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施工协议

2023-04-22 来源:协议书收藏下载本文

推荐第1篇:工程施工协议

工 程 施 工 协 议

甲方:

乙方:

经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充分协商的原则,就神木县店塔电厂门卫大门外墙干挂石材达成以下协议:

一、工程内容:(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

包施工机器等工程施工一切所需材料。

二、工艺做法:角码、挂件、肿胀螺丝按规范、规定间距固定牢固结实、结构密封胶等,按规范要求施工安装,石材以样品厚度17-19㎜。

三、结算方式:工程量以实际发生量为准、工程单价以验收合格成品268元/㎡结算。工程验收合格,一次性付清。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推荐第2篇:工程施工技术协议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

飞灰固化养护间及临时存放区整改工程

施工技术协议

甲方:*****公司

乙方:****公司

签约日期:2017年11月20日 签约地点:******

第1页共5页 甲方:****公司 乙方:****公司一.总则

根据*****发电厂飞灰固化养护间及临时存放区整改工程的施工图内容及其关联设计文件。

1、本技术规范书及要求适用于飞灰固化养护间及临时存放区整改工程。包括该项目功能设计、施工、结构、验收、使用、维保(施工后期服务)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2、乙方执行本技术协议所列标准,有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本技术协议没有要求时,参照国家和行业标准要求。在设计和施工中所涉及的各项规程、规范和标准均遵循现行最新版本的标准。

3、本技术要求所提及的设计和施工要求都是最低限度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做出规定,乙方必需保证本工程涉及到施工、质量验收、使用、维保(包函施工后期服务)等项目符合本技术要求和行业标准及相应服务。

4、本技术规范要求应严格按照国家或行业有关标准和规范,如果施工未达到国家规范和甲方的技术规范要求,乙方应负责重新施工或改造,并承担由此引起的相关费用。二.工程范围、工期、施工要求:

1、工程范围:飞灰固化养护间围墙、水沟、检查井砌筑,临时存放区隔离网制作,加设电房固定窗。

2、工期要求:总工期10日历天,具体以甲方审批的工期计划为准。

3、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施工,接受监理及甲方监督和验收,上道工序没通过验收不得进行下到工序施工。

4、质量要求:所有材料均由乙方自行解决,材料质量符合施工图纸及相关标准,质量按相关施工标准验收。

5、当施工中与工程现场其他施工单位存在交叉作业及矛盾时,乙方必须接受甲方或监理的施工现场领导和要求。三.临时建筑

1、甲方仅提供场地,乙方应根据甲方总平布置要求结合实际需要进行建设。

2、乙方建设临建前必须征得甲方同意,不可无秩序的乱建。

3、施工用电:甲方已架设至规划路边,乙方负责引接并安装电表,电费1.20元/千瓦时),由甲方每月15日前统一代收代缴。

第2页共5页

4、按甲方要求做好临建防护等安全文明施工防护措施,做好项目建设及企业自身的宣传工作。

5、以上工作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但必须在开工前完成、经甲方审核后签令开工。

四、材料的供应范围

1、本标工程施工范围内设备及材料未明确由甲方采购的,均由乙方采购。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2、所有由乙方采购的材料的供货厂商(或样品)均须由甲方的书面认可后方可采购,但甲方并不对乙方所采购材料的质量和价格负责。

3、甲方有对设备、材料的运货情况、质量情况和供货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职能和权力。

4、乙方所采购的材料必须满足相关规定的各种要求。

五、工程质量、工期控制及违约责任

(一)施工质量、工期要求:

1、按图、甲方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施工,严格遵守现行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施工质量、安全验收规范以及广东省的地方标准、条例组织施工。

2、乙方应制定完善的质量管控体系并认真开展本工程的各项质量管理活动,遵循甲方工程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要求,做好各项工作,使该项目的质量可控、在控。

3、乙方除应在施工前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报甲方与监理单位审批后严格组织施工外,还应在合同生效后的15天内编制完成本工程项目的质量计划(或质量保证大纲)、安全文明方案及其他重难点单项施工方案,按要求组织评审,并提供甲方认可后组织实施。

4、乙方项目质保负责人组织质量管理人员开展各项质量管理活动,包括现场质量检验、原材料检试验等,及时处理现场出现的质量隐患及质量问题。

5、乙方定期向甲方提供施工质量简报,包括向甲方提供施工质量情况和重大、关键工序质量统计情况。

6、施工过程中,乙方应根据甲方和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及时提供工程质量的技术资料。按照监理单位规定的时间向监理工程师报送质量报表。

7、按规定对原材料、成品、半成品、设备及施工过程进行的必要技术检验、试验及设备解体工作,均由乙方负责,甲方及监理工程师进行监督。

8、由于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质量缺陷和质量事故,乙方除无条件返工或处理合格外,还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9、乙方必须全面满足合同中规定的质量、工期控制目标,采取必要的雨天赶工施工措施。

第3页共5页

10、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或由监理工程师及甲方工程师负责协调解决。

(二)施工验收要求:

1、本工程质量管理和检查验收按国家、行业相关标准以及协议要求和图纸要求实施。

2、施工质量必须全面达到国家、行业及地方颁标准,质量要求:单位、分部、分项工程合格率100%。

3、乙方必须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按照质量管理体系控制施工质量。甲方和监理工程师对本工程建设进行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乙方必须遵照他们的指令执行。

4、乙方必须按照设计完成工程施工,按照施工图纸和合同要求完成乙方内部三级验收,并配合和接受甲方及监理工程师进行的监督检查和四级验收。

(三)违约责任:

乙方及其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如下质量、工期管理约定,否则按下列方式承担违约责任:

1、乙方施工现场项目管理机构未按照合同约定、投标文件的承诺,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和质量管理制度、质量检验制度,乙方应承担违约金5000元,并限期改正。

2、乙方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未得到批准或未进行施工技术交底即进行施工,或无开工令自行开工的,乙方应承担违约金2000元。

3、乙方未按照工程设计施工图纸或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乙方应承担违约金5000元/次,并限期改正。

4、乙方未按照施工技术标准规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进行检验,或检验不合格,擅自使用的,乙方应承担违约金1000-2000元/次,并限期改正。

5、乙方未按照施工技术标准规定对隐蔽工程的质量进行检查和记录的,乙方应承担违约金1000-2000元/次,并限期改正。

6、乙方未按照施工技术标准规定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进行现场取样,或未按照规定送交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的,乙方应承担违约金1000-2000元/次。

7、施工工序未经检查检验或检查检验不合格而进行下道工序的,乙方应承担违约金5000元/次,并限期改正或返工,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8、施工过程中不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或半成品、成品采取保护措施,或保护不力造成二次污染的,乙方应承担违约金500-2000元/次,并限期改正。

9、存在施工质量通病且消除不力,或同一标段重复出现相同的质量通病,乙方应承担

第4页共5页 违约金500-1000元/次,并限期改正。

10、乙方对甲方现场工程师或监理工程师提出的质量问题,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做答复或不处理,或返工、修复仍不合格的,乙方应承担违约金500-2000元/次,并限期改正。

11、发生质量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报告期限的,乙方应承担违约金2000-3000元/次,并限期改正。六.竣工验收

1、遵照现行的相关国家质量验收规范、标准以及所在地的地方条例、标准进行验收。

2、在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组织有关部门验收的时间是:甲方和监理工程师应在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并在验收后10天内由甲方给予批复。

3、甲方和监理工程师未按合同规定有关竣工验收期限履行时,乙方提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可视为已被批准,可办理结算手续。七.其它

1、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甲方完成报建等相关工作,及时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意外伤害保险金等应由乙方交纳的报建费用,如因乙方未及时缴纳、配合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工期延误由乙方负责;

2、当该项目施工和其他项目施工发生互相影响时,必须听从甲方及监理单位的协调;

3、未尽事宜,按甲方现场代表、监理等单位人员商量的结果执行。

甲方: 乙方:

委托代理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日期:年月日

第5页共5页

推荐第3篇:工程施工协议台账

博白四方嶂96.8MW风电场项目

安 全 协 议 台 账

龙源玉林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二O一六年五月

目 录

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书 .....................................................................................................................1 监理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书 .....................................................................................................................4 安全文明施工协议 ...............................................................................................................................11 工程施工防火协议 ...............................................................................................................................17 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协议 ...........................................................................................................19

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书

为确保实现工程建设安全目标,保证员工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保证投资者的财产免遭损失,促进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制定本责任书。

一、安全生产方针与原则

1、坚定不移地贯彻“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2、根据电力工程建设特点,坚持“保人身、保资产、除隐患”的三个基本原则并使之得到具体落实。

3、依靠完善的制度、健全的组织、切实有效的措施、严格的管理和较高素质的职工,使安全生产方针与原则得以有效贯彻。

4、坚信: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外,通过努力,所有事故都应当可以预防;任何隐患都可以控制。

二、安全工作目标

1、控制人身重伤事故,不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2、不发生一般及以上机械设备事故;

3、不发生一般及以上火灾事故;

4、不发生负主要责任的较大及以上交通事故;

5、不发生一般及以上环境污染事故和垮(坍)塌事故;

6、杜绝职工群体性健康事故。

三、安全责任

对安全工作目标的实现负全面责任。

四、制度保障

1、对国家、行业和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及龙源玉林博白四方嶂96.8MW风电场工程建设有关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制度等应保证其贯彻执行。

2、根据上述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制订并完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制订并不断完善各种安全防范措施。

3、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不断完善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条件,确保工程建设全过程安全文明施工。

五、措施保证

1、服从项目公司、监理承包商对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

2、安全管理体系健全,运转正常有序,管理台帐完整、规范。

3、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投入,按要求进行安全文明施工“二次策划”和单位工程安全策划,实施现场总体布局和安全设施标准化,不断提高安全文明施工整体管理水平。

4、按制度要求进行工程分包和分包工程安全管理,不断加强对分承包商的安全监督和控制。

5、按制度要求建立安全风险管理体系和安全事故应急管理体系,并定期进行应急演练。

6、按制度要求进行施工机械和特种设备管理。

7、积极开展各类安全文化活动,营造良好的安全氛围,培养员工高度的安全意识。

8、严格执行安全奖惩制度,实行重奖重罚,杜绝施工过程中的

2 各类违章行为,消除安全隐患。

9、按制度要求进行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活动。

10、安全指标和现场文明施工形象控制全面达到安全策划的要求。

六、奖惩

1、对实现了年度安全工作目标的施工承包商项目领导班子(包括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给予奖励。

2、发生人身重伤、死亡事故或其它一般以上机械、火灾、交通事故,按本工程奖惩制度规定给予经济处罚。

七、附则

本责任书执行期限为2016年05月01日至2018年06月30日

项目公司负责人: 施工单位责任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3 监理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书

为确保实现工程建设安全目标,保证员工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保证投资者的财产免遭损失,促进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制定本责任书。

一、安全生产方针与原则

1、坚定不移地贯彻“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2、根据电力工程建设特点,坚持“保人身、保资产、除隐患”的三个基本原则并使之得到具体落实。

3、依靠完善的制度、健全的组织、切实有效的措施、严格的管理和较高素质的职工,使安全生产方针与原则得以有效贯彻。

4、坚信: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外,通过努力,所有事故都应当可以预防;任何隐患都可以控制。

二、安全工作目标

1、控制人身重伤事故,不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2、不发生一般及以上机械设备事故;

3、不发生一般及以上火灾事故;

4、不发生负主要责任的较大及以上交通事故;

5、不发生一般及以上环境污染事故和垮(坍)塌事故;

6、杜绝职工群体性健康事故。

三、安全责任

对安全工作目标的实现负全面监督管理责任。

四、制度保障

1、对国家、行业和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及龙源玉林博白四方嶂96.8MW风电场工程建设有关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制度等应保证其贯彻执行。

2、根据上述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制订并完善安全监理规章制度;监督施工单位不断完善各种安全防范措施。

3、建立健全安全监理责任制,不断加强现场安全监督管理,确保工程建设全过程安全文明施工。

五、措施保证

1、按要求配备合格的安全监理工程师。

2、监理制度、程序、措施、台帐齐全、完整、规范。

3、按要求审查施工承包商文件、施工技术方案、措施。

4、按要求对重大项目、重要工序、危险性作业和特殊作业实施旁站监理。

5、按要求控制重大工序交接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

6、按制度要求组织工程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活动。

7、严格执行安全奖惩制度,实行重奖重罚,杜绝施工过程中的各类违章行为,消除安全隐患。

8、对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控制效能达到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目标的要求。

六、奖惩

1、对实现了年度安全工作目标的监理承包商项目领导班子(包

5 括安全监理工程师)给予奖励。

2、发生人身重伤、死亡事故或其它一般以上机械、火灾、交通事故,按本工程奖惩制度规定给予经济处罚。

七、附则

本责任书执行期限为2016年05月01日至2018年06月30日

项目公司负责人: 监理单位责任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施工管理协议

甲方(建设单位):龙源玉林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乙方(施工单位全称):龙源(北京)风电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为贯彻执行国家、行业有关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黑龙江龙源依兰老平砣48.3MW风电场工程建设《安全健康环境管理工作制度》,明确甲乙双方安全管理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特签订本《工程承包安全施工管理协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甲方权力与义务:

1、对乙方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负有监督管理的责任及义务。

2、监督乙方安全施工责任制和安全教育培训、安全工作例会、安全检查、安全施工措施、安全施工设施、环境保护、职业健康、防火防爆、机械与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等安全管理工作的落实。

3、对乙方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进行监督管理,对违章作业者有权依照制度规定进行处罚;对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施工和现场出现管理混乱、脏乱差时有权要求停工进行整顿,整改措施经甲方认可合格后,方可允许开工。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4、对在安全工作上不称职的乙方项目经理或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有权提出撤换的要求。

5、甲方预扣乙方承包合同价款中的2%+直接工程费(建筑工程按0.65%,变电安装按8.94%,送电工程2.52%,电缆线路工程2.76%提取)作为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当发生人身死亡事故和其他一般以上

7 事故时按制度规定扣除保证金。

6、甲方对乙方在安全工作上有突出贡献的集体或个人,按制度规定给予奖励。

7、乙方未经甲方同意而将承包的工程项目再行转包,一经发现,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8、乙方发生负主要或全部责任的较大人身伤亡事故或较大机械设备事故、火灾事故,甲方有权在事故处理完毕后解除合同。

二、乙方权力与义务

1、乙方现场法定代表人是承包工程项目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安全文明施工,防止人身伤亡事故或其它安全事故的发生。

2、乙方必须遵守甲方有关安全工作的制度、措施和办法,认真履行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的责任和投标时对安全文明施工的承诺。

3、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对安全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并定期向甲方安监部门汇报工作。

4、乙方必须制订保证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制度和措施;必须设立现场安全管理机构,其人员、装备应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

5、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安全生产费用,必须做到专款专用,严禁挪作它用。

6、乙方从业人员必须经过百分之百的安全教育培训,并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7、乙方特种作业人员和相关从业人员应取得执业资格,其证件

8 应保证有效。

8、乙方必须按本工程《安全健康环境管理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实施现场总体布局和安全设施标准化,确保现场具备完善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

9、乙方“三类人员”必须持有省级以上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管理考核合格证件。

10、乙方施工班组必须每周进行一次安全日活动,每天进行“站班会”。

11、乙方接到甲方或监理 “安全施工问题通知单”,必须按整改意见限期消除隐患。

12、乙方一切施工活动必须有安全施工措施,并在施工前进行交底。无措施或未交底,严禁布置施工。

13、乙方应有专人负责环境保护管理工作,进行废水、废气、废料、噪声等日常监测与管理。

14、乙方必须制订现场成品保护管理办法及具体保护方案,防止“二次污染”。

15、乙方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员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16、乙方必须制定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应急资源和应急指挥系统,并定期进行应急演练。

17、乙方从业人员必须经过体检,体检不合格或患有职业禁忌症者,以及老、弱、病、残或童工,严禁使用。

18、乙方必须按国家规定为施工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

9 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用具,并按有关标准或规定进行定期检验、试验。

19、乙方使用或租用的大型施工机械和特种设备,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专业生产单位生产,并经取得专业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方可投入使用。

20、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对人员流动进行严格地控制,其人员增减或变换应及时向甲方报告并办理相关入厂手续。否则,甲方有权对乙方负责人及有关责任人进行严厉处罚。

21、凡因乙方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造成的各类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事故的报告并承担因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凡涉及两个单位以上的各类事故,应根据事故调查组的意见或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结果,按“以责论处”的原则进行处理并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

22、乙方发生事故后,应立即报告甲方现场负责人,并按要求报告当地政府有关部门,严禁弄虚作假或隐瞒不报、谎报或拖延不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

三、此协议作为合同附件,与工程承包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日 年

安全文明施工协议

甲方(建设单位全称):龙源玉林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乙方(施工单位全称):龙源(北京)风电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丙方(监理单位全称):黑龙江润华电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障工程实施及相关作业人员的安全,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工程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并由监理单位(丙方)监督执行。

一、甲方(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丙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安全生产教育。

2、

甲方(丙方)有权随时进行监督、检查,并有权责令乙方消除不安全隐患的权利。

3、

甲方(丙方)有权统一管理乙方驻地建设,并要求乙方维护好现场环境。

4、

甲方(丙方)有对乙方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中取得的突出成绩给予奖励的权利。

5、甲方(丙方)有对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反国家安全生产、消防、交通、治安管理政策、法规,违反甲方安全管理规章,不服从甲方管理等行为进行处罚直至单方解除合同的权利。

6、工程开工前,甲方(丙方)应履行向乙方进行安全和技术交底的义务。

7、甲方(丙方)安全责任人员应检查乙方自带或外租机械设备、小型电动工具、临时用电设施以及个人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等,并进行验收。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乙方施工过程中,甲方(丙方)工作人员有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行为,乙方有权制止违章行为,并提出批评、拒绝执行以及检举、控告的权利;乙方明知甲方(丙方)人员违章指挥而不制止并造成损失,乙方承担责任。

2、因甲方(丙方)过错,造成乙方人员或财产的损害,乙方有权向甲方(丙方)提出索赔。乙方负责人必须履行对其招收的全体务工人员进行入场前的安全生产教育的义务。

3、乙方必须为其招收的外地务工人员办理所需的一切必要手续和证件。

4、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自觉遵守法纪,遵守甲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措施、规定。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违反本条款所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乙方承担。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5、在为甲方工作期间,乙方自带或外租的设备、设施,必须符合规范要求,经监理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场。凡未经验收批准,擅自投入使用,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6、乙方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依法持证上岗。

7、乙方在施工期内,要爱护甲方的各种设施、设备。严禁偷盗、挪用、破坏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警示标志、材料、机械设备以

12 及消防器材等。凡乙方人员违反本条款,一经发现加倍处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送公安机关处理。

8、在施工期内,乙方的生活区要符合甲方文明工地的要求,搞好并保持宿舍、食堂等处的环境卫生。

9、乙方人员必须遵守劳动纪律,在工作中按规定正确佩带和使用个人防护用品,严禁袒胸露背,穿拖鞋上岗,严禁在宿舍内私拉电线;冬季,严禁在宿舍内使用电炉子等电器设备;夏季,严禁到河塘中游泳、洗澡。凡乙方人员违反本条款规定,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10、夜间施工服从甲方(丙方)统一管理,做到不扰民。

11、在施工过程中,发现文物古迹时,要立即保护现场,并及时报告。严禁破坏、私自收藏、倒卖或隐瞒不报。

12、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交通、施工、机电、消防等安全事故,要立即抢救伤者,采取措施减少财产损失,保护现场,积极主动的配合甲方(丙方)处理事故。

13、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因乙方的过错,造成甲方或他人财产或人身损害或甲方被处罚,乙方应负赔偿责任。

四、甲、乙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1、施工作业人员在林区作业,严禁吸烟,并遵守林区消防要求。

2、施工承包商必须进行承包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文明施工计划并报送公司工程部、安全管理部门审核,确认其符合消防、工业卫生和其他有关规定及工程施工组织总设计和总体规划要求。

3、施工承包商的临时建筑工程应做好设计后方可施工,竣工需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公司工程部、安监部门对其设计、施工、验收进行监督检查。

4、进场大型施工机械必须持有相关部门核发的安全检验合格证书,其施工及安装必须制定作业指导书和安全措施,并经有关人员评审和监理批准后方能施工。

5、施工承包商的所有进场人员都必须经施工承包商的安全教育考试和身体健康检查合格;特殊工种人员全部经过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6、对如下危险作业项目,必须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并经有关人员评审和监理批准后方能施工。

1).起重机满负荷起吊,两台及以上起重机抬吊作业,移动式起重机在高压线下方及其附近作业;

2).超载、超高、超宽、超长物件的装卸及运输; 3).土石方爆破; 4).其他危险作业。

7、恶劣的雷电、风、雨、洪、暑天气候施工,各施工承包商应制定特殊环境下的作业安全措施,送监理承包商审核确认后,报项目公司工程部、安全部门备案。

8、乙方需严格控制稀料、汽油、气瓶等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进入施工现场,如有需要,必须经甲方工程部批准,方可进入。当天施工使用剩余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不得在施工现场存放(应指(定地点,做好防护措施后存放)。

9、乙方应严格遵守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使用的材料应摆放整齐,刨花锯末等易燃垃圾应及时清除。

10、严禁油漆与电气焊交又作业;油漆作业时,要保证室内通风,防止空气污染。

11、乙方需于施工前明确指定现场唯一消防安全负责人,并通知甲方其具体职务及联系方式等。

12、乙方必须对其进场人员进行防火知识教育,包括:火灾报警程序、消防器材使用方法、施工动火程序及现场禁烟规定等。

13、乙方需在施工现场配备符合消防规范要求的消防灭火器材。

14、施工现场严禁吸烟。

15、乙方应随时接受甲方管理人员的监督检查,对提出的不安全隐患立即整改。

16、甲方(丙方)按照以上条款检查乙方施工现场,如发现乙方违反以上条款且在双方认可期限内未整改,甲方(丙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

五、奖励与处罚:按照工程项目所在项目部有关规定执行。

六、本协议为施工合同的从合同,随施工合同生效而生效,施工合同解除之日起,本协议自然失效,但因乙方违背协议,造成主合同终止,不影响本协议责任条款的效力。

七、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双方各持一份,监理部门备案一份。

甲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丙方:(盖章)

乙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年

月16

日 日工程施工防火协议

甲方(建设单位全称):龙源玉林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乙方(施工单位全称):龙源(北京)风电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丙方(监理单位全称):黑龙江润华电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龙源玉林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夹信山风电场项目地处林区。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工程施工实际情况签署如下防火协议,并由项目监理单位(丙方)监督执行。

1.建立健全施工单位防火组织机构,加强组织领导。在工程项目安全委员会的直接领导下,具体负责本单位全体进入现场人员(包括临时雇用)的现场安全防火责任。

2.做好森林防火的宣传教育。以现场火源为中心和以人人为患点,从实际出发,深入介绍预防和扑灭林火的基本知识。

3.依法治火。人员进山入林吸烟视为习惯,可经验告戒我们众多森林火灾是由此产生。故发现现场流动吸烟者当事人罚款500元,直接领导罚款1000元,承包单位罚款1000元。执行者是监理人员和林区政府职能部门及护林员,应做到见火就查、违章就罚、犯罪就抓,决不姑息迁就。

4.火源管理。加强对人为火源的管理,是防止发生森林火灾最有效的办法。一是施工单位现场住地炊灶黄旗风天情况下不许升火做饭;二是现场操作风、电焊、动火必须向监理提交安全使用报告,未

17 经批准不得擅自操作。违者承担法律责任。

5.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各种可燃气体、液体罐类和自燃物体,火药和雷管应按安全防护要求妥善保管,并列出清单上报备案备查。

6.施工单位必须按现场实际需要配备合格的充足的灭火工具。以备需用。

7.其它未尽事项按行业有关规定执行。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丙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月 日 年

月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协议

甲方(建设单位全称):龙源玉林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乙方(施工单位全称): 丙方(监理单位全称):

为遵守国家和地方环境/职业安全健康法律、法规及环境职业安全健康方针,完成公司目标与指标,保证施工生产符合IS014000和OHSAS18000认证标准要求签订本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以明确双方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生产责任并遵守合同, 并由监理单位(丙方)监督执行。

第一条 双方合同遵守国家《环境保护法》、《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劳动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一系列有关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JGJ59—2011工程安全施工检查标准等一系列标准、规程、规范。

第二条 双方应共同遵守龙源玉林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贯彻执行环境管理体系和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

第三条 甲方(丙方)的环境与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

1、对乙方施工生产环境与安全进行日常监督、管理、检查。

2、定期对乙方进行环境与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标准规范、规章制度的教育,对乙方人员进行安全生产三级教育。

3、严格按照龙源公司制定的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办法、措施要求及相关法规、规范,正确指导乙方进行施工。

4、安排乙方施工生产任务的同时,对按照规定程序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5、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统一控制收支。按照工程分包合同约定提供安全防护设施。

6、有权制止乙方的违章作业,对重大违章行为有权责令其整改、停工整顿和经济处罚。

7、有权对安全素质差、不服从安全生产指挥的施工人员责令其限期退场。

8、按照规定要求对乙方采购的材料和自带(含租赁)施工机具、设备进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有权拒接乙方不合格产品进场(已经进场的,限期退场)。

9、如果乙方存在重大环境影响、安全隐患拒不整改或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甲方有权终止分包工程合同责令乙方限时退场。

10、按照规定要求为进入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第四条 乙方的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

1、按照规定要求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资质等级》并报甲方备案。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和自身特点,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按照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作业班组设兼职安全巡查

20 员,对本班组的作业场所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安全管理人员素质符合规定要求,名单报甲方备案。

3、积极参加甲方(丙方)组织的教育与培训,现场作业人员必须了解环境职业安全健康相关知识。

4、施工作业过程中,要服从甲方(丙方)指挥,确保各项活动符合公司环境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及相关法规、规范的要求。

5、施工机械在施工过程中要保证噪音不影响人体健康、社区居民的正常休息。

6、施工现场的场地平整作业、土方装卸时要对土方进行处理,保证土方在施工时不会造成现场灰尘飞扬,污染环境。

7、土堆、砂堆在上方覆盖或者用其他方法,使其不会造成环境污染的隐患。

8、水泥及石灰存放要符合有关规定的条件。

9、施工垃圾、生活垃圾的清运,严禁道路遗洒。

10、油漆、油、化学材料等化学危险品存放时,要注意化学危险品的挥发与泄漏,以至污染土地和干净的水体。

11、机械设备的保养、维修时,所剩废油不可随处乱仍,以防污染土地和水体。

12、施工剩余材料要统一回收。

13、施工过程中,废旧的无毒无害的材料也不可随意处理,要划分类别,分别处理。

14、生产用易挥发、有异味可伤害人体健康的材料不可以乱仍乱

21 放,要尽量减少挥发,减少对人体和大气的污染与破坏。

15、生产、生活污水的排放,严禁污染干净水源。

16、施工现场夜间照明不可以影响周边居民的正常作息。

17、在施工过程中,由于电动机械的使用造成的人员伤害(若为乙方自身责任)所涉及到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18、施工人员高空使用生产工具时,要系牢安全带。

19、高空使用生产工具时,要放稳、拿牢,小心工具高空坠落,扎伤人员。

20、施工现场要清除一切火灾隐患,并备有灭火工具。

21、在施工现场和生活用电及电动工具的电源严格管理,以防施工人员或其他人员发生触电事故,造成人身伤害。

22、负责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和取证,向甲方提供合格的作业人员,特殊工种人员必须了解本岗位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持证情况报甲方备案。

24、按照甲方(丙方)要求对施工班组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合理安排身体素质、技术水平、安全意识均符合要求的人员上岗。

25、对本单位员工进行安全生产三级教育,组织班组开展安全教育、学习、宣传、检查、整改等活动。

26、不违章指挥或强令工人冒险作业,不强迫工人超时间、超负荷作业。对甲方提供的安全设施不能保证安全施工时,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并可以拒绝施工和拒绝甲方违章指挥。

27、按照工程分包合同约定提供安全防护设施,确保采购、发放

22 和使用的劳动防护用品符合规定要求。

28、为施工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施工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第五条 事故调查处理

1、发生因工重伤或死亡事故,由甲方牵头,甲乙监理方参加,按照规定报告有关部门进行调查查清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2、乙方不服从甲方(丙方)安全生产管理、违章作业、冒险进入施工禁区及损坏安全防护设施不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及组织施工,造成伤亡事故的,承担相应后果和经济损失。

3、由于甲方(丙方)主要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丙方)进行经济赔偿。由于乙方主要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甲方(丙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丙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23

24

推荐第4篇:消防工程施工协议

发包方: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总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分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丙方

甲、乙、丙叁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精神,本着各方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结合本消防工程具体情况,达成协议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一期消防工程

2.设计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路

二、各方职责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技术文件和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技术文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一期工程)施工图

2.建筑工程消防审核意见书--杭公消审[]第______号

3.施工图审查报告

4.(二期工程)消防系统图

5.投标文件(预算书)

承包范围:

主厂房、展示厅、集体宿舍及职工活动楼的全部消防系统

包括:消防自动报警控制系统(包括二期工程消防接口位置)、喷淋系统、消火栓系统、地下层通风和排烟系统、消防广播和消防电话系统(包括二期工程消防接口位置)、成套消防箱(含水枪和消防带、报警按钮等)、成套灭火器箱(含灭火器)、室外消火栓接合器、成套消防和喷淋泵系统(含控制柜)、消防报警备用电源、电梯消防接口、投标预算书中所列的所有工作内容(包括应急照明、防火卷帘、疏散指示灯的联动控制系统;应急照明、防火卷帘、疏散指示灯供货安装除外)等全部消防系统的采供、安装和调试。

第一条 工程造价

主厂房、展示厅、集体宿舍及职工活动楼的全部消防系统造价按一次性包干总价_________万元(其中包括如下费用)。

1.总包管理费3%

2.市场价格风险调整的不可预见费用

3.消防验收、消防检测费用(电气检测费用除外)

4.设计变更调整的费用(以提供的技术文件为依据)

5.其它与领取《消防工程验收合格证》的所有费用。

6.对建设单位消防系统及设备操作维护人员的培训。

7.涉及对非承包范围的工程(如防火门等)进行检查、指导,资料整理和消防验收。

第二条 工期要求和开工日期

1.工期要求:

主厂房:_________天(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起始时间要明确

展示厅、集体宿舍及职工活动楼的工期及起止时间

2.同时必须满足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的施工进度要求。

(工程局的施工进度表要抄送消防工程的施工单位)

第三条 质量要求和评定标准

1.质量要求:合格并符合消防和设计要求

2.评定标准:按国家和杭州市现行的质量评定标准和施工技术验收规范执行。

第四条 安全生产规范执行

必须符合国家和杭州市有关规定要求。

第五条 材料、设备的采购、供应方式和要求

1.本工程的材料及设备由丙方采购。按规定报甲方、总包、监理单位验收,由甲方、总包、监理单位盖章确认。

2.材料及设备品牌必须采用投标时确定的品种、规格、型号、产地、质量等级并且符合消防要求,以保证质量。

第六条 工期、质量保证金

1.丙方保证工程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全部达到本协议承诺的要求,愿支付给甲方项目保证金为_________万元(其中质量保证金_________万元,工期保证金_________万元,文明、安全保证金_________万元)。

2.项目保证金的支付:

本协议签订后七天内,丙方交纳给甲方项目保证金_________万元。

3.竣工后经验收达到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的标准的,在二个月内,甲方将项目保证金退还给丙方(项目保证金不计息)。

第七条 工程价款及支付方式

1.房屋结顶 天,甲方支付给丙方_________ 万元;

2.丙方支付给乙方总包管理费_________ %(_________万元);

3.房屋结顶后,按每月完成工程量的_________%支付;

4.竣工后并且交付《消防验收合格证》和全部竣工技术资料时支付到总工程款的_________%;

5.余款_________万元(其中_________万元作为工程保修金),在满一年后支付_________万元,_________万元工程保修金满二年后按规定返还(保修金不计息)。

6.接受工程价款的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工程质量保修

保修期为二年。在保修期间,丙方在接到甲方保修通知起_______小时内派员进行保修,否则甲方有权另行委托修理,费用从保修金内直接扣除。

第九条 违约责任及处理

1.工期违约:丙方如不能按期竣工,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万元。同时每逾期一天再按每个单体工程计_________元/天计算罚金支付给甲方。

2.质量违约:丙方保证消防工程全部达到合格并符合设计和消防要求,丙方如未达到以上承诺,_________万元保证金作为丙方违约金予以罚没。

3.安全文明:符合国家和杭州市有规定要求。丙方承诺确保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若发生任何人员安全事故,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所有费用,造成甲方的损失由丙方全额承担,并愿将_________万元人民币作为丙方违约金予以罚没。

4.自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之日起,施工单位人员、施工机具、临时设施等全部在一个月内撤出施工现场,逾期按丙方违约处理。每逾期一天,丙方应向甲方交纳违约金,违约金按_________元/天计取。

5.丙方必须接受总包单位、监理公司和甲方的管理和遵守总包单位的有关规章制度,否则甲方有权进行罚款,每次_________元/次。

第十条 其它

1.丙方必须负责施工范围现场的治安、环卫、防盗、防火,安全等多项管理,负责与环卫、交通、环保、市容、园文、治安、居民等部门的关系疏通工作,如发生费用问题由丙方自行承担。

2.甲方负责将施工用水、用电接至消控中心和泵房,其余由丙方负责验收。

3.施工用水、用电由丙方直接与总包单位结算。

4.甲乙丙方同意本协议与今后签订的补充协议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招标文件及的承诺书、补充协议书等与本协议有抵触的,以本协议为准。

推荐第5篇:整改工程施工协议

整改工程施工协议

甲方:某公司

乙方:某工程队

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整改工程施工事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甲方要在位**东村打的仓库进行整改工程,包括以下内容:

1、修建值班室一座;

2、修筑防护堤两条;

3、库区仓门口改建。

4、路面平整及排水沟工程。

二、工程质量标准:

1、值班室:面积3m×3m,高3m,单层,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屋面板,要安装防盗门和防盗窗。墙面批水泥灰,地面铺地砖。

2、防护堤:

①仓防护堤:长度约10m,底宽5m,高3.5m,顶面宽1m.②值班室防护堤:长度为5m,底宽4.5m,高3m,顶面宽1m.

防护堤底部1m高范围要用浆砌块石砌成,上部用沙包装土垒成梯形形状。

3、炸药仓原门口封闭,在西面另开一门口,要求:宽1.6m,高2.1m ,外层装防盗门,内层为加金属网的通风栅栏门。

4、路面平整及排水沟工程按甲方要求施工。

值班室及防护堤位置由甲方现场确定,乙方按甲方所定方位进行施工。

三、乙方负责为甲方的整改工程进行施工,自带施工设备和工具,自行组织施工所需材料。

四、施工工期:

开工日期:2011年4月28日。

竣工日期:2011年5月20日。

工期总天数23天。

五、工程费用及付款方式:

经核算,整改工程款金额(人民币)为:肆万叁仟陆佰贰拾捌元整(含开票税金)。

开工日由甲方预付工程款壹万元整,余款待工程竣工检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完毕。

六、安全责任:

1、乙方必须按有关标准安全施工,施工期间一切安全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2、乙方要保证施工质量,按时完成工程。如工程不符合要求的,应由乙方负责修复、拆除或重建,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3、工程保质期一年,一年内如出现质量问题,由乙方出资维修。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日起生效。

甲 方:某公司 乙 方:某工程队

代表人: 代表人:

电 话: 电 话:

日 期:201*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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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交易中心

石材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合同编号:**GC-SC【2012】003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单位名称:广州**实业有限公司 单位名称:广州市***石材工程部 地址:广州市***路519号 地址: 电话38859688 电话: 传真:38845311 传真: 邮编:510627 邮编: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

银行帐号:

税务登记号:

1 / 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守信的原则,甲方同意将广州东方国际建材交易中心一期花岗岩铺设工程发包给乙方施工。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广州***交易中心一期花岗岩铺设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

2、工程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号

3、工程范围:本项目主通道、消防通道及首层所有地面铺装石材。

4、承包方式:按总价包干。包括但不限于包石材、包水泥沙、包运输、包人工铺装形式承包、包质量、包安全、包临时设施配套费、包验收等的方式承包。

5、合同不含税承包价:总工程量约10000㎡,综合单价每平方米110元,总造价约人民币壹佰壹拾万元整(¥:1100000元)。其中蒙古黑波打线按每平方米¥:160/㎡元计算,最终按实际铺装面积结算;

二、工程期限:

1、从甲方移交施工的地面基础给乙方之日起,25天内完成全部工程施工,通过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2、若遇不可抗力或甲方原因造成工程延误,经甲方签证后工程作相应延期。

三、材料及铺设要求:

1、室内石材为光面罗源红花岗岩,广场通道为火烧面罗源红花岗岩,规格为300*600,厚度16~18mm厚,不得小于16mm,工字形密铺,水泥砂浆层不小于40mm;

2、场内通道花岗岩色纯度要求达到95%,场外通道花岗岩色纯度要求达到90%;

四、工程质量标准

1、按双方书面约定的标准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家强制性标准;

2、按国家标准执行;

3、按同行业的质量标准执行;

4、满足本工程安全和正常使用的要求。

五、工程的管理和监理

2 / 7

双方在此确认:

1、甲方委派工程师 *** 为本工程现场负责人。负责协调乙方与其他各施工方的关系,对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进行监督、办理中间交工工程验收签证手续、协调和解决其他的有关问题;

2、乙方委派 为本项目负责人,全面履行本合同,负责现场施工管理和协调工作,对施工的质量和安全负责;乙方变更现场管理代表的,应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变更;

3、本工程已委托监理公司 广州市****监理有限公司,对本工程的材料、设备以及本工程整体的施工质量和进度进行全面监控并签署意见;

4、乙方接受甲方现场负责人和监理单位工程师对本工程的监督、检查和控制。

五、工程质量、中间检验:

1、工程质量必须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达不到的部分,乙方必须按要求拆除重新施工,直到合格为止。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不合格,由乙方承担整改的所有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2、甲方和监理公司不能按时验收,应在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得超过48小时。未提出延期要求不进行验收的,乙方可自行组织验收,甲方和监理公司应承认验收记录。

3、工程出现质量问题,致使未能一次验收合格并导致不能按计划工期办理竣工验收的,乙方必须即时采取补救措施直到合格,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按实际估算),工期不顺延。甲方有权视乙方对施工质量的补救情况决定是否解除合同;甲方也可以不要求乙方采取补救措施,直接解除合同,由乙方承担补救费用,并按合同总造价的 10%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六、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1、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给乙方;

2、协调现场的施工管理,使乙方顺利施工;

3、甲方施工员在施工前应移交施工方案和技术交底,如图纸变更甲方必须 3 / 7

用文字方式签证移交乙方才可生效;

4、甲方垫层至石材完成面控制厚度在55mm厚内,如厚度超过80mm厚的部分位置甲方应补乙方水泥沙和人工费用20元每平方,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签字确认;

5、甲方提供临时取水点及临时用电接电箱;

6、及时组织分段验收,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7、及时按规定支付工程进度款。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

1、按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工程费用;

2、服从甲方管理,遵守施工现场各项管理制度,落实文明施工和安全生产措施,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制度;

3、承担由于自身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及现场脏乱带来的一切损失及各种罚款;

4、负责工程上所需水电配套设施及水电费、总包管理服务费等。自行解决工人食宿配套设施及办公场所等问题;

5、甲方现场代表的任何书面或口头指示或通知,乙方应完全的执行,并在执行后要求发出指示的人书面予以确认。对甲方发出《整改通知单》中提出的问题,乙方必须按要求整改;

6、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向员工提供足够的、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具和劳动保护用品。

7、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地下管线及现场施工水电管线等的探明及保护工作,做好本方或其他施工队已完工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成品保护,因乙方责任造成损坏,由乙方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

8、执行平安卡制度,并承担所需的全部费用。乙方雇用人员未取得平安卡,均不得进入施工现场。同时负责名下员工的一切劳动保护、保险、医疗、工伤补偿及福利待遇(具体要求以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的规定为准),一切工伤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9、确保文明施工和符合卫生要求,做到工完场清。落实防火措施,严禁在宿舍内动火、违章用电和设仓库。如因乙方原因造成防火、安全事故,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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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解决由于天气原因及地质条件造成的施工难度。

11、和其他专业工种配合施工作业。

12、乙方管理人员在下班前必须检查当天所完成工程质量,发现问题必须当天整改。

七、材料设备供应与验收:

1、乙方必须保证所使用的石材非二手翻新货,不得货不对板;

2、所用主材和辅料必须附有产品合格证和出厂检验报告,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有关材料必须送检合格后才能用于本工程。

3、材料设备进场时,乙方需报甲方及监理进场验收,同时将进场的材料、设备的合同报甲方备案;

4、甲方及监理公司有权对使用材料、设备随时进行抽检,乙方应无条件予以配合。若抽检不合格或发现非上述指定品牌,乙方应将已安装或使用的全部拆除,重新按合同约定进行整改并通知甲方验收,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不按指定品牌一经发现按每次人民币伍万元的标准向甲方交纳违约金,处罚依据为甲方代表开具的《整改通知书》,罚款金额在当期进度款中扣除。乙方还须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其违约赔偿金按甲方据实估算计赔。

八、付款方式:

1、第一次付款:协议签订后,乙方已将工程所需材料总量30%的材料进驻施工现场时,甲方支付人民币300000元(¥叁拾万元)给乙方作为备料款;

2、第二次付款:乙方实际施工量达到总工程量的50%以上时,甲方支付人民币肆拾伍万元(¥450000元)作为工程进度款;

3、第三次付款:本单项工程完工后,在甲乙双方确认实际工程总量及工程结算款的基础上,甲方在七个工作日内支付部分未结算工程款。此次付款后,甲方累计付款金额达到实际工程总结算款的95%;

4、余下工程款,即5%的未结算工程款甲方应在30天内付清。

九、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责任:

1、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窝工损失,并有甲乙双方共同签署的窝工确认书的,该窝工损失由甲方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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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甲方若无故不按本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工程进度款,逾期超过10天的,甲方应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乙方赔偿逾期利息。

(二)乙方违约责任: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停止施工,同时终止合同,并对乙方做违约处理:

1、拒绝或干扰甲方进行质量抽样检查的;

2、未按本合同约定采购材料、擅自更换品牌,或采购的材料没有质保书或经过抽检不合格,而继续用于施工的;

3、未经甲方和设计部门同意不按图纸施工的;

4、不服从甲方整体工程协调,延误工期、施工工程中拒不接受甲方指挥的;

5、将本工程分包或转包给他人。

乙方因违反约定而被终止合同后,乙方应无条件退场,已经完成的工程量不予结算,乙方还须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其违约赔偿金按甲方据实估算计赔。

乙方未能按期保质保量完成本工程,延误工期超过五天以上的(因甲方原因造成的除外),属乙方严重违约,乙方应按每日人民币2000元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赔偿因延误工期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十、保险:乙方必须在本合同订立后15日内为本工程和施工人员及第三人生命财产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乙方必须将保险合同正本一份送交甲方备案。否则将视为乙方根本性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十一、事故处理: 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以及监理公司,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二、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1、合同文件相互解释,互为说明。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补充协议或补充文件(按签订时间确定解释顺序。新近签订的,解释顺序优先);

(2)本合同;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施工图纸。

2、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双方也可以请监理公司做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 6 / 7

监理公司的解释时,可按第十五条进行处理。

三、纠纷解决办法:执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本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不可抗力:

1、本合同不可抗力指大地震、战争以及其它特大自然灾害,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因遭受影响而不能克服和避免的;

2、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双方可就履行本合同或变更终止本合同重新达成协议。

十五、合同生效和终止: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款结算完毕自动失效。

十六、其他条款:

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七、合同附件

附件:

1、乙方营业执照复印件(各1份)

2、本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

甲方:广州**实业有限公司 乙方:广州市***石材工程部

签订代表: 签订代表: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日期: 日期: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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钻探工程施工协议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甲乙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在其所属勘查区域内进行钻探工程等相关事宜达成一致后,特签订本协议,以兹双方共同遵守。

一、施工地点

1、。

2、。

二、施工基本要求

1、乙方在每个矿点配备的钻机台数必须达到甲方要求的数量,并采用XY-4型钻机施工,开孔直径110㎜,终孔直径为75㎜。

2.甲方指定孔位的直孔或≥80°的斜孔(300米以内);85°-90°(500米以内)。

3、拟定工作量500m(根据实际地质情况,工作量具体调整)。

三、施工起始时间

施工起始时间以甲方下发的书面开工通知书为准。乙方必须严格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及本协议约定内容组织人员及设备按时开工。

四、施工单价及付款方式

1、有效钻探工作量是指达到合同约定质量要求的钻探进尺,不包含验收不合格及报废的钻探工作量。

2、钻探施工总价款=有效钻探工作量×施工单价。

3、本协议的施工单价为 元/米,由甲方直接向乙方支付。

4、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单价为 元/米钻探施工费由乙方向甲方开具合法有效发票。

5、本协议签订后,在乙方施工人员全部进场三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 人民币 工程预付款。在钻探施工完工,甲方验收并确认工作量和工作成果,经甲、乙双方书面确认最终工程结算款总额后支付剩余款项。

6、当乙方单个钻孔钻探施工完毕后,甲方须在5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评审,验收并确认工作量和工作成果,经甲、乙双方书面确认最终工程结算款总额后,由甲方扣除前期已支付的工程预付款,于2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工程余款。

7、孔深超过500米或为斜孔(<80°)时,价格另行商议并重新签订施工补充协议。

五、施工质量要求

1、岩矿心采取率与整理 1)岩心采取率不得低于75%。

2)矿心及其顶、底板上下5米范围内的岩心采取率不低于85%。 3)取出的岩矿心,应洗净后自上而下按次序装箱,不得颠倒或任意拉长,岩心应按规定编号,每回次应填放岩心票(包括没有岩心的回次),岩心箱应进行编号,箱子规格要符合要求且结实。

2、钻孔弯曲与测量间距

1)斜孔每钻进50米测一次顶角和方位;直孔每钻进100米测一次顶角。垂直孔允许顶角每100米弯曲2度,斜孔每100米弯曲3°,按孔深累计计算。

3、简易水文观测

1)在以清水为冲洗液的钻孔每班至少要测1-2次孔内水位,每次观测应在提钻后、下钻前各测量一次。

2)钻进时遇有涌水、漏水、溶洞等现象应及时记录其孔深。

4、孔深误差的测量与校正

1)每钻进100米、进出含矿层(矿层小于5米只测一次)、终孔后均要进行一次孔深测量,误差小于千分之一者可不修正孔深。

2)测量要使用经过校正的钢尺。

5、原始班报表

1)在现场用钢笔及时填写,要真实准确。 2)交接班班长和机长要亲笔签字,不得代签。 3)要整洁,终孔后装订成册。

6、封孔

1)要有封孔通知书和封孔设计书。

2)水泥封孔用325号以上未过期的水泥,水灰比要符合设计要求。

3)搬迁后要埋水泥标桩,并保证其质量。

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布孔、确定钻孔位置、下达开孔及终孔通知书、测量孔口标高和钻探地质编录等工作。 2)甲方指定的地质编录人员负责检查监督钻探施工质量。 3)甲方负责政府部门及农牧民关于青苗、草场、林木征地等相关沟通协调工作,并承担因此而发生的相关费用。

4)甲方根据矿产勘查需要,有权变更矿产勘查施工设计方案及工作量,但变更施工设计时应提前通知乙方。

5)甲方需按约定方式和时间足额支付达到施工技术要求、经过验收合格的有效钻探工程款项。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向甲方提供《钻探施工资质证书》(见附件)。 2)乙方负责按照甲方要求和本协议第四条约定的施工质量要求进行钻探施工,并严格遵守《岩心钻探操作规程》。

3)乙方应做好孔深校正、原始记录、简易水文观测、封孔和矿、岩心保管工作。

4)乙方负责岩心箱制作,按要求进行标记和摆放,并负责将岩心一次性运至距离施工现场10公里以内的甲方指定地点。

5)乙方使用的钻探工艺应能保持矿石原有结构特点和完整性。 6)乙方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及消防、环保等工作,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

7)乙方负责对其施工人员购买必需的人身意外伤害险,并负责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保证其施工人员的安全,否则,由此引起的乙方施工人员和第三者的一切人身意外及安全事故概由乙方自行负责,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8)因乙方劳资纠纷引起的停工、窝工所造成甲方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概由乙方承担。 9)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设计要求的工期组织施工。

10)涉及本协议的技术文件资料和成果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转让并有义务永久保密,如有违反,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保留追究乙方法律责任的权利。

七、违约责任

1、甲方有权对乙方施工进行检查,甲方检查内容包括钻探施工质量与进度、生产安全、消防、使用设备安全防护措施等相关事项。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合格事项甲方有权发出书面整改通知书,乙方须立即进行整改,如拒绝整改或无故拖延整改者,甲方可按人民币1000元/次给予乙方违约处罚。

2、乙方应认真贯彻落实《地质勘查安全管理规程》和“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乙方承担因人员伤亡或安全事故而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3、乙方在工作过程中如对甲方或其他单位的设施、设备造成损坏的,一律按价赔偿。

4、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如无正当理由而单方终止合同,违约方必须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经济及法律责任。

八、附则

1、在协议有效期内,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协议。需要变更或解除协议时,必须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协议方可。

2、本协议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协议无法履行时,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3、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和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长春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5、本协议与附件一式陆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均具同等法律效力。委 托 方(盖章): 地 址: 法人代表(签字): 项目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E-mail:

受 托 方(盖章): 地 址: 法人代表(签字): 项目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E-mail:

协议签定地点: 协议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推荐第8篇:工程施工安全协议

********工程 安全协议

甲方:

乙方: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确保******(甲方)与 ****** (乙方)就 ********工程委托项目安全、优质、高效地按期完成,强化委托项目的安全监督管理,依据《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双方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甲方的安全责任和权力

(一)甲方首先对乙方的资质进行审查。项目开工前,必须审查乙方与承包工程项目相对应的营业执照、资格证书和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资格证书原件、施工简历和近三年安全施工记录,确定其符合要求。

(二)开工前甲方对乙方进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并应有书面记录或资料。

(三)甲方应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在开始施工前报甲方备案。

(四)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管理以及督促检查的义务。

(五)甲方有权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规定,对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并发出安全整改通知书,乙方不执行整改措施甲方有权进行处罚、责令停工、直至清退出场。

(六)甲方有责任对乙方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和危险性生产区域安全告知。包括施工区域内地下供水、排水、供气、供热管道、电缆布置等。井下特殊地质条件危险性告知。

(七)甲方有权对乙方参与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工作规程的抽考。

(八)乙方在施工中发生的甲方人身、设备事故,甲方有责任负责调查、统计上报。乙方在施工中如发生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所规定的各类事故,甲方有权督促乙方立即通知当地政府和公安部门,要求派人保护现场,并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事故调查书面结论及处理意见。

(九)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施工。

(十)安全监察部对外包单位进行矿级安全教育。

(十一)因甲方原因导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担责任。

(十二)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熟练掌握事故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十三) 甲方管理人员有权制止乙方人员违章作业,并按规定给予处罚。

(十四) 甲方有权对安全意识差、不听安全生产指挥的乙方人员责令退场。

第二条乙方的安全责任和权力

一、乙方的基本要求

(一)因乙方责任造成的事故和第三方人员伤害及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

(二)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等材料应真实、合法、有效。

(三)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安全生产规程和甲方其他安全生产规定、制度。

(四)乙方必须合法使用能胜任委托项目需要的施工人员,提供身体健康证明,严禁使用童工、老、弱、病者。

(五)国家规定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持证上岗,证件的复印件应交甲方备案,且不得冒名顶替。

(六)乙方施工人员必须到甲方综合部办理入矿手续,不得随意更换人员,更换施工人员必须重新办理手续。施工人员应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违规、违纪者按有关规定处罚。

(七)乙方应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和组织安全规程考试,并将参加安全教育人员名单(包括临时增补或调换人员)与考试成绩报给甲方备案。

(八)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

(九)乙方安全费用的提取及使用,提取标准矿建为工程款2.5%、土建为1.5%。此费用这安全投入专项资金,不得挪用。

(十)乙方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和服从现场安全规定及安全管理,在施工现场必须做到:

1.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戴安全帽,系好帽带。

2.高空悬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

3.班前班中不得喝酒,在禁止吸烟的区域不得吸烟.4.现场内不得赤脚,不得穿拖鞋、高跟鞋,高空作业不得穿皮鞋和易滑鞋。

5.未经甲方施工负责人批准,不得随便拆除已架设的安全防护设施及安全装置和安全标牌。

6.不得私自乱接乱拉电线,保护工地上临时用电电缆及配电箱的完好,不得用材料、工具等压砸电缆电线,确保用电安全。

7.不得在工程现场烧火。

(十一)乙方有权对甲方的安全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

(十二)乙方项目负责人离矿必须向乙方分管领导请假,回来后及时销假。

二、乙方施工机具、车辆的安全管理

(一)乙方使用的法律规定强制检验的施工机具,必须经国家有关监督检验部门检验合格,且在有效期内,施工用大型电动、气动机具、压力容器、起重挖掘等设备必须向甲方安监部门登记备案,自己负责维护和保管。

(二)乙方向甲方借用施工机具,需办理借用手续,检验合格后方能使用,归还时保证机具完好,如有损坏按实际损坏价值赔偿。

(三)乙方使用的脚手架,实行合格挂牌制度。使用脚手架作业时,作业者应遵守相关安全规程、规定要求,安全责任自负。

(四)乙方施工用机动车辆进入矿区必须办理登记手续,遵守矿机动车管理制度,不得超速或违章行驶,并必须保证进入矿区的机动车辆安全性能完好。

(五)乙方机动车驾驶人员必须持证驾驶,不得借证或冒名顶替。

三、作业环境及危险品安全管理

(一)开工前,乙方应组织人员对施工区域、作业环境及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进行检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一经开工,就表示乙方已确认施工现场、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并处于安全状态。

(二)施工中需要开挖沟槽时应注意保护埋入地下的电缆、管道、建筑物,经甲方有关工作人员批准后方能开工,起重、搬运中注意不得碰坏电线、设备、建筑物等。

(三)乙方负责做好施工人员的劳动安全保护工作,开展劳动安全技能培训教育,发放并监督作业人员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具,培训安全交底的内容和安全技能,确保施工过程中的人身安全。

(四)乙方应在施工范围装设临时围栏和警告标志,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围进行施工,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乙方不得擅自使用与施工无关的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拆除、变更甲方防护设施及标志。不得擅自进入非承包范围的生产区域。

(五)对危险性生产区域内作业,有可能造成火灾、爆炸、触电、中毒、窒息、机械伤害、烫伤、坠落、溺水等人身伤害、设备损坏事故的,承包方应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报甲方审核。

(六)乙方施工人员未经允许不得擅自进入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存放地点和标有“危险品”、“重点防火部位”等标志的区域。

(七)乙方施工人员在危险区域作业必须经甲方批准,在工作联系人带领下进入该区域作业,必须遵守该区域安全规定,作业前双方应共同做好安全措施。

(八)乙方带入矿区的危险品必须履行登记手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全地保管和使用,并接受甲方的监督。

(九)乙方应对工作现场的行为完全负责,乙方工作人员不得违章作业,冒险作业,不能疲劳作业,并按规定做好保护工作。

(一)甲方安全保证、监督体系在施工过程中应承担对工程承包单位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监督和协调职责,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施工方案、安全组织和技术措施等进行严格的审查和把关,并对现场安全文明作业进行监督、管理和指导,对违反和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规程以及矿规章制度等不安全因素,有权制止、纠正、责令停工,直至终止合同,并应按照合同约定对承包单位进行考核。

(二)乙方必须接受甲方安全监督人员和工作联系人的监督和指导。

(三)乙方开工前,必须向甲方提交安全技术措施,经甲方审查同意后,由乙方组织实施,保证施工安全。

(四)乙方必须按照法律规定设立项目安全管理机构(部门)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施工安全管理,项目经理为项目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开工前自上而下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实施全程安全监护,并按规定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检查、班前、班后会、周安全检查等安全例行工作,使作业人员掌握并遵守有关规程规定。

(五)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必须及时整改。

(六)乙方必须明确安全负责人,施工队伍30人以上必须设专职安全员,30人以下必须设兼职安全员,并经常对其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加强自我约束机制,制定内部安全管理及考核办法。

(七)施工期间,乙方应保证地下管道、管线、电缆及高低压架空线、通讯设施的安全,遇到问题,及时与甲方联系,采取保护措施。

(八)双方应将处罚通知单、工作联系单、传真等以书面形式送达对方;双方在接到对方的书面联系时,应于24小时内予以响应。

第四条公用设施的安全

(一)施工人员必须爱护甲方的公用设施、道路、绿化、建筑物等,遵守甲方的文明施工规定,不得损坏和污染公用设施。

(二)施工人员使用甲方的电力、水源、建筑物等,必须在相应的协议中规定使用的范围、地点、数量,不得随意接用电源、水源等,如须临时接用,须经甲方有关部门批准,办理手续,明确正常及事故情况下的操作范围。

(三)施工人员不能随意改动、移动、破坏公用设施,如妨碍施工需要变动者,须经甲方有关部门同意。

(一)乙方的施工人员必须履行登记手续,持有效通行证件进入矿区,不得将证件转借他人。

(二)乙方应教育施工人员遵守矿的安全保卫和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不得在矿开展违法、违纪等扰乱社会治安的活动。

第六条事故处理

(一)施工现场发生人身伤亡事故、人员中毒事故、设备事故,双方有责任保护事故现场。除国家另有规定的以外,由甲乙双方共同进行调查。必要时可呈请上级主管部门或专业机构鉴定。目的是查明事故原因,落实防范措施,分清责任。因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包括善后处理),由事故的责任方负责。对肇事单位和个人,矿有权进行经济处罚、清退,必要时交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发生人身伤亡事故,生产事故,乙方应在第一时间报告甲方有关部门,采取应急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按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及时统计上报。

第七条安全责任

(一)本协议约定期间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安全事故的,乙方负全部责任,并由乙方承担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刑事责任。

(二)本协议约定期间如因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员过错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向甲方赔偿。

(三)乙方施工期间发生人身轻伤和一般设备损坏事件,扣罚0.1万元;乙方发生重伤事故一人次,扣罚乙方0.5万元;乙方发生死亡事故一人次或一起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设备事故,甲方有权罚乙方3万元/人.次;若因乙方责任造成甲方或第三方设备损坏,并影响到设备正常运行,按经济损失的30%扣罚,并赔偿相应经济损失。

(四)乙方人员违章,按甲方相关管理制度及甲乙双方合同执行处罚。

(五)以上条款当与合同发生冲突时以合同为准。

(六)甲方有权从乙方工程款中将相关罚款、损失赔偿款等费用直接进行抵扣。

第八条其他

(一)本协议签订后,未经双方共同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私自改动或终止。

(二)本协议与工程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期限与工程合同一致;如果工程合同工期有变动,本协议期限也随之变动;工程施工结束以后,本协议也一同解除。

(三)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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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热电站工程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2010年9月15日

建筑安装工程协议书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依照>>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互惠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就双方协作,达成如下有关条款望双方共同遵守,共同发展.

一、工程范围:甲方工程承包余热电站工程范围

内的所有结构厂房、设备基础的钢筋制作安装、模板的制作安装、混凝土的浇筑、内外墙体的砌筑、墙体的粉刷、地坪的制作及施工范围内的脚手架搭设、防护等,模板的拆除、清理、归类堆放及现场材料装卸车。

二、工程价款及付款方式:

工程价款:

1.钢筋制作安装以图纸结算为准元/吨,(含焊接,焊剂焊材,扎丝,铁丝及小型机具费用)。

2.模板制作安装及拆除以图纸结算为准元/M²,(含钢钉、铁丝、胶带;包括现场清理及归拢等)此价格不含循环水池的施工。

3.内外墙体砌筑即粉刷以图纸结算为依据,按实方实算的墙体面积结算,粘土砖元/快,墙体粉刷元/M²,涂料粉刷元/M²(包含材料及现场的及施工清理等)。

4. 地坪制作包含0米层的回填,0米回填元/m³,地板砖元/m²(含上料,施工及清理)。

5.混凝土浇筑:商品混凝土浇筑元/ m³,人工混凝土浇筑元/ m³,(含搅拌,运输,浇筑,保养等)但此价格包含循环水池的浇筑施工。

付款方式:

每月25号报进度款,并且由现场技术人员签字后递交项

目部;次月的5-10号付款,每次付款按实际工程量的70%进行付款,剩余20%到工程完工时支付,留10%为质保金待本工程全部结算后一次付清。注:每次付款乙方必须提供施工工人的考勤及工资签字表。

三、甲方承揽的工程,在分包给乙方时,乙方必须服从甲方有关人员的

管理,协助甲方彻底完成所有承包分项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四、工程承包方式参照甲方承包项目的工程施工,施工过程中甲方提

供钢筋、模板、架子管及制作钢筋用的调直机,煨弯机,切断机 等四台机具,剩余的机具如对焊机、钢筋钳等小型工具,焊条、焊剂、铁丝、铁钉等辅材;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安全帽、安全带等均由乙方承担。

五、双方权利及义务: (甲方义务及责任)

1,甲方义务:所承包单项工程施工图纸技术交底.

2 对工程施工中的质量,安全,进度和文明施工进行监督.

3对工程具体施工中出现的问题,协助乙方现场技术指导并处理好现场工作。

4 给乙方提供临时设施及材料堆场

5乙方施工单项工程合格率达100%

六乙方义务及责任:

1、乙方必须做到文明施工现场材料必须堆放整齐,成品、半成品、废料必须分开;并且有义务保管好甲方的材料机具等物品。

2、工程施工必须按照业主及甲方要求,随时增减人员,确保施工工期顺利交工。

3、乙方每施工一个程序必须通知甲方技术人员进行监督验收。

4、做到安全文明施工,对自己工区要做到工完料清,不得浪费任何材料,按国家规范去制作安装,不得有超出定额的相关规定损耗,否则超出部分要从工程款中扣除。

5施工中若因自己原因发生意外伤害,所造成的一切后果有乙方自己承担,费用自负。

6 因甲方工程款未及时到位,双方谈判解决方案,不得停工延误工程工期.但双方必须达成一个解决方案.

7 遵守工地一切规章制度,严禁乙方在施工现场随地大小便,打架斗殴,酗酒,闹事,对出现以上情况者每人罚款100-500元,情节严重的交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本协议待双方有关人员签字后生效,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都具有同等效力.

其他未尽适宜,在具体到某一分包工程中,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发包方):(签章)

负 责 人:

2010-9-15

乙方(承包方):(签章)

负 责 人:

2010-9-15

附件:施工安全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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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 利 工 程 施 工 协 议

甲方:

乙方:

甲方将工程以包工包料的形式承包给乙方,为加快工程进度,保证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经双方商定,达成如下协议:

一、承包范围:。

二、质量要求:乙方应以认真熟悉地形,充分了解施工意图, 严格按照长沙县水务局下发的小农水工程施工标准图集施工,工程质量必须达到水利工程施工验收规范的优良标准。

三、施工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竣 工。

四、结算方式:该工程以元大包干,金额大 写:。

五、付款方式: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六、安全责任:乙方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组织工人认 真学习工程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严密组织精心施工,排除一切安全隐患,杜绝安全事故发生。所有安全事故甲方概不负责。

七、以上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签章):乙方代表(签章):

年月日

第11篇:防水工程施工协议

防水工程施工协议

编号: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

量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自愿、平等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建设项目防水工程施工事宜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共同信守。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承包施工范围及承包的工作内容

地下室防水、楼层防水及屋面防水。从消理基层、清扫少量积水等开始,包括

刷底油、附加层、各类管道边等特殊部位增加的防水处理、成品保护、多次闭水试验等的所有防水工程工作。

四、材料要求及质量要求:

地下室、屋面防水材料采用3厚SBS (聚脂胎)防水卷材,楼层卫生间为单组份

聚肢脂防水涂料。施工质量必须满足《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7—2002 的标准要求。严格执行强制性条文中有关防水部分的条款,操作人员必须持有市建委核发的上岗证。材料质量符合弹性体改性沥青防水卷材GB18242-2000 中规定的要求, 聚氨脂必须符合环保要求, 确保合格, 严禁以次充好。否则承担建设方(包括管理公司)、监理的罚款及试验费用,并负责由此引起的返工损失,甲方有权追加同等余额的罚款,从工程款中扣除。

五、承包方式及单价

包工包料。屋面采用3厚聚脂SBS二道做法,单价为元/平方米。(按实际完

成后的防水面积计算),楼层卫生间聚氨脂防水为元/平方米(厚度为1.

5mm ),底层聚氨脂防潮层为元/平方米(厚度为1.Omm) 。以上单价为闭口包干的完全价格,包括但不限于材料费、人工费(含各类保险)、施工管理费、附材费、机械费、工具费、夜施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用、酷热天气施工费、成品保护费、垃圾清运费、测量实验配合费、环境保护费、与装修及安装等其它工种的配合费、安全文明施工费、质保期间的维修费、利润、税金等费用及相关政府部门的办证和各类规费。以上单价为达到优质标准的价格, 如只能达到确保不漏,而达不到优质标准则每平米扣2元(具体指感观上必须得到监理公司、质监站相关人员的一致好评) ,如发生渗漏现象给甲方或建设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付,乙方自负盈亏,价格不作调整。

六、工期

从年月日开始施工,完成时间为年月日。甲、乙双方

在以上工期的基础上确定具体部位的工期,经确定后而乙方未能按时完成,则每延误壹天罚款元整,如乙方无能力按工期、质量等要求完成施工任务,则甲方有

权随时终止合间,乙方完成合格部分的工程量按60%结算。并由乙方承担其它所有违约责任。如非乙方原因,则工期相应顺延,但需经甲方生产经理书面确认。

七、付款方式

乙方完成全部施工任务的%时,甲方支付完成部分的% ;全部完成并通过监理公司验收,通过竣工验收并经结算后三个月支付至%,留%保修金保修期满扣除维修费用后无息一次性支付。(如联系不到等乙方原因不及时保修,甲方有权委派其它队伍进行施工,费用在保修款中扣除),保修期限按甲方与建设单位的保修合同为准。乙方开具正规税务发票,甲方以支票方式支付。

八、甲方责任,

l、根据工程需要,由甲方工长向乙方管理人员安排、交底。在施工过程中,向乙方进行H常的技术、质量、安全等书面交底。

2、在合同履行全过程, 对乙方进行全方位的监督、检查、指导、验收,及时解决施工中安全技术问题。

3、提供垂直运输机械。

4、由甲方提供现有住宿地及床板,其它由乙方自理。

九、乙方责任

l、遵纪守法、遵守郑州市建筑行业相关规定和甲方有关规章制度。乙方招

聘的工人必须持有身份证、计生证, 并主动及时办理中领暂住证、就业证、上岗证、相关保险等,乙方自负交纳相关的费用, 甲方给予协助办理, 所需费用如由甲方代付,其费用在工程款结算时扣除。所有证件做到合法、齐全、有效。

2、必须严格遵守甲方《劳务用工管理制度》规定,管理人员、特殊工种持证上岗率必须达到100%,工人持证率达到95%以上,否则甲方按100 元/人处罚。操作工人的劳保用品由乙方负责,进场生活费由乙方垫付。乙方必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要求与每位工人签订劳动合同,否则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由乙方承担。 3、乙方在进场作业前必须提交施工方案,审批后严格按审批的方案及计划执行。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应设现场负责人一名,及时解决施工过程中的相关问题。严格执行技术操作规程。

4、乙方管理和作业人员必须尊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工作人员, 对他们提出的意见、建议、命令,应及时向甲方反映,决不允许当面顶撞,公开拒绝。生产中必须服从甲方指挥,若乙方拒绝执行,对当事人进行罚款,严重者责令退出现场。 5、乙方提供使用的防水卷材及防水涂料等必须符合国家规范要求,并与送交的样品相一致,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货,己施工部分无条件返工处理。第二次发生类似情况的,甲方将根据情节严重程度,给予乙方每次不少于5000元的经济处罚。如乙方进场材料严重不符合要求,被相关部门查出,并对甲方声誉造成不良影响的,则甲方有权不支付乙方工程款。

6、乙方不得将承包的工程项目另行转包,一经发现立即终止合同并撤离现场,完成的合格工程款按60%结算,其它部分作为对甲方另选施工队伍造成损失的赔偿。7、甲方或甲方允许的有合法使用权的第三人在使用过程中因乙方质量原因造成甲

方或第三人妥益事故或其他不利甲方事故的,乙方在约定的责任期限内均应承担全额赔偿责任,且此赔偿责任应当在接到甲方包括下属机构书面通知后五日内履行。 8、甲、乙双方在本合同的基础上另行签订备案合同,由乙方自行办理,乙方另应积极配合甲方做好税务抵扣工作。

9、执行本合同过程中,乙方应保证甲方免予由于乙方的责任而受到任何形式的投诉和索赔,如发生上述事件,一切直接、间接损失出乙方承担。

10、乙方不得因自身原因影响到其他分包工程的施工,否则给甲方带来的直接和间接损失由乙方承担。

11、乙方人员在甲方食堂就餐,费用自理,不得另建食堂。

12、乙方运输材料过程中发生的任何安全、交警罚款等由乙方自行处理。

13、若因特殊原因,甲方要求乙方人员临时进场和撤离,乙方应无条件服从该命令,并不得对因该项命令导致的损失向甲方索取任何费用。

十、安全生产有关约定

1、乙方须教育所有员工遵守国家、郑州市和甲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条例等。服从甲方安全员和其它管理人员正确管理,不服从管理或打骂甲方管理人员处以每人/次100-500元罚款。如甲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乙方有权向甲方上级部门申诉。

2、安全用电: 按甲方指定的分配箱接入电缆至开关箱,保证一机一闸一漏保。开关箱符合郑州市安全文明施工标准相关要求,电缆架空不得拖地。遇特殊情况时向甲方现场管理人员汇报,不得擅自处理。

3、进场的所有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佩戴好安全带,铺好跳板,做好防高空坠落等人身保护措施。拆除外架等任何防护设施时必须经甲方安全员同意,否则给予重罚。接线等工作必须由持有效证件的电工完成。乙方在本工程中如违章操作而发生意外安全事故时,自行承担其法律责任及其经济损失。善后工作亦由乙方负责解决,与甲方无关。

4、乙方需设立兼职安全员宣名, 并对本施工队的所有安全事项负责。乙方管理人员不能胜任本职工作,且不能较好配合业主、监理的工作,甲方有权指令乙方更换。

5、乙方聚氨脂及卷材施工时需特别注意做好防火工作,施工过程中绝对禁止作业人员吸烟,卷材施工时必须开具动火证方可动火作业,并随带灭火器,否则将对乙方进行罚款处理并由乙方承担由此引起的所有损失。

十一、料具管理

l、除甲方布置完成的配电箱、垂直运输机械,其它乙方所需工具及设备一切自带,损坏自行更换修理。如因工程需要乙方向甲方仓库领用小型工具等,结算时按实际购买价格从结算款中扣除。

2、安全帽由甲方提供,乙方使用后退场时需无损坏并如数退回,否则按进价从工程款中扣除。

十二、争议解决及合同生效

甲乙双方发生争议时,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均可以向工程所 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其它约定事项

1、未经乙方同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转让债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让债权。2、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经甲方盖章或项目经理签字方可生效。

3、乙方应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红章),国家及郑州市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它各种备案资料及时交甲方,否则甲方不予支付工程款项。

4、双方确认来往函件,按对方营业执照上的住址或合同中载明的联系方式邮寄,即视为己送达。地址如有变更应书面通知对方。

5、由乙方自身产生的建筑垃圾由乙方负责外运处理,并承担费用。

6、甲方项目经理部可在本合同条款的基础上,制定更为详细深入的管理措施以及其它可具操作性措施。乙方应遵重并严格遵守甲方项目部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程序,并视为合同条款内容。

7、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款清后自行终止,乙方应在甲方最后一次付款前向甲方出具合同终止函。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理人:代理人:

电话:电话:

邮编:邮编:

签约地点:工程工地

签约时间:年月日

第12篇:建设工程施工协议

合同编号:_________

发包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 工程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工程

2.工程地点:_________市_________区(县)

3.工程内容:

(1)_________房型_________房_________厅_________套,施工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2)群体工程应附承包方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

4.承包范围:

(1)_________。

(2)应注明是否包括土建、设备安装、装饰装修等工作。

5.承包方式: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承包方式。

(1)承包方包工、包全部材料。

(2)承包方包工、部分包料,发包方提供部分材料。

(3)承包方包工、发包方包全部材料。

6.资金来源:_________。

7.批准文号:_________。

8.业主或主管单位:_________。

第二条 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发包方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承包方。

第三条 工期:工程期限_________天,其中:

1.开工日期:本合同工程定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开工,从签定合同后第_________日算起。

2.竣工日期:本合同工程定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

3.凡是延期开工或顺延工期的约定,都是以约定的开工日期和竣工日期为计算基础。

第四条 工程造价:总价款: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其中:

材料费:_________元(人民币),

人工费:_________元(人民币),

管理费:_________元(人民币),

设计费:_________元(人民币),

垃圾清运费:_________元(人民币),

税金:_________元(人民币),

其他费用:_________元(人民币)。

经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第二章 词语涵义及合同文件

第五条 词语涵义

1.有关合同双方和监理人的词语

(1)发包方:指与承包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

(2)承包方:指与发包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

(3)分包人:指本合同中从承包方处分包某一部分工程的当事人。

(4)监理人:指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的由发包方委托对本合同实施监理的当事人。

2.有关合同组成文件的词语

(1)合同文件(或称合同):指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签订的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而列入本合同第六条的全部文件和图纸,以及其他在协议书中明确列入的文件和图纸。

(2)技术条款:指本合同的技术条款和由监理人作出或批准的对技术条款修改或补充的文件。

(3)图纸:指列入合同的招标图纸和发包方按合同规定向承包方提供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以及列入合同的投标图纸和由承包方提交并经监理人批准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4)施工图纸:指上述第(3)项规定的图纸中由发包方提供或由承包方提交并经监理人批准的直接用于施工的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5)投标文件:指承包方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在投标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发包方提交的投标报价书、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及其他文件。

(6)中标通知书:指发包方正式向中标人授标的通知书。

3.有关工程和设备的词语

(1)工程:指永久工程和临时工程或为二者之一。

(2)永久工程:指按本合同规定应建造的并移交给发包方使用的工程(包括工程设备)。

(3)临时工程:指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所需的各类非永久工程(不包括施工设备)。

(4)主体工程:指合同条款中写明的全部永久工程中的主要工程。

(5)单位工程:指合同条款中写明的单位工程。

(6)工程设备:指构成或计划构成永久工程一部分的机电设备、金属结构设备、仪器装置及其他类似的设备装置。

(7)施工设备:指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所需的全部用于施工的设备、器具和其他物品(不包括临时工程和材料)。

(8)承包方设备:指承包方的施工设备。

(9)进点:指承包方接到开工通知后进入施工场地。

4.有关工期的词语

(1)开工通知:指发包方委托监理人通知承包方开工的函件。

(2)开工日期:指承包方接到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的日期或开工通知中写明的开工日。

(3)完工日期:指本合同规定的全部工程、单位工程或部分工程完工和通过完工验收后在移交证书(或临时移交证书)中写明的完工日。

5.有关合同价格和费用的词语

(1)合同价格:指协议书中写明的合同总金额。

(2)费用:指为实施本合同所发生的开支,包括管理费和应分摊的其他费用,但不包括利润。

6.其他词语

(1)施工场地(或称工地):指由发包方提供的用于本合同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在合同中指定作为施工场地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

(2)书面形式:指任何手写、打印、印刷的各种函件,包括电传,电报、传真和电子邮件。

(3)天:指日历天。

第六条 合同文件

1.合同文件:合同文件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其组成和解释次序如下:

(1)双方商定的补充协议或合同期内经双方签署的备忘录;

(2)合同协议书;

(3)双方签署的合同谈判备忘录;

(4)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招标书;

(5)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文件。

2.设计文件:发包方应在合同签署后14天内按照合同条款中约定的份数向承包方提供设计图纸、设计说明和其他设计资料。未经发包方同意,承包方不得将设计文件提供给第三方。若合同中约定部分工程由承包方进行设计,承包方应将有关设计文件和图纸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份数提交发包方批准后方可实施。

3.补充设计文件:为满足工程的正确实施或完成对其缺陷的修复,发包方可在合同范围内提出补充设计文件和通知,承包方应接受并执行。

4.合同文件解释顺序:_________。

第七条 合同范围

本合同所要实施的具体工作内容、范围及工程界限等,在合同条款中约定。

第八条 技术标准

双方在条款内约定适用国家标准、规范和名称;没有国家标准、规范但有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行业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工程所在地地方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方应按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方提供一式两分约定的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同发包方按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方提出施工技术要求,承包方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发包方认可后执行。发包方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本条所发生的购买、翻译标准、规范或制定施工工艺的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第九条 语言文字、适用法律和联系方式

1.语言文字: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条款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在少数民族地区,双方可以约定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书写和解释、说明本合同。

2.适用法律和法规:本合同文件适用国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由双方在条款中约定。

3.联系方式:本合同实施过程中,工程有关各方的一切联系均以书面形式为准。在紧急的情况下,可先以口头陈述,但应在事后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

第十条 联络

1.联络以书面形式为准:合同中述及的由任何人提出或给出的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指示、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认、批准、证书、证明和决定等是双方联系和履行合同的凭证,均应以书面形式为准,并应送达双方约定的地点和办理签收手续。

2.来往函件的发出和答复:上述通知、指示、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认、批准、证书、证明和决定等来往函件均应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及时发出和答复,不得无故扣压和拖延,亦不得无故拒收,否则由责任方对由此造成的后果负责。

第十一条 图纸

1.发包方应按条款约定的日期和套数,向承包方提供图纸。承包方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方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方承担。发包方对工程有保密要求的,应在条款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费用由发包方承担,承包方在约定保密期限内履行保密义务。

2.承包方未经发包方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人。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除承包方存档需要的图纸外,应将全部图纸退还给发包方。

3.承包方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工程师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第三章 双方责任

第十二条 工程师

1.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姓名:_________,职务:_________,发包方委托的职权:_________,需要取得发包方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_________。

2.发包方派驻的工程师:姓名:_________,职务:_________,职权:_________。

3.不实行监理的,工程师的职权:_________。

4.实行工程监理的,发包方应在实施监理前将委托的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

5.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发包方、承包方双方权利或义务的事件时,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应依据合同在其职权范围内客观公正地进行处理。一方对工程师的处理有异议时,按本合同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6.除合同内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方同意外,负责监理的工程师无权解除本合同约定的承包方的任何权利与义务。

第十三条 工程师的委派和指令

1.工程师可委派工程师代表,并可在认为必要时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负责监理工程师还应将委派和撤回通知发包方。委派书和撤回通知作为本合同附件。

工程师代表在工程师授权范围内向承包方发出的任何局面形式的函件,与工程师发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方对工程师代表向其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有疑问时,可将此函件提交工程师,工程师应进行确认。工程师代表发出指令有失误时,工程师应进行纠正。除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外,发包方派驻工地的其他人员均无权向承包方发出任何指令。

2.工程师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项目经理,项目经理的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工程师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承包方对工程师的指令应予执行。工程师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的,承包方应于工程师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工程师在承包方提出确认要求48小时内不予答复的,视为口头指令已被确认。

(1)承包方认为工程师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向工程师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承包方报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出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紧急情况下,工程师要求承包方立即执行的指令或承包方虽有异议,但工程师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承包方应予的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给承包方造成的损失由发包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2)本款规定同样适用于由工程师代表发出的指令、通知。

3.工程师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并履行约定的其他义务。由于工程师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发包方应承担延误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承包方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4.如需更换工程师,发包方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第十四条 项目经理

1.项目经理:姓名:_________,职务:_________。

2.承包方依据合同发出的通知,以书面形式由项目经理签字后送交工程师,工程师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3.项目经理按发包方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工程师联系时,项目经理应当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工程师送交报告。责任在发包方或第三人,由发包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承包方,由承包方承担费用,不顺延工期。

4.承包方如需更换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并征得发包方同意。后任继续先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5.发包方可以与承包方协商,建议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

第十五条 发包方代表

1.发包方代表可委派有关具体管理人员,行使自己部分权利和职责,并可在任何时候撤回这种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通知承包方。

2.发包方代表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方代表,承包方代表在回执行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发包方代表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承包方应于发包方代表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发包方代表在承包方提出确认要求24小时后不予答复,视为承包方要求已被确认。承包方认为发包方代表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发包方代表在收到承包方申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紧急情况下,发包方代表要求承包方立即执行的指令或承包方加有异议,但发包方代表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承包方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而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对承包方造成的损失由发包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发包方代表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图纸并履行其它约定的义务。否则承包方在约定时间后24小时内将具体要求、需要的理由和迟误的后果通知发包方代表,发包方代表收到通知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应承担由此造成的追回合同价款,并赔偿承包方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4.发包方代表易人,发包方应于易人前7天通知承包方,后任继续履行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六条 承包方代表

1.承包方的要求、请求和通知,以书面形式由承包方代表签字后送发包方代表,发包方代表在回执行上签署姓名及收到时间后生效。

2.承包方代表按发包方代表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要求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发包方代表联系的情况下,可采取保护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发包方代表送交报告。责任在发包方,由发包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承包方,由承包方承担费用。

3.承包方代表易人,承包方应于易人前7天通知发包方,后任继续履行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七条 发包方工作

1.提供场地条件:负责办理土地、水域征用,青苗、树木赔偿,房屋拆迁,清除地面、地下、架空、水上和水下障碍物等工作。按合同条款中约定的时间、位置、面积和高程向承包方提供施工场地。

2.提供水电与交通条件:负责按合同条款中约定的时间、地点开通公共通道与施工场地间的道路,提供供水、供电、通讯等线路接点及施工船舶临时停泊水域,并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3.提供施工条件:办理征地红线、航行通告、抛泥区许可证和码头岸线审批等施工所需的各种手续。向承包方提供本工程征地范围地形图,办理临时用地的申报手续。协助解决对承包方施工有干扰的外部条件。

4.提供技术资料:按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数量向承包方提供工程地质报告以及水准点、坐标控制点等技术资料,并组织进行设计交底及现场交验。发包方对其提供的上述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承包方则对上述资料的理解和应用负责。

5.任命发包方代表:发包方应在合同协议书签署后7天内任命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发包方权力,负责履行合同约定的发包方义务,并将此任命书面通知承包方。发包方更换其代表时,应提前7天通知承包方。

6.付款: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办法向承包方支付工程价款。

7.发布工程指令:按本合同的约定,及时向承包方发布工程指令,签发图纸、确认工程进度报表,检查隐蔽工程并办理各种验收或签认手续。

8.竣工验收:按本合同约定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办理竣工结算。

第十八条 承包方工作

1.施工准备:负责施工现场的布置和临时设施的施工,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及开工申请报告。按合同约定的时间、规格和数量及时到位施工船机和设备。

2.提交报告及报表:根据工程施工情况及监理工程师的指令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提交隐蔽工程验收通知、工程质量自检报告、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及工程事故报告等,并按时提交月度、季度施工作业计划、用款计划及工程完成情况统计表。

3.确保工程进度与质量:按设计文件、技术标准及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进行施工和材料检验,建立健全施工质量保证体系。

4.提供条件:按招标书或本合同条款的约定,为监理工程师的现场工作提供办公、住宿、交通和通讯等条件。

5.负责工程的保护与保修:对已完工的建筑物和已安装的设备,在交付发包方应前负责保护,保护期间发生损坏,由承包方无偿予以修复。若因发包方提前使用造成损坏,修复费用由发包方承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在合同约定的保修期间,对属于承包方责任造成的任何缺陷,承包方应无偿修复。

6.任命承包方代表:在合同协议书签署时任命代表,承包方代表应具有国家或交通部颁发的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常驻工程现场,负责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承包方义务和管理本合同工程的施工。承包方更换其代表时,应事先征得发包方同意并提前7天通知监理工程师。

7.遵守政府法令和规章:施工过程中应遵守政府的各项法令和规章,特别是交通、卫生、安全、消防及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令和规章。

8.接受工程监理:接受监理工程师在发包方授权范围内依据本合同对施工的监督和管理,执行监理工程师发布的工程指令,参加监理工程或发包方主持的工程会议。

第十九条 工程监理

1.工程监理:为确保工程质量与安全、控制施工进度和工程投资,发包方可委托监理单位对工程实施监理,承包方应接受监理。

2.监理工程师:发包方应在监理工程师进驻现场前,将监理工程师的职责和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监理工程师在发包方授权范围内,依据本施工合同,独立、公正地行使监理职权。

3.监理工程师在发包方授权范围内所发生的一切行为,均视为发包方行为。

4.监理工程师可以任命一定数量的人员协助其工作,并授权此类人员履行监理工程师的部分职责。监理工程师也可随时撤回此类任命与授权,但此类任命、授权与撤回应提前7天报告发包方并通知承包方。

5.为保证施工正常进行,双方应尊重总监理工程师的决定。对总监理工程师的决定有异议时,按协议条款的约定处理。总监理工程师易人,发包方接到监理单位通知后应同时通知承包方,后任继续履行赋予前任的权利和义务。

6.建设工程实行监理的,发包方应当与监理人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委托监理合同。发包方与监理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法律责任,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委托合同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第四章 交通运输

第二十条 交通运输

1.场内施工道路

(1)发包方提交给承包方使用的道路和交通设施,应由承包方负责其在合同实施期内的维修、养护和交通管理工作,并承担一切费用。

(2)除本款(1)项所述的由发包方提供的部分道路和交通设施外,承包方应负责修建、维修、养护和管理其施工所需的全部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并承担一切费用。

(3)承包方修建的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应免费提供给发包方和监理人使用。

2.场外公共交通

(1)承包方的车辆外出行驶所需的场外公共道路的通行费、养路费和税款等一切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2)承包方车辆应服从当地交通部门的管理,严格按照道路和桥梁的限制荷重安全行驶,并服从交通监管部门的检查和检验。

3.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由承包方负责运输的物件中,若遇有超大件或超重件时,应由承包方负责向交通管理部门办理申请手续。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进行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均由承包方承担。若实际运输中的超大件或超重件超过合同规定的件数、尺寸或重量时,应由发包方和承包方共同协商确定各自分担的费用。

4.道路和桥梁的损坏责任:承包方应为自己进行的物品运输造成工地内外公共道路和桥梁的损坏负全部责任,并负责支付修复损坏的全部费用和可能引起的索赔。

5.水路运输:本条上述各款的内容亦适用于水路运输,其中“道路”一词的涵义应包括水闸、码头、堤防或与水路有关的其他结构物;“车辆”一词的涵义应包括船舶,本条各款规定仍有效。

第五章 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第二十一条 施工组织设计

1.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承包方应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期限内,将施工组织设计提交给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组织设计的主要内容应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施工工艺流程及说明、材料供应与检验、施工场地平面布置、施工质量保证措施、施工人员组成、施工船机配备和施工安全措施及施工对环境影响的保护措施等。施工进度计划应按照网络图关键线路或主要工作横道图进行控制,并应包括每月预计完成的工作量和形象进度。

2.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批:监理工程师应在收到承包方施工组织设计后7天内提出审查意见并提请发包方审批,发包方应在接到审查意见后7天内予以审批。审批时,若发包方提出修改意见,承包方应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修改和补充,并在接到审批意见后7天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修改和补充报告,监理工程师确认后,承包方应按确认后的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若监理工程师及发包方未在上述限定的时间内提出修改意见或审批,可视为承包方施工组织设计已被发包方批准。

3.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如果监理工程师认为工程实际施工进度不符合经发包方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时,承包方应按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对施工进度计划进行修订,并提出保证工程在合同约定的施工期内完成的具体措施,经监理工程师审核并报发包方批准后执行。

第二十二条 进度计划

1.承包方应按条款约定的日期,将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提交工程师,工程师按条款约定的时间预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为同意。

2.群体工程中单位工程分期进行施工的,承包方应按照发包方提供图纸及有关资料的时间,按单位工程编制进度计划,其具体内容双方在条款中约定。

3.承包方必须按工程师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工程师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行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方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因承包方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承包方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第二十三条 开工及延期开工

1.承包方应当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承包方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工程师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承包方。工程师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承包方要求,工期相应顺延。工程师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2.因发包方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工程师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推迟开工日期。发包方赔偿承包方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3.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_________。

第二十四条 暂停施工

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方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管理意见。承包方应当按工程师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承包方实施工程师作出的管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应当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工程师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管理意见,或收到承包方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承包方可自行复工。因发包原因造成停工的,由发包方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方由此造成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方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第二十五条 工期延误

1.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发包方未能按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发包方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到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一周内非承包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6)不可抗力。

(7)条款中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程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2.承包方在1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报告后14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第二十六条 工程竣工

1.承包方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2.因承包方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方承担违约责任。

3.施工中发包方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就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承包方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发包方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价款等内容。

第六章 质量与验收

第二十七条 检查和返工

1.承包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的要求以及发包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发包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发包方代表及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因发包方不正确纠正或其他非承包方原因引起的经济支出,由发包方承担。

2.以上检查检验合格后,又发现由承包方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仍由承包方承担责任和发生的费用,赔偿发包方的有关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3.以上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方承担。除此以外影响正常施工的经济支出由发包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第二十八条 质量

(一)工程质量等级

1.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或专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条件。发包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标准,应支付由此增加的经济支出,对工期有影响的应给予相应顺延。

2.达不到约定条件的部分,发包方代表一经发现,可要求承包方返工,承包方应按发包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条件。因承包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承包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条件,承包方承担违约责任。因发包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发包方承担返工的经济支出,工期相应顺延。

3.双方对工程质量的争议,请协议条款约定的质量监督部门仲裁,仲裁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败诉一方承担。

(二)质量标准

1.承包方必须按照设计文件和国家现行的技术标准、规范进行施工。

2.承包方所承包的工程,必须全部达到国家现行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优良率达到_________。

3.凡因承包方原因造成的施工质量不合格的工程,承包方应在发包方规定的时间内无偿返工,达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返工后仍达不到的,由承包方承担违约责任。由于发包方原因达不到工程质量标准的,由发包方承担返工责任及经济支出。

4.本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为:_________

5.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时,如不服调解,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三)质量监督

本工程的质量监督,由质量监督站负责,双方均应接受其对工程质量的监督与检查。

第二十九条 试车

1.设备安装工程具备单机无负荷试车条件,承包方组织试车,并在试车48小时前通知发包方代表,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承包方准备试车记录。发包方为试车提供必要条件。试车通过,发包方代表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2.设备安装工程具备联动无负荷试车条件,发包方组织试车,并在试车48小时前通知承包方。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和对承包方应作准备工作的要求。承包方按要求做好准备工作和试车记录。试车通过,双方在试车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竣工验收。

3.由于设计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发包方负责修改设计,承包方按修改后设计重新安装。发包方承担修改设计费用、拆除及重新安装的经济支出,工期相应顺延。

4.由于设备制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由该设备采购一方负责重新购置或修理,承包方负责拆除和重新安装。设备为承包方采购,由承包方承担修理或重新购置、拆除及重新安装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设备由发包方采购,发包方承担上述各项经济支出,工期相应顺延。

5.由于承包方施工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发包方代表在试车后24小时内提出修改意见。承包方修改后重新试车,承担修改和重新试车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6.试车费用除已包括在合同价款之内或协议条款另有约定的,均由发包方承担。

7.发包方代表未在规定时间提出修理意见,或试车合格不在试车记录上签字,试车结束24小时后,记录自行生效,承包方可继续施工或办理竣工手续。

第三十条 验收和重新检验

1.发包方代表不能按时参加验收或试车,须在开始验收或试车24小时之前向承包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两天。发包方代表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验收和试车,承包方可自行组织验收和试车,发包方应承认验收或试车记录。

2.无论发包方代表是否参加验收,当其提出对已经隐蔽工程重新检验的要求时,承包方应按要求进行剥露,并在检验后重新进行复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方承担由此发生的经济支出,赔偿承包方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第七章 文明施工

第三十一条 文明施工

发包方应统一管理本工程的文明施工工作,负责管理和协调全工地的治安保卫、施工安全和环境保护等有关文明施工事项。

1.发包方应负责与当地公安部门协商,共同在工地建立或委托当地公安部门,建立一个现场治安管理机构,统一管理全工地的治安保卫事宜,负责履行本工程的治安保卫职责。

2.发包方和承包方应教育各自的人员遵纪守法,共同维护全工地的社会治安,协助现场治安管理机构,做好各自管辖区(包括施工工地和生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第三十二条 安全施工与检查

1.承包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意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2.发包方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方不得要求承包方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方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第三十三条 安全防护

1.承包方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师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2.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方应在施工前14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由发包方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第三十四条 事故管理

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工程师,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管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2.发包方承包方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第三十五条 环境保护

1.环境保护责任: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应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本合同的有关规定,并应对其违反上述法规和规章和本合同规定所造成的环境破坏以及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负责。

2.采取合理的措施保护环境

(1)承包方应在其编报的施工组织设计中,做好施工弃渣的处理措施,严格按批准的弃渣规划有序地堆放和利用弃渣,防止任意堆放弃渣降低河道的抗洪能力和影响其他承包方的施工和危及下游居民的安全。

(2)承包方应按合同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对施工开挖的边坡及时进行支护和做好排水措施,避免由于施工造成的水土流失。

(3)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注意保护饮用水源免受施工活动造成的污染。

(4)承包方应按《技术条款》的规定,加强对噪声、粉尘、废气、废水的控制和治理,努力降低噪声、控制粉尘和废气浓度以及做好废水和废油的治理和排放。

(5)承包方应保持施工区和生活区的环境卫生,及时清除垃圾和废弃物,并运至指定的地点堆放和处理。进入现场的材料、设备必须置放有序,防止任意堆放器材、杂物阻塞工作场地周围的通道和破坏环境。

第八章 合同价款与支付

第三十六条 合同价款及调整

1.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方承包方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在协议书内约定。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方承包方依据工程预算书在协议书内约定。

2.合同价款在协议书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下列三种确定合同价款的方式,双方可在条款内约定采用其中一种:

(1)固定价格合同。双方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应当在条款内约定。

(2)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可根据双方的约定而调整,双方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3)成本加酬金合同。合同价款包括成本和酬金两部分,双方在条款内约定成本构成和酬金的计算方法。

3.可调价格合同中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包括:

(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

(2)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3)一周内非承包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4)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

4.承包方应当在3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确认调整金额后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工程师收到承包方通知后14天内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

第三十七条 工程预付款

实行工程预付款的,双方应当在条款内约定发包方向承包方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预付时间应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发包方不按约定预付,承包方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向发包方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发包方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承包方可在发出通知后7天停止施工,发包方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方支付应付款的贷款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八条 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1.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4天内,发包方应向承包方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按约定时间发包方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结算。

2.本合同确定调整的合同价款,应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3.发包方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方可向发包方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方收到承包方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方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方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协议应明确延期支付的时间和从计量结果确认后第15天起应付款的贷款利息。

4.发包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方可停止施工,由发包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章 计量与支付

第三十九条 计量

1.工程量:《工程量清单》中开列的工程量是合同的估算工程量,不是承包方为履行合同应当完成的和用于结算的工程量。结算的工程量应是承包方实际完成的并按合同有关计量规定计量的工程量。

2.完成工程量的计量

(1)承包方应按合同规定的计量办法,按月对已完成的合格的工程进行准确计量,并在每月末随同月付款申请单,按《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分项向监理人提交完成工程量月报和有关计量资料。

(2)监理人对承包方提交的工程量月报表进行复核,以确定当月完成的工程量,有疑问时,可以要求承包方派员与监理人共同复核,并可要求承包方按规定进行抽样复测,此时,承包应指派代表协助监理人进行复核并按监理人的要求提供补充的计量资料。

(3)若承包方未按监理人的要求派代表参加复核,则监理人复核修正的工程量应被视为承包方实际完成的准确工程量。

(4)监理人认为有必要时,可要求与承包方联合进行测量计量,承包方应遵照执行。

(5)承包方完成了《工程量清单》中每个项目的全部工程量后,监理人应要求承包方派员共同对每个项目的历次计量报表进行汇总和通过测量核实该项目的最终结算工程量,并可要求承包方提供补充计量资料,以确定该项目最后一次进度付款的准确工程量。如承包方未按监理人的要求派员参加,则监理人最终核实的工程量应被视为该项目完成的准确工程量。

3.计量方法: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各个项目的计量办法应按《技术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4.计量单位: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均应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5.总价承包项目的分解:承包方应将工程量清单中的总价承包项目进行分解,并在签订协议书后的28天内将该项目的分解表提交监理人审批。分解表应标明其所属子项和分阶段需支付的金额。

第十章 材料设备供应

第四十条 材料样品或样本

不论任何一方供应都应事先提供材料样品或样本。经双方验收后封存,作为材料供应和竣工验收的实物标准。发包方或设计单位指定的材料品种,由指定者提供指定式样、色调和规格的样品或样本。

第四十一条 发包方提供材料

1.发包方按照协议条款约定的材料种类、规格、数量、单价、质量等级和提供时间、地点的清单,向承包方提供材料及其产品合格证明。发包方代表在所提供材料验收24小时前将通知送达承包方,承包方派人与发包方一起验收。无论承包方是否派人参加验收,验收后由承包方妥善保管,发包方支付相应的保管费用。发生损坏或丢失,由承包方负责赔偿。发包方不按规定通知承包方验收,承包方不负责材料设备的保管,损坏或丢失由发包方负责。

2.发包方供应的材料与清单或样品不符,按下列情况分别处理:

(1)材料单价与清单不符,由发包方承担所有差价。

(2)材料的种类、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清单或样品不符,承包方可拒绝接收保管,由发包方运出施工现场并重新采购。

(3)到货地点与清单不符,发包方负责倒运至约定地点。

(4)供应数量少于清单约定数量时,发包方将数量补齐。多于清单数量时,发包方负责将多余部分运出施工现场。

(5)供应时间早于清单约定时间,发包方承担因此发生的保管费用。

因以上原因或迟于清单约定时间供应而导致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方承担。发生延误,工期相应顺延,并由发包方赔偿承包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3.承包方检验难过之后仍发现有与清单和样品的规格、质量等级不符的情况,发包方还应承担重新采购及返工的追加合同价款,并相应顺延工期。

第四十二条 承包方供应材料

承包方根据协议条款约定,按照设计、规范和样品的要求采购工程需要的材料,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在材料设备到货24小时前通知发包方代表验收。对与设计、规范和样品要求不符的产品,发包方代表应禁止使用,由承包方按发包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运出现场,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发包方未能按时到场验收,以后发现材料不符合规范、设计和样品要求,承包方仍应拆除、修复及重新采购,并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第四十三条 材料试验

对于必须经过试验才能使用的材料,不论双方任何一方供应,按协议条款的约定,由承包方进行防火阻燃、毒性反应等测试。不具备测试条件的,可委托专业机构进行测试,费用由发包方承担。测试结果不合格的材料,凡款采购的应停止采购,凡已采购运至现场的,应立即由采购方运出现场,由此造成的全部材料采购费用,由采购方承担。发包方或设计单位指定的材料不合格,由发包方承担全部材料采购费用。

第十一章 工程变更

第四十四条 工程设计变更

1.施工中发包方需对原工程设计变更,应提前14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方发出变更通知。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批准的建设规模时,发包方应报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承包方按照工程师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承包方损失,由发包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2.施工中承包方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方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方的直接损失,由承包方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3.承包方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工程师同意。未经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承包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发包方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工程师同意采用承包方合理化建议,所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发包方承包方另行约定分担或分享。

第四十五条 其他变更

合同履行中发包方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他实质性变更,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四十六条 价款变更

1.承包方在工程变更确定后14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工程师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介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方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

2.承包方在双方确定变更后14天内不向工程师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时,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3.工程师应在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14天内予以确认,工程师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自变更工程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14天后视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已被确认。

4.工程师不同意承包方提出的变更价款,按本合同第五十二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5.工程师确认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

6.因承包方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方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第十二章 验收与结算

第四十七条 验收

(一)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三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水、电管线,防水层及吊顶基层等隐蔽工程验收;

2.油漆、面层涂料施工前验收;

3.竣工验收。承包方应提前二天通知发包方进行各阶段验收,各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件八:工程验收单)。若发包方接到通知后,未按时参加验收,承包方有权停工等待,由此给承包方造成的工期延误及其它损失均由发包方承担;

(1)工程验收,发包方代表不能按时参加验收或试车,须在开始验收或二十四小时之前向承包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两天。发包方代表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验收或试车,承包方可自行组织验收或试车,发包方应承认验收或试车记录。

(2)无论发包方代表是否参加验收,当其代表对已经隐蔽工程重新检验的要求时,承包方应按要求进行剥露,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方承担由此产生的经济支出,赔偿承包方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时,承包方承担支出费用,工期也予顺延。

6.发包方承包方对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本合同第五十五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第四十九条 质量保修

1.承包方应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在关规定,对交付发包方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2.质量保修工作的实施。承包方应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与发包方签订质量保修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3.质量保修书的主要内容包括:

(1)质量保修项目内容及范围。

(2)质量保修期。

(3)质量保修责任。

(4)质量保修金的支付方法。

(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结清工程余款后,承包方向发包方办理移交手续,并填写工程保修单(保修期为贰年)。

第十三章 违约、索赔和争议

第五十条 违约

1.发包方违约

(1)提到的发包方不按时支付工程预付款。

(2)发包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

(3)发包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4)发包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发包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承包方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双方在条款内约定发包方赔偿承包方损失的计算方法或者发包方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

2.承包方违约

(1)因承包方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2)因承包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

(3)承包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承包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约发包方造成的损失。双方在条款内约定承包方赔偿发包方损失的计算方法或者承包方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可计算方法。

3.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给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第五十一条 索赔

1.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

2.发包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发包方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期延误和(或)承包方不能及时得到合同价款及承包方的其他经济损失,承包方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发包方索赔:

(1)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天内,向工程师提出延长工期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工程师在收到承包方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4)工程师在收到承包方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8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方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5)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方应当阶段性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天内,向工程师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3)、(4)规定相同。

3.承包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发包方造成经济损失,发包方可按2款确定的时限向承包方提出索赔。

第五十二条 争议处理

1.发包方承包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在条款内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

如发现后隐瞒不报,致使文物遭受破坏,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2.施工中了现影响施工的地下障碍物时,承包方应于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同时提出处置方案,工程师收到处置方案后24小时内予以认可或提出修正方案。发包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

所发现的地下障碍物有归属单位时,发包方应报请有关部门协同处置。

第六十条 合同解除

1.发包方承包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停止施工超过56天,发包方仍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方有权解除合同。

3.承包方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发包方有权解除合同。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包方承包方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包括因发包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5.一方依据

2、

3、4款约定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7天告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对解除合同有争议的,按本合同第五十五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6.合同解除后,承包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发包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发包方应为承包方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不能退还的货款和因退货、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由发包方承担,因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除此之外,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7.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第六十一条 工程停建或缓建

1.由于政策变化,不可抗力以及双方之外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承包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发包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现场。发包方应为承包方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的经济支出,并按合同规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和赔偿承包方有关损失。

2.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方负责退货,不能退还的货款和退货发生的费用,由发包方承担。但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六十二条 奖励

1.奖励:除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符合下述情况之一时,发包方可按合同条款中约定的标准和方法,给予承包方奖励。

(1)工程施工质量高于合同条款约定的等级。

(2)按发包方要求提前竣工。

第六十三条 合同生效与终止

1.双方在协议书中约定合同生效方式。

2.除本合同第五十三条外,发包方承包方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承包方向发包方交付竣工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3.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发包方承包方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第六十四条 合同份数

1.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发包方承包方分别保存一份。

2.本合同副本份数,由双方根据需要在条款内约定。

第六十五条 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合同内容具体化、补充或修改,在条款内约定。

发包方(盖章):_________承包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13篇:GRC工程施工协议

GRC工程施工协议

甲方:

乙方:

1、施工工期:示范区U形立面。所有GRC包括角板、墙面装饰、油漆5月8日完工。

2、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 处罚措施:没有后续工程,后续工程款不付。

第14篇:工程施工联营协议

工程施工联营协议

甲方: 中太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将其承建的“ 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为明确双方的义务和责任,特制定如下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承包内容: 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内容、投标文件及往来函件内容等全部内容 。

四、承包方式:

乙方承包甲方同该工程业主所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书、招标文件、往来函件等全部内容和责任和施工组织设计的全部内容,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CI形象达标、包工程质量达到甲方同业主约定的质量标准,包办理工程交验及资料收集、整理、归档手续。

五、工程工期:

工期以甲方与业主单位签订的合同为准,业主发出开工令之日开始计算。如因业主原因影响按业主确认的工期签证天数予以顺延。

六、合同计价依据及工程款支付

(一)本协议按甲方与业主确定的计价为计算依据,工程变更根据投标时综合单价按实际工程量计算;乙方必须履行甲方与业主签订的 工程施工合同和协议书(含来往函件)的所有文件。

(二)工程造价暂以甲方本项目工程中标价承包,具体承包价以甲方与业主结算价款为准,有关现场搭设的临时宿舍、办公室、辅助用房、临时道路铺设、临时水电的管线等由乙方负责。

(三)有关该工程报批、报建工作由甲方协助乙方办理。办理报批、报建、施工许可证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工程款支付:按照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规定,由乙方每月据实通过甲方向业主申报支付工程款。若遇节假日不能及时办理,应当顺延。本项目开设独立银行账户,甲、乙方双方鉴章共管该账户。工程款到账后,甲方在3个工作日内及时将扣除管理费后的工程款支付给乙方。

(五)乙方按本协议的承包内容施工完毕后,办理工程竣工手续,经业主、质检及设计院等部门验收合格后,由乙方以甲方名义依据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所规定的计价依据与业主办理竣工结算,甲方予以配合。

七、管理费、税金、工程安全措施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一)管理费及企业所得税:按合同造价(暂定人民币 元)

2 × 3.5 %(其中管理费 2 %,合计人民币

元整;企业所得税 1.5 %,合计人民币

元整。),共计人民币 元整,实际合同造价以最后工程结算的金额为准。

支付方式和时间为:①管理费在本协议签订之日后七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造价的50%,剩余的按业主支付给甲方的工程进度款的比例来扣除。②如需甲方开出所得税税务转移的,则在开出税务转移后,在当地税务部门办理完相关事宜后,乙方一次性向甲方支付。

(二)本工程营业税金及附加费由乙方自行负担,若业主代扣代缴,则由乙方提供业主出具的完税凭证;若由乙方自行缴纳,乙方向甲方提供纳税依据及清单。

(三)投标保证金由乙方通过基本帐户办理,退回保证金到达甲方帐户后三日内由甲方以转账方式无息退还给乙方。

(四)工程履约担保由乙方通过甲方基本帐户向建设单位办理,乙方转账支付金额履约担保的 100%的资金后,再由甲方负责向建设单位开出全额的履约担保,建设单位退回并撤销履约担保的三日内由甲方退回乙方帐户。

(五)乙方须向甲方缴纳工程安全措施保证金,该工程安全措施保证金仅用于支付以下可能发生的费用:

1、乙方拖欠民工工资;

2、乙方承建工程的质量安全保障;

3、拖欠建筑工程原材料款。若政府有关部门要求缴纳其它各类费用,由乙方负责办理,也可由甲方代为办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3 工程安全措施保证金按 100 万元向甲方缴纳。办理方式和时间为: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七日内向甲方一次性支付。

此工程安全措施保证金待该工程经政府相关部门竣工验收合格且办理工程备案手续(附资料清单)完毕后,最长时限不得超过有关部门验收合格两周内,由甲方无息返还乙方。

(六)在此工程中如向有关部门压证(项目经理证、安全考核B证、安全考核C证)的,乙方需向甲方每月支付压证费用,即项目经理证件 2000 元/月、其他人员证件 1000 元/月。支付时间:每月壹号。

八、双方的义务和责任

(一)甲方的义务和责任:

1、乙方全面负责本工程施工过程中的管理协调工作,对施工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CI形象实行全过程控制管理,甲方负责协调监管,甲方征得乙方同意后根据指标为乙方进行配套定制、采买,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乙方施工需要委派叁名施工管理人员(项目经理、财务、资料员/安全员)驻留在施工现场。并在工程现场置备项目资料印章,以满足施工需要。如由于甲方印章管理不当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负。

2、甲方派驻现场人员进入项目部配合乙方与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业主、设计院、监督等单位的联系协调工作。但甲方派驻现场人员不得以任何名义参与乙方经济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介绍材料商、介绍施工工组等)及有碍项目管理的一切活动。乙方应负责甲方派驻现场人员的食宿,甲方派驻现场人员的工资共计 10000元,由乙方每月

4 壹号 支付给出甲方,不得直接向甲方派驻人员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3、负责监控本工程人工费的发放工作,督促乙方根据工程进度支付各工种人工费,并落实是否发放到工人手里。

4、协助安排施工总进度,协调现场工作,并派专职安全员全面负责现场的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协调好项目部与当地质检部门的工作。

5、提供甲方与业主签订的该工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书给乙方,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执行。

6、甲方有义务监督乙方与分包队伍和材料供应商的合同履行情况,若乙方不支付到期应付款项产生纠纷的,甲方有权依据乙方与分包队伍和材料供应商签订的合同条款和验收单直接支付工程款或者材料款。

(二)乙方的义务和责任:

1、严格执行甲方同业主签订的施工承包合同(含往来函件)。

2、乙方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临水、临电方案》等报建所需的相关资料,并据此安排现场施工。

3、按设计图纸及施工规范要求施工。

4、遵守甲方、业主及监理等单位的现场规章制度及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自觉服从当地城管、质检站等部门的管理,并协助甲方搞好与上述部门关系,如本工程项目因乙方原因发生的罚款,由乙方承担。

5、精心施工,合理安排工程进度,确保按甲方同业主约定的合同工期完工。乙方需按业主工期的要求如期完成所有承包内容,每拖延工期一天,必须承担甲方与业主签订的施工承包合同中约定的罚款。

6、若乙方进度或管理严重违反甲方与业主签订的施工承包合同的约定的,经整改后仍无改善的,甲方有权将乙方承包范围内的项目直接进行分包,分包费用在乙方的承包价款中扣除。

6.1 乙方必须按法律及行业规范规定建立健全自身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和安全管理人员,并向甲方提供有资质的安全人员上岗证书,接受甲方、监理及质检站的安全监督管理,按标准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工作。

6.2 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必须按规范要求投入合格的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品,确保安全生产。

6.3 乙方施工队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进场人员必须交验“三证”(身份证、岗位合格证、计划生育证),并提交身份证复印件、照片(1寸2张),进场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做好安全交底,与每个人签订安全责任壮。

6.4 若在施工现场因乙方责任出现安全事故(食物中毒、高空坠落、机械伤亡、火灾等),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并负责全部经济赔偿。

6.5 保证工程质量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甲方与业主签订的施工承包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若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的,乙方应对工程返修至达到甲方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否则,甲方另行安排人员返修,所发生的维修费用及业主对甲方的罚款由乙方承担。工程保修期间,乙方必须指派专人负责维修工作,在收到甲方的维修通

6 知书24小时内必须到场维修,其费用在乙方保修金内扣除。

6.6 乙方有责任加强对施工班组的劳资管理,承担所有劳资管理责任,严禁使用非法劳工及拖欠工人工资,禁止出现劳资纠纷而影响甲方的企业信誉。若产生劳资纠纷的,甲方核实后有权代为支付并从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若因乙方未妥善处理导致当地劳动管理部门对甲方作出行政处罚的,每次要求乙方除补交甲方代缴的罚款外另处以 壹拾万 元的罚款,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6.7 做好原始资料的收集工作,并按当地档案馆及质检站要求的格式及内容进行整理。工程竣工后

天内将完整竣工资料经甲方审核后报质检站、监理公司及业主审定,合格后方可办理工程结算。

6.8 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和业主办理工程结算及工程款的催收。 6.9乙方按甲方要求做好现场文明施工。

6.10乙方在协议期内应以甲方名义办理有关报批,用水用电及排污等手续。

6.11乙方进场前应提供注册证明及合法有效的承建资格证书、营业执照、安全资格证书。

6.12乙方收到甲方支付工程款后,应及时支付分包单位,若因乙方支付分包单位工程款不及时而造成的任何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6.13乙方下属管理人员和工人,如有不听从甲方管理人员合理安排或任何侵犯甲方、监理、业主等工作人员人身权利行为和违法犯罪及违反社会治安管理行为者,经教育不改,乙方必须立即责令该行为人在24小时内退场,触犯法律的,乙方协助甲方追究其法律责任。

7 6.14材料送检及报送监理公司:乙方材料进场,必须为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批准有证的材料,并及时通知甲方现场管理人员及监理公司代表,同时对材料进行有见证送检,乙方负责材料送检产生的一切费用。

6.15甲方有权根据施工生产要求组织乙方加班(夜班、节假日),乙方不得提出增加任何费用,夜班施工办证由乙方负责

6.16乙方人员进入现场工作之前,乙方必须将施工人员名单、身份证复印件及照片两张提交甲方办理工作证,甲方有权在施工现场内检查乙方工人的工作证,若乙方人员不能出示工作证,甲方有权拒绝工人进入现场。

6.17施工安全及消防管理必须按消防法及相关条例执行。6.18临建搭设应符合当地政府有关规定。

6.19如乙方参与本工程施工的任何管理人员和工人不听从甲方现场管理,出现违规行为,甲方将按公司安全生产奖惩规定和安全生产奖惩办法之规定进行处理。

6.20 乙方应自费为所有人员办理本工程所在地的暂住证。由于乙方施工队人员证件不齐(或过期)所造成的罚款由乙方全部承担,必要时甲方代扣代交。

6.21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项目经理部编制的《项目管理规章制度》,该制度将作为协议附件执行。

6.22乙方进场一切材料,机械设备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退出本工程施工现场工地。

8 6.23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得向第三方泄露本协议文本及全部内容,否则,由此而引发的一切后果及损失均由违约方承担。

6.24任何未经业主同意增加的费用,乙方不得向甲方增加费用。6.25甲方所派驻现场的项目经理等管理人员的工资,经乙方确认后由乙方按约定支付给甲方。

6.26乙方须甲方递交工程相关文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施工图、中标书、以及其它协议书或承诺书、施工中与其它单位签订的劳务、材料或分包协议等)备案,作为甲方为乙方提供风险预测参考的依据。

九、违约责任:

(一)乙方如有不履行本协议中约定的义务时,经警告三次无效的,甲方有权随时终止本协议,并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

(二)在施工过程中如因乙方原因而造成的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或者工期延误超过七个工作日的,甲方有权中止本协议,并经业主同意后另行委派施工队伍进场施工,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概由乙方承担。

(三)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承包范围内的工程不能全部完成时,甲方经告知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解决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四)甲方不按照本协议履行其义务的,须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十、争议处理方法:

在协议履行期间发生争议的,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

9 成的,任何一方可向 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 起诉。

十一、协议附件:

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廉政建设合同》、《流动人员计划生育责任状》、《建设治安管理合同书》、《安全生产责任状》经双方有关部门签订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协议自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本协议只对 工程项目有效,在工程保修期满,款项结清后自动失效。

十三、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号:

号:

日期:

日期:

协议签订地点:

第15篇:建设工程施工协议

建设工程施工协议

甲方:陕西凯勃劳务有限公司委托人:许军(简称甲方) 乙方:

一、经甲、乙双方反复协商同意,甲方将陕西金田乐肥业有限公司,厂区扩建工程,砼承包给乙方。

(1)基础、砼、承台、柱子、梁等,以37元每方米。使用天泵

(2)厂房内地平砼,15公分厚17元,20公分厚20元,以每平米计算。

(3)厂房大门口有钢筋片,砼(15~25cm),以每平米20元计算。

(4)厂区内马路、广场地平

5

c

m

7

(5)砖混楼、办公楼、厨房、浴室、厕所等使用天泵每平米20元。

(6)甲方需要的零星用工每工日160元。

(7)以上工费不含税。

二、乙方在上项次,清理、养护、工完场清。

三、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统一安排,统一指挥,上班拒绝饮酒。

四、乙方在施工现场或生活区域不许打架,饮酒闹事,如有违反者轻责500—1000元罚款,重责交与当地公安部处理。

五、乙方必须承担,小型工具如:铁铲、灰桶、鞋子、抹子等

六、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工伤事故,如在叁仟元以下,由乙方自行承担。超过三仟元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

七、付款方式

1、按月进度付款,甲方不付生活费。

2、甲方按乙方完成工程量的80%付给乙方。

3、工程竣工后一个月内付清20%余款。

八、乙方必须确保质量和进度

九、甲、乙双方必须共同遵守规章制度,互不违约,如有反毁,

责任自付。

十、此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交公司一份备案。

一、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第16篇:门窗工程施工协议

工程施工协议

需方(甲方):

供方(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签定本协议,并严格执行;

第一条工程项目

1、工程名称:天津市西青区大寺镇北口村新家园回迁项目

2、工程地点:天津市西青区大寺镇北口村

3、工程内容:制作、运输、安装、维修和售后服务

4、承包范围: 断桥铝合金门窗(最终按实际发生量结算)

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6、开竣工日期:以现场工程项目部要求为准

7、工程质量保修期及保修条件:

质量等级:合格

保修条件:保修期一年,产品在保修期内出现产品质量问题及安装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维修。

乙方售后联系人:王竹祥15332079936022-63276608

工程造价:

工程单价:断桥铝合金内开窗520元/平米/实际面积:约7300平米元仟元整

注:A:造价中包括安装费、附件费、材料费、利润(不包括税金)。1

B:按甲方提供给乙方的二次设计要求为准。

C:除合同书面约定可以调整合同造价的条件外,合同造价不再进行调

整。

D:工程结算以实际面积X合同单价。

8、合同签字地址:

9、甲方对乙方工作进行管理,甲方应对乙方的工作进度、工程质量、

安全施工、竣工验收前的成品保护以及售后服务进行监督和管

理。

10、交工资料由乙方负责。

第二条 工程图纸

1、图纸提供日期:由甲方项目部确定

2、图纸提供套数:壹套

3、本工程门窗小样图由乙方进行二次设计后报甲方批准后进行施

工。

第三条:工程材料和质量要求

1、门窗原材料:

1.1、断桥铝合金型材选用:辽宁永壮63系列型材(建设单位及甲方

指定)。颜色为外灰内白色。

1.2、五金件选用广东和合牌优质配件(建设单位及甲方指定)

1.3、隐形纱窗及玻璃采用优质浮法玻璃制作,为5白玻+12A+5白玻

的中空玻璃。

第四条 甲方工作

1、清除架空和地面障碍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

2、现场提供乙方施工需的水电接入位置(闸箱和水表井)供乙使用,

(水电费由乙方支付)。

3、乙方进场后,由甲方提供垂直运输机械和脚手架等工具,(由乙

支付机械费)。

4、施工前向乙方进行安全文明施工和技术交底。乙方如在施工中出

现违反现场项目部规定的质量、安全、进度、文明施工等要求的

行为,甲方有权对其进行经济处罚。

第五条乙方工作

1、乙方服从监理、甲方的监督管理。

2、在允许的范围内,按甲方的要求完成施工图纸设计或与工程配套

的二次设计。

3、乙方应严格执行国家及天津地方的标准施工、制作、设计。及时

向监理方提供加盖乙方公章的经营资质证件、产品的技术资料和

进场材料的质量、数量等。作好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文明施工资

料、竣工资料等技术文件。

4、认真执行甲方对工程的技术要求、进度计划、安全文明施工规定,

主动采取安全措施,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施工中出现一切安全

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

5、乙方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应注意作好其它施工方的财产和己完工

工程的保护工作。

6、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的要求,作好与甲方或其它工种施工的衔

接、不得妨碍同时进行的其它施工.

7、施工材料进场后按照工地安全文明施工规定码放整齐,自行派专

人进行看管。

第六条 工程质量

1、本工程质量等级为:合格。对达不到标准的部分,甲方一经发现,

可要求乙方进行返工,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的时间内返工,直到符合

要求,返工及工期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达不到要求的由乙方

承担相应责任。

2、安装过程中,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现行的技术标准和规范,全部

使用本合同规定的品牌材料,所有材料必须持有出厂合格证和检测报

告,甲乙双方都应对工程材料的质量及使用进行严格管理控制。

第七条进度计划

1、乙方在本协议签字生效后10日内将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组织设计

方案报交甲方,甲方应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

2、乙方应严格按甲方批准的进度计划施工,如有特殊情况应向甲方提

出申请,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

承担。

第八条 检查和返工

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的要求以及甲方依据合同发出的指

令施工,随时接受监理、大甲方及其委派人员的检查,为检查提供便

利条件,并按甲方人员的要求进行返工、修改。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

的返工、修改、和工期延误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九条 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因素控制

1、乙方进场前要提交主管部门和甲方要求的相关资料

2、遵守甲方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项管理制度,杜绝违章操作、违章指挥,严格按照甲方的平面布置堆放材料,作到活完料清、场地清。严格控

制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废水及废弃物。

3、乙方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给施工人员合理配备

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条 隐蔽工程和验收

1、墙体、门窗框的安装,及其连接之间必须进行软连接,安装、连接

方式必须满足规范和标准的要求,乙方自检隐蔽工程合格后在48小时

前通知监理、甲方参加验收。通知内容包括:乙方自检、隐蔽和验收

的内容、时间和地点。验收合格后,监理、甲方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

重新验收,并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费用和经济损失。

第十一条 工程量的核实确认

门窗安装完毕,乙方按合同约定办法向甲方提供完工数量,甲方

在接到报告后确定核定时间,并通知乙方派人参加核实工作,甲乙双

方在7天内按现场实际发生的数量进行认证,并签字认可。

第十二条 竣工和结算

1、组织验收

1、1组织验收:由项目工程会同监理及相关单位进行验收工作

2、2竣工日期为验收合格日期

2、竣工结算

2、1乙方应在工程验收合格后10日内,向甲方提交工程结算报告,甲

方认可后,向乙方进行结算。

2、2甲方收到结算报告后应在7日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

2、3保修期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

第十三条 工程款支付

甲方按照工程进度向乙方支付工程款,本工程付款节点为

1、甲方在乙方安装玻璃及窗扇过程中至全部完成,支付工程总

价的30%。

2、待工程竣工后验收合格后,经双方确定实际面积后结算至全

部工程款的95%。

3、余下5%工程保证金,在工程保修期到后一周内全部付清。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责任和义务,应承担违约责

任。

2、甲方不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责任和义务,应承担违约责

任。

3、因乙方或者乙方人员的原因造成现场其它施工方的财产损失的,

乙方负责照价赔偿,

4、因乙方不执行隐蔽工程验收制度导致无法确定是否达到验收标

准, 甲方或监理有权要求打开或拆除掩体、遮盖部位。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产品质量降低、损坏

第17篇:工程施工合作协议

工程施工合作协议

甲方:****装饰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身份证号:)

甲方同意将其承接的施工工程委托给乙方施工,乙方同意接受委托。为保证被委托的施工工程顺利施工和按标准完结,甲、乙双方经自愿协商,一致同意订立本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期限

1、本协议期限为一年,自双方签订之日算起。

2、本协议期限指甲方向乙方委托施工工程的有效期限:即超出本协议期限 的时期甲方可以不向乙方委托施工工程,但本协议约定的其他所有条款仍然有效,双方共同遵守。

二、乙方的工作岗位及岗位责任

1、乙方岗位为甲方公司的项目经理。

2、乙方保证在甲方规定的成本控制内组织施工。

3、乙方施工的工程质量达到甲方规定的质量标准。

4、乙方负责施工工人在施工期间的全部安全责任;

5、乙方施工成本控制在甲方规定的成本控制范围内的部分为乙方的工作报 酬,乙方的施工成本超出甲方规定的成本控制范围的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担。

6、乙方按时向工人发放工资,乙方因与工人的工资而发生的任何纠纷由乙 方自行解决。

7、甲方有权拒绝甲方认为不符合条件的工人在甲方所委托的工地施工。

三、甲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有偿向乙方及其所属的工人提供统一的工作制服。

2、甲方免费五次对乙方及其所属的工人进行培训。

3、甲方向乙方提供施工工艺及验收标准。

4、甲方保证按照与乙方签订的工程领款计划表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5、甲方保证按双方的约定按时对乙方结算工程款。

四、乙方对甲方的承诺

1、严格执行《单项工程管理及成本控制合同》(附《单项工程管理及成本控

制合同》)。

2、严格执行《工程领款计划表》(附《工程领款计划表》)。

3、收到监理签发的整改停工令后立即停工。

4、保证所属的工人不因工资及其他纠纷而到甲方公司要求解决问题,否则,

每发生一次此类情况,乙方接受甲方罚款500元。

5、凡遇乙方所属工人到甲方索要工资,则甲方有权直接从乙方的质保金中

向工人支付其所欠的工资,甲方不必在支付前通报乙方。

6、乙方接受并保证执行甲方与工程施工相关联的所有制度、文件。

五、质量保证

1、乙方向甲方缴纳人民币贰万元整作为乙方向甲方保证施工质量达到甲方

标准的质量保证金(简称质保金)。

2、本协议中途解除或者到期自动解除,则甲方在乙方所承接的最后一个施

工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之日的两年后将质保金退还给乙方。

3、凡乙方所承接的工程因质量问题须向业主赔款、返修及由此而引起的其

他费用,甲方有权直接使用该质保金,其中责任的认定和费用额度的确定全权由甲方负责,乙方不表示疑义。

4、乙方同意每承接一个施工工程在施工完毕交付使用后,按照该工程业主

向甲方实际结算金额的3%预留维修保证金,期限为十二个月,自施工工程交付业主使用之日算起。如果乙方在甲方与业主约定的保修期内直接或变相拒绝维修,则甲方有权直接使用该维修保证金为业主提供维修。维修费用额度的确定权全部在甲方。

5、乙方自愿向甲方签发《承诺书》(附《承诺书》)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

1、乙方与业主发生纠纷给公司形象造成不利影响的。

2、无正当理由延误工期的。

3、未经批准连续两次不参加公司会议的。

4、贿赂设计师和甲方工作人员的。

5、出现严重施工事故的。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

1、甲方未按《单项工程管理及成本控制合同》按时与乙方结算工程款的。

2、甲方未按《工程领款计划表》准时向乙方支付工程款的。

3、连续三个月未向乙方委托施工工程的。

八、本协议的解除

1、中途解除本协议,如果乙方未在甲方承接任何一个施工工程,则甲方在

解除本协议的一周内向乙方退还质保金。

2、中途解除本协议,如果乙方有甲方委托的施工工程正在施工或者已竣工

交付,则乙方所交纳的质保金和预留的维修保证金按本协议所规定的相关条款执行。

3、本协议到期自行解除,只要乙方在协议期内承接过甲方所委托的施工工

程,则质保金和维修保证金按本协议所规定的相关条款执行。

4、乙方交纳的质保金或预留的维修保证金不计利息,不随本协议的解除而

解除。

九、其它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附件与协议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最终解释权归甲方。

附件:

1、《单项工程管理及成本控制合同》

2、《工程领款计划表》

3、《承诺书》

甲方:*****装饰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单项工程管理及成本控制合同

甲方:****装饰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

兹有小区号楼单元室内装修工程(业主:),甲方同意委托乙方进行施工管理及成本控制,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执行如下管理方案:

1、乙方按(本单项工程合同直接费签订总额元,扣除无利润主材款元,赠送项目造价元,外协项目元。乙方实际按元×%=元 +无利润项目元总计元控制本单项工程的成本。)

2、乙方自承接该工程项目后,组织施工人员,施工设备工具和施工材料。按时进场,并对施工现场的人员、材料、施工进度、工期等进行合理的安排和管理,负责在施工过程中的各项事宜的协调处理,及时办理各项变更、验收手续。乙方负责办理小区物业手续。

3、乙方负责本项工程的全程质量管理,遵守甲方2003年7月1日签署的大宏政字[2008]第030号《室内装饰工程施工管理处罚条例》和大宏政字[2008]第031号《家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接受甲方工程监督。使用甲方在预算中承诺指定的装饰材料,严格按甲方预算指定的内容进行施工。否则,出现投诉、返修、赔偿等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4、乙方负责本工程的各期工程进度款的签证和催缴。必须在工程三期框架验收前将全部变更增减单汇总到预算部,并在工程三期收款时同时结清。全部变更增减手续必须有项目经理、业主、设计师、预算部签字认可。若因工程款未能及时到位或未经业主认可签字而变更所造成后果和损失,概由乙方承担。

5、乙方根据工程进度按比例分次领取工程生活费和部分外购材料款,乙方遵守本工程《工程领款计划表》。(附:《工程领款计划表》)本单项工程中凡属乙方对外付款的项目(含人工费、材料费、外协费用等)皆由乙方支付。否则,由此造成的纠纷由乙方负责。

7、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出现任何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业主要求撤换施工人员的,则甲方有权勒令乙方无条件退场并要求乙方赔偿全部损失。

甲方:****装饰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乙方:第项目部

总经理:经理:

年月日年月日

第18篇:临时工程施工协议

协议书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加快咸宁市淦河水生态修复及综合整治工程的进度,现将该工程临时道路施工及施工仓库承包给乙方施工建设,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1、由乙方协调好环卫、城管及周边的社会关系,甲方概不负责。

2、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

3、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4、结算价格:该工程的临时道路约700米,以每米80元包干的价格。仓库约300平方米,每平方200元包工包料。

5、付款方式:工程完工后,甲方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6、施工过程中,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工或不能继续,乙方有权另找他人施工,前期工程量按50%结算。

7、工期:从本协议签字之日起, 30个日历天内完工。如超过工期,所剩工程量甲方自行处理,所产生的费用从乙方总工程价中扣除。

8、合同签字后,次日乙方必须开工,否则合同无效。

9、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乙方:

年月日

第19篇:工程施工联营协议

委托合同

委托人 (甲方):齐河君同岩土工程有限公司

受委托人(乙方):

为圆满完成工程,双方在友好协商,互惠互利的基础上,甲方将所承接的工程委托乙方施工,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名称及承包内容:

二、工程期限:工期天。

三、承包方式及包价:

四、甲方责任及义务:

1、甲方向乙方提供其企业资质证明文件及相关项目经理、技术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证书文件。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服从甲方的统一调度及合理安排,确保在工期内按时完成施工任务。

2、甲方应及时提供施工所用各种材料,材料实验费归甲方,不能因材误工。

3、甲方有权将全过程、全方位地对乙方进度、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进行管理和监督。发现问题,提出返工或停工整改,造成的材料损失由乙方承担。

五、乙方的责任及义务:

1、加强安全产生,坚决杜绝违章、违纪及违反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行为,确保安全文明施工。

2、乙方在施工中,必须对所有参与施工作业的劳务人员,加强安全

教育,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对在该工程施工期间,发生的各类机械、人员安全事故,一律由乙方自负。

3、工程实施过程中,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报告施工进度、施工质量、安全情况和施工中存在的问题。保质保量、保安全的前提下如期完成所承担的工程。

五、双方商定,本工程的预、决算及工程款拨付均由齐河君同岩土工程有限公司全权代表。预、决算及工程款拨付全部使用齐河君同岩土工程有限公司的名称、开户行、账号。

六、本协议壹式肆份,自签字日起生效。

甲 方:齐河君同岩土工程有限公司

代表签字:2011年月日 乙 方:齐河县隆昌建筑有限公司

代表签字:2011 年月日

第20篇:消防工程施工协议

发包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总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分包方:以下简称丙方

甲、乙、丙叁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精神,本着各方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结合本消防工程具体情况,达成协议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有限公司一期消防工程

2.设计单位:

3.工程地点:路

二、各方职责

甲方:乙方:丙方:技术文件和承包范围

技术文件:

1、(一期工程)施工图

2、建筑工程消防审核意见书--杭公消审[]第号

3、施工图审查报告

4、(二期工程)消防系统图

5、投标文件(预算书)

承包范围:

主厂房、展示厅、集体宿舍及职工活动楼的全部消防系统

包括:消防自动报警控制系统(包括二期工程消防接口位置)、喷淋系统、消火栓系统、地下层通风和排烟系统、消防广播和消防电话系统(包括二期工程消防接口位置)、成套消防箱(含水枪和消防带、报警按钮等)、成套灭火器箱(含灭火器)、室外消火栓接合器、成套消防和喷淋泵系统(含控制柜)、消防报警备用电源、电梯消防接口、投标预算书中所列的所有工作内容(包括应急照明、防火卷帘、疏散指示灯的联动控制系统;应急照明、防火卷帘、疏散指示灯供货安装除外)等全部消防系统的采供、安装和调试。

第一条 工程造价

主厂房、展示厅、集体宿舍及职工活动楼的全部消防系统造价按一次性包干总价万元(其中包括如下费用)。

1、总包管理费3%

2、市场价格风险调整的不可预见费用

3、消防验收、消防检测费用(电气检测费用除外)

4、设计变更调整的费用(以提供的技术文件为依据)

5、其它与领取《消防工程验收合格证》的所有费用。

6、对建设单位消防系统及设备操作维护人员的培训。

7、涉及对非承包范围的工程(如防火门等)进行检查、指导,资料整理和消防验收。

第二条 工期要求和开工日期

1、工期要求:

主厂房:天(到年 月日止)起始时间要明确

展示厅、集体宿舍及职工活动楼的工期及起止时间

2、同时必须满足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的施工进度要求。

(工程局的施工进度表要抄送消防工程的施工单位)

第三条 质量要求和评定标准

1、质量要求:合格并符合消防和设计要求

2、评定标准:按国家和杭州市现行的质量评定标准和施工技术验收规范执行。

第四条 安全生产规范执行

必须符合国家和杭州市有关规定要求。

第五条 材料、设备的采购、供应方式和要求

1、本工程的材料及设备由丙方采购。按规定报甲方、总包、监理单位验收,由甲方、总包、监理单位盖章确认。

2、材料及设备品牌必须采用投标时确定的品种、规格、型号、产地、质量等级并且符合消防要求,以保证质量。

第六条 工期、质量保证金

1、丙方保证工程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全部达到本协议承诺的要求,愿支付给甲方项目保证金为 万元(其中质量保证金万元,工期保证金 万元,文明、安全保证金 万元)。

2、项目保证金的支付:

本协议签订后七天内,丙方交纳给甲方项目保证金 万元。

3、竣工后经验收达到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的标准的,在二个月内,甲方将项目保证金退还给丙方(项目保证金不计息)。

第七条 工程价款及支付方式

1、房屋结顶 天,甲方支付给丙方万元;

2、丙方支付给乙方总包管理费%(万元);

3、房屋结顶后,按每月完成工程量的 %支付;

4、竣工后并且交付《消防验收合格证》和全部竣工技术资料时支付到总工程款的 %;

5、余款 万元(其中万元作为工程保修金),在满一年后支付万元, 万元工程保修金满二年后按规定返还(保修金不计息)。

6、接受工程价款的

单位名称:

帐号:

开户银行:

第八条 工程质量保修保修期为二年。在保修期间,丙方在接到甲方保修通知起小时内派员进行保修,否则甲方有权另行委托修理,费用从保修金内直接扣除。

第九条 违约责任及处理

1、工期违约:丙方如不能按期竣工,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万元。同时每逾期一天再按每个单体工程计元/天计算罚金支付给甲方。

2、质量违约:丙方保证消防工程全部达到合格并符合设计和消防要求,丙方如未达到以上承诺,万元保证金作为丙方违约金予以罚没。

3、安全文明:符合国家和杭州市有规定要求。丙方承诺确保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若发生任何人员安全事故,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所有费用,造成甲方的损失由丙方全额承担,并愿将万元人民币作为丙方违约金予以罚没。

4、自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之日起,施工单位人员、施工机具、临时设施等全部在一个月内撤出施工现场,逾期按丙方违约处理。每逾期一天,丙方应向甲方交纳违约金,违约金按元/天计取。

5、丙方必须接受总包单位、监理公司和甲方的管理和遵守总包单位的有关规章制度,否则甲方有权进行罚款,每次元/次。

第十一条 其它

1、丙方必须负责施工范围现场的治安、环卫、防盗、防火,安全等多项管理,负责与环卫、交通、环保、市容、园文、治安、居民等部门的关系疏通工作,如发生费用问题由丙方自行承担。

2、甲方负责将施工用水、用电接至消控中心和泵房,其余由丙方负责验收。

3、施工用水、用电由丙方直接与总包单位结算。

4、甲乙丙方同意本协议与今后签订的补充协议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招标文件及的承诺书、补充协议书等与本协议有抵触的,以本协议为准。

5、本协议履行地为本工程所在地。

6、本协议一式六份,叁方各执二份,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丙方:杭州富新反光材料有限公司

代表:代表:代表:

年月日

《工程施工协议.doc》
工程施工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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