矛盾纠纷协议书

2020-08-12 来源:协议书收藏下载本文

推荐第1篇:矛盾纠纷调解协议书

矛盾纠纷调解协议书

甲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

矛盾纠纷简要情况:

经调解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产生费用及赔偿方式)

二、本次调解为一次性调解,双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再次挑起纠纷。

本协议书具有民事合同性质,受法律保护,各方当事人应按照协议自觉和及时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协议,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和调解方各执一份。

甲方:

在场人:

乙方:

调解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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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县第八中学

矛盾纠纷调解协议书

甲方:高三.4班田瑾

乙方:高一.3班张舒奇

事由:2013年11月14日早晨打水的过程,田瑾暖瓶破碎无意把张舒奇右脚烫伤,经户县惠安医院检查并治疗,张舒奇已基本痊愈。 根据以上情况,我校依照户县第八中学重大违纪处理办法对双方进行调解,经甲乙双方家长协商,自愿达成协议:

1、乙方受伤产生的医药费营养费由甲方承担,一次性付给甲方医药费1000营养费300;

2、本次调解为一次性调解,双方不得以任何借口挑起纠纷;

3、经调解,双方无争议,调解协议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当事人:监护人:

乙方当事人:监护人:

调解人:

户县第八中学

2013年9月22日

推荐第3篇:矛盾纠纷

农村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分析及应对策略

当前农村社会矛盾纠纷呈现多样化、复杂化的特点,已成为解决“三农”的难点和重点。它事关农村和农业的稳定,关系到国民生产的全局。

一、农村矛盾纠纷和信访的几种类型:

(一)单纯内部矛盾纠纷

1、涉及农村建筑、改选,如建房、圈舍改建、挤占街道等邻里日常生活矛盾纠纷。集中在占地多少、挡光、阻碍水流,侵犯地权、物权、使用权争夺等问题上。

2、农村家族内部财产分割不均引发的亲缘关系间的矛盾纠纷。如争夺遗产,分配房屋、生产资料不均,赡养争议等。

3、农村的债权债务纠纷。如三角债,合伙经营收益分配不均,债务分摊标准不一,讨债与偿债互不让步等。

4、土地、林业等资源经营、分配调整不公平、不公开,承包经营使用权争议矛盾。如对分配土地位置、地力不满,对竞标存不同意见,对土地承包租赁、荒山开发权、林地权属等争夺引发纠纷。

5、物质利益需求之外,因为个人的目的和动机,与他人或组织进行对立的斗争。如个人成见反对他人、名誉地位争夺、恩怨纠缠等,一般通过申诉、控告方式表达不满,有的寻求公正、公平处理,要求组织或个人改正错误,有的则动机不纯,无中生有,设计陷害,也有的纯属无理要求。

6、其他类型引发的矛盾。如夫妻矛盾、遗失物品、禽畜等猜疑争执,交往中情绪化的口舌之争、人身攻击,难以辨明是非曲直,却纠缠不清。

(二)农民与政府、干部矛盾纠纷

1、干群关系紧张引发矛盾。一是干部因为正常工作,因方式、方法不当或坚持原则无意间引起群众不满;二是群众对干部的作风、品质、不良行为不满,或反对或抨击,甚至针锋相对引发尖锐矛盾。

2、政策性的措施没有执行或未得到较好执行、政策连续性不强造成脱节,从而引发的群众与政府、部门、单位的矛盾纠纷。如农业产业发展资金、技术、定单销售、价格保证和配套工作落实不到位,国家的粮种补贴不到位,政府行为承诺的工作没有兑现,大型农业产业项目推广占用农田与农民自主选择生产、按传统生产习惯之间的矛盾。

3、社会公益事业、社会救济需求与政府可提供产品、服务承受能力的矛盾。如贫困群众的住房问题,普及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农民医疗卫生和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等,因为尚处于实践探索阶段,政府无力全部解决使群众满意。对象复杂,问题棘手,资金不足,标准难统一,救助难平衡。不能不管,又无力全管,群众意见大,政府有苦难言。

4、特殊群体的信访日益增加。如企业转制后的下岗、离退休职工工资、医疗保险等问题,事业单位定岗分流、竞聘上岗引发的群体上访等不稳定问题,军转干部和复员军人安置问题,残疾群众生活、就业及贫困农民子女入学等问题,已经不是个别现象,难以短期解决,群众的期待与政府的解决时效有差距。

(三)政府与企业、事业单位的矛盾纠纷。如管理体制、债权债务关系问题,利润分配;村镇规划建设与企业扩地经营,企业外招用工与政府主张使用当地劳力等矛盾;招商引资政策不兑现,土地出让等优惠不落实;政府对企业的服务工作不到位等等,这些也形成矛盾。

(四)政府、组织与个体矛盾纠纷。项目建设、公用事业建设、产业化生产经营引发的政府、企业、大户与群众的矛盾纠纷。如企业生产的环境污染问题,某些虚假农业产业损害农民利益问题,城镇管理与群众需求,城镇建设拆迁、招商办企征占农民土地问题等,围绕赔偿金额、置换条件等引发矛盾纠纷。农村社会治安管理、城镇管理中的执法行为与群众产生的矛盾不在少数。

二、农村群众矛盾纠纷和信访的心态分析

(一)寻求公正、公平。一般要求待遇、地位、处理结果平等一致,利他则应利已,不利已即不利他。主张个体间权利对等,消除差异,达到心理平衡。

(二)寻求保护和保障。一般为保障权利、维护利益,通过信访上诉取得支持、同情和保护。以农村弱势群体为主,希望能置身于社会常理、舆论、道义规范、政策法规等保护下,不受侵犯和伤害。

(三)争取利益。

一是争取正当的等量、应得利益。如政策法规明确规定享有的,社会集体公认的合乎情理的,传统沿袭根深地固,劳动换取的利益等等。 二是要求利益扩大化。超出所能评估的现状利益,增加过多长远利益和升值空间的考虑,主张超值获利,不实行等价交换。

(四)出于动机和目的的需要

通常把社会组织机构、集体、个人,或者无形的规定、决定等,作为信访对象,以更改、获取荣誉、地位、身份或有利结果为动机,不计时间、费用等的付出,主动出击,通过信访申诉的途径达到目的。

三、区分有理访和无理访,为信访定性是解决农村矛盾纠纷问题的关键。

(一)有理访的基本类型

1、正常的情况反映。一般提出问题和建设性的意见、建议,不以攻击为目的和手段,信访成为一种善意的传递信息的载体途径,目的为加强沟通,促使改进,有提示、参谋作用。

2、正当的权利主张。包括权力和利益,一般有确凿的证据、证明材料,有政策法规作为依据,符合情理、道德、行业规范等社会潜规则,通过正当的举证要求权利。

3、出于纯正的动机和目的。信访者出于公理、公平、正义的要求,为利已或利他,依法有序进行呼吁、申诉、控告,寻求拨乱反正。

(二)无理访的成因及情况

1、心态不正,动机不纯,品质道德恶劣。一是因为嫉妒、不满,为发泄私愤,带头或在幕后煽动信访,挑拨离间,损人利已,损人不利己。二是小题大做,无理取闹,滋生信访。三是制造矛盾,恶意纠缠,借机获利。这类信访最牵扯精力,处理也最棘手,通常用情与理的手段很难奏效,也不太适用法律手段解决。

2、非理性思考问题,个性偏激,草率行事,无恶意动机和目的。遇事不冷静,不等政府、集体组织、职能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和对策,就急上心头,引发上访甚至是越级上访。对某些合理的政府行为、措施办法不经过研究比较,不去认真咨询,没有集体核计就冒然反对,不负责任上访

3、政治素质不高,接受错误信息误导,或理解偏差。某些政策和措施的出台因为前期宣传、引导工作不到位,使群众对上级推行的产业项目、工作安排产生抵触情绪,引发矛盾。不注意学习掌握知识和信息,素质偏低,拒绝新的生产方式和致富思路,小农意识严重,部分群众有理说不清,难以作通工作。

4、过分强调个体利益、小集体利益,缺乏全局观念,无理要求,夸大损失,借机索要。对政府行为在农村进行的修路、办企、建校等公用事业建设中,涉及合法占地、拆迁等的补偿,部分群众高价索赔,不达目的动辄群体上访,甚至阻挠正常工程施工。有的群众只管自家建房、排水,妨碍村屯街道规划和邻里生活,造成矛盾纠纷。

四、化解农村矛盾纠纷和解决信访问题的工作思路

(一)加强对党和国家农村和农业工作政策、措施的宣传、组织学习和教育引导。要通过媒体宣传、农业科技、法律等下乡服务、建设农村信息服务站(所)等多种载体形式,使群众在头脑中树立政策、法律观念,正确理解富民方针和政策,正确看待利益得失,把主要精力和心思用如何发家致富上,如基本农田保护、产业结构调整、粮种补贴、退耕还林、社会救济、农村信贷等。要使他们能了解知道信息,能看到效果,能用到政策,能得到实惠。

(二)加强农村干部队伍建设。严格对农村党政机关、党员干部的工作作风、纪律要求。一要牢记“两个务必”,践行“三个代表”,用“四大纪律,八项要求”指导农村干部的言行,使他们成为遵守党纪国法的表率。二要选好干部,配强班子,培养和造就忠诚执行党的农村和农业工作政策的队伍;三要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实事求是,尊重群众利益,切实为群众服务,排忧解难。

(三)在实践中总结积累、探索和创新信访的工作思路、方法。实践证明:尽量减少因决策失误造成信访,避免工作方法不当引起群众不满,多做交流沟通、调查研究去了解情况,换位思考,设身处地想想群众利益,多方协调,多想办法,工作做细,兑现承诺,绝大多数矛盾纠纷都能得到缓和、化解和息访。

(四)要提高警惕,高度重视农村集体访。

一要高度重视群体访所提出的意见、主张以及反映出来的问题。大都是涉及面广,矛盾相对集中,关系群众生产和生活的难点、焦点、热点问题。不能轻视、淡化处理,更不能简单粗暴甚至弹压解决,要慎重对待,调查了解,最好由主要领导牵头,实地办公,采取行政干预、政府抓总、部门合作、群策群力的办法共同解决。涉及到的违法、违纪问题应得到严肃处理,错误做法应得到及时纠正,以稳定群众情绪,平息矛盾纠纷。

二要注意把握和控制群体访的态势。正当的群体访是人民内部矛盾,是人民群众选出代表依法有序、有组织向党政机关反映问题、主张权利。坚决反对和制止群体冲击党政机关上访、丢弃正常生产、工作上访,流动串联上访,挟持伤残、老弱群众上访,禁止党员干部参与上访,严惩破坏公共设施,扰乱社会正常秩序的上访行为。要防止群体访被少数别有用心分子或地方黑恶势力所操纵,发生性质转变。对待群体访要果断决定,迅速出击,控制局面,耐心劝导、疏散,关键人物要出面交涉,避免矛盾尖锐直接对立。

五、化解农村矛盾纠纷和信访的具体措施

(一)建立信访责任制,实行首办负责制。保持工作的连续性,责任到人、到部门,实行包案督办,责任追究。

(二)实行信访的属地化管理和职能部门归口受理相结合的办法,条块结合,适用的政策、原则和措施口径一致,步调统一。

(三)建立科学、规范、有序的信访工作体系。县、乡、村和所属企事业单位应当建立专门的信访机构,形成社会化的大信访格局,政府抓总,其他组织和单位配合,加强信息沟通、传递,有效利用信访工作资源。

(四)强化政府对公用事业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建立农村社会保障体系。要确保社会救济、低保、扶贫资金及城镇建设、公用事业等对群众补助、赔偿的政策性资金到位,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对离退休干部职工的医疗和养老保险要及时、足额配套缴纳。要规范农村执法管理行为,方便群众生产、生活。

(五)要切实做好农村乡、村务和财务公开工作。通过公开,杜绝暗箱操作,有得提高民主、科学化程度。大的建设和生产经营项目要公开竞标,要强化财务审计,进行全程监督,做到公开、公平。要保护集体和国家的利益,防止资产流失。

(六)对农村矛盾纠纷实行司法调解和诉诸法律途径依法解决相结合的办法。不能以集体决定、组织行为、以权代替法律执行。要重视普法工作,增强法农村群众的律观念,提高法律意识。

(七)发挥农村人大、政协代表的监督、指导作用,重视农村“三老”(老党员、老干部、老模范)和“三长”(党小组长、大嫂队长、村民组长)的作用,积极调动群团组织等多方面力量,参与农村信访工作,宣传政策,研究办法,解决问题,稳定和凝聚民心。

(八)采用“一案一策”和信访归类集中相结合的办法,灵活处理矛盾纠纷,做到定性准确,案因清楚,时机、分寸和角度恰当,处置果断,结果公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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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堤小学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协调会议记录 会议时间:2014年3月5日

会议地点:多功能厅

参会人员:全体教师

会议内容:

燕校长会上讲了三点意见,强调了“五个重”。一是总结去年的综治工作,既要肯定成绩,更要多看问题。去年,全校工作人员没有发生过一起违法违纪事件,无发生失盗失窃和火灾事故,保持平稳的工作局势,今年,要对照标准,对照责任书好好查一查,按人、物两条线多去找,找找什么地方还容易出事,找找还存在着什么问题,还有哪些工作要加强。二是确保平安稳定,今年任务更重。稳定压倒一切,确保稳定是第一责任。单位如果不稳定,没法干事,国家不稳定,没法发展,平安稳定是安居乐业的基础。今年保平安、促和谐、保稳定的要求,任务非常重,我们每个人都要做好自己的事,做好综治工作,做到“人保平安,物不受损”。三是争取综治先进,是我们年度工作的重要目标。为了实现今年的综治工作目标,强调了“五个重”:一是重在领导重视。二是重在群治群防。三是重在工作过细。四是重在防患于未然。五是重在廉政建设。

综治工作。一是突出中心,抓重点。即:围绕保增长,积极创建平安和谐环境;服务保民生,以人为本维护群众利益;促进保稳定,全面完善综治防控体系。二是强化措施,明目标。主

要是抓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1、开展矛盾纠纷调处,维护人事系统持续稳定;

2、加大宣传力度,增强政策法规意识;

3、强化职能服务,促进人事人才工作;

4、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做好平安和谐创建工作;

5、坚持齐抓共管机制,健全综治领导责任体系;

6、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做好综治宣传教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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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入开展经营性矛盾纠纷

排查调处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镇、街道,区综治委成员单位:

为认真贯彻中央领导同志、省市党政领导同志重要批 示精神,深入开展经营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确保全 区社会政治稳定,现就市综治委《关于深入开展经营性矛 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通知》(淮综治[2 011]9号)的贯 彻落实,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提高认识

目前,*同志对通化市如家快捷宾馆纵火案作出 了重要批示,省委书记张宝顺、省长王三运和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综治委主任徐立全分别就贯彻*同志 重要批示提出明确要求。市党政领导也就开展经蓄性矛盾 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排查化解经营 性矛盾纠纷是完善大调解工作体系的重要内容,是当前维 护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工作,是保障服务经济发展、加强 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具体举措,全区各单位各部门要坚持以 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维护金市稳定大局,以坚决 防止发生恶性案件为总体目标,深入排查调处经营性矛盾 纠纷,切实把各类经营性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进一 步完善大调解工作体系,为庆祝建党9 0周年创造和谐稳 定的社会环境。

二、加强领导

各单位各部门和经营性组织、单位要切实加强对经营 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负责同志要亲 自过问。为加强领导,区综治委成立经营性矛盾纠纷排查 调处工作领导小组,区委分管领导任组长,区政府分管领 导任副组长,区法院、区检察院、区信访局、区维稳办、区经信委、区教育局、八公山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司 法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城乡建设委、区交通局、区农林局、区卫生局、区文广新局、区物价局、区安监局、区旅游局、区行政执法局、区工商联、八公山国税局、八 公山地税分局、八公山工商分局、各镇街道、新庄孜矿、李嘴孜矿、舜泰化工公司、舜岳水泥公司、皖淮机械厂负 责同志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区委政法委副书记、区综治办主任王涛任主任,区综治办副主任闫绍清任副主 任。各单位各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抽调或 明确专人负责(领导小组名单7月1 0日前报区综治委)。 各镇、街道和相关单位维稳综治机构要发挥好牵头、协调、督导作用,充分运用大调解工作体系,发挥职能作用和工 作优势,组织和推动经营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三、明确重点

各单位各部门和经营性组织、单位要深入排查各类企 业、新经济组织、个体工商者和农村生活经营环节中的各

类矛盾纠纷,重点排查调处冲突性较强、容易5』发“民转 刑”案件的经营性矛盾纠纷和可能产生“个人极端行为”、具有现实危害性的经营性矛盾纠纷当事人。

四、落实责任

经营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实行“条块结合”和“谁 主管谁负责”,

以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镇(街道)、社区(村)为单位,把地区排查、系统排查和经济组织、单位内部排查紧密结合起来,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发动群众 全面、深入、细致地开展调差摸底。各镇(街道)、社区 (村)负责本辖区范围内经营性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各 部门负责涉及本系统业务工作范围的经营性矛盾纠纷排 查调处工作;各企事业单位负责本单位内及本单位工作业 务涉及范围的经营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各镇、街道要建立经营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的长效工 作机制,把排查经营性矛盾纠纷纳入日常矛盾纠纷排查化 解工作,纳入大调解体系,定期排查化解,定期上报,定 期督查推动,以充分发挥其他各项渠道化解调解经营性矛 盾纠纷的作用。区综治委将把此次集中排查化解工作纳入 市对镇、街道和综治委成员单位2 011年度综治工作目标 管理考核内容。

要严格实行排查化解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把排 查化解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和责任人,明确解决问题的时 限要求,做到事事有人管、仁件有着落。对该排查出的问 题没有发现,或者发现了没有及时化解而酿成极端事件或 恶性案件的,要严格追究有关单位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五、精心组织

按照上级部署,经营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共分三 个阶段:深入排查阶段(6月2 O日至7月2 0目)、集中化 解阶段(7月21日至8月31日)、总结上报阶段(9月1 日至1 5日)。

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细化工作方案,全面动 员部署,充分发动各单位各部门、各类经济组织和广大人 民群众积极参与经营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切实把各 种经营性矛盾纠纷排查清楚,把引发矛盾纠纷的原因查出 来。对排查掌握的经营性矛盾纠纷,要根据其产生的原因、特征,逐件制定化解方案,逐件确定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 人,制定工作措施就地及时化解,并逐一登记造册。对冲 突性较强、容易引发“民转刑”案件的重大经营性矛盾纠 纷,要由领导包案,限期化解,防止矛盾激化;对于可能 铤而走险、产生“个人极端行为”、危害社会的经营性矛 盾纠纷当事人,要及时纳入管控视线,重点包保,落实稳 控措施。重大经营性矛盾纠纷要在落实调处和稳控措施的 同时,及时报告上级主管机关和有关部门(区经营性矛盾 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同时报区综治委。报

表见附件一)。排查化解工作结束后,各单位各部门要进 行认真总结并形成书面报告报当地镇、街道维稳综治工作 领导小组。各镇、街道,区经营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排查化解工作总结请于9月1 0日前报 区综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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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易发生的19类矛盾纠纷

为有效增强各村综治专干对各类矛盾纠纷的划分,加强各村综治专干的业务素质,现将村容易发生的应上报的矛盾纠纷种类列举如下:

1、倒垃圾、排水、堆放杂物(砖、木、土、石等)引发的打(吵)架;

2、小孩打架引发双方父母的打(吵)架;

3、婚丧嫁娶等引发的一些家庭、邻里矛盾纠纷;

4、祖坟山引发的矛盾纠纷;

5、买卖东西引发的矛盾纠纷(买卖房屋、土地流转、农副产品收购等);

6、征地拆迁引发的矛盾纠纷(主要是重点工程相关的村,例如城门山二期扩建工程、狮城大道、环湖大道征地拆迁工程阻工、相关问题的协调等);

7、违规建房引发的矛盾纠纷;

8、低保等民政的民生领域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

9、邻里之间建房越界等引发的矛盾纠纷;

10、轻度精神病人看管不严引发的矛盾纠纷(病人恐吓他人,精神病人被欺负等);

11、子女不孝顺父母、父母不关爱子女、夫妻不和睦等;

12、土地之间界限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

13、历史遗留问题引发的(辱骂、争吵等);

14、好意借钱,去要钱没有钱还引发的;

15、不小心擦车、弄坏东西等(如:车与车之间摩擦、车压了田地或者是物品等)引发的;

16、喝酒后的话不投机等;

17、小偷小摸被捉住后引起的;

18、误会引起的;

19、其他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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矛盾纠纷定期排查制度

第一条 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坚持重大节假日、重要政治活动时间和日常定期集中进行相结合的矛盾纠纷排查方法。

第二条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领导组每月召开一次协调会。

第三条 矛盾纠纷调处中心重点排查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矛盾纠纷;可能导致突发性事件的治安问题;涉及人数较多、易引起群体性上访的治安问题;严重干扰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疑难治安问题;可能危害国家和公共安全的问题;以及其他有影响的治安问题。

第四条 实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月报表制度,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协调组将本辖区排查处置情况在每月的15日、25日前向办事处综治办书面汇报一次,办事处每月16日、26日前将本辖区的排查调处情况报区综治办。 第五条 对排查发现的矛盾纠纷,社区和责任部门均应在发现之日报办事处,并应及时组织力量进行处理。

第六条 办事处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对排查发现的矛盾纠纷按照“统一受理,集中疏理,归口管理,依法办事,限期处理”的原则,视情况分流或者直接进行调处。

第七条 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中的重点事、重点人、重点户和重点区域,要密切注意动态,加大督办处理力度。对排查发现的矛盾纠纷应做好详细的记录,归档保管。

矛盾纠纷信息报告制度

第一条 矛盾纠纷主要包括以下六个方面: (1)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矛盾纠纷; (2)可能导致突发性事件的矛盾纠纷; (3)涉及人数较多、易引发群体性上访的矛盾纠纷; (4)严重干扰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疑难的矛盾纠纷; (5)可能危害国家和公共安全的矛盾纠纷; (6)其他应予及时报告的矛盾纠纷

第二条 健全和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信息档案、完善调解记录和处理结果记录,设立信息报送员。

第三条 办事处辖区内发现的矛盾纠纷,无论最终是否调处成功,均应在受理当日报办事处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并及时组织力量进行处理。

第四条 办事处综治办每个月应本辖区内的矛盾纠纷进行摸底排查,汇总分析,提出预防对策。

矛盾纠纷归口调处制度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对所有接访受理的社会矛盾纠纷,实行一个窗口对外,按照“统一受理、集中 梳理、归口管理、依法办理、限期处理”的原则,视情况分流或直接组织调处。

第一条 涉及优抚安置、社会救济、婚姻中介、殡葬管理等矛盾纠纷,由民政部门会同当事人所在社区负责调处

第二条 涉及保险、劳动争议、工伤等矛盾纠纷,由劳动保障所会同党政办、当事人所在社区负责调处。

第三条 城市建设规划、城市管理等矛盾纠纷,由城管所会同当事人所在社区负责调处。

第四条 计划生育方面的矛盾纠纷,由计生办和有关部门、相关社区负责调处。

第五条 涉及上访的矛盾纠纷,由信访办牵头,协同相关部门负责调处。

第六条 涉及治安方面的矛盾纠纷,由派出所(警务室)、司法所、当事人所在社区负责调处。

第七条 上述单位对所属矛盾纠纷必须进行三次以上面对面的调解工作,确实调处不了的,由办事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协调调处。

第八条 重大疑难矛盾纠纷,由办事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直接调处。

矛盾纠纷下访、回访制度

第一条 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对已解决的矛盾纠纷,特别是有重大影响、疑难复杂、可能出现反弹的矛盾纠纷要定期进行下访、回访。

第二条 办事处矛盾纠纷调处中心要及时了解矛盾纠纷解决后情况以及解决后存在的有关隐患;了解相关人员的思想状况、行为,有无反常情况,对问题解决后的态度,有无新的治安问题苗头,对解决后的意见等。

第三条 办事处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对矛盾纠纷进行回访后,对可能产生其他矛盾纠纷的各种隐患、苗头、当事人的思想状况要认真分析研究,提出具体的解决办法,对有发生新的矛盾纠纷苗头的,要果断采取措施,对发生的重大隐患要及时上报乡党委、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工委和上级主管部门。

矛盾纠纷督查督办制度

第一条 严格执行《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决定、批示和指令。

第二条 办事处矛盾纠纷调处中心负责梳理各社区反映上

来的情况,并根据不同的矛盾纠纷提出分流处理的意见,告知相关责任部门解决,对发现的矛盾纠纷应及时检查督促;同时将督办的情况告知办事处主要领导。

第三条对督办的矛盾纠纷处理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及时掌握处理进度。

第四条对检查督办过程中发现的违法案件进行纠正和处理;对违法、违纪的调处人员及时进行处理;严重失职的移交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矛盾纠纷责任查究制度

对下列纠纷,实行责任倒查追究:

第一条 发生五人以上赴京、省、市上访或十人以上去区上访事件,而所在社区、企事业单位未能事先排查出来,并上报办事处矛盾纠纷调处中心的,或虽已排查出,但未采取有效劝导措施的。

第二条 因矛盾纠纷排查不清、调处不力,致使群体性事件发生,冲击党、政、司法机关,堵塞交通,非法游行或造成非正常死亡的。

第三条 遇群众上访时,不严格执行首问责制,扯皮推诿、不理不睬、致使当事人到上级部门上访的。

第四条 出现突发性事件,社区、单位领导未能在第一时间内到达现场进行调解,致使矛盾恶化,酿成重大治安事件的。

第五条 对区委、区政府指定、移交、督办的矛盾纠纷,不接受或接受后不认真调处,致使矛盾恶化的。 第六条 其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应予以责任追究的行为。

矛盾纠纷分析研判制度

第一条 每月召开一次矛盾纠纷分析研判会,对一段时期所呈现的纠纷按类型、原因进行分析,对一段时期苗头性问题进行分析汇总,形成月分析总结报告。

第二条 对于突出的矛盾纠纷和重大的不稳定因素,按照“一个问题、一名指挥、一套方案、一抓到底”和“责任不落实不放过、工作不到位不放过、隐患不排除不放过”的要求,实行定责任、定人员、定时间、包处置的“三定一包”制度,及时化解不稳定因素。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会议制度

第一条 定期会议。办事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年初或年终须召开中心工作会议,总结工作,调整和充实排调队伍,制定继续排查调处工作年度方案,安排部署排调工作,确定排调重点,分解排调任务。并每月召开一次会议,及时掌握本街道矛盾纠纷的发展趋势、发生情况以及各级排查组织排查矛盾纠纷的情况,查找原因,分析特点,加强指导,研究制定复杂疑难矛盾纠纷的调处措施。

第二条 不定期会议。中心根据工作需要可随时组织召开矛盾纠纷调处协调分析会议,对难以解决的矛盾纠纷进行认真地分析研究,共同提出解决办法,并落实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协调会议由街道调解中心主任或副主任负责组织实施,调解中心各成员必须按时参加会议,不准迟到、早退或无故缺席。

第三条 定期会议由街道调处中心主任或副主任组织召开;不定期会议由主任或副主任根据实际需要组织召开,也可由其成员建议,由主任或副主任组织召开。调解中心各成员必须按时参加会议,不准迟到、早退或无故缺席。

矛盾纠纷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条 实行档案专管制度。明确档案管理人员。调处中心的调解文书案卷实行专人负责保管,并建立必要的调阅、保密管理办法。

第二条 实行一事一卷制度。调解文书包括原始记录、调解申请书、民间纠纷受理调解登记表、调查笔录、调解笔录、调解协议书、回访记录以及调解中心对调解未成功的纠纷处理意见及各种材料等。归档时,做好调解文书的审查,调处文书、资料要求一事一卷,装订成册,并按档案管理规定整理归档。

第三条 规范封面管理制度。归档后的调解文书要使用统一的卷宗封面,注明立卷时间、立卷人姓名,并根据纠纷具体情况,确定保管期限。

第四条 注重随时归档制度。对简易、随调随结的矛盾纠纷,应在来访的矛盾纠纷登记簿内,注明矛盾纠纷基本情况、请求事项、调解结果等,并附调解笔录、调解协议,予以存档。

第五条 分类管理制度。各类档案要放置有序,对于民事、行政等纠纷调解应分别入档。对重要案卷和一般案卷应实行分别管理。

第六条 确保及时调阅制度。档案管理工作人员对所存档的资料要做到心中有数,调阅档案时能及时、准确。

第七条 安全管理制度。认真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做到防火、防盗、防潮、防蛀、防鼠咬,确保档案资料完好无损。

矛 盾 纠 纷 排 查 调 处 工 作 制 度

推荐第8篇:矛盾纠纷工作制度

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制度

一、

矛盾纠纷定期排查制度。即每两个月对学院学生纠纷进行一次排查,并做好登记,填写好纠纷排查登记表,上报纠纷排查情况汇报文字材料;发现重大疑难纠纷,及时向上级报告;对排查出的纠纷制订出处置方案,安排专人负责,限时处置,积极、稳妥地化解纠纷;及时收集处置信息,做好当事人的解释说服工作;及时反馈处理结果。

二、矛盾纠纷报告制度(零报告制度)。即各班级调节工作小组定时向上级调解工作领导小组上报纠纷发生排查调处工作,没有纠纷也要报告情况(零报告制);重大疑难案件要立即报告上级职能部门;报告时间:一般纠纷不超过24小时,重大纠纷不超过6小时,(事故)群体性事件要立即报告。

三、矛盾纠纷协调制度。即各级班委要建立学生调解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协调解决跨班的纠纷以及本班内的重大疑难矛盾纠纷。

四、矛盾纠纷督查督办制度。即上级调解工作小组定期对下级调解组织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进行督查,对重大疑难案件或社会影响面大的矛盾纠纷进行定期督办,责任到人;如出现未落实,追究其责任人不作为责任,并通报批评。

五、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责任制度。即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实行责任追究制度,重大矛盾纠纷调处实行“一把手”专人负责制;重要时期(清明、“六·四”、汛(旱)期、国庆、元旦和春节等)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实行一案一责,每起重大纠纷有专人、专门的调处班子负责接待、调查、处置、回访,确保每起案件处置妥当;重要时期学生调解工作小组必须有专人值班,专人负责接待纠纷情况,安排专人负责调处各类纠纷。有值班表、值班记录,有案件负责人登记,有案件调处情况台帐。

六、矛盾纠纷定期回访制度。即学生调解委员会必须每月对所调解的矛盾纠纷达成调解协议的当事人进行回访,了解协议履行情况及其他有关情况。主要包括当事人对调解工作的意见、要求、协议的履行情况,有无错误调解及激化迹象,采取的措施等等。

推荐第9篇:矛盾纠纷排查

机械电气工程学院矛盾纠纷制度

为了解决学院内学生矛盾纠纷,学院加大了排查力度,以便尽早的解决学生各种矛盾纠纷,也制定了一系列的制度。

第一条 矛盾纠纷排查要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预防为主、防患未然的原则。把工作重心从事后处理转移到事前排查调处上来,努力做到“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理得好”。

(二)坚持依法、及时、就地处理的原则。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过程中,要依照相关法律、政策的规定,妥善处理,切实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坚持“小矛盾不出班级,重大矛盾不出校园”的要求,把矛盾解决在基层。对发生在校园内的矛盾纠纷及群体性事件,依法果断处置。

(三)坚持教育疏导、防止激化的原则。要注意工作方法和策略,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手段,加强对在校学生的说服教育,解决矛盾,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

第二条

对矛盾较大的重点单位和重点人群,指定责任部门预先落实有关措施,提前化解矛盾。

第三条

定期排查矛盾和纠纷,及时了解学生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掌握各种矛盾纠纷情况。要集中排查,快速反馈,及时采取措施。

第四条

针对排查出的问题,加强组织协调,落实责任制,将矛盾纠纷的疏导化解责任落实到有关部门以及领导干部和责任人(值班老师)。

第五条 对排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应及时召开会议,分析原因,制定对策,加大调处力度。

机械电气工程学院学生

二0一五年三月三十日

推荐第10篇:矛盾纠纷台账

附件

1(单位)2014年4月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分类台账

备注:1.矛盾纠纷涉及多个因素的,酌情按主要因素归类,不重复统计。2.各地如有新的矛盾纠纷类型需要单独统计,可在空格处填写。

附件

2(单位) 2014年4月重大矛盾纠纷工作台账

定情况的复杂矛盾纠纷,包括:本季度新发生的重大矛盾纠纷和前期积累尚未化解的重大矛盾纠纷。

2、矛盾类型参照矛盾纠纷分类排查表,以主要因素确定。

3、本表仅用作了解掌握工作情况。

附件

3(单位)年月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协调会议纪要

一、会议基本情况

二、本月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基本情况

三、排查出的主要矛盾纠纷及调处措施

附件

1(单位)2014年5月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分类台账

备注:1.矛盾纠纷涉及多个因素的,酌情按主要因素归类,不重复统计。2.各地如有新的矛盾纠纷类型需要单独统计,可在空格处填写。

附件

2(单位) 2014年4月重大矛盾纠纷工作台账

定情况的复杂矛盾纠纷,包括:本季度新发生的重大矛盾纠纷和前期积累尚未化解的重大矛盾纠纷。

2、矛盾类型参照矛盾纠纷分类排查表,以主要因素确定。

3、本表仅用作了解掌握工作情况。

第11篇:矛盾纠纷工作汇报

克市第十九小学矛盾纠纷隐患排查、化解工作总结我校现有教职员工102人,教学班共31个,其中双语班6个,培智班1个;在校学生1068人,我们立足学校实际,扎实抓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学校领导结合校委会、教职工大会、年级组会议、以及教师QQ群,广泛征求大家意见和建议,从征求教职工意见和建议的内容来看,无一起涉及教师与教师之间、领导与教师之间的矛盾纠纷;由于学校办学规范,不断加强管理,重视构建“和谐校园”,可以说没有出现一例矛盾激化的事例。这与学校领导加强管理,重视避免出现内部矛盾和纠纷是分不开的。

从学校来说,做到校务公开,增强管理透明度,也是减少矛盾纠纷的一贴良药。该项工作,学校行政、工会十分重视,很早就成立了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凡大事、重大决策及时公开。优秀表彰、各类先进推荐、各项工作考核结果做到及时公示,无疑义后再予以定局。 如果出现矛盾纠纷,甚至事态进一步激化。我校的对策就是提供畅通的申诉渠道,热情及时予以解决或答复。如果教师、家长有意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主管领导负责解决,主管领导不能解决的提交行政会议、教代会讨论解决,学校解决不了的也要耐心做好解释工作。从源头上预防、减少和化解矛盾,落实“抓早、抓小、抓苗头”的要求,努力构建和谐校园。

因此,经过层层排查,学校没发现一起矛盾纠纷事件。克市第十九小学二〇一四年五月六日

第12篇:矛盾纠纷实施方案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实施方案

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一项重要举措。实践证明,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是变被动为主动,变滞后为超前,变消极为积极,防止矛盾激化,维护稳定的有效途径,应该而且必须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为使这项工作能够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针,以维护社会稳定为目标,不断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责任制,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和工作职责,进一步加大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力度,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和各村调委会的中坚力量,全面掌握了解我镇存在的各种不稳定因素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尽最大努力杜绝群众集体上访、越级上访、重复上访;不发生影响稳定的重大群体性事件。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要坚持依法调处,保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和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的原则。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为我镇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组织领导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要继续坚持实行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各村、各部门各司其职、积极配合的工作机制。坚持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分级负责,归口调处,把责任落实到部门、单位和个人。镇成立矛了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领导小

组,由镇长***同志任组长,副书记***同志任副组长,有关单位负责人任成员。各村、镇直各单位都要明确专人负责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三、工作制度

1、矛盾纠纷调处责任制度。实行首问责任制,就是第一个接待矛盾纠纷的人员必须负责落实该矛盾纠纷的受理、登记、汇报工作。凡属村委会辖区内的纠纷,村委会必须明确专人进行调处。但如果调处未能达成协议,可上交镇调处。重大疑难复杂的矛盾纠纷由镇党政班子领导包案处理,需要上报县的,要及时上报办理的进度和结果。

2、定期召开会议制度。每月召开一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及时解决当月发生的矛盾纠纷。因工作需要,也可随时召开。

3、领导接访制度。在工作日期间,每天至少有一名党政班子领导成员在镇信访办值班,负责接访,并及时进行交办,限期结案。

4、信息报送制度。村委会、镇直各单位每半月要书面向镇领导小组报告一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镇领导小组每半月也要向县报告一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遇有突发性、群体性和其他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矛盾纠纷,随时向镇政府汇报,镇政府根据情况向县政府汇报。经排查没有发现矛盾纠纷的,也应当记录在案,并实行零报告。

5、重大矛盾纠纷领导包案制度。对去县及县以上越级上访、上级部门要结果的案件实行党政班子成员包案制度,并限期解决。

五、工作要求

1、强化部门责任。镇直各部门要切实重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主动做好本单位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2、强化基层责任。要大力加强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党支部、村委会要有专人抓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治保会、调解会要把排查调处工作纳入工作职责,广泛发动群众参与,使每一起矛盾纠纷都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化解。

3、强化责任追究。对因领导不重视,措施不到位,导致应排查的矛盾纠纷未得到及时排查或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疏于调处,造成矛盾激化,以致发生重大矛盾纠纷或群体性事件,并造成恶劣影响的,要对主要负责同志和责任人实行责任追究。 ***镇政府

年 月 日篇2:乡镇矛盾纠纷排查实施方案 河西乡2011年矛盾纠纷排查实施方案

为妥善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和群体性时间,切实做好维护

社会稳定工作,经乡党委、政府同意,从今年1月至6月底,在全乡深入开展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活动。各村委会、乡直各单位要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切实做好本地区、本部门的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活动,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为建设平安河西、推进东向发展、实现奋力崛起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贯彻

实施《信访条例》为主线,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和“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全面深入地排查调处各种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认真负责地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和实际困难,领导带头、上下联动,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解决老问题、化解新矛盾,全面推进“人不出去,事要解决”,努力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目标任务

各村党总支、支部、村委会、乡直各单位,按照“排查得早、发现得早、控制得住、解决得好”的要求,全面掌握、有效调处本村、本部门存在的各种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

重点抓好信访突出问题、群体性事件隐患和新的利益群体因互相攀比可能引发矛盾纠纷苗头的排查调处,着力解决影响社会稳定的热点、难点问题。通过排查调处活动,实现“四个坚决防止”和“四个最大限度减少”,即:坚决防止侵害群众利益发生,最大限度减少群众不满意程度;坚决防止群众进京赴省到市越级上访事件发生,最大限度减少集体上访;坚决防止突发性事件发生,最大限度减少影响改革发展稳定的群体性事件;坚决防止异常极端事件发生,最大限度减少影响乌江形象的事件,全面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长效机制。

1、排查到位。对本村、本单位的各种信访问题、矛盾纠纷及苗头隐患等社情动态,尤其是进京赴省到市来乡上访隐患、可能造成大规模群体性上访或异常上访事件、已进京赴省到市来乡集体上访未息诉息访问题、进京赴省去市来乡未息访或滞留在外的老上访户、扬言滋事或联名反映问题的来信,通过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方位排查,做到全面掌握并记录,不留死角死面。

2、调处解决到位。对排查出的问题,逐一进行调处化解,能够解决的,抓紧予以解决;不能马上解决的,要制定解决方案,明确解决时限,落实解决办法;不能解决的,要落实教育和稳控措施。

3、预防控制到位。建立健全排查、防控相结合的工作 机制,确保矛盾和问题的解决不出当地、不出单位,尤其要

制定应急预案,有效防止突发性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4、宣传教育到位。加强《信访条例》等法规政策宣传,教育群众通过正当渠道反映诉求,不听信谣言,不参与非法组织活动。

三、方法步骤

(一)制定方案、排查梳理。认真制定工作方案,并对2005年以来,进京赴省去市来乡上访人员进行全面摸底排查、登记造册,包案到人,对上级交办的未结、未息案件梳理归类、确定重点。

(二)排查调处。一是摸清底数,建立台帐。对已存在的各种矛盾纠纷和信访突出问题进行全面梳理、登记造册,建立台帐,做到底数清楚。二是全面排查、突出重点。建立自上而下的排查调处网络,通过工作调研、下访接访和定期召开矛盾纠纷形势分析会等方式,动员各方面力量进行全方位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及时上报,任务层层分解,落实责任到人,明确解决时限。三是全力调处,加强防控。对属于本村、本单位调处解决的矛盾纠纷问题,要求合理,符合政策的,限期一次解决到位;已经解决、要求过高的,区别情况妥善调处;重大疑难,情况复杂的,领导包案限期解决;行为过激、制造事端的,加强防范,落实稳控措施。对不属于本村、本单位调处解决的全局性、政策性的群体性利益问

题,要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教育工作,确定专人负责,并及时向上级机关报告。四是妥善处理非正常上访。对进京赴省去市来乡的非正常上访,要尽快将上访人接回;对无理取闹、寻衅滋事的,要依法予以严肃处理。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充分认识矛盾大排查、大调处活动的重要意义,把这项工作与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结合起来,与推进《信访条例》的贯彻实施结合起来,与集中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众性事件工作结合起来。各村、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带头参加排查,切实推动这项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二)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各村、各单位要全面彻底地排查调处各种矛盾纠纷,绝不允许敷衍塞责、推诿扯皮,把本级问题推向上级,把系统问题推向社会。各村、各单位要及时汇总报送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重大问题随时随报。对因工作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加大宣传力度,坚持深入一线,深入基层,坚持正面引导,营造依法解决信访问题和依法信访的良好舆论氛围。领导接访下访包案活动安排,包括职务、姓名、分管工作以及时间和地点等信息提前向社会公布。

(四)突出重点,注重实效。活动中,要加大解决矛盾纠纷积案的力度,提高疑难案件结案率和息诉息访率,重点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影响改革发展稳定全局的信访突出问题,做到解决老帐、不欠新帐。严格实行首问负责制,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明确责任、规范程序,对受理的信访事项,坚决做到“三不放过”,即问题不查清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有关措施不落实不放过。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走上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二〇一一年一月十二日篇3: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方案

大滩乡党委

关于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大滩乡党委换届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有关文件精神,全面完成大滩乡党委换届试点工作,切实解决影响和干扰乡党委换届试点工作的各类矛盾纠纷和苗头隐患,经乡党委研究决定,全面深入摸排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为乡党委换届试点工作创造良好的换届氛围。结合我乡实际,现制定本方案: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增加维护社会稳定的责任感。

1、成立专门工作组

为乡党委换届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乡党委研究决定,成立以人大主席黄立清为组长,综治办、司法所等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组。

2、明确责任目标

通过集中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化解行动,全面了解掌握我乡影响或干扰乡党委换届试点工作的各类矛盾纠纷的总体情况,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要高度重视,落实责任主体和责任人,在为期一周的时限内全部解决。

二、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扎实做好矛盾纠纷的摸排工作

1、确定摸排范围

排查的范围是有可能影响和干扰本次党委换届试点工作的各类矛盾纠纷,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尤其是以设施农业建设、水权管理、惠农政策的落实等引发的一些关系民生的各类问题。

2、深入调查研究,化解矛盾纠纷

工作小组要走村入户,加大各类矛盾纠纷的摸排力度,全面了解掌握影响干扰乡镇党委换届试点工作的各类矛盾纠纷的总体情况,扎实做好矛盾纠纷的摸排工作,力争做到问题发现的早,控制的了,解决的好,妥善处理问题,有效化解矛盾,做到事事有落实,件件有结果,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确保党委换届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

3、建立台账

对摸排出来的矛盾纠纷要建立台账,实行销号制,调处一起,销号一起,化解一起,销号一起。

三、建立依法行政机制,为化解矛盾纠纷提供保障服务

1、建立健全制度,突出工作重点

逐村开展摸排工作,对摸排出的矛盾纠纷要逐件按诱因、涉案人数、事态发展预测、时限等要素登记处理,并进行跟踪管理。

2、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基层建设

依法调处纠纷是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构建和谐的基础,坚持把依法行政作为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的根本。扎实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切实解决行政部透明、群众不明白、百姓不支持的问题,畅通化解矛盾的诉求渠道,以渠道畅通化、调解和谐化为目标,从而赢得群众的信赖与支持,努力实现各类矛盾纠纷及时就地化解,确保各类矛盾纠纷摸排调处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取得实效。篇4:矛盾纠纷化解实施方案

矛盾纠纷化解实施方案 篇5:矛盾纠纷排查实施方案

西布河乡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方案

全面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妥善处理信访突出问题、有效预防和及时化解群体性事件,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是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重要措施,是维护社会稳定的基础性工作。为深入贯彻落实县委的指示精神,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要求,紧密联系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工作实际,着力排查化解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和突出矛盾纠纷,着力预防群体性事件的发生,着力减少新的矛盾和问题,确保全乡持续稳定,全力促进和谐西布河建设。

(二)工作原则

坚持事要解决、注重预防的原则。依法按政策解决问题,积极帮助群众克服生活困难。统筹兼顾各相关群体的利益诉求,在协调利益关系中化解和预防矛盾纠纷。

坚持区别情况、分类指导的原则。结合各片组、村委会、各单位的不同情况,有针对性地安排部署,确定排查

化解工作重点。根据矛盾纠纷的性质、起因、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予以化解,做到息事宁人、定纷止争。

坚持属地为主、条块结合的原则。各片组、村委会、各单位负责组织排查化解各自管辖区域和职责范围内的矛盾纠纷。明确排查化解工作责任主体,落实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

坚持齐抓共管、各方协同的原则。充分发挥思想政治工作优势和党的组织优势,充分发挥法定渠道的调解功能,积极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形成全面深入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的经常性工作机制和强大合力。

二、工作目标及步骤

(一)工作目标

集中化解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矛盾纠纷,夯实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突出矛盾纠纷的工作基础,基本建立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的长效工作机制,确保2011年实现“五个不发生”的工作目标。即:不发生群体性事件,不发生恶性刑事案件,不发生暴力事件,不发生“法轮功”等邪教组织滋事捣乱事件,不发生群死群伤恶性事故,努力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

(二)工作步骤 从4月1日起,全乡组织乡干部职工,开展“破解难题促发展、化解矛盾保稳定”活动。时间从2007年3月1日至12月30日止,共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4月1日—4月23日),各片组、各村委会、各单位按“属地管理”、“属谁管、谁负责”原则,集中调查摸底,建好矛盾纠纷工作台帐,开展矛盾纠纷调处。

第二阶段(4月24日-5月23日)各片组、各村委会、各单位按分级负责原则,集中化解矛盾纠纷,确保大部分矛盾纠纷得到消化化解。片组之间的村矛盾化解由乡综治办、乡司法所负责协调化解。

第三阶段(5月23日-11月25日)配合县委、县政府组织1个专项工作组,攻坚克难,巩固提高,集中力量解决疑难纠纷,并做典型推介工作。

第四阶段(11月26日-12月30日)检查验收,建章建制,兑现奖惩。

三、工作重点

(一)排查重点

排查矛盾纠纷的范围包括各种信访突出问题及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矛盾纠纷和苗头隐患。重点是:涉法涉诉、原97一次性退休等引发的信访突出问题;因交通事故、碧源、大沟探煤引发的矛盾;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族群纠

纷、山林权属纠纷、村务管理纠纷;交通、火灾及生产安全隐患等。

四、工作措施

(一)摸底排查到位。各片组(村)和站所负责组织排查本单位、本区域存在的可能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问题隐患。各片组、各单位要密切关注、深入分析民情民意、认真对待群众来信来访特别是联名信、集体诉求,全面评估拟出台的政策措施、改革方案和建设项目可能引发矛盾的隐患。派出所、司法所要及时将搜集掌握的有关矛盾纠纷的信息报告乡党委政府。乡党委政府对排查出来的问题,逐件按诱因、时间、地点、单位、涉及人数、重点人员、事态发展预测等要素登记建立台帐,同时建立台帐,逐案落实责任单位,逐人落实帮教班子。

(二)调处化解到位。一要从源头上清查防范化解矛盾纠纷。各片组、各村委会、各单位要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正确政绩观,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在项目决策、政策制定中,特别是在研究出台涉及不同群体利益的政策措施时一定要加强调查研究,多听取群众的意见,统筹兼顾各相关群体的利益关系,绝不能因政策不连续、不平衡、不完善引发新的矛盾和问题。二要切实解决上访群众的合理诉求。要认真梳理甄别群众反映强烈的诉求事项,逐项、逐 案、逐人建立台帐,妥善研究解决。对法律和政策有明确规定而且能够解决的,落实责任单位,限期督办解决;对暂时不具备解决条件可以逐步变通解决的,做好沟通工作,取得群众的理解和信任;对群众的过高或无理要求,要耐心做好政策解释和教育说服工作。要带着责任和感情关心上访群众实际困难,采取政府救助、社会救济、民间互助等手段,使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对无依无靠、生活困难的上访群众,要坚持开展救助式劝返接回,给予妥善安臵。要特别重视群众初访,工作人员对群众初访不登记、不解决,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推、拖、麻木不仁,致使群众反映的问题越拖越大,上访越拖越久,严重影响党和政府形象的,要严格追究有关人员责任。三要加大调解工作力度。要着力构建在党委领导下,以人民调解为基础,充分发挥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作用,三种调解手段相互衔接配合的大调解工作体系。矛盾纠纷较为突出的片组、村,要选派公信力强、素质高、业务精的乡干部组成工作组,对基层调解工作进行指导帮助。司法行政部门要提高人民调解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加强调解机构和调解员队伍建设,落实专项业务经费,积极拓展调解领域。四要着力化解涉法涉诉矛盾纠纷。各片组、各单位要深入扎实开展涉法涉诉联合接访工作,全面开展领导公开接访、带案下访和包案工作。

第13篇:关于矛盾纠纷

关于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实施意见

中共太平镇委员会 太平镇人民政府 关于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实施意见

各村(社区)、辖区各部门、单位:

为全力打造平安和谐太平,维护社会稳定,进一步强化“以调促和”,规范完善“大调解”工作机制,形成覆盖全镇的社会矛盾“大调解”格局,提高基层控制、化解和处置社会矛盾纠纷的能力,促进经济社会统筹发展,根据《中共万源市委办公室、万源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构建“大调解”工作体系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实施意见》(万委办发﹝2009﹞63号)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对加强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大调解”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1、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平安和谐太平为目标,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立足源头预防,立足抓早抓小,坚持调解优先,突出基层和行业(部门)重点,充分发挥和有效整合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积极作用,构建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综治机构综合协调,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大调解”工作格局。

2、基本原则。合法自愿原则,公正高效原则,便民利民原则。

3、工作目标。建成覆盖全镇每一个村(社区)、组和各部门的调解组织网络,矛盾纠纷调解率达100%,人民调解成功率达95%以上,行政调解率达80%以上,民事案件调解成功率达95%以上,做到“小纠纷不出组、大纠纷不出村(社区)、疑难纠纷不出镇”,把矛盾纠纷化解在本村(社区)、单位,化解在萌芽状态,力争非正常访零进京、蓉,确保不发生在全省、达州市、万源市有影响的群体性事件。

二、健全“大调解”工作网络

4、建立“大调解”领导机构。由党委书记刘仕勇、镇长赵星江为组长的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安全维稳信访办。

5、建立健全全镇矛盾纠纷“大调解”协调中心。镇党委书记刘仕勇兼任主任,党委副书记杜道军担任专职副主任,负责综治维稳群众调解工作。中心主要负责排查镇内矛盾纠纷、收集掌握工作信息、整合调解力量、协调处理重大矛盾纠纷、培训辖区调解员。协调中心在镇“大调解”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6、健全村(社区)、单位调解室。健全村(社区)、单位调解组织和工作机构,扩大调解网络,负责本辖区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和信息上报。各村(居)民小组建立调解小组,联户(10户)设立1名调解员,并兼综治维稳工作信息员。

7、扩大调解网络覆盖面。积极推进规模以上企业、医院、学校等调解组织建设,努力做到“哪里有群众,那里就有调解组织”。

三、健全“大调解”协调运行机制

8、充公发挥人民调解组织的作用。坚持每半月排查本辖区矛盾纠纷隐患,建立排查登记报告和责任追究制度;坚持适时分析、研判本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制定工作预案并及时上报;完善组、村(社区)、镇三级逐级调处三次的“三三调解制”,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本地本级;要充分运用平等协商、说服教育、规劝疏导等手段化解矛盾纠纷,不轻易将矛盾纠纷引入行政裁决和司法渠道;对调解不成的或有可能激化的,要主动衔接、及时报告。

9、充分发挥行政机构的调解作用。充分发挥政治、组织、管理优势,强化调解意识,履行调解职能,坚持调解先行,综合利用行政、政策、法律、经济、教育等手段处理行政纠纷和与辖区相关的民事纠纷,确保95%以上的矛盾纠纷化解在村(社区)、单位内部,避免进入诉讼和上访渠道。坚持领导干部定期接访制度,党政领导每周轮流到镇矛盾纠纷“大调解”协调中心坐班接访。与民生利益直接相关的部门领导每天轮流接访;完善干部下访制度,组建下访工作组,采取统一组织和分散组织的方式,坚持开展下访活动,及时排查和化解矛盾纠纷;建立行政机关内部“接待人员调、责任部门调、分管领导调、主要领导调”的四级调解机制,重大疑难案件由“一把手”亲自主持调解;涉及两个以上部门的矛盾纠纷由最初受理的部门邀请相关部门参与协调解决。

10、充分发挥司法调解后盾作用。支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原则,把调解贯穿于立案、审判、执行的全过程。建立立案、审判、申请再审阶段的调解制度,大力推行立案调解、行政案件协调和执行和解,积极探索刑事自诉案件和其他轻微刑事案件调解解决的新模式。加强诉前分流,对直接起诉到法院的案件,积极引导当事人进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渠道,或委托相关调解组织进行调解,尽量把调解化解在诉讼之前。

11、健全“大调解”衔接联动机制。坚持既相对独立、各司其职,又相互衔接、整体联动的原则,畅通“三大调解”之间的流程,建立健全调处材料移交、立案前告知、审理中委托调解和邀请调解、联席会议、信息通报和工作交流等工作制度;整合调解力量,建立健全调解指导员制度、调解员担任陪审员制度、特邀调解员制度;加强“大调解”的效力衔接,对调解组织主持达成的调解协议,依法确保其法律效力;对重大疑难矛盾纠纷,视情况组建包案工作组进行调处;建立“大调解”与司法裁判、行政裁决(仲裁)、信访工作对接渠道,综合运用各种手段化解矛盾纠纷。

四、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保障机制

12、加强组织保障。实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一把手”工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成立“大调解”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安全维稳信访办。

13、加强人员保障。镇机关配备3名专职人员:张明芝、熊道松、杜发树。各村(社区)、部门单位配齐配精专职人员,并按月培训学习,努力提高专职人员综合素质。

14、加强经费保障。依据有关规定,按全镇人平0.50元拨付调解工作经费,并将平安创建经费专项用于综治调解维稳,专款专用,对解决纠纷个案实行“以奖代补”,努力为“大调解”工作提供财力保障。

15、加强调解中心硬件建设和制度建设。加强调解中心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和档案管理,推进调解工作信息化平台建设。

16、实行问责制。首次接待矛盾纠纷当事人的部门单位、村(社区)是负责单位、责任人,必须负责调解、引导,力争矛盾不上交、不外交,对未履行首问责任的,实行责任追究。

17、加强考核奖惩。对村(社区)、辖区单位及各部门的调解工作纳入目标考核,进一步健全并严格落实化解矛盾纠纷“一把手”责任制和一岗双责制,对因排查化解不力导致矛盾激化升级,引发大规模群体上访或群体事件的,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附:

1、太平镇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太平镇矛盾纠纷“大调解”协调中心成员名单 2009年9月23日 附1:

太平镇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刘仕勇 镇党委书记 人大主席

赵星江 镇党委副书记 镇长

副组长:杜道军 镇党委副书记

张布琼 镇党委委员 纪委书记

张 蓉 镇党委委员 人大副主席

郭纯波 镇党委委员 副镇长

曹绍绪 镇党委委员 副镇长 骆协建 镇党委委员

施玉川 镇党委委员

张 耒 镇党委委员 成 员:张天玉 镇党政办主任

侯红星 东城派出所所长

刘浩平

张劲松

熊道松

钟克劲

李德波

成家超

李文尧

杜发树

赵 蓉

张华清

左俊玲

田崇全

王清华

何 莲

赵希明 , 谢良明

鲜权章 西城派出所所长 青花派出所所长 镇司法所所长 镇社会事务办主任 镇计生办主任 镇财政所所长 镇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镇安全维稳信访办主任镇劳动保障所所长 东城社区总支书记 新华社区总支书记 古马儿社总支区书记 燎原社区支部书记 裕丰社区支部书记 秦川社区支部书记 银铁社区支部书记 状元社区支部书记

胡勇安 红岭寺村支部书记

王成良 庙沟村支部书记

马振军 新庙子村支部书记

谢贵平水窝子村支部书记

张瑞权 快活坪村支部书记

邱洪军 杜家坝村支部书记

蔡登勤 鞠家坝村支部书记

龚吉兴 斑竹溪村支部书记

李德平石岗村支部书记

袁际刚 坪长村支部副书记

蒋仁宽 牛卯坪村支部书记

李明菊 四合村支部书记

周光阳 孔家山村支部书记

彭安全 先农坛村支部书记

冯思兵 毛坝子村支部书记

附2:

太平镇矛盾纠纷“大调解”协调中心成员名单 主 任:刘仕勇 镇党委书记 人大主席

副主任:赵星江 镇党委副书记 镇长

杜道军 镇党委副书记

郭纯波 镇党委委员 副镇长

曹绍绪 镇党委委员 副镇长

成 员:张天玉 镇党政办主任

侯红星 东城派出所所长

刘浩平西城派出所所长

张劲松 青花派出所所长

熊道松 镇司法所所长

钟克劲 镇社会事务办主任

李德波 镇计生办主任

成家超 镇财政所所长

李文尧 镇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杜发树 镇安全维稳信访办主任

赵 蓉 镇劳动保障所所长

胡国伦 太平片区教育联络处主任

蒋坤元 太平国土所所长

张明芝 镇安全维稳信访办工作人员

“大调解”宣传工作实施意见

按照大邑县“大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大调解”工作集中宣传方案的通知》(大调解办[2010]1号)文件精神,我局结合实际,特制定“大调解”工作实施

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大邑县“大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大调解”工作集中宣传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通过“大调解“工作集中宣传活动,切实提高“大调解”工作机制在化解我局统筹城乡建设和打造国际旅游目的地和现代田园城镇示范区过程中产生的各类社会矛盾纠纷的能力,充分发挥“大调解”工作在加强城市管理,维护人民利益、构筑和谐社会、筑牢党的执政根基中的重要作用。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我局“大调解”工作落到实处,经局党组研究决定,成立局机关“大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安排如下:

组长:陈道熙

副组长:李维谦、蔡亮、林强、王君

成员:王西强、朱迪萍、韩兴辉、王泽庆、曾严、何陈

濠、黄静、孙念国

“大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法规科,办公室主

任由王西强担任。

三、宣传内容

(一)“大调解”工作体系的组织构架、发展状况及工

作流程;。

(二)通过“大调解”工作机制化解矛盾纠纷的优势和

取得的成效;

(三)通过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人民调解达成的调解

协议的法律效力;、

(四)“大调解”组织、调解员的先进事迹,相关典型

案例等。

四、宣传方式

(一)利用报刊、电视等宣传媒体,提高“大调解”工

作的社会影响力。

联系、配合今日大邑、大邑电视台做好宣传报道工作。通过电台电视台播放公益广告、在报纸开辟宣传专版、案例讲解、调解员先进事迹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对“大调解”工

作进行全方位的宣传报道。

(二)积极发挥自身信息平台的作用,强化“大调解”

工作的宣传报道。

充分利用政府网、局域网、简报等信息平台,进一步加强对“大调解”工作的宣传报道。动员各方力量,积极向各类信息平台报送稿件,报道我局对“大调解”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传递工作动态,挖掘先进事迹,报告重大疑难纠纷调解案例,撰写调研文章,交流工作经验等,及时、全面、深

入地报道“大调解”工作。

(三)广泛采用法制宣传栏、宣传标语等宣传形式,大力营造“大调解”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在法制宣传栏、宣传橱窗内开辟“大调解”工作宣传栏,大力宣传“大调解”工作,最大程度地扩大“大调解”工作宣传的覆盖面。要发挥宣传标语的作用,在人口密集或人流量大的地方悬挂“大调解”宣传标语横幅。制造声势,为“大调解”工作的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开展现场宣传和咨询活动,彰显“大调解”工作体系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的作用。

结合综治宣传月活动大力开展现场宣传和咨询,印制和发放“大调解”工作需知,宣传“大调解”工作机制的基本知识,组织机构及其联系方式等,接受居民的现场咨询。

通过一系列的宣传活动,深入推进我局“大调解”工作的开展,大力提高人民群众对“大调解”工作的知晓率和认同感,为“大调解”工作的深入开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

舆论氛围。

大邑县城市管理局 二0一0年三月十九日 海陵区凤凰路街道“大调解”工作实施意见

根据省市区“大调解”工作意见,2008年,我街道进一步调整并逐步理顺了街道调处中心工作关系,畅通信息报送渠道,有效发挥“大调解”工作机制的效能作用,积极化解了社会矛盾纠纷,有力地维护了全区社会稳定。为进一步巩固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机制,在深化平安建设和促进社会和谐方面更好地发挥其作用,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化思想认识,进一步加强“大调解”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把巩固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机制作为维护社会稳定、建设平安凤凰、构建和谐凤凰,实现长治久安的一项长效机制和战略性措施,摆上重要位置,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要认真执行苏办发[2004]14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党委政府领导、政法综治部门牵头协调、调处中心具体运作、司法部门业务指导、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的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机制。进一步完善区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领导小组的各项制度,各成员单位要增强大局意识,充分履行“大调解”工作职责,强化对“大调解”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督促,加大解决重大疑难社会矛盾纠纷的力度。

切实贯彻落实《关于在平安海陵建设中深入推进“三大建设”的意见》(泰海委办[2008]48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和完善街道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服务中心的管理体制,理顺指导关系,增强整体合力,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和政法综治部门牵头协调下开展工作。街道调处中心要加强对各村、企事业单位调委会的检查督促和具体指导。

要严格落实矛盾纠纷调处责任制。各级党政领导要高度重视社会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要经常分析社会稳定形势,听取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的情况汇报,关心和支持矛盾纠纷调处工作。要进一步加强街道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在“大调解”工作中的协调沟通,加强对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督促,加大解决处理重大疑难社会矛盾纠纷的力度。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各有关部门的工作职责,要把矛盾纠纷调处的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和单位,实行分级负责、归口调处。要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不重视矛盾纠纷调处工作,造成大量矛盾纠纷积压的部门和单位,要严肃追究责任,对造成严重后果的实行“一票否决”。

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大“大调解”工作的保障力度。加强领导力量,配齐配强工作人员,加大经费投入,真正做到有人干事,有钱办事。要将矛盾纠纷调处经费保障纳入财政预算,切实解决好调处中心办公用房、交通、通信、工作补贴等实际问题。

二、加强基础建设,进一步发挥“大调解”工作的突出作用

加强调处中心规范化建设。要切实按照《泰州市市(区)、乡镇(街道)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工作考评标准(试行)》的要求,确保规范化建设落实到位,只能加强,不能削弱。要进一步健全工作制度,明确岗位职责,改善工作条件,创新工作机制,规范调解程序,努力提高工作质量和效果,真正把调处中心建成整合力量、联动各方的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中枢机构和工作平台。

加强基层调解组织建设。要按照“六有”(有统一标识、有统一印章、有统一徽章、有调解室、有工作台帐、有档案柜);“四规范(组织规范、制度规范、工作程序规范、人员规范);“四落实”(组织落实、工作落实、制度落实、经费落实)的要求,大力推进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规范化建设。要进一步建立健全企事业单位、集贸市场和外来人口聚集地的调解组织,注重依托工会组织重构人民调解组织体系;依托居民小区物业管理机构和市场管理机构,在居民小区和专业市场组建人民调解组织。要积极探索和拓展区域性、行业性调解组织建设的新路子,不断延伸扩大“大调解”工作的覆盖面。 加强调解队伍建设。要优化队伍结构,严格用人标准,选拔公道正派、群众威望高、熟悉法律、热心调解工作的人员参加调解工作。要加强对调解人员的宗旨教育,增强调解人员执政为民的思想,自觉以人民利益为重,主动为群众排忧解难,满腔热情地为人民群众提供高效的服务和帮助。加强调解人员的业务培训,着力提高调解能力和水平,努力建设一支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群众威信高的高素质调解队伍。

三、优化协作配合,进一步整合“大调解”工作的各种资源

协作配合、联调联动是“大调解”机制的优势所在。在通过强化协调机制,规范协作配合、联合调处的具体程序,落实联合调处部门的相关责任,不断增强重大和疑难复杂矛盾纠纷的调处效果。

要进一步整合上下级之间的调处力量,强化上下联动。基层调解组织在调处化解矛盾纠纷工作中,对一些疑难复杂和重大矛盾纠纷,要在做好钝化,控制工作的同时,及时向上级机关和有关部门请示报告,加强沟通联系。上级机关和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基层调处工作的指导,对基层需要上级机关和有关部门协调解决的有关事项,要及时协调解决,真正使上下级和条块之间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

要进一步整合部门之间调处力量,强化左右联动。各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互相之间既要分工负责,又要密切配合。对属于本部门调处的矛盾纠纷,要切实负起责任,及时调处化解,决不允许把矛盾纠纷推给上级、推向社会。对涉及几个部门的矛盾纠纷,相关部门都要积极参与,互相配合,通力调处。对于群众反映不属于本部门调处的矛盾纠纷,要热情接待,认真受理,然后移交有关部门调处,防止漏管失控,激化矛盾。

要进一步整合社会调解力量,强化整体联动。各单位要运用社会化的思路,进行矛盾纠纷化解机制的创新,在充分发挥好基层党组织、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等体制内资源的基础上,充分发挥社团、行业组织和社会中介组织参与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的积极性。要通过与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机构、基层法律服务所的协调联动,积极倡导和动员律师等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工作。要通过建立矛盾纠纷调解志愿者队伍和调解员协会等形式,把社会各界热心调解事业的人士组织起来,参与社会矛盾纠纷的调解工作,不断壮大“大调解”力量,强化全社会共同参与、整体联动的工作局面。

四、健全工作制度,进一步提高“大调解”工作的整体水平

按照“简便实用、方便群众”的原则和“统一受理、归口管理、分级处理、限期办结”的工作流程,进一步健全各项工作机制,规范工作流程,切实提高调解工作质效。

健全矛盾纠纷预警防控机制。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关于加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服务中心工作情况定期分析报告的通知》(苏调联办[2007]2号)和《关于建立“大调解”工作信息报送制度(试行)的通知》(泰综治办[2007]4号)等文件精神的要求,建立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月度分析报告制度。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矛盾纠纷信息员、村(居)调委会、镇(街道)调处中心三级预警网络建设。信息员发现重大纠纷和集体上访苗头,要及时迅速上报。街道调处中心必须对信息进行分析、汇总,及时掌握社会矛盾苗头性问题和矛盾发展趋向,一旦出现情况,调解人员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进行调处,并及时向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反馈信息,变坐等调解为主动预防和调解,防止矛盾扩大和激化。各单位、各部门都要制定重大矛盾纠纷应急处置预案,尤其在建设征地、城市拆迁、企业改制等工作中,更要妥善处理。

健全矛盾纠纷排查机制。街道调处中心每月进行一次矛盾纠纷集中排查,村(居)调委会每半个月进行一次纠纷排查,重要节日和敏感时期应及时排查,及时分析和统计汇总,准确填报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情况报表,并在规定时间内报送上一级调处中心。

健全矛盾纠纷调处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衔接机制,整合调解资源,完善调解程序,通过调处中心具体组织,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合理协调个人、集体、国家之间的利益冲突,引导群众采取法律途径解决问题;采取民主恳谈会等听证对话方法,把矛盾纠纷当事人、有关部门、当事人的亲友邻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知名人士等请来进行公开听证、公开对话、使当事人对调解结果心服口服。

健全接边地区联防调机制。进一步密切接边地区的关系,健全联防联调组织,完善联防联调制度。要定期组织矛盾纠纷排查,在敏感时期及时排查,不断完善互访制度、联席会议制度、联合排查、联合调处等制度,有效化解接边地区矛盾纠纷,维护接边地区社会稳定。

健全检查考核机制。要尽快制定出台“大调解”工作考核办法,确定主要考核标准(包括矛盾纠纷受理率、调处成功率、集访、越级上访、民转刑案件的下降情况,公安、法院有关案件立案受理情况,群众满意度等内容),把“大调解”工作的各项指标进行分解、落实到具体部门进行考核,要对在“大调解”机制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

五、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营造“大调解”工作良好氛围

要采取切实措施,加大对建立“大调解”机制意义的宣传力度,大力提升“大调解”工作的社会知晓度。要通过悬挂横幅、张贴标语、设置宣传橱窗、发放宣传资料、服务指南、联系卡和社会公示服务场所、服务内容、联系电话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大调解”机制的工作宗旨,工作方式、工作流程等相关内容,进一步扩大社会影响,让群众知道有了矛盾纠纷找“大调解中心”。同时广泛运用报刊杂志、广播电视和网络宣传等各种媒体,大力宣传“大调解”工作所取得的成效。每年要确定一个月为“大调解工作宣传月”,大力宣传“大调解”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大力弘扬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典型事迹,努力营造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使广大人民群众知晓“大调解”、信任“大调解”、拥护“大调解”、支持“大调解”。

第14篇:矛盾纠纷排查

乡镇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总结_单位总结

乡镇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总结

xx乡集中开展治安复杂地区排查整治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总结

近年来,随着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各种利益关系的再调整,xx乡的各类矛盾纠纷有所增多,特别是山林、资源权属纠纷,山地承包纠纷,婚姻家庭邻里纠纷,以及社会筹资、金融债务等方面引发的民事纠纷日益突出,有些还酿成群体性事件,影响了社会安定稳定。xx乡2005年以来,坚持“预防为主,教育疏导,依法处理,防止激化”的原则,立足基层实际,扎实抓好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探索出一套综合运用组织、法律、行政、民间等手段,适合基层调解工作规律,符合人民群众意愿的解决矛盾纠纷的方法,努力建立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格局,化解了大量的社会矛盾纠纷,维护了社会的安定稳定。主要做法是:

一、建章立制

一是建立健全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网络。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是一项牵涉面广,影响大的社会系统工程,只有各部门齐抓共管,通力协作,方能有效运行。xx乡及时总结、推广几年来的经验和做法,建立以乡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为依托,以司法所为支点,以各村(居)治保调解主任为网眼的长期排查调处动态管理网络。各村政府把组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作为为民办实事的重要议事日程,在“选。培”上狠下功夫。即:配齐、配强队伍;组织短期业务培训,学习有关法律法规,研究探索调解方法与技巧,理清工作思路。 二是依法制定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规则、工作范围和工作方法。建立了“五排查”制度,即每月一次的定期排查,重大节目及活动的重点排查,敏感时期及有关政策出台前的超前排查,共性问题的联合排查,突出问题的专项排查;有效规范了中心的“从业”行为,促进了“中心”的有效运转,深得案件当事人的信服,群众都说:“调处中心效率高,以后有事我们就找中心解决。”这充分体现了群众对调处中心的信赖。一年来,这些“中心”共排查矛盾纠纷18xxxx件,调处12xxxx,调处率明66.xxxx。“中心”的成立及有效运转,使xx乡信访总量大幅下降,越级上访的批数和人数连年稳中有降。

三是建立党政统一领导、综治部门组织协调、实行归口调处的工作机制。完善滚动排查、信息报送、定期通报、领导包案、挂牌督办等工作制度,不断推进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对全乡每月排查出的重大矛盾纠纷隐患及重大信访问题和积案及时进行通报,并由乡五套班子领导挂钩督办;乡直各有关部门积极主动地支持配合有关村做好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做到“看好自家门、管好自家人、办好自家事”,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作用,形成排查调处矛盾纠纷的整体合力,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内部、消除在萌芽、解决在基层,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

乡,重大矛盾纠纷不出乡”。坚持一线接访制度,开设乡委书记、乡长信箱,开通“148”法律服务专线,开展人大代表下乡巡回接访等活动,拓宽了群众信访渠道。同时,建立健全群体性事件的处置方案,密切关注土地征用、下岗安置、“两劳释解”人员等不稳定因素的各种动态,积极采取预警、疏导、处置、化解等相应对策,把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和集体上访事件的苗头纳入视线,做到早发现、早控制、早调处。

二、明确责任

做好农村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领导是关键。按照“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各地各单位党政一把手是抓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主要责任人,有效形成抓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责任体系。

一是排查纠纷实行“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个方案、一抓到底”的工作责任制。深人开展领导下乡接访和主动约访活动,定期深入到所挂钩的村,就本人负责督办的和该乡村已发生的矛盾纠纷进行调查研究,靠前指挥,面对面做排查调处工作,及时地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各村政府在本辖区划分责任片区,由村领导及“调处中心”工作人员分片挂钩,定期进村入户调查情况,掌握社会不稳定因素,并做到提前研究对策,提前入户访谈,前移工作关口,及时化解不稳定因素。

二是强化矛盾纠纷排查责任追究制度。把领导干部做好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实绩与职务升降、奖惩挂钩。根据中央综治委(2000j07号《关于对发生严重社会稳定重大治安问题的地方实施领导责任查究的通知》文件精神,立足本乡实际,制定《落实信访效能督办制度实施意见》及《关于发生集体越级上访问题责任追究暂行规定》,对工作失职、排查社会矛盾纠纷不力,或贻误时机,致使小矛盾酿成大事端及问题较多、长期得不到解决酿成重大事件的责任单位领导和责任单位分清不同情形分别给予督办告诫、效能告诫直至综治“一票否决”。对各地各单位辖区或管辖范围内发生集体越级上访,造成不同程度恶劣影响的,分清不同情形对党内责任人分

别给予党内警告直到撤销党内职务的处分,对党外责任人则按法律程序给予相应的处理。

三、坚持走群众路线

在全年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过程中,我们坚持以乡为单位,以村委会为基础,进行认真清理检查,加强对各机关单位的重点部位进行检查,防止发生重大的恶性事故,坚持专门在、机关和群众路线相结合的原则,广泛动员人民群众,认真摸排,分类统计,切实把治安混乱的地区治理好。截止3月8日,共排查出矛盾纠纷2xxxx,其中村务公开xxxx,企业转制中生活保障纠纷xxxx,土地草场纠纷1xxxx,民间纠纷1xxxx,在调处过程中,有2xxxx经乡综治办、司法所联合调处成功,有两件民间矛盾纠纷移交六户人民法院(xxxx债务纠纷,xxxx婚姻纠纷),调处成功率达94。

此总结

xx乡综治办

2005年11月28日

第15篇:矛盾纠纷工作计划

2012年特吾里克镇清水河矛盾纠纷排查工作计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加快“平安社区”建设步伐,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制定如下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这个总体要求,全力排查化解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矛盾纠纷,着力预防和减少新的矛盾和问题,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原则。坚持事要解决、注重预防,区别情况、分类指导,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三)工作目标。通过全面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使群众反映的合理诉求和实际困难得到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矛盾纠纷得到化解,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突出矛盾纠纷的工作基础得到夯实,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的长效机制基本建立。

二、强化措施,深入排查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矛盾纠纷

(一)排查重点。从特吾里克镇清水河社区实际出发,把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做为排查调处的重点:要从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做到“四个突出”,即突出排查由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突出排查久调不决的矛

盾纠纷;突出排查群体性矛盾纠纷;突出排查困扰党委、政府的矛盾纠纷。

(二)排查方式。坚持条块结合,分片区排查进行。

(三)建立台帐。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按诱因、时间、地点、单位、涉及人数、重点人员、事态发展预测等要素登记建档,逐案、逐人、逐项建立台帐。

三、多措并举,综合治理,集中化解各类突出矛盾纠纷。

(一)切实加大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力度。高度重视和充分发挥调解工作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重要作用,着力构建党委领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3种手段相互衔接配合的大调解工作体系。

(二)切实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和困难。高度重视,认真梳理甄别群众反映强烈的诉求事项,对法律和政策有明确规定,而且能够解决的,落实责任单位,限期督办解决。

(三)强化法制宣传,依法规范上访人的行为。加大对《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为重点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力度,采取以案释法、疏导情绪,引导上访人员以理性合法的方式反映利益诉求,依法解决矛盾纠纷。

特吾里克镇清水河社区

二〇一二年三月五日

第16篇:矛盾纠纷制度

公告

恒辉(办公室)字第2009 007号

主旨:关于矛盾纠纷排查整改制度

说明:

为全面掌握可能影响公司稳定的矛盾纠纷情况,及时分析研究,提出对策意见,为共建和谐生产、安全生产,制定本制度。

一、排查的组织

矛盾纠纷排查工作,由人事部和警卫队组织有关单部门实施。

二、排查的内容

对可能产生影响稳定的问题;影响公司治安的突出问题;有引发集体罢工、聚众闹事的动态和苗头;其他有必要排查的问题。

三、排查的原则

1、矛盾纠纷排查要把握早、抓小、抓苗头的原则,及时发现问题,掌握真实情况。做到实事求是,不弄虚作假。

2、排查工作必须深入实际,做到范围广、情况明、内容实。要把集中排查和经常排查结合起来,全面掌握情况,尤其对可能引发重大*问题和群体性事件的苗头应予以高度警惕。

四、应急处置程序

重大纠纷情况发生后,由公司安全责任人立即将有关情况上报开发区管委会,同时迅速到达开展相关处置工作,控制事态发展。

连云港恒辉汽车轮毂制造有限公司2009年6月2日

第17篇:矛盾纠纷方案

沈矿建委[2012]12号

签发人:韩乃友

关于开展“矛盾纠纷化解专项工作”

实施方案

各党支部:

为贯彻落实沈煤集团下发的关于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化解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了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化解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注民生,“抓源头、清积案、建机制、强基础”为总要求,突出建章立制、明确责任、科学施策、共创和谐。全力打造稳定、和谐、平安的厂区生产经营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推动“矛盾纠纷化解专项工作”深入开展,沈北水泥分公司成立了“矛盾纠纷化解专项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于占军 李洪兴

副部长:李春迎 张立生 张建国 郑洪霞

1 成 员:莊玉霞 朱秀清 才以利 李金鹏 赵国全 陈忠革 李 凯 李春成

三、工作目标

为使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得到有效落实,建材总厂各部门必须按照“四个坚持”、“四个到位”的目标,结合本部门实际开展工作。

四、工作内容: (1)经济类矛盾纠纷。 (2)民主类矛盾纠纷。 (3)历史遗留类矛盾纠纷。 (4)涉法类纠纷。 (5)民间类纠纷。 (6)周边安全类纠纷。 (7)群体事件类纠纷。 (8)“民转刑”类纠纷。

五、具体步骤

(一)我公司要按照集团公司的指示精神,认真组织实施“矛盾纠纷化解专项工作”,全面掌握各部门矛盾纠纷情况,要以各部门车间班组为主开展日常排查,每月至少组织开展一次集中全面排查,针对特定时期带倾向性的矛盾纠纷要及时开展专项排查,特别是要在重要节假日、要集中力量组织开展重点排查。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要认真登记造册,建立台账。要实行“零

2 报告”制度,确定专人负责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要按时报送,对车间班组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要及时上报本单位党政和上级综治部门,对重大矛盾纠纷的信息要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二)全力化解阶段

对本部门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要及时上报公司综治办,梳理区分矛盾纠纷的类别和性质。明确办理责任主体,提出调处建议,做好受理反馈。要严格落实首问责制,当事人首次找调节工作窗口或矛盾纠纷调节一旦落实到某一责任主体,责任人不得推诱敷衍、拒绝受理,要登记在案,及时了解情况,制定工作方案对部门发生的重大矛盾纠纷和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重大问题,要实行挂牌督办,落实责任人,真正做到排查一处,化解一处、稳定一处.。

(三)建章立制阶段

要进一步健全完善调解运行工作机制,在党政的直接领导下,由综治部门统筹协调,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和工作机制。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厂区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同时,要切实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回访等制度,推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六、总结验收阶段

我公司要认真总结这次开展“矛盾纠纷化解专项工作”的经验做法,形成有效的工作模式,不断创新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方式方法。并以这次“矛盾纠纷化解专项工作”为契机,

3 进一步加强矛盾纠纷化解专项工作基础建设。对本单位和部门开展的“矛盾纠纷化解专项工作”的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形成总结报告。

七、工作要求

(1)精心组织,加强领导。 (2)协调配合,形成合力。 (3)强化督处,严格奖惩。 (4)扩大宣传,深入推动。

总之我厂一定能在处党政的领导下,按照上级部门的指示精神大力宣传“矛盾纠纷化解专项工作”的宣传力度。让全体职工群众了解掌握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具体内容,广泛动员职工群众支持、参与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在全厂营造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的的良好氛围。

2012年1月15日

主题词:矛盾纠纷化解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抄送:中北水泥集团公司安监部

本厂:副总以上领导,存档。 (共印15份) 沈北水泥分公司综合部 2012年1月15日 印发

第18篇:矛盾纠纷排查

矛盾纠纷排查

2011年春节将至,为了确保辖区的社会稳定,加强社会矛盾纠纷的预防调处工作,促进本辖区春节期间社会稳定,确保辖区人民群众过上欢乐祥和的春节,镇党委、镇政府决定,在2011年春节前期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大化解”集中统一行动,为确保集中统一行动的顺利进行和取得实效,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稳定观为统领,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为建设开放k县、平安K县、和谐K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以“事要解决”为主要目标,排查、调处、化解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和减少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种不安定因素,实现集体上访、群体性事件“两下降”的工作目标。具体做到:

(一)深入细致排查本辖区、本部门的群众信访突出问题、社会矛盾纠纷及群体性事件苗头隐患。

(二)集中时间和力量解决影响当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特别是事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矛盾纠纷,实现重点矛盾纠纷问题得到有效化解,新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得到有效调解,影响辖区社会稳定的突出隐患得到有效消除,集体上访和群体性事件明显下降。

三、组织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对集中统一行动的组织领导,成立矛盾纠“大排查、大调处、大化解”集中统一行动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综治办,由镇分管综治、稳定工作的副主任xxx任办公室主任,成员有„.,负责抓好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大化解”集中统一行动的具体组织实施。

四、工作步骤

(一)排查阶段3月15日至23日)

1、深入排查。各社区、村要结合实际,在前一阶段排查的基础上,进一步细致、

反复排查本辖区存在的矛盾纠纷问题苗头和隐患,坚持做到对矛盾纠纷摸清底数,摸清成因,摸清问题,不留空白,不留死角,掌控在握。

2、集中梳理。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区别不同情况,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实行专人负责,落实调处化解的责任领导和人员及工作措施。

(二)集中调处阶段3月24日至4月8日)

1、集中调处。各社区、村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按照预定的调处工作方案,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疏导等办法,全面开展“大调处”活动,确保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2、领导包案。要坚持实行矛盾纠纷调处领导包案责任制,要按照南宁市信访工作“一岗双责”的规定,包案调处重大矛盾纠纷问题,一抓到底,包问题得到解决,包矛盾得到化解,包工作取得实效。

3、专项整治。对突出的矛盾纠纷和上级交办的矛盾纠纷案件,或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案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工作组,深入实地,开展专项调处和综合整治。

4、落实责任。对排查出来的每一件矛盾纠纷,要严格实行“一个问题,一个领导,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包到底”的调处化解责任制;对梳理出来的重点教育对象,要逐人落实“包情况掌握、包解决困难、包教育转化、包稳控管理、包依法处置”的“五包”责任制,确保矛盾纠纷件件有人抓,有人管,有落实,有效果。

5、巩固治理。对经过调处的重大复杂矛盾纠纷,要实行跟踪回访,督促协调调处事项的落实,彻底解决问题。对回访中发现的可能出现反复或者可能引发连锁反应的情况苗头,要迅速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化解,防止矛盾问题出现反复调处工作进展情况,每办结一件,及时上报销案,未结的要及时上报进展情况(至3月8日),报镇综治办公室。

(三)验收阶段(3月9日至12日)

以“事已解决”作为“三大”统一行动的验收标准解矛盾纠纷和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的真实效果。

五、工作措施检验化

(一)大力化解农村“三大纠纷”。要加大对“三大纠纷”的调处力度,全面清理

积案,及时调处新案,对可能激化的“三大纠纷”问题,要组织专门力量,落实防范措施,坚决防止发生群体性事件。

(二)做好企业稳定工作。对职工反映强烈,存在非正常上访隐患的企业,要深入企业,指导和督促企业领导班子主动担负维护稳定的责任,加强对职工法律、政策的宣传工作。对破产、关闭的企业,要认真研究解决职工就业和生活保障问题,切实把问题解决好。

(三)认真抓好征地拆迁中的稳定工作。要加大对征地拆迁信访问题的办理力度,加强法律政策的宣传解释,教育引导群众正确理解和自觉支持征地拆迁工作,依法合理地解决纠纷问题。

(四)妥善处理农村集体收益分配纠纷。农村集体收益分配、土地承包问题,一时解决不了的,要做好思想教育和稳控工作,防止发生集体上访和群体性事件。

(五)做好排查处置工作。各社区、村要对引发矛盾纠纷的隐患进行细致排查,及时进行处置。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推动集中统一行动的顺利开展。

要把集中统一行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作为维护社会稳定,推进开放K县,平安K县、和谐K县建设的重要措施来抓。各社区、村书记、主任是第一责任人,对集中统一行动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分管领导是具体责任人,要具体抓好集中统一行动的组织实施工作,要亲自抓好排查化解工作的组织、协凋和落实。要精心研究制定集中统一行动具体实施方案,确保集中统一行动的深入有效开展。

(二)加强督查,严格问责,保证集中统一行动各项工作的落实。要加强检查督促,掌握进展情况,找出薄弱环节,提高调处质量。对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进度迟缓,效果不明显的,要采取有力措施进行督导,尽快扭转工作局面。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对排查调处工作不力,不能限期完成调处工作任务,或推诿扯皮,激化矛盾,甚至引发群体性事件的,严肃查究责任。

第19篇:学校矛盾纠纷

门楼寺小学矛盾纠纷排查情况及整改措施

门楼寺小学于2015年6月16日在学校领导的带领下,对学校进行了教师与教师、教师与学生、学生与学生以及其它方面的矛盾纠纷排查。现就学校矛盾纠纷和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教师与教师矛盾纠纷排查

1.我校有8名教师。我校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对各位教师做好安抚工作,宣传国家的政策和法规,关心他们工作和生活,鼓励他们自立自强。

2.学校与周边居民没有纠纷,相处融洽。

3.我校严格收费标准,没有在收费问题上引发矛盾纠纷的情况。 4.我校无因教师、学生发生意外伤亡事件引发矛盾纠纷情况。 5.我校无因学校校园和学校周边治安问题引发矛盾纠纷情况。

二、学生与学生矛盾纠纷排查 1.我校无学生矛盾纠纷情况。 2.同学之间和睦相处,互相友爱。

3.我校每天利用校会、班会对师生进行矛盾纠纷教育。 4.有应急预案,每期组织学生心理教育。 5.我校学生与教师之间无矛盾纠纷。

三、排查整改措施

1、学校日常心里教育和安全管理教育。对学生进行法制宣传教育、遵纪守法意识教育、“三生”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及心理疏导工作。

2、制定矛盾纠纷应急工作方案。重点排查制定实用性强的矛盾纠纷应急处理预案,,教师熟悉心理学。

通过在以上几个方面的查漏补缺,不断巩固我校的安全工作,使我校的安全工作更上一层楼。

矛盾纠纷排查情况及整改措施

门楼寺小学 2015年6月16日

2015年门楼寺小学矛盾化解、纠纷排查工作方案

为维护学校稳定,创建平安校园,化解矛盾纠纷,防患于未然,学校特制定矛盾纠纷排查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维护社会政治稳定为中心,从本校实际出发,通过深入排查,摸清各年级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种不安定因素,认真进行分析研究,并采取积极措施,集中开展对各类矛盾纠纷的调处工作,努力把各类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为我校创造一个和谐安稳的环境,通过一系列措施,力求高效高质的完成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任务。

二、总体目标:

不断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努力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品质素质和法制观念,减少学生违纪事件,夯实常规管理,保持校园秩序的稳定,强化学校治安保卫工作,实施警校共建,社区共建,形成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教育网络。

三、学校成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领导小组:

四、学校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会议制度:每月定期召开由校长牵头,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的会议,研究分析本单位存在的矛盾和纠纷及不安定的因素,并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各种有效措施进行处置,做到抓小、抓早、抓苗头、防患于未然。

五、学校实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责任制:校长是维护学校稳定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可能影响学校稳定的重大矛盾和突出问题,亲自协调,督促解决;对各种矛盾、纠纷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责任到人,做好疏导、平息工作,防止矛盾激化,千方百计把把矛盾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内部,解决在萌芽状态;对因排查工作不细致,调处工作不到位,导致矛盾激化,发生群体性事件,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六、发生重、特大紧急情况,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要及时赶赴现场,加强指挥工作,协调有关力量,对重大问题作出决策,有关部门负责人要根据各自的职能分工和安全职责,做好各项救援、调查和处置工作,把影响降低到最低限度,尽快恢复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

七、加强行政值班制度,要求值班人员严格按时到岗,尽职尽责,及时掌握处理师生中间的矛盾纠纷。

八、学校工会、政教处等部门应经常经常开展丰富多彩、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举办法制讲座、关工委讲座等对师生进行法制警示教育,教育广大师生严以律己、宽以待人,增强对不良思想的识别力和抵御力。

九、排查的重点内容:

1、排查、消除教师和学生中存在的安全隐患,进一步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杜绝教师在教育学生过程中的不冷静、不理智行为,防止激化师生之间的矛盾;进一步加强学生思想品德教育,循序渐进进行教育培养的工作。

2、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在各年级中进行教育管理,通过班主任了解学生和学生之间、学生和教师之间的矛盾,及时解决,自己解决不了的问题要向年级长或政教处或副校长室汇报,征求解决问题的意见。

3、各任课教师及其他教职工负有教育学生的责任,在与学生接触过程中和通过其他渠道了解到的学生中存在的问题要主动进行教育处理,解决不了的要及时告诉班主任或年级长或副校长室汇报。

4、定期召开家长会,征求家长意见,及时调查家长对班主任以及任课教师存在不满的情绪,解决个别家长与教师之间的矛盾纠纷。

2015年门楼寺小学学生矛盾纠纷排查制度

第一条 矛盾纠纷排查要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预防为主、防患未然的原则。把工作重心从事后处理转移到事前排查调处上来,努力做到“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理得好”。

(二)坚持依法、及时、就地处理的原则。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过程中,要依照相关法律、政策的规定,妥善处理,切实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坚持“小矛盾不出班级,重大矛盾不出校园”的要求,把矛盾解决在基层。对发生在校园内的矛盾纠纷及群体性事件,依法果断处置。

(三)坚持教育疏导、防止激化的原则。要注意工作方法和策略,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手段,加强对在校学生的说服教育,解决矛盾,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

第二条 对矛盾较大的重点单位和重点人群,指定责任部门预先落实有关措施,提前化解矛盾。

第三条 定期排查矛盾和纠纷,及时了解学生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掌握各种矛盾纠纷情况。要集中排查,快速反馈,及时采取措施。

第四条 针对排查出的问题,加强组织协调,落实责任制,将矛盾纠纷的疏导化解责任落实到有关部门以及领导干部和责任人。

第五条 对排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应及时召开会议,分析原因,制定对策,加大调处力度。

2016年门楼寺小学矛盾纠纷及整改措施

我校对全校进行了两次安全隐患及矛盾纠纷的排查工作的专题会议,对该项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部署,立即开展了矛盾纠纷和安全隐患的全面排查,现将排查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

安全稳定工作是做好学校一切工作的基础和保障,当前是本学年的安全教育主题活动日,特别是最近发生的罗山中学事件等各种问题集中显现的关键时期,我们进一步认识到当前我校的安全稳定工作的形势,切实树立起了安全稳定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学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分管后勤的副校长为副组长,后勤主任、教导主任、和教师值班人员为成员的领导工作小组,并进行了明确的分工,明确了各自的工作职责,做到了任务明确、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二、实施过程

(一)、明确分工各负其责

通过召开专题会议我校对此项工作进行了精心的部署,明确了各自的职责:主管组长负责学校的制度、安全责任的落实、及安全设备设面的排查;教导主任负责师德方面,教师与学生、教师与教师之间的矛的排查;教务处主任负责学校和周围环境的排查;各班主任负责学生之间矛盾的排查。

(二)、开展一系列安全教育、及安全隐患排查活动

1、在安全教育方面我校组织了全体学生安全教育主题会,并要求各班每周将本班安全方面列入到班会内容中去,排查学生间的矛盾及及时对学进行安全教育。同时做好班务日志。

2、在排查中我校对师德修养方面在学生中进行了调查问卷,在教师中开展了互评互查活动。

3、对于特殊学生,学校专门建立了留守儿童、单亲家庭及特殊儿童档案,及时关注这些学生的心理动态。

三、安全隐患排查情况。

1、在师德建设方面我校领导班子能够严格执行学校制度,注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教育。并能经常对学生进行感恩、养成方面的教育。因此我校教师无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方面的问题,都能爱岗敬业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在工作方面能团结协作。

2、教师与学生方面我校每学期把强化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放在首位。坚决杜绝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歧视挖苦学生、严禁各类违反师德规范行为的发生。倡导敬业爱岗、关爱学生、尊重家长、廉洁从教、为人师表的良好师风。并能严格实行师德考核制度。教师与学生之间无矛盾,师生关系和谐融洽。

3、学生与学生之间无明显的大矛盾,小矛盾已经经过协调得到化解,在学生中无与社会青年有纠纷的学生,各方面状态良好,无安全隐患。学校与保安、临工之间,教职工家庭、邻里之间均无矛盾纠纷。

4、学校的防火、防盗设施完好能正常使用,各处围墙坚固,无安全方面的隐患。

5、由于学生放学途中有很多家庭盖房施工,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学校针对这种情况已经和村民及时进行沟通并对学生进行了放学途中的安全教育。

6、我校辅导员安全值班制度完善,并能严格执行。

四、排查整改措施

1、学校日常心里教育和安全管理教育。对学生进行法制宣传教育、遵纪守法意识教育、“三生”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及心理疏导工作。

2、制定矛盾纠纷应急工作方案。重点排查制定实用性强的矛盾纠纷应急处理预案,,教师熟悉心理学。

通过在以上几个方面的查漏补缺,不断巩固我校的安全工作,使我校的安全工作更上一层楼。

2016年矛盾纠纷及整改措施

门楼寺小学 2016年4月

第20篇:矛盾纠纷会议记录

1\\ 为切实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工作,进一步维护社会稳定,10月24日下午,我市在信访局二楼会议室再次召开全市矛盾纠纷排查会议。市委群工部、信访局相关负责人、各镇、街道、园区管委会主管副职和市直各有关单位信访科长参加了会议。

会议首先通报了前一阶段矛盾排查表报送情况,并对下一阶段矛盾纠纷排查工作提出要求:一要各单位按时召开矛盾排查例会,镇级每月2次,市级每月1次,并做好会议记录;二要落实各项工作制度,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三要加大重点矛盾纠纷交办、督办力度;四要加强情报信息工作,及时上报重大不稳定因素;五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工作不力造成重大信访问题或其他需要问责的情形,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进行责任追究。

2\\

马大伟强调了年底前的几项工作:各级综治部门要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突出重点、兼顾全局,认真做好当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一是大力推进平安建设。要在农村平安建设、专项整治活动、部门行业平安创建以及平安创建宣传工作方面切实取得实效;二是狠抓综治领导责任制的落实。各地要认真对照、补差补缺,做好2004-2007年度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检查考核工作;三是加强乡镇街道综治组织规范化建设;四是认真总结今年工作,同时将平安建设、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和流动人口治安管理三项工作作为明年工作重点,积极筹划。

3\\

下一步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要深化认识、要整合力量、要健全机制、要创新方法。大力推广一些地方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中心的做法,着力建立“大调解”工作格局;建立市、县、乡三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例会制度,实行统一受理、定期梳理、限期办理,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不激化;要认真学习“枫桥经验”,各级综治部门要按照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以改革的精神。大胆创新工作方法,提高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

4\\ 认真贯彻落实全区、全盟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分析全旗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形势和任务,全面部署全旗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明确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职责任务。切实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要充分认识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重大意义,强化责任意识,高度重视新形势下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特别是要针对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新的矛盾和问题,要认真细致、主动超前地做好排查化解工作,及时化解这些矛盾和问题,促进社会稳定,实现社会和谐。

要切实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作为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重要内容,做为加强党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群众工作的重要内容,作为推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重要内容,作为夯实基层基础工作、全力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内容,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各项措施,切实抓好抓实,抓出实效。要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内容,作为衡量各苏木镇、各部门、各单位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依法办事、驾驭复杂局面能力的重要依据,确保各项制度落到实处,各苏木镇、各部门、各单位要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切实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努力推动全旗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为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和自治区60周年大庆做出积极的贡献!

治安形势分析记录

一要认真贯彻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深入扎实地抓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从督查情况看,大多数乡镇对工作高度重视,取得了初步成效。但是仍有少数乡镇对县委的部署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工作一般化的问题比较突出。有个别县直部门到现在都没有做过认真的研究和安排,这种状况很不适应当前维稳工作的需要。希望有关单位要引起重视,改进工作,下功夫把这项工作做深做细,把突出问题解决好。一是要围绕全县大局稳定,加大对因民工工资、草场、围栏、放牧而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和化解工作,防止酿成大规模群体性事件。二是狠抓重点信访案件的化解处理,力求在解决突出问题上见成效。三是切实抓好民间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尽可能减少和防止“民转刑”、“刑转命”案件的发生。

二要进一步加大打击犯罪和治安管理力度,确保全县社会治安大局稳定。一是切实加大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的力度。打盗窃,促防范,防止爆炸等恐怖事件和诈骗、传销等违法活动的发生。二是大力加强社会面上的治安管理和防控工作力度。加强出租房屋、文化娱乐场所、民爆使用单位等重点场所和流动人口、刑释解教人员等重点人群的社会管理工作,加强值班、巡逻、巡控工作,严厉打击黄赌毒等各类丑恶现象,在充分发挥现有技防设施作用的基础上,力争完成今年技防建设任务。三是加强居民住宅区看楼护院工作,增强群众安全感。四是加大对突出治安问题的排查整治。 三要加快综治中心建设,夯实基层基础。各乡镇要切实把综治中心建设作为今年综治工作的重要任务抓紧抓好,加强综治中心的组织领导建设,确保有专人抓;加强制度建设,形成“矛盾联调、治安联防、警务联动、问题联治、平安联创”的大综治工作格局。同时要大力加强基层政法单位建设,把派出所、人民法庭、司法所建设成为维护社会稳定的牢固防线,推进庭、所标准化建设。进一步推进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和平安建设,全面巩固省级平安县成果。

四要认真搞好“五五”普法工作,推进依法治理和“法律七进”工作。不断巩固前期工作取得的成果,加强工作研究,创新工作思路,落实普法教育工作机制、制度,切实把“法律七进”作为深入推进公民法律素质教育的重要载体,努力构建“大普法、大宣传”工作格局。不断健全和完善“三调联动”大调解工作格局,牢固树立“化解矛盾纠纷就是维护社会稳定”和“调解优先”的工作理念,高度重视新形势下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强化人民调解的基础作用、行政调解的职能作用、司法调解的主导作用和“三调联动”的整体效能,切实将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和行政调解贯穿于解决矛盾纠纷的全过程,努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五要高度重视反邪教工作,全力做好藏区维稳工作。

六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推动各项工作有序有力开展。切实把各项维稳措施落到实处,切实落实各级领导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推动工作落实。

5、

为做好冬季安全防范工作,确保地区安全稳定,2009年11月24日,陶然亭街道召开了地区矛盾纠纷排查会议。街道办事处主任李华参加会议。

会议就化解前期存在的矛盾纠纷工作进行了总结,同时围绕冬季地区安全生产、安全防范、突出纠纷等问题进行了排查。李华主任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问题逐一明确了责任部门。针对地区防诈骗、防火、防盗、防煤气中毒“四防”工作,李华主任要求各成员单位、各部门、各社区一要加大对居民群众的宣传力度,增强居民自防意识;二要开展“回头看”行动,逐户对居民家中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检查和复查;三要发挥地区协调机制作用,解决重点地区突出问题;四要加强联合执法力度,合力整改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

6、

5月16日上午,两路口街道维护社会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召开了每月一次的矛盾纠纷排查工作会,参加会议的有街道办事处李建晴书记,黄康明副主任,王大忠副主任,王家坡派出所副所长朱建川,两路口派出所副所长李军,街道办事处各科室负责人,9个社区居委会主任,综治办工作人员和办事处信访工作人员。

首先,黄康明副主任主持学习了渝中信联办[2007]20号文件《关于切实做好第三次党代会期间信访稳定工作的通知》。并对群众集体上访和群体性事件以及重复集访次数与上月相比都有所上升,尤其是到京有大幅增加进行了分析。对近期两路口地区可能发生的集访和相关问题逐一进行了分析,并有针对性的部署了对重点问题和人员分解落实到责任领导和部门,确保市三次党代会期间的稳定。

各科室、各社区、派出所针对两路口地区矛盾纠纷进行了全面的大排查,共排查了矛盾纠纷19起。其中矛盾较小的10起逐一进行了分析、布置、落实相关责任人,并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化解时间及其办法。对9起影响较大的或潜在有较大隐患的矛盾纠纷,逐一落实了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等。

7、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4月17日上午,农业局组织召开由局属各单位负责人参加的矛盾纠纷排查会议,会议由农业局副局长李凌刚同志主持。首先传达学习了3月15日召开的民乐县深入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工作会议精神,之后局属各单位分别汇报了当前矛盾纠纷情况,最后李凌刚同志对今后农业生产的安全形势进行了总体分析,要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抓矛盾排查和安全工作思想不能放松,必须高度重视,要善于发现和解决问题;二是想方设法做实安全工作,加强工作的预见性有针对性,确保单位内部的稳定;三是坚持搞好单位内部安全生产的属地化检查,及时消除隐患,确保生产安全,大力营造和谐稳定的发展环境。会议还对安全生产、禁毒、普法等工作作了安排部署。

《矛盾纠纷协议书.doc》
矛盾纠纷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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