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建协议书

2020-04-30 来源:协议书收藏下载本文

推荐第1篇:代建合同补充协议书

工程代建补充协议书

甲方(建设单位):

乙方(代建单位):

项目名称:

根据项目工程建设需要,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由乙方代建的同新北路二期道路工程项目,工程项目代建范围补充如下条款:

1、乙方需负责本工程项目用地征收补偿的组织、协调、

控制和管理工作。

2、本工程项目的征收补偿款由乙方按需申请和拨付。本补充协议书一式六份,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建设单位(公章)代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

年月日

推荐第2篇:房屋代建安置协议书

房屋代建安置协议书

甲方:梅桥乡梅桥村委会

乙方:(安置户)

丙方:梅桥商贸城工程建设项目部

根据梅桥村关于陈、吴台土地置换项目实施精神,经三方协商一致,就乙方安置代建相关事宜签订本合同,并严格履行。

一、工程概况:甲方全权委托丙方为乙方代建安置住宅房。工程位置在梅桥商贸

城1#住宅楼区()。

二、代建房型价格:为了配合政府安置工作、给予农户最大优惠,给予集体安置

价,仅限2012年5月14日首批报名安置户,集体安置价:1050元/平方米。建筑面积:134.4平方米,房屋总价:元。院子7×8米,门前道路5米(其中硬化路面3米)陈台、吴台村民后期安置房根据综合建造成本价格另行确定。

三、代建方式:

1.乙方同意依据政府关于拆迁安置文件签订拆迁合同,并积极协助拆迁。

2.乙方在报名时,每套预交人民币:元代建款,待建户的拆迁款与村委会结算后,由乡政府直接代转给丙方,不足部分的代建款由乙方补交。房屋竣工交房之前七天付清全部代建款,每户优惠:元,在此期间未交齐全款的,不予优惠。

3.乙方定金在项目开工前,经村民代表和村委会签字同意后可无息退款。丙方代建开工后不再退还定金。

四、本工程地面附属物清理完毕后的一周内开工,春节前主体完工,2012-5-14

竣工。基础配套30天完工。阴雨天除外。

如遇下列情况,可顺延工期。

1.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被迫停工者。

2.项目手续问题的原因。

五、工程质量

1.本工程总体质量要求达到陈吴台图纸设计和变更说明要求,验收合格。

2.丙方同意委托乡村房屋建设监督小组对本工程进行质量监督和验收,小组成员名单见附页。

六、变更设计、交房。

1.按甲方、丙方及乙方代表三方同意的设计图纸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设计。

2本工程在验收合格七日内,所有安置户交情代建款后,由乡村领导主持安排甲乙丙三方代表参与抽号交房,安置户根据抽签获得房号,任何人不得有异议。

3房卡由村委会协助办理,相关费用有住户自理。

七、违约责任

1.乙方不得借故拖欠应付款项,如预期不付,应向丙方赔付违约金,每延误一天,违约金为100元。超过30天内丙方有权将房屋安置给他人,甲乙双方不得有异议。

2.因丙方责任导致本工程不能按本合同的日期竣工,向乙方赔付违约金,每延误一天,违约金为100元。

3.在执行本合同时发生纠纷,三方协商解决,解决不了的,由梅桥乡法律服务所主持调解,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八、未经事宜,可签订补充协议。

九、本合同签字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丙方各执一份,梅桥乡政府备案一份。

甲方:梅桥乡梅桥村委会代表签字:

乙方:

丙方:梅桥商贸城工程建设办公室代表签字:

日期:

推荐第3篇:房屋代建安置协议书

房 屋 代 建 协 议 书

甲方(委托方):

(身份证号码:

) 乙方(代建方):

(身份证号码:

) 丙方:

村委会

为积极响应政府关于改善农村D级危房居住条件的有关政策,确保房屋住用安全,经双方充分协商,就代建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条款:

一、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农村D级危房改造。

(二)工程地址:

(三)改建方式:

(四)用途:住房。

(五)结构:

层数:

建筑面积:

㎡。

二、工程期限

改造工程总工期

天。从

日 到

日。

三、工程质量

本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建筑质量要求,并确保验收合格。

四、双方权利与义务

(一)工程完工后,乙方负责完善配套设施,确保甲方能正常居住和生活。

(二)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完善相关的D级危房改造验收资料。

(三)因施工安全由乙方负责,经双方协商,施工安全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第 1 页

(四)施工完成后,甲方入住改造后的房屋,不得再住原D危房,并自愿拆除原D级危房。

五、资金支付

根据双方协商,甲方委托乙方代建农村D级危房,乙方向甲方交付房屋使用,并达到以上约定内容,因工程成本,双方约定,甲方需要向乙方支付自筹部分的费用外,甲方同意将上级补助资金直接拨付到乙方。

六、其他约定

(一)未尽事宜,可签订补充协议。

(二)在执行本合同时发生纠纷,三方协商解决,解决不了的,由镇法律服务所主持调解,也可通过司法程序处理。

(三)本合同签字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丙方各执一份,镇政府备案一份。

甲方(签章):

(身份证号码:

乙方(签章):

(身份证号码:

) 乙方开户银行:

乙方开户帐号:

丙方:

村委会(公章)

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第 2 页

推荐第4篇:投资建设项目委托代建协议书

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委托代建协议书

项目名称:

甲方(项目委托人): 乙方(项目代建人):

XX工程,包括XXXX项目,是县政府投资建设的公益性项目,经县政府批准同意,项目建设实行代建制,由XXXXXX单位承担本工程代建服务,并按有关法规承担责任和义务,在项目代建期限内代表甲方在本协议书约定的权力义务范围内行使项目管理权,确保本协议书约定的各项管理目标的顺利实现。为明确双方的权力和义务,保证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顺利实施,充分发挥政府投资效益,严格控制投资概算,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经甲方、乙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协议书。

一、代建内容、范围和期限

甲方负责完成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后所有手续由甲方负责,乙方协助办理;建设管理由乙方负责,甲方配合。乙方要确保项目各项技术指标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甲方使用要求。代建期限从代建协议书签订之日起,至项目通过工程综合竣工验收合格且保修期满之日止。

二、工程进度管理

1.按照投标文件的工期执行。

2.严格按照批准的计划进度管理,一旦达不到计划进度要求和发生进度延期倾向,应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补救,确保总工期不变和项目的如期完工。

三、工程质量管理

1.乙方负责对工程进行全程检查和监督,确保工程质量。

- 1

的手续。

(5)甲方应当对工程初步设计方案和概算,进行审核。 (6)甲方应当对工程施工图设计方案和预算,进行确认。 (7)甲方应当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监督和确认资金的支付。 (8)甲方对于乙方在代建期间提出的书面意见,在收到书面意见后的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9)甲方提出的变更,应当提前7日书面通知乙方,变更文件应清楚列明变更的项目、部位、材料、设备等内容,经各参建单位同意后实施。

2.乙方义务

(1)乙方在甲方委托的工作范围内,根据甲方授权,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建设期项目业主的义务。

(2)乙方在签订代建协议书后15天内,按协议书约定组建项目代建工作的项目经理部及人员,向甲方报送项目经理及其项目经理部主要人员名单、项目代建方案,同时确保在履行协议书义务期间,项目部人员的稳定。

(3)按照审定的工程建设概算费用,按工程建设进度编制资金使用进度等各项计划。

(4)乙方必须按照政府批准的建设方案、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建设标准、建设工期和项目总投资等,进行建设组织管理,严格按照国家建设程序进行项目的代建,严格控制项目概算和预算,确保工程质量,按时交付使用。

(5)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濮阳市的建设单位财务会计制度,专款专用,严格资金管理。

(6)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政府批准的招标方式组织招标。乙方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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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甲方应当具有参与各项技术、设计和建设方案的审核的权利。

(3)当甲方发现乙方人员与承包人串通给甲方或工程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乙方人员,直到终止协议。

(4)甲方有权利对工程建设管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向乙方提出意见和建议。

(5)审核主要设备和材料的选型。 2.乙方权利

(1)乙方在甲方委托的工程范围内,根据甲方授权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行使建设期项目业主的权利。

(2)作为招标人负责组织监理、施工、采购及其他服务的招投标工作,并作为合同的甲方直接与选定的中标人签订合同和进行合同管理。

(3)对项目的进度、质量和资金使用进行管理。 (4)按规定及合同向中标人支付工程(承包)费。 (5)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九、责任约定

乙方对本工程质量、工程进度、施工安全、资金使用等负全部责任。

十、项目资金的拨付与使用

1.在资金到位的情况下按进度拨付。

2.在资金不到位的情况下,协助甲方想办法共度难关。本协议书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三份。本协议书经各方授权(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 5

(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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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代建补充协议书

甲方(建设单位):

乙方(代建单位)

项目名称:

根据项目工程建设需要,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由乙方代建的711所工程改建项目,工程项目代建范围补充如下条款:

1、乙方根据长发改投【2013】111号文增加工程项目进行组织、协调、控制和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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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 托 书

委托方:龙泉市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受托方:龙泉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见证方:龙泉市财政局

龙泉市披云山景区(一期)项目—该景区项目位于浙闽交界的龙泉市宝溪乡境内,与住龙镇、竹垟乡接壤,区域位置独特,是龙泉西部旅游的核心景区,也是龙泉市五大旅游资源富集区之一。它是瓯江、闽江、钱塘江三江的发源地,有着十分丰富的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该项目总用地面积101.24亩,总建筑面积3924.17m²,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核心景区区块、青井村及景区主入口区块的主要景点及配套基础设施,并建设大垟坪至披云养生基地简易便道等。项目概算总投资为9132.45万元。现经市政府批准,同意将披云山景区(一期)项目委托龙泉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负责组织实施。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如下协议:

一、项目名称:龙泉市披云山景区(一期)项目。

二、委托内容:可研编制、初步设计编制、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工程招标、工程管理、竣工验收、工程结算。

三、项目造价:项目总造价控制在9132.45万元人民币以内。

四、资金和资产管理:资金由委托方龙泉市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根据项目建设程度,分别从华夏银行的账户划转到受托方公司市会计委派管理中心华夏银行账户,由市会计委派管理中心

根据项目施工合同和建设程度负责监管支付。项目建成后,双方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办理竣工财务决算,报市财政局批复后,办理资产交接。

五、本协议一式四份,委托方、受托方、见证方、各执一份。

六、签订时间:二〇一四年九月十七日

委托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受托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见证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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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政府投资水利建设工程代建协议书

工程名称: 使用单位:

代建单位:巴楚县项目代建中心 签订日期:

0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巴楚县项目代建中心(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巴楚县政府投资和公益性建设项目代建管理办法》,为加强政府投资房建及公益类项目的管理,强化项目“质量、进度、投资、安全”管理,甲乙双方协商,现就 工程的建设代建达成以下协议:

一、建设内容

二、资金筹措和管理

1、工程资金筹措:甲方负责项目前期勘测设计审批及工程资金的筹措,并将工程资金一次性拨入乙方指定账户,确保建设资金及时到位。

2、竣工结算应由甲乙双方与监理审核完后,再由乙方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造价咨询单位审核,并执行县政府关于工程预决算的管理办法。

3、甲方配合乙方接受审计部门依法对本项目预决算执行情况进行的审计。

三、甲、乙双方工作内容及职责

(一)项目前期阶段(立项、可研、初设)

甲方职责:负责办理项目的规划、立项各类手续,委托勘测设计单位按水利工程相关规定编制各阶段的设计文件,并负责组织上报、审批。

1 乙方职责:配合甲方办理相关前期手续。

(二)项目招投标阶段 甲方职责:

1、负责完成开标前招标方案的报批。

2、负责优选招标代理、造价咨询单位并签订相关合同,组织标前答疑。

3、负责招标文件的编制及报审工作。

4、组织项目实施阶段的施工监理、施工及设备、材料采购招标,并将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相应水行政主管部门和使用单位。

乙方职责:

1、接收所有相关批复、年度建设计划等工程前期文件,接收施工图。

2、参与招标前答疑及开标、评标工作。

(三)项目施工阶段 甲方职责:

1、按照批复的初步设计或实施方案的建设规模、内容、标准组织工程建设,对项目建设的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和生产安全负责;

2、办理开工审批、质量监督申报等工程建设手续。

3、负责协调参建各方之间的关系。

4、负责组织勘察设计单位进行施工图技术交底及答疑,现场设计服务。

5、全面负责工程的质量、进度、负责文明施工、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工作。

6、负责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组织编制竣工结算和财务决算报告并送有关部门审核、审计。

7、严格按水利工程基本建设程序和质量标准进行项目管理,按期完成工程建设任务,发挥工程效益。

2 乙方职责

1、由甲乙双方共同与工程施工及监理单位中标人签订相关合同并将签订的合同报相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和使用单位备案,负责所签合同履行的管理

2、按《巴楚县项目代建资金管理办法》及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工程款项及监理费用,做好资金管理及投资控制工作;

3、全程监督检查甲方、监理行为及施工单位质量、安全等事项;

(四)竣工验收移交阶段

甲方职责:

1、依据《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负责组织工程各级验收工作。

2、负责项目建设所有资料的收集整理,并按《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定》要求,收集、整理完整的该项目档案资料,经档案验收合格后,到档案主管部门履行工程竣工档案备案手续。

3、审计局对项目审查时,配合审计局的审查工作并提供有关建设资料。

乙方职责:

1、监督工程各级验收工作。

(五)保修阶段

甲方职责:负责组织工程保修期内的项目维修、管护,工程保修期结束后,移交运管单位进行运行管理工作

乙方职责:无。

四、设计变更

1、本项目须严格按照批准的设计施工图进行施工。

2、对使用功能造成实际影响确须变更时,须征得甲方或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照项目审批程序报批。如变更后增加投资或工程量超过发改委的批复,由乙方负责变更的报审工作及变更的资金筹措工作。未 3 获审批前,不得执行相关变更内容。

五、本协议签字盖章后有效,按协议规定结清所有费用后失效。

六、其它未经事宜,由双方协商另行补充。

七、本协议须在工程项目前期前完成签署,以免影响工程后续工作。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单位住址:

联系电话:

传 真: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单位住址:巴楚县教育大道西侧 联系电话:6223018

传 真:6223016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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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江县教育系统公租房项目工程甲方:平江县住房保障办公室

乙方:平江县教育建设投资资产管理中心委托代建协议书

年月日

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工程委托代建协议

委托方:平江县住房保障办公室(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平江县教育建设投资资产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我县2011年度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计划安排,甲方确定在平江县建制镇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新建一批公共租赁住房(命名为“平江县教育系统公租房”)。公共租赁住房配租对象为乙方学校内从业且在当地无房的人员。为使项目建设工作顺利进展,甲、乙双方经研究商定,该项目由甲方委托乙方代建,相关委托代建事宜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具体模式

工程项目的立项报建、征收补偿、土地平整、地质勘察、规划设计、工程招投标、工程监理、基础设施配套以及施工安全(事故处理)管理等所有涉及项目建设过程的事项,概由乙方负责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甲方对项目建设全程参与监管,可派专人协同办理相关手续,有权对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标准的行为行使监督权。

二、项目工程规模

1.根据全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安排情况,该项目共450套。

2.该项目内单套公共租赁住房(含公摊面积在内)建筑面积为3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15750平方米。

三、项目用地及选址

该项目选址由乙方负责,要求相对集中建设,尽可能安排在交通便利、公共设施较为齐全的区域,并同步做好公共租赁住房

小区内外市政配套设施建设,所需用地由乙方提供并保证为建制镇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且排除一切土地使用权纠纷障碍。

四、项目投资

甲方以中央及省、市对该项目450套公共租赁住房的实际投资对此工程项目进行投资,整个工程项目总投资不足部分由乙方负责资金配套到位。

五、产权明确

1、该项目竣工验收后,按照甲、乙双方投资的比例(其中甲方投资为:对该项目工程的资金投入和该项目享受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服务性收费、税收的优惠金额之总和;乙方投资为:土地投入和对该项目工程的资金补充投入之总和),由乙方负责承办拥有相应产权份额的甲、乙双方共有产权《房屋所有权证》。

2、依照国家公共租赁住房现行政策,任何一方不得将其抵押。未经双方同意,不得转让。

六、工程质量

该项目工程按照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标准(以集体宿舍形式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应按宿舍建筑设计规范实施)要求设计,其工程质量、户型结构、屋面构造、外墙材料、室内装修和入户水、电配套设备设施以及项目工程公开招投标及建设过程质量监督活动等,须严格按照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标准进行(具体建设标准严格按图纸施工)。

七、工程日期

本项目工程要求乙方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的个月内全面竣工(即: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并经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八、工程资金支付

为确保项目工程建设进度顺利,甲方委托代建投资(按上级对该项目工程的实际拨款)分三期向乙方拨付,第一期在协议签订后拨付30%作为启动资金;第二期在该项目工程开标后拨付60%;第三期在该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拨付10%。

九、工程建设要求

1、施工设计图纸必须经甲方审核后,方可进行下一步程序。

2、本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所有工程技术资料(包括地下隐蔽工程及管线预埋等),由乙方负责收集整理,并按《档案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归档要求,作为永久性历史资料在验收合格后由乙方完整移交甲方存档。

3、甲方在工程施工和竣工验收时发现与工程设计图纸不符的质量问题,概由乙方负责整改到位。

十、其他事项

1、为确保该项目资金依规使用,乙方承诺该项目资金由乙方采用专项资金封闭式运行管理,乙方设专人专帐、专款专用;甲方只对乙方进行项目资金按时足额拨付,凡违规使用该项目资金,甲方有权请求纪律监察部门查处。

2、工程项目竣工后,由县财政局、县国资局、县房地产管理局以及甲、乙双方负责人按工程设计图纸共同实施综合验收。验收合格投入使用后,由乙方与符合条件的承租人签订《公共租赁住房出租合同》,并按《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6号)规定办理租赁备案手续。

3、公共租赁住房只能用于出租,不得出售。承租人只能自住,不得出借、转租或闲置,也不得从事其他经营活动。

4、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按年度实行动态管理,一年调整,由甲方会同物价管理部门确定并公布。

5、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收益,按相关政策文件以及本县实施细则办理。

6、违约责任:① 甲方未按时支付资金的,其违约责任为每延期壹天罚款伍百元,最高限额不超过拾万元整(¥100000元);② 乙方未能在本协议约定如期竣工的,其违约责任为每延期壹天罚款伍百元,最高限额不超过拾万元整(¥100000元);

7、本协议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同具法律效力。

8、本协议书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到场鉴证机关执一份,存档一份。

委托方:(签字盖章)受托方:(签字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法人代表(签字)

到场鉴证机关:(签字盖章)

签约时间: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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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城区殷陈小学代建协议书

甲方:济南市历城区教育局

乙方:济南市历城区鲍山街道办事处 丙方:济南市历城区鲍山街道殷陈居委会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三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殷陈小学无偿代建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教育设施的位置、占地及规模

新规划的殷陈小学规模30班,位于

,占地面积

公顷。建设内容包括:教学综合楼、体育活动室、传达室、室外厕所、车棚等建(构)筑物; 300米环形跑道的标准塑胶运动场、5处塑胶篮排球场地及其他室外体育设施;校园绿化、道路硬化、围墙、地下管网等。

二、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同意将殷陈小学交由丙方无偿代建,丙方不收取任何费用;由丙方承担该学校的立项、规划、设计、招标、施工、验收等各项工作(以甲方名义);学校建设资金包括但不限于: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其它建设费用,以及办理各项手续、证件所需的费用和需要缴纳的配套费、税费等,费用全部由丙方承担;丙方在学校竣工验收合格后,无偿移交甲方。

2、丙方以甲方的名义,代为办理发改、规划、土地、建设、环保、消防等相关行政许可手续与建设手续,以及水、电、暖、燃气等公用

1

事业服务开通申请手续,土地、房产初始登记直接办理到甲方名下,相关费用由丙方承担。甲、乙方予以配合。

3、丙方代建的学校必须达到国家相关建设规范和《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的要求。丙方应当按照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有关规定进行建设,达到综合验收合格,承担质量维修、保修责任,对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学校的规划方案、设计图纸、绿化方案等报甲、乙方审核同意后,方可报相关部门审批、实施。

4、三方约定:学校应于

日前竣工,并通过质量验收。

5、学校竣工验收时,水、电、暖、燃气、综合布线等应竣工达到使用条件。甲、乙方应参与工程的初验,甲、乙方同意后方可报综合验收。综合验收合格10日内,丙方将学校无偿移交给甲方。同时,丙方负责建立完善的项目建设档案,在项目完成后将工程档案等相关资料向甲方和有关部门移交。

6、甲协助丙方履行职责,不干预丙方日常管理,并通过检查施工现场和工程文件、列席管理会议等方式开展监督工作,保证工程顺利推进。

7、乙方负责督促丙方按照协议内容落实各项工作,并做好相关协调工作。

三、建设标准

1、采用铁艺围墙,不低于2米。校门正门采用电动伸缩门。

2、校园主要道路采用沥青路面,其它地面采用水泥路面或花砖。

3、学校校舍外墙采用面砖(二层以下)和真石漆。内墙采用瓷砖墙裙,教室、功能室不低于1.5米。卫生间内墙全部采用瓷砖。

2

4、楼内长廊、楼梯地面采用大理石;室内体育馆地面采用体育专用木地板。教学楼室内地面采用全瓷抛光防滑地砖,颜色由甲方决定。室外厕所地面采用花岗石。室外台阶采用花岗岩条石。

5、单面教学楼二楼以上走廊、办公楼与教学楼走廊、连廊采用封闭形式。

6、教室门采用钢木复合门,门套采用实木材质。窗采用铝合金材质。教室照明采用三基色日光灯;黑板照明符合规范,并采用可调角度灯罩。

7、学校具备独立变压器,且教室和功能室均通有220V和380V电源。食堂有独立线路,保证足够的供电负荷。水、电、暖器件采用国标元器件。

8、运动场为塑胶材质,中心为人造草皮.

四、其它

1、未尽事宜由三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一式四份,三方各执壹份,济南市国土资源局备案壹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丙方(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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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代建项目合作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为了加快广元市城市新区开发建设步伐,适应经济快速发 展的需要,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广元市081产业新城安舲房工程融资建设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原则协议:

一、合作模式及规模

1、合作模式:采用融资建设合作模式。即乙方融入部分资金与甲方共同建设拆迁安舲房,建设完工后甲方分期支付乙方融入全部资金并支付资金占用费。

2、建设规模:广元市081

建设期为 20**年至20**年,人民币。

3、广元市081产业新城拆迁安舲房工程建设项目须由乙方 在甲方组织的融资建设人公开招标中依法取得融资建设合作伙伴资格和施工总承包资格。

二、合作方式

1、甲方负责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及审批、勘察设计等前期工作,并依法确定工程监理单位,对项目实施质量监督。

2、甲方确定的建设项目具备开工条件,在乙方依法取得项目融资建设人资格和施工总承包资格后,甲乙双方在不违背本协议条款前提下签定具体项目施工合同。

3、合作建设出资比例为:拆迁安舲房建设项目总投资中甲方出资35%,中标项目总投资65%由乙方融资解决,乙方实际融入资金甲方分段支付资金占用费。乙方具体出资比例以融资建设人公开招标中投标文件为准。

4、为确保工程项目按期交付使用,乙方依法取得融资建设人中标(中选)资格后,甲、乙双方签订具体项目施工总承包合同前,乙方必须向甲方指定账户打入3000万-5000万的首期建设资金,待施工总承包合同正式签订后转入双方共管账户专项用于中标项目建设。同时,乙方必须保证双方共管账户余额不低于500万的保证金。如乙方后续建设资金不足导致工程停工,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乙方无条件先行退场再进行清算。

5、项目开工后,双方同意按以下工程完成节点退付乙方向共管账户缴纳资金用于工程建设。基础土方完成退付500万元,基础底板完成退付1000万元,地下室主体完成退付1000万元,地上二层完成退付1000万元,主体结构完成退付500万元。

6、乙方融资甲方不提供任何抵押或担保。

三、工程价格计算

1、工程施工前,施工图预算编制完成后甲方所在地财评中心审核,审核依据按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及各专业配套计量规范、20**《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及相关配套文件的套用相应定额后不下浮确定该项目综合单价;其中材料价格按广元市造价部门发布的同期工程材料市场信息价格执行,没有发布的材料价格由双方另行签定协议确定。并经甲乙双方共同确认,作为工程价款依据。

2、项目施工中因图纸会审、设计变更、技术核定、现场签证等图纸的变更导致工程量增减或项目综合单价调整的,由甲方会同设计、监理、乙方共同签证认可,进入工程结算。调整原则为已有适用财评文件中此工程项目的综合单价按已有执行;没有适用财评文件中此工程项目的综合单价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及各专业配套计量规范、20**《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及相关配套文件的相关规定套用相应定额后不下浮确定该项目综合单价;其中材料价格按广元市造价部门发布的同期工程材料市场信息价格执行,没有发布的材料价格由双方另行签定协议确定。

3、甲、乙双方同意本协议内各项目工程验收后,由乙方编制工程结算书,决算编制执行现行的相关定额、取费标准。材料价格按广元市造价部门发布的同期工程材料市场信息价格执行,没有发布的材料价格由双方另行签定协议确定。

4、工程交工后,由乙方编制工程结算报甲方,甲方委托具有法定审核资质并经审计部门认可的审计机构进行工程造价结算审计,审计结论作为工程款的结算依据。

四、工程价款的支付

乙方每月25日将当月完成的工程量上报甲方计量,甲方在次月5日前按核定计量的35%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五、建设项目交工后的回购

1、工程计量剩余65% 由乙方垫资的工程款项,从项目交工之日起,由甲方分 36个月回购;回购款支付的时间和比例如下:

2、如甲方建设资金到位,可进行提前回购,资金占用费计算的止点时间为:乙方的垫资款项(含资金占用费)结清之日。

六、工程建设管理

1、乙方负责总承包的项目,不得分包。如需分包,需经甲方同意。

2、甲方负责工程的征地、拆迁、杆线迁移、土源、临时用地等工作,临时用电、用水接驳点提供至用地红线内。甲方协助乙方办理其在当地施工所需要的手续,在工程施工前提供施工设计图纸及有关设计文件。上述工作中产生的除施工产生的水、电费用以及进入预算内的费用由乙方支付外,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3、甲方在工程开工前选择符合资质条件的监理单位进驻施工现场,监理费用由甲方承担。

4、甲方负责协调解决项目施工中的各有关地方矛盾。同时为保障工程的顺利进行,甲方应在工程开工前为乙方准备好施工所需的各种相关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

5、乙方应按照巳审批的施工图纸进行施工,并严格按相关施工规范施工,自觉接受甲方和监理单位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工程质量达到设计标准并符合施工规范。

6、乙方施工期间要抓好现场文明施工和安全生产工作,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7、在每个项目工程完成施工合同约定内容的十五日内,甲方组织参建各方进行工程验收。在工程交工后保质期内,如存在施工质量问题,乙方负责无条件修复或返工,并承担由此造成的费用。

8、乙方在施工期间如发现需变更设计,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驻地监理工程师,经监理和业主确认后,甲方在七天内组织有关部门做出书面答复,如因答复不及时影响乙方施工,乙方工期顺延,并由甲方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七、安全生产与质量保证

1、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概由乙方承担。

2、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合格质量等级标准。

八、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约定严格执行协议各项条款,并在本框架协议内签订单项施工合同。

2、若乙方非因不可抗力原因拖延工期,乙方同意按双方约定的合同工期,每拖延一天向甲方支付单项工程总价款的千分之一的违约赔偿金。

3、若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延误工期,甲方同意按双方约定的合同工期,每拖延一天向乙方支付单项工程总价款的千分之一的违约赔偿金。

4、甲方未按时向乙方支付工程款、保证金、回购款和资金占用费,甲方每拖延一天按应付款项的千分之一向乙方支付违约赔偿金。

九、争议解决

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若发生纠纷,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 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订立补充协议。

十一、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具体执行在不违背本协议主要原则下以单项工程项目协议为准。

甲方:广元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

第11篇:代建协议

房屋代建协议

甲方:

乙方:

1.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后,乙方愿意让甲方代建主体,建筑面积为6.8X13米 ,建筑每平方为570元。

2.乙方付款方式

开始挖地基预付款3万元,每一层起墙都预付款3万元。

3.粉刷付款方式

每开始粉刷一层预付款6000元,余款完工后全部付清。

4.主体建筑不包括门窗在内

5.如果建房部门干扰不让建,退还预交款。

6.在双方共同努力下乙方应帮助甲方协调接通水电。

7.乙方须经常在工地监工。

8.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均应严格履行,如果乙方违约,赔偿甲方5万元。

9.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10.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日期:2013/9/17

第12篇:代建岗位职责

1.组织结构图

工程项目代建工作组织岗位设置及职责:

按照组织机构图,各部门设置及职责如下: 前期管理部 ? 负责前期各项手续的办理,与各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各方面关系; ? 编制项目运行、维护和培训计划及操作规范,制定用人培训计划,并组

织实施。 招标管理部

? 结合项目总进度计划编制招标和采购方案和计划; ? 进行施工招标标段划分; ? 组织招标工作、设备材料采购;进行设备选型和购买国内外设备的技术

把关;

? 审查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报送的有关资格预审文件并提出审

查意见;

? 检查统计每月项目招标、采购工作运行情况,报信息部汇总。 设计管理部: ? 负责设计阶段的管理,优化设计审核图纸,以及实施阶段对设计变更做

技术经济分析;

? 协助前期管理部进行设备选型和购买国内外设备的技术把关.办公室: ? 负责制定项目管理机构的规章制度、人事管理和考勤统计; ? 项目管理内部会议的组织; ? 办理施工图委托送审工作; ? 传达项目经理的指令,协调项目管理机构各职能组的工作; ? 编写项目经理交办的专题报告; ? 项目管理的日常文字处理、行文; ? 与委托人和使用人有关部门的日常协调工作;负责现场的日常接待和后

期保障工作。 工程部: ? 制定工程实施阶段的项目管理文件及项目总进度计划; ? 进行项目建设实施阶段过程的进度、质量控制,进行现场签证工作; ? 对施工承包单位进行管理; ? 进行项目计划管理、风险管理; ? 组织工程项目的设备调试及竣工验收工作; ? 整理工程项目档案资料; ? 检查统计每月项目质量、进度工作运行情况,报信息管理部汇总。 安全部: ? 负责项目全过程的安全环保及文明施工管理。 信息资料部: ? 负责收集、整理项目建设过程的相关资料,并及时向有关部门传递。 预算合约部: ? 进行合同管理,监督施工合同、监理合同和设备材料采购合同的履行情

况;

? 针对各单位的合同争议、索赔、工期延期等问题,向项目经理提出初步

意见;

? 材料、设备采购价格的审核、咨询,工程预算、结算审核; ? 工程变更、现场签证的审核与管理,协助审查设计变更,提出咨询意见; ? 定期核实工程量;

? 对工程概预算和决算进行审核; ? 检查统计每月项目合同、造价执行情况,报信息部汇总。 财务部: ? 负责编制各项财务报表,用款计划,划拨工程款等。

注:代建领导办公室主任由单位法定代表人担任,副主任由北京市“2008”工程建设指挥办公室有关领导担任、主要成员由代建单位单位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总经济师等组成。

岗位责任制 项目经理:

? 全面负责项目管理部的管理工作; ? 组织编制及修订可行性研究报告; ? 组织编制项目前期工作计划、工程项目建设总进度计划、成本规划书、工程项目年度资金使用计划、质量计划、招标和采购工作计划、沟通计划等; ? 组织进行各阶段设计文件报批工作; ? 确定项目的工作分解结构、组织分解结构及编码系统,确定项目管理部 组织机构和组织形式; ? 组织对设计、监理、施工承包商、甲供材料及设备的招标与采购工作; ? 组织制定项目管理部的规章制度;

? 检查监督现场项目管理机构的工作,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进行人员调配,

对不称职的人员进行调换;

? 保持与项目委托人和使用人的密切联系,建立与委托人和使用人的沟通

渠道,并将项目的委托人和使用人的意图及时向项目管理部贯彻; ? 对项目实施中的各个环节进行调查、分析、组织编写专题报告和阶段性

项目管理工作报告。 项目技术负责人: ? 负责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 ? 协助项目经理组织编写、审查项目前期工作计划、工程项目建设总进度

计划、成本规划书、工程项目年度资金使用计划、质量计划、招标和采购工作计划、沟通计划等; ? 组织专家及技术人员对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进行报批前的审查; ? 项目管理部日常工作中遇到的重大技术问题的论证组织; ? 负责设计论证、设计优化、设计可行性等论证; ? 组织项目部审查各标段的施工组织设计和重大施工方案; ? 组织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工作;设计变更的审核; ? 参加质量事故的处理。 项目设计管理师: ? 负责组织审查工程设计必备条件的可靠性和完整性。主要条件为:设计

合同、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基础资料; ? 组织各专业工程师审查工程的设计标准、规范和重大设计原则;编制项

目设计管理记录,并把各项工作落实到各专业工程师; ? 负责组织设计协调会议; ? 组织审查设计方案,并根据项目的委托人和使用人或专家的意见要求设

计单位对设计方案进行补充、修改; ? 会同进度计划工程师,编制设计进度计划; ? 根据费用控制工程师提出的各设计专业、各阶段费用控制指标,对设计

进行限额费用控制。当设计方案需要变动时,应事先通知费用控制工程师,并向项目经理汇报; ? 组织好设计变更的管理工作 ? 组织编制设计工作的计划值,测定、检查设计的实际成本和挣值。 ? 定期召开设计计划执行情况检查会,掌握设计进展进度情况,协调和处

理各专业在进度、质量保证、费用控制等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及时向项目经理报告。 ? 组织审查工程设计文件。

? 工程施工前负责组织对设计复查,组织设计交底工作。 ? 督促设计单位对工程设计阶段的资料和计算书等进行整理、立卷和归档。 ? 编写设计管理总结报告。 项目采购工程师 ? 根据工程进度计划,编制项目采购计划,明确项目采购工作的范围、分

工、采购原则、程序和方法。 ? 组织制定采购工作的计划值、测定、检查采购的实际成本和挣值。 ? 编制有关设计、施工、监理及设备材料采购的招标文件,制定相应的评

标标准。报项目经理和委托人、使用人批准后执行。 ? 负责招标及采购的程序的执行,并按要求到建设管理部门办理各种备案

手续。

? 对于非强制招标的采购,提出设备、材料询价的商务文件。 ? 组织对厂家报价的商务评审和综合评审。 ? 协助预算和约部签订合同。篇2:建设实施代建单位的主要职责

建设实施代建单位的主要职责: (一)组织施工图设计; (二)组织施工、监理和设备材料选购招标活动,并将招标投标书面情况报告和中标合同报市发改委备案; (三)负责办理年度投资计划、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和消防、园林绿化、市政等工程竣工前的有关手续; (四)负责工程合同的洽谈与签订工作,对施工和工程建设实行全过程管理; (五)按项目进度向市发改委提出投资计划申请,向市财政局报送项目进度用款报告,并按月向市发改委、财政局及使用单位报送工程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 (六)组织工程中间验收,会同市发改委、使用单位共同组织竣工验收,对工程质量实行终身负责制; (七)编制工程决算报告,报市发改委、财政局审批,负责将项目竣工及有关技术资料整理汇编移交,并按批准的资产价值向使用单位办理资产交付手续;

××××年工程代建及工程监理工作总结

今年初按照投资中心统一部署我被安排在××咨询公司从事代建工作,一年来,在中心及公司××经理的正确领导下,我认真领会上级意图,积极主动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努力学习代建方面知识,较好地完成了上级领导安排的工程代建及工程监理任务。现将本人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代建工作:

(一)×××街改建工程

今年市政管委重点工程项目开工的数量较多,管委工程科的工作量较大,为了更好的加强对各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管委工程科×××科长决定,由我负责×××街改建工程,主抓该工程现场施工管理及各参建单位协调工作,×××街改建工程于×月××日召开了开工动员会议,并于×月××日正式动工。

在此期间,我编制完成了×××街改建工程项目管理规划,认真熟悉×××街改建工程设计图纸,对工程的质量、进度、投资等要求做到了如指掌;加强对外协调工作。督处配电房占施工场地拆除、橡胶二厂围墙拆除及路边树木伐移工作;对内协调工作。安排市政公司清理施工场地,临建、围挡搭设工作;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标牌设计制作宣传工作;催促电信工程施工队伍尽快进场施工,以确保整个工程项目如期完工。

×月××日组织召开了第一次工地会议,会议上对各管线工程的工期进行安排,会同施工、设计单位对各管线横穿过路的位置高程进行协商,并决定有关过路横穿问题,根据实际情况现场解决。与各施工单位签订安全文明施工责任书。与电信工程负责人商定加快施工进度的措施,为市政雨污水管线工程提前开工创造条件。

在×××街工程实施过程中,我组织认真各参建单位进行施工图审核及工程中间验收工作,协调各参建单位施工工序搭接等具体工作,为了使本工程能如期保质保量的完成,我做了大量的内外部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i.外部协调工作:

①协调×××公司临时供电站拆除工作,橡胶二厂围墙拆除工作,园林中心树木伐移工作,使得施工单位能如期进场,扫除障碍,给施工单位提供工作面。 ②协调种植中心、区教委二单位南门封闭改由其它出口出行以避免影响工程施工。 ③协调质量监督站报质量监督手续、交通大队办理断路导行手续等。

④配合施工单位做好围挡宣传牌图案,标语设计并与城管大队协调。

⑤协调怡馨家园北侧停车场石材铺装方案、签订铺装协议及工程款支付等工作。 ii.内部协调:为了保证各管线工程施工工序合理,避免各工序施工互相干扰或重复施工情况发生,对各参建单位做了大量的内部协调工作:

①协调电力、电信、歌华有线、燃气、自来水、热力等管线安装单位进场施工顺序,并督促各施工单位按期进场施工。

②协调电力、电信旧有架设线缆入地工作,为道路施工按期开工创造先决条件。

③参与监理单位组织的单位工程验收工作,与质量监督站联系,邀请相关人员参与雨污水工程验槽、污水管道闭水试验,道路铺油检验等工作。

④协调各施工单位文明施工、成品保护工作,因施工现场地处市区中心,覆土遮盖、撒水降尘工作显得尤为重要,为此经常督促×××市政公司,要求做好现场文明施工工作。 ⑤因协调各管线施工单位纵向及横穿管线位置及时,未发生各管线施工时互相碰撞及挖掘过程破坏已建成管线情况。

⑥多次与市政设计所联系施工图纸更改事宜,参与制定人行步道铺装方案。

⑥协调路灯、广告灯箱安装,参与确定安装平面位置,联系垃圾桶厂家,并现场安排安装等工作。

在×××街改建工程实施过程中,工程质量、进度、投资管理显得尤为重要,为此我做了大量的工程管理工作: ? 质量控制方面:

×、在进行质量控制的过程中,遵循坚持质量第一原则、坚持以人为控制核心的原则、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坚持质量标准的原则和科学、公正、守法的原则,根据相关的国家及政府有关部门颁布的有关质量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性文件,工程承包合同文件,施工规程、本工程有关的检验评定的标准和方法以及设计图纸,确定质量控制工作程序;采取事前、事中、事后控制相结合的质量控制方法,对投入的物质资源的质量控制、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和工程产品质量的控制,以工序质量控制为重点、以保证分项工程质量和单位工程质量,进而确保工程项目质量。

其中:事前控制:要求现场监理工程师确定质量标准、建立质量监理体系、施工现场的验收、审查审批各分包单位资质,督促承建单位和完善质量保证体系、检查工程所用的原材料和半成品质量、施工机械质量控制、审查审批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开工报告,组织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的工作,审查施工单位管理人员,特别是项目经理、质量检验员、施工员和特殊工种人员的资格,以确保工程投入环节的质量。 事中控制:要求监理工程师通过对施工过程质量的工序控制、工序交接检查、隐蔽工程检查验收;中间产品质量控制;分项工程质量评定验收;设计变更及技术洽商的处理;监理指令、支付的质量认证工作,以确保工程转换环节的质量。

事后控制:配合监理工程师通过对单位工程的竣工初验收、项目工程的质量评定、审核竣工资料确保工程项目的质量。

×、在进行事前控制和事中控制时,始终通过对影响质量的人、材料、机械、方法和环境这五大质量影响因素的控制,确保工程投入物和产出品的质量。

其中:对人的质量控制,严格要求监理工程师检查各类人员的上岗证和制止违章操作;对材料的质量控制主要是对通过书面检验进场材料的材料质量证书、对进场材料进行外观检 验、对材料抽样的一般试验项目和部分的其它试验项目进行理化检验,把好原材料和半成品的质量关;对施工方法的质量控制主要配合监理工程师对施工采用的技术方案、工艺流程、组织措施、检测手段、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控制,重点是对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批;对混凝土搅拌机、砂浆搅拌机、压路机等施工机械的质量控制主要是对设备选型、主要性能参数和使用操作要求要满足工程的需要进行控制;对环境因素的质量控制主要是对工程技术环境,工程管理环境和劳动环境进行控制,重点是对工程的管理环境中的质量保证体系进行控制。 ×、质量控制的主要方法

(×)严格工序质量控制

要求监理工程师根据工序的重要性设置质量控制点,对质量进行预控和重点控制,在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进行质量监控,控制的重点包括:路床分层回填碾压,路床软基处理,路床与基层的密实度,沥青路面弯沉;排水沟槽地基承载力,沟槽回填分层夯实及密实度;基坑地基承载力,路灯接地电阻等,现场监理人员在施工现场实行旁站控制,随时监督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不合格工序,预测施工过程中可能影响工序质量的因素,对各工序进行质量预控。同时重点控制工序活动条件和工序活动效果,严格按照工序报检程序进行验收,坚持在施工单位报验的基础上进行工序质量验收检查,经验收检查合格的工序方可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对不合格品严格要求返工处理,保证了工程质量目标的实现。 (×)根据路床碾压密实度试验结果,确定挖方地段预留碾压高度,杜绝超挖回填现象。

(×)针对雨季施工的特点,提出调整二灰基层的粉煤灰、石灰拌和比例,保证基层质量。

(×)采用平行检测的方法检测路床和基层密实度,平行检测混凝土路面的抗折强度,平行检测路床、基层面层的高程。

(×)清淤地段采取旁站监督,对清理到原土即要求施工单位停止清淤工作,避免不必要的浪费。

进度控制方面:

本项目道路工程合同工期为××天,工程于××××年×月××日开工,××××年×月××日完工,总工期×× 天,满足合同工期的要求。由于影响工程进度的因素很多,有工程建设相关单位的影响,设计变更的影响,施工条件的影响,承包商自身管理水平的影响和各种风险因素的影响等相当多的影响因素。因此,要求本工程项目的监理机构进度控制的重点是对本工程的进度进行检查、评估和对局部具备施工条件的项目施工进度进行监督,消除承包商自身管理水平的影响。在消除承包单位自身管理水平的影响时主要采用技术措施和合同措施,通过及时处理工程所遇到的技术问题尽可能地为施工单位创造施工条件;通过监理指令督促施工单位增加资源的投入,改进施工工艺,加快施工进度。

配合监理单位进行进度控制的主要工作有:

×、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总进度计划,使总进度计划与合同总工期有一定的富余时间,使各分项工程的施工时间安排相互之间协调一致,同时符合工期总目标的要求。

×、协助督促承建商实施进度计划,随时检查施工进度计划的关键控制点,动态了解进度计划实施情况。

×、检查和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月度及周进度计划,同时按照周进度计划严格进行进度核查,随时进行进度调整。

×、根据工程特点设置节点重点进行控制,为了保证工程总工期目标的实现,把总进度分为两个阶段,×月××日前要求施工必须完成排水工程施工及道路路床下基层的施工,按照此目标要求进行进度的控制。

×、组织召开现场进度专题会、工地例会。对现场存在的影响进度的各种问题及时召开

进度专题会、及时分析、通报工程施工进度情况,提出改进措施,协调承包商不能解决的工程

×、协助施工单位完善和提高进度计划管理水平。定期及随时进行进度完成情况检查对比,同时把我们的看法和意见经常与施工负责人进行交换,共同解决存在的进度问题。 投资控制方面:

×、本工程计划投资×××万元。 ×、工程实际造价: 道路、人行步道铺装、排水工程、热力、燃气、给水、电信、有线电视、电力、路灯、绿化、交通等工程约一千余万元。

超出部分是由于工程设计变更造成的,例如:原人行步道铺装设计为普通水泥方砖,现改为×㎝厚花岗岩机刨石等。

×、投资控制主要方法:

(×)严把设计变更关:对工程变更、设计修改等事项,首先进行技术经济合理性预分析,确实必要时经施工、设计、监理三方同意并报送业主审批后方可实施,当发现与原投资控制计划有较大差异时,及时向业主报告,并与业主及设计人员协商处理。

(×)严格控制费用的签证:凡设及经济费用支出的签证认真进行审核,并要求附上原始依据,同时会同业主核签后才能生效。

(×)作好工程计量工作:

①按照工程计量程序进行工程计量。

②要求监理人员熟悉每一份施工合同条款内容,掌握工程计量原则和条件,避免工程量的交叉重复计量。

③认真复核、审核各种计量原始资料及表据,要求监理工程师要与承包商共同进行现场测完计量,确保计量的准确性。

④做好每月的进度完成工程量审核工作。

⑤严把没有进行工序验收合格的项目不予计量的原则,由于施工单位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技术处理措施工程量不予计量。

安全文明施工方面: (转载于:代建岗位职责) 本工程项目管理部坚决贯彻“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

方针,加强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监督参与本工程建设的各方认真贯彻国家关于建设施工项目的安全管理规定及项目法人对安全施

工的有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杜绝重大人身伤亡事故、重大设备安全事故,营造一个安全文明的施工环境,实现创建安全文明施工工地的目标。

×、安全工作重点:

①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结合生产现场特点,开展各项检查;督促个施工单位对生产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增加投入,使安全防护栏杆布置符合安规要求,安全标示牌醒目,各种物质、材料堆放有序,标识清楚,文明施工场地面貌焕然一新,文明施工井然有序;

②充分发挥《工地安全例会》的作用。主持召开工地安全生产会议,在会上各施工单位认真回顾本单位安全工作,总结经验,找出不足,大家畅所欲言、取长补短,交流、学习、沟通、协调,达成共识,统一意见,对今后安全工作计划抓住重点,以点带面,统筹兼顾。做到有布置、有检查、有总结。

×、开展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安全检查。本工程自开工以来,配合项目监理部积极主动地进行施工现场安全检查活动,对各单位工程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大检查× 次,组织施工单位进行施工用电、挖掘机械、特殊工种证件、起重工器具、消防设施、人员行为规范、空洞盖板及临边防护、班组安全活动等各类安全专项检查××次,发现和纠正了很多隐患。由

于坚持了事前控制,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有效地确保了本工程开工以来的长周期安全文明施工;

×、严格审查重大项目、重要工序、危险作业和特殊作业的安全施工措施。严格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及重大技术及现场总平面布置所涉及的安全文明施工、危险源和环境保护措施。参加重大项目、重要工程、危险项目、特殊作业的会审,提出安全管理修改意见或建议,使施工方案更合理、更科学、更便于可操作性。共审查施工方案及安全措施×份; ×、加强安全文明施工检查,要求施工现场定置化管理,必须做到施

工安全通道畅通,物料摆放整齐,小型工器具安全操作规程、材料标示牌醒目清晰,临边防护、孔洞盖板齐全、色泽鲜明,生产场地基本达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监督检查施工单位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

改。始终坚持安全监理为现场服务,监督、帮助施工单位安全设施到位,规范施工人员行为,安全先行,搞好安全文明施工,安全与施工进度齐头并进,实现工程安全生产。在安全管理中,重点抓住安全帽、的使用。

×、加强现场巡视,发现违章作业,及时制止,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要求监理人员下达监理工程师通知单或工作联系单限期整改。对于严重违规,严重威胁人身安全的隐患,开具《违章施工罚款通知书》进行处罚。

×、加强现场文明施工管理,督促施工单位做好施工现场覆土苫盖及洒水降尘工作,基本做到施工现场无覆土裸露情况,无扬尘情况发生;现场渣土均能及时外运,施工现场物料堆放整齐,道路整洁,施工现场秩序井然。

工程竣工验收移交使用单位是考核代建工作绩效的最后一关,因此,做好工程竣工验收工作是代建工作的关键。为了做好此项工作,我做了大量准备工作:

×、安排竣工验收日期,通知各相关参验单位,明确验收标准,审核施工单位工程技术资料,编绘竣工图纸;

×、编制西街工程竣工总结报告等。

(二)×××垃圾中转站、垃圾房及废品回收间工程

×××区人民政府为了迎接奥运会,改善×××区农村人民的生活环境,决定在×××区××个镇,近×××个村建设垃圾房×××余座,垃圾中转站××座,该项工程投资×

×××余万元。该项工程在×月×日开始筹划,并于×月××日进行各镇垃圾中转站选址开始,相关施工单位进行开工建设,工期初步设定本年年底。

为做好本工程的代建工作,我认真研究施工图纸,熟悉工程概况。由于本工程建于各乡镇,需要协调各乡镇政府相关人员、各施工单位、监理公司及业主(市政管委)等,因此,协调工作量巨大。

在做好大量的协调工作情况下,我编制了《垃圾转运站及垃圾房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措施》,并报市政管委及×××咨询公司审批通过执行。

在进行项目建设管理工作时,我做了大量的相关工作,特别是垃圾中转站工程,因没有详细施工图纸及总图,现场围墙、路面、外网、门卫房等具体工程均为我及施工项目经理现场确定,并得到业主的一致赞许,为签订代建合同打下良好的基础。积极巡视检查各村垃圾房建设进度及质量情况,每周以工程简报的形式按时向市政管委市容科吕科长汇报工程实况,协助监理公司做好工程量计量工作,对已完成垃圾房建设的各镇组织竣工验收,目前已完成×个镇的垃圾房工程验收工作,预计在××月中旬完成剩余××镇的垃圾房验收工作。

二、监理工作:

因监理公司专业人员紧缺,总公司为使监理委托方满意,优化配置资源,派我兼任××篇3:代建单位职责与工作内容

项目代业主管理部职责与工作内容

(一) 负责推进项目前期工作。 1.会同项目业主,依据项目建议书批复内容组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和报批。 2.负责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组织勘察设计,并办理有关建设、规划、国土房管、环保、排水、排污、交通、消防、供水、供电、煤气、人防等审查报批手续。 3.负责其他有关前期协调工作。

(二) 负责工程设计管理工作。 1.负责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各阶段与设计单位的联络和协调工作,组织设计优化和批报工作,确保项目设计按批准的建设规模、功能、标准和工期顺利实施。 2.负责组织建设过程中的设计施工交底和技术协调。 3.若在建设中需进行重大设计变更并引起工程超规模或超概算时,组织提出变更方案上报市政府授权的主管部门或投资主管部门,由其牵头会同各有关部门组织审查和审批。 4.其他设计管理工作。

(三) 负责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招标投标法律法规,

组织工程监理、施工和材料设备采购等的招标工作。

(四) 负责项目各类施工、设计、采购等合同的起草、谈

判、签订和管理工作,并按《合同法》行使建设方(甲方)权力,履行建设方的职责和义务。

(五) 负责工程进度的管理。 1.负责按照工期要求,编制工程进度总体计划,并报市政府授权的主管部门或投资主管部门和项目业主审定。

2.按批准的进度计划实施项目建设工作,确保项目如期建成。 3.定期组织召开工程例会,及时分析、协调、平衡和调整工程进度,每月5日前向市政府授权的主管部门或投资主管部门和项目业主上报上月有关进度的信息、报表和存在的问题。 4.其他工程进度管理工作。

(六) 负责工程质量管理。 1.按照国家和省市颁布的建筑管理条例和施工规范,以及对项目建设标准、技术规范的要求,建立质量保证体系,严格管理,确保工程质量达到预定目标。 2.对工程质量负责,发生质量事故时应及时查明原因和具体责任,并及时组织事故处理方案的实施。 3.负责组织工程实施过程中分项分部工程的验收,包括隐蔽工程和各类才材料、设备的验收。

4.其他工程质量管理工作。

(七) 负责工程投资管理工作。 1.通过招标择优选择工程施工单位和设备材料供应商,招标时应设定合理的投标限价,施工时应实行科学管理,严格控制工程造价。 2.负责编报年度投资计划和季度、月度资金使用计划,并依据工程合同和工程进度直接向市政府授权的主管部门或投资主管部门提出资金拨付申请,经审核加具意见后报时财政局办理资金支付,或报项目业主办理自筹资金支付;项目建成后,负责工程结算和编制工程竣工财务决算,申请决算审查和项目审计,办理各专业工程在保修期内工程尾款的支付。 3.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功能、标准和概算组织建设,如有改变工程投资控制范围的调整意见和重大设计变更,应提供投资增减情况分析报市政府授权的主管部门或投 资主管部门审批后才能组织实施,并根据经审批的投资增减情况同项目业主按程序申报调整项目概算。

4.其他工程投资管理工作。

(八) 负责按有关规定进行安全管理和文明施工管理。

(九) 负责项目的建设档案和信息管理。

(十) 负责设立项目基建专户,专人管理,专款专用,严

格对项目建设的财务活动实施会计核算和财务管

理。

(十一) 负责办理项目总体竣工验收及移交手续。 1.负责组织项目业主、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等,按照国家现行验收规范办理项目总体竣工验收申请手续,并配合市有有关管理部门进行项目总体竣工验收。 2.项目总体竣工验收合格后,应尽快向项目业主移交有关图文资料、账目,以及政府投资所形成的设施和库存物品,并按有关规定办妥全部移交手续。 3.负责解决工程竣工验收中的工程质量问题,并负责督促施工单位解决质量保修期的工程质量问题。 4.自项目总体竣工验收之日起,代建单位应在三个月内按财政部门批准的资产价值向项目业主办理资产交付手续。

(十二) 负责其他代建管理工作。

(十三) 代建单位及与其有隶属关系的单位不得在自己

代建的项目中承担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设备材料供应等工作。篇4:代建单位职责 1.前期工作代建单位应当完成下列任务: (一)依据项目建议书批准内容,组织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组织工程勘察、设计等招标活动; (三)组织开展项目初步设计编制和报批工作, (四)协助使用单位办理用地、拆迁等审批手续; (五)接受使用单位委托,办理计划、规划、环保、消防、林业、地震、人防、园林、用电及市政公用设施接用等报批手续; (六)按合同约定,向使用单位移交项目前期工作的有关手续和资料; (七)项目建设的其他前期工作。

第13篇:代建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适用的法律、标准及及工程项目管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及其他有关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2、本工程设计合同、施工合同、工程项目管理合同以及施工过程中形成的其他合同及文件。

3、湖北省现行的预算定额、取费标准及有关建设管理办法。

第二条 代建范围和代建工作内容

代建范围:------------------------。

代建工作内容:

1、负责办理土地征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有关手续。

2、负责组织工程监理、施工、设备材料采购招标。

3、负责与施工单位及建筑材料、设备、购配件供应等单位签订合同并监督实施。

4、编制适应于本工程实际的资金及进度计划,报委托人批准;负责建立项目资金专户,按计划领取并拨付建设资金,按月委托人报送工程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

5、负责组织工程竣工结算,组织竣工验收,组织项目后评估,向委托方移交竣工档案资料。

6、严格按批准和审定的建设规模、功能、标准、概算和工期组织建设,如有重大设计变更,报委托人审批执行。

7、项目管理合同约定的其他工作。

第三条 委托人应提供的工程资料及提供的时间

委托人应在 前向代建人提供如下工程资料:

1、项目可行性报告

2、立项批文

3、用地建筑规划报批情况

4、项目建筑总体方案

5、规划红线图

6、施工设计(包括施工图及方案)、施工概算

7、资金来源和总投资金额

第四条 委托人应在3个工作日内对代建人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作出书面答复。

第五条 委托人的常驻代表为 。

第六条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建设资金和代建人的报酬: 建设资金核拨程序:

1、代建人根据代建项目概算投资、进度控制目标及项目建设计划,编制项目资金计划报委托人审批;

2、根据核批的资金年度计划,(转载自第一范文网http://,请保留此标记。)及时拨付到代建人的资金专户,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代建项目管理费用支付方式:

1、正常代建费按工程总概算****万元的 2 %计算,其中----****万元,———****万元,在工程结算之前按概算总价计算并支付工程项目管理费。

2、本合同签定后一周内支付-------代建管理费(** 万元的)30%计**万元;

3、------工程进行一半时,再支付代建费的40%计**万元。

4、工程竣工审计后支付至全部实际费用的95%。

5、代建费5%作为质检费一年后支付。

6、——工程代建费支付方法按此进行。

第七条 工程建设质量达不到合同规定质量标准,按有关部门确认的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第八条 因代建人原因未能按期完工,应对代建人进行处罚,按以下方式计算处罚金: 罚金=管理费总额÷合同期(日)×延长工期(日)

第九条 因代建人管理不当,未科学安排施工造成投资增加,委托人按以下方法予以处罚: 处罚金额=工程费用超支额×30%

第十条 委托人原因导致工期延长,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方法计算并支付代建人延长期工程项目管理费:

延长期管理费=管理费总额÷合同期(日)×延长工期(日)。

延长期管理费从合同期届满之日起计算并按月支付;

第十一条 因代建人的合理化建议、科学管理、规范操作在达到设计要求满足使用功能和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所节约的工程投资,委托人按以下方法予以奖励:

奖励金额=工程费用节省额×30%

工程费用节省额=工程概算投资(不含征地拆迁投资)- 竣工审计决算

第十三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一方如不接受仲裁结果,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本合同壹式*份,正本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副本*份,双方各执*份。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遇争议时以正本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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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篇:代建合同

甲方:阜康市单位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洽谈,就该融资代建项目达成一致意见,订立本合同。

一、建设规模及投资总额

1、项目名称:工程

2、建设规模:

3、建设内容:

4、建设地点:

5、项目总投资:

(以上内容以政府批复和批准的投资概算为准)

二、项目代建内容及方式

1、代建内容:

乙方作为该项目的代建单位,负责整个项目的建设管理任务,具体包括:(1)开工前的三通一平;(2)所有建安工程、配套设施工程;(3)工程移交及工程财务决算编制工作;(4)与项目建设相关的其它事项。

2、代建方式:乙方根据工程特点,负责项目施工的全过程管理,直至工程竣工、工程移交及工程财务决算编制工作。

三、代建项目的工期质量要求

1、代建项目工期约定:年月日——年月日。

2、代建项目质量约定

项目工程质量必须合格,获优良及其以上奖励的工程项目,甲方给予乙方适当奖励。

四、双方责任及义务

1、甲方权力与义务

(1)负责项目供地、拆迁工作,办理建设项目的立项、勘察、规划、设计等前期工作及相关手续。

(2)负责协调项目施工前“三通一平”工作。

(3)负责代建项目的招标。

(4)负责在招标前向审计局申报工程招标拦标价,由审计局对招标拦标价进行审核确认。

(5)负责监督项目建设进度、质量、控制项目成本。

(6)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重大变更,经监理、设计部门认定,向市发改委、财政局、审计局申报,由发改、财政、审计部门对变更审核确认。。

(7)负责监理单位的招标并支付相关费用。

(8)负责组织代建项目竣工验收及接交。

2、乙方的责任及义务

(1)负责向甲方提供资信证明,资金额不少于项目总投资的30%。

(2) 负责按阜康市规定比例缴纳劳务用工工资保证金,并保证劳务用工人员工资及时发放。

(3)负责按工程进度及时支付资金。

(4)负责在中标后7天内向甲方提交完整的代建建设项目施工组织方案,包括项目管理机构、项目质量、安全保证体系、项目运作程序及资金保证措施。

(5)负责及时将单项工程变更费用的变更项目及相关资料报甲方审核确认。

(6)负责在约定的时间内按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完成本合同所确定的代建范围内的所有建安工程及其配套设施的建设。

(7)负责在工程完工后组织初验工作,初验合格后按有关规定进行竣工验收及移交工作,并负责办理有关竣工验收登记备案手续;负责按国家保修规定做好保修期内的质量保修工作。

(8)乙方应向甲方移交乙方对项目设施的所有权力、利益及与项目场地有关的其它权利。

五、工程建设成本结算的确定

工程造价成本包括工程中标价、经济签证,按照在招标文件提供范围内的工程量,依据工程清单计价方式进行决算。经相关部门签证的超出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部分,参照类似工程清单报价或按定额计价方式进行决算。关于建筑材料价格风险费用计取依据《关于建筑材料价格风险费用计取的指导意见》(新建标„2008‟4号文件)执行。

六、支付方式:现金支付工程

七、工程资金的管理

1、乙方按照《公司法》、《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对项目建设资金进行管理。市财政局委派中介机构对项目实施全过程跟踪监督。

2、审计、财政部门有权对乙方项目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八、工程验收及决算审核

1、竣工验收:项目完成后,乙方组织初验,初验合格后按有关规定组织竣工验收。

2、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负责在规定时间内向市相关部门报送竣工工程决算和财务决算,一般项目由市政府投资审计中心进行财务决算审计,如需委托中介机构的,由审计、财政部门委托认可的中介机构进行竣工决算审计(通过政府采购公开招标的中标单位)。

3、工程竣工财务决算经市审计局、财政局审核批复后,作为工程款结算的依据。

九、违约责任

1、甲方诸如土地纠纷、地面附着物等原因而影响乙方所代建基础设施建设停工的,由甲方负责签证,停工期间可顺延代建制开发期限。

2、代建制期满或项目财务决算审计完成三年后,甲方仍没有付清乙方全部项目投资结算费用的,除质量保修金以外的未付部分,甲方应按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的2倍向乙方支付融资利率。

3、乙方在项目建设管理过程中,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标准施工建设,所交付工程必须为合格工程。

4、乙方按本合同第四条第二款第六项中的规定办理变更手续,若未按此规定擅自变更或变更后未经甲方确认的,其所发生的费用在工程决算时一律不予认可,其费用由乙方承担。因擅自变更而影响到工程质量的,要依法追究其相关责任。

十、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协商处理。并订立书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享有与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玖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人代表(签字)法人代表(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年月日年月日

第15篇:代建合同范本

XXXXX工程 代建服务合同

合同编号:

项 目 名 称:XXXXX工程 业

主:XXXX

代建单位:XXX 签 约 时 间:

XXXXX工程 代建服务合同

主:XXXX 代建单位:XXX

XXXXX工程实行代建制。经过公开招标投标,由XXX中标,代建单位已从技术和法律上全面了解和理解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和代建的权利义务,认为能够代表业主行使代建,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代建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及广州市有关规定,以及投标承诺,对项目进行管理。在代建期限内代表业主在本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范围内行使代建权,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承担责任和义务,确保本合同约定的各项管理目标的顺利实现。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证投资建设项目顺利实施,充分政府投资效益,严格控制投资概算,经业主、代建单位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节 词语定义、适用的法律法规、语言

1.1 在本合同中,除非根据上下文应另作解释,下列术语应具有如下含义: 1.1.1 “项目”:指业主委托实施代建的工程,即XXXXX工程。 1.1.2 “工程”:指业主委托实施代建的工程,即XXXXX工程。 1.1.3 “业主”:。

1.1.4 “代建单位”:指接受业主委托,具体开展工程建设管理的单位主体,本合同指:“XXX”。

1.1.5 “第三方”:指除业主、代建单位以外,合同上下文要求的、与工程项目建设有关的任何其他单位、机构或实体。

1.1.6 “代建部”:指代建单位组建的实施代建业务的组织。

1.1.7 “项目负责人”:指经业主同意,由代建单位任命的代建部全面履行本合同的全权负责人。

1.1.8 “代建的正常工作”:指依据法律、法规及有关技术标准、规范和代建合同,代表业主对代建项目建设全过程所实施的管理、控制和监督。

1.1.9 “代建的额外工作”:指正常工作以外或非代建单位自己的原因而暂停或终止代建业务,其善后工作及恢复代建业务的工作。

1.1.10 “日”:指任何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规定按日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

1.1.11 “月”:指1个月,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到下一个月相应日期的前一天的时间段,除非实际上为一完整的公历月。

1.1.12 “年”:指365天,规定按年计算时间的,从开始当天的次日零时起计算,至时限最后一天的24时止。本合同另有约定或实际上为一完整公历日历年时除外。

1.1.13 “总工期”:指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的期限。

1.1.14 “缺陷责任期”:指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开始,到约定的时间止。 1.1.15 “缺陷责任”:指在本合同规定的缺陷责任期限内,XXXXX工程项目发生任何质量问题(因使用不当除外),由相关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内实施无偿维修、返工、整改等补救措施的保修责任。

1.1.16 “批准”:指以书面形式批准的,包括对先行口头批准所作的随后书面批准。 1.1.17 “书面形式”:指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的各有关当事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本合同的规定确认的手写、打字、复制、印刷的各种通知、任命书、委托书、证书、签证、备忘录、报告、报表、函件及会议纪要等各种有效文件。

1.1.18 “本合同”:指本合同文件(包括以后随时对其所作的修改和补充)。 1.1.19 “临时追加用款”:指使用不可预见费的用款。

1.1.20 “外部关系”:指与本项目有关的政府相关部门之间的关系。

1.1.21 “政府行为”:指政府关于本项目建设的决策和政策作重大调整,建设规划方案重大功能性调整。

1.2 本合同中所提及的任何文件,均应包括以后随时对其所作的修订和补充。 1.3 本合同适用的法律、法规是指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部门规章或工程所在地的省、市、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

1.4 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

第二节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 以下文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且每一份文件都应作为合同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并按照如下顺序解释,依次以排在前面的为准,同一份文件因发生修改而出现时间有现后的,以时间在后该份文件为准。

2.1.1 委托代建合同

2.1.2 中标通知书 2.1.3 招标文件及答疑纪要 2.1.4 投标书及其附件

2.1.5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一旦上述合同文件之间出现意思含混或矛盾之处,则以上述优先顺序为准。以上文件是指业主和代建单位之间的协议和文件。

第三节 代建内容

3.

1 工程概况

3.1.1 工程名称:XXXXX工程。 3.1.2 工程地点:。 3.1.3 工程规模:。 3.1.4 资金来源:。 3.1.5 工程进度:。

3.1.6 工程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确保达到省样板工程(符合竣工备案制的有关规定),争创鲁班奖。

3.1.7 投资目标:由代建单位审核设计单位编制的本工程投资总概算后报业主,经业主送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审核后作为本项目投资控制的目标。

3.1.8 安全文明目标:确保工程无重大安全事故,确保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达到“市级文明工地”标准。

3.

2 代建模式

3.2.1 合同生效后,代建单位作为XXXXX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服务单位,代理业主

行使业主赋予的权利和义务,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3.2.2 代建单位必须严格按照确定的建筑设计方案和批准的初步设计建设规模、标准,组织投资、设计、施工,严格控制项目概预算,依照本合同的要求,加强项目的组织和管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广东省有关招投标的规定,在业主的监督下,负责组织勘察、施工、设备和材料供应单位等各项招投标工作。

3.2.3 根据公开招标确定的结果,本项目的监理工作由代建单位下属单位XX公司负责,监理单位的工作视为代建单位的工作,监理单位任何的疏忽和责任均视为代建单位的疏忽和责任。

3.2.4 代建单位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行使和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全部权利义务,负责工程建设的各项管理工作,切实保障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和施工安全、严格控制工程造价,确保工程项目如期开工,按期交付使用并满足建设单位的建设要求。

3.2.5 代建单位应按照中国现行建筑管理条例和施工规范等现行法律法规对本工程项目实施施工管理,并接受广州市建设部门、业主及其他政府有权限部门的监督。

3.2.6 代建单位在满足设计要求和使用功能及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总投资如少于业主和代建单位审核同意的投资总概算,业主可从节省的资金中提取适当的奖励费奖励给代建单位。

3.2.7 代建项目实行履约担保制度,本合同生效10天内,代建单位应向业主提交代建服务费总额10%的国内银行不可撤销的履约保函。

3.

3 代建范围及期限

3.3.1 本项目的代建期限从代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后满两年之日止。 3.3.2 本项目缺陷责任期为两年,由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之日起开始计算。 3.

4 代建工作内容

3.4.1 代建单位应为本项目提供由项目的前期工作、征地、项目方案选择及对外商务谈判、深化设计、项目建设策划、工程报建、初步设计报审、工程监理(含工程结算初审)、招标及设备采购管理(包括编制工程量清单和标底)、编制施工图预算、工程造价及进度管理、质量安全管理、合同管理、施工管理、信息管理直到验收手续的办理,工程决算审核完成,资产确权和缺陷责任期等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的所有管理服务工作,具体工作包含,但不限以下内容:

1) 前期工作管理

(1) 办理建设用地的征用及相关的征地手续,并最终领取土地使用证。

(2) 负责组织实施各类管线的搬迁和保护工作。

(3) 办理项目建设有关的批文、证照以及其他相关手续,主要包括市政、煤气、排水、排污、交通、消防、供水、供电、人防、卫生、环保、通讯、防雷、规划等。

(4) 做好工程勘测、地质钻探、场地物理探测、地震安全性评估等组织工作。组织调查和考察工程的地质、水文与气象等现场条件及周围环境、材料场地范围、进入现场方法以及可能需要的设施等方面的情况,根据这些因素对工程的影响和可能产生的风险、意外事故、不可预见损失以及其他情况进行充分的考虑并做好积极的防范措施以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

(5) 负责办理施工用电、用水等相关手续。

(6) 负责向有关管理部门办理工程建设报建、开工申请等手续。 (7) 其它有关前期协调工作。 2) 招投标管理

负责各项招标工作的组织,按批准的招标方式组织,开展各项招标工作,具体包括编制招标工作计划、组织调研、编制招标文件(包括编制工程量清单和标底)和参与评标等有关工作。

(1) 按照工程进度编制招标工作计划报业主审定后实施。 (2) 合理划分各招标项目及标段报业主确定。

(3) 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组织公开招标或内部招标程序。 (4) 办理招标的相关审批手续。

(5) 编制招标文件(包括编制工程量清单和标底),经业主送有资质的审核单位审核后作为确定拦标价的依据。

(6) 组织开标、评标工作。

(7) 负责招投标档案的收集和整理。 (8) 其他招标工作。 3) 设计工作管理

(1) 负责方案深化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各阶段的管理,与设计单位和业主的联络和协调工作,处理设计过程出现的设计配合问题,确保项目设计按批准的建设规模、功能、标准和工期顺利实施,确保项目各项技术指标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业主使用要求。

(2) 负责工程红线内外所有列入项目投资范围内公用工程项目设计的组织、联络

和协调工作。负责组织设计单位协调项目与市政规划、项目与当地区域规划的关系,并组织设计优化和报批工作。

(3) 负责组织设计会审,在批准的范围和规模内,施工图预算不超过概算,并使设计进度和质量满足项目建设的需要。

(4) 负责组织建设过程中的设计施工交底和技术协调。 (5) 负责与设计、管线管理等有关单位的技术协调工作。

(6) 对设计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疏漏缺陷或资料提供不全,经核实确认后,督促设计单位进行改正。

(7) 若在施工中或在与交通、规划、周边环境协调中,发现需进行重大设计变更时,提出书面技术经济变更方案,上报业主审批。

(8) 业主对工程设计的变更,应提前书面通知代建单位,变更文件应清楚列明变更的项目、部位、材料、设备等内容。代建单位应将变更实施方案和所形成的后果(如投资增减、工期影响等)报告业主,并在业主确认后及时组织施工。

(9) 其他设计管理工作。 4) 工程进度管理

(1) 按照本合同和投标文件的工期约定,编制和审查工程进度计划,包括总体计划及主要节点计划,分项分部计划和年度月度计划,报业主审定。

(2) 严格按批准的计划进度管理,一旦达不到计划进度要求或发生进度拖期倾向,应在5日内向业主报告查明原因,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补救,确保总工期不变和项目的如期完成。

(3) 定期组织召开工程协调会,及时分析、协调、平衡和调整工程进度,形成会议纪要,每月5日前向业主提供上月有关进度的信息和存在的问题。

(4) 每月5日前向业主、有关部门提供上月单位工程计划完成情况报表、工程计划报表和形象进度报表及建设动态。

(5) 负责监理工作,协调安排各施工单位、配套单位及设备材料供应单位的施工衔接,组织有序的交叉施工。

(6) 代建单位有权根据工程施工合同执行情况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和复工令。 (7) 其他工程进度管理工作。 5) 工程质量管理

(1) 按照国家和省市颁布的建筑管理条例和施工规范,以及对本项目建设标准、规

范的要求,负责施工质量、材料设备质量及工程整体质量,建立质量保证体系,严格监督,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省样板,争创鲁班奖。

(2) 负责办理工程质量监督申报等手续。

(3) 负责根据本项目工程的特点对本项目的单位工程进行划分,报业主批准后实施。

(4) 负责定期和不定期地对工程进行检查和检测,发现质量问题必须2日内组织整改,每月5日前书面向业主提供上月的工程质量报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及时专题报告)。

(5) 对本工程质量负责,并在发生质量事故时及时查明原因和具体责任,报业主备案,并组织事故处理方案的实施。

(6) 对重要的设备和需要在厂家制作的重要材料(如钢结构),须派出监理人员驻厂监造。

(7) 设备和材料进场必须进行验收和记录。

(8) 负责审批施工组织方案,对重大项目(如基础、土方、主体结构、钢结构、玻璃幕墙、装修工程、安装工程、空调设备安装、弱电工程等)的施工组织方案应报业主确认。

(9) 按照国家质量验收规定的要求,负责组织工程质量验收。

(10) 项目具备交工验收条件时,按规定组织各有关方面进行交工验收,并完成交工验收报告及其报批手续。

(11) 除不可抗力因素及政府行为外,在施工和骏工验收过程中,工程建设不符合施工设计要求或质量要求而需要返工的,代建单位应及时组织责任单位返工,所需费用由代建单位督促责任单位按所负责任的大小给予赔偿,且不得因此而延误总工期。

(12) 其他工程质量管理工作。 6) 工程投资管理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在业主的监督下组织工程招标,择优选定勘察、设计、施工和主要材料设备供应单位,业主与中标单位签订两方合同,代建单位的权利和义务在业主、代建单位与中标单位签订《委托管理协议书》中明确。

(1) 代建单位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行使和履行合同的全部权利义务,切实保障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和施工安全,严格控制工程造价。

(2) 在业主的监督下,负责组织开展材料设备招标,保证所采购的材料设备符合

设计和有关质量标准的要求。

(3) 根据工程的节点要求,编制工程总用款计划和实施过程中的年、季、月用款计划,报业主确认后,作为业主筹集资金的计划依据。

(4) 根据业主批准的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复核监理单位上报的施工单位当月完成经验收合格的工程量月报和下月用款报表(应细分各单项工程,尽可能以工程合同为依据),并报业主备案,作为每月应拨付工程款项的参考依据和下月的用款计划。

(5) 所有临时追加用款事项按5.2.9条款执行。

(6) 在相关方提供有关资料后,负责编制年、季、月的投资完成报表、财务用款计划报表、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基层基准表等工作。

(7) 编制施工图预算,为控制工程总投资提供充分和准确的依据。 (8) 其他工程投资管理工作。

(9) 项目工程造价结算。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三个月内,代建单位督促各负责单位报送的工程总结算书(要求把各部分工程项目分列清楚),在三个月内完成结算审核工作,报业主送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审核后,由施工单位、代建单位、审核单位和业主在总结算书上签字盖章,作为本工程总结算的依据,办理结算手续,业主付清工程结算款余额。

(10) 代建单位应严格控制施工过程的工程造价(包括但不限于工程签证和设计变更)。

7) 工程安全管理

(1) 按照市政府和行业管理的有关规定,负责办理工程安全监督申报等有关手续。 (2) 代建单位应对本工程的安全生产负有管理责任,保证不因管理过失出现重大责任事故。

(3) 明确施工单位的安全职责,督促并检查施工单位安全措施的制定和落实。加强安全培训教育,增强施工人员安全保护意识。

(4) 如有事故发生,代建单位应积极参加事故调查,采取措施保护事故现场,按安全事故责任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上报。

(5) 其他工程安全管理工作。

(6) 项目实施期间的安全管理,由代建单位负责。 8) 文明施工管理

(1) 负责督促施工单位保证施工场地及现场设施齐全,工地卫生清洁和内业资料

完备。交工前清理现场应符合政府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整个工程施工周期内均应达到行业文明工地的要求。

(2) 负责建立文明施工监督网络,与施工单位签订文明施工责任书,检查文明施工落实情况。

(3) 在施工中发现文物古迹,代建单位有责任督促施工单位予以保护,不得擅自处理。由此影响工程进度和损失,代建单位可在审查施工单位所提交的合理工期延误和损失索赔要求的基础上报业主审定。

(4) 其他文明施工管理工作。 9) 合同、档案和信息管理

(1) 负责项目勘察、设计、施工和设备材料采购合同等的起草、谈判,报业主同意后,业主与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和设备材料采购单位签订两方合同,代建单位的权利和义务在业主、代建单位与中标单位签订《委托管理协议书》中明确,代建单位负责合同的履行及管理工作。

(2) 代建单位的档案工作必须严格按照《XXXXX工程建设工程档案管理规定》执行,接受XXX公司档案室(以下简称中心档案室)的监督、指导和检查,并协助中心档案室做好对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工程档案管理工作的监督、指导和检查。

(3) 收集和整理工程准备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形成的文件,并按《广州市建筑工程文件整理及档案移交规定》立卷归档。

(4) 负责组织、监督和审查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工程文件的收集和立卷归档工作。对各参建单位的档案管理人员进行业务指导和培训,编写有关业务参考资料。

(5) 接收、汇总和整理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移交的工程档案。 (6) 接收、整理不属于广州市城建档案馆规定移交的,但由建设单位长期保管的其他工程文件,并立卷归档。在工程竣工验收后3个月内向中心档案室移交,所有移交的工程档案必须是原件,图纸必须有电子版。

(7) 在工程竣工验收前,提请广州市城建档案馆对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 (8) 工程竣工验收后3个月内,分别向广州市城建档案馆和中心档案室移交一套符合规定的工程档案及移交目录。图纸必须有电子版。

(9) 业主与勘察、设计、施工和设备采购等单位签订两方合同时,代建单位应对工程文件的套数、费用、质量要求、移交时间等提出明确要求,对其职责作出明确的规

10

定,并要求其提供完整的工程档案,提交业主审核。如提供的档案未能达到《广州市建筑工程文件整理及档案移交规定》及《XXXXX工程建设工程档案管理规定》的要求,业主有权扣下代建服务费的质保金,直至其解决上述问题后才予以支付。

(10) 如该工程项目最后没有通过广州市城建档案的预验收及获得《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档案认可书》,或者由于档案方面的问题而无法通过工程竣工验收,业主有权扣下代建服务费的质保金。若《广州市建筑工程文件整理及档案移交规定》与《XXXXX工程建设工程档案管理规定》有冲突,以《广州市建筑工程文件整理及档案移交规定》为准。

(11) 代建单位应配备具有档案专业资质的专职档案工作人员5~8名。 (12) 负责建立建设信息流转体系,每月编制建设信息动态。 (13) 其他档案管理工作。 10) 财务管理

代建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财务会计制度,协助业主设立本项目基建专户,对本项目建设的财务活动实施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协助业主按照国家相关会计制度的要求,设置会计科目归集建设成本,真实、准确地反映本项目建设投资,并于每月月底协助业主编制基建报表。

11) 工程监理

(1) 根据业主代建服务公开招标确定的结果,本项目的工程监理由代建公司下属的公司负责,负责组织开展工程监理工作。

(2) 按照建设项目监理大纲的要求,严格进行设计、施工、保修各阶段监理工作。 (3) 建立完善的监理工作机构,配备足够监理人员,采取有效、有针对性的监理工作措施。

12) 其它协调管理

(1) 负责协调施工现场其它管理。

(2) 负责协调各政府管理机构的关系,确保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

(3) 负责协助办理进口材料、设备的报关,以及工程完工后应提交的有关证明等手续。

(4) 本工程建设期结束后,负责组织本工程范围以外、所有受本工程建设影响的土地及地上地下构筑物、建筑物等的恢复工作。

(5) 负责协调业主与设计、勘察、施工单位、设备供应商以及政府相关部门的关系,确保用户需求及时实现。

13) 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

(1) 本项目各单位工程的验收工作,由代建单位负责组织设计单位、勘察、设备供应商和施工单位会同业主及市有关管理部门进行。

(2) 对按规定应由业主负责组织的建设项目骏工验收。按照中国现行验收规范办理项目工程竣工验收申报手续,并配合业主组织本项目竣工验收工作。

(3) 竣工验收合格,但仍存在少量不影响质量评定的缺陷时,经业主同意,可先评定验收。代建单位对仍然存在的缺陷应督促施工单位尽快修复,全部缺陷在工程移交结束前修复。

(4) 如业主提出要求,负责委托项目的后评价工作。 (5) 负责办理产权手续。 (6) 其他竣工和移交管理工作。 14) 其他工作

(1) 属于代建工作范围但未在本合同中明确列出的工作,仍由代建单位负责,不再另行收费。

3.

5 对代建的其他要求

3.5.1 代建单位及与其有隶属关系和关联关系的单位不得在本项目中承担勘察、设计、施工、设备材料供应等工作。

3.5.2 代建单位的负责人和派出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在政府机关和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和材料供应单位任职。

3.5.3 代建单位的负责人和派出的项目负责人不得与本项目有关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和材料供应单位以及其他任何有关单位、个人以任何不正当的方式牟取私利,损害项目业主的利益。

第四节 双方义务

4.

1 业主义务

4.1.1 业主应当在签订代建合同后15工作日内,按合同中相应条款约定向代建单位支付项目工程代建服务费。

4.1.2 业主应当为代建单位协调工程建设的相关外部关系,为代建工作提供外部条

件。

4.1.3 业主应当授权一名或以上的负责人与代建单位保持联系。

4.1.4 业主应当根据相关要求和规定在工程建设的各个阶段开展对项目建设和管理过程的监督。

4.1.5 业主应当会同代建单位确定各项功能需求和相关的建设标准。 4.1.6 业主应当参与各项技术、设计和建设方案的审核。

4.1.7 业主应当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积极配合代建单位办理各种相关的手续。 4.1.8 业主应当对工程初步设计方案和概算,进行审核。

4.1.9 业主应当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确保各年度资金到位,并按合同约定按时付款。 4.1.10 业主对于代建单位在代建期间提出的书面意见,业主应当在收到书面意见后的7个工作日内给予书面答复,否则视同认可。

4.1.11 业主提出的变更,变更文件应清楚列明变更的项目、部位、材料、设备等内容。代建单位应在收到变更通知后7天内将变更实施方案及所形成的后果(如投资增减、工期影响等)报送业主,确认后及时组织施工。

4.1.12 代建单位提出的变更(I类变更),变更文件应清楚列明变更的项目、部位、材料、设备、投资增减、工期影响等内容报送业主批复,业主确认后及时组织施工。

4.1.13 业主应当在代建合同签定后10个工作日内,向代建单位移交本项目前期工作的所有资料。

4.1.14 业主应向代建单位提供施工图一式六份(含监理公司)。 4.

2 代建单位义务

4.2.1 在不影响工期,建设规模、标准和总投资不突破的前提下,代建单位对业主提供的各项功能需求和相关的建设标准,必须完全接受。

4.2.2 对涉及到使用功能的重大设计变更,应报业主确认后实施。

4.2.3 代建单位在业主委托的工作范围内,根据业主授权,必须严格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建设期代建单位的义务。

4.2.4 代建单位在签定代建合同后15日内,按合同约定组建代建工作的代建部及人员,向业主报送项目负责人及其代建部主要成员名单、代建方案,同时确保在履行合同义务期间,项目部人员的稳定,并必须每月向业主报告代建进展工作。

4.2.5 按照经过业主和代建单位审核确认的工程建设概算费用,根据工程建设进度编制资金使用、进度等各项计划,报请业主批准后作为业主筹集资金的计划依据。

4.2.6 代建单位必须按照批准的建设方案、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建设标准、建设工期和项目总投资等,进行建设组织管理,严格按照国家建设程序进行项目的代建,严格控制项目概算和预算,确保工程质量,按期交付使用。

4.2.7 代建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财务会计制度,协助业主设立本项目基建专户,对本项目建设的财务活动实施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协助业主按照国家相关会计制度的要求,设置会计科目归集建设成本,真实、准确地反映本项目建设投资,并于每月月底协助业主编制基建报表。

4.2.8 代建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并在业主的监督下组织招标。业主与中标单位签订两方合同,代建单位的权利和义务在业主、代建单位与中标单位签订《委托管理协议书》中明确。

4.2.9 代建单位必须组织各单项工程的质量验收,负责申报项目竣工验收、移交等工作。

4.2.10 代建单位必须自项目综合验收合格之日起,应在3个月内把产权移交给业主,并负责办理档案资料移交手续。

4.2.11 代建单位在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有关方面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本合同业务有关的保密资料。

4.2.12 代建单位必须积极配合和支持业主对工程建设和管理过程的各个阶段的监督和检查,代建单位不得阻挠和拒绝。

4.2.13 代建单位对于业主在代建期间提出的书面意见和建议,代建单位必须在收到书面意见和建议后的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答复,否则视同认可。

4.2.14 代建单位应该严格有关资质管理的规定,任何向外委托的项目,除须经业主同意外,受委托的单位还必须满足国家有关资质的要求。

4.2.15 合同履约期间,代建单位必须接受业主的责任监督。

4.2.16 本项目设备和材料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采购和招标,对需要直接确认的设备和材料的选型和使用,代建单位得到业主确认后,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进行采购。

4.2.17 对于业主在本合同之前已签定的合同,代建单位应该按照签定的合同的要求,认真履行合同甲方应当承担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保证合同执行的连续性。代建单位不承担业主前期签订和未经代建单位确认的合同中出现过失所引起的责任。

4.2.18 代建单位根据项目建设进度的组织计划所选择的相应的招标代理单位,必须

充分征求业主的意见,在得到业主方面批准后实施。

第五节 双方权利

5.

1 业主权利

5.1.1 在不影响经批准的工期,建设规模、标准和总投资不突破的前提下,业主具有要求代建单位,对业主提出各项功能需求和相关的建设标准完全接受的权利。

5.1.2 对任何涉及到使用功能的设计变更,应由业主确认后实施。 5.1.3 业主具有参与各项技术、设计和建设方案的审核权利。

5.1.4 业主有权组织有关单位或委托相关单位对代建单位管理的项目进行监督和专项检查。

5.1.5 代建单位在本合同履行期间,调换项目负责人和主要负责人应当事先征得业主同意。

5.1.6 业主有权要求代建单位提交代建工作月报及代建业务范围内的专项报告。 5.1.7 当业主发现代建单位人员不按代建合同履行代建职责,业主有权要求代建单位更换代建单位人员,直到终止合同;并要求代建单位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5.1.8 当业主发现代建单位与承包人或其他第三人串通给业主造成损失的,业主有权要求代建单位更换代建单位人员,直到终止合同;并要求代建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5.1.9 若代建单位出现严重违约(详见12.6),业主具有终止合同的权利,并要求代建单位给予赔偿。

5.1.10 业主有权对工程建设管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向代建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 5.1.11 业主有权参与工程的招投标过程,对工程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招标答疑及其它招标补充文件、标底预算有最终确定权,同时作为业主代表按有关规定参与工程评标、定标。

5.1.12 合同履约期间,业主有权建立对代建单位的责任监督。如责任不落实,业主有权根据管理单位责任不落实的具体情况扣罚质保金。

5.1.13 业主有权审核主要设备和材料的选型。 5.

2 代建单位权利

5.2.1 代建单位在业主委托的工程范围内,根据业主授权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行使权利;

5.2.2 征得业主授权后,以业主的名义向政府部门及有关部门办理项目建设的各种手续;

5.2.3 作为招标人负责组织施工、采购及其他服务的招投标工作(含工程量清单和标底的编制),业主与选定的中标人签订两方合同,代建单位的权利和义务在业主、代建单位与中标单位签订《委托管理协议书》中明确,并进行合同管理;

5.2.4 对参与工程实施过程的第三方,具有直接管理权;

5.2.5 根据国家法律和法规的要求,代建单位可以根据工程建设的需要,决定向外委托项目,但必须书面报业主批准。

5.2.6 对项目的进度、质量进行全程管理,并对资金的使用提出建议;

5.2.7 按合同规定,对各中标人的付款申请单签署相应意见,由业主直接向中标人支付工程(承包)费、材料款;

5.2.8 代建单位不得在施工过程中利用施工洽商或者补签其他协议随意变更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建设内容和总投资额。因技术、水文、地质等原因必须进行设计变更的,应由设计单位填写设计变更单,并经工程监理、施工单位签署意见后,由代建单位审核后报业主审批,具体设计变更审批程序应严格按下述分类办法办理:

(1) 凡涉及可能造成改变建设规模、标准、使用功能和总建设工期,上报业主审批。

(2) 增减工程造价在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的,属I类设计变更。此类变更应提前上报业主审批。未经同意,代建单位不得擅作主张。项目报批的同时,应就资金费用处理及工期变更问题书面征询业主的意见,得到批准后组织实施。

(3) 增减工程造价在10万元以内的,属II类设计变更。代建单位有权对其进行现场确认并马上组织施工,实施后5天内将有关材料报业主备案。

(4) 出现以下情况,在发生后10天内向业主代表报送签证单,业主应在接到后5天内完成确认手续:

① 现场签证单项造价超过3万元的;

② 施工方案出现较大变更(无论是否增加费用),或施工方案调整涉及增加造价超过3万元的;

③ 原设计或招标确定的材料、设备出现较大调整,或调整的材料、设备涉及增加造价超过3万元,或调整材料、设备涉及影响使用功能的;

④ 更改主要装修饰面材料的; ⑤ 涉及增加赶工费用的; ⑥ 涉及工期或奖罚问题的。

第六节 双方责任

6.

1 业主责任

6.1.1 业主应当履行委托代建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代建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并负责因此而对工程产生的影响及承担相应的责任。

6.1.2 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对代建单位提交的设计方案等,进行审查。 6.1.3 业主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承担相关的责任。

6.1.4 因业主原因而造成了代建项目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发生变化,致使工期延长、投资增加或其它经济损失的,业主承担相应的责任。

6.

2 代建单位责任

6.2.1 代建单位的责任期应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为止。在代建过程中,如果因业主自身和不可抗拒因素,使工程建设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书面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的合同期。

6.2.2 代建单位在责任期内,应当认真履行代建合同约定的义务。因代建单位的原因而造成了代建项目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发生变化,不能达到设计要求,或者造成工期延长、投资增加或其它经济损失的,代建单位应当向业主赔偿。

6.2.3 代建单位向业主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指仲裁结果)时,代建单位应当补偿由于该索赔所导致业主的各种费用支出;如业主向代建单位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业主应当补偿由于该索赔所导致代建单位的各种费用支出。

6.2.4 代建单位对于业主提交的意见和建议,应及时处理并以书面形式反馈给业主。 6.2.5 代建单位应该严格有关资质的管理,任何向外委托的项目,除须经业主同意外,受委托的单位还必须满足国家有关资质的要求。

6.2.6 所有项目的招标方式,必须以政府批准的招标方式执行。

6.2.7 工程的资料和档案管理,要求按国家有关建设工程档案管理规定执行,并有专职人员负责管理。

6.2.8 严格按照国家基本建设程序执行项目的过程管理。 6.2.9 确保所有文件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准确性。

第七节 代建服务费及支付方式

7.

1 代建服务费 7.1.1 代建服务费用主要开支范围和内容包括:

1)项目建设服务费:是指代建单位从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办理竣工财务决算之日止发生的开办费、企业管理费、临时设施费、利润和税金。包括:工作人员工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办公费、差旅交通费、劳动保护费、工具用具使用费、固定资产使用费、零星购置费、招募生产工人费、技术图书资料费、印花税、业务招待费、施工现场津贴、竣工验收费、临时设施费、利润和税金和其他管理性质开支;

2)工程监理费:含设计、勘察、施工、保修阶段的监理,同时包含施工图预算编制和工程结算的初审费用。

3)招标代理费:含设计、勘察、施工、采购设备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的招标代理费(含编制工程量清单和标底,专家劳务费和餐费);

4)临时设施费(指建设期间代建单位所需临时设施的搭设、维修、摊销或租赁费用)及利润和税金(因代建收取的利润及应交的一切税费)包含在项目建设服务费、工程监理费及招标代理费用中。

7.1.2 根据项目建设的需要,本项目工程前期工作费用(如签约、开工、封顶、竣工仪式等活动费、合同契证费、地质勘探费、质量监督费、工程保险费、特殊设备安全监督检验费及第三者检验费、专家审查费、专业考察差旅费、模型制作费、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场地费、专业报建费及评估费、可行性研究费、水电报装费、放线费等)、除本代建服务合同印花税以外的印花税、招标中心场地服务费、专题研讨会会务及专家聘请劳务费、项目后评价费、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政府规费、行业协会收费、手续费等,由业主另行支付。

7.1.3 7.1.4 本代建服务费为:

除非另有约定,代建服务费已包括代建单位执行和完成本合同规定全部代建

工作的报酬,以及本合同规定的应由代建单位承担的合理费用,不再因投资调整和人工、物价等因素的变动而有所调整。

7.1.5 如果业主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付代建服务费,自规定之日起,还应向代建单位支付滞纳金。滞纳金每日按拖欠款的0.03%计算,滞纳金从规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起计算。

7.1.6 如果业主对代建单位提交的支付申请提出异议,应当在收到支付申请的5个工作日内向代建单位发出表示异议的通知,逾期视为同意,但业主不得拖延其他无异议的支付申请。

7.1.7 除代建服务费和按本合同3.2.6条约定的应得奖励之外,代建单位不得向业主提出其他任何报酬费用要求。

7.1.8 在代建业务范围内,如需聘用专家咨询或协助,由代建单位聘用的,其费用由代建单位承担;由业主聘用的,其费用由业主承担。

7.

2 支付方法

7.2.1 代建服务费支付程序:由代建单位提出申请,经业主审核批准后拨付。 7.2.2 本合同生效后15个工作日内,拨付代建服务费的15%。 7.2.3 完成底板后15个工作日内,拨付代建服务费的10%,。 7.2.4 施工图审查通过后15个工作日内,拨付代建服务费的10%,

7.2.5 工程主体结构完成+5.00米后15个工作日内,拨付代建服务费的10% 7.2.6 工程主体结构完成+16.00米后15个工作日内,拨付代建服务费的10%,

7.2.7 工程主体混凝土结构完成后15个工作日内,拨付代建服务费的15% 7.2.8 工程进度完成90%后15个工作日内,拨付代建服务费的10%。

7.2.9 工程在目标完工日前完工并通过工程总体竣工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拨付代建服务费的10%。

7.2.10 代建服务费最后的10%为质保金,在工程结算控制在审定的总投资概算以内,移交所有档案资料和办理产权,并到缺陷责任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给予拨付。

7.2.11 业主有权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在支付上述各期代建服务费的同时,直接扣除经合同双方书面确认的代建单位应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或其他应由代建单位承担的费用,但最高不超过代建服务费总额50%(出现9.7条款的情况除外)。

7.2.12 代建单位因收取代建服务费所发生的一切税收,由代建单位自行承担。

第八节 项目资金的拨付与使用

8.

1 项目资金的拨付

8.1.1 代建单位负责编报项目总体进度计划及年度投资计划和季度、月度资金使用计划,资金拨付需凭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设备采购合同和相关单位的请款申请等文件,经代建单位审核并签署意见,业主审批后,由业主办理项目资金分期拨付。

8.1.2 根据项目建设的需要,工程前期发生的报建费、质监费、合同契证费和劳保基金等,由业主直接支付。

8.

2 项目的财务管理

8.2.1 严格按财政部有关代建财务管理指导意见的要求,开展相关工作。 8.2.2 代建单位协助业主设立本项目基建专户,协助业主对本项目建设的财务活动实施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按照国家相关会计制度的要求,设置会计科目,归集建设成本,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本项目建设投资。

8.

3 履约保证金

8.3.1 代建单位在合同签定后10日内,必须向业主提供合同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代建服务费总额的10%,采用不可撤销的国内银行保函的形式提供。

8.3.2 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代建单位根据合同进行代建工作,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业主使用以前,履约保证金一直有效。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业主使用之日起10日内,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代建单位。

第九节 目标控制奖惩

9.

1 代建单位未按本合同约定完成代建工作内容,未经批准擅自变更项目建设方案(规模、标准和内容等),造成总投资超出经业主和代建单位审核同意的总投资概算,业主有权扣减项目建设服务费,同时代建单位给予超出部分的全额赔偿(最高不超过代建服务费的50%)。

9.

2 代建单位应严格代建,节约投资成本,在工程决算后,如果实际总投资(业主提出并确认的设计变更所造成的投资增减除外)少于经业主和代建单位审核同意的概算,在满足工程质量、项目工期以及业主建设功能和标准的前提下,经业主批准,则将节约

资金5%用于奖励代建单位(最高不超过代建服务费的50%);如果实际总投资(业主提出并确认的设计变更所造成的投资增减除外)超出经业主和代建单位审核同意的概算,同时代建单位按超出的5%给予经济赔偿(最高不超过代建服务费的50%)。

9.

3 代建单位未能在目标工期前交付使用,每延迟1天,业主扣罚代建单位的项目建设服务费6万元(最高不超过代建服务费的50%),但因不可抗力、政府行为或由于业主原因而发生的除外。

9.

4 代建单位在目标工期前交付使用,每提前1天,业主给予代建单位6万元的奖励(最高不超过代建服务费的50%)。

9.

5 代建单位审核勘察、设计、施工和主要材料设备单位报送的结算书并签署意见报业主后,经业主送相应资质的审核单位审核,如核减金额超出报送结算价的5%,按超出部分金额的5%扣罚代建单位的代建服务费;代建单位编制施工图预算和标底,经业主送相应资质的审核单位审核,如核减金额超出送审金额的5%,按超出部分金额的5%扣罚代建单位的代建服务费。

9.6

代建单位应保证项目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目标,如达不到此质量目标,则业主有权扣除代建服务费的10%。

9.7

代建单位在责任期内,如因工作疏忽、过失、或因工程建设期出现问题不及时报告,未征求业主意见采取有效措施而造成损失,应向业主作全额经济赔偿(最高不超过代建服务费总额)。对情况特别重大或性质特别恶劣的、人为的因素,业主有权进一步追究责任和要求经济赔偿。

9.8

如因承包方和供应方给项目造成的损失,代建单位应负连带管理责任,代建单位还必须负责追缴,并报业主。

9.9

代建单位代建部及其职员不得接受除业主以外代建工程项目参与人的任何报酬或者经济利益。

9.10 9.11 代建单位不得参与可能与合同规定的与业主的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 因代建单位自身失误造成变更设计所发生的工程费增加,由代建单位负担;设计单位设计失误造成变更设计使工程费增加,由代建单位负责追究相关责任。业主有权进一步追究有关失误人员责任。

21

第十节 保密

10.1 各方应对因订立或履行本合同而了解、取得或接触到的,与相对方有关的所有文件、材料及其他信息(无论这些信息是技术性的还是商业性的)应严格保密。除非获得对方的书面同意,不得自行使用或许可相对方使用;也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予以披露。各方有义务采取合理的措施保证其雇员遵守本合同的各项规定,同时对雇员因违反本条款给相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10.2 下列各项内容不受上述规定限制:

依照国家法律规定,应向有关政府部门披露信息;为履行本合同而需向非相对方披露信息;代建单位从政府主管部门得知时,已不再处于秘密状态,且对外披露不会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信息。

10.3 双方同意,不论本合同是否变更、解除或终止,本条款的各项规定将持续有效。

第十一节 缺陷责任和终身责任

11.1 对本合同规定的缺陷责任期内发现的任何质量问题,代建单位应承担督促、组织、落实、管理施工承包单位维修、返工、整改等管理责任。

11.2 上述缺陷责任期限是就整体工程而言,若本合同或法规对个别工作规定较长的保修期,则该个别工程应适用特定的保修期。在代建单位两年的缺陷责任期满后,代建单位可将施工合同保修书中的权利移交给业主,由施工单位向业主承担保修责任。

第十二节 合同的生效、变更、补充和终止

12.1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工程结算完毕和把产权确权给业主和缺陷责任期满之日(以时间最长为准)终止。

12.2 在本合同签订后,若实际情况发生变化,使得代建单位不能全部或部分执行代建服务时,代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避免损失扩大,并立即通知业主,业主有权采取措施确保本项目建设不受过大影响。如不能执行代建服务是由代建单位自身原因导致,此时业主有权视情况追究代建单位的责任。

22

12.3 业主如果要求代建单位全部或部分暂停执行代建服务或终止本合同,应当提前30日通知代建单位,代建单位应当立即安排停止执行代建服务。

12.4 当由于非代建单位原因而被暂停代建服务时,代建单位在收到业主暂停执行代建服务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应向业主提交一份暂停代建服务对代建单位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和预计延误工期等情况的书面暂停代建服务报告。业主在收到代建单位暂停代建服务情况报告5个工作日内,应与代建单位商讨,并将具体意见答复代建单位。代建单位恢复执行代建服务后,按实际情况向业主提交要求经济损失补偿和延长工期的报告。业主在收到该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将具体意见批复给代建单位,并与代建单位办理拨付补偿款和延长工期的手续。

12.5 若非代建单位原因而被终止代建服务,对代建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代建单位向业主提交经济损失报告,业主应予补偿。

12.6 当业主认为代建单位无正当理由而又未履行代建服务时,可向代建单位发出警告通知。在发出警告通知后15天内没有收到满意答复,可在警告通知发出后30天内发出终止本合同的通知,本合同即终止。若代建单位发生如下违约事项:

1)在工程建设期内无故停止履行代建工作;

2)拒绝听从或漠视业主所发出的任何书面指令,而使工程受到实质性影响; 3)与第三方恶意串通,造成业主利益损害的;

4)与第三方恶意串通,还未造成业主利益损害时,在业主发出警告通知后,15日内没有采取补救措施的;

5)未经业主同意,擅自调换主要管理人员影响工程建设的; 6)超越合同权限;

7)在工程建设期内,出现严重隐瞒和欺骗的行为,损害业主利益的; 8)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业主可终止合同的事由。

业主可用有记录的文件传递方式,通知代建单位其违约事项及业主的处理意见。若代建单位于收到通知15日内继续其违约事项、未能纠正、不采取或无力采取有效补救措施等以及日后任何时间重复上述违约事项,因而可能导致工程无法如期完成或工程质量存在严重缺陷或其他严重危害业主和公共利益的情况,则业主可于代建单位继续或重复违约后的10日内以有记录的传递方式通知代建单位终止本合同。代建单位对此持有异议的应在收到该终止本合同通知之日起10日内向业主提交书面异议,业主在收到代建单位书面异议10日内提请上级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代建单位

23

在收到业主书面通知后既不改进又不表示异议的,则该终止本合同通知即告生效。业主行使终止本合同的权利并不影响追究代建单位违约责任和要求赔偿或补偿等权利。

12.7 业主行使终止本合同的权利后,即可寻找第三方替代代建单位继续执行和完成本工程的代建工作。终止本合同通知生效后,代建单位应在10日内向业主或该第三方移交与本工程管理有关的一切事物,并不得以任何方式阻挠业主或该第三方的工作。否则,因此所引起的工程延误、质量损坏、费用增加等一切责任由代建单位承担。若代建单位提起诉讼,诉讼期间代建单位仍应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履行各项代建义务。

12.8 本合同提前终止(包括协议提前终止、不可抗力提前终止、政府行为提前终止和一方违约提前终止等)或到期终止后,应根据代建单位履约情况、进度及支付比例支付代建服务费,代建单位应按本条的有关规定办理移交手续。若已付的代建服务费已超出了代建单位实际完成的管理工作,则代建单位有必须将超出部分的金额返还业主。若双方在代建单位管理费结算、支付或其他事宜上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起诉讼。但代建单位不得以此为由停止或阻挠项目工程的移交工作。

12.9 本合同的终止并不影响各方应当承担的责任。

12.10 双方经协商可以书面合同方式对本合同做出修改和补充,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有关本合同的修改合同和补充合同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与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三节 违约责任

13.1 双方均应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履行各自的义务,违反规定的一方应当向对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13.2 因代建单位管理不当致使项目工程未能按本合同规定按期按质交付,代建单位承担违约责任和整改责任。

13.3 代建单位与第三方恶意串通,为其或第三方谋取非法利益,给业主造成经济损失的,代建单位应向业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13.4 本合同规定的所有违约索赔金额均应在损失赔偿核定后十日内支付完毕。 13.5 双方均不得单方解除合同,否则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24

第十四节 其他

14.1 在合同期间,如由于战争、自然灾害,以及其他不可抗力或政府行为等因素,影响本合同执行的,代建单位应在事发后30天内将损失和处理意见书面提交业主,双方及时商定处理办法。如双方不能协商解决,可按14.4条款执行。

14.2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争议经协商、和解或调解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应当自觉履行。

14.3 如果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政府有相关指导文件,按相关的文件执行。 14.4 业主、代建单位不能按14.2 条款的方式解决争议的,任何一方可向业主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14.5 本合同的制定、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4.6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十二份,双方各执六份。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人:

法定代表人:

25

签约代表人:

法定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代建单位:XXX(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约代表人:

法定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签约时间:26

第16篇:供电代建协议书框架性协议参考

xxx园区电力工程代建协议书

甲方: xxx管委会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国网xxx电力有限公司xxx供电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为适应xxx园区建设发展需要,配合园区招商引资、征地拆迁工作,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加快园区建设步伐,规范园区电力工程建设行为,满足园区发展的电力需求,减少工程建设的中间环节,提高工作效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电力工程建设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书。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xxx园区电力线路迁改、复建、新建工程及政府投资的其他供配电工程

工程地点:xxx园区范围内

工程内容:xxx园区范围内的电力线路迁改、复建、新建工程, 招商引资企业的施工用电和生产用电工程,新建变电站、开闭所、环网柜及进出线等工程, 安置房、廉租房和公租房配电工程及政府性投资的其他电力工程。

二、工程代建范围

1、工程全过程管理(方案、设计、工程施工及监理)。

2、工程报建、验收、送电及资产移交等各项手续(交钥匙工程)。

三、双方职责

1、项目建设单位就单项涉电工程的施工,以委托书形式委托施工单位明确项目工程内容、工程量并组织实施。

2、项目建设单位按照乙方要求负责提供项目总体规划、电力规划路由、供电负荷清单等 工程设计所需基础资料。

3、项目建设单位负责(乙方配合)办理项目规划、施工等相关手续,并负责协调解决施工现场拆迁、民事等问题。

4、鉴于xxx电力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为乙方下属集体企业,具有建筑总承包三级和电力承装(修、试)四级资质,且有良好的施工业绩和社会信誉,为更好的满足园区建设需要,乙方委托xxx电力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为工程施工单位,并按合法程序确定工程设计、监理及设备材料供应单位,甲方派员参与监督管理。项目建设单位与xxx电力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单项工程合同,合同价款包含工程安装费、管理费、规费、利润、税金及设备物资费等费用,征地及青苗补偿费根据甲方委托另行计入。

5、乙方负责对工程项目进度、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全过程管理。

6、工程竣工后,乙方负责(甲方协助)办理代建工程验收及资产移交手续,将工程全部资料收集、整理、编号,并将完整资料交项目建设单位随项目存档。

7、甲乙双方共同负责工程勘察设计和监理单位的招标和监督管理工作。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按国家、行业相关设计及施工规范,安全生产规程,安全施工管理规定及验收标准执行。

五、结算依据

1.各单项工程价款10千伏配电安装工程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安徽省2005年建设工程消耗量定额(土建、安装、装饰、市政、园林)及其相应的类别按中值取费和人工费调整;35千伏及以上输变电工程依据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电力建设工程预算定额》及相应的规定按中值取费。工程结算中甲乙双方约定:电气设备材料计取3%采保费及3%企业利润,其他工程造价按定额的90%计取。

2.各单项工程概算、预算、结算由施工单位负责编制,甲方按照工程建设程序进行跟踪审计和工程决算价核定,并在竣工结算资料提交后三个月内出具审计结论。

六、工程款拨付

1、工程款拨付流程。施工单位负责工程款申报,项目建设单位负责审查审批,及时支付施工单位工程款。

2、工程款支付按单项工程合同约定执行。

3、项目建设单位必须按照工程款拨付程序及时申报、拨付工程款;乙方必须在合同期完成工程内容。逾期将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责任。

七、协议有效期

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

八、其他事项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或办理补充协议。本协议一式 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陆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授权代表人 法定/授权代表人

日期: 日期:

第17篇:代出资协议书

协 议 书

甲方:XXX(身份证号:4300000)

乙方:XXX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号:46000000000)

根据双方的合作意愿,拟共同出资设立一个有限责任公司,双方经过慎重研究,特制定协议如下:

甲方代乙方出资人民币7600万元投入到拟设立的公司,代出资资产具体为甲方所拥有的XXX市三土房(2012)字第09号和三土房(2012)字第210号土地房屋权证所载土地使用权和房屋,以及相关附属设备设施。上述资产已经XXX事务所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XXX资产评估报告书,评估价值XXX万元,双方确认的价值为XXX万元。甲方用上述资产中的7600万元代乙方出资到拟设立的公司作为乙方对拟设立公司的投资款。

本协议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其他政府部门备存及存档用。

甲方:XXX乙方:XXX有限公司

2012年月日2012年月日

协 议 书

甲方:XXX(身份证号:4300011)

乙方:XXX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号:46000000000) 双方经过慎重研究,特制定协议如下:

甲方代乙方出资人民币3000万元投入到乙方与自然人XXX拟设立的公司作为乙方对拟设立公司的投资款,代出资资产为货币资金,具体为甲方2012年9月28日缴存中国银行XXX有限公司人民币账户88000100账号3000万元。

本协议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其他政府部门备存及存档用。

甲方:XXX乙方:XXX有限公司

2012年月日2012年月日

股东实物资产投资分割确认书

根据XXX有限公司章程规定,股东XXX有限公司对XXX有限公司实物出资7600万元,股东XXX实物出资1000万元。现双方对用以出资的实物资产XXX市三土房(2012)字第01号和三土房(2012)字第210号土地房屋权证所载土地使用权及房屋,以及相关附属设备设施进行分割确认,其中XXX有限公司占7600万元,XXX占100万元,对于上述实物资产实际价值超出部分两方共同协商处理。

本协议一式五份,股东各一份,其他政府部门备存及存档用。

XXXXXX有限公司

2012年月日2012年月日

第18篇:代征地协议书

代征地协议

甲方:

乙方:

有限公司拟在,即址建设项目。按照

【2009】63号文件精神,乙方应代征甲方土地共计亩(该地属***责任田)。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代征地(包括地面附着物赔付)万元/亩,乙方应兑付资金 ***********元整(小写:元)。

2、根据*********项目征地 “资金分配方案”要求,资金直接全额兑付到原用地户手中。

3、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在施工建设过程中如若遇到他人阻拦等情况,由甲方负责协调处理,并不得有任何要求增加任何费用。

4、本协议一经签订,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严格履行,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有关规定,将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对方征地总款额的3倍损失,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后果。

5、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村、组代表:法人代表:

年月日

第19篇:代招协议书

人力资源服务协议书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促进甲、乙双方业务的顺利开展,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代理甲方员工招聘服务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在互利合作的基础上达成协议如下:

一、服务内容:

乙方代理甲方员工招聘服务。

二、甲方委托乙方招聘的用工条件及招聘方式:

(一)员工岗位条件及要求:

男女不限,女16—40周岁,男16-50周岁,持有身份证原件。

(二)招聘方式:要提供有效本人身份证等甲方要求的相关证件;人员必须保证健康、勤快、做事认真。

1、乙方以人事代理的方式进行招聘,为方便乙方代理甲方进行招聘,乙方需要时甲方应提供代表其公司人员的工作牌及相关信息资料给乙方。

2、通过社会广招或联系各地区院校应届生及相关部门,由其事先进行宣传及召集,由乙方预定时间进行面试筛选后再往甲方输送。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把人员送到甲方面试合格后,甲方应及时安排相应的岗位和住宿,乙方代招人员应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

2、甲方应给员工及时购买工伤生育保险或商业意外险,与公司内部员工同等待遇,上班期间乙方代招的员工发生工伤由甲方承担,其他时间发生意外员工本人承担。

3、如应聘特殊岗位人员必须持有资格证,如电焊工、电工等国家要求执上岗资格证的岗位。

3、员工入职后一切手续按公司 规章制度执行。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甲方的要求,负责对甲方提供的用工信息设计制作宣传资料并进行宣传推广,积极开拓劳工市场,提供有效服务,并提供符合用工需要的人力资源。

2、负责将符合甲方需要的人员送到甲方,并提供相关证件。

3、若乙方输出的工人不遵守甲方公司劳动规则,给甲方造成后果的由员工本人承担,甲方有权予以辞退。

5、在代理期限内,不得以甲方和甲方相关工作人员的名义向应聘人员收取任何的费用,否则,经查处属实,甲方有权马上终止代理协议,并追究乙方的责任,要求乙方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6、在协议期限内,按照甲方发布的通知及具体要求发布招募信息。未接到甲方需求通知前不得进行招募活动,如发布虚假信息给社会造成不良影响,甲方有权马上终止代理协议。

7、不能将已在甲方工作的相关人员作为搜寻对象,否则,经查处,甲方有权马上终止代理协议,并追究乙方责任。

8、乙方的在外招聘活动中发生的一切事宜由乙方本人承担,与甲方无关。

五、员工工作时间和待遇:

乙方代招员工待遇与甲方自招员工待遇一样,根据甲方薪酬制度执行。每天工作时间与公司生产实际情况来定。

六、服务费用及付款条件:

1、服务费用:乙方代招员工在甲方工作满一个月不满三个月的,由甲方支付乙方代理费100元/人,工作满三个月不满六个月的,由甲方支付乙方代理费300元/人;工作满六个月(或2017年9月15日前入职的做到年底放假或放假前2-3天),由甲方支付乙方代理费500元/人;每个人一次性支付不累积。

付款方式:工作期满后次月的15日支付所有人数的代招代理费。现金、微信、支付宝支付方可。

2、离职员工的当月代理费计算方法:离职人员当月工作不满一个月的,甲方不支付代理费。

七、协议期限和终止: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起生效,有效期至2018年1月30日。

八、争议解决:

任何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妥可提请仲裁,本协议条款如与国家的法律、法规相违背,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九、相关事项:

本协议附录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相关通知书的传真件、电子邮件均有效)。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代表: 代表: 电话: 电话:

第20篇:代建房协议书

代建房协议书

2009年10月

日 14

代建房协议书

甲方:

乙方:义和开发办公室

甲方将义和中学大门西第间(座北面向南)楼房(两层加隔热层线浇),包工包料给乙方承建,每间(两层加隔热层)工程总费用五万元人民币。经过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房屋结构与乙方新街(中学西边)所建的楼房相同,包括墙体、梁、柱、楼梯、楼面、线浇混凝土;室内粗粉刷、前沿外墙、后沿外墙面水泥砂浆粉刷、做好下水管道、落水管;同时做好防渗透水处理。

二、乙方负责把门前下水道修建好,楼房门窗均由乙方负责安装。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如有外部阻拦等因素甲方出面协调。

三、房屋建好后乙方负责把水、电接到门前,但入户费用由甲方承担。

四、乙方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房屋质量标准和要求组织施工,不合格由乙方负责返工,返工费由乙方

自理。由此造成的损失乙方负责赔偿。

五、付款方式:工程开工后付给乙方四万元。完工经验收合格不渗水、不开裂(一年为准),并为甲方办证后付清余下一万元款项。办证费用由甲方承担,但契税须乙方承担。

以上协议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不得违约,违约者承担经济、法律责任。本协议一式三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2009年10月14日 甲、乙双方签章如下:

《代建协议书.doc》
代建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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