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财务管理制度

2022-03-19 来源:章程规章制度收藏下载本文

推荐第1篇:医院财务管理制度

医院财务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我院的财务管理工作,切实做好增收节支和成本核算,保证良性财经循环,促进我院更快发展,特制订如下财务管理制度:

一、严格执行国家各项财务制度,实行财务记账一本账、财务审批一支笔。

二、财务主管人员对全院财务收支要起到监督保证作用,认真做好财务预算、决算,既要及时保证医院业务用资金的需要,又要对不合理的开支把好关,为院领导当好财务管理的助手。

三、所有财务人员必须严格执行财务管理规定,收取的各项款项要及时上交,不得挪用。对收取的款项隐瞒不报或截留挪用一律按贪污论处。因不及时上交款项而造成的丢失被盗,责任自负,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

四、加强票据管理,所有收费人员领用发票一律进行严格登记,发票存根上交财务科保管。票据管理人员应随时对票据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作废票据、退票及损毁票据要分别登记、分别保管。对开据虚假发票者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厉查处。

五、所有财务开支,必须有院长签字方可报销入账;对科室及职工有关财务的奖励处罚决定需经院长签字生效。对业务往来中的应付款项应按院长批示数字支付,否则造成的财务损失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

六、严格控制各项差旅、办公、招待费用。出差人员按国家规定报出差补助和车船住宿费,不报饭费;外出进修学习人员报销进修费、会务费、培训费,不报销饭费、夜班费、加班费及附加培训费和资料费;因公请客要有正当理由,情况允许时须报院长批准并严格控制用餐标准。

七、医药、器械、物资采购按程序报院长审批,各种临时性开支需报院长批准后方可执行,否则所需费用不予报销。

八、出纳人员要做好原始票据的审核工作,对不符合财务制度的虚假、涂改票据及白条坚决不能入账。

九、医院工作人员因公借款必须经院长签字批准,事后及时偿还。财务科每年底要进行职工借款清理,对逾期不还者从工资中扣除。

对收费人员、司机及其他经常外出人员所借周转金要进行定期核查,严禁挪作他用。

十、对外单位大额付款一律采用支票支付,对个人的款项、购买零星办公用品及结算起点以下的款项可支付现金。业务终结的应付款项,一律由承做业务的当事人支取,本院职工及其他人员不得代支。

对车辆维修、加油、器械、物资和药品采购等政府明令定点采购的物品,按有关规定实行定点公开,择优竞标采购,对定期结账者按月由有关的主管人员和财务人员共同定期以支票形式结帐。

十一、财务人员对账目必须做到日清月结,工作时要认真、细心、负责。因工作不细、账目不清而给医院造成损失的要酌情给予责任人处罚,出现重大失误追究责任人责任。

十二、收费人员及财务科值班人员要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和保密工作,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医院有关财务信息。

十三、财务工作人员要接受医院领导及广大职工的监督,院领导可随时检查财务人员的账目和收支凭证以示责任,确保财务工作顺利进行。

医院收费处工作制度

1.办理门诊病员收费和住院病员预交金收取工作。

2.收费人员工作必须认真负责、态度和蔼、语言文明,耐心解释,不刁难,不推诿病人。准确掌握有关收费标准,努力提高效率,缩短病员等待时间。

3.收费人员在收到病人交付现金时,要唱收、唱付,当面点清。填写门诊收据,必须做到姓名相符、项目真实、金额准确、日期一致、字迹清晰。

4.严格执行医保查证手续和有关比例收费规定,做到姓名、项目、金额相符,防止张冠李戴,错帐漏帐。

5.收费人员应在每天规定时间内办理结帐,核对所开收据与所收现金是否相符。将所收现金交出纳核收,做到当日收款当日结算上交,不得拖延积压,不准挪用公款。

6.各种收据必须按日期、编号顺序使用,不得中断或间断。凡写错作废的收据,必须将原正副联粘贴在字根上,并写明注销的原因。

7.收费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岗,严禁室内会客,不准由他人代替收费、填写收据,否则追查处理。

8.提高警惕、注意安全,非本室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努力完成各项收费任务。

推荐第2篇:医院财务管理制度

医院财务管理制度

一、为了规范医院财务行为和会计工作秩序,发挥财务在医院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促进医院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医院财务制度》、《医院会计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疗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医院财务管理任务:依法组织收入,努力节约支出,正确安排和合理使用资金;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确保国有资产安全;认真编制和执行财务预算;积极推进绩效考核方法,完成目标管理,做好财务监督、检查和经济活动分析;进行经济预测,参与经济决策,做好医疗收费的管理工作。

三、医院财务管理范围:预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资产管理、对外投资、货币资金等,以及财务分析和监督检查。

四、医院财务管理体制: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模式,医院一切财务活动在总院长的领导下,由医院财务部门统一负责管理。医院财务实行“计划”为特征的总院长负责制。各医疗分支机构预算内的支付,由本单位财务负责人复核,执行院长审批,即可办理;属预算外的,由医院财务负责人复核,经医院总院长审批或由总院长书面授权的执行院长审批。

五、院长为医院财务总负责人,对医院财务负总责。执行院长为各医疗分支机构财务总负责人,对本单位的财务负总责。医疗分支机构的财务主管人员由医院任命,接受医院财务部门的管理。

六、各医疗分支机构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办法,做好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定期上报会计报表及财务分析,服从医院的管理、监督和检查。

七、医院的财务管理接受财政、审计、物价等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 财务机构、会计人员、职责和任务

一、会计岗位和人员编制

医院财务部设置岗位3个,配备工作人员3名,其中部长1名,会计1名,出纳1名。

各医疗分支机构按内控管理制度要求设置相应的岗位。

医院内财务人员在工作变动时,必须办理交接手续。各医疗分支机构一般会计人员在办理交接手续时,应有该单位财务部门的主管人员监交;财务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时,由医院派人监交。

二、职责和任务

1.贯彻国家财税政策、法规,结合具体情况建立规范的财务模式,建立健全财务核算制度。

2.编制和执行财务综合预、决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定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有效地使用资金。

3.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

4.医院财务部参与研究、审批医院内有关财务经济事项,上报、下发有关财会、经济管理等方面文件。

5.医院财务部对医院财务机构和岗位设置、人员配备、会计核算等提出方案。负责选拔、培训和考核医院内的财会人员。

6.各医疗分支机构财务部门负责日常本单位财务工作,医院财务部负责对各医疗分支机构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

第三章 预算管理

一、预算编制原则

1.根据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按照财政部门下达的事业计划指标、任务,本着“收支统管,统筹兼顾,积极稳妥,依法理财”的原则。各医疗分支机构编制本单位预算。

2.在编制预算时,收入预算要参考上年预算执行情况和对预算年度的预测编制,支出预算要量入为出,合理安排资金。

3.要坚持勤俭办院原则,开源节流,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二、收入预算编制

收入预算编制以上年度实际收入情况,结合预算年度各医疗分支机构发展和工作计划,医疗收费标准和药品价格变动等因素为编制依据。

1.医疗收入。

门诊收入:以计划门诊人次和计划平均收费水平来计算。

住院收入:以计划病床占用日数和按病床计划收费水平计算。

2.药品收入。

以上年度每门诊人次和每占用床日药费的实际收费水平为基础,结合预算年度业务量预计变动数计算。

3.其他收入。

根据具体收入项目的不同内容和有关业务计划分别采用不同的计算方法,逐项计算后汇总编制。

三、支出预算编制

支出预算以医院和各医疗单位发展、工作任务、人员编制、有关支出定额和标准、物价因素等为预算年度基本编制依据。

1.人员经费。根据预算年度平均职工人数,上年末平均工资水平,国家有关调资政策等计算编列。

2.药品费。根据预算年度药品收入预算和国家规定的加成率,参考上年度实际药品加成率计算。

3.卫生材料费。在上年度实际工作量和实际支出数的基础上,根据预算年度的计划及有关因素计算。

4.低值易耗品。根据上年的实际执行情况及预算年度业务工作量计算。

5.其他公用支出。在上年度实际支出的基础上,结合预算年度的计划合理安排。

6.月份用款计划。由各医疗分支机构按月编报。

第四章 财产物资管理

财产物资管理包括固定资产、库存物资(低值易耗品、卫生材料)、药品管理等,医院财产物资按 “统一领导,归口负责”原则,财产物资采购由医院统一进行。

一、固定资产的管理

1.固定资产的标准:一般设备单价在500元以上,专业设备单价在800元以上,使用时间超过一年的设备。

2.固定资产的分类:

⑴房屋及建筑物。

⑵专业设备。

⑶一般设备。

⑷图书。

⑸其他类固定资产。

3.固定资产管理要求

⑴配备相应的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

⑵建立健全管理三级帐、卡制度,即财会部门负责总账,财产管理部门负责明细账,使用部门负责建卡即台帐。

⑶实行责任制管理。贵重仪器、设备要指定专人管理,建立技术档案和维护、保养、交接及使用情况报告制度。

⑷财产物资管理部门与财会部门要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核实,做到账实相符,帐帐相符。

⑸固定资产的购置和修缮要考虑到工作需要和财力可能,要进行科学论证,防止盲目购置,同时对新够进的设备要及时开展成本核算,防止设备闲置,造成资金投资浪费。

⑹房屋修缮要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报医院审批。

⑺固定资产的转移、转让、出租、出借、捐赠、报废必须先报医院审批,按有关规定报财政部门批准后,方可处置。

⑻对盘盈、盘亏的固定资产,应查明原因,按规定进行账务处理。

二、库存物资的管理

库存物资要按照计划采购,定额定量供应的办法进行管理。

1.要合理的确定储备定额,既要满足业务工作的需要,又要防止积压、占用大量的资金,影响资金的使用效益。

2.建立库存物资的购买、验收、入出库、保管、领用等管理制度,降低物资的库存和消耗,提高物资的使用效益。

3.加强对库存物资的清查盘点,及时发现问题,堵塞漏洞,保证物资的安全和完整。

4.加强对在用低值易耗品的实物管理。对在用的低值易耗品采用“定量配置,以旧换新”等管理办法。

三、药品的管理

药品的管理要遵循“计划采购、定额管理、加强周转、保证供应”的原则。

必须正确的核算药房药品的销售情况,并按月计算药品综合差价率,核算药品费用并结转支出和以实现的药品进销差价。

第五章 对外投资和筹资

医院的对外投资是指以货币资金、实物、无形资产等方式向其他单位或院企业、事业单位的投资和购买国家债券。由于对外投资直接影响到医院的利益和发展,其决策权力统一集中在医院,医疗分支机构不允许自行对外投资。

要做好预期风险和投资收益论证,把握投资能力,确保资金收回。

对外投资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报经财政部门或主管单位批准。

医院是筹资的决策者,医疗分支机构不得擅自发生筹资行为。所筹资金专款专用,[FS:Page]不准变相挪作他用。

第六章 货币资金管理

医院货币资金管理包括:银行存款管理、现金管理、往来款项管理。各医疗分支机构的货币资金使用,必须报使用计划,由医院总院长审批。

一、银行存款管理

1.各医疗分支机构银行账户由医院统一开设和管理。

2.银行存款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

3.各医疗分支机构所收款项要及时存入银行,财会人员要及时和银行对账。

4.严格支票管理,不得签发空白、空头、远期支票,作废支票要妥善保管和处理。

二、现金管理

1.各医疗分支机构收入的现金要及时存入银行,不得坐支。库存现金不得超过规定限额,不得以白条抵现金。

2.现金必须按规定的范围使用。凡超出现金支出限额的,一律通过银行划转。

三、往来款项管理

1.医院加强对往来款项的管理,下属医疗分支机构要及时处理本单位债权债务。

2.对应收款项要及时收回,对确实无法收回的呆账,按有关程序报经核准后核销。

3.个人不得因私借公款。

第七章 财务分析与监督检查

一、医院财务部门统一负责,组织医疗分支机构对医院内的经济活动资料进行收集和分析。

二、财务分析主要包括预算执行情况、业务收支及资金运用情况。

三、医院财务监督检查要以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财经制度有关规定为依据,对医疗分支机构财务收支、财产物资管理、资金使用,以及医疗服务收费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八章 考核与奖惩

一、医院对财务工作要实行考核与奖惩制度,以保证医院有关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保证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二、考核财务工作按规定的管理要求及有关内容进行。

三、医院对医疗分支机构的奖励制度,兼顾国家、医院、职工三者利益。具体办法由医院按国家有关规定另行制定。

推荐第3篇:医院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一、为了规范××××医院财务行为和会计工作秩序,发挥财务在医院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促进医院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医院财务制度》、《医院会计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疗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医院财务管理任务:依法组织收入,努力节约支出,正确安排和合理使用资金;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确保国有资产安全;认真编制和执行财务预算;积极推进绩效考核方法,完成目标管理,做好财务监督、检查和经济活动分析;进行经济预测,参与经济决策,做好医疗收费的管理工作。

三、医院财务管理范围:预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资产管理、对外投资、货币资金等,以及财务分析和监督检查。

四、医院财务管理体制: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模式,医院一切财务活动在总院长的领导下,由医院财务部门统一负责管理。医院财务实行“计划”为特征的总院长负责制。各医疗分支机构预算内的支付,由本单位财务负责人复核,执行院长审批,即可办理;属预算外的,由医院财务负责人复核,经医院总院长审批或由总院长书面授权的执行院长审批。

五、院长为医院财务总负责人,对医院财务负总责。执行院长为各医疗分支机构财务总负责人,对本单位的财务负总责。医疗分支机构的财务主管人员由医院任命,接受医院财务部门的管理。

六、各医疗分支机构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办法,做好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定期上报会计报表及财务分析,服从医院的管理、监督和检查。

七、医院的财务管理接受财政、审计、物价等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 财务机构、会计人员、职责和任务

一、会计岗位和人员编制

医院财务部设置岗位3个,配备工作人员3名,其中部长1名,会计1名,出纳1名。 各医疗分支机构按内控管理制度要求设置相应的岗位。

医院内财务人员在工作变动时,必须办理交接手续。各医疗分支机构一般会计人员在办理交接手续时,应有该单位财务部门的主管人员监交;财务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时,由医院派人监交。

二、职责和任务

1.贯彻国家财税政策、法规,结合具体情况建立规范的财务模式,建立健全财务核算制度。

2.编制和执行财务综合预、决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定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有效地使用资金。

3.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

4.医院财务部参与研究、审批医院内有关财务经济事项,上报、下发有关财会、经济管理等方面文件。

5.医院财务部对医院财务机构和岗位设置、人员配备、会计核算等提出方案。负责选拔、培训和考核医院内的财会人员。

6.各医疗分支机构财务部门负责日常本单位财务工作,医院财务部负责对各医疗分支机构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

第三章 预算管理

一、预算编制原则

1.根据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按照财政部门下达的事业计划指标、任务,本着“收支统管,统筹兼顾,积极稳妥,依法理财”的原则。各医疗分支机构编制本单位预算。

2.在编制预算时,收入预算要参考上年预算执行情况和对预算年度的预测编制,支出预算要量入为出,合理安排资金。

3.要坚持勤俭办院原则,开源节流,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二、收入预算编制

收入预算编制以上年度实际收入情况,结合预算年度各医疗分支机构发展和工作计划,医疗收费标准和药品价格变动等因素为编制依据。

1.医疗收入。

门诊收入:以计划门诊人次和计划平均收费水平来计算。

住院收入:以计划病床占用日数和按病床计划收费水平计算。

2.药品收入。

以上年度每门诊人次和每占用床日药费的实际收费水平为基础,结合预算年度业务量预计变动数计算。

3.其他收入。

根据具体收入项目的不同内容和有关业务计划分别采用不同的计算方法,逐项计算后汇总编制。

三、支出预算编制

支出预算以医院和各医疗单位发展、工作任务、人员编制、有关支出定额和标准、物价因素等为预算年度基本编制依据。

1.人员经费。根据预算年度平均职工人数,上年末平均工资水平,国家有关调资政策等计算编列。

2.药品费。根据预算年度药品收入预算和国家规定的加成率,参考上年度实际药品加成率计算。

3.卫生材料费。在上年度实际工作量和实际支出数的基础上,根据预算年度的计划及有关因素计算。

4.低值易耗品。根据上年的实际执行情况及预算年度业务工作量计算。

5.其他公用支出。在上年度实际支出的基础上,结合预算年度的计划合理安排。

6.月份用款计划。由各医疗分支机构按月编报。

第四章 财产物资管理

财产物资管理包括固定资产、库存物资(低值易耗品、卫生材料)、药品管理等,医院财产物资按 “统一领导,归口负责”原则,财产物资采购由医院统一进行。

一、固定资产的管理

1.固定资产的标准:一般设备单价在500元以上,专业设备单价在800元以上,使用时间超过一年的设备。

2.固定资产的分类:

⑴房屋及建筑物。

⑵专业设备。

⑶一般设备。

⑷图书。

⑸其他类固定资产。

3.固定资产管理要求

⑴配备相应的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

⑵建立健全管理三级帐、卡制度,即财会部门负责总账,财产管理部门负责明细账,使用部门负责建卡即台帐。

⑶实行责任制管理。贵重仪器、设备要指定专人管理,建立技术档案和维护、保养、交接及使用情况报告制度。

⑷财产物资管理部门与财会部门要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核实,做到账实相符,帐帐相符。

⑸固定资产的购置和修缮要考虑到工作需要和财力可能,要进行科学论证,防止盲目购置,同时对新够进的设备要及时开展成本核算,防止设备闲置,造成资金投资浪费。

⑹房屋修缮要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报医院审批。

⑺固定资产的转移、转让、出租、出借、捐赠、报废必须先报医院审批,按有关规定报财政部门批准后,方可处置。

⑻对盘盈、盘亏的固定资产,应查明原因,按规定进行账务处理。

二、库存物资的管理

库存物资要按照计划采购,定额定量供应的办法进行管理。

1.要合理的确定储备定额,既要满足业务工作的需要,又要防止积压、占用大量的资金,影响资金的使用效益。

2.建立库存物资的购买、验收、入出库、保管、领用等管理制度,降低物资的库存和消耗,提高物资的使用效益。

3.加强对库存物资的清查盘点,及时发现问题,堵塞漏洞,保证物资的安全和完整。

4.加强对在用低值易耗品的实物管理。对在用的低值易耗品采用“定量配置,以旧换新”等管理办法。

三、药品的管理

药品的管理要遵循“计划采购、定额管理、加强周转、保证供应”的原则。

必须正确的核算药房药品的销售情况,并按月计算药品综合差价率,核算药品费用并结转支出和以实现的药品进销差价。

第五章 对外投资和筹资

医院的对外投资是指以货币资金、实物、无形资产等方式向其他单位或院企业、事业单位的投资和购买国家债券。由于对外投资直接影响到医院的利益和发展,其决策权力统一集中在医院,医疗分支机构不允许自行对外投资。

要做好预期风险和投资收益论证,把握投资能力,确保资金收回。

对外投资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报经财政部门或主管单位批准。

医院是筹资的决策者,医疗分支机构不得擅自发生筹资行为。所筹资金专款专用,不准变相挪作他用。

第六章 货币资金管理

医院货币资金管理包括:银行存款管理、现金管理、往来款项管理。各医疗分支机构的货币资金使用,必须报使用计划,由医院总院长审批。

一、银行存款管理

1.各医疗分支机构银行账户由医院统一开设和管理。

2.银行存款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

3.各医疗分支机构所收款项要及时存入银行,财会人员要及时和银行对账。

4.严格支票管理,不得签发空白、空头、远期支票,作废支票要妥善保管和处理。

二、现金管理

1.各医疗分支机构收入的现金要及时存入银行,不得坐支。库存现金不得超过规定限额,不得以白条抵现金。

2.现金必须按规定的范围使用。凡超出现金支出限额的,一律通过银行划转。

三、往来款项管理

1.医院加强对往来款项的管理,下属医疗分支机构要及时处理本单位债权债务。

2.对应收款项要及时收回,对确实无法收回的呆账,按有关程序报经核准后核销。

3.个人不得因私借公款。

第七章 财务分析与监督检查

一、医院财务部门统一负责,组织医疗分支机构对医院内的经济活动资料进行收集和分析。

二、财务分析主要包括预算执行情况、业务收支及资金运用情况。

三、医院财务监督检查要以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财经制度有关规定为依据,对医疗分支机构财务收支、财产物资管理、资金使用,以及医疗服务收费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八章 考核与奖惩

一、医院对财务工作要实行考核与奖惩制度,以保证医院有关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保证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二、考核财务工作按规定的管理要求及有关内容进行。

三、医院对医疗分支机构的奖励制度,兼顾国家、医院、职工三者利益。具体办法由医院按国家有关规定另行制定。

财务部岗位职责

一、部长职责

1.在总院长领导下,主持本部日常工作,负责进行医院财务管理和财务核算工作。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政策、法规,核查监督财务收支、财务管理和资金使用情况,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与完整。

3.指导医疗分支机构结合实际情况,完善本单位各项财务管理办法。

4.合理组织收入,节约行政开支。按照国家规定的支出范围和批准项目,严格控制支出。

5.组织与编制医院及医疗分支机构的综合财务预算,并监督执行。

6.经常检查各项财务制度的执行情况,检查有关会计核算的内容及有关财产帐实情况,要求会计信息真实完整。

7.会同有关部门,审查或参与拟定经济合同、协议及其他经济政策制定工作。

8.负责向医院领导层报告医疗分支机构财务情况,并进行经济活动分析。

9.组织安排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考核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财务人员培训计划,参与会计人员的任用、调配工作。

10.定期组织清查债权和债务,防止拖欠,严格控制欠账。

11.保证医院资金财产的安全,协助相关部门进行经常的监督和必要的检查。

二、会计核算岗位职责

1.严格遵守《会计法》及相关的财经法规,认真审核原始凭证,按有关规定填制会计凭证。

2.原始凭证审核内容:原始凭证内容是否完整,手续是否完备,是否合法,对记载不完整、不准确、不符合规定的凭证,应退回补充或更正。

3.根据经济业务内容情况和有关规定分别设置明细账,按记账规则及时登记明细账。

4.及时清理债权债务,实行会计监督,维护财经纪律。

5.按时编制会计报告,做到数字准确,内容完整,经济活动分析明了,报送及时。

6.按会计档案管理要求,装订和保管当年会计凭证、账薄和报表。

7.完成领导交给的其他工作。

三、出纳岗位职责

1.严格执行国家《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和银行结算制度。

2.有关规定,办理现金收付业务和银行结算业务,保管好库存现金及现金、银行账薄。

3.严格遵守银行核定的库存现金限额,不得以“ 白条”抵充库存现金,更不得挪用现金。

4.每天认真登记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做到日清月结,并与库存现金及总账核对相符。

5.每月与银行对账,按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使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余额相符,及时查询处理未达账款。

6.随时掌握银行存款余额,不准签发空白支票,不准将银行账户借给任何单位或个人办理结算套取现金。

7.保管好出纳印签章、空白支票、保险柜钥匙,做好现金、银行凭证的保管、传递及交接工作。

8.完成领导交给的其他工作。

推荐第4篇:医院财务管理制度

医院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一、为了规范医院财务行为和会计工作秩序,发挥财务在医院经营管理和提

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促进医院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医院财务制度》、《医院会计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医院财务管理任务:依法组织收入,努力节约支出,正确安排和合理使

用资金;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确保国有资产安全;认真编制和执行财务预算;积极推进绩效考核方法,完成目标管理,做好财务监督、检查和经济活动分析;进行经济预测,参与经济决策,做好医疗收费的管理工作。

三、医院财务管理范围:预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资产管理、对外

投资、货币资金等,以及财务分析和监督检查。

四、医院财务管理体制: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模式,医院一切财务活

动在院长的领导下,由医院财务部门统一负责管理。

五、院长为医院财务负责人,对医院财务负总责。

六、医院的财务管理接受财政、审计、物价等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 财务人员职责和任务

一、财务岗位

医院财务室配备工作人员2名,其中会计1名,出纳1名。

医院财务人员在工作变动时,必须办理交接手续。在办理交接手续时,应有

医院财务主管人员、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或当地政府财务部门负责人监交。

二、职责和任务

1.贯彻国家财税政策、法规,结合具体情况建立规范的财务模式,建立健全

财务核算制度。

2.编制和执行财务综合预、决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定资金筹措

和使用方案,有效地使用资金。

3.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

4.医院财务人员参与研究、审批医院内有关财务经济事项,上报、下发有关

财会、经济管理等方面文件。

5.对医院财务室和岗位设置、人员配备、会计核算等提出方案。

第三章 预算管理

一、预算编制原则

1.根据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按照上级部门下达的计划指标、任务,本着

“收支统管,统筹兼顾,积极稳妥,依法理财”的原则。

2.在编制预算时,收入预算要参考上年预算执行情况和对预算年度的预测编

制,支出预算要量入为出,合理安排资金。

3.要坚持勤俭办院原则,开源节流,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二、收入预算编制

收入预算编制以上年度实际收入情况,结合预算年度医院发展和工作计划,

医疗收费标准和药品价格变动等因素为编制依据。

1.医疗收入。

门诊收入:以计划门诊人次和计划平均收费水平来计算。

住院收入:以计划病床占用日数和按病床计划收费水平计算。

2.药品收入。

以上年度每门诊人次和每占用床日药费的实际收费水平为基础,结合预算年度业务量预计变动数计算。

3.其他收入。

根据具体收入项目的不同内容和有关业务计划分别采用不同的计算方法,逐项计算后汇总编制。

三、支出预算编制

支出预算以医院发展、工作任务、人员编制、有关支出定额和标准、物价因素等为预算年度基本编制依据。

1.人员经费。根据预算年度平均职工人数,上年末平均工资水平,国家有关调资政策等计算编列。

2.药品费。根据预算年度药品收入预算。

3.卫生材料费。在上年度实际工作量和实际支出数的基础上,根据预算年度的计划及有关因素计算。

4.低值易耗品。根据上年的实际执行情况及预算年度业务工作量计算。

5.其他公用支出。在上年度实际支出的基础上,结合预算年度的计划合理安排。

6.月份用款计划。

第四章 财产物资管理

财产物资管理包括固定资产、库存物资(低值易耗品、卫生材料)、药品管理等,医院财产物资按 “统一领导,归口负责”原则,财产物资采购由医院统一进行。

一、固定资产的管理

1.固定资产的标准:设备单价在1500元以上。

2.固定资产的分类:

⑴房屋及建筑物。

⑵专业设备。

⑶一般设备。

⑷图书。

⑸其他类固定资产。

3.固定资产管理要求

⑴配备相应的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

⑵建立健全管理三级帐、卡制度,即财会部门负责总账,财产管理部门负责明细账,使用部门负责建卡即台帐。

⑶实行责任制管理。贵重仪器、设备要指定专人管理,建立技术档案和维护、保养、交接及使用情况报告制度。

⑷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核实,做到账实相符,帐帐相符。

⑸固定资产的购置和修缮要考虑到工作需要和财力可能,要进行科学论证,防止盲目购置,同时对新够进的设备要及时开展成本核算,防止设备闲置,造成资金投资浪费。

⑹房屋修缮要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报上级审批。

⑺固定资产的转移、转让、出租、出借、捐赠、报废必须先报上级审批,按有关规定报财政部门批准后,方可处置。

⑻对盘盈、盘亏的固定资产,应查明原因,按规定进行账务处理。

二、库存物资的管理

库存物资要按照计划采购,定额定量供应的办法进行管理。

1.要合理的确定储备定额,既要满足业务工作的需要,又要防止积压、占用大量的资金,影响资金的使用效益。

2.建立库存物资的购买、验收、入出库、保管、领用等管理制度,降低物资的库存和消耗,提高物资的使用效益。

3.加强对库存物资的清查盘点,及时发现问题,堵塞漏洞,保证物资的安全和完整。

4.加强对在用低值易耗品的实物管理。对在用的低值易耗品采用“定量配置,以旧换新”等管理办法。

三、药品的管理

药品的管理要遵循“计划采购、定额管理、加强周转、保证供应”的原则。 必须正确的核算药房药品的销售情况,并按月计算药品综合差价率,核算药品费用并结转支出。

第五章 货币资金管理

医院货币资金管理包括:银行存款管理、现金管理、往来款项管理。

一、银行存款管理

1.银行账户由医院统一开设和管理。

2.银行存款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

3.医院所收款项要及时存入银行,财会人员要及时和银行对账。

4.严格支票管理,不得签发空白、空头、远期支票,作废支票要妥善保管和处理。

二、现金管理

1.医院收入的现金要及时存入银行,不得坐支。库存现金不得超过规定限额,不得以白条抵现金。

2.现金必须按规定的范围使用。凡超出现金支出限额的,一律通过银行划转。

三、往来款项管理

1.加强对往来款项的管理,要及时处理本单位债权债务。

2.对应收款项要及时收回,对确实无法收回的呆账,按有关程序报经核准后核销。

3.个人不得因私借公款。

第六章 财务分析与监督检查

一、财务部门统一负责,组织对医院内的经济活动资料进行收集和分析。

二、财务分析主要包括预算执行情况、业务收支及资金运用情况。

三、医院财务监督检查要以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财经制度有关规定为依据,对医院的财务收支、财产物资管理、资金使用,以及医疗服务收费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七章 考核与奖惩

一、医院对财务工作要实行考核与奖惩制度,以保证医院有关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保证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二、考核财务工作按规定的管理要求及有关内容进行。

三、医院对职工的奖励制度,要兼顾国家、医院、职工三者利益。具体办法由医院按国家有关规定另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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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财务管理

第一章 总则

为了规范医院财务行为和会计工作秩序,发挥财务在医院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促进医院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医院财务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制定了医院财务管理任务:依法组织收入,努力节约支出,正确安排和合理使用资金;确保国有资产安全;认真编制和执行财务预算;积极推进绩效考核方法,完成目标管理,做好财务监督、检查和经济活动分析;进行经济预测,参与经济决策,做好医疗收费的管理工作。医院一切财务活动在院长的领导下,由医院财务部门统一负责管理。院长为医院财务总负责人,对医院财务负总责。根据规定,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办法,定期上报会计报表及财务分析,服从医院的管理、监督和检查,为接受财政、审计、物价等部门的指导和监督做好财务管理的基础性工作。

第二章 财务机构、会计人员、职责和任务

医院财务科下设收费处、住院处,在财务科的指导下通一实行科学的电算化管理办法,财务科配备工作人员6名,其中科长1名,会计4名,出纳1名。医院内财务人员在工作变动时,必须办理交接手续。在办理交接手续时,应有财务部门的主管人员监交;财务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时,由医院派人监交。按照《会计法》的有关规定,在院领导的领导下,努力使财务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标准化、科学化。根据医院事业发展计划,正确及时的编制年度预算和

财务计划,定期分析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及时提出合理化建议。根据上级规定的统一收费标准,合理组织收入,做到不漏收、不多收,对收入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请示,研究解决。正确运用资金,根据医院特点和业务需要以及节约的原则,全面掌握和调配资金,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的效益。采取有利措施,及时清理债权、债务,防止拖欠,严格控制呆帐。对医院财产物资的管理和核算进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和指导,防止浪费和积压。加强对财务报表的审查、分析,做到及时、准确、全面地报送有关部门。全科人员在财务科长的带动下,认真贯彻新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制度,不断提高业务素质。收费处在财务科长指导下,及时解决本处的难点、疑点和热点。做到报帐及时,日清月结,帐款相符。住院处在财务科长领导下,认真负责地组织住院应收款,做到不漏收、少收、不多收、重收,进一步改进长期住院患者交款和外欠款的催交措施,不断提高医院的经济效益。对住院管理的帐目要做到了日清月结,及时记帐、算帐、报帐、数字准确无误,认真执行上级和物价部门的收费标准,不乱收费,并同一切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

第三章 预决算管理

按照财政部门下达的事业计划指标、任务,本着轻缓重急的原则,支出预算量入为出,合理安排资金,坚持勤俭办院,开源节流,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年末做好计划执行的决算工作。

第四章 财产物资管理

财产物资管理包括固定资产、库存物资、药品管理等,医院财产物资按 “统一领导,归口负责”原则,财产物资采购由医院统一进行。

固定资产的管理:一般设备单价在500元以上,专业设备单价在800元以上,使用时间超过一年的设备作为固定资产。配备了相应的管理人员。建立健全了财会科负责总账,总务科负责明细账,使用部门负责台帐。实行责任制管理。贵重仪器、设备要指定专人管理,建立技术档案和维护、保养、交接及使用情况报告制度。每年财务科会同总务科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核实,做到账实相符,帐帐相符。 固定资产如果要购置和修缮,会进行科学论证,防止盲目购置。固定资产的报废必须先报医院审批,按有关规定报财政部门批准后,方可处置。对盘亏的固定资产,会查明原因,按规定进行账务处理。 库存物资的管理:库存物资要按照计划采购,定额定量供应的办法进行管理。合理的确定储备定额,既要满足业务工作的需要,又要防止积压、占用大量的资金,影响资金的使用效益。建立库存物资的购买、验收、入出库、保管、领用等管理制度,降低物资的库存和消耗,提高物资的使用效益。加强对库存物资的清查盘点,及时发现问题,堵塞漏洞,保证物资的安全和完整。 加强对在用低值易耗品的实物管理。对在用的低值易耗品采用“定量配置,以旧换新”等管理办法。药品的管理要遵循“计划采购、定额管理、加强周转、保证供应”的原则。正确的核算药房药品的销售情况,并按月计算药品综合差价率,核算药品费用并结转支出和以实现的药品进销差价。

第五章 货币资金管理

医院货币资金管理包括:银行存款管理、现金管理、往来款项管理。各科室资金使用,必须报使用计划,由院长审批。银行存款管理:

银行账户由医院统一开设和管理,所收款项及时存入银行,财会人员及时和银行对账,严格支票管理,不得签发空白、空头、远期支票,作废支票要妥善保管和处理。收入的现金要及时存入银行,支出的现金不超过规定限额,不以白条抵现金。加强对往来款项的管理,及时处理本单位债权债务。对应收款项及时收回,对确实无法收回的呆账,按有关程序报经核准后核销,个人不得因私借公款。

第六章 财务分析与监督检查

医院财务部门统一负责,组织对医院内的经济活动资料进行收集和分析。财务分析主要包括预算执行情况、业务收支及资金运用情况。 医院财务监督检查要以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财经制度有关规定为依据,对财务收支、财产物资管理、资金使用,以及医疗服务收费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七章 考核与奖惩

医院对财务工作要实行考核与奖惩制度,以保证医院有关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保证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考核财务工作按规定的管理要求及有关内容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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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城明仁医院财务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我院的财务管理工作,切实做好增收节支和成本核算,保证良性财经循环,促进我院更快发展,特制订如下财务管理制度:

一、严格执行国家各项财务制度,实行财务记账一本账、财务审批一支笔。

二、财务主管人员对全院财务收支要起到监督保证作用,认真做好财务预算、决算,既要及时保证医院业务用资金的需要,又要对不合理的开支把好关,为院领导当好财务管理的助手。

三、所有财务人员必须严格执行财务管理规定,收取的各项款项要及时上交,不得挪用。对收取的款项隐瞒不报或截留挪用一律按贪污论处。因不及时上交款项而造成的丢失被盗,责任自负,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

四、加强票据管理,所有收费人员领用发票一律进行严格登记,发票存根上交财务科保管。票据管理人员应随时对票据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作废票据、退票及损毁票据要分别登记、分别保管。对开据虚假发票者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厉查处。

五、所有财务开支,必须有院长签字方可报销入账;对科室及职工有关财务的奖励处罚决定需经院长签字生效。对业务往来中的应付款项应按院长批示数字支付,否则造成的财务损失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

六、医药、器械、物资采购按程序报院长审批,各种临时性开支需报院长批准后方可执行,否则所需费用不予报销。

七、出纳人员要做好原始票据的审核工作,对不符合财务制度的虚假、涂改票据及白条坚决不能入账。

八、医院工作人员因公借款必须经院长签字批准,事后及时偿还。财务科每年底要进行职工借款清理,对逾期不还者从工资中扣除。

对收费人员、司机及其他经常外出人员所借周转金要进行定期核查,严禁挪作他用。

十、对外单位大额付款一律采用支票支付,对个人的款项、购买零星办公用品及结算起点以下的款项可支付现金。业务终结的应付款项,一律由承做业务的当事人支取,本院职工及其他人员不得代支。

对车辆维修、加油、器械、物资和药品采购等政府明令定点采购的物品,按有关规定实行定点公开,择优竞标采购,对定期结账者按月由有关的主管人员和财务人员共同定期以支票形式结帐。

十一、财务人员对账目必须做到日清月结,工作时要认真、细心、负责。因工作不细、账目不清而给医院造成损失的要酌情给予责任人处罚,出现重大失误追究责任人责任。

十二、收费人员及财务科值班人员要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和保密工作,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医院有关财务信息。

十三、财务工作人员要接受医院领导及广大职工的监督,院领导可随时检查财务人员的账目和收支凭证以示责任,确保财务工作顺利进行。

邹城明仁医院收费处工作制度

1.办理门诊病员收费和住院病员预交金收取工作。

2.收费人员工作必须认真负责、态度和蔼、语言文明,耐心解释,不刁难,不推诿病人。准确掌握有关收费标准,努力提高效率,缩短病员等待时间。

3.收费人员在收到病人交付现金时,要唱收、唱付,当面点清。填写门诊收据,必须做到姓名相符、项目真实、金额准确、日期一致、字迹清晰。

4.严格执行医保查证手续和有关比例收费规定,做到姓名、项目、金额相符,防止张冠李戴,错帐漏帐。

5.收费人员应在每天规定时间内办理结帐,核对所开收据与所收现金是否相符。将所收现金交出纳核收,做到当日收款当日结算上交,不得拖延积压,不准挪用公款。

6.各种收据必须按日期、编号顺序使用,不得中断或间断。凡写错作废的收据,必须将原正副联粘贴在字根上,并写明注销的原因。

7.收费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岗,严禁室内会客,不准由他人代替收费、填写收据,否则追查处理。

8.提高警惕、注意安全,非本室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努力完成各项收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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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为进一步规范我院的财务管理工作,切实做好增收节支和成本核算,保证良性财经循环,促进我院更快发展,特制订如下财务管理制度。本管理制度适用于莱西城关医院各部门、人员在财务会计工作中必须认真执行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会计机构的管理

一、严格执行国家各项财务制度,实行财务记账一本账、财务审批一支笔。

二、财务主管人员对全院财务收支要起到监督保证作用,认真做好财务预算、决算,既要及时保证医院业务用资金的需要,又要对不合理的开支把好关,为院领导当好财务管理的助手。

三、所有财务人员必须严格执行财务管理规定,收取的各项款项要及时上交,不得挪用。对收取的款项隐瞒不报或截留挪用一律按贪污论处。因不及时上交款项而造成的丢失被盗,责任自负,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

四、所有财务开支,必须有院长签字方可报销入账;对科室及职工有关财务的奖励处罚决定需经院长签字生效。对业务往来中的应付款项应按院长批示数字支付,否则造成的财务损失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

五、出纳人员要做好原始票据的审核工作,对不符合财务制度的虚假、涂改票据及白条坚决不能入账。

六、财务人员对账目必须做到日清月结,工作时要认真、细心、负责。因工作不细、账目不清而给医院造成损失的要酌情给予责任人处罚,出现重大失误追究责任人责任。

七、收费人员及财务科值班人员要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和保密工作,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医院有关财务信息。

八、财务工作人员要接受医院领导及广大职工的监督,院领导可随时检查财务人员的账目和收支凭证以示责任,确保财务工作顺利进行。

第三章、财务票据管理

一、加强票据管理,所有收费人员领用发票一律进行严格登记,发票存根上交财务科保管。票据管理人员应随时对票据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作废票据、退票及损毁票据要分别登记、分别保管。对开据虚假发票者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厉查处

二、对外单位大额付款一律采用支票支付,对个人的款项、购买零星办公用品及结算起点以下的款项可支付现金。业务终结的应付款项,一律由承做业务的当事人支取,本院职工及其他人员不得代支。

第四章、医院采购管理。

一、医药、器械、物资采购按程序报院长审批,各种临时性开支需报院长批准后方可执行,否则所需费用不予报销。

二、对车辆维修、加油、器械、物资和药品采购等政府明令定点采购的物品,按有关规定实行定点公开,择优竞标采购,对定期结账者按月由有关的主管人员和财务人员共同定期以支票形式结帐。

第五章、借款及往来管理

一、医院工作人员因公借款必须经院长签字批准,事后及时偿还。财务科每年底要进行职工借款清理,对逾期不还者从工资中扣除。

二、对收费人员、司机及其他经常外出人员所借周转金要进行定期核查,严禁挪作他用。

第六章、

财务岗位管理

一、财务工作岗位本着分工明确、密切协作的原则设置为:财务主管、出纳、收入费用核算、资产核算、会计档案管理、住院结算、门诊收费、成本核算、稽核。根据业务量繁简情况, 设为一岗一人, 一岗多人或一人多岗。出纳人员不得兼管收入、费用、债权、债务的登记以及稽核工作和会计档案管理工作。

二、财务人员的任免按《会计法》规定办理。

三、财务人员在工作调动时, 必须办理交接手续。一般财务人员在办理交接手续时, 应由财务负责人或主管会计监交; 财务负责人办理交接手续时, 由主管财务院长监交, 必要时应由上级主管部门派人监交。

第七章、收费处财务工作制度:

一、办理门诊病员收费和住院病员预交金收取工作。

二、收费人员工作必须认真负责、态度和蔼、语言文明,耐心解释,不刁难,不推诿病人。准确掌握有关收费标准,努力提高效率,缩短病员等待时间。

三、收费人员在收到病人交付现金时,要唱收、唱付,当面点清。填写门诊收据,必须做到姓名相符、项目真实、金额准确、日期一致、字迹清晰。

四、严格执行医保查证手续和有关比例收费规定,做到姓名、项目、金额相符,防止张冠李戴,错帐漏帐。

五、收费人员应在每天规定时间内办理结帐,核对所开收据与所收现金是否相符。将所收现金交出纳核收,做到当日收款当日结算上交,不得拖延积压,不准挪用公款。

六、各种收据必须按日期、编号顺序使用,不得中断或间断。凡写错作废的收据,必须将原正副联粘贴在字根上,并写明注销的原因。

七、收费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岗,严禁室内会客,不准由他人代替收费、填写收据,否则追查处理。

八、提高警惕、注意安全,非本室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努力完成各项收费任务。 第八章、报表管理 根据医院事业发展计划和目标, 正确编制年度和季度的财务计划(预算), 办理会计业务。按照规定的格式和期限, 报送会计季报和年报(决算) 。 第九章、财务档案管理

医院会计档案的管理严格按国家制订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及医院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章附则

本管理制度自批准公布之日起执行,不完善之处另行文补充规定,凡与本制度规定不一致的以本管理制度为准。

本管理制度由医院财务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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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医健康复医院

医院财务管理制度

一、为了规范医院财务行为和会计工作秩序,发挥财务在医院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促进医院发展。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医院财务制度》、《 医院会计制度 》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疗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医院财务管理任务:依法组织收入,努力节约支出,正确安排和合理使用资金;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确保国有资产安全;认真编制和执行财务预算;积极推进绩效考核方祛,完成目标管理,做好财务监督、检查和经济活动分析;进行经济预测,参与经济决策,做好医疗收费的管理工作。

三、医院财务管理范围:预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资产管理、对外投资、货币资金等,以及财务分析和监督检查。

四、医院财务管理体制: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模式,医院一切财务活动在总院长的领导下,由医院财务部门统一负责管理。医院财务实行“计划”为特征的总院长负责制。各医疗分支机构预算内的支付,由本单位财务负责人复核,执行院长审批,即可办理;属预算外的,由医院财务负责人复核,经医院总院长审批。

五、院长为医院财务总负责人,对医院财务负总责。执行院长为各医疗分支机构财务总负负人,对本单位的财务负总责。医疗分支机构的财务主管人员由医院任命,接受医院财务部门的管理。

六、各医疗分支机构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办法,做好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定期上报会计报表及财务分析,服从医院的管理、监督和检查。

七、医院的财务管理接受财政、审计、物价等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保定医健康复医院 会计人员职责和任务

一、会计岗位

医院内部财务人员在工作变动时,必须办理交接手续。各医疗分支机构一般会计人员在办理交按手续时,应有该单位财务部门的主管人员监交;财务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时,由医院派人监交。

二、职责和任务

l .贯彻国家财税政策、法规,结合具体情况建立规范的财务模式,建立健全财务核算制度。

2.编制和执行财务综合预算、决算、财务收支计划、拟定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有效地使用资金。

3.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

4.医院财务科参与研究、审批医院内有关财务经济事项,上报、下发有关财会、经济管理等方面文件。

5.医院财务部对医院财务机构和岗位设置、人负配备、会计核算等提出方方案。负责选拔、培训和考核医院内的财会人员。

6.各医疗分支机构财务部门负责日常本单位财务工作, 医院财务部负责对各医疗分支机构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

保定医健康复医院

财产物资管理

财产物资管理包括固定资产、库存物资(药品、低值易耗品、卫生材料)理等,医院财产物资按“统一领异,归口负责”原则,财产物资采购由医院统一进行。

一、固定资产的管理

1.固定资产的标准:一般设备单价在1000元以上,专业设备单价在1500 元以上,使用时间超过一年的设备。

2.固定资产的分类: (1)房屋及建筑物

(2)专业设备 (3)一般设备。 (4)图书 (5)其他类固定资产 3.固定资产管理要求

(l)配备相应的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

(2)建立健全管理三级帐、卡制度,即财会部门负责总账,财产管理部门负责明细账,使用部门负责建卡即台帐。

(3)实行责任制管理:贵重仪器、设备要指定专人管理,建立技术档案和维护、保养、交接及使用情况报告制度。

(4)财产物资管理部门与财会部门要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核实,做到账实相符,帐帐相符。

(5)固定资产的购置和修缮要考虑到工作需要和财力可能,要进行科学论证,防止盲目购置,同时对新购进的设备要及时开展成本核算,防止设备闲置,造成资金投资浪费。

(6)房屋修缮要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报医院审批。 (7)固定资产的转移、转让、出租、出借、捐赠、报废必须先报医院审批,按有关规定报财政部门批准后,方可处置。

(8)对盘盈、盘亏的固定资产,应查明原因,按规定进行账务处理。

二、库存物资的管理

库存物资要按照计划采购,定额定量供应的办法进行管理。 1.要合理的确定储备定额,既要满足业务工作的需要,又要防止积压、占用大量的资金,影响资金的使用效益。

2 .建立库存物资的购买、验收、入出库、保管、领用等管理制度,降低物资的库存和消耗,提高物资的使用效益。

3.加强对库存物资的清查盘点,及时发现问题,绪塞漏洞,保证物资的安全和完整。

4.加强对在用低值易耗品的实物管理切对在用的低值易耗品采用“定额配置,以旧换新”等管理办法。

三、药品的针理药品的竹理要遵循“计划采购、定额管理、加强周转、保证供应’ \" 的原则。必须正确的核算药房药品的销售情况,并按月计算药品综合差价率,核算药品费用并结转支出和以实现的药品进销差价。

保定医健康复医院

货币资金管理

医院货币资金管理包括:银行存款管理、现金管理、往来款项管理。各医疗分支机构的货币资金使用,必须报使用计划,由医院总院长审批。

一、银行存款管理

1.各医疗分支机构银行账户由医院统一开设和管理。2.银行存款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

3.各医疗分支机构所收款项要及时存入银行,财会人员要及时和银行对账。

4.严格支票管理,不得签发空白、空头、远期支票,作废支票要妥善保管和处理。

二、现金管理

1.各医疗分支机构收入的现金要及时存入银行,不得坐支。库存现金不得超过规定限额,不得以白条抵现金。

2.现金必须按规定的范围使用。凡超出现金支出限额的,一律通过银行划转。

三、往来款项管理

1.医院加强对往来款项的管理,下属医疗分支机构要及时处理本单位债权债务。

2.对应收款项要及时收回,对确实无法收回的呆账,按有关程序报经核准后核销。

3.个人不得因私借公款。

保定医健康复医院

财务收支管理制度

一、收入管理

1.本医院收款处凭正式发货票国家统一监制票据收费,其他任何部门、科室和个人不得私自收费。私自收费按医院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2.各窗口收款员每天下班前将当天收到的现金足额交到财务室,日清月结。现金出纳员负责日报表与交款金额核对,防止收款员有积压现金情况的发生,然后票据管理员复核票据,一切复核无误后将款项当日存入银行并登记账簿。

3.每月末,财务科主管人员与系统管理员及票据管理员将收入汇总表与电脑收入进行核对。

二、支出管理

医院各项支出必须遵守《会计法》及其相关财经法规,支出票据必须真实、合法、完整,支出票据上记载的各项内容均不得涂改。具体支出报销程序如下:

报销程序—经手人签字(注明事由并附票据)---分管副院长签字—财务科审核—院长审查签字—财务科支付。-

保定医健康复医院

收支结余管理制度

为加强医院结余资金的管理,按照国家规定正确计算与分配结余,特制订医院收支结余管理制度。

一、医院收支结余是指医院收入与支出相抵后的余额。包括:业务收支结余、财政项目补助收支结转(余)、科教项目收支结转(余)。

二、业务收支结余应于期末扣除按规定结转下年继续使用的资金后,结转至结余分配。

(一)为正数的,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为负数的,应由事业基金弥补亏损,不得进行其他分配,事业基金不足以弥补的,转入未弥补亏损。如有上年未弥补亏损,当年结余应优先用于弥补亏损,弥补亏损后仍有结余的,再按规定比例进行分配。

(二)财政项目补助收支结转(余)、科教项目收支结转(余)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三)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医院应加强结余资金的管理。按照国家规定正确计算与分配结余。医院结余资金应按照规定纳入单位预算,在编制年度预算和执行中需追加预算时,按照财政部门的规定安排使用。医院动用财政项目补助收支结转(余),应严格执行财政部门有关规定和批报程序。

四、按照新《医院财务制度》和《医院会计制度》的实质和内涵,学习新制度对加强医院收支结余管理的举措。依法组织收入,努力节约支出;加强经济活动的财务控制和监督,防范财务风险,提高医院结余管理水平。

五、加强预算约束,实行全面预算管理,医院所有收支应全部纳入预算管理,科学合理编制预算,规范医院财务行为,促进医院结余管理。

六、改革公立医院补偿机制,调整部分技术服务收费标准,加大政府投入,实现由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补偿,完善医疗保障支付制度。增加医院结余管理范围。

七、加强医院管理成本核算,强化成本控制,挖掘内部结余潜力。医院应建立健全定额管理制度、费用审核制度等,采取有效措施纠正、限制不必要的成本费用支出差异,控制成本费用支出。从内部挖掘潜力,提高医院结余水平。

八、清理往来款项,做到各项收支及时入账,能够正确、完整地反映医院收支及结余的真实情况。

九、按照规定的计算方法正确计算、提取结余,做到收支配比。医院应当按照规定的计算方法和计算内容,对全年的收支活动进行全面的清查、核对、整理和结算。凡属本年的各项支出,都要按规定的支出渠道列报,正确计算、如实反映医院全年收支结余情况。

十、当期各类收支结余计算公式如下:

(一)业务收支结余=医疗结余+其他收入-其他支出 其中:医疗结余=医疗收入+财政基本支出补助收入-医疗业务成本-管理费用

本期结余=医疗结余+其它收入+其他支出

可供用于分配的结余=本期结余-财政基本补助结转

(二)财政项目补助收支结转(余)=财政项目补助收入-财政项目补助支出

(三)科教项目收支结转(余)=科教项目收入-科教项目支出

《医院财务制度》规定:本期收支结余为正数时,首先弥补上期亏损,余下的部分按规定分配为职工集体福利基金和调节基金。

保定医健康复医院 财务分析与监督检查

一、医院财务部门统一负责,组织医疗分支机构对医院内的经济活动资料进行收集和分析。

二、财务分析主要包括预算执行情况、业务收支及资金运用情况。

三、医院财务监督检查要以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财经制度有关规定为依据,对医疗分支机构财务收支、财产物资管理、资金使用,以及医疗服务收费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保定医健康复医院

考核与奖惩

一、医院对财务工作要实行考核与奖惩制度,以保证医院有关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保证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二、考核财务工作按规定的管理要求及有关内容进行。

三、医院对医疗分支机构的奖励制度,兼顾国家、医院、职工三者利益。具体办法由医院按国家有关规定另行制定。

保定医健康复医院

财务部门岗位职责

一、科长职责

1.在总院长领导下,主持本部日常工作,负责进行医院财务管理和财务核算工作。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政策、法规,核查监督财务收支、财务管理和资金使用情况,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与完整。

3.指导医疗分支机构结合实际情况,完善本单位各项财务管理办法。

4.合理组织收入,节约行政开支。按照国家规定的支出范围和批准项目,严格控制支出。

5.组织与编制医院及医疗分支机构的综合财务预算,并监督执行。6.经常检查各项财务制度的执行情况,检查有关会计核算的内容及有关财产帐实情况,要求会计信息真实完整。

7.会同有关部门,审查或参与拟定经济合同、协议及其他经济政策制定工作。8.负责向医院领导层报告医疗分支机构财务情况,并进行经济活动分析。

9.组织安排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考核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财务人员培训计划,参与会计人员的任用、调配工作。10.定期组织清查债权和债务,防止拖欠,严格控制欠账。 11.保证医院资金财产的安全,协助相关部门进行经常的监督和必要的检查。

二、会计核算岗位职责

1.严格遵守《会计法》及相关的财经法规,认真审核原始凭证,按有关规定填制会计凭证。

2.原始凭证审核内容:原始凭证内容是否完整,手续是否完备,是否合法,对记载不完整、不准确、不符合规定的凭证,应退回补充或更正。

3.根据经济业务内容情况和有关规定分别设置明细账,按记账规则及时登记明细账。

4.及时清理债权债务,实行会计监督,维护财经纪律。5.按时编制会计报告,做到数字准确,内容完整,经济活动分析明了,报送及时。 6.按会计档案管理要求,装订和保管当年会计凭证、账薄和报表。 7.完成领导交给的其他工作。

三、出纳岗位职责

1.严格执行国家《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和银行结算制度。2.有关规定,办理现金收付业务和银行结算业务,保管好库存现金及现金、银行账薄。

3.严格遵守银行核定的库存现金限额,不得以“ 白条”抵充库存现金,更不得挪用现金。

4.每天认真登记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做到日清月结,并与库存现金及总账核对相符。

5.每月与银行对账,按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使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余额相符,及时查询处理未达账款。

6.随时掌握银行存款余额,不准签发空白支票,不准将银行账户借给任何单位或个人办理结算套取现金。

7.保管好出纳印签章、空白支票、保险柜钥匙,做好现金、银行凭证的保管、传递及交接工作。8.完成领导交给的其他工作。

推荐第9篇:医院财务管理制度

全国医院工作制度与人员岗位职责

财务与物价制度1-17 职责

目 录

财务工作制度—17 项

一、财务部门工作制度

二、经费审批及报销制度

三、医疗收费制度

四、财产物资管理制度

五、票据管理制度

六、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全国医院工作制度与人员岗位职责行政管理医疗管理护理工作制度医院感染管理制度药剂部门制度与岗位职责医技科室工作制度人员岗位职责营养工作制度营养科人员岗位职责ICU(重症监护病房、加强医疗病房)财务与物价制度人员岗位职责人员岗位职责

七、门诊收费处工作制度

八、住院处收费工作制度

九、住院病人退费管理制度

十、财务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一、仪器设备、耗材采购制度

二、物价工作管理制度

三、医疗服务价格公示制度

十四、医疗服务项目的病历记录和费用核查制度

五、住院患者费用“每日清”制度

六、奖金分配管理制度

七、内部审计工作制度

人员岗位职责—7 项

一、财务部门负责人的职责

二、财务部门会计的职责

三、财务部门出纳职责

四、财务部门成本及奖金核算岗位职责

五、住院处、门急诊收费处收费员的职责

六、住院、门急诊收费处审核人员的职责

七、物价人员的职责

财务工作制度—17 项

一、财务部门工作制度

1.按照《会计法》、《医院财务制度》和《医院会计制度》,全院财务实行统一管理,建立相应的财务管理制度、会计管理制度、物价管理制度以及完善财务部门相应的岗位责任制。

2.正确贯彻执行各项财经政策,加强财务监督,严格财经纪律。财会人员要以身作则,奉公守法,对一切贪污盗窃、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

3.合理组织收入,严格控制支出。凡是该收的要抓紧收回。对各项开支实行预算管理。对于临时必须的开支,应按规定的审批手续办理。

4.根据事业计划,正确及时编制年度的财务预算,办理会计业务。按照规定的格式和期限,报送会计月报和年报(决算)。

5.加强医院经济管理,定期进行经济活动分析,并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成本核算的管理工作。

6.凡本院对外采购开支等一切会计事项,均应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如发票、帐单、收据等)。原始凭证由经手人、验收人和主管负责人签字后,方能以据报销。一切空白纸条,不能作为正式凭据。出差或因公借支,须经主管部门领导批准,任务完成后及时办理结帐报销手续。

7.会计人员要及时清理债权和债务,防止拖欠,减少呆帐。

8.财务部门应与有关科配合,定期对房屋、设备、家具、药品、器械等国家资财进行经常的监督,及时清查库存,防止浪费和积压。

9.每日收入的现金要当日送存银行,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的规定限额。出纳和收费人员不得以长补短。如有差错,由经手人详细登记,每月集中讨

论,找出原因后报领导指示处理。

10.原始凭证、帐本、工资清册、财务决算等资料,以及会计人员交接,均按财政部门的规定办理。

11.按照国家统一的招标投标目录进行采购,建立目录外的药品、耗材、设备、物资、劳务的采购管理制度。

12.奖金分配的原则、标准、程序公开透明,体现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坚持奖金分配不得与药品收入挂钩的原则。

13.加强医疗机构经济活动内控制度建设,建立重大经济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保证国有资产的安全与完整。

二、经费审批及报销制度(新增)

为规范会计行为,明确职责权限,适应医院预算管理和成本核算的需要,加强财务管理职能,使医院各项经费管理有章可循,特制定本规定。

1.医院的一切财务收支活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

2.医院经费开支权限应体现统一管理、分级负责、集中控制的原则,执行“三重一大”的规定,坚持财务开支由授权审批、层层负责的原则。

3.医院各项经费开支的审批有明确审批权限规范与程序,授权范围和内容应在授权书中明确,实行先下级,后上级逐级上报审批的制度。4.院长办公会集体讨论审批的事项:医院年度预算;预算内开支金额在限额以上的经费支出;追加和调整预算项目;对外投资、合作、捐赠、技术转让等事宜;其他重大经济事项。

5.报销的原始单据必须真实、合法、有效,必须是由税务部门监制的正式发票或财政部门监制的、适用的正式收据;字迹清楚,数字准确,不得涂改、挖补;出票单位的公章;对不符合规范的原始单据不予报销。

6.所有的借款必须在经济活动结束后1 个月内报销,

7.严格现金管理,大于现金支付额度的支出,应使用银行转账支票结算,如因特殊原因使用现金时,应由财务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

8.坚持权责对等原则,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和重大经济事项实行领导负责制。

9.如有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给医院带来经济损失的,应由直接经办人和第一审批人承担主要责任,并依据国家相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

三、医疗收费制度

1.收费员工作必须细心负责,态度要热情和蔼,准确掌握药价和各种医疗项目的收费标准,简化手续,减少排队。

2.交付现金要唱收、唱付,当面点清,开出收据,留有存根复核和备查。对医疗保险、公费医疗、记帐合同,要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规定。

3.病员出院,住院处根据病房的出院通知单结算、收费或记帐。

4.病员住院期间,住院处应定期进行结算。自费者,要随时与家属联系清交,以免造成呆帐。对欠帐者,应抓紧催收。

5.收费处要建立交接班制度。交班时现金必须当面点清,最后汇总,清点钱、帐相符合交会计、出纳处理。如有不符,需立即查找原因,及时解决。

6.收费员收取的现金,每日下班前向财务部门完成缴结,不得超限存放备用金。

四、财产物资管理制度

1.凡医院所需的各种财产物资(除药品和图书外),均由物资部门统一负责采购、调入、供应、管理、维修。要尽可能修旧利废,做到物尽其用,节约使用。

2.物资部门负责管理的财产、物资,应建立健全帐目,指定专人采购、领发、保管,加强管理,定期或不定期清点实物,核对帐目。要求帐物相符,保证物资安全,防止积压损坏、变质、被盗。有关人员要经常深入科室,了解需要,指导、协助有关人员管好、用好物资。

3.各科室所需物资,按月、季、年编制计划送物资采购部门,经院领导审批后列入采购计划进行购买,按计划供应,由配送中心实行送货上门。属于交回物资要交旧领新。

4.各种物品、被服的报废,要办理报废手续。物资部门对报废物资要妥善管理。医院的财产物资,任何人不得私自取回。重大财产物资的报损、报废,及财产物资变价、转让或无价调拨,须根据具体情况,经科室评议,由物资部门审核转院领导报主管部门批准处理,不得擅自处理。报损、报废复价残值应上缴医院财务部门。

5.各科室应指定专人负责物品请领、保管及注销工作。

五、票据管理制度

1.医院使用各种票据,须由财务部门派专人向财政行政管理部门购买,财务部门根据业务需要,印制医院内部财务运行的各类表格,经院领导批准,方可印制。

2.财务部门指定专人保管票据,出纳不得兼保管或核销票据。

3.票据管理人员负责登记收费票据的购买、发放、核销的日期、名称、起止号码、规格及数量等。票据领取人应对相关内容确定后签字。

4.各种票据只限于规定的业务范围中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不得向外单位转让、借用、代开,不得伪造票据。

5.作废票据要求联式齐全,作废后应在票据上简单说明作废原因。

6.票据的核销。各种收据应以结账单的收据区间号码、存根及日报表为依据进行审核后核销。票据遗失、短少应及时向财务部门报告登记备案,登报声明遗失票据的号码,并追求当事人的责任。

六、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1.凡产权属于本单位的一切建筑物及各种附属设施、各种医疗仪器和专业设备、办公与事务用的设备、家具、用具、交通工具等均属于固定

资产的范围,均应按规定计价原则计价,列入固定资产范围管理。

2.医院固定资产实行统一领导、分级核算的管理原则,单位设置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负责计划、采购、验收、编号、调配、维修、清查盘点、报废、明细账核算、资料档案管理以及办理调拨、变价、报损、报废等工作。

3.购置大型设备要对设备的价格、性能、适用范围、预测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等进行可行性论证。

4.固定资产的报废、报损、出借、出租和调拨应有报告制度和审批手续。凡报损、报废的,单位应组织有关人员检查鉴定,按审批权限批准后方可销账,报废和转让的审批权限按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办理。

5.医院应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由管理部门、使用科室、财务部门统一组织并实施。发现余缺应及时记录,查明原因,按规定程序办理报批手续。

七、门诊收费处工作制度

1.收款员必须 奉公守法,遵守财经纪律,不利用职权谋取私利,文明服务,礼貌待患,不和患者吵架。 工作尽职尽责,熟练掌握各项检查、治疗的收费标准,准确划价,如发现少收、漏收按丢款处理。

2.审核人员应加强对各种收据、收入日报等的审核,防止错收。

3.退费手续要完备。退费患者必须持医院开的收据和交款单,并有医生在后面签字、盖章,经审核盖章后方可退费。对部分退费所剩金额,必须另行补开收据,并在原收据后面注明补开收据的号码。

4.每天要对所收款项进行日清日结,除必要的备用金外所收现金必须当日存入银行。

5.妥善保管好各种单据、现金和印章。

6.必须有专人负责每天审核收费员的收费单据、收入日报表和患者退费手续。

八、住院处收费工作制度

1.收费员必须按照规章制度对住院患者的费用进行核算和结算。在对住院患者费用进行记账、算账、报账。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收费准确。

2.为了加强住院收费管理工作,防止漏费、欠费、组织合理收入、提高经济效益,收费员每天将患者所发生的费用(药费、检查费等)记入患者账户,有漏费情况要及时查找原因,并和病房取得联系,堵塞漏

洞。对长期住院病人应定期结账,费用大的患者要随时结账,并填发催费通知单,通知病房和家属催要欠费。

3.对所管理的病房,住院处有权要求医师或护士对原始凭证的填制和所有医疗费用的书写要严肃认真、字迹清楚、价格合理,并标明项目,经办医师签字或盖章

4.退费手续要完备。退费患者必须持医院开的收据和交款单,并有医生在后面签字、盖章,经审核盖章后方可退费。对部分退费所剩金额,必须另行补开收据,并在原收据后面注明补开收据的号码。

5.每天要对所收款项进行日清日结,除必要的备用金外所收现金必须当日存入银行。

6.妥善保管好各种单据、现金和印章。

7.必须有专人负责每天审核收费员的收费单据、收入日报表和患者退费手续。加强对收费系统安全性和稳定性的管理。

九、住院病人退费管理制度

住院病人办理出院结算手续后,需要退费,应按下列规定及程序办理:

1.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票证齐全;

2.严格执行多岗位权责制,不得一人独立负责全程退费工作;

3.费用的减少,必须能在收费系统上操作后才能在收费窗口退费;

4.根据所退费用类别的不同应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

4.1 涉及病房医嘱收费的退费,由主管病房的大夫和护士长(或主管护士)共同签署退费说明、退费项目及退费金额,千元以上退费需由科室负责人签字;

4.2 涉及检查、化验的退费:原始记账凭据上应有科室负责人签署退费意见及签名;

4.3 金额大于千元以上的退费,同时还需由住院处主任及财务管理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

4.4 由审核人员对退费单据、原始收据进行审核后,在收费系统上进行退费操作后,将原始收据及账袋转交到窗口出纳,由窗口出纳进行款项退出并出具新的收费凭证。

5.未实行计算机收费系统的医院同样应按上述规定的程序运作。

十、财务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1.医院会计档案的管理应接受卫生主管部门的指导和检查。

2.医院每月、每年形成的会计核算资料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核、整理,按程序编号订装成册、归档管理。

3.各种财务会计档案保管期限届满需要销毁时,应按国家规定执行。销毁时由本单位档案部门会同财务部门共同鉴定、编制造册,并报请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方可进行。

4.财务人员调离和离职必须办理移交手续。

5.借阅财务会计档案必须履行审批、登记、注销手续。

6.对会计业务的重要核算资料要设专柜严密管理。其他会计档案管理事项按会计制度规定执行。

十一、仪器设备、耗材采购制度

1、凡属医疗、教学、科研所需用的仪器、设备、卫生材料、劳保用品、办公用品等,均由相关部门统一负责采购,供应、调配和维修。采购工作应严格遵守相关法规,依据招标后中标结果定点采购。招标范围

以外的商品,须经院领导批准通过政府招标采购后,方可进行采购。

2、根据院年度工作要点和规划,编制采购预算。

3、应成立专门的组织负责大型仪器设备的论证、报批、招标、商务洽谈等工作。

4、一般医疗用低值易耗品、物资材料等,根据院内工作需要和库存量制定月采购计划,进行定点采购。

5、所有采购商品,必须符合国家颁布的质量标准和检测标准。采购人员要认真查验注册证、合格证、检验证等相关证明文件。

6、采购员和保管员要严格遵守入、出库验收制度。每月汇同会计核对盘点一次。年底全面盘点一次,制表上报。

7、库房物品要按性质分类保管,作到帐物相符,帐帐相符。

二、物价工作管理制度

物价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对医疗服务价格的管理,它包括医疗服务价格的执行、管理和对新增医疗项目收费价格的申报。各医疗机构在执行医疗服务价格中,必须严格执行政府定价,各科室不得已任何理由巧立项目、擅自分解、增设收费项目和提高收费标准。

1.医院各有关部门必须认真执行物价局、卫生局制定的有关物价政策、法规和物价标准;必须严格执行政府定价,做到合法收费。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文件精神,建立患者监督制度,对医疗服务项目内容及价格做到明码标价,公布监督投诉电话。

3.加强各科的收费管理工作,实行“三统一”、“两公开”、“一固定”。即统一划价,统一收费,统一使用合法的收费票据:公开住院病人收费明细表,公开手术室消耗物品及使用特殊器械收费明细表:收费人员要相对固定。

4.控制药品销售增长,减轻群众负担。各科要采取切实措施,杜绝开大处方和各种不合理用药,坚决制止医生按处方提成药品销售收入的行为。逐步调整用药结构,提高国产、有效、低价药品的消费比重,以控制药品费用的过快上涨。

5.加强大型医用设备的收费管理。各科室合作使用医用设备时,要事先向医院财务/物价管理部门报送论证报告、合作协议和收费预测标准及进货价格等资料,未经预审的,不予报批收费标准;同时确认将要开展的医疗技术是否有医疗服务项目,若为新项目,科室应根据规定到相关部门申报新技术立项。

6.财务/物价管理部门要建立和完善“各类一次性医用品和器材”购货和使用、收费的管理规范与程序,凡非医院购进的医用品和器材,临床上原则不得收费。

7.财务/物价管理部门有权对各科医疗服务收费监督检查,对擅自制定和提高医疗服务收费标准、分解服务的内容重复收费、降低服务质量变相涨价、巧立名目乱收费以及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行为要及时向院领导及相关职能部门报告,并提出处理意见。

8.对严格执行物价政策、服务质量好、一切收费都按规定表现好的部门和个人,物价办公室有权向院领导提出建议给予表扬。

三、医疗服务价格公示制度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精神,医院有义务向患者提供医疗服务项目内容及医疗服务价格的真实情况,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及药品价格公示。

2.非营利性医院必须按照价格部门批准的医疗服务价格标准,在醒目位置公示。营利性医院按照医疗服务价格公示办法,公示自主制定的各项医疗服务价格。

3.可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公示。设立公示栏、公示牌、价目表(册)或电子屏、电子触摸屏等。

4.公示要以“竖得起、看得清、留得住”为原则,做到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合法、标示醒目、字迹清晰,长期固定设置在收费场所或方便群众阅知又不易损坏的地方。

5.公示内容不能随意删减,实行动态管理,对变更的价格及收费项目和标准,各执行单位应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及时变更。

6.盈利性医疗机构除执行政府定价服务项目之外的自主定价项目,应公示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不得采用比照、分解以及“打包”形式收费,提供收费明细清单。

四、医疗服务项目的病历记录和费用核查制度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文件精神,医院需要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病历记录及费用情况,没有病历记录的、没有收费标准的医疗服务项目,不得收取费用。

2.患者出院时,医院要对患者住院期间发生的每一笔费用进行复核。

3.对病历检查过程发现的多收、少收及漏收现象,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解决。

4.定期对各科室病历书写相关负责人进行物价管理的有关政策和最新出台的管理规定进行培训,提高病历书写规范化、合理化、制度化水平。

五、住院患者费用“每日清”制度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文件精神,为方便患者医药费用的了解和查询,对住院患者费用实行每日清单制度,或提供计算机网上实时查询。这有利于改善医患关系、增强患者诊疗信息透明化、提高病人对每日诊疗费用的可信度。

2.医院应该向住院患者提供“每日费”服务,或计算机网上查询,包括每一笔医药费用收费名称、单价、数量、金额等。

3.患者出院时,住院费用核实无误后,给患者办理费用结帐手续,同时向患者提供总费用清单。

十六、奖金分配管理制度

1.贯彻落实国家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精神,结合医院特点,制定相应科学、合理的资金分配与管理制度,不准科室承包、开单提成、医务人员奖金分配与所在科室收入直接挂钩。

2.设立奖金管理组织负责全院奖金管理工作,并有相关程序与制度。

3.奖金分配原则。

(1)坚持始终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的原则,遵照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不准再实行科室的收入和医生个人收入挂钩” 的要求。

(2)逐步健全和规范对医院的资金分配制度,突出医疗质量、技术水平、医疗服务在医院的组织绩效考核中的权重。

(3)坚持优质、高效、低成本的原则,充分利用医疗资源,降低成本,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安全、便捷和经济的医疗服务。

(4)坚持按岗定酬、按任务定酬、按业绩定酬的原则。

4.医院奖金分配的主要依据

(1)医院内部进行奖金分配时应按照岗位职责,提出工作要求,明确任务指标,考核综合业绩。奖金应与综合考核指标挂钩,不得单纯与业务收入挂钩。

(2)医院内部的绩效考核应根据岗位所承担的责任不同、风险不同、技术不同,并综合考虑工作质量、服务质量、工作数量、创新能力等因素,在规范成本核算的基础上,对于工作可以量化考核的部门以量化考核为主,难以量化考核的部门主要以岗位职责为基础进行考核。

(3)医院内部奖金主要体现工作人员的工作业绩和实际贡献。奖金的分配应当重实绩、重贡献,向优秀人才和关键岗位倾斜。分配形式和办法可以由医院根据本单位的目标任务和工作特点,根据考核结果自主确定。

七、内部审计工作制度

1.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规范收支管理,促进卫生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审计

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卫生部长令51 号《卫生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结合本院具体情况,制定相关实施规定或细则。

2.做好内部审计是院长的职责:

(1)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人员,在院长领导下,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本院规定开展审计工作

(2)对本单位及所属机构的财务收支、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性进行独立监督审核的行为,并对院长负责。

(3)院长在管理权限范围内,授予内部审计机构必要的处理、处罚权

3.组织机构与人员设置:

(1)年收入3000 万元以上或拥有300 张病床以上的医疗机构,应当设置独立的内部审计部门,配备专职审计人员

(2)可以根据需要,设置独立的内部审计部门,配备专职审计人员,也可以授权本单位其他部门履行审计职责,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审计人员

(3)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必须具备中级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或5 年以上的审计、会计工作经历;

(4)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具有审计、会计、经济管理、工程技术等相关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实行岗位资格准入和后续教育制度,各单位应当予以支持和保障

4.医疗机构内部审计部门履行下列职责:

(1)拟定内部审计规章制度;

(2)审计预算的执行和决算;

(3)审计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

4)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开展有关领导人员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5)审计基本建设投资、修缮工程项目;

(6)审计卫生、科研、教育和各类援助等专项经费的管理和使用;

(7)开展固定资产购置和使用、药品和医用耗材购销、医疗服务价格执行情况、对外投资、工资分配等专项审计调查工作;

(8)审计经济管理和效益情况;

(9)审计内部有关管理制度的落实;

(10)其他审计事项。

5.医疗机构内部审计部门权限

(1)要求被审计单位按时报送财务预算、财务决算、会计报表及有关文件、资料;

(2)参加本单位基建、设备购置、财务、对外投资等相关会议,主持召开与审计事项有关的会议;

(3)参与研究制定有关规章制度;

(4)审核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现场勘察实物;

(5)检查计算机系统有关电子数据和资料;

(6)对与审计有关的问题向被审计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并取得证明材料;

(7)对严重违反财经法规、严重损失浪费的行为,做出临时制止决定;

(8)经本部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对可能转移、隐匿、篡改、毁弃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以及与经济活动有关的资料,予以暂时封存;

(9)根据审计结果,提出纠正、处理违反财经法规行为、改进管理、提高效益的建议;

(10)对模范遵守财经法规的被审计单位和人员,提出表彰建议;对违法违规和造成损失浪费的被审计单位和人员,提出通报批评或者追究责任的建议。

6.工作报告:

(1)内部审计部门每年应当向院长提交工作报告,工作计划与按排;

(2)对重大问题及警示信息做到及时报告,并能落实院长的批示意见。

7.委托审计根据审计业务的需要,报经院长批准,或是本院不具备开展内部审计工作条件的,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进行审计,并检查监督审计业务质量。

8.持续改进:

(1)院长及领导班子集体对内部审计部门或是委托审计单位在审计报告中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能够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审议,每年至少一次,有记录。

(2)能够从管理组识体系上、制度上、程序上提出整改措施。

(3)相关职能部门并认真组织落实、督导、反溃。

(4)并对整改结果要用数据效果予以评价,提出再改进的意见,达到持续续改进。

人员岗位职责--7

一、财务部门负责人的职责

1.在院长领导下,负责本院的财务工作。领导财务人员认真履行职责,做好各项财务管理工作,为医疗第一线提供优质的服务,保证医疗任务的完成。

2.贯彻国家财政财务相关法律法规制度,遵守国家财政纪律。按照《会计法》、《医院财务制度》和《医院会计制度》的要求,建立相应的部门管理制度以及岗位责任制。

3.根据事业计划和按照规定的统一收费标准,合理的组织收入。根据医院特点、业务需要和节约原则,精打细算,节约各项开支,监督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合法性和效率效果性。

4.根据医院收入增减因素和事业需要、业务活动需要和财力可能,正确、及时的编制年度和季度(或月份)的预算,定期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析,并按照国家规定编制和上报预决算。

5.按照医院财务管理需要和内部控制的要求合理设置财务人员工作岗位,按照医院会计制度组织财务人员进行会计核算,按照规定的格式和期限报送会计月报和年报。

6.对医院的财务工作进行研究、布置、检查、总结,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各项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和财务制度。督促财务人员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保证本单位各项财务制度健全有效。

7.保证房屋及建筑物、设备、家具、材料、现金等国家财产的安全,进行经常的监督和必要的检查并经常清查库存,克服浪费和物资积压,以防止不良现象的发生

8.按照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组织好单位的奖金分配工作。

9.按照国家物价制度,做好本单位的物价管理工作。

10.定期和不定期对单位财务状况进行分析,及时向医院管理层提供全面、真实、可靠的财务信息。对修建工程、大型设备购置、对外投资,从财务角度进行可行性分析和论证,为领导决策当好参谋。

11.负责医院的经济管理及其他有关财务制度之掌握和财务管理工作。

二、财务部门会计的职责

1、在财务部门负责人的领导下,严格按照国家和医院的各各项制度和经费开支标准对医院的各项开支进行核算,对各种原始凭证进行审核。

2、编制记账凭证。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等,按照医院会计制度规定的会计科目,编制记账凭证。要做到科目准确,数字真实,凭证完整,装订整

齐,记载清晰,处理及时,账证、账实相符。

3、登记账簿。按会计制度的要求设置并及时登记总分类账、明细分类账,及时进行核对,做到账证、账实相符。

4、及时、正确地编制会计报表。每月根据总账和有关明细分类账的账户余额及其他有关资料,按国家统一的报表格式和要求编制会计报表,并对重大事项进行说明。

5、经常检查收支情况,分析费用升降原因,提出改进意见,及时向领导反映情况。

6、做好往来帐款的管理。对各往来款项,要严格审核其真实性,并按收付单位、个人设置明细账。严格执行结算纪律,及时清理债权债务。

7、管好会计档案。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做好会计资料的收集、整理、装订、保管和销毁等管理工作。

8、定期或不定期与资产管理部门核对各类资产。对各类资产的采购、出入库、领用、调拨、报废、盘亏或盘盈进行核算。

9、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颁发的“会计员职权条例”和有关规定。

三、财务部门出纳职责

1.在财务部门负责人的领导下,办理现金收付和银行结算业务。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根据会计人员编制、审核的收付款凭证办理银行存款及现金的收付业务,并随时记帐,每日终向会计提交银行存款及库存现金日报,做到日清月结。

2.及时登记现金和银行日记账,编制出纳日报表。根据已办理完毕的凭证,按顺序逐笔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3.逐笔核对当日收付款项,随时核对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余额。

4.4、做好各种有价证券及收据的保管、发放及收据存根的回收保管工作。

5.每日将住院处、收款处收款入库,并当日存入银行。

6.经常复核或定期抽查住院、门诊的收据存根。

7.做好财务印章和空白支票的管理。保证库存现金不超过银行规定的库存限额。

四、财务部门成本及奖金核算岗位职责

1、拟订成本支出管理办法。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的特点和需要拟订成本管理办法。

2、拟定成本核算程序。根据医院成本支出的特点和成本管理的目标,确定各项成本归集方法、成本对象和成本中心、成本分摊的程序和方法。

3、加强成本管理的基础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建立标准成本、内部结算价格等制度,为正确计算医院成本提供可靠的依据。

4、按成本核算的内容、程序、方法,进行费用的归集、分配和考核。定期分析成本费用计划执行情况和成本升降原因,对照本单位历史资料和同行业的先进水平,提出降低成本费用的办法和加强管理的建议。

5、开展科室经济核算。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在成本核算的基础上,拟定科室经济核算的范围及方法,并将成本核算结果作为对科室进行考核、评价和奖惩的因素之一。

五、住院处、门急诊收费处收费员的职责

1、收取患者的预交金、药费、治疗费等各项费用,办理各项退费。

2、为病人打印结算单、费用明细单等。

3、保管好备用金,不得挪用备用金。

4、每天作出收支日报表,每天下班前对现金、支票等进行清点并交银行出

纳,做到账款相符,

5、收据领用要严格按照请领手续办理。个人领用收据后要妥善保管,不准丢失,不准借用或挪用他人收据,不准任意作废、涂改收据。

6、严格执行物价收费标准,划价要做到准确无误。

7、保管好金库钥匙,每天下班将现金、收据、印章等锁存金库;

六、住院、门急诊收费处审核人员的职责

1.负责对收费医嘱的审核,防止多收、少收和漏收。

2.负责对结算单据的审核,防止结算错误。

3.负责对病人费用医保报销比例、自费比例等的审核;

4.负责病人退费合理性的审核。

5.根据日报表,对收费人员收取的现金数、支票等进行审核;

6.对收费人员领取的预交金收据和各种报销单据进行审核。

七、物价人员职责

1.负责对各类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的确认,严格执行政府定价。

2.定期不定期对各科医疗服务收费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将结果向主管院领导报告,并提出整改意见及措施。

3.负责医疗服务项目内容及医疗服务价格的公开,及时调正变动。

4.负责接待与调查患者对医疗服务价格的投诉,及时协调与处理,并向相关科室通报,各项工作记录完整。

5.不断提高自身临床医疗方面的素质,以适应医学发展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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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财务管理制度

一、为了规范医院财务行为和会计工作秩序,发挥财务在医院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促进医院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医院财务制度》、《医院会计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疗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医院财务管理任务:依法组织收入,努力节约支出,正确安排和合理使用资金;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确保国有资产安全;认真编制和执行财务预算;积极推进绩效考核方法,完成目标管理,做好财务监督、检查和经济活动分析;进行经济预测,参与经济决策,做好医疗收费的管理工作。

三、医院财务管理范围:预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资产管理、对外投资、货币资金等,以及财务分析和监督检查。

四、医院财务管理体制: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模式,医院一切财务活动在总院长的领导下,由医院财务部门统一负责管理。医院财务实行“计划”为特征的总院长负责制。各医疗分支机构预算内的支付,由本单位财务负责人复核,执行院长审批,即可办理;属预算外的,由医院财务负责人复核,经医院总院长审批或由总院长书面授权的执行院长审批。

五、院长为医院财务总负责人,对医院财务负总责。执行院长为各医疗分支机构财务总负责人,对本单位的财务负总责。医疗分支机构的财务主管人员由医院任命,接受医院财务部门的管理。

六、各医疗分支机构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建立 1

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办法,做好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定期上报会计报表及财务分析,服从医院的管理、监督和检查。

七、医院的财务管理接受财政、审计、物价等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 财务机构、会计人员、职责和任务

一、会计岗位和人员编制

医院财务部设置岗位3个,配备工作人员3名,其中部长1名,会计1名,出纳1名。

各医疗分支机构按内控管理制度要求设置相应的岗位。

医院内财务人员在工作变动时,必须办理交接手续。各医疗分支机构一般会计人员在办理交接手续时,应有该单位财务部门的主管人员监交;财务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时,由医院派人监交。

二、职责和任务

1.贯彻国家财税政策、法规,结合具体情况建立规范的财务模式,建立健全财务核算制度。

2.编制和执行财务综合预、决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定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有效地使用资金。

3.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

4.医院财务部参与研究、审批医院内有关财务经济事项,上报、下发有关财会、经济管理等方面文件。

5.医院财务部对医院财务机构和岗位设置、人员配备、会计核算

等提出方案。负责选拔、培训和考核医院内的财会人员。

6.各医疗分支机构财务部门负责日常本单位财务工作,医院财务部负责对各医疗分支机构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

第三章 预算管理

一、预算编制原则

1.根据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按照财政部门下达的事业计划指标、任务,本着“收支统管,统筹兼顾,积极稳妥,依法理财”的原则。各医疗分支机构编制本单位预算。

2.在编制预算时,收入预算要参考上年预算执行情况和对预算年度的预测编制,支出预算要量入为出,合理安排资金。

3.要坚持勤俭办院原则,开源节流,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二、收入预算编制

收入预算编制以上年度实际收入情况,结合预算年度各医疗分支机构发展和工作计划,医疗收费标准和药品价格变动等因素为编制依据。

1.医疗收入。

门诊收入:以计划门诊人次和计划平均收费水平来计算。

住院收入:以计划病床占用日数和按病床计划收费水平计算。

2.药品收入。

以上年度每门诊人次和每占用床日药费的实际收费水平为基础,结合预算年度业务量预计变动数计算。

3.其他收入。

根据具体收入项目的不同内容和有关业务计划分别采用不同的计算方法,逐项计算后汇总编制。

三、支出预算编制

支出预算以医院和各医疗单位发展、工作任务、人员编制、有关支出定额和标准、物价因素等为预算年度基本编制依据。

1.人员经费。根据预算年度平均职工人数,上年末平均工资水平,国家有关调资政策等计算编列。

2.药品费。根据预算年度药品收入预算和国家规定的加成率,参考上年度实际药品加成率计算。

3.卫生材料费。在上年度实际工作量和实际支出数的基础上,根据预算年度的计划及有关因素计算。

4.低值易耗品。根据上年的实际执行情况及预算年度业务工作量计算。

5.其他公用支出。在上年度实际支出的基础上,结合预算年度的计划合理安排。

6.月份用款计划。由各医疗分支机构按月编报。

第四章 财产物资管理

财产物资管理包括固定资产、库存物资(低值易耗品、卫生材料)、药品管理等,医院财产物资按 “统一领导,归口负责”原则,财产物资采购由医院统一进行。

一、固定资产的管理

1.固定资产的标准:一般设备单价在500元以上,专业设备单价

在800元以上,使用时间超过一年的设备。

2.固定资产的分类:

⑴房屋及建筑物。

⑵专业设备。

⑶一般设备。

⑷图书。

⑸其他类固定资产。

3.固定资产管理要求

⑴配备相应的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

⑵建立健全管理三级帐、卡制度,即财会部门负责总账,财产管理部门负责明细账,使用部门负责建卡即台帐。

⑶实行责任制管理。贵重仪器、设备要指定专人管理,建立技术档案和维护、保养、交接及使用情况报告制度。

⑷财产物资管理部门与财会部门要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核实,做到账实相符,帐帐相符。

⑸固定资产的购置和修缮要考虑到工作需要和财力可能,要进行科学论证,防止盲目购置,同时对新够进的设备要及时开展成本核算,防止设备闲置,造成资金投资浪费。

⑹房屋修缮要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报医院审批。

⑺固定资产的转移、转让、出租、出借、捐赠、报废必须先报医院审批,按有关规定报财政部门批准后,方可处置。

⑻对盘盈、盘亏的固定资产,应查明原因,按规定进行账务处理。

二、库存物资的管理

库存物资要按照计划采购,定额定量供应的办法进行管理。

1.要合理的确定储备定额,既要满足业务工作的需要,又要防止积压、占用大量的资金,影响资金的使用效益。

2.建立库存物资的购买、验收、入出库、保管、领用等管理制度,降低物资的库存和消耗,提高物资的使用效益。

3.加强对库存物资的清查盘点,及时发现问题,堵塞漏洞,保证物资的安全和完整。

4.加强对在用低值易耗品的实物管理。对在用的低值易耗品采用“定量配置,以旧换新”等管理办法。

三、药品的管理

药品的管理要遵循“计划采购、定额管理、加强周转、保证供应”的原则。

必须正确的核算药房药品的销售情况,并按月计算药品综合差价率,核算药品费用并结转支出和以实现的药品进销差价。

第11篇:医院财务管理制度

**县中医院 财务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我院的财务管理工作,切实做好增收节支和成本核算,保证良性财经循环,促进我院更快发展,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国家有关法规,结合我院特点制订如下财务管理制度:

一、严格执行国家各项财务制度,实行财务记账一本账、财务审批一支笔。

二、财务主管人员对全院财务收支要起到监督保证作用,认真做好财务预算、决算,既要及时保证医院业务用资金的需要,又要对不合理的开支把好关,为院领导当好财务管理的助手。

三、所有财务人员必须严格执行财务管理规定,收取的各项款项要及时上交,不得挪用。对收取的款项隐瞒不报或截留挪用一律按贪污论处。因不及时上交款项而造成的丢失被盗,责任自负,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

四、加强票据管理,所有收费人员领用发票一律进行严格登记,发票存根上交财务科保管。票据管理人员应随时对票据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作废票据、退票及损毁票据要分别登记、分别保管。对开据虚假发票者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厉查处。

五、所有财务开支,必须有经办人、审核人、院长签字方可报销入账;对科室及职工有关财务的奖励处罚决定需经院长签字生效。对业务往来中的应付款项应按院长批示数字支付,否则造成的财务损失追究经办人、直接责任人责任。

六、严格控制各项差旅费、办公费、招待费用。出差人员按国家规定报出差补助和车船住宿费;外出进修学习人员凭票报销进修费、会务费、培训费、房租补助费、资料费等。

七、医药、器械、物资采购按相关规定程序进行,各种临时性开支需报院长批准后方可执行,否则所需费用不予报销。

八、出纳人员要做好原始票据的审核工作,对不符合财务制度的虚假、涂改票据及白条坚决不能入账。

九、医院工作人员因公借款必须经院长签字批准,事后及时偿还。财务科每年底要对往来款项进行清理,对逾期往来款项进行清收。对收费人员、司机及其他经常外出人员所借周转金要进行定期核查,严禁挪作他用。

十、对外单位大额付款一律采用支票支付,对个人的款项、购买零星办公用品及结算起点以下的款项可支付现金。业务终结的应付款项,一律由承做业务的当事人支取,本院职工及其他人员不得代支。 对车辆维修、加油、器械、物资和药品采购等政府明令定点采购的物品,按有关规定实行定点公开,择优竞标采购,对定期结账者按月由有关的主管人员和财务人员共同定期以支票形式结帐。

一、财务人员对账目必须做到日清月结,工作时要认真、细心、负责。因工作不细、账目不清而给医院造成损失的要酌情给予责任人处罚,出现重大失误追究责任人责任。

二、收费人员、值班人员要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和保密工作,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医院有关财务信息。

三、财务工作人员要接受医院领导及广大职工的监督,院领导可随时检查财务人员的账目和收支凭证以示责任,确保财务工作顺利进行。

医院收费处工作制度

1.办理门诊病员收费和住院病员预交金收取工作。

2.收费人员工作必须认真负责、态度和蔼、语言文明,耐心解释,不刁难,不推诿病人。准确掌握有关收费标准,努力提高效率,缩短病员等待时间。

3.收费人员在收到病人交付现金时,要唱收、唱付,当面点清。填写门诊收据,必须做到姓名相符、项目真实、金额准确、日期一致、字迹清晰。

4.严格执行医保查证手续和有关比例收费规定,做到姓名、项目、金额相符,防止张冠李戴,错帐漏帐。

5.收费人员应在每天规定时间内办理结帐,核对所开收据与所收现金是否相符。将所收现金交出纳核收,做到当日收款当日结算上交,不得拖延积压,不准挪用公款。

6.各种收据必须按日期、编号顺序使用,不得中断或间断。凡写错作废的收据,必须将原正副联粘贴在字根上,并写明注销的原因。

7.收费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岗,严禁室内会客,不准由他人代替收费、填写收据,否则追查处理。

8.提高警惕、注意安全,非本室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努力完成各项收费任务。

第12篇:医院财务管理制度

施秉中西医结合医院财务管理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根据《中共XX县委关于贯彻落实市委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决定的实施意见(试行)》的有关规定,结合医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医院财务管理贯彻“厉行节约,增收节支,勤俭建院”的原则,加强财务的规范化管理,做到透明、公开,从源头上消除腐败,根据医院实际,对财务管理作出如下规定:

二、成立医院财务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

第三条 领导小组由院长、书记、副院长等医院班子成员组成,工作小组由分管院长、财务科主任及有关人员组成。领导小组负责医院财务的预决算、收费标准的审核、制定、大额资金的开支及年度财务审计工作。工作小组负责医院日常业务的收支核算工作。

三、收费管理

第四条 医院一切收费项目,必须根据物价及有关部门的规定执行。所有收费工作必须在收费处或医院财务科出纳办公室进行,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收付现金,不得搞“帐外帐”及“小金库”。

第五条 收费时必须细心负责,交付现金要唱收、唱付当面点清,打印发票必须字迹清楚,认真做到三查:即查交费单位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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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分管财务院长审核,报院长批准后,方可报请总务科采购,杜绝先开支后审批现象。

第十五条 接待支出要本着热情、节约的原则,由办公室主任提出,分管院长审批后执行。

五、财务统计

第十六条 财务科要认真执行《会计法》及《医院财务制度》和《医院会计制度》,加强对医院收支情况的全面管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不得建立“小金库”及“帐外帐”。

第十七条 门诊、住院收费处要做到日清月结,当日盘存,当月报帐,严防现金滞留。不准公款私借或挪作他用。

第十八条 年度终了,财务科要向职代会通报医院收支情况,接受职工监督、咨询,接受财务、审计、纪检部门及有关职能部门检查。

第13篇:医院财务管理制度

《医院财务制度》实施细则 第一章 医院财务制度总则

第一条 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医院事业发展的需要,加强医院财务管理和监督,规范医院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8号)、《医院财务制度》(财社字【2010】306号)以及国家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相关规定,结合医院特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医院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厉行节约、勤俭办事业的方针;正确处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正确处理国家、单位和个人之间的利益关系,保持医院的公益性。

第三条 医院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科学合理编制预算,真实反映财务状况;依法组织收入,努力节约支出;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完善内部控制机制;加强经济管理,实行成本核算,强化成本控制,实施绩效考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国有资产,维护国有资产权益;加强经济活动的财务控制和监督,防范财务风险。

第四条 医院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医院的财务活动在院长及财务分管院长的领导下,由医院财务科统一管理。

第二章 机构、岗位设置及职责

第五条 医院设置财务科,具体负责财务核算管理、绩效核算等工作。 第六条 财务科职责

1.在医院分管财务院长的领导下,组织全院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制度,保护国有资产;

2.开展会计核算,编制财务报告,及时向相关部门报送各种报表;

3.组织编制和执行预算,制定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订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开辟财源,有效使用资金;

4.开展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制定增收节支措施、提高经济效益;

5.完善会计内部控制制度,开展财务分析,提供决策信息;

6.协助制定绩效考核方案,调动全院职工积极性,及时考核兑现到科、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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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合理设置会计岗位,制定岗位职责,考核会计人员;

8.组织全院会计人员参加会计业务培训,提高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和专业能力;9.承办医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 医院会计岗位分为:主管会计、制证会计、固定资产管理会计、往来款项结算会计、成本会计、预算会计、档案管理会计、票据稽核会计、收入稽核会计、药品会计、材料会计、收费员、出纳等,财务科根据业务需要,可合理选择设置。

第八条 医院会计人员须具备诚实守信、客观公正、廉洁自律、敢于坚持原则的品质,必须持证上岗,财务科科长须具备会计师以上职称,并从事会计工作五年以上。

第三章 预算管理

第九条 预算是指医院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目标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

第十条 医院预算分为收入预算、支出预算、资本预算三部分。收入预算是反映预算期内医院收入目标及其构成要素的财务安排;支出预算反映的是预算期内各预算单元需开支的各项成本费用支出内容,包括全院支出明细汇总表及各预算单元支出明细表;资本预算是反映预算期内进行资本投资活动的预算,主要包括固定资产购置预算、基建工程预算等。医院所有涉及价值形式的经济管理活动都应纳入预算管理,明确预算目标,实行预算控制。

第十一条 医院预算编制应遵循“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原则,不编制赤字预算。

第十二条 医院实行全面预算管理,按以下制度执行:

(一)预算编制制度

1.医院财经(预算)管理小组根据医院发展战略和预算期经济形势的初步预测,于每年10月底以前提出下一年度医院的财务预算目标,包括医疗收入目标、医疗成本费用目标、结余目标和现金流量目标,并确定财务预算编制的政策,由财务部门下达各职能部门和临床各科室。

2.各职能部门及归口单位按照医院下达的财务预算目标和政策,结合实际情况及预测的条件,提出详细的部门财务预算方案,于11月底前上报财务部门。

3.财务部门于12月上旬前对职能部门上报的财务预算方案进行初步审查、汇总、提出综合平衡的建议。在审查、平衡过程中,由医院财经(预算)管理小组进行协调,对发现的问题提出初步调整的意见,并反馈给有关职能部门予以修正。

4.财务部门在有关职能部门预算修正调整的基础上,于12月底前编制出医院的财务预算方案,报医院财经(预算)管理小组讨论。对于不符合医院发展战略或者财务预算目标的事项,医院财经(预算)管理小组责成有关职能部门进一步修订、调整。在讨论、调整的基础上财务部门正式编制医院的年度财务预算草案,由财经(预算)管理小组提交院长办公会审议。

(二)预算审批制度

医院于次年初对财务预决算报告提交职代会审议,审议通过后,职代会书面批复通知财务部门组织执行。

(三)预算执行制度

1.经批复的医院预算是控制医院日常业务、经济活动的依据和衡量其合理性的标准,预算一经批准下达,各部门必须认真组织实施,将预算指标层层分解,从横向和纵向落实到内部各部门、各环节和各岗位。

2.医院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应定期将执行情况与预算进行对比分析,及时发现偏差、查找原因,采取必要措施,保证预算整体目标的顺利完成。

(四)预算调整制度

1.医院正式下达执行的预算,一般不作调整。但当市场环境、经营条件、国家法规政策等发生重大变化,或出现不可抗力的重大自然灾害、公共紧急事件等致使预算的编制基础不成立,或者将导致预算执行结果产生重大差异,需要调整预算的,由职能部门书面报告,阐述预算执行的具体情况、客观因素变化情况及其对预算执行造成的影响程度、预算的调整幅度等,报分管副院长审核提出意见并进行修改。 2.财务部门对职能部门提交的预算调整报告进行审核分析,集中编制医院年度预算调整方案,提交医院财经(预算)管理小组审议批准,然后下达执行。

(五)预算决算制度

年度终了,财务科组织预算决算,按业务归口向相关职能部门通报决算结果,并编制决算报表。

(六)预算分析和考核制度

医院建立对预算情况的分析、考核制度,并逐步建立与年终评比、内部收入分配挂钩机制。根据年初预算与年终预算执行结果的差异水平对各预算责任单元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价,评价结果作为各部门负责人年度工作业绩考核的参考依据。

第四章 收入管理

第十三条 收入是指医院开展医疗服务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

第十四条 医院收入包括:医疗收入、财政补助收入、科教项目收入和其他收入。

(一)医疗收入,即医院开展医疗服务活动取得的收入,包括门诊收入和住院收入。

1.门诊收入是指为门诊病人提供医疗服务所取得的收入,包括挂号收入、诊察收入、检查收入、化验收入、治疗收入、手术收入、卫生材料收入、药品收入、药事服务费收入、其他门诊收入等。

2.住院收入是指为住院病人提供医疗服务所取得的收入,包括床位收入、诊察收入、检查收入、化验收入、治疗收入、手术收入、护理收入、卫生材料收入、药品收入、药事服务费收入、其他住院收入等。

(二)财政补助收入,即医院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补助收入,包括基本支出补助收入和项目支出补助收入。基本支出补助收入是指由财政部门拨入的符合国家规定的人员经费、政策性亏损补贴等经常性补助收入;项目支出补助收入是指由财政部门拨入的主要用于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承担政府指定公共卫生任务等取得的专项补助收入。

(三)科教项目收入,即医院取得的除财政补助收入以外专门用于科研、教学项目的补助收入。

(四)其他收入,即医院开展医疗业务、科教项目之外的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包括培训收入、租金收入、食堂收入、投资收益、财产物资盘盈收入、捐赠收入、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等。

第十五条 医疗收入在医疗服务发生时依据政府确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确认。

第十六条 医院严格按省市物价政策组织收入,各项收入由财务科统一核算、统一管理,其他任何部门、科室和个人不得收取款项,收入取得部门应按有关规定使用财政部门或税务机关监制的票据,严禁使用虚假票据。严禁设立账外账和“小金库”。现金收入不得坐支。

(一)门诊收入管理

1.收费员应按标准收费,严格执行优惠减免政策,不得随意减免有关费用,严禁少收、漏收。当日收款当日结算上交,做到治疗单、交款收据、日结单、资金四相符。严禁挪用公款。

2.收入稽核员应对收费员收费情况进行稽核,确保门诊收入真实、准确、完整,每日编制收入汇总报表。收款报表经财务分管收款的出纳审核签收后,转交会计做账。

(二)住院收入管理

1.住院结算处根据入院证为患者办理入院手续,按临床通知收取住院预收款,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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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方法及时分析实际成本变动情况及原因,把握成本变动规律,提高成本效率。

第三十二条 医院应在保证医疗服务质量的前提下,利用各种管理方法和措施,按照预定的成本定额、成本计划和成本费用开支标准,对成本形成过程中的耗费进行控制。

医院应建立健全成本定额管理制度、费用审核制度等,采取有效措施纠正、限制不必要的成本费用支出差异,控制成本费用支出。

第七章 收支结余管理

第三十三条 收支结余是指医院收入与支出相抵后的余额。包括:业务收支结余、财政项目补助收支结转(余)、科教项目收支结转(余)。当期各类收支结余计算公式如下:

业务收支结余=医疗收支结余+其他收入-其他支出

其中:医疗收支结余=医疗收入+财政基本支出补助收入-医疗支出-管理费用 财政项目补助收支结转(余)=财政项目支出补助收入-财政项目补助支出 科教项目收支结转(余)=科教项目收入-科教项目支出

第三十四条 业务收支结余应于期末扣除按规定结转下年继续使用的资金后,结转至结余分配,为正数的,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为负数的,应由事业基金弥补,不得进行其他分配,事业基金不足以弥补的,转入未弥补亏损。

财政项目补助收支结转(余)、科教项目收支结转(余)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五条 医院结余资金纳入单位预算,在编制年度预算和执行中需追加预算时,按照财政部门的规定安排使用。医院动用财政项目补助收支结转(余),应严格执行财政部门有关规定和报批程序。

第八章 流动资产管理

第三十六条 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一年内(含一年)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医院的流动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应收款项、预付款项、存货等。

第三十七条 货币资金包括现金、银行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等。相关科室及人员应当严格执行《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第三十八条 应收及预付款项是指医院在开展业务活动和其他活动过程中形成的各项债权,包括应收医疗款、预付账款、财政应返还资金和其他应收款等。

财务科应按《债权和债务管理制度》对应收及预付款项加强管理,定期分析、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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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篇:某医院财务管理制度

XXXX医院会计管理制度

一、为了规范医院财务行为和会计工作秩序,发挥财务在医院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促进医院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医院财务制度》、《医院会计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医院财务管理任务:依法组织收入,努力节约支出,正确安排和合理使用资金;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确保国有资产安全;认真编制和执行财务预算;积极推进绩效考核方法,完成目标管理,做好财务监督、检查和经济活动分析;进行经济预测,参与经济决策,做好医疗收费的管理工作。

三、医院财务管理范围:预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资产管理、对外投资、货币资金等,以及财务分析和监督检查。

四、医院财务管理体制: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模式,医院一切财务活动在院长的领导下,由医院财务部门统一负责管理。医院预算内的支付,由本单位财务负责人复核,执行院长审批,即可办理;属预算外的,由医院财务负责人复核,经医院院长审批。

五、医院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办法,做好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定期上报会计报表及财务分析,服从医院的管理、监督和检查。

六、医院的财务管理接受财政、审计、物价等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 财务机构、会计人员、职责和任务

一、会计岗位和人员编制医院财务部设置岗位3个,配备工作人员3

1 名,其中财务科长1名,会计1名,出纳1名。各医疗分支机构按内控管理制度要求设置相应的岗位。医院内财务人员在工作变动时,必须办理交接手续。一般会计人员在办理交接手续时,应有该单位财务部门的主管人员监交;财务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时,由医院派人监交。

二、职责和任务

1.贯彻国家财税政策、法规,结合具体情况建立规范的财务模式,建立健全财务核算制度。

2.编制和执行财务综合预、决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定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有效地使用资金。

3.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4.医院财务科参与研究、审批医院内有关财务经济事项,上报、下发有关财会、经济管理等方面文件。

5.医院财务科对医院财务机构和岗位设置、人员配备、会计核算等提出方案。负责选拔、培训和考核医院内的财会人员。

6.各医疗分支机构财务部门负责日常本单位财务工作,医院财务科负责对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

第三章 预算管理

一、预算编制原则

1.根据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按照财政部门下达的事业计划指标、任务,本着“收支统管,统筹兼顾,积极稳妥,依法理财”的原则。各医疗分支机构编制本单位预算。

2 2.在编制预算时,收入预算要参考上年预算执行情况和对预算年度的预测编制,支出预算要量入为出,合理安排资金。 3.要坚持勤俭办院原则,开源节流,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二、收入预算编制

收入预算编制以上年度实际收入情况,结合预算年度各医疗分支机构发展和工作计划,医疗收费标准和药品价格变动等因素为编制依据。 1.医疗收入。门诊收入:以计划门诊人次和计划平均收费水平来计算。住院收入:以计划病床占用日数和按病床计划收费水平计算。 2.药品收入。以上年度每门诊人次和每占用床日药费的实际收费水平为基础,结合预算年度业务量预计变动数计算。

3.其他收入。根据具体收入项目的不同内容和有关业务计划分别采用不同的计算方法,逐项计算后汇总编制。

三、支出预算编制

支出预算以医院和各医疗单位发展、工作任务、人员编制、有关支出定额和标准、物价因素等为预算年度基本编制依据。

1.人员经费。根据预算年度平均职工人数,上年末平均工资水平,国家有关调资政策等计算编列。

2.药品费。根据预算年度药品收入预算和国家规定的加成率,参考上年度实际药品加成率计算。

3.卫生材料费。在上年度实际工作量和实际支出数的基础上,根据预算年度的计划及有关因素计算。

4.低值易耗品。根据上年的实际执行情况及预算年度业务工作量计

3 算。

5.其他公用支出。在上年度实际支出的基础上,结合预算年度的计划合理安排。

6.月份用款计划。由各医疗分支机构按月编报。

第四章 财产物资管理

财产物资管理包括固定资产、库存物资(低值易耗品、卫生材料)、药品管理等,医院财产物资按 “统一领导,归口负责”原则,财产物资采购由医院统一进行。

一、固定资产的管理

1.固定资产的标准:一般设备单价在500元以上,专业设备单价在800元以上,使用时间超过一年的设备。

2.固定资产的分类:⑴房屋及建筑物。⑵专业设备。⑶一般设备。⑷图书。⑸其他类固定资产。

3.固定资产管理要求⑴配备相应的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

⑵建立健全管理三级帐、卡制度,即财会部门负责总账,财产管理部门负责明细账,使用部门负责建卡即台帐。⑶实行责任制管理。贵重仪器、设备要指定专人管理,建立技术档案和维护、保养、交接及使用情况报告制度。⑷财产物资管理部门与财会部门要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核实,做到账实相符,帐帐相符。⑸固定资产的购置和修缮要考虑到工作需要和财力可能,要进行科学论证,防止盲目购置,同时对新够进的设备要及时开展成本核算,防止设备

4 闲置,造成资金投资浪费。⑹房屋修缮要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报医院审批。⑺固定资产的转移、转让、出租、出借、捐赠、报废必须先报医院审批,按有关规定报财政部门批准后,方可处置。⑻对盘盈、盘亏的固定资产,应查明原因,按规定进行账务处理。

二、库存物资的管理

库存物资要按照计划采购,定额定量供应的办法进行管理。 1.要合理的确定储备定额,既要满足业务工作的需要,又要防止积压、占用大量的资金,影响资金的使用效益。

2.建立库存物资的购买、验收、入出库、保管、领用等管理制度,降低物资的库存和消耗,提高物资的使用效益。

3.加强对库存物资的清查盘点,及时发现问题,堵塞漏洞,保证物资的安全和完整。

4.加强对在用低值易耗品的实物管理。对在用的低值易耗品采用“定量配置,以旧换新”等管理办法。

三、药品的管理

药品的管理要遵循“计划采购、定额管理、加强周转、保证供应”的原则。必须正确的核算药房药品的销售情况,并按月计算药品综合差价率,核算药品费用并结转支出和以实现的药品进销差价。

xxxx医院

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工作制度

1、医院财务管理是医院管理的重要组成部份,通过会计核算、分析、监督、预测等活动加强医院财务管理。建立正常的工作秩序,促进医院经济管理的发展,保障医院的建设。

2、医院财务管理必须坚持社会主义办院方向,必须按照客观经济规律办事。

3、医院财务管理必须按照勤俭办事的方针,对医院的经济活动进行综合性管理。合理组织收入,努力节约开支,正确安排和使用各项资金。

4、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法令,遵守财经纪律,保护医院财产物资的安全。

5、认真编制和执行财务预、决算,加强经济核算,做好财务监督检查、分析等工作,当好领导参谋。

6、以社会效益为最高准则,不断提高社会效益和经济益效,保证医疗、教学等项任务的完成。

7、医院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医院各项会计事务要按照国家统一规定的会计制度办理。

8、医院财务管理必须接受主管部门的领导和监督,并接受财政、物价、审计等有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6

现金、银行存款管理及核算制度

现金和银行存款是医院主要的货币资金,为正确执行国家有关规定,保证货币资金安全,特制定如下制度:

1、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保证日清日结,逐笔登记进行核算,把当日收入的现金存入银行。

2、现金必须执行收支两条线,不许坐支,挪用,不得以白条抵现金,零支不得超过银行执行的现金限额。

3、根据审核人员审定后的付款凭证付款,并加盖“付讫”戳记。

4、出纳员根据办理完毕的收付款凭证,按顺序登记现金日记账。核算出当日金额填制日报表交会计人员。

5、出纳会员坚持每天到收费处收费,保证现金安全。

6、收费人员必须及时将收入的现金的票据交出纳员。

7、严格支票管理,支票由银行往来出纳专人妥善保管,遵守银行的有关规定,接受银行监督。

8、建立领用支票登记薄,领用支票需经财务主管人员销号,由领用人按号码逐张登记,并在用途栏写明批准开支的项目,交回时准确。

9、出纳员根据审核无误的收付款凭证,逐项逐笔登记银行存款日记账,做到日清日结。

10、收到支票应进行审查并送银行,及时进行银行存款对账

7 工作,月未逐笔核对银行存款调节表,清理未达账项。

11、不准向外单位、个人转借账户或代存,代借现金。

12、加强支票管理,不签空白、空头、远期支票。作废支票要妥善保管和处理。

8 门诊收费处工作制度

1、遵守医院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准时上班。

2、坚守岗位,不擅离职守,上班不做私事,有事需先请假,待组长同意后方可离去。

3、坚持交接班子都,交接清楚,责任明确,保证窗口服务不中断。按排班表按时上下班,需要调班者,必须提前向组长报告,经同意后方可调班。

4、自觉遵守交接班制度,按时开窗口,不能无故关窗口。

5、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未能按时交接班时,交班者必须保持正常工作程序,发生脱岗的责任由交班者承担。

6、坚持佩牌上岗,衣帽整洁、端庄大方,态度热情和蔼,使用文明礼貌用语。

7、认真落实首问责任制,优先照顾老弱病残,尽量缩短病人等候排队时间。

8、工作认真负责,交付现金唱收唱付,当面点清,开具收据,不得由他人代收现金或代填收据。

9、对所收的现金、支票按货币资金管理办法规定,按时结帐交帐,做到日清日结。

10、对所填写的交款日报表,应根据项目逐一填报,字迹清楚、大小写相符、数据准确完整,收据交帐联按序号装订整齐、经办人核收签章。

11、各种会计数据发生错误时,应按有关规定予以更正,不

9 得涂改。

12、妥善保管好收费印章及其他证明章,不准交与他人使用。

13、妥善保管好现金及支票,保证资金的安全。

14、妥善保管好各种票据,收据按规定使用、核销。

15、熟练掌握好运用电脑操作技术,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妥善使用、保管好本室的电脑及打印用品,做好节约,减少浪费。

16、发挥团队协作精神,在组长的安排下,完成领导交给的各项工作。

17、违反上述规定,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应追究个人责任或予以处罚。

出入院处工作制度

1、遵守医院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准时上班。

2、坚守岗位,不擅离职守,上班不做私事,有事需先请假。

3、坚持交接班制度,交接清楚,责任明确,保证窗口服务不中断。

4、坚持佩牌上岗,衣帽整洁、端庄大方,态度热情和蔼,使用文明礼貌用语。

5、认真落实首问负责制,优先照顾老弱病残者。

6、办理病人入院手续时须按规定收取医疗和伙食预交款。

7、对预交款不足规定数额病人,按相关规定签字后方可办理入院手续。

8、对所收的现金、支票按有关规定,按时结帐交帐,做到日清日结。

9、发现会计数据错误时,应按有关规定予以更正,不得涂改。

10、妥善保管好收费印章及其他证明章,不准交与他人使用。

11、妥善保管好现金及支票,保证资金的安全。

12、妥善保管好各种票据,收据要按规定使用、核销。

13、熟练掌握好运用电脑操作技术,提高工作效率好质量。妥善使用、保管好本室的电脑及打印用品,做好节约,减少浪费。

14、发挥团队协作精神,在组长的安排下,完成领导交办的

11 各项工作。

15、违反上述规定,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应追究个人责任或予以处罚。

支票管理及使用控制制度

1、空白支票和支票印鉴,必须设专人负责保管,有权签署支票人员不得保管空白支票,支票必须随签发、随盖章,不得事先盖章备用,严防支票遗失和被盗。

2、建立支票管理制度。专人负责支票的购买及使用,建立支票登记本,按照支票号码逐一进行登记。对已签发出的支票,及时催报注销,并定期核对,做到心中有数,发现丢失短少,及时查找,并向领导报告。

3、单位采购人员及有关人员每次借用支票一般不超过一张,已用的支票应当将支票存根和原始凭证一并交回财务科。

4、使用支票人员,要妥善保管,不得遗失。如有遗失要及时报告院领导和财务科,迅速到银行办理挂失手续,并向公安部门报案。

5、签发支票时,支票用途内容要填写真实、齐全、字迹要清晰,明确地写明受款人和金额,不得更改大小写金额,避免签发空头支票。

6、每张支票支出,有经核准的发票或其他必要的凭证作为书面证据。

7、作废的支票必须加盖“作废”戳记,防止再使用。过期、作废支票要按号订在原始凭证序号中,妥善保管,不得将支票乱扔乱放。

13

票据管理制度

为了健全票据管理和加强财务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标管理办法》,制定本暂行规定:

1、票据的种类及使用范围

(1)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四川省非经营性结算统一票据”,主要用于与院外单位发生的非经营性经济业务。

(2)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四川省医疗卫生单位统一门诊票据”、“四川省医疗卫生单位统一住院费用结算票据”(机打)、“四川省医疗卫生单位统一挂号收据”主要用于门诊和住院病员费用结算。

(3)单位统一印制的收据,主要用于住院病员伙食费,生活用品费结算。

上述三种票据,严禁互相借用、转让、转销或为他人代开发票。

2、票据的领用和使用规定

(1)财务科对所有与货币资金有关的票据指定专人负责购买、办理票据的领用、保管发放、登记和销号工作。票据管理人员调动工作时,要妥善办理交接手续。因会议需要领用票据的,由会务组指定专人办理相关手续。(2)各相关科室领购票据时,应先提出申请,并说明领购票据理由用途、数

14 量等,经财务科长审批后,方可办理领购手续。

(3)票据管理人员依号码次序登记领用,在领用和启用整本票据前,应先检查有无缺联、缺号或票据内项目有无差错,如有不妥应立即办理退换手续。

(4)对已使用过的票据须在封面上注明各项内容:票据起始号码、填开份数、作废份数、大小写收入金额及收款人、开票人、票据保管人姓名等,不得遗漏。

(5)票据应按种类和顺序使用,填票内容必须与票据的使用范围相一致,不得超越范围使用。填写票据时,必须写明名称、地址、填票日期,数字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填票人及收款人要签名或盖私章。

(6)严禁虚开票据,不得涂改、挖补或撕毁票据。如有写错或作废的票据,三联均应保存完整,加盖作废章以备检查。杜撰的存根联应整本保存,不得撕开。每本票据用完后,将票据存根整本交回财务科,经核对无误后,方可换领新的票据。

(7)票据领用人若发现丢失票据时,应及时查明原因,写成书面材料送财务科处理。

记账制度

1.凡病人入院,一律交预交费,预交费超支后必须进行费用续交的催收工作,否则由此而产生的病人欠费由记费人员和经治医生承担

15 相应责任,且科室绩效与之挂钩。

2.出入院处随时掌握病员的费用情况并督促病区记账人员催交费用。

3.由于记账人员的责任,如违规记账、漏账等原因所发的欠费,由记账人员负责偿还,从工资中扣除。

收退费制度

一、收费制度

1、医院收费室,当日收到的款项,当日下班前必须打印缴款单、各项收费日报,并与责任科室进行核对,并完善相关签字手续。

2、收费人员将核对无误、手续完备的各项收费日报及款项与出纳进行结算,不得以任何理由存放在收费室或个人手中。

二、退费制度

1、医院院各项退费必须填制退费申请单,在退费申请单上填明退费项目,退费金额,并注明理由,病人和相关责任科室签字,出纳员负责审核,最后由财务科负责人签字。

2、收费室凭手续完备的退费申请单办理退费,并将原始单据附在退费申请单后

禁止设立账外账、小金库管理制度

1、医院的一切收入必须纳入财务科统一管理,按照国家规定的财务会计制度进行核算,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擅自截留款项,设置“小金库”和账外账。

2、医院定期组织人员进行检查一经发现,其违规收入全部上缴财务科,并按有关规定追求相科室和个人责任。

往来款项结算制度

1、往来户结算是医院与企业、医院与职工、医院与国家之间因医疗业务开展,提供劳务,上缴税收以及其他业务而形成的往来结算款。包括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应付帐款等等。

2、医院的财务部门和药库、设备、总务部门为来往户结算的主要负责部门。

3、建立往来户结算登记制度。

(1)财务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做好各项往来帐的记帐工作,及时清理核算。

(2)药库、设备、总务部门应根据每月经营往来情况设立往来户结算台帐。

4、建立往来户结算款项的定期核对制度,财务部门每月终了将其往来款的分户单与药库、设备、总务部门的台帐进行核对,以便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5、建立往来户结算的清理制度。

17 (1)根据财务部门与药房、设备、总务部门核对结果、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往来结算款进行清理,及时做好催讨、缴付工作,各部门要把催讨和交付工作的责任落实到人,并落实相应的奖惩措施。 (2)对于经济业务往来户结算款,应特殊予以重视、避免造成坏帐和呆帐。

(3)对已造成坏帐或呆帐的往来款项,要及时地办理财务清算手续,财务科需提出清理意见报院长审批,对数额较大的应同时上报财政局批准,根据批复后的处理意见,财务部门和有关部门要及时做好销帐结帐,对于销帐结案的有关事项,财务部门仍要建立备查账账务,以便日后查阅。

医疗服务、药品收费管理制度

1、任何科室和个人在医疗报务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医疗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不得自立项目和超标准收费。药品价格按照国家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规定的价格执行;卫生材料价格严格按收费标准所规定的进行加成;对调整后的医疗服务价格和药品价格,及时进行公示。

2、建立健全医疗服务价格公示制度,建立医疗收费公示查询系统,实行住院费用每日清单制。

3、对医疗服务过程中所需的,而材料库中没有设置的材料,

18 应由科主任书面申请,药库保管填报材料购进价,经财务科审核按有关文件管理办法定价,通知医保办统一编码、收费。

4、住院病人的药费、检查费、化验费等日常费用,各病区记费人员须及时上账以便病人随时查询。

5、凡住院患者出院前,病区护士长或办公护士须将其住院期间发生所有费用告知病人及家属,对有疑议的费用,应认真核查,耐心解释,做到清楚明白,不将争议带出医院,认可后再办理出院手续并在清单上签字。

9、财务科医保办每月对各室医疗收费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乱收费、自立项目收费等违规收费问题,一经查实,对责任科室没多收全部费用外,另以违规金额加倍罚款;若因收费问题引起病人院外投诉的。一经查实,除向病人道歉、退还多收的金额外、并纳入责任科室当月质量考核。

7、各科室及收费、结账窗口对病人及家属有关物价方面的意见和查询要热情接待而心解释,不得推诿、顶撞。

8、在实际开展医疗服务过程中没有收费标准的,财务科、医保办共同研究讨论在3966项目中寻找与所提供医疗服务相近或类似的收费项目和依据;若发现新标准中确实没有的项目或存在不合理的部分,由申报科室写出书面申请(附国家有关部门项目批准文件)经主管院长同意,院办会审定,同财务科以书面形式上报物价局、市卫生局审批,在示经物

19 价部门批准收费前,不得以任何理由收费。

支出管理及核算制度

医院支出管理与核算,关系着整个医院效益的关键问题,是医院发展事业的重要环节,坚持贯彻勤俭办院节约开支保证业务顺利进行,制定本制度。

1、根据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和财政规章制度,接受卫生局的领导和监督,做到少花钱,多办事。保证业务开展,合理安排使用资金。

2、实行“统一安排,归口使用”的原则,各职能部门事前提出业务计划,财务科根据医院财力。统一预算,按预算归口使用。

3、超预算计划开支,确因业务需要,必须由有关部门提出报告。交财务科审核,调整预算项目报院长批准执行。

4、各项费用支出,必须按照审批权限,办好审批手续及具合法的原始凭证,,始得到支付。

5、专项资金支出。做到有计划安排。专款专用,专户存款,保证专项任务及时完成。

6、人员经费严格按照批准的劳动工资计划及国家规定的标准执行。

7、日常公用性支出严格按照预算数执行。可采取定额管理制度消耗 定额,量入为出等办法。

8、各科室费用支出按分科核算办法执行。

20 收入管理及核算制度

医院收入是医院开展业务活动的重要资金来源。正确、及时、全面组织业务收入的核算,为管理提供信息,圆满完成预算任务提供保证,也是补偿医院消耗的主要手段,特制定本制度。

1、严格贯彻执行国家方针、政策,按成都市卫生局制定收费标准和药品价格的规定执行,防止损害国家和病人利益。积极组织收入、明码标价,加强医院收入的管理与核算,做到应收不漏。

2、加强门诊、住院收费管理工作,对医疗药费收入当日入账,住院病人,入院时按照医院规定收交预收费,住院期间及时结算住院费用,做到及时催款,避免欠费发生,一月结算一次住院费用。

3、加强收入凭证的管理,严格各种收据的领发、使用、销号等登记制度,防止错收错发,堵塞漏洞,搞高收费工作质量。

4、配合临床充分挖掘和利用现有人才,设备和技术条件,扩大医疗服务,增强业务收入。

5、医院的物价管理小组,应对有关科室,各种检查费、治疗费等定期进行检查与监督,不得擅自提高和自立、自定收费标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6、对新开展的医疗项目和新技术,应根据规定的成本项目核算成本,经院长研究后,报卫生局物价局审批备案后交财务科通知执行。

7、对外社会服务收入各种废品,包装变价必须统一管理,有关科室不得自行提留,作账外收入,另立“小金库”,一律交财务科入账。

21

药品采购制度

1、根据临床需要,按季节发病率,以本院“基本药物目录”为依据,编制全院药品、原辅材料计划,经科主任院长审核批准后,由采购员执行。采购新药和特殊药品应经“药事管理委员会”或主管院长批准后执行。

2、严格遵守政策、法令和有关规章制度,必须在具有“三证”的单位购置药品,不得采购“三无药品”、“淘汰药品、过期变质药品与医疗无关的各种生活用品和其它药品。

3、采购药品必须按计划保质、保量采购,既保证临床需要,又要防止积压,严防购进伪、劣药品。

4、所购药品根据发票如实入库验收,验收人在发票上签名,并及时办理财务手续。

5、切实保管好支票、发票、证件,不得遗失。

6、特殊药品和危险性药品的采购,严格执行有关办法的管理规定。

7、严禁药品和危险性药品的采购,对行商、推销员在验明身份证、介绍信和“药品经营许可证“后,方可看样订货,货到验收合格后方可付款。

22

试剂采购管理制度

1、根据科科需要,检验科将试剂订购计划交分管院长审批后,由采购人员选择三证齐全的销售厂家订购。

2、厂家将试剂送到医院后,验收入库,审核合格入账。

3、商品试剂、试剂盒,由科主任负责评价、选购。进购的试剂要有入、出库登记(品名、规格、生产单位、生产日期、有效期),并由专人分类保管。

4、强氧试剂、易燃、易爆、腐蚀剂、剧毒品等必须放入保险柜,由专人负责保管,并有入、出库登记(品名、规格、生产单位、生产日期、有效期等)。

5、试剂盒、效准品和质控品应严格按试剂使用说明书使用,严禁使用过期及不合格的试剂。

耗材采购管理制度

1、根据临床各科的需要,临床各科将计划交设备科、总务科审核,经院领导审核批准同意后,由采购员采购。大宗5000元以上通过政府采购办采购。

2、采购员必须在采购过程中,严于自律,根据所签定合同采购优质低价的材料。

3、物资到院后必须经设备科、总务科、库房验收员验收,如不符合规定要求必须全部退货,不得入库。

23

4、设备、总务科根据验收的入库单和对方开据的发票,先审核其数量金额后签字,再交分管院长审核,院长审批后财务科付款。

设备采购管理制度

1、根据临床各科室的需求以及医院发展的要求,各科自行写出购买设备的论证报告,经设备科论证符合购置条件的交院领导审批,然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2、设备科与政府采购中心联系。由政府采购中心组织采购。

3、设备到院后根据签订的合同,由设备科组织人员验收,符合合同规定的验收入库,不与合同规定相符的设备不得入库。

4、财务科根据验收的入库单和发票由设备科科长、分管院长、院长签字后付款。

药品、材料管理及核算制度

药品、材料是保证医疗的重要条件,也是医院主要收入来源,必须加强管理和核算工作。

1、医院的药品、材料必须实行金额管理,重点统计,实耗实消的管理办法,遵守“定额管理、合理使用、加速周转、

24 保证供应”的原则。

2、药品、材料采购必须根据医院医疗活动需要,治理为本的原则,实行计划采购,计划供应、定量采购的办法,谨防伪劣药品和防止盲目购进,造成积压、浪费。

3、药品、材料购回和领用,必须建立出入库手续,交药品会计审核无误后,及时上账。

4、如因医院资金暂时不能支付,和因其它原因不能支付药款,药品购回时仍按入库手续办理,由药品会计制单进行往来账处理。

5、购制药品必须严格管理,正确核算成本,及时入账、入库。

6、医院会计应设置“药品、药品进销差价”二个总账科目,药库药品、药房药品明细科目。财务科设药品会计,对药品的增减情况进行核算和监督,正确核算每日处方销售并与收款核对。

7、医院会计按月计算物品综合加成率或差价率,核算药品费用并结转支出,同时结转已实现的药品进销差价。

8、药品按规定每季度进行盘点,对盘亏盘盈的药品要查明原因,按规定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对玩忽职守违反管理制度造成经济损失,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25 固定资产管理及核算制度

固定资产是医院保证事业任务完成的主要物资基础,也是开展医疗活动所必须的物资条件。必须加强其管理与核算工作,特制度本制度。

1、医院固定资产实行“统一管理、分科负责、计划供应”的管理原则。

2、医院固定资产管理与核算实行三级负责制,即财务部门负责总账和一级明细账,财产管理部门负责二级明细账,使用部门负责建立台账。

3、建立责任制管理,凡医院的贵重仪器、设备要指定专人管理,制订操作流程,技术档案和维护、保养交接,使用情况报告制度。

4、凡属于固定资产的调入、拨出、清理、采购、验收、领发、退价、报废等必须根据有关制度办理,固定资产变价收入应转入专用基金,用于固定资产更新。

5、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建立固定资产明细账,一管理部门和使用科室各一账,发生变化时领用、退库、报废,双方同时在账卡是记录变化情况,同时盖章签字,随时作到账账相符。

6、固定资产应在每年彻底清查一次,对盘亏盘盈,均应查明原因,按规定进行账务处理。

26

物资财产清查制度

财产物资清查是保证国家财产物资安全的一个重要措施,促进医院业务发展的有效保证。

1、财产物资每年年终必须进行一次全院性清查,将清查情况与财务科核对,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2、财产物资清查,由院组织财产物资清查领导小组,由院长、总务、医务、财务、设备科等组成,在盘点实物时,由实物管理人,使用人共同参加盘点,根据清查实际情况查明规格、名称、数量、质量。

3、财产物资可定期,不定期地进行清查,一般物资财料每月清查盘点一次,药品、材料每季盘点清查一次,固定资产每年清查盘点一次。

4、清查后应造具清册与财务科核对,发现有盘亏盘盈,经核实后,均应查明原因,按有关规定进行财务处理。

财产物资管理使用制度

1.凡医院所需的各种财产物资(除药品和图书外),均由总务科统一负责采购、调入、供应、管理、维修。要尽可能修旧利废,做到物尽其用,节约使用。

27 2.总务科负责管理的财产、物资,应建立健全帐目,指定专人采购、领发、保管,加强管理,定期或不定期清点实物,核对帐目。要求帐物相符,保证物资安全,防止积压损坏、变质、被盗。有关人员要经常深入科室,了解需要,指导、协助有关人员管好、用好物资。 3.各科室所需物资,按月、季、年编制计划送总务科,经院领导审批后列入财务计划进行购买,按计划供应。

①、各科应按预计消耗量有计划地领取物资,严禁哄抢、积压,造成过期浪费者扣科室绩绞工资。执行由科室负责人(或由科室负责人指定的专人)签字领用制度。

②、器具、器皿、工具及金属器械等按标准配备基数后一般不能增加。因业务量增加需添置的,须经院领导批准,方可补发;因报损减少的,须以旧换新。

③、领用的物品质量、规格不合格可在当天内到库房退换。按计划要求购进的专科专用物品,相关科室应在一周内领取.

4.各种物品、被服的报废,要办理报废手续。总务科对报废物资要妥善处理。凡属应报损物品,应根据有关报损制度经验证后办理报损手续,并及时补充;凡属丢失及有意损坏者应按规定办理赔偿手续。医院的财产物资,任何人不得私自取回。重大财产物资的报损、报废,及财产物资变价、转让或无价调拨,须根据具体情况,经科室评议,由总务科审核转院领导报主管部门批准处理,不得擅自处理。

5、各科室对所领用的物资作好使用登记,要负责所领物资的安全。因管理不善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相关责任人赔偿,从工资中扣除。

28

专项资金管理及核算制度

医院的专项资金,是指医院通过一定渠道形成的具有专门用途,必须进行单独核算和管理。

1、医院的专项资金系根据“先提后用、量入为出,专户储存、专款专用”的原则,按照各种不同的资金来源所规定的用途和开支范围及标准办理出支、核算、单独列报。

2、主管部门拨入的定项补助,只能用于规定项目,如人员工资用于人员补助,其不足部分,按劳动工资计划,由医院经费补足支出。

3、主管部门拨入的教学科研专项设备资金,除按照专款专用的原则,保证该项业务工作的正常开展,要充分发挥该资金的社会效益。

4、由医院业务收入结余资金形成的各项专用基金,按主管局规定的比例提取,事业基金20﹪,奖励基金25﹪,集体福利基金20﹪,院长基金5﹪(预留基金)。

5、事业发展基金,用于医院医疗事业发展专用,主要用于大型设备购置,基本建设根据医院业务急需开展,可以一年集中使用或历年结余集中使用。医院集体研究讨论列入专项预算支出。

6、奖励基金,用于医院的综合奖、节约奖、分成奖。

7、集体福利基金,用于医院职工集体福利,改善职工集体生活的设施,举办的集体职工福利事业。

8、院长基金主要用于对外业务往来所必须开支和特殊的必要开支,经院长研究批示执行。

29

9、一般修购费基金,按医院收入15﹪提取,主要用于医院经常性设备修理费和中、小型设备补充,充实的资金开支。

10、吸收外企、事业单的集资髋,要充分发挥资金的两个使用效益,促进医院建设与业务发展的补充资金来源。

内部成本核算制度

1、认真做好以减少消耗(包括人、财、物、力与时间)为核心的成本核算工作,控制不合理开支,降低成本消耗,提高医院运营效益。

2、医院科室应本着增收节支,实施绩效管理。按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原则,制定职工奖金分配办法。

3、对能源和各种消耗材料,须在认真考察核实的基础上,本着节约高效的原则,制定相应的定额指标,实行节奖超罚。

4、对某些高成本、高消耗、低效益或负效益的科室或工作,本着社会效益第一的原则,认真分析原因改进提高。

5、根据医院实际确定科室收入项目: ⑴科室直接劳务收入;

⑵他科转入(本科为他科或门诊服务收入)。

6、计入成本的费用支出项目: ⑴变动支出; ⑵人员支出; ⑶固定支出。

原则:在科室中强化成本概念,遏制人力、物力资源的浪费,

30 合理折旧,扶持临床、科研工作的开展。

财务报销制度

1、凡报销、借款、领款,需分别填写《费用报销单》或《差旅费报销单》、《借款单》及《领款单》,所列项目应填写清楚,大小写金额不得涂改。

2.将有关原始票据整齐地粘贴于报销单后,单据较多可另附纸粘贴。原始票据要求是正式发票或行政事业性收据(非经营性项目),基本要素应齐全;非正规收据原则上一般不予报销,特殊情况不能取得正式票据应书面说明情况并取得相关证明;购买农副产品等须在白条上详细注明物品数量、单价、金额、由经手人、验收人签字,主管领导审批签字。

3、报销票据背面须有经手人及证明(验收人)签字(审批领导不得作为证明人或验收人)。

4、借款单、领款单由领导审批同意后交财务科审核;报销票据经财务科长审核后由单位领导审批。

5、购买金额达1000元以上,一般不得支付现金应通过转账支付;收款单位应与发票所盖单位公章一致,否则不予转账。

6、建设经费支出需有关职能部门列明用途,报分管领导审批。

7、发票一般不能跨年度报销(12月20日后取得的发票在下年度报销);特殊情况当年不能报销,需书面说明理由由财务科负责人签字

31 后,方可在下年报销。

8、财务科根据合法的凭证核实报销,不得以领代报,以借代报,严格财经手续。凡不符合财经制度的支出,财务科有权拒绝报销。

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会计档案是国家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医院的重要档案之一,是记录和反映医院经济业务活动,资金运动情况的重要证明。因此。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切实加强会计档案的管理,特制定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1、会计凭证每月规定装订成册,完整、正规地书写封面。

2、各种帐薄按年度装订成册,按要求书写封面。

3、头年的会计档案,由财务科帐务组管理,以备随时检查;一年后造清册移交医院档案室。

4、会计档案除特殊情况外,原则上不得供给外单位和个人使用,违者必究。

5、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严格按规定处理,需要销毁的编制清册,报经主管部门后执行。

6、以上各条严格执行,并接受主管部门和档案管理机关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32

财务审核监督制度

医院的财务审核和监督检查是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使医院更好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和财政制度,严肃财经纪律,制定本制度。

1、严格执行国家财政制度,分清奖金渠道,按年度预算收支标准,审查收支的合理性、合法性。

2、严格掌握各种费用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耐心解释的宣传国家有关财经政策,财务制度,对于不符合业务手续和违反财经制度规定的各项费用,拒绝报销。

3、按国家《会计法》的规定办理各项会计业务,杜绝各种违反财经纪律的现象。

4、主办会计、会计主管负责监督检查,记帐凭证内容完整性和正确性,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以保证财务核算的准确性、完整性。

财务预决算制度

1、按照上级规定,结合医院业务收支情况,由财务科编制年度预算。预算资料由财务科整理提供,统一由财务科汇总,院长批准后上报。

2、医院各项开支,必须控制在分配的预算指标以内。支出要合理、节约,特殊情况急需开支(如危房维修等)报院长审批。

3、在预算执行过程中,由于客观因素影响,预算变化较大时,应及时提出调整,经院长审议批准再作调整预算。

4、每个会计年度,按上级规定进行决算编制。在决算前对往来款项进行清理,并根据有关科室提供的决算资料对固定资产、库存药品等

33 进行核对,要求做到帐实相符,帐帐相符,决算表需经院长、审计审阅签章后上报。

财务监督、检查及内控制度

1、充分发挥财务监督的职能作用,严格执行国家财经制度和财经记录,认真对单位的财务收支活动进行严格的审查,及时反映医院业务活动和经济活动,社会效果和经济效益状况。

2、设置(专)兼职物价员,随时检查医疗收费物价政策执行情况,做到不乱收,合理合法。

3、严格掌握各项费用的支出标准和开支范围,加强对费用支出的管理和监督,对不符合财经手续和违反财经纪律的支出,财务科应拒绝报销。

4、严格执行社会集团购买力所规定的控物商品,坚决按控批手续进行采购,杜绝无指标、无计划的盲目采购现象发生。

5、严格收入凭证、有价证券的管理工作,指定专人保管,专人领发、登记、专人审核、销号,以加强财务内控制度。

6、加强对业务收入工作的管理和核算,积极合理地组织收入,各科不允许有对外帐和私设“小金库”现象发生。

7、不定期地对门诊挂号室、收费处、出院结帐处及会计总出纳的现金管理进行抽查,以防长款、短款、贪污、挪用现象发生,严格财经记录。

8、严格执行费用支出管理实行“一支笔”审批报销制度,加强对资

34 金和物资的管理。

9、转帐(现金)支票印签由出纳人员和审核人员分别保管,出纳人员不得全部兼管支票印鉴。

10、对不符合财经纪律的一切费用开支,财务科长有权拒绝报销。

11、接受主管部门领导的监督,接受财政、审计、物价有关部门的指导监督。

经济事项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1、根据医院管理规定以及《会计法》的要求,保证国有资产不流失,特制定本制度。

2、物资、设备购买:先由各科提出论证计划,经总务科、设备科、药事委员会论证后,交院长审核,由院长或院长办公会集体讨论决定后,交总务科、设备科、药剂科执行,以上哪个环节发生错误,造成损失由造成损失的环节的责任人承担一切经济责任。

3、基建和维修:凡是基建和大型维修,必须由总务科、设备科提出报主管部门同意后方能执行,工程完工后经审计部门审计,院长签字同意后付款。

4、发生重大医疗事故和纠纷,涉及经济补偿的,按医院相关规定执行。

5、费用报销审批权限:

⑴误餐费、夜班费,由科室负责人审批院长签字。

35 ⑵金额在100元以内的费用报销,由院长审批签字。

⑶5000元以上的费用开支由院长办公会讨论研究,集体审批,特大金额必须通过职代会讨论通过。 ⑷费用报销造成损失,谁签字谁负责。

经济活动决策制度和程序

医院会计工作,是反映医院经济情况,监督经济活动,预测经济前景,参与经济决策的重要方面。为了充分发挥会计工作在医院各项经济活动中的核算、监督、服务和管理作用,根据医院资金管理贯彻“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计划供应”的原则,特制定本制度。

凡购买仪器设备、药品、材料、低耗品及外出学习、出差、维修等,必须先请购,后购买,遵照以下条款执行。

1、医院仪器设备,坚持归口管理,统一购买原则,按照国家预算编制的原则规定,各科室每年底应提交下年度所需购买的仪器设备计划,报有关职能科室汇总,经论证后,院长审批。财务科根据医院财力,按批准预算分期逐步解决。 临时新增购的仪器设备,按此规定报批。

2、中、西药房每月底应提交出下月购药品种计划,由药房主任签字后交院长审批。

3、总务库房:一般购物,必须填写物品请购单,由院长审批。

4、因公外出学习、开会、出差等,由有关科室负责人按批准的预算金额控制提出申请,院长审批。

36

5、一般维修:

⑴医疗仪器设备由维修中心鉴定签字后方能送外维修。

⑵总务、后勤仪器设备,由总务科长或设备科长会同管理员鉴定签字后,由管理员负责维修。

⑶、金额在100以上的由院长审批。

6、每年底有关科室应提出下年大型维修计划,院长会同有关部门论证,论证后由院长审批。

临时需要大型维修的,照此规定报批。

7、院内设置的科室均按医院有关制度规定统一执行。以上经费开支财务科按有关规定审核报销。

37

彭州精神病医院财务科工作职责

财务科工作职责

1.在院长领导下,负责医院财会业务管理工作。

2、负责拟定医院收支、欠费清理、成本核算等财务工作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定期检查、评价和总结。

3、督促、彻执行各项财经管理规章度,加强财务监督,严格财经纪律。

4、合理组织收入,严格控制支出。及时办理应收入资金的入帐,资金的开支必须按规定的审批程序办理。

5、认真按相关规定报送各类报表。

6、认真做好职工工资及活工资部份的分配等工作。

7、配合有关部门对医院房产、设备、家俱、药品等国有资产进行经常性的监督,提出改进意见。定期督促清查库存,防止积压和浪费。

8、负责会计凭证、帐薄、报表等各种资料的整理、归卷、存档保管工作。

9、负责及时清结债权债务,防止拖欠,减少呆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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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完成院长交予的其它工作。

财务科长职责

1、在院长的领导下,负责医院财会行政和业务管理工作。组织及承办预决算执行、收支管理、票据管理、经济核算、工资管理、医疗收费价格管理和资产管理等业务工作。负责相关人员的行政和业务管理工作。

2、负责拟定财务科工作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定期检查落实情况、定期进行总结和评价。

3、树立为医疗第一线服务的思想,保证医疗任务的完成。督促本科室职工贯彻《会计法》和各项财金管理制度,减少差错,杜绝事故。

4、根据工作计划和按照规定的统一收费标准,合理组织收入。按医院业务需要和节约原则,精打细算。节约行政开支,监督资金合理使用。

5、按有关规定,及时正确的编制年度和季度财务计划,及时正确的编制财务报表,分析,财务执行情况,找出问题,提出改进意见。

6、在国家政策范围内,进一步做好医院内部核算和分配工作,调动全体职工的积极性,提高医院两个效益。

39

7、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定期检查和指导有关科室的财务业务工作。

8、负责对资产报损、转移、物资、设备和药品采购,医疗收费以及基建维修等工作中的经济活动进行监督和必要的检查,以杜绝浪费和物资积压,防止不良现象发生。

9、根据医院目标管理考核办法,负责本科各项工作质量、服务态度和劳动纪律的督促检查、考核奖惩和总结上报工作。

10、按时清理债权债务,防止拖欠,严格控制呆帐。

11、负责科室职工的政治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12、完成院长交办的其它工作。

会计岗位职责

1、在科长领导下,完成本岗位的各项业务工作。

2、根据《会计法》和财经管理规定及制度,认真审核各项收支的合法性,完备性和正确性。发现问题应及时查明原因,予以更正或处理,正确运用会计科目。

3、根据规定的科目,设置总帐户和明细帐户,对各项费用划清资金渠道,按照医院会计制度规定,正确归集,及时输入微机。

4、严格遵守财经纪律,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发现问题应及时制止纠正。重大问题应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

5、每月度和季度未结清财务后,应将各种会计报表连同财务收支情

40 况说明,,装订成册,提交科长审核鉴章,并及时报送院长。

6、负责将记帐凭证收集齐全,整理、编号、加封装订,注明单位,年度,月份和起止日期,起止号码并鉴章。

7、完成科长交办的其它工作。

现金、银行出纳岗位职责

1、负责全院现金的报销支付工作和银行的收存款。

2、认真审核,原始凭证内容是否齐全(日期、抬头、名称、单价、大小金额数是否正确,经手人、收货人、审批人),凡不齐全的不予受理。

3、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每日现金收入当日必须全部存入银行,实行收支两条线的管理,不得坐支。、不坐支、挪用,不以白条抵现金,除特殊性况外,零支不得超过银行规定的库存限额,我院凡超过5000元现金支付都必须通过银行支付。

4、根据审核的原始凭证登记现金日记帐和银行的日记帐,做到日清月结,帐实相符,准确无误,同时在原始凭证上加盖“现金收讫”,“现金付讫”,“结帐收讫”,“转帐付讫”印章。

5、严格支票管理,每月所收支票及时送行,及时核对银行存款帐,月末逐笔核对,若余额不符,应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6、每月所收支票及时送到,及时核对银行存款帐,月末逐笔核对,

41 若余额不符,应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及时清理未达帐。

7、根据每日现金,银行的发生额向会计报送日报表(附原始凭证)。

8、随时督促采购人员,及时结清往来帐,防止挪用,贪污的事件发生。

门诊收费处职责

1、按时上、下班,坚守岗位。

2、按照岗位责任制,完成收费、记账等工作。

3、收费开据要把姓名、性别、日期、金额数字大小写清楚,不得涂改,收据必须联号使用。

4、就诊、合同病人记账,按有关规定办理,私费病人除危重病人外,概不记账。

5、当日收入当日交清,尽量不跨日。

6、依照收费标准收费,不错收、漏收,特殊检查项目在处方上填写收费金额。

7、每日下班收齐就诊及合同单位记账单,送交应收账会计。

8、负责按规定收取预交费和费用介绍信,并做好登记,及时将款交给出纳。

9、对不符合规定的就诊病人大处方,有权拒绝记账,并向有关部门汇报。

门诊收费员工作职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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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门诊收费员要坚守岗位,必要时参加倒班收费工作。

2、病事假须本人持证明和请假条由科领导签字,决定其是否可请假(仅三天)。签字后方可办理休假手续,违者均按旷工处理。

3、按时上班,如不到岗上班,又无请假手续,均按旷工处理。

4、现金收据、住院预交费收据,应分别按规定办理,违者按财务惩罚条例处理。

5、发生退费时,必须凭手续完备退费申请单,收费员才级办理。

6、遵守院、科的规章制度,坚持八小时工作制,不迟到、早退、擅离职守,准时到岗。

7、严格遵守财务制度,钱账应准确、相符。做到日清日结日交,一律上缴出纳处,否则,一旦发现均按贪污、挪用行为处理。

8、尊敬领导、老师,同志间相互尊重、团结、关心。做到热爱集体,热爱本职工作。

9、外科室人员的收费员的家属,熟人不得进入收费室,违者重罚。10对违反以上条者,视情节轻重,报相关领导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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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出院结账处工作职责

1.负责对科室记费人员在记账方面指导工作。

2.负责对科室记账费用正确性审核工作

3.经常与各病区取得联系,协助催收在院病人预交费。 4.严格操作流程,病人预交款遗失要有病人(或家属)签字,退现金严格按退费管理制度执行。收据必须连号使用。 5.每月底按结算间安排结算病人费用,并汇总上报财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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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篇:医院专科财务管理制度

X科财务管理制度

为贯彻执行医院财务管理制度,构建和谐科室,营造科室团结协作的氛围,鼓励人员积极性,经科管小组成员协商制定科室财务管理制度如下:

一、明确科室财务管理的对象

1.科室收入:绩效奖金以及除科室绩效奖金外的其他科室合法收入,如:专项资金、带教费等。

2.科室绩效奖金分配和其他收入的分配、支出。

二、成立科室财务管理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组长职责:审定科室财务管理制度,负责科室资金分配、使用的审批。

副组长职责:制定科室财务管理制度,并负责落实科室绩效奖金分配和其他收入的核对、分配、使用工作。

成员职责:提出科室资金分配、使用建议,对科室资金去向有调查监督的权力。

三、科室资金分配、使用原则

1.由科管小组成员共同商定科室绩效奖金分配方案;2.对于为科室做出突出贡献的小组或个人,经财务管理小组确定后,予以奖励;

3.鼓励科室成员开展科研工作,对申报课题、发表论文的个人予以奖励;

4.对本科室发生但医院不予报销的会议费、差旅费、员工培训费,经财务管理小组商定后,由科室从其他收入中支出;5.对有婚、丧大事的个人予以祝贺或慰问;

6.其他不可预料的涉及科室资金分配、使用的情形,经财务管理小组商定后予以执行。

四、科室资金分配、使用公示

1.科室每月的绩效奖金分配结果向科室全体成员公示,接受监督和调整建议;

2.科室除月绩效奖金外的其他收入分配、用途向科室全体成员公示,接受监督和改进建议;

3.科室的各项收入、分配接受医院纪检、财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指导。

五、本制度自制定之日起执行,并根据医院相关政策予以不定期调整。

x科 2016年3月15日

第16篇:民营医院财务管理制度

民营医院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需要

加强医院财务管理和监督,规范医院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 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以及国家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相关规定,结合医院特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级各类独立核算

的公立医院(以下简称医院),包括综合医院、中医院、专科医院、门 诊部(所)、疗养院等,不包括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 生院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第三条 医院是公益性事业单位,不以营利为目的

第四条 医院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

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厉行节约、勤俭办事业的方针;正确处理社会 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 正确处理国家、单位和个人之间的利益关系, 保持医院的公益性。

第五条 医院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

科学合理编制预算,真实反映财务状况;依法组织收入,努力节约支出;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完善内部控制机制;加强经济管理,实行成本核算,强化成本控制,实施绩效考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合理配置和 有效利用国有资产,维护国有资产权益;加强经济活动的财务控制和监督,防范财务风险。

第六条 医院应设立专门的财务机构,按国家有关规定配备专职人员,会计人员须持证上岗。

三级医院须设置总会计师,其他医院可根据实际情况参照设置。

第七条 医院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医院的财务活动在医院负责人及总会计师领导下,由医院财务部门集中管理。

第二章 单位预算管理

第八条 预算是指医院按照国家有关规定

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目标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医院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组成。医院所有收支应全部纳入预算管理。

第九条 国家对医院实行“核定收支、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余按规定使用”的预算管理办法。

地方可结合本地实际,对有条件的医院开展“核定收支、以收抵支、超收上缴、差额补助、奖惩分明” 等多种管理办法的试点。 定项补助的具体项目和标准,由同级财政部门会同主管部门(或 举办单位),根据政府卫生投入政策的有关规定确定。

第十条 医院要实行全面预算管理

建立健全预算管理制度,包 括预算编制、审批、执行、调整、决算、分析和考核等制度。

第十一条 医院应按照国家有关预算编制的规定

对以前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全面分析, 根据年度事业发展计划以及预算年度收入 的增减因素,测算编制收入预算;根据业务活动需要和可能,编制支出预算,包括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编制收支预算必须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统筹兼顾、保证重点的原则。不得编制赤字预 算。

第十二条 医院预算应经医院决策机构审议通过后上报主管部

主管部门(或举办单位)根据行业发展规划,对医院预算的合 性、真实性、完整性、科学性、稳妥性等进行认真审核,汇总并综合平衡。 财政部门根据宏观经济政策和预算管理的有关要求, 对主管部门 (或举办单位)申报的医院预算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审核批复。

第十三条 医院要严格执行批复的预算

经批复的医院预算是控 制医院日常业务、经济活动的依据和衡量其合理性的标准,医院要严格执行,并将预算逐级分解,落实到具体的责任单位或责任人。医院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应定期将执行情况与预算进行对比分析,及时发现偏差、查找原因,采取必要措施,保证预算整体目标的顺利完成。

第十四条 医院应按照规定调整预算

财政部门核定的财政补助 等资金预算及其他项目预算执行中一般不予调整。 当事业发展计划有较大调整,或者根据国家有关政策需要增加或减少支出、对预算执行 影响较大时,医院应当按照规定程序提出调整预算建议,经主管部门 (或举办单位)审核后报财政部门按规定程序调整预算。收入预算调整后,相应调增或调减支出预算。

第十五条 年度终了,医院应按照财政部门决算编制要求,真实、完整、准确、及时编制决算。

医院年度决算由主管部门(或举办单位)汇总报财政部门审核批复。对财政部门批复调整的事项,医院应及时调整相关数据。

第十六条 医院要加强预算执行结果的分析和考核

并将预算执 行结果、成本控制目标实现情况和业务工作效率等一并作为内部业务 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 逐步建立与年终评比、内部收入分配挂钩机制。主管部门(或举办单位)应会同财政部门制定绩效考核办法,对医院预算执行、成本控制以及业务工作等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评价,并将结果作为对医院决策和管理层进行综合考核、实行奖惩的重要依 据。

第三章 收入管理

第十七条 非偿还性资金。

第十八条 收入包括

医疗收入、财政补助收入、科教项目收入和其他收入。

(一)医疗收入,即医院开展医疗服务活动取得的收入,包括门 诊收入和住院收入。

1.门诊收入是指为门诊病人提供医疗服务所取得的收入,包括挂号收入、诊察收入、检查收入、化验收入、治疗收入、手术收入、卫生收入是指医院开展医疗服务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

生材料收入、药品收入、药事服务费收入、其他门诊收入等。

2.住院收入是指为住院病人提供医疗服务所取得的收入,包括床位收入、诊察收入、检查收入、化验收入、治疗收入、手术收入、护理收入、卫生材料收入、药品收入、药事服务费收入、其他住院收入 等。

(二)财政补助收入,即医院按部门预算隶属关系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补助收入,包括基本支出补助收入和项目支出补助 收入。 基本支出补助收入是指由财政部门拨入的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经费、政策性亏损补贴等经常性补助收入,项目支出补助收入 是指由财政部门拨入的主要用于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承担政府指定公共卫生任务等的专项补助收入。

(三)科教项目收入,即医院取得的除财政补助收入外专门用于 科研、教学项目的补助收入。

(四)其他收入,即医院开展医疗业务、科教项目之外的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包括培训收入、租金收入、食堂收入、投资收益、财产物资盘盈收入、捐赠收入、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等。

第十九条 医疗收入在医疗服务发生时依据政府确定的付费方式和付费标准确认

第二十条 医院要严格执行国家物价政策, 建立健全各项收费管 理制度

医院门诊、住院收费必须按照有关规定使用国务院或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收费票据,并切实加强管理,严禁使用虚假票据。医疗收入原则上当日发生当日入账,并及时结算。严禁隐瞒、截 留、挤占和挪用。现金收入不得坐支。

第四章 支出管理

第二十一条 支出是指医院在开展医疗服务及其他活动过程中

发生的资产、资金耗费和损失。

第二十二条 支出包括医疗支出、财政项目补助支出、科教项目支出、管理费用和其他支出。

(一)医疗支出,即医院在开展医疗服务及其辅助活动过程中发 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耗用的药品及卫生材料支出、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提取医疗风险基金和其他费用,不包括财 政补助收入和科教项目收入形成的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 其他费用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

(二)财政项目补助支出,即医院利用财政补助收入安排的项目支出。实际发生额全部计入当期支出。其中,用于购建固定资产、无 形资产等发生的支出,应同时计入净资产,按规定分期结转。

(三)科教项目支出,即医院利用科教项目收入开展科研、教学活动发生的支出。用于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发生的支出,应同时计入净资产,按规定分期结转。

(四)管理费用,即医院行政及后勤管理部门为组织、管理医疗和科研、教学业务活动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医院行政及后勤管理部门发生的人员经费、耗用的材料成本、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费用,以及医院统一管理的离退休经费、坏账损失、印花税、房 产税、车船使用税、利息支出和其他公用经费,不包括计入科教项目、基本建设项目支出的管理费用。

(五)其他支出,即医院上述项目以外的支出,包括出租固定资 产的折旧及维修费、食堂支出、罚没支出、捐赠支出、财产物资盘亏 和毁损损失等。基本建设项目支出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取得的有指定用途的项目资金应当按照要求定期向财政部门、主管部门(或 举办单位)报送项目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完成后应报送项目资金支出决算和使用效果的书面报告, 接受财政部门、主管部门(或举办单位)的检查验收。

第二十四条 医院的支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

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没有统一规定 的,由医院规定。医院的规定违反法律和国家政策的,主管部门(或 举办单位)和财政部门应当责令改正。 医院应严格控制人员经费和管理费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 要按有关规定并结合管理要求制定具体的工资总额和管理费用支出 比率等控制指标。

第二十五条 的有关规定。

医院应当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和国家关于药品采购

第五章 成本管理

第二十六条 成本管理是指医院通过成本核算和分析

提出成本 控制措施,降低医疗成本的活动。

第二十七条 成本管理的目的是全面、真实、准确反映医院成本信息

强化成本意识,降低医疗成本,提高医院绩效,增强医院在医疗市场中的竞争力。

第二十八条 成本核算是指医院将其业务活动中所发生的各种

耗费按照核算对象进行归集和分配,计算出总成本和单位成本的过程。 成本核算应遵循合法性、可靠性、相关性、分期核算、权责发生 制、按实际成本计价、收支配比、一致性、重要性等原则。

第二十九条 根据核算对象的不同

成本核算可分为科室成本核算、医疗服务项目成本核算、病种成本核算、床日和诊次成本核算。成本核算一般应以科室、诊次和床日为核算对象,三级医院及其他有条件的医院还应以医疗服务项目、病种等为核算对象进行成本核算。在以上述核算对象为基础进行成本核算的同时,开展医疗全成本 核算的地方或医院,应将财政项目补助支出所形成的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纳入成本核算范围;开展医院全成本核算的地方或医院,还应在医疗成本核算的基础上,将科教项目支出形成的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纳入成本核算范围。

第三十条 科室成本核算

是指将医院业务活动中所发生的各种耗费以科室为核算对象进行归集和分配,计算出科室成本的过程。

(一)科室区分为以下类别:临床服务类、医疗技术类、医疗辅助类和行政后勤类等。临床服务类指直接为病人提供医疗服务,并能 体现最终医疗结果、完整反映医疗成本的科室;医疗技术类指为临床 服务类科室及病人提供医疗技术服务的科室;医疗辅助类科室是服务 于临床服务类和医疗技术类科室,为其提供动力、生产、加工等辅助 服务的科室;行政后勤类指除临床服务、医疗技术和医疗辅助科室之外的从事院内外行政后勤业务工作的科室。

(二)科室成本的归集。通过健全的组织机构,按照规范的统计要求及报送程序,将支出直接或分配归属到耗用科室,形成各类科室的成本。成本按照计入方法分为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 直接成本是指科室为开展医疗服务活动而发生的能够直接计入或采用一定方法计算后直接计入的各种支出。 间接成本是指为开展医 疗服务活动而发生的不能直接计入、需要按照一定原则和标准分配计入的各项支出。

(三)科室成本的分摊。各类科室成本应本着相关性、成本效益关系及重要性等原则,按照分项逐级分步结转的方法进行分摊,最终将所有成本转移到临床服 务类科室。

先将行政后勤类科室的管理费用向临床服务类、医疗技术类和医 疗辅助类科室分摊,分摊参数可采用人员比例、内部服务量、工作量等。再将医疗辅助类科室成本向临床服务类和医疗技术类科室分摊,分摊参数可采用人员比例、内部服务量、工作量等。最后将医疗技术类科室成本向临床服务类科室分摊, 分摊参数可 采用工作量、业务收入、收入、占用资产、面积等,分摊后形成门诊、住院临床服务类科室的成本。

第三十一条 医疗服务项目成本核算是以各科室开展的医疗服

务项目为对象,归集和分配各项支出,计算出各项目单位成本的过程。核算办法是将临床服务类、医疗技术类和医疗辅助类科室的医疗成本 向其提供的医疗服务项目进行归集和分摊,分摊参数可采用各项目收入比、工作量等。

第三十二条 病种成本核算是以病种为核算对象

按一定流程和 方法归集相关费用计算病种成本的过程。 核算办法是将为治疗某一病 种所耗费的医疗项目成本、药品成本及单独收费材料成本进行叠加。

第三十三条 诊次和床日成本核算是以诊次、床日为核算对象

将科室成本进一步分摊到门急诊人次、住院床日中, 计算出诊次成本、床日成本。

第三十四条 为了正确反映医院正常业务活动的成本和管理水平

在进行医院成本核算时,凡属下列业务所发生的支出,一般不应计入成本范围。

(一) 不属于医院成本核算范围的其它核算主体及其经济活动所 发生的支出。

(二)为购置和建造固定资产、购入无形资产和其它资产的资本 性支出。

(三)对外投资的支出。

(四)各种罚款、赞助和捐赠支出。

(五)有经费来源的科研、教学等项目支出。

(六)在各类基金中列支的费用。

(七)国家规定的不得列入成本的其它支出。

第三十五条 医院应根据成本核算结果

对照目标成本或标准成本,采取趋势分析、结构分析、量本利分析等方法及时分析实际成本 变动情况及原因,把握成本变动规律,提高成本效率。

第三十六条 医院应在保证医疗服务质量的前提下

利用各种管理方法和措施,按照预定的成本定额、成本计划和成本费用开支标准,对成本形成过程中的耗费进行控制。医院应建立健全成本定额管理制度、费用审核制度等,采取有效措施纠正、限制不必要的成本费用支出差异,控制成本费用支出。

第六章 收支结余管理

第三十七条 收支结余是指医院收入与支出相抵后的余额

包括:业务收支结余、财政项目补助收支结转(余)、科教项目收支结 转(余)。当期各类收支结余计算公式如下:

业务收支结余=医疗收支结余+其他收入-其他支出其中:医疗收支结余=医疗收入+财政基本支出补助收入-医疗支 出-管理费用 财政项目补助收支结转(余)=财政项目支出补助收入-财政项目补助支出 科教项目收支结转(余)=科教项目收入-科教项目支出

第三十八条 业务收支结余应于期末扣除按规定结转下年继续

使用的资金后,结转至结余分配,为正数的,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为负数的,应由事业基金弥补,不得 进行其他分配,事业基金不足以弥补的,转入未弥补亏损。实行收入上缴的地区要根据本地实际,制定具体的业务收支结余率、次均费用 等控制指标。超过规定控制指标的部分应上缴财政,由同级财政部门会同主管部门统筹专项用于卫生事业发展和绩效考核奖励。 财政项目补助收支结转(余)、科教项目收支结转(余)结转下 年继续使用。 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九条 医院应加强结余资金的管理

按照国家规定正确计 算与分配结余。医院结余资金应按规定纳入单位预算,在编制年度预 算和执行中需追加预算时,按照财政部门的规定安排使用。医院动用 财政项目补助收支结转(余) ,应严格执行财政部门有关规定和报批 程序。

第七章 流动资产管理 第四十条 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一年内(含一年)变现或者耗用 的资产

医院的流动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应收款项、预付款项、存货 等。

第四十一条 货币资金包括现金、银行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 度等

医院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第四十二条 应收及预付款项是指医院在开展业务活动和其他

活动过程中形成的各项债权,包括应收医疗款、预付账款、财政应返 还资金和其他应收款等。医院对应收及预付款项要加强管理,定期分析、及时清理。年度终了,医院可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账龄分析法、个别认定法等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累计计提的坏账准备不应超过年末应收医疗款 和其他应收款科目余额的 2%-4%。计提坏账准备的具体办法由省(自 治区、直辖市)财政、主管部门确定。对账龄超过三年,确认无法收回的应收医疗款和其他应收款可作为坏账损失处理。坏账损失经过清查,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报批后,在坏账准备中冲销。收回已经核销的坏账,增加坏账准备。

第四十三条 存货是指医院为开展医疗服务及其他活动

而储存的低值易耗品、卫生材料、药品、其他材料等物资。购入的物资按实际购入价计价,自制的物资按制造过程中的实际支出计价,盘盈的物资按同类品种价格计价。存货要按照“计划采购、定额定量供应”的办法进行管理。合理确定储备定额,定期进行盘点,年终必须进行全面盘点清查,保证账 实相符。对于盘盈、盘亏、变质、毁损等情况,应当及时查明原因, 根据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及时进行处理。 低值易耗品实物管理采取“定量配置、以旧换新”等管理办法。 物资管理部门要建立辅助明细账,对各类物资进行数量、金额管理, 反映低值易耗品分布、使用以及消耗情况。低值易耗品领用实行一次 性摊销,个别价值较高或领用报废相对集中的可采用五五摊销法。低 值易耗品报废收回的残余价值,按照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处理。 医院要建立健全自制药品、材料管理制度,按类别、品种进行成 本核算。自制药品、材料按成本价入库。

第八章 固定资产管理

第四十四条 固定资产是指单位价值

在 1000 元以上(其中:专 用设备单位价值在 1500 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 , 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 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 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大批同类物资,应作 为固定资产管理。 医院固定资产分四类:房屋及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其 他固定资产。 图书参照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加强实物管理,不计提折旧。

第四十五条 固定资产按实际成本计量

(一)外购的固定资产,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和专业人员服务费等相关支出作为成本。以一笔款项购入多项没有单独标价的固定资产,按照同类或类似 资产价格的比例对购置成本进行分配,分别确定各项固定资产的成 本。

(二)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计算成本。

(三) 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照租赁协议或者合同确定的价款、运输费、运输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等作为成本。

(四)无偿取得(如无偿调入或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其成本 比照同类资产的市场价格或有关凭据注明的金额加上相关税费确定。大型医疗设备等固定资产的购建和租赁,要符合区域卫生规划, 经过科学论证,并按国家有关规定报经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批准。

第四十六条 在建工程是指医院已经发生必要支出

但按规定尚未达到交付使用状态的建设工程。医院除按本制度执行外,还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单独建账、单独核算,严格控制工程成本,做好工程概、预算管理,工程完工后应尽快 办理工程结算和竣工财务决算,并及时办理资产交付使用手续。

第四十七条 医院原则上应当根据固定资产性质

在预计使用年 限内,采用平均年限法或工作量法计提折旧(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见附件 1)。计提固定资产折旧不考虑残值。计提折旧的具体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规定或审批。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 当月不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 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不提折旧;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 资产,不再计提折旧。

第四十八条 为增加固定资产的使用效能或延长其使用寿命而发生的改建

扩建或大型修缮等后续支出,应当记入固定资产及其他 相关资产;为维护固定资产的正常使用而发生的修理费等后续支出,应当计入当期支出。大型修缮确认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 政部门会同主管部门(或举办单位)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

第四十九条 医院应设置专门管理机构或专人

使用单位应指定 人员对固定资产实施管理,并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三账一卡制度,即:财务部门负责总账和一级明细分类 账,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负责二级明细分类账,使用部门负责建卡(台 账)。大型医疗设备实行责任制,指定专人管理,制定操作规程,建立 设备技术档案和使用情况报告制度。 医院应当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建立资产共享、共用制度。

第五十条 医院应当对固定资产定期进行实地盘点。对盘盈、盘亏的固定资产,应当及时查明原因,并根据规定的管理权限,报经批 准后及时进行处理。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要对固定资产采取电子信息化管理,定期与财 务部门核对,做到账账相符、账卡相符、账实相符。

第五十一条 医院出售、转让、报废固定资产或者发生固定资产

毁损时,应当按照国有资产管理规定处理。

第九章 无形资产及开办费管理

第五十二条 无形资产是指不具有实物形态而能为医院

提供某种权利的资产。包括专利权、著作权、版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 术、商誉、医院购入的不构成相关硬件不可缺少组成部分的应用软件 及其他财产权利等。 购入的无形资产,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计价;自行开发并依法申 请取得的无形资产,按依法取得时发生的注册费、聘请律师费等支出 计价;接受捐赠的无形资产,按捐赠方提供的资料或同类无形资产估 价计价;商誉除合作外,不得作价入账。 无形资产从取得当月起, 在法律规定的有效使用期内平均摊入管 理费用, 法律没有规定使用年限的按照合同或单位申请书的受益年限 摊销,法律和合同或单位申请书都没有规定使用年限的,按照不少于 十年的期限摊销。 转让无形资产应当按照国有资产管理规定处理。

第五十三条 开办费是指医院筹建期间发生的费用

包括筹建期间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 和无形资产购建成本的其他支出。 开办费在医院开业时计入管理费用。

第十章 对外投资管理

第五十四条 对外投资

是指医院以货币资金购买国家债券或以实物、无形资产等开展的投资活动。对外投资按照投资回收期的长短分为长期投资和短期投资。投资 回收期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为长期投资。

第五十五条 医院应在保证正常运转和事业发展的前提下

严格控制对外投资,投资范围仅限于医疗服务相关领域。医院不得使用财 政拨款、财政拨款结余对外投资,不得从事股票、期货、基金、企业 债券等投资。 投资必须经过充分的可行性论证,并报主管部门(或举办单位) 和财政部门批准。

第五十六条 医院投资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资产评估

并按 评估确定的价格作为投资成本。 医院认购的国家债券,按实际支付的金额作价。

第五十七条 医院应遵循投资回报、风险控制和跟踪管理等原则

对投资效益、收益与分配等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确保国有资产的 保值增值。

第十一章 负债管理

第五十八条 负债是指医院所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

需要以资产 或者劳务偿还的债务。包括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是指偿还期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短期借款、应付票 据、应付账款、预收医疗款、预提费用、应付职工薪酬和应付社会保 障费等。

非流动负债是指偿还期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长期借款、长 期应付款等。

第五十九条 医院应加强病人预交金管理

预交金额度应根据病 人病情和治疗的需要合理确定。 第六十条 医院应对不同性质的负债分别管理, 及时清理并按照 规定办理结算,保证各项负债在规定期限内归还。因债权人特殊原因 确实无法偿还的负债,按规定计入其他收入。

第六十一条 医院原则上不得借入非流动负债

确需借入或融资租赁的,应按规定报主管部门(或举办单位)会同有关部门审批,并原则上由政府负责偿还。医院财务风险管理指标和借款具体审批程序由各省(自治区、直 辖市)财政部门会同主管部门(或举办单位) 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

第十二章 净资产管理

第六十二条 净资产是指医院资产减去负债后的余额

包括事业基金、专用基金、待冲基金、财政补助结转 (余) 科教项目结转、(余)、未弥补亏损。 (一)事业基金,即医院按规定用于事业发展的净资产。包括结 余分配转入资金(不包括财政基本支出补助结转)、非财政专项资金 结余解除限制后转入的资金等。 事业基金按规定用于弥补亏损, 用于弥补亏损的最高限额为事业 基金扣除医院非财政补助资金和科教项目资金形成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资产净值。 医院应加强对事业基金的管理,统筹安排,合理使用。对于事业 基金滚存较多的医院,在编制年度预算时应安排一定数量的事业基 金。

(二)专用基金,即医院按照规定设置、提取具有专门用途的净 资产。主要包括职工福利基金、医疗风险基金等。职工福利基金是指按业务收支结余(不包括财政基本支出补助结 转)的一定比例提取、专门用于职工集体福利设施、集体福利待遇的 资金 医疗风险基金是指从医疗支出中计提、专门用于支付医院购买医 疗风险保险发生的支出或实际发生的医疗事故赔偿的资金。医院累计 提取的医疗风险基金比例不应超过当年医疗收入的 1‰-3‰。具体比 例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 财政部门会同主管部门(或举办单位)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 医院应加强对职工福利基金和医疗风险基金的管理,统筹安排,合理使用。对于职工福利基金和医疗风险基金滚存较多的医院,可以适当降低提取比例或者暂停提取。 其他专用基金是指按照有关规定提取、设置的其他专用资金。 各项基金的提取比例和管理办法,国家有统一规定的,按照统一 规定执行;没有统一规定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主管部门(或 举办单位)会同同级财政部门确定。 专用基金要专款专用,不得擅自改变用途。

(三)待冲基金,即财政补助收入和科教项目收入形成的资本性 支出净值。

(四)财政补助结转(余),即医院历年滚存的有限定用途的财 政补助结转(余)资金,包括从业务收支结余转入的基本支出结转以 及项目支出结转(余) 。

(五)科教项目结转(余),即医院尚未结项的科教项目累计取 得科教项目收入减去累计发生支出后, 留待以后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 结转资金,以及医院已经结项但尚未解除限制的科研、教学项目结余 资金。 (六)未弥补亏损,即事业基金不足以弥补的亏损。

第十三章 财务清算

第六十三条 医院发生撤销、划转、合并、分立时,应当进行清算

医院清算时,应由各级政府授权主管部门(或举办单位)、财政 部门负责按有关规定组成清算机构,并在相关部门的监督指导下开展工作。清算机构负责按规定制订清算方案,对医院的财产、债权、债 务进行全面清理,对现有资产进行重新估价,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债权清单、债务清单,通知所有债权人在规定期限内向清算机 构申报债权,提出财产作价依据和债权、债务处理办法,做好国有资产的移交、接收、划转和管理工作,并妥善处理各项遗留问题。清算 期间,未经清算机构同意,任何组织机构和个人不得处理医院财产。

医院财产包括宣布清算时的全部财产和清算期间取得的财产。 清算期间发生的财产盘盈、盘亏或变卖,无力归还的债务,无法 收回的应收账款等按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处理。

第六十四条 在宣布医院终止前六个月至宣布终止之日, 下列行 为无效

(一)无偿转让财产;

(二)非正常压价处理财产;

(三)对原来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四)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

(五)放弃应属于医院的债权。

第六十五条 医院撤销时清偿的顺序为:

(一)清算期间发生的费用;

(二)应付未付的医院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障费等;(三)债权人的各项债务; (四) 剩余资产经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核准后并入接收单位或上 交主管部门。 医院被清算财产不足以清偿的, 应先按照规定支付清算期间发生 的费用,再按照比例进行清偿。 第六十六条 医院清算完毕,清算机构应当提出清算报告,编制 清算期间的收支报表,验证后,报送主管部门(或举办单位)和财政 部门审查备案。

第六十七条 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宣布医院划转、合并、分立时,其资产按照国有资产管理规定处理。

第十四章 财务报告与分析

第六十八条 财务报告是指反映医院一定时期的财务状况和业务开展成果

总括性书面文件,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总表、业 务收入支出明细表、

财政补助收支明细情况表、基本建设收入支出表、现金流量表、净资产变动表、有关附表、会计报表附注以及财务情况 说明书。 财务情况说明书主要说明医院的业务开展情况、预算执行情况、财务收支状况、成本控制情况、负债管理情况、资产变动及利用情况、基本建设情况、绩效考评情况、对本期或下期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影响 的事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六十九条 医院应通过相关指标对医院财务状况进行分析 具 体分析参考指标详见附件2。

第七十条 医院应当按月度、季度、年度向主管部门(或举办单 位)和财政部门报送财务报告。 医院年度财务报告应按规定经过注册会计师审计, 具体办法另行 规定。

第七十一条 医院在办理年度决算前

应对财产物资、债权、债 务进行全面清查盘点,并编制盘存表,对盘盈、盘亏、报废、毁损等 按本制度规定及时处理。

第十五章 财务监督 第

七十二条 财务监督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 度,对医院的财务活动及相关经济活动所进行的监察和督促。 第七十三条 财务监督的主要内容包括:预算管理的监督、收入 管理的监督、支出管理的监督、资产管理的监督和负债管理的监督等。 第七十四条 医院的财务机构履行财务监督职责。 医院应当建立 健全内部监督制度和经济责任制。 第七十五条 医院财务监督应当实行事前监督、事中监督、事后 监督相结合,日常监督与专项检查相结合,接受财政、审计和主管部 门(或举办单位)的监督。

第十六章 附 第七十六条

则医院举办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的收支是医院财务收支的一部分,必须纳入医院财务统一管理。

第七十七条 医院必须在取得行医资格之日起 30 日内

持批准文件向主管部门(或举办单位)进行财务登记,并由主管部门(或举 办单位)向财政部门备案。

第七十八条 医院基本建设投资财务管理

除按照本制度执行外, 还应执行国家基本建设投资方面的财务管理制度。

第七十九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

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可依照本制度,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报财政部、卫生部备案。

第八十条 本制度由财政部、卫生部负责解释

第八十一条 企业事业组织

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举办的非 营利性医院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17篇:医院专项资金财务管理制度

医院专项资金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监管力度,规范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专项资金是指单位为完成专项或特定工作,由上级部门拨付给本单位的专项工作经费补助。专项工作支出一般包括专项业务费支出、专项会议费支出、专项设备购置费支出、专项修缮费支出等。专项业务费开支范围:管理人员补贴、办公、水电、邮电、燃料、办案误餐费等。

第三条 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一)专项资金应严格按照批准的用途专款专用,专项、专人审批开支,本着统筹安排,量入为出的原则,由单位财务统一核算。

(二)管理专项资金应设置“专项资金管理台帐”进行日常管理,要定期对专项工作实施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加强事前、事中和事后的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三)专项工作完成后,应根据有关要求及时向上级部门报送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当年不能完成的专项工作,其资金可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第四条 专项工作业务经费报销,经办人必须在发票上注明每笔支 出的事由,部门负责人签字证实,按报账审批权限送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审批签署意见后,交财务列支。 经办人、部门负责人对支出项目的真实性负责;财务对报销单据的合规性、审批程序是否符合财务制度负责;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对支出的合法性、合理性负责。 所有报销原始凭证,必须内容合法,手写发票签章、字迹要清晰,项目填写齐全,要具备费用开支项目、单位名称、单价、数量、金额等内容,大小写相符,不得涂改。否则,财务不予报销。

第五条 专项资金的使用必须和医院报销制度相统一必须先预算后实施,否则财务科不予日报账。

第18篇:医院专项资金财务管理制度

晴晴

醫院專項資金財務管理制度

第一條 為加強對專項資金の監管力度,規範支出,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及其實施條例、《行政單位財務規則》、《事業單位財務規則》及其他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專項資金是指單位為完成專項或特定工作,由上級部門撥付給本單位の專項工作經費補助。專項工作支出一般包括專項業務費支出、專項會議費支出、專項設備購置費支出、專項修繕費支出等。專項業務費開支範圍:管理人員補貼、辦公、水電、郵電、燃料、辦案誤餐費等。

第三條 專項資金の使用和管理

(一)專項資金應嚴格按照批准の用途專款專用,專項、專人審批開支,本著統籌安排,量入為出の原則,由單位財務統一核算。

(二)管理專項資金應設置“專項資金管理臺帳”進行日常管理,要定期對專項工作實施進度和資金使用情況進行專項檢查,加強事前、事中和事後の監督,發現問題,及時糾正。

(三)專項工作完成後,應根據有關要求及時向上級部門報送專項資金使用情況報告。當年不能完成の專項工作,其資金可結轉下年繼續使用。

第四條 專項工作業務經費報銷,經辦人必須在發票上晴晴

晴晴

注明每筆支 出の事由,部門負責人簽字證實,按報賬審批權限送專項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副主任審批簽署意見後,交財務列支。 經辦人、部門負責人對支出項目の真實性負責;財務對報銷單據の合規性、審批程序是否符合財務制度負責;專項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副主任對支出の合法性、合理性負責。 所有報銷原始憑證,必須內容合法,手寫發票簽章、字跡要清晰,項目填寫齊全,要具備費用開支項目、單位名稱、單價、數量、金額等內容,大小寫相符,不得塗改。否則,財務不予報銷。

第五條 專項資金の使用必須和醫院報銷制度相統一必須先預算後實施,否則財務科不予日報賬。

晴晴

第19篇:医院基建财务管理制度

宾阳县中医医院基建财务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我院基建财务管理制度,保证基建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和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管理办法:

一、合理使用基本建设经费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在财经方面的统计、政策、法律、法规制度和财务制度;

2、严格监督基建资金的使用情况,对资金来源、投资使用金额完成的三个阶段,认真做好日常的会计核算、记帐、报帐工作。必须做到手续完备、内容充实、数字真实准确,帐目清楚、按期报帐。

3严格履行会计手续,基建资金必须按程序由负责基建工作的院领导签批后方能使用。

4、基建财务人员必须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保护国家基建资金的完整与安全;

5、按照国家财务制度的规定,认真编制凭证及报表,做到报表及时、数字真实、内容完整、实事求是。

6、认真审核原始凭证,对违反财经制度,不真实和不符合基建开支范围与标准的票据一律拒绝报账。

7、发现下列任何一种情况时,基建财务人员均有权拒绝办理工程款拨付手续。

(1)收款单位与合同签订单位名称不一致而又缺少必要的法律授权手续的。

(2)未按合同规定超工程进度或超工程造价付款的。 (3)工程施工或验收中发现重大质量问题的;

(4)建设单位(甲方)经手人不到场,由施工单位(乙方)

1 人员直接到财务科办理工程拨付手续的。

二、加强支票的管理

1、凡因工作需要领取支票者,首先填制预算单(借款单),写清日期、用途、金额,经领导签字后出纳方可签发,签发支票必须字迹工整清楚,不得涂改;

2、基建工程款项开支一律按合同,经主管领导审批;工程变更部分的开支严格按变更程序审批和审计;

3、支付支票后需尽快报账,一般不超过十天,外出人员不得超过一个月,如到期不能报账要追究经办人员的责任,在未处理完毕之前不得再行支用;

4、如发生支票遗失现象,应立即通知财务科并同时办理登报声明作废等事宜,如不报告一切后果由丢失者自负。

三、规范工程款的支付程序

1、各项工程开工前需将签章的合同、协议交财务科存档和备用(包括临时工程)。无合同、无协议的项目,财务科一律不得支付工程款和结算。

2、工程款审批程序

(1)由施工单位提供工程形象进度;

(2)根据工程形象进度,先由施工单位提出付款申请(加盖公章),再由监理公司、建设单位工程主管部门(项目办)签章;

(3)项目办负责经办,工程预算人员负责工程款支付审核与控制签字,然后由项目办负责人签字;

(4)报主管院长审批签字及院长签字;

(5)财务人员根据上述审批程序审核无误后,方可办理工程款拨付手续;

(6)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决策时,要预留工程结算款5%作为保证金。质保期满后经院内校产处或使用部门认定工程无质量问题

2 后或其它问题后再支付施工单位保证金;

(7)材料、设备款报账程序为工程科验收,其它相同。

四、严格基建工程合同管理

1、财务科须参与工程合同的审订和修改补充工作,对合同中有关财务内容的约定和规则负责审查;

2、基建财务人员须熟悉工程合同的各项条款;

3、严格按合同办事;

4、签订施工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经济合同法》等法律法规;

五、加强基建财务人员的管理

1、基建财务工作必须密切联系基建工作实际,确保基建财务工作达到应有深度,使基建财务管理既能发挥对基建工程质与量的有效控制,又能避免基建与基建财务“两张皮”现象;

2、基建财务人员要增强服务意识和现场意识,经常深入项目办和施工现场了解掌握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工程变更、材料替换及各种与基建财务有关的资料和实际情况,力争做到跟踪到位、服务到位、管理到位、控制到位、减少损失和浪费,提高投资效益。

六、基建财务的管理职责

1、财务科是我院主管基本建设财务的职能部门,负责对基本建设项目的工程预决(结)算进行审查,对项目建设、竣工验收以及财务决算审批全过程的财务活动实施财务管理和监督,对基本建设财务活动负领导和管理责任;

2、财务科对需要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工程设计合同》、《工程勘察合同》等负责最后审察和签章;

七、本规定解释权归财务科。

第20篇:医院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财务管理制度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财务管理制度

1、挂号核算室财务人员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财务工作,以确保基金使用的安全性、连续性。

2、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筹集与支付,要设有专人专账专项管理,做到专款专用,建立健全财务收支账目,并执行财务管理制度。

3、财务账目要做到日清月结,各种凭证要装订成册、归档有序,并严格按照《会计法》、《现金管理条例》必得会计监督职责。

4、财务人员要按规定做好预算、决算,定期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报关各种报表,接受财政、审计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并按规定向社会公示财务使用情况,接受群众的监督。

5、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财务管理人员要熟练掌握有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方针、政策和管理办法,要坚持原则、按章办事,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实行财务监督制度,按规定严格审核,不徇私情,对不符合报销规定的,一律不予支付。

6、医院实行逐级申请审批报销,并将当月发生的财务收支执行情况以报表形式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报告。

《医院财务管理制度.doc》
医院财务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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