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_________人事代理站(以下称甲方)和委托单位_________(以下称乙方),就委托人事代理事宜,签订协议如下:
一、甲方接受乙方的委托,为其代理人员提供人事管理方面的综合服务。作为被代理人的人事主管部门。
二、甲方提供如下服务:
1.为乙方办理接收毕业生手续和人员调入手续;
2.负责被代理人的档案接收和报到手续;
3.管理被代理人的人事档案和人事关系,并为其办理落户手续,出具以档案为依据的证明材料;
4.负责乙方与被代理人解除合同后办理档案和人事关系转回_________省人才中心的手续;
5.按照有关政策和规定调整档案工资、计算工龄;
6.办理有关资格考试、职称申报等手续;
7.负责乙方与被代理人聘用合同的鉴证。
三、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负责被代理人的日常管理及考核;
2.负责支付被代理人的工资、劳动保护费用;
3.为被代理人建立社会保险,并支付单位所承担的费用;
4.与被代理人的合同期满后,如双方协商同意续签合同,应提前30日到甲方办理续签合同的有关手续。如合同期满双方不办理续签手续,视为合同终止。
5.与被代理人解除合同后,应将解除合同手续交到甲方备案。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编号:
北京双高人才发展中心
人事代理协议书
(律师事务所)
甲方:北京双高人才发展中心
乙方:
签订日期:年月日
北京双高人才发展中心(以下简称甲方),接受(以下
简称乙方)的委托,为其提供人事代理服务。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管理乙方委托代理人员的人事档案及关系。乙方委托代理
人员范围以乙方出具的书面证明为准。
2、保留委托代理人员的原身份,调出时按原身份介绍到新的就业
单位,工作期间工龄连续计算。
3、依据档案记载为乙方委托代理人员出具相关人事证明材料。
4、在未得到乙方通知时,不得应个人要求调转其人事档案或提供
相关人事代理服务,但甲方可依据法院判决等生效的司法文书确认的事
实,为个人办理调档手续。
5、按国家有关规定为乙方委托代理人员办理大中专毕业生接收手
续及见习期满转正定级手续。
6、按国家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符合条件人员的各等级专业技术职
务资格申报表审核手续。
7、负责为乙方委托代理人员出具商务、公派出国出境的政审相关
手续。
8、负责向乙方提供有关人事档案管理政策咨询服务。
9、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甲方相关要求,管理乙方非北京户籍人员
的人事档案及关系。
10、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协助乙方查阅乙方委托代理人员的人事档
案。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必须是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经有关部门批准成立的
合法机构(向甲方提供注册和相关管理部门批准的证明),并及时向甲
方通报单位变更情况。
2、乙方委托代理人员须男在50岁以内,女在45岁以内且身体健
康的工作人员。
3、乙方委托代理人员必须是与乙方正式签订劳动合同的聘用人员。
4、乙方须及时向甲方提供委托代理人员在工作期间形成的档案材
料,并为甲方收集、鉴别、整理、归档工作提供方便。
5、乙方负责对乙方委托代理人员进行考核,于每年底或翌年初向
甲方提供书面考核鉴定,乙方提供的委托代理人员的考核材料需得到委
托代理人员本人的签字确认。
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及其他法律法规,乙方独立行使员工聘用、管理、解聘等劳动用工方面
的权利,同时乙方独立承担劳动用工过程中的风险和责任。
7、乙方委托代理人员办理商务、公派出国出境手续时,乙方应向
甲方出具同意其出国出境的证明和近期表现鉴定。
8、乙方聘用人员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乙方应在15日内将终止
或解除劳动关系的书面证明及鉴定材料送达甲方,同时结清该人员人事
代理费,同时协助督办该人员人事档案转出手续(根据北京市人事档案
相关规定,对于北京户籍员工可以转为个人委托人事代理或办理档案转
出手续;对于非北京户籍员工档案须办理档案转出手续,档案拟接收机构仅限新单位委托人事代理的北京市级及各区县人才机构、存档人员本人户籍所在地的组织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否则乙方应继续为其支付档案管理费至档案转出月。因乙方迟延办理乙方委托人员档案转出手续而产生的相关责任由乙方承担。
三、费用标准及收缴方式
1、乙方委托代理人员档案管理费每人每月十元,每半年结算一次。如有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委托存档,乙方须为其预交一年存档费。
2、代理期间发生的技术职务资格申报表审核、毕业生接收转正等人事代理服务按甲方的收费标准和收费办法另行结算费用。甲方有权根据自身管理需要调整收费标准和收费办法。
四、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协议约定的内容开展人事代理服务,乙方有权拒付人事代理费用。
2、乙方未按协议约定时间无故不缴纳人事代理费或不配合相关工作使人事代理无法进行,甲方有权停止对乙方的代理服务。
3、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解除本协议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4、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解除本协议的,乙方应自本协议解除之日起十日内到甲方办理档案转移或材料交接手续,否则,甲方有权继续按本协议约定标准收取相关费用。
5、甲乙双方应自觉维护对方的信誉,不得向第三方转让本合同项
下的权利。
五、其他事项
1、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1)
(2)
(3)
2、本协议未尽事宜待双方商定后另行规定。今后与国家有关规定相悖的,按当时的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经办人:(签字)经办人:(签字)
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地:北京市西城区
人事代理协议书
四川省人才交流中心(以下简称甲方)根据中组部、人事部以及四川省的有关人才流动和人事代理政策法规,接受(单位名称)(以下简称乙方)的委托,代理乙方的人事业务,共同订立协议如下:
一、本协议期内,甲方提供下列人事代理及管理服务:
1.及时通报国家及地方人事人才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
2.管理乙方员工的人事关系和人事档案;提供借阅查询及出具与档案记载内容有关的证明;办理相应的职称申报、出国境政审、生育指标(限成都市 6 城区户口的育龄妇女)以及接转管理党员组织关系等相关手续;
3.协助乙方做好人才招聘工作;为乙方招聘的国有单位人员办理工作流动或辞职审批的人才流动手续;并确认保留存档人员的原工作身份和计算连续工龄;
4.协助乙方引进外地人才入户及办理相关调(流)动手续;
5.为乙方代办计划内大中专毕业生、毕业研究生接收就业手续以及办理有关户籍关系;并办理毕业生转正定级手续;
6.协助乙方办理社会保险的有关手续;
7.办理其他另经协商需要代理的事宜。
二、本协议期内,乙方承担履行下列义务:
1.乙方指定专人与甲方联系,办理有关人事代理事宜;
2.乙方负责提供所聘人员的人事档案所在地方或单位,并出
函介绍所聘人员到甲方办理其流动及人事档案的调转手续;
3.乙方与所聘的存档人员解除聘用合同或终止劳动关系,乙
方应于办理手续的15日内以书面形式函告甲方(函告须加盖
乙方公章), 同时督促当事人到甲方另行办理转存手续;甲方见
乙方函告或解除聘用合同、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后,按规定为个
人办理转存手续,其《人事档案管理合同书》中涉及当事人的合
同关系就此自动终止;
4.乙方及时按年支付给甲方委托代理人事关系、人事档案管
理服务费每人每年 240 元;其它人事代理专项服务费以实际发
生的代理项目按四川省物价局核定的标准受理时支付;
5.本协议的内容乙方应如实告知本单位员工。
三、乙方付费方式:初期采取单位每办一个(或一批)档案
托管后即结清(或分批分段结清)相关管理服务费,到次年在确
定统一期限后,经核算存档总数的相关管理服务费按年以现金或
转帐方式支付(甲方帐号:4402207009024910403、开户行:
工商银行东城根街分理处)。
四、本协议从签订之日起生效,若一方要求解除协议,必须
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方可解除本协议。如有违约,责
任由违约方承担。
五、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六、本协议未尽事宜另经双方协商约定。
七、附件:《单位委托人事代理人员名单》
甲方代理人签字:乙方代理人签字:
盖公章盖公章地址:成都市小南街99号地址:
邮编:610015邮编:联系人:
电话:86130505
签订协议日期
联系人:电话: 二○ 年月日
招聘代理合作协议书
甲方:
乙方:昆山安信达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兹有甲方因生产需要从事相关工作的人员,乙方同意将其人员输送至甲方处进行就业服务,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定本协议。
1、甲方根据需要向乙方书面形式提出务工人员的数量、要求、用工期限及酬金。
2、乙方输送的劳动服务人员派往甲方工作的行为,务工人员与甲方确定劳务关系;务工人员的劳务
地点、岗位、方式由甲方根据业务需要确定。
一、劳务服务的形式
甲方与务工人员根据相关规定签订实习就业合同,建立劳务关系。并根据甲方实际需要组织相关的务工人员,以定向劳务的服务形式到甲方公司从事甲方指定范围的劳务工作。
二、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必须对务工人员进行严格规章制度、业务技术及根据自身特点对其进行安全操作等的培训教
育。
2、甲方有权根据生产需要及务工人员的能力、工作表现调整其工作岗位。务工人员有反映本人意见
的权利。
3、合同期间务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
1.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 按甲方员工守则、规章制度等规定,构成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的。
3.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造成重大损害及对甲方声誉造成重大损害的。
4.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或者劳动教养的。
5. 因个人原因丧失目前工作需要的专业资格的,(如司机丧失驾驶执照)。
6. 务工人员身体检查结果不符合企业要求的。
7. 务工人员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8. 务工人员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
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9. 因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情
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实习人员应当提前 30天以书面形式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 在试期内的。
2. 甲方使用暴力,威胁,监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 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务工人员酬金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4. 甲方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安全、健康的。
5. 在合同期间,如甲方的工作量下降需要裁员时,甲方将和务工人员解除合同,务工人员要求提前
解除劳务合同,甲、乙双方可协调解决,互不支付赔偿金。
三、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输出的务工人员是经甲方面试并指定医院体检合格的人员。
2、乙方根据甲方的调换要求,应做好务工人员的增补,并提供务工人员的基本资料;及时接纳甲方
减、退的务工人员。
3、乙方协助甲方做好实习人员在协议期间的离职率,控制好人员的流动,保证甲方的正常经营。
4、合同期内务工人员的假日,根据甲方的规章制度执行。
四、福利和保险计算和支付方法
1、按照当前的市场行情和苏州的相关文件的规定及甲方指定的工作性质,双方商定按照实习人员的
实际出勤进行考核计算务工人员酬金,具体如下:
1) 乙方务工人员需经过的试用期, 期满正式录用者依薪资制度确定其实习人员酬金。
2) 务工人员的工作岗位为:由甲方按要求分配,实行国家允许的工作工时制度。
3) 甲方确因工作需要实习人员加班时,应遵守《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并按照规定支付实习人员加
班费,或者给予相应的调休。
4) 务工人员酬金,甲方根据务工人员的不同岗位而定,务工人员酬金由甲方按月结算并及时发放至
其本人;发放酬金的日期为次月的日(不得拖欠、克扣)。因甲方原因未及时发放酬金而造成的后果责任有甲方承担。
5) 务工人员酬金不得底于苏州政府规定的最底标准,如遇国家或苏州政策变动,应随调整)
6) 每月甲方支付乙方费用为:
甲方支付乙方代理服务费用每人每月RMB: 120 元;乙方的服务费用为次月的日,结算前甲乙双方应进行核对和确认。乙方根据确认后的金额于每(次)月日开具标准发票至甲方,甲方在收到发票3天内必须将款项给付,不得拖欠。
7) 因甲方原因所造成的未及时发放务工人员报酬和乙方费用的任何劳动纠纷,责任由甲方承担。
8) 乙方及务人员不得泄露甲方的任何机密,否则本协议即行终止。
五、其它需商定事项:
乙方所提供的务工人员必须确保其真实性(包括甲方转给乙方人员)。手续必须齐全真实有效。否则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协议的生效和终止
A、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2年,自 2011 年7 月1 日至 2013 年6 月30 日止。协议到期前一个月内双方没有异议的,到期后顺延一年。
B、合同期间,甲方如与实习人员发生争议,应先由甲方、乙方、实习人员三方共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按规定提请仲裁和诉讼。
C、期满后,如甲方不予续签或续用时,甲方应当提前30天通知乙方,具体解约的后续事宜和费用按具体法律或由双方协商解决。
D、由于中国政府政策发生较大变化或遇不可抗力影响,使得本协议无法执行时,本协议即行终止。 E、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的原则加以解决,如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F、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日期:日期:
人事代理服务协议书
甲方:
乙方:中国北方人才市场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
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就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在其授权的范围内,为甲方提供劳动人事管理相关的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人事代理服务内容
1、乙方为甲方员工提供人事档案及劳动人事关系管理。
2、乙方为甲方员工代办社会保险(包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缴费基数按照天津市相关规定执行。
3、甲方需要的其它服务
二、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在本协议签订之日,告知甲方办理各项手续所应提供的相关材料;并应及时准确地完成甲方员工信息变更和个人资料交换等书面材料的交接工作;同时对甲方员工进行信息登记管理,便于查询核实。
2、乙方应按甲方提供的员工名单,每月按时完成双方约定的服务内容。
3、乙方自收到甲方支付的款项后应及时向甲方提供相关合法的财务票据。
(二)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按乙方要求及时提供甲方员工有效的相关材料,如因甲方提供材料不符合乙方要求,导致协议不能如期履行的,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2、甲方应在每月25日前,将次月确定的参保人员的增减变更信息通知乙方,如因甲方未按时提供变更信息导致错缴或漏缴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甲方应按照乙方实际代缴金额向乙方支付保险费和代理服务费。
3、甲方应在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前将甲方员工的社会保险费用按时汇入乙方指定的社保中心账户;如因甲方未按时向乙方指定的社保中心支付社会保险费,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连续2个月未支付或一年累计达到3次迟延支付前述款项的,将视同甲方违约,乙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并要求甲方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4、甲方在与员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甲方负责通知该员工到我中心办理个人档案转存以及缴纳保险等相关手续,如因甲方未及时通知到本人,由此造成的后果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协作义务
1.甲乙双方应对甲方员工的情况及时交换信息、转递资料。
2、甲乙双方承诺保守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取的对方及客户单位的商业秘密,未经对方许可,不得将对方的商业秘密泄露给第三方或提供给第三方使用。
三、乙方为甲方提供的服务及双方约定的其他事宜
□档案管理
□代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申报
□代理住房公积金申报
□代填各类保险报表
□保管、填写养老保险手册
□代办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报销(单次收费)
□代办就失业证、用工手续、合同备案(单次收费)
□提供上门服务
□
四、服务费收费标准
1.人事代理服务费标准为:元(人/年)。
2.支付方式:自乙方为甲方提供第一次服务当月起,乙方按年度根据实际服务人数向甲方收取服务费。服务费为:标准费用(人/年)×实际服务人数。甲方每半年向乙方支付一次服务费。
五、违约责任
1、因乙方过错造成的社会保险费迟缴、漏缴、错缴,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2、甲方未按时向乙方支付代理服务费,逾期支付达30日后,乙方可中止提供本协议第一条约定的服务内容,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有甲方自行承担。
3、任意终止本协议的,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年服务费的30%计算,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经有关权威机构确认后,违约方应予以赔偿。
4、除乙方存在重大过错外,甲方不得在协议期内办理撤户及大宗档案转移,否则视为甲方有意终止本协议,则按第五条第3款执行。
5、甲方及其员工或第三方,因本协议第一条约定的服务内容之外的事项而产生的争议,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与乙方无关。甲方员工与原人事档案存放单位发生争议的,需由甲方员工本人与原人事档案存放单位协商解决,乙方不提供代理协商服务。
六、争议的解决
因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先协商解决,不能达成一致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本协议履行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七、其他
1、本协议所列条款之未尽事宜,或根据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需修改、变更本协议时,提出方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经协商一致后方可进行协议条款的修改、变更,双方应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且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协议期间为自年月日(本协议生效起)至年月日止。本协议期满后,如双方均未提出终止本协议,则本协议自动顺延,顺延期双方约定。
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签章)乙方代表(签章)
单位名称:单位名称:中国北方人才市场 地址: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 邮编:北路29号
人事经理: 邮编:300204
电话:服务专员:
人事专员:电话:
电话:手机:
传真:传真:
E-mail:E-mail:
年月日年月日
请人事代理单位仔细阅读以下提示
以免影响职工合法权益 养老保险:
1、根据津劳社局发(2008)85号文件的规定,用人单位应自与职工建立劳动关系之月起为职工缴纳养老保险费,不得向前为职工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
2、转入人员的养老保险手册手工记录必须与社险中心电脑上的记录完全一致。
3、凡从机关、事业单位转出人员或在外省市缴纳过养老保险并将个人账户转入到我市社保中心的人员(户口在本市),单位应为其审定连续工龄作为视同缴费年限。医疗保险:
1、员工在本年度发生的门(急)诊费用一律用医保卡刷卡结算,因医保卡暂未下发或者无法正常使用或遇节假日等原因未能联网结算的,所有兰联收据、费用清单、药品费处方等均需加盖全额垫付章,然后于本年度内办理报销手续。
2、员工住院时必须做住院登记,费用直接在医院联网结算,有医保卡的员工可以直接在医院做住院登记;没有医保卡或医保卡无法正常使用的必须在五日内到社险中心做住院登记。如果新参保员工在参保首月住院的,住院费用必须先全额垫付,出院后再到社险中心或我部办理报销手续。
3、患门诊特殊病Ⅰ类和Ⅱ类员工直接在二级以上医保定点医院做门特登记,之后发生的门特费用一律用医保卡刷卡结算,因医保卡暂未下发或者无法正常使用或遇节假日等原因未能联网结算的,所有兰联收据、费用清单、药品费处方等均需加盖全额垫付章,然后于本年度内办理报销手续。
4、员工在外地看病的,需先办理医疗保险异地安臵手续,办理完毕异地安臵手续后方可以办理相关报销手续。
5、用人单位应办理完毕医疗保险报销后,方可办理保险关系转出手续。失业保险:
1、农业户口参保人员提供户口本、身份证、劳动合同复印件,失业保险只缴纳单位部分的2%,个人无需再缴纳。
2、因各种原因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停缴社会保险且需要享受失业保险金的人员,单位应办理减少名册的同时提供《企业劳动合同退工花名册》的复印件,方可打印《失业保险缴费清单》。
工伤保险:
1、员工发生工伤后,必须于发生事故的24小时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行政机构和参保地社险中心工伤科电话备案,然后在1个月之内向劳动
行政机构报书面材料,在72小时之内向社险中心报书面备案表。
2、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满,不能恢复工作仍需治疗的,工伤职工或用人单位应当提前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延长停工留薪期的鉴定申请。
3、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期间,用人单位不得与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在办理保险关系转出时,应先办理工伤保险转出手续。 生育保险:
1、女职工怀孕后十周内须由本人或本人家属持诊断证明原件(加盖生育保险章和诊断证明章)、生育服务证复印件、医保证复印件到社险中心做妊娠登记。
2、女职工要在外省市生产的,需先办理生育保险异地安臵手续,否则无法享受生育保险的住院医疗费。
3、女职工住院生产时持妊娠登记表、生育服务证复印件、医保卡、身份证直接在医院做住院登记,因医保卡暂未下发或者无法正常使用的必须于住院的5日内(自然日)到社险中心做住院登记,登记后发生的住院费用直接联网结算。在外省市生小孩的必须于住院的10日内(自然日)到社险中心做住院登记,发生的住院费用先全额垫付,产假休满后再进行报销。
4、生育职工产假休满之后,方可办理申报产前检查费、住院费和生育津贴等相关手续。
5、准备实行流产手术的,应在手术前到社险中心做终止妊娠登记,然后再进行手术。
甲方:
乙方: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
为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为用人单位招收应届毕业生提供便利,甲方委托乙方为其招收的毕业生提供档案保管及人事代理服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人事代理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甲方提供档案保管及人事代理有关服务。服务内容包括:
(一)档案保管有关服务
1、提供档案接收、验收、保存、转递服务;
2、代办劳动手册、招工录用及退工手续;
3、办理各类证明,包括亲属证明、经历证明、未刑证明、存档证明、各类公证、政审等;
4、提供各类档案材料的归档服务;
5、提供各类档案材料的查询、复印服务
(二)人事代理有关服务
1、代办集体户口申报、迁出手续;
2、代办结婚、购房、购车、社保卡、护照、签证等所需的户籍证明或复印《集体户口个人信息页》,若有需要则提供挂号邮寄服务;
3、代办申办公安局未刑证明,若有需要则提供挂号邮寄服务;
4、代办身份证遗失挂失单,受理临时身份证、普通身份证申办、领取业务;
5、代办兵役证明;
6、代办孕妇联系卡等有关计划生育证明;
7、代办符合申报条件的新生儿户口申报、迁出手续;
8、代办各类户籍材料的查询、复印;
9、代办各类其他业务,包括申请更改姓名、婚姻、单位、联系电话等相关户籍信息,户籍材料遗失补办等。
11、提供办理社会保障卡有关的告知及所需材料;
12、代办父母投靠子女所需的审批材料和户籍材料。
二、甲方应按照档案管理及人事代理过程中国家的有关规定,及时提供或补充有关材料,如有单位变更,应及时递交退工证明等资料。
三、按照每人每月40元(档案保管20元,人事代理20元)的服务收费标准,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招聘的等名毕业生(超过一名毕业生请随此协议书另附名单)提供年期的□档案保管□人事代理服务(请在有关服务前的“□”内打“√”),甲方支付给乙方服务费共计元,委托协议期间发生的所有具体服务内容不再另外支付服务费。
四、甲方确认至今为止,委托乙方办理人事代理服务的人员未曾参加任何非法、xx组织。
五、本委托协议一式两份,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协议期满,若甲乙双方未提出终止协议的书面通知(甲方为所代理人员开具的退工单可视为终止协议的书面通知),则协议自动延续,甲方应主动前来续缴档案管理和人事代理服务费。
六、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原则,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
经办人:经办人:
日期:日期:
人事代理协议书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开发中心(以下简称甲方)和
(以下简称乙方),就甲乙双方人事代理事宜进行协商,并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书。
第一章 双方权利和义务
第一条 甲、乙双方属于独立的机构和法人实体,如因一方原因造成违法违规事件,该责任方承担相应的经济及法律责任。
第二条 甲方受乙方委托负责其员工的相关人事服务工作,服务内容:
1、依据乙方提供的书面材料,办理人事调转手续;
2、依据有关规定出具各种人事证明材料;
3、依据有关规定办理员工专业技术职务的申报和工龄核定;
4、负责员工人事档案材料的收集、鉴别、整理、归档工作;
5、负责大中专毕业生的转正定级、专业技术职务初聘以及档案工资的核定;
6、负责为员工办理北京市《生育服务证》以及《独生子女证》的申请工作;
7、提供相关人事、劳动政策咨询;
8、其他人事代理事项。
第三条 甲方不承担乙方与员工发生劳动(经济)纠纷而引发的所有法律责任。
第四条 乙方委托甲方代管员工的相关人事工作,并承诺协助做好如下工作:
1、向甲方提供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应真实有效,如有变更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2、乙方应配备专职工作人员负责与甲方联系并办理各业务事项。确因特殊情况,需要他人代办的业务事宜,乙方应出具介绍信方可办理。
3、乙方负责收集代管员工在工作和相关活动中形成的档案材料,以及大中专毕业生转正定级申报工作,并及时交甲方归档和办理相关手续。
4、人事档案的转入转出,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如缺少必要材料,乙方应协助补充完善。
5、委托甲方人事代理的人员应是与乙方签订《劳动合同》的在职员工。乙方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后,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督促被解聘人员在15日内到甲方办理档案转移手续。
第二章 合同期限
第五条 本协议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协议期满后,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自动延续本协议。
第三章 服务费用
第六条 人事代理费用每人每月
元。原则上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应按委托代理人数,一次性向甲方预交当年费。以后每年应在当年的第一季度交纳。
第四章 协议变更与终止
第七条 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法律、法规等相关内容变更时,本协议应变更相关条款。
第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协议终止:
1、不可抗力因素。
2、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
3、一方机构主体资格消失,如撤并、破产等。
4、一方违法违规或严重违反本协议,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九条 如一方提出终止协议,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第五章 其他事项
第十条 本协议如遇有与国家有关规定相悖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人事代理协议书范本
人事代理是指由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服务中心,按照国家有关人事政策法规要求,接受单位或个人委托,在其服务项目范围内,为多种所有制经济尤其是非公有制经济单位及各类人才提供人事档案管理、职称评定、社会养老保险金收缴、出国政审等全方位服务,是实现人员使用与人事关系管理分离的一项人事改革新举措。以下是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人事代理协议书相关范本。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人事代理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协商,就乙方委托甲方代理乙方的人事关系及人事档案,达成以下协议:
一、乙方自愿选择人事代理单项服务;
二、甲方根据《档案法》和中组部、人事部有关规定和乙方的选择,为乙方提供人事代理单项服务,内容包括:保留原有身份(人事关系),出具证明、接收,转出人事档案及人事关系;
三、乙方请求甲方提供办理专业技术职称晋升,应届毕业生转正定级,出具以档案为依据的其它证明等单项服务时,应当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另行支付服务费;
四、乙方的人事档案转入时若未经整理或未达到档案管理标准的,应当另行支付整理档案服务费,由甲方负责整理档案;
五、乙方的就业及与其他机构的关系,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等均由乙方负责;
六、乙方应遵守法律法规,遵守计划生育管理的有关规定和甲方有关档案及人事管理规定。如有严重违法违纪或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行为的,甲方有权终止其人事代理协议;
七、协议有效期(至少一年)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本协议期届满前,乙方应及时与甲方续签协议,或办理人事关系及档案调出手续;否则,甲方视为乙方继续委托代理档案和人事关系,甲方可依规定的收费标准向乙方计收档案管理及人事代理费,并保留追收乙方欠费的权利;
八、乙方应当按政府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向甲方支付档案管理及人事代理费;
九、乙方在协议期内办理调动的,由转出人事关系下月起计算,甲方退回代理费;
十、本协议由甲方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及乙方签名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效力;
十一、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人事信息管理代理协议范本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以为基层单位提供优质快捷服务为宗旨,以先进的信息处理系统和丰富的人事管理经验为基础,以认真负责的态度为保障,通过与_________协商,并在认真听取甲方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经过双方充分论证,达成人事信息管理代理协议如下:
1.双方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本协议。
2.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有效期为_________年,期满后双方可协商签署新的协议。
3.协议期内,甲方负责本单位的《_________》的填写工作,并保证按时、准确地报送给乙方。
4.协议期内,在甲方提供的《_________》的基础上,乙方负责为甲方建立人事信息数据库,并及时提供以下应用服务:
(1)信息数据的录入,更新;
(2)自动生成本单位人员月工资表;
(3)自动生成年终干部,工资统计报表;
(4)自动生成甲方提出的各种花名册,人事统计表;
5.本着有偿代理的原则,协议自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甲方一次性付给乙方全年代理费用。代理费用包括:编制在_________人以下的基础费_________元,编制在_________人以上的基础费_________元;每个代理人员_________元,甲方列入被代理人员_________人,合计_________元;代理费共计_________元。
6.甲方如果未按乙方要求的时间准确填写并交付《_________》,以至于影响乙方为甲方及时提供代理服务,责任由甲方自负。
7.在甲方按时,准确提供给乙方《_________》的前提下,乙方未能及时为甲方提供所需服务,视乙方违约,乙方将退还协议期内甲方全部代理费,并以甲方代理费的20%作为违约金补偿给甲方。
8.协议期内,如果因非人为因素影响协议执行,不视为违约。
9.本协议共有_________页,均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10.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正式生效。
11.本协议之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类人员:符合毕业生进杭就业政策,所落实的在杭工作单位暂未办理单位人事代理的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
第二类人员:
1、凭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委托书》到市人才中心盖章并领取《就业接收函》,然后反馈到毕业生所在学校;
2、学校凭《就业接收函》进行就业派遣、户口迁移和人事档案转递;
3、人事档案到达市人才中心后,毕业生与市人才中心签订《人事代理协议》,凭学校开具的《就业报到证》办理人事关系接转;
4、凭已报到盖章过的《就业报到证》到用人单位报到。如有需要,可凭已报到盖章过的《就业报到证》到劳动行政部门办理劳动合同鉴证。
联系号码:85167766
地址:东新路155号(和平广场,原市行政服务中心)
坐相关公交到“和平广场站”或“打铁关站”下车
个人人事代理委托书
杭州市人才开发中心:
本公司在杭州市工商局(工商分局)登记注册,组织机构代码为
现已与同志(身份证号码:)签订了就业协议(劳动合同)。因本单位不具备档案管理权限,且尚未办理单位人事代理,同意其在贵中心办理人事档案个人托管,并办理相关录用手续。
请予接洽。
单位(盖章)
2011年月日
人事代理服务协议书
甲方:珠海市人立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工商登记号:
法人代表:
地址:
邮政编码:519000
联系电话:0756-2113001
传真:0756-211300
1乙方:
工商登记号:
法人代表: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
甲、乙双方就甲方为乙方提供人事代理服务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及乙方的委托,向满足条件的乙方所用员工(名单详见附件)提供人事代理服务。
二、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员工正式录用通知书后,开始提供人
事代理服务。服务内容如下:
1、负责办理乙方员工人事档案关系的接收与转出。
2、负责办理乙方录用的身份为失业人员的招用工手续。
3、负责办理乙方录用的应届大学毕业生接收手续。
4、为乙方员工代缴社会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5、为乙方及员工提供基本的劳动、人事政策咨询。
三、当乙方的服务需求超出本协议书所列内容时,可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由甲方提供相应的服务,乙方须另外支付相应的服务费。
四、乙方有责任敦促员工配合甲方工作,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五、乙方应在当月7日前将员工的变动情况(如当月终止社会保险及公积金不产生费用)书面通知甲方,否则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责任,甲方将按收到乙方书面通知之日起计算收费日期。
六、员工在乙方工作期间,乙方应按约定标准按时向甲方支付相关费用,甲方收到相关费用后提供当月的相关服务。乙方延期、未足额支付相关费用,导致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员工权益受损时,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双方约定:
乙方按月向甲方支付相关费用(金额详见附件),由乙方在每月10日前交付甲方或汇至甲方帐户。
七、乙方应与所用员工直接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中详细写明员工应遵守的各种规章制度及享受的各种福利待遇,该合同不得违反中国
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
八、甲方受乙方委托仅为乙方员工提供人事代理服务,乙方是员工的实际用人单位,凡涉及劳动争议事宜,应由乙方与员工按中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解决。
九、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对涉及员工人事代理服务事宜有异议时,可向另一方提出书面意见进行交涉。另一方应在收到书面意见后1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答复。
十、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协议书的各项条款,任何一方违约都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
十一、甲乙双方对本协议书的内容有保守秘密的义务,均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漏本协议书或与本协议书相关事宜。
十二、本协议书在履行过程中,如中国政府(含大连市政府)新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与本协议书发生矛盾时,甲乙双方应按照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要求,进行相应的修改。
十三、本协议书涉及的服务费、员工名单、聘用时间等均在甲方向乙方发出且经乙方确认的书面通知中体现,此通知作为本协议书的附件,与本协议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凡因执行本协议书或与本协议书有关事项所发生的违约行为,应当先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取得一致时,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十五、本协议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在本协议书有效期内,乙方欲终止或解除本协议书需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甲方。本
协议书期满前30日,甲乙双方均未提出异议,有效期可自行延续一年,以此类推。
十六、如本协议书期满,甲乙双方不再续签,乙方须通知其所用员工在本协议书期满后三日内,自动到甲方办理人事档案关系调转手续和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转移手续。否则,一切后果由乙方或其所用员工负责。
本协议书于 2011 年月日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字,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存一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5、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6、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可签定补充协议。
7、双方如无异议,本协议期限顺延。
附件:《上海市机关(团体)事业单位非在编人员养老、医疗、失业保险实行人事代理的工作办法》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地址:成都北路408号地址: 邮编:200003邮编: 联系电话:63276461—20
4、217联系电话: 传真:63723983传真:
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地点:
上海市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事业单位非在编人员人事代理协议书
甲方:上海市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乙方:
根据《关于本市机关事业单位非在编人员养老、医疗保险若干问题的通知》(沪劳保养发[1998] 57号)的有关规定,甲方接受乙方的委托,为乙方非在编人员提供人事代理服务,双方订立协议如下:
一、人事代理对象
乙方聘用的非在编人员(详见委托人事代理单位员工基本信息表)
二、委托代理内容
1、人事档案管理。
2、代办社会保险金交纳的相关手续。
3、代办工资。
4、
三、委托代理期限
委托代理期限自 年 年
四、甲方的责任
1、按本市有关规定和《上海市机关(团体)事业单位非在编人员养老、医疗、失业保险实行人事代理的工作办法》(以下简称《工作办法》)为乙方提供非在编人员的合同登记手续和社会保险申报结算服务。
2、为乙方非在编人员管理人事档案,并提供档案转递、收集、鉴别、整理、归档、利用等服务。
3、甲方负责接受乙方的有关政策咨询、查帐等有关事宜。
4、为人事代理人员提供与档案有关的人事服务,并向个人收费。
5、
五、乙方的责任
1、如期做好非在编人员的聘用登记手续和社会保险的申报等工作;若因乙方未按本市有关规定办理而引发的责任,由乙方承
担。
2、乙方应将非在编人员必须进档的材料送甲方,以便甲方及时归档。
3、乙方与非在编人员的聘用合同一旦发生变化,须及时告诉甲方,否则由此引发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4、乙方应按时支付甲方人事代理费。
六、交费方式
按本市有关规定收费。
1、
2、
七、其他
1、乙方与非在编人员解除关系后,本协议自然终止。
2、本协议签约时,乙方须向甲方提供下列材料: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法人身份证、聘用合同及代理人员身份证等。
3、遇《工作办法》及有关规定调整,本协议做相应调整。
4、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个人委托人事代理协议书
编号:
甲方:莆田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
乙方(姓名):____________,工作单位:何时何校何专业毕业:根据国家人事政策,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因工作需要,人事关系和人事档案委托甲方代理。
乙方的人事委托代理期限年,从年月日 起至年月日止。按照市物委核定标准360/年,乙方应向甲方一次性交纳人事委托代理服务费元。
二、甲方负责代理乙方的人事关系和人事档案。保留乙方人
事关系,为乙方出具有关证明和政审;根据乙方需要,为乙方办理职称确认、档案工资调整、工作调动、档案转递等。
三、乙方按规定向甲方缴纳人事代理费,按签订本协议期限
一次性交清,不得退款。
四、本协议期满可续签。如乙方在协议期满后三个月内不办
理续签或转移手续的,甲方不负本协议所负的责任。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后
生效。
甲方:莆田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乙方:地址:莆田市荔城区文献东路地址:电话:0594-2287878电话:年月日皇冠大厦5层
个人委托人事代理协议书
甲方:厦门市人才服务中心
乙方(姓名):____________,身份证号根据国家人事政策,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因,人事关系和人事档案委托
甲方代理。代理期限从年月起至年月止。
二、甲方负责代理乙方的人事关系和人事档案。根据有关法
律法规、政策规定及乙方需要,为乙方办理职称确认、档案工资调整、工作调动、出具政审和证明等。
三、乙方如被录用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后,凭本协
议、代理期限内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由该单位缴交社保的凭证等材料,由政府人事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认定个人委托代理期间工龄。
四、乙方按规定向甲方缴纳个人委托保管人事关系及档案费
每月10元整(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收取),保管费按签订本协议期限一次性交清。
五、本协议期满可续签。如乙方在协议期满后不办理续签或
转移手续的,自协议期满之日起甲方即不负本协议所约定之义务。乙方如需将档案及人事关系转出,在乙方结清全部保管费用的前提下,甲方将协助乙方办理档案及人事关系转出手续。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后
生效。
甲方:厦门市人才服务中心乙方:
地址:湖滨东路319号二层地址:邮编:361012邮编:电话:0592-5396688电话:传真:0592-5396687E-mail:
年月日
人事代理服务协议书
甲方(受托方):哈尔滨益升人力资源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世茂大道792号
电话:0451-88113166
乙方(委托方):中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
地址:大庆市让胡路区西宾路65号油田地方税务局西楼4&5层
电话:0459-5555988-1201
为了实现人事管理服务社会化,建立人事管理与人才使用分离的用人新机制,甲 乙双方根据有关规定,就实施人事代理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 甲方责任与义务:
1.代办乙方员工的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
2.代办乙方员工的住房公积金
3.代办乙方员工的劳动合同信息录入,签订,解除,网上审核,打印,装订,保管。
4.代办乙方员工的社保增减,接续,转移,封存。
5.为乙方提供劳动法律法规咨询
二. 乙方责任与义务:
1.提供甲方代理项目中所需要的相关证明。
2.确定专(兼)职人员及联系方式与甲方业务对接并配合甲方做
好有关工作。
3.按时向甲方支付代理服务费及相关代缴的其他费用。
三. 双方协商事宜:
1.甲方在代理项目中支付的代缴费及相关的材料费工本费由乙
方承担。
2.乙方应按每人每月 50 元的标准向甲方支付人事代理服务费
(以下简称服务费),乙方达到20人以上时,服务费价格可以
另行协商调整。
3.乙方在签约时应预付当月的服务费及人事代理所需的费用,以
后每月13号前结算当月的代缴费及服务费。
4.乙方如未按协议支付代缴费及服务费,甲方有权停止服务,造
成后果由乙方承担。
5.甲方如未按协议开展人事代理服务,乙方有权拒付服务费及其
他代缴费,造成后果由甲方承担。
6.从未办理过招退工,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开户手续的企业,
应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代办开户手续费 1000.00元。
四. 补充条款:
1.2.3.
五.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为 一 年,到期双方如
无异议,本协议自动顺延两年。
六.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双方通过协商解决。
七. 甲方对公银行账户信息:
开户银行:龙江银行哈尔滨分行学院路支行
对公账号:21560120009000031
行号:3132 6102 1566
甲方(公章)
法人(代表)
年月日乙方(公章)法人(代表) 年月日
甲方(受托方):_________
乙方(委托方):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流动人员人事行政关系、档案管理的政策规定,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的原则,就委托人事代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甲方的责任:
甲方为乙方提供下列_________项服务:
1.代管人事行政关系、人事档案;
2.负责人事档案材料收集、鉴别、整理、归档、保管等工作
3.保留其原有身份、核算工龄、核定档案工资;
4.办理转正定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认定和考评申报事宜;
5.办理出国(境)政审,申办出国(境)证照的有关手续;
6.出具婚姻、生育状况、公证等各种以档案为依据的有关证明材料;
7.代办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事宜及退休的相关手续;
8.代管党组织关系;
9.办理人事调动并负责人事档案的查阅、转递工作;
10.接受各种培训申请,进行就业指导、提供人才素质测评;
11.单纯保管人事档案。
乙方的责任:
1.遵守现行人事政策有关规定,配合甲方做好管理工作。
2.按_________政府_________号文规定,向甲方交付人事代理费。标准按_________元/月。需一次性缴纳本协议有限期内人事代理服务费。逾期不缴费的,甲方有权停止一切人事代理服务。
3.本协议期满应及时办理续期或转出手续。逾期半年(从合同期满第_________个月算起),甲方将乙方档案封存,不再办理任何手续,此协议失效。
4.缴纳社会保险费并签订《代办社会保险缴费协议书》。
5.自觉遵守《_________省计划生育条例》,并与甲方签订《计划生育合同书》。非_________户口的乙方个人(指借调人员,不含应届高校毕业生)其户籍不变,协议期满,将人事档案转回原单位(或户口所在地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
本协议签定期限最短一年。协议期内提前解约的,所缴人事代理服务费不予退还。
本协议有效期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期满可续签。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同等效力,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
经办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附件
附件一:续签记录(略)附件二:办事记录(略)
附件三:计划生育合同书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根据国家《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_________省计划生育条例》和《_________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同意在签订《个人委托人事代理协议书》的同时,自愿订立合同如下:
甲方有权督促乙方自觉执行计划生育政策,一旦乙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时,有权根据计划生育部门,所在街道办事处及有关部门作出的处理意见,相应作出人事行政方面包括除名,退档等处理。
根据国家《流动人员计划生育管理办法》、《_________省计划生育条例》和《_________省流动人员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的规定,乙方在签定本合同时,根据自己的情况,保证做到:
1.未婚人员(含已离异)自觉执行《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如申 请结婚,自觉按法定程序办理结婚手续。
2.已育人员,保证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之内不生育。
3.已婚人员,如需生育,自觉到户口所在街道办事处申领计划生育指标。
4.已婚已育人员,坚决做到不计划处怀孕,不计划超生。
5.计划外怀孕人员,自觉接受计生部门,户口所在街道办事处采取的措施终止计划外妊娠。
6.计划处生育人员,按《_________省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交由计生部门或户口所在街道办事处处理。
若乙方情况有变,须及时通知甲方,并签定新的合同,否则,后果由乙方负责。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效力,自双方签字 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按《_________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执行。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
经办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人事代理服务协议书
甲方:
乙方:南京玄远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就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在其授权的范围内,为甲方提供劳动人事管理相关的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人事代理服务内容
1、乙方为甲方员工提供人事档案及劳动人事关系管理。
2、乙方为甲方员工代办社会保险(包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缴费基数按照南京市相关规定执行。
3、甲方需要的其它服务
二、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在本协议签订之日,告知甲方办理各项手续所应提供的相关材料;并应及时准确地完成甲方员工信息变更和个人资料交换等书面材料的交接工作;同时对甲方员工进行信息登记管理,便于查询核实。
2、乙方应按甲方提供的员工名单,每月按时完成双方约定的服务内容。
3、乙方自收到甲方支付的款项后应及时向甲方提供相关合法的财务票据。
(二)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按乙方要求及时提供甲方员工有效的相关材料,如因甲方提供材料不符合乙方要求,导致协议不能如期履行的,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2、甲方应在每月25日前,将次月确定的参保人员的增减变更信息通知乙方,如因甲方未按时提供变更信息导致错缴或漏缴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甲方应按照乙方实际代缴金额向乙方支付保险费。
3、甲方应在每月25日最后一个工作日前将甲方员工的社会保险费用按时汇入乙方指定的社保中心账户;如因甲方未按时向乙方指定的社保中心支付社会保险费,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连续2个月未支付或一年累计达到3次迟延支付前述款项的,将视同甲方违约,乙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并要求甲方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4、甲方在与员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甲方负责通知该员工到我中心办理个人档案转存以及缴纳保险等相关手续,如因甲方未及时通知到本人,由此造成的后果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协作义务
1.甲乙双方应对甲方员工的情况及时交换信息、转递资料。
2、甲乙双方承诺保守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取的对方及客户单位的商业秘密,未经对方许可,不得将对方的商业秘密泄露给 □提供上门服务
□
四、违约责任
1、因乙方过错造成的社会保险费迟缴、漏缴、错缴,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2、甲方未按时向乙方支付社保费,连续2个月未支付或一年累计达到3次迟延支付前述款项的,将视同甲方违约,乙方可中止提供本协议
2、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协议期间为自 年 月 日(本协议生效起)至 年 月 日止。本协议期满后,如双方均未提出终止本协议,则本协议自动顺延,顺延期双方约定。
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签章)
单位名称: 地 址: 邮 编: 人事经理: 人事专员: 电 话: 传 真: E-mail: E-mail: 年 月 日
乙方代表(签章) 单位名称:南京玄远人力资源服
务有限公司
地 址:
邮 编: 服务专员:袁伟 电 话:
手 机:18752006121 传 真: 年 月 日
请人事代理单位仔细阅读以下提示
以免影响职工合法权益
养老保险:
1、根据宁劳社局发(2008)85号文件的规定,用人单位应自与职工建立劳动关系之月起为职工缴纳养老保险费,不得向前为职工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
2、转入人员的养老保险手册手工记录必须与社险中心电脑上的记录完全一致。
3、凡从机关、事业单位转出人员或在外省市缴纳过养老保险并将个人账户转入到我市社保中心的人员(户口在本市),单位应为其审定连续工龄作为视同缴费年限。
医疗保险:
1、员工在本年度发生的门(急)诊费用一律用医保卡刷卡结算,因医保卡暂未下发或者无法正常使用或遇节假日等原因未能联网结算的,所有兰联收据、费用清单、药品费处方等均需加盖全额垫付章,然后于本年度内办理报销手续。
2、员工住院时必须做住院登记,费用直接在医院联网结算,有医保卡的员工可以直接在医院做住院登记;没有医保卡或医保卡无法正常使用的必须在五日内到社险中心做住院登记。如果新参保员工在参保首月住院的,住院费用必须先全额垫付,出院后再到社险中心或我部办理报销手续。
3、患门诊特殊病Ⅰ类和Ⅱ类员工直接在二级以上医保定点医院做门特登记,之后发生的门特费用一律用医保卡刷卡结算,因医保卡暂未下发或者无法正常使用或遇节假日等原因未能联网结算的,所有兰联收据、费用清单、药品费处方等均需加盖全额垫付章,然后于本年度内办理报销手续。
4、员工在外地看病的,需先办理医疗保险异地安置手续,办理完毕异地安置手续后方可以办理相关报销手续。
5、用人单位应办理完毕医疗保险报销后,方可办理保险关系转出手续。
失业保险:
1、农业户口参保人员提供户口本、身份证、劳动合同复印件,失业保险只缴纳单位部分的2%,个人无需再缴纳。
2、因各种原因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停缴社会保险且需要享受失业保险金的人员,单位应办理减少名册的同时提供《企业劳动合同退工花名册》的复印件,方可打印《失业保险缴费清单》。
工伤保险:
1、员工发生工伤后,必须于发生事故的24小时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行政机构和参保地社险中心工伤科电话备案,然后在1个月之内向劳动行政机构报书面材料,在72小时之内向社险中心报书面备案表。
2、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满,不能恢复工作仍需治疗的,工伤职工或用人单位应当提前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延长停工留薪期的鉴定申请。
3、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期间,用人单位不得与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在办理保险关系转出时,应先办理工伤保险转出手续。
生育保险:
1、女职工怀孕后十周内须由本人或本人家属持诊断证明原件(加盖生育保险章和诊断证明章)、生育服务证复印件、医保证复印件到社险中心做妊娠登记。
2、女职工要在外省市生产的,需先办理生育保险异地安置手续,否则无法享受生育保险的住院医疗费。
3、女职工住院生产时持妊娠登记表、生育服务证复印件、医保卡、身份证直接在医院做住院登记,因医保卡暂未下发或者无法正常使用的必须于住院的5日内(自然日)到社险中心做住院登记,登记后发生的住院费用直接联网结算。在外省市生小孩的必须于住院的10日内(自然日)到社险中心做住院登记,发生的住院费用先全额垫付,产假休满后再进行报销。
4、生育职工产假休满之后,方可办理申报产前检查费、住院费和生育津贴等相关手续。
5、准备实行流产手术的,应在手术前到社险中心做终止妊娠登记,然后再进行手术。
读书的好处
1、行万里路,读万卷书。
2、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
3、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
4、我所学到的任何有价值的知识都是由自学中得来的。——达尔文
5、少壮不努力,老大徒悲伤。
6、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颜真卿
7、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
8、读书要三到:心到、眼到、口到
9、玉不琢、不成器,人不学、不知义。
10、一日无书,百事荒废。——陈寿
11、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12、一日不读口生,一日不写手生。
13、我扑在书上,就像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高尔基
14、书到用时方恨少、事非经过不知难。——陆游
15、读一本好书,就如同和一个高尚的人在交谈——歌德
16、读一切好书,就是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笛卡儿
17、学习永远不晚。——高尔基
18、少而好学,如日出之阳;壮而好学,如日中之光;志而好学,如炳烛之光。——刘向
19、学而不思则惘,思而不学则殆。——孔子
20、读书给人以快乐、给人以光彩、给人以才干。——培根
人事代理服务协议书
甲方:
乙方:中国北方人才市场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
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就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在其授权的范围内,为甲方提供劳动人事管理相关的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人事代理服务内容
1、乙方为甲方员工提供人事档案及劳动人事关系管理。
2、乙方为甲方员工代办社会保险(包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缴费基数按照天津市相关规定执行。
二、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在本协议签订之日,告知甲方办理各项手续所应提供的相关材料;并应及时准确地完成甲方员工信息变更和个人资料交换等书面材料的交接工作;同时对甲方员工进行信息登记管理,便于查询核实。
2、乙方应按甲方提供的员工名单,每月按时完成双方约定的服务内容。
3、乙方自收到甲方支付的款项后应及时向甲方提供相关合法的财务票据。
(二)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按乙方要求及时提供甲方员工有效的相关材料,如因甲方提供 1
材料不符合乙方要求,导致协议不能如期履行的,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2、甲方应在每月25日前,将次月确定的参保人员的增减变更信息通知
乙方,如因甲方未按时提供变更信息导致错缴或漏缴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
任。甲方应按照乙方实际代缴金额向乙方支付保险费和代理服务费。
3、甲方应在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前将甲方员工的社会保险费用按时汇入
乙方指定的社保中心账户;如因甲方未按时向乙方指定的社保中心支付社会
保险费,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连续2个月未支付或一年累计达
到3次迟延支付前述款项的,将视同甲方违约,乙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
并要求甲方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三)协作义务
1.甲乙双方应对甲方员工的情况及时交换信息、转递资料。
2、甲乙双方承诺保守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取的对方及客户单位的商
业秘密,未经对方许可,不得将对方的商业秘密泄露给第三方或提供给第三
方使用。
三、乙方为甲方提供的服务及双方约定的其他事宜
□档案管理
□代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申报
□代理住房公积金申报
□代填各类保险报表
□保管、填写养老保险手册
□代办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报销(单次收费)
□代办就失业证、用工手续、合同备案(单次收费)
□提供上门服务
□
四、服务费收费标准
1.人事代理服务费标准为:元(人/年)。
2.支付方式:自乙方为甲方提供第一次服务当月起,乙方按年度根据实际服务人数向甲方收取服务费。服务费为:标准费用(人/年)×实际服务人数。甲方每半年向乙方支付一次服务费。
五、违约责任
1、因乙方过错造成的社会保险费迟缴、漏缴、错缴,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2、甲方未按时向乙方支付代理服务费,逾期支付达30日后,乙方可中止提供本协议第一条约定的服务内容,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有甲方自行承担。
3、任意终止本协议的,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年服务费的30%计算,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经有关权威机构确认后,违约方应予以赔偿。
4、除乙方存在重大过错外,甲方不得在协议期内办理撤户及大宗档案转移,否则视为甲方有意终止本协议,则按第五条第3款执行。
5、甲方及其员工或第三方,因本协议第一条约定的服务内容之外的事项而产生的争议,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与乙方无关。甲方员工与原人事档案存放单位发生争议的,需由甲方员工本人与原人事档案存放单位协商解决,乙方不提供代理协商服务。
六、争议的解决
因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先协商解决,不能达成一致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本协议履行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七、其他
1、本协议所列条款之未尽事宜,或根据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需修改、变更本协议时,提出方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经协商一致后方可进行协议条款的修改、变更,双方应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且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协议期间为自年月日(本协议生效起)至年月日止。本协议期满后,如双方均未提出终止本协议,则本协议自动顺延,顺延期双方约定。
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签章)乙方代表(签章)
单位名称:单位名称:中国北方人才市场
地址: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邮编:北路29号
人事经理: 邮编:300204
电话:服务专员:
人事专员:电话:
电话:手机:
传真:传真:
E-mail:E-mail:
年月日年月日
协议书编号: 诚信卡号:
《居住证》号:
人才诚信档案建档协议书(个人)
甲方:
盖章单位名称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同志(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本市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意见》、《上海市实施人才强市战略行动纲要》等文件精神,为记录人才在沪工作期间的学习经历、工作经历、业绩等诚信情况,确保个人人事档案信息的连续和完整,经乙方委托,甲方为乙方建立在沪期间的人才诚信档案,协议如下:
一、甲方的职责
1、解释人才诚信档案的作用及诚信查询卡的使用,回答乙方的咨询。
2、建立标准、规范的人才诚信档案,并将乙方提交的经过诚信评估的信息录入人才诚信信息查询系统。
3、协助乙方按时提交在沪工作期间的学历、职称、培训、工作经历、业绩考核等相关材料,信息经评估后,更新或补充信息记录。
4、建档期间,免费为乙方提供信息评估及各类诚信报告的出具。
5、按人事档案转递要求,为个人提供免费的人才诚信档案装订及转递,补充原人事档案信息。
6、提供其它相关的职称评审等人事事务申办咨询服务。
7、建档期间,未经乙方同意,不得擅自将乙方信息透露给其他用人单位。
8、按政府推动,市场化操作的原则,向乙方提供建档发票凭证(企业),及建档材料相应表单(详见人才诚信档案材料目录)。
二、乙方的职责
1、委托甲方建立人才诚信档案。
2、按照查询卡的使用说明及要求,及时在业绩档案系统中输入业绩等基本信息。
3、按时向建档单位或部门提交个人在沪工作期间学历、职称、培训、工作经历、业绩考核等相关材料和需评估的信息申请。
4、自觉缴纳人才诚信建档费和信息跟踪费。初期建档费:叁佰元(含本年度的人才诚信档案建档费用、诚信信息查询卡费用、信息评估费、报告出具费)。第二年起,缴纳年度信息跟踪费:壹佰元(含信息跟踪费、信息评估费、报告出具费)。
5、向甲方提供评估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反之同意甲方将失信信息录入查询系统。
三、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经办人: 电 话: 电 话: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邮 编: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精选范文:个人委托人事代理协议书(共2篇) 甲方(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流动人员人事行政关系、档案管理的政策规定,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的原则,就委托人事代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的责任
甲方为乙方提供下列_________项服务:
1.代管人事行政关系、人事档案; 2.负责人事档案材料收集、鉴别、整理、归档、保管等工作
3.保留其原有身份、核算工龄、核定档案工资; 4.办理转正定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认定和考评申报事宜; 5.办理出国(境)政审,申办出国(境)证照的有关手续; 6.出具婚姻、生育状况、公证等各种以档案为依据的有关证明材料; 7.代办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事宜及退休的相关手续; 8.代管党组织关系; 9.办理人事调动并负责人事档案的查阅、转递工作; 10.接受各种培训申请,进行就业指导、提供人才素质测评; 11.单纯保管人事档案。
二、乙方的责任
1.遵守现行人事政策有关规定,配合甲方做好管理工作。
2.按_________政府_________号文规定,向甲方交付人事代理费。标准按_________元/月。需一次性缴纳本协议有限期内人事代理服务费。逾期不缴费的,甲方有权停止一切人事代理服务。
3.本协议期满应及时办理续期或转出手续。逾期半年(从合同期满第_________个月算起),甲方将乙方档案封存,不再办理任何手续,此协议失效。
4.缴纳社会保险费并签订《代办社会保险缴费协议书》。5.自觉遵守《_________省计划生育条例》,并与甲方签订《计划生育合同书》。非_________户口的乙方个人(指借调人员,不含应届高校毕业生)其户籍不变,协议期满,将人事档案转回原单位(或户口所在地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
三、其他
本协议签定期限最短一年。协议期内提前解约的,所缴人事代理服务费不予退还。
本协议有效期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期满可续签。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同等效力,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经办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附件
附件一 续签记录(略) 附件二 办事记录(略) 附件三
计划生育合同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_________省计划生育条例》和《_________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同意在签订《个人委托人事代理协议书》的同时,自愿订立合同如下: 甲方有权督促乙方自觉执行计划生育政策,一旦乙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时,有权根据计划生育部门,所在街道办事处及有关部门作出的处理意见,相应作出人事行政方面包括除名,退档等处理。
根据国家《流动人员计划生育管理办法》、《_________省计划生育条例》和《_________省流动人员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的规定,乙方在签定本合同时,根据自己的情况,保证做到:
1.未婚人员(含已离异)自觉执行《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如申 请结婚,自觉按法定程序办理结婚手续。
2.已育人员,保证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之内不生育。
3.已婚人员,如需生育,自觉到户口所在街道办事处申领计划生育指标。
4.已婚已育人员,坚决做到不计划处怀孕,不计划超生。
5.计划外怀孕人员,自觉接受计生部门,户口所在街道办事处采取的措施终止计划外妊娠。
6.计划处生育人员,按《_________省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交由计生部门或户口所在街道办事处处理。
若乙方情况有变,须及时通知甲方,并签定新的合同,否则,后果由乙方负责。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效力,自双方签字 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按《_________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执行。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经办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个人委托人事代理协议书(共2篇)]篇1:个人委托人事代理协议书
个人委托人事代理协议书
[个人委托人事代理协议书(共2篇)] 编号:
甲方:莆田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
乙方(姓名):____________,工作单位:
何时何校何专业毕业: 根据国家人事政策,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因工作需要,人事关系和人事档案委托甲方代理。
乙方的人事委托代理期限 年,从 年 月 日 起至 年 月 日止。按照市物委核定标准360/年,乙方应向甲方一次性交纳人事委托代理服务费 元。
二、甲方负责代理乙方的人事关系和人事档案。保留乙方人
事关系,为乙方出具有关证明和政审;根据乙方需要,为乙方办理职称确认、档案工资调整、工作调动、档案转递等。
三、乙方按规定向甲方缴纳人事代理费,按签订本协议期限
一次性交清,不得退款。
四、本协议期满可续签。如乙方在协议期满后三个月内不办
理续签或转移手续的,甲方不负本协议所负的责任。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后
生效。
甲方:莆田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 乙方: 地址:莆田市荔城区文献东路 地址:
电话:0594-2287878
电话: 年 月 日 皇冠大厦5层
篇2:个人委托人事代理合同书
个人委托人事代理合同书
甲方:代理机构名称 温州市瓯海区人才交流中心 电话 88532306 地址 温州市兴海路50号 邮编 325005 乙方:代理人员姓名
联系电话
档案编号 家庭住址 邮编
根据《浙江省人事代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人事代理合同如下:
一、甲方接受乙方委托,为乙方提供人事代理服务。
二、人事代理的期限为 年 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乙方应在 年 月 日前将有关材料整理后送交甲方。乙方在工作期间所形成的档案材料,乙方要及时转交甲方归档。
四、甲方可为乙方提供以下人事代理项目:
1、人事政策咨询;
2、人事规划设计;
3、人才招聘引进;
4、毕业生人事代理;
5、人事档案管理;
6、流动人员人事关系接转;
7、档案工资调整;
8、申报专业技术职称评审;
9、代办养老保险、公积金;
10、党员组织关系接转;
11、代办集体户口落户;
12、聘用合同鉴证;
13、代办出国(出境)政审;
14、协调流动争议;
15、
16、
17、
18、
五、乙方认定,甲方为乙方提供本合同
六、甲方有如下责任:
1、甲方以党和国家[个人委托人事代理协议书(共2篇)]人事工作方针政策的有关规定为依据,承担乙方要求人事代理项目的具体义务;
2、甲方认真做好乙方人事代理项目中规定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3、甲方尽可能为乙方提供人事管理相关的工作方便。
七、乙方有如下责任:
1、按甲方要求,及时提供与委托代理内容相关的材料;
2、根据委托代理内容,及时交付有关费用;
3、乙方如工作单位变动或其他变化,应及时通知甲方,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八、甲方不负责乙方除人事代理合同规定项目以外的其他管理责任。
九、人事代理合同期满,乙方需继续委托人事代理的,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内续订人事代理合同书;终止合同的,乙方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通知甲方,以利做好交接工作。
十、甲乙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1、
2、
3、
4、
十一、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签订补充条款,双方履行签约手续。
十
二、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存入乙方个人档案一份,经双方负责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注:本人事代理合同书一式三份,请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成文部分不得擅自修改,违者无效,解释权归温州市瓯海区人才交流中心所有。
个人委托人事代理协议书
甲方(受托方):_________
乙方(委托方):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流动人员人事行政关系、档案管理的政策规定,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的原则,就委托人事代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甲方的责任:
甲方为乙方提供下列_________项服务:
1.代管人事行政关系、人事档案;
2.负责人事档案材料收集、鉴别、整理、归档、保管等工作
3.保留其原有身份、核算工龄、核定档案工资;
4.办理转正定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认定和考评申报事宜;
5.办理出国(境)政审,申办出国(境)证照的有关手续;
6.出具婚姻、生育状况、公证等各种以档案为依据的有关证明材料;
7.代办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事宜及退休的相关手续;
8.代管党组织关系;
9.办理人事调动并负责人事档案的查阅、转递工作;
10.接受各种培训申请,进行就业指导、提供人才素质测评;
11.单纯保管人事档案。
乙方的责任:
1.遵守现行人事政策有关规定,配合甲方做好管理工作。
2.按_________政府_________号文规定,向甲方交付人事代理费。标准按_________元/月。需一次性缴纳本协议有限期内人事代理服务费。逾期不缴费的,甲方有权停止一切人事代理服务。
3.本协议期满应及时办理续期或转出手续。逾期半年(从合同期满第_________个月算起),甲方将乙方档案封存,不再办理任何手续,此协议失效。
4.缴纳社会保险费并签订《代办社会保险缴费协议书》。
5.自觉遵守《_________省计划生育条例》,并与甲方签订《计划生育合同书》。非_________户口的乙方个人(指借调人员,不含应届高校毕业生)其户籍不变,协议期满,将人事档案转回原单位(或户口所在地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
本协议签定期限最短一年。协议期内提前解约的,所缴人事代理服务费不予退还。
本协议有效期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期满可续签。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同等效力,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经办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附件
附件一:续签记录(略)
附件二:办事记录(略)
附件三:计划生育合同书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根据国家《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_________省计划生育条例》和《_________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同意在签订《个人委托人事代理协议书》的同时,自愿订立合同如下:
甲方有权督促乙方自觉执行计划生育政策,一旦乙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时,有权根据计划生育部门,所在街道办事处及有关部门作出的处理意见,相应作出人事行政方面包括除名,退档等处理。
根据国家《流动人员计划生育管理办法》、《_________省计划生育条例》和《_________省流动人员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的规定,乙方在签定本合同时,根据自己的情况,保证做到:
1.未婚人员(含已离异)自觉执行《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如申 请结婚,自觉按法定程序办理结婚手续。
2.已育人员,保证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之内不生育。
3.已婚人员,如需生育,自觉到户口所在街道办事处申领计划生育指标。
4.已婚已育人员,坚决做到不计划处怀孕,不计划超生。
5.计划外怀孕人员,自觉接受计生部门,户口所在街道办事处采取的措施终止计划外妊娠。
6.计划处生育人员,按《_________省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交由计生部门或户口所在街道办事处处理。
若乙方情况有变,须及时通知甲方,并签定新的合同,否则,后果由乙方负责。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效力,自双方签字 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按《_________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执行。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经办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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