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管理制度

2022-05-28 来源:章程规章制度收藏下载本文

推荐第1篇:保密管理制度

保密管理制度

1.总则

1.1 为推动浙江众志影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商业拓展、技术进步和可

持续发展,保护公司的商业秘密,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结合公司及各部门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2 秘密是指关系到公司经营管理、公司权益,限一定时间一定范围人员知道

的事项。

1.3 公司及各部门任何员工在劳动合同期内和离职后,均应严格遵守有关保

密办法,不得泄露、非法使用或非法允许他人使用未经解密的商业秘密。公司

员工均有保守公司秘密的责任和义务。

2.机构与职责

2.1 公司办公室是保密管理职能部门,主要职责包括:

2.1.1 负责制定公司保密管理制度;

2.1.2 负责员工泄密的处罚和责任追究。

2.2 公司员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做好各项保密工作。泄露、非

法使用或非法允许他人使用公司商业秘密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3.保密原则

3.1 不该说的商业秘密,绝对不说;

3.2 不该问的商业秘密,绝对不问;

3.3 不该看的商业秘密,绝对不看;

3.4 不该记录的商业秘密,绝对不记录;

3.5 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商业秘密;

3.6 不在私人通讯中涉及商业秘密;

3.7 不在公开场所或家属、亲友等面前谈论商业秘密;

3.8 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商业秘密文件、资料和物品。

4.公司秘密的范围和等级 4.1 商业秘密定义:指不为大众所知悉,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公司采取保密措施的经营和技术等信息,载体具体表现为以文字、符号、图象、声像等形式记载的文件、资料、数据、图象、声像制品和其他物品(以下简称为文件、资料、物品)。

4.2 商业秘密具体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4.2.1 公司高层办公会议、总经理月度会会议记录、决议。

4.2.2 公司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4.2.3 采购、销售渠道和客户名单资料。

4.2.4 财务安排、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凭证、账簿(册)。

4.2.5 投资、收购、兼并、技术改造。

4.2.6 公司的合同、协议、意见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会议记录、规章制度。

4.2.7 诉讼资料和情况,各类法律文书。

4.2.8 投标、招标资料和情况。

4.2.9 产品成本核算表、发票、单据、业务函电。

4.2.10 设计图纸(含草图)、产品质量、计算机软件及数据。

4.2.11 计算机及网络服务器储存的业务数据。

4.2.12 人事任免(未公告前)、公司职员人事档案、培训教材。

4.2.13 使企业在商业竞争中处于被动或不利地位、影响企业对外交流和商业谈判顺利进行、影响企业稳定和安全、影响企业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国家秘密,和其他应保密的事项。

4.2.14 以上内容不论是否形成文件、资料和物品均属保密范围。

4.3 按商业秘密的重要程度、技术水平及失密后的危害程度,公司商业秘密保密等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

4.3.1 “绝密”是最重要的公司商业秘密,是公司商业秘密中的核心部分,一旦泄密会使公司利益遭受或可能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严重影响公司的发展,仅限于个别人知悉。

4.3.2 “机密”是公司商业秘密中比较重要的部分,一旦泄密会使公司利益遭受或可能遭受严重的损害。

4.3.3 “秘密”是一般的公司商业秘密,一旦泄密会使公司利益遭受或可能遭

50

受损害。除了“绝密”、“机密”以外的都是“秘密”。

4.3.4 涉及商业秘密的文件、资料和物品一经产生,应当及时标明相应的识别标志。

4.4 保密等级与期限

4.4.1 属密级公文分别标明“绝密”、“机密”、“秘密”,并标明保密期限,密级与保密期限之间用“★”隔开,如“机密★一年”;属企业商业密级公文则标明“商密”,参照国家密级公文等级分为商密 AAA、商密 AA、商密 A,并标明保密期限,密级与保密期限之间用“▲”隔开,如“商密 AA▲一年”。密级程度通常标于公文右上角第 1 行。

4.4.2 商业秘密的密级和保密期限按照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由公司领导视实际情况决定。

4.4.3 规定有保密期限的,到期自动解除。如未标明保密期限,则该商业秘密一直处于保密状态,除非明确告知已解密。

5.保密基本措施

5.1 公司在与每一位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同时签订保密合同,或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密事项。

5.2 对外进行商业交易涉及公司商业秘密的,在合同中应有保密条款或签订保密协议。

5.3 对在涉及商业秘密的岗位工作和接触商业秘密的人员,通过各种途径和方法,严格审查后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及无不良和违法记录等情况方可录用、上岗。对已在岗的员工也要严格审查,一发现有不良和违法等情况,立即予以辞退或调动岗位。

5.4 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对新进员工进行保密教育。

5.5 文件、资料、物品的保密

5.6 对涉及公司商业秘密的文件、资料和物品应准确标明密级,在拟稿、打字、

印刷、复制、收发、承办、借阅、清退、归档、移交、销毁等过程中,均应严

格履行登记和签收手续。销毁的,要有第三人在场监督,并销毁人一同签名。

5.6.1 涉及公司商业秘密的草稿、修改稿和清样应妥善保管和及时归档,对书写有涉密内容废弃的稿子等应及时销毁。

5.6.2 凡传阅、借阅公司商业秘密的,应当天退回,借阅的只限在办公室阅读、阅办,未经领导批准不得私自扩大传阅范围。绝密级的,不许带出指定范围。 5.6.3 员工离开办公地点时应将所有涉及商业秘密的文件、资料和物品存放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地方锁好,不得随便放在台面或在不保密的地方。接触商业秘密时,应请不相关的人员避开,或立即采取必要的保密措施。

5.6.4 出差不能携带涉及公司商业秘密的文件、资料和物品,确因工作需要的,应报领导批准。严禁携带涉及公司商业秘密的文件、资料和物品旅游去参观、探亲访友、到公共场所或住所以及出入境。

5.6.5 凡涉及公司商业秘密的文件、资料和物品一般不予复印、复制、摘抄,确因工作需要的,应严格履行审批、登记手续,并视同原件管理。除经公司领导批准外,绝密级的一律不准复印、复制、摘抄。复印、复制后的废品要立即销毁。

5.6.6 复印文件、资料等时,应仔细查看其属于何种性质,并如实登记。

5.7 通讯、计算机的保密

5.7.1 在电话、手机和传真等通讯工具中一般不得谈论、传送涉及商业秘密的内容,一律禁止涉及绝密级的,严禁通过邮寄方式传递绝密级的。

5.7.2 存有涉密内容的计算机网络、外存储设备、移动硬盘等应按秘密文件资料管理,并采取相应加密措施。

5.7.3 不得在接通互连网的计算机上处理密件。

5.7.4 计算机网络使用按有关规定管理。

5.8 新闻的保密

5.8.1 对外发放有关公司的新闻稿件要注意保密和其他有关规定,凡涉密和违反规定的内容不得投稿报道。

5.8.2 需向上级和外界(包括新闻媒体)提供有关公司非公开的资料,须经公司主要领导批准。

5.8.3 未经公司主要领导批准,不得擅自接受境内外新闻媒体记者等的采访。

5.8.4 公司宣传媒体不得涉及公司商业秘密,如对某一具体事项不能确定是否

需要保密,应请示公司领导。

5.9 会议的保密

5.9.1 召开秘密性会议,要严格控制会场,会议内容要记在保密本上(需要的,会后收回),如需参阅,另办借阅手续。

5.9.2 严格遵守会议保密规定,加强会议文件资料的管理。参加公司高层会议等重要会议讨论研究事项所发的文件资料,要做好登记、分发和保密等工作。与会人员在会议结束后应将有关秘密文件和资料及时退回或按规定处理。

5.9.3 会议纪要和会议决定的事项,在尚未形成文件和公开前,与会人员不得外传。

5.10 办公场所的保密

5.10.1 非本部门的办公室不得随意进入。

5.10.2 财务部门、机房、档案室等重要场所进入处的显著位置上张贴或悬挂“保密重地,未经许可,不得入内”字样,不得随意进入。

5.10.3 在存放文件、资料等的资料柜等的显著位置上张贴或悬挂“重要资料,未经许可,不得翻阅”字样。

5.10.4 要经常检查门窗的完好、坚固,柜子等要结实,各种钥匙不得随意扩散到无关人员,否则应及时更换相应的锁把。

5.11 外来人员的保密

5.11.1 所有密件一律不准外部人员借阅,公司内部人员也不得代为转阅。

5.11.2 外来人员到公司参观、考察、学习,应指定专人陪同;接待来访者,应在专门的接待处接洽。不准外部人员随意进入涉密区域,不准外部人员随意翻阅、动用公司的文件、资料和物品。

5.11.3 对外交往中一旦发现失密、泄密问题,须立即报告公司领导,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5.12 其他保密

5.12.1 涉及公司商业秘密的文件、资料和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呈批、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由专人执行。

5.12.2 涉及公司商业秘密的设备使用、保存、维修和销毁,由公司指定专门部门负责执行,并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

5.12.3 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商业秘密事项的,应事先经公司领

导批准。

5.12.4 举办包含有公司商业秘密内容的活动的,主办部门应事先采取相应的

保密措施。

5.12.5 调动工作岗位、调整工作职责或离职的,应及时办理移交手续,严禁

截留相关文件、资料和物品。

5.12.6 公司工作人员发现公司商业秘密已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时,应当立即采取

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公司领导和相关部门。

6.责任追究

6.1 出现下列行为之一者,根据相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罚,并赔偿相应损失:

6.1.1 丢失公司商业秘密文件、资料、物品的。

6.1.2 在保密工作方面失职,致使发生失密、泄密事故,造成或可能造成较大损失的。

6.1.3 经教育三次仍拒交公司商业秘密的。

6.1.4 未履行正常手续,擅自从公司带出作为公司的商业秘密的文件、资料、物品的,或者复制后带出的。

6.1.5 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尚未造成较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

6.1.6 有违反本办法有关保密措施的其他行为的。

6.1.6 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的。

6.1.7 其他应受处罚的行为。

6.2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对责任人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并赔偿公司相应损失。

6.2.1 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公司商业秘密的。

6.2.2 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公司商业秘密的。

6.2.3 违反约定或者违反公司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公司商业秘密的。

6.2.4 违反本办法规定,为他人窃取、刺探、收买或以其他手段提供公司商业秘密的。

6.2.5 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造成公司利益严重损失的。

6.2.6 其他应受处罚的严重行为。

7.附则

7.1 本制度由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

7.2 本制度自颁发之日起施行。

推荐第2篇:保密管理制度

某某公司行政管理部文件

保密管理制度

NXHY-XZ-008-2011

1.总则

1.1 目的

1.2

为切实加强公司保密工作,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权益,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3 定义

公司秘密是指在公司经营管理工作中关系公司安全和利益,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1.4 职责

公司全体员工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所有保密范围内涉及的事项,必须依照本制度办理。

2.保密范围

2.1保密范围包括公司形成或拥有具有价值性和实用性、不为公众所知悉的、一旦泄露将使公司经济利益、运营安全和竞争优势受到损害的管理信息、经营信息、合同信息、技术信息及其他与公司营业活动和方式有关的资料、属于第三方但公司承诺有保密义务的信息等。

2.1.1 管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营运作业规范、分配方案、人事资料、财务资料等;

2.1.2 经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的业务发展计划、商业计划、资金及融资状况、合作对象、客户资料、成交或商谈的价格、买卖意向、定价政策等;

2.1.3 合同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的招投标中的标底价格、标书内容、客户协议内容等;

2.1.4 技术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的保密数据、设计程式、设计方案方法、工艺流程和配方、技术笔记、操作手册、电脑软件、技术档案、数据库等。

2.1.5 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资料、口头、电脑文档、图片、视听资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信息。

3.密级的划分

3.1公司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

3.2绝密级事项

3.2.1 企业重大经营决策,酝酿中的改革方案;

3.2.2 企业生产经营中长期发展计划、规划;

3.2.3 企业主导产品的成本计划和技术经济指标;

3.2.4 企业主导产品定价政策、市场营销策略、客户档案资料、原材料供应商情报、市场占有率等信息和资料;

3.2.5 重要项目投资计划、投资规模、投资方向;

3.2.6 重大科研攻关项目、科技规划;

3.2.7 科技领域中的新发现、新设计、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配方;新产品研究、开发、设计方案、图纸、资料、工艺流程,中间试验数据和阶段性科研成果;

3.2.8 在同行业中处于领先水平的技术诀窍,技术潜力,替代技术,专有技术,尚未公布的专利技术;

3.2.9 大型工程项目,重要设备及大宗物资采购招投标标底及有关测算依据等资料;

3.2.10 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关键业绩指标等财务报告信息;

3.2.11 其他应列为绝密级的资料。

3.3机密级事项

3.3.1 尚未公布的各类地质资料,地质勘察的各类数据、图表、资料等;

3.3.2 企业主导产品成本利润完成情况及相关资料;

3.3.3 企业主导产品库存量、储存能力及相关数据资料;

3.3.4 企业主导产品的主要生产装置、设备等关键技术参数,工艺流程;

3.3.5 对外招标区域投标前的各类地质资料、工程资料和有关数据、图表;

3.3.6 引进设备、技术改进后的工艺、结构、控制操作等重要资料;

3.3.7 重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市场调研分析资料;

3.3.8 油品运输、资源配置计划;

3.3.9 企业基本建设、科研攻关和成套设备引进、大宗物资采购计划;

3.3.10 企业财务预算、决算,财务分析及其它经营活动分析资料、财务报告及相关

数据资料;

3.3.11 企业的资产、负债等数据资料;

3.3.12 经济技术指标完成情况统计资料,包括年、季、月度统计报表、统计分析资料;

3.3.13 主要经济合同的正式文本及有关资料;

3.3.14 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对外贸易、商务、技术谈判的意图、策略及方案;

3.3.15 尚未公布的企业工业环境污染监测数据及危害程度调整资料;

3.3.16 企业占用土地内部掌握的补偿标准、办法;

3.3.17 公司职员人事档案,工资性、劳务性收入及资料。

3.3.18 其他应列为机密级的资料。

3.4秘密级事项

3.4.1 企业会计凭证、账簿和月、季、年度报表;

3.4.2 对外承包工程项目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3.4.3 尚未公布的人事任免和纪检、监察、审核工作的内容。

3.4.4 公司各项规章管理制度。

3.4.5 其他应列为秘密级的资料。

3.4.6 除上述条款外,一旦失泄会对企业带来较大经济损失的其他管理信息、合同信息、经营信息和技术信息等。

4.密级的标定及变更

4.1公司各类保密信息密级的标定。

4.1.1 属于公司的保密信息,应当由产生密件的部门依据本制度3.2、3.

3、3.4条的规定标明密级,确定保密期限,报行政管理部审核、分管分管领导、总经理审批后,按照密级文件管理。

4.1.2 属公司秘密事项但不能标明密级的,通过口头通知、传达接触范围内的人员。

4.2密级变更及解密

4.2.1 因工作需要或环境变化,需要变更密级的,由原产生密件部门提出申请,行政管理部审核、公司分管领导审批,总经理批准变更。

4.2.2 对尚在保密期的文件事项,因工作需要或环境变化,需公开但不损害公司利益的,由原产生密件部门提出申请,公司分管领导审批,总经理批准解密。

4.2.3 保密期届满,除要求继续保密事项外,自行解密。

5.保密工作管理

5.1公司保密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为保密委员会,日常管理由行政管理部负责,公司办公室设专人分管保密工作,各职能部门、所属单位备专人或兼管负责保存保密材料;

5.2涉密人员应同公司签订保密协议,由行政管理部负责组织实施。

5.3保密信息载体的保密管理

5.3.1 公司保密信息载体是指以文字、数据、符号、图像、声音等方式记载公司保密信息的纸介质、磁介质、光盘等各类物品。磁介质载体包括计算机硬盘、移动存储设备和录音带、录像带等。

5.3.2 保密信息载体的管理必须严格遵守慎重、准确、安全、保密的原则,未经领导同意不得自行扩大阅读范围,不得向规定范围以外的人员泄露,不得自行借阅、复制。

5.3.3 对于公司不同密级的保密信息在公司内部的借阅、复制和销毁等,实行以下审批权限:

5.3.3.1 属于绝密级的,经总经理批准。

5.3.3.2 属于机密级的,经总经理或产生密件的公司分管领导批准。

5.3.3.3 属于秘密级的,经产生密件部门的公司分管领导批准。

5.3.4 对于公司不同密级保密信息的打印、收发、传递、外出携带和销毁以及秘密信息载体的保管,绝密级由总经理、机密级由产生密件的公司分管领导、秘密级由产生密件部门的负责人限定专人担任,并实行严格的登记制度,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存放保管秘密文件的办公室应有必要的保密措施。

5.3.5 秘密信息载体的收发和传送,须妥善包装密封,标明密级。机要员递送秘密文件,不得擅自拆阅,不得离开文件,不得带着文件到公共场所,不得交他人代送、代收,要当面交收件人查点清楚后签字。

5.3.6 秘密信息载体的携带外出,原则上不允许。确因工作需要,要根据秘密信息的相应密级经批准后,办理登记手续。

5.3.7 秘密信息载体的打印、复印和复制,不得擅自多印多留,要严格按公司领导批准的份数。草稿、复印件视同原件一样管理。打印、复印过程形成的废纸、废件应及

时销毁。

5.4信息系统的保密管理。

5.4.1 不在无保密措施的电话、传真机上传递保密信息;

5.4.2 所有涉及公司秘密信息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应当采取与所处理信息密级一致的保密措施,配置合格的保密专用设备。公司各部门电脑储存的保密信息要上“文件加密”,严防盗窃。

5.4.3 计算机网络传输涉及保密内容时,必须加装保密设施后方可使用,禁止在无加密设备的计算机网络上传输涉密信息。

5.4.4 存储过保密信息的计算机媒体的维修应保证所存储的秘密信息不被泄露。计算机信息系统打印输出的涉密文件,应当按相应密级的文件进行管理。

5.5保密信息的披露

5.5.1 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保密信息,必须经总经理批准。公司保密信息需向外界发布时均应报总经理批准方可向外界发布。

5.5.2 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公司保密信息,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密,不准通过其他方式传递公司保密信息。

5.6涉密会议和活动的保密

5.6.1 选择具有保密条件的会议场所,明确规定出席、列席范围,并认真执行签到制度。会议主持人在会前要向与会人员宣布保密纪律,与会者要严格遵守。

5.6.2 会议印发的密级文件,应指定专人管理,注明密级、统一编号,并予以登记。会议结束前,要把应收回的文件全部收回;准许带回的文件,要附文件目录单,并要求与会者签字并妥善保管。

5.6.3 有涉密内容的会议,与会者要记在保密手册或专用的记录本上,会后要严格保管,需要收回的按会议要求办理。

5.7失泄密的报告

5.7.1 失泄密者应当在失泄密后立即采取行之有效的补救措施,并将在1小时内将情况报给公司分管领导及行政管理部。

5.7.2 如发生、发现泄密事件,主管人员、行政管理部、保密委员会应当及时采取补救措施,迅速查明被泄露的秘密的内容和密级、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危害、事件的主要

情节和有关责任者,并在24小时内报告总经理。

5.8各部门应对本部门、公司所拥有保密信息内容制定相应的保密规定。

6.奖惩

6.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警告。

6.2.1 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

6.2.2 已泄露公司秘密但采取补救措施的。

6.2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予以辞退,造成损失的要赔偿经济损失。

6.2.1 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的;

6.2.2 违反本保密制度规定,为他人窃取、收买或违章提供公司秘密的;

6.2.3 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的。

6.3泄露绝密信息,扣罚泄密部门负责人1000-5000元,泄密责任人1000-2000元;如泄露机密信息,扣罚泄密部门负责人1000-3000元,泄密责任人500-1000元;如泄露秘密信息,扣罚泄密部门负责人500-1000元,泄密责任人100-500元。

6.4对在公司保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部门和个人应给予表彰、奖励。

7.附则

7.1本制度规定的泄密是指下列行为之一:

7.1.1 使公司秘密被不应知悉者知悉的;

7.1.2 使公司秘密超出了限定的接触范围,而不能证明未被不应知悉者知悉的。

7.2本制度与公司相关制度配套使用,对其他管理制度的保密方面具有指导性。

7.3本制度由行政管理部负责修订、解释。

7.4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原有的有关制度与本制度相抵触的,一律以本制度为准。

推荐第3篇:保密管理制度

北京XXXX有限公司

保密管理制度

1 目的

目的:为了规范和加强北京X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托管子企业(以下简称“子企业”)的保密事务管理,防止公司因泄密而发生重大经济损失的发生,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经纬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保密管理制度》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2 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保密的范围、人员、密级、措施,适用于公司及子企业保密管理工作。 3 定义

3.1 GB/T19000 确立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办法。

3.2 本制度中所称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公司带来经济效益,具有实用性,并经公司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管理信息等。 4 原则

4.1 公司保密工作实行“积极防范、突出重点,既确保公司秘密又便利各项工作”的方针和“业务谁主管,保密工作谁负责”的原则。

4.2 全员保密原则,未经允许,公司任何员工不得公开公司采取保密措施的秘密。

5 职责

5.1 公司设保密委员会,负责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决定公司保密工作相关事宜。保密委员会由公司领导、公司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

5.2 公司综合办公室是公司保密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落实公司保密委员会的决定,组织开展公司秘密保护业务工作的登记、保密工作的检查及泄密事件的查处。

5.3 公司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公司保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单位应指定具体人员负责本单位的保密事务管理工作。 6 程序

6.1 商业秘密是公司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公司集体智慧的结晶,是公司依照特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该类事项应当受到公司及所属人员共同保护。商业秘密包含: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管理信息。

1 6.1.1 技术信息:

a) 公司科研课题的选项、立项资料,已立项的科研项目的总体方案,研究资料,成果预测资料; b) 产品的调研、评审、试验资料及设计任务书,工艺性审查记录,工艺方案及评审记录; c) 产品的底图、总装图、部件装配图、明细表,主要件图纸工艺,关键件工艺及参数,“四新”技术试验资料、关键工装、设备资料、关键工序、特殊工序质量控制资料、产品质量审核资料、产品最终检验资料;

d) 公司各级中、长期产品研发、技术改造、工艺开发计划; e) 重大合理化建议项目资料; f) CIMS中CAD、CAPP、CAM、CAQ的开发软件,SAP系统数据、ERP系统及其数据信息,计算机系统控制系统、数据库、程序指令和密码; g) 公司设备能力,独有设备和专用设备资料; h) 公司工具、工装的需求、库存、制造流程; i) 公司特有的工艺、配方等及独创的技术诀窍;

j) 拟申请专利而未获得专利权前的相关资料和具有先进水平的非专利技术成果。 6.1.2 经营信息:

a) b) c) d) e) f) a) b) c) d) e) f) 公司的经营决策及销售策略;

公司各类销售价格、销售技巧、采购渠道、采购价格、客户名单; 公司各类产品的成本、价格、库存及报价;

公司招投标项目,招投标选标、评标、及未公开的招投标资料; 公司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资金来源、资产状况及负债等情况; 公司确认的其他经营管理信息。

公司各级党、政会议,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记录; 公司尚未公开的人事任免、安全保卫、经营调整;

公司关于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等重要会议纪要或记录; 公司职员人事档案,工资、劳务收人及资料; 公司保卫、安全、环境的检测资料;

其他经公司确定应当保密的事项。 6.1.3 管理信息:

6.2 密级的确定

6.2.1 公司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公司秘密的秘级,掌握公司秘密的公司各单位可向保密委员会提出密级建议,由保密委员会确认密级。

6.2.2 掌握公司秘密的公司各单位每年可向保密委员会提出秘密定级申请或密级变更申请,由公司综合办公室呈报保密委员会决定。 6.3 涉密人员

6.3.1 公司实行全员保密制度,公司所有可接触公司未公开的秘密的,均有保密义务。公司员工在工作中,不得以任何方式,将已获知或可获知的秘密透露给第三方。 6.3.2 公司涉密人员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人员:

a) 公司董事、股东、高、中层管理人员;

b) 公司的档案和印章管理人员、会议记录人员、人事人员、办公室人员、技术研发人员、财会人员、仓库人员、工程人员、法务人员、销售人员、采购人员、司机、生产主管与副主管等; c) 参加各类经营会议、参与业务洽谈、合同草拟签订、计划制订等各项涉密工作,或者接触、调用涉密文档的其他人员;

d) 公司临时聘用的可以接触到涉密工作及文档资料的人员,如技术顾问、财务顾问、销售顾问等。

2 6.4 密级的分类及保密期限

6.4.1 绝密级公司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的核心秘密或公司重要决策文件等,或一旦泄露可能严重削弱公司核心竞争能力,或对公司权益、声誉造成严重损害,威胁公司生存和发展的公司秘密。绝密级公司秘密的保密期限为永久。

6.4.2 机密级公司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的规划、财务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议记录、公司经营情况等;机密级公司秘密的保密期限为十年。

6.4.3 秘密级公司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公司人事档案、合同、协议、职员工资性收入、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秘密级公司秘密的保密期限为五年。 6.5 保密措施

6.5.1 经营信息的保密措施

a) 公司负有销售或采购职责的单位、或可知晓公司经营信息的单位,对6.1.3中所列信息采取保密措施,确保经营信息不被泄露;在与客户洽谈过程中,应确保公司产品的有关信息不被第三方知晓。

b) 在公司或所属单位进行的公开比价、招标过程中,责任单位及人员不得将标书中的相关信息泄露给任何人。 6.5.2 技术信息的保密措施

a) 技术部及知晓公司技术信息的业务单位,应对6.1.2中所列信息采取保密措施,确保技术信息不被泄露,以免造成公司经济损失。

b) 在委托公司外部人员进行专利申请、技术指导、技术鉴定检验过程中,应保证公司产品技术信息不被泄露给第三方,必要时可签订保密协议。

6.5.3 公司各单位对6.1.4中所列信息采取保密措施,确保技术信息不被泄露。 6.6 公司涉密文件的保密要求

6.6.1 绝密级公司文件未经公司总经理批准,机密和秘密级文件未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不得借阅、复制、摘抄。绝密级公司秘密文件应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保存,其他公司秘密文件应妥善保管。 6.6.2 公司秘密的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公司秘密的文件、信息资料和物品的制作、使用、保存和销毁过程,由指定人员担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6.6.3 公司人员应将载有公司秘密的文件、移动存储设备等资料妥善保管,未经主管领导或保密委员会许可,不得带离保密区域,不准借给他人阅读、复制,更不准交由他人代为携带、保管。 6.6.4 工作人员在使用公司涉密文件时,不得向他人展示、告知、解释公司涉密文件。不得出租、出借、赠送等泄露公司秘密。

6.6.5 公司电脑中存储有涉密文件,或输入密码方可使用的,电脑应由专人使用并设置开机密码。电脑使用人员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电脑储存的有关公司秘密资料不被调阅、拷贝。

6.6.6 公司文印人员经审批印制涉及公司秘密的有关文件、资料时,要严格按照批示的数量印制,不得擅自多印或少印;印制文件、资料时,损坏的资料应当场销毁。

6.6.7 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事项的,应当事先经保密委员会或总经理同意,并在使用时严格限定使用范围。 6.7 涉密文件的保存

6.7.1 公司涉密文件分别由下列单位保存:

a) 综合办公室档案室负责保管公司各类合同、公司下发的文件、各级会议记录、党政会议纪要等;

b) 人力资源部档案室负责保管公司人事档案、劳动合同等文件; c) 财务部档案室负责保管公司财务类文件;

3 d) 技术部负责公司技术信息类相关文档的保存及保密工作。

6.7.2 公司各单位尚未列入涉密文件的相关资料、文件、档案等,仍由各单位自行保存,但应当确定专人保管。

6.7.3 公司涉密文件已到保存期限的,无需继续保存的,由保存单位提出书面申请,报保密委员会决定,同意销毁的,由保存单位统一交付综合办公室,综合办公室指定专人采用特定处理方式进行销毁处理。

6.7.4 公司涉密文件应实行专人保管,专册登记、专柜存放,个人不得私自保存涉密文件资料。 6.8 泄密的处理

6.8.1 公司员工一旦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保密委员会或综合办公室,综合办公室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做出处理,降低因涉密事故引起的经济损失。 6.8.2 公司员工违反保密协议或竞业限制协议的,涉密单位或公司提出诉讼申请,由法律事务部提起诉讼程序,追究违约人员的责任。

6.8.3 公司已被泄露的秘密,由保密委员会或公司总经理决定,将泄密事项列为诉讼案件,由法律事务部提起诉讼程序。 6.9 泄密的处罚

6.9.1 公司在职人员违反本制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警告、降薪、降职或经济处罚,可单处或并处:

a) 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 b) 已泄露公司秘密但采取补救措施的。

6.9.2 公司在职人员违反本制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并要求赔偿公司损失:

a) b) c) d) 泄露公司秘密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的;

违反本制度,为第三方窃取、刺探、收买或违章提供公司秘密的; 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制度的; 经保密委员会认定的其他行为。

6.9.3 公司聘用人员,违反本制度的,公司与其解除聘用合同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并要求赔偿公司损失。 7 监督、考核

7.1 公司综合办公室对公司各单位的保密措施实施情况进行监督与考核。 8 附 则

8.1 本规则由公司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 8.2 本规则自公司发布之日起执行。 9 记录

推荐第4篇:保密管理制度

保 密 管 理 制 度

(一) 总则

第一条 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权力和利益,依照特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第三条 公司附属组织和分支机构以及职员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 第四条 公司保密工作,实行既确保秘密又便利工作的方针。

第五条 对保守、保护公司秘密以及改进保密技术、措施等方面成绩显著的部门或职员实行奖励。

(二) 保密范围和密级确定

第六条 公司秘密包括本制度第二条规定的下列秘密事项: 1. 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2. 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3. 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见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会议记录; 4. 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5. 公司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6. 公司职员人事档案,工资性、劳务性收入及资料; 7. 其他经公司确定应当保密的事项。

一般性决定、决议、通告、通知、行政管理资料等内部文件不属于保密范围。 第七条 公司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

绝密是最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益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机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权益和利益遭受到严重的损害;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益和利益遭受损害。

第八条 公司秘级的确定:

8. 公司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公司权益和利益的重要决策文件资料为绝密级; 9. 公司的规划、财务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议纪录、公司经营情况为机密级; 10. 公司人事档案、合同、协议、职员工资性收入、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为秘密级。

第九条 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应当依据本制度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标明密级,并确定保密期限。保密期限届满,自行解密。

(三)保密措施

第十条 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管理部或主管副总经理委托专人执行;采用计算机技术存取、处理、传递的公司秘密由网络科负责保密。

第十一条

对于密级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必须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11. 12. 13. 非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

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由指定人员担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保存。

第十二条

属于公司秘密的设备或者产品的研制、生产、运输、使用、保存、维修和销毁,由公司指定专门部门负责执行,并采用相应的保密措施。

第十三条

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事项的,应当事先经总经理批准。 第十四条

具有属于公司秘密内容的会议和其他活动,主办部门应采取下列保密措施:

1、选择具备保密条件的会议场所;

2、根据工作需要,限定参加会议人员的范围,对参加涉及密级事项会议的人员予以指定;

3、依照保密规定使用会议设备和管理会议文件;

4、确定会议内容是否传达及传达范围。

第十五条

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公司秘密,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密,

不准通过其它方式传递公司秘密。

第十六条

公司工作人员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管理部;管理部接到报告,应立即作处理。

(四) 责任与处罚

第十七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警告,并扣发工资50元以上500元以下: 1. 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

2. 违反本制度第十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的秘密内容的; 3. 已泄露公司秘密但采取补救措施的。

第十八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予以辞退并酌情赔偿经济损失: 1. 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的;

2. 违反本保密制度规定,为他人窃取、刺探、收买或违章提供公司秘密的; 3. 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的。

(五) 附则

第十九条

本制度规定的泄密是指下列行为之一: 1. 使公司秘密被不应知悉者知悉的;

2. 使公司秘密超出了限定的接触范围,而不能证明未明未被不应知悉者的。 第二十条

本制度经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推荐第5篇:保密管理制度

保密管理制度

一、保密工作概述

了解几个概念 1.国家秘密:“国家秘密是关系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国家秘密秘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个等级,保密期限分别不超过30年、20年和10年,密级和保密期限可以根据情况适时变更。2.工作秘密:工作秘密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在其公务活动和内部管理中产生的不属于国家秘密而又不宜对外公开的事项。3.商业秘密:根据我国《刑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4.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三者的区别 (1)三个“秘密”的法律特征不同。“国家秘密”的法律特征有三点:①关系国家的安全和利益的事项。②依照法定程序确定。③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5.“商业秘密”的法律特征有四点:①不为公众所知悉。②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

③具有实用性。④权利人采取了保密措施。6.“工作秘密”其含义包括两点:①除国家秘密以外的,在公务活动中不得公开扩散的事项。②一旦泄露会给本机关、单位的工作带来被动和损害。三个“秘密”一旦泄露危害的对象不同。

“国家秘密”一旦泄露危害的是国家的安全和利益。 “商业秘密”一旦被侵犯,会损害商业秘密权利人的利益,严重的会危及市场秩序。如果经营信息和技术信息一旦泄露后会损害国家安全和利益,那它就应该被定为国家秘密而不是商业秘密。“工作秘密”一旦扩散或公开,会给本机关工作造成被动和损害。三个“秘密”一旦泄露所承担的法律责任不同。“国家秘密”一旦被泄露,除了要承担行政责任外,构成犯罪的还应承担刑事责任。“商业秘密”一旦侵犯,并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要分别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行政处罚责任或刑事责任。“工作秘密”一旦泄露,要承担行政责任,受到行政处分。

二、保密意义和划分

(一)、为加强公司保密工作的管理,防范和杜绝各种泄密事件的发生,维护公司正常经营管理秩序,保障公司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总公司及直属公司全体员工,每个员工均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和制止他人泄密的权利。

3、保密范围和密级划分 公司秘密指涉及公司利益、依照一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内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二)、密级划分 公司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 1)绝密级:是最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给公司造成特别严重的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 2)机密级:是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给公司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 3)秘密级: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会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

(三)、保密范围 公司秘密包括下列事项: 1)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2)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3)公司的合同、协议、意见书及可行性报告、重要会议记录; 4)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审计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5)公司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6)公司的管理策略、客户信息、货源情报、产销策略; 7)公司技术水平、技术力量、技术潜力、产品动向; 8)公司持有、掌握的厂家技术资料、光盘、书籍、文档; 9)公司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件; 10)公司员工的人事档案、工资、奖金及相关资料; 11)其他经公司确认应当保密的事项。 一般性决定、决议、通告、通知、行政管理资料等内部文件不属于保密范围。

(四)、公司密级的确定 1)公司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公司权益和利益的重要决策文件、资料为绝密级; 2)公司的年度规划、财务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议记录、公司经营情况、厂家技术资料为机密级; 3)公司合同、协议、人事档案、工资、奖金、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营业执照及相关证件为秘密级。

4、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由起草公司或部门依据本制度第三项“保密范围和密级划分”中的第1条密级划分、第3条公司密级的确定的规定标明密级,并确定保密期限。保密期限届满,除要求继续保密的事项外,自行解密。

(五)、保密管理

1、知晓范围 1)公司秘密(绝密、机密、秘密)总公司副/总经理有权全部知晓; 2)绝密级只限总公司副/总经理指定的人员知晓; 3)机密级只限负责该项工作的主管人员以及该主管人员认为必须知道的人员知晓; 4)秘密级只限相关人员知晓。

(六)、保管备份 1)绝密级资料原则上不允许摘抄或复制,确需摘抄或复制者须经总公司副/总经理批准; 2)机密级、秘密级资料需经子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摘抄或复制; 3)保密资料不得私自复制,复印件应视同原件管理; 4)各公司保管的公司证件需经子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复印或借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经部门经理批准后,可复印); 5)各公司指派专人负责秘密文件、资料的保管,并采用相应的保密措施; 6)若发现或发生泄密情况,应立即向总公司领导报告,以便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三、居安思危,防患未然,切实增强保密责任意识

机要保密工作是党和政府至上而下的一条的生命线、中枢线和指挥线,能不能保证这条生命线正常运转,能不能维系这条指挥线畅通无阻,关系着党的事业发展,关系着国家长治久安。保密工作者是幕后英雄。大家看过电影《永不消逝的电波》就是展现保密战线上的故事。可以说,保密就是保政治、保大局、保安全、保稳定、保发展。如果连自己的生命线都无法保证,还有什么秘密可言?所以,如何保证和维系这条生命线的畅通是各级党委、政府和党员领导干部的重要责任。

(一)做好保密工作是适应新形势的必然要求。当前保密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异常复杂、繁重。国际形势风云变幻,世界多极化和经济全球化趋势进一步加剧,社会信息化和信息网络化的触角已延伸到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从国内来看,保密工作和全党的其他工作一样,既面临着良好的发展机遇,也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各种敌对势力千方百计窃取我国家秘密,而且窃密主体增多、隐蔽性增强,窃密领域不断扩大,窃密方式多样化,窃密的现代化水平不断升级,保密防范的难度越来越大。据统计1999年至2005年全国共发生泄密案件1000多起。其中涉及省部级干部9人、司局级干部46人、县处级干部66人。从自治区来看,作为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历来是境内外敌对分子渗透、破坏和窃密的重点地区,处于窃密与反窃密的前沿,近几年来先后发生过多起窃密和泄密案件,去年自治区就发生6起泄密案。从我市来看,法轮功分子和非法宗教组织想方设法搜集和窃取秘密,加以歪曲后进行政治攻击,破坏安定正常的社会秩序。 各级保密部门和广大保密工作者,要充分认识在新形势下做好保密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复杂性,切实增强做好保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准确定位保密工作,科学谋划保密工作,大力推进保密工作.

(二)做好保密工作是应对新挑战的重要保障。随着信息化网络化的迅速发展,电子党务、电子政务、电子商务逐步开展,在积极推进信息公开、资源共享的同时,如何确保党委和政府事务在网上安全正常运转,对保密工作来说既是新的领域,也是新的挑战。近年来,虽然全市保密工作取得长足进步,但与新形势和新任务的要求相比,还存在着一定差距和不容忽视的隐患。主要表现为“三个不到位”,即思想认识不到位,一些干部群众思想上有一种误区,片面认为现在科技如此发达,设备如此先进,网络运用如此广泛,存在“无密可保”、“有密难保”的思想。如果我们头脑里没有忧患意识、没有安全意识、没有防范意识,没有保密意识,那么这就是我们思想上最大的失密。可以说,思想上放松警惕,就可能出现隐患。监督管理不到位,有的单位保密管理制度和各项制度措施不落实,重点涉密人员和涉密文件管理松懈,涉密计算机和网络防护薄弱。组织领导不到位。由于长期处于和平的环境,导致一些领导干部滋生了麻痹思想,对保密工作不够重视,工作落实不够到位。“保密工作无小事”,这些问题如果得不到及时纠正,就可能出大问题。因此,各区、各部门和各单位,一定要正视差距,克服不足,努力消除隐患,切实做好保密工作,为加快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发挥服务保障作用。

四、把握重点,抓住关键,切实保障国家秘密安全

形势是不断发展的,情况也在不断变化。保密工作要根据形势、任务的变化,与时俱进,把握工作重点,抓好关键环节,确保党和国家重要秘密不泄露。要突出抓好四个方面的管理工作。突出抓好重点涉密人员的管理。要切实提高重点涉密人员的保密意识,督促他们自觉遵守各项保密工作制度,严格按制度办事,把保密制度变成日常工作的行动。突出抓好关键部位的管理。重点涉密部门、重要要害部门是各方关注的焦点,保密工作能否做好,能否确保不出问题,主要看这些部门的工作做的好不好,能不能不出问题。要按照《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管理的规定》,对要害部门进行严格管理,严格按照保密工作程序和规范执行。突出抓好关键环节的管理。坚持关口前移,积极防范,及时发现和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对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保密部门提前介入,参与制定工作预案,加强保密检查。对公文的制发、运转、存档、销毁,要实行全方位管理,确保关键环节不泄密。突出抓好计算机网络的安全管理。网络泄密问题已成为保密工作的重中之重。要开展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审批和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工作,加强技术力量,提高装备水平,加大对互联网泄密和涉密计算机上国际互联网的检查力度。努力做到“三个配合”,配合市信息化领导小组加强电子政务保密管理,建立上网信息严格把关制度;配合市网络安全领导小组,做好网络安全的监督和检查工作;配合市清理互联网有害信息领导小组,对互联网有害信息进行清理检查。与此同时,要与有关部门积极协商、配合,抓紧筹备建立保密技术检查中心和公文销毁站有关工作,开展经常性的秘密销毁督促检查,保证各部门公文定点销毁。夯实基础,注重实效,切实推进保密任务落实 各区、各部门紧紧围绕重点保密管理任务,统筹安排,多管齐下,整体推进,全面加强保密宣传教育、保密制度建设、保密技术管理和保密督促检查等基础性工作,积极推进保密教育经常化、保密管理法制化、保密技术现代化、保密机制科学化。首先,以宣传教育为先导,不断增强保密宣传教育的实效性。做好保密工作,需要强化全员的保密观念和保密意识,做好保密宣传教育工作尤为重要。保密部门与新闻媒体密切配合,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性的保密宣传活动。举办保密知识竞赛、组织观看保密宣传教育片。加强各级党校的保密教育工作,采取举办培训班、讲座、研讨会等形式,增强各级干部和涉密人员的保密观念。其次,以制度建设为保证,积极推进依法治密工作。“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保密工作的有序高效运转,要靠制度作为保证。要不断探索保密工作的规律,并形成规章制度予以规范,以发挥长效作用。要建立完善定密工作制度。正确区分密与非密,使定密工作做到法制化、经常化、规范化。要严格执行秘密载体的保存与销毁制度。在做好纸质涉密载体管理的同时,重点加强对软盘、硬盘、光盘等各类非纸质涉密载体使用、保管、销毁的管理。要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保密工作责任制。按照《关于党政领导干部保密工作责任制的规定》,今年要把此项工作列入年终领导干部实绩考核当中,形成主要领导切实担负起具体领导责任,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同时,要认真按照中办、国办下发的《手机使用保密管理规定(试行)》要求,高度重视并切实抓好手机、涉密笔记本电脑、移动存储介质以及复印、打印、传真等设备使用的保密管理。以督促检查为抓手,力促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工作重在落实,而督促检查则是有力的手段。要不断强化“大督查”观念,重视发挥督查的作用。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泄密案件查处工作机制,切实加大查处力度。要严格执行泄密事件报告制度,对发生泄密事件不报的,要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各级保密委员会要针对本地区、本部门保密工作的薄弱环节,组织不同内容的专项检查,查找问题和漏洞,及时采取措施,消除泄密隐患。加强领导,强化素质,努力为保密工作提供组织保证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新形势下的保密工作,把保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把保密工作放到工作大局中去谋划、去部署、去落实,把保密工作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布置、同检查,切实把保密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强化设施投入。在高科技的条件下,要保证保密工作这条生命线的正常运转,离不开技术设备的有力支撑。要按照国家和自治区保密技术“十一五”规划的要求,把保密技术发展纳入本地区本部门的总体规划中,确保规划项目和经费落到实处。要加大对保密工作的投入,特别是对保密要害部门、部位配备必要的现代化保密技术设备,逐步实现保密技术的规范管理,不断提高保密工作的水平。今年我市对确定的要害部门、部位必须全部配备碎纸机。各区、各部门和各单位对保密机要设施装备必须配备到位,必要的经费必须保证落实。是强化队伍建设。切实加强保密机构队伍建设,使保密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与目前承担的工作任务相适应,与我市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相适应。要围绕把保密部门建成学习型机关、把保密干部培养成学习型干部的目标,切实抓好理论知识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准确把握新形势下保密工作的特点和规律,着力提高协调服务能力、依法行政能力、综合防范能力、科学管理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

推荐第6篇:保密管理制度

南宁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保密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集团公司保密管理,保障秘密安全,维护国家、集团公司安全和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及所属各企业保密管理。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秘密,包括国家秘密、集团公司秘密。 国家秘密是指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限制知悉人员范围的信息。

集团公司秘密是指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在日常工作中产生的,涉及改革发展、生产经营、市场竞争、利益和信誉等,根据管理需要,在一定时间内限制知悉人员范围的信息。

本制度所称保密管理,包括定密、保密、监督等全过程管理。 第四条

集团公司保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各负其责的体制。

第五条

集团公司保密管理遵循严格管理、严密防范、确保安全、方便工作的管理原则,既确保秘密安全,又有利于信息资源合理利用。

第六条

所有员工都有保守秘密的义务,不得泄露所知悉的秘密。

—1—

第二章

保密机构与职责

第七条

保密工作在集团公司党委和集团公司保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保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建立和落实保密工作责任制,审定集团公司保密工作部署和年度工作安排;

(三)审定集团公司产生的秘密信息密级、保密期限及知悉范围;

(四)研究解决保密工作有关问题,保障保密技术装备资金和保密工作经费;

(五)协调处理集团公司保密工作其他重大事宜。

第八条

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集团公司党委办公室,承担集团公司保密管理日常工作,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组织制定和实施集团公司保密工作规章制度;

(二)组织编制、调整集团公司产生的秘密信息密级、保密期限及知悉范围;

(三)负责集团公司保密备案管理和保密事项审查、审批;

(四)指导、参与重要涉密会议、活动保密方案的制订及涉密文件资料管理;

(五)指导、协调和监督集团公司各部门、所属企业保密工作,组织学习保密法规和保密知识技能,开展各种形式的保密宣传教育活动;

—2—

(六)负责会同有关部门查处集团公司各部门、所属企业失、泄密事件,提出处置方案;

(七)负责与南宁市保密局联络工作,承办上级及集团公司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保密管理工作。

第三章

管理要求

第九条

集团公司各部门、所属各企业必须严格遵守保密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注重开展保密宣传教育,落实员工保密责任,完善各项保密措施,防止失、泄密。

第十条

集团公司实行领导干部保密责任制。各级主要领导为保密工作第一责任人,负第一责任;分管领导对所分管范围内的保密工作负分管领导责任。

第十一条

所属各企业应建立或指定保密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保密工作人员。

第十二条

集团公司建立员工保密合同制度。集团公司、所属各企业应与涉密岗位工作人员(以下简称涉密人员)签订保密协议。涉密人员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应实行脱密期管理。

集团公司、所属各企业临时或短期聘用人员,其工作内容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和集团公司秘密,特殊情形确需涉密的,应签订保密协议,并控制其知悉范围。

第十三条

集团公司实行保密要害部门、岗位制度。保密要害部门、岗位由保密管理机构拟定,所属各企业拟定的保密要害部门、岗位需报集团公司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确认。

—3— 保密要害部门、岗位应全员逐级签订《保密责任书》,涉密人员聘用应进行资格审查,录用后报本级保密管理机构备案。

保密要害部门、岗位应配备使用保密技术防护设施、设备。 第十四条

集团公司实行统一定密制度。集团公司各部门、所属各企业应严格按集团公司的统一规定,确定秘密范围及密级,不得漏定、错定,不得随意扩大或缩小秘密范围、提高或降低密级。

第十五条

集团公司建立保密工作介入制度。集团公司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所属各企业保密管理机构应提前介入重要涉密项目、会议和活动,主动与主办部门研究采取必要的保密措施,并监督落实。

第十六条

集团公司、所属各企业应经常性开展保密专业培训,并纳入年度培训计划。涉密人员应经保密知识技能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十七条

集团公司实行保密事项报告制度。员工发现秘密已经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时,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企业应立即处理并向同级或集团公司保密管理机构报告。

所属各企业对重大涉密会议、涉密活动及重大保密工作事项,应及时向集团公司报告。对失、泄密事件实行年度汇总报告,没有发生失、泄密的,进行“零”报告。

第十八条

集团公司、所属各企业应保障保密设备配备及工作开展等保密工作所需经费,并列入年度财务预算。

—4—

第四章

密 第一节 范围与密级

第十九条

国家秘密范围与密级,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 第二十条

集团公司的密级按重要程度由高到低依次分为绝密、机密、秘密。

(一)绝密:上级划定的绝密事项及对集团公司整体利益、运营安全产生严重影响的核心秘密,包括但不限于集团公司发展战略、重大经营管理决策、重大项目等事项的相关信息。

(二)机密:上级划定的机密事项及对集团公司整体利益、运营安全产生一定影响的秘密,包括但不限于集团公司重要技术、重要经营管理、重要项目规划方案、招投标事项、财务档案及统计材料等事项的相关信息。

(三)秘密:上级划定的秘密事项及对集团公司局部利益、运营安全产生影响的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一般的技术和经营,人事档案,员工工资性收入,尚未公开的人事任免、职工违纪违法处理材料等事项的相关信息。

第二十一条

产生秘密的部门和所属各企业,由承办人员依据国家有关保密规定,编制本部门、企业《分级保护目录》,及时确定秘密信息密级、保密期限、知悉范围等事项,并报集团公司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秘密知悉范围应当根据工作需要限定在最小范围。 被确定为国家秘密、集团公司秘密的,相关部门或企业应报集团公司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5—

第二节 变更与解除

第二十二条

密级和保密期限确定后,集团公司保密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有关规定,及时予以变更或解除。

第二十三条

秘密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及时变更:

(一)泄露后对国家安全或集团公司利益的损害程度发生明显变化的;

(二)因工作需要,原知悉范围有较大变化的;

(三)国家保密主管部门、集团公司对密级或保密期限已作调整的。

第二十四条

对保密期限内的秘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及时解除:

(一)公开后无损于国家安全或集团公司利益的;

(二)公开后对国家安全或集团公司利益更为有利的;

(三)已经国家保密主管部门、集团公司批准公开的。第二十五条

保密期限届满的,应自行解密;国家保密主管部门和集团公司要求继续保密的,不得解除,但应及时变更保密期限。

第二十六条

密级、保密期限变更及解除,由原定密部门或企业决定,变更及解除前应报集团公司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第二十七条

原定密部门、企业撤销、分立或合并,密级、保密期限变更及解除工作由承担其原职能的部门或企业负责。无法确定相应承担其原职能的部门、企业的,由集团公司指定。

—6— 第二十八条

秘密的密级、保密期限变更后,应当在原标明位置的附近作出新标志,原标志以明显方式废除。保密期限内解密的,应当以能够明显识别的方式标明“解密”的字样。

第五章

保密措施 第一节 秘密载体的管理

第二十九条

涉密载体,应在外包装上标明与其内容一致的密级。密级标识与涉密载体不得分离。

本制度所称涉密载体是指以文字、数据、符号、图形、图像、视频和音频等形式记载秘密信息的计算机、移动存储介质以及纸介质等物品。

第三十条

涉密载体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保存、维修、维护、更换和销毁应登记造册,并经批准后,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

涉密载体未经批准不得转借、摘抄、复印、拷贝。传递涉密信息,要妥善保管好经手的各类涉密载体。

第三十二条

涉密载体维修、报废、销毁应登记造册,并经批准后,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节 涉密人员管理

第三十三条

涉密人员必须严守国家秘密和集团公司秘密,维护国家及集团公司安全和利益。

第三十四条

涉密人员上岗,须经各级保密管理机构按照涉密人员基本条件对其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的,不得在保密

—7— 要害部门、岗位工作。

第三十五条

涉密人员应遵守保密纪律,履行保密义务,自觉接受保密教育、监督和检查。

第三十六条

涉密人员辞职、调动、出国(境)、脱密期等事宜执行国家有关期定。

第三节 涉密会议、活动或涉外工作管理

第三十七条

涉密会议应在符合安全保密要求的场所召开,严格控制与会人员范围,并对会场服务人员进行保密审查和教育;机密级以上的涉密会议应当指定专人负责保密工作。

第三十八条

会议和活动的主办部门、企业应控制涉密文件资料印制数量和发放范围,会议或活动结束后应全部收回,参加涉密会议或活动人员不得擅自带出或复制。

第三十九条

涉密人员因公出国(境)前,应对其进行保密教育,明确保密纪律和要求,并对其所携带的资料进行保密审查。涉密人员应签订保密承诺书。

第四十条

携带集团公司秘密出国(境)的,由集团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并报集团公司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第四十一条

带出国(境)的国家秘密、集团公司秘密应按有关规定使用、存放和保管,因工作需要带到其他场所的,应随身携带、妥善保管。

第四节 秘密信息传递与公开

第四十二条

不得通过普通传真机、公共电子邮件、非加密电话、移动电话和平信、挂号信、特快专递等普通邮政传递秘密—8— 信息。

集团公司及所属各企业之间传递秘密信息,应按秘密等级使用密码传真系统及专网电子公文、电子邮件系统,或通过国家邮政机要通信系统进行传递。确因工作需要必须随身携带时,须经集团公司保密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实行两人护送制度。市内递送,须通过机要交通专车专程传递。

第四十三条

任何人不得擅自公开或通过互联网及其他公众网发布、传递秘密信息。

第四十四条

新闻宣传报道、内刊等刊登内容不得涉及秘密信息,发布前应进行保密审查。保密审查由集团公司、所属各企业宣传部门负责组织。

第六章

检查监督与教育

第四十五条

集团公司保密工作领导小组、所属各企业保密管理机构应定期或不定期开展保密检查。

第四十六条 发生失、泄密事件的,有关部门或企业应当立即采取保密应急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并报告集团公司保密工作领导小组。集团公司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所属企业保密管理机构应会同有关部门及时查处。

第四十七条

对违反保密规定、存在泄密隐患的,由本企业或部门对直接责任人给予批评教育;情节较重的给予相应党纪政纪处分;发生严重失、泄密的,给予解除劳动合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9— 第四十八条

发生失、泄密事件或保密管理存在严重问题的,视情节对企业或部门主要负责人追究领导责任、分管领导追究直接领导责任,包括诫勉谈话、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

第四十九条

与集团公司、所属各企业订立保密协议的人员,在协议期内违反保密义务,给集团公司、所属企业造成损失的,有关部门或企业应依法追究违约责任。

第五十条

集团公司、所属各企业保密管理机构要结合工作实际,有计划地开展保密教育工作。

第七章

第五十一条

本制度由集团公司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五十二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10—

推荐第7篇:保密管理制度

XXXXXXXXXXXX 信息安全保密制度

为保守本单位信息安全,防止计算机及工作人员泄密问题的发生,制定本制度。

1、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保密法》有关规定,遵纪守法,维护呼叫单位的机密。

2、未安装保密专用设备或未采取保密措施的计算机不得处理和传递涉密信息,凡处理系统的计算机均须设置密码、屏幕保护、用户口令、身份识别等保密措施。

3、对不同范围的人员信息及我单位相关资料采取相应的保管措施和借阅制度。

4、通过计算机输出(下载)的涉密信息以及存储涉密信息的软、硬盘均须按照相应密级的文件物品进行管理。

5、本单位计算机应在按有关规定设立的控制区内操作和使用,无关人员不得使用。外出携带保密性文件必须经领导同意并做好详细的外出记录。

6、工作人员值班期间未得领导同意不得将外部人员带入工作场地。

7、技术维护办公室对计算机保密技术措施落实情况以及上网信息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检查、指导,并负责对涉密人员进行保密教育、培训和考核。

8、计算机使用人员必须签定“计算机保密管理责任书”,以明确个人的保密职责。

9、经批准销毁的相关材料和不需要归档的文件材料,定专人进行销毁,不得当废纸处理,销毁重要文件应登记造册,并有人负责监销。

10、任何人发现工作人员泄密问题,均应及时向相关领导报告,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对违反本制度,泄漏群众个人或集体资料的,将视情节轻重,对泄密人员按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并追究相负责人的责任。

推荐第8篇:保密管理制度

保密管理制度

供方领导签字并注明。

第三十二条 泄露公司秘密造成严重后果者,公司将给予开除外理,并处以

元以上的罚款,必要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本制度由行政部负责制定,总经理审阅后报董事会批准。 第三十四条 本制度由行政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第三十五条

本规定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办理。

推荐第9篇:保密管理制度

涉密人员保密管理制度

为了严格执行各项保密管理规定,不断强化涉密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增强保密观念,并对涉密人员辞职、调动事项严格执行脱密期管理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涉密人员保密管理制度,具体管理措施及实施办法如下: 1.涉密人员的招聘管理

(1)涉密人员负有维护国家秘密安全的责任和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应自觉遵守有关的法规和制度,接受保密组织的教育和监督。

(2)选拔任用涉密人员,要依照相关岗位保密规定要求,进行严格审查,如招聘涉密技术人员,需事先对应聘者严格审查其户籍、履历、专业职称以及家庭结构、成员基本情况,并报保密办备案,不得使用临时聘用人员。

(3)涉密人员进入涉密岗位前,必须进行涉密资格审查,未取得涉密资格,不得从事涉密岗位工作,不得接触公司及国家秘密。公司保密办会同人事行政部等对涉密人员资格进行审查,并填写《涉密人员资格审查表》。

(4)涉密人员上岗前,必须先参加保密业务培训,学习资料均不得带出公司,学习完毕后及时参加保密制度考试,通过考试者,方能办理入职,签订《保密承诺书》后,取得从事相应涉密岗位工作的涉密资格。 (5)凡涉密工作岗位,不得在外单位兼职。 2.涉密人员的培训管理

(1)保密办公室负责保密法规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要充分利用报纸、杂志、板报宣传保密法规普及保密知识,提高全体员工的保密意识。

(2)保密宣传教育工作,由公司保密办负责计划、安排,并组织实施。保密办小组每年至少安排一次对全体涉密人员的保密宣传教育,一年至少安排两次涉密人员培训,使涉密人员熟悉基本的保密法规,知悉其必须承担的保密责任和义务以及应当享有的权利。

(3)新调入或新任用涉密岗位人员,必须先由人事行政部负责进行保密制度培训并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各部门负责人有责任教育调离涉密岗位的人员离岗后自觉遵守保密纪律,承担保密义务,不泄露国家及公司秘密。

(4)保密办公室负责对因公、因私出境和调离岗位的涉密人员进行保密教育,使其了解保密范围,明确保密责任,掌握处理保密问题的方法。 (5)保密培训工作由保密办公室拟定《年度培训计划》和经费预算,纳入部门职工培训教育计划和经费,由人事行政部负责组织,保密办公室参与实施,培训人员按规定在《培训签到表》签到。 3.涉密人员离职管理

(1)涉密人员在其调离涉密岗位时应签订《离岗保密承诺书》,并将其去向等信息记录备案,对于掌握国家重大秘密者应向保密部门报告。

(2)涉密人员因工作需要调整涉密岗位时,需填写《涉密人员岗位变动审批表》,由所在部门对其涉密程度现实表现做出评价,报保密办审批。

(3)涉密人员办理调离手续时,公司保密办会同人事行政部对其进行保密教育,与其签订涉密人员《离岗保密承诺书》。涉密人员的涉密情况及涉密人员《离岗保密承诺书》等有关材料存入个人档案。

(4)涉密人员脱离涉密岗位时,必须移交本人所保管的涉密文件、资料、合同等,并办理移交手续,填写《移交清单》,由部门分管领导和公司保密办派人临场监督交接。经核查无误后,方可办理调动、离职手续。

(5)涉密人员在岗、离岗和出国前以及涉及外事活动前必须进行保密教育,如涉密人员在职期间出国,公司将会详细记录涉密人员资料并备案,与之签订《保密承诺书》;涉密人员在职期间因私出国,公司需要登记涉密人员出国理由、时间以及去向等信息,并提交保密办备案;涉密人员擅自离国或出国,公司将向当地保密局及时报告。

(6)对于涉密人员不履行保密责任,情节轻微的,应当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应当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 4.涉密人员的脱密期管理

涉密人员调动、离职,用人部门及人事行政部需征求保密办的意见,并视情况进行脱密期管理。脱密期一般为6个月到3年。具体为:

(1)核心涉密人员:如从事绝密级国家省级重点项目研制、生产、技术、管理的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总工程师和相应在岗技术人员,参与企业发展重大方针、政策、计划研究和制定的人员,其他经公司批准的掌握、知悉、管理绝密级资料信息的相应在岗人员,脱密期为2-3年。

(2)重要涉密人员:如机密级科研项目主要领导、核心技术人员和相应在岗人员,国防系统各专家组成员,其他经公司批准的掌握、知悉、管理机密级资料信息的相应在岗人员,脱密期为1-2年。

(3)一般涉密人员:如从事秘密级国家省级重点项目研制、生产、技术、管理人员和相应在岗人员,涉密科研项目管理、涉密经费管理及文件、资料、档案管理的相应在岗人员,其他经公司批准的掌握、知悉、管理秘密级资料信息的相应在岗人员,脱密期为6个月至1年。

(4)涉密人员因其他各种原因须脱离涉密岗位的,由公司保密办、涉密人员所在部门共同协商确定涉密人员的脱密期管理办法。

(5)涉密人员在脱密期期间,必须遵守有关涉密人员管理的各项制度,对担负涉密工作期间掌握、知悉、管理的国家及公司秘密继续承担相应保密责任,并禁止以任何形式再次接触由公司管理的国家秘密。脱密期结束后,涉密人员资格解除,但仍需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承担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 5.附件

附件-001《涉密人员资格审查表》 附件-002《保密承诺书》 附件-003《培训计划》 附件-004《培训实施签到表》 附件-005《涉密人员岗位变动审批表》 附件-006《离岗保密承诺书》 附件-007《涉密人员离岗审批表》 附件-008《涉密载体档案移交记录表》 涉密技术保密管理制度

为了严格规范涉密技术管理,针对涉密管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结合公司保密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1.科学技术保密工作应当与科学技术管理工作相结合,必须做到以下工作:

(1)制定科研项目计划的同时,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制定密级。

(2)下达科研项目计划的同时,应当下达密级、保密期限、涉密范围等保密要点。

(3)接受科研项目计划同时,应当商定密级。 (4)检查保密项目工作的同时,应当总结项目组保密工作。

2.在涉密项目下达时,由涉密项目负责人确定知密人员范围和保密要点,报公司保密办备案,公司保密办与项目的所有涉密人员签订《项目保密协议书》,根据项目相关的甲方单位要求签订《保密协议》。

3.项目负责人即为该项目的保密责任人,做到“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涉密项目保密员具体负责本部门涉密项目来往文件的登记、清理和保管,做到涉密文件不丢失、不外传。项目工程结束后,必须将涉密文件统一归档,并经常对项目组成员进行保密教育,做到知密范围不扩大、公开场合不讨论。

4.涉密人员应自觉遵守协议,严守公司秘密。涉密人员离职或调岗时,应与公司保密办签订保密承诺书, 继续履行保密义务,未经过公司批准不允许任何人从事与该技术有关的工作,直到该项目解密为止。

5.召开涉密项目(活动)的研讨会、交流会等会议,要严格控制参会的人员范围,对必须与会的人员要经过必要的审查。与会人员有承担保密的义务,会后要收回会议发放的文件、资料。在没有通讯干扰设施的场所召开的涉密会议,应禁止带入手机(或取出手机电池)。

6.技术研发部门应强化管理,规范行为,加强技术人员的保密意识,全面做好系统化管理,使要害部门始终处于强有力的保密监管之下。

7.对项目工程技术实施在线监管,可在第一时间发现违规行为并及时阻断,避免泄密案件的发生,提高对国家、公司秘密的保障能力,从而实现保密科技发展的新突破。

8.重要的项目技术涉密会议和活动,会前应制定相应的保密工作程序(预案),保密办要有专人全程参与管理。

推荐第10篇:保密管理制度

保密管理制度

根据《保密法》以及有关保密工作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保密室的标准

保密室的设置应该在办公楼(二楼以上)高层,人员少过往的房间(最好是单独的),安全防范条件好,本室“三铁”(有铁门、铁窗、铁柜)。有人专管,有安全保障。室内有防火、报警设备。

二、保密员(含兼职)的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2、忠诚老实,作风正派,遵纪守法。

3、忠于职守,爱岗敬业,保密观念强。

三、保密员岗位责任:

1、认真学习,熟悉保密法规,严格地执行保密法规。

2、负责国家秘密载体(密件、密品)的管理。认真登记造册,分类存放。

3、上级下发和本级产生的“三密”文件,资料要做到来龙去脉清楚。分发、呈阅、借阅的要及时清退。秘密级、机密级的每季度清核一次,绝密级的不准借出保密室。

4、做好文件、资料的完整归档工作。每年终对上级下达的密件经请示不需退回的以及本级产生的密件都要做好归档(一般在次年四月份前)和销毁工作。

四、收文

1、签收。属邮电机要室送来的要核对信封机要号码。属外部门送来的要清点份数。属领导开会带回的密件也要清点份数,才能签收姓名、日期要详细登记。属本级产生的密件也要登记好份数。

2、呈批送办。收文后要及时呈请分管领导批示。及时呈阅办理。急件速办,一般件应在于24小时内处理完毕。

五、发文

1、密件要坚持只发组织,不发个人的原则。

2、需要寄出的密件一定要到邮电局办好机要邮寄手续,不得以挂号或普通邮件寄出。不能办理机要交寄的,要派车专程送达或通知收文单位派员领取。

六、登记

1、分类设本。密件、密品和一般件要分类设专本登记,不可混杂。收文、借文和转文也要分设专本登记。

2、项目清楚。对来文单位、文件号、收件信封号、总份数、密级、发往单位、签收人、日期等,每栏都要填写清楚,以便于今后泄密查处。

3、用于收发、借文、清退、销毁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密品的登记本(包括表格)用完后至少保存5年,绝密级、密码、密码电报的登记本用完后至少保存10年。

七、传递

1、传递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密品应套封装,数量大的应用铁箱或邮袋包装,在封面上或包上加盖密封章,标明密级和统一编号,并交由机要通信(专车、专人护送,不得用普通邮寄或托运)传递。

2、传递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密品时,传递人不得拆阅、启封、不得 2 把文件袋夹在单车、摩托车尾架上或在途中办理个人私事。

3、绝密件应单独装封,并有两人护送。

八、复制、摘抄

1、秘密文件以及发文单位规定不准翻印的文件,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翻印;确需要复印时,应当经制文机关或者授权单位批准。翻印复印件应注明翻印、复印的机关,份数和日期,按原件规定管理,用后及时收回。

2、印制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应由本机关内部的文印室或委托持有《国家秘载体复制许可证》的印刷厂(车间)承担。严禁在市面营业部门复印机或私人印刷厂印制。

3、摘录秘件或资料时,不可全文照录,只能重点摘录,所摘录的记录本用后交回保密室管理销毁(摘录本统一用保密室编号的本子)。

九、阅办

1、阅办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应在办公室或阅文室进行,不得带出办公室或阅文室。

2、呈请领导批示的密件、保密员要及时办理,不得耽误时间。

3、领导批示密件呈批单办理送阅后要暂保留一年。

十、借文

1、保密室借出文件、资料(包括密件和内部件)应坚持分管领导批准,办理登记,签收手续,绝密件不准外借。

2、借出的文件、资料(密件及普通件)应限期退还,保密员应常检查,到期未还的要加以催促。

3、借出的密件不得横传。

3 十

一、清退

1、清退文件是做好保密工作的重要环节,清退的重点是涉密件,资料。

2、对上面发来的密件,要常检查,阅办完毕的及时退回,经请示不退的暂保管到一定时间才销毁。本级向下发的密件每季度消退一次,年终全部清退。

十二、归档

1、收集归档的文件、资料,应该是一年来完整文件、资料,保密员应认真检查收发文本做到完整无缺,然后按内容分类立卷装钉,卷宗里有密件的,卷面要按里面最高密级和最长保密期限的文件标志和保密期限(在卷面左上角标明)。

2、立卷文件、资料要打印目录一式三份,其一份随卷装钉,一份留在保密室作为查文索引,另一份随卷移交档案局。

十三、销毁

1、销毁涉密文件、资料(包括内部的)保密室负责;

2、属省、市、县分发各单位的涉密件、资料,由各单位保密室退回省、市、县处理。属上级主管部门下发各单位的涉密件,年终清理时应征求发文部门意见,同意自行销毁的,要列表造册。有单位领导批准、监销人、销毁人签名。

3、销毁方法一般用碎纸机,数量多的,可派人专车送往造纸厂。但要事前联系好,涉密件及时打碎后,人才能离开。

4

打字室保密管理制度

一、本制度适用于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打字室的管理。

二、打字员必须熟悉《保密法》严格遵守保密守则,工作认真负责。

三、打印本单位产生的国家秘密载体(包括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图表、讲话等,下同)必须经分管领导审批,进行登记。

四、不得代处单位翻印国家秘密载体,有特殊情况需翻印的,需经分管领导批准(必须是制文单位同意的)。翻印时登记清楚按原密件管理。

五、打字室要有三铁(铁门、铁窗、铁柜)等保密防范设施。用于处理国家秘密载体的计算机要安装防电磁辐射干扰器。

六、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打字室,送取材料或校对人员不得随意翻阅与其无关材料,更不准接触涉密载体。

5

复印机保密管理制度

一、根据《保密法》和国家保密局等六个单位关于《印刷、复印等行业复制国家秘密载体暂行管理办法》,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非营业性复印机的管理。

三、复印机必须指定思想好、忠诚老实、工作认真负责的人员专门管理及操作。

四、不得利用内部复印机擅自复印国家秘密载体(包括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图表等),确因工作需要复制时,须经制文机关或其授权单位批准后方可复印。

五、代外单位复印国家秘密载体时,应先验明《国家秘密载体准印证》,并对委托单位名称、批准人、经办人、复制载体名称、密级、保密期限、复印日期、份数等项目进行详细登记,以备后查。凡未持有《国家秘密载体准印证》者,应拒绝复印。

六、不准复印货币、各种有价证券以及反动淫秽作品。

七、对复印机要重视保密管理,定期进行保密检查,发现违反保密规定使用复印机造成泄密事件,除对当事人追究责任外,还要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6

传真机保密管理制度

一、根据《保密法》以及有关保密法规的精神制定本制度:

二、传真机必须指定思想好,保密观念强,工作认真负责的人专门管理和操作。

三、利用传真机传输国家秘密载体(指密件、密报、资料、图表等)必须利用加密装置,并且必须履行审批登记制度。

四、传真机的管理使用情况列入保密检查的内容,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五、在传真机上加装其他部件或向境外传输信息,必须经分管领导批准。

7

计算机保密管理制度

一、根据《保密法》和(国保发[1998]1号)文件等有关保密法规精神,为保护计算机处理国家秘密安全,制定本规定。

二、涉密计算机操作人员必须掌握保密基本知识,熟悉保密法规。

三、计算机处理的秘密信息及载体(磁盘磁带和打印出的文件等),应视为“三密”件,由专人管理体制。

四、加秘密信息不得在加入国际互联网的计算机中存销、处理、传递。

五、处理涉密的计算机,必须配置视频幅射干扰器机。

六、使用进口计算机处理国家秘密信息时,应当进行保密技术安全检查。

8

通信保密管理制度

一、为了维护国家秘密的安全,根据《保密法》和有关保密法规制定本规定。

二、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和涉及秘密信息的邮件应通过机要通信部门传递,不得用平信或挂号信邮寄。

三、国家秘密文件、资料不得寄给私人(包括领导),而应寄送保密室,由保密室统一办理登记手续。

四、在未采取保密措施的情况下,使用电话机、对讲机、传真机、手机等不得涉及国家秘密信息。

五、党政机关及重要会议场所,从境外购进或接受赠送的通信和办公自动化设备(如手机、电脑)以及其它物品,应当经安全保密技术检查后才能使用。

六、严禁在无加密装置的传真机上传输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向境外发传真必须经有关领导审批,办理登记手续。

七、用于处理国家秘密的电子计算机,必须配置防射干扰器。

9

上网发布信息保密管理制度

第一条 利用计算机网络上网发布信息的保密管理工作实行“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

第二条 机关、单位在网上对外发布信息,实行保密审批制度,确保国家秘密不上网。

第三条 上网发布信息的保密审批由发布信息的机关、单位的保密组织指定一至二名政治上可靠、工作责任心强、对保密工作业务和本单位保密范围熟悉的党、团员负责初审,其保密组织负责人终审。

第四条 上网发布信息实行登记制度。登记内容包括:信息采集人、保密审查人、终审人以及信息上网时间。

第五条 严禁国家绝密、机密、秘密信息上非涉密的电子计算机网络。 第六条 工作秘密、敏感信息等原则上不允许在非涉密的电子计算机网络上处理和对外公布,确需对外公布的,由单位主管领导严格把关,认真审批。

第七条 更改原对外发布的信息内容,也应进行保密审批和登记。 第八条 上网发布的信息必须具有真实性、合法性,并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

第九条 对违反规定擅自上网发布信息,造成泄密的,将依照保密法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10

计算机外存储器保密管理制度

第一条 本制度所称的计算机外存储器,是指可移动的计算机信息存储器,包括计算机的软盘、U盘、光盘等。

第二条 处理涉密信息的计算机外存储器,必须定密。其定密的法定程序与纸介质的秘密文件资料定密方法相同。其密级按所存储信息的最高级确定标志。

第三条 涉密信息原则上不存储在计算机硬盘上。存储于外存储器上的重要涉密信息必须进行备份,备份盘与正式盘同等管理。

第四条 存储涉密信息的外存储器,应在显眼位置贴上或标明“绝密”、“机密”、“秘密”等密级的记号,标明“严禁拷贝”字样,并按相应的密级文件进行管理。

第五条 存储过涉密信息的外存储器,不得降低密级使用,不得与存储普通信息的外存储器混用。

第六条 新启用存储涉密信息的外存储器或使用外来外存储器,必须进行安全检查和杀病毒处理。

第七条 由单位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员”负责管理,不使用时应放置电脑密码文件柜内,不得随意丢放。

第八条 重要的涉密信息存储采用磁盘信息加密技术。磁盘信息加密技术可分为文件名加密、目录加密、程序加密、数据库加密和整盘加密等,具体应用可视磁盘信息的保密强度要求而定。

第九条 涉密的外存储器原则上不得外借,确需借阅某些文件、资料时,应经主管领导批准,办理登记手续。外借使用专用的外借盘,外借盘要标明“严禁拷贝”字样,借阅的文件、资料内容由负责保管的保密员拷贝到外借盘上。归还的外借盘除办理归还手续外,还要及时清除盘内的文件、资料,并对磁盘进行杀病毒处理。

第十条 涉密磁盘信息清除采用交流消磁法。可使用国家有关部门研制的磁盘消磁设备消磁,以防涉密信息泄露。

第十一条 涉密的外存储器销毁要经主管领导批准,并进行注销登记,可采用软盘、光盘粉碎机碾碎或敲烂后丢进焚化炉熔化。如果本单位没有条件进行处理的,应集中交到保密工作部门进行处理。

第十二条 对违反保密制度,丢失外存储器造成泄密的,将依照保密法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11

严格执行涉密计算机管理规定

第一条 要根据监管范围,确定本单位的监管计算机及其涉密等级(秘密级、机密级、绝密级),并在监管计算机上统一张贴相应的密级标识。

第二条 涉密计算机要指定专人管理,“谁管理、谁负责”,并按涉密等级设置开机密码和屏保密码(秘密级8位、机密级10位、绝密级12位)。

第三条 各单位新购置或确定监管的计算机应及时报同级保密部门备案,并安装监管软件。

第四条 已安装监管软件的计算机,未经保密部门同意,不得对监管软件进行卸载、删除或对计算机硬盘进行格式或,确因需要的,应报保密工作部门批准并重装监管软件。

第五条 已安装监管软件的计算机单机,必须拆除网卡、网线设备(笔记本电脑还需拆除或屏蔽无线传输设备)。

第六条 已安装监管软件的计算机,禁止与接入互联网的计算机共享办公自动化设备。

第11篇:保密管理制度

保密管理制度

1 目的

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利益。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3 定义

3.1公司秘密是关系到公司利益,依照特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3.2泄密是指违反公司保密制度,使公司秘密被不应知悉者知悉,或使公司秘密超出了限定的接触范围,而不能证明未被不应知悉者知悉。 4 职责

4.1保守公司秘密的工作,实行积极防范、突出重点、既确保公司秘密又便利各项工作的方针。各部门和所有员工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 4.2总经办归口管理全公司的保密工作。

4.4涉及公司秘密的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指定人员管理本部门的保密工作。4.5人力资源部负责对新入司员工进行保密知识培训并签订保密协议。 5 公司秘密的范围和密级

5.1公司秘密包括符合本制度第3.1条定义的以下秘密事项: 5.1.1公司经营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5.1.2公司研发、生产、营销、商务、财务、法务、投资、人事、行政、基建、计划等活动中的秘密事项及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5.2公司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绝密”是最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机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利益遭受到严重的损害;“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利益遭受损害。

5.3公司秘密及其密级的具体范围,由总经办分别会同各部门规定,至少每年在有关范围内公布一次。

5.4各部门对所产生的公司秘密事项,应当按照公司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在产生的同时确定密级。对是否属于公司秘密和属于何种密级不明确的事项,由上级部门或总经办确定;在此之前,应当按照拟定的密级,先行采取保密措施。

5.5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应当按照本制度第5.2、5.

3、5.4条的规定标明密级。5.6对是否属于公司秘密和属于何种密级有争议的,由总经办确定。

5.7各部门对公司秘密事项确定密级时,应当根据情况确定保密期限。保密期限的具体办法由总经办分别会同各部门规定,至少每年在有关范围内公布一次。

5.8公司秘密事项的密级和保密期限,应当根据情况变化及时变更。密级和保密期限的变更,由原确定密级和保密期限的部门决定。

5.9公司秘密事项的保密期限届满的,自行解密。保密期限需要延长的,由原确定密级和保密期限的部门决定。 6 保密规定

6.1公司经营各方面的专项保密规定,由该业务的归口管理部门根据本制度制定。其中: 6.1.1属于公司秘密的公文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办法,由总经理办公室规定。

本文件电子文件为受控文件,经打印即为非受控文件 6.1.2采取电子信息技术存取、处理、传递公司秘密的办法,由IT部门规定。 6.1.3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进出公司的办法,由总经办制定。 6.1.4属于公司秘密不对外开放的场所、部位的保密措施,由有关责任部门规定。 6.2对绝密级的公司秘密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必须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6.2.1非经原确定密级的部门批准,不得复制或摘抄。

6.2.2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由指定人员担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尤其不得通过OA系统或以未加密的文件形式通过电子邮件传递。

6.2.3实物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保存,电子文档加密保存。

6.2.4经批准复制、摘抄的绝密级的公司秘密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依照前款规定采取保密措施。

6.3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事项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事先经过批准,并通过一定形式要求对方承担保密义务。

6.4发生泄密事件的部门,应当迅速查明被泄露的公司秘密的内容和密级,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危害的范围和严重程度、事件的主要情节和有关责任者,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报告主管公司领导和总经办。8 处罚条例

8.1对产生的公司秘密事项,相关责任人未按要求确定、标明密级的,提出批评或处罚50元;由此

造成泄密,但尚未产生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处罚100-200元;由此造成泄密并产生严重后果或经

济损失的,处罚500-1000元。

8.2过失泄露公司秘密,尚未产生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处罚100-300元。8.3过失泄露公司秘密,产生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处罚500-5000元。 8.4故意泄露公司秘密的,予以开除并赔偿经济损失。

8.5刺探、窃取、收买或利用职权强制获得不应知悉的公司秘密的,处罚100-1000元,情节恶劣者予以辞退。

8.6涉及公司《竞业保密协议》的事项,按该协议规定进行处理。

8.7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并构成违法犯罪的,在按公司制度处罚的同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8.8屡次发生泄密或因泄密造成严重后果的部门,对部门负责人处罚100-1000元。9 相关文件

9.1《员工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9.2《物资出门管理制度》 10 附加说明

10.1本文件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10.2本文件由总经理办公室起草,并负责修订和归口管理。

本文件电子文件为受控文件,经打印即为非受控文件

第12篇:保密管理制度

保密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为保守国家秘密,维护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保障公司科研生产等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标准》制定本基本规定。

2.国家秘密是关系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人员知悉的事项。

3.保守国家秘密是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应尽的义务,公司各级领导干部和员工必须严格遵守保密法规和保密制度,坚决同窃密和泄密行为作斗争,维护国家秘密的安全和利益。

4.我公司的保密工作要按照“保密工作与业务工作相结合”及“业务工作谁主管、保密工作谁负责”的原则落实责任制,各级领导对主管范围的保密工作负有领导责任,涉密人员负有保守自己知悉、掌握的国家秘密事项的责任。

5.公司各部门要把保密工作纳入议事日程,高度重视,及时研究解决保密工作中的问题,教育、监督本部门员工遵守各级保密法规、规章和制度,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

二.指导思想

本着对国家和军队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加强保密宣传教育,健全保密管理机构,明确保密工作管理制度,落实保密工作领导责任制,确保国家秘密安全。

三.适用范围

适用于涉密人员,国家秘密载体,保密要害部门、要害部位,计算机和信息系统,通讯和办公自动化设备,宣传报道、涉密会议、协作配套,涉外活动、保密监督检查、泄密事件报告和查处、责任考核与奖惩,保密工作档案管理等。

四.方针

积极防范、突出重点、依法管理

五.原则

1.秘密载体的保密管理应遵循“严格管理,严密防范,确保安全,方便工作”的原

1

则。

2.保密工作实施原则:积极防范,突出重点,严格标准,严格管理。 3.保密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检查,同总结,同奖惩。

4.涉及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工程项目建设,须同步考虑保密技术防范措施与基本建设同计划,同预算,同建设,同验收。

5.确定保密要害部门应当按照最小化原则。

六.方法

过程控制方法,即重视过程,紧盯环节,把住出口,掌握去向,制作有数,传递有序,使用有据,管理有律,严格审批,严控知悉,严密防范,严防失密。

七.保障措施

1.满足保密工作对组织保障、财力保障、物力保障方面的要求。 2.在所有的保密制度中,实施监督制约人员有执行制度的措施。

第13篇:保密管理制度

上海××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保密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公司管理,保守公司秘密,保证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的安全和利益,依照特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第三条

本制度对公司密秘的密级划分、管理方式、注意事项、过错责任作了具体的规定说明。适用于公司各级部门和全体员工。

第二章 公司秘密的范围和密级

第四条

公司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

“绝密”是最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机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利益遭受严重的损害;“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害。

第五条

公司以下方面的信息资料为公司绝密:

(一)本公司的财务、资金状况。

(二)本公司筹划和运作的重要项目,包括其构思、进展、合作伙伴等。

(三)本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中采用的特殊工艺、技术与措施。

(四)本公司的内部分配与中高层管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利润分红奖励情况及内部合作方式。

(五)有商业价值的知识产权、商业秘密、产品密码。

(六)意向客户、客户、合作伙伴名单及联系进展情况。

(七)本公司所有员工的薪资待遇以及股权激励的具体情况。第六条

公司以下方面的信息资料为公司机密:

行政管理制度 保密管理制度

(一)本公司的发展战略规划、运作机制、运营管理体制和重要的内部规范。

(二)本公司的合作伙伴及其资金状况、合作方式、互惠条款、重要合同及销售收入。

第七条

公司以下方面的信息资料为公司秘密:

(一)本公司的重要人事合同。

(二)绩效评估、品行与任职资格认证、员工档案的原始记录。

(三)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人事资料,公司及公司主要领导的重要社会关系及其联络方式。

第八条

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应当依照本制度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的规定标明密级,不属于公司秘密的,不应标为秘密文件、资料。

第九条

对公司秘密事项确定密级时,应当根据情况确定保密期限。 第十条

公司秘密事项的密级和保密期限,应当根据情况变化及时变更。 第十一条

公司秘密事项的保密期限届满的,自行解密。

第三章 公司保密管理方式

第十二条

为了有效实施公司的保密制度,做到责权分明、有据可查,公司的保密管理采用责任中心制。

第十三条

根据各保密事项的具体内容、知悉范围,确立保密责任人,形成责任中心。责任中心的最高职级者为第一保密责任人,对管辖范围内的保密管理工作全权负责。

第十四条

保密责任中心成员的责任包括:

(一)维护和确保自己知情范围内的公司秘密的安全。

(二)帮助其他员工树立保守秘密的意识。

(三)监督自己责任范围内的保密工作执行情况,协助调查泄密事件等。第十五条

凡是责任中心内的涉密信息资料发生任何程度、任何范围的泄露情况,由责任中心第一责任人进行调查、汇报,并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六条

各责任中心全体成员对知情范围内的保密事项负责;各责任中心第一责任人对于责任中心内发生的一切泄密行为负责。

第十七条

泄密事件处理遵循的程序:

(一)推定责任中心内部成员与泄密事件有关。

共 4 页 第 2 页行政管理制度 保密管理制度

(二)公司领导组织成立事件调查小组,由责任中心主要负责人协同调查小组对事件进行调查。

(三)将调查结果(事件性质、相关责任人、秘密等级、扩散范围、造成后果等)及处理意见上报公司总经理,由总经理办公会根据实际情况做出处理决定。

(四)任何的泄密情况,必须一查到底,决不姑息。

第四章 保密规范

第十八条 全体员工都要从公司整体利益出发,在日常工作中树立保密意识,慎言慎行。

第十九条

员工不应打听超出自身知情范围的涉密信息,也不允许将涉密信息资料泄露给知情范围以外人员。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事项的,应当经过知密范围内最高职级领导批准。

非公司员工(包括已经离职的员工)不得在公司办公区域逗留,只能在会议室进行商务交流。

第二十条 员工在收发、传递公司秘密信息资料时,严格控制在公司规定的范围以内,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第二十一条

有关人员要妥善保管好公司的文件、财务账本、收据、合同和电子文档等信息资料。其中绝密级的信息资料要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保存。

第二十二条

属于公司秘密不对无关人员开放的场所、部位,应当采取保密措施,除依照规定经过批准外,不得擅自决定对外开放或者扩大开放范围。

第二十三条

员工在查阅或复制涉密资料时,都需要经过责任中心负责人书面批准,并征得资料保管人的同意。

第二十四条

任何员工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有关经理;有关经理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作出处理。

第五章 罚 则

第二十五条

公司禁止任何人以任何形式,在任何程度上,有意或无意泄露公司涉密文件资料;对于任何泄密行为,公司都要进行相应处罚。

第二十六条

公司对于泄密责任人的一切处罚措施都是规范公司管理、严肃内

共 4 页 第 3 页行政管理制度 保密管理制度

部纪律一种手段,一切处罚讲求“对事不对人”。对泄密责任人的处罚坚持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

第二十七条

公司对泄密责任人的处罚分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开除等;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可并处罚款或索取经济赔偿;构成违法者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第二十八条

公司对泄密事件的处理要根据泄露秘密的等级、传播范围、后果严重程度、泄密人职位等情况综合考虑,由公司总经理对泄密事件进行责任判定。

第二十九条

对于泄露公司绝密信息资料,造成重大影响,严重损害公司经济利益、知识产权和其他权益的泄密事件,公司对泄密人处以开除处罚,并由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必要时,可提起诉讼或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理。对其他相关责任人可处以记大过、降职处分。

第三十条 对于泄露公司机密信息资料,损害公司经济利益和其他权益的泄密事件,公司对泄密人可处以记过、记大过、降职、罚款等处罚。对其他相关责任人可处以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者开除。

第三十一条

对于泄露公司秘密信息资料的事件,公司对泄密人可处以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罚款等处罚。对其他相关责任人可处以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者开除。

第三十二条

泄密事件处罚结果要记入责任人的个人档案,并与其工作绩效评估、品行与任职资格认证、奖惩和职级升降挂钩。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三条

本制度的解释权在公司总经理室。

第三十四条

部分重要内容签有《保密协议》的按协议执行。 第三十五条

本制度经由总经理签署,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共 4 页 第 4 页

第14篇:保密管理制度

定州市新华印刷有限公司 保密组组成及人员名单

长:副组长:组

员:

曹玉峰谢 涛

王伟丰范真水张玉甫赵 蕊杨 敬 总经理 生产厂长 生产副厂长 生产科科长 厂办公室主任

库房主管

业务部经理

保密工作制度

一、承接印刷国家秘密载体业务时应由办公室专职业务人员按照规定统一编号登记。不准随便互相转手,不准随便抄录或翻印秘密以上文件。

二、承办拟定的限定秘密事项接触范围,公司保密组可视情况改变承办单位限定的秘密接触范围,但承办单位无权改变上级机关限定的秘密事项接触范围。

三、承办的密级按来文单位所定的密级保管:办公室业务部门发现主附件密级不一致时,以最高密级为准。

四、秘密文件印发份数,要准确计算,确定之后,不得随意加印,必须加印时,要经委托方领导批准。

五、凡本公司公文办理打印、校对、监印,一律由主管人员处理,直至最后归档。

六、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在印刷、复制过程中产生的底稿、清样、蜡纸等,均应采取与正式文件、资料同样的保密措施。

七、如发生或者发现泄密事件,应当立即组织调查处理,并严格按照国家保密局制定的《泄密事件查处办法》,将有关情况报公司保密组。同时报市保密局。

八、凡秘密活动,实行数字管理,生产部下达红票。保密活动的原稿、样张、打样纸也要数字准确,不得乱放或遗失。如在生产过程中发现数字缺少,要及时查找并查明原因,同时立即向公司保卫部门报告。在未找到丢失品前,有关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场地,若一时无法找到,须经领导批准后方可离开。

九、保密车间、库房在下班前,必须将门室关好锁好,下班后一般不准随便开工房门。

十、公司成立保密组,日常工作有公司办公室办理。车间、科室设立兼职保密员,在单位保密组的指导下做好保密工作。

十一、全公司职工都要严格遵守以下保密守则: 1.不该说的秘密,绝对不说; 2.不该知道的秘密事项,绝对不问; 3.不该看的秘密,绝对不看; 4.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秘密事项; 5.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秘密事项; 6.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场合谈论秘密; 7.不得将国家秘密载体带出本公司;

8.不用公用电话、明码电报、普通邮局办理国家秘密事项。9.不该给别人看的秘密绝对不给别人看。

定州市新华印刷有限公司

2014年9月26日

定州市新华印刷有限公司

涉密人员管理制度

一、对于参加印刷加工每个环节的每一位员工,要严守国家秘密,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外散布、泄露项目中涉及到委托单位的秘密。

二、印刷加工涉密人员上岗前,必须先参加公司邀请保密部门举办的保密业务培训。

三、印刷加工涉密人员必须与公司签定保密承诺书,履行保密责任和保密义务,遵守保密纪律和有关规定。

四、印刷加工涉密人员要严格遵守文件(包括传真、计算机盘片、可移动性存储)登记和保存制度,秘密文件存放在有保密措施的文件柜内,计算机中的秘密文件设置口令、密码,并将口令、密码上报给公司上级,公司上级报告给委托单位主管领导。

五、在加工场所内,每位印刷加工人员严禁将手机、照相机、摄像机、私有移动存储介质等设备带入生产加工场所。

六、当印刷加工工作完毕后,所有印刷加工人员应将所有与用户有关的原文件、工作记录等移交给委托单位有关领导。

七、所有印刷加工涉密人员在工作过程中,所涉及到的废弃纸张记录、工作记录等,一定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合理处理,保证印刷信息不泄露。

八、所有印刷加工涉密人员在岗、离岗和出国(境)前及涉密外事活动前公司会进行保密教育,不断强化政治业务素质,增强保密观念。

九、所有印刷加工涉密人员辞职、调动,单位应征求公司保密小组的意见,公司会视情况进行脱密期管理。脱密期一般为6个月至3年。

十、违反本规定制度者视情节轻重,给予50至100元的扣薪及警告处分,造成严重影响的,一律开除本公司,如构成泄露国家秘密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报司法机构追究其刑事责任。

定州市新华印刷有限公司

2014年9月26日

第15篇:保密管理制度

保密管理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

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管理秩序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权利和权益,依照特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第三条

公司全体员工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

第四条

公司保密工作,实行既确保秘密又便利工作的方针。

二、保密范围和密级确定

第五条

公司秘密包括本制度第二条规定的下列秘密事项:

1、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2、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3、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向书及可行性报告,重要会议记录;

4、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5、公司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6、公司员工人事档案,薪资待遇,劳务性收入及资料;

7、其他经公司确定为应保密的事项。

第六条

公司机密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个等级。

1、绝密是最主要的公司秘密,一旦泄露会对公司的权益造成特别严重的损害。

2、机密的主要的公司秘密,一旦泄露会对公司的权益造成严惩严重的损害。

3、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会对公司的权益造成损害。

第七条

公司秘级的确定

1、公司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公司权益的重要决策文件资料为绝秘级:

2、公司规划,财务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议记录,公司经营情况为机密级:

3、公司人事档案,合同,协议,员工工资性收入,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为秘密级。

- 1

2 印制过程

秘密文件、资料,应由公司机要打字员打印,并应注意以下几点:

2.1 要严格按照主管领导审定的份数印制,不得擅自多印多留。 2.2 要严格控制印制过程中的接触人员。

2.3 打印过程形成的底稿、清样、废页要妥善处理,及时监销。

3 复制过程

复制是按照规定的阅读范围扩大文件、资料发行数量,要求如下:

3.1 复制秘密文件、资料要建立严格的审批、登记制度。

3.2 复制件与正本文件、资料同等密级对待和管理。 3.3 严禁复制国家各种秘密文稿和国家领导人的内部讲话。 3.4 绝密文件、资料、未经原发文机关批准不得自行复制。

4.公司文件资料传递、阅办过程保密规定

4.1.收进文件时要核对收件单位或收件人,检查信件封口是否被开启。

4.2 收文启封后,要清点份数,按不同类别和密级,分别进行编号、登记、加盖收印章。 4.3 发文时要按照文件、资料的类别和文号及顺序号登记清楚去向,并填写好发文通知单,封面要编号并加盖密级章。

4.4 收发文件、资料都要建立登记制度和严格实行签收手续。

4.5 呈送领导人批示的文件、资料,应进行登记。领导人批示后,要及时退还或由经管文件部门当日收回。

4.6 秘密文件、资料,不得长时间在个人手中保留,更不能带回家或公共场所。

4.7 要控制文件、资料阅读范围,无关人员不能看文件、资料。

5.公司文件资料归档、保管过程保密规定

5.1 秘密文件、资料在归档时,要在卷宗的扉页标明原定密级,并以文件资料中最高密级为准。

5.2 不宜于保留不属于本企业留存的“三密”文件、资料,要及时清理上交或登记销毁,防止失散。

5.3 有密级的档案,要按保密文件、资料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5.4 秘密文件、资料应集中管理,个人不得保存。

5.5存放处应装有保密设置,专室、专柜及一切设施要能防盗,安全可靠,锁匙应专人保管。

5.6文件资料每半年要进行一次清理,清理时应将无用的上级发文交主管部门或上级

- 3

管理。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安全的因素一般有以下方面: 8.1.1 计算机系统工作人员泄露计算机信息的秘密。 8.1.2 直接从计算机电子文档中窃取信息、资料。 8.1.3 电磁辐射泄密。

8.1.4 冒名顶替和越权偷用,暗藏非法程序,定时破坏,篡改。 8.1.5 复制和窃取磁介质中的数据、信息。 8.2 严格信息管理

除了要加强对计算机工作人员经常进行保密教育之外,在信息管理中还应有以下措施:

8.2.1 对计算机工作人员采取分工负责制的办法,防止因一人的疏忽而影响整个系统的安全。

8.2.2 规定信息资源共享的等级和范围,明确使用各密级信息的权限和人员。 8.2.3 对存取秘密的信息,计算机网络系统要自动登记存取情况,以便查阅。 8.2.4 对含有密级信息的磁记录介质(如磁带、软盘、硬盘、光盘等)要由专人负责保管。

8.2.5 含有密级的打印纸要及时处理,对网络系统中软件清单要妥善保管,调试中的软件清单要及时销毁。

8.2.6 对新购买的软件和其他机器拷贝的软件必须进行检查、消毒,以防计算机病毒带人系统。

8.3 完善系统功能

8.3.1 系统应有用户存取资格检查和用户身份识别功能,对非法的操作和无资格存取的用户要及时警告和登记。

8.3.2 用户和网络系统的界面要清晰,采用多层控制,以防用户非法进入系统而破坏整个系统的功能。

8.3.3 系统应有很强的数据加密软件,对需要保存在外存贮介质上的秘密信息和上信道传输的秘密信息必须进行加密。

8.3.4 要有多种经受得住专业密码分析人员攻击的加密算法,对不同用户使用不同的加密算法。

8.4 加强对计算机房的安全管理

8.4.1 对计算机房出入要加以限制,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出入的物品也要进行严格管理。

- 5

第16篇:档案保密管理制度

档案保密管理制度

为加强档案及保密管理,制定制度如下:

1、档案上交制度。有关公司生产、经营及相关的文件,处理完

业务应及时将档案资料上交档案管理处。

1、借阅申请制度。有关部门借阅档案应申请经经理批准后方可

借阅,并做好借阅记录。

2、限期归还制度。有关部门借阅档案应及时归还,超过五天每

天罚款50元。

3、档案保管期限。一般文件保管五年,长期文件保管十年,年

报或其他重要文件应终生永久保存。

4、档案销毁申请。超过保管期限或无保管价值的档案销毁应报

经理批准后方可销毁。

5、档案保密制度。有关公司经营和技术档案为企业机密,任何

人员不得外漏,由此给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6、凡涉及公司商业机密的有关人员,应与公司签定保密协议。

7、凡与公司签定保密协议的,离开公司两年内不得参与同行业

经营,否则,公司有权追究法律责任,赔偿损失额度不低于该员工的培训费用。

8、备注:所有档案无特殊批准外,均只能借阅复印件,使用完

毕后及时返还。

第17篇:档案保密管理制度

档案保密管理制度

为加强本公司档案的保密管理,确保档案的绝对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 本制度规定了本公司档案保密工作的一般管理要求。

1.2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档案保密管理。

2 引用标准和政策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

《电力工业国家秘密及其他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能源部、国家档案局) 3 管理职能

综合管理部是本公司档案保密管理的职能部门。

4 管理内容与要求

4.1 档案管理人员必须以身作则模范遵守和执行党和国家有关保密法规和制度,保证企业档案的绝对安全。

4.2 严格掌握档案材料和资料的查(借)阅范围及审批手续,一般档案材料、资料查阅应办理查阅手续,由档案管理人员提供并登记备案。

4.3 已归档的文件材料和资料一般仅限于在档案阅档室内查阅,不得外借,任何部室和个人无权擅自扩大查阅范围和公布档案内容。

4.4 查阅档案材料一般不得摘抄、复制、拍照、翻印,特殊情况须经公司领导批准并作好记录。

4.5 外单位人员查阅一般档案应持有效介绍信并经领导同意。查阅带有密级档案须经公司领导同意。

4.6 归档档案一般不得带出公司,特殊情况必须带出的除办理借用手续外,应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准携带档案材料或资料去公共场所或探亲访友。

4.7 查阅涉及机密性质的档案材料或资料,须经公司领导批准。

4.8 档案一般不借阅,如确因工作需要借用应说明借用原因及归还时间并确保借

用期间档案材料的安全、完整。

4.9 档案材料或资料的转移,批量的必须有指定人员监运,小量的应采用机要邮递和专人护送。

4.10 档案的销毁必须由指定的监督人员监销,不准作废纸处理。

第18篇:薪资保密管理制度

薪资保密管理制度

一、本公司为鼓励各级员工恪尽职守,且能为公司盈利与发展积极做出贡献的目的,为培养以奉献为争取高薪的风度与避免优秀人员免遭嫉妒起见,特推行薪资保密管理办法。

二、各级主管应领导所属人员养成不探询他人薪资的礼貌,不评论他人薪资的风度,以工作表现争取高职高薪的精神。

三、各级人员的薪资除公司主办核薪的人员和发薪的人员与各级直属主管外,一律保密,如有违反罚则如下:

1. 主办核薪及发薪人员,非经核准不得私自外泄任何人薪资,如有泄露情况,另调他职。

2. 探询他人薪资者,扣发当月全额绩效工资。

3. 吐露本身薪资者扣发当月1/2基本工资及全额绩资工资,如因而招惹是非者扣发年终资金。

4. 评论他人薪资者扣发全季度绩效工资,如因而招惹是非者予以解除劳动关系。

四、薪资计算如有不明之处,报人力资源部查明处理,不得自行理论。

五、本办法经经理级会议研讨并呈奉总经理核准后实施,修改时亦同。

第19篇:档案保密管理制度

一、档案是国家的宝贵财富,企业各门类档案本身具有机要性质,因此,档案部门和工作人员,必须遵守保密制度,履行保密手续,严格遵守保密十条原则,确保档案的安全。

二、凡是利用档案,必须经档案人员提供,任何人不得直接动用。

三、借阅档案必须严格按照档案借阅制度办理手续,限期使用,按期返还,返还档案要认真检查核对,发现问题及时追查。

四、利用绝密、机密档案以及引进技术资料、科研成果、发明创造、专利、新产品、新工艺等技术文件材料,须严格履行审批手续,未经批准的,严禁提供利用。

五、外单位查阅档案,需持介绍信经公司领导和主管部门批准。复制档案和外供图纸和技术文件,统一由公司档案信息中心严格按照审批手续提供,任何单位和个人一律无权外供。对于擅自向外转借、提供图纸资料和技术文件等档案材料者,必须追查责任,对于严重损害国家和我公司利益者,要依法追查刑事责任。

六、停产或已生产完毕的产品图纸和技术文件材料以及其他经鉴定审批拟销毁的档案资料,统一按公司下文件由公司档案信息中心组织回收,统一销毁,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一律无权处理或自行销毁。

七、发现有关泄密事件,应立即报告,及时追查。

八、不允许传抄、自行翻印机密文件和带密级的档案材料。

九、不允许将机密文件带回家中和到领导办公室随意翻阅文件。严禁携带机密文件、档案资料游览、参观、探亲、访友,出入公共场所。

十、单位领导和保密小组要定期检查保密工作,总结经验,堵塞漏洞严防失密、泄密发生。

第20篇:涉外活动保密管理制度

涉外活动保密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我院涉外保密管理,防止涉外活动中发生失泄密事件,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我院各部门涉外交流、合作与谈判等的保密管理。

第三条

涉外管理,指以各种方式与境外组织、机构和人员开展交往活动中的保密管理工作,涉及与境外机构或人员开展项目合作、举办有境外人员参加的各项会议以及涉密人员出境等各项业务活动的保密管理。

第四条

保密提醒制度,是指对参与涉外活动人员适时提出保密要求,指出问题,及时制止的措施。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五条

科技处负责涉外活动审查工作。

第六条

人事教育处负责出国出境管理。

第七条

保密办公室负责审核涉外活动管理方案和重要涉外活动的现场监督。

第八条

组织外事活动的部门负责根据业务工作需要,组织开展涉外接待、涉外会议、交流的过程管理和实施。

第三章

制度内容及要求

第九条

涉外活动的种类。

(一)根据涉外活动的性质,涉外活动主要分为:

1.因公出国(境):含参观访问、开展交流、合作和谈判等;

2.因私出国(境):见《中国科学院重庆绿色智能技术研究院涉密人员管理制度》;

3.因公涉外接待:含参观访问、开展交流、合作和谈判等;

4.召开涉外会议:含开展交流、合作和谈判等;

5.提供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给国(境)外人员;

6.其他与境外人员进行接触的涉外活动。

(二)根据涉外活动的重要程度,涉外活动分为:

1.重要涉外活动:根据我院实际情况,重要涉外活动界定为国(境)外人员参与人数多、涉及面广、在政治、军事、外交等方面较为敏感的涉外活动;以及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涉密涉外活动。

2.一般涉外活动:除重要涉外活动以外的其它涉外活动。

第十条

涉外保密管理策划

(一)各类涉外活动应经过审批后才能实施。因公出国(境),组织部门和出国人员应熟知《中国科学院重庆绿色智能技术研究院出国(境)保密提醒》内容(具体见《中国科学院重庆绿色智能技术研究院涉密人员管理制度》相关内容);涉外接待、涉外会议等活动,组织或主要参与人员应熟知《中国科学院重庆绿色智能技术研究院涉外活动保密提醒要求》(见附件1)。

(二)组织部门应根据批准的涉外活动,组织制订《中国科学院重庆绿色智能技术研究院涉外活动保密方案》(以下简称《保密方案》,见附件2),明确保密事项,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执行保密提醒制度,并指定专人负责涉外活动全过程的保密管理。

(三)对重要涉外活动,由保密办公室负责进行保密检查,参与现场监督。

(四)《保密方案》的内容一般包括:任务性质、交流谈判的内容和口径、责任分工、保密措施和具体要求(活动事由、活动路线、参观项目、提供资料等)。

第十一条

涉外保密管理实施

(一)涉外接待

1.接待外籍人员(包括外国人、外籍华人、华侨以及港澳台人员)参观访问,或开展交流、合作、谈判等,负责接待的部门须填写《中国科学院重庆绿色智能技术研究院因公接待外籍人员审批表》(见附件3),经有关部门审核,主管院领导批准后实施。

2.涉外接待必须制定《保密方案》,经批准后执行。在制订和执行《保密方案》过程中必须注意以下问题:

(1)接待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保密方案》,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改变;

(2)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将境外人员带入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和其它不对外开放的场所;

(3)对涉外参观路线中不允许境外人员参观的涉密物品和部门部位采取回避、转移或覆盖等措施。对不允许拍照的部门部位,接待部门应设置“请勿拍照”的中外文标志;

(4)对聘请的外国专家、顾问以及合作项目中的外方人员,经科技处和保密办公室进行保密审查、保密委员会审批后,可提供其工作范围之内必需的文件资料,并与其签订《中国科学院重庆绿色智能技术研究院涉外活动保密承诺书》(见附件4);

(5)涉外接待活动中要注意保护我院与其他合作方的秘密。应将有关保密事项纳入合作或协作合同中。严禁将我院与第二方合作事宜、接触渠道以及在合作协议下进行的其它合作事项泄露给第三方;

(6)接待人员不得在涉外接待活动办理境外人员和随行人员托办的与工作有关的其他事宜,严禁在接待境外人员的会议室或办公室存放涉密文件资料和其它国家秘密载体。

(二)因公出国(境)

1.我院各类人员因公出国(境)参加对外科技交流、合作谈判等涉外活动,须填写《中国科学院重庆绿色智能技术研究院职工出国(境)审批表》(见附件5),经相关部门审核,主管院领导批准后才能实施。

2.我院各类人员因公出国(境)必须制定《保密方案》,经批准后执行。制订和执行出国(境)《保密方案》过程中必须注意以下问题:

(1)因公出国(境)应推荐政治思想过硬,业务能力和保密观念强的同志参加,并按照国家和我院有关规定办理因公出国(境)手续,执行保密提醒制度。保密提醒内容包括:爱国主义教育、外事纪律须知、保密法规知识、保密法律责任、密品密件管理、通信保密和紧急情况处置等;

(2)未经国家相关部门批准,出国(境)人员不得携带国家秘密载体出国(境)。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携带国家秘密载体出国(境),必须使用保险箱随身携带,且至少两人同行;

(3)出席国际会议和出国学术交流、讲学、进修,所携带或邮寄出的非涉密业务文件资料、论文、讲稿,以及为国外刊物撰写的稿件,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在外出或邮寄前必须按照《中国科学院重庆绿色智能技术研究院宣传报道保密管理制度》相关要求进行保密审查;

(4)出国人员在国外期间要严防被窃听、窃照,不得在旅馆、饭店、车船以及其它公共场所谈论涉及国家秘密的事项;

(5)我院职工与国外同行建立学术交流关系,须报请主管院领导批准。

(三)召开涉外会议

1.负责组织召开或承办涉外会议的部门,须按照我院会议管理的有关要求提出申请,经有关部门审核,主管院领导批准后才能实施。

2.召开涉外会议必须制定《保密方案》,经批准后执行。在制订和执行涉外会议《保密方案》的过程中必须注意以下问题:

(1)严格执行我院关于涉外接待的一系列保密管理规定;

(2)涉外会议内容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如召开涉及国家秘密的涉外会议,必须取得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并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和《中国科学院重庆绿色智能技术研究院涉密会议保密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3)提供涉外会议的对外宣传报道材料应执行《中国科学院重庆绿色智能技术研究院宣传报道保密管理制度》有关保密审查的规定;

(4)组织召开或承办涉外会议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涉外会议《保密方案》,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改变。未经事先批准,涉外会议主办或承办部门不得安排国(境)外人员到我院参观或从事其它活动。

(四)对外提供文件资料或物品的管理

1.因工作需要对外提供文件资料和物品,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其内容必须经科技处和保密办公室进行严格的保密审查,并报主管院领导批准,明确发放人员、发放数量,以及回收和销毁的要求。

2.对外提供涉密文件资料和物品,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批。

3.涉外活动组织或参与部门未经批准,不得对外提供任何文件资料和物品,不得携带任何国家秘密载体或密品参加涉外活动。

第十二条

涉外保密管理总结。涉外活动完成后,组织或主要参与部门要收集整理涉外活动中的文件资料,编制《中国科学院重庆绿色智能技术研究院涉外活动总结报告》(见附件6),汇总总结涉外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

涉外泄密事件处理。

(一)涉外活动中要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严格防止泄密事件的发生。

(二)在涉外活动中如疑似发生或已经发生泄密事件,按照《中国科学院重庆绿色智能技术研究院保密突发事件的报告和应急处理制度》执行。

《保密管理制度.doc》
保密管理制度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相关推荐

公司工作总结企业文化建设章程规章制度公司文案公司简介岗位职责
下载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