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学分申请书范文

2022-10-24 来源:申请书收藏下载本文

推荐第1篇:差学分申请书

学分转换申请

尊敬的教务处领导:

我叫杨小涛,系交通与工程系09级交通工程班学生,我的学号:0913020028。由于我上学期(2011年9月-2012年1月)很荣幸被我校公派留学马来亚大学,故提出学分转换的申请。在马来亚大学学习期间,我顺利完成了所学课程,并获得了相应的学分,共计7.7学分,其中《初级马来语》3.7学分,《英语交流》4学分。具体学分详见成绩单。特此申请,恳请批准。

给老师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此致 敬礼

交通与工程系09级交通工程班

杨小涛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七日

附录

本人在青海民族大学2011-2012学年应修的课程及学分 篇2:学分抵免申请书 ___上學期學分抵免申請書

目前就讀學年: 學年 申請抵免學年學分: 學年 申請日期: 原就讀科別: 姓名:

申請抵免原因:□轉學□轉科年級 □新舊課程交替□其他

身份別:□一般生□原住民□其他______________ 目前就讀學年: 學年 申請抵免學年學分: 學年 申請日期: 原就讀科別:

科: 年級 姓名:

申請抵免原因:□轉學□轉科年級 □新舊課程交替□其他 身份別:□一般生□原住民□其他______________ ___下學期學分抵免申請書 篇3:课外学分申请书

电子工程学院课外学分申请书

题目:基于单片机与pwm的呼吸灯设计

姓 名: 学 号:

专 业: 通信工程 实 验 室: 开发实验室 组 别: 同组人员: 设计时间: 2013 年 9 月 5 日

—— 2013 年 11 月 15日 审批意见: 指导教师: 1.设计方案

本设计是基于单片机的原理与接口设计,采用单片机i/o口,加以c语言编程实现led渐亮再渐暗类似人的呼吸一样的效果。呼吸灯就是让led灯的闪烁像呼吸一样,时呼时吸,时亮时暗,利用led的余辉和人眼的暂留效应,看上去和人的呼吸一样。用c语言编程实现pwm(脉宽调制)输出驱动led,逐渐增加pwm的占空比从而实现led模拟呼吸的过程,即渐亮再渐暗再渐亮再渐暗……如此往复,再利用led的余辉和人眼的暂留效应,看上去就和人的呼吸一样。8个led按照顺序逐个实现呼吸效果。加以其他闪烁花样增加更炫彩的效果。 2.基本原理 1.主电路:8个led分别连接at89c51的p1口,使用共阳方式,并加以1kω的电阻接入电源。

图2.1 2.时钟电路:外部时钟方式是使用外部振荡脉冲信号。

图2.2 3.电路图 图3 呼吸灯设计电路图篇4:结业申请

结业申请

学院教学办:

本人 xxx ,学号 ,2010级 班专业学生。因本人未能及时完成高级英语

(二)专业基础学科的任务的考试,尚差 学分未获得,不符合申请毕业及学位条件,但本人可在9月份离校待考回来后,完成学业,获得所有必需学分,达到申请毕业及学位的条件。故现在申请先办理结业,待修满所有学分后,再于9月换取毕业证。

申请人:xxx 2014 年 6 月 9 日篇5:电子学院课外学分申请书

电子工程学院课外学分申请书

题目:光控报警电路

学号:14 专业: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实验室:开发实验室 设计时间:2012年11 月1日 ~2012 年11月7 日

目 录

1.专业设计任务…………………………………………………… 2.方法设计与论证………………………………………………… 3.硬件设计………………………………………………………… 1.专业设计任务:主要任务是在无人监控的时候,当有光时候可以及时的报警,在黑暗的情况下,光敏电阻阻值很大,输出一个小电压,发光管不亮,蜂鸣器也不响。 2.方法设计与论证:首先是用第一个放大器构成一个双端输入的比例运算电路,从而来实现差分放大,输出电压u01为; u01=r3/r2*(u11-u12) 第二级电路的阈值电压为ut为; ut=r5/(r3+r5)*vcc 当u01《ut时,u02=u0l;当u01》ut时,u02=uoh;电路只有一个阈值电压,故为单限比较器。u02的高低决定于集成运放的最大值和最小值。

当u02为高电平时,发光二极管因导通而发光,与此同时晶体管t导通,蜂鸣器名叫,发光二极管的电流为: id=(uoh-ud)/r7 晶体管的基极电流为; ib=(uoh-ube)/r6 集电极电流,即蜂鸣器的电流为; ic=βib 若是参数选择的结果是在晶体管的导通时处于饱和状态,则 ic=(vcc-uces)/rl

推荐第2篇:社会实践学分申请书

社会实践学分(+4学分)申请

敬爱的老师:

您好,我是XXX,XXX级,XXX学院动物科学学生。我们将于今年(2012—2013)寒假期间到贵州省从江县往洞乡增盈小学参加支教活动。我本着锻炼自己,服务他人的动机参加了这次支教。我希望这次支教(即社会实践活动)我能将我所学的知识得到应用,希望我能够帮助我支教的孩子们学习,让他们每个都能成为认真学习的孩子。同时我希望在我们这样的社团活动、下乡活动能够带动更多的人加入我们,关心农村的孩子们,同时带动我省的农村发展。俗话说,星星之火可以燎原,虽说我们能做的也很少,毕竟时间有限嘛。但在我们一点一点的感染下,我们也会成燎原之势。

在本次支教中我会担任

一、

三、六年级体育教师。同时我还会教三年级科学,当老师我还是第一次,但我做了充分准备,我相信我会不负众望。同时我还打算在时间允许的情况下做一次下乡调研,充分的了解一下农村的真实情况,帮他们找出问题,我是真心的想帮助他们。同时作为我们农学类的同学跟应该了解贵州农村的情况。同时我会认真学习教学方法和与乡亲们交流的方法。我即是为了帮助他人,同时也为了提升自己。我这个人是那种急性子,喜欢多做事,做实事的人。我相信本次支教一定是很有意义,毕生难忘的,因为在这里我们挥洒了汗水。做出了我们因有的贡献。

与此同时,我也想通过此次下乡支教社会实践修得我们的社会实践(+4学分)学分。希望老师审核批准。

申请人:XX 申请人学号:xxxxxxxxxxx 申请时间:2013年1月15日

推荐第3篇:协会学分申请书

敬的学院领导:

我是来自x系x级x专业班的同学,2011-2011棋锋牌宇协会社员,在社团期间准时参加协会例会,在担任职务期间认真完成工作,积极参加棋锋牌宇社的活动,积极配合协会各部门活动,活动时候积极参加及提出意见,在此期间得到了很好的锻炼,面对事情时能够冷静对待,做出正确决定。所以在此提出申请。

特此申请,望批准

申请人:申请时间:

推荐第4篇:创新学分评定细则

西交校教[2011]11号

西南交通大学创新实践学分认定与管理办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增强学生的创新意识,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鼓励大学生积极参加课外创新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培养高素质拔尖人才,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创新实践学分是指全日制本科生在校期间,在学校认定的各类竞赛、科学研究、发明创造、社会实践、发表论文及文学作品、国际交流等方面取得成果,通过申请和认定后所获得的相应学分。

第二章创新实践学分的认定标准

第三条 学生参加国家、四川省以及国内外权威机构组织的,经过学校教务处认定的正式竞赛获奖,可申请认定奖励学分,同一竞赛多次获奖时,只按最高奖项计分: 1)国家级:一等奖4学分,二等奖3学分,三等奖2学分;

2)省部级:一等奖3学分,二等奖2学分,三等奖1学分。

第四条 学生参加国家、校级各类大学生科创实践项目,完成项目计划内容并通过验收或答辩,按以下认定学分: 1)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3学分;

2)校级SRTP项目:2学分;

3)重点实验室向本科生开放项目:2学分;

4)个性化实验项目:2学分。

第五条 学生以西南交通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公开发表学术论文或著作,按以下认定学分:

1)被SCI,EI,SSCI收录论文:每篇第一作者2学分,

第二作者1学分;

2)省级及以上报刊发表文章或报道,注明作者单位为西

南交通大学的:字数5000字以上,每篇2学分;2000字以上,每篇1学分;

3)在正式出版社出版专著、译著和文学作品,注明作者

为西南交通大学的:字数40万字以上,每部4学分;20万字以上,每部3学分,10万字以上,每部2学分。

第六条 学生参加国际学术会议或学术交流活动,在国际学术会议做大会报告可认定4学分,做展示可认定2学分。

第七条 学生为第一发明人、西南交通大学为申请人的专利,按以下认定学分:

1)申请发明专利每项5学分;

2)申请实用新型专利或软件著作权每项2学分;

3)申请外观设计专利每项1学分。

第八条 学生为第一完成人、西南交通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的成果鉴定、科技获奖和科技成果转让,按以下认定学分:

1)通过有关科技行政管理机关组织的成果鉴定并提交

成果鉴定证书:国际领先5学分,国际部分领先或国际先进4学分;国内领先3学分,国内部分领先或国内先进2学分。

2)获各级政府主管部门组织的科技成果奖励(指自然科

学奖、科技进步奖、技术发明奖)的:

(1)国家级:一等奖5学分,二等奖4学分;

(2)省部级:一等奖3学分,二等奖2学分。

3)科技成果转让的按学校科技成果转让管理办法执行:

每项成果4学分。

第九条 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并获评校级社会实践优秀团队、优秀个人的每人1学分。

第十条 学生参加志愿者服务,被校团委认定为星级志愿者,按以下认定学分:

1)五星级志愿者2学分;

2)四星级志愿者1学分。

第十一条 学生参加各类专业技能考核、培训,获得职业资格证书,按以下认定学分:

1)非外语专业学生全国大学外语六级考试510分以上,

计1学分;

2)非计算机专业学生通过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三级及以

上,记1学分;

3)参加国家职业资格技能鉴定考试,获高级证书(二级

以上)者计2学分,中级(三级)证书者计1学分; 4)参加全国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获高级证书者

计2学分,获中级证书者计1学分;

5)国防生参加军政训练合格计2学分。

第十二条 本科期间聆听学校、学院组织并由教务处认定的科技、学术报告,累计5场,并提交学术报告心得,经导师或其他副高以上职称的教师评阅,学生所在学院认可,可获1学分。

第十三条 各教学相关单位如有其它可以认定创新实践学分的项目和类别,可向学校教务处申请,由教务处审批同意后可进行认定。

附:机械学院创新学分认定补充:

参加校级“节能减排社会实践与科技竞赛”、“超越杯”机械产品创新设计大赛、“先进制图比赛”提交方案经大赛评审专家评审取得预赛资格可认定为1分,通过答辩并获得校级以上奖励可认定为2分。

第三章 创新实践学分的认定程序

第十四条 创新实践学分申请在第七学期(学制为五年的专业在第九学期)末进行,学生网上选课时,需根据自己情况在网上选定创新实践课程,课程学分数需等于或少于可认定的学分数。

第十五条 学生填写《西南交通大学创新实践学分申请表》,并附相关支撑材料,提交所在学院,学院安排专门教师进行审核确认后,计入成绩档案。申报材料和支持材料由学院妥善保管。

第十六条 教务处对全校申报材料进行抽查、审核。 第十七条 如遇特殊情况或对创新实践学分的认定出现争议时,由教务处组织专家认定。

第十八条 对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已获得的创新实践学分,并依据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第四章 创新实践学分的收费、记录与用途

第十九条学生申请获得认定的学分需按照相关标准缴纳学费;申请认定的奖励学分免收学费。

第二十条学生取得的创新实践学分计入学生本人的成绩档案。

第二十一条 学生最多可申请5个创新实践学分,超培养计划中规定分值部分,可以用来替代培养计划中的任选课程。

第二十二条学生在免试推荐研究生、评奖评优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获得创新实践学分分值高的学生。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开始执行,原《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参加国家学科竞赛减免学分暂行规定》同时

停止执行。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未尽事宜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二O一一年三月三十日

推荐第5篇:创新学分申报通知

教务通知〔2012〕6号

关于本科学生申报创新学分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武汉工业学院本科生素质拓展与创新学分管理办法(试行)》(武工校行发[2009]52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本科生申报创新学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全校各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所有年级学生均可申请。

二、创新学分认定的范围及申请材料获取时间:

1、创新学分认定的范围

(1)校级及以上学科竞赛(含挑战杯),简称学科竞赛类; (2)在校期间取得科研成果,简称科研成果类;

(3)在科学研究活动中完成研究项目并取得研究成果、参与教师科研项目成绩突出、参加学术报告会并整理形成有自己见解的报告、自制改制实验仪器或完成设备维修等,简称科研活动类;

-1- (4)参加团中央、团省委、校团委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并获得表彰;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并撰写出有一定水平的调查报告;参加校级及以上校园文化活动并获得表彰;校园文化活动的组织者;参加校级及以上体育竞赛获奖者;参加校级及以上文艺表演获奖者;获得年度校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优秀团干、优秀团员等荣誉称号,简称文体活动与组织类;

(5)参加省级及以上计算机等级考试成绩合格或计算机软件专业资格(水平)考试获得相应证书,参加全国外语四级、六级考试或外语专业四级、八级考试成绩合格,简称外语与计算机等级考试类;

(6)获得省(部)级管理部门组织的职业、技能考试等级证书,简称职业、技能证书类。

2、申请创新学分的材料获取时间范围

符合申请创新学分的有关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必须是目前本科在校生从入校时间起,截止到2011-2012学年第1学期在校期间所获得的。本次创新学分认定结束后,原则上不再对2011-2012学年第2学期之前获得的材料进行申报认定。

三、创新学分认定的标准

参见《武汉工业学院本科生素质拓展与创新学分管理办法(试行)》的附表1《武汉工业学院素质拓展与创新学分认定标准》。

四、创新学分的申报、审批程序

1、各学院按照《武汉工业学院本科生素质拓展与创新学分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的要求成立创新学分认定小组,对本学院学生的创新学分进行认定。科研活动类、文体活动与组织类、科研成果类中-2- 的设计或制作小产品等需由相关职能部门认定。

2、凡符合获得创新学分条件者,由学生本人填写《武汉工业学院素质拓展与创新学分申请表》一式两份(见附件1),附上有关证书和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于2012年4月10日前交至所在学院。

3、各学院创新学分认定小组于4月13日前根据《素质拓展与创新学分认定标准》(见附件2)完成对本学院学生申报的创新学分进行审核认定,给出创新学分分值,并将审核结果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于4月18日前报教务处备案。

五、创新学分的记载与使用

1、学生所获认定的创新学分由学生所在学院于5月18日前记入学生成绩总表,按创新实践教育类别名称及相应分值汇总记载。

2、2008级的本科生按《武汉工业学院创新学分实施办法》进行记载与使用;200

9、20

10、2011级本科生按《武汉工业学院本科生素质拓展与创新学分管理办法(试行)》进行记载与使用。

3、根据《武汉工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办法(修订)》(武工校行发〔2010〕29号)的要求,从2009级本科生开始,毕业时获得素质拓展与创新学分3学分及以上是授予学士学位条件之一。

附件1:武汉工业学院素质拓展与创新学分申请表 附件2:武汉工业学院素质拓展与创新学分认定标准

教务处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七日

-3-

推荐第6篇:创新学分讲座报告

报告主题: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大学生成长成才 报 告 人:倪素香

时 间:2014年11月24日(周一)晚上18:30 地 点:崇实会堂(黄家湖校区图书馆二楼)

11月24日(周一)晚上18:30,在崇实会堂成功召开了一场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大学生成长成才的讲座。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包括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 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等四个方面的基本内容。这四个方面相互联系、相互贯通,共同构成辩证统一的有机整体。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在对当代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促进当代年轻人成才起着重要的作用。本文将结合社会实际进行探索总结,谈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理解,就如何发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在大学生成长成才中的重要作用,使当代大学生成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深入学习者、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和模范践行者。

一、现阶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对当代大学生存在的影响

当前,我国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对当代大学生产生了一系列影响,这些影响既有利于当代年轻人树立自强意识、创新意识、成才意识、创业意识,同时也带来一些不容忽视的负面影响。少数年轻人不同程度地存在政治信仰迷茫、理想信念模糊、价值取向扭曲、诚信意识淡薄、社会责任感缺乏、艰苦奋斗精神淡化、团结协作观念较差、心理素质欠佳等问题。

二、现阶段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必要性

1) 复杂多变的国际形势要求加强大学生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理论教育“西方一些信仰共产党的人士说:只要占世界人口五分之一的中国的社会主义阵地不丢失,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就有希望。社会主义就依然是我们这个时代的主流”。当今世界正发生着深刻的变化,尽管世界多极化的趋势在继续发展,但是,西方敌对势力从未放弃对我国实行“西化”、“分化”的图谋,他们采用各种各样的形式和手段对我国进行意识形态方面的渗透。尤其是把我国的各级干部和青年一代作为腐蚀渗透的重点对象。大学生是我国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为了确保大学生对共产主义理想的坚定性,一定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理论武装大学生的头脑,让他们认识到“我们党把实现共产主义的社会制度作为自己的最终目标,不仅仅因为它是人类有史以来最美好的理想,更重要的还在于它反映了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和必然趋势”。

2) 国内形势发生的新变化要求加强大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理论教育随着对外开放的不断扩大,以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我国人民的社会生活也发生着广泛而深刻的变化。我国实行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有利于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同时也会带来社会成员经济利益的多样化,进而导致人的价值观念的多元化。在这种文化多元化和价值多样化的环境中,必须帮助大学生在多种思想意识和价值观念中进行比较和选择,通过独立思考形成自己的价值观念,树立起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理论武装起来的远大理想。

3) 大学生的自身特点要求加强大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理论教育大学生正处于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形成的关键时期,具有很强的可塑性。在社会转型的背景下,大学生的思想观念和目标追求也发生了重大变化,他们的价值观念和行为意识之间存在一定的反差。既崇尚真善美的精神境界,又在利益问题上趋于急功近利。他们往往只注重专业学习,缺乏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理论的基本常识,也就不能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而远大的理想。这将导致大学生人格素质的片面性,从而影响他们的健康成长和成才。

三、现阶段加强大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理论教育的做法

1) 引导大学生积极参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活动。实践是认识的源泉,是检验认识正确与否的唯一标准。对大学生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理论教育,不能只建立在空洞的说教基础上,而是应该把理论教育与实践教育结合起来,克服从书本到书本、从课堂到课堂的模式,让大学生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在理论联系实际的过程中得到检验,在内化和升华中形成。

2)

“地要自己翻,苗要亲手裁,没有汗水洒,那有丰收来。” 这就要求我们必须身心到社会中去实践,去体会。可以通过组织大学生到革命老区和展览馆参观,通过对中国革命先辈们的革命事迹和革命精神具体的理解和感受,对中国革命的来之不易有更深刻的认识,从而认识到只有坚持社会主义才能发展中国,认识到自己所担负的历史使命,从而激发他们学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理论的热情。

3) 进一步加强教师理论修养,提高理论教育水平。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必须具备丰富的理论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各方面的相关知识,才能在实际工作中站在理论的高度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才能有效地对大学生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理论教育。

4) 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是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的外部条件。加强和改善校园文化建设,营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理论教育的良好氛围,可以为大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理论教育提供有力的外部条件。通过开展马克思主义理论讲座。丰富多彩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理论讲座可以充分利用校园资源,发挥名人的作用。吸引大学生的参与,使大学生在参与的过程中受到感染和熏陶,促进其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理论素养的提高。

5) 传媒的舆论引导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理论教育的重要载体。在信息化的社会中,传媒在大学生的学习和生活中的影响越来越大,互联网、电视、广播、报刊、杂志等都是对大学生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理论教育的重要载体。应加强网络信息监控和舆论引导,积极配合有关部门严厉打击非法网站,积极唱响主旋律,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理论通过网络的广泛传播在大学生心中更坚定。

总之,现阶段对大学生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理论教育,让大学生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和共产主义远大理想,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在各有关方面的全力配合下,长期学习和努力实践才能实现。对大学生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理论教育的过程是一个与现实相结合、与实践相结合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要不断探索适合现阶段我国大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理论教育的有效措施并不断地在实践中检验,才能收到应有的效果。

推荐第7篇:学分认证申请书专题

申请书

尊敬的院、校领导:

本人汤紫婧,系外国语学院日语系2011级学生,学号:2011221103310004,我于2013年参加湖北大学与早稻田大学开展的本科联合培养项目,于当年09月赴日本学习一年。现已顺利完成对方学业,恳请学校认可我在早稻田大学所学学分。

特此申请。

申请人:

推荐第8篇:创新学分统计表填报说明

创新实践学分申请表填报说明

自2008级开始,本科生必须获得3学分创新实践学分才能毕业,毕业生创新实践学分统计工作对学生影响重大,各学院务必认真对待这项工作,安排专人负责,保证数据的准确,完整,规范。

1.创新实践学分中的每一条记录(除六级成绩、四六级口语成绩外)须提供电子稿支撑材料(如奖状、证书、文件)。支撑材料的做法法:做以相应工作表的名字命名的WORD文件,将支撑材料图片插入Word文件中,页码与Excel表中序号相同;支撑材料不全的数据将不予接受。

2.各工作表中的数据需填写完整,有空白学分或无效学分的数据将不予接受。

3.各表中前1000行含自动计算功能。对相应类别,但文件中不包含的项目且各学院认为应增加的,可填写于1000行以后,再提交统计表同时提交学院对新添项目的研究意见。

4.统计表说明:

1) 计分标准表反映《青岛大学创新实践学分制度》及《青岛大学创新实践学分制度(补充)》中的信息,通过此表可了解创新实践学分计算依据。

2) 2008级学生表为按学生统计的创新实践学分,其中各项学分值自动生成,不需填写。学院可筛选本院的学生,打印本院报表。

3) 其余各表需填写。每表中填写学生学号,学生基本信息和成果类别会自动出现;要删除学生基本信息和成果类别时,只需删除学生学号,基本信息和成果类别会自动删除。成果信息完整,学分值自动出现。 4)除创新实验项目中的“项目申报年”格式为年通过下拉菜单生成外,其余时间格式为年月日,如“20090204”。

5) 成果认定材料或部门填写发放证书的单位。

6) 大学英语六级及大学英语四六级口语由实践教学科发布,不需统计。

实践教学科

201200307

推荐第9篇:创新学分的具体途径

学生取得创新学分的具体途径包括以下方面

一、参加各种学术讲座(限2学分)。

(1)参加学院组织的学术讲座,每参加一次记0.2学分。

(2)参加学校组织的学术讲座,每参加一次记0.1学分。

(3)参加学生会组织的活动坐场,每参加一次记0.05学分

二、学生组织和开展的各种学术讲座(限3学分)。

(1)在学院范围内组织并主讲的学术讲座,主讲者记1学分

/次;(限4人)。

(2)在学校范围内开展的学术讲座,主讲者记2学分/次;

(限5人)。

三、参加各种教育部、团中央、全国科协等权威部门组织的

正式的大学生“挑战杯”、电子设计、数学建模、英语、力学、程序设计、机器人、广告设计等科技竞赛活动及校内选拔赛和省级选拔赛,以学校团委认证为准。

(1)获校级各类大学生竞赛一等奖者,记1学分,获二等奖

者记0.5学分,三等奖记0.3学分,其他参加者记0.2学分。

(2)获省级各类大学生竞赛一等奖者,记2学分,获二等奖

者记1.5学分,获三等奖者记1学分,其他参加者记0.5学分。

(3)获国家级各类大学生竞赛一等奖者,记4学分,获二等

奖者记3学分,获三等奖者记2学分,其他参加者记1学分。

(4)获国际各类大学生竞赛一等奖者,记6学分,获二等奖

者记4学分,获三等奖者记3学分,其他参加者记2学分。

四、参与教师科研课题的研究(限4学分)。

(1)参与教师在学校立项的科研课题研究,指导教师可根据

学生承担任务量的大小给予相应的学分,最多可记2学分。

(2)参与教师在市级立项的科研课题研究,指导教师可根据

学生承担任务量的大小给予相应的学分,最多可记4学分。

(3)参与教师在省级和国家级立项的科研课题研究,指导教师可根据学生承担任务量的大小给予相应的学分,最多可记6学分。

五、由学生主持研究并完成的各类科研课题,由各学院科研科认证。

(1)由学生主持研究并完成院级的各类科研课题,项目负责人记2学分/项,参与者记1学分/项,参与者限四人以内。

(2)由学生主持研究并完成校级的各类科研课题,项目负责人记4学分/项,参与者记2学分/项。

(3)由学生主持研究并完成省(部)级以上的各类科研课题(含横向课题),项目负责人记8学分/项,参与者记4学分/项。

六、在各类正式出版的报纸、期刊上发表文章和论文,获得专利。

(1)在省级报纸上发表的文章,记1学分/篇,国家级报纸上发表的文章,记2学分/篇。

(2)在高等学校学报发表论文,其学报等级不能低于本校层次,即本科生申报者发在专科学校学报上的论文不符合条件。独立完成者记3学分,第一作者记2学分,合作者记1学分。3)在国家级(或一级、甲级等)刊物上发表,指在国家级专业学会、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及国家知名重点大学主办的学报和国家综合大报理论版面上发表的本专业学术、技术论文,独立完成者记4学分,第一作者记2学分,合作者记1学分。

(4)发表学术论文并被EI、ISTP收录的,独立完成者记6学分,第一作者记5学分,合作者记2学分。

(5)发表学术论文并被SCI、SSCI收录的,第一作者记6学分,合作者记3学分。

(6)申请发明专利并被批准,第一作者记6学分,合作者记3学分。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并被批准,第一作者记4学分,合作者记2学分。

七、参加实验室活动(限3学分)。

(1)参加开放性实验,完成实验并按时上交报告,记1学分/周。

(2)参加国家级创新性实验,负责人记6学分/项,参与者4学分/项。

(3)参加省级创新性实验,负责人记4学分/项,参与者2学分/项。

(4)参加校级创新性实验,负责人记3学分/项,参与者1.5学分/项。

八、国家承认的各类技能培训考核认证:

(1)全国外语六级考试成绩合格者,记1分;

(2)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获

二、三级证书,记一分;

(3)国家承认的各类职业技能资格考试,包括教师资格证、会计从业资格证等,记1学分/个,上限4分。

九、参加各种文体活动(限4学分)

(1)参加省级文体比赛为学校争得荣誉者可按省一等奖2学分、省二等奖1.5学分、省三等奖1学分、其他参加者0.5学分记。

(2)参加国家级文体活动为学校争得荣誉者可按全国一等奖3学分、二等奖2学分、三等奖1.5学分、其他参加者1学分记。

(3)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文体活动按照排练或训练时间给与相应的学分,1学分/100学时,具体如下:

1.实践类

(1)参观火炮库,记5学时。

(2)参加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记80学时。

(3)参加实践归来话感受,一·二九晚会等演出活动,表演者记30学时/次。

(4)参加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50个工时记1创新学分,工时以本院青年志愿者指导部门统计结果为准。

2.宣传类

(1)参加“艺彩杯”书画大赛,书画摄影大赛,一等奖记50学时,二等奖记30学时,三等奖记20学时,参与者记15学时。

(2)参加出版工作(迎新专刊/院报/其他公用出版物),按出版量多少,记10—60学时。 (3) PS大赛(校级)获一等奖记100学时、获二等奖记80学时、获三等奖记70学时、获优秀奖记50学时、参加者记20学时。

(4)参加传统文化大赛活动,记50学时

3.文艺类

(1)参加校园歌手大赛﹑新生才艺赛等活动,晋级者记50学时,参与者记30学时。

(2)参加“春之声”歌唱祖国校歌比赛,记50学时/次。获得名次之后再酌情加分。

4.学习类

(1)参加秋颂杯辩论赛,获冠军记80学时,获亚军及70学时,获季军记50学时,其他参加者记30学时。(注:辩导记80学时)

(2)参加春华杯辩论赛,记100学时。

(3)参加各类征文活动,获一等奖记50学时,获二等奖记40学时,获三等奖记30学时,其他参加者记20学时。

(4)参加“普及论坛”系列讲座,主讲人记100学时,候选主讲人记50学时,听讲人记30学时。

(5)计算机培训主讲人记100学时,候选主讲人记50学时,听讲人记30学时。

(6) 向记者站投送文学稿件或图片,并在院报或人人网公共主页获得发表的,每篇记30学时。

6.竞赛类

(1)参加院级各大赛事,获一等奖记50学时,获二等奖记40学时,获三等奖记30学时,其他参与者记20学时。

(2)参加校级各大赛事,获一等奖100学时,获二等奖记85学时,获三等奖记75学时,优秀奖记50学时。

注:各项赛事具体包括:科技立项(属于省级,记1个学分)、全国大学生数学竞赛、宿舍文化大赛、科普知识竞赛、“育才杯”、“安全之星”知识竞赛、英语演讲比赛、“生活之星”竞赛、模拟应聘大赛(校级)、“奇思妙想”环保创意大赛(校级)、化工技能大赛(校级)、PPT大赛(校级)、志愿者知识竞赛(院级)、其他参与者(进复赛)记30学时

7.体育类

(1)参加运动会,获一等奖记100学时,获二等奖记80学时,获三等奖记70学时,其他参与者记50学时。

(2)参加院级体育类活动(比赛),获一等奖记50学时,获二等奖记40学时,获三等奖记30学时,其他参与者记20学时。

(3)参加校级体育类活动(比赛),获一等奖记100学时,获二等奖记80学时,获三等奖记70学时,其他参与者记50学时。

(4)参加校园吉尼斯活动,记40学时/次。

(5)参加运动会走方阵,记50学时/次。

(6)参加院级体育赛事参赛队(如足球队、篮球队等),以体育部训练时间记10—100学时。(7)参加运动会通讯稿编写,获得广播播放的,每篇记40学时。

8.女生类 (1)参加女生节活动,记20学时。

(2)参加啦啦队健美操活动,获一等奖记100学时,获二等奖记80学时,获三等奖记70学时、参加者记50学时。

(3)参加女生部礼仪队,记20学时/次。

(4)参加女生部“夺宝奇兵”活动,记30学时。

(5)参加“校庆礼仪风采大赛”,获一等奖记100学时、获二等奖记80学时、获三等奖记70学时、获优秀奖记50学时、获决赛入围奖记30学时、参加者记20学时。

(6)参加“柠檬树DIY蛋糕创意制作大赛”,获一等奖记100学时、获二等奖记80学时、获三等奖记70学时、获优秀奖记50学时、参加者记20学时。

(7)参加女生部“礼仪、化妆培训”系列活动,记10学时。

9.其他

院团委、学生会、科协部长记80学时,副部记50学时,干事记30学时。

推荐第10篇: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

湖北民族学院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

鄂民院教发[2011]141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开展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工作是进一步优化我校人才培养体系,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的重要内容之一。旨在倡导和鼓励大学生发展个性,激发和培养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实践能力,提高大学生人文素养、科学素质和艺术修养。结合学校实际,为规范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的组织和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创新学分是指全日制本科学生在校期间,根据自己的特长和爱好独立或在教师指导下参加学科竞赛、科学研究、技能训练及各类社会实践活动,取得一定成果,经学校认定后获得的学分。

第三条

创新学分是本科学生毕业的必要条件,学生必须在一至七学期(五年制在一至九学期)取得8个创新学分,方可毕业。

第二章 学分构成

第四条

创新学分由科研学分、技能学分和实践学分三部分构成。

(一)科研学分是指参加科技活动获奖、主持研究项目、公开发表学术论文(论著)、研究成果获奖、获国家专利等所获得的相应学分。

(二)技能学分是指参加学科竞赛、文艺表演和体育竞赛等获校级及其以上奖励所获得的相应学分,以及获得各类初级及其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所获得的相应学分。

(三)实践学分是指参加各类社会文化科技实践活动取得优异成绩并受到校级及其以上表彰而获得的相应学分。

第三章 认定方式、范围及分值

第五条

在校学习期间,多次参加同一项目所取得的创新学分可累计,但累计不得超过6学分;一次性取得学分超6学分的,以单次取得的学分计。

第六条

活动规定必须由团队合作完成的项目,团队成员均按相应分值记;非必须但有负责人牵头完成的项目,则按比例计算学分;排序第1人记相应分值的80%,排序2到4人记相应分值的50%,其他成员不记分。

第七条

科研学分认定范围及分值。

(一)专利申请。获得国家专利授权的创造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等专利者,可分别计

7、

5、3分。

(二)科研获奖。研究成果获国家级成果奖者,计10学分;获得省(部)级成果

一、

二、三等奖以及参与奖者,分别计

8、

6、

4、2学分;获校(地厅)级科研成果

一、

二、三等奖者及参与奖者,分别计

4、

3、

2、1学分。

(三)科研项目。主持并完成纵向科研项目,国家级计10学分,省(部)级计8学分,校(地厅)级计6学分;主持并完成横向科研项目,依据项目权重价值计3至6学分;主持并完成学校大学生创新项目,校级重点项目计4学分,校级一般项目或院级重点项目计3学分,院级一般项目计2学分。

(四)发表论文。公开发表学术论文,凡被 SSCI、SCI、EI收录或《新华文摘》转载论文计8学分;被EI、ISTP收录或《新华文摘》、《人大复印资料》等转载论文计6学分;核心刊物论文计4学分;一般省级刊物论文计4学分;一般省级刊物论文计2 学分;校级社团刊物论文计1学分。

(五)文艺作品。文艺创作、影视作品在大众媒体(限电台、电视、报刊)上刊载、播放者,国家级媒体计6学分,省级媒体计4学分,地市级媒体计2学分,本校媒体计学分。短篇报道、简报折半计算。

(六)发表著作。编写散文、诗歌、小说或学术著作并公开出版,以版权页署名(或前言、后记内说明)为准,独撰者计8学分;主编计6学分;副主编计4学分;参编者计2学分。

第八条

技能学分认定范围及分值。

(一)学科竞赛。在学科竞赛或综合类学术科技竞赛中,获得国家级

一、

二、三等奖和参与奖者,分别计

10、

8、

6、4学分;获得省(部)级

一、

二、三等和参与奖,分别计

6、

5、

4、2学分;获校(地厅)级

一、

二、三等和参与奖者,分别计

4、

3、

2、1学分;获院级

一、

二、三等者,分别计

2、

1、0.5学分。

(二)文化、艺术、体育比赛。代表学校参加全国比赛,获前

1、

2、

3、4至

6、7至9名及成功参赛者分别计

10、

8、

6、

4、

3、2学分;代表学校参加省级比赛,获前

1、

2、

3、4至

6、7到9名及成功参赛者分别计

6、

5、

4、

3、

2、1学分;参加校级文体比赛决赛获前三名者,分别计

4、

3、2学分,获4至6名者计1学分;参加院级文体比赛决赛获前三名者,分别计

2、

1、0.5学分;体育竞赛中,打破国家、省级和学校纪录者,可在名次学分基础上分别加

3、

2、1学分。

(三)技能考核。非外语专业学生通过全国大学外语六级考试计4学分;外语专业学生通过专业外语八级考试计4学分;通过大学外语四级考试(含外语专业与非外语专业)计2学分;通过全国计算机等级三级考试,计4学分;通过全国计算机等级二级考试,计2学分。

参加国家职业资格考试、技能鉴定或全国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获高级证书者计6学分,中级证书者计4学分,初级证书者计2学分;全国司法考试、注册会计师考试通过者计6学分 ,单门通过计2学分;普通话一级甲等计6学分,一级乙等计4学分,二级甲等计2学分。

第九条

实践学分 认定范围及值。

(一)社会实践。学生参加各类社会实践(含实习)活动,受到国家级、省(部)级或学校表彰者,分别计

6、

4、2学分。

(二)社团活动。学生社团活动获学校

一、

二、三等奖者,分别计

3、

2、1学分。以学校名义举办的各种学术文化社团活动包括读书征文比赛、知识竞赛、演讲辩论赛、书画大赛等。

(三)科技活动。在国家级科技活动中,获个人

一、二三等和参与奖者,分别计

10、

8、

6、4学分;在省(部)级科技活动中,获个人

一、

二、三等和参与奖者,分别计

6、

5、

4、2学分;在校(地厅)级科技活动中获个人

一、

二、三等和参与奖者,分别计

4、

3、

2、1学分。

学生开展创业活动,受到校级及以上表彰者,可参照科技活动计算学分。、(四)学术活动。学生参加学术研讨会议并提交论文,全国性会议计4学分;全省性会议计2学分;地区性会议计1学分。

(五)其他受到国家、省级、学校特别表彰者,以及经学校创新教育工作指导委员会审核认定的其他活动项目,也可以获得相应学分。

第四章 认定与管理

第十条

学校成立本科学生创新学分认定与管理工作,由教务处、学工处、校团委及各学院相关人员组成,办公室设在教务处;各学院成立本科学生创新学分认定与管理工作小组,由分管创新教育工作领导、分管教学工作领导、创新基地负责人、教学科和学生科相关人员组成,具体负责学生创新学分认定、记载与管理。

第十一条

每年3月的第

一、二周,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湖北民族学院本科学生创新学分申请表》,并附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交所在学院审查,经认定后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经分管创新教育工作领导审批,将学生所得的创新学分记入学生成绩档案和《湖北民族学院本科学生创新学分记分册》。

第十二条

对弄虚作假者,取消该创新学分 ,并根据《湖北民族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办法》及《湖北民族学院本科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对相关责任人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三条

学生获得的超规定创新学分(8学分)可以替代通识选修课程学分,但替代学分不得超过4学分;若无法完成规定创新学分,也可通过多修通识选修课程学分弥补,但替代学分不得超过4学分。

第十四条

本细则从2009级普通本科学生开始执行。 第十五条

本细则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第11篇:课外创新实践学分实施细则

仲恺农业工程学院本科学生课外创新实践学分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更好地贯彻《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教学“质量工程”有关文件精神,深化我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配合《仲恺农业工程学院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的实施,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的课外创新实践活动是指经学校或学生所在院(系)认可、以培养学生创新能力、创业能力和知识应用能力为主的课外学科或科技实践活动。创新实践活动包括各种校内外学科、科技竞赛与活动及社会实践等活动。

第三条 课外创新实践学分是指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根据自己的特长和爱好,参与创新实践活动并取得具有一定创新意义的成果,按本细则有关规定经认定后获得的学分。

第四条 学生在规定的学习期限内,需获得 6 个(专升本插班生减半)课外创新实践学分方能毕业。

第五条 6 个课外创新实践学分中,2个学分可通过参加由学校组织或认可的创新实践活动取得,4个学分可通过参加学生所在院(系)组织或认可的创新实践活动取得。

第二章 课外创新实践学分认定范围及标准

第六条 学校认可的课外创新实践学分认定标准:

(一)获得国家授权发明专利,每项计6学分;成功申请发明专利,每项计4学分;获得授权实用新型专利,每项计4学分;成功申请实用新型专利,每项计2学分。多人参与的上述专利,第

二、第三人学分减半,第四人起不计算学分。

(二)专业性论文或作品在正式科技或本学科刊物上公开发表,第一作者计2学分;在上述类型的核心或权威刊物上发表,第一作者计6学分。

(三)创新基金项目

获学校学生创新基金立项的课题组前三名主要成员,每人计1学分;通过结题验收的学生创新基金项目组成员,每人计2学分。立项申请通过学院审批并推向学校的加0.5学分。

(四)学科及科技竞赛

1.参加校级学科、科技竞赛(如CAD竞赛、测量竟赛等),完成竞赛且成绩合格,计1学分;获得三等奖(含)以上,计2学分;获优秀毕业论文奖,计2学分;参加校级(包括校级以上)并上交合格作品加0.2学分,经审批并被推向上级(如学校等)加0.5学分。

2.参加省级学科、科技竞赛,完成竞赛且成绩合格或获成功参赛奖,计1学分;获得优秀奖、三等奖,计3学分;获得二等奖(含)以上,计4学分;

3.参加国家级学科、科技竞赛,完成竞赛且成绩合格或获成功参赛奖,计2学分;获得优秀奖和三等奖,计4学分;获得二等奖(含)以上,计6学分;

4.参加全省性、全国性学科与科技竞赛,按获奖等级参照第

1、2点计学分(如节能减排、挑战杯等)。

5、参加院级学科、科技竞赛(综合知识竞赛等),初赛加0.2学分,复赛0.5学分,决赛入围0.7学分,三等奖0.8学分,二等奖1学分,一等奖1.5学分。(注:没有复赛的比赛,决赛加分为0.5学分)

(五)社会实践

参加社会实践,受到国家、省(部)、学校(含厅、局级)表彰者,分别计

6、

4、2学分;虽未受到表彰,但实践过程表现良好,向院(系)提交较高水平的调研报告,经活动组织单位认定成绩优秀者,计1学分。参加社会实践并上交合格的调研报告加0.2学分(如寒假科技入户,暑期三下乡、团建创新等)。

第七条 由院(系)认可的课外创新实践学分的认定标准,由院(系)制定,并经过学

1 校审批后公布实施。

(一)参与教师科研,帮忙制作课题申报材料,科研实验的操作,数据的采集直至结题者可得1分学分。

(二)获得专业技能证书,如CAD软件、PS软件、3D MAX软件,施工员、材料员、资料员、安全员、质检员、造价员、审核员、测量员、检测员、驾驶员、会计员等,得任一证书,可得1学分。

(三)获院系级专业创新实践竞赛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者分别可得

1、0.8、0.5。凡参加以上各类学科竞赛而未获奖者,均可计0.3学分。

(四)成功创业者可得2学分。

(五)参与与专业相关的实习或志愿者服务或义工服务者(需出示相关单位的证明),一次得0.2分。

(六)从事社会工作或学生工作(参加社区助理、志愿者活动,承担党、团、学生会组织及社团工作的班、团支部及以上学生干部、勤工助学,担任助研、助导、助管工作等)任职期满可得1学分。

第三章 课外创新实践学分的实施原则

第八条 学校和院(系)组织的课外创新实践活动,按课程进行管理。由主办单位制定活动大纲或管理办法,指定负责教师,在公布活动结果或成绩后两周内,由学生所在院(系)按相应课外创新实践学分认定标准审核认定后登记学分。

第九条 学生自行开展的课外创新实践活动,达到学校或院(系)认可的学分标准,由学生本人在获得相关证明材料1个月(寒、暑假除外)内向院(系)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学生所在院(系)原则上应在学生提出申请的当学期,根据学校或院(系)课外创新实践学分认定标准审核认定后登记创新实践学分,并做好课外创新实践学分证明材料的存档工作。

第十条 同类、同项但不同级别、不同层次的多次活动和奖励,获得的学分不累加,按最高学分计1次。

第十一条

学生取得的课外创新实践学分,记入学生课外创新实践环节成绩栏。超出6学分的,超出部分可以记载,但不能冲抵课程和其它环节学分。

第十二条

课外创新实践学分纳入学生成绩管理子系统,各院(系)每学期都必须将“课外创新实践”环节加入到教务管理系统“开课计划”中。课外创新实践学分认定后,由成绩管理人员按学分认定学期和认定学分数记入创新实践环节。学校和院(系)认定的课外创新实践学分,成绩均记为良好。

第十三条

学生在课外创新实践学分申报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该学期课外创新实践学分,并按课程考核作弊处理。

第十四条 学生应积极参与课外创新实践活动,定期了解、追踪自己创新实践学分的认可和获得情况,如有错漏,应及时申请或查问,追溯期以一年为限。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细则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细则自2009年9月1日起施行,原《仲恺农业技术学院关于课外创新学分实施细则》(试行)同时废止。

城市建设学院 二○○九年九月

第12篇:电子工程学院课外学分申请书

电子工程学院课外学分申请书(模板)

题目:

姓名:专业:组别:设计时间:审批意见:

学号:实 验 室:同组人员:年月日——年月日指导教师:

1.设计方案 2.基本原理 3.电路图 4.元器件清单列表

(申请正文部分的格式):

(要求:正文部分一律用五号字,宋体,单倍行距。一级大标题靠左,四号,宋体,加粗。二级大标题靠左,小四,宋体,不加粗。标题按

1、1.1…分级)

参考文献:(五号,宋体加粗)

[1] 高景德,王祥珩.交流电机的多回路理论[J].清华大学学报,1987,27(1):1-8 [2] 竺可桢.物理学[M].北京:科学出版社,1973.1-3.

第13篇:电子工程学院课外学分申请书

电子工程学院课外学分申请书 电子工程学院课外学分申请书 课外学分 题目: 题目:自制声控灯 班 学 级: 号: B0931 04 专 姓 名:陈通 业:电气自动化 实 验 室:电子实训中心 设计时间: 设计时间: 时间 审批意见: 审批意见: 年 月 日 —— 指导教师: 指导教师: 教师 年 月 日 1.设计方案: 设计方案: 声控灯是一种声控电子照明装置,由音频放大器、选频电路、延时开启电路和可控硅电 路组成。它提供了一种操作简便、灵活、抗干扰能力强,控制灵敏的声控灯,它采用人嘴发 出约 1 秒的控制信号“嘶”声, 即可方便及时地打开和关闭声控照明装置, 并有防误触发而 具有的自动延时关闭功能,并设有手动开关,使其应用更加方便。声控灯由话筒、音频放大 器、选频电路、倍压整流电路、鉴幅电路、恒压源电路、延时开启电路、可控延时开关电路、可控硅电路组成。 用声光控延时开关代替住宅小区的楼道上的开关,只有在天黑以后,当有人走过楼梯通道, 发出脚步声或其它声音时,楼道灯会自动点亮,提供照明,当人们进入家门或走出公寓,楼 道灯延时几分钟后会自动熄灭。在白天,即使有声音,楼道灯也不会亮,可以达到节能的目 的。声光控延时开关不仅适用于住宅区的楼道,而且也适用于工厂、办公楼、教学楼等公共 场所,它具有体积小、外形美观、制作容易、工作可靠等优点。 2.基本原理 基本原理: (1). D2~D5 构成桥式电路,在 U1D 输出端为低电平时,可控硅 SCR 不导通,电灯 LAMP 无电流通路不会点亮。只有在 U1D 输出端为高电平时,可控硅 SCR1 导通时,电灯 LAMP 才会点亮。 (2). D2~D

5、R

7、DW、C3 组成稳压二极管稳压电路产生 7.5V 直流电压给控制电 路供电。 (3). 控制电路由三极管 90

13、COMS 电路四与非门 CD4011 等元件组成。声电转换 器 MIC 将声音转换成电信号、光敏电阻 MG45 受光线控制改变其阻值的大小 (光强电阻变小) 。 C

2、R5 组成亮灯延时电路,时间常数=R5×C2. 3.电路图: 3.电路图: 电路图 工作原理: 3.工作原理: 220V 交流电通过灯泡 H 及整流全桥后,变成直流脉动电压,作为正向偏压,加在可 控硅 VS 及 R 支路上。 白天, 亮度大于一定程度时, 光敏二极管 D 呈现底阻状态≤1K , 使三极管 V 截止,其发射极无电流输出,单向可控硅 VS 因无触发电流而阻断。此时 流过灯泡 H 的电流≤2.2mA,灯泡 H 不能发光。电阻 R1 和稳压二极管 DW 使三极管 V 偏压不超过 6.8V,对三极管起保护作用。夜晚,亮度小于一定程度时,光敏二极管 D 呈现高阻状态≥100K ,使三极管 V 正向导通,发射极约有 0.8

V 的电压,使可控硅 VS 触发导通,灯泡 H 发光。RP 是清晨或傍晚实现开关转换的亮度选择元件。由音频 放大器、选频电路、延时开启电路和可控硅电路组成。它提供了一种操作简便、灵活、抗干扰能力强,控制灵敏的声控灯,它采用人嘴发出约 1 秒的控制信号“嘶”声,即可 方便及时地打开和关闭声控照明装置,并有防误触发而具有的自动延时关闭功能,并 设有手动开关,使其应用更加方便。 4.参考文献 : 【1】 高景德, 王祥珩. 交流电机的多回路理论[J]. 清华大学学报, 1987, 27(1): 1-8 【2】 竺可桢.物理学[M].北京:科学出版社,1973.1-3.

第14篇:专业选修课学分替换申请书

专业选修课学分替换申请书

教务处:

本人于年月参加考试/培训, 专业选修课学分替换申请书

教务处:

本人于年月参加考试/培训, 专业选修课学分替换申请书

教务处:

本人于年月参加考试/培训, 成绩已达到及格(或60分)以上。现申请免修本学期老师开设的《》 课程,望批准为感。

系部班级姓名学号年月日

…………………………………………………

系部审核意见:

系部(盖章)系部领导(签名)年月日

…………………………………………………

教务处审核意见:

(盖章)处领导(签名)年月日

…………………………………………………

第1联:附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交 所在系部教务办公室保存。

成绩已达到及格(或60分)以上。现申请免修本学期老师开设的《》 课程,望批准为感。

系部班级姓名学号年月日

…………………………………………………

系部审核意见:

系部(盖章)系部领导(签名)年月日

…………………………………………………

教务处审核意见:

(盖章)处领导(签名)年月日

……………………………………………………

第2联:附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交 任课教师,随课程试卷交考试科。

成绩已达到及格(或60分)以上。现申请免修本学期老师开设的《》 课程,望批准为感。

系部班级姓名学号年月日

…………………………………………………

系部审核意见:

系部(盖章)系部领导(签名)年月日

…………………………………………………

教务处审核意见:

(盖章)处领导(签名)年月日

……………………………………………………

第3联:学生本人保存。

第15篇:创新创业教育学分认定流程

2014届毕业生创新创业教育项目学分的认定流程

创新创业教育项目学分:是指2010级教学计划中专业必修课--实践教学环节中的创新创业教育实践项目模块学生应修读的学分。总学分要求4-10学分。

学分认定项目包括:文学艺术比赛、体育比赛、学科竞赛、科学研究、创业实践、社区服务、技能拓展、学术讲座。

贵州师范大学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申请表

块规定的最高线。

贵州师范大学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汇总表

学院主管教学副院长:(学院公章)

贵州师范大学创新创业教育项目学分计算一览表(试行)

说明:学生在每个项目类别中获得的最高学分不能超过该栏学分设置的最高线。

第16篇:创新创业实践学分分值换算表

附件

1创新创业实践学分分值换算表

1、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文学作品等。

2、科研项目

3、专利

4、科技竞赛活动

5、创业活动

6、创业训练

学生取得一个教学计划之外的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证书,计1个创业实践学分。各学院根据本单位学生获取证书的实际情况确定所包括的证书类别。

- 2 -

第17篇:1南昌大学创新学分管理办法(精简版)

南昌大学创新学分管理办法(精简版)

一、途径(各教学单位开设、学生选修)

1、II类通识课创新学分模块课程

(1)学科竞赛类课程:以实践训练为主、课堂讲授为辅。

(2)实验项目类课程:若干实验项目组合成为0.5学分的基本实验项目模块,学生选修4个模块。

2、科研训练项目

学生参与教师科研课题,通过科研训练所有环节(包括申请、立项、开题、训练及中期考核、结题等)。

3、创新创业训练计划

学生申请校级以上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通过完整的训练过程(开题、实施及中期考核、结题等),项目通过专家验收。

4、文艺类演出、体育类竞赛

(1)学生通过学校选拔和训练(名单经相关部门审核后报教务处备案),参加学校相关部门认定的重要演出或竞赛4次以上(含4次)。

(2)学生通过学校选拔和训练(名单经校体委审核后报教务处备案),参加省运会或全国以上(含全国)体育竞赛1次,或参加省教育厅主办的全省大学生体育竞赛2次以上(含2次)。

5、国(境)外研修

学生参加学校组织的赴国(境)外学习实践项目,获得结业

证书(或合格证)。

6、省级及以上的学科竞赛

对于没有开设学科竞赛课程但又有相应省级及以上竞赛项目的学科专业,学院可组织开展专业创新实践竞赛,即制定了完善的竞赛报名、选拔、培训、比赛等实施方案,参加了省级及以上竞赛获得奖励。

二、有关要求

1、已申报第二课堂学分的成果不得重复申报创新学分。

2、文艺类演出、体育类竞赛途径中,学生自行累计4次证明材料后,报学院教务办,学院负责录入成绩。

3、省级及以上学科竞赛要求制定完善的竞赛报名、选拔、培训、比赛等实施方案。

三、南昌大学创新学分管理办法文件

1、昌大教发[2013]87号--关于印发《南昌大学本科生创新学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2、昌大教发[2013]101号--关于印发《南昌大学本科生创新学分实施办法(试行)》补充意见的通知

第18篇:创新与技能8学分实施办法

关于本科生创新与技能8学分实施办法

(试 行)

为了加强我校大学生的素质教育,根据《学分制管理办法》的创新教育教学活动的有关规定,培养学生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创业精神,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推动良好校风、学风的形成,进一步落实人才培养方案中创新学分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凡在学校组织的科技创新、社会实践、校园文化、体育(比赛、竞赛)、大学生社团、学科竞赛及素质教育报告等活动中,积极参与、开拓进取、取得一定成绩者,按一定程序审核认定,可获得一定量的创新与技能学分。

第二条 学生在校学习期间除课堂内完成必修课、选修课、实践环节学分外,还必须取得8个以上(含8个)创新与技能学分(至少应从3类活动中得分),方准予毕业。

第三条 教务处、团委、宣传部、科研处、学生处、体育部、各学院(系)、各开放实验室及教学实验中心等,为给予创新与技能8学分的授权单位,各单位对学生创新与技能学分的给予由团委汇总后统一给予认证登记。

第四条 创新与技能8学分给予的范围包括:

1、科技创新活动

2、学科竞赛

3、社会实践活动

4、校园文化活动

5、体育活动及竞赛

6、行业证书

7、宣传报道

8、素质教育报告会

9、其它方面

第二章 创新与技能8学分的标准

第五条 科技创新活动认定学分标准(见附件1) 第六条 学科竞赛认定学分标准

1、学科竞赛包括学校(国家、省部级)组织的各项学科竞赛,如高等数学、数学建模、大学物理、英语竞赛、电子设计、外语水平考试、计算机水平考试等基础课程的竞赛。若要增加新的学科竞赛,必须由相应开课的学院向教务处提出申请,获得批准后方可进行。

2、只有教务处、团委有权组织在校本科学生参加国家级、省部级以及校级学科竞赛。其他单位组织校级学科竞赛应征得教务处的同意,并在报教务处备案,获得委托举办权后,方能组织学科竞赛。

3、在一个学年中,一名学生参加多项学科竞赛所得创新与技能学分可以累加。若一次竞赛的成绩获得多次奖励,按可得到的最高学分计算,不得累加。

4、参加各类学科竞赛的评分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1)由学校组织参加国家、省部级各类学科比赛的选定参赛人员,完成集训任务并代表学校参赛者,每人分别记

4、3个学分。

(2)获省部级各类学科竞赛个人

一、

二、三等奖,每人每项分别计

6、

5、4学分。

(3)获国家级奖励各类学科竞赛个人

一、

二、三等奖,每人每项分别计

8、

7、6学分。

(4)获校级学科竞赛个人

一、

二、三等奖者,每人每项分别计

4、

3、2学分,获鼓励奖每人计1学分。第七条 社会实践活动学分认定标准(见附件2) 第八条 校园文化活动学分认定标准(见附件3) 第九条 体育活动及竞赛学分认定标准

1、体育活动包括学校组织的各类体育活动、校运动队训练;体育比赛主要是指学校组织的体育比赛、参加国家、省市级体育的竞赛。

2、只有体育部、校学生会、社团联合会有权组织在校本科学生开展体育活动、比赛及参加国家级、省部级体育比赛。

3、参加各类体育活动及比赛的评分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1)学校各类运动员训练每学年可给予1—3学分。训练次数达到学年要求训练次数的90%,计3学分;达到学年要求训练次数的85%,计2学分;达到学年要求训练次数的80%,计1学分。 (2)经所在院(系)选定参加学校田径运动会、篮球赛、排球赛、棋类等各种体育竞赛活动并完成任务者,每人给予0.5学分,获竞赛前八名者,分别给予4.0、3.5、3.0、2.

5、2.0、1.5、1.0、0.5学分,同一竞赛不同项目同时获奖者,只记最高奖项所得学分。

(3)凡由学校选定参加省级及省级以上田径运动会和各种体育竞赛活动者,每人给予2.0学分,获竞赛前八名者,分别给予6.0、5.5、5.0、4.

5、4.0、3.5、3.0、2.5个学分。同一次比赛,同时获个人和集体奖者,按高分奖项记分,不得重复记分;同一竞赛不同项目同时获奖者,只记最高奖项所得学分。

(4)凡破全国大学生运动会比赛及以上级别纪录者,均计8学分;破省或省大学生纪录为7学分;破校纪录为6学分;达到健将等级标准的,计8学分。 第十条 技能培训学分认定标准

参加诸如汽车驾驶、ISO9000、ISO14000内审员等各种职业技能培训或国家级注册水平(资格)培训经考核获取相关资格证书者,每个证书认定2个学分。

第十一条 媒体宣传创新与技能学分认定标准

1、在国家级报纸、杂志发表文章第

1、

2、3作者,分别认定

4、

3、2学分

2、在省级报纸、杂志发表文章第

1、

2、3作者,分别认定

3、

2、1学分

3、在校报发表文章第

1、2作者,分别认定0.5、0.2学分 第十二条 参加素质教育报告会每场次记0.2学分 第十三条 其它方面创新与技能学分认定标准

1、非英语专业学生参加全国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优秀者(85分以上),记1个学分;口语考试取得B证书记1个学分;

2、非英语专业学生参加全国英语六级考试,成绩优秀者(85分以上),记2个学分,成绩合格者,记1个学分;

3、英语专业学生参加全国英语八级考试,成绩优秀者(85分以上),记2个学分,成绩合格者,记1个学分;

4、参加全国高等学校非计算机专业计算机等级考试合格者,记1个学分;

5、参加全国高等学校计算机专业软件水平考试,获初级资格证书者,记1个学分;获中级资格证书者,记2个学分;获高级资格证书者,记4个学分;

6、未列入本细则校级以上奖项,参考相关奖项等级给予相应学分。

第三章 组织实施

第十四条 组织机构

创新与技能8学分的给定由教务处、团委、宣传部、科研处、学生处、体育部、各学院(系)等单位组织申报、认定,团委审核后给予学生,并记录登记。 第十五条 实施流程

新生进校后,各学院根据学生名册在团委领取创新与技能学分登记卡并统一保管。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凭获奖证书和组织单位提供参加本办法中规定相应活动项目的学生名单(附相应获奖等级),由各学院评审组审核确定后,报校团委每学期统一登记、记录一次。 第十六条 成绩管理

每学期末,团委将统一进行创新与技能学分登记;学生毕业时,团委会同教务处统一审核学生创新与技能8学分的获得情况,按照要求达到或超过8个学分的学生,准予毕业,并随学生成绩归档。达不到8学分的学生不允许毕业。

第十七条 各新增加的授予创新与技能8学分的项目须由组织单位提出申请,教务处、团委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

第十八条 此办法最终解释权属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教务处、团委。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2004级起执行。

第一条

为了培养高素质创新型人才,鼓励本科生参加各种科技创新活动,培养本科生创新创业意识,提高其创新、创业能力,根据《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本科生创新与技能8学分实施办法》,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科技创新活动是指在校大学生利用课余时间主持或参与的科学研究、科技发明、科技制作、调查报告等。本科学生在规定的学习期限内,除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最低学分外,还应获得相当的创新与技能学分,方可毕业。 第三条

学生科技创新活动的内容包括:参加国际级、国家级(以国家名义、部、委联办)、省(部、委)级、校级科技竞赛,组织校内科技活动,参加科技类展示会、交流会,主持或参加学校许可的科研项目、调查报告,发表学术论文等。 第四条

参加各类学术科技活动并获奖者,经认定后参照以下标准记相应学分:

1、国家级:最高奖级授予8学分,各奖级按1学分递减,最低不少于5学分;

2、省部级:最高奖级授予6学分,各奖级按0.5学分递减,最低不少于2学分;

3、校级:最高奖级授予4学分,各奖级按0.5学分递减,最低不少于1学分。

第五条

参加各类学术科技活动未获奖者,经认定后记1个学分: 第六条 参加科学研究并在正式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论文发表以正式刊物为准)者,照以下标准记相应学分:

1、被SCI,EI,SSCI收录论文,每篇记8学分,作者排名认前5名;

2、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国内核心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每篇授予4学分,其后根据作者排名按0.5学分顺次递减;

3、公开出版刊物(含增刊)发表学术文章,每篇授予2学分。

第七条 参加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并取得鉴定成果、获得奖励者,参照以下标准记相应学分:

1、通过教育或科技主管部门鉴定的学术科研成果,按鉴定水平记以下学分:鉴定为国际领先的记8学分;鉴定为国际先进的记6学分;鉴定为国内领先的记5学分;鉴定为国内先进的记4学分;鉴定为省内领先的记3学分,鉴定为省内先进的记2学分。

2、在各级政府主管部门或学校科研主管部门组织的科技成果评选中获得奖励者,参照以下标准记相应学分:

1) 国家级奖授予8学分; 2) 省部级奖级授予6学分;

3) 厅级:最高奖级授予4学分,各奖级按0.5学分递减,最低不少于2学分;

4) 校级:最高奖级授予2学分,各奖级按0.5学分递减,最低不少于1学分。 第八条

参加科学研究、发明创新、技术开发并获得专利授权者,参照以下标准授予相应学分:

1、申请发明专利成功者,每项授予8学分;

2、获得实用新型专利授权,每项授予5学分;申请成功者每项记3学分;

3、获得外观设计专利授权,每项授予3学分;申请成功者每项记2学分。 第九条 同一项目在不同级别层次上获奖按最高级别记相应学分,不重复记分,集体奖项与个人奖项重复时应按两项认定的高学分授予。

第十条 我校大学生科学技术协会会员,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学术科技类素质拓展活动,经认定后参照以下标准授予相应学分:

1、参加校团委、科协组织实施的小课题研究科研训练计划,所主持项目通过校团委验收者,每项记1学分;

2、参加校内各种科学报告会或开放性学术活动,并按照学校标准格式向校团委提交学术活动记录的,每次记0.5学分,最高累计记2学分;

第十一条

经检查发现材料中存在弄虚作假者,取消申报者当年申报资格及相应学分。

第十二条 本细则最终解释权归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教务处、团委。

第一条 为在我校建立起内容覆盖课堂教学、创新与技能活动的人文素质和科学精神教育体系,引导广大学生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使本科学生在社会实践活动中受教育,长才干,做贡献。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社会实践活动是指在校本科生利用课余时间深入社会,开展以社会调查、科技服务、义务支教、公益活动、志愿者服务等为主要内容的活动,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投身地方“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建设;服务“农业、农村、农民”经济建设等的实践活动。本科学生在规定的学习期限内,除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最低学分外,还应获得不低于8个创新与技能学分,方可毕业。 第三条 社会实践创新与技能学分从以下5个方面进行认定:

1、青年志愿者活动(院村挂钩、科技支农、文化下乡、义务支教、一帮一等);

2、暑期社会实践;

3、综合专业实习运用于实践教学之外的实践活动;

4、技能培训;

5、其他方面。第四条 青年志愿者活动:

1、参加国家级青年志愿者活动或获国家级表彰的社会实践先进个人、杰出青年等荣誉称号者,记8学分;

2、参加省部级青年志愿者活动、获省部级表彰的社会实践先进个人、杰出青年等荣誉称号者,记5学分;

3、积极参加校.院(系)组织的青年志愿者“院村挂钩”活动。如:科技支农、文艺汇演、咨询辅导、公益劳动等并完成社会实践报告者,每次记0.5学分,每学期最多不得超过3学分,获校级表彰每次2学分,获院(系)级表彰每次记0.5学分;

4、在国家级核心刊物上发表有关社会实践论文者,每篇记3学分;在其它公开出版的刊物上发表社会实践论文者,每篇记2学分;

5、每学年在寒、暑假校社会实践报告或论文评比中获

一、

二、三等奖作品的作者分别记2分、1.5分和1分。第五条 暑期社会实践:

6、积极参加暑期社会实践,并上交实践报告者记0.8分;内容,活动意义,活动影响,记1-3分。

7、积极参加由学校集中组织的暑期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表现突出的每次记3分,表现一般的每次记2分;

第六条 综合专业实习运用于实践教学之外的实践活动:

8、积极参加院(系)组织的综合专业实习并运用所学知识主动实践,提高自身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创业能力者每次记1分;

9、在课外短期从事本专业领域的社会实践,提交科技论文或调查报告,经指导教师审核,院(系)认定者每次记1学分;

第七条 社会实践创新与技能学分的评定,由校团委会同教务处、学生处、各学院等有关单位组织实施。

(1)校级以上的社会实践活动由校团委组织评定,并根据获奖情况和主办单位提供的证明材料计相应的学分;

(2)院级社会实践活动由各团工委组织评定,并根据获奖情况和主办单位提供的证明材料计相应的学分;

第八条 社会实践创新与技能学分在校团委的审批认可后再进行登记,以便年度统计和毕业时进行审查。

第九条 为使社会实践活动创新与技能学分建设促进校风学风建设,使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新生入校时,各学院学生管理部门应认真组织学生学习本细则,使学生明确创新与技能社会实践学分的具体实施办法,以便在本科学习阶段遵照执行。

第十条 本细则最终解释权归校团委、教务处。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我校大学生的综合人文素质,鼓励学生积极参与校园文化活动,提升我校校园文化品位,加强我校校园文化活动的第二课堂作用,特制定我校本科生创新与技能8学分校园文化活动评分细则。 第二条

校团委、教务处、学生处、校学生会、各学院团工委、各学院学生分会,大学生艺术团及在校团委正式注册的各类学生社团组织,面向学生开展的各种报告、演讲、征文、辩论、文艺演出、知识竞赛及其他课外文化活动的参与者、获奖者均可获得本细则所规定的加分。

第三条

校园文化活动所涉及的创新与技能8学分根据活动的层次、规模及效果,按以下具体规定申请加分:

1、受学校委派,对外代表学校参加全国性征文、辩论、演讲、各种知识竞赛、文艺演出等文化竞赛活动者,按以下规定申请学分:

(1)一等奖获得者记6学分(集体项目非主力成员加分减半); (2)二等奖获得者记5学分(集体项目非主力成员加分减半); (3)三等奖获得者记4学分(集体项目非主力成员加分减半); (4)优秀奖获得者记3学分(集体项目非主力成员加分减半); (5)凡参与活动者记2学分(集体项目非主力成员加分减半)。

2、受学校委派,对外代表学校参加省市级征文、辩论、演讲、各种知识竞赛、文艺演出等文化竞赛活动者,按以下规定申请学分:

(1)一等奖获得者记5学分(集体项目非主力成员加分减半); (2)二等奖获得者记4学分(集体项目非主力成员加分减半); (3)三等奖获得者记3学分(集体项目非主力成员加分减半); (4)优秀奖获得者记2学分(集体项目非主力成员加分减半); (5)凡参与活动者记1学分(集体项目非主力成员加分减半)。

3、参加由校团委、教务处、学生处等部门主办的校级演讲、征文、辩论、各种知识竞赛、文艺演出等校园文化竞赛活动者,按以下规定申请学分: (1)一等奖获得者记3学分(集体项目非主力成员加分减半); (2)二等奖获得者记2学分(集体项目非主力成员加分减半); (3) 三等奖获得者记1学分(集体项目非主力成员加分减半); (4) 凡报名参与活动,并表现积极者记0.5学分。

4、凡参与不同层次的各项演出性、汇报性等活动者,按以下规定申请学分: 参与校级演出性、汇报性等活动者依据表现情况记1—2学分。 参与院级演出性、汇报性等活动者依据表现情况记0.1—1学分。 参与学院分会各部、大学生艺术团各队、大学生社团联合会社团组织的演出汇报等活动者依据表现情况记0.1—0.5学分

5、受学校委派及其他部门委派参加文化交流活动,能够展现我校学子风采者,可酌情申请1—2学分。

第四条

校大学生艺术团的团员及校大学生社团联合会的会员凡坚持参加本团队的排练演出,根据在艺术团及社团中的表现,经综合考评后成绩优异者每学年记2学分,合格者记1学分;

第五条

校园文化活动创新与技能学分的评定,分别由以下组织进行审核认定:

(1)校级及校级以上的文化竞赛活动由校团委、教务处、学生处和校学生会组织评定,并根据获奖证书和主办单位提供的证明材料申请相对应的学分;

(2)院级文化竞赛活动由各学院学生会、团工委组织评定,并根据获奖证书和主办单位提供的证明材料申请相应的学分;

(3)受学校委派及其他部门委派参加文化交流活动申请学分者,经校团委、委派部门认可即可;

(4)校大学生艺术团的团员及校大学生社团联合会的会员由艺术团及大学生社团联合会进行评分资格认定,由校团委进行审核。

第六条

校园文化活动评分细则的最终解释权在校团委、教务处。

第19篇:电子工程学院课外学分设计申请书

电子工程学院课外学分设计申请书

题目:简易三态逻辑测试笔的设计

名:

谢鹏

电 B0911

业: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号: 04

设计时间:2011年11月1日 —— 2011 年11月18日

实验室:

开放实验室

指导教师:

廖英杰

1.前言

在仪器的故障诊断维修中,经常需要对各种芯片的输出状态进行判断,以便了解电路的工作情况和故障所在,以往一般都是用万用表来测量,此种方法在管脚多时非常不方便,而且高阻状态是万用表测不出来的。本论文就此专门设计了一种简易三态逻辑测试笔,专门用于测定逻辑电路的输出状态,更加方便仪器故障的诊断和维修。

2.电路原理

所谓输出三态,即数字集成电路输出有三种方式:高电平(与正电源相连),低电平(与地相连),高阻态(不与任何支路相连,相当于悬空状态)。 TTL电平输出高电平>2.4V,输出低电平=2.0V,输入低电平3.5v时为高电平,小于1.2V为低电平,当Vin为第三态时相当于悬空,固定输出电压的稳压IC78L05输出的电压为5V,此时电压为R1和R2分压后所得电压为2.5V左右。 当Vin输入电压大于3.5V时,U1①、⑦脚为低电平→U2①、③脚为低电平→U2②、④脚为高电平→U3②、③脚为高电平→U3①脚为低电平,红色发光管D1点亮;U1①、⑦脚为低电平→U3⑤、⑥脚为低电平→U3④脚为高电平,绿色发光管D2不亮;U1①、⑦脚为低电平→U2⑤脚为低电平→U2⑥脚为高电平→U3⑨脚为高电平+ U3⑧脚为低电平→U3⑩脚为高电平,黄色发光管D3不亮。当Vin输入电压小于1.2V时,U1①、⑦脚为高电平→U2①、③脚为高电平→U2②、④脚为低电平→U3②、③脚为低电平→U3①脚为高电平,红色发光管D1不亮;U1①、⑦脚为高电平→U3⑤、⑥脚为高电平→U3④脚为低电平,绿色发光管D2点亮;U1①、⑦脚为高电平→U2⑤脚为高电平→U2⑥脚为低电平→U3⑨脚为低电平+ U3⑧脚为高电平→U3⑩脚为高电平,黄色发光管D3不亮。当Vin输入为第三态时,U1①脚为高电平+ U1⑦脚为低电平→U2①脚为高电平+ U2③脚为低电平→U2②脚为低电平、U2④脚为高电平→U3②脚为低电平+U3③脚为高电平→U3①脚为高电平,红色发光管D1不亮;U1①脚为高电平+ U1⑦脚为低电平→U3⑤脚为高电平、U3⑥脚为低电平→U3④脚为高电平,绿色发光管D2不亮;U1①脚为高电平+U1⑦脚为低电平→U2⑤脚为低电平→U2⑥脚为高电平→U3⑨脚为高电平+ U3⑧脚为高电平→U3⑩脚为低电平,黄色发光管D3点亮。

3.电路的制作

印刷电路板如图所示。由于电路简单,元件极少,只要照装无误,检查后即可工作,检测中红灯高表示输出高电平,绿灯亮表示低电平,黄灯亮表示高阻态。

4.元件选择 电池选用9V电池,开关用钮子开关,探笔用万用表表笔。其它

零件如下表所示:

表1 元件表 序号 1 2 村料名称 电阻 电阻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位

标号

RT,1/4W,470Ω,5% 3 RT,1/4W,3.3k,5% 1 只 R

7、R

8、R9 只 R6 3 电阻 4 电阻 5 电阻 6 四运算放大器

7 固定输出电压的稳压IC 8 与非门 9 反相器 10 发光二极管 11 发光二极管 12 发光二极管

13 开关 14 电池 15 探笔

RT,1/4W,4.2k,5% RT,1/4W,10k,5% RT,1/4W,1MΩ,5%

LM324 78L05 74LS02 74LS04 φ

3、红光 φ

3、绿光 φ

3、黄光 钮子开关

9V

1 只 2 只 2 只 1 块 1 块 1 块 1 块 1 支 1 支 1 支 1 只 1 只 1

R3 R

4、R5 R1,R2 U1 U4 U3 U2 D1 D2 D3 SW EC 5.结束语 简易三态逻辑测试笔电路简单,制作方便,在仪器的维修中却应用广泛,极大方便了广大的维修工程人员。

第20篇:建工系积极观众学分申请书

建工系积极观众学分申请书

原因:院系学生会组织的晚会、比赛等一系列的活动需要各个班级出观众,但是各位同学对这些事情缺少一定的积极性。不愿让这些事情占用自己的课余时时间。然而,学校要求各系必须出够全系人数的百分之十。否则,取消本系的参赛资格等一系列对本系影响不好的措施。为了加大本系在学院里的影响力,特此申请对积极出观众的学生给与一定的学分奖励。

目的:使同学能够更加重视此事,积极参与其中。为本系在学院里营造更好的名气。为各种活动增加气氛,增添活力。让同学们在一些知识性比赛中学到更多的知识。

具体措施:能够在活动进行时守规矩,热情参与,不随意讲话,注意环境卫生,不迟到,不早退的同学给与0.5管理学分的奖励。 申请部门:建工系学生会外联部

申请时间:2012年12月7日

主席意见:

团总支部意见

主任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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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学分申请书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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