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写辞职报告吗

2020-04-05 来源:辞职报告收藏下载本文

推荐第1篇: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有补偿吗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有补偿吗?

合同到期不续签分两种情形:若单位不续签,有经济补偿,若个人不续签,要看情况。如果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的,则不进行经济补偿。如果单位降低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不续签的,则单位还要进行经济补偿。

一.合同到期如何续签

1、劳动合同到期续签的,双方可以另行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或者签署《续订劳动合同协议书》,不能以单方面的通知函代替。

2、如果公司和劳动者个人在劳动合同期满均未提出续签,而员工个人仍在单位工作,则公司不仅需要支付双倍工资,而且还存在一年后与劳动者形成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及日后辞退应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的风险。

二.合同到期不续签,是否要提前一个月通知

合同期满,通俗地说就是劳动合同到期了,没有续签的情况。劳动合同的期限是劳动合同签订时双方当事人均认可的,所以在合同到期时结束双方的劳动关系是双方意志的体现,是符合双方的意思表示的。即使当事人后来意思发生变化,反悔了,也不能改变当时的约定,这是合同存在的基础。既然是双方约定到期终止,双方都依法履行了劳动合同的内容,所以遵循劳动合同的约定也是不设立经济补偿的最根本原因。此外,双方约定了劳动合同的终止日期,说明双方都知道什么时候该合同会终止,所以这件事是可以预料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可以根据该情况为劳动合同终止后的自己做好准备工作,所以也就谈不上损失问题,即使有损失,也是损失方自己疏忽,没有做好准备的关系,损失由自己承担。

所以从法律上说,合同期满不需要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用人单位不再续签合同。当然,为了双方能更好的完成交接工作,最好能提前通知一下。

三.合同到期不续签如何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劳动合同法》第4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从上述条文来看,除非在劳动合同到期后,公司以原条件或更好的条件要求与员工续约但员工不续约,其他情况下公司都应给予员工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的金额应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因劳动合同期满给予员工的经济补偿,起算年限为:自2008年1月1日起计算其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其依据在于《劳动合同法》第97条: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

推荐第2篇:劳动合同到期辞职报告

劳动合同到期辞职报告(精选多篇)

到期不续订劳动合同即视为你辞职的

通知书

先生/女士:

您与我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为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我司已通知你维持原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但你至今不与公司续订书面劳动合同。

现劳动合同已到期,你仍不续订劳动合同,自劳动合同到期之日起1个月内,若你仍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则期满后即视为你已提出辞职。

特此通知!

东莞腾兴人资行政部

年月日

劳动合同到期通知书

小姐/先生:

您好!您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将于年月日到期。公司愿意在保持原劳动合同条件不变的情况下,与你续签为期年的劳动合同。

请您在收到本通知一周内填写《对《劳动合同到期通知书》的回复》送至公司给人事行政部。

逾期未收到任何答复,公司将视作您不愿意续约。

年月日

劳动合同到期通知书

签收回执

本人已于年月日收到公司发出的《劳动合同到期通知书》,特此确认。

签 收 人:

年月日

对《劳动合同到期通知书》的回复函

本人于年月日收到公司发出的《劳动合同到期通知书》,本人回复如下:

□ 本人申请与公司续签《劳动合同》,同意公司就续签《劳动合同》所作出的程序和工作安排,并接受公司对本人的工作考核。

□ 本人不愿意与公司续约,要求在原合同到期时自动解约,并按《劳动合同法》规定依法办理合同到期离职手续。

复函方:

年月日

______________部门意见:

□我部门同意与公司续签《劳动合同》。

□我部门不同意与公司续签《劳动合同》。

部门经理签字:

年月日

先生/女士:

您与我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为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现劳动合同即将

到期,我司特通知你维持原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

请你于年月日前将签署好的书面《劳动合同》交到人资行政部,逾期则视为你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并申请辞职。我司将按《劳动合同法》之相关规定处理,你亦应到人资行政部办理离职手续。

特此通知!

东莞腾兴人资行政部

年月日

本人;于年月日收到东莞腾兴交来的《劳动合同到期通知》及《劳动合同》,本人知晓通知全部内容,并承诺按通知所述内容执行。

签名:

年月日

关于劳动合同到期的通知函先生/小姐,公司与您签订的劳动合同即将于年月日到期,现依据《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提前30日通知您。另外,经过公司慎重考虑,表示愿意与您续签年劳

动合同,望知悉考虑并于天内签写回执交至人事单位,否则视为不愿续签处理。

特此通知!

××××有限公司 年月日

合同自然终止也要补偿

按照旧法的规定,只有在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或主动提出解除未到期的劳动合同时,无过错的劳动者才会获得补偿;如果是合同到期终止,一般情况下劳动者不会得到任何补偿。而在新法中,这一被执行了12年的规定将被颠覆。《劳动合同法》中规定,除劳动者原因不能续约的外,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也要支付经济补偿,其标准与解除长期劳动合同的标准完全一样,这在第四十四条和四十六条中得以体现。

新法的这一规定属国际通行做法,是对诚信履行劳动合同员工的一种鼓励,也体现了员工离职后使其生活有所保障的一种人文关怀。而对于补偿标准是否过高的问题,有专家认为,这依赖于企业内部制度和经营管理水平是否也

在同步提高。只要是守法的企业,成本应该不会大增。

按照新的劳动合同法,除非在同等或以上条件下你自己不愿意续签,否则,用人单位是要支付经济补偿的。

法条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劳动合同期满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推荐第3篇: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有什么补偿

我们单位这段时间有几个员工的合同到期了,他们明确表示不续签。那作为用人单位在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时要不要给予补偿?还有就是劳动者要不要提前一个月告诉我们不续签合同?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的问题:

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终止,不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公司。到时候直接终止劳动合同,办理工作交接,结算工资,领取经济补偿等手续即可走人。劳动者在合同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才需要提前30日通知单位。

劳动合同期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续订劳动合同,并在劳动合同期满前办理续订手续。因用人单位的原因未办理终止或者续订劳动合同手续,劳动者继续在该用人单位工作,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视为劳动合同的继续履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之日起7日内为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劳动者可以凭有效证明材料,直接办理失业登记手续。你就可以领取失业保障金。

如果你的劳动合同中约定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应当提前30天通知,那么公司只提前一周通知是违约了,应按照约定支付你违约金(代通金),一般是一个月工资。如果劳动合同中没有约定,那公司可以不提前通知,因为法律并没有规定劳动合同到期前双方必须提前通知。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

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如果公司不续约或者要降薪续约而你不续约的都要支付你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公司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可以向当地劳动部门投诉举报,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相关法条: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第九十七条 本法施行前已依法订立且在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本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连续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自本法施行后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开始计算。

本法施行前已建立劳动关系,尚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

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七条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

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由此可知,你的劳动合同快到期了,你和公司一方或者双方不予续签劳动合同,你都可以得到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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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第4篇: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有什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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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有什么补偿

我们单位这段时间有几个员工的合同到期了,他们明确表示不续签。那作为用人单位在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时要不要给予补偿?还有就是劳动者要不要提前一个月告诉我们不续签合同?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的问题:

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终止,不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公司。到时候直接终止劳动合同,办理工作交接,结算工资,领取经济补偿等手续即可走人。劳动者在合同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才需要提前30日通知单位。

劳动合同期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续订劳动合同,并在劳动合同期满前办理续订手续。因用人单位的原因未办理终止或者续订劳动合同手续,劳动者继续在该用人单位工作,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视为劳动合同的继续履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之日起7日内为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劳动者可以凭有效证明材料,直接办理失业登记手续。你就可以领取失业保障金。

如果你的劳动合同中约定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应当提前30天通知,那么公司只提前一周通知是违约了,应按照约定支付你违约金(代通金),一般是一个月工资。如果劳动合同中没有约定,那公司可以不提前通知,因为法律并没有规定劳动合同到期前双方必须提前通知。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如果公司不续约或者要降薪续约而你不续约的都要支付你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公司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可以向当地劳动部门投诉举报,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相关法条: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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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第九十七条 本法施行前已依法订立且在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本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连续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自本法施行后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开始计算。

本法施行前已建立劳动关系,尚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

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七条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由此可知,你的劳动合同快到期了,你和公司一方或者双方不予续签劳动合同,你都可以得到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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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第5篇: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会有补偿吗?咨询: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会有补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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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劳动纠纷律师在线法律咨询: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会有补偿吗?咨询: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会有补偿吗?

来源:法妞问答

简介:

在日常工作中,我们都知道要签订相应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续订是指劳动合同期满后,当事人双方经协商达成协议,继续签订与原劳动合同内容相同或者不同的劳动合同的法律行为。关于劳动合同续签,大家可以有很多问题,例如:如果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的,那么会有补偿吗?

普法:

在订立劳动合同的时候,一般合同是有一个期限的。在到合同的最后期限之后,一般是需要进行续签的。但是如果因为一些原因,用人单位不续签劳动合同的时候,劳动者是否可以得到赔偿呢?关于这个问题,请看下文。

一、先来了解一下劳动合同续签的问题:

劳动合同终止后,经双方协商一致,还可重新订立劳动合同。续订劳动合同是指合同期满后企业与员工不终止劳动关系,在双方完全同意的情况下继续履行原合同确定的权利与义务,即原订立即将到期的劳动合同延长有效期的法律行为。

续订劳动合同的基本要求和订立劳动合同一样,应坚持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根据《天津市实施劳动合同制度规定》,劳动合同期满,经当事人双方协商同意延续劳动合同的,应当在合同期满前15日内办理续延手续。

劳动合同未明确劳动报酬的,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协商予以明确;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协调不一致的,以劳动合同期满前12个月的平均劳动报酬作为劳动报酬最低标准。 劳动合同到期

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在实际履行中发生变化而劳动合同未依法变更的,实际履行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如低于劳动合同约定,不得作为续签劳动合同的最低标准。 法妞问答www.daodoc.com

二、不续签劳动合同能要补偿吗?

(一)如果单位不续签需要进行经济补偿

(二)如果员工不续签要看具体情况

1、如果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的,则不进行经济补偿。

2、如果单位降低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不续签的,则单位还要进行经济补偿。

3、值得注意的是,这里的劳动条件是广义的,包括工资却又不仅仅是工资,如工作环境,福利水平等。

(三)如果不续签如何进行经济补偿

实践操作中一直有两种观点,一种认为从员工进入单位开始满一年补一个月工资;第二种认为从2008年1月1日起满一年补一个月工资。

事实证明,在一些劳动案件,也是根据第二种观点进行裁判的。员工在单位工作的时间应该分为两个部分计算,2008年1月1日之前的应该适用原《劳动法》,而原来的劳动法规定,合同自然期满的,无需进行经济补偿;第二部分是2008年1月1日之后的,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需要进行经济补偿。既然《劳动合同法》无溯及力,则其对 2008年1月1日之前的期限无法律效力。

从2008年1月1日起满一年补一个月工资,根据劳动者合同期满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以拿到手的工资为准。综上所述,除了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这种情况以外,单位需要对员工对员工进行经济补偿,补偿的数额为从2008年1月1日起满一年补一个月工资。

三、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的情况分析:

(一)如果单位不续签,需要进行经济补偿。法妞问答www.daodoc.com

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14条的情况下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话,用人单位拒绝续签违法,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

(二)如果员工不续签,要看具体情况

又细分为两种情况:

1、如果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的,则不进行经济补偿。

2、如果单位降低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不续签的,则单位还要进行经济补偿。值得注意的是,这里的劳动条件是广义的,包括工资却又不仅仅是工资,如工作环境,福利水平等。

四、如果不续签,如何进行经济补偿,补多少?

实践操作中一直有两种观点,一种认为从员工进入单位开始满一年补一个月工资;第二种认为从2008年1月1日起满一年补一个月工资。

赞同第二种观点,理由如下,员工在单位工作的时间应该分为两个部分计算,2008年1月1日之前的应该适用原《劳动法》,而原来的劳动法规定,合同自然期满的,无需进行经济补偿;第二部分是2008年1月1日之后的,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需要进行经济补偿。既然《劳动合同法》无溯及力,则其对2008年1月1日之前的期限无法律效力。因此,我们认为第二种观点是正确的,事实证明,我所代理的一些劳动案件,也是根据第二种观点进行裁判的。 从2008年1月1日起满一年补一个月工资,根据劳动者合同期满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以拿到手的工资为准。

综上所述,除了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这种情况以外,单位需要对员工对员工进行经济补偿,补偿的数额为从2008年1月1日起满一年补一个月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法妞问答www.daodoc.com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第四十四条【劳动合同终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从上述条文来看,除非在劳动合同到期后,公司以原条件或更好的条件要求与员工续约但员工不续约,无其他情况下公司都应给予员工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的金额应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因劳动合同期满给予员工的经济补偿,起算年限为:自2008年1月1日起计算其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其依据在于《劳动合同法》第97条: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

推荐第6篇: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通知

××××有限责任公司

不续签劳动合同通知书

您好!非常感谢您在职期间为××××有限责任公司所作的工作。公司与您之间与2013年1月1日所签署的劳动合同应与2013年12月31日到期,由于多方面的原因,经董事会决定将在此很遗憾的通知您,公司将不再与您续签合同,即劳动合同到期终止。请您在2013年12月31日之前向公司交接好所有工作。

受通知人收执签名:

××××水电有限责任公司2014年01月01日

推荐第7篇: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通知书

劳动合同到期不再续签通知书

/女士:

您和我公司的劳动合同将于年月日到期,公司决定不与您续签劳动合同,请您在劳动合同到期当日依据公司相关规定至公司人力资源部办理离职手续。

你的工资结算到年月日。

特此通知。

最后,感谢您在职期间对企业所做的服务和贡献!

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人力资源部

年月日

员工签收:

签收日期:

推荐第8篇: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通知书

劳动合同到期不再续签通知书

先生/女士:

您与我司的劳动合同将于年月日到期,经公司研究决定不与您续签劳动合同,请您于年月日前依照公司相关规定至人事行政部办理相关离职手续。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向您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特此通知!

最后,感谢您在职期间对公司所做的服务与贡献!

公司: 时间:

员工签收: 签收时间:

推荐第9篇: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通知书

劳动合同到期通知书

先生/女士:

您和我司所签订的劳动合同将于 年 月 日到期,现因**原因,本项目无意向与您续签劳动合同,根据公司相关规定,现提前一月书面通知您,请您在劳动合同到期当日依据公司相关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你的工资结算到 年 月 日。 特此通知!

最后,感谢你在职期间对项目所做的服务和贡献!

***服务中心 年 月 日

发出时间: 签收时间;

推荐第10篇: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可以起诉吗 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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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可以起诉吗

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可以起诉吗?相信这是很多劳动者关心的问题,在现实生活中很多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到期后不和劳动续签合同用来辞退员工、劳动者的利益往往受到侵害。下面由律伴网小编为读者进行解答。

一、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可以起诉吗

《劳动合同法》规定,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不再与职工续签而导致劳动合同终止时,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当然,如果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仍然不同意除外。

上述规定说明,劳动合同到期后,只要单位不再续签,就要向职工支付经济补偿。这是《劳动合同法》的一个新突破,该规定可以使用人单位慎重考虑终止劳动合同,以经济手段引导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长期或者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鼓励长期、稳定的劳动关系。

二、不续签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是指企业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劳动报酬。

经济补偿,一般根据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和工资标准来计算具体金额。公式为:

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

工作年限的计算标准是: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按半个月工资标准支付。

月工资的计算标准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济补偿金的月工资为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本人月平均工资,工资计算标准最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三、企业在什么情况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按照现行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按照《劳动法》第24条、第26条、第27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具体包括以下12种情况:

(1)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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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提前解除事实劳动关系的;

(4)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导致劳动者辞职的;

(5)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导致劳动者辞职的;

(6)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加班加点工资或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7)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8)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9)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10)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11)劳动合同期内用人单位破产或者解散的;

(12)劳动合同终止,地方有特殊规定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上述就是小编就“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可以起诉吗”问题进行的分析,按现行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到期后不和劳动续签合同是需要对劳动者进行经济补偿的。如果读者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律伴网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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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篇:【五分钟法学院】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会有补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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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分钟法学院】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会有补偿吗?

在日常工作中,我们都知道要签订相应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续订是指劳动合同期满后,当事人双方经协商达成协议,继续签订与原劳动合同内容相同或者不同的劳动合同的法律行为。 关于劳动合同续签,大家可以有很多问题,例如:如果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的,那么会有补偿吗?关于这个问题,法妞跟大家探讨一下:

一、先来了解一下劳动合同续签的问题:

劳动合同终止后,经双方协商一致,还可重新订立劳动合同。续订劳动合同是指合同期满后企业与员工不终止劳动关系,在双方完全同意的情况下继续履行原合同确定的权利与义务,即原订立即将到期的劳动合同延长有效期的法律行为。

续订劳动合同的基本要求和订立劳动合同一样,应坚持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根据《天津市实施劳动合同制度规定》,劳动合同期满,经当事人双方协商同意延续劳动合同的,应当在合同期满前15日内办理续延手续。 法妞问答 www.daodoc.com

劳动合同未明确劳动报酬的,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协商予以明确;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协调不一致的,以劳动合同期满前12个月的平均劳动报酬作为劳动报酬最低标准。 劳动合同到期

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在实际履行中发生变化而劳动合同未依法变更的,实际履行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如低于劳动合同约定,不得作为续签劳动合同的最低标准。

二、不续签劳动合同能要补偿吗?

(一)如果单位不续签需要进行经济补偿

(二)如果员工不续签要看具体情况

1、如果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的,则不进行经济补偿。

2、如果单位降低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不续签的,则单位还要进行经济补偿。

3、值得注意的是,这里的劳动条件是广义的,包括工资却又不仅仅是工资,如工作环境,福利水平等。

(三)如果不续签如何进行经济补偿

实践操作中一直有两种观点,一种认为从员工进入单位开始满一年补一个月工资;第二种认为从2008年1月1日起满一年补一个月工资。

事实证明,在一些劳动案件,也是根据第二种观点进行裁判的。员工在单位工作的时间应该分为两个部分计算,2008年1月1日之前的应该适用原《劳动法》,而原来的劳动法规定,合同自然期满的,无需进行经济补偿;第二部分是2008年1月1日之后的,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需要进行经济补偿。既然《劳动合同法》无溯及力,则其对 2008年1月1日之前的期限无法律效力。 从2008年1月1日起满一年补一个月工资,根据劳动者合同期满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以拿到手的工资为准。综上所述,除了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这种情况以外,单位需要对员工对员工进行经济补偿,补偿的数额为从2008年1月1日起满一年补一个月工资。 法妞问答 www.daodoc.com

三、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的情况分析:

(一)如果单位不续签,需要进行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14条的情况下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话,用人单位拒绝续签违法,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

(二)如果员工不续签,要看具体情况

又细分为两种情况:

1、如果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的,则不进行经济补偿。

2、如果单位降低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不续签的,则单位还要进行经济补偿。

值得注意的是,这里的劳动条件是广义的,包括工资却又不仅仅是工资,如工作环境,福利水平等。

四、如果不续签,如何进行经济补偿,补多少?

实践操作中一直有两种观点,一种认为从员工进入单位开始满一年补一个月工资;第二种认为从2008年1月1日起满一年补一个月工资。

赞同第二种观点,理由如下,员工在单位工作的时间应该分为两个部分计算,2008年1月1日之前的应该适用原《劳动法》,而原来的劳动法规定,合同自然期满的,无需进行经济补偿;第二部分是2008年1月1日之后的,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需要进行经济补偿。既然《劳动合同法》无溯及力,则其对2008年1月1日之前的期限无法律效力。因此,我们认为第二种观点是正确的,事实证明,我所代理的一些劳动案件,也是根据第二种观点进行裁判的。

从2008年1月1日起满一年补一个月工资,根据劳动者合同期满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以拿到手的工资为准。

综上所述,除了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这种情况以外,单位需要对员工对员工进行经济补偿,补偿的数额为从2008年1月1日起满一年补一个月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法妞问答 www.daodoc.com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四条【劳动合同终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从上述条文来看,除非在劳动合同到期后,公司以原条件或更好的条件要求与员工续约但员工不续约,无其他情况下公司都应给予员工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的金额应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因劳动合同期满给予员工的经济补偿,起算年限为:自2008年1月1日起计算其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其依据在于《劳动合同法》第97条: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

第12篇:合同到期不续签有补偿

合同到期不续签有补偿(精选多篇)

合同到期企业不续签有没补偿

劳动合同到期但服务期未满,职工可否不续签?

3年前,上海某涉外旅行社与李小姐建立劳动关系,约定工作岗位为西班牙语导游。之后,旅行社送李小姐出国培训半年,双方为此签订了2年期限的劳动合同和8年期限的服务期协议。

由于旅行社业务发生变化,很少用到西班牙语导游,李小姐提出劳动合同期满时终止劳动关系,但旅行社不同意:服务期未满怎能说走就走?公司宁愿把李小姐“雪藏”也不放她走。

一般情况下,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有权不再续签,此时劳动合同自然终

止。但李小姐的情况较特殊,她与用人单位约定了服务期。根据有关规定,服务期限长于劳动合同期限的,在劳动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放弃对剩余服务期要求的,劳动合同可终止,但用人单位不得向劳动者追索服务期的赔偿责任;用人单位继续提供工作岗位并要求劳动者履行服务期约定的,双方当事人应当继续履行。

李小姐的劳动合同期满后,如果旅行社继续提供西班牙语导游岗位,李小姐应当与旅行社续签劳动合同直到服务期满为止。如果旅行社不能继续提供西班牙语导游岗位,李小姐又不同意改做其他工作,那么李小姐可以与旅行社说“拜拜”,而旅行社不得追索李小姐服务期的赔偿责任。

3劳动合同到期不再签,单位要付经济补偿金吗?

2014年7月1日,赵某进入某企业工作,每月工资2014元,但直到当年12月方与企业签订为期1年的劳动合

同,期限为201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由于企业经营状况不佳,合同到期后企业不再与赵续签。赵要求企业支付相当于2个月工资共4000元的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而“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的劳动合同终止”即劳动合同期满。同时,第九十七条第三款规定:“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

可见,企业应按《劳动合同法》规

定来支付赵的经济补偿金,但经济补偿的年限自《劳动合同法》施行之日即2014年1月1日起计算。《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赵从2014

年7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满一年六个月,可要求企业支付相当于2个月工资共4000元经济补偿金。

××××有限责任公司

不续签劳动合同通知书

您好!非常感谢您在职期间为××××有限责任公司所作的工作。公司与您之间与2014年1月1日所签署的劳动合同应与2014年12月31日到期,由于多方面的原因,经董事会决定将在此很遗憾的通知您,公司将不再与您续签合同,即劳动合同到期终止。请您在2014

年12月31日之前向公司交接好所有工作。

受通知人收执签名:

××××水电有限责任公司2014年01月01日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如何处理?

我在公司签订的一年期劳动合同就要到了,可是我想在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请问我会不会要赔偿经济损失给单位?

中顾网律师解答:

根据现在的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的话只有用人单位给予补偿的可能,劳动者不需要补偿经济损失。

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终止。终止劳动合同有3 种情形:

1.公司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终止劳动合同的,没有经济补偿。

2.公司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终止

劳动合同的,有经济补偿。

3.公司和劳动者一方或者双方不予续订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的,有经济补偿。

所以如果你的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的情形是后面两种情况的话,那单位就要给你补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四十六条第五款、第四十七条、第九十七条的规定,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按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劳动合同的相关知识:

根据《劳动法》第18条的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都是无效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引起无效的原因大体有以下几种:

1、合同主体不合格。如受雇一方提供了假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用单位不具备招聘资格等。

2、合同内容不合法,即劳动合同有悖法律、法规及善良风俗,或是损害了国家及社会的公共利益。如约定制造冰毒、假钞等。内容不合法的劳动合同不受法律保护。

3、意思表示不真实。劳动合同是双方合意的产物,应该是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违背一方的真实意愿,因而是无效的。

4、合同形式不合法。这是指劳动合同没有采取书面形式、当事人也未实际履行主要义务,或者依法或应当事人要求应当鉴证的劳动合同没有鉴证等。在一般情况下,只要当事人采取补救措施,使合同形式上合法化后,就可以认定合同有效。

附件21-2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

日期:年月日

致:先生/女士

自:人力资源部

主题:终止劳动合同通知

您的《劳动合同》将于年月日到期,经公司研究决定,公司将不再与您续签劳动合同。

特此通知!

再次感谢您对公司所做的努力,愿瑞通公司永远是您的朋友。

公司名称

年月日

………………………………………………………………………………………………………

被通知人 : ______________

日期 :

劳动合同到期不再续签通知书

/女士:

您和我公司的劳动合同将于年月日到期,公司决定不与您续签劳动合同,请您在劳动合同到期当日依据公司相关

规定至公司人力资源部办理离职手续。

你的工资结算到年月日。

特此通知。

最后,感谢您在职期间对企业所做的服务和贡献!

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人力资源部

年月日

员工签收:

签收日期:

第13篇:劳动合同到期,公司需补偿吗

劳动合同到期,公司需补偿吗

2010-07-16 10:47:18来源:未知评论:0 点击:34260

典型案例 2008年2月1日,王某进入上海某服装销售公司(以下简称服装公司)工作,并与该公司签订了一份为期两年的劳动合同,合同期限至2010年2月1日止。合同中双方约定王某到其设立在某百货商场的柜台担任销售,每月的基本工资1500元,另外公司还会根据每月的

典型案例

2008年2月1日,王某进入上海某服装销售公司(以下简称服装公司)工作,并与该公司签订了一份为期两年的劳动合同,合同期限至2010年2月1日止。合同中双方约定王某到其设立在某百货商场的柜台担任销售,每月的基本工资1500元,另外公司还会根据每月的销售量给予奖金。2010年元旦过后,服装公司书面通知王某,由于公司已经决定撤销王某所在的柜台,所以如果王某在劳动合同到期后仍然想与公司续签劳动合同,则必须要到公司在宝山区某商场设立的销售柜台工作,并且其基本工资也降至1300元。考虑到路途过远且工资削减,王某表示不再续签劳动合同。于是,服装公司在合同到期后终止了与王某的劳动关系,并为王某办理了退工手续,但是却拒绝向王某支付经济补偿金。双方就此发生争议,王某依法申请了劳动仲裁,要求服装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庭审过程中,服装公司提出劳动合同到期后,公司愿意继续为王某提供岗位,但是王某却主动拒绝,因此是由于王某的原因才导致劳动合同续签不成,公司无理由要向王某支付经济补偿金;而王某则认为自己不签合同是因为公司降低其原来的工资待遇,所以才没签,公司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最终,本案经过依法审理后劳动仲裁裁决支持了王某的仲裁请求。

案例评析

本案是一起关于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案例,双方主要的争议点是劳动合同到期终止后用人单位是否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2008年1月1日起实施的《劳动合同法》对经济补偿金制度进行了新的规定,增加了经济补偿金支付的情形,同时也调整了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劳动合同到期终止后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就是这其中的一个新变化。

合同到期需支付补偿的情形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到期终止后,只有一种情形下用人单位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即用人单位在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下提出续订劳动合同,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时,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其他情形下用人单位均需支付。例如,劳动者原来工资2000元,如果用人单位提出2500元续签劳动合同,而劳动者拒绝,则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是2000元,劳动者拒绝,用人单位也无须支付;但如果换成是1900元,则用人单位仍然需要支付。

经济补偿金的起始年限

由于《劳动合同法》颁布以前,法律并未明确规定劳动合同终止也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因此合同终止支付经济补偿金是一项新的规定,根据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则,劳动合同终止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年限应当自2008年1月1日以后起算。举一个简单的例子,如果劳动者是在2005年便进入用人单位工作的,而劳动合同于2009年10月31日到期后因用

人单位不愿续签而依法终止,则计算经济补偿金的年限应当自2008年1月1日至2009年10月31日止。

经济补偿金的标准

经济补偿金的具体计算标准按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如果劳动者工作六个月以上而不满一年的,则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则只需支付半个月的工资。月工资的标准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此时在计算时应当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如果计算得出劳动者的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标准则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支付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这也就是对经济补偿金进行“3倍+12个月”的双封顶。需要注意的是,3倍封顶是12个月封顶的前提,只有在劳动者的工资超过了社平工资的3倍时,才会存在12个月的封顶,如果工资没有超过社平工资的3倍,也就不存在12个月封顶的问题。

本案中,王某的劳动合同到期后,服装公司尽管同意续签劳动合同,但是却降低了其原有的工资,同时工作地点也发生了变化,并不属于维持或提高原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因此,尽管王某表示不愿意续签劳动合同,服装公司仍需要向王某支付两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而且,在计算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时,奖金等其他货币性收入也应当计入工资中一并计算。邹洋

第14篇:劳动合同到期终止不续签协议书

劳动合同到期终止不续签协议书

甲方:XXXXXX有限公司 住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证号码:

根据国家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现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劳动合同终止后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执行:

1.甲、乙双方于XXXX年XX月XX日签订的《劳动合同书》及于XXXX年XX月XX日签订的《劳动合同变更协议》于XXXX年XX月XX日期满终止,甲乙双方确认,双方劳动关系自《劳动合同》期满之日起终止,双方之间不再续签新的《劳动合同》。

2.甲方于XXXX年XX月XX日之前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人民币XXX元。

3.乙方承诺,其在离职后不以甲方名义对外从事业务,也不损害甲方的形象及利益,保守甲方的商业机密,否则,对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愿负赔偿责任。

4.甲、乙双方确认,双方在签署本协议书并结清上述款项后,双方无任何其他异议,同时一致同意放弃向对方主张任何其他补偿、要求的权利。

5.乙方确认,甲方已经和其结清了全部工资、加班费、奖金等;乙方同意,即便甲方尚拖欠其工资、加班费、奖金等,其也同意放弃。

6.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XXXXXX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签署日期:XXXX年XX月XX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

签署日期:XXXX年XX月XX日

第15篇:劳动合同期满未续签,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

劳动合同期满未续签,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

1、劳动合同期满不续签是否有补偿

公司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签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签,终止劳动合同的,没有经济补偿。

公司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签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签,终止劳动合同的,有经济补偿。

公司和劳动者一方或者双方不予续签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的,有经济补偿。

2、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

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

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

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16篇: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如何处理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如何处理?

我在公司签订的一年期劳动合同就要到了,可是我想在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请问我会不会要赔偿经济损失给单位?

中顾网律师解答:

根据现在的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的话只有用人单位给予补偿的可能,劳动者不需要补偿经济损失。

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终止。终止劳动合同有3 种情形:(《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

1.公司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工资待遇等)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终止劳动合同的,没有经济补偿。

2.公司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工资待遇等)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终止劳动合同的,有经济补偿。

3.公司和劳动者一方或者双方不予续订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的,有经济补偿。

所以如果你的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的情形是后面两种情况的话,那单位就要给你补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四十六条第五款、第四十七条、第九十七条的规定,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按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劳动合同的相关知识:

根据《劳动法》第18条的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都是无效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引起无效的原因大体有以下几种:

1、合同主体不合格。如受雇一方提供了假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用单位不具备招聘资格等。

2、合同内容不合法,即劳动合同有悖法律、法规及善良风俗,或是损害了国家及社会的公共利益。如约定制造冰毒、假钞等。内容不合法的劳动合同不受法律保护。

3、意思表示不真实。劳动合同是双方合意的产物,应该是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违背一方的真实意愿,因而是无效的。

4、合同形式不合法。这是指劳动合同没有采取书面形式、当事人也未实际履行主要义务,或者依法或应当事人要求应当鉴证的劳动合同没有鉴证等。在一般情况下,只要当事人采取补救措施,使合同形式上合法化后,就可以认定合同有效。

第17篇: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怎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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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怎么补偿

劳动合同到期之后单位不续签,用人单位是否要补偿劳动者?补偿标准是怎样的?赢了网小编针对这个问题,整理了有关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补偿的相关知识,请阅读下面的文章进行详细了解。

劳动合同到期是否进行补偿又下面两种情况:

一、如果单位不续签,需要进行经济补偿。

二、如果员工不续签,要看具体情况

又细分为两种情况:

1、如果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的,则不进行经济补偿。

2、如果单位降低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不续签的,则单位还要进行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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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注意的是,这里的劳动条件是广义的,包括工资却又不仅仅是工资,如工作环境,福利水平等。

如果不续签,如何进行经济补偿,补多少?

实践操作中一直有两种观点,一种认为从员工进入单位开始满一年补一个月工资;第二种认为从2017年1月1日起满一年补一个月工资。

笔者赞同第二种观点,理由如下,员工在单位工作的时间应该分为两个部分计算,2017年1月1日之前的应该适用原《劳动法》,而原来的劳动法规定,合同自然期满的,无需进行经济补偿;第二部分是2017年1月1日之后的,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需要进行经济补偿。既然《劳动合同法》无溯及力,则其对2017年1月1日之前的期限无法律效力。因此,我们认为第二种观点是正确的,事实证明,我所代理的一些劳动案件,也是根据第二种观点进行裁判的。

从2017年1月1日起满一年补一个月工资,根据劳动者合同期满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以拿到手的工资为准。

综上所述,除了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这种情况以外,单位需要对员工对员工进行经济补偿,补偿的数额为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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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月1日起满一年补一个月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四条【劳动合同终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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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从上述条文来看,除非在劳动合同到期后,公司以原条件或更好的条件要求与员工续约但员工不续约,其他情况下公司都应给予员工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的金额应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因劳动合同期满给予员工的经济补偿,起算年限为:自2017年1月1日起计算其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其依据在于《劳动合同法》第97条: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

以上就是本次赢了网小编为您带来的有关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是否补偿的相关法律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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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篇: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如何补偿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如何补偿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是经常碰的到问题,关键是是否进行经济补偿,如何补偿,根据我的执业经验总结如下:

一、如果单位不续签,需要进行经济补偿。

二、如果员工不续签,要看具体情况

又细分为两种情况:

1、如果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的,则不进行经济补偿。

2、如果单位降低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不续签的,则单位还要进行经济补偿。

值得注意的是,这里的劳动条件是广义的,包括工资却又不仅仅是工资,如工作环境,福利水平等。

三、如果不续签,如何进行经济补偿,补多少

实践操作中一直有两种观点,一种认为从员工进入单位开始满一年补一个月工资;第二种认为从2008年1月1日起满一年补一个月工资。

笔者赞同第二种观点,理由如下,员工在单位工作的时间应该分为两个部分计算,2008年1月1日之前的应该适用原《劳动法》,而原来的劳动法规定,合同自然期满的,无需进行经济补偿;第二部分是2008年1月1日之后的,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需要进行经济补偿。既然《劳动合同法》无溯及力,则其对2008年1月1日之前的期限无法律效力。因此,我们认为第二种观点是正确的,事实证明,我所代理的一些劳动案件,也是根据第二种观点进行裁判的。

从2008年1月1日起满一年补一个月工资,根据劳动者合同期满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以拿到手的工资为准。

综上所述,除了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这种情况以外,单位需要对员工对员工进行经济补偿,补偿的数额为从2008年1月1日起满一年补一个月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劳动合同法》第4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从上述条文来看,除非在劳动合同到期后,公司以原条件或更好的条件要求与员工续约但员工不续约,其他情况下公司都应给予员工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的金额应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因劳动合同期满给予员工的经济补偿,起算年限为:自2008年1月1日起计算其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其依据在于《劳动合同法》第97条: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

第19篇: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怎么处理 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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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怎么处理

劳动合同是保障劳动者权益与义务的合同,它对于劳动者的工作特别的重要,在劳动合同到期之后大部分人都希望公司能够与自己续签,继续留在公司做原本的工作。那么,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怎么处理?听听律伴网小编的说法。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怎么处理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存在两种情况,一种为员工本人不予续签;另一种为员工有续签意愿,单位不予续签。

合同到期,员工本人不予续签。那么员工和单位的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关系解除。办理流程:

1、单位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合同到期,确定员工是否续签合同。

2、确定员工不续签劳动合同,单位需要重新招人,安排员工工作上交接。

3、合同到期时,通知员工办理离职手续,结清工资。

合同到期,员工意愿续签劳动合同,单位不予续签劳动合同。那么单位需要提前通知员工不予续签劳动合同,并支付员工经济补偿,劳动合同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办理发放:

1、单位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合同到期,并明确单位不予续签劳动合同。

2、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终止协议,说明法律规定,并计算经济补偿金额。

3、合同到期时,通知员工办理离职手续,结清工资以及经济补偿。

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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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五条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怎么处理?要是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期满之后,不肯与劳动者续签,作为劳动者可以通过《劳动法》的相关规定,要求用人单位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不跟劳动者续签又不补偿,可以在线咨询律伴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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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篇:劳动合同到期后不续签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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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到期后不续签如何处理 很多时候,我们与用人单位之间签订的劳动合同都是有期限限制的,而在约定的劳动合同期限即将届满之前,当事人可以协商看是否进行续签。实践中,也是经常出现不续签的情况。那么劳动合同到期后不续签怎么办呢?律伴小编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劳动合同到期后不续签怎么办 根据现在的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的话只有用人单位给予补偿的可能,劳动者不需要补偿经济损失。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终止。终止劳动合同有3种情形有:

1、公司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工资待遇等)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终止劳动合同的,没有经济补偿。2、公司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工资待遇等)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终止劳动合同的,有经济补偿。

3、公司和劳动者一方或者双方不予续订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的,有经济补偿。所以如果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的情形是后面两种情况的话,那单位就要补偿损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四十六条第五款、第四十七条、第九十七条的规定,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按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二、劳动合同如何续签

1、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前,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日将终止或者续订劳动合同的意向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并协商办理终止或续订劳动合同的手续。为了确保符合上述时间规定,用人单位就要把握好确定劳动合同到期的时间、讨论续订劳动合同意向的时间以及做出决定的时间。 此外,即使用人单位决定与劳动者续订劳动合同,也不能就此简化程序,否则,当出现劳动者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情形,因办理工作交接手续所需时间跨过原劳动合同终止日期时,即进入无劳动合同的事实劳动关系阶段,用人单位的终止劳动关系也同时转为解除劳动关系,相应的对价是不一样的。

2、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此条也同样适用于劳动合同的续订,因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协商一致,续订劳动合同的,也应当在原劳动合同期满后的一个月内将续订手续办理完毕。 律伴让法律服务更便捷!

律伴网(www.lvban365.net)律伴让法律服务更便捷! 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需要续签劳动合

同的话,也是要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合同的续签,否则的话当事人就有可能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而要是出现劳动合同到期后不续签的情况,此时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看用人单位是否需要对劳动者作出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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