要负责人负主要责任;凡由领导个人决定或批准的,决定或批准人承担主要领导责任;教职工发生违法违纪案件,其部门负责人负主要领导责任,分管领导负重要领导责任。

第十五条 对直接管辖范围内发生重大案件,致使国家、集体资产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责令负直接领导责任的主管人员辞职或者对其免职。

第五章 实施措施

第十六条 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要增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意识,以身作则,身体力行,对《细则》和本实施办法,要带头学习宣传,贯彻执行。

第十七条 贯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党总支建立领导干部廉政档案,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依据。

第十八条 党委可以通过参加有关会议,召开各类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听取群众意见,加强监督检查,对发生严重违法违纪案件的部门,要跟踪检查,限期整改。

第15篇:2、学院党委书记岗位职责

新疆大学数学与系统科学学院 党委书记工作职责

一、在校党委领的导下,重点负责全院师生思想政治教育、学生管理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师德师风、精神文明建设、综合治理工作,把握学院发展方向,督促学院教学、科研、人事、财务等工作的按章运转。

二、负责传达和贯彻上级党政领导机关有关方针、政策和指导精神,带头落实上级党委的决议。主持制定和审查学院党委各项工作计划、报告、工作要点以及公文函电等。

三、主持召开学院党的委员会会议,讨论决定学院党务工作、思想政治工作等方面的重要问题。密切联系群众,注意调查研究,倾听党员、师生员工的呼声。组织实施并检查执行情况,如实向校党委汇报。

四、坚持民族集中制原则,坚持党政联席会议制度,主持学院党政联席会,共同讨论决定学院改革、发展、稳定、教学、科研、行政重大事项。

五、负责学院中心组理论学习,组织召集学院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检查指导基层党支部工作,严格党内组织生活会制度。

六、负责学院干部队伍的教育和管理工作,协助校党委

有关部门做好干部推荐、考察工作,抓好党员教育管理和发展党员工作。

七、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抓好学院党政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带头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八、负责和领导学院党政办、工会、学工办、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依照各自章程开展工作,督促和监督学院各组织、各部门充分发挥作用。

九、接受并完成学校党委交办的其它任务。

第16篇:学院教师岗位职责[推荐]

学院教师岗位职责

(征求意见稿)

为了建设一支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较高业务水平的教师队伍,强化教师岗位的聘任与考核,特制定本岗位职责。

一、基本要求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忠诚教育事业,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2、应聘教师职务的人员应依法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符合教师职务的基本任职条件。履行教师职务岗位职责,应既从事教学工作又从事科研工作,积极参与指导学生的第

二、三课堂活动和其他社会服务工作,参加各类培训。

3、教师应具有高尚师德,优良教风和敬业精神,具有严谨的科学态度和高度的责任心,认真备课、上课,进行教学研究。

二、岗位职责

(一)以教学为主教师岗位职责

1、教授岗位职责 (1)承担两门或两门以上课程的讲授工作(其中至少系统地讲授一门课程),指导学生教育教学实习或生产实习、社会实践、毕业设计或毕业论文。

(2)每三年主持或负责一项厅(局)级以上科研项目(课题);或以第一作者或独立公开发表五篇以上学术论文(其中至少有两篇发表在核心刊物上);或获得相关奖项;或主持出版教材、专著和译著等。

(3)及时掌握本学科的国内、外发展动态,每学年至少作一次公开学术报告,主持或参与本学科的学科建设工作,对本学科领域发展有一定的贡献和影响。

(4)指导副教授和讲师工作,指导课程建设和编审教材等。

2、副教授岗位职责

(1)担任一门主干课程或两门及以上课程的讲授工作,指导学生教育教学实习或生产实习、社会实践、毕业设计或毕业论文。

(2)及时掌握本学科国内、外发展动态。每三年主持或负责一项校级以上科研项目;或以第一作者或独立公开发表四篇以上学术论文;或获得相关奖项;或主持、参加出版教材、专著和译著等。

(3)指导和主持实验室建设工作,主持或参加编写、审议实验教材和实验指导书。

(4)承担课程辅导、批改作业等教学工作。

(5)指导讲师和助教工作,担任班主任或导师工作。

3、讲师岗位职责

(1)系统地承担必修课或选修课的主讲,指导学生教育教学实习或生产实习、社会实践、指导毕业设计或毕业论文。

(2)对本学科有坚实的理论基础和比较丰富的实践经验,及时了解本学科国内、外的发展动态。承担课程建设和参与科学研究工作,每三年以第一作者或独立公开发表三篇以上学术论文(含教学研究论文)。

(3)承担实验室建设,革新实验手段或者充实实验内容,编写有关实验教材和实验指导书。

(4)协助教授、副教授指导助教工作。

(5)担任班主任或第

二、三课堂活动指导等学生工作。

4、助教岗位职责

(1)担任课程辅导、答疑、课堂讨论、习题课或实习等教学工作,配合主讲教师讲课,经常与学生保持联系。

公共体育、公共外语、思政等课程的助教应担任讲课工作。其它课程的助教,也可以担任部分或全部讲课工作,协助指导学生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等。

(2)应届毕业进校的教师,助教期间应至少有半年(研究生毕业)至一年(本科毕业)从事实验室、生产实践及社会调查等方面工作。 (3)担任政治辅导员、班主任等学生工作。

(4)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参加教学法研究和科研工作,任助教期间公开发表两篇以上学术、教学研究论文。

(二)以科研为主教师岗位职责

1、教授(研究员)岗位职责

(1)系统承担一门普通本科生课程的讲授,指导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或指导学生的学术活动。

(2)每三年承担并主持一项以上国家、省(部)级重点科研项目或有重大实用价值的应用研究项目;或以第一作者或独立公开发表六篇以上学术论文(其中至少有三篇发表在核心刊物上);或主持出版教材、专著和译著等。

(3)每五年有一项作为第一负责人,经省(部)级以上鉴定的科研成果;或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

(4)主持或参与本学科的学科梯队建设工作。

(5)每学年作一次以上公开学术报告。

2、副教授(副研究员)岗位职责

(1)每三年承担并直接参加至少一项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或基础理论研究项目或较大应用价值课题或技术开发;或以第一作者或独立公开发表四篇以上学术论文(其中至少有两篇发表在核心刊物上);或获得相关奖项。

(2)讲授一门学科主干课程,或指导学生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等。

(3)每五年有一项作为主要负责人的厅(局)级以上鉴定成果,或主持出版教材、著作、译著等。

3、讲师(助理研究员)岗位职责

(1)每三年承担并直接参加一项以上有一定学术水平或应用价值的课题研究,或以第一作者或独立公开发表三篇以上学术论文;或五年内有一项以上科研成果获得厅(局)级以上鉴定。 (2)独立讲授一门课程,或指导学生生产实习、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等。

(3)协助正、副教授(正、副研究员)指导其他教师工作。

(4)担任班主任或承担院(部)的兼职工作。

4、助教(研究实习员)岗位职责

(1)参加科学研究。

(2)完成科研工作的同时,积极参加教学工作,承担一门课程的辅导或实验课等教学工作。

(3)担任班主任、第

二、三课堂活动指导等学生工作。

(4)任助教(研究实习员)期间以第一作者或独立公开发表两篇以上学术论文。

(三)以学生工作为主的思政教师岗位职责

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推进以德育为核心,以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的素质教育,结合学生的特点开展学生工作。

1、教授(包括其他正高职称)岗位职责

(1)负责学生工作的理论研究以及有创新性的工作指导。

(2)每年完成120学时以上教学工作量,系统讲授一门以上主干课程。

(3)指导副教授、讲师教学、科研工作,负责主持思政学科的梯队建设。

(4)承接省(市)、厅(局)级重点科研项目,或对学生工作有指导意义的应用研究项目。

(5)每三年至少获得一次校级以上教学成果奖或优秀教师奖;或以第一作者或独立公开发表四篇以上学术论文(其中至少有两篇发表在核心刊物上);或获得相关奖项;或有教材、专著出版等。

(6)每学年作一次以上公开学术报告。

2、副教授(包括其他副高职称)岗位职责

(1)制定开展学生工作的工作目标和工作计划。

(2)负责指导学生教育、管理、服务等工作。 (3)指导讲师教学、科研工作,承担学生辅导员的理论及业务培训。 (4)每年完成120学时以上教学工作量,系统讲授一门课程。 (5)承接观点新颖、视角独到、有现实价值、有指导意义的科研项目。 (6)每三年至少获得一次校级以上教学成果奖、优秀教师奖;或以第一作者或独立公开发表三篇以上学术论文;或获得相关奖项;或参加出版教材、专著等。

3、讲师(包括其他中级职称)岗位职责

(1)担任学生政治辅导员或负责学生工作。

(2)负责对学生进行日常思想政治教育。

(3)在完成学生工作的同时积极参加教学工作,承担\"形势政策课\"、就业指导课和有关专业课程的教学任务。

(4)积极参加学生工作的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进修。

(5)积极开展并做好学生党建工作。

(6)协助副教授指导助教工作。

(7)每三年有两篇以上学生工作论文公开发表。

4、助教(包括其他初级职称)岗位职责

(1)担任学生政治辅导员。

(2)对学生进行日常思想政治教育。

(3)对学生进行日常管理和服务。

(4)在完成学生工作的同时积极参加教学工作,承担\"形势政策课\"和有关专业课程的教学任务。

(5)积极参加学生工作的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进修。

(6)协助学生党支部开展学生党员发展工作。

(7)任助教期间公开发表两篇以上学生工作论文。

三、几点说明

1、专任教师每学年应承担240标准学时的教学工作量,以科研为主的教师每学年应承担120标准学时的教学工作量。

2、担任院(部)党政领导职务者和机关工作的双肩挑教师及政治辅导员,应在学校的管理和服务工作中作出贡献,兼课时数原则上每学年不能超过80学时。

3、教师如因科研和学科梯队建设等任务繁重,经校科技处确认,报学校审定可减免教学工作量。

4、连续两年承担的教学工作量都不满240标准学时者,一般不能聘为教师。

5、连续两年不服从学校安排讲授普通本科生课程的,不再聘任其担任教授、副教授职务。

6、教学质量考核评价不及格或学生反映不满意见较多的教师,可暂停或取消其授课资格,并及时更换教师。

7、本岗位职责是学校对教师岗位职务的原则要求,各院(部)可根据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工作目标和教师工作质量作有关调整。

二O O七年七月十三日

第17篇:高校 学院岗位职责(全面)

院长岗位职责

在上级领导的指导下,坚持科学发展观,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扎实开展工作。

一、负责工作:

负责本学院的教学管理、教师管理、行政管理工作,主持本院全面工作。

二、协助工作:

1、协助上级领导和分管院长督促检查学院行政工作和有关政策的执行情况,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向领导反馈情况和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2、与学院党总支书记共同带领党政领导班子和全院教职工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学校的各项决定。

三、承担工作:

1、负责组织制定本学院发展规划、工作计划、教学管理计划、专业及学科建设、师资队伍建设、人事调配等工作。

2、负责组织建立建全各项规章制度,保持学院正常教学、行政管理秩序。

3、主持院务行政例会、教学工作例会,传达上级和学院的有关文件和指示,研究处理全院教学和行政管理等方面的重大问题,安排部署有关具体工作。

4、负责学科建设。制定学院学科建设规划,做好学科和专业调整,实现学科建设目标。

5、负责教师和班主任队伍建设。加强教职工的教育和管理,不断提高教职工的政治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对全院教职员工进行工作业绩的考核,就其使用、晋级、奖惩等提出建议。

6、负责审批学院行政文件、报告等,处理涉外事宜,做好必要的对外接待工作。

四、其它工作:

完成学校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副院长岗位职责(教学管理)

在上级领导的指导下,坚持科学发展观,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扎实开展工作。

一、负责工作:

负责分管本学院的教学管理工作。加强检查和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二、协助工作:

1、协助本学院党总支书记、院长完成学校下达的各项教学任务,对分管工作认真负责。

2、协助本学院院长制定岗位职责,健全规章制度,保证教学各项工作正常进行。

3、协助本院院长抓好全院教职员工的业务考核、考勤、奖惩等工作。安排好全院教学事务工作,并组织实施。

三、承担工作:

1、负责组织制定本学院教学工作计划、教学大纲及总结等。

2、负责组织和检查学期期中、期末教学计划、大纲的执行情况,提出改进措施,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3、负责布置和落实教学任务,做好教学检查、督导工作,确保教学任务的完成。

4、负责组织落实各种教学评优活动。并根据存在问题提出改进与建设措施。

5、负责督促、检查教学秘书教务管理、考务与成绩管理、教学建设与教学质量管理、学生学籍管理等日常工作。

6、负责召开本学院教学管理工作例会,传达例会精神,落实例会工作安排。

7、负责院师资队伍建设工作。主持确定全院教师的培养和培训计划。

8、负责组织教师进修活动和业务考核工作,参与对教师的使用、晋级、奖惩等项工作的讨论,并提出具体意见

四、其它工作:

完成学校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副院长岗位职责(学生管理)

在上级领导的指导下,坚持科学发展观,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扎实开展工作。

一、负责工作:

负责分管本学院的学生管理工作。加强检查和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二、协助工作:

1、协助本学院党支部书记、院长开展日常行政管理工作,对分管工作认真负责。

2、协助本学院院长制定岗位职责,健全规章制度,保证学生管理各项工作正常进行。

3、协助本学院院长抓好全院教职员工的业务考核、考勤、奖惩等工作。安排好全院日常行政事务工作,并组织实施。

三、承担工作:

1、负责督促、检查学生科长、班主任日常工作和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负责组织本院学生科长、班主任的工作考核与评定,以及班主任例会等。

3、负责本院学生科长、班主任、学生的思想教育和管理工作。充分调动其积极性。

4、负责组织拟定学生管理工作改革方案和思想政治工作计划,经院长审定后组织贯彻执行。

5、负责学院学生日常管理工作。维护全院师生正常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秩序。

6、负责审定“三好学生”、“先进班级”、“优秀学生干部”及奖助学金获得者的名单,审定勒令退学、开除学籍的学生处分。负责审定学生助学贷款。

四、其它工作:

完成学校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支部书记岗位职责

在上级领导的指导下,坚持科学发展观,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扎实开展工作。

一、负责工作:

负责主持本学院党支部的全面工作。

二、协助工作:

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教职工思想动态,协助本学院院长抓好教师和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

三、承担工作:

1、负责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定。

2、负责主持党支部的全面工作,负责制定支部工作计划;安排支部工作,召开支部大会和支部委员会会议,将党支部工作的重要问题及时提交支部委员会或支部大会讨论决定。加强党员自身修养,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3、负责领导、督促、检查和考核团支部的工作,积极帮助、指导、关心团支部工作的开展。

4、组织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教育和发展工作以及预备党员的转正工作。

5、抓好干部队伍的自身建设,组建一支具有较高素质的党员队伍、干部队伍和骨干队伍。

6、了解掌握党员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7、根据上级要求,做好党费收缴工作。

四、其它工作:

完成学校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团总支书记岗位职责

在上级领导的指导下,坚持科学发展观,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扎实开展工作。

一、负责工作:

负责主持本学院团总支的全面工作。

二、协助工作:

协助党支部书记做好学生思想教育和团总支工作。 协助团委书记开展日常团组织工作

三、承担工作

1、负责主持召开团委统一部署的有关会议,传达落实院党总支和院团委决定。

2、负责研究确定团总支的工作任务,制定团总支的工作计划。

3、负责全院团员的日常思想教育工作,调查研究,了解学生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

4、负责学院学生会及学生社团审核、组建工作。负责选拔、管理、推荐、考察、考核、培训学生干部工作。

5、负责组织安排团总支日常实践活动和团内各项评比表彰活动。

6、负责全院团组织的建设,抓好团员发展、团组织关系接转、团员档案的管理、团员奖惩,指导团支部开展工作。

7、负责学生会日常档案资料整理、归档工作,负责学生会档案接转和管理工作。

四、其它工作

完成学校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学生科长岗位职责

在上级领导的指导下,坚持科学发展观,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扎实开展工作。

一、负责工作:

负责组织、协调和处理学生方面的具体工作。

二、协助工作:

1、协助分管学生院长做好班主任的考核和评定工作。

2、协助学生处抓好学生宿舍卫生、课堂纪律等管理,并完成相关学生数据信息的上报。

三、承担工作:

1、负责组织学院班主任认真学习党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和校规、校纪,统一思想,统一认识。

2、负责定期召开班主任工作例议,传达学院的有关学生工作的精神,了解学生的生活、学习情况。

3、负责学院学生的各种“评优评先”的评审工作,主管学生奖惩工作,审查学生奖助学金情况,对上报的违纪学生提出处分意见。

4、负责学生干部队伍的管理、培训和考核;指导、督促学院学生会开展工作,组织好各项文体活动。

5、负责带领本学院教师做好新生接待、军训工作。

6、负责带领班主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卫生检查管理工作。

7、负责检查学院学生到课率、课堂纪律。

四、其它工作:

完成学校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教学秘书岗位职责

在上级领导的指导下,坚持科学发展观,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扎实开展工作。

一、负责工作:

负责本学院教学秩序的正常运行。

二、协助工作:

1.协助分管教学副院长制定和组织实施本学院各专业的培养方案、教学工作计划、教学改革方案等。

2.协助教务处开展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工作。定期开展评教活动,征求对任课教师的意见,及时向学院和教务处反馈教学信息。

三、承担工作:

1.负责各专业和班级的课程、任课教师、上课地点安排、协调,处理教学过程中的各种偶发事件;负责外聘教师的考勤、午餐票的发放等

2、负责教师办公用品、教具的领取、发放,上报教师课时统计,转达领导分配给各位教师的任务。

3、负责组织安排本学院学生相关考试的出卷、监考、阅卷、成绩统计工作。

4、负责系部各种会议场地的联系、准备和通知,并做好记录。

5、负责领取、收发学校下发的文件传阅、保管及建档工作。

6、负责收集各种教学信息,管理好各专业培养方案、教学大纲、教学工作总结、教学进度表、教师任课表、教学质量调查表等教学文件。

7、负责通知各班学生领取教材,协助教师领取教学用书。

8、负责建立和完善教师个人档案数据库。按规范化的要求,建立健全本单位的教学业务档案。

四、其它工作:

完成学校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班主任岗位职责

在上级领导的指导下,坚持科学发展观,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扎实开展工作。

一、负责工作:

负责本班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学习和日常管理工作。

二、协助工作:

协助本学院学生科长做好学生思想教育、课堂出勤、宿舍卫生等学生管理工作。

三、承担工作:

1、负责做好学生思想教育工作,定期召开班会、检查课堂出勤、深入宿舍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学业情况,不断提高学生思想政治素质。

2、负责组建本班班委机构,指导班委、团支部抓好本班学生管理工作。

3、负责加强学风、班风建设,开展有意义班级文化活动,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4、负责做好本班学生的评优、助困、贷款、考勤、管理等工作。

5、负责做好新生入学接待、军训等入学教育以及毕业离校工作。

6、负责拟定班级工作计划,学期末对班级工作进行总结、检查,并形成书面报告提交学院。

7、坚持经常跟班听课,检查督促学生自修,经常沟通任课教师与学生的联系,参加评教评学工作。

8、负责本班学生学籍档案的建立、日常管理、数据统计及报送等工作。

四、其它工作:

完成学校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教研室主任岗位职责

在上级领导的指导下,坚持科学发展观,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扎实开展工作。

一、负责工作:

负责组织和领导全室成员开展教研室的各项教学工作,定期向上级领导汇报教研室情况,并提出改进意见。

二、协助工作:

协助教学院长培养一支优秀的教师队伍。

三、承担工作:

1、负责组织教学、科研和师资培养以及学科建设工作。

2、负责制定教师听课制度,促进相互学习,取长补短,提高授课质量。

3、负责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教学研究活动(包括教学思想、教学内容、教学改革、经验交流等)。

4、负责对本室教师的教学质量进行检查,包括对教师的教案、课堂教学、执行教学大纲、教学日历情况。

5、负责本室所承担专业或课程建设工作,按照课程建设规划,认真组织落实专业及课程建设的具体工作。

6、负责做好教师培养提高工作,组织对新开课教师和开新课教师的试讲工作,组织好教学观摩活动。

7、负责做好学期末的教研室总结工作。内容包括本室所开课程质量情况,科研情况,教学法研究和培养提高师资情况。

四、其它工作:

完成学校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教研室秘书岗位职责

在上级领导的指导下,坚持科学发展观,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扎实开展工作。

一、负责工作:

负责教研室日常事物工作。

二、协助工作:

1、协助教研室主任及时解决存在的教学问题。

2、协助教研室主任安排和处理教研室各项具体的日常事务。

三、承担工作:

1、负责本教研室会议组织和会议记录工作,做好教研室各类文件、资料和教师业务档案的归类、分发、上报和统计工作。

2、负责与系教学秘书的对口联系,传达院、系对教研室各项工作的指示与要求,反映教研室对教学、科研、竞赛等各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3、负责本教研室有关物资、器材的购置、登记和保管工作。

4、负责坚持向教研室主任请示汇报制度,并及时向全体教学人员转达主任意见,做好主任与教师之间的联系工作。

5、负责学期或学年结束后,对本教研室的教学工作做出书面总结,并存档。

四、其它工作:

完成学校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18篇:学院分团委书记岗位职责

分团委书记岗位职责

1、根据党总支、校团委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学生实际,制定、实施团的工作计划,并及时总结。

2、抓好团的组织建设,做好团员信息统计和档案管理工作。定期召开分团委成员会议,传达上级指示,讨论、布署和检查工作,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工作。

3、负责全院团员、青年的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政治学习和形势政策教育,提高团员、青年的政策水平和理论水平。

4、健全团内生活制度,组织开展各类考核评优活动,教育带领团员青年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倡导者实践者。

5、及时掌握团员、青年的思想状况,及时发现、处理团员青年思想上带倾向性的问题,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

6、负责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做为党的培养、发展对象。

7、指导学生会经常开展适合青年特点的文化、体育、娱乐活动,活跃学生的业余文化生活。

8、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做好团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

9、做好团的信息、材料上报和档案整理工作。

10、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19篇:学院办公室人员岗位职责

轮机工程学院办公室人员岗位职责

(2011年4月)

一、办公室主任:

1.协助主管领导做好学院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对办公室成员的日常管理;

2.兼任学院党委组织员工作;

3.负责学院各类公文的起草工作;

4.兼任学院信息员工作,协助主管领导做好信息化建设工作;

5.协助主管领导做好学院各类会议、活动的组织协调;

6.管理学院印章;

7.协助主管领导做好对外联络和校友事务工作;

8.协助学院领导做好人事管理;

9.协助主管领导做好学院培训的相关工作;

10.协助学院领导做好质量管理工作;

11.协助主管领导开展综合治理、消防、安全、卫生、计生、保密等工作;

12.协助主管领导做好全院教职工月(年终)考勤、岗贴申报的工作;

13.做好学院领导交办以及其它临时性工作。

二、行政秘书1:

1.协助办公室主任做好办公室日常工作;

2.兼任资产设备管理秘书工作;

3.负责学院网上公文工作;

4.兼任学院信息员工作,维护学院网站,参与学院网站建设;

5.协助组织员做好学院党务工作;

6.做好各类会议的通知;负责会议室、接待室等会议场所管理工作;

7.协助办公室主任做好教工考勤工作;

8.协助办公室主任做好校友工作;

9.做好办公用品、后勤保障用品、劳保用具的购买、管理与发放;

10.做好各类文件材料收发、报刊信件的订阅和收发等;

11.管理学院办公钥匙;房屋、家具以及设备报修、维修等;

12.做好领导交办以及其它临时性工作。

三、行政秘书2:

1.协助办公室主任做好办公室日常工作;

2.协助办公室主任做好各类活动、会议的筹备、接待等工作;

3.协助办公室主任做好对外联络和校友工作;

4.协助办公室主任做好综合治理、消防、安全、保密等工作;

5.协助培训中心做好各类培训的宣传、招生和培训管理工作;

6.做好职工福利发放工作;

7.负责会议室、接待室等会议场所管理工作;

8.做好领导交办以及其它临时性工作。

四、科研秘书:

1.协助主管领导做好科研、学科和研究生工作日常管理;

2.负责科研项目申报中的具体工作,完成学院每年度科研成果的登记和归档;

3.负责学科评估、申报时材料的填写、汇总等工作及学科日常事务;

4.负责学院学术与科技交流活动的组织与安排等;

5.研究生成绩和各种相关文件管理;

6.办理研究生休学、复学、转导师的学籍手续;

7.协助主管院长做好研究生复试及录取等相关工作;

8.协助主管院长做好研究生课程设置及指导计划的落实;

9.研究生教务管理,调度日常研究生教学(包括实验教学)、安排课程结束考试及教室落实;

10.在职研究生招生宣传及课程安排、师资落实等;

11.组织落实研究生开题、中期考核及报告和总结的汇总,研究生毕业论文以及答辩的管理和总结工作;

12.办理与发放研究生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

13.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及临时性工作。

五、海上教务秘书:

1.学生证注册、制作学生名册、办理学生学籍手续;

2.协助教学院长、系主任等落实本科教学任务和教材、编排实验课表;

3.调度日常本科教学(包括实验教学)、管理调配专用教室、安排课程结束考试;

4.教学管理

(1)协调主管教学院长、教学系主任和全体教师的教学管理或教学日常工作;

(2)负责全院教师调课或更换教师的申报及送交有关部门工作,保存有关记录;

(3)负责下发选课通知,并于规定开课时间内上报开课人数不足的课程名称,并告知主管教学院长、教学系主任、教师本人;

5.接收、归档学生成绩单、制作各类学生成绩表;

6.考试环节

(1)负责全校、全院性基础课程的监考人员调配工作;

(2)负责印发考生名单和考场记录表,考场分布图;

(3)督促教师于考试后规定时间内网上上报成绩和书面提交成绩表;

(4)负责全院课程的考试成绩书面登记表的上交工作和保管工作;

7.办理学生弃考、免修、辅修等手续;

8.组织英语和计算机等级考试报名及发证工作;

9.教学检查、教学成果、教改立项、教学评价的具体工作;

10.期中教学检查、其它教学检查

(1)负责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和专家组的检查工作;

(2)负责期中教学检查《学生问卷调查》收交、其它期中教学检查表格的统一保管或上交有关部门工作;

(3)负责专家组试卷抽查的教师调配工作;

11.管理教学计划、教学执行计划、课程大纲、实验大纲、教学日历等教学文件;

12.课程设计或专题设计、毕业实习、毕业设计

(1)负责收集学生《毕业实习报告》,交给教学系主任组织实习指导教师进行批改,并上交有关表格给相关部门,保存实习鉴定、报告、总结表;

(2)负责毕业设计成绩和总结表的保管和上交工作;

13.管理各类实习(航海技能训练、船舶教学实习、毕业实习)工作;

14.本科学生毕业设计、毕业答辩的管理工作;

15.办理与发放本科生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

16.日校学生考轮机员证书的教务工作;

17.留(降)级学生成绩处理及留(降)级学生补考资料初核;

18.学院教学经费的管理与报销

19.本岗位工作材料的归档;

20.保存本岗位质量体系中要求的各种记录;

21.做好领导交办以及其它临时性工作。

六、陆上教务秘书:

1.学生证注册、制作学生名册、办理学生学籍手续;

2.协助教学院长、系主任等落实本科教学任务和教材、编排实验课表;

3.调度日常本科教学(包括实验教学)、管理调配专用教室、安排课程结束考试;

4.管理学生各类陆上实习(金工实习、校外工厂实习等);

5.教学管理

(1)协调主管教学院长、教学系主任和全体教师的教学管理或教学日常工作;

(2)负责全院教师调课或更换教师的申报及送交有关部门工作,保存有关记录;

(3)负责下发选课通知,并于规定开课时间内上报开课人数不足的课程名称,并告知主管教学院长、教学系主任、教师本人;

6.接收、归档学生成绩单、制作各类学生成绩表;

7.安排重修课程教学工作;

8.考试环节

(1)负责全校、全院性基础课程的监考人员调配工作;

(2)负责印发考生名单和考场记录表,考场分布图;

(3)督促教师于考试后规定时间内网上上报成绩和书面提交成绩表;

(4)负责全院课程的考试成绩书面登记表的上交工作和保管工作;

9.办理学生缓考、免修、辅修、重修等手续;

10.组织英语和计算机等级考试报名及发证工作;

11.教学检查、教学成果、教改立项、教学评价的具体工作;

12.期中教学检查、其它教学检查

(1)负责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和专家组的检查工作;

(2)负责期中教学检查《学生问卷调查》收交、其它期中教学检查表格的统一保管或上交有关部门工作;

(3)负责专家组试卷抽查的教师调配工作;

13.管理教学计划、教学执行计划、课程大纲、实验大纲、教学日历等教学文件;

14.课程设计或专题设计、毕业实习、毕业设计

(1)负责收集学生《毕业实习报告》,交给教学系主任组织实习指导教师进行批改,负责登记陆上实习和现场教学的成绩,并上交有关表格给相关部门,保存实习鉴定、实习报告、实习总结表;

(2)负责毕业设计成绩和总结表的保管和上交工作;

15.本科学生毕业设计、毕业答辩的管理工作;

16.办理与发放本科生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

17.延期毕业学生成绩处理及延期毕业学生重修资料初核;

18.本岗位工作材料的归档;

19.保存本岗位质量体系中要求的各种记录;

20.做好领导交办以及其它临时性工作。

第20篇:学院教务处长岗位职责

1.主持教务处工作,组织实施部门工作职责; 2.负责拟定学院教学发展规划、专业建设规划; 3.负责组织高等职业教育的调研工作; 4.负责审查教师学期授课计划,检查和督促教学质量以及教学计划执行和完成情况; 5.负责学院教学督导组及教学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6.组织研究制定专业设置调整、教学改革、课程建设、教学资源开发等方面的措施; 7.协调与有关系、部、处室的关系,互通信息,会同人事部门搞好师资培养; 8.负责审核教师实际工作量、课时津贴及审批规定权限内经费开支; 9.完成学院党政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学院岗位职责制度.doc》
学院岗位职责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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