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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05 来源:策划书收藏下载本文

推荐第1篇:EPC合同范本

目录

合 同 协 议 书 2

第1条 合同文件 2

第2条 工程承包形式 3

第3条 总承包工程范围及内容 3

第4条 合同价格 4

第5条 支付条款 5

第6条 开工及完工时间、竣工时间 7

第7条 检验 7

第8条 保险 7

8.1 工程一切险及建筑施工机具保险 7

8.2 第三者责任保险 7

8.3 雇主责任险或建筑施工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7

第9条 税费 7

第10条 包装运输 8

第11条 工程质量 8

第12条 工厂性能保证 8

第13条 违约责任及赔偿 8

第14条 生效日 8

第15条 争端的解决 9

第16条 代表的指定 9

第17条 工程监理 9

第18条 其他 9

第19条 合同执行 9

合 同 协 议 书

业主: (以下简称“业主”)

承包人: (以下简称“承包人”)

签订地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业主和承包人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在友好协商的基础上,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

第1条 合同文件

1.1合同文件

下列文件将构成业主与承包人之间的合同,且每一文件都应作为合同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来进行解释:

1、合同协议书及双方商定的附件;

2、合同条款;

3、中标通知书;

4、投标书;

5、招标阶段的补遗及澄清文件;

6、招标文件补充说明;

7、招标文件;

8、其他文件。

1.2优先顺序

构成合同的文件将被认为是互为说明的。文件的优先次序如下:

1、合同协议书及双方商定的附件;

2、合同条款;

3、中标通知书;

4、投标书;

5、招标阶段的补遗及澄清文件

6、招标文件补充说明;

7、招标文件;

8、其他文件。

如果在文件中出现含糊或歧义时,业主代表将向承包人发出必要的澄清或指示。在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前提下,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变更本合同的内容。这些变更的协议或文件,效力高于其他合同文件;且签署在后的协议或文件效力高于签署在先的协议或文件。

第2条 工程承包形式

2.1本工程采用设计、采购、施工(EPC)/交钥匙工程总承包方式。

第3条 总承包工程范围及内容

3.1前期委托工作

在合同生效之前,承包人协助业主进行方案的研究工作。

3.2 工程范围

承包人应在本合同规定的工期内按本合同要求全面负责工程建设,完成包括工程设计、主要设备采购合同的履行、设备的采购、工程保险、土建施工、安装、调试、分部及整套启动试运、性能验收试验、工程达标、工程竣工验收等方面所需的所有工作和服务,并在质量保证期内承担并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各项责任和义务(以下简称“服务”)。

但厂外生活福利工程、厂外运灰道路工程和业主自购自营设备不包括在服务范围内。

在不损害上述原则的前提下,承包人应负责;

自初步设计开始,进行设计、编制技术规范,选择确定供应的设备、材料、设施、工具和采用的加工工艺及技术。

3.3工程管理及工程协调

采购设备、材料、设施、机具以及其他物品。设备采购宜与业主共同协商。 把设备、材料、设施、机具以及其它货物运输到项目场地,并负责其存放、保护和保管。

实施安装及所有与机组有关的工作,包括清淤、平整项目场地、土建、安装等工作。

按本合同规定对机组试验、调试、校正和修理及性能验收试验。

在机组的质量保证期内,对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缺陷的补救提供缺陷补救所需要的人员和设备、材料或其他物品。

按本合同的具体规定,除提供为实现本合同所述目的所需的所有物品外,还应提供设备采购合同项下的生产备品备件和剩余的消耗性材料、竣工图纸、工艺流程图和运行与维护手册说明书、技术规范等。

3.4 质量保证

承包人在整个质保期内将在项目内维持熟悉项目并具有电力工业经验的工程技术人员,以完成本合同第十四条规定的质量保证责任和义务。

3.5文件和手册

承包人应尽快(最晚不得迟于项目进度表所要求的日期)向业主提交与服务有关的规范、数据表、图纸和计划以及其他资料和文件。

在各机组完工日期的12个月前,承包人应分批向业主提交详尽的包括该机组全套设备和各系统、装订成册的运行及维护手册等资料(包括承包人自行编制的和其自设备供应商处获得的全部操作资料和特殊指令要求),以供业主编制运行维护规程(以下简称“运行规程”),但对于不影响运行规程编制的资料最迟应在该机组完工日期的6个月前全部提交。在业主编制运行规程过程中,承包人应按业主的要求提供必要的协助。此外,承包人还应在质保期内,按业主要求更新或更改该等操作资料,以反映操作或维修程序上的变化。

承包人应在合同生效后30日内,向业主递交一份由承包人编制的符合本合同要求,并为业主、监理工程师及承包人之间的正常工作关系提供准则的手册(简称“程序手册”)。除其他资料外,该程序手册还将包括一个承包人组织结构图、通讯联络程序、项目档案管理系统、审阅设计文件和项目进度的程序。

承包人应在合同生效后60日内,向业主提交一份由承包人编制的符合本合同附件八所述要求的质量保证大纲(以下简称“项目质保大纲”)。承包人应遵循该项目质保大纲,并建立其在履行本合同项下服务 期间的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管

理网络,以确保承包人根据本合同应采用的施工和工程设计的方法及标准符合本合同规定的要求。

第4条 合同价格

4.1合同总价为人民币万元(大写: )。

本合同价格由以下各项费用组成:

4.1.1 设计费: ;

4.1.2 设备购置费:人民币: 万元,

4.1.3 建筑安装工程费:建筑费为人民币 万元,

安装费为人民币 万元。

4.1.4 技术服务费(含专利、技术使用费等):人民币 万元。

总承包管理费:人民币 万元。

4.2本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除下列原因外,原则上不作调整:

4.2.1 在审查初步设计时因业主调整工程建设规模、技术标准所引起的较大投资 增加由业主负责;

4.2.2 在合同履行中,因工程总承包范围进行调整及业主原因导致的重大设计变更引起的投资增减;

4.2.3 业主风险导致的投资增加;

4.2.4 因现场建设条件发生的重大变化,如地质条件、外围条件等;

4.2.5 因政策性变化、市场价格重大变化而调整费用:

4.3由业主原因引起的重大设计变更导致合同价格调整的计价原则在合同条款中另行规定.

第5条 支付条款

5.1 前期工作费

在本协议生效后两周内,业主向承包人提供金额为合同总价的 %以承包人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银行保函。

5.2工程预付款

合同签订生效后一个月内、业主向承包人支付合同总价的10%( 万元)的预付款。 支付单据:1)支付申请书一式四份;2)次月工程项目使用资金计划申请表。

5.2设计费及总承包管理费

5.2.1设计费:初步设计审查后支付设计费总额的60%( 万),完成全部施工图后10天内业主向承包人支付至设计费总额的90%( 万)。

5.2.2总承包管理费及技术服务费:工程开工后10天内业主向承包人支付管理费和服务费总额的30%( 万);承包人承接的安装工程开工6个月后,业主再向承包人支付管理费和服务费总额的50%( 万)。

5.3工程进度款

5.3.1建安工程进度款,承包人在每个月的25日至26日内,根据承包人当月25日前完成的工作量提出形象进度报表,报监理公司、业主(现场管理人员)审核并签认,业主在接到经监理和业主的现场管理人员确认的进度报表后10个工作日内按当月实际完成建安实物工程量的80%给予支付。(同时,承包人需将次

月的资金使用计划报予业主。)

5.3.2建安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到合同中建安工程总价的50%( 万)时,业主开始在承包人工程进度款项中扣回已付预付款,但每次扣回预付款的金额为本次进度款的25%,扣完为止。

5.3.3建安工程进度款支付至建安工程费总额的90%( 万)时停止支付。

5.4设备采购

5.4.1设备的付款方式:

承包人与供货商的供货合同签订后,三大主机采购合同签定后一个月内,支付合同设备总价的 40 %;每批辅机采购合同签定后一个月内,每次支付设备总价的10%(预计四批);

设备安装合格后,业主向承包人支付设备总价的10%。

5.5承包人在完成整个系统联动试车验收合格投入试生产后30日内,业主向承包人支付至总承包合同价的95%( 万)。

支付凭证:1)支付申请书一式四份

2)业主签发的验收合格报告一式六份

5.6承包人在工程达产竣工验收后,凭业主签发的最终验收证书,业主在竣工验收后14日内向承包人支付至总承包合同价的100%( 万),同时,承包人出具金额为合同总价的5%的质量保函。

5.7最终支付:在投产一年后的一个月内,由业主向工程承包人退还质量保函。

5.8以上款项的支付申请书由业主批准后支付。

第6条 开工及完工时间、竣工时间

6.1开工时间

承包人应按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令要求的时间开工。

6.2完工时间

承包人应在下列相应的计划完工日或之前达到机组完工,并将该机组移交业主投入试生产:

机组计划完工日为 年 月 日。

6.3竣工时间

本工程完工投产后(半年内),新电厂达产、全部保证值测试达到合同技术附件标准,工程竣工资料提交完毕。

第7条 检验

承包人必须按各级管理部门的有关法规,及时向其主管部门报验,并办理有关使用许可证手续.

第8条 保险

承包人应根据以下要求进行投保:

8.1 工程一切险及建筑施工机具保险

8.2 第三者责任保险

8.3 雇主责任险或建筑施工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第9条 税费

9.1总承包合同工程的征税

根据现行税法对承包人履行合同所征税金,应由承包人承担。总承包合同价中包括为完成本合同承包人所应缴纳的所有税款及费用。

第10条 包装运输

10.1承包人所提供的工程设备、材料、物品均为出厂时的原包装。

10.2承包人所提供的工程设备、材料、物品在装卸、运输和仓储过程中有足够的包装保护,防止货物受潮、生锈、被腐蚀、受到冲击以及其它原因包装不当引起的破坏。

10.3承包人所提供工程设备内必须有详细的装箱清单,主机、附件、各种零部件、消耗品和专用工具,有清楚的与装箱单相对应的名称和编号。

10.4工程设备、材料、物品运输中的运输和装卸费用及保险费由承包人承担。运输过程中的一切风险和损失由承包人负担。

第11条 工程质量

11.1工程质量标准按合同条款及合同规定执行,必须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质量验评标准,环保指标必须达标。工程质量确保优良。

11.2工程质量监督部门:

11.3工程质量保证期

在工程完工验收后,合同的质量保证期立即开始。保证期为一年

第12条 工厂性能保证

12.1工厂性能保证未能达到合同中规定的标准,承包人应立即进行整改,弥补缺陷、达到合同要求,否则,业主有权从其质量保证金中扣除业主自行弥补上述缺陷所需的费用。

第13条 违约责任及赔偿

在合同谈判时,另行规定。

第14条 生效日

14.1 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即时生效,各方应尽其最大努力履行其所负担的上述条款义务。

第15条 争端的解决

15.1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合同双方发生的任何争端,应首先采用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如协商不成功,双方同意将因本合同及与本合同有关文件而产生的争议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16条 代表的指定

16.1业主和承包人在认识到保持联络和根据合同要求及时作出决定的重要性的前提下,应指定专人履行合同中所涉及的责任和义务。

16.2业主和承包人对代表的指定不应该认为与合同双方有权批准或撤换代表相抵触。业主和承包人将指定其合法授权代表按上述日期执行本协议,特此证明。

第17条 工程监理

17.1本项目工程将委托专业监理公司进行工程监理,一旦确定后即书面通知承包人,监理公司受业主委托负责总承包工程设计阶段、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的监理工作,监理人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由项目业主另行书面通知。

第18条 其他

18.1 承包人必须认真履行合同,严格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确保工程设计质量和工程建设质量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范,各项技术性能指标须经有资格、具有能力的国家法定监测部门检验,检验合格交付。

18.2本合同的合同附件:

本合同附件经双方签署后,与本合同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第19条 合同执行

19.1合同一式25份(含技术附件)。其中:正本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23份,业主执18份,承包人执5份。

19.2本合同正本、副本具有同等效力,由双方分别保存。

19.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19.4本合同在工程质量保证期满十八个月后失效。

业主: 承包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日期: 日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通信地址: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推荐第2篇:EPC实例

一,湖北西塞山电厂项目

火力发电厂作为电力产品,其施工过程是一项十分复杂的生产技术活动,它是由多个系统、多专业、多个单项工程、多个厂家、多个施工企业的产品合理拼接组装而成。其生产过程具有单件性特征,生产目标明确,要求整体管理,合理配置生产要素,提高总体效益。湖北西塞山2×330MW燃煤机组工程为中外合作投资项目,根据原国家电力公司和业主要求,按21世纪燃煤示范电厂模式建设。示范电厂模式与一般电厂相比,它打破了传统的设计形式和改变了传统的布局方式,减小了占地面积,压缩了厂房的建筑体积,煤仓间布置在炉后,采取紧凑型和模块化设计,提高了自动化水平,降低了工程造价。

EPC项目的特点

湖北宏源电力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是国家一级总承包资质的专业施工企业,通过竞标、按EPC总承包方式承建了该工程。作为总承包商,在工程建设实施过程中,要按业主要求的工期、费用、质量建成一个能满足功能要求、能为业主带来效益的合格的火力发电厂,兑现EPC合同。对于总承包商而言,工程建设实施管理集中体现在“组织、指挥、协调、服务”四个环节上,其中协调管理服务于其它各个环节。工程建设协调管理是项目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主题广泛,包含多方面的管理,在工程建设实施过程中,它无处不在,无时不在。协调管理是过程管理、动态管理,它需要在相互矛盾的项目目标的实现和选择中做出平衡,确保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

火电项目的建设环境、地点、特点、要求不同,工程协调管理的要求也不一样。湖北西塞山2×330MW燃煤机组工程从设计方式、承包模式及工期要求与其它项目相比,都有明显的特点,给工程协调管理带来极大的难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该项目是原国电公司的两个“21世纪示范电厂”工程之一,工程技术含量高,施工难度大,场地狭小,作业面有限。如何应对这些难题,是对总承包商及其分包商施工管理水平的一次大检阅。

建设“示范电厂”,全国电建行业基本上没有特别成熟的经验。对施工建设管理来说,它要求有良好的大局观念和高超的组织协调管理艺术。以“占地面积小”为例,一般火电厂厂区地下管网布置在道路两侧,但示范电厂地下管网布置在道路下面,地下管网施工将面临施工交通、施工顺序、文明施工等问题,如果不及时协调解决这些问题,整个施工现场将处于无序状态,将严重影响工程顺利实施。为此,总承包商采取了分区施工、封闭管理,以一个施工单位为施工主体,其它单位穿插施工的方法。对施工哪一区域、道路交通如何组织、穿插施工何时进行,需要总承包商根据施工进度进行组织协调。

EPC项目的风险与责任

西塞山电厂项目是湖北省电厂建设史上第一个采用“EPC模式”建设的工程。作为总承包商必须承担工程建设管理中的所有责任和风险。如何协调与外商及周边的关系,如何抓好对项目部和各分包施工单位的管理,在工期提前的情况下抓好施工进度等,都是总承包商必须面对的问题。而对这些问题的解答,就是对施工经验的探索过程。

所谓“EPC”模式,就是设计、采购、施工一条龙,全部由一家企业总承包。目前,这种国际流行的项目管理方式正显露出无法比拟的优越性。如投资省,甲方可以从工程具体工作中超脱出来。但对总承包方来说,却意味着繁杂的工作和巨大的责任,对上要接受业主、监理

的监督管理,对下要为众多分包商创造良好的施工作业环境,试想从工程开始到最后试运行半年,期间该有多少意外和难题。为处理好周边关系,总承包商和业主一起,多次到现场协调,并及时向当地政府汇报,消除阻扰施工的因素,使施工得以顺利进行。由于电力市场供需的变化,设备到货成为制约施工进度的主要因素,为此,总承包商做了大量的协调工作,一方面敦促协调设备厂家按合同要求及时交货;另一方面与业主进行协调,根据电力市场情况,及时向设备厂家注入设备款,保证工程设备到货及时。众多分包商也是工程建设过程中协调管理的重点,多点作业、多专业穿插、多层面立体交叉、紧凑布局、场地狭小给施工组织、指挥、协调提出了新课题,为此,加大协调力度,建立畅通的信息沟通渠道,掌握施工情况,及时了解各分包商在施工过程中的需求和存在的问题,组织设计、施工、业主、监理、材料、设备等相关人员共同研究,采取调剂、调整等协调手段来解决问题,以达到作业面充分利用有限的场地和空间,合理使用有限资源,积极调动人的主观能动性,使工程建设始终处在紧张有序、连续作业、松弛有度的可控状态。

电力工程关系国计民生,涉及千家万户。西塞山电厂项目也是一个政治工程。在工程开工一年多后,业主突然调整工期,在湖北电力建设史上还是第一次,这对总承包方宏源电力股份公司和各分包商以及设备采购、安全管理、设备安装等环节来说,提出了严峻的挑战。为了适应施工,总承包方提高了生产调度会议召开的频次,并不定时召开现场专题协调会,分区域设置专职协调人,做到小问题就地解决,大问题及时反馈,领导决策不过夜,资源统一调度。由于采取了强有力的组织措施和协调措施,西塞山电厂自2002年8月28日开工,于2004年6月27日一号机组通过168小时运行,同年12月21日二号机组通过168小时运行,实现了一号机组工期提前6个月的建设目标,实现了业主要求的2004年一年“双投”的项目总目标,实际工期比EPC合同工期提前8个月,圆满完成了工程建设任务。

西塞山电厂“示范电厂设计模式”、“EPC总承包模式”及其“特殊的工期要求”,是电力建设项目总承包的一个模式,在国内才刚刚兴起,没有成功的经验可以借鉴。这就要求总承包商按照国际工程总承包的惯例,并要根据我国电力建设市场的特点,不断探索和总结经验,为我国火电建设事业的发展作出贡献。

案例二孟加拉DAP项目

1999年初,孟加拉政府决定在其吉大港化肥生产基地内同时建设2座年产24万吨磷复合肥(DAP)化工厂,均以EPC方式建设,分别交中国成套设备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和日本东洋公司承包。孟政府的这一决定的意图十分明显,就是要通过这种巧妙搭建的国际竞争舞台,取得最好的投资效果和效益。虽然令人万分遗憾的是在2002年中,这2个项目被孟加拉新一届政府同时终止,使得已经生动上演的对台大戏中途夭折,但是通过这场有形竞争所表现出来的方方面面,确实给我们提供了比以往任何项目的管理过程更多的富有价值的信息,这种样式的二个不同国家的工程公司在同场竞技的机会难得一遇,这也必然迫使二个工程公司和项目经理部都不得不使出浑身解数做出最佳表演。笔者刚好担任该项目中国公司的项目经理,负责项目实施管理工作.以下笔者就如何在这场同台竞技的过程中,探索按照国际工程惯例管理一个EPC项目,完成项目管理任务的情况谈一些个人体会,以期得到各位同道的帮助。

东洋公司是一个老牌国际工程公司,以EPC方式承揽工程更是其强项,该公司以其优良的业绩在国际上有很高的知名度,DAP项目的合成氨原料供应厂就是该公司在80年代承建的。而我公司的大股东虽然在70年代未期也为业主建设了孟加拉国第一个尿素厂,但是该厂无

论从规模还是从工艺技术上与日本建设的项目都无法比较,特别是当时工程建设的对外援助体制也不是一个市场化的模式,而现代项目管理在今天的中国还处在整体起步的阶段,因此虽然说我们在商务竞争中拿下了一个DAP项目,但是如果我们不能管好这个项目,同样会面临失败的结果。面对这种竞争形势,我公司首先抓住了项目经理部建设这个关键环节,首先认识到从整体的管理水平上的差距,但从具体的DAP-1项目管理上完全可以运用已经从理论上掌握的以PMI为代表的现代项目管理知识,加上我们的辛勤而富有智慧的努力工作,完全有可能实现按照国际工程管理模式管理项目的突破,从而圆满完成项目管理任务。同时我们也充分认识到,要正视在项目管理方面与东洋公司的差距,通过与其对比性的分析研究实实在在找出具体的症结和解决方法,做到既要努力改进我们的管理,又要在具体的工作安排上尽量做到扬长避短,我们提出这种分析研究不仅要在项目的起步阶段做到,而且在项目实施的每一个阶段都要认真与东洋公司DAP-2项目经理部的管理情况进行比较,做到在学习中提高和完善管理。正是这种在项目开始之初形成的背水一战的勇气和知己知彼的战术应用,为我们的项目管理赢得了全局性的主动。

这场擂台赛的大舞台是EPC工程承包项目。EPC本身有二层含义:第一层的含义是指一种由承包商独自承担包括工程控制、设计、采购、施工、开车等实施全过程,向业主交钥匙的国际工程承包方式,这是当前国际承包市场上对技术比较复杂的成套项目建设通常采用的发承包模式;第二层的含义是指在这种承包方式下,由承包商通过有效的控制管理,把设计、采购、施工、开车等工程所有要素环节有机地结合起来,向业主交合格工程的管理方法,而作为项目经理部所要完成的正是这种高难度的项目管理工作。所有亲身经历过EPC项目管理工作的人都知道,这种管理方式难就难在如何通过有效的控制手段

把工程各环节有机结合起来上,它不仅要求有适应这种管理需要的管理技术,而且需要有一套适合这种管理方式的项目观念。

从管理技术上看,东洋公司使用的是在网络计划基础上的挣值管理法。这种管理方法的基础是把一个完整的项目分解成若干的工作包,通过对每个工作包间逻辑关系的安排生成项目的进度/费用基准控制数值——BCWS。然后通过定期把采集到的实际进度完成情况数值(BCWP)和实际费用完成情况数值(ACWP)输入到计算机程序中,与基准值进行对比、分析、检测,最后用结果数据来指导对项目工作的调控。采用这种方法后,就可以清晰明了数据,把动态的、分散的项目环节整合成一个有机体,从而达到对项目进行动态地有效调节的良好效果,在相当程度上防止了以往项目管理拍脑袋说话的主观随意性。虽然这种管理方法,我国工程界在80年代初即已引进,但限于国内基本建设的体制改革尚在进行中,因此始终未能大面积推广使用,而中国公司承包的国外工程,一方面由于主要面向第三世界,一般项目业主不会提出这样的管理要求,另一方面在既往的国际承包项目中我们大多仅扮演分包商的角色,因此诸方面的原因造成没有推动使用这种先进管理方法的客观动能,许多工程公司把这种管理方式当成了一张宣传牌,而在工程管理实践中并不真正按此组织实施。但是,DAP-1项目的业主对工程控制管理的要求一点也不含糊,而且把这种要求明确地写入了询价文件和承包合同中,这就要求我们必须严格地按照这种方式来管理项目。针对这种情况,我们项目经理部在充分讨论地基础上,统一了认识,严格地按照挣值管理法来对项目进行控制管理,当我们拿出用P3工程管理软件编制的项目总体计划时,业主项目主任赞不绝口,他说对DAP-1项目的管理成功有了充分信心。

在项目开始之初,我们就感到有形的管理技术的引进固然不容易,但更难地是管理观念的变革。挣值控制法再好,它也只是一个管理的工具,而不是项目管理的根本。如果不能彻底改变将项目各环节相互割裂分块管理的理念,建立适应一体化管理的工作体系,打破多头负责相互制肘的传统管理思想,就不能真正适应 EPC项目管理的需要。随着项目实施的不断进行,在这方面的认识就更为深刻,我们真切地感到与东洋公司的差距非常明显而且是全方位

的,因此我们按照抓主要矛盾的管理思路重点解决了以下方面的问题。

首先是从工程公司的设置方式看,东洋公司是按照全能EPC工程公司的要求建立组织结构的,该公司自身有设计部门,形成了以技术为龙头的公司组织形式,同时在日常管理中将经营开发和项目实施设立成相互关联和作用的独立体系,经营部门的工作重点在市场开发和建立融资渠道,实施部门则是围绕将项目如何落在实处开展工作。我公司是从计划经济体制脱胎出来的窗口性外经贸公司,如果要建立以技术为先导的工程公司组织体系还需要一定的发展时间,而国内的设计院往往又不能理解将设计工作计入项目工期的EPC项目的客观需要,在工作安排上过于强调在我国传统建设体制下的设计周期,在设计指导思想上过于强调死的规范而不愿意因地制宜搞设计,因此无论在压缩设计周期、合理削减工程造价、为保证工程移交择优评定设计方案等方面都有种种问题,使得舞龙的龙头不具有带动全身跃动的能力。为了改变这种情况,我公司采取了现实的解决办法,从责权利入手,与设计院捆绑起来进行项目管理,收到了一定的实效。

其次是在对国际惯例的理解上,严格按合同规定办事是国际工程承包业界一个最基本的准则,但是我们在实际的贯彻中往往会自觉不自觉的出现偏差。比如说随着近年来FIDIC合同在国内的推动,许多人就形成了这是国际上唯一合同样式的观念,似乎言必FIDIC就是符合国际惯例,但是实际情况并非如此,大量的国际工程项目业主都是按照自己的经验出合同稿,DAP-1项目的基础合同稿就是业主作为询价文件一并发出的,因此如果抱着刻舟求剑的心态和方式去对待,就无法取得合同和执行合同。在此还要说点题外话,即使使用FIDIC合同的项目,也不是新版本就能覆盖老版本,同样也还存在业主根据习惯选用哪个版本的 FIDIC的问题。在合同稿本的选择方面业主占有主导地位才是一个难以打破的国际惯例,签订了的合同就不存在先进落后的区别,作为承包商只能在尊重合同的基础上,通过深入研究全面掌握才能做到把签订的合同为我所用,而就是这样一个浅显的道理,在我们的项目管理过程中也是在不断的碰撞中才真正理解了其深刻含义。在我们的项目里还曾经有过这样一件事,设计部门提出了一个比合同规定的方案在技术上更先进的一项变更要求,但费用需要大幅增加,因此在内部讨论会上对此变更的必要性展开了激烈争论,最后技术人员被逼急了,说只有采用新方案才能为国争光。我当时请该同志冷静下来想一想,合同规定我们是供一个铁饭碗,我们却要给人家一个金饭碗,可能人家在接到金饭碗时会感激你,但是人家在背后不嘲笑你傻吗?这种不按合同规定办事的行为,只能说明我们还不懂按市场经济规则办事。通过对许多技术方案的比较,我感到东洋公司对合同的把握方面绝对老辣,真正做到了在满足合同要求的前提条件下最大可能地节省了工程费用,这种精明可能我们还要用更多的时间才能学会。 在责任体制建立的问题上,由于我们长期处在一种对上级负责的管理环境中,具体事务的经办人员往往扮演的是执行领导指示的角色,一项工作办好了是给领导增光,办砸了只不过是在一件具体的事上没有让领导满意,如果真要追究起责任来,就变成了都有责任又都没有责任。但是这种责任体制显然不能适应EPC项目实施过程中管理点多、专业性强、时间紧的特点,因此必须建立起一套管理关系明确的组织结构。我们项目经理部的组织体系为决策层、管理层、执行层分层管理,同时把项目的管理目标责任分解落实到具体的每一个人身上,努力做到该由哪一级哪一个人负责的工作就由谁来全权办理并承担工作责任,防止由于层层汇报、研究而贻误最佳处理时机的情况发生,当然这种管理体制并不排斥对重大的对项目全局有影响的事项要通过充分讨论才能决定,也需要分层结构的上级负责人必需掌控下级的工作状况,建立良性的信息沟通、反馈系统。

从项目管理制度方面看,由于我国的项目管理制度、规范等的建立还处在起步阶段,国家《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2002年才刚刚颁行,而ISO质量体系虽已推行多年,但多数工程公司并没有真正建立具有检控作用的细化管理制度,因此我们的项目管理还远远达不到刚性化管理的程度。但是所有与东洋公司打过交道的人都知道,该公司有一整套非常详细的项目管

理规定,做一项工作开始之前,相关人员就会把程序发到参与者的手上,让你知道这项工作该怎样做,完成之后该怎样检查,使全体参加人员明确工作的程序、方法和标准,这样才最大可能地保证了项目中每项工作都是有效的。对此,我们在虚心学习的基础上在工作中加以摸索,到本项目合同终止时,我们根据管理需要已经发表了63个内部工作程序文件,20余个与业主的工作程序文件,还有20余个程序性文件正在编写或列入了编制计划。同时,我们在规章制度的建立过程中重点解决了编写、落实、调整三个环节,做到每个程序文件都是为得到执行而建立;在执行的程序文件是衡量所有参加项目工作人员业绩的依据、标准;在实施过程中如果发现程序有问题,立即按编制程序的原则修改程序,保证程序本身的有效性。这几个环节抓好了,项目管理的尺子就清楚了,每个人也就知道该怎样检测自己的工作,各层负责人的管理也变得通顺起来。

在团队精神方面又是一个东洋公司的强项。我们十分清醒地认识到DAP-1项目能否成功,关键要看我们能否建立一个高度团结统一的管理团队。,因此我们特别注意了在建立共同目标基础上的岗位责任制。其次,既然是一个团队,就必须有一套将各部门、将每个人整合在一起的工作方法,这套方法除了上面提到的建体制、立规章外,还必须在团队中形成相互协作、彼此尊重、民主协商的工作风气,对于破坏团队精神的的苗头早抓早解决,防止其像霉菌一样扩散。同时我们在 DAP-1项目的现场办公和生活设施的建设上给予了较大投入,改变了以往项目组临时凑合的做法,虽然这种硬件设施的比较我们与东洋公司仍有较大差距,但是项目经理部的成员都能够理解并普遍感到满足。

通过对项目实施过程的回顾,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在真实的项目实施管理的舞台上,大幕一经拉开,谁是大牌就不再是演出能否成功的决定因素,演出是否成功还要由实际效果评定。从2个DAP项目的同场竞技结果看,由于DAP-1项目的开工在DAP-2项目前数月,这种先入为主所产生的效果,必然会对东洋公司的项目管理班子形成一种压力,而我们的项目管理,在公司的正确领导和全体项目经理部成员的共同努力下确实成果卓著:工程进度完全在按照计划实施,工程管理和技术方案步步得到业主的认可,业主对我们的服务表示满意,这些实效迫使东洋公司必须另眼看待我们这个管理团队,这从现场的双方联络会议上DAP-2项目经理部对我们的态度上也可以得到充分的证明。当然我们清楚地知道,DAP-1的项目管理实践并不能表明我们的项目管理水平已经与东洋公司相同,在项目管理的诸环节上我们留下了不少遗憾,但正是通过这样一次难得的同台竞技的机会,至少证明我们有能力在与国际大牌的同场竞技中同样可以赢得掌声,我们的项目管理已经迅速提升到了一个新水平,只要在今后继续审慎、正确地应对每一个工程项目,那么这一个个工程经验的串接,就终将使我们在国际承包工程市场这个大舞台上成为耀眼的主角。

推荐第3篇:EPC会议制度

EPC 1标项目部安质例会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EPC项目部安全质量管理工作,经研究决定现制定以下会议制度:

1.每周星期四下午安全例会20:00在EPC 1标会议室召开,各单位的安质部长及各架子队安全员参加会议。

2.如需请假,必须提前一天以书面形式向1标EPC安质部请假,经同意后方可缺席。

3.会议期间电话调至静音,如有重要事情者经同意方可外出接听电话。会议室内严禁接听电话、大声喧哗、交头接耳!

4.EPC项目部安质例会原则上在半小内结束,会议中涉及施工的安全、质量问题简要汇报,详细细节会后讨论落实。

5.会议无故缺席者首次罚款200元/次,再出现者加重罚款;会议期间干扰会议正常进行的参会人员,每人次罚款100元;罚款在计价中扣除。

6.此会议制度从2013年6月5日起开始执行。

中川至马家坪铁路EPC 1标安质部祁润波

2013年5月27日

推荐第4篇:EPC技术介绍

EPC的特点

1) 开放的结构体系

EPC系统采用全球最大的公用的INTERNET网络系统。这就避免了系统的复杂性,同时也大大降低了系统的成本,并且还有利于系统的增值。

2) 独立的平台与高度的互动性

EPC系统识别的对象是一个十分广泛的实体对象,因此,不可能有哪一种技术适用所有的识别对象。同时,不同地区、不同国家的射频识别技术标准也不相同。因此开放的结构体系必须具有独立的平台和高度的交互操作性。EPC系统网络建立在INTERNET网络系统上,并且可以与INTERNET网络所有可能的组成部分协同工作。

3) 灵活的可持续发展的体系

EPC系统是一个灵活的开放的可持续发展的体系,可在不替换原有体系的情况下就可以做到系统升级。

EPC系统是一个全球的大系统,供应链的各个环节、各个节点、各个方面都可受益,但对低价值的识别对象,如食品、消费品等来说,它们对EPC系统引起的附加价格十分敏感。EPC系统正在考虑通过本身技术的进步,进一步降低成本,同时通过系统的整体改进使供应链管理得到更好的应用,提高效益,以便抵消和降低附加价格。

EPC系统的工作流程

在由EPC标签、读写器、EPC中间件、Internet、ONS服务器、EPC信息服务(EPC IS)以及众多数据库组成的实物互联网中,读写器读出的EPC只是一个信息参考(指针),由这个信息参考从INTERNET找到IP地址并获取该地址中存放的相关的物品信息,并采用分布式的EPC中间件处理由读写器读取的一连串EPC信息。由于在标签上只有一个EPC代码,计算机需要知道与该EPC匹配的其它信息,这就需要ONS来提供一种自动化的网络数据库服务,EPC中间件将EPC代码传给ONS,ONS指示EPC中间件到一个保存着产品文件的服务器(EPC IS)查找,该文件可由EPC中间件复制,因而文件中的产品信息就能传到供应链上,EPC系统的工作流程如图2-2所示。

图2-2 EPC系统工作流程示意图

EPC信息网络系统

信息网络系统由本地网络和全球互联网组成,是实现信息管理、信息流通的功能模块。EPC系统的信息网络系统是在全球互联网的基础上,通过EPC中间件、对象命名称解析服务(ONS)和EPC信息服务(EPC IS)来实现全球“实物互联”。 1)EPC中间件

EPC中间件具有一系列特定属性的“程序模块”或“服务”,并被用户集成以满足他们的特定需求,EPC中间件以前被称为SAVANT。

EPC中间件是加工和处理来自读写器的所有信息和事件流的软件,是连接读写器和企业应用程序的纽带,主要任务是在将数据送往企业应用程序之前进行标签数据校对、读写器协调、数据传送、数据存储和任务管理。图2-1描述EPC中间件组件与其它应用程序通讯。

图2-1 EPC中间件及其应用程序通讯

2)对象名称解析服务(ONS) 对象名称解析服务(ONS) 是一个自动的网络服务系统,类似于域名解析服务(DNS), ONS给EPC中间件指明了存储产品相关信息的服务器。

ONS服务是联系EPC中间件和EPC信息服务的网络枢纽,并且ONS设计与架构都以因特网域名解析服务DNS为基础,因此,可以使整个EPC网络以因特网为依托,迅速架构并顺利延伸到世界各地。 3)EPC信息服务(EPC IS) EPC IS提供了一个模块化、可扩展的数据和服务的接口,使得EPC的相关数据可以在企业内部或者企业之间共享。它处理与EPC相关的各种信息,例如:

包装状态:例如:物品是在托盘上的包装箱内。 - 信息源:例如:位于Z仓库的Y通道的X识读器。

EPCIS有两种运行模式,一种是EPCIS 信息被已经激活的EPCIS应用程序直接应用;另一种是将EPCIS 信息存储在资料档案库中,以备今后查询时进行检索。独立的 EPCIS 事件通常代表独立步骤,比如 EPC 标记对象A装入标记对象 B,并与一个交易码结合。对于EPCIS资料档案库的EPCIS查询,不仅可以返回独立事件,而且还有连续事件的累积效应,比如对象C包含对象B,对象B本身包含对象A。

EPC射频识别系统

EPC射频识别系统是实现EPC代码自动采集的功能模块,主要由射频标签和射频读写器组成。射频标签是产品电子代码(EPC)的物理载体,附着于可跟踪的物品上,可全球流通并对其进行识别和读写。射频读写器与信息系统相连,是读取标签中的EPC代码并将其输入网络信息系统的设备。EPC系统射频标签与射频读写器之间利用无线感应方式进行信息交换,具有以下特点:

• 非接触识别;

• 可以识别快速移动物品;

• 可同时识别多个物品等。

EPC射频识别系统为数据采集最大限度的降低了人工干预,实现了完全自动化,是“物联网”形成的重要环节。

(1)EPC标签

EPC标签是产品电子代码的信息载体,主要由天线和芯片组成。 EPC标签中存储的唯一信息是96位或者64位产品电子代码。为了降低成本,EPC标签通常是被动式射频标签。

EPC标签根据其功能级别的不同目前分为5类,目前所开展的EPC测试使用的是Cla1/GEN2。

(2)读写器

读写器是用来识别EPC标签的电子装置,与信息系统相连实现数据的交换。读写器使用多种方式与EPC标签交换信息,近距离读取被动标签最常用的方法是电感耦合方式。只要靠近,盘绕读写器的天线与盘绕标签的天线之间就形成了一个磁场。标签就利用这个磁场发送电磁波给读写器,返回的电磁波被转换为数据信息,也就是标签中包含的EPC代码。

读写器的基本任务就是激活标签,与标签建立通信并且在应用软件和标签之间传送数据。EPC读写器和网络之间不需要PC作为过渡,所有的读写器之间的数据交换直接可以通过一个对等的网络服务器进行。

读写器的软件提供了网络连接能力,包括web设置、动态更新、TCP/IP读写器界面、内建兼容SQL的数据库引擎。

当前EPC系统尚处于测试阶段,EPC读写器技术也还在发展完善之中。Auto-ID Labs提出的EPC读写器工作频率为860-960MHz。

EPC编码体系

EPC编码体系是新一代的与GTIN兼容的编码标准,它是全球统一标识系统的延伸和拓展,是全球统一标识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EPC系统的核心与关键。

EPC代码是由标头、厂商识别代码、对象分类代码、序列号等数据字段组成的一组数字。具体结构如表2-2所示,具有以下特性:

• 科学性:结构明确,易于使用、维护。

• 兼容性:EPC编码标准与目前广泛应用的EAN.UCC编码标准是兼容的,GTIN是EPC编码结构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广泛使用的GTIN、SSCC、GLN等都可以顺利转换到EPC中去。

• 全面性:可在生产、流通、存储、结算、跟踪、召回等供应链的各环节全面应用。

• 合理性:由EPCglobal、各国EPC管理机构(中国的管理机构称为EPCglobal China)、被标识物品的管理者分段管理、共同维护、统一应用,具有合理性。

• 国际性:不以具体国家、企业为核心,编码标准全球协商一致,具有国际性。 • 无歧视性:编码采用全数字形式,不受地方色彩、语言、经济水平、政治观点的限制, 是无歧视性的编码。

表2-2 EPC编码结构

EPC-96 标头 8

厂商识别代码

28

对象分类代码

24

序列号 36 当前,出于成本等因素的考虑,参与EPC测试所使用的编码标准采用的是64位数据结构,未来将采用96位的编码结构。

EPC系统的结构

EPC系统是一个非常先进的、综合性的复杂系统,其最终目标是为每一单品建立全球的、开放的标识标准。它由全球产品电子代码(EPC)的编码体系、射频识别系统及信息网络系统三部分组成,主要包括六个方面,见表2-1。

表2-1 EPC系统的构成

系统构成 EPC编码体系

射频识别系统

读写器 EPC中间件

信息网络系统 对象名称解析服务(Object Naming Service:EPC系统的软件支持系

ONS)

EPC信息服务(EPC IS)

名 称 EPC代码

注 释

用来标识目标的特定

代码

贴在物品之上或者 内嵌在物品之中 识读EPC标签

EPC 标签

EPC概述

概述

EPCglobal的主要职责是在全球范围内对各个行业建立和维护EPC网络,保证供应链各环节信息的自动、实时识别采用全球统一标准。通过发展和管理EPC网络标准来提高供应链上贸易单元信息的透明度与可视性,以此来提高全球供应链的运作效率。 EPCglobal是一个中立的、非赢利性标准化组织。EPCglobal由EAN和UCC两大标准化组织联合成立,它继承了EAN.UCC与产业界近30年的成功合作传统。

EPCglobal 网络

EPCglobal 网络是实现自动即时识别和供应链信息共享的网络平台。通过EPCglobal 网络,提高供应链上贸易单元信息的透明度与可视性,以此各机构组织将会更有效运行。通过整合现有信息系统和技术,EPCglobal 网络将提供对全球供应链上贸易单元即时准确自动的识别和跟踪。

Auto-ID中心以美国麻省理工大学(MIT)为领队,在全球拥有实验室。 Auto-ID中心构想了物联网的概念,这方面的研究得到100多家国际大公司的通力支持。企业和用户是EPCglobal 网络的最终受益者,通过EPCglobal 网络,企业可以更高效弹性地运行,可以更好地实现基于用户驱动的运营管理。

EPCglobal服务

EPCglobal为期望提高其有效供应链管理的企业提供了下列服务:

• 分配、维护和注册EPC管理者代码;

• 对用户进行EPC技术和EPC网络相关内容的教育和培训;

• 参与EPC商业应用案例实施和EPCglobal网络标准的制订;

• 参与EPCglobal网络、网络组成、研究开发和软件系统等的规范制订和实施。

• 引领EPC研究方向;

• 认证和测试;

• 与其他用户共同进行试点和测试。

系统成员

EPCglobal 将系统成员大体分为两类:终端成员和系统服务商。终端成员包括制造商、零售商、批发商、运输企业和政府组织。一般来说,终端成员就是在供应链中有物流活动的组织。而系统服务商是指那些给终端用户提供供应链物流服务的组织机构,包括软件和硬件厂商,系统集成商和培训机构等。 EPCglobal在全球拥有上百家成员。

机构组织结构

EPCglobal由EAN和UCC两大标准化组织联合成立

• EPCglobal管理委员会-由来自UCC、EAN、MIT、终端用户和系统集成商的代表组成。

• EPCglobal 主席-对全球官方议会组和UCC与EAN的CEO负责。

• EPCglobal 员工-与各行业代表合作,促进技术标准的提出和推广、管理公共策略、开展推广和交流活动并进行行政管理。

• 架构评估委员会(ARC)-作为EPCglobal管理委员会的技术支持,向EPCglobal 主席做出报告,从整个EPCglobal的相关构架来评价和推荐重要的需求。

• 商务推动委员会(BSC)-,针对终端用户的需求以及实施行动来指导所有商务行为组和工作组 • 国家政策推动委员会(PPSC)-对所有行为组和工作组的国家政策发布(例如安全隐私等)进行筹划和指导。

• 技术推动委员会(TSC)-对所有工作组所从事的软件、硬件和技术活动进行筹划和指导。

• 行动组(商务和技术)-规划商业和技术愿景,以促进标准发展进程。商务行为组明确商务需求,汇总所需资料并根据实际情况,使组织对事务达成共识。技术行为组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促进技术标准的发展。

• 工作组-是行为组执行其事务的具体组织。工作组是行为组的下属组织(可能其成员来自多个不同的行为组),经行为组的许可,组织执行特定的任务。

• Auto-ID实验室-由Auto-ID 中心发展而成,总部设在美国麻省理工大学,与其他五所学术研究处于世界领先的大学通力合作研究和开发EPCglobal 网络及其应用。(这五所大学分别是:英国剑桥大学,澳大利亚阿德莱德大学,日本庆应大学、中国复旦大学和瑞士圣加仑大学。)

推荐第5篇:电厂EPC工作总结

EPC工地总结

处室:

姓名:

2012-4-22

1

电厂

从4月14号至4月21号期间,参加了工程承包部组织的设计处室主要设计人员赴总包工地学习EPC的第二批学习班。

到工地的后,由项目相关人员分别给我们介绍了整个工程的情况,工地安全员给我们进行讲了安全注意事项,了解工地的初步情况。

之后,自由组合多次到现场参观学习,归纳总结工程目前阶段显现出来优缺点,将来用于指导设计人员很好的服务于我公司EPC工作,避免出现重复的问题。

从三个方面谈一下自己的体会。 一

对工程的总体印象

EPC工程是我公司真正意义上的第一个EPC项目,我公司以前从来没有类似的总包管理、现场管理、采购管理、施工管理经验,一边干一边学,把工程进行到目前初步具有完全交工的条件,很了不起,工程的经验一定会为我公司由设计向EPC总包方向的战略转移奠定基础,积累成功的经验。

到目前为止已基本上具备全面竣工的条件,由于各种原因,包括设备厂家的供货周期延长,施工安装队伍不给力,工期虽略有致后,但业主总体上还是基本可以接受的,值得肯定。

从整个电厂部分的外观来看很漂亮,由于部分构筑物(如烟囱、灰库、渣仓)外表面还没有涂刷装饰涂料,整体小有瑕疵。建议继续完成未尽的工作。

设计方面存在的问题

1、引风机支架,原来设计思想是用于能起吊所有的六台引风机,

2 由于进出口烟道安装后,实际情况是起吊2#炉、3#炉的引风机很不方便,因为电动葫芦的操控碍于烟道的阻隔从地面上不方便移动过去。建议将来工程考虑起吊检修操作人员的方便。

2、大倾角除渣皮带和地下除渣皮带,由于设备厂家原因,没有看到上述设备的拉紧装置,造成大倾角皮带实际运行中摆动厉害,破损严重,长期运行不安全稳定。建议大倾角皮带机要求增加螺旋拉紧方式,或者降低带速,增加带宽,将来再次用到大倾角皮带,要注意选择质量好的厂家,严格保证质量。

大倾角皮带的头部及尾部在运行时漏渣现象较严重,两侧人行道仅斜格栅网,也太单薄,人员在上通行不方便,不安全今后工程设置成台阶通道,设计荷载给厂家提足,选用此类设备时加以重视上述问题。

3、除氧层个别管道的疏放水管道没有引致0.0m,目前没有正式运行,将来一旦投产,在除氧层疏水就地排放,不安全也不方便。每个管道分别引致0m工作量很大,也浪费,建议结成母管统一引致0m。

4、灰库上屋面的钢梯在中间段在灰库壁上有一个凸出壁外的人孔,距钢梯太近,影响通行。建议引起相关专业的重视,避免出现同类问题。

灰库、渣库和石灰石库进口门洞高度不够,造成拉灰拉渣车不畅通,另外灰库运转操作层应该设置观察孔,以便观察拉灰车的情况。

5、炉前煤仓,从目前运行情况来看,炉前煤仓增加了空气炮和

3 新式煤仓疏通机,大大地减少了煤仓堵煤情况,由于煤仓疏通机的液压常常漏油,也增加了维护成本。建议今后工程提高输煤层高度,保证炉前煤仓角度大于70°,可以很好的解决炉前煤仓的堵煤问题。

6、输煤通廊、输煤层、和除氧器煤仓间工作环境差。由于输煤工作的特点,造成上述工作地点环境很不好,相关专业应该重视上述地点的冲洗水、煤水的排放和输煤除尘效果。

7、个别阀门没设操作平台,造成操作困难。应该引起相关专业人员的重视。

8、锅炉炉顶电动葫芦,由于上面轨道没有伸出锅炉各层平台宽度,造成了炉顶电动葫芦成了摆设,今后锅炉订货时应该引起重视。

9、汽机房低位泵坑面积过小,不方便运行和检修。对比旁边兄弟单位的地下泵坑,我们的低位水泵坑就显得更小了。

施工安装方面的质量问题

1、石灰石库向上的爬梯生根处的混凝土平台局部从外观看已经断裂,即使强度够,也给操作人员造成心理压力。详情见下图:

建议加固该平台

2、通过和安徽工地的其他兄弟单位设备和管道外保护层的外观比较,和人家还是有一定的差距,有待加强。

3、平台栏杆设置没有完全按照相关规范要求施工,栏杆应该设置挡板。个别平台建议采用钢格栅,避免雨雪天滑倒。

容易滑倒

4、部分设备标识没有或者不明显,还有部分管道没有箭头,不利于操作和识别。

标识不规范

5、设备铭牌应该固定在设备的醒目的位置。

应该规范标识

6、主厂房汽机跨▽0.00沟道盖板普遍高出地面,给通行造成不便。主厂房汽机跨▽8.00平台洞口的钢盖板多数比▽8.00平面低,且盖板的平整度也不行,人走在上面盖板都在晃动。

这是个人的一些浅显看法和体会,由于受专业水平和实际经验所限,也没敢妄加评论。EPC对我们公司来说意义很重要,从一个没有EPC经验的公司,战略转移到EPC总包工程,总会遇到这样和那样的问题,只要我们虚心学习,多归纳总结,分析原因,吸取教训,总会克服各种问题的。借用一位领导的话说:办法总比困难多。

另外是施工安装的质量问题,主要应该加强施工安装过程的管理。

随着设计公司的EPC战略转移的成功,我们设计院一定会做大

6 做强的,很期待设计院的明天。

推荐第6篇:EPC可行性报告

合同能源管理(epc)项目可行性论证报告

第一部分 总论

一、概述

(一)投资各方基本情况

本项目拟由xx公司为主,吸纳其他股东共同出资设立。投资方基本情况介

绍如下。

xx是xx投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xx公司依托xx航空高科技优势,在公司

的经营、发展和积累过程中开展多项业务,经营范围涉及房地产开发、建筑安装工程、物业管理、园林绿化、图文印刷、广告传媒、交通运输、成品油销售、餐饮宾馆等领域。 xx先后荣获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重点保护企业”称号、中国新

时代质量体系认证中心颁发的《质量体系认证证书》、西安市政府颁发的“重合同、守信用企业”称号、中国农业银行陕西省分行授予的“aaa级信用客户”称号。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地址:项目注册地拟选定西安市高新技术开发区 2.项目投资额:注册资本300万元。

(三)项目投资背景

合同能源管理已成为国外推广节能服务的一种成熟市场运作机制,但在国内

刚刚兴起,中国是目前全球第二大能源消费国,同时也是能源效率低、能源浪费最严重的国家之一。大多数节能项目由于规模和经济效益在企业经营中并不占有重要地位,加上节能技术引入的成本及其投资风险,多数企业领导往往把主要注意力放在扩大生产和增加产品的市场份额上,通常并不把节能放在主要地位,从而使大量的节能项目难以实施。 2010年4月2日国办发〔2010〕25号文《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等

部门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意见的通知》,要求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在通知中,提出了要对合同能源管理公司从资金、税收、融资等方面加大扶持。

传统能源服务是西安蓝天实业公司的支柱产业之一,在长期的经营运作中,

公司积累了足够的节能技术与经验,也深知开展节能服务所产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emc的投资,是蓝天实业公司传统能源服务转型的一个契机,也是公司发展的一个机遇。

二、项目可行性分析的主要内容

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1.epc项目背景和发展概况2.项目投

资的必要性和市场调查与预测;3.节能技术服务公司(emc)及运作模式;4.项目组织机构和人员需求;5.投资收益分析;6.风险分析与对策;7.主要论证结论。 第二部分epc项目背景和发展概况

一、epc项目提出的背景

合同能源管理(epc—energy performance contracting)是发达国家普遍

推行的一种新型的市场化节能机制。其实质就是以减少的能源费用来支付节能项目全部成本的节能业务方式。这种节能投资方式允许客户用未来的节能收益为工厂和设备升级,以降低目前的运行成本;或者节能服务公司以承诺节能项目的节能效益、或承包整体能源费用的方式为客户提供节能服务。依照具体的业务方式,可以分为分享型合同能源管理业务、承诺型合同能源管理业务、能源费用托管型

合同能源管理业务。

我国上世纪90年代末引进合同能源管理机制以来,通过示范、引导和

推广,节能服务产业迅速发展,专业化的节能服务公司不断增多,服务范

围已扩展到工业、建筑、交通、公共机构等多个领域。2009年,全国节能 服务公司达502家,完成总产值580多亿元,形成年节能能力1350万吨标

准煤,对推动节能改造、减少能源消耗、增加社会就业发挥了积极作用。 2010年4月2日国办发〔2010〕25号文《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等

部门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意见的通知》,要求加快

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通知》主要从资金、税收、融资

条件等方面对节能服务公司进行支持。具体内容见:附录

三、陕西省epc市场发展概况

陕西省为了促进节能服务行业的规范发展,以达到进一步宣传“epc”机制,

1.节能服务市场的发展水平较低,从事节能服务的公司资金实力较弱,规模

普遍较小;大多数节能企业只是节能产品的销售。

2.只选取epc市场的子市场作为公司的主营业务,缺少综合型的节能服务公

司(emc)。

3.陕西民众节能意识淡薄,公司的生存发展环境恶劣。

综上所述:陕西省epc市场的发展水平较低,随着国家加强对epc的推广和民众节能减排意识的提高,epc市场在陕西省有很大发展前景的。

第三部分 项目投资必要性与市场调查、预测

一、epc项目投资的必要性分析

(一)epc项目是xx公司自身发展的需要

截止2009年末,xx公司总收入19000万元,其中机电、水暖收入4000万元;但因地域等方面的限制和其他诸多因素的影响,近年来尽管机电、水暖收入增加,但增长幅度和速度环比是在下降;公司需要对现有的机电、水暖业务在经营方式进上进行不断的创新,还要以新产业来带动机电、水暖向产业链的高端发展,从而促进公司总体的发展。

(二)符合国家节能减排政策

在“十一五”规划中,我国提出把”转变增长方式、调整经济结构、促进协调发展”作为三大战略任务。转变增长方式,就是要建设低投入、高产出、低消耗、少排放,能循环、可持续的节约型社会,规划节能要减少20%。在今年的“两会”中,温家宝总理再次提出要大力推广节能,提高用能效率,全年年要新增8000万吨标准煤的节能量。

二、合同能源管理(epc)市场调查

(一)采暖供热系统节能改造 1.采暖供热管网输送效率低

管网输送效率是指采暖供热管网输送的总热量,减去管网各段热损失之和,在除以输送的总热量。国家节能标准要求管网输送效率达到90%。据清华大学近年来的实测数据推算,管网输送效率只有66%-68%。其主要原因在于国外管网热损失基本上是保温热损失,在我国此项热损失除保温热损失外,还有泄露和失调的因素,特别是失调造成的热损失很大又非常普遍,而待改进。

2.供热质量差,调控不力

热用户大多采用单管顺流式系统,且无有效的调控设备,造成了水力工况失调严重,各个用户冷热不均。一些用户的室温达不到设计标准要求,影响了用户的正常生活,而另一部分用户则因为室温较高,只能开窗调节室温,造成热能浪费。

(二)建筑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改造

改革开放三十年来,随着我国国民经济飞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普遍提高,全国空调制冷、暖通行业得到飞速发展,从单纯满足科研企事业单位的某些特殊要求和冬季锅炉供暖,到各行业逐步普及舒适性空调的广泛采用。 大型商贸集团、饭店和写字楼等要求具备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一年四季均需进行温、湿度调节;随着高层民用建筑的日益普及,中央空调的采用也越来越,空调制冷系统、暖通系统的运行情况,机组设备的完好程度,将直接影响到居民工作和生活的正常进行,而空调制冷、暖通行业是耗能、耗水大户,所以在影响经济效益的同时,又将直接影响到环境保护和资源利用。

根据业内人士估计,目前西安市使用中央空调的企事业单位达几百家,仅近年新建扩建的超过上百家,中小型空调系统的普及,使空调行业从技术上和规模上都进入一个空前发展的新阶段。

(三)工业锅炉改造

为了与发电用大型锅炉相区别,中国把容量在65吨/时以下为工业生产供热、为建筑物供暖的锅炉称之为工业锅炉。据2008年工业普查统计,全国工业锅炉保有量为52万台、120万蒸吨,其中60%是蒸汽锅炉,其余是热水锅炉,年耗燃料约4亿吨标准煤。工业锅炉型式各异,它们的热效率普遍较低,低于80%者居大多数,高效低污染宽煤种的循环流化床锅炉为数很少。

由于种种原因,我国工业锅炉主要存在以下问题:结构设计不合理,制造质量不良,辅机配套不协调,可用煤种与设计不符,运行操作不当等,都会造成锅炉出力不足、热效率低下和输出参数不合格等问题,结果是能源消耗量过大,甚至不能满足生产要求。在我国工业锅炉的节能潜力很大,约达4000万吨标准煤。由于在用的工业锅炉以正转链条炉排锅炉居多数,当前推广应用的节能改造技术,大部分是针对正转链条炉排锅炉的。 1.给煤装置改造

中国的层燃锅炉都是燃用原煤,其中占多数的正转链条炉排锅炉,原有的斗式给煤装置,使得块、末煤混合堆实在炉排上,阻碍锅炉进风,影响燃烧。将斗式给煤改造成分层给煤,即使用重力筛选将原煤中块、末自下而上松散地分布在炉排上,有利于进风,改善了燃烧状况,提高煤的燃烧率,减少灰渣含碳量,可获得5%—20%的节煤率,节能效果视改前炉况而异,炉况越差,效果越好。投资很少,回收很快。 2.燃烧系统改造

对于正转链条炉排锅炉,这项技术改造是从炉前适当位置喷入适量煤粉到炉膛的适当位置,使之在炉排层燃基础上,增加适量的悬浮燃烧,可以获得10%左右的节能率。但是,喷入的煤粉量、喷射速度与位置要控制适当,否则,将增大排烟黑度,影响节能效果。对于燃油、燃气和煤粉锅炉,是用新型节能燃烧器取代陈旧、落后的燃烧器,改造效果也与原设备状况相关,原状越差,效果越好,一般可达5%—10%。 3.层燃锅炉改造成循环流化床锅炉

循环流化床锅炉是煤粉在炉膛内循环流化燃烧,所以,它的热效率比层燃锅炉高15—20个百分点,而且可以燃用劣质煤;由于可以使用石灰石粉在炉内脱硫,所以,不但可以大大减少燃煤锅炉酸雨气体so2的排放量,而且其灰渣可直接生产建筑材料。这种改造已有不少成功案例,但它的改造投资较高,约为购置新炉费用的70%,所以,要慎重决策。 4.控制系统改造

工业锅炉控制系统节能改造有两类,一是按照锅炉的负荷要求,实时调节给煤量、给水量、鼓风量和引风量,使锅炉经常处在良好的运行状态。将原来的手工控制或半自动控制改造成全自动控制。这类改造,对于负荷变化幅度较大,而且变化频繁的锅炉节能效果很好,一般可达10%左右;二是对供暖锅炉的,内容是在保持足够室温的前提下,根据户外温度的变化,实时调节锅炉的输出热量,达到舒适、节能、环保的目的。实现这类自动控制,可使锅炉节约20%左右的燃煤。对于燃油、燃气锅炉,节能效果是相同的,其经济效益更高。

(四)led路灯改造 led(发光二极光)是一种半导体发光材料,与其他发光材料相比较,led主要有绿色、高效、可靠、耐用的优势。据led协会统计,2009年全国共安装了22.2万盏led路灯。2010年21个试点城市之外的地方政府仍在十分积极的申请加入。在led路灯改造项目中,引入emc模式,采用“用户+企业+银行”的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来安装led路灯,led路灯的节能效率可以达到70%,在对城市的路灯系统全部进行led路灯节能改造,将产生巨大地经济效益。单只led路灯的价格在3000~5000元,emc要垫付整个工程改造费用,对资金的压力很大。用后期的节约的电费来支付其工程款,回款周期长度不等,一般为3到10年。这直接考验着企业的资金,带来了很大的风险。

三、合同能源管理(epc)国内市场预测 1997年,中国政府和世界银行与全球环境基金(gef)开始实施中国节能促进项目,将epc引入中国。并于1997年开始在北京、辽宁、山东成立3家示范性“节能服务公司”(国外简称“esco”,国内简称“emc”)。这些公司通过与客户(企业)签订能源服务合同来为其实施节能项目,为客户提供能源效益审计、项目设计、项目融资、原材料和设备的采购、施工、工程验收、节能量检测、系统维护等一条龙服务。在合同期(一般为3年左右),emc拥有设备的所有权,并通过与客户分享项目实施后产生的节能效益回收投资和获得应有的利润,在合同结束后,设备的所有权和全部节能效益归客户所有。通过emc的运作以克服我国目前面临的节能障碍,促进全社会各种技术可行、经济合理的节能项目的普遍实施。三家示范性emc在1997-2007年10年间,共与390多家客户签订了408个节能项目合同,共投资193.69亿元人民币,历年投资额均以40%以上的幅度增长,分享到节能效益269.41亿元人民币。统计表明,其emc投资的内部收益率(irr)超过20%。

同时,中国节能协会还成立了节能服务专业委员会(emca)负责世界银行项目的实施。据emca统计,截至2009年12月31日,我国全国节能服务公司达502家,节能服务产业总值突破了580亿元大关,同比增长44.43%,形成年节能能力1350万吨标准煤,但这些产值和巨大的国内节能市场相比,还只是九牛一毛。根据《东京议定书》,从2013年开始,中国将承担硬性的温室气体减排目标。未来几年,中国政府和企业降低能耗的压力越来越大。

国内专家预测,中国潜在的节能市场规模将达4500亿元。而据摩根士丹利的预测,中国潜在的节能市场规模达8000亿元。

第四部分 节能技术服务公司(emc)及运作模式

一、节能技术服务公司(emc)

(一)能源审计

emc针对客户的具体情况,测定客户当前用能量和用能效率,提出节能潜力所在,并对各种可供选择的节能措施的节能量进行预测。此阶段为emc公司为企业提供服务的起点,由emc公司的专业人员对企业的能源供应、管理、效率状况进行审计、监测、诊断和评价。此阶段需要企业的紧密配合,以尽可能地发掘节能改造的潜力,获得最佳的改造效果。能源审计的主要方法包括产品产量的核定,能源消耗数据的核算、能源价格与成本的核定、企业能源审计结果的分析等。企业通过能源审计可以掌握本企业能源管理状况及用能水平,排查节能障碍和浪费环节,寻找节能机会与潜力,以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二)节能改造方案设计

根据能源审计的结果,emc根据客户的能源系统现状提出如何利用成熟的节能技术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能源成本的方案和建议。如果客户有意向接受emc提出的方案和建议,emc就可以为客户进行项目设计。

(三)施工设计

在合同签订后,一般由emc组织对节能项目进行施工设计,对项目管理、工程时间、资源配置、预算、设备和材料的进出协调等进行详细的规划,确保工程顺利实施并按期完成。

(四) 节能项目融资 emc向客户的节能项目投资或提供融资服务,emc可能的融资渠道有:emc自有资金、银行商业贷款、从设备供应商处争取到的最大可能的分期支付以及其它政策性的资助。当emc采用通过银行贷款方式为节能项目融资时,emc可利用自身信用获得商业贷款,也可利用政府相关部门的政策性担保资金为项目融资提供帮助。

(五)原材料和设备采购、施工、安装和调试

emc根据项目设计的要求负责原材料和设备的采购,所需费用由emc筹措。根据合同,由emc负责组织项目的施工、安装和调试。通常,由emc或其委托的其他有资质的施工单位来进行。由于通常施工是在客户正常运转的设备或生产线上进行,因此,施工必须尽可能不干扰客户的运营,而客户也应为施工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方便。

(六)运行、保养和维护

设备的运行效果将会影响预期的节能量,因此,emc应对改造系统的运行管理和操作人员进行培训,以保证达到预期的节能效果。此外,emc还要负责组织安排好改造系统的管理、维护和检修。

(七)节能量监测及效益保证

emc与客户共同监测和确认节能项目在合同期内的节能效果,以确认合同中确定的节能效果是否达到。另外,emc和客户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采用“协商确定节能量”的方式来确定节能效果,这样可以大大简化监测和确认工作。

二、emc节能项目运作模式

(一)节能量保证支付模式

节能改造工程的全部投入和风险由emc公司承担,在项目合同期内,emc公司向企业承诺某一比例的节能量,用于支付工程成本;达不到承诺节能量的部分,由emc公司负担;超出承诺节能量的部分,双方分享;直至emc公司收回全部节能项目投资后,项目合同结束,先进高效节能设备无偿移交给企业使用,以后所产生的节能收益全归企业享受。该模式适用于诚信度较高、节能意识一般的企业。

(二)节能效益分享模式

节能改造工程的全部投入和风险由emc公司承担,项目实施完毕,经双方共同确认节能率后,在项目合同期内,双方按比例分享节能效益。项目合同结束后,先进高效节能设备无偿移交给企业使用,以后所产生的节能收益全归企业享受。该模式适用于诚信度很高的企业。

(三)能源费用托管模式

emc公司负责改造企业的高耗能设备,并管理其用能设备。在项目合同期内,双方按约定的能源费用和管理费用承包企业的能源消耗和维护。项目合同结束后,先进高效节能设备无偿移交给企业使用,以后所产生的节能收益全归企业享受。该模式适用于诚信度较低、没有节能意识的企业。

(四)改造工程施工模式

企业委托emc公司做能源审计,节能整体方案设计、节能改造工程施工,按普通工程施工的方式,支付工程前的预付款、工程中的进度款和工程后的竣工款。该模式适用于节能意识很强、知道节能技术与节能效益的企业。运用该模式运作的emc节能公司的效益是最低的,因为合同规定不能分享项目节能的巨大效益。

(五)能源管理服务模式

emc公司不仅提供节能服务业务,还提供能源管理业务。对许多经营者而言,能源及其管理不是企业核心能力的一个部分,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的方式是低效率、高成本的方式。通过使用emc公司提供的专业服务,实现企业能源管理的外包,将有助于企业聚焦到核心业务和核心竞争能力的提升方面。能源管理的服务模式有两种形态:能源费用比例承包方式和用能设备分类收费方式。

第五部分 epc项目组织结构和人员

一、组织结构

(一)组织结构图

(二)部门职能

项目各部门具有各自的分工和职能,各部门职能如下: 1.市场营销部。负责市场调查和开拓,公司业务的洽谈和客户的维护;合同的签订与管理;公司的宣传和营销策划的制定。

2.行政人事部。负责公司的人事和日常行政工作。制定公司的人事方针、政策,并协调各部门的管理;办理员工的考核、晋升、等手续;管理员工的人事档案等工作 3.财务部。建立并不断改进公司的会计制度和内部财经核销制度;处理公司的日常财务工作;建立各种会计账目;管理公司的固定资产;负责和制定公司的各类预算和决算等职责。 4.技术部。合同初期负责对客户用能设备的计量,中期负责对项目改造工程的设计和施工、设备的安装和调试;在合同期内,负责对客户相关设备的维护,为客户提供一定的技术支持。 5.物资采购部。负责采购公司的各部门在工作中所需要的办公用品和资料;公司开展业务活动所需的技术设备的采购及保管。

二、人员需求

行社会招聘。

第六部分 投资收益分析

一、投资估算

(一)项目投资估算 1.投资估算编制依据 1.1公司法对注册资本的规定1.2国家、陕西省关于新设立公司的投资估算编制的有关规定 1.3本项目的其他内容 2.投资估算编制说明

本项目投资总额包括公司注册资本、办公场地租赁费用、装饰费用、办公用品购置费 2.1注册资本。公司注册资本300万元。

2.2办公场地租赁费。本项目拟租赁办公场地500㎡,西高新写字楼平均租金约60元∕㎡,月租金约30000元。

2.3办公用品购置费。项目共有人员20人,按照人均1000元计算,共2万元。

(二)财务效益分析 1.营业收入计算

根据运营计划,公司成立后,收入构成为节能收入和政策扶持补助。

第一年合同总额为500万元,合同期5年。以后每年合同金额以20%的速度增长(09年行业增速40%)。 2.1节能收入:计划年节能产值500万元,年节约标煤1000吨。 2.2政策扶持补助。

(三) 成本和费用估算

1成本包括能源设备、能源材料、能源费、折旧摊销等。根据行业分析,成本占产值40%,按合同总额500万元估算,成本约为200万元。 2其他费用38万元。

3公司按20人计算,人均费用4000元/月,人工费估算约为96万元。 4财务费用为合同项目改造设备借款利息和流动资金贷款利息。按照借款全年计息,利率为5.31%,按2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利息为10.6万元。

5税金及附加,由于合同能源管理属国家政策扶持企业,免交第一年到第三年营业税,第四年到第六年营业税减半征收。

(四)盈利能力分析

目前产值总额按每年20%递增,要保证盈利水平,必须保证足够的产值增长。

三、盈亏平衡分析

年固定费用为144.6万元,成本为合同额40%,盈亏平衡点为241万元。

四、基本结论

该项目在在财务上可以接受,能较快收回投资,有较好的经济效益。 第七部分 风险分析及对策

一、风险分析

(一)市场风险

合同能源管理(epc)在我国是一个新兴行业,市场潜力巨大,但在现阶段发展程度较低,民众节能意识普遍较弱,本项目运营后,市场的开拓可能会面临较大的压力,给公司的运营带来较大的风险。

(二)技术风险

现阶段,国家推荐的节能产品目录产品品种较多,产品质量鉴定认证还不完善一旦由于产品质量引起节能效果不能达到预期,将会使公司投资成本及应得的利润无法实现回报。

(三) 客户风险

在合同能源管理(epc)这一模式中,企业(客户)风险为零,前期改造投入的人力物力,最终实施效果的风险由能源管理公司“一肩挑”,通过节能效益的获得回报,现金流存在一定的滞后性,一旦客户经营不佳,公司效益将会转化为债务关系。

二、风险对策

(一)市场风险对策

面对市场风险,emc应积极开拓市场,充分利用国家、现有的扶持政策,加强营销,突出“节能”这一要点,提高企业知名度。在市场开拓中,企业尤其要注意与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处理好关系,充分利用地方政策,是企业走上良性发展的道路。

此外,企业应积极争取公益性单位的节能改造,如:医院、学校,提升企业的社会影响力。

(二)技术风险对策

emc公司是专业的能源管理公司,要掌握着国内外最新、最先进、最成熟的节能技术和高效用能设备方面的信息资讯,因此能根据项目的不同特点,采用最适合的技术方案,把项目的风险降到最低。

(三)客户风险对策

在客户的选择时,一定要严格考察客户的信誉度,同时对客户的经营情况和发展前景的考量也很关键,要严格把好客户关。

在开展项目时,可以把节能设备生产商、客户与emc组成一个投资体,共同

分担项目收益,共同承担项目风险。

第八部分 epc项目可行性论证结论

一、公司的机电、水暖业务由于地域等方面限制,在当前市场中已难有较大的发展,对其进行新业务的拓展已显得十分必要。因此项目的投资是必要的。

二、通过对陕西省从事合同能源管理(epc)的企业调查分析,emc公司实力不强,缺少综合性节能服务公司,同时国家加强了对从事epc的政策扶持力度。现阶段公司进入epc市场的时机较好。

三、财务效益分析表明,项目实施后在达到预期产出效果下,能较快收回投资,有较好的经济效益。

附录:国办发〔2010〕25号文《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意见的通知》 11

推荐第7篇:EPC项目建议书

篇1:30mw生物质热电项目工程epc项目建议书 30mw生物质热电项目工程 epc项目建议书目录 前

言„„„„„„„„„„„„„„„„„„„„„„„„„„„„„„„„„„„„„„..1 第一篇

概述„„„„„„„„„„„„„„„„„„„„„„„„„„„„„„„„„„„1 第一章 epc总承包实施方案简述 ...........................................1 第一节 工程设计: ..................................................1 第二节 设备物资采购管理 .............................................1 第二章我们承担本工程epc总承包的优势 .................................2 第一节 设计优势 ...................................................2 第二节 设备物资采购管理优势 .........................................3 第三节 工程管理优势 .................................................3 第二篇 联合体成员资质及业绩(含联合体协议书)„„„„„„„„„„„„„„„„„„.5 第一章 联合体成员资质 ..................................................5 第一节 xx公司资质 ..................................................5 第二节 xx公司资质 .................................................12 第三节 xx公司 .....................................................15 第二章 联合体成员业绩 .................................................16 第一节 xx公司业绩 .................................................16 第二节 xx公司业绩 .................................................18 第三章 联合体协议书 ...................................................19 第三篇

epc管理机构„„„„„„„„„„„„„„„„„„„„„„„„„„„„„„..21 第一章 epc管理组织机构和现场组织管理机构 .............................21 第二章 人员 ...........................................................24 第四篇 设计方

案„„„„„„„„„„„„„„„„„„„„„„„„„„„„„„„„„„„„„„„.25 第一章全厂总体规划及厂区总平面规划 ..................................26 第二章装机方案 .....................................................28 第三章热力系统 .....................................................29 第四章燃烧系统 .....................................................32 第五章电气部分 .....................................................34 第六章燃料输送系统 .................................................37 第七章除灰渣系统 ...................................................38 第八章化学水部分 ...................................................40 第九章热工自动化部分 ................................................41 第十章主厂房布置 ...................................................43 第十一章建筑结构部分 ................................................45 第十二章供排水系统及冷却设施 ........................................49 第十三章消防系统 ...................................................50 第五篇 epc实施组织方案„„„„„„„„„„„„„„„„„„„„„„„„„„„„..54 第一章 工程设计组织管理方案 ...........................................54 第一节 设计组织机构配置 ...........................................54 第二节 设计进度计划 ...............................................59 第三节 设计进度控制 ................................................59 第四节 设计流程控制 ...............................................61 第五节 设计现场服务 ...............................................64 第一节 设备物资采购模式 ...........................................65 第二节 设备物资采购组织管理方案 ...................................66 第三节 设备物资采购管理优势 .......................................69 第四节 设备供应计划 ...............................................70 第三章 现场施工组织管理方案 ............................................70 第一节我公司从事施工组织管理的优势 .................................70 第二节 编制依据 ...................................................70 第三节 组织机构和人力资源计划 ......................................71 第四节 综合进度计划 ................................................72 第五节施工机械配置.................................................73 第六节施工总平面布置 ...............................................76 第七节 施工力能供应 ................................................78 第八节 主要施工方案及重大施工措施 ..................................80 第九节 工程管理 ...................................................85 第十节 技术检验计划 ................................................86 第十一节 技术培训 .................................................86 第十二节 安全职业健康与环境管理体系 ................................87 第四章 调试管理方案 ...................................................89 第一节 总则 .......................................................89 第二节 机组调试 ...................................................89 第三节 启动试运 ...................................................90 第四节 组织管理 ...................................................92 第五节 机组调试大纲 ................................................95 第六节 机组调试、试验及竣工移交的有关规定 ..........................96 第七节 调试物资供应计划 ...........................................105 第五章 保修期管理方案 ................................................106 第一节 保修期 ....................................................106 第二节 保修范围 ..................................................106 第三节 服务计划 ..................................................106 第四节 保修期管理措施 .............................................106 第六章 信息档案管理方案 ..............................................108 第一节 信息管理组织体系 ..........................................108 第二节 形成的记录 ................................................110 第三节 档案管理 .................................................111 第六篇 报价„„„„„„„„„„„„„„„„„„„„„„„„„„„„„„„„„„115 第一章 报价方案 .....................................................115 第二章 报价方案的优势 ................................................115 第三章 建议的报价范围 ................................................115 前 言

为确保某公司生物质发电项目按照业主方的构想顺利建成投产,我们计划由xx公司(以下简称xx公司)、xx公司(以下简称xx公司院)、xx公司(以下简称xx公司)组成联合体,共同承担本工程的epc总承包项目,发挥以上单位的自优势,用合理的造价,建设一个可靠的工程,并使本工程在技术上、质量上、建设模式上均成为xx公司重工(上海)新能源集团公司的标杆项目。

本建议书共分概述、联合体成员资质及业绩、epc管理机构、设计方案、epc实施组织方案、报价等六篇;由于时间所限,每个篇章只把整体设想、目录结构列出,详细内容后续完善。

第一篇 概述

第一章 epc总承包实施方案简述 第一节 工程设计:

1、整体设计思路:

本工程计划设计1台120t/h循环流化床锅炉,一台30mw抽凝式汽轮发电机组,抽汽量59t/h,配套电除尘器,并预留脱硝位置。 本工程总平面设计本着节约占地、布局合理、经济、实用的原则,做出两套主厂房布置方案,并优先推荐方案一。

本工程线路送出部分暂按厂区西侧出线布置,待资料具备时再进行方案设计。

2、设计实施组织:

本工程设计工作计划分工如下:

xx公司承担初步设计,主导设计方案;xx公司参与初步设计,承担施工图、竣工图设计;xx公司对施工图设计进行指导并审核。

第二节 设备物资采购管理篇2:epc项目承包人建议书及承包人实施计划(三个版本) epc项目—承包人建议书 承包人实施计划模板一 目录

六、承包人建议书

(一)图纸

(二)工程详细说明

(三)设备方案

(四)分包方案

(五)对发包人要求错误的说明

(六)其他

七、承包人实施计划

(一)概述 1.项目简要介绍 2.项目范围 3.项目特点

(二)总体实施方案

1.项目目标(质量、工期、造价) 2.项目实施组织形式 3.项目阶段划分 4.项目工作分解结构

5.对项目各阶段工作及文件的要求 6.项目分包和采购计划 7.项目沟通与协调程序

(三)项目实施要点 1.勘察设计实施要点 2.采购实施要点 3.施工实施要点 4.试运行实施要点

(四)项目管理要点 1.合同管理要点 2.资源管理要点 3.质量控制要点

4.进度控制要点5.费用估算及控制要点 6.安全管理要点 7.职业健康管理要点 8.环境管理要点

9.沟通和协调管理要点 10.财务管理要点 11.风险管理要点

12.文件及信息管理要点 13.报告制度

(六)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七)拟配备本项目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

六、承包人建议书

(一)图纸

本联合投标体提供设计方案图纸的完善性、建筑物的立面造型、完全满足招标人对主要建筑物面积和主要建筑物楼层分布的要求、充分体现招标人意图。 为严格将项目造价控制在施工招标控制价内(5011.14万元),在完成施工图设计并完成施工图审查工作后,立即编制工程量清单计价报管理公司审查,管理公司初步审查通过经管理委员会批准同意后报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评审,形成财政评审价。经财政评审价(含暂列金)的价格若高于本次施工招标控制价的,则在不降低标准和改变方案的前提下10日历天内无条件完成优化设计后,再次编制工程量清单计价报管理公司审查,确保重新报审的金额在直至在本次施工招标控制价的。

(二)工程详细说明

本工程位于甘孜州道孚县鲜水镇花园新区,总建筑面积21984㎡,其中道孚县党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4000㎡;道孚县环境监测执法业务用房建设项目业务用房总建筑面积2300㎡;道孚县劳动技能培训中心及附属工程建设项目建筑面积5000㎡;道孚县教师培训中心建设项目建筑面积1800㎡;道孚县食品安全监测能力建设项目新建业务用房建筑总面积1800㎡;道孚县县级统战、宗教、民族等政权业务用房建筑总面积4500㎡;道孚县档案馆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2584㎡。

本工程属于一次性包干的“交钥匙工程”项目,项目属于新建项目,涉及勘察、采购设计、施工,难度较大。因此,要从设计到设备采购、施工、安装、试运行的各个环节,都要严格把好质量、进度、费用的关口。所有的设计方案都要进行比选,优化设计;所有的设备采购,施工队伍、安装队伍的确定,都要货比三家;项目的施工安装和试运行要事先制定计划方案,再严格按照计划方案进行,以保证总承包项目能按计划顺利完成。

本工程在设计施工过程中无条件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中建筑设计基础资料和技术要求,并按 “天府杯”和“优质结构”加强工程管理并力争通过“天府杯”评审。

(三)设备方案 1.生产设备。

生产设备完全满足勘察设计施工需要及发包人要求。

2.必备的备品备件。必备的备品备件完全满足勘察设计施工需要及发包人要求。 3.备选的备品备件。

备选的备品备件完全满足勘察设计施工需要及发包人要求。

(四)分包方案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如下要求:

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第三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

不得将设计和施工的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第三人。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未经发包人同意,也不得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第三人。 分包人的资格能力应与其分包工作的标准和规模相适应。

发包人同意分包工作的,应向发包人和监理人提交分包合同副本。

(五)对发包人要求错误的说明 无。

(六)其他

1.由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主持日常的监理例会,协调土建与其它分包施工单位的施工安全、施工质量、施工进度、协调各方关系等。

2.为了保证整个工程的质量、工期、造价都能达到使各方满意的效果,并按国家有关建设法规的要求,建设单位应支持土建方作为总承包商对工程进行全面统筹管理,以便于协调各方工作。对于专业性很强的工作,例如电梯、设备安装等,即使由建设单位直接委托有关单位承建,也应在该分项工作的安全、质量、进度方面配合总包商的全面协调安排,以避免不必要的沟通障碍。

3.按施工合同要求,承包商仅负责工程的建设。但有关的监督部门、地勘、设计、监理以及当地行政管理部门都需要加强沟通。希望建设单位在此方面加强沟通,以便为工程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4.由于该项目通讯设施较多,建设单位组织进场后应划定专门区域定点堆放,并有专人守候,施工完成后应对房间进行上锁关闭,同时严格办理工程交接、移交手续。

5.编制科学合理的施工计划。项目部根据工程总进度计划及时编制安装工程分部施工进度计划,充分采用交叉施工、流水作业等手段,科学安排施工的各要素,并严格落实,减少窝工、停工等现象,提高劳动生产率。

6.项目部在满足施工进度的前提下,科学编制月、季度要料计划;加强现场材料管理工作,做到用料计划准确无误,按工程进度需要,组织不同品种、规格的材料分批进场。材料、设备的采购要货比三家,最后确定供货单位,批量材料争取由厂家直接供应,以减少中间流通环节,降低材料采购的成本。进场的材料的设备要减少露天堆放的时间,防止自然损耗的丢失,减小保管费用。施工时做到限量领料,合理用料,降低材料的损耗量。

7.加强劳动力的调度与管理,按工程进度的需要配备劳动力,对施工班组采取比较彻底的责任承包办法,工资分配同所完成的工程挂钩,提倡一专多能,减少间歇窝工及非生产用工。8.施工机具配备要合理,选用效率高的施工机械,提高生产率及机械化施工水平。 9.选用先进合理的施工工艺及施工方法,充分利用施工场地,提高施工效率。

10.合理组织施工,对安装工程来说,工程前期,施工配合工期长,耗工量大,后期工程量集中,工期紧、压力大,在施工安排上要及早采取相应的措施,做到边配合,边加工,有安装条件的抓紧施工,以分散施工高峰期的工作量,减轻工程后期对安装工作的压力,做到均衡施工。

11.在施工过程中,积极推行新工艺、新材料、新机具等新的施工方法手段,以提高施工效率,降低工程费用,注重技术革新和合理化建议工作,以确保工程质量、进度及成本目标的实现。12.加强现场总平面管理,进场材抖、成品、半成品要按场地布置图堆放,做到合理、整齐,以减少二次搬运损耗。

13.加强合同管理,降低合同风险。

14.施工单位安排专人到建设单位合署办公,积极主动配合建设单位办理与工程有关的工作。15.成立业主、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技术专家小组,共同研究审定重要部位的施工方案,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应用及创优的措施。 16.建设方、监理方加强对民工工资发放的监控措施。

17.建设方、监理方可设立民工投诉电话,在工地现场予以公布。建设方、监理方安排专人处理民工的投诉,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不留后遗症。篇3:epc项目设计建议书

五、承包人建议书

(一)图纸

郑重承诺:提供设计方案图纸的完善性、建筑物的立面造型、无条件满足招标人对主要建筑物面积和主要建筑物楼层分布的要求、充分体现招标人意图。且在本次施工招标控制价范围内。

(二)、工程详细说明

1、项目概况及设计理念

“xxxx”项目位于xxx。项目规划用地xxx㎡,总建筑面积约xxx㎡,包括住宅建筑面积约xxxx㎡,商业建筑面积约xxxx㎡,地下建筑面积约xxx㎡,规划总户数4xxx套。本项目场地的高差较大,设计根据自然地形条件和周围道路标高,对总图竖向设计和地下室采用变标高方式处理,尽量达到土石方的挖填平衡,以减少造价和对环境的污染。总图、户型、小区内道路、给排水、广场、消防、供电、停车位及绿化等设施的各阶段设计按以下原则进行设计。

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将项目的各个方面以最优化的方案呈现,让政府、业主、住户都满意。在项目设计的过程中,按一下几点实施: (1).安置房设计的面积大小分隔均匀

旧房拆除的面积大小不等,新房安置面积也要先分档,可以是相差5平方米为一档,也可以是相差10平方米为一档甚至更大,应按具体情况而定。这样就可在安置中减少个别被拆迁户出现面积跳跃的幅度过大或过小而造成的不合理。 (2).安置时以面积划分档次为单位进行认购,每单位中房屋的层次、朝向、分布的比例要均匀

针对按面积大小划分档次供被拆迁户认购的情况,安置房设计时要做到同一面积档次中“好、坏”搭配,避免人为造成不公平、不合理现象。 (3).以面积划分档次为单位进行认购,每单位的房屋套型布局要尽可能多样化

针对被拆迁户需安置的情况复杂多样,有家庭人口众多需多卧室的,有年轻时尚需大客厅的等等。所以安置房套型设计应在需求情况调查的基础上,进行多样化设计并有所侧重。 (4).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的前提下,安置房设计还要充分考虑适用性 所谓“适用”,首先是应能满足人体工效学的最低需要。应根据人的生理、心理要求在有限的面积范围,组织并合理分配各功能空间的位置与大小,达到最佳的平面利用率。安置房的设计,特别是小面积户型,多一处拐弯就是使用上的浪费。在满足结构安全的情况下应减少纵横墙体的设置,使结构合理而简洁。按照现代人的习惯,做到以起居室(厅)为中心,紧凑合理,以开门见厅为普通模式。 (5).安置房的设计要考虑灵活性、可变性

目前安置房的标准较低,而随着我国的经济发展和住宅二级市场的成熟,人们对住房条件的要求变化很快,所以安置房的套型设计必须考虑今后的可改造性,即可变性。这种可变的需求,主要体现在套型面积的扩大(兼并)与设备的更新、居室的调整和装饰的变换上。而随着国家标准要求的变化,多层住宅均采用框架结构,更为住宅的可变性设计提供了空间。

2、总体设计思路 a、总体布局

总体规划根据基地条件、周边交通环境以及居住区的自身要求,采用周边加中心的规划布局统领整个场地,实现小区景观、设施的均好性布置。周边,即指沿小区用地周边布置建筑,形成一个大体上以建筑围合中心的布局,使周边的住宅能够尽可能地享受均好的环境景观条件;中心,即在整个项目用地的中心地带,布置最具档次户型的单元,利用中心地带最优越的景观和环境条件,打造整个项目最舒适的户型。

配合这一主导理念,项目在物业设置以及空间组织上都进行了精心的设计。小区出入口形成小区对外的构筑标志,同时打开了通向小区核心绿化广场的视线范畴,形成由公共到私密的多层次社交与景观共享空间,使空间形态活泼、通透、连贯、自然。

通过综合使用多种设计手段,在形成和谐、舒适、恬静的居住内环境的同时,为城市道路及沿线创造了优美宜人的城市景观及积极的城市环境。

非机动车库位于住宅楼地下室,地下汽车库设在内院空地下,有利于降低成本。地下室部分设置采光通风高窗,减少设备及运行费用。b、设计理念

(1)、现代住宅设计应遵循的是:在现代城市社会生活中“生产与生活--高效”、“与城市生活全方位融合--有机”、“环境友好、可持续发展”、“低碳”、“绿色”、“环保”,把社区建设作为激发城市中种种生活事件发生的舞台。在设计手法的运用上,尊重城市总体规划与历史文脉,充分把区域环境、建筑、广场园林等各种概念元素进行集合与组织,形成大型、整体和有机的城市肌体--幸福、高效的生活场所。规划设计对城市与住宅小区的关系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研究,并从城市设计、规划理念、设计构思、建筑设计、环境设计等各个层次进行了诠释。

(2)、为把安置房的设计理念做到最好,其终极目标是实现可持续居住,社会各阶层和谐共处的和谐之家。

(3)、始终贯穿“可持续科学发展观”的设计理念,设计面积合适、功能齐、时尚、标准高的舒适性住宅,实现持续可居核心理念,为拆迁安置群体建设一座符合未来人居理念的新社区典范。

(4)、社区配套齐全,生活方便,交通便利,与中心城区紧密相连,有利工作与休憩,与城市融容共生。 (5)、“以人为本”的设计原则:对设计的各个重要环节乃至每个细节的权衡取舍,都一次为至尊原则,尽最大可能为住户谋取利益,反映在降低公摊、争取阳光与风、户型设计组织合理的流线、总平面布局创造均好性、机动车非机动车户内停放、商业配套、建筑造型与设备及材料选择等等方面,莫不如此。

(6)、在整个小区的规划设计中,我们希望创造步移景异的空间效果,舒适宜人的居住环境。因此在总体设计中,我们首先从感性的美出发,再通过对使用合理性的理性推敲与逻辑分析,最终达成了感性与理性统一的“舒适、人居至上”的设计理念。并由此,我们引入了“居随景动”这一设计理念,让住户品味动中有静、静中有动的生活状态。根据这一设计理念,我们将设计的重点着力于创造空间丰富、亲近自然且具有浓厚人情味的居住环境。 (7)、适应性房型设计

本项目在房型设计中设计了多种房型来适应不同用户的需求。体现了为解决拆迁安置家庭的住房需求,并达到持续可居的终极理念。结合总图布置,各户型朝向和方位力求均好,充分利用本地块周边的景观环境,使各栋住宅都有通畅无阻的视野景观,同时营造小区内部独一无二的景观条件。 (8)、“共生,共享,和谐”的原则,即总体的均好性。

本项目的总体规划力求在满足小区各种功能要求的情况下做到总体居住建筑的均好性。从城市设计的角度上看,居住社区组团是城市景观和城市肌理的有机组成部分。社区设计的个性,对城市文脉的延续与发展,应当作出有益的贡献,并且共享城市更新发展的成果。因此我们的设计力求做到“造价经济、标准高”。 住宅单体均采取良好的朝向,尽享阳光雨露,清风明月。小区设置地下停车库,尽多的争取宅间绿地及组团绿地的空间。本规划留出了大量的易于种植大型乔木的绿地,如是,小区内郁郁葱葱,满目生机,充分体现了总体的“均好性”和绿地景观的“共享性”。整个小区犹如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充满生机,是为“共生,共享,和谐”的最好诠释。 c、道路交通 (1)、主要入口

在规划道路上设置车行及人行主出入口。消防通道按规范要求设置。 (2)、道路系统

小区环状道路宽度5.5米,并沿道路外侧布置地面临时车位。 (3)、停车

静态交通规划也是本次规划设计的重要方面。首先,随着小汽车拥有量的快速增长,是否拥有充足的停车泊位,已成为衡量楼盘档次的重要依据;其次,停车泊位本身的商业价值业已处于不断上升阶段。有基于此,我们考虑了集中的地下车库与局部地面停车相结合。 d、景观绿化

(1)、总体设计构想

环境是整个小区的灵魂,良好且极具亲和力的环境能改善该地区居民的生活质量和提高整个小区的品味,提升住户的幸福感,这是设计者和业主在设计中共同追求的目标所在。 (2)、清晰明了的景观整体结构

对于景观的设计,着力于自然景观的引入与共享。一条略呈s形的景观绿环联系起建筑群内部的绿地与步行体系,形成全方位的景观辐射面,将建筑、小游园和步行健身广场穿插联系成一体。通过空间层次的塑造与地面、广场、建筑、绿地的有机结合,力求营造多层次的绿化生态环境。同时景观节点的布局力求合理,充分考虑与小区交通系统相结合,为居民提供了良好的景观享受。设计中尽量选用本地植物,提高经济性。植物种类乔、灌、草合理搭配,形成疏林草地型景观,争取阳光。乔木选用四季开花(色彩与香味兼顾)树种;灌木选用开花及彩叶品种,形成彩带地被;草坪宜选用耐践踏、免维护品种,来丰富小区的景观系统,可以想象绿色多彩的植物线条在大面积的草坡背景上显得格外自由奔放,体现出独特的生命活力。

e、商业建筑规划

商业建筑的功能以满足社区服务为主,满足布置超市、精品店、主力店及中型商场的需求,对居民日常生活的需求餐饮、娱乐、便利店、服务类商店亦给予充分考虑,满足市民生活衣食住行、柴米油盐酱醋茶等全方位需求。布置采用沿街商业和集中商业混合的原则,即丰富了建筑形体,又克服了单一沿街商业给人档次不高的感觉。集中商业成为了小区的主要标识,集中商业更设置了檐廊,有采光、通风玻璃雨棚遮风挡雨,让商业购物成为一种享受,使每一位来到这里的人都会对小区的形象产生深刻的印象,也成为居民归属感的象征。

3、工程设计的具体措施 a、招标项目设计的特点 (1)、设计目标

建筑设计一方面要使建筑溶于城市空间的自然环境中,一方面又追求别致、新颖、大方的艺术品味,从而提升该区域的城市空间环境品味,提升地块价值。 (2)、设计原则

建筑功能的追求合理实用,同时满足日常居住功能。 建筑造型追求与自然环境的对话。 (3)、建筑风格

精致的阳台栏板等设计元素进行重组与穿插,强调立面和光线的虚实对比,部分住宅有大面的景观玻璃窗,从室内到室外具有一种和谐视觉关系。外立面以浅色调为主,配以鲜亮的色快,体现建筑高洁舒适形象特质。外墙采用面砖及真

推荐第8篇:EPC项目经验总结

EPC工程总承包管理经验小结

EPC工程总承包管理的本质是要充分发挥总承包商的集成管理优势,需要总承包商强大的融资和资金实力、深化设计能力、成熟的采购网络,以及争取施工技术精良的专业分包商的资源支持和有效监控等。

工程总承包出发点是以项目整体利益为出发点,通过对设计、采购和施工一体化管理,对共享资源的优化配置、大型专用设备的提供以及各种风险的控制为项目增值,从而获取更多的利润。

工程总承包管理的核心内容就是工程的设计(或深化设计)、采购、施工以及调试验收的管理.EPC模式的特点其实也就是他的出发点,就是获取更多的利润,EPC模式也是成功实施BT、BOT项目的基础,带有融资性质的BT、BOT项目中的B就等于EPC,只有通过EPC模式经历了建设项目从规划设计到竣工验收交付的全过程管理,才能够真正掌握项目建造的全部成本要素。施工总承包项目只给承包商提供了发挥施工技术优势的空间,承建商只是通过施工方案优化控制项目建造的很有限的部分成本要素,毕竟施工过程只是整个建设过程的一个环节,因此他的作用也是有限的。对EPC工程总承包项目而言,更加重要的是总承包商有机会通过把握设计优化机会以及EPC的一体化降低整个工程的建造成本并保证建筑产品的质量。

操作过程中分为施工前的准备和施工过程的工作几个主要步骤: 施工前的准备:

1:工程总承包模式

*2:总包商的融资策略与项目资金管理 3:工程总承包投标策略

*4:工程总承包的商务谈判与合同管理 施工过程的工作:

☆1:工程总承包的深化设计管理 ☆2:工程总承包中的分包商管理 3:工程总承包项目的风险管理 ☆4:工程总承包的采购管理 5:总承包的组织管理体系

我局承建了省水电设计院总承包的泵站更新改造工程,在实际生产过程中,由于都是第一次按照这类型承包方式,虽然双方都本着不断探索、互相学习的精神顺利圆满的完成了施工任务,但过程中暴露许多问题和不足之处,还是值得我们自身总结的,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1:工程总承包的商务谈判与合同管理

在合同谈判的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由于外部环境的变化,特别是近几年由于物价上涨被别快,甚至超出了我们在招投标中的风险预期,这就要求我们在招投标过程中加强一些风险防范意识,努力规避风险,保证自身的合理利润。 2:工程总承包的深化设计优化问题

作为设计总承包的核心问题,对设计的优化(或深化设计)重要性不言而喻,可以说是最重要的一环,这一步骤直接影响下游的采购和施工成本高低,设计应当派遣即有设计经验又有现场施工管理的人员进行综合考虑,才能达到最大的设计优化,实现最大利益,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设计往往由于人员经验不足或者重视程度不够等原因,没能达到这一要求。 3:工程总承包中的分包商及其团队管理问题

由于EPC模式已成为工程建设中比较高的境界,对于分包商及其工作组成员的素质要求要高于其他施工管理组的。其成员往往是在专业上的技术专家,同时也是管理协调方面的能手;不仅在技术工作、设计工作、现场建设方面有着多年的工作经历,而且在组织协调能力、与人沟通能力、对新情况的应变能力、对大局的控制和统筹能力方面均应有出色才能。而能够达到这一要求的很多都是行业内有信誉、有实力的大分包商,他们有经验也有条件对一线具体工作步骤进行大胆技术创新,从而提高整个过程的利润,实现双赢的局面。正是高素质、高效率的团队形成对项目经理的全力支持才得以保证项目的正常实施。因此分包商的选择也是很重要的一方面。

4:工程总承包的综合管理问题

工程总承包是整个项目的核心和大脑,EPC项目管理班子的组织模式和对成员的素质要求也是由别于传统的施工企业组织班子的。这也是EPC项目成功的关键所在。EPC工程项目对项目经理的要求有别于传统的施工经理或现场经理,EPC的项目经理要求的是对项目全盘的掌控能力,即沟通力,协调力和领悟力。在项目中,通常由项目经理负责协调包括设计、工程构件、设备制造或供货及施工等诸多环节。虽然对各专业承包商的行为进行了详细规定,但仍然有许多一时难以确定或未预料到的问题留给分包商在项目进行过程中逐步解决。总承包商必须保证各分包商的工程在设计、采购、施工管理上的准确衔接。并且这是一种双重的制约关系;反过来,项目机器能否顺利高效的运行也是衡量工程总承包综合管理能力的最好标杆。比如设计问题得不到快速有效的反馈、设备制造的缺陷或运输问题耽误了施工方的工期安排、施工方由于各种原因影响了供货时间等等,都需要总承包方快速有效的协调解决。

EPC 总承包作为一种工程项目承包方式,既不是唯一的,也不是刚刚才开始实行的。但由于它能完全满足项目目标的要求,有着巨大的优越性,所以在政府的努力推动下,必将会在我国得到极大的发展。针对国内目前在EPC 总承包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如果从总承包商的角度来看,有些是属于企业外部环境客观上的问题,有些是属于企业本身的问题,但只要政府、业主和总承包商自身的共同努力,都将逐步得到有效的解决。

推荐第9篇:EPC模式优缺点

EPC总承包模式的优、缺点 优点

EPC总承包模式的优点主要有:

1) EPC总承包商负责整个项目的实施过程,不再以单独的分包商身份建设项目,有利于整个项目的统筹规划和协同运作,可以有效解决设计与施工的衔接问题、减少采购与施工的中间环节,顺利解决施工方案中的实用性、技术性、安全性之间的矛盾;

2) 工作范围和责任界限清晰,建设期间的责任和风险可以最大程度地转移到总承包商;

3) 合同总价和工期固定,业主的投资和工程建设期相对明确,利于费用和进度控制。

4) 能够最大限度地发挥工程项目管理各方的优势,实现工程项目管理的各项目标;

5) 可以将业主从具体事务中解放出来,关注影响项目的重大因素上,确保项目管理的大方向。 缺点

1) 业主主要是通过EPC合同对EPC承包商进行监管,对工程实施过程参与程度低,控制力度较低;

2) 业主将项目建设风险转移给EPC承包商,因此对承包商的选择至关重要,一旦承包商的管理或财务出现重大问题,项目也将面临巨大风险;

3) EPC承包商责任大,风险高,因此承包商在承接总包工程时会考虑管理投入成本、利润和风险等因素,所以EPC总包合同的工程造价水平一般偏高;

4) 与传统的建设模式区别比较大,传统行业的业主比较难以理解和配合承包商的工作。

推荐第10篇:EPC总承包模式

EPC总承包模式

“EPC”是“设计、采购、施工”的三个英文单词第一个英文字母的缩写(Engineering、Procurement、Construction)。EPC总承包模式是指建设单位作为业主将建设工程发包给总承包单位,由总承包单位承揽整个建设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并对所承包的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最终向建设单位提交一个符合合同约定、满足使用功能、具备使用条件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建设工程承包模式。EPC总承包模式是当前国际工程承包中一种被普遍采用的承包模式,也是在当前国内建筑市场中被我国政府和我国现行《建筑法》积极倡导、推广的一种承包模式。这种承包模式已经开始在包括房地产开发、大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等在内的国内建筑市场中被采用。

一、EPC总承包模式的基本优势和特征

较传统承包模式而言,EPC总承包模式具有以下三个方面基本优势: (一)强调和充分发挥设计在整个工程建设过程中的主导作用。对设计在整个工程建设过程中的主导作用的强调和发挥,有利于工程项目建设整体方案的不断优化。

(二)有效克服设计、采购、施工相互制约和相互脱节的矛盾,有利于设计、采购、施工各阶段工作的合理衔接,有效地实现建设项目的进度、成本和质量控制符合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约定,确保获得较好的投资效益。

(三)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明确,有利于追究工程质量责任和确定工程质量责任的承担人。

基于EPC总承包模式较传统的建设工程承包模式所具有的前述基本优势,其基本特征可以总结为:

(一)在EPC总承包模式下,发包人(业主)不应该过于严格地控制总承包人,而应该给总承包人在建设工程项目建设中较大的工作自由。譬如,发包人(业主)不应该审核大部分的施工图纸、不应该检查每一个施工工序。发包人(业主)需要做的是了解工程进度、了解工程质量是否达到合同要求,建设结果是否能够最终满足合同规定的建设工程的功能标准。

(二)发包人(业主)对EPC总承包项目的管理一般采取两种方式:即过程控制模式和事后监督模式。

(1)、所谓过程控制模式是指,发包人(业主)聘请监理工程师监督总承包商“设计、采购、施工”的各个环节,并签发支付证书。发包人(业主)通过监理工程师各个环节的监督,介入对项目实施过程的管理。FIDIC编制的《生产设备和设计—施工合同条件(1999年第一版)》即是采用该种模式。

(2)、所谓事后监督模式是指,发包人(业主)一般不介入对项目实施过程的管理,但在竣工验收环节较为严格,通过严格的竣工验收对项目实施总过程进行事后监督。FIDIC编制的《设计、采购、施工合同条件(1999年第一版)》即是采用该种模式。

(三)EPC总承包项目的总承包人对建设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整个过程负总责、对建设工程的质量及建设工程的所有专业分包人履约行为负总责。也即,总承包人是EPC总承包项目的第一责任人。

二、EPC总承包模式在实践中的几种合同结构形式

在EPC总承包模式下,总承包商对整个建设项目负责,但却并不意味着总承包商须亲自完成整个建设工程项目。除法律明确规定应当由总承包商必须完成的工作外,其余工作总承包商则可以采取专业分包的方式进行。在实践中,总承包商往往会根据其丰富的项目管理经验、根据工程项目的不同规模、类型和业主要求,将设备采购(制造)、施工及安装等工作采用分包的形式分包给专业分包商。所以,在EPC总承包模式下,其合同结构形式通常表现为以下几种形式: (一)交钥匙总承包;

(二)设计—采购总承包(E-P);(三)采购—施工总承包(P-C); (四)设计—施工总承包(D-B); (五)建设—转让(BT)等相关模式。最为常见的是第(一)、(四)、(五)这三种形式。

交钥匙总承包,是指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总承包商最终是向业主提交一个满足使用功能、具备使用条件的工程项目。该种模式是典型的EPC总承包模式。

设计、施工总承包,是指工程总承包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工程项目设计和施工,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在该种模式下,建设工程涉及的建筑材料、建筑设备等采购工作,由发包人(业主)来完成。

建设、转让总承包,是指有投融资能力的工程总承包商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的勘查、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实现全过程总承包;同时工程总承包商自行承担工程的全部投资,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后,业主向工程总承包商支付总承包价。blog.mypm.net

三、EPC总承包模式在我国推广的法律及政策、规章依据

法律依据:为加强与国际惯例接轨,克服传统的“设计-采购-施工”相分离承包模式,进一步推进项目总承包制,我国现行《建筑法》在第二十四条规定:“提倡对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禁止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可以将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一并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也可以将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的一项或者多项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但是,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筑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单位。” 《建筑法》的这一规定,在法律层面为EPC项目总承包模式在我国建筑市场的推行,提供了具体法律依据。

政策、规章依据:为进一步贯彻《建筑法》第二十四条的相关规定,2003年2月13日,建设部颁布了[2003]30号《关于培育发展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在该规章中,建设部明确将EPC总承包模式作为一种主要的工程总承包模式予以政策推广。

四、EPC承包模式中实施阶段的工程造价控制

EPC承包模式中,工程造价的合理确定与有效控制十分重要。 在项目实施阶段,总承包单位应派驻有经验的造价工程师到施工现场进行费用控制,根据初步设计概算对各专业进行分解,制订各部分控制目标。施工图设计与初步设计在一些材料设备的选用上可能还有些出入,造价工程师都应该及早发现解决.通过设计修改把造价控制在概算范围内。具体措施包括: 1 通过招标投标确定施工单位

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是总承包单位控制工程造价的有效手段,通过招标投标可以提高项目的经济效益,保证建设工程的质量,缩短建设投资的回报周期,总承包单位可以充分利用招标投标这一有效手段进行工程造价控制。 2 通过有效的合同管理控制造价

施工合同是施工阶段造价控制的依据。采用合同评审制度,可使总承包单位各个部门明确责任签订严密的施工承包合同,可合理地将总承包风险转移,同时在施工中加强合同管理,才能保证合同造价的合理性、合法性,减少履行合同中甲、乙双方的纠纷,维护合同双方利益,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菲迪克(FIDIC)合同条款具有一定的科学性、合理性、公平性,是合同管理和控制造价的有利武器,可供借鉴参考。

3.严格控制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

由于设计图纸的遗漏和现场情况的千变万化.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是不可避免的。目前许多施工单位都采取低报价高索赔的策略,通过设计变更将“不利”变为“有利”。总承包单位通过严格设计变更签证审批程序,加强对设计变更工程量及内容的审核监督,改变过去先施工后结算的程序,由造价工程师先确认变更价格后再施工,这样才能在施工过程中对合同价的变化做到心中有数。在施工过程中.造价工程师应深入现场对照图纸察看施工情况,了解收集工程有关情况,及时掌握施工动态,不断调整控制目标,为最终的工程总结算提供依据.做好必要的准备工作。如果是业主原因造成的设计变更.还应该及时向业主提出索赔。

由于设备、材料费在整个项目造价中所占的比重很大,搞好采购工作对降低整个工程项目的造价有重要作用。材料设备采购控制是EPC项目成败的重要因素之一。不仅要对货物本身的价格进行选择.还要综合分析一系列与价格有关的其它方面问题例如,根据市场价格浮动的趋势和 r程项目施工计划,选择合适的进货时间和批量;根据周转资金的有效利用和汇率、利率等情况,选择合理的付款方式和付款货币;根据对供货厂商的资金和信誉的调查,选择可靠的供货厂商。总之,要千方百计化解风险.减少损失,增加效益,以降低整个工程项目的造价

4 EPC项目竣工阶段的造价控制 项目完工后,总承包单位及时编制竣工决算.报业主批准。同时在审核分包结算时,坚持按合同办事,对丁程预算外的费用严格控制.对于未按图纸要求完成的工作量及未按规定执行的施工签证一律核减费用;凡合同条款明确包含的费用,属于风险费包含的费用,未按合同条款履行的违约等一律核减费用,严格把好审核关收集、积累工程造价资料为下一次投标报价做好准备。每完成一个项目都要对该项目进行分析比较,分析设计概算与施工图预算在工程量上的差别。

五、项目的整体资源规划

EPC项目的资源投入包括项目人力、设备、材料、机具、技术、资金等资源的投入,其中部分既有自有的内部资源,也通过采购或其它方式从社会和市场中获取的资源。在一定的时期内,由于某些客观因素的影响,能够获取的资源数量往往有限,这就存在一个如何合理对资源进行规划和利用这些有限资源的问题。如果资源安排不合理,就可能在工期内的某些时段出现资源需求的“高峰”,而在另一时段出现资源需求的“低谷”。当“高峰”与“低谷”相差很大时,如果某些时段内资源需求量超出最大可供应量,则会造成“供不应求”,导致工期延误。而当出现资源需求“低谷”时,则可能造成资源的大量积压,这种资源消耗的失衡,甚至极端时候的资源缺失,必然会影响项目目标的实现。

因此,在项目的前期,应根据项目的目标要求,应对为实现项目目标所需求的资源类型和资源需求量进行分析,同时对自有资源和社会资源进行详细全面的调查,编制项目的资源需求计划。资源计划应服务于工作进度计划,什么时候需要何种资源是围绕工作进度计划的需要而确定的。因此在制定资源计划之前,必须要有科学的进度计划,而制定进度计划的依据是工作结构分解,工作划分得越细、越具体,所需资源种类和数量越容易估计。在制定了进度计划之后,我们就可以根据进度计划的要求配置资源。一般地说,项目的资源计划包括了人力资源计划、物料设备供应计划、资金计划等。

六、项目后评价

在项目竣工后,进行项目后评价对以后类似项目的策划与实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这一点往往容易被忽视。项目后评价一般在项目竣工以后项目运作阶段和项目结束之间进行。它的内容包括项目竣工验收、项目效益后评价和项目管理后评价。项目的竣工验收和项目管理的后评价主要针对的是项目过程的评价,而项目效益后评价则主要是对应于项目前期策划而言的。通过对项目目的、执行过程、效益、作用和影响所进行的全面系统的分析和研究,总结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使项目的决策者、管理者和建设者都学习到更加科学合理的方法和策略,提高决策、管理和建设水平,为今后更好的改进项目的管理服务。可以看到,项目后评价是全面提高项目决策和项目管理水平的必要和有效的手段。

第11篇:EPC工程总承包合同

篇1:工程总承包epc合同示范文本

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 目 录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2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4 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 ???58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原则,合同双方就_____ 项目工程总承包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承包范围:

二、主要技术来源

三、主要日期

合同期限(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

施工期限(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 (其中:竣工日期(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

四、工程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五、合同价格和付款货币 合同价格为人民币(大写): 元。

除根据合同约定的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需进行增减的款项外,合同价格不作调整。

六、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的含义与合同通用条款中赋予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七、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在以下条件满足之后生效: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承包人: (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签字) 工商注册住所:工商注册住所: 企业代码:企业代码: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箱:开户银行: 账 号: 传 真: 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 账 号: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第1条 一般规定 1.1 定义与解释

1.1.1 通用条款,指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当事人在履行工程总承包合同过程中所遵守的一般性条款,由本文件第1条至第20条组成。

1.1.2 专用条款,指根据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实际,对通用条款进行补充、修改和完善,并同意共同遵守的条款。

1.1.3 工程总承包,指承包人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含竣工试验)、试运行等实行全过程或设计与其他阶段的工程承包。

1.1.4 发包人,指在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被称为发包人的当事人,包括其合法继承人和经许可的受让人。 1.1.5 承包人,指在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总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包括其合法继承人。 1.1.6 分包人,指接受承包人根据合同约定对外分包的部分工程或服务的,并具有相应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1.1.7 发包人代表,指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 1.1.8 监理人,指发包人委托的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监理单位。

1.1.9 工程总监,指由监理人授权、负责履行监理合同的总监理工程师。 1.1.10 项目经理,指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任命的负责履行合同的代表。 1.1.11 永久性工程,指承包人根据合同约定,进行设计、施工、竣工试验、竣工后试验和(或)试运行考核并交付发包人进行生产操作或使用的工程。

1.1.12 单项工程,指专用条件中列明的具有某项独立功能的工程单元,是永久性工程的组成部分。

1.1.13 临时性工程,指为实施、完成永久性工程及修补任何质量缺陷,在现场所需搭建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不构成永久性工程实体的工程。

1.1.14 现场或场地,指合同约定的用于承包人现场办公、居住、设备材料部件存放、施工机具、设施存放和工程实施的任何地点。

1.1.15 项目基础资料,指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经有关部门对项目批准或核准的文件、报告(选厂报告、资源报告、勘察报告)、资料(气象、水文、地质)、协议(燃料、水、电、气、运输)和有关数据等,设计所须的基础资料。

1.1.16 现场障碍资料,指发包人为承包人完成设计、进行现场施工所需要提供的地上和地下已有的建筑物、构筑物、须受保护的古建筑、古树木等坐标方位、数据和其他情况的资料。篇2:epc工程总承包合同模板 xxx公司

epcxxx公司 xxx工程

二零零x年x月 工程总承包合同目录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1

一、工程概况 ...........................................................................................................................1

二、主要技术来源 ...................................................................................................................1

三、主要日期 ..........................................................................................................................1

四、工程质量标准 ...................................................................................................................1

五、合同价格和付款货币 .......................................................................................................1

六、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的含义与1.1条定义与解释相同。..........错误!未定义书签。

七、合同生效 ...........................................................................................................................2 第二部分 正文 ...........................................................................................................................4 第1条 一般规定 .......................................................................................................................4 1.1 定义与解释 .......................................................................................................................4 1.2 合同文件 ...........................................................................................................................6 1.3 语言文字 ...........................................................................................................................7 1.4 适用法律 ...........................................................................................................................7 1.5 标准、规范 .......................................................................................................................7 1.6 遵守法律 ...........................................................................................................................7 1.7 保密事项 ...........................................................................................................................7 1.8 权益的转让 .......................................................................................................................8 第2条 发包人...........................................................................................................................8 2.1 发包人的义务和权利 .......................................................................................................8 2.2 发包人代表 .......................................................................................................................8 2.3 监理人...............................................................................................................................8 2.4 安全保证 ...........................................................................................................................9 2.5 保安责任 ...........................................................................................................................9 第3条 承包人...........................................................................................................................9 3.1 承包人的义务和权利 .......................................................................................................9 3.2 项目经理 .........................................................................................................................10 3.3 工程质量保证 .................................................................................................................11 3.4 安全保证 .........................................................................................................................11 3.5 职业健康和环境保护保证 .............................................................................................11 3.6 进度保证 .........................................................................................................................11 3.7 现场保安 .........................................................................................................................12 3.8 分包.................................................................................................................................12 第4条 进度计划、延误和暂停 .............................................................................................12 4.1 工程进度计划 .................................................................................................................12 4.2 设计进度计划 .................................................................................................................13 4.3 采购进度计划 .................................................................................................................14 4.4 施工进度计划 .................................................................................................................14 4.5 误期赔偿 .........................................................................................................................15 4.6 暂停.................................................................................................................................15 第5条 技术与设计 .................................................................................................................16 5.1 生产工艺技术、建筑艺术造型 .....................................................................................165.3 设计阶段审查 .................................................................................................................17 5.4 操作维修人员的培训 .....................................................................................................18 5.5 知识产权 .........................................................................................................................18 第6条 工程物资 .....................................................................................................................18 6.1 工程物资的提供 .............................................................................................................18 6.2 检验.................................................................................................................................19 6.3 进口工程物资和报关、清关 .........................................................................................20 6.4 运输与超限物资运输 .....................................................................................................21 6.5 重新订货及后果 .............................................................................................................21 6.6 工程物资保管与剩余 .....................................................................................................21 第7条 施工.............................................................................................................................21 7.1 发包人的义务 .................................................................................................................21 7.2 承包人的义务 .................................................................................................................22 7.3 施工技术方法 .................................................................................................................24 7.4 人力和机具资源 .............................................................................................................24 7.5 质量与检验 .....................................................................................................................25 7.6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26 7.7 对施工质量结果的争议 .................................................................................................26 7.8 健康、安全、环境 .........................................................................................................27 第8条 交工验收及接收 .........................................................................................................29 8.1 交工验收 .........................................................................................................................30 8.2 工程接收 .........................................................................................................................31 8.3 接收证书 .........................................................................................................................31 8.4 接收工程的责任 .............................................................................................................32 8.5 未能接收工程 .................................................................................................................32 第9条 质量保修责任 .............................................................................................................32 9.1 质量保修责任书 .............................................................................................................32 9.2 质量保修金额 .................................................................................................................33 第10条 工程竣工验收 .............................................................................................................33 10.1 竣工验收报告及完整的竣工资料 .................................................................................33 10.2 竣工验收 .........................................................................................................................33 第11条 变更和合同价格调整 .................................................................................................34 11.1 变更权.............................................................................................................................34 11.2 变更范围 .........................................................................................................................34 11.3 变更程序 .........................................................................................................................35 11.4 紧急性变更程序 .............................................................................................................36 11.5 变更所导致费用的确定 .................................................................................................37 11.6 建议变更的利益分享 .....................................................................................................37 11.7 合同价格调整 .................................................................................................................37 11.8 合同价格调整的争议 .....................................................................................................37 11.9 便民设施变更 .................................................................................................................37 第12条 合同总价和付款 .........................................................................................................38 12.1 合同总价和付款 .............................................................................................................3812.3 预付款.............................................................................................................................38 12.4 工程进度款 .....................................................................................................................39 12.5 质量保修金额的暂扣与支付 .........................................................................................39 12.6 按付款计划付款 .............................................................................................................39 12.7 付款条件与时间安排 .....................................................................................................40 12.8 付款时间延误 .................................................................................................................41 12.9 税务与关税 .....................................................................................................................41 12.10 索赔款项的支付 .............................................................................................................41 12.11 竣工决算 .........................................................................................................................41 第13条 保险.............................................................................................................................42 13.1 承包人的投保 .................................................................................................................43 13.2 一切险和第三方责任险 .................................................................................................43 13.3 保险的其他规定 .............................................................................................................44 第14条 违约、索赔和裁决 .....................................................................................................44 14.1 违约责任 .........................................................................................................................44 14.2 索 赔.............................................................................................................................44 14.3 争议和裁决 .....................................................................................................................46 第15条 不可抗力 .....................................................................................................................46 15.1 不可抗力的类型 .............................................................................................................46 15.2 不可抗力发生时的义务 .................................................................................................46 15.3 不可抗力的后果 .............................................................................................................47 第16条 合同解除 .....................................................................................................................47 16.1 由发包人解除合同 .........................................................................................................47 16.2 由承包人解除合同 .........................................................................................................49 16.3 合同解除后的事项 .........................................................................................................50 第17条 合同生效与终止 .........................................................................................................51 第18条 补充条款 .....................................................................................................................51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xxx公司(暂定名) 承包人(全称 xxx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原则,合同双方就xxx工程总承包事宜 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收)

工程路段:

二、主要技术来源

《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相关批复意见、国家、交通部和当地现行的有关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

三、主要日期

合同工期:设计工期: xxx个月 施工工期: xxx个月

四、工程质量标准工程承包范围: xxx施工图勘察设计、采购、施工(含交工验 工程质量标准: 交工验收合格,竣工验收优良。

五、合同价格和付款货币

合同价格为除土地、青苗等补偿和安臵补助费,建设单位管理费(),工程

监理费,设计文件审查费,研究试验费,勘察设计费(除施工图设计费用以外部 分),建设期贷款利息费用,预留费以外的项目概算下浮%。付款货币为 人民币。篇3:epc总承包合同范本 发包人编号 承包人编号

样 本

_______工程epc总承包工合同(甲种本)

(隶书体部分为填写内容仅供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制定 监印

第一部分 合同条件(略)

具体参见fidic设计采购施工(epc)合同条件(银皮书中文版) 第二部分 协议条款

发包方:

承包方:应按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名称填写全称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法》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 如下协议。

第1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承包范围: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 承包方式: 概算下浮(包含调整概算) 1.2 开工日期: ××××年×月×日 竣工日期: ××××年×月×日

总日历工期天数:××天1.3 合同价款: 金额(人民币大写):亿元 第2条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其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

1.协议条款; 2.合同条件; 3.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 4.招 标承包工程的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招标文件; 5.工程量清单或确定工程造价的工程预算书和图纸; 6.标准、规范和其它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要求。

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 (实行社会监理的,可先由监理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意见仍不一致的,按第33条约定的方法解决。

第3条 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和适用标准及法律 3.1 合同语言:汉语。

3.2 适用标准、规范: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

3.3 适用法律、法规: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及省、市有关规定。 第4条 图纸

4.1 图纸提供日期:××××年×月×日 4.2 图纸提供套数:8套

4.3 图纸特殊保密要求和费用: 填写有保密要求或“不采用”第5条 甲方代表 5.1 甲方驻工地代表及委派人员名单: 姓名: × × ×职务: × × ×

5.2 实行社会监理的总监理工程师姓名及其被授权范围(如果有): 第6条乙方驻工地代表:

姓名:× × ×职务: × × × 第7条 甲方工作

7.1 提供具备开工条件施工场地的时间和要求: 开工前施工现场所有障碍清理完毕, 并具备施工条件

7.2 需要与有关部门联系和协调工作的内容及完成时间:开工前完成

7.3 需要协调各施工单位之间关系的工作内容和完成时间: 开工前完成(内容根据双方 约定填写)

7.4 办理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 开工前应办理完施工所需全部证件和批文手续。 7.5 会审图纸和设计交底的时间:乙方接到施工图纸七日内。 7.6 向乙方提供的设施内容: 根据提供的设施内容填写。 第8条 乙方工作

8.1 施工图和配套设计名称、完成时间和要求:开工前完成8.2 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时间和份数:每月25日向甲方提供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报告 及下月计划报表各一份(小型工程双方商定)

8.3 施工保护工作的要求:按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的使用的照明、看守、围 栏和警卫等。如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及所发生的费用。

8.4 对施工现场交通和噪音的要求: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和施工噪 音等管理规定,经甲方同意后办理有关手续,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8.5 施工场地整洁卫生的要求:保证施工现场清洁符合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合同文件的要求,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合同签订后颁发的规定和非乙方造成的损失和罚款除外)。

乙方不履行上述各项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和工程损失,应对甲方的损失给予赔偿。 8.6 保护建筑物结构及相应管线和设备的措施: 由乙方保护 8.7 建筑成品保护的措施: 由乙方保护 第9条 进度计划

9.1 乙方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 开工前15日提供 9.2 甲方代表批准进度计划的时间:第10条 延期开工

收到后15日

第12篇:工程EPC管理经验介绍

工程EPC管理经验介绍

1、项目组织管理措施

1.1、项目计划控制管理措施

(1) 设计是项目的龙头,项目部始终把抓设计进度做为第一目标。由于设计单位任务多,人员缺乏,加上长周期订货设备资料提供不及时,设计进度一度拖后,项目部采取一系列措施,保证了设备材料的订货进度,也为现场施工赢得了时间。

(2) 狠抓了设备和材料的定货特别是长周期的设备定货,抓好非标设备的制作和钢结构的预制工作,做到早准备、早订货、早预制、早发运,确保国内物资按要求正点装船,保证了国外施工按期开展。

(3) 根据项目当地自然与气候条件,采取措施最大限度的优化施工资源,合理配置和利用生产要素。重点抓好两方面的工作:一是采取措施在保证人员体力的情况下增加有效工作时间,二是合理安排施工场地,调配好施工机械设备,科学布置工作面,搞好平行流水作业和交叉作业,以最少的投入创最佳的效率。

(4) 加深在国内的预制深度,特别是钢结构和非标容器,减少现场工作量。

(5) 编制工程控制计划,实行“以日保周,以周保月,以月保总工期”的控制原则,严格按计划施工。并将整个工程分阶段和若干节点进行控制,使各阶段和节点准点到达。

(6) 在工程中,广泛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及成熟工法,提高劳动效率,缩短工期,大型设备吊装全部采用大型吊车,实现设备吊装机械化;大型钢结构的安装采用分片、分框预制和分片、分框吊装的方法进行施工,减少高空作业,提高劳动效率;管线的施工采用管段图施工法,加深预制深度,确保预制质量。

(7)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根据设备及材料的到货情况以及工程进度情况,不断调整施工计划,并进行资源优化配置。为了确保各节点的正点到达,必要时采取加班加点等措施。

(8) 加强施工分包商的协调工作。参加本项目施工的分包商较多,包括中油一建、中油二建、中油六建、中油七建以及独山子炼建。采用了如下措施加强协调工作:①每周召开分包商协调会;②重点装置召开专题协调会;③每月召开施工进度例会,重要施工阶段单独召开工作进度专题会。如上措施加强了分包商的管理,同时加强了分包商之间的协调。

(9) 加强同业主及监理公司的密切联系,对工程的状况除在正常的施工生产调度会上给甲方通报外,还应以周报、月报的形式,将各周、各月的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及存在的问题及时向业主通报,以便业主对本工程施工进行有效的指导和协调。

(10) 加强施工技术管理,做好充分细致的技术准备工作。组织项目工程技术人员对施工图纸进行认真仔细的审查,了解各专业的施工难点、重点,施工顺序及关键工序和特殊工序,针对其特点,编写相应的施工技术措施、方案和作业指导书;做好施工前的技术交底工作;抓好工序之间的交接和验收;对工艺技术文件的实施进行技术指导和检查,严肃工艺纪律,确保施工按技术文件要求进行;进行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检查和验证;认真做好工程的交竣工资料。

(11) 采用先进的计划管理技术,确保计划的科学性严肃性,运用《工程网络计划技术规程》,甘特图(GANT)、关键路径法(CPM)等计划技术,采用PRIMAVERAPROJECT

PLANNER(P3)等项目管理软件进行计划编制和管理。严格按计划进行施工组织,建立计划控制系统,通过周而复始的控制循环为项目各方管理及时提供进度报告,反映项目进展状况,揭示存在问题,及时采取相应对策,使项目各阶段活动始终在受控状态下正常运行。

1.2、项目设计管理措施

设计管理部在做好日常管理工作的基础上,着重采取了以下几点措施确保设计工作顺利进行:

(1) 对各设计分包商的设计进度进行有效的控制,按合同要求分包商对设计进度进行合

理安排,按时上交进度计划及周月报,并严格按设计进度计划出图,对工期影响较大的长周期定货设备和开天窗的部分要精心组织,确保按时交图。

(2) 做好各设计分包商之间的协调工作,协调各设计分包商落实工作范围的借口及边界

条件。

(3) 通过项目采购部做好各采购分包商、制造商与设计分包商的协调工作,督促各采购

分包商、制造商将影响设计的设备资料及提交设计分包商。

(4) 通过项目施工技术部做好各施工分包商与设计分包商的协调工作,督促各设计分包

商对施工的技术支持,对施工中发现的设计问题协调设计分包商及时解决。

1.3、项目采购运输管理措施

项目所在地设备材料不论是在数量上、配套上、时间上,还是在质量上出现一点差错,都将使现场出现停工、窝工或返工,对工程的工期、质量、效益产生较大影响。针对项目的特点采取了如下措施:

(1) 为确保制造厂、供货商提供合格的产品,对关键设备和有特殊要求的设备材料,要

求供货商在生产开始前,质量计划应得到批准,并将按合同要求派出质量检查人员到制造厂、供货商工厂进行质量检验或驻厂监造。

(2) 加强包装运输控制,设备材料制造完,符合设计和相关规范标准要求后,要按出口

货物采取专用出口包装,出口包装的设计和结构要求能够满足长途海运和陆路运输或航空运输的要求。

在转运物资的过程中,根据不同设备材料的防护要求,分别采取表面保护、防

挤压、防震动、防倾斜、防雨、防潮、再包装、捆绑、垫隔等措施,防止运输过程中器材的混和损坏,必要时分车运输,并办理运输货物的保险工作。

(3) 加强采购工期控制,强化设备材料的催交催运工作,对所有的设备材料从接到设计

的设备材料清单到货物到达现场进行全过程监管,包括供货商的设计、原料准备情况、工厂生产制造进度、包装起运、图纸资料提交进度及存在的问题和所采取的改进措施等环节的监管。同时根据不同的发货地区、货物状态及工期要求,以满足现场施工持续进行为核心,合理安排运输计划,通常情况下采用海运和公路运输,如果急需,采取空运。

1.4、项目施工技术管理措施

(1) 按照项目技术管理要求,制定项目技术管理岗位职责,明确各岗位的职责方位、工

作内容、工作质量和相互之间的工作协调关系,实行按专业分工的分级技术责任制。

(2) 项目技术管理工作从施工准备阶段开始即按项目技术管理制度规定运行,建立健全

各种技术管理规定和管理台帐,做到项项工作有依据,有见证,专业或部门间工作接口关系清晰,纵向和横向均具有可追溯性,使技术管理工作规范化、科学化。

(3) 加大施工技术准备工作力度,结合工程特点认真审查施工图,精心编制各种施工技

术方案,合理组织和调配各种施工生产要素,以最少投入、最大产出为原则优化施工组织设计和各种施工技术方案。

(4) 严格执行开工报告制度,每个单位工程必须有开工报告并有完整的审批手续才能开

工,坚持无施工技术措施不开工、未进行技术交底不开工、无开工报告或开工报告审批手续不齐全不开工。

(5) 加强现场施工技术管理与技术服务工作,及时做好各项施工技术资料的填写与整理

归档,做到工程施工完结的同时,技术资料整理完毕。

(6) 加强现场签证资料管理,对设计变更、材料代用及甲方提出的变更,应及时办理签

证,签证资料的审批手续应齐全,并由专人统一保管签证资料。

(7) 及时编制交工技术资料、工程竣工后按照业主要求的时间提交齐全的交工技术资料。

1.

5、项目质量管理措施

围绕影响工程实体质量的施工人员素质、机具设备、材料的质量状态、施工技术方案的科学合理性以及环境因素等五个方面、加强管理,以保证施工过程得到有效监控,为业主提供了质量优良的工程产品。采取如下措施:

1.5.1、施工管理及作业人员的控制

质量检验和试验人员做到持证上岗,并且必须保证所从事的项目与持证内容相符。焊工所施焊的项目必须与持证内容相符。另外,焊工、电工、起重机械操作工、压力容器操作工等特殊工种人员,还必须持有安全操作证。未持证人员不得上岗作业。无证人员上岗前必须按规定经培训取证后方可上岗适应性操作。关键特殊工序作业人员必须经上岗前适应性培训,达到熟练后方可上岗。

认真做好开工前的技术交底工作。开工前由技术人员向参加施工的全体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进行技术交底,使作业人员掌握施工程序、作业工艺方法、操作规程、所用机具设备和检验测量设备以及质量检验标准,确保按技术方案施工,保证作业质量。

建立激励约束机制,调动职工积极性。制定质量经济责任制,实行“优质优价”的激励机制和“质量一票否决”的约束机制。对在质量控制部检查、项目质量大检查和业主组织的检查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及时通报批评和按规定处罚。

1.5.2、机具设备控制

施工机具设备配备的数量、种类、比例、生产能力、性能、精度等级必须持久、稳定的满足工程的工艺、技术、质量、工期、使用环境的要求,并在开工前对设备进行能力验证,达到规定要求方可开工。

检验测量试验设备配备的数量、种类、性能、精度等级必须满足测试任务的需要,建立管理台帐和周期检定校准计划,按规定检定校准,做到在用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处于检定、校准合格状态,确保质量控制的准确性。

对施工现场参与施工的机具设备按规定的时间、项目及时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保证所有设备运转正常。在使用过程中发现设备运转出现异常或性能不稳定时,及时停止使用,通知设备主管部门安排检修。

1.5.3、材料控制

物资的采购和仓储管理:采购前依据技术文件、施工图和生产计划编制物资采购计划并审批,根据采购计划评价物资供方,选择合格供方经批准后实施采购。

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保管员对经检验和试验合格进入仓库的物资,按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产地作标签标识,对露天存放的物资应分区、分类加标签标识,合理堆放。对专料专用和特殊要求的材料,在标志中标明使用范围。通过标识以防用错和发生质量问题能及时全部追回。

进货物资检验和试验:物资到货后由采购部组织质控、技术等部门实验检验和试验,同时对伴随物资的质量证明资料核查,合格后方可办理入库手续。物资验收后按待检、以检待处理、以检合格、不合格四种状态进行标识,以防不合格材料进入工序施工。对检查

出的不合格品按规定进行隔离、标识、记录、评审、处置。

1.5.4、施工方法控制

编制先进合理的施工技术文件用于指导施工组织和作业。开工前根据施工图、标准规范,结合本工程的特点,编制切实可行的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及关键工序作业指导书,用于指导施工组织和作业。在编制施工方案时,做到施工程序合理、计划均衡、施工方法先进可行。

施工过程中作业人员严格按施工技术方案和作业指导书规定进行施工作业,技术人员对执行情况及实施效果跟踪检查指导,对不适宜或不能满足要求的施工技术文件进行修订,按原审批程序审批后及时通知相关部门。

1.5.5、施工环境控制

通过对作业环境条件进行控制,保持稳定、适宜的环境条件,确保施工质量。

在土建工程混凝土浇筑、墙体砌筑和加热炉衬里施工时,设专人对环境温度进行监测,以确保环境温度符合规定要求。

焊接作业时,在施工点设专人监测环境温度、温度和风速,当出现不允许的环境条件时,立即停止作业,待采取措施(焊接前预热,搭设防风棚等)符合要求后再施焊。焊材库安装去湿机,以确保焊材储存质量。

1.5.6、工序质量管理措施

按单位工程确定工序质量控制点,进行A、B、C等级分类,明确质量控制目标,贯彻质量报验制度,进行质量确认和签证手续。

A级控制点:关键工序质量检查点,由施工单位、承包单位、监理/业主四方或三方检查;其中分A1点、A2点。

B级控制点:重要工序质量检查点,由施工单位、承包单位共同检查;

C级控制点:施工单位自检。所有检查要有记录。

采取了以上质量管理措施,有效地保证了工程质量。

1.6、HSE管理措施

项目所在地经济落后、社会依托条件差、气候炎热、自然环境恶劣、传染病流行、社会动荡、政局不稳。因此HSE管理更为重要。根据项目所在地的环境和现场作业要求,主要抓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6.1、严把安全教育关,注重培训教育对象及适用性

HSE管理中最主要的是现场安全管理,项目部主要通过以下途径实现对现场安全管理的控制,严把安全教育关,注重培训教育对象及适用性,无知者无畏,为防止员工因不清楚或不懂得有关HSE要求,而违章或冒险,项目部严格控制新到场人员的入场安全教育。

特殊安全教育。炼化装置施工的环境变化很快(这种变化很容易为经常处于其中的施工人员所忽略),而施工环境、任务(对象)、机具、人员的变化往往会带来新的风险,尤其是一些特殊施工环境或任务中所潜在危险(危害),原有作法可能成为让风险演变为事故的诱因。项目特别重视施工对象、环境、及外部环境的变化,通过多种渠道收集信息,进行系统分析,进行风险因素的识别,提出相应的控制消除和紧急情况下的应对对策,及时通知或培训参与施工的人员,如:放射源使用、吹扫试压、大型吊装、装置投电、装置进料进气、进行料后的有限空间作业等开始前,对员工进行专门的培训教育。

1.6.2、特殊作业的管理

项目将特殊作业或特殊环境作业管理作为项目HSE管理工作的重点,防止重大事故的发生。主要是抓住了爆破作业、吊装作业、高空作业、射线作业、运行装置内的动火、机动车辆(轮式机械)驾驶、人员上下班接送和团体外出及职业危害较大喷砂除锈、混凝

土加工、进入设备内部、高噪声作业等,从大的方面控制住了大事故或职业健康问题的发生。

1.6.3、职业健康管理

针对项目所在地的恶劣自然环境,为员工提供良好生活条件,配置空调、照明、给水、洗浴、卫生等设施,为员工提供良好的生活办公环境;加强传染性疾病的预防;做好饮食健康的管理和生活饮用水质监控工作。

1.6.4、环境保护措施

随着环境保护已经成了世界性的潮流与主题。针对这样的情况,项目部采取了如下措施:

生活办公废水及固体废弃物的管理:为防止生活垃圾随意处理对当地环境造成影响或破坏。施工产生的固体废弃物的管理与处理控制:项目部在对现场规划师,就充分考虑对施工废弃物的临时堆放和处理问题。项目部将固体废弃物的存放点化整为零,设置在各分包商的现场预制区,由各分包商分类存放、自行管理,项目部定期组织了对临时存放在现场的废弃物进行清理,对清理过程中散落在路上的和飘散在周围的废弃物也进行了清理。

第13篇:EPC总承包合同范本

工程总承包合同 工程总承包合同 工程总承包合同 工程总承包合同 工程总承包合同 工程总承包合同 9.2 9.3 9.4 9.5 9.6 9.7 9.8 9.9 工程总承包合同 工程总承包合同 工程总承包合同 工程总承包合同 工程总承包合同 工程总承包合同 工程总承包合同 工程总承包合同 工程总承包合同 工程总承包合同 工程总承包合同 工程总承包合同 工程总承包合同 工程总承包合同 工程总承包合同 工程总承包合同 工程总承包合同 工程总承包合同 工程总承包合同 工程总承包合同 工程总承包合同 工程总承包合同 工程总承包合同 工程总承包合同 工程总承包合同 工程总承包合同 工程总承包合同 工程总承包合同 工程总承包合同 工程总承包合同 工程总承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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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篇:EPC项目管理心得

背景资料:

1999年初,孟加拉政府决定在其吉大港化肥生产基地内同时建设2座年产24万吨磷复合肥(DAP)化工厂,均以EPC方式建设,分别交中国成套设备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和日本东洋公司承包。孟政府的这一决定的意图十分明显,就是要通过这种巧妙搭建的国际竞争舞台,取得最好的投资效果和效益。虽然令人万分遗憾的是在2002年中,这2个项目被孟加拉新一届政府同时终止,使得已经生动上演的对台大戏中途夭折,但是通过这场有形竞争所表现出来的方方面面,确实给我们提供了比以往任何项目的管理过程更多的富有价值的信息,这种样式的二个不同国家的工程公司在同场竞技的机会难得一遇,这也必然迫使二个工程公司和项目经理部都不得不使出浑身解数做出最佳表演。笔者刚好担任该项目中国公司的项目经理,负责项目实施管理工作.以下笔者就如何在这场同台竞技的过程中,探索按照国际工程惯例管理一个EPC项目,完成项目管理任务的情况谈一些个人体会,以期得到各位同道的帮助。

东洋公司是一个老牌国际工程公司,以EPC方式承揽工程更是其强项,该公司以其优良的业绩在国际上有很高的知名度,DAP项目的合成氨原料供应厂就是该公司在80年代承建的。而我公司的大股东虽然在70年代未期也为业主建设了孟加拉国第一个尿素厂,但是该厂无论从规模还是从工艺技术上与日本建设的项目都无法比较,特别是当时工程建设的对外援助体制也不是一个市场化的模式,而现代项目管理在今天的中国还处在整体起步的阶段,因此虽然说我们在商务竞争中拿下了一个DAP项目,但是如果我们不能管好这个项目,同样会面临失败的结果。面对这种竞争形势,我公司首先抓住了项目经理部建设这个关键环节,首先认识到从整体的管理水平上的差距,但从具体的DAP-1项目管理上完全可以运用已经从理论上掌握的以PMI为代表的现代项目管理知识,加上我们的辛勤而富有智慧的努力工作,完全有可能实现按照国际工程管理模式管理项目的突破,从而圆满完成项目管理任务。同时我们也充分认识到,要正视在项目管理方面与东洋公司的差距,通过与其对比性的分析研究实实在在找出具体的症结和解决方法,做到既要努力改进我们的管理,又要在具体的工作安排上尽量做到扬长避短,我们提出这种分析研究不仅要在项目的起步阶段做到,而且在项目实施的每一个阶段都要认真与东洋公司DAP-2项目经理部的管理情况进行比较,做到在学习中提高和完善管理。正是这种在项目开始之初形成的背水一战的勇气和知己知彼的战术应用,为我们的项目管理赢得了全局性的主动。

这场擂台赛的大舞台是EPC工程承包项目。EPC本身有二层含义:第一层的含义是指一种由承包商独自承担包括工程控制、设计、采购、施工、开车等实施全过程,向业主交钥匙的国际工程承包方式,这是当前国际承包市场上对技术比较复杂的成套项目建设通常采用的发承包模式;第二层的含义是指在这种承包方式下,由承包商通过有效的控制管理,把设计、采购、施工、开车等工程所有要素环节有机地结合起来,向业主交合格工程的管理方法,而作为项目经理部所要完成的正是这种高难度的项目管理工作。所有亲身经历过EPC项目管理工作的人都知道,这种管理方式难就难在如何通过有效的控制手段

把工程各环节有机结合起来上,它不仅要求有适应这种管理需要的管理技术,而且需要有一套适合这种管理方式的项目观念。

从管理技术上看,东洋公司使用的是在网络计划基础上的挣值管理法。这种管理方法的基础是把一个完整的项目分解成若干的工作包,通过对每个工作包间逻辑关系的安排生成项目的进度/费用基准控制数值——BCWS。然后通过定期把采集到的实际进度完成情况数值(BCWP)和实际费用完成情况数值(ACWP)输入到计算机程序中,与基准值进行对比、分析、检测,最后用结果数据来指导对项目工作的调控。采用这种方法后,就可以清晰明了数据,把动态的、分散的项目环节整合成一个有机体,从而达到对项目进行动态地有效调节的良好效果,在相当程度上防止了以往项目管理拍脑袋说话的主观随意性。虽然这种管理方法,我国工程界在80年代初即已引进,但限于国内基本建设的体制改革尚在进行中,因此始终未能大面积推广使用,而中国公司承包的国外工程,一方面由于主要面向第三世界,一般项目业主不会提出这样的管理要求,另一方面在既往的国际承包项目中我们大多仅扮演分包商的角色,因此诸方面的原因造成没有推动使用这种先进管理方法的客观动能,许多工程公司把这种管理方式当成了一张宣传牌,而在工程管理实践中并不真正按此组织实施。但是,DAP-1项目的业主对工程控制管理的要求一点也不含糊,而且把这种要求明确地写入了询价文件和承包合同中,这就要求我们必须严格地按照这种方式来管理项目。针对这种情况,我们项目经理部在充分讨论地基础上,统一了认识,严格地按照挣值管理法来对项目进行控制管理,当我们拿出用P3工程管理软件编制的项目总体计划时,业主项目主任赞不绝口,他说对DAP-1项目的管理成功有了充分信心。

在项目开始之初,我们就感到有形的管理技术的引进固然不容易,但更难地是管理观念的变革。挣值控制法再好,它也只是一个管理的工具,而不是项目管理的根本。如果不能彻底改变将项目各环节相互割裂分块管理的理念,建立适应一体化管理的工作体系,打破多头负责相互制肘的传统管理思想,就不能真正适应EPC项目管理的需要。随着项目实施的不断进行,在这方面的认识就更为深刻,我们真切地感到与东洋公司的差距非常明显而且是全方位的,因此我们按照抓主要矛盾的管理思路重点解决了以下方面的问题。

首先是从工程公司的设置方式看,东洋公司是按照全能EPC工程公司的要求建立组织结构的,该公司自身有设计部门,形成了以技术为龙头的公司组织形式,同时在日常管理中将经营开发和项目实施设立成相互关联和作用的独立体系,经营部门的工作重点在市场开发和建立融资渠道,实施部门则是围绕将项目如何落在实处开展工作。我公司是从计划经济体制脱胎出来的窗口性外经贸公司,如果要建立以技术为先导的工程公司组织体系还需要一定的发展时间,而国内的设计院往往又不能理解将设计工作计入项目工期的EPC项目的客观需要,在工作安排上过于强调在我国传统建设体制下的设计周期,在设计指导思想上过于强调死的规范而不愿意因地制宜搞设计,因此无论在压缩设计周期、合理削减工程造价、为保证工程移交择优评定设计方案等方面都有种种问题,使得舞龙的龙头不具有带动全身跃动的能力。为了改变这种情况,我公司采取了现实的解决办法,从责权利入手,与设计院捆绑起来进行项目管理,收到了一定的实效。 其次是在对国际惯例的理解上,严格按合同规定办事是国际工程承包业界一个最基本的准则,但是我们在实际的贯彻中往往会自觉不自觉的出现偏差。比如说随着近年来FIDIC合同在国内的推动,许多人就形成了这是国际上唯一合同样式的观念,似乎言必FIDIC就是符合国际惯例,但是实际情况并非如此,大量的国际工程项目业主都是按照自己的经验出合同稿,DAP-1项目的基础合同稿就是业主作为询价文件一并发出的,因此如果抱着刻舟求剑的心态和方式去对待,就无法取得合同和执行合同。在此还要说点题外话,即使使用FIDIC合同的项目,也不是新版本就能覆盖老版本,同样也还存在业主根据习惯选用哪个版本的FIDIC的问题。在合同稿本的选择方面业主占有主导地位才是一个难以打破的国际惯例,签订了的合同就不存在先进落后的区别,作为承包商只能在尊重合同的基础上,通过深入研究全面掌握才能做到把签订的合同为我所用,而就是这样一个浅显的道理,在我们的项目管理过程中也是在不断的碰撞中才真正理解了其深刻含义。在我们的项目里还曾经有过这样一件事,设计部门提出了一个比合同规定的方案在技术上更先进的一项变更要求,但费用需要大幅增加,因此在内部讨论会上对此变更的必要性展开了激烈争论,最后技术人员被逼急了,说只有采用新方案才能为国争光。我当时请该同志冷静下来想一想,合同规定我们是供一个铁饭碗,我们却要给人家一个金饭碗,可能人家在接到金饭碗时会感激你,但是人家在背后不嘲笑你傻吗?这种不按合同规定办事的行为,只能说明我们还不懂按市场经济规则办事。通过对许多技术方案的比较,我感到东洋公司对合同的把握方面绝对老辣,真正做到了在满足合同要求的前提条件下最大可能地节省了工程费用,这种精明可能我们还要用更多的时间才能学会。

由于我们长期处在一种对上级负责的管理环境中,具体事务的经办人员往往扮演的是执行领导指示的角色,一项工作办好了是给领导增光,办砸了只不过是在一件具体的事上没有让领导满意,如果真要追究起责任来,就变成了都有责任又都没有责任。但是这种责任体制显然不能适应EPC项目实施过程中管理点多、专业性强、时间紧的特点,因此必须建立起一套管理关系明确的组织结构。我们项目经理部的组织体系为决策层、管理层、执行层分层管理,同时把项目的管理目标责任分解落实到具体的每一个人身上,努力做到该由哪一级哪一个人负责的工作就由谁来全权办理并承担工作责任,防止由于层层汇报、研究而贻误最佳处理时机的情况发生,当然这种管理体制并不排斥对重大的对项目全局有影响的事项要通过充分讨论才能决定,也需要分层结构的上级负责人必需掌控下级的工作状况,建立良性的信息沟通、反馈系统。

从项目管理制度方面看,由于我国的项目管理制度、规范等的建立还处在起步阶段,国家《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2002年才刚刚颁行,而ISO质量体系虽已推行多年,但多数工程公司并没有真正建立具有检控作用的细化管理制度,因此我们的项目管理还远远达不到刚性化管理的程度。但是所有与东洋公司打过交道的人都知道,该公司有一整套非常详细的项目管理规定,做一项工作开始之前,相关人员就会把程序发到参与者的手上,让你知道这项工作该怎样做,完成之后该怎样检查,使全体参加人员明确工作的程序、方法和标准,这样才最大可能地保证了项目中每项工作都是有效的。对此,我们在虚心学习的基础上在工作中加以摸索,到本项目合同终止时,我们根据管理需要已经发表了63个内部工作程序文件,20余个与业主的工作程序文件,还有20余个程序性文件正在编写或列入了编制计划。同时,我们在规章制度的建立过程中重点解决了编写、落实、调整三个环节,做到每个程序文件都是为得到执行而建立;在执行的程序文件是衡量所有参加项目工作人员业绩的依据、标准;在实施过程中如果发现程序有问题,立即按编制程序的原则修改程序,保证程序本身的有效性。这几个环节抓好了,项目管理的尺子就清楚了,每个人也就知道该怎样检测自己的工作,各层负责人的管理也变得通顺起来。

在团队精神方面又是一个东洋公司的强项。我们十分清醒地认识到DAP-1项目能否成功,关键要看我们能否建立一个高度团结统一的管理团队。,因此我们特别注意了在建立共同目标基础上的岗位责任制。其次,既然是一个团队,就必须有一套将各部门、将每个人整合在一起的工作方法,这套方法除了上面提到的建体制、立规章外,还必须在团队中形成相互协作、彼此尊重、民主协商的工作风气,对于破坏团队精神的的苗头早抓早解决,防止其像霉菌一样扩散。同时我们在DAP-1项目的现场办公和生活设施的建设上给予了较大投入,改变了以往项目组临时凑合的做法,虽然这种硬件设施的比较我们与东洋公司仍有较大差距,但是项目经理部的成员都能够理解并普遍感到满足。

通过对项目实施过程的回顾,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在真实的项目实施管理的舞台上,大幕一经拉开,谁是大牌就不再是演出能否成功的决定因素,演出是否成功还要由实际效果评定。从2个DAP项目的同场竞技结果看,由于DAP-1项目的开工在DAP-2项目前数月,这种先入为主所产生的效果,必然会对东洋公司的项目管理班子形成一种压力,而我们的项目管理,在公司的正确领导和全体项目经理部成员的共同努力下确实成果卓著:工程进度完全在按照计划实施,工程管理和技术方案步步得到业主的认可,业主对我们的服务表示满意,这些实效迫使东洋公司必须另眼看待我们这个管理团队,这从现场的双方联络会议上DAP-2项目经理部对我们的态度上也可以得到充分的证明。当然我们清楚地知道,DAP-1的项目管理实践并不能表明我们的项目管理水平已经与东洋公司相同,在项目管理的诸环节上我们留下了不少遗憾,但正是通过这样一次难得的同台竞技的机会,至少证明我们有能力在与国际大牌的同场竞技中同样可以赢得掌声,我们的项目管理已经迅速提升到了一个新水平,只要在今后继续审慎、正确地应对每一个工程项目,那么这一个个工程经验的串接,就终将使我们在国际承包工程市场这个大舞台上成为耀眼的主角。

第15篇:EPC项目总承包合同

*********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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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xxxx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合同

合同编号:

发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业主方(丙方):

签定时间:

签定地点:

*********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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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7

一、工程概况 ..............................................................................................................................7

二、主要技术来源.......................................................................................................................7

三、主要日期 ..............................................................................................................................7

四、工程质量标准.......................................................................................................................8

五、合同价格和付款货币 ...........................................................................................................8

六、合同书中的词语...................................................................................................................8

七、合同生效 ..............................................................................................................................8 第1条 一般规定.....................................................................................................................10 1.1 定义与解释 ...............................................................................................................10 1.2 合同文件...................................................................................................................12 1.3 语言文字...................................................................................................................13 1.4 适用法律...................................................................................................................13 1.5 标准、规范 ...............................................................................................................13 1.6 遵守法律...................................................................................................................14 1.7 保密事项...................................................................................................................14 第2条 发包人 ..........................................................................................................................14 2.1 发包人的义务和权利 ...............................................................................................14 2.2 发包人代表 ...............................................................................................................15 2.3 监理人.......................................................................................................................15 2.4 安全保证...................................................................................................................16 2.5 保安 ..........................................................................................................................16 第3条 承包人 ........................................................................................................................17 3.1 承包人的义务和权利 ...............................................................................................17 3.2 项目经理...................................................................................................................17 3.3 工程质量保证 ...........................................................................................................18 3.4 安全保证...................................................................................................................18 3.5 职业健康和环境保护保证 .......................................................................................18 3.6 进度保证...................................................................................................................18 3.7 现场保安...................................................................................................................18 3.8 分包 ..........................................................................................................................18 第4条 进度计划、延误和暂停 .............................................................................................19 4.1 项目进度计划 ...........................................................................................................19 4.2 设计进度计划 ...........................................................................................................20 4.3 采购进度计划 ...........................................................................................................21 4.4 施工进度计划 ...........................................................................................................21 4.5 误期赔偿...................................................................................................................21 4.6 暂停 ..........................................................................................................................22 第5条 技术与设计...................................................................................................................23 5.1 生产工艺技术、建筑艺术造型 ...............................................................................23 5.2 设计 ..........................................................................................................................24 5.3 设计阶段审查 ...........................................................................................................25 *********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合同

3/94 5.4 操作维修人员的培训 ...............................................................................................26 5.5 知识产权...................................................................................................................26 第6条 工程物资.....................................................................................................................26 6.1 工程物资的提供 .......................................................................................................26 6.2 检验 ..........................................................................................................................27 6.3 进口工程物资和报关、清关 ...................................................................................29 6.4 运输与超限物资运输 ...............................................................................................29 6.5 重新订货及后果 .......................................................................................................30 6.6 工程物资保管与剩余 ...............................................................................................30 第7条 施工 ............................................................................................................................30 7.1 发包人的义务 ...........................................................................................................30 7.2 承包人的义务 ...........................................................................................................32 7.3 施工技术方法 ...........................................................................................................34 7.4 人力和机具资源 .......................................................................................................34 7.5 质量与检验 ...............................................................................................................35 7.6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36 7.7 对施工质量结果的争议 ...........................................................................................37 7.8 健康、安全、环境 ...................................................................................................38 第8条 竣工试验.....................................................................................................................41 8.1 竣工试验的义务 .......................................................................................................41 8.2 竣工试验的检验和验收 ...........................................................................................43 8.3 竣工试验的安全和检查 ...........................................................................................44 8.4 延误的竣工试验 .......................................................................................................44 8.5 重新试验和验收 .......................................................................................................45 8.6 未能通过竣工试验 ...................................................................................................45 8.7 竣工试验结果的争议 ...............................................................................................46 第9条 工程接收.....................................................................................................................46 9.1 工程接收...................................................................................................................46 9.2 接收证书...................................................................................................................47 9.3 接收工程的责任 .......................................................................................................47 9.4 未能接收工程 ...........................................................................................................48 第10条 竣工后试验 ...............................................................................................................48 10.1 权力与义务 .............................................................................................................48 10.2 竣工后试验程序 .....................................................................................................50 10.3 竣工后试验及试运行考核 .....................................................................................50 10.4 竣工后试验的延误 .................................................................................................51 10.5 重新进行竣工后试验 .............................................................................................51 10.6 未能通过考核 .........................................................................................................52 10.7 竣工后试验及考核验收证书 .................................................................................52 10.8 丧失了生产价值和使用价值 .................................................................................53 第11条 质量保修责任 .............................................................................................................53 11.1 质量保修责任书 .....................................................................................................53 11.2 质量保修金额 .........................................................................................................53 第12条 工程竣工验收 ...........................................................................................................54 *********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合同

4/94 12.1 竣工验收报告及完整的竣工资料 .........................................................................54 12.2 竣工验收.................................................................................................................54 第13条 变更和合同价格调整 ...............................................................................................54 13.1 变更权.....................................................................................................................54 13.2 变更范围.................................................................................................................55 13.3 变更程序.................................................................................................................56 13.4 紧急性变更程序 .....................................................................................................57 13.5 变更价款确定 .........................................................................................................58 13.6 建议变更的利益分享 .............................................................................................58 13.7 合同价格调整 .........................................................................................................58 13.8 合同价格调整的争议 .............................................................................................59 第14条 合同总价和付款 .......................................................................................................59 14.1 合同总价和付款 .....................................................................................................59 14.2 担保 ........................................................................................................................59 14.3 预付款.....................................................................................................................59 14.4 工程进度款 .............................................................................................................60 14.5 质量保修金额的暂扣与支付 .................................................................................60 14.6 按月工程进度申请付款 .........................................................................................61 14.7 按付款计划表申请付款 .........................................................................................61 14.8 付款条件与时间安排 .............................................................................................62 14.9 付款时间延误 .........................................................................................................62 14.10 税务与关税 ...........................................................................................................63 14.11 索赔款项的支付 ...................................................................................................63 14.12 竣工结算 ...............................................................................................................63 第15条 保险 ..........................................................................................................................64 15.1 承包人的投保 .........................................................................................................64 15.2 一切险和第三方责任险 .........................................................................................65 15.3 保险的其他规定 .....................................................................................................65 第16条 违约、索赔和裁决 ...................................................................................................65 16.1 违约责任.................................................................................................................65 16.2 索 赔.....................................................................................................................66 16.3 争议和裁决 .............................................................................................................67 第17条 不可抗力...................................................................................................................68 17.1 不可抗力发生时的义务 .........................................................................................68 17.2 不可抗力的后果 .....................................................................................................68 第18条 合同解除...................................................................................................................68 18.1 由发包人解除合同 .................................................................................................68 18.2 由承包人解除合同 .................................................................................................71 18.3 合同解除后的事项 .................................................................................................73 第19条 合同生效与终止 .......................................................................................................73 第20条 补充条款.....................................................................................................................73 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 ........................................................................................................................74 第1条 一般规定.....................................................................................................................74 1.1 定义与解释 ...............................................................................................................74 *********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合同

5/94 1.3 语言文字...................................................................................................................74 1.4 适用法律...................................................................................................................74 1.5 标准、规范 ...............................................................................................................74 1.7 保密事项...................................................................................................................74 第2条 发包人 ..........................................................................................................................74 2.2 发包人代表 ...............................................................................................................74 2.3 监理人.......................................................................................................................75 2.4 安全保证...................................................................................................................75 第3条 承包人 ........................................................................................................................75 3.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和权力 .......................................................................................75 3.2 项目经理...................................................................................................................75 3.8 分包 ..........................................................................................................................75 第4条 进度计划、延误和暂停 .............................................................................................76 4.1 项目进度计划 ...........................................................................................................76 4.3 采购进度计划 ...........................................................................................................76 4.4 施工进度计划 .........................................................................................................76 4.5 误期赔偿和提前工期奖励 .......................................................................................76 第5条 技术与设计.................................................................................................................76 5.1 生产工艺技术、建筑艺术造型 ...............................................................................76 5.2 设计 ..........................................................................................................................76 5.3 设计阶段审查 ...........................................................................................................77 第6条 工程物资.....................................................................................................................77 6.1 工程物资的提供 .......................................................................................................77 6.6 工程物资保管与剩余 ...............................................................................................77 第7条 施工 ............................................................................................................................78 7.1 发包人的义务 ...........................................................................................................78 7.2 承包人的义务 ...........................................................................................................78 7.4 人力和机具资源 .......................................................................................................78 7.5 质量与检验 ...............................................................................................................79 7.6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部位 .......................................................................................79 7.8 健康、安全、环境 ...................................................................................................79 第8条 竣工试验.....................................................................................................................79 第9条 工程接收.....................................................................................................................80 第10条 竣工后试验 ...............................................................................................................80 10.1 权力与义务 .............................................................................................................80 10.2 竣工后试验程序 .....................................................................................................80 10.3 竣工后试验及试运行考核 .....................................................................................80 10.6 未能通过考核 .........................................................................................................80 10.7 考核验收证书 ...........................................................................................................80 第11条 质量保修责任 ...........................................................................................................81 第12条 工程竣工验收 ...........................................................................................................81 第13条 变更和合同价格调整 ...............................................................................................81 13.2 变更范围...................................................................................................................81 13.5 变更价款确定 .........................................................................................................81 *********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合同

6/94 13.7 合同价格调整 .........................................................................................................81 第14条 合同总价和付款 .......................................................................................................82 14.2 担保 ........................................................................................................................82 14.3 预付款.....................................................................................................................82 14.4 工程进度款 .............................................................................................................82 14.5 质量保修金额 .........................................................................................................83 14.6 按月工程进度申请付款 .........................................................................................83 14.7 按付款计划表申请付款 .........................................................................................83 14.13 计价依据 ...............................................................................................................83 第15条 保 险.......................................................................................................................84 15.1 承包人的投保 .........................................................................................................84 15.2 一切险和第三方责任 .............................................................................................85 第16条 违约、索赔和裁决 ...................................................................................................85 第20条 补充条款...................................................................................................................85 20.1 合同份数...................................................................................................................85 20.2 缺陷责任与保修 .......................................................................................................85 附件3:预付款保函格式 ..................................................................................................90 附件4:质量保修协议书 ..................................................................................................91 附件5:工程建设廉政协议书 ..........................................................................................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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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 (全称) 承包人: (全称) 业主方: (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招投标文件,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原则,合同双方就xxxx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xxxxx 工程地点:xxxxx 工程承包范围:xxxxx总承包范围及工程子项分解如下:

1、

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房屋征收工程投资、市政与配套基础设施、公益性设施(公服设施、绿化等)等,具体以政府批复的控制性详细规划为准。

2、工程子项分解

2.1、市政基础设施地下管网 2.

2、市政基础设施—道路 2.3、公共配套设施

2.4、发包人有权根据适用法律和乌鲁木齐经开区相关规划调整子项目数量及其建设内容,子项目数量超过±3%进行调整,应提交董事会决议通过,以达到老城区改造建设的总体要求,合同价格随子项目增减进行调整。

二、主要技术来源

按照发包人提供的技术要求,承包人自行设计

三、主要日期

合同期限: 建设期36个月,实际开始工作时间以监理人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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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工程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五、合同价格和付款货币

合同价格为人民币(大写)暂定为: 万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其中征地拆迁费 万元、建筑安装工程费 万元,前期费用 万元。(注:本合同签约暂定价根据可研中的建安费、勘察、设计费用以及项目操作管理、咨询费为依据,最终以甲乙双方认可的决算金额为准。)。

除根据合同约定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需进行增减的款项外,合同价格不作调整。

六、合同书中的词语

本合同书中有关词语的含义与合同通用条款中赋予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七、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在以下条件满足之后生效: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合同章后生效。

发包人: (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

(签字)

承包人: (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 (签字) *********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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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方: (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

(签字)

*********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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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第1条 一般规定

1.1 定义与解释

1.1.1 通用条款,指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当事人在履行工程总承包合同过程中所遵守的一般性条款,由本文件第1条至第20条组成。

1.1.2 专用条款,指根据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实际,对通用条款进行补充、修改和完善,并同意共同遵守的条款。

1.1.3 工程总承包,指承包人受发包人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含竣工试验)、试运行等实行全过程或设计与其他阶段的工程承包。

1.1.4 发包人,指在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被称为发包人的当事人,包括其合法继承人和经许可的受让人。

1.1.5 承包人,指在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总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包括其合法继承人。

1.1.6 分包人,指接受承包人根据合同约定对外分包的部分工程或服务的,并具有相应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1.1.7 发包人代表,指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 1.1.8 监理人,指发包人委托的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监理单位。 1.1.9 工程总监,指由监理人授权、负责履行监理合同的总监理工程师。 1.1.10 项目经理,指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任命的负责履行合同的代表。 1.1.11 永久性工程,指承包人根据合同约定,进行设计、施工、竣工试验、竣工后试验和(或)试运行考核并交付发包人进行生产操作或使用的工程。

1.1.12 单项工程,指专用条件中列明的具有某项独立功能的工程单元,是永久性工程的组成部分。

1.1.13 临时性工程,指为实施、完成永久性工程及修补任何质量缺陷,在现场所需搭建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不构成永久性工程实体的工程。

1.1.14 现场或场地,指合同约定的用于承包人现场办公、居住、设备材料部件存放、施工机具、设施存放和工程实施的任何地点。 *********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合同

11/94 1.1.15 项目基础资料,指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经有关部门对项目批准或核准的文件、报告(选厂报告、资源报告、勘察报告)、资料(气象、水文、地质)、协议(燃料、水、电、气、运输)和有关数据等,设计所须的基础资料。

1.1.16 现场障碍资料,指发包人为承包人完成设计、进行现场施工所需要提供的地上和地下已有的建筑物、构筑物、须受保护的古建筑、古树木等坐标方位、数据和其他情况的资料。

1.1.17 设计阶段,指规划设计、总体设计、初步设计、技术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等阶段。

1.1.18 工程物资,设计文件规定的并构成永久性工程实体的设备、材料和部件,及竣工后试验所需的材料等。

1.1.19 施工,指承包人把设计文件转化为工程的过程,包括土建、安装和竣工试验等作业。

1.1.20 竣工试验,指工程的土建、安装完工后,工程或(和)单项工程被发包人接收前由承包人负责进行的试验。

1.1.21 施工竣工,指工程已按合同约定和设计要求完成土建、安装,并通过竣工试验。

1.1.22 工程接收,指工程或(和)单项工程通过竣工试验后,为使发包人的操作人员、使用人员进入岗位进行竣工后试验、试运行准备,由承包人与发包人进行工程交接,并由发包人颁发接收证书的过程。

1.1.23 竣工后试验,指工程被发包人接收后,按合同约定由发包人自行组织的试验、或在发包人组织领导下并由承包人指导进行工程的功能试验。

1.1.24 试运行考核,指根据合同约定,在工程完成竣工试验后,由发包人自行或在发包人的组织领导下由承包人指导下进行的包括合同目标考核验收在内的全部试验。

1.1.25 考核验收证书,指试运行考核的全部试验完成并被验收后,由发包人签发的验收证书。

1.1.26 工程竣工验收,指承包人接到考核验收证书、完成扫尾工程和缺陷修复,并按合同约定提交竣工验收报告、竣工资料、竣工结算资料,由发包人组织的工程结算与验收。

1.1.27 项目进度计划,指自合同生效之日起,按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实施*********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合同

12/94 阶段(包括:设计、采购、施工、竣工试验、工程接收、竣工后试验至试运行考核各阶段的)或合同约定的若干实施阶段的时间计划安排。

1.1.28 施工开工日期,指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人开始现场施工的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

1.1.29 竣工日期,指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由承包人完成工程施工(含竣工试验)的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包括按合同约定的任何延长日期。

1.1.30 变更,指发包人书面通知或书面批准的,对工程所作的任何更改。 1.1.31 合同价格,指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人进行设计、采购、施工、竣工试验、竣工后试验和服务等工作的价款。

1.1.32 合同价格调整,指依据合同约定需要增减的费用而对合同价格进行的相应调整。

1.1.33 合同总价,指根据合同约定,经调整后的合同价格。 1.1.34 预付款,指根据合同约定,由发包人预先支付给承包人的款项。 1.1.35 工程进度款,指发包人根据合同约定的支付内容、支付条件,分期向承包人支付的设计、采购和施工的进度款,及竣工后试验的服务费等款项。

1.1.36 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书,指依据有关质量保修的法律规定,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的质量保修责任书。

1.1.37 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数据电文包括: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

1.1.38 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所须承担的责任。

1.1.39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1.40 根据本合同工程的特点,补充约定的其他定义,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2 合同文件

1.2.1 合同文件的组成。合同文件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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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设计文件、资料和图纸

(8)构成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

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形成的通知、会议纪要、备忘录、补充文件、指令、传真、电子邮件、变更和洽商等书面形式的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2.2 当合同文件的条款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并且不能依据合同约定的解释顺序阐述清楚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采纳监理人的解释。当事人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或不接受监理人的解释的,根据16.3款关于争议和裁决的约定解决。

1.2.3 合同中的条款标题仅为阅读方便,不作为对合同条款进行解释的依据。 1.2.4 本合同中所使用的“日”、“月”、“年”均指公历的日、月、年。本合同中所使用的任何期间的起点均指相应事件发生之日的下一日。如果任何时间的起算是以某一期间届满为条件,则起算点为该期间届满之日的下一日。任何期间的到期日为该期间届满之日的当日。“工作日”指除中国法定节假日之外的其他公历日。

1.3 语言文字 中文。 1.4 适用法律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需要明示的具体适用法律的名称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5 标准、规范

1.5.1 适用于本工程的国家标准规范、或(和)行业标准规范、或(和)工程所在地方的标准规范、或(和)企业标准规范的名称(或编号),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5.2 发包人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负责提供原文版本和中文译本,并在专用条款中约定提供的标准、规范的名称、份数和时间。

1.5.3 没有相应成文规定的标准、规范时,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时*********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合同

14/94 间向承包人列明技术要求,承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技术要求提出实施方法,经发包人认可后执行。承包人需要对实施方法进行研发试验的,或须对施工人员进行特殊培训的,另行签订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其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1.5.4 遵守合同约定的标准规范进行设计、采购、加工和施工,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国家强制性标准规范的规定。

1.5.5 发包人有权按照合同和适用法律规定的标准规范,对承包人的设计、实施提出安全、质量、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方面的建议、修改和变更。

1.6 遵守法律

1.6.1 在履行合同期间,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发包人办理并取得立项、城市规划、区域规划批文、土地使用许可、开工批准或施工许可证、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及其他许可、执照、证件、批件等,发包人负责协调与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关系。因此造成承包人的开工延误、暂停、费用增加、进度延误时,发包人按承包人实际增加的合理费用给予赔偿,竣工日期相应顺延。

1.6.2 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期间遵守适用法律、行政法规、或行业规定进行设计、采购、加工、施工、竣工试验和竣工后试验,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承包人须办理履行合同所需的由承包人办理的各种许可、执照、批文和手续等,保证发包人免受因此造成的损失。并因此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承包人按发包人的实际增加的合理费用给予赔偿。竣工日期延误,由承包人负责。

1.6.3 承包人按时向所雇佣人员发放工资,为其办理人身保险,并缴纳相关税费。

1.7 保密事项

当事人一方对在订立和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另一方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负有保密责任,未经同意,不得对外泄露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目的。一方泄露或者在本合同以外使用该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当事人为履行合同所需要的信息,另一方须予以提供。当事人认为必要时,可签订保密协议,作为合同附件。 第2条 发包人

2.1 发包人的义务和权利 *********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合同

15/94 2.1.1 负责办理项目的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取得项目用地的使用权,完成拆迁补偿工作,使项目具备法律规定的开工条件。

2.1.2 履行合同中约定的合同价格调整、付款、竣工结算义务。

2.1.3 有权根据合同约定,及国家法律对安全、质量、标准、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等强制性规定,对承包人的设计、采购、施工等实施工作提出建议、修改和变更。

2.1.4 有权根据合同约定,对因承包人原因给发包人带来的任何损失和损害,提出赔偿。

2.1.5 发包人认为必要时,有权根据合同约定发出书面形式的暂停通知。该类暂停给承包人造成的费用增加时,由发包人承担。或造成工程关键路径延误的,竣工日期相应延长。

2.1.6 履行合同中约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2.2 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委派的代表,行使发包人委托的权利,履行发包人义务。发包人代表依据本合同并在其授权范围内履行其职责。发包人代表根据合同约定向承包人发出的通知,以书面形式由其本人签字后送交项目经理。

发包人代表的姓名、职务和职责在专用条款约定。发包人决定替换其代表时,将新任代表的姓名、职务、职权和任命时间在其到任的前15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2.3 监理人

2.3.1 发包人对工程实行监理的,监理人的名称、工程总监、监理范围、内容、职权和权限在专用条款中写明。

监理人按发包人委托监理的范围、内容、职权和权限,代表发包人对承包人实施监督。监理人向承包人发出的通知,以书面形式由工程总监签字后送交项目经理。

2.3.2 工程总监的职权与发包人代表的职权相重叠或不明确时,由发包人予以协调并明确,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2.3.3 除专用条款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人同意外,工程总监无权改变本合同当事人的任何权利和义务。 *********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合同

16/94 2.3.4 发包人更换工程总监时,提前15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并将替换者的姓名、职务、职权、权限和任命时间通知承包人。

2.4 安全保证

2.4.1 发包人负责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的地下、地上已有设施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古树名木、文物及坟墓等的安全保护工作,维护现场周围的正常秩序,并承担相关费用。承包人接受发包人对前述某事项的委托时,另行签订委托协议作为合同附件。

2.4.2 发包人负责工程现场临近正在使用、生产或运行的建筑物、构筑物、生产装置、设施、设备等,要设置隔离设施,竖立禁止入内、禁止动火的明显标志,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须遵守的安全规定和位置范围。因发包人的原因因此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和伤害,由发包人负责。

2.4.3 本合同未作约定,而在工程主体结构或工程主要装置完成后,发包人要求进行涉及建筑主体及承重结构变动、或涉及重大工艺变化的装修工程时,双方另行签订委托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由承包人提出设计方案,方能施工。

发包人自行决定此类装修或发包人与第三方签订委托合同,由发包人或发包人另行委托的第三方提出设计方案及施工的,由此造成的损失、损害由发包人负责。

2.4.4 发包人对其代表、雇员、监理人及其委托的其他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遵守承包人工程现场的安全规定。因上述人员未能遵守承包人工程现场的安全规定发生的人身伤害、安全事故,由发包人负责。

2.4.5 发包人、发包人代表、雇员、监理人及其委托的其他人员,遵守7.8款健康、安全和环境的相关约定。

2.5 保安

2.5.1 发包人负责与工程当地有关治安部门联系、沟通和协调,并承担相关费用。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的保安工作实行归口领导。

2.5.2 发包人与承包人商定工程实施阶段及区域的保安责任划分,并编制各自的相关保安制度、责任制度和报告制度,作为合同附件。

2.5.3 发包人按合同约定占用的区域、接收的单项工程和工程,由发包人承担相关保安工作,及因此产生的费用。 *********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合同

17/94 第3条 承包人

3.1 承包人的义务和权利

3.1.1 承包人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规范、工程的功能、规模、考核目标和竣工日期,来完成设计、采购、施工、调试、竣工试验和竣工后试验。

3.1.2 承包人有义务按合同约定,自费修复因承包人原因引起的设计、文件、设备、材料、部件、施工、竣工试验和竣工后试验存在的缺陷。

3.1.3 承包人有义务按合同约定和发包人的要求,提交相关报表。报表的类别、内容、提交时间,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3.1.4 发包人通知暂停的,承包人有权根据2.1.5款的约定提出费用增加和(或)竣工日期延长。

3.1.5 对因发包人原因给承包人带来的任何损失、损害或造成工程关键路径延误的,承包人有权要求赔偿或(和)延长竣工日期。

3.2 项目经理

3.2.1 项目经理经授权并代表承包人负责履行本合同。项目经理的姓名、职责和权限在专用条款中约定。项目经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需离开项目现场须事先取得发包人同意,并指定一名有经验的人员临时代行其职责。承包人违反上述约定的,按照本专用条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2.2 项目经理按合同约定的项目进度计划,并按发包人代表或(和)工程总监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项目实施。在紧急情况下,且无法与发包人代表或(和)工程总监取得联系时,项目经理有权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人身、工程和财产的安全,但须在事后48小时内向发包人代表或(和)工程总监送交书面报告。

3.2.3 承包人需更换项目经理时,提前15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的同意。继任的项目经理须继续履行第3.2.1款约定的职责和权限。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按3.2.1款专用条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2.4 发包人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承包人在接到更换通知后的15日内向发包人提出书面的改进报告。此后,发包人仍以书面形式通知更换时,承包人在接到第二次更换通知后的30日内更换,并将新任命的项目经理的姓名、简历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新任的项目经理继续履行第3.2.1款约定的权限。 *********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合同

18/94 3.3 工程质量保证

3.3.1 质量保证体系。承包人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在合同实施过程中保持持续有效,并建立本合同项下的质量保证体系。

3.3.2 实施过程的质量保证。承包人按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规范,确保设计、采购、加工制造、施工、竣工试验、竣工后试验和考核验收的质量。并遵照国家有关质量保修责任的规定,对工程进行保修。

3.4 安全保证

3.4.1 工程安全性能。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并遵照建设工程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规定,进行设计、采购、施工、调试、竣工试验,保证工程的安全性能。

3.4.2 现场安全施工和环境安全。承包人遵守7.8款健康、安全和环境的约定。

3.5 职业健康和环境保护保证

3.5.1 工程设计。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并遵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环境保护条例及相关的法律规定进行工程的环境保护设计及职业健康保护设计,保证工程符合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的法律规定。

3.5.2 现场职业健康和环境保护。承包人遵守7.8款健康、安全和环境的约定。

3.6 进度保证

承包人按4.1款约定的项目进度计划,合理有序地组织设计、采购、施工、竣工试验和竣工后试验需要的各类资源,采用有效的实施方法和组织方法,保证项目进度计划的实现。

3.7 现场保安

承包人承担其进入现场、施工开工至发包人接收单项工程或(和)工程之前的现场保安责任(含承包人的预制加工场地、办公及生活营区)。并负责编制相关的保安制度、责任制度和报告制度,提交给发包人。

3.8 分包

3.8.1 分包约定。经发包人书面许可,承包人可以进行分包招标。 *********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合同

19/94 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分包事项申请5日内,予以批准或提出意见。发包人未能在5日内批准亦未提出意见的,承包人有权在提交该工作事项和分包名单后的第6日开始,将提出的拟分包事项对外分包。

分包应采取招标形式,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交招标名单、招标文件,发包人参加分包招标的评标。发包人在有正当理由的前提下,有权根据自己的判断,否决承包人确定的分包人。承包人应根据发包人的要求,另行组织招标。

3.8.2 分包人资质。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企业资质等级的分包人,方能选择为分包人。

3.8.3 承包人不得以肢解的方式将承包的全部工程对外分包,也不得将承包的工程全部转包。

3.8.4 分包人不得再分包。

3.8.5 对分包人的付款。承包人应按分包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分包人进度款。如承包人未按照分包合同约定向分包人付款,发包人有权向分包人付款,并在应付承包人款项中相应扣除。

3.8.6 承包人对分包人负责。因分包人的任何违约行为、管理不善、疏忽或其他过错导致工程质量出现缺陷,给发包人造成损失或导致竣工日期延误的,承包人对发包人负责,承包人和分包人就分包工程对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4条 进度计划、延误和暂停

4.1 项目进度计划

4.1.1 项目进度计划。承包人编制的项目进度计划,其中施工期限须符合合同协议书的约定。经发包人批准后实施。发包人的批准并不能解除承包人的合同责任。承包人提交项目进度计划的份数和时间在专用条款约定。

4.1.2 自费赶上项目进度计划。因承包人原因使工程实际进度明显落后于项目进度计划时,承包人有义务、发包人也有权利要求承包人自费采取措施,赶上项目进度计划。

4.1.3 项目进度计划的调整。

出现下列情况,竣工日期相应顺延,并对项目进度计划进行调整: (1)发包人根据5.2.1款提供的项目基础资料和现场障碍资料不真实、不准确、不齐全、不及时,或未能按14.3.1款约定的预付款金额和14.3.2款约定的*********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合同

20/94 付款时间付款,导致4.2.2款约定的设计开工日期延误,或4.3.2款约定的采购开始日期延误,或造成施工开工日期延误的。

(2)根据4.2.4款第2项的约定,因发包人原因,导致某个设计阶段审核会议时间的延误。

(3)根据4.2.4款第3项的约定,相关设计审查部门批准时间较合同约定的时间延长的。

(4)根据合同约定的其他延长竣工日期的情况。

4.1.4 发包人的赶工要求。合同实施过程中发包人书面提出加快设计、采购、施工、竣工试验的赶工要求,并被承包人接受时,承包人提交赶工方案。因赶工引起的费用增加,按13.2.5款的变更约定执行。

4.2 设计进度计划

4.2.1 设计进度计划。承包人根据批准的项目进度计划和5.3.1款约定的设计审查阶段及发包人组织的设计阶段审查会议的时间安排,编制设计进度计划。设计进度计划经发包人认可后执行。发包人的认可并不能解除承包人的合同责任。

4.2.2 设计开工日期。承包人在收到发包人按5.2.1款提供的项目基础资料、现场障碍资料,及14.3.2款的预付款后的第1天,作为设计开工日期。

4.2.3 设计开工日期延误。因发包人未能按5.2.1款的约定提供设计基础资料、现场障碍资料等相关资料,造成设计开工日期延误的,设计开工日期和工程竣工日期相应顺延;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设计开工日期延误的,按4.1.2款的约定,自费赶上。

4.2.4 设计阶段审查日期的延误

(1) 因承包人原因,未能按照5.3.1款约定的设计审查阶段及其审查会议的时间安排提交相关阶段的设计文件、或提交的相关设计文件不符合相关审核阶段的设计深度时,造成设计审查会议延误的,依据4.1.2款的约定,承包人自费采取措施并赶上。造成竣工日期延误,并给发包人造成审核会议准备的经济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2) 因发包人原因,未能遵守5.3.1款约定的设计阶段审查会议的时间安排,造成某个设计阶段审查会议延误的,竣工日期相应顺延。因此给承包人带来的窝工损失,由发包人承担。 *********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合同

21/94 (3) 政府相关设计审查部门批准时间较合同约定时间延长的,竣工日期相应顺延。因此给各方带来的费用增加,由各自承担。

4.3 采购进度计划

4.3.1 采购进度计划。承包人的采购进度计划符合项目进度计划的时间安排,并与设计、施工、和(或)竣工试验及竣工后试验的进度计划相衔接。

4.3.2 采购开始日期。在专用条款约定。

4.3.3 采购进度延误。因承包人的原因导致采购延误,造成的停工、窝工损失和竣工日期延误,由承包人负责。因发包人原因导致采购延误,给承包人造成的停工、窝工损失,由发包人承担;造成关键路径延误的,竣工日期相应顺延。

4.4 施工进度计划

4.4.1 施工进度计划。承包人在现场施工开工15天前提交一份包括施工进度计划在内的总体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符合项目进度计划的时间安排,并与设计、采购、竣工试验进度计划相衔接。发包人需承包人提交的关键单项工程或(和)关键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进度计划的,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4.4.2 施工开工日期延误。根据下列约定,确定竣工日期的延长: (1)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的,竣工日期相应顺延。 (2) 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时开工的,需说明正当理由,自费采取措施及早开工,竣工日期不予延长。

(3) 因不可抗力造成施工开工日期延误的,竣工日期相应顺延。 4.4.3 竣工日期

(1)根据9.1款工程接收的专用条款中所约定的单项工程竣工日期,为单项工程的计划竣工日期;工程中最后一个单项工程的计划竣工日期,为工程的计划竣工日期;

(2)单项工程中最后一项竣工试验通过的日期,为该单项工程的实际竣工日期;

(3)工程中最后一个单项工程通过竣工试验的日期,为工程的实际竣工日期。 4.5 误期赔偿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竣工日期延误的,由承包人承担误期赔偿。每日延误的赔偿金额,及按日累计的最高赔偿金额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发包人有权从工*********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合同

22/94 程进度款、或竣工结算款、或约定提交的履约保函中扣除赔偿金额。

4.6 暂停

4.6.1 发包人的暂停。发包人可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暂停工程实施中的任何工作。通知中列明暂停日期及预计暂停的期限。

发包人发出暂停通知,承包人因执行此项暂停而遭受的费用增加,或因复工而增加的合理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因此造成工程关键路径延误的,竣工日期相应顺延。

4.6.2 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暂停。根据17.1款不可抗力发生的义务和17.2款不可抗力的后果的条款约定,安排各方的工作。

4.6.3 暂停时承包人的工作。当4.6.1款发包人的暂停和4.6.2款因不可抗力的暂停发生时,承包人立即停止现场的实施工作。并在暂停期间,根据合同约定,由承包人负责照料、保护、监管的人员、工程、物资及承包人的文件等。因承包人未能尽到照料、保护和监管责任,造成损坏、变质等,使发包人的费用增加,或(和)竣工日期的延误,由承包人负责。

4.6.4 承包人的复工要求。根据4.6.1款发包人通知的暂停,承包人有权在暂停的45天后通知要求复工。不能复工时,承包人有权根据13.2.5款调减部分工程的约定,以变更方式调减受暂停影响的部分工程。

发包人的暂停超过45天且暂停影响到整个工程,或发包人的暂停超过180天,或因不可抗力的暂停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承包人有权根据18.2款由承包人解除合同的约定,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

4.6.5 发包人的复工。发包人发出复工通知后,发包人有权组织承包人对受暂停影响的工程、设备、材料、部件进行检查,承包人将检查结果及需要恢复、修复的内容和估算通知发包人,由发包人确认后,所发生的恢复、修复价款由发包人承担。因恢复、修复造成工程关键路径延误的,竣工日期相应延长。

4.6.6 因承包人原因的暂停。因承包人原因所造成的部分工程或工程的暂停,所发生的损失、损害及竣工日期延误,由承包人负责。

4.6.7 工程暂停时的付款。发生发包人的暂停时,除已完的工程按合同约定付款外,发包人须赔偿因此给承包人造成的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经济损失,并按下述约定进行永久性工程设备、材料和部件的*********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合同

23/94 付款:

(1)承包人负责采购并构成工程实体的,但尚未能按采购进度款付款的设备、材料和部件,承包人将该款项单独列入14.6款按月工程进度申请付款或14.7款按付款计划表申请付款的报表中,发包人按14.8款的付款时间安排支付;

(2)承包人负责采购并运抵现场的永久性工程设备、材料和部件,尚未验收付款的部分,双方需进行验收交接。对其中有缺陷的设备、材料和部件,承包人自费修复。修复合格并经发包人验收后,根据14.4.1款工程进度款的约定,支付其中的采购进度款。

(3)发包人承担承包人为永久性工程订购的、尚未运抵现场的设备、材料和部件的相应款项。

(4)发包人要求承包人对已订货的永久性工程设备、材料和部件进行退货时,其供应商、制造厂要求的补偿、赔偿等相关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第5条 技术与设计

5.1 生产工艺技术、建筑艺术造型

5.1.1 承包人提供的工艺技术或建筑艺术造型

由承包人负责提供的生产工艺技术(含专利技术、专有技术、工艺包)或(和)建筑艺术造型(含建筑设计)时,承包人对所提供的工艺技术数据、工艺条件、软件、分析手册、操作指导书、设备制造指导书和其他资料、其他要求,或(和)建筑艺术造型及其结构设计负责。

承包人对本专用条款约定的试运行考核保证值、或(和)使用功能保证的说明负责。该试运行考核保证值、或(和)使用功能保证的说明,作为10.3.3款试运行考核的评价依据。根据工程特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工程或(和)单项工程的试运行考核保证值、或使用功能保证的说明。

5.1.2 发包人提供的工艺技术或建筑艺术造型

由发包人负责提供的生产工艺技术(含专利技术、专有技术、工艺包)或(和)建筑艺术造型(含建筑设计)时,发包人对所提供的工艺技术数据、工艺条件、软件、分析手册、操作指导书、设备制造指导书和其他承包人的文件资料、发包人的要求,或(和)建筑艺术造型的要求负责。

发包人有义务指导、审查由承包人根据发包人提供的上述资料进行的生产工*********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合同

24/94 艺设计或(和)建筑设计文件,并予以确认。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工程或(和)单项工程试运行考核的各项保证值、或使用功能保证说明中各自承担的责任,作为10.3.3款试运行考核和考核责任的评价依据。

5.2 设计

5.2.1 发包人的义务

(1) 提供项目基础资料。发包人按合同约定、行政法规或行业规定,向承包人提供设计需要的项目基础资料,对其真实、准确、齐全和及时负责。提供的项目基础资料有不真实、不准确或不齐全时,有义务按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供进一步补充资料。提供项目基础资料的类别、内容、份数和时间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发包人提供的项目基础资料中有专利商提供的技术或工艺包,或是独立建筑师提供的建筑艺术造型等,发包人有义务组织专利商或独立建筑师与承包人进行数据、条件和资料的交换、协调和交接。

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时间提供项目基础资料及其补充资料、或提供的资料不真实、不准确、不齐全、或发包人的计划变更,造成承包人的设计停工、返工或修改的,发包人按承包人额外增加的设计工作量赔偿其损失。造成工程关键路径延误的,竣工日期相应顺延。

(2) 提供现场障碍资料。发包人按合同约定和适用法律规定,在设计开始前,提供与设计、施工有关的地上、地下已有的建筑物、构筑物等现场障碍资料,并对其真实、准确、齐全和及时负责。因提供的资料不真实、不准确、不齐全、不及时造成的设计停工、返工和修改的,发包人按承包人额外增加的设计工作量赔偿其损失。造成工程关键路径延误的,竣工日期相应顺延。提供项目障碍资料的类别、内容、份数和时间安排,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3) 承包人无法核实发包人所提供的项目基础资料中的数据、条件和资料的,发包人有义务给予进一步确认。

5.2.2 承包人的义务

(1)承包人与发包人(及其专利商)以书面形式交接发包人按5.2.1款第1项提供的设计项目基础资料、第2项提供的与设计有关的现场障碍资料。对这些资料中的短缺、遗漏和不足,承包人在收到发包人提供的上述资料后15日内有义*********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合同

25/94 务向发包人提出进一步的补充要求。因承包人未能在上述时间内提出补充要求而发生的损失由承包人自行承担;由此造成工程关键路径延误的,竣工日期不予顺延。

(2)承包人有义务按照发包人提供的项目基础资料、现场障碍资料和行政法规规定的设计深度开展设计。并对其设计的工艺技术或建筑艺术造型,及工程的安全、环境保护、职业健康的标准,设备材料的质量、工程质量和完成时间负责。因承包人设计的原因,造成的费用增加、竣工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

5.2.3 遵守标准、规范

(1)1.5款约定的标准、规范,适用于发包人按单项工程接收或(和)整个工程接收。

(2)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国家颁布了新的标准或规范时,承包人有义务向发包人提交有关新标准、新规范的建议书。对其中的强制性标准、规范,皆须遵守,并作为变更处理;对于非强制性及推荐性的标准、规范,发包人可决定采用或不采用,决定采用时,作为变更处理。

(3)依据适用法规和合同约定的标准、规范所完成的设计图纸、设计文件中的技术数据和技术条件,是永久性工程的设备、材料、部件采购质量、施工质量及竣工试验质量的依据。

5.2.4 操作维修手册。由承包人指导竣工后试验和试运行考核试验,并编制操作维修手册的,发包人按5.2.1款第1项第二段的约定,责令其专利商或发包人的其他承包人向承包人提供操作指南及分析手册,并对其资料的真实、准确、齐全和及时负责,除非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发包人提交操作指南、分析手册,及承包人提交操作维修手册的份数、提交期限,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5.2.5 设计文件的份数和提交时间。在专用条款中约定相关设计阶段的设计文件、资料和图纸提交的份数和时间。

5.2.6 设计缺陷的自费修复,自费赶上。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设计文件中的遗漏、错误、缺陷和不足,自费修复。使设计进度延误时,自费采取措施赶上。

5.3 设计阶段审查

5.3.1 设计审查阶段及审查会议时间。本工程的设计阶段、设计阶段审查会议的时间安排,在专用条款约定。审查会议和发包人上级单位及政府有关部门参*********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合同

26/94 加审查会议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5.3.2 承包人根据5.3.1款的约定,向发包人提交相关设计审查阶段的设计文件,并符合行政法规对相关设计阶段的设计文件、图纸和资料的深度规定。承包人有义务自费参加发包人组织的设计审查会议、向审查者介绍、解答、解释,并自费提供审查过程中需提供的补充资料。

5.3.3 发包人有义务向承包人提供根据5.3.2款设计审查会议的批准文件和纪要。承包人有义务按相关审查阶段批准的文件和纪要,并依据合同约定及相关设计法规的规定,对相关设计进行补充和完善。

5.3.4 因承包人原因,未能按5.2.5款约定的时间,向发包人提交相关设计审查阶段的完整设计文件、图纸和资料,致使相关设计审查阶段的会议无法进行或无法按期进行,造成的竣工日期延误、窝工损失,或发包人组织会议增加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5.3.5 发包人有权在5.3.1款约定的各设计审查阶段之前,对相关设计阶段的设计文件、图纸和资料提出建议、审查和确认,发包人的任何建议、审查和确认,并不能减轻或免除承包人的任何合同责任和合同义务。

5.4 操作维修人员的培训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对发包人的操作维修人员的培训,另行签订培训委托合同,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5.5 知识产权

本合同涉及到一方、或双方(含一方或双方相关的专利商、独立建筑师)的技术专利、建筑艺术造型、专有技术、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的,签订有关知识产权及保密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6条 工程物资

6.1 工程物资的提供

6.1.1 发包人提供的永久性工程的设备、材料和部件

(1)由发包人负责提供的永久性工程的设备、材料和部件的类别、估算数量或(和)规格清单,在专用条款中列出。

(2)因发包人采购的设备、材料和部件存在缺陷、延误抵达现场,且给承包*********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合同

27/94 人造成窝工、停工增加费用、或导致关键路径延误的,按13条变更和合同价款调整的约定执行。

(3)发包人请承包人参加国外采购工作时,所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6.1.2 承包人提供的永久性工程的设备、材料和部件

(1)承包人依据5.2.3款第(3)项设计文件规定的技术参数、技术条件、功能要求和使用要求,负责组织永久性工程的设备、材料、部件的采购的(包括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及厂商提交的技术文件)、负责运抵现场,并对其质量检查结果和性能结果负责。由承包人负责提供的永久性工程的设备、材料和部件的类别、估算数量或(和)规格清单在专用条款中列出。

(2)因承包人提供的设备、材料、部件(包括建筑构件等)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规定所造成的质量缺陷,由承包人自费修复缺陷,因此造成进度延误的,竣工日期不予延长。

(3)由承包人提供的竣工后试验的生产性材料,在专用条款中列出类别或(和)清单。

6.1.3 承包人对供应商的选择。依据3.8.1款约定的由承包人提交的并经发包人批准的供应商的名单中,由招标选择相关采购物资的供货商或制造厂。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交招标文件,发包人参加承包人对供应商的考察、评标、定标。

承包人不得在设计文件中或以口头暗示方式指定供应商和加工制造厂,特殊情况或只有唯一厂家的除外。发包人不得以口头暗示方式指定供应商和加工制造厂。

6.1.4 工程物资所有权。根据6.1.1款和6.1.2款约定提供的永久性工程设备、材料和部件,在运抵现场的交货地点后,所有权转为发包人所有。发包人履行其合同约定的付款义务。在发包人接收工程前,承包人有义务对工程设备、材料和部件进行保管、维护和保养,未经发包人批准不得运出现场。

6.2 检验

6.2.1 工厂检验与报告

(1)承包人遵守相关法律规定,负责6.1.2款约定的永久性工程设备、材料、部件和备品备件,及竣工后试验物资的强制性检查、检验、监测和试验,并向发包人提供相关报告。报告内容、报告期和提交份数,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合同

28/94 (2)承包人邀请发包人参检时,在进行相关加工制造阶段的检查、检验、监测和试验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参检的内容、地点和时间。发包人在接到邀请后的5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参检或不参检。发包人参检时,在接到本款第(1)项承包人发出的报告后5日内通知承包人。

(3)发包人承担其参检人员在参检期间的工资、补贴、差旅费和住宿费等,承包人负责办理进入相关厂家的许可,并提供方便。

(4)发包人委托有资格、有经验的第三方代表发包人自费参检的,在接到承包人邀请函或报告后的5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并写明受托单位及受托人员的名称、姓名及授予的职权。

(5)发包人及其委托人的参检,并不能解除承包人对其采购的工程设备、材料和部件的质量责任。

6.2.2 覆盖和包装的后果。发包人已在6.2.1款约定的日期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参检,并依据约定日期提前或按时到达指定地点,但加工制造的设备、材料、部件(包括竣工后试验的物资)已经被覆盖、包装或已运抵启运地点时,发包人有权责令承包人将其运回原地、拆除覆盖、包装,重新进行检查或检验或检测或试验及复原,承包人承担因此发生的费用。因此造成工程关键路径延误的,竣工日期不予延长。

6.2.3 未能按时参检。发包人未能按6.2.1款的约定时间参检,承包人可自行组织检查、检验、检测和试验,质检结果视为是真实的。发包人此后指令重新检查、检验、检测和试验,或增加试验细节或改变试验地点的,有权以变更指令通知承包人。经质检合格时,所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造成工程关键路径延误的,竣工日期相应顺延;经质检不合格时,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竣工日期不予延长。

6.2.4 现场清点与检查

(1) 发包人根据6.1.1款约定负责提供的永久性工程设备、材料和部件,在运抵现场前5天通知承包人。发包人(或包括为发包人提供设备、材料和部件的供应商)与承包人(或包括其分包人)按每批货物的提货单据清点箱件数量及外观检查,并根据装箱单清点箱内数量、出厂合格证、图纸、文件资料及外观检查。经检查清点后双方人员签署交接清单。 *********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合同

29/94 经现场检查清点发现箱件短缺,箱件内的数量、图纸、资料短缺,或有外观缺陷的,发包人负责补齐、自费修复,缺陷未能修复之前不得用于工程。当发包人委托承包人修复缺陷时,另行签订追加合同。因上述情况造成工程关键路径延误的,竣工日期相应顺延。

(2) 承包人根据6.1.2款约定负责提供的永久性工程设备、材料和部件,在运抵现场前5天通知发包人。承包人(包括承包人、或为承包人提供设备、材料和部件的供应商、或分包人)与发包人(包括发包人、或其代表、或其监理人)按每批货物的提货单据清点箱件数量及外观检查,并根据装箱单清点箱内数量、出场合格证、图纸、文件资料及外观检查。经检查清点后,双方人员签署交接清单。

经现场检查清点发现箱件短缺,箱件内的数量、图纸、资料短缺,或有外观缺陷的,承包人负责补齐、自费修复,缺陷未能修复之前不得用于工程。因此造成的费用增加、竣工日期延误,由承包人负责。

6.2.5 质量监督部门及消防、环保等部门的参检。发包人、承包人随时接受质量监督部门、消防部门、环保部门、行业等专业检查人员对制造厂、安装及试验过程的现场检查,其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为此提供方便。造成工程关键路径延误的,竣工日期相应顺延。

对参检中提出的修改、更换等意见,根据6.1.1款或6.1.2款约定提供的责任方来承担增加的相关费用。因此造成工程关键路径延误的,责任方为承包人时,竣工日期不予延长;责任方为发包人时,竣工日期相应顺延。

6.3 进口工程物资和报关、清关

6.3.1 永久性工程设备、材料和部件的进口采购责任方,及招标询价方式,在专用条款中约定。采购责任方负责报关、清关,另一方有义务协助。

6.3.2 进口工程设备、材料和部件的报关、清关的延误,造成工程关键路径延误时,承包人负责进口采购的, 竣工日期不予延长,增加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负责进口采购的,竣工日期给予相应延长。

6.4 运输与超限物资运输

工程超限物资(超重、超长、超宽、超高)的运输,由承包人负责,超限运输和特殊措施等全部费用,包含在中标合同价格内。因超限物资运输造成的费用*********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合同

30/94 增加,由承包人承担。造成工程关键路径延误时,竣工日期不予延长。

6.5 重新订货及后果

6.5.1 依据6.1.1款及6.3.1款的约定,由发包人负责提供的永久性工程设备、材料和部件存在缺陷时,经发包人组织修复仍不合格的,由发包人负责重新订货并运抵现场。因此造成承包人的停工、窝工,由发包人承担所发生的实际费用;使关键路径延误时,竣工日期相应顺延。

6.5.2 依据6.1.2款及6.3.1款的约定,由承包人负责提供的永久性工程设备、材料和部件存在缺陷时,经承包人修复仍不合格的,由承包人负责重新订货并运抵现场。因此造成的费用增加、竣工日期延误,由承包人负责。

6.6 工程物资保管与剩余

6.6.1 工程物资保管。根据6.1.1款由发包人负责提供的工程物资、6.1.2款由承包人负责提供的工程物资的约定,并委托承包人保管的,其工程物资的类别和估算数量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承包人按说明书的相关规定进行保管、维护、保养,防止变形、变质、污染和对人身造成伤害。在专用条款约定承包人提交保管维护方案的时间,方案包括:工程物资分类和保管、保养、保安、领用制度,以及库房、特殊保管库房、堆场、道路、照明、消防、设施、器具等规划。保管所需的一切费用,包含在中标合同价格内。由发包人提供的库房、堆场、设施和设备,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6.6.2 剩余工程物资的移交。承包人为永久性工程保管的物资,在竣工试验完成后,剩余的工程物资无偿移交给发包人(除非专用条款另有约定)。 第7条 施工

7.1 发包人的义务

7.1.1 提供基准坐标资料。发包人以书面形式并按约定时间将工程场地的基准坐标资料(包括基准控制点、基准控制标高和基准坐标控制线)提交给承包人。发包人有义务与承包人在现场交验。发包人提供基准坐标的内容和时间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因发包人提供基准坐标资料的延误,导致工程关键路径延误的,竣工日期相应顺延。

7.1.2 审查总体施工组织设计。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根据7.2.2款约定提交*********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合同

31/94 的总体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审查,并在接到后的20日内提出建议、要求和补充要求。发包人的建议和要求,并不能减轻或免除承包人的任何合同责任。发包人未能在20日内提出任何建议和要求的,承包人有权按提交的总体施工组织设计实施。

7.1.3 进场条件和进场日期。发包人根据批准的初步设计和7.2.3款约定由承包人提交的临时占地资料,与承包人约定进场条件,确定进场日期。发包人完成进场道路、用地许可、拆迁及补偿等工作,保证承包人能够按时进入现场开始准备工作。进场条件和进场日期在专用条款约定。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承包人的进场时间延误,竣工日期顺延。发包人承担承包人因此发生的相关窝工费用。

7.1.4 提供临时用水电等和节点铺设。发包人按7.2.4款的约定,在承包人进场前将施工临时用水、电等接至约定的节点位置,并保证其需要。上述临时使用的水电等的类别、取费单价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发包人按实际计量收费。发包人无法提供的水电等,承包人纳入报价。

发包人未能按约定的类别和时间完成节点铺设,使开工时间延误,竣工日期顺延。未能按约定的品质和数量提供水、电等,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导致工程关键路径延误的,竣工日期相应顺延。

7.1.5 办理开工等批准手续。发包人在开工日期前,办妥需要由发包人办理的开工批准或施工许可证、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及其他所需的许可、证件和批文等。

7.1.6 施工过程中须由发包人办理的批准。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根据7.2.6款的约定,通知须由发包人办理的各项批准手续,由发包人申请办理。

因发包人未能按时办妥上述批准手续,给承包人造成的窝工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导致工程关键路径延误的,竣工日期相应顺延。

7.1.7 提供施工障碍资料。发包人按合同约定的内容和时间提供与施工场地相关的地下和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坐标位置。发包人根据5.2.1款第(1)项、第(2)项的约定,已经提供的不再提供。承包人对发包人在合同约定时间之后提供的障碍资料,依据13.2.3款施工变更的约定提交变更申请,发包人给予合理批准。

因发包人未能提供上述施工障碍资料或提供的资料不真实、不准确、不齐全,给承包人造成损失或损害的,由发包人承担赔偿责任。导致工程关键路径延误的,*********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合同

32/94 竣工日期相应顺延。

7.1.8 承包人新发现的施工障碍。发包人根据承包人按照7.2.8款的约定发出的通知,与有关单位联系、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及临近的影响工程实施的建筑物、构筑物、文物建筑、古树、名木、地下管线、线缆以及地下文物、化石和坟墓等的保护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对于新发现的施工障碍,承包人可依据13.2.4款的约定提交施工变更申请,发包人给予合理批准。施工障碍导致工程关键路径延误的,竣工日期相应顺延。

7.1.9 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根据7.8款约定提交的“健康、安全、环境”管理计划后20日内对之进行确认。发包人有权检查其实施情况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承包人按照发包人合理建议自费整改。

7.1.10 发包人履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由发包人履行的其他义务。 7.2 承包人的义务

7.2.1 坐标复验和放线。承包人有义务在现场与发包人共同复验基准坐标资料(含基准控制点、基准控制标高和基准坐标控制线)。承包人按发包人提供的基准坐标资料,对工程、单项工程、施工部位放线,并对放线的准确性负责。

承包人有义务提出并纠正发包人提供的基准坐标资料中的差错,因此增加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导致工程关键路径延误的,竣工日期相应顺延。

7.2.2 施工组织设计。承包人在施工开工15天前或约定的其他时间内,向发包人提交总体施工组织设计。随着施工进展向发包人提交主要单项工程和主要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对发包人提出的合理建议和要求,承包人自费修改完善。

总体施工组织设计提交的份数和时间,及需提交施工组织设计的主要单项工程和主要分部分项工程的名称、份数和时间,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7.2.3 提交临时占地资料。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发包人提交, (1)根据6.6.1款工程物资保管的约定,库房、堆场、道路用地的坐标位置、面积、占用时间、用途说明,并须单列需要由发包人租地的坐标位置、面积、占用时间和用途说明;

(2)施工用地的坐标位置、面积、占用时间、用途说明,并须单列要求发包人租地的坐标位置、面积、占用时间和用途说明; *********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合同

33/94 (3)进入施工现场道路的入口坐标位置,并指明要求发包人铺设与城乡公共道路相连接的道路走向、长度、路宽、等级、桥涵承重、转弯半径和时间要求。 因承包人未能按时提交上述资料,导致7.1.3款约定的进场日期延误的,由此增加的费用或(和)竣工日期延误,由承包人负责。

7.2.4 临时用水电等。承包人在开工日期30天前或约定的其他时间前,并按本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发包人能够提供的水电等临时使用的类别,向发包人提交施工(含永久性工程物资保管)所需的临时用水电等的品质、正常用量、高峰用量、使用时间和节点位置。承包人自费负责计量仪器的购买、安装和维护,并依据7.1.4款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单价向发包人交费(除非另有约定)。

因承包人未能按约定时间提交上述资料,造成承包人的费用增加和竣工日期延误时,由承包人负责。

7.2.5 协助发包人办理开工等批准手续。承包人在工程开工20天前,通知发包人向有关部门办理须由发包人办理的开工批准或施工许可证、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及其他许可、证件、批件等。发包人需要时,承包人有义务提供协助。发包人委托承包人代办并被承包人接受时,另行签订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7.2.6 施工过程中须通知办理的批准。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因临时增加场外临时用地,临时要求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爆破作业,或可能损坏道路、管线、电力、邮电、通讯等公共设施的,提前20天通知发包人办理相关申请批准手续。并按发包人的要求,提供需要承包人提供的相关文件、资料、证件等,有义务予以配合。

因承包人未能在20天前通知发包人或未能按时提供由发包人办理申请时要求的承包人的相关文件、资料和证件等,造成承包人窝工、停工和竣工日期延误的,由承包人负责。

7.2.7 提供施工障碍资料。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在每项地下或地上施工部位开工20天前,向发包人提交施工场地的具体范围及其坐标位置,发包人须对上述范围内提供相关的地下和地下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坐标位置(不包括发包人根据5.2.1款第(1)项、第(2)项中已提供的现场障碍资料)。对于发包人在合同约定时间之后提出的现场障碍资料,按照13.2.3款的施工变更的约定办理。 *********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合同

34/94 发包人已提供上述相关资料,因承包人未能履行保护义务,造成的损失、损害和责任,由承包人负责。因此造成工程关键路径延误的,承包人按4.1.2款的约定,自费赶上。

7.2.8 新发现的施工障碍。承包人对在施工过程中新发现的场地周围及临近影响施工的建筑物、构筑物,古树、名木、以及地下管线、线缆、文物、化石和坟墓等,立即采取保护措施,及时通知发包人。新发现的施工障碍,按照13.2.3款的施工变更约定办理。

7.2.9 承包人有义务保证其人力、机具、设备、设施、措施材料、周转材料及其他施工资源,满足实施工程的需求。

7.2.10 承包人有义务在施工前,向施工分包人和监理人说明设计文件的意图,解释设计文件,及时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有关问题。

7.2.11 工程的保护与维护。承包人在开工之日至发包人接收工程或(和)单项工程之日,负责工程的保护、维护和保安责任,保证工程不因承包人的施工而受到任何损失、损害。

7.2.12 清理现场。承包人负责在施工过程中及完工后对现场进行清理、分类堆放,将残余物、废弃物、垃圾等运往发包人、或当地有关部门指定的地点。承包人不再使用的机具、设备、设施和临时工程等撤离现场,或运到发包人指定的场地。

7.2.13 承包人有义务履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应由承包人履行的其他相关义务。

7.3 施工技术方法

承包人的施工技术方法符合有关操作规程、安全规程及质量标准。 发包人对关键施工技术方法确认时,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该方法后的5日内予以确认或提出建议,发包人的任何此类确认和建议,并不能减轻或免除承包人的任何合同责任。

7.4 人力和机具资源

7.4.1 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格式、内容、份数和提交时间,向发包人提交施工人力资源计划一览表。施工人力资源计划符合施工进度计划的需要。并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报表格式、内容、份数和报告期,向发包人提供实际进场的人力*********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合同

35/94 资源信息。

承包人未能按施工人力资源计划一览表投入足够工种和人力,导致实际施工进度明显落后于施工进度计划时,发包人有权通知承包人按计划一览表列出的工种和人数,在合理时间内调派人员进入现场。否则,发包人有权责令承包人将某些单项工程、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另行分包,因此发生的费用及延误的时间由承包人承担。

7.4.2 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格式、内容、份数和提交时间,向发包人提交主要施工机具资源计划一览表。施工机具资源计划符合施工进度计划的需要。并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报表格式、内容、份数和报告期,向发包人提供实际进场的主要施工机具信息。

承包人未能按施工机具资源计划一览表投入足够的机具,导致实际施工进度落后于施工进度计划时,发包人有权通知承包人按该一览表列出的机具数量,在合理时间内调派机具进入现场。否则,发包人有权责令承包人另行租赁机具,因此所发生的费用及延误的时间由承包人承担。

7.5 质量与检验 7.5.1 质量与检验

(1)承包人及其分包人随时接受发包人、工程总监、行政主管部门、质量管理部门、安全管理部门、行业质量安全检查人员或发包人委派的第三方质量检查单位所进行的安全质量的监督和检查。承包人为此类监督、检查提供方便。

(2)发包人委托第三方对施工质量进行检查、检验、检测和试验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第三方的验收结果视为发包人的验收结果。

(3)承包人遵守施工质量管理的有关规定,负有对其操作人员进行培训、考核、图纸交底、技术交底、操作规程交底、安全程序交底和质量标准交底,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

(4) 承包人按照设计文件、施工标准的规定和合同约定,对永久性工程的设备、材料、部件(包括建筑构配件)进行检查、检验、检测和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并有义务自费修复和更换不合格的设备、材料、部件,因此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的,由承包人负责。

(5) 承包人的施工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合同中*********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合同

36/94 约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对不符合质量标准的施工部位,承包人有义务自费修复、返工、或更换、或重置,因此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的由承包人负责。

7.5.2 质检部位与参检方。质检部位分为:发包人、监理人与承包人三方参检的部位;监理人与承包人两方参检的部位;第三方或承包人一方参检的部位。对施工质量进行检查的部位、检查标准及验收的表格格式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按上述约定,经承包人一方检查合格的部位,报发包人或监理人备案。发包人和工程总监有权随时对备案的部位进行抽查或全面检查。

7.5.3 通知参检方的参检。承包人自行检查、检验、检测和试验合格的,按7.5.2款专用条款约定的质检部位和参检方,通知相关参检单位参加检查。参检方未能按时参加的,承包人将自检合格的结果于其后的24小时内送交发包人或(和)监理人签字,24小时后未能签字,视为质检结果已被发包人认可。此后3日内,承包人发出视为发包人或(和)监理人已确认该质检结果的通知。

7.5.4 质量检查的权利。发包人及其授权的监理人或第三方,在不妨碍承包人正常作业的情况下,具有对任何施工区域进行质量监督、检查、检验、检测和试验的权利。承包人为此类质量检查活动提供便利。当其检查、检验、检测、试验的结果合格,承包人增加的费用或(和)工程关键路径延误时,按13条变更和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作为一项变更。

经质检发现因承包人原因引起的质量缺陷,有权下达修复、暂停、拆除、返工、重新施工、更换等指令。由此增加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使竣工日期延误时,不予延长。

7.5.5 重新进行质量检查。按7.5.3款的约定,经质量检查合格的工程部位,发包人有权在不影响工程正常施工的条件下,重新进行质量检查。其检查、检验、检测、试验的结果不合格时,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造成工程关键路径延误的,竣工日期不予延长;其检查、检验、检测、试验的结果合格时,承包人增加的费用或(和)使竣工日期延误,按13条变更和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作为一项变更。

7.5.6 因发包人代表或(和)监理人的指令失误,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发生的追加施工费用,由发包人承担。造成工程关键路径延误,竣工日期相应顺延。

7.6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合同

37/94 7.6.1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需要质检的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部位的分类、部位、质检内容、质检标准、质检表格和参检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7.6.2 验收通知和验收。承包人对自检合格的隐蔽工程或中间验收部位,在隐蔽工程或中间验收前的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或(和)监理人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验收合格,双方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覆盖、进行紧后作业,编制并提交隐蔽工程竣工资料。

发包人或(和)监理人在验收合格24小时后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的,视为发包人或(和)监理人已经认可验收记录,承包人可隐蔽或进行紧后作业。经发包人或(和)监理人验收不合格的,承包人需在发包人或(和)监理人限定的时间内修正,重新通知发包人或(和)监理人验收。

7.6.3 未能按时参加验收。发包人或(和)监理人不能按时参加隐蔽工程或中间验收部位验收的,在收到验收通知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验收,又未能参加验收的,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其验收记录视为已被发包人、监理人认可。

7.6.4 再检验。发包人或(和)监理人在任何时间内,有权对已经验收的隐蔽工程要求重新检验,承包人按要求拆除覆盖、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经检验不合格时,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使工程关键路径延误时,竣工日期不予延长;经检验合格时,承包人增加的费用、或工程关键路径的延误,按照13条变更和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作为一项变更。

7.7 对施工质量结果的争议

7.7.1 对施工质量结果的争议,首先协商解决。经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委托双方一致同意的具有相应资格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进行鉴定。

根据鉴定结果,责任方为承包人时,因此造成的费用增加或竣工日期延误,由承包人负责;责任方为发包人时,因此造成的费用增加由发包人承担,工程关键路径因争议受到延误的,竣工日期相应顺延。

7.7.2 根据鉴定结果,合同双方均有责任时,根据各方的责任大小,协商分担发生的费用;因此造成工程关键路径延误时,商定对竣工日期的延长。当双方对分担的费用、竣工日期延长不能达成一致时,按16.3款争议和裁决的约定程序解决。 *********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合同

38/94 7.8 健康、安全、环境 7.8.1 健康、安全、环境管理

(1)遵守有关健康、安全、环境的各项法律规定,是双方的义务。 (2)健康、安全、环境管理实施计划。在现场开工前或约定的其他时间内,承包人将健康、安全、环境管理实施计划提交给发包人。该计划的管理、实施费用包括在合同价格中。发包人在收到该计划后15日内提出建议,并予以确认,承包人根据发包人的建议自费修正。该计划提交的份数和提交时间,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3)在承包人实施健康、安全、环境管理实施计划的过程中,发包人需要在该计划之外采取特殊措施的,按13条变更和合同价格调整的约定,作为一项变更。

(4)当事人确保其在现场的所有雇员及其分包人的雇员都经过了足够的培训并具有经验,能够胜任健康、安全、环境管理工作。

(5)当事人遵守所有与实施本工程和使用施工设备相关的现场卫生、安全和环保的法律规定,并按规定各自办理相关手续。

(6)承包人为现场开工部分的工程建立健康保障条件、搭设安全设施并采取环保措施等,为发包人办理施工许可证提供条件。因承包人原因导致施工许可的批准推迟,造成费用增加或工程关键路径延误时,由承包人负责。

(7)当事人配备专职工程师或管理人员,负责管理、监督、指导职工健康、安全保护和环境保护工作。承包人对其分包人负责。

(8)承包人随时接受政府有关行政部门、行业机构、发包人、工程总监的健康、安全、环境检查人员的监督和检查,并为此提供方便。

7.8.2 现场职业健康管理

(1)承包人遵守适用的职业健康的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包括对雇用、健康、安全、福利等方面的规定),负责现场实施过程中其人员的职业健康和保护。

(2)承包人遵守适用的劳动法规,保护其雇员的合法休假权等合法权益,并为其现场人员提供劳动保护用品、防护器具、防暑降温用品、必要的现场食宿条件和安全生产设施。

(3)承包人对其施工人员进行相关作业的职业健康知识培训、危险及危害因素交底、安全操作规程交底、采取有效措施,按有关规定提供防止人身伤害的保*********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合同

39/94 护用具。

(4)承包人在有毒有害作业区域设置警示标志和说明。发包人及其委托人员未经承包人允许、未配备相关保护器具,进入该作业区域所造成的伤害,由发包人承担责任和费用。

(5)承包人对有毒有害岗位进行防治检查,对不合格的防护设施、器具、搭设等及时整改,消除危害健康的隐患。

(6)承包人采取卫生防疫措施,配备医务人员、急救设施,保持食堂的饮食卫生,保持住地及其周围的环境卫生,维护施工人员的健康。

7.8.3 现场安全管理

(1)发包人、监理人对其在现场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提供必要的个人安全用品,并对他们所造成的安全事故负责。发包人、监理人不得强令承包人违反安全施工、安全操作及竣工试验或(和)竣工后试验的有关安全规定。因发包人、监理人及其现场工作人员的原因,导致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由发包人承担相关责任及所发生的费用。工程关键路径延误时,竣工日期给予顺延。

因承包人原因,违反安全施工、安全操作、竣工试验或(和)竣工后试验的有关安全规定,导致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工程关键路径延误时,由承包人承担。

(2)各方人员须遵守有关禁止通行的须知,包括禁止进入工作场地以及临近工作场地的特定区域。未能遵守此约定,所造成的伤害、损坏和损失,由未能遵守此项约定的一方负责。

(3) 承包人按合同约定负责现场的安全工作,包括其分包人的现场。对有条件的现场实行封闭管理。根据工程特点,在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中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对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部分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包括维护安全、防范危险和预防火灾等措施。

(4)承包人(包括承包人的分包人、供应商及其运输单位)对其现场内及进出现场途中的道路、桥梁、地下设施等,采取防范措施使其免遭损坏,专用条款另有约定除外。因未按约定采取防范措施所造成的损坏或(和)竣工日期延误,由承包人负责。

(5)承包人对其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操作培训,安全操作规程交底,采取安全*********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合同

40/94 防护措施,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和说明,进行安全检查,消除事故隐患。

(6)承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高温高压、易燃易爆区域和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作业时,对施工现场及毗邻的建筑物、构筑物和特殊作业环境可能造成的损害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施工开始前须向发包人或(和)监理人提交安全防护措施方案,经认可后实施。

(7)承包人实施爆破、放射性、带电、毒害性及使用易燃易爆、毒害性、腐蚀性物品作业时(含运输、储存、保管)时,在施工前1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或(和)监理人,并提交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方案,经认可后实施。

(8)安全防护检查。承包人在作业开始前,通知发包人代表或(和)监理人对其提交的安全措施方案,及现场安全设施搭设、安全通道、安全器具和消防器具配置、对周围环境安全可能带来的影响等进行检查,并根据发包人或(和)监理人提出的整改建议自费整改。发包人或(和)监理人的检查、建议,并不能减轻或免除承包人的合同责任。

7.8.4 现场的环境保护管理

(1)承包人负责在现场施工过程中保护现场周围的建筑物、构筑物、文物建筑、古树、名木,及地下管线、线缆、文物、化石和坟墓等。因承包人未能通知发包人,并未能得到发包人进一步指示的情况下,所造成的损害、损失、赔偿等费用增加,或(和)竣工日期延误,由承包人负责。

(2)承包人采取措施,并负责控制或(和)处理现场的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和噪声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因此发生的伤害、赔偿、罚款等费用增加,或(和)竣工日期延误,由承包人负责。

(3)施工现场残留、废弃的垃圾,承包人及时或定期运到发包人或当地有关行政部门指定的地点,防止对周围环境的污染及对作业的影响。因此导致当地行政部门的罚款、赔偿等增加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7.8.5 事故处理

(1) 承包人或其分包人的人员,在现场作业过程中发生死亡、伤害事件时,承包人或其分包人立即采取救护措施,并立即报告发包人和(或)救援单位,发包人有义务为此项抢救提供必要条件。承包人维护好现场并采取防止事故蔓延的相应措施。 *********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合同

41/94 (2) 对重大伤亡、重大财产、环境损害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立即通知发包人代表和监理人。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处理。

(3) 合同双方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按照政府有关部门调查认定的最终结果办理。

(4) 因承包人的原因致使建筑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设备保证期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由承包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5) 因承包人原因发生员工食物中毒、地方病及职业健康事件的,承包人应承担责任。 第8条 竣工试验

本合同工程包含竣工试验,遵守本条约定。 8.1 竣工试验的义务 8.1.1 承包人的义务

(1)在单项工程或(和)工程的竣工试验开始前,承包人须完成相应单项工程或(和)工程的施工作业(不包括:为竣工试验、竣工后试验必须预留的施工部位、不影响竣工试验的缺陷修复和零星扫尾工程);并在竣工试验开始前,按合同约定需完成的检查、检验、检测和试验。

(2)在竣工试验开始前,承包人根据7.6款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部位的约定,向发包人提交相关的质检资料及其竣工资料。

(3)根据第 10条竣工后试验的约定,由承包人指导发包人进行竣工后试验的,承包人须完成5.4款约定的操作维修人员培训,并在竣工试验前提交5.2.4款约定的操作维修手册。

(4)竣工试验方案。在达到竣工试验条件20日前,承包人将竣工试验方案提交给发包人。发包人在10日内对方案提出建议和意见,承包人根据发包人提出的建议和意见自费对竣工试验方案进行修正。竣工试验方案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合同附件,由承包人负责实施。竣工试验方案提交的份数和提交时间,在专用条款中约定。方案包括:

1) 竣工试验方案编制的依据和原则; *********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合同

42/94 2) 组织机构设置、责任分工;

3) 单项工程竣工试验的试验程序、试验条件; 4) 单件、单体、联动试验的试验程序、试验条件;

5) 竣工试验的设备、材料和部件的类别、性能标准、试验及验收格式; 6) 水、电、动力等条件的品质和用量要求; 7) 安全程序、安全措施及防护设施;

8) 竣工试验的进度计划、措施方案、人力及机具计划安排; 9) 其他

(5)承包人的竣工试验包括根据8.1.2款第(3)项发包人新委托给承包人进行的永久性工程的设备、材料和部件的竣工试验。

(6)承包人按照试验条件、试验程序,及5.2.3款第(3)项约定的标准、规范和数据,完成竣工试验。

8.1.2 发包人的义务

(1)发包人有义务按确认后的竣工试验方案,提供电力、供水、动力及由发包人提供的消耗材料等。所提供的电力、供水、动力及相关消耗材料等须满足竣工试验对其品质、用量及时间的要求。

(2)发包人有义务提供竣工试验的消耗材料和备品备件(库存有的话)。其中: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损坏的,发包人有权从合同价格中扣除相应款项;因合理耗损或发包人原因造成的,发包人免费提供。

(3)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对根据6.1.1款约定,由发包人提供的永久性工程设备、材料、部件进行竣工试验的服务费,已包含在合同价格中。合同实施过程中发包人新委托的,依据13条变更和合同价格调整的约定,作为一项变更。

(4)根据本款第(3)项发包人委托给承包人进行的设备、材料、部件的竣工试验,承包人按发包人提供的试验条件、试验程序进行竣工试验,其试验结果须符合5.2.3款第(3)项约定的标准、规范和数据,发包人对该部分的试验结果负责。

8.1.3 竣工试验领导机构。竣工试验领导机构负责竣工试验的领导、组织和协调。承包人提供竣工试验所需的人力、机具并负责完成试验。发包人负责组织、协调、提供竣工试验方案中约定的相关条件及竣工试验的验收。 *********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合同

43/94 8.2 竣工试验的检验和验收

8.2.1 根据5.2.3款第(3)项约定的标准、规范、数据,及8.1.1款第4项竣工试验方案的第5)子项的约定进行检验和验收。

8.2.2 承包人在竣工试验开始前,依据8.1.1款的约定,对各方提供的试验条件进行检查落实后,双方人员在相关表格上签字。因发包人提供的竣工试验条件的延误,给承包人带来窝工损失,由发包人负责。使关键路径的竣工试验进度计划延误时,竣工日期相应顺延;因承包人原因未能按时落实竣工试验条件,增加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使竣工试验进度延误时,承包人按4.1.2款的约定自费赶上。

8.2.3 承包人在某项竣工试验开始36小时前,向发包人或(和)监理人发出通知,通知包括试验的项目、内容、地点和验收时间。发包人或(和)监理人在接到通知后的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参加,试验合格后,双方在试验记录及验收表格上签字。

发包人或(和)监理人在验收合格的24小时后,不在试验记录和验收表格上签字,视为发包人或(和)监理人已经认可此项验收,承包人可进行隐蔽、紧后作业。

验收不合格的,在发包人或(和)监理人指令的时间内由承包人修正并重新试验,并通知发包人或(和)监理人重新验收。

8.2.4 发包人或(和)监理人不能按时参加试验和验收时,在接到通知后的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24小时。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试验,又未能参加试验和验收,承包人可按通知的试验项目内容自行组织试验,试验结果视为经发包人或(和)监理人认可并通过验收。

8.2.5 不论发包人或(和)监理人是否参加竣工试验和验收,发包人有权责令重新试验。当重新试验不合格时,承包人增加的费用由承包人负责,使竣工试验进度延误时,竣工日期不予延长;当重新试验合格时,承包人增加的费用,或(和)竣工日期的延长,按照13条变更和合同价格调整的约定,作为一项变更。

8.2.6 竣工试验验收日期的约定

(1)某项竣工试验的验收日期和时间。按该项竣工试验通过的日期和时间,作为该项竣工试验验收的日期和时间; *********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合同

44/94 (2)单项工程竣工试验的验收日期和时间。按其中最后一项竣工试验通过的日期和时间,作为该单项工程竣工试验验收的日期和时间;

(3)工程的竣工试验日期和时间。按最后一个单项工程通过竣工试验的日期和时间,作为工程竣工试验验收的日期和时间。

8.3 竣工试验的安全和检查

8.3.1 承包人按7.8款健康、安全和环境的约定,并结合竣工试验的通电、通水、通气、试压、试漏、吹扫、转动等特点,对触电危险、易燃易爆、高温高压、压力试验、机械设备运转等制定竣工试验的安全程序、安全制度、防火措施、事故报告制度及事故处理方案在内的安全操作方案,并将该方案提交给发包人确认,对发包人提出的建议、意见和要求,承包人自费修正,并经发包人确认后实施。发包人的确认并不能减轻或免除承包人的合同责任。承包人为竣工试验提供安全防护措施和防护用品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格中。

8.3.2 承包人对其人员进行竣工试验的安全培训,并对竣工试验的安全操作程序、场地环境、操作制度、应急处理措施等进行交底。

8.3.3 发包人或(和)监理人有义务按照经确认的竣工试验安全方案中的安全规程、安全制度、安全措施等,对其管理人员和操作维修人员进行竣工试验的安全教育,自费提供参加监督、检查人员的防护设施。

8.3.4 发包人或(和)监理人有权监督、检查承包人在竣工试验安全方案中列出的工作及落实情况,有权提出安全整改及发出整顿指令。承包人有义务按照指令进行整改、整顿,所增加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因此造成工程竣工试验进度计划延误时,承包人遵照4.1.2款的约定自费赶上。

8.3.5 按8.1.3款竣工试验领导机构的决定,开展竣工试验的组织、协调和实施,防止人身伤害和事故发生。

因发包人的原因造成的事故,由发包人承担其相应责任、费用和赔偿。造成工程竣工试验进度计划延误时,竣工日期相应顺延。

因承包人的原因造成的事故,由承包人承担其相应责任、费用和赔偿。造成工程竣工试验进度计划延误时,按4.1.2款的约定自费赶上。

8.4 延误的竣工试验

8.4.1 因承包人的原因使某项、某单项工程落后于竣工试验进度计划的,承*********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合同

45/94 包人按4.1.2款的约定自费采取措施,赶上竣工试验进度计划。

8.4.2 因承包人的原因造成竣工试验延误,致使合同约定的工程竣工日期延误时,根据4.5款误期损害赔偿的约定,承包人承担误期赔偿责任。

8.4.3 发包人组织的竣工试验。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未能按竣工试验领导机构决定的竣工试验进度计划进行某项竣工试验时,且在收到试验领导机构发出的通知后的10日内无正当理由,仍未进行该项竣工试验时,发包人有权自行组织该项竣工试验,试验的风险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8.4.4 发包人未能根据8.1.2款的约定履行其义务,导致承包人竣工试验延误,费用增加时由发包人承担其合理费用,使竣工试验进度计划延误时,竣工日期给予相应顺延。

8.5 重新试验和验收

8.5.1 承包人未能通过相关的竣工试验,可依据8.1.1款第(6)项的约定重新进行此项试验,并按8.2款的约定进行检验和验收。

8.5.2 不论发包人或(和)监理人是否参加竣工试验和验收,承包人未能通过的竣工试验,发包人均有权通知承包人再次按8.1.1款第(6)项的约定进行此项竣工试验,并按8.2款的约定进行检验和验收。

8.6 未能通过竣工试验

8.6.1 因发包人的下述原因导致竣工试验未能通过的,承包人进行竣工试验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使竣工试验进度计划延误时,竣工日期相应延长:

(1) 发包人未能按确认的竣工试验方案中的技术参数、时间及数量提供电力、动力、水等试验条件,导致竣工试验未能通过;

(2) 发包人指令承包人按发包人的竣工试验条件、试验程序和试验方法进行试验和竣工试验,导致该项竣工试验未能通过;

(3) 发包人对承包人竣工试验的干扰,导致竣工试验未能通过; (4) 因发包人的其他原因,导致竣工试验未能通过。

8.6.2 因承包人原因未能通过竣工试验,该项竣工试验允许再进行,但再进行最多为两次,两次试验后仍不符合验收条件,竣工日期不予延长,相关费用及相关事项按下述约定处理。

(1)该项竣工试验未能通过,对该项操作或使用不存在实质影响,承包人自*********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合同

46/94 费修复。无法修复时,发包人有权扣减该部分的相应付款,视为通过;

(2)该项竣工试验未能通过,对该单项工程未产生实质性操作和使用影响,发包人可相应扣减该单项工程的合同价款,视为通过;

(3)该项竣工试验未能通过,对操作或使用有实质性影响,发包人有权指令承包人更换相关部分,并进行竣工试验。发包人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使竣工日期延误时,承包人承担误期损害赔偿责任。

(4)未能通过竣工试验,使单项工程的任何主要部分丧失了生产、使用功能时,发包人有权指令承包人更换相关部分,承包人因此招致的费用增加、竣工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使发包人增加的费用,有权根据16.2.1款的索赔约定向承包人提出索赔。

(5) 未能通过的竣工试验,使整个工程丧失了生产或(和)使用功能时,发包人有权指令承包人重新设计、重置相关部分,因此招致的费用增加、竣工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且有权根据16.2.1款的索赔约定,向承包人提出索赔。或根据18.4款的约定,有权解除合同。

8.7 竣工试验结果的争议

8.7.1 协商解决。对竣工试验结果有争议的,首先协商解决。

8.7.2 委托鉴定机构。经协商,对竣工试验结果仍有争议的,共同委托一个具有相应资格的检测机构进行鉴定。经鉴定:

(1)责任方为承包人时,所需的鉴定费用及因此造成发包人增加的合理费用由承包人承担,竣工日期不予延长;

(2)责任方为发包人时,所需的鉴定费用及因此造成承包人增加的合理费用由发包人承担,竣工日期相应顺延;

(3)双方均有责任时,根据其责任大小协商分担费用,并根据竣工试验计划的延误情况协商竣工日期延长。当双方对费用分担、竣工日期延长发生争议时,依据16.3款争议和裁决的约定解决。 第9条 工程接收

9.1 工程接收

9.1.1 按单项工程或(和)按工程接收。根据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和特点,在专用条款约定对单项工程或(和)工程进行接收。 *********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合同

47/94 (1) 按单项工程或(和)工程接收

根据第10条竣工后试验的约定,由承包人负责指导发包人进行单项工程或(和)工程竣工后试验,并承担试运行考核责任的。在专用条款中约定,接收单项工程的先后顺序及时间安排,或接收工程的时间安排。

由发包人负责单项工程或(和)工程竣工后试验及其试运行考核责任的,在专用条款中约定接收工程的日期或接收单项工程的先后顺序及时间安排。

(2) 对不存在竣工试验或竣工后试验的单项工程或(和)工程,承包人完成扫尾工程和缺陷修复,并符合合同约定的验收标准的,按合同约定办理工程接收和竣工验收。

9.1.2 接收工程时承包人提交的资料。除按8.1.1款(1)至(3)项约定已经提交的资料外,需提交竣工试验完成的验收资料的类别、内容、份数和提交时间,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9.2 接收证书

9.2.1 承包人在工程或(和)单项工程具备接收条件后的10日内,向发包人提交接收证书申请,发包人在接到申请后的10日内组织接收,并签发工程或(和)单项工程接收证书。

单项工程的接收日期,以8.2.6款第2项约定的日期,作为接收日期。 工程的接收日期,以8.2.6款第3项约定的日期,作为接收日期。 9.2.2 扫尾工程和缺陷修复。对工程或(和)单项工程的操作、使用没有实质影响的扫尾工程和缺陷修复,不能作为发包人不接收工程的理由。经发包人与承包人协商确定的承包人完成该扫尾工程和缺陷修复的合理时间,作为接收证书的附件。

9.3 接收工程的责任

9.3.1 保安责任。自单项工程和(或 )工程接收之日起,发包人承担其保安责任。

9.3.2 照管责任。自单项工程或(和)工程接收之日起,发包人承担其照管责任。并负责单项工程或(和)工程的维护、保养、维修,不包括需由承包人完成的缺陷修复和零星扫尾的工程部位及其区域。

9.3.3 工程的投保责任。当合同约定施工期间的工程的应投保方是承包人*********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合同

48/94 时,承包人将工程投保期限保持到9.2.1款约定的发包人接收工程的日期。该日期之后的应投保方是发包人。

9.4 未能接收工程

9.4.1 不接收工程。当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送交的单项工程或(和)工程接收证书申请后的15日内不组织接收,视为单项工程、或(和)工程的接收证书申请已被发包人认可。从第16日起,发包人根据9.3款的约定承担相关责任。

9.4.2 未按约定接收工程。承包人未提交单项工程或(和)工程接收证书申请的、或未能通过单项工程或工程接收条件的,发包人有权拒绝接收单项工程或(和)工程。

发包人未能遵守本款约定,使用或强令接收单项工程或(和)工程的,将承担9.3款接收工程约定的相关责任,以及已被使用或强令接收的单项工程或(和)工程后进行操作、使用等所造成的损失、损坏、损害和(或)赔偿责任。 第10条 竣工后试验

本合同工程包含竣工后试验,遵守本条约定。 10.1 权力与义务 10.1.1 发包人的义务

(1) 发包人有权对第10.1.2款第(2)项约定的由承包人提交的竣工后试验方案进行审查并批准,发包人的批准并不能减轻或免除承包人的合同责任。

(2) 发包人有义务组建竣工后试验联合协调领导机构,依据批准的竣工后试验方案进行分工、组织完成准备工作、竣工后试验和试运行考核。联合协调领导机构的设置方案及其分工职责等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3)发包人对承包人根据10.1.2款第(4)项提出的建议,有权向承包人发出不接受、或接受的通知。未能接受此项建议,承包人有义务按原来的组织安排、指令、通知执行。承包人因执行发包人的此项安排、或指令、或通知而发生的事故、人身伤害和工程损害,由发包人承担其责任。

(4) 发包人在竣工后试验阶段向承包人发出的组织安排、指令和通知,以书面形式送达承包人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收到日期、时间和签名。

(5) 发包人有权在紧急情况下,以口头和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紧急指令,承包人立即执行。当承包人未能按发包人的指令执行,因此造成的事故责任、人*********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合同

49/94 身伤害和工程损害,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在发出口头指令后12 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再发出补充指令并送交项目经理。

(6) 发包人在竣工后试验阶段的其他义务和工作,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0.1.2 承包人的责任和义务

(1) 承包人在发包人组建的竣工后试验联合协调领导机构的统一安排下,派出具有相应资格和经验的人员指导竣工后试验。承包人派出的开车经理及其指导人员,在竣工后试验期间,离开现场必须得到发包人批准。

(2) 承包人根据合同约定和本工程竣工后试验的特点,编制竣工后试验方案。并在竣工试验开始前向发包人提交竣工后试验方案。方案包括:工程、单项工程及其相关部位的操作试验程序、资源条件、试验条件、操作规程、安全规程、事故处理程序及进度计划等。经发包人审查并批准后实施。提交竣工后试验方案的份数和时间在专用条款约定。

(3) 承包人未能执行发包人的安排、指令和通知,而发生的事故、人身伤害和工程损害,由发包人承担其责任。

(4)承包人有义务对发包人的组织安排、指令和通知提出建议,并说明因由。 (5) 在紧急情况下,发包人以口头指令承包人进行的操作、工作及作业,承包人立即执行。承包人对此项指令做好记录,并做好实施的记录。对此,发包人在12小时内,将该口头指令再以书面形式送达承包人。

发包人未能在12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发出此项口头指令的补充通知时,承包人及其项目经理有权在接到口头指令后的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将该口头指令交发包人,发包人须在回执上签字确认,并签署接到的日期和时间。当发包人未能在24小时内在回执上签字确认,视为已被发包人确认。

承包人因执行此项口头指令而发生事故责任、人身伤害、工程损害和费用增加时,由发包人承担。

(6) 操作维修手册的缺陷责任。承包人负责编制的操作维修手册,因手册缺陷造成的事故责任、人身伤害和工程损害,由承包人承担;因发包人(包括其专利商)提供的操作指南存在缺陷,造成承包人操作手册的缺陷,因此发生的事故责任、人身伤害、工程损害和承包人的费用增加,由发包人承担。

(7) 承包人根据合同约定或(和)行业规定,在竣工后试验阶段的其他义*********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合同

50/94 务和工作,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0.2 竣工后试验程序

10.2.1 发包人根据联合协调领导机构批准的竣工后试验方案,提供全部电力、水、燃料、动力、原材料、辅助材料、消耗材料以及其他试验条件,并组织安排其管理人员、操作维修人员和其他各项准备工作。

10.2.2 承包人根据批准的竣工后试验方案,完成方案中约定的由承包人提供的竣工后试验所需要的其他设备、设施、工具和器具,及由承包人完成的其他准备工作。

10.2.3 发包人根据批准的竣工后试验方案,按照单项工程内的任何部分、单项工程、单项工程之间、或(和)工程的竣工后试验程序和试验条件,组织竣工后试验。

10.2.4 联合协调领导机构组织全面检查并落实工程、单项工程及工程的任何部分竣工后试验需要的资源条件、试验条件、安全设施条件、消防设施条件、紧急事故处理设施条件或(和)相关措施,保证记录仪器、专用记录表格的齐全和数量的充分。

10.2.5 竣工后试验日期的通知。发包人在接收单项工程或(和)接收工程日期后的15日内通知承包人开始竣工后试验的日期。专用条款中另有约定除外。

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接收单项工程或(和)工程的20日内,或在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日期内进行竣工后试验,自第21日开始、或自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开始日期后的第二日开始,发包人承担承包人由此发生的相关窝工费用,包括人工费、提供的设备、设施闲置费、管理费及其合理利润。

10.3 竣工后试验及试运行考核

10.3.1 按照批准的竣工后试验方案的试验程序、试验条件、操作程序进行试验,达到合同约定的工程或(和)单项工程的生产功能或(和)使用功能。

10.3.2 发包人的操作人员和承包人的指导人员,在竣工后试验过程中的同一个岗位上的试验条件记录、试验记录及表格上如实填写数据、条件、情况、时间、姓名及约定的其他内容。

10.3.3 试运行考核

(1) 根据5.1.1款约定,由承包人提供生产工艺技术或建筑设计的,保证

第16篇:EPC项目团队建设

EPC项目团队建设

联盟会员:杜征均(dajundalao) 原创 发布时间: 2010-2-23 点击: 2717 PMB: 0 【收藏本文】

摘 要:EPC项目管理模式在

我国目前比较盛行,为确保项目成功,EPC总承包商需要进行团队建设,构建一种氛围,以对项目到位的员工个人技能和协作能力进行管理,提高团队成员的工作和相互配合的能力,提升管理的效率和有效性。EPC总承包商可以从八个方面进行团队建设,并在团队建设中关注风险,加强风险监控与管理,从而确保团队建设有效、项目成功“交钥匙”。

关键词:EPC 项目 团队建设

1.概述

1.1 EPC概念及发展

EPC即Engineering Procurement & Construction,即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的项目管理模式。这是一种带有管理性质的项目管理模式,由业主负责项目前期立项审批等工作,之后从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转全部工作仅与一个总承包商签约,由总承包商负责将其完成并交付使用。该模式起源于上世纪60年代,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在全世界流行,上世纪90年代在我国运用。在PMC管理模式出现之前,EPC一直是一种先进的项目管理模式。

1.2 EPC管理模式的特征

EPC由一家设计、采购和施工的综合实力都强的公司、或一家具有总承包资质的工程公司(在我国具体体现为这一种)、或一家具有相应资质的管理公司,作为总承包商对业主的工程项目进行EPC总承包,就该工程对业主“交钥匙”。

按照EPC工程项目的特点,总承包商很少为一家设计、采购和施工的综合实力都强的公司。因而EPC总承包商需要把该工程按自身的实力和特点进行分包,具体有以下四种:一是E+PC,即一家设计总承包,一家采购和施工总承包;二是EP+C,即一家设计和采购总承包,另一家施工总承包;三是DB+P,即一家设计和施工总承包,另一家采购总承包;四是E+P+C,即一家设计总承包,一家采购总承包,一家施工总承包。当然,不排除总承包商按以上四种情况的一种,自己负责一块业务,其余的业务进行分包。同时,也不排除下一级别的总承包商把所承担的工程项目进行分承包、承包商对报承担的工程项目进行再分包、分包商把所承担的工程进行劳务分包的可能性。但无论EPC项目是怎样的管理层级,EPC总承包商对工程项目总体负责的性质不变。2.EPC管理模式下的项目团队建设

2.1 项目团队建设的概念

按PMI术语,项目团队建设即Develop Project Team ,是项目人力资源管理的一个重要程序,是对项目到位的员工个人技能和协作能力进行管理并提高,以提高项目团队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促进人力资源从质量上满足项目管理的需要。

作为EPC管理模式下的项目团队建设,就是EPC总承包商为确保项目成功,构建一种氛围,对项目到位的员工个人技能和协作能力进行管理并提高,提高团队成员的工作和相互配合的能力。本文所说的EPC项目团队,既包括总承包商自己,又包括其所属的承包商、分包商。本文所说的团队建设,是把它们作为一个总体来谈。这个团队内部除了合同关系,还应有一种超出合同关系的文化氛围,通过它传递感情,深化合作与配合,这就需要进行项目团队建设。

2.2 EPC项目团队建设的特点无论作为哪一方式的EPC总承包商,都需要在其承担的工程项目范围内,进行必要的项目团队建设。尽管进行项目团队建设不是项目的最终目的,但项目所有的任务都需要由项目团队的成员去完成,因而它是EPC项目人力资源管理重要的一环,也是整个项目取得成功的重要保障。

由于EPC项目本身的一次性和临时性,决定了项目团队建设的复杂性。一方面,EPC总承包商为完成这个项目,会从各个专业领域临时性地抽调人员前来完成一定的任务,或是临时性地进行招标分包,从整个过程看,临时性的行为普遍。另一方面,EPC总承包商不会是只靠一个项目来维持运营的,因而,他们还需要与各个专业领域的人员和信誉良好的承包商或分包商保持长期的合作关系,从而在下一个EPC项目中,有相同专业或需要类似资质的承包商或分包商时,能继续寻求合作。这两方面的因素会促使EPC总承包商及其承包商、分包商进行良好的协作和配合,寻求为项目团队建设创造良好的条件,共同为顺利地把项目做成功而努力。

EPC项目管理模式下,项目团队建设以保证项目的成功为中心,而不仅仅注重人力资源管理。有效的团队协作,可以使团队成员在个别人工作负荷失衡时互相帮助,可以使团队成员在充分保持个性、以自己偏好的方式与团队成员进行交流的同时尊重对方,成员之间分享信息和资源,增强成员之间的信任感和凝聚力。另外,由于EPC项目的目标明确,项目团队建设的效率和有效性的评价标准和体系相对简单,只要是在EPC总承包商公司管理框架范围内和项目环境允许的条件下,项目团队建设有利于确保项目目标实现和工作效率的提高,则团队建设是积极和有效的。但同时,由于项目的临时性,使各专业、各层次的团队成员磨合时间短,相互之间的冲突会不可避免,而专业和层次的复杂性使团队建设过程中会充满艰辛,如何在有限的时间里,充分发挥团队的积极因素、抑制或防范消极因素,以确保项目的顺利推进,将体现其项目团队建设的水平。2.3 EPC项目团队建设工作

EPC项目管理模式下,项目团队建设应是一个体系,因项目所处的具体内外环境、民俗等的不同而侧重点不同。团队建设的工作至少应该包括以下八个方面。2.3.1 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进行建设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目前在全社会流行,它也是团队建设必然遵守的法宝。作为总承包商,必须坚持一盘棋,并在此框架下确保团队沟通渠道的畅通,不把小问题或事件积累成事故,以促进项目运行的良性循环;力所能及地提供一个好的项目环境,关心整个项目团队的健康、安全、环境和利益;关注弱势群体,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以维护EPC总承包商及其所在企业的形象,获得整个团队的认同和支持。

2.3.2 通用的人际关系技能做支撑

这主要是指运用心理学、行为科学和西方有关的的理论(如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公平理论,X理论和Y理论、双因素理论等等),从员工的心理角度和行为角度来考虑问题,验证项目管理过程中存在的弊端或问题,及时予以和处理,改善人际关系、工作环境或生活环境,解除员工心中的疙瘩,理顺员工情绪。使团队成员在充分保持个性、以自己偏好的方式与团队成员进行交流的同时尊重对方,互相关心,互相帮助,互相爱护,支撑起项目团队人际关系的大厦。2.3.3 培训主要是进行入场教育培训和岗位培训,形式表现为开会、学习、岗上练兵等。培训本身是一个学习的过程,能促进团队成员对项目所需要的任务所体现出来的工作的认同。

入场教育培训主要目的是让员工迅速了解项目环境、项目的管理理念和一般遵守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以及在当地活动的行为规范和准则。入场教育包括常规知识教育、质量管理理念和HSE管理理念教育,以使员工在上岗工作之前,有一个统一的基础教育,对项目及其环境有一个基本了解,对本职工作的意义有一个基本理解。

岗位培训,主要是具备该岗位工作素质的员工,就项目自身临时性和独特性的特点,着手进行判断、归纳、总结,完成与业主方、地方政府相关部门的业务的规范与对接,从而使其能迅速适应自己所在岗位所承担的任务。2.3.4 改善人际关系的团队建设活动

主要是开Party、举行酒会、组织集体出游或户外体验,包括修建必要的文体娱乐设施,给团队中各的成员提供沟通、整合的机会,确保其通过非正式的方式,促进沟通和交流,达到团队人际关系改善的目的,以促进项目顺利进行。

2.3.5 集同工作

集同工作即集中团队的众多不同专业、不同项目合同层次的员工,在同一区域共同办公。这在西方普遍流行,我国有许多企业(特别是施工的企业)也采取了这种方式,在项目工作中也得到了运用。

在西方特别强调个人利益、个人隐私的情况下,为什么还要集同工作呢?其中最主要的一个原因,是通过耳闻目睹,能够促进各员工之间对工作的理解、支持、快速沟通,有利于工作关系的融洽,工作效率的提高。2.3.6 加强沟通管理

促进员工之间的沟通十分重要,PMI把沟通管理作为项目管理九大知识领域之一。项目实施中,沟通不畅是效率低下的原因之一;员工之间的冲突也主要是沟通不好;项目团队中所有形成的矛盾和问题中,因为沟通方面的原因在85%以上。因而,在整个EPC项目的管理过程中,需要加强沟通管理。

整个沟通管理过程中,既有与业主的沟通,又有与政府的沟通,还有与各承包商、分包商、供应商之间的沟通,还有与内部各部门、与内部员工的沟通。这一系列的沟通,都需要疏导、规范、利用,从而管理好冲突,确保项目运行中的效率和管理的有效性,为项目的成功保驾护航。

2.3.7 考核和激励机制配套

这主要是对人力资源进行量化考核,并按量化考核的结果给予相应的薪酬,在确保效率、兼顾公平的基础上,相应地予以激励,按照适当的标准,实行内部差异化,从而激发项目团队中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力,促进项目的效率提升。

2.3.8 构建和谐的项目管理氛围

构建和谐的项目管理氛围是我们项目管理中,除了确保项目成功外追求的又一个目标。这既是我们坚持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社会责任的一部分,又是我们在项目管理中,在利益层面上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在精神层面上坚持和谐持续科学发展的现实需要。对于EPC总承包商来说,既要明确自己的社会责任,又要在合理转移风险的过程中,与所属的承包商和分包商互利双赢和谐共处;既要在EPC项目的大环境中坚持和谐,维护公正,保护弱势群体,又要确保管理的有效性和项目运作的效率;既要与业主及其他利益相关者和谐共处,又要与项目的周边环境和谐共处,达到项目内部的小和谐与其所在的公司、与项目所在的人文环境、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的和谐相统一。2.4 EPC项目团队建设中的主要风险及其管理

EPC项目团队建设中,也必然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风险。而相对于EPC总承包商来说,主要的风险来自项目所依托的环境(包括社会环境、人文环境和自然环境),以及项目内部或自身的各个方面。

对EPC项目来说,只要是影响项目团队建设的风险就不可小视,因为它可能会对团队整体或个体造成不利的消极影响,进而可能波及整个项目。因而必须要对各风险源加强监控,进行识别和审计,通过状态审查进行预警,从而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确保项目成功。EPC项目团队建设中的主要风险及管理请见下表:

EPC项目团队建设中的主要风险及其管理识别的主要风险 发生可能性

(定性分析) 风险应对措施 风险监控方法

依托环境不利 较重 加强沟通和协调,寻求改善,接受并进行积极应对(应急演练) 再识别,风险审计,状态审查资源本身的缺陷 较轻 加强培训、对不符合要求的进行替换,加强沟通和协调,组织社交活动 再识别,风险审计

管理及制度缺陷 重度 加强沟通和协调,专家审查,加强管理,补充或完善制度 再识别,风险审计,状态审查

团队建设自身规律的缺陷 较重 加强沟通和协调,专家审查,组织社交活动,进行辅导 再识别,风险审计,状态审查激励措施不健全 重度 加强沟通和协调,专家审查,补充完善 再识别,偏差和趋势分析、技术绩效衡量、状态审查冲突管理不到位 较重 加强沟通和协调,组织社交活动 再识别,风险审计,状态审查团队管理体制和方法自身的缺陷 较重 加强沟通和协调,多种工具综合运用,组织社交活动,进行辅导 再识别,风险审计,状态审查

3.EPC项目团队建设的发展前景

在我国,EPC模式在上世纪末已经比较成熟的利用。曾经一段时间,承包商为了得到项目工程实施的承包权而互相压价,个别业主也以这种合同的陷阱让EPC总承包商吃尽苦头。随着在市场规则下的磨合,业主方面意识到压低标价得来的项目工程不可能有好的质量或功能,其苦果也最终由业主自己吞下;EPC总承包商得到压低价格的工程必然进行分包,最后具体实施的分包商,要么素质不过硬不能保证施工质量,要么在施工中屡出安全事故,不光毁了分包商的信誉,也毁了总承包商的信誉与形象。当时EPC总承包商的生存环境差,项目团队内部以责权利为纽带,有关的团队建设基本上没有提上日程。

近年来,国家层面上开始狠抓安全事故,更重视施工质量,有关行业和部门联合出台措施整治,使EPC总承包模式逐渐走上了正轨。特别是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举措以来,国内EPC项目总承包的环境大大改善,EPC项目团队建设在我国渐渐开始被重视。我们有理由相信,在这种和谐的大环境的培育下,在不久的将来,EPC项目团队建设将倍受重视,国家能培育出一大批优秀的EPC总承包商来,为国家的发展和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

第17篇:EPC项目策划内容

EPC项目策划内容

EPC项目策划主要分为两个阶段:1、工程前期决策阶段的策划2、实施阶段策划 1、项目分析及定义(决策阶段策划内容)

1.1建设环境和条件调查和分析

1、1、1环境调查及分析报告,收集

1.1.2相关资料的准备

1.2项目建设目标的论证和项目定义

1.3项目功能分析和面积的分配

1.4与项目决策有关的组织、管理和经济论证

1.5与项目有关的技术方面的论证

1.6项目决策风险的分析

2.0实施阶段的策划内容

2.1项目的概况

2.2项目的目标管理(细化/分解)

2.2.1 总体目标

2.2.2 工期目标

2.2.3 质量目标

2.2.4 费用目标

2.2.5 HSE目标

2.2.6 竣工验收目标

2.3项目范围的管理(界面/WBS)

2.3.1 项目管理范围的确定

2.3.2 项目范围分解结构

2.4管理方式、组织机构

2.4.1项目管理构架

2.4.2项目组织机构

2.4.3项目管理人员职责

2.5分包模式确定

2.6合同管理

2.7质量管理

2.8进度计划的管理

2.9采购管理

2.10资金管理

2.11成本管理

2.12项目变更管理

2.13职业健康、安全、环境、消防保安和社会职责的管理、

2.14沟通的管理

2.15风险的管理

2.15.1项目风险管理的主要内容

2.15.2风险管理措施

2.15.3风险管理主要界面

2.16项目的收尾管理

2.17人力资源管理

2.18项目后的评价

第18篇:合同能源管理EPC概念

合同能源管理的基本概念

1、什么是合同能源管理?

合同能源管理(EPC——Energy Performance Contracting)是一种新型的市场化节能机制。其实质就是以减少的能源费用来支付节能项目全部成本的节能业务方式。这种节能投资方式允许客户用未来的节能收益为工厂和设备升级,以降低目前的运行成本;或者节能服务公司以承诺节能项目的节能效益、或承包整体能源费用的方式为客户提供节能服务。能源管理合同在实施节能项目的企业(用户)与节能服务公司之间签订,它有助于推动节能项目的实施。依照具体的业务方式,可以分为分享型合同能源管理业务、承诺型合同能源管理业务、能源费用托管型合同能源管理业务。

2、什么是节能服务公司(EMCo)?

节能服务公司(EMCo——Energy Management Company;国外也称ESCO——Energy Service Company),又称能源管理公司,是一种基于合同能源管理机制运作的、以赢利为目的的专业化公司。EMCo与愿意进行节能改造的客户签订节能服务合同,向客户提供能源审计、可行性研究、项目设计、项目融资、设备和材料采购、工程施工、人员培训、节能量监测、改造系统的运行、维护和管理等服务,并通过与客户分享项目实施后产生的节能效益、或承诺节能项目的节能效益、或承包整体能源费用的方式为客户提供节能服务,并获得利润,滚动发展。

3、EMCo的业务特点有哪些?

EMCo是市场经济下的节能服务商业化实体,在市场竞争中谋求生存和发展,与我国从属于地方政府的节能服务中心有根本性的区别。EMCo所开展的EPC业务具有以下特点:

商业性:EMCo是商业化运作的公司,以合同能源管理机制实施节能项目来实现赢利的目的。

整合性:EMCo业务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推销产品、设备或技术,而是通过合同能源管理机制为客户提供集成化的节能服务和完整的节能解决方案,为客户实施“交钥匙工程”;EMCo不是金融机构,但可以为客户的节能项目提供资金;EMCo不一定是节能技术所有者或节能设备制造商,但可以为客户选择提供先进、成熟

的节能技术和设备;EMCo也不一定自身拥有实施节能项目的工程能力,但可以向客户保证项目的工程质量。对于客户来说,EMCo的最大价值在于:可以为客户实施节能项目提供经过优选的各种资源集成的工程设施及其良好的运行服务,以实现与客户约定的节能量或节能效益。

多赢性:EPC业务的一大特点是:一个该类项目的成功实施将使介入项目的各方包括:EMCo、客户、节能设备制造商和银行等都能从中分享到相应的收益,从而形成多赢的局面。对于分享型的合同能源管理业务,EMCo可在项目合同期内分享大部分节能效益,以此来收回其投资并获得合理的利润;客户在项目合同期内分享部分节能效益,在合同期结束后获得该项目的全部节能效益及EMCo投资的节能设备的所有权,此外,还获得节能技术和设备建设和运行的宝贵经验;节能设备制造商销售了其产品,收回了货款;银行可连本带息地收回对该项目的贷款,等等。正是由于多赢性,使得EPC具有持续发展的潜力。

风险性:EMCo通常对客户的节能项目进行投资,并向客户承诺节能项目的节能效益,因此,EMCo承担了节能项目的大多数风险。可以说,EPC业务是一项高风险业务。EPC业务的成败关键在于对节能项目的各种风险的分析和管理。

4、潜在的EMCo企业的主要类型有哪些?

主要类型有三类:

(1)节能技术服务公司,主要业务是为客户提供能源效率审计、项目设计、原材料和设备采购、施工、工程验收、节能量监测、系统维护等节能技术服务,以“合同能源管理”的方式推广整合型的节能设备和技术。

(2)节能产品生产厂商,以生产节能产品为主,并以“合同能源管理”的方式销售自产产品。

(3)节能产品销售公司,受节能产品生产厂商的委托,销售成熟的节能产品,在销售过程中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

第19篇:EPC监造管理办法(试行)

EPC监造管理办法(试行)

为了保证公司EPC(含BTG)项目正常执行,公司决定成立EPC项目监造组,EPC项目监造组隶属采购部。为了有效开展质量监造和进度催交工作,保证设备监造的有效性,确保设备的交货进度和产品质量,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定义

EPC项目监造是指公司承接的EPC项目、BTG项目中除锅炉本体部件制造外的辅机等配套设备在制造过程中进行质量监督和进度催促工作。

二、监督范围

EPC监造工作的监督产品范围包括汽轮机、发电机两大主机,高压加热器、低压加热器、除氧器、四大管道、除尘器、定排压力容器、连排压力容器、风机、水泵等九大类电站辅机配套设备。启动锅炉的监造工作由质检部监造人员负责。

三、职责 一)采购部

1、负责组建EPC监造组;

2、负责EPC监造组日常工作管理;

3、负责对EPC监造人员工作质量进行考核。二)质检部 负责对EPC监造人员的检验业务指导。 三)生产技术部 负责对EPC监造人员的工艺技术业务指导。 四)科技质量管理部

1、负责建立EPC监造质量体系;

2、监督EPC监造组的监督工作;

3、负责对EPC监造组反馈的质量信息进行分析、处理。

四、要求及工作程序 一)要求

1、采购部根据公司EPC项目的不同专业需要组建EPC监造组,EPC监造组应下设各专业小组,实行组长和专业小组长负责制。采购部负责组织对新进EPC监造人员进行培训,通过考核后方能上岗。采购部制定EPC监造组日常工作管理内部工作程序,指导、检查、考核EPC监造组的工作。

2、质检部专业检验责任工程师负责对EPC监造组在产品检验中需要的材料检验、试验,NDE检测技术,计量管理等技术培训和指导。

3、生技部专业责任工程师负责对EPC监造组在产品检验中需要机械加工、焊接、热处理、焊工技能评定等的工艺技术培训和指导。

4、科技质量管理部的质量管理责任工程师负责组织EPC监造组分部件制定监造规程,组织制定质量信息处理程序等其他管理程序;科技质量管理部负责监督个部门及EPC监造组的履职情况。

二)工作程序

1、根据EPC项目计划,EPC项目部向采购部下达电机、汽轮机主机采购命令及电站辅机采购命令,同时将采购技术协议传递给采购部。

2、采购部通过招议标流程确定电站辅机配套设备供应商以后,由EPC建造组安排监造任务。

3、EPC监造人员须充分理解EPC项目合同中技术协议以及与供应商签订的采购技术协议,编制监造计划、起草并签署监造协议(在监造协议中须规定双方的权力和义务,供应商须提供的工作便利和提交的资料等);督促供应商制定质量计划,质量计划须从产品设计、材料采购、工艺编制、产品制造、检验试验、最终检验、包装防护等方面进行规定,并将项目合同中的要求体现在质量计划中,EPC监造人员须在质量计划上设置自己的质量控制点(审核点-R点、见证点-W点、停止点-H点),质量计划须由责任EPC监造人员审核、批准。

4、EPC监造人员按照监造协议要求供应商配合工作,依据质量计划和检验规程开展具体的监造工作,按照项目计划监督和催促生产进度。

5、EPC监造人员在监造过程中,须向EPC监造组组长报送监造周报,经采购部领导批准后发EPC项目部、科技质量管理部,在周报中须对本周监造产品的计划执行情况、监造的工序内容、产品符合性、NCR处置情况等内容进行清晰、准确的描述。

6、产品完工后,监造人员须按监造协议的规定收集规定的产品资料(包括材料质保书、检验记录、报告等);当所有资料齐全以后,监造人员执行产品完工检验,符合要求后签署放行通知书(但不能替代供应商自身的完工检验,也不是供应商免责的理由)。

7、电站主机和辅机配套设备完工以后,EPC监造组按相关规程

3 的规定,整理部件监造资料,待整个工程完工以后由EPC监造组按公司档案制度的规定办理归档手续,将完整的资料转科技质量管理部档案室保存。

五、质量信息的处置

一)不合格品处置。当监造过程中出现不符合项时,监造人员须监督供应商按照供应商的质保体系程序进行处置;当监造人员不能判断供应商的处置是否可以纠正不符合项时,须向EPC监造组组长报告,经公司研究后提供处置意见。

二)科技质量部管理对监造周报进行汇总、分析,关注相关质量信息的处置;当出现重大质量问题时,须报请公司主管质量副总裁组织公司相关部门及专家分析、研究处置。

六、考核

一)EPC监造人员的工作绩效考核办法由采购部制定、实施。 二)对供应商的考核分质量考核和进度考核。具体考核细则单独制定,并在合同中进行约定。

七、相关事项的处理规定

当供应商不配合监造人员的工作或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可以向供应商发出监造通知或停工通知书。当供应商按照要求完整改进后方可重新开工。如果供应商确实不配合监造工作或继续弄虚作假,公司按照合同的规定,可以终止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向其索赔。

八、本管理办法至发布之日起实施,由科技质量管理部解释。

第20篇:EPC项目技术管理制度

项目技术管理制度

第一节 技术管理责任制度

一、技术管理机构责任制

(1) 按各级技术人员的职责范围,分工负责,做好经常性的技术业 务工作。

(2) 组织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技术政策和上级办法的技术标准、规定、规程、和各项技术管理制度。

(3) 负责收集和提供技术情报、技术资料、技术建议和技术措施等。

(4) 深入实际、调查研究,进行全过程的质量管理,总结和推广先 进经验。

(5) 进行科学研究,开发新技术,负责技术改造和技术革新的推广 应用。

(6) 进行有关技术咨询。

二、项目经理技术责任制

为了确保项目施工的顺利进行,杜绝技术问题和质量事故的发生,保证工程质量,提高经济效益,项目经理应抓好以下技术工作:

(1)贯彻各级技术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组织和职责分工。

(2) 组织审查图纸,掌握工程特点与关键部位,以便全面考虑施工 部署与施工方案。还应着重找出在施工操作、特殊材料、设备能力及物质条件供应等方面有实际困难之处,并及早与建设单位或设计单位研究解决。

(3) 决定本工程项目拟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结构、新材料和 新设备。

(4) 主持技术交流,组织全体技术管理人员,对施工图和施工组织 设计,重要施工方法和技术措施等,进行全面深入的讨论。

(5) 进行人才培训,不断提高职工的技术素质和技术管理水平。一 方面为提高业务能力组织专题或技术讲座;另一方面应结合生产需要,组织学习规范规程、技术措施、施工组织设计以及与工程有关的新技术等。

(6) 经常深入现场,检查重点项目和关键部位。检查施工操作、原 料使用、检验报告、工序搭接、施工质量和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情况。对出现的问题、难点、薄弱环节,要及时交给有关部门和人员研究处理。

三、各级技术人员技术责任制

1、

总工程师的责任制

总工程师是施工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对重大技术问题的技术疑难问题,有权做出决策。其主要职责是: (1) 全面负责技术工作和技术管理工作。

(2) 贯彻执行国家的技术政策、技术标准、技术规程、验收规范和 技术管理制度等。

(3) 组织编制技术措施纲要及技术工作总结。

(4) 领导开展技术革新活动,审定重大的技术革新、技术改造和合 理化建议。

(5) 组织编制和实施科技发展规划、技术革新计划和技术措施计划。

(6) 参加重点和大型工程三结合设计方案的讨论,组织编制、审批 施工组织设计和重大施工方案,组织技术交底和参加竣工验收。

(7) 主持技术会议,审定签发技术规定、技术文件,处理重大施工 技术问题。

(8) 领导技术培训工作,审批技术培训计划。

(9) 参加引进项目的考察和谈判。

2、

专业工程师的责任制

(1) 主持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审批单位工程的施工方案。

(2) 主持图纸会审和工程的技术交底。

(3) 组织技术人员学习和贯彻执行各项技术政策、技术规程、规范、标准和各项技术管理制度。

(4) 组织制订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技术措施,主要工程的质量检 查,处理施工质量和施工技术问题。

(5) 负责技术总结,汇总竣工资料和原始技术凭证。

(6) 编制专业的技术革新计划,负责专业的科技情报、技术革新、技术改造及提供合理化建议,对专业的科技成果组织鉴定。

3、

单位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责任制

(1) 全面负责施工现场技术工作的技术管理工作。

(2) 负责单位工程图纸审查及技术交流。

(3) 参加编制单位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并贯彻执行。

(4) 负责贯彻执行各项专业技术标准,严格执行验收规范和质量鉴 定标准。

(5) 负责技术复核工作,如对轴线、标高及坐标等的复核。

(6) 负责单位工程的材料检验工作。

(7) 负责整理技术档案原始资料及施工技术总结,绘制竣工图。 (8) 参加质量检查和竣工验收工作。 第二节 施工技术管理基本制度

一、图纸会审制度

为了熟悉和掌握图纸的内容和要求。解决各工种之间的矛盾和协作、发现并更正图纸中的差错和遗漏、提出不便于施工的设计内容及进行洽商和更正,特制定本制度。

(1) 由总工程师组织图纸会审。

(2) 会审前有关人员要认真熟悉和学习施工图,有关专业要进行翻样。结合施工能力和设备、装备情况找出图纸问题,对现场有关的情况要进行调查研究。

(3) 图纸审查的步骤可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① 学习阶段。学习图纸主要是摸清建设规模和工艺流程、结构形式和构造特点、主要材料和特殊材料、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以及坐标和标高等。

② 初审阶段。掌握工程的基本情况以后,分工种详细核对各工种的详图,检查有无错、碰、漏等问题,并对有关影响建筑物安全、使用、经济等问题,提出初步修改意见。

③ 会审阶段。指各专业间对施工图的审查。在初审的基础上,各专业间核对图纸是否相符,有无矛盾,消除差错。对图纸中有关影响建筑物安全、使用、经济等问题,提出修改意见。同时应研究设计中提出的新结构、新技术、新材料实现的可能性和应采取的必要措施。

(4) 图纸会审要抓住以下几个重点:

① 设计是否符合国家有关现行政策和本地区的实际情况。 ② 工程的机构是否符合安全、消防、可靠性、经济合理的原则,有哪些合理的改进意见。

③ 本单位的技术特长和机械装备能力,施工现场条件是否满足安全施工要求。

④ 图纸各部位尺寸、标高是否统一,图纸说明是否一致,设计的深度是否满足施工要求。

⑤ 工程的建筑、结构、设备安装、管线工程等各专业图纸之间是否有矛盾,钢筋细部节点与水电和其他的预埋节点是否符合施工要求。

⑥ 各种管道的走向是否合格,是否与地上(下)建筑物、构筑物相交叉。

⑦ 大型构件和设备吊装是否满足施工的要求。

(5) 会审记录是施工文件的组成部门,与施工图具有同等效力, 要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签字,并及时上报公司的技术部门和经营部门。

注:由参加会审单位审查、整理、汇总设计图纸审查中的问题,向有关单位各报一份。

二、图纸会审管理工作细则

1、

目的

(1) 通过图纸会审,使设计图纸100%符合有关规范要求。

(2) 通过图纸会审,使建筑规划、结构、水电煤配套等设计做到经 济合理、安全可靠。

(3) 通过图纸会审,做到图纸表达清楚、正确无误,确保工程施工 按期按质完成。

2、范围

公司新建项目所有项目及配套图纸。

3、

职责

(1) 工程部负责组织设计院、施工、监理、设计部等有关单位参加 图纸会审。

(2) 工程部负责对工程中的技术难点问题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

(3) 设计部负责与设计院联系,提出业主要求,并配合施工单位进 行图面解释工作。 案和需报公司审批的分部工程施工方案经经理部主任工程师审核后报公司审批。单位工程施工设计编制完成后经过经理部讨论通过并报公司技术部和有关部门审阅,最后报公司总工程师审批。

4、

施工组织设计的执行

(1) 施工组织设计是组织施工生产的法规,有关人员必须认真贯彻 执行,变更施工组织设计中选定的方案必须经过审批,对擅自行事、违反施工组织设计造成损失者要追求其责任。 (2) 施工组织设计未经审批不得施工。

五、技术交底制度

1、总则

在正式施工之前,为了使参与施工的有关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工人熟悉掌握工程情况和技术要求,避免发生指导和操作的错误,以便科学地组织施工,并按合理的工艺、工序流程进行作业,特制定本制度。

(1) 技术交底必须使施工人员明确所担负作业项目的特点及技 术要求、工艺流程、质量标准、安全措施,以便更好地组织施工。

(2) 明确交底人和接受交底人之间的责任。

(3) 技术交底必须在单位工程或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进行。

(4) 技术交底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并辅以口头讲解。交底人和接 受交底人应履行交接签字手续。交底资料及时送至资料员处归档作为短期资料保存。

2、

技术交底的主要内容

(1) 项目工程质量计划交底:要向全体施工人员交清项目工程质 量管理体系情况,各类人员岗位责任制、质量体系基本运作程序、项目质量目标、各项质量管理措施。

(2) 施工组织设计交底:将施工组织设计的全部内容向施工人员 进行交底,包括:工程特点、施工部署、任务划分、进度要求、各工种的配合要求、施工方法、主要机械设备。

(3) 图纸交底:目的是使施工人员了解设计意图、建筑和机构的 主要特点、重要部位构造和主要要求,以便掌握设计关键,做到按图施工。

(4) 设计变更交底:将设计变更的部位及变更原因向施工人员交 代清楚,以免施工时遗漏造成差错。

(5) 专项施工方案技术交底:

① 应结合工程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对设计要求、现场情况、工程难点、施工部位及工期要求、劳动组织及责任分工、施工准备、主要施工方法、质量标准及措施,以及施工、安全防护、消防、临时用电、环保注意事项等进行交底。

② 季节性施工方案的技术交底还应重点明确季节性施工特殊组织和管理、设备及料具准备计划、分项工程施工方法及技术措施、消防安全措施等项内容。

③ 由项目部专业技术负责人,根据专项施工方案对专业生产管理人员进行交底。

(6) 分项工程技术交底:

① 由专业技术人员对施工班组长进行交底,质量检查员、生产管理人员检查实施。

② 分项工程施工前,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应按部位和操作项目,向专业生产管理人员或班组长进行施工技术交底,交底的内容应针对工程实际情况,做到突出重点、技术先进、可操作性强,既满足标准要求,又经济合理。

③ 主要内容包括:施工准备、材料要求、操作工艺、质量标准、安全施工措施以及需要交底的其他事项。

④ 项目施工的各级专业生产管理人员必须详细了解工程各工序、各专业施工中的衔接和配合问题及时做好工序、专业工程的穿插,以便施工顺利进行。

(7)“四新”技术交底:凡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施工工艺标准、质量验收标准以及注意事项并分别对项目管理人员和施工班组进行交底。

3、技术交底的实施程序

(1)施工组织设计的交底由项目生产副经理主持,项目主任工程师向各段技术负责人、分项技术负责人、各段段长、经理部有关职能部门进行技术交底。

(2)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由各段技术负责人组织,各段技术负责人及各分包专业技术负责人向工长交底。

(3)各段技术负责人、分项技术负责人在施工前应根据工程施工进度,按部位和操作项目,向工长进行技术交底,填写技术交底记录。

技术交底后必须办理技术交接手续。

4、技术交底注意事项

(1)施工技术交底记录应分别按规定的表格格式及相关要求进行填写。

(2)技术交底资料由资料员负责汇集整理,交底人员要及时将资料移交至资料员处编目存档,归施工技术资料中。

六、工程测量管理制度

为做好施工技术准备、保证工程施工顺利进行、确保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特制定本制度。

(1)工程测量工作在各级技术主管的领导下,实行公司、项目经理 部二级管理。对测量人员的使用及调配须征得测量专业技术委员会的批准。

(2) 各级工程测量人员须坚持测量工作程序,遵循施工测量工作流 程。施工准备阶段,要认真熟悉图纸,根据移交的测量资料做好复测、方案编制等工作;施工阶段,要严格控制测量精度,并做好测量记录;工程竣工阶段,做好竣工测量,及时准确地提出测量成果,以满足竣工验交的需要。

(3) 测量工作必须做好原始记录,坚持复核和签字制度,不得随意 涂改和损坏,工程测量资料和测量成果资料应妥善归档保管,装订成册。

(4) 总承包施工的测量管理纳入公司正常管理。承包队伍的测量人 员必须经过测量专业委员会的考评,合格后方可从事工程测量工作,承包队伍的测量工作纳入公司测量系统,统一管理。

(5) 建立测量日志制度。工程测量是先导,测量工作必须有序,坚 持填写测量日志,做到一天一总结,一天一计划,有利于安排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公司测量专业委员会将定期和不定期检查测量人员的测量日志。

七、测量工作管理实施细则

为更好地做好测量工作,特制定本工作管理实施细则。

(1) 测量员在技术员的领导下工作,要认真熟悉图纸,及时掌握设 计变更及洽商。

(2) 做好红线桩交线,确保测量精度。

(3) 施工中要认真熟悉图纸,根据移交的测量资料,做好复测工作,认真控制测量精度,为施工人员提供建筑物轴线、标高及细部主要尺寸,做好楼层观测记录,定期对建筑物进行垂直偏差检查,并做好记录。

(4) 测量工作必须做好原始记录,施测人员要坚持复核签字制度, 不得随意涂改和损坏测量原始资料和测量成果资料,并要装订成册,归档保存。

(5) 测量仪器要定期进行检查和维修,使用中避免仪器受震、倾倒 和碰撞。使用后要随时清点仪器的附件、工具,及时擦拭,保持清洁。

(6) 为确保测量工作顺利进行,永久和半永久的标桩必须设置牢固, 有明显标志,并且加以保护。

八、施工定位放线管理程序

为确保施工定位放线符合国家及有关规定,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特制定本程序。

(1) 设计部负责委托专业测绘单位进行定位测试,内容包括: ① 确定红线或蓝线控制点。

② 复测新建小区附近已建建筑物,构筑物及道路的定位坐标。 ③ 设置不少于三个永久性或半永久性放线基准点。 第①、②条的内容作为规划设计定位依据。

(2)设计部负责复核施工总体定位图,并组织工程部、设计院、施工单位进行图纸交底,明确各项规划定位指标,包括各建筑物间最小距离,新建建筑物与已建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河道相对位置,小区红蓝线控制点,放线基准点等。

(3)项目发展部负责办理开工规划验线申请或提前验线申请。

(4)工程部负责组织施工单位放线,并负责委托专业测绘部门进行复测。

(5)工程部负责办理开工验线手续和竣工验线手续。

九、工程洽商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工程设计变更、洽商的管理,保证工程质量及建筑使用功能,特指定本制度。

(1) 任何施工条件或设计条件发生变动等情况,均通过工程洽商予 以解决。

(2) 工程洽商一般由各段技术负责人经办,但对于影响主要结构、建筑标准、增减工程内容的洽商,应由主任工程师报公司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办理。

(3) 工程洽商内容若超出合同范围,须经经理部核实,报公司领导 批准,方能签定。

(4) 属设计和业主提出办理工程洽商时,须经经理部经营副经理对 变更洽商进行评审后方能办理,不能贸然行事。

(5) 工程洽商必须签字齐全,属施工图变更的洽商,应有建设、设 计和施工单位及工程监理部门四方签字。

(6) 洽商办完后,经办人须及时将洽商文件送至资料员处存档,并 由资料员及时分发给各有关部门。

(7) 工程洽商不得涂改。

(8) 有关经济洽商必须在办理技术洽商时同时办理,并准确及时交 经营副经理备案。

十、计量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和完善公司计量工作的监督与管理,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计量法,保证量值传递的准确和统一,提高工程质量,降低各种消耗,提高经济效益,保证安全生产等目的,特制定本制度。

(1) 认真学习和贯彻国家计量法规、方针、政策及上级有关规章制度。

(2) 按公司要求建立本单位计量器具台账、卡片,每月进行一次账 物核对工作,确保账物相符。

(3) 编制本单位计量器具的配备、购置、封存、报废计划并按申报 手续上报审批。

(4) 对在用器具进行标志管理,封存器具贴封存证。

(5) 做好计量器具自检、修理、调整等记录。

(6) 做好施工现场的计量法规的宣传,监督并指导计量器具的正确 使用和维护保养,确保计量器具处于良好状态。

(7) 对各大宗物料进出单位及消耗必须认真进行检查,做好原始记 录,并按品种、规格进行月、季、年度汇总,装订成册。

(8) 每月定期将物资计量数据报材料部。

(9) 经理部根据统计技术应用的有效性每季度总结一次,做到有奖 有罚。

十一、施工实验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施工现场实验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1) 建立健全实验员岗位责任制,实验员必须持证上岗,尽职尽责, 确保实验的科学性和实验数据的真实可靠性。

(2) 建立健全各种实验台账,准确、及时地为工程提供真实可靠的 数据。

(3) 实验员必须每天同技术、材料部门碰头,明确施工部位及材料 供应情况,为实验提供准备工作。

(4) 实验员每天必须对商品混凝土的质量进行2~3次监督,后台供 料应有黑板显示各材料的用量,并按规范要求取样。

(5) 每天对养护池的温度、湿度进行不少于3次的测定,并做好记 录。

(6) 根据工程施工方案,工程的进展部位,按规范对水泥、钢筋、砂、石子及时取样送检。

(7) 对不合格的材料和实验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向领导汇报,杜 绝质量事故的发生。

二、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1、总则

为做好公司的技术档案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1) 技术档案包括三方面,即工程技术档案、施工技术档案和大型临时设施档案。

(2) 工程技术资料必须真实地反映工程实际情况。

(3) 按系统归类整理,保证完整准确。

(4) 工程项目施工技术资料应随施工进度随时汇集整理,所需表格按有关规范、规定的相应格式认真填写,做到自己清楚规整,项目齐全,准确真实。

(5) 签字手续必须齐全,严禁伪造和后补资料。

2、工程技术档案

工程技术档案是为工程竣工验收提供建设单位的技术资料。它反映了施工过程的实际情况,并为该项工程的竣工使用、维修管理、改建扩建等提供不可缺少的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竣工项目一览表。包括名称、项目、结构、层次等。

(2) 设计方面的有关资料。包括原施工图、竣工图、图纸会审记 录、洽商变更记录、地质勘察资料。

(3) 材料质量证明和试验资料。包括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构 配件和设备等质量合格证明或试验检验单。

(4)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竣工验收证明。

(5) 工程质量检查评定记录和质量事故分析处理报告。

(6) 设备安装和采暖、通风、卫生、电气等施工和试验记录,以 及调试、试压、试运转记录。

(7) 永久性水准点位置、施工测量记录和建筑物、构筑物沉降观 测记录。

(8) 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提出的建筑物、构筑物使用时应注意事 项的有关文件资料。

3、施工技术档案

主要包括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经验总结;新材料、新结构和新工艺的试验研究及经验总结;重大质量事故、安全事故的分析资料和处理措施,技术管理经验总结和重要技术决定,施工日志等。 4大型临时设施档案

主要包括临时房屋、库房、工棚、围墙、临时水、电管线设置的平面布置图和施工图,以及施工记录等。

对技术档案的管理,要求做到完整、准确和真实。技术文件和资料要经各级技术负责人正式审定后才有效,不得擅自修改或事后补做。

十三、技术复核

1、技术复核的内容

(1)建筑物的位置:定位复测,以规划局制定的红线为准,检验其尺寸、位置;

(2)标高检验:引点标高、标准水平桩、槽底、垫层的基础标高、建筑物各层标高及全高;

(3)验线:建筑物的基础的轴线、几何尺寸;结构层的墙身轴线;门窗口位置、尺寸;设备基础的位置线、尺寸; (4)模板:尺寸、位置、标高、预埋件、牢固性、内部清理、湿润情况;

(5)屋面:找平层做法、平整度,坡度;

(6)砼或砂浆:配合比,水泥品种标号;

(7)大样图:柱、屋架、特殊屋面、特殊造型等大样图的形状、尺寸,预制或安装位置;

(8)其它:根据各工程实际情况拟定复核内容。

2、技术复核的要求

(1)对影响工程质量的关键过程(如测量放线、配合比、计量、重要预留预埋和一些重要的隐蔽工程等)必须进行技术复核,如缺一次技术交底或技术复核处罚100元,由项目经理、分公司技术质检科、监督组行使处罚权。

(2)技术复核应在下道工序施工前进行;属于技术复核的项目,未经技术负责人同意,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技术负责人不及时进行技术复核而影响正常施工的,罚技术负责人100~500元。

(3)技术复核由项目技术负责人会同质量员、技术助理及工长一起进行,对于重要结构部位应邀请分公司技术质检科、总工共同参加复核。

(4)建筑红线、现场控制点引测、基坑验槽、室外配套工程等技术复核应当邀请监理工程师、甲方代表和有关部门参加复核和验收。

(5)技术复核后,复核人员必须认真填写记录(必要时附图),参加复核人员应签字。

(6)对于复核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处理纠正,然后再次复核,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

(7)技术复核中有些项目可以与分项工程质量检查一起进行,但应根据重点的不同而分别填写技术复核单和质量评定表。

(8)技术负责、技术员要对设计变更和工程签证内容认真复核,

(将漏项的工程量及时发现并提供给预算员,并在预结算书上签字。如以后发现漏项,罚技术负责该部分损失额的5%,预算员罚损失额的15%,如存在错算预算员罚损失额的10%。

十四、签证管理规定

1、当出现下列原因时,项目部须及时办理延长工期的签证

(1)增加合同以外的工作,如增加建筑面积、增加工程量、增加合同以外的工作内容等;

(2)业主原因导致停工而引起的工期延期,如施工许可证、规划许可证、征地拆迁未进行、四通一平条件不具备、下发图纸延误或指令错误等;

(3)甲供材料拖延时间、业主违约,第三方与业主纠纷而影响工期等;

(4)因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引起的延期; (5)超过合同工期仍未竣工的,非我方原因必须办理工期顺延签证;

(6)其他不可预见的因素导致工期比合同工期延误的。

2、当发生下列情况,项目部必须及时办理经济签证

(1)增加的工作内容未包含在工程建设合同内;

(2)因设计图纸变更引起我方额外支付费用和延长工期的;

(3)因甲方违约导致我方人力窝工和机械、料具闲置的;

(4)非我方原因造成我方的损失;

(5)甲方提供的机械设备故障,一次性或累计停止运转超过协议约定时间的,也要办理工期顺延签证及相关经济签证;

(6)其他如货币、汇率变化、物价、工资上涨、政策法令变化等原因引起的索赔;

(7)其他超出合同约定的内容。

3、签证办理要求

(1)不论何种签证,必须先由三人小组讨论决定,由技术员牵头与业主交涉办理,预算员必须全力提供配合,两者互相补充、互为支持,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回避或拖延,否则每次罚相关责任人100元以上。

(2)签证办理要及时,签证索赔事项发生后3日内必须将有关签证资料发往业主,不可贻误时机,否则对相关责任人罚款200元;造成公司损失的,罚款500元,并由责任人承担损失的10%。签证类资料须妥善保管,并按规定以书面形式上报分公司经营科。

(3)由于变更原有结构需要拆除的,要按原设计结构工程量计入取费,拆除部分以估工形式办理签工或签费用。

(4)对分包队伍的零工签证,必须当天派工当天签证,签证单上要写明工作部位、工作内容、完成工作量,并由归口工长、质量员、技术负责、项目经理签字,否则不予承认。

十五、索赔管理办法

1、发生以下情况,应向业主提出索赔

(1)由于建设单位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发出施工所需的图纸和指令,导致我方延误工程进度,或导致费用加大。

(2)由于我方不能预见并被监理确认的不利的自然条件(如山洪爆发、地震等)和人为障碍所造成的额外费用支出;

(3)应甲方或监理要求,钻设工程量清单未列出的探孔或开挖探坑而支付的费用。

(4)由于其它风险(如战争、*等),使工程遭受损坏,按甲方或监理的要求和制定范围,予以修复或修理所支付的费用。

(5)在施工现场发现文物古迹,为处理这些文物而支付的各种费用。

(6)由于运送大型机械设备,而对可能受损的桥梁、道路进行补强加固,并经监理或甲方同意所支付的费用。

(7)按照监理或者甲方要求,向建设单位雇佣在现场工作的人员提供服务所支付的费用。

(8)凡合同未明确规定提供样品进行检验的材料,按监理或甲方要求提供材料样品并进行检验所支付的费用。

(9)已竣工或部分竣工的工程,需经一定的荷载试验或检测方能确定其是否达到设计要求,但是在合同中未明确规定,若监理或甲方要求进行检测或试验,且试验或检测表明已达到设计要求,因此而支付的费用。

(10)监理或甲方批准进入下道工序施工的隐蔽工程,又要求再次进行复检,并且查明工程符合合同或规范要求,并再次将复检部分回复原状,由此而支付的费用。

(11)由于我方违约外的原因,监理或者甲方要求工程全部或者部分暂停施工并采取妥善保护,因此而导致的额外的费用支出。

(12)根据监理或甲方的指令或非我方所能控制的原因,而不能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开工所支付的相关费用。

(13)甲方未能根据合同规定,按我方提交监理和甲方的施工进度计划的安排,及时提供施工场地,由此造成延误工期或增加费用。

(14)由于工程合同未包括的额外增加的工程量、或合同规定的非由于我方违约的其它原因而延长工期,并在上述情况发生后28天内向监理或甲方申明理由,经其审查批准。

(15)在工程施工和保修期内,根据监理或甲方要求对工程的缺陷进行调查和维修,而缺陷不是由于我方未遵守合同规定的义务所造成且经监理或甲方确认,由此而支付的费用。

(16)在施工过程中,根据监理或甲方的要求,改变工程任何部分的标高、位置和尺寸,改变合同规定的工作量或质量要求,或增加额外的附加工作,由此而增加的费用支出。

(17)由于特殊风险(如战争、政治*、武装起义等)导致工程、已运至现场及现场附近或运往现场途中的为工程所需的材料或已用于及拟用于工程的属于我方的其它财产遭到破坏或损害时,对这些破坏的工程及财产或对其更换、修复所发生的费用;但不包括特殊风险发生以前已由监理或甲方宣布为不合格的工程重建费用。

(18)由于特殊风险或甲方或我方都无法控制的其它情况而导致工程中止合同,我方将施工机械设备撤离现场运至其它目的地所需费用,及我方为该工程所雇职工的遣返费用。 (19)按照合同规定,应人工、材料价格上涨而应增加的费用以及因国家法律或者地方法规变更等导致工程费用的增加。

(20)由于国家或其授权的金融机构变更合同规定支付工程款所用货币的汇率或实行汇兑限额,而使我方造成的损失。

2、提出索赔时须以下列资料作为依据

(1)合同文件中的条款约定;

(2)经监理工程师认可的施工进度计划;

(3)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来往函件;

(4)施工现场记录;

(5)施工会议记录;

(6)工程资料照片;

(7)监理工程师发布的各种书面指令;

(8)中期支付工程进度款的单据;

(9)检查和试验记录;

(10)汇率检查表;

(11)各类财务凭证;

(12)施工进度计划和实际施工进度表;

(13)气象报告;

(14)工地交接班记录;

(15)建筑材料和设备采购、订货运输使用记录等;

(16)市场行情记录;

(17)国家法律、法令、政策文件;

(18)其他有关资料。

3、索赔工作程序

(1) 发出索赔意向通知。索赔事件发生后,项目部应在索赔事件发生后的3天内(或合同约定的天数内)向业主或监理单位递交索赔意向通知,声明将对此事件提出索赔。发文、通知等有关书面文件事项由各地律师负责辅导。凡牵涉到经济索赔事项,律师必须亲自把关并签字。

(2) 提交索赔报告。索赔意向通知提交后的14天内,或监理单位可能同意的其他合理时间,项目部应递送正式的索赔报告。 (3) 如果索赔事件的影响持续存在,14天内还不能算出索赔额和工期顺延天数时,项目部应按监理单位合理要求的时间间隔(一般为28天),定期陆续报出每一个时间段内的索赔证据资料和索赔要求。在该项索赔事件的影响结束后的28天内,报出最终详细报告,提出索赔论证资料和累计索赔额。

(4) 项目部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可以在监理单位指示的其他合理时间内再报送正式索赔报告,此情况是在监理单位由于某种原因不能马上处理索赔事件时,但承包人的索赔意向通知必须在事件发生的14天内提出,否则就失去了该事件请求补偿的索赔权利。

4、索赔报告内容

( 1) 总论部分。一般包括以下内容:序言;索赔事项概述;具体索赔要求索赔报告编写及审核人员名单。

文中首先应概要地论述索赔事件的发生日期与过程;我方为该索赔事件所付出的努力和附加开支;我方的具体索赔要求。在总论部分最末,附上索赔报告编写组主要人员及审核人员的名单,注明有关人员的职称、职务及施工经验,以表示该索赔报告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总论部分的阐述要简明扼要,说明问题。

(2) 根据部分。本部分主要是说明自己具有的索赔权利。 根据部分的内容主要来自该工程项目的合同文件,并参照有关法律规定。该部分中施工单位应引用合同中的具体条款,说明自己理应获得经济补偿或工期延长。

根据部分应包括以下内容:索赔事件的发生情况;已递交索赔意向书的情况;索赔事件的处理过程;索赔要求的合同根据;所附的证据资料。

在写法结构上,按照索赔事件发生、发展、处理和最终解决的过程编写,并明确全文引用有关的合同条款,使建设单位和监理工程师能历史地、逻辑地了解索赔事件的始末,并充分认识该项索赔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3) 计算部分。

在款额计算部分,必须阐明下列问题:①索赔款的要求总额;②各项索赔款的计算,如额外开支的用工费、材料费、管理费和利润损失;③指明各项开支的计算依据及证据资料,施工单位应注意采用合适的计价方法。应根据索赔事件的特点及自己所掌握的证据资料等因素来确定采用哪一种计价法,并且应注意每项开支款的合理性,并指出相应的证据资料的名称及编号。不允许采用笼统的计价方法和不实的开支款额。

(4) 证据部分。

证据部分包括该索赔事件所涉及的一切证据资料,以及对这些证据的说明。

索赔证据资料具体可进行如下分类:

①政治经济资料:重大新闻报道,如罢工、*、地震以及其他重大灾害等;重要经济政策文件,如税收决定、海关规定、外币汇率变化、工资调整等;政府官员和工程主管部门领导视察工地时的讲话记录;权威机构发布的天气和气温预报,尤其是异常天气的报告等。

②施工现场记录报表及来往函件:监理工程师的指令;与建设单位或监理工程师的来往函件和电话记录;现场施工日志;每日出勤的工人和设备报表;完工验收记录;施工事故详细记录;施工会议记录;施工材料使用记录本;施工质量检查记录;施工进度实况记录;施工图纸收发记录;工地风、雨、温度、湿度记录;索赔事件的详细记录本或摄像;施工效率降低的记录等。

③工程项目财务报表:施工进度月报表及收款记录;索赔款月报表及收款记录;工人劳动计时卡及工资历表;材料、设备及配件采购单;付款收据;收款单据;工程款及索赔款迟付记录;迟付款利息报表;向分包商付款记录;现金流动计划报表;会计日报表;会计总帐;财务报告;会计来往信件及文件;通用货币汇率变化等。

在引用证据时,要注意该证据的效力或可信程度。为此,对重要的证据资料最好附以文字证明或确认件。例如,对一个重要的电话内容,仅附上自己的记录本是不够的,最好附上经过双方签字确认的电话记录;或附上发给对方要求确认该电话记录的函件,即使对方未给复函,亦可说明责任在对方,因为对方未复函确认或修改,按惯例应理解为他已默认。

5、办理签证与索赔的要求

经营部及项目管理人员须深入理解并完善签证发文工作,树立公司良好的整体形象。各类签证、发文(如工程签证单、工作联系单)须具备如下几个特性:

①逻辑性和针对性——文字和内容要有逻辑性和针对性;

②准确性——必须如实反映客观真实、理由充分、用词准确;

③合法性——应根据合同约定或甲方、监理的指令、变更,正确书写,并对发送时间都要合乎合同约定或法律约定;

④完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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