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包商承诺书

2020-04-05 来源:承诺书收藏下载本文

推荐第1篇:分包商安全承诺书

分包商安全、文明施工承诺书

致: 公司 项目部

本单位珍惜并感谢贵公司给予我方的合作机会,为更好的履行项目安全、文明施工义务,特针对项目安全、文明施工事项郑重做出承诺,并声明:本承诺书与施工 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承诺如下:

1.无条件服从**公司**项目部各项安全、文明施工指令,所有人员遵守**公司、项目部各项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服从、配合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2.不违章指挥,不强令工人冒险作业,不侵害工人合法权益。3.在本项目按照不低于50比1的比例配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按照分包合同、项目安全管理规定要求配置管理人员与特种作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合格证件上岗作业。 4.所有进场使用的工具、设备、配电箱均为合格工业产品,并符合**公司安全管理标准。

5.所有应用于本项目的安全防护用品、用具,均符合国家标准规范要求,并符合**公司安全管理标准。

6.积极爱惜、保护公司、项目部财产、设施,对我方人员原因造成的项目部财产损失或设施损坏承担赔偿与维修责任。7.无条件接受项目部划定的文明施工、卫生责任区,或者是项目部文明施工、卫生排班安排,保证责任区域卫生、整洁。

8.我方对于**公司、项目部、业主、监理方以及其他主管部门下发的安全、文明施工整改单、联系单、处罚单无条件签收,对于所列整改要求按时限、按标准进行整改,按**公司、项目部规定程序、流程缴纳处罚款项。

9.因我方原因导致的本项目人员伤害事件、财产损失、治安事件、环境污染事件由我方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并愿意接受**公司、项目部对此类事件的责任追究与处罚。10.不发生因我方或我方员工行为导致**公司形象与声誉受损的事件,如果发生此类事件,我方将主动采取措施,消除不良影响,并承担相应费用,接受**公司、项目部对此而进行的处罚。

11.我方与第三方签订的一切劳动、劳务、租赁、采购合同均与**公司无关,我方在施工工地发生的债务纠纷、劳务纠纷、侵权责任等一律由我方履行与承担,与**公司、项目部无关。

承诺单位:

承诺单位代表: 年 月 日

推荐第2篇:分包商供应商社会责任承诺书

分包商/供应商社会责任承诺书

供应商名称:

责 任 人:

址:

联系电话:

我谨代表本公司全体同仁向贵司承诺: ·在所有业务领域里都实行精益求精的标准; ·在所有运作中格守职业道德,勇于负责; ·尊重所有个人的权利; ·注重环保;

·积极跟进并符合相关法规、标准和各利益相关者的要求,不断提高BSCI社会责任、职业健康、安全卫生及质量管理绩效。

作为社会中的责任团体,本公司会藉由各管理系统的导入,致力于承担相关社会责任的各项要求,并在公司政策和管理实务上严格达至下述各点:

1.未达法定年龄劳工

严禁雇用或支持雇用童工。招工时,要求年满16周岁。无论工作地点内外,公司不可置儿童或青少年工人于危险、不安全或不健康的环境中。

2.强迫劳工

禁止使用及不支持任何劳役或契约式劳工、体罚、监禁、暴力威胁;也不可要求员工在受雇之时交纳(押金)或存放身份证于公司。员工加班自愿,在工余活动自由。

3.健康与安全

遵守相关法规要求,有效控制安全卫生风险,为员工提供一个健康与安全的工作、生活环境,并采取适当的措施,在可能条件下最大限度地降低工作环境中的危害隐患。并确保其至少可合理获得清洁的饮用水和卫生设施、消防安全以及充足的照明和通风。公司保证所有的员工都接受定期和有记录的健康与安全训练,并为新进的和调职的员工重新进行培训。

4.员工代表与结社

公司尊重员工个人权益。员工有组织工会、结社的自由以及集体谈判的权利。工会与员工代表不受歧视,并且在工作环境中能够接触工会的会员。

5.歧视

公司在聘用、报酬、训练机会、升级、工作安排(包括加班)、解聘等事务上,是基于员工个人能力和工作岗位需要,决不从事或支持任何基于种族、社会阶级、国籍、宗教、残疾、性别、性别取向、工会会员资格或政治关系的歧视行为。

6.惩罚性措施

严禁从事或支持肉体上的惩罚、心理或生理上的压制和语言上的凌辱。在奖惩上,以精神和教育为主,物质手段为辅。

7.工作时间

公司遵守适用法规下的合科产业标准的工作时间。除在非常业务情况下,不许要求雇员的工作时间超过当地法律所允许的正常工作和加班时间限制,员工正常工作时间(周1到周5:5天×8小时/天地40小时/周,周六算加班8小时,每周加班不超过12小时,每月

累计加班不超过36小时,日加班不超过3小时,连续工作六天后至少有权休假一天(即周日均休息)。超出此范围须向上级劳动部门申请,获批准后方可实行。所有超时工作应付额外报酬。

8.工资报酬

公平地向员工提供报酬和福利,清楚的列明工资、福利的构成,不低于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正常工作日加班、休息日加班和法宝节假日加班分别按150%、200%、300%标准工资支付报酬,且保证发薪时间不超过一个月。

9.设施

公司所有设施的有关操作人员,均需经过培训,有经过日常保养和定期维护保养与安全检查,有建立安全操作指引。

10.消防与安全

公司有成立消防安全小组,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消防安全知识的培训,有建立消防与安全应急计划,提供足够的消防与安全器材,有清晰的消防逃生路线图,定期举办消防演习。

11.福利

公司为员工提供干净卫生、安全的住宿环境与就餐环境,有处理紧急医护事故的能力。

特别说明:

1、本承诺书向全体员工及其他利益相关者公开,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希各供应商齐心协力,共同遵守。

2.本公司有权对各供应商/分包商进行不预先通知的检查,包括生产场所、宿舍、雇用事项的帐薄和记录以及同员工进行私人面谈,以确保本行为守则确实得到有效贯彻。各供应商/分包商需对实施上述管理系统或上述标准有承诺(如已通过有关认证的,需将证书影印件及有关手册资料提供给本公司;如正在或将要实施的,需以书面形式承诺遵守上述要求)。对违反有关要求的,要采取补救措施;对拒不改正和情况严重者,本公司将中止同其合作。

总 经 理:

公司印章:

期:

推荐第3篇:分包商发言稿

尊敬的***公司各位领导、与会的各位同仁:

大家好!

我是***公司的代表***,非常高兴能出席此次会议!特别是能够与诸位欢聚一堂,深感荣幸!

首先,我想借助今天这个机会,对九局一直以来对我们***公司所给予的大力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年来,正是由于***公司的信赖与支持,无论是技术支持还是企业管理方面,我们都得到了***公司的大力支持和帮助,让我们受益匪浅,也获得了更大的发展机遇。

我们公司目前和***公司的合作主要在***项目上,在***公司的精心组织管理下,各项目工程形象良好,并多次受到监理和建设单位的好评。目前***项目施工已经接近尾声,***正在有条不紊的开展着。后续***项目等也在精心筹备中。

与***公司合作*年非常成功,我们公司也随之发展壮大。合作中也有工程款未及时支付、其中未来我们希望***公司给我们公司更多的平台,能在更多项目和领域上和九局合作,实现双赢。

“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我们***公司衷心祝福***公司这艘时代的航母乘风破浪,勇往直前;也期待大家与***公司一起,同舟共济,借力***公司,助力***公司,携手共赢,共同开创事业的新篇章!

最后,祝本次会议取得圆满成功!祝与会企业兴旺发达!愿我们的友谊天长地久!

谢谢大家!

推荐第4篇:分包商管理

分包商管理

分包商/服务供应商EHS管理程序 一.目的

为增强访客、分包商/服务供应商的环境、健康、安全意识,完善环境、健康、安全管理系统,维护厂区安全,确保公司、员工的财产和人身安全及防止环境冲击和灾害。 二.适用范围

所有与*****有限公司(下简称“本公司”)有联系的来宾、访客或承包本公司各项工程、服务、劳务等行为之厂商或承包人均适用之。

三.定义

3.1来宾、访客:指以访问、稽查、洽公、参观、勘查等非从事设备维修或工程施工之人员。3.2非工程类分包商/服务供应商:指外来单位或人员以提供技术服务、产品销售、货物运送或劳务等行为的个人或团体,如原物料供货商、运输方或装卸方、餐饮服务公司、清洁公司、绿化公司、废弃物处理厂商等。

3.3工程类分包商/服务供应商:指建筑工程、厂内设施施工和维修等分包商/服务供应商。3.4监工:系指本公司负责主导或经指派监督、管理该项工程或实施该工程之部门及人员。 四.权责

4.1警卫:负责进厂的通知、检查、登记等手续的办理。

4.2各相关单位:负责与本部门相关的分包商/服务供应商的安全环保管理。4.3工务:负责所有工程施工的用水、用电的安全管理。

4.4工安:负责施工过程安全及环境冲击的考虑,并予以控制监督。4.5监工:负责告知分包商/服务供应商于厂内、外提供服务或劳务期间之一切有关作业之安全卫生注意事项或其它特殊规定,并督导、查核是否符合本办法及各项环境、健康、安全管理规定, 并做好本公司与分包商/服务供应商之间的沟通协调等工作。 五.内容

5.1对来宾、访客的出入管控参照《安全警卫管理规定》。5.2对非工程类分包商/服务供应商施工的管控

5.2.1分包商/服务供应商必须持齐全、有效的证件,先至本公司工程施工单位或采购单位进行施工资质确认,经审查合格后方可与之订立服务合同。

5.2.2分包商/服务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必须符合本公司在安全、环保等方面的规定。5.2.3分包商/服务供应商之人员、车辆及物品的出入管理参照《安全警卫管理规定》。 5.2.4在分包商/服务供应商的整个作业活动过程中,监工须在旁监督以确保作业时的安全。 5.2.5所携带的物品应尽量使用可回收利用的包装材料,化学品的包装需防泄漏和撒漏,存放的地方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5.2.6所有非工程类分包商/服务供应商一旦从事任何危险性较高的施工种类如动火、开挖、登高等(具体参照5.4中的?级、?级危险作业),均须按工程类分包商/服务供应商施工管控的申请流程办理。

5.3对工程类分包商/服务供应商施工的管控

5.3.1工程类分包商/服务供应商的作业管理流程(见附件一) 5.3.2分包商/服务供应商的基本要求及选定标准首先分包商/服务供应商持有关材料至本公司采购单位进行施工资质确认,经审查合格后,方可与分包商/服务供应商签定合同,工安单位提供相关施工安全信息。进行施工资质确认的材料有: A.验证乙方营业能力和经营范围是否符合要求(营业执照)。

B.验证乙方施工管理能力和队伍素质能否满足工程要求(资质等级证书)。 C.验证乙方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是否健全,安全措施是否落实(安全许可证)。 D.审核施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所持的特种作业证件。

E.审核施工单位安全负责人和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资格证。 5.3.3安全管理一般规定

A.分包商/服务供应商之人员、车辆及物品的出入管理参照《安全警卫管理规定》。 B.工程类分包商/服务供应商的施工人员必须取得施工证后方可作业。

C.工程负责人或监工负责向施工厂商告知《分包商/服务供应商安全告知单》(见附件二)之内容并签字确认;协助施工厂商办理《工程施工申请单》(见附件三)并使其遵守相关规定事项,施工期间若有新增人员,应予补签。

D.警卫人员查核分包商/服务供应商的证件之有效性、齐全性,如工程施工申请单、分包商/服务供应商安全告知单。依据《分包商/服务供应商安全告知单》所签属人员名单办理发放施工证。 E.分包商/服务供应商担任危险性机械、设备之操作人员,应经训练且取得相关证书后方可操作下列工作: a.从事焊接、开挖等作业者

b.操作荷重在3吨以上之移动式起重机(吊车)。 c.操作锅炉及高压气体特定设备。 d.操作荷重在1吨以上之堆高机。

e.使用吊笼从事清洗、维修施工等作业者。

F.分包商/服务供应商不得雇用下列人员从事下列工作。 a.不得雇用未满16周岁之人员从事任何工作。

b.不得雇用女工从事坑内作业、贮槽内部、高架作业无护栏及安全带、连续搬运20公斤以上重

体力劳动作业。

c.不得雇用妊娠中或产后未满1年之女工从事起动机、动力卷扬机之操作。 d.不得雇用未满18周岁或超过55周岁之男工从事高架作业。

e.不得雇用有酗酒、吸毒或患疾病不适宜从事危险性或有害性工作之劳工从事相关工作。.f.不得雇用技能不足之劳工及非经合法引进之外籍劳工从事作业。 5.3.4作业安全共同规定

A.所有施工人员需熟悉《分包商/服务供应商安全告知单》的内容。 B.从事高架作业、吊装作业、220V以上配线作业者须佩戴安全帽等个人防护装具。 C.施工人员进入厂区须穿着工作背心,进入厂房车间之静电防护区内需穿戴防静电衣、鞋。 D.所有从事特种设备的操作者必须证件齐全。

E.若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进入与工程无关之区域。 F.施工人员抽烟须在指定区域(吸烟室)或厂区外。

G.施工人员休息必须依指定区域场所休息,在本公司工作时间内,不得在厂区任何地方休息、打盹和从事与作业无关其它活动等。

H.施工作业车辆、机具放于指定场所。

I.非救灾或紧急状况下,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挪用本公司消防设备或其它机具、器材。 J.施工人员非经本公司监工人员同意不得擅自移动本公司任何原物料及设备设施。 K.分包商/服务供应商自备的机具,如属于法令规定的为危险性机具或设备,非经检验合格者,不得使用。

L.分包商/服务供应商自备之一般机械、设备、用具等,需有符合相关法令和标准之安全防护措施。

M.分包商/服务供应商至本公司厂区内工作,需自备预防职业灾害和保护劳工安全健康所需之防护具。

N.其它为防止化学性、物理性、生物性、人体工学等危害及保护劳工之必要设施,均须配备相关劳保用品。

O.分包商/服务供应商于承包期间,如有借用本公司机具设备之情形时,应自行负检查之责。 5.3.5动火作业管制规定

A.动火作业前须办好《动火作业检查表及许可证》,方可进行动火作业。 B.《动火作业检查表及许可证》适用于同一地点,若动火地点变更或同一动火工程间隔超过2个工作日以上者需重新办理。

C.进行动火的区域除动火工作外,任何人严禁吸烟及带入其它火种。 D.动火现场要备有灭火器材,专人管理,且置于动火点2米内之区域。 E.高架作业区实施动火作业时,其下方有易燃物存在时,应移除易燃物或铺设防火毯,工作区下方应设一人观察有无引燃危险。

F.装有或装过易燃物之容器非经有效清洗后,不可随意焊接或切割。 G.空气中含有易燃气体或存放挥发性易燃物之场所,非经有效通风严禁动火作业。 H.不得使用已损坏之插头以免产生过热或发生火花而引起火灾。

I.作业完成之后,应检视作业区内有无火星灰烬及火焰之存在。 5.3.6开挖作业管制规定

A.厂内动土作业前须办好《开挖作业许可证》,方可进行开挖作业。 B.落实安全措施,防止损坏地下电缆、管道。 C.严禁在施工现场占用、堵塞消防通道。 D.施工结束后,必须及时清理平整。 5.3.7高架、吊装作业管制规定

A.从事高架、吊装作业时,应确实配戴安全帽、安全带等适当防护用具或装设安全网、施工架等防护设备。

B.当发布台风警报或瞬间风速达30m/s以上或平均风速达10 m/s以上连续10min或下大雨时,应中止户外高架作业。

C.高架、吊装作业活动区域,应有明显标示,以警告人员车辆不可由下方通过,并避免影响高架作业者之安全。

D.从事吊装作业的人员须取得国家颁发之资格证书者,方可操作。 5.3.8用水、用电作业管控规定: A.分包商/服务供应商施工用水、用电,若须使用厂内的供水、电力者,应知会工务部电工人员。 B.使用电压超过220V以上之电动机具于潮湿场所或钢板、钢筋上及临时用电场所,为防止其漏电造成危害,应加设漏电断路器。

C.对于作业中可能接触之裸线,应防止绝缘被破坏或老化等引起触电危险 D.若分包商/服务供应商违规操作而导致停水、跳闸停电者,一切损失将由分包商/服务供应商承担。

5.3.9现场管理及清洁规定: A.分包商/服务供应商在作业前需告知监督负责人员,获得允许后方可作业。 B.分包商/服务供应商在作业场所应设置适当警告标示,若有必要,应予隔离。 C.作业所用之材料及工具需放置整齐,不可阻碍消防通道及消防设备之取用。 D.作业所用之材料及工具若有倾倒或掉落可能,必须加以固定。

E.材料物品若需重迭堆放者,须有防止滚落松动措施。 F.每日作业完成离厂前,须清理现场。

G.作业区域内之电气或管线路开关,须由监督负责人员同意方得操作。 5.4工程类分包商/服务供应商施工安全风险等级的管控

5.4.1风险等级的划分是根据因不同的施工种类、不同时期及不同的作业环境可能发生的事故和危害来确定的,继而考虑采用各种防护措施来消除或降低风险。如下表

风险

等级 施工种类 备 注 ?级

危险 一般性厂房及设施维护、电网铺设、通讯设施的安装和维修等除?、?级以外的任何工程施工类型 由工程负责人或指派人员定期至现场监督

?级 危险 登高作业(3,5米)、切割、开挖、打磨等 须安排监工至现场监督工安不定期监督施工安全

?级

危险 明火、电焊、气焊、吊装作业、登高作业(5米以上)等 须同时安排监工工安人员至现场监督

5.5废弃物管理规定: 5.5.1分包商/服务供应商施工所产生之废弃物,应自行清运,若有特殊原因需由本公司清除者,

得经本公司废弃物处理单位同意后,依规定分类妥善置放。

5.5.2.残存之废液若为本公司设备排出者,应交由本公司处理,严禁任意排放。5.5.3施工中来自本公司设备拆除之铜(铜制品)、铁等有价品,合约未明订所有权者,皆属本公司财产,严禁自行携带出厂,违者以窃盗处理。

5.6紧急事件管理规定: 5.6.1分包商/服务供应商在本公司厂区内作业,发生任何意外事故,需立即通报监工及工安人员,如无法立即通报应向警卫室汇报。并应依据本公司《工安事故纠正与预防管理办法》规定,进行意外事故原因调查及改善。

5.6.2分包商/服务供应商在本公司厂区内作业,发生任何意外事故应立即停止作业;经监工及工安人员会勘,且经安全评估确认危害因子已消除后,方可继续作业。

5.7由于分包商/服务供应商不服从本公司的安全管理规定,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所造成事故,致使人员伤、致残、死亡的,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分包商/服务供应商承担;分包商/服务供应商在上报其主管部门有关事故情况、报告时,应同时抄送本公司工安备案。 六.参考文件

1.工安事故纠正与预防管理办法 2.文件管制办法 3.设施管理作业办法 4.安全警卫管理规定 七.附件

1.工程类分包商/服务供应商的作业管理流程 附件一 2.分包商/服务供应商安全告知单 附件二

3.工程施工申请单 附件三

4.动火作业检查表及许可证 ??参考《设施管理作业办法》附件一 5.开挖作业许可证 ??参考《设施管理作业办法》附件二

推荐第5篇:分包商申请报告

施工承包商书面申请表

模版 7.2 备注:此表单为运营系统自动生成,不能手填。

模版7.3 工程项目分包商资质审查表

表7.3

工程项目公司级分包商申请入库表 篇2:分 包 申 请 报 告 单

监表a10 分 包 申 请 报 告 单

项目名称: 承包单位:

佛山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监制

-11-

佛山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监制 -12-篇3:分包方资格注册申请报告 分包方注册申请报告

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本单位是经 抚顺 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营业执照》和 抚顺 建设(局)颁发《资质等级证书》的合法施工企业,具有承担 公路、

桥梁 类工程的施工能力。近期本单位在 多项 工程项目完成 工程,拥有 丰富的公路及市政 施工经验。(以前与贵单位进行过多次合作,比如: )。为了本单位的发展,希望能与贵单位有更多的合作机会,特向贵单位申请 分包方 资格注册,在贵公司范围内承担施工。由我单位 马文良 身份证号 210402197806030010 负责到贵单位办理注册申请事宜。

单 位(公章):

单位法人签字:

日期: 2015年 4月 7日

营业执照

资质等级 篇4:分包商申请表

分包商申请表

申请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随本申请表应提供本单位的(1)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质量管理体系、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分包商单位公章;(2)人力资源情况涉及的项目经理、技术员、安全员、质量员和特殊工种人员等经审核有效的资格证书复印件;(3)代表性工程简介、完工证明、获奖证书等。

推荐第6篇:分包商控制程序

浙江奔奔针织有限公司分包商控制程序

1.0 目的

对物资采购和分包服务的申请、计划的编制、审批等过程制定相应程序,以保证采购物资和分包服务符合规定的要求。 2.0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部门提供服务所需物质的采购,以及服务项目的分包。

3.0 采购和分包职责

3.1 总经理主管采购和分包服务的控制程序。

3.2 行政人事中心、经营拓展部负责采购和分包服务的控制程序。

a.行政人事中心负责办公文具、保安用品的采购和电脑、复印机、打印机等办公设备维修分包服务的控制。

b.经营拓展部负责保洁、绿化用品、用具以及一般水电维修服务所需配件、工具的采购和二次供水、外清洗、建筑工程维修以及绿化养管等的分包服务的控制。

c.行政人事中心负责水电设备所需配件及大、中型工具的采购和设备维修分包服务的控制。

3.3 公司其他部门协助、执行采购和分包服务。 4.0 采购工作程序和管理办法 4.1 采购物资分类

a.重要物资(A类):指服务场所直接或间接用于为业主服务的物质,如重要(特殊)设备及其配件、安全防范设施、消防设施配件、保安警械、服装、柴油及设备用油等。

b.次重要物资(B类):指服务场所上使用的易损配件和维修时提供给业主/用户的配件,如水龙头、电源开关、低水箱配件及一般设备、设施维修配件等。

c.一般物资(C类):指为实施服务工作人员所使用的物品、工具等,如文具、简单维修工具、清洁工具卫生用品及其他低值易耗品等。

4.2 物资的采购分类

4.2.1 各部门/组团领用物资时,应提前7天填报《物品领用计划表》,说明物质名称、型号、规格、数量等(如有特殊要求须说明)。

4.2.2 由各部门主管审核签署后报行政人事中心审核批准,急需物资或非提前7天审报《物品领用计划表》领用物资时,还需由管理者代表批准。

4.2.3 批准后的领用计划交仓管员至公司仓库领取所需物品,若公司仓库无存放所需物品则由采购人员在合格供应商处进行采购,如有急需等特殊情况,经管理者代表同意后也可在其他供应商处对实物质量进行验证后购买。

4.2.4 重大的设备、重要的物资的采购应和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明确质量要求和双方的责任义务。 4.3 验证 4.3.1 零星采购或重要和次重要物资在商店采购时,在采购现场由采购员对照采购单验证规格、型号、商标及一般的使用性能。 4.3.2 和业主/用户直接相关的物资,当业主/用户或其代表提出参与在货源处验证要求时,本公司予以安排,但不把业主/用户的验证作为本公司对质量进行有效控制的证据。 4.3.3 当验证不符合要求时,应立即停止采购。 4.3.4 采购回来的物质交仓管员办理入库手续。 4.4 物资供应商的选择和评审 4.4.1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推荐第7篇:分包商管理建议

关于《规范分包商管理》建议

1、分包商单位资质的审查;根据工程的类型、规模和特点,确定参与投标企业的资质等级,并取得招投标管理部门的认可。

2、施工人员:(1)、现场配备施工人员、项目管理人员是否满足工程量要求,现场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安员、安装施工作业人员组织到位。(2)、技术岗位必须持有与作业工种相应、有效的上岗证;提供现场人员的社保证明或意外保险证明。

3、施工机具及工器具是否满足施工现场要求,提供施工机具及工器具定期检测报告及日常维护记录。

4、材料,现场分包单位提供的材料需提供材料出厂合格证及抽样检验报告。

5、技术能力,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施工工艺满足设计图纸及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要求。

6、施工管理,分包单位现场管理人员到位情况、现场管理是否到位、现场管理是否高效有序,项目部指令落实情况。

7、安全管理,分包单位严格执行项目部安全管理制度,分包单位施工前工作负责人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能否做到安全管理受控,安全隐患能及时消除,习惯性违章控制较好。

8、进度管理,现场进度能否做到进度计划安排合理,并能够得到有效落实或提前完成,总工期完全受控。

9、组织协调,与建设各方能进行沟通与协调,个别问题、缺陷能否及时解决、听取采纳合理化建议。

推荐第8篇:供应商(分包商)管理制度

天合光能(北京)系统集成有限公司

供应商(分包商)管理制度

主导部门:采购部 支持部门:工程部、技术部、质量部 审批:

文档编号:SDS BU-SD-017 生效日期:

供应商(分包商)管理制度

供应商(分包商)管理制度

1.目的招投标管理供应商各种原因不发货应对措施付款方面支票与现金问题

为保障公司项目顺利有效完成,对现有供应商的管理和评估,建立有效的合格供应商(分包商)名录(以下简称AVL),特制订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天合光能(北京)系统集成有限公司供应商(分包商)。

3.定义

N/A 4.职责和权限

N/A

5.内容

5.1 供应商分级

供应商划分为战略供应商、优质供应商、合格供应商三个等级,并建立“不合格供应商信息库”。 5.1.1 战略供应商

a) 与公司或集团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供应商为战略供应商。 b) 按规定程序报批后,可直接委托采购。

5.1.2 优质供应商

5.1.2.1一般条件

a) 与公司或集团有2年(或3个项目)以上的良好合作历史,能够按照合同约定:质量、进度、投资、配合等评价均为优,有长期合作潜力。 b) 积极主动配合现场人员进行各项政府协调工作。

c) 与公司每次项目合作后的评定分值在85分以上的供应商。

5.1.2.2使用政策

文档编号: TSL-生效日期:2 / 8

供应商(分包商)管理制度

a)必须满足招标采购流程中的最高要求。

b)公司基建项目招标在其能力范围内,均邀请其参与。

C)每年安排一次审核。 5.1.3 合格供应商

5.1.3.1符合资格预审要求或公司有过合作,业务完成后评定分值在60-85分之间的供应商。

5.1.3.2 限制政策

a)可以参与其能力范围内的招标采购项目。

b) 必须满足招标采购流程中的最高要求,如:带资承揽、工程款延期支付的承受能力或提供履约保证金等。 5.1.4 不合格供应商

5.1.4.1 在与公司合作的过程中,供应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经审批后被定义为不合格供应商(列入公司不合格供应商名单——“黑名单”)。 不良记录包括:

a、提供虚假材料、隐瞒真实情况,骗取供应商入围资格的; b、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c、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的; d、擅自变更或终止合同的;

e、与采购单位、其他供应商或有关代理机构串通的; f、提供产品或服务不合格的;

g、向采购人员、招标人员、评委等行贿或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h、拒绝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材料的;

i、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严重缺乏履约能力的。 j、受到省级以上行业监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k、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l、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

5.1.4.2 不合格供应商信息库中的供应商不允许参与公司所有项目的招标。

5.2 供应商准入评估和AVL维护

供应商准入应从技术、商务、资信等方面进行评估,由工程部、质量部、采购部、信用管理部根据评估重点分别评估。由采购部负责维护AVL。

文档编号: TSL-生效日期:3 / 8

供应商(分包商)管理制度

5.2.1采购部负责组织供应商评估资料的收集。

5.2.2技术评估由工程部、质量部、技术部负责,并需经共同认可方为技术合格。5.2.3采购部负责供应商商务方面评估; 如商务审核不通过者,采购部可以提出否决;如工程部、质量部、技术部有疑虑可以要求采购部澄清。

5.2.4 信用管理部负责供应商资信调查,包括但不限于财务、业绩、资质的真实性;信用管理部负责提供审核结论,以及在供应商信用评估系统中更新相关信息。信用管理部的结论分为通过,有条件通过(即对信用较差但尚可接受的供应商通过加强合同条款来降低风险),和不通过。信用管理部的不通过结论为一票否决,如相关部门有疑虑可以要求给供应商一次且仅有一次的澄清机会。

5.2.5 相关部门可以要求供应商来公司面试或联合进行实地调查。 5.2.6质量部确定是否需要供应商送样。 5.2.7各类别的AVL应由公司总经理签字批准。

5.2.8已经在集团其他事业部AVL中的供应商,经过公司总经理批准,可以直接纳入公司AVL。5.3 AVL内供应商评估机制

供应商评估机制包括单个项目过程评估、年度评估、专项审计。通过不同的评估方式,综合评价供应商的技术、业绩,并及时更新AVL。

5.3.1 单个项目过程评估

项目过程中,项目实施部应评估供应商产品质量、配合度、项目管理能力、工程质量,后续服务等表现,若存在重大问题,应及时通报给采购部和质量部,共同决定是否将此供应商继续纳入AVL。采购部应评估供应商商务配合度及诚信度,若存在重大问题,应及时通报项目实施部、质量部,共同决定是否将此供应商继续纳入AVL。 5.3.2 年度评估

在每年由采购部负责发起对AVL中上年有合作项目的供应商进行年度评估,评估方式为将当年单个项目过程评估结果汇总评价。

5.3.3 专项评估内审内控部根据审计计划或管理层要求,可以对基建项目供应商管理进行专项评估。

5.3.4若需要对AVL重新调整,调整原因应经公司总经理签字批准。5.4 一次性供应商的管理

采购类别不属于《采购管理程序》物资分类表中A、B、C类或由业主或客户指定的供应商(分文档编号: TSL-生效日期:4 / 8

供应商(分包商)管理制度

包商)作为一次性供应商(分包商),由采购对供应商(分包商)的相关资质进行认定,只有资质符合相关管理规定的才能签署合约。所有一次性供应商(分包商)不进行相关评估。其他控制管理按照双方签署的合约的要求进行。

6.参考文件

TPV-2008 00 供应商(分包商)管理程序

7.更改历史记录

N/A

8.附则

此文件由采购部负责解释和更新。

9.附件

9.1 供应商(分包商)管理流程图 9.2《工程施工承包商考核评分表》 9.3《设备材料供应商考核评分表》

文档编号: TSL-生效日期:5 / 8

供应商(分包商)管理制度

附件一:

供应商(分包商)管理流程图

文档编号: TSL-生效日期:6 / 8

供应商(分包商)管理制度

附件二:

《工程施工承包商考核评分表》

文档编号: TSL-生效日期:7 / 8

供应商(分包商)管理制度

附件三:

《设备材料供应商考核评分表》

文档编号: TSL-生效日期:8 / 8

推荐第9篇:工程分包商准入管理办法

工程分承包商准入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准入原则

第一条 总体原则

工程分承包商的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必须满足集团施工项目技术要求。

第二条 总量控制原则

根据集团的市场需求和集团工程队伍结构调整的总体要求,控制准入工程分承包商总量。

第三条 时效原则

集团工程分承包商准入年限为批准之日起1年。 第四条 注重业绩评价的原则

注重对工程分承包商在技术、服务质量、安全、环保及服务意识等方面的评价。

第二章 组织体系与职责划分

第五条 集团工程分承包商准入管理实行分级管理。

第六条 集团成立工程分承包商准入管理委员会,负责集团工程分承包商准入的组织、管理工作。集团工程分承包商准入管理委员会主任由集团行政主要领导担任,副主任由集团主管副总经理担任,成员由集团规划计划部、经营管理与法律事务部、生产协调部、安全环保部、纪委监察部的主任组成。集团工程分承包商准入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集团经营管理与法律事务部,负责对申报企业的主体资格审查及申报企业资料的整理汇总。办公室主任由集团经营管理与法律事务部主任担任。

第七条 集团所属成员单位负责本单位工程分承包商入网的初审,并向集团工程分承包商准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申报初审入选名单及相关资料。各成员单位的经营法规部门是工程分承包商准入管理的主管部门。

第八条 集团机关部门的职责划分如下:

(一)集团规划计划部负责绿化建设、新建、维修及改造等自建工程项目准入的初审。

(二)集团生产协调部负责工程分承包商施工资质的初审。

(三)集团技术质量管理部负责技术水平的初审。

(四)集团安全环保部负责施工企业安全资质的初审。

(五)集团纪委监察部负责集团工程分承包商准入过程中的监督和违规行为的查处工作。

第三章 审查程序

第九条 集团工程分承包商准入审查分为资信审查与现场审查。 第十条 资信审查

(一)集团所属成员单位对本单位预入网工程分承包商的资信情况进行初审,并将初审结果及初审合格工程分承包商资信资料上报集团工程分承包商准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二)集团工程分承包商准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整理、核对各成员单位申报的资信资料,并组织集团相关部室、中心对预入网工程分承包商资信进行联合审查。审查结果由集团工程分承包商准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汇总并上报集团工程分承包商准入管理委员会。

(三)集团工程分承包商准入管理委员会确定初审合格企业名单。

第十一条 现场审查

集团工程分承包商准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组织集团相关部室、中心,对资信审查合格的工程分承包商进行现场审查。各成员单位的主管部门组织专门人员陪同审查,被审查企业提供现场资料的原件或出具合理的证明材料。审查人员在现场对审查项目进行现场评分,并由陪审人员对考核结果进行监督确认。集团工程分承包商准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将整理汇总的现场审查结果上报集团工程分承包商准入管理委员会。

第十二条 集团工程分承包商准入管理委员会对资信审查和现场审查结果进行分析研究,确定集团本年度工程分承包商入网名录。确定的集团入网名录由集团工程分承包商准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下发机关部室、中心及各成员单位,并统一印制、发放集团工程分承包商入网证。

第四章 准入企业的范围 第十三条 申请准入的工程分承包商需满足以下要求:

(一)管理局项目,在管理局准入名录范围内的工程分承包商。

(二)油田公司项目,在油田公司准入名录范围内的工程分承包商。

(三)集团外部市场开发项目,根据属地原则要求,择优选择长期合作过的工程分承包商。

(四)对于甲方指定工程分承包商或特殊需分包的工程项目,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办理准入。申请企业需持有近三年完成相同或类似工程项目的合同及相关资质材料。

第十四条 限制入网的工程分承包商

(一)上一年度发生重大伤亡事故、设备责任事故或重大质量事故的工程分承包商。

(二)有拖欠农民工工资记录的工程分承包商。

(三)对集团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工程分承包商。

(四)允许其他企业挂靠或将属准入管理范围的工程项目分包给没有准入证的企业的工程分承包商。

(五)在招投标中进行恶意竞争,以低于成本价投标,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工程分承包商。

(六)申报材料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工程分承包商。

第五章 审查依据

第十五条 依据管理局《内部市场管理办法》及集团《内部市场准入管理办法(试行)》;《合同管理办法》;《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工程分承包方队伍管理考核细则》。

第六章 审查内容

第十六条 准入审查对象分为专业分承包企业和劳务分承包企业。审查内容分为施工资质、安全资质。

第十七条 施工资质审查内容

(一)大庆油田建设集团2007年施工企业市场准入审查表(附件1);

(二)企业从业人员信息表(与企业资质相适应的管理、安全、质量、预算、资料、技术等人员需附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并由施工企业劳资部门进行确认并盖章,附件2);

(三)企业拥有设备信息表(如没有则填写无,由施工企业设备管理部门确认并盖章,附件3);

(四)施工企业准入资料信息表(附件4);

(五)工商部门年审合格后的营业执照;

(六)大庆石油管理局内部市场准入证;

(七)油田公司油田施工合格供方网络成员证;

(八)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九)企业章程、承包协议、验资报告等;

(十)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十一)企业银行资信证明;

(十二)法人身份证明及法人授权委托书;

(十三)企业所属单位劳资部门出具的职工花名册;

(十四)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十五)企业税务登记证;(十六)企业银行开户许可证;

(十七)企业管理体系(质量、HSE、职业健康安全等);(十八)企业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保证书; (十九)合同等其它相关资料。 第十八条 安全资质审查内容

(一)具有项目承包经营的相应资质及文件;

(二)近三年来的安全业绩;

(三)满足施工作业安全需要的技术、工艺、设备保证措施;

(四)有与其从事的施工生产活动相适应的具有法定执业资格的专业人员;

(五)提供下列证书的原件、复印件:

1、安全生产许可证;

2、分包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考核合格证、资格证书;

3、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证;

4、特种设备注册登记、检验合格证明;

5、进场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合格证;

6、与主包单位签订的安全合同(协议)。

(六)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及健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七)与公司QHSE管理体系相适应的HSE保证措施;

(八)其他有关的安全资质证明材料。

第十九条 专业分承包企业按照上述内容审查;劳务分承包企业原则可以不提供第十九条中

六、

七、十七要求证件,其它按上述内容审查。以上审查资料需提供一式三份,证件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文字材料需上报电子版。

第七章 审查要求

第二十条 准入企业申报资料由集团所属成员单位初审完成后集中上报集团工程分承包商准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施工企业单独申报不予受理。

第二十一条 附件2“限定资质内容”栏中,要以《大庆石油管理局本年合格承包方名录》及《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本年油田基建工程施工合格供方名录》为准,原则上不再增加新项目,如有必要增加,要通过新增项目审查,符合规定方可准入。局外部施工企业限定资质内容,根据施工单位资质及集团发包工程量实际要求申报。

第二十二条 申报报资料统一使用A4纸装订。对申请准入合格企业,实行工程分承包企业准入,下发准入证;不符合要求者,返还申请材料。

第八章 监督与处罚 第二十三条 根据管理局《内部市场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对于违反本办法规定的个人及企业,按照管理局相关规定执行。

第九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由集团工程分承包商准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集团已下发的有关工程分承包准入管理文件与本办法不一致时,以本办法为准。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从下发之日起施行。

推荐第10篇:分包商资格审查内容

分包商资格审查内容

摘自--国网(基建/3)181-2014 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

劳务分包商资格审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申请报告(含上年末企业基本情况);

(二)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执照、施工资质证书、组织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扫描、影印)件,审查时提供原件。(总承包或者专业资质时须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执照和施工资质证书复印(扫描、影印)件,审查时提供原件(劳务资质时须提供);

(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或者影印件)及有效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四)分包商及项目负责人(班组长)近三年施工业绩;

(五)近三年安全生产无事故证明和施工质量记录;

(六)劳务作业人员(含特种作业、特殊工种人员)取证情况;

(七)国家电力监管部门颁发的承装电力设施许可证(参与输变电工程安装作业的劳务分包商须提供)。

专业分包商资格审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申请报告(含上年末企业基本情况);

(二)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执照、施工资质证书、组织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扫描、影印)(审查时提供原件);

(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或者影印件)及有效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四)分包商及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施工业绩;

(五)政府行政管理部门开具的近三年安全生产无事故证明和施工质量记录;

(六)确保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的施工技术素质(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安全管理人员等)及特种作业、特殊工种人员取证情况;

(七)保证施工安全和质量的机械、工器具、计量器具、安全防护设施、用具的配备;

(八)施工管理机构、安全文明施工和质量管理制度;

(九)国家电力监管部门颁发的承装电力设施许可证(从事输变电工程安装作业的专业分包商须提供)。

第11篇:《中铁二院分包商管理》

国外大型工程承包公司同国内的工程公司相比管理人员比例高,素质高,在承担项目时,将所有的具体施工任务分包出去,专门从事项目管理工作

1、分包商施工质量不佳。

对策:在合同中详细指明材料品牌、材质、性能参数等,现场严把材料关,总包方必须深入了解相关材料知识和市场信息,提高业务能力,堵住分包商的空子;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动态检查,研究质量缺陷,分析原因,指定改进计划,实施和督促分包商改进。

2、分包商现场管理人员和技术工人素质不高。对策:合同报价阶段注意考察分包商施工技术能力、人员素质;施工前,采用样板工程引路的办法,实际考察,防止低劣素质队伍进入;总包方督促分包采取措施加大培训投入,必要时直接介入专项管理。以总包方的技术能力支持分包商。

3、分包商工期拖延。对策:总包加强现场进度检查监控,制定激励、奖罚措施,与有关各方及时沟通。

4、分包商只顾自身施工管理,并且总是内敛的,忽略项目整体系统性。对策:在合同中要求分包商承担协调配合义务,现场管理采用奖罚等激励措施,强化分包商主动配合总包管理的行为,弱化分包商内敛行为,教育分包商树立项目整体的系统观念。

5、总包商逃避自身义务。对策:分包商要与总包方建立利益共同体的观念,切实履行合同,承担各自义务;同时建立同期记录,完善书面凭证。

6、项目组织将会更趋灵活地组建,分包商会更多地参与总包的项目团队工作,合同的联系使各方更趋于平等合作的关系。项目会有更多的补充协议。

7、分包商授权度更高,分包商权力会增大,总包商将更趋向于向业主提供更周到的服务;分包商将趋于更多的自我管理,善于自我管理的分包商更受欢迎。

8、总承包又称“交钥匙承包”,是指建设工程任务的总承包,即发包人将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等工程建设的全部任务一并发包给一个具备相应的总承包资质条件的承包人,由该承包人负责工程的全部建设工作,直至工程竣工。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是发包人与总承包人或都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之间订立的合同,总承包人、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应当就承包合同的履行向发包人承担全部的责任。

9、总承包人将其承包工程的某一部分或几部分再分包给其他承包人,承包人仍然要履行承包合同约定的全部义务,并向发包人负责,根据法律规定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分包的行为是允许的。后者的行为是法律所禁止的。

10、1996年4月22日,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的《关于禁止在工程建设中垄断市场和肢解发包工程的通知》中明确规定:总承包单位需将自已承包的某种工程分包的,在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后,亦可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但必须由总包单位统一进行管理,切实承担总包责任。对于垄断市场、肢解发包工程的行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严肃查处。

11、不管分包队伍与总承包单位的关系怎样,都不能以口头协议代替书面分包合同或协议书。而且作为总承包单位,还应在分包合同或协议书中明确分包工程的范围、质量技术要求、工期、双方的责任和义务以及最终验收的标准。另外,总承包单位的现场项目部还需对分包工程的施工过程进行现场管理,对现场管理的方式如质量监督、安全检查、施工配合、分项评定等,均应在分包合同或协议书中得到确认。

12、组织分包单位参加图纸会审

13、图纸会审后,总包单位的技术负责人应对分包单位编制的分包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进行审批。审批时应考虑分包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是否能满足设计图纸及图纸会审要求和分包合同要求,是否能满足总承包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要求(特别是工期紧张需要交叉作业的情况下,施工进度安排是否合理并便于实施),是否能满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要求;若不能满足,应向分包单位提出,要求给予完善。待补充完善后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重新审查认可后,才能同意分包工程正式开工。

14、分包工程开工前,总包单位的现场项目部应核查分包队伍的主要进场人员、设备。

15、分包工程施工现场管理

分包工程开工后,总包单位的现场管理人员应督促其进行技术交底,并通过质量安全检查对分包工程的施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对材料、半成品、设备的监督检查:材料、半成品、设备的质量是工程质量的基础,其质量不符合要求或选用不当,会直接影响工程质量甚至造成质量事故。所以,总包单位应要求分包单位选择信誉良好可靠的供应商,选用有产品合格证、社会信誉好的产品,对国家有要求复检的,应进行见证取样送检。

(2)对施工工序质量的监督检查:总包单位的质检人员应对分包工程施工中的工序质量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主要检查施工工序是否按图施工、是否满足经审批的分包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要求,施工工序质量是否满足现行标准和法律法规要求;对重要的关键工序,如桩基础和混凝土浇灌过程等,总包单位还应派人进行全过程的监控。对需要隐蔽的部位,在隐蔽前总包单位的质检人员应参与隐蔽验收,并督促分包单位及时办理验收签证手续。在监督检查过程中,若发现有不符合要求的地方,特别是不符合强制性条文要求的,应勒令其进行整改,整改合格后才允许进入下一道工序,以保证将质量隐患消灭在工序施工过程。在监督检查过程中,若发现有不符合要求的地方,特别是不符合强制性条文要求的,应勒令其进行整改,整改合格后才允许进入下一道工序,以保证将质量隐患消灭在工序施工过程中。

(3)对施工进度管理:总包单位应要求分包单位按照《施工组织设计》的总进度计划编制每月(必要时每周)的施工进度计划,并按计划组织施工,确保施工进度满足合同要求。因工地实际情况不能按计划施工或因天气不好不能施工需要调整施工进度时,分包单位应以“工程联系单”等书面形式上报总包单位应认可。

(4)现场施工人员的监督检查:总包单位的管理人员应对分包工程施工中的现场施工人员进行不定期的检查核实,特别是对要求持证上岗的人员,如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五大员、电工、焊工、机械操作工(包括桩机操作工、搅拌机操作工、起重机操作工)、架子工等,应检查人、证是否相符,证件是否有效。若发现有不符合要求的人员,应勒令分包单位限期更换,并将过期的特殊工种操作证送年审,直到符合要求为止。

(5)施工机械设备使用的监督检查:总包单位的管理人员应对分包工程施工中的施工机械设备使用进行不定期的检查,特别是垂直运输设备,应要求有安装、拆卸方案,并由有资质的单位安装验收后方可使用。

(6)安全文明施工的检查:总包单位的现场安全员应对分包单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对其施工现场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安全检查可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逐项评分,若发现有安全隐患,能马上整改的,对整改情况进行验证;不能马上整改的,应发出《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整改期限结束,检查人员应对其进行复查,直到复查合格。

16、分包工程竣工验收分包工程完工后,总包单位应对分包工程实物质量和技术资料进行检查验收。

(1)实物质量验收:当分包单位完成分包合同规定的全部内容后,总包单位应要求其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填写《工程竣工报告》,上报总包单位。由他们组织对分包工程实物质量检查验收,同时应检查是否按图施工、是否满足经审批的分包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要求等。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直到复检合格。

(2)竣工资料检查验收:分包单位应按有关规范要求和分包工程所在地档案馆要求的内容整理分包工程技术资料、竣工资料和档案,并移交给总包单位。总包单位技术人员应对其进行审查、核对,若发现技术资料不全或不真实的,应要求分包单位补充齐全或按真实情况填写。

(3)工程保修书:分包单位向总包单位交付工程产品+应附《工程保修书》。《工程保修书》的内容应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并明确期限和分包单位的保修承诺。

只有分包工程的实物质量和工程技术资料均通过了验收、工程保修书内容符合要求,总包单位才能接收分包工程的移交,与分包单位办理移交手续,并进行工程结算。

17、分包商对于所有这些指令都必须严格遵照执行,否则,便有可能产生并承担合同责任(如索赔、反扣等)

18、

一、计划,分包合同和技术方案中都会根据主合同、技术条款和现场情况等定义分包项目的总体计划,这个计划同时被纳入整个标段的总体计划。外方的区段工程师负责编制月计划和季度计划并配合计划部门审定后以整个标段月、季度计划的形式反映出来。根据审定的月、季度计划,外方区段工程师还必须会同外方现场工程师、分包商现场负责人等编制周计划,报送合同部、施工部、机电部等相关部门严格遵照执行。为及时、准确地反映计划执行情况,双方现场人员将被要求做出日报、周报,并由外方现场工程师签字后报送区段工程师。特殊情况(如变更、索赔等)还将以计日工的形式报送合同部门。

二、会议,在现场施工中被用作为来制定计划、追踪进度、交流情况和解决矛盾的一种重要的沟通和管理方式。最重要的便是周例会,这个会议一般在外方区段工程师的办公室举行,由其主持;主要参加人员有区段工程师、分包商代表、合同部人员及其他相关部门人员(视情况而定)。主要议题是检查上周计划完成情况、制定下周计划、交流情况和解决问题。周计划制定的很详细,每天要完成的进度和所需的主要设备材料等都会被定义并反映出来。会议的当时,双方代表要在周计划上签字,承诺严格执行并报送合同部、施工部、机电部等部门;会议结束后会形成一份会议纪要,在48小时内送至参加人员并报送施工部、合同部及相关部门备案。外方区段工程师还会将重要的议题带到由项目经理主持的标段周例会商讨论解决。平常,根据情况还会有一些临时性(正式的非正式的)的会议。在特殊情况下(比如赶工),外方还会要求双方现场负责人每天早、晚各举行一次现场碰头会,对每一天的工作做出计划和总结。

三、现场指令,不管计划的如何详尽,现场往往还需要做出必要的调整,这就需要有现场指令。形式上分口头和书面、正式和非正式、工程师指令(经承包商确认)和承包商指令等。反之,分包商在执行指令后也可视情况向承包商提出索赔或变更。现场指令的由外方授权人员(一般为现场工程师以上)发出并报送合同部、施工部等部门备案。现场变更指令由现场区段工程师签字发出或由工程部提出,施工部经理和工程部经理签字后报送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执行,同时报合同部备案。

四、设备和材料供应,特别强调计划。前面已经提到过,每一天主要的设备和材料供应都会在周例会上被定义,但分包商的现场人员仍需报送材料设备计划到外方总工长以上人员处批准后具体执行或做出相应调整。涉及到的供应设备和材料的各个部门,一般由外方总工长负责协调,设备和材料的使用由专门的报表和专职人员做出记录。尽管如此,实际中材料的乱堆乱放、丢失、损毁,设备的闲置等问题仍然比较突出,虽然外方采取了索赔、反扣等合同手段挽回了不少经济损失,但问题一直没有得到有效的解决。

五、工程质量、安全检查验收,各分包项目都会配署有现场工程师和工长等受区段工程师领导,具体负责工程的质量、安全检查验收。通过如实填报各种纪录表格和会谈等手段,反映分包商现场实际的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状况,对项目实施情况及存在的问题进行跟踪检查。上述报表还将用于对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跟踪检查、对出现的问题进行原因分析和确定处理方案的依据和解决合同争议的重要证明文件。

六、索赔和反扣,尽管合作是主调,但实际中仍然会有很多矛盾,矛盾也往往少不了以索赔和反扣等合同手段解决。这主要由分包商不执行或错误执行计划、指令,材料和设备的人为丢失、损毁、闲置等引起。还有就是因为承包商变更施工方法等引起的业主方的索赔,对于这一点,分包商包括一些外方管理人员都感到不能理解。说是劳务分包且遵照承包商方案、指令执行,不应承担责任。但根据分包合同“分包人应被认为已全面知悉总包合同所载各条规定……分包商因此和承包商一样承担主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的规定和外方的附加解释:分包商应当编制施工方案和计划,但限于条件不能执行而由承包商代为执行,分包商应承担这部分索赔责任。

七、主体工程项目完成后,就进入收尾阶段了。这个阶段的主要任务是移交验收和遗留问题处理。在这个阶段,尤其移交验收以后,双方的矛盾最突出,工作也最难做。原因很简单,蜜月期结束,到了最后摊牌的时刻,所有的争议问题都浮出水面;遗留问题的处理不但无利还要倒贴,谁都不愿做;工程结束,人心惶惶,很难有效组织等等。这个时期,外方必须采取“胡罗卜加大棒”的政策,一是要尽力让分包商认识到最后努力的重要性和利益所在,一是要在分包商软磨硬泡不能有效执行指令时,坚决采用索赔、反扣等必要的合同手段。唯有如此,才能保证收尾阶段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

八、而外方对分包商感到困惑和头疼的一个问题就是:国内单位现场人员往往做不了主,现场的问题不能在现场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

18、分包商全过程管理不能受控,将会给项目工程的质量、工期、安全、成本等带来极大风险,轻则“经营亏损丢票子”,重则“事故不断砸牌子”。

19、通过事先较严密计划的总包和分包合同中界定项目中责、权、利,以及规则、奖罚等。20、由于分包商的员工主要来源于社会,人员素质不同,自我约束意识、服务意识以及法律意识相对淡薄,为防止在施工当中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2149队定期组织分包商员工开展形势任务教育和法律法规教育。还专门制定了分包商员工行为规范,规定分包商员工尊重当地风俗习惯,不滋事,不扰民,注意营地卫生,严格按照HSE管理规定及时处理生活垃圾。

21、安全管理一个样。对分包商单独建立管理档案,按照统一的标准进行规范化管理。由队里统一制定培训计划,分别安排专人进行了岗前培训,针对山地施工,专门从北京请来登山专家对分包商员工进行了登山技能培训和山地坠落急救方法,有效提高了他们的自我安全保护意识。在安全防护方面,该配置的配置,统一配备了登山鞋、急救药包等防护救生用品。

22、严格质量监督管理一个样。给每个分包商50个机组各配备一名井监,定期调换。井监每天跟班作业,对施工的每一道作业工序进行严格把关。发现问题,绝不留情,按照有关制度进行严肃处罚。定期召开安全质量会议,进一步强化分包商的质量安全意识。

23、

一、施工前对分包商的管理

1、对分包商的选择:分包商的选择是干好工程项目的关键。根据《建筑法》、《合同法》、《招投标法》的规定,选用分包商时必须坚持如下原则:①主体和基础工程必须自己组织施工;②分包商必须具有营业许可证,其资质必须符合工程类别的要求;③必须经过业主同意许可;④分包商不能再分包。选择的条件:一是工程项目的类别、结构形式和工程技术含量;二是分包商的资质、社会信誉、服务态度以及施工业绩等进行综合考核选用。根据工程招投标的进展,有目的地选择两三家进行考察、筛选,有些项目可以让分包商介入到投标活动中来,协助施工企业疏通关系,解决投标费用及保证金问题。

2、与分包商合同的签订:总分包合同是总分包管理的最基本的法规性文件。首先,分包商必须全部承认总承包商与业主签订的合同的责任、义务等所有条款;其次,工期、质量、安全等条款必须在主合同标准的基础上要有所提前和提高。为保证主要目标的实现,可以要求分包商抵押一定数量的保证金;第三是合同中要明确总分包结算办法、材料供管方式,要明确应有分包商承担的各项费用(如环保、扰民、暂住户口、计划生育、社会公益等);第四是各种技术资料必须由总包整理保管、分包商协助并承担所发生的费用;第五是分包商对总承包商负责,未经许可分包商不得同业主、监理、建管部门发生任何联系、避免管理失控

二、施工中对分包商的管理

1、建立完整的组织机构:完整的组织机构是总承包商控制分包商的基础,作为总承包商必须配备以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为首的高效精干的项目经理部。根据工程实际和分包方式可以考虑由分包方的主要负责人担任项目部副经理,落实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对所承担工程的施工组织、施工计划、技术质量方针以及双文明建设的规定。项目部设置的“五部一室”中的质安部、工程技术部可以让分包商的人员参加,但必须保证人员的素质要高,业务要过硬。在此,笔者强调,作为较大项目的分包管理,针对分包队伍整体素质较好、管理水平较高,势必要求以项目经理为首的项目班子成员自身的素质要更好、管理水平要更高,才能从工程开工准备、现场布局、施工过程的控制、施工计划安排与落实,以及与业主、监理单位的协调等全部工作对分包商始终具有较强的驾驭能力、较高的权威性、不致于形成喧宾夺主的局面。

2、严格质量控制:质量控制的过程是根据工程质量形成时间分为事前控制、事中控制和事后控制。事前控制是对分包商的开工准备、人员组成、技术方案以及企业资质进行全面的检查与控制,确保所选择的分包商具有相应的实力。事中控制是对工程的工序、分部分项工程进行动态管理、跟踪检查与控制,实现过程精品。事后控制是对工程竣工、资料校验整理以及保修等工作的控制,保证工程质量的终身责任。 质量控制监督是以施工验收规范为标准,对完成各个工序、分部项的质量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验收,不合格的坚决给予处理或返工。

质量控制的程序是贯彻以自检为基础的自检、互检、专职检的“三检制”检查记录,对分包的不符合要求的施工内容不予验收,只有由总承包商质检人员检查验收合格后,再报监理(业主)检查验收,未经业主、监理签字认可,不准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3、作好安全控制:总承包商要建立健全安全组织,制定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把分包方的安全管理列为项目管理中的重要内容。分包商也要配备专职的安全员,且有职、有责、有权,安全员要持证上岗,业务熟练。

要定期对分包商进行安全教育,认真学习国家、行业和本地区的安全法规和操作规程;编制项目的安全保证措施,并向分包商贯彻实施;分包商必须增加合格的安全设施的投入;加强安全检查和考核,发现有安全隐患要立即采取措施解决;严格检查制度,做到安全生产与经济奖罚,行政处罚挂钩。

4、保证工期的控制:保证工期对施工企业提高市场的透明度,降低成本、提高建设单位和社会的经济效益具有很重要的意义,为此,总承包单位必须做到:按总分包合同的规定,如期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和图纸;及时拨付工程款;每天按节点要求控制日进度,发现问题及时督促和调整,每日召开调度会,协调有关单位的关系;建立奖罚制度,对无力保证工期者,总承包商有权解除合同。

5、建设文明现场的控制: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是显示施工企业品牌的重要手段,多年来通过实施“CI战略”,取得了重大成就。分包商工作的好坏,将直接影响总承包商的形象,所以,总承包商工作的落脚点应放在分包商的身上。首先要使分包商从思想上认识到建设文明现场的重要意义,要用发展的眼光看待创建文明工地的资金和物资的投入;其次,应根据工作的实际情况,对一些有影响、大体量的工程在战略上要有高起点、高标准、争创一流的思想;第三,抓文明施工一定要与安全生产、质量创优相结合。

6、强化资金控制:对总承包商而言,资金是管理、管好分包商的重要因素。首先,做为总承包商要有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必须按照总分包合同的规定付款,决不能超付;其次,要求分包商每月按期上报完成的合格工程的工作量,总承包商要留足本月实际发生的材料挑拨、机械设备和周转材料租赁等费用,还要留足根据工作量计算的总承包管理费、质量保修金以及代交的税金;第三,资金的拨付要与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挂钩,要经过有关部门的审核认可;第四,财务人员,材料人员要详细掌握分包商的债权债务,人工费的发放和资金利用情况,时时做到心中有数,以便做到有据合理的控制;第五,严格印章管理,绝不允许分包商利用总包的名义在社会上签订供货合同和借款协议;第六,要及时做好工程结算工作,达到工完帐清。

7、加强料具的控制:工程施工的过程也是材料消耗的过程,在项目成本中料具的费用约占60%-70%。因此,加强对分包商材料的供应、保管和使用的管理,对保证工程质量、降低工程成本、提高总体项目的经济效益十分重要。第一,项目开工前由预算部门、计划部门根据图纸编制工程分部和整体的材料计划,作为采购和供应给分包商的材料依据;第二,工程所需要的主材及大宗材料实行统一计划、统一采购、统一供应、统一核算的办法;第三,工程所用材料,劳务分包商凭限额领料单领取,分发材料,专业分包商必须采取调拨方式,做到谁使用、谁保管、谁核算,所余材料按退库标准回收,超定额部分由分包商无偿补充。施工机具、周转材料执行租赁制度,按月结清。

三、施工后对分包商的管理

施工后对分包商的管理工作要建立专业和劳务分包商的档案,注明完成工程项目的名称、结构特点、工作量、完成的工期、质量等级、安全和文明现场建设水平等,要同以前考核的资料一并归档保存;总承包商要同分包商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明确分包商的保修责任及保修的办法,落实工程回访制度;合理处理项目保修金的使用和退还保修金的事宜。

四、对分包商管理的几点体会 作为大中型施工企业,面对国内、国际两大市场,特别是当前面临中国加入WTO的新形势,要想发展壮大,单凭自身单打独斗是不够的,必须要走总分包管理方式之路,寻求合格的长期合作的分包商尤为重要。国外的经验,对分包商的考核内容十分详细,特别是首次合作的承包商,其预审资料长达四十多页,包括施工过的施工项目,近期在建的工程、施工机械设备、财务资金状况、员工情况,而我们做得十分简单,往往等着分包商上门,有的分包商打着总包旗号去承接任务,谁找的活就归谁干,这就形成了在与分包商的谈判处于被动的地位,为工程履约带来了许多不利的影响。这一切都是需要高度重视的。

2009年初,公司进行机制创新,提出了强化分包管理,推进分包管理的“双向融合”和“双向参与”机制。“双向融合”就是公司与分包商的文化理念相通,行为标准相通,共赢目标相通;“双向参与”就是分包商参与公司的工程建设,公司帮助分包商提升管理,即指导、帮助分包商健全自身管理体制,明确管理责任和标准,督促分包队伍落实现场资源,保证分包工程全过程受控。简言之,“双向融合”和“双向参与”的分包管理机制,就是一种文化理念相通、管理制度相融的共赢机制,它一方面可以培育长期合作共赢的战略伙伴,一方面可以实现分包管理的全过程受控。

一、正确定位,尊重包容,扬长避短。

一般情况下,分包队伍具有成本意识高、敬业精神好、能吃苦耐劳、管理人员综合素质高等方面的优点,但也具有管理基础薄弱、组织机构松散、机制不健全、队伍文化素质差、人员作业技能差、自我管控能力差、执行能力差、主人翁意识差、任务落实时效性差等缺点和不足。只有正确认识和定位分包队伍的缺点不足,才能更好地扬长避短,发挥分包队伍在工程建设中的作用。

有的管理者对分包队伍的行为态度是强势的,分配工作是强制的;分包工程出现问题,管理者不是帮助分析、解决问题,而是首先盯着分包商的缺点,除了训斥、抱怨就是处罚。久而久之,损伤了分包队伍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导致出现问题不是如实反馈,而是急于推脱、掩盖,不利于问题的及时、妥善解决,不利于管理的全过程受控。因此,实现公司与分包队伍的文化理念相通,管理制度相融,首先要尊重分包队伍的伙伴地位,包容分包队伍的缺点不足。只有正常的人格尊重,适度的缺点包容,更多的管理融入、及时的热心帮助才是分包队伍改正缺点、提升能力、精诚合作、实现共赢的最好方式。简言之,就是管理要以人为本,文化要跟上。如此才能打开彼此心门,相互通融。

二、调查摸底,制定措施,全面改进。

理念一变天地新。今年初,公司以分包队伍最多的建筑专业为重点,以分包队伍最薄弱的安全管理为突破口,先后在41支分包队伍中进行安全管理基本情况调查摸底,梳理出“分包工程再次分包或个人承包;安全管理活动、安全例会不正常”等8个领域的问题。针对上述问题,制定29项改进措施,全面实施改进。随后,公司以《分包商管理实施办法》等文件为标准,对分包商的引进、组织机构和人员配置、开工条件确认、过程监督评价、分包结算及分包商的安全、质量、进度、技术、成本、合同、物资管理、文化建设共13个方面进行了流程梳理,列出67项“受控重点”,以备下一步随时检查、改进。公司14个职能部门中的6个职能部门直接参与分包商管理的全过程检查、改进。同时,公司还把《文化理念相融,管理制度相通,实现分包队伍安全管理的全过程受控》作为安全文化建设的攻坚课题,列为安徽省电力公司2009年精神文明建设创新项目,立项创新。

三、设立机构,严肃制度,步步确认。公司设立以主管安全的副总经理为组长的专项巡查小组,安全管理部部长、党委工作部部长、专业公司党支部书记等为组员,根据公司分包商管理形势或计划,不定期组织巡查。专项巡查小组严肃制度,不打招呼不作秀,坚持做好以下工作。

检查:每次巡查前,各小组成员都要制订巡查计划,带着67项“受控重点”提纲,逐一对照巡查,确保巡查不走过场。巡查时不仅检查分包商对公司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更要检查公司基层管理者对分包商的管理过程受控情况,坚决杜绝“以包代管”、“似管非管”现象;整改: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比如在安徽省铜陵发电厂六期“上大压小”改扩建2X1000MW机组现场巡查时,对施工现场的安全、进度、技术、物资、企业文化、创新项目、专业分包管理等提出48条整改要求,一周内全部整改完毕;帮助:有“五帮”。一是帮解难题,就是及时帮助分包商解决工程建设中的各类实际难题;二是帮学文化,公司规定各项目部必须安排一定的时间,对所属分包队伍全体人员进行安全文化、质量文化等公司企业文化轮训,项目党支部书记亲自编写培训课件、亲自培训,增强分包队伍对公司企业文化的认同感;三是帮传技能,公司分专业、分工种编制专业技能培训课件,通过幻灯片等教学形式传授分包队伍专业技能、规程规范,特别是对分包队伍中的特种作业人员进行技能考核、监管,合格后方可上岗;四是帮带队伍,对于作业能力强、但又不具备成建制条件的分包队伍,公司将其编制成班组建制,直接纳入公司的班组管理,参与班组各项管理活动,并从中培养一批素质过硬、责任心强的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目前,公司建筑专业已帮助分包商编制了20个班组,进行班组建制管理;五是帮建体系,公司引导成建制的分包队伍融入到公司的管理模式和标准要求中,指导、帮助其健全自身管理体系,并积极培育可以长期合作的战略伙伴。这既是公司发展战略的重要一步,也是实现分包队伍全过程受控的重要一步。渗透:就是参与、渗透。公司各项目部和专业加大投入,配足、配齐分包队伍安全管理人员力量,实施责权对等,一方面进行日常安全管理,一方面主动参与分包队伍安全策划、生产安排等过程活动,通过主动渗透,进行过程管控。目前,公司建筑专业专门抽调7人,直接参与3个项目部的分包安全管理。热动专业抽调3人,专门成为2支分包队伍的安全员和施工员。

除此之外,公司还坚持“展板、刊评、图说、奖优、清退”工作。展板:就是从2007年起,公司各项目部每月展出“安全文化示范板、警示板”,示范好做法,曝光坏现象;刊评:公司安全管理部每周编辑《安全生产工作动态》周刊,对公司安全总体形势进行动态点评和综合点评;图说:是从2008年底起,公司主流媒体《新视点》电子周报增设《图说安全》专栏,每月对照图片说安全,根据问题追责任;奖优:公司建立“分包队伍安全文明施工记录”档案,随时对安全文明施工脏、乱、差的分包商给予曝光、通报和整治,对符合规范、表现突出的分包商给予表彰、奖励;公司每年底开展一次“分包商座谈会”,开展一次“优秀分包商”评选活动并表彰、奖励。清退:公司建立分包商“不良记录”档案,实行淘汰机制和综合评优中安全“一票否决”机制。2008年下半年,公司清退5家不合格分包商。清退的分包商本年度将不得参与公司工程分包招(议)标工作。通过上述细致的工作,确保全过程受控。

四、以人为本,流程再造,效果初现。

过去,公司分包商管理尽管过程全面、细致,但真正的管理过程还是缺少一些内容和抓手,也缺少人文关怀。现在,公司通过大力构建“双向融合”和“双向参与”的分包商管理机制,实际上是对分包商管理进行了流程再造,即在厉行检查、整改、处罚、清退的同时,更多地引入了包容、帮助、渗透、展板、刊评、图说、奖优等一系列管理活动,使分包商管理内容更加丰富,抓手更加具体,管理思想更加以人为本。

半年多来,“双向融合”和“双向参与”的分包商管理取得一些阶段性成果。比如:公司铜陵项目部建立了覆盖各分包商的电工网络。通过开展电工网络学习培训与电工网络巡查整改,基本规范了现场

二、三级配电盘,有效控制了小型电动工器具检验、违章用电等现象;公司榆林项目部开展“看图找违章”。将具有代表性的违章图片制作成幻灯片,组织分包队伍班组长、生产骨干“走进会议室,回头看现场,看图找违章”,最后谈谈“毛病究竟出在哪”?同时制作违章案例分析安全教育幻灯片,在职工食堂大电视机上循环播放,让全体职工“边就餐、边学习、边交流”。同时,公司主动参与分包队伍安全管理,帮助他们提升管理能力,真诚与他们实现文化相融、制度相通,促使了分包商管理责任和意识进一步加强,作业人员主动配合、协作意识进一步提高,全过程受控趋势总体向好。

施工单位中的分包商,是个不可忽视的角色,对其管理的好坏,在某种程度上也能决定企业的持续发展,甚至成败。管道建设项目中,为满足项目的特殊要求和政治需要,各级领导对前期管道建设中的进度,质量及安全的关注程度远远胜于由分包商主负责施工的水保或地貌恢复等扫尾工程。也正因为如此,临近工程尾声时,“收尾”工作之难也就不足为怪了。有人也许要问,分包商的管理是我们自身的问题,跟上级部门无关。其实不然,上级主管领导的重视程度,决定对分包商的管理水平应该停留在一种什么样的层面上。否则,将会在项目的管理上引起一系列的连锁反应。

“我们不缺少雄韬伟略的战略家,缺少的是精益求精的执行者;也不缺少各类管理规章制度,缺少的是规章条款不折不扣的执行”。正因为分包商有着特殊的背景,有着很大的流动性和特殊性,所以他们执行情况的好坏,效率高低,直接影响到公司的荣誉和我们的切身利益。所以,我个人以为对于分包商的管理上公司应该有个相对完整的一套管理制度和培训制度,项目部则按照公司要求来进一步贯彻下去,监督并指导分包商有效执行,不流于形式。

下面我就分包商的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谈以下看法:

一、“经验主义,有章不循”

目前项目上的各级分包商(土石方,土建,爆破,水工及顶管机组等)普遍存在文化素质相对较低,施工组织能力与技术实力良莠不齐的问题。在施工中多是经验主义行为,心存侥幸,与项目部要求存在一定差距。总部下达或转发的文件落实程度不是很理想,项目部相关部室有限的资源(人力,设备等),很难满足现场的实际需要。

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配备足够资源(人力,设备等);重要工序交底,“以书面取代口头”。对于分包商完成工序的验收,项目部必须严格履行签字程序,确保责任到人。

二、“高门槛,低投入”

参战的各级分包商背景复杂,关系微妙,管理起来难度不小。进场前,项目部可以多做分包商的培训工作,多提要求,加高“门槛”,这样可使分包商无形中势必要增加一定素质的人员和设备的投入。在项目部资源不足的情况下,尽可能的利用分包商自身的资源,来达到双赢的目的。如前期项目部外出测量放线,长达数月,大批的人员和车辆都满足不了需要。最后,搞内业资料,就成了一件头疼的事情。可以给分包商交完桩后,由其自行放线,项目部仅是验收而已。毕竟我们不是分包商的技术人员。

三、“完善合同,界面清晰”

与分包商签订的分包合同,应由项目部和公司共同把关和完善。主要是将工作界面划分清楚,否则将引起一系列的连锁反应。不论是干何种形式的EPC工程,必须要重视合同的管理和相关培训,要做到项目部对合同中相关内容要学习,培训。正所谓“知己知彼,才能百战不殆”。记得,国外一家知名工程公司的项目经理开会时曾说过:在工程中,我们要把合同当做我们的圣经。可见,对合同的重视程度之大。这点,对我触动很大。比如,该项目涉及到的水渠恢复,到底是由谁来做?标准如何去定?是否含在合同标底里?工程中的地面附着物的概念是什么?诸如此类问题,作为公司和项目必须要清晰,同时,也务必要和分包商交好底。否则,分包商不厌其烦的会和项目部交涉,澄清等,即耗费精力,又耽误工期。

四、“明确责任,实行绑定”

在管道建设新高潮的新形势下,随着各施工单位承揽的管道建设规模及工程量的加大,暴露出的资源(人力,设备等)匮乏的问题也不容忽视,尤其在长距离管道建设中尤为突出。所以,如何利用好分包商的资源,最大限度的发挥其主观能动性,是个实际而又具体的“课题”。

设立分部(根据公司目前的编制,可由机组管理中心“处”和项目部的相关人员组成),协调人员及所属标段分包商在施工组织安排上均由分部统一调配,实行“捆绑式”管理。出台相应的经济政策及质量,安全及进度控制的硬指标,及时兑现并奖罚分明,既能调动机组和协调人员的积极性,又能在某种程度上避免野蛮施工现象的发生,有效的控制项目部及分包商因人员及设备窝工造成的成本浪费。有效的避免了机组,分包商,协调人员之间相互扯皮,推诿的现象发生。

五、“现场办公,借力打力”

激发分包商主观能动性,让对方依旧有紧迫感,压力感和责任感。有时后应该让其感受到我们是同舟共济的战友,为共同的目标走到一起。事实上,我们之间的关系也的确是荣辱与共,与时俱进。分包商工作质量的好坏,也直接影响到我公司的荣誉和对外的形象,这个,我们是有教训的。合适的机会,组织分包商到受到业主及监理等相关部门表扬的施工现场,就具体的事宜进行现场办公,组织学习。这个项目上,我尝试过几次,效果比较理想。同时,也是借用做的好的分包商的优点和长处,给其余的分包商施加些压力,通过借鉴和比较,从而将分包商整体的施工水平拉升至一个更高的起点。

第12篇:工程分包商安全承包合同

工程分包商安全管理目标承包责任书

为了贯彻执行国家和区、市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规定,更好地贯彻落实公司制定的施工(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责任制;完成区、市、集团和公司下达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确保我项目部二OO年度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取得较好的成绩,现(发包方) 与(分包方)签订二OO年度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责任书,责任双方共同遵守下列条款:

一、目标

1、安全达优;

2、专职安全员配置到位;

3、死亡和重伤责任事故为零;

4、工伤事故频率小于0.5‰;

5、职业病病发生率为零;

6、不发生群体中毒事故;

7、火灾发生率为零。

8、文明施工达标率100%。

二、职责

(一)发包方职责

1、发包方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指导、考评分包方是否做好各项安全管理工作,目标是否落实。

2、发包方向分包方提供工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文明施工要求,应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和指示。

3、按公司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制度定期组织对分包方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检查,并根据检查情况书面评价及通报,对违反安全文明施工规定、屡不改正的分包方负责人及相关人员按桂五建质安[2000]236号文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处理。

(二)分包方职责

1、分包方必须遵守国家、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关于安全生产的法律、法

规和规定,落实公司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规章制度和有关规定,向发包方提供合法的安全生产施工许可证,完善设置本分包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足额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文明施工责任制,并落实到人。

2、分包方必须与所属施工队伍(个人)等签订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责任书(或安全生产承包合同),签订率达100%。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责任书内容包括: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安全目标及指标和考核办法、安全措施以及控制安全责任事故的实施办法、奖罚规定等。

3、分包人是该分包范围的安全第一责任人,依照法律法规和发包方的有关规定对该分包范围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保证该分包范围安全生产条件、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的投入,认真督促该分包范围安全生产责任制、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措施的落实,并有义务配合协助其他分包商及总包方做好全面安全文明施工工作。

4、分包方对所有一线生产工人(含民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安全生产告知”、“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并填写“三不伤害卡”和“三不伤害对策”等,符合要求率达100%。

三、奖罚

(一)处罚

1、公司、分公司、及项目部在例行检查时,按照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进行检查评分不合格的有权勒令整改合格为止,如发现分包范围施工人员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按公司桂五质安字[2000]236号文由检查人员出具安全罚款单,若分包方及人员不签认,有三名管理人员证实或有工程安全违章照片、录像、询话记录等证明,均受到相应处罚。

2、分包方接受上级部门不定期的安全文明施工检查,有以下行为之一,按《柳州市建设系统建筑业2006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广西建工集团第五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书》罚款,若是分包方责任引起的,由分包方承担所有相关费用:

1)受到两次以上(含两次)安全隐患整改通知的或有一次未按规定时间内整改的;

2)项目被县级以上建设行政部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通报批评、罚款、或被新闻媒体曝光的;

3、分包方在承包年度内,发生工伤(死亡)事故的,除上级部门作出处罚外,分公司按桂五质安字[2000]236号文处罚项目部,若由于分包方责任引起的,项目部将按该文件对分包方进行处罚。

(二)奖励

项目在安全生产管理中获各级部门表扬、表彰的集体或个人,按公司桂五建司人劳[2006]52号给予奖励。

四、其他

本承包责任书一式四份,发包方执三份,分包方执壹份;本安全管理目标承包责任书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有效,分包范围施工完毕验收签字移交后失效。

发包方:分包方:

签名:签名:

200年月日200年月日

第13篇:分包商评选推荐信 3

2013年度安全生产管理优秀分包商

评选推荐信

尊敬的公司安全部:

2013年公司安全部推出安全生产管理优秀项目经理部、优秀分包商和优秀工作者评选活动,以表彰为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做出重大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特此我项目部在满足其各类评选的条件下,向公司安全部推荐出一支优秀分包商队伍。

优秀分包商: XX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该分包商在项目施工期间平均投入人数120人,不仅能够及时保质保量的完成项目部安排的施工任务,而且在项目安全管理工作中成绩突出。按公司安全管理制度规定配备专职安全员3名,所有特种作业人员均持证上岗,定期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服从项目部安全员对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安排及管理。不存在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记录等“三违”现象,现场安全标示、标语及时张贴,“三口”、“四边”安全维护也是正确到位。尤其是在进水泵房的施工过程中,由于是沉井施工,在施工过程中沉井四周地面会慢慢下沉、开裂。这就要求分包商要实时配备专业安全员24小时旁站,及时拉设警戒线,发现并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安全问题。该分包商各项指标均已达到项目安全的要求,在考核评估中得到94分的好成绩。

我项目部特此向公司安全部推荐XX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为优秀分包商。希望公司安全部领导在审阅后能给予我项目部优秀分包商在安全管理方面给予一定嘉奖。

XX项目部

2014年1月10号

第14篇:分包商现场准入管理制度

分包商现场准入管理制度

1 目的和适用范围

通过实施分包商准入管理制度,规范分包商准入管理,确保工程安全施工,质量满足要求。

适用于分包商在输变电工程的准入施工。

2 职责

2.1 计划处负责组织实施本制度。 2.2 项目部负责本制度的具体实施。

3 现场准入

3.1 计划处按《分包商资质审查管理制度》审查分包商资质。 3.2 计划处将资质审查合格的分包商形成名单,报省公司。

3.3 项目部在审查合格分包商中选择工程拟用的分包商,报工程监理审核同意,报建设单位批准后方可准入。

3.4 报监理、建设单位审批分包商准入的资质文件、材料包括:

3.4.1 分包商经有关部门颁发的经过年检的营业执照和相应的资质证书、企业法人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简历、连续近三年安全质量施工记录。 3.4.2 出示企业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施工负责人简历。 3.4.3 具有技术职称的技术人员证书复印件。

3.4.4 特殊作业人员(电工、电焊工等)证书和安全员证书的复印件。 3.4.5 施工管理机构、安全质量管理体系。

3.4.6 具备保证施工安全和质量的机械、工器具、计量器具、安全防护设施、用具的配备,主要包括:挖掘机、土方运输车辆、压路机、铲车、抽水机、发电机、搅拌机、振捣设备、电焊机、钢筋加工机械、模板、测量仪器、跳板、上料车、砼试模及相应的施工器具,保证安全施工和满足环保要求的防护设备及工器具等。 3.4.7 安全文明施工和质量管理制度。 3.5 未经资质审查的分包商严禁录用准入。

3.6 按《分包商资质审查管理制度》审查分包商资质当中的有关分包商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企业法人、安全施工许可证、施工简历、安全质量记录、技术素质、管理机构、资源配备及安全文明施工和质量管理制度等,任一项不符合要求,不得准入。

3.7 项目部不得越权自行招用分包商,在工程项目部准备招用新的工程分包商时,可以报公司工程计划处,对其进行企业资质的应急评审。

3.8 经批准准入的分包商进场初期,经现场核实与报审不符,不能满足工程建设需求的,不得准入。

3.9 由法人或授权委托人(授权给相关分公司、工程处或工程项目部)与准入的分包商签订分包合同与安全协议。

第15篇:分包商清查整改报告

南水北调滨海新区供水二期工程施工第5标段项目部

分包商清查整改报告

1、工程项目目前的进展情况,着重说明分包项目的进展情况;

2、

3、分包商的引入、分包合同签订情况;

分包商资源投入情况,并按照港航【2012】1号文填报“在建项目分包商登记表”及“在建项目分包商现场主要负责人基本信息表”;

4、分包商的履约情况;并报送四季度分包商管理评价表,评价表要做到尽量客观、公正、实事求是;

5、

6、

7、

8、目前和分包商的结算支付情况;项目部对分包商的日常监管措施; 目前项目分包中存在的各项问题; 预防分包管控风险的具体措施;

关于XXXX工程承包管理的

自查整改报告 自收到XX转发的《XXXX》文件后,为进一步规范工程承包管理、杜绝违法分包和转包,XX立即组织项目认真学习,将工程管理有关事项进行自查,下面就自查整改情况整理如下;

一、分包立项及分包合同审批情况 依照公司文件《XXXX》要求,分包立项需求已通过公司批准,并且在每份合同签订前经过了项目部各个职能部门及工区严格的会审,并按规定及时向公司上报合同相应材料。

二、分包商选择和合同签订情况

1、我们已按照公司要求,将在建项目分包商全部纳入分包商资源库管理,在选择分包商时严格控制在分包商资源库内选择并严格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包括三个部分,首先要严格审查分包商的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证件,确定分包方可分包工程的类别。其次是严格审查分包方的人员素质、机械设备、资产负债情况。通过这些审查,了解分包企业的施工实力、判断其是否具有履约能力。最后调查分包方以前的业绩,分包方业绩不仅包括分包方企业业绩以及派驻现场的项目管理人员的素质、服务理念、综合管理能力以及现场作业人员的构成、作业熟练程度等,同时好包括分包方以前施工的工程类别、工程质量、履约信誉等情况,以判断分包方是否能够分包工程机分包哪些工程。通过自查,我分局所有分包商的资质均满足资审要求。

3、对资审通过符合要求的分包商按照竞标价再次筛选,本着实现效益最大化的原则择优选择。分包合同严格履行合同会签手续,签订后并及时登记分包合同台账。

三、分包合同范本执行情况 我们签订的分包合同均严格按照集团公司下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执行,根据本工程的特点及工地现场的实际情况,在提纲不变的情况下,具体合同条款做了相应的调整。其他零星合同根据以前其他标段做综合考虑,进行编写。

四、分包商的入库及台账建立情况 对进入施工任务的分包商建立了分包商资源库及台账,并将新签订合同的分包商信息更新,及时对分包商进行合同履约考评,将相关信息计入资源库及台账;不定期检查分包商的合同履约情况,及时将分包商的相关信息做以汇总,对在合同履约中发现进度滞后、存在质量缺陷、管理不到位等情况进行处罚,情节严重者予以退场。

五、分包项目工期、质量、安全等现场管理基本情况 项目工期、质量、安全等现场管理均是在分局及项目相应部门的协助及监督下进行。工程管理部及项目工程部负责组织、指挥、协调、安排分包商施工,解决分包商在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对分包商工期、形象进度进行管理,对不能满足施工要求的分包商可建议清退出场;分局安全管理部及项目安全部负责考核分包商的安全资格,要求分包 商为现场作业人员购买保险,对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工作进行检查、监督、指导,对违反安全规定的分包方有处分权,协助分包商处理安全事故;分局工程管理部及质量管理部负责监督、检查分包商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情况,对分包竣工项目进行质量验收,并对不能满足质量要求的分包商否决。

六、分包商计量、结算、支付情况

分包商的计量计算由经营、工程、质量、物资四个部门共同负责,由工程管理部负责实际形象、工程量的核对,质量管理部负责质量鉴定,物资部门负责材料实际供应量的核定,经营管理部负责对工程量进行再次核对及工程价款的结算,并同时填报工程量报表,由相关部门审批签字,经营管理部按照合同办理结算报表,分包负责人对结算报表签字确认并交由项目领导会签、总经审核、项目经理签字批准后交由财务部。

七、民工工资发放情况

在分包招标时针对民工工资问题制订详细条款,防止出现由于民工讨要工资现象,给正常施工及项目支付工作带来隐患。

八、分包商技术交底、技术培训情况 在项目工程开工前,施工方案确定后,项目相关部门与分包商就施工图纸,施工方案技术交底,使施工人员对工程特点、技术质量要求、施工方法与措施和安全等方面有一个较详细的了解,以便于科学地组织施工,避免技术质量等事故的发生。并在施工过程中安排技术顾问对项目及分包作业人员进行培训进而优化施工。

九、自查整改后发现的问题

(1)、分包商资质更新不及时。企业变更及资质年检记录更新不及时,增大了后期经营风险,为保证工程项目施工顺利,项目经营部门已积极联系分包商,审查备案企业资质更新情况,并对资质的真伪认真核实。 (2)、分包商零用工签证问题。施工现场零用工签证不规范,项目已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管理办法,杜绝签认零用工工程量。 (3)、周转性材料租赁问题。外协队租赁周转性材料(定型钢模板、多卡模板、小型模板、脚手架管、扣件、U型卡、钢管垫片、垫片)退换不及时,对材料损耗率控制不到位,增加了施工局材料采购成本。为保证施工局经济利益,管理部根据定额消耗量核销,超量部分外协队承担,并在结算款中扣除。 (4)、分包商在施工过程中出现安全质量问题,及时解决。严重违反施工作业规范,导致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或安全事故,造成严重经济损失及恶劣影响的,将分包商予以清退,xxxx 2xxx年x月xx日

项目部工程分包及项目用工行为自查报告1 按照股份公司《关于开展 2013 年工程分包及项目用工行为专项检查的通知》(以及公司《关于对施工项目进行工程分包专项检查的通知》(编号:生经部[ 2013] 38 号 )文件精神,结合xxx项目部实际情况,及时开展工程分包及项目用工行为专项检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并将分包商报分局、公司进行通报。 特此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

二、分包管理情况

三、1.根据公司《xxx工程分包管理办法(修订)》等文件精神,项目部结合实际制定了 xxx项目部《工程分包管理办法》,以规范项目部的分包行为和项目用工行为。

四、2.依据公司《xxx工程分包管理办法(修订)》有关规定,项目部在进行分包商选择时优先考虑分包商资源库中合格分包商。项目部共签订2份分包合同,其中与xxx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签订的xxx工程施工B-4标段(K10+200~K15+220)工程施工承包合同金额为10843.8545万元,已完成金额为2636.9112万元;与xxx水电建设公司签订的xxx工程施工B-1标段(K8+280~K10+200)工程施工承包合同金额为3098万元,已完金额为112.1109万元。

五、二) 自查情况

六、

根据分局相关文件精神,项目部全面动员,加强领导,及时开展工程分包与项目用工行为自查工作。 在项目领导的带领下,各部室

积极参与自查自纠工作,在自查工作中发现问题并及时整顿、完善措施, 自查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二、工程分包与项目用工行为专项检查情况

(一) 项目部为有选择的引进社会优秀资源,对工程进行了分包策划,具体策划工作由项目部领导班子和各部门成员商议共同完成,严格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及流程选择资信良好的分包商。立项审批过程严格按照公司、分公司规定的流程报批,截止目前项目部进行2项分包立项,报分公司审批的立项项目2项。

(二) 项目部已按照公司要求,将在建项目分包商全部纳入分包商资源库管理,在选择分包商时严格控制在分包商资源库内选择并严格资格审查。对资审通过符合要求的分包商按照竞标价再次筛选,本着实现效益最大化的原则择优选择。分包合同严格履行合同会签手续,签订后并及时登记分包合同台账。

(三) 项目部及时对在建分包单位的基本资料登记注册,并将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的个人基本资料进行登记备案。对于新引进的分包商,由相关部门负责分包队伍资质能力及信誉等相关资料收集,由项目经理负责组织各职能部室进行分包资信、资质评审,经评审合格后报分公司经营管理部备案。

(四) 项目部签订的分包合同均严格按照集团公司下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执行,根据本工程的特点及工地现场的实际情况,在提纲不变的情况下,具体合同条款结合实际进行编写。

(五) 分包项目工期、质量、安全等现场管理基本情况;

1.工期管理方面。

工程部按总施工进度计划编制年和月进度计划,并对月进度计划进行分解,制定详细的周施工进度计划,协调各协作队伍工作内容,合理安排生产。项目部定期召开周生产例会、月生产例会,对工程进度定期分析,协调解决施工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总进度计划。 2.质量管理方面。

本次检查从质量管理制度、试验检测、工序检验、质量验收等方面进行检查。日常巡检过程中,质检人员对存在问题的施工工序进行了现场指正,并对质量薄弱部位要求加固处理或返工处理,隐蔽工程在监理、业主、设计单位共同验收合格情况下进入下一道工序。无重大质量事故发生。 3.安全生产方面。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落实了安全管理机构和管理责任,应急救援职责清晰,民爆物品管理和使用制度执行情况良好,特种设备和机械、危险物资等安全管理到位,特种作业人员接受了入场安全教育和特种作业安全技术交底。各协作队伍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资质证书有效。

(七)项目部建立分包工程结算台帐,并对分包工程和结算情况逐项进行登录,每月对分包工程结算和项目对外结算情况进行对比,严格对分包工程的材料消耗进行核销,以便对成本进行分析和对比。且均在协议规定的时间内进行了结算,未有结算滞后的情况发生,两家分包队伍工程量结算情况均处于可控范围。在分包招标时针对民工工资问题制订详细条款,并制定了专项的民工工资发放管理办法,由项目部经管部现场监督下施工队直接发放,防止出现由于民工讨要工资现 象,给正常施工及项目支付工作带来隐患。

(八)在项目工程开工前,施工方案确定后,项目相关部门与分包商就施工图纸,施工方案技术交底,使施工人员对工程特点、技术质量要求、施工方法与措施和安全等方面有一个较详细的了解,以便于科学地组织施工,避免技术质量等事故的发生。并在施工过程中安排技术人员对项目及分包作业人员进行培训进而优化施工。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与拟采取的提升措施 (1)、分包商资质更新不及时。企业资质年检记录更新不及时,增大了后期经营风险,为保证工程项目施工顺利,项目经营部门已积极联系分包商,审查备案企业资质更新情况,并对资质的真伪认真核实。 (2)、工程施工地质条件差,自然环境恶劣,施工难度大,应综合考虑各项环境因素,加强安全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 (3)、目前施工进度滞后,分包队伍施工组织及管理能力不尽如人意,要加强施工现场的管理,加大人员、设备的投入。 xxx标段项目经理部 2013年7月14日

建筑施工现场安全工作不足 现场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不高 安全意识是做好建筑施工现场安全工作的关键,现场施工的安全工作是关键到整个工程进程的工作。但是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没有充分认识到这一点,在管理工作中,未能将建筑施工现场安全工作摆到应有位臵,未能真正认识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重大,导致施工人员安全生产知识淡薄。所以不管安全措施是否做到位了,或者管理是否到位了,都存在侥幸心理。安全意识不高,是造成建筑现场施工安全事故重要原因。 2现场监督机制不健么技术行为操作不当 首先表现在现场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分项交底和安全教育较为简单,且是千篇1律的,没有什么针对性,有的甚至施工现场与施工方案不相符号,专项安全技术方案不到位,存在着一些安全隐患。其次为施工用的脚手架搭设不够规范。未能建筑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操作;造 成横向扫地杆搭设错误或不全、脚手板未满铺或脚手板上杂物多、材质差和不牢密;立杆基础不平、不实;无排水措施等,存在违规做法较多,直接导致一些安全隐患。 难以实现全面有效的控制 建筑现场施工的操作一般均具有劳动密集的特性,投人劳动力众多,故难以对每个操作人员实现有效控制。在工程实践中,由于个别操作人员违规操作所引起的质量问题是屡见不鲜的。如何实现对操作人员的全面有效的控制对于监理单位及承包商均为一个至关重要的难题。 3施工现场缺乏严格的监管 施工工具、材料任意摆放,施工人员组合松散,随意搭配就拉出去上工,相互之间不照顾、随意走动,甚至擅自离开岗位,没有严格的组织和严明的纪律。如2000年1月,某水电段电力工苏某和工长李某乘车去处理10 kV输电线路断线故障,因带料不够,李某在没向苏某交代安全注意事项的情况下,就匆忙回工区取料。而苏某也在既未确认两端是否都已断电,也未采取任何安全措施情况下,贸然登杆作业,触电坠落,造成重伤。 质量控制过程中的隐患 由于现场施工操作型工序多,产品面广量大,难以实现全面检查,采取抽检的方法,往往又导致了一些质量间题的漏检。进一步,在施工生产过程中,由于质量的波动性(系统性因素或偶然性因素的影响),施工质量很难百分之百地符合规范规定的质量标准,必然存在着因不合格项目而引起的返工返修损失和为减少损失加强预防控制而增加的费用,因此怎样实现对现场施工质量的全面控制也是一个较为突出的难点。

第16篇:分包商交流会发言材料(参考)

分包商交流会发言材料模板(参考)

一、公司自身情况介绍(资质、队伍实力、公司特长等等)。

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多谈一些建议)。

三、2013年工作计划(公司管理发展计划、合作意向、资源(人员、设备)储备情况、公司承诺等等)。

四、其他

备注:以内容仅为参考,不必局限于此,时间控制在10分中以内。请把发言材料于2013年3月7号19点前发至新疆油建公司工程(项目)管理部。

联系人:吴栋栋电话:6368015

邮箱:yjwudongd@cnpc.com.cn

第17篇:分包商管理制度(小编推荐)

目 录

分包商资质审查管理制度 ........................................................................................................1 分包商现场准入管理制度 ........................................................................................................2 分包商教育培训制度 ................................................................................................................4 分包商动态考核管理制度 ........................................................................................................6 分包商资信评价管理制度 ........................................................................................................7 分包商各类人员登记制度 ........................................................................................................8 分包商人员退场制度 ................................................................................................................9 分包商安全管理制度 ..............................................................................................................10 分包商质量管理制度 ..............................................................................................................12

1 分包商管理制度汇编

分包商资质审查管理制度

1 目的和适用范围

通过对分包商的资质审查,保证提供合格的分包商,满足施工的需要。 适用于对分包商在输变电工程施工中质量、安全和环保保证能力的评定。

2 职责

2.1 计划处负责组织实施本制度。

2.2 技术处和质保处负责对分包商技术和质量的资格审查。 2.3 安环处负责对分包商安全资格与环保能力审查。 2.4 计划处负责综合各方面的要求,评定合格的分包商。 2.5 项目部负责对分包商施工资质的调查。

3 资质审查

3.1 当审查分包商时,由负责施工的分公司(工程处)对计划使用的分包商进行初审,将通过初审的分包商报审材料报公司计划处。

3.2 计划处根据推荐,组织技术处、质保处、安环处,对推荐的基础供方资质材料进行评审,审查技术、质量、安全施工与环保能力。 3.3 审查要求

3.3.1 分包商经有关部门颁发的经过年检的营业执照和相应的资质证书、企业法人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简历、连续近三年安全质量施工记录。 3.3.2 出示企业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施工负责人简历。

3.3.3 具备一定的施工技术力量(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者若干人),具有技术职称的技术人员管理技术、质量、安全、环保工作,施工质量优良。

3.3.4 提供特殊作业人员(电工、电焊工等)证书和安全员证书的复印件。 3.3.5 施工管理机构、安全质量管理体系及其人员配备。

3.3.6 具备保证施工安全和质量的机械、工器具、计量器具、安全防护设施、用具的配备,主要包括:挖掘机、土方运输车辆、压路机、铲车、抽水机、发电机、搅拌机、振捣设备、电焊机、钢筋加工机械、模板、测量仪器、跳板、上料车、砼试模及相应的施工器具,保证安全施工和满足环保要求的防护设备及工器具等。 3.3.7 安全文明施工和质量管理制度。

3.4 满足上述要求可视为合格的分包商,报工程监理审核同意后,报建设单位审批备案。

1 分包商管理制度汇编 分包商现场准入管理制度

1 目的和适用范围

通过实施分包商准入管理制度,规范分包商准入管理,确保工程安全施工,质量满足要求。

适用于分包商在输变电工程的准入施工。

2 职责

2.1 计划处负责组织实施本制度。 2.2 项目部负责本制度的具体实施。

3 现场准入

3.1 计划处按《分包商资质审查管理制度》审查分包商资质。 3.2 计划处将资质审查合格的分包商形成名单,报省公司。

3.3 项目部在审查合格分包商中选择工程拟用的分包商,报工程监理审核同意,报建设单位批准后方可准入。

3.4 报监理、建设单位审批分包商准入的资质文件、材料包括:

3.4.1 分包商经有关部门颁发的经过年检的营业执照和相应的资质证书、企业法人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简历、连续近三年安全质量施工记录。 3.4.2 出示企业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施工负责人简历。 3.4.3 具有技术职称的技术人员证书复印件。

3.4.4 特殊作业人员(电工、电焊工等)证书和安全员证书的复印件。 3.4.5 施工管理机构、安全质量管理体系。

3.4.6 具备保证施工安全和质量的机械、工器具、计量器具、安全防护设施、用具的配备,主要包括:挖掘机、土方运输车辆、压路机、铲车、抽水机、发电机、搅拌机、振捣设备、电焊机、钢筋加工机械、模板、测量仪器、跳板、上料车、砼试模及相应的施工器具,保证安全施工和满足环保要求的防护设备及工器具等。 3.4.7 安全文明施工和质量管理制度。 3.5 未经资质审查的分包商严禁录用准入。

3.6 按《分包商资质审查管理制度》审查分包商资质当中的有关分包商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企业法人、安全施工许可证、施工简历、安全质量记录、技术素质、管理机构、资源配备及安全文明施工和质量管理制度等,任一项不符合要求,不得准入。

3.7 项目部不得越权自行招用分包商,在工程项目部准备招用新的工程分包商时,可以

2 分包商管理制度汇编

报公司工程计划处,对其进行企业资质的应急评审。

3.8 经批准准入的分包商进场初期,经现场核实与报审不符,不能满足工程建设需求的,不得准入。

3.9 由法人或授权委托人(授权给相关分公司、工程处或工程项目部)与准入的分包商签订分包合同与安全协议。

3 分包商管理制度汇编 分包商教育培训制度

1 目的和适用范围

通过对分包商进行教育培训,使其掌握工程安全、质量、环境管理要求,具备满足工程建设需求的能力。

适用于分包商在输变电工程的教育培训。

2 职责

2.1 项目部负责组织实施本制度。

2.2 项目部专职安全员负责安全文明施工方面的教育培训。 2.3 项目部专职质检员负责质量管理方面的教育培训。

3 教育培训

3.1 分包商经准入后,在分包作业前由工程项目部组织对分包商进行安全文明施工、质量教育与培训。

3.2 按分包合同所涉及的分包项目,在分包商作业前按专业、工种或作业指导书(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确保分包作业人员掌握技术、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项要求,掌握测量、比较方法,掌握判定满足要求的标准,掌握注意事项。

3.3 项目部在对分包商进行教育培训后及时进行记录,对试卷进行的批卷,并保存。 3.4 对分包商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 3.4.1 安全文明施工

a)安全文明施工实施细则; b)强制性条文; c)安规; d)危险源; e)环境因素; f)应急预案; g)安全工器具使用; h)安全管理制度;

i)上级发布的近期管理规定、措施、办法、通报、方案、通知。 3.4.2 质量管理

a)工程创优实施细则; b)质量通病防治措施;

4 分包商管理制度汇编

c)强制性条文; d)规程规范; e)示范工艺; f)工艺标准; g)达标投产标准; h)优质工程标准。 3.4.3 其他。

3.5 教育培训主要参加人员: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安全员、质检员、施工队长、主要工种。

3.6 教育培训重在效果,项目部结合分包商在工程建设中对所接受的教育培训知识的应用进行效果评价,对无效果或效果甚微的重新进行教育培训,以增强应用效果,保证工程建设的人身财产安全、环境保护与工艺质量。

5 分包商管理制度汇编 分包商动态考核管理制度

1 目的和适用范围

通过对分包商进行动态考核,确保分包商可控、在控。 适用于输变电工程对分包商的动态考核。

2 职责

2.1 计划处负责组织对分包商进行动态考核。 2.2 项目部负责本制度的具体实施。

3 动态考核

3.1 分包商的动态管理按《国家电网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安全管理规定》执行,对分包商实施全过程动态管理。

3.2 动态考核是考核《国家电网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安全管理规定》是否得以实施。 3.3 考核主要内容

a)考核分包商投入入场一致性; b)考核人员登记名册一致性; c)考核体检真实性;

d)考核安全文明施工、质量管理要求符合性; e)考核施工机械、设备操作管理;

f)考核作业指导书(安全技术措施)执行效果。

3.4 由项目部对分包商进行动态考核,对考核符合管理要求的分包商准许继续施工作业,对考核不符合管理要求的分包商视情况采取纠正措施,闭环管理,纠正措施采取有效的准许继续施工作业,否则停工整顿,直致符合要求。

3.5 对分包商投入后的更换与变动经由监理、建设单位同意方可。 3.6 对分包商不具满足要求能力的人员及时清退出场。

3.7 对分包商的动态考核考核结果由项目部在工程结束后报计划处。

3.8 对分包商的动态考核结果作为资信评价的依据,作为下一年度或工程开工前资质审查的依据。

6 分包商管理制度汇编

分包商资信评价管理制度

1 目的和适用范围

通过对分包商进行资信评价,激励约束分包商安全、质量行为,为资质审查作依据。 适用于输变电工程对分包商的资信评价。

2 职责

2.1 计划处负责组织对分包商进行总体资信评价。 2.2 技术处和质保处负责收集分包商技术和质量的资信。 2.3 安环处负责收集分包商安全与环保能力资信。 2.4 项目部负责对分包商进行合同期的资信评价。

3 资信评价

3.1 资信评价内容

a)资质; b)信誉; c)经历; d)资源; e)能力; f)服务。

3.2 按职责分工对分包商进行资信评价。

3.3 各责任部位将评价信息反馈给计划处,由计划处统计核算评价结果。 3.4 资信评价结果等级

a)优秀; b)合格; c)不合格。

3.5 评价为优秀的分包商可直接列入合格分包商名单,报省公司,工程中优先录用。 3.6 评价为合格的分包商列入合格分包商名单,报省公司,在工程中考虑录用。 3.7 评价为不合格的分包商不列入合格分包商名单,且视情节(在施工中的违规程度)给予警告直至取消施工资格的处罚。

3.8 资信评价结果作为下一年度或工程开工前资质审查的依据。

7 分包商管理制度汇编 分包商各类人员登记制度

1 目的和适用范围

通过对分包商各类人员进行登记,了解掌握、控制其人员状况,保证工程建设的安全、环保和质量。

适用于输变电工程对分包商的各类人员进行登记。

2 职责

2.1 计划处负责归口管理此制度。 2.2 项目部负责该制度的具体实施。

2.3 项目部安全员负责对分包商各类人员进行登记。

3 登记管理

3.1 登记人员类别

a)管理人员; b)技术人员; c)特殊人员; d)工种人员。

3.2 项目部在分包商进入现场时对其各类人员进行全员登记。 3.3 登记后进行安全教育、考试、体检。

3.4 对新增人员、离开人员,分包商要及时通知项目部,便于登记。

3.5 对开工后新增人员、清退人员、自动提出离开人员都进行跟踪管理,做到及时更新,并保留变化过程的登记记录。

3.6 对新增人员登记后进行安全教育、考试、体检。

3.7 通过登记记录观察发现,经常变动且能力不足的人员不可在工程中使用。 3.8 通过登记考核各类人员的作业能力,作为继续使用的依据。

3.9 各类人员登记记录作为下一年度或工程开工前对分包商进行资质审查的依据。

8 分包商管理制度汇编

分包商人员退场制度

1 目的和适用范围

通过建立分包商各类人员退场制度,控制其人员状况,保证工程建设的安全、环境、质量。

适用于输变电工程对分包商的各类人员的退场管理。

2 职责

2.1 计划处负责归口管理此制度。 2.2 项目部负责该制度的具体实施。 2.3 项目部安全员负责对退场人员进行登记。

3 退场管理

3.1 退场人员

a)技能素质不满足要求; b)多次违章; c)不服从管理; d)身体不健康; e)主动辞职。

3.2 项目部对退场的分包商人员进入进行登记。

3.3 对主动离开人员,分包商要及时通知项目部,便于登记。

3.4 对因技能素质不满足要求、多次违章、不服从管理、身体不健康的清退出场人员,项目部不再录用。

3.5 根据清退人员、自动提出离开人员实际,更新登记名册。

3.6 退场人员登记记录作为下一年度或工程开工前对分包商进行资质审查的依据。

9 分包商管理制度汇编 分包商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和适用范围

通过建立并实施分包商安全管理制度,保证工程建设的安全文明施工符合要求。 适用于输变电工程分包商的安全管理。

2 职责

2.1 计划处负责归口管理此制度。 2.2 安环处负责安全专业职能管理。 2.3 项目部负责该制度的具体实施。

2.4 项目部安全员负责对分包商进行日常安全管理。

3 安全管理

3.1 项目部使用的分包商必须经公司按国家电网公司有关要求资质审查合格,必须是经公司按照国家电网公司和公司“管理体系”中对分包商企业资质审查程序的相关要求,资质审查合格,并报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审批,分包商的资质材料向计划处索取在项目部保留一份备查。

3.2 项目部与分包商签订“分包合同”的同时,签订“安全协议”,项目部组织对分包商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开工前安全教育、培训和考试工作,建立作业人员名册。分包合同、安全协议主要内容主要包括工程项目、工作内容、工程量、分包合同总价、工期及进度、质量与施工安全保证措施。

3.3 项目部依据“分包合同”及“安全协议”对其安全施工进行管理。

3.4 分包商的施工队长、工作负责人、特种作业人员经项目部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并报监理单位审核认可,分包商人员参与作业的拆除工程、设备材料吊装、高处作业与脚手架工程或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建设单位明确的其他危险性大、专业性强的施工,由项目部组织、指挥及带领下作业。 3.5 作业文件

3.5.1 专业分包的作业指导书和施工方案等技术文件由其自行制定,由项目部审核报审。

3.5.2 劳务分包的作业指导书和施工方案等技术文件由项目部负责编制、报审,并由项目部组织对劳务分包商所有参与施工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施工作业票由项目部编制规范票面内容,并指导劳务分包商填写。

3.6 分包商严格执行国家、上级及项目部关管理法规、制度,项目部组织对分包商安全

10 分包商管理制度汇编

文明施工状况实施监督检查,对不执行作业指导书、违章作业等行为责令其停工,并按规定进行教育或处罚,对野蛮施工、技能素质不满足要求、多次违章或者不服从管理的分包人员,及时清退出场并严禁重新招用。 3.7 安全防护用品、用具

3.7.1 专业分包商负责为其人员配发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用具,所有施工人员进入现场佩戴“胸卡证”,兼职安全员佩戴明显标志。

3.7.2 项目部为劳务分包商人员配发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用具,所有施工人员进入现场佩戴“胸卡证”,兼职安全员佩戴明显标志。 3.8 施工机械管理

3.8.1 专业分包施工机械必须合格,状态完好,使用前进行检查。

3.8.2 分包作业现场所需的施工机械由项目部配备并负责指定人员操作,手持小型施工机具和工具由劳务分包商提供,保证其质量和强检合格,并负责维护,项目部负责监督。 3.9 分包商在施工期间,安全内业资料的管理执行施工队级内业资料,并按要求认真填写,项目部负责监督。

3.10 发生事故、事件,按项目部应急预案要求执行,全力抢救伤者,保护好事故现场,并及时向项目部报告。

3.11 对分包商的各项安全管理过程与结果作为对其资质审查、资信评价的依据。

11 分包商管理制度汇编 分包商质量管理制度

1 目的和适用范围

通过建立并实施分包商质量管理制度,保证工程产品质量符合要求。 适用于输变电工程分包商的质量管理。

2 职责

2.1 计划处负责归口管理此制度。 2.2 质保处负责质量专业职能管理。 2.3 项目部负责该制度的具体实施。

2.4 项目部质检员负责对分包商进行日常质量管理。

3 质量管理

3.1 在与分包商签订的合同中明质量管理要求。 3.2 分包商在工程建设全过程中接受项目部的质量管理。 3.3 项目部对分包商进行质量管理的主要内容

a)工程创优实施细则; b)质量通病防治措施; c)强制性条文; d)规程规范; e)示范工艺; f)工艺标准; g)达标投产标准; h)优质工程标准; i)隐蔽工程管理; j)工程质量阶段验收; k)档案资料管理; l)数码照片管理; m)竣工验收; n)质量服务。

3.4 对分包商的质量管理按以上内容开展,具体执行按以上要求的各级文件管理。 3.5 项目部做好人员分工,主管各项分包商质量管理要求的落实。

3.6 对分包商的各项质量管理过程与结果及服务作为对其资质审查、资信评价的依据。

第18篇:劳务分包商资格审查的内容

劳务分包商资格审查的内容

(一)申请报告(含上年末企业基本情况);

(二)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执照、施工资质证书、组织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扫描、影印)件,审查时提供原件。(总承包或者专业资质时须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执照和施工资质证书复印(扫描、影印)件,审查时提供原件(劳务资质时须提供);

(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或者影印件)及有效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四)分包商及项目负责人(班组长)近三年施工业绩;

(五)近三年安全生产无事故证明和施工质量记录;

(六)劳务作业人员(含特种作业、特殊工种人员)取证情况;

(七)国家电力监管部门颁发的承装电力设施许可证(参与输变电工程安装作业的劳务分包商须提供)。

第19篇:业主直接分包商安全生产协议书

深圳盈丰佳厂房工程项目经理部

安全生产协议书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实现项目安全生产目标,深圳盈丰佳厂房工程项目经

理部作为工程总承包,在安全管理上与签订安全生

产协议书。

一.目标:

1.杜绝死亡、重伤事故,年负伤频率控制在4‰以下。

2.项目工程必须通过各级达标检查和其它各项安全生产检查。

3.隐患整改率必须达到100%,杜绝重大隐患。

4.不发生火灾事故,火险隐患整改率必须达到100%。

5.不发生重大甲方责任交通事故。

6.保证现场文明施工保持深圳市文明施工工地荣誉。

二.具体要求:

(以下简称为甲方)与(以下简称乙方)双方要满足下列要求。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资质进行认真审核,对于审查不合格或不具备施工资格的

施工单位,不允许进入我项目施工。

2.承担工程施工的单位必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3.甲方单位负责管理工程安全生产的工作,乙方单位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

不得各行其事。

4.乙方必须服从、遵守甲方单位的各项安全生产文件和各种安全规章制度,若

有异意时,乙方单位必须在执行的同时报甲方裁定,但不得与国家建设部及

深圳市等相关安全生产条款发生抵触。

5.乙方单位必须明确自己单位的安全生产负责人及安全生产主管领导、全面负

责本项目的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同时配备相应专兼职安全人员、报甲方

安全部备案。

6.甲方对于乙方单位施工人员入场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考核进行负责,

乙方单位施工人员入场前需持有市建委认可花名册、与甲方劳动人事部门注册登记、办理相关手续后、由甲方安全部门、保卫部门进行入场安全教育、考核、办理安全生产考核证,未经考核合格、未注册登记、未经市建委批准跨省市人员、施工人员有残疾或不适合在工地现场工作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7.乙方单位在本单位管理区域内,各种分项工程施工前,对于作业班组必须出据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内容要求及时、明细并及时上报甲方安全部门审核、存档。

8.甲方负责组织定期安全生产检查,乙方单位主管安全的领导、安全员必须参加,乙方将定期检查出的隐患和日常检查出的隐患和多次重复隐患,乙方将进行罚款处理,或停工整顿处理。因而造成工期拖延由乙方单位自己负责。

9.凡进入施工现场的乙方单位施工人员,必须要绝对服从甲方指挥和监督。

10.乙方单位特殊工种须持有市劳动局颁发的合格证件,若持有证件是外省、市

的必须报甲方查验,组织培训换取深圳代用证件。

11.乙方单位自带的机械设备、配电箱、主控电缆等劳保用品必须上报甲方进行

查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12.对于施工现场各种防护装置和设施、乙方单位无权擅自拆、改,若因工作需

要,必须上报甲方安全部门同意。

三.事故经济责任划分:

1.乙方单位由于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安全纪律、违反劳动纪律,因而造成事故的一切责任由乙方单位负责,甲方根据情节有权进行处理和罚款。

2.两个(无论业主分包和我项目施工队)单位由于交叉作业或配合作业时,发生事故的,则由受伤人员所在单位上报甲方,其责任及经济划分由甲方安全部门裁定。

3.对于所发生事故是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的,由甲方负责。若由于多方责任造成事故,按国家规定由甲方单位上报主管部门裁定。

四.处罚制度:

对于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甲方有权给予个人50元-2000元罚款,单位500-10000元罚款或者令其停工整顿,情节特别恶劣的,清退出施工现场。

1.事故隐患严重,直接危及人员生命安全的。

2.由于乙方单位隐患和违章违纪较多,造成事故或者影响甲方安全生产评比、达标、保持文明施工工地和造成极坏影响的。

3.接到甲方隐患通知单及安全生产通知后规定时间内没有整改完成的。

4.乙方单位自带机械设备、电动工具、供电设备、劳保用品未经甲方验收就使用的。

5.忽视安全生产,不按措施方案操作规程组织施工的。

6.施工人员违反安全纪律、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对于此类原因造成事故的,甲方有权对其加重罚款。

五.本安全生产协议书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完工、分包退场后自动失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甲方盖章:乙方签章:

年月日

第20篇:工程分包商和材料供应商付款管理办法

工程分包商和材料供应商付款管理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工程分包商和材料供应商的付款管理,防范资金风险和效益流失,提高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供应商是指向公司所承建的所有装饰装修及安装工程等一切为工程项目提供部分建筑材料或建筑结构件等产品的单位或组织; 第三条:分包商是指分包公司所有装饰装修及安装工程等一切工程项目的分部或分项工程提供劳务的施工单位或组织。 第四条:相关文件

二、供应商的付款管理:

第五条:供应商的付款管理适用于合同条款下大额材料采购。小额零星采购可不受此限制,但必须有验收单,出库领用单,或经办人,证明人,领用人在发票上签字并经项目经理签字,财务部门才能予以核销。 第六条:供应商的预付条件

已经签订《物资产品购销合同》,合同中双方约定了预付条款及金额。

1、经采购人员签字,并经项目经理及总经理审批的付款凭证(如经领导审批的供应商收据或经领导审批的付款申请加供应商收据);

2、除了加工定做的产品及紧缺物资材料外,一般不付给供应商预付购货款。

第七条:供应商的中间付款条件:

1、《物资产品购销合同》中有中间结算及付款的约定;

2、供应商已按合同条款规定按时提供材料给我方并已提供了材料物资的清单;

3、我单位采购保管人员已提供材料验收单,检测报告;

4、有采购员签字、项目经理及总经理审批的付款凭证(发票或收据)。第八条:供应商的最终付款条件:

1、供应商已履行完合同规定义务并提供了相应的发票;

2、我单位采购保管人员已提供最终的完整材料物资验收单,检测报告;

3、财务部与材料采购员清理、核对付给供应商预付款项情况;

4、有经办人员(材料员)签字并经项目经理及总经理审批的最终付款凭证(发票或收据)。

三、分包商的付款管理

第九条;与分包商劳务合同签订后,分包商现场人员应与项目经理部有关人员见面对接,项目经理部有关部门在相关文件报表中,对同一分包商的单位名称应统一,并与合同中的分包商名称相一致。

第十条:财务部门付款时,应将付给分包商的工程款汇入合同中规定的银行账户中。

第十一条:分包商的工程预付款条件

1、已与公司签订了劳务合同,并且财务部门有一份合同副本;

2、合同中有明确的预付款数额及扣回条件和时间,并有相应的担保或分包商机械设备已进场并已施工;

3、有项目经理及公司总经理的审批意见;

4、如分包商不承担保函担保保证金及费用,不应付给工程预付款。第十二条:分包商工程进度款的付款条件

1、分包商所申请的工程进度款,我单位必须是从业主处收回;

2、分包商已按规定提供工程进度款计量申请,并已经有各级相关人员审批核准;

3、累计付分包商工程款(含甲供材料)是否到位(合同约定总价款的百分比或合同约定的付款到位条件),根据实际情况作如下处理;一是付款到位,不应再支付;二是后续有追加量的要签补充协议或签证(业主确认后办理),并从业主处已收回该增量工程款;三是若业主工程变更或签证工程款在工程结算时一并办理并支付,则支付给分包商的最多只能为材料款。

4、分包商已提供了工程款支付额的收款收据。

5、分包商所属民工工资是否按期支持到位,分包商应提供民工工资支付到位承诺书并付工资支付表,若分包商未能支付到位,我公司将代位支付民工工资,代付工资从分包进度款中据实扣除。第十三条;分包商工程最终结算款的付款条件

分包商工程结算已经经过项目经理部,公司总经理审核,未经最终审核,结算不得分发给分包商。

1、甲供材料,垫付的各种费用已转账给分包商,项目经理部相关部门已办完有关手续;

2、代扣代交的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税费和基金及其他应扣交的费用已结清;

3、质量保证维修金已按合同规定扣留;

4、分包商已提供建安工程发票;

5、业主资金按合同规定已到位。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 年 月 日起施行。 第十五条:本办法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 附:工程进度款计量申请——1 工程付款书——2

《分包商承诺书.doc》
分包商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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