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安全目标工作制度

2020-03-03 04:45:55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锡钦乡中心小学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责任人重于泰山

第1条 严格执行教育部《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积极履行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职责。健全内部安全工作领导机构,实行乡长“一岗双责”制,明确分管校长具体职责。健全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学校于其所属相关部门、人员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学校应当健全门卫制度,建立校外人员入校登记,禁止无关人员和校外机动车入内,禁止将非教学用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和管制器具等危险物品带入校园。建立食堂物资定点采购和索证、登记制度与饭菜留样记录制度,检查饮用水的卫生安全状况,保障师生饮食卫生安全。实行安全责任追究制,保证学校治安安全、饮食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居住安全、活动安全。

第2条 按照国家课程标准和地方课程设置要求,将安全教育纳入教学内容,开展交通安全教育、消防安全教育、饮食卫生安全教育和用水用电安全教育,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提高学生自我防护能力。学校应当对学生进行

110、1

19、120、122等紧急电话使用常识的教育。

第3条 坚持把安全防范工作放在首位,努力构建“零事故”的安全防范体系。建立和完善安全防范机制和维稳安全应急预案,增强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学校应当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针对洪水、地震、火灾等灾害事故的紧急疏散演练,使师生掌握避险、逃生、自救的方法。

第4条 建立安全检查长效机制,实行校园治安巡逻制度。校舍安全定期排查制度、消防及饮食安全日查制度、周边治安随查检测制度。交通安全检查重点放在学生放假回家和开学返校前的车辆安全检测和客运组织工作等方面。学校安全检查做到全方位、常态化、不留死角。善于发现隐患,及时采取措施,做到防范于未然。

第5条 坚持开展平安校园、和谐校园、文明学校创建活动。寓安全文明教育与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创建活动之一。

学校后勤管理

第1条 坚持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宗旨。后勤工作人员要树立全心全意为教学一线服务、为师生服务的思想。建立健全后勤管理各项规章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强化工作责任,提高工作效率和后勤服务水平。

第2条 加强学校食堂管理,严把食品进口关,严禁过期、腐烂、变质食品和发芽土豆等危害师生健康的食品流入学校食堂。食堂要制定膳食计划和食谱,科学搭配学生一日三餐营养,饭菜品种要多样化。

第3条 食堂炊事员必须持证上岗。工作人员配合工作服、帽及口罩,并明确要求穿戴整洁、不留长发、不佩戴首饰、常剪指甲、不涂指甲油、不得在食品加工和供应场所吸烟。牢固树立“以校为家”的思想,高度负责,恪尽职守,廉洁奉公,讲究卫生,厉行节约,爱惜粮食、设备、炊具。

第4条 严格执行教育部、卫生部颁布的《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健全食堂卫生制度、采购验收制度和供给饭菜留样制度,确保食品卫生安全。食堂原料要定点采购,及时验收登记,供给饭菜要保鲜留样48小时,随时接受卫生部门的监督检查,保证师生饮食卫生安全。

第5条 食堂内保持环境整洁、无杂物、室内、地面墙壁整洁无污迹,餐具、炊具摆放整齐,及时消毒,保持清洁。食品储藏必须分类、分架,存放做到“三离”(即离地、离墙、离天花板),仓库通风,保持干燥。生、熟食品分格存放,防止交叉感染。

第6条 加强师生宿舍管理,创造温馨的师生生活环境。重视营造宿舍文化氛围,建立学生宿舍值日制度,保持环境整洁、卫生、制定宿舍管理制度,配备得力专职人员,实施常态化督促、检查、指导制度和夜间值班、巡查制度,确保学生在宽松、和谐、安全的环境中健康成长。

第7条 加强“三包”、营养改善计划资金等经费的管理,保证专款专用。建立“三包”物资台帐,有进出库明细。“三包”大宗物资实行政府采购制度,“三包”零星物资采购实行专人负责、多人参与制度,确保“三包”每一分钱用于学生身上,让“三包”政策惠及广大人民群众。

第8条 掌握本校经费预算指标及其相关明细,如教师公用经费、学生公用经费、学生交通经费、德育经费以及学生“三包”和营养改善经费等专项经费的标准及用途,并做到按规定、有计划地支出,学校办公用品等各种物资采购和小型修缮维护等由校长办公会集体研究确定,同时安排三人以上相关人员组织实施,严防一人操作。

学校维稳制度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相关会议精神,切实做好学校安全维稳工作,确保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特制定以下工作制度:

一、成立安全维稳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格平(校长)

副组长: 达瓦(支部书记)、白央(副校长)

成员:旺次仁(教务主任)、加措(总务主任)、罗布(出纳)、次仁旺拉(会计)及各班主任。

工作分工:格桑平措同志为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该项工作的组织与领导;达瓦同志为第二责任人,具体分管该工作,直接向校长汇报该项工作开展情况。其余组员负责相关信息的收集、整理以及管理与教育工作。

二、指导思想:

在进一步落实“稳定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基础上,坚持把安全稳定工作的重点由事后处理转移到预防为主的轨道,不断加大安全稳定工作制度建设,尽可能降低甚至杜绝不良事件的发生。

三、具体工作措施:

1、领导小组要进一步统一认识,明确要求,增强工作的责任感。

2、认真做好相关信息收集、整理及报送,明确工作的重点,有意识的加强对这部分人员的教育管理,确保工作万无一失。

3、坚持做好校园值班及信息报送工作。严格按照教育局要求,做好校园值班,每天定时向教育局做好情况汇报。

4、加强对外出师生的教育,对行踪进行有效的调查及监管。

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

为了创建和谐校园,保证学生在校安全,保障教学常规工作的顺利开展,制定的值班制度

1、值班教师必须二十四小时在岗在位。

2、重点抓好学生的班级纪律,是学生校内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3、协助教师处理当日偶发事件。

4、负责学校上学放学时门口出入安全。

5、检查督促各班清洁卫生工作。

6、未请假不得离岗,更不得脱岗。

7、二十四小时值班老师如有事,必须向学校负责人请假。

学校周值班制度

1、值周老师首要任务是在校值的统一领导下,执行学校规定的学生管理制度,在出现违纪违章时,及时进行思想教育。

2、值周老师要深入学生实际,了解学校各年级的组织纪律情况,并按学校的各项管理制度和考核标准,认真如实地填写考核评价表。

3、注意对学生的安全教育。

4、严格执行学校规定的作息时间表。

5、本周内的活动(一些集体活动),值周老师均应参加,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者,需委托别人代理并通知教务处。

6、值周老师要分析和了解学生思想情况、组织纪律情况,找出普遍性问题,并每周星期一在国旗下进行总结、教育。

7、值周老师认真做好学生往返接送工作, 并及时登记每日学生到位情况表。

8、校值和值周老师交接好值班工作,并认真交待好需加强的管理部位。

9、坚持监督、指导学生就餐秩序和食堂卫生。

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为保证学校教育教学的正常秩序,保证师生人身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切实抓好安全工作,根除安全隐患,特制订本制度。

1、建立学校安全隐患台账,是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制度,是落实科学发展观、体现以人为本、均衡教育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是构建和谐平安校园的重要内容。其目的在于从制度上保证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部门责任的落实,安全隐患整治工作的跟踪问效和责任追究,有计划、有步骤地消除学校安全隐患,有效防止学校安全事故的发生,推动学校和谐、持续、健康发展。

2、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由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学校法制副校长以及各班主任)按有关规定安排排查;各排查人员必须有高度的警惕性和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按有关安全规章及学校规定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责任目标。

3、学校安全管理台账是一项系统性工程,有人员机构、检查资料、管理制度、工作措施、文件、整治报告单和整改通知书等构成。

4、根据学校实际情况,一般应安排排查以下部位,并明确排查责任人: (1)校舍安全隐患排查; (2)食物、饮用水安全检查; (3)用电及消防安全隐患排查; (4)体育器材安全隐患排查; (5)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

(6)其他安全隐患排查(栏杆、书架及其他公共设施)。

5、安全隐患排查人员,又不是安全管理责任人,因此消除安全隐患的重点是做好安全防范工作,要根据各岗位的特点,想法保证学校设施设备、食品、饮用水的安全性。

6、排查工作采用轮流密集排查方式进行,排查人员根据排查对象的特征确定排查时间。

7、排查责任人在排查时要认真仔细,不能有任何疏漏,除不可抗原因外,出现安全事故,追究排查责任人的责任。

8、排查责任人在排查时要作好记录,有险情隐患应及时向校长汇报。自己可以处理的应及时消除隐患,不能应急的应及时提出处理方案,交由学校讨论解决。重大险情学校应及时向上级报告。

9、具体负责学校安全工作的副校长必须制订好相关的安全管理制度,做好检查督促工作,并收集好有关资料;总务主任负责安全隐患的排查与排除。未履行好自己的职责,造成安全事故的,由责任人直接负责。

10、及时排查、整改安全隐患和不稳定因素,维护保养设施设备。向广大师生告知危害因素、危险状况,在安全隐患部位及易发生危险的地方设立安全警示标志。对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实施有效监控。坚持安全隐患和不稳定因素排查、整改月报告制度,学校要将当月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

11、学校对排查出来的各类安全隐患要进行登记,建立台账,并制定隐患和不稳定因素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时间,严格落实“五个一”包靠工作制度(即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抓到底)及时进行整改。

如有重大安全隐患不能解决或整改有困难的,要及时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学校消防安全制度

1、加强学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安排专人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3、教学楼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4、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做到专门存放,在室内有灭火器。做实验时,教师必须在做实验前向学生讲清楚注意事项,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5、图书馆、实验室、计算机室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6、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7、加强用电安全检查,学校安排专人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8、禁止烧电炉、热得快,点燃蜡烛、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不准私接任何家用电器。

9、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学校交通安全制度

一、校园内交通安全管理

1、校外车辆未经允许不得进入校园内,特殊情况需经学校办公室同意,登记后方可进入。

2、各种车辆进出校门必须服从门卫执勤人员指挥,自觉接受门卫检查,对载有货物的车辆履行手续后方可放行。

3、各种机动车车辆进入校园,须按规定路线、速度行驶;进入校园后严禁鸣笛,严禁超速。

4、各种车辆不得在校内非停车区随意停放。

5、非本校机动车辆,未经允许夜间不得在校内停放;经允许过夜停放的车辆,应在指定地点停放。

6、严禁在校园内学习驾驶机动车,严禁无证驾驶、酒后驾驶机动车辆。

7、未经批准,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占道举行集会和进行体育娱乐活动。

8、禁止任何部门或个人随意阻碍交通、占用路面。确需占道施工,须经主管部门批准,并提前报办公室。

9、校内施工,施工单位须在施工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二、校园外交通安全管理

1、上、放学时间,接送学生车辆、摩托车等车辆禁止在 校门口。

2、接送学校必须与驾驶员和租赁公司签订安全接送责任书,学校要协同交通运输部门对车辆状况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同时,学校要指定负责人,对接送车辆进行管理。

3、如有校外集体活动学校需要租赁车辆时,必须提前三天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并与汽车租赁公司签订安全责任书,每台车要指定安全负责人,要明确限乘人数和行车路线。

4、学校要把遵守交通法规、彬彬有礼过马路、安全文明行驶作为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加强对学生进行经常性的交通安全知识宣传和教育,确保学生的交通安全。

学住宿生夜间巡查制度

一、落实逐级安全责任制和岗位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二、值周教师负责校园的昼夜值班,严格控制外来人员和物资出入,维护校园周围的秩序管理,协助做好“防火、防盗、防事故、防破坏”工作;

三、值周人员要有连续作战的精神,提高警惕,加强昼夜巡查;

四、在巡查中发现安全隐患,巡查人员应填写安全检查记录, 发现情况及时处理并报告领导,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五、检查人员应将巡查情况及时通知,并及时整改存在的安全隐患

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一、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学生安全事故,应承担责任:

1、使用的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

2、场地、房屋和设备等维护、管理不当的。

3、组织教育教学活动时,未按规定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 教育,未采取必要有效安全防护措施的。

4、向学生提供的食品、饮用水以及教具、文具或其他物品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

5、知道或应当知道学生有不适应某种场合或某种活动的特异体质,未予以必要照顾的。

6、学生安全事故发生后,未及时采取相应救护措施致使损害扩大的。

7、教职员工侮辱、殴打、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

8、教职员工擅离工作岗位或虽在工作岗位但未认真履行职责,或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的。

二、由于学生父母(监护人)的过错或学生自身原因造成的学生安全事故,由学生的父母(监护人)或学生本人承担责任。由第三人过错造成的学生安全事故,由第三人承担责任。

三、完全由学校过错造成的学生安全事故,学校应当承担全部责任;部分由学校过错造成的学生安全事故,学校应当承担部分责任。

四、安全事故发生后,受伤害的学生、其父母(监护人)不愿协商、调解的,或经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对未按照规定履行职责,发生学校安全责任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有关责任人,按照有关规定,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食品留样制度

为规范餐饮服务食品留样工作,保障学生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1、学校食堂应对食品进行留样,以便于必要时检验。

2、留样的采集和保管必须有专人负责,配备经消毒的专用取样工具和样品存放的专用冷藏箱。食品留样冰箱为专用设备,严禁存放与留样食品无关的物品。

3、留样的食品采集在操作过程中或加工终止时的样品,不得特殊制作。

4、原则上留样食品应包括所有加工制作的食品成品,其它情况可根据需要由监管部门或餐饮服务提供者自行决定留样品种。

5、浏阳食品应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防止样品之间污染;在冷藏条件下存放48小时以上,每个品种留样量应满足检验需要,不少于100g。

6、留样食品取样不得被污染,贴好食品标签,待留样食品冷却后,放入专用冷藏箱内,并做好留样记录,包括留样日期、时间、品名、留样人。

7、一旦发生事物中毒或疑似事物中毒事故,应及时提供留样样品,配合监管部门进行调查处理,不得影响或干扰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食品安全卫生制度

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的卫生管理工作,必须严格按照

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监督办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学校食堂必须在取得《食品卫生许可证》,100%食堂从业人员取得“健康合格证”;食堂采购要有相对固定的食品采购单位,采购时要索证索票100%(“票”是指进货凭证,“证”是指供货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食品合格检验证),及相关的检验合格和化验单;蔬菜残留农药检测、记录率100%;饭堂食物留样率100%。

2、学校饮用水(包括自备水及二次供水设施)保障饮水安全,首先要从源头抓起,有二次供水设施的学校,要向供应商索证索票,建立定期的检测制度,发现水质有问题的,要立即停止向师生供水。购买饮用水的学校要建立台帐制度,向有资质的供应商购买饮用水,并且要100%索证索票。

3、学校食品安全责任追究

要明确校长作为学校主要负责人,是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其他领导、教师在自己负责的工作岗位上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若管理缺位,导致学校发生食物中毒事件的,要严格按照《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炊事员管理制度

为确保学生饮食卫生和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学生集体用餐监督办法》等法规、条例,结合我区学校实际,现制定本管理制度:

1、学校要强化学生饮食卫生和安全,建立健全学生饮食卫生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分工负责,明确责任,层层落实到人,分管领导要把此项工作当作一项重要内容,防止学生饮食中毒事件发生。

2、学校食堂由原料到成品实行“四不”,即采购员不买腐烂变质的原料,保管员不收腐烂变质原料,炊事人员不用腐烂变质的原料,不向学生卖变质的饭菜。成品存放采取“四隔离”,即生、熟隔离;成品与半成品隔离;食品与杂品隔离;食品与天然水隔离。用具实行“四过关”,即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环境卫生采取“四定”,即定人、定物、定时间、定质量,划片分工,包干负责。个人卫生做到“四勤”,即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换洗衣服被褥、工作服。

3、加强计划性,配合伙食管理员安排好每周菜谱,每天的饭菜要仔细核算,不得向学生吃上剩饭、剩菜和变质饭菜,同时按规定做好饭菜的留样和试尝。

4、搞好厨房和食堂卫生,做到:无灰尘、无蛛网、无油垢、无苍蝇、无鼠害,炊具、餐具要定期消毒。

卫生制度

(1)每周

一、

三、五早上为全校大扫除时间,每周的卫生情况由学校领导带班老师及少队辅导员和值周教师检查记分,公布检查结果。

(2)教室、寝室坚持每天打扫一次。每天早上由值周教师检查记分,并在当天内宣布检查结果。

(3)在校园公共场所内不随地吐痰,不乱丢纸屑、果皮等,不随地大小便,不乱倒垃圾。严禁在课桌、门窗及各种建筑物上乱写、乱画、乱刻。

(4)搞好个人卫生,勤洗脚、勤换衣、勤剪指甲。饭前便后勤洗手。

(5)不吃腐烂变质和不干净食品。

(6)每天早上有班主任带领本班学生搞好各自的校园卫生区卫生,有周值班老师检查并打分。

学生食堂管理制度

一、食品卫生管理制度

1.坚决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食品卫生标准和管理办法等法规、规范。

2.建立卫生组织,落实管理人员,健全卫生管理网络。单位设立专职或兼职卫生管理员,卫生管理自上而下形成网络,责任到部门、人。

3.制订完善的卫生制度,卫生制度包括:环境保洁制度、食品采购保管制度、个人卫生及操作卫生制度。餐具、工具、容器洗涤消毒制度,食品精加工、切配、烧煮烹调(加工)、熟菜加工操作等卫生制度和奖惩制度。

4.组织卫生检查。设立定期与不定期的卫生检查制度,检查时随带记录簿(表),对各部门的卫生情况作较详细的记录,提出整改意见,卫生工作与奖金挂钩。

5.加强食品从业人员的卫生知识教育。经常对食品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卫生法规和卫生知识教育。定期考核,提高职工的素质。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应先经过卫生培训,经考核合格后上岗。

6.做好食品从业人员的健康体检工作。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必须先进行体检,取得健康证后方可参加工作。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它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食品从业人员卫生制度

1.食品从业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每年体检一次,合格者方可上岗。

2.必须穿戴浅色工作服、帽,头发不露帽外,操作直接入口食品时应戴口罩,不戴戒指,不涂指甲油。

3.食品从业人员操作食品前和大小便后,应洗手消毒,不得穿戴工作服、帽进入厕所。

4.操作食品时不吸烟,不挖鼻孔、陶耳朵,不得对着食品打喷嚏。

5.应做到勤洗手,勤剪指甲,勤理发洗澡,勤换洗工作服、帽。不随地吐痰,不乱丢废弃物。

食品贮存管理制度

1.库存食品台帐项目清楚,标明进货日期、保质期、数量,做到先进先用,易坏先用。

2.食品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

3.散装易霉食品勤晒,储存容器加盖密封。

4.肉类、水产、蛋品等冷藏储存,并贴有标志,生食品、半成品和熟食品应分柜存放。

5.食品贮存场所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

6.定期检查,及时处理变质或超过保持期限的食品。

7.不用非食品袋及容器存放食品及原料。

8.保持贮存场所清洁,库房经常开窗通风,保持干燥,做好防鼠、防虫、防蝇及防蟑螂工作。

食品冷藏卫生制度

1.根据食品的种类选择冷冻或冷藏法保存食品。动物性食品应置于冷库或冰箱中保存,果蔬类食品,随即要用的食品应置于冷藏箱内,在4℃左右温度下短期保存。

2.冷库或冰箱应经常检查制冷性能,由专人负责定期除霜和除去冰块、清洗和消毒,使其保持整洁,无异味、臭味。

3.进出食品应有记录,做到先进先出先用,已腐败或不新鲜的食品不得放入冷库或冰箱内保存,已解冻的食品不宜再次冷冻。

4.冷库中的各类食品应分开存放,生、熟食品不得混改,食品不得与非食品一起冷冻或冷藏。

5.冷库或冰箱因停电或故障导致储存的食品解冻,在重新冷冻前要进行清理。

饮食卫生制度

1.加工前应检查食品原料卫生质量,不合格原料不选用,不切配,不烹调。

2.熟食间(冷革间)做到专室、专人、专用刀板、抹布、容器及餐具都应生熟严格分开。

3.接触熟食的冰箱、刀板、抹布、盆,秤及操作人员的手等必须清洗消毒。

4.厨房用工具、容器等使用后及时清洗,厨房环境保持整洁。

5.熟食品应烧熟煮透,当餐未用完的食品应及时冷藏,隔餐隔夜及外购的熟食品应先回锅再出售。

6.操作人员应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注意生熟分开操作,防止食品受到污染。

食品及原料采购制度

1.食堂采购员必须到持有有效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采购食品及其原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索取同批次的食品检验合格证或检验报告,并记录在案。

2.相对固定食品采购的场所,以保证其质量。

3.计划采购,不积压。

4.禁止采购以下食品:

(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它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

(2)未经卫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3)超过保质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4)其它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消毒卫生制度

1.餐具、菜具、熟食容器餐后立即清洗消毒,做到使用一次,清洗消毒一次。

2.负责餐具消毒工作的专职人员应身体健康,工作认真。

3.餐具清洗消毒必须严格按一刮、二洗、三冲、四消毒、五保洁的顺序操作。

4.餐具消毒应达到下列要求:

煮沸:餐具浸没水中煮沸10分钟;

蒸汽:流动蒸汽持续10分钟;

药物:在规定浓度下浸泡3~5分钟。

5.消毒完毕的餐具、茶具应立即放于清洁的橱、柜内保洁,防止再污染。

6.泔脚、垃圾应密封存放,日产日清。

学校安全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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