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022-06-03 来源:章程规章制度收藏下载本文

推荐第1篇: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目录

一、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三、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四、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五、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六、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制度

七、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方案审批制度

八、安全技术措施学习贯彻(交底)制度

九、劳保用品管理制度

十、施工现场安全设施的防护设置安全警示

一、标志的管理规定

二、安全生产值班制度

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

为了促进安全生产工作,保障安全生产资金的供给,本公司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结合公司实际,特制订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如下:

一、公司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专户,公司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专户由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管理。

二、每项新开工工程,在项目承包合同中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工程特点约定安全生产资金占总造价的百分比。

三、每次甲方转款后一周内,计财部按合同约定之比例将安全生产资金划入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帐户。

四、项目部对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的使用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用。

五、公司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的支出由公司安全总监批准,项目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的支出由该项目安全员批准。

六、对安全生产违章者给予经济处罚,罚款数额由公司安全总监核定,罚款的收入,应如数上缴公司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专户,统一调配使用。

七、项目部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帐户在工程结束时的结余,因全额上缴公司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专户。不得挪用。

八、公司对于安全生产工作成绩优异的项目部、班组、个人给予奖励,奖励资金不使用公司安全生产专项资金。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一、总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对全公司安全生产统一领导,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下设安全部,在分管经理的领导下,负责日常监督、管理业务。各分公司必须成立以经理为首,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安全生产委员会,并设安全科(科长必须报总公司批准),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

二、各项目部必须配备1—2名思想好、懂业务的专职安全员。对配备的专职安全员要保持相对稳定。

三、各级安全领导机构要建立例会制,定期召开会议,分析安全生产情况,掌握安全生产动态,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

四、各项目部要成立以项目负责人为主,专职安全员及有关人员参加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工作。

五、所有生产班组均设兼职安全员,并在班组长的领导下,负责本班组的安全生产工作。

六、总公司对所属各分公司或项目部的安全生产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检查活动。各分公司每月组织一次安全检查,各项目部每周组织一次检查,各班组每天作业前进行安全检查。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一、公司每月、处(厂)每星期、班组(工地)每天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安全教育要进行点名,点名和教育的内容要有记录。

二、教育要有真对性,切忌空对空。要抓住重点,讲深讲透。

三、对新工作要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变换工种的工人和特种工人要根据其特点,单独进行教育,末参加者不许上岗作业。

四、季节性、节假日教育要提前进行,内容要有针对性。

五、开工前、施工中要分阶段、因人地进行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六、公司每年利用冬闲时间,对特种工进行历时3—5天的培训,确保特种人员能熟知本工种的操作规程、规范,并能在施工作业中严格遵守。

七、利用每年年初、年底的培训和安全达标的检查、验收,对特种工人进行一次考核,不及格者要补考,补考不极格的要调离工作岗位。

八、每年有计划的安排一定数量的特种人员到市、区业务上级举办的各种学习班学习,做到一年一批,逐年训遍。

九、安全管理人员每年都要参加市、区业务上级举办的学习班对业务素质低、责任心不强的要调离工作岗位。

十、利用长会、短班的形式,每年对全体员工进行一次系统的安全教育,不断提高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一、各单位对生产中的安全工作,除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外,每年还应该定期进行二至四次群众性的检查,这种检查包括普遍性检查、专业性检查和季节性检查,这几种检查可以结合进行。

1、各单位安全生产检查由安全管理部门具体实施。

2、定期检查时间:总公司每季一次,分公司每月一次,项目部每周六均应进行安全检查;班组长、班组兼职安全员前对施工现场、作业场所、工具设备进行检查,班中验证考核,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3、专业性检查:可突出专业的特点,如施工用电、机械设备模板支撑、脚手架搭设等组织性专项检查。

4、季节性检查:可突出季节性的特点,如雨季安全检查,应以防漏电、防触电、防雷击、防坍塌、防倾倒为重点的检查;冬季安全检查应以防火灾、防触电、防煤气中毒为重点的检查。

二、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必须有明确的目的、要求和具体计划,并且必须建立由企业领导负责、有关人员参加的安全生产检查组织,以加台领导,做好这项工作。安全检查的内容:查思想、查制度、查管理、查领导、查违章、查隐患。

三、对查出的隐患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建立登记、整改、检查、销项制度。要制定整改计划,定人、定措放、定经费、定完成日期。在隐患没有消除前,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如有危及有身安全的紧急险情,应立即停止作业。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为了保证对职工因伤亡事故及时、准确地进行报告、调查、处理,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确保安全生产,依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凡本公司职工在生产区域内发生的与生产或工作有关的工伤事故的报告、调查、处理适用本制度。

第一条:工伤事故是指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

第二条:职工伤亡事故,按事故严重程度,分为四类:

1、轻伤事故:指职工负伤后休一个工作日以上,构不成重伤的事故。

2、重伤事故:仍按劳动部(60)中劳护久字第56号《关于重伤事故范围的意见》执行。

3、死亡事故:指一次死亡一人以上的事故。

4、重大事故:指一次死亡一人以上,重伤三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的事故。

第三条:职工发生伤亡事故后,负伤者或最早发现者,应立即向直接领导报告,直接领导接到报告后,应用电话、电报或其他快速方法将事故简况报告公司安全管理部门、主管经理;公司视伤害程度分别报告市建委、市劳动局、人民检察院、市总工会及有关部门。 报告事故简况,力求准确。对谎报工伤事故者,一经查出,要严肃处理。

第四条:项目部、分公司、公司对已经发生的事故要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进行严肃认真及时、准确的调查报告,并对事故调查的全过程负责。

1、轻伤事故:由项目经理负责组织调查,分公司派员参加。查清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填写《伤亡事故登记表》将登记表及时报到公司。

2、重伤事故:由分公司负责人组织调查组(包括工会、质安、技术等负责人),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派员参加。查清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拟定整改措施。由分公司填写《职工死亡、重伤事故调查报告书》于事故发生后10天内报公司,公司呈报市建筑安监站。

3、死亡事故:公司会同市主管部门、劳动工会等有关部门进行调查。调查组必须对事故现场进行勘察,拍照或者录像。收集伤亡事故当事人和现场有关人员的陈述和证言,索取有关当事人、生产、技术和诊断资料。分析事故原因,查清事故责任,拟定整改方案,提出处理意见。分公司填写《职工死亡、重伤事故调查报告书》于事故发生后20日内报公司。公司呈报市劳动局和上级主管部门。

4、《职工死亡、重伤事故调查报告书》因故不能按期填报时,事故单位应申明理由,由公司报请市劳动局及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延期填报。

第五条:发生事故的单位领导和现场人员必须严格保护好现场。 如因抢救负伤人员或为防止事故扩大而必须移动现场设备、设施时,现场领导和现场人员要共同负责弄清现场情况,做出标记,标明数据,并画出事故的现场图,对故意破坏、伪造事故现场者要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六条:事故现场调查结束后,依照批准程序方可清理现场。

1、轻伤事故现场清理,由项目经理报经分公司主管经理批准。

2、重伤事故现场清理,由分公司报经公司主管经理批准。

3、死亡事故现场清理,由公司报请市劳动局批准。

第七条:对事故的处理,必须坚持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进行。

1、真实客观的查清事故原因。

2、公正、实事求是的查明事故的性质和责任。

3、严肃认真地制定并落实预防类似事故重复发生的防范措施。

第八条:对事故责任者,要根据事故情节及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分别给予经济处罚、行政处分、对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1、经济处罚:按公司《安全生产经济处罚制度》的规定执行。

2、行政处分: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厂察看、开除。

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事故责任者,应给予处罚或处分,对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1、玩忽职守,违反安全生产责任制,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 反劳动纪律而造成事故的。

2、扣压、拖延执行“劳动安全指令书”、“安全隐患通知书”造成事故的。

3、设计不符合国家技术规范和安全规定,致使设计本身有缺陷或工艺不合理而造成事故的。

4、对新工人或新调换岗位的工人不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考核而造成事故的。

5、组织临时性任务,不制定安全措施,也不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而造成事故的。

6、分配有禁忌人员到禁止其作业岗位工作而造成事故的。

7、因设备、设施、工具有缺陷或原材料、辅助材料不合格而造成事故的。

8、因生产(施工)场地环境不良而造成事故的。

9、因不按规定发放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而造成事故的。

第十条:对事故责任者的惩处,要同本人见面,要及时宣布,并归入惩处者本人档案。

第十一条:对事故责任者的惩处,如受惩者不服,有权向上级领导机关申述。

第十二条:为了正确地记述、反映各分公司安全状况,掌握事故发展趋势,判断和确定问题范围及探查事故原,更好得、有的放矢的做好事故预测、预防工作,各单位应准确、及时的将“事故统计报表”报公司。 “事故统计报表”不能按时报出的,必须申明理由。

第十三条:职工伤亡事故的处理,须按下列规定批准后方可结案。

1、轻伤事故由分公司提出处理意见,公司批准结案。

2、重伤事故由分公司填报“职工伤亡事故结案处理审批表”经公司呈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结案。

3、残废事故由公司填写“职工伤亡事故结案处理审批表”呈报市劳动局上级主管部门,市政府批准结案。

4、重大残废事故由公司填写“职工伤亡事故结案处理审批表”呈报市劳动局,市政府呈省政府批准结案。

第十四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十五条:本制度如与上级规定不符时以上级规定为准。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上级的法律、法规性的文件,促进工地安全文明建设。

二、积极带领职工学习防火知识,努力宣传“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三、工地专职防火员应以身作则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四、对于木工房等重点放火部位应经常性巡回检查,发现有火种者有权制止,有不听劝阻者送上级部门处理。

五、焊工作业时,应进行防火知识教育。

六、施工现场用电应规范,严格按用电安全管理规定要求,加强电源管理,以防止发生电起火。

七、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区,易燃可燃材料堆放仓库、废品集中站和生活区域等。

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方案审批制度

为了贯彻“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指导方针,克服“盲目的凭经验操作,忽视科学的验证分析”的弊病,加强确保安全的技术保障,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 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各分公司或项目部对下列分部分项工程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1)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2)土方开挖工程;

(3)模板工程;

(4)起重吊装工程;

(5)脚手架工程;

(6)拆除、爆破工程;

(7)临时用电工程;

(8)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对于上述分部分项工程达到一定的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除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外,还必须附具安全验算结果。

二、专项施工方案审批、论证: 各项目部项目经理负责组织项目部技术、质检、安全等人员,根据承包工程的类型、特征、规模等因素,详细、具体、认真编制相关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完成后,必须组织相关班组长和经验丰富的老工人就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进行论证分析,并结合论证意见进行补充修改后报分公司技术科。 各分公司必须及时组织相关部门、人员,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标准及地方有关规定,进行全面审核和验证,必要时可组织其他项目部经理、技术负责人参加,对审核情况及时整理验证结论,签署审批意见后报总公司技术部。 总公司技术部负责按照相关程序组织有关部门签审后,报总工程师和分管经理审批后,由项目部按相关监理程序报项目监理机构,待总监理工程师签批后认真执行。

三、各级在审核、确定安全技术方案时,禁止选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设备和工艺,特别建设部《技术公告》明令限用和禁用技术。

安全技术措施学习贯彻(交底)制度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公司规章制度,及时对安全生产、工人职业健康进行有效预控,提高施工管理、操作人员的安全生产管理、操作技能,努力创造安全生产环境。根据《公司管理规章制度》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由安生部向维护部进行安全生产管理首次交底。交底内容:

1、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和企业的安全规章制度。

2、设备维护的安全管理目标、安全达标和文明施工目标。

3、危险性较大的日常维护或技改项目、技改方案编制的指导、要求。

4、设备维护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的一般要求。

5、安生部对维护部安全生产管理的具体措施要求。

第三条 维护部负责向专工或班长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内容:

1、设备维护的安全管理制度、办法,注意事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技改项目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生产中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以及防范措施等,确保施工安全。

3、特殊工种的作业、大型设备的安拆与使用,安全防护设施的搭设等,作业专业负责人均要对操作班组作安全技术交底。

4、两个以上工种配合作业时,部门指定技术负责人,负责人要按工程进度定期或不定期地向有关班组长进行交叉作业的安全交底。

第四条 班长要根据交底要求,对班组成员进行针对性的班前作业安全交底,班组成员必须严格执行安全交底的要求。交底内容:

1、本工作安全操作规程。

2、现场作业环境要求本工作的注意事项。

3、本工作的危险点及个人防护措施等

第五条 安全技术交底要全面、有针对性,符合有关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规定,内容要全面准确。

第六条 安全交底后,专业负责人、班长等要对安全交底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督促操作工人严格按照交底要求施工,制止违章作业现象发生。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

第一条 目的

为了保障员工的安全与健康,同时为了加强对劳保用品的管理,规范劳保用品的采购、保存、发放等,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原则

(一)本公司根据各个岗位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关的劳保用品发放标准,定时、定量地发放相关的劳保用品。

(二)本管理办法所指的劳保用品,是指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为避免遭受伤害或职业危害所配备的必要防护用品,不能强调平均或进行攀比。

(三)本管理办法所指的劳保用品主要包括:工作服、劳保鞋、纱线手套、作业手套、围裙、袖套、口罩、帽子、防护眼镜、橡胶手套等。

(四)员工在工作中必须按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劳保用品,禁止擅自改变劳保用品的用途或者将劳保用品挪做私用。

(五)公司办公室负责劳保用品的采购工作,仓库负责劳保用品的各项管理(保存、发放)等工作。

第三条 管理细则

(一)劳保用品发放

1、发放标准:各岗位劳保用品的发放标准及更换周期,请参阅附件

《劳保用品标准表》,《劳保用品标准表》所规定的劳保用品标准,是指最大标准。

2、因工作岗位调整或其它特殊原因,致使当月所发放的劳保用品确实不敷使用时,经部门领导书面批准,可以办理劳保用品的领用手续。

3、工作服、劳保鞋和安全帽的发放,执行“以旧换新”制度。

4、发放时间:每月30日发放次月的劳保用品,车间劳保用品保管人员到仓库签名领取相应标准数量的劳保用品,仓库在每年年底对领用的数量汇总后进行登记。

5、员工进入公司时,由车间劳保用品保管人员根据工作岗位发放相应的劳保用品。

(二)依旧换新管理

1、工作服、工作鞋、安全帽到达更换期限的,由车间劳保用品保管人员送到仓库,经仓库发放人员确认后,办理以旧换新。

2、工作服、工作鞋、安全帽的损坏,没有到达更换期限但确实无法修补而影响使用的,交由仓库保管人员确认,经仓库主管同意后,可以办理以旧换新。

(三)其他

1、遇节假日或员工有病休、事假、工伤、脱产学习等情况发生时,在发放劳保用品时,根据未出勤的日期长短,酌情减少发放数量。具体减少的数量,由仓库发放人员与仓库主管商议后执行,各部门应予以配合。

2、回收的工作服、劳保鞋和手套,由仓库负责统一保管,并定期做为废品处理。第四条 附则

(一)本管理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其它对劳保用品的各项规定,如有与本管理办法冲突的,以本管理办法为准。

(二)公司的劳保用品标准,应当根据实际使用的情况,进行不断修订,坚持“既能保证员工工作需要,又不造成浪费”的原则。

(三)有本管理办法未规定之情况发生时,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执行。

(四)本管理制度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安全警示标志的管理规定

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设施、安全防护及危险部位和危险场所必需悬挂安全警示牌,为了确保安全警示牌设置的准确与合理,更根据建筑施工的特点,特制定本规定:

一、安全标志牌的管理

1、施工现场应根据工程大小和不同的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配备相应数量和种类的安全警示标志牌。

2、安全警示标志应设置在明显的地点,以便与作业人员和其他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易于看到。

3、各种安全标志设置后,未经施工负责人批准,不得擅自移动或拆除。

4、施工现场应设置专人负责施工现场安全警示标志,并定期对标牌、警示灯完好情况进行检查,发现残缺或毁坏的标志牌等要及时更新、更换。

5、要经常教育施工人员遵守安全警示标志牌要求,爱护安全标志牌,对破坏安全警示牌的行为要坚决制止,并按照《安全生产奖惩制度》进行处罚。

二、安全警示标志

1、安全警示标志包括:安全色和安全标志。

2、安全色是指传递安全信息含义的颜色,包括红、蓝、黄色和绿色。

1红色:表示禁止 2蓝色:表示指令 3黄色:表示提醒 4绿色:表示允许

3、对比色是使安全色更加醒目的反衬色,包括黑、白两种颜色。

4、安全标志的分类:禁止标志、警告标志、指令标志和提示标志四类。

三、安全标志的使用

1、在进入厂区现场的大门入口,必须悬挂进入厂区现场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等标志牌。

2、具有火灾危险物质的场所,必须悬挂禁止吸烟、等标志牌。

3、高处作业场所、深基坑周边等场所应悬挂当心坠落等标志牌。

4、在各种需要动火、焊接的场所,必须悬挂当心火灾等标志牌。

5、在脚手架、高处平台、地面的深坑等处,必须悬挂当心坠落等标志牌。

6、旋转的机械加工设备旁必须悬挂当心伤手等标志牌。

7、设备、线路检修、零部件更换,应在相应设施、设备、开关箱等附近悬挂禁止合闸等标志牌。

8、有坍塌危险的建筑物、构筑物、脚手架、设备、物料提升机等场所,必须悬挂当心坍塌等标志牌。

9、有危险的作业区必须悬挂禁止通行等标志牌。

10、专用的运输车道、作业场所的沟、坎、洞等地方,必须悬挂禁止靠近等标志牌。

11、在总配电房、总配电箱、各级开关箱等处必须悬挂当心触电等标志牌。

12、在通向紧急出口的通道、楼梯口、消防通道口、出入通口必须悬挂安全通道等标志牌。

安全生产值班制度

一、工厂管理人员要严格按公司制定的安全值班表履行安全值班职责,坚守岗位,不玩忽职守。

二、值班人员要全天候,对整个工厂安全负责,协助各车间领导和其他管理人员做好当日的安全检查、安全教育,及时发现隐患,果断处理,做好防火、防盗及其它工作。

三、值班人员在值班中如发现不安全因素,要及时处理,不能自行处理的及时上报公司,且要保护好现场。

四、值班人员若在值班中玩忽职守,公司根据情节轻重酌情处理,该教育的教育,若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责令其赔偿且要罚值班人员100元—500元。

推荐第2篇: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安全生产职责及安全管理工作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企业安全工作的几项规定》、《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广东省劳动安全卫生条例》,现将企业安全生产职责及安全管理工作解释如下:

1、企业法定代表人是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劳动安全卫生工作的负责人负主要领导责任。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规定各部门、各岗位人员的安全职责。

2、企业必须贯彻“管生产必须同时管安全”的原则,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落实本企业的劳动安全卫生工作。

3、企业应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主要方针,认真落实执行我国政府制度的各项安全生产法规、规章和制度。

4、企业应按国家规定的职业安全卫生标准和规范,为职工提供符合劳动安全卫生要求的劳动条件和作业场所,并应设置必要的劳动保护措施。

5、企业应根据生产实际情况和要求,建立和完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6、企业必须建立符合我国规定的工时和休假制度。根据国务院的有关规定,企业应实行每天不多于8小时,每周不多于40小时的工时制度,并应严格控制加班加点,根据《广东省劳动安全卫生条例》规定,职工加班加点应在不损害职工健康和职工自愿的原则下进行,每人每月加班加点时间一般不得超过36小时。

7、建立职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发放与使用制度。劳动防护用品是指为防止各种职业危害和身体伤害而发给工人使用的各种用品。企业应根据生产特点和实际需要,参加我国政府颁布的职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规定,发给职工必需的防护用品,并督促其按规定正确使用。

8、贯彻落实女工劳动保护制度。根据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企业应做好女职工月经期、怀孕期、产期、哺乳期及更年期的特殊保护工作,其主要内容包括: (1) 女职工在月经期间,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高空、低温冷水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2) 女职工在怀孕期间,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 1 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怀孕7个月以上(含7个月)的,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

(3) 女职工产假90天,符合计划生育要求的,假期可按有关规定适当延长。 (4) 女职工在哺乳期内,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时间,每次30分钟。

(5) 女职工因更年期综合症不适应原工作时,企业应减轻其劳动量或暂时安排其他适宜的工作。

(注):以上多次提到的禁忌从事的劳动,按劳动部颁布的《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执行。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按GB3869《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执行。

9、做好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工作,禁止招收未满16周岁的少年、儿童,禁止安排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工从事有毒有害和特别繁重(按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三级及三级以上)的体力劳动作业。

10、执行职工伤亡事故调查处理、报告制度,认真调查处理和分析职工伤亡事故,做好事故防范工作,避免事故重复发生。

11、按国家的规定和结合企业的生产特点,开展职工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工作。(1)新入厂工人要进行入厂、车间、岗位三级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能独立从事工作。

(2)对从事电工、超重机械、金属焊接(气割)、建筑登高架设、锅炉司炉、压力容器操作、厂矿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安全技术培训,并经地市劳动部门或其指定的单位考核合格,发给《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方可独立从事工作。

12、根据企业安全生产状况和存在问题,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落实实施的资金、人员、时间,确保计划实施,努力改善企业的劳动条件,防止工伤事故、职业病和职业中毒的发生。

13、经常和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对检查出的事故隐患和问题,落实整改,做好防范工作。

XXXX企业(盖章)

2008年1月1日

安全管理机构责任制

安全管理机构(注册安全主任)的安全职责:

(一)认真贯彻和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指示、标准,在主管经理、厂长的领导下负责本企业的安全工作。

(二)负责对新工人的厂级安全教育,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思想和安全知识教育,定期进行安全知识考核,稿好劳动保护教育室。

(三)组织并参加全厂性安全大检查,协助和督促有关部门对查出的隐患制订防范措施,检查隐患整改工作。

(四)组织、制订、修改本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组织汇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提出技术措施方案,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五)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及大修技术措施工程的设计审查、竣工验收、试车投产工作,使其符合安全检查要求。

(六)经常进行现场检查,督促并协助解决有关安全问题,纠正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遇到有危及安全生产的紧急情况,有权令其停止工作或生产,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处理。

(七)负责动火作业的审批,经常监督检查用火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八)负责各类事故的汇总、统计上报工作,并建立健全事故档案,主管人身伤亡、火灾爆炸事故原调查处理,参加重伤以上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工伤鉴定工作。

(十)按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制订职工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食品的发放标准,并督促有关部门按规定及时发放和合理使用。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十二)建立、健全安全组织,指导基层安委会工作。

(十三)对在安全生产中有贡献才和事故责任者,提出奖惩意见。

(十四)协助财务部门审批各类事故处理费用支出,了解和掌握本公司年度安全费用支出情况。

企业(盖章)

2008年1月1日

车间主任安全生产责任制

车间主任、副主任的安全职责(车间主任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副主任对分管业务的安全负责):

(一)保证国家和上级安全生产法规、制度、指示在本车间贯彻执行。把安全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五同时”。

(二)组织制定车间安全管理规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三)组织对新工人进行车间安全教育和班组安全教育,对职工进行经常性原安全思想、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教育;定期组织考核,组织班组安全日活动,及时解决工人提出的正确意见。

(四)组织好各项安全生产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经验,表彰先进班组和个人。

(五)组织全车间职工定期安全检查,落实隐患整改,保护设备、安全装置、消防品格等处于完好状态。

(六)坚持“三不放过”原则,对本车间发生的事故用及时报告和处理,注意保护现场,查清原因,采取防范措施。对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报主管部门和厂长批准后执行。

(七)组织本车间安全管理网,配备合格的安全管理人员,支持车间安全员工作,充分发挥班组安全员的工作。

XXXX企业(盖章)

2008年1月1日

4 班组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班组负责人的安全职责:

(一)组织职工学习、贯彻执行企业、车间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教育职工遵章守纪,制止违章行为。

(二)组织参加安全日活动,坚持班前讲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

(三)负责组织对新工人进岗安全教育。

(四)组织班组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组织力量加以消除,并报告上级,发生事故立即报告,并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做好详细纪录,参加和协助事故调查、分析,落实防范措施。

(五)搞好安全消防设施、设备的检查工作,使其经常保持完好和正常运行,督促和教育职工合理使用劳保用品,正确使用各种防护器材。

(六)发动群众,搞好文明生产,保持作业现场整齐、清洁。

XXXX企业(盖章)

2008年1月1日

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车间安全员在车间主任的领导下,负责车间的安全技术工作,协助车间主任贯彻执行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的指示和规定。

二:参加车间制定、修改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负责编制车间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检查执行情况。

三:搞好本车间职工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考核工作,具体负责新员工入厂的车间教育、岗位教育。

四:检查落实各级动火措施,确保动火安全。

五:每天深入现场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制止违章作业。 六:负责车间安全设施、消防器材和事故隐患管理。

七:参加车间各类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做好统计分析和上报工作。

XXXX企业(盖章)

2008年1月1日

6 生产工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生产工人的安全职责:

(一)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并劝阻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二)精心操作,做好各项纪录,交接班必须交接安全生产情况,交班要为接班创造安全生产的良好条件。

(三)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苗头,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发生事故要果断正确处理,及时如实地向上级报告,严格保护现场,作好详细纪录。

(四)按时认真进行巡回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处理和报告。

(五)加强设备维护,保持作业现场整洁,搞好文明生产。

(六)上岗必须按规定着装、要妥善保管、正确使用各种防护用品和消防器材。

(七)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

(八)有权拒绝违法乱纪章作业的指令。

XXXX企业(盖章)

2008年1月1日

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一条

公司的经理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具体做到: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要把安全工作列入企业管理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

第二条

公司的经理应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充实专职安全技术管理人员,充分发动群众,扎扎实实解决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

第三条

公司的经理应组织审定并批准企业内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和重大安全技术措施。

XXXX企业(盖章)

2008年1月1日

8 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为使“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贯彻到班组个人,把工作做在前面,让全体员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观念,保持高度的防火意识,掌握防火知识与技能并作如下规定:

1、新员工教育:凡新工进厂第一天,首先由总部组织学习《安全生产法》,熟悉了解企业防火制度要求方可安排上岗。

2、特殊工种教育:根据各特殊工种(明火作业、气、电焊作业)的实际,由要部门责任人组织学习本岗位操作规程,学习掌握本岗位防火、灭火技能。

3、班组教育:利用班后会或各种机会普及消防知识。

4、全员教育:根据上级的消防法规,季节性工作要求和职工的安全意识状况,以永久性警语引导,经常性的版报宣传,不同会议的教育强调,达到增强全厂员工防火意识,普及消防知识和技术,提高执行防火制度自觉性的目的。

XXXX企业(盖章)

2008年1月1日

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

在生产过程中,在不断加强工艺改革和安装防护装置外,采用个人防护用品是发必不可少原辅助性措施,现对公司内各种所需劳保用品的发放、使用、管理规定修订如下:

第一条

劳保用品的发放规定

(一)车间所需的劳保用品由车间用计划、经审批后,由事务部购买合格的产品,由事务部专人负责劳保用品的发放。

(二)平常工人劳保用品的发放:工作服2套/2年(包括冬装、夏装);纸巾、洗衣粉等用品1卷(包)/月;

(三)特种作业员工,如电工、电焊工、冲压工等发放长袖套、耐高温手套,防护目镜等特殊工种必需劳保品。

第二条

劳保用品的使用要求

(一)劳动者穿戴防护用品进入作业场所后,不能随便脱御。

(二)生产过程中,要注意环境的变化,如果发现作业场所的危害增加或有其它险情,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

(三)已经损坏的劳保用品不能继续使用,应更新。

(四)发现劳保用品穿戴移位,应立即纠正。

(五)在使用过程中,各种防护用品应根据不同用料、不同结构,尽量避免接触燃烧性质或尖锐锋利的器件。

(六)发现不穿戴或不按规定要求正确使用劳保防护用品者,应及时教育并予以纠正。第三条

防护用品用完后,应根据有关安全操作规程脱除,经整理清洁后保存,发现失效破损,应予更换或修补后备用。

第四条

劳保防护用品的保管方法,应分清不同性质,采取专人集中保管、分散个人或一次使用报废等方法。

(一)凡呼吸道防护用品,适合个人身材或随班使用的,如工作服,手套等,宜分散个人使用保管。

(二)凡一次性使用的用品,可在车间门口或安全标志前设置废弃篓,离开车间放于其内。

(三)无论集中或个人保管的劳保防护用品保管场所,都需要良好通风,防止日晒雨淋,并要定期消毒。

XXXX企业单位(盖章) 2008年1月1日

10 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1、用电管理制度

a.企业技术部门是企业的电气管理和安全监督机构,主持企业电气设备的全过程管理。

b.企业电工组是企业电气设备管理的执行机构。负责企业电气设备的技术指导和安全管理的具体工作。

2、电气技术资料的管理

下列电气技术资料至少应有一份由企业技术部门收集归档。 a.高压系统一次线路图; b.低压系统一次线路图; c.全厂电缆布置图; d.全厂架空线布置图;

e.全厂变电设备台帐、试验报告和检修记录; f.企业设备缺陷与事故记录; g.人身事故记录。

(三)安全用电制度

1、一般安全用电制度

a.专用电气机械要指定专人操作,其他人员不得操作; b.电气设备的施工或修理要指定专人作业,其他人员不得作业; c.已标识电气危险标志的场所,非操作人员不可进入; d.不要在电气开关和配电盘周围堆放杂物;

11 e.当电气设备出现异常情况(发热、打火、漏电等)时,要及时报告电工和用电管理部门;

f.人体出汗或手脚潮湿时,不要触摸电线和电气设备;

g.电气过热、漏电等原因造成的火险、火警,要先切断电源再来火,并且不得使用规定的消防器材,更不能用水灭火。一般可使用CO2灭火器、1211灭火器、干粉灭火器、干燥的砂土灭火。

2、开关安全操作制度

a.发现闸刀开关、插座的绝缘盖壳损坏时,要及时报告电工或值班负责人;

b.保险丝要使用规定的规格,不得使用其他金属丝代替保险丝; c.更换保险丝时,要切断电源;

d.要用右手操作电源开关,操作闸门开关要迅速、准确,要一推到底,不要将开关置于半开、半断的中间位置,更不要将电线挂在闸刀的刀片上;

e.开关箱的门要随时处于关闭状态,不要经常处于打开状态; f.电动机因不明原因停止运转时,要立即切断电源并报告电工。

3、电气设备安全操作制度

a.为电气设备等带电部分设置的防止触电的围栏、绝缘屏蔽要经常保持完好状态。

b.电气设备操作部分的照明度,按下列标准执行: 精密作业:300勒克斯以上; 一般作业:150勒克斯以上; 粗糙作业:70勒克斯以上。

12 c.电气设备的接地线应处于良好状态,不能随便拆除。调换电机等电气设备时,不要忘记接上地线。

d.照明灯具上的灰尘污垢要适时揩擦清洁,但要注意切断电源操作。 e.电线老化应及时更换。

4、移动式电气设备操作制度

a.来回移动的电线,要使用橡皮绝缘电缆;

b.手持式电灯,应使用36伏安全电压,且有防护装置;

c.在有水或其它导电性液体的场地上,若使用220伏以上的移动式电气设备,设备接地线要绝对可靠。

5、停电或切断电源作业时的安全措施

a.停电时,应将应切断的开关尽可能迅速地切断;

b.修理电气设备时,应切断开关作业,最好是将负荷和隔离双重开关都切断,并挂上“严禁合闸”挂牌或由专人监视,监视人员不得擅离岗位。即使在停电时修理电气,也要做到如此;

c.高压或超高压线路的隔离开关,要在确认指示灯、信号灯等指示均无负荷后才能断开或闭合;

d.电气维修等作业结束送电时,要确认作业者和其他有关人员完全没有危险,否则不能送电。

(四)安全用电检查

电气设备的安全检查,重点有下列内容:

1、安全制度是否健全,是否严格执行;

2、电气设备的安装是否规范;

3、电气设备的绝缘是否良好;

4、设备裸露部位有无屏蔽防护,保护装置是否符合要求;

5、接地、接零是否完好、可靠;

6、电气连接部位是否完好、可靠;

7、有无采用安全电压和安全用具;

8、电气防火措施是否完善,电气灭火器具是否相应和足量;

9、防静电、防雷电的措施和设备是否可靠、有效。

(五)附则 安全用电四大要素

1、电气设备应有良好的绝缘性能,具体按有关技术标准执行。

2、裸露电线与其它设备之间要有足够的安全间距(见表)。

3、电气设施的载流量要安全可靠,具体按有关技术标准执行。

4、用电标志要明显、准确、统一。

XXXX企业(盖章) 2008年1月1日

14 作业场所防火、防毒、防爆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保障企业生产安全,防止各类火灾事故发生,强化防火防爆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防火安全组织及职责、消防器材管理制度、防爆禁火区管理制度和安全防火措施。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及下属车间和部门。

(三)防爆禁火区管理制度

1、禁火区内严禁明火,不准吸烟。

2、按防爆级别安装电器设备,电气线路安装必须规范化。

3、不准无阻火器的车辆进入禁火区。

4、避免任何可能产生火花的撞击和磨擦。

5、骨架镍不准直接暴露在禁火区的空气中。

6、按生产投料量合理控制甲苯、胶水、固化剂、有机溶剂等易燃原辅材料的现场贮存量。

7、停产检修期间如需要在禁火区内动火的,按企业《安全动火制度》、《安全检修制度》和《化学危险物品管理制度》之有关规定执行。

(五)安全防火措施

1、对有易燃、可燃气体的车间、仓库或场所要加强通风,使危险场所的爆炸混合物浓度降到爆炸下限以下。

2、加强对生产现场的管理,杜绝可燃物质的跑、冒、滴、漏现象。

3、车间停产后,要对有易燃物质的设备、管路进行清洗、置换。

4、采取各种有力措施,严格控制和消防火源。

5、在技术改造和项目建设时,要按GBJ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标准设置消防通道、安全间距、防火防爆墙及其它消防要求。

6、对易燃易爆物品的生产、运输、贮存、使用等环节的管理按本公司《化学危险物品管理制度》之规定执行。

7、易于易燃、易爆气体的安全阀及放空管,必须将其导出管置于室外,并高于建设物2米以上。

8、其它有关防火防爆措施,可参照行业有关标准执行。

XXXX企业(盖章) 2008年1月1日

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一)根据企业发展规划,把治理尘、毒、噪声、放射物质等危害作业为企业技术改造的一项重要内容,结合挖潜、革新、履行等办法和措施除尘、毒和各项有害因素的危害。

(二)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上马,按《环境保护法》、《劳动保护法》的明确规定,必须实行“四同”,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三)在生产过程中,凡产生有毒气体的车间、部门按规定必须定点集中操作,减少污染程度和区域范围,便于采取综合治理措施。对有毒气体的操作,要集中在一起,进行各种方式治理措施,车间有害物排放应达到标准。

(四)对发黑的酸性废水,严禁未经中和就进行排放,一定要进行治理后才能排入水道,确保地下水质清洁卫生。

(五)各部门必须摸清操作过程中的声源点。对原有设备,按照国家噪音标准,先洁理突出的声源点,重点解决内燃机、空气压缩机、中频发电机的噪声,然后逐步按台治理。

(六)对工业“三废”的治理所需的设备、材料,供应部门优先解决,在技术改造资金各提取10%作为专款专用。

(七)对工业“废渣”、煤渣进行利用处理,电石渣进行埋土处理,其它废杂物集中到规定地点,定期处理。

(八)对于“废气、废水、噪声”每年测试一次,列入卫生档案。

XXXX企业(盖章) 2008年1月1日

事故隐患整改制度

(一)对在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安全生产大检查、操作者和其他员工发现的事故隐患,由安全领导小组制发《事故隐患整改通知单》。

(二)《事故隐患整改通知单》包括事故隐患情况、发生地点、整改期限、整改责任人及整改验收情况等。

(三)安全科应根据整改期限,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除责成有关人员继续限期整改外,应对有关责任人员加以处罚。

(四)对在工作中,发现事故隐患,并及时向有关人员反映的职工,视具体情况,给予精神或物质奖励。

XXXX企业(盖章) 2008年1月1日

安全检查制度

安全生产检查是劳动保护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它是防止事故发生,揭露生产过程中不安全隐患的一种必要手段。因此,安全领导小组决定采用以下几种安全检查形式:

一、专职安全员进行的日常的安全检查:为了保证现场的正常安全生产,专职安全员密切注意现场的任何异常现象。在日常坚持每天两次安全巡检。侧重点放在上班前检查车间班前安全宣导,班中密切注意现场的变化,班后要求现场做好整理整顿工作。

二、主管巡查制度:由各部门主管轮回巡查厂区各部门现场的安全隐患。包括现场隐患、规章、领导思想、易爆易燃危险品保管、消防设施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等。做到各部门相互监督,共同管理。检查结果由安全领导小组汇总,交由相关部门在规定期限内整改。事后由安全领导小组检查追踪以确保落实。

三、车间自检:由车间安全负责人在车间内部开展安全检查,落实隐患整改,保护设备、安全装置、消防器材等处于完好状态。

四、班组班前、班中、班后的安全检查:班组安全负责人在班前、班后要进行安全检查,班中要密切注意现场的安全,发现不安全因素要及时加以消除,并报告上级。

通过检查活动达到以下目的:查规章,提高员工遵守纪律的自觉性;查现场隐患,提高设备设施的安全性能;查防火管理,提高员工消防意识和消防设备的正常有效;查事故处理,提高防范类似事故的能力;查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是否经常化和制度化,提高全员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XXXX企业(盖章) 2008年1月1日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为教育、动员全体员工自觉遵守防火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企业防火安全万无一失,并制订如下奖惩规定:

1、

2、奖励与惩罚相结合的方针,推动防火工作的落实。奖励:

(1) 工作中认真执行制度,做好本岗位的防火工作,并能制止、纠正违章行为的人员,给予上报表彰。

(2) 制止事故和灭火工作中有突出表现者,给予一次性奖励并通报表扬。

3、惩罚:

(1) 违反防火制度之一,而尚未造成事故者,给予一次扣罚20元以上200元以下。其中:违章吸烟,生火者加重处罚予以开除。 (2) 经通知整改部门与个人,逾期不落实整改措施者,扣减勤绩分。 (3) 因违章造成事故者,视乎情节给予: A. 通报批评,扣罚全月勤绩分; B. 给予行政处分,赔偿损失;

4、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给予处罚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XXXX企业(盖章)

2008年1月1日

企业事故应急预案

第一条

目的

一、明确突发事件的定义,预防和控制潜在的事故或紧急情况,做出应急准备和响应,最大限度地减少可能产生的事故后果。

二、加强公司制度建设,增强公司凝聚力和向心力。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范围内有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 第三条

突发事件定义

突发事件主要包括公司各部门发生火灾、发生电气事故和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发生事故造成人身的伤、亡等。

第四条

职责

一、急应变小组组织架构图:

二、相关职责

A事故总指挥:公司有关负责人,主要负责指挥全盘应变方案,以降低事故的灾害程度;

B车间负责人:发生火灾事故时负责向消防组成员说明火灾事故原因,燃烧物品、周围物品等情况,组织对车间物品进行抢救及人员疏散等;

C消防组:由义务消防员组成,消防组成员在接到火警通知后,立即赶到现场,了解火灾情况,进行火情侦察,组织灭火事宜。

D安全组:由公司各级安全员组成,负责现场侦察及围离工作,划定管制区并竖立标

21 志牌,禁止闲杂人员进入,并负责规划公司人员疏散事宜,制定应急方案,保护现场人员的安全及现场抢救灾变;

E疏散组:由各车间班组长、保安员组成,主要对事故现场人员的紧急疏散,保证员工在最短时间内撤离事故区域,到指定紧急集合区集合;

F协调组:由保安组成,主要负责危险区域的电气设备电源的控制,协调各个小组的之间的工作,负责控制与外界消防119及医护部门联络,消防车和救护车的导入,禁止外来车辆进入。

第五条

突发事件处理程序

一、发生火灾紧急处理方案

(一)报警

1.当发现火灾时,任何人员都必须立即联络消防组值班室、安全主任办公室; 2.消防组在接到火警电话后,立即赶往火灾现场,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进行火情侦察,决定是否需要外部消防119支援;

3.如火情严重,应安排协调组成员与外界消防119联系,消防队员应投入火灾扑救及物质抢救工作;

4.协调组负责与外部消防119的联络与引导工作。

(二)火灾处理

1.发生火灾后,公司负责人必须立即组织成立应变指挥中心,通知各组成员立即向指挥中心报到;

2.公司员工一旦发现有火灾,能自己扑灭的,应立刻采取措施,根据火灾的性质,就近使用水或灭火器材进行扑救。注意由于电气线路引起的火灾,不能用水进行扑救;

3.火势较大,在场人员又不懂扑灭方法的,应立刻通知就近消防组成员进行扑灭工作;

4.若火势发展很快,无法立刻扑灭时,发生火灾的车间负责人应立刻紧急疏散员工到紧急集合区,并清点名单;

5.在发生火灾需要疏散人员时,必须注意维持秩序,从安全出口逃离火灾现场,不得乘坐电梯。

6.安全组成员负责现场划定火灾警戒区域,围离火灾区范围以隔离事故现场并在附近巡逻指挥;

XXXX企业(盖章) 2008年1月1日

22

事故调查处理管理制度

一:事故发生后,现场负责人必须进行现场处理、组织抢救,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同时向车间主任和安全管理部门报告。

二:车间管理人员必须采取措施保护事故现场,关停机器设备。 三:安全管理部门汇同其它部门成立事故调查小组,对事故进行事故调查。

四:事故调查的程序包括:事故现场处理,物证收集,事故事实资料的收集,证人材料的收集,事故现场摄影。

五:事故处理程序:事故原因分析,事故责任分析,员工现场安全教育,预防类似事故发生的措施,事故结案和材料归档。

六:事故发生后,事故部门填写《事故报告书》,对事故责任人提出处罚意见。

七:若发生重伤或死亡事故,应立即上报政府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和劳动部门。

八:事故发生后,应立即报告社会保障部门办理工伤保险报案

XXXX企业(盖章) 2008年1月1日

23

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制度

本公司每年提取定额安全生产费用,实行专款专用。主要用于消防器材购买和日常维护、安全专管员工资和福利、安全生产工作成绩显著人员物质奖励。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奖励:

1、凡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果断措施,避免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和设备事故。

2、在抢救事故中,使企业财产和员工生命财产免受重大损失的有功人员。

3、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作中革新和发明、创造并获得成效者。

4、被评为市级、省级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标兵者。奖励办法:

由单位给予表彰、授予荣誉称号或发给一次性奖金,奖金额度由用人单位视具体情况确定。

XXXX企业(盖章) 2008年1月1日

24

义务消防队管理制度

第一条

义务消防队成员必须学习掌握消防知识,认真遵守消防规章制度;

第二条

义务消防队成员必须懂得使用消防栓、灭火器等消防设备;

第三条

义务消防队成员在平常生产中必须对普通员工进行消防知识的宣传和教育;

第四条

义务消防队成员必须经常检查生产现场的防火安全情况,及时对存在的隐患进行整改,确保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

第五条

义务消防队成员对生产现场的消防设备每年至少进行两次检查;

第六条

义务消防队成员必须对消防设备进行保养和维护,对已损坏的消防设备必须及时进行维修或更换;

第七条

如果发生火灾时,义务消防队成员必须协助消防队对火灾进行控制和扑灭、疏散人群等;

第八条

在火灾过后,义务消防队成员必须保护好火灾现场,等待事故调查组的调查。

XXXX企业(盖章)

2008年1月1日

25

推荐第3篇: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

一、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企业最基本的安全制度,是按照企业安全生产方针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各级负责人、各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各生产部门和各岗位生产工人在安全生产方面应做的事情及应负的责任加以明确规定的一种制度。其实质是“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是安全制度的核心。

企业法定代表人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企业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安全生产的企业负责人,负主要领导责任;分管业务工作的负责人,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车间、班组的负责人对本车间、本班组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各职能部门在各自业务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负责。各岗位生产工人要自觉遵守安全制度、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在本岗位上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二、安全操作规程:

(1)作业前安全检查的内容、方法和安全要求。

(2)安全操作的步骤、要点和安全注意事项。

(3)作业过程中巡查设备运行的内容和安全要求。

(4)故障排除方法,事故应急处理措施。

(5)作业场所、作业位置、个人防护的安全要求。

(6)作业结束的现场清理。

(7)特殊作业场所作业时的安全防护要求。

推荐第4篇: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第一条: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劳动安全暂行条例》和交通建设局的有关文件规定,实行行政负责,归口管理,纪律监察,群众监督的安全生产管理体制,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单位各类人员,凡违反本规定的均按照有关条款处理.安全工作考核作为单位评选先进、奖金效益工资发放的主要依据之一,具有一票否决权.

第三条:本处安全生产管理,实行层层责任制,施工队、作业班组(包括招聘的承建制施工队承建项目)向项目部负责,项目部向处负责,分级签定安全生产责任书:同时各级领导承担一定的责任,处主要领导负全面责任,项目经理负主要责任,其他领导负综合管理责任.

第一章安全生产责任制

(1)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概念:安全生产责任制是生产单位岗位责任制的一个组成部分,是企业最基本的安全制度,是安全规章制度的核心。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实质是\"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核心是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的领导,建立起以政府部门、企业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制。安全生产责任制要贯彻\"预防为主\"的原则。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求企业各级生产领导在安全生产方面要\"对上级负责,对职工负责,对自己负责\"。

(2)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要求:

①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体系:即建立起经营者(决策、管理、和监督责任)、管理者、技术人员及全体员工的安全责任制体系。

②建立全生产责任制的步骤:首先要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对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有专门的人员与机构来保障,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管理制度。

③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在以法人代表为核心的责任体系下,通过检查、监督、奖惩等制度来保证安全生产责任制得到落实。

(3)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实现

责任制度就是明确企业一把手是安全减灾的第一责任人;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全面综合管理,不同职能机构有特定的安全职责。如一个企业,要落实安全责任制度,需要对各级领导和职能部门制定出具体的安全责任,并通过检查、监督、考评、奖惩等实际工作得到落实。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权

处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设主任一人,副主任二至三人,成员由行政办公室、工程技术科、设备物资科、劳资科和各项目部(队)行政负责人组成.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在处行政领导下开展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政策法规法令,贯彻落实上级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制定适合本处的有关规章制度和措施,加强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做好劳动保护、保险工作,审查、审核基层单位的专题报告,对事故责任者提出行政和经济处分决定.安委会可随时召开全体委员会议讨论有关安全的重大事项.(1)处级安委会要作好行政领导安全的助手,协助处长处理安全生产问题

①进入项目(单位)进行检查,调阅有关资料,向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

②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对违反安全生产的行为,依照本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③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当责令立即排除;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责令暂时停工、停业或者停止使用;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后,经审查同意,方可恢复生产经营和使用。

(2)项目经理是项目的主要负责人其主要职责为:认真贯彻处指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在施工现场和到场机械的安全组织生产、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安全防范措施,按规定时间报送安全报表和工作总结,及时向安委会反馈小组开展工作的情况信息,接受处安委会的领导和工作指导,发生事故立即上报,为事故调查提供第一手资料。项目部进入工地后必须实行 目标管理,应将施工组织网络图、年度目标计划、工序交接流程、质量目标及管理制度上墙,并按季、月进行目标细化。项目部设立安全生产小组,组长一人(由项目经理担任),专职安全员一至二人。

①施工班组(队)(包括招聘的承建制施工队)设立安全员,主要职责是:

1是认真落实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制度,针对生产实际情况提出安全操作规范意见,并付诸实施.2负责生产施工现场安全宣传教育,制止、纠正违章作业.

3发生事故时维护现场秩序,及时报告上级领导,协助调查处理.4做好本班组“四防”工作和职业保护工作.

5对新招用人员进行现场教育,并指定专人短期监护,跟班实习.

6对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面的问题和意见及时向上一级安全产领导小组反映,也可以直接向处安委会汇报.

②桥涵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1基槽开挖深度在1.5m~6.0m范围内,应视土质情况放坡,最小放坡依据《公路施工安全技术规程》。基槽边1.0m范围内不准放土石和其他材料。基槽两端应设警告标志和围墙。

2墩台、身施工高度超过2m时,四周应设作业平台,禁止沿脚手架爬行。力争在白天进行浇筑,避免晚上工作,否则必须采取相应的照明措施。

③施工机械安全防护措施

1各种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工作前,应对机械设备安全检查,严禁“带病”使用,严禁酒后作业。

2机械操作人员离开机械设备时,应将机械平稳停放在安全位置,夜晚须有专人看护。严禁在行走机械前后方休息(谈话)。行走前应检查周围情况,确认无障碍时鸣笛操作。

3机械操作人员应熟悉机械操作规程,不得违反机械操作禁令事项。

4冬季做好机械设备的防寒、封存工作。

(3)技术室安全责任制度

1认真研究合同文件,熟悉技术规范,审核图纸和有关技术资料,绘制施工图,图表上墙,向现场操作人员进行技术安全、质量操作要点交底。

2参加现场调查核对,提出完善设计的建议,参加编制项目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和制定施工工艺和技术措施,主持一般性施工设计技术工作。

3负责指导测量、质检的技术业务工作,负责工程质量资料的收集整理,施工质量的反馈及工程质量的评定。办理有关变更设计的报批和实施。

4经常深入工地检查技术管理工作和技术安全措施的实施情况,核对图纸,核实工程量,掌握工程实施情况和工程进度,加强施工全过程的技术控制工作,指导解决技术难题,参与隐蔽工程的检查验收,作好施工记录,汇总整理施工照片或影视资料。及时审查施工原始记录和检查签证情况并分类搜集整理保管。参加编制竣工技术资料,参与交竣工验收,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技术人员施工日志的填写情况。

5组织有关科研课题和新结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推广应用项目的实施。负责劳务承包工程的技术控制,施工指导和资料整理工作。

(4)试验室安全守则

1在电器加热过程中不能离开,下班前应关好电源和门窗,保证试验室安全。

2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必须专人专管,集中存放,其他人员不得随意接触。

3试验室的安全防火设施,如灭火器等,非经负责人同意不得挪用。

4所有试验检测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非操作人员不得随意使用和调整,(除电工外)任何人不准增设或更改线路。

5试验人员应掌握基本消防知识。易燃物品应集中存放,确保安全,各试验室都应该按要求配备安全防火装置。

6在使用强碱、强酸、易爆、含毒、腐蚀性试剂、溶剂试验时,应严格执行操作要求,发现事故时,应沉着冷静,按有关程序处理。

7操作人员在一些对身体有害的操作环境内,必须采取防护措施。

8测试人员对测试结果应准确无误,原始记录不得私自撕毁,不得给无关人员查看。

(5)其他

上路施工人员一律穿标志服,配戴上岗证,施工地段设置醒目路标,由路政人员专门维秩序,杜绝事故发生.

第三章安全事故处理程序

1事故发生后,如有人员的伤亡要迅速抢救伤员并注意保护好现场,按照事故类型及时报告有关部门现场勘察(交通事故由当地交警部门出勤,施工及其他事故由当地安全局出勤),勘察结论作为处理依据.

2事故无论大小,肇事单位和肇事人应如实上报并填写《事故报告单》,并在24小时内电话报告安委会,48小时内将报告单报送到处安委会办公室.

3轻微事故和一般事故,由安委会组成事故调查组,调查后提出调查报告及处理意见,呈处长办公室会议讨论处理决定.

4轻微事故的处理费用开支,必须由项目安全领导小组组长签字后方可支出,一般事故以上的事故处理费必须经过安委会主任签字后方可列支.

第四章事故处理办法

对肇事当事人,根据所造成事故的类型,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书面检查,赔偿经济损失;对负有主要责任者,赔偿经济损失,情节严重的将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五章安全责任制考核

处安委会每半年对各项目进行一次考核,年终被评为安全生产先进单位的,按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书中条款给予奖励.

第六章附则

本规定自2011年4月1日起实施,原由关规定与本规定有抵触的以本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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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指引和约束人们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行为、是安全生产的行为准则。其作用是明确各岗位安全职责、规范安全生产行为、建立和维护安全生产秩序。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和基本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内容

1、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最基本的安全制度,是按照安全生产方针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各级负责人、各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各生产部门和各岗位生产工人在安全生产方面应做的事情及应负的责任加以明确规定的一种制度。其实质是“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是安全制度的核心。

企业法定代表人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企业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安全生产的企业负责人,负主要领导责任;分管业务工作的负责人,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车间、班组的负责人对本车间、本班组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各职能部门在各自业务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负责。各岗位生产工人要自觉遵守安全制度、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在本岗位上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2、安全操作规程

安全操作规程是生产工人操作设备、处置物料、进行生产作业时所必须遵守的安全规则。

安全操作规程应包括以下内容:

(1)作业前安全检查的内容、方法和安全要求。

(2)安全操作的步骤、要点和安全注意事项。

(3)作业过程中巡查设备运行的内容和安全要求。

(4)故障排除方法,事故应急处理措施。

(5)作业场所、作业位置、个人防护的安全要求。

(6)作业结束的现场清理。

(7)特殊作业场所作业时的安全防护要求。

安全操作规程对防止生产操作中不安全行为有重要作用。

3、基本的安全管理制度

为保证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和安全生产法规得到认真贯彻,在管理与安全生产有关事项时有一个行为准则,企业应建立基本的安全管理制度,主要有:

(1)职工安全守则

(2)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3)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4)事故管理制度

(5)危险作业审批制度

(6)特种设备、危险性大的设备、危险化学品运输工具和动力管线的管理制度

(7)安全生产值班制度

(8)职业卫生管理、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

(9)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管理制度

(10)“三同时”评审与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出租合同安全评审制度

(11)安全生产档案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

(12)危险化学品包装物管理制度

(13)危险化学品装卸、储存、运输和废弃处置安全规则

(14)危险化学品销售管理制度

(15)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制度

(16)危险化学品托运安全管理制度

(17)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安全评价制度

(18)本单位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支援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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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第一条 安全生产是企业的头等大事,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群防群治的制度,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切实加强管理,保证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法规、规定和文件,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企业法定代表人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负责人,对企业的建筑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项目经理是本项目的安全生产的第一负责人,对项目施工中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规、标准负全面责任。

第三条 企业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领导小组)”,领导和协调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各分公司、项目经理部建立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受企业“安全生产委员会(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

第四条 企业和各分公司设置专职安全生产技术处(科),并向工程项目派驻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

第五条 各级领导必须认真贯彻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在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时,同时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严格管理,促进安全生产工作不断发展。

第六条 各级工会组织和全体职工,有权监督各级各部门对本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企业安全责任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第一条 企业经理对企业的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工作负总的责任。

第二条 企业主管生产的副经理对企业的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负主要责任。

第三条 企业的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对本企业的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技术工作负总的责任。

第四条 分公司经理对分公司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负具体领导责任。 第五条 项目经理对本项目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负总的责任。 第六条 工长、施工员对所管工程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第七条 企业各职能机构,在各自的业务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负责。

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制度

第一条 依照国家和省规定的内容和时间,对全体职工进行安全生产知识的培训和考核,未经培训或者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作业。

1 第二条 新入厂的职工必须进行公司、项目部、班组三级安全教育,教育后要填写三级教育记录卡,并进行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三级教育内容为:

1.公司安全教育:由劳资部门组织,安全部门配合实施。安全生产方面的教育主要包括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定及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本企业安全生产形势及历史上发生的重大事故教训;发生事故后如何抢救、排险、保护现场和及时报告等。

2.项目部教育:由项目部主管生产的领导组织技术和安全管理人员实施安全生产教育。教育的主要内容包括本项目生产特点、设备特点、安全基本知识、预防事故的方法及本项目安全生产制度、规定、安全注意事项,本工种的安全技术规程,防护用具使用基本知识等。

3.班组教育:由班组长或班组安全员进行。教育的主要内容包括本班组作业特点、安全操作规程及岗位责任,班组安全活动及纪律,爱护及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设施及个人劳保防护用品,易发生事故的不安全因素及其防范对策等。

第三条 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焊工、司炉工、超重机械司机、厂内机动车驾驶员等,必须经有关主管部门培训考核,取得岗位资格证后并再接受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方可上岗作业。

第四条 工人调换工种必须进行换岗教育。换岗前,批准换岗的有关部门领导要对换岗工人进行新岗工种的操作规程等方面的教育,未经教育不准上岗。

第五条 采用新工艺、新设备、制造新产品时必须采用新工艺、新设备、制新产品的有关单位和部门,按照新工艺、新设备、新产品的安全技术规定进行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

第六条 公司对各级领导干部每年进行一次有关安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文件及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学习,不断提高政策水平和法制观念。

第七条 各分公司每年冬闲季节组织一次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学习,不断提高工人的操作技能。

第八条 项目经理、工长,对所属工地的职工每周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

第九条 施工班组由班长组织实施班前教育,针对班组的施工生产场所、工作内容、工具设备、操作方法等注意事项,对全组职工进行教育,防止事故发生。

第十条 各单位在雨季、冬季,要根据季节性变化,进行雨季防雨、防雷电、防洪、防坍塌,冬季防冻、防滑、防煤气中毒的季节性安全教育。

第十一条 节假日前后,各单位要根据具体情况对所属职工进行法纪教育,节后开收心会,教育职工集中精力搞好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第一条 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每月召开专门会议,总结当月安全生产工作,研究步署下月安全生产工作。

2 第二条 公司每季度组成由生产副经理任组长的安全生产检查组,对所属单位进行一次全面安全生产检查,检查完毕进行总结并发通报。

第三条 公司组织的安全生产检查中查出的事故隐患,以《事故隐患通知书》通知受检负责人,限期整改。

第四条 各分公司每月由主管经理带队,对所属工地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对检查出的隐患,指定项目经理立即或限期整改。

第五条 各分公司的专职安全人员,根据本单位的生产安排制定巡回检查计划,对本所属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对查出的隐患,通知项目经理整改,并上报分公司主管领导。

第六条 各项目经理,除在日常检查时,随时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状况外,每周六对所属施工现场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隐患,立即进行整改,并作为周一教育的内容。

第七条 生产班组的班组长、班组兼职安全员,班前对施工现场、作业场所、工具设备进行检查,生产过程中巡回检查,发现问题立即进行纠正。

第八条 各分公司在雨期、冬期前做好季节性安全检查工作。由分公司主管经理带队,安全、机械设备人员参加的安全生产检查,雨期重点检查脚手架、龙门架、电气设备、施工用电的安全状况;冬期重点检查机械设备、施工用电、消防、预防煤气和外加剂中毒以及防滑防冻措施等。

第九条 各分公司在组织安全检查时,必须对本单位工程分包队伍安全生产情况同时进行检查。

第十条 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必须按照“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的原则,进行整改,实行登记、消项制度,在隐患没有排除前,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

安全生产技术措施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不断提高公司的安全技术管理水平,改善劳动条件,防止工伤事故、消除职业病,职业中毒等危害,保护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有关业务人员,必须熟悉、掌握安全生产的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在管理施工生产技术的同时,管理好安全技术工作,总工程师、主任工程师以及项目技术负责人对各级施工生产的安全技术负责。

第三条 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

第四条 安全技术措施的内容要全面、有针对性,根据工程特点、施工方法、组织和作业环境等具体情况提出具体内容要求。

第五条 对于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如土方工程、基坑支护、模板工程、脚手架工程、施工用电、物料提升机、外用电梯、塔式起重机、起重吊装等必须单独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第六条 对于结构复杂,作业性大,特性较强的工程如:爆破、沉箱、沉井、烟筒、水塔以及拆除工程等,除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还应有设计计算和详图。

第七条 必须按照公司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权限规定,按各部门、各人员的职责、编制、审批安全技术措施,未经审批的不准施工。

3 第八条 施工方案经审批后,必须遵照执行,不得随意变更。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时,应由编制人出具变更通知书,审批人签字后方可生效。

第九条 施工现场的施工负责人,在分项工程施工前必须向分项作业负责人作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各持一份,工地安全员根据安全技术交底内容检查落实情况。安全技术交底的内容应符合施工、安装和生产的具体情况,交底内容要全面,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第十条 施工现场架体、设备安装完毕后,必须由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组织工长、项目安全员、施工安装负责人共同验收,确认符合标准、规范等要求后,认真填写验收单,履行签字手续,方可投入使用。

第十一条 各项验收单的填写必须符合现场实际情况,内容要量化。存在问题必须经整改后重新验收。

防护用品的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条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加强防护用品保管工作的有关规定,指导和监督管理人员作好工作。

第二条 进入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品,必须有《生产许可证》、《出厂合格证》及市安监部门颁发的《准用证》。“三证”不齐全的安全防护用品,不得用于施工中。同时,必须对施工过程中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品进行定期抽查,发现隐患或不符合要求的要立即停止使用。

第三条 做好防护用品资金管理,采购计划对比的成本核算工作,保质、保量、按期组织货源,注意点滴节约,提高经济效益,确保施工生产的需要。

第四条 防护用品库内布局合理,储运方便,符合防火和安全的要求,要分类存放,上盖下垫,防止腐烂、锈蚀。设有标志牌,做到“四定位”,即“定库号、定架号、定层号、定位号”,整齐,标志明显。

第四条 仓库管理要做到:管理科学化、摆放规格化、整洁卫生化。

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奖惩制度

第一条 根据《建筑法》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的规定,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考核内容

1.各级各部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2.职工因工伤亡控制率指标(按公司年度管理目标要求)。3.现场安全达标率目标(合格率100%;优育率按公司要求)。 4.创建文明工地目标(按公司管理目标要求)。 第三条 管理目标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规定配齐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2.公司分公司要制定年度安全管理目标,并制定具体措施,确保目标实现。

3.项目部每承接一项工程,首先要制定安全管理目标(伤亡控制指标和安全达标、文

4 明施工目标),并将安全责任目标分解到人,责任落实,各项目指标有人抓,有人管,实现目标管理。

4.施工管理人员要按规定进行统计安全培训,持证上岗。5.做好伤亡事故的统计报告工作。 第四条 安全责任

1.企业法定代表人对实现本单位、本部门的安全管理目标负总责。

2.各级生产负责人对实现安全管理目标负直接领导责任。

3.各级各部门的管理人员按各自的安全职责,为实现安全管理目标而努力工作。4.项目经理是法定代表人在施工项目上和代理人,对项目施工中的安全生产负总责,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的法规、法令和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领导,群防群治,确保安全生产。

第五条 考核办法

1.实行逐级考核的办法,公司接受上级考核;分公司、重点工程项目部接受公司考核;项目部接受分公司考核;项目部对所属管理人员进行考核。

2.各级要制定具体考核办法,考核成绩和各级领导及管理人员工作业绩挂钩,列入各项工作考核的主要内容。

3.考核结果做为年终经济兑现和评定先进,实现奖罚的主要依据之一。第六条 凡在安全生产中成绩突出,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公司给予表彰,记功,发放一次性奖金,授予荣誉称号等奖励。

(一)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

(二)在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方面有较大发明、技术改进或者提出合理化建议的。

(三)防止和避免了重大伤亡事故,或在事故中抢救有功的。

第七条 创优争先,在文明施工中做出显著成绩,获得省级文明工地称号的,公司予以成本补贴奖励,实际补贴标准,在年度经营目标责任书中订立。

第八条 对于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员,给予处分。

(一).违章作业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的。

(二)玩忽职守,违反安全生产责任制,造成事故的。

(三)发现险情,既不采取防范措施又不及时报告,而发生事故的。

(四)存在事故隐患不执行上级和安全部门限期整改的要求,造成事故的。

(五)发生事故后,不积极组织抢救;不吸取教训采取措施,致使同类事故重复发生的。

第九条 经济处罚的规定

(一)施工设施缺少防护设施及存在事故隐患。

1.生产、施工设备、设施,没有安全防护设施或防护有严重缺陷者,不得安装或运行,对于安装使用防护有严重缺陷的设备、设施的责任者和随意确定拆毁安全防护设施的责任者,罚款100-200元。

2.已经开工的工程项目无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无安全技术措施,一经查出对工程项目负责人罚款200元;虽编制施工设计方案,但未经审批,

5 一经查出,对工程项目负责人罚款100元

3.存有重大事故隐患,逾期不解决的,对工地负责人罚款300-500元。

4.存有事故隐患,虽然在接到《事故隐患通知书》的对事故进行了整改,但整改不彻底或《事故隐患回执》逾期不反馈消项的,对工地负责人罚款100-200元。

5.被罚者违反以上多项规定的,按各项规定合并处罚,由个人承担。

(二)现场管理及检查

1.职工进入施工现场赤脚,穿拖鞋,穿高跟鞋,不带安全帽,电气人员不穿绝缘鞋,女工不带工作帽,高处作业不挂安全带等违纪者,每人罚款10元;项目经理及管理人员罚款20元;一次发现工地有十个违纪人员,处罚工地主要负责人100元,并停工整改一次;凡停工整改的工地,对工地项目负责人另处罚款100-300元,分包队伍等同。

2.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者罚款20元,不持证上岗者罚款20元。

3.塔吊、施工电梯、龙门架、井字架、脚手架、安全网等的架设与安装没有安全技术交底,上述设施,设备投放使用前未经验收并履行验收手续,对有关人员处以每人20-200元罚款。

4.对于违章指挥者,视情节轻重罚款20-200元,对于违章操作者视情节轻重罚款10-50元。

5.对于无视安全检查,妨碍安全工作人员工作者视情节轻重罚款20-200元。

6.对于施工现场混乱,材料浪费严重,影响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工地,罚工地负责人50-200元罚款。

7.公司内部检查中对达不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中合格等级工地,处以工地负责人50-200元罚款。

8.市级以上部门检查,对达不到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中合格等级的工地,处以工地负责人100-200元罚款。受到通报批评的工地对工地负责人加倍处罚。

9.在检查或平时抽查中,对必备的安全管理资料管理混乱或严重缺项的工地负责人,罚款20-200元。

10.违反以上多项规定的单位和个人按各项规定合并处罚。

(三)工伤事故

1.单位发生轻伤事故,每轻伤一人次罚款50-500元,罚款由事故责任者所在班组支付,事故责任者罚当月工资10-30%,免发当月奖金。

2.单位发生重伤事故,每重伤一人次罚款3000-5000元罚款由事故责任者所在班组支付20-30%,不足部分由承包组或项目部支付,事故责任者不论是伤者本人或他人,一律扣罚月工资的10-30%,并免发1-3月职务岗位津贴和奖金。

3.单位发生死亡事故,每死亡一人罚款10000-20000元,罚款由事故责任者所在班组支付20-30%,不足部分由承包组或项目部支付,扣罚事故责任者本人月工资0-30%,并免发1-6个月职务津贴和奖金。

4.单位发生多人事故,按规定标准分别计算合并罚款。

5.发生事故拖延报告,隐瞒不报,谎报以及故意破坏 事故现场的责任者,罚款50-500元,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设备事故隐患

6 1.对私自拆毁安全设施造成事故隐患者,根据情节轻重处以50-500元罚款。

2.对于发生机械设备事故的责任者处以直接经济损失1-10%罚款(不少于100元)。3.发生与外单位无关的交通事故,对事故责任者处以直接经济损失5-10%的罚款。

(五)火灾事故及隐患 1.火灾隐患

(1)火灾隐患限期整改,逾期不改者,每项按10元处罚责任人员。

(2)重大隐患要求限期消除,逾期不改者,对责任人员处以100-500元罚款。 (3)违反消防规定不听劝阻者,给予适当罚款。 2.火警

对于火警损失折款不足百元责任者,处以10元罚款,并给予批评教育。

(1)对火灾损失折款100-5000元的责任者处以直接经济损失费10%的罚款。 (2)对于直接经济损失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火灾事故责任者,处以直接经济损失20%的罚款。

(3)对于直接经济损失在万元及万元以上的火灾事故者,报公安机关依法惩处。 (4)对因不认真吸取教训,采取措施,一年内连续发生多起事故责任者,要加倍处罚。

(5)消防器材、设备因管理不善和挪做他用的责任者,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适当罚款,影响灭火行动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者,要严肃处理。

(6)对造成既有人身伤亡又有经济损失的事故责任者按有关规定合并处罚。 第十条 对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单位,单位负责人及有关责任者加倍罚款。 1.对于违章操作,经检查人提出后,仍坚持不改造成事故者。 2.对于违章指挥造成事故者。

3.发生事故后,隐瞒或谎报事故情况,破坏现场,妨碍事故调查者。

4.单位发生伤亡事故,不认真吸取教训,采取措施,在一年内又重复发生类似情况。5.接到“停工通知书”后,逾期不解决而发生伤亡事故者。

第十一条 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而造成的事故,单位和个人免予处罚。

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的保管制度

第一条 仓库保管员必须做到“三懂三会”即:懂本岗位火灾危险性,懂预防火灾的措施,懂扑救火灾的方法,会报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救初期火灾。

第二条 储存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的仓库是重点防火部位,必须做到严禁吸烟,严禁烟火。

第三条 结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必须设置专库专帐,设专人管理,并严格出入库检查登记手续。

第四条 存放应当分类、分堆,易燃可燃物品、有毒有害危险品应标明名称性质。

第五条 受阳光照射容易燃烧、爆炸的可燃物品、有毒有害物品危险品应标明名称性质。

第六条 储存易燃可燃有毒有害物品的库房,不得动用明火,必要时须采取可靠的安

7 全措施,经有关领导同意开据动火证,并在专人监护下方能动火。

第七条 库存照明灯泡不得大于60W,灯头高出货架50cm以上距离。

第八条 库存内外设置防火标志,仓库院内要留存不得小于3.5米宽的消防通道,并结合储存物品性质,设置相应消防器材。

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制度

第一条 职工发生伤亡事故后,负伤者或最早发现者,应立即向直接领导报告,直接领导接到报告后,应用电话,电报或其它快速方法立即将事故简况报告公司安全部门、主管经理;公司视伤害程度分别报告市建委、安监站、公安局、市总工会等有关部门。

事故的正式快速报告须在事故发生后的24小时内报到公司安全部门,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工程与企业名称,伤亡人数及人员情况,简要经过,初步原因及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等。

第二条 项目部、分公司、公司对已发生的事故要本着严肃认真的态度及时准确地调查报告,并对事故调查的全过程负责。

(一)轻伤事故:由分公司负责组织调查,公司视情况派员参加。查清事故 原因,确定事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填写《伤亡事故登记表》将登记报表及时报到公司。

(二)管理体系事故:由公司负责组织,分公司派员参加调查、分析、查清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拟定整改措施。由分公司填写《职工死亡、重伤事故调查报告书》于事故发生后7日内报公司,公司呈报市安监站及有关部门。

(三)死亡事故:公司会同市主管部门等有关部门进行调查。调查组必须对事故现场进行勘查,拍照或者录像。收集伤亡事故人和现场有关人员的陈述和证言,索取当事人、生产、技术和诊断资料。分析事故原因,查清事故责任,拟定整改方案提出处理意见。分公司填写《职工死亡、事故调查报告书》于事故发生后15日内报公司。公司按程序上报有关部门。

第三条 发生事故的单位领导和现场人员必须严格保护现场。如因抢救负伤人员或为防止事故扩大而必须转移现场设备、设施时,现场领导和现场人员要共同负责弄清现场情况,做出标记,记明数据,并画出事故的详图。

对故意破坏、仿造事故现场者要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四条 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依照程序批准后方可清理现场。

(一)轻伤事故现场清理,由项目经理报经分公司主管经理批准。

(二)重伤事故现场清理,由分公司报经公司主管经理批准。

(三)死亡事故现场清理,由公司报请有关部门批准。

第五条 对事故的处理,必须坚持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对于事故的有关领导的责任者不查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进行。

(一)真实、客观地查清事故原因。

(二)公正、实事求是的查明事故的性质和责任。

(三)严肃认真地制定并落实预防类似事故重复发生的防范措施。第六条 对事故责任者,要根据事故情节及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分别给予经济处罚,行政处分,对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一) 经济处罚:按公司《安全生产奖罚制度》的规定执行。

(二)行政处分: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厂察看、开除。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事故责任者,应给予处罚或处分,对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一)玩忽职守,违反安全生产责任制,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而造成事故的。

(二) 扣压、拖延执行“事故隐患通知书”造成事故的。

(三)对新工人或新调换岗位的工人不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考核而造成事故的。

(四)组织临时性任务,不制定安全措施,也不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而造成事故的。

(五)分配有职业禁忌症人员到禁止其作业的岗位工作而造成事故的。

(六)因设备、设施、工具有缺陷或原材料、辅助材料不合格而造成事故的。

(七)因施工场地环境不良而造成事故的。

(八)因不按规定发放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而造成事故的。

班组安全活动

第一条 班组长要根据工作要求和本班组人员特点合理安排工作。

第二条 班组必须设有兼职安全员,协助班组长教育、检查、督促本班组人员做好安全工作。

第三条 班组长或兼职安全员要认真组织工人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教育工人自觉遵章守纪,反对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

第五条 组织好安全生产活动,开好班前安全会,并认真做好活动记录。

第五条 每变换一次工作内容或同类工作变换工作地点,都要有针对性地进行安全交底,并做好记录。

第六条 经常自检现场安全生产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各种不安全因素,不能解决的要采取临时控制措施,并及时报告领导处理,同时做好记录。

第七条 班组发生工伤事故要及时报告,并组织全组人员认真分析,采取防范措施。发生重大事故要保护好现场,立即上报,并组织抢救工作,协助做好事故调查工作。

第八条 要对本班组的新工人做好入厂安全教育,并认真填写教育记录卡。

现场消防管理制度

第一条 各公司消防器材、设备由各公司统一购置管理,保证每个工地、仓库等部位和生产重要环节必须设有足够的消防器材。

第二条 消防器材由专(兼)职消防员负责检查保养,更换药品。保证消防器材保持

9 完好性能。

第三条 消防器材不能挪作他用,违者视情节给予批评和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给予处罚。

第四条 明火作业须使用消防器材的班组,使用前要通过专(兼)职消防员同意,方能使用。

第六条 工地项目经理负责安全防火工作,要将防火工作列入施工管理计划。

第六条 经常对职工进行防火教育。施工现场作业场所禁止吸烟,吸烟要到吸烟室。违者视情节给予批评或经济处罚。

第七条 对于30m以上高层建筑物施工,要随层做消防水源管道,用2〞立管,设加压泵,每层留有消防水源接口,加压泵必须单独敷设电源。

第八条 电气焊割作业,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范和注意清理现场可燃物品,在高处焊割时除清理地面现场外,还要选派责任心强的人进行现场防监护。

第九条 工地电动机械设备必须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修理,不准在高压线下面搭设临建或堆放可燃材料,以免引起火灾。

第十条 进入冬季施工,对工地上的各种火源要加强管理,各种生产生活用 设施、动用和增减必须经项目经理或消防人员的批准,不得在建筑物内随意点火取暖。

第十一条 凡明火作业,要严格执行动火审批手续,工作前由用火班向项目部消防负责人抽出申请,经有关人员检查现场和防火措施,作好技术交底后,方可发给“准用动火证”,作业后要严格检查现场,防止留下火种隐患。

第十二条 现场如需用电炉子,用前必须经当地电业管理部门批准,否则一律不准使用。

第十三条 除公司、分公司专兼职消防人员经常深入基层现场指导消防工作外,公司消防主管部门每季度到现场检查消防安全,各分公司消防主管部门要每月对仓库、现场等进行一次消防工作检查,班组防火负责人坚持每日班前、班后进行自查,以落实各项防火措施,及时消除火险隐患。

第十四条 专兼职消防员定期对本片消防器材进行维修保修,保证消防器材性能良好。

第十五条 分公司每年对兼职消防员进行一次专业训练,专兼职消防员对义务消防小组成员每季度进行一次业务培训,并经常向职工进行上岗前、在岗中的消防知识教育。

第十六条 凡公安消防部门提出的火险隐患,能整改的必须马上保质保量按期整改,对一时因故不能马上整改的,必须有应急措施,如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改者,要追究有关人员或有关领导责任。

第十七条 把安全防火列入安全生产会议内容,分析防火工作形势,通报防火工作情况,针对不同季节、生产情况确定防火重点。

第十八条 周一为安全防火教育日,总结一周的防火工作情况,组织职工学习防火知识。

第十九条 凡对安全防火工作有特殊贡献的,经领导批准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第二十条 凡火警、火灾事故中报早警、救火有功者,核实后给予一定奖励。

第二十一条 对违反操作规程和失职而造成的火警、火灾事故的主要责任者,要依据

10 情节后果按有关规定给予适当处罚,年终不能评为先进生产工作者。

第二十二条 对发生火警事故的单位,直接领导也同样根据情节后果给予适当处罚,年终不能评为先进生产工作者。

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推行现代管理方法,科学地组织施工,做好施工现场综合管理,使施工现场保持良好的施工环境和最佳施工状态,根据建设部《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95-99),河北省《河北省建筑施工文明工地检查评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对策。

第二条 项目经理是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管理工作。要建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施工现场文明施工领导小组,领导现场文明施工的开展。

第三条 确定文明施工管理目标,并将目标管理责任明确分工,分解到人,各负其责,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确保文明施工管理目标的实现。

第四条 创建省级文明施工工地的项目工程,要在开工时列入计划,并及时向当地安监站提出申报申请,接受安监站的监督考核。

第五条 项目经理部要根据现场实际,结合上级规定和公司有关制度,制定本项目施工管理措施,并组织落实,主要包括:

(一) 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措施。

(二) 施工现场治安防范措施

(三) 施工现场消防工作安全措施。

(四) 施工现场保健急救措施。

(五) 施工现场防尘、防噪声及施工环境不扰民措施。

(六) 施工现场宿舍保暧,防煤气中毒,消暑和防蚊虫叮咬措施。

(七) 门卫制度、食堂、厕所卫生责任等各项制度。

第六条 检查制度。公司在检查安全生产的同时检查文明施工管理工作,各分公司、项目部也要按定期检查的规定检查文明施工管理,并按部颁标准和省评办法对受检工地作出评价,检查结果应与管理人员的奖金挂钩。平时要做好现场文明施工的经常性检查,通过检查,发现不足,认真整改,使施工现场始终保持较高的文明施工状态。

第七条 持证上岗制度。施工现场实行持证上岗制度,进入施工现场应佩带工作卡,特种作业人员及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第八条 会议制度。施工现场应坚持文明施工会议制度,定期分析文明施工情况,协调解决文明施工中出现的问题,保证文明施工在现场健康地开展。

第九条 施工现场围栏作业

(一)在市区主要路段的工地周围应用硬质材料连续设置不低于2.5m的围档,在一般路段的工地周围应用硬质材料连续设置不低于1.8m的围档。围档要坚固美观。

(二)围墙要有墙帽,临街墙面正中书写企业名称或宣传标语。

(三)施工现场进出口按规定设置标准的大门,门头设置企业标志,门柱书写宣传标

11 语,门头加设灯箱,夜晚要明亮。

(四)在大门进出口处按规定设置七牌二图(工程概况牌、安全生产纪律牌、文明施工管理牌、十项安全技术措施牌、工地消防管理牌、佩带安全帽牌、施工现场平面图和现场安全标志布置总平面图)。适当位置设置宣传栏、黑板报、安全标语等。

(五)现场门口设警卫室,警卫人员佩带标志。非施工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施工现场。 第十条 施工现场管理

(一)工地主要道路、加工场所、机械基础等要做硬化处理。施工现场的道路要畅通,排水设施要完善,保证无浮土,无积水。

(二)进入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品,必须选购符合国家、行业规定、具有《产品生产许可证》《出厂产品许可证》、《产品准用证》的产品。

(三) 建筑物主体施工必须使用合格的密目式安全网封闭严密。

(四)建筑材料、构件、料具要按总平面图布局堆放整齐,并挂定型标示牌。建筑废料,建筑垃圾要设固定存放地点,分类堆放并及时清理,易燃易爆物品要分类存放,严禁混放和露天存放。

(五)施工机械设备要按总平面图布置图规定的位置设置,挂统一规定的安全操作规程。中小型机械要搭设符合标准的防护棚,棚内地面必须硬化,有排水措施。

(六)保持场容场貌的整洁,做到活完地清。

(七)施工现场要建立消防组织,分清职责,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和义务消防人员,高层建筑要配备专用的消防管道和消防器具,要有满足消防要求的电源和水源。

(八)现场动火要办理动火手续,动火时要有专人监护。

(九)施工现场要设置吸烟室,禁止随意吸烟。第十一条 现场生活及办公设施

(一)施工现场的施工工作区和办公、生活区要有明显的划分界限,并设置坚固美观的导向牌。

(二)禁止在在建工程中安排职工住宿。

(三)宿舍要坚固、美观、保温、通风、按季节设置保暖、防煤气中毒、消暑和防蚊虫叮咬措施。宿舍设置单人床或上下床,禁止职工睡通铺,生活用品要放置整齐,保持宿舍周围的环境卫生和安全。

(四) 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炉子或私自拉挂电源线。

(五) 现场会议室要有整齐悬挂镶于框内的岗位责任制度。

(六)施工现场应设水冲式厕所,高层建筑应设临时厕所,严禁随地大小便,厕所要设纱门、纱窗,并符合卫生要求。

(七)食堂内高度不低于2.8m,设透气窗,墙面抹灰刷白,地面抹水泥砂浆,灶台镶贴瓷砖。设置排水设施,设有防尘、防鼠害设施,并符合卫生要求。

(八)现场应设沐浴室,夏季能保证职工按时洗浴并符合卫生条件。

(九)现场生活区建立职工活动室,保证职工业余时间学习和娱乐。

(十)现场要设立饮水处,保证供应卫生热水。

(十一)生活垃圾要袋装或盛放在有盖容器内,并符合卫生要求。

(十二)工地应配备保健医药箱,并设置专用的急救器材和经过培训的的急救人员,

12 小的外伤能够自行处理,大的伤情能够及时正确的处置。要经常开展卫生防病宣传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卫生防病知识。

第十二条 施工现场的治安综合治理

(一)加强对职工的政治思想教育和治保教育,在施工现场内严禁赌博、酗酒、传播淫秽物品和打架斗殴。

(二)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掌握人员底数,及时按有关部门的要求办理暂住证。

(三)将施工现场治安保卫责任分解到人,措施落实到位,严防盗窃、破坏等治安案件的发生。

第十三条 防治环境污染的措施

(一) 妥善处理泥砂浆水,未经处理不得直接排入城市排水设施和河流。

(二) 除设有符合规定的装置外,不得在现场熔融沥青或者焚烧油毡、油漆以及其它会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

(三)使用密封式的圈套管道或者采取其它措施,处理高处废弃物,严禁由高处向下抛撒。

(四)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过程中的扬尘。

(五)施工现场的有毒有害废弃物应做妥善处理,禁止有毒有害废弃物用做土方回填。

(六)对产生噪声、振动的施工机械,应当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减轻噪声扰民和职业危害。

(七)运输散体、流体建筑材料或清运垃圾等,载体要严密,装运要适量,运输中不得撒漏飞扬,污染市容。建筑垃圾要清运到当地规定的地点卸放。

(八)由于受技术、条件限制,对环境的污染不能控制在规定范围内的单位,事先报请当地人民政府的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第十四条 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

建筑施工噪声是指在建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

(一)在城市、市区范围内向周围生活环境排放建筑施工噪声,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施工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三)对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城市建筑施工项目,必须在开工十五日以前向当地环保部门领取《建筑施工噪声排放申报登记表》,并按要求如实申报该工程的项目名称、施工场所和期限、可能产生的环境噪声值以及采取的环境噪声污染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

(三)施工项目必须取得环保部门发放的《建筑施工噪声排放许可证》,并严格按照排放许可证规定的要求施工。

(四)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区域内,禁止夜间(晚22:00至次日早6:00)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工作的,施工单位必须办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提前五日向当地环保部门审批夜间施工许可事宜,批准后,夜间作业还必须公告附近居民。

(五)严格执行《河北省建筑施工现场现场环境保护规程》的规定 1.合理摆放施工机械,把噪声降低至最低点。 2.严格按规定时间施工,即早6:00至晚22:00 3.夜间施工必须经环境保护部门批准并公告周围居民。

13 4.施工现场不得产生与施工无关的噪声。

5.在居民区施工,起床时不得吹哨及大声喧哗。6.施工现场不得焚烧任何废弃物。

7.饮水锅炉及炉灶必须符合消烟降尘规定。8.夜间照明设备要避免照射居民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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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各级安全生产责任暂行规定 第三章

第四章

第五章

第六章

第七章

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制度 安全生产检查

职工工伤事故报告制度 奖励和处罚办法

第一章 总则

1.1、为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保障职工在生产、生活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保护财产安全,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和劳动保护工作。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1.2、安全生产管理是企业管理的头等大事,必须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为方针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生产必须安全”为原则,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要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做到尊重科学严格管理,落实责任,将安全生产落实到实处。

1.3、努力改善劳动条件,落实防护措施,防止工伤事故、职业病的发生,实施安全技术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1.4、公司所属各项目经理部应遵照本规章制度,按章办事。

第二章 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2.1、根据《福建省建筑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暂行规定》,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落实“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明确建筑企业各级人员和各级职能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保障职工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生产进展,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制定公司各级人员和各部门的安全责任。

企业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 2.2、企业经理职责:

2.2.1、认真贯彻执行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和完善本企业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组织保证体系,对本企业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

2.2.2、组织领导编制和审批本企业中长期安全工作整体规划目标和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五同时”。

2.2.3、组织审批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技术措施经费使用计划并贯彻实施。

2.2.4、定期向企业职工代表会议报告企业安全生产情况和措施,定期听取安全生产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问题。

2.2.5、督促各级领导干部和各职能单位的职工做好本职范围内的安全工作。

2.2.6、组织、主持工伤事故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督促落实防范措施。

2.2.7、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安全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干部,支持安全管理部门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

2.3、企业副经理职责

必须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助经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其主要职责:

2.3.1、贯彻实施劳动保护的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本企业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

2.3.2、组织实施本企业中长期安全工作规划、目标和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领导和支持安全管理部门开展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督促检查本企业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技术措施费用使用计划执行情况。

2.3.3、领导编制和审查施工组织总设计和总体施工方案,确定生产任务中的安全生产考核指标,安排工程生产建设项目中的安全技术管理措施及安全措施经费使用计划。

2.3.4、领导组织安全检查工作和安全生产活动,主持安全生产先进经验交流会、现场会,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

2.3.5、组织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的宣传教育,做好新工人和对调换工作岗位的工作必须进行新技术操作和新岗位的安全技术培训教育。

2.3.6、组织新工作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

2.3.7、做好劳逸结合和女工保护工作。

2.3.8、主持工伤事故、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并督促实施。

2.4、企业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的职责:

2.4.1、认真贯彻执行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标准。结合本企业技术状况,制订贯彻实施的具体措施,并检查执行情况,对本企业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技术工作负总的责任。

2.4.2、领导编制和审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2.4.3、领导安全技术攻关活动,负责提出改善劳动条件的研究项目的实施措施,在研究、攻关过程中严格审查安全技术措施和保证安全的操作工艺要求。

2.4.4、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培训,及时解决施工中的安全技术问题。

2.4.5、参加工伤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技术鉴定意见和改进措施。

2.5、工程处主任、施工队长的职责:

2.5.l、在施工生产的活动中,具体贯彻执行上级和本企业的各项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法规和规章制度,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具体领导责任。

2.5.2、按规定编报劳动保护、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负责组织贯彻实施。

2.5.3、随时掌握安全生产情况,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2.5.4、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和安全纪律教育。

2.5.5、发生工伤事故、未遂事故,按照工伤事故报告规定的要求及时上报,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参加调查处理。

2.5.6、充分发挥安全员的作用,大力支持他们开展工作。

2.6、项目经理的职责:

2.6.1、在生产中,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和本单位和各项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法规和规章制度,对所管的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2.6.2、组织落实安全技术管理的各项措施,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和重要设施、设备交接验收使用制度。

2.6.3、组织职工学习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教育工作遵章守纪,不违章作业。

2.6.4、经常组织安全检查,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认真消除事故隐患,定期研究分析工程项目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并组织实施。

2.6.5、发生工伤事故、未遂事故要立即上报,保护现场,认真吸取教训。

2.7、工长、施工员的职责:

2.7.1、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对所利害辖的单位工程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7.2、认真落实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安全技术措施,针对生产任务特点,向作业班组进行详细安全技术交底,并随时检查实施情况。

2.7.3、随时检查作业现场内的各项防护设施、设备的完好使用情况,随时消除不安全因素,不违章指挥。

2.7.4、组织工作学习操作规程,开展安全生产活动、督促、检查工作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2.7.5、发生工伤事故,未遂事故要立即上报,保护现场。

2.8、安全员的职责:

2.8.1、认真贯彻执行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规范标准,做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管理工作,总结交流推广先进经验。

2.8.2、经常深入基层,指导下级安全技术人员的工作,掌握安全生产情况,调查研究生产中不安全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8.3、参加安全活动和安全检查。

2.8.4、参加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8.5、与有关部门共同做好新工作、特殊工种工人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工作。

2.8.6、制止违章指挥、违作业,遇有险情有权暂停生产,并报告领导处理。

2.8.7、进行工伤事故统计分析和报告,参加工伤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2.9、班组长的职责:

2.9.l、认真执行和模范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根据班组工作的技术、体力、思想等情况合理安排工作,领导本班组安全作业。

2.9.2、认真执行安全交底,组织班组安全活动,开好班前安全生产会,做好上、下班的交接和自检工作。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2.9.3、经常组织本班组工人认真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教育本班组人员遵章守纪和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2.9.4、经常检查本班组作业现场安全生产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不能解决的要采取监时控制措施,并及时上报。

2.9.5、对新工作(包括调换工种的工人)进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知识教育,新工人未经考核合格不得上岗。

2.9.6、支持、接受专职安全员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对提出的改进措施要及时组织贯彻落实。

2.9.7、领导并支持安全员开展日常工作,及时采纳安全员的正确意见,发动全班组职工共同搞好安全生产。

2.9.8、发生工伤事故、未遂事故要保护现场并立即上报。

2.10、班组兼职安全员的职责:

2.10.l、模范执行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领导提出的有关安全方面的意见,协助班组长做了本班组的安全工作,接受专职安全员的业务指导。

2.10.2、协助班组长组织开展好班组日常安全教育工作,反映班组安全生产情况和职工的要求。2.10.

3、参加安全检查,协助落实整改措施。

2.10.4、有权制止违章作业,有权抵制和越级上告违章指挥行为。

2.10.5、及时发现和处理事故隐患。本人或本班组不能处理的危险因素要及时上报。 2.

11、生产工人的职责:

2.11.1、认真学习和掌握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及有关方面的安全知识,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

2.11.2、积极参加各项安全活动,认真执行安全交底,听从安全人员的指导,不违章冒险作业。

2.11.3、爱护和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和安全设施。

2.11.4、搞好生产设备的维护保养,保持作业现场的清洁卫生。

2.11.5、对不安全作业要积极提出意见,对违章指令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2.11.6、发生工伤事故、未遂事故要保护好现场并立即上报。

2.

12、企业各职能部门的安全责任:

企业的生产、技术、机动、材料、财务、教育、劳资、卫生和安全等各职能部门都应在各自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的要求负责。

2.12.1、生产部门要合理组织生产,贯彻安全规章制度和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加强现场平面管理,建立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秩序。

2.12.2、技术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规范标准、规程编制设计、施工、工艺等技术,提出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安全技术规程,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安全技术教育计划,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参加安全检查,对查出的不安全因素提出技术改进措施。负责安全设备、仪表等技术签定和安全技术科研项目的研究工作。

2.12.3、机械动力部门对一切机电设备必须配齐安全防护保险装置,加强机电设备。锅炉和压力容器要经常检查、维修、保养,确保安全运行。负责操作人员培训、考核、发证工作,制止无证人员上岗作业。

2.12.4、材料部门对实现安全技术措施所需材料保证供应,负责采购、保管、发放和回收劳动保护用品作。采购、供应现场使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对绳杆架木、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等要定期检查,不合格的要报废更新。

2.12.5、财务部门要按照规定将安全措施计划列入生产财务计划,专款专用,确保经费落实,并监督合理使用。

2.12.6、教育部门负责将安全教育纳入全员培训计划,组织职工的安全技术训练。

2.12.7、劳动工资部门负责对劳动保护用品发入标准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新工人、调换岗位工作、特殊工种工人的培训、考核、发证工作,严格控制加班加点,贯彻劳逸结合,对因公伤残和患职业病职工及进安排合适工作。

2.12.8、卫生部门负责对职工的定期健康检查,现场劳动卫生工作,监测有毒有害作业场所的尘毒浓度,提出职工预防和改善卫生条件的措施。

2.

13、安全管理部门的职责:

2.13.1、协助领导组织推动生产中的安全工作,贯彻执行上级和本企业的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的法规、规范标准和各项规章制度。

2.13.2、组织和协助有关门门或修订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对贯彻执行情况和进行监督检查。

2.13.3、做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管理工作,总结交流推广行进经验。

2.13.4、经常深入基层,指导下级安全技术人员的工作,掌握安全生产情况,调查研究生产中的不安全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2.13.5、组织安全活动和定期安全检查。

2.13.6、参加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对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13.7、与有关部门共同做好新工人、特殊工种工人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工作。

2.13.8、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遇到严重险情,有权暂停生产并及时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2.13.9、参加新建、改建、扩建、革新项目等工程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试运转工作。

2.13.10、参加工伤事故的调查,做好工伤事故统计、分析、报告工作,协助有关部门提出防范措施,并督促检查贯彻落实。

2.

14、公司各级党组织、工会对安全生产工作负监督和保证的责任。其职责:

2.14.l、协助和督促行政领导级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劳动保护各项规定。

2.14.2、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宣传教育、劳动保护状况调研与安全生产检查。

2.14.3、负责对职工的定期健康检查:现场劳动卫生工作,监测有毒有害作业场所的尘毒浓度,提出职业病预防和改善卫生条件的措施。

2.14.4、参与重大伤亡事故调查处理,监督有关部门落实防范措施。

2.14.5、组织和做好伤亡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

2.14.6、协同行政及有关部门做好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的总结、交流、评比和表彰。

第三章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3.0、为了实现安全生产、提高全员安全素质,控制伤亡事故的发生,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盗,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安全生产文件精神制订本制度。3.1、教育和培训时间

根据建设部建教[1997]83号文件印发的《建筑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规定》的要求及时送上级主管部门或公司培训,时间必须满足下列规定:

1、企业法人代表、项目经理每年不少于30学时;

2、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每年不少于40学时;

3、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每年不少于20学时;

4、特殊工种每年不少于20学时;

5、其他职工每年不少于15学时;

6、待、转、换岗重新上岗前,接受一次不少于20学时的培训;

7、新工人的公司、项目、班组三级培训教育时间分别不少于15学时、15学时、20学时。

3.2、经常性安全生产教育;运用各种形式开展安全生产和遵章守纪的宣传教育,内容为:劳动保护法令、规章制度、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工种安全操作规程,结合实际,联系施工现场情况,有针对性的安全防患措施教育,从思想上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提高职工的自我保护能力。

3.3、安全“三级”教育:

3.3.1、认真执行安全生产“三级\"教育制度,对新入场的工人和调换工种人员都必须进行生产上岗教育。

3.3.2、对民工、合同工、承包工都必须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并列表登记、签名,经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未经教育考核或考核不合格者不得进入生产岗位。 3.

4、三级安全教育的内容:

3.4.1、第一级公司教育:党和国家的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劳动卫生的教育;进行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的“三不伤害\"教育;遵章守纪,反对违章指挥,反对违章作业的“一遵两反’’教育;伤亡事故血的教训。

3.4.2、第二级工程处、项目经理部(组)、幢号教育内容: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安全防火、生活卫生等规章制度与奖罚制度;施工现场应注意的事项,防范措施与方法,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劳动纪律等。

3.4.3、第三级班组教育:对工人进行遵章守纪教育;各工种、分部分项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交底;施工现场应注意事项,预防事故发生的措施;使用生产工具的性能、用途和构造的基本方法;正确使用和保管劳动保护用品;保护施工现场各种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

3.4.4、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取得合格证后持证上岗,未经培训无证不准上岗。

第四章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4.1、安全检查的目的:

4.1.1、安全检查是验证项目安全保证计划的实施效果,通过安全检查发现问题,查出隐患,采取有效措施,堵塞漏洞,把事故和职业病消灭在发生之前。

4.1.2、通过安全检查,及时发现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的好经验,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4.1.3、通过安全检查,经常给忽视安全生产的思想敲警钟,引起思想重视。

4.2、安全检查的形式:

4.2.1、公司每季度对所属分公司(工程处)、项目经理部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分公司(工程处)每月对项目经理部进行一次检查。项目经理部每旬开展一次自检。

4.2.2、安全科经常性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4.2.

3、开展季节性及节假日前安全检查。4.2.4、开展专业性(专项)安全检查。 4.2.

5、配合上级有关部门进行安全检查。4.3、安全检查方法及要求:

4.3.1、常规检查:通过感观或辅助一定的简单工具、仪表等对作业人员的行为,作业场所的环境条件,生产设备设施等进行定性检查。

4.3.2、安全检查表法:依据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进行检查评分。4.3.

3、仪器检查法:利用仪器对机器、设备等检查内部的缺陷及作业环境条件的真实信息或定量数据,为隐患整改提供依据。4.4、安全检查要做到谁检查谁负责,要做到认真负责,不能走过场,留有死角。 4.

5、安全检查的内容:

4.5.1、以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为依据。4.5.

2、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保证计划、安全组织机构、安全保证措施、安全教育、安全持证上岗、安全设施、安全标识、操作行为、违规管理、安全记录等执行落实情况,重点是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4.6、隐患整改要求:

4.6.1、对安全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检查人员必须发出《隐患整改通知书》。

4.6.2、受检单位接到《隐患整改通知书》后,必须立即定人、定时间、定措施狠抓落实整改。

4.6.3、检查单位发出《隐患整改通知书》后,要及时组织有关人员逐项复查,凡不认真整改者,对其主要责任者给予批评,经济处罚,性质严重者签发停工令。

4.6.4、对上级有关部门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整改,并认真做好反馈工作。

第五章 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及交底制度

5.1、所有建筑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都必须有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技术措施要有针对性,根据工程特点、施工方法、劳动组织和作业环境提出不同的要求。

5.2、施工现场道路、电气线路、上下水管道、材料堆放、机具定位临时和附属设施等都要做合理的平面布置,要符合安全、防火、卫生要求。

5.3、对专业性强、危险性大的工程项目,如基坑支护、脚手架、模板工程、施工用电、塔吊、物料提升机、外用电梯、起重吊装以及爆破、水下、拆除工程等项目,应当单独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

5.4、劳动保护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范围:

5.4.1、起重机机械上的各种防护装置及保险装置(如安全卡、安全钩、安全门、过速限制器、卷扬机退制器、安全手柄、安全制动器等)为了安全而进行的改装,为防漏电保安装置。

5.4.2、各种运转机械上的安全起动和迅速停车设备。

5.4.3、为安全而重新布置或改装机械和设备。

5.4.4、电气设备安装防护性接地或中性线的装置以及其他防止触电的设施(包括标准配电箱)。

5.4.5、为安全而安设低电压照明设备。

5.4.6、在原有设备简陋,全部操作过程不能机械化的情况下,对个别繁重费力或危险的起重,搬运工作采取的辅助机械化设备。

5.4.7、在生产区域内危险处所装置的标志、信号的防护设施。

5.4.8、在工人可能达到的“四口”和“五临边”等处和防护措施。正确使用“三宝”的措施。

5.4.9、立体交叉作业的防护隔离措施,高处作业防护措施,防物体打击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通道的安全设施。

5.4.10、消除粉尘及各种有毒有害物质的防护用品及设施。

5.4.

11、机械、电气设备等传动部门的安全装置。

5.4.

12、季节性(包括防暑降温)安全技术和预防措施。

5.4.

13、女工劳动保护措施。

5.4.

14、施工现场安全防火,生活隆重的管理制度和措施。

5.5、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由基层根据生产任务确保安全生产的需要,提出项目,从上而下编,编由公司安全监督部门汇总衡列入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审核后上报,经上报批准后执行。

5.6、安全技术措施的重大项目由公司组织实施,一般项目均由基层各部门负责实施,安全部门负责定期检查实施情况。5.

7、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的费用和使用材料,都应切实保证供应,经费从《福建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03版)中安全施工费和文明施工费中提取及支出。5.8、安全技术交底的要求:

5.8.1、根据施工方案、工作环境、季节特点、工程特点和施工人员素质等情况,做好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施工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要向施工班组作文字交底,填写《安全技术交底》。

5.8.2、施工技术负责人、施工员(交底人),班组(被交底人)必须在书面交底上签字,各持一份。项目负责人、安全员也应该在文字交底上签字。必须是本人签字,不得代签。

5.8.3、工地安全员应负责检查交底内容的执行落实情况,并将执行情况的综合评语填入“执行情况”栏内。

5.9、节性劳动保护工作。夏季要防暑降温,冬季要防寒防冻,防止煤气中毒,雨季和台风到来之前应对临时设施和电气设备进行检修,雨雪过后要采取防滑措施。

5.10和贮存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要建立防火制度,按规定备足防火设施和灭火器材。

5.

11、改建和扩建的工程都应采取有利于劳动者安全和健康的先进工艺和技术;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第六章

职工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制度

6.1、发生职工因工伤亡事故,必须遵照国务院第七十五号文令《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执行。

6.2、凡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含重大未遂事故)必须严格执行“四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处理不放过,没有制定防范措施不放过)。

6.3、凡发生工伤事故后,除立即组织抢救外必须保护事故现场,并在规定时间内逐级报告,(报告内容:发生事故地点、时间、伤亡者姓名、性别、年龄、籍贯、用工类别,伤害情况,事故经过和发生原因)如情况紧急或特殊施工点可直接向公司汇报,以便组织抢救。

6.4、重大事故发生后,必须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事故调查,分析原因。查清事故责任,写出书面调查报告,作出书面检查,提出处理意见。

6.5、对事故责任者(包括领导)应根据责任轻重、损失大小、认识态度,提出经济和行政处分。

6.6、凡因工负伤(含轻伤)歇工都必须在事故月报表内填写。并将事故经过和原因加以分析,提出消除事故应采取的改进措施。《职工伤亡事故月报表》必须在下月2日前填报公司安全科

第七章 防护用品使用管理制度

7.1、劳动防护用品在劳动过程中能够对劳动者的人身起保护作用使劳动者免遭或减轻各种人身伤害或职业危害。

7.2、项目经理部必须在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中对本工程的劳动防护用品提出计划及进场时间,报工程负责人审批。7.

3、劳动防护用品选用必须符合《劳动防护用品选用的原则》(GB11651-1989)标准。

7.4、防护用品必须具有“三证”,即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安全鉴定证。购买的防护用品须经本单位安全管理部门验收,并按照防护用品的使用要求,在使用前对其防护性能进行必要的检查。

7.5、建立健全防护用品的购买、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更换、报废等管理制度和使用档案,并切实贯彻执行和进行必要的监督检查。

7.6、项目经理部应免费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防护用品,教育从业人员按照防护用品的使用规则和防护要求,正确使用防护用品,使职工做到“三会”,即会检查防护用品的可靠性、会正确使用防护用品、会正确维护保养防护用品,并进行监督检查。

7.7、工程竣工验收后,劳动防护用品必须进行回收、清洗、维护、清点,造册入库。

第八章 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奖惩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就是对各级负责人、各职能部门以及各类施工人员在管理和施工过程中,应当承担的责任做出明确的规定。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的规定制定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奖惩制度。

8.1、公司每年进行上半年度和下半年度安全生产责任考核评比。项目部每季度进行定期考核。

8.2、对责任目标执行情况、存在问题、考核意见登记在《安全责任目标考核记录表》上。

8.3、根据安全承包条款中的考核内容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对各项目(幢号)第一责任人和主管安全生产的责任者进行奖罚。8.

4、凡安全生产、文明生产中做出成绩或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荣誉或物质奖。

8.4.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规范标准,成绩显著的。

8.4.2、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完善、安全生产组织证体系健全、内业资料齐全、无发生死亡事故、负伤频率在控制指标之内的。8.4.

3、在安全生产活动和安全检查中取得优良成绩的。8.4.4、在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方面有突出成绩的。

8.4.5、在劳动保护、安全技术等方面有发明,技术改造或提出合理化建议,在生产中或工作中取得明显实效。

8.4.6、防止和避免了重大伤亡事故或在事故抢救中有功的。8.

5、对于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职工,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分,处分包括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情节严重者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8.5.1、安全生产制度、责任制和操作规程不健全,使操作者无章可循的。

8.5.2、未按规定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或未经考试合格持上岗证操作的。

8.5.3、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冒险蛮干的。

8.5.4、对机电设备和作业场所不按规定设置安全防护设施、标志、装置或损坏后不及时修复的。

8.5.5、不向作业人员做安全交底或交底没有针对性流于形式的。8.5.

6、发现事故险隋,既不采取防范措施又不及时报告的。8.5.7、不执行上级和安全部门限期解决的安全隐患和治理尘毒作业的要求。

8.5.8、对批评或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8.5.

9、发生事故后破坏现场、隐瞒不报、虚报、故意拖延不报告或嫁祸他人的。

8.5.10、发生事故后,不积极组织抢救或事故后不吸取教训、不采取措施,致使同类事故重复发生。

8.5.

11、发生死亡事故,负伤频率超过控制指标的。

8.6、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因违反操作规程和其他有关安全规定或无证上岗,导致人身伤亡事故,造成严重后果者,所属工程处、项目经理部(或幢号)除按《条例》要求赔偿的接受当地建设主管部门处罚外,公司安全科有权参于主要责任人或所属工程、项目部(幢号)予以经济罚款或建议予以通报批评。由于习惯性违章而造成的未遂事故,可依照情节对当事人进行扣发月奖或基本工资10—12%的处罚,或建议必要的行政处罚。

8.7、分包队伍在项目施工中造成重大伤亡事故,必须按国家规定进行事故设置,分析和处理。对于造成伤亡事故,除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罚和承提分包合同规定条款外,公司安全科对下列伤亡事故也将进行处罚:

8.7.1、造成一次死亡三人(含三人)以上重大事故,罚款二万元。8.7.

2、造成一次死亡1-2人,重伤三人以上较大伤亡事故,罚款一万元。

8.7.3、造成一次1-2重伤或重大未遂事故,罚款二千元。若在执行处罚或赔偿中回避、抵触行为,安全科可视情节直接扣除其工程款。

8.8、为保证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各单位工程提取部分工程直接费(500万元以下0.3%,500万元以上0.2%)作为安全生产奖罚基金。安全达标项目,本基金作为奖励发给项目经理部(或幢号);安全未达标项目,本基金由公司罚扣项目经理部(或幢号)作为处罚。

第九章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保管制度

第十章

现场消防管理制度

第十一章

班组班前安全活动制度

11.1、建立班组安全活动制度,开好班前安全例会,做好安全括动记录,班组安全周的开展要与文明施工有机相结合。11.

2、班组安全周活动的内容:本班组的安全技术交底及信应注意安全事项,强调遵章守纪,“三不伤害”,强调安全生产劳动纪律,对模范遵章守纪进行表扬,对违章违纪现象开展批评和教育。11.3、班组要认真执行班组安全活动制度,组织安全活动,每日召开班前安全会,按照《班组班前活动记录表》要求,做好活动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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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建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针对人的规章制度

在安全生产过程中,人既是管理的主体,也是管理的对象,针对人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可以分为以下几种:

1.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2.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如新职工三级安全教育制度、厂长经理安全培训制度、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制度等;

3.安全竞赛评比制度,如百日无事故竞赛规则、岗位安全标兵评比规定等;

4.安全奖惩制度;

5.劳动保护制度,如女工、未成年工保护制度,劳动保护用品发放制度,个人防护用品发放使用规定等;

6.群众监督制度等等。

(二)针对事务处理的规章制度

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分为以下几种:

1.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2.特种作业及危险作业安全规程;

3.危险设备、物品安全管理规定;

4.危险及有害场所检测和管理制度;

5.事故调查处理制度;

6.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7.劳动安全卫生设施“三同时”制度;

8.厂区交通运输安全管理制度;

9.消防制度;

10.安全值班制度;

11.劳动保护措施计划管理制度;

12.危险作业审批制度;

13.工业卫生管理制度;

14.电气安全管理制度;

15.日常安全管理制度。

具体起来,电力建设施工企业应制定的安全施工管理制度和应建立保存的安全管理帐表册卡如下: 1.电力建设施工企业应建立的安全施工管理制度

(1)安全施工责任制度;

(2)安全施工教育培训制度;

(3)安全施工检查制度;

(4)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安全施工措施编制制度;

(5)事故调查、处理、统计、报告制度;

(6)安全奖惩制度;

(7)分包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8)安全工作例会制度;

(9)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10)安全防护装备管理制度;

(11)锅炉、压力容器管理制度;

(12)尘毒、射线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13)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

(14)小型机械、工器具安全管理制度;

(15)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16)安全施工作业票实施细则;

(l7)安全设施管理制度;

(l8)脚手架安全管理制度。

2.电力集团公司、省(市、区)电力公司安监机构(基建)应建立的安全管理台帐

(l)年度安全工作计划、总结; (2)专职安监人员建档登记台帐;

(3)安全工作会议记录;

(4)安全文件管理明细台帐;

(5)安全管理日常工作记录台帐;

(6)安全检查及整改意见登记台帐(含安全检查表、总结评价报告);

(7)安全奖励、事故惩处登记台帐:

(8)施工企业、建设单位月(年)安全情况考核评价台帐:

(9)事故调查、统计、报告管理台帐。

3电力建设施工企业应建立和使用的安全管理帐表册卡及应保存的资料

(1)公司、分公司、工程处有关职能部门

l)安全文件发放登记台帐;

2)专、兼职安监人员建档台帐;

3)安全工作会议(例会)记录;

4)安全考试登记及合格证发放登记台帐;

5)安全考试统计台帐;

6)新入厂人员三级安全教育卡片;

7)安全检查及整改登记台帐;

8)安全施工问题通知单(附隐患整改反馈单);

9)违章及罚款登记台帐(含罚款通知单);

10)安全施工作业票;

11)安全奖励登记台帐;

12)工伤事故及惩处登记台帐;

13)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调查报告书;

14)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登记表;

15)严重未遂事故登记表;

16)伤亡事故月(年)报表;

17)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登记台帐;

18)分包单位安全施工资质审查表;

19)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实施登记台帐;

20)危险品安全监督管理台帐(含购买、申报、领用登记表):

21)职工体检表(含有毒有害作业人员体检档案);

22)特种作业人员建档登记台帐;

23)工器具、安全装备新品检查试验登记台帐。 (2)工地

l)安全工作例会记录;

2)工器具、安全装备周期检查试验记录;

3)安全施工措施交底记录;

4)安全奖励登记台帐;

5)违章及罚款登记台帐;

6)事故处罚登记台帐;

7)安全检查及整改登记台帐;

8)特种作业人员建档登记台帐;

9)保存资料:有关安全工作的规程、规定、计划、总结、措施、文件、事故通报、安全简报等。

(3)班组

l)安全日活动记录;

2)安全施工措施交底签字记录;

3)安全会议及事故分析记录(含事故登记台帐);

4)安全检查及整改记录;

5)安全奖惩记录(含违章、事故罚款);

6)保存资料:有关安全工作的规程、规定、计划、总结、措施、安全施工作业票、文件、事故通报、安全简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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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草稿)

为了加强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保证企业安全,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的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企业必须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组织生产岗位检查、日常安全检查、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具体要求是:

(一)生产岗位安全检查。主要由职工每天操作前,对自己的岗位或者将要进行的工作进行自检,确认安全可靠后才进行操作。内容包括:

1.设备的安全状态是否完好,安全防护装臵是否有效; 2.规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实;

3.所用的设备、工具是否符合安全规定;

4.作业场地以及物品的堆放是否符合安全规范; 5.个人防护用品、用具是否准备齐全,是否可靠; 6.操作要领、操作规程是否明确。

(二)日常安全生产检查。主要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其必须深入生产现场巡视和检查安全生产情况,主要内容是:

1.是否有职工反映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

2.职工是否遵守劳动纪律,是否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3.生产场所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4.安全通道及安全疏散门是否畅通。

(三)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主要由企业每年组织对电梯、电气设备、机械设备、危险物品、消防设施、运输车辆、防尘防毒、防暑降温、厨房、集体宿舍等,分别进行检查。

车间安全生产检查每月一次,班组安全生产检查每周一次。

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制度

为加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排查和管理,确保企业安全生产,保护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全面实现全镇安全生产目标,特制定以下事故隐患整治制度。 (1)对查出的不安全隐患,做到“四定”,即定人员、定项目、定时间、定经费,确保隐患整改落实,并将整改落实情况报相关部门验收备案。 (2)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要采取强制性防护措施,并分别纳入技术措施安排和检查计划内,落实限期整改。

(3)对安全事故隐患整改不力的单位,安全监督部门要发出隐患限期整改指令书,限期进行整改,因拖延整改而造成事故的要按规定追查责任,严肃处理。

(4)对个别重大隐患,因多方原因暂时不能整改的,要及时上报,争取上级部门的帮助尽快解决。

(5)凡不按要求及规定标准落实隐患整改任务的人员,因此而酿成不良后果的,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三、安全事故隐患整改制度

1、企业安全员及其它操作人员发现隐患,要认真对待,及时整改。任何部门、任何人不能以任何借口推诿。

2、一般隐患必须在当日整改,重大隐患视情况在最短时间内整改到位。

3、隐患整改所需资金必须全额保证。所需原料设备采购部门必须全力配合采购。

4、整改后必须经企业安全生产主管部门或企业安全管理员验收合格,方能投入使用。

四、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1、本企业厂长、经理以及各安全负责人必须接受相关的安全培训教育,确保有资格上岗。

2、本企业新招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车间、班组安全知识教育。员工在企业内调换工作岗位或离岗半年以上重新上岗者,应进行相应的车间或班组安全教育。

3、企业对全体职工必须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应将按安全生产法规、安全操作规程、劳动纪律作为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并保证职工有资格上岗。

4、本企业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作业、厂内机动车辆驾驶、机械操作者等),必须接受相关的专业安全知识培训,确保有资格后方可安排上岗。

5、各类安全教育合格证按规定复审,逾期不复审,合格证

无效。其特种作业人员的操作资格证书,每两年由发证单位复审一次。

五、生产场所及设备安全措施

1、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和劳动卫生规定、标准,为职工提供符合要求的劳动条件和生产场所。

2、生产场所应整齐、清洁、光线充足、通风良好,人行道、车道应平坦畅通,通道应有足够的照明。

3、在生产场所内应设臵安全警示标志,紧急通道和出入口应设指示牌。

4、生产、使用、储存、运输化学危险品应根据化学危险品的种类,设臵相应的通风、防火、防爆、防毒、监测、报警、防潮、避雷、防静电、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

5、企业不得将生产作业场所、仓库与职工宿舍混为一体,生产作业场所、仓库严禁住人。

6、企业的生产设备及其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如下要求:

(1)生产设备必须进行正常维护保养,定期检修,保持安全防护性能良好;

(2)发生强烈噪音或震动的生产过程及设备,应采取隔噪、隔震、屏蔽等有效防护措施,生产场所的噪声强度应符合《工业企业噪声卫生标准的规定》;

(3)各类电气设备和线路安装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电气设备要绝缘良好,其金属外壳必须具有保护性接地或接零措

施;在有爆炸危险的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要使用防爆型电气设备;

(4)企业对可能发生职业中毒、人身伤害或其它事故的,应视实际需要,配备必要的抢救药品、器材,并定期检查更换。

六、安全生产值班制度

1、逢节、假日、夜间必须安排人员值班,并将主要领导的电话放于明显位臵,遇紧急情况随时联系。

2、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厂区,发现视情节轻重予以惩罚,直到开除。

3、值班人员要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定时要厂区各处巡查。

4、遇陌生人进厂,值班人员问明来意,才决定是否放行。

七、动火作业管理制度

1、本制度中的动火作业是指烧焊、打磨、切割等能引起火源的危险作业;

2、在厂范围内进行动火作业时,要先清理作业周围的易燃易爆物品,远离进行动火地方最少35呎(10米)在崇光电器制品厂范围内进行动火作业时,要先清理作业周围的易燃易爆物品,有烟感探头的场所,要做好保护,防止误报警,准备好应急的消防器材,然后向安全组申请危险作业许可证;

3、安全组在发出危险作业许可证之前,要以作业现场进行检查,依据许可证上所列之项目逐条核对无误,确认不会由此引发火警事故后,才能发出危险作业许可证;篇2:企业安全规章制度(全) 企业安全规章制度

一、安全规章制度

1、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2、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3、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制度

4、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

5、安全防火管理制度

6、安全生产检查与隐患整改制度

7、事故隐患和危险源管理制度

8、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管理制度

9、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10、特种设备管理制度

11、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12、“三同时”审批制度

13、仓库安全管理制度

14、油罐区安全管理制度

15、配电室安全管理制度

16、锅炉房安全管理制度

二、安全操作规程

1、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气焊、气割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电焊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三、安全生产责任制

1、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2、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3、主管生产(安全)副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4、副总经理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5、部门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6、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职责

7、安全生产管理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8、部门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9、车间主任安全生产责任制

10、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1、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2、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3、电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14、电气焊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15、技术部门安全职责

16、设备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

17、生产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18、人事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19、保卫部门安全职责

20、供应、储运、销售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21、财务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22、基建部门职责 23工会安全生产职责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为确保企业的安全生产,提高全员的自我保护和保护他人意识,在员工中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使员工懂得安全生产的基本知道,掌握安全生产的操作技能。特制定本制度。

1、企业实行“三级”(企业、车间、班组)安全教育培训。企业的培训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组织实施,车间的培训由各车间的主要负责人组织实施,班组的培训由各班组长负责组织实施。

2、培训计划的制定。根据企业制定的年度培训计划,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半年、季度、月培训计划;各车间、班组根据企业的培训计划,制定相应的培训计划。

3、培训的原则。要本着“要精、要管用”的原则,培训应有针对性和实效性。

4、培训的内容: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基本知识、管理制度、操作规程、操作技能、及事故案例分析等。企业培训以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规范和企业的规章制度为主;车间、班组培训以安全操作规程、劳动纪律、岗位职责、工艺流程、事故案例剖析等为主;特种作业人员培训以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知识为主;重大危险源的相关人员培训以危险源的危险因素、现实情况、可能发生的事故、注意事项为主。

5、培训的形式。学习可采取灵活多样的培训形式。如课堂学习、实地参观、实际演练、安全技能比赛、看录像、研讨交流、现场示范等。

6、培训的学时要求。(高危行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资格培训学时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不得少于16学时;其他行业主要负责人培训不得少于24学时,每年不得少于8学时;新从业人员不得少于24学时,高危行业不得少于48学时)

7、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在使用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新从业人员和转岗人员在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新从业人员必须经“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后方可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参加有关部门的培训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做到持证上岗。

8、建立培训档案,实行登记存档制度。要建立培训台帐,培训结束培训计划、培训名单、课程表等有关资料存入培训档案。

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1、企业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总结、分析前段的安全生产工作,研究安全生产工作措施,部署下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此外,在召开生产会议时,在布臵工作的同时布臵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由董事长(总经理)主持,或者由董事长(总经理)委托他管安全和副总经理主持。

2、出现重大事故或特别情况,企业可随时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分析原因,找出问题,提出今后的工作要求。

3、车间每周的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会,总结本周的安全生产工作,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下周的安全生产工作。

4、班组要每天召开班前、班后会,及时进行安全工作安排和总结安全生产工作。篇3:安全生产达标标准化——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安全生产达标标准化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培训资料

目录

一、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和控制措施 ...............................................................................1

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2

三、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4

四、特种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6

五、安全技术管理制度 ...........................................................................................................7

六、安全生产技术管理交底制度 ...........................................................................................9

七、工程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0

八、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 .................................................................................................11

九、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12

十、劳保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13 十

一、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4 十

二、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管理制度 .................................................................15 十

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6 十

四、安全检查制度 .............................................................................................................17 十

五、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20 十

六、应急预案制度 .............................................................................................................22 十

七、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 .............................................................................................23 十

八、事故调查处理制度 .....................................................................................................25 十

九、奖惩制度 .....................................................................................................................26 二

十、劳动纪律 .....................................................................................................................28

一、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和控制措施

1、年度安全生产目标

依照《安全生产法》和《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创造安全生产条件,落实安全防护措施,保障从业人员的安全,依照国家及集团公司或主管部门下达的年度安全生产指标,特制定本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目标,具体如下:

(1)、杜绝工程建设四级以上重大安全事故;

(2)、年重伤事故频率控制在0.1%以内;

(3)、杜绝施工现场重大火灾和重大设备事故;

(4)、按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标准,经集团公司或部、省、市检查,所有施工现场安全达标合格率为100%;创集团公司文明工地。

(5)、按《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t-2003),经上级主管部门评价合格。

2、年度安全生产控制措施

(1)、根据公司职代会要求,各分公司每年年初和公司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对未达标的分公司将根据《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六工程局有限公司质量、安全、生产、技术管理规定》和《安全生产责任书》等条例的规定进行处罚。

(2)、项目部应根据企业和分公司下达的安全生产目标,分解落实到项目部的管理人员、生产班组,并建立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办法。

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1、依照国家和省规定的内容和时间,对全体员工进行安全生产知识的培训和考核,未经培训或者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作业。

2、加强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与培训,是保证安全生产的基础,是提高职工安全技术素质、搞好安全生产的前提。通过安全教育提高各级生产管理人员和广大职工加强安全工作的责任制与自觉性,增强安全意识,才能掌握安全生产的科学知识,提高管理水平和操作技术水平,增强自我防护能力。

3、安全教育主要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思想、知识、技能、事故、法制等方面的教育。

4、按规定,对入场的新工人必须进行公司、项目部、班组三级教育,严把新工人安全生产素质关,入场的新工人必须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并做好新工人入场前三级教育记录入档。

5、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焊工、司炉工、起重机械司机、厂内机动车驾驶员等,必须经有关主管部门培训考核,取得岗位资格证后并再接受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方可上岗作业。

6、工人调换工种必须进行换岗教育。换岗前,批准换岗的有关部门领导要对换岗工人进行新岗工种的操作规程等方面的教育,未经教育不准上岗。

7、采用新工艺、新设备、制造新产品时必须由采用新工艺、新设备、制造新产品的有关单位和部门,按照新工艺、新设备、新产品的安全技术规定(程)进行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

8、公司对各级领导干部(包括经理、项目经理、工长等)每年进行一次有关安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文件及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学习,不断提高政策水平和法制观念。

9、公司每年组织一次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学习,不断提高工人的操作技能。

10、施工班组由班组长组织实施班前教育,针对班组的施工生产场所、工作

内容、工具设备、操作方法等注意事项,对全组职工进行教育,防止事故发生。

11、各单位在雨季、冬季,要根据季节的变化,进行雨季防雨、防雷电、防洪,冬季防冻、防滑、防煤气中毒的季节性安全教育。

12、公司(项目部)每月底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总结一个月来的安全生产情况,抓住安全生产的关键环节,进行分析研究,消除事故隐患,预防事故的发生,针对工程具体情况,制定下月安全生产计划。并做好会议记录入档。

13、适时安全教育根据施工特点坚持“五抓紧”的安全教育;即:工程突出赶任务,往往忽视安全,要抓紧教育;工程接近收尾时,容易放松安全,要抓紧教育;施工条件好时,思想麻痹,要抓紧教育;季节气候变化,作业环境不安全因素多,要抓紧教育;节假日,心情不稳定,要抓紧教育,使之做到常抓不懈。

14、安全教育培训的形式或根据各自的特点因地制宜,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如:安全知识讲座、报告会、智力竞赛、典型事故、图片展览、电视片、黑板报、墙报、简报等等。安全教育要讲究实效,并要坚持经常化、制度化。

推荐第10篇:建筑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障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促进生产发展,根据国家和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法律、法 规及集团有关要求,结合国内建筑施工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生产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从事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改建以及交通工程等施工,均适合本规定。

第二章 安全组织机构

第三条、公司在安全生产上实行三级管理、各负其责的原则,其安全组织机构由总公司、分公司、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组成。

(一)总公司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落实国家、行业和公司安全生产方面的指示与要求,指导、协调总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总公司设专门安全管理部门(安全处),履行安委会办公室职能,并负责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检查。

(二)分公司也设安全生产委员会,落实上级机关对安全生产的要求,协调分公司安全管理工作。并设专门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科),履行安委会办公室职能,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

(三)项目经理部成立安全领导小组并设安全办公室,负责本项目经理部的安全工作,安全办公室人员(安全员)协助主管安全工作的领导抓好项目安全措施的落实、进行现场巡回检查、落实事故隐患的整改。

第四条、安全队伍建设

每个工地最少必须设置1名专职安全员,工程规模在10000m2以上的工地应设置2~3名专职安全员;工程规模在20000m2以上的工地,要按施工、机械、消防等专业设置专职安全员,组成安全管理组,负责安全工作。

第五条、现场安全员要选择责任心强,并有相应业务能力的人员担任,并经培训考核后持证上岗。安全员要按规范要求做好各项安全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做好检查记录。

第六条、安全机构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并落到实处,安全管理机构不得随意撤并,基层安全管理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企业内部应实行安全管理人员委派制,基层安全员的调动要得到上一级安全管理机关的同意。

第三章 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七条、企业在安全生产上实行党政工团齐抓共管体制。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各级党组织负责人要充分支持、协助行政部门做好工作。各级工会组织应对本单位、部门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监督。

第八条、公司经理、分公司经理的安全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政府和集团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法律、法规和要求、对本企业、部门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

(二)经常对各级领导进行安全法律、法规教育,注重提高全员安全意识,

认真落实各级领导和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听取安全生产情况汇报,研究解决本企业、部门存在的重大安全问题;

(四)组织并主持特大、重大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并落实防范措施;

(五)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要求,对下属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奖惩。

第九条、公司副经理、分公司副经理的安全职责

(一)对本企业、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主管领导责任,协助经理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制度;

(二)领导编制和审核施工组织设计和总体施工方案、工程生产建设项目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确定安全生产考核指标;

(三)领导组织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主持安全生产先进经验交流会、现场会;

(四)领导组织进行企业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对发现的隐患及时进行整改;

(五)负责并主持事故的调查与处理工作。

第十条、总工程师的安全职责

(一)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技术负责;

(二)组织编制和审批施工组织设计和特殊复杂工程的施工方案时,明确提出指导性安全技术措施,组织编制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三)负责组织安全技术攻关活动,严格审查施工中各环节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工艺,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四)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时,必须组织有关施工人员进行性能、特点、安全技术等作业交底,指导主管职能或安全管理部门制订相关操作方法或规程;

(五)参与职工伤亡事故的技术性调查,并要求有关部门制订技术防范措施。

第十一条、安全科(安全员)的安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二)组织有关部门制订、修改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对制度、规程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三)指导、督促基层企业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和职工的安全技术培训,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活动,对本企业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组织安全检查,指导并监督有关部门和单位对隐患进行整改。发现重大事故险情时有权停止作业,令职工撤离现场,并及时上报;

(五)按照有关规定,根据安全生产指标完成情况对基层单位和个人进行安全奖励和处罚;

(六)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搞好劳逸结合,搞好女职工的特殊劳动保护工作;

(七)做好职工伤亡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工作。

第十二条、公司办公室、工程部、技术部、科教室、物资供销部、设备动力部和财务部等职能部门应制定相应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并认真执行,对各自管辖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第十三条、项目经理安全职责

(一)对本项目工程的安全生产负责,将安全生产纳入经营承包的重要指标;

(二)组织制定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健全项目、班组安全保证体系;

(三)负责组织实施安全技术措施、努力创造安全的施工作业环境,做到安全文明生产;

(四)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定期研究分析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问题,并予以解决;

(五)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认真查处事故,对重伤以上事故及重大未遂事故要到现场组织调查、并提交事故调查报告和处理意见;

(六)接到隐患整改通知书后,要按通知书有关要求对隐患进行整改,并将整改完成情况报上级安全管理部门;

(七)支持安全员工作、积极发挥其作用,认真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方面的先进经验和好人好事。

第十五条、项目技术负责人的安全职责

(一)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和安全技术管理规定,对本单位安全生产技术负责;

(二)编制的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要有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组织编制书面安全技术交底资料,交工段长和安全员,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现场指导和监督;

(三)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隐患,从技术上提出解决方案。

第十六条、施工员和班组长的安全职责

(一)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要求,对本工段、班组人员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

(二)负责组织本工段、班组人员学习安全操作规程,督促操作人员正确使用劳保防护用品;

(三)坚持开展班组安全活动,认真进行安全交底,不违章指挥和冒险蛮干;

(四)经常进行作业现场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上报有关领导。第十七条、职工安全生产守则

(一)认真执行本单位有关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和安全操作规程;

(二)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认真执行安全交底,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自觉服从领导和安全检查人员的指挥;

(三)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做到\"三不伤害\";

(四)工作前对所用的设备和机具要进行认真检查,遇有故障、排除后方可操作;

(五)按照作业要求正确穿戴个人防护用品: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高处作业和在没有防护设施的高空、悬崖和陡坡施工必须系安全带;水上作业必须穿救生衣;

(六)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装置和设施,对各种防护装置、设施、安全标志等不得擅自拆除或挪动。

第四章 安全生产教育

第十八条、总公司应经常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开展安全科学知识普及和技术培训,提高职工安全操作技能。

第十九条、总公司根据工程需要不定期组织分公司主管生产领导、有关技

术负责人进行安全教育或培训;每年组织最少一次安全教育或培训。

第二十条、总公司要监督检查各分公司对新参加工作职工及转岗、复工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的情况,其培训资料要齐全、完整,签认记录要由有关部门归档。

第二十一条、总公司、分公司和项目部应利用各种形式对职工(包括临时工、农民工等)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并留有记录备查。

第五章 施工现场安全技术管理

第二十二条、现场综合安全管理

(一)确定工程后,项目经理部要根据工程现场环境,首先考虑安全问题,对作业区、办公区和生活区进行合理布局;

(二)施工现场要根据所承担的工程合理布置,并按要求设置“五牌一图”,即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和施工现场总体平面图;

(三)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消防、交通、环境保护等法规和相应技术规范,制定项目的有关规定并采取具体措施予以落实;

(四)在市区主要路段、人车通行量大和居住人口稠密的村庄施工时,现场应设围挡,并对施工现场实施封闭式管理。

(五)现场物料要按规定码放和保管,并保持一定的安全间距,严禁靠近围护墙及建筑墙壁堆放。大型模板应按施工平面图指定位置分类存放;

(六)脚手架、井字架、龙门架和卸料平台架等设施搭设完成后,必须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在使用中要进行经常检查维修,保证安全。并必须有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并经安全管理部门审批后方可搭设;

(七)高处作业的施工设备和防护设施要符合安全技术规范和要求,作业人员要配戴安全帽、安全带和防滑鞋等防护用品;

(八)做好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坑、井)、通道口等特殊部位的安全防护措施;

(九)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持学习证上岗作业时必须有专人监护。第二十三条 现场施工安全管理

(一)开挖土方前,必须掌握地质和地下设施等情况,并由技术人员进行施工技术交底和安全技术交底,在安全员监督下方可开挖施工,地下各种管线应采取相应保护措施,以防挖坏;

(二)爆破、吊装、水下、深坑、支模、拆除等大型特殊工程,都要编制单项安全技术交底资料,否则不得开工。安全技术交底资料要有针对性,要根据工程特点、施工方法、劳动组织和作业环境等情况提出;

(三)在进行拆除工程时,必须要制定操作规程和采取安全措施,拆除范围大、危险程度高的要指派专人指挥和安全监护,并划定危险区域,设立警告标志;

(四)深槽和较深沟坑施工须进行专项设计和支护,坑槽周边不得堆放物料和施工机械,如施工机械确须在坑槽边作业时,应对机械作业范围内的地面采取加固措施。

第二十四条、现场运输道路管理

(一)机动车辆在施工现场内行驶、移动时要注意观察周围环境和人员,减速慢行,确保安全;

(二)严禁人货混装、装运各种材料、物件要绑牢,自卸车斗内不准载人;

(三)机动翻斗车在施工现场内行驶,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转向、制动机构及灯光、信号等装置应齐全、灵敏、可靠。行车时严禁载人。往沟槽(坑)中卸料要保持足够安全距离;

(四)使用手推车、要保持安全距离、装物要牢靠、适度。

二十五条、机械设备安全管理

(一)大型施工起重、提升设备,如卷扬机、塔吊、外用电梯等必须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其安全装置要齐全有效;

(二)清洗、维修机具和设备时,要停车打掩,切断电源,采取安全保护措施,并要设专人看管电闸;

(三)使用蛤蟆夯、震捣器及其它电动工具设备,必须有防触电措施或装置。操作人员配戴防护用品;

(四)使用卷场机、提升机操作前要检查钢丝绳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地锚是否牢固;

(五)挖掘机、吊车等机械作业时,应设专人指挥,臂杆回转半径内和吊钩下严禁站人;

(六)圆盘锯、木工平刨等设备必须设有安全防护装置,否则一律不准使用;第二十六条、安全技术交底

(一)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应按下列程序执行:由企业技术负责人组织项目技术负责人编制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卡(一式三份),征求安全部门意见后,经项目技术负责人签发后实施;

(二)安全交底具体步骤:安全技术交底卡一式3份,公司安全科、项目部和班组各执1份。班组长组织全体参与该项施工的职工接受项目技术负责人进行的现场安全技术交底讲解,并履行交底的签认手续。专职安全员应现场监督交底工作,并在施工过程中,经常检查安全技术交底内容的落实情况,同时对检查情况做书面记录备查。

第二十七条、施工现场安全用电

(一)现场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以上者,应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以下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以下者,应制定安全用电技术和电气防火措施;

(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按规定建立安全技术档案;

(三)现场临时用电必须采用TN-S(三相五线)接零保护系统。临时线路的架设要符合有关要求。配电箱要按集团规定要求设置,用电设备要采用一机一闸,电气开关、插头、插座应完好,加箱上锁,且有防雨、防漏电装置。熔断器按额定负荷装设;

(四)高压输电线与建筑物之间的安全距离应符合安全用电规范要求。

(五)施工现场动力、照明线路的架设及使用的电器设备均应符合安全用电要求。线路跨越道路时,应架空或埋入地下并做穿管保护;

(六)移动式电动机具,应用橡胶电缆供电,并配置防漏电装置,手持电动工具要选用Ⅱ类手持电动工具并装漏电保护器,初次使用手持电动工具者要在有经验人员监督下操作。手持照明灯具必须使用安全电压。

第六章 安全检查

第二十八条、企业坚持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隐患,并及时采取整改措施,保证安全生产。

第二十九条、企业每年组织2次由总公司主要领导带队的安全检查,检查结果及时通报各分公司在建项目部。

第三十条、分公司应每季度由分管生产副经理组织安全科人员对分公司所属项目部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

第三十一条、项目部应每月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安全小组成员对工地安全情况进行检查,检查覆盖面要达到100%,并要有检查记录。

第三十二条、作业班组应每旬自行组织一次安全检查,安全值日员应坚持每日的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

第三十三条、检查内容包括:安全责任制执行情况、基础管理工作、施工现场安全设施、安全防护装置的使用情况;个人防护用品穿戴情况;操作规程执行情况以及各种事故隐患等。

第三十四条、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由检查负责人提出整改意见,有关责任人员在限期内完成整改。

第七章 职工伤亡事故处理

第三十五条、职工在从事用人单位指派的劳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重伤、死亡和重大死亡事故,项目部、分公司、总公司应在24小时内逐级上报至事故所在地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站和其他相关部门,按规定填报\"企业职工因工伤亡事故报表\",并做好事故善后处理。

第三十六条、企业发生职工伤亡事故后,应按“四不放过”原则认真进行调查。查清事故原因后,对事故责任人要进行处理,对隐患进行整改,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第三十七条、职工伤亡事故调查处理程序按国务院《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执行。死亡3人及3人以上的重大死亡事故,由总公司会同企业所在地的安全、公安、工会、检察等部门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第三十八条、总公司对分公司的职工伤亡事故的报告、调查、处理和结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九条、本规定与国家或行业有关安全管理规定相抵触的,以国家或行业规定为准。

第四十条、各分公司(项目部)可根据各自具体情况,制定贯彻实施细则或补充规定,并报总公司备案。

第四十一条、本规定由总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四十二条、本规定自2009年5月4日起执行。

第11篇: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目录

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目录

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2、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

3、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4、安全检查制度。

5、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6、劳保用品管理制度。

7、起重机械设备管理制度。

8、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制度。

9、施工方案审批制度。

第12篇: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呼和浩特市瑞发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产操作规范

1、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工作规范,严肃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和安全知识学习,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

2、对道路运输驾驶人员要求做到“八不”。即:“不超载超限、不超速行车、不强行超车、不开带病车、不开情绪车、不开急躁车、不开冒险车、不酒后开车”。保证精力充沛,谨慎驾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规则和交通运输法规。

3、做好危险路段记录并积极采取应对措施,特别是山区道路行车安全,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4、不运输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运输的货物,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运输的货物,应当按规定查验有关手续,符合要求的方可承运。

5、保持车辆良好技术状况,不擅自改装营运车辆。

6、做到反三违: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指挥,不违反操作规程。

7、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及时报警、抢救伤员和货物财产,协助事故调查。

8、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等。

9、不违章作业,驾驶人员连续驾驶时间不超过4小时。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守法经营,落实各级交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组织学习安全生产知识,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2、道路运输经营者负责经营许可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3、聘请符合道路运输经营条件的驾驶人员,并与驾驶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将责任书内容分解到每个工作环节和工作岗位,职责明确,责任分清,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4、积极参与各项安全生产活动,设立安全生产专项经费,保证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5、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

6、建立营运车辆维护、检修工作制度,督促车辆按时做好综合性能检测及二级维护,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三、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1、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的建立完善、安全隐患整改、应急预案、有关法律法规及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落实情况,并做好记录。

2、做好出车前、停车后的准备、检查工作,确保行车安全,发现隐患要及时修复后方可出车。

3、装货时严查超载和擅自装载危险品。

4、不定期检查车辆的安全装置、灯光信号、证件。

5、检查驾驶员是否带病或疲劳开车,是否违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6、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安全有效。

7、建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依制度进行奖惩。

四、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一、公司驾驶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并应遵守本公司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

二、驾驶员须与公司签订聘书,聘用条件为:

1、须持有合法的驾驶执照;

2、年龄不超过60周岁;

3、取得道路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从业资格证;

4、经公司组织对其进行面试、理论和机械常识考核、道路驾驶技术测试合格。

四、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制度

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遏制交通事故发生,须做到:

1、对交通主管部门检查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整改事项,按时逐项予以整改、落实。

2、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立即通知整改,并立即抓好落实,及时消除。

3、驾驶员要定期做健康体检及心理的职业适应性检查。

4、每趟次出车前,要对车辆的安全性能进行全方位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排除,不消除隐患不得出车。

5、装载货物时,须检查超载及危险品等情况,确认无误后方可出车。

6、要不定时检查驾驶员及车辆是否符合安全管理规定。

7、车辆经检测、二级维护,查出的隐患要及时整改,整改不到位不得出车。

8、定期对车辆和办公场所的消防器材、电路、车辆机件等进行自查自纠。

9、对安全隐患不及时整改的责任者给予从严追究。

10、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档案,吸取经验教训,举一反三,组织研究和探讨新技术应用。

五、安全例会制度

1、安全领导组例会每月一次,驾驶员集中安全学习每月二次。

2、安全领导组会议由安全领导组组长负责召集,驾驶员安全学习由安全部负责召集。

3、安全领导组成员,驾驶员安全例会无特殊情况必须全员参加。

4、实行安全学习签到制度。必须由本人签到,有别人代签每次罚款20元(罚代签人),安全领导组成员和驾驶员无故缺席一次扣20元。

5、年终根据参加学习的情况给予奖励,并用为年终评选安全先进个人的条件之一。

六、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制度

1、本公司聘用的驾驶员应当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为旅客、货主提供安全、及时、便捷、舒适的运输服务。

2、驾驶员应爱惜公司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每月到少用半天时间对自己所开车辆进行检修,确保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包括车内、车外和引擎的清洁)。驾驶员发现车辆有故障时要产即检修。不会检修的,应立即报告管理人员,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

3、驾驶员对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行车里程超过四小时的,须配两名驾驶员,驾驶员连续驾驶不得超过四小时。

4、公司将不定时、经常性的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职业道德教育、业务知识和操作规程培训和考试,考试不合格的,不得上车。

四、凡我公司聘用的驾驶员,须遵守《安全行车十一条禁令》禁令,违反者一律解聘。

七、车辆、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一、车辆的年度检验、上户、转籍、技术检测、维护保养由公司负责组织实施。

二、凡我公司的客、货营运车辆均应参加保险,投保险种包括: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承运人责任险、驾驶员人身意外险。

三、车辆必须具有良好的技术善方可参加营运,为保证车辆的安全运行,必须按规定进行

二、好级维护,关配备各种有效的安全装置和设备,如灭火器、防滑链、防扩网、铁锹等。

四、车辆必生故障必须及时修复,特别是危及行车安全的重大隐患,如制动、转向、轮胎、灯光装置等。严禁车辆带病出场、出站。

五、严禁超员、超载行驶,严禁客货混装,严禁超速行驶。

六、车辆在运行途中,驾驶员应主动做好车辆的自检自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七、车辆必须按规定位置停放,严禁在办公楼前、加油站、八字坡、油库、生活区乱停乱放。

八、安全行车十一条禁令:

1、严禁无驾照、无从业资格证人员驾车;

2、严禁违反行车命令行车;

3、严禁酒后回车、疲劳行车;

4、严禁超员、超载行驶;

5、严禁车辆带病行驶;

6、严禁旅客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乘车;

7、严禁车未停稳时上下乘客;

8、严禁在通过无人看守铁路道口时与火车抢道;

9、严禁车辆载客加油和发动机运转中加油;

10、严禁直流供油、严禁冬季明火烤车;

11、严禁雨雪道路和涉水后高速行驶。

五、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为把交通事故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须做到:

1、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应立即进行自救,并报警。电话:122(交警)、119(消防)、120(急救),应简明讲清事故地点、伤亡、损失等情况,以及事故对周围环境的危害程度,保护现场,抢救伤员,保护货物财产并通报运输经营者与保险公司。

2、当事人应立即切断车辆电源开关,使用消防器材,布置好安全警戒线,应果断处置,不要惊慌出错,避免造成更大的灾害。

3、对伤者的外伤应立即进行包扎止血处理,发生骨折者应就地取材进行骨折定位,并移至安全地带,对死亡人员也应移至安全地带妥善安置。积极协助120救护人员救死扶伤,避免事故扩大化,把伤害减至最低程度。

4、保护好自身的安全,积极配合交警、消防等部门进行救护并做好各项善后工作。

5、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运输事故,应在6小时内报告当地交通主管部门。

六、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

1、做好应急运输保障工作,在发生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时,要服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交通主管部门的统一调度、指挥。

2、报告:遇有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发生,应立即在最短时间内逐级向交通主管部门报告(在异地遇有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的应同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和交通主管部门报告)。

3、车辆:投入应急运输车辆使用年限不超过5年,并经检测合格的在用车;车辆运行单程在500公里以上必须配备2名驾驶员,每位驾驶员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

4、人员:参运人员年龄在20至50岁之间,符合道路运输经营条件的驾驶人员,且技术过硬、作风正派、身体健康。

5、接受应急运输任务后,运输车辆、人员必须整合待命,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集合,且必须由道路运输经营者亲自带队。

6、执行应急运输任务时,运输车辆及参运驾驶人员要遵守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服从交通主管部门的统一调度、指挥,遇事主动请示、汇报,协调解决好各项工作事务。

7、完成应急运输任务后,必须向各有关部门汇报任(转载于: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务完成情况,及时做好车辆维护、保修,总结经验,提高应急应变能力和处置能力。

8、根据应急运输保障工作的需要,做好相关应急物资的储备,完成交通主管部门交给的其他运输任务。

车辆技术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营运车辆技术质量,防止事故发生,根据公司安全管理规定,特制定此制度:

一、车辆档案管理篇2: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运输企业)

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为了落实“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的安全管理体制和“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安全工作方针。保障交通专业运输企业的生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提高社会和企业的效益,增强广大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特制定驾驶员运输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一、驾驶员在行车中必须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道路运输管理条例》自觉坚持中速行驶,礼貌行车,确保行车安全。

二、驾驶员应在取得合法、有效的从业资格证后执业。

三、在上岗前要认真检查车辆各系统特别是制动与转向系统技术是否良好,严禁车辆带病运行。

四、装货后、车辆运行前要查看货物的装载情况,确认安全后方可行车。车辆到站、卸货时,要先查验货物完好情况,确认无误后方可卸货。

五、通过漫水路、桥时,应停车查明情况,确认安全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后低速通过,遇恶劣天气条件时应坚持安全第一的方针,视情决定是否运营。

六、通过铁路道口时,要提前减速,注意观察道路信号,服从看守人员的指挥。通过无人看守的道口时,要停车了望,确认安全后再通过。

七、驾驶员开车时必须集中精力,不准闲谈和打电话。严禁酒后开车、疲劳开车等违法、违章作业行为。驾驶员一次连续驾驶时间不超过4个小时。

八、驾驶员在高速公路行车还必须遵守《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办法》规定,确保行车安全。

九、车辆严禁超限超载运输。

十、严禁驾驶未经检测或检测不合格的车辆参加营运,严禁使用“报废”、“营运期限到期”、无牌、无证车辆运输。

安全生产和岗位责任制度

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经理、主管人员和工作人员三级重点负责,全体职工人人参与负责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全体人员必须按本责任制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

一、总经理的安全职责

1、总经理是本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的领导责任。

2、批准发布本公司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并确保贯彻实施。与员工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

3、负责制定本公司安全生产年度计划,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解决重大安全生产隐患,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

4、建立健全的本公司安全组织小组,并明确专人负责。

7、组织安排对本公司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考核,确保从业人员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不经安全教育和培训合格不上岗。

8、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9、督促、检查、指导主管人员、工作人员等负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

作。

10、服从交通主管部门及安全部门的监督、管理、有关调度和合理安排。

二、副总经理(安全生产主管人员)的安全职责

1、对本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直接领导本公司安全部门的工作,及时研究解决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经理外出时全权负责协调处理本公司安全生产的日常工作。

2、组织制定、修订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及时排查安全隐患,做好预警机制。

3、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当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时,首先要消除不安全因素,做到生产服从安全,坚决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

4、组织对本公司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考核,确保从业人员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不经安全教育和培训合格不上岗。

5、服从本公司领导、交通主管部门及安全部门的监督、管理、有关调度和合理安排。

三、工作人员的安全职责

1、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2、认真履行安全职责,服从上级领导,服从交通主管部门的的领导、有关调度和合理安排。

3、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安全生产技能,了解、掌握本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

4、不违章作业,并劝阻或制止他人违章作业,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

令,同时,及时向领导报告。

六、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的规定,在安全分管负责人的领导下负责本企业的安全生产的具体工作。

2、做好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工作。

3、做好安全生产的日常检查,并在分管负责人的领导下做好全厂性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汇报领导,督促和协助有关部门落实隐患整改措施。

4、做好安全规章制度的修订完善工作,做好各种安全台帐的记录。

五、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安全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在经理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企业的安全工作。

2、负责进行本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进行考核。

3、组织制定、修订本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4、负责各类事故的汇总、统计、上报工作,并建立健全事故档案,主管轻伤以下事故处理,参与、协调重伤及其以上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工商鉴定工作。

七、公司安全生产小组

公司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由总经理兼主任,副总经理兼副主任,由安全、保卫、办公室、财务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篇3:道路运输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物流有限公司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和岗位责任制度

××物流有限公司负责人××,公司安全领导小组,小组成员,组长:×××,成员:×××、×××、×××。组长×××主抓安全运输操作,落实安全运输活动。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守法经营,落实各级交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组织学习安全生产知识,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2、道路运输经营者负责经营许可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李瑶琴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3、聘请符合道路运输经营条件的驾驶人员,并与驾驶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将责任书内容分解到每个工作环节和工作岗位,职责明确,责任分清,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4、积极参与各项安全生产活动,设立安全生产专项经费,保证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5、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

6、建立营运车辆维护、检修工作制度,督促车辆按时做好综合性能检测及二级维护,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是我公司安全工作事先防范的重要制度。安全检查制度的执行对于发现和堵塞安全漏洞,消除不安全隐患,加强预防措施,落实单位的安全制度有着积极的推动作用,能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事故的发生率。结合本企业实际,制订安全检查制度如下。

1、安全检查必须要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明确检查内容和方法,促进各项安全制度、措施的落实。对安全生产各个环节进行全面检查。

2、定期与不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做好记录和存档,对查出的不安全因素要及时整改;对查出的各类隐患,要详细记录,要有检查人员和存在安全隐患的部门负责人签字,要提出整改意见,能现场整改的现场整改,现场不能整改的,指定专人负责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验收,对重大隐患要下发《隐患通知书》限期停业整改,消除事故隐患,对检查情况要认真进行分析总结,及时对检查情况进行通报。

3、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的建立完善、安全隐患整改、应急预案、有关法律法规及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落实情况,并做好记录。

4、做好出车前、停车后的准备、检查工作,确保行车安全,发现隐患要及时修复后方可出车。

5、装货时严查超载和擅自装载危险品。

6、不定期检查车辆的安全装置、灯光信号、证件。

7、检查驾驶员是否带病或疲劳开车,是否违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8、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安全有效。

9、建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依制度进行奖惩。

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遏制交通事故发生,须做到:

1、驾驶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公司的相关规章制度。

2、根据公司安排,驾驶员必须准点达到公司,到公司后先去调度报到,晚点一小时之内罚款50元,超过一小时者罚款100元(现场交纳)

3、驾驶员出车必须服从调度,对不服从者处以100元罚款。

4、驾驶员手机必须24小时开机,如因手机不通或本人不接听而影响公司正常出车者,月底扣除安全奖,严重者扣发工资及追加处罚。

5、车辆回公司后,必须如实向例检报告车辆情况,记清里程数,如发现不报告或报告不实者,当班驾驶员每人罚款100元(现场交纳)

6、如发现路桥票有徇私舞弊者和倒卖燃油、货物、车辆配件者,扣发当月工资,严重者予以辞退,并追究全部责任。

7、驾驶员在行车中发生交通事故,不报告当地公安交警部门及公司处理的,其一切后果由驾驶员本人负责。事态发展,牵扯到公司派人处理者,其事故赔偿视情况予以追究。

8、对交通主管部门检查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整改事项,按时逐项予以整改、落实。

9、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立即通知整改,并立即抓好落实,及时消除。

10、驾驶员要定期做健康体检及心理的职业适应性检查。

11、要不定时检查驾驶员及车辆是否符合安全管理规定。

1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档案,吸取经验教训,举一反三,组织研究和探讨新技术应用。

13、对改变工种或离岗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的职工必须重新进行班组岗位安全教育,对脱岗六个月以上的必须重新进行班组、岗位安全教育,才能上岗。

安全例会制度

为全面贯彻《安全生产法》,做好安全生产状况的研究

分析及重大安全生产问题的对策制定,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全面推动安全管理工作,公司成立安全领导小组(由法人代表主持),实行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公司设有安委会,安委会成员:组长:×××,组员:×××、×××、×××。 (一)每星期召开一次的安全例会,相关人员必须签名参加。 (二)安全例会主要内容:

1、传达上级有关文件或指示,通报本月安全生产情况。

2、及时分析、总结上一阶段运输的安全、不安全的情况,研究布置下阶段保证安全运输的生产计划。

3、分析研究近期发生事故的特点和规律,制定落实防范措施。

4、研究安全管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制定落实整改措施,修改、完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

5、根据“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对发生的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和处理。

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制度

1、本公司聘用的驾驶员应当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和

敬业精神,为货主提供安全、及时、便捷、舒适的运输服务。

2、驾驶员应爱惜公司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每月至少用半天时间对自己所开车辆进行检修,确保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包括车内、车外和引擎的清洁)。驾驶员发现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不会检修的,应立即报告管理人员,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

3、驾驶员对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行车里程超过四小时的,须配两名驾驶员,驾驶员连续驾驶不得超过四小时。

4、公司将不定时、经常性的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职业道德教育、业务知识和操作规程培训和考试,考试不合格的,不得上车。

第13篇: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厂规)

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厂规)

安全职责

1、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精心操作,严格执行工艺纪律和操作纪律,做好各项纪录。交接班必须交接安全情况,交班要为接班创造良好的安全条件。

3、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苗头,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在发生事故时,及时地如实向上级报告,按事故预案正确处理,并保护现场,做好详细记录。

4、按时认真进行巡回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和报告。

5、正确操作,精心维护设备,保持作业环境整洁,搞好文明生产。

6、上岗必须按照规定着装,妥善保管、正确使用各种防护器具和灭火器材。

7、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岗位练兵和事故预案演练。

8、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对他人违章作业加以劝阻和制止。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建立单位法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组织保障体系。

2、建立健全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安全规章制度。

3、制定安全生产管理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贯彻落实。

4、推广应用现代管理方法,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科学管理。

5、建立高效灵敏的安全信息反馈系统。

6、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档案,加强安全管理基础工作。

7、各级领导在各项工作中要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第一位,实行安全管理第一领导责任制。

8、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全体职工都必须在各自工作岗位对安全生产负责,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9、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组织体系,在厂长(经理)领导下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成员由主管安全副厂长(经理)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各负其责,协助厂长(经理)领导全公司安全生产工作。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1、安全检查要做到经常性,充分发动群众,坚持专职检查与群众检查相结合,日常检查与定期检查相结合,普遍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做到层层把关,堵塞漏洞。

2、例行安全检查,由单位安全主管部门组织实施。(1)每年安排一次全厂(公司)性质的安全检查。主要检查内容:查隐患、查制度、查措施、查事故处理情况等。 (2)每年安排一次专业性的安全检查。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对电气设备及压力容器、易燃易爆重点危险部位进行检查。 (3)在“五

一、十

一、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前组织有关人员有针对性的进行节前安全检查。

3、厂(公司)各部门除配合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检查外,还要每月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对设备使用情况,消防器材、各项安全制度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作好检查记录。

4、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到生产现场监督检查有无违章操作,防护用品穿戴是否齐全,各种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完好,安全通道是否畅通,使用的工具是否安全可靠、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发现问题应及时制止、纠正。

5、班组每周由组长组织一次安全检查。重点检查作业现场是否整洁,各种设备运转是否正常,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完好,安全制度执行情况等。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作好检查记录。

6、组长在每次生产前要进行安全检查。危险部位和要害设施要重点检查,生产过程中要随时检查有无违章操作等不安全行为。

7、操作者在工作前必须进行安全检查。倒班生产人员要严格执行交接班检查制度,并认真作好交接班记录。在生产操作过程中要集中精力,随时注意安全状况,发现问题要立即报告代班长或厂(公司)领导。

8、检查中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报告厂(公司)主管领导,隐患未排除,严禁进行生产。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方针,采取先进的防火、防爆和救灾技术。

1、企业必须设立有主要领导和职能部门领导参加的防火安全委员会;车间相应设立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和义务消防组织。

2、消防组织应根据企业的特点、生产检修情况和季节变化,拟定消防工作计划,实行消防工作目标管理。进行经常的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并结合事故预案进行演练。

3、对所有易燃、易爆物品和可能产生火灾、爆炸危险的生产、储运、销售、使用过程及其相关的设备,进行严格管理。

4、企业应根据生产规模、火灾危险性及邻近相关单位可能提供的消防协作条件等因素,按国家及地方人民政府颁发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标准的有关要求确定其生产、储存、运输物品相适应的消防设施、消防器材。企业必须制定禁止吸烟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5、企业内部设置的固定式消防设施要设专人管理、并制定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定期进行试运转。

6、消防器材要设置在明显、取用方便又较安全的地方,要经常检查,做到“三定”(定点、定型号和用量、定专人维护管理),不准挪作它用。

7、发生火灾时,现场人员应立即灭火并向消防队和厂总调度室报警,说明着火部门、着火物质、火情大小,同时派人到路口接应消防车,指引行车路线和消防水源,义务消防队员要积极配合消防队进行灭火,并维护好现场秩序。

第14篇: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管理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逐步推行现代安全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一、公司在编制各种计划和年度计划时,把安全工作列入头等议事日程。根据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部门的指示和要求,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况,提出全公司的安全生产目标数值。内容包括本公司的工伤事故频率,死亡率和重伤率的数值及职业病危害区域的合格率,安全技术措施费用等;

二、公司与下属项目部和施工队签订承包合同或下达工作计划时,一并将公司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分解到各单位,作为公司对各单位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

三、各单位在与班组或个人签订合同或下达任务时也应将安全目标责任制一并列入,作为考核内容之一;

四、公司工作实行安全一票否决,凡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和超过安全生产目标值的单位和个人,一律取消当年的评先评奖资格;

五、公司每月组织一次大的安全检查,检查时一并对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分析和总结;

六、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管理与经济责任制紧密挂勾。

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为了进一步搞好安全生产工作,强化安全生产意识,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各项目部。

二、每次例会各科室和项目部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参加,无故不参加者,将根据公司有关制度给予罚款,并纳入年终单位评先评优考核指标。

三、会议内容

1、由公司安全经理主持会议,宣读当次会议的主要内容。

2、传达上级部门有关文件及会议精神。

3、针对生产状况,学习有关安全规程和安全技术等。

4、各科室和项目部介绍本月的安全生产情况及事故情况,每次大型活动后交流经验。

5、布臵下月安全工作及安全活动内容。

四、发放有关文件及材料:建筑施工安全有关文件、技术刊物、安全简报、各类报表等。

五、每月30日上午3:00时为安全生产例会时间。例会时间、地点如有临时变动,由公司安全科负责提前通知。

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为使广大员工不断提高对安全生产重大意义的认识,增强遵守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的自觉性,避免事故的发生,确保各项建设工程顺利进行,必须对员工普遍、深入、经常地进行安全生产思想、安全技术知识、规章制度和操作技术的教育,特制订本制度。

一、三级教育:

1、新进员工必须经过从公司级到项目级到班组级的安全生产教育或培训。

2、新进员工必须接受的一级安全教育(公司级)内容有:建筑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规定;本公司生产特点;各项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安全生产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公司安全通则和消防、急救常识等。

3、经一级教育安全知识考试合格者,由项目部进行二级教育(项目级)。内容有:本工程项目特点、设备特点、事故预防方法;安全技术规程、制度及安全注意事项等。

4、经二级安全生产知识考试合格后,分配到班组进行三级教育(班组级)。内容有:岗位生产特点及安全装臵;工器具与个人防护用品及使用方法;本岗位发生过的事故及其教训等。

5、经三级安全生产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二、特殊工种教育:

从事电工、起重、电气焊、高空作业、脚手架作业等特殊工种工人,应参加专业强化训练班,进行专业安全技术知识的强化学习。

三、日常教育:

1、公司各级领导平时要自觉学习贯彻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坚持“五同时”,特别要加强对工人进行经常性教育,教育员工遵章守纪,履行安全职责。

2、各班组要根据工作性质、任务缓急、生产特点、气候变化,由班组长或班组安全员,进行班前安全讲话、班中安全喊话、班后安全讲评,抓好典型,加强经验交流,组织技术示范表演等。

3、各项目部要坚持至少双周一次安全活动,做到有计划、有目的、有要求、有步骤,要不断提高质量,防止流于形式。内容有:

A、传达贯彻上级指示、通报及有关安全生产文件。 B、检查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C、分析研究事故发生情况,接受教育,提出防范措施。 D、对员工进行有关安全技术、职业卫生知识的教育。 E、交流推广先进的安全操作经验,进行技术示范表演。 F、开展反事故斗争,进行事故演习。

G、参观安全生产展览,开展安全生产竞赛。

H、发动全员,讨论提出解决安全缺陷的合理化建议。

I、总结安全生产规律,表扬好人好事,批评各种错误倾向。

四、安全考试:

1、员工每年度进行安全技术教育1-2次,考核形式多样,考核成绩必须记录存档。

2、凡考试不合格要进行补考,补考不合格,要离职进行专门安全生产学习,再进行补考,仍不合格者要根据情况调换工种及岗位。

3、安全考试成绩要作为员工晋级评奖和选拔干部的标准之一。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为了及时了解和掌握安全生产情况,及时发现事故隐患,消除不安全因素,防患未然,特制订本制度。

一、安全生产检查的内容

1、查思想:查对安全生产的认识是否正确;查安全生产的责任心是否强;查对忽视安全生产的思想和行为是否敢于斗争。

2、查制度:查安全生产制度的建立和健全情况,是否有无违章作业情况;查安全生产制度的执行情况,有没有违章冒险作业现象。

3、查纪律:查岗位上劳动纪律的执行情况,有没有擅离岗位、做与生产无关的事。

4、查领导:领导是否把安全生产摆到议事日程;对安全生产成绩显著的员工是否做到及时表扬和奖励;对忽视安全生产造成事故的责任者是否进行严肃处理;生产与安全是否做到了“五同时”。

5、查隐患:是否做到了文明、安全生产;每台设备是否都有安全装臵;在建工程有无不安全因素;平台、栏杆是否安全可靠。

二、安全生产检查的形式

1、综合性安全生产大检查:

A、公司安全生产大检查:每月一次,由主管安全生产的公司领导负责,召集以安全科为主的有关部门参加,组成检查组,对所有项目工程进行检查。检查和整改情况由安全科汇总上报。

B、项目级安全生产检查:每月两次。由项目经理负责,召集有关人员组成检查组进行检查,检查和整改情况,由安全员汇总上报。

2、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

A、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由各主管部门负责,召集有关项目部参加,定期进行。并将检查和整改情况上报和抄送公司安全科。

B、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的每一个项目,必须作好详细登记,每次检查都必须对前期检查登记的问题做出准确性的鉴定。

3、季节性安全生产检查:

对防暑降温、防雨防洪、防雷、防电、防寒、防冻等季节性安全生产检查,由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发动群众做好预防工作,并将检查和整改情况上报和抄送安全科。

4、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检查:

A、每一个员工都必须坚持执行作业前后的安全检查制。 B、每一个班组都必须坚持执行班前班后安全检查制。

C、各级管理人员和专职安全员都必须结合自己的工作业务,深入生产工作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检查。

D、安全生产大检查要坚持普遍检查与专业检查相结合;经常性检查与临时性检查相结合;检查与整改相结合。

5、对查出的不安全因素,一定要按“三定”措施实施,即:定项目、定时间、定具体完成项目的人。

6、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还应结合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和员工考核制度。检查结果应作为奖罚或晋级评优的标准之一。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认真贯彻“安全生产,预防为主”方针,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习

1、现场技术人员和班组长应按月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及时组织学习操作规程和有关法律等,并上报存档。否则处以现场技术员或责任班组负责人100-500元罚款。

2、班组长每天要作两次班前安全操作交代,否则处以班组负责人50-200元罚款。

二、违规操作

1、技术人员违规指导造成事故的,则该技术人员应承担10-20%的经济责任。

2、作业人员在作业前不戴安全帽、系安全带及安全绳等个人防护用品,罚款50-100元。若造成事故的,其需承担20-30%的经济责任。

3、现场指挥人员违规指挥造成事故的,应承担20-50%的经济责任。

4、作业人员不听从指令而违规作业者,处以50-100元罚款。

5、擅自违规操作造成事故的,当事人应承担50-100%的经济责任。

6、非上班时间违规操作发生事故的,损失一律由当事人自己承担,并处以50-2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要予以开除。

三、高处落物

1、高处落物未造成事故,但影响较大的,要处以责任人50-300元罚款。

2、高处落物造成事故的,责任人和责任班组要承担10-60%的经济责任。

3、高处落物造成事故的,责任班组若找不出责任人,则责任班组承担50%的经济责任。

四、环境

1、施工现场必须进行每天一次的场地清理,保持场地干净整洁,并将物料合理堆放,否

则处以现场技术人员和班组长10-100元罚款。

2、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或材料浪费的,处以现场技术人员和班组责任人100-500元罚款。

五、检查

1、自检

A、在施工前班组长必须进行班前检查,看员工人身防护用品是否穿、戴、系好,作业场地是否存在隐患,并要及时进行处理,在未处理好之前不能进行施工。否则对班组负责人处以50-200元罚款。

B、建立岗位管理责任制(要责任到人)和设备维护管理制度,以及相应资料的报、存和落实等工作。否则对相关责任人处以50-200元罚款。

C、产品在使用前先进行品检,确认合格后方能使用,否则处以班组长100-200元罚款,造成事故的按相关规定处理。

D、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否则处现场技术人员和责任班组100-500元。

2、认真积极开展、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安全检查”活动,按照要求进行部署、计划、安排、检查整改、落实,否则处以现场技术人员和责任班组100-500元罚款。

3、保护、保持各种标志牌、警示牌及标识牌的完好,整洁。合理设立警示牌、警示区等,否则处以现场技术人员和班组长50-300元罚款,如因此导致有关事故发生的,责任技术员和责任班组承担50%以下的经济责任。

六、责任认定

本公司各现场所发生的一切事故都将进行责任认定,认定后承担相应的责任。(责任分4种:直接责任、主要责任、重要责任和领导责任。)

1、认定负直接责任的,责任人或责任班组承担50-80%的经济责任。

2、认定负主要责任的,责任人或责任班组承担20-50%的经济责任。

3、认定负重要责任的,责任人或责任班组承担5-20%的经济责任。

4、认定负领导责任的,相关责任人承担20%以下经济责任。

5、认定有两种或两种以上责任的,相关责任方按相关比例分担经济责任。

6、未及时准确上报事故信息的,处以相关负责人100-500元罚款。

七、文明施工

1、在工作中随意对他人采取不文明行为、动作、语言等,且屡教不改的,罚款当事人50-200元。

2、随意动手打人的,罚款100-300元,情节严重的并予以开除。

3、对上级领导不礼貌的罚款50-200元。

4、在公共场所穿戴不整洁,或有不道德行为的罚款50- 100元。

八、奖励

1、在工作岗位带头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有突出表现的个人奖励100-200元。

2、单个项目中,在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生产的工作成绩显著的班组奖励200-500元。

3、在季度或年度以及单个项目的安全生产考评中,对成绩突出的相关安全技术人员和班组奖励200-1000元。

工伤事故调查、分析、报告、处理制度

一、工伤事故及其分类

1、根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凡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和急性中

毒称为伤亡事故。

2、工伤事故按伤害情况分为重大事故、轻伤、重伤和死亡四类。具体划分按GB6411-86《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执行。

二、工伤事故的报告

1、工伤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班组、项目部或公司有关负责人及安监科。

2、项目部或公司负责人在接到重伤、死亡以上事故时,应立即报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职能部门。

3、应尽可能保护现场,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的扩大。

4、如特殊情况需要对现场进行损坏时,应将现场作标记或记录。

三、事故调查和分析

1、轻伤和重伤事故,由公司经理或主管安全的副经理组织安全、技术、生产等部门及工会成员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

2、凡由上级机关插手的事故,公司按要求尽最大努力积极协助调查。

3、凡调查涉及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如实向有关人员回答有关的提问,提供有关的证据和证词。不准弄虚作假,隐瞒事故真相。

4、由本公司处理的工伤事故的调查必须查清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原因、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等。

5、召开事故分析会,确定事故处理的意见防范措施的建议。

6、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四、事故处理和结案归档

1、由本公司处理的工伤事故,必须在事故调查组写出事故调查报告后由公司召集专门会议研究处理。

2、事故处理结果应向全公司干部职工公开宣布。并将整个事故处理情况写出书面材料,向有关部门报告。

3、事故处理必须公正合理、不迁就、不避让、做到事故“三不放过”。

4、对本公司处理不服的,可向上级有关部门提出异议和起诉。

5、事故处理结案后,由公司安全科负责将各有关材料收集整理,存档建卡。

6、必须要办理工伤审批手续的,由公司负责办理。

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管理制度

易燃、易爆的有毒物品均属于危险物品,对于这些物品的购买、运输贮存和使用,必须严格执行《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法规、制度和标准,严格加强管理。

一、购买和运输

1、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的认定。依照国家关于化学危险物品的分类执行。

2、对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的购买应由公司根据作业要求提出详细的计划,由专门人员负责购买。进货渠道必须正规,不准购入假冒伪劣产品。

3、对于危险物品的运输必须按国家的有关规定办理必要的审批手续。按审批要求和管理规定专车装运,严禁与性质相抵触的物品混装。

二、贮存说明

1、化学危险物品应专库贮存。其贮存应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和防火防爆要求。

2、化学危险物品的领用必须严格把关,领用必须先经单位提出计划,交安监科或公司主管负责人审批后方可由仓库发货。

3、使用时必须按防火防爆和防毒要求谨慎使用,在搬运过程中严禁乱丢乱放,不准乱敲乱打,以防发生意外。

4、搬运和使用过程中必须穿戴必要的防护用品,尤其是有毒物品的使用,同时要有必要的挽救后备措施。

5、对于暂时中断使用的危险物品应当妥善保管专人看护,也可以退回仓库保管。

三、其它

1、危险物品的保管人员应了解物品的性能和发生意外的处理办法,要有较强的责任心;

2、使用时要有有经验和专业知识的人员在场;

3、由于故意违反规定而造成的事故,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一、施工现场要有施工标志,安全标牌和安全语口号;

二、根据现场的具体情况,挂好安全网和安全隔离装臵,以防高空落物伤人;

三、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都必须按规定戴好安全帽、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

四、脚手架(包括卸料平台)必须符合标准;

五、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和物件应保持整洁;

六、施工人员要文明施工、要有礼貌、讲文明,不准打架斗殴和争吵骂人;

七、遵守建设单位的有关规章制度;

八、做好施工现场“四口”的安全防护;

九、尽可能保证道路的畅通;

十、电气设备和电气线路要有良好的接零保护。电源线要完好无裸露;

十一、施工现场要做好防火防爆工作,易燃、易爆工作,易燃易爆物品不宜放在有火花的作业现场;

十二、认真接受上级有关部门和公司内部人员的各项检查。

施工机械设备管理制度

一、所有机械设备在进厂时要进行检查,应整体完整,有必要的图纸,产品合格证和使用说明书。

二、所有机械设备的传动部分,转动部分都应有安全防护装臵(如防护罩等)或其它隔离装臵。除需要要调节和维修外,不得随意拆除防护设备和安全装臵,调节或维修以后,要立即恢复安全防护装臵。

三、电气设备都要作保护接地或保护接零。

四、机械的转动,磨擦部分,可设自动加油或注油器,油的牌号应符合要求,人工加油要使用长嘴油壶等。难以加油的应定期停车加油。

五、运转设备在检查或清理前,应先停止运转,切断电源并挂上禁动标志,有专人监护方可进行工作。

六、对于可能危害工人安全或导致火灾的高温设备应有适当的隔离装臵。

七、对于要提供安全通道的设备,应装上台板、梯子、扶手或围栏和挡脚板。为便于某些设备的操作,还要装臵防滑板或平台。

八、设备操作场所应有防风雨、防物体坠落的工棚,设备的操作室和驾驭室的窗口应安装玻璃,并保持良好状态,下班时应关闭门窗并上锁。

九、各种机械设备在下班前都要进行日常保养。

十、各种机械设备都只能在额定的负荷下负载操作。严禁超载运行。 十

一、起重设备工作时,下面严禁有人通过和逗留。

二、吊篮和提升机严禁载人;

十三、操作机械设备的人必须做到“四懂三会”(懂构造、懂原理、懂流程、会操作、会保养、会排除故障)。严禁未经培训独立上岗操作,特别是操作特种机械的机手,必须持有劳动部门核发的操作证才能上岗操作。对操作人员必须制定操作人员上岗操作守则,以维护设备和人身安全;

十四、不同机械设备和不同施工场所、施工季节,对设备要采用不同的维护保养周期,使设备长期处于良好状况中;

十五、对各台设备都要建档建卡,维护保养要有记录。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

一、采购

1、生产所用的所有劳动保护用品,一律由公司采购部门集中统一采购。

2、劳动保护用品的采购必须是符合正规的采购渠道,在专门从事劳保用品生产经营的厂家或商家处采购。并办理正规合法的供购手续。

3、所采购的劳动保护用品,在采购前必须确认产品质量是否达到合格的标准,采购人员不得采购品质不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

4、严禁有采购人员伙同经销商徇私舞弊、以次充好的现象发生,一经查处,从严处罚,导致严重事故后果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二、发放

1、采购回来的劳动保护用品在办好入库手续后,由公司行政部门根据实际生产情况依以下四款按需发放。

2、劳保用品的发放严格遵守《员工防护用品发放标准》。

3、由公司制定统一的各不同工种人员的劳保用品发放办法,任何人不准随意更改。

4、发放的所有劳保用品应登记发放日期,经领人必须签字。

5、对部分易消耗磨损的劳动保护用品,应该采用定期发放的办法。

三、使用

1、个人劳动保护用品由使用个人保管。

2、一次性使用的劳动保护用品员工在使用后可以自行报废。

3、公用的劳动保护用品由各施工队和班组集中保管,各施工队和班组对于公用的劳动保护用品要有保管制度和专人保管。

4、进入作业现场,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如因未按规定穿戴而造成事故者,后果由个人承担。

5、如故意损坏劳动保护用品者,要按价赔偿或本人自己出钱购买。

6、未经同意,不得使用他人的个人劳动保护用品。

四、报废

1、公司安全科平时应加强对劳动保护用品使用情况的检查和监督,对超期,失效或不能继续使用的劳保用品,应当予以报废。

2、对报废的劳保用品应做报废登记,并应及时检查该品种的库存情况。对库存不足的,应及时报备相关部门进行采购。

安全统计报表制度

为保证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对各项目部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统一宏观控制,使公司各项工作能够持续稳定的开展,逐步走向规范化、法制化,特制定公司统计报表制度。

1、严格按照区建管处要求,每月10号上报建筑施工因工伤亡事故综合统计月报表及年报表。另外上报城阳区在建工程统计表(月报、季报)。

2、程安全生产动态控制及各种机具、材料报表。

3、各项目部必须在每月底上报公司有无 重大安全隐患情况及安全事故统计报表。

4、各项目部必须在25号上报公司安全生产自查报表及安全法规、标准执行情况各项目部必须在每月26号上报公司各项目工。

职业危害防治制度

1、凡是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以防止落物伤人。

2、凡在2米以上高处悬空作业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防止从高处坠落。

3、凡是要求在高处施工作业的工程,必须搭设安全网,防止高处作业人员发生伤亡事故。

4、定期对从事高处作业人员进行身体检查,发现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等不适合高处作业者随时调离高处作业岗位。

5、在施工现场,尤其是在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和施工环节,必须明显标有警示牌和相关标志。

6、公司在每年度的财务预算中,必须要考虑保证安全生产所需费用的投入和所占比例,并要确保合理利用。

7、在施工过程中,使用到各种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化学材料、原料时,严禁将其与身体各部位皮肤直接接触,必须穿戴安全防护用品后方可使用。

8、各种施工用的涂料和油料,必须存放在专门的仓库内,并要求加强安全管理。

9、不准安排女工在孕期或哺乳期从事高劳动强度和高危险性的作业。

10、为了保护施工作业人员的切身利益,由公司为所有从业人员购买工伤保险。

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

为了促进安全生产工作,保障安全生产资金的供给,公司根据安全生产法结合公司实际,特制订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如下:

一、公司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专户,由财务科长和安全经理共同签字方可启用,以确保专项资金使用的有效性。

二、新开工工程,在项目承包合同中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工程特点约定安全生产资金占总造价百分比不小于1%。

三、每次甲方转款后一周内,财务科按合同约定之比例将安全生产资金划入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帐户。

四、项目部对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的使用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用。

五、项目部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的支出由该项目项目经理和安全员共同签字批准使用。

六、对安全生产违章者给予经济处罚,罚款数额由公司安全总监核定,罚款的收入,应如数上缴公司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专户,统一调配使用。

七、项目部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帐户在工程结束时的结余,应全额上缴公司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专户,不得挪用。

八、对于安全生产工作成绩优异的项目部、班组、个人给予适当奖励,奖励资金不使用公司安全生产专项资金。

消防管理制度

为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切实抓好防火宣传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单位、部门、重点部位的防火责任人,根据我司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项目部应利用板报、标语、开会等多种形式,经常对管理人员、工人宣讲消防工作的重要性,提高防火意识;对消防器材要经常进行检查,保持完好有效。

二、各项目部要有一名领导负责抓消防工作,成立义务消防队(每个班组出2—3人),负责本项目部的消防工作。必须将消防知识的培训纳入三级教育活动中。

三、项目部应成立消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各项消防工作。

四、布臵生产任务要把施工安全、防火等工作要同时安排。

五、安全检查时应将消防检查列为必检内容,发现危险源应及时提出整改,项目部必须及时落实整改内容。

六、施工现场、宿舍要重点抓好安全用火、用电管理,因工作需要用火时,必须严格实行动火审批制度,指定专人负责看管方能用火。工人宿舍应使用36V以下安全电压供电。

七、对木工区、配电房、库房、食堂、宿舍、装修现场等要落实防火责任人并制定出有关防火制度,设防火警示标志,并标明火警电话119。

第15篇:建筑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目录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目录

一、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三、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四、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五、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六、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制度

七、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方案审批制度

八、安全技术措施学习贯彻(交底)制度

九、劳保用品管理制度

十、施工现场安全设施的防护设置安全警示

一、标志的管理规定

二、安全生产值班制度

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

为了促进安全生产工作,保障安全生产资金的供给,本公司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结合公司实际,特制订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如下:

一、公司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专户,公司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专户由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管理。

二、每项新开工工程,在项目承包合同中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工程特点约定安全生产资金占总造价的百分比。

三、每次甲方转款后一周内,计财部按合同约定之比例将安全生产资金划入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帐户。

四、项目部对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的使用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用。

五、公司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的支出由公司安全总监批准,项目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的支出由该项目安全员批准。

六、对安全生产违章者给予经济处罚,罚款数额由公司安全总监核定,罚款的收入,应如数上缴公司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专户,统一调配使用。

七、项目部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帐户在工程结束时的结余,因全额上缴公司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专户。不得挪用。

八、公司对于安全生产工作成绩优异的项目部、班组、个人给予奖励,奖励资金不使用公司安全生产专项资金。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一、总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对全公司安全生产统一领导,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下设安全部,在分管经理的领导下,负责日常监督、管理业务。各分公司必须成立以经理为首,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安全生产委员会,并设安全科(科长必须报总公司批准),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

二、各项目部必须配备1—2名思想好、懂业务的专职安全员。对配备的专职安全员要保持相对稳定。

三、各级安全领导机构要建立例会制,定期召开会议,分析安全生产情况,掌握安全生产动态,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

四、各项目部要成立以项目负责人为主,专职安全员及有关人员参加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工作。

五、所有生产班组均设兼职安全员,并在班组长的领导下,负责本班组的安全生产工作。

六、总公司对所属各分公司或项目部的安全生产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检查活动。各分公司每月组织一次安全检查,各项目部每周组织一次检查,各班组每天作业前进行安全检查。

附:总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组长:程金安

副组长:杨益民

成员:王利桥

黄咬来

朱建清

李婀娜

伍福生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一、公司每月、处(厂)每星期、班组(工地)每天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安全教育要进行点名,点名和教育的内容要有记录。

二、教育要有真对性,切忌空对空。要抓住重点,讲深讲透。

三、对新工作要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变换工种的工人和特种工人要根据其特点,单独进行教育,末参加者不许上岗作业。

四、季节性、节假日教育要提前进行,内容要有针对性。

五、开工前、施工中要分阶段、因人地进行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六、公司每年利用冬闲时间,对特种工进行历时3—5天的培训,确保特种人员能熟知本工种的操作规程、规范,并能在施工作业中严格遵守。

七、利用每年年初、年底的培训和安全达标的检查、验收,对特种工人进行一次考核,不及格者要补考,补考不极格的要调离工作岗位。

八、每年有计划的安排一定数量的特种人员到市、区业务上级举办的各种学习班学习,做到一年一批,逐年训遍。

九、安全管理人员每年都要参加市、区业务上级举办的学习班对业务素质低、责任心不强的要调离工作岗位。

十、利用长会、短班的形式,每年对全体员工进行一次系统的安全教育,不断提高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一、各单位对生产中的安全工作,除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外,每年还应该定期进行二至四次群众性的检查,这种检查包括普遍性检查、专业性检查和季节性检查,这几种检查可以结合进行。

1、各单位安全生产检查由安全管理部门具体实施。

2、定期检查时间:总公司每季一次,分公司每月一次,项目部每周六均应进行安全检查;班组长、班组兼职安全员前对施工现场、作业场所、工具设备进行检查,班中验证考核,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3、专业性检查:可突出专业的特点,如施工用电、机械设备模板支撑、脚手架搭设等组织性专项检查。

4、季节性检查:可突出季节性的特点,如雨季安全检查,应以防漏电、防触电、防雷击、防坍塌、防倾倒为重点的检查;冬季安全检查应以防火灾、防触电、防煤气中毒为重点的检查。

二、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必须有明确的目的、要求和具体计划,并且必须建立由企业领导负责、有关人员参加的安全生产检查组织,以加台领导,做好这项工作。安全检查的内容:查思想、查制度、查管理、查领导、查违章、查隐患。

三、对查出的隐患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建立登记、整改、检查、销项制度。要制定整改计划,定人、定措放、定经费、定完成日期。在隐患没有消除前,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如有危及有身安全的紧急险情,应立即停止作业。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为了保证对职工因伤亡事故及时、准确地进行报告、调查、处理,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确保安全生产,依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凡本公司职工在生产区域内发生的与生产或工作有关的工伤事故的报告、调查、处理适用本制度。

第一条:工伤事故是指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

第二条:职工伤亡事故,按事故严重程度,分为四类:

1、轻伤事故:指职工负伤后休一个工作日以上,构不成重伤的事故。

2、重伤事故:仍按劳动部(60)中劳护久字第56号《关于重伤事故范围的意见》执行。

3、死亡事故:指一次死亡一人以上的事故。

4、重大事故:指一次死亡一人以上,重伤三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的事故。

第三条:职工发生伤亡事故后,负伤者或最早发现者,应立即向直接领导报告,直接领导接到报告后,应用电话、电报或其他快速方法将事故简况报告公司安全管理部门、主管经理;公司视伤害程度分别报告市建委、市劳动局、人民检察院、市总工会及有关部门。 报告事故简况,力求准确。对谎报工伤事故者,一经查出,要严肃处理。

第四条:项目部、分公司、公司对已经发生的事故要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进行严肃认真及时、准确的调查报告,并对事故调查的全过程负责。

1、轻伤事故:由项目经理负责组织调查,分公司派员参加。查清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填写《伤亡事故登记表》将登记表及时报到公司。

2、重伤事故:由分公司负责人组织调查组(包括工会、质安、技术等负责人),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派员参加。查清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拟定整改措施。由分公司填写《职工死亡、重伤事故调查报告书》于事故发生后10天内报公司,公司呈报市建筑安监站。

3、死亡事故:公司会同市主管部门、劳动工会等有关部门进行调查。调查组必须对事故现场进行勘察,拍照或者录像。收集伤亡事故当事人和现场有关人员的陈述和证言,索取有关当事人、生产、技术和诊断资料。分析事故原因,查清事故责任,拟定整改方案,提出处理意见。分公司填写《职工死亡、重伤事故调查报告书》于事故发生后20日内报公司。公司呈报市劳动局和上级主管部门。

4、《职工死亡、重伤事故调查报告书》因故不能按期填报时,事故单位应申明理由,由公司报请市劳动局及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延期填报。

第五条:发生事故的单位领导和现场人员必须严格保护好现场。 如因抢救负伤人员或为防止事故扩大而必须移动现场设备、设施时,现场领导和现场人员要共同负责弄清现场情况,做出标记,标明数据,并画出事故的现场图,对故意破坏、伪造事故现场者要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六条:事故现场调查结束后,依照批准程序方可清理现场。

1、轻伤事故现场清理,由项目经理报经分公司主管经理批准。

2、重伤事故现场清理,由分公司报经公司主管经理批准。

3、死亡事故现场清理,由公司报请市劳动局批准。

第七条:对事故的处理,必须坚持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进行。

1、真实客观的查清事故原因。

2、公正、实事求是的查明事故的性质和责任。

3、严肃认真地制定并落实预防类似事故重复发生的防范措施。

第八条:对事故责任者,要根据事故情节及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分别给予经济处罚、行政处分、对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1、经济处罚:按公司《安全生产经济处罚制度》的规定执行。

2、行政处分: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厂察看、开除。

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事故责任者,应给予处罚或处分,对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1、玩忽职守,违反安全生产责任制,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 反劳动纪律而造成事故的。

2、扣压、拖延执行“劳动安全指令书”、“安全隐患通知书”造成事故的。

3、设计不符合国家技术规范和安全规定,致使设计本身有缺陷或工艺不合理而造成事故的。

4、对新工人或新调换岗位的工人不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考核而造成事故的。

5、组织临时性任务,不制定安全措施,也不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而造成事故的。

6、分配有禁忌人员到禁止其作业岗位工作而造成事故的。

7、因设备、设施、工具有缺陷或原材料、辅助材料不合格而造成事故的。

8、因生产(施工)场地环境不良而造成事故的。

9、因不按规定发放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而造成事故的。

第十条:对事故责任者的惩处,要同本人见面,要及时宣布,并归入惩处者本人档案。

第十一条:对事故责任者的惩处,如受惩者不服,有权向上级领导机关申述。

第十二条:为了正确地记述、反映各分公司安全状况,掌握事故发展趋势,判断和确定问题范围及探查事故原,更好得、有的放矢的做好事故预测、预防工作,各单位应准确、及时的将“事故统计报表”报公司。 “事故统计报表”不能按时报出的,必须申明理由。

第十三条:职工伤亡事故的处理,须按下列规定批准后方可结案。

1、轻伤事故由分公司提出处理意见,公司批准结案。

2、重伤事故由分公司填报“职工伤亡事故结案处理审批表”经公司呈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结案。

3、残废事故由公司填写“职工伤亡事故结案处理审批表”呈报市劳动局上级主管部门,市政府批准结案。

4、重大残废事故由公司填写“职工伤亡事故结案处理审批表”呈报市劳动局,市政府呈省政府批准结案。

第十四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第十五条:本制度如与上级规定不符时以上级规定为准。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上级的法律、法规性的文件,促进工地安全文明建设。

二、积极带领职工学习防火知识,努力宣传“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三、工地专职防火员应以身作则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四、对于木工房等重点放火部位应经常性巡回检查,发现有火种者有权制止,有不听劝阻者送上级部门处理。

五、焊工作业时,应进行防火知识教育。

六、施工现场用电应规范,严格按用电安全管理规定要求,加强电源管理,以防止发生电起火。

七、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区,易燃可燃材料堆放仓库、废品集中站和生活区域等。

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方案审批制度

为了贯彻“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指导方针,克服“盲目的凭经验操作,忽视科学的验证分析”的弊病,加强确保安全的技术保障,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 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各分公司或项目部对下列分部分项工程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1)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2)土方开挖工程;

(3)模板工程;

(4)起重吊装工程;

(5)脚手架工程;

(6)拆除、爆破工程;

(7)临时用电工程;

(8)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对于上述分部分项工程达到一定的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除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外,还必须附具安全验算结果。

二、专项施工方案审批、论证: 各项目部项目经理负责组织项目部技术、质检、安全等人员,根据承包工程的类型、特征、规模等因素,详细、具体、认真编制相关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完成后,必须组织相关班组长和经验丰富的老工人就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进行论证分析,并结合论证意见进行补充修改后报分公司技术科。 各分公司必须及时组织相关部门、人员,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标准及地方有关规定,进行全面审核和验证,必要时可组织其他项目部经理、技术负责人参加,对审核情况及时整理验证结论,签署审批意见后报总公司技术部。 总公司技术部负责按照相关程序组织有关部门签审后,报总工程师和分管经理审批后,由项目部按相关监理程序报项目监理机构,待总监理工程师签批后认真执行。

三、各级在审核、确定安全技术方案时,禁止选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设备和工艺,特别建设部《技术公告》明令限用和禁用技术。

安全技术措施学习贯彻(交底)制度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公司规章制度,及时对安全生产、工人职业健康进行有效预控,提高施工管理、操作人员的安全生产管理、操作技能,努力创造安全生产环境。根据《公司管理规章制度》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由安生部向维护部进行安全生产管理首次交底。交底内容:

1、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和企业的安全规章制度。

2、设备维护的安全管理目标、安全达标和文明施工目标。

3、危险性较大的日常维护或技改项目、技改方案编制的指导、要求。

4、设备维护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的一般要求。

5、安生部对维护部安全生产管理的具体措施要求。

第三条 维护部负责向专工或班长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内容:

1、设备维护的安全管理制度、办法,注意事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技改项目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生产中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以及防范措施等,确保施工安全。

3、特殊工种的作业、大型设备的安拆与使用,安全防护设施的搭设等,作业专业负责人均要对操作班组作安全技术交底。

4、两个以上工种配合作业时,部门指定技术负责人,负责人要按工程进度定期或不定期地向有关班组长进行交叉作业的安全交底。

第四条 班长要根据交底要求,对班组成员进行针对性的班前作业安全交底,班组成员必须严格执行安全交底的要求。交底内容:

1、本工作安全操作规程。

2、现场作业环境要求本工作的注意事项。

3、本工作的危险点及个人防护措施等

第五条 安全技术交底要全面、有针对性,符合有关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规定,内容要全面准确。

第六条 安全交底后,专业负责人、班长等要对安全交底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督促操作工人严格按照交底要求施工,制止违章作业现象发生。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

第一条 目的

为了保障员工的安全与健康,同时为了加强对劳保用品的管理,规范劳保用品的采购、保存、发放等,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原则

(一)本公司根据各个岗位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关的劳保用品发放标准,定时、定量地发放相关的劳保用品。

(二)本管理办法所指的劳保用品,是指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为避免遭受伤害或职业危害所配备的必要防护用品,不能强调平均或进行攀比。

(三)本管理办法所指的劳保用品主要包括:工作服、劳保鞋、纱线手套、作业手套、围裙、袖套、口罩、帽子、防护眼镜、橡胶手套等。

(四)员工在工作中必须按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劳保用品,禁止擅自改变劳保用品的用途或者将劳保用品挪做私用。

(五)公司办公室负责劳保用品的采购工作,仓库负责劳保用品的各项管理(保存、发放)等工作。

第三条 管理细则

(一)劳保用品发放

1、发放标准:各岗位劳保用品的发放标准及更换周期,请参阅附件

《劳保用品标准表》,《劳保用品标准表》所规定的劳保用品标准,是指最大标准。

2、因工作岗位调整或其它特殊原因,致使当月所发放的劳保用品确实不敷使用时,经部门领导书面批准,可以办理劳保用品的领用手续。

3、工作服、劳保鞋和安全帽的发放,执行“以旧换新”制度。

4、发放时间:每月30日发放次月的劳保用品,车间劳保用品保管人员到仓库签名领取相应标准数量的劳保用品,仓库在每年年底对领用的数量汇总后进行登记。

5、员工进入公司时,由车间劳保用品保管人员根据工作岗位发放相应的劳保用品。

(二)依旧换新管理

1、工作服、工作鞋、安全帽到达更换期限的,由车间劳保用品保管人员送到仓库,经仓库发放人员确认后,办理以旧换新。

2、工作服、工作鞋、安全帽的损坏,没有到达更换期限但确实无法修补而影响使用的,交由仓库保管人员确认,经仓库主管同意后,可以办理以旧换新。

(三)其他

1、遇节假日或员工有病休、事假、工伤、脱产学习等情况发生时,在发放劳保用品时,根据未出勤的日期长短,酌情减少发放数量。具体减少的数量,由仓库发放人员与仓库主管商议后执行,各部门应予以配合。

2、回收的工作服、劳保鞋和手套,由仓库负责统一保管,并定期做为废品处理。第四条 附则

(一)本管理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其它对劳保用品的各项规定,如有与本管理办法冲突的,以本管理办法为准。

(二)公司的劳保用品标准,应当根据实际使用的情况,进行不断修订,坚持“既能保证员工工作需要,又不造成浪费”的原则。

(三)有本管理办法未规定之情况发生时,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执行。

(四)本管理制度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施工现场安全设施的防护设置安全警示

标志的管理规定

为了确保施工现场安全设施和安全防护能够发挥积极作用,根据人机工程学的原理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393号令)的要求,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设施、安全防护及危险部位和危险场所必需悬挂安全警示牌,为了确保安全警示牌设置的准确与合理,更根据建筑施工的特点,特制定本规定:

一、安全标志牌的管理

1、施工现场应根据工程大小和不同的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配备相应数量和种类的安全警示标志牌。

2、安全警示标志应设置在明显的地点,以便与作业人员和其他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易于看到。

3、各种安全标志设置后,未经施工负责人批准,不得擅自移动或拆除。

4、施工现场应设置专人负责施工现场安全警示标志,并定期对标牌、警示灯完好情况进行检查,发现残缺或毁坏的标志牌等要及时更新、更换。

5、要经常教育施工人员遵守安全警示标志牌要求,爱护安全标志牌,对破坏安全警示牌的行为要坚决制止,并按照《安全生产奖惩制度》进行处罚。

二、安全警示标志

1、安全警示标志包括:安全色和安全标志。

2、安全色是指传递安全信息含义的颜色,包括红、蓝、黄色和绿色。

1红色:表示禁止 2蓝色:表示指令 3黄色:表示提醒 4绿色:表示允许

3、对比色是使安全色更加醒目的反衬色,包括黑、白两种颜色。

4、安全标志的分类:禁止标志、警告标志、指令标志和提示标志四类。

三、安全标志的使用

1、在进入施工现场的大门入口,必须悬挂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等标志牌。

2、具有火灾危险物质的场所,必须悬挂禁止吸烟、等标志牌。

3、高处作业场所、深基坑周边等场所应悬挂当心坠落等标志牌。

4、在各种需要动火、焊接的场所,必须悬挂当心火灾等标志牌。

5、在脚手架、高处平台、地面的深坑等处,必须悬挂当心坠落等标志牌。

6、旋转的机械加工设备旁必须悬挂当心伤手等标志牌。

7、设备、线路检修、零部件更换,应在相应设施、设备、开关箱等附近悬挂禁止合闸等标志牌。

8、有坍塌危险的建筑物、构筑物、脚手架、设备、物料提升机等场所,必须悬挂当心坍塌等标志牌。

9、有危险的作业区必须悬挂禁止通行等标志牌。

10、专用的运输车道、作业场所的沟、坎、洞等地方,必须悬挂禁止靠近等标志牌。

11、在总配电房、总配电箱、各级开关箱等处必须悬挂当心触电等标志牌。

12、在通向紧急出口的通道、楼梯口、消防通道口、出入通口必须悬挂安全通道等标志牌。

安全生产值班制度

一、工地管理人员要严格按公司制定的安全值班表履行安全值班职责,坚守岗位,不玩忽职守。

二、值班人员要全天候,对整个施工现场安全负责,协助施工长和其他管理人员做好当日的安全检查、安全教育,及时发现隐患,果断处理,做好防火、防盗及其它工作。

三、值班人员在值班中如发现不安全因素,要及时处理,不能自行处理的及时上报公司,且要保护好现场。

四、值班人员若在值班中玩忽职守,公司根据情节轻重酌情处理,该教育的教育,若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责令其赔偿且要罚值班人员100元—500元。

第16篇: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湖北福恒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建筑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明确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人、技术负责人等有关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的责任,保障职工在施工作业中的安全和健康,特制定本责任制。

本责任制由项目部安全员监督执行,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

(一)项目经理责任

1、对承包项目工程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

2、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结合项目工程特点及施工全过程的情况,制定本项目部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或提出要求并监督其实施。

3、在组织项目工程承包,聘用业务人员时,必须本着安全工作只能加强的原则,根据工程特点确定安全工作的管理体制和人员,并明确各业务承包人的安全责任和考核指标,支持、指导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

4、健全和完善用工管理手续,录用外包工队必须及时向有关部门申报,严格用工制度与管理,适时组织上岗安全教育,要对外包工队的健康与安全负责,加强劳动保护工作。

5、组织落实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组织并监督项目工程施工中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和设备、设施验收制度的实施。

6、领导、组织施工现场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发现施工生产中不安全问题,组织制定措施,及时解决。对上级提出的安全生产与管理方面的问题,要定时、定人、定措施予以解决。

7、发生事故,要做好现场保护与抢救工作,及时上报;组织、配合事故的调查,认真落实制定的防范措施,吸取事故教训。

8、对外包队加强文明安全管理,并对其进行评定。

(二)项目技术负责人责任

1、对项目工程生产经营中的安全生产负技术责任。

2、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范、规程、标准。结合项目工程特点,主持项目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和开工前的全面安全技术交底。

3、参加或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审查施工方案时,要制定、审查安全技术措施,保证其具有可行性与针对性,并随时检查、监督、落实。

4、主持制定技术措施计划和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同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应监督执行。及时解决执行中出现的问题。

5、项目工程应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要及时 上报,经批准后方可实施,同时要组织上岗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教育。认真执行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与安全操作工艺、要求,预防施工中因化学物品引起的火灾、中毒或其新工艺实施中可能造成的事故。

6、主持安全防护设施和设备的验收。发现设备、设施的不正确情况应及时采取措施。严格控制不合标准要求的防护设备、设施投入使用。

7、参加每月的安全生产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从技术方面提出整改意见和办法予以消除。

8、贯彻实施业内资料管理标准。确保各项安全技术措施有针对性。

9、参加、配合因工伤亡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意见。

10、加强外包平米包干的结构安全评定及文明施工的检查评定。

(三)安全人员责任

1、积极贯彻和宣传上级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各分包队范围内责任制的执行情况。

2、制定定期安全工作计划和方针目标,并负责贯彻实施。

3、协助领导组织安全活动和检查。制定或修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负责审查项目内部的安全操作规程,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对广大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参加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签发合格证。

5、开展危险预知教育活动,逐级建立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活动。项目部每周一次、班组每日一次。

6、参加施工组织设计、会审;参加安全技术措施、文明施工措施、施工方案会审;参加生产会,掌握信息,预测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7、参加暂设电气工程的设计和安装验收,提出具体意见,应监督执行。参加自制的中小型机具设备及各种设施和设备维修后在投入使用前的验收,合格后批准使用。

8、协助领导监督安全保证体系的正常运转,对削弱安全管理工作的现象,要及时汇报领导,督促解决。

9、鉴定专控劳动保护用品,并监督其使用。

10、凡进入现场的单位或个人,安全人员有权监督其符合现场及上级的安全管理规定,发现问题立即改正。

11、督促班组长按规定及时领取和发放劳动保护用品,并指导工人正确使用。

13、参加因工伤亡事故的调查,进行伤亡事故统计、分析,并按规定及时上报,对伤亡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采纳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保证安全生产保障体系正常运转。

14、在事故调查组的指导下,组织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及处理中的具体工作。

(四)项目工长、施工员责任

1、认真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对所管辖班组(特别是外包工队)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2、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操作规程,针对生产任务特点,向班组(包括外包队)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履行签认手续,并对规程、措施、交底要求执行情况经常检查,随时纠正作业违章行为。

3、经常检查所管辖班组(包括外包工队)作业环境及各种设备、设施的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对重点、特殊部位施工,必须检查作业人员及安全设备、设施技术状况是否符合安全要求,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其执行,做到不违章指挥。

4、每周或不定期组织一次所管辖班组(包括外包工队)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接受安全部门或人员的安全监督检查,及时解决提出的不安全问题。

5、对分管工程项目应用的符合审批手续的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要组织作业工人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若在施工中发现问题,立即停止使用,并上报有关部门或领导。

6、发现因工伤亡或未遂事故要保护好现场,立即上报。

(五)项目班组长责任

1、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合理安排班组人员工作,对本班组人员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

2、经常组织班组人员学习安全操作规程,监督班组人员正确使用个人劳保用品,不断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3、认真落实安全技术交底,做好班前讲话,不违章指挥、冒险蛮干,进现场戴好安全帽,高空作业系好安全带。

4、经常检查班组作业现场安全生产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上报有关领导。

5、认真做好新工人的岗位教育。

6、发生因工伤亡及未遂事故,保护好现场,立即上报有关领导

(六)项目工人责任

1、认真学习,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模范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积极参加安全活动,认真执行安全交底,不违章作业,服从安全人员的指导。

3、发扬团结友爱精神,在安全生产方面做到互相帮助、互相监督,对新工人要积极传授安全生产知识,维护一切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具,做到正确使用,不准拆改。

4、对不安全作业要积极提出意见,并有权拒绝违章指令。

5、发生伤亡和未遂事故,保护现场并立即上报。

6、进入施工现场要戴好安全帽,高空作业系好安全带。

7、有权拒绝违章指挥或检查。(七)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为了进一步搞好安全生产工作,强化安全生产意识,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各项目部。

二、每次例会各科室和项目部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参加,无故不参加者,将根据公司有关制度给予罚款,并纳入年终单位评先评优考核指标。

三、会议内容

1、由公司安全经理主持会议,宣读当次会议的主要内容。

2、传达上级部门有关文件及会议精神。

3、针对生产状况,学习有关安全规程和安全技术等。

4、各科室和项目部介绍本月的安全生产情况及事故情况,每次大型活动后交流经验。

5、布置下月安全工作及安全活动内容。

四、发放有关文件及材料:建筑施工安全有关文件、技术刊物、安全简报、各类报表等。

五、每月30日下午15:00时为安全生产例会时间。例会时间、地点如有临时变动,由公司安全科负责提前通知。

(八)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为使广大员工不断提高对安全生产重大意义的认识,增强遵守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的自觉性,避免事故的发生,确保各项建设工程顺利进行,必须对员工普遍、深入、经常地进行安全生产思想、安全技术知识、规章制度和操作技术的教育,特制订本制度。

一、三级教育:

1、新进员工必须经过从公司级到项目级到班组级的安全生产教育或培训。

2、新进员工必须接受的一级安全教育(公司级)内容有:建筑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规定;本公司生产特点;各项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安全生产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公司安全通则和消防、急救常识等。

3、经一级教育安全知识考试合格者,由项目部进行二级教育(项目级)。内容有:本工程项目特点、设备特点、事故预防方法;安全技术规程、制度及安全注意事项等。

4、经二级安全生产知识考试合格后,分配到班组进行三级教育(班组级)。内容有:岗位生产特点及安全装置;工器具与个人防护用品及使用方法;本岗位发生过的事故及其教训等。

5、经三级安全生产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二、特殊工种教育:

从事电工、起重、电气焊、高空作业、脚手架作业等特殊工种工人,应参加专业强化训练班,进行专业安全技术知识的强化学习。

三、日常教育:

1、公司各级领导平时要自觉学习贯彻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坚持“五同时”,特别要加强对工人进行经常性教育,教育员工遵章守纪,履行安全职责。

2、各班组要根据工作性质、任务缓急、生产特点、气候变化,由班组长或班组安全员,进行班前安全讲话、班中安全喊话、班后安全讲评,抓好典型,加强经验交流,组织技术示范表演等。

3、各项目部要坚持至少双周一次安全活动,做到有计划、有目的、有要求、有步骤,要不断提高质量,防止流于形式。内容有:

A、传达贯彻上级指示、通报及有关安全生产文件。 B、检查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C、分析研究事故发生情况,接受教育,提出防范措施。 D、对员工进行有关安全技术、职业卫生知识的教育。 E、交流推广先进的安全操作经验,进行技术示范表演。 F、开展反事故斗争,进行事故演习。 G、参观安全生产展览,开展安全生产竞赛。

H、发动全员,讨论提出解决安全缺陷的合理化建议。 I、总结安全生产规律,表扬好人好事,批评各种错误倾向。

四、安全考试:

1、员工每年度进行安全技术教育1-2次,考核形式多样,考核成绩必须记录存档。

2、凡考试不合格要进行补考,补考不合格,要离职进行专门安全生产学习,再进行补考,仍不合格者要根据情况调换工种及岗位。

3、安全考试成绩要作为员工晋级评奖和选拔干部的标准之一。(九)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为了及时了解和掌握安全生产情况,及时发现事故隐患,消除不安全因素,防患未然,特制订本制度。

一、安全生产检查的内容

1、查思想:查对安全生产的认识是否正确;查安全生产的责任心是否强;查对忽视安全生产的思想和行为是否敢于斗争。

2、查制度:查安全生产制度的建立和健全情况,是否有无违章作业情况;查安全生产制度的执行情况,有没有违章冒险作业现象。

3、查纪律:查岗位上劳动纪律的执行情况,有没有擅离岗位、做与生产无关的事。

4、查领导:领导是否把安全生产摆到议事日程;对安全生产成绩显著的员工是否做到及时表扬和奖励;对忽视安全生产造成事故的责任者是否进行严肃处理;生产与安全是否做到了“五同时”。

5、查隐患:是否做到了文明、安全生产;每台设备是否都有安全装置;在建工程有无不安全因素;平台、栏杆是否安全可靠。

二、安全生产检查的形式

1、综合性安全生产大检查:

A、公司安全生产大检查:每月一次,由主管安全生产的公司领导负责,召集以安全科为主的有关部门参加,组成检查组,对所有项目工程进行检查。检查和整改情况由安全科汇总上报。

B、项目级安全生产检查:每月两次。由项目经理负责,召集有关人员组成检查组进行检查,检查和整改情况,由安全员汇总上报。

2、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

A、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由各主管部门负责,召集有关项目部参加,定期进行。并将检查和整改情况上报和抄送公司安全科。

B、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的每一个项目,必须作好详细登记,每次检查都必须对前期检查登记的问题做出准确性的鉴定。

3、季节性安全生产检查:

对防暑降温、防雨防洪、防雷、防电、防寒、防冻等季节性安全生产检查,由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发动群众做好预防工作,并将检查和整改情况上报和抄送安全科。

4、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检查:

A、每一个员工都必须坚持执行作业前后的安全检查制。 B、每一个班组都必须坚持执行班前班后安全检查制。

C、各级管理人员和专职安全员都必须结合自己的工作业务,深入生产工作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检查。 D、安全生产大检查要坚持普遍检查与专业检查相结合;经常性检查与临时性检查相结合;检查与整改相结合。

5、对查出的不安全因素,一定要按“三定”措施实施,即:定项目、定时间、定具体完成项目的人。

6、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还应结合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和员工考核制度。检查结果应作为奖罚或晋级评优的标准之一。

(十)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认真贯彻“安全生产,预防为主”方针,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习

1、现场技术人员和班组长应按月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及时组织学习操作规程和有关法律等,并上报存档。否则处以现场技术员或责任班组负责人100-500元罚款。

2、班组长每天要作两次班前安全操作交代,否则处以班组负责人50-200元罚款。

二、违规操作

1、技术人员违规指导造成事故的,则该技术人员应承担10-20%的经济责任。

2、作业人员在作业前不戴安全帽、系安全带及安全绳等个人防护用品,罚款50-100元。若造成事故的,其需承担20-30%的经济责任。

3、现场指挥人员违规指挥造成事故的,应承担20-50%的经济责任。

4、作业人员不听从指令而违规作业者,处以50-100元罚款。

5、擅自违规操作造成事故的,当事人应承担50-100%的经济责任。

6、非上班时间违规操作发生事故的,损失一律由当事人自己承担,并处以50-2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要予以开除。

三、高处落物

1、高处落物未造成事故,但影响较大的,要处以责任人50-300元罚款。

2、高处落物造成事故的,责任人和责任班组要承担10-60%的经济责任。

3、高处落物造成事故的,责任班组若找不出责任人,则责任班组承担50%的经济责任。

四、环境

1、施工现场必须进行每天一次的场地清理,保持场地干净整洁,并将物料合理堆放,否则处以现场技术人员和班组长10-100元罚款。

2、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或材料浪费的,处以现场技术人员和班组责任人100-500元罚款。

五、检查

1、自检

A、在施工前班组长必须进行班前检查,看员工人身防护用品是否穿、戴、系好,作业场地是否存在隐患,并要及时进行处理,在未处理好之前不能进行施工。否则对班组负责人处以50-200元罚款。

B、建立岗位管理责任制(要责任到人)和设备维护管理制度,以及相应资料的报、存和落实等工作。否则对相关责任人处以50-200元罚款。

C、产品在使用前先进行品检,确认合格后方能使用,否则处以班组长100-200元罚款,造成事故的按相关规定处理。

D、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否则处现场技术人员和责任班组100-500元。

2、认真积极开展、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安全检查”活动,按照要求进行部署、计划、安排、检查整改、落实,否则处以现场技术人员和责任班组100-500元罚款。

3、保护、保持各种标志牌、警示牌及标识牌的完好,整洁。合理设立警示牌、警示区等,否则处以现场技术人员和班组长50-300元罚款,如因此导致有关事故发生的,责任技术员和责任班组承担50%以下的经济责任。

六、责任认定

本公司各现场所发生的一切事故都将进行责任认定,认定后承担相应的责任。(责任分4种:直接责任、主要责任、重要责任和领导责任。)

1、认定负直接责任的,责任人或责任班组承担50-80%的经济责任。

2、认定负主要责任的,责任人或责任班组承担20-50%的经济责任。

3、认定负重要责任的,责任人或责任班组承担5-20%的经济责任。

4、认定负领导责任的,相关责任人承担20%以下经济责任。

5、认定有两种或两种以上责任的,相关责任方按相关比例分担经济责任。

6、未及时准确上报事故信息的,处以相关负责人100-500元罚款。

七、文明施工

1、在工作中随意对他人采取不文明行为、动作、语言等,且屡教不改的,罚款当事人50-200元。

2、随意动手打人的,罚款100-300元,情节严重的并予以开除。

3、对上级领导不礼貌的罚款50-200元。

4、在公共场所穿戴不整洁,或有不道德行为的罚款50- 100元。

八、奖励

1、在工作岗位带头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有突出表现的个人奖励100-200元。

2、单个项目中,在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生产的工作成绩显著的班组奖励200-500元。

3、在季度或年度以及单个项目的安全生产考评中,对成绩突出的相关安全技术人员和班组奖励200-1000元。

(十一)工伤事故调查、分析、报告、处理制度

一、工伤事故及其分类

1、根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凡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和急性中毒称为伤亡事故。

2、工伤事故按伤害情况分为重大事故、轻伤、重伤和死亡四类。具体划分按GB6411-86《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执行。

二、工伤事故的报告

1、工伤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班组、项目部或公司有关负责人及安监科。

2、项目部或公司负责人在接到重伤、死亡以上事故时,应立即报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职能部门。

3、应尽可能保护现场,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的扩大。

4、如特殊情况需要对现场进行损坏时,应将现场作标记或记录。

三、事故调查和分析

1、轻伤和重伤事故,由公司经理或主管安全的副经理组织安全、技术、生产等部门及工会成员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

2、凡由上级机关插手的事故,公司按要求尽最大努力积极协助调查。

3、凡调查涉及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如实向有关人员回答有关的提问,提供有关的证据和证词。不准弄虚作假,隐瞒事故真相。

4、由本公司处理的工伤事故的调查必须查清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原因、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等。

5、召开事故分析会,确定事故处理的意见防范措施的建议。

6、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四、事故处理和结案归档

1、由本公司处理的工伤事故,必须在事故调查组写出事故调查报告后由公司召集专门会议研究处理。

2、事故处理结果应向全公司干部职工公开宣布。并将整个事故处理情况写出书面材料,向有关部门报告。

3、事故处理必须公正合理、不迁就、不避让、做到事故“三不放过”。

4、对本公司处理不服的,可向上级有关部门提出异议和起诉。

5、事故处理结案后,由公司安全科负责将各有关材料收集整理,存档建卡。

6、必须要办理工伤审批手续的,由公司负责办理。(十二)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管理制度

易燃、易爆的有毒物品均属于危险物品,对于这些物品的购买、运输贮存和使用,必须严格执行《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法规、制度和标准,严格加强管理。

一、购买和运输

1、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的认定。依照国家关于化学危险物品的分类执行。

2、对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的购买应由公司根据作业要求提出详细的计划,由专门人员负责购买。进货渠道必须正规,不准购入假冒伪劣产品。

3、对于危险物品的运输必须按国家的有关规定办理必要的审批手续。按审批要求和管理规定专车装运,严禁与性质相抵触的物品混装。

二、贮存说明

1、化学危险物品应专库贮存。其贮存应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和防火防爆要求。

2、化学危险物品的领用必须严格把关,领用必须先经单位提出计划,交安监科或公司主管负责人审批后方可由仓库发货。

3、使用时必须按防火防爆和防毒要求谨慎使用,在搬运过程中严禁乱丢乱放,不准乱敲乱打,以防发生意外。

4、搬运和使用过程中必须穿戴必要的防护用品,尤其是有毒物品的使用,同时要有必要的挽救后备措施。

5、对于暂时中断使用的危险物品应当妥善保管专人看护,也可以退回仓库保管。

三、其它

1、危险物品的保管人员应了解物品的性能和发生意外的处理办法,要有较强的责任心;

2、使用时要有有经验和专业知识的人员在场;

3、由于故意违反规定而造成的事故,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十三)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一、施工现场要有施工标志,安全标牌和安全语口号;

二、根据现场的具体情况,挂好安全网和安全隔离装置,以防高空落物伤人;

三、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都必须按规定戴好安全帽、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

四、脚手架(包括卸料平台)必须符合标准;

五、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和物件应保持整洁;

六、施工人员要文明施工、要有礼貌、讲文明,不准打架斗殴和争吵骂人;

七、遵守建设单位的有关规章制度;

八、做好施工现场“四口”的安全防护;

九、尽可能保证道路的畅通;

十、电气设备和电气线路要有良好的接零保护。电源线要完好无裸露;

十一、施工现场要做好防火防爆工作,易燃、易爆工作,易燃易爆物品不宜放在有火花的作业现场;

二、认真接受上级有关部门和公司内部人员的各项检查。(十四)施工机械设备管理制度

一、所有机械设备在进厂时要进行检查,应整体完整,有必要的图纸,产品合格证和使用说明书。

二、所有机械设备的传动部分,转动部分都应有安全防护装置(如防护罩等)或其它隔离装置。除需要要调节和维修外,不得随意拆除防护设备和安全装置,调节或维修以后,要立即恢复安全防护装置。

三、电气设备都要作保护接地或保护接零。

四、机械的转动,磨擦部分,可设自动加油或注油器,油的牌号应符合要求,人工加油要使用长嘴油壶等。难以加油的应定期停车加油。

五、运转设备在检查或清理前,应先停止运转,切断电源并挂上禁动标志,有专人监护方可进行工作。

六、对于可能危害工人安全或导致火灾的高温设备应有适当的隔离装置。

七、对于要提供安全通道的设备,应装上台板、梯子、扶手或围栏和挡脚板。为便于某些设备的操作,还要装置防滑板或平台。

八、设备操作场所应有防风雨、防物体坠落的工棚,设备的操作室和驾驭室的窗口应安装玻璃,并保持良好状态,下班时应关闭门窗并上锁。

九、各种机械设备在下班前都要进行日常保养。

十、各种机械设备都只能在额定的负荷下负载操作。严禁超载运行。 十

一、起重设备工作时,下面严禁有人通过和逗留。

二、吊篮和提升机严禁载人;

十三、操作机械设备的人必须做到“四懂三会”(懂构造、懂原理、懂流程、会操作、会保养、会排除故障)。严禁未经培训独立上岗操作,特别是操作特种机械的机手,必须持有劳动部门核发的操作证才能上岗操作。对操作人员必须制定操作人员上岗操作守则,以维护设备和人身安全;

十四、不同机械设备和不同施工场所、施工季节,对设备要采用不同的维护保养周期,使设备长期处于良好状况中;

十五、对各台设备都要建档建卡,维护保养要有记录。(十五)劳保用品管理制度

一、采购

1、生产所用的所有劳动保护用品,一律由公司采购部门集中统一采购。

2、劳动保护用品的采购必须是符合正规的采购渠道,在专门从事劳保用品生产经营的厂家或商家处采购。并办理正规合法的供购手续。

3、所采购的劳动保护用品,在采购前必须确认产品质量是否达到合格的标准,采购人员不得采购品质不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

4、严禁有采购人员伙同经销商徇私舞弊、以次充好的现象发生,一经查处,从严处罚,导致严重事故后果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二、发放

1、采购回来的劳动保护用品在办好入库手续后,由公司行政部门根据实际生产情况依以下四款按需发放。

2、劳保用品的发放严格遵守《员工防护用品发放标准》。

3、由公司制定统一的各不同工种人员的劳保用品发放办法,任何人不准随意更改。

4、发放的所有劳保用品应登记发放日期,经领人必须签字。

5、对部分易消耗磨损的劳动保护用品,应该采用定期发放的办法。

三、使用

1、个人劳动保护用品由使用个人保管。

2、一次性使用的劳动保护用品员工在使用后可以自行报废。

3、公用的劳动保护用品由各施工队和班组集中保管,各施工队和班组对于公用的劳动保护用品要有保管制度和专人保管。

4、进入作业现场,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如因未按规定穿戴而造成事故者,后果由个人承担。

5、如故意损坏劳动保护用品者,要按价赔偿或本人自己出钱购买。

6、未经同意,不得使用他人的个人劳动保护用品。

四、报废

1、公司安全科平时应加强对劳动保护用品使用情况的检查和监督,对超期,失效或不能继续使用的劳保用品,应当予以报废。

2、对报废的劳保用品应做报废登记,并应及时检查该品种的库存情况。对库存不足的,应及时报备相关部门进行采购。

(十六)安全统计报表制度

为保证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对各项目部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统一宏观控制,使公司各项工作能够持续稳定的开展,逐步走向规范化、法制化,特制定公司统计报表制度。

1、严格按照区建管处要求,每月10号上报建筑施工因工伤亡事故综合统计月报表及年报表。另外上报城阳区在建工程统计表(月报、季报)。

2、程安全生产动态控制及各种机具、材料报表。

3、各项目部必须在每月底上报公司有无 重大安全隐患情况及安全事故统计报表。

4、各项目部必须在25号上报公司安全生产自查报表及安全法规、标准执行情况各项目部必须在每月26号上报公司各项目工。(十七)职业危害防治制度

1、凡是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以防止落物伤人。

2、凡在2米以上高处悬空作业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防止从高处坠落。

3、凡是要求在高处施工作业的工程,必须搭设安全网,防止高处作业人员发生伤亡事故。

4、定期对从事高处作业人员进行身体检查,发现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等不适合高处作业者随时调离高处作业岗位。

5、在施工现场,尤其是在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和施工环节,必须明显标有警示牌和相关标志。

6、公司在每年度的财务预算中,必须要考虑保证安全生产所需费用的投入和所占比例,并要确保合理利用。

7、在施工过程中,使用到各种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化学材料、原料时,严禁将其与身体各部位皮肤直接接触,必须穿戴安全防护用品后方可使用。

8、各种施工用的涂料和油料,必须存放在专门的仓库内,并要求加强安全管理。

9、不准安排女工在孕期或哺乳期从事高劳动强度和高危险性的作业。

10、为了保护施工作业人员的切身利益,由公司为所有从业人员购买工伤保险。(十八)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

为了促进安全生产工作,保障安全生产资金的供给,公司根据安全生产法结合公司实际,特制订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如下:

1、公司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专户,由财务科长和安全经理共同签字方可启用,以确保专项资金使用的有效性。

2、新开工工程,在项目承包合同中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工程特点约定安全生产资金占总造价百分比不小于1%。

3、每次甲方转款后一周内,财务科按合同约定之比例将安全生产资金划入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帐户。

4、项目部对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的使用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用。

5、项目部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的支出由该项目项目经理和安全员共同签字批准使用。

6、对安全生产违章者给予经济处罚,罚款数额由公司安全总监核定,罚款的收入,应如数上缴公司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专户,统一调配使用。

7、项目部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帐户在工程结束时的结余,应全额上缴公司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专户,不得挪用。

8、对于安全生产工作成绩优异的项目部、班组、个人给予适当奖励,奖励资金不使用公司安全生产专项资金。

(十九)消防管理制度

为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切实抓好防火宣传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单位、部门、重点部位的防火责任人,根据我司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项目部应利用板报、标语、开会等多种形式,经常对管理人员、工人宣讲消防工作的重要性,提高防火意识;对消防器材要经常进行检查,保持完好有效。

2、各项目部要有一名领导负责抓消防工作,成立义务消防队(每个班组出2—3人),负责本项目部的消防工作。必须将消防知识的培训纳入三级教育活动中。

3、项目部应成立消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各项消防工作。

4、布置生产任务要把施工安全、防火等工作要同时安排。

5、安全检查时应将消防检查列为必检内容,发现危险源应及时提出整改,项目部必须及时落实整改内容。

6、施工现场、宿舍要重点抓好安全用火、用电管理,因工作需要用火时,必须严格实行动火审批制度,指定专人负责看管方能用火。工人宿舍应使用36V以下安全电压供电。

7、对木工区、配电房、库房、食堂、宿舍、装修现场等要落实防火责任人并制定出有关防火制度,设防火警示标志,并标明火警电话119。

第17篇: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物流有限公司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和岗位责任制度

××物流有限公司负责人××,公司安全领导小组,小组成员,组长:×××,成员:×××、×××、×××。组长×××主抓安全运输操作,落实安全运输活动。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守法经营,落实各级交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组织学习安全生产知识,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2、道路运输经营者负责经营许可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李瑶琴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3、聘请符合道路运输经营条件的驾驶人员,并与驾驶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将责任书内容分解到每个工作环节和工作岗位,职责明确,责任分清,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4、积极参与各项安全生产活动,设立安全生产专项经费,保证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5、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

6、建立营运车辆维护、检修工作制度,督促车辆按时做好综合性能检测及二级维护,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物流有限公司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是我公司安全工作事先防范的重要制度。安全检查制度的执行对于发现和堵塞安全漏洞,消除不安全隐患,加强预防措施,落实单位的安全制度有着积极的推动作用,能在很

大程度上降低事故的发生率。结合本企业实际,制订安全检查制度如下。

1、安全检查必须要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明确检查内容和方法,促进各项安全制度、措施的落实。对安全生产各个环节进行全面检查。

2、定期与不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做好记录和存档,对查出的不安全因素要及时整改;对查出的各类隐患,要详细记录,要有检查人员和存在安全隐患的部门负责人签字,要提出整改意见,能现场整改的现场整改,现场不能整改的,指定专人负责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验收,对重大隐患要下发《隐患通知书》限期停业整改,消除事故隐患,对检查情况要认真进行分析总结,及时对检查情况进行通报。

3、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的建立完善、安全隐患整改、应急预案、有关法律法规及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落实情况,并做好记录。

4、做好出车前、停车后的准备、检查工作,确保行车安全,发现隐患要及时修复后方可出车。

5、装货时严查超载和擅自装载危险品。

6、不定期检查车辆的安全装置、灯光信号、证件。

7、检查驾驶员是否带病或疲劳开车,是否违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8、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安全有效。

9、建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依制度进行奖惩。

×××物流有限公司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遏制交通事故发生,须做到:

1、驾驶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公司的相关规章制度。

2、根据公司安排,驾驶员必须准点达到公司,到公司后先去调度报到,晚点一小时之内罚款50元,超过一小时者罚款100元(现场交纳)

3、驾驶员出车必须服从调度,对不服从者处以100元罚款。

4、驾驶员手机必须24小时开机,如因手机不通或本人不接听而影响公司正常出车者,月底扣除安全奖,严重者扣发工资及追加处罚。

5、车辆回公司后,必须如实向例检报告车辆情况,记清里程数,如发现不报告或报告不实者,当班驾驶员每人罚款100元(现场交纳)

6、如发现路桥票有徇私舞弊者和倒卖燃油、货物、车辆配件者,扣发当月工资,严重者予以辞退,并追究全部责任。

7、驾驶员在行车中发生交通事故,不报告当地公安交警部门及公司处理的,其一切后果由驾驶员本人负责。事态发展,牵扯到公司派人处理者,其事故赔偿视情况予以追究。

8、对交通主管部门检查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整改事项,按时逐项予以整改、落实。

9、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立即通知整改,并立即抓好落实,及时消除。

10、驾驶员要定期做健康体检及心理的职业适应性检查。

11、要不定时检查驾驶员及车辆是否符合安全管理规定。

1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档案,吸取经验教训,举一反三,组织研究和探讨新技术应用。

13、对改变工种或离岗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的职工必须重新进行班组岗位安全教育,对脱岗六个月以上的必须重新进行班组、岗位安全教育,才能上岗。

×××物流有限公司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安全例会制度

为全面贯彻《安全生产法》,做好安全生产状况的研究分析及重大安全生产问题的对策制定,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全面推动安全管理工作,公司成立安全领导小组(由法人代表主持),实行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公司设有安委会,安委会成员:组长:×××,组员:×××、×××、×××。

(一)每星期召开一次的安全例会,相关人员必须签名参加。

(二)安全例会主要内容:

1、传达上级有关文件或指示,通报本月安全生产情况。

2、及时分析、总结上一阶段运输的安全、不安全的情况,研究布置下阶段保证安全运输的生产计划。

3、分析研究近期发生事故的特点和规律,制定落实防范措施。

4、研究安全管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制定落实整改措施,修改、完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

5、根据“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对发生的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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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制度

1、本公司聘用的驾驶员应当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为货主提供安全、及时、便捷、舒适的运输服务。

2、驾驶员应爱惜公司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每月至少用半

天时间对自己所开车辆进行检修,确保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包括车内、车外和引擎的清洁)。驾驶员发现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不会检修的,应立即报告管理人员,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

3、驾驶员对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行车里程超过四小时的,须配两名驾驶员,驾驶员连续驾驶不得超过四小时。

4、公司将不定时、经常性的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职业道德教育、业务知识和操作规程培训和考试,考试不合格的,不得上车。

×××物流有限公司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

1、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工作规范,严肃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和安全知识学习,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

2、对道路运输驾驶人员要求做到“八不”。即:“不超载超限、不超速行车、不强行超车、不开带病车、不开情绪车、不开急躁车、不开冒险车、不酒后开车”。保证精力充沛,谨慎驾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规则和交通运输法规。

3、做好危险路段记录并积极采取应对措施,特别是山区道路行车安全,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4、不运输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运输的货物,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运输的货物,应当按规定查验有关手续,符合要求的方可承运。

5、保持车辆良好技术状况,不擅自改装营运车辆。

6、做到反三违: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指挥,不违反操作规程。

7、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及时报警、抢救伤员和货物财产,协助事故调查。

8、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等。

9、不违章作业,驾驶人员连续驾驶时间不超过4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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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1、车辆、设备、设施的年度检验、上户、转籍、技术检测、维护保养由公司负责组织实施。

2、凡我公司的货营运车辆均应参加保险,投保险种包括: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承运人责任险、驾驶员人身意外险。

3、车辆必须具有良好的技术方可参加营运,为保证车辆的安全运行,必须按规定进行维护,配备各种有效的安全装置和设备,如灭火器、防滑链、防扩网、铁锹等。

4、车辆发生故障必须及时修复,特别是危及行车安全的重大隐患,如制动、转向、轮胎、灯光装置等。严禁车辆带病出场、出站。

5、严禁超载行驶,严禁客货混装,严禁超速行驶。

6、车辆在运行途中,驾驶员应主动做好车辆的自检自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7、车辆必须按规定位置停放,严禁在办公楼前、加油站、八字坡、油库、生活区乱停乱乱放。

8、车辆经检测、二级维护,查出的隐患要及时整改,整改不到位不得出车。

9、定期对车辆和办公场所的消防器材、电路、车辆机件等进行自查自纠。

10、对安全隐患不及时整改的责任者给予从严追究。

11、安全行车十一条禁令:

a、严禁无驾照、无从业资格证人员驾车;

b、严禁违反行车命令行车;

c、严禁酒后回车、疲劳行车:

d、严禁超员、超载行驶;

e、严禁车辆带病行驶;

f、严禁旅客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乘车:

g、严禁在通过无人看守铁路道口时与火车抢道:

h、严禁车辆载客加油和发动机运转中加油;

i、严禁直流供油、严禁冬季明火烤车;

g、严禁雨雪道路和涉水后高速行驶。

八、事故处理应急预案

公司设有应急预案小组,组长:×××,组员:×××、×××

公司事故应急工作小组,处理相应的工作。为把交通事故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须做到:

l、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应立即进行自救,并报警。电话:122(交警)、l 19(消防)、120(急救),应简明讲清事故地点、伤亡、损失等情况,以及事故对周围环境的危害程度,保护现场,抢救伤员,保护货物财产并通报运输经营者与保险公司。

2、当事人应立即切断车辆电源开关,使用消防器材,布置好安全警戒线,应果断处置,不要惊慌出错,避免造成更大的灾害。

3、对伤者的外伤应立即进行包扎止血处理,发生骨折者应就地取材进行骨折定位,并移至安全地带,对死亡人员也应移至安全地带妥善安置。积极协助120救护人员救死扶伤,避免事故扩大化,把伤害减至最低程度。

4、保护好自身的安全,积极配合交警、消防等部门进行救护并做好各项善后工作。

5、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运输事故,应在6小时内报告当地交通主管部门。

×××物流有限公司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一、目的

通过本预案,确保灾害发生后,方案参与人员能够做出快速、正确的反应,迅速组织力量参与抢救人员、控制消除事态发展、恢复生产等救援和善后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因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其他不良影响,保证公司各项生产工作的正常进行,为公司工作的正常开展提供可靠的安全环境。

二、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地震、台风、水灾、等自然灾害对本系统的影响。

三、预案执行

(1)现场救援

(2)后勤保障

(3)外围工作

(4)通讯联络

四、职责

1、现场救援职责

a、根据不同自然灾害携带相关救援物资;

b、组织、指挥在自然灾害中被困现场人员及其重要物资的疏散、抢救;

c、下达救援命令,并协助实施;

d、随时向安全小组通报现场情况,提供解决依据;

e、特别紧急情况下,有权停止现场救助,采取“紧急避险”措施。

2、后勤保障

a、根据现场需要,负责调配现场救援物资,保证救援物资的供应;

b、负责接待社会救援部门和友邻单位,

c、抢救、安置事故伤亡者,安置疏散出的物资。

3、外围工作

a、负责维护现场秩序,疏散、安置现场职工;

4、通讯联络

a、根据公司安全领导小组的指令,负责启动应急预案,通知所有安全领导小组人员;b、负责现场所有“上传下达”工作;

c、根据应急全领导小组的指示,向有关部门报告事故现场情况。

5、工作程序

a、当灾害已发生,造成人员伤亡, 由现场救援负责并组织后勤保障控制现场,抢救、搜索现场人员,在人员得到有效救助后,疏散物资财产。

b、外围工作划定管制区域,维护现场秩序,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受伤人员要立即送医院救治,组织疏散危险状态下的物资。

c、通讯联络及时准确下达安全小组的指令,与政府有关部门联络通畅,协调各部门妥善解决相关工作。

×××物流有限公司

年月日

第18篇:木质家具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一、职业健康个体防护规章制度

木粉尘、噪音、甲醛、苯、甲苯和二甲苯等有毒有害物质为主的多种职业病危害因素在木材加工行业并存的状态,给劳动者职业健康造成巨大威胁,严重影响了职工身心健康和安全,因此,做好作业场所职业健康个体防护工作至关重要。本单位按照《职业病防治法》、《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

1、23号)以及有关标准、规范、制度为依据,切实履行用人单位职业危害防治主体责任,切实加强防护,做好以下防护措施:

1、本单位按照《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和国家颁发的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以及有关规定,为从业人员配备工作服、手套、防毒防尘口罩、防护眼睛及耳塞等劳动防护用品,并建立健全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报废及处罚等管理制度。

2、本单位优先选用有利于保护劳动者健康和个体防护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逐步淘汰职业病危害严重的技术、工艺、材料、设备,提高木材加工制造行业机械化、密闭化、自动化水平,提升职工个体防护能力。

3、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必须按照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工作服、手套、

防毒防尘口罩、防护眼镜及耳塞等劳动防护用品。从业人员未按规定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不得上岗作业。

二、做好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和事故隐患排查工作的规章制度

(一)分类防治存在于木材加工制造作业场所的主要职业危害:

1、木粉尘危害防治。木材加工企业粉尘主要来源于木材机械加工,尤其是锯切、刨铣和镂铣加工,机械和手工抛光。主要的防尘措施有:除尘设施保持良好工作状态;车间内保持良好的通风状态;定期检测作业场所粉尘浓度,应将木粉尘(SiO2 10%以下)的浓度控制在8 mg/m以下;加料、卸料、包装等过程不得发生泄漏;督促所有接触粉尘的操作人员配戴防尘面具或口罩。

2、噪音危害防治。木材加工企业中使用的木工平刨、木工压刨和带锯机等各种木工机械的噪声值都高达90分贝以上。刨花板企业中使用的削片机、刨片机、裁边机和砂磨机的噪声值高达100分贝以上,远远高于《工业企业噪声卫生标准》规定的85分贝(A)限值。主要的防护措施有:加强个人防护,如戴护耳器等防护用品;按《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工作场所噪声声级应控制在85 分贝的卫生限值以

3下;定期检测作业场所噪声,了解噪声分级;因作业场所范围较大,不易采用隔音装置防护,故采用耳塞进行有效的个人防护,以防止噪声性耳聋的发生。

(二)排查存在于木材加工和木质家具制造企业的各类事故隐患

1、做好消防安全工作。(1)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木材加工企业的生产厂房和原材料、产品库房属火灾危险性丙类,易发生火灾事故。厂区围墙与厂内建筑的间距、库区的围墙与库区内建筑的间距均不宜小于5 m,且围墙两侧建筑物之间、锅炉和作业区之间应满足防火间距要求;(2)严禁在生产场所吸烟。在生产场所进行明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证,并采取有效的防火措施。可燃物品库房不应设置卤钨灯等高温照明器;(3)生产场所及库房(含室外库房)必须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并有消防通道。生产场所应装设防雷装置,并定期进行检测。对设备、管线要定期进行检查、维修、保养,保持完好状态

2、做设备安全工作。(1)机械设备安全。危险设备主体及转动件应采用防护罩、防护屏、挡板等固定、半固定防护装置,进、出料口等人机接触部位应采用连锁、半连锁装置,防止意外事故发生;(2)电器设备安全。建立和健全电气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建筑结构、配电器装置

及线路要严格遵守有关电气规程,严防电器事故的发生;(3)锅炉等特种设备安全。对锅炉实行定期检查制度。严格遵守锅炉操作规程,运行中做到“三不超”,即:不超负荷、不超压、不超温。“三稳定”,即:汽压稳定、汽温稳定、水位稳定。保证其参数在规定范围内运行,防止锅炉爆炸等事故的发生。

3、做好各类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按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6号),进一步落实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制,严格隐患排查治理各项措施落实,严肃查处职工无证上岗、“三违”现象和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

三、切实落实职业健康安全的制度保障措施

木材加工制造企业要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设置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机构和人员,制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还要根据自身的行业特点,建立健全以下保障措施:

1、建立、健全职业危害防治制度和操作规程。主要包括: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职业危害告知制度;职业危害申报制度;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制度;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从业人员防护用品管理制度;职业危害日常

监测管理制度;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三同时”审查备案及职业健康预评价、控制效果评价、验收评价制度。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预防保障措施。主要包括:木材加工企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应进行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保证对生产安全方面的技术改造的经费投入;及时增添安全设施和防护设备;劳动防护用品应按照标准配备,且配备齐全有效,不得以现金等其他形式代替劳动防护用品;作业场所应当符合下列要求:生产布局合理,有害作业与无害作业分开;作业场所与生活场所分开,作业场所不得住人;有与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相适应的有效防护设施;职业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3、建立、健全危险源监控措施。主要包括:建立危险源台帐;落实危险源监控责任人和监控措施;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且应急救援预案报有关部门备案。

4、建立、健全培训教育管理措施。主要包括: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木材加工方面的安

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应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电工、电焊工、锅炉操作工、叉车驾驶员等特种作业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和操作技能的培训,经考核合格并获得国家规定的证书后方可上岗;企业新进人员必须经过严格的三级安全教育和专业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19篇:机械制造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清单

机械制造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清单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清单:

1、各级人员责任制

1.1 总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1.2 主管安全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1.3 主管生产技术副总安全生产职责

1.7 办公室主任安全生产职责

1.8车间主任安全生产职责

1.9安全员安全生产职责

1.10班组长安全生产职责

1.11维修工通用安全生产职责

1.12特工种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1.13库管员安全生产职责

1.16门卫安全生产职责

2、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2.1办公室安全生产职责

2.2安全科安全生产职责

2.4车间安全生产职责

2.5财务室安全生产职责

2.6供销科安全生产职责

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清单:

1.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

2.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

3.工伤保险管理制度

4.文件和档案管理制度

5.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6.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7.特种设备管理制度

8.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9.安全例会管理制度

10.危险作业审批管理制度

11.易燃易爆场所管理制度

12.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

13.防尘防毒管理制度

14.安全检查和隐患治理管理制度

15.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16.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17.女职工劳动保护管理制度

18.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19.事故应急救援管理制度

20.工伤事故管理制度

21.工业气瓶安全管理制度

22.生产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23.班组安全管理制度

24.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三、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清单:

1.起重工安全操作规程

2.电频炉工安全操作规程

3.热处理工安全操作规程

4.浇铸工安全操作规程

5.造型工安全操作规程

6.配砂工安全操作规程

7.清砂工安全操作规程

8.手持电动工具安全操作规程

9.砂轮机使用安全操作规程

10.气焊工、气割工安全操作规程

11.电焊工(电弧)安全操作规程

12.化验室通用安全操作规程

13.化工(溶剂、油漆)库管理工安全操作规程

14.油品暂存点管理员安全操作规程

15.设备维修员安全操作规程

16.气瓶库管理工安全操作规程

17.各种水泵安全操作规程

18.维修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19.电器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20.梯子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21.高处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22.检验工安全操作规程

23.装卸、搬运工安全操作规程

24.厂内运输车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第20篇: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施工组织设计编审制度

一、工程开工前必须编制安全施工组织设计,由专业技术人员编制,并报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批。

二、对施工过程中,由于工程变更等情况变化,安全技术措施也必须及时相应补充完善。

三、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要有针对性,对各种不同的工程结构,施工方法,作业条件等产生的各不相同的不安全因素,采取相应的对策、措施,使各类隐患能全面得到克服和治理,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技术人员必须掌握工程概况、施工方法、场地环境、条件等等第一手资料,并熟悉安全法规、标准等才能编制出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

四、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要全面、具体。安全技术措施贯彻于施工的全过程,应力求细致、全面、具体,只有把各种因素和各种不利条件,考虑周全,有对策措施,才能真正做到预防事故。全面、具体不等于罗列常用的规章制度,这些规定在安全技术措施中,虽未被抄录,但仍必须严格执行。

五、对大型群体工程或一些面积大,结构复杂的重点工程,除必须在施工组织中编制施工技术总体措施,确保该单位工程或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施工,对爆破、吊装、水下、深坑、支模、拆除等大型特殊工程都要编制单项安全技术方案。

六、编制季节性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一、分部分项和各种安全技术措施内容应在开工前编制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并经有关部门审批通过。

二、经过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具有技术法规的作用,必须认真执行。遇到因条件变化或考虑不周必须变更安全技术措施内容时,应经由原编制、审批人员办理变更手续,否则不能擅自变更。必须认真执行,遇到因条件变化或不周必须变更手续,否则不能擅自变更。

三、要认真进行安全技术措施的交底。工程开工前,技术负责人或安全员,要将工程概况、班组长和职工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每个单项工程开始前,应重复进行交待单项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对安全技术中的具体内容和施工要求,应向工地负责人、班组长进行详细交底和讨论,使执行者了解其道理,为安全技术措施落实打下基础,安全交底应有书面材料,有双方的签字和交底日期。

四、分部分项和各种安全技术交底内容:

(1)、土方工程根据基坑、基槽、地下室等土方开挖深度和土的种类,选择开挖方法,确定边坡的坡度或采取哪种护坡支撑和护壁桩,以防土方坍塌。

(2)、脚手架等选用及设计搭设方案和安全防护措施。 (3)、高处作业及独立悬空作业防护。

(4)、安全网的架设要求、范围、架设层次、段落。

(5)、垂直运输机具,塔吊等垂直运输设备、位置及搭设要求、稳

定性、安全装置等要求和措施。

(6)、施工洞口及临边的防护方法和立体交叉施工作业区的隔离措施。 (7)、场内运输道路及人行道的布置。

(8)、施工临时用电的组织设计和绘制临时用电图纸,在建筑工程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的间距,没有达到最小安全距离和采取的防护措施。

(9)、中小型机具的使用安全。 (10)、模板安装与拆除安全。

(11)、防火、防毒、防爆、防雷等安全措施。 (12)、在建工程与周围人行通道及民房隔离设置。

五、安全技术措施中各种安全设施、防护设置的实施列入施工任务单,责任落实到班组或个人,并实行验收制度。

六、加强安全技术措施实施情况检查,技术负责人、编制者和安全技术人员,要以常深入工地检查安全措施的实施情况,及时纠正反安全技术措施的行为、问题,要对其补充和修改,使之更加完善、有效,各级安全部门要以施工技术措施为依据,以安全法规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为准则,经常性对工地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并监督各项安全措施落实。

七、对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除认真监督检查外,还要建立必要的与经济挂钩的奖罚制度。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执行制度

一、根据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公司经理、总工程师、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对本单位编制与执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负主要责任,其它有关领导在管范围内负分管职责,财务负责人对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所需经费,做到专款专用,按时支付,不得挪用他用。

二、每年第四季度开始编制下年度的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计划

(1)、由管生产的副经理、总工程师向项目经理布置编制计划的具体要求。

(2)、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安全员广泛吸取职工群众意见和合理化建议,编制出年度客观存在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经审查后,上报公司。

(3)、由公司质安科负责将各下属单位上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初步审查汇总,报公司主管领导。由公司主管领导组织总工程师、质安科、技术科详细讨论,明确资金限额,设备材料来源、实施单位及负责人,并限定完成期限。 (4)、上报主管部门审查批复。

(5)、根据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组织实施。

(6)、各级领导必须首先从思想上要对批准后的计划高度重视,把这项计划的实施列入日程,关心和经常了解计划的实施过程情况,深入现场检查,听取汇报研究,解决计划实施,计划一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修改。如果由于某种原因,必须变更内容时,也应按报程序

办理变更手续。

(7)、安全技术措施经费,是实施安全技术措施的基础,专款专用,才能保证计划的实施。

(8)、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经批准后,人纳入单位年度施工(生产)计划、财务计划,材料供应计划、机械设备,购置(制作)计划。以保证安全技术措施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按期实现。

(9)各级安全生产部门对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实施情况,要经常性地进行监督检查。以保证安全措施计划的实施。

(10)、安全技术措施计划项目完成后,还要组织验收。学按期完成的要查明原因,限期完成。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安全检查是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发现和消除隐患,落实整改,推动工作的有效措施和重要手段。检查办法有自检、互检和交接检查。检查形式有经常性、定期性、突击性、专业性和季节性检查。

一、公司领导实行安全值勤检查制,深入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和督促工作。

二、项目管理干部须轮流负责安全生产总值勤和检查,在上班前及生产活动中,应组织和管理好班组安全值日员工作,认真抓好当天安全活动。

三、管理干部在安全值勤检查期间,对本单位、本工地的安全生产负有全责,必须认真负责,履行职权,严格贯彻执行政府及上级的政策法令,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措施,做好群众性的安全教育工作。

四、管理干部值勤人员要特别重视对例假前后、季节变化和常发性的,易被忽视的部位以及在特殊情况下操作的安全生产检查。

五、生产班组每天派有专人进行安全生产值勤检查,值勤人员必须认真负责检查所在场所的安全设施,操作环境,操作规程和安全措施执行情况,填写班组记录,对不安全因素有权及时提出纠正和加固或向上一级汇报,及时处理,对所在班组人员的违章违纪行为有权劝止,根据情况在必要时可停止其工作,以确保安全生产。

六、建立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公司每月一次,项目部每月二次,对查出的问题由负责检查的一级组织以书面形式分发所在单位和工地,限期落实整改,各专职安全员负责督促执行。对整改不执行者可停止或部分停止生产和工作,并根据情节轻重,分加别给予处罚。

七、各单位自行制造、修理的机具,在出厂前须进行严格的质量检查验收和安全装置的检验,经检验合格并签证后,方可出厂使用,塔式起重机、脚手架、井架、登高设施、施工机械等,在搭设完毕后,应由单位工程负责人组织有关施工人员,班长和安全员进行检查验收。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开展安全生产教育,使广大施工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真正认识到安全检查生产的重要性、必要性,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自觉遵守各项安全规章制度。

二、安全教育内容,主要包括安全思想、安全知识、安全技能三个方面的教育。

三、新入企业工人三级安全教育:

公司(分公司)安全教育,教育内容为劳动安全法律法规、企业劳动安全规章制度,安全生产形势和有关事故案例教训等,教育累计时间不少于15学时。

项目部安全教育,教育内容为本工程施工特点、项目部规章制度、本工程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现场危险部位及安全注意事项、机械设备及电气安全事项和防火、防毒、防爆知识,防护用品使用知识等,教育累计时间不少于15学时。

班组安全教育,教育内容为遵章守纪、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防护装置及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本岗位易发生事故的不安全因素及其防范对策和作业环境、使用机械设备、工具的安全要求等,教育累计时间不少于50学时。

四、工人变换工种(包括临时变换工种)必须进行新工种的安全教育。

五、施工现场必须建立安全教育档案,经三级安全教育新入场(厂)

工人,应填写安全教育登记表,并履行签字手续,收项目安全员负责管理,未经三级安全教育的人不得分配工作上岗作业。

六、对电工、电焊、塔吊司机、架子工、起重机械作业、机动车辆驾驶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有关部门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取得操作证后,方可独立操作;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工作由企业负责管理,并建立培训档案。

七、施工现场应利用安全会议、宣传栏、读报栏、黑板报、安全宣传标语、安全生产录像等多种形式对施工操作人员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不断提高工人执行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自觉性。

八、项目经理每年度应接受不少于30学时的安全培训,其他施工管理人员每年应接受不少于20学时的安全培训。

九、专职安全员必须经有关主管部时行安全技术培训。取得岗位合格证书,并持证上岗;每年度应接受不少于40学时的安全技术培训,并经年度考核合格。

管理人员考核奖罚制度

一、对精心管理,精心施工的管理人员,根据责任管理轻重和本工程达标获奖情况,给予每月200-1000元及其以上的奖金。

二、在施工规范的约束下,凡管理人员在管理和施工中积极创新,使用新技术、新工艺,并取得明显效益,视其贡献奖励100-800元。

三、在施工管理中能及时发现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苗头,采取果断措施避免事故发生,视挽救效益给予奖励。

四、今天的事今天完成,凡拖到明天的均罚款100-200元;完成不了要有充足的理由须事先说明,经项目经理批准方可。

五、推卸责任,该负责的事不负责,还指责别人过失的,罚款100-500元。

六、由于本职工作失误,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失或化大力气挽救达不到原要求的,根据工作职责及情节轻重罚款300-1000元。

七、管理人员工资按出勤考核,不得随意离开本职岗位,有事须向项目经理或工程负责人请假,违者罚50元并扣除当天工资。

八、夜间值班制度是每个管理人员的应尽义务,每五天轮流一次;值班人员全权负责处理当晚的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和工的治安,对不认真履行职责的值班人员罚款50-100元/夜。

本制度以奖励为主,罚款水是目的,只是一种手段,希望大家严格要求自己,认真贯彻执行。“在生存中求发展”,为本工程达到预定的质量、安全目标而奋斗!

伤亡事故统计报告调查处理制度

为了及时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职工伤亡事故,积极采取预防措施,防止伤亡事故,制定本制度。

1、事故统计:

1.1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均要进行统计。统计内容包括企业的基本情况,各类事故发生的次数,职工伤亡人数,伤亡程序,事故的类别,造成伤亡事故的原因和经济损失。

1.2职工伤亡事故分轻伤、重伤、死亡事故和重大事故。事故的大小、轻重、标准、统计方法均按建设部(94)年第3号令《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执行。

2、事故报告:

2.1伤亡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直接或者逐级报告企业负责人。

2.2企业负责人接到重伤、死亡、重大死亡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企业主管部门和企业所在地劳动部门、公安部门、人民检察院、工会。

2.3企业主管部门和劳动部门接到死亡,重大死亡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按系统逐级上报,死亡事故报至省、市企业主管部门和劳动部门,重大死亡事故报至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

3、事故调查:

3.1轻伤、重伤事故,由企业负责人或指定人员组织生产技术、安

全等有关人员以及工会成员参加的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3.2死亡事故,由企业主管部门会同企业所有地的劳动部门、公安部门、工会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3.3重大死亡事故,按照企业的隶属关系关系由省、市企业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劳动部门、公安部门、监察部门,工会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3.4事故调查组的职责:①查明事故发生原因、过程和伤亡、经济损失情况。②确定事故责任者。③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建议。④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3.5事故调查组有权向发生事故的企业和有关单位,有关人员了解有关情况和索取有关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

3.6事故调查组在查明事故情况以后,如果对事故的分析和事故责任者的处理不能取得一致意见,劳动部门处理,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报同级人民政府裁决。但不得超过事故处理工作的时限。

4、事故处理

4.1事故调查组提出的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建议,由发生事故的企业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处理。

4.2因忽视安全生产、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玩忽职守或者发现事故隐患,危害情况而不采取有效措施,以致造成伤亡事故的,由企业主管部门或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3违反本规定,在伤亡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迟延不

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或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调查以及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由有关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有关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4在调查、处理伤亡事故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打击报复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5伤亡事故处理工作应当在9日内结案。特殊情况不得超过一百八十日。伤亡事故处理结案后,应当公开宣布处理结果。

施工现场不扰民措施

一、施工现场应加强环境管理,控制扬尘、噪声和水污染,把环境保护作为文明施工的重要内容。

二、施工现场应经常采取多种形式进行环保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职工的环保意识和法制观念,经常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

三、建筑楼层清理建筑垃圾,必须搭设封闭式临时专用垃圾道或采用容器吊运,严禁随意凌空抛撒;施工垃圾应及时清运,适量洒水,减少扬尘。

四、在市区、郊区城镇和居民稠密区、风景区、文物保护区的施工现场,应采取洒水降尘措施,并指定专人负责。

五、施工现场使用的锅炉、茶炉、大灶必须符合环保要求。

六、凡进行现场搅拌作业的,应在搅拌机前台及运输车辆清洗过设置沉淀池,废水经沉淀后方可排入市政排污管线或回用于洒水降尘。

七、施工污水严禁流出施工区域,污染环境。

八、凡居民区进行施工作业的应防止施工噪声污染,必须控制作业时间,一般不超过夜间22时;特殊情况需连续作业的,应尽量采取噪声措施,报经所在地环保局许可后公告周围居民群众,方可施工。

九、对人为的施工噪声应有降噪措施,并进行严格控制,最大限度地减少扰民。

十、施工现场不得焚烧有毒、有害物质,夜间施工照明不得直射居民住宅区,现场住宅内夜间不得大声喧哗或播放电视、音乐时音量过大。

架体、设备安装验收制度

一、脚手架、井字架搭设安装必须编制专项施工组织设计,脚手架的搭设材料、连接方法、脚手架搭设应提供施工图。专项施工组织设计必须有企业专业技术负责人审查批准。安装、拆除作业人员必须持有建筑安全劳动部门核发的特种操作证,持证上岗。

二、塔吊起重机、物料提升机、外用电梯等设备安装必须编制专项施工组织设计,提供设备安装基础图及隐检记录,验收装拆单位许可证复印件和参加装拆人员上岗证复印件。

三、塔吊起重机、物料提升机、外用施工电梯必须有出厂合格证,进入本地区建筑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准用证。

四、安装结束后安装单位应进行调试检测,并有验收记录,数据齐全,经安装单位和施工使用单位验收合格后再报当地建筑安全监督部门备案后使用。

施工机具保养维修制度

一、新购或改装的机械设备由质安科鉴定验收、制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保护措施后,方可投入使用。

二、重要施工机械(包括起重机、施工电梯,打桩机等)应定期大修理,大修理后,要经质安科验收合格方可使用。

三、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在安装前要进行维修、保养,并经项目经理、施工员、安全员和机械操作人员进行初验,合格后由公司技术科、质安科进行验收,挂牌使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机械设备不准使用。

四、所有施工现场的机管、机修和机操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机械设备的保养规程和安全操作规程:机械设备应按原机技术性能的规定正确使用,操作中和操作后设备的清洁、润滑、坚固、调整和防腐工作。禁止机械设备超负荷使用,带病运转和在作业运转中进行维修。

五、按有关的安全技术标准、制定各类设备的安全检查表,定期进行检查评定,查出的问题要纳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限期整改。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报废应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严禁使用报废的机械设备。

六、做好冬雨季和台汛期间机械设备报废应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严禁使用报废的机械设备。

七、两台起重机在同一轨道或相近的轨道上作业,两机之间任何接近部位的距离不得小于10m。

八、施工现场及其主管部门应健全设备的安全技术档案,每台设备的例行保养,定期保养及其它要运行和检测记录必须正确、及时、齐全,两班制以上作业的机械设备均实行交接班制度,认真填好交接班记录,并归入技术档案。

施工现场门卫值班制度

一、凡项目部管理人员及工人进入施工现场大门须一律佩戴由项目部颁发的工作卡。

二、上级机关及有关部门人员时入工地,必须说明情况或主动出示有关证件,方可进入。

三、外来人员请主动出示有关证件,并进行登记后方可进入工地。

四、进入工地的材料,门卫必须登记注明材料规格、品种、数量、车的种类和车号。

五、外运材料须经项目经理签字,方可进和行。

六、门卫须坚守工作岗位,夜间值班不得睡觉、喝酒,不断进行巡逻检查,发现问题或可疑情况及向工地领导报告。

七、门卫人员礼貌待人,严肃制度,搞好大门内外卫生,疏通车道,及进处埋门外设摊及围观人群,主动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综合治理等检查。

施工现场治安保卫制度

一、施工现场应根据工程规模,建立保卫组织,配备保卫人员。

二、施工现场要建立门卫值班室和巡逻护场体系,门卫人员应佩带执勤标志,实行凭工作卡出入的制度。

三、要加强对外地民工的管理,掌握人员底数,掌握每人思想动态,及时进行教育,非施工人员不得留宿,特殊情况要经保卫工作负责人批准同意。

四、治安保卫人员应每月对职工进行一次治安教育,每月组织治安保卫检查,检查施工现场的治安情况,发现隐患及时督促整改,并记录在册。

五、教育所属施工人员遵纪守法,施工现场不得打架斗殴,不得从事盗窃、窝脏、销脏、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

六、施工现场应开展健康、有益的文娱活动,树立团结友爱、互敬互爱的社会公德,共同建立施工现场安定的生产、生活秩序。

七、施工现场发生各类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要立即报告并保护好现场,配合公安机关查破。

项目部班组安全活动制度

一、各班组应开展上岗三活动(上岗交底、上岗检查、上岗教育),班后下岗检查并做好记录。

二、每月开展的班组安全讲评活动应记入本台帐。

三、各作业班组长于每班工作开始前(包括夜间工作前),必须对本班组全体人员进行不少于15分钟的班前安全交底。

四、班组长应将安全活动交底内容记录在记录本上,各成员应在记录本上签名。

五、工程项目安全部应加强对各班组班安全讲话情况的监督和检查,每周应对班前安全讲话记录本进行检查,并及时进行讲评。

六、遇有特殊季节和危险性较大的作业前,工长应参加班前安全讲话,并对工作中应注意的安全事项进行重点交底。

七、工程项目每周一开始工作前须对全体在岗工人开展至少1小时的安全生产及法制教育活动。

八、周一安全活动可以采取看录相、听报告、分析事故案例、图片展览、急救示范、智力竞赛、热点辩论等形式进行。

九、周一安全活动由安全部组织,工程项目主要领导、各部门负责人、施工工长及分包单位负责人必须参加。

十、工程项目主要负责人应在每次周一活动时,对上周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不少于5分钟时间的讲评。

十一、对上一周安全生产形势,存在问题及对策,开展最新安全生

产信息的探讨,对重大和季节性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探讨,制定本周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和要求,对发生在本周安全生产式作的重点、难点和危险点进行探讨。

消防防火责任制度

一、建立项目经理为组长的防火领导小组,把施工现场防火工作当作一件大事来抓,并在施工现场划分防火责任区,要明确划分用火作业区、易燃、可燃材料堆放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点和生活区等,各区域之间间距要符合防火规定。

二、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时,应有消防安全要求。如施工现场平面布置、暂设工程(临时建筑)搭建位置、用火用电和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工地消防设施和消防责任制等都应按消防要求周密考虑和落实。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时,应有消防安全要求。如施工现场平面图布置、暂设工程(临时建筑)搭建位置、用火用电和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工地消防设施和消防责任制等都应按消防要求周密考虑和落实。

三、施工现场必须配备足够数量的防火、灭火设施和器材。如防火工具(消防桶、消防梯、铁锹、安全钩等)、砂箱(池)、消防水池(缸)、消防栓和灭火器。脚手架、装饰楼层、食堂均挂设灭火器,建筑物每层配备消防设施,高层建筑(30M及以上)应随层做消防水源管道及设加压泵,按楼层面积每100m2设置2只来灭火器。同时对职工进行消防防火、消防器材使用知识宣传。

四、明火作业必须经消防保卫或安全技术有关部门确认无火险隐患,批准后才可动火,并配备动火监护人员,注意防风。

五、注意对电焊工、气焊工、油漆工、木工、电工等特殊重点工种

应提高其防火意识,提出相应的防火要求。电焊工、气焊工发须持证上岗,严禁他人擅自操作,特殊施工场所如地下工程、古建筑修缮、设备安装调试、高层建筑及冬季、夏季、雨季施工中的防火要求加强消防管理,并在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制定相应的防火措施并落实专人负责。

六、仓库、木工棚及易燃易爆物堆(存)放等处,应张贴(悬挂)醒目的防火标志及配备专用消防器材。各种可燃液体、油漆涂料、各种气瓶、爆破及引爆物品等在运输、保存、使用中,必须严格按有关规定执行,指派专人负责,并根据其性能特点采取相应的防爆措施。

七、一切架空电线均须用固定瓷绝缘,电线穿过墙壁时,必须从瓷管硬塑料管内通过。

八、临时宿舍尽可能搭建在离开建筑物20m以外,并不得搭在高压架空线路下方,和高压架空线路保持安全距离。工棚内顶高度一般不低于2.5m。每幢宿舍居住人数,不宜超过100人,每25人要有一个可直接出入的门,门宽不少于1.2m,同时门必须外开。

九、施工现场防火通道必须畅通,不准任何材料占用通道。

卫生保洁制度

一、施工现场

1、施工现场应积极推行硬地坪施工,作业区、生活区主干道地面必须用一定厚度的砼硬化,场内其他次道路地面也应硬化处理。

2、

3、

4、

5、

6、施工现场道路畅通、平坦、整洁,无散落物。施工现场设置排水系统,排水畅通,不积水。 严禁泥浆、污水、废水外流或堵塞下水道和排水河道。 施工现场适当地方设置吸烟处,作业区内禁止随意吸烟。 积极美化施工现场环境,根据季节变化,适当进行绿化布置。

二、材料堆放

1、建筑材料、构件、料具必须按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堆放,布置合理。

2、建筑材料、构配件及其他料具等必须做到安全、整齐堆放(存放),不得超高。堆料分门别类,悬挂标牌,标牌应统一制作,标明名称、品种、规格数量等。

3、建立材料收发管理制度,仓库、工具间材料堆放(存放),不得超高。堆料分门别类,悬挂标牌,标牌应统一制作,标明名称、品种、规格数量等。

4、施工现场建立清扫制度,落实到人,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车辆进出场应有防泥带出措施。建筑垃圾及时清运,临时存放现

场的也应集中堆放整齐。悬挂标牌。不用施工机具和设备应及时出场。

三、现场住宿

1、施工现场根据作业需要职工宿舍。宿舍应集中统一布置,严禁在厨房、作业区内住人。

2、施工现场作业区与办公、生活区必须明显划分,确保场地狭窄不能划分的,要有可靠的隔离栏护措施。

3、

4、宿舍内应有保暖、消暑、防煤气中毒、防蚊虫叮咬措施。宿舍应确保主体结构安全,设施完好,禁止用钢管、毛竹及竹片等搭设的简易工棚作宿舍,活动房搭设不宜超过二层。

5、宿舍建立定长卫生管理制度,且和宿舍人员名单一起上墙。宿舍内空设置统一床铺和储物箱,室内保持通风、整洁,生活用品整齐堆放,禁止摆放作业工具。

6、宿舍内(包括值班室)严禁使用煤气灶、煤油炉、电饭锅、热得快、电炒锅、电炉等器具。

7、宿舍周围环境应保持整洁、安全。

四、生活设施

1、施工现场应设置食堂和茶水棚(亭)。食堂应有良好的通风和洁卫措施,保持卫生整洁。炊事员持健康证上岗。食堂内应功能分隔,特别是灶前灶后、仓储间、生熟食间应分开。积极使用燃油。电热灶具,不宜用柴灶。

2、施工现场应设固定的男、女简易淋浴室和厕所,并要保证结

构稳定、牢固和防风雨。厕所天棚、墙面刷白,高1。5M墙裙、便槽贴面砖,地面用水泥砂浆或地砖,宜用水冲式,并实行专人管理、及时清扫,保持整洁,要有灭蚊蝇和防止蚊蝇孽生措施。高层建筑应每层设置临时便溺设施,多层建筑应每二层设置,便溺设施应尽量做到文明。现场严禁随地大小便。

3、建立现场卫生责任制,设卫生保洁员,生活垃圾必须盛放在容器内并做到及时清理。

防火管理制度

一、工地负责人应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工作。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规定的九项主要职责;督促负责现场的消防管理和检查工作。

二、建立、健全防火检查制度,发现火险隐患,必须立即消除;一时难以消除的隐患,要定人员、定项目、定措施限期整改。

三、施工现场发生火灾,应立即报告公安消防部门,并组织力理补救。

四、根据“三不放过”的原则,在火灾事故发生后,要做好现场保护和会同消防部门进行现场勘察工作。对火灾事故的处理提出建议,并积极落实防范措施。

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总平面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要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六、搭设临时建筑物,必须经施工技术负责人批准。不得在高压架空下面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七、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

八、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严格执行“十不烧”的规定。

防火安全规章制度

为了加强消防安全工作,杜绝火灾事故,确保国家和企业财产免受损失,特制订本制度。

一、必须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指定专人负责,保证防火安全措施有效的贯彻执行。

二、经常向职工进行消防宣传教育,做到人人防火、班组检查,每季一次大检查,发现火险隐患,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解决。

三、组织义务消防队,在各级消防负责人的领导下,执行防火与灭火任务,建立必要的学习训练制度,不断提高消防业务能力。

四、设置必要的符合规范的灭火工具,分别布置在明显易取地点,并有专人管理,定期进行检查和试验,确保完好使用。

五、走道、出入口不准堆放物料,保持要道畅通。当发生火灾时,便于灭火和疏散物资,以确保人身安全。

六、木才堆垛的面积不宜过大,堆与堆之间应保持一定的距离,周围禁放易燃易爆的可燃物品。

七、明火和具有火灾危险性的操作,应与易燃、可燃和爆炸物品保持一定的距离,采取必要的消防安全措施。

八、在堆放易燃、易炸、危险品的仓库,除需通风良好外,严禁库内外四周明火、吸烟,并有专人负责督促检查。

九、防火区严禁吸烟,凡吸烟者应在指定点吸烟。

十、电器设备线路应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必须立即修复,以保安全。

十一、机械电器设备要有良好的接地装置,防止静电起火。

二、焊接、切割工作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十三、灶前不要堆放大量燃料,炉灶使用完毕后,要关闭炉门,熄灭炉火。

十四、发生火警或爆炸时,必须立即向消防队报警。

消防防火责任制度

一、建立项目经理为组长的防火领导小组,把施工现场防火工作当作一件大事来抓。并在施工出卖划分防火责任区,要明确划分用火作业区、易燃、可燃材料堆放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点和生活区等,各区域之间间距要符合防火规定。

二、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时,应有消防安全要求。如施工现场平面布置、暂设工程(临时建筑)搭建位置、用火用电和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工地消防设施和消防责任制等都应按消防要求周密考虑和落实。

三、施工现场必须配备足够数量的防火、灭火设施和器材。如防火工具(消防桶、消防梯、铁锹、安全钩等)、砂箱(池)、消防水池(缸)、消防栓和灭火器。脚手架、装饰楼层、食堂均挂设灭火器,建筑物每层配备消防水源管道及设加压泵,按楼层面积每100m2设置2只灭火器。同时对职工进行消防防火、消防器材使用知识宣传。

四、明火作业必须经消防保卫或安全技术有关部门确认无火险隐患,批准后才可动火,并配备动火监护人员,注意防风。

五、注意对电焊工、气焊工、油漆工、木工、电工等特殊施工场所如地下工程、古建筑修缮、设备安装调试、高层建筑及冬季、夏季、雨季施工中的防火要求加强消防管理,并在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制定相应的防火措施并落实专人负责。

六、仓库、木工棚及易燃易爆物堆(存)放等处,应张贴(悬挂)醒目的防火标志及配备专用消防器材。各种可燃液体、油漆涂料、各种气瓶、爆破引爆物品等在运输、保存、使用中,必须严格按有关规定执行,指派专人负责,并根据其性能特点采取相应的防爆措施。

七、一切架空电线均须用固定瓷绝缘,电线穿过墙壁时,必须从瓷管硬塑料管内通过。

八、临时宿舍尽可能搭建在离开建筑物20m以外,并不行搭在高压线路下方,和高压架空线路保持安全距离。工棚内顶高度一般不低于2。5m。每幢宿舍居住人数,不宜超过100人,每25人要有一个可直接出入的门,门宽不少于1。2m,同时门必须向外开。

九、施工现场防火通道必须畅通,不准任何材料占用通道。

仓库防盗、防火安全制度

一、仓库保管员为本部门的责任人,对防盗、防火安全负责。严格收发料手续,有职责对领料人、进库人进行防火督促和教育。

二、库内物品分类堆放,标上标识,保持清洁、整齐,干燥,严禁吸烟。

三、仓库围墙、门窗要牢固,库房周围严禁搭建易燃棚屋,库内不准住人,保管员离开库房随手关闭库门。

四、严禁无关人员入库,钥匙随身携带,进入仓库人员均不得易燃易爆物品带入。

五、库内不准使用大功率的电器设备,屋面无漏水、积水和物资无受潮、霉变等情况。

六、物资堆放要远离灯泡、电线、闸刀开关箱,不准架设临时电线,工作结束切断电源,做好安全检查工作。

七、配置相应的消防器材和设立安全固定牌,负责管理好本责任范围内的消防器材和使用消防品格。

生活区防火规章制度

一、认真对全体住宿人员进行防火安全知识的教育,提高防火知识,做到防火未燃,人人为安全防火而努力。

二、把生活区的防火规章制度张贴上墙,使每个职工能正常看到规章,自觉遵守规章,提高防火安全意识,保障职工生命生财产的安全。

三、宿舍内严禁吸游烟,严禁上床吸烟,烟蒂有统一摆放处,室内严禁动用明火进行取暖、焚烧等不安全因素。

四、住宿层内电统一由项目部安排专业电工按规范进行安装路线及插头,未经许可,任何人没有权利私自接电拉线。

五、凡住宿区必须有专人打扫卫生,检查防火安全,如发现隐患,立即报告消防领导小组成员,一旦出现火灾险情,要采取相应急救措施。

六、生活区按防火要求放置相对应的灭火器具,并正常检查灭火器具的使用时间和保养、调换、维修且指定专人保管。

七、对住宿人员能照章办事,对义务防火作出贡献的将给予奖励。如下执行制度或违章造成损失者给予处罚,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部门。

现场防火制度

一、认真执行公司关于安全防火系列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组建义务消防队,落实防火责任人,建立网络机构。

二、及时做好二人的防火教育工作,提高安全防火意识,遵守操作规程,确保施工现场火灾事故发生。

三、禁止在禁烟区内吸烟,不准乱丢烟蒂,禁火区严禁使用明火,下班后切断电源闸刀,防止电器失火。

四、经常检查工作场所的防火安全,对不安全隐患必须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所有职工必须服从消防负责人的消防安全督促和指导。

五、防火工作必须人人遵守,注意安全,对无视规定,不采取措施整改的将视具体情况作出处罚,造成后果的提交公安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易燃、危险物品防火制度

一、仓库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公司有关防火、防爆管理制度,在项目部领导下,经常学习业务知识和防火安全知识,提高自身素质。

二、本部人员是本仓库的直接责任人,需将本制度上墙,并熟记而操作,在收发料中严格加以执行。

三、领用易燃、危险物品时,必须远离明火,仓库内严禁吸烟。

四、库房必须通风、干燥,严格按照消防规范分库。分类堆放,配上标识,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和设立固定牌。

五、项目经理部要向仓库管理人员进行防火安全技术交底和教育,积极预防火灾,爆炸、中毒等重大事故的发生,并提高自我保护和紧急抢救知识。

六、项目部要定期,仓库要每天进行安全检查,检查要全面,要有针对性,发现隐患要定人定时间及时整改,保证仓库消防安全的运转。

木工间防火安全制度

一、木工班长为本并本部门防火责任人,对消防安全负责,做到熟悉和使用消防器材,发生火警时组织人员进行补救。

二、木工间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堆放的木材、成品、半成品必须严格控制储量,不得过多过密,并保持道路畅通。

三、因生产需用的混合油或废油、砂轮机,必须与工作场所离开。

四、下班要切断电源,及时消除生产中的锯木片,木屑创花等废料,以防自然。

五、配置相应的消防器材和设立安全固定牌,维护保管,如木部门的消防器材,器材附近不准放其他物品。

六、木工机具均要按规范接零,机具、材料堆放,都要同电线、灯具保持一定距离,及时检查消防器材的使用周期,破损、老化电线的调换,以确保防火安全工作顺利展开。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一、施工现场一切电气安装必须按国标《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电安全规范》GB50194-53和国家建设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要求执行。

二、施工现场一切电气设备必须由有专上岗操作证的电工进行安装管理,认真做好班前后检查,及时清除不安全因素并做好记录。

三、不准使用铜丝和其它不合规范的金属丝作照明电路保险丝。

四、电线残旧要及时更换,电气设备和电线不准超过安全负荷。

五、加强对照明灯具的使用管理。

六、室内外电线设应有瓷管与其他物品隔离。

施工现场落手清管理制度

一、施工现场管理班组落手清工作是搞活经济好项目部场容场貌的基础,也是安全生产、提高工效、降低成本的有效措施。因须发动班组,抓好班组管理,按各工种班组操作落手清标准进行定期考评并与奖罚挂钩,在提高班组操作素质的基础上,使班组自觉地按照各自的管理标准操作落手清工作,以保证场容管理水平的提高。

二、项目管理领导班子要有专人负责落手清工作的推行、检查、考核。由技术员、安全员、施工员负责实施具体的检查、考核,原则上谁签发任务单谁考核,一般由施工员负责。评分符合实际,不弄虚作假,扣分处注明原因,重实拒假,奖罚要分明。

三、施工现场落手清工作的一般要求:

1、施工班组必须做到边施工边清理,落地灰、钢筋、木料、扣件等及时清理回收,清理不能利用的建筑垃圾倒在指定地点。

2、楼层、道路、建筑物四周要求作到无散落的砼、砂浆、碎砖等杂物。建筑垃圾集中归堆,凡能利用的应作到就层就地破碎利用。

3、班组使用的手推翻斗车、工用具、设备、周转材料、大模板等用后及时冲洗铲清按规定存放,注意保管。

4、在脚手架上操作的施工班组,必须在操作完毕后及时清除脚手片上砼、砂浆、碎砖等杂物,不能影响其他班组区域落手清工作。

5、落手清工作最根本要求是:“工完料尽场地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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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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