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融资协议书

2020-04-18 来源:协议书收藏下载本文

推荐第1篇:股权融资协议书股权投资协议书(优秀)

股权融资协议书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注册地址/住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邮编: 开户银行: 账号: 转让方经纪人: 电话: 转让方担保人: 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注册地址/住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邮编: 开户银行:

账号: 受让方经纪人:

电话: 受让方保荐人:

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鉴于:

1.甲方为于【 】年【 】月【 】日依国法律设立并合法存续企业法人,注册证号:【

】;

2.本合同所涉及之标的企业(以下简称“标的企业”)是合法存续的、并由甲方合法持有

%股权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注册证号:【

】;

3.乙方为依据国法律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或机构属性),注册证号【

】; /或:

乙方为国合法公民,身份证或护照号码:【 】。

4.甲方拟转让其合法持有的标的企业的部分股权,乙方拟收购甲方转让的上述股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转让其拥有的(企业名称)的股权相关事宜达成一致,签订本股权交易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如下:

第一条 定义与释义

除非本合同中另有约定,本合同中的有关词语含义如下: 1.1 转让方,是指(企业名称),即甲方; 1.2 受让方,是指(企业名称),即乙方;

1.3 XX交易所,是指承担股权交易的场所及其主体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1.4转让价款:本合同下甲方就转让所持有的股权自乙方获得的对价。

1.5评估基准日,指甲方委托具有合法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评估并出具《资产评估报告书》的基准日,指【 】年【 】月【 】日。 1.6保证金,指在本合同签订前,乙方按照甲方和交易所的要求,支付至交易所指定账户的、作为乙方提出受让意向的担保,并表明其资信状况及履约能力的 元人民币交易保证金;

1.7审批机关: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或其地方授权机关;1.8登记机关: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或其地方授权机关;

1.9产权交易费用:指转让方和/或受让方或标的企业就转让股权或谈判、准备、签署本合同和/或本合同下的任何文件、或履行、完成本合同下交易而发生的,包括取得必要或适当的任何政府部门或第三方的豁免、同意或批准而发生的费用及支出;以及产权交易机构、经纪人或中间人费用等所有现款支出和费用的总额。

1.10产权交易凭证,指交易所就股权转让事项制定并出具的用于表明股权交易完成的文件。

其他除非另有明确规定,在本合同中,应适用如下解释规则: 1.11期间的计算:如果根据本合同拟在某一期间之前、之中或之后

采取任何行动或措施,在计算该期间时,应排除计算该期间时作为基准日的日期。如果该期间最后一日为非营业日,则该期间应顺延至随后的第一个营业日终止。

1.12货币:在本协议中,凡提及RMB或人民币时均指中国法定货币,凡提及$或美元时均指美国法定货币。1.13包括:指包括但不限于。

1.14 担保人和保荐人:指在股权转让交易中起担保和居间作用的自然人或法人。

第二条 转让标的

2.1 甲方持有标的企业的%股权,拟将标的企业股权转让给乙方。 % 2.2 转让标的上未作过任何形式的担保,包括但不限于在该股权上设臵质押、或任何影响股权转让或股东权利行使的限制或义务。转让标的也未被任何有权机构采取查封等强制性措施。 /或:

转让标的已于【 】年【 】月【 】日,因************质押给************(公司或其他主体)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

/或记载于标的企业股东名册。上述转让行为已经获得质权人的书面同意或认可。

第三条 标的企业

3.1 本合同所涉及之标的企业*******************是合法存续的、并由由甲方合法持有其%股权的********(企业属性),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

3.2标的企业经拥有评估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评估,出具了以【 】年【 】月【 】日为评估基准日的*************号《资产评估报告》。(见附件【 】)

3.3标的企业不存在《资产评估报告》中未予披露或遗漏的、可能影响评估结果,或对标的企业及其股权价值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任何事项。

3.4甲乙双方在标的企业《资产评估报告》评估结果的基础上达成本合同各项条款。

第四条 股权转让的前提条件

4.1甲方就本合同项下股权交易已在XX交易所完成公开挂牌和/或竞价程序。

4.2 乙方依本合同的约定受让甲方所拥有的转让标的事项,已依法和章程的规定履行了批准或授权程序。 第五条 股权转让方式

5.1本合同项下股权交易已于【 】年【 】月【 】日经XX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挂牌期间只产生乙方一个意向受让方,由乙方依法受让本合同项下转让标的。 /或:

本合同项下股权交易已于【 】年【 】月【 】日经XX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挂牌期间产生个意向受让方,并于【 】年【 】月【 】日以拍卖方式/或招投标、网络竞价、其他方式组织实施,由乙方依法作为买受人/或中标人受让本合同项下转让标的。

第六条 股权转让价款及支付 6.1转让价格

根据公开挂牌结果/或公开竞价结果,甲方将本合同项下转让标的以人民币(大写)万元【即:人民币(小写)万元】(以下简称“转让价款”)转让给乙方。乙方按照甲方和交易所的要求支付的保证金,折抵为转让价款的一部分。 6.2计价货币

上述转让价款以人民币作为计价单位。以外币支付转让价款的,以乙方所支付转让价款结汇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与外币买入价和卖出价的中间价为汇兑牌价,确定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外币金额。乙方逾期支付转让价款的,应付转让价款日与逾期支付日的汇率风险,由乙方承担。 6.3转让价款支付方式

乙方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将转让价款在本合同生效后五日内汇入交易所指定的结算账户; /或:

乙方采用分期付款方式,将转让价款中的%即:人民币(小写)万元,在本合同生效后五日内汇入交易指定结算账户;剩余价款人民币(小写)万元,应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且在内一并付清。对于剩余价款应以的方式提供担保。(具体见担保合同) 第七条 股权转让的审批及交割

7.1本次转让依法应报审批机构审批的,甲、乙双方应履行或协助履行向审批机关申报的义务,并尽最大努力,配合处理任何审批机关提出的合理要求和质询,以获得审批机关对本合同及其项下股权交易的批准。

7.2本合同项下的股权交易获得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三十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召集标的企业股东会作出股东会决议、修改章程,并促使标的企业到登记机关办理标的企业的股权变更登记手续,乙方应给予必要的协助与配合。第八条 股权交易费用的承担

8.1本合同项下股权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交易费用,依照有关规定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或:

本合同项下股权交易过程中,甲方应承担以下费用: ;乙方应承担以下费用:。 第九条 未缴纳出资的责任承担

9.1甲方就其转让的股权在标的企业所认缴出资元人民币(或其他币种),已经全部缴清。或:

甲方就其转让的股权在标的企业所认缴出资元人民币(或其他币种),尚有元人民币(或其他币种)未缴足,依据出资人协议及章程规定,应于【 】年【 】月【 】日缴纳。就此,甲方已如实披露。乙方受让甲方所转让的股权的同时,即继受在章程规定的未来时日缴足上述出资的义务。

9.2本合同约定之转让价款是在乙方承担缴足出资义务的基础上确定的股权转让价款。

第十条 甲方的声明与保证

10.1甲方对本合同下的转让标的拥有合法、有效和完整的处分权;10.2为签订本合同之目的向乙方及北交所提交的各项证明文件及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

10.3签订本合同所需的包括但不限于授权、审批、公司内部决策等在内的一切手续均已合法有效取得,本合同成立和股权转让的前提条件均已满足;

10.4转让标的未设臵任何可能影响股权转让的担保或限制,或就转让标的上设臵的可能影响股权转让的任何担保或限制,甲方已取得有关权利人的同意或认可。

第十一条 乙方的声明与保证

11.1乙方受让本合同项下转让标的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不违背中国境内的产业政策;

11.2为签订本合同之目的向甲方及交易所提交的各项证明文件及资料均为真实、完整的;

11.3签订本合同所需的包括但不限于授权、审批、公司内部决策等在内的一切批准手续均已合法有效取得,本合同成立和受让股权的前提条件均已满足。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2.1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无故提出终止合同,应按照本合同转让价款的%向对方一次性支付违约金,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2.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转让价款的,应向甲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违约金按照延迟支付期间应付价款的每日万分之计算。逾期付款超过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乙方按照本合同转让价款的%承担违约责任,并要求乙方承担甲方及标的企业因此造成的损失。

12.3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相关的报批和股权变更登记义务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按照本合同转让价款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2.4标的企业的资产、债务等存在重大事项未披露或存在遗漏,对标的企业可能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或可能影响股权转让价格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按照本合同转让价款的%承担违约责任。乙方不解除合同的,有权要求甲方就有关事项进行补偿。补偿金额应相当于上述未披露或遗漏的资产、债务等事项可能导致的标的企业的损失数额中转让标的所对应部分。

第十三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3.1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13.2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一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由于不可抗力或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致使本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的;

(2)另一方丧失实际履约能力的;

(3)另一方严重违约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4)另一方出现本合同第十五条所述违约情形的。

13.3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并报交易所备案。

第十四条 管辖及争议解决方式

14.1本合同及股权交易中的行为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14.2有关本合同的解释或履行,当事人之间发生争议的,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任选一种)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合同的生效

15.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的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或: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报审批机构批准后生效。

第十六条 其他

16.1双方对本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6.2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甲、乙方经纪人各执壹份,交易所留存壹份用于备案,其余用于办理股权交易的审批、登记使用。

合同附件: 附件一: 附件二: 附件三:

(本页无正文)

转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 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推荐第2篇:股权融资合作协议书及利润分配协议书

融资合作协议书

甲方(投资人): 乙方(融资单位): 丙方(乙方的担保人):

鉴于甲乙双方互信,乙方有融资需求,并由丙方担保,甲方拥有资金,彼此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着眼于企业的发展,甲方愿意为乙方企业融资,经友好协商,特签订本协议。

1、甲方提供融资资金,已经持有乙方的_______%股权,并享受融资收益。

2、乙方接收甲方的融资资金,用于_______ 的正常生产经营,并保证按时向甲方支付融资回报。

3、甲方投入的资金用途为乙方的正常生产经营,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挪做其他用途,甲方有权对资金用途进行监管。

4、为最大限度保护甲乙双方的权益最大化,甲方本次融资额度为_________万元人民币(大写: )。

5、签订本融资合作协议后,甲方须一次性或者按照双方约定的方式和期限将资金打入乙方指定的账户。

乙方指定接收甲方的融资资金账户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甲乙双方约定融资金额为人民币: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其中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属于甲方向乙方的投资,享有乙方_______%的股权,享受乙方的保底分红。

1 甲乙双方约定对甲方持有的这部分股权,甲方按月保底分红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该部分系甲方投资,乙方不享有回购权。若甲方需要退出,按照股东退股处理。

7、甲方所投入的资金,其中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属于甲方向乙方的融资,持有乙方______%的股权,享受乙方的固定回报及利润分配。甲乙双方约定对甲方持有的这部分股权按月固定收取融资回报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该部分乙方享有到期回购权。

融资期限为________年,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8、双方约定,甲方按照第6条的投资分红和第7条约定的融资回报,从甲方的资金到乙方指定的账户次月起,按月结算,并从次月起开始每月结算并支付。

9、甲方根据本协议第7条向乙方融资并持有乙方的_______%股权,甲方做为融资股东应当享有的股东分红权益由乙方予以保障。

若当月甲方持有的应得股权利润分配低于本协议第7条约定的,乙方应当按照第7条约定的固定回报金额支付给甲方。

若当月的利润分配超过甲方应得的固定回报,则乙方不再就第7条约定另行向甲方支付固定回报。

10、甲方指定接收乙方的融资回报及股权利润分配账户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乙接收甲方的融资资金后,不得以任何理由在未经甲方书面确实的前提下,用于其他投资。

2

12、乙方保证甲方融资本金及融资资金回报利益,如出现经营亏本,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必须保证甲方资金安全,并保证甲方不出现任何亏损,否则由乙方承担甲方融资亏损损失。

13、对于甲方向乙方的融资及其投资回报、股权变动等相关事宜,需要召集股东大会并进行相关决议等事宜,由乙方全权办理,并确保其他股东一致同意,且程序合法。

14、在约定期限以内(乙方与甲方协商一致)或者约定期限届满时,乙方有权且必须在按照双方约定全面履行向甲方支付的融资回报,确保甲方的融资利益前提下,以甲方融资的本金数额回购甲方拥有的乙方股权。

15、超过约定的股权回购期限,乙方应当向继续向甲方支付融资回报利益,直至股权回购。

16、若乙方违反本协议不按时给甲方按照本协议支付融资回报或者分配股权利润,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按照下列方式承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7、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由丙方为乙方提供担保,如因乙方违约,丙方愿意与乙方承担连带责任。

18、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各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直接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本协议一式三份,各方签字或盖章生效。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 方:

身份证号码:

3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丙方:

身份证号码:

合同签订时间:

融资回报利润分配协议书

甲方: 乙方:

基于经乙方邀请甲方向 (单位或者公司)进行了融资,并持有该单位的 %股权,三方签订有相关《融资合作协议书》。现就甲方的融资回报事宜签订如下协议:

一、甲方已经持有

公司的

%股权,并达成向

公司融资的协议。

二、甲乙双方约定按照三方协议,甲方按照三方签订的《融资合作协议书》第7条约定,应当获得的融资固定回报,由乙方向甲方担保。如果融资单位不能按时向甲方支付融资回报,甲方有权向乙方直接收取。

三、若甲方按照三方签订的《融资合作协议书》第7条、第9条约定,每月在融资公司的利润分配即享受的股权利润,超过了融资公司应当给甲方的保底融资回报金额,对于超出的部分,由甲乙双方各分配50%。甲方按照三方签订的《融资合作协议书》第6条约定的投资享受的保底分红,乙方不享有任何权益。

四、甲方必须保证按时投入融资资金,乙方必须保证甲方按月获得投资回报及股东利润分配,否则给对方造成损失,由责任方依法承担。

4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生效,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时间:

时间:

推荐第3篇:全程股权融资合作协议书[材料]

全程股权融资合作协议书

【入库时间】2005年6月27日

【范本价格】 4 元

【范本预览】 ......(以上省略30%)

约定收取顾问服务报酬;

3、原则上,乙方不能逾越甲方的要求,若在融资过程中,投资商或融资对象提出了与甲方要求相违背的事项,则乙方不能擅作主张,应书面征求甲方意见,待甲方正式回复(传真或正式文本)后,乙方再向投资方作出相应答复。

4、乙方的主要工作:

(1)成立项目专项融资小组,指派小组负责人,以全程负责该项目的融资;

(2)到项目方实地考察,并进行审慎调查;

(3)根据审慎调查情况,制定该项目的融资策略与融资实施进度计划;

(4)制作项目商业计划书;

(5)精心挑选切合的投资商;

(6)与投资商进行初步沟通和答疑;

(7)组织重点投资商到项目方实地考察;

(8)协助甲方与投资商等的谈判;

(9)负责起草相关的投资协议(草案),公司章程(草案),股东会决议(草案),董事会决议(草案)。

(10)协助甲方安排签约仪式。

(11)对新公司的组织安排提供建议。

5、乙方应每周就目标项目融资进展书面向甲方进行汇报。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获得按协议约定的相应高质量服务;

(2)甲方有权询问并监督乙方在目标项目上的工作进展,乙方应如实详细回答。

(3)甲方应如实向乙方告知本协议附件事项,不得隐瞒或虚报;

(4)甲方应按乙方要求熟练准备有关针对投资者的提问,不得有误;

(5)甲方应对乙方在融资过程中提出的问题和要求在2日内作出书面正式回复;

(6)甲方应配

......(以下省略50%)【范本字数】3058 字 【范本作者】张林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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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程融资合作协议书

【入库时间】2006年8月9日

【范本价格】 4 元

【范本预览】 【范本字数】4248 字 【范本作者】万花筒

......(以上省略30%)

会决议(草案), 董事会决议(草案)。

10、协助甲方安排签约仪式。

11、对新公司的组织安排提供建议。

12、乙方应每周就目标项目融资进展书面向甲方进行汇报。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获得按协议约定的相应高质量服务;

2、甲方有权询问并监督乙方在目标项目上的工作进展,乙方应如实详细回答。

3、甲方应如实向乙方告知本协议附件事项,不得隐瞒或虚报;

4、甲方应按乙方要求熟练准备有关针对投资者的提问,不得有误;

5、甲方应对乙方在融资过程中提出的问题和要求在2日内作出书面正式回复;

6、甲方应配合乙方与投资者的谈判,不得无故推迟或拒绝;

7、甲方应友好、周到地接待重点投资商的考察事宜,不必铺张,在分寸上不卑不亢就可以了,可按乙方的指示决定是否要求当地政府部门有关领导参加接见事宜。甲方应承担相应的正当考察费用(包括乙方陪同投资商的差旅费,若投资商要求承担其来回的正当交通费, 甲方也不应拒绝。

8、甲方应按协议要求向乙方支付相应服务费用。

第五条 费用支付

1、该项融资服务费用总额按实际融资额的××%,由甲方向乙方支付。费用支付方式:

首付定金,在双方签定全程融资合作协议和保密协议后××日内,甲方支付××元前期融资服务费定金。在首笔融资资金到达有关帐户后××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扣除首付定金后的其余款项。

2、甲方按乙方要求将费用划至乙方指定帐户:帐户名:××, 帐户号:××

第六条 双方承诺

1、乙方应本着诚信、专业、高效的职业精神为甲方提供优质的服务;

2、甲方为所提供的一切资料负责,并保证其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

......(以下省略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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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融资顾问服务协议书

【入库时间】2006年8月9日

【范本价格】 1 元

【范本预览】 ......(以上省略30%)

宜。

4、融资成功后服务费的支付方式:甲方须在第一笔融资资金到帐七天内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全部融资服务费。

5、从协议签署当天起十个月内,未经过乙方的书面同意,甲方不得与乙方推荐的意向合作商签定任何协议,否则甲方必须向乙方支付全额或部分融资服务费(不少于50%)。

第三条 乙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按甲方的融资要求推荐投资合作商。

2、乙方协助甲方撰写相关商业计划书。

3、乙方不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甲方定为机密级的商业情报。

第四条 融资服务费用

本协议项下融资服务费用为人民币××元,在第一笔融资资金到帐××日内一次性支付完毕。

第五条 保密

一方对因项目融资顾问服务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六条

......(以下省略50%)【范本字数】2016 字 【范本作者】万花筒

项目委托融资协议书

【入库时间】2006年10月13日

【范本价格】 4 元

【范本预览】 【范本字数】2158 字 【范本作者】百万范本

......(以上省略30%)

甲方有权询问并监督乙方在目标项目上的工作进展,乙方应如实详细回答.

3,甲方应如实向乙方提供目标项目的资料,不得隐瞒或虚报;

4,甲方应对乙方在融资过程中提出的问题和要求在2日内作出正式回复;

5,甲方应配合乙方与投资者的谈判,不得无故推迟或拒绝;

6,甲方应按协议要求向乙方支付相应服务费用.

第四条 费用支付

1,该项融资服务费用总额按实际融资额的××%,由甲方向乙方支付.

在融资资金到达有关帐户查实可使用后7日内,由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2,甲方按乙方要求将费用划至乙方指定帐户:

户 名: ,

帐 号: ,

开户行: .

第五条 双方承诺

1,甲方为所提供的一切资料负责,并保证其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

2,甲方承诺如果甲方,乙方和乙方所提供的投资方三方之间达不成投资合作协议,甲方,甲方的子公司或者甲方的关联公司不得单独与乙方所提供的投资方,其子公司或其关联公司另行洽谈甲方引资项目( )之事宜.如果乙方发

......(以下省略50%)

推荐第4篇:股权融资合同

股权融资合同

本合同由下列三方于2009年 月 日在【 】签署:

甲方:乙方:

丙方:(乙方股东)

鉴于:甲乙丙三方经前期相互了解,就甲方拟对乙方进行股权投资并协助乙方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进行战略合作。为规范三方在合作过程中的商业行为,明确三方在合作上的权利、义务,三方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就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合同,

1.基本情况 1.1拟上市公司的基本情况甲方为在中国大陆注册成立并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主要经营 。 1.2拟定的上市目标地根据企业的基本情况,三方拟定,乙方将协助甲方到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乙方作为拟上市公司,保证公司的业务独立、资产完整且产权明晰,积极解决乙方认为会影响甲方上市的历史遗留问题,并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运作。 2.合作方式 2.1投资方案方案一:甲方以数码相框事业部和现金4000万元投资乙方,占乙方20%股份,并由乙全资设立并控股XX数码公司。方案二:甲方以数码相框事业部投资入股乙方,占乙方16%股份,由乙方设立并控股XX数码公司。

2.2经营团队的设置及职权 2.2.1,乙方董事会,甲方根据享有的股权比例取得董事会相应的席位,行使法律规定的权利。 2.2.2XX董事会,XX董事会由5人组成,其中甲方2人,乙方3人,其职权的

行合按公司法的规定,但公司章程的修改,组织形式的变更,增减注册资本,出售资产,股权,分立,解散由全体董事会成员一致同意。

2.2.3经营团队主要分工;

2.2.3.1总经理由XXX先生出任XX公司总经理,根据董事会决定,主持公司的全面工作及人事规划,认真贯彻、执行和落实公司各项决定;制定公司发展规划及实施细则与具体工作方案。; 2.2.3.2财务总监(由乙方委派)财务总监履行公司日常财务管理工作外,财务总监的工作对总经理负责。还有权根据董事会的授权对部分公司签署的文件附属签名,该类文件仅限于非常的重大支出,不得干涉正常生产经营。 2.2.3.3、财务经理(由甲方委派)负责协助财务总监和总经理做好财务管理工作。在不违反公司规定的情况下,其聘用和解聘由甲方决定。 2.2.3.

4、其它财务人员双方协商根据需要聘请或由公司根据需要聘请。

3.股权激励方案 3.1如果XX2010年完成了规定的业绩要求,公司必须以净利润的5%作为股权激励,。这里必须明确股权激励的如下方面,是按名义价转让还是现金激励。激励对象包括哪些人,股权激励承诺兑现的时间。股权激励的具体分配方案,股权激励方案由谁主导和决定,乙方是否介入,介入程度如何? 3.2激励方案履行完毕后,是否存在两次激励方案或是持续激励方案,如果有,具体方案是怎么样。 3.3如果2010年XX公司达不到公司规定的业绩要求,按

业绩的实现程度享有相应的股份,但最低不低于持有乙方比例的50%。如实现业绩要求的90%,则甲方持有乙方股份为18%(20%*90%)。

4.减持或退股约定

4.1如果乙方上市成功,甲方持有乙方的股份转让,按公司法和证券法规定。4.2如果乙方不能在2012年上市而且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低于2010年的80%,丙方承诺在甲方提出回购要求三个月内回购原甲方持有乙方的股权交回乙方管理,并返回甲方应享有的利润 %

4.3如果在上市前双方在生产经营或其它方面存在重大分歧或是滥用大股东权利,丙方承诺在甲方提出回购要求三个月内回购原甲方持有乙方的股权交回乙方管理,并返回甲方应享有的利润 % 4.4如果乙方违反章程的规定或是不履行股权激励方案,导致双方存在无法合作,丙方承诺在甲方提出回购要求三个月内回购原甲方持有乙方的股权交回乙方管理,并返回甲方应享有的利润 %

5.利润分配乙方必须制定利润分配制度和分配方案,至少应将年净利润的20%分配给投资者。

6.优先购买权甲方有权在乙方再行股权融资时候,按其股份比例(完全稀释)购买相应数量的股份。

7.尽职调查甲方在投资框架协议签署后,有权对乙方进行法律和财务方面的尽职调查,乙方有义务提供相应财务资料以资配合。

8.声明与承诺

8.1乙方是依照中国法律合法设立并具备完整的权力和授权拥有、经营其所属财产,从事其营业执照中及向甲方书面、口头所描述的业务,与甲方签署本合同的行为,已经甲方股东会通过;8.2本次投资之正式合同签署并生效后,如果乙方存在发生于正式合同生效之前的,且未在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财务资料中列明的或未进行其他形式的书面真实披露的、可能产生的负债或其他第三方权益并对甲方的权益造成损害的,丙方应全额负责对甲方进行补偿,以保证甲方不会因此而遭受损失; 8.3在签订正式合同时,不存在与乙方有关的、正在进行之诉讼、仲裁;或任何就该等诉讼、仲裁未履行之判决或命令。若上述情况出现,并导致乙方损失,则该损失由丙方全额负责对甲方进行补偿。

9.合作过程中的保密义务为保证三方的权利和商业利益,三方在合作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如下有关保密管理的约定: 9.1三方承认及确定彼此就投资、上市交换的任何口头或书面信息、资料均属机密资料,三方应严格按照本合同规定对该等信息和资料进行保密。即使最终三方未能合作成功,三方对该项目及对方的一切信息具有至少三年的保密义务,但若该信息已经通过非三方的渠道被其他方获悉则不在此限。 9.2任何一方可将上述条款所述需保密信息根据需要向其法律或财务顾问披露,但该方应保证其获悉保密信息的法律或财务顾问亦受上述保密义务的约束,若其专业顾问违反本合同的保密规定,则其应承担连带责任。 9.3三方同意,在发生下列任一情形时,相关方将无须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就相关信息进行保密: 9.3.1公众人士

已经通过本合同三方以外的渠道知悉需保密的信息,则三方无须再就该等信息进行保密; 9.3.2按中国法律、上市规则的要求,一方需披露保密信息,则该方可按照相关法律、上市规则的要求进行披露。

9.3.3无论本合同以任何理由终止,上述保密义务仍然生效。

10.勤勉尽责与诚实信用三方在按照本合同规定展开合作的过程中,均应恪守勤勉尽责的精神和坚持诚实信用的原则,完成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三方须遵守同行业通行的商业道德与职业规范,竭尽全力为对方的工作提供力所能及的支持,以促使项目顺利获得成功。

11.有效期限本合同自三方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的有效期限自本合同签署之日起,直至三方签署正式投资协议之日终止。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内,甲乙三方在该项目上的合作均应符合本合同的条款。

12.违约责任一方违反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保证、承诺,均构成违约,应当赔偿因此给另两方造成的所有损失。13.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本合同的签署、成立、生效、履行、解释、终止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由本合同产生的及/或与本合同相关的一切争议应由三方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一方可就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起诉。三方约定本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为本合同签署地法院。

14.其他规定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推荐第5篇:股权质押融资

二、股权质押业务的发展前景

在《物权法》生效前,股权质押虽然有明确的法律依据,但由于对质权人的保护不够,金融机构通过办理股权质押为企业提供借款担保的并不多见。股权质押没有实现其应有的作用。《物权法》颁布后,质权人的利益有了保障,一贯被冷落的股权质押变成香饽饽。股权作为被忽视的休眠资产也被一举激活。据不完全统计,2008年6月浙江省工商局在全国创新性的出台《公司股权出质登记试行办法》和《股权出质登记暂行办法》后,在浙企业随之掀起了一股申请股权出质登记的热潮。办法出台后几个月,浙江全省办结股权出质登记的企业近40家,股权出质数额为200000万股,融资金额近15亿元。2008年上半年,沪深股市共产生364宗上市公司股权质押,比去年同期增加20%。除上市公司股权质押融资日渐火热外,非上市公司股权融资也十分火爆。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布的统计数据显示,2008年上半年中小企业产权交易成交总额同比增长211%,其中大部分是股权质押。

《办法》实施后,对股权质押的发展将会有很大的推动。首先,为企业办理股权出质登记提供了统一规范的操作指南。要求股权的质押必须登记才生效,并规定了具体的登记备案程序,这就使股权质押的办理具有了可操作性。其次,《办法》有利于维护股权出质双方的利益,促进交易安全。《办法》要求登记机关应当根据申请,将股权出质登记事项完整、准确地记载于股权出质登记簿,并依法公开,供社会公众查阅、复制。这就从制度上建立了出质登记信息的公开机制和质权保障机制,可以提高股权出质信息的透明度,在维护出质双方特别是质权人利益的同时,为利害关系人和社会公众获知相关信息提供了比较可靠的路径,有利于促进交易安全。第三,提高了股权出质和出质登记的公信力,促进企业发展。股权出质丰富了股权的权能,将使企业静态资产转化为动态资产,使投资人可以在继续行使对公司的管理权和受益权的同时,灵活运用其价值为不同交易项目担保。通过股权出质,企业可以提高融资和其他交易行为的信用,增加交易机会,从而促进自身的发展。尤其是一些经营状况和信用状况较好的公司,股权将会充分流动、运转起来。对股东来说,可以充分实现股权价值。于公司而言,可以借此扩大经营规模,创造价值,形成股东与公司双赢的局面。 第四,相对于保证等其他担保方式,股权出质不需要支付额外的费用,成本较低、手续简便、效率高,这些特点更符合中小企业的需要,也更有利于中小企业发展。

可以想见,股权质押业务的前景是非常叫人看好的。

三、典当公司如何办理股权质押业务

(一)、哪些股权可以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股权出质登记? 根据《物权法》第226条的规定,以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以外的其他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和部分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公司法》和《证券法》的规定,上市公司股份,由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登记。部分非上市公司股份,已经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相应的,以这些公司股份出质的,也应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登记。除上述两种情况外,其他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股权出质登记。根据《办法》的规定,负责办理股权质押登记的是出质股权所在公司登记机关的工商行政管理局的企业登记机构。

需要说明的是,非公司制企业的投资人出资形成的权益不属于股权。现行法律没有将这样的企业中投资人权益规定为“股权”。比如,《合伙企业法》将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投资权益称为“财产份额”,所以,合伙企业的投资人不能将财产份额拿来当股权办理质押。

(二)、股权出质登记事项有哪些?

归结起来说有三大项:出质人和质权人的姓名和名称;出质股权所在公司的名称;出质股权的数额。其中出质股权的数额可以由出质人、质权人协商确定,在质权合同中明确。

需要说明的是,出质期限不属于出质登记事项。理由是:(1)出质的目的和功能是担保债务的履行,为债权提供保障,因此,其期限取决于债权债务的履行情况。而现实中的履行情况包括期限是常常变动的,事先设定出质的期限意义不大。(2)《物权法》在规定质权合同时的一般条款时没有将出质期限纳入其中。(3)有关司法解释不支持当事人约定出质期限或登记机关要求登记出质期限。担保法司法解释第12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的或者登记部门要求登记的担保期间,对担保物权的存续不具有法律约束力。担保物权所担保的债权的诉讼时效结束后,担保权人在诉讼时效结束后的二年内行使担保物权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后半部分在《物权法》中已修改)”基于上述情况,为避免误导当事人,《办法》没有将出质期限列为登记事项。要注意防止实践中工商部门增加该项内容。

(三)、申请出质登记的股权应当符合什么条件?

根据《办法》第五条规定,申请出质登记的股权应当是依法可以转让和出质的股权。对于已经被人民法院冻结的股权,在解除冻结之前,不得申请办理股权出质登记。以外商投资的公司的股权出质的,应当经原公司设立审批机关批准后方可办理股权出质登记。

(四)、股权出质登记共分为几种,分别应当由谁提出,应提供哪些材料?

股权出质登记分为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和撤销登记。

1、设立登记。就是设立股权质押的登记。申请股权出质设立登记,应当提交四个方面的材料,申请书、质权证明、质权合同、主体证明。其中质权合同是反映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载体。登记时提交质权合同,可以起到证据提存的作用。质权合同可以是单独的质权合同,也可以是包括质权设立条款在内的债权合同,当事人可以选择。

2、变更登记。应该办理变更登记的情况包括:出质股权数额变更,出质人、质权人姓名(名称)或者股权所在公司名称更改的。办理变更登记必须提交变更登记申请书,有关登记事项变更的证明文件。其中申请出质股权数额变更的,应当提交质权合同修正案或者补充合同。

3、注销登记。办理股权出质注销登记包括如下情况:(1)主债权消灭;(2)质权已经实现;(3)质权人主动放弃质权;(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导致质权消灭的。如担保法规定,质权因质物的灭失而消灭。质物不在了,质权就没有了。申请注销登记的时候,应当提供申请人签字或盖章的注销登记申请书。在申请书中,应当写清楚股权所在公司的名称和注册号、出质人姓名(名称)及证照号码、质权人姓名(名称)及证照号码、出质股权的数额、股权出质注销的原因等。

4、撤销登记。当质权合同被依法确认无效、质权合同被依法撤销的,应当办理股权出质的撤销登记。质权合同在什么情况下能够被确认无效?《合同法》第 5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同双方当事人对合同的条款产生重大误解或者合同条款显失公平的,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

在设立登记、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上,出质双方利益一致,由出质人和质权人共同提出。撤销登记可以由出质人或者质权人单方提出。撤销登记应当提交质权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被撤销的法律文件。

四、典当公司办理股权质押业务应该注意的问题

股权质押担保相对于其它的担保方式更具有风险性。为了防范和控制股权质押贷款的风险,结合《办法》及《安徽省股权质押贷款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的要求,典当公司在办理股权质押业务时要注意以下问题:

(一)要择优选择当户,严格评估拟出质股权的价值。

单纯股权质押贷款的风险不容忽视。这主要是因为股权价值很难评估,且无法预料其保值性如何。一般来讲,金融机构主要是根据企业的净资产以及每股净资产来确认企业股份的价值,然后按照一定的折扣率给予授信。所以典当公司在开展业务的时候,仍需要选择现金流充足、贷款期限较短、企业实力雄厚、信誉良好的企业。典当行在开展股权质押贷款业务时,应注意两点:首先要清醒认识到股权质押存在的风险。股权质押属于权利质押,相对于实物质押,股权质押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股权变现时,其价值的实现取决于该权利对应的财产价值。股权质押的风险在于股权的价格很有可能因公司经营不善而下跌。当股权价格下跌后,转让股权所得的价款,有可能不足以清偿债务。虽然有关法律规定变价收入不足抵偿债务时,债务人需要就不足部分继续进行偿还。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债务人时常因缺少能力而使进一步偿还成为泡影。因此,典当公司在接受股权质押时,还要对企业资产加以锁定,即限制企业某些经营行为,以免股权价值被掏空。其次在接受股权质押时,须对该股权质押情况及质押成立条件进行充分了解。因此,接受股权质押时,典当公司一定要实际查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证券登记机构股权质押情况。具体的说,典当公司收到当户提交的股权质押贷款申请书、股权凭证等资料后,应当全面审查借款人的资信状况、借款用途、还款来源、还款能力及还款意愿等情况,对借款人第一还款来源应进行重点审查。同时还应该审查出质人相关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出质人资信、身份情况以及经营状况;拟出质股权份额、股权凭证的真实性、有效性、充足性;拟出质股权所在公司的经营情况;实现质权的可行性。必要时应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查阅相关登记档案。审查后,当户符合要求,拟准备提供股权质押借款的,应对股权的市场价值和变动趋势进行评估分析,合理确定质押借款金额。股权价值评估和趋势分析可由典当公司自行开展,也可由典当公司委托有能力的中介机构进行。

(二)应当对当户出质的股权做认真的审查。

特别是下列情况,对质权影响较大,应逐一进行审查:

1、审查是否属于可出质的股权。

2、以外商投资公司股权出质的,要审查是否已被原设立审批机关批准。

3、审查出质股权是否依法可以转让的股权。

4、出质人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出质的,要适用公司法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如向本公司股东以外的人设定质权,要审查是否全体股东已过半数同意;同时还要审查该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是否有禁止性规定。如果有将对质权的行使构成障碍,可能产生纠纷。

5、要审查股权所对应的出资是否已实缴到位。如果未实交到位,即使通过行使质权,取得股权,由于还要承担缴付出资义务,质权也无实际意义。

6、出资股权所在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的,要审查公司是否已经将该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其出资额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未经登记,不得对抗第三人。

7、出质人为公司,是否履行了《公司法》及该公司章程规定的决议程序。《公司法》规定,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数额。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如果事前未履行上述规定程序,可能在事后产生纠纷影响质权的效力。

8、出质股权为持有的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该股份公司股东是否已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如果已经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则应当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出质登记。

9、以上市公司国有股出质要注意审查程序、目的和股份的数量比例。

三)当金发放后的监管要严格到位。

根据股权质押风险较大的特点,典当公司发放当金后,也应加强风险防范。

1、典当公司在发放当金后,在加强对当户进行贷后检查的同时,应密切关注质押股权所在公司经营状况,准确把握影响质押股权的市场价值因素,持续评估质押股权的价值,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和控制信贷风险。

2、出质人和质权人的名称(姓名)、出质股权所在公司的名称、出质股权的数额发生变化的,出质人和贷款人应当及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股权出质变更登记。当股权数额发生变化时,质权双方当事人会对原合同进行修订或者签订补充合同。因此,在办理股权出质变更登记时,相应的就应当提交质权合同的修正案或者补充合同。这样可以及时更新登记内容,以排除实现质权时的法律障碍,从而达到降低风险的目的。

3、适时提前行使质押权。为了更好的保护自己的贷款安全,典当公司可以在和出质人签订股权质押合同时约定,在一定条件下典当公司可以提前收回贷款。当一定条件成就时,提前行使质权。

(四)及时主张和实现质权。

对质押权的实现,《指导意见》第十五条、第十六条做了规定。第十五条规定,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借款人到期未履行还款义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贷款人可以依法行使质押权,拍卖或变卖股权,并从所得价款中优先受偿。贷款人处分股权应在法定的期限内完成。贷款人从拍卖或变卖所得价款中优先受偿后,有剩余金额的,退交出质人;不足以偿还借款本息的,贷款人对不足部分金额有权向借款人追偿。贷款人不得与出质人约定,当贷款无法按期偿还时,股权为贷款人所有。第十六条规定,主债权消灭、质权实现、质权人放弃质权或法律规定的其他原因导致质权消灭的,股权质押合同当事人应当及时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股权出质注销登记。

从实现质权的条件看,质权人实现或提前实现质权主要在以下情形:

1、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债务人不清偿债务;

2、出质股权价值减少足以危害质权人权利,且出质人不愿意提供补充担保;

3、出质人经质权人同意转让出质股权;

4、出质股权灭失。其中,发生在主债务履行期内的后三种情形,质权人也可能采取财产提存而非提前清偿债务。

从质权的实现方式看,质权人主要采取折价、变卖或拍卖出质股权三种方式。折价,就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议将出质股权折合一定的金额充抵债务,质权人成为持有出质股权的股东,由于发生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这与担保法禁止流质规定并不冲突;变卖,就是以协议方式将出质股权转让给第三方,转让款用于清偿对质权人的债务;拍卖,是通过拍卖行将出质股权转让给出价最高者,拍卖所得款扣除相关拍卖费用后向质权人清偿债务。

质权人实现质权时应考虑如下问题:

首先,出质股权折价、变卖或拍卖,均导致股权转让,必须遵守股权转让的规定。例如出质股权是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时,拟折价或变卖给公司股东外的人的,应征求其他股东意见,且其他股东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如出质股权是上市股票时,必须在沪深证券交易所进行交易。如出质股权为国有股权的,应由资产评估机构对股权价值进行评估并作为转让参考价,而且即使在质押时已获批准,转让股权时仍必须取得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再次审批。

其次,出质股权的折价或变卖的价格条件需要公允、合理。我国《物权法》第二百一十九条第三款规定,“质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规定,国有企业如存在非上市公司国有股东股权比例变动、以非货币资产偿还债务、资产转让或置换等行为时,均应当对相关资产进行评估。因此,出质股权折价多少或是以什么样的价格变卖,不全是出质人、质权人或交易第三人决定的,必须符合 “市场价格”这一参照标准。而在出质人是国有企业的情况下,该价格须以专业资产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为参考依据,并经产权交易市场公开竞价形成:首次挂牌价格不得低于经核准或备案的资产评估结果;经公开征集没有产生意向受让方的,转让方可确定新的挂牌价格并重新公告;如拟确定新的挂牌价格低于资产评估结果的90%,应获得相关产权转让批准机构书面同意。另外,国有股权转让中涉及的职工安置、社会保险等有关费用,也不得在评估作价之前从拟转让的国有净资产中先行扣除,或者从转让价款中进行抵扣,同时在产权交易市场中公开形成的转让价格,也不得以任何付款方式为条件进行打折、优惠。 维护质权人其他债权人权益和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正是上述规定的目的。

再次,出质人债权人在一定条件下有权对折价或变卖行为行使撤销权。我国《合同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因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或者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因此,出质股权折价、变卖如损害顺序在后的担保权人和其他债权人利益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据出质人其他债权人申请撤销该合同,但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出质人负担。

最后,诉讼仍是质权人实现质权的重要方式。我国《物权法》第219条第二款对动产质押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质权人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押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这说明在出质人不配合时,动产的质权人有权拍卖或变卖出质动产。由于《物权法》规定权利质押未规定的适用动产质押的规定,因此从理论上来说,股权质权人也可以拍卖或变卖出质股权。然而我国现状是股权是一种“记名财产”,被质押后依然在出质人名下,质权人要拍卖、变卖质押股权基本上行不通,只能向法院诉讼解决。唯一的例外是证券公司以自营的股票质押从商业银行借款,在借款合同期满而借款人没有履行还款义务时,贷款人有权依约定通过其特别席位卖出质押股票, 但这只是国家为解决券商融资提供的特定模式,更多情况下质权人还是要通过诉讼实现其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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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要着证券从业资格的评估资质

股权质押融资

股权质押的前提是注册资本金到位,所质押的股权未做任何第三方质押。申请出质的股权应当是依法可以转让和出质的股权。

一.出质人向质权人企业提供初审所需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

2.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3.公司章程

4.企业股东名册

5.公司法定代表人及股东身份证

6.股东出资证明书

7.由中国注册的会计师及其所在事务所为企业开具的验资报告

8.最近期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股东权益变动表

9.企业对外欠款及对外担保情况说明

10.企业董事会或股东会同意股权质押的决议

11.股权质押贷款申请书

12证明款项用途及还款来源的材料(供销合同).

根据初审业务的真实性,签订临时合作备忘录,出具初审报告.二.第三方担保公司资料及出质人与第三方担保公司签定的保证合同.

1.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

2.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3.公司章程

4.企业股东名册

5.公司法定代表人及股东身份证

6.由中国注册的会计师及其所在事务所为企业开具的验资报告

…..

担保意向书、担保函。

三.质权评估.

根据出质人提供抵押股权进行估价,确定出质人融资额度,以及股权抵押期限。(派专项人员严格审查材料,必要时进行实地考察评估,出具评估报告)

四.审核通过,确定担保费及保证金,利息后签定合同.协议。

五.质权人与出质人共同进行股权质押工商部门质押登记。

所须材料清单:

1.质押双方出具质押登记申请书原件.

2.质押双方出具质押登记声明书.

3.出质人企业董事会或股东会同意股权质押的决议(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亲笔签名)原件

4.股权质押合同及公证书.

5.出质方的出质证明书.

6.双方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7.双方法人.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8.双方法人.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9.双方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10.最近期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股东权益变动表

11.由中国注册的会计师及其所在事务所为企业开具的验资报告

12.出质方股权登记托管卡原件.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要求提交的其它材料.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申请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

质押双方持上述文件到托管处,办理质押冻结,出具股权质押冻结证明书.

注:已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份有限公司股权除外.

外商投资公司的股权出质的,应当经原公司设立审批机关批准后方可办理出质登记.

附件材料:

1.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

2.股东出资情况表

3.股权质押登记声明

4.股权质押公证书

5.股权质押合同范本

6.股权质押协议书范本

7第三方担保保证合同范本

8.个人(家庭)保证合同

9.个人(公司)连带责任合同

10.借款合同

11.抵押合同

12.《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股权出质登记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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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质押融资

股权质押属于一种权利质押,是指出质人与质权人协议约定,出质人以其所持有的股份作为质押物,当债务人到期不能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可以依照约定就股份折价受偿,或将该股份出售而就其所得价金优先受偿的一种担保方式。

股权质押融资的程序

(1)、股权出质的企业召开董事会或是股东会并作出股权质押决议。

(2)、股权质押贷款的借款人向贷款人申请质押贷款。

(3)、股权质押贷款的借款人和贷款人双方应以书面形式签订贷款合同。

(4)、出质人和贷款人双方应以书面形式订立股权质押合同;股权质押合同可以单独订立,也可以是贷款合同中的担保条款。

(5)、股权质押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股权质押贷款当事人须凭股权质押合同到工商管理机关登记办理股权出质登记,并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将股权交由工商管理机关登记保管。

(6)、企业应向工商管理机关申请股权出质设立登记。

(7)、贷款人根据贷款合同和《股权质押登记证明书》办理贷款。

(8)、股权质押贷款的利率和期限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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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权协议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平等协商,就共同出资设立股份合作制企业(以下简称企业),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企业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资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出资人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

1.合伙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4.公司每年的盈利的50%做为次财年预算投资,50%按出合伙人股份比例进行利得分红

5.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伙人义务: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三、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二)禁止合伙人在同一地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竞争的业务;

(三)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进行交易。

(四)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四、合伙营业的继续:

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经营。

五、出资方:

姓名:______性别: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六、出资额、出资方式及占出资比例:

出资方出资______万元人民币,全额注册。其中:

_____以__万元货币出资,占出资额的____%,另加%做为技术股份,出资人共持有企业____%股份

七、出资各方共同推举_______作为企业的组建负责人。

八、出资各方同意由组建负责人办理企业设立申办手续,企业设立失败,设立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和债务,由出资人按其出资比例承担相应责任。

九、公司经营期间双方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示分割。

十、经营期间任何一方请求退伙需提前一个月告知另一方,并经双方协商同意才可以退股,同时执行退伙不退资的原则。退伙后,合伙人对退伙的股权有优先认购权,股权认购额度以公司实际注册资本100万的比例,即每股13万元的价格进行认购。

十一、未经双方同意而自行退股造成损失,损失全部由退股方承担。

十二、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三、本协议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名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出资方亲笔签字:______________

公证人: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推荐第9篇:股权协议书

股权协议书

甲方(原始股东姓名或名称):

身份证件号码: 乙方(员工姓名): 身份证件号码: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有限公司章程》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就*******有限公司股权购买、持有、行权等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激励股权

1.1甲方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原始股东,公司设立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壹佰万 元,甲方的出资额为人民币 壹佰万 元,本合同签订时甲方股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100 %。

1.2甲方自愿将其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2 %股权作为乙方激励股权对应的股权。该股权在公司B轮融资之前处于锁定状态,不得转让,B轮融资成功时,股权解除锁定状态,乙方持有的股权进入股权行权期,可以转让。

1.3上述股权可以通过乙方依照本协议的约定的条件和程序行权。

第二条

股权的赎回 2.1 乙方取得股权后,如发生下列情形,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规定赎回部分或全部股权: 2.1.1乙方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B轮融资前,乙方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乙方的全部股权无偿转让到甲方名下)。

2.1.2乙方发生违规行为导致违法犯罪、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本合同的约定(B轮融资前,乙方发生违规行为导致违法犯罪、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本合同的约定,乙方的全部股权无偿转让到甲方名下)。

2.1.3乙方岗位职责发生变化,为公司所做贡献严重降低(B轮融资前,乙方岗位职责发生变化,为公司所做贡献严重降低,乙方的全部股权无偿转让到甲方名下)。

2.2股权赎回价格

2.2.1行权后两年内赎回的股权,甲方赎回价格为乙方行权对价。

2.2.2行权后两年后赎回的股权,甲方赎回价格按该股权对应的公司净资产价格计算。

1 2.3甲方可以指定第三方赎回乙方取得的股权。

2.4如发生股权赎回,乙方必须无条件配合甲方完成赎回的全部手续和法律文件,否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向甲方按照赎回股权的市场价值支付赔偿金。

2.5股权赎回的相关税费由乙方承担,乙方的股权无偿转让给甲方产生的相关税费由甲方承担。

第三条

乙方转让股权的限制性规定

3.1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乙方取得的股权B轮融资前不得转让。3.2乙方取得的股权两年后的股权转让应当遵守以下约定:

3.2.1 乙方有权转让其股权,甲方具有优先购买权,即甲方拥有优先于公司其他股东及任何外部人员的优先购买的权利,股权转让价格按该股权对应的上一个月财务报表公司净资产价格计算。甲方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公司其他股东有权按前述价格购买,其他股东亦不愿意购买的,乙方有权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转让价格由乙方与受让人自行协商,甲方及公司均不得干涉。

3.2.2 甲方及其他股东接到乙方的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3.2.3 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将公司股权用于设定抵押、质押、担保、交换、还债。乙方股权如被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的,参照《公司法》第七十三条规定执行。

3.3股权随售规定

3.3.1如第三方投资人购买公司的全部股权,原始股东同意转让其股权的情况下,通过公司股权激励方案的实施取得公司股权的股东必须同意以相同价格转让所持有的股权。

3.3.2如第三方投资人购买公司的部分股权,原始股东有权选择仅转让自己所持部分股权或要求通过公司股权激励方案的实施取得公司股权的股东以相同价格按照公司股权比例共同转让公司部分股权。原始股东选择要求通过公司股权激励方案的实施取得公司股权的股东以相同价格按照公司股权比例共同转让公司部分股权的,通过公司股权激励方案的实施取得公司股权的股东必须同意。

第四条

违约责任

4.1在本合同约定的行权期到来之前,乙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即丧失股权行权资格,甲方无条件收回乙方全部的激励股权:

4.1.1 因辞职、辞退、解雇、退休、离职等原因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

2 4.1.2 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死亡的; 4.1.3 刑事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4.1.4 执行职务时,存在违反《公司法》或者《公司章程》,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4.1.5 执行职务时的错误行为,致使公司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

4.1.6 没有达到规定的业务指标、盈利业绩,或者经公司认定对公司亏损、经营业绩下降负有直接责任的;

4.1.7 不符合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考核标准或者存在其他重大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

第五条

合同解除

5.1行权期之前发生下列情形甲方可以无条件单方解除本协议,并无偿收回乙方全部的激励股权:

5.1.1乙方与公司的劳动合同发生解除或终止的情况。5.1.2乙方违反法律法规或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

5.2行权期内乙方发生违规行为导致违法犯罪、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严重违反本合同的约定,甲方可以无条件单方解除本协议,并无偿收回乙方全部的激励股权。

第六条

关于聘用关系的声明

甲方与乙方签署本协议不构成甲方或公司对乙方聘用期限和聘用关系的任何承诺,公司对乙方的聘用关系仍按劳动合同的有关约定执行。

第七条

关于免责的声明

7.1甲、乙双方签订本股权协议是依照合同签订时的国家现行政策、法律法规制定的。如果本协议履行过程中遇法律、政策等的变化致使甲方无法履行本协议的,甲方不负任何法律责任;

7.2本合同约定的行权期到来之前,公司因破产、解散、注销、吊销营业执照等原因丧失民事主体资格或者不能继续营业的,本协议可不再履行;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果发生任何纠纷,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有限公司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 第九条

附则

9.1 本协议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9.2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9.3 本协议内容如与《*******有限公司章程》发生冲突,以《*******有限公司章程》内容为准。

9.4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有限公司保存一份,三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推荐第10篇:股权协议书

股东股权协议书

在投资人平等、自愿、诚实、信任的基础上,经投资人协商一致,现达成以下投资合作协议:

一、订立协议各方当事人: 姓名 ,男, 身份证号码: 姓名 ,男, 身份证号码: 姓名 ,男, 身份证号码: 姓名 ,男, 身份证号码:

二、投资

1、投资总额人民币万元(大写

2、投资情况: (1) 出资人民币 元整,持有公司 %股份 (2) 出资人民币 元整,持有公司 %股份 (3) 出资人民币 元整,持有公司 %股份 (4) 出资人民币 元整,持有公司 %股份

三、采用共同协商的经营形式

股东分别负责不同的工作内容,共同负责公司的一切经营事物,并享用充分的知情权、监督权和检查权。公司的盈亏共同按照比例分担责任。真正做到相互监督,相互检查,相互信任,透明办事,共同把公司经营好,把公司业务做大、做强。

四、股东的权利与义务 一) 权利

1、股东会出席权。股东会原则上是、、四人共同参加,如果其本人实在不能到会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参加,但会议决议必须经全体股东一致通过方可执行。

2、表决权。股东有权参与公司的重大决策。

6、查阅权。为确保公司的健康发展,实现共同的经营目标,股东为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在不影响公司正常活动的情况下有权查阅股东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帐簿。

7、红利发取权。股东有权按出资比例分取经营所产生的红利。

8、优先认缴出资权。公司新增资本或投资新项目,股东为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在不影响公司正常活动的情况下有权查阅股东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帐簿。

9、股东有临时会议的提议召开权。代表1/2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如有要求,可以提议召开临时会议。

10、股份转让权。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股份或部分股份;但股东要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股份时,必须经得全体股东过半数的同意,不同意其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期转让的股份额,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则视为同意其转让。

11、股份的优先购买权。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份,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转让的股份享有优先购买权。

12、剩余财产的分配请求权。公司清算完结后,公司财产在按照法定清偿后,如有剩余财产,股东有权按照其股份比例请求分配剩余财产。

13、其他权利。如公司章程赋予的权利,公司法或其他的法律、法规赋予股东的权利规定。

(二)义务

1、足额缴纳出资的义务。成立后,发现作为出资实物,其它产权功使用权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所定价额的,应由该出资的股东交补其差额。

2、壹年内不得抽回出资的义务。股东在协议签订后,壹年内不得退股或转让股份,壹年期满后,股东有意要退股或转让股份的须得到其他原始股东同意,但股东要向原始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得全体原始股东过半数的同意,不同意其转让的原始股东应当购买该期转让的出资额,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则视为同意其转让。如转让或退股原始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受让权。 新投资人入股,经全体合伙人通过方可加入持股成为股东。在入股的第一年内不得退股及转让;

3、遵守公司章程和义务。公司章程是由股东共同制定的,既是公司组织和行为的基本准则,也是股东行为的准则,因此,公司章程对每个股东都具有约束力。

4、以其所交纳的出资为限承担公司责任的义务。

5、对公司其他股东的诚信义务。

6、保守公司经营相关核心内容的义务。

7、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五、股东会职责

公司的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最高权利机构,有权行使以下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政策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投资项目,职务任免、薪酬待遇等相关事项。

3、审议公司基本的管理制度。

4、修改公司的章程。

5、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重要事项。

六、股东会的表决方式:

股东大会表决采用一人一票和多数通过相结合的协商表决方式,有效表决按优先顺序依次为:

在所占股份等同的情况下,以人数占多的股东一方通过为准。在对下列重大事项作出决议时必须经全体股东一致通过才能形成决议:

1、改变公司的名称和经营项目。

2、处分公司的不动产。

3、转让或处分公司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4、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5、以公司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6、增加新股东。

七、税后利润的分配 按照下列顺序先后进行分配:

1、按规定所交的滞纳金和罚款。

2、弥补上年的亏损。

3、发放员工奖金后按个人投资股份比例进行分红。

八、退股要求

1、声名退股。即自愿退股,要求是投资人在入股一年后如出现退股事由,应当提前30天通知其他股东,在客观上不会给公司经营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经得全体股东同意后可以退股。

2、当然退股。即法定退股,是指投资人因某种客观情况并非基于投资人自愿而退伙。如投资人死亡或被依法宣告死亡;被依法宣告无民事能力人;个人丧赔偿能力;被法院强制执行没收在公司的全部个人财产份额。当然退股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股生效日。

3、除名退股。是指经其他股东一致同意,将某一投资人从公司当中除名,退回(或不退回)其全部(或部分)股资,使其退伙的法律行为。将投资人除名的事由为:未履行出资义务;因故意重大过失给公司造成损失;执行公司经营事务时不正当行为;以公司经营事务的便利谋取私利;其个人行为给公司经营带来很坏的声誉影响;缺乏诚信并恶意诋毁和损害其他股东的正当利益。造成的损失由其全部负责赔偿,并且视情节轻重经股东会讨论,扣除其股资的50%(或全部股资)。公司经股东大会讨论决定除名的,必须以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书之日起,除名生效,在公司退还(或不退还)其股资后完成被除名人退伙形式。如被 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可在接到除名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司法保护。 退股(退伙)的结果是退股人脱离由原投资合作协议约定的一切权利义务关系,不再参与分红经营事宜,其他股东应当与退股人进行退股结算,根据退股时公司的财产状况退还其财产份额(可以退还货币,也可以退还实物),如退股人退股时,公司财产少于公司债务的,退股人应当按照投资合作协议约定的比例分担亏损部分。

九、其他

本协议书共 份,除留一份在公司备查外,各投资人自持一份,经全体投资人签名(按手印)后生效,至公司破产、解散或个人退股后失效,其他未尽事宜经全体股东讨论通过并签字后生效。如有争议,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股东: 年 月 日 股东: 年 月 日 股东: 年 月 日

第11篇:股权协议书

股权协议书

甲方: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诚信、友好、互助的原则鉴定本股权合同,甲乙双方均得按一下条款执行双方职责,履行此约。

一、入股时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计三年。

二、入股金额,乙方出资共计人民币元,计股

三、入股金资产计算:按人民币——元为总资产(已签约当日核算计),共计100股,甲方占股,乙方占股

四、分红:

1、每月.I一日为股东会议日,通报上月经营情况o

2、每满三个月分红一次,以当月日为分红日。

3、乙方每月工作须满24天方可参与分红

4、如甲方用折旧费开设新店,乙方享受同等股份。

5、(1)时间为三年,满一年按当时投资金额1/3退还(未满一年按一年计算)

(2)满二年按当时投资金额2/3退还。

(3)满三年按当时投资金额3/3退还。

五、退股、合同到期按原始股金额如数退还。(折旧费及开店基金不予退还)

六、纯利润:每月盈利(总业绩)扣除所有应支出后,在扣除行政管理费5%(以当月现金业

绩计算),折旧题摊费(以三年为计算准则),作为装修及硬件设备更新之用,是为当月纯利

润。

七、其他:

1、乙方在与甲方合同期内,不得与任何人进行同行业营利性投资,如有隐匿之

情形则以无条件退股论。

2、乙方连续旷工三天、无故六天不到岗视为自动退股。

3、乙方在合同期满后,若未续约,则在合同期满后,一年内不得在当地开设美发店o

4、合同到期前半年,甲、乙双方必须决定是否继续合作事宜,惟乙方保有决定权,若乙方

继续合作,甲方不得拒绝。

5、卡金在末消费前,不得入每月业绩帐,有公司保管保存,以维护客户信用。

6、每月财务,由甲方保管,乙方监管,每月核算签字。

八、乙方获得xxx股权后,只保留分红权,乙方承诺其他权益均五条件由甲方全权代理。

九、甲乙双方拥有原始股份自合同期间,甲方以xxx名义开设新店都与乙方有关系。

十、以上合同若有修正,按甲、乙双方同意后更改。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其他股东见证(签字

第12篇:股权协议书

协议书

甲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身份证号码:

丙方:身份证号码:

甲、乙、丙三方经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1、XX有限公司于二〇一〇年三月十七日在XX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公司注册股东为乙方占65%股份、丙方占35%股份。现三方就该公司的股份一致确认如下:XX有限公司的股权100%为甲方所有,是甲方单独全额出资成立的公司;由乙方和丙方挂名出任公司股东,是因依有关法律的规定,但乙方和丙方仅是名义股东,并无任何实际投资,对该公司亦无任何股权。

2、鉴于该公司的上述情况,乙方和丙方不承担该公司在运营中所产生的一切法律、经济责任,不享有公司运营所产生的一切收益。该公司在运营中所产生的一切收益及一切法律、经济责任均由甲方享有和承担。

3、乙方和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行使法律意义上的股东的权利。甲方行使其权利时应遵守法律的规定,以避免乙方和丙方承担责任。因甲方的行为造成乙方和丙方承担责任的,甲方应承担一切赔偿责任。

4、本协议自三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5、本协议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丙方:

年月日

第13篇:融资协议书

融资协议书

甲方(贷款方):香港长江大海实业投资集团

乙方(借款方):邢台金志纺织品有限公司

乙方因建设35万枚精疏纱锭及1080台喷汽织机项目现急需资金,经商议乙方银行同意,提供银行担保进行融资。对此甲方愿受理乙方银行担保为其解决项目资金需求,经双方协商就银行担保融资事宜,达成如下操作条款:

一、融资原因:乙方投建35万枚精疏纱锭及1080台喷汽织机项目,已经河北省和邢台市备案核准建设,核准文号:邢发审批备字(2008)90号,项目总投资:人民币17.249亿元。

二、融资资金额:人民币伍亿~拾亿元;可分单操作,首单人民币 伍仟 万元。

三、使用期限: 伍 年。

四、融资方式:甲乙双方形成借贷关系。乙方提供银行《还本付息担保保函》(以下简称

保函)向甲方借款,甲方认可并受理乙方银行《保函》的前提下,向乙方贷款用于项目 的建设。

五、担保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邢台鑫鑫支行。

六、保函的要求:银行签发的《保函》必须具备:

1、不可撤消、不能提前支取、到期保

兑的属性,2受益人属甲方,当甲方将资金划拨给乙方的同时,同额《保函》由甲方带走

3、不上网《保函》必须是真实的,属签发银行的银行行为。

4、《保函》的版本、格式、内容由乙方提供经甲方认同。

七、利息:资金使用利息按年利率_8_%计算,第一年款到支付,以后每个年度末由乙方向甲方支付一次。

八、一次性贴息;按操作金额的_14_%批款批结,中介费另行承诺,由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完毕。

九、资金监管:乙方投建项目的签定,以及经《保函》所融资金的使用,监督和还本均由乙方《保函》签发银行负责。甲方不参与资金的监管,但在借款到期时持《保函》经《保函》签发银行收回本息。

十、资金借款条件:操作时双方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甲方:贷款的主体资格合法,具备定额的贷款资金。

2.乙方:具备企业法人主体资格;企业各类合法文本齐全;拟建项目的批准文件有效,申贷报告;《保函》签发银行同意担保并已确认《保函》版本。

十一、操作程序:

1.甲、乙双方确认本协议条款,并签订协议;

2.甲、乙双方签订协议后,首单资金到帐乙方即付20万元人民币给甲方(注:该资金做为银主转款手续费的补偿金),在办理款项期间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安排具体进款时间;

3.甲方对乙方所提供资料进行核实,乙方备齐本次划款金额的3%保证金后,双方在本协议书主体框架下签订正式《借款合同》;

4.然后核实银行是否同意为企业出具《还本付息保函》。甲方于_____年____月_____日持汇票或电子汇兑方式到乙方指定银行,到帐显帐后乙方即支付第一年的利息(和一次性贴息),同时乙方银行即按己认同的《保函》依据到帐资金,签发等额正式《还本付息保证函》交付甲方;

5.按上述方式进行下一单的操作。

十二、违约责任:

1.当银主到达出具保函银行核保,银行行长不予配合核保人员或不能为项目方出具《保函》属乙方违约,所收取的费用不退。

2.银主的资金到帐后,乙方银行不能开出《还本付息保函》也不能支付利息、贴息,对

此甲方有权终止业务,到乙方的资金甲方可无条件划走,并赔偿甲方所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3、如甲方的原因资金不能到帐,视甲方违约,收取的费用应加倍退还给乙方。

三、其他:

1.乙方拟建项目的批文,以及企业法律文本,均以复印件加签企业红章,交由甲方配合

《协议书》、《借款合同》、银行《保函》一并备案。

2.银行《保函》必须在甲乙双方《借款合同》项下开出。

3.用款到期后,甲方持《保函》无条件的收回本金、利息,对此乙方和《保函》银行放

弃一切抗辩权利。

十四、本协议书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业务操作完毕失效。

甲方:香港长江大海实业投资集团乙方:邢台金志纺织品有限公司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第14篇:融资协议书

本协议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由以下各方签订:

(1)_________(注册登记编号: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地址位于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以下简称“借款人”,包括其继受人);

(2)_________,地址位于_________,作为提供贷款的贷款人(以下简称“贷款人”或“贷款银行”,根据上下文内容可包括其继受人和受让人);和

(3)_________公司(注册登记编号_________),根据_________法律成立,地址位于_________(以下简称“公司保证人”,包括其继受人)。

鉴于贷款人同意根据借款人的请求,根据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向借款人提供总计不超过_________美元(us$_________)的定期贷款(以下简称“贷款额度”),且为此公司保证人同意按本协议规定提供如下所述的保证、声明和承诺以及公司保证书。因此,当事人各方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定义

1.1 在本协议中除另有定义的以外,以下用语具有以下含意:

1.1.1 “适用法律”包括与本协议和担保文件的签署、提交、履行、有效性和可执行性相关的新加坡、香港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任何宪法、条约、法令、各级立法、普通法、惯例法及司法判例;

1.1.2 “转让契约”包括保险单转让契约、销售收入转让契约、租金收入的转让契约和贷款人凭其自主决定而不时要求的其他转让契约;

1.1.3 “保险单转让契约”是指将由公司保证人和_________按照本协议附件a的格式或贷款人指定的其它格式,单独或共同签署的、以贷款人为第一受益人的转让保险单(及保险单的所有权利、权益和利益)的保险单转让契约;

1.1.4 “租金收入转让契约”是指将由公司保证人和/或_________按照本协议附件b的格式或贷款人指定的其它格式,单独或共同签署的、以贷款人为第一受益人的转让有关租金收入的所有权利、权益和利益的租金收入转让契约;

1.1.5 “销售收入的转让”是指将按照本协议附件c的格式或贷款人指定的其它格式签署的,以贷款人为第一受益人的转让有关租金收入的所有权利、权益和利益的契约;

1.1.6 “提款有效期”是指有关贷款额度的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1个月或者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至贷款额度被全额提取的期间,以较早者为准;

1.1.7 “工作日”是指除星期

六、星期日以外的并且在新加坡、香港、中国和纽约市银行及外汇交易市场通常开门营业之日;

1.1.8 “公司保证书”是指将由公司保证人按照本协议附件e的格式或贷款人指定的其它格式签署的以贷款人为第一受益人的保证书,包括对其不时作出的修改、变更或延期;

1.1.9 “提款日”是指借款人可以根据本协议第5.1款规定开始提款之日(无论提款是否实际发生);

1.1.10 “提款”是指根据本协议第五条规定,已经或将向借款人提供的任何、每一或所有(具体根据条款加以规定)的贷款额度项下的款项;

1.1.11 “提款通知”是指经借款人董事会决议授权的人根据本协议第五条的规定,按照本协议附件“f”的格式和内容签署的一份或多份请求提款的通知;

1.1.12 “违约事件”是指本协议第十二条规定的任何违约事件;

1.1.13 “贷款额度”是指贷款人将根据本协议向借款人提供的金额不超过本金总额的贷款额度;

1.1.14 “最后还款日”是指自提款日起满十二(12)个月之日或贷款人根据本协议规定的条款和条件而绝对自主决定的其它日期;

1.1.15 “债务”是指根据本协议第12.1.5款规定,借款人对任何第三方所负担的支付任何款项的义务或责任;

1.1.16 “保单”是指就抵押物及其所有附属设施、装修、装璜、商贸设备和所有为经营酒店而使用的其它财产借款人按贷款人的要求自费投保而取得的保险单证,其保险范围包括上述财产全值或贷款人决定的价值就火灾、偷盗、雷击、意外、*、破坏、灭失、贬值或贷款人不时决定的其它风险;

1.1.17 “付息日”是指每一计息期的最后一日;

1.1.18 “计息期”是指根据下述规定所确定的每一连续期间:

1.1.18.1 与提款有关的第一个计息期应是自提款之日起的三个月或六个月期间或贷款人选定的其它期间;

1.1.18.2 其后的每一计息期应是自前一个计息期的最后一日起的三个月或六个月期间或贷款人选定的其它期间;

1.1.18.3 如果一个计息期被延长或被缩短,则下一个计息期应当如同前一计息期不曾被延长或缩短而仍于其本应到期之日结束,除非下一个计息期本身也被相应地延长或缩短;

1.1.18.4 任何超越最后还款闩的计息期应被缩短至该最后还款日结束;

1.1.19 “贷款”是指根据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在某一时间借款人已提取并尚未清偿的贷款额度的本金总额或(视协议的具体规定)根据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在某一时间借款人尚未清偿的金额数目;

1.1.20 “月”是指自某一个日历月的某一天起至下一个日历月的同日(含该日)止的期间,但是(1)如果该期间自一个日历月的最后一个工作日起而该工作日在下一个日历月没有相应日,则该期间应于该下一个日历月的最后一个工作日结束,(2)如果该同日不是一个工作日,则该期间应于该同日的下一个工作日结束,但是如果该下一日不是工作日的,则该期间应于该同日的前一个工作日结束。

1.1.21 “抵押协议”是指已经或将由抵押人按照本协议附件g的格式和内容签署的被称为“抵押”的担保文件;

1.1.22 “抵押物”在本协议内的定义与抵押协议内“抵押物”的定义相同;

1.1.23 “抵押人”在本协议内的定义与抵押协议内“抵押人”的定义相同;

1.1.24 “基本利率”是指贷款人不时确定的该时所用的美元基本贷款利率;

1.1.25 “本金总额”是指金额不超过_________美元(us$_________)的本金总额;

1.1.26 “潜在违约事件”是指随着时间流逝和/或发出通知便将成为违约事件的事件;

1.1.27 “有关机构”包括根据适用法律有权主管与本协议和担保文件的签署、提交、履行、有效性和可执行性相关的任何事宜的,或与由该等事宜发生或有关该等事宜的争议的解决相关事宜的任何司法的、政府的、或行政的机构;

1.1.28 “有关司法管辖区域”是指本协议和担保文件的签署和/或本协议和担保文件中任何条款和条件的履行和执行发生于其中的新加坡、香港、中华人民共和国及任何其它司法管辖区域;

1.1.29 “租金收入”是指按照贷款人同意的条款出租商店而不时获得的租金收入;

1.1.30 “销售收入”是指因本协议附件1所规定的油或油类产品的销售而应付给借款人的销售收入;

1.1.31 “担保文件”是指下述文件的所有或部分(视上下文情况而定):

1.1.31.1 抵押协议;

1.1.31.2 公司保证书;

1.1.31.3 保险单转让契约;

1.1.31.4 租金收入转让契约;

1.1.31.5 销售收入转让契约;

1.1.31.6 为担保借款人在本协议项下的责任和义务而根据要求不时签署的所有任何其它或另外的担保文件;和对上述担保文件不时作出的修改、补充和变更;

1.1.32 “担保权益”是指任何抵押、质押、留置、抵销或任何其它所设定或发生的担保权益,连同任何赊购、权证留置、出租、出售及转购买或其它类似安排;

1.1.33 “商店”是指本协议附件h规定的商店和办公室;

1.1.34 “新加坡银行同业拆放利率”是指有关一个具体的期间,由贷款人所决定的年利率(该决定将是决定性的),该利率应是由贷款人选定的两家主要银行(包括一家日本银行和一家欧洲银行)各自就与需要决定新加坡银行同业拆放利率之款额和/或期间相同的款额和/或期间,在预定提款日或为本协议之目的需要计算新加坡银行同业拆放利率之日(下称“利率确定日”)前第二个工作日上午大约11时(新加坡时间),在新加坡银行同业市场上提出的美元存款利率(该等利率显示在路透社通过其监控服务系统或任何相应继承者所提供的“sibor”屏页,下称“路透社显示屏”内)的平均值(经必要的四舍五入形成1/16%的完整倍数);但是如果在需要计算利息的任何期间的任何利率确定日,(a)在相关时间在路透社显示屏上为该期间只有一家银行或没有银行提出新加坡银行同业拆放利率的报价,或者(b)按照上述方式确定的新加坡银行同业拆放利率、按照贷款人的判断,明显不正确,那么新加坡银行同业拆放利率就任何该等期间而言,应是两家主要银行在新加坡银行同业市场上就该期间就与提款额或贷款额或按本协议之目的需要确定新加坡银行同业拆放利率的款额同等的金额,按照贷款人的要求于相关的利率确定日上午大约11时(新加坡时间)向贷款人分别提出的美元存款利率的平均值(如上进行四舍五入),但是如果按照上述做法提出报价的主要银行少于两家,那么利息的利率将按照第20.4款和第20.5款的规定确定;

1.1.35 “美元”是指美利坚合众国的合法货币。

1.2 如所用词句属单数,则应包括复数在内,反之亦然。

1.3 本协议中的条目编号和标题只为参考方便而设,在解释本协议时并无效力。

1.4 除非另有规定,本协议提及的“条”、“段落”和“附件”应被解释为本协议的条、段落和附件。

1.5 在提到法律规定时应被解释为是包括不时经过修改、重新制定之法律的规定。

1.6 除非本协议另有规定,所有提及的时间都应该是指新加坡时间。

1.7 除非另有规定,在提到本协议、担保文件或其它任何文件时应被解释为是包括经过修改,变更、更新或补充并于该时有效的版本。

1.8 贷款标准条件和条款(请见附件j)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除非本协议另有明确规定不适用该标准条件和条款或本协议的条件和条款与该标准条件和条款相矛盾(但仅限于该等矛盾之处)。

第二条 贷款用途

2.1 借款人应将贷款额度用于流动资金需求。

2.2 借款人应按照本协议规定的用途使用全部贷款,但贷款人并无义务确保借款人将贷款额度用于本协议规定的用途。

第三条 前端费

除非贷款人另有指示,借款人应在本协议签署后一个月之内且在本协议第五条规定的提款日之前向贷款人支付金额为_________美元(us$_________)的前端费(不论借款人实际提款的数额是多少)。如果没有发生任何提款,借款人仍应在提款有效期期满之前支付该笔款项。

第四条 先决条件;贷款额度将在符合下述条款和条件的情况下提供给借款人:

4.1 于贷款人已经收到(或贷款人同意贷款人将在可以获得之时即时收取,或贷款人根据当时情况放弃收取)格式和内容均令贷款人满意的所有下述各项之时:

4.1.1 经适当签署证实的按本协议附件k的格式签署的借款人的股东会决议和董事会决议复印件各一份,该股东会决议和董事会决议须授权:

4.1.1.1 借款人按本协议规定的条款和条件取得贷款额度;和

4.1.1.2 借款人适当授权的代表签署本协议、提款通知、担保文件、授权委托书和所有的相关文件及其中涉及的通知并发出和/或接收为贷款而不时要求或急需的该等通知、要求或其它联络;

4.1.2 经适当签署证实的按本协议附件l的格式签署的公司保证人的股东会决议和董事会决议复印件各一份,该股东会决议和董事会决议须授权:

4.1.2.1 公司保证人提供公司保证书;和

4.1.2.2 公司保证人适当授权的代表来代表公司保证人签署本协议、公司保证书和所有的相关文件及其中涉及的通知;

4.1.3 经适当签署证实的按本协议附件m的格式签署的抵押人和_________的股东会决议和董事会决议复印件各一份,该股东会决议和董事会决议须授权:

4.1.3.1 各公司提供抵押(如需要)、保险单转让和租金收入转让;和

4.1.3.2 各公司的适当授权人代表该公司签署抵押协议(如需要)、保险单转让契约和租金收入转让契约和所有的相关文件及其中涉及的通知;

4.1.4 本合同第4.1.1.2款,第4.1.2.2款和第4.1.3.2款提及之人物的一套签字样本(经各公司的两位董事或一位董事和一位秘书或根据法律被授权的其他人签署证实并附于本协议第4.1.1款、第4.1.2款和第4.1.3款提及之各公司的注册证书和董事会决议);

4.1.5 经签署证实的有关借款人、抵押人、公司保证人和_________注册证书和章程(包括至今为止的所有变更)的复印件各一份;

4.1.6 按照本协议附件a、b、c、e、g的格式经合法签署,并完成了印花税贴花(如有)、登记和提交的担保文件及有证据证明:

4.1.6.1 在抵押合同规定的抵押设立之前,抵押人是抵押物的唯一合法所有者和受益人;

4.1.6.2 在抵押合同规定的抵押设立之前,抵押物上并没有被设定任何在先的负担;

4.1.7 按照本协议附件d的格式经合法签署、完成印花税贴花(如有)、登记和提交的授权委托书;

4.1.8 由贷款人所接受的具有合法资格的独立估价师出具的证明抵押物价值不少于港元_________并为贷款人满意的关于抵押物的估价报告原件一份,该估价报告应在本协议签署前十五日内向贷款人出具;

4.1.9 由香港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公证机构和/或律师事务所按贷款人接受的格式和内容签发的法律意见书;

4.1.10 证明有关本协议和/或担保文件和/或授权委托书及其所规定事项所要求的任何有关机构的批准和/或授权均已获得的令贷款人满意的证明文件;

4.1.11 经签署证实的所有关于本协议和担保文件的签署和履行所必须的政府备案或登记和批准/或授权得以完成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如需,该等文件应经翻译并合法公证)及关于使本协议和担保文件以及借款人在该等文件项下的义务成为合法有效、有约束力并可执行而所必须的所有备案、登记和其它手续已经或将被完成的证明;

4.1.12 保险单原件;

4.1.13 已为借款人接受的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的贷款意向书的复印件一份;

4.1.14 贷款人所接受的关于借款人所有贷款的详细情况的披露;

4.1.15 借款人和公司保证人的附属企业和关联公司(或其所在国法律所规定的类似机构)经审计的有关该等期间的财务报告(凭贷款人的要求);

4.1.16 有关借款人的财务和商业及贷款人合理要求的其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其股权状况、管理机构等);

4.1.17 本协议签署日不少于五个工作日之前贷款人向借款人合理要求的有关本协议所规定之任何事项文件的复印件(该复印件须经签署证实)。

4.2 于下述条件得以满足之时:

4.2.1 在本协议和担保文件签署和提交之前所要求的,以及使借款人之义务成为合法有效,有约束力并可按其各自条款执行而所要求的所有行动、条件和事宜均已严格并适当地按照适用法律进行、完成和发生;

4.2.2 借款人没有违反任何其所作的承诺或本协议的规定,且本协议中所有的声明和保证仍是真实,准确的,也没有发生任何违约事件;和

4.2.3 借款人或公司保证人的经营状况或财务状况没有发生实质性的变化。

4.3 如任何转让契约因尚未存在合同,帐面债务或保险索赔权或者因根据适用法律的任何原因而可能成为无效或不能执行,借款人承诺应在该等合同、帐面债务或保险索赔存在后立即不时或在贷款人决定的时间签署或重新签署或促使他人签署该等转让契约,并且应采取必要措施完善或确保完善该等转让契约欲设立的担保。借款人进一步承诺将不会签署含有任何禁止或阻碍将有关收益转让给贷款人的合同(该等合同的收益将成为转让契约的标的),并且借款人将促使抵押人也不会签署此类合同。任何未能履行本4.3条款规定的义务的行为将构成本协议12.1.5项下的违约事件。

第五条 提款

5.1 借款人应在提款有效期内在贷款额度项下一次性地提款。任何在贷款额度项下未被提取的数目之额度应被自动取消,除非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并依其自主决定对超过一次的提款予以同意。

5.2 借款人应最迟在预期提款日的五(5)个工作日之前将提款通知交给贷款人。

5.3 提款通知中应按照本协议附件“f”所述将有关细节具体列出。

5.4 提款通知只有在贷款人确实收到时才生效。

5.5 提款通知应构成借款人的一份确认函,确认至今没有发生任何违约事件或潜在违约事件及所有声明保证在任何事实方面仍然保持真实、准确。

5.6 提款通知一经贷款人收到即为不可撤销,借款人有义务按照提款通知的规定来实现提款。

5.7 借款人同意,如借款人未向贷款人支付本协议第三条规定的前端费,贷款人可以从提款通知项下未被提取的款项中将该笔前端费予以抵销,该等抵销不应被视为以任何方式扣减到期未付的贷款。

第六条 本金归还

依据本协议第十二条、第十三条和第二十条规定,除非贷款人按其绝对自主确定之条款和条件另外作出书面同意,所有的贷款应在最后还款日被一次性全额付清。

第六条 提前还款

6.1 如果借款人在预定的提前还款日不少于三十(30)天前给予贷款人书面通知,借款人可以向贷款人提前归还全部或部分贷款、发生的利息和所有其它的应付款(包括按照本协议第6.5款规定计算出的金额数目);假设预定的提前还款日总是相关计息期的最后一天。

6.2 提前归还的是部分贷款时,提前还款的数额最小应为_________美元(us$_________),或为_________美元(us$_________)的完整倍数。任何提前还款都应采用本协议第6.1款规定的方式归还。

6.3 借款人根据本协议第6a.1款规定签发的任何提前还款通知都是不可撤销的,借款人有义务按照该通知提前还款。

6.4 除非贷款人另有书面同意并指示有新的条款、条件,所有已提前归还的款项不可再提取。

6.5 在提前归还贷款的全部或部分的同时,借款人应就任何在最后还款日之前生效的提前还款,按照提前归还的未清偿贷款之余额的百分之零点五(0.5%)向贷款人支付费用。

第七条 利息

7.1 借款人应在每一付息日按本协议第7.2款规定的有关利率向贷款人支付尚未清偿的贷款之利息。

7.2 适用于任何计息期的利率应等于新加坡银行同业拆放利率加上百分之二(2%)的年利率或等于贷款人按其绝对自主确定的适用于该计息期的其它利率。

7.3 应付的贷款利息金额应以美元支付,并应以每年三百六十天为基础按照实际天数逐日计算。计算实际天数时,应将前一个付息日(而非付款日)包括在内。

7.4 对于贷款本金连同所发生的利息和于本协议规定之到期日应付而未付的所有款项,应凭要求支付额外利息(不论判决前或判决后),该额外利息应自应付之日起至该等本金利息或其它应付款项(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实际支付之日止,按照本协议第7.2款规定之相关贷款利率加上百分之五(5%)所得出的利率逐日计算。借款人承认,前述应付的额外利息真实地代表了贷款人因借款人不能及时履行其付款义务和责任而将遭受的损失和损害。

7.5 贷款人关于适用任何时间的利率的证明和到期应付利息的金额应是无误的、确定的,并是对借款人有约束力的。

第八条 支付

8.1 所有由借款人按照本合同任何条款支付的款项,不论以本金、利息或费用或其他款项,均应按下列顺序用于下列目的。

8.1.1 首先用于支付按照本合同第三条规定任何应付给贷款人和担保代理人的任何款项;

8.1.2 其次用于偿付与本合同和担保文件有关或在收取本合同项下应付款项或执行本合同或担保文件的任何条款中发生的贷款人和担保代理人承担的所有费用和开支(包括应全额偿付的法律费);

8.1.3 第三用于支付按照本合同第七条规定应付的利息;

8.1.4 第四用于偿还贷款本金余额。任何人所打算的款项用途均须服从上述支付顺序。

8.2 借款人对贷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所有付款,应在到期日上午_________时(纽约时间)之前,通过该日的清算方式,贷计借款人在贷款人处开立的帐户(帐号_________)或贷款人不时以书面方式指定的纽约或其他地方的其他银行的其他帐户。

8.3 如果按照本合同的任何应付款项在一个非工作日到期应付,则该等应付款项应于该日后的下一个工作日支付,除非该等下一个工作日属于另一个日历月,在该等应付款项应在紧接该日的前一个工作日支付并且所有利息的支付应作相应的调整。

8.4 借款人根据本合同和担保文件的所有支付,不论作为本金、利息、费用或其他款项,都不得有冲抵并且不得以支付任何性质的现在或将来施加的税费为由而有任何扣除或预留。如果在任何时候根据适用的法律,借款人被要求从支付中进行扣除或预留,在该等扣除和预留根据有关司法管辖区的适用法律不超过借款人的最低法律责任并且应付给有关管辖区的有关机构的条件下,则借款人的应付款项应予以必要的增加,以确保在作了扣除和预留后,贷款人能收到如同没有作扣除或预留的全额。

8.5 借款人应在有关管辖区适用法允许的期限内汇付该等扣除和预留款项至有关管辖区内的有关机构以免于罚款。

8.6 借款人应在汇付前述扣除和预留后十四天内或一有机会(以后者为准)将有关机构出具的证明该等扣除和预留的正式证明或贷款人要求的其他任何书面证据递交给贷款人。借款人在此同意全额补偿贷款人与本合同项下借款人应付的任何款项有关而向贷款人征收、要求或请求的税费(但对贷款人整个净所得税费除外)及因任何该等征收、要求或请求而引起的成本开支、费用和责任。

8.7 借款人在此承认根据本条应付的额外的金额不应视为利息而应视为预先同意的补偿。

第八条 销售收入和租金收入

8.1 借款人应保证发给相关第三人书面指示,以将销售收入和租金收入直接付至上述第8.2款规定的借款人的帐户内或借款人不时指定的此类帐户内。如果无论何种原因借款人收到有关租金收入,借款人应作为贷款人的信托人持有该等收入并立即将该等收人直接付至本协议第8.2款规定的借款人的帐户内或按贷款人确定的方式付给贷款人。

8.2 本协议第8.1款的规定无论任何不会影响贷款人在各个转让契约项下从相关的应支付该等收入的第三人处直接获得该等收入的权利。

第九条 连续担保

9.1 借款人向贷款人提供连续担保,对本协议项下贷款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和所有其他应付款项的归还和补偿及借款人在本协议项下的其他义务和责任(无论其为明示或暗示)的履行予以担保。借款人承诺在提款日或之前提供或督促提供以贷款人为受益的担保文件。

第十条 声明和保证

10.1 借款人在此向贷款人作出声明并保证,该等事关贷款额度的声明和保证如下.

10.1.1 借款人和公司保证人分别是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香港法律注册成立并合法存在的公司,借款人和公司保证人有充分合法权利拥有其财产,经营其现时经营之业务。借款人和公司保证人只有在借款人向贷款人全额付清所有贷款和发生的利息及其它应付款项后才可以分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香港法律保持其有限责任公司的、法人地位;

10.1.2 借款人已发行并足额出资的全部股份的总额是,并将持续保持不少于人民币_________元(rmb_________),而且该等已发行并足额出资的股份的百分之九十(90%)应全部并绝对是,并将持续为公司保证人所持有。

10.1.3 本协议、担保文件和授权委托书的签署、提交和履行都是在有关各方的法人权力范围之内的,且并不违反任何适用法律或任何对有关各方有约束力的契约性规定或任何相关各方的章程之规定;

10.1.4 本协议、担保文件和授权委托书一经签署即具有法律效力,并根据其各自条款和条件为当事人设置了具有约束力的可执行义务;

10.1.5 在本协议、担保文件和授权委托书签署和提交之前所要求的,以及使借款人、抵押人和公司保证人之义务成为合法有效、有约束力并可按其各自条款执行而所要求的所有行动、条件和事宜均已严格并适当地按照适用法律进行,完成和发生;

10.1.6 除了已书面通知贷款人的以外,在有关机构不存在任何针对借款人、抵押人和公司保证人的实际、或有威胁性的诉讼(该等诉讼对借款人不利的判决可能会实质性或负面性地影响借款人、抵押人和公司保证人的财务状况或经营,或损害借款人,抵押人和公司保证人实质性地开展现时经营之经营的权利,或影响借款人、抵押人和公司保证人按照贷款协议和/或担保文件该等条件和条款履行其义务的能力);

10.1.7 除了已书面通知贷款人的以外,借款人没有任何其它借款;

10.1.8 就借款人所确知和所确信,没有人已经或正在采取措施,聘用接管人和/或管理人、清算人或类似人员来接管或解散借款人、抵押人和公司保证人,或将借款人、抵押人和公司保证人置于司法管理人的管理之下;

10.1.9 借款人是其全部或任何一部分财产和资产唯一的受益所有人,在本合同签署后的任何时候,该等财产和资产将受担保文件中设定的抵押、担保负担或其他债务负担的约束,并且借款人就其财产和资产享有的所有权、权利、利益和权益将不受任何质押、抵押、担保负担、留置权、担保权益或其他任何类型的债务负担的限制,但根据担保文件设定的或已向贷款人书面披露的除外。

10.1.10 借款人、抵押人和公司保证人已完成了法律要求的所有纳税申报,并付清了所有税费、评估费、费用以及针对其任何财产、资产、收入或特许权的其它政府收费;

10.1.11 每一所需的、与本协议和担保文件的签署、提交、履行、有效性和可执行性有关的同意、许可、批准或授权,均已从有关机构、借款人和公司保证人的股东或债权人处获得并将保持全面有效;

10.1.12 借款人没有任何进行中的、悬而未决的、或就借款人所知,可能发生的诉讼案、仲裁案或行政争议案:

10.1.12.1 会限制本协议、抵押协议和公司保证书的签署、限制借款人行使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或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承担或所负的义务、抵押人行使抵押协议项下的权利和/或履行其在抵押协议项下承担或所负的义务、公司保证人行使公司保证书项下的权利和/或履行其在公司保证书项下承担或所负的义务;

10.1.12.2 已经或可能对借款人、抵押人、公司保证人或前文提及的各方及其附属企业均产生实质性的不利影响;

10.1.13 本协议第4.1.15款和第11.1.12款规定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是按照新加坡现行有效的通用的会计准则和实践完成的,该等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真实、清楚地反映了借款人、抵押人和公司保证人在该等报表完成时的财务状况。

10.1.14 本协议第10.1.13款所述的财务报表内记载的各公司的财务状况至今没有实质性的改变。

10.1.15 借款人、抵押人、公司保证人或其任何财产或资产都未被授权豁免于诉讼、执行、查封或其它司法程序,它们对本协议、抵押协议或公司保证书的签署、根据本协议规定对本协议项下权利的行使和对义务的履行都将构成为私人和商业目的而进行、履行的活动。

10.1.16 借款人向贷款人书面发出的本协议附件1项下的或与公司保证人有关或与将转让的关于租金收入和销售收入的契约有关的及有关本协议或担保文件谈判的任何信息、证明或报告中在本协议和担保文件内容中起实质性作用的事实,在该等证明、报告被提交或该等信息被提供时均是真实、非虚假的,并且在该时,该等信息、证明或报告中也未遗漏任何足以对贷款人在本协议和担保文件项下的利益构成实质性不利影响的事实;和

10.1.17 没有发生任何违约事件,没有发生违约事件未得到救济的情况,也没有发生潜在违约事件;

10.2 公司保证人在此声明和保证本协议第10.1款所述的关于公司保证入或公司保证书的事项均是真实和准确的。

10.3 本协议第10.1款和第10.2款所述的每一项声明和保证,在本协议和担保文件签署后均将继续保持正确并被全面遵守。借款人和公司保证人在此向贷款人声明和保证上述声明和保证将保持真实和准确,并被全面遵守,直至贷款、由此发生的利息和其它应付的款项均被全额付清。

第十一条 承诺和保证

11.1 借款人进一步向贷款人承诺和保证:

11.1.1 借款人应在任何违约事件或潜在违约事件发生之后立即通知贷款人;

11.1.2 未经贷款人事先书面同意(但不应不合理地拒绝给予该等同意),借款人不得:

11.1.2.1 采取计划、安排或其他方式,进行任何形式的重组或兼并,或同意、批准、容许对其出资之所有权进行任何变更,或对其出资之任何部分进行转让,或对其尚未出足之资本的任何部分进行出资或分配;

11.1.2.2 向任何个人、公司或企业提供放款,或订立、设定任何保证或作补偿承诺(但正常业务经营除外),从而使其自身直接、间接或附带地就其他个人、公司或企业的义务承担任何责任;

11.1.2.3 非经贷款人同意,向任何银行或金融机构或任何个人借款或寻求借款,并且,在此期间,贷款人将可以取消对借款人此时的所有贷款;

11.1.2.4 出售、出租、许可、让渡、转让、让与或以其它方式处分其全部或部分其现在或将来拥有的财产、资产(无论该等财产为何种形式,也不论其位于什么地方)(但正常业务经营除外);

11.1.2.5 除已向贷款人书面揭示的,担保文件(如有)项下构成的,以及根据本合同所设置的担保负担之外,对其现在或将来拥有的财产、资产(无论该等财产为何种形式,也不论其位于什么地方)的全部或部分进行抵押、质押、转让、阻碍或许可留置;并且

11.1.2.6 在任何会计期间宣告,支付或作任何分红或其他分配,不论是对收入或资本性质的,也不论是以现金或类似形式:

11.1.2 未经贷款人事先书面同意,借款人应努力促使抵押人不得:

11.1.2.1 出售、出租、许可、让渡、转让、让与或以其它方式处分,以及抵押、质押、转让,阻碍或许可留置抵押物的全部或部分(但正常饭店业务经营除外);

11.1.2.2 出售、出租、许可、让渡,转让、让与或以其它方式处分,以及抵押、质押、转让、阻碍或许可留置全部或部分抵押物之装修、装饰、配套设施及所有其他与饭店业务经营有关的财产(无论该等财产为何种形式,也不论其位于什么地方),但正常饭店业务经营除外;

11.1.3 借款人保证,借款人根据本协议所欠之款项总额在任何时间将不超过抵押物价值(其价值依本协议11.1.4确定)与任何其他不时为担保借款人根据本协议所负债务而提供给银行的财产(转让契约除外)之和的15%;

11.1.4 借款人应不时地自费应银行的要求,向银行提供由银行认可的合格的和独立的评估者关于抵押物及其他不时提供给银行的担保财产的评估报告;

11.1.5 借款人应始终按照与其同类业务的公司通常选择的险种、保险范围,自费就其财产、资产向有信誉的保险机构或保险公司投保,(特别地,保持保险单证)并且规定保险人须至少提前一个月给予借款人及银行终止通知否则其不得终止该保险;

11.1.6 借款人应在本合同持续期间内,保持其法人地位之存在,并由其合格的员工按照高水平的财务和管理标准,根据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地开展经营业务,处理事务;

11.1.7 借款人应努力使法定的资本及股本结构不发生任何变化,除非经贷款人同意;

11.1.8 借款人应努力促使对它的任何贷款(包括但不限于从其股东、公司保证人或关联公司获得的贷款)不被保证,并且以贷款人决定的方式后于借款人根据本协议对贷款人之债务偿付,并且没有贷款人的事先书面同意将不会对此类贷款作任何偿付;

11.1.9 借款人在任何时候都应保持其负债与有形净资产的比例为2.1;

11.1.10 只要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发生的利息或其它任何款项应付而未付,借款人应及时、适当地对所有针对借款人及其财产、资产的税费、估价费和政府税费,在开始罚款之日前,予以支付,除非就该等税费的支付借款人将通过适当程序提出异议(如果依法律规定已划分出足够的备用金额);

11.1.11 借款人应按照对其自身、其经营或其财产具有约束力的所有适用法律的规定开展业务,并应使其财产和资产均处于良好的状态;

11.1.12 只要贷款本金尚未全部归还,借款人应:

11.1.12.1 于每一财政年度的前六个月结束后九十天内向贷款人提交借款人前六个月之未经审计的会计报表;

11.1.12.2 于每一财政年度结束后一百八十天内向贷款人提交借款人的董事会报告、该财政年度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该等有关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须经一家国际著名的独立会计师事务所(须为贷款人所接受)审计并证明无任何不利影响;和

11.1.12.3 随时根据贷款人的合理要求,向贷款人提交可能对借款人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后果的信息;

11.1.13 借款人应在任何担保文件不能或停止发生全部效力,或不能继续生效,或被终止,或存在争议或危险,或将成为无效或不可执行的任何时候,在贷款人的要求下向贷款人提供、提交额外的担保;

11.1.14 借款人应保持其良好的法人地位,并应保持其经营业务的良好现状。借款人应采取一切必需的行动以维持、保护所有在其经营中用到的或有用的特权、商品名称、专利权和其它的独占权。

11.1.15 下列事件一旦发生,借款人应立即通知贷款人:

11.1.15.1 发生在借款人和有关机构之间的有关税费、税款、费用、捐款或其它类似费用的任何实质性纠纷;

11.1.15.2 发生任何影响、威胁到借款人经营活动继续、正常进行的实质性劳动争议;

11.1.15.3 因任何灾祸引起借款人的财产或资产遭受损失或损害,据最初预计,修复或重置该等遭损害的财产或资产的费用将超过_________美元;和

11.1.15.4 发生的任何针对借款人的,且涉及的债权总额超过_________美元的诉讼或类似程序(无论该等程序是送达传票或是查封、扣留财产、资产);

11.1.16 借款人应同意或促使有关各方同意贷款人或其指定代表进入借款人的任何营业场所,视察了解借款人的业务情况,并且检查不论置于何处之所有帐目、记录资料及报表,并且借款人须负担因之发生的所有法律或其他与该检查有关的成本、费用或花费。

11.1.17 为使本合同和担保文件充分有效或为充分保证和落实根据本合同和担保文件贷款人所拥有的权益、权利、补救措施,借款人应随时按贷款人的要求,采取或使他人采取贷款人合理要求之行动措施,和/或签署贷款人合理要求的文件。

11.2 公司保证人进一步向贷款人承诺和保证:

11.2.1 公司保证人将根据11.1.12条款提供其财务及其他报表;

11.2.2 公司保证人应不断保持其负债与有形净资产的比例为2:1;

11.2.3 只要贷款本金尚未全部归还,公司保证人应保证其实收资本不少于人民币_________元;

第十二条 违约事件

12.1 违约事件应包括下述内容:

12.1.1 借款人未能在到期日起的七个工作日内支付本金、利息、费用或其它应付的任何款项;或

12.1.2 借款人或公司保证人违约或可能违约或者不能或将不能履行任何其已接受的义务及任何其因签署、提交本协议或公司保证书而作出的承诺(但未能支付本协议项下应付款项的情况除外),并且在贷款人将该等违约事件通知给借款人或公司保证人后十四个工作日内未对此采取补救措施;或

12.1.3 借款人在本协议中作出的或公司保证人在公司保证书中作出的任何声明、保证或根据本协议提交的任何证明、声明是不真实的或不正确的,或在任何实质性方面已不再真实或正确;或

12.1.4 借款人未经贷款人的书面同意,停止付款或终止、意图终止其业务或主要业务的经营;或

12.1.4 不论任何原因抵押协议、公司保证书或任何的转让契约已被或将被撤销、成为废除、不能执行和/或无效;或

12.1.5 借款人或公司保证人的任何超过五万美元(或以其它币种表示的与其等值的金额)的债务,未能在期满日予以归还,或者由于借款人或公司保证人违约的任何原因而成为或被宣告为在期满日前提前应付;或

12.1.6 借款人或公司保证人做了任何事或未作做任何事,以致在贷款人看来,借款人和/或公司保证人其时将无法根据本协议规定对贷款人归还其对贷款人应付的欠款;或

12.1.7 如果借款人、抵押人或公司保证人为了债权人的利益而进行转让,或为了债权人利益而与之签署债权债务和解协议;或

12.1.8 有关机构已就借款人、抵押人或公司保证人的解散、破产、经营、重组、重建、清算事宜或根据任何协议或任何适用法律的规定,有关机构为接收借款人、抵押人或公司保证人的全部或部分财产、资产,为借款人、抵押人或公司保证人指定接收人和/或管理人、清算人、托管人或其他人员的事宜,通过了生效的决定,提出了请求,或已开始进行类似程序,或者已作出了正式的决议;

12.1.9 一项担保负担占有了借款人、抵押人或公司保证人全部或部分财产、资产,或借款人、抵押人或公司保证人已被指定了一个接收人,或借款人、抵押人或公司保证人的财产全部或部分正被扣押、执行,并且上述情形未能在自该等占有、指定接收人或扣押、执行发生之日起十四个工作日内被消除;

12.1.10 借款人违约未能支付任何其他债务的本金或利息或者违约未能偿付任何其他到期债务或因违约而被宣告为提取到期的债务;

12.1.11 任何借款人、抵押人或公司保证人履行本协议或担保文件项下的义务所必需的授权、批准或同意已被撤销,或已以不同于银行可以接受的方式变更;或

12.1.12 借款人、抵押人或公司保证人的营业资产、财务状况发生了变化,以致据贷款人合理判断,这将实质性地影响借款人、抵押人或公司保证人分别履行其在本协议或任何担保文件项下义务的能力;或

12.1.13 借款人、抵押人或公司保证人不能遵守,履行或实现本协议或任何担保文件中其所作出的任何承诺或所负担的任何义务,或者借款人、抵押人或公司保证人遵守、履行或实现本协议或任何担保文件中的任何承诺或义务的行为将成为不合法;

12.1.14 任何人采取了措施,意图对借款人、借款人的任何字公司、抵押人或公司保证人的全部或重要财产、资产进行查封、强制征收、征用或国有化征收;或

12.1.15 存在任何针对借款人的、现时的或悬而未决的诉讼、仲裁或行政程序,约束了借款人、抵押人或公司保证人对本协议或担保文件项下任何权利的行使和/或根据本协议或担保文件对任何义务的履行或实现;或

12.1.16 未能履行上述第4.3款的义务;或

12.1.17 发生了任何根据有关司法管辖区域的法律规定与本协议第12.1.

8、12.1.9和12.1.13款所述违约事件引起的结果类似、相似的事件。

12.2 尽管有本协议或担保文件中的其它规定,在无损于贷款人根据适用法律享有的任何其它权利、救济手段的情况下,如果因任何原因发生了任何违约事件(无论该等违约事件的发生是故意的或是无意的,是受法律实施或其它原因影响而发生或引起的),贷款人都可以采取以下全部或部分的行动:

12.2.1 向借款人发出书面通知,宣告贷款本金、发生的利息和借款人根据本协议对贷款人的所有到期(或将到期)的欠款立即到期应付。贷款人可立即,而无须另外通知就有权要求借款人对上述款项予以支付;和

12.2.2 贷款人应有权立即行使其在任何担保文件项下的权利。

12.3 贷款人没有义务就借款人因贷款人行使或实现根据本协议、担保文件或任何适用法律其所享有的权利而遭受的非故意损失承担责任。在无损于本协议其它条款之规定的前提下,借款人应全额补偿贷款人因发生违约事件和/或如前所述的宣告贷款立即到期应付引起或相关而承担、遭受或发生的任何损失、费用、法律服务费或其它费用(在无损于前述的情况下,包括在清算或为全部或部分贷款的实现、生效而向任何第三方筹措款项过程发生的任何利益损失的全部或部分)。在没有任何明显错误的前提下,贷款人因此而出具的证明应是最终的、决定性的并对借款人具有约束力的,并应成为借款人债务之事实和数目的确凿证据。

第十三条 适用法的改变

13.1 如果因有关机构颁布任何法规(不论其是否具有法律的效力)而使任何适用法律或法律解释发生变更,从而导致(或很明显将导致)贷款人根据本协议履行义务的行为将成为不合法或无法履行时,则

13.1.1 当借款人收到贷款人关于上述事件的通知时,贷款人应诚信地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以避免上述事件所引起的后果发生;

13.1.2 如果贷款人能够避免上述事件引起之后果的发生,借款人应全额补偿贷款人因违约事件或与违约事件有关而发生、承担、引起的任何责任、义务、损失(在无损于前述的情况下,包括贷款人收到的和应收款项的数目与据贷款人的合理判断实际应收到的款项数目之间的减少的差额)、损害赔偿金、罚款、作为、经判决的债务、诉讼请求和费用(在无损于前述的情况下,包括贷款人因作出、实现、履行该贷款而发生的任何费用的增加)、贷款人为避免违约事件之后果的发生而采取行动所发生的费用和其它支出;和

13.1.3 如果贷款人未能在收到借款人通知之日起十四个工作日内采取行动避免违约事件之后果,借款人应立即向贷款人归还贷款本金、(至还款日止)已发生的利息、其它所有应付的款项和用以补偿贷款人由该等还款引起的全部或部分损失(在无损于前述的情况下,包括在清算或为全部或部分贷款的实现,生效而向任何第三方筹措款项过程发生的任何利益损失的全部或部分)的必要款项。

13.2 如果任何适用法律或其法律解释因有关机构发布任何法规(无论该法规有无法律的效力)发生了任何变更,而该变更将:

13.2.1 改变就贷款向贷款人归还贷款本金、利息或费用时的计税基础;或

13.2.2 针对贷款人的任何财产、他人在贷款人持有之帐户或贷款人自身的帐户或贷款人提供的贷款,征收、更改储备金、保证金或其他任何要求,或认为该等储备金、保证金或其他任何要求是可适用的;或

13.2.3 为贷款人设置有关贷款本金数目、贷款或其中任何部分款项的任何其它条件和限制;并且,上述任何事项导致贷款人作出、实现、提供贷款的费用增加,或导致贷款人根据本协议已收到的和应收的款项数目得以减少,那么一旦有上述事宜发生:

13.2.4 贷款人应立即将该等事宜的发生以书面形式通知借款人;

13.2.5 借款人应在收到上述13.2.4款中提到的通知之日起十四个工作日内,向贷款人支付贷款人一定款项,该等款项的数额应足以补偿贷款人因该等额外的费用或减少的数额而遭受的损失(损失自该等费用发生之日或数额减少之日起计算);

13.3 贷款人向借款人发出的有关本条款项下任何应付额外款项的通知应是确定的、决定性的并对借款人有约束力的,并应成为借款人债务之事实和数目的确凿证据。

第十四条 放弃

14.1 贷款入可以不时地于任何时候,无条件地或根据其认为合适的条款和条件,放弃对借款人违反本协议任何承诺、保证、规定、条款、条件及其任何更改的违约予以追究,但贷款人的该等放弃将不会影响或损害到其权力、权利和要求履行的法律救济手段;而且双方同意并明确表示贷款人任何时候对借款人任何欠款的支付请求的放弃或疏忽或展期和任何时间上的优惠将不会对贷款人此后任何时候据相应条款向借款人追究构成任何损害或影响。本协议中关于贷款人权利和补救手段的规定是属于非排他性的,不排除法律规定的任何权利或补救手段。

14.2 借款人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将不因贷款人给予或同意给予任何有义务支付借款人在本协议项下应付款项的人于时间上或其他优惠而被解除或损害,也不因贷款人所接受的变更法律的适用或变更贷款人根据本协议规定享有的权利和补救手段的安排或和解而被解除或受损害。

第十五条 继受和转让

15.1 本协议的贷款人、借款人及贷款人的继受人和被许可的受让人应受本协议之约束,同时享有本协议之权益。借款人在本协议和担保文件项下作出的所有承诺,协定,声明和保证都不受与此有关的转让的影响。

15.2 只要不给借款人增加任何额外费用和/或义务,贷款人可于任何时候将其根据本协议及担保文件的全部或任何部分之权利,利益、义务、责任让与或转让。借款人无权将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利益转让给他人,借款人并应保持其适当的、及时地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所有责任和义务的能力。

15.3 贷款人可于任何时候或不时地就其所知向可能与之订立合同的潜在的受让人透露有关借款人的有关信息,不论该等信息是根据本协议获得。

第十六条 费用和开支

16.1 借款人应凭要求立即支付:

16.1.1 因本协议、担保文件及本协议所要求的其他文件的谈判、起草、签署、管理和登记所发生的所有合理的费用,支出和其他收费(法律费用或其他费用),包括印花税和律师费(应全额补偿);和

16.1.2 因追索和执行本协议项下应付款项所发生的,或因执行本协议或本协议、担保文件或本协议所要求的其他文件中的任何承诺、规定、条件或条款所发生的,或因借款人迟延或忽略支付与本协议、担保文件或任何附件有关的印花税或其他税费所发生的所有律师费(应全额补偿)和其他费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登记费,印花税和其他税费。

16.2 本协议规定的由借款人支付的款项不包括新加坡消费税(若有),该等消费税应由借款人承担。在不影响前述规定的情况下,借款人应将征收的消费税支付给贷款人,此外,应全额补偿贷款人在任何时候因本协议而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所有消费税。

第十七条 通知

17.1 本协议项下或与本协议有关的所有通知、请求、要求或其它联络均以书面形式或以电传或传真的形式,按照如下地址通知。

17.1.1 致贷款人_________;电话号码_________;电传号码_________;传真号码_________;收件人_________。

17.1.2 致借款人_________;电话号码_________;电传号码_________;传真号码_________。

17.1.3 致保证人_________;电话号码_________;电传号码_________;传真号码_________。

17.2 对于所有通知、证明文件、要求或其他联络,如通过预付邮资挂号邮寄,在寄出七个工作日后视为收讫。如直接交付或通过电传或传真,则在交付时或在发出后视为收讫;但是如果上述交付或发出之日并非一个工作日,则于紧接着的下一个工作日视为收讫。任何发给贷款人的通知、证明文件、要求或其他联络应于贷款人实际收到时(如果发出时为工作日而且是在贷款人的营业时间内)作为收讫。

17.3 本协议项下或与本协议有关的所有通知、请求、要求或其它联络和所有需要送达的文件或以英文书就或附有经核实的英文译文。如果英文文本与其他语言的文本存在冲突,英文文本优先。

第十七条 抵销

借款人授权贷款人无须事先通知即可从借款人在贷款人的任何分支机构处所持有的帐户中,将借款人拥有的任何款项(无论是否到期)用于抵销根据本协议借款人对贷款人的任何到期应付款项。为此目的,借款人并授权贷款人可以按贷款人自己当时通用的兑换率将上述款项兑换成其他货币用以清偿。贷款人并无义务行使本条款给予它的权利。

第十八条 债务证据

在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法律诉讼中,贷款人的一名适当被授权的官员出具的经签署证实的有关本借款人在本协议项下任何应付款项的陈述,在没有明显错误的情况下,是决定性的、对借款人有约束力的,并且是事实和应付款项的决定性的证据。

第十九条 进一步保证

为避免疑问,当贷款人提出合理的要求使根据本协议已提供、设立或将提供或设立的担保以及在本协议签署时已签署、交付或生效的担保文件或在本协议签署、交付或生效后可能签署的担保文件充分有效时,借款人应在贷款人的书面要求下,承担所有费用,立即订立、签署、履行或使他人订立、签署、履行所有进一步的行动、协议、保证、转让、文件、抵押和其他文件。

第二十条 贷款人之权利

20.1 虽然贷款人现时同意贷款在提款有效期内对借款人持续有效并且尽管本协议中另有其他规定,借款人在此确认.贷款人有绝对的权利随时终止或变更本贷款的条件,而无需承担任何由此而引起的借款人所承受的损失、责任或费用。贷款人有权鉴于下述情况随时终止或变更贷款条件:

20.1.1 贷款人自主认为通行的国家、国际、国内的货币、金融、政治或经济形势将影响借款人遵守和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

20.1.2 贷款人自主认为通行的国家、国际、国内的货币、金融、政治或经济形势或其他类似的或适用的法律实施、变更,将使得贷款人履行其各自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成为不合法或不实际;或

20.1.3 贷款人认为由于任何形式的变化(包括但不限于前述规定、借款人的任何重大的运作或金融状况的不利变化)将使得贷款人履行其各自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成为不合法或不实际。

20.2 在前述第20.1条款的规定不受限制的情况下并且即使本协议有其他任何规定,借款人在此承诺自提款经过一年后,贷款人有决定自主的权力终止贷款而无须说明理由,也无须承担任何由此而引起的借款人所承受的损失、责任或费用。

20.3 一旦贷款根据本协议上述第20.1和20.2之规定终止,本协议之12.2和12.3款将稍作修改而适用。

20.4 如贷款人依其绝对自主之考虑,判断由于通常影响到新加坡同业银行或外汇市场的因素之原因而没有充分和合理的方法查明有关的全部或部分提款在计启、期内适用的利率时,贷款人将立即向借款人发出该等判断的通知(“决定通知”)。

20.5 如果相应之决定通知在一次提款通知送达之后而在相应之提款之前,借款人则有权于原定提款日上午_________之前(新加坡时间)任何时间以电报或传真方式,撤回提款通知,从而此次提款将不予执行。如果借款人没有撤回提款通知,或者相应之决定通知针对已提取的提款发出,贷款人和借款人将根据诚信协商决定一个双方都接受的利率、计息期、付息日以代替本来应按照本协议第五条和第七条决定的利率、计息期和付息日。如果贷款人和借款人在决定通知发出之日起不超过30日内无法就利率、计息期和付息日达成一致意见,贷款人将立即给出利率、计息期、付息日(其将是对借款人最终的和有约束力的),所有这些将从决定通知发出针对的计息期的开始之日生效,利率为借款人筹借该项提款的成本再加上1%的年利率。借款人应以根据上述内容确定的利率和付息日就该项提款支付利息。

第二十一条 货币补偿

如根据任何适用法律,任何本协议项下或与本协议有关的对贷款人的支付(无论是否根据任何裁判、法庭命令或他)不能以所欠之货币(“要求货币”)支付或清偿,且如支付之款项以贷款人最终决定之汇率转换为要求货币的金额少于依本协议相关条款规定之款额,借款人将有独立的义务,补偿贷款人此差额并使其不受损害,贷款人也将有进一步独立的诉权要求借款人补足该差额。

第二十二条 法律及司法管辖

22.1 本协议将适用_________法律,并依据_________法律解释。

22.2 借款人同意,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诉讼可以提交给新加坡法院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处理,借款人并且不可撤销地服从上述法院的非排他的管辖权。借款人服从上述法院之管辖权将不会(也不应解释为)限制贷款人可以在任何其认为合适的有管辖权之法院提起因本协议引起的诉讼,贷款人在任一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该等诉讼将不应限制贷款人可在同一有管辖权的法院或任何其他有管辖权之法院提起进一步的或其他的诉讼。

22.3 对于选择_________法院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审理判决因本协议而产生或与本协议有关而提起的任何诉讼,借款人不可撤销地放弃现在或将来其可能拥有的提出任何异议的权利。借款人也同意上述诉讼之任何针对借款人的最终判决将是最终的并在任何其他司法区域内是可执行的,并同意该判决之任何经签署证实的或经其他方式适当证实的复印件将是其欠债事实和数额的决定性证据。

22.4 借款人进一步不可撤销地指派、任命和授权地址位于_________(电话号码_________;传真_________)代表其作为因本协议产生或与本协议有关之任何在新加坡之诉讼的诉讼文书代收入。不论任何原因该诉讼文书代收入不能履行职责或在新加坡没有地址,借款人不可撤销地承诺任命一个贷款人接受的诉讼文书代收入作为替代,并在30天内将该新诉讼文书代收入接受任命之文件的复印件交给贷款人。

第二十三条 放弃豁免

借款人在此不可撤销地放弃借款人或其财产任何时候在_________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或任何司法管辖下的司法诉讼或任何抵销程序中所享有或可能享有的豁免(无论是否称之为主权豁免),包括送达豁免、管辖豁免、诉前财产保全豁免或执行豁免。

第二十四条 部分有效

如果本协议的任何条款或条目或其部分被认为是无效的或不能执行的,应视为这些规定已从本协议中分割出去,本协议的其他条款仍将继续完全有效。

本协议于本协议前言所述日期由各方当事人的授权代表签署。

借款人(盖章):_________贷款人(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见证人(签字):_________见证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保证人(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见证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附件

本补充协议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由下列三方签订: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的_________注册地址位于_________(以下简称“借款人”,在提及“借款人”时除按上下文另有解释的以外应包括其继受人);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_________营业地址位于_________ (以下简称“贷款人”,在提及“贷款人”时除按上下文另有解释的以外应包括其继受人);

3.根据_________法律成立的_________注册地址位_________(以下简称“公司保证人”,在提及“公司保证人”时除按上下文另有解释的以外应包括其继受人);

鉴于:

1.借款人、贷款人和公司保证人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订了一份融资协议(以下简称“融资协议”);

2.根据融资协议的规定,借款人已提取了贷款本金_________美元(us$_________),该笔贷款本金(以下简称“所欠本金”)尚未由借款人归还给贷款人;

3.根据借款人的要求,贷款人、借款人和公司保证人同意按照本补充协议规定的条款和条件对融资协议进行修改和补充;

因此,当事人各方同意如下:

第一条 除在本补亢协议中另有定义的以外,融资协议中已作定义的用语适用于本补充协议。

第二条 融资协议中有关归还所欠本金的规定修改为:

(1)所欠本金中的_________美元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归还;

(2)所欠本金中的另外_________美元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归还。

第三条 如果上述第二条规定的任何还款日并非工作日,则顺延至该日之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为还款日,但如这种顺延导致还款日会进入下一个月份,则以该日之前最近的工作日为还款日。

第四条 如果借款人在不少于三十(30)天以前给予贷款人书面通知,借款人可提前归还全部或部分所欠本金,但数额应最少为_________美元(us$_________),或为_________美元(us$_________)的完整倍数。借款人应在根据本条规定提前还款的同时,就该提前归还的所欠本金金额向贷款人支付已发生并尚未支付的利息。任何提前还款均须用于先清偿后到期的借款人依据本补充协议第二条的还款义务。

第五条 除了所欠本金应按本补充协议第二条的规定归还以外,借款人按融资协议对贷款人应付而未付的所有其他款项均应在本补充协议签署之日或之前由借款人向贷款人付清。

第六条 融资协议中规定的付息日修改为下述日期:

(1)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和

(2)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七条 如果上述第六条规定的任何付息日并非工作日,则顺延至该日之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为付息日,但如这种顺延导致付息日会进入下一个月份,则以该日之前最近的工作日为付息日。

第八条 所欠本金的第一个计息期应自本补充协议签署之日开始,至下一个付息日终止。其后的计息期应自前一个付息日开始,至下一个付息日终止。

第九条 在本补充协议生效之日前,适用于所有到期应付而未付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所欠本金)的利率应是融资协议第8.3款规定的逾期利率。自本补充协议生效之日起,适用于所欠本金的利率除应按融资协议适用逾期利率的情形以外,均应为融资协议第3.1款所规定的贷款利率。

第十条 为担保借款人履行其根据融资协议及本补充协议或与融资协议及本补充协议相关的义务,借款人应确保_________(以下简称“个人保证人”,在提及“个人保证人”时除按上下文另有解释的以外应包括其继受人)按贷款人满意的内容和格式签署无条件不可撤销个人保证书(以下简称“个人保证书”,在提及“个人保证书”时除按上下文另有解释的以外应包括经贷款人批准后对其不时作出的修改、修订或补充)。

第十一条 根据借款人的要求,贷款人同意依据下述条款和条件解除对部分抵押物的抵押权:抵押权人同意在贷款合同补充协议签订之后,如抵押人和借款人提出要求并支付有关所发生之费用,贷款人将签署可能须向有关政府机关提交的文件(该等文件应由抵押人准备但其内容必须是贷款人所能合理接受的)从而解除贷款人对抵押物地下层和第一层至第十三层的抵押权;在下列所有条件均得到满足的前提下,如抵押人和借款人提出要求并文付有关所发生之费用,贷款人将签署可能须向有关政府机关提交的文件(该等文件应由抵押人准备但其内容必须是贷款人所能合理接受的)从而进一步解除贷款人对抵押物中某些楼层(其范围由贷款人自主决定)的抵押权:

(1)没有发生任何违约事件;

(2)贷款人收到借款人归还的所欠本金中金额不少于_________美元之部分连同所发生的所有利息。

第十二条 借款人在此确认除书面通知贷款人并由贷款人批准的以外,融资协议第十一条所列之每一项声明和保证在本补充协议签署之日仍是正确的。

第十三条 借款人应就抵押协议确保抵押人签署一份其内容和格式令贷款人满意的抵押协议的补充协议(以下简称“抵押补充协议”)。借款人应确保抵押物在房地产抵押登记部门登记的抵押期限依法延长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为止。

第十四条 借款人应就公司保证书确保公司保证人按贷款人满意的内窖和格式签署一份确认函(以下简称“公司保证书确认函”),以确认公司保证人在该公司保证书项下的保证责任义务不会因本补充协议而受到影响,而将继续有效,继续适用亍担保借款人、履行其根据融资协议和本补充协议的义务。

第十五条 借款人应就保险单转让契约确保公司保证人和_________按贷款人满意的内容和格式签署一份确认函(以下简称“保险单转让契约确认函”),以确认公司保证人和_________保险单转让契约项下的责任义务不会因本补充协议而受到影响,而将继续有效,继续适用于担保借款人履行其根据融资协议和本补充协议的义务。

第十六条 借款人应就租金收入转让契约确保公司保证人和_________按贷款人满意的内容和格式签署一份确认函(以下简称“租金收入转让契约确认函”),以确认公司保证人和_________在该租金收入转让契约项下的责任义务不会因本补充协议而受到影响,而将继续有效,继续适用于担保借款人履行其根据融资协议和本补充协议的义务。

第十七条 除本补充协议内的修改外,融资协议的所有其他条款仍保持不变,仍应继续有效并对各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

第十八条 融资协议的规定与本补充协议的规定之间如有任何歧义,则应以本补充协议的规定为准。

第十九条 本补充协议将在贷款人收到内容和形式均令贷款人满意的所有下述文件及款项支付(但贷款人放弃要求的除外)的条件下,由贷款人向借款人发出确认本补充协议生效之通知时生效:

(1)除所欠本金应根据本补充协议第二条之规定归还以外,借款人根据融资协议或与融资协议相关对贷款人应付的所有款项;

(2)由借款人的一位董事签署证明属实的借款人的最新公司注册证书、公司章程和经审计的最新会计报表的复印件各一份;

(3)由公司保证人的一位董事签署证明属实的公司保证人的公司最新注册证书、商业登记证、公司章程和经审计的最新会计报表复印件各一份;

(4)由_________的法定代表人签署证明属实的_________的最新营业执照、公司章程和经审计的最新会计报表的复印件各一份;

(5)由借款人的一位董事签署证明属实的借款人董事会决议复印件一份,该董事会决议须:(i)批准签署、提交和履行本补亢协议、抵押补亢协议及其中的条款和条件;(ii)授权一人或数人签署本补充协议、抵押补充协议和按该等协议应由借款人提交的任何其他文件,并在所需或贷款人所要求时加盖公司印章;

(6)由公司保证人的一位董事签署证明属实的公司保证人董事会决议的复印件一份,该董事会决议须:(i)批准签署、提交和履行本补充协议、抵押补充协议、公司保证书确认函、保险单转让契约确认函、租金收入转让契约确认函及其中的条款和条件;(ii)授权一人或数人签署本补充协议、抵押补亢协议。公司保证书确认函、保险单转让契约确认函、租金收入转让契约确认函和按上述确认函应由公司保证人提交的任何其他文件,并在所需或贷款人所要求时加盖公司印章;

(7)由_________的法定代表人签署证明属实的_________董事会决议的复印件一份,该董事会决议须:(i)批准签署、提交和履行抵押补充协议,保险单转让契约确认函、租金收入转让契约确认函及其中的条款和条件;(ii)授权一人或数人签署抵押补充协议,保险单转让契约确认函、租金收入转让契约确认函和按上述补充协议和确认函应由_________提交的任何其他文件,并在所需或贷款人所要求时加盖公司印章;

(8)经借款人、公司保证人和贷款人授权代表适当签署的本补充协议,借款人和公司保证人授权代表的签署应由贷款人所接受的律师见证;

(9)就本补充协议已在外汇管理部门办妥外债登记之变更手续的证明材料;

(10)经抵押人、借款人和贷款人授权代表适当签署并经公证的抵押补充协议;

(11)已按抵押补充协议的规定在有关房地产抵押登记部门办妥必要变更登记手续的证明文件;

(12)抵押物(根据奉补充协议11.1款解除抵押的楼层除外)的房地产证原件(其中内容应显示本补充协议第十三条所要求的变更登记已办妥);

(13)由贷款人所接受之评估事务所向贷款人出具并为贷款人满意的关于抵押物(根据本补充协议11.1款解除抵押的楼层除外)价值的评信报告原件一份;

(14)公司保证人之授权代表适当签署的公司保证书确认函,公司保证人授权代表的签署应由贷款人所接受之律师见证;

(15)个人保证人签署的个人保证书,个人担保人的签署应由贷款人所接受之律师见证;

(16)公司保证人和_________适当签署并经贷款人所接受之律师见证的保险单转让契约确认函;

(17)公司保证人和_________适当签署并经贷款人所接受之律师见证的租金收入转让契约确认函;

(18)除本条上述登记、备案等手续以外,依照新加坡、中华人民共和国及香港的法律应办理的所有其他登记、备案等手续已被依法完成的证明材料;

(19)关于借款人、公司担保人、_________和个人担保人的令,贷款人满意的有关调查结果;

(20)借款人根据本补充协议应向贷款人支付或补偿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本补充协议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费用,已由借款人全部支付或补偿的证明文件;

(21)本补充协议和其他相关文件已依照新加坡、中华人民共和国及香港的法律要求完成印花税的贴花(如有),并且借款人和/或任何担保人已支付所有其他有关书证的税款(如有)的证明材料。

(22)由贷款人认可之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事务所按贷款人满意之格式及内容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23)由贷款人认可之新加坡律师事务所按贷款人满意之格式及内容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24)贷款人和/或其律师可能要求的其他文件或证据。

第二十条 无论任何原因,如果本补充协议第十九条规定的任何条件未能在本补充协议签署日起30天内或贷款人另外同意的其他时限内完成,则本补充协议将在贷款人于其后任何时间向借款人和公司保证人发出通知之时作废(但这不影响和损害借款人根据本补充协议第二十二条的义务),而融资协议规定的贷款人的权利和义务将不会以任何形式被放弃、被损害、被终止解除和/或受到任何其他形式的影响,而将继续有效。

第二十一条 如果本补充协议中的任何条款在任何方面根据任何适用法律被认为是无效、违法或不能执行,将不影响或损害本补充协议中的其他规定的有效性、合法性或可执行性。

第二十二条 借款人和公司保证人应凭贷款人要求向贷款人支付贷款人为准备、谈判,签署和强制执行本补充协议和所有其他有关文件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和开支(包括但不限于全额补偿律师费用)。借款人并应支付和/或补偿为本补充协议和所有其他相关文件办理公证。登记或变更登记,备案、获得批准而发生的一切支出和费用。

第二十三条 借款人承诺借款人依据融资协议和/或本补充协议的要求向贷款人归还所欠本金和/或支付利息及其他费用时,借款人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外债登记的规定,向外债登记管理部门取得所要求的还本付息核准文件,以顺利履行其对贷款人归还和/或支付利息的义务。

第二十四条 本补充协议以中文和_________文书就。如中文和英文本之间有如果歧义,则应以_________文本为准。

借款人(盖章):_________贷款人(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见证人(签字):_________见证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保证人(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见证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第15篇:融资协议书

融资协议书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年月日

甲方(资金方):

乙方(借款方):

一、总则

甲方以公司法人全部的经济和法律责任保证,安排好清洁、干净、无犯罪性质的资金为乙方的项目融资。

乙方以公司法人全部的经济和法律责任保证,乙方全体股东- 具备融资条件,并同意采取项目托管的方式融资。

二、融资及其相关条件

1、币种:

2、融资总金额:

3、融资条件:

4、借款年限:年

5、融资综合年利率:%(暂定)。

6、过款:按双方商定的过款计划执行

7、操作方式:对

8、为了监控资金安全,甲方派出两名人员进入项目公司领导层,参与项目的运营(宏观)。

9、如因乙方经营不善而造成亏损,到期不能偿还借款时,按有关法律进行核定乙方相关资产,以其相关资产划给甲方。

三、操作程序

1、双方完成一切融资条件条款谈判前期工作后,首先通过电子邮件或传真对本合同进行签约确认。

2、经传真签约确定后3个银行工作日内,双方正式签订本合同,同时乙方提供接款银行及公司有效的法律文本,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码证书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董事会关于融资的决议书、全权委托书等。

3、签订合同后,经甲方审核无误在14个银行工作日内按乙方要求打款到乙方指定的接款银行。

四、共同遵守条款

本合同一经签约,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终止或撤消此合同。

五、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认真执行合同条款,违约方向守约方赔偿合同金额的1%违约金,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因不可抗力因素、天灾、*、战争而造成本协议无法履行时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3、不按合同条款操作而导致交易终止或违反合同条款者视为违约。

4、乙方保证提交的有关资料文件为合法真实,如经甲方查证发现虚假不实,则视为违约。

5、甲方如未能按合同条款向乙方拨款,则视为违约。

六、解决纠纷终止

因履行本协议书或与本协议书相关的事项而产生争议,协议各方应本着友好之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资产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生效及终止

1、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

2、本合同签订后立即生效,履行完毕即告终止。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另行制定合同副本,合同副本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资金方): 签字:

乙方(借款方): 签字:

第16篇:融资协议书

投资协议书

甲 方:___刘颍_________________ 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

手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

本协议由下列双方于__2011__ 年_11_ 月_12_ 日于中国_安徽阜阳__ 签署。 乙 方:___高灵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手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希望通过乙方推荐投资商,使甲方获得融资(包括但不限于股权融资、债权融资、可转债等)机会,用于开发安徽阜阳市河滨路81号土地,乙方愿为甲方提供相关服务。经双方商定,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融资服务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融资服务事项

1、甲乙双方同意,由乙方按照本协议的约定,为甲方推荐投资商,并提供相关融资服务。

2、甲方同意,甲方确认乙方所推荐的投资商后,甲方或其股东或其他关联机构或人员与该投资商达成各种投融资协议(包括但不限于股权融资、债权融资、可转债融资等)并获得融资的,均视为甲方在乙方服务下融资成功。甲方应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向乙方支付融资服务费。

3、乙方所推荐的投资商包括但不限于荷兰王氏企业发展集团或北京腾志博富国际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及其相关联的企业公司。

二、融资服务费及支付方式

1、本次融资服务费总额为人民币___12000000.00______元(大写:__壹仟贰佰万元整________)

2、支付方式:本协议签订后,甲方于__2011__年_11 _月_ 13 _日向乙方支付人民币__10000.00__元(大写:___壹万元整____)

3、融资成功后,甲方应于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全部融资服务费。

三、各方的义务

1、甲方的义务:

1)甲方须按照乙方的要求提供该融资项目(企业)的详细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该项目(企业)的基本资料(营业执照、企业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商业计划书等资料,并如实填报有关表格内容等。

2)乙方提供融资商信息后,应取得甲方权力机构的认可。

3)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甲方须尽可能为乙方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便利。

4)甲方应当按照乙方的要求,向乙方出具经有效签章的确认函,确认乙方对投资商的推荐。甲方出具确认函后,方可与乙方推荐的投资商进行接触。

5)甲方应当向乙方及时通报投资接洽、谈判及合作情况,特别是重要协议的签署、投资款项的到位情况等。

6)按照本协议约定保守商业秘密。

7)甲方应按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支付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融资服务费等。

2、乙方的义务:

1) 就甲方编写的融资信息等提供初步建议和指导。

2) 就甲方提供的资料进行整理,制作简易商业计划书。

3)根据甲方项目信息对照投资商资料信息进行投资商筛选。

4)向国内外投资商定向推荐甲方项目。

5)在甲方向乙方出具对乙方所推荐投资商的确认函后,向甲方提供投资商信息,协助甲方与投资商取得联系。

6)投(融)资协议签署后,尽乙方所能,协助甲方督促投资商资金到位。

7)按照本协议的约定保守商业秘密。

四、声明与保证

1、甲方的声明与保证

1)甲方具备合法的资格和权利签署本协议,并已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以获得授权,接受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签署及履行本协议。

2)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所有信息、资料等均真实、准确、完整。

2、乙方的声明与保证

1)乙方具备合法的资格和权利签署本协议,并已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以获得授权,接受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签署及履行本协议。

五、保密

1、甲方提供的资料和信息中,如需保密或要求不完全向投资方公开的内容的,应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另行出具说明。

2、甲方有义务对从乙方处获得的投资商的各种材料进行保密,并保证不用于本协议项下融资以外的其它用途。

3、乙方有权向投资商提供甲方所提供的资料(甲方明确要求保密或不得对外提供的除外),乙方对于投资商在占有、使用相关资料过程中可能给甲方造成损害等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其他约定

1、乙方仅负责向甲方推荐投资商。甲方与乙方推荐的投资商接洽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产生的纠纷以及责任等,均由甲方与投资商自行承担,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双方办理乙方所推荐投资商确认函手续时发生异地差旅费由甲方承担,待融资成功后,从融资服务费用中扣除。

3、如甲方要求乙方提供制作商业计划书、参加谈判、进行调查、进行路演推介等的,由双方另行协商,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待融资成功后从融资服务费用中扣除。

4、应甲方的要求,乙方可向其推荐与融资活动相关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甲方与乙方推荐的中介机构接触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产生的纠纷以及责任等,均由甲方与中介机构自行承担,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协议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非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协议,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本协议及其附件的任何内容。

2.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不得以其他任何理由单方面解除协议。

3.本协议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双方应当遵守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义务。本协议的保密条款在协议终止后仍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八、争议的解决

1、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管辖。

2、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者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首先应争取各方之间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在30日内未能协商解决,争议双方可向乙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协议生效

1、甲乙双方签定本协议,即表示甲方对乙方推荐的投资的确认。

2、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3、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本协议的附件、补充协议均为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对甲乙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4、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见证人各执一份。本协议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见证人(签字):

身份证号:

手机:

2011年11月12日

第17篇:融资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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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协议书

核心内容:融资协议书该怎么写呢?下面赢了网合同法栏目为您详细介绍。

融资协议书

签约地点:

签约时 间:

甲方(资金方):

乙方(借款方):

一、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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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以公司法人全部的经济和法律责任保证,安排好清洁、干净、无犯罪性质的资金为乙方的项目融资。

乙方以公司法人全部的经济和法律责任保证,有能力从银行开出存款单,作为乙方 项目开发的融资条件,并同意以相应项目担保,采取项目拖管的方式融资。

二、融资及其相关条件

1、币种:美元.欧元.人民币……

2、融资总金额:

3、融资条件:有效期一年以上的银行存款单或信用证或保函。

4、开证银行:中国四大商业银行、交通银行或民生银行、中信实业银行等;国际知名银行。

5、借款年限: 3--20年期

6、一次性贴息 6-8%(各种费用:美国银行操作费、美国投资公司佣金、中方中介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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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融资年利率:2.95%(暂定)。最终确定的利率以甲方打入第一笔款时美联储公布的长期贷款利率为准,而且该利率在借款期限内不变。

8、首批过款: 万美元

9、后续过款:按双方商定的过款计划执行

10、查询方式:SWIFT

11、操作方式:银行对银行

2、为了监控资金更好地运作,甲方派出两名人员进入项目公 司领导层,参与项目的建设和运营(宏观)。

13、如因乙方经营不善而造成亏损,到期不能偿还借款时,按中国有关法律进行核定乙方相关资产,以其相关资产划给甲方。

三、操作程序

1、双方完成一切融资条件条款谈判前期工作后,首先通过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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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件或传真对本协议进行签约确认。

2、经传真签约确定后3个银行工作日内,双方正式签订本协议,同时乙方提供接款银行坐标及公司有效的法律文本,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码证书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董事会关于融资的决议书、全权委托书等。

3、正式签订协议后,乙方应在半个月内从银行开出正本银行存款单,并将银行存款单原件扫描件E-mail给甲方。

4、甲方银行收到乙方银行开出的正本银行存款单扫描件E-mail后,通过SWIFT进行查询,经查询无误后在15个银行工作日内按乙方要求向接款银行发出付款通知。

5、甲方付款通知发出后在21个银行工作日内将首批款打到乙方指定的接款银行。

6、在第一笔款到位后,余款在3—5个月内全部付清。

7、乙方收到全款后,甲方在每年12月15号之前,凭乙方开户的相关银行向甲方开出的利息单取息,同时银行开出第二年的利息单交由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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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乙方开出的银行存款单在一年零一个月后自行解冻。

四、法律依据

巴黎国际商会ICC500(1993年)最后修订版条款。

五、共同遵守条款

本协议一经签约,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终止或撤消此协议。

六、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认真执行协议条款;根据ICC500条款,违约方向守约方赔偿协议金额的1%违约金,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本协议执行ICC500条款中,因不可抗力因素、天灾、*、战争而造成本协议无法履行时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3、不按协议条款操作而导致交易终止或违反协议条款者视为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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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乙方保证开出的存款单和有关资料文件为合法真实,如经甲方银行查证发现虚假不实,则视为违约。

5、甲方如未能按协议条款向乙方拨款,则视为违约。

七、解决纠纷终止

双方发生违约纠纷时,任何一方均有权提出仲裁,仲裁地为北京,仲裁机关为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仲 裁院。

八、生效及终止

1、本协议为中文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

2、本协议签订后立即生效,双方一致书面同意本协议全部内容,履行完毕即告终止。

3、本协议未尽事宜另行制定协议副本,协议副本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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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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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浅论缔约过失责任的赔偿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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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工型种薯购销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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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居间人在居间活动中不得从事哪些行为 http://s.yingle.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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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篇:股权融资商业计划书

股权融资商业计划书

第一章 :股权融资方案 1.1股权融资的目的 1.2股权融资需求计划 1.3股权融资如何分配

第二章 :公司基本情况 2.1企业简介

公司名称、成立时间、发展历史、员工数量、产品和服务、股权结构、2.2 公司经营财务历史 2.3 公司荣誉

第三章 :公司组织及管理 3.1 公司对外投资 3.2 公司组织架构 3.3 公司人员结构 3.4 公司管理情况

企业创始人、管理架构和团队、主要管理者的基本情况

第四章 :公司产品与技术介绍 4.1 产品介绍及特色 4.2产品销售范围和渠道 4.3产业链格局

4.4产品市场现状及发展趋势

第五章 :公司产品技术及研发 5.1 公司主营产品 5.2 公司产品优势 5.3 公司产品技术专利 5.4 公司未来三年产品发展计划 5.5 公司技术来源 5.6 公司核心技术 5.7研究与开发

第六章 :行业与市场发展 6.1 行业 6.2市场前景

第七章: 市场竞争与策略 7.1 主要竞争对手状况 7.2 公司竞争优势

市场地位 技术优势 资源优势 管理优势 其他优势 7.3公司营销计划 7.4客户、品牌开发计划 7.5未来三年盈利预测及说明 预期增长率和份额

第八章: 公司财务状况

过去一年的财务情况、业务收入、毛利、净利、应收账款、存货、苦丁资产、负债、净资产、运营成本、预期收支平衡日期、财务预测等。

第19篇:股权融资顾问协议

甲方:深圳XXX有限公司

乙方:深圳XXX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鉴于甲方出于企业长期发展存在引进投资者及融资上市的需要,乙方拥有相关资源及丰富的融资上市经验,就XXX项目(包括其子公司、关联公司、项目公司),经双方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作为甲方引进投资者顾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声明与保证

(一)甲方的声明与保证

1、甲方声明,甲方具有完全的权利及能力订立本合同;

2、甲方保证,甲方根据本合同提供的任何资料、文件均是全面、真实与有效的,且不会构成误导;

(二)乙方的声明与保证

1、乙方声明,乙方具有完全的权利及能力订立本合同;

2、乙方声明,乙方有足够的能力履行本合同;

3、乙方保证,乙方根据本合同提供的资料、文件均是全面、真实与有效的,且不会构成误导;

第二条双方的责任、义务

(一)甲方的责任、义务

1.在许可的范围向乙方授权,为甲方引荐投资方;2.向乙方提供必要的融资所需资料,包括自行完成中英文版的商业计划书,为乙方开展与本合同有关的工作提供便利条件。

3.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财务顾问费;4.及时向乙方通告与投资方及相关方融资工作进展的情况,并

提供有关文件的复印件。

5.甲方在每次与乙方引荐的不同的投资者洽谈之前,必须与乙

方就不同的投资者分别签订《投资方联系确认函》(见附件

一)。

(二)乙方的责任、义务

1.在许可的范围接受甲方授权,为甲方引荐投资方;

2.协助甲方制作和出具投资方所需资料以及解答投资方的询问;

3.按本合同约定收取甲方支付的财务顾问费;

4.联络甲方与投资方的商务洽谈事宜,协助甲方与投资方进行

谈判。

5.联系并筛选适合的投资者,并在每次引荐不同的投资者与甲方洽谈之前,与甲方签订《投资方联系确认函》(见附件一) 第三条财务顾问费及其支付方式

经协商,一:甲方同意向乙方以现金或转帐方式支付财务顾问费。 财务顾问费,按实际总融资额的百分之三(3%)提取。

1、财务顾问费支付期限与方式

(1)财务顾问费用按由乙方引进的投资总融资额(包括但不只限于股权融资、其他方式融资)的 百分之三(3%)提取。此投资总融资额包括:由乙方引进的投资方(含与投资方有关联的并参与该项目投资行为的公司或个人)参与的直接投资或间接投资的融资额以及对此项目的未来追加投资的融资额。(投资方为《投资方联系确认函》中予以确认的投资方)。

(2)就乙方每个引进的投资者,甲方及其子公司或关联公司在所谈及的项目中,若和是乙方引进的投资者交易成功,并甲方与投资者签定的合同以实际履行的情况下,必须支付乙方不低于在本条款中的财务顾问费收费比例的费用,每次就乙方引进的投资者在同意此合同条款基础上签署补充合同。

(3)财务顾问费支付方式分两种:

第一种:在投资者同意且甲方获知的情况下,乙方应得的财务顾问费在境外直接由投资者按实际支出的投资额及本合同规定的佣金比例一次性支付给乙方,操作会在相关文件体现,特别是在甲方和投资者的投资合同里注明乙方的费用直接从投资者汇入乙方指定的银行帐户;如果投资者给项目方的资金是通过监管机构(Escrow Agent)的监管帐号(Escrow Account)支付的,此种乙方顾问费的支付方式必须体现在付款指令文件中。此种顾问费

支付方式可以为乙方首选方式;

第二种:在因投资方的原因暂未采纳第一种支付方式时,在甲方与乙方引进的投资者签署投资合同后三个工作日内,投资融资款到达之前,甲方把乙方应得的财务顾问费存入双方认可并指定的香港有公信力的机构(香港的银行或律师行)的共同帐户,并委托该机构作资金监管,当投资融资款到达甲方指定账户后一个工作日内银行或律师行立即将乙方之佣金汇入乙方指定的帐户。若投资者的融资款没有在投资合同约定的日期到达甲方账户,甲方可在此期间暂不需支付乙方顾问费。倘若投资者融资款一旦实施,甲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佣金比例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付款帐号:

户名:深圳XXX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帐号:

开户行:

二.财务顾问费附加条款

甲方同意:若乙方引进的是战略投资者,其资本运作超出本项目

投资范围

且使之成功上市,甲方将另按投资者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2%)支付给乙方。支付方式为:

甲方将此百分之二(2%)按其股票内部实际发行价格折算成股票,在上市后三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办妥股票转让手续给乙方。

第四条 甲、乙双方应高度保守对方商业机密,任何一方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真实情况,最大限度地减少知情人员,以确保本合同所述工作的顺利进行。乙方为甲方制作的融资文件仅供甲方与乙方引进的投资方使用,甲方不得与非乙方引进的投资方使用。若甲方违反此规定,和非乙方引进的投资方合作成功,乙方依然按上述佣金比例收取财务顾问费。

第五条 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甲、乙任何一方未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履约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并赔偿履约方相应的损失。

第六条终止条款

合同在下列情况下自动终止:

1、因不可抗力因素或国家政策原因,使本合同无法继续执行;

2、甲方付清顾问费;

3、甲方有违法、违规或欺诈行为。

4、乙方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成功引进投资者。

第七条违约条款

1、甲方违约

若甲方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应承担违约责任,乙方已收取的财务顾问费不退还给甲方。

若甲方迟延支付应向乙方支付的财务顾问费,应承担违约责任,除支付财务顾问费外,每逾期一日,按应付款项的百分之一(1%)支付违约金。

2、乙方违约 若乙方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应承担违约责任,则此前所收取财务顾问佣金全额退还给甲方;

第八条不可跨越条款

甲方及其相关机构和人员在此项目和未来的项目中,都不能跨过乙方直接与乙方引荐的投资者(包括该投资者的分支或关联机构)洽谈交易而不付财务顾问费给乙方,并应及时告知乙方项目进度,如甲方违约,甲方要以乙方应得之顾问费的双倍赔偿给乙方。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若遇无法协商解决的分歧,应当提交仲裁机构进行仲裁,双方选择仲裁机构为: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仲裁不成则可向法院提起诉讼。本合同应受中国大陆法律及香港法律的约束和解释,依据本合同的任何诉讼或索赔双方都同意并接受中国大陆及香港有司法管辖权限的法庭的最终裁决。

第十条通知或通讯

本合同任何一方向另一方发出本合同规定的任何通知或通讯,根据具体情况可用中文或英文书写,以邮寄或传真、电子邮件形式发送;按本合同发出的通知或通讯,信件递交邮局后五日视为收件日期;如以传真或电子邮件发送,发出后一个工作日应视为收件日期。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有效期暂定为三年(自签字之日算起)。若融资成功,考虑到甲方上市需要延长合作时间,双方届时则无条件签署延长合作协议并将它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法人(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正式生效。

甲方: 深圳XXX有限公司

法人(授权)代表:

乙方: 深圳XXX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人(授权)代表:

自双方及其

第20篇:股权融资服务协议

股权融资服务协议

甲 方: 法人代表: 地 址:

乙 方: 法人代表: 地 址:

鉴于:

1、甲方为一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存续的公司法人,系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挂牌企业。

2、乙方为一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存续的公司法人。

3、甲方委托乙方提供股权融资服务,乙方接受该委托并愿意提供相关服务。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本着互惠互利,平等合作的原则达成如下一致,以资共同恪守:

一、服务形式、内容及费用

1、本次股权融资服务以会议形式进行,甲方需提供场地及会务安排,并负 责邀约到会投资人,乙方负责会议现场的股权融资讲座。

2、乙方为甲方提供的股权融资服务包含以下内容: (1)制作融资路演 PPT;

(2)出具融资方案及投资协议合同; (3)专业讲师现场推介; (4)融资路演会务策划;

(5)协助甲方进行投资者洽谈。

3、费用

(1)股权融资基础服务费用为人民币8万元(大写:人民币捌万元整)。甲方在签订本协议后三个工作日内,支付全款至乙方收款账户。

(2)财务顾问费=甲方实际融资总额×4 %。实际融资总额以从协议签署日起至 2015年10月31日为止,期间所有投资至甲方的资金计算(包含但不限于:现金投资、债转股等)。 当甲乙双方就甲方实际融资总额出现争议时,双方应根据甲方与投资人所签 订协议、甲方融资专户实际到账资金及本轮融资结束后工商变更情况,三方信息印证确定。

乙方收款账户为:

开户名称:南通市德恒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 账 号:695245940

二、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承诺不在前期及会议宣传过程中使用夸大,虚假的宣传内容。

2、甲方承诺为此次融资重新设立融资专用账户,且开通查询通道,使乙方有权随时查询该融资专户信息。

3、甲方应当依据本协议向乙方支付相应的服务报酬。

4、甲方应当在本次股权融资路演会结束后2 个月内开始办理工商变更程序,将新进股东列入股东名册。

5、甲方承诺,本次实际融资总额如达到或大于 300 万元人民币,则在完成

本次融资的工商变更后 5 个工作日内与乙方签订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中小企业股权转让系统(E 板)协议,聘请乙方作为推荐机构,操作挂牌 E 板事宜,确保新进股东权益。

三、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承诺不向合格投资人或投资机构进行虚假或夸大的宣传或承诺。

2、乙方有权依据本协议获得相应的服务报酬。

四、保密

1、本协议任何条款及本协议所涉及的客户的任何资料,均属于应该保密的信息,任何一方均负有保密义务。

2、任何一方未经对方书面正式许可,不能以任何理由,在任何场合泄露、披露本协议任何条款及本协议所涉及的客户的任何资料。

3、保密义务不因合同的终止、解除而终止。

五、违约责任 履行本协议过程中,甲乙双方均应履行本协议条款,任何一方违约,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六、争议的解决及管辖 因本协议或履行本协议产生的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应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生效条款

1、本协议由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协议的修改或补充均采用书面形式,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由双方盖章后生效。

2、本协议可以追加补充条款,双方协商后作为附件,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一式二份,协议双方各持一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股权融资服务协议》签字页)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日期:

乙方:南通市德恒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日期:

声明与承诺

第一条 本《声明与承诺》是《业务合作协议》的补充附件,是协议有效组成部分。本《声明与承诺》中约定内容是明确甲方应遵守的义务,甲方签字后即视为其认可并接受《声明与承诺》中的相关义务并承诺遵守履行。

第二条 声明与承诺:

甲方在进行股权融资时,应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的各项规定。

甲方需严格控制本次新进股东人数,不得在本次股权融资后突破公司法规定的有限公司50人股东上限或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200人股东上限。 甲方在推广本次融资计划和路演活动时,仅可向特定投资人进行沟通,不得通过广告、广播电视媒体、传单、开放式互联网平台等公开方式向不特定人群进行推广宣传。

甲方应在路演活动举办前,向当地金融部门或公安部门进行口头报备或书面备案。 甲方应依据与投资人签订的《增资扩股协议》,在完成本次融资后及时进行工商变更,以保证投资人股东身份的的确立以及股东权利的行使。

第三条 凡违反第二条之规定的,甲方应承担以下责任:

1、乙方有权单方面即时终止与甲方的业务合作协议,并收取甲方意向融资额度(以甲方与投资人签订的《增资扩股协议》为准)30%的违约金。

2、甲方如涉及到违法违规情况,主动向当地相关部门报告,并接受处罚。

本人已清楚理解并愿意遵守此承诺的相关义务。

(承诺人抄写此句)

承诺人甲方(盖章)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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