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供货安全承诺书

2020-04-05 来源:承诺书收藏下载本文

推荐第1篇:食品流通安全承诺书

食品经营安全承诺书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维护食品经营安全,本经营者郑重承诺:

一、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从事食品经营活动,认真履行食品经营者必须承担的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对本单位经营的食品安全负责,对社会和公众负责,诚信经营,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二、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地,符合下列要求:

(一) 经营场所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它污染源保持 规定距离;

(二) 经营场所与个人生活空间分开;

(三) 经营场所保持内部环境整洁。

三、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的设备或者设施,符合下列要求:

(一)设备及设施空间布局和操作流程设计合理;

(二)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安全、无害、保持清洁,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湿度等特殊要求,不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质一起运输;

(三)备有数量足够、安全无害的工具、容器,标志明显,防止直接入口食品与非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

(四)食品容器、工具和设备与个人生活用品严格分开。

四、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经营人员每年进行健康体检,取得健康证明后方能从事食品经营活动。保持个人卫生,销售食品时洗净双手,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

五、配备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定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被吊销食品生产、流通或者餐馆服务许可证的单位、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自处罚决定之日起五年内不得从事食品经营管理工作。

六、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采购食品时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并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食品进货查验记录真实,保存期限不少于二年。在条件成熟时尽量使用电子方式记录台账。

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经营企业,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进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

七、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定期检查货架及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八、对于自检或行政部门公布的不合格食品,立即采取下架封存、停止销售等措施,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纪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并协助做好不合格食品的召回工作。

九、食品广告的内容真实合法,不含有虚假、夸大的内容,不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十、经营预包装食品的,同时符合下列要求:

(一) 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注 意事项的要求销售;

(二) 进口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 书,载明食品原产地以及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十一、经营散装食品的,同时符合下列要求:

(一) 贮存散装食品,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 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二) 销售散装食品,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 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二、经营直接入口食品的,同时符合下列要求:

(一)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经营活动;

(二)有小包装或者使用无毒、清洁的包装材料、餐具;

(三)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工具;

(四)用水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五)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对人体安全、无害;

三、经营食品贮存、运输和装卸业务的,同时符合下列要求:

(一)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安全、无害,保持清洁;

(二)不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贮存、运输和装卸。

十四、经营食品批发业务的,同时符合下列要求:

(一)出具有溯源功能的销售凭证,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销售日期等内容、其中一联用于建立销售台账;

(二)在条件允许情况下,设置食品检测室、配备专门的检测设备,有专职的检测人员,每天开展食品检测工作,并将检测结果醒目位置公示。

十五、食品集中市场开办者、柜台出租者和展销会举办者,同时符合下列要求:

(一)审查入场食品经营者的许可证,明确入场食品经营者的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定期对入场食品经营者的经营环境和条件进行检查;

(二)发现食品经营者有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的行为的,及时制止并立即报告食品药品监督部门。

十六、如有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承诺赔偿消费者损失,并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十七、以上承诺如有违反,自愿接受食品药品监督部门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给予的处罚。

承诺单位(盖章)

承诺人(签名):

年 月 日

推荐第2篇:食品生产经营安全承诺书

镇巴县食品生产经营安全承诺书

食品生产经营单位: 责任人: 从业人员: 家庭住址: 村 送 达 人: 2018年1月18日

为了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切实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要求,我郑重承诺:

一、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诚信经营,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二、食品生产经营者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必须对经营的食品安全负首要责任。

三、食品生产经营者必须证照齐全,取得合法的经营资格,并对其销售的食品质量安全负责。

四、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经营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保持个人卫生,销售食品时洗净双手,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

五、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地,符合下列要求:

(一)经营场所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距离;

(二)经营场所与个人生活空间分开;

(三)经营场所保持内部环境整洁。

六、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符合下列要求:

(一)设备及设施空间布局和操作流程设计合理;

(二)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安全、无害,保持清洁,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不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起运输;

(三)备有数量足够、安全无害的工具、容器,标志明显,防止直接入口食品与非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

(四)食品容器、工具和设备与个人生活用品严格分开。

七、本业主对所生产的食品质量安全负责,保证不生产假冒伪劣产品,并按照合法有效的产品标准组织生产、食品质量保证符合产品标准的各项指标和规定的要求。

八、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采购食品时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并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食品进货查验记录真实,保存期限不少于两年。在条件成熟时尽量使用电子方式记录台帐。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经营企业,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进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

九、所经销的食品必须要有质量合格证明、检验检疫证明,严禁参杂使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食品冒充合格食品。对票证不全、来路不明、未经检验检疫、失效变质、超过保质期、国家明令禁止销售或淘汰的食品严禁入市销售。

十、严禁生产、销售、加工有毒有害食品,有毒有害食品指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水产品;含非法添加物或添加剂超标的食品、佐料、调味品等;农药残留超标的瓜果蔬菜;使用化学制剂泡发的海鲜产品及其它肉类制品。

十一、在生产、销售、加工食品中,如有违反则根据《刑法》第140条、143条、144条之规定接受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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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第3篇:食品经营安全承诺书

附件3-3

食品经营安全承诺书

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确保食品安全和安全生产,现郑重承诺如下:

1、按相应的食品安全标准的要求从事经营活动,保持经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2、保障充足的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经营设备和设施;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设施运转正常;

3、配备好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定并落实好保障食品安全和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4、保持合理的设备布局,严格按操作流程开展经营活动,严防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5、保证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洗净并保持清洁;

6、保障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湿度等特殊要求,杜绝发生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贮存、运输;

7、坚决杜绝经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

条禁止生产经营的十三类食品”;经营直接入口的食品使用无毒、清洁的包装材料、餐具、饮具和容器;用水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使用对人体安全、无害的洗涤剂、消毒剂;

8、工作人员保持个人卫生良好,经营食品时,应当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等;直接接触食品的从业人员具有健康证明方可上岗;销售无包装的直接入口食品,配备和使用无毒、清洁的容器、售货工具和设备;

9、建立并执行好进货检验、自查、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工作制度;及时处理好食品消费申投诉;按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执法和抽样检验;

10、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日常自查,及时消除隐患确保生产安全;

11、履行好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承诺人(单位)签名(盖章):

推荐第4篇:食品流通安全承诺书

食品流通安全承诺书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维护食品流通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本经营户郑重承诺:

一、严格依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诚信经营,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二、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采购食品时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严格执行“一票通”台账制度。食品进货查验记录真实,保存期限不少于二年。

三、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定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四、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定期检查货架及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五、对于自检或行政部门公布的不合格食品,立即采取下架封存、停止销售等措施,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并协助做好不合格食品的召回工作。

六、如有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承诺赔偿消费者损失,并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七、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后,将食品流通许可证正本悬挂在经营场所的显眼处。

八、以上承诺如有违反,自愿接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给予的行政处罚。

承诺单位(盖章):

承 诺 人(签名): 年 月 日

推荐第5篇:食品经营安全承诺书

食品经营安全承诺书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维护食品经营安全,本经营者郑重承诺:

一、严格依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从事食品经营活动,认真履行食品经营者必须承担的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对本单位经营的食品安全负责,对社会和公众负责,诚信经营,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二、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地,符合下列要求:

(一)经营场所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距离;

(二)经营场所与个人生活空间分开;

(三)经营场所保持内部环境整洁。

三、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符合下列要求:

(一)设备及设施空间布局和操作流程设计合理;

(二)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安全、无害,保持清洁,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不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起运输;

(三)备有数量足够、安全无害的工具、容器,标志明显,防止直接入口食品与非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

(四)食品容器、工具和设备与个人生活用品严格分开。

四、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经营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从事食品经营活动。保持个人卫生,销售食品时洗净双手,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

五、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定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被吊销食品生产、流通或者餐馆服务许可证的单位,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自处罚决定之日起五年内不从事食品经营管理工作。

六、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采购食品时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并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食品进货查验记录真实,保存期限不少于二年。在条件成熟时尽量使用电子方式记录台帐。

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经营企业,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进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

七、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定期检查货架及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八、对于自检或行政部门公布的不合格食品,立即采取下架封存、停止销售等措施,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并协助做好不合格食品的召回工作。

九、食品广告的内容真实合法,不含有虚假、夸大的内容,不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十、经营预包装食品的,同时符合下列要求:

(一)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注意事项的要求销售;

(二)进口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载明食品原产地以及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一、经营散装食品的,同时符合下列要求:

(一)贮存散装食品,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二)销售散装食品,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二、经营直接入口食品的,同时符合下列要求:

(一)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从事经营活动;

(二)有小包装或者使用无毒、清洁的包装材料、餐具;

(三)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工具;

(四)用水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五)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对人体安全、无害;

十三、经营食品贮存、运输和装卸业务的,同时符合下列要求:

(一)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安全、无害,保持清洁;

(二)不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贮存、运输和装卸。

四、经营食品批发业务的,同时符合下列要求:

(一)出具有溯源功能的销售凭证,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销售日期等内容,其中一联用于建立销售台帐;

(二)在条件允许情况下,设置食品检测室,配备专门的检测设备,有专职的检测人员,每天开展食品检测工作,并将检测结果在醒目位置公示。

十五、食品集中市场开办者、柜台出租者和展销会举办者,同时符合下列要求:

(一)审查入场食品经营者的许可证,明确入场食品经营者的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定期对入场食品经营者的经营环境和条件进行检查;

(二)发现食品经营者有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的行为的,及时制止并立即报告药监部门。

十六、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同时符合下列要求:

(一)应保证具备餐饮消费安全的环境条件、加工设施和相关辅助设备。

(二)专间严格做到“专人、专间、专用工具、专用冰箱(柜)、专用消毒设施”,严格执行餐饮加工、操作、储存等过程卫生要求,采取有效的措施防止成品与半成品,原料与待加工食品、成品的交叉污染,保证提供和使用消毒安全的餐(饮)具、用具。

(三)保证本单位不超过接待能力承办宴席,承诺一次承办5桌以上宴席,书面报告雁塔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同时做好各类食品的留样并冷藏保存至少48小时。一旦发现疑似食物中毒事件,立即向雁塔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报告。

十七、保证不使用不符合国家《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以及未列入国家新增品种公告目录的食品添加剂;不采购使用违法食品添加剂;不超范围、不超剂量滥用食品添加剂。

十八、如有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承诺赔偿消费者损失,并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十九、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后,将食品经营许可证正本悬挂在经营场所的显眼处。

十、以上承诺如有违反,自愿接受药监部门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给予的处罚。

承诺单位(盖章): 承诺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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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流通安全承诺书

为保障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食品流通安全,本经营户郑重承诺:

一、严格依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诚信经营,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二、严格履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取得有效的健康证明后持健康证明上岗。

三、配备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存放废弃物的设备或设施。

四、贮存散装食品,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直接接触食品的工具、容器和包装材料都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五、严格履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采购食品时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并如实做好食品进货查验记录。

六、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运输食品,定期检查货架及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七、以上承诺如有违反,自愿接受市场监管部门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给予的处罚。

承诺单位: 承诺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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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经营安全承诺书

夏津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了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承诺如下:

一、保证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的材料真实可靠。

二、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悬挂《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有效的相关法定证照。保持经营场所布局合理、环境整洁、人员健康。

三、严格索证索票制度,检验供货商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

四、严格食品进货检查记录,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食品进货查验记录保存二年。

五、绝不经销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及超过保质期的腐败变质食品。

六、严格执行食品召回制度,发现所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立即停止销售,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

七、严格依照食品安全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经营活动,如销售出去的食品出现质量问题,我们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承诺单位(人):

推荐第8篇:食品流通安全承诺书

食品经营流通安全承诺书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维护食品流通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本经营户郑重承诺:

一、严格依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诚信经营,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二、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采购食品时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严格执行“一票通”台账制度。食品进货查验记录真实,保存期限不少于二年。

三、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定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四、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定期检查货架及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五、对于自检或行政部门公布的不合格食品,立即采取下架封存、停止销售等措施,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并协助做好不合格食品的召回工作。

六、如有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承诺赔偿消费者损失,并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七、保证不销售过期、变质或者其它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八、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后,将食品流通许可证正本悬挂在经营场所的显眼处。

九、保证认真开展食品的自查,对自己的经营场所,仓库及其它有关场所进行认真、严格检查,若发现问题食品保证第一时间向主管部门举报。

十、保证严格自律、诚信守法、恪守职业道德、自觉承担社会责任。

承诺单位(盖章):承 诺 人(签名):承诺时间:2014/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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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经营安全承诺书

一、承诺食品采购渠道安全

1、对采购的食品按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履行检查义务,检查食品感官质量和标签标示的生产者、生产日期、保质期、QS标志等内容,查验是否为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禁止销售的食品;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销售进口食品的,查验进口食品的合法证明。

2、公司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由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进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企业总部向所属经营者提供进货查验的证明。统一配送之外自行采购的食品,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二、承诺食品流通渠道安全

1、在经营中发现或知道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立即停止经营,下架单独存放,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将有关情况报告辖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接到有关监管部门关于不合格食品退市通知后,及时按上述规定立即处理,并协助食品生产者执行食品召回制度。

2、对贮存,销售的食品定期进行检查,查验食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许可证等标签内容,及时清理变质,超过保质期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主动将其退出市场,并登记在不合格食品退市记录薄上备查。

三、承诺食品售后安全

1、在经营场所设立相应机构和人员,处理本经营场所发生的消费者食品投诉。提供食品时向消费者提供有关销售凭证(发票,信誉卡),作出特殊承诺的提供书面凭证。

2、受理投诉时对消费者的具体投诉内容和要求进行登记,做好投诉人姓名、住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购买食品的日期、品名、牌号、规格、数量、计量、价格、受损害情况,消费者的要求等相关内容的登记记录,并由投诉人签字盖章,将投诉人提供的凭证和有关材料复印存档。

3、受理消费者食品投诉后,指定具体的工作人员进行调查处理,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负责调查人员首先将企业自身情况调查清楚,结合投诉人意见,分清责任。属经营者责任的,按规定或者与消费者的约定应当给消费者退货,换货,赔偿的,及时给消费者解决;经营者没有责任,认真向消费者解释清楚。

推荐第10篇:食品流通安全承诺书

食品流通安全承诺书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维护食品流通安全,本经营者郑重承诺:

一、严格依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从事食品经营活动,认真履行食品经营者必须承担的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对本单位经营的食品安全负责,对社会和公众负责,诚信经营,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二、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地,符合下列要求:

(一)经营场所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距离;

(二)经营场所与个人生活空间分开;

(三)经营场所保持内部环境整洁。

三、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的设备或者设施,符合下列要求:

(一) 设备及设施空间布局和操作流程设计合理;

(二)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安全、无害,保持清洁,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湿度等特殊要求,不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起运输;

(三)备有数量足够、安全无害的工具、容器,标志明显,防止直接入口食品与非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

(四)食品容器、工具和设备与个人生活用品严格分开。

四、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经营人员每年进行健康体检,取得健康证明后方从事食品经营活动。保持个人卫生,销售食品时洗净双手,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

五、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定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被吊销食品生产、流通或者餐馆服务许可证的单位,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自处罚决定之日起五年内不从事食品经营管理工作。

六、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采购食品时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并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食品进货查验记录真实,保存期限不少于二年。在条件成熟时尽量使用电子方式记录台账。

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经营企业,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进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

七、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定期检查货架及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八、对于自检或行政部门公布的不合格食品,立即采取下架封存、停止销售等措施,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并协助做好不合格食品的召回工作。

九、食品广告的内容真实合法,不含有虚假、夸大的内容,不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十、经营预包装食品的,同时符合下列要求:

(一)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注意事项的要求销售;

(二)进口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载明食品原产地以及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十一、经营散装食品的,同时符合下列要求:

(一)贮存散装食品,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二)销售散装食品,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十二、经营直接入口食品的,同时符合下列要求;

(一)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从事经营活动;

(二)有小包装或者使用无毒、清洁的包装材料、餐具;

(三)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工具;

(四)用水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五)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对人体安全、无害;

十三、经营食品贮存、运输和装卸业务的,同时符合下列

要求;

(一) 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安全、

无害,保洁清洁;

(二)不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贮存、运输和装卸。

十四、经营食品批发业务的,同时符合下列要求:

(一)出具有溯源功能的销售凭证,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销售日期等内容、其中一联用于建立销售台帐;

(二)在条件允许情况下,设置食品检测室,配备专门的检测设备,有专职的检测人员,每天开展食品检测工作,并将检测结果在醒目位置公示。

十五、食品集中市场开办者、柜台出租者和展销会举办者,同时符合下列要求:

(一)审查入场食品经营者的许可证,明确入场食品经营者的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定期对入场食品经营者的经营环境和条件进行检查;

(二)发现食品经营者有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的行为的,及时制止并立即报告工商部门。

十六、如有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承诺赔偿消费者损失,并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十七、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后,将食品流通许可证正本悬挂在经营场所的明眼处。

十八、以上承诺如有违反,自愿接受工商部门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给予的处罚。

承诺单位(盖章):

承诺人(签名):

年 月 日

第11篇:食品流通安全承诺书

食品流通安全承诺书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规范食品流通经营秩序,杜绝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场,确保食品消费安全,现承诺如下:

一、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经营活动。建立健全食品“一票通”台帐、食品质量查验、不合格食品退市等制度,认真履行经营者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义务,对社会和公众负责,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二、坚持“质量第一”、“优质服务”的经营理念,严格执行食品质量管理制度,从主体资格、货物来源、商品质量、“一票通”台帐等方面,自觉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

三、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对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从事食品经营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七条的要求;禁止经营《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十一类食品。

五、要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销售的散装食品,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销售的预包装食品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要求, 1

并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注意事项的要求进行销售。

六、经营的食品如果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立即停止经营,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

七、若销售明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除赔偿消费者损失外,并向消费者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八、严格遵守承诺内容,不断提高自律意识,合法经营、文明经营、诚信经营。

经营单位:

负 责 人:

年月日

第12篇:食品流通安全承诺书

食品流通安全承诺书

为了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承诺如下:

一、保证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提供的材料真实可靠。

二、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悬挂《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等有效的相关法定证照。保持经营场所布局合理、环境整洁、人员健康。

三、严格索证索票制度,检验供货商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

四、严格食品进货检查记录,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食品进货查验记录保存二年。

五、绝不经销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及超过保质的腐败变质食品。

六、严格执行食品召回制度,发现所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立即停止销售,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

七、严格依照食品安全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经营活动,如销售出去的食品出现质量问题,我们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承诺单位(人):二〇一一年六月日

第13篇:食品流通安全承诺书

食品流通安全承诺书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维护食品流通安全,本经营户郑重承诺:保证遵守有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相关食品安全标准规范。

一、严格依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诚信经营,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二、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地,符合下列要求:

1、经营场所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距离;

2、经营场所与个人生活空间分开;

3、经营场所保持内部环境整洁。

三、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符合下列要求:

1、设备及设施空间布局和操作流程设计合理;

2、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安全、无害,保持清洁,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不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起运输;

3、备有数量足够、安全无害的工具、容器,标志明显,防止直接入口食品与非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

4、食品容器、工具和设备与个人生活用品严格分开。

四、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经营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从事食品经营活动。保持个人卫生,销售食品时洗净双手,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

五、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定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经营管理工作人员不属于《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二条第一款的限制情形,即“被吊销食品生产、流通或者餐馆服务许可证的单位,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自处罚决定之日起五年内不从事食品经营管理工作”。

六、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采购食品时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并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食品进货查验记录真实,保存期限不少于二年。在条件成熟时尽量使用电子方式记录台帐。

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经营企业,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进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

七、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定期检查货架及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八、对于自检或行政部门公布的不合格食品,立即采取下架封存、停止销售等措施,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并协助做好不合格食品的召回工作。

九、食品广告的内容真实合法,不含有虚假、夸大的内容,不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十、经营预包装食品的,同时符合下列要求:

1、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注意事项的要求销售;

2、进口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载明食品原产地以及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十一、经营散装食品的,同时符合下列要求:

1、贮存散装食品,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2、销售散装食品,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十二、经营直接入口食品的,同时符合下列要求:

1、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从事经营活动;

2、有小包装或者使用无毒、清洁的包装材料、餐具;

3、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工具;

4、用水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5、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对**安全、无害;

十三、经营食品贮存、运输和装卸业务的,同时符合下列要求:

1、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安全、无害,保持清洁;

2、不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贮存、运输和装卸。

十四、经营食品批发业务的,同时符合下列要求:

1、出具有溯源功能的销售凭证,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销售日期等内容,其中一联用于建立销售台帐;

2、在条件允许情况下,设置食品检测室,配备专门的检测设备,有专职的检测人员,每天开展食品检测工作,并将检测结果在醒目位置公示。

十五、食品集中市场开办者、柜台出租者和展销会举办者,同时符合下列要求:

1、审查入场食品经营者的许可证,明确入场食品经营者的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定期对入场食品经营者的经营环境和条件进行检查;

2、发现食品经营者有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的行为的,及时制止并立即报告工商部门。

十六、如有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承诺赔偿消费者损失,并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十七、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后,将食品流通许可证正本悬挂在经营场所的显眼处。

十八、我单位(个人)自觉履行,履行不到位,自愿接受工商部门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给予的处罚。

承诺单位:南京通皇贸易有限公司

承诺人(签名):

2011 年 7 月28日

第14篇:食品流通安全承诺书

食品流通安全承诺书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维护食品流通安全, 本经营者郑重承诺:

一、严格依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从事食品经营 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诚信经营,保证食品安全,接受 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二、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 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地,符合下列要求:

(一) 经营场所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距离;

(二)经营场所与个人生活空间分开;

(三)经营场所保持 内部环境整洁。

三、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符 合下列要求:

(一)设备及设施空间布局和操作流程设计合 理;

(二)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安全、无害, 保持清洁, 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 不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起运输;

(三)备有数量足够、安全无害的工具、容器,标志明显,防止直接入口食品与非 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

(四)食品容器、工 具和设备与个人生活用品严格分开。

四、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经营人员每年进行健 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从事食品经营活动。保持个人卫 生,销售食品时洗净双手,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

五、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定保证 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被吊销食品生产、流通或者餐馆服务 许可证的单位,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自处罚决定之日起五 年内不从事食品经营管理工作。

六、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采购食品时查验供货 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并如实记录食品的名 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 式、进货日期等内容。食品进货查验记录真实,保存期限不 少于二年。在条件成熟时尽量使用电子方式记录台帐。实行 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经营企业,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 货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进行食品进货查验记 录。

七、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定期检查货架 及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八、对于自检或行政部门公布的不合格食品,立即采取 下架封存、停止销售等措施, 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 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并协助做好不合格食品的召回工 作。

九、食品广告的内容真实合法,不含有虚假、夸大的内 容,不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十、经营预包装

食品的,同时符合下列要求:

(一)按 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注意事项的要求 销售;

(二)进口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有中文标签、中文说 明书,载明食品原产地以及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 方式。 十

一、经营散装食品的,同时符合下列要求:

(一)贮 存散装食品,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 期、生产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二)销售散装食品,在 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 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十

二、经营乳制品的,购入乳制品时,要核实销售乳制 品的生产企业、经营单位、检验报告、发票等方面的信息, 不得购入无法验证真伪的产品,确保购入产品来源正规、渠 道可靠。发现虚假票证的,在乳制品或含乳食品中检出或者 发现三聚氰胺等非食用物质的,立即向工商部门报告。婴幼 儿配方乳粉只能在质检部门公布的生产企业和产品名录内 进货。乳制品及含乳食品经营者要完善质量安全控制体系, 严格执行进货查验、经营记录、检验检测、停开业报告和质 量安全自查自纠制度,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加强 从业人员质量安全培训,进一步提高守法意识和诚信意识, 提高质量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 十

三、经营直接入口食品的,同时符合下列要求:

(一) 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 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 全的疾病的人员,不从事经营活动;

(二)有小包装或者使 用无毒、清洁的包装材料、餐具;

(三)使用无毒、清洁的 售货工具;

(四)用水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五)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对人体安全、无害。

四、经营食品贮存、运输和装卸业务的,同时符合下 列要求:

(一)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 安全、无害,保持清洁;

(二)不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 一同贮存、运输和装卸。 十

五、经营食品批发业务的,同时符合下列要求:

(一) 出具有溯源功能的销售凭证,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销售日 期等内容,其中一联用于建立销售台帐;

(二)在条件允许 情况下,设置食品检测室,配备专门的检测设备,有专职的 检测人员,每天开展食品检测工作,并将检测结果在醒目位 置公示。 十

六、食品集中市场开办者、柜台出租者和展销会举办 者,同时符合下列要求:

(一)审查入场食品经营者的许可 证,明确入场食品经营者的食品安全管理责任,

,定期对入场 食品经营者的经营环境和条件进行检查;

(二)发现食品经 营者有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的行为的,及时制止并立即报告市 场监管部门。 十

七、如有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行 为,承诺赔偿消费者损失,并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十

八、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后,将 食品流通许可证正本悬挂在经营场所的显眼处。 十

九、以上承诺如有违反,自愿接受市场监管部门按照 法律法规规定给予的处罚。 年 月 日

第15篇:食品流通安全承诺书

食品流通安全承诺书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维护食品流通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本公司郑重承诺:

一、严格依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诚信经营,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二、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采购食品时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严格执行“一票通”台账制度。食品进货查验记录真实,保存期限不少于二年。

三、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定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四、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定期检查货架及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五、对于自检或行政部门公布的不合格食品,立即采取下架封存、停止销售等措施,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并协助做好不合格食品的召回工作。

六、如有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承诺赔偿消费者损失,并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七、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后,将食品流通许可证正本悬挂在经营场所的显眼处。

八、本公司承诺保证遵守有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法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相关食品安全标准规范;经营管理工作人员不属于《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二条第一款的限制情形。

九、以上承诺如有违反,自愿接受工商部门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给予的处罚。

承诺单位(盖章):河南疆鼎贸易有限公司

承 诺 人(签名):

日期:年月日注:此承诺书由工商所监督张贴在食品经营店醒目处

第16篇:食品流通安全承诺书

食品流通安全承诺书

1 保证销售人员有健康证。

2 销售的食品具有有效期的相关标识。

3 销售环境卫生、安全。

4建立本店食品销售责任人制度,职责落实到人,提高责任意识。

5 诚实守信,自觉接受消费者的监督,对食品质量引起的消费权益纠纷,积极依法解决。

我们将针对以上保证,建立完善相关人的责任制度,对发生食品不安全的事件,坚决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第17篇:食品流通安全承诺书

食品流通安全承诺书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维护食品流通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本经营户郑重承诺:

一、严格依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诚信经营,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二、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采购食品时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严格执行“一票通”台账制度。食品进货查验记录真实,保存期限不少于二年。

三、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定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四、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定期检查货架及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五、对于自检或行政部门公布的不合格食品,立即采取下架封存、停止销售等措施,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并协助做好不合格食品的召回工作。

六、如有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承诺赔偿消费者损失,并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七、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后,将食品流通许可证正本悬挂在经营场所的显眼处。

八、以上承诺如有违反,自愿接受工商部门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给予的处罚。

承诺单位(盖章):

承 诺 人(签名):

注:此承诺书由工商所监督张贴在食品经营店醒目处日 期:年月日

第18篇:食品流通安全承诺书

食品安全承诺书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维护食品安全,保障学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郑重承诺:

一、严格依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诚信经营,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二、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采购食品时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严格执行“一票通”台账制度。食品进货查验记录真实,保存期限不少于二年。

三、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定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四、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定期检查货架及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五、对于自检或行政部门公布的不合格食品,立即采取下架封存、停止销售等措施,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并协助做好不合格食品的召回工作。

六、如有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承诺赔偿消费者损失,并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七、自觉接受家长群众监督。

八、以上承诺如有违反,自愿接受工商部门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给予的处罚。

承诺单位(盖章):桃源小学

承 诺 人(签名):

日 期:年月日

第19篇:食品承诺书

篇一:食品安全承诺书

食品安全承诺书

为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及《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的规定,我单位承诺:

一、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七条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和第二十八条关于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的规定。

二、建立健全本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职工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做好对所经营食品的检验工作,依法从事食品经营活动。

三、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四、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食品进货查验记录真实,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从事食品批发业务的,做到如实记录批发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销售日期等内容,或者保留载有相关信息的销售票据。记录、票据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五、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六、贮存散装食品,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销售散装食品,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七、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注意事项的要求,销售预包装食品。

八、发现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立即停止经营,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食品生产者认为应当召回的,应当立即召回。如有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承诺赔偿消费者损失,并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九、不销售无商品名称、无厂名、无厂址、无生产日期的食品。

十、食品经营条件发生变化,不符合食品经营要求的,立即采取整改措施;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潜在风险的,立即停止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并向所在地县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告;需要重新办理许可手续的,依法办理。

我单位自愿接受工商部门和广大消费者的监督,如违反上述承诺,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工商所监督电话:

承诺人(盖章):

年 月 日 篇二:食品质量承诺书

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

凤城镇人民政府: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食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我作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是食品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食品质量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

本人保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关于食品质量安全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做好本单位的食品质量安全工作,有效防范和杜绝食品质量安全事故,并郑重承诺:

一、严格遵守国家相应的法律法规,保证按照备案后有效的产品标准组织生产,决不无标或随意降低标准生产。

二、保证原辅材料符合相应标准和有关规定,决不使用发霉、变质或含有毒素、有害物以及被有害物污染的原料、非食用性原辅材料和添加剂。

三、保证食品加工的原料处理、加工、贮存的厂房或场所等生产环境整洁干净。保证食品包装材料、贮存、运输、设备等保持清洁,对食品无污染。

四、决不销售过期、霉烂、变质、掺杂掺假的食品,决不冒用他人商标和厂名、厂址。

五、建立“五公开”(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质量安全承诺书、县乡村及本企业食品监管人员名单和监督投诉电话)“五台账”(企业产品执行标准、食品添加剂备案登记台账、原辅材料、包装物进货验收台账、产品质量自检和监督检验结果登记台帐、产品出入库登记及销售流向台账)。

六、不伪造食品标识,不冒用qs标志,不标注虚假生产日期,对本单位生产的不安全食品及时召回。

七、自觉接受监管员的日常监督检查,配合并接受相关部门对食品的定期抽检和监督检验。按时参加质监部门组织的从业人员业务知识培训。

本单位将严格履行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接受处罚,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承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承诺时间:

年 月 日

篇三:食品安全承诺书范本

食品安全承诺书范本

《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承诺书》

企业法人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做到:

(一)严格遵守《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计量法》、《食品卫生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试行条例》、《查处食品标签违法行为规定》、《产品标识标注规定》、《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意见》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生产和加工食品时,确保在取得生产许可资质的前提下组织生产和销售,并保证不制假售假。

(二)保证企业法定代人和主要管理人员了解与食品质量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切实提高对食品质量安全重要意义的认识,不断强化企业法人是食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保证具有与食品生产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熟练技术工人和质量工作人员。保证从事食品生产加工的人员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

(三)建立健全管理体系,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努力提高企业管理水平。保证在生产全过程实行标准化管理,从原材料采购、产品出厂检验到售后服务实施有效的过程质量管理。

(四)保证按照合法有效的产品标准组织生产,产品质量符合相应的强制性标准,对无强制性标准规定的,明示企业所采用的标准,并按明示的标准组织生产。

(五)保证具备持续保证产品质量的环境条件,保证具备持续保证产品质量的生产设备、工艺设备和相关辅助设备,具有与确保产品质量合格相适应的原料处理、加工、贮存等设施。

(六)保证食品加工工艺流程科学、合理,生产加工过程严格、规范,并采取有效的措施防止生食品与熟食品、原料与半成品和成品的交叉感染,对生产关键点进行严格控制。

(七)保证生产食品所用的原材料、添加剂等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严格进货验货制度,不使用非食用性原辅材料加工食品。

(八)保证食品的包装材料、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包装、工具、设备无毒无害,符合有关的卫生要求,保持清洁,对食品无污染。

(九)保证具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质量检验和计量检测手段,企业的计量器具、检验和检测仪器定期通过计量检定。

(十)保证产品出厂前经过严格检验、确保出厂产品质量合格。

(十一)保证产品标识标注及食品市场准入标志的使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十二)保证当出厂销售的食品存在可能危及人身安全健康或人身安全重大事故危险时,能及时召回已经出厂销售的食品。对生产不合格食品和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承诺单位(盖章):

单位负责人: 日期: 年 月 日 篇四:食品经营承诺书(使用) 食品经营承诺书

作为食品经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的业主,深知我们所经营食品的质量安全和卫生,直接关系到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维护食品消费安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维护消费者的正当权益,本业主郑重承诺如下:

一、认真履行食品经营者必须承担的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本企业经营的食品安全负责。自觉遵守国家《食品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服从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二、按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要求,建立健全并执行以下管理制度。

(一)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采取索证索票的方式,审验食品生产者或供货者必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二)进货台帐制度。如实记录每种食品进货时间、来源、名称、规格、数量、保质期等内容;从事批发业务的,商品销售发票、凭证要求保存2年以上。

(三)食品质量承诺制度。采取食品质量先行负责方式,落实食品质量承诺责任。

(四)不合格食品下柜退市制度。

三、严把食品质量关,不销售假冒伪劣、过期变质食品。

四、做好库存食品的防潮、防霉等工作,保持货架、仓库卫生清洁。

五、使用国家规定的计量器具,以法定计量单位作为结算依据,不短斤缺两,销售时不拒绝消费者对计量器具的复核。

六、不发布食品虚假宣传广告,户外广告自觉报经工商部门审批后发布。

七、积极配合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履行监督检查,建立商品质量联络员制度,规范经营行为,完善售后服务,妥善解决消费投诉和纠纷,共同营造食品安全消费环境。

承诺企业(店)业主: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篇五:食品服务承诺书

服务承诺书

我司将保证每日提供新鲜的肉类、蔬菜,特做出以下承诺: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相关规定。

二、坚决不提供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要求的各类食用肉类、蔬菜及配料用品,不在食品中掺杂、掺假、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品冒充合格品。

三、按照业主《采购清单》上要求的肉类、蔬菜及指定物品运送到等物质数量按时送到业主指定的地点,严格按照使用单位所需的数量提供,未经使用单位同意,不得增加或减少。

四、每天在正常情况下送新鲜肉类、蔬菜两次;随叫随到,随时提供采购,并送达指定地点;我司必须将业主需要的新鲜肉类、蔬菜按计划按时间送达。

五、按照业主的要求随时通知我司购买各种配餐等商品的需要,我司必及时按业主要求将商品送到。我司保证新鲜的食用肉类做到:猪肉牛肉有卫生防疫检测印章,无注水;肉新鲜、无异味、无腐烂、无防腐剂保鲜,品质合格无毒无害;家禽类新鲜、无病、无注水。蔬菜类做到:新鲜菜光滑、清脆鲜嫩,无变质腐烂、无黄叶、不带泥沙、无杂草、检验无农药残留,净菜达到??%以上。

六、业主可对我司的供应肉类、蔬菜不定期抽样送卫生防疫部门检疫。如肉类、蔬菜有卫生、质量问题,检验费由我司承担,并承担

相应的违约责任。

七、我司保证配料用品保证卫生安全合格,坚决不提供包装袋破损、生产日期标识模糊不清、假冒伪劣或不符合法定要求的配料用品。我司提供的指定商品保质期到达业主地点时有??个月以上。

八、加强对配送人员的健康管理,配送人员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不佩带饰物,保持手部清洁,并持有健康证件。

九、定期或不定期对运送食品运输车辆的进行清洗消毒管理,保持车辆清洁、无异味、防止污染。

我司本着“保障食品安全,享受幸福生活”的原则,以优良品质与信誉求发展,以客户为中心,保证做诚实守信的经营户。

第20篇:食品承诺书

食品承诺书3篇

在平凡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说到书信,大家肯定都不陌生吧,书信具有明确而特定的用途和接受对象,并有固定的或惯用的格式。你所见过的书信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食品承诺书3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食品承诺书 篇1

甲方: (订货方)

乙方: (供货方)

甲、乙双方本着真诚合作、共同发展的目的。为保障甲方委托乙方代加工产品“绿瘦(纤丽宝牌)玉人胶囊”的质量满足甲方要求,

防止因产品质量问题对甲、乙双方造 成损失,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承诺书:

第一条:

乙方应为具有合法资质的保健品生产企业, 并向甲方提供 《保健品生产许可证》 、《卫生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及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第二条:产品质量要求

1.乙方在原料采集过程中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每批次原料应出具质量检 验合格手续。

2.产品在生产过程中乙方必须严格按照保健食品生产工艺及质量标准要求操作。乙方 在向甲方分批供货时应出具质量合格检验报告。

3.甲方在产品销售过程中,若有关政府部门抽检产品质量出现不合格情况,由此造成 的一切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

第三条:产品包装质量要求

1.胶囊包装应符合国家保健食品包装质量要求。

2.外包装盒材质必须严格按照既定供货质量标准,不得以次充好。

3.印刷要求:乙方必须保证印刷字体、图案清晰,不得私自更改甲方产品外包装,如需更改需经甲方同意并有书面材料。

4.乙方必须保证产品外包装美观,收缩膜表面及边缘光滑无褶皱,封口处整齐、无裂 缝和突起,如出现以上问题甲方有权退货并要求乙方返工,由此导致甲方合格产品库存 不足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产品验收

1.乙方交付前,应按国家保健品质量要求规定对每批次产品进行检验,并开具合格证 明;甲方在收到产品后对产品进行验收和确认。甲方享有向乙方提出其他质量异议的权利,乙方应承担退换及赔偿责任。

2.甲方对产品外包装及印刷质量有任何异议,有权向乙方提出退换货要求,由此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售后服务

在产品保质期内出现的质量问题,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3小时内做出响应,并予以文件名称:产品加工合同 文件编号:bjXX0723 解决。甲方在销售过程中出现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消费者损害时, 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每批次产品保质期为自生产日期起 24个月内)

第六条:协议变更

本协议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一方私自变更、修 改协议,对方有权拒绝生产或收货,并要求私自变更、修改协议一方赔偿一切损失。

第七条:不可抗力

甲、乙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协议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 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协议的理由。经双方友好协商后,本协议可以不履行或 延期、部分履行,并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本协议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法解决, 可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有效期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 年 月 日。

第十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

负责人:

电话:

传真:

地址:

年 月 日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

负责人:

电话:

传真:

地址: 年 月 日

食品承诺书 篇2

为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本单位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如下:

一、建立并执行食品进货与供货商档案相对应制度,采购食品,查验并索取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无合格证明文件的不得销售。

二、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

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三、进货查验记录应当真实,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四、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定期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五、按照食品安全的要求储存食品,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六、储存散装食品,应当在储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七、销售散装食品,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八、销售预包装食品包装上应当有标签,标签标注应当符合要求,不销售不符合标签要求的食品。

九、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注意事项的要求,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与其标签、说明书所载明的内容不符的,不得销售。

十、严格执行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发现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立即停止经营,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

食品承诺书 篇3

食品经营者应当树立健康从业意识,加强用人管理,定期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建立健康档案,及时发现解决食品安全隐患。

(一)建立健康档案

食品经营企业对从事食品经营人员,健康档案,及时记录员工健康情况。

(二)年度健康检查

食品经营者应当每年组织食品经营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及时了解从业人员的身体健康情况,对不适宜从事食品经营的,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三)食品经营从业人员健康要求

食品经营从业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明,才能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如

健康证明过期或不符合食品经营要求的,应当立即停止食品经营活动。

《食品供货安全承诺书.doc》
食品供货安全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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