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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10 来源:章程规章制度收藏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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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蜀杰通用电气有限公司

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章 前言

一、为加强公司的人事管理,明晰人事管理程序,使公司人事管理工作有所遵循,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公司全体员工(除遵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外,本公司的人事管理,均依本制度规定办理)。

三、管理职责

1、行政部负责办理人员的招聘、试用、录用、培训、离职等日常人力资源的全程管理事宜;

2、各部门总监(部门经理)负责本部门人员的录用、培训、试用考核及日常考核等管理事宜;既有部门总监又有部门经理的部门,分别实行分级管理。

3、总经理负责部门经理以上人员的录用、考核、离职等管理事宜;其中,用人部门负责本部门人员的聘用、转正考核、日常考核、晋升、调薪及解聘工作;总经理负责员工聘用、转正、晋升、调薪、解聘审批及部门经理以上人员的解聘工作;行政部负责人力资源全程管理工作。

第二章

人才规划

一、本公司员工职务规定如下: 总经理、总监及部门经理、部门职员 (详见公司组织机构图)

二、公司每一个岗位设有“职位说明书”说明其职责内容,试用期及岗位考核参照该说明书执行。

三、根据编制,公司定期召开人力检查会,就现有人员适职与否、流动率、缺勤情况、应储备的人力及所需的人力做正确、客观的检查建议,作为行政部办理开拓人力资源的参考依据。

四、人员增补申请的程序如下:

1、各部门如需增补人员,先到行政部领取《人员增补申请书》,填写好所需人数,人员职务,年龄要求,文化程度及其他要求。

2、行政部接到申请单后,应调查所申请人员是否为编制内所需求,其职位,薪资是否在控制内等问题。

3、行政部调查后,呈总经理审批,及时办理招聘工作。

第三章 人才培训

一、为提高员工的自身素质和工作技能,营造学习型企业,公司将举办各种培训活动;并根据实际工作的需要和员工的表现选派优秀的员工参加其他培训

二、公司各管理人员应高度重视人才培养与工作培训,从公司的战略角度抓好人才培养和工作培训,各部门要有计划的安排员工进行培训,有准备的开展各项培训活动;深入领悟公司的用人理念和人才战略,努力打造能够满足公司不断发展、使公司在市场竞争当中处于绝对优势的优秀人才队伍。

三、员工的培训分为岗前培训、在职培训、外部培训三种。

1、岗前培训:新员工进入公司后应实施岗前培训,由行政部统筹办理,其内容为:

(1)公司的历史、现状及在产业中的地位 (2)公司的组织架构

(3)公司的员工手册及各种规章制度 (4)员工的职业道德和礼仪要求 (5)安全意识培训 (6)岗位技术培训

2、在职培训:在职员工应不断研究学习本职技能,努力提高自己的工作熟练程度和效率:

(1)一般员工的培训主要是根据其所从事的实际工作需要,以岗位培训为主。

(2)管理人员应学习和掌握现代管理理论和技术,充分了解有关方针、政策和市场情况,提高市场预测能力、决策能力、控制能力。

(3)专业技术人员如财务人员、技术人员等应接受各自的专业技术培训,了解政府有关政策,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业务操作方法,提高专业技能。

3、外部培训:根据甲方或员工要求参加其组织的专业培训,由行政部统一安排。

四、凡被公司安排进行培训的员工应该服从安排,准时、认真地参加培训,不得无故缺席,确有特殊原因,应按有关请假制度执行。

五、各部门应该将每次培训的人员和内容以书面的形式交由行政部备案;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私自拷贝、传授或转交给其它公司或个人。

第四章 招聘、录用、试用、离职等

一、招聘

1、公司各个部门需招聘员工时,应填写《招聘申请单》,经各部门经理或总监批准后上报公司行政部存档,再组织相关岗位的招聘。

2、行政部根据总经理批准后具体负责实施招聘工作。

3、行政部根据应聘者的基本情况(在简历中进行筛选)和岗位需求确定初试人员名单,初试人员填写《面试登记表》(或《入职人员信息登记表》)后由行政部负责组织初试,初试合格者行政部将安排相关部门经理(主管)进行复试确定,部门经理(主管)以上级别或有特别需求者须经过总经理第三次复试后方可录用。

4、被录用人员由行政部通知本人,统一到行政部报到办理相关手续,然后由各部门经理安排工作。

二、新员工入职手续

1、入职前,行政部通知新进员工到公司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方可录用,并进入试用期。

2、经正式录用的新进员工先到行政部办理入职手续,并提交如下资料:

(1)新员工到行政部报到时应交验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等相关证件原件以及复印件。

(2)交标准一寸免冠照一张。

(3)特殊岗位需提供户籍经济担保人的,并需交验经济担保人户口本、或身份证原件留复印件备案。

(4)两个月内有效的体检报告原件。 (5)非应届毕业生需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原件。 (6)其它因报到需向行政部交纳的资料。

3、公司拟录用的员工,除因病或其他它重要事故经批准外,应于通知报到日期报到,逾期者不予保留录用资格。

4、在行政部办理入职后到所属部门报到,《员工入职手续清单》由部门经理签字后回交行政部,其他不明事项向本部门经理咨询。

三、试用期

1、试用员工在成为公司正式员工前,需经过岗前培训及试用观察期,试用时间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执行,新聘员工试用期一般为1-3个月。

2、在试用期内,公司将根据新员工在试用期的考核结果及各方面表现,决定转正或不予以录用。试用期内的考核标准自员工入职时告知员工。表现优异者可由员工提出申请,部门经理初评,经总经理批准后据具体情况提前转正。试用期内,累计迟到早退达3次(含)以上,事假2天以上及有无故旷工行为的,不得提前转正;累计迟到早退达次6(含)以上,事假5天以上及有无故旷工行为达2天的,交由行政部予以辞退。

3、第一周为磨合期,试用人员与公司之间进行互相选择。

4、员工在试用期必须遵守公司的劳动纪律及规章制度。必须服从公司指派的工作,在1-3个月的试用期,公司按员工的综合能力进行考核。

5、员工在试用期间按规定发放试用期工资,享受试用期待遇。

6、员工在试用期内违反公司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视情节轻重作相应处罚。

7、新员工在试用期满前一周内,行政部将《员工转正考核表》发给试用的新员工,新员工根据自身情况,实施求是填写表中的“评核内容”和考核内容中的“自评部分”。部门经理根据新员工在试用期的表现,公正地评分并写出初核评语。

8、考核结果的评定:考核办法采用项目评分发进行,考核内容分成优秀、良好、一般、差四个标准,每个标准限都有一个对应分数。考核结果的评定标准如下:考核结果的评定标准:考核结果95分,提前转正;考核结果75—94分,按期转正;考核结果低于74分,不予聘用。

四、转正

1、试用期结束前一周内,员工根据个人实际工作情况填写《员工转正申请表》,并由部门进行综合考评,考评合格视为员工通过试用期;由部门经理审批签字,报行政部及总经理签署意见后转为公司正式员工。公司有权根据员工在试用期间的工作表现及试用期满后的考核结果调整和变化员工的工资水平或进行岗位调动。

2、员工转正后的待遇按照与本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上的标准执行,奖励与处罚制度以公司的员工手册及规章制度为标准。

五、人员调动与晋升、调薪

1、公司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员工的工作岗位,员工也可以根据本人意愿申请在公司各部门之间流动。员工的调动分为部门内部调动和部门之间调动两种情况:

(1)部门内部调动:是指员工在本部门内的岗位变动,由各部门经理根据实际情况,经考核后,具体安排。

(2)员工部门之间调动:是指员工在公司内部各部门之间的流动。员工调动需填写《员工调动、晋升申报表》,由所涉及部门的经理批准并报总经理批准后,交由行政部存档。

2、为提高员工的业务知识及技能,选拔优秀的人才,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公司为员工提供了较宽松的晋升渠道。晋升需填写《员工调动、晋升申报表》,由所涉及部门的经理批准并报总经理批准后,交由行政部存档。晋升分以下四种: 1) 职等职务同时升迁; 2) 职等上升、职务不变; 3) 职务上升、职等不变; 4) 与职务无关的资格晋升。

3、各部门员工可根据公司薪资管理办法(另行规定)自行申请调薪,或是各部门经理根据员工的考核及表现情况适时给予调整薪资或给予嘉奖,调薪或嘉奖需填写《员工调薪/奖金申报表》报总经理批准后,交由行政部存档。

4、行政部需将员工的薪资变动情况及时告知财务部。

六、辞退/离职

1、员工离职分为辞职、解雇、自动离职、劳动合同解除及终止等。员工离职前须与公司办理工作交接手续、离职手续并结清各项费用。填写《员工离职申请表》由所在部门、行政部、财务部相关负责人签署意见,最后交由总经理批准后方可离职。

2、在试用期内,员工若感到不适应新岗位,可以随时向公司提出辞职;公司若经考核发现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的,应及时辞退员工。员工提出辞职的,报经部门经理同意后,报行政部、总经理审批,方可办理辞职手续;公司辞退的,部门经理填报《试用期考核表》交行政部,报总经理批准后行政部办理辞退手续。

3、辞职:正式员工辞职,应提前30天提出书面申请(否则因提前离职而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需赔偿损失,公司有权在员工工资中予以扣减)。员工已办理辞职手续,后又回到公司的,需重新办理入职手续。离职程序与试用期一致。

4、解雇:工作期内,员工因工作表现、工作能力等因素不符合本公司要求,无法胜任本职,公司有权解雇,届时结算薪资。员工因严重违犯公司规章制度或犯严重过失者,给公司造成损害的,公司有权解雇,届时结算薪资,若因此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应赔偿损失,公司有权在员工工资中予以扣减。公司解雇员工的,由部门经理填报《岗位考核表》交行政部,报总经理批准后行政部办理解雇手续。

5、自动离职:当年(月)累计无故旷工三天及以上者,均作为自动离职处理。因此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应赔偿损失,公司有权在员工工资中予以扣减。

6、工作期间内,公司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7、双方劳动合同期限届满,一方或双方不同意再续约的,劳动关系解除。

8、合同期内本人提出辞职的员工、被解雇的员工、自动离职的员工,公司不予经济补偿。

9、员工离职应按公司规定移交工作并办理离职手续,移交所有属于公司的财产,结清账务,办妥交接手续,方可正式离职;若员工将所属公司财产造成损失、遗失,应全额进行赔偿,公司有权在员工工资中予以扣减。

第五章 考勤、休息休假、加班

详见《考勤、休息休假制度》

第六章

绩效(岗位)考核

一、为了客观的评价员工的工作绩效,提高员工自身工作水平,促进公司整体绩效的提升,创造一种公平竞争的体制,公司定期对各部门员工进行考核。

二、员工的考核分为转正考核、季度考核、年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员工晋升、降级、提薪、留退的依据。

三、考核的内容包括: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业绩等,考核内容具体参照每个岗位的“职位说明书”执行,具体安排如下:

1、对于部门总监(部门经理)及主管,主要考核如下内容:领导能力、策划能力、工作绩效、责任感、协调沟通、授权指导、品德言行等;

2、对于部门总监(部门经理)及主管以下人员,主要考核如下内容:专业知识、工作绩效、责任感、协调合作、发展潜力、品德言行等。

三、考核程序包括:自行评分、复核评分。

1、自行评分,由职员根据自身情况,实事求是填写;

2、初核评分,由部门总监(部门经理)根据平时考核记录和岗位职责说明,客观公正地评分,考核评分以总经理批准分数为最终得分。

具体的岗位考核表由公司另外制定。

第七章 绩效管理

一、为了建立并完善薪酬激励机制,明确以绩效考核为导向的工作评价体系,强化员工的岗位责任意识,促进公司和部门目标的实现。

二、员工总体薪酬依据社会平均劳动力水平、公司经营状况及其贡献、工作能力和态度等因素确定。公司薪酬包括:岗位工资、绩效工资、保密工资、工龄工资、岗位津贴、提成(销售提成、项目奖、工程奖)、年终奖、社保、公积金。月薪由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组成,

三、离职时的薪酬

1、员工在劳动合同届满前要求辞职者,须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否则,员工须向公司支付二个月的基本工资作为违约赔偿。

2、离职手续办理期间,以员工实际出勤日结算月薪。

3、员工离职后,即不再享受任何形式的薪酬和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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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管理制度

一.考勤制度

1.1员工必须按时上下班,无特殊情况未尽批准,不得无故迟到、早退及擅离职守。营业厅负责人可根据工作需要对班次进行调整,员工无特殊情况必须服从安排。

1.2员工迟到早退须及时向营业厅负责人请假,无故迟到、早退30分钟以上算旷工一天。

1.3员工迟到、早退按以下方法计扣:

1元/分钟×累计发生时间(分钟)

1.4一个月累计发生迟到、早退3次以上按旷工一天计算,累计3天旷工被立即辞退,公司不给于任何形式的补偿。

1.5各营业厅负责人除公司规定的休息日以外,必须提供出清记录。其余均按以上规定执行。

1.6各营业厅负责人必须提供齐全的出勤记录,认真准确完成考勤表并于次月的10日一起准时上交公司相关部门。

1.7营业厅员工申请调班,应提前2天递交调班申请书得到营业厅负责人批准后方可调班,否则按旷工处理,调班申请书由各营业厅负责人妥善保管,保管期限为3个月。

1.8员工旷工一天扣除日工资的300%,给予过失单一张,累计旷工3次者被立即辞退,公司不给予任何形式的补偿。

1.9凡超出公司规定的工作时间作加班处理(员工因自身工作差错而超时工作不算加班)加班需填写加班申请表,经厅经理及区域经理批准认可,未经许可的加班,公司不予承认。各营业厅应予次日考勤结算日将上月加班申请与考勤汇总表一并递交公司相关部门。

1.10各营业厅负责人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应控制员工的加班时间,无特殊情况,同一员工连续加班不得超过24小时,营业厅员工必须遵守加班制度,无特殊情况必须服从营业厅负责人安排。加班工资按国家有关规定实行。

1.11各营业厅排班表应于每月5日前上报公司相关部门。

二.请假制度

2.1员工病假应在当天上班时间后的1小时内通知营业厅负责人。病假证明单、病历卡、就诊费用结算单须事后2个工作日内递交营业厅负责人。各营业厅经理看过病历卡后,将病历卡复印件、病假证明(原件)于考勤汇总表一并递交公司相关部门。员工递交的病假证明须区级以上公立医院提供,民营、合资医院及私人诊所提供的病假证明一概不予承认。急诊须有医院急诊章方可认可。无法准确提供病假单的员工按旷工处理。

2.2员工病假期间的工资,按国家有关规定计算。

2.3员工因个人私事请假,应提前2天递交请假单,经营业厅负责人及区域经理批准后方可休假,否则作旷工处理。

2.4事假一天,扣除当天工资100%,每月事假不得超过三天。员工被暂时停工,停职的,按事假处理。事假的最小使用单位为半个工作日。

2.5员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去世的,可申请3天丧家。

2.6员工非直系亲属(祖父母,外祖父母、岳父岳母、公婆、兄弟、姐妹)去世的,可申请1天丧假。

2.7丧假为有薪假期。

2.8员工请婚假、产假、计划生育假,均应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员工须事先向营业厅负责人和公司相关部门主管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结婚证、妊娠证明等)、办理请假手续,方可休假,具体操作程序当事人可向公司相关部门咨询。

3.审批权限及申诉

3.1员工请假三天(含三天)有营业厅负责人人批准。

3.2员工请假三天以上由本人递交申请书并由营业厅负责人及区域经理签名交公司相关部门

主管批准,报公司备案。

3.3各营业厅负责人请假由公司相关部门领导批准,三天以上,报公司备案。

3.4各营业厅负责人也必须遵守以上规定,接受公司相关管理部门检查监督,如营私舞弊,一经查实,立即除名,公司不给于任何的补偿并保留追究一切后果的权利。

3.5任何假期未得到批准,就擅自休假或以不正当手段骗取假期、请假期满仍未复工,无合理要求解释者均旷工处理并开过失单一张。

3.6员工不管受到任何形式的处分,如不服或有异议的,可于该处分发出后的一星期内以上书面形式提交公司管理部门,公司将按事态轻重,召开将按事态轻重,召开纪律小组会议进行商讨研究,(小组成员包括公司相关部门主管及一名高级行政人员)小组的最终决定为最后处理决定,并及时告知当事人。

二.营业厅员工入职、离职流程

员工入职流程:

1、求职者由营业厅安排应聘发放应聘人员登记表,提供相关证件的复印件由营业厅负

责任人初试。

2、初试合格由公司安排签订培训约定书和实习地点、报到时间,并要求携带《营业厅

人员录用前实习跟踪表》报到,进入实习。

3、营业厅实习期间(不签订合同),厅经理应随时、及时反映实习者的工作情况。

写《营业厅人员录用前实习跟踪表》,经过所属部门经理批准和同意,确定是否进入合同适用期。

4、试用期满前,试用员工须做一份工作自评小结交厅经理。厅经理根据该员工的自评

和试用期各方面的表现提出录用意见,并将员工自评小结及意见报送公司相关部门。

5、录用员工应认真填写《员工档案登记表》后,由公司相关管理部门签订劳动合同或

劳务协议。

6、录用的员工必须参见联通业务培训,考核通过后由厅经理填写工号申请单、工作已

申领单,销售人员工作衣在上岗一个月以后,由厅经理视情况提出申领:联通业务培训未通过者即未取得上岗资格,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有权追究培训费用赔偿。

7、员工调职流程:员工需无条件听从公司调职安排,不服从者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并不予任何形式的补偿。

员工离职流程:

1、员工在试用期内,可以提出解除试用合同,但为使工作得以妥善衔接,员工应提出

七天以书面形式提出辞职申请,通知营业厅负责人。

2、员工在合同期内,如须提前解除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营业厅负责人,以书面

形式递交辞职申请交于公司相关负责人。经公司批准,方可离职。如不履行提前通知的手续,必须赔偿一个月的薪金代替通知期(这里的薪金包括基本工资、各类补贴、奖金、津贴)。

备注:离职书面报告内容包括:(1)提出离职的原因:

(2)本人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

(3)承诺离开工作岗位的日期:

3、公司认可员工的辞职申请后,向该员工的营业厅发出批注辞职的通知。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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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管理制度 (征求意见稿)

为了加强公司员工队伍建设,增强员工素质,提高公司人力资源管理水平,贯彻执行国家及地方政府关于人事工作的政策、法律、法规,保证公司各个阶段经营目标如期实现,同时,促进人事管理工作不断向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人性化迈进,结合公司具体实际,本着适用、简明扼要、可操作性强的原则,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公司人事主管部门为人事部,对分管副总经理负责。人事管理日常工作包括:组织机构设置、人员编制、薪酬标准、人事档案、劳动合同、社会统筹、员工考勤、员工培训、员工招聘(解职)等内容。

第二条 人事部主要管理职能: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人事方面的政策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并实施人力资源规划。

2、根据各部门的人员需求,开展人才引进和招聘工作。

3、负责起草并不断完善人事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经总经理批准后,负责监督执行。

4、负责制定员工岗位薪酬制度。

5、根据员工实际状况和公司发展需要,制定并实施人员培训计划。

6、负责员工的社会统筹、保险办理。

7、负责办理员工辞职、辞退及内部调配手续,代表公司处理劳动纠纷。

8、负责办理员工劳动合同签订、续订、入职和离退职等人事管理手续。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四条 本制度中的“员工”,是指在公司工作的所有在职人员,包括正

1 式员工和短期聘用员工。正式员工是员工队伍的主体,享受本制度中所规定的各种福利待遇;短期聘用员工指具有明确聘用期的临时工及少数特聘人员(如保洁员),其享受待遇在聘用合同书中予以规定。短期聘用员工聘用期满后,若愿意继续受聘,经人事部同意后可续签聘用合同。

第五条 正式员工和短期聘用员工均应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本制度可以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规范、约束员工和公司双方的行为。

第二章 聘用

第六条 公司聘用原则:“任人唯贤聘用员工应综合考虑思想、学识、品德、能力、经验、健康等,以适合所任职务或岗位为考察标准,择优录用”。

第七条 。

第八条 公司副总经理(副院长)、各部门负责人、主管的聘用由总经理(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普通员工的聘用,由人事部负责。

第九条 人员编制须严格遵守公司的岗位设定要求,各部门不得自行增加岗位设置。公司鼓励员工通过岗位技能学习达到“一专多能”,以便合并岗位,减少人员,提高效率。

第十条 年度人力资源需求计划编制程序:

1、在经营年度结束前,人事部将进行下一年度人力资源需求的调查,各部门根据下年度人员需求情况,填写《人员需求计划表》报人事部。

2、人事部汇总后,结合岗位编制及公司的经营计划,编制下一年度人力资源需求方案,报总经理审批。

3、经总经理确定的人力资源计划,由人事部办理招聘、入职手续。第十一条 普通员工招聘的一般程序:

1、人员需求部门负责人向人事部提出书面申请,人事部结合年度计划审核同意后,会同需求部门,根据岗位需要,制定具体的岗位任职资格,形成

2 招聘文件。

2、人事部制定招聘计划,经分管副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3、人事部按照岗位要求确定初始人选,送用人部门审核,确定最终录用人员名单。

4、人事部会同需求部门共同对应聘人员进行面试,并选定聘用人员。

5、人事部负责通知被聘用人员报道时间,进入试用期管理,并负责落实岗前培训。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录用:

1、被剥夺政治权力尚未恢复者。

2、被判有期徒刑或被通缉,尚未结案者。

3、有赌博、吸食毒品记录者。

4、拖欠公款,有记录在案者。

5、患有精神疾病或传染疾病者。

6、品行恶劣,曾被其他单位辞退者。

7、身体检查不合格者。

第十三条 公司招聘坚持一视同仁的原则,即外部招聘与内部推荐并举,统一考察标准,择优录用。

第三章 试用

第十四条 受聘人员均应经过试用并合格后方可正式任用。试用期一般为1-3个月。

第十五条 受聘人员的试用在其所在部门进行,人事部负责监督。以到人事部报到的日期作为起薪日。

第十六条 试用期人员报到时应交验的材料:

1、公司统一印发的《应聘人员登记表》;

2、身份证(复印件);

3、毕业证书(复印件);

4、技术等级证(复印件);

5、健康检查表;

6、近期1寸免冠正面照片2张;

7、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第十七条 人事部应于新员工报到后告知其试用期及注意事项。 第十八条 试用人员经试用期考核合格,公司与其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本企业工龄从正式聘用之日算起。

第十九条 试用人员在试用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随时终止试用,试用人员不得向公司索要任何补偿:

1、品行欠佳,违反公司有关规定;

2、试用期内事假累计超过三天;

3、试用部门认为其不适合工作岗位;

4、隐瞒入职前的违法违纪行为;

5、提交的个人资料经查证有虚假成分。

第二十条 试用人员办理报到手续,经人事部分派试用工作后,应立即赴指定部门工作,不得借故拖延或请求更换,须按照规定时间到达岗位,无故拖延一天未到岗者取消试用(事先书面呈准者不在此列)。

第二十一条 试用期的考核:

1、试用人员在试用期满后,到人事部领取“员工转正考核表”,并根据自身表现,实事求是地填写“自我评价”。

2、部门负责人或主管根据试用人员的表现,公正地填写考评意见。

3、人事部根据试用人员在试用期的出勤情况,如实填写考勤状况并填写考核意见。

4、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等级,“良好”以上为合格;考核合格的员工由人事部负责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核定岗位及相应的薪酬标准。

第四章 服务

第二十二条 被正式聘用的员工,须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以及各项通告、公告。

第二十三条 员工工作守则:

1、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事业心,以公司利益为重,为公司的发展而勤奋工作。

2、树立服务意识,始终面向市场,面向学员。

3、坚持“质量第

一、用户至上”原则,努力杜绝可能给客户带来不便的任何失误。

4、培养创新能力,通过学习新知识、新技能,使个人素质与公司发展同步。

5、讲求工作方法和效率,明确效率是企业的生命。

6、具备敬业和奉献精神,满负荷、快节奏、高效率地投入日常工作。

7、坚韧不拔,有信心、有勇气战胜困难,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8、善于协调、融入集体,有团队合作精神和集体荣誉感,分工不分家。

9、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正直无私的个人品质。

10、明确公司的奋斗目标和个人工作目标。

第二十四条 员工行为准则:

1、忠于职守,服从领导,不得阳奉阴违或敷衍塞责。

2、不得经营与公司类似或与职务有关的业务。

3、努力提升工作技能,做事精益求精,务实高效。

5

4、不泄漏业务或职务秘密,不利用职权营私舞弊,不接受招待或以公司名义招摇撞骗。

5、不得携带违禁品、危险品或与工作无关的物品进入工作区域。

6、未经批准,不得私自携带公物外出。

7、工作时间不准离开岗位,却因有事须经部门负责人或部门主管批准后方可离岗。

8、注意保持公司及办公室的环境整洁。

9、工作时间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

10、通力合作,同舟共济。

11、各部门负责人或主管,要注意自身涵养,团结带领本部门员工积极工作,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使员工精神愉悦的投入工作。

第五章 工资及福利

第二十五条 公司的工资构成:基础工资、岗位工资、工龄工资、加班工资、奖金(奖励工资)五部分。

第二十六条 基础工资、岗位工资、工龄工资、加班工资按月发放,奖金按月、季度、年度发放。

第二十七条 每月15日发放上月工资,遇节假日顺延。

第二十八条 公司提供的福利包括按湖北省规定的社会统筹保险,以及公司规定的其它福利。

第六章 考勤及假期

第二十九条 员工作息时间,夏季8:00-18:00; 冬季: 8:00-17:30.第三十条 员工每天早晚各一次在打卡机输入指纹。考勤员每月底将打卡机数据统计后制成考勤表,人事部审签后作为计算工资的依据。

6 第三十一条 考勤中有关事项的确认条件:

1、迟到:超过考勤规定的到岗时间30分钟以内。

2、早退:提前考勤规定的离岗时间30分钟以内。

3、旷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视为旷工: (1)迟到、早退超过30分钟的; (2)当日未到岗,且未履行请假手续的; (3)未到岗而提供的证明材料经核查为虚假的; (4)当日擅自离岗时间累计超过1小时的;

(5)病假:在考勤规定的到岗时间之前,或事先向部门负责人申请(急诊除外),且于恢复上班后及时交付正规医疗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6)事假:事先填写书面请假单并经逐级批准后休息。请假未满4小时按半天计算,超过4小时按一天计算;

(7)公假:下列情况经批准后可享受公休假;

a.行使选举权;

b.当选代表出席政府、党派、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召开的代表会议; c.担任人民法院的陪审员、证明人及辩护人; d.出席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大会; e.接受区级以上奖励,参加颁奖大会。

(8)福利假:对于符合条件的员工给予婚、丧、产、探等福利假。 第三十二条 病假(除急诊外)、事假、公假、福利假须事前书面申请,经领导批准后执行。各类假期2日(含)内由部门负责人(或主管)批准,3-5日(含)报副院长批准,5日(不含)以上须经总经理批准方可休假。

第七章 考核及变动

第三十三条 员工的考核分为转正考核、年度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员工

7 晋升(降级)、提职(降职)、奖励(处罚)的依据。

第三十四条 员工转正考核按照本制度“试用”章节规定的办法执行,年度考核按照《考核管理制度》执行。

第三十五条 员工的变动主要指部门负责人(含)以下的员工,包括岗位变动、晋升、降职。

第三十六条 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调整员工的工作岗位;员工也可以申请在各部门之间流动。员工的调动分为部门内调动和部门间调动两种情况:

1、部门内调动:是指员工在本部门内的岗位变动,由各部门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报人事部备案。

2、部门间调动:是指员工在公司内部各部门之间的流动,需经调出部门、调入部门、人事部共同考核后,由人事部书面报告,经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第三十七条 员工的晋升和降级,依据考核成绩、个人技能、工作态度决定。

第八章 奖惩

第三十八条 奖惩的目的在于鼓励和鞭策员工勤奋工作,奋发向上,做出更大成绩,防止和纠正员工的违法失职行为,顺利实现公司和员工的发展目标。

第三十九条 奖励:经济奖励、行政奖励和荣誉奖励。经济奖励包括加薪、奖金、奖品等;荣誉奖励包括通令嘉奖、授予先进工作者、优秀员工、申报劳动模范等;行政奖励包括晋升、扩大职权、参与决策等。

第四十条 惩罚:经济处罚与行政处分。经济处罚分为罚款、扣发工资、降薪等;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免职、辞退。

第九章 培训

8 第四十一条 学院鼓励员工进行业务深造,提倡“一专多能”,将组织定期与不定期的岗位培训及其他技能的培训。

第四十二条 员工培训由人事部会同其它部门,通过分析确认需要培训的人员及内容,在此基础上制定培训计划,经总经理审批后执行。

第四十三条 培训包括岗前培训、岗位培训、专业培训三种。

1、岗前培训指新员工入职上岗前的培训,由人事部组织实施,培训内容一般为:

(1)学院简介、人事管理规章讲解; (2)企业文化教育;

(3)工作要求、工作程序、工作职责的说明; (4)业务部门进行业务技能培训。

2、岗位培训:在岗员工的技能培训,以提高本职技能或增加第二岗位技能为需要,由各相关业务部门组织实施,采取内部培训与外部培训结合的方式进行。

3、专业培训:视业务的需要,对优秀的员工进行特定目标的培训。专业培训包括:

(1)培训机构的专业培训班; (2)邀请专家进行专项讲座; (3)脱产学习。

第四十四条 为加强培训管理,使接受培训的员工更好地为公司创造效益,参加专业培训的员工应与公司签订“培训后服务协议”。

第四十五条 参加培训的员工应认真学习,公司将考察培训效果,并据此决定员工承担培训费用的比例。

第十章 解职

9 第四十六条 员工的解职分为“辞职”、“辞退”两种。

1、辞职:普通员工应提前5日、部门主管或负责人应提前15日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在未经批准前不得离职,擅自离职按旷工处理。

2、辞退:员工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或在规定时限内未完成任务,公司可根据其行为及后果予以辞退。

第四十七条 第四十八条

第十一章 附则

本制度由人事部编制、修改并负责解释。 本制度自总经理批准颁布之日起实施。 湖北绝对力量体育健身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三月十七日

推荐第4篇:人事管理制度

团委学生会人事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11-11-23 浏览次数:

团委学生会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本制度旨在推进学生会人事工作制度化进程,更好地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原则,充分调动学生干部的工作积极性,让德才兼备、热心为同学服务的同学有更多的被提拔和重用的机会,减少学生会人员有浮于事的现象,从而提高学生会的工作水品。

第二条:本制度意在规范学生干部日常工作行为,并对学生干部的选拔、任免、奖惩、提拔和人力资源的调配作出相应规定。

第二章 学生干部聘用

第一条 学生干部招聘面向学院全体同学,应聘者需热爱学生工作并希望在我院学生会工作中有所施展和发挥。 第二条 品行端正,为人诚实守信,具有责任心,工作积极努力,遵守校纪校规及学院有关条例,并怀有一颗真诚为同学服

务的心。

第三条 有自己独特靓丽的自信与特点,敢于自我表现亦需

有谦虚谨慎的工作作风。

第四条 有一定的组织协调、创新能力,既能够独立完成学生会交予的工作也能协作团队分工合作完成各项任务。 第五条 学生干部招聘过程中,以下人员享有优先级(从高到低),党员及预备党员,曾任党员服务站执行团成员的同学,曾任党员服务站部长级干部的同学,曾任学生会副部长及以上级别的同学,曾任班内班长、团支书的同学,曾任学生会干事并有丰富的工作经验的同学,在学生工作中有过突出表现的干事、班

委成员。

第六条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无应聘资格:受过校级、院级处分,受过院团委通告批评,曾公开诋毁团委学生会并造成不良影响,对学生干部招聘工作不予重视,应聘期间任班长、团支书以及校学生会副部长及以上者,上学期期末考试不及格课程数占学科总数一半以上(经补考后),参照第一章第

二、

三、四条相应

条件有严重不符合者。

第七条 团委学生会主席团换届选举在每学年最后一个月(六月份)内进行。主席团成员配臵为,团委书记处副书记1人,执行主席1人,分管主席5人。执行主席由上届主席团成员中产生,由团委直接任命,不参加学生干部应聘。主席团成员原则上三年级人数占70%(向上取整,下同),二年级人数占30%。主席团成员除执行主席外向全院公开招聘。招聘由院团委直接负责。

第八条 团委学生会部长、副部长换届选举在主席团换届选举结束后一周内进行,部长、副部长招聘面向

二、三年级学生,以二年级为主。各部门设部长一名,副部长1-3人。人员招聘由新任主席团负责。

第九条 干事选拔在每学年开学初(九月中下旬),待新生班级班委成员确定后进行。干事人员招聘面向一年级新生,各部门干事人数2-6人,最多不得超过8人,特殊情况须经主席团批准。招聘工作由团委组织部主要负责。

第十条 学生干部招聘凡我院在读符合应聘条件的学生均有报名参加的资格,招聘分为笔试与面试。应聘者需向团委学生会提交应聘书面申请,具体参照团委下发的正式文件。

第十一条 部长级以上学生干部招聘采用公开选拔与直接推荐任命的形式。对有一定工作经验、曾对我院团委学生会作出突出贡献、工作积极努力且曾受到表彰的同学,经院团委、学生会主席团认定后可直接任命相应职务,但需参加招聘过程。推荐任命比例不得超过职位总数的20%。推荐缘由需在任命文件正式公布前公示三天。选拔过程参照笔试、面试成绩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 学生干部招聘拟录用名单需向全院公示三天,接受全院同学的监督,如在公示期间存在异议,招聘负责组织需及时了解情况并作出适当处理,公示过程中不接受匿名投诉,与本制度涉及无关的问题不予采纳。学生干部招聘合格入用将进行一段时间的考核期,主席团成员15天,部长、副部长20天,干事30天。在考核期间若出现工作不积极、工作能力不够及其他严重情况,团委学生会有权将其除名并参照本制度重新选用合适人选。

第十三条 一经正式录用,即进入我院计算机信息工程学院学生会工作,聘期一年。工作期间须严格遵守我院学生会有关规章制度及条例,并积极履行自己所在中心部门的职责与义务,在工作期间,若遇工作不负责及其他严重情况,视情节轻重参照本制度予以处理。若工作表现突出,学院将根据相关制度予以表彰及奖励。

第十四条 副部长级及以上学生干部工作满一年后将由院团委颁发聘书,并根据其在职时工作表现授予优秀团干、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

第十五条 副部长级以下学生干部将在每学期末评选优秀学生干部,各中心部门名额分配参照《团委学生会部门考核条例》。

第十六条 各中心、部门干事在学期内若有重大工作积极表现者,由其部门部长向主席团提出提拔申请,经主席团批准后升任部门副部长,各部门至多一人。

第三章 学生干部任免

第一条 学生干部任用遵循原则同第一章。

第二条 学生干部任用经由学生干部招聘、主席团、团委认可评价,结合笔试面试成绩、综合素质、本人意愿等,分配适当职务。

第三条 学生干部任命应以负责的心态、符合工作实际的需要,进行合理适当的调配及任命,避免用人重复、资源浪费现象的出现。

第四条 学生干部自动请辞过程:

1、撰写书面学生干部职务辞职申请递交所在部门中心(申请必须要有正当理由);

2、中心内部与其进行交流并了解具体情况;

3、经由团委、主席团审核决定是否批准辞呈。原则上非客观原因不予批准。

4、正式免除该学生干部职务并进行公示。

5、未经团委、主席团批准擅自离岗或工作散漫不负责的,根据学院相关条例给予相应院级处分。

第五条 学生干部有以下严重情况,院学生会将予以考虑给予相应处分或罢免其相应职务:

1、对待团委学生会会议散漫(会上态度恶劣,无故多次迟到、旷会);

2、对待团委学生会签到制度有严重违反;

3、上级布臵的学生工作无特殊理由多次未能完成;

4、工作期间有严重损毁我院学生会工作形象及正常工作秩序;

5、工作多次不积极、拖延,材料完成、上交多次不及时;

6、严重违反学校、学院有关规定;

7、非特殊情况多次越级、越权。

第六条 学生干部罢免过程:

1、由该学干所在部门中心将其工作的不负责表现及导致的后果上报主席团;

2、经主席团审核上报内容的真实性,随即开会讨论得出相应的处理办法及初定结果上报团委书记;

3、经院团委审核批准后公布处理决定。

第七条 学生干部在违反学生会有关规章制度时,视具体情况给予以下处分:口头警告、严重警告、学生会通告批评、团委通告批评、降级、撤销职务、院级处分。

第三章 学生干部日常管理

第一条 学生干部日常工作应在规定时间内尽心完成,不应无理由拖拉、推迟交予完成工作的期限,若有紧急事由应及时反

映并予以调节。

第二条 学生干部在工作期间应注意团队之间的协作与合作,不能过于个人主义,应以团队结合为主,发挥团队合作力量,

合理安排各项活动的工作职责。

第三条 在日常的工作中若遇到具有建设性的活动计划及想法,各学生干部应积极向上一级提出并请求策划负责执行。 第四条 学生干部的工作计划及任务安排应以全局考虑并主要考虑我院学生的根本利益,所布臵组织的工作活动应有其实践性以及群众基础性,最大程度的为广大同学着想。 第五条 虚心接受同学的意见及建议,并及时总结归纳,采集合理方法,对自身的工作及计划进行有效的更改及修正。 第六条 学生干部在日常的学习工作中,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能够自觉地遵守学校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起到表率的作用。

第七条 对于一切的活动经费应做到预算及结算,良好节制

各项活动经费。

第八条 遵守学生干部日常签到制度、例会制度,有多次违反签到制度,将视其情节轻重予以不同级别的处理。 第九条 遵守学生干部值班制度,应以认真负责尽职的心态对待,遇特殊情况应提前告知并及时安排轮换人员,不得私自更改值班时间,若有违反值班制度,视情节轻重予以相应处理。 第十条 遵守档案管理、办公用品管理制度,不得私自动用调取档案及办公用品,若出现违反造成档案遗失、办公用品缺失等情况,将视其情节轻重追究当事人责任。

第十一条 团委学生会鼓励一切为我院学生会工作作出贡献及富有创意的工作想法,在工作中有良好表现及杰出贡献的学生干部将依照我院有关规定进行表彰及鼓励。

第四章 附则

第一条 本制度自新一届团委学生会正式组建之日起施行。

只在学生会内部人事管理中有效。

第二条 本制度需经过团委、主席团、部长联席会议讨论通

过后方可施行。

第三条 本制度的任何改动需向团委、主席团提出改进意见,

经研讨通过好方可加以改动。

第四条 本制度中未尽事宜在执行过程中由学生会主席团负

责解释说明。

v

一 总则

1、为规范学生会的人事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学生会各成员,均应遵守本制度各项规定。

二 职务设置

1、学生会机构设置由主席团、秘书处、学习部、宣传部、文艺部、体育部、协管部、生劳部、广播站、志愿者服务总队组成。

2、主席团设主席一名,副主席1-2名,成员4-6名。

3、其他部门设部长1名、副部长1-2名(秘书处设主任1名、副主任2-3名)

4、各部门全体成员总数原则上不得超过10人。(注:常规部门不得超过20人)

三 学生会成员的任用

1、学生会招收新成员采用聘任制,一律公开条件,向全校招聘。

2、学生会任用各成员以优良的品德、优异的学习、较强的能力、丰富的经验为原则。

3、主席团根据实际情况在适应时机培养学生会核心领导团体,各部门部长、主任根据实际情况选出工作能力强,学习成绩优秀的人员作为重点培养对象。

4、学生会各级成员原则上必须具备以下资格,方可任用。

(1) 主席团成员:必须担任过校学生会部长以上职务,有一年以上学生会工作经验。

(2) 部门部长:必须担任过校学生会副部长以上或社团社长职务,有半年以上学生会工作经验。

(3) 部门副部长:必须有半年以上学生会工作经验。 (4) 干事:在校学生

5、任用程序:

(1) 任用主席团成员,须经主席团会议讨论推荐,报经指导老师审核批准。 (2) 任用各部门部长,须由各部门推荐,主席团审核,报经指导老师批准。 (3) 任用各部门副部长、部长助理须由各部门部长提名,报经主席团审核批准。

(4) 各级任用原则上为逐级上调,即:干事„„副部长„„部长„„副主席„„主席

6、学生会干部任免在开学初及期中后任免,一学期人免两次。

四 新干事试用及录用

1 学生会招收新干事为每学期开学初、新干事经初试、复试考核合格予以试用。试用期为一个月,期满合格者方予以录用为正式成员。

2 试用人员在试用期内品行或能力欠佳不适合工作者,可及时停止试用。 3 试用人员试用期合格,正式录用前应填写学生干部档案登记表。 4 各部门因工作所需于该学期中额外招新,应提前一周上报主席团说明招新具体原由及人数,经批准后方可招新。

五、迁调 1各部门负责人依其部门成员的个性、学识、能力等于部门工作相关情况,可向主席团申请本部门成员调动,力求人尽其才,已达到认识相符合的目的。

2 奉调成员接到调任通知后,应在五天内主动完成与原部门交接工作并通过原部门负 责人检查。

3 奉调成员在新任者未到职前,其所遗职务可由直属部长暂时代理。

六 解职

1、学生会成员的解职分为“自然引退”、“停职”、“辞职”四种

2、自然引退

(1)学生会成员因转校、病休、毕业等原因可向主管负责人申请自然引退,并确定引退时间。

(2)自然引退者学生会承认其原职务。

3、辞职

(1)学生会成员辞职分自请辞职和劝退。

A、自请辞职者,应于请辞日7天前以书面形式上报申请核准,在未核准前不得离职。

B、工作缺乏应有的热情与积极性,值班缺勤严重者劝退。

C、劝退者经劝说同意辞职者按自请辞职操作:仍不愿辞职者原则上予以辞退。

(2)辞职者学生会承认其原职务。

4、停职

(1)学生会成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予以停职。 A、涉嫌违法而被拘押或者提起公诉者。 B、违反学生会制度渐计反省者。

C、因合理原因一段时间内无法参与工作者。

(2)停职者在停止期满后根据客观情况和自身工作状态酌情处理。

(3)学生会成员于停职期间不得参加学生会任何工作。

(4)停职者其所属工作由直属主管暂时代理。 5 辞退

(1)学生会成员因违反各项有关规定,不再适合在学生会工作者予以辞退。

(2)不服从学生会工作安排,造成重大影响者辞退。

(3)利用学生会名以谋取私利者辞退。

(4)言行不端,给学生会名誉造成重大损害者辞退。

(5)被辞退成员学生会不再予以录用。

七、工作

1.学生会各级成员应遵守学生会一切制度和规章,热心参加学生会各项工作,共同营造学生会良好工作气氛。

2.学生会成员应树立“从同学中来,到同学中去”的工作思想,努力为每一位同学服务,尽力让每一位同学满意。

3.学生会成员应接受上级的工作安排,如有意见应于事情声明:如无异议则应全力完成各项任务,并及时做好完成工作情况的总结,上报主管人员。

4.学生会成员应主动维护学生会名誉,任何个人意见非经许可不得已学生会的名义对外发布:不得以学生会名义办理私人事务。

5.学生会成员工作时有应求实、创新,不得畏难规避,相互推让或无故拖延。

6.学生会工作应有节约观念,公物非经许可,不得带出。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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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会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章 干部干事守则

为了明确学生会干部干事的职责和义务,推动学生会工作更好的开展,在广大同学中树立起良好的组织形象,特制定本守则。学生会干部是指学生会在职工作的主席、副主席、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各部门部长副部长等在内的本系学生。

一、总则

1、在深圳技师学院(深圳高级技工学校)党政领导、电气工程系直接领导下,在校学生处和团委指导下,贯彻“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方针,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2、模范遵守学校及学生会的各项章程制度,严于律己,以身作则,维护组织的良好形象,勇于抵制不良风气;

3、积极(准时)参加学生会的各项活动,提倡“竟业、敬业、精业”精神,认真做好本职工作。

4、深入基层,热情服务,团结协作,顾全大局。实事求是,坚持原则。

5、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努力争当“名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各项积极分子。

6、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素质、思想觉悟、道德修养。在工作中提高自己综合能力。

7、谦虚谨慎,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二、干部守则

1、摆正自己的位置,正确认识所取得的成绩,不居功自傲。

2、具有创新意识,开拓精神和积极进取的工作态度。

3、坚持真理,一切从实际出发,反对个人主义。

4、认真对待他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修正错误,改进工作方法。

5、在学生会日常工作及各项活动中切实起到表率作用,不从事任何有损于组织利益的活动。

6、及时向所负责部门的成员传达上级的工作部署,做好事先的筹划、准备工作。

7、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部门工作的开展情况及部门成员的思想情况。

8、布置部门工作要从学生会的整体利益出发,具体工作的实施因地制宜,因势利导。

9、努力锻炼自己的领导、管理与组织才能,注重同上、下级之间的思想交流,协调好学生会各部门之间的关系,保证工作能正常、高效、顺利地持续开展。

10、因故要辞去现任职务时,必须向主席提交书面的辞职报告并阐明原因,经批准方可。

三、干事守则

1、具备良好的主人翁意识,积极为组织,为部门出谋划策。

2、关心组织,能经常通过翻阅常务值班、部门值班、中心例会、部门例会等记录,了解学生会现状及近期发展动向。

3、以集体利益为出发点,服从领导的工作安排和部署。

4、善于观察,勤于思考,富有探索精神,勇于提出自己的观点和想法。

5、工作积极、主动,对领导交给的任务应保证按时完成。

6、正确对待表扬和批评,在工作中发扬长处,弥补不足,不断完善自我。

7、与领导成员保持团结协作,正常交往。

8、对领导或组织的意见或建议应通过合理渠道予以逐级反映。

9、因故要退出学生会,必须向其所在部门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并阐明原因,经批准方可。

第二章 人员奖惩制度

为了调动学生会工作积极性,促进学生会工作制度化,条理化,规范化,学生会研究决定,制定学生会奖惩制度,对学生会干部,干事及各部门工作起到规范作用,为同学办好事办实事。

一、总则

1.每学期基本分为一百分。最终得分等于基本分加上奖励分,再减去所扣分。

2.本制度由办公室负责执行。

3.本制度实施情况由常务主席团负责监督。 4.评优制度由主席团主持,每年一次(或二次)。

5.受到提名的成员主要由各部门产生,最后进行民主选举,报到校团委审选。

6.评优遵守实事求是原则,求质量而不求数量。 7.本制度由公布之日起实行。

二、细则

(一) 活动开展 1.各部门的工作计划上制定的活动项目以及常务主席团布置的工作,由于主管原因未完成者,部门扣20分,部长扣20分,有关成员扣10分。未能按时完成者,或完成状况不佳者,部门扣10分,部长扣10分,有关成员扣5分。

2.各部门,各部正副主任以及干事的工作情况,由办公室半个月考评一次,并将考评结果公布。工作取得成功的,每次部门加20分,部长加25分,积极参与的干事加20分,每次活动后,各部门部长应填好活动情况总结表上交办公室,以便考核。

(二) 其他

1.向常务主席团提合理化建议被采纳者每次加15分,受到表扬的部门每次加10分,受到表扬的成员每次加10分。

2.学生会干部和同学争吵,干部扣20分。其他违纪情况视情节酌情扣分。受到批评的部门每次扣10分,受到批评的成员每次扣10分。 3.开会未能完成会议任务(会议记录等)每次扣部长10分。 4.值班无值班记录者,每缺少一次记录扣5分。 5.损坏公务者,除照价赔偿外,视情节扣10—40分。

三、附则

(一)办公室负责对各部门及各部门成员实施该细则的考评工作,同时负责监督常务主席团成员,各部门部长参考本细则配合办公室负责本部门干事的考评工作。

(二)考评方法

1.评优制度由主席团主持,每年一次(或二次)。

2 .受到提名的成员主要由各部门产生,最后进行民主选举,报到校团委审选。

3.评优遵守实事求是原则,求质量而不求数量。

(三)学生会成员每期总积分低于85分者,不得评优;部门总积分低于85分者该部门部长,副部长不管积分多高,该部门不得评优。

(四)表彰奖励

1.重大活动中,表现突出的部门和个人给予奖励。 2.校学生做出的重大贡献者给予奖励 3.奖励可以是物质或形式上的表彰。 4.受到表彰的部门和个人都要记录归档。

5.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评优推荐,团评推荐的重要依据。

6.有其他未尽事宜,由常务主席团,办公室讨论决定处理办法。

注:以上各制度的解释权在学生会办公室。

办公室物品管理办法(试行)

通过对办公室物品一年多的观察和管理,发现办公室物品查找困难,使用起来十分不方便,为了提高工作效率,提高物品的利用率,现制定办公室物品管理办法如下:

1、办公室的固定资产,包括桌子、椅子、柜子、电脑、打印机、展板等,使用时要注意爱护,如有损坏,应列出清单上报办公室执行主任并照价赔偿。

2、办公室消耗物品的管理,例如胶水、胶带、墨盒、打印纸等,使用时应注意节俭的原则,请各部部长注意监督。

3、如果因活动需要须将办公室物品带出使用,则该活动负责人应找专人看管物品并填写《借单》,如有丢失或损坏应列出清单上报办公室执行主任并照价赔偿。活动结束后,应将物品及时送回办公室并放回原处,以方便其他部门使用。

4、各部部长应将使用过的横幅进行整理,对于以后可以重复利用的横幅应注明其详细内容并标注在横幅外面;所有横幅在活动结束后应整理整齐交由办公室统一管理。

5、办公室电脑及打印机为办公所用,请大家不要用于非工作用途;请大家节约打印纸及墨盒,如非正式文件请用废弃打印纸的反面打印。用过的打印纸请保留,交由办公室管理。

6、宣传部物品自己保管,请宣传部部长在活动结束后将宣传物品放回原处,以保证办公室的干净整洁;其他各部物品由办公室代为保管。

7、对于新增物品或其它未注明物品的的管理,由办公室执行主任负责。以上管理办法经主席团审议通过,请各部部长监督干事按照以上管理办法使用办公室物品。

干部绩效考核制度

一、考核目的:

加强学生会干部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进一步调动学生干部包括基层干部的积极性,使学生会工作朝着制度化、系统化、正规化方向发展,真正建设服务型学生会。根据本条例,对学生干部的工作予以评定,并为培养和使用干部提供参考。

二、考核范围:

学生会常委、副部、干事。

三、考核时间:

每学年考核一次,在学年末进行

四、考核等级:

90~100分为优秀,80~90分为良好,60~80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及格。

五、考核内容:

思想素质、工作态度及作风、工作能力、工作实绩、学习成绩等方面。

六、考核方式:

为了更准确、公正的考核学生干部的成绩,将根据不同标准对常委、副部及干事 分别进行考核。

(1)对常委的考核由校团委副书记、校学生会指导教师及所有常委组成。 (2)对副部干事的考核由各自部门的负责人负责。

七、考核标准及考核内容的分值:

(一)常委的考核办法: 1.思想素质(15分)

(1)对党的认识及态度(5分)

政治上对自己有较高要求,积极靠拢组织。能积极参加党课学习,以党员标准要求自己。

(2)对校党团委、学生会某阶段中心工作的认识明确。能够向同学广泛宣传。围绕中心工作积极组织所在部门开展工作。通过形式多样的活动在同学中扩大影响。积极就某一中心任务提出建设性活动方案。(5分) (3)对学生各种不良风气的态度

正义感强,坚决带头抵制不正之风,并影响、说服周围同学不参与。(5分)

2.工作情况(45分) (4)工作态度(5分)

有饱满的工作热情和很强的工作责任心。正确对待工作中的困难积极创造条件,克服困难。 (5)工作作风(5分)

谦虚谨慎,平易近人,虚心听取同学意见,知错就改,实事求是。深入调查研究,工作中勇于承担责任,关心下级干部同学的思想、工作和学习。

(6)工作能力(35分) 组织能力(5分)

开展活动时,事先有计划,事后有总结(书面)。准备工作做得充分、扎实。活动过程中,有条不紊,能妥善处理意外情况,使工作达到预期效果。

沟通能力(5分)

广泛联系学生会系统各部门,顺利沟通与本部门工作有关的校方部门,能很快适应各种社交活动。 表达能力(5分)

在各种正式场合下,能清楚、完整、简明扼要地口头表达某一思想内容;有很强的文字表达能力。 决策能力(5分)

非常熟悉本部门的具体工作,具有较强的本部门工作特长,在开展业务性强的工作中能作出正确决定(注:诸如审稿,评奖之类的工作)。 协作能力(5分)

工作中的顾全大局,从整个工作出发,不计较个人和本部门得失,积极配合协助其它部门开展工作。 (7) 工作成绩(5分)

活动有意义,能够在同学间产生一定影响,较之之前的工作有一定进步。 (8)使用和选择干部(5分)

考虑到每个干部的特点,使用时扬长避短。大胆选拔有才能的干部,使其能力得到很好的发挥。 3.组织概念 (5分)

(9)明确组织概念,有良好的团队意识,能够严格遵守学生会各项规章制度,按要求办事。 3.学习成绩(15分,每点5分) (10)学习态度

态度端正,目的明确,学习刻苦,学习与工作的关系处理得好。 (11)学习成绩

成绩良好,没有不及格科目。如果能够获得奖学金可在总分上面加5分。 (12)学习进步情况

不因工作而影响学习,能够保持优良成绩或成绩有较大进步。 5.具体考核办法:

分为老师评定、被考核对象自评、互评以及办公室记录四个部分

1、以上80分为评价分体系,其中老师评定、自评、互评各占1/3。根据以上具体评定内容打分,较好5分,一般3分,较差1分。

2、其余20分由办公室根据活动情况,计划、总结上交是否及时予以扣分处理。

(1) 每人基础分为20,计划、总结未及时上交扣2分,不上交扣3分

(2) 办公室要求上交的材料每次未及时上交扣2分,不上交扣3分 (3) 活动结束后发票未及时上交扣2分,不上交扣3分。 (4) 办公室及30

4、30

8、309会议室用后不整理每次扣3分。(5) 常委会例会迟到扣2分,未到扣3分。(有特殊情况事假或病假者除外)

(二)副部、干事考核办法: 1.思想素质(10分)

采用逐减法,根据思想表现,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2.工作任务及服务态度(60分) (1)本职工作安排及完成(20分) 1)每学期无工作计划扣3分; 2)每学期无工作总结扣3分;

3)要求上交的材料不及时每次扣2分,扣完为止。 (2)工作责任心和态度(10分) 1)责任心强,态度好10分; 2)较强,较好6分; 3)一般的2分; 4)差的不给分; (3)考勤纪律(20分)

无故不参加学生会召开的会议或组织的集体活动者一次扣5分,无故迟到、早退每次扣3分,事先请假每次扣1分(除公事外),病假不扣分(要事先请假); (4)服从安排(10分)

满分10分,有不服从安排的每次扣2分,扣完为止。

3.工作能力(20分 根据表现打分,较好5分、一般3分,较差1分) (1)对所做的每项工作有计划,安排周密,方法妥当(5分) (2)有权衡利弊、正确处理个人与集体,工作与学习的关系的能力(5分)

(3)有妥善处理同学之间发生的矛盾及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5分) (4)协调本部门与其他部门关系的能力(5分) 4.学习情况(10分)

(1)学习成绩:采用基本分加减法,基本分7分,成绩在专业前20% 的加3分;前50%的加2分;前60%加1分;60%以后的不加分。 (2)有无不及格科目:如有不及格科目,每门次减2分

5.具体考核办法:以上由各部门自行记录,考核时包括自评20% ,互评30%,部长评分50% 。

八、干部的奖惩:

1.考核结果作为评选优秀学生干部的主要依据,并给予一定奖励。2.每个部门评出考核成绩最高的副部、干事各一名,授予校学生会优秀副部、干事称号。

3.凡考核为不合格的学生会成员将没有机会参加换届选举。

4、受学生会内部通报批评两次以上(包括两次)者,取消评选优秀学生干部资格。

5、各部门将考核成绩送办公室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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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管理制度

(实施:二0一0年元月一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公司为明确劳资双方权利与义务,健全现代经营管理体制,促使劳资双方同心协力,促使本公司的员工管理有所依据,特依相关法令,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凡劳资双方均应适应本规则规定,唯特约人员依合约另定。 第三条:本公司劳资双方均应致力于职业道德建立,互为对方设想。

第四条:本公司有照顾员工义务,也有要求员工提供劳务权利,各同仁应遵照本规定,善尽义务,方能提供可享权利。

第二章受雇与辞雇

第一条:本公司各部门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增加人员时,应填人员需求申请单,经总经理核准后,由人事部门办理招聘事宜。

第二条:新进人员经考试或测试及审查合格后,由人事部门办理试用申请表,原则上职员试用3个月,期满考核合格者,方能正式录用,但表现突出者,应缩短其试用时间。

第三条:试用人员如因品行不良或职务成绩欠佳或无故旷工者,应随时停止试用,予以辞雇,试用未满三日者,不付工资。

第四条:凡有下列情形者,不得录用。

一、剥夺政治权力尚未结束者。

二、被判有期徒刑或被通缉,尚未结束者。

三、吸食毒品者。

四、拖欠公款、有记录在案者。

五、患有精神病或传染病者。

六、品行恶劣,曾被开除者。

第五条:本公司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得经书面预告终止正式员工之劳动合同:

一、歇业或转让时。

二、亏损或业务紧缩时。

三、由于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据力之因素,公司不得不暂停工作在一个月以上时。

四、业务性质变更,有减少劳工必要,又无适当工作有供安置时。

五、员工对于所担任工作不能胜任时。

制定:行政部

第六条:本公司如有第十条情形者,终止劳动合同时预告时间如下:必要时得以预告工资方式终止合同;

一、工作三个月以上而不满一年者,于五日前预告。

二、工作一年以上而不满者三年者,于十日前预告。

三、工作满三年以上者,于十五日前预告。

第七条:凡本公司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公司不经预告终止合同:

一、订定劳动合同有虚伪行为。

二、违反劳动合同条款者。

三、违反奖惩管理规定达到开除程度者。

第八条:本公司如有下列情形者,劳方可以不经预告解除合同;

一、本公司订定合同为虚伪意思,使劳动者误信而有损害者。

二、本公司事业主、事业主亲属、事业主代理人对员工有侵权行为者。

三、合同所规定的工作,对员工健康有较大危害,经建议本公司改善而无效者。

四、本公司事业主、事业主代理人或其他劳工有恶性传染病,有传染之情形者。第九条:员工依前述规定终止合同者,应自知悉情形之日起三十日内,有第

二、四条款情形,本公司已将结果送医院或辞雇,员工不得终止合同。

第十条:凡与本公司以书面订定合同期限三年之员工,于届满后可依规定终止合同,但应于三十日前预告本公司。

第十一条:凡员工离职时,应依规定预告本公司,并办理移交手续后始得终止合同。未依照规定期间预告或合同未到期而辞约者,预赔付一个月薪薪(即扣压一个月工资不付)。

第十二条:员工报到程序;

一、新进员工报到根据应聘工种的不同提供相应的毕业证、身份证、保证书等相关证件,如证件不齐须提供有效证明。

二、人事单位对相关证件就其真实性、有效性进行核查。

三、办理临时识别卡、考勤卡、登记员工花名册,建立新进员工档案。

四、通知用人单位领人并按规定预支生活费。

五、安排住宿及发放福利品。

六、对新进员工,根据实际情况,对其进行职前培训及在职训练。

第十三条:员工离职程序:

一、离职申请

1、凡员工因病、因事或其他原因自动离职者,应依规定预告时间前填写“员工离职申请单”交相关人员审核并在离职前移交工作并填写移交单方可 离职。

2、员工若未依规定预告和移交并办理离职申请,致使公司因该业务工作受

阻而导致损害者,公司依相关规定诉求赔偿。

二、离职预告

于一个月前提出辞职申请预告。

第十三条:员工一经录用须与公司签订劳资合同,并双方遵守合同所规定之条款,其他临时性,短期工及特定性工作,视情况与本公司签订定期工作协议契约书,双方共同遵守。

第三章工资

第一条:本公司依据劳资兼顾互惠互利原则,绐予员工合理的待遇(具体待遇见薪资管理办法)

第二条:员工工资

一、基本工资:视从业人员的学历、经历、技能、体质及其工作性质而定(具体金额另定)从业人员的年度工资调整方案由人事部门规定,呈总经理核定后另行通知。

二、各项津贴(标准另行)

三、奖金(另行)

四、加班费(另行)

第三条:员工工资分计件与计时人员,以上工资规定只适合计时人员,计件人员不在此范围。

第四章工作

第一条:员工应遵守本公司一切规章制度,通知及公告。 第二条:员工应遵守以下各项:

一、忠于职守、服从领导,不得有阳奉阴违或敷衍塞责的行为。

二、不得经营与本公司类似或职务上有关的业务,或兼任其他公司的职务。

三、全体员工必须不断地提高自已的工作技能,以达到工作上精益求精,提高工作效率的目的。

四、不得泄露业务或职务上的机密,或假借职权贪污舞弊,接受招待,或以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

五、员工在工作时间内未经允许不得接见亲友或与来宾参观者谈话,如确因主要事情,必须会客时,应经主管人员批准在指定地点、时间不得超过十五分钟。

六、不得携带禁品、危险品进入工作场所。

七、不得携带公物(包括公司资料及复印件)出公司。

八、未经主管或负责人允许,严禁进入仓库及其他禁入重地,工作时间中不得任意离开岗位,如需离开应向主管人员批准后方可离开。

九、员工每日应保证工作区域、宿舍的环境卫生。

十、员工在工作时不得怠慢拖延,以期增进工作绩效并防止危险。

十一、员工应通力合作,同舟共济,不得吵闹、斗殴、互相聊天闲谈,搬弄是非或扰乱秩序。

十二、各部门负责人必须注意自身的涵养,提高工作情绪和满意水平,使员工在职业上有安全感。

三、按规定上下班,不得迟到或早退。

第五章考勤

第一条:本公司员工上下班采用刷卡制度,(计件人员除外),具体打卡细则见打卡制度。违反打卡制度按规定处罚。

第二条:计时员工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8:00 第三条:员工如有迟到、早退或旷工等情形,依下列规定处理:

一、迟到、早退

1、员工均需按时上、下班,工作时间开始中后至五分钟到班者为迟到。

2、提前五分钟内下班为早退。

3、超过十分钟后才打卡者以旷工半日论,但因公外出或请假并主经主管证明者除外,员工当月内迟到、早退合计每三次以半日计。

4、无故提前十分钟下班者,以旷工半日论,因公外出或请假经主管证明者除外,

5、上、下班忘记打卡者,应于次日经单位主管证明才视为常勤,并补办异常出勤手续,并交人力资源部备案。

二、旷工

1、未经请假或假满未经续签而擅自不到职以旷工论。

2、无故连续旷工三日或全月累计旷工六日或一年旷工十二日者,予以解雇。

3、员工旷工,不发薪资及津贴。

第六章休假(计件除外)

第一条:员工除公司规定时间休息外,可享受以下法定假日,

一、元月

一、二日(元旦新年)

二、五月一日(劳动节)

三、十月

一、

二、三日(国庆节)

四、农历春节前三天

第二条:前条休假日的薪资及津贴照给,如工作需要加班时应按规定发给加班费,法定假日如遇星期日其补假与否依政府规定办理。

第七章请假

第一条:员工请假应于前一天找到代理人并填写请假条,依照下列规定办妥后方可,否则以旷工论,但突发事件或急病来不急先行请假者,应利用电话或其他

方式迅速向部门主管报告,并于当日由部门主管或其他代理人依照下列规定代办请假手续,否则也以旷工论。

一、请假一天以内报请主管转呈经理核准。

二、请假超过一天,报请主管转呈至副总或总经理核准。

三、请假批准后,请假条一律送人力资源部留存办理。第二条:本公司员工请假假别及细则如下:

一、婚假:员工结婚者给予婚假8天,入公司服务未满一年者婚假3天,工资照给。

二、事假:员工因事必须亲自处理者,得先请准事假,并应提前一天或当天办理。

三、病假:员工因普通伤害、疾病或生理因素必须治疗或休息者,得持证明申请普通伤病假。

四、丧假:

1、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继父母、配偶、子女丧之者,给予丧假五天,工资照发。

2、配偶父母、配偶之祖父母、配偶之养父母或继父母,兄弟姐妹丧之者给假三天,工资照发。

五、产假:

女性员工分娩前后得停止工作,并给予产假九十天,难产多15天(医院证明),多胎生育,多一胎多15天。不满4个月流产者,给予20天产假,满4个月流产者,给予30天的产假,产假期间发放基本工资。

1、产检假:怀孕三个月起每月一天,9个月起每月三天。

2、计划生育假:绝育给予产假二星期,人流一星期。

3、公假:员工奉派出差、考察、训练等,依实际需要天数给予公假,工资照发。

4、工伤假:以签呈方式为准,工资照发。

第八章奖惩

第一条:员工奖惩分为以下几种,并在当月工资中相应发给现金或给予扣款。

一、奖励 (1)嘉奖50元 (2)记功200元 (3)记大功500元 (4)升迁

二、惩罚

(1)申戒 扣50元

(2)记过扣200元 (3)记大过扣500元 (4)降调

(5)开除(除名)

第二条:员工有下列事项之一者给予嘉奖。

一、品行端正,工作努力,能出色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事务者。

二、技术熟练,工作绩效优异者。

三、热心服务,有具体事实者。

四、拾金不昧(价值100元以上)

五、有显著的善行是为公司荣誉者。

六、见义勇为,救助有功者。

七、品质改善确有成效者。

八、改善工作效率,确有成效者。

九、其他合乎嘉奖情形之一者。

第三条:员工有下列事迹之一者,予以记功:

一、对管理制度建议改进,经采纳执行,卓有成效者。

二、爱惜公物,节约物料,对废料合理利用,卓有成效者。

三、遇有灾难,勇于负责,处理得当者。

四、检举违规或损害公司利益者。

五、提高工作效率,增加产量颇具成效者。

第四条:有下列事迹之一者,予以记大功,并优先考虑职务升迁。

一、遇有意外事故,奋不顾身,不避危难,因而减少公司损害者。

二、维护员工安全,冒险执行任务,确有功绩者。

三、维护公司重大利益,避免公司重大损失者。

四、有特殊贡献或新发明,而使公司获重大利益者。

五、有其他重大功绩者。

第五条::有下列事项之一者予以特别奖金或晋级:

一、研究发明对公司有贡献,并使成本降低、利润增加、成绩卓著者。

二、对公司有特殊贡献者。

三、一年内记大功三次者。

四、服务满五年成绩优良者,未曾旷工或受记过以上处分者。第六条:员工有下列事迹之一者,经查属实者,得以申戒:

一、工作或值班时间怠情擅离工作岗位或情节轻微者。

二、工作散漫,服装不整或行为不检者。

三、在工作场所内嬉戏、口角、喧哗、扰乱秩序,妨碍公共安全者。

四、工作督导不力、未尽职责、情节轻微者。

五、工作效率低下,主管交办之事未能如期完成,情节轻微者。

六、工作时间吃东西、听音乐、聊天、阅读与工作无关之刊物或从事与工作无关之事情者。

七、初次不听从主管人员合理指挥者。

八、浪费公物情节轻微者。

九、在工作上或对他人工作有欺骗行为情节轻微者。

十、隐瞒事实、知情不报、敷衍了事情节轻微者。

一、违反作业标准或未尽岗位职责及要求,情节轻微者。

二、违反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情节轻微者。

三、违反公司其他管理规定者。

第七条:员工有下列情事之一者经查属实者,予以记过。

一、因疏忽导致损耗公司物品,使公司蒙受损失者。

二、违背公司或上级主管命令,未于定期内完成应完成之事项,且未申报正当理由致使公司受损者。

三、散布不利公司之谣言或公司机密,对公司有不良影响者。

四、严重影响工作场所秩序,不利于公司业务正常运行者。

五、经常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渎职或擅离工作岗位者。

六、隐瞒刷卡事实,违反打卡规定,骗取公司工时者。

七、利用出勤时间办理私事影响公务者。

八、未经主管允可擅自带外人进入工作场所参观者。

九、对同仁恶意攻击、伪证而制造事端者。

十、投机取巧隐瞒蒙骗谋取非份利益者。

一、顶撞上司态度傲慢者。

二、破坏公司公共设施者。

十三、工作中因汹酒以致影响自己或他人工作者。

四、其他有违反公司管理规定情节较重者。第八条:员工有以下情形之一,予以记大过或降调。

一、假借本公司名义在外面招摇撞骗,影响公司声誉或使公司蒙受损失者。

二、携带危险品进入工作场所者。

三、遗失重要文件、物品或工具,致使公司蒙受损失者。

四、擅离职守,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五、虚报伪造不实工作记录、表单、考勤记录者。

六、拒绝或违抗主管人员合理安排,经多次劝导不听从者。

七、在公司内部有闹事者。

八、故意浪费原料,损坏公物者。

九、违反安全卫生规定,致公司蒙受损失者。

十、造谣生事,弄虚作伪,循私舞弊,隐瞒蒙骗,导致公司受损或造成公司不良影响重大者。

十一、在工作场所内制造私人物件或利用公物为己用者。

十二、擅自变更工作方法,违反操作规程,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三、撕毁公文、文件或擅自涂改之具体行为者。

四、对同仁有人身威胁,恶意污辱、攻击者。

五、其他重大违反规定者。

第九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属实者,予以开除。

一、在公司打架斗殴(包括殴打同仁或相互撕打)者。

二、对本公司负责人各级管理人员及同仁本身或家属实施暴行恐吓等行为者。

三、有偷盗行为者。

四、有煽动怠工、罢工之具体行为事实者。

五、在公司内有吵闹情节恶劣者。

六、公司其他明令违者开除者。

七、未经允可兼任其他职务或经营与本公司同类业务者。

八、本公司服务期间受刑事处分的。

九、吸食毒品者。

十、散播不利于公司的谣言或挑拨劳资双方关系,情节严重者。

一、伪造或滥用公司的印章。

十二、故意泄露公司机密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三、参加非法组织者。

十四、其他违反法令或规则规定情节严重者。

第九章 考核

第一条:员工考核分:

一、试用考绩:员工试用(职工1—3个月),由试用部门负责考核,期满考核合格者,填写试用人员考核表,报请总经理核准及公布后,方得正式录用。

二、平时考核:

1、各级主管对于所属员工就其学识、经验、能力、配合度,工作效率等,随时作严格公正的考核,凡有特殊功过者,应随时报请奖惩。考核数据作为员工月绩效工资评定的依据。

2、人力资源部应将员工假、勤、奖、惩随时作记录,作为月终及年终考绩之依据。

三、年度考核:其办法另订。

第二条:考核分优、良、中、差、劣五种。

第三条:办理考勤人员,应严守秘密,不得营私舞弊或贻误。

第十章 加班

第一条:本公司如因业务需要,应于工作时间以外加班,指定员工除因特殊事由经主管核准外,不得拒绝,违者以不服从主管人员论处。

第二条:员工加班须事先征得主管同意方可加班,并按规定打卡(特殊情况例外),加班后须填写加班申请单,逐级签呈后报请相关人员审批,否则不发给加班费。

第三条:加班费计算方法另订,(计件人员不计加班费)。

第四条:员工如不配合加班或在加班时间内擅离职守者,除不发给加班费外,视情节轻重追究其责任。

第五条:员工加班情形,由当事单位按月统计计算薪资。

第十一章

出差

第一条:员工出差分“长程出差”和“短程出差”二种,凡当天能往返者,称为“短程出差”,一天以上称为“长程出差”。具体办法另订。

第十二章

培训

第一条:为陶治员工品德,提高其素质和工作效率,应举办各种教育培训,被指定人员,非有特殊原因,否则不得拒绝参加。

第二条:员工培训分:

一、职前培训:新进员工实施职前培训,由人力资源部统筹办理内容为:

1、公司简介及员工守则的讲解。

2、业务特性及工作要求的说明。

3、指定资深及专业人员辅导作业。

二、在职培训:员工应不断研究学习本职技能,相互鼓励,各级主管应相机施教,以求精益求精。

三、专业培训:根据业务需要,挑选各级优秀干部或其他相关人员到各职业培训机构接受专业培训,或邀请专业人士到本公司作系列专题演讲,以增进其本职学习技能,以利任务的完成。

第三条:公司人事单位须依据公司发展要求及工作需要给予培训结果考核,考核成绩作为员工绩效、年度评审、升迁的一个参考。

第十三章

异动

第一条:本公司基于业务上的需要得随时调动员工的职务或工种,被调动的员工不得借故拖延或抗命。

第二条:各部门就所属员工的个性、学识、能力及公司业务的需要调配适当的工作,务必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第三条:员工接到异动申请单后,单位主管应于七日内、一般员工应于三日内办妥移交手续,并填写移交单,前往新职单位报到。

第四条:异动员工在接任者未到前,其职务由原直属主管指定适当人员代理或本人兼管。

第十四章

停薪留职

第一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签请停薪留职:

一、久病不愈呈请核准者。

二、因特殊事故呈请核准者。

第二条:停薪留职期间不计年资。停薪留职期满后,未办理复职者,视为离职。 第三条:员工停薪留职期间,擅自高就其他职位经查属实者,予以免职。

第十五章

保险

第一条:员工参加社会保险后,除依法享受各项权利及应得之各种给付外,不得向公司要求额外的赔偿或补助。

第十六章

安全与卫生

第一条:本公司各单位应随时注意工作环境安全与卫生设施的爱护,以维护员工身体健康。

第二条:员工应遵守公司有关安全与卫生各项规定,以保护公司和个人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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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使公司人事管理有章可循,以达到充分运用人力资源、提高经营绩效的目的,特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 员工是指与公司签订了服务期限壹年或壹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在合同期内履行本公司某具体岗位职责的人员。

第三条 公司员工的聘用、保证、服务、加班与休假、请假、考勤、待遇、考核、奖惩、教育与培训、福利、人事变动、移交手续、解职等事项除另有规定外,均依本制度办理。

第二章 聘用

第四条 公司根据业务需要及人员编制情况进行有计划的增员,增员以媒体广告招聘,人才劳务市场设点,专家、主管推荐等方式进行。

第五条 公司增员的考核选拔应经初试、复试与终试。初试一般由综合部负责以口试方式进行,必要可进行笔试或相关测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素质及与其应聘职位相关的基本知识和专业技能;复试由用人部门或专家负责进行,检测应聘人员的素质、专业知识水平及工作经验;终试可由综合部、用人部门、高级主管组成面试小组进行有关情况的确认,并对应聘者定级定薪。

第六条 公司增员的录用审批程序为:业务员级以下者应呈报主管领导批准,业务主办级以上者应经办公会通过由综合部下《任职通知书》。高级管理人员应呈报董事会批准。

第七条 公司新进人员,应验对身份证、并须于报到前向综合部提交下列资料,由综合部建立个人档案。

(一) 最高学历和职称复印件一份。 (二) 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1 (三)近期一寸免冠相片四张。 (四) 其他指定资料

第八条 新进人员报到后,由综合部组织入职培训并发放工作牌及《员工守则》等。用人部门应在三日内将其所提交的各类资料汇总报送综合部。

第九条 新进人员除另有规定外,自到职之日起一个月内为试用期,必要时视其试用期间表现之优劣予以缩短或延长。

第十条 试用期员工表现突出者,报经总经理批准可提前转正。试用期能胜任工作且无违纪行为,一月期满可自动转正。

第十一条 试用人员表现欠佳者应由其直属主管决定延长试用或停止试用,试用延长时间最长不超过三个月。

第十二条 被解聘人员,在一个月之内享有申诉的权利。申诉可越级或直接向董事长、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申诉,以确保试用人员得到公正对待,不致造成人才流失。

第十三条 凡有下列情况者,不得录用: (一) 剥夺公民权尚未复权者;

(二) 曾犯刑事案件、经法院判刑确定或通缉在案、尚未撤销者; (三) 吸食鸦片或其他毒品者;

(四) 原服务单位未办清离职手续或被开除者;

(五) 身体缺陷或患传染病或健康欠佳不能胜任工作者。

第十四条 公司与正式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签订劳动合同后,员工应亲笔如实填写《个人简历表》,并由综合部归档。

第十五条 公司员工工资及工龄自试用之日起计算。

第三章 服务

第二十一条 员工应遵守本公司一切规章制度及公告。

第二十二条 员工应无条件接受上级主管的指挥与监督,不得违抗,如有意见可于事前申诉或事后越级申告,但当时仍应坚决服从。

第二十三条 员工应时时处处自觉维护公司信誉,凡个人意见涉及公司方面者,

2 非经许可,不得对外发表。除办理公司指定任务外,不得擅用公司名义。

第二十四条 员工应爱岗敬业,尽忠职守,并保守公司一切机密。

第二十五条 员工执行任务时,应力求成功、不得畏难逃避,互相推诿或无故拖延。

第二十六条 员工办理业务时,应有成本观念,对一切公物应善加爱护。公物未经许可,不得私自携出。

第二十七条 员工对外接洽业务,应态度谦和、彬彬有礼,不得有骄傲侮慢、得罪客户、损害公司名誉的言论和行为。

第二十八条 员工间应彼此通力合作,同舟共济,不得有吵闹、斗殴、搬弄是非或其他扰乱秩序、妨碍风纪的行为。

第二十九条 除因工作需要,员工在工作时间不得看报纸、杂志、电视,以全神贯注本职工作,提高质量及效率。

第三十条 员工工作时间应注重个人仪表形象,必须穿着公司统一服装,佩戴工作牌。如有违反,每次罚款30元,在当月工资中扣除。

第三十一条 公司各级主管应做表率,以自身人格力量影响和感染员工,营造一种能使员工竭尽所能,力争上游的工作气氛。

第五章 加班与休假

第三十二条 公司提倡“当日事,当日毕”的工作作风,鼓励员工提高工作效率,增强时间观念,能在工作时间干完的绝不拖到下班之后。公司需要员工加班时,应征得员工同意并由部门主管填写《加班申请表》交主管领导批准,同时通知综合部和其他有关部门。加班结束后,部门主管将《加班申请表》报综合部存档。

第六章 请假

第三十三条 员工请假分为:

(一) 事假:适用于必须本人处理的事宜。一次请假不超过三日的,事前由主管上级审批;三日以上须呈总经理审批。事假无薪资。月事假3天(不含3天)以上取消当月绩效工资。

3 (二) 病假:每月可休病假l--2天(1天为有薪假),月病假3天以上(不含3天)应提交县级以上正规医院的病情证明书及病假条,交主管审批。休病假期除扣除实际天数相应日薪金外,累计三天以上的取消当月绩效工资。

病事假年累计不得超过15天(含15天),否则视情况扣除部分年终奖。 (三) 公伤假:因执行公务受伤,应提交主管上级证明和县级以上正规医院出具的伤情证明书,假期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工龄工资与学历工资之和)照发,超过30天以上者需经总经理批准。所需日数应依医生证明确定。

第三十四条 员工请假均应填写《请假单》,书面陈述理由同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经主管批准并送综合部登记后,始为准假。凡未经准假而擅离职守或未请准续假而缺勤者,除因临时急病或重大事故经证明属实,并于事后三天内依规定呈请批准外,均应以旷工论处。

第三十五条 员工请假理由不充分或有碍工作时,主管应斟酌情形不予准假或缩短假期,或令其改期请假。

第三十六条 员工谎报不实理由骗假,经查明属实者,以旷工论处。

第三十七条 试用人员请假不论假别,一律按日扣薪。

第七章 考勤

(按本公司现行考勤制度执行)。

第八章 工资和福利

第三十八条 有关公司员工工资的构成、标准、制定原则等另见《成都先导装饰有限公司工资制度》。

第三十九条 公司特设礼金及慰问金。

对于员工之婚丧喜庆,公司从福利基金中提取以下金额作为慰问或祝福。其支付标准如下:

1、生日:贺卡一张,价值60元蛋糕一个(限本人,并需提供身份证)。

2、婚庆:贺卡一张,礼金600元(该员工需在本公司工作一年以上。限本人,并需提供结婚证)。

4

第九章 教育与培训

第四十条 公司根据员工素质、能力、智力、绩效等指标考核测评情况及职位需要举行定期或不定期教育与培训,以确保员工与所从事的职位达到互相适应。

第四十一条 有关教育与培训,其参加人员、课程、时间、地点、方式等均根据培训计划进行。

第四十二条 为使教育与培训顺利进行,凡需相关部门或人员配合时,相关部门与人员不得借故推诿。

第四十三条 公司在需要时将聘请外来专家担任教师或委派有关人员参加外部培训。

第四十四条 综合部将培训情况作完整记载,并对培训效果作分析评价。

第四十五条 员工培训情况及结果将作为考核材料之一。

第四十六条 公司综合部负责员工培训的计划、组织、控制、指挥等管理工作。

第四十七条 公司鼓励员工采取多种方式自学。凡是在公司工作期间通过自学与职位相关或公司业务所需之知识、技能提高自身素质、才能者,可获得公司一定的现金奖励。

第十章 奖励和处罚

第四十八条 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嘉奖,每次加发五天工资,并于当月工资中一并发放:

(一) 工作非常努力,按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任务者。 (二) 拾金(物)不昧(价值500元以上)者。 (三) 优质服务,有生动感人的具体事迹者。 (四) 有人所称颂的善行佳话,为公司带来荣誉者。

第四十九条 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记功,每次加发十天工资,并于当月工资中一并发放:

(一) 对业务技术或管理制度提出改进建议,被采纳实施,且有成效者。 (二) 节约成本、降低费用卓有成效者。

5 (三) 当灾难或意外事故发生时处置果断、减少损失者。 (四) 检举违法、违纪行为,维护公司利益者。

(五) 发现职责外故障,迅速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害发生、发展者。

第五十条 有下列事情(指公司内部)之一者,予以记大功,每次加发一个月工资,并于当月工资中一并发放:

(一) 当意外事件或灾害发生时,奋不顾身,不怕牺牲,减少损失者。 (二) 维护员工安全,冒险执行任务,功绩显著者。 (三) 维护公司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损失者。 (四) 有其他重大功绩者。

第五十一条 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一次性给予若干奖金或晋升工资级别: (一) 研究发明对公司确有贡献,并使成本降低、利润增加者。 (二) 对公司有特殊贡献,足为全公司员工表率者。

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警告,每次减发五天工资,并于当月工资中一并减发:

(一) 上班时间擅离职守,懈怠工作者。 (二) 因个人过失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 (三) 妨害工作秩序,情节轻微者。 (四) 不服从主管合理指导,情节轻微者。 (五) 不按规定着装或有其他有损公司形象者。 (六) 不能按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任务者。

第五十三条 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记过,每次减发十天工资:并于当月工资中一并减发:

(一) 对主管指示或有期限命令,无故未能如期完成,影响公司利益者, (二) 在工作场所喧哗、嬉戏、吵闹、妨碍他人工作而不听劝告者。 (三) 对同事恶意攻击或诬陷、伪证、制造事端者。 (四) 因酗酒影响自己或他人工作者。 (五) 未经许可先行下班者。

(六) 因疏忽致使机器设备或物资遭受损失或伤及他人者。

6 第五十四条 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记大过,每次减发一个月工资,并于当月工资中一并减发,同时可考虑降级使用,并相应核减薪资: (一) 擅离职守,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二) 在工作场所或在工作中酗酒滋事,影响工作秩序者。 (三) 损毁涂改重要文件或公物者。

(四) 懈怠工作或擅自改变工作方法,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五) 不服从主管合理指导,屡劝不听者。

(六) 工作时间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之行为,情节严重者。 (七) 一月内旷工达五日者。

(八) 机器、车辆、仪器等具有技术性设备,非经常使用者或未经主管同意擅自操作,造成损害并负赔偿责任者。 (九) 其他重大违规行为者。

第五十五条 有下副事情之一者,予以开除:不发资谴费: (一) 对同事暴力威胁、恐吓、妨碍工作秩序者。 (二) 殴打同事或互相斗殴者。

(三) 偷窃或侵占同事、公司财物经查实者。

(四) 无故损毁公司财物,损失重大或第二次损毁涂改重要文件或公物者。 (五) 未经许可在公司外兼任其他职务者。 (六) 在公司服务期间,受刑事处分者。 (七) 一年中记大过满两次,功过无法冲抵者。

(八) 连续旷工三日或全月累计旷工三日或一年累计旷工达十二日以上者。 (九) 煽动怠工者。 (十) 吸食毒品者。

(十一) 散播不利于公司之谣言或挑拨劳资双方关系者。 (十二) 伪造、变造或盗用公司印信者。

(十三) 故意泄漏公司技术、经营机密,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害者。 (十四) 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致公司名誉受损害者。

第五十六条 员工功过抵销规定:

7 (一)嘉奖与警告抵销。

(二) 记功一次或嘉奖三次,抵销记过一次或警告三次。

(三) 记大功一次或记功三次,抵销大过一次或记过三次,员工功过抵销以发生于同一年度内者为限。

第十一章 辞退和辞职

第五十七条 公司员工的辞退按照《劳动法》和本公司劳动合同的有关规定执行。公司对辞退员工发放资遣费的标准为:满一年工龄发一个月基本工资,每增加一年工龄多补发一个月工资作为资遣费。特殊情况时,由公司办公会议决定资遣费的数额。

第五十八条 凡员工因病、因事或其他原因自愿申请辞去职务者为辞职,员工辞职须以书面申请呈报总经理或相关领导批准。

第五十九条 员工之解职均应到公司综合部及有关各部办理离职移交手续,并填写《离职通知书》及《资遣通知单》。

第六十条 正式员工解职时,综合部应通知相关部门知晓。

第十二章 附 则

第六十一条 本制度如有与国家法律政策相抵触者,从其规定。

第六十二条 本制度由综合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成都远光通讯工程有限公司

2004年5月

推荐第7篇:人事管理制度

人事管理制度

(一)招聘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的招聘选拔录用程序,保证招聘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原则,保证公司各部门、各岗位能及时补充符合岗位任职要求的优秀人才,特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对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各岗位、各层级人员的招聘管理工作。

三、职责

1.人事行政部职责

1.1负责公司人力资源规划,整理审核各部门提出的用人需求,编制年度招聘计划,确保公司长远的战略发展。

1.2负责招聘渠道的开发及效果评估、招聘信息的发布、简历的筛选和组织初试、复试。

1.3负责根据公司的薪酬体系,结合面试人员的实际情况及部门领导意见,进行工资标准的确定。

1.4负责招聘、选拔、录用体系、制度的建立及日常招聘报表的提报及数据的分析处理。

1.5负责公司招聘流程的完善。2.用人部门的职责

2.1负责根据本部门的组织结构及人员配置,及时提报本部门的用人需求。2.2负责制定本部门岗位的岗位说明书,明确具体的工作内容、工作目标及任职资格等。

2.3负责对应聘员工进行复试,从岗位需求角度对员工进行专业测评和综合能力评价,出具面试意见。

2.4负责本部门试用期员工的试用期工作指导、监督和反馈,出具转正意见。

2.5负责本部门离职员工的离职面谈,收集整理信息,不断改进部门工作,降低部门员工的离职率。

四、用人需求的提出

1.用人需求分为编制内用人需求、新增岗位用人需求。

2.编制内用人需求由各部门每月月初将本部门用人需求提报人事行政部《用人需求表》,须附带明确的岗位说明书。

3.新增加岗位由用人部门提前15天填写用人需求,附带详细的岗位说明书及岗位任职资格,经主管领导审批后,报人事行政部审核备案。人事行政部报总经理审核批准,待批准后,由人事行政部开始发布信息进行招聘。

五、招聘渠道

1.招聘渠道分为内部招聘及外部招聘,内部招聘是指面向公司内部员工进行的信息的发布及岗位竞聘、选拔面试及录用管理;外部招聘是指面向社会进行的人才的招聘、选拔及录用,包括网络、招聘会及校园招聘等。

2.具体的流程如下:

2.1内部招聘:部门提出用人需求——用人需求的审核——内部招聘信息的发布——整理应聘资料——面试——试用期——正式录用;新岗位试用期二个月,试用期工资按照原岗位工资标准执行,试用期满后,由本人提出转正申请,经部门主管领导、总经理审批同意后,按照新任职岗位的工资标准执行。

2.2外部招聘流程:部门提出用人需求——用人需求的审核——招聘渠道的选择——招聘信息的发布——收集整理应聘资料——组织初试、复试——试用——正式录用。

六、简历的筛选及通知面试

1.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录用: 1.1未满18周岁,有犯罪记录和不良嗜好的。 1.2身体状况不符合公司用人要求的。 1.3被公司开除或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者。

1.4不能提供身份证、毕业证、特种岗位操作证等有效证件的。1.5不同意公司目前现行的规章制度者。

2.初步筛选匹配度较高的简历,进行电话通知并且邮件告知公司相关的信息,包括公司简介、应聘岗位及岗位说明书、任职资格、公司地址及乘车路线、联系电话、网址等信息。

七、面试

1.所有员工面试均按要求填写公司的《求职申请表》,人事专员对面试申请表填写项进行审核,确保信息填写完整准确。

2.为提高面试的准确率,确保高度的人岗匹配度,同时提高面试工作的高效,面试一般进行初试和复试,原则上在一天之内面试完毕,具体如下:

生产类基层岗位面试,由人事行政部人事专员进行初试,用人部门主管进行复试。 技术支持类、销售类人员及职能部门的人员,由人事专员初试,用人部门主管进行复试。

主管级以上人员,由人事行政部主管进行初试,总经理进行复试。

3.面试考评人员根据《面试测评表》对相应的考评指标进行综合考评。考评完成后,根据被测评人员的面试表现,在对应的考评标准中做好记录和评价,出具初步的面试意见。人事行政部根据出具的面试意见,将确定是否录用及工资标准。

4.面试完成后,由人事行政部与用人部门结合,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确定是否录用。确定录用的,人事行政部人事专员进行电话通知,并确定试工时间。

5.人事行政部人事专员在求职申请表上注明求职人员试用的岗位、试用期限及工资标准,经总经理审批及本人签字确认后,将资料存档,妥善保管,注意薪酬保密。

八、员工报到及试用

1.员工报到办理入职手续需提供以下证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原单位的离职证明、1寸彩色照片6张、三级以上医院的体检报告。

2.新员工入职均有3天试工期,双方双向选择,通过试工期的,3-7天内办理入职手续。

3.员工试用期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合同期1年,试用期不超过1个月,合同期2年,试用期不超过2个月,合同期3年,试用期不超过6个月,结合面试测评表,在此原则的指导下由用人部门与人事行政部确定员工的试用期。

4.所有员工试用期工资按照岗位工资标准的80%执行,特殊情况工资标准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5.员工需要住宿的,由人事专员办理入住手续,并做好住宿登记。

(二)员工关系管理制度

一、转正管理

1.员工试用期2个月,原则上不允许提前转正,因试用期间工作能力突出,主管可批准提前转正,试用期结束后,本人填写《转正申请审批单》,部门直接主管领导审批后交至人事行政部,由人事行政部统一报送至总经理审核批准。

2.人事行政部根据总经理审批意见,进行转正工资的核算,员工转正申请审批表原件妥善保管,放入员工档案。

二、调动管理

1.调动分为部门内部调动和跨部门调动、公司指令性调动和员工申请调动、员工退回人事行政部的指令性调动5种,公司所有岗位调动按照岗变薪变的原则。

2.公司指令性调动是指因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对员工进行的指令性调动,该调动薪酬标准原则上不低于原工资标准。

3.员工申请调动是指员工因个人原因申请的调动,该调动薪酬标准原则上不高于原工资标准(内部招聘竞岗除外),特殊情况报总经理批准执行。

4.退回人事行政部的待岗调动,按照退回管理规定执行。

5.员工调动须填写《调动申请审批表》,经用人部门主管领导与接收部门主管领导同意后,提交人事行政部审核备案,经人事行政部领导审批同意后,由人事行政部开具《调动通知书》,按照调动通知书执行。

6.员工自岗位调动申请之日起由原部门负责监督确认员工工作交接情况,确保工作交接完毕确认无误后,方可离开原岗位到新岗位报到,因监督监管不到位导致影响本部门工作的,由部门主管领导负责。

7.所有员工必须服从公司调动,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一律按照旷工进行处理。8.人事行政部专员每月月初将上月调动申请审批表报总经理审核,审核批准后,由人事行政专员负责工资的核算。

三、员工退回流程及管理

1.员工退回是指员工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打架斗殴、多次睡岗、串岗、工作期间多次玩手机、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顶撞领导、辱骂同事等)、严重违反岗位操作规程和岗位说明书等造成安全事故、设备事故、产品质量事故、生产事故等,给公司经济损失的,各部门可以申请将员工退回人事行政部处理,除此之外各部门不得无故退回员工。

2.员工退回让人事行政部必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2.1员工违规违纪的直接证据及证明材料(违规违纪的现场照片、员工签字确认的投诉材料、超过3次以上的违规违纪处罚通知书、违反操作规程等造成的各种事故的处理报告及事故分析等)。

2.2《退回报告》要求部门主管领导签字确认。

3.各部门退回人事行政部处理的员工,必须履行以下流程及手续:

用人部门提交证明材料和退回报告——用人部门主管领导签字确认——人事行政部审核确认——总经理审批——用人部门对内宣布,通知员工到人事行政部报到——人事行政部全公司进行通报——重新安排岗位。

4.员工退回必须提供以上规定的二种材料,方可退回人事行政部,凡不符合以上规定要求且不能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各部门坚决不能将员工退回人事行政部。

5.经审核符合退回条件的员工退回人事行政部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人事行政部报到,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一律按照旷工进行处理,退回员工待岗期间(未重新分配岗位期间内或者不服从分配者)由人事行政部进行统一管理,工资标准按照基本工资发放,基本工资低于菏泽市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菏泽市最低工资标准执行。

6.退回员工必须服从人事行政部安排,由人事行政部安排培训学习,经培训后,在规定时间内持调动通知书到新调配岗位报到,工资标准按照新岗位确定的工资标准执行,不服从调配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一律按照旷工处理;退回员工在新岗位期间仍不能胜任岗位要求或被新部门退回的,人事行政部将与当事人解除劳动合同,永不录用。

四、离职管理

1.试用期员工离职必须提前3天填写《离职申请审批表》,转正员工离职必须提前

1个月写离职申请,特殊岗位如部门经理、财务、研发技术等核心岗位可适当延长离职日期,但最多不超过2个月。

2.员工离职申请审批表需部门直接主管签字确认;主管级以上领导离职需总经理签字确认。

3.员工提出离职后,如工作交接完毕,经部门主管确认无误后可提前办理离职手续,工资按照实际出勤时间进行核算,由人事专员负责协助员工办理《离职交接单》。

4.各部门离职人员工作交接及离职会签,必须严格进行把关,确保无任何纰漏后方可签字确认,否则因此造成的任何经济损失或后果,由经办人及部门主管承担。

5.所有员工离职必须办理正常交接手续,具体详见《离职交接单》,工作交接完毕确认无误后按照公司工资发放管理制度正常发放;人事专员每月月底将当月的离职申请审批表统一报送至总经理审核审批,通过审批后,于月初进行上月工资的核算。

6.人事行政部人事专员月底与各部门核实当月未办理正常离职手续擅自离职的员工明细,开具《工资冻结通知单》通知财务,待手续办理完毕后,方可进行工资的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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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建立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工作秩序,不断提高工作效率,更好地完成本场的各项职能任务。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保护区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会 议 制 度

(一)、党支部委员会议

党支部委员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支部委员参加,必要时可请有关党员参加,综合科科长负责记录。会议主要内容:

1、传达和贯彻上级党委的重要指示,决定和决议,并结合保护区实际讨论贯彻和实施意见。

2、研究决定管理促机构设置规模,遵照人事管理权限讨论决定股级以下人员的职务任免事项,并按有关程序上报市局及省保护区办审批。

3、研究决定党支部近期和远期的工作计划,党员的教育、学习和管理方案、考察,评定党员的思想行为,决定上述人员的奖励和处罚事项。

4、研究讨论党员的发展计划和对象。

5、研究决定保护区的发展和长远规划等重大事宜。

6、讨论其它需要支部委员会议决定的重大决定和事宜。支部委员会议设立专门会议记录本,有专人记录,年终归案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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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讨论其它需要由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主任办公会议设立专门会议记录本,由综合科科长记录,年终归案备查。

(四)、职工代表会议

由工会主席主持,正、副主任,工会委员、职工代表参加会议,会议内容:

1、传达贯彻上级和保护区的重要指示,决定和会议精神,公布主任会议的有关决定,对保护区的工作布置进行宣传,动员。

2、讨论通过保护区的重大计划。

3、讨论通过保护区的年度工作报告。

4、讨论通过职工的奖励和违法,违纪的处理意见。

5、讨论职工福利待遇等问题。

6、反映职工意见。

7、讨论通过其它需要职代讨论的事项。

二、学 习制 度

(一)、支部学习

由主任(书记)主持,或由主任(书记)委托副书记主持,全体党员参加。

1、学习时间:原则上每季度学习一次,每次1至2天。

2、学习内容:学习《党章》、《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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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上下班管理制度

1、管理处上班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早上八点三十分至十一点三十分。下午二点三十分至五点三十分。超过十五分钟上班为迟到,提前十五分钟下班为早退,迟到或早退超过六十分钟为旷工,迟到或早退超过三天的为旷工一天。

2、出勤登记管理。出勤登记工作由各科室负责人负责考勤,工作人员在上、下班十五分钟前到办公室签到,由副主任负责监督,月底财务按照办公室提供出勤登记表发放工作人员出勤奖。各管护站出勤登记由各管护站站长负责,月底财务按照各管护站站长提供出勤登记表发放出勤奖。

3、出勤奖发放规定:按实际出勤天数发放出勤奖,请假和旷工不发放当天出勤奖,出勤天数不足当月实际出勤天数一半,则扣当月全部出勤奖。

4、上班时间内,各科室、管护站搞好办公场所卫生,保持办公室整洁、舒适,各工作人员在各自办公室内办公和学习,做到不喧哗,不串门闲谈,保持有人值班和接听电话,热情接待来访和有关人员。

5、在上班时间内,严禁在办公场所内打麻将、打牌,下棋等娱乐活动,严禁上班赌博,若经场领导发现或有人举报经调查属实后,从严从重处理。第一次违规者,当事人向全体职工公开检讨,并记大过一次;第二次违规者,扣除当年奖金一半,调离岗位;屡教不听者,开除工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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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放过夜,如造成被盗或损坏由司机负责。

2、车辆钥匙由司机和综合科负责保管。

(三)、车辆保养维修

1、车辆使用油费实行定额包干,每辆车每月固定油费人民币2000元(由综合科负责办理专用油卡)具体参照《公务用车定额管理办法》。车辆使用费用并实行民主监督,定期公布,

2、车辆的维修、年审、保养等由综合科统一定点办理,其费用由财会统一进行结帐。

3、出差途中,车辆确实需要维修或加油的,须报告副主任同意,方可审批报销。

4、车辆需要维修时,司机要向副主任请示同意后由综合科负责到定点汽车维修厂维修,并列出维修项目清单;维修费在500元以下的要经副主任同意后维修,以上的要经主任同意后维修。

(四)、司机职责

1、司机人员隶属综合科管理,无出车任务时,必须参加本科室工作。

2、认真加强政治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思想和业务技术水平;遵纪守法,严格遵守林场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分工,做到随叫随到。

3、司机要加强对车辆的维护和保养,做到有问题及时检修,及时掌握车辆性能状况,确保车辆保持良好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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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计划生育管理制度

根据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08年11月28日公布的《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场的实际情况制定如下规定:

(一)、计划生育工作应以宣传教育为主、避孕为主、经常性工作为主,实行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

1、夫妻双方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

2、鼓励职工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

3、育龄夫妻应当自觉落实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措施,己生育一个子女的育龄夫妇,女方首选使用宫内节育器,参加孕情检查,每隔4个月查环查孕一次,一年查三次,对第一次未参加查环查孕者,作停发夫妇当月工资;对连续两次未参加查环查孕者,作除名处理。凡是居住在林场辖区内的外来已婚育龄妇女,都要参加孕情检查。

4、对违法超生的职工给予开除处分,并解除劳动合同,征收社会扶养费,按当地县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额为基数,一次性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扶养费。

(二)凡办理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职工,可享受以下待遇:

1、职工从发证之日起至子女十四周岁止,每月发给独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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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种补贴、出勤照常发放。

(三)病假

干部、职工(在职在岗下同)因病请假,应由本人;写病假条,三天以内由主管领导批准,三天以上,凭医生证明,报主任批准。

干部、职工病假期间待遇。

1、病假在两个月以内的,发足本人基本工资和各种补贴,出勤奖按50%发放。

2、病假超过两个月,六个月以内的,从第三个月起,发足本人基本工资和各种补贴,出勤奖按40%发放。

3、病假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停发出勤奖,工资按本人档案基本工资80%发放。

(四)工(公)伤假

1、干部、职工(在职在岗)因工(公)负伤,经保护区领导批准治疗期间,按社保因公负伤待遇办理。

2、非因工(公)负伤,按病假的规定办理。

(五)、职工年休假

1、职工年休假对象:保护区在职在岗的干部、职工,工作满一年以上。

2、休假时间: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20年以上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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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工作考评制度

每个科室都要作出每年度工作计划和半年工作要点,每年7月份,各科室要写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要点,并结合民主评议党员,文明单位评定,考评每个股室及其工作人员工作情况。每年十二月份到翌年一月份,各科室要全年工作总结,认真开展年度考评活动。

以上本各项工作制度从二OO九年三月一日起执行。

二OO九年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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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 事 管 理 制 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公司的从业人员人事管理,均按照本制度执行。

第二章任用

第二条各车间(部门)人员的派用,均应依其专业、工作能力给予任用。

第三条新进人员试用考核一个月后予以正式录用。 每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予以任用:

一、身体有缺陷,或健康欠佳,难以胜任工作者。

二、未满十六周岁者。

第五条新进员工试用期间,由所在车间(部门)进行考核,经考核试用成绩欠佳,品行不良,或发现其进公司前有不法表现者,随时停用,报公司人事科备案。

第三章 内 容

第六条 本公司各级人员除了应完成本职工作之外,还应完成上

级领导指派交办的其他工作事宜,应尽力完成,不得拒绝接受。

第七条 本公司从业人员均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热爱本职工作,认同本企业,不说任何不利于公司或有损

公司形象的话,不做任何有害公司的事。

二、准时上下班,对本职工作争取时效,不拖延不积压。

三、服从上级指挥,如有不同意见,应委婉或以书面陈述。

四、忠于职守,保守业务上的机密。

五、爱护公共财物,不浪费,不化公为私。

六、遵守公司一切规章制度及员工守则。

七、注意自身品德修养,切戒不良嗜好.

八、待人接物,态度谦和,以争取同仁及顾客的合作。

九、严禁操守,不得收受与公司业务有关人士或客商的馈赠、

贿赂。

第八条 本公司人员因过失或故意导致公司遭受损害时,应负赔

偿责任。

第九条 本公司的工作时间依照劳动保障部门批准的不定工时

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第四章 考 核

第十条 各级主管对于所属员工应就其工作效率、态度等随时严

格考核。

第十一条公司每月20日前评选一次月先进,每年年底评选一次

年度先进,评选标准参照评选先进规定。

第五章 奖惩

第十二条从业人员的奖励分为记功、奖金及晋级三种,其处理范围如下: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给予记功:

1、维护公司财务及设备,节省费用有显著成效者。

2、适时消除重大意外事件,或变故的发生者。

3、担任临时重大任务,能如期完成,并达到预期目标者。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发给奖金:

1、对生产运行、设备维护有重大改造或创新管理,并对提高

品质或降低成本有显著效果者。

2、对公司设备维护得当,或抢修工作提前完成,从而增加效

益者。

3、对生产、维护或管理方法作重大改革,提出建议或发明,

经采纳施行而取得显著成效者。

4、对采购销售、会计处理、生产高度、人力资源运用等方法

有重大改善,因而降低成本或增加收可明确计算其价值者。

5、对天灾、人祸或有害于公司利益的事件,能奋勇救护,或

预先阻止,使公司减免损失,有事实为证者。

6、积极对公司车间(部门)的发展、规划、生产、技术等提

出合理化建议者。

以上奖金的数额,公司视实际贡献的价值议定。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晋级:

1、一年内曾记功二次以上者。

2、对本职工作表现才能卓越,品德优良,工作成绩优秀,有

具体事实为证者。

3、工作有特殊功绩,使公司增加收益或减少损失者。

第十三条从业人员的惩戒,分为警告、罚款、降级及解除劳动

关系四种,其处理范围如下: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给予警告:

1、上班不穿工作服,不佩带工作证者。

2、未经准许擅自带外入厂参观。

3、所用机械工具、生产物品随意乱放,不符合标准化管理者。

4、携带小孩在工作场所有碍生产秩序者。

二、有下列形形之一者,视情节轻重应给予扣除绩效工资:

1、未经批准,擅自休息者。

2、无正当理由,延误生产(工作)致公司发生损失者。

3、指挥不当或部署不周,指使下属发生重大错误,使公司发

生损失者。

4、由于态度不端正,工作不认真,导致次品,影响产品质量

者。

5、不服从合理的工作安排者。

6、非火警时,擅自动用消防器材者。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给予降级:

1、在工作时间内,蓄意偷懒睡觉者。

2、向处泄露公司业务的机密者。

3、对上级主管不满,不循正途陈述建议,而任意漫骂者。

4、对本身职务不能胜任者。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给予解除劳动关系:

1、无故连续旷工三天以上,或一个月内无故旷工累计达6日

以上者。

2、未经允许,擅自在外兼职或参加经营与公司业务有关者。

3、因个人原因多次导致生产任务不能完成者。

4、胁迫上级领导,或蓄意违抗合理指挥,或打骂侮辱主观行

为情节重大者。、

5、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者。

6、利用职权营私舞弊者.

7、未按照规定或指示,擅自改变工作方式,致发生错误,使

公司受损失者。

8、故意损坏公司财物者。

9、有偷窃行为,经查属实者。

10、在公司内殴打或互殴者。

11、因故意或过失行为,致引起灾害者。

12、有煸动罢工的具体事实者。

13、触犯刑法,经审判确定者。

第六章工资支付与福利

1、公司按月支付工资,每月25日前支付。

2、工资由基本工资和计件工资组成,每月不低于800元。

3、法定假日按国家规定休息。病假按档案工资的一半支付,事

假不支付工资。

4、因病不能正常工作,请假必须凭医院证明,履行请销假手续,发病假工资。

其它福利待遇依据劳动法规及本公司实情而定。

第七章附则

本制度经公司职代会讨论通过执行。

二〇〇八年八月

推荐第10篇:人事管理制度

人事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公司的人事管理,明确人事管理权限及人事管理程序,使公司人事管理工作有所遵循,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公司全体职员,即公司聘用的全部从业人员。

除遵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外,本公司的人事管理,均依本制度规定办理。

二、管理权限:总经理确定公司的部门设置和人员编制、一线经理的任免去留及晋级,决定全体职员的待遇。

三、用工制度:公司用人均由人事主管统一招聘、建档,签订劳动合同。

1、员工来源:建立建全的用工担保制度,面向社会招聘,公司视员工为最大的财富,诚招天下有识之士。符合招聘条件均可到公司办公室咨询、报名。

2、应聘程序:应聘者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明、专业职称证书、注册执业证书、一寸照两张到办公室报名并填写个人简历,人事主管根据中心需求和意见审定后择优录取,并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书。

3、签订合同:员工试用期满后,由股东会考查合格后,签订正式劳动合同。试用期间工作表现突出者,由所属部门申请,经人事主管审核,总负责审定,部长级以上由执行董事审定,可提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书,报公司备案。

4、工作时间:员工每天八小时工作制,每周工作44小时(有特殊情况除外)。

5、内部调动:员工跨部门调动须经调出、调入部门负责协商同意,总负责批准,人事主管备案,并办理正式调动手续。

6、职务升降:由员工所属部门提出书面报告,写明原因及意见,人事主管审核,报总负责核准,执行董事批准,由人事主管发通知和工资变更单。

7、终止合同

(1)、用工期内终止合同,须提前七天书面通知对方。在正式合同期内终止合同,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2)、员工本人要求提前终止合同,必须按规定将辞呈递交所属部门,签署意见后,交人事主管并办理离职手续。

(3)、已离职员工在最后工作之日起的三个月之内不来办理离职手续及不领取工资者,即自动放弃领取工资和一切追讨权力。 (4)、离职手续必须由本人亲自办理,不得委托他人代办。

四、考勤、考评制度

1、员工考勤管理

(1)、作息时间:依据公司作息时间表。 (2)、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以出勤考核为准。

(3)、员工不许以任何理由委托他人代替签到,一经发现扣发当事人当日工资。 (4)、员工迟到早退15分钟(含)以内扣款10元,迟到早退每增加10分钟(含)扣款10元/10分钟,同时迟到3次记为缺勤半天。在不影响工作前提下如前一天加班或外出返回在九点以后的可晚来半小时,不视为迟到但将无全勤奖。 (5)、员工未请假不到岗位视为旷工。旷工一天罚当日工资的300%;无故旷工七天以上者视为自动离职,按有关规定执行(先罚后离)。

2、各部门设专人负责考勤,部门领导负责实施,执行经理统一监督。

3、填写考勤报表时按下列各项认真填写: (1)、上报部门名称,员工姓名。 (2)、应出勤日,实际出勤日。

(3)、员工当月出勤实际天数,迟到、早退次数及请假天数。

(4)、各部门考勤表于每月30日前上报人事主管审核,人事主管按工资管理细则拟定当月工资,转交财务主管执行发放。

(5)、考勤人员要如实记录和反映员工的出勤情况,不得隐瞒漏报,一经发现,罚款100元。

(6)、不准刁难考勤人员或私自涂改考勤记录。如有视情节轻重给予100元罚款或降级、解聘处理。

4、婚假及其待遇

(1)、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享受婚假。

(2)、结婚双方都达到国家规定晚婚年龄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有婚假。 (3)、达到国家规定结婚年龄者,其婚假期间保留工职,停发工资。

(4)、结婚双方都达到晚婚年龄者,其婚假期间保留工职,停发工资。一方达到晚婚年龄而另一方未达到者,不享受晚婚待遇。

5、产假及其待遇 (1)、凡本公司员工,不论工龄长短,均可依据《陕西省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实施办法》,享受产假待遇。

(2)、正常情况下,可享受产假90天,其中产前假15天,产后假75天,基本工资照发。

(3)、需提前半年向公司相关负责人写申请,未提前申请的将会影响休产假。 (4)、男员工可享受产假7天。

(5)、女员工发生其它情况的依照《陕西省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实施办法》执行。

6、丧假及待遇:按《劳动法》规定执行。

7、请假规定

(1)、员工因故不能按时上、下班者,必须提前向直接上级请假,必须填请假单,注明事由,确有急事来不及提前请假者,可先电话请假,征得有关人员同意后方能离去,事后补办请假手续,此起请假视为突然请假一年内不得超过七次。 (2)、员工请假后由直接上级安排他人暂代其工作;准假后,请假单交人事主管备案;假满后到人事主管销假。

(3)、因病需要请长假者,视具体情况处理。

(4)、一年病假超过50天者,视具体情况做出相关决定,如辞退等。 (5)、本省范围内连续请事假不得超过14天,病假原则不得超过15天;如要超过则应移交工作及物品并书面填报,申请表书面批示后方可离去;请假刚返回1个月之内能不得再请假。否则请申请辞职,意外事故除外。

6、请假扣除请假时间段内的工资(含请假时间内的休息日)

五、考评制度

1、考评期限及范围 (1)、定期考核

执行经理由总负责人考核,部门经理由执行经理考核,其余所有员工的考核由有关部门进行统一考核,年、月进度进行考核。 (2)、不定期考核

试用期满及合同期满的员工由人事主管和员工所属部门一同审定;日常性的考评由部门自行组织,考核结果报入人力资源部进入个人档案,做为年终考核的参考依据。

2、考核方式

首先由员工本人对自己的工作做出自我述职,再由主管上级对该员工工作成绩做出评议。人力资源部对考勤情况、奖罚记录进行汇总,最后由人力资源部负责与员工直接沟通,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并填写业绩考核评估表,最后由该员工本人在表上签字,以示评估结论获得双方一致认可,公司对员工考核结果保密。

六、工资、福利制度

1、工资

(1)、发放原则:工资采取密闭式发放,公司对员工工资保密,员工之间亦不得相互打听。

(2)、发放类型:月薪制,底薪+岗位奖金+全勤奖励+按年调整增加+补助+提成(详见薪资标准及补充方案)。

(3)、计发期限:当月工资下月发放,缺勤工资在本月工资中扣除。 (4)、发薪日期:下月26~28日发放, 法定节假日顺延,遇星期日顺延。 (5)、法定节假日:视为出勤。

(6)、换休假及加班:加班可享受同等时间换休假或领取加班费,详见薪资标准及补充方案。换休假不得跨年度、季度使用。

七、福利

1、每年春节前视公司效益和员工个人贡献、劳动纪录、考勤情况发放年终奖。

2、优秀员工、业务骨干享有学习、培训、深造的机会。

3、公司应关心员工生活,开展多姿多彩的文体活动,丰富员工业余生活,建立贺卡制度

八、奖罚制度

(一)、奖励

1、表扬(有下列事迹之一者,予以表扬)

(1)、品行端正,工作努力,技术超群,能迅速完成交办的重大或特殊任务者,积极参加公司公益活动者。 (2)、拾金不昧者。

(3)、有显著的善行佳话,足以中心为荣誉者。 (4)、热心服务,有具体事迹者。

2、嘉奖

(1)、对本公司经营、管理制度建议改进,经采纳,著有成效者。 (2)、遇到灾难,勇于负责,处置得宜者。 (3)、检举违规或损害中心利益者。 (4)、勤俭节约或对废物利用著有成效者。

(5)、发现职守外重大事故隐患,予以速报或妥当为防止损害者。 (6)、全年无违纪、投诉且服务主动、热情、周到,客户给予表扬者。

3、记功

(1)、遇到意外事故或灾害,奋不顾身,不避危难,因而减少损害者。 (2)、维护中心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损害者。 (3)、有其他重大功绩者。

4、记大功

(1)、研究发明,对经营、管理、购销、会计处理、财务调度、人、力运用等方法有重大改善,因而降低成本,增加收入者。

(2)、对公司有特殊贡献,对天灾、人祸或有害于中心利益事件奋力救护,或预先防止,使公司免受损失,有事实为证者。

(3)、连续三年考绩优秀,未曾旷工或受记过以上处分者。

5、奖励种类

(1)、表扬:每次加发20元; (2)、嘉奖:每次加发50元; (3)、记功:每次加发100元;

(4)、大功:每次加发200元;由各部门记录,年终由执行董事审批兑现。

(二)、惩罚

1、罚款10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1)、工装不整洁、化浓妆、不戴工牌或未戴在指定位置者。 (2)、吃零食、唱歌、聊天、吸烟、大声喧哗者。 (3)、喝酒、吃异味、刺激味食品者。 (4)、清洁卫生不彻底;不参加打扫卫生者。 (5)、工作时看报、化妆、办私事、接打私人电话者。 (6)、迟到、早退15分钟以上者。

2、罚款20元

(1)、不服从工作安排,不听指挥,影响工作顺利进行者。 (2)、聚堆、窜岗、空岗、擅离岗位者。 (3)、随地吐痰,泼水,乱扔杂物者。

3、罚款30元或30元以上者

(1)、出言不逊,或与客户发生口角,受到客户投诉者。 (2)、未经批准,擅自调班者。

(3)、因个人过失致发生工作差错,情节轻微者。 (4)、工作不认真,无责任感,造成工作拖拉者。 (5)、催促或变相驱赶客户者。

4、警告

(1)、对上级批示或有期限命令,无故未能如期完成,致影响中心利益者。 (2)、在工作场所喧哗、戏闹、防碍他人工作而不听从劝告者。 (3)、工作中酗酒,影响自己或他人工作者。 (4)、以权谋私,影响中心利益者。 (5)、代销私人物品,有损公司形象者。

5、记大过

(1)、擅离职守,致中心蒙受重大损失者。

(2)、怠慢工作或擅自变更工作方法,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3)、对同事或客户恶意攻击或诬害、伪证、制造事端者。 (4)、工作场所顶撞上级者。

(5)、各类具有技术性及专用性工具,非经使用人和部门主管同意擅自操作者(如因而损害并负赔偿责任)。

6、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予以辞退:

(1)、对同事、顾客暴力威胁、恐吓、妨害集体秩序者。 (2)、损毁涂改重要文件、凭证或公物。 (3)、在公司辖区内赌博者。

(4)、未经许可,兼任他职或兼营与本公司同类、同行业务者。 (5)、一年内记过满二次者。

(6)、利用公司名誉在外招摇撞骗,致使公司名誉受损害者。 (7)、参加非法组织者。

(8)、病、事假全年超过三十日者。

(9)、三个月试用期满,不与公司签订合约者。

(10)、三个月考评分连续为后三名,及不能胜任工作者。

7、惩罚种类

(1)、罚款:每次扣10——30元。 (2)、警告:每次扣50元。 (3)、记过:每次扣100元。 (4)、大过:每次扣200元。

(5)、辞退:中止合同,限期离开中心(一周内)。

九、修订与解释

、公司根据经营管理和实际情况需要,随时可对本制度的条款予以修改补充。

2、本制度的解释权在人事综合部。本手册中未尽之处,公司有权处理。

第11篇:人事管理制度

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公司为推进现代化的企业管理,使人事作业规范化、制度化,使公司员工的管理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员工责任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以下所称员工,系指本公司正式聘用的员工,及试用期间的新进员工。

第三条 凡本公司的管理制度(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请全体员工自觉严格执行。

第二章 招聘与录用

第一条 本公司对员工采用聘用制管理,基本政策是根据公司年度项目进展及人力资源规划、人员动态状况和人力成本控制目标,保证人员选聘与录用工作的质量,为本公司选拔出合格、优秀的人才,并使之适应业务发展要求。

第二条 选聘和录用过程遵循公平、公正、平等竞争的原则。

第三条 本公司聘用员工,由用人部门提出人员需求计划,凭总经理审核通过的《人力需求申请表》申请招聘,由行政部按《职位说明书》要求统一发布招聘信息,并办理内部选聘、调配或对外招聘手续。如需聘用临时用工,用人部门需报人事部批准备案。

第四条 招聘本着“先内部选聘、调配,后外部招聘”原则,降低、减少对外招聘费用。

第五条 应聘人员须向行政部提供应聘材料和有关证明材料,由行政部和用人部门联合确定拟聘人选和招聘考核方式,由行政部安排和组织招聘面试考核工作。

第六条 面试考核过程分三个部分视需要进行,第一部分由行政部初试(完成对应聘人员应聘态度、求职动机,学历证件和任职资格的考核);第二部分由用人单位面试(完成专业任职资格的考核);第三部分由行政副总复试并由行政部完成应聘者资格核查。对于重要职位的招聘需由总经理作最终的面试考核。考核由以下几项内容组成:

1、求职动机和工作期望;

2、责任心和协作精神;

3、专业知识与专业技能;

4、相关工作经验;

5、仪表、修养、谈吐;

6、必要时增加

1

相关岗位技能测试。

第七条 经核准拟使用的外部应聘人员,由行政部通知上岗,并审核或收取以下证件:

1、员工亲手填写的真实详细的《员工档案登记表》;

2、技术职称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近期一寸半身免冠照片3张;

5、特殊岗位作业证件;

6、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或失业证;

7、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第八条 接到录用通知后,应在指定日期到达公司行政部报到,如因故不能按期前往,应与行政部人员取得联系,另行确定报到日期。一旦确认试用,行政部对其进行简单培训,内容主要为公司的规章制度、行为规范和岗位技能。

第九条 本公司聘用的新员工,均应从入职之日起试用,试用期一般为3个月,期满合格后,方可正式录用。如表现优秀,工作成绩突出者,可提出书面申请经用人部门同意,行政部核实,总经理批准,缩短试用期。反之,如果用人部门提出延长试用期需报行政部,需经总经理审批,但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间,员工如果感到公司实际情况、发展机会与预期有较大差距,或由于其他原因决定离开,可提出辞职,并按规定办理离职手续;相反的,如果新员工的工作无法达到要求,公司也会终止试用。

第十条 试用期间,部门负责人有义务亲自或指定他人作为引导人帮助新员工尽快进入工作状态,引导人的主要职责包括介绍本部门职能、人员情况,讲解本职工作内容、工作程序、工作标准,帮助新员工了解公司有关规则规定,也为其他具体事务,如安置办公位、协助领取办公用品、使用办公设备等提供详细咨询。

第三章 劳动合同

第一条 劳动合同管理是对本公司与本公司员工之间劳动关系以及双方权利和义务进行的一种规范化的管理。本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包括对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及争议的解决。管理过程体现本公司人事政策,符合劳动法规定。

第二条 公司与员工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订立劳动合同,依法建立劳动关系,并保证劳动合同的有效性。劳动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法律效力,本公司亦应全面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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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劳动合同必须是本公司与当事人亲自签定,不得由他人代签。劳动合同一式二份,公司和当事人各执一份。

第四条 劳动合同的组成部分:淄博市劳动保障部门规范的劳动合同、保密协议、受国家法律保护的劳动合同附件。

第五条 离退休人员的聘用,由于不能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由公司与员工本人双方签订返聘协议,一式二份,公司与当事人各执一份。

第六条 凡公司录用的特殊岗位员工,公司与员工本人约定的其他协议,应在合同中阐明。

第四章

员工档案

第一条 员工档案是公司了解员工的过去背景和记录现在情况的资料,所有员工均应建立人事档案,人事档案归行政人事部专人管理。员工档案内容包括:

1/员工亲手填写的《个人求职登记表》与《员工档案登记表》;

2、职称证书、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复印件;

4、特殊岗位作业证件复印件;

5、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或失业证原件;

6、学历证书复印件;

7、近期一寸半身免冠照片3张;

8、劳动局盖章备案的《淄博市劳动用工备案和就业失业登记人员信息表》原件。

第二条 所有员工不得随意借阅他人的人事档案,如因工作需要,须经行政人事副总批准后方可借阅。

第三条 人事档案借阅时均需办理借阅手续,并在规定时间内归还。借阅后对该人事档案严加保密,不得泄漏给其他人。

第四条 员工人事档案中有下列事项变更,当事人须一周内通知行政部:

1、家庭地址和电话;

2、婚姻状况;

3、家庭主要成员;

4、出现事故或紧急情况时的联系人;

5、学习进修获得的新学历、执业资格、职业职称等。

第五章 工作规范与行为准则

第一条 员工应遵守本公司一切规章、通知及公告。

第二条 工作规范:

1、忠于职守,听从领导,服从分配,不得有敷衍塞责的行为。

2、在职期间不得经营与本公司类似或职务上有关的业务,不得兼任其他公司的职务。

3

3、办公时间不许私自外出,或假借因公外出办理个人私事。员工需外出办理相关事务,须经上级领导批准。

4、职员除本职日常工作外,未经公司总经理的授权和批准,不得从事下列活动:

(1)以公司名义考察、谈判、签约;

(2)以公司名义提供担保、证明;

(3)以公司名义对新闻媒介发布意见、消息;

(4)代表公司出席公众活动。

5、不得违背团队组织原则,不得在背后对公司、同事恶意攻击或诬害、伪证、制造事端。

6、不得泄露业务职务上的机密或假借职权贪污舞弊,接受招待或以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

7、不得携带违禁品、危险品或与工作无关的物品进入工作场所。

8、爱护公物,未经允许不得私自将公司财物、工作资料及复印件携出公司;不得损毁、拷贝、转移公司商业、技术资料。

9、工作期间不得中途随意离开工作岗位,如需离开应向主管人员请准后方可离开。

10、员工在经营管理活动中,不得索取或者收受业务关联单位的贿赂,严重违反者追究其刑事责任。

11、员工在工作时不得怠慢拖延,不得干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

12、工作期间员工应团结协作,同舟共济,不得有吵闹、斗殴、搭讪攀谈、搬弄是非或其它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

13、公司一直以来都在推行和强调“密薪制”,即员工之间不得相互打听彼此的工资信息,也不能对外任意透露自己的薪资水平,同时掌握薪酬信息的相关人员也应确保薪酬信息的保密性。员工可以通过咨询薪资专管人员解答薪酬上的困惑。违反者,取消一年内薪资调升及晋升机会。

14、员工对外接洽,应坚持有理、有利、有节的原则,不得有损害本公司名誉的行为。

15、各部门应针对部门工作职责及要求制定详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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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行为准则:

1、仪表及衣着服饰应保持整洁、大方、得体。

2、每日应注意保持工作区的环境卫生,办公用品、设备、器件等摆放整齐。

3、使用电话应使用礼貌用语,语言简明。开展业务工作,尽量长话短说,不得长时间(5分钟以上)或多次占用公司电话造成通讯不畅;不得用办公电话拨打私话,一经发现罚款50元。

4、财务报销的个人电话在规定时间内(7:00-20:30)必须开机,及时接听电话。必要岗位(如司机、中层以上)或相关人员特殊时期需保证24小时开机,保持电话畅通。如有特殊原因来电未接听(例如:没听到铃声、会议期间接听不方便、环境嘈杂无法接听、欠费等),应在发现后的第一时间内回复,时间不宜超过1小时。当月发生3次未接听工作电话且短时间内(1小时)不回复者,当月话费不予报销。

5、工作时间内,不得躺卧休息,不得进餐或吃零食。

6、工作时间,不得访问与工作无关的网站,坚决禁止利用办公电脑在上班时间炒股、娱乐的不良风气,保证电脑正常安全运行。

7、爱护公司财物,包括电脑设备、办公用品、办公家具、书籍资料、花草,如经检查、检测为非正常情况下缺损,员工应如数赔偿。

8、严禁私自使用公司复印机、传真机等公司资源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宜。

9、应注意节约能源,下班离开时及时关闭灯、空调、电脑、饮水机等电气设备。

第四条 必须不断提高自己的工作技能,以达到工作上精益求精,提高工作效益的目的。

第五条 各级主管及各部门负责人必须注意自身的涵养,领导所属员工提高工作热情和满意度水平,使员工在岗位上有安全感和归属感。

第六条 违反《工作规范与行为准则》将被视为违纪;因违反《工作规范与行为准则》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者,视情节轻重,将追索经济赔偿和行政处分;有涉嫌违法的,公司有权提请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七条 为体现公司整体形象,员工应按《工作规范与行为准则》行事,当不能清楚判断自己的行为是否与本准则相违背或《工作规范与行为准则》未涉及到时,当事人应向行政人事部或相关领导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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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考勤与休假

第一条 除总经理、副总经理及不定时工作制员工外,所有员工须亲自签到签退,不得托人或受托签名,否则双方按旷工一天处理。

第二条 公司实行每周六天工作制,工作日出勤时间为:上午8:30-12:00,1:30-5:30,如有调整,以公司新公布的时间为准。相关部门需根据部门工作性质制定作息时间的,将作息时间上报行政人事副总,获准后施行。

第三条 员工的考勤与处理

一、考勤规定:以部门为单位进行签到制考勤,每月5日前将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的考勤表报行政人事部,考勤作为当月工资与年终考评的依据。

二、迟到、早退:

1、员工均需按时上下班,工作时间开始后30分钟内到班者为迟到,工作时间终了前30分钟内下班者为早退。

2、员工当月迟到、早退合计三次计旷工半日。超过三次后,每次计旷工半日。

3、超过30分钟签到签退者以旷工半日论,因工外出或请假经负责人签字者除外。

4、员工应在上班前签到,下班后签退(签到、签退时间为签字时间),忘记签到签退者须提交证明,并有证明人签字,否则按迟到或早退一次处理。

三、请假、休假、加班补休:

1、请假休假规定:员工请假须填写《请(休)假审批单》报相关权限领导批准,未批准离开者、无相关权限领导签批者均以旷工论。

2、准假权限:

(1)不足半天的请假申请由部门经理审批;

(2)半天至三天以内的请假申请需经分管副总审批;

(3)超过三天以上的请假申请均需总经理审批。

3、请假分以下几种:病假、事假、婚假、产假、丧假。

(1)病假。员工因身体不适需要就医的,视为病假。请病假一天以内者免附医师证明,但当月连续请病假2天(含)以上或累计逾2天者必须具当日就医的医师证明。私立医院及私人诊所证明无效。病假2天(含)以内为带薪假,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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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含)内的为半薪假,超过10天的为无薪假。全年病假累计不得超过30天,届满时因病情严重经医师诊断仍需疗养者,可酌情给予特别病假,但以3个月为限。

(2)事假。如因事必须本人亲自办理,应提前一日提出申请。为体现本公司人性化的管理原则,规定半天以内事假为带薪假,超过半天为无薪假。事假以小时计算,当月累计半天,即4小时(含)以内的事假不扣薪,累计超过4小时,超出事假无薪。

(3)婚假。初婚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男22周岁,女20周岁)员工在领取结婚证书后6个月以内,可申请婚假3天;符合晚婚条件(男≥25周岁,女≥23周岁)可增加7天假期,婚假为连续假,不可间断休假。工龄不满一年员工不享有婚假待遇。为本公司服务满一年的再婚者可享受2天带薪婚假。员工子女婚嫁,给予2天带薪假。

(4)产假。员工婚内正常生育者,女方可享受90天带薪假(产假期间的薪资从社保处领取),剖腹产增加15天,多胞胎增加15天,累计不得超过120天;男员工配偶生育,可享受5天带薪陪护产假。工龄不满二年的员工不享有产假或陪护产假。

(5)丧假。遇有父母、配偶父母、子女、配偶死亡的员工给予3天带薪假;遇有(外)祖父母、配偶(外)祖父母、兄弟姐妹死亡的员工可申请有薪丧假1天。需要到外地料理丧事的,可根据路程远近给予路程假。

4、国家法定假期(元旦、春节、清明、五

一、端午、中秋、国庆)根据国家规定,以公司行政人事部下文为准。

5、加班补休。遇有周末、节假日需加班人员,加班日必须照常签到签退,事后可根据工作情况进行补休。不允许用加班日折抵事前各种类别的请假。

(1)补休只限三个月内的加班,工程管理及施工人员可视项目施工情况放宽。

(2)补休需填写《请(休)假审批单》,注明具体调休的加班日期。补休只限周末、节假日、需至23:00后的工作日晚间加班,晚间加班一次只可调休半天。

(3)员工也可在不影响部门工作的前提下要求将加班时间累积到一起补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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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调休时间由员工所在部门经理安排,以不影响工作为原则。

(4)但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认定为加班:

①由于正常工作任务未按要求及时完成而需延长工作时间或利用公休日、节假日完成的;

②各相关部门在正常工作日因接待公司客户延时工作的;

③节假日的培训、应酬等。

四、旷工

1、未经请假或假满未经续假而擅自不到职者按旷工处理。

2、委托或代人签到签退、伪造出勤记录者,一经查明属实,双方均以旷工论处。

3、员工旷工,旷工当日不发薪资,取消当月应发奖金。

4、连续旷工3日或全月累计旷工4日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达12日者,予以除名不发资遣费。

第七章 员工福利

第一条 社保办理:

一、公司依照政府有关规定,为员工办理相关社会劳动保险,保障员工的利益,设立的保险为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及独生子女父母养老补助。

二、公司办理社会劳动保险的对象是公司试用期满的正式员工(根据政府有关社会劳动保险的规定,年满女50周岁、男60周岁的员工停止办理社会劳动保险)。

三、缴纳保险费按有关政策规定的比例由公司与个人共同承担。

四、公司行政人事部负责办理员工的社会劳动保险事宜,每月15前将本公司人员新增、基数变更或停缴情况报送社会保险事业处。

五、社会劳动保险参保基数的调整时间为社会保险事业处每年公布的时间统一调整。

第二条 员工宿舍

一、公司为家庭住址较远的员工提供良好的住宿条件。

二、员工住宿期间发生的水费、电费、暖气费、有线电视费、网费、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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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由员工自理。如需公司租赁房屋,经公司批准后,房屋租赁费标准控制在200元/人以内,超额费用由住宿员工自付。

三、住宿员工必须遵守宿舍管理规定,服从公司关于宿舍调整的安排,不得破坏宿舍或带走原房间的家具、设施等。

四、为保障住宿员工人身安全,所有住宿员工须在20:00前赶回宿舍(加班除外)。如需晚归或投宿他处,必须提前将去处或投宿地点及投宿人、关系等,告知同宿舍其他人员。员工宿舍严禁留宿外来人员。

五、住宿员工在离职或离宿时,须到公司行政人事部办理退房手续。查验无损坏、无丢失、无赔偿费用等,将宿舍钥匙交到行政人事部,方可办理退宿。

第三条 福利午餐。公司为员工提供免费福利午餐,餐具自备。

第四条 通讯补助。根据不同职务职责和岗位需求量,拟定话补额度。调岗调职时随之调整。

第五条 节假福利。根据公司经营状况,由行政人事部拟定福利发放方案,经总经理审批后,统一发放。

第八章 培训与发展

第一条 员工培训是指公司为增强员工专业知识和岗位适应能力,提高工作技能和综合素质而进行的系统化的教育训练与开发活动。公司致力于创建一个学习型组织,使员工不断成长进步。

第二条 公司培训对象为公司全体员工,公司为全体员工提供平等的培训机会,员工有义务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培训。

第三条 公司对员工的培训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是有关公司业务的专业培训;二是背景性广度知识培训。根据不同岗位由行政人事部安排培训内容。

第四条 公司对员工的培训形式分外派培训、内部培训、外聘内训三种。外派培训即指员工参加社会上组织的各种管理与技术培训;内部培训指公司自主组织的各种培训;外聘内训指聘请公司外部的专家或讲师为公司员工进行培训。

第五条 公司主张经公司自主组织的的内训为主要方式,各级员工要积极参加自主培训,各部门经理应阶段性提出本部门的内训计划,在实际工作过程中由培训部门与行政人事部共同协商、确定主要培训方式并组织安排实施。

第六条 公司严格控制外派培训及外聘内训。对某些内训难以实现,而又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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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工作需要的外训项目,可由个人和所在部门提出申请,填写《培训申请表》,按表单程序审批后,方可参加培训。费用单据经行政人事部确认后方可报销,否则,培训费用自理。

第七条 公司安排员工参加的外派培训、外聘内训费用及发生的交通、住宿费用由公司承担,公司与受训人员签订《培训协议书》作为《劳动合同》附件。

第八条 员工职称、职业资格晋升或评审需公司统一办理者,所发生的费用公司予以报销,双方签订《培训协议书》,协议服务约定年限不得低于三年。培训所取得职称、职业资格证书取得后交公司行政人事部,由行政人事部存入个人档案。

第九条 《培训协议书》中明确费用、应服务年限,服务年限不满离职者,应折算返还公司为其深造发生的费用。总费用在1000元以下的培训,服务必须满一年;总费用在1001-2000元的培训,服务必须满二年;总费用在2001-3000元的培训,服务必须满三年,以此递增。

第九条 受训人培训结束后,应将培训资料、课件等交到行政人事部供其他员工借阅学习。受训人本人也应积极将培训结果、新知识与相关人员分享。

第十条 对新入职和新转岗的员工均应进行入职培训。入职培训主要包括公司规章制度、行为规范、企业精神、企业文化、公司组织架构、各部门分布与职能及该岗位业务知识等内容。对新进员工不能提供岗前培训,由行政人事部负责提供相关规章制度、行为规范、企业文化、组织架构、的书面材料供

新员工学习;由部门引导人负责介绍本部门职能、人员情况,讲解本职工作内容、工作程序、工作标准、该岗位规定。

第十一条 员工培训记录作为晋升、转岗、加薪等的参考,同时培训将纳入员工考核。

第九章 奖惩条例

第一条 本公司的基本政策是:以行政和经济手段实施奖惩,鼓励先进、鞭策落后,激励员工的士气。

第二条 奖励。公司奖励以通报表扬与物资奖励相结合的原则。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经公司高层会决议,给予一定奖励:

1、品行端正、工作努力、工作勤勤恳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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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特殊时期,能及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事务者。

3、在艰苦条件下工作,足为楷模者。

4、节约物料或对废料利用,卓有成效者。

5、遇有灾难,勇于负责,处理得当者。

6、检举违规或损害公司利益者。

7、发现职责外的故障,予以速报并妥善处理未造成损失者。

8、提前或超额完成任务,而又无返工者。

9、遇有意外事件或灾害抢险而减少财产损失者。

10、经领导层研究证明,对公司确有贡献,并使成本降低、利润增加者。

第三条 惩罚。公司惩罚以通报批评、行政处分与经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一、惩罚种类:

1、行政处分:警告、通报批评、记过、除名。

2、经济处罚:罚款、赔偿经济损失。

二、有下列情形者,予以通报批评或警告:

1、未经许可,擅自在公司内推销物品者。

2、违反公司《工作规范与行为准则》者,情节轻微者。

3、因个人过失致使发生错误,情节轻微者。

4、不服从主管领导合理分配,情节轻微者。

三、有下列情形者,予以记过一次:

1、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的命令,无故未能如期完成,以影响公司权益者。

2、在工作时间办公场所喧哗、嬉闹,妨碍他人工作而不听劝告者。

3、严重违反公司《工作规范与行为准则》者。

4、办公时间未经允许私自外出者,或借口因公外出经行政人事部抽查而不实者。

5、经警告二次,拒不改正者。

四、有下列情形者,应予以除名:

1、累计记过三次者;

2、严重失职、擅离职守、怠慢工作,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3、经查,故意侵占或偷窃公司及同事财务属实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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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公司内斗殴或殴打同事者;

5、假借职权贪污、营私舞弊或以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者;

6、伪造或利用公司印章者;

7、泄漏公司商业机密、技术机密,使公司蒙受损失者;

8、连续旷工3日或全月累计旷工4日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达12日者;

9、索取或收受业务关联单位贿赂者;

10、以上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者,除承担经济损失赔偿,情节严重者追究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五、经济处罚:

1、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公司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害的,经公司高管会商议,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

2、员工工作过程中由于操作失误、保管不当等造成公司财物损坏或遗失,应按价或折价赔偿。

第十章 内部调岗

第一条 公司本着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原则,将员工调配到适当的岗位工作。

第二条 公司基于业务工作需要并充分考虑员工的适应性,调动员工的职务或工作岗位,被调动者不得借故拖延或抗命。如两次不服从公司调动者应自动辞职或解除劳动关系。

第三条 员工跨部门或跨项目部调动,由行政人事部下达《调岗通知书》。

第四条 员工接到《调岗通知书》后,部门经理应于五日内,一般员工应于三日内办妥移交手续,前往新岗位报到。

第十一章 离职手续办理

第一条 员工个人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须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中层领导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须提前6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副总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须提前9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

第二条 由员工本人亲自提交辞职报告。

第三条 员工在提出辞职申请获准后,应完成所接手工作、公司资料、办公用品、业务联系、账务关系等交接,填写《交接明细表》。《交接明细表》一式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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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工作部门、离职人员、行政人事部各执一份。

第四条 员工工作交接完,本部门认可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离职手续需本人持《离职会签单》依次按表格所列,到相关部门,由相关部门负责人签字认可。

第五条 离职手续办理完后,将《离职会签单》交至行政人事部,办理劳动合同关系的解除。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一条 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行政部。

第二条 本制度在自 2013年1月

日起实施。

第12篇:人事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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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管理制度

□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的人事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公司员工的聘用、试用、报到、保证、职务、任免、调迁、解职、服务、交卸、给假、出差、值班、考核、奖惩、待遇、福利、退休、抚恤等事项除国家有关规定外,皆按本规定办理。

 第三条 本公司自总经理以下工作人员,均称为本公司职员。

第四条 本公司各级员工,均应遵守本规则各项规定。

□ 聘用

第一条 本公司所需员工,一律公开条件,向社会招聘。

第二条 本公司聘用各级员工以学识、品德、能力、经验、体格适合于职务或工作者为原则,但特殊需要时不在此限。

第三条 新进员工的聘用,根据业务需要,由主管人事部门统筹计划,呈报标准。

第四条 本公司各级员工必须具备以下资格,才能聘用

(一)副总经理以上职位,必须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熟悉业务、具有5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年龄在35岁以上。

(二)部门经理,必须具备大专以上学历,熟悉业务,具有两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年龄在25岁以上。

(三)一般职员,高中以上学历,其条件符合职务要求。

第五条 本公司特勤人员(司机、保安、打字员),必须具备下列资格,经考试合格,才能聘用:

(一)司机 有汽车驾驶执照,并具有两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

(二)保安 身高1.72M以上,有安全保安知识和实际工作经验。

(三)打字员 擅长中英文打字,有实际工作经验。

□ 试用及报到

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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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新聘用人员应试用合格才试录用,试用期为三个月,期满合格者方予录用为正式员工。

 第二条 员工在试用期内品行和能力欠佳不适合工作者,可随时停止使用。

第三条 员工录用前应办理报到手续,并按规定时间上班。

(一)填写个人履历表;

(二)交登记照片5张;

(三)交身份证复印件1份;

(壹) 交学历证。

□ 保证

第一条 本公司员工均应觅妥保证人,保证其在本公司服务期间遵守本公司一切规章。新进员工于办妥保证手续后才能报到。前项保证手续及保证人责任均按保证书及保证规约执行。

第二条 本公司员工保证人(以下简称保证人)以具有下列资格之一,经本公司认为适当者。

(一)团体保

资本充实经合法登记有案的工厂或商号;

(二)个人保

有正当职业,在社会上有相当信誉及地位的人士。但被保人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或本公司董事监察人现职人员均不得为保证人。

第三条 本公司员工经管现款、材料、成品等人员,其保证人应为相当的团体保。

第四条 被保人如有下列各款事情之一者,保证人应负一切赔偿责任,并负责代被保人办理离职手续。

(一)违反本公司一切规章或营私、舞弊、盗窃及其它不法行为致本公司蒙受损害者;

(二)贪污公款挪用公物者。

(三)弃职潜逃者。

第五条 保证人的职业或住址如有变更时,应由保证人或被保人以书面通知本公司办理更正。

 第六条 本公司员工如因职务变更对原保证人认为不能承担保证责任时,被保人应随时另觅妥保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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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保证人如因故欲退保或因其他事故丧失其保证资格时,应立即以书面通知本公司,由被保人另觅新保证人办妥换保手续,发还原缴保证书后方得解除保证责任。

第八条 本公司员工的保证人如发现不妥时可随时通知被保人限期换保,在换保期间如有必要可暂停其职务,待换保手续办妥后才准许复职。

第九条 本公司对员工的保证人如发现不妥时可随时通知被保人限期换保,在换保期间如有必要可暂停其职务,待换保手续办妥后才准许复职。

第十条 本公司员工离职,经办妥移交手续后6个月内未发现任何弊端时才发还保证书解除保证人的保证责任。

□ 职务任免 第一条 各级主管职务的委派分为实授、代理二种。

第二条 职务的任免除依章程项目须由董事会核定者外,各单位主管如认为有必要时可填具调派意见表呈总经理核定任免。

第三条 职务任免经核定后由人事部门填发人事任(免)令。

第四条 职务委派经核定后准支职务加薪,其数额另行决定。

□ 迁调

第一条 本公司基于业务上的需要,可随时调动任一员工的职务或服务地点,被调的员工如借故推诿,概以抗命论处。

第二条 各单位主管依其管辖内所属员工的个性、学识和能力,力求人尽其才以达到人与事相互配合,可填具人事异动单呈核派调。

第三条 奉调员工接到调任通知后,单位主管人员应于10日内,其他人员应于7日内办妥移交手续就任新职。前项奉调员工由于所管事物特别繁杂,无法如期办妥移交手续时,可酌予延长,最长以5日为限。

第四条 奉调员工可比照出差旅费支给办法报支旅费。其随往的直系眷属得凭乘车证明实支交通费,但以五口为限,搬运家具的运费,可检附单据及单位主管证明报支。

第五条 奉调员工离开原职时应办妥移交手续,才能赴新职单位报到,不能按时办理完移交者呈准延期办理移交手续,否则以移交不清论处。

第六条 调任员工在新任者未到职前,其所遗职务可由直属主管暂代理。

□ 解职

第一条 本公司员工的解职分为\"当然解职\"、\"退休\"、\"辞职\"、\"停职\"、\"资遣\"及免职或解雇六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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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本公司员工死亡为\"当然解职\"。\"当然解职\"得依规定给恤。 

第三条 本公司员工退休给予退休金,其办法另定。

第四条 本公司员工自请辞职者,应于请辞日30天前以书面形式申请核准,在未奉核准前不得离职,擅自离职者以旷工论处。

第五条 本公司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命令停职

(一)保证人更换期间,所属一级单位主管认为必要停职者;

(二)因病延长假期超过6个月者;

(三)触犯法律嫌疑重大而被羁押或提起公诉者;

第六条 命令停职者。

遇到下列情况,酌情予以处理

(一)因换保停职者,自停职日起15天内未办妥换保手续者,予以免职或解雇。

(二)因病命令停职者,自停职日起6个月内未能痊愈申请复职者资遣或命令退休。

(三)因案命令停职者,经判决为有期徒刑以上者免职或解雇,但侦查处分诉或判决无罪确定后,可予复职。

第七条 本公司员工于停职期间,停发一切薪津,其服务年限以中断计。

第八条 本公司因实际业务需要或资遣有关员工,其办法另定。

第九条 本公司员工离职,除\"当然解职\"及\"命令解职\"未能办理交接手续者外,均应办理交接手续,经各部门接交人签准后才能离职。

□ 服务

第一条 本公司各级员工应遵守本公司一切规章及公告。

第二条 本公司员工应接受上级主管的指挥与监督,不得违抗,如有意见应于事前述明核办。

第三条 本公司员工应尊重公司信誉,凡个人意见涉及本公司方面者,非经许可,不得对外发表,除办理本公司指定任务外,不得擅用本公司名义。

第四条 本公司员工不得经营或出资与本公司类似及职务上有关的事业或兼任公司以外的职务,但经董事长核准者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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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本公司员工应尽忠职守,并保守业务上的一切机密。

第六条 本公司员工执行职务时,应力求切实,不得畏难规避,互相推诿或故稽延。

第七条 本公司员工处理业务,应有成本观念,对一切公物应加爱护,公物非经许可,不得私自携出。

第八条 本公司员工对外接洽事项,应态度谦和,不得有骄傲满足以损害本公司名誉的行为。

第九条 本公司员工应彼此通力合作,同舟共济,不得妄生意见、吵闹、斗殴、搬弄是非或其他扰乱秩序,妨碍风纪情事。

第十条 本公司员工出勤管理应依员工出勤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员工出勤管理办法另订。

第十一条 本公司员工因业务需要加班者,应依加班管理办法规定办理,加班管理办法另订。

 □ 交卸手续

第一条 本公司员工交卸分

(一)主管人员交卸。

(二)经管人员交卸。

第二条 称主管人员者为主管各级单位的人员。称经管人员者为直接经管财物或事务的人员。

 第三条 主管人员应就下列事项分别造册办理移交。

(一)单位人员名册。

(二)未办及未了事项。

(三)主管财务及事务。

第四条 经管人员应就下列事项分别造册办理移交。

(一)所经管的财物事务。

(二)未办及未了事项。

第五条 一级单位主管人员交卸时应由公司负责人派员监交,二级单位以下人员交卸时可由该单位主管人员监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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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本公司员工的交接,如发生争执应由监交人述明经过,会同移交人及接收人拟具处理意见呈报上级主管核定。

第七条 主管人员移交应于交卸之日将本章第三条规定的事项移交完毕。

第八条 经管人员移交应于交卸日将本章第四条规定的事项移交完毕。

第九条 主管人员移交时应由后任会同监交人依移交表册逐项点收清楚,于前任移交后三日内接收完毕检齐移交清册与前任及监交人会签呈报。

第十条 经管人员移交时,应由后任会同监交人依移交表册逐项点收清楚,于前任移交后三日内接收完毕,检齐移交清册与前任及监交人会签呈报。

第十一条 各级人员移交应亲自办理,其因特别原因,经核准得指定负责人代为办理交卸时,所有一切责任仍由原移交人负责。

第十二条 各级人员过期不移交或移交不清者得责令于10内交卸清楚,其缺少公物或致公司受损失者应负赔偿责任。

□ 请假休假管理规定

第壹条 本公司以下列日期为例假日(若有变更时应预先公布),但因业务需 要可指定照常上班需以加班计算。

(一)例假日 1.元旦; 2.春节; 3.妇女节(限女性); 4.劳动节; 5.国庆节。

(二)每星期日。

(三)其他经公司决定的休假日。

(四)例假日若适逢星期日,其隔日不予补假。

第二条 员工请假分下列七种:

(一)事假:因事必须本身处理者可请事假,每年积计以7天为限。

(二)病假:因病治疗或休养者应具特约医院或公立医院证明申请病假,每年积计以30天为限;住院者,以1年为限,两者合计不得超过1年。

(三)婚假

1.员工结婚可请婚假8天(包括例假日);

2.子女结婚可请假2天(包括例假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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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兄弟姐妹结婚可请假1天。

(四)产假

1.员工生育可请假8星期;小产4星期(均包括例假日)。晚婚假加11个月,办独生子女手续再加3个月;

2.配偶分娩可请假1天。

(五)丧假

1.父母配偶丧亡可请假丧假8天(包括例假日);

2.祖父母、兄弟姐妹及子女、岳父母之丧亡可请假6天(包括例假日)。

3.其他直系亲属丧亡可请假1天。

(六)公假 因兵役检查或军政各机关的调训,期间不满1个月者或应国家考试或担任各级人民代表出席会议期间在3天以内者,可请公假;

(七)特别假 依其服务年资,可分别给予特别假。

第三条 前条各款假期内的薪津照常支给。

第四条 第二条各条款假期的核准权限如下:

(一)主管级以下人员,假期三天内由主管核准,三天以上由经理(主任)核准;

(二)主管级人员,假期三天内由主管核准,三天以上由协理或副总经理核准。

(三)经理级人员由协理以上主管核准。

第五条 本公司员工因执行职务所生的危险致伤病不能工作者,以公假论,期间以年为限,其假期延至次年时应合并计算,假期中薪资照给。过期仍未痊愈者可依退休规定命令退休。

第六条 请假逾期,应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事假愈期按日计扣薪津,一年内事假积计超过30天者免职或解雇;

(壹) 病假愈期可以未请事假的假期抵销,事假不敷抵销时按日计扣薪津。 患重大疾病需要长期疗养,经总经理特别核准者不在此限。

第七条 特准病假以半年为限,其假期延至次年时应合并计算。特准病假期间薪资减半发给,逾期者得予命令退休或资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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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本公司员工请假除因急病不能自行呈核呆由同事或家属代为之外,须亲自办理请假手续。未办妥请假手续,不得先行离职,否则以旷工论处。

第九条 本公司员工请假期届满行续假或虽行续假尚未核准而不到职者,除确因病或临时发生意外等不可抗力事情外,均以旷工论。

第十条 本公司员工旷工在7日以内按日计扣薪津。

第十一条 请假理由不充分或有妨碍工作时,可酌情不予给假,或缩短假期或令延期请假。

第十二条 请假者必须将经办事务交待其他员工代理,并于请假单内注明。

第十三条 计算全年可请假日数,均自每年1月1日起到12月31日止,中途止职者,比例递减。特准病假延至次年销假者,其次年事、病假期比照中途到职人员计算。

第十四条 本公司员工依本规则所请各假如发现有虚伪事情者,除以旷工论处外,并依情节轻重予以惩处。

第十五条 在本公司服务1年以上满3年者每年给予特别休假7天。服务3年以上未满5年每年给予特别休假15天,满10年以上每增满1年加给1天,但至多以30天为限。

第十六条 特别休假按以下手续办理

(一)每年初(元月)由各单位在不妨碍工作范围内,自行排特别休假日期。特别休假日期表一式两份,一份留存原单位,一分逐级转呈各部(室)经理(主任)核阅后送人事单位备查。

(二)特别假休假时,应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填员工请假记录卡),并觅妥职务代理人,办妥职务交待后才能休假。

(三)基于业务上的需要不能休假时,可比照休假天数的薪津数额改为奖金,若干休假期间,因业务需要奉令销假照常工作而不被休假者,亦行照其未休假天数的薪资额改发奖金。

第壹拾柒条 员工在休假之前一年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不给予特别假

(一)事、病假积计逾21天者;

(二)旷工达3天以上者。

□ 值班管理制度

第一条 公司于节假日及每工作时间外应办一切事务,除由主管人员在各自职守内负责外,应另派员工值班处理下列事项。

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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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临时发生事件及各项必要措施;

(二)指挥监督保安人员及值勤工人;

(三)预防灾害、盗窃及其它危机事项。

(四)随时注意清洁卫生安全措施与公务保密。

(五)公司交办的各项事宜。

第二条 本公司员工值班,其时间规定如下

(一)自星期一至星期六每日下午五时半起至次日上午上班时间止。

(二)例假日、日班、上午8时起至下午5时半止(可随办公时间的变更而变更)。夜班,下午五时半起至次日上午8时止。

第三条 员工值班安排表由各部门编排,于上月底公布并通知值班人员按时值班。并应在值日牌,写明值班员工的姓名,悬挂于明显地方。

第四条 值班员工应按照规定时间在指定场所连续执行任务,不得中途停歇或随意外出,并须在本公司或工厂内所指定的地方食宿。

第五条 值班员工遇有事情发生可先进行处理,事后分别报告。如遇其职权不能处理的,应立即呈报并请示主管领导办理。

第六条 值班员工收到电文应分别依下列方式处理

(一)属于职权范围内的可即时处理;

(二)非职权所及,视其性质立即联系有关部门负责人处理;

(三)密件或限时信件应立即原封保管,于上班时呈送有关领导。

第七条 值班员工应将值班时所处理的事项填具值班报告表,于交班时送主管领导转呈核查,报告表另定。

第八条 值班员工如遇紧急事件处理得当,使公司减少损失者,公司视其情节给予嘉奖。

第九条 值班员工在值班时间内,擅离职守应给予记大过处分,因情节严重造成损失者,从重论处。

第十条 值班员工因病和其它原因不能值班的,应先行请假或请其它员工代理并呈准。出差时亦同,代理者应负一切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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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本公司员工值班可领取值班津贴,其标准另定。

□ 考核

第一条 公司员工考核分为试用考核、平时考核及年中、年终考核等四种。

(一)试用考核依本公司人事规划规定任聘人员均应试用三个月。试用三个月后应参加试用人员考核,由试用单位主管负责考核。如试用单位认为必要延长试用时间或改其派他单位试用亦或解雇,应附试用考核表,注明具体事实情节,呈报经理或主任核准。延长试用,不得超过三个月。考核人员应督导被考核人员提具试用期间心得报告。

(二)平时考核

1.各级主管对于所属员工应就其工作效率、操行、态度、学识随时严正考核,其有特殊功过者,应随时报请奖惩;

2.主管人事人员,对于员工假勤奖惩应统计详载于请假记录簿内,并提供考核的参考。

(三)年中考核于每年6月底举行,但经决议无必要时可予取消年中考核。

(四)年终考核

1.员工于每年12月底举行总考核一次;

2.考核时,担任初考各单位主管应参考平时考核记录簿及人事记录的假勤记录、填具考核表密送复审。

第二条 考核年度为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第三条 有下列情况者不得参加考核。

(一)试用人员;

(二)复职未满3个月或留职停薪者

第四条 前条不得参加考核人员的姓名,免列于考核人员名册内,但应另附不参加考核人员名册报备。 

第五条 本公司员工年中、年终考核分工工作效率、操行、态度、学识、勤惰等项目,并可各分细目,以各细目分数评定(每项每分考核表另完成)。

第六条 考核成绩分优、甲、乙、丙等四级。

第七条 年中、年终考核分初考、复考及核一。其程序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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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办理考核人员应严守秘密,不得营私舞弊或遗漏。

第九条 年中、年终考核时,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考核成绩不得列为优等。

(一)所请各假(不包括公假)合计数超过人事规则请假办法规定日数者;

(二)旷工日数达2天以上者;

(三)本年度受记过以上处分未经抵销者。

第十条 年终奖金的加发与减发。

(一)本公司员工于考核年度内如有下列事情之一者可加发年终奖金:

1.嘉奖一次加发年终奖金3天;

2.记功一次加发年终奖金10天;

3.记大功一次加发年终奖金1个月;

4.以上各项嘉奖记功次数依次类推,加发年终奖金。

(二)本公司员工于考核年度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减发年终奖金。

1.所请各假(不包括公假)合计数超过规定满一星期者,减发20%,满二星期者,减发40%,满三星期者减发60%;

2.记过一次减发20%;

3.记大过一次减发60%;

4.以上各项请假期限及记达次数依次类推,减发年终奖金。

第十一条 任职未满一年者,其年终奖金按其服务月数比例发给。

□ 奖惩

第一条 本公司员工的奖励分为\"奖金\"、\"记大功\"、\"记功\"、\"嘉奖\"。

(一)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酌予\"奖励\"或\"功大功\"。

1.对主办业务有重大革新,提出具体方案,经实行确有成效者。

2.办理重要业务成绩特优或有特殊功绩者。

3.适时消灭意外事件,或重大变故,使公司免遭严重损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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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在恶劣环境下,冒生命危险尽力职守者。

5.对于舞弊,或有危害公司权益事情,能事先揭发、制止者。

6.研究改善生产设备,有特殊功效者。

(二)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予\"记功\"。

1.对于主办业务有重大拓展或改革具有实效者。

2.执行临时紧急任务能依限期完成者。

3.协助第(一)项1至3款人员达成任务确有贡献者。

4.利用废料有较大成果者。

(三)员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予\"嘉奖\"。

1.品行优良、技术超群、工作认真、克尽职守者。

2.领导有方,使业务工作拓展有相当成效者。

3.预防机械发生故障或抢修工程使生产不致中断者。

4.品行端正、遵守规章、服务指导,堪为全体员工楷模者。

5.节省物料,有显著成绩者。

(四)其他对本公司或公众有利益的行为,具有事实证明者,亦得以奖励。

第二条 员工的奖励,以嘉奖三次等于记功一次,记功三次等于记大功一次。

第三条 本公司员工的惩处分为\"免职或解雇\"、\"降级\"、\"记大过\"、\"记过\"、\"警告\",分别予以惩处。 

(一)员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以\"解雇或免职\"处分。

1.假借职权,营私舞弊者。

2.盗窃公司财务,挪用公款,故意毁损公物者。

3.携带违禁品进入工作场所者。

4.在工作场所聚赌或斗殴者。

5.不服从主管的指挥调遣,且有威胁行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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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利用工作时间,擅自在外兼职者。

7.逾期仍移交不清者。

8.泄漏公司机密、捏造谣言或酿成意外灾害,致公司受重大损失者。

9.品行不端,严重损及公司信誉者。

10.仿效上级主管人员签字,盗用印信者或擅用公司名义者。

11.连续旷工3天或全年旷工达7日以上者。

12.记大过达2次者。

(二)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降级\"、\"记大过\"处分。

1.直属主管对所属人员明知舞弊有据,而予以隐瞒庇护或不为举报者。

2.故意浪费公司财物或办事疏忽使公司受损者。

3.违抗命令,或有威胁侮辱主管的行为,情节较轻者。

4.泄漏机密或虚报事实者。

5.品行不端有损公司信誉者。

6.在物料仓库或危险场所违背禁令,或吸烟引火者。

7.在工作场所男女嬉戏,有妨害风化行为者。

8.全年旷工达4日以上者。

(三)员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以\"记过\"处分。

1.疏忽过失致公物损坏者。

2.未经准许,擅自带外人入厂参观者。

3.工作不力、屡诫不改者。

4.在工作场所酗酒滋事,影响秩序者。

5.在工作场所制造私人物件者。

6.冒替签到或打卡者(本人及顶替者)。

(四)员工具有下列事情之一者,应予以(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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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遇非常事变,故意规避者。

2.在工作场所内喧哗或口角,不服管教者。

3.办事不力,于工作时间内偷闲怠眠者。

4.浪费物料者。

5.办公时间,私自外出者。

6.科长级以上人员,月份内迟到、早退次数累计7次(含7次)以上者。

(五)其他违反本公司各项规章,应予告诫事项者,应分别予以惩处。

第四条 员工的惩处,警告3次等于记过1次,记过3次等于记大过1次,累计记大过2次,应予免职或解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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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篇:人事管理制度

五、人事管理制度

□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的人事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公司员工的聘用、试用、报到、保证、职务、任免、调迁、解职、服务、交卸、给假、出差、值班、考核、奖惩、待遇、福利、退休、抚恤等事项除国家有关规定外,皆按本规定办理。

第三条 本公司自总经理以下工作人员,均称为本公司职员。

第四条 本公司各级员工,均应遵守本规则各项规定。

□ 聘用

第一条 本公司所需员工,一律公开条件,向社会招聘。

第二条 本公司聘用各级员工以学识、品德、能力、经验、体格适合于职务或工作者为原则,但特殊需要时不在此限。

第三条 新进员工的聘用,根据业务需要,由主管人事部门统筹计划,呈报标准。

第四条 本公司各级员工必须具备以下资格,才能聘用

(一)副总经理以上职位,必须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熟悉业务、具有5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年龄在35岁以上。

(二)部门经理,必须具备大专以上学历,熟悉业务,具有两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年龄在25岁以上。

(三)一般职员,高中以上学历,其条件符合职务要求。

第五条 本公司特勤人员(司机、保安、打字员),必须具备下列资格,经考试合格,才能聘用:

(一)司机 有汽车驾驶执照,并具有两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 (二)保安 身高1.72M以上,有安全保安知识和实际工作经验。 (三)打字员 擅长中英文打字,有实际工作经验。

□ 试用及报到

第一条 新聘用人员应试用合格才试录用,试用期为三个月,期满合格者方予录用为正式员工。

第二条 员工在试用期内品行和能力欠佳不适合工作者,可随时停止使用。 第三条 员工录用前应办理报到手续,并按规定时间上班。 (一)填写个人履历表; (二)交登记照片5张;

(三)交身份证复印件1份;

(壹) 交学历证。 □ 保证

第一条 本公司员工均应觅妥保证人,保证其在本公司服务期间遵守本公司一切规章。新进员工于办妥保证手续后才能报到。前项保证手续及保证人责任均按保证书及保证规约执行。

第二条 本公司员工保证人(以下简称保证人)以具有下列资格之一,经本公司认为适当者。

(一)团体保 资本充实经合法登记有案的工厂或商号; (二)个人保 有正当职业,在社会上有相当信誉及地位的人士。但被保人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或本公司董事监察人现职人员均不得为保证人。

第三条 本公司员工经管现款、材料、成品等人员,其保证人应为相当的团体保。

第四条 被保人如有下列各款事情之一者,保证人应负一切赔偿责任,并负责代被保人办理离职手续。

(一)违反本公司一切规章或营私、舞弊、盗窃及其它不法行为致本公司蒙受损害者;

(二)贪污公款挪用公物者。 (三)弃职潜逃者。

第五条 保证人的职业或住址如有变更时,应由保证人或被保人以书面通知本公司办理更正。

第六条 本公司员工如因职务变更对原保证人认为不能承担保证责任时,被保人应随时另觅妥保证人。

第七条 保证人如因故欲退保或因其他事故丧失其保证资格时,应立即以书面通知本公司,由被保人另觅新保证人办妥换保手续,发还原缴保证书后方得解除保证责任。

第八条 本公司员工的保证人如发现不妥时可随时通知被保人限期换保,在换保期间如有必要可暂停其职务,待换保手续办妥后才准许复职。

第九条 本公司对员工的保证人如发现不妥时可随时通知被保人限期换保,在换保期间如有必要可暂停其职务,待换保手续办妥后才准许复职。

第十条 本公司员工离职,经办妥移交手续后6个月内未发现任何弊端时才发还保证书解除保证人的保证责任。

□ 职务任免

第一条 各级主管职务的委派分为实授、代理二种。

第二条 职务的任免除依章程项目须由董事会核定者外,各单位主管如认为有必要时可填具调派意见表呈总经理核定任免。

第三条 职务任免经核定后由人事部门填发人事任(免)令。

第四条 职务委派经核定后准支职务加薪,其数额另行决定。

□ 迁调

第一条 本公司基于业务上的需要,可随时调动任一员工的职务或服务地点,被调的员工如借故推诿,概以抗命论处。

第二条 各单位主管依其管辖内所属员工的个性、学识和能力,力求人尽其才以达到人与事相互配合,可填具人事异动单呈核派调。 第三条 奉调员工接到调任通知后,单位主管人员应于10日内,其他人员应于7日内办妥移交手续就任新职。

前项奉调员工由于所管事物特别繁杂,无法如期办妥移交手续时,可酌予延长,最长以5日为限。

第四条 奉调员工可比照出差旅费支给办法报支旅费。其随往的直系眷属得凭乘车证明实支交通费,但以五口为限,搬运家具的运费,可检附单据及单位主管证明报支。

第五条 奉调员工离开原职时应办妥移交手续,才能赴新职单位报到,不能按时办理完移交者呈准延期办理移交手续,否则以移交不清论处。

第六条 调任员工在新任者未到职前,其所遗职务可由直属主管暂代理。

□ 解职

第一条 本公司员工的解职分为“当然解职”、“退休”、“辞职”、“停职”、“资遣”及免职或解雇六种。

第二条 本公司员工死亡为“当然解职”。“当然解职”得依规定给恤。  第三条 本公司员工退休给予退休金,其办法另定。

第四条 本公司员工自请辞职者,应于请辞日30天前以书面形式申请核准,在未奉核准前不得离职,擅自离职者以旷工论处。

第五条 本公司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命令停职

(一)保证人更换期间,所属一级单位主管认为必要停职者; (二)因病延长假期超过6个月者;

(三)触犯法律嫌疑重大而被羁押或提起公诉者;

第六条 命令停职者。遇到下列情况,酌情予以处理

(一)因换保停职者,自停职日起15天内未办妥换保手续者,予以免职或解雇。

(二)因病命令停职者,自停职日起6个月内未能痊愈申请复职者资遣或命令退休。

(三)因案命令停职者,经判决为有期徒刑以上者免职或解雇,但侦查处分诉或判决无罪确定后,可予复职。

第七条 本公司员工于停职期间,停发一切薪津,其服务年限以中断计。

第八条 本公司因实际业务需要或资遣有关员工,其办法另定。

第九条 本公司员工离职,除“当然解职”及“命令解职”未能办理交接手续者外,均应办理交接手续,经各部门接交人签准后才能离职。

□ 服务

第一条 本公司各级员工应遵守本公司一切规章及公告。

第二条 本公司员工应接受上级主管的指挥与监督,不得违抗,如有意见应于事前述明核办。

第三条 本公司员工应尊重公司信誉,凡个人意见涉及本公司方面者,非经许可,不得对外发表,除办理本公司指定任务外,不得擅用本公司名义。

第四条 本公司员工不得经营或出资与本公司类似及职务上有关的事业或兼任公司以外的职务,但经董事长核准者不在此限。

第五条 本公司员工应尽忠职守,并保守业务上的一切机密。

第六条 本公司员工执行职务时,应力求切实,不得畏难规避,互相推诿或故稽延。

第七条 本公司员工处理业务,应有成本观念,对一切公物应加爱护,公物非经许可,不得私自携出。

第八条 本公司员工对外接洽事项,应态度谦和,不得有骄傲满足以损害本公司名誉的行为。

第九条 本公司员工应彼此通力合作,同舟共济,不得妄生意见、吵闹、斗殴、搬弄是非或其他扰乱秩序,妨碍风纪情事。

第十条 本公司员工出勤管理应依员工出勤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员工出勤管理办法另订。

第十一条 本公司员工因业务需要加班者,应依加班管理办法规定办理,加班管理办法另订。

□ 交卸手续

第一条 本公司员工交卸分 (一)主管人员交卸。 (二)经管人员交卸。

第二条 称主管人员者为主管各级单位的人员。称经管人员者为直接经管财物或事务的人员。

第三条 主管人员应就下列事项分别造册办理移交。 (一)单位人员名册。 (二)未办及未了事项。 (三)主管财务及事务。

第四条 经管人员应就下列事项分别造册办理移交。 (一)所经管的财物事务。 (二)未办及未了事项。

第五条 一级单位主管人员交卸时应由公司负责人派员监交,二级单位以下人员交卸时可由该单位主管人员监交。

第六条 本公司员工的交接,如发生争执应由监交人述明经过,会同移交人及接收人拟具处理意见呈报上级主管核定。

第七条 主管人员移交应于交卸之日将本章第三条规定的事项移交完毕。

第八条 经管人员移交应于交卸日将本章第四条规定的事项移交完毕。

第九条 主管人员移交时应由后任会同监交人依移交表册逐项点收清楚,于前任移交后三日内接收完毕检齐移交清册与前任及监交人会签呈报。

第十条 经管人员移交时,应由后任会同监交人依移交表册逐项点收清楚,于前任移交后三日内接收完毕,检齐移交清册与前任及监交人会签呈报。

第十一条 各级人员移交应亲自办理,其因特别原因,经核准得指定负责人代为办理交卸时,所有一切责任仍由原移交人负责。

第十二条 各级人员过期不移交或移交不清者得责令于10内交卸清楚,其缺少公物或致公司受损失者应负赔偿责任。

□ 请假休假管理规定

第壹条 本公司以下列日期为例假日(若有变更时应预先公布),但因业务需

要可指定照常上班需以加班计算。

(一)例假日 1.元旦; 2.春节;

3.妇女节(限女性); 4.劳动节; 5.国庆节。 (二)每星期日。

(三)其他经公司决定的休假日。

(四)例假日若适逢星期日,其隔日不予补假。

第二条 员工请假分下列七种:

(一)事假:因事必须本身处理者可请事假,每年积计以7天为限。 (二)病假:因病治疗或休养者应具特约医院或公立医院证明申请病假,每年积计以30天为限;住院者,以1年为限,两者合计不得超过1年。 (三)婚假

1.员工结婚可请婚假8天(包括例假日); 2.子女结婚可请假2天(包括例假日); 3.兄弟姐妹结婚可请假1天。 (四)产假

1.员工生育可请假8星期;小产4星期(均包括例假日)。晚婚假加11个月,办独生子女手续再加3个月; 2.配偶分娩可请假1天。 (五)丧假

1.父母配偶丧亡可请假丧假8天(包括例假日);

2.祖父母、兄弟姐妹及子女、岳父母之丧亡可请假6天(包括例假日)。 3.其他直系亲属丧亡可请假1天。

(六)公假 因兵役检查或军政各机关的调训,期间不满1个月者或应国家考试或担任各级人民代表出席会议期间在3天以内者,可请公假; (七)特别假 依其服务年资,可分别给予特别假。

第三条 前条各款假期内的薪津照常支给。

第四条 第二条各条款假期的核准权限如下: (一)主管级以下人员,假期三天内由主管核准,三天以上由经理(主任)核准; (二)主管级人员,假期三天内由主管核准,三天以上由协理或副总经理核准。 (三)经理级人员由协理以上主管核准。

第五条 本公司员工因执行职务所生的危险致伤病不能工作者,以公假论,期间以年为限,其假期延至次年时应合并计算,假期中薪资照给。

过期仍未痊愈者可依退休规定命令退休。

第六条 请假逾期,应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事假愈期按日计扣薪津,一年内事假积计超过30天者免职或解雇;

(壹) 病假愈期可以未请事假的假期抵销,事假不敷抵销时按日计扣薪津。

患重大疾病需要长期疗养,经总经理特别核准者不在此限。 第七条 特准病假以半年为限,其假期延至次年时应合并计算。特准病假期间薪资减半发给,逾期者得予命令退休或资遣。

第八条 本公司员工请假除因急病不能自行呈核呆由同事或家属代为之外,须亲自办理请假手续。未办妥请假手续,不得先行离职,否则以旷工论处。

第九条 本公司员工请假期届满行续假或虽行续假尚未核准而不到职者,除确因病或临时发生意外等不可抗力事情外,均以旷工论。

第十条 本公司员工旷工在7日以内按日计扣薪津。

第十一条 请假理由不充分或有妨碍工作时,可酌情不予给假,或缩短假期或令延期请假。

第十二条 请假者必须将经办事务交待其他员工代理,并于请假单内注明。 第十三条 计算全年可请假日数,均自每年1月1日起到12月31日止,中途止职者,比例递减。特准病假延至次年销假者,其次年事、病假期比照中途到职人员计算。

第十四条 本公司员工依本规则所请各假如发现有虚伪事情者,除以旷工论处外,并依情节轻重予以惩处。

第十五条 在本公司服务1年以上满3年者每年给予特别休假7天。服务3年以上未满5年每年给予特别休假15天,满10年以上每增满1年加给1天,但至多以30天为限。

第十六条 特别休假按以下手续办理

(一)每年初(元月)由各单位在不妨碍工作范围内,自行排特别休假日期。特别休假日期表一式两份,一份留存原单位,一分逐级转呈各部(室)经理(主任)核阅后送人事单位备查。 (二)特别假休假时,应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填员工请假记录卡),并觅妥职务代理人,办妥职务交待后才能休假。

(三)基于业务上的需要不能休假时,可比照休假天数的薪津数额改为奖金,若干休假期间,因业务需要奉令销假照常工作而不被休假者,亦行照其未休假天数的薪资额改发奖金。

第壹拾柒条 员工在休假之前一年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不给予特别假 (一)事、病假积计逾21天者; (二)旷工达3天以上者。

□ 值班管理制度

第一条 公司于节假日及每工作时间外应办一切事务,除由主管人员在各自职守内负责外,应另派员工值班处理下列事项。 (一)临时发生事件及各项必要措施; (二)指挥监督保安人员及值勤工人; (三)预防灾害、盗窃及其它危机事项。

(四)随时注意清洁卫生安全措施与公务保密。 (五)公司交办的各项事宜。

第二条 本公司员工值班,其时间规定如下

(一)自星期一至星期六每日下午五时半起至次日上午上班时间止。

(二)例假日、日班、上午8时起至下午5时半止(可随办公时间的变更而变更)。夜班,下午五时半起至次日上午8时止。

第三条 员工值班安排表由各部门编排,于上月底公布并通知值班人员按时值班。并应在值日牌,写明值班员工的姓名,悬挂于明显地方。

第四条 值班员工应按照规定时间在指定场所连续执行任务,不得中途停歇或随意外出,并须在本公司或工厂内所指定的地方食宿。

第五条 值班员工遇有事情发生可先进行处理,事后分别报告。如遇其职权不能处理的,应立即呈报并请示主管领导办理。

第六条 值班员工收到电文应分别依下列方式处理 (一)属于职权范围内的可即时处理;

(二)非职权所及,视其性质立即联系有关部门负责人处理; (三)密件或限时信件应立即原封保管,于上班时呈送有关领导。

第七条 值班员工应将值班时所处理的事项填具值班报告表,于交班时送主管领导转呈核查,报告表另定。

第八条 值班员工如遇紧急事件处理得当,使公司减少损失者,公司视其情节给予嘉奖。

第九条 值班员工在值班时间内,擅离职守应给予记大过处分,因情节严重造成损失者,从重论处。

第十条 值班员工因病和其它原因不能值班的,应先行请假或请其它员工代理并呈准。出差时亦同,代理者应负一切责任。

第十一条 本公司员工值班可领取值班津贴,其标准另定。

考核

第一条 公司员工考核分为试用考核、平时考核及年中、年终考核等四种。 (一)试用考核依本公司人事规划规定任聘人员均应试用三个月。试用三个月后应参加试用人员考核,由试用单位主管负责考核。如试用单位认为必要延长试用时间或改其派他单位试用亦或解雇,应附试用考核表,注明具体事实情节,呈报经理或主任核准。延长试用,不得超过三个月。考核人员应督导被考核人员提具试用期间心得报告。 (二)平时考核

1.各级主管对于所属员工应就其工作效率、操行、态度、学识随时严正考核,其有特殊功过者,应随时报请奖惩;

2.主管人事人员,对于员工假勤奖惩应统计详载于请假记录簿内,并提供考核的参考。

(三)年中考核

于每年6月底举行,但经决议无必要时可予取消年中考核。 (四)年终考核

1.员工于每年12月底举行总考核一次;

2.考核时,担任初考各单位主管应参考平时考核记录簿及人事记录的假勤记录、填具考核表密送复审。

第二条 考核年度为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第三条 有下列情况者不得参加考核。 (一)试用人员;

(二)复职未满3个月或留职停薪者

第四条 前条不得参加考核人员的姓名,免列于考核人员名册内,但应另附不参加考核人员名册报备。

 第五条 本公司员工年中、年终考核分工工作效率、操行、态度、学识、勤惰等项目,并可各分细目,以各细目分数评定(每项每分考核表另完成)。

第六条 考核成绩分优、甲、乙、丙等四级。

第七条 年中、年终考核分初考、复考及核一。其程序另定。 第八条 办理考核人员应严守秘密,不得营私舞弊或遗漏。

第九条 年中、年终考核时,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考核成绩不得列为优等。

(一)所请各假(不包括公假)合计数超过人事规则请假办法规定日数者; (二)旷工日数达2天以上者;

(三)本年度受记过以上处分未经抵销者。 第十条 年终奖金的加发与减发。

(一)本公司员工于考核年度内如有下列事情之一者可加发年终奖金: 1.嘉奖一次加发年终奖金3天; 2.记功一次加发年终奖金10天; 3.记大功一次加发年终奖金1个月;

4.以上各项嘉奖记功次数依次类推,加发年终奖金。

(二)本公司员工于考核年度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减发年终奖金。

1.所请各假(不包括公假)合计数超过规定满一星期者,减发20%,满二星期者,减发40%,满三星期者减发60%;

2.记过一次减发20%; 3.记大过一次减发60%;

4.以上各项请假期限及记达次数依次类推,减发年终奖金。

第十一条 任职未满一年者,其年终奖金按其服务月数比例发给。

□ 奖惩

第一条 本公司员工的奖励分为“奖金”、“记大功”、“记功”、“嘉奖”。 (一)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酌予“奖励”或“功大功”。 1.对主办业务有重大革新,提出具体方案,经实行确有成效者。 2.办理重要业务成绩特优或有特殊功绩者。

3.适时消灭意外事件,或重大变故,使公司免遭严重损害者。 4.在恶劣环境下,冒生命危险尽力职守者。

5.对于舞弊,或有危害公司权益事情,能事先揭发、制止者。 6.研究改善生产设备,有特殊功效者。 (二)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予“记功”。 1.对于主办业务有重大拓展或改革具有实效者。 2.执行临时紧急任务能依限期完成者。

3.协助第(一)项1至3款人员达成任务确有贡献者。 4.利用废料有较大成果者。

(三)员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予“嘉奖”。 1.品行优良、技术超群、工作认真、克尽职守者。 2.领导有方,使业务工作拓展有相当成效者。

3.预防机械发生故障或抢修工程使生产不致中断者。 4.品行端正、遵守规章、服务指导,堪为全体员工楷模者。 5.节省物料,有显著成绩者。

(四)其他对本公司或公众有利益的行为,具有事实证明者,亦得以奖励。 第二条 员工的奖励,以嘉奖三次等于记功一次,记功三次等于记大功一次。 第三条 本公司员工的惩处分为“免职或解雇”、“降级”、“记大过”、“记过”、“警告”,分别予以惩处。 

(一)员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以“解雇或免职”处分。 1.假借职权,营私舞弊者。

2.盗窃公司财务,挪用公款,故意毁损公物者。 3.携带违禁品进入工作场所者。 4.在工作场所聚赌或斗殴者。

5.不服从主管的指挥调遣,且有威胁行为者。 6.利用工作时间,擅自在外兼职者。 7.逾期仍移交不清者。

8.泄漏公司机密、捏造谣言或酿成意外灾害,致公司受重大损失者。 9.品行不端,严重损及公司信誉者。

10.仿效上级主管人员签字,盗用印信者或擅用公司名义者。 11.连续旷工3天或全年旷工达7日以上者。 12.记大过达2次者。

(二)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降级”、“记大过”处分。

1.直属主管对所属人员明知舞弊有据,而予以隐瞒庇护或不为举报者。 2.故意浪费公司财物或办事疏忽使公司受损者。

3.违抗命令,或有威胁侮辱主管的行为,情节较轻者。 4.泄漏机密或虚报事实者。 5.品行不端有损公司信誉者。

6.在物料仓库或危险场所违背禁令,或吸烟引火者。 7.在工作场所男女嬉戏,有妨害风化行为者。 8.全年旷工达4日以上者。

(三)员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以“记过”处分。 1.疏忽过失致公物损坏者。

2.未经准许,擅自带外人入厂参观者。 3.工作不力、屡诫不改者。

4.在工作场所酗酒滋事,影响秩序者。 5.在工作场所制造私人物件者。

6.冒替签到或打卡者(本人及顶替者)。

(四)员工具有下列事情之一者,应予以(警告)处分。 1.遇非常事变,故意规避者。

2.在工作场所内喧哗或口角,不服管教者。 3.办事不力,于工作时间内偷闲怠眠者。 4.浪费物料者。

5.办公时间,私自外出者。 6.科长级以上人员,月份内迟到、早退次数累计7次(含7次)以上者。 (五)其他违反本公司各项规章,应予告诫事项者,应分别予以惩处。 第四条 员工的惩处,警告3次等于记过1次,记过3次等于记大过1次,累计记大过2次,应予免职或解雇。

第14篇:人事管理制度

黄河科技学院后勤物业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章

第一条

为使公司的人事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依据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与后勤集团、各部门建立劳动关系的所有员工及其他的从业人员,本制度对上述人员皆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

第三条

根据员工的综合素质和实际工作水平,合理地调配、提拔、使用各种人才,把优秀人才安排到最恰当的岗位上,使每个岗位事得其人,人尽其才。

第四条

各分公司、服务中心因工作需要必须增加人员时,应根据人员甄选程序提出申请,经相关负责人批准后,由人事部门统一纳入聘用计划。

第五条

一般员工、管理员的聘用、任命以及试用,必须经后勤集团物业部领导审核批准后方可实行。部门经理、服务中心主任以上职务的聘用、任命以及试用,必须经后勤集团领导审核批准后方可实行。

第六条

依据实际工作需要设定人员任职资格条件,综合考察人员的学识、品德、技能、以及发展潜力,工作技能不可或缺,但品格才是根本。

第七条

招聘分面试和笔试,笔试主要考核人员的专业知识、文化素质,由后勤集团人事部门组织出题;面试分一线员工面试和管理人员面试。

1、一线员工录用的程序为:填写入职申请表,提交个人材料作为员工档案→拟聘用的部门主管面试并签署面试意见→服务中心主管面试并签署面试意见→服务中心行政办公室主任或人事部经理审批→后勤集团物业部领导签署→档案送达后勤集团物业部→应聘者凭物业部出具的入职通知书到所聘用的服务中心报到。

2、管理人员录用程序:填写入职申请表,提交个人材料作为员工档案→服务中心行政办公室主任或人事部经理审批→后勤集团物业部领导审批→档案送达人事部门→应聘者凭人事部出具的入职通知书到各服务中心或部门报到同时通知财务部开始核计薪资。

第三章

第八条

新进人员经考核或面试合格和审查批准后,由人事部门办理试用手续。原则上员工试用期六个月,期满合格后,方得正式录用;但成绩优秀者,可适当缩短其试用时间。

第九条

新进员工在试用期内因品行不佳或工作能力不能达到要求的,可停止试用;试用期不满7天的,或在7天之内自动提出辞职的,公司不予发放工资。

第十条

试用人员填写入职申请表时,应向人事部门提交以下材料作为员工档案:

1、提交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需带原件审核;

2、提交身份证复印件,需带原件审核;

3、填写或提交本人的学习及工作简历;

4、提交担保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担保书一份;

5、公司要求的其他材料。

第十一条

凡有下列情形者不得录用:

1、因品行不端,曾被政府机关惩罚者;

2、贪污、挪用、侵吞、拖欠公款,有记录在案者;

3、剥夺政治权利尚未恢复者;

4、吸毒或有其他严重的不良嗜好者;

5、被判刑罚或被通缉,尚未结案者

6、其他经公司认定的不合格者。

第四章

人员转正、提升

第十二条

关于人员转正

1、任何试用员工进入公司服务试用期满,或试用期未满但工作业绩突出,均可由本人向所属部门领导提交转正申请书,经所属部门批准同意后,上报后勤集团物业部领导批示;

2、物业部批示后,申请转正的人员填写相关的表格,交人事部门备案,管理人员的档案由黄科大人事部保管,其

他人员的档案由后勤集团物业办公室保管;

3、员工转正审批程序:

1)、一线员工:部门主管意见→服务中心主管意见→分校行政办公室意见→后勤集团物业部审批。

2)、管理员以上人员:部门主管意见→服务中心主管意见→分校行政办公室意见→后勤集团物业部意见→档案送到行政办公室。

4、人事部门将转正员工的相关资料提交公司财务部门,以便其重新核定工资标准;第十三条

出现下例情况者,将取消转正:

1、不服从公司按排,屡次违返公司的规章制度;

2、工作中出现重大错误,致使公司蒙受巨大的损失;

3、工作懒惰,出勤不力,无进取心,无责任感;

4、品行恶劣,严重破坏公司的形象;

5、中途擅自离职者;

6、违返法律、法规,受到司法机关起诉的。第十四条

关于提升

1、部门、服务中心提升人员需由部门主管、服务中心主任向后勤集团物业部上报一份详细报告,说明提升原因、被提升人的工作表现、工作时间、转正时间以及该职位所需资格(学历、经验、特殊训练等情况),该职位所负之责任;

2、管理人员的提升必须由后勤集团物业部审批,提升人员的相关材料要送达人事部门;

3、后勤集团物业部批准后,发放任命书,一份交本人,一份交人事部门存档,并由人事部门向外公布。

第五章

解 职

第十五条

本公司员工的解职分为“辞职”“停职” “免职”或“解雇”四种

第十六条

员工自愿辞职者,应于一个月前以书面形式申请核准。在不核准前不得离职,擅自离职者以旷工论处。

第十七条

本公司员工有以下例情形之一的,可命令其停职:

1、担保人更换期间,所属单位主管认为有必要停职者;

2、因病延长了假期超过半年的;

3、触犯法律嫌疑最大或被羁押或提起诉讼者;

4、因自身原因,给公司形象、内部管理等带来严重损害的;第十八条

员工于停职期间,停发一切薪津,服务年限以中断计。 第十九条

本公司因实际业务需要或资遣有关员工等办法另定。

第二十条

本公司员工离职,除“停职”外均应办理交接手续,经各部门接管人签准后才能离职。

第二十一条

审批权限:分公司总经理、总公司各部门人员、服务中心主任、部门经理、助理、收费人员等的辞职请求,需经后勤集团最后审批;一线员工辞职由后勤集团物业部领导最后审批,分校人事部门统计人员异动情况。

第六章

工作移交手续

第二十二条

员工辞职、解雇等要完成工作移交手续,工作移交分主管及以上人员移交和一般工作人员移交。 第二十三条

主管及以上人员移交工作时,由后勤集团物业部派人负责监督,着重做好以下的几项工作:

1、部门人员手册;

2、未办及未了的事项;

3、主管财务及事项;

4、部门职责及制度。

第二十四条

普通工作人员移交工作由部门主管负责监督,要做好以下两方面的工作:

1、主要工作内容和工作要求;

2、未办及未了事项。

第二十五条

员工移交工作应由后任会同监督人依移交事项逐项点收清楚,于前任移交后三日内接收完毕,检齐移交资料,与前任和监督人会签呈报。

第二十六条

各级主管人员应移交工作时应亲自处理,因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处理的,经核准得指定负责人代为办理,所有一切责任仍归原移交人员负责。

第二十七条

各级主管人员过期不移交或移交不清楚的,责令其在10日内将工作移交清楚,其缺少公物或使公司受损者要赔偿损失。

第七章

第二十八条

公司实行标准工作制度,各分公司、服务中心可以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自行制定作息时间表,但须报后勤集团物业部或人事部领导批准,人事部备案。

第二十九条

公司员工应严格按照公司作息时间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旷工。

第三十条

人事部门负责办公室人员、各部门主管的考勤工作,各部门主管负责本部门员工的考勤;分校人事部门负责分校办公室人员、分校各部门主管人员的考勤工作。

第三十一条

考勤实施人为考勤监督人。实施人应在每月最后一次签到后,准确统计本月考勤情况,并报公司财务部复核。财务复核后将考勤簿交人事部门保管。

第三十二条

违纪情况:员工上下班如遇特殊情况需晚点或早走的,应向考勤负责人说明原因并取得直接主管领导的同意,考勤负责人在考勤时发现有员工迟到或早退、缺席应向其直接主管领导询问,未准假按迟到、早退或旷工处理。员工离岗12小时以上的适用请销假规定。员工上班晚点5分钟算迟到,早退5分钟算早退,迟到或早退30分钟按旷工处理。

第三十三条

违纪处理

1、不按规定时间上、下班。迟到或早退1次按其当月全额工资的1%扣发当月工资,1个月内连续迟到或早退3次除每次按1%扣发当月工资外,另在当月工资中处以100-200元罚款,如迟到者为管理人员,则工资与职务降一级处理,半年内不得提升。1个月内累计迟到、早退5次的,除每次按1%扣发当月工资外,另在当月工资中处以200-300元罚款,如迟到者为管理人员,则工资与职务降一级处理,一年内不得提升。

2、无故迟到或早退30分钟按旷工处理,旷工一次扣除当月全额工资的2%。连续两次旷工者另扣当月工资200-300元,如旷工者为管理人员的降一级工资和职务,半年内不得提升。连续旷工达三次或单次旷工时间超过1天的,另外扣发其当月全部岗位工资,管理人员降一级工资,1年内不提升。

第八章

请假、休假管理规定

第三十四条

按照《劳动法》有关规定,严格实行法定假日和规定工作休息日,法定假日有: 元旦:1天(元月1日); 春节:3天(农历初

一、

二、三);

妇女节(限女性):半天(3月8日下午); 国际劳动节:3天(5月

1、

2、3日);国庆节:3天(10月

1、

2、3日);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 第三十五条

福利假期有以下五种:

1、事假

员工因事须亲自处理而占用工作时间的,可请事假,每年以7天为限。事假逾期按天扣发工资,一年请事假累计超过21天者免职或解雇。

1、婚假:本规定适合于在工作满一年以上,符合国家《婚姻法》规定结婚的员工,申请婚假须提前一周提出申请,并将结婚证复印件交人事部审核,经领导审批后方可予以休假,。(1)、员工结婚可享受有薪假7天,双职工可享受15天的有薪婚假。 (2)、子女结婚可享受有薪假2天。

2、产假:本规定适合于在工作满一年以上,须提交准生证复印件。申请产假须在预产期前3个星期提前申请,经审批后予以休假。

(1)、申请产假须在预产期前3个星期提前申请,经审批后予以休假。

员工产假可享受有薪假90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包括预产期前的休假日)。 (2)、配偶生产可享受有薪假2天。

3、恩恤假:员工亲属(指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死亡,申请恩恤假须经领导批准,假后须将亲属的死亡证明交人事部核实。

(1)、外省员工可享受有薪恩恤假6天。 (2)、本省员工可享受有薪恩恤假3天。

4、探亲假:

依员工服务年限,可分外给予特别假期:

(1)、工作满一年以上,夫妻分居两地或未婚远离父母的员工享有10天的带薪年假(法定节日除外),3年工龄以上员工可享受每年15天的带薪年假(法定节日除外),年假不能累计,不能提前休假,不休者不予以提结工资。 (2)、员工享受年假时应做好交接,若不能安排人顶替其工作的,就延时休假。 (3)、以下员工在休假之前一年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不给予特别假。

①请假、病假累计超过21天者。 ②旷工达3天以上者。

5、病假

员工因病请假,须于病假当天申请,假后须将医院病休证明交人事部核实。

因病治疗或休养应开具区(县)级以上公立医院证明申请病假,每年累计30天为限,住院者,以1年为限。

6、公假

因兵役检查或军政务机关的培训,期间不满一个月者或应国家考试或担任各级人民代表出席会议期间在3天内的,可请公假。

7、公伤假

因公受伤可请公伤假,假期依实际情况决定。

第三十六条

请假审批权限。

员工请假均要以书面请假条为准。如因特殊原困不能及时请假的,就以电话请示上级领导,并经领导同意后方可离开。返回要补写请假条,补签审批手续。

1、办公室人员、各分校主管请假,由后勤集团物业部领导审批。

2、各分校主管请假由后勤集团物业部领导审。

3、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假期的,需提前以电话方式请假,经同意后才可延长假期,回来后补填请假条。第三十七条

违规处理

1、不请假外出超过12小时的,处100元/人/次的罚款,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2、不请假外出超过24小时的,处200元/人/次的罚款,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3、不请假外出超过2天的,处200元/人/次的罚款,在当月工资中扣除,同时按自动离职处理。2年内本公司不得任用。

第九章

第三十八条

培训的目的是为适应公司的发展需要通过各种培训提高员工文化素质、思想品德和业务素质的工

作效率,提高公司服务质量,逐步完善公司的人才结构。

培训类型:

1、入职培训:新进员工应进行入职培训以了解公司情况,要求和管理制度,由各部门、各服务中心负责人安排进行。

2、岗位培训

按照国家和有关部门颁发的岗位业务知识技能规范,对需持证上岗的人员进行有计划分阶段的培训。

3、专项培训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必须安排专项培训,但需报公司主管领导申核,由人事部定期组织培训的实施。 第三十九条

培训计划,总经理办公室组织总公司管理人员进行每年不能少于两次的人事培训,各部门负责对本部门员工每月不少于一次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各服务中心主任负责对本小区全体人员每月不少于一次的集中培训,培训组织者应整理好每期培训内容提要,以备公司领导检查。

第四十条

保安部经理及主管为保卫部培训负责人,每季度第一周将上季度的培训情况及本季度的培训计划上交公司人事部门,总经理、行政办公室主任、人事部门领导不定期检查保卫部门培训情况。

第四十一条

所有员工的培训情况均应登记在相应的《员工培训登记卡上》,该卡由人事部门存在员工的人事档案中。

第十章

奖惩制度

第四十二条

为及时地肯定员工的贡献和正确行为,以及纠正员工的错误行为,使奖惩分明,特定本规定。 第四十三条

员工的奖励分为“嘉奖”、“记功”、“记大功”三种。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嘉奖”。

1、品质端正,工作努力,热情为业主服务,受到业主的表扬,为公司争得荣誉者。

2、积级参加培训,配合考核,成绩优秀者。

3、能及时检举、制止违规或损害利益者。

4、在报价、投标、签约及为公司创造经济效益等方面成绩突出者。

5、领导认定的其他可以嘉奖的行为。

第四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记功”。

1、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能提出创新性建议,经实践卓有成效者。

2、遇到实险或险情,奋不顾身,勇于负责,处理得当,因而避免或减少损害者。

3、维护公司重大利益,避免公司重损失者。

4、有其突出表现者。

5、公司认定的其他有特殊贡献的行为。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这之一者,给予“记大功”。

1、热情为业主服务,经常受到业主的书面表扬,为公司嬴得很高的声誉的个人或单位。

2、在开拓市场方面有突出贡献者。

3、兢兢业业,不断促进工作,业绩突出者。

4、有其它特殊的贡献,足为全公司表率者。

第四十七条

对员工进行奖励实行“物质奖励与精神奖励”相结合的原则,由各部门主管、分校主管,后勤集团物业部审批,人事部门备案。

第四十八条

员工的惩罚分为“批评”、“记过”、“记大过”、“降级“、”“免职”五种。

1、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批评”:

①办公时间不经领导批准,私自外出者。

②出勤不出力,在工作时间偷闲怠眠者。

③在工作场所内不服从主管人员的合理指导,情节轻微者。

④对同事恶语辱骂或诬害,破坏团结者。

⑥管理人员以上人员,每年月请假、早退、迟到次数累计超过7次者。

⑥公司认定的其他违规行为。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记过”处分:

①擅离职守 ,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②损坏公司财物,造成重大损失者。

③工作不力,因其个人过失致公司受损失者。

④一个月旷工超过二日者。

⑤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影响到学校声誉者。

⑥领导认定其他重大违规者。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记大过”或“降级”处分:

①在学校或所管理的区域那打架斗殴,聚众闹事,赌博或者酗酒者。

②管理人员对所属人员明知舞弊有据,却隐瞒不报者。

③违抗命令或有威协、污辱管理人员行为者。

④泄露学校机密或虚报事实者。

⑤全年旷工次数达4天以上者。

⑥领导认定的其他严重违规行为者。

4、员工人下列情形者,给予“除名”处分:

①违反法律、法规,受到司法机关起诉者。

②无故损坏财物,损失重大,或涂改学校重要文件者。

③殴打同仁,对同事暴力威协、恐吓,景响到学校正常运营秩序者。

④故意泄露学校重大机密或伪造或私用公章,使蒙受大损失者。

⑤一年中已降级二次者。

⑥无故旷工三日或全月累计旷工六日或一年旷工累计过十二日者。

⑦其它违反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情节严重者。

第四十九条

对员工实行处分,要以事实为依据,恪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由各部门主管、分校主管提出,后勤集团物业部审批,报人事部门备案。

第十一章

第五十条

为适应实际工作需要,各分校可以依据本制度精神另订单行条列或办法,呈报后勤集团物业部批准后报人事部门备案。

第五十一条

本制度未未尽事宜,悉依有关法令法规办理。

第五十二条

本制度后勤集团办公会议(或扩大会议)决定通过后,由后勤集团物业部签暑实行,修改时亦同。 第五十三条

本制度解释、修改权归后勤集团人事部所有。 第五十四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第15篇:人事管理制度

人事管理制度(草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使本公司人事作业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使公司员工的管理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员工责任感、归属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一、本公司员工的管理,除遵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令外,都应依据本制度办理。

二、本制度所称员工,系指本公司聘用的全体从业人员。

三、本公司如有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或特定性工作,可聘用临时员工,临时员工的管理参照本规定办理。

四、关于试用、实习人员的管理参照本规定办理。

第二章录用

第三条:本公司各部门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增加或调整人员时,应先依据《员工异动申请表》提出申请,经相关负责人批准后,由人事部门统一纳入聘用计划或办理变动事宜。

第四条:本公司员工的甄选,以学识、能力、品德、体格及适合工作所需要条件为准。采用考核和面试两种,依实际需要选择其中一种实施或两种并用。

第五条:新进人员经考核或面试合格和审查批准后,由人事部门办理试用手续。

试用人员

一、报到时应向人事部送交以下证件:身份证、人口流动证、健

康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及一寸半身免冠照片二张。

二、填写《员工个人资料表》

三、参加至少3天的入厂培训(人事部组织的公司制度及基本状况培训及各部门组织的工作职责及技能培训)

原则上员工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间不享受公司除全勤奖以外的其他奖金)期满合格后,方得正式录用。

第六条:试用人员如因品行不良,工作欠佳或无故旷职者,可随时停止试用,予以辞退。试用期满,如考核不合格延长试用期或以辞退处理;如考核合格需正式聘用,部门主管提出申请,人事部办理相关手续(签定人事合同)转为正式员工,建立人事档案,享受绩效奖等奖金及薪资的提升。

第七条:员工录用分派工作后,应立即赴所分配的地方工作,不得无故拖延推诿。

第三章 工作守则

第八条:员工应遵守本公司一切规章、通告及公告。

第九条:员工应遵守下列事项:

一、忠于职守,服从领导,不得有敷衍塞责的行为。

二、全体员工必须不断提高自己的工作技能,强化品质意识,~完成各级领导交付的工作任务。

三、员工应团结协作,同舟共济,不得干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得有吵闹、斗殴、搭讪攀谈、搬弄是非或其它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办公室人员上班期间不得利用网络聊天、玩游戏以及做其他一些与工作无关的事,不得利用办公室电话拨打私人电话、不得在办公室进餐。

四、爱护公物,随时注意保持作业地点、宿舍及公司其它场所的环境卫生;不得假借职权贪污舞弊,收受贿赂,或以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对外接洽业务,应坚持有理、有利、有节的原则,不得有损害本公司名誉的行为

五、工作时间不得中途任意离开公司、如需离开应向主管人员请准并办理《外出申请单》后方可离开。

六、各级主管应加强自身修养,领导所属员工,同舟共济,提高工作情绪和满意程度,加强员工安全感和归属感。公司原则上不鼓励员工加班,确有加班需要的,由部门主管填写《加班申请单》并经人事部审批,由人事部统计加班费或安排调休(除制造部/品质部的一线员工加班可以按加班或调休算外,其它各部门员工、主管、经理的超时加班一律不计加班薪资和调休。)

第十条、作息时间:

上午:08:00—12:00 下午:13:30—17:30(每天工作时间8小时,六天工作制。)

第十一条:出勤要求

一、员工于上班时间后打卡出勤者,即为迟到。员工于下班时间前,非为公司业务上的需要,擅自下班者,即为早退。

二、迟到早退扣款规则:1个月内最多允许5分钟以内的迟到早退3次为免扣款,如每次迟到早退超过5分钟或免扣款次数超过3次后,每分钟扣款2元。月累计迟到早退超过7次者当缺勤1天计。

三、员工未经请假擅离

岗位按旷工论处,旷工期间扣除其双倍应发工资。连续旷工3日及月累计旷工5日者,视作自动离职。

第十二条:打卡要求:

1、员工正式上班后领取卡牌以计时,迟到、早退以卡牌为准。

2、卡牌要保存完好,卡纸上不允许私自乱涂乱画,否则罚款10元。

3、所有员工应亲自打卡计时,不委托或代人打卡,否则双方各罚款20元。

4、漏打卡时除有正当理由经直属主管批准,报人事部核准加盖人事部公章方可免予罚款,如属于个人行为忘打卡者,扣罚款2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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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篇:人事管理制度

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条 根据国家有关劳动人事的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为规范公司人事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对员工实行合同化管理。所有员工都必须与公司签订聘、(雇)用合同。员工与公司的关系为合同关系,双方都必须遵守合同。

第三条 公司劳动人事部负责公司的人事计划:员工的培训、奖惩;劳动工资、劳保福利等工作的实施,并办理员工的考试录取、聘用、商调、解聘、辞职、辞退、除名、开除等各项手续。

第四条 公司各职能部门,用人实行定员、定岗。

第五条 企业机构的设置、编制、调整或撤销,由经理提出方案,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第六条 因工作及生产、业务发展需要、各部门需要增加用工的,必须按规定履行手续后方准实施。特殊情况必须提前聘用员工的,一律报总经理审批。

第七条 企业需雇用临时工人的,必须提前2个月作出计划上报劳动人事部审批、批准后由劳动人事部统一向劳动管理部门申请指标,按核准的指标及指定的地点雇用临时工。严禁无指标雇用临时工。

第八条 公司聘用的员工,一律与公司签订聘用合同。

第九条 各级员工的聘任程序如下:

1.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总会计师等高级职员,部门主任,由总经理聘任;

2.部门副主任企业副经理及会计人员,由总经理聘任;

3.其他员工,经总经理批准后,由人事部门及经理聘任

第十条 公司内部若有空缺或有新职时,可能由内部晋升或调职,出现下列情形进行对外招聘。

1.公司内部无合适人选时;

2.需求量大,内部人力不足;

3.需特殊技术或专业知识须对外招募人才时。

第十一条 甄选员工任用之主要原则是应聘者对该申请职位是否合适而定,并以该职位所需的实际知识及应聘者所具备的素质工作态度、工作技能及潜质和工作经验等为准则,经所属部门考核合格任用。

第十二条 新聘(雇)员工,用人单位和受聘人必须填写雇用员工审批表和员工登记表,由用人单位签署意见,拟定工作岗位,经劳动人事部审查考核,符合聘雇条件者,先签试用合同,经培训后试用半年至一年。

第十三条 新员工正式上岗前,必须先接受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学习公司章程及规章制度,了解公司情况,学习岗位业务知识等。培训由劳动人事部和用人单位共同负责。员工试用期间,由劳动人事部会同用人单位考察其现实表现和工作能力。试用期间的工资,按拟定的工资下调一级发给。

第十四条 员工试用期满1 5天前,由用人单位作出鉴定,提出是否录用的意见,经人事部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

第十玉条 临时工上级核准的指标内雇用。报劳动人事部备案。

第十六条 公司按照按劳取酬、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根据员工的岗位、职责、蘑力、贡献、表现、工作年限、文化高低等情况综合考虑决定其工资。

第十七条 员工的工资,由决定聘用者依照前条规定确定,由劳动人事部行文通知财务部门发放。

第十八条 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员工办理退休、待业等保险。员工享有相应的保险待遇。

第十九条 公司执行国家劳动保护法规,员工享有相应的劳保待遇。

第二十条 员工的奖金由公司、下属公司、企业根据实际效益按有关规定提取、发放。

第二十一条 员工享有公费医疗待遇。员工本人的医药费按规定凭县级以上医院报销凭证核准报销。

第二十二条 员工按国家法定节假日休假。因工作生产需要不能休假的,节日按日工资2000

4、假日按日工资100%计,增发给加班工资或安排补休。

第二十三条 员工按国家规定享有探亲待遇。具体如下:

1.员工在公司工作满一年后,开始享受探亲待遇;

2.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利用工休假日团聚的,一年可探望配偶1次30天,另按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

3.与父母都不住一起,又不能利用工休假日团聚的,未婚员工探望父母一年一次20天,已婚员工一年一次20天,另按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

第二十四条 婚假:法定婚假3天,晚婚(男25周岁女2

3周岁)假1 3天,异地结婚可适当另给路程假,假期内工资照发。

第二十五条 产育假;

第二十六条 节育手术假;

第二十七条 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丧假3天;异地奔丧的适当另给路程假。假期内工资和津贴照发。

第二十八条 员工按国家规定享有年休假的,由劳动人事部会同各单位统筹安排员工休假。因工作需要不能享受年休假的,增发10096日工资。

第二十九条 公司有权辞退不合格的员工。员工有辞职的自由。但均须按本制度规定履行手续。

第三十条 试用人员在试用期内辞职的应向劳动人事部提出辞职报告,到劳动人事部门办理辞职手续。

第三十一条 员工辞职、被辞退、被开除或终止聘(雇)用,在离开公司以前,必须交还公司的一切财物、文件及业务资料,并移交业务渠道。否则,劳动人事部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第17篇:人事管理制度

人事管理制度

1、员工录用程序

(1) 求职人员首先填写《求职申请表》,经酒店人力资源部和申请用工部门面试考核,并到指定医 院体检合格后方可录用,被录用的人员,需办理以下手续,向人力资源部提交学历证明、身份证等相关复印件,双方协商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录用手续。

(2) 员工办好入店手续后,均须经过三个月的试用期,有关部门可根据试用期内的表现适当缩短 或延长试用期;但试用期最短不得少于一个月。试用期内酒店可以随时辞退不称职员工,员工即可提出辞职,但需提前半个月向酒店提交书面报告,经批准方可办理有关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并处以相应罚款。

2、劳动协议

员工试用期结束后,可与酒店签订用工协议,员工协议期满后,可视企业需要及本人意愿,由双方协 商续签不续签。

3、发薪方式

员工薪金按相关规定,每月发放一次。

4、薪金调整

酒店将根据酒店经营情况,视本人业绩状况调整员工工资。

5、调职、晋升与免职

1、酒店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调动员工岗位,调动权限如下:

部门经理可在部门内调动所有员工工作岗位,主管岗位的调动须上报副总经理,经同意后实施,员工 跨部门调动由人力资源部统一安排,部门经理由总经理统一调配。

2、所有员工均有晋升的机会,但必须达到有关晋升条件的要求,对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或有过失 的员工,酒店视情况将给予免职或降职,安排其程序按相关规定执行。

6、辞职

(1)员工有下列情况可以提出辞职。

a)协议期满,员工不愿意续签协议的。

b)依据协议有关条款可解除协议的。

c)试用期内暂未签订劳动合同的。

(2)普通员工辞职应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申请,高级管理人员辞职应提前三个月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3)已接受正式培训且已签订用工协议的员工,如在合同期内要求辞职或擅自离职,应承担违约责任。

7、开除

(1)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又屡教不改的员工,酒店可予以开除。

(2)严重违反酒店劳动纪律或规章制度造成严重影响的。

(3)工作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酒店造成重大损失的。

(4)偷窃、动手打人或克扣客人钱款的。

(5)恶意乱写乱画,破坏酒店设施的。

(6)因违法乱纪或触犯国家刑律而被拘留、劳教、判刑的。

(7)有《员工手册》之处罚条例规定的其它应开除之违纪行为的。

8、考勤管理方法

(1)工作程序

a)各部门考勤必须由内勤或工作责任心强的员工负责,人力资源部负责对考勤工作进行培训和指导。

b)考勤必须逐日如实的将本部门员工的考勤汇总,连同批准以后的假条,于每日10:00上交人力资源部并做好登记。

(2)规定

员工必须严格执行部门编排的工作班次,按时上下班,履行岗位职责,不得迟到、早退或旷工。员工如迟到、早退或旷工将受到劳动纪律相关处分及扣发工资。

9、请假制度

(1)职工申请假期,必须填写《假期申请表》,由部门负责人批准后生效,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如请假期末满,但提前归店上班,需向部门负责人和人力资源部销假。

(2)部门经理请假需报副总经理批准,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3)主管请假由部门经理批准生效。

(4)审批权限。

a)主管可批准员工请假一天。

b)部门经理可批准本部门员工(包括主管)请假三天。

c)请假四天以上由部门经理在《假期申请表》中签署意见,由人力资源部审批。

d)请假15天以上由人力资源部审批后报总经理批准。

f)上交所有假条时,须由人事部签字方可生效。

10、人事档案管理规定

(1)新入店员工由人事部负责统一备档、入档。

(2)离职员工应在申请被批准之日起7日内将档案及离职手续办完。

(3)酒店内查阅档案需报请人力资源部同意,由人力资源部代为查阅。

(4)查阅使用有保密内容的档案,不得扩散和外传,否则将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5)档案在查阅过程中如有损坏,要及时向人力资源部说明,以便尽可能补救;对有意涂改、损坏、丢失档案者,人力资源部将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6)查阅档案一般在人力资源部进行,如有特殊情况,需将档案带离,应办理相关的借档手续,

(7)外单位查阅档案,需出具单位介绍信。

11、工号牌管理规定

(1)员工上班时间必须佩带工号牌。

(2)员工因内部调岗或职位变动需要调换工号牌时,需持原工号牌到人力资源部调换,并做好相关登记。

(3)员工离店时,需将工号牌交回人力资源部,不能及时交回者,需交纳工本费。

(4)员工工号牌不足一年已磨损不能使用或已丢失、损坏的,在更换时需交纳一定的工本费。

(5)员工进入浴室、食堂等必须出示员工卡,否则管理员有权拒绝其进入。

(6)实习生转正时,需到人力资源部换取正式工号牌。

12、员工工伤管理规定

(1)在工作时间工作范围内,员工按正常操作规程工作时造成的损伤。

(2)在工作时间工作范围内,员工虽未从事工作,但因为酒店的原因造成的损伤。

(3)因履行工作职责而遭到的人身伤害。

(4)经劳动部门确定的其他工作损伤。

(5)员工在发生工伤后应立即到医务室就诊,并报告部门经理。

(6)部门经理要及时组织调查,确定事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并在12小时内出具书面报告送交人力资源部。

(7)经人力资源部核定,报总经理审批后方可按因工损伤处理,如属重大损伤则按国家有关规定在24小时内报劳动部门备案。

(8)未构成工伤等级的一般性工伤,最长医疗期为一个月,重伤经国家部门鉴定后,按有关政策执行。

13、员工离职离店规定

(1)本规定所指离职员工是指准备离职或正办理离职手续的,以及已离职的酒店员工和实习性,均适用本规定。

a)合同期满,辞职、调离、实习结束。

b)辞退、除名、自动离职、开除。

c)退休、内退。

(2)离职填表审批

a)因合同期满、辞职、调离本单位等原因离店的普通员工,需提前30天提出书面申请;财务、采购、档案、技术、文秘、仓管等重要岗位人员需提前45天提出书面申请;中层以上管理人员需提前90天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办理离店手续,如果没有按规定时间提出书面申请,酒店将根据造成损失情况给予当事人100-200元的经济处罚。

b)被辞退、除名、开除离店以及自动离职的员工,可持处理决定到人力资源部领取《离职通知单》。 c)因退休、内退离店的员工和实习期满的实习生,可直接到人力资源部领取《离店通知单》。

14、物品清交

离店员工持人力资源部签发的《离店通知单》到以下部门办理物品清交手续。

(1) 所在部门:工作和保管物品交接,由部门内勤确认考勤截止时间。

(2) 公寓管理处:交回工装、更衣橱,住集体宿舍的员工交回被褥单。

(3) 财务部:交工装折旧费,结算工资、赔偿金,进行其他费用的结算。

(4) 人力资源部:交回工号牌和《员工手册》,以及在岗期间所做笔记本。

15、期限

(1)离店员工应在离岗之日起一日内办完物品清交手续。

(2)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办完手续,当事人须书面申请,待批准后可以延期,延期3日内,由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批准,超过3日,须报人力资源部批准。

(3)如当事人没有书面申请延期或书面申请没被批准,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办完手续,酒店将按以下标准收取管理费、设施、服装物品占有费5元/天,档案管理费1元/天。

(4)离店人员离岗后未经批准不得进入公司非营业区和生产区,在岗员工如发现离店员工未经批准进入非营业区和生产区,有权加以制止并劝离在岗员工未有效行使此权的,将被处以50-200元的罚款。

16、人员调配管理规定

1、招聘

酒店各部门用工应付合酒店用工条件和计划编制,因出现空岗或即将空岗需招聘补充人员,按以下程序办理。

(1) 申报用人计划,为保证新录用人员的质量,提高工作效率;用人部门应提前向人力资源部申报

用人计划,提前期限根据不同岗位和数量分为:中层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才提前3个月。一般员工补充10人以下,提前1个月;实习生需要半年。如遇经营特殊情况需补充人员,可不受人员和人数的限制;部门申报用人计划,须以书面形式提出;计划应注明用人原因、人数有关要求等;人力资源部根据用人部门现有人数和编制等实际情况提出初步意见,与用人部门协商

统一意见后,形成正式招聘意见报分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待批准后方可进行招聘工作。

(2) 招聘面试复试,人力资源部根据缺员岗位,对人员素质要求确定招聘对象。审查应聘人员的身

份、学历、工作阅历、动机、综合素质等。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进行笔试,提出初步面试

意见。在此基础上组织用人部门经理和相关人员对已通过面试的应聘人员进行复试,签署书面

意见。补充管理人员,重要技术人员和前厅部、公关营销部、财务部员工须再由副总经理或总

经理复试,必要时经总经理复试;补充司机须办公室复试。

(3) 报批应聘人员通过复试后,人力资源部将应聘人员资料汇总后报批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审核批准。

(4) 培训考核:新入店员工须经一周以上入店教育培训,内容包括店史教育、规章制度、酒店概况、

礼仪训练、军训、消防知识、设施设备、维护保养知识等;经考核合格后,方可办理录用手续。

本企业人员向酒店推荐用人对象,须先向人力资源部介绍被推荐人员情况。由人力资源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录用,如录用按上述有关规定办理。

2、内部调配

内部调配是指管理人员或员工在公司内部跨部门调动,内部调动根据不同的情况,分别按以下程序办理。

(1) 总经理指令:总经理根据工作需要直接调配人员,由人力资源部办。相关人员和部门应无

条件服从。

(2) 副总经理指令:副总经理如有人员调整意图,可直接人事部办理。相关人员和部门必须无

条件服从。

(3) 部门要求:某部门如有调用其他部门人员的要求,应首先向副总经理汇报,副总同意后按

以下程序办理:

3.

1、用人部门书面提出用人意见报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根据用人部门现有人数和编

制情况以及所需人员的特点提出意见向副总经理汇报。

3.

2、在副总经理同意后,人力资源部与用人部门、当事人所属部门就人员调配进行协商,

待意见一致后,人力资源部填写《员工内部调动申请表》,送用人部门经理和当事人所属

部门经理分别签署意见。

3.

3、人力资源部将各相关部门经理同意的《员工内部调动申请表》上报副总经理审批。

3.

4、调动申请被批准后,当事人到人力资源部办理内部调转手续,包括工服、工牌、工

资调整等手续,被抽调人员持人力资源部所发内部调动通知到用人部门报到。

(4)内部借调:内部借调是指酒店各部门在一定期限内因工作需要而相互间借用人员。借用人

员的原行政隶属关系不便。由借用人员部门出具书面报告(注明借调时间、工资承担方式

等),经被借用人员部门经理签字同意,报副总经理批准,送人力资源部备案。借调期间,

借用人员部门对借用人员单独考勤,考勤结果每月底送被借用人员部门并报人力资源部。

借调结束,借调双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人力资源部。※

培训管理制度

一、培训管理规定:

1、全员培训

新进酒店的员工和酒店管理人员,都要结合工作实际,按酒店的统一安排,参加不同层次,不同形式的培训,并且经过相应的考核。新员工不经考核不能上岗,考核不合格不能上岗,管理人员晋升应经过适当的培训和考核。

2、学用结合

培训工作一定要结合酒店工作实际从实际出发,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教学形式、教材安排、考核检查等,应坚持学用结合,学以致用的原则。

3、培训人才

培训工作要着用现代酒管理不平和发展方向,不公向酒店实际工作服务,而且为酒店培养具有较高素质和管理水平的未来型人才服务,为酒店的将来和发展服务。

4、培训与个人收入挂钩

培训的成绩作为员工调整工资,管理人员晋升职务的重要依据。不仅要对成绩好的员工上调工资,还要对成绩差的员工下调工资,对连续几次成绩不合格的员工要作下岗处理。要不断激发员工努力学习业务

知识工作的积极性。

二、培训实施制度

1、统一标准

每一专业的培训应按照统一标准统一教材,统一规范进行,使整个酒店的最终培训目标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和国家规范。

2、分层培训

员工和管理人员的职务不同,职责范围和工作性质不同。因此需要掌握的知识技能和工作范围也不相同。培训工作应根据不同的职务层次进行,一般分为部门经理层、主管层和一般员工层。

3、系统培训

员工应经过入店教育培训,岗前培训和其它培训;

管理人员应经过任职前培训,在岗培训和深造提高培训;

酒店每年进行两次集中系统的考核。

三、培训督导制度

1、培训活动结束后,培训员应深入部门,对受训学员进行培训跟踪督导。

2、培训员应做好记录,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总结,录求解决的方法。

3、培训员应注意搜寻部门反馈信息,征求培训意见与建议,并做好记录。

4、注意与部门负责人及时沟通协调,争取部门积极配合与协作,力求培训工作取得实效。

四、培训检查制度

1、人力资源部规定各部门详细的培训计划,注明培训目标,培训内容等内容;

2、各部门根据总的培训计划,结合自身经营特点,分解总计划后,拟定岗位培训计划;

3、部门培训活动的出勤率不得少于95%培训纪律不得低于良;

4、部门培训活动安排的环境应符合培训要求,不得随意取消培训活动如有变更,须以书面形式上

报人力资源部;

5、部门将培训计划上报人力资源部后,人力资源部要安排专人监督检查计划落实情况;

6、做好部门培训课考勤和培训纪律的检查工作。将结果记录在《培训监督表》中;

7、将检查结果以通报形式下发在酒店各部门,并将监督表存档,以便列入部门培训评估总结中。

五、培训信息反馈制度

1、定期与部门座谈,了解部门对培训的需求,征求部门意见与建议;

2、定期与部门基层管理人员座谈,了解他们对培训的需求及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并帮助分析和解决

不断提高管理人员的素质水平。

3、不定期深入部门对员工进行调查,掌握第一手资料,深入分析经营中的突发事件、宾客投诉、

整理归档后列入培训教材;

4、各部门要定期将宾客意见反馈人力资源部,以便培训部及时进掌握宾客需求,调整培训重点。

六、培训纪律

为了增强培训效果、达到培训目的,要求所有参加培训人员遵守以下纪律:

1、按进出训,受训者提前10分钟到达培训地点,不得迟到、申请事假,须经部门经理批准,并

以书面形式上报人力资源部备案,申请病假的须提供有关证明,无故缺课者,按旷工处理;

2、尊敬教员、服从领导、严格遵守培训安排,听从教员及管理人员指挥;

3、认真听课做好笔记:遵守课堂纪律、不得大声喧哗、不许吃东西,非特殊情况未经许可不得早

退或中途离开;

4、若员工因工作关系需提前退出培训,须在早退表中注明原因,报部门经理签字批准;

5、保持培训场所清洁卫生,培训设备、器村和资料保管良好。

七、厨师培训制度

1、各厨房、厨师长按季度制订培训计划,报行政总厨审批;

2、行政总厨根据各厨房培训计划制订厨房部总的季度培训计划经副总经理审批后报人力资源部

备案;

3、厨房部培训包括理论(应知),操作(应会)两方面内室;

4、每次培训结束后必须有相应的考核,考核内容应包括理论和作两方面;

5、各厨师长必须亲自授课(外聘教师授课时除外);

6、各厨师应将培训的具体时间报前一天通知行政总厨,行政总厨负责检查各部门实际培训情况;

7、行政总厨负责按季度汇总本部门培训情况,并以书面形式上报餐饮部经理。

第18篇:人事管理制度

前沿服饰 QY-HR-ZD-01

人事管理制度

公司各部门实行定员管理,所有员工的招聘、调用、辞退由公司人事行政部负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制度依据唐山前沿服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组织管理形式制

定。

第二条:本公司员工的聘用、试用、考核、奖惩、职务任免、调迁、工作移交、

休假和行为规范除另有规定外,悉依本制度办理。

第三条:本公司除总经理外,自经理以下各级人员均称为本公司职员。

第四条:本公司各级员工,必须遵守本制度的各项规定。

一、招聘和录用

(一)、本制度依据唐山前沿服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组织规则及特点制定。

(二)、适用范围:适用公司所有岗位员工的选拔与聘用。

(三)、聘用原则:以德为本,任人为贤,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

(四)、责任部门:人事行政部

(五)招聘程序

1、人员需求申请

各部门或店面根据业务发展、工作需要提前30天向人事行政部提交人员需求报告。需阐明产生需求的原因、岗位名称及数量,同时必须注明需求岗位内部供给状况。人事行政部进行审核、确定当前公司人力资源需求。人员需求批准后,进行招聘工作。

2、招聘渠道

1、内部选拔

2、外部招聘

所有需求的岗位内部调配优先。内部不能供给的,采用外部招聘的方式进行补充。公司外部招聘的渠道是网络招聘为主,人才市场招聘及内部在职员工推荐为辅。

(1)通过媒介(网络、电视台、电台、报刊)

(2)通过人才市场招聘

(3)通过大专院校进行专场招聘

(4)内部在职员工推荐

3、内部员工选拔程序

(1)、制定竞聘方案。

(2)、发布竞聘启事,明确竞聘岗位名称、数量、薪资、岗位资格要求及所需资料。

(3)、报名。

(4)、报名人员进行初步筛选,最后确定入选名单。

(5)、进行笔试及答辩。

(6)、公布竞聘结果。

(7)、下发任命通知。

4、外部员工招聘程序

(1)、发布招聘信息:人力资源计划需求经总经理审批通过,依据该岗位岗位说明书,明确岗位职责及人员素质要求,发布招聘信息。

(2)、职位申请:应聘者到公司人事行政部填写《个人简历》,或以电子邮件方式将自己的应聘资料及应聘职位发送到公司人事行政部邮箱。

(3)、简历筛选:根据应聘者提供的简历、资料,招聘岗位要求,对每个应聘者进行初步筛选,符合条件者进行初试。

(4)、初试:应聘者须持身份证、学历原件及复印件和其它相关证件。初试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先进行笔试,然后进行面试。根据笔试及面试结果,编写招聘总结,确定复试人选。

(5)、复试:面试小组由总经理、用人部门经理、人事行政部经理组成。以面试答辩的形式对应聘人进行综合考评,考评内容结合初试结果及应聘岗位要求确定。复试结束后,小组议定是否录用,确定其职位及工资。

(6)、审批:对于复试合格者,人事行政源部填写《新员工录用审批表》,报副总经理、总经理,批准后,人事行政部进行录用通知。

(7)、录用:录用人员到人事行政部报到时必须向人事行政部缴验下列文件: 身份证复印件;

第一学历、最高学历及复印件;

三个月内免冠一寸照片2张。

(8)、试用期:

试用期时间为1-2个月。进入试用期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试用期间由所在部门考察其工作表现、能力,并按照需要接受公司培训。试用期满后,按照《新员工试用期评估办法》进行评估,合格者由用人部门填写《员工转正审批表》,按规定进行审批,录用为公司员工。

(9)、合同签订: 试用期满后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二、入职

1、新员工入职程序:

到人事行政部面试时需填写《应聘登记表》,交纳身份证复印件一张,个人学历证复印件一张,及其它要求证件复印件,一寸免冠照片2张;通过人事行政部和部门经理的面试后入职,员工入职在人事行政部培训一天,然后到部门见习三天,三天后如成为公司员工,参加入职考试,考试合格,确定工作岗位及工作地点,到部门开始试用期,部门综合评估后转正成为正式员工。

2、观察期:

新聘员工面试合格后,进入为期1至3天的培训观察期;

3、试用期:

观察期满经考察合格后填写《员工观察期报告》,由部门主管/经理和人事行政部签署意见并由主管副总或总经理签字后进入试用期。试用期时间不超过2个月,但最短不少于1个月。观察期内如辞职无薪酬,被辞退按每天20元结算工资;试用满须填写《转正申请》,考核合格后录用为正式员工;员工在试用期内品行及能力欠佳者,可随时停止试用。新员工入职时间以人事行政部核准的时间为准。

4、转正:

试用期中,部门经理将严格考核,人事行政部将随时追踪员工表现,根据员工表现,部门经理向人事行政部提交员工转正申请,并填写《转正申请》,经人事行政部核准后,报总经理批准方为正式员工。在公司工作满一年,工作出色,业绩突出,经总经理认可,签劳务协议或劳动合同;

5、工作牌发放及名片印制:

试用期开始后,由人事行政部发给工作牌及其它工作用资料,并作好相关登记。名片印制由部门经理(或助理)统一汇总,上报人事行政部由公司统一印制后下发,费用由公司承担,月底由人事行政部统一核算名片费用,算作部门成本。

6、工资卡办理:

试用期开始后,人事行政部即通知员工办理工资卡,将工资卡号通知财务,用于存入固定工资和业绩工资,如遇特别殊况发放现金,员工需于发放工资当日领取,若自己延误而影响工资发放的,自行负责。

三、异动

1、岗位变动:

在公司内,其工作岗位转为另一工作岗位的,或在原岗位基础上职务增加的,视为岗位变动,须填写“工作交接单”后,由部门经理签字,报人事行政部备案和总经理批准。

2、调动:

员工若调出本部门、区域,或由其区域、部门调入的,须携带由人事行政部出具的调令函或由公司主管副总出具签署的推荐函,调入人员也应具备相应的函件,否则视为重新应聘,须重新计算工龄并重新核定基本工资及岗位工资。

3、升级与降级

在公司规定的考核期,按公司的考核标准对员工进行考核,按考核制度由人事行政部确定其升级或降级,遇春节放假由总经理确定考核期的计算方法按公司薪酬制度执行;

4、职务调迁

(1):本公司基于业务需要,调动任一员工的职务或者服务地点时,被调动的员

工应从大局出发,服从公司领导的安排。如借故推托,均以不服从领导论处。

(2):各部门经理依据其管辖内所属员工的个性、学识、能力等力求人尽其才,

以达到人与事互相配合,并向公司推荐优秀人才,经人事行政部考核合格后重新调派。主管(经理)级以上人员调派或跨部门调派必须经总经理审批,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调换。

(3):调迁员工在三日内办妥移交手续,才能赴新职报到,未能及时办理移交手

续或者延期移交者,以移交不清惩处。移交手续以书面形式报人事行政部备案。

(4):调迁员工调离后在新任者未到职之前,其职务由直属主管代理。

四、离职

1、辞职:

员工若因个人原因向公司提出自动辞职的,须按以下程序办理离职手续:(试用期员工可随时提出辞职申请)

提前三十天向部门经理提出书面申请主管副总批准办理工作移交离职时按公司规定结算工资(工资发放至离职当日,在批准前不得离职,否则以旷工论处)

2、辞退:

(1)公司因员工不符合工作岗位要求,不听从调换安排或调换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或因公司结构调整而裁员的,应提前告知员工本人。(试用期内公司可随时提出解聘)

(2)以销售业绩为主要考核指标的岗位,若公司实行末位淘汰制度,则可以根据公司制度在考核期结束后对不符合要求的员工提出解聘,且不予补偿,但在考核期结束前一个月公司将提出预警。

(3)若因员工的重大过失或严重违反工作纪律及公司制度,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公司可随时提出解聘,且有权向违规员工追究相关责任及赔偿。

3、未办理辞职手续离开公司的员工,按自动放弃当月工资论,不再予以发放。涉及公司机密和经济问题的,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4、公司员工离职必须填写《员工离职审批表》,否则按第四条第三款处理。

5、离职手续办理期限:

离职员工应在正式离职后三十天内办理好基本工资结算手续,超过此期限,公司视为放弃,不再办理相关结算。

6、自动弃权:

不按照此程序办理离职手续而自行离开公司的员工,公司一律视为自动放弃所有权利。但其部门经理或助理应于员工离职后对人事行政部说明情况。

五、移交手续

(一)、移交情况的出现分为:提升、平调、降职、离职等。

(二)、本公司员工移交分为:

1.主管人移交:主管人为主管各级部门的人员,移交的内容包括: a.单位人员名册;

b.主管的财务、事务;

c.未办及未了的事项。

2.经管人移交:经管人为直接经管财务或事务的人员,移交的内容包括: a.所经管的财务、事务;

b.未办及未了的事项。

(三)、下级移交时,由主管人监交。移交如果发生争执,由监交人呈报上级拟

定处理意见。

(四)、在移交过程中,接收人与监交人依据移交表册逐项点收。移交结束后,

所出问题由接收人承担责任。

(五)、各级移交亲自办理,如有特殊原因,可委托他人代办,但一切责任由移

交人负责。

第五条:附则

1、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可由人事行政部另行补充规定;

2、本制度经总经理签字后生效实施,修改时亦同;

相关文件:

《编制确定调查表》、《编制变动申请表》、《用人申请表》、《签呈》、《面试测评表》、《试用员工考核表》、《解聘申请表》、《岗位变动交接单》、《人事变动登记表》、《劳动合同续签表》、《劳动合同续签通知书》、《劳动合同》、《招聘时限标准》 《试用期劳动合同》、《保密合同》

第19篇:人事管理制度

人事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加强公司管理,严肃劳动纪律,确保公司进行有秩序的经营管理,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工作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均适用。

三、公司作息时间

公司上班时间为:星期一至星期六,每天工作8小时。

作息时间: 8:00—13:00,上午上班时间(9:00-9:30,早餐时间);

13:00—14:30,午餐、午休时间;

14:30—17:30,下午上班时间。

四、招聘管理制度

1.招聘方式

1)内部招聘:部门负责人推荐、职员自行申请、内部晋升、调职、岗位轮换、内部张贴招聘广告等。

2)外部招聘:广告、人才招聘会、推荐、院校、猎头、人才网数据等。

2.招聘流程

每年年底,各部门负责人制定部门下年度人力编制计划,内容包括岗位要求、招聘条件、需求人数、关键素质等——行政人事部依各部门提出的岗位申请(说明岗位要求、招聘条件、需求人数、关键素质)——行政人事部发布招聘信息——筛选简历确定面试人选——初试(行政人事部负责)(初试时间控制在15分钟内)——复试(用人部门负责人协同总经理负责)(复试时间控制在30分钟内)——行政人事部统计结果,两个工作日内通知应聘者面试结果。

3.应聘资料:应聘者应携带简历一份、学历证明材料、相关证书等。

五、入职、离职管理制度

1.入职

1)入职材料

新进员工入职时需带齐资料: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学历证明和相关证件复印件各一张(验原件),1寸彩照1张,入职体检证明或健康证,离职证明,光大银行卡复印件1张。

2)入职介绍

新员工入职时首先在全体员工开会时请新员工自我介绍并发言,散会后由行政带领向各部门员工介绍。

3)信息登记

新员工领用办公用品,并填写员工入职登记表、申请工作QQ、邮箱,录入新员工指纹,并更新指纹

打卡系统,登记更新员工通讯录、员工花名册,由行政人事部发到群共享。

2.入职培训

1)行政人事部门培训

行政人事部安排负责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规章制度、公司组织架构、企业文化等。

2)入职部门培训

用人部门安排培训内容,如岗位操作流程等岗位相关内容,使新人员尽快熟悉岗位职责及工作内容。

3)培训时间

根据培训表的时间安排进行新员工入职培训。

4)培训结果

由培训负责人对每项培训内容进行考核,培训合格者方可上岗,部门负责人可根据员工的实际情况建议调换岗位,调换后仍不符合公司要求或无法调换者可予以辞退。

3.离职/辞退

1)试用期员工

员工在试用期期间提出离职的,须提前三天提出离职申请,填写离职申请单。转正考核不通过者,若无其他适合职位予以安排,公司可予以辞退。

2)已转正员工

已转正的正式员工离职的,须提前一个月提出离职申请。否则按自离处理,所有自离人员,离职当月工资不予发放;离职时未做好工作交接,而给公司带来严重损失的,公司有权追究其责任。

季度考核不符合要求者,若不服从公司调岗等安排;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公司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员工一个月工资后,可予以辞退。

3)离职流程

员工提出离职申请,填写离职申请单——离职面谈——离职审批——离职交接——工资结算——解除关系。

六、考勤管理制度

1.打卡管理规定

公司考勤实行打卡制度,员工本人应按实际到达和离开公司时间打卡。公司职员/员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制度;除下列人员外,均应按规定的上、下班时间打卡。

1)公司总监级及以上人员和其他特殊岗位因工作特性原因而无法打卡者;

2)分店员工根据确认的排班表时间实行上下班打卡;

3)因公出差外出或因故请假并填妥“联络单”经部门负责人批准的人员;

4)临时事故,事后补填“联络单”说明事由,经部门负责人批准的人员。

2.为规范公司对外出人员的管理,以便公司能及时了解人员动态,原则上所有人员外出时必须填写

“外出联络单”并经批准后方可外出,获批准有效的“外出联络单”必须留一份于人力资源部,以备考勤签卡之用,否则,人力资源部门对缺少考勤记录的工卡有权不予签卡,并视缺勤时间为旷工处理。

3.需要外出的人员原则上先到公司打卡上班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人力资源部凭有效的外出“联络单”适时给外出人员签卡,特殊情况可在外出返回公司2个工作日内,凭补填且得到有效批准的“联络单”到人力资源部补签卡。若在2个工作日内没有有效补单,则视为旷工处理。

4.人力资源部是统筹公司考勤管理的部门,总部人员的考勤有效签卡的唯一部门,分店员工由分店经理为有效签卡人,分店经理由营运总监或以上职位人员为有效签卡人。

5.迟到/早退

超过上班规定时间到岗者,即为迟到;

提前下班规定时间离岗者,即为早退。

未经批准在工作时间离岗处理与工作无关事情者,即为擅离职守。

迟到、早退或擅离职守的情形均视为旷工;旷工以10分钟为最小单位(旷工1-10分钟均视为旷工10分钟),员工发生旷工情形后,公司将以其旷工的三倍工时扣减;连续旷工三天及以上者,视自动离职处理(自动离职的员工相关手续一律终结)。

6.忘打卡

上下班忘记打卡者,须用联络单的形式说明原因并经部门负责人签名确认后,到人力资源部或授权的职务人员处办理签卡。但一个月内以此为由办理签卡最多不能超过三次,超出3次以上则以迟到、早退情形处理。

7.法定节假日加班必须填写《员工加班申请单》,由分店经理提出申请,经运营总监,副总经理审批,总经理核准后,在人力资源部备案后方可执行。

8.请假

请事假员工需填写《请假单》,请假一天须经上一级领导审批,请假两天以上(含两天)须经上一级领导和总经理审批,并将请假单提交行政人事部负责人,因出差等特殊情况不能立即提交的,返回公司的两个工作日内要将请假单补交到行政人事部存档,否则按旷工处理。

9.考勤结果

上述扣罚工资的上限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扣罚工资用于公司福利活动基金。所有考勤结果信息由行政人事部负责于每月1日到5日统计上月考勤结果交财务部。

七、休假和假期待遇

1.公假

按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安排。

2.年假

员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假10天;工作满20年及以上

的,年假15天。年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不跨年度安排。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员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2)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3)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4)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员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3.病假

员工因患病或非因公负伤需要请假的,根据国家有需按事假流程审批,待返回公司后向行政人事部提交区、县级医院证明/病历,方可享受全额带薪病假。原则上员工每月最高可享受2天全额带薪病假,3天以上(含3天)的病假按深圳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支付工资。一年内最高可享受6天全额带薪病假。如因病情严重需住院的,可申请连续多日病假(最多6天)。如有特殊情况的,视具体情况做相应处理。

4.事假

员工因私请假,需提前一天填写请假申请单,经上一级领导审批后提交行政人事部。如假期超过两天的,需经总经理(或授权批准人)批准后,方可准假(请假期间的工作应交接清楚,并保持电话畅通,方便转接电话和留言)。

5.婚假

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 天婚假。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再婚的可享受3天带薪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休假前填写婚假单并经相关领导批准,休假后需向行政人事部提交结婚证复印件,无结婚证者不享受此待遇。

6.丧假

员工直系亲属死亡的,经本人申请和相关领导批准后,公司给予3天带薪丧假。直系亲属是指员工父母、配偶、子女。员工祖父母、外祖父母、岳父母、公婆、兄弟姊妹死亡的,公司给予1天带薪丧假。

7.女工假、产假

女工假:按计划生育要求流产的一次性给予15天以内的带薪休假(提交相关证明),15天以外的根据医院证明以病假处理。

产假:公司女员工可享受98天带薪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15天产假(需提供医院证明);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相应增加产假15天。实行晚育者(24周岁后生育第一胎)增加产假15天,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者增加产假35天。休产假前需提前申请并经相关领导批准后方可休假,休假前交接好工作。休完产假上班时须向行政人事部提交“出生证明”复印件。

8.男员工陪产假

男员工可享受3天带薪(基本工资)看护假,休假前需提前申请并经相关领导批准后方可休假,休假

前交接好工作。休完产假上班时须向行政人事部提交“出生证明”复印件。

9.其他法定假期

其他法定假期依据国家规定执行。

八、转正考核制度

1.评估、转正流程

1)员工试用期为两个月,最长不超过六个月。新员工试用期结束前的十五个工作日,由其直接上级指导新员工准备《新员工试用期转正申请表》

2)新员工的直接上级和所在部门负责人按照《新员工试用期转正评估表》对新员工进行转正评估。得出评估结果,经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交人力资源部。如需提前转正,需人力资源经理批准。

3)人力资源部根据评估结果在《新员工试用期转正评估表》(薪资变动)部分进行转正薪资调整的确认。

4)人力资源部将确认结果反馈给新员工部门负责人,由其将转正评估结果正式反馈给员工。

2.评估

1)在直接上级和部门负责人对新员工试用期转正评估前,被评估人应先进行自我评估。

2)由新员工直接上级和部门负责人根据新员工在本岗位的表现情况和工作完成情况,使用《新员工试用期转正评估表》对以上各项指标进行打分,人力资源部可参与评估,对试用期转正评估的过程、标准进行指导。

3)找出总分对应的等级。

4) 评估人的资格确认:一般为新员工的直接上级及部门负责人。

3.评估结果

1)部门负责人考核完毕后,根据其考核得分在《新员工试用期转正评估表》上相应填写评估结果。

2)评估分数为100-95分人员提前转正;分数为94-80分人员正常转正;分数为79-70分人员延长试用;分数为69分以下人员终止试用。

3)根据试用期转正评估结果,确定新员工的转正薪资。

4)公司员工级(适用员工薪酬体系人员)的转正薪资需报人力资源部核准,公司职员(适用职员薪酬体系的人员)转正薪资需呈总经理核准。

九、其他

1.工作服制度

公司统一为员工购买工作服。工作满一年者,不用承担费用;未满一年离职者,工作服的费用=工作服总额/12个月*(12个月—参加工作的月份数),相应费用在其工资中扣除。

2.综合意外险制度

公司统一为在职人员购买综合意外险,满一年者按时续险,未满一年离职者,综合意外险的费用=

总额/12个月*(12个月—参加工作的月份数),相应费用在其工资中扣除。

3.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公司员工结婚、生育、患重大疾病、亲人去世等重大事项须及时上报公司,由行政人事部负责记录备案,以便于公司及时做好相应的工作安排。

十、特别说明

1.本制度修改解释权归公司。

2.本制度由行政人事部监督执行。

3.本制度从年月日起开始执行,原相关制度同时作废。如本规定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有冲突的,以法律法规为准。

深圳市 公司

年月日

第20篇:人事管理制度

成 都 益 盛 空 調 自 控 工 程 有 限 公 司人事管理制度

人事管理制度

一、员工聘用规定

(一)总则

第1条 为规范员工聘用管理,明确聘用程序和审批权限,特制定本规定;

第2条 本规定所称聘用包括员工招聘、试用和转正;

第3条 总经办负责员工人事管理工作。

(二)招聘

第4条 招聘计划

1、一般员工由部门经理提出申请,报总经办审批;

2、中高层管理人员由总经办提出申请,总经理审批;

第5条 招聘程序

1、总经办根据用人申请,发布招聘信息或参加招聘会,收集、整理应聘材料;

2、总经办组织用人部门甄选并确定面试人员;

3、总经办约见面试人员,并审查身份、学历、学位、职称等证明材料;

4、面试人员填写《应聘登记表》,并附贴本人照片;

5、一般员工由总经办和用人部门经理进行面试、考核和推荐,中高层人员由总经理直接面试确定;

6、总经办需要保留媒体招聘广告的相关资料;

第6条 员工录用

1、一般员工录用由总经办负责推荐,报总经理批准;

2、中高层员工录用由总经理直接确定;

3、员工录用需办理以下手续:

a、填写《员工入职登记表》;

b、提交近期一寸照片(3张);

c、出示身份证、学历证明、资格证明并提交复印件;

d、中高层职位需要提交担保以及学历证明原件;

e、提交公司要求的其它证件;

4、员工相关个人资料进入公司档案存档,概不退还。

(三)试用

第7条 录用人员经体检合格后组织上岗培训,培训结束并经考核合格,安排上岗;

第8条 员工试用需签订《试用期合同》,按规定试用,试用期自报到之日起计算,期限为1-3个月;

第9条 员工试用后须签订保密协议(在〈试用期合同〉中体现),保证在公司就职期间不得泄露公司机密

并在离开公司3年内不得泄露公司机密;

第10条 在试用中,如果发现员工有不称职或违纪行为,公司有权随时终止聘用关系,无需赔偿;

電話:0086-28-85266571地址:四川省成都市航空路豐德國際A2棟12F

第11条 试用期满,总经办负责组织考核评议,填写《试用员工考核表》,考核合格按规定转正;考核不合

格,不得录用或延长1-3个月的试用期。

(四)转正

第12条 转正程序

1、员工填写《转正申请表》,交总经办填写考核意见;

2、一般员工由用人部门填写考核意见,经总经办审核,报总经理批准;中高层人员由总经办填写考核意见,报总经理批准;

3、总经办发出转正聘用通知;

4、员工与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第13条 试用期员工从转正次日起,享受公司正式员工待遇。

二、异动管理规定

(一)总则

第1条 为规范员工异动管理,明确员工异动程序和审批权限,特制定本规定;

第2条 本规定所称异动包括调动、自动离职、辞职、辞退和除名;

第3条 总经办负责员工聘用管理工作。

(二)调动

第4条 调动指员工任职岗位、工作部门、工作单位等发生变动,包括晋职、降职、平调;

第5条 一般员工调动由部门经理提出,总经理批准;部门经理调动由总经理批准;所有员工异动总经办

备案;

第6条 总经办负责安排员工办理工作交接,填写《员工异动表》。

(三)自动离职

第7条 员工有下列行为的视为自动离职:

1、员工一月内累计旷工3天(X>3天)或一年累计旷工超过6天(X>6天);

2、请假超过15天者未回公司报到且没有续假的;

3、因未交接完毕或有工作遗留等问题而擅离岗位的;

4、辞职未经过公司批准而擅离岗位的;

第8条 员工未提出辞职申请或未按规定办理辞职手续离开公司,视为自动离职,对自动离职者公司将按

除名处理;

第9条 员工自动离职,部门经理应在3日内向总经办说明情况,总经办应及时会同有关部门清查该员工是

否有工作遗留问题和应交财物等,如发现问题,应追究当事人责任。

(四)辞职

第10条 辞职指员工按《劳动合同书》的规定,出于某种正当理由提出辞呈,经公司批准并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辞职应提前15日提出书面申请,中高层管理人员应提前30日提出书面申请;

第11条 一般员工辞职由部门经理同意,总经办审查,总经理批准;中高层员工辞职由总经办审查,报总

经理批准;

第12条 总经办负责安排员工办理工作移交手续,填写《员工异动表》,按规定与辞职员工签订《解除(终

止)劳动合同通知书》;

第13条 如因特殊原因需要立刻辞职的,经公司批准后,扣发当月30%基本工资,并不再发放奖金。

(五)辞退

第14条 辞退指公司按《劳动合同书》和公司相关规定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第15条 辞退员工由总经理提出,总经办通知,并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第16条 公司辞退正式员工需支付补偿金的,原则上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在正式《劳动合同书》中体

现)。

(六)除名

第17条 除名指公司按《劳动合同书》和公司相关规定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第18条 除名员工应由总经理提出,总经办通知并处理后续事宜;

第19条 除名员工扣除当月所有基本工资以及奖金。

(六)留职手续

第20条 离职人员应在确定离职24小时内到总经办领取《离职表》,按照表格上相关程序到各个部门办理离

职手续;

第21条 离职手续未办理齐全者,不予结算任何工资;

第22条 离职人员的空缺岗位在新任者未到职前,其所遗工作可由直属领导安排人员代理。

三、休假管理规定

(一)总则

第1条 为规范员工休假管理,明确请假程序和要求,特制定本规定;

第2条 员工休假包括事假、病假、年休假、婚假、产假、丧假、工伤假、调休假;

第3条 总经办负责休假管理工作,休假期间的工资待遇按《薪酬管理规定》执行。

(二)种类和标准

第4条 事假:因事休假,按批准天数休假,最高事假期限为15天;

第5条 病假:

1、因病休假;公司员工休病假必需区(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并按证明天数休假。非住院休假最长期限

为15天;

2、员工如因重病需要住院,则在本公司工作不满5年的员工住院期限为1个月,工作5-10年的员工住院期

限为2个月,工作10年以上的员工期限为3个月。病假累积最长期限不得超过3个月,否则公司有权终止劳动合同;

第6条 年休假:

1、在公司工作满一年(含试用期)的员工可享有带薪年假;

2、员工休年假必须提前一周向部门经理提出书面申请,经总经理批准,报总经办根据有关规定签批休假

日期;

3、服务满一年未满三年者,每年的年假标准为:部门经理以上员工为7天;一般员工为5天;以后每服务

满两年,增加年休假一天,但最高不得超过15天;

4、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包括在年休假内;

5、年休假可分开休,但一次至少休满3天;

第7条 婚假:凭合法结婚证明,可休婚假3天;婚假不含法定节假日,必须一次休完;

第8条 产假: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第9条 丧假:直系亲属去世,休丧假3天;需赴省外办理丧事,休丧假7天;

第10条 工伤假: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第11条 调休假:公司原则上不鼓励员工加班,如确因工作需要加班者应由部门经理同意,总经办备案,

总经理批准。加班按小时计算,足8小时可调休一天,以此类推;调休应选择在无实际工作任务的时间,但不得连续调休达3天以上,调休累计一年不得超过5天,在当年未能调休的视为放弃,不得在次年累加。

(三)程序和权限

第10条 员工休假,应事先填写《请假申请》,经部门经理批准,总经办审批后办理工作交接,离岗前将《请

假申请》交总经办;

第11条 休事假在3天及以上,或休长病假、婚假、产假和年休假,应提前一周填写《请假申请》;

第12条 一般员工休假1天及以内,经部门经理同意后报总经办批准,1天以上,报总经理批准;部门经理

休假,报总经理批准;

第17条 员工休假期满,应在上班后第一时间到总经办销假;

第18条 员工因特殊情况未能事先办理请假手续的,应及时报部门经理同意后方可休假,并于事后在第一

时间按规定补办手续;

第19条 临时发生急病或其它重大事故,经证明属实并经部门经理核准者,按相应假别办理,否则按旷工

处理。

(四)原则和要求

第19条 工龄未满1年的员工,不得享有年休假;当年已休产假或在工作中表现不佳而受到各种处分的员工,

除非总经理同意,否则不享有年假;

第20条 连续休事假7天以上,或年累计休事假10天以上,或年累计休病假20天以上,或当年旷工在2天以

上的员工均不享有当年年休假;

第21条 休假时间从休假开始之日起,按日历天数连续计算;员工休年假或赴省外休婚假、产假、丧假等,

其假期包括路途往返时间在内;

第22条 休病假无区级以上医院病休证明的,按事假记录;员工未按规定休假,或未按规定履行手续,或

休假未获批准而擅自休假,一律按旷工处理;休假超过规定时间,应及时报部门经理同意,总经理批准,事后按规定补办手续者按事假记录,否则按旷工处理;

第23条 所有假期均是当年有效,不累积,不折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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