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安全工作制度

2022-04-07 来源:章程规章制度收藏下载本文

推荐第1篇:学校安全工作制度

学校安全工作制度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3号》,做好学校安全工作,增强对安全工作的责任心,树立“安全工作重于泰山”的思想,做到警钟常鸣,常抓不懈,为防患于未然,把安全工作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根据上级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结合本校实际,特制订安全工作制度如下:

一、加强安全教育,定期召开安全调度会,每月一日为学校安全工作汇报日。

二、学校安全工作校长负总责,要层层签定责任书,校内所有设施要责任到人,做到分工明确,定期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及时报告。

三、加强学生的安全、卫生、健康教育,做到三防(防溺水、防中毒、防雷电),杜绝恶性交通事故的发生。

四、学校安全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制,安全情况,将作为本学区整体工作评价及个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五、对于玩忽职守,因工作不到位造成学校安全受损及恶性事故的发生的个人要视清节轻重给予组织和行政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休班期间、双周日和节假日要安排好值班人员,轮流看护,明确责任,如出现问题,将追究值班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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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安全工作制度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3号》,做好学校安全工作,增强对安全工作的责任心,树立“安全工作重于泰山”的思想,做到警钟常鸣,常抓不懈,为防患于未然,把安全工作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根据上级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结合本校实际,特制订安全工作制度如下:

一、加强安全教育,定期召开安全调度会,每月一日为学校安全工作汇报日。

二、学校安全工作校长负总责,要层层签定责任书,校内所有设施要责任到人,做到分工明确,定期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及时报告。

三、加强学生的安全、卫生、健康教育,做到三防(防溺水、防中毒、防雷电),杜绝恶性交通事故的发生。

四、学校安全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制,安全情况,将作为本学区整体工作评价及个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五、对于玩忽职守,因工作不到位造成学校安全受损及恶性事故的发生的个人要视清节轻重给予组织和行政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休班期间、双周日和节假日要安排好值班人员,轮流看护,明确责任,如出现问题,将追究值班人员责任。

民权县褚庙乡第一初级中学

2013.02

推荐第3篇:学校安全工作制度

学校安全工作制度汇编

目录

一、学校行政方面安全管理制度

(一)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二)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三)学校周边环境安全治理制度

(四)集会、会操安全管理制度

(五)组织学生外出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六)门卫安全防范工作规范

(七)门卫安全管理制度

(八)总务处安全管理制度

(九)档案室安全管理制度

(十)办公室安全管理制度

(十一)印章和保密资料安全管理制度

(十二)突发灾害安全防护工作制度

(十三)校内公共活动场所安全管理

(十四)临时用工安全管理制度

(十五)校园临时施工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十六)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十七)学校疾病防治安全管理制度

二、学校教务方面安全管理制度

(一)教室安全管理制度

(二)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三)电脑室安全管理制度

(四)办公电脑安全管理制度

(五)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

(六)图书室安全管理制度

(七)多媒体教室安全管理制度

(八)网络中心安全管理制度

(九)电视总控室安全管理制度

(十)体育活动、体育教学安全管理制度

三、学校学生日常安全管理制度

(一)学生日常安全制度

(二)学生人身安全管理制度

(三)学生个人物资安全管理制度

(四)中餐生管理制度

(五)学生公寓安全管理制度

(六)学生课外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七)学生公寓门卫安全管理制度

四、学校后勤方面安全管理制度

(一)物资保管安全管理制度

(二)食堂安全管理制度

(三)校园自行车安全管理制度

(四) 校园机动车安全管理制度

(五)锅炉安全管理制度

四、学校安全教育制度

五、学校安全检查制度

学校行政方面安全管理制度

(一)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制

为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保护学生健康成长,确保国家(校产)不受损失,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减少损失\"的原则,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学校安全工作制度汇编。

1、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安全工作由校长领导下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各处、室向领导小组负责,实行责任追究制。

2、学校每月要对学生进行有关安全方面的知识教育,教育形式应多样化;每班每周应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要对学生进行紧急突发问题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的教育。紧急电话(如

110、1

19、1

22、120等)使用常识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校内外学生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一小时以内报告教育主管部门;学生出走、失踪要及时报告;对事故的报告要形成书面报告一式三份,一份报教育主管部门,一份报公安派出所,一份报属地政府,不得隐瞒责任事故。

4、建立健全领导值周、教师值周制度;加强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管理,保证学校的教学秩序正常;负责学校安全的人员要经常和辖区的公安派出所保持密切联系,争取公安派出所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5、加强对教师的师德教育,树立敬业爱生思想,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随时注意观察学生心理变化,防患于未然,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将学生赶出教室、学校。

6、外单位或部门借用学生上街宣传或参加庆典活动以及参加其他社会工作,未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校长办公会同意,不得擅自组织参加。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7、学校还要教育学生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按时到校,按时回家,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8、学校要定期对校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情况严重的,一时难以消除要立即封闭,并上报当地人民政府和县教育局。

9、学校要经常检查校内围墙、池塘、栏杆、扶手、门窗、楼梯以及各种体育、课外活动、消防、基建等设施的安全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维修和拆除,确保师生工作、学习、生活场所和相应设施既安全又可靠。

(二)学校消防安全制度

为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保护公共财产、师生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现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1、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3、教学楼、办公楼、学生宿舍楼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4、学生聚集场所不得用耐火等级低的材料装修。

5、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做到专门存放,由化学实验员两人同时加锁开、关负责保管,在室内必须有沙池,灭火器等。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学药品做实验时,教师必须在做实验前向学生讲清楚注意事项,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6、图书室、化学实验室、物理实验室、木工房、机房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员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7、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8、加强用电安全检查,电工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9、学生宿舍内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烧电炉、热得快;点燃蜡烛、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不准私自接用任何家用电器。

10、学校教职工,必须以身作则,并且教育家属及子女做好安全防火工作。

11、食堂人员使用煤气,要掌握正确使用方法,注意防漏气、防爆、防火,使用后要关好气阀,确保安全。

12、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三)学校周边环境安全治理制度

1、学校周边环境治理涵盖师生人身、食品卫生、文化活动等方面,系综合性治理,应取得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与通力配合。学校对周边环境应密切关注与监控。

2、学校在做好内保工作的同时,应重视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应主动联系辖区的派出所、街道、工商管理、文化监管等部门共同抓好治理工作。

3、值日人员除做好校内的巡视工作,还应注意对校园外附近环境的巡查,发现社会不良分子对学生骚扰及各种事故,要针对不同情况及时报告\"110\"、\"120\"、\"122\"或附近派出所,保护学生的安全。

4、每天放学前教师要提醒学生,注意交通等各项安全。

5、要教育学生自觉遵守社会公德以及各类法规,维护社会公共秩序,敢于与坏人作斗争,并掌握正确的维护方式和方法,提高学生的自护能力。

6、建立学校突发事件教师救护队,高度警觉,随时出动。

(四)集会,出操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集会、做操应由班主任跟班,学校值周老师负责统一指挥,保证集会、做操的纪律。

2、学校集会、做操应以班为单位,上下楼时不要拥挤,不催促学生快跑,要按学校规定线路行进,由班主任负责疏散管理,进出会场要有序,严防挤压事故的发生。

3、学校集会、做操应以班为单位,指定安排座位或站队,由班主任负责,防止学生乱窜,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4、学校领导及安全领导小组必须对集会、做操活动实行全过程监控,以防意外事故发生。

(五)组织师生外出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1、组织师生外出活动(社会实践、社会调查、春游、秋游、参加公益活动、义务劳动、参观访问等)要制定有周密的计划和安全措施,活动方案必须经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实施。

2、每次活动应有具体的责任人,注意人员年龄、身体状况搭配。

3、活动的路线、地点事前应进行实地勘查。

4、活动来往的交通工具应向专业运输部门租用,遵守乘车、乘船安全要求,行前要求营运部门对车(船)进行检修,管理制度《学校安全工作制度汇编》。

5、每次活动都要有安全、保卫、意外事故的应急预案。

6,野炊、爬山、野餐要注意防火、防食物中毒、防摔伤事故发生。

7、活动地附近有河流、水库的,没有组织措施或不具备安全条件的,不能让学生下水。

8、凡外出参加各种活动,学校领导及安全小组成员必须对活动全过程进行监控。

9、在活动中实行责任追究制,如遇安全事故,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门卫安全防范工作规范

1、学校出入口设专职门卫,门卫工作有专人管理,门卫工作制度健全,责任明确。

2、出入口大门坚固安全,开启灵活,锁定方便。门区有照明设备,便于夜间观察。门卫值班室配备必要的值班用品、防卫器械和消防、应急照明器材。

3、门卫值班室应安装报警电话,门卫人员要坚持值班。

4、门卫人员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工作责任心强。夜间值班的门卫人员应为男性工作人员。

5、门卫人员值班时佩戴相关证件,文明执勤,行为规范。

6、门卫人员按单位规章制度认真检查出入本单位的人员、车辆、物资等。对非本单位人员进入本单位的,要逐个查验身份证件,严格登记手续。

7、年度内门卫人员无违纪,失职行为。

(七)门卫安全管理制度

1、门卫人员必须时刻提高警惕,严防不法分子混入学校进行犯罪活动。

2,来人、来客均须办理登记,门卫人员应认真查验来人的合法身份证件,无身份证件,未经校保卫部门同意不得进入学校。

3、任何人从学校内携带物资出门,应主动出示出门证件,否则门卫人员有权查问、查看。对可疑物资可以暂时扣留,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4、自行车进出校门,应主动下车推行,机动车减速慢行,外来车辆进校门,门卫人员应先问明来意再开门,随车人员必须办理来客登记手续。

5、外来人员会见学生必须在课余时间进行,如果正在上课,必须先在门房等候。

6、严禁小摊小贩进入校园卖东西。

7、门卫人员昼夜做好校内巡逻工作,及时检查办公楼、实验楼、电教楼防盗门的关锁工作。

(八)总务处安全管理制度

1、总务处是学校的安全要害部位,财会人员应认真执行《会计法》和财会管理制度 ,各类帐目都必须做到帐册齐全,手续完备,安全保卫责任落实。

2、现金管理必须专人负责,财会室存放现金必须执行银行方面的统一规定,超规定存放现金要报经校领导批准,同时落实防护措施。否则发生事故,由当事人承担责任。

3、总务处门窗、墙壁要坚固、防盗,报警设施经常检查,确保有效。使用经公安,技监部门检测合格的保险柜(箱),保险柜过夜现金不得超出公安机关或银行核定库存现金限额,保险柜(箱)应及时关锁,钥匙会计随身携带,不准放在办公桌内或转交他人。

4、财会人员应按现金管理制度使用现金,一般超出现金支付数额的,要使用银行支票支付方式进行结算,特除情况去银行取现金数额较大时,必须通知总务处派员护送。不得单身去银行取款。

5、总务处内注意来往人员,陌生人不准进入财会室,非财会人员不准接触保险柜。

6、总务处内不准吸烟或带入其它火种,注意做好防火安全。

(九)档案室安全管理制度

1、档案室是学校党政文书资料,人事档案保存使用的场所,列为学校安全管理要害部位,工作人员应特别做好安全工作。

2、档案室是机密部位,非工作人员未经批准,不得随便进入室内。

3、各类资料进入档案室,必须严格登记制度、借还制度,机密资料,人事档案严防丢失,严防泄密事件的发生。

4、档案室应通风、透气、干燥,做好防湿、防虫蛀的工作。

5、室内消防器材,报警设备常年完好,性能良好有效。

6、严禁将任何火种带入室内,任何人不准在档案室内吸烟。

7、门窗坚固防盗,工作人员随手关窗锁门,假期、节日要特别加强看护,确保安全。

(十)办公室安全管理制度

1、办公室门窗牢固,底楼及无人守护通道上的窗户要有保护栏杆,重要的办公室要安装防盗门及技防设施。

2、办公室安全管理制度健全,相关人员安全保卫责任落实。

3、工作人员都必须提高警惕,防止不法分子闯入室内。重要的文件、资料要及时送学校档案室保存,个人存放文件、资料要妥善保管,不要乱放乱丢,严防泄密。

4、办公室的钥匙不得转交本室以外的人员使用。严禁将外人或学生单独留在办公室内看书,学习或玩耍。

5、个人办公桌上的钥匙要随身携带,人离时注意关锁门窗。有报警器装置的要接通电源,并落实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6、个人的现金、贵重物品不得放在办公室桌抽屉、橱柜,以防被盗。

7、进办公室随带的小包、脱卸的衣服内应取掉个人手机、现金等,防止被外来人员顺手牵羊造成损失。

8、不准在办公室内焚烧杂物、纸张,不准乱接电源,烧电炉,人离时注意关闭电源,认真做好防火工作。

(十一)印章和保密资料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党政公章,各部门的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都应有专人保管、启用,严格执行领导批准使用制度。

2、任何部门的公章,未经单位、部门领导批准不得带离办公室或借给他人使用。

3、保管人员要妥善保管好印章,掌握使用原则,不得随便为他人加盖公章。

4、所有保密文件、资料都必须经学校办公室登记后方可使用,并按指定对象阅办,不得私下传阅。

5、使用保密文件,资料应及时退还保密档案室,不得长期存放,机密以上文件不准随便摘抄、复印,防止泄密。

6、保密文件、资料严格借阅登记制度,应定期清查收回。

7、保密文件、资料遗失,应及时查明原因,并报告上级部门。

8、保密文件、资料,应按密级规定的机关负责登记销毁,严格审批手续。

(十二)突发灾害安全防护工作制度

1、学校应在各类灾害发生前做好信息收集和预测工作,化被动为主动,实行全员监控。

2、在遭遇不可预见的洪灾、火灾、地震、战争等灾害时,应有序组织学生紧急疏散和撤离现场,保证学生的生命安全。

3、加强对学生进行防灾、抗灾的教育,传授遇灾后的自救、互救办法,培养学生的生存能力。

4、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请求有关部门和社会的援助,全力保护学生的安全。

5、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6、组建稳定的教师护校、护生救护队,学校拨付专项资金,加强救护队的建设。

(十三)校内公共活动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餐厅、体育活动场所、大教室、多媒体教室等均为公共活动场所,实行谁组织活动,谁负责安全工作的原则。

2、开展活动时应认真检查电路安全,没有电工在场不要私拉乱接电源。新增大功率电器,应征得总务部门同意。总务处应组织电工定期检查电源开关,插座是否完好,有损坏的应及时修复。

3、开展活动要保持所有通道畅通无阻,开关灵活,便于随时打开。

4、开展活动要适当控制人员,不要过分拥挤,要保证在任何情况下都能出得去。

5、大型活动要指定专人负责安全工作,突发事件有专人负责指挥疏散撤离。

(十四)临时用工安全管理制度

1、实行“谁用工,谁管理”的原则,部门使用临时工必须执行学校的临时用工管理制度 ,严格审批手续。

2、用人部门要严格审查被用人员的身份,并将有关证件报学校总务处审核存档备查,建立临时用工人员安全管理台账,做到人来登记,人走注销,数据变动及时准确。

3、临时人员应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用人单位应与其签订使用合同、协议,使用期内应遵守校纪校规,服从学校统一管理。

4、临时人员凭学校印发的临时出入证进出校门,不准将非本校人员带入校园,不准将校内物资带出校外。

5、临时人员必须根据公安部门的要求主动办理暂住手续。

(十五)校园临时施工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1、在校园内临时施工的单位,人员必须执行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服从学校的安全管理。

2、施工单位使用人员,必须严格审查身份证件,并由施工单位负责逐个造册(附身份证复印件)报学校总务处备案。

3、施工场地要有护栏物隔离,并有明显的非施工人员不得入内的标志,预防发生意外事故。

4、施工单位内部必须建立严格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加强对建设物资的看管,有专门的值班巡逻人员,防止发生失窃事件。

5、施工单位人员要统一到学校保卫部门或总务处办理《临时出入证》,服从门卫管理,携带物资出门,施工单位应签发出门证,否则,门卫有权暂扣查询。

6、施工车辆进入校区不准鸣号,应减速慢行,注意行人,沙、石、土不得散落校园,影响校园环境卫生。

(十六)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要建立完善的食品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本校食品卫生管理,责任到人,杜绝校内发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

2、学校食品生产经营场所要依照《食品卫生法》要求到属地卫生防疫站申领《食品卫生许可证》,并每年年审一次。要保持内外环境整洁,有相应的防蝇、防鼠、防尘、清毒、更-衣、盥洗、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施。

3、食堂从业人员应每年一次到属地卫生防疫部门进行健康体检,领取合格的《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工作,平时应保持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必须使用售货工具。

4、所提供食品应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具有相应的色、味、美等感官性状。严禁购入腐-败生虫、过期变质、假冒伪劣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师生健康有害的食品原料。

5、用水必须符合国家现定的城乡生活饮用水的卫生标准。

6、学校食品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应当合理,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餐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必须清洗、消毒。

7、存放食品的仓库应当干燥、通风,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的措施,贮存食品的容器必须安全、无害,防止食品污染。

8、食堂要实行食品采购索证制度和24小时留样制。

(十七)疾病防治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要按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有关法规性文件的规定,依法管理学校卫生及学生常见并传染病群体性防治工作。

2、对学生实施群体性防治措施(国家规定的计划免疫接种除外)必须经县卫生局、教育局批准,并由县卫生防疫站统一组织实施。

3、为杜绝意外发生,学校学生疾病防治用药统一由县卫生防疫站提供,学校不得擅自接受其它途径药物。

4、传染病防治实施预防接种时,预防接种专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一人一针一筒\",加强无菌观念,并确保医疗器械的卫生及操作的规范,学校卫生分管领导有责任对接种全过程进行监督。

5、开展学生常见并传染病群体防治工作,应遵循学校管理的有关规定,妥善安排好预防接种及其他群体防治措施的时间,以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6、未经教育局、卫生局、卫生防疫站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组织学生实施群体性防治措施。违者要对当事人予以严肃处理,并追究其单位领导人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学校教务方面安全管理制度

(一)教室安全管理制度

1、教室的门窗必须常年保持完好,任何人不得故意损坏。

2、门窗发现损坏,班主任有责任及时报修,同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3、教室门的钥匙班级应指定专人保管,门窗每天落实值日生随时关锁好。

4、学生课桌内除放课本、学习用品外,不准存放其他任何贵重物品(如:现金、钱包、首饰、手表、随身听、计算器等)。

5、学生不准在教室内追逐打闹,随便搬动课桌、椅。

6、学生不准在课桌上乱写乱画,更不得用刀具刻划痕迹。

7、教室内不准乱拉私接电源,乱设插座,乱充电。

8、不准学生在无保护措施情况下擅自登高擦洗户外窗玻璃,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二)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1、化学危险品应设专用安全柜存放,柜外应有明显的危险品标志,并加双锁保险,由两人负责,领用危险品必须按规定执行,以免酿成事故。

2、实验室供电线路的安装必须符合实验教学的需要和安全用电的有关规定,定期检查,及时维修。

3、实验室要做好防火、防暴、防触电、防中毒、防创伤等工作,要配备灭火器、砂箱等消防器材及化学实验急救器材等防护用品。

4、实验室要采取防盗措施,加强安全保卫工作,非实验室工作人员不得进入仪器保管室内。

5、实验室工作人员作为实验室安全防护的当然责任者,应随时随地按照本制度进行检查。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学校领导要经常督促检查。

6、任何人不得私自将有毒物品带出实验室,违者造成后果应负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三)微机房安全管理制度

1、机房是学校重点要害部位,管理人员应高度重视安全工作,相关人员安全保卫责任落实。

2、微机房必须安装防盗门窗和报警装置,报警装置与当地派出所相连接,机房应根据实际情况配备适用的灭火器具,微机工作人员熟知使用方法。

3、严格控制进出人员,不准任何人将陌生人带入微机房操作微机。

4、要定期检查,严禁登录黄-色-网-站,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不准私带软盘上机。

5、严禁火种进入微机房,不准在机房内吸烟。

6、学生使用微机,必须服从老师的指挥,按程序操作。注意爱护公物,防止人为损坏。

7、现有的报警设施应经常检查,下班、节假日要及时接通报警设施电源,发现失灵,及时报修。

8、发现微机使用电源损坏,要及时报修,以防造成更大的损失。

(四)办公电脑安全管理制度

1、各科室教学公用微机为本科室人员使用,未经管理人员许可,其他人员不得擅自动用。

2、任何人不准在教学、办公用微机上玩游戏、聊天和登录黄-色-网-站。

3、禁止在计算机网络上发表违法或有害国家的议论。

4、做好各微机室防盗工作,门窗要有防盗设施并及时关锁。

5、微机室不准吸烟,更不得使用明火,操作人员离开微机注意及时切断电源。

推荐第4篇:学校安全工作制度

学校安全工作检查制度

1、制度建设方面。检查各室、各班安全工作制度是否健全。(包括班级管理制度、各室使用、管理制度)

2、校舍安全方面。每周对教室、宿舍、食堂、微机室、供电线路、消防设施等重点部位进行一次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3、学校周边环境方面。与派出所干警协作,加强对学校周边环境的检查清理。对发生交通安全隐患可能性大的路口,报请交警部门协助管理,确保学生的上学、放学安全。

4、安全教育方面。定期检查开展安全教育的情况,定期检查板报的安全教育落实情况。

5、食品卫生方面。定期对食堂、商店进行检查,禁止“三无”、过期变质的食品进入校园。定期督促炊事人员进行身体检查,杜绝流行病、传染病的发生。

学校安全信息报告制度

1、发生一般安全事故或了解有与安全有关信息的,第一现场的责任人或知情人要及时将情况报告给该学生的班主任、学校值班领导,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恶化。

2、发生严重安全事故,学校在了解情况后,按照安全信息报送程序将安全信息报教育局。发生食物中毒或传染病疫情,还要报卫生防疫部门。

3、发生安全事故的,班主任要及时通知家长到校,主动协助解决,不迟延。

4、发生安全事故,为了保证学校稳定,作好安全教育工作,可以将情况向全体学生通报。

5、班主任应将学校规定的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学生非正常缺勤或者擅自离校情况、以及学生身体和心理的异常状况等关系学生安全的信息,及时告知其监护人。

6、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状况异常的学生,班主任应当做好安全信息记录,妥善保管学生的健康与安全信息资料,依法保护学生的个人隐私。

学校大型活动申报制度

1、组织大型活动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不得损害学校、社会或他人的利益。

2、举办大型活动应向学校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除内容活动外,还有安全措施、人员责任等。校长享有审批权,校长有事委托代理人全权负责,获得批准后方可举行。

3、根据“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活动的主办者及其负责人对活动全过程及人员安全负有全面责任。

4、学校负责对班主任及全体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加强对班主任和全体同学的法制观念、交通安全意识、消防常识等宣传教育,提高班主任老师和全体学生自觉遵纪守法、遵章守纪的爱校护校的责任感。

5、组织外出活动和大型活动必须有负责领导和教师带队,勘查活动场所,弄清情况,消除事故隐患。

6、组织学生外出活动要严格遵守教育局的有关规定,做到确定责任人,活动前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制定安全措施、发放家长信要严格执行事先向校领导申报制度,获得批准后方可进行。如需租用车辆必须用公交公司或旅游公司的车辆。

7、在校内组织大型学生活动要做好活动场地的规划工作,疏通疏散通道,加强对学生的组织管理。

学校重大事件报告制度

1、重大事件信息报告的内容范围是指学生在校期间发生的与学生利害、学校声誉相关的各种正面和负面的重大事件。

2、报告程序:事件发生后,事件单位的班主任要及时向学校分管学生工作的主任、副校长报告,主任或副校长接到报告后要及时了解情况并尽快向校长和学校行政会报告。对于涉及学生人身安全、危重(或传染性)疾病、打架斗殴、聚众闹事、败坏声誉等紧急事件,班主任要在第一时间内将第一信息分别同时报告教导处和分管校领导,然后再对情况进一步进行详细调查了解并将结果上报。

3、依照学校值周制度,凡参加值日、值周的领导和教师在值班期间遇到的学生突发事件均要在最短时间以最快的速度报告学校教导处分管德育的主任、分管副校长和校长,同时要做好记录。

4、报告形式:分当面报告、电话报告和书面报告三种。凡重大事件均要求报告人要有书面报告。对于涉及学生人身安全、危重疾病、打架斗殴、聚众闹事等紧急事件要求要在第一时间内用最快的方式报告。

5、报告时限:对于涉及学生人身安全、危重疾病、打架斗殴、聚众闹事等紧急事件,班主任和其他知情人要在知晓情况时立即上报,其它情况要求在2小时内上报。无论是何种事件,一日内均要求出具书面报告。

6、报告内容:负面事件要报告清楚时间、地点、事件主要人物、事件经过、应急措施、初步原因、联系人及有效联系电话;正面事件要报告清楚时间、地点、主要人物、事件主要内容及拟采取的奖励措施。

7、责任追究:凡对学生中发生的各类事件特别是负面事件故意隐瞒不报、谎报、少报、漏报或在规定时间内不上报的,一切后果均由事件单位和相关人员承担。

推荐第5篇:学校安全工作制度

学校安全工作制度

为师生创造一个宽松、愉快、安全的工作和学习环境,是学校的责任,也是人民群众的普遍愿望。这不仅关系到广大少年儿童身心健康发展,同时也关系到社会的稳定。为了做好学校的安全工作,特制定此制度。

一、各校每月组织有关人员检查一次学校的房舍、体育器材、厕所、围墙、线路等,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处理,并上报中心校每月一次的安全检查要单设记录本,并做到详细记录。记录本每年末存档。

二、各校要建立教师中午轮流值班制度,落实责任,保证学生午休期间的安全。

三、遇有恶劣天气,教师要护送学生回家或等待家长来接,必保学生安全。

四、严禁学生在没有教师指导的情况下,随意玩体育器材。经常教育学生不打架、不玩火、不野浴。在校期间,不经老师允许,不准私自出校门。

五、严禁组织学生野游。各校组织的大型活动,必须报请中心校批准后方可进行。

六、严禁组织学生为任何人干私活。

七、不准任何人到校内向学生推销药品或食品。

八、加强对学生安全教育,利用主题班队会、广播、画廊等形式,对学生进行安全常识教育。

九、班主任要经常检查学生是否带有水果刀、火药枪、爆竹等危险物品,一经发现予以没收,并与家长取得联系,对学生进行教育。

十、各校坚持领导带班制度,严格执行中心校下发的值日值宿制度和安全防火制度。

十一、关于责任追究:

1、学校发生火灾, 除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外,同时追究校长责任。

2、学校发生校舍倒塌、围墙倒塌、柴草垛着火、电路失火、学生触电、体育器材年久失修等,引起的师生人身伤亡事故,追究校长责任。

3、学生午休期间发生人身伤亡事故,追究中午值班教师责任。

4、学生在课堂上发生人身伤亡事故,追究任课教师责任,在校其它时间追究班主任的责任。

长龙中心校

推荐第6篇:学校安全工作制度

学校安全工作制度

高平中学

为保证我校正常教学秩序,保护学生健康成长,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的原则,根据我校的实际,制定本规定,要求全校认真贯彻执行。

一、进一步加强对学生安全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1、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主管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制定学校各类人员安全责任制和各方面的安全措施,学校师生应树立安全第

一、安全无小事的思想。

2、学校每学期采用多样化的教育形式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每班每周都应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发现问题应及时并进行安全教育。各班要对学生进行紧急情况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教育、紧急电话(如

110、1

19、1

22、120等)使用常识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各班学生出现的重大事故要立刻报告校级领导;学生旷课出走、失踪,班主任必须当天内进行家访;对事故的上报要形成书面报告。

4、实行领导代班,教师值日制度,填写值日登记表。

5、不经学校同意,各部门各班不得组织学生上街宣传或参加庆典活动以及参加其他活动。

6、建立安全工作检查制度,学校领导要经常检查校内各种体育、课外活动、消防、基建等设施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拆除。

二、学生外出活动的安全管理

1、组织学生外出活动(含社会实践、社会调查、春游、秋游、参加公益劳动、义务劳动、参观访问等)要实行申报制度,制定安全措施,活动方案必须经校领导审阅签字同意方可实施。组织到外地或较远活动的需经中心校审批。

2、活动时班主任是各班的具体责任人,跟班教师附连带责任。

3、活动的路线地点,事前应进行实地勘查,不得组织学生到危险的地方开展活动。

4、活动来往的交通工具必须向有营运资格证的专业运输部门租用。

5、每次活动都要有安全、保卫、意外事故的应急预案。

三、学科教学学生安全管理

1、各科教师在教学活动时要严格按照学科教学要求保证学生的安全。

2、上课期间,教师不得要求学生中途离开教室回家。

3、对学生的实验操作,应按安全规定严格要求,实验室应按要求配备消防器材,对带腐蚀性、有毒、易燃、易爆的物品要登记造册,按规定存放,责任落实到人,一旦发生失窃,应及时报告,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4、各科教师应重视学生课间休息活动的安全教育,行政值日教师应加强课间巡视,及时发现和处理危及学生安全的因素,杜绝意外事故发生。

四、后勤工作的安全管理

1、努力搞好后勤工作,树立为教学服务、为师生服务的思想,为教学工作创造良好条件,保证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

2、后勤人员应做好学校的安全保障工作,要经常性地对学校的校舍、围栏、固定设施、水电、电杆、树木等进行检查并作记录,保证楼道的照明,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学校主管领导,采取措施,及时修缮和处理。

3、每学期采购或为教学提供的设备、仪器物资要有规定和安全系数,如因质量问题造成事故,要追究采购人员的责任。

4、总务人员要负责全校学生的饮用水供应,要重视饮用水卫生安全,防止投毒和其它卫生疾患的发生。

五、集会、做操的安全管理

1、学校集会、做操应由学校体育教师专人负责统一指挥,保证集会、作操的纪律。

2、学校集会、做操应以班为单位排队进场,入场时不要拥挤,不催促学生快跑,进出会场要有序,严防挤压事故的发生。

3、学校集会、做操应以班为单位,指定安排座位或站队,由班主任负责,防止学生乱窜,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六、不可预见灾害的安全管理

1、在遭遇不可预见的洪灾、火灾、地震等灾害时,应组织学生紧急疏散和撤离现场,保证学生的生命安全。

2、加强对学生进行防灾、抗灾的教育,教给学生遇灾后的自救互救的办法,培养学生的生存能力。

3、遭遇不可预见灾害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请求有关部门和社会的援助,全力保护学生的安全。

4、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七、加强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

1、重视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主动联系辖区的派出所、街道抓好治理工作。

2、值日教师除做好校内的巡视工作,还要注意对校园附近环境的巡查,发现社会流氓、恶少对学生骚扰,要及时报告“110”或附近派出所,保护学生的安全。

3、每天放学,路远学生结对返家。

4、成立由青年教师组成的护校队,由保卫科长组织护校队在上、下午放学时间密切巡视校园周边环境,处理发生事件。

5、教育学生敢于与坏人作斗争,并教给方式和方法,提高学生的自护能力。

八、防病、防疫、防中毒的安全管理

1、认真贯彻《食品卫生法》、《传染病防治法》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落实“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

2、发动师生,开展“卫生防病月”活动,认真搞好学校境卫生、教室卫生、及个人卫生。根除传染病病源。坚持“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的卫生制度。

3、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卫生防疫、防中毒宣传教育,全校师生树立“健康第一”的思想。

4、加强管理,特别对学校师生的用水、饮用水一定要符合标准。

2010.9

学校安全工作制度

高平中学

为保证我校正常教学秩序,保护学生健康成长,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的原则,根据我校的实际,制定本规定,要求全校认真贯彻执行。

一、进一步加强对学生安全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1、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主管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制定学校各类人员安全责任制和各方面的安全措施,学校师生应树立安全第

一、安全无小事的思想。

2、学校每学期采用多样化的教育形式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每班每周都应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发现问题应及时并进行安全教育。各班要对学生进行紧急情况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教育、紧急电话(如

110、1

19、1

22、120等)使用常识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各班学生出现的重大事故要立刻报告校级领导;学生旷课出走、失踪,班主任必须当天内进行家访;对事故的上报要形成书面报告。

4、实行领导代班,教师值日制度,填写值日登记表。

5、不经学校同意,各部门各班不得组织学生上街宣传或参加庆典活动以及参加其他活动。

6、建立安全工作检查制度,学校领导要经常检查校内各种体育、课外活动、消防、基建等设施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拆除。

二、学生外出活动的安全管理

1、组织学生外出活动(含社会实践、社会调查、春游、秋游、参加公益劳动、义务劳动、参观访问等)要实行申报制度,制定安全措施,活动方案必须经校领导审阅签字同意方可实施。组织到外地或较远活动的需经中心校审批。

2、活动时班主任是各班的具体责任人,跟班教师附连带责任。

3、活动的路线地点,事前应进行实地勘查,不得组织学生到危险的地方开展活动。

4、活动来往的交通工具必须向有营运资格证的专业运输部门租用。

5、每次活动都要有安全、保卫、意外事故的应急预案。

三、学科教学学生安全管理

1、各科教师在教学活动时要严格按照学科教学要求保证学生的安全。

2、上课期间,教师不得要求学生中途离开教室回家。

3、对学生的实验操作,应按安全规定严格要求,实验室应按要求配备消防器材,对带腐蚀性、有毒、易燃、易爆的物品要登记造册,按规定存放,责任落实到人,一旦发生失窃,应及时报告,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4、各科教师应重视学生课间休息活动的安全教育,行政值日教师应加强课间巡视,及时发现和处理危及学生安全的因素,杜绝意外事故发生。

四、后勤工作的安全管理

1、努力搞好后勤工作,树立为教学服务、为师生服务的思想,为教学工作创造良好条件,保证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

2、后勤人员应做好学校的安全保障工作,要经常性地对学校的校舍、围栏、固定设施、水电、电杆、树木等进行检查并作记录,保证楼道的照明,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学校主管领导,采取措施,及时修缮和处理。

3、每学期采购或为教学提供的设备、仪器物资要有规定和安全系数,如因质量问题造成事故,要追究采购人员的责任。

4、总务人员要负责全校学生的饮用水供应,要重视饮用水卫生安全,防止投毒和其它卫生疾患的发生。

五、集会、做操的安全管理

1、学校集会、做操应由学校体育教师专人负责统一指挥,保证集会、作操的纪律。

2、学校集会、做操应以班为单位排队进场,入场时不要拥挤,不催促学生快跑,进出会场要有序,严防挤压事故的发生。

3、学校集会、做操应以班为单位,指定安排座位或站队,由班主任负责,防止学生乱窜,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六、不可预见灾害的安全管理

1、在遭遇不可预见的洪灾、火灾、地震等灾害时,应组织学生紧急疏散和撤离现场,保证学生的生命安全。

2、加强对学生进行防灾、抗灾的教育,教给学生遇灾后的自救互救的办法,培养学生的生存能力。

3、遭遇不可预见灾害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请求有关部门和社会的援助,全力保护学生的安全。

4、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七、加强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

1、重视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主动联系辖区的派出所、街道抓好治理工作。

2、值日教师除做好校内的巡视工作,还要注意对校园附近环境的巡查,发现社会流氓、恶少对学生骚扰,要及时报告“110”或附近派出所,保护学生的安全。

3、每天放学,路远学生结对返家。

4、成立由青年教师组成的护校队,由保卫科长组织护校队在上、下午放学时间密切巡视校园周边环境,处理发生事件。

5、教育学生敢于与坏人作斗争,并教给方式和方法,提高学生的自护能力。

八、防病、防疫、防中毒的安全管理

1、认真贯彻《食品卫生法》、《传染病防治法》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落实“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

2、发动师生,开展“卫生防病月”活动,认真搞好学校境卫生、教室卫生、及个人卫生。根除传染病病源。坚持“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的卫生制度。

3、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卫生防疫、防中毒宣传教育,全校师生树立“健康第一”的思想。

4、加强管理,特别对学校师生的用水、饮用水一定要符合标准。

2011.3

学校安全工作制度

高平中学

为保证我校正常教学秩序,保护学生健康成长,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的原则,根据我校的实际,制定本规定,要求全校认真贯彻执行。

一、进一步加强对学生安全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1、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主管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制定学校各类人员安全责任制和各方面的安全措施,学校师生应树立安全第

一、安全无小事的思想。

2、学校每学期采用多样化的教育形式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每班每周都应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发现问题应及时并进行安全教育。各班要对学生进行紧急情况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教育、紧急电话(如

110、1

19、1

22、120等)使用常识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各班学生出现的重大事故要立刻报告校级领导;学生旷课出走、失踪,班主任必须当天内进行家访;对事故的上报要形成书面报告。

4、实行领导代班,教师值日制度,填写值日登记表。

5、不经学校同意,各部门各班不得组织学生上街宣传或参加庆典活动以及参加其他活动。

6、建立安全工作检查制度,学校领导要经常检查校内各种体育、课外活动、消防、基建等设施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拆除。

二、学生外出活动的安全管理

1、组织学生外出活动(含社会实践、社会调查、春游、秋游、参加公益劳动、义务劳动、参观访问等)要实行申报制度,制定安全措施,活动方案必须经校领导审阅签字同意方可实施。组织到外地或较远活动的需经中心校审批。

2、活动时班主任是各班的具体责任人,跟班教师附连带责任。

3、活动的路线地点,事前应进行实地勘查,不得组织学生到危险的地方开展活动。

4、活动来往的交通工具必须向有营运资格证的专业运输部门租用。

5、每次活动都要有安全、保卫、意外事故的应急预案。

三、学科教学学生安全管理

1、各科教师在教学活动时要严格按照学科教学要求保证学生的安全。

2、上课期间,教师不得要求学生中途离开教室回家。

3、对学生的实验操作,应按安全规定严格要求,实验室应按要求配备消防器材,对带腐蚀性、有毒、易燃、易爆的物品要登记造册,按规定存放,责任落实到人,一旦发生失窃,应及时报告,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4、各科教师应重视学生课间休息活动的安全教育,行政值日教师应加强课间巡视,及时发现和处理危及学生安全的因素,杜绝意外事故发生。

四、后勤工作的安全管理

1、努力搞好后勤工作,树立为教学服务、为师生服务的思想,为教学工作创造良好条件,保证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

2、后勤人员应做好学校的安全保障工作,要经常性地对学校的校舍、围栏、固定设施、水电、电杆、树木等进行检查并作记录,保证楼道的照明,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学校主管领导,采取措施,及时修缮和处理。

3、每学期采购或为教学提供的设备、仪器物资要有规定和安全系数,如因质量问题造成事故,要追究采购人员的责任。

4、总务人员要负责全校学生的饮用水供应,要重视饮用水卫生安全,防止投毒和其它卫生疾患的发生。

五、集会、做操的安全管理

1、学校集会、做操应由学校体育教师专人负责统一指挥,保证集会、作操的纪律。

2、学校集会、做操应以班为单位排队进场,入场时不要拥挤,不催促学生快跑,进出会场要有序,严防挤压事故的发生。

3、学校集会、做操应以班为单位,指定安排座位或站队,由班主任负责,防止学生乱窜,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六、不可预见灾害的安全管理

1、在遭遇不可预见的洪灾、火灾、地震等灾害时,应组织学生紧急疏散和撤离现场,保证学生的生命安全。

2、加强对学生进行防灾、抗灾的教育,教给学生遇灾后的自救互救的办法,培养学生的生存能力。

3、遭遇不可预见灾害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请求有关部门和社会的援助,全力保护学生的安全。

4、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七、加强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

1、重视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主动联系辖区的派出所、街道抓好治理工作。

2、值日教师除做好校内的巡视工作,还要注意对校园附近环境的巡查,发现社会流氓、恶少对学生骚扰,要及时报告“110”或附近派出所,保护学生的安全。

3、每天放学,路远学生结对返家。

4、成立由青年教师组成的护校队,由保卫科长组织护校队在上、下午放学时间密切巡视校园周边环境,处理发生事件。

5、教育学生敢于与坏人作斗争,并教给方式和方法,提高学生的自护能力。

八、防病、防疫、防中毒的安全管理

1、认真贯彻《食品卫生法》、《传染病防治法》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落实“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

2、发动师生,开展“卫生防病月”活动,认真搞好学校境卫生、教室卫生、及个人卫生。根除传染病病源。坚持“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的卫生制度。

3、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卫生防疫、防中毒宣传教育,全校师生树立“健康第一”的思想。

4、加强管理,特别对学校师生的用水、饮用水一定要符合标准。

2011.9

推荐第7篇:学校安全工作制度

学校安全工作制度

教育教学工作是学校的中心工作,安全是保证学校一切工作正常化的重要保证,为提高全体教师和广大学生的安全意识,加强安全管理,责任到人,因此对铸旺小学的安全管理工作特作如下规定。

一、校园安全管理

1、每学期开学和结束由学校行政、后勤等人员对校舍、校产、校具等作全面检查,对存在隐患要及时排除,对不能解决的问题要立即报请学校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并要有检查情况记载。

2、总务人员要确保教室、办公室、实验室及会议室玻璃、桌凳齐全、安全,对各班公物实行月检,确保教育教学工作一切正常。

3、校门卫和保安人员要严格执行《门卫制度》,陌生人进校园要登记,平时不得让拾、收废品人进入校园,夜间要加强巡逻、保证学校财产不受损失。

4、加强对食堂卫生、安全管理,不买腐烂霉变的食品,要定期对餐具、用具消毒,要有专人负责。

二、教师安全管理:

1、全体教师必须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加强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消除一切不安全隐患。任课教师在完成本节教学任务的同时并做好本节课的安全工作。

2、值周教师每天要准时到岗,负责检查课间和中午学生的活动安全。

3、教室配电箱闸刀、插座、开关等电器均由老师负责开关。如有损坏、老化,班主任要及时上报维修。

4、体育教师对体育课从集中整队到活动过程结束负全部安全责任,加强课中保护措施,体育比赛要求班主任负责本班学生安全。

5、任何学生上学不准携带管制刀具及其他危险物品。

6、学校卫生老师负责学生的卫生保健,做好防疫,防食物中毒,根据季节给学生作卫生讲座,学生在校期间,不得离岗。

7、集体活动、集会均要服从指挥,班主任要教育学生注意安全,遵守纪律。外出活动要请示校长同意,不得擅自作主。

三、学生安全管理:

1、学生上学、放学,不准在路上逗留,不准玩火,不准私自下河游泳,追逐打闹,进校后不得擅自离开学校,放学乘车学生由班主任或科任教师负责送上车,走途学生要路队靠右侧行走。

2、学生课间应在学校指定的场地上,开展有益的活动,不准在走廊上,楼梯间跳皮筋,扔沙包,或开展其它有危险的活动,更不准到其它楼层去玩。

3、不准攀爬、跨越、停坐教学楼、操场等栏杆,到单双杠或其他体育设施活动时,必须有老师在场。

15、在走廊、楼梯行走,要严格遵守靠右行的规则,不拉横排走,坚决做到:不争不抢,不推不挤,不跑不跳,逐级上下踏步,不得跨越,不得扒在扶手往下滑。集体整队,班与班之间保持距离,不准喧哗。

16、所有学生不得爬门窗、桌凳。打扫卫生要爬门窗、桌凳,班主任要在场,各班每天要指定专人关锁门窗。

铸旺小学

2014.9、1

推荐第8篇:学校安全工作制度

学校安全工作制度2011年4月2日

一、学校行政方面安全管理制度(一)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二)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三)学校周边环境安

《学校安全工作制度》

文章《学校安全工作制度》正文开始>>

一、学校行政方面安全管理制度 (一)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二)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三)学校周边环境安全治理制度 (四)集会、会操安全管理制度

(五)组织学生外出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六)门卫安全防范工作规范 (七)门卫安全管理制度 (八)总务处安全管理制度 (九)档案室安全管理制度 (十)办公室安全管理制度

(十一)印章和保密资料安全管理制度 (十二)突发灾害安全防护工作制度 (十三)校内公共活动场所安全管理 (十四)临时用工安全管理制度

(十五)校园临时施工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十六)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十七)学校疾病防治安全管理制度

二、学校教务方面安全管理制度

(一)教室安全管理制度 (二)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三)电脑室安全管理制度 (四)办公电脑安全管理制度 (五)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 (六)图书室安全管理制度

(七)多媒体教室安全管理制度 (八)网络中心安全管理制度 (九)电视总控室安全管理制度

(十)体育活动、体育教学安全管理制度

三、学校学生日常安全管理制度

(一)学生日常安全制度 (二)学生人身安全管理制度 (三)学生个人物资安全管理制度 (四)中餐生管理制度

(五)学生公寓安全管理制度 (六)学生课外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七)学生公寓门卫安全管理制度

四、学校后勤方面安全管理制度

(一)物资保管安全管理制度

(二)食堂安全管理制度

(三)校园自行车安全管理制度

(四) 校园机动车安全管理制度

(五)锅炉安全管理制度

四、学校安全教育制度

五、学校安全检查制度

学校行政方面安全管理制度

(一)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制

为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保护学生健康成长,确保国家(校产)不受损失,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减少损失\"的原则,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1、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安全工作由校长领导下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各处、室向领导小组负责,实行责任追究制。

2、学校每月要对学生进行有关安全方面的知识教育,教育形式应多样化;每班每周应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要对学生进行紧急突发问题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的教育。紧急电话(如

110、1

19、1

22、120等)使用常识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校内外学生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一小时以内报告教育主管部门;学生出走、失踪要及时报告;对事故的报告要形成书面报告一式三份,一份报教育主管部门,一份报公安派出所,一份报属地政府,不得隐瞒责任事故。

4、建立健全领导值周、教师值周制度;加强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管理,保证学校的教学秩序正常;负责学校安全的人员要经常和辖区的公安派出所保持密切联系,争取公安派出所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5、加强对教师的师德教育,树立敬业爱生思想,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随时注意观察学生心理变化,防患于未然,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将学生赶出教室、学校。

6、外单位或部门借用学生上街宣传或参加庆典活动以及参加其他社会工作,未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校长办公会同意,不得擅自组织参加。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7、学校还要教育学生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按时到校,按时回家,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8、学校要定期对校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情况严重的,一时难以消除要立即封闭,并上报当地人民政府和县教育局。

9、学校要经常检查校内围墙、池塘、栏杆、扶手、门窗、楼梯以及各种体育、课外活动、消防、基建等设施的安全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维修和拆除,确保师生工作、学习、生活场所和相应设施既安全又可靠。(二)学校消防安全制度

为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保护公共财产、师生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现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1、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3、教学楼、办公楼、学生宿舍楼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4、学生聚集场所不得用耐火等级低的材料装修。

5、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做到专门存放,由化学实验员两人同时加锁开、关负责保管,在室内必须有沙池,灭火器等。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学药品做实验时,教师必须在做实验前向学生讲清楚注意事项,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6、图书室、化学实验室、物理实验室、木工房、机房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员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7、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8、加强用电安全检查,电工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9、学生宿舍内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烧电炉、热得快;点燃蜡烛、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不准私自接用任何家用电器。

10、学校教职工,必须以身作则,并且教育家属及子女做好安全防火工作。

11、食堂人员使用煤气,要掌握正确使用方法,注意防漏气、防爆、防火,使用后要关好气阀,确保安全。

12、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三)学校周边环境安全治理制度

1、学校周边环境治理涵盖师生人身、食品卫生、文化活动等方面,系综合性治理,应取得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与通力配合。学校对周边环境应密切关注与监控。

2、学校在做好内保工作的同时,应重视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应主动联系辖区的派出所、街道、工商管理、文化监管等部门共同抓好治理工作。

3、值日人员除做好校内的巡视工作,还应注意对校园外附近环境的巡查,发现社会不良分子对学生骚扰及各种事故,要针对不同情况及时报告\"110\"、\"120\"、\"122\"或附近派出所,保护学生的安全。

4、每天放学前教师要提醒学生,注意交通等各项安全。

5、要教育学生自觉遵守社会公德以及各类法规,维护社会公共秩序,敢于与坏人作斗争,并掌握正确的维护方式和方法,提高学生的自护能力。

6、建立学校突发事件教师救护队,高度警觉,随时出动。(四)集会,出操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集会、做操应由班主任跟班,学校值周老师负责统一指挥,保证集会、做操的纪律。

2、学校集会、做操应以班为单位,上下楼时不要拥挤,不催促学生快跑,要按学校规定线路行进,由班主任负责疏散管理,进出会场要有序,严防挤压事故的发生。

3、学校集会、做操应以班为单位,指定安排座位或站队,由班主任负责,防止学生乱窜,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4、学校领导及安全领导小组必须对集会、做操活动实行全过程监控,以防意外事故发生。

(五)组织师生外出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1、组织师生外出活动(社会实践、社会调查、春游、秋游、参加公益活动、义务劳动、参观访问等)要制定有周密的计划和安全措施,活动方案必须经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实施。

2、每次活动应有具体的责任人,注意人员年龄、身体状况搭配。

3、活动的路线、地点事前应进行实地勘查。

4、活动来往的交通工具应向专业运输部门租用,遵守乘车、乘船安全要求,行前要求营运部门对车(船)进行检修。

5、每次活动都要有安全、保卫、意外事故的应急预案。

6,野炊、爬山、野餐要注意防火、防食物中毒、防摔伤事故发生。

7、活动地附近有河流、水库的,没有组织措施或不具备安全条件的,不能让学生下水。

8、凡外出参加各种活动,学校领导及安全小组成员必须对活动全过程进行监控。

9、在活动中实行责任追究制,如遇安全事故,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六)门卫安全防范工作规范

1、学校出入口设专职门卫,门卫工作有专人管理,门卫工作制度健全,责任明确。

2、出入口大门坚固安全,开启灵活,锁定方便。门区有照明设备,便于夜间观察。门卫值班室配备必要的值班用品、防卫器械和消防、应急照明器材。

3、门卫值班室应安装报警电话,门卫人员要坚持值班。

4、门卫人员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工作责任心强。夜间值班的门卫人员应为男性工作人员。

5、门卫人员值班时佩戴相关证件,文明执勤,行为规范。

6、门卫人员按单位规章制度认真检查出入本单位的人员、车辆、物资等。对非本单位人员进入本单位的,要逐个查验身份证件,严格登记手续。

7、年度内门卫人员无违纪,失职行为。(七)门卫安全管理制度

1、门卫人员必须时刻提高警惕,严防不法分子混入学校进行犯罪活动。

2,来人、来客均须办理登记,门卫人员应认真查验来人的合法身份证件,无身份证件,未经校保卫部门同意不得进入学校。

3、任何人从学校内携带物资出门,应主动出示出门证件,否则门卫人员有权查问、查看。对可疑物资可以暂时扣留,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4、自行车进出校门,应主动下车推行,机动车减速慢行,外来车辆进校门,门卫人员应先问明来意再开门,随车人员必须办理来客登记手续。

5、外来人员会见学生必须在课余时间进行,如果正在上课,必须先在门房等候。

6、严禁小摊小贩进入校园卖东西。

7、门卫人员昼夜做好校内巡逻工作,及时检查办公楼、实验楼、电教楼防盗门的关锁工作。

(八)总务处安全管理制度

1、总务处是学校的安全要害部位,财会人员应认真执行《会计法》和财会管理制度 ,各类帐目都必须做到帐册齐全,手续完备,安全保卫责任落实。

2、现金管理必须专人负责,财会室存放现金必须执行银行方面的统一规定,超规定存放现金要报经校领导批准,同时落实防护措施。否则发生事故,由当事人承担责任。

3、总务处门窗、墙壁要坚固、防盗,报警设施经常检查,确保有效。使用经公安,技监部门检测合格的保险柜(箱),保险柜过夜现金不得超出公安机关或银行核定库存现金限额,保险柜(箱)应及时关锁,钥匙会计随身携带,不准放在办公桌内或转交他人。

4、财会人员应按现金管理制度使用现金,一般超出现金支付数额的,要使用银行支票支付方式进行结算,特除情况去银行取现金数额较大时,必须通知总务处派员护送。不得单身去银行取款。

5、总务处内注意来往人员,陌生人不准进入财会室,非财会人员不准接触保险柜。

6、总务处内不准吸烟或带入其它火种,注意做好防火安全。(九)档案室安全管理制度

1、档案室是学校党政文书资料,人事档案保存使用的场所,列为学校安全管理要害部位,工作人员应特别做好安全工作。

2、档案室是机密部位,非工作人员未经批准,不得随便进入室内。

3、各类资料进入档案室,必须严格登记制度、借还制度,机密资料,人事档案严防丢失,严防泄密事件的发生。

4、档案室应通风、透气、干燥,做好防湿、防虫蛀的工作。

5、室内消防器材,报警设备常年完好,性能良好有效。

6、严禁将任何火种带入室内,任何人不准在档案室内吸烟。

7、门窗坚固防盗,工作人员随手关窗锁门,假期、节日要特别加强看护,确保安全。(十)办公室安全管理制度

1、办公室门窗牢固,底楼及无人守护通道上的窗户要有保护栏杆,重要的办公室要安装防盗门及技防设施。

2、办公室安全管理制度健全,相关人员安全保卫责任落实。

3、工作人员都必须提高警惕,防止不法分子闯入室内。重要的文件、资料要及时送学校档案室保存,个人存放文件、资料要妥善保管,不要乱放乱丢,严防泄密。

4、办公室的钥匙不得转交本室以外的人员使用。严禁将外人或学生单独留在办公室内看书,学习或玩耍。

5、个人办公桌上的钥匙要随身携带,人离时注意关锁门窗。有报警器装置的要接通电源,并落实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6、个人的现金、贵重物品不得放在办公室桌抽屉、橱柜,以防被盗。

7、进办公室随带的小包、脱卸的衣服内应取掉个人手机、现金等,防止被外来人员顺手牵羊造成损失。

8、不准在办公室内焚烧杂物、纸张,不准乱接电源,烧电炉,人离时注意关闭电源,认真做好防火工作。

(十一)印章和保密资料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党政公章,各部门的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都应有专人保管、启用,严格执行领导批准使用制度。

2、任何部门的公章,未经单位、部门领导批准不得带离办公室或借给他人使用。

3、保管人员要妥善保管好印章,掌握使用原则,不得随便为他人加盖公章。

4、所有保密文件、资料都必须经学校办公室登记后方可使用,并按指定对象阅办,不得私下传阅。

5、使用保密文件,资料应及时退还保密档案室,不得长期存放,机密以上文件不准随便摘抄、复印,防止泄密。

6、保密文件、资料严格借阅登记制度,应定期清查收回。

7、保密文件、资料遗失,应及时查明原因,并报告上级部门。

8、保密文件、资料,应按密级规定的机关负责登记销毁,严格审批手续。(十二)突发灾害安全防护工作制度

1、学校应在各类灾害发生前做好信息收集和预测工作,化被动为主动,实行全员监控。

2、在遭遇不可预见的洪灾、火灾、地震、战争等灾害时,应有序组织学生紧急疏散和撤离现场,保证学生的生命安全。

3、加强对学生进行防灾、抗灾的教育,传授遇灾后的自救、互救办法,培养学生的生存能力。

4、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请求有关部门和社会的援助,全力保护学生的安全。

5、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6、组建稳定的教师护校、护生救护队,学校拨付专项资金,加强救护队的建设。(十三)校内公共活动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餐厅、体育活动场所、大教室、多媒体教室等均为公共活动场所,实行谁组织活动,谁负责安全工作的原则。

2、开展活动时应认真检查电路安全,没有电工在场不要私拉乱接电源。新增大功率电器,应征得总务部门同意。总务处应组织电工定期检查电源开关,插座是否完好,有损坏的应及时修复。

3、开展活动要保持所有通道畅通无阻,开关灵活,便于随时打开。

4、开展活动要适当控制人员,不要过分拥挤,要保证在任何情况下都能出得去。

5、大型活动要指定专人负责安全工作,突发事件有专人负责指挥疏散撤离。(十四)临时用工安全管理制度

1、实行“谁用工,谁管理”的原则,部门使用临时工必须执行学校的临时用工管理制度 ,严格审批手续。

2、用人部门要严格审查被用人员的身份,并将有关证件报学校总务处审核存档备查,建立临时用工人员安全管理台账,做到人来登记,人走注销,数据变动及时准确。

3、临时人员应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用人单位应与其签订使用合同、协议,使用期内应遵守校纪校规,服从学校统一管理。

4、临时人员凭学校印发的临时出入证进出校门,不准将非本校人员带入校园,不准将校内物资带出校外。

5、临时人员必须根据公安部门的要求主动办理暂住手续。(十五)校园临时施工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1、在校园内临时施工的单位,人员必须执行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服从学校的安全管理。

2、施工单位使用人员,必须严格审查身份证件,并由施工单位负责逐个造册(附身份证复印件)报学校总务处备案。

3、施工场地要有护栏物隔离,并有明显的非施工人员不得入内的标志,预防发生意外事故。

4、施工单位内部必须建立严格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加强对建设物资的看管,有专门的值班巡逻人员,防止发生失窃事件。

5、施工单位人员要统一到学校保卫部门或总务处办理《临时出入证》,服从门卫管理,携带物资出门,施工单位应签发出门证,否则,门卫有权暂扣查询。

6、施工车辆进入校区不准鸣号,应减速慢行,注意行人,沙、石、土不得散落校园,影响校园环境卫生。

(十六)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要建立完善的食品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本校食品卫生管理,责任到人,杜绝校内发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

2、学校食品生产经营场所要依照《食品卫生法》要求到属地卫生防疫站申领《食品卫生许可证》,并每年年审一次。要保持内外环境整洁,有相应的防蝇、防鼠、防尘、清毒、更衣、盥洗、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施。

3、食堂从业人员应每年一次到属地卫生防疫部门进行健康体检,领取合格的《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工作,平时应保持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必须使用售货工具。

4、所提供食品应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具有相应的色、味、美等感官性状。严禁购入腐败生虫、过期变质、假冒伪劣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师生健康有害的食品原料。

5、用水必须符合国家现定的城乡生活饮用水的卫生标准。

6、学校食品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应当合理,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餐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必须清洗、消毒。

7、存放食品的仓库应当干燥、通风,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的措施,贮存食品的容器必须安全、无害,防止食品污染。

8、食堂要实行食品采购索证制度和24小时留样制。(十七)疾病防治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要按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有关法规性文件的规定,依法管理学校卫生及学生常见病、传染病群体性防治工作。

2、对学生实施群体性防治措施(国家规定的计划免疫接种除外)必须经县卫生局、教育局批准,并由县卫生防疫站统一组织实施。

3、为杜绝意外发生,学校学生疾病防治用药统一由县卫生防疫站提供,学校不得擅自接受其它途径药物。

4、传染病防治实施预防接种时,预防接种专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一人一针一筒\",加强无菌观念,并确保医疗器械的卫生及操作的规范,学校卫生分管领导有责任对接种全过程进行监督。

5、开展学生常见病、传染病群体防治工作,应遵循学校管理的有关规定,妥善安排好预防接种及其他群体防治措施的时间,以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6、未经教育局、卫生局、卫生防疫站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组织学生实施群体性防治措施。违者要对当事人予以严肃处理,并追究其单位领导人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学校安全工作条例

为进一步落实中央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会议精神和执行《山东省中小学安全工作暂行规定(试行)》(2001年1月12日公布),学校《安全保卫工作条例》(政字(94)第4号),加强我校的安全工作,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实现创建平安校园的总体目标,根据我校总体改革和发展的实际,制订本条例。

一、领导和管理

1、学校的安全工作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学校各行政处室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和教室、实验室等场所的使用者、管理者为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2、学校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全面负责,党总支副书记、各副校长任副组长,各处室部门的负责人为组员,负责全校安全工作、综合治理与创安工作的领导工作。行政副校长具体负责此项工作,总务处作为学校安全综合治理与创安工作的管理部门,设安全档案员。

3、领导小组下设两个安全工作小组:设以分管教育的副校长为组长的学校安全教育工作小组,负责对全体师生进行安全意识、社会治安、实验实习、体育卫生及消防、交通、溺水、安全用电等安全教育工作;设以分管行政的副校长为组长的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小组,负责校园周边环境安全、校舍安全、各种教学设备安全、消防生活设施安全及校园治安秩序等安全管理工作。

4、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实行目标管理。按年度由校长分别与学校教育教学、学生管理、体育卫生、后勤基建、督导保卫等各履行管理职能的部门签订“横到边”的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再由各部门根据分管工作职能的特点与管理工作人员签订“纵到底”的责任书。

各级责任人员,对其主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必须尽职尽责,履行责任书中确定的各项义务,按照相应的规章制度办事,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

5、学校安全工作的检查是期中、期末工作检查中的不可缺少的一项工作,是行政管理中的一项经常性工作,必须纳入学校和部门工作的计划、总结和考核之中,要以书面形式体现。每学期由行政副校长和总务处代表学校对各口进行不少于2次的大型检查,总务处每月进行小型检查,并对检查的情况纳入各部门各相关人员的考核中。凡出现重大安全事故者,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视情况给予处罚。

二、安全教育

6、安全教育的基本任务:在全体教职员工和学生中树立安全第一思想,通过学习安全知识和进行安全技能训练,提高师生员工防范事故的能力和学生紧急状态下自救自护的能力。

7、安全教育的目标: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和法制观念,自觉遵守安全法规;熟悉在学校、家庭、社会中须知的安全知识,具有一定防范事故的能力;进行必要的安全技能训练,掌握在紧急状态下自救自护的基本方法;具备一定的安全与危险的判断能力;懂得运用法律、法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对教职员工安全教育的目标是: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和法制观念,自觉遵守国家颁发的安全法律法规和行业安全规程、规定;掌握组织各类大型活动的安全知识、审批程序及处置突发事故的方法,具备分辨安全与危险的判断能力和防范事故的能力,掌握各类安全知识和紧急状态下的自救自护的方法;掌握识别学生心理疾病和正常处置办法;认真履行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的职责,学会运用法律保障学生和自己的合法权益。

8、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安全意识教育、交通安全教育、消防安全教育、社会治安安全教育、法制意识教育、饮食食品卫生及传染病预防教育(禽流感、艾滋病等)、自然灾害安全教育、预防触电、溺水和煤气中毒教育、校内活动安全知识教育、校外活动安全教育、生活中各类安全教育等。

9、安全教育的实施:以分管教育的副校长为组长的学校安全教育工作小组,负责对全体师生进行安全意识、社会治安、实验实习、体育卫生及消防、交通、溺水、安全用电等安全教育工作,充分利用“安全教育月”、“安全教育活动周”、“安全教育日”等活动,每学期举办集中教育不少于一次,举行消防知识“两个能力”的集中演练不少于一次。

三、安全管理

10、校舍设施的安全管理

校舍设施安全管理工作由总务处负责。要加强对楼房、校舍、围墙、生活设施及室外活动固定设施的监控,定期组织进行勘验鉴定,发现问题,立即排除。在问题未及得到解决之前应封闭使用。学校无力解决的,应上报教育主管部门。

11、校园治安秩序管理

校园治安秩序管理工作由保卫科(设在总务处)负责,负责对学校治安保卫工作的组织,检查和考核。配学校门卫2—4人,学校警卫人员1—2人,实行岗位责任制管理,定岗、定职、定责,职责公布上墙。校门卫和警卫人员是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的重要岗位,是学校安全的“第一大门”。 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坚守工作岗位,熟悉本岗位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对可能危及校园安全的苗头和现象要及时汇报学校,对影响学校正常秩序的人员和车辆要及时清理和疏导,对滋扰校园安全和危及师生安全的现象要积极阻止和排查,必要时及时与驻地派出所联系,配合公安部门予以打击,确保校园秩序的稳定。

12、学生安全管理

学生安全教育与管理由学管处和各班班主任负责,督导室要加强对学生安全工作的训导。对学校和班级组织的社会实践、公益劳动、外出参观、军训、春游和承接参加的社会活动等大型活动的管理,必须提前至少三天报教育局批准后,排查不安全因素,有相应的预防措施。活动开始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并由学校领导和教师带队。(对住校生、实习生与家长签订安全教育责任书,加强学校家庭联系)

在学生参加实验实习、勤工俭学、体育军训等教学的活动中,课任教师要教育学生严格按照实验、生产、训练的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对不能确保安全的实验实习、训练、应禁止学生参加。活动中出现不安全的因素,课任教师要及时处理,确保的学生与人身安全。

13、晚间安全管理

晚间校园安全管理由保卫科负责组织。晚间校园安全管理是学校管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之一,应采取积极的效的“三防”和管理措施予以加强。学管处负责晚自习的值班干部、教工和宿舍的管理员,要进一步加强安全保卫意识和工作主动性,认真履行晚自习值班工作职责,严格执行“静校制度”。涉外中心和教务处要加强对夜教教师的教育、管理、监督、检查,严肃课堂内外纪律,协调统一晚自习、夜教作息时间,使值班工作情况与工作报酬待遇挂钩,进一步规范晚自习、夜教秩序。

实施“静校制度”以后,校内外师生、学员及一切外来人员均不得进出校门(特殊情况除外),校门卫要严格把门,并做好巡视检查、联络登记工作;宿舍管理员按作息时间检查、顿促住校生上课和休息,按时清点人数,严防非住住校生留宿和住校生未请假而外宿的现象发生。

14、休息日和节假日安全管理

要进一步加强休息日和节假日安全管理工作,继续做好节假日值班、护校的布置安排、监督检查工作,加强工作人员责任心,完成好交接班手续,明确安全保卫责任。实行节假日“清校制度”,值班护校时间和清校时间相结合。清校以后的安全保卫任务由值班门卫负责,进一步加大“三防”措施。

15、加强对学校食堂食品卫生的管理。

总务处要加大对学生食堂监督检查力度,坚持采购索证制度、工作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每天监督检查制度,在保证质量良好饭菜供应的基础上,严防食物中毒、投毒、传染疾病的发生,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学校食堂卫生管理规定》。学管处要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引导学生在校内就餐,教育限制学生外出在流动餐点购买食物,防止学生人身财物、交通安全、饮食卫生等事件发生。

要组织好每年一次的学生查体工作,及时发现学生群体中可能存在影响学习、工作的身体疾患,传染病原体以及不能从事剧烈运动、高空作业等身体不适应者,指导学生展开早期防治,禁止他们参加不适应的群众活动、体育竞赛、剧烈运动等。

16、校产安全管理

校产安全管理工作落实“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学校各实验室、教室、办公室、宿舍、出租房屋等都应落实校产校具安全管理责任、谁使用、谁管理。对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排除、及时反映,定期检查维护,其责任人应承担安全保卫责任。

总务处负责校产、校具使用状况的监督检查职责,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有追究责任人责任的职责,责任人对所管公物的损坏、丢失、挪用等情况负有赔偿、追偿的职责。总务处、学管处等部门在教室、宿舍等重点易损易耗场所分配使用之前,要办理清点、交接手续,明确管理责任。要加强钥匙管理的力度。今后采取各班分别管理、班主任负责的管理办法,总务处留存备用钥匙,以备急需和检查之用,启动备用钥匙时,应办理借用手续,做好使用记录。

凡因管理不善造成的校产校具损坏、丢失,实行直接责任人赔偿制度,直接责任人不能落实的非自然损坏,应由上一级管理责任人负责赔偿。

17、财务安全管理

财务安全管理是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点,其日常管理工作由财务室负责。财务工作人员要进一步加强“人防、物防、技防”三防意识,在日常财务结算、交存款项、记帐、稽核和牵制等工作环节中,要严格执行学校财务管理的各项规定。继续做好对现金的管理,履行相关手续。其它部门要为财务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条件,确保学校财务安全运行。

18、消防交通安全管理

教务处负责对微机室、电教中心、电工电子、演播室等消防重点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认真执行管理规章制度,定期检查用电安全情况及设备使用状况,做好治安安全和消防安全防范工作。

学管处要对学生交通安全工作常抓不懈,督促各班班主任经常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常识的教育。对学校组织的各种外出活动,更要加强安全教育管理工作。

19、实行学校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学校发生火灾、食物中毒、交通整事故、溺水、校舍安全等重大事故,造成师生死亡和国家财产重大损失时,相应责任人要第一时间向学校报告,并及时全力组织抢救,力争使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对瞒报、漏报、迟报事故的责任人将严肃查处。

四、安全管理奖惩

20、学校实行安全管理工作“一票否决”制度和学校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凡在本学年内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部门,一律取消当年评优树先资格,并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对因玩忽职守而造成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将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行政责任,触犯刑律的将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

学校各处室部门应按本条例要求,落实安全教育、安全管理工作。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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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安全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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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门卫管理。

1、所有人员凭证件进出校门。自觉服从门卫和值勤人员的纠察,任何人不得强行进出校门。

2、家长接送学生不得进入学校。家长确实有事需和老师交流的,由门卫通知相关老师并征得同意,进行登记后并带好会客单可以进入校园。召开家长会时,凭“告家长书”进入。家长需看望住校生或送生活物品,可以在前门家长接待室等候,由门卫通知学生到接待室与家长见面,但需在规定时间内(周六晚6点到八点,周日下午12点到2点)。

3、门卫对外来办事人员、参观人员要热情接待,问明来意,并征得相关老师同意后,填写会客登记单,持来访证进入校区。事毕,由会见部门签字后,交门卫注销方可离校。每月底将回执交总务处存档。

4、小商贩、推销等闲杂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校内,门卫室不许滞留闲人、留宿客人。

5、严禁携带各种凶器和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进入校园。携带公物出校门者,须持有关部门签发的出门证,经门卫验核后方可放行。

6、所有学生在早晨六点前不得进入学校。

二、出勤管理。

1、严格执行请假制度。学生请假,必须有家长口头或书面的同意。

2、班主任要时刻关注学生(尤其是住宿学生)的到位情况,发现缺席现象及时查明原因并找到学生。如在二十分钟内找不到学生,及时向领导汇报。分管领导要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妥善处理。

3、各学科老师必须清楚所任班级的学生人数,并在每节课(包括活动课、辅导课和夜自修等)之前检查一下到位人数。如发现无故缺席现象,及时查明原因并向班主任汇报。

4、各班选派一名学生为安全委员,及时向老师汇报班级的出缺勤情况。凡是有学生请假的,安全委员必须有记载。

三、教育管理。

1、老师必须严格遵守课堂教学的各项规范进行教育教学活动,确保学生安全。上课期间,上课老师不得离开学生。

2、如发生在上课铃声响了2分钟以后,老师还没有走进教室。安全委员应立即向班主任或教导处汇报。

3、体育课上,老师要遵循学生的生理及心理特点组织教学,并关注学生的身体状况,采取相应措施,防止意外情况发生。杜绝“放羊”现象。同时,要经常检查体育器材、场地等方面的安全性能。

4、理化生、美术、劳动等使用有一定危险性学具的学科教学,一定要谨慎有序地组织好学生的活动,严格要求学生按照要领和规程进行规范操作,杜绝事故发生。

5、在学生进行集体自修的时候,教室外必须有教师巡视。

6、严禁攀坐学校的各楼层护栏,上、下楼梯要靠右行走,不要拥挤,不要推攘,不要在各楼层的楼梯和走廊追逐、奔跑、打闹。不要攀上门窗打扫卫生或做其他任何事。不得进入校园施工地带,严禁攀爬围墙出校。

7、加强对师生的心理疏导工作,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和心理辅导讲座。

8、建立二十四小时全方位的值班制度。校长值班、行政值班和教师值班均要到岗尽职。所有值班老师的电话必须保持畅通。

四、设备管理。

1、各班主任负责检查本班教室和安全(卫生)保管区内的设施设备的安全性能,各专用教室的老师负责检查自己分管教室的设施设备的安全性能。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向总务处汇报。建立每半月一次的安全汇报制度。

2、安全工作小组每半月进行一次全校性的安全工作大检查。

3、配备一定的消防器材和应急照明灯,确定专人管理。

4、禁止学生随意玩弄电器设备和进入配电间。所有配电间都要上锁。电工要及时维修各项电器设备,保证安全性能良好。

5、严格实验室规程,加强对化学试剂等物品的管理。提取剧毒物品和危险药品时,必须有二个以上的老师同时在场。

6、晚上最后一位离开教室、办公室、活动室以及体育馆的老师,必须关闭门窗、电源和水龙头。

五、食堂管理。

1、食堂人员和参与饮食工作的人员,必须定期体检。身体状况不符合要求者,一律不得从事饮食工作。

2、严格执行食堂有关操作规范,切实做好消毒工作。按岗位责任制要求,搞好环境和个人卫生工作。彻底消灭厨库、仓库和配食间的害虫。

3、严禁采购和加工腐烂、变质的食品原料,禁止家禽类活物进入厨房。易腐食品应低温冷藏,隔夜食物大多数不宜再用,应作废弃处理。

4、食堂的设备应符合消防规范,并需要配备足够的消防设备。加强火源管理,油灶、煤气炉灶、电热设备及电源控制柜应有专人负责,下班前,应将所有的电源切断。随时消除油渍污物,将易燃物品置于远离火源的地方,厨房和仓库内应禁止吸烟。必须对所有的员工进行消防知识的培训,定期组织对所有的消防设施的检查。

5、未经食堂主管人员批准,禁止一切非厨房人员进入操作场所。

6、在校门口50米以内,禁止小摊贩摆摊设点。

六、舍务管理。

1、未经舍务管理人员同意,任何人不得随意进入学生宿舍。

2、总务处要加强对宿舍安全警报系统的检查,做到每天二十四小时的监控。应急照明系统和消防系统要保持良好。宿舍的楼道和大门必须保持畅通。

3、加强夜值班生活老师与门卫的夜巡逻工作,做到每小时巡逻一次。

4、宿舍非开放时间,学生不得随意进宿舍或在宿舍逗留。晚上,学生进入宿舍后,不得随意离开。不得带非住校生进入学生宿舍,更不得留宿外人。

5、禁止学生在宿舍里点明火、蜡烛或抽香烟。禁止私拉电线或使用学校提供以外的电器。

6、所有住校生在非规定的时间内出校门,必须向门卫出示学生处的同意单。严禁夜不归宿。

七、车辆管理。

1、外来车辆不得进入校内。如送物品等到学校的车辆,必须有相关部门提供的准入证。

2、小学生不许骑自行车到校;中学生不许骑电瓶车、摩托车等到校。所有学生车辆在进入校园时,一律下车推行;所有教师不得在广场内骑车,进出校门时必须下车推行。

3、要加强对学生接送车的管理。及时与镇政府和公交公司联系,创造条件,解决车辆超载问题。加强对驾驶员、随车人员的教育与考核。

4、加强检查,并向有关部门反映,杜绝合伙租车接送学生的现象。

5、认真做好学生乘车的组织工作。负责送车的值日教师,必须在指定时间内到岗组织学生有序乘车。并清点人数,作好相应的记载。任课老师要确保学生能准时乘车。如确实需要留下乘车的学生,要及时与送车老师取得联系,并负责把该学生护送给家长。

八、外事管理。

1、外教不得擅自投宿其它场所;未经外事办和派出所同意,不得留宿任何外来人员。如有亲属或友人来访,须事先通知外事办,经同意后方可在宿舍内会客。

2、师生不得无故进入外教宿舍,如经外事办同意后进入的,须填写《会客登记表》;也不得擅自将外教领出校园、外出就餐、甚至领到私人家中。外教原则上不得与学生家长直接或近距离接触。如因特殊原因,确需接触的,须有外事办人员在场。

3、外教宿舍内,严禁吸烟,不得使用明火照明,不得使用煤气灶具等,不得擅自拆卸用电设备或使用不安全用电设备;无人时应切断电源。

推荐第10篇:学校安全工作制度

学校安全工作例会制度

学校的安全工作必须是常抓不懈的日常工作,消除一切隐患,防患于未然。确保师生各方面的安全,是学校必须认真努力做好的工作。

1、学校的安全工作会议必须认真做到三落实:人员落实、内容落实、时间落实,并认真做好记录。

2、安全工作会议有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及安全工作小组人员参加,有安全第一责任人或分管领导主持。

3、每月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会议。参加会议对象,安全小组人员。

4、例会内容

(1)学习上级文件和相关精神要求,提高认识,协调工作。 (2)汇报各分管工作的安全落实情况,找出存在的安全隐患,要求及时解决的安全问题,布臵检查各安全方面的落实情况,布臵阶段性的安全工作要求,商讨有关活动的安全防患预案等。

学校周边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一、学校领导要高度重视学校周边安全的治理工作,要把治理学校周边安全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常抓不懈。

二、加强对学校周边安全治理工作的领导,加大措施,强化责任。建立健全学校周边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领导机构,落实教育、文化、公安、司法、工商、环保、城建城管等部门治理工作责任制。

三、建立学校周边环境安全及综合治理检查制度。切实开展对学校周边环境安全治理情况的定期检查和集中整治。

四、严禁在学校门口乱搭乱建,学校周边的违章建筑要坚决拆除;严禁在学校门口及附近规定的距离内乱停车辆、乱摆摊点。

五、加强学校周边各种噪声噪音的治理;依法强化学校周边“三室两厅一吧”的管理,取缔学校门口及附近规定距离内的网吧和电游室,对违反《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违规接纳未成年人入内的网吧和电游室要加大处罚力度。

六、对侵占学校场地、干扰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危害师生人身安全的事件要依法从严查处。

七、学校各部门要切实作好治理学校周边环境的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使全社会形成尊师重教、关心支持学校的良好氛围。通过综合治理和齐抓共管,确保学校的正常秩序和师生的身心健康,确保教育事业不断向前发展。

学校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有计划的做好领导干部和特需工种人员安全培训工作,按时参加有关部门的安全培训,做到持证上岗。

2、开设对学生安全知识教育活动。

3、对教职工开展群众性安全知识竞赛、评比、娱乐活动,提高安全意识、安全救灾和安全事故防治能力。

4、普及安全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教育,强化大众化的安全“三不伤害”的意识宣传教育工作。

5、聘请司法、公安消防、交巡警、交通、海事等部门人员对师生专题讲授安全知识,提高自护自救、预防事故等安全意识和技能。

6、通过开展安全知识教育课堂、看电影、图展、幻灯和模拟预防事故演习等多种活动形式,定期对师生员工进行安全知识培训教育,注重对新生入校安全知识培训。

7、学校要做好对师生安全知识教育资料积累、归类整理、收集成册、出教材的工作。

矛盾纠纷及其它不稳定因素排查调处制度

1.学校各类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在学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小组领导下进行,小组成员要明确分工、各司其责。

2.定期排查校园内各类矛盾纠纷,建立领导小组——各处室组——班级之间信息双向反馈的畅通渠道。

3.排查调处矛盾纠纷要遵守预防为主、发现调处为次的原则,以说明教育为主要方法,以团结、安全、稳定为出发点。

4.排查调处矛盾纠纷不推诿,谁先知道谁负责,重大问题上报校党委、校委会研究处理。

5.无论是定期排查,还是问题的发生及处理都要及时、真实地做好记载并做好归档工作。

6.每月对学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进行汇总,填好矛盾纠纷排查情况调查表,供各级领导和学校检查。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加强全校师生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熟练掌握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内各种灭火设施良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3、教学楼、办公楼、学生宿舍楼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灯完好。

4、学生聚集场所不得用耐火等级低的材料装修。

5、易燃、易爆危险实验用品,做到专柜存放,由化学实验员两人同时负责加双锁保管,实验室内必须有沙池、灭火器等;使用易燃、易爆化学药品做实验时,教师必须在实验前向学生讲清楚注意事项,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6、图书室、多媒体室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时工作人员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7、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或损坏,违者应严肃处理。

8、加强用电安全检查,学校电工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

9、学生宿舍内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点燃蜡烛、蚊香,严禁吸烟,禁止使用电炉、煤气炉等,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不准私自接用任何家用电器。

10、学校教职工必须以身作则,教育学生做好安全防火工作。

11、食堂工作人员使用煤气,要掌握正确使用方法,注意防漏气、防爆、防火,使用后要关好气阀。

12、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学校建筑及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为加强学校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确保设施设备的安全运行,延长设施设备的使用寿命,特制定学校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一、设施设备包括的内容

1、学校房屋建筑设施;

2、水、电、气设施;

3、实验仪器、教具设备;

4、计算机、多媒体教学及图书等设备。

二、检查机构

建立学校设施设备安全检查机构,由校长、分管后勤工作的副校长组成。

三、确定常规检查时间

1、学期开学前和结束后定时检查;

2、每月中旬例行检查;

3、大风、大雨后及时检查;

4、大型活动前全面检查。

四、设施设备安全检查内容

1、房屋是否有损坏、开裂、倾斜、变形;

2、地基是否有沉降;

3、供水、排水系统是否通畅;

4、门窗是否腐朽,玻璃是否牢固、完好;

5、避雷设施是否完好;

6、用电线路、开关、插座是否损坏;

7、防火设施是否符合规范,灭火设备可否正常使用;

8、供气设备是否有隐患;

9、沟、梯、栏、盖、路是否有安全隐患;

10、防盗措施是否落实。

五、检查记录

每次安全检查必须做好记录,建立检查情况汇总档案。

六、整改落实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校区总务处必须及时整改,确因某种原因不能及时整改的要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领导和主管部门。

七、平时管理

1、帐物清楚。各种设施设备要分类、编号、入帐、定期盘点,做到帐物相符。执行专人负责管理。

2、科学管理。各类教学仪器要按顺序依次进行定位存放、一目了然。

3、维修保养。对各种设施设备要进行常规保养,及时维修,做好防尘、防潮、防热、防蚀等工作。

4、安全管理。易燃、易爆、有毒放射性物品要专柜存放。贵重设备要有必要的防盗措施。重点部位“三防”到位。

5、按章借还。设备的领用、借还要严格办理借还手续,借出设备到期后应及时归还,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长期占用,不准将学校设施设备私自外借。

6、损坏赔偿。对违反操作规程造成的损失,或因管理不善造成的损坏、丢失,责任人要按价赔偿。

7、鉴定报废。设备设施报废必须经过严格鉴定,履行审批手续,批准后在有关帐目上注销。

科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一.科学实验室的安全工作、环境保护工作、消防工作是关系到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头等大事,要经常对教职工和学生进行安全知识的教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学校应定期对实验室安全技术管理工作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二.科学实验室设一名兼职安全员,具体负责安全工作。对不符合规定的操作或不利于安全的因素进行监督,有权停止有碍安全的操作。

三.科学实验室使用制度,要张挂在明显地方,严格贯彻执行。每逢重大节假日要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四.对设备,要制定严格的操作规程和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 五.科学实验室要做好通风排气工作。有毒药品的使用要严格按规定操作,如有撒落,应立刻采用科学方法处理。接触过有毒药品的手,应及时清洗干净。

六.对易燃、易爆和剧毒等危险品,要按规定存放,并妥善保管。领用时必须经保管老师批准,同时要有可靠的安全防范措施,剩余部分要立即放回,并做好详细记录。

七.电器设备和电源线路必须按规定装设,禁止超负荷用电。不准乱拉乱结电线。

八.实验室内不得明火取暖,严禁抽烟。

九.配齐消防器材并能保证应急使用。实验教师要学习和掌握实验室伤害救护常识,能在突发事故中做好急救工作。

十.对违反操作,玩忽职守,忽视安全而造成火灾、被盗、污染、中毒、人身重大损伤,精密、贵重仪器和大型设备损坏等重大事故,实验室要保护好现场,立即向学校报告。学校有关部门要及时对事故作严肃处理,追究有关人员相关责任。对隐瞒不报或缩小、扩大事故真相者,应予以从严处理。

校内外集体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应加强校外大型活动管理。学校组织学生参加的社会实践活动、公益活动等各种大型活动应以安全、就近、徒步为原则,提前排查不安全因素,提出预防措施和逃生应急方案。

2、实行学校大型活动批准制度。学校组织学生到外地或较远地方旅游、参加社会实践、社会公益蔻等大型校外集体活动,应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同意。

3、学校在外出前应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并配备学校领导和足够的教师带队,必要时应办理相关保险手续。对不安全或安全措施不落实的地方,严禁组织学生前往。

4、学校不得组织学生参加商业性庆典、演出等其它活动。严禁组织学生参加超越其年龄、行为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范围以外的各类活动,如扑救各类火灾、防汛、防洪等。

5、学校校长有权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要求学生参加没有安全保障的社会活动。

6、学校集体活动租用的车辆等交通工具,必须是经交通部门对技术性能进行过严格监测后认定合格的专门客运车辆,严禁学校租用证件不全,车况不良及农用车、拖拉机等不符合规定的交通工具。驾驶员必须是持有正式驾驶执照的该车辆的驾驶员,严禁聘用无客运车辆驾驶执照的司机,严禁超载或超速行驶。

学校锅炉房安全制度

1、司炉工必须持证上岗,严守纪律,不做与岗位无关的事。

2、按时检查设备情况,正确写好运行记录,保证锅炉正常运转。

3、正确处理发生的异常情况,发现隐患及时向上级汇报。

4、遵守操作规程,保证人员安全和设备安全。

5、密切监视水位,压力和燃烧情况,正确调整各种参数。

6、按规定做好日常工作,例如冲洗水位表,压力表、排污、试验安全阀等。

7、检查汽水管道、烟道、水泵等设备安全情况。

8、随时掌握蒸汽使用情况,及时调整负荷。

9、锅炉房要保持整齐清洁,严禁摆放其它物品,确保锅炉房安全。

危险物品、药品管理制度

1、采购危险物品实行专人负责制。必须到取得国家化学危险物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购买质量合格产品。不得购买过期或未作检验的产品;不得购买品牌和标志与有关规定不相符的产品;不得购买所装介质与包装说明不相符的产品;不得购买没有详细使用说明的产品。

2、危险物品要经过严格的验收才能入库保管。保管室要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根据各种危险物品的特性制作标签,分类摆放并注明明显的危险警示符号,妥善保管。严禁各类危险物品混装混用。保管室应配备相应的防火、防毒、防爆、防腐蚀器材。保管室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严禁兼作职工宿舍。

3、教学、科研、生产中领取使用危险物品必须建立严格规范的管理制度。教学中使用危险物品应由实验室相关人员领取,在教师指导下分发给学生。

紧急避险应急疏散演练制度

1、定期安排时间,按照应急方案的要求进行半年演练(根据季节变化情况安排在夏、冬季到来之前进行),一年两次。

2、模拟实战训练。进行避险、疏散、自救和逃生演练时,应设臵明显标识,并事先告知演练范围的人员从接警到出现场,按照实战要求进行抢救和疏散人员、物资的训练。

3、演习范围分全校综合性演习或分部、分段展开演习。

4、演习前做到有计划、有步骤、有组织的进行,要求参练人员明确演习任务、方法和要求。

5、演习后及时总结经验,找出不足,及时整改,提高自身避险、疏散、自救和逃生的能力。

学生上、下楼安全管理制度

一、学生出入教室要有序。

二、不得在楼道内大声喧哗,打闹。严格“上、下道”规定。

三、不准在楼内、楼梯上跑上、跑下。

四、不准在楼梯上隔阶行进。

五、不准抢蹬上楼,超越上楼。

六、上下楼不准拥挤、起哄、碰撞。人与人之间要有一定距离。不准利用护栏进行嬉戏或威胁恐吓。

七、楼道内严禁跑、斗。行走时一律靠右侧。禁止两人以上并肩行走。通过楼道、楼梯或楼门时大学生应让小学生先行。

八、路队行走时一律靠右,不得说话,打闹。

九、放学时各班在教室外排队(骑车的排右侧,步行的排左侧)按照上下道的规定带到楼外,行走时保持安静不得拥挤、说话,打闹。班主任将学生送到楼门口。

十、在每层楼的楼口都设有一名值勤同学和一名值班教师负责维护和秩序疏导,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校园信息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1、有安全防范措施,电脑室设有防盗门、防盗窗,并摆放灭火器,能保证教学安全。

2、严格人员出入机房管理制度、网络系统的维护制度。

3、做好防火、防盗、和安全保卫工作,网络管理员每天晚自修应检查机房的电源是否切断,门窗是否关好。

4、防止和处理危害网络与信息安全的突发事件,制定突发事件和敏感时期处臵工作预案。处理突发事件要及时果断,最大限度地遏制突发事件的影响和有害信息的扩散。

5、学校要充分利用现有的计算机网络资源,为学生提供必要的上网条件。要严肃校纪校规,制止非成年学生进入各类网吧。

食堂卫生管理制度

一、食堂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合格者才能上岗,上岗后每年必须进行一次健康检查

二、食堂工作人员严格做到:

1、食品原料要新鲜,严格质量验收、食品妥为保存,以防变质。

2、食物一定要烧熟煮透,在夏秋季节炒菜要现烧现供应,不吃隔顿隔夜饭菜,外购的熟食菜也要回锅重烧后再供应,不吃生冷拌菜,冬天要保证学生吃到热菜热饭。

3、生熟食品要严格分开,防止熟食被污染。熟食品应加盖防尘、蝇设备。餐具要严格消毒,公用餐具要做到洗涤、消毒、冲洗、保洁,消毒的方法可用煮沸、蒸气消毒或药物浸泡等。食堂职工应做到上岗穿工作服,大小便后要洗手,勤剪指甲、勤换工作服、勤洗澡理发,烧饭切菜时不戴手表和戒子,不吸烟,不谈话,不随地吐痰,注意个人卫生。认真搞好厨房和食堂清洁卫生,每餐供应结束要将食堂的地面、桌椅、工作台打扫或擦抹干净,并把用具摆放有序,每周进行一次食堂的清洁卫生大扫除。

三、食堂要坚持开展除 “四害”工作,完善防“四害”设施,配合街道防鼠专职人员做好灭鼠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四、食堂管理人员要对食堂卫生工作全面负责,深入各个工作环节,严格监督,严格把关。以上制度请自觉遵守。

学校食堂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制度

1、采购员要认真学习《采购食品索证管理制度》,熟悉并掌握食品原料采购索证要求。

2、采购食品(包括食品成品、原料及食品添加剂、食品容器和包装材料、食品用工具和设备),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供方索取产品的检验合格证和化验单,同时注意检查核对。合格证明中记载的产品名称、生产日期、批号等必须与产品相符,不得涂改、伪造。

3、所索取的检验合格证明由采购部门妥善保存,以备查验。

4、不得采购腐败变质、掺杂掺假、发霉生虫、有毒有害、质量不新鲜的食品及原料,以及无产地、无厂名、无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或标识不清及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5、不得采购无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供应的食品。

6、采购乳制品、肉制品、水产制品、食用油、调味品、酒类饮料、冷食制品、食品添加剂以及餐饮环节主管部门规定应当索证的检疫合格证,进口食品及其原料应具有口岸监督部门出具的检疫合格证书。

7、验收员在验收食品时,要检查验收所购食品有无检验合格证明,并做好记录。

学校食堂食品留样登记制度

1、食堂承包人保证食品新鲜,严禁“三无”及过期食品,确保学生健康。

2、讲究卫生,保证食堂室内外卫生环境,做到室内无蚊蝇,减少疾病传播,关心学生生活及健康,随时做好环境卫生的宣传,严禁在校园乱扔纸袋及包装物。

3、食堂经营者对经营的货物必须提起高度的重视,确保货物的安全,防被盗及投毒事件发生。

4、如贩卖过期食品、“三无”食品及腐烂食品,造成师生中毒事故,一切后果由经营者负全责;造成重大事故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5、食堂经营者必须证件齐全,身体健康。

6、食堂经营者必须在正式渠道进货,绝对保证货物的质量,不允许贩卖伪劣商品,如经发现追究其法律责任。

7、食堂经营者所售出的食品必须留样,(保存24小时以上后可以自行处理)以备上级部门进行检查、化验,经营者不得干扰有关部门的检查。

学校检查收缴管制刀具制度

一、各班要利用班会课、晨会课时间,结合《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中有关要求,教育学生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利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携带管制刀具进校园的危害,并针对携带管制刀具进校园情况进行自查和互查并做好相关记录和总结。

二、对携带管制刀具、削铅笔的小刀进入校园的同学进行严肃批评教育,没收刀具,上交教导处,并及时向家长通报情况。

三、加强对学生携带的其他危险物品如打火机、有毒化学药品、危险玩具等管理,上缴有关违禁物品,坚决杜绝校园学生之间恶意伤害事件的发生。

四、各班要把“禁止管制刀具进校园”活动作为一项长期任务常抓不懈,要切实抓出成效。

用水、用电、用气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一、电源线路、自来水管道、煤气设备在设计时,必须充分考虑发展的需要,施工时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施工。

二、电源线路必须安装可靠的保险装臵,并正确使用保险丝,确保用电安全。禁止使用铜线和其它非专用金属线当保险丝使用。新建项目必须安装漏电保护装臵。

三、所有电路安装、电器操作的人员,都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接触电源必须有可靠的绝缘措施,并按规定严格进行检查,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

四、所有用电场所必须执行“人走电关”的规定,人员离开用电场所或电器设备不使用时,要关闭总电源。24小时用电的设备,必须有专人值班,随时掌握用电的安全情况。

五、电器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打火、异味、高热、怪声等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操作,关闭电源,并及时找电工检查、修理,确认能安全运行时,才能继续使用。

六、安全用电用水用气必须坚持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制度,总务处组织自查并会同各部门进行抽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七、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用电规则,严禁私拉乱接电源,严禁违章违规使用电器,严禁电源线路超负荷使用。对于违规违章用电的单位和个人,全体师生员工都有检举和监督的义务。

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一、为确保生命安全,我们必须遵守交通规则。学校应当经常对师生员工进行交通安全教育,掌握交通规则和交通安全常识。

二、师生员工上学、放学及上下班,必须遵守右侧通行的原则。

三、车辆、行人必须各行其道。借道通行的车辆或者行人,应当让在其本道内行驶的车辆或行人优先通行。车辆、行人必须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通行。

四、严格注意交通信号、交通标志和交通标线,服从交通指挥。

五、未满十二周岁的儿童,不准在道路上骑单车、三轮车和推、拉人力车;乘坐二轮和三轮摩托车必须戴安全头盔;二轮、侧三轮摩托车后座不准附载不满十二周岁的儿童,轻便摩托车不准载人。

六、学生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学生须在人行道上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

2、横过车道,须走人行横道。通过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须遵守信号的规定;通过没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须注意车辆,不准追逐、猛跑。没有人行横道的须直接通过,不准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有人行过街天桥或地道的,须走人行过街天桥或地道。

3、不准穿越、倚坐人行道、车道的护栏。

4、不准在道路上扒车、追车、强行拦车或抛物击车。

5、列队通行道路时,每行横列不准超过二人。儿童的队列须在人行道上行进。列队横过车行道时,须从人行道迅速通过;没有人行横道的,须直行通过;长列队伍在必要时,可以暂时中断通过。

七、校内行车、停车应遵守下列规定:

1、经允许,车辆方可进校。

2、进校车辆一律限速10公里/小时,并按指定路线行驶。

3、进校车辆必须按指定地点有序停放。

财务室安全管理制度

1、加强对财务室的管理,注意硬件建设,财务室位臵设臵合理,墙面为砖混结构,门、窗应有防护栅。室内设有保险箱、报警器。

2、专人对财务室进行管理,做好日常安全工作,做到人离灯熄,并关掉其它电器的电源,关好门窗,锁好保险箱。

3、经常对报警器等安全设施进行检查,确保安全使用。

4、加强对现金、票据、凭证、帐目、印鉴的管理,按财务规定保存、放臵。

5、存取现金,金额达一万元或一万元以上的,至少由2人或2人以上同往,并尽量缩短存、取款时间、路线及注意时间、路线的安全。

6、非财务工作人员不得随便进入财务室柜台内。

7、对各类收支帐目,现金、总帐会计必须仔细检查、核对,保证不出差错。

8、加强对财务档案的管理,严格执行财务档案制度。

学校卫生防疫制度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落实《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切实保障全校师生的身体健康,促使广大师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杜绝传染病在学校的传播,制定与学校防疫制度。

一、学校要积极开展爱国注意卫生运动加强对广大师生的卫生防疫、卫生安全教育,增强师生的公共卫生和食品卫生安全意识,并把此项工作贯穿在师生日常行为规范教育之中作为文明班集体建设的内容之一。

二、学校建设师生定期健康体检制度建立接种疫苗制度坚持“四早”(早发现、早隔离、早治疗、早报告)制度。

三、学校要加强卫生设施管理,加强学校生活饮用水源的管理,防止水源污染造成疫情传播,加强厕所管理,做好粪便无害化处理,防止污染环境和水源。加强垃圾管理,随清随运。冬季严禁烧落叶。

四、学校加强两课、两操的管理,认真组织师生参加体育锻炼为广大师生提供和创造体育锻炼的机会,不断增强师生的身体健康素质个防疫抗病能力。

五、学校要加强对食堂、食品卫生的管理,严格执行卫生防疫部门对食堂的各项卫生措施。同时教育学生严禁在校外不法摊点购买食品。

六、学校要进一步家常校医务室的建设与管理。不断改善医疗设施条件,提供医疗卫生水平。加强医务管理,严禁适用劣质过期药品,坚强教学卫生监督。

七、学校要建立卫生安全快速反映机制。严格执行《实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严格实行学校卫生安全重大事件责任。

学校要严格实行卫生安全大事件责任追究制度,凡不按卫生安全规章制度办事造成师生人身伤害或发生重大疫情隐瞒不报者将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行政法律责任。

学校出入管理制度

为了创建平安校园,有效预防违法犯罪,保护学校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保证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现将我校进出校门管理制度制订如下:

一、家长进出学校制度:

1、家长来校,保安电话向被访部门或被访老师取得联系,如无必要进校,原则上在门口接待。

2、家长来校确须进校者,门卫电话和被访部门或被访人员取得联系,经同意后再开始办理登记手续,由被访者带领进校。

3、家长的交通工具一律不得进入校门。

4、家长一律凭接送卡在校门口接送孩子,家长若要在非放学时段将校内学生接出校外,须持接送卡并经班主任批准、经核实后才能出校门。

二、其他人员进出学校制度:

1、未得到有关同志许可,学校谢绝一切人员进入校园(有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除外)。

2、外来联系工作的人员由门卫电话向被访部门或被访人员取得联系,经同意后再填写会客登记单后进入校门。

3、访友人员原则上不进校门,经联系后由被访人员在校门口接待。

三、车辆进出学校制度:

1、机动车原则上不进校门,如遇送货等特殊情况进出校门一律需得到校长室或负责后勤同志的许可方可进出。

2、教职工非机动车辆进出校门在幼儿进出校门时段须下车推行。

3、由于本校非机动车辆多、车棚小,为保证每辆车停进车棚,车辆停放车棚须整齐有序,有里向外一辆挨着一辆停放。

4、外来非机动车辆在任何时段都不得停放在校内。

学校警务室管理制度

为保障学校国有财产及广大师生员工生命财产的安全,维护校内教学、科研、学习和生活的正常秩序,加强我校的安全保卫工作,制定本制度。

1、认真落实学校有关安全保卫工作的精神和决议,在分管校长和德育办领导和指导下,全面、细致、扎实地做好我校的安全保卫工作

2、坚持24小时值勤制度,不得空岗。要认真做好值班记录。记录要存档在遇到火警、盗警事件时,要机警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疏导、警戒和必要的应急工作。

3、工作报告制度。经常向学校通报治安情况,分析学校周边治安形势,督促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4、安全管理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感,时刻注意观察经校门出入人员和车辆情况,遇到疑点应按规定进行例行检查事宜,要认真、细致盘查和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向德育办及分管校长报告。

5、建立校门出入证制度。各种车辆、人员携带大宗物品,如家电类、家具类、设备类、建材类等,对携带以上物品进校后还要带出的,由门卫办理带入物品登记,待出校时凭登记手续放行。对从校内携带上述物品出校的,凭有关部门开具的出门证放行。

6、出入证由德育办统一印制,由经批准的部门负责使用管理。安全管理员对收回的出入证按月装订,上交德育办存档备查。

学校治安巡逻制度

1、学校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值班纪律,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不得擅自离岗或私自让他人替岗,严禁进行与值班职责无关的任何活动。定时对自己负责的范围进行巡逻,细致地检查每—个角落。认真做好巡逻记录。

2、值班巡逻人员要按时到岗,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做到不漏岗,不脱岗,保证值班巡逻工作正常、连续运转。未处理完的当班事务,要给接班人员交待清楚。

3、做好全天候校内巡逻工作,特别加强对学校重点部位的巡逻查看。放学时间巡逻,要注意查巡各楼层、各处室,各教室的门窗、用电设备的关闭情况,做好防火防盗、防触电工作,确保师生人身安全,保证公私财物不受损失。

4、值班巡逻人员必须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业务能力,要有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会妥善处理本岗位的安全事故,会报警。

5、值班巡逻人员必须保持高度警惕,遇到难以解决的问题及时报告有关领导。

6、对在值班巡逻期间擅自外出、玩忽职守,发生治安案件和灾害事故,造成国家财产、集体财产、人身安全损害者,学校将追究责任。

学校值班制度

一、学校值班由学校统一安排。值班实行夜班、法定节假日值班制度。

1.夜间值班由总务处负责,具体做好全校的夜间值班保卫工作。

2.法定节假日值班,由校领导及教师值班。

3.值班人员务必保证电话畅通,以便及时与上级及有关部门联系。

二、值班人员职责:

1.按时到岗,忠于职守,认真填写值班记录。

2.值班期间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值班人员必须迅速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处臵,必要时值班人员应赴现场处理,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学校领导报告。

3.值班人员要有高度责任感和警惕性,加强巡逻,对重点部位加强监视看管,确保学校财产安全。

4.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留宿亲戚和朋友。

5.值班人员本人如因事因病不能值班,要委托学校其他人员代岗,并经校领导批准。

三、值班人员完成值班任务后,要进行交接班。

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1、发生在学校的各类安全事故,现场人有责任及时汇报,并视事故大小学校按规定逐级上报。隐瞒不报,对责任人加重处罚。

2、安全事故一旦发生,应保护好现场,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防止事故损失扩大,如有伤者应及时送医院救治。

3、建立事故档案,按规定进行调查分析,做好调查记录,查清原因,分析责任,提出整改措施,加强防范。

4、事故调查处理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即:找不出事故原因不放过;事故本人和全校师生受不到教育不放过;没有制订出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没有得到处理不放过。

5、对事故中受到伤害的人员要主动关心他们,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合理地做好善后处理工作,化解各种矛盾。

6、对违反规章制度,盲目指挥、失职、渎职的责任人必须追究责任,视情节轻重作出相应处罚,触犯法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学校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为了加大教育执法力度,推进依法治校,使学校的各项工作都以法律为依托,保证教育教学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以此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一、本制度所指教育行政责任是指在学校内教育教学中出现的重大事故,造成影响教学秩序正常进行和学校财产安全及师生身心伤害的,从而追究其责任者的行政及刑事责任。

二、对上级主管部门的教育教学工作,安全四防工作,法规教育等工作会议精神和有关工作要求,不传达,不执行或拖延执行,不及时汇报,给工作造成损失的。

三、教育教学事故、安全责任事故的责任追究制,遵循谁主管谁负责,有错必究,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四、对依法治校工作态度不好、不能按时完成或不积极布臵关于依法治校的宣传、学习造成学生缺乏法律法规知识,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意识,出现违法事故的。

五、对所负责的范围内的教育教学、安全事故,迟报、瞒报、漏报、不按规定呈报的。

六、对事故不能及时汇报和应急处理或处理不当,造成事态扩大,影响严重的。

七、对学校安全防火器材设备设施保管、修缮、维护不及时造成损失的;电工、微机员、电教员不按操作规程操作,开关、电路电器、电闸、保险丝等不按时检查、检修、校验造成事故的;不经允许擅自使用电器、私自接电线、装电器造成事故的;食堂、饮水不执行食品卫生法,造成事故的;实验员对有毒、易燃、易爆药品保管使用不当的;在校内点燃明火、吸烟、随地丢烟头造成事故的。

八、不服从上级指挥,玩忽职守,工作失控、渎职,造成事故或事态扩大的,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若经哪位领导批准,由哪位领导承担主要责任,该责任人承担次要责任。

第11篇:学校安全工作制度

学校安全工作制度

为了加强学校安全工作,保证学校财产和师生生命安全,确保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学校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如下制度。

一、建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宋平副组长:王洪录

组员:三位年级组长、政教主任、副主任、总务主任、二十位班主任、校医、后勤人员及门卫。

二、学校防火安全制度

1、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成立由校长负责的防火机构。

2、对师生进行消防知识教育和培训,普及防火常识,提高防火、灭火能力,掌握火灾预防、扑救常识,成立义务消防队。

3、理化实验员对易燃易爆物品必须严加管理,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有燃烧爆炸的实验,必须按消防标准和专业管理标准规定进行操作,并有预防火灾的办法和措施。

4、师生一律不准在校内吸烟,不准私自在教室、寝室、办公室动用火电,不准使用电器和存放易燃易爆品。

5、更夫、门卫及值日、值宿人员,在值班期间要经常检查防火重点部门,不得擅自离岗,在岗期间不饮酒,食堂、收发室使用的电褥子要经常检查,消除隐患,如因失职造成事故,本人负法律责任,并承担适当的经济损失。

6、任何部门未经批准不得使用电炉子,每个班级的电灯总量不得超过200W,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接灯、接线,接用电器等。

7、学校要改善消防条件,完善消防设施,购置必要的防火器材由专人保管,任何人不得擅自借用。

8、用电用火部门做到人走停电、灭火。治安保卫条例

三、学校治安安全制度

1、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王洪录 副组长:袁莲

组员:刘文强 姜广涛 王春雷

2、治安保卫制度和治安保卫职责

(1) 定期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上学、放学路上交通安全,不与陌生人交往,不与社会上闲散人员来往。 (2) 课间及上学、放学,走廊及楼梯不准疯闹、跑跳等。值日教 师负责平时监督检查。 (3) 负责卫生大清扫时的安全监督工作。 (4) 食堂就餐安全及秩序

(5) 严禁外来人员进入教学楼内,外来人员找人必须在收发室等 候。

(6) 治安保卫人员负责晚放学清校后方可离校。

3、具体分工

(1) 课间、午休,走廊及教室由姜广涛、王春雷负责 (2) 午间食堂由刘文强、王春雷负责 (3) 晚清校由王校长、王春雷、姜广涛负责 注:晚放学,校门前要负责检查。

四、校园安全工作主要制度

1、领导组负责全校的安全工作。制定学校安全工作要求,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落实安全措施,检查安全工作进展情况。

2、班主任职责

班主任负责学生在校内的安全工作,防止学生高楼层坠落,课间活动时打、跌、碰伤,开展必要的心理指导,加强学生安全教育,树立安全意识。

3、后勤饮食人员职责

A、饮管人员,严格体检,健康合格上岗,每天食品,蔬菜采买,严把质量关,并由后勤负责人监督管理。

B、安全用电

由电工经常查看用电情况,发现不安全隐患立即排除,因电器自身故障,追查电工责任,因学生人为破坏追究肇事者及班主任责任。

4、体育教师职责

体育教师负责运动场地安全,体育器械平稳,学生活动有序,若出现不安全事故,由所任班体育教师负责。

其他安全工作责任:

1、集会及外出行进间的安全

由政教处、体育教师,所带学生教师负责,不发生拥挤,车祸,交通事故。上下出入楼道,由政教处及每天值班教师负责安全,严防出现挤压现象。

2、实验室操作及药品安全 由所任理化教师及理化实验员负责学生的安全操作,药品安全取用。严格按照实验要求进行操作,特别是剧毒性、腐蚀性、放射性用品,要按照相关管理条例严格执行。

3、学校的财产及物品安全保护

由后勤部门、财会人员、保管人员和门卫值班人员,严格履行相关的岗位责任制。保证学校的公共财物不受侵害。校级领导,各处室要分工负责,并把各项责任具体到人,防微杜渐,严查不安全隐患,确保万无一失,不发生安全事故。

大开九中 2010年3月1日

第12篇:学校安全工作制度

学校安全工作制度

为加强学校安全工作,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确保师生生命和学校公共财产不受损失,特制定学校安全工作制度。

一、加强领导。

建立由校长任组长,由副校长、教导处主任、总务主任、少先队大队辅导员等为成员的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全校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检查工作。

二、严格按照《中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

1、教育学生饮水饮食要注意卫生,预防食物中毒。

2、教育学生注意防火,防煤气中毒,安全用电,增强学生自防自救能力。

3、教育学生右侧通行,走人行道,路上不抢道,不玩耍打闹,注意交通安全。

4、教育学生严防溺水和其它一切意外伤害。

5、各班主任要教育学生课间活动不追逐打闹,不违反规定在楼梯处乱跑,不爬拦河往外望。不玩有危害他人的玩具。

6、体育课、劳动和其它集体活动,都要首先进行安全方面的教育,确定安全工作负责人。

7、安全教育的时间可确定在校会、班会中,可在集体组织的活动之前,也可渗透在各科教学之中。

三、安全防范措施

1、财产管理确定专人负责,财务档案由主管会计负责,现金由出纳员负责。各个办公室的资料、物品、设备均由各个教研组长或办公室主要负责人负责。教室一切物品、设备由班主任负责。

2、学生安全确定专人负责。班主任负责本班学生的每日安全,任课教师负责所任课的课堂上的学生安全和该节课课间的学生活动及安全。总务主任负责学校校舍、设备、车辆的使用安全。值日领导和教师负责本日的安全检查,安全教育工作。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3、总务处设有校舍、设备检查记录,若发现有危险应及时停用或维修,特别是夏季汛期,要提前做好防洪、防涝工作,确保师生安全。

4、节假日教导处要安排人员值班护校。

5、放学时各班要严格遵守放学纪律,且以班级为单位站队放学,由值日领导和教师负责维持放学纪律。

6、每天放学后值日领导必须组织静校,使学生及时放学回家,不得在校园内逗留玩耍。

7、年满十二岁的六年级学生骑自行车上下学要由学生写出书面申请,经班主任批准后方可骑车上下学(其它年级学生一律不准骑自行车)。

8、未经学校同意,学生家长不得进入校门接送学生。

9、门卫工作要认真负责。非学校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学校。非本校及本校人员的机动车辆未经允许不得进入或穿行学校。经许可进入学校的车辆要按规定路线行驶,不得影响学校教育教学活动。

10、学校党支部、德育组、少先大队的负责人,要严禁宣传暴力、凶杀、色情、恐怖、迷信的图书报刊,音像制品在学校中传播,坚决禁止小学生进入电子游戏厅,营业性舞厅。

11、学校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在校园内从事以师生为消费对象的盈利性活动。

12、学校总务处不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在学校门前200米半径内设置台球、电子游戏机营业点。

13、学校总务处不允许在学校门前和两旁摆摊设点、堆放杂物。

14、少先大队和各班主任要严格杜绝小学生带火玩火现象。

15、各班主任要严格禁止小学生在校园内摔跤、对打、舞棍弄棒等一切有危险活动。

16、学校教职工未经校长批准,不得留外人在校住宿过夜,校外人员进入学校要履行登记手续。

17、未经校长批准,不准任何人在校内外组织学生补课,办各种学习班,不准组织加重学生负担,影响学生身心健康的一切活动。

四、学校安全工作制度的处分

1、由于工作中的错误,发生不安全事故,造成一定影响,学校对责任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并在年度考核中减分。

2、工作不能尽职尽责,失职渎职造成后果者,报主管部门追究其行政责任,后果严重,提请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对小学生违反《中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者,重点是批评教育,请家长到校,赔偿损失等处理,按其错误程度给予处分。

4、对全体教职员工安全工作的总要求是:找到自己的位,尽到自己的责,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办好自己的事,育好祖国的人。

果都镇中心小学

2011年9月

第13篇: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制度

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学校内部安全保卫工作,全力维护教学秩序的稳定,预防和减少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保障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政府和上级部门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凡属于郑州城轨交通中等专业学校的内部安全保卫工作,均应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 违反本制度的行为,由学校保卫科、有关职能部门查实后报请学校处理。

第四条 学校内部安全保卫工作实行安全保卫责任制。校长负责对全校安全保卫工作统一领导,保卫科依律对全校安全保卫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各行政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内部安全保卫责任人,负责本部门内部安全保卫工作。

第五条 学院内部安全保卫工作的主要任务:

(一)制定和完善各项安全保卫工作制度,落实各项安全保卫防范措施;

(二)维护学校治安秩序,预防和制止内部发生的各种违法犯罪行为,调解内部纠纷,维护正常秩序;

(三)加强安全保卫信息收集工作,及时向公安保卫部门报告发生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治安灾害事故和不安定苗头、事端;

(四)保护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现场,抢救受伤人员和物资,协助公安保卫部门做好案件侦察、事故处理等工作;

(五)完成政府、上级部门规定和布置的其它安全保卫任务。

第六条 学校保卫科应根据实际需要建立健全以下内部安全保卫工作制度,并明确学校内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一)门卫、值班、巡逻制度;

(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管理制度;

(三)涉密的文件、图纸、档案、资料等保密管理制度;

(四)印鉴、财务资料和票据、现金、贵重物品、重要设备和物资等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五)要害部位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六)教室、实验室、学生公寓、食堂、运动场、图书馆、集会场所等公共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七)安全保卫工作监督检查、考核及奖惩制度;

(八)突发公共事件的消息传递制度;

(九)主办、承办大型集体活动申报制度。

第七条 学校的要害部门或部位必须安装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泄密、防治安灾害事故的安全设施或技术防范装置,并根据需要组织人员值班护卫。

第八条 应定期检查各项安全保卫工作制度和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发现隐患,及时整改。接到公安保卫部门安全、治安隐患整改通知书后,应在限期内积极完成整改,消除隐患。

第二章 处罚

第九条 对违反学校安全保卫管理的行为,视性质、情节、后果和态度,分别给予下列处理或处罚:

(一)通报批评;

(二)赔偿损失;

(三)行政处分(教职工: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留察、开除;学生:警告、严

重警告、记过、记大过、留校察看、开除);

凡在校外受到执法部门处罚者,学院根据情况进行相应处理;对拒不服从学校处理或处罚者,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情节轻重,处通报批评或警告以上行政处分:

(一)部门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整改或采取相应措施的;

(二)因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整改或采取相应措施;

(三)发生突发公共事件不报告或不及时报告的。

第十一条 有下列扰乱公共秩序行为之一的教职员工,视情节轻重,处通报批评或警告以上行政处分:学生处警告以上行政处分。

(一)扰乱正常的教学、科研、工作及生活秩序者;

(二)扰乱教室、实验室、图书馆、食堂、运动场所等正常秩序不听劝阻者;

(三)在公共场所或学生宿舍起哄、砸玻璃、摔瓶子、燃烧公私物品,影响他人工作、学习、休息者;

(四)在宿舍、教室等公共场所攻击他人者;

(五)在校园道路、篮球场等地踢足球、溜旱冰、练习自行车或进行其他不宜活动而不听劝阻者;

(六)酗酒闹事,不服从管理者;

(七)携带弹弓、汽枪或其它器械在校园内打鸟者;

(八)在学生宿舍私自留宿者。

第十二条 有下列妨害公共安全行为之一者,视情节轻重,教职员工处以通报批评或警告以上行政处分,学生处警告以上行政处分:

(一)违反危险物品管理规定或私自存放爆炸、易燃、剧毒物品者;

(二)伪造各类票据、磁卡、证件等弄虚作假者;

(三)结伙滋事、制造混乱或煽动闹事,尚未造成严重后果者;

(四)妨碍公安保卫部门或有关人员执行公务,尚未使用暴力、威胁手段者。

第十三条 有下列侵犯公民权利、损坏公私财物行为之一者,视情节轻重,教职员工处以罚款、通报批评或警告以上行政处分,或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学生处警告以上行政处分或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一)打架斗殴或殴打他人,造成轻微后果者;

(二)偷窃、骗取、抢夺公私财物者;

(三)调戏、侮辱妇女或进行其它流氓活动者;

(四)利用语言或传单、信件、大小字报对国家、集体和他人人身进行攻击者;

(五)敲诈、勒索公私财物者;

(六)非法限制他人自由或非法侵入他人住宅者;

(七)故意破坏公私财物者;

(八)恐吓或以其它方式威胁他人安全者。

第十四条 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情节轻重,教职员工处以通报批评或警告以上行政处分;学生处警告以上行政处分:

(一)在易燃易爆场所,违反禁令吸烟或使用明火者;

(二)过失性引起火灾,尚未造成严重后果者;

(三)违反安全用电管理规定,私接电线或违章用电者(违规器具一律没收);

(四)违反消防管理规定占用消防通道,埋压、圈占消防设施,毁坏或无故耗损消防设施、消防器材、设备或将其挪作它用者;

(五)在校区未经许可动用明火,不听劝阻者;

(六)有火险隐患,经学校通知后仍不整改者;

(七)发生火灾,隐匿不报者;

(八)违反《消防法》其它规定者。

第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情节轻重,教职员工处以通报批评或警告以上行政处分;学生处警告以上行政处分:

(一)无证件出入校门,不接受批评教育者;

(二)无有关部门证明携物外出,不听劝阻者;

(三)私自翻越学校围墙进出校区者;

(四)骑自行车或驾驶机动车辆进出校门时、不下车或不接受值勤人员检查、不听劝阻者;

(五)不服从管理,无理取闹或威胁辱骂值勤人员者。

第十六条 因工作不负责,擅离职守而发生盗窃、火灾等事故造成损失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第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从轻或免予处罚:

(一)情节、后果特别轻微者;

(二)承认错误及时改正者;

(三)检举、揭发他人,有立功表现者;

(四)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未造成严重后果者。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从重处罚,并视其情节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一)有较严重后果者;

(二)胁迫、诱骗他人或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法犯罪者;

(三)对检举人、证人等打击报复者;

(四)屡教不改、态度恶劣者;

(五)散发、张贴反动宣传品者。

第三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安全保卫工作人员在执行本制度时,应严格遵守法纪,秉公执法,对内部保卫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学校应给予表彰和奖励;不得徇私舞弊,否则,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条 对勇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勇于维护国家和集体利益,见义勇为的先进个人,学校应给予表彰和奖励;违反本制度需给予党、团纪处分者,由有关部门按规定处理。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由学校保卫科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14篇: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学校内部安全保卫工作,全力维护教学秩序的稳定,预防和减少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保障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政府和上级部门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特制定本条例,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制度。

第二条 凡属深圳市沙头角中学的内部安全保卫工作,均应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 违反本条例的行为,由学校安全办公室、有关职能部门查实后报请学校处理。

第四条 学校内部安全保卫工作实行安全保卫责任制。校长负责对全校安全保卫工作统一领导,安全办公室依律对全校安全保卫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各行政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内部安全保卫责任人,负责本部门内部安全保卫工作。

第五条 学院内部安全保卫工作的主要任务:

(一)制定和完善各项安全保卫工作制度,落实各项安全保卫防范措施;

(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预防和制止内部发生的各种违法犯罪行为,调解内部纠纷,维护正常秩序;

(三)加强安全保卫信息收集工作,及时向公安保卫部门报告发生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治安灾害事故和不安定苗头、事端;

(四)保护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现场,抢救受伤人员和物资,协助公安保卫部门做好案件侦察、事故处理等工作;

(五)帮助教育有违法行为或轻微犯罪行为的人员,协助公安保卫部门监督、考察、教育被判处管制、剥夺政治权利、宣告缓刑、假释、监外执行和依法保外就医的犯罪分子,以及被监视居住、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和劳动教养所外执行人员;

(六)协助公安保卫部门管理暂住人口和其它外来人员;

(七)完成政府、上级部门规定和布置的其它安全保卫任务。

第六条 学校安全办公室应根据实际需要建立健全以下内部安全保卫工作制度,并明确学校内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一)门卫、值班、巡逻制度;

(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管理制度;

(三)涉密的文件、图纸、档案、资料等保密管理制度;

(四)印鉴、财务资料和票据、现金、贵重物品、重要设备和物资等安全保卫管理制 度;

(五)要害部位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六)教室、实验室、学生公寓、食堂、运动场、图书馆、集会场所等公共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七)安全保卫工作监督检查、考核及奖惩制度;

(八)突发公共事件的消息传递制度;

(九)主办、承办大型集体活动申报制度。

第七条 学校的要害部门或部位必须安装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泄密、防治安灾害事故的安全设施或技术防范装置,并根据需要组织人员值班护卫。

第八条 应定期检查各项安全保卫工作制度和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发现隐患,及时整改。接到公安保卫部门安全、治安隐患整改通知书后,应在限期内积极完成整改,消除隐患。

第二章 处罚

第九条 对违反学校安全保卫管理的行为,视性质、情节、后果和态度,分别给予下列处理或处罚:

(一)通报批评;

(二)赔偿损失;

(三)行政处分(教职工: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留察、开除;学生: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留校察看、留校试读、开除);

凡在校外受到执法部门处罚者,学院根据情况进行相应处理;对拒不服从学校处理或处罚者,移交公安机关处理,管理制度《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制度》。 『 1 』『 2 』『 3 』

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情节轻重,处通报批评或警告以上行政处分:

(一)部门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整改或采取相应措施的;

(二)因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整改或采取相应措施;

(三)发生突发公共事件不报告或不及时报告的。

第十一条 有下列扰乱公共秩序行为之一的教职员工,视情节轻重,处通报批评或警告以上行政处分:学生处警告以上行政处分。

(一)扰乱正常的教学、科研、工作及生活秩序者;

(二)扰乱教室、实验室、图书馆、食堂、运动场所等正常秩序不听劝阻者;

(三)在公共场所或学生宿舍起哄、砸玻璃、摔瓶子、燃烧公私物品,影响他人工作、学习、休息者;

(四)在宿舍、教室等公共场所攻击他人者;

(五)在校园道路、篮球场等地踢足球、溜旱冰、练习自行车或进行其他不宜活动而不听劝阻者;

(六)酗酒闹事,不服从管理者;

(七)携带弹弓、汽枪或其它器械在校园内打鸟者;

(八)在学生宿舍私自留宿者。

第十二条 有下列妨害公共安全行为之一者,视情节轻重,教职员工处以通报批评或警告以上行政处分,学生处警告以上行政处分:

(一)违反危险物品管理规定或私自存放爆炸、易燃、剧毒物品者;

(二)伪造各类票据、磁卡、证件等弄虚作假者;

(三)结伙滋事、制造混乱或煽动闹事,尚未造成严重后果者;

(四)妨碍公安保卫部门或有关人员执行公务,尚未使用暴力、威胁手段者。

第十三条 有下列侵犯公民权利、损坏公私财物行为之一者,视情节轻重,教职员工处以罚款、通报批评或警告以上行政处分,或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学生处警告以上行政处分或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一)打架斗殴或殴打他人,造成轻微后果者;

(二)偷窃、骗取、抢夺公私财物者;

(三)调戏、侮辱妇女或进行其它流氓活动者;

(四)利用语言或传单、信件、大小字报对国家、集体和他人人身进行攻击者;

(五)敲诈、勒索公私财物者;

(六)非法限制他人自由或非法侵入他人住宅者;

(七)故意破坏公私财物者;

(八)恐吓或以其它方式威胁他人安全者。

第十四条 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情节轻重,教职员工处以通报批评或警告以上行政处分;学生处警告以上行政处分:

(一)在易燃易爆场所,违反禁令吸烟或使用明火者;

(二)过失性引起火灾,尚未造成严重后果者;

(三)违反安全用电管理规定,私接电线或违章用电者(违规器具一律没收);

(四)违反消防管理规定占用消防通道,埋压、圈占消防设施,毁坏或无故耗损消防设施、消防器材、设备或将其挪作它用者;

(五)在校区未经许可动用明火,不听劝阻者;

(六)有火险隐患,经学校通知后仍不整改者;

(七)发生火灾,隐匿不报者;

(八)违反《消防法》其它规定者。

第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情节轻重,教职员工处以通报批评或警告以上行政处分;学生处警告以上行政处分:

(一)无证件出入校门,不接受批评教育者;

(二)无有关部门证明携物外出,不听劝阻者;

「 1」 「 2」 「 3」

(三)私自翻越学校围墙进出校区者;

(四)骑自行车或驾驶机动车辆进出校门时、不下车或不接受值勤人员检查、不听劝阻者;

(五)不服从管理,无理取闹或威胁辱骂值勤人员者。

第十六条 因工作不负责,擅离职守而发生盗窃、火灾等事故造成损失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第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从轻或免予处罚:

(一)情节、后果特别轻微者;

(二)承认错误及时改正者;

(三)检举、揭发他人,有立功表现者;

(四)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未造成严重后果者。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从重处罚,并视其情节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一)有较严重后果者;

(二)胁迫、诱骗他人或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法犯罪者;

(三)对检举人、证人等打击报复者;

(四)屡教不改、态度恶劣者;

(五)散发、张贴反动宣传品者。

第三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安全保卫工作人员在执行本条例时,应严格遵守法纪,秉公执法,对内部保卫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学校应给予表彰和奖励;不得徇私舞弊,否则,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条 对勇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勇于维护国家和集体利益,见义勇为的先进个人,学校应给予表彰和奖励;违反本条例需给予党、团纪处分者,由有关部门按规定处理。

第二十一条 本条例由学校安全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 1」 「 2」 「 3」

第15篇: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制度

学校安全保卫

工 作 制 度

为使师生有一个良好的教学环境,做到学校安全保卫有章可循,有法可依,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特制订如下制度:

一、学校成立由校长(校治安责任人)负责的治安保卫领导小组,下设两名兼职安保人员。

二、校治安保卫领导小组应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逐级落实上级部门下达的治安管理目标。

三、定期组织安保人员学习有关法律和治安保卫条例,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维护校内秩序,检查校内各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做好保卫工作。

四、安保人员经常开展对班组教工进行遵纪守法和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教育,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如发现不安全因素和隐患,应落实整改或采取预防措施。

五、安保人员要全面负责班级安全保卫工作,在早操、体育课、音乐课、集会、放学等场合要负责或督促同学关窗锁门,并经常向同学开展法制、治安宣传,使同学们增强法制观念和治安意识,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

六、学校治安保卫领导小组每学年对在治安保卫工作中成绩突出的人员给予表扬奖励。

第16篇: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制度

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制度

为增强学校安全保卫工作,提高广大师生安全意识,确保师生在校安全,加强预防能力和防范能力,做好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特制定如下:

一、加强安全宣传工作力度,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对上级各部下发的传真电报,指示精神,认真学习,深入贯彻落实。

二、每星期周前会,班会,集体升旗降旗时间要做深入细致的安全教育工作,使广大师生能从电视报道,报纸宣传等媒体上报道和安全事故有了解。通过这些典型事故,提醒师生要时时处处注意安全。

三、对学生加强在水、电、火、交通、饮食等各方面的安全教育,使学生掌握一定的安全防范措施,以备急救。

四、密切关注校舍状况,师生全员动员,高度重视校舍,设施安全状况,加强巡逻次数,保证早发现问题,早消除隐患,经常对校舍设施进行检查,作好记录,确保不出问题。

五、学生上、下楼梯高峰期(如课间操、中午、下午放学时)各楼层楼梯要有值班教师监督疏导,防止学生安全事故的发生。

六、一经发现安全隐患,应在认真组织排查的同时,及时上报教委及办学单位,妥善处理。

七、节假日必须安排值班人员,并做好交接记录,若出问题,追究值班人员责任。

第17篇: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制度

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制度

1、学生安全全员目标责任制度

2、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3、门卫制度

4、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5、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

6、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工作责任制

7、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8、安全工作考核评价制度

9、安全工作档案制度

第18篇:学校安全一岗双责工作制度

学校安全工作“一岗双责”制度

2016.9

学校安全工作“一岗双责”制度

为进一步强化我校的安全管理工作,牢固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师生生命高于一切”的思想观念,尽快形成安全工作“全员参与、人人有责、统筹协调、齐抓共管”的新格局,根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加强管理,严密防范,最大限度杜绝并妥善处置学校突发事件,特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学校安全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抓预防就是抓安全、除隐患就是保安全、强责任就是保稳定”的理念,通过全员“一岗双责”制的全面实施,达到全体教职工岗位安全意识明显增强,学校安全管理更加细化到位,校内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能够及时被发现、及时被消除,努力形成学校安全工作全员参与、齐抓共管、人人尽职的安全工作局面,彻底杜绝各类安全责任事故,确保广大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和学校的安全与稳定。

二、岗位职责

“一岗双责”是指某一具体岗位兼有双重责任:即该岗位的本职工作职责和安全管理工作职责。全员“一岗双责”制所指对象包括全体学校行政领导和教职工。“一岗双责”制是指具体岗位责任人员因疏忽、渎职或违规、疏于管理、未尽职尽力等等情况,导致本职工作任务未能顺利完成或造成安全事故的,要承担相应责任的一项制度。

三、组织机构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学校成立“一岗双责”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二)领导小组成员分工

1、组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负总责,主抓全校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健全、预案完善、人员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安全

经费有保障、安全工作考核公平、公正、公开、奖惩兑现,积极支持相关人员开展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积极化解教职工之间的矛盾冲突,确保干群、教师员工之间的关系融洽。

2、副组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的具体责任人,负分管责任,具体负责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出谋划策、修订完善学校的安全管理制度和预案、落实相关安全管理人员、细化分工、责任到人、组织实施好安全工作考核、兑现奖惩、积极支持相关人员开展安全教育管理工作、落实学校各项活动的安全防范措施等,积极化解教职工之间的矛盾冲突,确保干群、教师员工之间的关系融洽。

3、组员:是学校条块方面安全工作的具体责任人,负分管责任,具体负责条块内的安全管理工作,负有出谋划策、修订完善分管条块内的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和预案、落实相关安全管理人员、细化分工、责任到人、确保条块内的教职工安全考核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积极支持教职工开展安全教育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学校各项安全工作制度、措施等,积极化解教职工之间的矛盾冲突,确保教职工之间的关系融洽。

四、工作目标

1、安全意识:认真组织学习贯彻《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山东省中小学人身伤害事故处理条例》等一系列关于学校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学校领导和教师安全意识强,安全工作制度健全,职责明确,措施扎实,努力创建和谐校园。

2、学校管理:学校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无校舍安全事故和重大财产失窃事件,学生无违纪、违法和犯罪现象,无重大打架斗殴、逃学出走等不良事件,学校周边环境状况好,学生非正常死亡率为零。

3、安全保障:学校教育活动场地设施设备无安全事故隐患,各种内部保卫制度健全,保安设施齐全。

4、安全教育:加强师生的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开展针对有效的活动,切实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提高自护自救能力。

五、工作措施

1、广泛宣传,增强师生安全意识。

开展“一岗双责”制活动是新形势下学校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的重大举措,关系到教育系统的稳定和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因此,我们要充分利用班会课、黑板报、宣传窗等阵地进行广泛宣传,加强宣传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意义、工作要求以及安全防范知识等。积极引导师生增强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强化安全防范意识。

2、加强教育,提高安全防范能力。

重点是加强学校的思想政治教育、日常行为规范教育、师生的安全防范知识和卫生常识教育、交通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等。要注意防电、防火、防水、防毒及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措施等方面的学习,并注重自我保护能力的培养,不断提高全校师生的安全防范能力。

3、完善制度,安全工作有章可循。

结合学校“一岗双责”工作目标,逐步建立健全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特别要完善安全和卫生管理制度。诸如:安全工作制度、治安保卫工作制度、防火安全制度、财产管理制度、校舍维护管理检查制度、校园卫生岗位责任制度、值周值日制度、应急预案、重大事故报告制度、大型活动审批制度等,使得相关工作有章可循,并在实际工作中依章办事,狠抓落实。

4、排查隐患,安全工作防患未然。

为确保师生安全,按照上级要求每月一次全面排查安全和卫生隐患,对存在的安全和卫生隐患在校教师会通报,并一一登记,逐一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及时消除隐患。

5、协调关系,加强周边环境治理。

学校将尽全力协调与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及学校周边村和村民的关系,争取他们全方位地支持。加强警校共建工作,严厉打击破坏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人和事,依法治理校园周边环境。同时,注重协调与学生家长之间的联系,取得家长的支持和理解,消除误会,增进了解,密切关系,努力使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得到家长的配合。要教育学生远离网吧、游戏厅等严禁未成年人进入的场所,远离不洁和无证摊贩等。

6、强化责任,明确目标职责。

为了加强学校对安全工作的管理指导、督促。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明确学校行政人员、班主任、课任教师及学生本人等的责任。并分别与教职工签订安全责任书。同时,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对因工作失职,玩忽职守或教育不到位等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要从严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学校 2015.03

第19篇:学校安全目标工作制度

锡钦乡中心小学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责任人重于泰山

第1条 严格执行教育部《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积极履行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职责。健全内部安全工作领导机构,实行乡长“一岗双责”制,明确分管校长具体职责。健全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学校于其所属相关部门、人员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学校应当健全门卫制度,建立校外人员入校登记,禁止无关人员和校外机动车入内,禁止将非教学用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和管制器具等危险物品带入校园。建立食堂物资定点采购和索证、登记制度与饭菜留样记录制度,检查饮用水的卫生安全状况,保障师生饮食卫生安全。实行安全责任追究制,保证学校治安安全、饮食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居住安全、活动安全。

第2条 按照国家课程标准和地方课程设置要求,将安全教育纳入教学内容,开展交通安全教育、消防安全教育、饮食卫生安全教育和用水用电安全教育,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提高学生自我防护能力。学校应当对学生进行

110、1

19、120、122等紧急电话使用常识的教育。

第3条 坚持把安全防范工作放在首位,努力构建“零事故”的安全防范体系。建立和完善安全防范机制和维稳安全应急预案,增强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学校应当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针对洪水、地震、火灾等灾害事故的紧急疏散演练,使师生掌握避险、逃生、自救的方法。

第4条 建立安全检查长效机制,实行校园治安巡逻制度。校舍安全定期排查制度、消防及饮食安全日查制度、周边治安随查检测制度。交通安全检查重点放在学生放假回家和开学返校前的车辆安全检测和客运组织工作等方面。学校安全检查做到全方位、常态化、不留死角。善于发现隐患,及时采取措施,做到防范于未然。

第5条 坚持开展平安校园、和谐校园、文明学校创建活动。寓安全文明教育与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创建活动之一。

学校后勤管理

第1条 坚持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宗旨。后勤工作人员要树立全心全意为教学一线服务、为师生服务的思想。建立健全后勤管理各项规章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强化工作责任,提高工作效率和后勤服务水平。

第2条 加强学校食堂管理,严把食品进口关,严禁过期、腐烂、变质食品和发芽土豆等危害师生健康的食品流入学校食堂。食堂要制定膳食计划和食谱,科学搭配学生一日三餐营养,饭菜品种要多样化。

第3条 食堂炊事员必须持证上岗。工作人员配合工作服、帽及口罩,并明确要求穿戴整洁、不留长发、不佩戴首饰、常剪指甲、不涂指甲油、不得在食品加工和供应场所吸烟。牢固树立“以校为家”的思想,高度负责,恪尽职守,廉洁奉公,讲究卫生,厉行节约,爱惜粮食、设备、炊具。

第4条 严格执行教育部、卫生部颁布的《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健全食堂卫生制度、采购验收制度和供给饭菜留样制度,确保食品卫生安全。食堂原料要定点采购,及时验收登记,供给饭菜要保鲜留样48小时,随时接受卫生部门的监督检查,保证师生饮食卫生安全。

第5条 食堂内保持环境整洁、无杂物、室内、地面墙壁整洁无污迹,餐具、炊具摆放整齐,及时消毒,保持清洁。食品储藏必须分类、分架,存放做到“三离”(即离地、离墙、离天花板),仓库通风,保持干燥。生、熟食品分格存放,防止交叉感染。

第6条 加强师生宿舍管理,创造温馨的师生生活环境。重视营造宿舍文化氛围,建立学生宿舍值日制度,保持环境整洁、卫生、制定宿舍管理制度,配备得力专职人员,实施常态化督促、检查、指导制度和夜间值班、巡查制度,确保学生在宽松、和谐、安全的环境中健康成长。

第7条 加强“三包”、营养改善计划资金等经费的管理,保证专款专用。建立“三包”物资台帐,有进出库明细。“三包”大宗物资实行政府采购制度,“三包”零星物资采购实行专人负责、多人参与制度,确保“三包”每一分钱用于学生身上,让“三包”政策惠及广大人民群众。

第8条 掌握本校经费预算指标及其相关明细,如教师公用经费、学生公用经费、学生交通经费、德育经费以及学生“三包”和营养改善经费等专项经费的标准及用途,并做到按规定、有计划地支出,学校办公用品等各种物资采购和小型修缮维护等由校长办公会集体研究确定,同时安排三人以上相关人员组织实施,严防一人操作。

学校维稳制度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相关会议精神,切实做好学校安全维稳工作,确保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特制定以下工作制度:

一、成立安全维稳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格平(校长)

副组长: 达瓦(支部书记)、白央(副校长)

成员:旺次仁(教务主任)、加措(总务主任)、罗布(出纳)、次仁旺拉(会计)及各班主任。

工作分工:格桑平措同志为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该项工作的组织与领导;达瓦同志为第二责任人,具体分管该工作,直接向校长汇报该项工作开展情况。其余组员负责相关信息的收集、整理以及管理与教育工作。

二、指导思想:

在进一步落实“稳定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基础上,坚持把安全稳定工作的重点由事后处理转移到预防为主的轨道,不断加大安全稳定工作制度建设,尽可能降低甚至杜绝不良事件的发生。

三、具体工作措施:

1、领导小组要进一步统一认识,明确要求,增强工作的责任感。

2、认真做好相关信息收集、整理及报送,明确工作的重点,有意识的加强对这部分人员的教育管理,确保工作万无一失。

3、坚持做好校园值班及信息报送工作。严格按照教育局要求,做好校园值班,每天定时向教育局做好情况汇报。

4、加强对外出师生的教育,对行踪进行有效的调查及监管。

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

为了创建和谐校园,保证学生在校安全,保障教学常规工作的顺利开展,制定的值班制度

1、值班教师必须二十四小时在岗在位。

2、重点抓好学生的班级纪律,是学生校内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3、协助教师处理当日偶发事件。

4、负责学校上学放学时门口出入安全。

5、检查督促各班清洁卫生工作。

6、未请假不得离岗,更不得脱岗。

7、二十四小时值班老师如有事,必须向学校负责人请假。

学校周值班制度

1、值周老师首要任务是在校值的统一领导下,执行学校规定的学生管理制度,在出现违纪违章时,及时进行思想教育。

2、值周老师要深入学生实际,了解学校各年级的组织纪律情况,并按学校的各项管理制度和考核标准,认真如实地填写考核评价表。

3、注意对学生的安全教育。

4、严格执行学校规定的作息时间表。

5、本周内的活动(一些集体活动),值周老师均应参加,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者,需委托别人代理并通知教务处。

6、值周老师要分析和了解学生思想情况、组织纪律情况,找出普遍性问题,并每周星期一在国旗下进行总结、教育。

7、值周老师认真做好学生往返接送工作, 并及时登记每日学生到位情况表。

8、校值和值周老师交接好值班工作,并认真交待好需加强的管理部位。

9、坚持监督、指导学生就餐秩序和食堂卫生。

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为保证学校教育教学的正常秩序,保证师生人身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切实抓好安全工作,根除安全隐患,特制订本制度。

1、建立学校安全隐患台账,是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制度,是落实科学发展观、体现以人为本、均衡教育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是构建和谐平安校园的重要内容。其目的在于从制度上保证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部门责任的落实,安全隐患整治工作的跟踪问效和责任追究,有计划、有步骤地消除学校安全隐患,有效防止学校安全事故的发生,推动学校和谐、持续、健康发展。

2、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由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学校法制副校长以及各班主任)按有关规定安排排查;各排查人员必须有高度的警惕性和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按有关安全规章及学校规定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责任目标。

3、学校安全管理台账是一项系统性工程,有人员机构、检查资料、管理制度、工作措施、文件、整治报告单和整改通知书等构成。

4、根据学校实际情况,一般应安排排查以下部位,并明确排查责任人: (1)校舍安全隐患排查; (2)食物、饮用水安全检查; (3)用电及消防安全隐患排查; (4)体育器材安全隐患排查; (5)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

(6)其他安全隐患排查(栏杆、书架及其他公共设施)。

5、安全隐患排查人员,又不是安全管理责任人,因此消除安全隐患的重点是做好安全防范工作,要根据各岗位的特点,想法保证学校设施设备、食品、饮用水的安全性。

6、排查工作采用轮流密集排查方式进行,排查人员根据排查对象的特征确定排查时间。

7、排查责任人在排查时要认真仔细,不能有任何疏漏,除不可抗原因外,出现安全事故,追究排查责任人的责任。

8、排查责任人在排查时要作好记录,有险情隐患应及时向校长汇报。自己可以处理的应及时消除隐患,不能应急的应及时提出处理方案,交由学校讨论解决。重大险情学校应及时向上级报告。

9、具体负责学校安全工作的副校长必须制订好相关的安全管理制度,做好检查督促工作,并收集好有关资料;总务主任负责安全隐患的排查与排除。未履行好自己的职责,造成安全事故的,由责任人直接负责。

10、及时排查、整改安全隐患和不稳定因素,维护保养设施设备。向广大师生告知危害因素、危险状况,在安全隐患部位及易发生危险的地方设立安全警示标志。对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实施有效监控。坚持安全隐患和不稳定因素排查、整改月报告制度,学校要将当月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

11、学校对排查出来的各类安全隐患要进行登记,建立台账,并制定隐患和不稳定因素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时间,严格落实“五个一”包靠工作制度(即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抓到底)及时进行整改。

如有重大安全隐患不能解决或整改有困难的,要及时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学校消防安全制度

1、加强学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安排专人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3、教学楼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4、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做到专门存放,在室内有灭火器。做实验时,教师必须在做实验前向学生讲清楚注意事项,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5、图书馆、实验室、计算机室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6、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7、加强用电安全检查,学校安排专人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8、禁止烧电炉、热得快,点燃蜡烛、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不准私接任何家用电器。

9、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学校交通安全制度

一、校园内交通安全管理

1、校外车辆未经允许不得进入校园内,特殊情况需经学校办公室同意,登记后方可进入。

2、各种车辆进出校门必须服从门卫执勤人员指挥,自觉接受门卫检查,对载有货物的车辆履行手续后方可放行。

3、各种机动车车辆进入校园,须按规定路线、速度行驶;进入校园后严禁鸣笛,严禁超速。

4、各种车辆不得在校内非停车区随意停放。

5、非本校机动车辆,未经允许夜间不得在校内停放;经允许过夜停放的车辆,应在指定地点停放。

6、严禁在校园内学习驾驶机动车,严禁无证驾驶、酒后驾驶机动车辆。

7、未经批准,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占道举行集会和进行体育娱乐活动。

8、禁止任何部门或个人随意阻碍交通、占用路面。确需占道施工,须经主管部门批准,并提前报办公室。

9、校内施工,施工单位须在施工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二、校园外交通安全管理

1、上、放学时间,接送学生车辆、摩托车等车辆禁止在 校门口。

2、接送学校必须与驾驶员和租赁公司签订安全接送责任书,学校要协同交通运输部门对车辆状况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同时,学校要指定负责人,对接送车辆进行管理。

3、如有校外集体活动学校需要租赁车辆时,必须提前三天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并与汽车租赁公司签订安全责任书,每台车要指定安全负责人,要明确限乘人数和行车路线。

4、学校要把遵守交通法规、彬彬有礼过马路、安全文明行驶作为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加强对学生进行经常性的交通安全知识宣传和教育,确保学生的交通安全。

学住宿生夜间巡查制度

一、落实逐级安全责任制和岗位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二、值周教师负责校园的昼夜值班,严格控制外来人员和物资出入,维护校园周围的秩序管理,协助做好“防火、防盗、防事故、防破坏”工作;

三、值周人员要有连续作战的精神,提高警惕,加强昼夜巡查;

四、在巡查中发现安全隐患,巡查人员应填写安全检查记录, 发现情况及时处理并报告领导,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五、检查人员应将巡查情况及时通知,并及时整改存在的安全隐患

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一、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学生安全事故,应承担责任:

1、使用的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

2、场地、房屋和设备等维护、管理不当的。

3、组织教育教学活动时,未按规定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 教育,未采取必要有效安全防护措施的。

4、向学生提供的食品、饮用水以及教具、文具或其他物品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

5、知道或应当知道学生有不适应某种场合或某种活动的特异体质,未予以必要照顾的。

6、学生安全事故发生后,未及时采取相应救护措施致使损害扩大的。

7、教职员工侮辱、殴打、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

8、教职员工擅离工作岗位或虽在工作岗位但未认真履行职责,或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的。

二、由于学生父母(监护人)的过错或学生自身原因造成的学生安全事故,由学生的父母(监护人)或学生本人承担责任。由第三人过错造成的学生安全事故,由第三人承担责任。

三、完全由学校过错造成的学生安全事故,学校应当承担全部责任;部分由学校过错造成的学生安全事故,学校应当承担部分责任。

四、安全事故发生后,受伤害的学生、其父母(监护人)不愿协商、调解的,或经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对未按照规定履行职责,发生学校安全责任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有关责任人,按照有关规定,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食品留样制度

为规范餐饮服务食品留样工作,保障学生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1、学校食堂应对食品进行留样,以便于必要时检验。

2、留样的采集和保管必须有专人负责,配备经消毒的专用取样工具和样品存放的专用冷藏箱。食品留样冰箱为专用设备,严禁存放与留样食品无关的物品。

3、留样的食品采集在操作过程中或加工终止时的样品,不得特殊制作。

4、原则上留样食品应包括所有加工制作的食品成品,其它情况可根据需要由监管部门或餐饮服务提供者自行决定留样品种。

5、浏阳食品应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防止样品之间污染;在冷藏条件下存放48小时以上,每个品种留样量应满足检验需要,不少于100g。

6、留样食品取样不得被污染,贴好食品标签,待留样食品冷却后,放入专用冷藏箱内,并做好留样记录,包括留样日期、时间、品名、留样人。

7、一旦发生事物中毒或疑似事物中毒事故,应及时提供留样样品,配合监管部门进行调查处理,不得影响或干扰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食品安全卫生制度

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的卫生管理工作,必须严格按照

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监督办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学校食堂必须在取得《食品卫生许可证》,100%食堂从业人员取得“健康合格证”;食堂采购要有相对固定的食品采购单位,采购时要索证索票100%(“票”是指进货凭证,“证”是指供货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食品合格检验证),及相关的检验合格和化验单;蔬菜残留农药检测、记录率100%;饭堂食物留样率100%。

2、学校饮用水(包括自备水及二次供水设施)保障饮水安全,首先要从源头抓起,有二次供水设施的学校,要向供应商索证索票,建立定期的检测制度,发现水质有问题的,要立即停止向师生供水。购买饮用水的学校要建立台帐制度,向有资质的供应商购买饮用水,并且要100%索证索票。

3、学校食品安全责任追究

要明确校长作为学校主要负责人,是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其他领导、教师在自己负责的工作岗位上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若管理缺位,导致学校发生食物中毒事件的,要严格按照《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炊事员管理制度

为确保学生饮食卫生和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学生集体用餐监督办法》等法规、条例,结合我区学校实际,现制定本管理制度:

1、学校要强化学生饮食卫生和安全,建立健全学生饮食卫生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分工负责,明确责任,层层落实到人,分管领导要把此项工作当作一项重要内容,防止学生饮食中毒事件发生。

2、学校食堂由原料到成品实行“四不”,即采购员不买腐烂变质的原料,保管员不收腐烂变质原料,炊事人员不用腐烂变质的原料,不向学生卖变质的饭菜。成品存放采取“四隔离”,即生、熟隔离;成品与半成品隔离;食品与杂品隔离;食品与天然水隔离。用具实行“四过关”,即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环境卫生采取“四定”,即定人、定物、定时间、定质量,划片分工,包干负责。个人卫生做到“四勤”,即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换洗衣服被褥、工作服。

3、加强计划性,配合伙食管理员安排好每周菜谱,每天的饭菜要仔细核算,不得向学生吃上剩饭、剩菜和变质饭菜,同时按规定做好饭菜的留样和试尝。

4、搞好厨房和食堂卫生,做到:无灰尘、无蛛网、无油垢、无苍蝇、无鼠害,炊具、餐具要定期消毒。

卫生制度

(1)每周

一、

三、五早上为全校大扫除时间,每周的卫生情况由学校领导带班老师及少队辅导员和值周教师检查记分,公布检查结果。

(2)教室、寝室坚持每天打扫一次。每天早上由值周教师检查记分,并在当天内宣布检查结果。

(3)在校园公共场所内不随地吐痰,不乱丢纸屑、果皮等,不随地大小便,不乱倒垃圾。严禁在课桌、门窗及各种建筑物上乱写、乱画、乱刻。

(4)搞好个人卫生,勤洗脚、勤换衣、勤剪指甲。饭前便后勤洗手。

(5)不吃腐烂变质和不干净食品。

(6)每天早上有班主任带领本班学生搞好各自的校园卫生区卫生,有周值班老师检查并打分。

学生食堂管理制度

一、食品卫生管理制度

1.坚决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食品卫生标准和管理办法等法规、规范。

2.建立卫生组织,落实管理人员,健全卫生管理网络。单位设立专职或兼职卫生管理员,卫生管理自上而下形成网络,责任到部门、人。

3.制订完善的卫生制度,卫生制度包括:环境保洁制度、食品采购保管制度、个人卫生及操作卫生制度。餐具、工具、容器洗涤消毒制度,食品精加工、切配、烧煮烹调(加工)、熟菜加工操作等卫生制度和奖惩制度。

4.组织卫生检查。设立定期与不定期的卫生检查制度,检查时随带记录簿(表),对各部门的卫生情况作较详细的记录,提出整改意见,卫生工作与奖金挂钩。

5.加强食品从业人员的卫生知识教育。经常对食品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卫生法规和卫生知识教育。定期考核,提高职工的素质。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应先经过卫生培训,经考核合格后上岗。

6.做好食品从业人员的健康体检工作。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必须先进行体检,取得健康证后方可参加工作。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它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食品从业人员卫生制度

1.食品从业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每年体检一次,合格者方可上岗。

2.必须穿戴浅色工作服、帽,头发不露帽外,操作直接入口食品时应戴口罩,不戴戒指,不涂指甲油。

3.食品从业人员操作食品前和大小便后,应洗手消毒,不得穿戴工作服、帽进入厕所。

4.操作食品时不吸烟,不挖鼻孔、陶耳朵,不得对着食品打喷嚏。

5.应做到勤洗手,勤剪指甲,勤理发洗澡,勤换洗工作服、帽。不随地吐痰,不乱丢废弃物。

食品贮存管理制度

1.库存食品台帐项目清楚,标明进货日期、保质期、数量,做到先进先用,易坏先用。

2.食品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

3.散装易霉食品勤晒,储存容器加盖密封。

4.肉类、水产、蛋品等冷藏储存,并贴有标志,生食品、半成品和熟食品应分柜存放。

5.食品贮存场所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

6.定期检查,及时处理变质或超过保持期限的食品。

7.不用非食品袋及容器存放食品及原料。

8.保持贮存场所清洁,库房经常开窗通风,保持干燥,做好防鼠、防虫、防蝇及防蟑螂工作。

食品冷藏卫生制度

1.根据食品的种类选择冷冻或冷藏法保存食品。动物性食品应置于冷库或冰箱中保存,果蔬类食品,随即要用的食品应置于冷藏箱内,在4℃左右温度下短期保存。

2.冷库或冰箱应经常检查制冷性能,由专人负责定期除霜和除去冰块、清洗和消毒,使其保持整洁,无异味、臭味。

3.进出食品应有记录,做到先进先出先用,已腐败或不新鲜的食品不得放入冷库或冰箱内保存,已解冻的食品不宜再次冷冻。

4.冷库中的各类食品应分开存放,生、熟食品不得混改,食品不得与非食品一起冷冻或冷藏。

5.冷库或冰箱因停电或故障导致储存的食品解冻,在重新冷冻前要进行清理。

饮食卫生制度

1.加工前应检查食品原料卫生质量,不合格原料不选用,不切配,不烹调。

2.熟食间(冷革间)做到专室、专人、专用刀板、抹布、容器及餐具都应生熟严格分开。

3.接触熟食的冰箱、刀板、抹布、盆,秤及操作人员的手等必须清洗消毒。

4.厨房用工具、容器等使用后及时清洗,厨房环境保持整洁。

5.熟食品应烧熟煮透,当餐未用完的食品应及时冷藏,隔餐隔夜及外购的熟食品应先回锅再出售。

6.操作人员应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注意生熟分开操作,防止食品受到污染。

食品及原料采购制度

1.食堂采购员必须到持有有效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采购食品及其原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索取同批次的食品检验合格证或检验报告,并记录在案。

2.相对固定食品采购的场所,以保证其质量。

3.计划采购,不积压。

4.禁止采购以下食品:

(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它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

(2)未经卫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3)超过保质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4)其它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消毒卫生制度

1.餐具、菜具、熟食容器餐后立即清洗消毒,做到使用一次,清洗消毒一次。

2.负责餐具消毒工作的专职人员应身体健康,工作认真。

3.餐具清洗消毒必须严格按一刮、二洗、三冲、四消毒、五保洁的顺序操作。

4.餐具消毒应达到下列要求:

煮沸:餐具浸没水中煮沸10分钟;

蒸汽:流动蒸汽持续10分钟;

药物:在规定浓度下浸泡3~5分钟。

5.消毒完毕的餐具、茶具应立即放于清洁的橱、柜内保洁,防止再污染。

6.泔脚、垃圾应密封存放,日产日清。

第20篇: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制度

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制度

为加强安全保卫工作,保护公共财产不受损失,加强对学校各个方面的安全保卫工作,经学校研究成立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安全保卫工作制度,落实安全保卫工作具体措施如下:

一、由学校安排安全保卫工作,协调有关方面人员,加强对校内安全保卫的联络网。在思想上重视安全保卫工作。

二、采取人防、物防、校防三大防线,保证我校内安全无误,通过责任落实人的具体措施,建立人防,安装摄像探头、红外探头、防盗门窗等物防,从思想上,技术上要求,如何操作和利用设施和设备达到校防的目的。

三、建立门卫保安制度,聘请专职保安担任门卫值勤,按制度值勤,24小时看守门卫,双休日另行安排教职工值班,白天老师轮流不间断值勤,节假日作特别检查和记录。

四、定期召开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找差距,总结经验,做到安全保卫工作万无一失。

平安建设领导小组

组长:郭琦

副组长:张红元张占全

成员:王玉珍张五群张四松

郭海军王胜利王文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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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安全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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