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支部:
同志(男/女),岁,族,系中 共(预备/正式)党员,身份证号,
请编入党支部过组织生活。该同志的党费已经交到年 月。
盖章
年 月 联系电话:
日
共青团组织关系介绍信
___________ 团委(支部):
我校共青团员____________同学因_____________,现将其团组织关系转入你处,其团费已交至______年_______月,请接洽
团字第号
共青团思南三中委员会
年月日
共青团组织关系介绍信
___________ 团委(支部):
我校共青团员____________同学因_____________,现将其团组织关系转入你处,其团费已交至______年_______月,请接洽团组织关系。
团字第号
共青团思南三中委员会
年月日
毕业生转组织关系介绍信(出省)温馨提示
一、请要求学生将组织关系介绍信中所需要的信息填写完整准确,尤其是组织关系去处。
二、党员的联系方式填2个:学生党员本人的和父(母)或家庭的联系方式,确保可以随时联系到本人。
三、学生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联由接收单位寄回或传真至学生所在学院,因此请务必要填写详细通讯地址和精确传真号码。
四、为了避免拥堵,现将毕业生转组织关系介绍信(出省)的时间安排如下:
6月27日:商学院、政法学院、教育学院、机建学院、化环学院
6月28日:人文学院、艺术学院、物信学院、数计学院、医学院、生科院、体育学院
6月29日:外语学院、现艺学院、高职院、高尔夫学院
如学生因特殊情况未能在安排时间内办理组织关系转接手续,请于29日以后办理。
ps: 提示一下:本院党员关系转接是6月27日全天。湖北省外的学生党员除了在学院找石老师盖章以外,还要到行政楼8楼组织部盖章才行,请省外学生千万注意!
组织关系介绍信
一、《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的填写作用
1、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一式三联,每联右上角的序号由转出地党组织填写。
2、党员基本情况及党员联系电话或其他联系方式,由党员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负责如实填写;党员原所在基层党委通讯地址等相关信息,由党员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的上一级党委负责填写或刻制固定条章签印;落款处不填写转出地党组织名称,按照接转党员组织关系的权限,清晰加盖公章即可。
3、回执联仅在转出党员组织关系和最终接收党员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的上一级基层党委之间使用,不层层回执。实行回执制度后,在全国范围内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的权限不变。转出地党组织在收到接收地党组织的回执联后,将其粘贴在存根联的“贴回执联处”备查。
4、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实行回执制度,转出党员组织关系的党组织在该党员未到接收地(单位)党组织接转组织关系前,负有管理责任。
二、《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的印制
1、《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中央直属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组织 1
部,国资委党委、中央各金融机构党委组织部,铁道部政治部,民航总局党委组织部,解放军总政治部组织部,按照中央组织部制定的统一规范式样印制,通过组织系统发放。市(地、州、盟)级党委组织部经上一级党委组织部授权,也可以按照统一规范式样印制。
2、《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统一使用A4纸张印制,规格为210mm×297mm。
3、《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标题使用华文中宋体二号字加粗,存根和回执联标题使用华文中宋体小二号字加粗,正文使用仿宋体小三号字,备注使用仿宋体小四号字。
4、《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存根联边框为166mm×44mm,介绍信联边框为166mm×110mm,回执联边框为166mm×42mm。
(加盖骑缝章)
中国共产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联
注:回执联由接收党员组织关系的基层党委在接收党员后一个月内邮寄或传真至党员原所
在基层党委。
附件一:《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第
一、二联)填写说明:
(加盖骑缝章)
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介绍信》抬头填写说明:
一、转往省外党组织和中山市党组织的填写要求
转往省外的党组织和中山市党组织,此处统一填写“中共肇庆市委
组织部”。(注:这部分同学领到介绍信后要到肇庆市委组织部组织一科进行转接,地址:天宁北路80号市委大院4号楼四楼414室,电话:0758-2220341)
二、转往省内其他城市党组织的填写要求
1.转到省内的其他高等学校的,填写“对方高校名+党委组织部”(例如:“华南理工大学党委组织部”)。
2.转省内其他各地市(除中山市)党组织(包括政府、事业、企业单位),转到该市委组织部或直接到该市下属各县、市、区委组织部(例如:要转往“花都区xxx小学”,此处应填写“中共花都区委组织部”)。
三、转往肇庆市内其他单位党组织的填写要求
1.转到肇庆市内的各县(市、区)的政府部门及企事业单位的,可直接转到该县(市、区)委组织部或高新区党群办,再由所属的组织部门转到具体单位的党组织(例如:要转往“四会市检察院”,此处应填写“中共四会市委组织部”;要转往“怀集县xx镇xx村委”,此处应填写“中共怀集县委组织部”)。
2.以下单位的组织关系隶属市直工委,如要将组织关系转到以下单位,此处可直接填写该单位党组织名称(例如:要转往“肇庆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此处填写“肇庆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其他未设党委的单位,此处填写“肇庆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肇庆市纪委机关党委 、肇庆市人大机关党委、肇庆市政协机关党委、肇庆市政法委机关党委、肇庆市委老干部局机关党委、肇庆市检察院机关党委、肇庆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机关党委、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党委、肇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党委、肇庆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党委、肇庆市直私营企业党委、广东电网公司肇庆供电局党委、广东省石油企业集团肇庆公司党委、移动通信肇庆分公司党委、肇庆市电信局直属机关党委、肇庆市邮政局直属机关党委、肇庆医学高等专科学院党
委 、广东省地矿局七一九地质队党委、广东九三三地质队党委、肇庆市委党校党委、肇庆市供销社党委、鼎湖地质疗养院党委、西江林业局党委、肇庆学院党委、西江航道局直属机关党委、肇庆市海事局机关党委、肇庆市公路局机关党委、肇庆市公安局党委、肇庆市民政局直属机关党委、肇庆市发展和改革局直属机关党委、肇庆市水利局直属机关党委、肇庆市科技局直属机关党委、肇庆市总工会直属机关党委、肇庆市经贸局直属机关党委、肇庆市财政局直属机关党委、肇庆市交通局直属机关党委、肇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党委、肇庆市旅游发展局直属机关党委、肇庆市建设局直属机关党委、肇庆市城乡规划局直属机关党委、肇庆市农业局直属机关党委、肇庆市林业局直属机关党委、肇庆市市政管理局直属机关党委、肇庆市外经贸局直属机关党委、肇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直属机关党委、肇庆市卫生局直属机关党委、肇庆市计生局直属机关党委、肇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直属机关党委、肇庆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直属机关党委、肇庆市委宣传部直属机关党委、肇庆市教育局直属机关党委、肇庆市司法局直属机关党委、肇庆市国家税务局直属机关党委、肇庆市地方税务局直属机关党委、肇庆市人事局直属机关党委、肇庆市府办直属机关党委、肇庆市委办直属机关党委、肇庆市国土资源局机关党委、肇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机关党委、肇庆市农业学校党委、肇庆科技职业技术学院党委、肇庆市高级技工学校党委、肇庆市工业贸易学校党委、肇庆中学党委、肇庆医学专科高等学校党委
3.转往市内组织关系隶属于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资委)的一些厂矿企业的,此处填写“肇庆市国资委党群科”。
4.转往肇庆市人才服务中心的,此处填写“肇庆市人事局直属机关党委”。
5.确实不清楚对方组织关系隶属,此处填写“肇庆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来进行转接。
篇一:党组织关系转移介绍信 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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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联
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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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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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基层党委。 第三联 注:回执联由接收党员组织关系的基层党委在接收党员后一个月内邮寄或传真至党员原所
《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的填写
使用说明
1、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一式三联,每联右上角的序号由转出地党组织填写。
2、党员基本情况及党员联系电话或其他联系方式,由党员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负责如实填写;党员原所在基层党委通讯地址等相关信息,由党员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上一级党委负责填写或刻制固定条章签印;落款处不填写转出地党组织名称,按照接转党员组织关系的权限,清晰加盖公章即可。
3、回执联仅在转出党员组织关系和最终接收党员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的上一级基层党委之间使用,不层怪回执。实行回执制度后,在全国范围内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的权限不变。转出地党组织在收到接收地党组织的回执联后,将其粘贴在存根联的“贴回执联处”备查。
4、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实行回执制度,转出党员组织关系的党组织在该党员末到接收地(单位)党组织接转组织关系前,负有管理责任。
篇二:转党组织关系介绍信样表 第一联
(加盖骑缝章)
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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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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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联
第三
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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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填写样本) 附件1: 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填写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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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盖骑缝章) 第一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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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联 第二联
第三联
篇四: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样表)[1] 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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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回执联由接收党员组织关系的基层党委在接收党员后一个月内邮寄或传真至党员原所在基层党委。
篇五:转党组织关系介绍信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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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
联
(加盖骑缝章)
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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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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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联
第三
联
注:回执联由接收党员组织关系的基层党委在接收党员后一个月内邮寄或传真至党员原所在基层党委。
篇六: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转接相关要点
一、党员组织关系的凭证以及开具条件
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意见》(中组发[2004]10号)规定:党员外出地点、时间相对固定,且外出时间6个月以上的,一般应开具介绍信;党员外出时间6个月及6个月以内的,一般应开具党员证明信;党员外出地点、时间不确定的,一般应当持有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党员短期外出开会、学习、考察等,时间在3个月以内,无需证明党员身份的,可不开具党员组织关系凭证。
二、介绍信的填写和使用
中央组织部《关于印发和修订式样的通知》(组通字[2006]45号)规定:
1.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一式三联,每联右上角的序号由转出地党组织填写。
2.党员基本情况及党员联系电话或其他联系方式,由党员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负责如实填写;党员原所在基层党委通讯地址等相关信息,由党员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的上一级党委负责填写或刻制固定条章签印;落款处不填写转出地党组织名称,按照接转党员组织关系的权限,清晰加盖公章即可。
3.回执联仅在转出党员组织关系和最终接受党员组织
关系所在党支部的上一级基层党委之间使用,不层层回执。转出地党组织在收到接收地党组织的回执联后,将其粘贴在存根联的“贴回执联处”备查。
4.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实行回执制度,转出党员组织关系的党组织在该党员未到接收地(单位)党组织接转组织关系前,负有管理责任。
三、填写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党员证明信的要求
根据中央组织部1977年下发的《关于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手续的通知》要求,组织部门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要使用统一式样的“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用毛笔或钢笔填写,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应在介绍信上注明有效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党员证明信必须加盖公章,并在介绍信、证明信及存根连接部位加盖骑缝章。
四、在全国范围内相互直接转移和接收党员正式组织关系的权限的规定
根据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意见》(中组发[2004]10号)和其他有关文件的规定,在全国范围内可以直接相互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的党组织是: 1.县级及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党委组织部。
2.省、自治区、直辖市直属机关党(工)委组织部,党委各工作委员会组织部(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组织部(处)。
3.中央直属机关各部门、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及中央一级人民团体的机关党委。
4.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组织部及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的境内企业党委(直属党委)。
5.中央各金融机构党委组织部及各金融机构的省级分支机构(或派出机构)党委、直属单位党委。
6.铁道部政治部组织部及铁道部各铁路局党委,部属各公司、各铁路分局及分局级公司党委。
7.民航总局党委及民航总局直属的各地区管理局、空警总队、企业、事业单位党委。 8.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及兵团各师党委。
9.中国人民解放军师(旅)或相当于师以上政治部或其组织部门。
另外,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手续的有关通知中没有规定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的党委组织部门可以在全国范围内直接转移党员组织关系。高等院校和中等专业学校的组织关系应该根据其归属关系,通过市委组织部或者省委教育工委进行转接。
五、在本省范围内相互直接转移和接收党员正式组织关系的权限的规定
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简化在本省范围内转接党员组织 关系手续的通知》(闽委组通[2004]31号)规定,在本省范围内,各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机关、企业、学校、科研院所等党的基层委员会(不含企业、大专院校的分党委),可直接相互转接党员组织关系。
六、高校毕业生党员如何转移党员组织关系?
中央组织部组织局2005年编印的《党员组织关系管理手册》解答如下:
高校毕业生党员,已经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所去单位党组织;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的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按国家有关规定选择将户口两年内继续保留在原就读学校的,也可将党员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就读学校的党组织,原就读学校党组织要承担对其教育管理的责任,党员本人要主动与原就读学校党组织保持联系,按规定缴纳党费。其他各类学校毕业生党员的组织关系可参照此办法管理。
七、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党员如何转移党员组织关系? 中央组织部、人事部、解放军总政治部《关于加强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组通字
[2004]13号)要求,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党员组织关系的转接办法是: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党员所在部队师、旅级 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或其组织部门,将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转往安置地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党员本人携带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在规定时间内到安置地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办理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手续。安置地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在党员报道时,要根据党员的居住、就业情况,逐一落实党员组织关系。对已就业的党员,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入就业单位党组织或居住地街道社区党组织;对未就业的党员,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入居住地街道社区党组织管理;对流动性大的党员,可按照流动党员管理办法管理。
八、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可以由人代办吗?
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是个严肃的问题,原则上应该由党员本人亲自办理,这也是一个党员党性的体现。但是如果党员因为身在外地或其他的困难,不能亲自办理转接手续的,在实践中,可以委托亲人朋友携带转组织关系党员的介绍信、身份证复印件以及代办人本人身份证,代为办理组织关系转接。
九、对无正当理由,长期不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怎么处
理?
中央组织部《关于严格执行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手续的意见》(中组[1980] 54号)规定:对那些没有正当理由,长期不转移组织关系,不按指定单位去报到的党员,应该给予严肃的批评和教育,限期报到。经过教育,如果仍继续把党员
关系留在自己手中,不交给转往单位党组织,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视其情况,有的要给予党纪处分,有的要按党章规定,以自行脱党论处。
十、如何处理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或党员证明信丢失的问
题?
党员应妥善保存自己携带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或党员证明信。根据中组部1977年下发的《关于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手续的通知》的要求,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或党员证明信一旦丢失,党员要及时向所在单位的党组织或最后办理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委组织部门报告。党组织应对丢失情况进行审查,如确系本人不慎丢失,可由最后办理转移组织关系的党组织予以补转,并立即通知接受单位党组织,原介绍信或证明信作废。接转单位在接转时,要对介绍信、证明信进行认真审查核对。对丢失介绍信、证明信的党员,应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还应给予适当的党纪处分。
十
一、如何处理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和党员证明信过期的问题?
不按期转移组织关系是组织观念淡薄的表现,也是党的纪律所不允许的。对于过期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或证明信,要调查了解,弄清原因,分清责任。对于无正当理由,不及时转接组织关系,导致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或党员证明信过期的,应给予严肃的批评和教育。其中超过6个月不参
加党的组织生活的,要按照党章规定作自行脱党处理。如系经办人工作不慎造成的,要对经办人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过期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或党员证明信作废,由开出介绍信的单位另行补转。
十
二、对违反有关规定开具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接收单位党组织可以拒收吗?
中央组织部《组工通讯》(1998)第8期的解答是:党组织应严格执行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的有关规定,切实加强对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的管理。对违反有关规定填写或开具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接收单位党组织可不予接收,并退回开具单位的党组织。
篇七: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样本 附件4 《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填写说明及样本
一、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一式三联,第一联为存根联,学校党委组织部留存;第二联为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党员本人携带。第三联为回执联,由接收党组织回执学校党委。
第一联、第二联要逐项填写,特别是第二联在书写上要求字迹工整,不得涂改;第三联不需填写。
二、第二联第一行内容:具有转接组织关系权限的所属党组织全称,参照附件三《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具体办法》填写。
三、第二联中“党员基本情况及党员联系电话或其他联系方式”,由党员所在党支部负责如实填写;“党员原所在基层党委通讯地址”,由学校党委组织部刻制固定条章签印,统一填写。
四、第一联、第二联“落款时间统一填写”2010年7月1日。“第 号”,组织关系介绍信序列号,暂不填写,待组织部核准后统一填写。
五、第二联“党费交纳时间”统一填写2010年6月。
六、第二联“(有效期 天)”内容按照区域去向填写:
1、组织关系转往区内单位的有效期填写 30 天。
2、组织关系转往区外单位的有效期填写 90 天。 《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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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盖骑缝章) 第一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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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第二联
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联
注:回执联由接收党员组织关系的基层党委在接收党员后一个月内邮寄或传真至党员原所在基层党委。 第三联
《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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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盖骑缝章) 第一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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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第二联
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联
注:回执联由接收党员组织关系的基层党委在接收党员后一个月内邮寄或传真至党员原所在基层党委。 第三联
《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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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盖骑缝章) 第一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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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第二联
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联
注:回执联由接收党员组织关系的基层党委在接收党员后一个月内邮寄或传真至党员原所在基层党委。
组织关系(介绍信)接转工作相关说明及要求
二、组织关系介绍信种类(省外、省内、校内三种)以及接转:
1、校内接转:适用于内部职工变动、学生保研、考研(内部)
2、校外省内接转:用于学生毕业、职工上学或者调动等
接转程序:学生毕业:学院——新单位
3、省外接转:用于学生毕业、职工上学或者调动等
接转程序:学生毕业:学院——新单位
4、调入:用于所有进校的学生和教工党员 接转程序:学生:原学校(本科)——组织部——新学院(研究生)
调进职工:原单位——组织部——新单位(省外的用外省介绍信、省内的用省内介绍信)
三、转接操作步骤
1、三种不同情况开出相应的介绍信。
(1)如果党员转往该党委下属的其他支部,则开出从党委到转入支部的介绍信;
(2)如果党员转往市内其他党委,则开出从所在党委到转入其他党委的介绍信,党员持介绍信,到转入党委办理;
(3)如果党员转往市外有关单位,则开出从党委到市委组织部的介绍信。党员持党员开出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到市委组织部,开出从市委组织部到市外相应有转接权限党委组织部门的介绍信;
2、党员开出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到出从组织部门到转入党委的组织关系介绍信;
3、党员持市外有转接权限党委组织部门介绍信到转入党委,该党委根据介绍信情况,开出从党委到转入支部的介绍信;
4、党员持转入党委开出的介绍到转入支部报到。
四、转接要求
1、应转即转原则:按学校党委要求所有毕业生党员务必在离校前办理接转手续,党员应及时转移党组织关系,,最迟不得超过当年6月28日(学校放假)前。对过期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组织部门要调查了解。
2、接转回执及期限:市内10天,省内30天,最长为90天(学生考外校研究生等情况另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由党员自己携带,学生组织关系到新单位接转盖章后由所接收的党委把介绍信回执填写完整并盖章后寄回到(三峡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党委办公室),这
六、组织材料归档:毕业生党员的组织关系材料通过学工系统全部归学生人事档案。
七、毕业生还未转正的预备党员要记住自己的转正时间,及时向所属支部提出转正申请。
八、规范组织关系介绍信的落款:
落款应为开出单位党委(党总支),这样有利于回执的寄回和收取、存档。
委托书格式:见附件党组织关系接转委托书
中共三峡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委员会
二O一四年五月
l 在全国范围内直接接转党员组织关系的党组织是:
(1)县级及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党委组织部;
(2)中央直属机关各部门、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及中央一级人民团体的机关党委;
(3)省、自治区、直辖市直属机关党委(工委)组织部;
(4)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各工作委员会组织部(处);
(5)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政治部、各农业师(管理局)政治部(处);
(6)中国人民解放军师(旅)或相当于师以上政治部或其组织部门;
(7)民航系统的民航总局组织部和总局直属机关党委;
(8)铁道部部属各公司、各铁路分局及分局级公司党委;
(9)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的境内企业党委(直属党委);
(10) 省(自治区、直辖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组织部(处)。
2在全省范围内直接接转党员组织关系的党组织:
(1)各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
(2)党政机关、国有大中型企业、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等党的基层委员会(不含企业、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的分党委);
(3)党的关系实行垂直管理的系统所属基层党委
篇一: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第*号
___________________同志系中国共产党(预备/正式)党员,
组织关系由___________________转到____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
(贴回执联处)
(加盖骑缝章)
篇二: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第*号
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同志(男/女),_____岁,______________族,系中国共产党(预备/正式)党员,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由___________________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请转接组织关系。该同志党费已交到__________年_____月。
(有效期天)
(盖章)
**年**月**日
党员联系电话或其他联系方式:
党员原所在基层党委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
邮编:
篇三: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第*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同志的党员构造干系已传达我处,特此复兴。
(盖印)
**年**月**日
包办人:
关联德律风:
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修订式样(按100:86缩印):
党
员
介
绍
信
存
根
第 号
___________________同志系中共(预备/正式)党员,
组织关系由___________________转到___________________,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年 月 日
第
一
联
(贴回执联处)
(加盖骑缝章)
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第 号
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同志(男/女),_____岁,______________族,系中共(预备/正式)党员,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由___________________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请转接组织关系,介绍信《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该同志党费已交到__________年_____月。
(有效期 天)
(盖章)
年 月 日
党员联系电话或其他联系方式:
党员原所在基层党委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 邮编:
第
二
联
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联
第 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同志的党员组织关系已转达我处,特此回复。
(盖章)
年 月 日
经办人: 联系电话:
第
三
联
注:回执联由接收党员组织关系的基层党委在接收党员后一个月内邮寄或传真至党员原所在基层党委。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组织关系介绍信(存根)
西安育才青字第号
团支部同学,因将组织关系转出(团费缴至年月)。团籍档案。
共青团西安市育才中学委员会
年月日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组织关系介绍信
西安育才青字第号
共青团委员会:
兹有我校同学,因毕业就业前去你处,现将组织关系接转你处,(团费缴至年月),望贵处给予接洽。
共青团西安市育才中学委员会
年月日
双高集团组织关系转接流程
一、市外转入 开具纸质介绍信:
介绍信抬头为:北京市国资委党委组织部
介绍信中由 xx党组织去中共北京双高国际人力资本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
支部接到纸质介绍信后,在e先锋进行如下操作: 1.支部管理员登录“党员E先锋”,在【组织关系转接】中点击【市外转入】,根据党员手持介绍信上的内容录入相关信息,也可拍照上传介绍信照片以供上级党委审批。
2.发起转接后注意关注转接详情,待区(工)委或者具有转出市外办结权的党组织同意后党员转入成功。
二、转出市外
先由支部管理员登录e先锋进行操作,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支部管理员登录“党员E先锋”,在【组织关系转接】中点击【转出】选择要转出的党员,点击【下一步】,选择“转出市外”,录入目标组织后点击【确定】,开具介绍信完成组织关系转接申请。
2.发起转接后注意关注转接详情,党员待区(工)委或者具有转出市外办结权的党组织同意后,联系办结组织获取打印版介绍信到目标党组织报到,原基层党委在收到介绍信回执后在系统中录入回执,完成本次转接。
市外转出e先锋流程走完后,党员个人去fesco集团党委办理纸质介绍信。
联系人:刘晓光 党委工作部
北京外企服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广渠路18号世东国际B座14层
电话:67771175
三、市内转接(内部调动)
1.支部管理员登录“党员E先锋”,在【组织关系转接】中点击【转出】,选择要转出的党员,点击【下一步】,选择“市内转接”或“内部调动”,录入目标党支部名称进行模糊匹配或者输入目标党支部编码(在【支部概况】中查询)进行查询,
点击【确定】,开具介绍信完成组织关系转接申请。
市内接转在e先锋操作,务必填到各支部名称或代码,具体为下图:
支1:集团职能部门、乐相、志远 支2:志信 支3:测评 支4:精诚兴 支5:志信派遣
证明
兹有我街道居民XX,申请将党组织关系转往XXXX党支部,现由其本人到XXX人才交流中心提取入党相关材料。 特此证明。
XXXXXXXXXXXXXXX
2013年2月17日
内蒙古民族大学毕业生转党组织关系说明
1.毕业生党员如何转移党员组织关系?
根据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意见》(中组发〔2004〕10号,见附件1)规定,毕业生党员,已经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所去单位党组织;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
毕业生党员离校时,需要亲自将党员组织关系一并转出。无特殊原因,毕业生党员不得将组织关系留存学校。
(1)对于工作或学习单位已落实的毕业生党员:
凡党员所去单位已建立党组织的,应当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单位党组织;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应当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单位所在地或其居住地党组织,也可以转移到行业主管部门党组织。或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
(2)对于毕业后去向待定的毕业生党员:
暂时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党员,应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或父母工作单位党组织或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但在转移组织关系前一定与转入单位联系协商,经同意后方可转入。
总之,毕业生党员应从思想上高度重视组织关系转移,在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前一定要向用人单位咨询清楚开往何处。
(3)户档保留学校的毕业生党员的组织关系如需保留在学校,须党员持户档保留协议向院党总支申请,并填写《毕业生党员党组织关系保留申请表》(表样见附件2),但留存的时间最多不得超过其户档保留学校的时间。未经办理任何手续无故将组织关系留存在学院或留存时间超过申请保留时间者,由此所造成的后果由党员本人负责。
2.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的程序是什么?
转出程序为:
(1)经本人向所在党总支申请,批量办理的由党总支统一填报“组织关系介绍信转接表(电子版)” (提供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身份证号、联系电话、转入单位、开往何处、党费缴纳截止日期、转出党总支、身份类别等信息,具体填写要求详见附件3),零散办理的由党总支组织委员开具组织关系转接介绍信到校党委组织部;
(2)校党委组织部再开具介绍信;
(3)逐级接转到你所要去的单位党组织。
3.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的有效时间是多长?
《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开出后有效时间最长一般不超过三个月,毕业生党员应在规定的有效期内去所去单位党组织办理接转手续。
我校开出的有效期为30天。
4、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应该怎样转接和携带?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须由党员本人携带,到组织关系接收地或接受单位党组织报到并接转组织关系,不得将组织关系介绍信直接邮寄给接收地或接收单位党组织。
组织关系接转——办事指南
2009-3-24 19:14:49来源:江西人才人事网点击:
1、党组织关系接收程序:
(1)省内各省直厅、局党委转出:直接开至“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机关党委”(去向为江西省人才流动中心);
(2)省内设区市及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转出:先开至“中共江西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组织部”再转开至“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机关党委”(去向为江西省人才流动中心)。
2、党组织关系转出程序:
根据党组织关系的转入单位情况并按中组部规定办理组织关系转出手续。
咨询电话:0791-637194
4组织关系接转——服务流程
2009-3-24 19:16:28来源:江西人才人事网点击:
1、党组织关系接收程序:
组织关系接转——注意事项
2009-3-24 19:18:50来源:江西人才人事网点击:
各流动党员:
1、人事代理人员可将党组织关系转入省人才中心挂靠,也可转入工作单位所在党组织;
2、党组织关系挂靠人员,应按时到省人才中心交纳党费;
3、登录→党员之家,积极参加组织生活;
4、档案转出,应及时转出党组织关系。
组织关系接转——常规问题
2009-3-24 19:19:31来源:江西人才人事网点击:
我的档案在学校,可否将党组织关系转入你中心?
答:不能,省人才中心接收委托中心人事代理的流动党员党组织关系。
中转党组织关系的“中共江西省直属机关工委组织部”在什么地方?
答:在南昌市豫章路,中共江西省委大院内。
我要转出档案并终止人事代理关系,党组织关系还能继续挂靠吗?
答:不能,应将党组织关系转入工作所在单位或档案接收单位所在党组织。
我组织关系挂靠贵中心,怎样参加党组织生活?
答:由于广大流动党员工作地点的分散性和流动性的特点,省人才中心主要是在网上“流动党员之家”中组织流动党员开展组织生活,请广大流动党员积极参与。
组织关系挂靠贵中心,党费是怎么收取的?
答:省人才中心按4元/月收取党费。
《流动党员活动证》制度的内容有哪些?
答: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劳动力在产业间转移和地区间流动日趋广泛,外出务工经商和人才流动中的党员越来越多,流动的范围越来越广。近几年来,各地在流动党员管理方面作了有益的探索。中央组织部1994年1月下发了《关于加强党员流动中组织关系管理的暂行规定》。为了进一步改进和加强流动党员管理,根据党的十四届四中全会决定精神,本着有利于党员合理流动,有利于党组织管理,有利于党员发挥作用的原则,现就试行《流动党员活动证》制度,通知如下:
一、《流动党员活动证》的适用范围
《流动党员活动证》适用于短期外出(6个月以内),或长期外出但暂时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
《流动党员活动证》是流动党员参加党的活动的凭证。党员可持证在外出所在地或单位党组织(基层党委、总支或支部,下同。)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交纳党费,但不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流动党员活动证》的制发
《流动党员活动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按中央组织部制定的统一式样印制,印制点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确定,并加强管理。《流动党员活动证》由基层党委加盖印章后登记发放,农村由乡镇党委发放,城市分别由机关党委(工委)、企事业单位党委和街道党委(工委)发放。《流动党员活动证》应妥善保管,不得私自涂改,不准将其用于使用范围以外的其它活动,如有遗失应及时向签发单位党组织报告。
三、《流动党员活动证》的使用
试行《流动党员活动证》制度的目的是加强流动党员的管理。党员原所在党组织和外出所在地党组织,要本着对党负责的态度,认真做好工作。
原所在党组织应做到:(1)对外出党员进行教育并提出要求,按规定登记发放《流动党员活动证》。(2)通过适当方式与党员继续保持联系,了解党员外出后的思想、工作情况,及时向外出党员通报党组织的重要情况。(3)党员返回后,认真查验《流动党员活动证》内记载的有关内容,详细了解党员外出期间的表现。党员外出后不按规定将《流动党员活动证》交外出所在地党组织,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的,按党章有关规定办理。
外出所在地党组织应做到:(1)对持有《流动党员活动证》的外来党员,验证后及时接收并将其编入党支部、党小组,同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不得借各种理由拒绝接收。(2)安排他们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和其它党内活动,收缴党费,并分配他们做适当工作。(3)认真填写《流动党员活动证》内有关内容。
流动党员应做到:(1)外出前向所在党支部报告。(2)外出后及时将《流动党员活动证》交给外出所在地党组织,
接受外出所在地党组织的教育管理。(3)外出期间按照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积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按规定交纳党费,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4)外出返回后,及时将《流动党员活动证》交党组织查验,如实向党组织汇报外出期间的情况。
各级党委要加强对试行《流动党员活动证》工作的领导,县(市)委要认真抓好落实。党委组织部门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加强具体指导。在试行过程中,各地要及时研究解决流动党员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尽快建立起流动党员管理的正常秩序。
本制度自1995年7月1日起执行。有关事宜由中央组织部负责解释。
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存根
年第号
同志因工作需要调
到工作,请校工会将会员关系转去。
会费交至年月
经办人签字:
年月日工会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年第号校工会: 同志因工作需要由调到工作,请将会员关系转去。 会费交至年月经办人签字:(公章) 年月日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样本
第 号
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同志(男/女),_____岁,______________族,系中共(预备/正式)党员,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由___________________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请转接构造干系。该同志党费已交到__________年_____月。
(有效期 天)
(盖印)
年 月 日
党员关联德律风或其他关联方法:
党员原地点基层党委通信地点:
关联德律风: 传真: 邮编:
第
二
联
中国共产党党员构造干系介绍信回执联
第 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同志的党员构造干系已传达我处,特此复兴。
(盖印)
年 月 日
包办人: 关联德律风:
第
三
联
注:回执联由接管党员构造干系的基层党委在接管党员后一个月内邮寄或传真至党员原地点基层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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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组织关系介绍信要求:
1、正式党员仅领取介绍信,党员材料已入学生档案,后期由档案馆统一寄出。
2、预备党员领取介绍信和预备党员材料袋,材料袋已密封,个人不得私自拆封,与介绍信一同递交接收组织关系的党组织。
3、必须本人领取并签字确认。
4、确实有特殊原因无法亲自领取的,代领人可凭委托书领取,并签写代领人姓名。
代领组织关系介绍信的委托书
委托人:电话:
代办人:电话:
委托人与代办人关系:
代办原因及承诺:
本人因(何原因)无法亲自领取组织关系介绍信,故委托(某某)办理。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己承担,与代办人和学院无关。特此声明!
委托人签名:
年月日
5、请务必认真阅读《毕业生党员领取组织关系介绍信说明》,及时按照要求办理组织关系转接,并完成介绍信回执工作。
毕业生党员须知
1、党员组织关系的种类和样式有哪些?
党员组织关系分为正式党员组织关系和临时党员组织关系两种。根据规定凡调离原单位或外出6个月以上的党员都要开具正式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凡不离开原工作学习单位外出学习或工作3个月以上不足6个月的党员要开具临时党员组织关系(《中国共产党党员证明信》或《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凡不离开原工作学习单位外出学习或工作时间在3个月及3个月以内,无需证明党员身份的,可不开具党员组织关系凭证。毕业离校的学生党员(包括预备党员)一般应开具正式党员组织关系(《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2、毕业生党员离校时怎样办理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毕业生党员离校时在办理毕业手续的同时,原则上需将党员组织关系一并开出,学院党组织一般不再保留毕业生党员的组织关系,具体办理步骤如下:对于工作或学习单位已落实的毕业生党员:
(1)我校转移至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外系统(如铁路系统、军队武警、新疆建设兵团等等)单位的学生党员:先去学院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务秘书处开具抬头为江苏省委教育工委组织处、落款为校党委组织部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再凭此介绍信到校党委组织部开具江苏省委教育工委组织处的组织关系介绍信,然后凭江苏省委教育工委组织处的介绍信到所去单位党组织的组织部门(不是人事部门)进行接转。
(2)我校转移至驻宁省属以上高校(如南京大学、东南大学等)的学生党员:先去学院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务秘书处开具抬头为该高校党委组织部名称、落款为校党委组织部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再凭此介绍信到该高校党委组织部进行接转。
(3)我校转移至省内有关单位(驻宁省属以上高校除外)的学生党员:先去学院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务秘书处开具抬头为该单位所属的县(市、区、省)委组织部、落款为校党委组织部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再凭此介绍信到该县(市、区、省)委组织部进行接转。
(4)去我校各单位工作或学习的本校毕业生党员:先去学院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务秘书处开具抬头为该单位党组织,如党工委、机关(学院)党委、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的名称、落款为校党委组织部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再凭此介绍信到上述所去党组织进行接转。
(5)毕业后仍在原来学院工作或学习的党员不需办理组织关系的转移。对于毕业后去向待定的毕业生党员:
暂时落实不了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转至单位党组织不详的应由毕业生党员本人查明)或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也可暂时保留在各学院党组织,但保留时间最长不超过两年。保留在本学院党组织的待就业毕业生党员,应正常参加学院党的组织生活,按时交纳党费,定期书面汇报思想。毕业生党员就业单位落实后,应及时将组织关系按规定转出。
3、组织关系暂留学校的毕业生党员如何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组织关系暂留学校的毕业生党员应按规定定期向所在党组织交纳党费,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管理,原则上要定期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确实有困难的,须由个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学院党组织批准,可以书面形式汇报思想情况,其所在的党组织负责做好有关记录。预备党员必须每季度向学院党组织书面汇报自已的思想、学习及工作情况,并配合党组织及时做好预备期满的转正工作;正式党员每年十二月底前必须上交一份书面思想汇报。
4、党员组织关系信的有效时间是多长?
《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开出后有效时间最长一般不超过三个月;《中国共产党党员证明信》开出后有效时间一般为3至6个月。这两种组织关系都要在规定的有效期内去所去单位党组织办理接转手续。
5、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应该怎样转接和携带?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须由党员本人转接或携带,因故不能自己转接、携带的,经学院党组织批准,指定其他党员转接、携带,或由本人所在的党支部负责转接,也可通过党内交通或机要邮政转递。负责转接的党支部或党员必须认真负责,不得错转、延误和丢失。
6、预备党员预备期满时,仍没有找到工作单位,怎么办理转正手续?
预备党员预备期满时,仍没有找到工作单位的,应向保存本人党员组织关系的党组织提出书面的转正申请,向党组织实事求是地汇报自己在预备期内的政治思想、工作、学习等各方面的实际情况,并要求党组织讨论自己的转正问题。
7、党员丢失组织关系介绍信怎么办?
党员应妥善保管自己携带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切勿丢失。一旦遗失,党员应立即向开出组织关系介绍信的党组织报告,经查确系本人不慎丢失,并经本人向党组织检讨,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后,方可由原党组织予以补办,并立即通知接受单位的党组织,原介绍信作废。对丢失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的党员,党组织将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给党造成损失的,还要视情节给予适当的党纪处分。
8、党员在转接党员组织关系过程中,超过了介绍信规定的有效期,开出的介绍信应怎样处理?
党员在转接党员组织关系过程中,无正当理由,不及时接转组织关系,导致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过期的,应给予严肃批评和教育,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自行作废。其中超过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在介绍信有效期内未办理接转手续而组织关系介绍信又未退回学校者,视为自动脱离党组织。
9、党员出国,党员组织关系应如何处理?
党员系公派出国留学、讲学和研究的,由原单位党组织保留。根据具体情况可开具党员证明信,由本人交派出部门或出国留学人员集中培训部。
自费出国留学的党员,如人事关系仍在原单位,在回国之前,党员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党组织。回国后,经党组织必要的了解,可以恢复组织生活。是预备党员的,在国外学习期间表现良好,可按期转正。
因私请假出国探亲的党员,其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单位党组织。党员出国、出境期间要委托他人代交党费,并定期主动与党组织联系、汇报情况。 对出国定居的党员,在出境后,即停止其党籍,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单位;
对经批准出境定居的预备党员,不再办理转正手续,不保留预备党员资格;对本人提出退党的,可按党章的有关规定处理。
10、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开错或单位改派的应该如何处理?
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开错或单位改派的,需将原介绍信在有效期内交回原党组织,重新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11、毕业生党员应该如何看待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
转接党员组织关系,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党员因工作、学习、生活等原因离开原所在党组织,要及时转移党员组织关系,在规定时间内到所去地方或单位党组织报到(转至单位党组织应由党员本人查明)。对那些没有正当理由,长期不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的党员,应该给以严肃的批评和教育,限期办理转移组织关系手续。对经过教育仍不转移组织关系、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按照党章规定,视其情况,将给予党纪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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