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备工作心得体会

2020-09-19 来源:工作心得体会收藏下载本文

推荐第1篇:民兵战备工作

民兵战备工作教案

一、民兵的基本常识

1、什么是民兵。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民兵是不脱离生产的群众武装组织,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助手和后备力量。

2、中国民兵发展史。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民兵是在长期革命战争中逐步发展起来的一支新型的人民群众武装组织。总结起来可分为以下5个阶段:

工农革命运动时期、土地革命战争时期,抗日战争时期,解放战争时期,解放后。

(1)工农革命运动时期

随着工农革命运动的兴起,1922年1月,在香港海员大罢工中产生了第一支工人纠察队;1924年8月,在广东成立了第一支农民自卫军。国共合作的北伐战争时期,工人纠察队和农民自卫军有了很大发展。1925年1月,中国共产党第四次代表大会提出,普遍组织农民协会,发展农民自卫军。彭湃、毛泽东、周恩来等在广州、武汉举办农民运动讲习所,为开展农民运动,建立农民自卫军,培养了大批骨干。广东农民协会颁布了最早的一个《农民自卫军组织大纲》。广东农民自卫军的发展,推动了全国各地农民自卫军的建立和发展。湖南农民协会的梭镖队声势更大。1927年3月21日,在周恩来等领导下,以上海工人纠察队为骨干,成功地举行了上海工人第三次武装起义,一度解放了整个上海。南方各省、市工人纠察队、农民自卫军的迅速发展,沉重地打击了帝国主义和封建军阀势力,大力支援了北伐战争。

(2)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把建立人民群众武装作为创建、巩固和发展革命根据地的重要条件之一。毛泽东在领导创建井冈山革命根据地和中国工农红军的同时,广泛建立了群众武装。1931和1933年,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先后颁布了《赤卫军组织法》和《苏区少先队组织条例》,规定了赤卫军、少先队的性质、任务和组织,将革命根据地的群众武装统一为赤卫军(队)和少先队。赤卫军由23~40岁的青壮年参加,少先队由16~23岁的青少年参加,均不脱离生产,负责保卫地方,配合工农红军作战,并挑选部分强壮勇敢成员组成模范营,作为随时调遣保卫革命根据地和参加红军的基干队伍。革命根据地的赤卫军(队)和少先队,多达250万人,配合红军多次粉碎了敌人的“围剿”。

(3)抗日战争时期,各抗日民主根据地的人民群众武装组织,由赤卫军(队)和少先队发展成为民兵和自卫队。1941年,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规定:人民武装力量包括主力军、地方军和人民群众武装(即民兵和自卫队)三个部分。民兵和自卫队都是广大群众保卫家乡、保卫抗日根据地的不脱离生产的武装自卫组织,民兵是骨干。按照中国共产党关于普遍组织民众武装的方针,各抗日根据地所有乡村和城镇普遍建立了民兵和自卫队。1945年,民兵发展到268万余人,自卫队1000万人以上。民兵和自卫队在配合八路军、新四军,开展游击战争,进行反蚕食、反封锁、反扫荡,粉碎敌人的“三光”(烧光、杀光、抢光)政策,巩固和发展抗日根据地的斗争中,都发挥了巨大作用。

(4)解放战争时期,根据中共中央关于“迅速扩大民兵组织”的指示,各解放区重新整顿民兵组织,加强民兵军政训练。随着战争规模的不断扩大,民兵达550万人,自卫队达几千万人。在粉碎国民党军队大举进攻、进行战略反攻和向全国进军中,民兵不仅源源不断地补充中国人民解放军,而且一批又一批地参加支前队伍,随军参战远征,为解放全国大陆作出重大贡献。

(5)解放后

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民兵制度,保卫地方秩序,建立国家动员基础……”。1952年,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兵组织暂行条例》。民兵制度法定为国家的一项军事制度。1984年5月31日,公布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实行民兵与预备役相结合的制度。民兵既是国家武装力量的组成部分,又是预备役的基本组织形式。为加强国防后备力量建设,1987年全国边海防民兵工作会议之后,开始组建民兵应急分队。民兵应急分队是一支应付突发事件、维护社会稳定的拳头力量。经过10多年的建设在大中城市和边海防等重点地区组建的民兵应急分队已步人正规化的建设轨道,基本实现了武器装备现代化、通信工具现代化,成为一支素质优良、动员快速、战斗力强的队伍。在加强民兵应急部队建设的同时,加强了民兵专业技术分队的建设。 目前,全国共组建对口专业分队近万个,编组民兵数万人,在平时的生产建设、抢险救灾和军事活动中充分发挥了后备军的作用。

3、民兵的任务

(一)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头完成生产和各项任务;

(二)担负战备勤务,保卫边疆,维护社会治安;

(三)随时准备参军参战,抵抗侵略,保卫祖国。

4、民兵的编组

民兵分基干民兵和普通民兵。基干民兵为第一类预备役,普通民兵为第二类预备役。28岁以下的退伍士兵和未到部队服现役而经过基本军事训练的公民,编入基干民兵,成为民兵中随时准备参军参战、执行应急任务的骨干力量。其余18~35岁未编入基干民兵组织的男性公民编入普通民兵。女性公民根据需要参加基干民兵。民兵编为班、排、连、营、团。基干民兵编有高炮、地炮、通信、侦察、防化等专业分队。

一般以乡(镇)、行政村和厂矿企业为单位,按照民兵人数多少,分别编为班、排、连、营、团。基干民兵、普通民兵,男民兵、女民兵,应分别编组。行政村一般编民兵连(营),领导本村的基干民兵和普通民兵。县、乡(镇)所属企业单位,凡人员比较稳定,行政、党团组织比较健全,可建立民兵组织,属乡(镇)武装部直接领导。乡镇编基干民兵营或连,领导全乡的基干民兵。城市民兵的编组,大型厂矿企业可以车间、分厂为单位编组,中小企业可实行跨车间、班组编组。

二、民兵战备工作规定

提到民兵战备工作那么就得先说说《民兵战备工作规定》

1、是民兵战备工作的依据

(1999年4月7日国务院办公厅、中央军委办公厅发布)《民兵战备工作规定》。第一章第一条中提到为了规范民兵战备工作,完善民兵战备制度,保证民兵战备任务的完成,根据《民兵工作条例》和军队战备工作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2、对各级单位及民兵执行战备任务有指导性意义

民兵执行战备任务和军事机关、地方人民政府、企业事业单位组织民兵战备工作,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民兵战备工作必须坚持党管武装的原则,贯彻新时期军事战备方针,突出重点,落实制度,常备不懈,提高民兵执行战备任务的能力。

第四条 全国的民兵战备工作在国务院、中央军委领导下,由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以下简称总参谋部)主管。

军区、省军区(含卫戍区、警备区,下同)、军分区(含警备区,下同)、人民武装部和乡(含民族乡、镇,下同)及街道人民武装部、企业事业单位人民武装部负责本区域或本单位的民兵战备工作。

第五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必须加强对民兵战备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监督有关单位做好民兵战备工作。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协助本地区军事机关开展民兵战备工作,解决有关问题。

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当地人民政府和本地区军事机关的要求,完成本单位的民兵战备任务。

3、明确战备任务

在《规定》第二章第六条明确战备任务 民兵担负下列战备任务:

(一)参加军警民联防和哨所执勤,配合人民解放军、人民武装警察、人民警察保卫边防、海防和战备重点地区的安全;

(二)搜集情报;

(三)守护重要目标;

(四)协助部队维护管理国防工程;

(五)协助人民警察、人民武装警察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六)参加抢险救灾;

(七)上级军事机关赋予的其他战备任务。战时,民兵担负配合部队作战、独立作战、战场勤务、支援前线和保卫后方等任务。

举实例:

三、民兵战备工作意义

在中国,中国共产党人确信:革命战争是群众的战争,只有动员群众,才能进行战争,只有依靠群众才能进行战争。因此,从中国革命走上武装夺取政权的道路之日起,到最终取得中国革命战争的胜利,民兵始终是不可或缺的重要武装力量,为世界民兵的历史写下了新的篇章。

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民兵仍是一支不可忽视的重要力量。他们不仅在维护社会治安、保护重要目标、守卫祖国的陆海边防,配合边境自卫反击作战等方面,成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得力助手,而且是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中的一支积极力量。

三、世界民兵情况

民兵制度从产生至今已经有几千年的历史了。经久不衰的民兵制度,对世界军事产生多方面的影响。今天,当民兵制度向着不同方向发展演变的时候,人们关心的是它的时代价值和它未来的命运。如果不是从一国而是从世界的范围看,无论是在古代、近代还是在现代,民兵这种具有古老传统的军事制度都始终存在着,表现为一种连续不间的断社会历史现象。时至今日,民兵制度仍为世界上的许多国家所采用。瑞士的武装民兵、朝鲜的工农赤卫队、美国的国民警卫队、伊拉克的民兵、罗马尼亚的爱国卫队、澳大利亚的国民训练兵……这一切都在告诉人们这样一个不争事实:古老的民兵制度不仅依然存在,而且仍具有很强的生命力。

我们以美国民兵来举例。

美国国民警卫队(United States National Guard)简称为联邦国民兵,是美利坚武装力量的重要后备力量。美军的预备役部队可分为国民警卫队和联邦后备役部队两大部分。美国国民警卫队创建于1636年12月13日,当时是为保卫殖民地而在波士顿建立的一支民兵队伍,1824年8月25日正式改名为美国国民警卫队。国民警卫队是美利坚武装力量整体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隶属于各州政府的地方武装部队。平时,国防部对国民警卫队只有指导权而无指挥权,国民警卫队由各州政府指挥,受所在州专管国民警卫队事务的副州长直接领导,其主要任务是根据国防部和各州州长的命令,维护国家和当地政府的安全利益,维持社会稳定和参加抢险救灾;战时,联邦政府有权调动国民警卫队部队服现役。国民警卫队经费开支由联邦政府和州政府共同承担。国民警卫队司令部机关的正式工作人员既是州政府工作人员,又是国民警卫队队员,按政府行政级别领取工资。国民警卫队队员大部分直接从地方招募而来,编组成各部(分)队。

美国国民警卫队的编制体制,武器装备,后勤供应,人事制度,以及执行的条令条例均与现役部队相同。这种体制还是200多年前华盛顿总统创立的,由于其具有便于训练,便于迅速征召和动员等优点,因而一直沿用至今。按照规定,国民警卫队队员每年要利用48个周末参加兵营训练,另外每年还有一次15天现役集训,即与相对应的现役部队合练,以便战时能迅速对口补充现役部队。参加训练的国民警卫队队员着与正规军相同的军装,并按各自的军衔和训练日领取工资和补贴。这种实际上的双工资优厚待遇,对于维护和招募国民警卫队队员有相当大的吸引力。

陆军国民警卫队

陆军国民警卫队陆军国民警卫队(Army National Guard)是美国陆军的一部分,占其可用作战力量的约一半或支援体系的约三分之一。

陆军国民警卫队现编有10个作战师,22个独立旅、团,2个特种部队大队(空降),1个侦察大队,共44万人。

美国陆军多次裁减后,一些陆军师成建制的转为陆军国民警卫队。所以有的国民警卫队师实际是小型的正规部队而不是民兵,例如朝鲜战场表现不佳的第24师就被降格为国民警卫队。这和中国将陆军乙种师改为武警机动师是同一个道理。

空军国民警卫队

空军国民警卫队空军国民警卫队(Air National Guard)是美国空军的一部分。

空军国民警卫队现编有92个中队,飞机1700多架,共11.81万人。为实现与现役部队的“一体化”,他们还装备了如M1A1坦克和F-15战机等先进武器。

这两种国民警卫队均由国民警卫局管理,其局长是参谋首长联席会(Joint Chiefs of Staff)的一员。美国国民警卫局位于弗吉尼亚州阿灵顿,联合国防部处理陆军和空军国民警卫队的行政事宜。

作为内卫武装,原本国民警卫队是不能出境作战的。但是因为美军追求部队的精简,所以军队人数过少。加上还有大量海外驻军,所以一旦有持续时间较长的作战行动就会出现作战力量不足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一方面是增加征兵数量,但是这需要比较长的时间,第二个方法是抽调后备役人员,也就是联邦后备队(这个是真正意义上的后备役,联邦政府是有指挥权的),第三个方法就是与各州协商,抽调各州的国民警卫队临时加入现役进行海外部署。

所以,国民警卫队出境,实际上是美军军队人数不足的一个临时解决方案。同时也可以看成联邦政府希望能够更多的掌握原本由各州掌握的地方武装力量。

四、怎么搞好民兵战备工作

1、严格执行民兵战备工作规定

2、

3、体制改革

推荐第2篇:民兵战备工作

民兵战备工作

战备,就是战争准备或作战准备,包括物质准备、组织准备和精神准备。战备工作是打赢未来战争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它涉及到军事、政治、经济、科学技术以及广大人民群众的思想、教育等各个方面。

民兵战备工作包括平时准备和作战实施两个阶段。为打赢未来技术局部战争,大量的战争准备工作必须在和平时期完成。因此,做好平时战备工作是人武、专武干部、民兵干部和广大民兵预备役人员的一项重要的任务。

民兵战备工作的主要内容

平时民兵战备工作主要包括日常战备和作战准备两大类。日常战备包括战备教育、情况研究、战备值班、战备执勤、战备基础设施建设和战备演练。作战准备包括物资准备、兵员准备、战场准备、方案准备等。

战备教育:县级以上军事机关每季度、乡镇人武部、民兵营、连每半年、民兵预备役人员每年必须集中组织一次战备教育。可结合节日战备组织,也可结合执行战备任务或组织民兵整组点验组织。内容以形势任务为主,适当安排有关战备法规的学习。

情况研究:主要研究敌我双方的有关情况。我情在全面掌握与作战有关情况的基础上,重点要搞好作战需求分析和组织与之相对应的战法研究;敌情主要掌握编制、装备及其变化情况,基本作战思想、原则和主要战法,强敌可能介入的时机、方式、规模,其它可能受到的威胁等情况。情况研究要形成制度和相关的资料,以保持其连续性。

战备值班:包括作战值班和分队值班。作战值班由县以上军事机关组织,分队值班涉及到基层人武部以下组织和民兵预备役人员,战备时间内,担负分队值班的民兵组织和民兵预备役人员必须按战备要求保持在职在位。专武干部主要掌握值班分队的基本情况、部署位置、联系方法、可能半遂行的任务等情况,每天必须抽查1-2次。

战备执勤:主要包括包括执行一般勤务和执行特殊勤务两个方面。一般勤务指执行正常的巡逻、警戒和守护任务;特殊勤务指根据需要执行维护社会稳定、打击犯罪、抢险救灾以及重大军事行动保障等任务。

战备设施建设:乡镇一级以下主要是指资料室建设。这是平时战备工作的基础,应按照齐全、配套、实用的原则高标准建设好,注意按标准建设,讲求实用性。

战备演练:根据任务和军事斗争准备需要适时组织。通常以课题演练为主,也可根据方案组织综合演练。

物资准备:包括武器装备,作战保障物资、器材,军民通用的科学技术等准备。

兵员准备:包括首批动员对象、持续动员对象的储备。 战场准备:包括现有军事设施保护、预设战场建设和在可为战时作战服务的地方经济建设项目中植入军事功能等。

方案准备:这是最基本的作战准备之一。需要制定的战备方案包括两类,第一类是作战方案,包括防卫作战方案、兵员动员方案、支前保障方案等;第二类是应付突发事件方案,包括协助维护社会稳定方案、抢险救灾方案等。方案必须根据变化了的情况随时修定,条件允许时应结合方案组织相应的演练。

推荐第3篇:战备执勤工作封皮

库尔玛乡综治维稳中心

2011年2月 

库尔玛乡综治维稳中心

2011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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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尔玛乡综治维稳中心

2011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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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尔玛乡综治维稳中心

2011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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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尔玛乡综治维稳中心

2011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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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尔玛乡综治维稳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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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尔玛乡综治维稳中心

2011年1月

库尔玛乡综治维稳中心

2011年1月

库尔玛乡综治维稳中心

2011年1月

库尔玛乡综治维稳中心

2011年1月

推荐第4篇:战备要求

当日值班人员区别正常人员的具体要求

一、大队机关的执勤人员,应佩戴执勤标识;

二、在不影响战备值班的前提下,可在规定的范围内从事本人正常业务工作;

三、如需要离开营区开展执勤战备的相关工作,应统一行动,并佩戴好执勤用具,确保随时按照指挥部的指令投入战斗;

四、执勤人员因工作需要单独外出,必须经大队当班指挥长同意,并指定相同级别和专业的人员替班。

战备等级

一、什么叫经常性战备

专职消防队为完成日常执勤战斗任务所保持的准备状态为经常性战备;专职消防队处于经常性战备状态时,执勤人员的在岗率不应低于当班执勤人员定员数的95%,执勤车辆的完好率不应低于核定执勤车辆总数的95%。经常性战备工作宜与日常工作合并进行,但日常工作必须服从、服务于战备工作。

二、什么是特殊战备

在重大节日、承担特殊保卫任务、责任区生产状况异常、发生重大灾害以及上级要求加强戒备的情况下的战备状态为特殊战备;专职消防队进入特殊战备状态时,应确保执勤实力达100%,并根据需要调整执勤人员,充实一线执勤力量;大队战备管理人员应集中值班,及时收集掌握相关信息,进行分析评估,制定作战方案,逐级进行战备动员,通报任务情况。

战备职责

一、大队领导应履行下列职责:

1、组织贯彻上级有关战备工作的要求,制定并落实战备工作措施,研究解决战备工作中的问题;

2、督促各级、各部门人员在战备工作中发挥职能作用,保持良好的战备状态;

3、掌握责任区基本情况以及各类应急救援队伍的执勤实力,协调建立联动工作机制;

4、组织制定并熟悉本级执勤战斗预案,掌握各类灾害事故的处置对策。

二、战训部门或人员应履行下列职责:

1、掌握队伍的执勤实力,熟悉责任区及联防区内其他消防和应急救援队伍的人员、装备等情况;

2、组织制定各类灾害事故的力量调动方案、执勤战斗预案和区域联防增援预案;

3、检查队伍的战备工作,督促落实战备制度,做好灭火与应急救援的准备工作;

4、拟制战备工作的安排、指示、计划,督促队伍贯彻落实;

5、组织制定执勤战斗装备的配置计划,做好执勤战斗装备的战备管理和调配工作;

6、组织队伍熟悉责任区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发现的问题;

7、协调责任区内供水、供电、供气、通信、医疗救护、交通运输、环境保护、气象等有关单位和其他应急救援队伍,建立应急联动机制,做好灭火与应急救援协同作战的各项准备工作。

三、装备管理部门或人员应履行下列职责:

1、组织建立专职消防队战勤保障体系,督促落实战勤保障制度;

2、制定专职消防队执勤战斗保障预案,并组织实施;

3、落实执勤战斗装备的配置计划,建立装备档案和运行记录,负责装备的运行管理和维修保养工作。

四、防火部门或人员应履行下列战备职责:

1、及时向战训部门和基层大(中)队通报责任区单位影响灭火救援工作的问题、火灾隐患及变化情况;

2、做好责任区情况熟悉和演练的协调工作,参与制定本级执勤战斗预案,提供相关信息资料;

3、在发生火灾事故时,及时赶赴现场,提供灭火救援相关信息,协同开展灭火救援行动。

灭火救援职责

一、总指挥员

1、调集作战力量,组织现场侦察,分析判断灾情,制定总体作战方案,根据现场需要,划分战斗区域;

2、向参战的下级指挥员部署作战任务,组织参战单位协同作战,并根据现场情况的变化,及时调整力量部署;

3、根据灭火救援需要,决定使用现场资源和设施,切断物料、电力、燃气供应以及破拆、警戒、疏散和局部交通管制等;

4、提出由供水、供电、供气、通信、医疗救护、交通运输、环境保护等有关单位配合作战行动的请求;

5、全面掌握现场情况,当发现重大险情而又不能及时控制,直接威胁参战人员生命安全时,迅速下达撤离命令,组织参战人员撤出灭火救援现场。

二、副总指挥员

主要职责是协助总指挥员工作,在总指挥员授权或者离开现场时,履行总指挥员职责。

三、作战指挥组

1、实施现场侦察,向总指挥员提供具体作战方案,向参战力量下达作战任务,掌握战斗进展情况,绘制作战图表;

2、掌握现场参战力量、装备情况,组织现场供水(灭火剂)和各种力量协同作战行动;

3、确定防护等级措施,掌握现场变化情况,遇有直接威胁参战人员生命安全的重大险情而又不能及时控制时,立即组织参展人员撤离,并向总指挥员报告;

4、指挥督促参战力量落实灭火救援总指挥部及现场作战指挥部下达的各项命令,并及时上报执行情况;

5、记录上级领导的指示、命令以及各参战单位到场的力量、时间和任务完成情况,汇总统计相关数据,向上级指挥员和作战指挥中心报告。

四、通信联络组

1、统一通信联络方式、方法和信号,组织现场通信,维护现场通信秩序;

2、建立现场通信指挥网,确保战斗命令及时准确传达到各级指战员,保证现场通信畅通;

3、保持现场与作战指挥中心的不间断通信联系,维护通信器材,及时上传现场图像和信息。

五、后勤保障组

1、负责组织实施参战部队的装备、灭火剂、燃料供应及现场车辆装备的抢修、维护等战勤保障工作;

2、负责参战部队饮食、饮水、休息、防寒保暖等生活保障工作;

3、负责组织参战部队的医疗救护和伤员运送救治工作。

六、技术专家组

1、观察、搜集现场相关情况和信息,判断灾害事故发展趋势,监控消防控制中心和消防设施,配合灭火与应急救援行动;

2、评估灾害事故的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以及可能发生的后果,提出应急处置建议;

3、参与制定作战方案,提供技术支持,解决技术难题。

推荐第5篇:战备征文

中铁物资集团东北有限公司战备工作总结

铁路在和平时期,为民所用,是人们出行重要的交通方式,而一旦发生战争或者自然灾害,铁路立刻可以转为军用,并占有非常重要的战略地位。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虽然由战时的铁道兵改制为现代化国有企业,但还承担着国家国防交通战备的重要任务。包括国防交通战备物资的储备和战时的交通抢修任务以及后勤保障。国家每年拨付一部分军费购买交通战备物资储存在中国铁建下属的各个公司,是为了保证战时和特殊情况下国防交通顺畅的需要。同时,也可以为当今的交通发展起到作用。

中铁物资集团东北有限公司作为铁道兵时期的后勤部,担负着战备物资的储备任务。十一五期间,中铁物资集团东北有限公司在中铁物资集团公司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国家交战办和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的管理规定,较好的完成了国防交通战备工作。并在某些领域上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为了更好的做好国防交通物资储备工作,我公司专门成立战备物资管理部门,严格执行《国防交通物资储备管理规定》,我公司配有专门的国防交通战备物资仓库,并对仓库进行严格管理,应用科学管理方法和手段,妥善保管库存物资,提高物资供应保障能力。仓库的自然环境,交通便利性以及库内设施配置都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要求。我公司战备仓库配设有桥式起重机、起重叉车、起重汽车吊以及通风、照明设备和报警装置等,完全能

满足战备物资调用时的码放,装卸并具有时效性和安全性。

在库房设施齐配的同时,我公司战备物资管理部门配备有从事各项工作的专业人员,日常管理方面选派业务熟练、责任心强的专职工作人员进行管理。在人员上岗前,进行为期1个月的专业的岗前培训。培训的内容包含国家关于国防交通战备物资的相关政策和条例、基本的业务知识及拼装演练,保证工作人员做到懂器材、懂保养、懂手续,最终工作人员通过考试后持证上岗。我公司工作人员永远把工作责任心放在首位,能做到对战备物资储备的作业流程的全过程进行计划、组织、调节和控制。对所有出入库物资,进行认真验收,保证战备物资在每次使用后,必须按规程进行检查、维修后,方可入库。除战备物资的使用保养外,我公司对储存的战备物资按照情况进行日常保养、定期保养。日常保养主要由日常的战备物资管理人员负责,定期对库房清洁和检查,发现数量不符或者腐蚀生锈情况及时采取措施。同时,我公司每一年对战备物资进行大型保养工作,由日常管理人员配合专业的维修人员进行大规模的除锈,校正,喷漆等保养工作。十一五期间,我公司严格按照总公司的要求,对战备物资的管理以物资质量为中心,以库区安全防护为重点,重视物资监管和保养,使战备物资在十一五期间充分发挥了自身价值。不但在铁路公路桥梁抢修以及防汛工作中,发挥了主导作用。并且在当今国家铁路和城市轨道交通大发展的背景下,更发挥了其特长,在京沪、哈大等国家重点铁路线中被广泛使用,在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中,

国防交通战备物资也获得了好的口碑,正所谓是军用民用相结合。

虽然东北公司在过去几年战备工作中,取得了不俗的成绩,但我们战备工作人员不能沾沾自喜,要充分看到我们的不足之处,虽然我们战备工作人员对战备物资的每件物品的属性都很了解,但是对专业的技术特点以及使用计算,还所知尚浅。在“十二五”期间的战备工作中,我们要继续保持工作的责任心,在其他方面加强学习,争取把工作人员全培养成国防交通战备物资的“内行人”,在国家国防交通战备方面继续作为坚强的后盾,做到战备物资保质保量,并且完善日常管理的规章制度,按照正式的军事化管理,保证物资安全。在扩大使用中,加强管理,严格按照国家要求,不违规操作,使其充分发挥价值。

相信在各级领导单位的带领下,中铁物资集团东北有限公司会沿着正确的道路继续向前,不断进步,把祖国的国防交通战备事业推向另一个高度!

推荐第6篇:战备教育制度

战 备 教 育 制 度

为了加强官兵执勤备战意识,跟好地做好执勤灭火工作,特别是加强对在补兵、退兵、重大节日、重大活动或其他特殊情况下的执勤战备教育,提高广大官兵的备战观念,时刻做好出警准备,从而圆满完成各项战斗任务。

1、在补兵、退役、重大节日、重大活动或其他特殊情况,重要时间召开军人大会或对误会,做好动员。

2、要制定计划或方案。

3、要严格落实值班制度。

4、认真履行执勤制度及各项职责。

5、做好备战时期的各项文娱活动。

6、对官兵进行战备教育。

XX县消防中队XXXX年XX月

推荐第7篇:交通战备

浅谈如何做好养护部门交通战备工作

一、交通战备工作的重大意义

交通战备工作是国家整个战备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关系到国家安危的保障之一,它对保障抢险救灾,促进国民经济建设,方便部队训练,以及保卫边疆斗争和反侵略战争的胜利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我国交通战备概况

我国目前的国防交通战备,在经过了初步发展和摸索后,已经形成了有中国社会主义特色的新型国防交通战备体系的雏型。在党中央,中央军委的正确领导下,国防交通战备人员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军委新时期军事战备方针为指导,紧紧围绕应急应战一体化建设,增强交通战备快速反应能力和综合保障能力,在健立组织机构、完善法规制度、组建保障队伍、开发战备科研、创新国防交通建设等方面做出了积极的探索和实践。从我国目前的交通现状来看,无论从经济还是军事的角度来说,都有不少的弱点和不足:道路少,等级低,布局不合理,通讯设备陈旧,技术落后,交通运输防护能力十分薄弱,平时开展交通战备工作能使这些缺陷得到弥补和改进,以适应国民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的需要。抗美援朝战争以后我国在各项抢险救灾和保卫边疆斗争中,交战备工作都发挥了重要作用,特别是应付国内的突发事件。

三、交通战备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任务

1、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新时期军事战略方针,以军事斗争和应对重大突发事件交通保障需求为牵引,加强交通战备服务、应急、应战一体化建设,不断提高交通领域国防动员能力,为维护国家安全、实现打赢目标提供有力保障。

2、基本原则:坚持平战结合,军民结合;坚持统筹规划,协调发展;坚持需求牵引,突出重点;坚持平时服务、及时应急、战时应战相结合的原则,促进交通战备建设与国家交通事业的同步发展。

3、主要任务:加强重点地区、重点方向急需的交通战备基础设施建设,构建完备的国防交通网路体系;加强交通专业保障力量建设,建立高效的平战转换机制,全面提高交通战备快速反应、快速动员、快速投送、快速抢修能力。

四、如何做好养护部门交通战略工作

表面上,交通战备工作看起来是一项非常清闲的工作,有人甚至戏称就是休闲喝茶,但交通战备工作的重要性却决定了交通战备工作是一项非常复杂的系统工程,其对人员配备、职业技能、政治素养均有着非常高的要求。作为和平时期交通战备工作机构可以立即起到连接军队与地方政府、军队与人民群众、地方运输企业、通讯企业等部门的沟通联系作用,而这种沟通联系在战争期间的作用就可想而知了。因此建立健全交通战备机构,充实必要的工作人员和解决工作经费便有着重大的战略意义。

战争的天平从来都是倾向于有准备的一方。我们的交通战备工作除了要制定详细的交通战备应急预案以外,更重要的是能否真正地将交通战备工作落到实处,避免纸上谈兵,以保证在突发情况下总是能临危不乱,处于不败之地。笔者认为,在养护机制运行改革的今天,我们的交通战备工作也应该有所改革,以便更好地适应形势的变化。

以下是笔者对养护管理部门交通战备工作的一点构想,希望能够对大家起到一点借鉴的作用:

1、结合我段养护机制运行改革的实际,及时调整交通战备的管理方式,完善各项制度建设,建立高素质的战备队伍,及时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发生。

(1)建立新的管理模式。根据养护体制改革的要求,我段已经对现行的公路养护机制进行了改革,成立了养护公司,并将段所属设备划拨给了养护公司经营。笔者认为,在段所有机械设备划拨给养护公司的基础上,能否可以考虑在养护公司成立交通战备领导小组,隶属于段战备办公室,以便于更好的进行机械的配置,实现资源的有效利用。而各道班则成立统一的战备领导小组,养护公司的战备小组来指导各道班的交通战备工作。

(2)努力提高职工在新时期、新情况下的交通战备意识,增强职工的国防观念。

组织职工学习交通保障知识,重点学习《国防法》、《国防教育法》、《人民防空法》、《国防交通培训》、《新形式下交通战备工作正规化建设意见》等法律法规,熟悉交通保障基本要领,精通本职业务。交通战备干部要从遵守纪律做起,从改变精神面貌做起,从增强团结做起,从小事做起,转变工作作风,做到谋事、干事、成事,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和工作能力,提高交通战备的法律意识,明确交通战备的任务和目的、权利和义务,牢固树立交通战备职工国防观念,完善军地一体化保障系统,促进各项工作的落实。

2、积极开展交通战备“双向优质服务”活动,提高国防交通保障能力,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军事斗争交通保障准备的客观要求。

(1)搞好保障队伍的调整工作,重点搞好工程保障队伍、运输保障队伍编队人员的调整充实。

(2)按照《交通战备干部训练和考核大纲》和《交通战备训练工作指导意见》进一步加强交通保障队伍建设。

3、坚持平战结合的原则,积极进行战备演练,建立平战兼容的运行机制。

根据应急交通保障需要,结合运输生产、工程施工、抢险救灾和军事行动保障,组织保障队伍开展抢修、抢建和抢运训练,以增加保障队伍整体素质和保障技能,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和综合保障能力,不断适应军事斗争交通保障的需要。

4、搞好公路大、中修任务和超限运输政治工作,确保公路的畅通和安全。

根据我段实际情况,先后建立了《水毁、雪阻、沙阻抢修等应急状况24小时值班制度》、《交通战备应急处治制度》、《战备报告制度》等规章制度。同时结合国家七部委“治超”文件精神,制度了《超限运输管理重大突出事件处治办法》、《路政执法人员纪律管理补充规定》、《路政执法人员“五不准”》等规章制度,使交通战备工作按照战备规章制度、工作职责和工作程序各施其职、有序开展,其真正做到了上下级之间和部门与行业之间的密切配合,确保了应急状态下的道路畅通。

5、增加战备器械的投入和有效管理

(1)增加战备器械的投入,如清雪车、清障车、综合养护车的购置。 (2)加强机械设备的管理,随时检查机械、设备等是否处于完好状态,要经常训练提高有关人员操作使用战备器材的熟练程度,保证生产设备的完好。

(3)适当调整储备物资的品种和数量,所有储备物资都应满足随时投入应急抢修任务的需要。

国防交通,是为了加强国防交通建设,保障战时和特殊情况下国防交通顺畅。由此可见,国防交通战备,是我国战备体系中,起着枢纽作用的重要一环。我们要积极贯彻交通战备要求,以强烈的的使命感、责任感、紧迫感,以积极上进的精神状态,抓好交通战备工作。

推荐第8篇:战备工作制度及工作职责

办公室正副主任职责

一、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贯彻落实交通战备工作的方针、原则和上级指示。

二、组织领导办公室的全面工作,抓好思想任务建设,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完善办公室的正规化建设,圆满完成各项任务。

三、以身作则,遵章守纪,遵守保密规定,关心工作人员的学习和生活,充分发挥其工作积极性。

四、提出交通战备经费的分配意见,掌握好日常经费的使用,加强物资器材的管理。

五、及时向分管领导请示、汇报工作,提出加强办公室建设的建议。

六、协调办公室与地方、军队有关部门的联系。

办公室工作人员职责

一、认真学习国家的方针、政策,学习交通战备工作的方针、原则和有关指示,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政治、业务素质和科学文化水平。

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工作职责和保密规定。

三、了解本地区交通战备开展情况,适时提出报告和建议,当好领导参谋。

四、了解本地区有关单位战时交通保障计划和有关保障方案,掌握地方交通通信建设情况,及时提出贯彻国防要求的意见。

五、收集整理交通战备资料,拟写各种文件,并做好文件的收发和保管工作。

六、按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保密制度

一、办公室人员要加强理论和业务学习,增强保密观念,严格执行保密纪律和保密法规。

二、在交通战备工作中,严守党和国家的机密,凡涉及党和国家机密的事项、文件材料时,应严格保密,不得向外扩散、泄露,不得在公共场所谈论机密事项。

三、交通战备的文件和资料应按确定的密级严格管理,收发文应造册登记,在保管、传递中做到安全、保密。

四、借阅文件资料应做到手续齐全,阅后清点,借阅人员应负保密责任,不得泄露、遗失、污损、折散、抽取,未级许可不得复印、转借和擅自带出。

五、对具有属于国家机密内容的会议、战备计划、训练演练和其他活动,采取保密措施,并对参加人员进行保密教育,规定具体要求。

六、交通战备资料、文件指定专人负责保管,保管人员要定期检查资料和文件,如不符合要求,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使之清晰、整洁、完整、准确。

七、凡违反本制度或《保密法》有关规定者,按情节轻重严肃处理。

直属分局交通战备保障大队工作职责

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下达的指示和任务,及时向上级请示报告工作。

二、根据上级战备方针和作战意图,制定本大队的交通保障计划,重点目标保障方案和措施,做到上级一声令下,召之即来,来之来战,战之能胜。

三、贯彻平战结合的原则,落实军事战备要求,平时组织保障队积极参加经济建设,战时或紧急状态下积极参加保畅通工作,完成保障任务。

四、结合工作和实际,积极开展训(演)练,不断提高快速反映能力和综合保障能力。

五、执行战时或应急保障任务时,要严肃组织纪律,坚决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做到快速集结与输送,快速抢修与保障。

六、建立保障队员、车、船、设备档案,如有变动及时调整、补充、完善;掌握了解保障队员具体分布和去向,保障车、船和设备存放地点、技术状况和运用情况,加强车、船、设备的保养,提高其完好率,以适应战备的需要。

交通战备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认真贯彻新时期中央战备思想和国防交通的方针政策,做好军事斗争的准备,提高平战转换能力,完成保障任务。

二、负责承办交战办日常工作,指导和布置、检查有关地方和有关单位交战办的工作。

三、了解掌握交通战备情况,及时向国动委报告工作,积极组织交通战备演练,提高保障队伍快速反应能力和综合保障能力。

四、检查了解各单位、各地方落实交战办决定的事项情况,并以纪要或其他形式上报,下发有关部门。

五、加强与有关部门的交通战备机构的联系,具体协调各部门交战办的工作,总结交流交通战备工作情况和经验。

六、按照规定和上级指示,收集、整理、积累交通战备工作资料并建立档案。

七、负责管理交通战备办公室的会务工作和文电收发等工作。

八、派员参加有关部门和单位召开的关于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设审、工程验收等工作会议和交通战备演练以及方案会审等活动。

九、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一是要尽职尽责,当好领导参谋;二是要发扬不怕困难的精神;三是要主动搞好协同。

十、完成上级交战办交办的其他工作。

中队长工作职责

一、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落实交通战备工作的方针、原则和上级指示。

二、组织领导交通专业保障大队的全面组织,指挥工作,抓好保障队伍组织建设和业务建设,不断提高中(副中)队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按照国防交通专业保障队伍建设标准,健全完善大队办公室正规化建设。

三、以身作则,遵章守纪,遵守保密规定;深入基层,掌握了解情况;关心工作人员的学习和生活,充分发挥其工作积极性。

四、提出交通战备经费的分配意见,掌握日常经费的使用,加强物质器材的管理。

五、及时向分管领导请示、汇报工作,提出加强大队建设的建议。

六、组织、协调保障大队与地方、军队及有关部门的关系,密切配合做好保障工作。

直属分局交通战备综合保障大队工作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交通战备工作的指导思想、方针和原则;执行上级下达的指示和任务。

二、根据上级的战备方针和作战意图,制定本分局交通保障计划,确定重点保障目标,制定保障方案和保障措施,完成保障任务。

三、了解和掌握各保障队实施保障的情况,参加本分局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贯彻军事要求的有关会议,贯彻平战结合的原则,落实军事战备要求。

四、在战时或应急保障任务中,在上级的领导下,对本分局交通专业保障队伍负责统一指挥。

五、组织召开交通战备会议,研究部署交通战备工作,并经常督促检查、指导、总结交流经验,及时处理问题。

六、加强上下联系,及时向上级请示、汇报工作。

中(副中)队政委、教导员工作职责

一、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落实交通战备工作的方针、原则和上级指示。

二、做好新时期军事战略方针和对台军事准备的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国防交通条例》等国防交通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的国防意识和战备观念。

三、以身作则,遵章守纪,遵守保密规定;深入基层,掌握了解情况,关心工作人员的学习和生活;弘杨艰苦奋斗,不怕牺牲和困难的精神;教育官兵服从命令,听众指挥,树立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

四、在战时和就急任务中,做好思想动员工作;总结交流经验,表彰先进,推动和促进战备工作落实。

五、及时向分管领导请示、汇报工作,提出加强中(副中)队建设的建议。

六、协调中(副中)队与地方、军队及有关部门的关系,加强军政、军民团结,密切配合做好保障工作。

资料管理制度

一、根据上级的要求和本区交通战备的需要,指定专人将我区交通战备资料收集齐全。

二、对收集的资料要进行审核、检查,力求正确性,完整性、现实性,如不符合要求,应予修改、更正,所有资料按年代、期限分类归档、放置有序,资料柜上要标明代号,做到平时好用,战时好查。

三、要建立档案借阅簿、查阅资料应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外单位需要借用本室资料,须持单位正式介绍信经办公室主任批准,如无特殊原因或未经许可不得将资料带出;本单位人员借用资料的期限,一般1一10天为宜,逾期不还应说明原因或管理人员催还。

四、资料取出档案室须经有关负责同志审批,并办理借阅手续,借阅人员要当面点清,归还时要核对,并及时注销。

五、销毁文件、材料时,应指定2-3人负责监销,以防遗失和泄密;监销人要在销毁清单上签字,以示负责。

六、资料室要坚固适用,具备良好的防火、防盗、防虫、防鼠、防尘的性能,要定期检查档案保管状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对破损变质的资料,应及时修补,复制或作其他技术处理。

六、要经常保持室内清洁卫生,通风良好,防止霉变,无关文件一律不得放入室内,以确保安全。

设备管理制度

一、专业保障队伍的装备(设备)要登记造册,编成合理、配套,并要有一定的器材储备;装备(设备)的名称、数量、购置时间、技术状况、存放地点要详细登记造册后装订成册存档备案,便于查阅和调用。

二、登记造册的资料,由中(副中)队办公室负责存档管理,负责定期核实。如有变动,应及时调整补充上去,并报市交战办。

三、建立装备(设备)管理年度定期报表制度,于次年的元月31日前,应按表

四、表

五、表

六、表七内容要求,将调整充实后的情况,统计上报市公路局交战办。

教育训练制度

为提高保障队伍的快速反应能力和综合保障能力,完成保障任务,特制定教育训练制度。

一、根据保障方案的需要,为掌握了解保障工作的落实情况,中队或副中队每年应结合生产和工作,从实战出发组织演(训)练或点练。

二、为提高演(训)练效果,中(副中)队应制定精确的演(训)练计划,做到针对性强,操作方便,演(训)练前有方案,演(训)练后有总结。

三、直属分局交战办中(副中)队每年应将教育训练的次数、时间、地点、项目、参加人数、效果等统计上报市公路局交战办,并总结演(训)练经验,以利再战。

四、加强管理,按工作计划和目标管理的规定,按期检查、考核。

战备值班制度

战时或紧急状态下,办公室应安排人员昼夜值班,值班人员必须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并做到:

一、时刻坚守岗位,无人接班或未经许可,不得擅离职守。

二、与各有关部门、单位和交战办保持密切联系,随时掌握情况,详细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报告领导,以便采取应急措施。

三、交接班时,应向接班人员介绍情况,交待后方可离开。

总结汇报制度

一、总结汇报工作不仅是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而且有利于总结经验,避免工作失误,提高工作效率。

二、坚持半年小结,年终总结,并用书面形式逐级上报国动委和交战办。

三、办公室未列入计划的重要工作事宜,如:人事变动、购置设备、添置器材,临时安排演练、训练,科研活动等,应向国动委或交战办请示、报告,并按上级的指示、批复妥善处理。

四、遇有紧急情况随时向国动委和上级交战办请示、汇报,并采取紧急措施应对。

推荐第9篇:交通战备工作的基本内容

交通战备工作的基本内容

一.交通战备的概念与特点

l.概念

交通战备简单的说就是国家交通为战争进行准备。是指为保障战时和特殊情况下交通通信畅通,在思想、组织、物资和技术等方面所进行的各种动员准备和动员实施工作。

2.特点

平战结合、军民兼容、长期建设、综合规划。

二.交通战备工作的地位与作用

1.交通准备是战争准备的重要内容;

2.交通动员是现代战争军队大规模机动和作战的根本保证。

3.交通线斗争空前激烈要求提高交通线的防护和再生产。

交通战备工作的方针和原则

1.指导方针

军、政、民统一组织;陆、水、空综合运用;运、修、防紧密结合。

2.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全面规划、平战结合。

三.交通战备的机构及其职责

国防动员机构:国家国防动员委员会,各军区国防动员委员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县国防动员委员会。

省、直辖市国防动员委员会设:综合办公室;人民武装动员办公室;政治动员办公室;人民防空办公室;交通战备办公室;经济动员办公室;科技动员办公室;信息动员办公室。

军区及县以上地方交通战备办公室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国防交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规章,拟定本地区有关国防交通工作的规定;

(2)规划本地区国防交通网络布局,对本地区国防交通建设提出有关国防要求的建议,参加有关国防交通工程的勘察、设计坚定和竣工验收;

(3)拟定本地区国防交通保障计划,组织国防交通保障队伍,为本地区内的军事行动和其它紧急任务组织交通保障; (4)负责本地区的国防运力动员和运力征用;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和实施本地区国防交通物资储备计划;

(6)组织本地区国防交通科学技术研究及其成果推广、应用;

(7)指导、检查、监督本地区国防交通工作,协调处理有关问题;

(8)上级国防交通主管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赋予的其它职责。

3.交通企业事业单位,履行下列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国防交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规章;

(2)参加有关国防交通工程的勘察、设计坚定和竣工验收;

(3)制定本单位国防交通保障计划,完成国防交通保障任务;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管理和使用本单位的国防交通资产;

(5)负责本单位的国防交通专业保障队伍的组织、训练和管理工作。 四.交通战备工作的主要任务

1.平时准备阶段

(1)加强国防交通网路建设;

(2)拟制国防交通保障计划;

(3)提高国防交通工程设施防护能力;

(4)搞好国防交通保障队伍建设;

(5)搞好国防交通物资储备;

(6)做好应急运输保障和战时运输准备工作;

(7)研究战时交通管理体制;

(8)加强国防交通法规建设;

(9)开展国防交通科学技术研究。

2.战时实施阶段

(1)建立各级交通运输指挥机构;

(2)采取各种抢运措施,完成各项紧急运输任务;

(3)搞好防卫,提高交通设施运输潜力;

(4)组织快速抢修,确保交通畅通;

(5)加强交通管制,建立良好交通秩序。

推荐第10篇:交通战备办公室工作职责

交通战备办公室工作职责

交通战备办公室,是各级国防动员委员会的办事机构,是本地区国防交通战备工作的主管部门。其主要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国防交通战备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规章,拟制国防交通战备工作的具体规定; (2)规划国防交通网络布局,编报国防交通建设计划,对交通建设提出有关国防要求的建议,参与交通工程设施的勘察、设计、鉴(审)定和竣工验收;

(3)拟订国防交通保障计划,指导铁路、交通、民航拟订战时交通保障计划和应急交通保障方案,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做好部队军事行动和其他紧急任务的交通保障; (4)负责拟制交通动员和运力征用计划、方案;

(5)制定国防交通保障队伍的组训计划,落实调用国防交通物资措施; (6)制定国防交通保障队伍的组训计划,组织指导战备演练和专业队伍建设;

(7)制定和实施国防交通科学技术研究及其成果的推广、应用,加强交通战备正规化建设; (8)战时组织领导交通动员、运力征用和交通保障工作。

第11篇:交通战备办公室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国防交通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2.规划地区国防交通网络布局,对本地区交通建设提出适应国防要求的建议。3.拟定本地区国防交通保障计划,组织国防交通保障队伍,为本地区军事行动和其他紧急任务组织交通运力保障。4.负责本地区的国防运力动员和运力征用。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订和实施本地区的国防交通物资储备计划,调用国家交通战备物资。6.组织本地国防交通科学技术研究及其成果的推广、应用。7.指导、检查、监督本地区国防交通工作,协调处理有关问题。

第12篇:战备应急通信办公室工作职责

1.组织省各电信运营企业贯彻执行信息产业部和省交通战备办公室制定的有关战备应急通信的规章和办法。2.组织和协调省电信运营企业完成上级赋予的战备应急通信任务。3.审定省各运营企业战备应急通信保障预案;指导战备应急通信保障队伍的建设。4.负责组织编制省战备应急通信总体规划,督促检查各运营企业战备应急通信建设计划的落实和完成情况。5.组织制定省投资的战备应急通信物资储备计划;督促检查战备应急通信物资的保管、维护和使用情况。6.完成信息产业部和省交通战备办公室赋予的其他战备应急通信任务。

第13篇:交通战备工作总结

都匀公路管理局

二○○九年交通战备工作总结

2009年,我局交通战备工作在上级交战办及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以我局全年生产任务为目标,结合生产实践,加强对我局国省干线公路的养护、保畅和改造工作,以提高道路的完好率和道路通行率为目标,以平战结合为原则,圆满完成了全年的战备工作任务。现将一年来的交通战备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理论学习与实践相结合,努力提高新时期、新情况下的战备队伍思想意识,增强国防安全观念

为提高战备队伍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确保队伍在思想上不断地提高,在局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认真组织了爱国主义教育活动,对战备人员进一步加强《国防法》、《国防交通条例》、《国防教育》、《人民防空法》等法律法规的培训学习,增强了国防安全观念和法律意识,增强职工的忧患意识,明确交通战备的任务和目的、权利和义务,并结合战备工作任务,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加强了工作作风建设,派人参加省办组织的架设战备钢桥业务培训,强化和提高职工的思想及业务素质,提高了战备服务意识。

运用所学理论知识,在公路水毁、养护、保畅和改造中不断实践与锻炼战备人员的业务素质,以提高战备人员的实际操作与作战能力,为保证我局管养的国省干线公路畅通储备精干能战的战备队伍打下了良好基础。

二、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战备正规化建设

在国际国内新形式和现代化装备战争下,交通战备正规化建设成为应急状态下保障道路交通运输安全的有力措施。为此,我局根据2008年建立的《交通战备应急处治制度》、《战备训(演)练制度》等规章制度,加强了战备组织领导,结合生产进一步进行战备队伍的实战演练,达到了战备队伍人员与上下级之间真正熟悉和了解应急处治程序的目的,在应急处治交通任务时能有序开展、相互密切配合地完成任务,进一步完善军地一体化保障系统,促进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使交通战备工作在规范化、程序化、科学化的轨道上运行,为确保公路应急状态下道路运输安全畅通建立了保障机制。

三、结合生产任务,开展应急训练及抢险工作

(一) 任务总体完成情况

二OO九年都匀公路管理局交通战备办公室结合全局生产任务进行实战野练,完成大修工程15km,中修工程15Km,完成了省局下达的省道205线中和桥,国道321线坝固桥、响水浪桥、排孔桥、大浪桥、落邦桥及国道210线黄家桥加固工程,保证了夏蓉高速公路及都新高速公路施工顺利进行。

二OO九年水毁预防与抢修期间,各战备区队根据省局要求制订了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期间,定员定岗,规定了交接班制度,值班纪律,出现险情及时上报,及时抢险与排除险情,从2009年5月至10月,共清除坍方9万立方米,恢复路基0.4万立方米,恢复挡墙1.9万立方米,在今年的汛期中无发生一例

因水毁导致的安全事故,圆满完成了2009年交通战备汛期的预防与抢险任务。

(二) 抢险事记

2009年3月3日因三都境内连下暴雨,国道321线K1045+900处1-4.0米石拱涵冲毁,公路中断,通过战备人员的连夜奋战,24小时修复使道,保证了国道线路畅通,已保证了夏蓉高速公路施工车辆及过境车辆安全通行。

2009年6月20日因三都境内下暴雨,国道321线K1061+900处上边坡坍方7.5万立方米,道路被掩埋,全线中断,此时正是夏蓉高速公路施工的高潮期,为了夏蓉高速公路施工材料运输及机械进出场提供及时安全的道路运输环境,局战备办组织战备队伍、调集挖掘机一台、装载机一辆、多辆运输车,经过二天二晚连续奋战及时抢通了道路。

总之,2009年交通战备工作,在上级有关部门的关心、帮助下,完成了目标管理任务,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借鉴兄弟单位的先进做法,不断总结经验,弥补不足,继续抓好专业保障队伍建设,加强战备器材管理,锻炼出一支思想坚固、技术过硬的战备队伍,在应急公路抢险中更加出色地完成我局的交通战备工作。

第14篇:交通局战备工作总结

加强交通战备 服务国防建设

------XXX区交通战备办公室

**年,XXX区交通局战备工作在省、市交通战备办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做好反“台独”应急作战准备和交通运输保障为主线,按照市战办和区国动委、区人武部的精心部署,认真贯彻《国防交通条例》和《民用运力国防动员条例》,紧紧围绕“进得来、装得上、过得去、卸得下”的目标,加强组织领导,重点抓好国防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交通运输动员和专业保障队伍建设工作,认真落实上级的各项工作任务,积极开展交通战备工作,现将我局交通战备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国防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XXX区交通局按照省、市XXX公路指挥部的工作安排,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成立组织、扎实有效地开展各项工作,并全线率先完成征地拆迁任务,为施工单位顺利进场、正常施工提供了保障,受到省、市领导小组的充分肯定。

*、加快县乡公路建设步伐,继续做好国债项目和通达项目改造工程。

**年我区农村公路续建、新建项目X个,建设规模XXX公里,其中通达项目X个,建设规模XXX公里,国债项目X个,建设规模XX公里。同时按年初计划完成村村通油(水泥)路面建设XXX公里,进一步实现全区公路网络计划。

*、站、场建设。为适应我区交通战备客运保障的需要,继续抓好站、场规范化管理工作,在XXX街道新设站点停靠牌XX个,XXX市场西边新建一座XXX客运站,并投入正常运营,大大地促进了我区站、场建设步伐。

二、加强国防交通专业保障队的建设。

今年上半年,按照市、区国动委****年下达任务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国防动员工作,认真抓好完成“三级三类”保障队伍建设,明确指挥和任务分工落实到人,编制五十人汽车运输、渡口保障、路桥抢修及交通管制四个交通专业保障队伍整组工作。结合从事运输生产、超限治理工作的交通战备职工,实行半军事化管理,队伍的作风纪律建设得到加强,确保了以良好的军姿执行公务,保证了执法中公正、廉洁、及时、有序地处理各类突发事件,为突发状态下的应急任务提供了保证。同时,我局定期组织交通战备职工的素质教育,努力提高职工文化水平,**年组织干部职工培训***人次,学历教育*人,全局基本上都达到大专学历以上。

三、完善交通战备正规化建设。

交通战备正规化建设,是加强交通战备基础的重要措施。为此,我局进一步加强了组织领导,完善了各项交通战备规章制度、工作职责和工作程序,使交通战备工作走上了规范化、程序化、科学化的轨迹。根据我区实际情况,先后建立了《水毁抢修等应急状况**小时值班制度》、《交通战备应急处治制度》、《战备练报告制度》等规章制度。同时结合国家七部委“治超”文件精神,我局又先后制定《超限运输管理重大突出事件处治办法》、《运政执法人员纪律管理补充规定》、《运政执法人员“五不准”》等规章制度,使交通战备工作按照战备规章制度、工作职责和工作程序各施其职、有序开展,其正做到了上下之间和部门与行业之间的密切配合,确保了应急状态下的道路畅通。

四、提高职工在新时期、新情况下的交通战备意识,增强职工的国防安全观念。

为不断提高职工的政治敏锐力和政治鉴别能力,确保队伍的纯洁,我局根据上级安排,并结合正在开展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在广大交通战备职工中开展了“从我做起、拒绝腐败”的教育活动,组织广大职工召开座谈会、讨论会、民主生活会,观看反腐记录片,听取专题报告会等活动,要求每位职工必须写出心得体会和感想。通过这些活动,提高了广大交通战备职工的认识,确保了交通战备职工的抗腐拒变的能力。

同时,我局又进一步加强了交通战备职工的专项业务培训,重点对《国防法》、《国防教育法》、《国防交通培训》、《人民防空法》、《新形势下交通战备工作正规化建设意见》等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职工交通战备的法律意识,明确了交通战备的任务和目的、权利和义务的关系,

牢固树立了交通战备职工国防观念,完善军地一体化保障系统,促进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年,我局交通战备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着不足,我局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加强自身建设,争取在今后的战备工作中作出更大、更新的贡献。

第15篇:交通战备工作计划

按照廊坊市交通战备工作要点,~年全市的交通战备工作要认真贯彻新时期军事战略方针和国家国防交通工作的法律法规,以军事斗争准备和积极探索高科技条件下局部战争交通保障为主线,依托交通发展,坚持平战结合、军民结合,夯实基础,开拓创新,努力提高应急交通保障能力和综合反映能力,使我市战备工作再上新台阶。

~年主要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1、加强学习转变作风。学习交通保障知识,熟悉交通保障方案卷拟制的基本要领,精通本职业务。6月底前,将通过答卷形式检查学习效果。全市交通战备干部要从遵守纪律做起,从改变精神面貌做起,从增强团结做起,从小事做起,转变工作作风,做到谋事、干事、成事,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和工作能力。

2、搞好运力统计,做好全市运力状况调查摸底工作。这是切实贯彻《民用运力国防动员条例》的实际步骤。搞好摸底工作,掌握全市运力分布、所属及车型等基本情况,为今后动员打好基矗今年重点对营运车辆,以各区市县和市直为单位,按客车、货车、特种车等分类统计。此项工作10月底前完成。

3、继续搞好正规化建设,搞好资料整理工作,今年重点对干线公路保障方案进行梳理和修改完善,进一步加强机构建设,充实交战办人员配置,提高工作效率。

4、加强保障队伍建设。(1)搞好保障队伍的调整工作,重点搞好工程保障队伍、运输保障队伍编队人员的调整充实。8月底前完成。(2)按照《交通战备干部训练.和考核大纲》和《交通战备训练工作指导意见》进一步加强交通保障队伍建设,根据应急交通保障需要,结合运输生产、工程施工、抢险救灾和军事行动保障,组织保障队伍开展抢修、抢建和抢运训练,以增强保障队伍整体素质和保障技能,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和综合保障能力,不断适应军事斗争交通保障的需要。

5、根据我市实际,着眼首都防空和安全需要,在与军事部门沟通的基础上,确定我市四级交通重点保障目标11月底完成上报工作。

6、认真做好上级和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年又是一个发展机遇年,要珍惜和发展环境,抓住交通发展的有利时机,积极贯彻国防要求,以强烈的使命感、责任感、紧迫感,以积极上进的精神状态,抓好交通保障工作,为加快“进位.追赶促进和谐廊坊”发展,为全市国防交通建设做贡献。

交通战备办公室

二○○五年三月

第16篇:执勤战备条令

为进一步规范公安消防部队执勤战斗行动,提高灭火与应急救援能力,适应保卫经济建设和公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15号)规定,公安部日前发布了《公安消防部队执勤战斗条令》,要求公安消防部队全体官兵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

公安消防部队执勤战斗条令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战备工作 第一节 战备制度 第二节 战备职责 第三节 战备等级 第四节 执勤战斗预案 第三章 执勤战斗行动 第一节 接警出动 第二节 组织指挥 第三节 火灾扑救 第四节 应急救援

第五节 重大活动现场消防勤务 第四章 执勤战斗保障 第五章 战评与总结 第六章 附 则

公安消防部队执勤战斗条令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安消防部队执勤战斗行动,保障执勤战斗任务的完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令。

第二条本条令所称执勤战斗,是指公安消防部队为完成火灾扑救、应急救援任务以及重大活动现场消防勤务而实施的准备与行动。

第三条公安消防部队必须随时做好战斗准备,接到报警或者命令立即出动,迅速、安全地赶赴现场,实施灭火与应急救援。

第四条公安消防部队执行灭火与应急救援任务,应当坚持“救人第一,科学施救”的指导思想,按照“第一时间调集足够警力和有效装备,第一时间到场展开,第一时间实施救人,第一时间进行排烟降毒,第一时间控制灾情发展,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和危害”的要求,组织实施灭火与应急救援行动。

第五条公安消防部队各级指战员必须做到坚决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严守纪律,忠于职守,发扬勇敢顽强、不怕牺牲、连续作战的作风。

第六条公安消防部队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安全防护和安全保障措施,有效预防和减少官兵伤亡。

第七条公安消防部队应当加强装备建设,严格队伍管理,严格教育训练,做好执勤战斗保障,不断提高执勤战斗能力。

第八条公安消防部队应当建立健全执勤战斗信息报告制度,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及时准确报告执勤战斗信息。

第九条公安消防部队各级军政首长是执勤战斗工作的领导者和组织者,应当加强对本条令执行情况的检查指导,确保本条令的贯彻落实。

第二章 战备工作

第一节 战备制度

第十条公安消防部队应当按照下列基本要求,严格战备值班制度,保证不间断值班:

(一)各总队、支队、大队、中队设值班首长。总队、支队值班首长由总队、支队领导和司令部参谋长、政治部(处)主任、后勤部(处)长、防火监督部(处)长轮流担任,大队、中队值班首长由大队、中队干部轮流担任;

(二)总队、支队应当建立遂行灭火与应急救援战斗的全勤指挥部。全勤指挥部由指挥长、指挥助理组成。指挥长由副参谋长、战训处(科)长和具有丰富实战经验的人员担任,指挥助理由司令部和政治部(处)、后勤部(处)、防火监督部(处)值班人员担任;

(三)各级值班首长和全勤指挥部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等级消防岗位资格,并胜任本级指挥岗位;

(四)各级值班、执勤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严守执勤制度,认真履行职责,完成值班、执勤任务;

(五)各级执勤单位应当每天进行交接班,交接班由值班首长组织,交接班人员应当严格履行交接程序,完成交接工作;

(六)总(支、大)队交接班主要内容是:通报执勤战斗情况、明确战备任务、安排执勤工作等。中队交接班主要内容是:通报执勤战斗情况,调整执勤力量,检查、清点装备,安排执勤工作。

(七)交接班时,听到出动信号,由交班人员负责出动,完成任务归队后再行交接。第十一条公安消防部队各级值班、执勤人员应当按照职责分工熟悉辖区下列情况:

(一)交通道路、消防水源情况;

(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数量、分类和分布情况;

(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建筑结构和使用情况;

(四)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重点部位情况;

(五)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内部消防设施和消防组织情况;

(六)主要灾害事故的类型和处置对策、基本程序。

第十二条公安消防部队应当开展经常性战备教育。补兵退伍期间、重大节日、重要活动或者遇有其他特殊情况时,必须进行有针对性的战备教育。

第十三条公安消防部队应当严格执勤战斗装备的管理,保证随时处于完好战备状态。执勤战斗装备不得用于与执勤战斗无关的事项。

(一)消防车(艇)的停放(泊靠)和个人装备的放置,必须便于出动,符合实战要求;

(二)执勤战斗装备应当按照标准配备,统一编号,建立档案。坚持定期检查、保养,发现故障、损坏应当及时修复或者补充;

(三)消防车库应当保持整洁卫生,严禁住人和存放与执勤战斗无关的物品,确保安全。

第十四条公安消防部队各级首长和机关应当开展经常性战备检查,严格落实战备制度。

中队每天、大队每周、支队每月对所属部队应当至少进行一次战备检查。重大节日、重大活动或者遇有特殊情况时,总(支、大)队必须组织检查,及时解决存在问题,重大问题要立即向上级报告。

第十五条各级公安消防部队应当掌握辖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管理及变化情况,定期组织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六条各级公安消防部队应当建立完善的消防通信指挥系统,及时接报、处理执勤战斗信息,并与有关部门、专业力量实现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

第二节 战备职责

第十七条总队、支队首长应当履行下列战备职责:

(一)组织领导部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执勤战备的规定和要求,研究制定改进和加强战备工作的措施;

(二)督促各级、各部门在战备工作中发挥职能作用,建立和保持正规的战备秩序;

(三)掌握辖区基本情况和公安消防部队、专职消防队伍以及其他应急救援队伍执勤战斗实力,组织建立联勤联动工作制度;

(四)组织指导部队对辖区灾害事故风险和危害进行调查、评估,制定并熟悉本级各类执勤战斗预案,掌握各类灾害事故的处置对策;

(五)督促部队保持良好的战备状态,及时研究解决战备工作中的问题。第十八条司令部应当履行下列战备职责:

(一)掌握公安消防部队、专职消防队伍执勤战斗实力,熟悉辖区其他应急救援队伍的人员、装备等情况;

(二)负责制定各类灾害事故处置的力量调动方案和执勤战斗预案,组织开展实战演练;

(三)检查公安消防部队和专职消防队伍战备工作,督促落实战备制度,做好灭火与应急救援准备工作;

(四)拟制战备工作的命令、指示、计划,督促部队贯彻落实;

(五)组织制定执勤战斗装备发展规划和配置计划,做好执勤战斗装备的管理和调配工作;

(六)组织部队熟悉辖区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有关情况,及时向防火监督部门通报发现的问题,参与城市消防规划制定和建筑工程消防验收;

(七)协调辖区供水、供电、供气、通信、医疗救护、交通运输、环境保护、气象等有关单位和其他应急救援队伍,建立应急联动机制,做好灭火与应急救援协同作战的各项准备工作。

第十九条政治部(处)应当履行下列战备职责:

(一)根据任务需要,组织部队开展战备教育;

(二)结合部队战备和灭火、应急救援工作情况,适时、灵活地开展政治思想和心理教育疏导工作;

(三)了解掌握部队官兵灭火、应急救援工作中的表现情况,负责战备、灭火与应急救援的宣传报道和奖惩等工作。

第二十条后勤部(处)应当履行下列战备职责:

(一)组织建立战勤保障体系,督促落实战勤保障制度;

(二)制定部队执勤战斗保障预案,并负责组织实施;

(三)落实执勤战斗装备的配置计划,建立装备档案,负责装备管理和维修保养工作。第二十一条防火监督部(处)应当履行下列战备职责:

(一)及时向司令部门和消防大队、中队通报辖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存在的影响灭火救援工作的问题、火灾隐患及变化情况;

(二)做好执勤力量对辖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熟悉和演练的协调工作,参与制定本级执勤战斗预案,提供相关信息资料;

(三)在发生火灾事故时,立即派员赶赴现场,提供灭火救援相关信息,协同开展灭火救援行动。

第二十二条全勤指挥部应当履行下列战备职责:

(一)实行每天二十四小时不间断战备值班制度,贯彻执行上级的命令、指示,接受下级的请示报告,并及时妥善处理;

(二)掌握辖区各类灾害事故的特点、处置对策、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有关情况和本级执勤战斗预案相关内容;

(三)掌握辖区公安消防部队、专职消防队伍及其他应急救援队伍执勤战斗实力、分布及装备、灭火剂储备情况,检查督促消防队伍战备工作;

(四)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随时做好出动准备,遂行作战,指挥灭火与应急救援战斗行动。

第二十三条作战指挥中心应当履行下列战备职责:

(一)掌握辖区交通道路、消防水源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等情况;

(二)掌握公安消防部队、专职消防队伍和辖区其他应急救援队伍执勤战斗实力及变化情况,及时报告值班首长和相关部门;

(三)掌握辖区社会相关单位灭火与应急救援力量情况及联系方法,保持与供水、供电、供气、通信、医疗救护、交通运输、环境保护、气象等有关单位的联系;

(四)定时与辖区公安消防部队、专职消防队伍和电信部门核查通信线路及设备,做好登记,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五)及时准确受理火灾事故报警,按照力量调动方案或者值班首长指示及时调派出动力量,记录接处警和力量调派情况,提供灭火、应急救援相关信息资料;

(六)统计、分析接警和出动情况,及时汇总上报灭火、应急救援信息;

(七)保持与灾害事故现场的通信联络,负责消防接处警和通信指挥系统的管理、维护工作。

第二十四条大队首长应当履行下列战备职责:

(一)负责本辖区公安消防部队和专职消防队伍战备工作,贯彻落实上级的有关规定、指示,做好灭火与应急救援准备;

(二)组织战备值班、检查和教育,建立和保持正规的战备秩序;

(三)组织开展对辖区情况的调研与熟悉,制定执勤战斗预案,开展实战演练;

(四)熟悉辖区公安消防部队和专职消防队伍执勤战斗实力,掌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有关情况和火灾及其他灾害事故的种类、特点及处置对策;

(五)掌握辖区其他应急救援力量情况,协调落实灭火与应急救援工作机制。第二十五条中队首长应当履行下列战备职责:

(一)贯彻落实上级的有关规定、指示,落实各项执勤制度,保证人员、装备时刻处于良好的战备状态;

(二)掌握中队执勤人员、装备和辖区其他灭火与应急救援队伍情况;

(三)组织辖区情况调查,制定执勤战斗预案,定期开展演练;

(四)熟悉辖区交通道路、消防水源、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执勤战斗预案等情况,掌握火灾及其他灾害事故的种类、特点及处置对策;

(五)组织战备教育,落实各项安全措施,按照规定上报战备情况;

(六)组织实施消防站定期开放工作。第二十六条战斗班长应当履行下列战备职责:

(一)掌握辖区交通道路、消防水源、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等情况和灾害事故处置程序及行动要求,熟悉执勤战斗预案的有关内容;

(二)掌握本班人员情况,确定战斗分工;

(三)熟悉执勤战斗装备配备和使用操作技术,认真组织维护、保养工作,使其随时处于良好战备状态;

(四)妥善处理本班战备工作中发生的问题,并及时报告中队值班首长。副班长协助班长工作。在班长离开岗位时,代行班长职责。 第二十七条战斗员应当履行下列战备职责:

(一)了解辖区交通道路、消防水源、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等基本情况;

(二)保持个人防护装备和分管装备完整好用,熟悉装备性能,熟练操作使用;

(三)掌握辖区主要灾害事故处置的行动要求,熟悉中队执勤战斗预案中本岗位的主要任务。

第二十八条通信员应当履行下列战备职责:

(一)坚守岗位,按照出动命令或者报警及时发出出动信号,并做好记录;

(二)熟练使用通信装备,做好维护保养工作,发现故障及时报告并修复;

(三)掌握辖区交通道路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等有关情况,熟记通信用语和有关单位、部门的联系方法;

(四)接到上级指示,及时报告值班首长。第二十九条驾驶员应当履行下列战备职责:

(一)熟悉辖区交通道路、消防水源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地址等相关情况;

(二)熟练掌握车辆构造及车载固定装备的技术性能和操作方法,能够及时排除一般故障;

(三)负责车辆和车载固定灭火救援设备的维护保养,及时补充车辆的油、水、电、气、灭火剂,保持良好的战备状态。

第三十条供水员应当履行下列战备职责:

(一)熟悉辖区市政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内部消火栓的数量、位置、给水管网形状、直径、供水能力;熟悉辖区内天然水源以及其他可用水源的情况和取水方式;掌握供水装备技术性能和供水方法;

(二)保持分管装备完整好用,熟练使用相关装备;

(三)负责消防水源资料登记、造册、归档工作,定期对消防水源进行检查;冬季寒冷地区应当对消防车、泵、消火栓、消防水池和水井等设施采取防寒防冻措施。

第三十一条摄(录)像员应当履行下列战备职责:

(一)熟悉摄(录)像器材技术性能,熟练操作使用;

(二)掌握现场摄(录)像的内容、方法及相关要求;

(三)负责摄(录)像器材充电、维护保养工作,随时做好出动准备;

(四)负责执勤战斗影像资料传输、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第三节 战备等级

第三十二条公安消防部队实行等级战备制度,战备等级分为经常性战备、二级战备、一级战备。

第三十三条公安消防部队为完成日常执勤战斗任务所保持的准备状态为经常性战备,必须达到下列基本要求:

(一)全勤指挥部和各级值班首长及值班、执勤人员在岗在位;

(二)执勤战斗装备完整好用;

(三)随时做好灭火、应急救援出动准备;

(四)部队所有人员保持通信畅通。

第三十四条公安消防部队在保卫任务繁重的重大节日、重要活动,遇有特殊保卫任务或者发生重大灾害、事件时进入二级战备。二级战备应当在经常性战备的基础上,必须达到下列基本要求:

(一)进行战备动员,通报情况任务,研究制定执勤作战方案;

(二)各级首长和值班人员在岗在位,总队、支队全勤指挥部成员集中值班,指挥长在作战指挥中心值守待命;

(三)停止批准休假,严格控制人员外出,总(支)队机关现有官兵95%的人员在所在城市待命,大(中)队现有执勤人员在岗在位率不得低于95%;

(四)责令专人及时收集、报告有关信息,及时对灾情、任务进行分析评估;

(五)根据需要调整执勤人员,充实一线执勤力量,落实各项执勤战斗保障;

(六)必要时派出力量在重点区域执勤。

第三十五条公安消防部队在国家进入战争状态,全国或者部分地区处于紧急状态,遇有特别重要的消防保卫任务或者发生特别重大灾害、事件时进入一级战备。一级战备应当在二级战备的基础上,必须达到下列基本要求:

(一)进行临战动员,通报形势任务,研究制定执勤作战实施方案;

(二)部队所有官兵停止探亲休假和外出及节假日休息,召回在外人员,各级首长和各类执勤人员全部在岗在位;

(三)立即调整人员、车辆,充实加强一线和重点地区执勤力量,各项执勤战斗保障到位;

(四)总队、支队值班首长、指挥长在作战指挥中心值守,执勤中队人员视情着战斗服装待命;

(五)根据需要派出力量进入重要场所现场监护。

第三十六条二级(含)以上战备命令由公安部消防局或者省级公安消防总队军政首长签署发布,并报本级公安机关备案。当接到上一级公安消防部队要求进入二级(含)以上战备命令时,执行单位应当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和公安机关报告。

第三十七条降低或者撤销战备等级命令的权限与发布命令的权限相同。 第四节 执勤战斗预案

第三十八条公安消防部队应当以辖区灾害事故风险和危害调查评估结果为依据,按照最大、最难、最危险、最复杂情况下灭火与应急救援任务的需要,制定执勤战斗预案,包括:跨区域灭火与应急救援预案、灭火作战和应急救援类型预案、重点单位灭火作战预案和重大活动现场消防勤务预案。

第三十九条总队、支队应当制定跨区域灭火与应急救援预案、灭火作战和应急救援类型预案、重点单位灭火作战预案。

第四十条大队、中队应当制定灭火作战和应急救援类型预案、重点单位灭火作战预案。 第四十一条公安消防部队应当根据重大活动消防保卫任务的需要制定重大活动现场消防勤务预案。

第四十二条公安消防部队应当经常对执勤战斗预案进行熟悉,并以执勤战斗预案为基础,组织开展实兵实装实战演练和模拟实战演练,及时修订预案,不断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第四十三条总队执勤战斗预案应当由本级军政首长组织专家审核后批准,支队、大队、中队执勤战斗预案应当由上一级单位组织专家审核后批准,并报上一级公安消防部队备案。

执勤战斗预案的废止按照前款规定执行。 第三节 火灾扑救

第六十九条公安消防部队在灭火战斗中,应当按照先控制、后消灭,集中兵力、准确迅速,攻防并举、固移结合的作战原则,果断灵活地运用堵截、突破、夹攻、合击、分割、围歼、排烟、破拆、封堵、监护、撤离等战术方法,科学有序地开展火灾扑救行动。

第七十条指挥员到达火场后,应当立即组织火情侦察,并将侦察工作贯穿于火灾扑救的全过程。通常情况下,火情侦察可以采取外部观察、询问知情人、利用消防控制中心侦察监控、深入内部侦察、仪器探测等方法进行。火情侦察应当查明下列情况:

(一)有无人员受到火势威胁,人员数量、所在位置和救援方法及防护措施;

(二)燃烧的物质、范围、火势蔓延的途径和发展趋势以及可能造成的后果;

(三)消防控制中心和内部消防设施启动及运行情况,现场有无带电设备,是否需要切断电源;

(四)起火建(构)筑物的结构特点、毗连状况,抢救疏散人员的通道,内攻救人灭火的路线,有无坍塌危险;

(五)有无爆炸、毒害、腐蚀、忌水、放射等危险物品以及可能造成污染等次生灾害;

(六)有无需要保护的重点部位、重要物资及其受到火势威胁的情况。第七十一条参战公安消防部队根据火场情况,可以采取下列战斗展开形式:

(一)准备展开:从建筑外部看不到燃烧部位和火焰时,指挥员应当在组织火情侦察的同时,命令参战人员占领水源,将主要战斗装备摆放在消防车前,做好战斗展开的准备;

(二)预先展开:从建筑外部能够看到火焰和烟雾时,指挥员在组织火情侦察的同时,命令参战人员携带战斗装备接近起火部位,铺设水带干线供水,做好进攻准备;

(三)全面展开:基本掌握火场的情况后,指挥员应当确定作战意图,果断命令参战人员立即实施火灾扑救。

第七十二条根据火场情况,主要灭火力量应当部署在下列重点部位:

(一)有人员受到火势威胁的地点及抢救、疏散的路线;

(二)可能引起爆炸、毒害物质泄漏的部位;

(三)重要物资受到火势威胁的部位;

(四)火势蔓延方向以及可能造成重大损失的部位;

(五)参战力量实施内攻救人灭火的部位;

(六)毗邻建筑受到火势威胁的部位。

第七十三条当火场遇有人员受到火势威胁时,应当迅速抢救疏散,采取相应的灭火措施,并按照下列要求抢救人员:

(一)充分利用建筑物的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楼梯、消防电梯、外墙门窗、阳台、避难层(间)等途径和举高消防车、消防梯,以及其他一切可以利用的救生装备进行施救;

(二)采取排烟、防毒、射水等措施,减少烟雾、毒气、火势对被困人员的威胁;

(三)稳定被困人员的情绪,防止跳楼或者因拥挤踩踏造成人员伤亡;

(四)进入燃烧区抢救被困人员时,应当仔细搜索各个部位,做好记录,防止遗漏;

(五)对被救者采取防毒保护措施,对在救助过程中和已抢救疏散出的危重伤员应当由具备急救资质的人员进行现场急救,对遇难人员也应当及时搜寻、妥善保护。

第七十四条火灾扑救中,应当按照下列基本要求,积极疏散和保护物资,努力减少损失:

(一)遇有易燃易爆物品或者贵重仪器设备、档案资料以及珍贵文物受到火势威胁时,应当首先予以疏散;受到火势威胁的物资和妨碍救人灭火的物资也应当予以疏散;

(二)对难以疏散的物资,应当采取冷却或者使用不燃、难燃材料遮盖等措施加以保护;

(三)疏散物资应当在指挥员的统一指挥和起火单位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的配合下,根据轻重缓急有组织地进行;

(四)从火场抢救出来的物资应当指定放置地点,指派专人看护,严格检查,防止夹带火种引起燃烧,并及时清点和移交。

第七十五条根据救人、灭火的实际需要,应当按照下列基本要求,迅速采取正确的排烟措施,防止烟气对人员构成威胁和火势扩大:

(一)排烟前,应当查明火源的位置、火势蔓延的方向、烟雾扩散的范围,视情在烟雾流经的部位设置防御力量;

(二)应当尽量利用建筑物内部的防、排烟系统和移动排烟设备进行防烟、排烟;

(三)利用建筑物的外墙门窗、阳台等途径进行自然排烟时,应当注意风向,防止造成火势扩大蔓延;

(四)利用破拆、喷雾水流、移动排烟设备等方法进行人工排烟时,应当注意安全。第七十六条根据灭火战斗行动的实际需要,应当按照下列基本要求,依法合理实施破拆:

(一)为查明火源和燃烧的范围,以及抢救人员和疏散重要物资需要开辟通道时,可以对毗邻火灾现场的建(构)筑物、设施进行破拆;

(二)当火势迅速蔓延难以控制时,可以在火势蔓延的主要方向,根据火势蔓延的速度,选择适当位置拆除毗邻火灾现场的可燃建(构)筑物,开辟隔离带,阻断火势蔓延;

(三)当发生火灾的建筑物或者局部出现倒塌的危险,直接威胁人身安全、妨碍灭火战斗行动时,可以进行破拆;

(四)当发生火灾的建筑物内部聚集大量的高温浓烟时,为改变火势发展蔓延方向,定向排除高温浓烟,便于救人、灭火,应当选择不会引起火势扩大的部位进行破拆;

(五)在破拆建(构)筑物时,应当注意承重构件,防止因误拆造成建(构)筑物倒塌;在有管道设备的建(构)筑物内部破拆时,应当注意保护管道,防止因管道损坏造成易燃可燃液体、气体以及毒害物质泄漏;

(六)在破拆建(构)筑物和设施过程中,应当划出安全警戒区,设置安全警戒哨,并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

第七十七条火场供水应当按照下列基本要求,正确使用水源,确保重点、兼顾一般、力争快速不间断:

(一)就近占据水源,集中主要的供水装备保证火场主攻阵地特别是内攻救人灭火力量的供水;

(二)使用市政消火栓供水时,应当根据给水管网的形状、直径和压力确定消火栓的使用数量;当火场供水压力不足时,应当通知供水部门增大水压;

(三)根据消防车泵的技术性能和水源与火场的距离,合理选择直接供水、接力供水或者运水供水的方式,并尽量使用大口径水带铺设供水干线;寒冷地区冬季灭火供水时,应当防止供水线路结冰冻结;

(四)在市政消火栓不能满足火场供水时,应当充分利用天然水源和蓄水池、水井等水源设施供水;

(五)当多层、高层建筑物或者地下工程、生产装置发生火灾时,应当尽量使用固定消防给水系统供水,同时利用移动装备供水。

第七十八条火灾扑救中,应当按照下列基本要求,科学确定和使用灭火剂,尽量减少水渍损失和环境污染:

(一)根据扑救火灾的需要和灭火进程以及燃烧物状况,正确选定灭火剂、喷射器具以及供给强度;在确保消防员安全的情况下,尽量接近火点喷射;

(二)在有珍贵文物、贵重仪器、图书、档案资料等场所发生火灾时,严禁盲目射水;忌水物质储存场所发生火灾时,严禁射水灭火;

(三)对因灭火用水过多可能造成建筑物、堆垛倒塌,船体倾覆和水渍等危害的,应当及时进行防排水作业,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四)对可能造成水体污染的现场,应当适当控制用水量,尽量减少水渍损失,并组织起火单位及有关部门注意污水排放处置,防止造成水体污染。

第七十九条火灾扑救中,应当按照下列基本要求,做好参战人员的安全防护,严防人员伤亡:

(一)进入火场的所有人员,应当根据危害程度和防护等级,佩戴防护装具,并经安全员检查、登记;进入火场后应当合理选择进攻的路线、阵地,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二)在可能发生爆炸、毒害物质泄漏、建筑物倒塌和可燃液体沸溢、喷溅,以及浓烟、缺氧等危险的情况下进行救人灭火时,应当组成精干作业组,设置安全观察哨,尽量减少现场作业人员,布置水枪掩护,留有备用力量,严禁擅自行动;

(三)在需要采取关阀断料、开阀导流、降温降压、点火放空、紧急停车等措施时,应当掩护配合起火单位工程技术人员实施,严禁盲目行动;

(四)对火场内带电线路和设备应当视情采取切断电源或者预防触电的措施;

(五)当火场出现爆炸、轰燃、倒塌、沸溢、喷溅等险情征兆,而又无法及时控制或者消除,直接威胁参战人员的生命安全时,现场指挥员应当果断迅速组织参战人员撤离到安全地带并立即清点人数,视机再组织实施灭火救援行动。

第八十条火灾扑灭后,应当进行下列工作:

(一)全面、细致地检查火场,彻底消灭余火;对石油化工生产装置、储存设备的温度及其周围可燃气体、易燃可燃液体蒸汽的浓度进行检测,并进行相应的处理,防止复燃;同时,应当责成起火单位或者相关单位人员看护火场,必要时留下必需的灭火力量进行监护;

(二)撤离火场时,应当清点人数,整理装备,恢复水源设施,向事故单位或有关部门进行交接;

(三)归队后,应当迅速补充油料、器材和灭火剂,调整执勤力量,恢复战备状态,并报告作战指挥中心。

第四节 应急救援

第八十一条公安消防部队依照国家规定主要承担下列重大灾害事故和其他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应急救援工作:

(一)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

(二)道路交通事故;

(三)地震及其次生灾害;

(四)建筑坍塌事故;

(五)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六)空难事故;

(七)爆炸及恐怖事件;

(八)群众遇险事件。

第八十二条公安消防部队依照国家规定和上级指令,参与配合处置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质灾害、森林、草原火灾等自然灾害,矿山、水上事故,重大环境污染、核与辐射事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第八十三条公安消防部队参加重大灾害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公安机关的指挥下实施,并应当根据本地应急救援任务的需要,制定、启动应急救援预案,采用正确的处置措施,严密组织救援行动,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第八十四条应急救援过程中,应当通过侦察、检测等方法查明下列情况:

(一)灾害事故的种类、危害程度、波及范围和可能造成的后果;

(二)遇险和被困人员的位置、数量、危险程度以及救援途径、方法;

(三)危险区域和防护等级,应当采取的防护措施;

(四)贵重物资设备的位置、数量、危险状况以及抢救疏散和保护的方法;

(五)灾害事故现场及其周边的道路、水源、建(构)筑物结构以及电力、通信、气象等情况。

第八十五条应急救援时,应当按照下列要求采取现场警戒:

(一)根据灾害事故类型,依据侦察检测结果,科学、合理地划定警戒区域,设置警戒标志;

(二)清除警戒区域内无关人员,禁止现场群众和无可靠安全防护措施的施救人员、装备进入警戒区内;

(三)必要时采取禁火、停电等安全措施;

(四)需要时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实行交通管制。第八十六条应急救援过程中,应当按照下列要求,做好现场安全防护:

(一)进入灾害事故现场的所有救援人员,必须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和危险等级采取防护措施,严格操作规程;

(二)在可能发生爆炸、易燃易爆和毒害物质泄漏、建筑物倒塌等危险情况下救援时,必须进行检测和监测,应当尽量减少一线作业人员,并设立安全员,加强安全防护,留有机动力量;

(三)需要采取工艺措施处置时,应当掩护配合事故单位和专业工程技术人员实施,严禁盲目行动;

(四)当现场出现爆炸、倒塌,易燃可燃气体、液体,毒害物质大量扩散等险情征兆,而又不能及时控制或者消除,直接威胁参战人员的生命安全时,指挥部或者现场指挥员应当果断下达撤离命令,发出撤离信号,组织参战人员撤离到安全地带并立即清点人数,待具备基本安全条件时,再组织实施抢险救援;

(五)实施水上救援时,救援人员应当佩戴专业救生装具,必要时系安全绳,以小组为单位,不得单独行动;实施潜水救援时,严格按照规程操作,并采取安全措施。

第八十七条现场救人行动应当根据现场情况,按照下列基本要求进行:

(一)根据现场不同情况,视情采取破拆、起重、支撑、牵引、起吊等方法施救;

(二)在人员被倒塌的建筑构件、材料埋压或者被困于容易窒息、受伤的现场,应当首先稳定被困人员情绪,并视情迅速采取送风供氧、急救、提供饮水和食物等措施,然后设法采取有效的营救措施;

(三)当不能确认遇险人员无生还可能时,严禁盲目使用大型挖掘机、铲车、推土机等机械设备和可能危及被困人员生命安全的救援方法;

(四)在毒害物质泄漏现场,应当使用防毒、救生等工具抢救中毒人员,并及时疏散染毒区域内的人员;

(五)在高空和水上救生时,应当充分利用可靠的设施、工具和专业救援装备,并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六)对现场受伤人员应当由具备急救资质的人员进行现场急救,并立即通知医疗急救部门进行救治。

第八十八条当救援现场有易燃易爆或者毒害物质泄漏、扩散,可能导致爆炸、建筑倒塌和人员中毒等危险情况时,应当根据技术专家的意见和现场救援力量以及技术条件,及时采取冷却防爆、稀释中和、堵漏输转、关阀断料、加固排险、破拆清障、排烟送风等措施,尽快排除险情。

第八十九条处置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结束时,应当对受到污染的人员、装备及场地进行洗消,并妥善处理洗消后的污水。

第九十条应急救援结束后,应当全面、细致地检查清理现场,视情留有必要力量实施监护和配合后续处置,并向事故单位或者有关部门移交现场。撤离现场时,应当清点人数,整理装备,恢复水源设施。归队后,应当迅速补充油料、器材和药剂,迅速恢复战备状态,并向上级报告。

第五节重大活动现场消防勤务

第九十一条公安消防部队应当在当地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公安机关的指挥下,认真组织实施重大活动现场的消防勤务活动。公安消防部队主要承担下列重大活动现场消防勤务:

(一)重大节日庆典活动以及重大群众集会;

(二)大型政治、经济、文化、科技、体育等活动;

(三)其他需要现场消防安全保卫的重要活动。

第九十二条重大活动现场消防勤务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

(一)成立现场消防安全保卫指挥机构,派员参与政府和公安机关安全保卫总指挥部,掌握重大活动的性质、规模和危险性,领受消防安全保卫任务;

(二)开展实地调研,熟悉重大活动以及场地的基本情况,制定现场消防勤务预案;

(三)组织开展灭火救援实战演练或者参加综合协同演练;

(四)派出现场执勤力量,做好现场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第九十三条实施重大活动现场消防勤务,应当注意下列事项:

(一)必须对执勤人员进行勤务教育和培训;

(二)根据保卫任务,落实现场保卫车辆、装备;

(三)执勤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发现问题迅速、妥善处理;

(四)执勤人员应当举止端庄,严守纪律,依法文明执勤;

(五)执勤人员进入现场执勤后、撤离前应当向有关方面负责人报告情况,认真做好与其他执勤力量的协同配合。

第四章 执勤战斗保障

第九十四条公安消防部队应当建立健全战勤保障制度,完善战勤保障体系,做好执勤战斗的装备、物资、生活、医疗和技术等各项保障工作。

第九十五条公安消防部队应当根据辖区消防保卫任务特点,制定战勤保障方案,储备必要的灭火与应急救援装备、物资和灭火剂,配备通信装备、设施,完善紧急运送机制,确保应急所需物资的及时供应。

第九十六条公安消防部队应当根据执勤战斗需要,制定现场生活保障方案,并积极争取地方人民政府、社会相关单位的支持配合,全力做好参战人员就餐、饮水、防寒保暖、防暑降温等各项生活保障。

第九十七条公安消防部队应当充分利用当地各方面的医疗保障资源,加强与医疗救护等单位的协调配合,制定现场医疗保障方案,及时开展现场医疗急救工作。

第九十八条公安消防部队应当建立与供水、供电、供气、通信、医疗救护、交通运输、环境保护、工程抢险、卫生防疫等部门或者单位的应急联动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有关专业队伍和灭火与应急救援专家组的作用,及时为灭火与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支持。

第五章 战评与总结

第九十九条公安消防部队实行每战必评制度。执勤战斗任务完成后,应当充分发扬民主,实事求是地进行战评与总结,不断改进执勤战斗工作。

第一百条战评组织通常分为中队、大队、支队、总队、公安部消防局五个层次。 第一百零一条公安消防中(大、支)队独立完成执勤战斗任务的战评与总结,通常由本级首长负责组织;两个以上公安消防中(大、支、总)队共同完成执勤战斗任务,或者特别重大火灾和典型灾害事故的灭火与应急救援战斗行动,由上一级首长或者部门负责组织。

第一百零二条战评时应当组织参战官兵和有关单位的领导及工程技术人员参加。战评一般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受理报警、力量调度和出动情况;

(二)灾情的发展变化、作战方案以及采取的战术技术措施情况;

(三)各环节的组织指挥、战斗行动、协同作战和战斗保障情况;

(四)现场纪律、战斗作风与完成任务情况;

(五)主要经验教训和改进措施。

第一百零三条战评通常按照察看现场、观看录像、介绍情况、提问答疑、分析点评、总结讲评的程序进行。

第一百零四条对于在执勤战斗中有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应当及时给予表彰、奖励。对于在执勤战斗中严重失职、失误、畏缩不前或者违反纪律的人员,应当视情给予批评教育或者纪律处分。

第一百零五条总结报告(文字、图表、照片、录像)应当及时报上级主管部门。重大、特别重大灾害事故灭火与应急救援的总结报告,公安消防支队应当在十日内报送公安消防总队,公安消防总队应当在十五日内报送公安部消防局,具有典型意义的执勤战斗总结报告应当及时上报。执勤战斗的相关资料,应当建立档案,妥善保管。

第六章 附 则

第一百零六条本条令适用于公安消防部队,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可参照执行。 第一百零七条本条令自颁布之日起实施。一九九六年二月十二日公安部印发的《公安消防部队执勤条令(试行)》同时废止。

第17篇:交通战备工作计划

交通战备工作计划

交通工作不仅在经济建设领域地位突出,而且对于国防建设意义也十分重大。如何进一步深化对交通战备建设重大意义的认识,大力加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健全各项保障机制,强化服务、应急、应战一体化建设理念,增强交通战备综合保障能力和自我发展能力,切实把交通战备建设抓得更好更有成效,是摆在交通战备系统各级领导干部面前的一项紧迫任务。按照通辽市交通战备工作要点,2011年全市的交通战备工作要认真贯彻新时期军事战略方针和国家国防交通工作的法律法规,以军事斗争准备和积极探索高科技条件下局部战争交通保障为主线, 依托交通发展,坚持平战结合、军民结合,夯实基础,开拓创新,努力提高应急交通保障能力和综合反映能力,使我旗战备工作再上新台阶。2011年主要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1、加强学习转变作风。学习交通保障知识,熟悉交通保障方案卷拟制的基本要领,精通本职业务。交通战备干部要从遵守纪律做起,从改变精神面貌做起,从增强团结做起,从小事做起,转变工作作风,做到谋事、干事、成事,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和工作能力。

2、搞好运力统计,做好运力状况调查摸底工作。这是切实贯彻《民用运力国防动员条例》的实际步骤。搞好摸底工作,掌握全市运力分布、所属及车型等基本情况,为今后动员打好基础。

3、继续搞好正规化建设,搞好资料整理工作,今年重点对干线公路保障方案进行梳理和修改完善,进一步加强机构建设,充实交战办人员配置,提高工作效率。

4、加强保障队伍建设。(1)搞好保障队伍的调整工作,重点搞好工程保障队伍、运输保障队伍编队人员的调整充实。 (2)按照《交通战备干部训练和考核大纲》和《交通战备训练工作指导意见》进一步加强交通保障队伍建设,根据应急交通保障需要,结合运输生产、工程施工、抢险救灾和军事行动保障,组织保障队伍开展抢修、抢建和抢运训练,以增强保障队伍整体素质和保障技能,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和综合保障能力,不断适应军事斗争交通保障的需要。

5、根据我旗实际,着眼防空和安全需要,在与军事部门沟通的基础上,确定交通重点保障目标。

6、认真做好上级和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18篇:交通战备工作计划

按照廊坊市交通战备工作要点,2005年全市的交通战备工作要认真贯彻新时期军事战略方针和国家国防交通工作的法律法规,以军事斗争准备和积极探索高科技条件下局部战争交通保障为主线, 依托交通发展,坚持平战结合、军民结合,夯实基础,开拓创新,努力提高应急交通保障能力和综合反映能力,使我市战备工作再上新台阶。 2005年主要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1、加强学习转变作风。学习交通保障知识,熟悉交通保障方案卷拟制的基本要领,精通本职业务。6月底前,将通过答卷形式检查学习效果。全市交通战备干部要从遵守纪律做起,从改变精神面貌做起,从增强团结做起,从小事做起,转变工作作风,做到谋事、干事、成事,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和工作能力。

2、搞好运力统计,做好全市运力状况调查摸底工作。这是切实贯彻《民用运力国防动员条例》的实际步骤。搞好摸底工作,掌握全市运力分布、所属及车型等基本情况,为今后动员打好基础。今年重点对营运车辆, 以各区市县和市直为单位,按客车、货车、特种车等分类统计。此项工作10月底前完成。

3、继续搞好正规化建设,搞好资料整理工作,今年重点对干线公路保障方案进行梳理和修改完善,进一步加强机构建设,充实交战办人员配置,提高工作效率。

4、加强保障队伍建设。(1)搞好保障队伍的调整工作,重点搞好工程保障队伍、运输保障队伍编队人员的调整充实。8月底前完成。(2)按照《交通战备干部训练.和考核大纲》和《交通战备训练工作指导意见》进一步加强交通保障队伍建设,根据应急交通保障需要,结合运输生产、工程施工、抢险救灾和军事行动保障,组织保障队伍开展抢修、抢建和抢运训练,以增强保障队伍整体素质和保障技能,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和综合保障能力,不断适应军事斗争交通保障的需要。

5、根据我市实际,着眼首都防空和安全需要,在与军事部门沟通的基础上,确定我市四级交通重点保障目标11月底完成上报工作。

6、认真做好上级和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2005年又是一个发展机遇年,要珍惜和发展环境,抓住交通发展的有利时机,积极贯彻国防要求, 以强烈的使命感、责任感、紧迫感, 以积极上进的精神状态,抓好交通保障工作,为加快“进位.追赶促进和谐廊坊”发展,为全市国防交通建设做贡献。交通战备办公室 二○○五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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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篇:宁南大队切实加强冬季执勤战备工作

宁南大队切实加强冬季执勤战备工作

入冬以来,天气寒冷,天干物燥,极易发生火灾事故,为切实加强当前部队安全防事故和执勤备战工作,确保部队随时能够“拉得出、冲得上、打得赢”,全面提高部队灭火救援实战能力,宁南大队以“五条主线”加强冬季执勤战备工作,筑牢官兵安全防事故思想和执勤战备工作。

一是以强化官兵思想意识为主线。大队充分认识到做好冬季执勤战备的重要性,从思想上,行动上筑牢防事故安全的意识。教育官兵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针对冬季火灾、安全保卫任务繁重的特点,结合实际情况,认真开展执勤战备训练,做好各项灭火和抢险救援的准备工作,确保执勤秩序正规和部队安全稳定。

二是以加强对器材装备的维护和保养为主线。确保器材装备完整好用,对随车器材进行全面检查和维护,要求官兵熟记配备的器材工作原理、维护保养、技术参数,能够熟练操作,切实做到问不倒、难不住、会操作。在此基础上重点加强车辆驾驶员和战斗员对本车的随车器材进行全方位的检查维修、保养,以符合执勤战备的标准。

三是以加强冬季练兵工作为主线。为切实提高部队实战能力,积极开展灭火演练,对重点单位和火灾隐患单位认真调查研究,制定方案,消除隐患。结合“六熟悉”内容和器材装备的“五知一熟练”进行训练,加深官兵对岗位应知应会内容的掌握程度,真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以切实提高部队实战能力。

四是以抓好安全工作不松懈为主线。针对当前冬季气候特点、天短夜长季节规律,大队重点抓好车辆管理、执勤训练、抢险救援、酗酒滋事等事故和案件的预防。开展一次季节性安全常识教育和部队内部安全隐患、违纪苗头的专项整治活动,针对存在的薄弱环节和事故苗头,采取有力措施,及时消除各类隐患,确保内部安全稳定。

五是以认真落实好灭火救援全勤值班为主线。结合当前灭火执勤任务繁重的特点,大队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了全勤值班、执勤纪律和处警工作程序,要求值班人员在岗在位,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做好信息接收和处理工作,严禁迟报、漏报、瞒报情况发生。

第20篇:交通战备演练实施方案

2017年度交通战备演练实施方案

为建立平战结合、分级响应、反应迅速、运行高效的交通战备应急运行机制,不断提升全段职工应急抢险救援能力,我段特组织了本次交通战备演练。本次交通抢险战备应急演是模拟***遭遇五十年一遇的暴雨袭击,山洪暴发,**线K2344+900处,被洪水冲毁路面20米的背景下,我段保障**线通行、铺筑冲毁路面的场景。本次演练实施方案如下:

一、组织机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工程股人员、设备物资股人员、安全股人员、路政人员、机化站人员

二、人员职责

1、组长***担任本次演练的总指挥,副组长***担任本次演练的副总指挥,二人负责本次演练的指挥工作。

2、路政部门负责交通疏导,维持现场秩序工作。

3、安全部门负责演练安全工作。

4、工程部门负责指导路面铺设工作。

5、设备物质部门负责指导路路面碾压工作

6、机化站人员负责路面铺设工作。

三、交通战备演练的时间及地点

1 2017年6月23日上午,在***线K2344+900处开展交通战备演练。

四、演练所需器械

大型运料车3辆,平地机1辆,压路机1辆,运输车5辆,安全标牌1套,其他工具若干。

五、演练流程

值班人员接到报警电话→报告领导→启动紧急预案→组织保障***线通行、路面铺设演练→演练结束

六、演练注意事项

1、参加演习的人员必须在2017年6月23日上午8:30到段部集中。

2、机化站人员必须穿工作装。

3、机化站人员带齐安全设施。

《战备工作心得体会.doc》
战备工作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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