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大学社会实践学分和创新实践学分细则

2020-03-02 07:31:22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大学毕业前必须完成1个学分的社会实践和2个学分的创新实践学分。(最好是大四下学期开学前完成,因为需要有个评定的过程。)

社会实践学分(1分):

1. 学院规定必须做够2次的社会实践学分,0.5分/次。(同一单位做了2次的只算1次,必须在不同单位。)

2. 实践时间必须是在同一个单位不少于7天,中间的实践天数可以不连续。

3. 实践必须要有单位提供公章盖章等证明才能被认可。(像家教这种无法提供的就不能被认可。)

4. 社会实践报告会于每学期开学的几天内收取,实践报告必须在3000字以上,一份实践报告+1份盖章证明+一份申请表。(相关的具体要求在之前发的白色社会实践手册上写有)。

5. 做了一次实践就要写一份完整的实践报告,不能将两次一并写入一份报告内。

6. 被退回的社会实践报告视为不合格,不能被计入实践档案内。

7. 在中加所做的所有社会实践都不能算入商学院规定的社会实践内(每个人都转入商学院后都必须做2次实践)。

8. 白色的社会实践报告必须保管好。到了大四毕业前需要上交。

创新实践学分(2分):

1.不同于社会实践学分。

2.可以从科研学分,学科竞赛,技能(比如驾照,会从证书,导游证等等各种证….一个证书就可以相当于2分了),创业实践,社会实践获取。(相关的具体内容也会在白色的社会实践手册上面写明。)除了社会实践,其他项目需要得到老师的签字评定。

3.注意:社会实践做够4次的在大四可以转为创新实践学分。(做4次社会实践就可以得到2分的创新实践和1分的社会实践学分了。)需要上交4份实践报告+4份盖章的证明+1份申请表。

4.社会实践转为创新实践学分必须在大四下学期开学前完成。

创新学分评定细则

创新学分社会实践方面的评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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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学分社会实践方面的评分细则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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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华大学暑期社会实践实践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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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大学社会实践学分和创新实践学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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