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位转让协议书范本

2022-03-16 来源:协议书收藏下载本文

推荐第1篇:车位转让协议书

车位转让协议书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

见证方:

甲、乙双方在真实、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_____停车位使用权转让事项,达成如下合同:

一、产权约定

本合同所指停车位(停车设施),系具有独立使用功能的独立建筑空间,并不属于必要附属设施,也未随该建筑地上部分的房屋产权一并转移。上述独立建筑空间并未计入业主公摊面积。甲方保证对以上车位享有合法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甲方确保上述车位产权清晰,没有经济和民事纠纷。

二、标的

本合同所指停车位,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地下负层号,具体停车位置,以平面图确定为准。

三、使用期限

甲方同意将上述停车位使用权转让给乙方,转让期限自本合

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________________所属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时止。

四、转让价款

1、本合同所指车位使用权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元整,乙方付款方式为第种:

(1)一次性付清全款。乙方于本合同签订当日向甲方付清全部转让价款。

(2)分期支付款项。乙方于签订本合同当日,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币(大写)元整,剩余款项在本合同签订后日内全部付清。

2、乙方迟延付款,经甲方书面催告三日内仍未支付完毕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没收定金,并将上述车位使用权另行转让给其他业主。

五、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分别向公司发

出权益转让通知书。甲方须无条件配合乙方办理上述车位的落名、产权登记等相关手续(税费及规费由甲方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承担)。

六、生效条件

甲、乙双方对本合同未尽事项应协商解决。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附件、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

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契约收存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见证方三方执一份。

甲方:乙方:见证方:

电话:

电话: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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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溪静和茶业有限公司Jinghetea.com

车位转让协议书

转让方(以下简称为甲方):

住址: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受让方(以下简称为乙方):

住址: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注:双方有效身份证均复印在背面)

经双方自愿协商达成一致,甲方将自已合法拥有的一个车位转让给乙方,双方就车位转让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条款,以资共同遵守及履行:

第一条 转让车位的基本情况

转让车位(以下简称该车位) 位于_________________,该车位为划线分隔,无隔断墙、无封闭,并由金龙现代广场小区开发商统一划好车位分隔线。

第二条 转让价格

双方商定该车位转让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小写_________________元。

第三条 付款方式

双方一致同意以下付款方式:

1.乙方于______年__月__日付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元)为定金。

2.乙方于______年__月__日付余款贰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元)。

3:该车位转让款项已经全部付清,收款人: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车位交付

甲方应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将上述车位的手续(1:该车位原房地产开发商向甲方转让车位的协议书原件,协议编码_________________; 2:该车位原房地产开发商向甲方转让车位缴款凭证原件,即发票,发票号为_______________)交付乙方,并在双方在场的情况下由乙方对车位进行验收,乙方如无任何异议,视为该车位情况符合本协议约定,甲方完成车位交付,上述车位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归乙方行使,甲方无权另行处置该车位。转让后,甲乙双方须到小区所在的物业公司备案,办理移交手续。

第五条 甲方的承诺保证

甲方保证自已对该转让车位拥有处分权,没有经济和民事纠纷。转让该车位不存在法律上的障碍。甲方保证该转让车位不涉及第三方的权力,本协议签订前该车位物业管理费用及其他应当缴纳的费用已经全部交清,如有尚未缴纳或拖欠的费用,由甲方全部承担。

第六条 违约责任

甲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如有返悔,甲方除退还该车位款外,根据年限,每年应承担全部购车位款20%的违约金。 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如有返悔,根据年限,乙方每年应承担全部购车位款20%的违约金。

第七条 甲方妻子________女士,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也同意将该车位转让给乙方,签名:_____________

第八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九条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条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 本协议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

______年___月___日___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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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车位转让协议书

1、地下车位转让协议书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真实、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向乙方转让 小区 号地下停车位相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同意购买甲方拥有的位于 小区 幢与 幢之间的地下库,编号为号的停车位,具体车位位置以附件一地下车位平面附图为准,车位大小为 米× 米。该车位为划线分隔,无隔断墙,无封闭,并由开发商划好车位分隔线,甲方保证对该车位享有合法的所有权,甲方保证上述车位产权清晰,没有经济和民事纠纷。

二、甲方确保提供给乙方的该车位原始收据及相关材料(如该车位上一次买卖协议)齐全、真实有效。确保该车位无任何其他权属争议(含:如属共有财产,则甲方已经取得其他共有人同意)、产权纠纷、经济纠纷。如交接后发生该车位交接前存在的他权属争议、产权及经济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三、乙方确认于本协议生效之日付清甲方该车位转让款人民币 元整,由甲方出具收条。

四、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该车位转让款后,将关于该车位的原始收据原件及相关材料(如该车位上一次买卖协议)交付给乙方,由乙方出具收条。如今后乙方进行车库的产权变更办理,需要甲方协助时,甲方应无条件配合。

五、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该车位转让款后,甲方相关于该车位的权益(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已经全部转移到乙方,甲方无权另行处置该车位。

六、转让后,甲乙双方须到 小区所在的物业公司备案,就车位物业管理相关事宜办理移交手续。

七、甲乙双方均不得违反本协议;如甲方违反协议,则守约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收回已付款项,并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壹万元;如乙方违反协议,守约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收回已交付的该车库权属凭证原件,并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壹万元。

八、甲、乙双方对本协议未尽事宜应协商解决,发生争议由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本协议双方确认签字后即日生效,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合同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住所: 住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附:

一、双方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二、车位明细图的有效复印件

三、该车位的原始收据及相关材料

2、地下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书

转让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甲方)

受让方:(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地下车位使用权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地下车位的位臵、价格及付款方式

甲方同意将****车位C区地下层编号为的个地下车位使用权转让给乙方。转让费元(人民币,下同)。乙方在本协议签定时一次性支付转让费。

二、地下车位交付

1、甲方在乙方付清房款、地下车位使用权转让费及其他应付款项后,在乙方所购商品房交付给乙方的同时,将地下车位交付给乙方使用。乙方未付清房款及其他应付款项,本协议继续履行的,地下车位交付日期相应顺延至买受人付清相应款项后7天内,顺延期限不视为交付逾期。地下车位今后若需缴纳物业维修专项资金,物业维修专项资金由乙方承担,由甲方代为缴纳。

2、双方一致同意,乙方在《地下车位使用权交付确认单》上签字,即视为本协议项下的地下车位使用权交付手续完成。若甲方书面通知后乙方无正当理由拒绝前来办理地下车位使用权交付手续或逾期办理地下车位使用权交付手续的,视为本协议项下的地下车位使用权交付手续已完成。

三、地下车位质量的处理

1、地下车位的质量以甲方向乙方交付的外观状况为标准。

2、地下车位交付时,乙方对地下车位质量(无法使用地下车位的质量安全问题除外)有异议的,乙方应书面提出,并给予甲方合理的修复期间,该期间不视为甲方交付迟延。甲方修复完成后书面通知乙方验收,逾期不验收的,视为乙方已验收并完成地下车位的接收。若乙方对修复后的地下车位质量仍有异议的,以地下车位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书面质量评定意见作为处理争议的依据。

3、对交付时或交付后发生的导致乙方无法使用地下车位的质量安全问题(不可抗力和非因甲方原因引起的除外),甲乙双方产生争议的,以地下车位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书面质量评定意见作为处理争议的依据。

四、违约责任

1、乙方若未按本协议约定的时间付款,则应每日向甲方支付转让费万分之二的违约金;如逾期超过30日的,甲方有权将此车位另行转让。

2、甲方若未按本协议约定的时间交付,则应每日向乙方支付转让费万分之二的违约金;如逾期超过30日的,乙方可提出退此车位。

五、特别约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向乙方转让

1、地下车位仅作小型车辆停泊专用,不得另作他用。不得用任何材料在地下车位上搭建任何临时建筑物,日常使用时应遵循物业管理公司制定的管理规定,且缴纳相应的管理费用。

2、乙方拥有地下车位的使用权,使用年限自交付使用之日起至乙方所购商品房土地使用年限到期日止,使用年限到期后本协议自行终止。但政府对之另有规定的,按政府规定执行;国家或政府对人防工程范围内的车位使用和权属有特别规定的,使用期间应从其规定。

3、甲方转让的地下车位包括人防工程设施范围内经批准设计用途为停放车辆的部分车位,乙方对此情况已充分了解并无异议。

4、根据工程施工图的标识,车位区域内(包括人防工程设施范围内经批准设计用途为停放车辆的区域)可能预设了通风、排水、消防及配电设施、设备会对乙方正常使用车位产生一定的影响,乙方已对该情况充分了解并无异议。

5、甲方在施工过程中,出于施工方案优化的需要,调整通风、排水、消防及配电等设施、设备的安装位臵,对地下车位的正常使用产生影响的,甲方应在该施工方案调整后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十天内,有权决定是否解除地下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如乙方解除地下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的,甲方应在接到通知之日起十天内退还乙方支付的转让费(不计息),甲方不承担乙方的其他损失。乙方不解除协议的,则双方继续履行本协议。

6、如因有关政府主管部门规划或设计调整等原因导致地下车位并不存在或不符合本协议约定的,则本协议自动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7、因不可抗力及其他非甲方原因导致甲方交付地下车位迟延的或无法交付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六、附则

1、本协议规定使用期限内,乙方以任何形式转让地下车位使用权的,需征得甲方同意,否则无效。地下车位转让的,本协议效力及于受让方,乙方的权利义务由受让方承受。

2、本协议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

3、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4、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协议一式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各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转让方(签章):受让方(签章):

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3、个人之间地下车位转让协议书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真实、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向乙方转让佳园佳园小区 地下停车库相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标的

本次转让的车库位于佳园佳园小区1幢与2幢之间的地下停车库,编号为A-005号的停车库,具体车库位置以附件一地下车库平面附图为准。甲方保证对以上车库享有合法的所有权,甲方确保上述车库产权清晰,没有经济和民事纠纷。

二、使用期限

甲方同意将上述车库所有权转让给乙方,乙方享有与“佳园小区” 商品房土地同等年限的所有权;转让期限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佳园小区”商品房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时止,若国家法律政策对地下车库使用权年限作出具体规定,乙方所享有的地下车库使用年限按国家法律政策的规定处理。

三、付款方式及责任

1、本协议所指本宗车库转让金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即 元)(此价格中不包含汽车车库的物业管理服务费)。乙方付款方式为一次性付清全款。乙方于本协议签订时向甲方付清全部车库转让金。

2、甲方收到乙方车库转让金后,原佳园小区开发商向甲方转让该车库而来的相关权益(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已经全部转移到乙方,甲方无权另行处置该车库。

3、转让后,甲乙双方须到佳园小区所在的物业公司备案,就车库物业管理费缴存办理移交手续。

四、使用管理

1、自甲方向乙方移交该车库之后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2、乙方使用该停车库,须服从和遵守佳园小区所在物业公司的统一管理,并交纳相应的车库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五、生效条件

甲、乙双方对本协议未尽事项应协商解决,发生争议由甲方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合同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契约收存

本协议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物业佳园小区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4、小区地下停车位转让协议书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电话: 电话: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转让汽车车位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自愿向甲方购买其在南昌市 小区地下停车位( 停车位编号和具体位置:xx)。甲方保证对以上车位享有合法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甲方确保上述车位产权清晰,没有经济和民事纠纷。

二、甲、乙双方同意将第一条商定的汽车车位一次性定价为人民币 元整(大写:xx)。

三、乙方在签订本合约时一次性付清购买费用。

四、甲方有义务结清本合同签订之日前的所有物业管理费用。

五、本协议在履行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均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法院裁决。

六、本合约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本合约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物业管理公司一份备案,效力等同。

七、本协议涂改无效。

附:

一、双方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二、车库明细图的有效复印件;

三、原购车位合同。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xx年xx月xx 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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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车位转让协议书

甲方:

地址:

身份证号:电话:

乙方:

地址:

身份证号:电话:

为了方便乙方在停放车辆,甲方向乙方有偿提供地下停车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转让汽车车位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自愿向甲方购买(编号为)汽车车位。甲方保证对以上车位享有合法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甲方确保上述车位产权清晰,没有经济和民事纠纷。

二、甲、乙双方同意将第一条商定的汽车车位一次性定价为人民币元整(大写:)。(此价格中不包含汽车车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

三、车位的销售特征为:现售车位

四、乙方在签订本合约需向甲方一次性付清汽车位使用费共计人民币元整(大写:)方可领取汽车位使用卡,取得使用权。

五、乙方所购的上述车位作为车辆停泊专用,不得另作他用,不得任意改变该汽车位的性质、外观、结构和各类设施,若有损坏或由此产生事故,乙方除应负担恢复原状费用外,还应赔偿造成他人的损失并承担后果。日常使用应遵守物业管理公约及车位管理制度,且交纳相应管理费用。

六、乙方使用汽车位停放车辆时不得占用公共通道。

七、乙方所受让的地下车位按有关规定,无法办理产权证、土地证手续,但享有与所购房屋土地同等年限的使用权(不享有土地使用权);若国家法律政策对地下车库使用权年限作出具体规定,乙方所享有的地下车库使用年限按国家法律政策的规定处理。

八、乙方在签订本协议的同时,视为认可甲方之委托车位的管理方式。

九、在国家政策允许的情况下,乙方享有转让、继承的权利。

十、本协议在履行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均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

法院裁决。因解决本协议争议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保全费、诉讼费、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

十一、本合约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本合约一式两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效力等同。

附:

一、双方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二、车库明细图的有效复印件。

三、原购车位合同

甲方:

代表:

代表:年月 乙方: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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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之间某小区地下车位转让协议书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真实、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向乙方转让 某小区 地下停车位相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标的

本次转让的车位位于某小区 幢与 幢之间的地下停车库,编号为 号的停车位,具体车位位置以附件一地下车位平面附图为准,车位大小不小于2.5米*5米。该车位为划线分隔,无隔断墙、无封闭,并由小区开发商划好车位分隔线;甲方保证对以上车位享有合法的所有权,甲方确保上述车位产权清晰,没有经济和民事纠纷。

二、使用期限

甲方同意将上述车位所有权转让给乙方,乙方享有与“ 小区” 商品房土地同等年限的所有权;转让期限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小区”商品房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时止,若国家法律政策对地下车库使用权年限作出具体规定,乙方所享有的地下车库使用年限按国家法律政策的规定处理。

三、付款方式及责任

1、本协议所指本宗车位转让金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即 元)(此价格中不包含汽车车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乙方付款方式为一次性付清全款。乙方于本协议签订时向甲方付清全部车位转让金。

2、甲方收到乙方车位转让金后,原小区开发商向甲方转让该车位而来的相关权益(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已经全部转移到乙方,甲方无权另行处置该车库。

3、转让后,甲乙双方须到 小区所在的物业公司备案,就车位物业管理费缴存办理移交手续。

四、使用管理

1、自甲方向乙方移交该车位之后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2、乙方使用该停车位,须服从和遵守 小区所在物业公司的统一管理,并交纳相应的车位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五、生效条件

甲、乙双方对本协议未尽事项应协商解决,发生争议由甲方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合同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契约收存

本协议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物业小区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住所:住所:

签约时间: 年月日 签约时间 年月日 附:

一、双方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二、车库明细图的有效复印件;

三、该车库原建设方向甲方转让车库的协议书复印件。篇2:个人之间地下车位转让协议书

个人之间佳园佳园小区地下车库转让协议书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真实、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向乙方转让佳园佳园小区 地下停车库相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标的

本次转让的车库位于佳园佳园小区1幢与2幢之间的地下停车库,编号为a-005号的停车库,具体车库位置以附件一地下车库平面附图为准。甲方保证对以上车库享有合法的所有权,甲方确保上述车库产权清晰,没有经济和民事纠纷。

二、使用期限

甲方同意将上述车库所有权转让给乙方,乙方享有与“佳园小区” 商品房土地同等年限的所有权;转让期限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佳园小区”商品房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时止,若国家法律政策对地下车库使用权年限作出具体规定,乙方所享有的地下车库使用年限按国家法律政策的规定处理。

三、付款方式及责任

1、本协议所指本宗车库转让金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即 元)(此价格中不包含汽车车库的物业管理服务费)。乙方付款方式为一次性付清全款。乙方于本协议签订时向甲方付清全部车库转让金。

2、甲方收到乙方车库转让金后,原佳园小区开发商向甲方转让该车库而来的相关权益(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已经全部转移到乙方,甲方无权另行处置该车库。

3、转让后,甲乙双方须到佳园小区所在的物业公司备案,就车库物业管理费缴存办理移交手续。

四、使用管理

1、自甲方向乙方移交该车库之后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2、乙方使用该停车库,须服从和遵守佳园小区所在物业公司的统一管理,并交纳相应的车库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五、生效条件

六、契约收存

本协议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物业佳园小区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签约时间: 年月日 签约时间 年月日篇3:个人之间地下车位转让协议书

个人之间小区地下车位转让协议书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真实、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向乙方转让 地下停车位相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标的

本次转让的车位位于北京市丰台区 小区幢与的地下停车库,编号为 号的停车位,具体车位位置以附件一地下车位平面附图为准,车位大小不小于2.5米*5米。该车位为划线分隔,无隔断墙、无封闭,并由 小区开发商划好车位分隔线;甲方保证对以上车位享有合法的所有权,甲方确保上述车位产权清晰,没有经济和民事纠纷。

二、使用期限

甲方同意将上述车位所有权转让给乙方,乙方享有与 “本小区”商品房土地同等年限的所有权;转让期限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本小区”商品房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时止,若国家法律政策对地下车库使用权年限作出具体规定,乙方所享有的地下车库使用年限按国家法律政策的规定处理。

三、付款方式及责任

1、本协议所指本宗车位转让金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元整(¥ 元)(此价格中不包含汽车车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乙方付款方式为一次性付清全款。乙方于本协议签订时向甲方付清全部车位转让金。

2、甲方收到乙方车位转让金后,原小区开发商向甲方转让该车位而来的相关权益(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已经全部转移到乙方,甲方无权另行处置该车库。

3、转让后,甲乙双方须到本小区所在的物业公司备案,就车位物业管理费缴存办理移交手续。

四、使用管理

1、自甲方向乙方移交该车位之后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2、乙方使用该停车位,须服从和遵守 小区所在物业公司的统一管理,并交纳相应的车位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五、生效条件

甲、乙双方对本协议未尽事项应协商解决,发生争议由甲方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合同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契约收存

本协议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物业小区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住所:住所:

签约时间: 年月日 签约时间 年月日 附:

一、双方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二、车库明细图的有效复印件;

三、该车库原建设方向甲方转让车库的协议书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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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停车位转让协议书

甲方:

地址:

身份证号:电话:

乙方:

地址:广州房

身份证号:电话: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转让汽车停车位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自愿向甲方购买 位于广州碧桂园雅苑座前面(车位编号为)的汽车车位。甲方保证对以上车位享有合法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甲方确保上述车位产权清晰,没有经济和民事纠纷。

二、甲、乙双方同意将第一条商定的汽车车位一次性定价为人民币元整(大写:)。

三、车位的状况为:现成车位

四、乙方在签订本合约三天内一次性付清汽车位使用费共计人民币元,按时划款到甲方银行账户。

凭缴费清单领取汽车位使用卡,取得使用权。如在约定时间内未付清全部使用费,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合同金额20%的违约金。

五、乙方所购的上述车位作为车辆停泊专用,日常使用应遵守物业管理公约及车位管理制度。

六、乙方使用汽车位停放车辆时不得占用公共通道。

七、乙方所受让的地上车位按有关规定,无法办理产权证、土地证手续,但享有与所购房屋土地同等年限的使用权(不享有土地使用权);若国家法律政策对车位使用权年限作出具体规定,乙方所享有的车位使用年限按国家法律政策的规定处理。

八、本协议在履行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均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法院裁决。因解决本协议争议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保全费、诉讼费、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

九、本合约经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本合约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广州碧桂园物业管理处一份,效力等同。

十、本协议更改无效。

附:

一、双方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二、原购车位合同

甲方: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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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停车场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书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为了方便乙方在小区地下停车场停放车辆,甲方向乙方有偿提供地下停车场车位。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转让车位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自愿向甲方购买地下停车场编号为( )车位的使用权。该地下停车场由甲方开发建设并投入使用,甲方对该停车场享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力。

二、甲乙双方同意第一条商定的停车位一次性定价为人民币()元整(大写)。此价格中不包含停车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三、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向甲方一次性付清车位使用费共计人民币( )元,凭该协议和缴费凭证领取停车位使用证书,取得该车为的使用权。

四、乙方所购车位作为车辆停泊专用,不得另行他用。乙方也不得任意改变该车位的性质、外观、结构和相关设施。若损坏或由此产生的事故,乙方除应负担恢复原貌费用外,还要赔偿造成他人损失并承担后果。

五、乙方使用汽车位停放车辆时不得占用公共通道。

六、乙方所受让的地下车位按有关规定,无法办理产权证、土地证手续,但是享有与所购房屋土地同等年限的使用权;若国家法律政策对地下车库使用权年限做出具体规定,乙方所享有的地下车库使用年限按国家规定处理。

七、甲方检修、维护管道需要借用乙方车位时,乙方必须无条件配合。

八、甲方有权先期委托物业公司对地下车场车位进行管理服务,乙方在签订本协议的同时,视为认可甲方之委托车位的管理方式。

九、在国家政策允许的情况下,乙方享有转让、继承的权利,涉及相关手续的变更,乙方须书面告知甲方,甲方同意后,签订变更协议,并且乙方需甲方支付相关手续费,手续费按照原车位转让价款的百分之二收取(其中1%交车主委员会使用)。

十、本协议在履行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均应当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法院裁决。

十一、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立即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效力等同。

附件:车位平面图的有效复印件。

甲方:乙方:

代表: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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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之间佳园佳园小区地下车库转让协议书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真实、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向乙方转让佳园佳园小区 地下停车库相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标的

本次转让的车库位于佳园佳园小区1幢与2幢之间的地下停车库,编号为A-005号的停车库,具体车库位置以附件一地下车库平面附图为准。甲方保证对以上车库享有合法的所有权,甲方确保上述车库产权清晰,没有经济和民事纠纷。

二、使用期限

甲方同意将上述车库所有权转让给乙方,乙方享有与“佳园小区” 商品房土地同等年限的所有权;转让期限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佳园小区”商品房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时止,若国家法律政策对地下车库使用权年限作出具体规定,乙方所享有的地下车库使用年限按国家法律政策的规定处理。

三、付款方式及责任

1、本协议所指本宗车库转让金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元整(即 元)(此价格中不包含汽车车库的物业管理服务费)。乙方付款方式为一次性付清全款。乙方于本协议签订时向甲方付清全部车库转让金。

2、甲方收到乙方车库转让金后,原佳园小区开发商向甲方转让该车库而来的相关权益(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已经全部转移到乙方,甲方无权另行处置该车库。

3、转让后,甲乙双方须到佳园小区所在的物业公司备案,就车库物业管理费缴存办理移交手续。

四、使用管理

1、自甲方向乙方移交该车库之后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2、乙方使用该停车库,须服从和遵守佳园小区所在物业公司的统一管理,并交纳相应的车库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五、生效条件

甲、乙双方对本协议未尽事项应协商解决,发生争议由甲方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合同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契约收存

本协议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物业佳园小区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签约时间: 年月日签约时间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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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之间某小区地下车位转让协议书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真实、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向乙方转让某小区 地下停车位相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标的

本次转让的车位位于某小区幢与幢之间的地下停车库,编号为 号的停车位,具体车位位置以附件一地下车位平面附图为准,车位大小不小于2.5米*5米。该车位为划线分隔,无隔断墙、无封闭,并由小区开发商划好车位分隔线;甲方保证对以上车位享有合法的所有权,甲方确保上述车位产权清晰,没有经济和民事纠纷。

二、使用期限

甲方同意将上述车位所有权转让给乙方,乙方享有与“小区” 商品房土地同等年限的所有权;转让期限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小区”商品房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时止,若国家法律政策对地下车库使用权年限作出具体规定,乙方所享有的地下车库使用年限按国家法律政策的规定处理。

三、付款方式及责任

1、本协议所指本宗车位转让金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元整(即 元)(此价格中不包含汽车车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乙方付款方式为一次性付清全款。乙方于本协议签订时向甲方付清全部车位转让金。

2、甲方收到乙方车位转让金后,原小区开发商向甲方转让该车位而来的相关权益(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已经全部转移到乙方,甲方无权另行处置该车库。

3、转让后,甲乙双方须到小区所在的物业公司备案,就车位物业管理费缴存办理移交手续。

四、使用管理

1、自甲方向乙方移交该车位之后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2、乙方使用该停车位,须服从和遵守小区所在物业公司的统一管理,并交纳相应的车位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五、生效条件

甲、乙双方对本协议未尽事项应协商解决,发生争议由甲方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合同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契约收存

本协议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物业小区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住所:住所:

签约时间: 年月日签约时间年月日 附:

一、双方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二、车库明细图的有效复印件;

三、该车库原建设方向甲方转让车库的协议书复印件。

推荐第10篇:车位转让合同

地下车位使用权转让合同

转让人:

企业营业执照号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受让人:

身份证号码:

详细住址: 小区 号楼 单元 室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转让人和受让人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地下停车位使用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车位基本情况

该车位位于 小区地下 层 区 号,规格为 。

二、计价方式、价款及付款方式

转让人与受让人约定车位以“个”计价。

该车位总价款为人民币 万元整(小写: 元)。

受让人在本合同签订时一次性付清全部价款。

三、转让人保证该车位没有产权纠纷。因转让人原因造成该车位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转让人承担相应责任。

四、交付时间

转让人应在 年 月 日前向受让人交付该车位。

五、使用承诺

1、受让人使用该车位期间,该车位仅作车辆停泊专用,不得另作他用,不得随意改变该车位的性质、外观、结构和各类设施,若有损坏或由此发生事故,受让人除应承担恢复原状的费用外,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并承担后果。

2、受让人在使用该车位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使用与该车位有关的公用部位和设施。

3、受让人使用该车位停放车辆时,不得占用公共通道。

4、转让人检修、维护管道等基础设施需借用该车位时,受让人必须无条件配合。

5、如遇战争等紧急事态,政府需征用该车位时,受让人必须无条件服从。

六、权益约定

1、本合同转让人只进行车位使用权转让,无需产权登记;受让人购买该车位使用权的年限,与其在 小区所购房屋的土地使用权年限相同,但不享有该车位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

2、在受让人所购房屋的土地使用年限内,受让人转让房产的,车位使用权应一并转让。受让人不得向非 小区业主转让车位使用权。

七、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转让人与受让人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转让人: 受让人: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11篇:车位转让合同

车位转让合同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在真实、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__停车位使用权转让事项,达成如下合同:

一、产权约定

本合同所指停车位(停车设施),系具有独立使用功能的独立建筑空间,并不属于必要附属设施,也未随该建筑地上部分的房屋产权一并转移。

二、标的

本合同所指停车位,位于,具体停车位置,以平面图确定为准。

三、使用期限

甲方同意将上述停车位使用权转让给乙方,转让期限自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号所属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时止。

四、转让价款

1、本合同所指车位使用权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元整(RMB:元整),乙方付款方式为第(1)种:

(1)一次性付清全款。乙方于本合同签订当日向甲方付清全部转让价款。

(2)分期支付款项。乙方于签订本合同当日,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币(大写)元整,剩余款项在本合同签订后拾伍日内全部付清。

2、乙方迟延付款,经甲方书面催告三日内仍未支付完毕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没收定金,并将上述车位使用权另行转让给其他业主。

3、使用期间,乙方应承担使用该车位期间发生的必要维护费用,法律法规对此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使用限制

1、乙方应遵守停车管理人员指示和车辆停放规则有序停放。

2、本合同所指车位,平时系专用自用小客车使用,乙方应自行注意车辆停泊限高(车辆限高cm),并不得另行增设封闭物、栏杆等妨碍防空避难的障碍设施。

3、乙方不得擅自改变该停车位的使用功能,或利用该空间放置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有害物体。

4、乙方如需将该车位使用权转让给第三方,应当将出租或转让范围限定在本小区范围内,乙方应当对其履行本合同义务(注意事项)承担连带责任。

六、使用管理

1、甲方向乙方移交该停车位后,乙方应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使用并维护该停车设施,该停车位毁损灭失的风险及更新改造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如因乙方过错致使停车设施损坏或致其他侵权行为,乙方应独立承担赔偿和修缮责任。

2、乙方使用该停车位,应当服从和遵守物业公司的统一管理和《物业管理公约》,并交纳相应管理服务费用,具体管理服务费用为: 每泊位元/月。上述费用如发生调整,以物价部门审批为准。

七、生效条件

甲、乙双方对本合同未尽事项应协商解决。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附件、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契约收存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

联 系 电 话:联 系 电 话:

年月日年月

第12篇:车位转让协议

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青岛仟和置业有限公司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在真实、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隆海.东方华庭小区地下停车位使用权转让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标的

乙方受让的停车位位于地下负一层号,具体车位位置以平面附图为准,车位大小不小于2.5米*5米。

二、期限

甲方同意将上述停车位使用权转让给乙方,转让期限自2011 年 10月 16 日起至隆海.东方华庭小区所属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之日止。

三、付款方式及违约责任

1、本协议所指本宗车位使用权转让金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乙方付款方式为第(1)种:

(1)一次性付清全款。乙方于本协议签订时向甲方付清全部车位转让金。

(2)分期支付款项。乙方于签订本协议时,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币(大写)元整,并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日内付清全部转让金(定金自动转为车位转让款)。

2、违约责任:

(1)乙方如果延迟付款,自乙方应付款之日起七日内仍未支付完毕全部车位转让金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并且有权将乙方所定车位使用权另行转让给其他业主,乙方所交定金不予返还。

(2)甲方收到乙方车位定金后,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日内不得将该车位使用权另行转让给其他业主,否则双倍返还定金。

3、使用期间,乙方须与本小区物业公司签订《停车服务协议》并承担使用该车位所发生的相关费用,法律法规对此另有约定的除外。

四、使用限制

1、乙方受让的车位系自用小客车使用。

2、乙方不得擅自改变该停车位的使用功能。

3、乙方要将该车位使用权出租或转让给第三方的,须将出租或转让范围限定在本

小区内并书面告知物业公司,乙方对第三方履行本协议约定之乙方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4、如遇战争、抗击自然灾害等国家人防紧急状态,乙方无条件服从国家需要,不得阻挠国家行为实施。

五、使用管理

1、自甲方向乙方移交该车位使用权之后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须注意使用并维护该停车设施,如因乙方过错致使停车设施损坏或致其他侵权行为,乙方独立承担赔偿和修缮责任。

2、乙方使用该停车位,须服从和遵守物业公司的统一管理和《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并交纳相应管理服务费用。

六、生效条件

甲、乙双方对本协议未尽事项应协商解决,发生争议由甲方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契约收存

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青岛仟和置业有限公司乙方:

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第13篇:车位转让协议

车位转让协议

甲方(出售方):

乙方(购买方):

丙方(见证方): 浙江原创房地产顾问有限公司

甲方自愿将坐落于红石中央花苑的地下车位(车位号:C2-29)转让与乙方,现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就该车位签订本协议。

1、甲乙双方约定该车位转让价格为人民币贰拾伍万元整元整,

2、上述车位转让款在甲乙丙三方去房管局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当天, 由乙方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3、甲方需保证该车位权属清晰无争议,且取得该车位的款项已付清。甲方需配合乙方及见证方办理相关车位使用权过户手续。

4、如政策允许该车位可以办理产权证,甲方需无偿配合乙方及见证方办理产权证及相关过户手续。办理产权证及产权过户手续中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5、如该车位权属不清晰或由于甲方未缴清该车位的相关费用,致使乙方无法合法取得该车位的权属,则甲方同意退回给乙方人民币万元整,同时本协议终止,双方不承担其他违约责任。

6、由于甲方现已将该车位出租给其他人使用至2010年12月31日,致使乙方自2011年1月1日开始才能实际使用该车位。双方约定在2011年1月1日前若乙方需使用车位由甲方在该小区另行租车位给乙方暂时使用。

7、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丙方:

日期:年月日

第14篇:二手车位转让协议

二手车位转让协议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在真实、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__ _ _ _停车位使用权转让事项,达成如下合同:

一、产权约定

本合同所指停车位(停车设施),系具有独立使用功能的独立建筑空间,并不属于必要附属设施,也未随该建筑地上部分的房屋产权一并转移。上述独立建筑空间并未计入业主公摊面积。

甲方保证对以上车位享有合法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甲方确保上述车位产权清晰,没有经济和民事纠纷。

二、标的

本合同所指停车位,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地下负层号,具体停车位置,以平面图确定为准。

三、使用期限

甲方同意将上述停车位使用权转让给乙方,转让期限自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________________所属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时止。

四、转让价款

1、本合同所指车位使用权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元整,乙方付款方式为第种:

(1)一次性付清全款。乙方于本合同签订当日向甲方付清全部转让价款。

(2)分期支付款项。乙方于签订本合同当日,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币(大写)元整,剩余款项在本合同签订后日内全部付清。

2、乙方迟延付款,经甲方书面催告三日内仍未支付完毕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没收定金,并将上述车位使用权另行转让给其他业主。

五、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分别向公司发出权益转让通知书。甲方须无条件配合乙方办理上述车位的落名、产权登记等相关手续(税费及规费由甲方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承担)。

六、生效条件

甲、乙双方对本合同未尽事项应协商解决。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附件、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电话:电话:

年月日

第15篇:车位转让协议(修改)

车位转让协议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转让车位与乙方一事达成如下一致意见:

一、车位具体情况(见附件一):

1、位臵:

2、面积(建筑面积、使用面积?):

3、产权证号(预售许可证号):

二、转让价款及支付方式:

1、计价方式:

2、转让价款:

(此价格不包含汽车车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

3、支付方式:

4、若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

(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价款;

(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乙方有权要求退回车位。 乙方退回车位的的,甲方应当在乙方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乙方已付价款退还给乙方,同时支付已付价款利息。

乙方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产权登记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价款由乙方补足;超出3%部分的价款由甲方承担,产权归乙方所有。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产权登记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价款由甲方返还乙方;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价款由甲方双倍返还乙方。

三、使用年限:

该车位使用年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本协议项下使用年限为该车位使用年限的剩余期限。

四、车位的交付:

1、甲方应于本协议生效后日内将该车位交付与乙方。

2、该车位交付时,应满足下列条件:

(1)已取得规划验收批准文件和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2)有资质的房产测绘机构出具的面积实测技术报告书;

(3)已取得该车位的权属证明;

五、产权登记:

(一)初始登记

甲方应当在年月日前,取得该车位所在楼栋的权属证明。如因甲方的责任未能在本款约定期限内取得该车位所在楼栋的权属证明的,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应当自退房通知送达之日起____日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照买受人全部已付款的____%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买受人不退房的,合同继续履行,自出卖人应当取得该商品房所在楼栋的权属证明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取得权属证明之日止,出卖人应当按日计算向买受人支付全部已付款万分之_____的违约金,并于出卖人实际取得权属证明之日起_____日内向买受人支付。

(二)转移登记

1、该车位交付使用后,甲、乙双方共同向权属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权属转移登记。

2、如因甲方的责任,乙方未能在商品房交付之日起日内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乙方有权退回车位。乙方退回车位的,甲方应当自退回车位通知送达之日起____日内退还乙方全部已付款,并按照____________利率付给利息。乙方不退回车位的,自乙方应当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之日止,甲方按日计算向乙方支付全部已付款万分之_____的违约金,并于乙方实际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之日起____日内由甲方支付。

六、前期物业服务:

(一)甲方依法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为:_____________________,资质证号为:_________ ___________。

(二)乙方已详细阅读有关物业服务的全部内容和业主临时公约,同意由出卖人依法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提供前期物业服务,并承诺遵守物业管理公约及车位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承担相应车位管理费。_

(三)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第_________种方式收取物业服务费。

1、按照年收取,乙方应当在每年的月日前缴费。

2、按照半年收取,乙方应当分别在每年的月日前和月日前缴费。

3、按照季收取,乙方应当分别在每年的月日前、月日前、月日前和月日前缴费。

七、专项维修资金:

买受人委托出卖人代交专项维修资金的,出卖人应当自受托之日起_____日内,向买受人提交专项维修资金缴纳凭证。

买受人自行缴纳专项维修资金的,应当在商品房交付【时】【之日起_____日内】,向物业管理企业出示专项维修资金缴纳凭证。

八、用途的改变:

乙方受让的该车位作为车辆停泊专用,不得任意改变该车位的使用用途。

九、违约责任:

1、本协议生效后,因任何一方原因导致本协议不能履行时,有过错的一方应按转让价款的%向无过错方支付违约金。

2、本协议生效后,若乙方未按约按时支付转让价款,应按日元向甲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逾期日未付清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十、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本协议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本协议的一方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另一方当事人,并自不可抗力事件结束之日起日内向另一方当事人提供证明。

十一、争议解决: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其他:

1、本协议签订后,甲方与乙方需另行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以便于向有关部门办理产权登记。

2、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

3、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双方签章:

甲方(签章):

授权代表:

签订时间:2010年

签订地点:日 乙方(签章): 授权代表:月

第16篇: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

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

协议双方当事人: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向乙方转让位于车位使用权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车位的基本情况

1.1本次转让使用权的车位为甲方开发的“安达如苑”商品房地下车位,用途:该车位仅作为停车专用,不得另作他用;车位编号为:。车位使用面积为。

1.2地下车位室内墙面为普通水泥砂浆粉刷、涂料刷白,水泥砂浆地面。该车位为划线分隔,无隔断墙、无封闭,并由甲方划好车位分隔线;

二、使用期限

甲方同意将上述车位使用权转让给乙方,转让期限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安达如苑” ”商品房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时止。

三、转让价款

3.1转让按其座落位置以“个”为单位计价;

3.2甲、乙双方约定该车位使用权转让价款为人民币元(大写:元)。(此价款中不包含车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

四、付款方式

4.1乙方在本协议签订之日一次性向甲方付清全部转让价款。

五、交付期限与方式

5.1甲方于地下车库竣工验收合格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将车位交付给乙方。

5.2车位使用权的交付以双方签订车位使用权交接书为标志,如乙方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车位使用权交接书,视为甲方已完成交付。

六、使用管理

6.1乙方应遵守停车管理人员指示和车辆停放规则有序停放;

6.2停车场专用设施设备的维修费用由全体车位使用权人承担;

6.3甲方检修、维护管道需借用乙方车位时,乙方必须无条件的予以配合;

- 1 -

6.4乙方应按上述使用使用规格面积及必要的公摊面积之和支付物业管理费、采暖费、卫生费等费用;

6.5乙方不得擅自改变该停车位的用途,或利用该空间放置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有害物体,若有损坏或由此产生事故,乙方除应负担恢复原状费用外,还应赔偿造成他人的损失并承担一切后果。

6.6乙方如需将该车位使用权转让或出租给第三方,应当将转让或出租范围限定于本小区范围内的其他业主,涉及相关手续的变更,乙方须事先书面告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变更,并向甲方委托的物业公司备案登记。

七、其他

7.1若根据市政或小区整体规划的需要,在不影响乙方对车位的正常使用的情况下,而在乙方车位前后设置有变压器、配电箱、地下车库人行出入口、管网等公共设施的,乙方对此不持异议,不得据此向甲方提出任何要求。

7.2乙方已明确知悉本车位仅为使用权转让,不能办理合同备案登记、产权登记和租赁登记备案等手续,乙方已充分认识到可能产生的各种影响,乙方保证不因此向甲方要求任何补偿、赔偿、退款或提出其他任何主张,相关问题或损失由乙方自行解决、承担。

7.3 乙方签订本协议时,视为认可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对车位进行管理服务,交付时须同时签署《临时管理规约》及《车位服务协议》等,并严格遵守。

7.4如遇战争、抗击自然灾害等国家人防紧急状态,乙方无条件服从国家需要,不得阻挠国家行为实施。

八、协议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协议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依法向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九、附则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年月日年月日

- 2 -

第17篇:地下车位转让合同

地下车位转让合同

甲 方:乙 方:联系住址:联系住址:联系电话:联系电话:身份证:身份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与义务,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甲、乙双方在真实、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项目停车位使用权转让事项,签订协议如下:

一、转让车位使用权内容

乙方有偿购买甲方出让的****停车位一个。

二、付款方式

1、本协议所指本宗车位转让金总价款为人民币******整(即)(此价格中不包含汽车车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乙方付款方式为一次性付清全款。乙方于本协议签订时间向甲方付清全部车位转让金。

2、甲方收到乙方车位转让金后,原小区开发商向甲方转让该车位而来的相关权益(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已经全部转移到乙方,甲方无权另行处置该车库。

三、车位

本合同所指停车位,具体位置以抽签为准,该车位的交付日期以实际交付日期为准。

四、使用管理

1、该协议签订后,车位抽签等相关事宜,由乙方负责,甲方给予必要协助。

2、乙方对所受让的车位拥有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利和使用年限。

3、自甲方向乙方移交该车位之后发生的一切费用(管理费、维修费等费用)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该车位在使用过程中产生的侵权行为,乙方应独立承担赔偿和修缮责任。

4、乙方使用该停车位,须服从和遵守物业公司的统一管理,并交纳响应的车位物业管理服务费。

5、若根据市委或小区整体规划的需要,在不影响乙方对车位的正常使用的情况下,而在乙方车位前后设置有变压器、配电箱、地下车库人行出入口、管网等公共设施的,乙方对此不持异议,不得根据此向甲方提出任何要求。

五、联系方式

双方承诺合同中所提供的联系地址、电话等真实有效。

六、违约责任

本合同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本合同一式 贰 份,甲方 壹 份,乙方 壹 份。

八、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乙方: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第18篇: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

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

本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由以下协议当事人于

日 签订。

合同双方当事人: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向乙方转让“蓝天·卢浮9号”车位使用权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车位的基本情况

1.1本次转让使用权的车位为甲方开发的“蓝天·卢浮9号”商品房地下车位,用途:该车位仅作为停车专用,不得另作他用;车位编号为:

。(具体位置见附件一地下室车位布置平面图);

1.2地下室车位为划线分隔,无隔断墙、无封闭,并由甲方划好车位分隔线;

1.3甲方保证对以上车位享有合法的所有权。甲方确保上述车位产权清晰,没有民事纠纷。

二、使用期限

甲方同意将上述车位使用权转让给乙方,转让期限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蓝天·卢浮9号”商品房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时止。

三、转让价款

3.1转让按其座落位置以“个”为单位计价;

3.2甲、乙双方约定该车位使用权转让价款为人民币 150000元/个(大写:十五万元/个)。(此价款中不包含车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

四、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约定在本协议生效之日,乙方一次性向甲方付清全部转让价款。

五、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乙方未按照约定的期限付款的,按照逾期时间,分别做如下处理(不作累加):

5.1逾期在 30 日之内,自约定的转让价款应付次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乙方每日向甲方支付转让价款 0.1% 的违约金,协议继续履行。

5.2逾期超过 30 日,甲方有权解除协议。甲方解除协议的,乙方按照转让价款的 10%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甲方同意后,合同继续履行,自约定的转让价款应付次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乙方每日向甲方支付转让价款 0.1% 的违约金。

六、交付期限与方式

6.1甲方应于乙方付清全部转让价款,并于商品房正常交房后 天内将车位交付给乙方使用。 6.2车位使用权的交付以双方签订车位使用权交接书为标志,如乙方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车位使用权交接书,视为甲方已完成交付。

七、甲方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

甲方未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车位的,自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甲方每日向乙方支付转让价款0.01%的违约金,协议继续履行。

八、使用管理

8.1乙方应遵守停车管理人员指示和车辆停放规则有序停放;

8.2停车场专用设施设备的维修费用由全体车位使用权人承担;

8.3甲方检修、维护管道需借用乙方车位时,乙方必须无条件的予以配合;

8.4乙方不得擅自改变该停车位的用途,或利用该空间放置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有害物体;

8.5如果因乙方车体过大影响其他业主停放车辆,甲方有权单方决定为乙方调整车位,乙方应补足相应的费用;

8.6乙方如需将该车位使用权转让或出租给第三方,应当将转让或出租范围限定于本小区范围内的其他业主,并于物业管理公司备案;

九、其他

9.1若根据市政或小区整体规划的需要,在不影响乙方对车位的正常使用的情况下,而在乙方车位前后设置有变压器、配电箱、地下车库人行出入口、管网等公共设施的,乙方对此不持异议,不得据此向甲方提出任何要求。

9.2 乙方签订本协议时,视为认可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对车位进行管理服务,乙方须同时签署《临时管理规约》及《车位服务协议》等,并严格遵守。

十、协议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协议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依法向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附则

11.1本协议的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2.2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3本协议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证件号码:

证件号码: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附件一:地下室车位布置平面图

附件二:车位使用权交接书

车位使用权交接书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蓝天卢浮9号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根据上述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第六条约定,甲方已于

日向乙方交付该协议项下之车位使用权。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证件号码:

证件号码:

第19篇: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

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

甲方: 电话:

通讯地址:

乙方: 车位编号: 二期9-14栋 号

身份证号码: 电话:

通讯地址: 鉴于:

根据规划和设计要求, 项目车位系甲方单独建设,单独核算成本,建设成本未计入商品房销售价格。乙方为方便生活,要求受让停车位的使用权。

乙方已向甲方购买了坐落于 市 区 路 项目 栋 号房屋,双方已签订了《 商品房买卖合同》。

甲、乙双方通过协商,就乙方受让甲方开发的 项目____________号(此车位编号为方便记录所用,最终编号以交付使用时甲方编号为准)车位使用权事宜作如下约定:

1、本协议车位使用权总价款为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整), 乙方选择如下第 种付款方式:

1、一次性付款:乙方应于

日前将本协议车位使用权总价款支付给甲方,甲方在收齐前述总价款后向乙方提供收款收据;若乙方延迟交付前述总价款达5天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收回本车位,且甲方有权在不通知乙方的情况下将本车位使用权另行转让给他人。

2、车位使用年限为项目交付后土地使用权剩余年限。乙方已清楚了解该车位的基本情况、位置及周边环境等相关情况,并已实地查看,已清楚了解乙方仅具有该车位使用权,甲方不再为乙方另行办理该车位的权属证书。

2、甲方于 项目正式交付6个月后(2016年12月31日)将本车位交付给乙方使用,如乙方未按时交付相关价款的,甲方有权延迟交付本车位或解除本协议并收回车位。

3、乙方须自行前往物业服务中心办理相关手续,乙方应按照小区物业服务公司的统一收费标准向物业管理机构缴纳本车位物业服务费,车位服务费自甲方将本车位交付乙方之日起开始交纳。另交付之日起该车位相关权利和风险同时转移。

4、乙方应服从小区物业公司的管理规范,该车位仅用于停放机动车辆,不得用做宿舍、仓储或存放危禁物品以及其它有碍观瞻的用途。

5、车位已达到设计使用功能和指标,双方办理交接后,乙方不得作任何添附和改动,以免影响楼房承力结构或妨碍其他业主正常使用。如因乙方过错致使车位及配件损坏或其他违约行为,乙方应独立承担赔偿和修缮责任。

6、在符合相关设计标准的强制性规定的情况下,该车位周边及出入通道等可能存在对车辆出入产生不利影响的因素,包括但不限于高度、弯道、坡道、墙、柱、护栏、管网、消防栓等,乙方对此表示充分理解。

7、乙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业主委员会和物业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并与小区物业管理公司签订委托服务协议书,配合物业管理公司的日常维护、维修工作并缴纳管理服务费用。

8、当发生战争或者因国家利益需要,国家有权对乙方该车位实行无偿征用,乙方不得拒绝。

9、若乙方不再是本项目的住宅业主,则本车位应在转让住宅同时转让给本项目的其他业主。乙方不得将本车位转让、出租给本项目住宅业主以外的第三人。

10、甲、乙双方的通知以本协议书所载明的电话、传真、地址等为准,任何一方应确保其联络方式的真实性、准确性。若有变更,应在变更后二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否则,因未通知所产生的后果由未通知方承担。

11、若因国家政策法规变化原因,导致本协议无法继续执行,则本协议自被撤销或被确认无效之日起,不再执行。甲方将按照政府有关车位租用市场指导价格标准收取车位使用租金,将合同总价款扣除乙方已经使用车位年限的租金后将余额无息退还给乙方,双方不再承担其他责任。

12、乙方承诺车辆限高1.8米。

13、非因甲方原因导致车位无法交付的,乙方同意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同意受让其他车位使用权作为替换并按照具体定价支付车位使用权款,或双方直接解除合同,甲方退还乙方车位使用权价款。

14、本协议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即时生效。本协议部分条款无效,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第20篇:车位转让协议(样板)

车位使用权转让合同

转让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受让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合同双方方兹同意转让条款如下:

1.甲方同意将位于 的人防车位(以下简称该车位)使用权转让给乙方,位置详见车位附图。甲方与开发商佛山市鸿翔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的《停车场租赁合同》所规定的使用年限内甲方的一切权利义务也一并转让给本合同乙方,甲方须将该合同及其附件一并交付乙方保管。

2.使用年限:该车位使用年限自本合同生效日起,至甲方与开发商佛山市鸿翔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的《停车场租赁合同》所规定的使用截止日期止。即自本合同生效日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项下使用年限为上述车位使用年限的剩余期限。

3.甲方须在本协议生效后立即负责将该车位交予乙方使用。在此之前,甲方须付清一切有关该车位之杂费(包括但不限于管理费等),并配合乙方到 小区管理处备案及取得相关物业管理部门的使用权证明手续。如果以后开发商 xxx房地产开发公司 或管理处 x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通知甲方办理该车位的相关产权确认手续及其它合法权益,甲方有义务通知并配合乙方办理。

4、该车位使用权的转让费为人民币 元整(小写:¥ 00.00 )。乙方须按下述方式付款:

甲、乙双方完成使用权移交手续后五个工作日内,乙方将全部车位使用权

转让费人民币 元整(小写:¥ 00.00 )转入甲方指定账户如下: 开户行: ;户名: ;帐号: 甲方在收到转让款后应向乙方开具等额收据。

5、甲方不能按上条规定交付车位予乙方使用时,每延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该车位售价的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延期超过三十天,乙方有权解除协议并要求甲方双倍返还定金;如乙方逾期支付除定金之外的余款,则甲方有权没收定金。

6.该车位是以签约时之现状售予乙方,甲方须保证对上述该车位享有完整使用权和处分权,有关该车位在本次转让之前已产生的使用权纠纷、债务等事宜,甲方应在转让完成前清理完毕,并保证转让后乙方无须负责,否则甲方应赔偿由此引起的乙方一切损失。甲方保证没有并不再私自售予第三方,否则甲方按本次转让价双倍赔偿给乙方。

7.甲乙双方均清楚该车位在只有发展商的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的状态下签署本合同,若因前述产权原因发生任何纠纷,由双方自行解决。

8.该车位移交后,由 公司负责车位的物业管理,乙方应遵守物业管理相关规定,并承担相应车位管理费。

9.乙方在上述使用期限内,可以将车位使用权转让给其他第三方使用,并到管理处办理相关手续。

10.自本合同签订时起,甲乙双方就该车位之使用权转让关系确立。 11.本合同附图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1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3.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不能解决时可提交佛山市人民法院裁决。

转让方(签字、盖章):

受让方(签字、盖章)

年 月年 月

日 日

《车位转让协议书范本.doc》
车位转让协议书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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