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 议 书
甲方:
乙方:
关于甲乙双方合作建房一事,经双方充分沟通、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第一条甲方已出资在乙方名下登记的土地上建成三层十间的临街房(合计三十间,以下简称:“房产”),房产位于县路侧,土地面积是。
第二条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乙双方确认房产和土地一体,房产和土地所有权双方各占有50%,甲方同意将本协议房产的一半交付乙方,乙方同意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将土地登记变更为双方共有或分户登记。
2、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在土地权属登记没有变更期间,甲方应保证乙方享有房产共有人的权益,乙方应保证甲方享有土地共有人的所有权益,本条款不可撤销。
3、自房产开始建设之日起,涉及办理房产建设用地规划证、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事宜(包括政府各部门罚款、公关费用)的费用双方各承担50%。
4、若出现房产被政府强制拆迁情况的,包括房产和土地的拆迁收益等相关补偿双方各分得50%,包括:拆迁补偿费、回迁安置房产、现金补偿等拆迁补偿收益等。
第三条其他
1、本协议没有涉及的问题,双方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的变更,必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并订立书面变更协议。
3、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4、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两份。
甲方:乙方:
二0一0年月日二0一0年月日
合作建房协议书
甲方(出地方):
乙方(投资方):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在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上同意合作建房,决定对位于甲方权属地块进行集资建房合作开发,现对拟开发项目的合作方式、开发方案、双方责任及利益分配等事项订立如下协议,以资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一、项目概况:
位于甲方权属地块用地面积:平方米:地块拟用于合作开发为商务用途的综合楼。
二、甲方负责提供本项目土地,乙方负责投入建设本项目所需的建设及装修资金和处理一切政府相关部门事务。外墙为玻璃幕墙,铝合金窗,电梯及公共面积和室外装修另行商议;
三、利益分配:
3.1甲、乙双方拟在该址修建占地面积约平方米高层商务写字楼,第一层为层高6.8米商铺,甲方拥有该项目的第一至七层和楼顶一层,其余楼层归乙方所有。如建筑超过16层(包含16层),第8层归甲方所有。整栋大楼外墙所有权归甲方所有。已建成房产如需办房产证补地价及税费的,应根据甲乙双方所分得的房产比例双方各自承担。
3.3双方对分得的房屋享有永久的使用权。本项目竣工验收交付甲方使用后
乙方对分得的房屋拥有完全的权利,可自行转让、出租,赠送及继承等。甲方及其亲属不得干涉。
(3.4)如政府征收房屋,征收赔赏款按双方所占的房屋面积分配。
四、双方责任
4.1本协议书签订后,甲方承诺不另将该土地与第三者签订任何形式的合作合同、协议或意向书;如因其内部争议和其他原因造成对方经济损失,违反方须连带赔偿对方全部经济损失。甲方保证其完全拥有上述地块的所有权益和保证上述地块未对外转让、抵押并免遭第三人追索。
4.2乙方保证按甲、乙双方确认的设计图纸和图样要求进行施工,合作建
房工期为壹年,政府行为和天气原因造成停工时工期顺延。乙方保证有充足的资
金和实力完成该合作项目的开发。
4.3乙方保证按甲、乙双方认定的设计平面图纸要求完成施工并达到合格
质量;建筑施工由乙方完全负责,施工所产生的风险与甲方无关。
4.4乙方负责本项目的策划、设计、建设、等管理工作;设计图纸和装修事宜
需甲方同意认可,如因此双方不能达成共识,任何一方可提出终止合约且不作任
何赔偿。乙方保证按甲、乙双方认定的设计图纸要求进行施工,并按照国家相关
质量标准达到合格质量。土建工程保修期为1年,自然灾害除外。
五、保证金
乙方在要在签订合同时付100万元人民币给甲方作为合作建房保证金,甲
方开具收据。该保证金当乙方完成房屋主体工程时退还清给乙方。
六、违约责任
6.1本协议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发布全面履行协议约定,任
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变更(不可抗力除外)。
6.2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完工,甲方有权自行处理该合作项目而无需
对乙方作出任何赔偿。
七、物业管理
房屋交付使用后公共设备保养费(包括电梯保养费、水箱水泵保养费等)及
公共场所保养费,由甲、乙双方按物业比例分摊支付。各自分得的物业房屋维修
保养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
八、争议解决
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交房产所在地人民法院
诉讼。
九、本协议书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及见证律师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签字、盖
章经律师见证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合作建房协议书
甲方(出地方):
乙方(投资方):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在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上同意合作建房,决定对位于深圳市宝安区大浪街道办上早号甲方权属地块,按照政府批准的用地规划进行集资建房合作开发,现对拟开发项目的合作方式、开发方案、双方责任及利益分配等事项订立如下协议,以资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一、项目概况:
位于深圳市宝安区大浪街道办上早号甲方权属地块规划许可证编号:。用地面积:平方米:地块拟用于合作开发为商住用途的综合楼。
二、甲方负责提供本项目深圳市宝安区大浪街道办上早号土地,乙方负责投入建设本项目所需的建设资金。
三、利益分配:
3.1×米,第一层为层高4.5米商用店铺,二楼至十肆层为米×米。房屋建成后甲、乙双方按4:6比例占有房屋产权,即甲方占4成乙方占6成。
3.2已建成房产如需办房产证补地价及税费的,应根据甲乙双方所分得的房产比例双方各自承担。
3.3双方对分得的房屋享有永久的使用权。本项目竣工验收交付甲方使用
后,地皮产权甲、乙双方按4:6比例占有地皮产权。乙方对分得的房屋拥有完全的权利,可自行转让、出租,赠送及继承等。甲方及其亲属不得干涉。 (3.4)如政府征收房屋,征收赔赏款按双方所占的房屋比例分配。
四、双方责任
4.1本协议书签订后,甲方承诺不另将该土地与第三者签订任何形式的合作合同、协议或意向书;如因其内部争议和其他原因造成对方经济损失,违反方须连带赔偿对方全部经济损失。甲方保证其完全拥有上述地块的所有权益和保证上述地块未对外转让、抵押并免遭第三人追索。
4.2在开工前甲方应协助办好所有手续,水电开户,协调好土地上的任何
争议,并放好线给乙方开工,相关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4.3乙方保证按甲、乙双方确认的设计图纸和图样要求进行施工,合作建房工期为壹年半政府行为和天气原因造成停工时工期顺延。乙方保证有充足的资金和实力完成该合作项目的开发。
4.4乙方保证按甲、乙双方认定的设计平面图纸要求完成施工并达到合格质量;第一层整体架空分两套高度包板4.5米高,甲方分得的楼房按 套房厅设计施工,电梯一部(800公斤国产品牌如佳登曼、富士通等)。装修标淮,外墙贴纸皮方块砖(同乙方外墙一致),每套房内贴(50cm×50cm)耐磨地板砖,厨房及卫生间贴(20cm×33cm)瓷片到顶,厨房卫生间及阳台地板贴(30cm×30cm)防滑砖,房间及厅贴15公分地脚线,墙批白色乳胶漆,每套房厨房内装水泥板煤气灶台一个不锈钢洗手盆一个,卫生间装铝合金门,入户房门装防火门,房间用木板套门,水电主线为6mm²洗手间、厨房和空调为4mm²其他为1.5mm²安装好,每套需配备对讲机门铃、网络线路和电视线路。
(4.5)甲方应在2011年月份前清理好现有住户搬迁工作,同时交付给乙方进场开工。
4.6乙方负责本项目的策划、设计、建设、办证等管理工作;乙方保证按甲、乙双方认定的设计图纸要求进行施工,并按照国家相关质量标准达到合格质量。土建工程保修期为1年,自然灾害除外。
五、保证金
乙方在要开始拆除旧楼时付100万元人民币给甲方作为合作建房保证金,甲方开
具收据。该保证金当乙方完成房屋主体第四层时退还清给乙方。
六、违约责任
6.1本协议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发布全面履行协议约定,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变更(不可抗力除外)。
6.2如一方违反合同规定,则承担评估房产造成的10%的违约金支付给守约方,并赔偿守约方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七、物业管理
房屋交付使用后公共设备保养费(包括电梯保养费、水箱水泵保养费等)及公共场所保养费,由甲、乙双方按物业比例分摊支付。各自分得的物业房屋维修
保养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
八、争议解决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交房产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九、本协议书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及见证律师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经律师见证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身份证号码:
日期:2011年
月日乙方(签章):身份证号码:日期:2011年日月
合作建房协议书
甲方:身份证号码:乙方:身份证号码:
公证部门:
甲方拥有宅基地一块,
土地证号:
甲方因资金不足,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合
作兴建一栋层住宅楼,协议细则如下:
一、甲方负责提供以上地皮及部分资金,乙方出资人民
币元,由甲方具体施工建设完工。
二、建筑完工后,第层出租租金收益归乙方直至拆
迁改造或征收(征用)为止。
三、房屋及土地如因如因拆迁改造或征收(征用)或征收(征用)或其他原因而有补偿,相关补偿经甲方名义取得的(如安臵房),甲方应以拆迁安臵房按照第层建筑面积返还给乙方。
四、如因本协议房屋及土地被拆迁改造或征用,甲方交予乙方的赔偿安臵房建筑面积大于乙方所得的第层
建筑面积,乙方应按照其中建筑面积相差数向甲方补充购买,每平米价格以拆迁安臵房时价计算,如因本协议房屋及土地被征用而甲方交予乙方的赔偿安臵房建筑面积小于乙方所
得的第层建筑面积而甲方获得其他方面赔偿的(例如:现金或其他物品),甲方应按照其中建筑面积的相差数以拆迁安臵房时价补偿给乙方。
五、在上述拆迁安臵房达到可以自由过户的时间后,甲方有责任在此时间后一个月内协助配合乙方将该拆迁安臵房过户至乙方名下并完成全部过户手续。
六、如本协议房屋及土地被拆迁改造或征用而赔偿方式为现金或其他方式赔偿,则甲方应以乙方所有的第层建筑面积占本协议房屋建筑面积中的比例按照同等比例返还给乙方。
七、付款方式:付款方式分为两期付款:第一期付款,协议签订生效后乙方支付万定金;第二期付款,建筑施工开始后乙方在开工天内付清全部款项,同时甲方退还乙方所交定金。乙方如未能准时交款给甲方视为自动放弃所有利益,甲乙双方合作建房协议作废,公证费由乙方负责,乙方所交付的定金赔偿给甲方。
八、房产交付使用后,如需改装,以不影响整体结构为原则,否则一切经济损失由损坏方负责。
九、违约责任:本协议在公证部门公证下双方签订后生效,如因以下情况双方违约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对对方予以相应经济赔偿。
(一)、甲方并未将该建筑整体完工并交付乙方使用而
造成乙方经济损失。
(二)、甲方违反协议中第
二、
三、
四、
五、六条协议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
(三)、乙方违反协议中第
四、七条协议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
十、本合作协议如双方发生争议,应通过互相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到海口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十一、因不可抗力或其他因素致使该物业受损,甲乙双方共同获赔偿,获赔金额甲乙双方按建筑面积比例划分,涉及相关费用亦依此比例交纳。
十二、甲方不得在乙方交纳定金日期后,收取任何其他管理费及其他杂费。
十三、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部门留存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年月日
乙方签字:
年月日
公证部门签字:
年月日
合作建房协议书
甲方(供地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出资方):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自愿以自有宅基地土地使用权入股与乙方共同合作建房。本着公平自愿、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作方式
一、甲方以自有的位于的宅基
地(四至界限为:,地面面积约平方米,详细方位、形状见附图。)入股参与合作建房。
二、乙方负责出资,兴建两栋砖混结构的房屋。
建成后的房屋共2栋,一栋地面面积平方米,(以下简称A栋);一栋地面面积平方米(以下简称B栋),如有差异,则以实际测量为准。
A、B两栋房屋均为砖混结构,八层,第一层3.3米,二到七层2.8米,第八层(半层)3米,(A、B两栋详细方位、形状见附图)。
其中A栋房屋简单装修,二至七层装好水电(明线)、地板砖、不锈钢防 1
盗网、外墙刷涂料、楼梯间贴墙裙并装好不锈钢扶手(具体参照同村蒋跃平、蒋军科出租房普通装修),第八层清水房。B栋底层框架为车库,二至七层每层两户,一户约80平方米,一户约120平方米,第八层约120平方米。
第二条建房资金 建房资金全部由乙方提供,初步预算壹佰玖拾伍万圆(1950000.00元)人民币。 由XX出资万元;XX出资万元;XX出资万元;XX出资万元。
具体以工程实际发生费用为准,乙方各股东按各自出资比例多退少补。
第三条房屋的分配及相关权利
房屋建成后,房屋面积及楼层位置作如下分配:
一、建成后A栋房屋归甲方享有。
二、B栋房屋建成后产权归乙方所有,乙方各股东按出资比例平均分配,各自享有所分配房屋的产权。具体楼层及户型按乙方各股东出资比例抽签决定。
三、本协议项下房屋属永久性居住房,合作各方有权不经同意、不需通知即自行处置各自名下的房屋,包括但不限于自用、出售、出租、转让、赠与等,各方的继承人有权继承各自名下的房屋。
以上出售、出租、转让、赠与等处分事项的办理如需甲方协助的,甲方应无条件提供必要的协助和配合。
第四条房屋拆迁或征用等有关补偿的处理
本协议房屋如因拆迁改造或征用或其他原因而有补偿的,补偿所得的资金或房屋或其他实物,A栋房屋及A栋房屋所占土地所得补偿归甲方所有。B栋房屋及B栋房屋所占土地所得补偿归乙方各股东所有,乙方各股东按各自抽签决定分到的房屋享有补偿,共有的楼梯间、底层车库、B栋房屋所占土地使用权等由乙方各股东按各自出资比例平均分配补偿。
本协议B栋房屋如因拆迁改造或征用或其他原因而有补偿,而相关补偿经甲方名义取得的,甲方应在取得补偿款后10个工作日内交付给乙方;甲方逾期交付的,每逾期一天,甲方需按应交付的补偿总额的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如果甲方违反以上约定,导致乙方无法顺利得到相关补偿,或甲方逾期支付相关补偿超过60天且乙方终止合同的,甲方除需返还乙方投资总额外,还需按所建房屋违约时的市场价值的两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五条甲乙双方的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保证其所提供的用作合作建房的土地使用权为其享有,甲方拥有合法、完全的处分权,并提供该宅基地属甲方享有的集体土地证及村委会或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和其他有关资料。
2、甲方将B栋房屋所占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乙方。
3、甲方保证该土地没有设定任何形式的担保,也没有将其全部或部分出资或作价入股、转让、赠与、出租给任何第三人。甲方将此土地合作建房并将B栋房屋所占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乙方,已按法律规定的程序征得了其集体组织内部成员的同意。
4、甲方负责协调与建房有关单位的关系,并处理好周边、邻里关系,确保建设施工的顺利完成。
5、甲方须无条件全力协助乙方办理出让给乙方的土地的土地使用权证书等各种证件,办证所需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担。
6、甲方须无条件全力协助乙方办理乙方所有的B栋房屋房产证等各种证件,办证所需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担。
7、如果甲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导致乙方无法实现合同目的或协议被终止、解除,甲方除需返还乙方投资总额外,还需按所建房屋违约时的市场价值的两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本协议其他条款对甲方违约责任已有特别约定的,从其约定。
二、乙方责任
1、负责筹备和投入建房资金。
2、负责组织房屋设计、施工建设。
3、负责所建房屋的质量和施工安全。
第六条其他事项
1、本协议未明确部分,双方应友好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解决。
2、因违约引起诉讼,违约方除承担违约责任外,还需承担守约方因提起诉讼所发生的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调查费、评估鉴定费等相关费用。
3、本协议一式五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4、本协议签订后,甲方与乙方2013年10月6日签署的《关于合伙建房的协议》作废,以此协议为准。
协议附件:
1、《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
2、A、B两栋房屋占地分界示意图
3、甲乙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以下无正文)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合作建房协议书
甲方:罗炳鑫身份证号:
地址:城关镇南街三组电话:
授权代表:身份证号:
地址:电话:(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雷光耀身份证号:
地址:电话:13974064049(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 前言
根据《合同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基于:
1、甲方拥有座落于南街三组一块国有土地的使用权,该地块的规划用途为住宅用地。
2、甲方邻居伍利飞和万腊保均已同意向乙方提供土地用于建房。
3、甲方已对其授权代表完全授权,认可授权代表代其签订本协议。
4、乙方是经协商出资方的授权代表。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 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作建房协议。
第二条合作建房
甲方同意提供依现状上述第一条所指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乙方同意组织拆迁补偿费用和建房资金,甲乙双方和伍利飞、万腊保同意在三土地使用权人所提供的地块上合作修建壹栋六层每层三套南北朝向的住宅楼,甲乙双方同意按本合同第七条之规定,进行所建房屋的产权分配。
第三条建房资金
建房资金指本协议生效后至房屋经验收合格且甲方取得房地产证时止所必需的一切成本、税收和费用。一切建房资金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建房费用。
第四条报批手续与建筑施工
除按规定应由双方共同办理的报批手续外,所有手续由乙方负责办理,双方均有义务协助另一方办理有关手续,包括毫不迟延地提供所有必要的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建筑施工由乙方完全负责,施工所产生的风险与甲方无关,但甲方不得对乙方所委托单位的施工进行任何妨碍、干涉。
第五条拆迁和地块的交付
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房屋拆迁补偿费用二十七万元,该笔补偿费用分两次支付。第一次支付十四万元,该十四万元支付后,甲方应在7天内腾出房屋和土地,并将房地交付乙方。第二次支付十三万元,在主体工程建至三层时支付。如甲方不能依约交付房屋和土地,应立即退还乙方业已支付的补偿费用
第六条权利担保
房屋和土地交付给乙方后,甲方应保证乙方拆除房屋(包括授权代表罗文波的姐姐罗文霞所搭建房屋)和使用土地无任何争议,不受到任何阻碍、干预,乙方因拆除房屋所获取的所有材料或其它财产归乙方所有,甲方不主张任何权利。
甲方应保证其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是真实合法有效的,并拥有完全的处分权,其中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抵押、查封等一切权利限制或负担;甲方同时应保证房屋的出租人(如有)在内的第三方不会向乙方主张任何权利或者对乙方拆除房屋,使用土地提出任何异议。 甲方授权代表应保证自己对本协议项下的土地和房屋具有充分、完全的处分权利,保证其作出的处分不会引起甲方、甲方配偶和甲方女儿罗文霞的任何争议,保证他们不会就乙方所建
成的房屋和乙方支付甲方的补偿费用再向乙方主张权利。如他们向乙方主张任何权利,产生的赔偿或补偿费用均由甲方授权代表负责,该笔赔偿或补偿费用由甲方授权代表在他们主张权利的当天支付乙方,同时甲方还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十万元。
甲方违反本条规定任何内容,除赔偿损失外,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六万元。同时乙方可以解除本协议。
第七条产权分配
六层住宅楼竣工后,乙方应将东二楼(120㎡以上)的套房一间分配给甲方,甲方享有该套房屋的所有权。乙方如不履行此项义务,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五万元,并赔偿损失。乙方同时还应负责办理好国土证和房产证,甲方应予以协助。
对于剩余套间,由乙方享有所有权和处置权,甲方不得主张分配,甲方应对乙方行使剩余套间的所有权和处置权提供协助,包括有关资料的提供和共同申请办理有关手续等。
对于分配给双方各自所有的房屋,他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出卖、出租或设定抵押,如有违反,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十万元,并赔偿损失。
第八条交房条件
乙方向甲方分配的房屋,保证水电到位,门窗由甲方自行出资并安装。
第九条协议生效
本协议自华容县规划委员会对双方合作建设的项目审批同意之日起生效。合同生效后,甲方应将国土证和房产证原件交给乙方保管。
本协议签订之后,甲方不得将房屋和土地使用权出让或设定抵押,不得与任何第三方签订建房协议,不得将房屋和土地交付给任何第三方,不得再改变本协议的任何条款,也不得再增减、变更建房合作条件。如有任何违反,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十万元,并赔偿乙方一切前期费用。
第十条押金支付
乙方应于订立协议当日向甲方支付押金壹仟元,如规划审批成功(规划委员会审批同意双方合作建设的项目),甲方授权代表应退还押金。如规划审批不成则押金予以没收。 甲方:
授权代表:
乙方:
56760514.doc
合 作 建 房 协 议
甲方:电话:
乙方:
电话: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甲、乙双方共同磋商,双方本着合作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制定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甲方将地处凤凰新区搬迁街(六盘水市三中高
中部校区左侧)号楼,安臵号为地块交给乙方开发建成砖混结构的楼房七层半,其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管以及竣工验收均按行业标准执行。
二、结构形式:框混结构,七层半(由甲方提供全套施工图)。
三、合作形式:甲方提供开发用地及建房前一切手续,费用由甲方承担,开工前甲方应将已有的建房手续交给乙方。乙方开发建筑,工程建设所需款项由乙方承担。在建设过程中若建筑材料价格有浮动,由乙方自负,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分配形式:甲、乙双方按6/4分成(按分摊建筑面积从底到顶分,根据分成比例,不足的原则上住房以套、门面为个设分配单元,所占面积以量小的让与量大的,差额:门面6000元/m2,住房1800元/m2)。房屋建成后,乙方部分自行安排销售,甲方不得干预(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私自出卖乙方所有权的房屋,如有违背被乙方发
甲方:第 1 页乙方:
现,甲方除退回房款给乙方外,另赔偿乙方卖房所得款总价双倍的赔偿),本工程楼梯通道及屋面由在此所有住户共用,不准任何一方私自占用。
五、建筑装修标准:
1)、本工程所用的所有建筑材料必须满足施工图设计和施工规范要求,钢材、水泥必须是合格材料,并提供材质证书或合格证。
2)、房屋外观必须按凤安公司提供的施工图施工;
3)、给排水:室内排水由乙方安装到位;给水设总表一块,乙方负责将水接至各分户,各分户设水表一块,用水计量收费(费用由各自产权人承担,若能安装一户一表,其费用由各分户均摊)。
3)、电源由供电部门安装到户,费用由各自产权人承担。
4)、内装修:室内天棚为清水模,不抹灰;楼地面为结构层原浆找平(即毛地坪);楼梯间地面水泥砂浆清光,栏杆为不锈钢栏杆,天棚、墙面刮瓷粉;窗为铝合金(或塑钢)窗,120元/m2;门面门为卷闸门,100元/m2。楼层每户设分户防盗门(甲方的防盗门自行选购、安装,乙方需每道门找补甲方500元现金)。内门甩项。
5)、室内墙面用水泥砂浆抹平清光,厨房、厕所墙面为毛墙面。
6)、一层框架层只做分户隔墙。
六、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监督工程质量、有权监督施工过程。工程建筑质量若有不符合质量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整改施工,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2)、本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后,任何方均不得在屋面搭设任何建筑,如有违反,对他人造成损失由其全部负责。
2、甲方义务:
1)、开工前,甲方负责“三通一平”,即施工用水、用电开通和
道路畅通,场地平整。
2)、甲方承担一切工地纠纷,如有任何人或单位阻拦施工,给乙
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
3)、协调四邻边界关系,保证道路畅通到位,提供施工便利条件,若因四邻关系和道路不通,不能正常施工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负全责。
4)、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中途停工超过两月,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因而给乙方所造成的损失,甲方必须赔偿乙方一切经济损失。
5)、乙方销售房屋,与购买人签订房屋销售合同时,甲方必须在
销售合同中无条件签字认可。
6)、本协议从签订生效之日起,甲方不得将与本建房有关手续以
买卖、抵押、借贷形式给第三方,如有违反,因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
3、房屋竣工后,在办理产权证时,办理费用甲方的甲方负责,
乙方的乙方负责,甲方无条件提供一切办理产权证的相关手续,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搪塞或推脱责任,否则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4、乙方义务:乙方必须按照施工图和现行建筑施工规范等相关
规范施工,并保证质量按时完工。交房时间自动工之日起12个月内,如12个月内未能交付使用,对甲方造成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国家在
本行业规定的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因工程质量、安全漏洞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甲方概不负责。对四邻的建筑要保证绝对安全,如有损坏,均由乙方承担责任,甲方概不负责。
5、施工过程中一切安全事故及以后房屋正常使用过程当中因质
量问题所产生的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6、因一方原因造成本协议无法履行,除违约方向对方支付应付
的款项外,还应由违约方向对方支付叁拾万元履约赔偿金。
七、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
补充条款:
1在本工程前期手续完善,并具备开工条件时,通知乙方进场施工。约定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订金在乙方基础完工时退还。
2、在此期间,甲方违约将按双倍订金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违约则甲方不退订金。
合作建房协议书
集资人:
经集资人共同协商在安置地购买土地用于建住宅一栋,
2土地面积m,共建,负责全盘工作,负责财务,负责现金管理。
一、每个集资户必须在签订协议前集资款元,统一由管理。
二、根据规划局批准,此宗地可建房层,其中车库间,柴火间间。
三、工程款先预算,原材料按市场价格,做到公开、透明、公平,尽可能降低成本。
四、集资户采取先定价、后写协商的办法进行房屋分配,顶层每平方米元计价,层同价;层同价,杂间平均每户一间。
五、工程施工采取包工不包料,材料全部由自己采购。
六、加强施工质量督促,采购钢筋、水泥、红砖等建筑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施工必须符合建筑工程要求,确保工程质量。
七、在房子建成验收后,各集资户的房款必须付清。
八、未尽事宜由三分之二以上的集资人共同协商解决。
九、本协议集资人每人一份。
十、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集资人签字:
年月日
合作建房协议书
甲方(组建方):
乙方(合作方):
甲、乙双方因需要住房居住,依据《合同法》以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经双方平等协商,本着共同合作建房、共同享受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建房的基本情况
1、位置:楼。
2、结构形式:全框。
3、建筑面积:每套约。阳台按实际面积计算(不算半价)。
4、共同出资款:每层出资。
二、装饰及设备配置标准
甲方承诺除按设计方案完成房屋主体及其附属工程外,装饰及设备配置达到如下标准:
外墙用符合要求的面砖饰面,室内墙面及天棚为水泥砂浆平底抹灰,地面水泥砂浆找平。优质铝合金玻璃窗,一道进户标准防盗门。厨房、卫生间给排水及水表安装(立户费由乙方承担)。电源到户门口,包括线路、保险装置、30A电流表等(立户费乙方承担)。天然气、有线电视等管线安装到户门口(立户费乙方承担)。
三、出资方式
乙方共分两次向甲方支付全部合作款:首次为签订本合同的当日支付元;第二次的住宅楼交货时支付余款元。合作款付清,乙方方可得到甲方修建的平方米左右的住房一套。
四、工期期限及工程质量
自本合同签订后的天以内,甲方应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工程,并全面交付乙方使用。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及政策重大变更以战争特殊原因使
工程施工受到影响的,工期可以顺延,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可能延期的时间。
本协议约定的全部工程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合格的质量标准。
五、违约责任
1、乙方如不按期足额向甲方支付合作款,逾期10天以内(含10天),按所欠金额以每日5%的比例计算,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10天以上,甲方有权将乙方所付款作为甲方损失不予退还。
2、甲方若不能按照协议约定将房屋交给乙方使用,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国家利率支付资金占有费。逾期10天以内(含10天),按乙方已交合作总额以每日5%的比例计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10天以上,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退还已交合作款,并不再认领该房。
六、政策允许的情况下,甲方可以统一办理到户的房产证,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甲方应完成的公共配备设施:排水沟、化粪池等。
八、若国家或单位征收此房屋,所补偿费用(按合作住房面积计算)归乙方所有。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后生效,一式两份,即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年月日
建房合作协议书
一、经十一家研究同意于二零零玖年二月初三动土做基,自挖基至做好基期间内,各房主必须全天到位,以便于统一调动,统一行动,统一指挥。
二、从做基到盖起四间正房期间,保证行动统一,排除外来一切干扰因素,维护各房主自身及集体的合法权益,决定每房主预缴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整,以伺统一行动或统一安排之费用。
三、预缴保证金由刘正洪、刘竹明、刘正全三人保管,如需动用时,经刘利明同意,刘正太、刘成仁、刘正卫签字后,方可动用。
四、在建房期间,如出现村委或政府干扰,应付和处理办法,由十一家房主集体研究,统一决定,决不允许任何个人擅自行动。
五、保证金使用期限:自做基到盖好四间正房(不包括泥墙、院墙等)为止,如无以上问题出现,统一归还各房主,如有以上情况发生,一切经费都由保证金来支付。
六、在建房期间,为了大家财产不受任何损失和自身安全,避免晚间其它意外发生,每晚必须由5人以上统一值班,各房主必须24小时开机,如有意外发生,值班队员先拨“110”,后立即通知其它包建房人马上到达现场。
七、建房辅助设施:水电、材料、临时工棚或其它事宜,由刘正太、刘成仁、刘正洪、刘竹明、刘正全、刘正卫统一指挥,统一调动安排。经费由保证金支付。
八、上述条款,十一家房主必须严格遵守,共同维护,坚决执行,如有违犯上述之规定,扣除各房主保证金之一半,严重者全部扣除。
九、空口无凭,立字为证,经十一家签字后,即日生效。
签字:
2009年2月24日
合作建房协议书
甲方:
乙方: (宅主) (投资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互惠的原则,在双方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共识,就合作兴建楼房项目有关事项,订立如下合作条款,以资共同遵守执行。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地址:,图号:。
2、项目用地性质:城市居民住宅用地。
3、项目用地面积:平方米。
二、合作形式及相关事项:
1、甲方提供产权清晰的自家住宅用地面积平方米,并且办理出卖期施工许可证,该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出资组织开发建设和负责项目的规划、设计、营销策划及其他的相关费用。
2、项目以甲方名义设立,项目建筑楼层为层,建筑工期为个月。
3、项目建筑标准:毛坯房、框架结构、楼梯扶手为不锈钢、外墙涂料、内墙抹灰、铝合金窗、防盗门800元一个到户(外门)水电表到户。
三、利益分配:
1、建筑面积为500平方×13层=6500平方米,合作建楼房13层电梯楼,甲方得1800平方米,乙方得4700平方米。按最终报建面积按比例分配。甲方得房产30%,乙方得房产70%,若乙方通过管道申请13楼以上的得房,所有权归乙方,与甲方无关。
2、楼房建成后,甲、乙双方按比例分得的建筑物享有经营、转让、出租、居住、出售、赠送的权利;期限届满后,宅基地使用权归甲乙双方按分房比例自动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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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双方责任: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确保项目用地没有任何抵押物债务纠纷,如有纠纷由甲方负责处理解决,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自己承担,与乙方无关。
2、项目启动前甲方配合乙方申请安装三相用电及用水设置,安装费及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3、项目启动后,要积极配合好乙方的工作,协调好周边人际关系,确保项目顺利进行。
(二)乙方权利与义务
1、本协议签订后并具备开工条件,办理施工许可证时,乙方付给甲方人民币元整作为项目保证金。
2、甲方在项目楼房建至第三层时将保证金给乙方作为建设资金。
3、项目建筑物必须经专业系统规划设计,设计图纸经甲、乙双方确认后,乙方方可施工。设计图纸副本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以备查考。
4、项目启动后,经常向甲方通报项目进展情况。
5、工程竣工后,由乙方委托相关部门进行竣工验收,并取得所建楼房的相关合格证件。
6、乙方按规定负责做好楼房的保修及物业管理工作,牧业管理收费标准按市物价局规定的标准执行。
7、乙方负责办理房产权的总证和分证工作。这证费用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
8、电梯设备及附属设施必须满足运行要求,并且竣工后取得市监督部门颁布的《电梯验收检验报告》。
9、乙方在施工中,要考虑到周围居民的环境影响,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做好安全措施方能施工,杜绝一切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由此因管理不善造成的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10、乙方在施工中,城管方面的工作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费
用。
五、违约责任
1、甲方如不履行上述义务,应负责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2、乙方如未能按约定时间壹年完成项目的各项建设,或者中途退场,该项目前期投入资金及已建楼层及设施归甲方所有。
六、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项目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七、房产备案
1、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生效,到当地公证部门办理手续及到房产部门备案,费用甲乙双方共同承担。
2、本协议一式八份,甲乙双方各执四份,经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签约时间:年月日 签约地点: 乙方: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方购有××市×××国有出让地一块,土地证号: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号:×××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用地通知书:×××号;甲方因资金不足,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合作兴建一栋七层半住宅楼,协议细则如下:
一、甲方负责提供以上地皮,乙方出资人民币880000元,分得建筑面积约200㎡的威尔士综合楼a座201五房二厅一橱三卫的跃层连排别墅一套,按建筑面积4400元/㎡。(面积以建筑面积测量为准)
二、乙方出资合作兴建的房产,甲方协助乙方统一办理房地产证,费用由各层各套各自支付。乙方拥有此房产的房地产所有权。房屋使用权限为70年。
三、建筑规划设计方案:甲方经与规划局沟通,初步落实土地容积率≤2.0,建筑密度≤25%,绿化率≥35%,商住比≤0.15。为此,建筑方案设定为沿南北向海达路 55m建进深5m铺面三层(上二层外挑1.5 m),计935㎡,占地275㎡;南北向分别建三幢一梯两户六层半加一连排别墅,底层技术层架空2.2m,建筑面积480㎡;一楼以上东西方向部分外挑1.5 m,单层平均建筑面积584㎡,占地480㎡;共计十八户3801㎡(584*6+584/2=3801)。骏工验收后沿东西向建进深6m宽4m车库18间,计576㎡。
四、建筑及装修要求:
1、建筑采用框剪结构(超建面积罚款由甲方负责)。
2、装修:外墙采用青石等石材做墙基贴面和高档外墙涂料,入户为毛坯交房,外墙窗用电泳铝合金窗,入户门为防火钢门,水电设施由甲方预留入户,城市征地建设费及道路建设费由甲方负责,甲方须保证房屋建筑质量,如果出现问题由甲方负责。(按原有布局乙方第二次装修及更改费用由乙方负责)
四、付款方式:第一期付款,协议签订生效后支付20万定金;第二期付款,土地证办理至甲方公司名下,支付30万元;第三期付款,施工许可证办理完毕后,七日内支付35万建设费用;第四期付款,房屋验收合格交付日,支付尾款并交纳相关的购房税费。乙方如未能准时交款给甲方视为自动放弃产权,乙方合作建房收据作废,律师见证费由乙方负责。
五、双方有权享有该楼的公共通道设施,同时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德,维护公共设施,并按有关规定交纳公共设施管理费(保安员工资,公共部分电费,保安办公室等相关住户共同费用按住房面积计算)。公共设施需维修时按双方所占的房产面积比例分摊支付。
六、房产交付使用后,如需改装,以不影响整体结构为原则,否则一切经济损失由损坏方负责。
七、违约责任:本协议双方签订后经见证部门见证后生效,如任何一方违约造成对方损失者,违约方应作相应经济赔偿。
八、本合作协议如双方发生争议,应通过互相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深圳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九、因不可抗力或其他因素致使该物业受损,甲乙双方共同获赔偿,获赔金额甲乙双方按建筑面积比例划分,涉及相关费用亦依此比例交纳。
十、甲方不得在以后日子里,收取任何其他管理费及其他杂费。
十一、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见证部门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合作建房协议书
甲方: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乙方:身份证号码:
甲方作为集体土地使用权人(业主)、乙方作为出资方,双方合作兴建住宅楼。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并订立如下协议:
一、合作方式
1、甲、乙双方合作建房,甲方提供使用权属自己的、位于江北市鼎棋镇幸福居委会新屋地村宅基地一块,基底面积合计约五仟贰佰捌拾伍平方米(约5285M2)(集体土地使用证号分别为:),乙方负责出资在上述土地上建造地下一层、地上八层的住宅楼一幢,总建筑面积约五万贰仟柒佰平方米(约52700M2)。
2、双方同意以甲方的名义建房,甲方负责办理相关报建手续,办理报建手续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负责施工,并承担施工费用,甲方负责协调有关主管部门和相邻关系。
二、产权分配
楼房在约定施工期限内完工后,按以下方法分配,双方对各自分配的房屋均享有居住权、转让、出租等收益权,相互不得干涉。
1、该楼房乙方:
2、该楼房地下车库(即负一层,属甲方所有的三间除外)及七层至十八层(含天台部分)的所有权(使用权限为竣工验收之日起七十年)归乙方所有。
3、乙方取得该楼房所有权部分(即七层至十八层)和地下车库所有权部分(即负一层,属甲方所有的三间除外)在使用权限(七十年)内无需经甲方同意,可以向第三方以转让、出租或其它方式进行处臵该使用权,甲方无权进行干涉。在使用权限(七十年,从楼房竣工验收之日起计)内,第三方亦可以同样的方式处臵该使用权,甲方无权进行干涉。在使用权限(七十年,从楼房竣工验收之日起计)届满后,甲方无偿收回楼房,乙方或第三方需在使用权限届满后一个月内搬出楼房。
4、房屋产权证办理所需的费用由甲方负担,与乙方无关。
5、若日后的法律规定可以办理各分割产权证,甲方应当协助乙方或第三方进行办理,所需费用由乙方或第三方负担。
6、建成毛坯房后双方即可分配房屋,室内装修费用由各自承担。
7、甲方有义务协调有关部门,给双方各自独立的单元办理各自独立的门牌号。
8、楼房建成后,如遇国家征收或征用,国家的经济补偿费由甲乙双方根据本协议的产权分配比例进行共享。乙方若已向第三方转让处臵的,则该权利归属受让方的第三方享有。
三、施工要求
1、施工图经甲方审核通过。甲方应当在2011年7月31 日前完成旧房的拆迁和土地平整。拆迁费用和报建费用由乙方承担。
2、施工期限:从年月日开始至年月日完成。
3、自施工日起,如发生施工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楼房建设过程中发生的涉及施工的债务纠纷,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4、在建造过程中,如果发生土地权属、相邻关系纠纷等问题,则由甲方负责解决,所需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因此延误的时间,则施工期限相应顺延。
四、工程质量
1、本楼按双方共同确定的有效图纸方案进行兴建,主体为框架结构,外墙砌砖十八墙,内墙砌十二墙,水泥沙浆砌墙、批荡。按国家有关建筑工程质量规定进行安全施工管理,每个主要工序环节应由甲乙双方或有关技术人员按图纸要求进行验收核对,符合要求方可施工,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并待处理,处理妥当后才能继续施工。
2、乙方必须使用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钢材、水泥进行建筑施工;该建筑主体为框架结构,楼房的装修属于乙方负责部分:楼房外墙粘贴纸皮砖(规格4.5厘米×9.5厘米);套房内墙批水泥灰沙;统一安装阳台、卫生间、厨房排水排污管道;窗户、阳台落地门安装国标铝材制作的铝合金窗,窗页安装0.5厘米厚的玻璃;入户大门安装不锈钢套门;楼梯安装大理石梯级、不锈钢扶手;楼梯贴瓷片(规格25厘米×40厘米)至楼梯顶、楼梯底面刮胶。负责把自来水管道
安装到厨房或卫生间,把供电线路安装到所有住户门口。
3、乙方保证建筑的楼房质量合格,在楼房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一年内,发生的常见工程质量问题,均由乙方负责维修,甲方不承担责任,一年期满后,按“谁使用谁维护”的原则处理。
4、该楼房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后,甲乙双方都不能随意改变楼房原设计的结构、功能和增添负荷受力等附加设施,如果有一方经过仔细考虑,确实需要做某部位改动,必须事前征得对方同意,否则,涉及安全问题,一切安全责任由实施方负责,并要给予对方经济赔偿。
五、其它约定
1、外墙无法粘贴纸皮砖部分批水泥沙浆和水泥油。
2、属甲方所有的商铺,乙方不负责安装卷闸门。属甲方所有的三间地下车库,乙方不负责安装铁门。
3、一楼楼梯出入口大门安装不锈钢门,地下车库出入口安装卷闸门,由乙方负责所需费用。
六、法律责任
1、甲方内部如因分得的楼层、面积、楼向就分配问题发生矛盾,甲方内部须协调一致。甲方内部任何一方不得以此妨碍乙方的施工进度和分得房屋的所有权,否则,甲方须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包括直接经济损失和预期可得利益的损失)。
2、若因甲方原因,例如不能办理合法的建房手续、不能处理好相邻关系,导致该房屋不能建成或者只建成部分,则甲方须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对于已建成部分(即不能完成原定的八层),乙方享有百分之六十五(65%)
产权分配的权利。
3、若因乙方原因,未能在本协议约定的施工期限内施工或在约定的施工期限内建成的楼房层数少于七层的,则除了所建的楼房归甲方所有外,乙方还需赔偿违约金贰佰玖拾伍万元(295万元)给甲方。
七、其它规定
1、本协议一式六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两份。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之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甲乙双方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先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双方约定向江北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乙方:
签订时间:年月日
建筑单位:谷城县,红石亮村
乙方提供人员,施工设备
甲方提供建方高度:一层
3、7米,二层
3、3米,屋面高度滴水以下
1、8米。
一、二层结构有圈梁、立柱(柱子上顶)。卫生间、楼梯、雨棚、天沟相交。相交底板可以不粉刷(底板要平)。内外墙粉刷,一面磁砖。
质量
墙体垂直平整,砌砖墙垂直平整度在1厘米之内,粉刷平整度在0、5厘米之内。阴阳角顺直。
安全
所有施工人员由乙方管理,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
甲方提供施工场地,确保水、电畅通,原材料到位。乙方施工设备有甲方看管,如有丢失,由甲方负责。
结算方式
地基完成付6000元,一层上板付6000元,二层上板付6000元。主体完工付总工程款60%。内粉完工付5000元。外粉完工、验收合格交付甲方后工程款一律结清。
建筑工价
建筑面积95元/平方米,瓦房面积55元/平方米。面积结算以实际面积为准。
此协议经双方共同同意并签字有效!
2011年7月30日
甲方:
乙方:
合作建房协议书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在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上,同意合作建房,决定对座落于广元市利州区东坝办事处,东坝坝广国用(2012)第4258号甲方权属地块进行集资建房,合作开发。
一、项目概况:
座落于广元市利州区东坝办事处东坝村广国用(0012)第4258号甲方权属地址,土地法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性质,土地期限为70年,终止日期为2082年9月21日,土地使用权面积为211.06㎡。宗地编号为:0030060169000,地籍图号为:3590.80-580.00,权利人 荣万,该地块拟用于集资建房合作开发为住宅用途住宅楼。
二、甲方负责提供本项目,广元市利州区东坝办事处东坝村广国用(2012)第4258号地,乙方负责房屋建设资金的筹集,乙方负责本项目管理的策划,房屋设计、建设、办证等工作。
三、利益分配
1、甲、乙双方合作建房批建上层,一楼四户、共三十四套房屋。
2、此次集资建房合作开发,用于出售的房屋为八套,甲、乙双方必须保证优先满足出售房屋的选房要求,即对出售房屋的办证,甲、乙双方要保证配合办理,优先满足,甲方及其亲属不得干涉。
3、房屋建成后,归还甲方房屋6套,房屋为清水房,总归还的建筑面积不低于甲方原房屋建筑面积475.88㎡。房屋的归还原则上为同一朝向,同一位置的1至6楼。
4、在归还甲方房屋6套,出售房屋11套,后剩余房屋7套。以及建房费用,办理各种手续费用,用于13套房屋的水、电、气安装费后,剩余款项。均都按照甲、乙双方4:6的比例分配房屋产权及款项,即甲方占4成,乙方占6成。另甲方前期用于办理土地出让的费用不归还甲方。
5、甲、乙双方为岳父母子关系,其中利益关系主要为三姐妹的利益关系。在甲方所归还和分配的房屋,甲方负责装修费、办理双证费用,税费等费用均由甲方负责协调处理。
6、乙方在此次集资建房合作开发中分配的房屋及款项归乙方完全所有,乙方享有永久所有权、使用权、乙方对房屋拥有完全的权利,可自行转让、出租、赠送及继承等甲方及其亲属不得干涉。
7、如政府征收房屋,征收赔偿按照双方所占的房屋比例分配。
8、甲方归还和分配的房屋款项,三女萧越拥有同等继承权利。
9、此次集资建房合作开发用于收款、付款的专用帐户为:622 848 286 254 159 221 9。开户银行为中国农业银行广元分行,户名为肖荣万。此卡由乙方保管,只能用于此次集资房合作开发的建房,办理手续等用途,实行专款专用,并接受甲方及家人监督。
四、双方责任
在归还甲方房屋6套,出售房屋11套,剩余房屋7套,剩余的房屋套数按照甲、乙双方4:6的比例分配房屋,即甲方点4成、乙方占6成。在出售房屋11套所得的款项,用于建设房屋,办理手续及证件,用于13套房屋的水、电、气、安装费后以及固建房所必须的开销费用后剩余的款项,均都按照甲、乙双:方的比例分配款项,即甲方成,乙方占占成。另甲方前期用于办理土地出让所交的费用不归还甲方。
五、争议解决
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诉讼。
六、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及见证律师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签字,经律师见证后生效。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房屋买卖合同
立合同人: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充分协商,甲、乙双方现就房屋买卖事宜订条约如下:
一、该房屋位于广元市利州区东坝办事处、东坝村、房屋为6层砖混结构,设计为1楼4户、装修标准为毛坯房。
二、房屋的价格为选购房屋
甲、乙双方协商决定,乙方所购买房屋为 层 房,房屋单价为 元/㎡,(建筑面积)(大写人民币) 元,总房款约为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房屋的具体建筑面积以专业测绘公司实测面积为准。
三、付款方式
1、于 前,支付甲方房款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
2、于 前,支付甲方房款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
3、在办理规划许可时,支付甲方房款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
4、在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及土地使用权证时,支付甲方房款 元,(大写人民) 元整。
四、房屋权属
本合同签订生效后,乙方拥有该房屋相应的房屋产权,甲方同意乙方依法输有关房产手续,并协助办理,提供方便,所产生的相应税费及所有费用由乙方独自承担。
五、房屋交款的专用帐户为:622 848 286 254 159 221 9开户行为中国农业银行广元分行,户名为肖荣万。
六、有关房屋的维修事宜,本合同项下房屋交付乙方之日起12个月内,如出现房屋建设质量问题的(包括门窗、水、电、结构、防水等)由甲方负责维修。保修期后,乙方房屋建筑面积范围外所发生的养护、维修费用,由乙方及其它权利人按分摊面积承担相应的付费义务。
七、房屋的交付
1、甲方(出卖人)应在 年 月 日前向乙方(买受人)交付该房屋。
八、逾期交房的责任
除不可抗力外,甲方未按照第七条约定的期限向该房屋交付乙方的,按照1种方式处理。
1、逾期90日之内,乙方应给予甲方充分的理解,逾期90日之外的,按照逾期所超的天数和所交房款以万分之1支付违约金。并于该房屋交付之日起30日内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150日之后的,买受人有退房,出卖人应当自退房通知送达后30日内退还乙方所交款项,并支付相应违约金。
九、水、电、天然气,有线电视等开户费、安装费、入网费均乙方全部承担,甲方负责配合办理。
十、违约责任
本合同签订后,甲方或乙方行为违反本协议约定,由违约方支付给守约方违约金,按照购房款总价的 %计算。乙方未按期支付给甲方购房款的,逾期15日内,甲方应给予充分理解,逾期15日外的,甲方有权解除房屋买卖合同,收回所购房屋。并在扣除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后,退还乙方所交的剩余款项。同时,乙方归还甲方所签房屋买卖合同和所开具的收款收据。
十一、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之附件,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生效,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立合同人壹份,盖章签字后合同生效。
甲方: 乙方: 立合同人: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本合同另附身份证复印件,国土证复印件
个人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 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 受托人:
今委托袁永红为我们的代理人,全权代表我们办理关于在广元市利州区东坝办事处东坝村广国甲(2012)第4258号土地上的建房,及各种手续、证、件办理的全权代表,我对代理人依法办理的有关事宜均承担法律责任。
委托人: 委托人: 代理人: 见证人:
年 月 日
合作建房协议书
甲方:(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 住所:
乙方: 住所:
鉴于:
1、甲方拥有位于 的宅基地一块,宅基地使用权证号为:,有权使用该块宅基地建设住宅,但甲方缺少房屋建设资金,意愿与他人合作或者融资建设。
2、乙方具备或者掌控充裕的资金,能够为甲方进行房屋建设提供资金支持。
3、甲乙双方意愿合作进行房屋建设。
4、甲方确认知晓宅基地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承诺遵守协议,不以任何理由否认、否定该协议效力,否则按照乙方投资额的二倍赔偿乙方损失。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双方合作进行房屋建设一事,达成一致,签署合作协议如下,以供双方共同信守。
一、合作方式
1、甲方提供其享有使用权的宅基地一块用于房屋建设,乙方负责筹措房屋建设的资金,并负责项目工程施工管理。
2、房屋建设标准为 (图纸附后)
3、房屋修建完成、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分得其中房屋两套,房间号分别为: 户型为: 面积:
乙方分得剩余房屋;
4、甲乙双方均有权自由处分分得的房产,包括但不限于出售房屋使用权出售、出租等
二、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本合同签署生效,工程项目招标、邀标完成,施工方进场前,乙方向甲方支付工程建设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大写:壹拾万元整
三、项目、工程配合费
甲方积极配合以其名义办理项目立项、审批、配合工程施工建设、协助乙方协调与主管部门的关系的,房屋建设完成、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向甲方支付项目、工程配合费人民币大写:壹拾万元整。
四、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 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应按照约定提供项目建设宅基地;
2、甲方配合以其名义办理项目立项、审批;
3、甲方应积极配合工程施工建设;
4、甲方不干涉乙方项目工程的具体实施;
5、甲方及其家庭成员承诺遵守本协议,不以任何理由否定协议内容、否定协议效力;否则按照乙方投资款的二倍赔偿乙方损失。
甲方应协调其成年家庭成员在本协议书中签名担保。
6、甲方按照协议保证乙方分房权及自由处分房屋的权利;
7、甲方有权按照协议分得房产;
8、甲方有权收取履约保证金;按约定履行配合义务后有权获得项目、工程配合费;
9、本协议非甲方原因被否认效力的,甲方应返还乙方已经投入资金(包括支付的履约保证金等)并按照24%年利率支付资金使用费。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负责筹措房屋建设的资金,负责项目施工建设管理;
2、乙方应按约定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项目、工程配合费;
3、乙方确保甲方按照约定分得房产及自由处分;
4、乙方有权按照约定分得房产并自由处分;
5、本协议非甲方原因被否认效力,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返还投资款(包括支付的履约保证金等)及按照24%年利率标准支付资金占用费。
五、违约责任
1、甲方或者甲方家庭成员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否认协议内容、否认协议效力的,甲方及其家庭成员应按照乙方投资款的二倍赔偿乙方损失;
2、甲方不配合项目、工程施工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履约保证金的标准支付违约金;造成工程停工损失的,甲方应全额赔偿。
3、甲方或者其家庭成员阻挠乙方分得房产或者自由处分的,应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金额不低于乙方投资款的二倍;
4、乙方阻挠甲方分得房产或者自由处分的,乙方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金额为房屋价值的20%。
六、协议生效及争议解决
1、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三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2、协议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可协商执行,协商不成的,由工程所在地法院管辖。
七、其他约定
1、本协议签署生效后,双方之前为形成本协议达成的备忘录、口头协议等不再具备效力,双方权利义务以本协议为准;
2、本协议履行中形成的文件、资料包括施工资料、乙方财务投入资料等,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备同等效力;
3、项目的建设施工管理由乙方负责,乙方的资金投入情况甲方应签字确认,作为核算依据;
4、遇有拆迁的,甲乙双方各自所分房屋的拆迁补偿款归各自所有、宅基地补偿款(区位或者面积补偿等)甲乙双方均等分享、甲方及其家庭成员获得人口安置补偿归甲方及其家庭所有,拆迁谈判由乙方负责,甲方予以协助。
5、项目施工过程中,非甲乙双方原因造成无法继续履行的,双方应核算乙方资金投入,双方协商解决,甲方应补偿乙方投资资金。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家庭成员签字:(本人完全同意以上协议,并承诺遵守,如违反愿意承担法律责任。)
城中村改造开发安置
协
议
书
甲方: 乙方:
为响应省、市政府关于城市面貌三年大变样的号召,进一步加快落实市政府关于城中村改造文件精神,彻底改善崔闸村村民居住条件和生活质量。本着互惠互利、自愿平等原则,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为依据,甲乙双方就崔闸村旧村改造项目达成如下协议。
一、开发及安置土地时间、范围
双方约定崔闸村开发及安置土地范围为:东从小黄桥(暖气管道),西到铁路,北从604暖气管道,南到七一路(东侧到一亩泉河),现初步统计面积约450亩左右(包括小崔闸现有住宅面积)。搬迁楼规划建在村北边南北主街道两侧。(以上开发及安置土地面积以实际规划和政府审批为准)。
双方约定合作时间为201 年9月-201 年9月。
二、合作条件
1、甲乙双方依据保定市政府有关城中村改造的相关政策及《保定市城中村拆迁改造实施办法》【保市政88号】和《关于进一步推进和规范市区城中村改造的意见(试行)》【保市政[2010]100号】文件精神组织实施该项目的拆迁安置和商品房开发建设工作。
2、根据崔闸村委会制定的整体安置方案及拆迁改造补偿标准,经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后报乡、区政府批准实施。
3、如遇政策性对本地块返还,返还款项归乙方所有,与甲方无关。
三、双方合作方式
乙方配合甲方对该项目的组织策划、拆迁安置房建设施工、销售等,乙方配合甲方协调村民及地方政府关系。乙方配合甲方负责项目土地上村民的拆迁、安置工作,并协助甲方完成项目开发的相关工作。
四、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确保本协议所涉及土地不存在抵押、担保行为。
2、甲方积极配合项目的运作,协助办理各项行政手续。提供相关文件和
材料,确保该项目尽快获得土地使用权和开工建设手续。
3、甲方确保开发改造项目用地所有地面附着物的拆除清理。
4、甲方负责协调处理建设过程中邻里关系,排除各种干扰,确保施工正常进行。
5、崔闸村城中村改造项目经双方签订协议后,甲方不得再和其它开发单位或个人就城中村开发改造项目签订任何协议。
五、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负责垫付建设项目中所需行政审批费用及办理项目立项、审批、规划、征地以及各种相关手续的相关费用。
2、乙方负责项目的具体建设充分保障甲方利益。
六、在合作开发项目正常进行中,任何一方不按协议履行,导致项目不能进行,即视为违约。双方如有一方违约须向守约方赔偿投资额的5倍的经济损失,同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在项目开发过程中,若遇不可抗拒的灾害,双方各自承担自己的损失。遇本协议未能包括及发生变化事项,双方协商以补充协议确定。
八、双方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 :
乙
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合作建房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丙方: 丁方: 戊方:
甲、乙、丙、丁、戊五方系亲兄弟姐妹,本着公平合理、自愿互利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就合作建房有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制定如下协议:
一、甲方负责提供建房所需用地。地址: 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北门里234号 ,土地使用证地号: ,建基面积平方米。甲方保证该土地是合法拥有,无抵押及任何债权债务纠纷,并保证其配偶和子女等全部继承人和权利人知悉并同意本协议。
二、乙、丙、丁三方负责提供建房所需的全部资金。
三、所建房子为甲、乙、丙、丁四方共同拥有,戊方自愿放弃房屋的拥有处理权,不用参与出资;甲、乙、丙、丁四方共同享有房屋永久的拥有处理权,如继承转让、赠送、出租等,所得收益平均分配。甲方保证乙、丙、丁三方对房屋的上述权益,如因甲方的原因致该房被查封、拍卖等影响乙、丙、丁三方权益的,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四、该土地使用权证归甲方所有,甲方不得将该土地的使用权证和使用权以任何形式转让给除乙、丙、丁三方以外的第三方,转让需经乙、丙、丁三方同意;甲方不得以所建房屋对外抵押借款或作任何债务担保,且在该土地使用证上的房屋建筑物以后无论以任何形式的拆建或改造,也需乙、丙、丁三方同意,且重新建造的房屋由甲、乙、丙、丁四方共同拥有;甲、乙、丙、丁四方包括其配偶、子女、子孙后代及家属应维护本合同条款,且保证该条款不受其他人干涉。
五、如遇政府征收改造或其他原因拆迁,有政策性补偿的,甲、乙、丙、丁四方均无偿享有赔偿金的平均分配权。
六、甲、乙、丙、丁四方要诚实守信,遵守协议,任何一方违约,要承担如下违约责任: l.甲方违约:甲方违反本协议任何条款均视为甲方违约,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2.乙、丙、丁三方违约,所投入的一切资金不得收回。
七、本宗地甲方相关权证资料、房产证、宗地图、甲方报建资料手续等是本协议的有效附件,所有上述资料的原件,甲方必须提供给 保存,不得私自借出。
八、本合同一式十二份,甲、乙、丙、丁、戊方四方各执二份,见证人执二份。自五方签名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可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同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丙方: 丁方: 戊方: 见证人:
二〇一二年
月
日
合作建房协议书
1、合作建房协议书
甲方(供地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出资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自愿以自有宅基地使用权与乙方共同合作建房。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和宅基地的有关情况
1、座落:本协议房屋(宅基地)位于XX市 。
2、来源:本协议宅基地是XX市XX区 村同意为甲方享有使用权的宅基地,甲方已取得《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见协议附件1)。
3、房屋和宅基地现状(拆建前):用地面积约200㎡,建筑基底面积约129㎡,建筑面积约220㎡,房屋老旧,外墙斑驳,需要拆旧建新。
第二条 合作方式
甲方负责提供上述房屋和宅基地,乙方负责出资拆建,资源共享兴建一栋框架结构的7层房屋。
建成后的房屋共7层,一梯四户,共24套房,总建筑面积约1934.4㎡。建成后的房屋的户型、规格、面积等,以协议附件2《房屋面积分配表》所载明的为准;如有差异,则以实际测量为准。
第三条 建房资金
建房资金全部由乙方提供,以实际发生金额为准。
第四条 房屋的分配及相关权利
房屋建成后,房屋面积及楼层位置作如下分配:
1、建成后的房屋中,第一层、第二层、第七层的房屋(合计建筑面积约640㎡)的产权归甲方所有。第三层、第四层、第五层、第六层的房屋(建筑面积约1270.4㎡)的产权归乙方及其他出资方分配享有。其中,第六层A套面积约63㎡的房屋产权归英土寿所有。
各方的具体房屋分配以协议附件2《房屋面积分配表》为准。
2、本协议项下房屋属永久性居住房(按法律规定年限处理),合作各方有权不经同意、不需通知即自行处置各自名下的房屋,包括但不限于自用、出租、转让、赠与等,各方的继承人有权继承各自名下的房屋。
以上处分、继承等事项的办理如需甲方协助的,甲方应提供必要的协助和配合,但甲方不承担所需的一切费用。
3、甲乙双方对所分得房屋的使用、出租、转让、赠与、继承等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该方自行承担。
4、各方分得的房屋如果被政府拆除而没有补偿的,各方自行承担风险和损失,各方对此表示清楚且无异议。
第五条 房屋拆迁改造或征收(征用)等有关补偿的处理
本协议房屋如因拆迁改造或征收(征用)或其他原因而有补偿的,补偿所得的资金或房屋或其他实物,由甲乙双方及其他出资方按“房屋面积比例”享有和分配。具体的“房屋面积比例”按协议附件2《房屋面积分配表》确定。如有面积差异,则以实际测量为准。
本协议房屋如因拆迁改造或征收(征用)或其他原因而有补偿,而相关补偿业经甲方名义取得的,甲方应在取得补偿款后10个工作日内按乙方应得的补偿额(按房屋面积比例计算)交付给乙方;甲方逾期交付的,每逾期一天,甲方需按应交付的补偿总额的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如果甲方违反以上约定,导致乙方无法顺利得到相关补偿,或甲方逾期支付相关补偿超过60天且乙方终止合同的,甲方除需返还乙方投资总额外(如甲乙双方对乙方投资总额无法达成一致,则按建房时的建造和装修成本计算,下同),还需按所建房屋违约时的市场价值的两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 甲乙双方的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保证其所提供的房屋及宅基地使用权为其享有,甲方拥有合法、完全的处分权,并提供该房屋及宅基地属甲方享有的村委会或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和其他有关资料。
2、甲方负责办理建房的相关手续,负责协调与建房有关单位的关系,并处理好周边、邻里关系,确保建设施工的顺利完成。
3、如果本协议项下房屋的房地产权登记确权到乙方名下的条件成熟,甲方应无条件配合乙方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办证相关费用按房屋面积比例由各方分担)。
4、甲方应保证其配偶、子女及其继承人对本次合作建房、该房屋和宅基地的权属变更等事宜知情且无异议。
5、甲方保证该房屋及宅基地没有转让、赠与、出租给任何第三人,也不存在其他权利限制。若因该房屋及宅基地的权属等问题发生争议,甲方负责解决并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由此给乙方及相关出资方造成损失的,甲方须负责赔偿。
6、本协议签订后,甲方不得拒绝提供该房屋及宅基地,不得将约定归乙方的房屋及宅基地转让、抵押、出租、赠与他人。
7、如果甲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导致乙方无法实现合同目的或协议被终止、解除,甲方除需返还乙方投资总额外,还需按所建房屋违约时的市场价值的两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本协议其他条款对甲方违约责任已有特别约定的,从其约定。
(二)乙方责任
1、负责与其他出资方筹备和投入建房资金。
2、负责组织房屋的拆除、设计、施工建设,工期为6个月。
3、负责所建房屋的质量和施工安全。
4、负责房屋的装修工作(装修标准按协议附件3《房屋装修标准》执行)。
5、如果乙方中途退出合作建房,则乙方所投入的全部资金及建筑物归甲方所有。
第七条 其他事项
1、因本协议引起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解决。协议不成,双方均有权向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2、因违约引起诉讼,违约方除承担违约责任外,还需承担守约方因提起诉讼所发生的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调查费、评估鉴定费等相关费用。
3、本协议主文共4页。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见证律师存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协议附件:
1、《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
2、房屋面积分配表
3、房屋装修标准
4、甲乙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甲方(签字、指模): 乙方(签字、指模):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2、合作建房协议书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在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上,同意合作建房,决定对座落于广元市利州区东坝办事处,东坝坝广国用(20XX)第4258号甲方权属地块进行集资建房,合作开发。
一、项目概况:
座落于广元市利州区东坝办事处东坝村广国用(0012)第4258号甲方权属地址,土地法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性质,土地期限为70年,终止日期为20XX年9月21日,土地使用权面积为211.06㎡。宗地编号为:0030060169000,地籍图号为:3590.80-580.00,权利人 荣万,该地块拟用于集资建房合作开发为住宅用途住宅楼。
二、甲方负责提供本项目,广元市利州区东坝办事处东坝村广国用(20XX)第4258号地,乙方负责房屋建设资金的筹集,乙方负责本项目管理的策划,房屋设计、建设、办证等工作。
三、利益分配
1、甲、乙双方合作建房批建上层,一楼四户、共三十四套房屋。
2、此次集资建房合作开发,用于出售的房屋为八套,甲、乙双方必须保证优先满足出售房屋的选房要求,即对出售房屋的办证,甲、乙双方要保证配合办理,优先满足,甲方及其亲属不得干涉。
3、房屋建成后,归还甲方房屋6套,房屋为清水房,总归还的建筑面积不低于甲方原房屋建筑面积475.88㎡。房屋的归还原则上为同一朝向,同一位置的1至6楼。
4、在归还甲方房屋6套,出售房屋11套,后剩余房屋7套。以及建房费用,办理各种手续费用,用于13套房屋的水、电、气安装费后,剩余款项。均都按照甲、乙双方4:6的比例分配房屋产权及款项,即甲方占4成,乙方占6成。另甲方前期用于办理土地出让的费用不归还甲方。
5、甲、乙双方为岳父母子关系,其中利益关系主要为三姐妹的利益关系。在甲方所归还和分配的房屋,甲方负责装修费、办理双证费用,税费等费用均由甲方负责协调处理。
6、乙方在此次集资建房合作开发中分配的房屋及款项归乙方完全所有,乙方享有永久所有权、使用权、乙方对房屋拥有完全的权利,可自行转让、出租、赠送及继承等甲方及其亲属不得干涉。
7、如政府征收房屋,征收赔偿按照双方所占的房屋比例分配。
8、甲方归还和分配的房屋款项,三女萧越拥有同等继承权利。
9、此次集资建房合作开发用于收款、付款的专用帐户为:622 848 286 254 159 221 9。开户银行为中国农业银行广元分行,户名为肖荣万。此卡由乙方保管,只能用于此次集资房合作开发的建房,办理手续等用途,实行专款专用,并接受甲方及家人监督。
四、双方责任
在归还甲方房屋6套,出售房屋11套,剩余房屋7套,剩余的房屋套数按照甲、乙双方4:6的比例分配房屋,即甲方点4成、乙方占6成。在出售房屋11套所得的款项,用于建设房屋,办理手续及证件,用于13套房屋的水、电、气、安装费后以及固建房所必须的开销费用后剩余的款项,均都按照甲、乙双:方的比例分配款项,即甲方成,乙方占占成。另甲方前期用于办理土地出让所交的费用不归还甲方。
五、争议解决
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诉讼。
六、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及见证律师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签字,经律师见证后生效。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日期: 日期:
3、合作建房协议书
甲方(出地方):
乙方(投资方):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在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上同意合作建房,决定对位于深圳市宝安区大浪街道办上早 号甲方权属地块,按照政府批准的用地规划进行集资建房合作开发,现对拟开发项目的合作方式、开发方案、双方责任及利益分配等事项订立如下协议,以资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一、项目概况:
位于深圳市宝安区大浪街道办上早 号甲方权属地块规划许可证编号: 。用地面积:平方米:地块拟用于合作开发为商住用途的综合楼。
二、甲方负责提供本项目深圳市宝安区大浪街道办上早 号土地,乙方负责投入建设本项目所需的建设资金。
三、利益分配:
3.1 × 米,第一层为层高4.5米商用店铺,二楼至十肆层为xx 米×xx 米。房屋建成后甲、乙双方按4:6比例占有房屋产权,即甲方占4成乙方占6成。
3.2 已建成房产如需办房产证补地价及税费的,应根据甲乙双方所分得的房产比例双方各自承担。
3.3 双方对分得的房屋享有永久的使用权。本项目竣工验收交付甲方使用后,地皮产权甲、乙双方按4:6比例占有地皮产权。乙方对分得的房屋拥有完全的权利,可自行转让、出租,赠送及继承等。甲方及其亲属不得干涉。3.4如政府征收房屋,征收赔赏款按双方所占的房屋比例分配。
四、双方责任
4.1 本协议书签订后,甲方承诺不另将该土地与第三者签订任何形式的合作合同、协议或意向书;如因其内部争议和其他原因造成对方经济损失,违反方须连带赔偿对方全部经济损失。甲方保证其完全拥有上述地块的所有权益和保证上述地块未对外转让、抵押并免遭第三人追索。
4.2 在开工前甲方应协助办好所有手续,水电开户,协调好土地上的任何争议,并放好线给乙方开工,相关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4.3 乙方保证按甲、乙双方确认的设计图纸和图样要求进行施工,合作建房工期为壹年半政府行为和天气原因造成停工时工期顺延。乙方保证有充足的资金和实力完成该合作项目的开发。
4.4 乙方保证按甲、乙双方认定的设计平面图纸要求完成施工并达到合格质量;第一层整体架空分两套高度包板4.5米高,甲方分得的楼房按 套 房 厅设计施工,电梯一部(800公斤国产品牌如佳登曼、富士通等)。装修标淮,外墙贴纸皮方块砖(同乙方外墙一致),每套房内贴(50cm×50cm)耐磨地板砖,厨房及卫生间贴(20cm×33cm)瓷片到顶,厨房卫生间及阳台地板贴(30cm×30cm)防滑砖,房间及厅贴15公分地脚线,墙批白色乳胶漆,每套房厨房内装水泥板煤气灶台一个不锈钢洗手盆一个,卫生间装铝合金门,入户房门装防火门,房间用木板套门,水电主线为6mm2洗手间、厨房和空调为4mm2其他为1.5mm2安装好,每套需配备对讲机门铃、网络线路和电视线路。
(4.5)甲方应在20XX年 月份前清理好现有住户搬迁工作,同时交付给乙方进场开工。
4.6 乙方负责本项目的策划、设计、建设、办证等管理工作;乙方保证按甲、乙双方认定的设计图纸要求进行施工,并按照国家相关质量标准达到合格质量。土建工程保修期为1年,自然灾害除外。
五、保证金
乙方在要开始拆除旧楼时付100万元人民币给甲方作为合作建房保证金,甲方开具收据。该保证金当乙方完成房屋主体第四层时退还清给乙方。
六、违约责任
6.1 本协议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发布全面履行协议约定,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变更(不可抗力除外)。
6.2 如一方违反合同规定,则承担评估房产造成的10%的违约金支付给守约方,并赔偿守约方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七、物业管理
房屋交付使用后公共设备保养费(包括电梯保养费、水箱水泵保养费等)及公共场所保养费,由甲、乙双方按物业比例分摊支付。各自分得的物业房屋维修保养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
八、争议解决 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交房产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九、本协议书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及见证律师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经律师见证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身份证号码:
日期: 20XX年月 日
乙方(签章):
身份证号码:
日期:20XX年 日 月
4、合作建房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诚信、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双方的权责义务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特签本协议条款如下:
一、甲方提供位于南宁市西乡塘区北湖村九冬坡四队3号何癸庆以何国庆兄弟祖屋宅基原地(详看附图),占地面积约400多平方米以乙方共同合作建房,乙方提供建房资金,于20XX年5月30日开工至20XX年8月8日已完工,现双方经平等协商,就建成的新房屋分配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守。
二、新建成的房屋座落在南宁市西乡塘区北湖村九冬坡四队3号,该房屋坐向为:坐东北向西南(详看附图),第一层是框架结构,二层以上为砖混结构,楼高九层住宅楼,第一层为车库及通道,第二层以上为每层三房一厅一套、三房二厅二套、四房二厅一套住宅房。
三、经双方协商确定,已建成的楼房进行分配如下:
1、本楼层,房号为平方米(详看附图),归乙方所有。
2、本楼面积 平方米(详看附图),归乙方所有。
3、本楼一楼车库号为建筑面积及通道公摊面积为 平方米(详看附图),归乙方所有。
4、乙方所分配所得的楼房建筑面积共计为平方米,归乙方所得产权使用期限为七十年(70年),即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5、整栋楼楼梯、电梯及一楼通道,整栋楼投资户共用,只能通行,不能堆放东西及停放车辆。
四、归属乙方的房屋使用权期限为七十年(70年),期限内乙方合法使用,甲方无权干涉,在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政策条件许可的情况下,甲方应无条件配合乙方每个投资者办理个人房产证,办理证件手续所须要的费用均由乙方投资者负责,属于甲方房屋办证所需费用由甲方负责。
五、归属乙方的房屋期间,甲方不得将该宗土地及乙方楼房屋用于抵押给他们人或贷款、或改为他用。属于乙方使用权的房屋,乙方有权转让、出租、转租给第三方的权力。
六、甲方必须保证报装三相高压电及民用用电及照明用电及自来水、排污管口,等申报其它通讯网络接口,以原有道路,给乙方使用,所有安装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收取每种费用价格要以村民平等。
七、使用期间因甲方土地有其它纠纷村民阻挠闹事,乙方无法正常使用该房屋时,甲方要及时处理,化解纠纷,处理过程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后果由甲方负责。
八、该房屋乙方在使用期内如政府及开发商征用或其它改造需要拆迁时所补偿或赔偿的拆迁费除土地费外,地面上所有建筑物赔偿款或补偿款的70%按整栋楼每人拥有的建筑面积平均分配,其中30%赔偿补偿款属于甲方所得。甲方在统一领取赔偿金后5天内把属于乙方的份额支付给乙方,否则乙方有权不退出该房屋。
九、乙方在使用期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借口终止该协议书和收回房屋。
十、乙方如在其房屋内做违法的事,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乙方在转让、出租房屋过程中发生的债权纠纷与甲方无关,如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当事人要赔偿给甲方。
十一、任何一方对于因发生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造成延误或不能履行协议义务的不负任何责任。
十二、如因乙方个人原因,中途退出或使用期满后,乙方所有房屋包括室内所有装修设施全部归还甲方所有。甲方对乙方无任何赔偿。
十三、以上协议书条款双方自愿同意,甲方及其后代子孙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违约,否则甲方要按乙方找的评估部门来评估乙方所投资的建筑物评估价的五倍赔偿给乙方的损失。
十四、本协议一式贰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不随签字人变更而改变。
十五、本协议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地址: 乙方地址:
签名: 签名: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日期: 日期:
5、合作建房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丙方:
丁方:
戊方:
甲、乙、丙、丁、戊五方系亲兄弟姐妹,本着公平合理、自愿互利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就合作建房有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制定如下协议:
一、甲方负责提供建房所需用地。地址: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北门里234号,土地使用证地号:xxx,建基面积平方米。甲方保证该土地是合法拥有,无抵押及任何债权债务纠纷,并保证其配偶和子女等全部继承人和权利人知悉并同意本协议。
二、乙、丙、丁三方负责提供建房所需的全部资金。
三、所建房子为甲、乙、丙、丁四方共同拥有,戊方自愿放弃房屋的拥有处理权,不用参与出资;甲、乙、丙、丁四方共同享有房屋永久的拥有处理权,如继承转让、赠送、出租等,所得收益平均分配。甲方保证乙、丙、丁三方对房屋的上述权益,如因甲方的原因致该房被查封、拍卖等影响乙、丙、丁三方权益的,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四、该土地使用权证归甲方所有,甲方不得将该土地的使用权证和使用权以任何形式转让给除乙、丙、丁三方以外的第三方,转让需经乙、丙、丁三方同意;甲方不得以所建房屋对外抵押借款或作任何债务担保,且在该土地使用证上的房屋建筑物以后无论以任何形式的拆建或改造,也需乙、丙、丁三方同意,且重新建造的房屋由甲、乙、丙、丁四方共同拥有;甲、乙、丙、丁四方包括其配偶、子女、子孙后代及家属应维护本合同条款,且保证该条款不受其他人干涉。
五、如遇政府征收改造或其他原因拆迁,有政策性补偿的,甲、乙、丙、丁四方均无偿享有赔偿金的平均分配权。
六、甲、乙、丙、丁四方要诚实守信,遵守协议,任何一方违约,要承担如下违约责任:
l.甲方违约:甲方违反本协议任何条款均视为甲方违约,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2.乙、丙、丁三方违约,所投入的一切资金不得收回。
七、本宗地甲方相关权证资料、房产证、宗地图、甲方报建资料手续等是本协议的有效附件,所有上述资料的原件,甲方必须提供给保存,不得私自借出。
八、本合同一式十二份,甲、乙、丙、丁、戊方四方各执二份,见证人执二份。自五方签名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可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同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丙方:
丁方:
戊方:
见证人:
二〇一二年x月x日
合作建房协议书
甲方:西昌市西郊乡长字村四组(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公平合理及互利互惠的原则就乙方投资与甲方合作建设长安村四组酒店式公寓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共识,协议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西郊乡长安村四组酒店式公寓项目
2、地址:西昌市长安路南段西郊乡长安村四组的自有土地位置。
3、项目备案号:川投资备[51340114062401]0033号。
4、建设内容:框架结构,总建筑面积27273平方米,其中地下停车场3924.54平方米,主楼23348.46平方。
5、项目用地:11.002亩,土地使用证号为:西市国用(02)字
1、甲方提供项目建设用地11亩,甲方应保证该土地不在存任何形式的担保以及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查封、扣押和冻结。
2、对项目进展情况有知情权。
3、配合乙方办理建设所需的相关手续。
4、配合乙方办理物业(乙方应分得的物业部份)销售手续和过户手续(办理过户在乙方或者乙方的指定
甲方分得物业的具体位置(地下室除外):主楼北边(靠西昌市公安局大楼)长约16.5米(从1号柱至3号柱),宽约30.8米,从底楼到顶楼,面积为约7623平方米,加地下室面积1439.12平方米,共计约9062.12;剩余面积约937.88平方米,甲方在5-9楼任选一层(以上数据最终以测绘单位测量的数据为准)。如果甲方放弃剩余面积约937.88平方米,乙方按照每平方米3315元给甲方清算。
七、房产证土地证办理。关于办理房屋产权大证及土地使用证事宜,由乙方按办理产权证规定整理好所有资料,以甲方名义分别在房管部门及国土局办理,甲方分得的房屋办一个大证(房产证及土地使用证),乙方分得的办一个大证(房产证及土地使用证)。如果房产证土地证只能办在甲方名下,甲方需配合乙方将属于乙方的房产证、土地使用证办理在乙方或其他指定
九、争议解决办法。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处理。
十、违约责任。该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应按照合同约定,任何一方不得违约,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须支付守约方100万元(大写:壹佰万元整)违约金,并承担守约方全部损失,如乙方违约,甲方有权以乙方已完工程量作为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及赔偿损失的保证。
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三个月内必须动工,如三个月内不能动工视为违约,乙方必须将土地恢复原貌,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
十一、本协议未尽事宜,按照公平公正原则和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十二、合同生效。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负责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见证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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