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代表活动方案

2020-04-06 来源:活动方案收藏下载本文

推荐第1篇:党代表培训方案

党代表培训方案

为确保党代表切实发挥好参党议政作用,进一步深化我镇党代表大会常任制工作,根据工作安排,经镇党委同意,近期计划开展党代表集中学习培训活动。现制定如下培训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代表大会常任制工作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扎实推进党代会常任制工作。

二、培训目的

通过学习培训,使全镇党代表深刻认识做好党代会常任制工作的重要意义,了解掌握党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工作的具体规范和目标,深刻领会党代表自身肩负的责任、义务。

三、培训内容

1、《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暂行条例》

(二)观看《两案通报》、《镜鉴》;

(三)学习《严肃换届纪律文件选编》;

(四)党代表业务知识。

(五)本年度我镇重点开展的党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工作内容。

四、培训时间、地点

(一)培训时间:2016年6月17日上午9:00,会期一天。

(二)培训地点:镇政府大会议室

五、培训形式

本次培训采取集中培训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集中培训。全区新一届党代表由镇党委进行集中培训。

(二)个人自学。积极引导和鼓励新一届党代表开展个人自学的学习方式,不断加大学习培训的效果,提高人大代表的履职能力和水平。

六、有关要求

培训工作在镇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开展,由党政办具体抓落实。要明确责任,精心筹备,周密安排,提出具体要求,确保培训任务落到实处。

1、周密安排部署。要统筹兼顾、妥善安排,确保全镇的党代表参加集中培训。各位党代表要处理好集中培训和日常工作的关系,集中精力搞好培训。

2、紧密联系实际。培训工作要紧密联系党代表的工作实际,努力将学习党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与贯彻落实年初确定的目标任务结合起来,与推动当前的工作结合起来,与谋划好今后的工作思路结合起来。着力提高党代表的理论素养,增强党员干部参与党内民主、行使党内监督权的能力,改进党员干部的工作作风。

3、做好传达工作。参加此次学习培训活动的党代表要充分认识此次学习培训的重要性,做好镇党委的“传声筒”,在学习培训结束后向党员群众传达好学习培训精神,贯彻落实好学习培训内容。

4、严肃培训纪律。各部门、各单位要做好通知、组织工作,通知本部门、本单位的党代表按时报到参加培训。培训期间,党代表不得请假。如遇特殊情况需履行请假手续,并于开班日前三天报镇党政办备案。

推荐第2篇:党代表培训方案

2018年党代表培训方案

为确保党代表切实发挥好参党议政作用,进一步深化我街道党代表大会常任制工作,根据工作安排,经街道党工委同意,近期计划开展党代表集中学习培训活动。现制定如下培训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代表大会常任制工作的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扎实推进党代会常任制工作。

二、培训目的

通过学习培训,使全街道党代表深刻认识做好党代会常任制工作的重要意义,了解掌握党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工作的具体规范和目标,深刻领会党代表自身肩负的责任、义务。

三、培训内容

(一)《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暂行条例》;

(二)观看《镜鉴》;

(三)党代表业务知识;

(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五)本年度我街道重点开展的党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工作内容。

四、培训时间、地点

(一)培训时间:2018年7月12日上午9:00,会期一天。

(二)培训地点:街道小会议室

五、培训形式

本次培训采取集中培训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集中培训。组织党代表由街道党工委进行集中培训。

(二)个人自学。积极引导和鼓励党代表开展个人自学的学习方式,不断加大学习培训的效果,提高党代表的履职能力和水平。

六、有关要求

培训工作在街道党工委的统一领导下开展,由党建站具体抓落实。要明确责任,精心筹备,周密安排,提出具体要求,确保培训任务落到实处。

1、周密安排部署。要统筹兼顾、妥善安排,确保全街道的党代表参加集中培训。各位党代表要处理好集中培训和日常工作的关系,集中精力搞好培训。

2、紧密联系实际。培训工作要紧密联系党代表的工作 实际,努力将学习党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与贯彻落实年初确 定的目标任务结合起来,与推动当前的工作结合起来,与谋 划好今后的工作思路结合起来。着力提高党代表的理论养, 增强党员干部参与党内民主、行使党内监督权的能力,改进 党员干部的工作作风。

推荐第3篇:党代表选举方案

中国共产党小涧镇第十二次代表大会代表

选举办法

根据《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制定本办法。

1、镇党委分配我单位出席镇第十二次党代表大会代表

名;

2、出席镇第十二次党代表大会的代表,由我单位党员大会选举产生,选举的组织工作由本单位党总支(党委、支部)负责;

3、会议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候选人按照姓氏笔划排列。

4、出席镇第十二次党代表大会的代表,采取差额选举的办法产生,经镇党委批准,我镇出席镇第十二次党代表大会的代表候选人

名,含差额

名,应选

名。

5、选举人有权对每位候选人表示赞成、不赞成、弃权或另选他人。赞成的,在候选人姓名上方的空格栏内划“○”;不赞成的,在候选人姓名上方的空格栏内划“×”;不划任何符号的,为弃权;投不赞成票的可另选他人,如另选他人,请在另选人栏内写上另选人的姓名,并在其姓名上方的空格栏内划“○”,不划“○”的视为无效;弃权的,不能另选他人。

6、选举人不能写选票的,可由本人委托非候选人按选举人的意志代写。因故未出席会议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选票一律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符号要准确,位置要端正,字迹要清楚,无法辨认的不计票。

7、进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

8、选举收回的选票,少于或等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 每一选票所选人数少于或等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

9、进行正式选举时,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得票超过半数的被选举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得票超过半数的被选举人少于应选名额时,对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如果接近应选名额,经党总支(党委、支部)酝酿同意,并征得绝大多数党员同意,也可以减少名额,不再进行选举。

10、选举设监票人,负责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本次选举设监票人3人,其中总监票人1人;计票人3人,其中总计票人1人。监票人和计票人从不是候选人的党员中由党总支(党委、支部)提出建议名单,经党员大会表决通过。

11、选举结果由总监票人报告大会执行组织,由大会主持人宣布。12,本选举办法,经党员大会通过后生效。

推荐第4篇:党代表活动计划

2012年度党代表活动计划

为进一步加强党内民主政治建设,充分发挥党代表在闭会期间活动开展的经常化、规范化,不断推进党代表任期制工作,着力打造宜居、宜业、宜旅的现代化副中心城镇,营造稳定、有序、和谐的社会环境。根据市委组织部《市十三次党代会代表小组2012年活动安排》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活动工作计划如下:

一、活动主题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镇党委、政府中心工作,运用多种形式,组织和引导我镇党代表充分发挥参谋助手、桥梁纽带和先锋模范作用,切实保持党代表的先进性和代表性,团结带领广大党员和人民群众,积极为打造百亿工业园,冲刺省百强乡镇,发挥聪明才智,努力多做贡献。

二、活动安排

(一)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培训(时间安排:5月)

1、举办全镇“党代表履职课堂”。组织全镇党代表集中学习党章、党代表任期制相关文件、党代表任期制工作相关制度、我镇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如何开展视察调研活动、如何向镇党委写提案或提议以及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制度等,帮助党代表更好地掌握履职知识,提高履职能力,进一步增强当好党代表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2、组织党代表分组学习。各代表小组可采用集中辅导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的办法开展分组学习,通过专家辅导、座谈讨论、典型现身说法等形式,坚持每季度学习一次。学习内容包括:(1)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

(2)省十次党代会精神;(3)市十三次党代会精神;(4)党代表任期制相关文件和制度;(5)党章和党的基本理论知识;(6)其他形势政策、党风廉政、法律法规、科学文化等方面的知识。党代表分组学习注重与干部教育培训、农村党员干部轮训等结合起来,坚持针对性和实用性原则,做到理论学习与实践锻炼并重。

(二)开展一次视察观摩活动(时间安排:5月)

5月结合我镇年度重要工作实施情况、重点项目推进情况、和党员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落实情况,组织2-3次党代表视察观摩活动,听取有关情况汇报,现场查看工作进度,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和建议,促进全镇各项工作有序高效开展。

(三)开展一次承诺践诺活动(时间安排:5月)

各村各单位要将党代表的照片、联系方式、工作职责等向党员群众公开,亮明代表身份,强化责任意识,接受群众监督。党代表要结合岗位职责和工作实际,向党组织和群众公开做出承诺,明确承诺事项,明确目标要求,明确完成时限,注重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认真开展践诺评诺,确保承诺兑现。

(四)开展一次走访慰问活动(时间安排:6月)

“七一”前夕,各代表小组组织部分党代表开展一次走访慰问老党员、生活困难党员活动,认真落实党内激励关怀帮扶制度,为老党员、困难党员送去党的问候和关怀,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生活中的一些实际问题

(五)联系一批党员群众(时间安排:全年)

党代表联系党员群众,党员群众向党代表建议;镇党委委员联系党代表,党代表向镇党委提议。联系方式上,坚持以“小型、简便、灵活、实效”的原则,通过走访谈心、调查研究等方式进行。活动要与我镇的“知党情、听民意、促和谐”长效机制工作紧密结合,通过“两联两议”活动,搭建党代表广泛联系党员群众的平台,强化党代表与党员群众的联系沟通,畅通代表倾听群众呼声、反映群众意见的渠道。代表对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汇总后形成提议,征求所在党(总)支部的意见,提交镇党代表工作室。镇党代表工作室登记整理研究,交相关单位办理。承办单位接到提议后,与提议代表沟通,进一步明确办理要求,研究制定办理方案,明确承办人具体负责落实。提议办理完后,征求提议代表的意见,将办理结果报镇党代表工作室备案。镇党代表工作室定期将提议办理情况向镇党委汇报并公示。

(六)开展一次“我为六里坪发展献金点子”活动。(时间安排:8月)

由镇党代表联络办组织,利用一个月的时间,在全体党代表中开展一次“我为六里坪发展献金点子”活动,充分调动广大党代表的主观能动性,为六里坪的发展献计献策。党代表联络办收

集整理后报镇党委,在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由镇党委组织、评选出“金点子”若干条,并对“金点子”的提出者进行表彰奖励。

(七)开展一次党代表述职评议活动(时间安排:11月)

党代表在任期内要进行年度述职,接受评议。述职评议内容主要包括代表视察调研、承诺践诺、提议提案、学习培训等方面的情况。评议结果由单位党组织向代表本人反馈,同时作为评选优秀党代表的重要依据。述职评议活动结合代表所在单位领导班子年度考核、党员民主评议工作一并进行。

(八)开好一次年会(时间安排:12月)

通过党代表年会等形式,定期向代表通报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和党的建设等有关情况。同时,利用网络、手机短信等形式,及时向党代表通报有关情况,落实代表的知情权。

三、活动要求

各单位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党代表任期制工作,要围绕镇党代会年度工作报告,创新工作思路,丰富工作载体。广大党代表要充分认识开展代表活动的重要意义,履行代表职责,珍惜代表权利,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积极参加代表活动,及时提出合理化意见建议,发挥代表应有的作用。 附:党代表小组召集人:刘元明联络员:朱志娟

中共六里坪镇委员会

2012年4月29日

推荐第5篇:东莞市党代表工作室方案

东莞市党代表工作室设置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省委十届六次全会和市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精神,根据《广东省各级党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实施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结合东莞实际,现就在全市建立党代表工作室提出如下设置方案:

一、主要目的

建立党代表工作室的目的,主要是为了更好地履行党代表的职责,发挥党代表的作用,增强党代表的责任感、使命感。同时,有利于加强党代表与基层党员群众的沟通联系,听民声、察民情、解民困,密切党群关系,推进党的作风建设。

二、工作室的设置

全市现有市党代表407名,镇(街道)现届党代会代表共有5242名。除已退休、外调或其他特殊情况以外,共有4549名党代表安排驻党代表工作室。党代表工作室的设置,坚持以方便党代表联系党员群众、有利于党代表开展活动为原则,全市共设党代表工作室619个。具体如下:

1、驻镇街机关党代表工作室,共设32个。驻工作室的代表为: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市纪委领导班子成员中的党代表;部分镇(街道)机关选区选举产生的党代表。

2、驻村(社区)党代表工作室,共设585个。驻工作室的代表为:与村(社区)有结对帮扶关系的机关、企事业单位中

的市党代表;工作关系在村(社区)、或负责包村(社区)指导的镇街党代表。

3、驻市直机关党代表工作室。驻工作室的代表为:未安排驻镇街机关、村(社区)工作室的市直单位、中央和省属驻莞单位中的市党代表。

4、驻市直管企业党代表工作室。驻工作室的代表为:市直管企业中的市党代表。

三、组织实施

1、工作室的选点。工作室选点以方便党代表接见党员群众为原则,一般设在党员群众集中居住区、公共活动场所、行政服务中心或群众办事大厅。工作室的设置空间要求相对独立,面积一般不少于20平方米。工作室的主题统一为:党群连心桥、民声直通车。工作室要配备沙发、茶几、文件柜等基本设备。

2、建立联络员队伍。每个工作室安排1至2名联络员,负责党代表的联络服务、情况总结报送等工作。驻村(社区)工作室联络员,一般由村(社区)组织委员、大学生村官兼任;驻镇街机关工作室的联络员,由镇街组织办干部兼任。驻市直机关、市直管企业的党代表工作室,分别由市直工委、市企业工委机关干部兼任。

3、建立志愿者队伍。各镇街要以党代表工作室为依托,以青年党员为主体,建立志愿者队伍,为党代表工作室提供服务,包括协助联络员做好工作室的日常管理、联系基层党员群众、

做好宣传工作等。

4、建立相关制度。包括党代表工作室工作制度、党代表工作室联络员职责等。

5、启动仪式。拟于5月下旬,市几套班子领导党代表分别到所驻的党代表工作室,同步为工作室揭牌,正式启动。

附件:

1、市领导党代表驻镇街机关党代表工作室安排

2、市直单位及中央、省驻莞单位市党代表驻工作室安排

3、驻市直机关党代表工作室党代表名单

4、驻市直管企业党代表工作室党代表名单

5、党代表工作室工作制度

6、党代表工作室联络员职责

中共东莞市委组织部

2010年5月5日

推荐第6篇:党代表活动周工作总结

街道党代表活动周工作总结

为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要求,调动党代表在“创先争优”活动中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党代表的模范带头作用,燎原街道围绕“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89周年”、“创先争优,党代表先行”等主题,开展党代表“知民情、畅民意、暖民心、解民忧”活动。收到群众提议、建议5份,成员单位建议21份,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围绕中心确定主题。为把我街党代表工作日活动开展好,结合迎接建党八十九周年系列活动和当前正在深入开展的“创先争优”活动,研究确定了“创先争优,党代表先行”这一活动主题,围绕主题,精心组织,切实开展好党代表工作日主题活动,并认真收集整理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和提议。

二、丰富活动开展形式。各单位以代表团或代表小组为单位,因地制宜地组织各级党代表开展了形式多样的“知民情、畅民意、暖民心、解民忧”活动。一是开展了座谈活动。如,深入公安社区,针对道路改造中可能存的问题及群众意见进行征询,深入**、**及**,调研党建共同体建设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取得的成效及下一步工作思路。二是分别召开了以宣传区委区政府政策方针、积极投身创先争优等为主题的党代表座谈会,并组织了辖区党员重温入党誓词等活动,宣讲党的政策,缅怀党的丰功伟绩,还通过悬挂宣传条幅、张贴宣传标语等形式营造了深厚的喜庆氛围。三是针对本区当前项目建设工作进行视察、调研开展了建言献策活动。广泛征求驻街单位及社区居民,关于加快项目建设,对地区经济发展、民生、城区管理及党建等四个方面进行建言献策,归纳整理后为4项8条。

三、围绕主题形成特色。紧密围绕活动主题,结合地区实际和党代表实际开展活动,突出了这次主题活动的特色。一是结合“七一”开展活动。结合迎接建党89周年,慰问老党员、困难党员及困难大学生20人,发放慰问品合计3000

元,组织各类演出4场次。二是举行社区党员、在职党员、新发展党员千人宣誓千人签名活动,凝聚人心:三是举办“先优品牌展”活动,各社区及驻街单位代表通过12块展板,将创先争优,建设学习型党组织、构建社区党建共同体工作中的先优事绩及特色工作展示,交流了工作成果及经验,起到了引导作用。四是结合创先争优开展活动。按照“五个好”和“五个模范”的标准,广泛开展党性教育、岗位奉献、服务群众、亮牌示范、组织创新、评选表彰、承诺等七项活动,丰富了活动内容、创新了活动载体,浓厚了创先争优氛围。开展各类宣讲3场次,提出各类意见建议10多条。

党代表活动期间,共受理群众反映的各类问题信访件12件,已解决问题5件,有21件正在协调处理当中,剩余8件短期内不能解决的已说明情况,并定期给予答复。

推荐第7篇:党代表

中共毕节市七星关区直机关工委文件

区直党通[2012]4 号

中共毕节市七星关区直机关工委 关于印发《2012年区直机关党建工作目标 及评分标准》的通知

区直机关各党组织:

现将《2012年区直机关党建工作目标及评分标准》印发给你们,请结合自身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特此通知

2012年2月24日

附:《2012年区直机关党建工作目标及评分标准》

主题词:党建工作目标评分通知1

中共毕节市七星关区直机关工委2012年2月24日 印发

共印80份

2012年区直机关党建工作目标及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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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第8篇:乡镇党代表选举方案1

xx乡党代表选举工作方案

按照县委组织部《关于召开中国共产党xx县乡镇第五次代表大会的通知》(xx组通[2011]34号)文件要求。为认真开展好我乡党代表的选举工作,现将xx乡党代表选举工作方案制定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国共产党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以提高代表素质和民主议政能力为目标,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体现选举人意志,严肃代表选举纪律。干部选拔任用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把那些工作积极、想干事、敢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优秀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努力把党委领导班子建设成为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全面推动科学发展观的坚强领导集体。

二、时间安排

代表选举工作起止时间:8月15日—8月21日。乡党委根据有关要求,做好选举筹备和组织实施工作,按规定时限完成代表选举工作。

三、方法步骤

(一)制定选举工作方案。根据中央、省、市和县委的有关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代表选举工作方案。主要内容如下:

1.代表条件确定。坚持把政治素质好、群众基础好、工作作风好,带富能力强的党员推荐为代表候选人。党代会代表必须是具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正式党员,应是共产党员中的优秀分子,能够较好地体现党员先进性要求,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在关键时刻和重大原则问题上,能够立场坚定,是非分明;能够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社会主义荣辱观,具有较强的议事能力和联系群众能力;在生产、工作和社会活动中,能够发挥表率作用,带头创先争优;能够公道正派,清正廉洁,密切联系群众,得到群众拥护;能够坚持党性原则,严守党的纪律,正确行使党员的权利。

具有以下行为的党员不能推选为党代表:一是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二是不能与党组织保持一致,甚至消极对抗的;三是违反村规民约,群众口碑不好的;四是参选动机不纯,拉票贿选的;五是体弱多病,不能正常工作的。

2.代表名额及确定原则。代表名额按照有利于发扬党内民主,有利于代表了解和直接参与党内事务,有利于讨论问题的原则确定。根据乡镇代表以35名为基数,每20名党员增加一名代表的名额分配原则,xx乡党代表名额为50名。

3.代表构成。党代会代表中,领导干部代表占60%;各类专业技术人员代表占20%;各条战线先进模范人物代表占20%;妇女

2代表、少数名族代表所占比例不少于妇女党员、少数民族党员占党员总数的比例,45岁以下的代表不少于代表总数的50%。

4.代表选举名额的划分。根据xx乡党组织的数量和设置情况划分,划分为xx乡机关党支部、农口党支部、中学党支部和xx个村党支部。

5.代表产生的程序。各党支部根据分配的代表名额和有关要求,认真做好代表的推荐、提名和选举工作。在党代表选举产生上,要做到“六公开”,即代表“条件资格、名额结构、参选对象、选举办法、操作程序、选举结果”的公开。具体程序是:

(1)候选人的推荐提名。各党支部根据规定的代表条件、名额及构成要求,组织党员广泛参与、积极推荐、组织所属党组织自下而上、自上而下、充分酝酿协商的办法,提出代表候选人推荐名单。

(2)初步人选的确定。各党支部根据多数党员意见,从推荐名单中,按照不少于代表名额30%的比例提出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名单,与乡党委沟通。根据乡党委提出的代表构成比例要求,按多于代表名额20%以上的差额比例,提出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

(3)预备人选的确定、审查和公示。在支部委员会(或党员大会)讨论的基础上,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进行考核,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上报乡党委审查。

(4)代表的选举产生。各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对候选人预

3备人选进行充分酝酿,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确定候选人,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直接差额选举的办法,选举产生代表,代表选举差额比例不少于20%。

(5)选举结果的报批。各党支部选举产生代表后,应及时向乡党委呈报选举结果。报告的内容一般包括会议形式、选举方式、代表数量、代表构成比例,同时附代表名单、登记表等。乡党委收到报告后,对选举单位选举方式和代表资格进行审查,符合要求,作出同意的批复。

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

为了保证基层党组织的选举工作能够顺利进行,中央组织部对此作了具体规定,党员因下列情况不能参加选举的,经报上级党组织同意,并经党员大会通过,可以不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内:一是患有精神病或其他疾病导致不能表达本人意志的;二是自费出国半年以上的;三是虽未受到留党察看以上党纪处分,但正在服刑的;四是年老体弱卧床不起和长期生病生活不能自理的;五是工作调动,下派锻炼、蹲点,外出学习或工作半年以上等,按规定应转走党组织关系而没有转走的。

(二)做好代表选举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对选举工作机构成员和各党支部有关人员进行专门培训,学习掌握代表选举的相关政策和程序。在指导代表选举工作中,要按照规定的代表产生

4程序,注意把握以下几点:一是指导选举单位按照分配的名额和规定的提名程序提出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和初步人选;二是听取各党支部汇报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的酝酿提名和确定情况;三是审批各党支部报送的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四是指导各党支部选举产生代表。

(三)对代表资格进行初步审查。由代表资格审查小组负责代表资格审查工作。

四、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乡党委要把代表选举工作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切实加强领导。成立乡党代表选举工作领导小组、严肃换届纪律督查组、选举工作指导组。各机构要强化责任意识,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开展工作。

2.充分发扬民主。要把发扬党内民主,尊重党员权利,坚持走群众路线,贯穿代表选举工作的全过程。从代表人选的推荐提名,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的确定,到党代表选举的全过程,都要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尊重党员的民主权利。

3.严肃工作纪律。要严肃党代表选举工作纪律,防止少数人用贿赂或非法手段干扰和破坏选举,坚决制止和严肃处理各种非组织活动和违法活动。对选举过程中提出的问题,要认真研究并妥善处理,重要情况要及时向县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报告。中共xx乡委员会

年月日

推荐第9篇:镇党代表活动计划(材料)

x发„2012‟号

中共XX镇委员会

关于印发《2012年党代表活动计划》的

通知

XX村党委、各村党(总)支部、镇直各单位党支部、非公企业党支部:

现将《2012年党代表活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12年4月10日

2012年党代表活动计划

为进一步加强党内民主政治建设,充分发挥党代表在闭会期间的作用,不断推进党代表任期制工作,着力打造现代化宜居宜业中心镇,营造稳定、有序、和谐的社会环境。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党代表活动充分发挥党代表作用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活动工作计划如下:

一、活动主题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市委、镇党委、政府中心工作,运用多种形式,组织和引导我镇党代表充分发挥参谋助手、桥梁纽带和先锋模范作用,切实保持党代表的先进性和代表性,团结带领广大党员和人民群众,积极为打造现代化宜居宜业中心镇发挥聪明才智,努力多做贡献。

二、活动安排

(一)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培训

1、举办全镇“党代表履职课堂”。组织全镇党代表集中学习党章、党代表任期制相关文件、党代表任期制工作相关制度、我镇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如何开展视察调研活动、如何向镇党委写提案或提议以及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制度等,帮助代表更好地掌握履职知识,提高履职能力,进一步增强当好代表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2、组织代表分组学习。各代表小组可采用集中辅导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的办法开展分组学习,通过专家辅导、座谈讨论、典型现身说法等形式,坚持每季度学习一次。学习内容包括:(1)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

(2)省九次党代会精神;(3)市十次党代会精神;(4)党代表任期制相关文件和制度;(5)党章和党的基本理论知识;(6)其他形势政策、党风廉政、法律法规、科学文化等方面的知识。代表分组学习要注重与干部教育培训、农村党员干部轮训等结合起来,坚持针对性和实用性原则,做到理论学习与实践锻炼并重。

(二)开展视察观摩活动

结合我镇年度重要工作实施情况、重点项目推进情况、和党员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落实情况,组织2-3次视察观摩活动,听取有关情况汇报,现场查看工作进度,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和建议,促进工作开展。

(三)开展专题调研活动

以代表活动小组为单位,针对我镇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及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基层开展集体调研,了解掌握情况,提出建设性意见建议。除组织好集体调研外,应积极鼓励党代表结合个人岗位实际和工作特点,开展个人调研,为镇党委工作提供参考与借鉴。

(四)开展承诺践诺活动

各村各单位要将党代表的照片、联系方式、工作职责等向党员群众公开,亮明代表身份,强化责任意识,接受群众监督。党代表要结合岗位职责和工作实际,向党组织和群众公开做出承诺,明确承诺事项,明确目标要求,明确完成时限,注重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认真开展践诺评诺,确保承诺兑现。

(五)开展“两联两议”活动

“两联两议”就是党代表联系党员群众,党员群众向党代表建议;镇党委委员联系党代表,党代表向镇党委提议。联系方式上,坚持以“小型、简便、灵活、实效”的原则,通过走访谈心、调查研究等方式进行。活动要与我镇的“坚持依靠群众、推进工作落实”长效机制工作紧密结合,通过“两联两议”活动,搭建党代表广泛联系党员群众的平台,强化党代表与党员群众的联系沟通,畅通代表倾听群众呼声、反映群众意见的渠道。代表对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汇总后形成提议,征求所在党(总)支的意见,提交镇组织

室。镇组织室经登记整理研究,交相关单位办理。承办单位接到提议后,与提议代表沟通,进一步明确办理要求,研究制定办理方案,明确承办人具体负责落实。提议办理完后,征求提议代表的意见,将办理结果报镇组织室备案。镇组织室定期将提议办理情况向镇党委汇报并公示。

(六)向党代表通报重要工作

通过情况通报会、镇情通报会等多种形式,定期向代表通报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和党的建设等有关情况。同时,利用网络、《村情民意》小报、手机短信等形式,及时向党代表通报有关情况,落实代表的知情权。

(七)邀请党代表列席有关会议

召开镇党委会和其他有关会议时,根据会议议题,邀请部分党代表列席会议,进一步落实代表对党委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拓宽代表了解党委重大事项、参与党委重大决策的途径。

(八)开展党代表述职评议活动

党代表在任期内要进行年度述职,接受评议。述职评议内容主要包括代表视察调研、承诺践诺、提议提案、学习培训等方面的情况。评议结果由单位党组织向代表本人反馈,同时作为评选优秀党代表的重要依据。述职评议活动结合代表所在单位领导班子年度考核、党员民主评议工作一并进行。

三、活动要求

各单位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党代表任期制工作,要围绕镇党代会年度工作计划,创新工作思路,丰富工作载体。广大党代表要充分认识开展代表活动的重要意义,履行代表职责,珍惜代表权利,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积极参加代表活动,及时提出合理化意见建议,发挥代表应有的作用。

推荐第10篇:党代表任期制

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和地方 各级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暂行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发挥党代表大会代表作用,坚持和完善党代表大会制度,推进党内民主建设,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党的先进性,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有关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代表,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代表大会代表,设区的市和自治州代表大会代表,县(旗)、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和市辖区代表大会代表。

第三条 党代表大会代表按照党内选举的有关规定选举产生。严格代表资格审查,保证代表的先进性。

第四条 实行党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党代表大会代表每届任期与同级党代表大会当届届期相同。如下一届党代表大会提前或者延期举行,其代表任期相应地改变。代表在党代表大会召开和闭会期间,享有代表资格,行使代表权利,履行代表职责,发挥代表作用。

第二章 党代表大会代表的权利与职责

第 五条 党代表大会代表要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代表大会精神,模范遵守党的章程、党内各项规定和国家法律法规,维护 党的团结和统一,密切联系党员和群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发挥表率作用,认真行使职权,自觉接受党员和群众的监督,不得利用代表身份谋求任何 私利和特权。

第六条 党代表大会代表有下列权利与职责:

(一)在同级党代表大会召开期间参与听取和审查党的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报告;

(二)在同级党代表大会召开期间参与讨论和决定有关重大问题;

(三)在同级党代表大会上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

(四)了解同级党的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以及所在选举单位党组织贯彻执行党的决议、决定的情况;

(五)向同级党代表大会或者同级党的委员会就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对同级党的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及其成员进行监督;

(七)参加同级党代表大会或者同级党的委员会组织的活动;

(八)受同级党代表大会或者同级党的委员会的委托,完成有关工作。

第三章 党代表大会代表开展工作的方式

第七条 党代表大会代表履行代表职责,主要是参加同级党代表大会和同级党的委员会组织的活动。

第八条 党代表大会召开期间,党代表大会代表联名可以向大会提出属于同级党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的提案。提案应当有案由、案据和方案。提出提案的代表可以要求撤回提案。

第 九条 党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党代表大会代表可以由个人或者以联名的方式,采用书面形式向同级党的委员会提出属于同级党代表大会和党的委员会职权范围内的提 议;可以通过参加座谈、列席会议等方式,对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党的建设等重大决策和党内重要文件的制定,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十条 党代表大会代表受同级党代表大会和党的委员会的委托,可以在本地区对涉及同级党代表大会和党的委员会职权范围内的有关重大决策、重要事项进行调查研究。

第十一条 党代表大会代表应当采取适当方式,与基层党员和群众加强联系,了解党的决议、决定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反映基层单位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第十二条 党代表大会代表应邀可以列席同级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等会议,发表意见。

第十三条 党代表大会代表根据同级党的委员会安排,可以参加对本地区重要干部的民主推荐和对同级党的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民主评议,参加对同级党的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的评议。

第四章 党代表大会代表履行职责的保障

第十四条 县级以上党的委员会委员、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应当采取适当方式与同级党代表大会代表加强联系。

党的各级委员会领导班子成员到基层检查工作和调查研究,应当注意听取党代表大会代表的意见。 第十五条 党的各级委员会应当有计划地组织同级党代表大会代表参加学习培训,增强其代表意识,提高其履行代表职责的能力。

第十六条 党代表大会代表参加同级党代表大会和党的委员会安排的活动,代表所在单位应当给予时间保障。

第十七条 党的各级委员会要为党代表大会代表按照其安排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

无固定工资收入的代表按照同级党的委员会安排开展工作,根据实际情况由同级党的委员会负责给予适当补贴。

第十八条 党的各级委员会对同级党代表大会代表提出的提案和提议,应当责成有关党组织或者有关部门、单位研究办理并负责答复。

第十九条 党的各级委员会应当建立党代表大会代表联络工作机构,负责代表联络服务工作。

第二十条 为便于党代表大会代表开展工作,党代表大会可以为同级代表制发代表证。

第二十一条 党的各级委员会要保障代表的知情权,按照党内有关规定,采取适当方式向同级党代表大会代表通报党的决议、决定贯彻落实情况及党内其他重要情况。

第二十二条 党的各级代表大会召开前,党的委员会应当征求同级本届党代表大会代表和同级下一届党代表大会代表对党的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报告稿的意见。

党的各级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前,可以就会议有关事项征求同级党代表大会有关代表的意见。

党的各级委员会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邀请有关代表列席同级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

第二十三条 党代表大会代表所在党组织、所在选举单位的党员,可以通过一定方式,向代表反映情况并了解代表开展工作的情况。

第二十四条 各级党组织必须尊重和保障党代表大会代表的权利。

对有义务协助代表开展工作而拒绝履行义务的党组织和党员,同级党的委员会应当予以批评教育。

对妨碍代表开展工作或者对代表开展工作进行打击报复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五章 党代表大会代表资格的终止和停止

第二十五条 党代表大会代表在任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代表资格终止:

(一)受留党察看以上处分的;

(二)被停止党籍,或者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

(三)辞去代表职务被接受的。

第二十六条 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代表因组织关系迁出或者工作需要等原因调离同级党代表大会所属范围的,停止执行代表职务。

第二十七条 因其他原因需要终止代表资格或者停止执行党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按照本章上述规定处理。

第二十八条 党代表大会代表资格终止,由所在选举单位或者基层党组织提出,由同级党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党的委员会决定,报上级党的委员会备案。

党的全国代表大会代表资格的终止,由党的中央委员会决定。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九条 党的基层代表大会代表参照本条例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党的委员会可以根据本条例,结合各地实际,制定党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的具体实施办法,并报中央备案。

第三十一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实行党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工作,由中央军委根据本条例制定实施办法。

第三十二条 本条例由中共中央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三条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新华社北京7月16日电)

第11篇:党代表信息

拜城县以 “四变”推动干部作风转变

拜城县在 “基层组织建设年”和“为民服务年”活动中,为扎实开展“各级干部赴基层转变作风服务群众”活动,以“四变”推动干部作风转变。

一、变“上访”为“下访”,理清工作思路。县四套班子领导带头,“创造平台、提供舞台、搭建擂台”入手,将“基层组织建设年”、“为民服务年”、“各级干部赴基层转变作风服务群众”活动有机融合,以“聚力、活力、和谐”为目标,着力解决党员干部作风和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种矛盾问题,着力建设一批“民生工程”,办成一些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实事好事,为拜城社会经济事业发展奠定长远的思想基础、群众基础、组织基础。通过各级干部赴基层走访121个村、7个社区,35所学校,征求到意见建议670余条。

二、变“要我下”为“我要下”,增强基层动力。干部下乡驻村已成为一项常规性工作,连续开展多年。为保证党员干部在基层有激情、不应付、不疲沓?拜城县采取有效措施,增强基层岗位竞争力,营造拴心留人环境,使干部才能真正扎根基础、身入基层、心牵基层。以此为导向,组织部门坚持“四个不吃亏”的用人原则,坚持“没有基层工作经历不得担任党政机关正职”的选人标准,选拔干部向基层一线倾斜,向社会传递“好干部下基层,基层干部有希望”的明确信号。同时,在精神、物质、情感方面制定激励措施,大幅提高基层干部津贴补贴待遇,为18名长期在乡镇工作的领导干部提高职级,享受副县及主任科员待遇,3名实绩突出的村党支部书记被破格招录为公务员,1人进入乡镇党政班子任职。主动为乡镇干部解决夫妻调动、爱人就业、孩子入学、住房等现实问题。县委出了实招,干部吃了“定心丸”,基层

岗位变成了“香饽饽”,36个重点村“第一书记”人选甚至出现了角逐上岗的局面。

三、变“要我做”为“我要做”,激发干部活力。面对前有标兵、后有追兵、不进则退、慢进亦退的激烈竞争态势,县委把搭建平台、提供舞台做为党员干部践行“黄牛精神加袋鼠步伐”的有力举措,结合“两县同建”(自治区文明县、全国生态县)、“三城同创”(国家园林县城、国家卫生县城、自治区环境保护模范城)目标和建设“生态新城、绿色家园、幸福拜城”的总要求,将维护社会稳定、推进城镇化进程、改善民生、发展经济等工作做为当前最紧迫的课题,按月分解,逐月考核。各行业系统根据当月中心任务,明确月主题、周载体,合理“设星”、科学“创星”、规范“评星”,为想干事、能干事、会干事的干部创造条件、激发干劲。各单位依托行政服务大厅、“民事代办站”, 推行“现场办公”和“一窗式”服务。以 “业务清”、“程序明”、电脑通、懂“双语”等为目标,组织多种岗位练兵活动,提高为民服务水平。社区党组织组建17支党员志愿者服务队,开展扶贫、帮困、敬老、助残等公益活动32次,解决实际困难41个,满足了群众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需求。

四、变“注入式”扶贫为“造血式”服务,联手共建家园。拜城县一半是农区、一半是牧区,根据拜城县的实际,构建8000—10000元收入框架难度较大。针对这个问题,县委充分发挥资源大县、旅游强县优势,将发展劳务经济作为农民增收的重要渠道,大力改善投资软环境,吸引大企业、大项目在本地落户。同时加大城乡对口帮扶力度,一个机关单位、一个事业单位、一家企业对口帮扶一个村,在政策帮扶、技术帮扶、就业帮扶等方面优势互补。乡镇建立了劳务输出股份有限公司,将农村富余劳动力根据专业特长、身体状况、家庭情况及守法纪录,分为当地就业型和外出务工型,由公司洽谈业务,签订劳务合同,有组织地安排

务工。针对妇女就业难的问题,投入500万元妇女就业基金,将厂矿、企业后勤劳保订单就地消化,分散派发,集中供货,使农村家庭妇女就近就业,劳务创收。通过全方位、多渠道提供致富途径,激发群众谋发展、盼和谐、思稳定的美好愿景,坚定爱祖国、爱新疆、爱家园的信念。

第12篇:党代表任期制

党代表任期制是指各级党代表大会的代表,在同级当届党代表大会期间,可以代表身份从事其职责权限范围内活动。党代表每届任期与同级党代表大会当届届期相同。中国共产党从1988年开始在部分县(市、区)进行党代表大会常任制试点,同时开始党代表常任制试点。2007年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决定,实行党代表任期制,并在十七大通过的党章中作了相应规定。

认真实行党代表任期制 有序推进党内民主建设

党的十七大作出了实行党的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的重大决策部署,并将其写入党章,这不仅是党的自身建设的一件大事,也是我国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2008年5月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暂行条例》,从党内法规的层面,对实行这一制度作出了明确规定,以此为标志,党代表任期制进入了具体实施阶段。认真学习领会十七大精神和《暂行条例》的各项规定,实行好党代表任期制,对调动全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实行党代表任期制是推进党内民主建设的重大举措

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其执政党地位决定了党的任何一项重大决策,都关系着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着社会的和谐与进步,关系着党和国家的前途与命运。只有充分发扬党内民主,集中党内智慧,体现全党意志,才能在世情、国情、党情的发展变化面前,牢牢把握改革发展的主动权,始终保持党的领导核心地位。十七大把党内民主提到了“增强党的创新活力、巩固党的团结统一的重要保证”的高度,并提出了“要以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以增强党内和谐促进社会和谐”的新论断,这一思想为推进新时期党内民主建设指明了方向。党的各级代表大会代表实行任期制,正是实践这一思想,推进党内民主建设的重大举措。

党的代表大会代表实行任期制,有着深刻的历史意义和实践价值。我国是一个有着十三亿人口的大国,我们党是一个有着七千多万党员的大党,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我国的社会结构、社会组织形式、社会利益格局以及人们的思想观念都发生了深刻变化,人民群众的民主意识日益增强,广大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热情日益高涨。在这种情况下,如何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形成科学决策、促进社会和谐,就成为加强党的自身建设的一个重大课题。实行党的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使得党代表在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职权得到延续,任期内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党内权利机构主体的地位进一步凸显,参政议政的职能进一步加强,比较好地改变了以往履行职责无途径、行使职权无保障的状况,使党内民主的内涵发生了质的飞跃,党内民主实践得到了新的拓展。

我们党80多年的奋斗历史,就是不断探索和推进党内民主建设的历史。党的八大时,在毛泽东同志的倡导下,全国普遍实行了党的代表大会常任制。由于历史的原因,这个制度没有坚持下来。从1988年开始,在中央的指导下,一些地方围绕发挥党代表的作用,开展了党代会常任制试点。经过二十多年的探索,取得了积极成果,积累了宝贵经验。从实践来看,实行党代表任期制,有利于健全党的代表大会制度,充分发挥党的代表大会代表的作用,进一步提高党依法执政的能力和水平;有利于广泛集中民智,准确把握民意,提高决策的科学性,进一步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有利于加强党内民主监督,规范和约束党员领导干部的用权行为,提高党拒腐防变的能力,进一步增强党的纯洁性;有利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搭建党组织与广大党员群众之间沟通联系的桥梁,

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有利于提高广大党员和领导干部的民主素质,在全党逐步形成浓厚的民主意识和民主氛围,以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实现党内民主与人民民主的良性互动。可以说,实行党代表任期制,是推进党内民主建设进程的一次重大突破。

二、积极探索党代表发挥作用的途径与方式

实行党的代表大会任期制、充分发挥党代表作用,是一个重大而紧迫的时代课题,需要我们积极探索、勇于创新、不断实践。《暂行条例》对党代表的权利职责和开展工作的方式作出了明确规定。党代表不仅可以在党代表大会召开期间审查党的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报告,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行使表决权、选举权,联名向大会提出提案,而且在闭会期间,仍然可以通过多种方式继续履行职权,由个人或以联名方式,向同级党的委员会提出相关提议;受党代表大会和党的委员会的委托,对有关重大事项进行调查研究;对党的决议、决定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应邀列席同级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根据同级党的委员会的安排,参加对本地区重要干部的民主推荐,参加对同级党的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的评议。这些规定,丰富了党内民主的内容,提高了党内民主的水平,填补了党代表大会制度设计上的一些空白,是完善党代表大会制度的重大进步。

党代表任期制的核心是党代表发挥作用。在实际工作中落实党代表的权利,发挥党代表的作用,关键是要在深化和拓展党代表发挥作用的途径和方式上下功夫。所谓深化,就是要把《暂行条例》对党代表开展工作的方式作出的原则性规定具体化、制度化、规范化。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和相关的配套制度,对程序性、方法性和操作性层面的内容作出详细规定,提出明确要求,为党代表发挥作用提供政策上的依据和制度上的支持。所谓拓展,就是要进一步探索有利于党代表发挥作用的其他途径和方式。党代表任期制蕴含的制度空间很大,党代表发挥作用的途径很多,《暂行条例》只是规定了已经形成共识和行之有效的一些做法,对于询问和质询、视察、发挥党代表小组的作用等方式,都可以进行探索、总结和完善。党建工作基础好、民主氛围浓的县区,也可以在试行党代会常任制方面进行一些有益的探索,不断丰富活动内容、拓展途径方式,把党内民主建设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三、大力提高党代表的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

代表素质是发挥代表作用的重要前提。党代表的整体素质和履职能力如何,直接关系着党代表大会职权行使的质量,关系到党代表作用发挥的大小,关系到党内民主建设的整体水平。应当看到,党代表来自各行各业,代表的广泛性、构成的复杂性和工作的兼职性,决定了党代表参与党内事务的差异性。实行党代表任期制,发挥党代表作用,提高素质是根本,抓好培训是关键。各级党委要有计划地组织同级党代表参加学习培训,采取专题辅导、以会代训、小组研讨等多种形式,组织党代表认真学习党的理论,熟悉党的政策,了解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形势,掌握党内决策的主要程序,夯实党代表建言献策、参与决策的理论基础,不断提高党代表队伍的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

打铁还须自身硬。作为党代表来说,更要积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牢固树立代表意识、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主动学习,自我加压,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政

策理论水平和建议献策能力。要始终意识到,党代表不仅是一种荣誉,更是一个重要职务、一份沉甸甸的责任。必须不断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与基层党员和群众的联系,了解党的决议、决定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反映基层单位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积极参加同级党代表大会和同级党委组织的活动,努力完成交办的工作。要立足自身工作岗位,加强对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党的建设等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积极提出高质量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党委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要模范遵守党的章程和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发挥表率作用。总之,只有具备了较高的威望和较强的履职能力,党代表才能了解到真实情况,提出真知灼见,为全面加强党的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出上力、撑上劲。

四、努力构建党代表履行职责、发挥作用的保障机制

建立健全党代表履行职责的保障机制,是党代表发挥作用的基础。没有完善的保障机制,党代表发挥作用就无从谈起。从目前来看,当务之急是构建三个方面的机制。一是建立党代表的权利保障机制。要着眼于党代表活动的制度化,重点围绕保障落实党代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建立一套完整的活动制度,详细规定党代表履行职责所涉及的范围、职权、方式、程序、规则等,使党代表的活动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二是建立服务党代表开展工作的组织保障机制。要着眼于党代表活动的经常化,重点围绕为党代表履行职责提供服务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对组织机构、活动经费及党代表活动的时间等作出明确规定,并认真抓好落实,解除党代表的后顾之忧。三是积极探索建立党代表发挥作用的激励约束机制,解决部分党代表履行职责动力不足的问题。党代表是广大党员选举出来的,必须接受来自党内各个层面的监督制约,其履职情况也要有相应的评价标准。只有这样,才能使党代表积极参加组织活动,自觉履行代表职责,始终代表党员意志。在实际工作中,要通过探索建立党代表向党员述职并接受党员评议,党代表联系党员群众、反映群众意愿,党代表履职情况公示等规章制度,调动和激发党代表的积极性与主动性,促使党代表履行好职责、发挥好作用。

党代表任期制,是完善党代表大会制度的重大创新,是党内民主建设的重大突破,是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党的自身建设的重大举措。各级党组织要把贯彻执行《暂行条例》,实行党代表任期制作为推进党内民主建设、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的重要举措,列入党组织工作的重要议程,抓紧抓好、抓出成效,努力为推进党内民主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从5年“开一次会、投一次票、举一次手、发一次言”到任期内积极发挥代表作用,党代表任期制使党代表成为全程代表。昨天,江门市党代表任期制工作会议在鹤山召开。市委常委、组织部长邹家军强调,党代表任期制工作在全市全面铺开,党代表工作室明年上半年将全面建立,全市要以建设党代表工作室为切入点,扎实推进党代表任期制工作,积极发挥党代表的作用,各地各单位要主动接受党代表的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推诿拒绝。

【党代表发挥作用】

从“开一次会”到“经常性参与”

过去,党代表发挥作用只局限在党代会召开期间。党的十七大作出重大决策部署,全面实行党代表任期制,任期的时间与同级党代会的届期一致。这意味着党代表在党代会闭会期间也以党代表身份从事党内制度规定的相关活动,发挥代表作用,党代表有了经常性参与党内事务的渠道和形式,将彻底转变过去5年“开一次会、投一次票、举一次手、发一次言”,一次性就完成使命的状况。同时,党代表任期制建立了党代表联系群众的制度与机制,从制度上保证了党代表多层次多渠道地联系群众。

邹家军指出,实行党代表任期制,有利于调动党代表参与党内事务,激发党代表履行职能的热情,有利于强化代表意识,提高党代表参政议政水平,同时有利于突出党员主体地位,实现广大党员对党内事务的知情权和参与权,从整体上提升党内民主建设的水平,同时也有利于加强党和群众的血肉联系,增强市委决策的科学性,使决策更符合民意,更体现民意。

邹家军要求,各地各单位要紧紧围绕中心工作,根据我市党代表发挥作用的特点和规律,把握好关键环节,落实党代表的权利和职责,创新党代表发挥作用的方式和途径,建立健全配套制度,抓好培训提高党代表素质,真正把这项工作落到实处。

【党代表工作室】

区域全覆盖 代表全参与

省委组织部明确提出,各地力争明年上半年把工作室全部建立起来,把活动开展起来。作为省党代会常任制试行单位,鹤山市率先建立党代表工作室,积极探索党代表发挥作用的方式,在全市起到了良好的示范和带动作用。邹家军要求,各地要在吸收先行地方经验的基础上,以建设党代表工作室为切入点,积极为党代表发挥作用搭建平台,做到区域全覆盖,代表全参与,并注重建立长效机制。

工作室选点要以方便党代表联系党员群众、有利于党代表开展活动为原则。城市社区、党代会代表选举单位原则上都要建立,农村社区、村委会根据党代表的集中情况分片建立,党代表所在单位有条件的可以在本部门、单位内建立。驻村(社区)工作室由各市(区)统筹规划建设,驻部门(单位)工作室由市(区)直选举单位统筹规划建设。工作室建设要做到“七个有”,即有办公场地,有标识标志,有代表简介,有工作制度,有接见计划,有文档记录,有人员。

要把工作室建设成为接见党员群众的主阵地,定时、按时向党员群众开放,安排党代表轮流进行接见。有条件的要开通网上工作室,积极利用现代信息网络资源,进一步拓宽社情民意反映渠道。党代表在开展活动过程中,对于群众反映的意见建议,要视情况进行解答、解释或提出处理意见。工作室要按照党代表提出的处理意见,及时收集整理呈报所属党(工)委组织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分别处理,并将落实情况及时向党代表和党员群众反馈。

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健全接见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度、情况报告制度、信息反馈制度等相关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工作档案,规范党代表工作室的运作。建立激励制度,每年评选表彰一批先进工作室和先进党代表。严格选配党代表工作室联络员,建好联络员队伍。此外,以党员为主体、以入党积极分子和团员青年为补充,建立党员志愿者服务队伍,城市社区可尝试将党代表接待工作纳入党员义工的重要服务内容。

【任何单位和个人】

不得推诿拒绝党代表监督

邹家军要求,各级党委要切实加强对本地本部门党代表任期制工作的领导,一把手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部署、亲自研究、亲自推动;各地各单位要把支持党代表履行职责作为一项重要职责,要尊重党代表的地位和作用,主动接受党代表的监督,更好地为党代表服务,对于代表的意见、建议以及对单位评议、监督事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推诿拒绝,需要答复的要限时答复。

关于实行党代表任期制的探索与思考

从党的十六大提出“积极探索党的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发挥代表作用的途径和形式”,到党的十七大提出“实行党的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标志着党代表大会制度的完善和成熟。就酒泉市而言,从2003年选择个别乡镇进行党代会闭会期间开展活动试点,到2008年全面实行乡镇党代表任期制、党代会常任制和县级党代会常任制试点,经历了学习借鉴外地经验到联系实际自我创新,从点上突破到面上推广,从实践探索到理论升华并指导实践的过程。我们

的主要做法是:

一是明确党代表任期内权利和职责。制定实行党代表任期制实施细则,将党代表的职责和权利细化为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选择权等五个方面,采取编印党代表活动证、制度上墙、公示栏公示、媒体宣传等形式,明确党代表职责和权利,让党代表参照执行,让党员群众参照监督。结合工作实际,让党代表带头参加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带头实行在职党员双重管理、带头落实党员承诺制、带头参与党员星级管理等党性实践活动,让党代表走

在前列,干在实处,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二是拓宽党代表活动的内容和方式。根据“常任”和“任期”两大特点,积极探索党代会闭会期间发挥党代表作用的途径和方式,建立完善党代表分组活动、党代表联系党员群众、党代表调研视察、党代表议案质询、党代表评议工作、党代表培训述职等方面的制度,让党

代表参加培训、参与决策、建言献策、服务群众、接受监督,充分发挥在参与党内事务和经

济社会发展中的桥梁纽带作用。

三是建立党代表联系服务党员群众的机制。普遍实行党委委员联系5-10名党代表、每个党代表联系5-10名党员、每个党员联系一户非党员致富典型、帮助一户贫困户(简称“1+2”)帮联活动,组织党代表开展“五个一”活动,即为党委提一条合理化建议、参加一次调研视察活动、走访慰问一名党员、帮扶一户贫困群众、参加一次评议活动,使绝大多数党员、产业带头人、致富能人、困难群众纳入到党群联系链,畅通了党群意愿表达、双向联

系沟通的“直通车”。

尽管目前党代表任期制刚刚启动实行,县级党代会常任制试点工作仍在探索之中,尚未完全成熟,但其成效已经初步显现:增强党代表政治荣誉感,充分调动了党代表参与党内事务和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责任心;突出党员主体地位,有效落实了党代表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夯实了党执政的思想基础、组织基础和群众基础;发扬党内民主,增强了党委年度工作决策的准确性、科学性和规范性;强化基层组织建设,切实增强了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通过实行党代表任期制,我们深刻地认识到:党代表任期制工作能否取得实效,关键要处理好以下“三个关系”:

一要处理好党代表任期制和党代会常任制之间的关系。党代表任期制是党代会常任制的前提,党代会常任制是党代表任期制的延伸,两者紧密联系,相辅相成,有机统一。实践证明:实行党代表任期制为试行党代会常任制提供了政策框架,试行党代会常任制使党代表任期制充满活力。实行党代表任期制,要根据中央下发的《暂行办法》,制定实施办法和实施细则,主动适应党委领导体制的新变化,在县、乡和基层党委试行党代会常任制,从职责权利、制度设计、活动载体、机制保障等方面进行细化量化,不断增强党代表任期制和党代会

常任制的关联度、规范性。

二要处理好党代表意见建议征集和落实之间的关系。实行党代表任期制后,党代表的提案、提议和意见建议由谁收集、由谁办理、由谁答复是实行党代表任期制迫切需要解决的关键问题。这些年的探索实践中,我们采取成立党代表联络机构和配备专职人员,解决党代表意见建议收集的问题;采取党委向基层党组织和党委向党组提交办理意见建议的办法,解决党代表意见建议具体办理的问题;采取党代会年度例会集中答复和给党代表寄送函件书面答复相结合的方式,解决党代表意见建议反馈的问题,在党内外产生良好反响。实践证明:只

有建立完善科学规范党代表机构人员、意见办理、情况反馈等方面的制度机制,才能不断增

强党代表任期制工作的实效性和操作性。

三要处理好党代表监督和被监督之间的关系。实行党代表任期制后,如何处理好党代表监督主体和被监督主体之间的关系,直接关系着党代表任期制工作效果。具体工作中,既要建立健全党代会年会制度、党代表调研视察活动制度、党代表议案和质询制度、党代表评议工作制度,拓展党代表监督的渠道和方式,又要建立健全党代表向党员述职制度、党员群众评议党代表制度、党代表活动向党员公示制度、党员质询党代表制度、党代表任期考核评价制度,党代表资格终止和停止制度,让党代表既保证有权有责,又严格监督制约,始终代表党员群众意愿,始终在相关法规条例和制度范围内履行职责,切实增强党代表任期制的严肃

性。

实行党代表任期制,是积极推进党内民主建设,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制度的新举措,对于以扩大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以增进党内和谐促进社会和谐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全面实行党代表任期制,建立党代表作用发挥机制,必须要强化“三个重点”:

一是要强化党代表自身建设。党代表是党代表任期制的角色主体,党代表数量范围、结构比例、能力素质直接决定了代表作用发挥的实效性。为此,在代表的推选上,要严把质量关,尊重党员意愿,引进竞争机制,按照“三推两评一公示”(组织推荐、党员推荐、群众推荐,党员群众评议、组织考察评价和选举单位公示)的程序推选产生党代表,保证代表的先进性。在代表的构成上,要严把结构关,逐步扩大生产和工作一线党代表比例,保证党代表的广泛性。在代表的培训上,严把素质关,以党代表履职和技能培训为重点,坚持理论学习与实践锻炼相统一,加强教育培训,提高思想素质,增强其在沟通、参与、监督、示范、带动方面的能力。在代表的管理上,严把评议关,采取年度党代表向选举单位党员述职、党员群众民主测评,党组织评价定格,党代表大会通报评议结果等方式,实现党代表“荣誉感”向“责任感”的转变,提高履职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是要强化党代表作用发挥。党代表作用发挥是实行党代表任期制的关键。建立代表联系党员群众、开展党内民主恳谈、实行党内情况通报和民意收集制度,畅通党代表联系党员群众和反映党员群众意愿的渠道;建立党委重大决策征求代表意见、代表提案和意见建议、代表调研视察、代表列席会议等制度,拓宽党代表参与党内事务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渠道;建立党代表听取和审议“两委”工作报告制度,党代会向党代表报告工作制度,党代表民主评

议“两委”委员制度,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前征求党代表意见制度,党代表列席党内会议制度和党代表参与干部选拔任用等制度,拓展代表参与党内监督的渠道。

三是要强化党代表履职保障。为代表履行职责提供政治、组织、时间、经费保障,是党代表任期制顺利实施的前提和基础。要建立完善党代表任期制相关政策规定,加强舆论宣传,营造党内外关注、支持、参与党代表任期制的环境氛围。要成立代表联络工作机构,配备专职工作人员,确保党代表任期制的组织、协调和具体工作的落实。要加强同代表所在单位的沟通协调,合理安排代表活动时间和方式,避免两方面工作的矛盾冲突。要将党代表活动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落实好专项资金,确保党代表任期制工作的顺利开展

党代表任期制正式实施 任期内仍可行使职权

党代表任期制在经过二十年地方试点后,终于在全国层面破题。中共中央近日印发《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暂行条例》,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按照条例,党代表应邀可列席同级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并发表意见,这意味着党代表在五年一届的党代会闭会后,在5年任期内仍可继续行使职权。

党代表任期制试点20年

所谓党代表任期制,是指党代表在五年一届的全国党代会闭会后,其代表资格和职权在五年任期内一直有效。

党代表任期制,在去年十七大之后被写入《党章》。当时被认为是这项扩大党内民主的制度,得以正式确立。事实上早在1988年,浙江台州市椒江区就率先对党代表任期制和党代会常任制进行了试点。20年后,《暂行条例》的发布,意味着党代表任期制将在全国铺开。

党代表可建言地方发展

按照条例,党代表履行代表职责,主要是参加同级党代表大会和同级党的委员会组织的活动。在党代会期间,党代表联名可向大会提出属于同级党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的提案,提案应当有案由、案据和方案。

在党代会闭会期间,党代表可由个人或者以联名的方式,采用书面形式向同级党的委员会提出属于同级党代表大会和党的委员会职权范围内的提议,也可以通过参加座谈、列席会议等方式,对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党的建设等重大决策和党内重要文件的制定,提出意见建议。

党代表可评议同级党委成员

根据条例,党代表根据同级党委的安排,可以参加对本地区重要干部的民主推荐和对同级党的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民主评议,参加对同级党委常委会工作的评议。

此外,条例要求,“党的各级委员会应当建立党代表大会代表联络工作机构,负责代表联络服务工作”。但《条例》未对该机构的设置标准和是否具有编制做出进一步规定。

党代表任期部分权责

●党代表受同级党代表大会和党的委员会的委托,可在本地区对涉及同级党代表大会和党的委员会职权范围内的有关重大决策、重要事项进行调查研究。

●党代表大会代表参加同级党代表大会和党的委员会安排的活动,代表所在单位应当给予时间保障。党的各级委员会要为党代表大会代表按照其安排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

●各级党委应当保障代表的知情权,采取适当方式向同级党代表通报党的决议、决定贯彻落实情况及党内其他重要情况。

●各级党代会召开前,党委应当征求同级本届和下届党代表和对党委、纪委报告稿的意见。

●对有义务协助代表工作而拒绝履行义务的党组织和党员,同级党委应当予以批评教育。对妨碍代表开展工作或者对代表开展工作进行打击报复的,按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暂行条例

2008年07月17日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发挥党代表大会代表作用,坚持和完善党代表大会制度,推进党内民主建设,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党的先进性,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有关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代表,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代表大会代表,设区的市和自治州代表大会代表,县(旗)、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和市辖区代表大会代表。

第三条 党代表大会代表按照党内选举的有关规定选举产生。严格代表资格审查,保证代表的先进性。

第四条 实行党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党代表大会代表每届任期与同级党代表大会当届届期相同。如下一届党代表大会提前或者延期举行,其代表任期相应地改变。代表在党代表大会召开和闭会期间,享有代表资格,行使代表权利,履行代表职责,发挥代表作用。

第二章 党代表大会代表的权利与职责

第五条 党代表大会代表要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代表大会精神,模范遵守党的章程、党内各项规定和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密切联系党员和群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发挥表率作用,认真行使职权,自觉接受党员和群众的监督,不得利用代表身份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

第六条 党代表大会代表有下列权利与职责:

(一)在同级党代表大会召开期间参与听取和审查党的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报告;

(二)在同级党代表大会召开期间参与讨论和决定有关重大问题;

(三)在同级党代表大会上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

(四)了解同级党的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以及所在选举单位党组织贯彻执行党的决议、决定的情况;

(五)向同级党代表大会或者同级党的委员会就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对同级党的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及其成员进行监督;

(七)参加同级党代表大会或者同级党的委员会组织的活动;

(八)受同级党代表大会或者同级党的委员会的委托,完成有关工作。

第三章 党代表大会代表开展工作的方式

第七条 党代表大会代表履行代表职责,主要是参加同级党代表大会和同级党的委员会组织的活动。

第八条 党代表大会召开期间,党代表大会代表联名可以向大会提出属于同级党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的提案。提案应当有案由、案据和方案。提出提案的代表可以要求撤回提案。

第九条 党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党代表大会代表可以由个人或者以联名的方式,采用书面形式向同级党的委员会提出属于同级党代表大会和党的委员会职权范围内的提议;可以通过参加座谈、列席会议等方式,对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党的建设等重大决策和党内重要文件的制定,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十条 党代表大会代表受同级党代表大会和党的委员会的委托,可以在本地区对涉及同级党代表大会和党的委员会职权范围内的有关重大决策、重要事项进行调查研究。

第十一条 党代表大会代表应当采取适当方式,与基层党员和群众加强联系,了解党的决议、决定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反映基层单位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第十二条 党代表大会代表应邀可以列席同级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等会议,发表意见。

第十三条 党代表大会代表根据同级党的委员会安排,可以参加对本地区重要干部的民主推荐和对同级党的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民主评议,参加对同级党的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的评议。

第四章 党代表大会代表履行职责的保障

第十四条 县级以上党的委员会委员、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应当采取适当方式与同级党代表大会代表加强联系。

党的各级委员会领导班子成员到基层检查工作和调查研究,应当注意听取党代表大会代表的意见。

第十五条 党的各级委员会应当有计划地组织同级党代表大会代表参加学习培训,增强其代表意识,提高其履行代表职责的能力。

第十六条 党代表大会代表参加同级党代表大会和党的委员会安排的活动,代表所在单位应当给予时间保障。

第十七条 党的各级委员会要为党代表大会代表按照其安排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

无固定工资收入的代表按照同级党的委员会安排开展工作,根据实际情况由同级党的委员会负责给予适当补贴。

第十八条 党的各级委员会对同级党代表大会代表提出的提案和提议,应当责成有关党组织或者有关部门、单位研究办理并负责答复。

第十九条 党的各级委员会应当建立党代表大会代表联络工作机构,负责代表联络服务工作。

第二十条 为便于党代表大会代表开展工作,党代表大会可以为同级代表制发代表证。

第二十一条 党的各级委员会要保障代表的知情权,按照党内有关规定,采取适当方式向同级党代表大会代表通报党的决议、决定贯彻落实情况及党内其他重要情况。

第二十二条 党的各级代表大会召开前,党的委员会应当征求同级本届党代表大会代表和同级下一届党代表大会代表对党的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报告稿的意见。

党的各级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前,可以就会议有关事项征求同级党代表大会有关代表的意见。

党的各级委员会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邀请有关代表列席同级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

第二十三条 党代表大会代表所在党组织、所在选举单位的党员,可以通过一定方式,向代表反映情况并了解代表开展工作的情况。

第二十四条 各级党组织必须尊重和保障党代表大会代表的权利。

对有义务协助代表开展工作而拒绝履行义务的党组织和党员,同级党的委员会应当予以批评教育。

对妨碍代表开展工作或者对代表开展工作进行打击报复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五章 党代表大会代表资格的终止和停止

第二十五条 党代表大会代表在任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代表资格终止:

(一)受留党察看以上处分的;

(二)被停止党籍,或者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

(三)辞去代表职务被接受的。

第二十六条 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代表因组织关系迁出或者工作需要等原因调离同级党代表大会所属范围的,停止执行代表职务。

第二十七条 因其他原因需要终止代表资格或者停止执行党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按照本章上述规定处理。

第二十八条 党代表大会代表资格终止,由所在选举单位或者基层党组织提出,由同级党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党的委员会决定,报上级党的委员会备案。

党的全国代表大会代表资格的终止,由党的中央委员会决定。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九条 党的基层代表大会代表参照本条例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党的委员会可以根据本条例,结合各地实际,制定党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的具体实施办法,并报中央备案。

第三十一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实行党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工作,由中央军委根据本条例制定实施办法。

第三十二条 本条例由中共中央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三条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双鸭山市委常委、市委组织部长范宏就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暂行条例》答记者问

最近,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暂行条例》)。为使全市各级党组织、党代表和广大党员更好地学习贯彻《暂行条例》,进一步推动各级党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工作,记者就《暂行条例》的有关内容及学习贯彻的具体要求,采访了市委常委、市委组织部长范宏同志。

问:党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的产生背景是什么?

答:中国共产党实行代表大会制度,由代表大会和它选举产生的委员会作为党的领导机关,代表党员行使党的权力,管理党内事务。我们党历来重视发挥代表作用工作,党的十六大提出,要充分发挥代表作用,积极探索党的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发挥代表作用的途径和形式,并将此作为保障党员权力和发展党内民主的重要内容。党的十七大着眼于党内民主的实践经验,为进一步发挥党代表大会代表的作用,推进党内民主建设,作出了实行党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的决定,并将其写入党章,作为党的一项基本制度固定下来。

问:实行党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有哪些重要意义?

答:实行党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是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建立健全充分反映党员和党组织意愿的党内民主制度的一个重要方面。党内开展的党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发挥代表作用工作实践证明,发挥党代表大会代表的作用,有利于发展党内民主;有利于充分发挥党的代表大会作为党最高权力机关的作用;有利于加强党内监督;有利于始终保持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问:党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的基本内涵是什么?

答:党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就是以党内制度的形式对党代表大会代表的任期加以明确,使代表任期在同级党代表大会当届届期内得到法理性确认和保护,代表在党代表大会召开和闭会期间,享有代表资格,行使代表权利,履行代表职责,发挥代表作用。这一制度的主要着眼点是为充分发挥党代表大会代表的作用特别是闭会期间的作用提供基本的制度保障。

问:党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的规范有哪些?

答:《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暂行条例》分总则、党代表大会代表的权利与职责、党代表大会代表开展工作的方式、党代表大会代表履行职责的保障、党代表大会代表资格的终止和停止等六章,共三十三条,对全国和地方各级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是确立并规范代表任期制的根本制度准则。全市各级党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工作必须严格遵循《暂行条例》的规定开展。要注意加强配套制度建设,把代表任期制工作的相关工作机制尽快建立起来,努力形成党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工作的制度体系和长效机制。

问:关于代表的任期有哪些明确规定?

答:党代表大会代表每届任期与同级党代表大会当届届期相同,如下一届党代表大会提前或者延期举行,其代表任期相应地改变。以我市为例,中国共产党双鸭山市代表大会、各县(区)代表大会代表任期为五年,代表按照党内有关规定由召集代表大会的党委所辖各选举单位选举产生,经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并经大会或大会主席团通过,具有代表资格,代表资格至下一届党代表大会召开时止,出现代表资格终止和停止情况的除外。

问:代表有哪些权利与职责?

答:《暂行条例》规定,党代表大会代表应履行相应的义务,具体内容就是要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代表大会精神,模范遵守党的章程、党内各项规定和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密切联系党员和群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发挥表率作用,认真行使职权,自觉接受党员和群众的监督,不得利用代表身份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

党代表大会代表的权利与职责是:在同级党代表大会召开期间参与听取和审查党的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报告;在同级党代表大会召开期间参与讨论和决定有关重大问题;在同级党代表大会上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了解同级党的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以及所在选举单位党组织贯彻执行党的决议、决定的情况;向同级党代表大会或者同级党的委员会就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同级党的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及其成员进行监督;参加同级党代表大会或者同级党的委员会组织的活动;受同级党代表大会或者同级党的委员会的委托,完成有关工作。

问:代表开展工作的方式主要有哪些?

答:《暂行条例》对代表开展工作的方式作出了明确规定,开展工作的主要方式有:在党代表大会召开期间,代表联名可以向大会提出提案;党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可以由个人或者以联名的方式,采用书面形式向同级党委提出提议;可以通过参加座谈、列席会议等方式,对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党的建设等重大决策和党内重要文件的制定提出意见和建议;受同级党代表大会和党的委员会的委托,在本地区对涉及同级党代表大会和党的委员会职权范围内的有关重大决策、重要事项进行调查研究;了解党的决议、决定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反映基层单位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建议;应邀列席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等会议,发表意见;根据同级党的委员会安排,参加对本地区重要干部的民主推荐和对同级党委、纪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民主评议,参加对常委会工作的评议。

问:代表履行职责有哪些保障措施?

答:切实保障代表履行职责,是落实好代表任期制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各级党委在代表任期制工作中承担的主要任务。从目前看,代表权利的保障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各级党组织必须尊重和保障党代表大会代表的权利,在实际工作中积极为代表发挥作用营造氛围、提供空间;二是各级党委特别是地方党委要在执行代表任期制的过程中不断完善相关的工作机制,形成符合党委工作实际的任期制运行办法;三是各级党委要在任期制的落实中把取得的工作经验用制度的办法固定下来,努力形成保证任期制落实的制度体系。

问:在什么情况下,代表的资格将会终止和停止?

答:受留党察看以上处分的,因出国(境)定居等原因被停止党籍或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辞去代表职务被接受的,其代表资格终止;地方各级代表大会代表因组织关系迁出或者工作需要等原因调离同级党代表大会所属范围的,停止执行代表职务。代表资格终止,由所在选举单位或者基层党组织提出,由同级党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党的委员会决定,报上级党的委员会备案。

问:对学习贯彻《暂行条例》还有哪些具体要求?

答:实行党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是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各级党委必须高度重视,切实摆上重要日程。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采取得力措施,保证代表任期制工作落到实处并取得实效。要认真组织学习传达好《暂行条例》,增强党组织和全体党员贯彻执行党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的自觉性。要抓好领导班子自身的学习,提高班子成员自觉执行代表任期制的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要组织好各级党代表大会代表的学习,把学习和贯彻好《暂行条例》作为今后一个时期各级党代表大会代表的重要政治任务切实抓紧抓好,不断提高代表履行职责的民主意识和责任意识。要搞好面向全体党员的宣传教育工作,使全体党员进一步认清新形势下做好代表任期制工作的重大意义和重要作用,切实增强党员的主体意识,增强发挥作用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苏家屯区开展党代会闭会期间发挥代表作用工作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沈阳市第十一次代表大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建立健全充分反映党员和党组织意愿的党内民主制度,积极探索党代表在闭会期间充分发挥作用的有效途径,苏家屯区紧紧围绕全区工作大局,从健全机制、构建载体、强化职能入手,搭建起区委与党代表相互交流和沟通的平台,为区党代表切实履行职责和充分发挥作用提供了保障。

一是健全机制,规范管理,为开展党代表活动奠定组织基础。

为了确保党代表活动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苏家屯区以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强化规范管理为切入点,推动闭会期间发挥党代表作用工作扎实开展。

建立了领导机构。区委成立了由区委书记为组长、区委组织部长为副组长、区直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党代表闭会期间发挥代表作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党代表活动办公室。建立了完善的制度体系。为推动党代会闭会期间发挥代表作用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在工作开展过程中逐步规范了活动组的划分,同时进一步明确了区党代表、区党代表室、区党代表活动组、区党代表活动组组长及区党代表活动组联络员的工作职责。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区党代表活动的工作制度,包括区党代表年度通报大会制度;《区党代表意见建议书》办理制度;区党代表列席区委全委会制度;区党代表参加民主推荐和民主测评领导干部会议制度;区党代表联系党支部制度和党代表联系党员制度。

二是构建载体,开展活动,搭建党代表发挥作用的平台。

党代表在闭会期间发挥作用需要通过活动载体来实现,苏家屯区结合地区实际,统筹安排,精心部署,通过一系列主题鲜明、富有特色的党代表活动,搭建起党代表发挥

作用的平台。

全区党代表在闭会期间发挥作用工作开展以来,围绕一个时期区委的中心工作,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党代表活动。比如:农村活动组巡视了永乐乡互助村温室葡萄生产、十里河镇新庄奶牛场、樱桃谷庄园、佳地庄园和冀东水泥厂、“一村一业”发展情况,结合新农村建设,对农

村工作、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工作进行座谈讨论。代表围绕农村的实际情况,对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工作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如对村级“两委”班子要进一步加强管理,尤其是要加强对“两委”干部的教育与管理。在机关活动组中,听取了区工商分局、农林局、卫生局党委党建工作汇报,以“如何进一步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工作,转变机关作风,树立服务意识、大局意识,为全区各项事业的发展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为主题,组织代表进行了座谈讨论。根据代表提出的加强软环境建设的建议,区委首先在机关党组织设置上和党组织隶属关系上进行了调整和理顺,并以《实施区直机关工作目标考核》为载体,将全区区直机关工作纳入目标考核范围,与单位评优和机关干部年度奖罚挂钩,增强了机关干部纪律约束力,调动了干部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较好地促进了机关作风建设。

三是强化职能,拓宽渠道,加快推进全区政治文明建设进程。

在积极组织代表开展活动之外,通过组织党代表参与区委有关重要会议或重要活动,使党代表监督和了解区委一些重大问题的决策过程,并在政策允许和职责范围内提出合理化建议,让代表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真正得到了落实。

组织代表参与区委全委会报告的审阅,并列席参加会议。区委在每次全会前,向部分代表下发区委工作报告征求意见稿,对代表提出修改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同时邀请部分代表列席会议,参与讨论。组织代表参与区管领导班子、区管领导干部测评和推荐工作。区委在组织对拟任职区管领导干部推荐时,都明确要求基层单位要有一定比例的党代表参加;在年度考核中,也要有部分党代表参加测评,并在测评后以谈话的形式征求代表意见。征求对区委常委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接受党代表的监督。区委每次在召开常委民主生活会前,都要征求党代表对区委常委班子及其本人的意见和建议,对代表提出意见进行认真梳理,并责成有关部门进行整改和落实。

立足六个坚持 突出六个到位伊春区发挥党代表作用工作稳步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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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扩大党内民主,改进执政方式,优化决策机制,夯实执政基础,伊春区委结合实际,科学谋划,积极探索,立足六个坚持、突出六个到位,使党代会闭会期间发挥党代表作用工作取

得明显成效。

一、坚持加强领导,把工作责任落实到位

为切实加强对党代会闭会期间发挥党代表作用工作的领导,伊春区委建立了三级责任体系,即:由区委书记任组长、部分常委任副组长、各街道党工委常务副书记及部分单位党组织负责人任成员的党代表发挥作用领导小组;由区委组织部长任主任,专职工作人员任成员的党代表常任制办公室;由区党代表民主推选的有责任心、组织能力强的28名科级干部担任组长、副组长的党代表活动小组。并明确了每个体系的责任分工,形成了领导小组亲自抓,常任制办公室经常抓,活动小组组长具体抓的工作格局。每个责任体系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党代表发挥作用工作,解决党代表发挥作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确保发挥党代表作用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二、坚持营造氛围,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位

为使广大党员群众充分认识发挥党代表作用工作的目的、意义,区委积极开展宣传和启动工作,搭建了三级宣传平台。一是搭建外部宣传平台。在办公大楼门前利用电子显示屏,以滚动字幕的形式,深入宣传党代表大会常任制的内涵以及发挥党代表作用工作的重要意义。为增强党代表开展工作的主动性,区委制定和下发了《伊春区党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发挥党代表作用实施方案》,对全区党代会闭会期间发挥代表作用工作进行全面规划和细致的安排。二是搭建内部宣传平台。全区各单位、各部门分别以召开会议、党员集中学习等方式,在本单位、本部门的内部开展宣传活动。三是搭建群众宣传平台。各社区充分利用展示板、橱窗、宣传栏等宣传阵地,积极开展党代表发挥作用相关知识的宣传,充分调动社区

广大群众参与和支持此项工作的热情。截止目前,利用各种宣传平台,共出板报500余期,制作条幅600余条,设立宣传橱窗24处,制作展示板18块,为党代表发挥作用工作顺利启动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坚持教育培训,把代表素质提高到位

为使党代表不断提高自身素质,更好地适应工作需求,区委健全了三级培训机制。一是健全全员培训机制。区委坚持每年对全区党代表进行一次集中培训,2007年8月22日,区委组织召开了全体党代表参加的培训会。围绕党代会闭会期间发挥代表作用的历史背景、发挥代表作用的重要性及必要性、党代表履行的职责、开展活动的主要内容和基本方法等方面进行了较为系统的培训,使党代表对发挥党代表作用工作有了明确的认识。二是健全专项培训机制。区党代会常任制办公室还围绕发挥代表作用的具体细节,举办专题讲座,坚持每季度对党代表活动小组的正、副组长进行业务培训,不断丰富党代表的业务知识,提高组长的履职能力。三是健全分组培训机制。由各党代表活动小组每月组织召开一次业务培训,针对本活动小组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着重加强履职能力方面的培训,不断提高调研视察的实际工作

水平。

四、坚持完善机制,把保障措施落实到位

为使党代表发挥作用工作得到有效保障,区委完善了党代表发挥作用的三级保障机制。一是完善制度保障机制。区委研究制定了党代表大会年会、党代表团(组)活动、党代表管理、党代表调研与视察工作、党代表提案建议和意见、党代表提案的处理和回复等14项制度,通过制度来规范和保障党代表发挥作用工作顺利开展。二是完善运行保障机制。为了使党代表发挥作用工作更加规范,区委设计了党代表发挥作用工作流程表,分18个步骤,安排党代表在每个阶段的工作任务,确保了每个步骤环环相扣、紧密衔接,充分体现了党代表发挥作用工作的科学性和严密性。三是完善人员经费保障机制。区委从各单位、各部门专门抽调了18名优秀干部,分别组成了党代表活动指导组、联络组和检查组,确保人员配备到位。区财政拨付专项经费,为党代表常任制办公室配备了电脑、打印机,印制了150个《代表证》和《党代表活动手册》,购买了办公用品,并解决了各活动小组开展活动的费用。

五、坚持搭建载体,把代表作用发挥到位

党代表发挥作用需要借助一定载体来体现,区委结合实际,经过认真谋划,重点开展了三项活动。一是开展调研视察活动。各党代表活动小组围绕8个重点调研视察课题,先后深入到62个部门和单位,召开座谈会36次,听取汇报76次,走访党员群众2000人次,找准了阻碍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突

出问题。共形成了12篇观点鲜明、操作性较强的调研报告,归纳整理出了21个较突出的问题,提出了详细的意见和建议。区委经认真分析和研究,采纳了15条建议。围绕创建优良经济发展环境课题,党代表活动小组建议区委从“端正政风行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入手,加快经济发展步伐。区委经认真研究,采取有力措施,解决了非公有制企业反映强烈的12个问题。目前,非国有经济各项增涨指标与同期相比明显提高;围绕“争创全市第一警”课题,党代表活动小组建议区委进一步提高交通治安防控能力,区委积极采纳,完善了交通治安监控系统。目前,各类案件发案率与同期相比明显降低,群众的安全感普遍增强;围绕新农村建设课题,党代表活动小组建议加大农村道路设施建设力度。区政府责成功之路有关部门切实解决农民行路难问题。目前,修建8公里农田路及1.6公里通村路的各项工作正在实施;围绕社区卫生服务场所建设课题,建议进一步加大社区卫生服务场所建设力度,区政府积极采纳,规范了原有的15个社区卫生服务站,新建3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满足了社区群众的就医需求。二是开展谏言资政活动。党代表活动小组就街道办事处贯彻落实省市十次党代会、区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如何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召开了谏言资政会,街道办事处有关人员结合自身工作详细了回答了党代表的提问,进一步增强了被谏言资政对象做好本职工作的自觉性。三是开展代表评优活动。为充分调动广大党代表发挥作用的热情,区党代表领导小组定期对党代表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考评。在考评过程中,采取听、看、问、测等形式,认真了解每位党代表在发挥党代表作用过程中的主要表现,对党代表所代表的广大党员群众开展满意度测评,激

发了党代表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第13篇:党代表工作室

第十四代表团党代表工作室组建任务

(沟南乡、驼梁景区)

拟组建2个工作室 省党代表(人): 市党代表(人): 县党代表(16人):

白还玉、姚永杰、师泽喜、杨慧珍、闫开元、张 进 白粉恋、闫秀林、邢喜喜、刘还清、杨先良、武俊康鲁建康、武计平、王成章、王乡镇党代表(79人):

张林光、李命文、韩军伟、王刘 慧、马彦娟、马年生、李喜和、刘晓光、杜银生白俊才、杨效平、岳慧珍、常星国、胡国华、韩效清岳舜德、张俊生、韩柱章、闫栓平、高明玉、申建军田凤海、田仁堂、田建云、白丽青、边双凤、孟巧蝉孟世平、白先堂、高玉林、张还寿、张换林、闫福明闫五笨、闫秀明、白云平、杨宪文、白秀娥、赵存槐王军伟、张文康、杨建荣、朱力军、田文林、王建云白大康、赵建国、姚命牢、周俊秀、高栓英、高建军周凤岐、高存康、高建勇、刘宪文、李林光、申维武杜变良、刘月连、李树平、杨爱堂、闫书英、段培良梁林海、白天成、徐柱芳、胡建英、白章奇、白书生白付平、杨四良、田变芳、王润娥、王隆和、刘月亮刘鹏仁

晋、张俊章、常志峰

第14篇:党代表工作手册

党代表工作手册

时间:2012.06.20 地点:党代表工作室 形式:接访 接待人员:古兰 提案内容:

建议党和政府加大培育扶持力度,把工青妇等群众团体、各类行业协会建设成“枢纽型”社会组织,为本领域的社会组织搭建交流合作平台、提供业务指导;在日常管理和服务中发挥骨干作用,并承担相关社会组织的业务主管职责,形成分类管理的社会组织工作平台。政府加快向“枢纽”以及通过“枢纽”向社会组织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定期向社会广泛征集服务民生的创意和项目,吸引更多的社会组织参与公共公益服务。

时间:2012.06.22 地点:实验室

形式:走访 走访人员:姜宝胜 提案内容:

实验室的老师经常接触化学药品及部分有毒气体,对于实验室教师,应该有适当补贴。 时间:2012.06.29 地点:党代表工作室 形式:走访 走访人员:丁伟 提案内容:

建议每个办公室有一台独立的电话,方便班主任与家长的沟通。每个大办公室一台电脑,10左右办公,办公室电脑紧张,还应为每位教师配笔记本电脑,方便教育教学。 校长答复:

每个办公室配独立的电话,开支较大,目前综合楼、幼儿园、学生宿舍、浴室、食堂都在承建中,教师暂用学校3811044这个公用电话,以上建设项目结束后,会首先考虑教师办公室电话及配备笔记本事项。

时间:2012.07.02 地点:党代表工作室 形式:走访 走访人员:马雪花 提案内容:

1、教师文娱活动太少。校长答复:

学校教师队伍庞大,组织活动难度较大,学校每学年组织运动会一次,再加上各类学生活动,教师分身乏术,而且学校也每学年发给各科级组一些经费,可以由各科级组自行组织活动,其它由老师们自由组织。

第15篇:党代表事迹材料

李光宇同志先进事迹材料

李光宇,男,1956年11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中学高级教师、永昌县政协委员、金昌市第四次归侨侨眷委员,现任永昌四中党支部书记。多年来,他率先垂范、以身作则,以高度的责任感和强烈的事业心,团结和带领全体党员干部职工,真抓实干,使学校成为全县教育战线上一颗璀璨的明星。他胸怀大局,乐于奉献,体现了一个共产党员的高尚品质。

一九七八年从事教育工作,长期担任高中、初中外语教学工作。曾荣获永昌县先进教育工作者;金昌市高中英语教学优质课大奖赛二等奖;金昌市先进教育工作者;2005年培养辅导的学生在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中荣获二等奖;在省级刊物上发表有关教育教学论文10多篇。

****年步入教学管理岗位,在永昌县职业中学先后担任教务副主任、教务主任、副校长、党支部书记、校长等职位。现为永昌县第四中学党支部书记的他,怀着对教育事业的无限忠诚和热爱,在教育这个平凡的岗位上,他已辛勤耕耘了三十三个春秋。他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把全部身心扑在教育教学工作和管理工作上,取得了突出的成绩,1998年荣获金昌市优秀教学管理人员;2003年12月荣获金昌市招生办招生自考工作先进个人;2005年被甘肃省评为“绿色学校”先进个人。受到了社会的广泛赞誉。

他深深懂得,作为共产党员带头人,要想使学校发展、充满生机和活力,就必须努力提高自身的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多年来,他十分注重学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学习先进的教育理论,时时刻刻关注学校教育教学的动态和趋势。认真学习,写下了十几万字的学习笔记和心得体会,为管理和教学打下了扎实的基础。在工作中,他勇挑重担,吃苦在前,时刻想教职工所想,急教职工所急。从不计较自己的得失。统筹安排各项工作,出色完成了各项任务。

正是在这人格力量的感召下,永昌四中逐渐形成了一支业务精湛、爱岗敬业、潜心科研、无私奉献的教师队伍。

他善于创造性的开展工作,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他注重常抓队伍建设,增强了党组织的向心力和凝聚力。他认为学校教育归根结底是教师在发挥作用,要使学校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高,抓好师资队伍建设是关键,要促进教师队伍建设,抓好干部党员队伍建设尤为重要。一是狠抓支部班子建设,增强党支部的凝聚力。坚持做到“四抓”,即:“学习理论抓读书,结合形势抓方向,形成专题抓讨论,针对倾向抓思想。”通过学习,提高了思想水平,提高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通过结合实际谈思想,谈学习体会,谈工作思路,谈工作要求,使班子成员思想统一,步调一致,形成合力。工作中,支部班子以身作则、顾全大局、不求名利,既提高了班子成员的组织纪律观念,又形成了积极主动,团结协作的优良工作作风。二是狠抓党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一个党员,就是一面旗帜”。他以抓好党员队伍建设为着力点,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开展了“三高一争”、“四基建设”活动,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党员的头脑,把胡总书记“七一”讲话精神、十七大精神贯彻落实到各项工作中来,要求党员立足岗位,扎实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为了充分发挥党员在学校教育改革中的带头作用,立足岗位,无私奉献,他要求党员教师每节课都要成为优质课,党员班主任所带班级要成为先进班集体。党员要做师德修养的带头羊,教育改革的排头兵,教学管理的引路人,真正成为群众的表率。由于党员发挥了先锋模范作用,成为教学工作中的中流砥柱,因而使各项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李光宇同志以此为座右铭,为了祖国的未来、永昌的教育事业履行着一个共产党员的神圣使命。

第16篇:党代表任期制

党代表任期制:探索中的进步与问题

2008年08月24日 10:46学习时报

2008年7月18日,中共上海市委九届四中全会召开,党代表列席市委全会。这不仅是上海市首次党代表列席市全委会,就全国省级党的委员会而言,也是第一次。

在此两天前,7月16日,新华社授权发布《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暂行条例》(以下简称《代表任期制暂行条例》)。这是党的历史上第一部党代表任期制条例。

在此九个月前,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把党代表任期制写入了党章。

在此二十年前,1988年,中国共产党在县级党代表大会试行党代会常任制,同时开始出现党代表任期制。

二十年,弹指一挥间,党代表任期制从试点走向推广、从制度条文走向新的大面积实践。

一、党代表任期制的历史合理性

一个政党是否实行党代表任期制,并无一定之规。世界上有众多政党,各有各的做法,均是各自情势所决定的。中国共产党长期以来并没有实行党代表任期制,后来强调这一问题,并在当下成为全党关注的热点问题,实是当代中国特定社会条件下的产物。

中国共产党是一个长期执政的党。党的传统优势是密切联系群众,但在长期执政的条件下,党的最大危险就是脱离群众。党代表任期制的一大优势就是众多的各级党代表可以成为党员群众与党代会、党的委员会的沟通桥梁,反映群众意愿的管道,成为代表群众监督权力机构的形式之一。因此,在刚刚发布的《代表任期制暂行条例》中,赋予党代表密切联系党员和群众的职责,同时规定其接受党员和群众的监督,以确保党代表在密切党群关系方面发挥特定作用。

中国共产党又是在政治体制中承担领导核心责任的党。中国政治体制的政治核心是中国共产党,各级人大、政协、政府及所属各部门均设有党的组织,各级决策机构人员,大多是共产党员,所谓“一个核心、三个党组(指人大、政府、政协各有党组)”的称谓是其简单写照。在此背景下,党内民主状况,党的重大问题决策,不可能不影响到政治体制的运作。如何监督领导层党员,监督其权力运作是否符合社会公义、符合人民利益,就是党的建设和整个社会的重大课题。党代表任期制虽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这一课题,但党代表对党的代表大会和委员会的监督,至少是从党的建设视角解决这一课题的方式、手段之一。

中国共产党又是一个具有七千四百多万党员的大党,其内部事务的管理,就其难度和复杂性而言,不亚于一个国家。在这种背景下,很多党内事务由全体党员直接参与是不现实的,只能通过代表参与。党代表任期制,意味着党代表在任期之内必须向选举单位的党员负责,并代表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管理。在过往的中国政治生活中,党代表只是在大会召开时起到讨论报告、选举领导机构的作用,大会闭会后便无声息,一般是常委会作为领导机构呈现在公众视野中。代表大会作为领导机构的作用体现不出来,党员的主体地位也表现不出来。因此,实行党代表任期制,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改善这种局面。特别是在参政议政方面,党代 1

表任期制确实在县级试点单位中体现出一定作用,是党员主体地位的折射。但在省级、直辖市,乃至全国代表大会,党代表参与重大问题讨论、决策方面,还有待于实践的检验,而上海的做法无疑是对新制度的检验。

二、党内民主制度建设的进展

党内民主包含有多方面的内容,但最主要的就是民主决策、选举、公开、监督等。党代表的职责和活动方式,牵涉到党内民主的多个方面,对党代表任期制如何规定,既是党内民主发育水平的体现,又是党内民主制度的构成部分。

按照《代表任期制暂行条例》,党代表的权利职责可归纳为四大类:一是选举权;二是介入重大问题决策过程;三是监督权;四是完成党代会或委员会委托的工作。这些权利与职责,反映了党代表参与党内事务的程度。应该承认,党代表权利职责明确化,是一种进步,比如,条例明确规定党代表在大会期间行使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规定向同级党代表大会或同级党的委员会就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规定对同级党委和纪律检查委员会及其成员进行监督,等等。尽管这些权利还需要有进一步程序规定来体现、保障,但毕竟给予代表以明确的权利,在适当的条件下这种权利就会转化为党代表的实际行动,其行动就有了“法规”的依据。当然,党代表的权利不等同于人大代表的权利,而是依据政党的特点设计的基本权利。

党代表的工作方式、活动方式,同样是党内民主制度的构成部分。在开会期间,代表可提出同级党代会职权范围内的提案,在闭会期间可以个人或联名方式,以书面形式提出相应提议;可通过参加座谈、列席会议等方式,对本地区重大决策和党内重要文件的制定,提出意见和建议;可以对本地区有关重大决策重要事项进行调查研究;可列席同级党委会全体会议并发表意见;可评议同级党委常委的工作等等。高度概括地讲,党代表基本工作方式就是三大类型:提案、议政、调查研究,在这些活动中实现对同级党委的监督。这些条例规定,丰富了党内民主的制度,有的规定(如提出议案)填充了党代表大会长期以来存在的和空白,是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管理的重大进步,对于形成党员参政议政、反映党员意愿的决策机制是一种探索。

三、进一步探索党代表任期制

从现有的制度规定和实践来看,党代表任期制还大有发掘空间。换句话说,还有一些空白需要填补,党内民主才能有实质性进展。

一是关于代表的职责权限。中国共产党党章规定,共产党员有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干部的权利。从法理上讲,各级党的委员会是由同级党代会选举产生的,党代表有权对其提出罢免或撤换的主张。但在实践中,却没有任何相关的具体规定,即使出现了不称职干部,一般党员想要罢免或撤换他,却找不到任何关于启动程序的规定,用大白话说,就是不知道谁负责受理关于罢免与撤换的提议,不知道应该怎样提出相关建议,怎样提出才算没有“违背组织原则”?而在党代表的权利与职责里,能否提出罢免与撤换的规定,亦无规定。在实际生活中,有的基层试点单位对于代表的罢免与撤换是有规定的,但层级较低。在全国使用的代表任期制条例中,如果对党代表权利规定能够完整地体现出党章的精神,将是对党内政治生活中的空白的一种弥补。事实上,有选举就有罢免,哪怕罢免在实际上极少发生,也应有相应的规定,以防万一出现问题而无可操作的程序,党章规定的权利也不至于虚化。

二是关于质询与询问。党代表能否有质询的权利?从理论上讲是不成问题的。在基层试点中,党代表质询委员会甚至书记的事也是发生过的。在这次公布的《代

表任期制暂行条例》中,涉及的主要是代表参政议政,提出议案、建议或意见等,而没有涉及质询问题。实际上,授权者向其授权的党的同级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及其成员提出质询、询问,是履行职责的必要方式,是监督被授权者的必要手段,是确保决策正确、不滥用权力的重要形式之一,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邓小平在1980年8月18日所作的《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讲话中,曾指出现行体制的主要问题是权力过于集中,而党代表任期制如果能够真正体现出代表的权利,如果针对重大问题决策与执行的质询(需指出,对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不等同于质询)权利真正实现,就是对权力过于集中的一种制约。因此,党内监督条例中才对党的委员会委员、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的质询与询问有相应规定。但对党代表的质询权利如何保障,却没有相关制度保障与规范。实际上,在监督机构监督同级主要领导较弱的情况下,党代表的质询也是一种可以弥补现行监督体制不足的做法。

三是关于监督党代表问题。党代表是党员选举产生的,一旦实行任期制,党代表也有一个能否真正反映选举人意志的问题。这里有几个问题值得关注:其一,党代表在投票表决、选举等事项中“代表”谁?从理论上说当然是代表选举单位意志,代表选举人意志,但在实践中却复杂得多,特别是在用人问题上,“代表”上级意志司空见惯。其二,党代表履职的表现,如何让广大党员知道?党代表在相关会议上的表现如何,提出了什么样的议案,提出了什么样的意见和建议,都需要让选举人知道,选举人才能判断其究竟代表谁、是否合格等。由此又决定了党代会需要进一步公开,党内事务进一步公开。其三,上述两个问题,都源于党代表是怎样产生的。如果代表是真正由选举产生而非形式主义的选举产生,代表自然就对选举人负责,把密切联系群众当作天职而非外来力量添加的义务,把代表选举人意志放在第一位。也就是说,党代表的活动、表现并不是孤立的,是由整个党内民主状况所决定的。

四是关于“联名”问题。《代表任期制暂行条例》规定可以“联名”方式向同级党的委员会提出属于同级党代表大会和党的委员会职权范围内的提议,那么由此产生一个问题:联名必有“串联”,不串联就不可能有联名。按照我们党的传统,一向是把内部某些人的“串联”视为非组织活动或小组织活动的,亦即非法的。实事求是地说,有些串联的确可以带来负面的结果,禁止也有一定的合理性。那么,什么样的串联是必须禁止的?什么样的串联属于正当联名?这是一个难以界定但又必须解决的问题,如不予以正视,正常的民主生活就难以开展。

我们期待着《代表任期制暂行条例》得到落实,并继续完善,以推动党内民主的发展,使党更好地代表最大多数人的利益和意志。(高新民)

第17篇:党代表会议

.党代表会议

党章第12条规定,“党的中央和地方各级委员会在必要时可以召集代表会议,讨论和决定需要及时解决的重大问题。代表会议代表的名额和产生办法,由召集代表会议的委员会决定。”按照上述规定精神,党代表会议,是指在中央和地方各级委员会任期内,根据工作需要召集的、由代表参加讨论和决定重大问题的会议。

规定党的中央和地方各级委员会在必要时可以召集代表会议,讨论和决定需要及时解决的重大问题,符合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是在党代表大会不实行代表常任制情况下,坚持和完善党代表大会制度的一种重要形式。

7.党代表会议的职权

党章第20条规定:“党的全国代表会议的职权是:讨论和决定重大问题;调整和增选中央委员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部分成员。调整和增选中央委员及候补中央委员的数额,不得超过党的全国代表大会选出的中央委员及候补中央委员各自总数的五分之一。”党的地方各级代表会议的职权党章没有作具体规定,原则上可参照执行党的全国代表会议的职权,主要包括:讨论和决定需要及时解决的重大问题;选举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的代表;调整和增选党的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部分成员,其数额不得超过经党代表大会选出的各自委员总数的五分之一。

8.党代表会议的代表名额及产生办法

党章第12条规定:“代表会议代表的名额和产生办法,由召集代表会议的委员会决定。”党章对代表会议代表名额及产生办法未作具体规定。但一般来说,代表会议的代表名额要少于党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按照党的全国代表会议的做法,代表会议的代表主要由三个方面的人员组成:(1)同级党委委员、候补委员、纪委委员;(2)不是上述委员会成员的同级党政部门、群众团体和下一级党政领导班子中的党员主要负责人;(3)各条战线的优秀党员代表。前面两个方面的人员可不经选举,由党的委员会确定为党代表会议代表即可。各条战线的优秀党员代表,名额由召开代表会议的党的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通常为党代表会议代表总数的三分之一左右),并分配给所属党组织,可以采取召开党代表大会或党代表会议或党员大会等方式选举产生。也可以由所属党委(工委)推选产生。推选的办法是:由所属党委(工委)组织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推荐,所属党委(工委)根据多数党组织和党员的意见确定代表人选并进行考察,报召开代表会议的委员会审查,由所属党委全体委员会议或工委扩大会议表决通过,报召开会议的党委批准。在优秀党员代表中,少数民族党员、妇女党员要有适当的比例。出席党代表会议的代表,都有表决权、选举权。

9.党代表会议的组织领导

根据党章的规定,党代表会议是党的中央和地方各级委员会在必要时召集的,所以召开党代表会议不必设主席团,会议的具体组织领导由党的委员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

10.党代表会议与党代表大会的区别

党代表会议与党代表大会的不同之处主要是:

(1)地位作用不同。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是党的最高领导机关,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是党的地方各级领导机关,党的各级委员会向同级党的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而党的代表会议只是在党的委员会任期内,遇有重要问题需要及时讨论决定时,由中央委员会或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召集的重要会议。

(2)职权不同。一是党代表大会听取和审查同级党的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报告。党代表会议没有这项职权。二是党代表大会选举同级党的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党代表会议只能调整和增选部分成员,并有一定数额限制。

(3)开会的领导机构不同。党代表大会成立大会主席团,作为大会的组织领导机构。党的代表会议不设主席团,会议的领导由党的委员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

(4)开会时限不同。党代表大会一般有时限规定。党代表会议在党的委员会任期内,根据工作需要召开,没有时限要求。

(5)代表的产生办法不同。党代表大会的代表必须由下一级党代表大会、党员大会或代表会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和差额选举办法选举产生。而党代表会议的代表产生办法是由召集代表会议的委员会决定。按照党内通常的做法,部分代表可以不经选举产生。

第18篇:党代表工作室

城北街道“党代表工作室”,是一座党群关系、干群关系的“连心桥”。随着功能的不断提升、机制的不断完善、服务的不断覆盖,该工作室已经成为了发挥党代表作用的新平台、推进党内民主的新实践、畅通群众诉求的新渠道,在推动城北发展、服务党员群众、凝聚党心民心、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做出了突出的贡献。

★访民情、听民声。每月设立党代表接待日,接待代表、接待时间和接待内容必提前7天告示,当日安排2名党代表在工作室坐班接访群众,倾听群众呼声,受理群众诉求,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直接答复,或转交部门,或汇报上级。定期开展党内民主恳谈活动,通报党内重要事项广泛听取意见,或针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进行专题恳谈,为党委科学决策提供依据。此外,要求党代表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开展调研,深入一线走访群众,形成报告服务发展。截至目前,该街道工作室共接待党员群众来访86人次,收集各类问题意见()个,已答复()个。

★接民诉、传民意。为了保障广大党员群众“有话向党说、有事找党帮”这一民主权益,该街道推出五项制度以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即来访接待首问责任制度、限时办结制度、服务承诺制度、情况报告制度、信息反馈制度。为提升代表履职能力,依托工作室定期开展党代表学习培训和履职交流,比如以季度为单位,召开专题分析会将代表接待党员群众和民主恳谈等途径掌握到的热点、共性问题,组织相关人员开展讨论,形成建议提交到街道党工委

研究解决,或形成提议提交到市常任办,由市常任办进行交办,督促解决。今年截至目前,召开专题民主恳谈和专题分析会合计()次。

★解民忧、暖民心。“党代表工作室”建设,使各级党代表实现了由“开会代表”向“全程代表”、“全能代表”的角色转变,进一步拓宽了党代表行使权力的渠道,在为民办实事、办好事方面发挥了较好成效。如今年年初,山马村有20多名党员群众陆续反映该村工业区由于流动人口众多所带来的服务管理难题,党代表为此召开了流动人口管理专题分析会,邀请相关部门人员参会,集思广益,各抒己见,最后梳理形成了关于建立山马社区流动人口“一站式”服务管理站的建议,直接促成了3月份服务管理站的正式揭牌、运行,也为广大群众办了一件大实事。截至7月底,该“党代表工作室”对党员群众反映意见建议已按规定全部反馈、办理完毕。

第19篇:党代表会议

兴源镇召开党代表视察调研会议

为了更好地推进党代表常任制试点工作,充分发挥党代表在任期内的党内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作用。兴源镇政府于9月26日上午,隆重地召开了党代表开展视察调研活动和党代表常任制培训的专题会议。兴源镇党政领导,市委组织部高峰、梁曦文及兴源镇市、镇两级的党代表共90余人参加会议。会议由兴源镇党委副书记梁福宝主持。 会上,兴源镇镇长穆琳宣读了《穆棱市试行乡镇党员代表大会常任制的指导意见》,主要指出了党代表常任制的总体要求,实施原则和主要内容。兴源镇副镇长宋宾宣读了《关于做好常任制试点乡镇2012年度党员代表大会年会的通知》,着重强调党代表年会的要求,为切实开好11月份的年会奠定基础。

随后兴源镇副镇长黄鹏公布了中共兴源镇第十八次党代表代表团名单、党代表视察调研活动分组情况、视察地点及车辆安排。党群办主任曹苓军详细说明了调查问卷、调查表的填写,并从党代表常任制的概念、由来和意义、《兴源镇党代表常任制实施方案》三个方面,针对与会的代表展开专题培训。

最后,请兴源镇党委书记唐嵩做重要讲话。唐书记首先强调了党代表常任制的重要性,并指出兴源镇承担试点任务,是市委的高度信任,需要市、镇两级党代表们能够高度

重视、认真落实。针对日后党代表工作有序展开提出了三点要求:

1、提高认识,明确党代表常任制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

2、把握重点,扎实稳步地推进党代表常任制试点工作;

3、注重细节,确保试点工作取得预期效果。

会议结束后各代表团负责人组织本代表团驱车前往各调研地点进行视察。

第20篇:党代表发言

党代表发言稿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大家好!

我是******公司***事业部***,今天能够在这里作为党员代表进行发言,我感到非常荣幸和无尚的光荣,作为一个有着二十三年党龄的老党员,我时刻牢记着党的帮助和教诲!非常感谢党组织及领导对我的信任和鼓励。我会把这份鼓励化为工作中进步的激情,把这份帮助化为党的事业献身的动力,把这份信任转化成为***公司奋斗的责任。我将严格按照共产党员的标准来要求自己,做一个优秀的共产党员,做一个对国家、对社会、对党有用的人。发言中有不足之处,敬请指正。

党的十九大以来,我对我们党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党政军民学,都要坚持党的领导不动摇。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把“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作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方略中的第一条。在谈到新时代党的建设时,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党的政治建设是党的根本性建设,决定党的建设方向和效果。保证全党服从中央,坚持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是党的政治建设的首要任务。这是对我们党历史经验的深刻总结,也是我们党在新时代新征程中必须牢牢把握的根本方略。 过去的五年,党和国家事业发生历史性变革、取得历史性成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最根本的原因就在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

指导思想是一个政党的精神旗帜。也是我作为新时代的一个共产党员担负的光荣使命,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团结带领身边党员和群众坚定不移听党的话、跟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最大的优势,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坚定不移跟党走是广大群众的初心,这个初心经历了历史和实践的有力检验,融入于广大群众的灵魂血脉。我们要牢牢铭记这份政治责任,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宣传好党的成就,传播好党的声音,阐释好党的主张,有力引导广大群众坚定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作为新时代的党员,我们要坚定信心,坚决拥护党的领导。

同样作为一个***人,我们也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把对党的忠诚带到工作中去,做好表率和模范带头作用,认真工作,踏实做人,把自己的工作当成奋斗的事业,为公司创造更多利润,为社会创造更多财富!

各位领导、同志们,新时代赋予我们重任,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一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以赤子之心回报党的信任和重托,为全面建设新中国小康社会、实现现代化强国梦而奋斗终生!

最后,祝大家工作顺利,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并提前祝愿大家新年快乐!

谢谢!

青岛***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8日

《党代表活动方案.doc》
党代表活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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