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加仲裁请求申请书

2020-05-18 来源:申请书收藏下载本文

推荐第1篇:增加仲裁请求申请书

增加仲裁请求申请书

申请人:陈金清,男,汉族,1957年7月28日出生,福建省莆田县东埔乡梯吴村西亭17-2号,现住本市高新六路绿港花园5号楼5单元2楼1号。

被申请人:西安高科(集团)新西部实业发展公司 住所:西安市电子一路西段18号

法定代表人:段先念,董事长。

申请人诉被申请人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贵委已于2009年9月29日作出(2009)西仲字第2524号受理通知书受理,现增加如下仲裁请求,请依法合并审理:

1.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逾期履行产权登记义务违约金:2007年9月30日至提请仲裁日为39377.7元,提请仲裁日次日起至裁决确定日的违约金数额请仲裁庭依法确定。

2.因前项请求而增加的仲裁费及相关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于2002年11月14日签订了一份商品房买卖合同,该合同为被申请人提供的格式条文。合同约定被申请人将其开发的位于西安高新区长安科技产业园内J区第25幢4单元4层4403号房子出卖给申请人,并约定房屋交付使用后400日内将办理产权登记须由被申请人提供的

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合同签订日,申请人即依约向被申请人支付首付款48374元,并通过中国银行按揭支付150000元。2003年10月22日被申请人向申请人交付房屋,但截至申请人提请仲裁时,被申请人虽经多次请求仍不履行办理产权登记之义务。

被申请人的前述行为已明显违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申请人要求被申请人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并承担违约责任。但商品房买卖合同未就此种情形约定违约金,也未确定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现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3]7号)第十八条以及《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人民币贷款利率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03]251号)第三项之规定,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一年期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请依法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截至提请仲裁日之违约金39377.7元

[(7.29%*84+7.47%*270+7.2%*23+6.93%*21+6.66%*28+5.58%*26+5.31%*281)*(1+50%)*198374/360]。由于裁决日尚不确定,提请仲裁日后之违约金数额处于变动状态,该部分违约金以及有关仲裁费用,请仲裁庭依法裁决由被申请人承担或向申请人支付,以切实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

此致

西安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

年月日

推荐第2篇:增加仲裁请求申请书

增加仲裁请求申请书

穗海劳仲案字[2010] 号

致:广州市海珠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 请 人 情 况: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公民身份号码: 身份证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工作单位: 职 业: 被 申 请 人 情 况:

名 称: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职 务: 联系电话:

后附:正文 页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备注:

1、本申请书需用黑色钢笔、签字笔书写或打印;

2、增加的请求事项应简明扼要并写明具体请求,涉及数额的应写明具体数额;

3、增加的请求事项在原有请求事项上增加,无需重写原请求事项;

4、应按被申请人及第三人数提交申请书副本。

增加请求事项: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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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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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合计:

------- 补充事实和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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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第3篇:增加执行请求申请书

增加执行请求申请书

申请人:北京诚信润达贸易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密云县华云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左忠斌 总经理

被申请人:北京利扬太合汽车修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孙河乡黄岗村沙黄路18号

法定代表人:孟宪忠 总经理

增加执行请求事项:

现申请人请求在2010年8月5日执行申请书的基础上增加以下一项诉讼请求,即:

㎡、车间700㎡、平房100㎡,西侧车间80㎡。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经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2009)超民初字第31440号民事判决书判令:

1、被申请人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给付申请人2008年9月至2009年月租金18万元;

2、责令被申请人给付申请人违约金3.4万元;

3、5544元案件受理费由被申请人承担;

4、如果被申请人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

一审判决作出后,被申请人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上诉,2010年7月19日,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做出了(2010)二中民终字第9807号民事判决,内容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10年8月5日,申请人已就前述判决内容申请了强制执行,现就判决书中确定的第五项义务,即:“北京利扬太合汽车修理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后30日内将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孙河乡黄港村沙黄路东侧两层房屋260㎡、车间700㎡、平房100㎡,西侧车间80㎡”特申请强制执行,望批准。

此致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北京诚信润达贸易有限公司

2011年11月日

推荐第4篇:增加、变更仲裁请求(诉讼请求)流程

增加、变更仲裁请求的流程

1.当事人要求增加、变更仲裁请求或者提起反诉的,应当在开庭三日前提出(开庭三日前不包括开庭当天和开庭之日的前面三天,例如星期五为开庭之日,则开庭三日前为含星期一在内的星期一之前)。

2.当事人应当提交一式两份的申请书,一份仲裁委存,一份交对方当事人。

3.通知对方当事人领取申请书副本和新的证据,并给予被申请人10日答辩期,被申请人明确表示放弃答辩期的除外。

4.10日答辩期从被申请人收到申请书之日的第二日开始计算,如果给予被申请人10日答辩期后已经超过了开庭之日,应当到排庭人员那里重新排庭,并制作改期开庭通知书,将开庭通知书一并送达至双方当事人。

推荐第5篇:变更仲裁请求申请书

变更仲裁请求申请书

常州市天宁区劳动人事局争议仲裁委员会:

贵委受理的申请人葛绍达被申请人常州市东奥服装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现申请人变更仲裁请求为:

1、被申请人立即向申请人支付赔偿金2415.78*1.5*2=7247.34元。被申请人立即向申请人支付经济补助金2415.78*1.5=3623.67元。

2、1)被申请人立即向申请人支付2013年因考勤错误欠发的工资1634.62元(2013年1月我满勤,但只发9天工资865.38元)。

2)被申请人立即向申请人支付2013年2月份停发的工资2491.00元(2013年2月春节期间我实际出勤15天,满勤15天)。

3)被申请人立即向申请人支付2013年3月份停发的工资1761.00元。

3、被申请人立即向申请人支付加班费(因单位不允许复印考勤表,缺2012年4月份考勤表,暂时统计为3931.99元)。

4、被申请人立即向申请人支付因延长一个月试用期而欠发的工资276.54元。望贵委依法查明事实,支持申请人的申请请求!

特此申请

申请人:

年月日

推荐第6篇:变更仲裁请求申请书

变更仲裁请求申请书

申请人:

被申请人:

请求事项:

1、请求增加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XX年XX月至XX年XX月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的差额工资共计人民币10000元;

2、请求增加裁决被申请人为申请人补缴XX年XX月至XX年XX月期间的社会保险费。事实和理由:

1、申请人XX年入职被申请人单位,担任XX一职,直至XX年XX月XX日解除劳动关系。申请人入职后,签订了一份自XX年X月X日至XX年XX月XX日为期X年的劳动合同(证据X),劳动合同期满后,申请人继续在被申请人单位担任保安,而被申请人亦一直未及时签订劳动合同,双方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直至双方劳动关系解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规定,被申请人应支付申请人XX年XX月至XX年X月的双倍工资的差额工资,共计人民币10000元。

2、申请人XX年X月XX日入职被申请人单位后,被申请人一直未给申请人办理相关社会保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七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条等相关规定,被申请人XX公司应当给申请人XXX补缴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社会保险费。

此致

XX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XX律师事务所XX律师二〇XX年X月XX日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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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反请求申请书

申请人(本请求被申请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住所地:深圳市**区**街道***** 被申请人(本请求申请人):********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地: ***区科学城**路*** 法定代表人:** 仲裁反请求:

一、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拖欠的工程款人民币10651188元。

二、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迟延结算违约金人民币150万元。

三、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拖欠工程款利息及其损失人民币350万元。

四、裁决被申请人承担申请人因本案仲裁而支付的律师费人民币10万元。

五、本反请求的仲裁费由被申请人承担。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原*有限公司(目前已由被申请人所吸收合并)于2004年5月8日签订《****有限公司新建项目土建总承包施工合同》(下称《施工合同》)。《施工合同》约定,申请人承包该项目范围内所有建筑的土建工程,具体包括生产厂房,***成品仓库,**行政研发楼以及***生产综合楼及地下车库。《施工合同》约定,全部土建工程以总价13750万元包干,工程开工日期为2004年6月1日,施工日期为240个日历天。前述《施工合同》签订后不久(即2010年5月31日),双方即又补充签订《****总承包施工合同补充协议书》(下称《补充协议》),约定将申请人的工程承包范围调整为“原《施工合同》约定的土建工程以及原《施工合同》中约定之外的分部、分项工程”。

在上述《施工合同》签订后,申请人即按照《施工合同》对涉案项目土建工程部分进行施工。施工过程中,被申请人对申请人依据《施工合同》所承包的施工范围进行多次变更;而且将本由我司承包的工程违反协议分包给别的单位施工,造成我司极大损失。鉴于前述情况,双方当事人又于2005年1月5日签订《***施工合同补充协议(2)》(下称《补充协议(2)》,确认截至2010年9月1日,因申请人施工范围较《施工合同》发生多项变更,故原《施工合同》约定的3750万元包干价上调为13925万元;此外,《补充协议(2)》还在第

二、

三、四条约定中对其他增加的工程项目以及待确认的施工项目约定费用的增加及据实结算等内容。

此后,申请人根据《施工合同》、《补充协议(1)》、《补充协议(2)》以及被申请人的要求,就承包范围内的土建工程以及增加的分部、分项施工项目进行施工。事后经核算,申请人所承包的全部工程造价为147,998,188元。为及时取得工程结算款,申请人于2005年8月中旬即向被申请人提出结算要求。并且,被申请人与申请人就涉案工程结算事宜进行了协商,双方于2011年8月30日签订了《补充协议(3)》。被申请人在《补充协议(3)》中明确将全力配合申请人进行工程款的最终结算,否则将向申请人支付违约金。但《补充协议(3)》签订后,被申请人却一直以各种理由故意拖延结算工程款,其行为明显违反《补充协议(3)》的约定,理应承担相应的违约金、违约利息及对我司造成的损失,损失包括但不限:甲方违法分包对我司安全投入、措施,增加安全难度造成巨额损失,工程移交后被申请人不给予结算导致管理人员留守发生工资管理等费用,同时因甲方拖欠工程款导致春节前民工、材料商上访,我司为妥善解决问题同意给以补助等损失,加之利息总计共350万元。

时至2012年3月,被申请人不但不依约就工程款履行结算的义务,反而提起本次仲裁,无理地要求申请人向其承担所谓的违约责任。鉴于前述情况,申请人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特向仲裁庭提出反请求如上,请贵委裁决如申请人所请。 此 致 **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二一 年 月 日

推荐第8篇:仲裁请求

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

申诉人:

姓名

性别

年龄

被诉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请求事项:

仲裁请求:

1、请求裁决申诉人与被申诉人解除劳动关系,并办理解除劳动关系后的相关手续;

2、请求裁决被申诉人为申诉人补缴

2007年11月至2008年10月期间的社会保险缴费;

3、请求裁决被申诉人向申诉人支付2008年1月起至2008年10月期间的应两倍支付的月工资合计元;

4、请求裁决被申诉人向申诉人支付相当于一个月工资额的经济补偿金元 事实与理由:

申诉人于2007年11月19日进入被申诉人公司工作,在被申诉人的营销部从事营销工作。每月劳动报酬为底薪1800元/月,另加根据营销业务量的提成。自申诉人进入被申诉人单位工作以来,被申诉人一直不与申诉人签订劳动合同,《劳 动 合 同 法》颁 布 实 施 以 后,被 申 诉人扔拒绝与申诉人签订劳动合同,也不为申诉人办理社会保险手续和不缴纳社会保险缴费。严重地侵犯了申诉人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申诉人向被申诉人提出合法合理要求,被申诉人仍然拒绝履行法定义务。申诉人只得依法提起劳动争议仲裁申诉申请,请求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第46条、第47条、第82条的规定,以及《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6条、第7条的规定,依法裁决,以维护法律的公正和申诉人的合法权益。

推荐第9篇:关于对方当庭增加仲裁请求要求答辩期的申请书

关于对方当庭增加仲裁请求要求答辩期的申请书

申请人: 被申请人:.

申请事项:

因 当庭增加仲裁请求要求答辩期

事实及理由:

AA申请仲裁本公司劳动争议案今天开庭,AA当庭增加仲裁请求,搞突然袭击,是有违诚信原则的。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本校依法要求答辩期,请贵委休庭准许。

此致

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答辩人:

二〇 年 月 日

推荐第10篇:变更仲裁请求申请书(样板)

申请人:张XX,男,XX岁,汉族;职业:品质部主任

工作单位:XXXXXXX(广州)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码:XXXXXXX,

家庭住址:XXXXXXXXXXXXXXXXXXX

联系电话:XXXXXXXXXXXX

申请变更仲裁请求事项如下:

1、维持原

元、6623.82元、5941.00元、8794.00元;2011年7月至2012年6月为6985元;2012年7至12月为7565元;责令被申请人为申请人补缴住房公积金

6、维持原第6项请求“裁定被申请人以表格形式提交(2011年至2012年)申请人加班费的详细

计算表及相关出勤记录、加班单等工资相关证据。”

7、把原第5项请求“确认加班费计算基数2011年为5569元/月、2012年为6969元/月,确认被

申请人克扣和无故拖欠申请人的加班费7226.2元的事实,责令被申请人进行补发。”变更为第7项“确认加班费计算基数2011年为6866.83元/月、2012年为8266.83元/月,确认被申请人克扣和无故拖欠申请人的加班费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到被申请人处任职经过:2010年11月18日下午面试(约定职位:品质主任、工作内容:‘工程检查现场品质管理’、待遇:税后基本开支除外纯收入4500元以上)→2010年12月1日入职→2011年1月12日签订《劳动合同1》(隐瞒申请人真实工作岗位写的--行政职员、没明确工作内容、工资2500元/月--李玲说:“合同只是形式而已,不要在意,待遇和面试谈的一样不会改变。”)→安排申请人本职外工作内容使申请人的工作量达到两人以上的工作量→一直克扣加班费(克扣已加班工时、加班费×0.7)→隐藏奖金发放记录(部分奖金通过私人账号转入)→欠缴、降低社会保险金缴费基数(以2500元为基数)→欠缴、降低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2011年11月15日员工合同续签考核评定结果优良→2011年11月30日签订《劳动合同2》→2012年1月3日与申请人协商取消加班费(申请人没同意)→2012年1月起克扣申请人的工资→2012年3月23日起无理取消申请人加班费(免费加班)→2012年12月5日要求申请人做大量制造部的工作(申请人进行了回绝)→2012年12月6日申请人要求被申请人明确工作内容→2013年1月13日克扣申请人年终奖、无事实和法律依据违法辞退申请人。

由以上经过可以看出,被申请人从一开始就在蓄谋增加申请人工作量及劳动强度和变相强迫申请人加班等侵犯申请人的合法利益;被申请人的行为目的在于逃避支付劳动报酬,已形成严重逃避支付劳动报酬的逃匿犯罪行为和严重违法辞退的行为。被申请人身为日资企业在钓鱼岛争端的敏感时期毫无顾忌的做出如此严重的违法行为,实在是过分嚣张。应当受到严厉的法律制裁,请贵仲裁委进行从重仲裁。

此致

XXX市XX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XXX

2013年 3 月 21 日

第11篇:仲裁反请求申请书(范本)

仲裁反请求申请书

反请求申请人: 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住所地: 。

法定代表人: 职务:董事长。

反请求被申请人: ,女,汉族, 年 月 日出生,住 号。 身份证号: 。 联系电话: 。

反请求事项:

1、依法确认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的《合同书》已解除;

2、依法裁定被申请人交纳的 预约定金不予返还,已交纳的剩余款项元申请人予以无息退还;

3、反请求仲裁费用全部由被申请人承担。事实与理由:

反请求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于 年 月 日签订了预约购房《合同书》,合同约定:由乙方(被申请人)自愿预约购买甲方(申请人)开发建设的 花园 号楼 单元 室,预约购买单价为 元/平方米,房屋预约总价款为 元,在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应支付物业预约定金 元,乙方全额交付预约定金后始取得签署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资格。同时,合同还约定:甲方具备商品房销售(包括预售)资格后,乙方应于接到甲方通知后30日内到甲方处与甲方签署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若乙方逾期不到甲方处签署正式合同的,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将物业另行出售,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1 申请人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申请人通知被申请人到售楼处签署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但被申请人并没有前去办理,申请人于 年 月 日向被申请人发送《解除函》,告知被申请人务必于 年 月 前到 售楼处办理网签手续并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房屋购买权,双方签订的认购合同书予以解除,并有权将预约房屋另行销售。

反请求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的行为已违反双方签订的预约《合同书》约定,构成违约,申请人已通知被申请人解除了预约《合同书》,且根据法律规定,被申请人交纳的定金申请人有权不予退还。为维护反请求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望贵委依法支持反请求事项。

此致 仲裁委员会

反请求申请人: 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第12篇:劳动仲裁开庭时增加或变更仲裁请求

劳动仲裁开庭时增加或变更仲裁请求

来源:胡律师网作者:上海律师 胡燕来所属栏目:劳动纠纷律师案例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的相关规则,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出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这是因为一方当事人提出的请求,需要通过证据来确定请求基于的事实是否存在,双方当事人都需要一定的时间来收集证据;一方当事人提出的请求,对方当事人有对其发表意见和辩驳的权利,如果对方当事人因为没有准备或者不能准备而失去发表意见和辩驳的权利,诉讼的过程和结果的客观公正性就会存在瑕疵。因此,在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出反诉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重新指定举证期限,或者由当事人协商一致重新确定举证期限。

在劳动争议仲裁中, 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四十一条的规定也确立了相类似的规则,即:申请人举证期限届满前可以提出增加或者变更仲裁请求;仲裁庭对申请人增加或者变更的仲裁请求审查后认为应当受理的,应当通知被申请人并给予答辩期,被申请人明确表示放弃答辩期的除外。

专业劳动纠纷律师认为,申请人在举证期限届满后提出增加或变更仲裁请求的,应当另行提出,另案处理。根据上述规定,如果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在开庭前确定了举证期限或者交换证据的日期,那么申请人就应当在举证期限内或者交换证据之前增加或者变更仲裁请求,否则将另案处理。如果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要求在仲裁开庭时交换证据的,申请人可以在陈述仲裁请求的流程中向仲裁庭申请增加、变更仲裁请求。

如果仲裁庭同意增加、变更仲裁请求,会视具体情况在庭下给予被申请人额外的时间答辩和准备证据,并组织质证;如果仲裁庭不同意增加、变更仲裁请求,则应当另案处理。

上海律师胡燕来,二十年只做法律,被政府荣记个人三等功两次,2008-2009年度卢湾区十位优秀律师之一,荣获上海“劳动争议代理最佳律师奖”,擅长劳动纠纷律师和企业法律顾问,手机15901801155,邮箱hulvshi119@163.com。

第13篇:请求增加被告参加诉讼申请书

请求增加被告参加诉讼申请书

申 请 人:XXX 住址:XXXXX (310004)

申请事项:增加杭州市XXXX综合开发公司为共同被告。

单位地址:杭州XXXX号 联系电话:XXXXXXXX 法定代表人:XXXX 申请理由:

申请人于1998年10月向杭州市XXXX综合开发公司购买XXX苑X栋X单元XXX室单元房一套。居住后,本人对住房的卫生间只是做了简单的装修,并未改变过卫生间的结构和防水层面。因此,造成楼下(502室)卫生间的渗漏并不是由本人造成的,而是因杭州市XXXX综合开发公司的房屋建造质量存在缺陷致使卫生间存在渗漏,影响了楼下(502室)的正常居住生活。 楼下(502室)居住人在得知卫生间存在渗漏后,也没有向申请人反映,而是直接向杭州市XXXX综合开发公司反映情况,对此,申请人在杭州市XXXX综合开发公司的维修人员上门来商谈如何妥善处理该问题之前一直不知道卫生间存在渗漏问题。

由于查找和修补该渗漏问题需要翻掀申请人卫生间的防漏层面,会对申请人的居住生活产生某些不方面,且对申请人的财产也会造成一定的直接经济损失,申请人希望杭州市XXXX综合开发公司对此承担无偿修复和予以合理的赔偿损失,但杭州市XXXX综合开发公司一直拒

绝。申请人为保护自己的财产,无奈之下只能暂时拒绝杭州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进房修补。

根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修订)第二十九条规定:“商品房实行质量保修制度。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保修期不低于八年;保修期限自商品房交付消费者之日起计算。

因此,申请人认为该卫生间的渗漏问题仍然在保修期内,应由杭州市XXXX综合开发公司无偿负责修补,并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此致

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

XXXX年XX月XX日

附:

1.本申请书副本一份。

第14篇:申请人仲裁请求书

参赛选手张培伦

尊敬的首席仲裁员、仲裁员:

我受新泰国辉运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担任本次仲裁案件中新泰国辉运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人出席本次仲裁。

首先,案件事实。

我方与被申请人于1993年12月1日签订了《举办中外合作经营福元发电厂项目意向书》;于1994年3月1日签定了《中外合作经营福元发电公司合同》和《福元发电公司章程》,且于1994年4月4日生效;于4月8日由福广省人民政府核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合作公司于同年4月15日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1997年1月17日双方签订了《修订合同》和《修订章程》对双方的出资比例重新做了规定,增加了申请人在投资总额和注册资金中的比例。且合作公司、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于同日签订了《3.5万千瓦福元柴油机发电厂经营管理与购电协议》。于1998年6月5日合作项目建设完工,并通过了验收。但自1996年7月起由于被申请人突然以国家法律规定为由,要求合作公司支付高额的“上网配套费”并限制其上网电量,导致其不能并网发电,乃至无法经营。双方多次协商,但最终因被申请人缺乏诚意,有意撕毁合同,导致最终于2000年5月15日申请人同意提前终止合同。2001年7月9日完成清算工作,并于2003年12月15日申请人、被申请人与合作公司三方签订《关于设备退运后工作安排的共识》。

在本案中,申请人投入了大量的财力、物力,真诚希望与被申请人合作,但被申请人不但全无履行合作合同的诚意,甚至有意撕毁合同,造成合作公司不能正常运营,合作合同不得不终止,由此,给申请人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和资源浪费,被申请人应就其给申请人造成的损失承担违约责任。

其次,原因与理由。

第一、申请人于2004年12月20日提请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XXX分会仲裁,没有超过诉讼时效,被申请人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保护申请人的权利应得到依法保护。虽然清算工作于2001年7月9日终结,但此后即2001年至2003年期间双方就合作公司清算委员会善后工作的安排、投资损失责任问题及土地厂房管理工作交接等问题经多次磋商,皆因被申请人拒绝承担导致合同提前终止的合同责任,未能达成一致意见。而且于2003年12月15日双方代表及合作公司代表签署了《关于设备退运后工作安排的共识》,就上述问题进行继续协商。也就是说自2001年7月9日至2003年12月15日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双方一直就合作公司遗留问题在进行协商。而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所以,本案中的诉讼时效至少要从2003年12月15日起计算。我国《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所以,在申请人2004年12月20日提起仲裁时,本案仍在诉讼时效期间内。

第二、申请人违反《中外合作经营复原发电公司合同》的约定是造成提前终止合同的主要原因。

1、在《合作合同》与《合作公司章程》中第七条与第十四条以及《购电协议》中明确约定了被申请人的有关义务,即在《合同》和《章程》中规定“合作公司所生产的全部电力(每年不少于12000万千瓦时),由中方收购并入地方供电网安排适

用”;“ 保证在合作公司的设备正常生产的情况下,允许合作公司每台机组每年运行不少于4667小时,生产电量每年不少于12000万千瓦时”;“ 确认合作公司所发的电不能上网或中国法律、法规、条例及政策的变化因素导致合作公司不能正常运作所产生的亏损及债务由甲方(即中方)承担”;“ 确认因福元市方面的原因使合作公司未能足额发电或未能足额收取电费所出现的财务问题,由甲方(即中方)承担全部责任”而且在购电协议中也载明了;“如因甲方(即中方)或福元市方面的原因,未能使发电厂按年最低发电量生产和销售电力,甲方仍需向合作公司支付年最低发电量12000万千瓦时的电费”以及“甲方(中方)必须按双方制定的年发电量计划收购所有输送到出线点的电力并支付电费”的规定。而在合作公司的整个运行过程中,被申请人始终未遵循上述约定,不但在合作公司成立之初没有按照约定期限出资,致使合作公司不能如期完成厂房等基建设施,而且在1997年6月份后以“国家法律规定”为借口,要求合作公司缴纳高昂的上网配套费,致使合作公司无法并入地方电网发电。根据我国合同法第107条之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所以被申请人应该承担违约责任。根据意思自治原则,被申请人应依照《购电协议》约定的条款赔偿,即每年以0.7元每千瓦时的价格支付最低发电量12000万千瓦时的电费。

2、上述条款并不够成《民法通则》第59条规定的“显失公平”可以撤销的合同条款,故其是合法有效的。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72条规定:“一方当事人利用优势或者利用对方没有经验,致使双方的权利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的,可以认定为显失公平。”而在本案中,申请人存在所谓的优势、被申请人作为一市的电业公司对于火电建设可谓是经验丰富,也不能认定为没有经验。而且上述条款中被申请人应当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是被申请人在订立合同和签订《购电协议》时为了招商引资自愿承担的,并不是申请人强加于被申请人的,所以并不存在显失公平的情况。

最后,仲裁请求:

1.认定被申请人违反《中外合作经营福元发电公司合同》的约定是造

成提前终止合同的主要原因;

2.被申请人赔偿申请人经济损失1600万美元(自仲裁立案之日起按每

日万分之二点一计算利息);

3.裁定被申请人承担本案的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和财产保全担保费。

1、请问被申请人签订《合作合同》时是否是出于自愿?

2、请问被申请人是否承认在合同第十四条中有关于“双方确认合作公司所发的电不能上网或中国法律、法规、条例及政策的变化因素导致合作公司不能正常运作所产生的亏损及债务由甲方(即中方)承担”的条款?

3、上述条款对于当规章。政策发生变化时责任的承担已经十分明确了,为什么被申请人一直以来拒绝承担相应的责任?

4、请问被申请人,既然你方当事人认为这些条款是“显失公平”为什么当初还要签订一个“显失公平”的合同呢?

5、请问被申请人在2003年12月15日签订的《关于设备退运后工作安排的共识》以及之前双方当事人进行的磋商,能否构成诉讼时效中段?

在本案中,存在以下几点争议:

首先,关于诉讼时效的问题。我方当事人在2001年7月9日清算结束后一直与被申请人协商希望其主动承担违约责任,直至2003年12月15日《关于设备退运后工作安排的共识》达成,这期间,依我国民法通则第140条之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诉讼时效中段。故本案的诉讼时效的计算应从2003年12月15日起,至申请人提起仲裁之日即2004年12月16日,仍在诉讼时效期间内。

其次,关于《合同》和《章程》的第七条和第十四条是否为显失公平的条款的问题。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72条规定“一方当事人利用优势或者利用对方没有经验,致使双方的权利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的,可以认定为显失公平。”在本案中,我方当事人并无可以利用的明显优势,而对方当事人作为一市的电业公司对于电力方面的项目应该是相当有经验的,没有构成显失公平的条件。故双方所签订的合同条款真实有效,双方当事人应当依法遵守合同和《购电协议》的约定。

再次,双方当事人签订的合同、章程和《购电协议》均为真实有效,那么双方当事人就应该及时有效的履行其所规定的双方当事人的义务。我方当事人一直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出资、进口设备的运抵等义务;而被申请人却不但不能及时履行出资,甚至要求合作公司缴纳高昂的上网配套费才能并网发电,导致合作公司无法正常经营。而按照合同和《购电协议》的约定当因中国的法律、法规、条例以及政策的变化因素导致合作公司不能正常运营所产生的债务及亏损有中方即被申请人承担;因福元是方面的原因未能使发电厂按年最低发电量生产和销售电力,由甲方,即被申请人支付合作公司最低年发电量的电费。而被申请人,在合作合同终结后一直逃避承担上述责任,实为违约行为,应负违约责任。

最后,申请人恳请仲裁庭根据案件事实和法律依据依法裁定被申请人赔偿因违约而给申请人造成的经济损失1600万美元。

第15篇:追加仲裁请求书

追加仲裁请求书

孟津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我叫XXX,男,现年36岁,我对我2014年月日提交的仲裁申请书追加一条仲裁请求,内容如下: 请求依法裁定工伤赔偿金由李新生和陈书芳支付。

第16篇:增加申请书

增加申请书(精选多篇)

申请书

兹有我单位山东江源船舶工程有限公司,因公司生产经营规模扩大,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增加,原核定的金额不能满足需要,特此申请增加金额至十万元版,每月二十份,请领导审批,谢谢!

山东江源船舶工程有限公司

2014年1月14日

关于增加新品的申请书

尊敬的华联商场领导:

法妮妮时尚馆专柜自上货以来,每天的营业额不是十分理想。公司经过专门市场调查,发现每天光顾专柜的人流量太少。我公司经过研讨,计划增加法

妮妮时尚护肤品来吸引客源。

法妮妮时尚护肤品是美国椒兰企业集团在中国市场的主打产品,由中国大陆生产基地潍坊椒兰工贸生产。产品自上市以来,在山东、山西、河北、东北三省市场获得了成功,并得到了广大消费者的青睐。法妮妮时尚护肤品的4大优势:

一、定位准确:产品价位大众化,目标人群为18-30岁,与华联现

有化妆品专柜产品不冲突。以“天然、时尚”的情感诉求,多层次细分市场,做足“适合女人味”。

二、品种齐全:包括天然营养系列、天然香薰洗护系列、中药面贴

膜、精油面贴膜、水漾美肌面贴膜、精油浴盐等6大类300多个品种,满足顾客根据自己的喜好选择不同的产品。详细见附件

三、包装时尚,工艺考究:包装设计时尚、淡雅,尽显女性的娇媚,

摆放在办公区或家里无疑是一道

靓丽的风景,同行业无人能比!

四、符合法妮妮时尚馆的装修风格,符合商场的经营特色,两者相

得益彰,锦上添花。

增加新品种能给商场带来什么?

1、弥补商场现有化妆品专柜的空白,留住老顾客,为华联商场

的广告宣传带来良好的口碑效应。

2、吸引新客源,增加商场的客流量。法妮妮时尚护肤品是每个

爱美女性的时尚选择,必将引起巨大的轰动效应。为华联商场打造良好的品牌知名度。

法妮妮时尚馆,将密切配合华联商场的管理,严格遵守商场的规章制度。为了使双方达到“互惠互利、合作共赢”的目标,特此申请增加法妮妮时尚护肤品系列。

请领导批准。

申请人:法妮妮时尚馆专柜2014年10月13日

老公提议增加零用钱的申请书

老婆大人:

为进一步增进夫妻感情,确保本人形象不致毁于一旦,适当保留男子汉尊严,本着“挣多挣少,不花最好”的治家原则,现请求将本月零花钱由20元调整为100元,具体理由如下:

一、我的自行车已经伴我多年,要是没记错的话,是孩子没生的头几年买的,现在孩子已经13,每次出行时,我一个人骑已经处于超负荷状态,更何况每天孩子还要与我共乘,其负担可想而知,近一段时间以来,它已经多次向我罢工示意,为此,也曾提出书面报修申请数十次之多,每次你均以“坚持一下再说”为借口,一直未予批准,16日早晨上班途中,它老人家终于不堪重负,趴窝了,我连扛带拽长途奔波了40多家修车铺,均表示已无修理价值,并且卖破烂人家都不收,为此,我只得咬牙,花了1元钱坐车上班,不是我擅自花钱坐车,如果上班迟到,罚的钱要比这坐车的钱要多得多,所以自作主张一把,如有不

妥,可从本次下拨零花钱中扣除,为此,如有可能,我想用30元买个“除铃儿不响哪都响”的二手车改善一下出行条件。

二、17日中午单位停电,科里一行10人出去吃饭,我假装喝多逃避买单的计划意外失手,其实也不是我愣装大眼儿,本来有人买单,因为实在找不开零钱,我一时糊涂,乘着酒劲儿,将手里仅有的20元钱给了他,要知道这20元钱是晚上给孩子交的牛奶钱,没办法,下班前,我只得向老张借了20元钱,这两天他已向我催要多次,你知道,他们家那位和你一样,对老公管得特别细致,尤其是在经济方面,有时他的兜里甚至比我还干净。因为是请客,这20元钱已无要回可能,看在老张老婆和你一个单位的面子上,也看在我常年白吃白喝不买单的面子上,这20元钱你还是批了吧。

三、上个月你过生日,结婚以来我第一次给你送了一束玫瑰花,本来是想讨你欢心,也为这次申请增加零花钱做好铺垫工作,不料你却以乱花钱为由,

和我促膝长谈到深夜,直到我说花是从单位花瓶里偷拿的,你才罢休,说实话,那花真是买的,而且花了20块钱,2块钱一枝,本来想买9朵,表示我和你天长地久,可是人家花店老板说还是实心实意好,我就下狠心买了10枝,谁料想竟是那样的结果,可怜的是这20元钱也是从老张那借的,那次我和他说这个月还,现在都快月底了,他催了又催,再加上前面的20元钱,他都有点不耐烦了,这件事就算我一时糊涂,买花也是为了表达我的一片忠心,所以这20元钱你也批了吧。

四、前面三条所涉及的钱款是80元,再加上20元的每月固定零花钱,总计100元。

以上申请,如无不当,请批准为盼。

增加诉讼请求申请书

申请人:xxxx有限公司,住所地xxxx,法定代表人xxx,职务xxx。

被申请人:xxxx有限公司,住所地xxxx,法定代表人xxx,职务xxx。

增加请求事项:

4、判令被xxxx。

事实和理由

xxxxxxxxxx。申请人认为,该费用是因申请人因本案导致的直接损失,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特向贵院提出申请,恳请贵院批准。

此致

xxxx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xx有限公司

xxxx年xx月xx日

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

申请人乐××,男,19××年×月××日出生,汉族,美发师,住本市硚口区汉正街385号153栋××号,电话130361116××。

变更后的诉讼请求:

一、判令被告陈××赔偿原告截止定残日的医疗费15589.95元、误工费105000元、护理费4545元、交通费834.5元、住院伙食补助费1335元、必要的营养费1335元、伤残赔偿金70288费7000

元、精神抚慰金33000元和法医鉴定费500元, 元;

100000元以内承担连带责任;

四、判令被告陈××事实与理由:

贵院受理的申请人诉陈××现已由贵院现申请人特向贵院提

此致

申请人:

2014.08.10

2、注意变更诉讼请求后,是否会导致法院没有管辖权。

《合同法司法解释》第30条,变更后法院没有管辖权的,驳回起诉,而不是移送

第17篇:仲裁申请书

申请人:张文莉

住所:

邮政编码: 电子信箱:

电话:131 2154 5556,传真:

负责人姓名、职务: SS,董事长。

被申请人: H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HX公司”)(见附件第5-6页) 住所:

, 邮政编码: 邮箱:

电话:

传真: 法定代表人电话:

, 。

被申请人:BJ公司(以下简称“BJ公司”)(见附件第7-8页) 住所:

邮政编码: 邮箱:

电话:

传真: 法定代表人电话: , 。

申请仲裁所依据的仲裁协议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HX公司、BJ公司于2014年1月1日签订的《基本合同书》及《基本合同书补充协议》(见附件第9-19页)中的仲裁条款——《基本合同书》“第23.争议解决

双方之间由于本协议产生的或与之相关的任何争议或分歧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贸仲”)在上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进行仲裁。” 所有当事人受此仲裁条款约束的事实和法律依据:

双方签订了《基本合同书》且已经实际履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仲裁请求:

1、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DLP货款8SSSS.09元;

2、被申请人承担本案仲裁费。

索赔额的计算及各项计算数值的说明和依据: 按照《销售订单》(见附件第20-24页)进货数量计算未支付货款8SSSS.09元。

仲裁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 交易背景简介:

20SS年S月S日,申请人与被申请人HX公司签订了《基本合同书》,约定:申请人任命被申请人为非独家代理商,销售申请人产品DLP(见附件第9页);被申请人HX公司向申请人提交订单,申请人按照订单向被申请人HX公司发货,具体货款结算以订单的产品数量、价格、交货期为准(见附件第11页);产品的所有权自申请人收到该产品全部货款后从申请人转移至被申请人。

20SS年S月S日,申请人与被申请人HX公司、BJ公司签订了《基本合同书补充协议》(见附件第18-19页),约定被申请人BJ公司遵守《基本合同书》的约定,HX公司与BJ公司共同承担《基本合同书》的义务及责任(见附件第18页)。

交易合同的履行和纠纷的产生: 合同签订后,申请人按照被申请人的《销售订单》(见附件第20-24页)要求发货,被申请人按时收货,未对货物的质量提出异议,却未能按照《基本合同书》(见附件第11页)的约定及HX公司《承诺函》(见附件第25页)的约定支付货款,至今仍拖欠申请人DLP轮胎货款8SSSS.09元。

当事人解决纠纷的努力:

申请人多次向被申请人催要货款,但被申请人均未还款。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拒不履行《承诺函》的行为,已经构成严重违约,故申请人申请仲裁,请求依法裁决。

此致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附证据:

1、附件第1-3页,申请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身份证

2、附件第4页,授权委托书

3、附件第5-8页,被申请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4、附件第9- 19页,双方签订的《基本合同书》及《基本合同书补充协议》文本

5、附件第20-24页,被申请人的《销售订单》

6、附件第25页,被申请人致申请人《承诺函》

申请人:DLP有限公司 2014年S月S日

第18篇:仲裁申请书

仲裁申请书

申请人:xxxxx有限公司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申请人代理人: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被申请人:xxxx有限公司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电话:

申请仲裁所依据的仲裁协议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于xxxx年xx月xx日签订的《债务偿还协议书》中的仲裁条款——该合同第x条约定:“因本协议发生争议,由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仲裁请求:

1、被申请人立即将位于xx市的房产过户至申请人名下并办理产

权证。

2、被申请人立即清偿剩余债务人民币XXX元;

3、被申请人承担本案仲裁费。

索赔额的计算及各项计算数值的说明和依据:

截至XXXX年XX月XX日,被申请人债务余额为XXX元人民币,以未售出房产折抵债务人民币XXX元后,剩余债务为人民币XXX元。

仲裁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

XXX年XXX月XXX日,XXX省高级人民法院就被申请人拖欠X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贷款纠纷,作出了(XXX)X高法民X初字第X号判决书。

上述判决强制执行过程中,申请人、被申请人与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XXXX有限公司于XXX年XX月XX日共同签署了《债权转让协议》。约定在判决书执行过程中,由申请人代被申请人偿还X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贷款本金人民币XXX元,并收购剩余债权人民币XXX元(截至XXXX年XX月XX日为止)。

同日,被申请人就上述债务偿还事宜向申请人出具承诺书,承诺在法院全部解封房产后一年内将债务全部清偿完毕。否则将承担违约责任,并立即以未售出的房产按照(XXXX)X高法民X初字第3X号判决执行过程中法院委托评估的价格折抵债务。

此后申请人积极筹款,提前将《债权转让协议》约定的全部款项支付给X银行,法院于XXXX年X月X日作出了部分解封房产的裁定书,并于XXXX年XX月XX日出具了全部解封房产的执行结案裁定书。2XXXX年XX月XX日,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被申请人发出《债权转让通知书》。

XXXX年XX月XX日,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了《债务偿还协议书》,约定被申请人如果未能在XXXX年XX月XX日前将债务清偿完毕,应按照债务余额的?%支付违约金,如果

在XXXX年XX月XX日前仍未能将债务及违约金支付完毕,则以被申请人未售出房产折抵债务,折抵价格按照(XXXX)X高法民X初字第X号判决执行过程中法院委托评估的价格计算。未售出房产不足以折抵债务及违约金时,乙方继续承担还款责任。

截至XXXX年XX月XX日,被申请人尚欠XX元人民币未能清偿。根据协议约定,被申请人应立即将未售出房产按照法院评估价折抵给申请人,并对剩余债务承担清偿责任。故申请人决定根据协议仲裁条款申请仲裁,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此致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XXXX有限公司

年月日

第19篇:仲裁申请书

劳动仲裁申请书

申请人:

住:

邮编:

被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邮编:

申请事项;

一、

二、

三、要求被申请人支付解除合同经济补偿金元;要求被申请人支付代通知金元; 要求被申请人支付未报销费用二千六百零九元四角五分(2609.45)元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于 2008年3月26建立劳动合同关系,后劳动合同续签至2012年4月1日后,双方根据法律规定将劳动合同变更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见证据一)。劳动合同解除前,申请人的月工资为元。

2012年8月31日,被申请人告知申请人,被申请人位于北京的公司即将关闭(见证据二),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后双方协商;由被申请人对申请人按照法律规定作出相关经济补偿后,双方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双方于2012年9月3日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被申请人承诺支付解除合同经济补偿金6307元、代通知金五千五百元5500及支付未报销费用2609.45元(见证据三),以上共计 元。 双方于2012年9月4日办理完毕工作交接手续(见证据四)。后申请人多次联系被申请人,要求支付上述费用,但被申请人总是以公司领导未做出财务批准为由拖延,为此;申请人特向朝阳区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申请,请求依法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北京市朝阳区劳动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

2012年9月24日

第20篇:仲裁申请书

申请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文化程度、工作单位、职业、住址。(申请人如为单位,应写明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职务、单位地址)

被申请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文化程度、工作单位、职业、住址。(被申请人如为单位,应写明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职务、单位地址)

请求事项:(写明申请仲裁所要达到的目的)

事实和理由:(写明申请仲裁或提出主张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包括证据情况和证人姓名及联系地址。特别要注意写明申请仲裁所依据的仲裁协议)

此致

xxxx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签名或盖章)

xx年x月x日

附:

一、申请书副本x份(按被申请人人数确定份数);

二、证据xx份;

三、其他材料xx份。

仲裁申请书写提要(仅供参考)

一、申请人在书写申请书时,应使用钢笔、毛笔或者打印。申请书由正本和副本组成,副本份数应按被申请人人数提交,由仲裁委员会送达被申请人。

二、“请求事项”是申请人请求仲裁委员会解决劳动争议的具体事项,即申请人所达到的目的和要求。申请人应明确地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的目的和具体要求事项,如要求履行劳动合同、要求撤销处理决定等。并要写明申请人对解决劳动争议所提出的具体主张,如责令被申请人补发工资××元、责令被诉人赔偿经济损失××元等。请求事项应当写得明确、具体、合法、相对固定。即应当“四要四不要”:一要明确,不要含糊;二要具体,不要笼统;三要合理、合法,不要提无理要求;四要相对固定,不要任意变换。对请求事项,在申请时要慎重,周密考虑,力求周到,没有遗漏。在立案后,对请求事项确有不实、不全、不确切之处,可以在规定期限内变更或者提出新的请求。

此外,如有必要申请部分裁决(即先行给付)的,应作为独立的一项请求提出来。如在立案后才提部分裁决,则应另写申请书。

三、“事实与理由”是申诉书的主体部分,是内容的重点,也是向仲裁委员会提出请求事项的根据。

(一)事实

是指双方争议的事实或者被诉人侵权的事实及其证据。案情事实的具体内容,包括:(1)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2)争议的发生、发展过程;(3)争执的焦点和具体内容;(4)被诉人应承担的责任。如申诉人自己也有一定责任,亦应提及,不能把过错完全推给被诉人。

叙述事实应当“六要六不要”:一要和请求事项一致,不要相互矛盾;二要写得具体清楚,不要抽象空洞;三要实事求是,不要夸大缩小;四要把关键情节交待清楚,不要含糊其词;五要有理有据,不要捕风捉影;六要心平气和地摆事实,不要刻薄挖苦。

事实必须有证据来证实。所谓证据,就是证明所叙述事实的真实性、可靠性的依据。它决定着仲裁的胜负。对证据的要求是:(1)要列举证据名称和内容,证明何事;(2)要说明证据的来源和可靠程度;(3)要写明证人的姓名、职业、住所,请予调查;(4)要提交证据原件或者复印件。一般是先提交复印件或者抄件,到开庭时才提交原件。对证据的书写一般是在叙述事实时就随着列举证据。可在叙述事实中,用括号加以注明,这样节省笔墨。也可在叙述事实之后,单列一段来交待证据。

(二)理由

在讲清楚事实之后,应概括地分析争议的性质、危害、结果及责任,同时提出请求事项所依据的法律条款,以论证请求事项的合理、合法。理由,包括两方面:一是认定案件事实的理由:二是提出法律根据的理由。引用法律条文要全面、具体,应引到条、款、项,不能只引条。书写理由应做到“三要三不要”:一要讲道理,不要强词夺理;二要提供证据,不要空口无凭;三要有针对性地引用法律条款,不要没有法律根据。

理由的书写,例如:“综上所述(分析说明争议的性质、过错及危害后果),根据××法第×条第×款的规定(说明被申请人应负的责任),请求仲裁委员会依法裁决,以实现请求事项。

如果案情比较简单,事实和理由可以合写,不用分段处理。

四、书写申请书应注意的问题

1、实事求是,分清是非。应坚持实事求是,严格忠于事实真相,不编造、不夸大、不缩小,不得将道听途说、查无实据的材料写进申诉书。在实事求是地叙述案情事实的基础上,还要阐明道理,分清是非明确责任,分析被诉人的行为是否侵权违法,有何过错,根据事实和法律被诉人应负什么责任,应负多大责任等。

2、有法可依,以理服人。要坚持摆事实、讲道理,坚持以理服人,而不能谩骂攻击,以势压人。特别要注意以法律作为依据,注意准确恰当地援引法律条文进行论证,阐明自己主张的合法性,以求得仲裁庭的认同。在引用法律上要注意防止牵强附会,乱引错引,更不能断章取义。

3、层次分明,详略得当。应高度重视表述的条理性、层次性以及内容详略的安排。全篇的结构要按照固定的格式,有次序地展开,不得前后颠倒或者相互混淆。陈述案情事实要线条清晰,或是按争议发生、发展的顺序,按时间先后来写;或是先交代争议当事人之间的关系,争议标的的情况,再写争议的原因与焦点等等。在内容安排上还要做到突出重点,详略得当。关键性的问题要说清说透,枝节问题、次要问题则可写得概略一些。切忌关键性问题没有说清楚,与案件无关或者关系不大的内容又说得过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新法还在举证方面作出倾向于劳动者的规定,除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外,考虑到用人单位掌握和管理着劳动者的档案等材料,又特别规定: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不提供的应承担不利后果。此外,新法缩短了仲裁审理时限。

仲裁申请书

当事人向仲裁机构提交的要求进行仲裁审理的书面文件。根据我国仲裁法的规定,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向仲裁委员会递交仲裁申请书及副本,其内容应包括: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申请人的要求和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的姓名和住所。

申诉人:x公司仲裁申请书

申请人:张某

被申请人:内蒙古某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申请事项:

一、请求仲裁庭依法裁决被申请人违约,裁决强制被申请人向申请人交付某家园6号楼2单元3层西户房屋;

二、请求仲裁庭依法裁决强制被申请人为申请人办理第一项请求交付房屋的房屋产权证;

三、请求仲裁庭依法裁决被申请人支付违约金21382元(XX年年11月1日起计算至被申请人实际交房之日止);

四、请求仲裁庭依法裁决被申请人支付过渡费5856元(计算至被申请人实际交房之日);

五、请求仲裁庭依法裁决仲裁费及相关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事实和理由:

XX年4月19日申请人同被申请人签订《拆迁房屋补偿安置协议书》,同年8月17日双方又签订了《呼和浩特市房屋拆迁回迁安置住房合同》,该合同约定被申请人应在XX年年10月30日向申请人交付回民区昌盛家园6号楼2单元3层西户房屋一套,建筑面积74.39㎡,产权归申请人所有。合同签订后,申请人依约履行了义务,支付首次付款33910元。

XX年年10月被申请人通知申请人办理入住手续,但办理入住手续的前提是申请人必须交回原合同,重新签合同后才能交付第二次付款和办理入住手续。经申请人对照发现被申请人要求重新签订的合同第二条同原合同约定不符,作为回迁户补交的差价比原合同多出近万元。经多次协商,被申请人不同意按期交付房屋。无奈,申请人将此事投诉到呼市市长信箱,后转到市房产局处理。2010年3月12日呼和浩特市房地产监察大队针对被申请人的行为做出说明,确认申请人投诉情况属实,被申请人行为属于违法行为。

依据《拆迁房屋补偿安置协议书》可以计算出申请人拆迁房屋价值83252元,申请人又支付现金33910元,相当于申请人向被申请人支付房屋价款117162元,依据《呼和浩特市房屋拆迁回迁安置住房合同》第七条之规定,被申请人应承担一年的违约金即117162×5/10000×365=21382元。

房屋拆迁时间为XX年4月至今,已30个月,已逾期12个月,被申请人应支付过渡费8×30.05×12×2=5856元。

综上所述,被申请人行为已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申请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法律之规定,请求仲裁庭依法裁决被申请人违约,应向申请人交付某家园6号楼2单元3楼西户房屋一套;裁决强制被申请人为申请人办理该房屋的房屋产权证;裁决被申请人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21382元(从XX年年11月1日起算,计算至被申请人实际交付房屋之日止);裁决被申请人支付过渡费5856元(计算至被申请人实际交房之日);裁决被申请人承担本案仲裁费及相关费用。

此致

呼和浩特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

年月日

地址:xx省xx市xx路xx号

电话: 电挂: 电传:

法定代表人:

仲裁代理人:xxx律师事务所 xxx律师

地址:xxx

电话: 电挂: 电传:被诉人:xx公司

地址:

电话:

电传:

法定代表人:xxx

案由:xx争议

《增加仲裁请求申请书.doc》
增加仲裁请求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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