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落实调研报告范文

2023-01-09 来源:调研报告收藏下载本文

推荐第1篇:惠农政策落实调研报告

随着城乡发展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国家投入“三农”工作的资金不断加大,惠农资金的“含金量”也越来越高,补助补贴覆盖面越来越广,有力地促进了农业经济发展、农民持续增收、农村和谐稳定。但在惠农政策落实过程中也存在不少问题,一定程度上影响和制约了惠农政策的有效落实。

一、存在问题

1.政策宣传不深入。惠农政策的项目较多,农民群众知晓率还不高,在少数地方还出现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不知道的问题。个别村组干部还存在落实惠农政策上不公开,不公正,不负责,项目落实不透明等问题。在村务公开栏几乎没有公布惠农政策,只有享受户和区、乡主管部门知道,广大农民群众和不是主管部门的都不太清楚。村干部在宣传时,只是对家族、亲戚朋友个别讲,暗箱操作。如贫困生“两免一补”,大多数是让村组干部家族、亲戚朋友的学生得到。

2.贯彻落实有偏差。由于村组干部素质、精力等因素,导致农村低保、民政救助、扶贫对象、种粮直补和良种补贴等项目录入的基础信息资料部分失真,扶持救助对象定位不准。种粮直补没有实现应补尽补,甚致部分资金使用不规范,长期外出务工土地撂荒的、土地承包权转让的、承包者没有耕种的仍然在享受种粮直补政策。在实施新农合医疗政策上,部分乡镇卫生院管理较差,医生素质较低,服务意思淡薄,重收费现象较突出,导致农民主动参保的积极性不高,有的农民是村组干部垫支参保,甚至有垫支上万元的。

3.预算标准不一致。同类工程预算定额标准不一致,项目推进矛盾突出。主要表现为在同一乡镇、同一整合区域,实施同类型工程建设质量标准一致,但投资标准不一致,并且有的项目投资补助标准差距还比较大,如国家重点建设项目“京福高铁”建设征地,过境各乡镇甚至同一个乡镇的相邻村组征地标准就不同,造成在推进过程中矛盾突出。

4.资金监管不严格。在工作中,受人力和经费限制,部分惠农政策资金监管力度不够,出现有的政策资金监管失控,违规违纪较突出。在种粮直补上,部分乡镇的村社干部工作方法简单,将农户种粮直补款扣去抵交医保费、村公路建设集资款等。有的村干部不给农户办直补卡,用他人的名字冒领种粮直补款。有的在农村低保中,不坚持原则,亲朋、好友和关系接近的人享受农村低保政策的多。

5.政策执行成本高。要落实的惠农政策多、召开会议多,印制相关材料多,支出业务费用多,需要人力多。增加了部门和乡镇政府的运行成本。上级没有专项工作经费,乡镇和部门经费支出压力大。没有工作经费,为单位、部门、乡镇、村组干部套取政策资金提供了理由或借口。各项惠农补贴的性质不同,管理的单位也不同,各项补贴发放的依据、要求各不相同,自然就形成了“一补一发”,多头多次发放,造成了发放成本和农民领取成本高。

二、解决办法

1.强化惠农政策宣传。落实惠农政策,要把各项惠农政策及时传达到基层,把主要精神实质和操作程序向群众讲透彻,向村组干部讲清楚,做到家喻户晓,群众明白。要针对当前农村接受政策能力强的人群外出的现实,认真研究政策宣传的方式、方法,采取更加灵活,更加方便、快速的宣传形式,提高政策入户率。

2.强化干部队伍建设。农村干部素质的高低直接决定了各项惠农政策的落实效果,因为各项强农惠农政策主要靠村支两委干部去落实。为此,信州区委、区政府及时印发了《预防村干部职务违法违纪工作方案》,区检察院还印发了《预防村干部职务犯罪教育读本》,充分调动了村组干部的工作积极,提高了基层干部的工作能力,提升了村组干部的理论素质和服务水平。

3.强化各种关系理顺。在制定政策时,应对强农和惠农政策做一个基本的界定,强农政策应侧重从增强和巩固农业基础地位着手,着眼于强化农业基础设施,提高农业生产能力。惠农政策应侧重于让农民群众享受均等化的公共服务,着眼于保障农民群众生活,提升农村生活水平。惠农是基础,强农是方向,应紧密结合实践经验梳理和完善强农惠农政策,同时简化程序,加大资金整合力,确保最大限度发挥涉农资金综合效益和项目政策效应。

4.强化职能部门职责。加强分工、各司其职,确保政策落实严格程序,规范操作。落实政策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农民直接受益的原则,规范管理,阳光操作。对各项补贴在村组实行公开化,实行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农户认可,提高工作的透明度。

5.强化政策资金兑现。针对部分政策资金兑现不够及时的问题,政府要加大惠农政策资金的争取、调度和有关问题的协调力度,把政策资金按规定及时兑现给受益对象。要整合部门力量,深入乡镇明查暗防,有效预防和查处惠农政策实施中的挪用、套取、私分等违规违纪行为,提高监督实效。让老百姓充分享受惠农政策带来的真正实惠。

6.强化政策落实监督。区委、区政府要针对监管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细化措施和责任,切实加强政策贯彻落实过程监管。由区纪委监察局总体负责,敦促财政局、审计局、物价局等执法部门,将监督惠农政策落实到位工作纳入重点,安排人力,落实经费,保障监督工作顺利开展。

推荐第2篇:惠农政策落实调研报告

惠农政策落实调研报告范文(精选3篇)

随着个人的素质不断提高,报告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报告具有成文事后性的特点。一起来参考报告是怎么写的吧,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惠农政策落实调研报告范文(精选3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惠农政策落实调研报告1

随着城乡发展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国家投入“三农”工作的资金不断加大,惠农资金的“含金量”也越来越高,补助补贴覆盖面越来越广,有力地促进了农业经济发展、农民持续增收、农村和谐稳定。但在惠农政策落实过程中也存在不少问题,一定程度上影响和制约了惠农政策的有效落实。

一、存在问题

1.政策宣传不深入。惠农政策的项目较多,农民群众知晓率还不高,在少数地方还出现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不知道的问题。个别村组干部还存在落实惠农政策上不公开,不公正,不负责,项目落实不透明等问题。在村务公开栏几乎没有公布惠农政策,只有享受户和区、乡主管部门知道,广大农民群众和不是主管部门的都不太清楚。村干部在宣传时,只是对家族、亲戚朋友个别讲,暗箱操作。如贫困生“两免一补”,大多数是让村组干部家族、亲戚朋友的学生得到。

2.贯彻落实有偏差。由于村组干部素质、精力等因素,导致农村低保、民政救助、扶贫对象、种粮直补和良种补贴等项目录入的基础信息资料部分失真,扶持救助对象定位不准。种粮直补没有实现应补尽补,甚致部分资金使用不规范,长期外出务工土地撂荒的、土地承包权转让的、承包者没有耕种的仍然在享受种粮直补政策。在实施新农合医疗政策上,部分乡镇卫生院管理较差,医生素质较低,服务意思淡薄,重收费现象较突出,导致农民主动参保的积极性不高,有的农民是村组干部垫支参保,甚至有垫支上万元的。

3.预算标准不一致。同类工程预算定额标准不一致,项目推进矛盾突出。主要表现为在同一乡镇、同一整合区域,实施同类型工程建设质量标准一致,但投资标准不一致,并且有的项目投资补助标准差距还比较大,如国家重点建设项目“京福高铁”建设征地,过境各乡镇甚至同一个乡镇的相邻村组征地标准就不同,造成在推进过程中矛盾突出。

4.资金监管不严格。在工作中,受人力和经费限制,部分惠农政策资金监管力度不够,出现有的政策资金监管失控,违规违纪较突出。在种粮直补上,部分乡镇的村社干部工作方法简单,将农户种粮直补款扣去抵交医保费、村公路建设集资款等。有的村干部不给农户办直补卡,用他人的名字冒领种粮直补款。有的在农村低保中,不坚持原则,亲朋、好友和关系接近的人享受农村低保政策的多。

5.政策执行成本高。要落实的惠农政策多、召开会议多,印制相关材料多,支出业务费用多,需要人力多。增加了部门和乡镇政府的运行成本。上级没有专项工作经费,乡镇和部门经费支出压力大。没有工作经费,为单位、部门、乡镇、村组干部套取政策资金提供了理由或借口。各项惠农补贴的性质不同,管理的单位也不同,各项补贴发放的依据、要求各不相同,自然就形成了“一补一发”,多头多次发放,造成了发放成本和农民领取成本高。

二、解决办法

1.强化惠农政策宣传。落实惠农政策,要把各项惠农政策及时传达到基层,把主要精神实质和操作程序向群众讲透彻,向村组干部讲清楚,做到家喻户晓,群众明白。要针对当前农村接受政策能力强的人群外出的现实,认真研究政策宣传的方式、方法,采取更加灵活,更加方便、快速的宣传形式,提高政策入户率。

2.强化干部队伍建设。农村干部素质的高低直接决定了各项惠农政策的落实效果,因为各项强农惠农政策主要靠村支两委干部去落实。为此,信州区委、区政府及时印发了《预防村干部职务违法违纪工作方案》,区检察院还印发了《预防村干部职务犯罪教育读本》,充分调动了村组干部的工作积极,提高了基层干部的工作能力,提升了村组干部的理论素质和服务水平。

3.强化各种关系理顺。在制定政策时,应对强农和惠农政策做一个基本的界定,强农政策应侧重从增强和巩固农业基础地位着手,着眼于强化农业基础设施,提高农业生产能力。惠农政策应侧重于让农民群众享受均等化的公共服务,着眼于保障农民群众生活,提升农村生活水平。惠农是基础,强农是方向,应紧密结合实践经验梳理和完善强农惠农政策,同时简化程序,加大资金整合力,确保最大限度发挥涉农资金综合效益和项目政策效应。

4.强化职能部门职责。加强分工、各司其职,确保政策落实严格程序,规范操作。落实政策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农民直接受益的原则,规范管理,阳光操作。对各项补贴在村组实行公开化,实行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农户认可,提高工作的透明度。

5.强化政策资金兑现。针对部分政策资金兑现不够及时的问题,政府要加大惠农政策资金的争取、调度和有关问题的协调力度,把政策资金按规定及时兑现给受益对象。要整合部门力量,深入乡镇明查暗防,有效预防和查处惠农政策实施中的挪用、套取、私分等违规违纪行为,提高监督实效。让老百姓充分享受惠农政策带来的真正实惠。

6.强化政策落实监督。区委、区政府要针对监管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细化措施和责任,切实加强政策贯彻落实过程监管。由区纪委监察局总体负责,敦促财政局、审计局、物价局等执法部门,将监督惠农政策落实到位工作纳入重点,安排人力,落实经费,保障监督工作顺利开展。

惠农政策落实调研报告2

省人大常委会:

根据省人大常委会20XX年监督工作计划安排,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报告。为做好这项工作,省人大农委按照省委确定的对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的要求,重点围绕农民土地承包和流转情况,扶贫开发资金、粮食直补和综合直补资金、新农村建设试点直接统筹资金等20项惠农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组织开展了专题调研工作。今年3月底,下发了调研通知,组织11个设区市人大(常委会)农(工)委在本市范围内开展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专题调研,并在6月份召开的全省人大农业和农村工作座谈会上进行了交流研讨。9月18日至20日,省人大农委组织调研组,赴九江市、景德镇市以及所辖的湖口县、都昌县、浮梁县进行了调研,听取了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汇报,并深入到有关乡镇了解政策落实的具体情况。

一、强农惠农政策落实的基本情况

从调研情况看,近年来,各市、县(区)认真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充分发挥强农惠农政策在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支撑作用,加大对农业的投入力度,不断完善各项惠农资金的管理、使用和监督机制,强农惠农政策在我省取得了明显成效,农业特别是粮食生产实现了连续增产,农村经济朝着又好又快发展方向迈进。

(一)认真贯彻落实农村土地承包政策,依法签订承包合同,引导和规范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20XX年以来,各地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开展了换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和补签承包合同工作,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总体情况良好,为维护农村稳定,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奠定了基础。与此同时,各地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加强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引导,制定农村土地流转实施方案,规范操作程序,依法引导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合理流转,促进土地规模经营,为农业结构调整和农业产业化经营创造了有利条件。宜春市为做好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换发和补发工作,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换发和补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工作意见》,换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91.67万份,发放率达到97.3%。通过加强流转合同管理,保证流转程序的合法有序,该市近年来没有发生一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纠纷。上饶市出台相关政策,对规范农村土地承包流转行为、保障农民土地流转收益等工作作出了具体部署,20XX年以来,该市共流转土地59.6万亩,占耕地总面积的13.3%。

(二)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规范操作,各项惠农资金落实到位

为保证各项惠农资金落实到位,使农民得到真正的实惠,各地采取一些列措施,加大惠农政策的宣传力度,严格执行惠农资金拨付程序和管理使用规定,抓好直补资金的兑现工作,组织实施好其他政策补贴项目,并加强对政策落实的监督检查,扎扎实实、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中央和省的惠农政策。赣州市为强化扶贫开发资金管理,进一步完善财政扶贫资金项目管理“十项制度”,出台了《关于加强财政扶贫项目管理的若干规定》等5个配套文件,编印了《赣州市扶贫资金项目管理工作手册》,使财政扶贫资金项目管理的全过程做到了有章可循、有规可依。两年来该市投入财政扶贫资金6860万元,铺设水泥路1158公里、修建桥梁17座、活动中心74个、卫生所5所、学校6所、水利设施75处、安装自来水5976户等,还支持686名贫困户子女参加了中等专业技能培训。

(三)创新方式,加大投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如何使有限的惠农资金发挥更大的效益,各地结合本地实际,进行了一些有益探索。南昌市为提高农业产业化扶持资金的使用效益,创新资金拨付方式,将其中的部分资金切块出来,转化为融资担保基金,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服务,获得银行贷款支持,缓解企业发展资金短缺、融资困难的矛盾,扩大了资金的使用规模。新余市在落实好各项惠农政策的同时,逐年加大本级财政投入,每年用于农业方面的资金保持在5000万元以上,在全省率先完成“村村通”工程,率先实施农村低保并由财政负担提高标准,非常补对象由80元提高到100元,常补对象由90元提高到110元。20XX年以来,湖口县累计从财政专项资金中拿出1000多万元,用于支持小农水、果业、水产、新农村建设,调动和保护了农民发展农业生产的积极性。浮梁县整合惠农资金,重点用于发展茶叶产业,创建了“浮梁茶”品牌。

(四)强化监督检查,及时纠正违纪违规行为

各地在抓好政策落实的同时,采取有效措施,对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一查到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新余市纠正了少数农村信用社扣押农户“一卡通”资金的行为,立案查处了虚报移民人数套取移民资金的2名公职人员,处理了违规用地的6名乡镇负责人。都昌县查处了挪用扶贫资金、虚报种植面积套取粮食补贴、贪污征地补偿费等的4名村干部。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发现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在落实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有的还具有一定的普遍性,具体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换发土地承包经营证工作与“承包合同、承包经营权证书两个100%到户”的规定仍有差距

一些地方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没有发放到位,有不少村组,特别是人地矛盾突出的村组存在三到五年就调整土地的情况。由于土地四至界限不清,造成土地经营权证填写不规范,土地承包合同书写不规范。因缺乏换发土地承包经营证专项工作经费,人口自然增减,征占用耕地,也影响了土地承包经营证的换发率。

(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和档案管理不规范

九江市反映,目前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存在较大的自发性和随意性,程序不规范,以口头商议方式进行的流转占流转总数的80%。签订书面流转合同的,也存在权利义务表述不清,利益分配不均等问题。此外,少数乡镇还存在将外出务工农户的承包土地作为机动地,由村组集体组织发包,收益归村组集体所有的现象。村组一级由于受办公设施和专管人员条件限制,致使土地承包档案资料难以妥善完整保管,发生不同程度的档案资料毁坏、丢失现象。

(三)惠农资金管理使用还不够规范,存在监管不严等问题

少数地方存在专项资金未设立专户,与其他资金混账管理,拨付不及时,报账手续和资料不全,没有专款专用,尤其是村级存在捆绑使用的情况,白条入账的现象比较多。少数项目资金存在 “人情化”、“关系化”的“戴帽”现象。南昌市反映,南昌县、新建县、进贤县等个别乡、村都发生过用粮食直补和综合直补资金抵扣旧欠或水电费的现象。在今年上半年开展的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自查自纠工作中,各地都发现了一些惠农资金使用上的违纪违规问题。

(四)地方配套资金过多,难以落实到位

多数地方反映,由于市县财力有限,一些项目的配套资金难以足额落实到位,存在账面配套的现象。莲花县20XX年新增财力只有1300万元,而全年县级各项惠农配套资金总额达913万元,影响了工作的正常开展和项目的按期完成。

(五)少数项目实施难度较大,农民参与的积极性不高

一些惠农项目资金安排不足,实施难度较大。如生态公益林项目,补偿标准20XX年为每亩5元,20XX年为每亩6.5元,由于标准较低,许多林农不愿意与林业部门签订公益林保护合同。农村沼气项目由于建造成本逐年上升(1600元/个),农户的一次性投入较大,而国家补助款每户仅为800元,再加上生猪传统散养农户数量剧减,农户建造沼气池的积极性普遍下降,沼气推广实施难度增大,进展偏慢。

(六)强农惠农政策落实的行政运行成本较高

为保证每项政策的落实,各级政府需要层层部署,组织人员抓好落实。乡村都要召开会议、转发兑付文件、制作宣传资料、编制账卡表册、上门宣传、丈量土地、核实面积、张榜公布、协调纠纷等等,相应增加了政府的行政运行成本。由于县(区)、乡(镇)行政经费偏紧,这部分经费完全由县(区)、乡(镇)政府自行承担,普遍感到压力很大。

三、几点建议

今年2月至8月,省委、省政府组织开展了全省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通过监督检查,重点查处了一批违纪违规的典型案件,规范和完善了监管机制,有力推动了我省强农惠农政策的进一步落实。为贯彻落实好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使强农惠农政策真正落到实处,大力推动城乡统筹发展,省人大农委建议:

(一)提高认识,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

强农惠农政策涉及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社会关注、百姓关心的热点问题,抓好强农惠农政策的落实,对于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切实维护好、发展好、实现好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至关重要。各级政府要从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关系的高度,充分认识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大力加强和改进政策落实工作,切实解决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工作中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推动我省强农惠农政策的落实,规范和完善强农惠农资金管理、使用和监管机制,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农村繁荣。要采取形式多样和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广泛深入地开展强农惠农政策的宣传,使广大干部群众正确理解和掌握政策。结合今年强农惠农政策监督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应有针对性地加强对基层干部和群众的宣传教育工作,不断增强执行力和操作力,确保各项政策落到实处。

(二)突出重点,进一步抓好农村土地政策的落实工作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现有土地承包关系要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各级政府要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组织力量重点解决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换发和土地承包合同签订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尽快纠正一些地方“三至五年调整”的错误做法,积极引导和规范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努力实现发证率、签订率“两个100%”目标,切实保护好农民的土地承包权益。

(三)拓宽渠道,进一步加大强农惠农资金的投入

各级政府要按照今年中央1号文件提出的“三个明显高于”(财政支农投入的增量要明显高于上年,国家固定资产投资用于农村的增量要明显高于上年,政府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村建设的增量要明显高于上年)和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的“三个大幅度”(大幅度增加国家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投入,大幅度提高政府土地出让收益、耕地占用税新增收入用于农业的比例,大幅度增加对中西部地区农村公益性建设项目的投入)的规定要求,不断加大对农业的支持保护力度。对认真落实政策规定的,应给予奖励;对贯彻不力的,应采取有效措施向当地政府问责。同时,积极引导更多的信贷资金和社会资金投向农村。

(四)注重效益,调整优化惠农资金的支出结构

要按照发展现代农业和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要求,突出加强农业基础建设,整合现有的各项惠农资金,统筹使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加快改善农业和农村基础条件。

(五)完善制度,建立健全落实强农惠农政策的配套措施

要认真总结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的经验,对在政策落实过程中存在的制度和监督缺失进行认真研究,制定推动强农惠农政策落实的配套措施,建立健全强农惠农资金稳定增长的机制,创新强农惠农资金管理工作机制,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强农惠农政策的监管制度。

(六)统筹兼顾,尽量减少地方财政的配套压力

鉴于我省各级财政比较困难,安排落实配套资金压力较大的现实情况,建议省政府向上反映,希望国家尽可能减少配套或适当降低地方配套比例。同时,省政府要进一步严格控制出台新的要求市、县(区)配套的政策。对属于省级事权的项目,应由省财政全额承担;对属于省与市、县(区)共同事权的项目,应区别不同类别的市、县(区)制定不同的配套政策;对属于市、县(区)事权的项目,可采取按市、县(区)实绩予以适当奖励或补助的办法,以减轻财政困难市、县(区)安排配套资金的压力,进一步提高市、县(区)的财政保障能力,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

省人大农委

20XX年11月19日

惠农政策落实调研报告3

近年来,国家出台系列关注民生的惠农政策,受到广大群众的称赞与拥护。在基层,惠民政策是否落实到位,是否公平,公正?带着这个问题,县妇联于3月中下旬参加了对__县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调查研究。调研组先后召开了部分乡镇和县直有关单位关于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座谈会,听取了乡镇和县直有关单位主要领导关于惠农情况的汇报,并与部分县人大代表、农村两委干部代表进行了座谈,并结合座谈情况进行了入户调查。调研组共走访入户72家,发放惠农政策落实情况调查表113份,涉及5个乡镇14个村。现将调研情况总结如下:

一、对县政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总体评价

20__年以来,县政府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工作措施,确保了粮食直补、小麦良种补贴、农机具补贴、农资综合直补及能繁母猪补贴、优质后备奶牛补贴的全面兑现。惠农政策的落实,极大地促进了我县农业生产发展,为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奠定了基础。

一是稳固了农业的基础地位,提高了土地资源利用率和劳动生产率。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的及时发放,小麦良种补贴项目的落实,减少了种粮投入成本,调动了农业生产效益,巩固了土地在农民心中的地位,调动了农民种粮的积极性,促进了荒山荒坡的开发和土地的有效利用,广大农民的种粮积极性空前高涨,科技增粮成效显著,粮食产量稳步增长,粮食生产能力明显提高。20__年,全县粮食总产量达到30.12万吨,同比增长6.95%。

二是为主导产业的发展壮大增添动力。随着优质后备奶牛补贴、能繁母猪补贴及投保补贴等各项补贴及扶持政策的落实,国家对奶牛、生猪养殖扶持政策的力度加大。广大养殖户进一步恢复了养殖信心,特别是作为特色主导产业的奶牛养殖业,奶牛存栏总量稳中有升,养殖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由分散养殖向小区养殖转变,规模化养殖不断壮大,群体质量明显提高。目前,全县奶牛存栏达到13万头,符合标准的养殖小区达到76个,20__年度优质后备奶牛达到7407头。

三是提高了农业生产能力,为农民兼业创收提供了条件。在财政补贴资金的引导下,有效调动了广大农民投资农业机械的积极性。目前,全县共有大型拖拉机704台、小麦联合收割机887台、玉米联合收割机18台。农业装备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全县农业机械化水平明显提高,进一步解放了农村劳动力,为农民兼业创收提供了条件。有力的推动了剩余劳动力转化和农民增收。

四是广大农民共享了改革发展成果,促进了农村社会和谐。县政府始终坚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执政理念,把落实各项惠农政策,作为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举措来抓,保证了各项惠农政策的贯彻落实,让全县人民共享了改革发展成果,促进了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与经济发展。

二、在惠农政策落实工作中,需要引起注意的几个问题

一是政策宣传广度、深度不够,知晓率较低;二是运行过程中有重登、漏登、错登现象;三是监督管理机制不够健全,个别地方有优亲厚友,虚报冒领等不良行为。

三、关于落实好各项惠农政策的几点建议

惠农政策落实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不仅影响了干群关系,在一定程度还影响了群众的生产积极性。那么如何做到好事办好,调研组认为应健全落实制度体系,规范操作程序,增加落实的透明度,真正达到公开、公正、公平,将惠农政策落到实处。

一是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形式和效果并重,真正让干部清楚、群众明白。县政府要千方百计拓宽宣传渠道,组织有关部门和乡镇采取各种实用方法,充分利用发放明白纸、黑板报、村内喇叭广播等有效形式,把各项惠农政策宣传到群众中。同时还要着力培养一批惠农政策明白人。力争使各项惠农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增加政策落实的透明度,为惠农政策的全面落实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二是进一步健全完善惠农政策落实体系。对惠农政策项目从登记到发放各个环节上,都要建立健全各项管理机制。加强对政策落实人员,特别是“一线人员”的教育、培训和管理。建立健全责任体系和监督体系,充分发挥审计和财政部门的监督作用。加强各环节的监管,严防惠农补贴被截流、套取,确保各项惠农政策在落实工作中不走样。保证惠农资金做到专款专用,使各项惠农补贴按时、按标准发放到农户手中。

三是进一步严格政策标准,规范操作程序。县政府要督促惠农政策主管部门严格把握政策范围,严格执行政策标准,确保惠农政策落实到人、落实到户。对普惠项目,有关部门要摸清底数,抓好落实。粮食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要实行一卡式发放,增加政策落实的透明度,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对小麦良种补贴、农机具补贴等不能普惠的政策,要制定科学合理的分配方案和兑现流程,真正体现在惠农政策面前区域机会均等,农民机会均等。比如在小麦良种、大型农机个补贴上,可按照乡村的粮食种植面积

设计分配方案,然后用公平的途径让有需求的农户根据制订的流程去获得补贴,这样才能让更多的村、更多的人平等享受国家的惠农政策。

四是进一步落实县级配套资金和加强惠农政策的跑办力度。将国家出台的各项惠农政策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是各级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因此,县政府要想方设法克服困难,确保将各项惠农政策的县级配套资金落实到位。同时,政府及有关部门还要很好的把握国家的惠农方向和重点投资领域,加大跑办力度,争取更多的惠农项目和资金,惠及全县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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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要求,从4月份开始,我立足民生主题,就城乡居民低保政策在我市落实情况进行了调研,较为全面地掌握了解我市低保政策在基层的落实情况,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低保工作基本情况

1997年,我市启动城乡低保工作,至今已有十多年时间。截止2008年底,全市享受低保的总户数为9693户,总人数为14997人,分别占全市总户数的4%、总人数的2.3%。其中城市低保对象为753户1288人,低保人数占全市非农业人口总数的1%,低保标准为280元/月,人均实际补差135.6/月;农村低保对象为7238户12007人,低保人数占全市农业人口2.2%,低保标准为168元/月,人均实际补差92.54元/月。全市集中供养1702户1702人,其中城镇“三无”人员为40人,农村敬老院“五保”人数为1662人。2008年全年累计低保类救助资金实际支出2491万元,比2007年增加了527万元。整个资金收支情况与低保对象的补助标准与金华其他周边县市相比中偏下,按照低保标准实行每年自然增长的要求,我市低保工作还面临很大的压力。

目前,全市低保对象情况已全部录入信息系统,实行了微机联网管理,各乡镇、街道、社区都配备了一名专兼职民政工作助理,工作有人管,已基本达到正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的目标要求。这一工作的开展,有力维护了社会稳定,推动了和谐社会建设,进一步提升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光辉形象。

二、低保工作的主要做法

1、领导重视,网络健全,为全市开展低保工作提供了保障。强化了组织领导,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主抓、民政牵头、多方协作”的低保工作格局,解决了涉及低保工作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的诸多保障问题,健全了市、乡镇、街道、社区工作机构,配备了专兼职工作人员,形成了上下联动的工作体系。

2、坚持标准,严格程序,确保低保补助金额及时发放到位。建立了低保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对城乡低保户实行基本生活消费品价格上涨动态补贴,对低保家庭每季复核,及时掌握生活变化情况,实行动态管理,坚持“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原则。积极争取省财政的支持,全市低保对象资金城镇每月、农村每季初足额发放。对全市“三无”人员、农村“五保”户进行了清理检查并纳入低保范围,保证了农村特困救助户向农村低保户的平稳过渡。

3、加强管理,规范操作,创新机制。实行“两公示”制度,增加工作透明度,率先在兰江街道试点“低保申请村民代表签字制度”;实施了民政部门管人头,财政部门管资金,信用联社代发资金的社会化发放低保资金方式;加强了对低保户档案的标准化管理,建立了一户一档的管理方式,定期入户检查,有效实行动态管理;建立了低保信息数据库,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实施了对特困低保对象的特别救助;完善了城镇“三无”人员和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机制,工作步入规范管理和稳步发展的轨道。

4、严格把关,全程监督,努力实现低保工作公平公正。充实了低保管理队伍力量,全市各乡镇、街道、社区都有一名专门负责低保工作的民政助理,工作有人做,事情有人管,确保了低保检查入户率和检查质量的落实。低保审批环节制度健全,增强了公信度。适时开展低保核查行动,对不符合条件的低保户坚决予以取消,净化了低保群体;加大了低保监督力度,低保申请、审批

和资金发放按程序运作,安全可靠。

三、低保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我市低保工作的开展,为社会稳定、提高城乡居民生活水平作出了积极贡献,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存在着不少的困难和问题。

1、低保政策宣传力度不够。部分处于低保边缘的群众因不明低保政策而争着要低保,认为低保“含金量”高。甚至有极少数人强要低保,思想工作难做,存在谩骂、侮辱、威胁及殴打低保干部的情况,个别不该吃低保的人吃了低保。

2、工作发展不平衡,救助标准低。虽然各乡镇、街道分担不同比例,但工作发展不平衡,个别乡镇仍存在一定资金压力,易发生保障不保险的情况,救助补差标准存在“一刀切”,而且补助标准偏低,与实际生活水平、救助对象需求差距较大。存在城市低保明显高于农村的实际,待遇规定不平等。

3、低保对象的家庭收入难以界定。由于存在部分居民的隐性收入不愿如实反映,与子女分户的老人往往以子女无经济能力赡养或不赡养为借口,有些家庭收入不稳定等情况,给低保户的收入界定增加了困难。现在,低保家庭收入的确定不甚科学,与实际情况存在差距。

4、低保覆盖面与资金保证矛盾突出。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的文件规定,我市从2007年起建立低保标准自然增长机制,补助标准逐年提高,相应的城乡低保对象覆盖面也越来越广,在一定时期内,进入低保行列的低保户会越来越多,资金支出增幅大,明显产生资金保障与人数增加失衡的情况。

5、低保工作无专项工作经费,队伍素质有待提高。从调研情况反映得知,我市低保工作开展这么多年,至今专项工作经费没有落实,办公条件差、人员少、工作量大,待遇无保障,影响低保管理队伍的稳定和工作积极性的发挥。同时,还存在“人情低保”、“关系低保”的情况,低保政策不能真正落实到位。

四、对低保工作的思考和对策

(一)思考

低保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通过十多年的辛勤工作,低保工作积累了不少经验。为在今后能把低保工作切实做好,我认为要“坚持五个必须、牢固树立五种意识”,即:必须坚持科学的发展观,牢固树立社会和谐意识;必须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抓、民政牵头、多方协作的工作格局,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必须坚持财政资金分级保障政策,牢固树立民生意识;必须坚持注重队伍建设,依法行政,牢固树立人本意识;必须坚持建立健全制度,完善细化政策,牢固树立创新意识。只有这样,才能坚持全面持续发展,真正把低保政策落到实处,促进工作逐步协调,使弱势群体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

(二)对策

1、加大低保政策宣传力度,努力减轻低保工作压力。由于低保政策有一定吸引力,目前,要求低保的对象越来越多。为减轻低保工作压力,政府部门要通过新闻媒体,以不同的形式,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让广大群众了解低保政策的性质和意义,切实把党对弱势群体的政策关怀落到实处。

2、加强对低保资金的监管,确保资金安全运行。财政和审计部门要依法监督低保资金使用情况,确保资金运行安全。民政部门要严格程序,把好关口,按政策办事,既要重视结果,更要重视过程。杜绝弄虚作假、套取资金、骗取低保等行为的发生,防止低保资金流失。

3、完善制度,促进低保工作健康、有序、协调发展。要进一步充实和完善我市的低保办法,明确措施,强化责任。在低保标准自然增长机制上,标准应再明确;在家庭收入界定审核把关上,程序应再规范;在低保补助标准、方法实行动态化的同时,再分类细化,按档次执行,消除“保难、退难”的“两难”现象;在低保工作专项经费保障上,提高待遇,激励奖惩;在特困低保家庭发生重大疾病时给予特别救助,水电气及子女就读等方面给予优惠;在低保审批环节上,进一步规范、严谨、透明,努力促进低保工作协调发展。

4、加强队伍建设,激活工作动力。目前,各乡镇、街道、社区都只有一名专兼职低保工作人员,事多人少的矛盾十分突出,加上民政工作年终市里综合考核的分值比较少,极易导致工作虚、浮,挫伤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因此,必须强化组织领导,充实队伍力量,提高人员待遇,充分挖掘人力资源,努力为低保工作服务。

5、创造就业机会,变“输血”为“造血”,缓解低保工作压力。市政府要千方百计创造就业机会,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让更多的人远离低保救助。要加强对一些低保对象的技能培训,帮助寻找就业岗位,提供就业支持,使其通过就业勤劳致富,从根本上解决贫困问题,尽快走出低保行列。

推荐第4篇:农田水利建设政策落实情况调研报告

**市农田水利建设政策落实情况调研报告

根据财政部综合司、农业司、水利部财务司《关于请协助开展农田水利建设资金需求等相关情况专题调研的函》和*财办发[2011]*号要求,我市财政、水利部门及时沟通、密切配合,按各自职责,认真对照调研内容积极开展调研,做好相关数据的测算统计及政策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策落实情况。

1、本市将根据省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的具体实施办法或操作细则出台后,制定我市具体操作细则。

2、根据财政部、水利部财综[2011]48号规定,本市已按照规定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

3、本市尚未安排使用农田水利建设资金。

4、贯彻落实此项政策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与相关政策建设。我市地域广大,农田水利建设任务繁重,资金需求较大,市级资金来源无法保证,需要上级财政转移支付,建议省级对我市农田水利建设资金不进行统筹。

二、农田水利建设资金需求和来源情况。

1、2011年和2012年本市农田水利建设资金需求情况测算。经测算,2011年需求为*亿元,2012年为*亿元。

2、2011年和2012年本市农田水利建设资金来源情况测 1

算。经测算,2011年来源为*亿元,其中计提的农田水利建设资金测算*亿元,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用于农田水利建设测算*亿元,2012年来源为*亿元,其中计提的农田水利建设资金测算*亿元,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用于农田水利建设测算*亿元。

3、具体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类型及资金需求情况的测算过程。根据《***水利发展“十二五”规划》,农田水利建设的主要内容有: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工程、农村河道综合整治、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粮食功能区建设等。具体情况如下:

2011年:农田水利建设经费测算值为*亿,其中:山塘加固*座,总投资*万元;加固、新建引水堰坝*座,总投资*;新建、修复泵站*座,总投资*万元;改造灌区末级*KM,总投资资*万元;小型灌区渠系(粮自工程)改造渠道*KM,总投资**万元;高效节水面积*亩,总投资**万元;加固、新建排水沟*KM,总投资**万元排水沟渠;农田水利设施日常维修养护费**万元;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大中型 灌区续建配套工程及农村河道综合整治等骨干农田水利工程**万元。

2012年:农田水利建设经费测算值为*亿,其中:山塘加固*座,总投资*万元;加固、新建引水堰坝*座,总投资*;新建、修复泵站*座,总投资*万元;改造灌区末级*KM,总

投资资*万元;小型灌区渠系(粮自工程)改造渠道*KM,总投资**万元;高效节水面积*亩,总投资**万元;加固、新建排水沟*KM,总投资**万元排水沟渠;农田水利设施日常维修养护费**万元;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大中型 灌区续建配套工程及农村河道综合整治等骨干农田水利工程**万元。

附表:

1、**市20

11、2012年农田水利建设资金需求表

2、**市农田水利建设资金需求和来源情况测算表。

推荐第5篇:民生、政策、落实、报告

人社局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

政策实施落实情况报告

近年来,我局牢牢把握 “民生为主,人才优先”的工作主线,全力做好惠民政策落实,抓好就业培训,坚持本职工作与我县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同步推进,现将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1、就业工作。通过开发保洁、保绿、保安和托老等公益性岗位,促进我县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截止目前,我县城镇新就业3146人,完成全年任务的70%,城镇新增就业2818人,完成全年任务的69%,失业人员再就业2516人,完成全年任务的68%,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1573人,完成全年任务的98%,登记失业率为3.1%,低于全市4.3%控制指标1.2个百分点。

2、创业培训服务工作。制定了人社工作服务园区和新农村建设实施方案,针对园区建设和新农村建设的实际,积极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工作。截止目前,我们共培训再就业人员760人、培训农民工852人、培训创业人员120人,其中为园区企业培训缝纫工500人。

3、公共就业服务工作。一是做好职业介绍工作。我们积极与县内外用工企业联系,广泛收集用工信息,截止目前,共完成公共职业介绍2457人,职业介绍成功人数1375人,分别完成全年任务的60%和59%。二是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工作。

我们积极与省人社厅协调开发公益性岗位,上半年共安置了30名就业困难大学生。

4、人才开发工作。对人才队伍情况进行了全面普查、登记,充实了人才信息库,储备人才达到了7210人,确定农村乡土人才890人。建立了1080名毕业生信息库,为前来登记的招聘单位和求职人员进行登记、发布信息、人事代理等服务。通过严格的资格审查,文化考试,录用公安辅警30名,有效充实了我县公安力量。2012年以来,已有281名特岗教师转正。通过委托招聘,为县内重点单位、重点企业推荐了50人,签订协议10份。为县域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5、社会保险工作。年初以来,我局加大社会保险宣传力度,增加社会保险扩面。截止目前,企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和社会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人数分别达到13,484人、68,923人、128,000人、8,600人、1,460人。

二、存在的问题

1、就业、创业规模、层次较低。我县就业困难人员年龄偏大,自主创业和自谋职业的意识不强,职业技能单一,又不愿意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因此适合其就业的岗位较少。

2、社会保险收支压力逐年增加。随着老龄化社会的临近,退休人员逐年增多,各项待遇稳步提高,社保待遇支出钢性增长,同时由于社会保险制度逐步完善,参保覆盖面已达到一定水平,扩面征缴空间不断缩小,社保收支压力逐年增加。

3、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后续参保扩面难。虽然我县新农保制度起点较高,年最高缴费标准达到2000元,但经济条件较好的农民仍觉得标准过低,吸引力不强,缺乏参保积极性。此外,因大量农村富余劳动力外出务工,流动性强,新农保参保空间不大,扩面后劲不强。

4、人才观念和人才优先意识不浓。我县高层次、高技能人才总量偏少,特别是创新型人才数量不足,不能适应跨越发展的需要;高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激励的工作体系还不完善;人才服务体系和服务功能不健全,服务水平还有待提高;要进一步引导社会转变人才观念,强化人才优先意识,健全人才工作体制机制。

三、下步工作安排

1、加大培训工作力度,努力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围绕产业园区建设需求,对拟上马项目用工情况超前搞好用人情况预测,有针对性地开展好特色培训、订单培训和个性化培训,为新落户企业做好技能人才的准备。针对三联药业即将投产的用工特点,要联系药监局开展GMP培训。针对轻纺产业园建设的需求,要扩大麻纺、编织培训,通过培训提高劳动者素质,增强创业、就业本领。积极扶持产业园区建立创业孵化基地,提高有创业意愿人员的创业本领。结合新农村建设的实际,有针对性地搞好新农村建设试点乡镇农民的技能培训,为他们创业、就业积极创造条件。为符合条件的城镇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残疾人及军队退役人员办理小额担保贷款。要充

分发挥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和乡镇服务中心的职能作用,定期走访就业困难人员,跟踪了解其就业再就业情况,及时为就业困难人员提供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服务,切实解决好就业困难人员、被征地农民及失业人员的再就业问题。乡镇协理员特别要抓好劳务输出的调查、摸底,掌握群众的意愿,登记造册,为全县劳务输出提供依据。

2、加大人才开发力度,稳步推进人事制度改革工作。要根据园区企业对人才的需求,利用人才中心和人才市场等多种途径,为企业引进省内外高校毕业生和技术人才,解决企业用工难的问题,特别是技术工人短缺的问题。同时要搞好域内人才的开发和利用,加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畅通高技能人才成长通道。要做好高校毕业生的报到登记及就业指导工作,鼓励毕业生到基层工作,促进毕业生就业。要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用人公开招聘制度、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按照省、市要求启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改革工作。进一步深化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继续做好公务员津贴补贴规范工作,努力提高工资收入水平。组织实施好义务教育学校、公共卫生和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准备工作。

3、贯彻实施《社会保险法》,加快完善社保体系。一是开展《社会保险法》宣传活动,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协调工商、建设、规划、土地等审批部门,将办理社会保险作为行政审批的前置条件。二是全面推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

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续保缴费工作。三是巩固提高医保覆盖面和待遇水平。四是做好失业、工伤与生育保险工作,严格落实相关待遇,扩大失业、生育保险覆盖面,完善失业保险实名制台帐。五是进一步加强社保基金监管,提高监管水平。

政策依据:年初省厅和市局工作部署 政策落实情况就是以上所讲 存在问题及原因没有

对策及安排就是以上所讲

推荐第6篇:新农村建设的税费政策落实情况调研报告

新农村建设的税费政策落实情况调研报告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意义深远,是系统解决“三农”问题、构建和谐社会、实现长治久安的重要基础;是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现代农业的根本保障;是增加农民收入、繁荣农村经济的根本途径;是发展农村社会事业,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是缩小城乡差距,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举措。作为国家宏观调控重要手段的税收,在新农村建设中应该有所作为。

xx县局对本次调研十分重视, 1月31日,分管领导、税政、法规、征管、办公室等共8人参加了省局视频布置会,2月1日,李局长向张局长汇报工作,并由税政科负责到统计局对企业研发经费投入样本情况进了调查核实,统计局一开始认为该资料属秘密,不提供,经李局亲自出面做工作,终于在春节放假前取得样本第一手资料。春节一结束,我局马上在正月初八召集各分局及有关业务科室人员,召开专题会议,对调查表统计、调查问卷发放、调研文章起草等工作进行了分工和部署。税政科负责支持自主创新的税费政策落实情况调研,办公室负责促进服务业发展的税费政策落实情况调研,法规科负责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税费政策落实情况调研,接到任务后,走访了县农办、农业局、国税局、卫生局、本局相关科室及几个典型农业龙头企业、农业专业合作社,了解我县新农村建设总体情况、有关政策落实情况及存在困难和问题,探讨解决问题的思路和建议。现将调研的主要情况汇报如下:

一、xx新农村建设概况。

xx位于浙东南沿海,是全国十三个海岛县之一,下辖9镇3乡,人口xx万 。全县现有耕地面积11.2万亩,水田面积 6.81 万 亩 , 林 地 面 积 23.44万 亩 ,属 亚 热 带 海 洋 性 季 风 气 候 , 冬 暖 夏 凉 , 四 季 分 明 , 温 和 湿 润 。近年来,我县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社会和谐而不断努力。为解决海岛人民行路难、吃水难等问题,改善人居环境,先后实施“康庄工程”、村庄整治、村庄绿化、水利建设项目和农村饮用水改水工程建设。其中“康庄工程”总投资1.8亿,建成通村公路380.5公里,联网公路20公里,解决了276个行政村村民的出行难问题;水利建设项目及农村改水工程每年投资4000多万元,兴建水库,改造管网,扩建水厂,改善海岛缺水和解决农村居民饮水安全问题,并每年花费上千万元,从温州买水,缓解海岛缺水难题。

通过几年的发展 ,xx县 国 民 经 济 持 续、快 速、健 康 发 展 ,综 合 实 力 明 显 增 强。先后被评为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县、农 民 收 入 先 进 县、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县、体育先进县、村民自治模范县,及浙江省文明城市、首批“小康县”、经济强县、教育强县、文化先进县等,被列为浙江省首批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县市区和规划发展的中等城市之一。成为全国最大的炊具、曲折缝纫机与平缝机生产基地,全国最大的低压铜制阀门生产和出口基地,重要的水暖洁具生产和出口基地,被命名为“中国阀门之都”和“中国五金建材(阀门)出口基地”。也是全国重要的汽摩配、眼镜配件、家具、医药包装生产基地,并有“中国环保填料之乡”、“中国甲壳素之乡”美誉。

二、我县支持新农村建设政策执行情况

本着优化结构、培植财源工作思路,我局历来非常重视优惠政策的落实工作,从最早的融资租赁、福利企业、校办企业、劳服企业优惠政策,到后来的国产设备抵免政策,只要企业能享受的政策,全部努力兑现。通过几年的政策扶持,使xx企业得到健康快速发展,培育了家具、阀门等新兴行业,和以苏泊尔、中捷、华能电厂等上市公司为代表的一大批骨干龙头企业。近年来,我局在扶持交通运输业、现代物流业、二产剥离三产、培育专业市场、加强服务业税收征管等方面也做了大量工作,努力做大做强三产,优化税收结构。xx财政收入逐年稳步增长,税收结构不断优化,去年全县财政总收入突破30亿元大关,实现30.83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11.8%,增长28.6%,其中地方财政收入13.76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15.1%,增长32.4%;地方税收收入超过10个亿,入库10.01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19.6%,增长35.1%。财政总收入在全省排名第17位,地方财政收入排名第18位。地方财政收入占财政总收入的比重达44.63%,同比提高1.3个百分点,结构优化占比提高率全省第14名。

在支持新农村建设税收政策落实方面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助建新农村公益项目。

按照省局规定,我局在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助建新农村公益项目方面主要实施了以下优惠政策:

1、坚持执行乡镇企业所得税款减免10%用于补助社会性开支的政策。我县乡镇企业或转制后的乡镇企业在捐助当地道路、教育、文化等社会公益事业等方面支出较多,为了补偿企业该类开支,扶持企业发展,带动农村经济发展,我县一直坚持执行乡镇企业所得税款减免10%用于补助社会性开支的政策。乡镇企业报经主管地税机关批准后,按应缴企业所得税款减征10%,用于补助无偿助建新农村公益性项目等社会性开支费用。近几年,各地陆续取消了该项优惠政策,2006年我局也曾考虑是否取消该政策,省局浙地税函[2006]358号文件出台后,打消我们的疑虑,决定继续保留,为了严格执行政策、堵塞漏洞,要求企业享受该政策必须取得主管部门县经贸局出具的证明。2005年乡镇企业10%部分减免企业所得税479户,减免税额1256万元;2006年乡镇企业10%部分减免企业所得税747户,减免税额1703万元;2007年乡镇企业10%部分减免831户,减免企业所得税1922万元。

2、对农村公益性捐赠支出按规定予以税前列支,企业在年度应纳税所得额3%以内的部分,个人在申报应纳税所得额30%以内的部分,准予在税前扣除。据不完全统计,2005年共有捐赠企业18家,税前扣除金额36万元;2006年共有捐赠企业21家,税前扣除金额58万元;2007年共有捐赠企业18家,税前扣除金额78万元。此外还有大量捐赠由于不符合政策规定的条件,而无法享税收优惠政策。例如企业通过村委会对农村道路、水利等社会事业的捐赠,以及直接对农村孤困老年儿童等的捐赠等难以享受政策。为了大加对企业农村公益性捐赠支出支持的力度,建议修改相关政策文件,通过村委会的捐赠及对农村贫困人口的捐赠给予优惠政策。

通过政策支持,减轻企业负担,提高其参与助建新农村公益项目的积极性,捐赠企业户数和金额逐年增加。

(二)对农民及农业企业实行轻税政策,促进农民增收。

按照省局规定,我局在减轻农民负担,促进农民增收方面主要实施了以下优惠政策:

1、对销售自产农产品纳税人免征各项地方税费。并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从农民专业合作社取得的自产自销农产品收入,不征收个人所得税。我县目前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各类专业合作社共有191家,农业局有登记的是56家,由于成立农业专业合作社不需到农业局办理手续,农业局主要是通过事后调查了解,对规模相对较大的合作社进行登记造册,加强服务和管理,因此数字反应相对滞后。合作社及农民个人到国税开票2000多人次,开票金额700多万,均按规定予以免征各项地方税费。

2、对未达起征点的农村个体工商业户免征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水利建设资金。每年未达起征点的个体工商业户有1700多户,减免税额70多万元,

3、对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村经济合作社减征房产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繁荣农村经济是核心,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是关键。我局十分重视对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村经济合作社的扶持,在依法征税的基础上,对纳税确有困难的,按规定给予减征房产税的照顾。每年减免房产税100多万元。

4、对从事种植业、养殖业的农业龙头企业免征各项地方税费。我县共有县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48家,省级以上能享受政策的龙头企业1户,2006年减免所得税18万元,从2008年开始,省局新政策将享受政策的范围扩大到县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该政策有望发挥更积极的作用。

(三)支持加快发展新农村社会事业。为支持农村各项社会事业发展,我局对238家农村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取得的医疗服务收入按规定免征各项地方税收;对农村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残疾人福利机构取得的劳务收入,免征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等税费;对农村公益性活动场所、育养福利机构予以免征房产税照顾,其中2005年享受政策9户,减免房产税21.56万元,2006年享受政策10户,减免房产税58.13万元,2007年享受政策9户,减免房产税59.5万元。

(四)加大税收政策宣传力度,送税法下乡。去年,我局紧紧围绕“依法诚信纳税,共建小康社会”主题,联合县国税局、广播电视台录制《交流》税收宣传专题节目,联合县普法办举办“喜庆十七大、税法送下乡”大型文艺晚会,不定期在《xx法制》报上专刊宣传新税法知识内容,介绍税收各项政策;结合县管领导干部“送法下乡”和扶贫帮困结对活动,编印《农民常用法律知识200问》3000多册,与结对乡镇、村居加强联系,将涉农税法等政策送到农村基层、送到农民手中,积极落实涉农优惠政策,引导农户发展生产。

三、新农村建设中的难点和税收政策执行中的问题

(一)当前我县新农村建设中面临的几个突出问题

1、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条件较差。农村交通、供水、供电等基础设施仍然相对薄弱,农村教育、卫生等社会事业发展滞后,人才缺乏。农村的文化、娱乐、体育、卫生设施建设相对落后,农民行路难、看病难、读书难等问题依然存在。农村文化生活相对贫乏导致部分农村的社会风气和农村社会治安仍然存在不稳定因素。

2、农民增收还存在着较多困难。我县规模农业、现代农业项目仍然缺乏,农业产业链条短,农产品深加工企业少;农业龙头企业示范带动效应仍不够明显;农产品价格受市场波动和气候条件影响较大,农业效益存在不稳定因素;农村劳动力已经由单纯的数量过剩转向了结构性的人才短缺,一大批有知识有技能的农村青壮年流向城市,但流向农村的人才有限,农村经济发展缺少人才推动和支撑;对农业农村金融支持力度不足,农民贷款难。此外,改革开放以后,为了加快工业化、城镇化建设,地方政府以各种名义大量征用农民土地,取得的收益主要用于城市建设,农民从土地的出让、转让中收益很少,进一步加剧了城乡差距。

3、区域发展不平衡。一方面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不断拉大,农民仍是弱势群体;另一方面由于地理位置差异等因素,农村间地区差距较大,目前我县城区及76省道二侧的乡镇、村庄经济实力较强,鸡山、洋屿等海岛乡及沙门、干江等交通欠发达地区的农村经济较薄弱。

4、农民负担依然严重。虽然取消农业税,减免了农业生产环节的大部分税收,但现行以流转税为主体的税制模式具有易转稼的特点,农民在购买生产资料、消费品及享受服务过程中均间接承担着大量流转税。

(二)税收在支持新农村建设上存在政策缺陷。

现行优惠政策可以说是“好钢没有用在刀刃上”,缺乏针对性和实效性,存在涉及面过窄,力度欠强等问题。具体来说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税收优惠面过于狭窄,影响政策效果。例如农产品初加工环节税收优惠相对较多,深加工环节税收优惠相对较少。以农产品为原材料的工业品在深加工环节,几乎没有什么税收优惠。农产品的转化增值,主要是体现在其深加工环节,只有通过应用相关科学技术进行深加工后,才会“身价百倍”,提高竞争力。此外,农产品生产环节税收优惠相对较多,销售环节税收优惠相对较少;涉农科技支持方面税收优惠相对较多,资金支持方面税收优惠相对较少;从优惠的税种来看,相对集中在所得税,由于流转税相对于所得税来说具有易转稼的特点,因此减免所得税不如减免流转税政策效果明显。

2、税收优惠政策存在城乡差异,有失税收公平。比如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减免税政策、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军队退役干部就业税收政策只局限于城市失业或就业人员,农村人员不能享受,在税收政策上没有体现出农村与城市、农业与工业、农民与工人之间的平等。

3、政策之间不配套、政策效果减弱。例如: 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调高到月销售额5000元,本意是减轻农民负担,促进农民增收。但在实际工作中,效果不明显,因为一方面,对于经营额达到起征点纳税人,原本可以定二到三千,现在必须定5000以上,相当于变相调高了定额,5000元的营业额在扣除成本费用后本就所剩无几,增加定额进一步增加了农民的负担;另一方面,对未达起征点的纳税人来说,少征的增值税变成了利润,仍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要真正使税负从轻,就应使优惠税收政策相互协调,在进一步适当调高起征点的基础上,配合提高个人所得税免征额,让税收优惠真正落到实处。

4、间接扶持多,直接优惠少,农民并没有真正得到实惠,没有很好地体现工业反哺农业的原则。比如国家对农业生产资料,如饲料、农膜、农机具、化肥、农药、种子、种苗等等,从生产到销售环节都实行减免退税政策。这种优惠是一种间接的隐性的支农政策,农民并没有在感觉上直接收益。加之一些享受着减免税收优惠的企业单位和个人,为自身利益,擅自提高生产资料价格,把已被减免的税收暗地里又转嫁到农民头上,从农民手中赚取超值利润。政策的初衷是为了照顾农民利益,减轻农民负担,但是实际上真正获利的是生产厂家或经销商,农民并没有真正得到实惠。

5、税收在支持新农村建设上存在政策缺陷。如对循环农业发展、农民工就业、特定的农村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等缺乏税收鼓励政策;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缺乏配套的政策扶持,不利于各种经济成分进入农业、农村领域,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兴经济主体管理和服务措施不够完善,到2007年底,我县已有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近二百家,但是对上述组织的具体税收管理和服务措施还不够完善。

四、解决新农村建设主要问题的税收政策建议

作为政策执行部门,地税部门应当充分认识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增强责任感与使命感,把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作为解放农村生产力,促进农业及相关产业发展的重要方式,真正做到以税惠农,以税助农。一要大力支持农村生产力发展。农村落后的根本问题是发展滞后,生产力水平低下。税收要在推进农业产业化、创办农村企业、促进农产品就地加工增值、产品出口等方面给予扶持,使农村的生产力水平有一个较大提升,以增强新农村建设的发展后劲。二要努力帮助农民增收。利用税收优惠政策,鼓励和帮助农民务工经商,从事劳务服务,直接增加农民收入,同时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真正让农民减负,实现休养生息。三要利用地方税收聚集的资金为农民提供各种公共服务,让更多的农民享受到公共财政的利益。具体可考虑从以下几方面出台优惠政策支持新农村建设:

1、支持绿色农业、循环经济,实施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的税收政策。对农业可持续发展密切相关的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耕地占用税、资源税的设计上,要充分考虑其政策效应。凡是对农业生态起保护作用、有利于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在税收政策上要给予鼓励,例如:对那些直接或间接服务于退耕还林、退耕还草、农业污染治理,农业水土保持的,在税收政策上要给予适当的优惠扶持;对有损于生态资源保护的,如开山炸石、封河挖沙、开采矿产等,开征环境保护税;修订完善《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改一次性征收按年征收,适当提高耕地占用税税率,耕地占用税收入应直接通过财政用于当地的新农村建设,以及给予农民特别是失地农民予以生活补贴;积极运用农业科技创新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促进农业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积极参与研究开发农业优良品种和农业生产技术,鼓励生产优质高效无公害的绿色产品。

2、实施支持农业产业化经营的税收政策。一是实行农产品精深加工增值税改革试点。以产业政策为指导,适当降低目前以农产品为原料加工产品的增值税优惠税率。凡从事对农林特产品简单加工的,对其取得的加工产品收入免征增值税;对农林特产品进行精深加工的,对其取得的加工产品收入减半征收增值税。二是鼓励大型工商企业和外资企业进入农业生产领域。对从事高新技术、资源综合利用、农业技术转让的农业产业化经营龙头企业,以及为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服务的行业,给予税收优惠。三是研究制定税率或税基优惠政策,对农产品原料生产基地、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业集约化经营给予支持。四是对农产企业进出口税收实行优惠政策,支持和发展外向型农业。优先办理农产品和以农产品为原料加工出口产品的出口退税。

3、完善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提高优惠效率。对农民可以直接受益的优惠政策,要继续优惠。比如对农业初级产品继续实行税收减免政策。探索新的可减轻农民负担的税收优惠政策,如可对农民自产自销的农产品所包含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实行退税政策,农民购入农用机械、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凭借所取得的普通发票或其他销售凭证,经税务机关审核通过后,就对农业生产资料所含的进项税额实行退税。对农民难以受益的优惠政策可以取消,改为财政直接补助形式。比如可取消对生产销售农业生产资料者的所有税收优惠政策,中央和地方政府利用这部分增加的财政收入,自上而下地设立农业发展基金,实行对“三农”直接补贴,避免涉农企业单位和个人的税负转嫁行为,真正体现“工业反哺农业”的政策策略。

4、对农村信贷实施积极扶持的税收政策。针对目前农村资金严重外流的现实,当务之急是建立农村资金回流的财税金融投入机制。对农业发展银行、农业银行、国家开发银行等的农业贷款收入或支农资金信贷均应比照农村信用社减按3%税率征收营业税,同时对金额机构以优惠利率提供支农贷款取得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并对民间金融组织和民间借贷出台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可考虑改革和取消存款利息个人所得税。存款利息税出台的初衷是刺激消费,增强市场流动性,就目前形势来看,该税种除不符合宏观调控方向外,还有劫贫济富嫌疑。农民不能享受国家多项社会保障,只能靠存款来抚养子女及养老等,而农村居民理财渠道不畅,通过存款及民间借贷获得利息仍是农民的主要的理财方式,该税种的实际纳税人多为农民。

4、实施减轻农民负担的税收优惠政策。对农民买房征收的契税,购置摩托车、农用运输车征收的车辆购置税和车船使用税,书立、领受、使用应税经济凭证征收的印花税,应逐步放弃;对未达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的个人免征个人所得税等;对农民个人外出务工,对取得的劳务收入,制定一个比较高的免征额。

5、税收优惠政策要体现城乡一致,促进城乡交流。一是要取消目前对农村的一些歧视性的税收条款,凡是目前给予城市的税收优惠政策,只要符合规定条件,农村都可享受。建议把现行只适用于城市的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扩大到农村作为近期税收促进新农村建设的重点。比如对失地农民在城镇非农产业再就业或自谋职业,对企业或就业者本人给予与城镇下岗职工相同的政策优惠。对农村退伍军人就业或者自谋职业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等等。改革城市维护建设税为城乡维护建设税,其收入全部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并专款用于城乡公用事业的维护和建设,使之成为地方税中一个独立的税种。此外,今后国家出台新的税收优惠政策,要实现城市和农村的统一,避免出现对农村、农业和农民的政策歧视。二是实施鼓励城镇劳动力向农村、农业领域流动的税收政策。对城市居民带着资金、技术到农村或农业领域创业或投资的,实行减税、免税优惠。

6、进一步加强对农村税收服务。一是加强农村税收政策的宣传。宣传要突出“三农”特色,畅通宣传渠道,创新宣传形式和内容,通过新闻媒体、电子网络、送法下乡等形式,及时向农民宣传涉农税收优惠政策。要及时把各类涉农税收政策梳理归集、汇编成册,进村入户上门送税法,帮助农民吃透政策、用好优惠,为村镇发展送去“新富经”。二是建立税收优惠政策提醒告知制度,告知农村纳税人应遵循的注意事项和各项税收优惠。三是积极开展纳税辅导、纳税评估、查前告知等人性化服务举措,提高纳税人依法纳税的自觉性,避免因不知法而违法或享受不到优惠政策。

总之,改革和完善税收制度和税收政策,在国家税制改革总体框架内,本着先易后难、先急后缓、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逐步推进各项改革,充分发挥好税收的职能作用,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推荐第7篇:政协对扶贫政策落实情况的调研报告

政协对扶贫政策落实情况的调研报告

10月中旬,县政协抽调部分政协委员,由提案法制委员会牵头,组成三个调研小组,在主席、副主席的指导下,深入乡(镇)、村、组、农户及县直相关部门,通过走访调查、座谈讨论、查阅相关资料、现场交流等方式,对全县农村部分扶贫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调查。调查情况如下:

一、基本估价

自国家扶贫政策在我县实施以来,我县以解决贫困人口温饱问题和增加贫困人口收入为目标,以扶贫开发重点村建设为载体,按照政府统筹、资金捆绑、综合开发、整体推进的原则,扶贫政策在全县得到了较好的落实,广大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得到了极大改善,扶贫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扶贫政策的落实促进了经济指标的增长。随着国家一系列扶贫项目的实施,特别是扶贫开发重点村建设的全面推进,截止2007年底,全县gdp达到3.676亿元,比2003年的1.879亿元增长95.64%;实现财政总收入2687万元,比2003年的1411万元增长90.43%;农民人均纯收入达2183元,比2003年的1468元增长48.71%;粮食总产量达2345.4万公斤,比2003年的2233.5万公斤增长5.01%。贫困人口的住房、衣着、食物结构等得到改善,生活质量明显提高,精神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

(二)扶贫政策的落实促进了基础设施的建设。2003年以来,全县

累计新修便民桥涵118座,全县公路总里程达576公里并率先实现了乡乡通油路、村村能公路;累计新建人畜饮水工程102处,解决了66个行政村中的2.85万人的饮水困难问题;新修灌溉管渠道40公里,新修和改造基本农田2150亩;实施三建三改三化1100户,累计建沼气池1880多口;仅2007年实行贫困户迁移扶贫安置就达381户1596人,民众的基本生存环境得到极大的改善。

(三)扶贫政策的落实促进了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截止2007年底,全县863名五保户全部按国家政策标准享受供养补助金,其中两所区域性敬老院集中供养五保户220人,农户分散供养643人;全县农村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数达到3092户6616人,月发放农村低保补助金29.5万元,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建立了农村医疗救助制度,对特困户、五保户实行医疗救助。救助体系的建立和落实,使特困、五保人群得到了及时有效的救助,确保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产、生活。

(四)扶贫政策的落实促进了支柱产业的形成。全县已建成生猪产业示范点479个,生猪饲养量达18万头,农民人均饲养量达3.7头,生猪养殖业总产值和增加值占农业总产值和增加值比重分别达27%、25%。生猪产业带动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加650元,对农民人均纯收入的贡献率为30%;同时

,引导农民发展魔芋、绞股兰、中药材等特色经济,种植面积达5.1万亩,80%农户从产业中受益。一是安居工程存在部分乡镇摸排不细的问题。在摸底过程中,部分乡镇主要摸排了五保户、低保户及滑坡地段的危房,疏忽了摸排一般贫困户中的危房,致使部分贫困户无法

享受到安居工程优惠政策。

二是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政策落实不全面,学校操作不规范,透明度不高,有部分中小学生应享受而未能享受。

三是雨露计划的落实普遍存在招生难、就业难的两难问题。四是扶贫重点村建设存在规划缺乏前瞻性或规划执行不严的问题,建设内容单一,建设标准不高,村容村貌变化不大,整体效果不太明显。

五是农村低保政策落实存在部分乡镇按户平均分配的户保一人和不讲政策讲人情的人情入保问题。

六是信贷扶贫资金落实过程中,金融部门受以前扶持产业回收资金困难的影响而抬高贷款门槛,致使扶贫项目难以得到信贷扶贫资金的及时有效支持,使得产业发展步履艰难。

七是扶贫产业支撑、增收路子不多,少数搬迁群众失去土地而又无致富项目,由高山富裕户变为低山

贫困户,出现因搬返贫现象。

八是就业培训未真正落实、受教育水平依然偏低,大多数在家务农人员,对现代农业新技术接受能力有限,对拓宽增收门路、创办实业信心不足,滞留于传统农业,收入难以提高;外出谋生者大都身无技艺,只能从事简单体力劳动,停留于非农打工仔行列。

三、对扶贫工作的建议

综合本次调研中存在的问题,结合我县地理位置偏僻、经济基础差、

财力底子薄、经济和社会发展动能不足以及全县贫困人口还有1.8万人(其中低收入人口9600人,绝对贫困人口8400人)的实际,我们建议在今后一段时间的扶贫扶贫政策落

实过程中,继续坚持政府统筹、资金捆绑、综合开发、整体推进的原则,以兴致富项目、建生态家园、创文明新村为目标,以整合扶贫资源、用好用活扶贫资金为抓手,着力实施1234工程。

(一)突出一个中心。以实施扶贫战略为中心,将扶贫重点村、社会主义新农村作为扶贫开发的主战场,科学制定和实施扶贫规划,实行项目规划到村、扶持对象到户,资金安排到村、项目覆盖到户,帮扶措施到村、领导联系到户,通过努力,实现推进一个村、脱贫一个村、巩固一个村、提高一个村、致富一个村的目标。认真搞好易地扶贫、生态移民和安居工程,按照政府引导、群众自愿、自筹自建、适当扶持的原则,通过深入调查研究,确定亟待易地搬迁的对象,因地制宜制定科学合理的迁居方案,积极稳妥地推进,确保搬得出、安得稳、能致富,让贫困户从根本上摆脱贫困生存状况。

(二)突出两个重点。一是狠抓增加农民收入的产业化扶贫。按照产业扶贫、整体推进、成片开发、综合治理的基本思路,通过政府扶持、龙头带动、大户支撑、农户参与的框架和科技扶贫、资金支持、业主实施、合同约束等措施,大力扶持发展产业基地环节和加工销售环节的两个市场主体。集中相当份额的财政扶贫资金,重点扶持生猪、中药材等产业上规模、上档次,加速农业产业化进程,为农户增收奠定坚实的产业基础。二是狠抓提高贫困人口素质的扶智式扶贫。着手实

施智力、科技扶贫,真正做到扶贫又扶智,通过大力扶持发展职业教育、开展科技扶贫和劳动力技能培训,继续走培训技能—外出就业—增收脱困和培训技术—就地创业—增收脱贫两条路子,教给农民新形势下的谋生本领和发展经济的实用技术,不断提高贫困人口综合素质,增强贫困人口脱贫致富能力;加强农村先进实用技术的推广普及工作,围绕结构调整和优势特色产业开发,按照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办好科技示范基地,发挥基地的聚合、辐射、示范作用;同时,加强科技服务,充分发挥相关部门的技术优势,对农业生产进行全程跟踪服务,提高农业生产的科技含量。

(三)完善三大机制。一是完善扶贫投入机制。发挥扶贫资金引子作用,建立多渠道、多元化的投入体系。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导城市工商资本进入扶贫开发领域。充分发挥乡镇实施扶贫政策、用好扶贫政策的积极作用,给乡镇一定的灵活权、实施权;用好用活一事一议制度,全面落实农民义务工投入,充分发挥贫困群众在扶贫开发过程中的主观能动作用。二是完善项

目组织机制。按照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行政手段与市场运作相结合、县级支持与镇乡投入相结合、农民自主与各方帮扶相结合的原则,适应政府职能转变和农村市场经济发展需求,集中较大份额的扶贫资金,采取龙头连大户、大户带贫困户的模式,扶持农业产业化基地建设、扶持龙头企业、扶持大户发展、帮带贫困户。三是完善扶贫资金管理机制。在项目计划上,严格审查把关,瞄准对象,突出重点。在资金安排上,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大力推行公告、公示

制,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在项目实施上,认真推行项目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按进度县级报帐制,确保有限的扶贫资金发挥最大的扶贫效益。

(四)落实四项责任。一是认真落实领导责任。继续实行党政主要领导负责制,实行县级领导联乡、部门联村、乡镇分块作战的工作氛围。二是认真落实推进扶贫开发工作责任。坚持四不变原则,即帮扶对象不变、帮扶政策不变、帮扶部门不变、扶贫资金不变,做到各级领导、各级部门在推进扶贫开发工作中职责分明,责任落实。三是认真落实帮扶目标管理责任。按照定点到乡、帮扶到村、惠及到户的要求,将帮扶工作的重点转向贫困乡、贫困村。统一组建的帮扶集团,一定几年不变,做到帮扶项目、帮扶资金、帮扶人员和脱贫时间四落实,不脱贫不脱钩。同时,加强与对口支援省市扶贫集团的衔接,争取更大支持。四是认真落实督促检查责任。建立健全推进扶贫开发督查制度。组织专门班子,经常深入乡、村督查指导,确保扶贫开发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推荐第8篇:江苏省淮安市创业扶持政策落实情况调研报告

江苏省淮安市创业扶持政策落实情况调研报告 稿件来源:中国就业网 发布日期:2015-06-08 字体大小:【大】【中】【小】

受江苏省人社厅“积极就业创业政策评估研究”课题组委托,4月底,淮安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启动了全市创业扶持政策落实情况调研,通过发放调查问卷、创业者访谈、书面调研等方式,基本掌握了该市创业扶持政策落实的实际情况,总结分析了现行创业政策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政策建议。

一、淮安市创业政策实施总体情况

(一)政策框架

近年来,淮安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创业工作,完善顶层设计,将其作为建设苏北重要中心城市的支撑战略,创建创业型城市,打造淮商品牌,探索出了一条“政策支持+培训指导+服务引路”的淮安模式,相继出台《市政府关于进一步鼓励自主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意见》、《中共淮安市委淮安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十八条意见》、《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鼓励和支持农民创业的意见》等20余个市级创业促进就业文件,各县(区)也纷纷出台《关于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做好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关于促进农民自主创业的意见》等配套政策,构建城乡一体的创业扶持政策体系,形成了具有淮安特色的政策性意见。2014年,淮安市本级以及盱眙县、洪泽县成功创建江苏省首批“省级创业型城市”,3名大学生被评为“全国大学生创业之星”十强。

(二)实施情况及效果

1、资金扶持保驾护航。淮安市于2003年底启动实施小额担保贷款,将之作为扶持创业的有效抓手不断予以强化。在吃透中央和省政策的基础上,积极探索符合自身实际的操作办法。十多年来,淮安市的小额担保贷款政策不断完善,扶持力度不断加大,申请对象已由原先的下岗失业人员扩大到大中专技毕业生、大学生村官、农民、城镇复员退伍转业军人、城镇妇女以及吸纳下岗失业人员较多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发放区域由原先的市区扩展到全市所有县区,个人申请额度由2万元提高到目前的10万元,劳动密集型企业贷款额度由最高的100万元提高到不超过200万元,贷款贴息由微利项目延伸到非微利项目,逐渐形成了“社区申请+人社部门审核推荐+担保公司担保+银行放贷+法律援助”的运作模式。为解决小额贷款申请难、发放难问题,市人社部门在坚持审核、调查、推荐、担保一条龙服务的基础上,成立市再就业小额贷款担保中心和市创业服务有限公司两个贷款服务平台,免费为下岗失业人员等创业群体提供担保贴息服务,截至目前,全市累计发放小额贷款5.4亿元,一大批下岗失业人员通过信贷扶持成为了小老板,带动3.7万多名城乡劳动者实现了就业再就业,催生了一大批创业典型。

为进一步加大创业引导力度,市人社、财政两部门联合出台《淮安市区创业引导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市财政每年安排不少于500万元创业引导专项资金,用于初次创业补贴、营业房租金补贴、创业基地建设补贴等方面。各县(区)纷纷行动,均设立了规模不等的创业专项资金。2014年全市共为大学生、农民等创业群体落实初始创业补贴、营业房租金等各类补贴3720万元。

2、创业培训卓有成效。2005年6月,将国际劳工组织开发的SIYB(创办和改善你的企业)培训项目引进淮安,并逐步在全市推广,开启了创业培训的全新模式。2008年,全市创业培训首次突破1万人,2012年,全市14家单位被省厅认定为“全省首批创业培训定点机构”,培训规模突破2万人。2013年,策应该市“全民创业、淮商崛起”的战略部署,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创业就业培训管理工作的通知》,将“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迎接初高中毕业生”等“四类人员”纳入补贴对象。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工程,启动实施十万人创业普训“进高校、进社区、进乡村”、“创富商学院、创业创富在淮安”等系列活动,将大学生享受创业实训补贴的期限放宽到毕业学年的前一年,在高校启动大学生创业实训。2013-2014年在8所高校开展大学生创业实训1.3万余人,认定创业孵化基地23个。创业培训成为淮安市培训工作的主打项目和亮点品牌,培训师资、培训规模、培训层次、后续服务等在省内均位居前列。

3、创业载体遍及城乡。淮安市根据自身产业发展特点,先后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乡镇工业集中区和村级创业点建设意见》、《淮安市区创业引导资金使用实施细则》、《淮安市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认定和管理办法》等创业场地扶持政策和操作办法,新建和有效利用城乡各类园区、规模较大的各类闲置场地、厂房、楼宇等适合小企业聚集创业的场所,为创业者提供各类服务。凡入驻基地的创业者,可享受小额担保贷款、税费减免、社会保险补贴、创业培训补贴、岗位补贴等优惠政策。对新建成省级或市级创业基地(园)的,分别给予不超过50万元和20万元的创业基地(园)建设补贴。

自2005年开始,淮安市启动创业工作,由市经信委、市人社、市农委等部门牵头参与,按照“一镇一特,一村一品”发展思路,建设了148家有产业集聚效应的创业孵化基地,其中国家级归国留学人员创业园1家、省级大学生科技创业园1家、省级创业示范基地4家,市级创业孵化基地20家、各县区认定的创业孵化基地40多家(包括农民创业园和大学生创业园等),共吸纳6000名左右创业者入园创业。通过10年探索实践,逐渐形成了“县有创业园、镇有集中区、村有创业点”的创业孵化基地发展格局。其中市农委重点建设了清浦区现代农业(蔬菜)产业园、淮阴区刘老庄现代高效农业产业园等13个区域特色明显的农民创业孵化园区;市经信委打造了96个乡镇工业集中区(其中市级重点30个)、106个农民创业示范村,有力促进了城乡创业带动就业工作。

4、创业服务全面高效。在省人社厅和市委、市政府的指导下,各县(区)都成立了创业指导中心、创业者协会、创业指导专家咨询团、创业指导网站等服务组织或平台,农民创业指导服务站(所)的普及率达到100%。全市拥有各类创业指导服务机构或组织1440个,专兼职创业指导人员1350人。2003年,淮安市成立 “淮安市再就业小额贷款担保有限公司”创业贷款服务平台,探索形成以“社区平台+小额贷款+创业培训+担保公司+法律援助”为主要模式的小额贷款运作机制。2006—2010年,该市大力实施“全民创业工程”和“创业孵化工程”。2007年,建成“市创业指导中心服务大厅”,形成“创业超市”服务格局,首次实现了创业培训、政策咨询、专家指导、融资贷款等“一站式”“一条龙”服务,各县(区)也纷纷成立创业指导中心、农民创业指导服务站等平台,极大方便了办事群众。

近年来,创业服务形成了“一年一主题、一年一亮点”的鲜明特色:2008年实施“创业孵化工程”,荣获市政府创新项目“优胜奖”;2009年,组织“作家与创业者同行”;2010年,组织“全市创业风采摄影大赛”;2011年,举办“淮安首届创业项目大赛”;2012年,举办“创业风采展示颁奖晚会”;2013年,举办“市区创业政策兑现大会”;2014年,实施“创业政策落实年”、“创业服务提升年”主题活动,改版升级“淮安创业网”,构建创业服务“一网通”。2013年,淮安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先后被省总工会和省妇联授予“工人先锋号”和“妇女创业小额贴息贷款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二、存在问题和建议

经过几年发展,淮安市的创业工作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绩,但也存在不足,主要体现在:

1、创业政策庞杂、不统一,县区之间发展不平衡;

2、城乡创业服务不均等现象依然存在;

3、对农民、大学生两大创业主体扶持力度不够;

4、城乡创业成功率整体不高,高附加值、高技术含量的中小企业较少。为此,提出建议:

1、进一步放大优惠政策,增强贷款普惠性。一是贷款对象普惠化,取消各种身份限制。只要是自主创业、自谋职业者,个人有创业愿望,有一定经营能力和还款能力,领取工商执照(种养业除外),投入一定自有资金,都可享受贷款扶持。二是利息补贴标准统一化。建议取消现行城镇和农村自主创业,下岗失业人员与大中专(技)毕业生、复退军人、失地农民等创业贴息标准不一致的规定,避免多样化和差异性,造成人为不公和社会歧视,只要按时还本付息的,贷款利息补贴标准一致,最好都按基准利率的100%执行。三是要顺应经济发展,不断提高贷款额度,将个人贷款额度提高到20万元。取消劳动密集型小企业限制,将小微企业纳入扶持范围,支持企业做大做强。

2、更多关注农民创业。建议省厅尽快出台扶持农民创业的指导性意见,给予农民小额贷款贴息、初次创业补贴等优惠政策,并对各地建设农民创业园给予一定奖补资金。

3、更多关注大学生创业。由于淮安高等院校数量相对较少,大学生创业园数量、规模、层次离省厅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建议省厅考虑淮安实际情况,对淮安大学生创业示范园认定申报工作给予一定的扶持和放宽。

4、加大创业基地和机构扶持。建议省厅继续给予各地创业培训基地资金补贴,并对创业指导服务机构也按照培训基地的补贴标准予以扶持,提高基层开展创业工作的积极性,进一步完善城乡公共创业服务体系。(淮安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 董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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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人才政策落实情况的调研报告 (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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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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践行科学发展观,实现镇江新跨越,关键在人才。镇江要实现跨越式发展,不仅要依靠积累效应,更要依靠集聚效应,走吸纳之路,大量吸收外来资本和人才。为推动人才工作科学发展,实现我市人才强市的战略目标,近期我们对我市人才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调研,分析了目前人才政策落实情况及存在问题,提出了加大人才政策落实力度,营造良好环境的对策建议。

一、现状及成效

为了贯彻落实人才强市战略,市委、市政府及所属职能部门多年来制定下发了若干人才政策措施,极大地促进了人才的培养、吸引、使用和激励。人才政策的落实有效促进了全市人才队伍建设,人才总量有较大增加,人才队伍素质有所提高,专业技术人员和经济社会发展急需人才的数量有所加大,部分技能人才短缺状况得到缓解,人才结构有所改善,“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环境氛围正日益浓厚,为新跨越提供了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一)健全政策体系,形成了整体性人才资源开发的新格局。

人才政策,通常主要分为党政人才的政策体系和专业技术人才的政策体系。多年来,我市围绕人才总量有较大增加,人才结构与经济结构基本适应,人才队伍的整体素质明显提高的总体目标思路,贯彻实施公务员法,规范公务员管理,提高机关人事管理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的水平,为建设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提供了制度保证;同时,建立企事业单位新型人事管理制度,人员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的有效机制基本建立,人才市场体系和人才管理法规日趋完善,人才成长的环境进一步优化。 我市近年来围绕整体性人才资源开发,把人才政策环境建设的重点放在集聚吸纳高层次优秀人才和创新用人机制上。对属于重点引进范围的高层次人才实行人才引进备案制,对符合经济发展需要的本科以上学历的紧缺专业人才等实行准入制,对“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高层次人才实行柔性流动的办法。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强我市高层次和紧缺人才引进工作的意见》(镇办发〔2003〕80号)、《镇江市人才柔性流动管理暂行办法》(镇办发〔2003〕81号)、《镇江市人才资源开发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镇政发〔2002〕195号)等一系列政策文件,尤其是2008年《镇江市引进培育创新创业领军人才三年行动计划》(镇发〔2008〕39号)的出台,政策明确,规定具体,对于引进和留住人才产生了很大的凝聚力。 为营造有利于人才成长和发展的学习生活环境,营造吸引和留住人才的工作和创业环境,我市制定出台了比较全面的人才待遇政策,基本建立起优秀人才的集聚激励机制。对高层次人才引进实行安家费补助和津贴资助,鼓励高层次人才从事科技成果转化活动和兼职兼薪,实行人才最低收入保护政策,对优秀拔尖人才办理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补充住房公积金。制定镇江市技术要素参与收益分配暂行办法,完善以市场机制为主导的高层次人才收入分配制度。加大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的力度,鼓励企事业单位依据供求关系和市场机制自主确定高层次人才分配办法。对在我市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中作出贡献的高层次人才,每两年开展一次镇江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等评选表彰活动,给予一次性奖励并享受有关福利待遇。

(二)健全体制机制,通过政策的落实形成了我市人才资源开发新局面。1999年成立了“镇江市人才资源开发工作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发改委、经贸委、科技局、教育局、财政局、公安局等部门为办公室成员单位,办公室设在市人事局,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负责组织全市人才资源开发工作。政府人事部门作为人才开发工作的主要职能部门,紧紧围绕中心工作,明确工作职责任务,积极建立和完善人才开发的工作机制。2008年调整机关机构设置,成立人才资源开发处,综合管理全市人才资源开发工作,组织实施全市性人才资源开发活动。加大人才市场建设,延伸人才服务的领域,促进区域人才市场整合,推进人才资源的社会化管理,积极推动人才资源开发,形成了我市人才资源开发的良性工作机制。

目前我市初步形成了一支规模比较宏大、门类比较齐全、整体实力较强的人才队伍。截止2008年底,全市人才总量达到29.58万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12.82万人。全市拥有市级以上各类专家372人,其中国家级专家3人,部省级专家54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00人,市知名专家3人,市级专家310人。同时,加强高层次人才载体建设,完善博士后工作站和博士后技术创新中心评估,全市博士后工作站已达8家;加快留学生创业园发展,引进海外留学人员40人,创办企业30家;实施“169”工程,切实加强以市学术技术带头人、市级以上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省“333工程”培养对象为重点的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创新柔性引才方式,共引进31名清华大学博士生来镇参与20项课题研究,引进80多名外国专家执行了近60个国外智力引进项目;2008年引进本科学历毕业生已达5200多人、硕士以上研究生538人。

二、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市人才资源开发工作呈现全面展开、逐步深入的局面。但从调研情况看,我市传统型加工企业较多,不少企业虽然规模不小,但科技含量不高,还处于原始资本积累期,引进人才的载体和平台尚处于培育期,对人才开发的内动力不足,意愿不迫切,政策落实的客观效果还不太理想。存在的问题主要有:

(一)政策宣传贯彻不够深入。政策的宣传是政策落实的基础,在宣传上我们虽然已经做了很多工作,通过发文件、上报纸、登网络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工作,但效果还不够理想。政策的宣传贯彻,不仅要使执行运用政策的部门和个人能够了解和掌握政策,还要提高全民的思想认识,形成把人才作为第一资源来开发的良好社会氛围。目前政策的宣传缺乏辐射效应,没有达到长期深入宣传的效果。我市有哪些人才政策,不仅企事业单位作为人才使用的主体不清楚,连相关职能部门也不能详尽。这导致部分地区和单位存在需要政策却不了解政策的情况,这在民营企业中尤为明显。这也导致用人单位对人才资源开发的认识不到位,造成人才政策落实存在“口号化”问题和落实不彻底的现象。

(二)城市发展水平和政策的趋同性制约了人才政策的落实水平。我市地处苏南,是全国经济发展、人才流动最活跃地区之一,在城市规模、经济发展水平、社会文化生活等方面与沪宁线周边城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在这样的情况下,因为采取相同的政策吸引人才、留住人才,趋同的政策就显得缺乏竞争力。对人才而言,尤其是高层次人才,能对他们产生有效吸引的因素是多方面的,他们不仅考虑自己的工作岗位、工资收入、职称等待遇问题,也考虑工作人文环境、个人学术的发展空间、子女的成长空间等其他多种因素,他们所作的选择往往是综合考量这些因素后的结果。但因为所制定的人才政策与其他省市趋同,在这种情况下,政策优惠的吸引力日益降低,地区环境自身所起的作用越来越大,这种趋势显然会给相对落后的地区带来更大的人才压力。虽然多年来我们各级政府和企业一直采取各种措施积极引进人才,但效果并不理想且人才引进后稳定率偏低。引进的人才一旦熟悉了环境以后,由于对于政府或企业的人才激励机制不满意,或是受利益驱动,或是为了自身发展,或是寻求舒适、宽松的工作生活环境,一有机会便远走高飞。尤其是医疗卫生系统和陷入困境的企业,人才流失更为严重。

(三)政策的制定和落实还缺乏衔接。政策制定和落实的衔接问题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有的政策与职能部门的工作之间缺乏衔接。有的政策在制定过程中没有充分听取政策执行部门的意见或是政策执行部门没有认真研究,在具体落实时就遇到了障碍或困难。如前几年出台的机关、事业单位引进人才不受编制、职数和引进方式限制的政策,由于与公务员管理、编制管理的有关规定相矛盾基本上没能落实;市知名专家可暂不办理退休手续的政策,在实施中容易产生矛盾;人才最低收入保护政策规定,对未达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本人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如果不能达成一致本人可以另行择业,因此最低收入保护政策缺乏运行的现实基础,有关职能部门难以落实,2006年起已不再公布最低工资标准。二是有的政策与现有人才的培养使用之间缺乏衔接。部分制定的优惠政策重在引进人才忽视了现有人才的培养使用,现有人才不能享受同等待遇,形成了“外来的和尚会念经”、“招来女婿气走儿子”的现象,挫伤了现有人才的工作积极性,造成人才的非正常流失。比如引进的人才享受安家费和购房补贴,现有人才如果没有享受过福利分房在购房时没有相应补贴就会产生待遇上的不平衡。三是有的政策与业绩考核之间缺乏衔接。虽然我市出台了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淘汰制管理办法,对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引进考核机制实行动态管理,但有些人才待遇政策缺乏这种业绩考核的管理机制存在吃大锅饭的现象。如1999年出台的《关于对优秀拔尖人才实行补充养老保险的实施办法》等补充“三金(养老金、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政策,只要符合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等条件就可以一直连续享受,政策的激励效果欠佳,没有享受反而有副作用。四是有的政策与人才合理流动之间缺乏衔接。专业技术人员特别是优秀的高层次人才具有流动性强的特点,在引进的同时应该考虑人才合理流动的问题。从人事争议仲裁的实践上看,人才政策的制定重引进轻流出,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流动时缺乏相关政策衔接,甚至出现“赔了夫人又折兵”的现象。我市某医院从外地引进一名骨科副主任医师其配偶随调进医院工作,工作几年后该骨科医生不辞而别到外地一民营医院工作,医院因此与其在已享受的优惠待遇及其配偶工作去留上产生较大争议。

(四)资金的投入和保障不足。我市在人才资源开发、优秀人才优惠待遇以及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上,资金投入还显不足。对企业设立人才开发资金,或企业捐款人才开发基金等,没有出台相关的政策。我市于2002年设立人才开发专项资金,起动资金仅每年50万元,2005年起每年150万元,目前累计投入资金800万元。与周边城市相比,我市人才资金规模较小,与我市跨越发展的需要和苏南城市的定位不相称。同时,人才开发专项资金的使用上一度失管失控,没有充分发挥其应有的效用。在人才待遇上,我市制定的补充“三金”,提高退休费,适时组织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学术技术带头人等优秀人才外出疗养,以及为市知名专家发放津贴等优惠政策,基本上没有财政资金配套。如补充养老金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也要求在自有经费中列支。使得这些政策的落实取决于单位的经济效益与人才意识,导致这些激励政策在很多单位根本无法落实,极大地挫伤了部分专业技术人才的工作积极性,不利于人才队伍的稳定。1999年出台补充“三金”政策以来,到目前为止我局共办理381人次,平均每年还不到50人次。每两年评选一次的镇江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每人只有一次性1000元奖励。另外由于缺乏资金的支持,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专业性培训、讲座、学术交流等活动开展都受到很大局限。

三、对策与建议

针对我市人才政策环境建设的实际状况和问题,努力创造引进人才、留住人才、用好人才的良好环境,既要不断完善创新政策措施,增强对人才的吸引力和凝聚力,更要加大人才政策的落实力度,确保人才政策取得良好实际效果,以打造最具吸引力的人才环境。

(一)加强宣传引导,努力营造落实人才政策的良好氛围。一是发挥舆论媒体的宣传引导作用,优化人才工作宣传机制。认真制定年度和阶段性人才工作宣传计划,通过报刊、电视、电台以及人才工作简报、人才工作网站等载体,广泛深入宣传各项人才政策,及时宣传全市各地在人才工作方面的经验做法和先进典型。通过宣传,进一步提升全社会对人才工作的关注度,扩大人才工作的影响力,更好地在全社会营造尊才、爱才及激励成功、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良好环境。

二是加强鼓励引导,发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人才工作。坚持以市场为导向,通过加强对企事业单位负责人的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知识培训、公共财政对企事业单位培养本科以上学历人才和高技能人才给予资助奖励、表彰奖励重才爱才先进单位等方式,引导企事业单位不断强化人才工作的主体意识;积极鼓励企事业单位通过完善政策制度、改革分配办法、优化发展平台等途径,营造有利于集聚人才的良好环境,更好地发挥企事业单位在人才培养、引进和使用中的主体作用。 三是采取多种措施,努力营造有利于各类人才健康成长的良好生态环境。在人才服务环境方面,部门和单位之间要协调一致,积极帮助各类人才解决他们工作、学习、生活上的实际困难并落实各种国家法律法规和人才政策,确立单位和人才双方的平等地位,切实维护人才的合法权益。

(二)强化检查督促,切实加大人才政策的落实力度。

一是进一步完善人才工作责任考核机制。明确人才工作责任目标,构建量化考核体系,加大贯彻执行政策的力度,保证人才政策得到有效落实。要全面贯彻党管人才原则,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对人才工作的领导,加快构建人才工作新格局,建立完善人才工作运行机制,增强人才工作整体合力。按照各有关部门法定的职能和职责,明确各有关部门在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中承担的工作任务,依法规范和督促各有关部门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二是完善人才工作督促检查机制。采取专项督查等方式,对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贯彻执行人才工作方针、政策、制度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推动各项人才政策的有效落实。并完善人才工作信息收集和反馈机制。通过召开会议、日常联系、专项通报等方式,及时了解与通报各地、各部门人才工作的重大事项、重大活动、重点工作进展等情况。及时研究分析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对策建议,为领导了解情况、作出决策、指导工作提供重要依据。 三是建立跟踪评估机制。探索建立人才政策实施的跟踪评估机制,以制度的约束来推进人才政策的落实。只有将实施人才政策效果评估制度化、规范化,才能对人才培养、吸引、使用、激励政策实施中的障碍和问题、作用和效果形成经常性的互动反馈,才能保障人才政策落到实处。

(三)立足机制创新,进一步完善人才政策。一是创新人才发展机制,完善人才宏观管理政策。努力使我们的人才政策既符合人才成长规律,又符合经济规律,适应产业结构调整,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根据人才的总量、结构、地域及行业分布状况,结合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需要,对不同领域的人才,采取不同的方法,制定不同的管理方法,对人才实行分类管理,打破行业之间、部门之间和所有制之间壁垒,制定更加开放的人才管理政策。

二是创新人才更新交替机制,完善人才培养政策。要有针对性地制定人才培养规划,突出培养重点,抓好复合型人才的培养;要以能力建设为核心,注重对人才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培养;要转变培养方式,建立人才与产业互动的机制,推动产学研结合,实现由知识型、书本型培养向应用型、实用型培养转变;要拓宽培养渠道,建立多种形式的合作培养机制,实现由一元化、自主化培养向多元化、社会化培养转变;要加强终身教育的规划和协调,构建终身教育体系。

三是创新人才考核评价机制,完善人才选拔使用政策。建立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科学的社会化人才评价机制。按照党政人才评价重在群众认可、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评价重在市场和出资人认可、专业技术人才评价重在社会和业内认可的原则,改进评价方式,完善评价手段,努力提高人才评价的科学化水平。按照科学发展观、正确政绩观的要求,建立由业绩、品德、知识、能力等要素构成的各类党政人才评价指标体系。运用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标准评价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人才使用方面应把着眼点放在如何用好、用足、稳定现有人才上,制定全新的人才使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才管理信息系统和绩效评价系统,为人才选拔使用提供依据。既重视外来人才引进,更重视现有人才的培养和挖掘。在制定留住现有人才的倾斜政策的同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制定相关的人才流动政策,使人才向一线流动,确保优势产业、新兴产业、重点行业对人才的需求。 四是创新人才分配激励机制,完善人才引进政策。应考虑所处的地域环境以及人才发展的市场环境和人才引进的制约,建立起比发达地区更科学更优惠的人力资本定价系统和市场化的薪酬制度。重点引进急需的高层次复合型人才,注意引进25-45岁正处于创造力旺盛期的优秀青年人才。改变以往组织招聘团去招聘的方式,实行带项目、带岗位、带薪酬的定向引进方式。引才与引智并举。根据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特色产业对人才的需求,创新引才机制。积极引进主导产业、重大工程项目及重点行业紧缺专业人才、特殊专业人才。不断加大对特殊岗位和高层次人才的激励力度,对高层次人才和特殊人才的工资收入在一定时期给予特殊政策。积极探索和实施要素参与分配的模式,改革和完善现行分配制度,鼓励知识、技术、管理和资本等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要制定科学公正的激励机制,比如,建立产权激励机制,使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分配制度不仅体现一般劳动的价值,也体现现代产权制度中与各类人才创造性劳动相关的人才产权的价值,要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实行期权股权激励,加快建立重实绩、重贡献,以业绩为取向的,有利于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的分配机制和激励机制,激发各类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四)加大人才投入,逐步形成多元化的投入机制。

一是形成人才开发专项资金以政府、用人单位、社会和个人多元化投入机制。政府及企事业单位要逐年增加人才开发专项资金的预算。各用人单位都要设立人才开发专项资金,专项用于本级人才的培养、引进和奖励等。资金随着经济的增长每年有所增加。 二是加大资金投入,实施多级互动,加强人才科研创新的资金支持,强化人才开发资金保障。加大对科技人才的奖励力度,对取得重大科技发明和科技成果的杰出人才给予高额奖励并提供其它方面的优厚待遇。

三是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人才开发资金管理。强化监管责任,形成比较完善的人才开发资金的管理、使用、监督制度体系,切实保障人才开发资金资助工作公正合理、突出重点和运作透明,提高人才开发资金使用效率,更好地发挥人才开发资金政策的导向作用,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应和激励作用。

推荐第10篇:两当县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调研报告

两当县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调研报告

根据县政协主席会议决定,5月10日至11日,县政协常委会组织部分县政协委员和部分县直涉农单位的负责同志,在县政协副主席田凤林带领下,深入到站儿巷镇冯河村,兴化乡树林村、化垭村、文家村,杨店乡颜河村等村组就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调研组听取了各乡镇的情况汇报,与涉农部门负责人、乡村干部、农民群众进行了座谈,采取查阅资料、发放调查问卷表、走访农户的形式,详细了解了全县强农惠农政策的落实情况,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从调研情况看,近年来,县委、县政府认真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充分发挥强农惠农政策在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支撑作用,加大对农业的投入力度,不断完善各项强农惠农资金的管理、使用和监督机制,强农惠农政策在我县取得了明显成效,农业特别是粮食生产实现了连续增产,农村经济朝着又好又快发展方向迈进。

(一)强农惠农资金使用情况

1、大力扶持发展高效农业,特色产业规模进一步壮大。向群众免费发放优质核桃苗木320万株,义务培训核桃嫁接及综合管理农民技术员2.5万次,目前,已发展核桃419万株,达到人均100株的目标。通过资金扶持发展中小药材留床面积4.82万亩,牲畜养殖2万头,出栏高品种牛、羊0.6万头只,蔬菜发展到8000亩,烤烟种植7500亩。

2、加大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建成了1.2万亩农田灌溉工程,解决了3077户人、1.38万人、4662头家畜安全饮水工程,完成了1800口“一池三改”沼气建设,建立了7个村级沼池气服务网点,在建沼气池2268口,农村沼气村级服务网点20个,发放沼渣处理专用车15辆。

3、扶贫搬迁。争取到中央、省、市扶贫专项资金2500多万;移民搬迁资金2347.7万元,按照每个人补助建房资金2000元的标准,已建成5个安置点,移民搬迁330户1600人。

4、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资金。2007年下拨种粮补贴96.89万元、农资补贴246.32万元,2008年下拨种粮补贴96.89万元、农资补贴593.9万元,补贴资金通过财政设立的“直接补贴资金专户”,将资金拨付给各乡镇,以一户一卡的形式进行发放。2009年下拨种粮补贴81万元、农资补贴601万元,目前正在兑现。

5、农机具购置补贴。2008年争取得农机具购置补贴中央18.19万元,省财政1.819万元,共购进各类机具111台,受益农户111户;2009年争取到位农机具购置补贴中央资金90万元,省财政补贴资金10万元,组织农户申报购置各类家机具299台,受益农户299户。

6、能繁母猪和投保资金。2008年按照每头能繁母猪补贴50元的标准,落实能繁母猪1359头,补贴资金6.795万元,投保8.154万元;2009年按照每头能繁母猪补贴100元的标准,落实能繁母猪1764头,补贴资金17.64万元,投保10.584万元。

7、退耕还林生活补助和完善退耕还林补助。全县累计实施退耕还林面积78750.6亩,按照每亩退耕还林生活补助粮食300斤(折合资金210元),完善退耕还林政策补助20元的标准,2007年落实下达1531万元,2008年下达1131万元。都已全部足额将资金存入到退耕还林户专用存折中,没有出现挪用、挤占、截留等违规现象。

8、教育强农惠农资金补助。一是“两免一补”政策落实情况,2007年发放农村义务教育改革经费229.3万元,其中:学杂费147万元、公用经费26万元,寄宿生活补贴27万元,免费教科书28.3万元,受益人数14223人 ;2008年发放农村义务教育改革经费366.1万元,其中公用经费214万元,寄宿生活补贴94万元,免费教科书58.1万元,受益人数8540人 ;2009年春季开学发放公用经费127万元,发放免费教科书22.3万元。二是助学贷款办理情况,2007年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58人,金额29.029万元;2008年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51人,金额25.627万元。三是普通升学考试加分情况,按照农村“两户”子女在升高中、中专加20分和省、市内大学加10分的要求,2007年有24户特征生享受了加分政策,2008年有26户享受了加分政策。2008年发放贫困寄宿生活补助94万元。

9、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运行情况。2007年全县农民参加农村合作医疗人数35448人,参合率93.82%,共筹集资金175.372万元;2008年全县农民参加农村合作医疗人数35945人,参合率96%,共筹集资金316万元;2009年,全县共有36390人参合,参合率98.86%。目前共筹集资金72.78万元,住院补偿90.8431万元,门诊补偿8.4966万元。

10、计划生育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2004年以来,发放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1402人、84.12万元,独生子女领证户父母奖励资金20.592万元,农村二女户节育奖励金46.8万元,计划生育特困家庭救助金发放90户、10.08万元,有66户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家庭领取资金7.392万元,投入78万元给1300户农村二女结扎户和独生子女户办理了养老储蓄。为1300户农村“两户”家庭免交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费16.5万元。在民乐工程、集雨节灌、母亲水窖、移民搬迁、沼气建设方面都有加大对“两户”的扶助力度。

11、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五保户”供养制度。2007年农村低保保障户数1368户、4786人,投入保障资金129万元;2008年农村低保户数1368户、4700人,投入资金298.68万元。2007年、2008年全县农村“五保户”供养户数均为528户、529人,投入供养资金63.48万元。2008年,全县投入资金28万元,建成五保家园4所;投入80万元,建成敬老院2所。今年启动了五保家园建设15所、中心敬老院1所。

12、农村特困家庭医疗救助落实情况。2008年下达农村医疗救助资金44万元,上年结转21.2万元,共计65.2万元,全年支出救助金40万元,救助95人次,结余资金25.2万元;2008年下达城市医疗救助资金27万元,支出15.8万元,救助23人次,结余资金7.2万元。

13、家电下乡。启动实施了万村千乡和家店下乡工程,对30户乡村农家店进行了改造,落实补助资金12.5万元,商品配送率达到45%。按照国家实施家电下乡的要求,全县确定了8个销售企业为家电下乡的定点单位,家电下乡惠农政策正在开展当中。

14、农村劳动力阳光培训工程。2004年到2008年,通过阳光工程共投入培训资金92.6万元,培训农民4860人,稳定就业4620人。农村劳动力技能明显提高,劳务经济迅速发展,农民收入稳定增长。下派农业科技特派员81名,义务帮助农民指导发展特色产业,培训农民技术员。

(二)加强“一册明,一折统”财政强农惠农改革工作。

县财政、涉农部及各乡镇能够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对“一册明、一折统”这次惠农资金支付方式改革进行了大力宣传,召开专题会议,加大对农民群众宣传“一册明”、“一折统”的管理意义,向群众印发了《告农民朋友的公开信》,制定《两当县惠农资金支付方式改革实施办法》。部分乡镇建立了“一册明、一折统”改革领导小组,目前,站儿巷镇已完成了《甘肃省惠农财政补贴明白册》的填制工作,已全部发放到了各农户手中,剩余乡镇目前也正在抓紧填制。“一折统”工作各乡镇现正在与农村信用社衔接登记填制,将于近期及时送达到农户手中。

二、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调研中也发现我县在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一册明、一折统”强农惠农资金支付方式改革政策宣传不够,农民群众知晓率低。在调研过程中部分群众对国家各项强农惠农的政策了解不全面,没有完全享受到自己应该享受的强农惠农政策,对各项资金补贴标准掌握不够,部分补助资金张榜公布不全面,缺乏民众监督。

(二)强农惠农资金管理使用还不够规范,存在监管不严。少数地方存在专项资金未设立专户,将专项资金与其他资金混账管理,资金拨付不及时,报帐资料和手续不全,没有专款专用,部分乡镇存在捆绑使用的情况。

(三)地方配套资金过多,难以落实到位。上级在安排一些强农惠农项目时,往往要求地方按一定比例投资配套或只有政策无资金,但由于我县财力困难,一些项目配套资金很难落实到位,项目实施受到影响,如易地扶贫搬迁项目中县级配套资金就有298.2万元,但由于县级财政困难就未到位,农村“两户”参加新农合资金和“沼气池建设补助资金”没有全面落实。

(四)强农惠农政策落实的行政运行成本较高。为保证每项政策的落实,县乡政府都需要层层部署,组织人员抓落实,乡村都有要召开会议,转发兑付文件,制作宣传资料、编制帐卡、表册、上门宣传,丈量土地、核实面积、张榜公布、协调纠纷等,相应增加了政府的行政运行成本。由于乡镇行政经费紧张,工作人员短缺,这部分经费完全由乡级政府自行承担,普遍感到压力很大。

(五)农资涨价弱化实惠。近两年来农资价格上涨迅猛,增加了农业生产成本,降低了收益,部分惠农资金被生产资料的价格上涨所抵消,这些使得惠农政策给农民带来的实惠大打折扣,再加上农产品市场不稳定,农户经营风险高,强农惠农政策成效降低。

三、几点建议

(一)提高认识,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规范和完善强农惠农资金管理、使用和监管机制,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农村繁荣。要采取形式多样和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广泛深入地开展强农惠农政策的宣传,使广大干部群众正确理解和掌握政策。有针对性地加强对基层干部和群众的宣传教育工作,不断增强执行力和操作力,确保各项政策落到实处。

(二)拓宽渠道,进一步加大强农惠农资金的投入。加大对农业的支持保护力度,对认真落实政策规定好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贯彻不力的,应采取有效的措施向当地政府问责。同时,积极引导更多的信贷资金和社会资金投向农村。

(三)统筹兼顾,尽量减少地方财政的配套压力。鉴于我县财政比较困难,安排落实配套资金压力比较大的现实情况,建议省、市政府尽可能减少配套或适当降低地方配套比例。同时,省、市政府要进一步严格控制出台新的要求县级配套的政策,对属于省级事权的项目,应由省财政全额承担;对属于省、市与县(区)共同事权的项目,应区别不同类别的县(区)制定不同的配套政策,以减轻我县安排配套资金困难的压力,进一步提高财政保障能力,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

(四)进一步强化资金的监管,确保各项强农惠农政策资金的落实。要进一步健全强农惠农资金管理制度,做到专人管理、专帐核算、专款专用。要加强强农惠农资金的审计监督检查,加大监管力度,严肃查处截留、挤占、挪用强农惠农资金等违规违法行为,确保上级安排的强农惠农资金运转不出问题。

(五)简化工作程序,改变补贴方式。对于农业科技推广方面的各种补贴,在核定面积时稳步推进,各乡(镇)政府应建立行政大厅,把惠农项目统一在一起,有固定办事人员,提高办事效率、减少办事程序。在资金兑付上应采用“一卡统”与直补相结合的兑现形式。

(六)提高补贴标准,切实发挥强农惠农政策落实的成效。在国家不能大幅度提高粮价的客观条件下,针对农资价格上涨较快,农民负担增大,国家应对粮食直补、农资综合直补、良种补贴的标准再提高,以解决农资价格涨幅大大超过对种粮农民补贴的问题。

(七)确定发放时间,保证补贴作用的发挥。春播之后是农民各项生产、生活费用(学生上学、生产资料的购买)开支最多、最集中的时期,也是农民最缺钱、最需要钱的时候,建议上级下拨补贴的时间应尽量提前,给农户发放的时间确定在每年的五月,以保证补贴作用的较好发挥。

第11篇:惠农政策兑现落实情况自查报告与惠农政策落实调研报告

惠农政策兑现落实情况自查报告

乡人民政府根据平目督[20**]21号文件精神,我乡高度重视,迅速召开村文书,相关单位负责人会议,并按会议精神对全乡20**年1月至今各项惠农政策兑现落实情况的清理工作进行了周密安排布置,通过近半个月的清查,现将我乡各项惠农政策的落实兑现及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各项惠农政策兑现落实情况

1、粮食直补及农资综合直补政策落实情况。(1)20**年粮食直补面积8751.24亩×15元/亩=13.16万元,综合直补8751.24亩×111元/亩﹦97.36万元,兑现玉米、小麦、油菜、水稻良种补贴21.5万元。

(2)20**年粮食直补面积8771.24亩×15元/亩=13.16万元,综合直补8771.24亩×111元/亩=97.36万元。已全部通过“一折通”发放到户。

2、退耕还林资金落实情况。20**年我乡退耕还林面积2377.5亩,应兑现补助资金29.98万元,已全部通过“一折通”发放到户。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8448亩×14.75元/亩=12.46万元,目前各项准备资料上报林业局,正准备兑现到户。

3、救济资金落实情况。20**年至今上级给我乡下拔:

(1)农村医疗救助4万元(2)抚恤事业费3万元(3)优抚对象解三难资金4万元(4)春荒救助资金3万元,(5)自然灾害救助资金23万元,已全部专款专用并兑现到户。

4、农村低保资金发放情况。全乡农村低保人员1225人和城镇低保人员133人的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全部通过信用社直发到户。

5、20**年生猪人工授精良种补贴资金32060元,全部通过一折通发发到受益农户801户;20**年能繁母猪补贴资金国家政策已经取消。

6、其它惠农政策兑现落实情况。(1)20**年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共67人,奖励扶助金共计9.6万元全额兑现到户;计划生育特别扶 助7人,特别扶助金每户4200元,全部发放到户;农村独生子女奖励金领证120人,每户60元奖励金已全部兑现到户。

(2)20**年“两免一补”经学校审核、公示、逐一核实后免22万元住宿生活补助费,经班主任通知享受学生家庭或监护人带上户口薄和私章后,上卡到信用社已全部兑现到户;(3)20**年慢性病报费人数124人金额12.83万元,门诊家庭账户报费24.83万元,门诊统筹报费47.17万元,住院报费人数479人金额66.35万元(含县外28人)均通过一折通发放到户。

7、20**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申报4个村,目前已全部峻工等待验收,第一批启动资金13万元已全部兑现到村、及一事一议项目上。

8、20**年至今共领取后扶资金37.8万元,库区基金80万元(其中50万元按照上级要求用于建设车渡船码头)。已全部用于库区移民项目,专款专用。

9、20**年至今共领取危改资金87万元,已兑现到户75.3万元,现余额11.7万元。

二、存在问题

通过清查发现全乡各项惠农政策资金没有贪污、截留、挪用、挤占、套取现象,但还存在以下问题:

1、由于处出务工人员常年不在家,且人员较多,基本信息不健全,给证件的核发工作带来了一定难度。

2、由于惠农政策项目多,资金多,信用社业务人员少,在按时兑现上还存在困难。

三、整改措施

1、加强领导,高度重视。

2、广泛宣传,认真落实。

3、严格程序,严格标准。

4、专款专用,专户储存。

5、建章立制,规范行为。

6、认真督查,从严问责。

总之,通过清查,我们将把党和国家的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到人民群众中去,切实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中央、省、市各项惠农政策资金全部落实兑现到位。

第12篇:惠民政策调研报告

獐么乡关于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

调研报告

近年来,乡党委、政府把全面落实惠民政策作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重要载体和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通过各项惠民政策的落实,进一步树立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有力地改善了党群关系,赢得了人民群众的满意。

一、惠农政策实施情况

我乡始终高度重视中央惠农政策的贯彻落实工作,坚持把落实惠农政策纳入农民负担监管的重要内容,摆上突出位置,严格程序,加强监督,做到了政策宣传到位、张榜公示到位、督导检查到位、信访工作到位、现金发放到位“五到位”,严格执行了不准降低补贴标准、不准由村干部代领代发现金、不准借发现金之际向农民收取任何费用、不准用补贴款抵扣各种收费和债务、不准截留、挤占和挪用补贴资金、不准拖延补贴兑现时间“六不准”原则,确保了粮食直补、农机具补贴、农资综合直补及能繁母猪补贴、农村独生子女生活补助、退耕还林补贴等全面兑现。补贴资金采取“一卡通”直接发放到农户手中。

二、惠农政策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投入资金总量不足。新农村建设涉及诸多方面,农民收入水平不高,农村基础设施落后,要办的事很多,资金缺口大。尽管各级一直在不断加大惠农资金投入力度,但 - 1 -

资金总量仍然严重不足,且存在投入结构不合理,投资渠道过多,资金使用效率低等问题。

二是农资涨价弱化实惠。农资价格上涨,增加了农业生产成本,降低了收益,部分惠农资金被生产资料的价格上涨所抵消,这些使得惠农政策给农民带来的实惠大打折扣,再加上农产品市场不稳定,农户经营风险高。

三、建议及对策

(一)进一步开展扶农助农政策的宣传教育活动。扶农助农政策涉及到财政支农、农村义务教育、农村合作医疗、农民文化生活等多个方面,激发广大农民建设新农村的积极性和创造力,努力把各项扶农助农政策落到实处,让广大农民群众切实得到实惠。

(二)提高补贴标准。在国家不能大幅度提高粮价的客观条件下,针对种粮比较效益太低,农民种粮积极性仍然不高的现状,国家应对粮食直补、农资综合直补、良种补贴的标准再提高,以解决农资价格涨幅大大超过国家对种粮农民补贴的问题。

(三)改进补贴方式。种粮补贴最好以种子、农膜、肥料等实物兑现到户,这样可避免得补贴不种粮,可降低种粮成本,可促进农业科技水平提高,可利于规模经营和农业产业化发展。

(四)确定发放时间,保证补贴作用的发挥。春播之后是农民各项生产、生活费用(学生上学、生产资料的购买等)开支最多、最集中的时期,也是农民最缺钱、最需要钱的时

候,国家发放补贴的真正目的,在于缓解粮农春耕备耕购买生产资料资金急需。由于每年补贴面积的核实要等到粮食出苗以后才能核准核实,建议上级下拨补贴的时间应尽量提前,能否确定在每年五月,使基层工作人员有一定的时间核准核实面积。给农户发放的时间确定在每年六月,以保证补贴作用的较好发挥。

(五)进一步争取政策和资金,努力使各项惠民政策取得应有的成效。有关部门要及时向中央、省上多渠道反映农村危旧房改造建设中存在的现实性问题,争取更加优惠、更具有操作性的政策支持和资金补贴。在实施农村危旧房改造工程中,讲实用,抓质量,不做表面文章,不图形式,切实减轻群众负担。

(六)大力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为全面落实惠民政策提供组织保障。乡、村承担着落实各项惠民政策的重任,其工作责任性、基本素质、工作水平等直接影响民生问题的解决。因此,要把乡、村组织建设作为落实惠民政策的重要前提,大力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努力培养一支综合素质高、责任性强、敢于坚持原则、办事公平公正、热心为群众服务的工作队伍。同时,要建立健全村民议事制度等工作机制,保障各项惠民政策的全面落实。

二00二年六月

第13篇:惠民政策调研报告

贯彻科学发展观,推动信息化惠农政策的落实

——揭东县砲台镇家电下乡、医疗改革落实情况调研报告

教育信息技术学院 余海静罗平平

摘要 调研报告介绍了对信息化指导下揭东县砲台镇家电下乡和医疗保险的宣传情况、实施情况、影响力度和推动作用,并进行调查分析。通过查阅文献、派发问卷、实地调研和深入访谈取得了良好的成果。从中了解了惠农政策的实施情况,总结了惠农政策取得的成效,对比了农民的在惠农政策实施前后的生活水平;分析了惠农政策在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在此基础上,对信息技术推进惠农政策的实施进行了思考,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

关键词 砲台镇 家电下乡 医疗改革 补贴 信息技术

1.前言

实施家电下乡是国家支农惠农政策的重大举措。广东省从2009年2月10日起全面启动家电下乡工作。按照国家、省家电下乡工作的要求,揭阳市响应上级的政策,希望通过家电下乡等给农民们带来真正的实惠;2009年,我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基准,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和全省卫生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2009年7月份,本研究小组到揭阳市砲台镇开展研究调查,详细调查信息化指导下砲台镇家电下乡、医疗改革的实施情况,旨在为砲台镇信息化建设规划及家电下乡、医疗改革的实施提供基础理论依据和建设性意见。

2.调查地点

本次调研的地点是广东省揭阳市砲台镇。砲台是一个历史悠久的文明古镇,素有“潮汕明珠”美誉。区域面积54平方公里,现有人口近13万人,辖11个行政村和1个社区居委会。它各项经济指标居全县各镇之首。多次荣获全国、省、市“先进基层党组织”、“先进乡镇党委”、“文明镇”等称号。

砲台镇是一个工业基础比较扎实的地方,区位优势明显,地处潮汕三市中心,交通便利,是潮汕三市的中心。也是一个侨乡之地,劳务经济基础雄厚。有着特色的农业生产体系,初具规模第农业产业化。

3.调查方法

3.1家电下乡调查方法

采用随机抽查的方法对砲台镇的乡民们进行调查。在不同职业、不同年龄段的乡民中发放调查问卷、以及分样随机采访不同职业的镇民。为全面、客观的了解家电下乡落实情况,我们采访了家电销售商及镇政府财政部门,收集真实情况;镇上实地调研以及网上搜索相关文献,同样是家电下乡调查的方法。

3.2医疗改革调查方法

采用随机抽查的方法对砲台镇的镇民们进行调查。在不同地点各选取几户人家进行调研采访,并收集不同职业人户,及到村委会、居委会、医疗站等了解相关情况。另外在网上搜集相关文献作为参考。

4.信息化指导下家电下乡实施情况调查

4.1“家电下乡”的主要内容

1.补贴形式。按照2007 年 11 月 15 日,财政部、商务部发布的《家电下乡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中的规定: “按补贴类家电产品销售价格的 13%给予补贴”。这个是一直被坚持的方式,还有另一方式是以旧换新。以旧换新和家电下乡同时作为国家的惠民政策只能二选一,不可以同时参加。家电下乡必须是在指定范围内中标的型号才可以享受国家13%的补贴,而以旧换新是在五大品类(彩电、冰箱、洗衣机、空调、电脑)内不限制型号。

2.产品标准。农户购买家电补贴品种为彩电、冰箱(冰柜)、手机和洗衣机,具体品牌和型号由商务部和财政部招标确定。补贴产品最高限价为:彩电2000元、冰箱(冰柜) 2500元、手机1000元、洗衣机2000元。

3.补贴对象。具有广东省农业户籍的农户,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于2009年2月1日至2013年1月31日在指定销售网点购买补贴类家电产品,均可享受财政补贴。

4.2“家电下乡”的意义

1.有利于拉动农村消费。扩大农村需求是扩大国内需求的重点,把农村潜在的巨大消费需求转化为现实购买力, 为我国日益形成的强大生产力提供有力支撑,为国民经济提供持久拉动力。

2.有利于促进行业发展。我国是世界最大的家电生产和出口国,彩电、冰箱、洗衣机、手机产量均居世界第一,出口依存度大。由于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家电出口受阻,家电行业发展遇到较大困难。推广家电下乡,能够促进家电生产、流通和农民需求的有机对接,有利于消化家电产品过剩产能,为企业调整产品结构、促进行业健康发展拓展了空间。

3.有利于改善民生。推广家电下乡,能够让更多的农民用上性价比高、服务有保障的名牌家电产品,尽早享受到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特别是在农村普及彩电和手机,可以丰富农民精神文化生活,帮助农民了解国政策、获取更多市场信息、学习生产技术,促进农民增收。这是贯彻国家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逐步缩小城乡发展差距,实现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具体体现。

4.3“家电下乡”在砲台镇落实的基本情况

目前,揭东县砲台镇的家电下乡销售网点主要分布在镇上商贸集中区域。全部为当地原有的较大型家电销售店。据经销商介绍,销售网点陈列的家电下乡商品型号种类较齐全,而且呈上升趋势。据调查问卷数据分析,村民了解家电下乡这个惠农政策的比例占了86.75%,此数据说明了政府对“家电下乡”这项惠农政策的宣传是比较到位的。村民对此项政策也是积极响应。其中,知道彩电和冰箱的占最多,其次是热水器和洗衣机。大部分的村民由于种种原因没有及时拿到补助,但仍有少数村民买彩电、冰箱、手机等领到了相应的补助。据经销商介绍,刚实施“家电下乡”的惠农政策的确引发了一阵家电购买热潮,拉动了内需,改善了民生。但是,有能力购买家电的大多数是城镇居民,而且集中在年轻人,中老年人都不需要添置家电。而大多数没有购买能力的农民仍然难以承受13%补贴后剩余的87%的支出,从长远来说还是很难通过此政策来刺激消费。

图1 砲台镇农户已享受到补贴的电器数据图

4.4当前在砲台镇影响家电下乡实施的主要因素

1.从 “家电下乡” 补贴的获得来看,农民购买家电后,需在规定时间内,持购买发票、身份证、户口薄等到户口所在乡镇财政部门申报补贴,经乡镇财政部门审核和县级财政部门确认后,才能得到补贴,导致了部分农民怕麻烦或不愿意承担较高的成本而放弃获得补贴的现象。

2.目前 ,市场上存在一些未经核准的销售网点以家电下乡为旗号乱搞促销、误导消费者的行为 ,很多核准销售网点假借家电下乡销售经过翻新废旧家电产品、不合格家电产品 , 严重挫伤了农民购买的积极性。

3.农村售后服务普遍存在网点数量少、规模小、经营能力弱 ,以及维修服务人员匮乏、维修观念陈旧等问题。不利于家电下乡售后服务工作的开展。

4.由于家电下乡指定产品的价格是国家商务部通过公开招标确定的,利润空间非常小,再加上缴纳营业税,经销商利润空间更小,由此造成经营者积极性不高,不愿意销售家电下乡产品或者在销售家电下乡产品时不愿意开具发票,还有一部分经营者持观望态度拖延开具发票的时间,农民消费者不能及时拿到补贴。

4.5更好的利用信息技术推动家电下乡落实的建议

1.政府官方网站及时、全面公布有关惠农政策“家电下乡”方面的信息。并且充分发挥12315网络系统的作用,切实保护农民的权益。及时公布“家电下乡”的最新信息,给农村消费者提供合理的购买指导,健全消费者咨询跟申诉、举报、反馈等制度。

2.通过短信方式接受农村消费者的监督。利用信息化方便政府接受农村消费者的监督,使政策的实施更加透明。

3.增加家电下乡电器的种类。国家和企业应对下乡产品的结构做以调整 ,使之适应农村市场环境和农民消费需求。

4.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重点检查经营者销售的家电来源是否合法,是否为废旧家电翻新,质量是否合格,经营行为是否规范,严防以送货下乡等名义经销假冒商品。

5.加强组织领导,狠抓检查落实工作。

6.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实际购买力。要调整优化农业产业结构 ,大力发展优质高效农业。要打破以粮食作物为主的种植结构 ,生产具有比较优势的产品 ,优化产品质量 ,发展特色农业和农产品加工业 ,逐步推进农业产业化 ,打造名牌产品。

7.提高售后服务质量。建立家电下乡售后服务标准;建立售后服务人员定期培训机制;建立企业售后服务合作机制。

4.6结论

在经济低迷状态下,以财政补贴为推动的 “家电下乡” 活动作为扩大农村消费的 “应急” 措施,在短期内确实具有明显成效,但从长远发展来看,还是应该更加注重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消费环境;建立健全农村消费品市场网络体系、方便农民消费;引导家电企业以及其他消费品企业向农村进军、开发适合农村消费要求的家电产品,同时加快技术进步、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完善农村市场体系及制度体系,加强农村市场监管,规范农村市场竞争秩序,以充分的市场竞争降低产品价格、普惠农民等。

今后政府在出台类似产业政策时,应充分考虑到制度供给中存在制度供给与制度执行的不一致性、委托代理中的参与约束与激励相容的条件、政策的外部性等问题,使产业政策得到有效实施。

5.信息化指导下医疗改革实施情况调查

5.1“医疗改革”的主要内容

近年来老百姓大部分感觉到“看病难”、“看病贵”。据卫生部门统计,2008年门诊病人平均医药费用146.5元/人次,住院病人平均医药费用5463.8元/人次。同时,由于缺乏风险分担机制,大量的医疗费用需要个人直接支付。自费医疗不但缺乏公平性,而且抗风险能力弱,使得许多人生病时面临费用障碍,人们收入的不平等就转化为获得医疗服务的不平等。2002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明确指出:要“逐步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2009年4月份广东省推出新的医疗改革方案,按照党的十七大精神,为建立中国特色医药卫生体制,逐步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提高全民健康水平,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根据近日发布的《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三年内我国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将覆盖城乡全体居民。

5.2“医疗改革”的意义

1.解决农民看病难、治病难。在农村,因为经济原因,农民最担心的问题就是患病,往往一人生病,就会影响一个家庭的正常生产生活,有的甚至因病致贫,更有的农民有病不治,因而小病集成大病。

2.提高身体素质,保持健康体魄。医疗的改革为广大人民群众伸出了援助之手!让大多数人能够提高身体素质,保持健康。

3.缩小农村与城市贫富差距。对于中国这个人口众多的发展中国家来说,不健全和有些畸形的医保制度直接或间接的影响到农村与城市的贫富差距,据统计,我国20%的人拥有80%以上的银行存款,贫穷或者说不太富有的人占了绝大多数,政府应该保证这些人获得最基本的医疗保障,让农民们健健康康生活,开开心心工作,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精神。实施医疗改革也有利于疾病的预防、得病有保障、看病方便、治病少花钱等。

5.3“医疗改革”在砲台镇落实的情况

在医疗保险相关的调查中,由于砲台镇人口居多,无法挨家挨户采访,需要全面的客观调查,我们采用了比较科学的调查方法——随机抽样法。在调研中,我们在不同的村落里,随机选择一些乡民,运用简单的采访工具,手记笔录地把相关情况记录清楚。通过运用这种方法,了解到,现在砲台镇几乎每个村民都有购买医疗保险。

据问卷调查的数据显示,近几年来砲台镇的人民们对购买医疗保险的人数都在提升,在09年基本上完成了这一政策的实施。这表明,医疗保险这一政策,正不断的深入民心,医疗改革有了很大的发展。

有上面这一情况,一方面乡民响应有关国家医保的相关政策;另一方面乡民们也得到了国家的优惠补贴政策。乡民们也很乐意地接受医疗保险这一相关政策。医保费用也从原来每人一年10元变为每人一年20元,可见国家对农民医保这方面重视程度有了很大的加强。医保按照职业的不同分为以个人为单位和团体为单位上交医保费,以务农等个体单位为主的家庭以个人为单位上交医保费,而企业或国家机关人员则以团体为单位上交医保费。

5.4“医疗改革”实施情况分析

鉴于只用随机抽样的方法调查到的数据是不够全面的,为此我们还采用了分类抽样法做调查,不同职业的人观念不同,在教师、商人、农民、国家机关政府机关、无业人士、工人等职业中各选取一些代表收集相关数据。另外为了更具体更全面,我们还到了村委会、居委会医疗站等地方采访有关人士。由此得到的数据比较客观事实,能够作为分析的依据。

一直以来特别是党的十七大以来,为了缩小农村与城市的贫富差距、及建设新型的农村体系,一方面国家的重视、另一方面基层组织的积极响应,达成了建设小康新农村的共识,为医疗改革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医疗保险作为一种新型的惠民政策,并且实施了好几年了,通过近几年在落实中不断改进不断完善,发展到了现在有了更为具体的内涵,农民对医疗保险不在是陌生的事了。农民知道了惠民政策能够切实的给他们带来了好处。购买医疗保险的费用在农民的收入水平范围之内,农民们易于接受。另外农民们购买了医疗保险后有了一定的补贴,更是吸引着农民们的购买意愿。这些都是医疗改革落实到实处的良好原因。如今又是一个信息高速发展的黄金时刻,借助信息化通过网络、电视、报纸、杂志等媒体加大力度地宣传医疗改革,不断让农民们了解医疗改革,并清楚医疗改革的好处。这也是极其重要的原因。

5.5结论

就砲台镇而言,全镇98%以上的人都购买了医疗保险。医疗保险得到了落实,并且当百姓们生病的时候,不再是全部负责一切费用,有得到一定量的补贴。医疗改革逐步解决了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一定程度上减少了经济压力,促进经济的提高。从目前砲台镇农村经济水平上讲,医疗保险的费用暂时可以接受,但由于国家的经济水平及市场的成动态性,物价水平变化不稳,医疗保险想要长久的使人们接受还有待改革。又目前医药费高,医疗保险满足不了农民们治病的问题。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还有待努力。

5.6建议

1.目前一个小病的医疗费用对农村一般的家庭来说费用都很高。虽然购买了医保,有了一定量的补贴,但是农民还是支付不起余下的费用。减低看病费、买药费是减少医疗费用、减少农民经济压力的的重要途径。

3.医疗改革确实能够给农民们带来不少实惠,但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宣传健康知识、提供治本方案、让老百姓们懂得医学、懂得健康知识,减少生病的概率才是解决医疗问题的根本所在。国家政府等部门应该在医疗改革的基础上加大健康知识的传播,借助现代信息化的通道,好又快的改革与发展。

4.新医改的目的是覆盖全国,让每个人都享受到医疗保险的优惠,但新医改在推动建立一个普遍覆盖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同时,也要满足民众的差异化医疗保障需求。各个地区实施的方案可能会有些差异,依据各个地区的要求,因地制宜的实施医疗改革是关键。

5.加大力度提高农村医疗站、诊室的管理与服务,完善农村的医疗体系。实施医疗直通车,减少农民看病难这一问题不容忽略。定期邀请一些医疗工作人员下乡服务是个不错的途径。

结束语

本次调研活动持续了七天,总共到学校、村落、市场、商场、村委会和镇政府进行调研。调研过程中队员们收获颇多,了解到了乡村的习俗、经济情况、文化水平等。大家都提高了自己的见识,学习到了调研中应该注意的问题,准确及时的记录相关信息是调研中不可缺少的,另外团队的协助尤其重要。

基于本次调研的人员是学生,对调研工作的效率、方法、过程等存在着或多或少的不足,调研中有时也遇到了跟调研主题有矛盾的问题,但经过调研小组成员的努力,大家一起往共同的目标前进,最后终于取得了圆满的成功。

谢辞

本研究作为华南师范大学社会实践服务重点团队,得到了华南师范大学的资助;在科研调查的过程中得到了砲台镇政府及乡民们的热情帮助;尤其是李海云老师,也得到了团队成员的协助,一并致以深深的谢意。砲台镇家电下乡及医疗改革调查数据是东行记之队全队的成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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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王亚楠.家电下乡:农民收获了什么?.市场周刊.2009(6)

[3] 秦大河.家电下乡是扩大内需的重要举措.中国工商管理研究.200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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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周 扬, 纪成君.影响家电下乡的因素及对策.科 技 和 产 业.第9卷第6期

[6] 汤蕴懿.新医改十套方案.财经政法资讯.2009 年第1 期

[7] 博 广.东软发布“新医改”信息化方案.中国社会保障·2009年第7期

[8] 新医改10 问.《人民日报》2009 年4 月8 日

[9] 新医改前后.健康时报.2009(6)

[10] 顾昕.全民医保是医改的突破点.中国人卫生产业.第五卷第十期.2008(10)

[11] 邓清波.医改将为中国老百姓提供基本医疗保障.中国经济网.财经政法资讯.2006年第6期

[12] 朱俊生.新医改能给我们带来什么.大众理财.2009年第7期

第14篇:资助政策落实自查自纠报告

郭家店镇第二中学

学生资助政策落实情况自查报告

根据《关于做好全省基础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专项检查迎检工作的通知》精神,我校对2017年秋季基础教育学生资助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自2017年秋季以来,我校先后为在籍10名贫困学生提供了资助。我校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文件精神,切实强化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补助费专项资金管理,扎实推进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发放的工作步伐,确保了政策的顺利实施。实施贫困生生活补助和免费使用教科书工作是一项民心工程,阳光工程,关系群众的切身利益,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为把好事办实事,我们从以下几方面做起:

一、完善组织机构

组长:于春生

项目负责:王亚珍 李金玲 副组长:谭立侠刘秋艳 成员:郭丽丁艳孟祥军

二、广泛宣传发动:

我们首先认真学习了有关上级文件精神,利用学期开学初和召开的家长会及晨会广泛宣传农村义务教育免费教科书的政策和意义,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三、严格操作程序

1、制定了“贫困生资助”实施制度。

2、组建了“贫困生资助”领导小组。

3、确定“贫困生资助”的范围和对象。

建档立卡、孤儿、城市低保、城市低收入、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临时特别困难

4、我校“贫困生资助”的运行程序。

建档立卡、孤儿、城市低保、城市低收入、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临时特别困难。

4、发放程序。

受助学生确定后,待资助费由校自行组织,制定发放花名册,受助学生和家长在发放花名册上签名。

5、规范管理

健全档案

贫困生档案是我们掌握的第一手材料,必须要规范管理好。我校一向重视档案的管理。在资助工作方面,要求按资助项目,分年度归档,每个档案盒上贴上目录内容以及标签,每个档案僵归类的材料基本包括:上级部门的资助文件、名单公示、花名册、资助金发放表、受助学生递交的证明等相关材料。规范档案的管理,既是为了迎接上级部门的检查,同时也是为了今后更好地持续开展资助工作。

四、本学期贫困生资助发放情况如下:

2017年秋上级分配给我校的贫困生9人,我校评审确定符合条件的贫困生9人,不定期的召开资助物资。

五、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有待改进的方面

在各级领导的关心与支持下,我校此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

一是我校贫困学生较少,但由于补助名额有限,还有一部分贫困学生却得不到补助。二少数群众见利相争,给贫困学生评审认定工作正常开展带来了一定的影响。

三是在开展感恩励志教育上形式过于单一,未能充分让学生体会感受到党的好政策。

四是“两免”和“一补”政策的宣传力度“家喻户晓”还不够,要做到“人人皆知”,努力形成全社会都关心支持局面。

郭家店镇第二中学 2017年8月28日

第15篇:资助政策落实自查自纠报告

淮 河 镇 红 石 小 学

学生资助政策落实情况自查报告

根据《县教体局关于做好全省基础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专项检查迎检工作的通知》精神,我校对2007年秋季—2014年秋季基础教育学生资助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自2007年秋季以来,我校先后为659名贫困学生提供了食宿资助,共发放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费444500元。我校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文件精神,切实强化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费专项资金管理,扎实推进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寄宿生生活费发放的工作步伐,确保了政策的顺利实施。实施贫困生生活补助和免费使用教科书工作是一项民心工程,阳光工程,关系群众的切身利益,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为把好事办实,实事办好,我们从以下几方面做起:

一、完善组织机构

1.学校高度重视学生资助政策落实情况,成立了由校长任组长的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并且以学校文件的形式印发到各年级组。强化了资助工作的领导。

2.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省、市、县的文件精神和会议要求,认真听取学生资助中心和各年级部的情况,及时发现和研究解决学生资助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学生资助工作的顺利落实。

二、广泛宣传发动:

我们首先认真学习了有关上级文件精神,利用学期开学初和召开的家长会及晨会广泛宣传农村义务教育“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和免费教科书的政策和意义,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三、严格操作程序

1、制定了“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实施制度。

2、组建了“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领导小组。

3、确定“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的范围和对象。

“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的范围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的贫困学生,并优先考虑以下几类:A、父母双亡,无任何经济来源的(孤儿、含艾滋病孤儿); B、父母一方已亡,生活十分困难的;C、父母双残或单残,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D、遭受重大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E、家庭成员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力,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我校结合实际情况,区别不同贫困程度,每学期界定一次,不搞平均分配,不能优亲厚友,不搞轮流享受。

4、我校“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的运行程序。

A、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并出具村委会核实的材料;B、学校根据上级下达的贫困学生数和“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对象资助条件确定学生名单,并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C、公示无异后,学校组织受资助学生填写《义务教育贫困学生申请表》,建立资助学生档案,将受助学生名单及评审公示情况上报。

5、发放程序。

受助学生确定后,待补助寄宿生生活费拨付到校后,制定发放花名册,将补助金一次发放到学生个人,受助学生和家长在发放花名册上签名。

6、规范管理

健全档案

贫困生档案是我们掌握的第一手材料,必须要规范管理好。我校一向重视档案的管理。在资助工作方面,要求按资助项目,分年度归档,每个档案盒上贴上目录内容以及标签,每个档案僵归类的材料基本包括:上级部门的资助文件、名单公示、花名册、资助金发放表、受助学生递交的证明等相关材料。规范档案的管理,既是为了迎接上级部门的检查,同时也是为了今后更好地持续开展资助工作。

四、各学期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费发放情况如下:

2007年秋上级分配给我校的贫困生指标49人,我校评审确定符合条件的贫困生49人,每生250元,每人及时足额发放贫困生活补助费共计发放总金额12250元。

2008年秋上级下达我校贫困生指标73人,我校评审确定符合条件的贫困生73人,每人及时足额发放贫困生活补助费共计发放总金额35500元。

2009年秋上级下达我校贫困生指标119人,我校评审确定符合条件的贫困生119人,每人及时足额发放贫困生活补助费500元,共计发放总金额59500元。

2010年秋上级下达我校贫困生指标85人,我校评审确定符合条件的贫困生85人,每人及时足额发放贫困生活补助费750元,共计发放总金额63750元。

2011年秋上级下达我校贫困生指标85人,我校评审确定符合条件的贫困生85人,每人及时足额发放贫困生活补助费750元,共计发放总金额 63750元。

2012年秋上级下达我校贫困生指标109人,我校评审确定符合条件的贫困生109人,每人及时足额发放贫困生活补助费1000元,共计发放总金额109000元。

2013年秋上级下达我校贫困生指标55人,我校评审确定符合条件的贫困生55人,每人及时足额发放贫困生活补助费1000元,共计发放总金额 55000元。

2014年秋上级下达我校贫困生指标50人,我校评审确定符合条件的贫困生50人,每人及时足额发放贫困生活补助费1000元,共计发放总金额 50000元。

五、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有待改进的方面

在各级领导的关心与支持下,我校此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

一是我校贫困学生较多,但由于补助名额有限,还有一部分贫困学生却得不到补助。

二少数群众见利相争,给贫困学生评审认定工作正常开展带来了一定的影响。

三是在开展感恩励志教育上形式过于单一,未能充分让学生体会感受到党的好政策。

四是“两免”和“一补”政策的宣传力度“家喻户晓”还不够,要做到“人人皆知”,努力形成全社会都关心支持局面。

六、工作建议

是有些学生不在校寄宿,但是家庭经济确实困难却不能享受补助。在制定相关的资助制度时也应把这一部分贫困生考虑进来。

淮河镇红石小学 2015年8月28日

第16篇:惠农惠牧政策补贴资金落实情况调研报告

为了加强对国家惠农惠牧政策补贴资金落实情况的监督,旗人大常委会组成调查组,利用半个月时间深入到7个苏木镇抽查了14个嘎查村,对125户农户进行实地调查。先后听取了旗直有关部门及部分苏木镇情况的汇报;召开不同类型的座谈会7次,参加的市、旗、苏木镇人大代表121人,乡村干部50人,现将调查了解的情况及存在问题和建议做如下报告,供领导及

工作部门参考。

一、全旗惠农惠牧政策补贴资金落实的基本情况

近年来,国家强农惠农力度不断加大,惠农惠牧补贴资金逐年增加,2006年至2008年,**旗农牧民群众得到粮食直补,农资群众补贴,退耕还林补助,良种补助,农村低保,农机具补贴和社会事业发展补贴等专项资金共计:59088万元。其中中央资金38016万元,区级资金7790万元,市级资金9992万元,旗级匹配资金3290万元。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专款专用的原则;旗镇两级政府在惠农惠牧补贴资金的落实中,能够按上级政策要求组织落实和发放,确保了党和国家的惠农惠牧补贴政策落到了实处。

(一)惠民政策得到了较好的落实。使各项补助资金能够落到实处。为保证各项资金的及时足额发放,旗财政、民政、农牧、林业等部门及农村合作银行、苏木镇政府、嘎查村都做了大量工作,使各项资金按照上级要求逐步落实到位,群众比较满意,党的惠民政策深入人心。

(二)落实惠民资金制度比较健全。旗乡两级建立了完善的资金运行制度,基本做到了张榜公布到村,政策宣传到户,帐册编制到户,补贴通知到户,资金兑现到户。

(三) “一折通”兑现方式方便快捷。惠民资金发放形式较为简便,采用“一折通”的形式,将补贴资金发放至农牧民手中,农牧民兑现惠民补贴省时省力,方便快捷。

(四)领导重视,部门分工明确,密切协作。旗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惠民资金落实工作,多次召开会议进行部署,严格执行政策。各部门加强协调配合,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二、惠民资金落实中存在的问题

(一)关于粮食直补及农资综合补贴。一是有的苏木镇发放时间晚。资金由旗财政部门拨付各苏木镇,但个别苏木镇末能及时划拨到农牧民帐户。末能在春播之前发放到位,影响农牧民的备耕生产,有的农户因补贴款不到位,只好去贷款,增加生产成本;二是个别苏木镇违规扣留集资款。在调查中发现有的苏木镇为了完成某项公益事业,通过苏木镇人代会及采取村民“一事一议”的方法筹集资金。但是在操作中从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资金中直接扣留,违背资金发放规定。三是个别苏木镇以不同理由滞留资金未能及时发放;四是个别镇惠民资金在邮政储蓄开户,由于工作人员少,业务不熟,支取排队时间长,不能及时支取,群众意见很大。

(二)关于退耕还林、公益林、荒山造林补助资金。一是旗财政对2008年荒山造林补助资金拨付不及时;二是个别苏木镇对己到位的退耕还林补助资金未能及时发放,有挤占挪用的现象,群众有意见;三是公益林补助资金发放难度大。调查中发现,部分农户的林地被确定为公益林是林业工作人员上报并代为签字的,农户本身并不知情,而按国家政策,确定为公益林后,规定年限内不能对树木进行采伐,公益林补助金远远低于采伐经济林所获经济收益,农户不接受。另外,有些公益林地块权属不清,四至不明,影响补助金的发放。此种情况在沙区较为突出。

(三)关于农村社会最低生活保障资金。部分镇嘎查村存在“拼户”现象。自2006年开始,当时部分嘎查村的运作模式是首先给鳏寡孤独、老弱病残人员享受低保补贴,与国家规定的农村社会最低生活保障整户推进要求不符。今年,低保金的发放将采取“一卡通”方式进行,“拼户”村低保金发放必将产生新的矛盾。

(四)良种补贴。2008年良种补贴采取直接发放种子的办法,存在着发放晚和种子质量不合格的问题,给群众造成损失。群众普遍要求良种补贴直接补贴现金,由农户自选自购良种。

(五)农机具补贴。此项惠民政策的落实,群众意见较为突出。一是补贴指标少与农牧民农机购置需求悬殊较大。二是由于宣传不到位,大部分农牧民对申请补贴不知情,不清楚办事流程。到农牧局统一申报,费用高,不便民,真正想购机户未能申请到指标让个别倒卖指标的人钻了空子;三是据享受补贴的农牧民反映,对同一产品,部分经销商存在农牧民支付现金购买价格低,享受补贴购买价格高的现象。定点经销商店出售机型落后等问题。使惠民政策落实大打折扣;四是农机补贴与家电下乡末能发挥苏木镇政府的作用,使此项补贴政策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

三、几点建议

随着我国经济实力的增强及党和国家对农村惠民政策工作的重视,各项惠民补助资金的投入会与日俱增。这些惠民资金的落实情况,是农民关注的热点、焦点。事关农村改革发展的大局,应该引起旗、镇两级政府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必须下大力气抓好落实。

(一)抓好宣传这一基础性工作。把宣传作为落实

惠民资金的切入点,采取多种形式,强化宣传。要通过制作惠民政策明白卡或惠民资金办事流程小册子等方式,将各种补贴资金的发放时间、标准、领取办法、补贴范围等向群众宣传,做到清楚明了,使用“一卡通”直接到户。

(二)坚持公开、公平的原则。一是苏木镇在落实惠民补贴工作中,对补贴的依据、对象、标准、数额等要全部公开。二是要加大对村级发放

各项补贴的监督力度。解决公开程度不够,事后监督乏力问题。将纠偏查错的关口前移,凡惠民补贴的项目资金发放均应以村组为单位,进行上墙公布。苏木镇政府要运用政务公开网络等科技手段,提高公开的透明度,让农牧民享有更多的知情权、监督权。

(三)充分发挥苏木镇政府的作用。对农机具补贴、家电下乡补贴等专项不是所有群众都受益的惠民政策落实,要充分发挥苏木镇政府的作用,使国家的补贴政策落实的更合理。

(四)健立健全制度,加强对惠民资金落实的监督。惠民资金是否落实到位涉及到民心、民意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形象,要建立完善的各项工作制度,达到用制度管人、管事、管钱的目的。普惠惠民资金要建立规范的“一卡通”补助办法直接到户。同时要加大对惠民资金落实的监督检查,确保资金按时、足额到位。一是强化组织监督。旗人民政府及相关监督部门,要定期或不定期的加强对各项惠民资金的监督检查,对违规违纪行为进行严肃查处。二是强化民主监督。每个村都聘有2-3名公道正派、德高望重的老党员、老村干部或人大代表作为惠民资金义务监督员,重点对镇村干部惠民资金发放到位情况进行监督;三是强化群众监督。在旗监察局开通监督专线电话,苏木镇政府也要通过增设惠民补贴查询点和举报电话等方法,接受群众监督。

特别是当前正在开展的深入学习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活动中,应该把此项工作纳入到各级党委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主要议事日程。通过科学管理、规范运作,把党和政府的惠农政策,落到实处,真正惠济于民。

第17篇:关于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调研报告

关于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调研报告

来源:市监察局 发布时间:2011-07-12

中共保康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李立学

今年4月份以来,保康县纪委监察局结合开展“万名干部进万村入万户”活动,组建9个工作专班分别由9名班子成员带队,对全县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为其两个月的走访调查、监督检查和明察暗访,在督促各地各单位及时纠偏、认真整改的基础上,对突出问题产生的根源及解决办法进行了比较深入的思考,以期有效服务领导决策。

一、存在的突出问题

从各乡镇、县直各涉农部门上报的自查情况和县纪委监察局工作专班监督检查来看,近三年来,虽然我县强农惠农政策和资金落实方面工作力度较大,取得了很好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虚报冒领资金问题时有发生。惠农政策资金落实中最普遍最突出的问题表现在虚报冒领套取资金,如在落实“家电下乡”惠农政策中,我们通过对购买2台以上家电产品农户进行逐户核查,发现存在经销商和农户串通,虚报冒领、套取家电下乡补贴资金的现象。在调查中职学生补助政策落实中,发现承担政策兑现的中职学校对提前退学、辍学、就业的学生不是及时主动上报名册申请减少资金拨付,而是故意隐瞒事实,截留财政划拨的补助款。在实施劳动力转移就业“阳光工程”中,原县劳动和就业保障局在2007年至2009年,采取重复申报参加培训人员的方式,套取就业培训补贴39450元(2010年已处理)。

(二)少数项目资金存在挪用现象。部分基层单位为发挥项目建设的综合效应,存在未经审批即自行调整项目资金用途的现象,如两峪乡、龙坪镇将个别村危房改造等部分项目资金进行捆绑使用,改变了资金用途。环保局在落实村庄连片整治项目政策时,未按要求实施项目,将上级下达的垃圾处理项目和污水处理项目资金,补助给农户用于开展庭院绿化。

(三)增加农民负担苗头亟待遏制。部分单位对农民负担问题重视不够,如在落实新农保政策中,县纪委接到群众举报县人社局不经公开招标,私自指定农民群众定点照相单位,从中收取赞助费,迫使定点照相单位及其委托照相单位(个人)将照相费用从过去的10元/人涨为15元/人,加重了群众负担,目前此案正在查处之中。

(四)非法占有侵民利问题依然存在。尽管我们近年来查处了一大批基层党员干部侵犯群众利益的违纪违法案件并进行了公开处理,但是仍有个别村干部心存侥幸非法占有惠农资金。如今年我们查处的某村支部书记刘某非法侵占案,刘某在为该村复员军人屈某代办申领优抚款手续时,将镇民政办核发给屈吉军的优抚存折据为已有,并于2008年元月至2011年元月先后取出现金1万余元供自己使用,刘某被给予留党察看两年之处分。

二、产生上述问题的根因

(一)法纪观念不强,思想认识模糊。一些部门、单位在贯彻减轻群众负担、落实强农惠农政策的各项规定中,思想上不重视,态度上不积极,行动上不能同上级的要求保持高度一致,小团体思想占了上风,没有意识到贯彻落实强农惠农政策事关端正党风,加强廉政建设,密切党群关系,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甚至错误地认为,在现行“分灶吃饭”的财政体制下,巧立名目多收点费和截留政策资金是给地方财政分忧解愁,为经济发展多渠道筹资,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一旦查处,至多追究单位责任,不会追究个人责任。

(二)服务理念不浓,滥用手中职权。部分党员干部尤其是重点岗位、关键环节的党员干部,存在“官本位”思想,没有将“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贯穿到日常为基层群众服务之中,没有把工作职务和岗位当作服务群众的窗口,而是作为权力的象征,借助手中权力“吃、拿、卡、要”,“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等,造成不作为、慢作为甚至乱作为,甚至贪腐。

(三)财政保障不足,部门利益驱动。一是体制机制原因,在现行行政体制和财政分税体制下,尽管进行了多轮机构改革,减人减事减支取得了初步成效,但经费紧张的矛盾依然没有得到解决,为了维持单位运转和保障职工工资福利,部分单位通过乱收费和截留政策资金增加收入。二是小团体利益作祟,一些地方、部门和单位,由于经济利益的驱使,有的只从自己的利益出发,考虑问题、制定政策只顾及局部和个人,没有从全局着想;有的为给自己出政绩,不切合实际地乱上项目、铺大摊子。三是满足违规开支的需要,乱收费和截留政策资金的收入除一部分纳入财政专户外,其余则入了单位“小金库”,用于单位接待费用、职工福利等支出。

(四)监管不够到位,惩戒教育不力。一是工作力度不强。尽管从中央到地方都高度重视减轻农民负担和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工作,逐级成立了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齐抓共管,收到了一定成效,但从实际工作看,工作力量仍显单薄,协调配合力度不够,监管层面狭窄。二是监督管理不力,现行管理部门都是本级政府的组成、直属部门,尽管在工作上有明确的分工和管辖范围,但由于违背政策乱收费或不落实强农惠农政策的对象大多是其系统内二级单位或基层人民政府,对出现的问题一般仅限于提出整改建议,至于整改结果如何,群众是否满意,没有硬性规定。三是惩戒力度不够。很多情况下,当执纪执法机关查处部门乱收费和截留强农惠农政策资金问题时,就会出现诸如上级领导机关、领导干部干预和说情、违纪违法单位恶意抵制等一系列问题,造成只对收费主体进行经济处罚,而很少对收费当事人和单位负责人进行问责,更谈不上由纪检监察机关给予相应的党政纪处分,导致管理部门不能严格依法行政,执法力度不够,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对违纪违法者起不到惩治教育的作用。

三、解决的办法和建议

(一)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着力构建“不愿为”的自律机制。要以开展以“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月活动为契机,深入开展党的宗旨教育、党风党纪教育、岗位廉政教育、依法行政教育、典型激励教育、反面警示教育等一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各地各单位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利益观、群众观,处理好全局和局部利益的关系,克服本位主义、小团体思想,提高以国家利益、群众利益为重的自觉性;正确处理好社会效益与经济利益的关系,改变只顾眼前利益不顾长远利益的短期行为;牢记党的宗旨,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把为基层、为企业、为群众服务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抓紧、抓实、抓出成效,真正使我们党的“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入耳、入脑、入心,生根、开花、结果。

(二)加大纠偏查处力度,着力构建“不敢为”的惩治机制。一是深入开展明察暗访。纪检监察机关要组织工作专班,深入各地各单位对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和资金落实情况进行巡回式、拉网式明察暗访。要充分发挥县乡村三级纠风网络作用,随时就地发现强农惠农政策落实中的各种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到位。二是督促问题整改到位。要对明察暗访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分类整理,逐个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纠正,要督办存在问题的单位及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严格实行时间倒排、责任倒查、销号解决,确保情况查清弄明、问题彻底纠正、责任追究到位。三是严查违纪违规行为。及时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规违纪行为进行调查处理,从严给予党纪政纪处理;对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要强化查办案件综合效应,对查处的典型案件进行公开曝光,对同一部门或系统及其二级单位多次因不认真落实强农惠农政策被查处的,要作为典型案例公开处理,督导发案单位深挖根源,举一反三,并对其主要负责人实施问责。

(三)加大制度建设力度,着力构建“不能为”的防范机制。要针对在拉网式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研究创新科学管理强农惠农资金的制度体系,探索建立覆盖强农惠农资金运行全过程的监督制度,要进一步健全完善惠农政策资金公示制、惠农政策监督卡和惠农补贴发放“一卡通”制、惠农资金专户管理制、惠农资金备案制、惠农政策落实无差错双向承诺制、涉农部门配合协作管理制、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监督制、惠农资金县乡村三级监控制、惠农政策资金监管绩效考评制、惠农资金落实责任追究制等制度,规范运行廉政风险预警防控机制,形成事前预警、事中跟踪防范、事后审核问效的多层次、全方位“大监督”格局,为确保强农惠农资金资金安全、高效运作提供制度保障。

(四)加大体制改革力度,着力构建“不必为”的保障机制。要进一步深化机构改革,坚持职设编定岗,推行人员、职责、经费相一致的编制管理办法,通过精减机构人员,提高办事效率,减少财政支出。要进一步深化收费管理体制改革,压缩行政事业性收费范围,明确收费依据、标准,并向社会公示,从源头上堵塞收费渠道。要进一步深化税费体制改革,加大对基层的财政性转移支付力度,保障基层单位正常运转经费。

第18篇:落实惠民政策

关于对我市惠农政策监督检查的调研与思考

为确保涉农资金安全、规范、高效运行,切实加强对涉农资金的管理,真正把党和国家的惠农政策落到实处,安国市结合“一问责八清理”活动,开展了覆盖全市所有涉农部门及抽查部分乡镇村庄的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专项监督检查活动。

一、惠民资金存在的问题

(一)惠民政策宣传力度不够。一是相关单位对惠民政策宣传方式单一,宣传力度不够,造成农民群众对政策知晓率不高;二是部分乡镇和村级领导干部对惠民政策的重要性认识不够,认为农村问题多,发放惠农资金过程中容易造成不平衡情况,在村级引起种种矛盾,于是就没有严格按照相关管理规定进行发放,也没有进行广泛宣传,甚至个别村干部私分救灾款物;三是有些乡镇经费不足,出现宣传不到位。

(二)相关单位重视不够。尽管惠民资金管理有明确的制度,但少数相关单位领导和具体办事人员对惠民资金使用管理不够重视,存在把关不严,发放不到位等现象。种种现象表明有些经办部门或者经办人不能正确理解惠民政策,把资金发放当做“施予”“做人情”,擅自扩大资金使用范围。

(三)资金发放缺乏有效的监督,监管人员认识不足。一是认为惠民资金运转中不可预测的因素太多,比如在惠民资金核算

做到分账核算、严格审批;在拨付使用环节,是否存在部门公用支出挤占惠民资金、拨付之后、重点不突出、损失浪费等问题,因此产生畏难情绪,不想监督。二是认为惠民资金监督不是纪检监察部门的主要工作,忽视监督。

(四)监督上存在薄弱环节。一是制度系统性不强。惠民资金监督机制不健全、监督制度不完善、制度之间关联性不强,对惠民资金缺乏统一的协调和监督。二是监督不及时。监督存在滞后的现象,不能做到惠民项目批到哪里,责任就跟到哪里;惠民资金流到哪里,监管就跟到哪里。三是监督出现断层。惠民资金从中央、省级财政部门拨到县级财政部门过程中,纪检监察部门很少能了解到惠民资金的运转情况,同时又由于惠民资金专业性较强,纪检监察部门难以找到具体监督的切入点,事中监督存在流于形式。

二、对面惠民政策资金管理的建议

(一)加强惠民政策的宣传力度。通过电视、电台、报纸、微信公众号、出动宣传车、印发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的宣传,派出宣传队进村入户广泛宣传惠农政策,让基层干部、群众熟悉、知晓,使惠农政策深入人心。

(二)严格把关,规范资金运行流程。整合民政、财政、社保、公安、残联等部门成立惠农政策专项行动领导办公室,在业务上应加强配合,做到信息资源共享。专项资金的分配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对各类享受人员和临时性补贴等分配方案要提交

严格把关,进行层层审核,并将资金发放情况及时公示,实行县、乡镇、村三级公示,做到每一关都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确保真实性。

(三)扩大监管渠道。公开信访举报电话、网站等民意诉求表达渠道,方便人民群众投诉和举报。利用政府网站,政府公众号健全网络举报受理机制,完善线索运用和反馈制度,建立引导、奖励等制度,提高网络媒体监督水平,同时,不断提升国家惠民政策实施的透明度,及时准确地发布国家惠民政策实施过程中的权威信息。

(四)加强业务培训力度,提升基层干部业务素质。惠民资金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必须提升基层干部的业务素质。一方面提升民政、财政部门经办人业务能力,每年安排一段时间专题进行培训,努力提高他们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使他们进一步熟悉惠民政策;另一方面主管部门与乡镇进行交流,关心经办人工作和生活存在的难题,进一步提高经办人工作热情,使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五)强化监督检查,形成监督合力。一是建立惠民资金监督领导机制。纪检监察机关联合财政、审计和主管业务部门成立惠民资金工作领导小组,开展惠民资金监督检查。同时,每年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交流惠民资金监管工作经验。二是建立惠民资金备案制度。惠民资金下达分配后,主管部门将下达惠民资金的

文件抄报纪检监察机构备案,建立惠民项目资料档案,对惠民项目资金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监督。三是建立惠民资金巡查制度。纪检监察机构采取听汇报、查阅台账资料、查看现场、明察暗访等形式,对资金使用情况开展巡查,对那些进展不畅,存在问题较多的单位实施重点巡查,促进惠民资金顺利落实。四是完善谈话提醒警示制度。对国家惠民政策实施过程中群众有举报、社会有反映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在进行必要的调查核实后,通过个别谈话、集体谈话和会议谈话等方式,明确提出纠正意见和要求,教育督促当事人严格执行国家惠民政策,及时纠正落实国家惠民政策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五是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对惠民资金使用效率低,没有完成目标任务或发生挤占、挪用和浪费损失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同时,集中公开曝光典型案件,定期集中公开曝光国家惠民政策实施过程中的违规违纪案件,深入剖析典型案件的发案原因,以案说纪、以案说法,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引导国家惠民政策的实施单位和个人,时刻保持清醒头脑,筑牢思想道德防线。

第19篇:政策落实年

中共庆阳市委 庆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政策落实

年”活动的实施意见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要求,确保把中央、省、市出台的各项惠民、惠农、惠企、惠商政策不折不扣地落实到基层,落实到企业和群众身上,全力推动我市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市委、市政府决定今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政策落实年”活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开展“政策落实年”活动的重大意义

近年来,全市各级各部门紧紧围绕中央扩大内需、调整结构、西部大开发、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重点领域的政策实施,抓落实、干到位、求实效,使这些政策真正惠及到了广大人民群众和企业,有力推动了全市经济快速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树立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但是,在政策落实中,还存在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些政策宣传不及时、不深入,群众知晓渠道不畅、知晓率不高;政策落实不透明、不公开,偏离公正、公平;要求地方配套的相关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少数部门配合不力,甚至掣肘扯皮;少数干部作风不正,吃、拿、卡、要,群众意见大;有关方面监督检查不力,等等。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地影响党和政府各项政策的落实,影响了党群干群关系和社会和谐,损害了发展环境,必须引起各级各部门的高度重视。当前,我市正处在改革发展的关键阶段和攻坚时期,“十二五”规划刚刚启动,改善民生、维护民利、推动发展的任务尤为艰巨,迫切需要有力的政策推动和优越的发展环境做保障。在全市范围内部署开展“政策落实年”活动,旨在解决政策落实中的突出问题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构建各项政策高效落实的长效机制。这不仅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树立良好作风的迫切需要,更是深入贯彻落实“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保障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具体行动。通过深入开展“政策落实年”活动,各县区、各部门要真正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发展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改进作风,力保政策落实到位,不断优化发展环境,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推动全市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

二、“政策落实年”活动的实施主体和主要目标任务

“政策落实年”活动的主体是:各级党委、政府以及政府组成部门和部、省属驻庆各单位,特别是与“十大惠民”政策关系密切的部门和行业。

主要目标是:通过开展“政策落实年”活动,使干部职工的政策水平显著提高,贯彻落实政策的自觉性明显增强;干部工作作风明显转变,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阻碍政策落实的障碍彻底消除,办事程序更加规范,办事渠道更加畅通,办事效率显著提高,人民群众对政府和行业作风的满意率明显提高;长效机制全面建立,各项政策的落实工作步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主要任务是:

一是切实提高政策的执行力,确保中央、省市各项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到位。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县区关于各项社会事业发展和民生保障方面的优惠政策;落实支持项目建设和资源开发的财政扶持、税收和规费减免、用地优惠、行政审批及奖励激励政策;落实鼓励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发展壮大的招商引资、融资信贷、税费减免、土地征借、工商登记、园区建设、配套服务及扶持奖励等政策;落实培育优势产业、扶持人才就业创业、鼓励银行加大支持地方发展的信贷保障和投入等方面的优惠、激励奖励政策以及其他支持和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规定。

二是进一步增强政府部门的公信力,真正解决政策落实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要按照勤政、务实、高效、清廉的要求,围绕落实各项优惠政策,进一步加强政府部门的公信力建设,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政策法纪教育,提高工作效能,着力查纠政策不完善、不落实和政策执行过程中弄虚作假、优亲厚友、吃拿卡要、效率低下等社会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查处破坏发展环境和损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违规行为,彻底纠正部门不作为、乱作为和消极作为等影响政策落实的不正之风,坚决克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和政策落实不畅、各自为政、部门行业利益为上等问题,以政策落实保民生、保和谐、保稳定、保发展。

三是不断强化工作落实力,建立健全政策落实长效机制。积极探索保障政策落实的措施和办法,精简政策落实的程序,理顺政策运行的机制制度,努力做到政策管理科学、程序规范、操作“阳光”、运转高效。加大政策落实情况的问责力度,对政策执行打折

扣、政策实施效果不明显,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部门、单位要按照领导干部问责规定进行问责,切实提高政策执行力。

三、“政策落实年”活动的实施步骤

活动从2011年3月1日开始,至11月20日结束,分六个阶段进行:

(一)安排部署阶段(3月1日至3月20日)。市上成立“政策落实年”活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制定印发实施方案。各县区和市直各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和领导机构,制定下发实施方案和专题活动安排,明确目标任务,靠实责任措施,确保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二)学习宣传阶段(3月21日至4月20日)。各部门各单位要通过集体学习、重点辅导、专题讲座、开展政策法规竞赛等多种形式,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政策法规,准确掌握政策内容,全面提高政策水平。要按照“宣传不漏一户、政策不漏一项”的要求,广泛开展“送政策、送项目、送服务”“进乡镇入农户、进企业入厂房、进社区入庭院”主题宣传活动,确保达到“三个知晓”,即:让广大群众知晓政策的具体项目,知晓政策享受的对象、范围和标准,知晓政策受益对象的确定原则和审批程序等。同时,要借助报纸、电视、网络等多种平台,采取设立政策公示栏、印发宣传资料和入户宣传、流动宣传等多种形式,及时向社会各界发布政策信息,加深群众对各项政策的理解,为落实好各项政策奠定良好的群众基础。

(三)摸底清理阶段(4月21日至5月20日)。采取乡镇、县区、市直部门自下而上的办法,对各项政策实施所涉及的对象、范围等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清理,对政策的基本内容、实施范围、操作规程、政策标准等分类汇总,整理成册,逐级上报审查,分级发文公布,并在本县区、本部门、本单位政府网络或门户网站全面公示。各县区、市直各部门于4月10日前,要将整理汇总的各项政策电子及书面文本一并上报市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由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审查确认,统一编制成册,建立政策文库,全面发布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各县(区)活动领导小组负责督促本县区政策整理汇总和公布。

(四)问题查纠阶段(5月21日至7月31日)。要围绕政策落实的薄弱环节,深入开展“五查五看”活动:一查政策宣传是否到位,看对各项政策的宣传、公示等是否及时,

是否留有死角;二查政策执行流程是否规范实用,看相关审批手续是否真正简化、方便、快捷、经济,在政策审批手续办理过程中还存在哪些不实用、不方便、不畅通环节;三查政策执行标准是否存在偏差,看是否存在私自变通、违规滥用、执行不力、打折扣、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四查部门配合是否密切,看部门之间是否存在配合不力、推诿扯皮现象;五查监督检查是否到位,看能否对政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及时发现、及时纠正,是否存在执法不公及乱检查等政策落实中的障碍。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位要强化社会监督,通过公开投诉电话、开设网络监督平台、设立意见箱、接待来信来访等方式,畅通群众反映问题的渠道,抓好群众投诉问题的受理和查处工作。同时,要适时召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监察员、服务对象和群众代表参加的评议大会,对本县区、本部门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群众满意度测评,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建议,认真查找在政策执行和落实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健全问题台账,及时查缺补漏、完善提高。

(五)整改落实阶段(8月1日至10月21日)。要针对自查出的问题,按照“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通过”的要求,制定行之有效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整改内容、整改措施、分管领导、承办机构以及整改时限,逐条逐项整改,做到整改目标、任务、措施、方法、责任“五个明确”;同时,要注重从机制、制度上找原因,从实施范围、主要内容、操作流程、实施步骤等方面研究制定保障政策落实的制度和措施,规范服务程序,完善配套措施,逐步形成落实政策的长效机制,努力做到“零误差”、“无折扣”。市、县区“政策落实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抽调专人组成抽查组,深入相关部门、县(区)、乡(镇)和村组对活动开展和任务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进一步梳理归纳,当时能够整改到位的立即整改落实;需要逐步整改落实的,积极创造条件整改落实;对牵涉面广、群众反映较为突出的问题,要拟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和整改责任人,全面整改落实;对存在问题较多的部门,要进行集中整治和重点督办,确保“政策落实年”活动收到实效。

(六)总结验收阶段(10月21日至11月20日)。各县区和市直有关部门必须在10月31日前向市活动领导小组上报活动总结。市活动领导小组成立检查验收组,集中时间就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对活动开展的重视程度、查纠整改的深度、解决问题的力度、群众满意的程度、健全完善工作机制等情况进行全面总结验收和群众满意度测评,巩固活动成果。

四、“政策落实年”活动的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开展“政策落实年”活动政策性强、工作面广,涉及千家万户,能否取得实效,关键在于各级党政组织和领导干部的重视程度。各县区、各部门必须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确保执行政策不含糊、落实我市“十大惠民”政策不打折扣,使各项政策真正惠及群众、推动全市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为了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市上成立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市纪委监察局牵头组织,市委农村部、市发改委、财政局、人社局、法制办、工信委、商务局协调配合的“政策落实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纠风办,负责活动的组织领导、安排部署、督促检查和总结验收等工作。各县区、各有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机构,指定专人,明确任务,靠实责任,狠抓落实,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靠实部门责任,务求活动实效。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工作职能,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切实抓好活动任务的落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积极发挥牵头抓总的职能作用,切实搞好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督促落实等工作。发改部门要主要负责宏观经济政策的落实,农村部主要负责惠农政策的落实,人社部门主要负责惠民政策的落实,工信委和商务部门分别负责惠企、惠商政策的落实,财政部门负责各项资金扶持政策的落实,法制部门牵头抓好各项配套措施和地方性政策的落实。各级各部门都要按照“五个结合”的要求,把扩大宣传与政务公开、信息公开相结合;简化程序与依法行政相结合;解决当前突出问题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自我规范与群众监督相结合;改进服务与推进工作相结合,抽调专人深入基层,对各自主管的政策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指导,认真研究解决政策落实中的问题,完善机关制度和管理办法,指导基层开展工作,增强活动的针对性、实效性。

(三)强化舆论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各县区、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政务公开栏等多种形式,对“政策落实年”活动的各个阶段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宣传,赢得群众支持和参与。新闻媒体要通过开辟专栏和制作专题片,集中宣传报道全市活动开展情况,宣扬先进典型,推广好的经验做法,为开展“政策落实年”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全市“政策落实年”活动领导小组要通过网络察看、开通监督热线、定期深入各县(区)、各部门,采取接受群众举报、进村入户走访、调查问卷等方式进行重点抽查和督查,及时掌握活动的进展情况,研究解决活动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总结和推广经验,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监督监察职能,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对活动中敷衍应付、工作不力、顶风违纪和群众反映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的,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行政问责,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并在新闻媒体公开曝光,确保“政策落实年”活动真正取得实效

第20篇:落实四种形态调研报告

落实四种形态调研报告

执纪四种形态,是对党的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实践的经验总结,是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具体体现,接下来是小编为大家搜集的落实四种形态调研报告,供大家参考,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四种形态调研报告范文(一)

王**在福建调研时提出的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对党的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实践的经验总结,是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具体体现,是提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精准度的科学选择,是开展监督执纪问责的行动指南,具有很强的思想性、针对性...

中国共产党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年9月24日至26

日在福建调研并主持召开座谈会,听取党员和群众代表对修订廉政准则和党纪处分条例的意见建议。他强调,要在思想认识、责任担当、方法措施上跟上中央要求,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握运...

如何运用四种形态开展纪律审查 王岐山同志在福建调研时强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方面,但绝不是全部,不能把全面从严治党等同于反腐败、要运用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党内关系要正常化,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经常...

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是党组织的日常工作,批评教育、组织处理、纪律处分都是党章规定的主体责任。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方面,但绝不是全部,不能把全面从严治党等同于反腐败。从严治党要靠纪律管全党,把纪律挺在前面要...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对党的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实践的经验总结,是

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具体体现,是提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精准度的科学选择,是开展监督执纪问责的行动指南,具有很强的思想性、针对性和指导性。在实践中,我们必须...

超临界状态,看百度百科对液体超临界状态的介绍:

1 含苞待放 2 刚刚绽放 3 盛开着的 4 先前热热闹闹开过的(凋谢的)

目前只有四种,明确的告诉你常见的三种为:一个标准大气压0以下的冰;一个标准大气压0到100以内的水;一个标准大气压100以上的水蒸气。最后一种非科学实验是很难见到的。第四种状态就是等离子态。等离子状态使指物质原子内的电子在高温下脱...

9500第一形态,12000第二形态,15000第三形态,18000第四形态。只要战斗力到,自动就会变化,战斗力上去之后又下来了,形态也会变回去。

(1)家蚕的发育是完全变态发育,经过卵、幼虫、蛹和成虫等4个时期.图

中①是卵,②是成虫,③是蛹,④是幼虫.(2)家蚕的发育顺序是①④③②,属于完全变态发育.(3)蝗虫的发育属于不完全变态发育,不完全变态发育:幼体与成体的形态结构和生活习性...

四种形态调研报告范文(二)

王岐山同志在福建调研时强调,要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以严明的纪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一是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推动党内关系正常化。党内关系要正常化,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经常开展,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这一形态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宝贵经验。党的十八大以来,南平市体育局党组开展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突出问题导向,逐一列出问题、整改、责任清单,制定整改方案,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使咬咬耳朵、扯扯袖子、红红脸、出出汗,成为体育局机关党内政治生活的常态化。

二是突出抓早抓小,用纪律管住

多数人。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这一形态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内在要求。全面从严治党,就是要全方位、全覆盖,克服纪法不分、以办案数量论英雄,纠正把查办案件、反腐败等同于从严治党的观念,避免把纪委当做党内公检法,造成疏于对违纪党员的处理,甚至使党员处于纪律脱管状态。今年来,南平市体育局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全面梳理完善局机关制度并汇编成册,认真开展警示教育,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到市警示教育基地接受教育,对市纪委案例通报每期必学,以《准则》和《条例》为依据,及时发现和纠正违反六大纪律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切实抓早抓小,用纪律管住全体党员。

三是加强纪律管束力度,教育挽救少数人。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应当是少数,这一形态是我们党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一惯方针的具体体现。案例分析表明,多数违法者都是从违纪开始的,由量变导致质变,

最终滑向违法犯罪的深渊。因此,加大纪律管束力度,显得非常必要。南平市体育局党组既注重全面管住大多数,也不忘重点管住关键少数,在集体廉政谈话的同时,对中层领导实行个别廉政谈话,并签订责任状。当发现个别党员干部出现违反群众纪律和工作纪律行为时,及时以党组名义向上级报告,让纪律约束成为全体党员的行为规范和自觉遵循。

四是保持高压态势,严惩极极少数人。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极少数,这一形态是我们党保持高压态势严惩腐败的具体体现。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是严明纪律的具体化,让党员的思想和行为时刻得以匡正和校准,避免由违纪滑向违法的境地。但这并不意味着对违法犯罪的腐败分子以纪代法、高举轻放,极极少数也不意味着打虎数量的绝对减少,而是说要尽量防止党员干部沦为阶下囚。当前,仍然有极极少数人,心存侥幸、依然故我,殊

不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这极极少数腐败分子终将付出沉重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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