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协议书

2020-09-24 来源:协议书收藏下载本文

推荐第1篇:养老托管协议书

三 方 协 议 书

为营造温馨、舒适、安全的生活环境,满足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乐”的需要,切实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规定、行业及地方规范,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养老服务事宜,自愿达成以下协议条款,供各方遵照履行。

一、三方协议主体

甲方(养老服务机构):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乙方(入住老人)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丙方(入住老人的法定赡养义务人、亲属、原单位或其他担任入住老人担保人的单位或个人):

姓名(法人名称):

身份证号(机构编号):

与乙方关系:

地 址: 电话: 手机号:

1

二、协议内容

1、甲方是依法成立的家政服务机构,能够提供居住、生活照料、膳食、心理、精神支持服务等一系列养老服务;

2、乙方经实地考察甲方,自愿入住甲方开办的合家乐家政服务公司,接受甲方提供的专业养老服务,并愿意向甲方支付相应费用;

3、丙方同意作为乙方履行本合同项下付款义务的连带责任保证人,保证期限为本合同生效日至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如本合同期限延长,则保证责任期限相应延长;

4、乙方指定丙方在紧急情况下为自己的代理人,代理处理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相关事务,丙方对此表示同意。

5、乙方进院后,甲方提供吃、住、洗衣服等生活服务。甲方会照顾好老人的生活活动,让其舒心过日子。乙方当团结院民,服从管理,不打架、吵架,情节严重者甲方有权对其退回。

6、乙方在入院时,需要说明有无病史。如乙方入院期间生病,需进行治疗,其中涉及的治疗费、护理费等开销需乙方支付,乙方无法支付的由丙方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甲方有义务将乙方的健康情况通知丙方。

7、乙方不得私自外出,外出需请假。如外出不请假者出现意外,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8、乙方进院应提供医院的体检证明和身份证件。如乙方正常死亡,丙方应无条件带走。后事与甲方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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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乙方在每月16号之前付清次月生活费、护理费等一切费用共计 元。若乙方不能承担,丙方需要负无限连带责任。对于乙方未按照合同所定时间入住期间,甲方按照日均费用的一半进行退换。

10、乙方入住期间为: 至 。若期限届满,需要继续入住,可以续签协议。

10、本协议自三方共同签字之日起生效,对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附:乙方入住续签期间:

1、至

2、至

3、至

以上协议如乙方、丙方无意见将按此协议进行

甲方:

乙方:

丙方:

年 月 日

3

推荐第2篇:居家养老合作协议书

滨湖家园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合作协议书 甲方(委托人) :滨湖家园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

乙方(受托人) :

为进一步推动居家养老服务规范健康发展,经协商,甲方与乙方合作管理滨湖家园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工作,双方签订本协议,以共同遵守。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1.协助甲方按照《合肥市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意见》有关文件精神开展居家养老服务的管理工作。

2、负责核定居家养老服务对象,对需要提供居家养老服务的老年人进行审核,确定服务时间,并移交给乙方提供服务。

3、制作并向社区发放“代币券”。

4、负责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专项经费的管理与监督,按时向乙方划拨。

根据每月服务记录所记录服务情况及收回的代币券数量,服务项目每张代币券(服务1小时)向乙方兑付元现金,特殊服务项目兑现元。

5、加强监督检查,对乙方的管理与服务工作实施评估,对乙方的管理与服务有批评、举报的权利。

二、乙方权利与义务

1、按照《合肥市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意见》及有关文件精神对滨湖家园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进行管理。

居家养老服务内容包括:

服务项目:康复训练、量血压、定期体检等。

特殊服务项目:进行精神护理和康复护理,陪同和协助老人到医院、诊所看病就医,协助提供医疗援助等。

2、以微利或保本为经营宗旨,无偿或低偿为老年人服务。

3、负责对服务员的上岗资格认证培训和上岗培训。

4、自觉接受甲方的工作指导,对甲方提出的有关问题及时研究解决。

5、今后甲方开展此类工作,在自愿和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接受委 1

托的资格。

三、违约责任:

1、乙方在服务中连续3个月服务满意率达不到80%,或者在服务中出现重大责任事故的,甲方有权利自行终止本协议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2、协议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本协议,若一方因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不能继续履行本协议时,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对方后可解除协议。

四、本协议有效期自20年月日至20年月日。

五、本协议一式二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甲方:包河区烟墩街道滨湖家园社区乙方:居家养老服务站

(盖章)(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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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家养老服务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为进一步构建和谐社区,促进居家养老服务事业发展,满足社区老年人的社会化居家养老服务需求,本着敬老、爱老、护老、助老的原则,做好社区老年居民服务。

一、乙方必须树立全心全意为老年人服务的思想,讲究职业道德,文明礼貌,态度和蔼,主动热情为老年居民服务。

二、乙方必须以方便老年人为宗旨,以对老年人微利经营为原则,提供的服务必须保质保量。

三、乙方为老人提供定向服务后以不高于约定标准收取服务费,免费服务的项目不得收取服务费。

四、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供的服务实行监督,如发现有不符合相关规定,及有乱收费现象的将终止约定,对因服务不到位或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全责。乙方要积极配合,主动接受甲方的监督和检查。

五、此协议书从签订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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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 伴 养 老 协 议 书

男方: 男 汉族

身份证号码: 女方: 女 汉族

身份证号码:

相关利害关系人 男方子女:

姓名: 男 汉族

身份证号码: 姓名: 男 汉族

身份证号码: 女方子女:

姓名 男 汉族

身份证号码:

男、女双方均系单身,现年龄较大,为了生活上能有所照料,情感上有所依托,双方自愿结伴生活,共度晚年,不领结婚证。同时为了能够生活美满,家庭和谐,双方及子女

特定此协议。

一、男女双方自愿结伴生活,若经过一段时间的共同生活,男女双方任何一方提出在一起合不来,可随时要求解除结伴生活关系各回各家。如二人经常发生口角,一方擅自离家出走,不打招呼,视为解除结伴生活关系,另一方不承担任何后果。

二、男女双方在此约定,结伴生活期间各自收入、所得财产为各自所有,即男或女一方的财产,不作为男女双方共同财产。

每月正常的生活费用由男女双方共同承担,每月月末男方给予女方1000元(大写:壹仟元)的生活费。男女双方共同承担日常的家务琐事。互相照顾,如双方任何一方不履行约定,另一方及其子女有权解除结伴生活关系。男、女方的任何亲属不能以任何理由经常滞留在家中,影男女双方的正常生活。

三、男女双方结伴生活前债务属个人债务,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变为男女共有债务。在男女双方结伴生活期间,男女双方各自所负债务,均为个人债务,以男或女一方各自所有的财产清偿。

但因一方卧病在床、不能正确表达意识、受欺骗隐瞒、受胁迫等原因而与另一方共同签字,故而形成的非真实意识表示的所负债务,不为男女双方共同债务。

四、为使家庭和谐,男女双方在此明确表明:我们二人

不论谁先去世,另一方均放弃对去世一方的财产继承权、无论是否有何种效力的遗嘱均放弃遗嘱继承权、无论双方何时签订赠与协议在世一方均放弃接受赠与。 男女双方的上述表示系自愿的。

五、相关利害关系人即男女双方的子女均此明确表明:二位老人不论谁先去世,我们作为子女的均放弃对去世的对方老人的财产继承权、无论是否有何种效力的遗嘱均放弃遗嘱继承权、无论二位老人何时签有赠与协议我们均放弃接受赠与。

我们的上述表示系自愿的。

六、男女双方结伴生活期间,各自房屋归各自所有,无论拆迁或处置,所涉及的权利收益,如房屋补偿费、房屋装饰装修及设施补偿费、购房补助费、安置补助费、按期拆迁房屋奖励费等各项费用(不限于以上相关费用),由拆迁或处置方及其亲生子女取得。

七、男女双方结伴生活时,各自子女均已成家,双方于对方子女均无抚养扶助义务,故男女双方结伴生活期间,若有一方重病,如生活不能自理、需定期住院理疗、治疗需高额医药费等情形,亲生子女必须接老人回自己家中赡养、照顾,承担医药费缴纳,病时陪护,与第三方维权诉讼等全部责任。另一方子女不负赡养、照顾之责。男女一方基于感情自愿,可协助进行基础的护理照料,不得强迫,但因男女双 3

方年龄较大,经济基础薄弱,故仍因以各自亲生子女赡养照顾为主。

在男、女任何一方发生大病或意外时,对方应当在第一时间通知发生大病或意外方的子女,其子女在收到通知后,应当第一时间赶到,否则另一方及子女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男女双方若一方去世,其身故后的抚恤金等各项福利费由各自子女所得,丧事由各自亲生子女负责,骨灰盒由各自子女安放,另一方不得干涉。另一方必须在七日内回到自己亲生子女身边,不得以任何理由留在对方子女家中。在世一方子女必须在七日内接自己父或母回家,不得以任何理由推托。

九、男女双方、相关利害关系人即男女双方的子女在此明确本协议的目的是:男女双方的各自财产(包括动产与不动产)归各自所有,不因此次结伴生活,导致男方财产转归女方或女方子女,或者女方财产转归男方或男方子女。男女双方若一方去世,另一方不得干涉对方子女丧事办理,在世一方回到自己子女身边,与另一方子女不再有任何关系。

如果本协议的文字理解与上述目的不一致,以利于符合协议目的的方式理解。

男女双方、相关利害关系人即男女双方的子女在此明确:如果男女双方结伴生活后,无论何时所从事的行为不符 4

合本协议的目的,则行为无效。接受利益的对方及其子女均可主张行为无效。

十、老人结伴生活,男女双方有义务向其亲生子女告知该结伴生活协议书之权利义务,有义务确保本人及其亲生子女的身份、签名、指纹、意识表示真实有效。男女一方或其子女以签名指纹非其本人所写所印为由,主张与本协议基本原则相悖的权利,无效,不承担本协议所规定的义务,无效。

一方需对本人及其亲生子女因上述不当行为而造成的相关利益损失承担全部责任。

十一、本协议在发生以下情况后,自动终止:

1、男女双方在经过一段时间生活后,感觉彼此不适合,无法再共同生活的,经双方同意分手。

2、男女双方任意一方去世。

十二、本协议签字公证后生效,本协议一式四份,男女双方各执二份(一份自己留存,一份交由己方子女保存)。

此协议经男女双方及相关利害关系人共同签字后生效,本协议所列内容其效力及于结伴生活登记时。

(签署需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亲笔签名,指纹按压。)

男方: 男方子女:

女方: 女方子女:

见证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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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家养老服务站服务协议书

甲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

乙方:养老服务对象或家属

一、甲方承诺:

(一)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具有志愿者无私奉献精神,全心全意为老人服务。

(二)视老人如亲人,服务做到耐心、细致、周到,不怕脏、累、苦。

(三)按照约定的服务内容、服务时间和服务方式,为老人提供优质服务。

(四)及时了解服务对象的需求并调整服务内容。

(五)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居家养老政府购买服务对象。

二、乙方承诺:

(一)正确理解居家养老工作的性质。对甲方要以礼相待。自觉按时向甲方支付须自行承担的费用。

(二)积极配合甲方做好服务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实事求是地对甲方进行工作评定。

(三)服务过程中如对甲方不满,应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如实说明原因,由服务中心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处理。

三、服务内容,服务时间,服务方式。

以上内容需甲、乙 双方共同遵守,确保居家养老工作顺利开展。

甲方负责人签名(盖章):

乙方签名:

年月日

推荐第6篇:合作开办养老机构协议书

合作开办养老机构协议书

甲方:何友华

乙方:洛阳市光华外语学校

为了规范合作开办养老机构的行为,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合作宗旨

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经营、共同发展的原则,共同经营洛阳康怡老年公寓。

第二条 合作期限

合伙期限为20年,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32年12月31日止。

第三条 出资方式

1、甲方:出资额为2000万元,占经营股份的80%;

2、乙方:投入现有房地产,占经营股份的20%;

第四条 合伙企业登记

合作人指定何友华作为申请人,向登记机关申请筹办和设立。申请人应保证向登记机关提交的文件、证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并承担责任。

第五条 财务、会计

合作单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规定,建立本合作单位的财产、会计制度。

第六条 盈余分配

1、合作各方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2、盈余分配以本协议为依据,按照所持股份进行分配。

3、合作企业的利益分配、亏损,如另有变动的,其具体方案由全体合伙人协商决定。

第七条 企业事务的决定

企业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1、处分合伙企业不动产;

2、改变合伙企业名称;

3、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4、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5、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6、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7、合伙人与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8、合伙人增加对合伙企业的出资,用于扩大经营规模或弥补亏损;

第八条 禁止行为

合伙人在合伙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必须禁止:

1、禁止合伙人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2、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企业名义进行业务活动;

3、除全体合伙人同意外,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4、禁止合伙人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其业务获得的利益归本合伙企业,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其他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2、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3、合伙人违反本合同关于禁止行为规定的,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十条 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其他方,征得他方同意后,各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30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各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按照下列方式解决(任选一项,且只能选择一项,在选定的一项前的方框内打“√”):

□ 向洛阳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 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

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第十三条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各方或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未尽事宜可签订补充协议,本协议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年____月____日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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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区老年福利协会 乙方:老年社会服务中心

法人代表: ____ 法人代表:____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乙方为XX区开展居家养老服务项目的服务机构,现就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乙方按照《关于购买居家养老专业社工服务项目的方案》的相关内容对XX、XX社区内的老年人开展社工服务,时间为一年。

第二条 以区民政局、XX街道、区慈善会三家联合制定的《关于购买居家养老专业社工服务项目的方案》作为协议的附件。

第三条 购买服务经费30万元由甲方支付,甲方于协议签订之日10日内先行支付20万元的购买服务经费,余款在甲方验收评估项目后支付。

第四条 甲方负责协调组织XX和XX社区协助、支持乙方开展居家养老专业社工服务工作,并在协议终止前的1-2个月对该项社工服务进行验收评估。

第五条 乙方在履行协议期间,需每2个月向甲方汇报该项社工服务项目的开展情况。

第六条 乙方必须保证协议期内该项社工服务的延续性,不得擅自延缓和终止提供该项社工服务。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协议,并追回购买服务的款项。

第七条 本协议有效期一年,从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乙方可在协议期满前两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签申请。

第八条 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第九条 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XX区老年福利协会 乙方(盖章):老年社会服务中心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20xx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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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xxxxxxxx 日间托老站 委托休养协议书

甲方:xxxxxxxxxxxx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

地址:中国 四川 成都市 区 路

电话:(028) ------------ --------- 乙方:入住方 性别 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联系方式 丙方:乙方代理人(监护人或赡养人) 与乙方人关系

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联系方式

第一章 总则

xxxxxxxxxxxx日间托老站提供托老照料服务,为明确甲、乙、丙各方权利、义务和责任,经甲、乙、丙三方平等协商,并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第二章 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一条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丙方在办理乙方托养入住手续时向甲方提供乙方的健康状况、行为能力情况及生活自理能力情况的书面

证明。乙方不符合托养入住条件的,甲方有权拒绝托养、入住。

对提供虚假证明入站住养的,甲方对乙方因所隐瞒的健康等原因所致的一切后果,概不负责,且有权依照本协议第七条之规定予以处理。

第二条 甲方根据乙方的年龄、身体状况、生活自理能力及有关部门规定标准确定和变更护理等级并提供相应的生活护理服务,同时按规定向乙方及丙方收取与护理等级相应的费用。

第三条 乙方初次入住托老站时,有30天的观察体验期,从其初次入住之日起计算。以确保乙方适应甲方托老站的生活及乙方选择的护理级别,且双方均无异议的,在临时期过后本协议正式生效。 第四条 按规定变更乙方护理等级的,甲方可调整乙方床位并当面通知乙方,在变更后十日内书面或电话方式通知丙方。

第五条 丙方从应交费之日起,拖欠费用超过一个月未交的,甲方有权终止协议并追索所欠费用及相关费用。

第六条 如乙方患病需去医院治疗时,应及时通知丙方,特殊情况,甲方有权紧急处臵,甲方不承担乙方在外治疗期间的医疗费和护工费及其它相关费用,并有权向乙方及丙方追索因紧急处臵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第七条 在乙方住养期间,如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通知丙方接回或者转入其它医院治疗;丙方在五日内(传染病等特殊情况应于接到通知当日)无回应,甲方可转送乙方至相关合适的地方治疗养护,并有权向乙方及丙方追索由此产生

的相关费用:

(一) 隐瞒病史的;

(二) 不按时支付入住费用的;

(三) 患有传染性疾病的;

(四) 患有精神病且病情不稳的;

(五) 严重妨碍其他人员正常生活的;

(六) 无视甲方规章制度的;

(七) 其他原因不宜继续在托老站住养的。

第八条 甲方依照本协议向乙方提供相应护理等级之服务,不承担监护义务。

第九条 乙方在甲方住养期间,因生理机能衰退、骨质疏松、痴呆以及心理、情绪失调等引起突发性心脑血管等危重病、伤残、猝死、因老死亡等事件,甲方概不承担责任。

第十条 乙方造成他人人身伤害,他人财物损害的,由乙方和丙方连带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乙方系精神病患者或有智力障碍的造成他人或自身人身伤害、财物损害时,甲方可以对其进行必要的约束。 第十一条 外配药物如乙方或丙方委托甲方发放,委托双方需具备交接手续。甲方按乙方最近一期医嘱执行,药物使用后出现不良反应,甲方予以紧急处臵但不负因药物反应产生的后果。

第十二条 对生物制品、化疗针剂,需要监测使用的特种药物,需做过敏实验的药物,非乙方就医配出的药物,甲方均不代发、代注射。 第十三条 自行留臵在乙方处的药物甲方不负任何由此使用而产生

的责任。

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第十四条 乙方及丙方有义务如实向甲方告知乙方的心理特征、健康状况及思维内容有无障碍等情况,不得隐瞒有关病史情节,如有特殊生活习惯,应事先声明,如乙方在站期间突发病情时,经甲方采取常规治疗,未能控制病情时,则乙方选择下列第( )或( )或( )种方式进行医疗:

(1)转入乙方或丙方指定医院治疗: (2)继续在甲方治疗; (3)放弃一切治疗。

第十五条 接受甲方提供的住宿、膳食及所定护理级别相应的生活护理服务。

第十六条 对甲方人员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态度有权提出批评、建议。 第十七条 自觉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工作人员的护理安排,并与其他人员和睦相处。

第十八条 甲方按规定或约定终止本协议时,乙方及丙方应主动及时向甲方办理手续、结清费用并离站。

第十九条 乙方享有的本协议所约定之权利,须以乙方和丙方共同履行本协议约定义务为必要条件。

第二十条 乙方私自外出或因自身行为不当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及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第二十一条 乙方食用外来食品时,应注意保质期,一旦发生变质

应立即停止食用。如造成后果由乙方及带入者自负。

第二十二条 乙方住养期间的常见疾病治疗应与甲方积极配合,如外出就诊回站后需甲方代为发药的,乙方应提供本人近期病历记录、服药规定。

第二十三条 乙方具备自由出入条件外出时,请带好健康出入证并及时回托老站,站外一切后果自负。

第二十四条 乙方不具备自由出入条件,执意外出需丙方决定,责任自负。

第二十五条 凡乙方以健康级别入住我站,经由乙、丙方提出书面申请,甲方尊重乙方、丙方意见,为乙方办理健康人员出入证。凡持健康老人出入证的乙方对自身言行举止负责,无论在站内、外发生一切事故,甲方概不负责,对他人造成损害的由乙方及丙方负责。 第二十六条 甲方按规定终止协议时,乙方按规定办理离站手续。 丙方的权利及义务: 第二十七条 丙方应认真履行监护乙方和配合甲方做好乙方思想政治工作的义务。

第二十八条 丙方有权利要求甲方按照本协议约定对乙方在站住养期间的住宿、膳食及日常护理提供相应服务内容。

第二十九条 丙方在不违反与甲方协议的前提下并取得乙方同意,可为乙方选择和变更护理级别,但应当提前十日书面通知甲方。 第三十条 丙方在不违反与甲方协议的前提下并取得乙方同意,可为乙方选择及变更新的住养场所安排乙方的去向(乙方行使本项权利则

须取得丙方的书面同意),但须提前十五日书面通知甲方。 第三十一条 丙方应如实反映乙方的心理特征、健康状况及思维内容有无障碍等情况,不得隐瞒相关病史情节;如乙方或丙方隐瞒真实情况,甲方依据本协议第七条处理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及丙方负责,甲方概不承担责任。

第三十二条 收到甲方变更护理等级级别的通知后,如有异议,丙方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提出,否则视为同意,丙方应按变更后的护理级别支付相应的费用。

第三十三条 甲方认为乙方应去医院就医时,丙方有义务将乙方送往医院治疗,乙方由此产生的一切事宜由丙方负责处臵。

第三十四条 如乙方不幸在甲方住养期间去世的,由丙方处理善后事宜。

第三十五条 出现本协议第七条第

(六)项情况的,甲方终止协议时,丙方应无条件接纳乙方离站。

第三十六条 丙方应关心乙方,经常来站探望,并及时提供乙方所需的日常生活用品等。

第三十七条 在乙方住养期间,丙方收到甲方发出的有关处理乙方事宜的电话、传真、电报、信函、手机(其它移动通信设备)短信息、电子邮件时务必与甲方配合,及时给甲方答复,并按时办理;反之由丙方承担产生的后果和相应的责任。

第三十八条 丙方自愿为乙方承担付费担保义务,并保证按时交付乙方在甲方住养期间所需的应付费用。

第三十九条 为方便联系和及时反映乙方住养时的特殊或紧急情况,丙方提供给甲方的住址,电话等必须真实无误,如因故变更地址、电话等,应及时通知甲方。如甲方无法联系或丙方接不到通知不来或拖延到我站处理,后果均由丙方负责。

第四十条 丙方带入站内食品应注意品种的类、质、量,避免乙方食后发生意外,如食后由此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第四十一条 丙方应劝解乙方不要将大量现金、饰品、存折及贵重物品带入站内,避免遗失。

第四十二条 甲方按规定终止协议时,丙方应按规定接纳乙方并办理离站手续。

第三章 费用结算及支付方式

第四十三条 乙方初次入住休养基地时,须缴1000元建院费、300元床上用品费、预缴1000元医疗保证金,该医疗保证金主要用于乙方临时抢救或平时生病所需治疗费及药费,该费用发生时,丙方应在下一月交费时据实补足。乙方终止休养时,甲方在扣除了休养人相应开支,收到丙方退还的收款收据后,将该医疗保证金一次性退还乙方,不计利息。

第四十四条 乙方选择 级护理类别,每月共计费用 元,丙方应在签订本协议之日交清当月费用,并于每月二十日至下月五日期间交清下月的费用。遇国家法定大假(国庆和春节)当月休养人员缴过节费(180元/人),用于休养人员节日期间伙食改善及护理人员工资调节。

第四十五条 乙方入住服务站产生的其他费用,丙方亦应于下月五日前一并交纳。

第四十六条 乙方入住期间,丙方经向甲方请假,将乙方接走或乙方因病住院,暂时离开服务站时间超过十天,但要保留乙方所住房间的,乙方应按其护理级别,每月向甲方交纳保房费。乙方未按时交纳且逾期十天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安排其他人入住。以后乙方再委托休养时,双方须另行签订《委托休养协议书》。

第四十七条 因丙方违约或丙方中途单方终止本协议的,按乙方实际入住天数计算,不足半月的按半月收取费用,不足全月的按全月收取。

第四章 其它

第四十八条 如乙方无丙方担保入住甲方,需出示个人具有正常月支付能力的证明文件,并以公正机关所作的个人私有财产状况公正和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公证证明文件作入站担保;欠住养费用,甲方可使用担保金,用于乙方垫付的一切费用。

第四十九条 如丙方一旦丧失履约能力,乙方的其它亲友自愿履行丙义务的,可另行签订协议。

第五十条 本协议规定的乙方住养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期满后,经甲、乙、丙三方同意,可续签本协议。 第五十一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三方另行签订补充条款如下:

(1) (2)

(3) 甲方已制定的服务细则、指南、服务项目目录及其管理制度,作为本协议补充内容,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第五十二条 本协议如发生争议,三方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先由各区(县)民政局调处,调处无果的,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十三条 本协议所有关于期间的规定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关于期间的规定执行。

第五十四条 本协议在三方签名或盖章且30天观察期各方均无异议后正式生效。

第五十五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十六条 本协议的解释权归甲方所有。

甲方:xxxxxxxxxxxx(盖章) 乙方(签字):

甲方代表(签字): 丙方(签字):

年 月 日

推荐第9篇:居家养老服务协议书(两方)

居家养老服务协议书

甲方:(社区居家老人): 乙方:(居家养老部):

本着服务社会、服务老人、互助互利的原则,为营造温馨、舒适、安全的生活环境,保证居家养老服务质量,规范服务行为,满足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乐”的需要,切实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结合当前有关养老的规定,经过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养老服务事宜,自愿达成以下协议条款,供各方遵照履行:

一、服务内容和标准

参照《**居家养老帮扶办法》中的相关内容和标准。 乙方的服务时间:

时间起止:从 时至 时 协议期限:协议期为 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服务地点: 服务时间: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选择、更换服务人员的权利,但请求调换的时间应提前一周告知居家养老服务部或家政公司。

2、正确理解居家养老工作的性质,依约定接受服务的权利,对护理人员要以礼相待。

3、按时向家政服务人员交纳须承担服务费的义务。

4、在服务期间,服务人员为甲方提供生活服务时,正常所需支出的费用应由甲方承担;甲方如需就医,其产生的费用应由甲方自行承担;非因服务人员的过失所造成的事故(如甲方自己在日常生活中,外出活动时所发生人身伤害)其赔偿费用应由责任人来承担。

5、甲方及时提供服务所需各种证件。若因甲方原因致使服务人员无法服务,服务人员不承担责任,服务人员应及时将情况反映给甲方,由乙方与甲方协调处理。

6、甲方积极配合乙方做好服务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实事求是地对服务人员进行考勤和工作评定,不得有无辜强加服务人员服务项目的行为。

7、甲方如发现乙方服务有损害甲方权益的行为,或不胜任服务工作时,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主动关心老人的需求,向甲方提供合适的护理人员,建立护理人员档案并保持经常联系,并保证护理人员身份清楚、手续完备、身体健康、无不良社会记录的义务。

2、丙方有权告知甲方家人服务人员情况的义务,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居家养老服务对象,对表现不好的护老助理员有权终止协议。

3、丙方应每月一次电话或者派出工作人员走访、征求甲方意见、及服务人员服务情况,核实甲方提出的问题,及时予以协调沟通。

4、尊重和维护甲方的合法权利,安排志愿者服务人员开展居家养老服务项目,全心全意为老人服务,负责监督管理服务人员日常工作。

5、乙方及时协调解决甲方和服务人员在服务过程中出现的矛盾纠纷。

五、解除协议

1、协议期满、协议内容变更、终止等,甲方应及时到乙方处理相关手续,愿意继续聘用原护理人员,请在15天内与家政服务中心签订新一轮协议;如甲方与家政服务中心私下达成服务协议,一旦发生任何问题,乙方概不负责,并保留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2、协议期未满,甲方要求解除协议,应提前3天通知乙方,乙方无故要求解除协议的,应由乙方负完全责任,协议执行期间,如发生纠纷,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3、甲方属自费者,逾期两个月不交纳服务费,乙方有权提出解除协议。

六、违约责任

乙方应在服务期限内,选派适合为甲方提供优质养老服务的护理人员,如果没有做到,乙方应为甲方及时调换护理人员。

七、附则

1、在志愿者服务期间内,非服务人员原因,甲方发生意外,乙及服务人员两方均不承担责任。

3、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德,任何一方出问题各自负责。

以上内容需甲、乙双方共同遵守,确保居家养老工作顺利开展。

八、其他约定: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或按手印) 性别: 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监护人姓名: 家庭住址: 监护人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监护人、直系亲属:(签字、盖章或按手印)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乙方:(公章)

养老服务部负责人:(签字) 地址: 电话:

年 月 日

推荐第10篇:居家养老服务协议书(两方)

居家养老服务协议书

甲方:(社区居家老人):

乙方:(居家养老部):

本着服务社会、服务老人、互助互利的原则,为营造温馨、舒适、安全的生活环境,保证居家养老服务质量,规范服务行为,满足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乐”的需要,切实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结合当前有关养老的规定,经过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养老服务事宜,自愿达成以下协议条款,供各方遵照履行:

一、服务内容和标准

参照《**居家养老帮扶办法》中的相关内容和标准。 乙方的服务时间:

时间起止:从时至时

协议期限:协议期为年。

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服务地点:

服务时间: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选择、更换服务人员的权利,但请求调换的时间应提前一周告知居家养老服务部或家政公司。

2、正确理解居家养老工作的性质,依约定接受服务的权利,对护理人员要以礼相待。

3、按时向家政服务人员交纳须承担服务费的义务。

4、在服务期间,服务人员为甲方提供生活服务时,正常所需支出的费用应由甲方承担;甲方如需就医,其产生的费用应由甲方自行承担;非因服务人员的过失所造成的事故(如甲方自己在日常生活中,外出活动时所发生人身伤害)其赔偿费用应由责任人来承担。

5、甲方及时提供服务所需各种证件。若因甲方原因致使服务人员无法服务,服务人员不承担责任,服务人员应及时将情况反映给甲方,由乙方与甲方协调处理。

6、甲方积极配合乙方做好服务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实事求是地对服务人员进行考勤和工作评定,不得有无辜强加服务人员服务项目的行为。

7、甲方如发现乙方服务有损害甲方权益的行为,或不胜任服务工作时,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主动关心老人的需求,向甲方提供合适的护理人员,建立护理人员档案并保持经常联系,并保证护理人员身份清楚、手续完备、身体健康、无不良社会记录的义务。

2、丙方有权告知甲方家人服务人员情况的义务,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居家养老服务对象,对表现不好的护老助理员有权终止协议。

3、丙方应每月一次电话或者派出工作人员走访、征求甲方意见、及服务人员服务情况,核实甲方提出的问题,及时予以协调沟通。

4、尊重和维护甲方的合法权利,安排志愿者服务人员

开展居家养老服务项目,全心全意为老人服务,负责监督管理服务人员日常工作。

5、乙方及时协调解决甲方和服务人员在服务过程中出现的矛盾纠纷。

五、解除协议

1、协议期满、协议内容变更、终止等,甲方应及时到乙方处理相关手续,愿意继续聘用原护理人员,请在15天内与家政服务中心签订新一轮协议;如甲方与家政服务中心私下达成服务协议,一旦发生任何问题,乙方概不负责,并保留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2、协议期未满,甲方要求解除协议,应提前3天通知乙方,乙方无故要求解除协议的,应由乙方负完全责任,协议执行期间,如发生纠纷,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3、甲方属自费者,逾期两个月不交纳服务费,乙方有权提出解除协议。

六、违约责任

乙方应在服务期限内,选派适合为甲方提供优质养老服务的护理人员,如果没有做到,乙方应为甲方及时调换护理人员。

七、附则

1、在志愿者服务期间内,非服务人员原因,甲方发生意外,乙及服务人员两方均不承担责任。

3、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德,

任何一方出问题各自负责。

以上内容需甲、乙双方共同遵守,确保居家养老工作顺利开展。

八、其他约定: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或按手印)

性别:

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监护人姓名:

家庭住址:

监护人联系方式:

年月日 监护人、直系亲属:(签字、盖章或按手印)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年月日

乙方:(公章)

养老服务部负责人:(签字)

地址:

电话:

年月日

第11篇:养老机构老人入住协议书

协议书

甲方: (重庆南山养老疗养中心)

中心地址:南岸区南山公园路132号 分院地址: 乙方:

身份证:

家庭住址:

单位:

联系电话: 乙方代养人员姓名:

家庭住址:

单位:

身份证:

重庆南山养老疗养中心是集老年人养老、疗养、保健、康复、爱心关怀等一体的新型社会福利机构。现因乙方自愿要求安排其代养人员入住,为保证各方利益,经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共同定如下协议:

一、甲方的义务和权利

(一)甲方可提供如下的住宿房间条件及相关配套设施和环境等供乙方选择;乙方已经对各类房间情况、设施及环境等实地进行了详细察看了解,同意其代养人员入住,并根据代养人员情况自愿选择 人间, 元/月/人,甲方提供床及床上用品,床头柜、衣柜、凳子、公用电视机、电话(费用自理)、娱乐室,浴室及卫生间,观景绿化带,活动环境,(每人每月提供10度电,其余按所住人数平均摊缴)。

(二)甲方可提供以下各项服务并对各种不同标准的护理等级内容作了详细规定、解释且已公开上墙,同时甲方已建议乙方对患有痴呆、狂燥、好动及其他重症老人选择一对一24小时看护护理,乙方已查看清楚并完全同意和明白。现乙方根据其自身条件,自愿做出以下选择并自行承担选择不当的后果:

1、甲方可分别为乙方代养人员提供不同标准的护理服务由乙方选择: 生活每月

元/人。如乙方因某些原因自愿选择低等级生活护理所发生的不良后果自行负责。

2、甲方为乙方代养人员提供正常饮食服务,如需特别生活待遇,可另行议定补价。

3、甲方为乙方代养人员提供健康保健咨询、娱乐健身、代购代办事宜、物品保管、建立个人资料服务。

4、甲方为乙方代养人员提供生活垃圾处置、打扫室内外卫生、培植管理绿化带等方面的服务。

(三)甲方权利

1、乙方代养人员的每月消费由乙方按时承担缴纳并实行包干使用,(如不按时交纳,甲方有权将乙方代养人员送回家或单位或乙方处,因此造成的费用由乙方支付)需超支使用由乙方另行缴费,甲方恕不承担乙方代养人员超支使用的各项费用。如乙方代养人员出院或转院治疗或病故,15天内按半月收费,15天以上按一月收费。

2、乙方代养人员在入住期间如不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严重违规违纪,制造是非,影响安定团结,经帮助不改正,甲方有权将乙方代养人员送回家或单位或乙方处,因此造成的费用由乙方支付(如有造成经济损失的,由乙方负担)。

二、乙方的义务和权利

(一)乙方的义务

1、按时为其代养人员承担缴纳本协议约定的各项费用,可采取按月、半年(优惠5%)、一年(优惠一个月)缴纳。如不需续住,乙方须提前半月通知甲方。凡未按时交费者,视为不续住,应在已交费期限界满的当日负责将其代养人员接出院。

2、乙方代养人员应自觉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遵纪守法,爱护公物,服从管理,团结互助,做一个文明、友爱、真诚的知心朋友。

3、乙方及其代养人员可对甲方工作提出合理建议,对工作不满之处提出整改意见。意见合理可行的,甲方应虚心接受,诚心诚意为乙方代养人员做好服务工作。

4、乙方代养人员既往病史( )有义务告之甲方,便于甲方掌握病情进行针对性的护理。如隐瞒病史不讲,发生不良后果自行负责。

(二)乙方的权利

1、乙方对甲方的工作不满意,有权选择续住或出院。甲方不得横加干涉。如乙方选择出院,应与中心办理出院手续,并缴清已发生的各项费用。

2、乙方有权自由选择就诊医疗机构。当乙方代养人员在入住期间发生任何疾病、受伤或意外时,如病情不严重,由乙方代养人员自己选择就诊医疗机构;如情况紧急,由甲方就近送医院抢救治疗,并电话通知乙方或其家属或单位,乙方或家属有权决定患者的就医去向。乙方代养人员无论因何种原因凡需就诊的,医疗费及医院的护理费一律由乙方及其代养人员自行承担。

3、乙方有权拒绝甲方超出协议以外的收费。如因物价上涨或中心添置设施以及增加服务项目等,甲方应与乙方协商一致后,才能增加收费项目,否则乙方拒绝支付。

三、特别约定事宜

1、甲方为乙方代养人员提供就医服务。如果乙方代养人员在入住期间因各种原因发生疾病、受伤及以外等情况时,乙方承担其代养人员在本院就医期间的医疗费及其他费用,并承担生活护理义务,同时,乙方与中心的住宿、饮食、护理等服务自然终止。

2、乙方代养人员在入住期间,如因自身原因或身体条件本来就差或生理或病理等因素发生各种意外,导致自伤、跌伤、自残、自杀、失踪(自理)及老年痴呆做出的任何不可预制的行为和突发各种疾病等意外伤亡,以及自然灾害造成的各种意外等,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应及时自行处理,不得无理取闹,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因中心入住者往往存在不同程度的生理性骨质疏松和关节炎退行性改变等,随时易发生骨折。若乙方选择护理等级不够,或其代养人员自己行动不慎等而发生跌倒致各种损伤,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及其家属不得无理取闹,因此发生的医疗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

4、乙方代养人员在入住期间外出,未按规定办理请假离院手续,导致的一切后果自行负责。

5、乙方代养人员完全同意乙方在本协议上的态度及本协议的内容,愿意遵守本协议约定义务,并同意作为乙方的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

四、下列情况出现意外由乙方负责:代养人员吸烟、酗酒;私自用火;代养人员私自食 用(院方指派食品以外的)食品及饮料;使用蚊香灭蚊;代养人员私自使用电器(电视 机必须由养老院安装);代养人员自己保管及私自服用药物;代养人员私自保管易燃、易暴及有毒物品;代养人员互殴。

五、乙方为代养人员选择的相应护理等级的具体内容附后,且已在中心办公室墙上张贴公布,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六、以上条款双方应认真阅读,经双方确认无异议后,签字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乙方代养人员: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12篇:基本养老保险费缓缴协议书

基本养老保险费缓缴协议书

原定远县医药公司参加养老保险职工有207人,离退休人员51人,截止2007年12月底应缴养老保险费278.25万元,由于该单位改制经济困难,一次性难以缴齐,根据国务院259号令,县养老中心同意定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缓缴所欠养老保险费,并签订如下缓缴协议:

一、原定远县医药公司所欠缴的养老保险费278.25万元,由定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承担。

二、县养老中心同意定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缓缴所欠的养老保险费278.25万元,缓缴期限个月,即年月日至年月日,缓缴期内免缴滞纳金。

三、在缓缴期内定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必须积极筹措资金,积极缴纳所欠养老保险费278.25万元,否则按规定加收利息和滞纳金,同时由此产生参保职工无法接续养老保险等一切后果由定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承担。

养老中心(盖章):负责人(签字):

缓缴单位(盖章):负责人(签字):

二OO八年一月二十八日

第13篇:龙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协议书

龙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协议书

龙井社区服务中心 (以下简称“甲方”)与服务对象(以下简称“乙方”),在同意共同遵守《龙井社区社会化居家养老实施方案》的前提下,就有关居家养老服务的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乙方在本协议上签名即视为乙方已知悉并理解本协议条款,并同意受其约束。

第一条 乙方符合《龙井社区社会化居家养老实施方案》中规定的居家养老服务资格条件且自愿申请并同意甲方安排服务员为其提供居家养老服务。若乙方不符合资格条件,甲方将有权停止或拒绝提供服务。

第二条 居家养老服务对象为老人,乙方应自觉遵守。在服务过程中,若出现乙方要求或变相要求服务员为乙方以外的其他人员服务时,服务员视情况有权拒绝或停止服务。

第三条 服务员提供居家养老服务的具体工作内容:

(一)帮助老年人打扫卫生、洗衣、做饭、购物等基本生活服务;

(二)协助老年人就医、煎药、康复等基本护理服务;

(三)陪伴老年人聊天、散步、心理疏导等精神慰籍服务。第四条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能擅自增加第三条约定以外及与居家养老服务严重不符的劳务负担,甲方对此保留停止服务的权利。若乙方不满意服务员提供的服务,乙方有权申请调换服务员。

第五条 服务安排:

甲方将按照“定服务对象、定服务项目、定服务时间、定服务地点、定服务人员”的“五定”方式,为乙方安排持有《健康证》、《结业证》的居家养老服务员为其提供服务,如甲方本次安排的服务员不适应乙方的生活环境,乙方可向甲方申请调换服务员。

第六条 服务费用:

(一)依据乙方填写的《龙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申请登记表》,乙方符合《龙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补贴标准》,属于(A□ B□ C□)类型,可享受每天(1□ 2□ 3□)小时的居家养老服务,所需劳务费由政府每小时补贴3.75元。

(二)乙方有义务在每个自然月的最后一天或服务停止当日正确填写《居家养老服务凭证》,并按照当月实际服务时间,准时向服务员支付3.75 元/小时的服务劳务费。如乙方未按时向服务员支付服务劳务费,甲方将停止服务,乙方应向服务员每日偿付当月服务劳务费总额的1%的滞纳金。

第七条 服务调整:

(一)乙方和服务员均享有调整服务的权利,若因故需要调整服务,须向甲方提前3日提出申请。

(二)甲方在接到乙方或服务员提出的服务调整申请后,会根据实际情况停止服务,并及时选派新的服务员上门服务,但服务调整期间不保证服务不中断。

(三)服务调整后本协议依然有效。第八条 服务时间: 第九条 其他:

(一)服务员上岗后,乙方应尊重服务员,平等对待,不得歧视和虐待,如不满意该服务员,可直接与甲方联系,进行人员调整。

(二)如乙方在服务员规定的服务时间段内发生紧急情况,服务员会及时与乙方相关监护人取得联系,同时与相应的社会应急机构如:

110、120、119等取得联系。

(三)乙方在服务员到家后,有义务详细交待应做及应注意的事项,并教会服务员使用用器具和电器,当面提出合理的工作要求,以便服务员能迅速、稳妥地开展工作。

(四)甲方已明确规定服务员在服务期间不得带亲朋在乙方家中做客。如出现上述情况,乙方可与甲方联系,当即处理(但乙方主动邀请的除外)。

(五)甲方已明令禁止服务员不能与乙方发生任何借款、借物和委托办事的情况若出现以上情况,乙方应明确拒绝,如有纠纷属私人行为,甲方概不负责。

(六)服务员每月请事假不准超过3次,每次不准超过3天,欢迎乙方监督。请假期间乙方不支付劳务费。

(七)法定假日(清明节1天、五一1天、端午节1天、中秋节1天、十一3天、元旦1天、春节3天)服务员正常休息,乙方不需支付劳务费。若乙方需要服务员法定假日服务,且服务员同意,乙方须按照国家规定支付300%的劳务费。

(八)乙方要随时将现金和贵重物品妥善保管好,如乙方因财物找不到而认为被盗,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在任何情况下,乙方都不得对服务员采取搜身、扣押钱财以及殴打、威逼等侵权行为。

(九)服务员在服务过程中,造成本人或他人的意外事故,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

(十)甲方有权拒绝乙方将服务员转为第三方服务,如需调整,乙方可向甲方提出申请。

(十一)乙方因心、脑、血管等老年常见急性突发病导致的不良后果,甲方概不负责。

(十二)乙方因病住院或患有传染性疾病期间,应由其子女履行赡养、照料老人的义务,甲方将暂停服务,乙方痊愈后,甲方将继续安排服务。

第十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协议中约定之解除及终止的条件出现时止。

甲方:(盖章) 龙井社区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2901742 乙方:(签字)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旌东街道办事处龙井社区 卫生服务站门诊为老服务协议

为了达到大病进医院、小病不出社区,更好的方便老年人就医,经甲、乙双份协商签订如下协议:

甲方: 乙方:

一、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为乙方提供辖区内60岁以上老年人花名册及老年人情况;

2、甲方免费为乙方提供服务对象;

3、监督乙方工作质量及服务态度;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建立60岁以上老年人健康档案;

2、对辖区内特困老人、三无对象、无自理能力的低保户免费上门服务;

3、对辖区内低保户、劳模、优抚对象抵偿或无偿服务;

4、对有经济能力的老年人实行上门优质、优价服务;

5、保证服务质量及药品质量。

三、安全责任

在医疗过程中,发生安全或医疗事故,由乙方全权负责。 甲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 _____ 年____月____日

第14篇:昆明市养老机构养员入住协议书

_____养老机构养员入住协议书

甲方(养老服务机构):

牡丹江市新荣敬老院 地址:

康安西路18号 法人代表:

博 电话:

13504535286 乙方(入住机构的老人):

姓名: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 原工作单位:

丙方(乙方法定赡养人、监护人或送养人):

姓名:

性别:

年龄: 与乙方关系:

工作单位: 住址: 电话: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并依据我国有关法律, 乙方入住甲方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的性质

甲方是经

批准成立的合法机构,为全社会老年人提供生活居住、医疗保健、文化娱乐及其相应的服务。

第二条:乙方入住须具备的条件

1、乙方自愿入住

2、能够承担入住费用

3、无传染病或精神病史及目前无急待在医院治疗的情况

第三条:乙方入住程序

1、乙方及丙方如实填写《健康状况陈述书》。

2、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乙方在本协议签署前一个月内在医疗机构(养老机构有体检条件的也可以在养老机构体检)进行体检的《体检报告》。

3、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健康状况陈述书》、《体检报告》及乙方的身体状况进行综合测评, 确定乙方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

4、乙方入院后,如发现不符合入住条件之一者,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如丙方要求留住的经甲方同意后,双方需签订《补充协议》。

第四条:体检

甲方每年组织养员进行一次体检,乙方应参加,费用自负。

第五条:收费

1、养老服务费用: (1)乙方入住养老院的养老服务费用标准为每月

元,该费用包括

取暖期内取暖费

元/天/床。上述费用乙方于每月

日前缴纳给甲方。 (2)协议解除结算标准:不足半月按半月收取、超过半月按整月收取。

2、押金:乙方应于签约时交纳入住押金和医疗备用金

元,用于支付延付的养老服务费用、违约金、赔偿金、突发急病的救治、交付给医院的押金及支付相关费用。合同期限内押金不足

元,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接到通知之日10内补足。

3、意外伤害保险:乙方应参加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需每年交纳保费

元。如出险,按保险合同中的理赔条款执行。

4、合同期限:本合同期限为

年,从乙方入住时开始计算,即从

日至

日。

5、丙方的连带责任: 丙方同意乙方入住甲方,并对乙方入住所发生的各项费用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六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按约定向乙方提供服务,但不承担监护人或赡养人的法定义务。

2、甲方有权根据乙方的身体状况、自理能力等情况确定护理级别,且可根据乙方自身状况变化及时做出调整。甲方变更护理级别应提前一周通知乙方、丙方。

3、甲方有权按约定收取各项费用,在乙方未按约定支付各项费用(丙方亦未代其支付)的情况下,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所收费用一律不予退还,并有权追讨乙方所欠费用。

4、经医疗机构确认乙方患有传染病、精神病及其他严重疾病不适宜继续入住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自行或由丙方接出到专科医疗机构治疗。

5、乙方入住期间不遵守甲方规章制度,不服从管理的,甲方有权综止本协议并不承担任何责任。

6、甲方有义务按协议约定为乙方提供住宿、饮食、娱乐康复的场所以及乙方按护理等级所必需的服务。

7、以下情况甲方不负法律责任,但有义务提供协调和帮助:

① 乙方在自行走动或单独活动时发生走失、跌倒骨折、身体损伤等事故(专护,即24小时一对一护理的除外);

② 原有疾病加重或慢性疾病发作或突发疾病,甚至猝死; ③ 乙方在自行饮食时出现吞咽堵塞而造成窒息的情况; ④ 乙方食用携带的外配药品出现的任何后果; ⑤ 乙方食用携带外来食物出现的任何后果;

⑥ 非甲方护理不当或无法控制情况下发生的意外,如自伤、自残、自杀、摔伤、意外猝死等; ⑦ 协议解除后,乙方滞留在甲方期间发生的事件。

8、乙方在住院期间自然死亡,甲方应及时通知丙方,有丙方处理丧葬事宜。

9、乙方在入住期间要求外出就诊或留医时,甲方应于同意并给于必要的协助。

10、甲方应定时查房(约定无须常规医疗护理的除外)确保乙方的日常生活及安全与舒适。

11、甲方应在乙方解除协议离院时对乙方身体状况进行记录,并又乙方或丙方签字。甲方在乙方离院后一个月将医疗保证金退还给乙方,如乙方已不在本地甲方应汇款到乙方指定账户。

12、乙方如需自带陪护人员入住,要向甲方申请,同时提供聘用协议、陪护人员身份证明及由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体检报告,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入住。陪护人员要严格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按照甲方服务规范的要求照顾好乙方,本协议约定的甲方对乙方的养护义务有陪护人员承担。如陪护人员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给甲方工作造成影响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或丙方辞退陪护人员。乙方更换陪护人员,除按上述规定

提供有关证明外,要应提前告知甲方。

第七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办理入住手续时,需携带有效证件,(身份证或护照/回乡证、户口本、离退休在,证明、介绍信)原件及其复印件、一寸免冠半身相片三张、以及有关病例档案。如实准确填写《入住登记表》。

2、医疗保证金已被动用时,乙方应在5日内补足医疗保证金。

3、乙方不能按时交足费用,甲方通知3日内扔无结果是乙方或乙方与丙方一起共同承担滞纳金(每逾期一天交纳5元)。

4、乙方的行为准则应以不影响其他老人正常生活为准,互相帮忙、互相照顾、有纠纷意见应找有关人员解决。

5、为了使管理正常有序和保障多数老人的利益,乙方应配合甲方服务人员的管理和工作,爱护公共财物,对于损坏的公物应照价赔偿。

6、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及甲方的有关规章制度,不能与其他老人发生激烈冲突或进行人身伤害,对由此应发的后果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7、乙方携带贵重物品和现金可交甲方保管,乙方自行保管所造成的遗失,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8、乙方在事先约定允许自由外出的情况下外出,应在外出前告知甲方工作人员去向、可能联系的方式和大致归院时间,以便甲方在需要时能妥善处理,对于事先约定不能外出者,请按约定实行,特殊情况应于甲、丙方协商。对于医师认为不宜外出时,为了保证乙方安全,不应外出。

9、乙方应遵守甲方的院内安全管理规定,在客房内部得拉电线,使用电加热设备,如电暖气、电热毯、电水杯、电炉子等,不得在床上吸烟。

10、乙方入住双人间,在一人居住时应遵守甲方意见进行房间调配。

11、乙方因看病或其他原因需短时离开居住时,有权选择临时退房或保留住房,如保留住房需继续付费;如要求临时退房,则应将个人物品搬出,腾空住房。

12、乙方临时退房返回时有优先住房权。如原有住房空闲,也应按乙方要求予以安排。

13、乙方入住后患病,有权自由选择看病医院。

14、乙方有权随时查阅自己的费用支出情况并去要求出示账单。

15、乙方应保持甲方提供的设施和物品的完好性,因乙方的原因造成甲方及他人财物损失的乙方应进行赔偿。如乙方拒不赔偿,甲方有权从押金中扣除。

16、乙方入住后,出现各种问题(包括意见、纠纷等)和需求,有权向各种人员反应,或直接向院长反应。

17、其他人伤及乙方或造成乙方损失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协助追究他人的责任。

第八条: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入住前要如实向甲方陈述老人脾气秉性、家庭成员、既往病史等可能影响服务的情况;

2、在乙方入住后,丙方应该经常与老人沟通,保持联络,满足老人的精神需求。至少每月探视乙方

次,因故长期不能来探视的,应及时通知甲方;

3、丙方在乙方患有叫较重或突发疾病且甲方医疗条件有限时,在甲方的协助下,安排乙方到医院就诊;

4、丙方应协助乙方并确保安合同约定和按时交纳有关费用,逾期不交时(见乙方责任)应于乙方共同承担滞纳金和有关费用的交纳责任。在保证金开始动用又不能按时补足时,应协助甲方办理乙方的离院手续。

5、丙方有权利和义务将乙方的意见、需求和其他 有关情况向甲方反映,并协商解决办法;

6、丙方的地址、电话及联系人如有变动或特殊变更情况应及时通知甲方,以便在乙方出现紧急情况时与丙方联系,使乙方的利益得到更充分的保障,否则连带出现的一切责任由丙方负责;

7、如乙方伤及他人或造成他人(主要指老人)损失时,丙方应负连带责任。

第九条在协议的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妥善解决,诺协商不

成,依法提交所在地的人民法院予以解决。 第十条:协议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一) 协议的变更:

1、协议在实行过程中,任何一方认为需要变更协议,应得到其他方的同意;

2、在协议有效期内如甲方根据国家社会福利部门、物价部门政策和市场总价变化,须调整收费标准时,应提前15日通知乙、丙方。如收费标准提高,对已入住的乙方应从新标准公布日起按原收费标准延长一个月,给乙方重新选择的时间,届时重新修改协议有关项目;

(二) 协议的中止:乙方因就医或其他原因不在院中住宿,协议中止。待乙方归院后自动恢复;

(三) 协议的终止与解除:

1、本协议自约定日期届满之日起,自行终止;

2、乙方无论任何原因要求离院并办理离院手续后,以及其他不适宜于其他老人共同居住,生活条件发生时,协议自行终止;

3、因诊断乙方有精神病(包括老年性精神病)、身患久治不愈或急慢性疾病时,甲方可解除协议,并由丙方代办结算手续

4、如乙方病故,协议自行终止,并由丙方代办结算手续;

5、如另外签订协议原协议终止。

第十一条:本协议未定事宜,二方随时约定补充。 第十二条:下列文件为本协议附件,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一) 牡丹江市养老机构养员入住协议书;

(二) 养员入院登记表;

(三) 健康状况陈述书。

第十四条: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丙二方各执一份,各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我已认真阅读本协议所有条款,自愿履行担保责任及相关连带责任。

(签字、盖章按手印)

附件:乙方身份证复印件

丙方身份证复印件

第15篇:合川区九九养老公寓入住协议书

合川区九九养老公寓入住协议书

甲方:合川区九九养老公寓

乙方:监护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本着公平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提供养老居住的条件:

1、房间有独立卫生间洗簌间;公用卫生间、洗簌间;公用卫生间、洗漱间、客厅的套间等供入住老人选择。卫生间配有马桶、淋浴、浴霸等设施。房间配有空调、电视、衣柜、床被床单等。

2、休闲、娱乐、健身场所,室内大厅(兼餐厅)120平方米,室外场地100多平方米。另设有文化阅读室、伙房、办公等场地。

3、饮食安排,根据老年人身体的特殊性,按不同季节合理安排一日三餐的生活,经常征求老年人意见,制定食谱。亲属亲友可订餐包桌席。

4、健康医疗。甲方与合阳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本公寓街对门)合作,由其提供医疗诊治,定期体检及健康档案的建立等医疗保障。如有需要就医的,甲方应积极送护诊治,所发生的一切医疗费用,全额由乙方自行承担。

5、管理,甲方根据行业要求,合理设置工作岗位,建立建全各项岗位责任制和管理制度,确保入住老年人在本公寓居住期间生活舒适愉快。

6、经常与乙方(监护人)交流情况,让入住老年人住的安心,

使其监护人放心。监护人的联系电话变更时应及时告知甲方。

二、乙方入住应具备的条件;

1、乙方应对本公寓进行实地考察,并对入住须知、入住协议、管理制度、服务水准及收费情况进行全面的了解后,老年人和监护人协商、意见一致,自愿入住。

2、入住老年人的身体较为健康,思维清晰正常,行动自如,可自行料理本人日常生活。能与其他老年人正常相处,喜欢集体生活。

3、入住前须经合川区级医院体检,证明无传染病、精神方面的疾病,或其他不宜集体生活居住的疾病。

4、有一定的经济能力,能按期足额缴纳入住费用。监护人能为老人承担监护的义务和责任,定期探望老人,对其进行必要的精神安慰。

三、入住费用,每人每月入住费用为元,乙方可选择年、半年、季度、月交费等缴费方式,每月25日前必须一次性缴清下月费用,不得拖延。其费用组成为、床位费、生活费、水、电、气、洗理、健身娱乐等费用。

四、医疗费用;乙方生病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需要住院、就诊的,甲方及时通知其监护人,由监护人负责办理相关手续并陪护。入住时,乙方同意向甲方交医疗备用金元,离退本公寓时,按实际余额退还。

五、安全防护

1、甲方应加强对乙方的安全意识提示,加强安全管理,设置必

要的安全标识、警示牌等,防火防盗防意外事故的发生。

2、乙方应严格遵守本公寓的各项规章制度,增强安全意识。

(1)贵重物品应妥善保管,也可交由甲方代管(免费)。由乙方自己保管而发生遗失、被盗等问题的,由乙方自行负责;

(2)禁止在卧室内玩火、酗酒或趟在床上吸烟。并正确使用各种电器设备。如因乙方因素造成火灾或其他事故,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3)在日常生活中应注意安全,上下楼梯时,应手扶扶手,小心慢行。如不慎发生意外受伤,甲方及时送医,由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入住老年人因病身故,或因其他因素导致的自虐、自残、自杀等行为经抢救无效身故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且由乙方承担由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六、其他约定:。

七、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监护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年月日

第16篇:颐年园养老公寓协议书 (8)

颐年园养老公寓协议书

根据老人公寓目前的条件,开办自费入寓颐养义务,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签订此协议。

甲方:张家口市颐年园老年公寓

乙方(委托责任人):与入住老人关系:丙方(担保人):

入住老人情况:

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年月身份证号:家庭住址:原工作单位:。身体状况:。 乙方(委托责任人)常用联系方式:

地址:联系电话:。 协议条款如下:

一、甲方同意接受乙方送来自费养老人员同志

二、乙方作为自费养老人员经济责任人,丙方作为担保人应各自提供本人身份证及联系方式的证明手续,同时交押金两千元。

三、为了提倡全社会都关心支持福利事业,乙方必须向甲方每年按时缴纳各类颐养费用(床位费、日常生活护理费、卫生费、餐费等)共计元/月, 大写金额:(),如果老人中途退房,(餐费按10元/天)只退餐费,护理费不与退还。

四、冬季取暖费每床每月元。

五、入住公寓的老人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将其退回,同时终止协议履行。

1、发现有传染病或精神病患者;

2、不按期缴纳各种费用者;

3、若老人生病通知乙、丙方,而无任何一方来着;

4、不能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妨碍他人入住、甲方认为无法为其管理者。

六、老人入住公寓时,乙方自带被套、床单、枕套及其它用品。

七、老人在公寓养老期间外出需办理请假手续,若擅自外出不归,失踪或途中发生意外,后果自负,甲方均不负责。

八、老人病重、病危时甲方负责及时通知乙方或丙方,乙、丙方应在接到通知一小时内到寓,如在乙、丙方未到达前发生死亡,与甲方无关。老人后事均由乙、丙方负责在六小时内处理完毕。否则甲方将通知殡仪馆处理,甲方不承担责任。

九、甲方根据乙方体检情况并通知乙方离开公寓须到医院救治,而乙方没去的,出现的后果乙方自负。

十、乙方如发现身体不适应及时向甲方工作人员或医护人员反映,如因自身隐瞒而延误治疗,后果自负。

十一、凡入寓时身体状况和年龄一确定院内规定的护理标准,如老人在住寓期间由于身体状况或年龄超过入寓暂定的护理标准,甲方可提高护理标准,乙方按相应的标准交费。

十二、入住公寓的老人在日常生活中自行行动发生跌伤或自身行为造成的伤害和死亡者,由其自行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

十三、乙方不服从甲方管理、不听甲方劝阻或不接受甲方服务、食用在外自购食品或探视亲友送来的食品等原因造成的损害,由乙方承担。

十四、医疗方面:

1、凡入住公寓的老人在入寓前需自行健康体验。

2、入住公寓老人需提供准确可靠病史,入住后发现因隐瞒病历而耽误治疗,其后果自负。公寓老人如有常见病、多发病,须治疗者可在公寓医疗室就诊,医疗费自理。

3、住寓老人如突发疾病、危、重病或猝死,公寓医务人员本着就死扶伤的精神,在及时通知乙方的同时将给予紧急处理和进行必要的抢救,所发生的医疗费,由乙方负责,如乙方已到达之前发生死亡与甲方无关,老人后事均有乙、丙负责在1小时内处理完毕。不能在公寓大操大办,否则甲方将通知殡仪馆来处理,甲方不承担责任。

3、住寓老人如突发急、危、重病时,导致增加的陪护,护理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十五、根据国家物价上涨或下跌的幅度,甲方可齐整入寓老人的收费标准。

十六、入住的自理老人的贵重物品及钱物由本人自行妥善保管,如发生丢失、被窃,甲方概不负责。

十七、本协议需入寓老人、甲、乙、丙三方签章并遵照协议条款办妥有关手续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 。

甲方:张家口市颐年园老人公寓(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乙方(委托责任人):与入住人关系:

丙方:(担保人)

入住人员签字:

年月日

第17篇:养老

人才一直是制约养老服务业发展的重要瓶颈,随着产业发展对养老人才的需求也越来越大,所以,养老高技能人才的培养、选择和储备则至关重要。

我国随着人口规模的不断扩大,老年人比例逐渐上升,如何面对迅猛而来的老龄化问题已成为全社会共同关注的焦点。尤其是在经济尚不发达的条件下,直接进入人口老龄化社会,加之完整的社会保障体系尚未建立起来。这将对我国养老福利事业造成了极大的压力,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和考验,因此,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的新途径、新办法,已势在必行。

从业人员现状

一般认为:中国老人的养老应以居家养老为主,机构养老为辅。居家养老内容单一,发展缓慢,远远达不到人们的需求。很多城市仅有家政服务,少数发达地区有养老护理员,但在医疗保健、康复护理、精神慰藉等方面的服务仍旧没有办法提供。养老机构应运而生,并逐渐被国家所重视。但是,在我国养老机构用人处境尴尬,一是养老护理人员严重短缺,具有专业护理技能的人员更是匮乏;二是从业人员流动性过大;三是从业人员严重老化,年轻人偏少,导致进入行业的门槛越来越低,进而形成恶性循环。据悉,目前中国养老产业发展形势非常严峻,当前仅护理人员缺口就达到1300万人。

由于照顾老年人容易出现跌倒、呛咳等意外事故,风险高,工作内容单一,并且不容易了解老人的心里。养老机构成为被告已不鲜见,在北京的各个基层法院里,几乎都有养老机构因老人被摔伤、摔死、噎死、呛死而成为被告。业内人士认为,养老机构发生意外事故的主要原因是护工不具备专业医学护理知识,很多护工无资质上岗。按照北京市《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标准》,养老机构中提供老年护理服务管理、老年护理服务的人员应由注册护士和取得养老护理员职业证书的养老护理员担任。但是,养老护理工作细致而繁重,承担的责任和风险较大,所以许多人不愿意从事这项工作。

在这种情况下,在养老院工作的养老护理员中,并不完全符合这一规定,尤其在新招聘的护理员中,能持证上岗的比例更低。护工并没有经过严格正规的培训,在照顾老人的过程中有很多盲区,常常造成各种意外,严重者可能会给老人的生命带来威胁。为避免发生意外事故后被告上法庭,个别养老院会减少服务项目,相应就降低了服务质量。比如,怕烫着就少洗澡,怕刺卡就不给鱼吃,怕摔着就不让下床。这种以期降低风险系数的“防卫性措施”,其实是降低了老年人的生活质量,最终受害的还是老人本身。 护士是最佳人选

以往护士毕业,首选去医院工作,从我国的医疗卫生服务发展的状况来看,我国的护理事业发展处于迟缓阶段,而且是处于低下阶段。国外的护理事业远远超过了我国,并且在国外护理事业与医疗是处在同一位置,甚至以护理为主导地位,我国始终是把治疗放在第一位,护理置于其后,就相当一个附带品一般,所以在医院,护士地位并不高,并且正规医院制度死板,工作几年才可以考护师,想要继续职位晋升难上加难,一般四十岁以上的护士就会被分配到后勤工作,职业生涯几乎到此结束,这是护理人员职业的弊端。

但在养老机构工作,则不会出现这种情况,观念的不同,待遇的差异,地位的不同,使很多护理人员选择在养老院工作,同时各养老机构严重缺少像护士这样专业的人才,求贤若渴,对机构内护士相当重视,给予极大的发展空间,并且有很多机会出去进修学习。在这些过程中,护理人员可以接触到各方面优秀的人才,像他们学习,不断的丰富视野、提升自身各方面水平,改变像过去在医院的那种单一的工作环境,工作也相对于在医院轻松一些,且压力也要小一些。养老机构的护理人员也可以从临床逐步走向管理,在我们的身边有很多这样的成功人士,我们可以向他们借鉴、学习,前途一片光明。

随着经济发展,老人不但需要生存,更需要有尊严的养老,需要在好的环境里养老。对生活不能自理、疾病缠身的老人面临身体和精神的双重折磨,是极其脆弱的群体,发展护理服务,既可以改善老年人的生活状况,减轻其肉体上的痛苦,使其生活得更有意义、更有尊严。面对中国养老事业现状,正规医学院毕业的护士成为从事该行业的最佳人选成为可能,在养老院工作已成为护理人员就业的又一选择。

目前我国提倡“医养结合”,也就是可以采取内设医务室、康复医院、护理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等医疗机构的形式,为老年人提供多种形式的医疗服务。护士进入这些养老机构内的医疗机构,顺理成章,没有任何障碍,也为她们提供了一个新平台。

养老行业是一个爱心事业,相对于医院,有更好的口碑,它能使护士们的内心得到升华,如果宣传到位,也更容易被护士接受。

比如我们北京延生托养中心,收住植物人,进行托养。这个群体的护理需求相对更严格,因此,我们全部招聘的都是护士。其他特色养老院,如果招聘护士,也会提升专业水准,更有利于养老机构的发展。 跨界后仍需努力

最近,教育部、民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九部门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人才培养的意见》,总则中提到:大力发展养老服务相关专业,不断扩大人才培养规模,加强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建设,加快建立养老服务人才培养培训体系,全面提高养老服务业人才培养质量,适应养老服务业发展需求。未来将基本建立以职业教育为主体,应用型本科和研究生教育层次相互衔接,学历教育和职业培训并重的养老服务人才培养培训体系。培养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质量较好的养老服务人才队伍,以适应和满足我国养老服务业发展需求。

文件中还提到:重点支持一批有条件的学校开展养老服务相关专业改革试点。鼓励和引导学校在人才培养模式、课程、教材、教学方式、师资队伍等重点环节进行改革,建成一批教育观念先进、改革成效显著、特色鲜明的专业点,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提升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建设整体水平。

我所毕业的学校“长沙卫校”在这方面早有尝试,我们护理专业的学生,都进行了老年护理服务的学习和实践。最关键的是我们每个人都取得了盖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制的“养老护理员”四级证书。这样,为我们的择业拓展了途径。

相对于社会下岗人员的养老从业者来说,护士显然是养老护理方面的“专家”,但仍然需要继续学习,提升自身综合素质。所谓活到老,学到老,工作中做到细心、耐心,尽量避免意外事件的发生。我们的责任就是“替子女尽孝,平平安安为老人养老送终”,让家人放心的把老人交到我们的手中,任何有志于老年护理事业者,只要坚持付出努力,将来就一定有希望能成为老年人所需要的真正护理专家。

以下几点建议,可供走进养老事业的护士姐妹们参考

1、增强人文教育。

护理专业学习过程中,尤其针对老年人特点的人文教育相对薄弱,因此,需要努力学习相关知识,打好养老护理基础。

2、全面提高综合素质。

包括心理、身体、文化、人际沟通能力等。在养老机构中,单纯的护理技能,显然不能让老人满意。

3、不断提高学历。

这样,能够使自己站在护理专业的前沿,以适应社会对高质量护理的需求。

4、努力学习健康管理及营养学知识。

养老机构的特点,决定了这两方面必须提高专业水准,这对于高质量护理是十分重要的。

5、认真对待心里护理。

老年期是人生中的一个特殊时期,是走向人生的终结阶段,也是实现作为人的生活价值的最后时期,这一时期随着生活适应能力的下降,身体状况的减退,容易产生各种心理障碍,因此对老年人的心理护理尤为重要。

综上所述,养老机构的护理工作是本世纪最有前途、最具挑战、最有价值的工作之一,护理是神圣而极其崇高的事业。长沙卫校学生有幸从事老年护理事业者,应无愧于这个伟大的工作,应兢兢业业,竭诚为老人服务,将关怀及温暖带给有需要的老人。在未来的日子里让我们共同努力,为养老事业添砖加瓦。

第18篇:养老

事业靠我发展 我靠岗位成才 练就过硬本领 掌握过硬技能 培养过硬作风 建设过硬队伍 勇于挑战自我 敢攀技术高峰 创新提高求实效 凝聚人心谋发展 岗位上苦练本领 赛场上摘金夺银 同台竞赛比技艺 赛场争相出佳绩 知识撑起一片天 技术造就一代人 十余个工种大比武 千名师生夺状元 大力实施人才强国战略 提高就业核心竞争力 学技术 练本领 强素质 争第一 争能手 夺状元 比贡献 创一流 比思想 赛技能 比风格 赛水平相互学习加强交流 共同提高 群英聚会 比学赶帮 争创一流 勤学苦练 一专多能 全面发展 规模做大 内涵做强 质量做优 学技术 练本领 比贡献 争第一 岗位靠竞争 收入靠绩效 晋升靠才干 敬业爱岗 苦练技能 走岗位成才之路 勇于创新 敢为人先 超越自我 挑战无限 以人为本 重在参与 培养人才 增强素质 学习技术 钻研业务 增强技能 提高素质 励练能力 交流技艺 超越自我 勇攀高峰 加强学习相互交流 切磋技艺 共同提高 学习技术 钻研业务 增强技能 提高素质 赛出水平赛出风格 超越自我 追求卓越 尊重劳动 尊重知识 尊重技能 尊重人才 培养人才 吸引人才 留住人才 用好人才 培养人才 发现人才 功在当秋 利在后代 以赛促学 以赛促练 以赛促教 以赛促改

沧浪区是江苏苏州的中心城区。现有60岁以上老年人64377人,占全区总人数近两成。由于苏州生活富足,大多老年人不愿离家。选择居家养老人员占97.9%。为解决居家养老问题,沧浪区委、区政府打造了一个“围墙是虚拟的、养老是实在的、运作是科学的、服务是优质的”,且能够覆盖全区老人需求的新型养老机构---“邻里情虚拟养老院”。

一、主要做法

“邻里情”虚拟养老院是以“居家乐221服务系统”为载体,由苏州鼎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作为主运营商,整合优秀的社区服务企业加盟,发挥24小时管理服务优势,为居家老人提供标准化、专业化、亲情化,全方位、全天候的养老服务模式。虚拟养老院里不同于传统的养老院,这里没有住一个老人,仅是一个居家乐养老服务中心和信息交流中心。虚拟养老院成立以来,主要开展了三方面工作:

(一)依托科技、优化流程,实现管理信息化。虚拟养老院的技术核心是“居家乐221养老服务系统”。该系统包括呼叫中心客户端、老人居家客户端、平台服务组件平台、通信及信息传输四部分,形成了由工单生成、工单流转、监控考评、收费查询、统计分析、服务预测六大功能模块,通过语音程控交换系统、数字化信息传输系统和数据库终端处理系统对居家养老服务对象实行会员制客户准入管理。系统通过对客户生活需求分析,自动生成客户所需服务项目,经客户确认后,养老服务中心指派服务商为客户提供上门服务。按照服务项目,系统每个月形成1份收费清单,养老服务中心按约定向客户收取服务费用。系统从客户确认服务开始便对服务过程进行全程跟踪、回访、咨询意见,并以客户满意度来考核服务质量。信息系统通过主动获取老人需求,快速编制计划,及时组织服务,进行有效监控,实施规范管理。

(二)政府推动、社会参与,实现运作市场化。在“邻里情”虚拟养老院创建过程中,政府始终起着主导、引领、扶持和管理监督作用。通过《沧浪区社会养老服务组织资金补贴实施办法》,将虚拟养老纳入养老服务组织,享受政府开办经费补贴和运营经费补贴。对符合政府援助的对象,分别按每人每月450元、350元、250元、60元、30元(A

1、A

2、A

3、B

1、B2)标准,为老人进行购买服务,让经济收入不同的沧浪老人共享“老有所养”大平台。同时,我们选择优质民办非企业单位沧浪区“居家乐养老服务中心”作为运营主体,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通过企业职业化的员工队伍,标准化的服务规范、市场化的发展项目,发挥市场资源配置,为虚拟养老提供了实实在在的一流服务。

(三)分类施养、个性选择,实现服务标准化。沧浪区“邻里情”虚拟养老院带给社区老人服务内容涉及家政便民、医疗保健、物业维修、人文关怀、娱乐学习、应急救助6大类53项,几乎涵盖了日常生活照料的所有服务项目。在服务对象选择上,凡年满60周岁的社区老人都将纳入服务范围,并分A、B、C三个层面为老年人提供无偿、低偿、有偿服务。这种分类服务方式,丰富了养老服务产品,满足了不同层次老年人服务需求。与此同时,“邻里情”虚拟养老院还引入ISO国际质量管理体系,对所有服务项目实施标准化管理,大大提高了养老服务专业化品质。

二、取得成效

“邻里情”虚拟养老院运行一年多来,主要取得了三方面经济社会成效。

一是降低了养老成本。虚拟养老院大量节约土地、人力和管理成本。近几年,我区先后投资建设2所机构养老院,每张床位需5-10万元。而虚拟养老院至今投资还不到150万元,基本解决了4000多位老人的养老需求,其成本远远低于机构养老方式。

二是提升了养老效率。开办一年多,虚拟养老院累计完成工单5万余张,完成精神关怀服务1万多次,服务对象由252户400余人增至2680户4000余人,增长963%;自费需求人数也从89人增至885人, 增长了894% ,极大地提高了养老服务效率。

三是改善了生活质量。虚拟养老院更低的成本、更高的效率让沧浪老年人足不出户就能享受到机构养老院同等的人性化关爱与社会化服务,较好地解决了高龄、空巢、特困老人生活困难和缺乏精神慰藉等难题,满足了老年人多样化、个性化、多层次需求,改善了老年人的生活质量。

四是推动了产业发展。居家养老服务市场空间很大,具有广阔的产业发展前景。虚拟养老院作为养老服务产业的孵化器,借助网络信息平台,将个性化的养老服务需求和分散的养老服务资源有机结合起来,有效克服了目前社会上的家政企业小型化、零散化,没有形成规模经济和品牌效应,产业化程度不高的问题,形成了规模和品牌效应,带动养老服务产业化发展。

三、几点启示

回顾虚拟养老院产生、发展的简短过程,我们有四方面的启示:

启示一:科技创新是前提。没有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和应用,就没有“邻里情”虚拟养老院的创建和发展。虚拟养老院正是借助现代信息技术和网络平台,创新了现代养老模式,降低了养老成本,提高了养老效率,提升了服务质量,带动了产业发展。

启示二:党委政府强力推动是基础。虚拟养老院工作,区委、区政府应始终起着主导、引领、扶持与管理监督作用。起步阶段,政府出资搭平台;运作阶段,政府发文作补贴;协调阶段,政府牵线给优惠(如税收等公用事业收费),虚拟养老院的每一步发展都离不开政府关爱。

启示三:多元化社会扶助是保障。借助各种社会养老资源,是虚拟养老不断发展壮大的推动力。养老事业是一项综合性社会事业,离不开医疗卫生、康复护理、文体娱乐、信息咨询、老年教育等方面的支持。

启示四:企业化市场运作是关键。实践证明,一个市场化运作的服务机制,可以催生一支优质养老服务员工队伍,可以提升一个科学养老技术运作体系,可以完善一个快捷完美的信息化养老网络。

居家养老,任重道远。我们决心以这次会议为动力,以创建和谐社会为契机,努力开创具有苏州文化、沧浪特色的养老之路新局面。

一、主要做法

“邻里情”虚拟养老院是以“居家乐221服务系统”为载体,由苏州鼎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作为主运营商,整合优秀的社区服务企业加盟,发挥24小时管理服务优势,为居家老人提供标准化、专业化、亲情化,全方位、全天候的养老服务模式。虚拟养老院里不同于传统的养老院,这里没有住一个老人,仅是一个居家乐养老服务中心和信息交流中心。虚拟养老院成立以来,主要开展了三方面工作:

(一)依托科技、优化流程,实现管理信息化。虚拟养老院的技术核心是“居家乐221养老服务系统”。该系统包括呼叫中心客户端、老人居家客户端、平台服务组件平台、通信及信息传输四部分,形成了由工单生成、工单流转、监控考评、收费查询、统计分析、服务预测六大功能模块,通过语音程控交换系统、数字化信息传输系统和数据库终端处理系统对居家养老服务对象实行会员制客户准入管理。系统通过对客户生活需求分析,自动生成客户所需服务项目,经客户确认后,养老服务中心指派服务商为客户提供上门服务。按照服务项目,系统每个月形成1份收费清单,养老服务中心按约定向客户收取服务费用。系统从客户确认服务开始便对服务过程进行全程跟踪、回访、咨询意见,并以客户满意度来考核服务质量。信息系统通过主动获取老人需求,快速编制计划,及时组织服务,进行有效监控,实施规范管理。

(二)政府推动、社会参与,实现运作市场化。在“邻里情”虚拟养老院创建过程中,政府始终起着主导、引领、扶持和管理监督作用。通过《沧浪区社会养老服务组织资金补贴实施办法》,将虚拟养老纳入养老服务组织,享受政府开办经费补贴和运营经费补贴。对符合政府援助的对象,分别按每人每月450元、350元、250元、60元、30元(A

1、A

2、A

3、B

1、B2)标准,为老人进行购买服务,让经济收入不同的沧浪老人共享“老有所养”大平台。同时,我们选择优质民办非企业单位沧浪区“居家乐养老服务中心”作为运营主体,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通过企业职业化的员工队伍,标准化的服务规范、市场化的发展项目,发挥市场资源配置,为虚拟养老提供了实实在在的一流服务。

(三)分类施养、个性选择,实现服务标准化。沧浪区“邻里情”虚拟养老院带给社区老人服务内容涉及家政便民、医疗保健、物业维修、人文关怀、娱乐学习、应急救助6大类53项,几乎涵盖了日常生活照料的所有服务项目。在服务对象选择上,凡年满60周岁的社区老人都将纳入服务范围,并分A、B、C三个层面为老年人提供无偿、低偿、有偿服务。这种分类服务方式,丰富了养老服务产品,满足了不同层次老年人服务需求。与此同时,“邻里情”虚拟养老院还引入ISO国际质量管理体系,对所有服务项目实施标准化管理,大大提高了养老服务专业化品质。

二、取得成效

“邻里情”虚拟养老院运行一年多来,主要取得了三方面经济社会成效。

一是降低了养老成本。虚拟养老院大量节约土地、人力和管理成本。近几年,我区先后投资建设2所机构养老院,每张床位需5-10万元。而虚拟养老院至今投资还不到150万元,基本解决了4000多位老人的养老需求,其成本远远低于机构养老方式。

二是提升了养老效率。开办一年多,虚拟养老院累计完成工单5万余张,完成精神关怀服务1万多次,服务对象由252户400余人增至2680户4000余人,增长963%;自费需求人数也从89人增至885人, 增长了894% ,极大地提高了养老服务效率。

三是改善了生活质量。虚拟养老院更低的成本、更高的效率让沧浪老年人足不出户就能享受到机构养老院同等的人性化关爱与社会化服务,较好地解决了高龄、空巢、特困老人生活困难和缺乏精神慰藉等难题,满足了老年人多样化、个性化、多层次需求,改善了老年人的生活质量。

四是推动了产业发展。居家养老服务市场空间很大,具有广阔的产业发展前景。虚拟养老院作为养老服务产业的孵化器,借助网络信息平台,将个性化的养老服务需求和分散的养老服务资源有机结合起来,有效克服了目前社会上的家政企业小型化、零散化,没有形成规模经济和品牌效应,产业化程度不高的问题,形成了规模和品牌效应,带动养老服务产业化发展。

三、几点启示

回顾虚拟养老院产生、发展的简短过程,我们有四方面的启示:

启示一:科技创新是前提。没有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和应用,就没有“邻里情”虚拟养老院的创建和发展。虚拟养老院正是借助现代信息技术和网络平台,创新了现代养老模式,降低了养老成本,提高了养老效率,提升了服务质量,带动了产业发展。

启示二:党委政府强力推动是基础。虚拟养老院工作,区委、区政府应始终起着主导、引领、扶持与管理监督作用。起步阶段,政府出资搭平台;运作阶段,政府发文作补贴;协调阶段,政府牵线给优惠(如税收等公用事业收费),虚拟养老院的每一步发展都离不开政府关爱。

启示三:多元化社会扶助是保障。借助各种社会养老资源,是虚拟养老不断发展壮大的推动力。养老事业是一项综合性社会事业,离不开医疗卫生、康复护理、文体娱乐、信息咨询、老年教育等方面的支持。

启示四:企业化市场运作是关键。实践证明,一个市场化运作的服务机制,可以催生一支优质养老服务员工队伍,可以提升一个科学养老技术运作体系,可以完善一个快捷完美的信息化养老网络。

居家养老,任重道远。我们决心以这次会议为动力,以创建和谐社会为契机,努力开创具有苏州文化、沧浪特色的养老之路新局面。

第19篇:入股合作经营社区居家智慧养老工作站协议书

广西红夕阳数字化养老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入股经营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站

协议书

甲方:广西红夕阳数字化养老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省市 区路

电话:(0771)

组织机构代码:----------------------- 企业法人:----------------------- 乙方:姓名 性别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联系方式

第一部分 总则

广西红夕阳数字化养老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立足于“引领养老事业、发扬优良传统、弘扬孝道文化、共建和谐”的经营服务理念,依托自主开发的融物联网、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社交网、云计算等现代信息科学技术于一炉、无缝连接政府、社团以及医疗康复、餐饮娱乐、家政保洁等众多服务部门,实现智慧化居家养老的IBS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围绕辖区内岁以符合注册条件、需要居家养老服务特定对象的生活起居、安全保障、医疗卫生、康复保健、精神慰藉、娱乐休闲、感情生活、家政保洁、学童接送、学习分享、临终关怀等各方面综合需求,提供全方位、全天候、全覆盖、人性化、差异化的居家养老服务。

乙方在充分了解并认可甲方经营管理理念、方式等基础之上,申请入股甲方作为甲方股东之一,同甲方一起按照约定在规定建筑物内合作经营“广西红夕阳数字化养老产业有限公司 省 (自治区、直辖市) (市、县) 社区(街道)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站”并按照本协议约定承担相应责任享受相应利益。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就相关事宜经友好协商自愿达成一致如下协议:

第1条 宗旨

1.1甲方依法拥有“广西红夕阳数字化养老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系列产品和品牌的知识产权,乙方只有经过甲方的允许,才可以使用

“广西红夕阳数字化养老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名称、商标、图案、色彩等受法律保护的知识产权(以下统称名称和商标)。

1.2乙方愿意通过使用甲方的运营体系和操作系统,在接受根据协议条款和在本协议第4条所规定的建筑物开设 “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站”,提供甲方指定相关服务(遵从附件 1 所列服务)。

第2条 乙方的法律地位

2.1乙方作为甲方的股东之一,具有完全民事能力,作为独立的经营者进行其活动。因此,乙方须接受对所有经营者共同的法律要求,特别是有关资格的规则以及社会的、财务的和商业的要求。作为一个独立的经营者,乙方应就其活动自负一切风险和从中获利。

2.2 乙方无权以甲方的名义签订协议,使甲方在任何方面对第三人承担责任。

第3条 授予的各项权利

为了使乙方正常经营,甲方授予乙方下列各项权利: (a) 使用“广西红夕阳数字化养老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名称和商标的权利; (b) 在引进以及经营过程中从甲方处获得技术、商业、法律和经营等方面指导的权利; (c) 在经过核准建筑物内经营“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站”提供指定服务(服务详见附件 1 )、收取规定费用的权利; (d) 取得甲方财务年度内盈利分红的权利。

第4条 授权范围

甲方授予乙方在省市/县社区栋号成立“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站”作为广西红夕阳数字化养老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站(以下称该站),负责辖区内、、社区居家养老服务。

乙方未经甲方事前和书面许可不得变更或超越授权经营的建筑物,如违反规定,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取消乙方该协议剩余时间的授权,所缴纳的费用不予退还;若因租约终止或其它因素致该站无法继续营运,乙方应于该站终止营业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后注销该站,撤除一切与“广西红夕阳数字化养老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相关的标识、装潢;乙方另觅甲方认可的地点,按甲方标准装修,验收合格后方可重新营运。 第5条 期限 5.1经营期限为: 年月日至年月日。

本协议在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5.2 合约期满,甲方将根据乙方的经营业绩、社会评价等综合指标决定是否续约;乙方必须于本协议期限届满前至少 6个月通知甲方是否续约,双方不发出续约通知将终止本协议。通知需用挂号信或任何其他书面传递手段。

第二部分 经营与管理

第6条装修及设备要求

于签约后的日内乙方必须对该站完成装修并开业。

6.1 站面设计

甲方提供标准设计图纸一套(见附件 3 ),乙方根据此设计图纸实际的原则进行工作站规划设计和装修,乙方不得变更工作站的设计装修风格。

6.2 站面装修

该站在装修和建筑物装饰以及产品(服务)的展示方面须严格遵守本协议附件 4 所列甲方所规定的条件、标准执行,装修和建筑物装饰所使用的物料必须由甲方提供或按甲方提供的标准购买。新站装修与建筑物装饰完毕,必须由甲方或甲方委托人对工作站进行验收,若发现装修、装饰不符合甲方要求的,必须修改或重新装修该站,其费用由乙方及其指定的装饰公司负担。

乙方装修上述工作站,凡涉及名称与商标的所有标示、装潢须由甲方处统一设计提供(包括招牌、展示架、宣传栏等,详见附件 2 )但费用由乙方承担。

6.3 站内设备

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配备传真机、电脑等办公设备,必要的医疗设备、文化娱乐设施等设备(详见附件 2 ),且乙方须根据设备清单(详见附件 2 )统一向甲方订购(费用由乙方承担)。

6.4 其他

甲方在公司发展的过程中,设计图纸更新、新增物品、设备等项目时,乙方必须严格按甲方的要求调整,按标准执行。

第7条 品牌形象与管理

为了尊重客户和商标的形象,乙方应当: 7.1 站面形象

乙方必须按照运营手册中所描述的标准来维护站面的形象,保养设备,当其不符合要求时,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调整和装修,包括更新老化的设备。

如果在甲方合理的评价下,站面的装潢和清洁程度,包括它的设备等未达到“红夕阳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站”形象要求的标准,甲方及其指定执行者会通知乙方进行改善。如乙方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所规定时限内仍没有对要求改善之事项(店内的清洁、维护、修复或更换)做出完全调整的,甲方将记录在案,并有权要求其立即进行整改。如乙方一年内累积次对不符合甲方标准的站面改善不力或拒绝改善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乙方因此造成的相关经济损失自行承担。

7.2 授权的服务

7.2.1 乙方不得出售本协议第1条所述服务之外的任何产品或服务(甲方书面同意的除外);否则,甲方视为乙方单方面解除本协议,收取的各项费用不予返还。

7.3 服务的标准

7.3.1 乙方及其雇员要对客户提供及时、礼貌、友好、有效的服务。并对顾客以及公众保持最大程度的诚实、公平以及遵守道德上的准则。乙方同意执行甲方在运营手册中所设立的以下条款:

A. 礼貌、友好、有效的服务;

B. 站面的安全、维护、清洁、运行和外观;

C. 乙方及其雇员所穿的制服以及外表; D. 对所有名称与标志的使用;

E. 营业时间的保证及对运营资金的保持;

F. 对于标牌、商标、海报、陈列、标准配置以即相关产品的使用;

G. 乙方选择投放广告的内容、风格以及媒体的审批; H. 保证最佳数量的受训员工;

7.3.2乙方将自行制定的广告计划事先提交甲方书面同意;7.3.3乙方对顾客的投诉应当正确和勤勉地对待。 7.4监督

7.4.1甲方有权在不事前通知的情况下,于正常的工作日和工作时间充分进入乙方的经营场所监督检查,使甲方得以确保乙方符合本协议各项条件。

7.4.2乙方应该遵循甲方关于账目登记的要求。在下列规定时间内,乙方必须将其所要求的材料和报表发送给甲方,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虚报、拖延或拒报,否则,甲方有权视情节轻重,每次扣乙方履约保证金的1%作为违约金。

乙方须在每日的时前,按甲方要求通过现代的通讯手段(互联网、移动通讯网络…或甲方指定的通讯途径)每日上报该站当日的运行情况;

按甲方要求在每月的日前乙方都应向甲方提交下列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A.会计报表;

B.符合甲方要求的相关信息反馈表; C.该站每周、每月运营分析报告。 第8条 人员的聘用与培训

8.1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确定的运营手册要求聘请全职管理人员,且从业人员必须办理健康证,国家政策、法规等有特别从业要求的,需具备相应职业资格证书。所有工作人员必须经过甲方的培训,认定合格后方能上岗,以保证其运作和管理方面能符合甲方的要求。

8.2 甲方应提供乙方的初始的和后续的培训:

a.在任何活动开始前,乙方及其职工必须接受甲方的相关培训或指导,乙方应熟悉各种条款以及网络的技术、金融、商务和管理程序。培训由甲方通知日期和地点。组织培训的费用由甲方负责,但差旅费和食住费由乙方负担。

b.在本协议有效期间,甲方可以组织培训及研讨会,由乙方及其雇员中的有关人员参加。日期和地点由甲方决定。组织此类培训的费用由甲方负责;但差旅费和食住费由乙方负担。

c.甲方根据乙方的要求并可组织课题研讨班,日期、地点及费用由双方协商确定。

8.3 在初始培训计划期间,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一份甲方认为有必要的培训资料。

乙方应保证勤奋地使用这些资料和文件。

在协议期间,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经营“红夕阳居家养老服务工作

站”不同方面问题的解说,费用由前者负担,以保证对某些问题的解释清晰无误,并介绍甲方和其他乙方的经验。

乙方可以参加编写上述解说或提供经历到的任何信息。 8.4 如果甲方决定改变某些实施的方法,他必须立即书面通知乙方。

因此,甲方应当经常地或不定时地向乙方提供任何修订、更新经营手册、工作站的实施方法或相关资料,费用由甲方负担,以保证乙方能始终保有最新版的资料。

第9条 食品卫生安全

9.1 该站营业前甲乙双方必须协作申领由当地政府机关颁发的卫生许可证等营运该站必备的证照,费用协议承担。乙方需将上述证件复印件发往甲方进行登记备案,如因证照不全导致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9.2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运营手册或其他相关文件、资料的规定贮存、调配、使用、销售从甲方处提供的产品。否则违反一次,则扣除履约保证金%,累计违反次及以上的,甲方视为乙方单方面解除本协议,收取的各项费用不予退还。如因乙方违反或不遵守上述规定致使该站发生相关食品安全事故或纠纷的,乙方除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外,还须承担所有损失与法律责任。

9.3 乙方对食品、半成品、成品、包装材料、食品调配设备发现有异常情况或者存在疑虑的,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并上报甲方,经甲方确认或处理后,恢复正常或消除疑虑后,方可正常使用,否则,因

此造成相关食品安全事故或纠纷的,乙方承担所有损失与法律责任。

9.4 不管任何原因致使该站发生相关食品安全事故或纠纷的,乙方必须在事件发生分钟内通报(以电话或传真的方式)甲方,且乙方必须立即妥善安置涉及人员,否则,造成甲方名誉和相关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收取的各项费用不予返还,且保留追究乙方因此而造成甲方相关经济损失的权利。

9.5 乙方不得擅自增加产品,不得添加任何其它未经甲方允许的物质到产品中,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收取的各项费用不予返还,致使该站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或纠纷的,乙方承担所有损失与法律责任。

9.6 所有产品必须在保质期限内销售,超过保质期限的产品乙方必须销毁处理,如乙方因销售过期产品导致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或纠纷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收取的各项费用不予退还,乙方承担所有损失与法律责任。

第三部分 费用收取及利润分配

第10条 费用

为了获得其乙方的身份和协作经营并获得分红的权利,双方签约时,乙方必须付给甲方入股加盟费人民币20万元整,履约保证金人民币2万元整,协议期满或经双方协商中止协议后,乙方无违约情形的,甲方在15个工作日内免息退还履约保证金给乙方,若延期退还,乙方有权每日向甲方收取万分之 二 的滞纳金。如果乙方要求退股,入股股本金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有关规定处理。

以上费用在本协议签字时以 (支票/现金/转账)支付到甲方指定账户。甲方开户银行及账户为: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入股加盟费指甲方获得乙方股东资格的股本金,该股本金是乙方获得甲方品牌及服务的使用费以及从甲方获得经营红利的必要条件,但不包括本协议第l条所述商品(服务)的供应和本协议第6条所述乙方的费用。

第11条 利润分配及财务管理

11.1 乙方在经营管理过程中产生的利润,按照如下比例分配: 甲方:30%; 乙方:67%;

所在社区文化部门或单位:3%。

11.2 政府购买收入的分配:养老事业事关国计民生,是国家、地方各级政府大力扶持、共同推进的民生工程,凡是符合国家购买标准的服务,国家和政府将支付一定的资金予以购买。

政府购买收入系政府支付入驻工作站享受居家养老服务客户的福利,严格按照政策要求合理合法的分配。

11.3 政府补贴收入的分配:凡是符合各级政府补贴标准的服务,政府将给予一定的资金补贴。

政府补贴性收入按照如下比例分配: 甲方:%;

乙方:%。

11.4甲方在规定财务年度内取得的整体利润,按照下列比例分配: 甲方:%; 乙方:%。 11.5财务管理

11.5.1乙方财务管理功能已经有效的融合在IBS服务平台之中,凡是网上注册、缴费的费用将直接到达IBS服务系统后台,进入甲方财务总账,扣除各项成本之后瞬间将直接按照11.1条事先设置好的利润分配规定进入乙方账户;

11.5.2国家或者政府购买、补贴费用必须由甲方负责领取并进入甲方总账,按照事先设置好的分配比例瞬间到达乙方账户;

11.5.3 按照附件1要求,乙方需要分别设置必要的财务管理人员,负责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甲方财务管理要求开展财务管理工作;

11.5.4甲方需要在规定时限内向乙方提供可靠的财务报告,使得乙方能够全面、充分的了解甲方的经营成果。

第四部分 同业竞争及商业秘密

第12条 不允许同业竞争

乙方不得在本协议第4条所规定的建筑物内:

直接或间接地代表自己或者使用任何其他人的名义,进行具有类似性质的任何商业活动。

第13条 商业秘密

13.1乙方在其与甲方的来往关系中所获得的一切经营管理及财

务信息,无论此种信息的形式和目的为何,均视为秘密。

13.2乙方承担义务不直接或间接地把从甲方处获得的秘密信息传达给任何第三者,但工作人员或任何其他人履行本协议所列义务所必须的信息除外。

13.3乙方保证他本人或下属任何工作人员或履行本协议义务的任何其他人不使用秘密信息于本协议规定的使用范围之外。

乙方保证履行本协议义务的工作人员在接受信息之前就应该遵守秘密信息的机密性和禁用的义务,如同本协议所规定的义务一样。他们的就职协议应该包括如下条款:保密规定及违约责任。

第五部分 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14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4.1 甲方保证:

甲方是名称与商标持有人;因而有资格授予乙方使用的权利。 14.2 甲方应在任何经营开始之前向乙方提供下列服务: 向乙方提供包括安排、场地装修和产品(服务)展示标准在内的说明;发展业务所需准备的宣传资料;

就乙方为其开展经营而进行的任何广告宣传活动提出建议。 14.3 向乙方提供优质的产品,并对产品的品质负责。在销售过程中,若因乙方原因导致产品质量责任,应由乙方承担。

14.4 严格按照本协议约定向甲方及时足额支付收益及红利。 第15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5.1 甲方按本协议第3条的规定和第4条所述授予乙方以使用

名称与商标的权利[非独家权利],但此种使用权限于协议第1条所规定的对产品(服务) 之销售。

15.2乙方及其职工应参加按本协议甲方组织的必要的初始训练班。

15.3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一切能改善运营的建议和他在经营活动中获得的经验。

15.4 在本协议期限内,如甲方针对战略或市场需求推出新产品或和服务相关的销售、推广、宣传等任何活动计划或方案的,乙方必须无条件给予配合,乙方必须无条件执行甲方制定的销售、推广、宣传等任何活动计划或方案;如乙方拒绝配合或执行以上规定的,甲方视为乙方单方面解除本协议,乙方已经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不退回。

15.5乙方不得向甲方核准区域外的甲方的第三方提供服务,有书面授权的除外。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乙方已缴纳的所有费用不予返还。

15.6 “养老服务工作站”使用的所有纸杯、文件格式、工衣等必须配备的全部用品及设备(详见附件 2 )必须从甲方处购买。 15.7本协议期间,如乙方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转让本协议规定的全部或部分权利和义务,必须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书面同意,但甲方有排他性地优先承接该站的权利。

15.8乙方一旦发现侵犯或滥用甲方商标,商业名称或者其他简称以及任何侵权或不正当竞争情况的应将此情况立即通知甲方。

15.9乙方应就法律程序向甲方提供必要的帮助以便在诉讼中成

功地得出结论。此项帮助引起的费用应由乙方(或甲方)负担。

在事前书面通知后,乙方如果在法律上能这样做时,应进入任何有用的法律程序,以便甲方的权利得到确认。

第六部分 协议的终止与续约

第16条 不可抗力

如果甲方和乙方由于他们不能控制的情况而不能履行其义务,本协议的履行可以中止。

不能控制的情况应理解为由任何一方不应负责的事件造成,而从商业或生产的观点看任何一方当事人均不可能履行其义务或者该事件可能使得该履行不现实。

该事件直接影响一方当事人履行其义务的能力,包括战争、自然灾害、政府行为、……。

第17条 提前终止协议及停业

17.1 如果乙方严重违反协议,甲方可以不经任何必要通知,直接书面(挂号信回执)终止本协议,履约保证金和入股加盟费不予退还,且不妨碍进一步索赔的权利。

17.2 停业

乙方该站需暂停营业的,必须提前日通知甲方,并经得甲方书面同意。如该站累计停止营业日或以上,又不遵守上述规定的,甲方视为乙方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履约保证金作为乙方违约金不予返还,并且甲方有权接管该站。

17.3如乙方于本协议期限内放弃履行本协议,须提前个月以书

面形式通知甲方,以便甲方积极处理,妥善解决后续问题,本协议履约保证金可协商处理。

第18条 续约

在本协议期限届满时,乙方在满足下列条件的情况下,享有协议到期后同等条件下优先续约的权利:

18.1.1 较好地履行了本协议的义务,没有发生过比较重大的违约行为;

18.1.2 已经向甲方支付了到期的全部款项。 18.1.3 提前三个月书面提出续约申请。 第19条 股权变化

本协议不因甲方或乙方股东有重要变化而终止。 第20 条 效力

如果本协议终止,不论终止理由如何,乙方应当:

在收到甲方书面要求__天内,返还甲方为履行本协议而提供的所有物品,包括文件及其副本,不管物品的形式或目的(手册、小册子、标志、样品……)如何,并消除其以前特许的所有直接或间接的引用之处。

第21条 争议

任何直接或间接因本协议而引起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向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人民法院起诉。

本协议所有内容解释权归甲方所有,并保留所有权利。 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附件)。本协

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1:《广西红夕阳数字化养老产业发展有限公司IBS社区养老工作站运营手册》(包括服务宗旨、服务性质、服务内容、收费标准、人员要求等)(略)

附件2:红夕阳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站所需要的物料、设备一览表(略) 附件3:站点装潢标准图纸(略) 附件4:管理规章制度(略)

附件5:居家养老服务委托协议书(略)

甲方(甲方):(盖章)

乙方(乙方):(签字并盖章)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第20篇:养老申论

参考答案(范文)

1.答案提示

目前城乡居民养老问题呈现出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老年人口总量较大、占人口比重较高。现有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1.4亿,占总人口10%,我国事实上已步入老龄社会。

二是部分老人老无所依,社会养老压力不断加大。子女不愿或无力承担养老义务的情况比较普遍,而依靠老人自我养老,难以满足自身需要,使社会养老承受的压力不断加大。

三是社会养老发展水平不高。基层政府对公办养老机构投入不足,一些敬老院设施不达标、管理混乱、服务质量差,农村社会保险制度尚未完全覆盖,无法适应人口老龄化的形势要求。

因此,各级政府应进一步完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更好地实现“老有所养”。

2.答案提示

第一,要根据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在充分考虑农村家庭文化和国家经济实力提高的基础上,适应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新趋势,对农村养老保障制度进行规范的制度设计,进而作出制度安排。

第二,要加大农村养老保障制度的政策引导,试行起步门槛不高、对农民有吸引力的基本保障。要因地制宜,在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地方补贴、养老待遇等方面,都要从当地实际出发,设置参保农民每人每年缴费标准的不同档次。要让农民自主选择,不要脱离实际。

第三,要加大对农村养老保障制度的财政转移支付的力度,特别是加大对中西部地区农民个人账户建设的支持力度。

第四,坚持发挥农村传统养老保障方式的积极作用。要重视挖掘传统文化,弘扬中国传统伦理道德,从国家层面上重视和号召人们重新注重家庭养老。

3.答案提示

构建科学养老体系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

孟子说:“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礼记•礼运》中写道:“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鳏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从几千年前儒家学者为我们描述的理想社会开始,养老就成为中国社会的永恒话题。但目前,我国的养老体制建设还不能满足未来人口老龄化高峰的需要。

我国是在人口多、底子薄、人口增长过快和人口高峰压力下,不得不采取严格控制人口增长的政策的,从而加速了人口老龄化。老龄化会对社会、经济、政治等各方面产生全方位的影响。因此,应探索养老服务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新路径、新模式,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

第一,应对人口老龄化,政府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在思想认识方面,提高对老龄问题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使政府各职能部门更积极主动地应对人口老龄化。

第二,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通过市场机制,鼓励企业多向老龄事业投资,减轻国家公共资金的投入负担。发展老年产业,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方面的需求,创新多种服务方式,推进社会化养老。老年产业可以把服务延伸到准老人,在保险、理财、住宅、保健等方面为他们提供服务,让准老人做好进入老年期的各种准备。

第三,制度安排方面,应尽快完善城镇养老保险制度,加快农村养老体系建设。在城市,扩大养老保险的覆盖面,支持多种形式的养老保险,实行多渠道资金筹集机制,健全养老保险体系建设。在农村,不断巩固完善现有的养老保险制度和新农合制度,确保新农合制度全面覆盖全国农村,最大限度地体现社会公平。尽快完善对老年人的社会救助和各项福利制度,真正体现城乡发展一体化。

第四,人才培训方面,应不断加快为老年人服务的各种人才培养。百年树人,老年学和老年医学方面的专业人才必须及早培养,以便对老龄化问题进行深入研究。老年人有较多的医疗护理需求,所以需要更多专业的医疗护理和康复人员。同时还应加大对志愿者的培训,使他们能向老年人提供一些基础性的服务。

第五,构建以居家养老为核心、社会服务为依托、政府推动为手段的居家养老社会化服务体系,全面推进居家养老社会化服务发展,是破解我国养老服务难题的基本出路,是提高养老资源配置效率的有效途径,有利于加快发展服务业、扩大就业和促进经济增长。

面对我国老龄化快速发展的态势,加快构建科学的养老服务体系,实现“老有所养”,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具体体现,是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客观要求,也是各级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

《养老协议书.doc》
养老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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